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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2-24 07:4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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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壁生

出版社: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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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经学史

孝经学史试读:

導言

單經學史的寫作,既是整體的經學史的組成部分,也是經學史的細化。在早期經學史著述中,常常包括經學通史與單經學史。經學通史以時間為線索,側重於梳理每一時代經學發展的不同特徵,如講漢代經學,必言博士制度、家法師法,講清代經學,必言小學興起、漢宋之爭。而單經學史則是以書籍為標準,講一經注解之通史,側重於以經為標準,梳理每一經在不同時代的注本及其特徵。通過這兩條線路,完整地揭示經學發展之源流脈絡。例如,皮錫瑞作《經學歷史》,自經學開闢至清代注疏,歷數二千餘年經學之發展,而復作《經學通論》,臚列五經之重要問題,加以分析爬梳。龔向農的《經學通論》(刊行於西元1917年)分“經學沿革略說”與“群經學說”,前者為經學通史,後者為單經學史。章太炎在蘇州章氏國學講習會講《經學略說》(西元1935年),前列“經之形式及質料”、“經典原流,及今古文大概”諸問題,後分述諸經之歷史。甚至有一些經學史,如劉師培之《經學教科書》、甘雲鵬之《經學源流考》,皆只分言諸經之注解傳承,是單經學史的集合。

然而,在經學瓦解已百年的時代,如何寫作單經學史,不管是其通史還是斷代史,依然值得討論。目前流行的單經學史寫法主要有兩種:一是學術史與解釋史,一是文獻史。從學術史角度寫單經學史,注重其傳承之源流脈絡,解釋特徵等問題。從文獻學角度寫單經學史,則更側重對各種經注版本、人物的介紹。此二者對瞭解一經都甚有價值,但都是“整理國故”的思路,將經學視為死去的史料,進行解剖式的學術梳理。而從經學自身角度看,正如整體的經學史是經學義理的發展史,單經學史也是一部經典的義理在歷史上演進的過程。經學之所以成為經學,正在於其作為中華文明的思想源頭,規定並表達了中華文明自身的價值系統,因此,有必要從經學自身的角度來理解經學的演進。而這種理解,所重視的必定是經學的義理。從義理角度寫一部單經學史,會面臨諸多問題。

一、單經學史與注疏

從義理角度而言,經學史與思想史的最大不同,在於經學的義理發展主要以注疏的形式實現,不同的時代都是通過注解經籍建構其時代的核心思想。因此,單經學史必然建立在細讀這些注解的基礎上。

但是,單經學史並不等同於解釋史。解釋史往往注重經注的解釋學特徵,討論經典解釋學規律,反而容易忽略經義的建構。而經典細讀旨在發現經注的義理,充分理解不同經注的性質,是梳理單經學史的前提條件。

經注的性質,取決於注經家對該經籍的定位。歷史上偉大的注經家在注解經籍時,因其對整個經學系統見解獨到,故對一部經籍的注解匠心獨運。以鄭玄《論語》注為例。《論語》為孔子及其弟子的言行錄,古無異義,但是究竟要把《論語》看成孔子的格言集,放諸四海而皆准,還是看成某種制度下形成的言行,便極大地影響了對《論語》性質的判斷與對孔子的認識。而鄭玄《論語注》與後世不同之處,在於他為《論語》設置了一個大背景,這樣的背景設置使他在許多注解中完全不同於其他解經家。如果對諸注進行對比,其獨異一目了然。《論語·為政》: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1]

包咸注:德,謂道德。[2]

鄭玄注:六德,謂知、仁、聖、義、忠、和。《論語》此文泛言政刑、德禮,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孔子所言之“德”有具體德目所指,是故東漢初年之包咸注亦泛言“道德”。而鄭玄將泛言之德具體化為明確的“六德”,且此六德之目在《論語》中並無體現,況如“聖”之為德,雖孔子亦言“若聖與仁,則吾豈敢”。鄭玄此“六德”之名,來自《周禮·地官·大司徒》,其文云:“以鄉三物教萬民而賓興之:一曰六德,知、仁、聖、義、忠、和……”鄭君解《周禮》,對此六種德目進行較為一般化的注解:“知,明於事。仁,愛人以及物。聖,通而先識。義,能斷時宜。忠,言以中心。[3]和,不剛不柔。”由此可見,鄭玄以“六德”注“道之以德”,是將孔子之言放在《周禮》的背景中。《論語·雍也》:子謂子夏曰:“女為君子儒,無為小人儒。”[4]

偽孔安國注:君子為儒,將以明道。小人為儒,則矜其名。

鄭玄注:儒主教訓,謂師也。子夏性急,教訓君子之人則可,教[5]訓小人則慍恚,故戒之。《周禮》曰:“儒以道德教人。”“君子儒”與“小人儒”之別,偽孔之注已有區分,而鄭玄徑將“儒”解釋為“師”,并將這句話轉化為孔子針對子夏性急,教導他應該選擇君子以教。而鄭注的依據仍然是《周禮》。《周禮·天官·大宰》云:“以九兩系邦國之名:………四曰儒,以道得民。”鄭注曰:“儒,[6]諸侯保氏,有六藝以教民者。”又,《周禮·地官·大司徒》云:“以本俗六安萬民:………四曰聯師儒。”鄭注曰:“師儒,鄉里教以道藝[7]者。”鄭玄根據《周禮》中的“儒”有教導之義,遂解《論語》中“君子儒”、“小人儒”為君子之師、小人之師。《論語·述而》:子曰:“志於道,據於德,依於仁,遊於藝。”

何晏注:志,慕也。道不可體,故志之而已。據,杖也。德有成形,故可據。依,倚也。仁者功施於人,故可倚。藝,六藝也,不足[8]據依,故曰遊。[9]

鄭玄注:道,謂師儒之所以教誨者。藝,六藝。

孔子此言,凡道、德、藝,皆為泛說,何晏所解,云道不可體,藝不足依,純為玄學之言。鄭注則直接將“道”嫁接到《周禮》之師儒所以教誨者。鄭注“藝”為“六藝”,六藝之名,《周官》主禮、樂、射、御、書、數,《史記》諸書主六經,鄭注雖然無明確其指,但從其注《禮記·少儀》仍可推見其說。《少儀》“士依於德,游於藝”,鄭注云:“藝,六藝也。一曰五禮,二曰六樂,三曰五射,四[10]曰五馭,五曰六書,六曰九數。”“六藝”內容,此出於《周禮·地官·保氏》。《論語·述而》:子以四教:文、行、忠、信。[11]

鄭玄注:行,謂六行:孝、友、睦、姻、任、恤。

鄭注把“行”解釋為“六行”,與其解“道之以德”為“六德”一樣,都是據《周禮》為說。《周禮·地官·司徒》云:“以鄉三物教萬[12]民而賓興之:………二曰六行,孝、友、睦、姻、任、恤。”鄭玄正是以《周禮》之文解《論語》。

上述數例可看出,鄭玄《論語注》背後有一套《周禮》制度。在鄭玄的認識中,《周禮》之制是周公致太平之制。馬融《周官傳敘》[13]云,劉歆“末年,乃知其周公致太平之跡,跡具在斯”。這成為其後馬融、鄭玄對《周禮》的基本定位。《周禮·天官·冢宰》“惟王建國”,鄭注云:“建,立也。周公居攝而作六典之職,謂之《周禮》。營邑於土中。七年,致政成王,以此禮授之,使居雒邑,治天下。”[14]鄭玄以為,《周禮》是周公所作,它不只是一套價值理論,更是一套具體制度,最終落實在周代的政治社會中。何以要援《周禮》以注《論語》呢?因為《論語》是孔子及其弟子的言行錄,而孔子及其弟子言說的背景正是崩壞中的周代禮樂制度。周代禮樂制度的基本形態,就在《周禮》一書中。所以,孔子無論是講“德”說“藝”,言“儒”語“行”,都是在《周禮》的意義上說的。理解了這一點便可看出,鄭玄對《論語》性質的理解,是把《論語》放在《周禮》的大框架中,將孔子視為周制崩壞過程中的天生聖人,孔子言辭中的道德、制度都與周制有密切關係。鄭玄的這種看法,與朱子將《論語》放在《四書章句集注》的框架中進行理解,便有著根本的差別。

單經學史上那些最具代表性的經注,往往是注經大師理論的產物。就像鄭玄的《論語注》必須納入鄭玄的經學理論中,朱子的《論語集注》必須納入朱子的理學體系中,才可能對這些經注的性質有明確的定位,才可能真正深入討論這些經注內部的問題。單經學史必須建立在細讀注解的基礎上,其困難之處就在於,要研究一部經注就離不開對這部經注作者的經學思想的理解。本書所研究的《孝經》諸種注本中,鄭玄的《孝經注》與朱子的《孝經刊誤》,是兩部最具特色的著作,也是《孝經》學史上最重要的著作。鄭玄對《孝經》的理解,不是像其解《論語》那樣盡用《周禮》,相反,《孝經注》中涉及到的制度大多同於《禮記·王制》與《白虎通》,這種與今存鄭注大相違異的特征,使許多學者認為此注非出自鄭玄。事實上,鄭玄早年從今文經學,他對《孝經》的注解,更強調《孝經》是孔子新法而非周公舊法,因此在制度上多從今文,毫不足怪。而朱子的《孝經刊誤》則多道《孝經》之非,蓋朱子先存《四書章句集注》之義理,再以之繩法《孝經》,《孝經》遂漏洞百出,因此本書於《孝經刊誤》一章,更多揭示朱子作《刊誤》的種種理論預設與思想前提,由此解釋其懷疑、刪削《孝經》的理由。朱子的諸經注解多有其偉大創見,但因《孝經》在其思想體系中地位過低,遂導致他僅作《刊誤》一文,《語類》也只有寥寥幾句討論,因本書旨在梳理《孝經》學之歷史,故於朱子一章乃不得不有所批評。

如果能夠理解經注的性質,歷史上的注經大師都把一部經典納入自己的經學理論之中,那麼,經典就會瓦解在解釋之中。從經學的角度來說,要凸顯經學的義理,馬上會面臨一個問題,解釋的歷史固然可以整理出來,而經義自身的價值在哪裏?

二、經與史

可以說,既要凸顯“經”的維度,又要表現“史”的脈絡,是單經學史寫作的永恆的糾結。

整體的經學史或單經學史,首先是經學,其次才是史學。如果僅僅是要對單經學史進行文獻學、解釋史或學術史的梳理,那麼作者本身不需要對經義有特別的看法,只要熟悉文獻源流,認識諸種解釋,了解學術脈絡即可。但是,如果把經學史或一經學史看成“經學”的組成部分,那麼便要求我們不但要理解其文獻、解釋史,更要理解經文一字一句的各種解釋。在古人的思想世界中,解釋的目的在於明經,而一代代偉大的注經家之所以對經文做出不同的解釋,正是因為在不同的時代需要以不同的語言、思維來明經,才能真正有效地將經義帶入新的時代思想之中。同時,也正是注經家們做出的不同解釋,使後人看到的經學注疏表現出“史”的脈絡來。

今天我們在理解經文的時候,如果單靠白文經書,不管是以自己的心靈去體貼經文,還是用現代的思想框架去解釋經義,都鮮能發明聖學,而多牽強附會,無法真正理解經文之深意。只有將每一字、每一句、每一篇的理解建立在對該經歷代解釋的基礎上,才可能最大程度地認識經的複雜性,從而最大程度地發掘經文所蘊含的思想空間。因此,詳研一部經的每種重要注本,成為認識該經的惟一途徑。

但是,諸多注本都是諸家自身思想體系的構成部分。就《孝經》而言,鄭玄《孝經注》的體系與唐玄宗《孝經御注》、朱子《孝經刊誤》的體系便完全不同,甚至可以說,通過這些注家的眼光來讀《孝經》,只有鄭玄的《孝經》、唐玄宗的《孝經》、朱子的《孝經》。而《孝經》作為經,已經瓦解在諸種注解中——經學在解釋之中消失了。如果僅僅對這些解釋的歷史做出描述,揭示每一種解釋的義理思想,這樣的單經學史,往往只有解釋史、學術史,而沒有“經學”本身。正因如此,整體的經學史與單經學史,皆容易只見“史”之脈絡,而失去“經”的維度。

事實上,“史”的眼光取決於對“經”的理解,如果沒有在歷代注釋的基礎上理解經,便同時也失去了評判歷代注釋的眼光。因此,單經學史不但要求對注釋的歷史脈絡有充分的理解,而且更要求對經義本身有正確的把握。理想的單經學史著述,要對歷史上具有代表性的注本進行評述,使讀者瞭解這部經的發展源流,但更重要的是,借助歷史上這些有代表性的注本,充分展示該經的內部問題——也就是經學問題。在此過程中,單經學史便不是客觀科學的文獻史,不是平鋪直敍的解釋史,而是經學本身。單經學史需要對整個經學史有所瞭解,更重要的是對經的種種內部問題有自己的判斷,而這種判斷有時甚至是建立在對整個經學體系的理解之上的決斷。

本書在闡述《孝經》諸種注釋的同時,力求凸顯作者本身對《孝經》義理的理解。惟因如此,本書對一些注家的評述,也不盡從經注本身的特點出發進行描述,而帶有作者自身的色彩。例如討論唐玄宗《孝經御注》一章。《孝經御注》一書體式,頗如何晏《論語集注》,多雜引前人之說,但整體而言,唐玄宗對前賢注解的采摭,使其書表現出與前人完全不同的特征。要而言之,這種特征便是全面將《孝經》視為教民行孝的倫理書。事實上,在唐玄宗之前,六朝時通過《孝經》講臣子之忠孝,《孝經》已經開始“個人倫理化”了,但當時要建立郊祀、明堂諸種政治制度,主要依據仍在《孝經》。唐玄宗御注頒行之後,《孝經》的性質完全發生了變化。本來,在兩漢時代的理解中,《孝經》是孔子面對後世,為後世建立大綱大法的著作,旨在以政治為中心構建人間秩序。而經過了唐玄宗之後,《孝經》變成時王面對臣民,教導臣民忠孝的倫理書。

同時,也正因為本書對經義的判斷,使本書的章節取捨有所考究。清以前《孝經》古注,今所存者大多見於《四庫全書》,其中像元代吳澄《孝經定本》、明代項霦《孝經述注》,皆為《四庫全書》所收,四庫館臣言吳澄《孝經定本》云:“所定篇第,雖多分裂舊文,而詮[15]解簡明,亦秩然成理。”四庫館臣又論項霦《孝經述注》云:“是篇用《古文孝經》本,其所詮釋,不務為深奧之論,而循文衍義,案[16]章標旨,詞意頗為簡明,猶說經家之不支蔓者。”此二書列於《孝經》注解中,雖能明經,但此二書特別是吳澄《孝經定本》,是繼承朱子《刊誤》的思路,有一己之見作為思想預設,然後繩諸《孝經》,故所見《孝經》經文處處捉襟見肘。本書在朱子一章已經闡述過這種思想預設,故而對同樣思想預設中的《孝經》注本,尤其是改經之作,便不再涉及。元世又有朱申撰《晦庵先生所定古文孝經句解》,收入《通志堂經解》,此書與董鼎《孝經大義》同類,純為闡發朱子之作,但因其於經義幾乎全無新見,故不言之。而清朝《孝經》注疏之存世者不下數十種,光是《四庫全書》所錄,便有順治皇帝《御注孝經》一卷、雍正皇帝《御纂孝經集注》一卷,皆鄙陋無見。《清經解》收錄丁晏《孝經徵文》,其書多糾集漢晉注義,此類著述尚多,但沒有發明義理,都不設專門的章節進行討論。

三、單經學史與經學史

單經學史是經學史的組成部分,所以,對一部經的歷史梳理,必須放在整個經學史的大背景中進行。歷史上某些時期可能有某一部分經書作為基礎或者中心,但整體上的經學史,從來不是單獨一部經的歷史,而是所有經共同作用的歷史。

但是,經學史又是經學觀的產物,不同的經學觀會描述出不同的經學史樣貌,也會隨之影響到一部經書的性質定位。例如早期的經學史中,皮錫瑞《經學歷史》偏重今文,而劉師培《經學教科書》重古文。《經學歷史》之言經學開端時代,云:“經學開闢時代,斷自孔子[17]刪定《六經》為始。”又云:“故必以經為孔子作,始可以言經[18]學;必知孔子作經以教萬世之旨,始可以言經學。”皮氏以為經學自孔子開始,則孔子是經學的開創者,《詩》《書》《禮》《樂》皆因孔子手定而列於經,而《易》有孔子所作內容,最重要的則是《春秋》,完全是孔子筆削褒貶,為後王立法之作。在這種經學觀中,《孝經》雖不在六經之列,但因其為孔子所說,故與六經同倫。皮錫瑞云:

其所以稱經者,《漢書藝文志》曰:“夫孝,天之經,地之義,民之行也。舉大者言,故曰《孝經》。”鄭注《孝經序》曰:“《孝經》者,三才之經緯,五行之綱紀。孝為百行之首;經者,不易之稱。”鄭注《中庸》“大經”“大本”曰:“大經謂六藝,而指《春秋》也;大本,《孝經》也。”漢人推尊孔子,多以《春秋》、《孝經》並稱。《史晨奉祀孔子廟碑》云:“乃作《春秋》,復演《孝經》。”《百石卒史碑》云:“孔子作《春秋》,制《孝經》。”蓋以《詩》、《書》、《易》、《禮》為孔子所修,而《春秋》、《孝經》乃孔子所作也。鄭康成《六藝論》云:“孔子以六藝題目不同,指意殊別,恐道離散,後世莫知根源,故作《孝經》以總會之。”據鄭說,是《孝經》視諸經[19]為最要,故稱經亦最先。

這樣,《孝經》便躋於六經,成為孔子立法的重要組成部分。而劉師培的《經學教科書》,則將經學的起源定於遠古時代,他說:“蓋經字之義,取象治絲,縱絲為經,橫絲為緯,引伸之則為組織之義。……六書為上古之書,故經書之文奇偶相生,聲韻相協,以便記誦,而藻繪成章,有參伍錯綜之觀。古人見經之多文言也,於是假治[20]絲之義而錫以六經之名。”是故,劉師培以為經學起源甚古,從伏羲仰觀天文,俯察地理,劃為八卦,已為經學之始,經古代之六經,西周之六經,最後才是孔子定六經。因此,劉師培認為:“後儒誤以《六經》為孔子之私書,不知《六經》為先王之舊籍,并不知孔門自[21]著之書實與《六經》有別,此疏於考古之弊也。”在這種理解中,六經性質與《孝經》判然有別,六經是自古相沿之王官學,孔子述而不作,修定六經。同時,孔門自著之書,有《論語》與《孝經》,故劉師培云:

曾子作《孝經》以記孔子論孝之言。子夏諸人復薈集孔子緒言,[22]纂為《論語》。

也就是說,《孝經》與《論語》只不過是孔子一人之私書而已。以此邏輯,作為王官學的六經應在經部,而《孝經》與《論語》應屬子部儒家類。在這種經學眼光中,《孝經》不但與《春秋》關係不大,與整個經學系統,也沒有必然的關聯。

由皮錫瑞與劉師培之例可以看出,對一部經典的理解,背後是對整個經學史的理解,而對經學史的理解,又與經學觀密切相關。因此,單經學史必然要建立在整體的經學史基礎上。在《孝經》學史的義理演變中,兩漢重經學,《孝經》與《春秋》為代表的五經聯繫在一起。《孝經鉤命決》一言盡之:“孔子在庶,德無所施,功無所就,志在[23]《春秋》,行在《孝經》。”而鄭玄建構的以三禮為中心的新經學體系,三國之後主宰了經學的發展,《孝經》也隨之用於解釋典禮,故南北朝時解《孝經》者喜述其“愛敬”之義,以為禮制之基礎。南北朝特重《喪服》,故以《孝經》解《喪服》也成為一時風尚。及至宋代,《四書》學興起,代替五經成為探求孔孟之道的核心文獻,於是《孝經》在《四書》的義理系統中成為被審查的對象,故有朱子《孝經刊誤》等重注經義、刊改經文之書。整體的經學史如滔滔江潮,一經之義理變化如浮萍一葉,隨著經學史的變化而遷變。如果從文獻學或解釋史的角度寫作單經學史,固然可能迴避整體的經學史,但若從經學本身來寫單經學史,則整體的經學史定然是單經學史的基本框架與敘述基礎。

單經學史的寫作,根本目的不止於梳理一經之史,更在於發明一經之義。對經文的理解要建立在理解歷史上偉大注經家的基礎上,因此需要透徹了解這些注經家本身的思想。而且只有理解經義,才會有認識注疏的眼光,由此單經學史的寫作需要凸顯“經”的理解,并以此去評判注疏。同時,單經學史的背後是整體的經學史,專治一經,董理其史,只有在經學史的脈絡中敘述一經之史,才能發明經義,推動經學的學術總結與義理重構。

如果從現代學術眼光來看,寫作一部單經學史,作者應該像導遊一樣,帶著讀者遊覽導遊圖中的美麗風光。但從動筆寫作這本小書開始,我就把它定位為一本幫助閱讀《孝經》注疏的輔助資料,它的目的不是提供一張導遊圖,帶著讀者遊覽圖中的美麗風光,而是在黑暗的大海上建造幾座燈塔,或明或暗,或顯或微,而航海,終究是每個人自己的事情……

[1]何晏注,邢昺疏:《論語注疏》,《十三經注疏》,臺北:藝文印書館,2007年,第16頁。

[2]宋翔鳳輯:《論語鄭注》,《浮谿精舍叢書》,臺北:聖環圖書印行,1998年,第2頁。

[3]鄭玄注,賈公彥疏:《周禮注疏》,《十三經注疏》,臺北:藝文印書館,2007年,第160頁。

[4]何晏注,邢昺疏:《論語注疏》,第53頁。

[5]王素:《唐寫本論語鄭氏注及其研究》,北京:文物出版社,1991年,第59頁。

[6]鄭玄注,賈公彥疏:《周禮注疏》,第32頁。

[7]同上,第159頁。

[8]何晏注,邢昺疏:《論語注疏》,第60頁。

[9]王素:《唐寫本論語鄭氏注及其研究》,第75頁。

[10]鄭玄注,孔穎達疏:《禮記正義》,《十三經注疏》,臺北:藝文印書館,2007年,第630頁。

[11]王素:《唐寫本論語鄭氏注及其研究》,第79頁。

[12]鄭玄注,賈公彥疏:《周禮注疏》,第160頁。

[13]同上,第7頁。

[14]鄭玄注,賈公彥疏:《周禮注疏》,第10頁。

[15]紀昀等:《四庫全書總目》,北京:中華書局,2003年,第265頁。

[16]同上。

[17]皮錫瑞:《經學歷史》,北京:中華書局,2008年,第19頁。

[18]同上,第27頁。

[19]皮錫瑞:《經學歷史》,第41頁。

[20]劉師培:《經學教科書》,《劉申叔遺書》,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2074、2075頁。

[21]同上,第2077頁。

[22]劉師培:《經學教科書》,第2076頁。

[23]何休注,徐彥疏:《春秋公羊傳注疏》,《十三經注疏》,臺北:藝文印書館,2007年,第3頁。第一章《孝經》名義及其先秦傳承第一節《孝經》名義

在中國經典體系中,《孝經》是最早冠以“經”名的一部經典。“孝”之與“經”,組成一書之名,有其深意焉。“孝”單獨成字之義,《孝經注疏》引數說云:《禮記·祭統》云:“孝者,畜也,畜養也。”《釋名》云:“孝,好也。”《周書》:“諡[1]法:至順曰孝。”《爾雅》曰:“善父母為孝。”“經”單獨成字,其義既有本義,也有引申義。本義如《說文解[2]字·系部》曰:“經,織,從絲也。”“從系巠聲。”章太炎解釋道:“經之訓常,乃後起之義。《韓非·內外儲》首冠經名,其意殆如後之目錄,並無‘常’義。今人書冊用紙,貫之以線,古代無紙,以青絲[3]繩貫竹簡為之。用繩貫穿,故謂之經。經者,今所謂線裝書矣。”[4]而後起之義,《詩·小雅·小旻》:“匪大猶是經。”毛傳:“經,常。”[5]《孟子·盡心下》:“君子反經而已矣。”趙岐注:“經,常也。”《白[6]虎通》曰:“經,常也。”劉熙《釋名》曰:“經,徑也,常典也,[7]如徑路無所不通,可常用也。”觀經傳之中,《左傳》言“禮,天之經也”,《禮記·中庸》云“凡為天下國家有九經”,又云“唯天下之至誠,為能經綸天下之大經,立天下之大本,知天地之化育。”經字之意皆為“常”,即常道、常法。“孝經”之名,漢至唐學者多有的解。鄭玄云:“孝為百行之首,[8]經者不易之稱。”皇侃云:“經者,常也,法也。此經為教,任重道遠,雖復時移代革,金石可消,而為孝事親常行,存世不滅,是其常[9]也。為百代規模,人生所資,是其法也。”

綜上所言,“孝經“的“孝”,是指敬事父母,“經”一開始不是“六經”意義上的“經典”,而是指常道。在春秋戰國時期,有諸種“經”之名,如《山海經》、《墨經》等等。六書並稱“經”,首出《莊子·天運》,其文云:“丘治《詩》、《書》、《禮》、《樂》、《易》、[10]《春秋》六經。”秦漢之後,《詩》、《書》、《禮》、《樂》、《易》、《春秋》並稱六經,“經”之名,也專屬此六經。而《孝經》之經,是在常道的意義上言“經”。這樣,《孝經》一書,成了古往今來第一本稱“經”之書。自此之後,戰國時期出現《山海經》、《墨經》諸書,也自稱為“經”。《漢書·藝文志》所列《老子鄰氏經傳》四篇、《老子傅氏經說》三十七篇、《老子徐氏經說》六篇,蓋亦戰國秦漢間著作,而以《老子》為“經”並為之作傳、說。漢武帝立五經博士之後,五經獨稱“經”,後有七經、九經、十三經之名,釋家、道家也自稱為經,皆沿襲自《孝經》。第二節《孝經》作者《孝經》作者,載籍最古者,幾乎都以為孔子所作,並無異議。[11]董仲舒對策有云:“孔子曰:‘天地之性人為貴。’”引文見《孝經·聖治章》,足見董子以《孝經》出於孔子之手。且《春秋繁露》多引《孝經》並解釋之,董氏以其為孔子之言也。《漢書·匡衡傳》載匡衡《上元帝書》有云:“《大雅》曰:‘無念爾祖,聿修厥德。’孔子著之[12]《孝經》首章,蓋至德之本也。”是匡衡以為《孝經》出於孔子[13]也。劉向《別錄》云:“《孝經》之名,曾子所記。”劉向明確說《孝經》這一書名是曾子所記,而其作者為孔子也可以推見。前引班固《漢書·藝文志》曰:“《孝經》者,孔子為曾子陳孝道也。”《藝文志》襲自劉歆《七略》,可知劉歆、班固亦持此說。《孝經緯》:“孔子云:‘欲觀我褒貶諸侯之志,在《春秋》。崇人倫之行,在《孝[14]經》。’”《鉤命決》:“孔子曰:‘吾志在《春秋》,行在《孝[15]經》。’”何休序《春秋公羊傳解詁》引此文,可知何休亦持此論。[16]《鉤命決》又云:“孔子曰:‘《春秋》屬商,《孝經》屬參。’”《白[17]虎通·五經》云:“已作《春秋》,復作《孝經》何?”《白虎通》為東漢群儒所定,知此乃東漢經師之共識。鄭玄《六藝論》云:“孔子以六藝題目不同,指意殊別,恐道離散,後世莫知根源,故作《孝[18]經》以總會之。”由此可見,兩漢群儒,幾乎一致以為孔子作《孝經》。

惟一稍有不同的是,司馬遷《史記·仲尼弟子列傳》講到曾參時說:“孔子以為能通孝道,故授之業,作《孝經》。”觀其文,似乎是說曾子作《孝經》。如果從司馬遷本人的學術思想來看,有一些線索可以探求他對《孝經》的看法。司馬遷曾問學於董仲舒,董仲舒明確以《孝經》為孔子所作,司馬遷不應有異。且《史記·梁孝王世家》言成王封弟之後有云:“《孝經》曰:‘非法不言,非道不行。’此聖人之法言也。”此處為司馬遷之評述,而“聖人”所指,不應該是曾子,而只可能是孔子。所以,“孔子以為能通孝道,故授之業,作《孝經》”,這句話也可以理解為孔子以為曾子能通孝道,故作《孝經》以授曾子,“作《孝經》”的主語不是曾子,而是孔子。

另外,《禮記》雖成於漢世,但文出於七十子之後,此由郭店楚簡、上海博物館藏簡《緇衣》篇可以證之。《禮記·經解》有云:“故以奉宗廟則敬,以入朝廷則貴賤有位,以處室家則父子親,兄弟和,以處鄉里則長幼有序。孔子曰:‘安上治民,莫善於禮。’此之謂也。”所用孔子之言,出自《孝經·廣要道章》,既以《孝經》之文為孔子之言,又引之以證上文之說,若引《詩》、《書》然,此亦可見當時以為《孝經》出於孔子,而且徵引之如經典。又,《禮記·喪服四制》云:“門內之治恩揜義,門外之治義斷恩。資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貴貴尊尊,義之大者也。故為君亦斬衰三年,以義制者也。”所引“資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文出《孝經·士章》,引此文而言其理,以證為君斬衰三年之制,可見引者同樣將《孝經》視為權威的理論前提。因此,《孝經》出於孔子,殆無異義也。

那麼,孔子“作《孝經》”是在什麼意義上講“作”呢?

關於“作”字之義,主要有兩種,一種是《論語·述而》“述而不作”之“作”,即特指聖王或素王的立法,如《禮記·中庸》云:“雖有其位,苟無其德,不敢作禮樂焉。雖有其德,苟無其位,亦不敢作禮樂焉。”一種是現代人所說的“作文”之“作”,即一般意義上的寫作。“述而不作”,皇侃《論語義疏》云:“孔子自言:我但傳述舊章,而不新制禮樂也。夫得制作禮樂者,必須德位兼並、德為聖人、尊為天子者也。所以然者,制作禮樂必使天下行之,若有德無位,既非天下之主,而天下不畏,則禮樂不行;若有位無德,雖為天下之主,[19]而天下不服,則禮樂不行,故必須並兼者也。”孔子自言“述而不作”,應該是在未作《春秋》之時,而其作《春秋》,如《孟子》言“孔子懼,作《春秋》”,鄭玄《六藝論》中論及《春秋》,則云:“孔[20]子既西狩獲麟,自號素王,為後世受命之君制明王之法。”“作《春秋》”之“作”,主要在於制作一王大法。但是,“作《孝經》”則不是在立法的意義上言“作”,而只是說其思想出於孔子本人。同時,孔子“作《孝經》”也不是現代人所說的著述。在《孝經》解釋史上,認為此經是孔子自己書寫的,是劉炫。劉炫《孝經述議》云:

炫以為《孝經》者,孔子身手所作,筆削所定,不因曾子請問而隨宜答對也。士有百行,以孝為本。本立而後道生,道成而後業就,經曰“明王以孝治天下”,然則治世之具孰非乎?徒以教化之道,因事立言,經典之名,隨方表稱,至使威儀禮節之末競於當世,孝弟德行之本隱而不章。加以衰周之季,禮義陵遲,亂逆無紀,名教風俗頹弊,用感聖心,視世崩淪,有懷制作,但雖有其德,而無其位,不可自率己心特制一典。因弟子有請問之道,師儒有教誨之義,故假曾子之問,以為對揚,非曾子實有問也。何以知其然?若疑必以問申心,曾子應每章一問,言必待問乃陳,仲尼應每問一答。案經,夫子呼而告之,非曾子請也。諸章以次陳之,非待問也,安在其為曾子之問而為曾說乎?且辭義脈連,文旨環復,首章問其端緒,余章廣而成之,非一問一答之勢也。理有所極,辭無所宣,方始發曾之問,及更說以終之,非請業請益之事也。首章言“先王有至德要道”,至於第十五章始云“此謂要道”,第十六章乃云“非至德,其孰能訓如此其大者乎”,主自遙結首章,非答曾也。若主為曾說,首章語曾已畢,何由不待曾問,遠自終之。且三起曾子,唯二者是問,其一者歎之而已,答復待問,則歎非問也。錄曾此歎,復何所明?斯則別有旨矣。夫子將欲說孝,無所措辭,故假言曾侍,為之論道。下盡庶人,其言已極,於孔則不得更端,于曾則未有可請,故假稱歎孝之大,更說大孝之方,孝治天下之事。言“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如此是其說孝已極,歎言聖道莫大於孝,其辭無以發端,故又借曾問乃說聖人之德不加於孝。十九章以來唯論敬順之道,未有規諫之事,慇懃在於悅色,不可頓說犯顏,故更借曾問,陳諫諍之義。此皆孔須曾問,非曾須問孔也。莊周之斥鷃笑鵬,罔兩問影,屈原之漁父鼓枻,太卜拂龜,馬卿之烏有、亡是,楊雄之翰林子墨,皆假設客主,更相應答,與此復何所異?而前賢莫之覺也。《藝文志》云:“《孝經》者,孔子為曾子陳孝道也。”謂其指為曾子特說此經,然則聖人有作,豈為一人而已?《別錄》云:“《孝經》之名,曾子所記。”蓋聞孔子然後成之,孔子必有潤色,不籍曾為稿草。若其力不上札,何假聞孔而成?斯皆不本於文,故致茲[21]謬耳。

劉氏之言,從《孝經》的文勢推斷,以為《孝經》是孔子自己書寫,而假借曾子之問,以成一篇之作。俞樾《古書疑義舉例》將之列入“寓名例”,並評論道:“劉氏此論,最為通達,然非博覽周、秦[22]古書,通于聖賢著述之體,未有不河漢斯言者矣。”但劉氏以行文的文勢作為依據,本身便有過強的主觀意圖。而且,這種推斷也沒有太大的意義,因為所推論的結果,也是證明《孝經》出於孔子。

事實上,漢唐人言孝經為孔子所作,“作”的意思,主要是說《孝經》的思想出於孔子。《論語》並非孔子書寫,而是弟子門人所集,但《論語》之出於孔子,古今無異辭。同樣,今所傳《孟子》也多有孟子與弟子、時人的對話,但《孟子》出於孟子本人,古今亦無歧說。先秦典籍的書寫,不像後世由某一明確的作者手書而成,而多為師弟相傳的結果,《孝經》的成書,確實有類似于“仲尼居,曾子侍”這樣難以解釋的話,但它可能是孔子向弟子講授,弟子或門人書於竹帛的結果,不必非常具體地考究到底是誰第一次寫下這篇文字,但可以確定的是這些文字與思想是孔子講授的。因此,《孝經》思想出於孔子,不是像孔子“作《春秋》”立一王大法,而是像《論語》思想也出於孔子一樣。

孔子作《孝經》的時間,舊傳皆言在作《春秋》之後。《白虎通·[23]五經》有云:“已作《春秋》,後作《孝經》何?欲專制正法。”鄭玄《六藝論》云:“孔子以六藝題目不同,指意殊別,恐道離散,後[24]世莫知根源,故作《孝經》以總會之。”鄭玄也以為孔子作六經之後,才作《孝經》。《孝經注疏》亦曰:“其作經年,先儒以為魯哀公十四年西狩獲麟而作《春秋》,至十六年夏四月己丑孔子卒為證,則作在魯哀公十四年後、十六年前。案《鉤命決》云:‘孔子曰:吾志在《春秋》,行在《孝經》。’據先後言之,明《孝經》之文同《春秋》作也。又《鉤命決》云:‘孔子曰:《春秋》屬商,《孝經》屬[25]參。’則《孝經》之作在《春秋》後也。”上列材料,是孔子作《孝經》時間的最早記載中,而皆以為作《孝經》在《春秋》之後,因此,《孝經》可以說是孔子最晚的作品。第三節先秦《孝經》學

戰國時代的經學,不是對經書進行字詞的訓詁或義理的解讀,而是建立在經書基礎之上的議論。這與戰國時代諸子競相爭鳴,經學未定一尊的時代特徵有關。因此,要考察戰國時代的《孝經》學,便只能從諸子的記述、徵引,與文獻的殘存中,來看《孝經》的傳播情況。一 諸子傳經

戰國經學,可稱之曰“諸子傳經”,傳經之人,多為諸子,而其著述,多在子部。這與後世以說、解、注、疏傳經者截然不同。蓋諸子的著述立說,重在以經典為基礎,而創立一家之言,一派之學,而經書的直接注疏,要在通過解說義理、訓詁字詞,直接發明經義。二者的不同,源於時代的差異。在經學未定一尊的時代,直接的經書說解,只是知識的傳承,而不能周於世用。每一派學者,不管是否研習經典,都必須提出自己的一家之言,才能真正面對現實。而經學定為一尊之後,要通經致用,便不需要做特別的理論闡發,只需進行義理解說與訓詁字詞以明經,即可致用。

戰國之傳經,從形式上看大致可以分為幾類。

一是口傳,以《春秋公羊傳》、《春秋穀梁傳》為代表。徐彥《春秋公羊傳注疏》引戴宏《序》云:“子夏傳與公羊高,高傳與其子平,平傳與其子地,地傳與其子敢,敢傳與其子壽。至漢景帝時,[26]壽乃共弟子齊人胡毋子都著於竹帛。”是《公羊》以口說傳經也。而《四庫提要》云:“今觀傳中有‘子沈子曰’、‘子司馬子曰’、‘子女子曰’、‘子北宮子曰’,又有‘高子曰’、‘魯子曰’,蓋皆傳授之經師,不盡出於公羊子。定公元年傳‘正棺於兩楹之間’二句,《穀梁傳》引之,直稱‘沈子’,不稱‘公羊’,是並其不著姓氏者,亦不盡[27]出公羊子。且並有‘子公羊子曰’,尤不出於高之明證。”傳文之言,不盡出公羊子,實際上是孔子之後,漢初之前,諸《公羊》經師在口耳相傳過程上,加上自己理解的結果。

二是引經,以《孟子》、《荀子》為代表。孟、荀為儒學巨擘,亦為傳經大師,雖無解經之書,但其學建立在六經基礎之上。關於孟子,趙岐《孟子題辭》云:“長師孔子之孫子思,治儒術之道,通五[28]經,尤長於《詩》、《書》。”今存《孟子》內篇七篇,其中引《詩》、《書》之處,不下五十次。而于荀子,清人汪中著《荀卿子通論》,云:

荀卿之學,出於孔氏,而尤有功于諸經。《經典敘錄·毛詩》徐整云:‘子夏授高行子,高行子授薛倉子,薛倉子授帛妙子,帛妙子授河間人大毛公。毛公為《詩故訓》,傳於家,以授趙人小毛公。一云子夏傳曾申,申傳魏人李克,克傳魯人孟仲子,孟仲子傳根牟子,根牟子傳趙人孫卿子,孫卿子傳魯人大毛公。’由是言之,《毛詩》,荀卿子之傳也。《漢書·楚元王交傳》:‘少時嘗與魯穆生、白生、申公同受詩于浮邱伯。’伯者,孫卿門人也。《鹽鐵論》云:‘包邱子與李斯俱事荀卿。’劉向敘云:‘浮邱伯受業為名儒。’《漢書·儒林傳》:‘申公,魯人也,少與楚元王交俱事齊人浮邱伯受《詩》。’又云:‘申公卒以《詩》、《春秋》授,而瑕邱江公盡能傳之。’由是言之,《魯詩》,荀卿子之傳也。《韓詩》之存者,外傳而已,其引荀卿子以說《詩》者四十有四,由是言之,《韓詩》,荀卿子之別子也。《經典敘錄》云:‘左邱明作傳以授曾申,申傳衛人吳起,起傳其子期,期傳楚人鐸椒,椒傳趙人虞卿,卿傳同郡荀卿名況,況傳武威張蒼,蒼傳洛陽賈誼。’由是言之,《左氏春秋》,荀卿子之傳也。《儒林傳》云:‘瑕邱江公受《穀梁春秋》及《詩》于魯申公,傳子至孫,為博士。’由是言之,《穀梁春秋》,荀卿子之傳也。荀卿所學,本長於禮。《儒林傳》云:‘東海蘭陵孟卿善為《禮》、《春秋》,授后蒼、疏廣。’劉向敘云:‘蘭陵多善為學,蓋以荀卿也,長老至今稱之,曰蘭陵人喜字為卿,蓋以法荀卿。’又二《戴禮》並傳自孟卿,《大戴·曾子立事篇》載《修身》、《大略》二篇文,《小戴》《樂記》、《三年問》、《鄉飲酒義》篇,載《禮論》、《樂論》篇文。由是言之,曲台之禮,荀卿之支與餘裔也。蓋自七十子之徒既歿,漢諸儒未興,中更戰國、暴秦之亂,六藝之傳賴以不絕者,荀卿也。周公作之,孔子述之,荀[29]卿子傳之,其揆一也。《荀子》一書,也多引《詩》、《書》之文。據上所述,孟子、荀子皆傳五經,而不作經說。考察戰國經學情況,不能忽視孟子、荀子等人,而且他們著述中的引經內容,也是對經文最早的理解。

三是說解。說解之書,和經學的關係,比一般的引經之作要更加緊密。例如《大戴禮記》中保存的《曾子本孝》、《曾子立孝》諸篇,與《孝經》有非常密切的關係,而這些篇章被認為正是《漢書·藝文志》諸子略儒家類中的“《曾子》”。再如漢初所出的《尚書大傳》,董仲舒所作的《春秋繁露》,多有解經之語,但又不是漢人章句之學,而帶有戰國子書的餘緒。可以推斷,戰國時代的《孝經》解說,像魏文侯《孝經傳》、《孟子》外書四篇中的《說孝經》,形式大概便是如此。《孝經》在戰國時代的解說與傳播,據今所見資料,大致有魏文侯《孝經傳》、《孟子》外書之《說孝經》、《大戴禮記》等。二 魏文侯的《孝經傳》

魏文侯為子夏弟子,《史記·仲尼弟子列傳》云:“孔子既沒,子夏居西河教授,為魏文侯師。”《史記正義》:“文侯都安邑。孔子卒[30]後,子夏教於西河之上,文侯師事之,諮問國政焉。”《史記·魏世[31]家》亦云:“文侯受子夏經藝。”是魏文侯師事子夏,學孔子所傳[32]之六藝也。《史記·儒林傳》評價其人云:“是時獨魏文侯好學。”此可見魏文侯確為戰國諸侯之好學者。而其著《孝經傳》,《漢書·藝文志》無錄,今最早可見者,為《後漢書·祭祀志》注引蔡邕《明堂論》之言,兼他書所引,計有三處,今據《玉函山房輯佚書》錄之如下:

宗祀文王於明堂。

太學者,中學明堂之位也。《後漢書·志·祭祀》中劉昭補注載蔡邕《明堂論》引魏文侯《孝經傳》

大學,中學也。庠言養也,所以養雋德也。舜命夔曰:‘汝典樂,以教胄子。’胄子,國子也。杜佑《通典》卷五十二引《孝經》[33]

明堂在國之陽。《舊唐書》卷二十二顏師古議引《孝經傳》

魏文侯《孝經傳》遺存,可以確定者惟此數處。觀其內容,在《孝經》中惟有“宗祀文王於明堂”一句可與之對應。從解說方式上看,顏師古所引內容,是對“明堂”方位的解釋,而蔡邕、杜佑所引內容,都是對明堂制度的闡述。三則的內容結合起來看,頗似摘自一篇長篇論說。三 《孝經》與《孟子》

在《孟子》一書中,已經可以看到《孝經》的影響,其思想、文辭與《孝經》的相似性,前人已有言之,其說最精者,當屬陳澧《東塾讀書記》:《孟子》七篇中,多與《孝經》相發明者。《孝經》曰:“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孟子曰:“子服堯之服,誦堯之言,行堯之行。”亦以服、言、行三者並言之。《孝經·天子章》曰“刑於四海”,《諸侯章》曰“保其社稷”,《卿大夫章》曰“守其宗廟”,《庶人章》曰“謹身”,孟子曰:“天子不仁,不保四海。諸侯不仁,不保社稷。卿大夫不仁,不保宗廟。士[34]庶人不仁,不保四體。”亦似本於《孝經》也。

從陳澧所錄可以看出,孟子之言,確鑿無疑地受到《孝經》的影響。王正己的《孝經今考》,也根據《孟子》與《孝經》思想的相似性,考證《孝經》出於孟子後學,而其所列證據,遠不如陳澧之嚴整。

但更重要的是,《孟子》一書,除了今所見七篇之外,原有“外書”四篇,其中有一篇名為《說孝經》。趙岐《孟子題辭》云:

於是退而論集所與高第弟子公孫丑、萬章之徒難疑答問,又自撰其法度之言,著書七篇。……又有外書四篇,《性善》、《辯文》、《說孝經》、《為政》,其文不能宏深,不與內篇相似,似非孟子本真,後[35]世依放而托之者也。

根據趙岐之說,東漢確實見到《孟子外書》四篇,且其中一篇是《說孝經》,而趙岐疑非孟子之作。關於《孟子》一書情況,最早的記載是來自司馬遷的《史記》:“退而與萬章之徒序《詩》、《書》,述仲尼之意,作《孟子》七篇。”今可見《孟子》,包括了《梁惠王》第一、《公孫丑》第二、《滕文公》第三、《離婁》第四、《萬章》第五、《告子》第六、《盡心》第七,共七篇,合於《史記》所稱之數。

但是,班固的《漢書·藝文志》沿自劉歆《七略》,其《諸子略》有云:“《孟子》十一篇。”應劭《風俗通義·窮通》亦云:“退與萬章[36]之徒序《詩》、《書》、仲尼之意,作書中、外十一篇。”王充《論衡·本性篇》也提到:“孟子作《性善》之篇,以為‘人性皆善,及其[37]不善,物亂之也。’”《性善》之篇不見今本《孟子》,所謂“十一篇”,就是今所見《孟子》七篇,加上《外書》四篇。也可以說,至少從劉歆到趙岐,西漢末到東漢一朝,《孟子》一書,皆不止今之七篇,而是包括了《性善》、《辯文》、《說孝經》、《為政》在內的十一篇。直到趙岐作《孟子章句》,認為“《外書》四篇”內容與七篇不同,思想不如七篇宏深,所以不為之注,於是這四篇《外書》也因而逐漸亡佚。

那麼,為什麼會出現司馬遷和班固看到的《孟子》篇數的差異?在今天可以見到的文獻中,有一部分援用《孟子》之言,却不見於《孟子》之書者。顧炎武《日知錄》有云:《史記》伍被對淮南王安,引孟子曰:“紂貴為天子,死曾不若匹夫。”揚子《法言·修身篇》引孟子曰:“夫有意而不至者有矣,未有無意而至者也。”桓寬《鹽鐵論》引孟子曰:“吾於河廣知德之至也。”又引孟子曰:“堯舜之道非遠人也,人不思之爾。”《周禮·大行人》注引孟子曰:“諸侯有王。”宋鮑照《河清頌》引孟子曰:“千載一聖猶旦暮也。”《顏氏家訓》引孟子曰:“圖影失形。”《梁書·處士傳》序引孟子曰:“今人之於爵祿,得之若其生,失之若其死。”《廣韻》“圭”字下注曰:“《孟子》:六十四黍為一圭,十圭為一合。”以及《集注》中程子所引《荀子》:“孟子三見齊王而不言事,門人疑之。孟子曰:‘我先攻其邪心。’”今《孟子》書皆無其文。豈所謂外[38]篇者邪?

明人陳士元《孟子雜記》之“逸文”部分,清人周廣業《孟子四考》中之《孟子逸文考》,蒐集今傳《孟子》七篇所無者甚為齊備。這些逸文的內容,至少一部分可能就是趙岐所說的《孟子外書》四篇所載。司馬遷《史記》言“《孟子》七篇”,有兩種可能。第一是“七”本為“十一”,二者豎寫形近,在傳抄過程中,因漢末趙岐著《孟子章句》,取其七篇,人習見之,“十一”遂形近而訛為“七”。第二是周廣業在解釋應劭《風俗通義·窮通》所云“作書中、外十一篇”時說的:“天子所藏書皆謂之中學,官及民間所有皆謂之外。蓋自孝武開獻書之策,立寫書之官,凡諸子、傳、說皆充秘府。……《孟子》在武帝時,七篇早入大內,故曰中,也言內,猶今稱中秘書為內府書也。其上太史及學官所肄,子長所見,本皆止七篇。至成帝時陳農所求,劉向父子所校,續得民間本,增多四篇,以中秘所未有,故謂之外。中書多古文善本,外書容有增篡,是以趙、劉作注,俱以[39]中書為定也。”也就是說,司馬遷看到了秘府所藏的《孟子》七篇,而《外書》四篇是西漢末年民間訪書所得。

從《孟子》逸文的內容來說,就陳士元《孟子雜記》與周廣業《孟子逸文考》所集,已經很難看出哪些句子對應《外書》中的哪一篇。但是,可以確定的是,《孟子》一書在西漢末年劉向校書之前,確定七篇,而在校書之後,還有《外書》四篇。這四篇的內容或許經過後世的增刪,但非常可能是孟子後學的作品。在先秦諸子中,《墨子》、《莊子》等書,皆非一人之學,而是一派之學,今人在《墨子》之《經說》、《備城門》、《當染》諸篇、《莊子》之“外篇”、“雜篇”之中,也不難發現有“其文不能宏深,不與內篇相似”的篇章,可以斷定這些篇章並非墨翟、莊周的“本真”,懷疑其實是“後世依放而托之者”。但是,這種懷疑並不能降低這些篇章的價值。如果《孟子外書》四篇是孟子後學之作,那麼,《說孝經》一篇,便是孟子一派解說《孝經》的作品。而其具體內容,今人已經無法見到了。四 《孝經》與《大戴禮記》《大戴禮記》中有章名以“曾子”開頭者十篇,為《曾子立事》、《曾子本孝》、《曾子立孝》、《曾子大孝》、《曾子事父母》、《曾子制言上》、《曾子制言中》、《曾子制言下》、《曾子疾病》、《曾子天圓》。而《漢書·藝文志》諸子儒家,有“《曾子》十八篇”,《隋書·經籍志》有“《曾子》二卷,目一卷,魯國曾參撰”,《宋史·藝文志》有“《曾子》二卷”。宋代晁公武《郡齋讀書志》云:《隋志》“《曾子》二卷,目一卷”。《唐志》“《曾子》二卷”。今此書亦二卷,凡十篇,蓋唐本也。視漢亡八篇,視隋亡目一篇。考其[40]書已見於《大戴禮》,世人久不讀之,文字謬誤為甚。

宋末王應麟《漢藝文志考證》亦云:“今十篇,自《修身》至[41]《天圓》,皆見《大戴禮》。蓋後人摭出為二卷。”晁公武、王應麟所見宋代《曾子》,已有十篇,皆出《大戴禮記》。今所見《大戴禮記》這十篇的內容,確有大量可以與《孝經》相發明者。而其中,又以《曾子本孝》、《曾子立孝》、《曾子大孝》、《曾子事父母》四篇,與《孝經》關係最為重大,或直接言其為《孝經》在戰國時期之傳記,亦無不可。現對二者關係做一具體分析。(一),《大戴禮記》中曾子所言,有對《孝經》某一問題進行直接而具體的闡述與論證者。《孝經·開宗明義章》云:“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這一句話本來只是對身體來源的客觀描述。而在《大戴禮記》的《曾子本孝》、《曾子大孝》二篇,有三處內容可視為對這一經文的闡釋:《曾子大孝》:身者,親之遺體也。行親之遺體,敢不敬乎?故居處不莊,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蒞官不敬,非孝也。朋友不信,非孝也。戰陣無勇,非孝也。五者不遂,災及乎身,敢不敬乎?《曾子本孝》:故孝子之事親也,居易以俟命,不興險行以徼幸。孝子游之,暴人違之,出門而使不以,或為父母憂也。險塗隘巷,不求先焉,以愛其身,以不敢忘其親也。《曾子大孝》:樂正子春下堂而傷其足,傷瘳,數月不出,猶有憂色。門弟子問曰:“夫子傷足瘳矣,數月不出,猶有憂色,何也?”樂正子春曰:“善如爾之問也。吾聞之曾子,曾子聞諸夫子曰:‘天之所生,地之所養,人為大矣。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歸之,可謂孝矣。不虧其體,可謂全矣。’故君子頃步之不敢忘也。今予忘夫孝之道矣,予是以有憂色。故君子一舉足不敢忘父母,一出言不敢忘父母。一舉足不敢忘父母,故道而不徑,舟而不游,不敢以先父母之遺體行殆也。一出言不敢忘父母,是故惡言不出於口,忿言不及於己,然後不辱其身,不憂其親,則可謂孝矣。草木以時伐焉,禽獸以時殺焉。夫子曰:‘伐一木,殺一獸,不以其時,非孝也。’”“身體髮膚,受之父母”,自己的身體,不是由自己主宰的,而是“親之遺體”,親即父母。曾子從經文中發明出《孝經》的“身體觀”,如果一個人的身體是父母的,那麼他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就不止是他自己的言行舉動,而且關係著父母的情感、聲譽、尊嚴等等。因此,人的所有行為,都是行親之遺體,意識到這一點,“敬”便產生並貫穿到一個人一生的所有行事中去。按照上列《大戴禮記》的內容,《孝經》所云的“不敢毀傷”有兩種情況,一是身體的毀傷讓父母擔心,所以《曾子大孝》說,“故君子一舉足不敢忘父母,一出言不敢忘父母。一舉足不敢忘父母,故道而不徑,舟而不游,不敢以先父母之遺體行殆也。一出言不敢忘父母,是故惡言不出於口,忿言不及於己,然後不辱其身,不憂其親,則可謂孝矣”。還有《曾子本孝》云,“故孝子之事親也,居易以俟命,不興險行以徼幸。孝子游之,暴人違之,出門而使不以,或為父母憂也。險塗隘巷,不求先焉,以愛其身,以不敢忘其親也”。一是觸犯國法招致刑罰以使父母憂,像《曾子大孝》所言“居處不莊,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蒞官不敬,非孝也。朋友不信,非孝也。戰陣無勇,非孝也。五者不遂,災及乎身,敢不敬乎?”按照阮元的《曾子注釋》,“不莊、不忠、不敬、不[42]信、無勇,皆易致禍害,受刑罰,毀傷身體,辱及其親”。可以看出,《曾子大孝》、《曾子本孝》對《孝經》相關內容的理解,不是注解式的,而是論證式的,這正是“子學傳經”最明確的特徵。而且,這使《孝經》的經文義理得到了非常充分的發揮。

另外還有《孝經·諫諍章》,孔子向曾子闡明“從父之令”不為孝,諫諍於父方為孝,其文云:“父有爭子,則身不陷於不義,故當不義,則子不可以不爭於父。”在《大戴禮記》中,多次闡述此義。《曾子立孝》:君子之孝也,忠愛以敬,反是亂也。盡力而有禮,莊敬而安之,微諫不倦,聽從而不怠,懽欣忠信,咎故不生,可謂孝矣。《曾子大孝》:父母愛之,喜而不忘。父母惡之,懼而無怨。父母有過,諫而不逆。父母既歿,以哀祀之加之,如此謂禮終矣。《曾子事父母》:單居離問于曾子曰:“事父母有道乎?”曾子曰:“有。愛而敬。父母之行,若中道則從,若不中道則諫,諫而不用,行之如由己。從而不諫,非孝也。諫而不從,非孝也。孝子之諫,達善而不敢爭辨。爭辨者,作亂之所由興也。由己為無咎則寧,由己為賢人則亂。”《諫諍章》所言,是子應當諫父,而上引三處,更加強調如何諫諍,是對《孝經》的引申與發揮。《諫諍章》只是說“故當不義,則子不可以不爭于父”,但是“爭”如何落實,需要進一步的說明。子諫父與臣諫君不同,君臣義合,臣諫君可以犯顏直諫,三諫不從,待放而去。而父子出於天性,無可逃於天地之間,是故子之諫父,必須在“孝”的前提下進諫。是故《曾子立孝》強調“微諫不倦”,《曾子大孝》強調“諫而不逆”,而《曾子事父母》更加曲盡其情。“若不中道則諫,諫而不用,行之如由己。”盧辯注云:“且俯從所行,而[43]思諫道也。”孔廣森補注曰:“如由己,使若父母之過由己致之[44]也。”也就是說,父母不聽,則從父母,就像錯誤是自己造成的一樣,同時考慮如何進一步進諫。接著曾子強調:“從而不諫,非孝也。諫而不從,非孝也。”如果父母有錯,只是盲目跟從,所行非孝。如果諫而不聽,便不再跟從,也是不孝。而且,“孝子之諫,達善而不敢爭辨。爭辨者,作亂之所由興也”,盧辯注引《禮記·內則》云:“父母有過,下氣怡色,柔聲以諫。諫若不入,起敬起孝,說則復[45]諫。”可以說,《孝經》僅提出“諫諍”之義,而《大戴禮記》中曾子所言則曲盡其事以補證之。(二),《大戴禮記》中有對《孝經》不同問題進行結構重組而論述之者。如《曾子本孝》有云:

君子之孝也,以正致諫。士之孝也,以德從命。庶人之孝也,以力惡食。任善,不敢臣三德。故孝之於親也,生則有義以輔之,死則哀以莅焉,祭祀則莅之以敬;如此,而成於孝子也。

這段話集合了《孝經》多處的內容。其首二句“君子之孝也,以正致諫。士之孝也,以德從命”,是解釋《孝經·諫諍章》“父有爭子,則身不陷於不義,故當不義,則子不可以不爭于父”,而將諫諍的“子”落實在卿大夫、士上。“君子之孝也,以正致諫”,如果單看此語,則“君子”之所指不能確定。但結合下文云“士”、“庶人”,則[46]此“君子”必指士以上,故盧辯注曰:“君子,謂卿大夫。”王聘珍、孔廣森皆從之,阮元《曾子注釋》進一步云:“元謂《孝經》曰:[47]‘父有爭子,則身不陷於不義。’正,謂正道。”“士之孝也,以德從命”,盧辯無注,而王聘珍注云:“德,謂孝德。以德從命者,言[48]先意承志,喻父母於無過,其命皆可從也。”按照王聘珍之見,此言士之孝“從命”,但鑒於上言“致諫”,故加上“先意承志,喻父母於無過”一句,再說“從命”之意。孔廣森亦云:“言以德者親[49]之。命有失德,亦致諫,不以曲從為孝。”是言父母以德方從命,[50]不以德則必須諫諍。阮元注則云:“德命則從,非德亦諫。”王、孔、阮氏皆以為此文言卿大夫、士諫其父之事,所以,可以視為《孝經》子爭於父的解說。[51]“庶人之孝也,以力惡食。”盧辯注云:“分地任力致甘美。”“以力”,是“分地任力”,而“惡食”,孔廣森進一步解釋道:“惡食,[52]言養以甘美、自食其惡者也。”也就是庶人之孝,以食物之甘美者奉養父母,而將食物之粗劣者留給自己。《孝經·庶人章》言庶人之孝云:“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謹身節用,以養父母,此庶人之孝也。”“以力”對應“用天之道,分地之利”,“惡食”是對“以養父母”的詮釋。“任善,不敢臣三德。”盧辯注云:“謂王者之孝。三德,三老也。[53]《白虎通》曰:‘不臣三老,崇孝。’”因為前面有卿大夫、士、庶人,故此解為王者之孝。這句話表面上與《孝經》沒有關係,但事實上,同樣是《孝經》的解釋。所謂“不臣三德”者,今《白虎通·王者不臣》云:“王者有暫不臣者五,謂祭尸,授受之師,將帥用兵、三老、五更。……不臣三老五更者,欲率天下為人子弟。《禮》曰:[54]‘父事三老,兄事五更。’”也就是說,天子要教天下孝、悌,必須行事父、事兄之禮,但由於天子繼承天子之位,其父已死,且其為嫡長子,所以天子既無父,也無兄。因此,必須有可以讓天子尊事若父、若兄之人,即三老、五更。天子在對三老、五更行事父、事兄之禮的時候,便必須“暫不臣”之。對於這一制度,《白虎通·鄉射》云:“王者父事三老,兄事五更者何?欲陳孝悌之德以示天下也。故雖天子必有尊也,言有父也。必有先也,言有兄也。天子臨辟雍,親袒割牲,尊三老,父象也。謁者奉几杖,授安車輭輪,供綏執授,兄事五更,寵接禮交加,客謙敬順貌也。《禮記·祭義》云:‘祀於明堂,所以教諸侯之孝也。享三老、五更於太學,所以諸侯之悌也。’”其中,“故雖天子必有尊也,言有父也。必有先也,言有兄也。”這一句正是《孝經·感應章》之文。也就是說,“任善,不敢臣三德”一句,可以與《孝經·感應章》“雖天子必有尊也,言有父也”互相印證發明。而且,《感應章》表面的字義,是天子“有父”,如果以“任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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