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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2-28 03: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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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海伦·朗基诺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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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的命运

知识的命运试读:

中文版序言

本书被看成是对科学社会学家和人类学家提出的重要观点从概念上进行哲学考察。它的核心问题是:我们如何认真对待社会学家和其他文化学者关于科学的经验研究的结果,我们的知识观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呢?我在第一本著作《作社会知识的科学》一书中,阐述了对科学客观性的社会叙述,当作是关于价值在科学中起作用的建设性的思维方式。从这种叙述的有利的角度点来看,在所谓的科学大战中,哲学家与科学社会学者之间的争论,似乎对我来说,并没有抓住要点。双方依然聚焦于个人和个人知识。我反而认为,从科学社会学家吸取的重要教训是,科学探索是一项集体的活动。它是一项需要互动与批评的活动,而且,这些天里,它的特点越来越是,认知主体之间的相互依赖性,使不同专长领域专家都来审查科学问题。对哲学家提出的挑战是承认,这种社会维度,尽管尊重规范维度,但需要内含在“知识”的概念中。

因此,本书首先表明社会学家和哲学家如何假定了理性与社会之间的二分。合理性和社会性被认为是相互排斥的,这表明,双方都完全承诺了作为个体的认识主体本来固有的知识观。这种讨论围绕三种不同的知识概念来建构——作为生产(内容)的知识,作为认知主体状态的知识,以及作为内容(知识有什么意思)的知识——因为在社会学家和哲学家中间的论证倾向于在这些不同的含义之间犹豫不决。但是,一旦解构理性—社会的二分,在一种意义上,这些概念之间的区分就成为一条途径,而这条途径有可能会被人们所忽视。

本书接着表明,一旦摘除个人主义的眼罩,核心的科学认知活动——观察与推理——最好被理解为是社会活动,而不是社会因素干扰的抽象地想象的认知成就。甚至真理得到一种新的分析,恰好正如聚集在确证概念的保护伞下的语义成功的概念家族之一那样。本书重新讨论了关键的非充分决定论证,在我看来,这是需要在赞成社会叙述时拒绝个人认识论的一个支柱。这里的要点不是,直接表明转向知识的社会叙述的必要性,而是考虑对这个论证揭示的背景假设的依赖,如果我们继续保留科学探索是客观的、科学探索能够提供知识的观点,这样一种转向是必要的。知识在社会叙述中幸存下来,但必须被理解为有偏见的、暂时的和多元的。人类科学探索的成功是集体的成功,是我们相互依赖的一个标志,并尽可能受天才的影响。

我感激许多对话者,感谢他们对本书观念的质疑,感谢他们对这些观念的建设性的评论,感谢他们激励我继续思考这些观念。我特别感谢成素梅教授和她在上海社会科学院的同事就这些观念展开的令人鼓舞的交谈,感谢她和她的博士生王不凡同学接受把本书从英文版翻译为中文版的挑战。我很高兴本书将会得到一批新的读者,因而我希望,与中国学术界的学者继续进行对话。海伦·朗基诺2016年6月美国加州

序言和致谢

本书的面世是许多学术互动和有利条件的结果。它开始于一项富有雄心的计划:重新阐述知识的社会性论点,抵御对它的批评,然后,把这一论点应用于新的案例研究,包括讨论在西方反对或袒护科学与新兴的工业化后殖民社会中的科学进路之间的关系。最终,越来越明确的是,这一哲学论点需要得到更多的阐述,而这一计划的另外两个部分还有必要且值得进行较长篇幅的单独论述。总之,本书是第一部分:重新确认知识的社会性论点,这被我遇到的很有帮助的深受启发的批评所淡化,而它的发展关系到科学的社会理论中新近的其他工作,既包括经验工作也包括哲学工作。

我很感激个人和机构赋予的鼓励和提供的机会。肯·沃特斯(Ken Waters)阅读了每一章并进行了评论,有时,数易其稿。我们关于哲学和生物学争论的影响贯穿于本书。伊丽莎白·安德森(Elizabeth Anderson)和理查德·格兰迪(Richard Grandy)分别阅读了全部手稿,提出了许多有益的修改建议。这三位朋友和同事以慷慨的批判精神来响应这项工作,我对此表示诚挚的感谢。不能由于本书现存的缺陷而责备这些读者,相反,本书的优点肯定多半归功于他们。此外,1999年春天,“哲学8660”研究生讨论课的学生们阅读了本书的大部分初稿。除了整个研讨课提供了非常宝贵的机会,让一群见多识广的读者检验这些观念之外,他们的个别异议也在文本中加以注释。

书中的许多观点都是与他人的对话或通信的结果,其中有保罗·博戈西昂(Paul Boghossian)、罗伯特·布兰登(Robert Brandon)、南希·卡特赖特(Nancy Cartwright)、阿米塔·查特吉(Amita Chatterjee)、J.理查德·克里斯(J.Richard Creath)、约翰·杜普雷(John Dupré)、凯瑟琳·埃尔金(Gatherine Elgin)、米兰达·弗里克(Miranda Fricker)、詹姆斯·格里塞默(James Griesemer)、詹妮弗·霍恩斯比(Jennifer Hornsby)、唐·霍华德(Don Howard)、伊尔凡·哈比卜(Irfan Habib)、伊夫林·福克斯·凯勒(Evelyn Fox Keller)、菲利普·基切尔(Philip Kitcher)、布鲁诺·拉图尔(Bruno Latour)、凯瑟琳·列侬(Kathleen Lennon)、伊丽莎白·劳埃德(Elisabeth Lloyd)、简·梅恩沙因(Jane Maienschein)、瓦莱丽·曼娜(Valerie Miner)、西法丽·莫埃特拉(Shefali Moitra)、林恩·H.尼尔森(Lynn H.Nelson)、德鲁弗·雷纳(Dhruv Raina)、阿伦·理查森(Alan Richardson)、罗伯特·理查森(Robert Richardson)、史蒂芬·希弗(Steven Schiffer)、弗雷德里克·施密特(Frederick Schmitt)、米里亚姆·所罗门(Miriam Solomon)、伊丽莎白·斯佩尔曼(Elizabeth Spelman)、沙伦·特拉维克(Sharon Traweek)、维维安·韦尔(Vivian Weil)、威廉·威姆萨特(WilliamWimsatt)、艾莉森·怀利(Alison Wylie),以及我在明尼阿波利斯(Minneapolis)的同事们,约翰·比蒂(John Beatty)、罗恩·吉尔(Ron Giere)、杰弗里·赫尔曼(Geoffrey Hellman)、史蒂芬·克勒特(Steven Kellert)、戴维·麦卡勒姆(David MacCallum)、迈克尔·鲁特(Michael Root)、帕蒂·罗斯(Patti Ross)、韦德·萨维奇(Wade Savage)和内奥米·谢曼(Naomi Scheman)。无疑,我忘记了许多澄清我的思路的其他交流。在此,我向那些曾向他们学习过却未列入上述感谢名单的人致歉。

我感谢莱斯大学和明尼苏达大学为我提供研究和学术休假的机会,使我能够开始,然后,持续地推进这一计划。在1993—1994年和1994—1995年期间,明尼苏达大学的迈克尔与彭妮·温顿访问学者项目(The Michael and Penny Winton Visiting Scholars Program)使我减少了教学负担和暂时摆脱了行政事务。1994年夏天,在洛克菲勒基金的资助下,我在贝拉焦的塞尔贝罗尼别墅里居住的一个月,成为关键的转折点。1998年冬春之际,伦敦经济学院的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哲学中心提供了热情款待与合作机会。国家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SBR 9731088)资助我进行的研究,除了在不同场合有所报道和将会有所报道之外,全部纳入本书之中。在1998年、1999年和2000年,麦克奈特基金(McKnight Foundation)的人文学科研究奖为研究助理提供了资助。明尼苏达科学哲学中心的史蒂夫·列利丘克(Steve Lelchuk)在关键时刻提供了技术援助。萨拉·霍金格尔(Sara Hottinger)和伊丽莎白·伦斯特鲁姆(Elizabeth Lunstrum)在担任研究助理的角色时,在最后汇总参考文献和编排索引方面,提供了非常宝贵的帮助。最后,我还要感谢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的两位编辑对这一计划一如既往的鼓励,他们是,安·沃尔德(Ann Wald)和伊恩·马尔科姆(Ian Malcolm),沃尔德后来去了其他国家,马尔科姆在最后阶段能够把压力和耐心恰当地融合起来。

我的母亲和姐妹们,海伦·奥布莱恩·朗基诺(Helen O’Brien Longino),米歇尔·朗基诺(Michele Longino)和弗吉尼亚·乔丹(Virginia Jordan)始终如一地给予帮助;比尔(Bill W.)和他的朋友们不断地为我建言献策;还有我的伴侣,瓦莱利·迈纳(Valerie Miner),使得整个人生成为一场冒险。

在本书接下来的章节中,有几章内容是对过去著作的某些部分的重新编排。我感谢“知识在科学的社会理论中的命运”和“生物多元论的认识论”两篇文章的出版者允许我在本书中使用这些文章的修订版,前一篇文章收录在弗雷德里克·施密特主编的《社会化认识论:知识的社会维度》(托托瓦,新泽西:罗曼和利特尔菲尔德出版社,1994年)一书中,后一篇文章收录在理查德·克里斯和简·梅恩沙因主编的《认识论和生物学》(剑桥:剑桥大学出版社,2000年)一书中。我也很感谢国家女性艺术博物馆,允许我使用由玛丽亚·埃莱娜·维耶拉·达·希尔瓦(Maria Helena Vieira da Silva)的《小镇》这幅画作为本书的封面。第一章导言:理性—社会的二分《知识的命运》探讨当前科学哲学中两种转向的认识论结果:越来越认可科学探索的社会特征和越来越承认在不同科学领域内说明的多元性。社会性和多元性,尽管还没有得到普遍的支持,但已经被关心阐述当前科学实践的哲学家们所提出。考虑到认识论思想和形而上学思想之间的相互联系,这两个论点,即使很微妙,但也有重要的相互关系。本书聚焦与探究的社会性相关的认识论关注,不过,作为一个应用方向,也讨论对于科学知识的社会进路的科学多元论的意蕴。

在这本书中,我的目标是,响应“知识”术语的规范用法和产生科学知识的社会条件,提出对科学知识的一种叙述。在科学的历史、哲学和社会文化研究领域内的新近工作,对这两个方面都各有强调。结果,有意阐明我们的概念的规范维度的那些叙述——即阐述知识与诸如真理、谬误、意见、理由和辩护之类的概念之间的关系——都未能抓住现实的科学,而对科学探索的实际事例的详尽叙述已经暗示了,要么我们通常的规范概念与科学无关,要么科学没有经受好的认知实践的检验。这不可能是正确的。下面几章对这种僵局提供一种诊断和一种可替代的叙述。我认为,这一僵局是由争论双方所接受的理性与社会二分的理解造成的。

在一方面是理性的(或认知的)与另一方面是社会的这两者之间的二分,既构成了(1)科学的社会文化研究实践者与哲学家之间的分歧,也构成了(2)他们所提供的对科学知识的建构(或解构)的叙述。认知的合理性和社会性之间的二分,是在把两者明确地看成是互相排斥的时候才产生的。根据对这些概念的二分理解,如果一种认知实践在认知上是理性的,那么,它就不可能是社会的。反之,如果[1]一种认知实践是社会的,那么,它就不可能在认知上是理性的。不同的学者对“理性的”或“认知的”和“社会的”进一步含义的理解是不同的。概括地说,理性的或认知的进路,是在叙述科学判断时,聚焦于证据的或辩护的诸理由的那些进路。相比之下,社会(或社会学)的进路,要么关注非证据的(观念的,专业的)考虑,要么关注共同体成员之间的社会互动,而不是关注在叙述科学判断时的可作为证据的那些理由。我的一部分任务是阐明关于认知合理性和社会性的诸假设,对科学的许多思考者来说,这些假设使得这种二分非常有说服力。我断言的社会叙述对于包括科学的全部认知过程在内的科学认识论来说是必要的,拒斥这些假设将会为这样的社会叙述开辟一条路

[2]径。

本书的论证显然指向科学知识,然而,也有理由看成包括一般的知识,或者,至少包括一般的经验知识。首先,这种论证所依赖的科学认知要素——观察和推理——是一般的经验认知的诸要素。而且,尽管在科学认知和一般的经验认知之间有着重要的差别,但是,它们与涉及知识归属(ascription of knowledge)的规范性议题无关。第二,社会学研究者已经证明,科学家之间是相互依赖的,无疑,这种相互依赖性是所有认知行动者的一个特征。最近,许多哲学家认为,[3]对证据的依赖贯穿于我们的日常认知生活中。我们依赖于汽车修理工、电脑顾问、管道工、医生、历史学家、特指的各类专家向我们提供的建议,并把它们编织进我们的信念结构中。而且,我们作为认知者,从小就被灌输了一系列复杂假设,它们强化我们的大多数世俗信[4]念,以至于几乎成为我们推理能力的组成部分。日常知识是,我们在对所重视的各方面的经验作出判断和推理时运用常识的问题。科学研究是拓展我们已有的知识、检验新的提议、有时是颠覆常识的问题。常识的假设和认证各类专家的机构由来已久,所以,超出了支持科学推理的假设所需要的那种批评审查。尽管如此,逻辑结构是类似的,而且,有人强调世俗的背景假设在我们的日常认知生活中发挥了作用,如果这些人是正确的,那么,对科学知识本性的论证,就关系到理解日常经验知识的特征与可能性。前辈

并不是探究科学或知识的社会性维度的那些当代哲学家,率先断言了知识的社会性。19世纪的约翰·斯图亚特·密尔John Stuart Mill)和查尔斯·桑德斯·皮尔士(Charles Sanders Peirce)、20世纪的卡尔·波普尔(Karl Popper),对形成本书部分叙述的知识或科学的社会趋向都有所强调。密尔和皮尔士写了大量有关科学、逻辑和方法的作品,但他们也注意撰写在某些方面能反映那些知识探究者实际情况的知识和真理的作品。密尔在《论自由》一书的“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那[5]一章中讨论的基本前提,建立在人类认知者的可错性的基础上。皮尔士强调个体认知者的可错性,并提供了一个强调研究者共同体的真[6]理定义。波普尔接受的批评来自更抽象的考虑:他关于归纳和相应[7]地强调证伪作为科学方法的观点。

密尔的论证出现在他关于自由的社会和政治主题的文章的语境中,而不是出现在他的逻辑和方法论著作的语境中,而且,他举的例子主要涉及宗教信仰和社会政治信念。但是,对有关天文学和化学的早期争论的简短提及,和他的论证的最一般特征表明,他有意把他的评论应用于对知识或真理的任何一种断言。他推荐的彻底的思想自由和不受约束的表达自由的四条理由,都依赖于假定人类个体的认知是有缺陷的这一事实:束缚思想及其表达的那些人,可能会犯错,而且,真理掌握在其思想受人谴责的那些人手中;即使束缚思想的那些人,也拥有真理,但是,(1)这不可能是全部的真理,而且,不管怎样,谁都没有理由断言确然性(certainty);(2)如果没有相反意见,即使是真的学说,也会失去意义和理由。也就是说,密尔认为,批评讨论思想的实践和无限制的机遇,是确保我们确实具有(真)信念的正当性和克服只在单一观点的语境中形成的信念或见解的错误或不完[8]备性的必要条件。例如,在其他许多地方,我们每个人都持有经验论的形式,但我们的看法也会不尽相同。尽管如此,在为了知识的完整而进行批评互动的必要性方面,密尔的观点和我所辩护的观点是一致的。

查尔斯·桑德斯·皮尔士关于知识的社会性维度的论证与密尔的依据有点不同。虽然他也相信个体的人类认知者会有缺陷,但在他所提供的实在和真理的貌似一致的理论背后,隐含了他的实用主义的意义理论。我之所以说“貌似”是因为,似乎对我来说,他的确切观点受制于各种不同的解释,基于这些不同的解释,其他不同的评论与对真理的评论被相提并论。他在“如何使我们的观念变得清晰”这篇文章中有句名言:“最终注定被所有的研究者都认同的见解是我们所说的[9]真理,而且,所表征的对象是真实。”这个定义被奉为例示了参照那些“效果”来定义概念的实用主义原则:“可以相信,效果具有实[10]践关系,我们设想我们概念的对象具有这些效果。”从长远来看,无论什么样的见解在所有思考它的人那里都能成功地达成一致,就具有如此成功的效果。难道我们应该把皮尔士解读为是声明,真理(和真实)依赖于我们所达成的一致性,也就是说,正如一些人所说的那样,真理是由这种一致性制造出来的吗?或者,难道我们应该把他解读为是声明,正是不依赖于我们而存在的那种必然效果,最终将会产生一致性吗?下面阐述的这一段暗含了第一种解释。“实在并不是独立于一般的思想,而只是独立于你、我或有限的几个人对它的思考。”[11]这似乎确实使实在依赖于思想。另一方面,在下面一段他声明,“假设就任何给定的(具有明确意义的)问题而言,如果对它进行过[12]很深入的研究,也提不出一个解决方案,那就不是哲学假设”。而且,在“信念的固化”这一部分,他把下面的内容确认为是科学的“基本假设”:“存在着真实的事物,它的特征完全独立于我们的见解,……按照不变的规律,影响我们的感官,而且,通过利用感知规律,[13]我们能够通过推理来确定事物的真相。”在这里,实在似乎独立于所有的思想,不管是一般的,还是个人的。

这些明显的矛盾可以在对皮尔士的一种连贯解释中得到调和。但是,比我更接近皮尔士的那些读者,恰好在如何解释他的真理与实在[14]理论的问题上存在着意见分歧。当然,显而易见的是,无论真理是什么,皮尔士都认为,它既是可获得的,又超出了任何个人的认知范围。另一篇批判笛卡儿主义的文章介绍了他所认为的经验科学中的实践,他声明,“我们每个人都不能希望获得我们所追求的终极哲学;[15]我们只能作为哲学共同体来进行寻找”。探究是一项共同体的活动,一项社会活动,成功的探究是通过共同体的实践,而不是通过个人的实践来达到的。他在附和密尔的讨论时说,“批评的常识论者”(Critical Common-sensist)“高度重视怀疑……他为了进行怀疑,制订[16]了一个计划……然后,付诸实践”。怀疑是由他人的异议反复灌输的。因此,批评互动是完善个人见解的必要条件,也是(由世上所有的研究者组成的)共同体获得(终极)真理的必要条件。贯穿于这些文章中的诱人的零星评论,使得解释皮尔士的前景既迷人而有益,也富有挑战性。但是,接下来的部分无论如何都不是皮尔士可以、可能或本应意指的解释。然而,当强调共同体在生产或获得知识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时,我确实加入了皮尔士的队伍。

使科学的认知合理性与其实践条件相一致的哲学挑战,在卡尔·波普尔先生的著作中得到了生动的阐述,波普尔由于强调批评在科学知识发展中的重要性,通常被认为开创了社会认识论。但是,波普尔[17]的批评观并不坚定。有时他写道,好像批评完全是他所认为的“世界三”中的诸逻辑关系的问题,世界三是指命题内容的世界,即客观知识世界。这个世界与“世界二”——人类信念状态和人类互动的主观世界——所不同的是,它有确定的特征。一个理论是否能解决实际问题,是否与另一个理论相矛盾,是否有特殊的经验结果,这些都是确定诸逻辑关系的问题,独立于对它们的思考。批评恰好是正确地鉴别一个理论的各种结果,并把这些结果与科学的经验基础相比较。这种批评,即具有正确推理能力的任何一个人都能达到的假设检验(hypothesis testing),是他的证伪主义的科学方法论的核心。

有时,他写道,好像批评是一个社会问题——即那些相互竞争的科学家们的事情:这些科学家试图借助于所谓观测差异或概念的和形而上学的缺陷,证明另一个人的理论是不适当的。对波普尔的图像来说,这种社会活动是必要的,至少被认为是鉴别诸逻辑关系的假设—检验批评的一个引擎,而这些逻辑关系是批评互动的实质内容,但这也是它的失败之处。之所以说是必要的,是因为波普尔的“第三(客观的)世界”是静态的。有些东西一定会引起理论之间的冲突,或者,理论与激发批评的经验之间的冲突,而且,唯一的候选者是人们——科学家们——的态度和行动,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他们都会使理论遭到批评。波普尔的图像之所以说是失败的,是因为当他把“世界三”的诸逻辑关系视为是确定的时,他低估了在任意给定的假说或理论与一组数据之间可能存在着许多逻辑路径这一事实的价值。已知理论与数据之间存在着鸿沟,能够填补这一鸿沟的不同假设有许多,因此,在任意给定的问题情境要素与理论对(theory pair)之间,有许多可能的路径。回到实际科学家的真实世界中,即波普尔的“世界二”,有许多起作用的约束条件,限制了调节理论与数据之间感知到的关系的假设范围。从理论到任意一位特殊的科学家或在任何特定时期给定的科学共同体所关注的经验基础,能够遵循无数条逻辑路径中的哪一条路径,不仅是一个逻辑问题,而且是一个人世间偶然因素起作用的问题。客观世界是一个充满多种可能性的世界。在这些可能性中,选择或激活一种或多种可能性,是外在于波普尔的认识论范围的。与密尔和皮尔士的讨论不同,波普尔的科学知识理论有意忽视了科学与实践研究的联系,因而,仍然是一种理想的认识论。由于把理性和社会看成是相互排斥的,以至于占有不同的世界,所以,波普尔尽管拥有避免二分法的某些方法,但还是沦为二分法的牺牲品。概述《知识的命运》第一部分考察从事科学研究(science studies)的当代学者的著作中理性与社会二分的研究概况。第二章讨论科学的社会与文化研究方面的工作,大致可划分为两种主流。一种主流是聚焦于科学知识与相对大规模的专业的和意识形态的各种社会形态(social formations)之间的关系。所谓爱丁堡学派或强纲领的成员们,带头运用这种分析思路,出版了像安德鲁·皮克林(Andrew Pickering)的《建构夸克》、史蒂文·夏平(Steven Shapin)与西蒙·[18]谢弗(Simon Schaffer)的《利维坦和空气泵》之类的著作。这个传统聚焦于科学争论,证明职业和政治利益与争论双方都关系密切,并认为科学争论的解决方案是由政治或职业利益的解决方案来决定的——也就是说,知识或知识的界定是由社会利益决定的。

通常被认为是实验室研究或微观社会学的另一种主流,聚焦于实验室和研究项目之间及其内部的互动,也聚焦于把实验室的工作传播到实验室以外的世界所需要付出的那些努力。这里,说明的权重落在了研究过程中所采纳的多种微不足道的决策上。按照像卡林·诺尔-塞蒂娜(Karin Knorr-Cetina)或布鲁诺·拉图尔(Bruno Latour)之类的实践者的观点,这些决策在本质上是多样的,并且具有多种维度。任何一位研究者的全部目标都是能够继续她或他的研究,而且,与这个目标相关的任何考虑——资金、与其他研究项目或工业应用的联系、便于表征,以及经验的考虑——都是研究决策的合法成分。知识是由异质行动的混合体生产的,而不是由逻辑引导的那种特殊的制造真理的活动生产的。诺尔-塞蒂娜等人都强调科学决策的偶然性,暗示了偶然关系不在规范性的哲学家(normative philosopher)的视域之内。这两类从事科学的社会研究的学者们已经进行了卓越而富有挑衅性的历史分析和社会学分析。我所关注的是如下断言:即这些分析表明规范性的哲学关注与真科学无关。我将表明,这种断言为何是理性—社会二分的产物。

社会和文化研究领域内的工作已经激起了哲学家们的一系列回应。一些哲学家,像拉里·劳丹(Larry Laudan)那样,根本不认为这项工作与哲学关注有关,或者,像艾尔文·戈德曼(Alvin Goldman)那样,把这项工作看成是经验上和概念上受到了误导。还有一些哲学家,像菲利普·基切尔(Philip Kitcher)或詹姆斯·布朗(James Brown)那样,试图通过筛选社会学家和具有社会学倾向的历史学家的断言来跳出圈套,努力反驳他们认为很过激的那些断言,然后,把对历史或社会学分析的敏感性纳入到他们对探究的建构性的叙述中。在第三章,我认为这些努力也被理性与社会二分的承诺破坏了。

在本书的中间几章,我提供了对科学知识的一种叙述:这种叙述不仅避免了二分法,而且把哲学家的概念和规范性关注与社会学家和历史学家的描述性工作整合起来。这包括首先澄清知识的三种含义(作为内容、作为实践或过程和作为状态),然后,分析这种二分法的构成要素,以便消除致力于知识的自明的神圣性,最后,对每一种含义进行非二分法的叙述。作为内容的知识,是运用与其意向对象相符合的基本认知能力的产物。到目前为止,这种叙述是哲学的主流。但我认为,在科学中,这些认知能力是在社会意义上,也就是说,在互动意义上,加以运用的。我也认为,“相符合”包含了一系列语义成功的术语,而且,这样一种宽容的观点是科学内容的可变特征所要求的。

科学探索的两个特征使得它的认识论比传统科学哲学欣赏的认识论更复杂。一是它的认知能力或知识生产能力的这种社会性特征;二[19]是它的说明资源(数据)和它的说明抱负(理论)之间的鸿沟。[20]我重申并拓展了我在第一本著作《作为社会知识的科学》中提出的论证:个人的观察和推理必须由社会过程——比如,批评的话语互动——来补充,而且,一个更完备的科学认识论,除了必须包含被设想为应用于个人实践的标准之外还必须包含应用于共同体实践的标准。我把这些标准纳入到对认识的可接受性(epistemic acceptability)的叙述中,并运用认识的可接受性和构型(conformation)这些规范性概念,对前面区分的三种含义的知识进行非二分法的说明。把这种分析的诸结果进行到底意味着瓦解约定的科学知识观:这种观点把科学知识看成是不变的、绝对完备的和统一的或可统一的。这种瓦解相应地意味着,接受科学知识的暂时性、偏好性和多样性。许多哲学家甘愿把这接受为是对当今科学的一种刻画,但不是对未来科学或理想科学的一种刻画。认识论应该是相对于那种理想的科学而言的。我反而坚持认为,认识论是相对于由真正的经验主体所产生的鲜活的科学而言的。这样一种认识论承认,科学知识如果脱离它所利用的特殊物质、学术和社会语境,就得不到全面的理解。

当代哲学家们既拒绝接受这里所辩护的知识的强形式的社会性,也提出了对强社会进路的不同阐述和解释。我在第七章讨论对这种观点的一系列异议。我运用知识模式之间的区分,来解答哲学家所提出的关于在知识的社会进路中个体的认知能动性的本质之困惑。我表明,这种叙述虽然灵活到足以容纳多元论,但为何还有办法来鉴别错误的内容和错误的实践。最后,我探讨我的观点与其他强硬的科学的社会哲学家——比如,米里亚姆·所罗门(Miriam Solomon)、史蒂夫·富勒(Steve Fuller)和约瑟夫·劳斯(Joseph Rouse)——所提出的那些观点之间的差异。

我在第八章也是本书最终实质性的一章,把社会化的知识观应用于科学哲学中的新的多元论。我评论了在新近的当代生物学中理论多元化的许多不同案例。这些案例呈现出不同的进路——也就是说,针对一种现象提出了不同的问题和方法,或者,最初对同一个领域给出不同的刻画,或者,兼而有之。虽然这些案例中的有些案例成为持续争论的主题,但我诉诸一些最近的历史知识和哲学知识来表明,甚至已经明显解决了的问题,比如,综合进化论和基因结构,如何在社会叙述的多元论框架内得到更好的理解。在简短的结论性的最后一章,我指出了能够追求本书论证的一些其他方向。一些哲学预备知识

本书把人类的认知行动者,即经验的主体而不是超验的主体生产知识的诸条件,看成是(科学的或别的)知识的哲学理论的出发点,在这一意义上,我在本书中采取的进路是自然主义的进路。在把知识看成是(通过科学方法或哲学方法)能够发现其本性或本质的一种自然种类(natural kind)的意义上,则不是自然主义的进路。信念,作为一种心理状态,是某种类型,但知识并不是不同于信念的一个单独的种类(a separate kind),正如不能够把怀疑的心理状态与确定的心理状态区分开来一样。如果知识根本就是一个种类,那么,它是一种非自然的种类,即一种人类活动的产物。作为一种人类活动的产物,它属于其他同类物品的范畴,比如,桌子和椅子,但这并不是一种实质性的种类(a substantial kind),因为它们无论如何都是人工的。更确切地说,它是某些种类可能拥有的一种状态。“知识”是吉尔伯特·赖尔(Gilbert Ryle)所谓的一个“成功术语”,属于满足某些条件的某些种类——在这种情况下:信念、断言、理论——的典范。因此,“知识”及其同类术语是规范性概念。

哲学知识论清楚地说明,正确的归属(ascription)必须满足我们使用“知识”这个术语显示的诸条件。根据这种理解,哲学知识论既不纯粹是描述性的,也不纯粹是规定性的。它需要描绘经验主体的特征和描绘他们设法产生知识(具有知识地位的事物)的诸情境的特征。这是描述性的。它也包括描绘它们获得这种状态所蕴含的诸满足条件的特征。这构成了对蕴含在这种归属中的诸规定性的阐述和对那种状态的隐瞒(withholding of thatstatus)。填补知识生产的经验条件和理想的成功条件之间的细节,是哲学理论的工作。知识的命运取决于这些细节的诸结果。[1]我用“在认知上是理性的”(cognitively rational)和“认知的合理性”(cognitive rationality)来区分这里讨论的合理性与实用的合理性(pragmatic rationality),不能以同样的方式,把实用的合理性理解为不包括社会的因素。[2]希拉里·科恩布里思(Hilary Kornblith,1994)承认这种二分法的部分趋势。他注意到一种趋势:就社会学家而言,忽视乃至嘲笑说明信念p时p为真的作用。他把这种趋势诊断为是由他们的这种假设造成的:成功的社会说明从根本上自动地破坏了与真理相联系的那些说明。科恩布里思认为,在这两种说明之间没有必然的不一致。然而,他没有对哲学家和社会学家都不赞成的相反假设作出评论。如果我的分析是正确的,那么,假如与真理相联系的说明和社会说明之间有一种真正的整合,对于必须拒绝的哲学家和社会学家的诸观点来说,就存在一种共享的深层结构。[3]参见 Coady 1992; Hardwig 1985, 1991; Kornblith 1987, 1994; Schmitt 1988。[4]阿曼达·维泽达姆(Amanda Vizedom,2000)简要地讨论了旨在模仿Ⓡ日常推理的一个人工智能(AI)项目。Cyc提出,以往的AI项目之所以失败,是因为它们没有考虑到“对日常推理所依赖的‘常识假说’的存储”Ⓡ(Vizedom,1987)。Cyc的一部分项目包含辨认那些假说和把它们输入CycⓇ知识库。更多信息可以访问Cycorp网页:。[5]Mill 1859.[6]Peirce 1877,1878.所有的引文都引自Philip Weiner主编的皮尔士文选(1958)。[7]Popper 1968.[8]密尔的论证举例说明了洛林·达斯顿(Lorraine Daston,1992)讨论客观性的许多作品的道德色彩。[9]Peirce 1878;1958,133;所有的引文引自Wiener主编的皮尔士文选(1958)。[10]Peirce 1958,124.[11]Peirce 1958,124.,133.[12]Ibid.,134.[13]Peirce 1877;1958,107-108.[14]参见Rorty 1982;Haack 1993。[15]Peirce 1868;1958,40.[16]Peirce1905;1958,214.[17]我这里利用了波普尔在1972年发表的作品的观点,我还坦诚地承认,为了有益于我希望进行的特殊观察,我掩盖了他论证的许多复杂内容。[18]Pickering 1984;Shapin and Schaffer 1985.[19]当然,知识比数据和理论更丰富,但这种过分简化是为了获得要点。[20]Longino1990.第二章认真对待科学的社会研究

科学社会学家和科学人类学家已经对哲学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他们通过许多不同的案例研究认为,科学知识的发展并不是通过应用哲学家认可的那类认识论规范所准许的诸程序进行的。相反,科学家运用一切必要的方法——商谈、抄袭、交易和剽窃——来使得他们的解释得到认可,他们的目的是在科学的游戏中获胜,或至少能幸存下来。“科学是通过社会方式来建构的”,这已经成为一个战斗口号和平淡无奇的议论,但这句座右铭并不意味着对所有的使用者来说意思都是相同的。而且,这种差异会使问题变得大不相同。

按照科学知识社会学(SSK)的所谓强纲领的观点,好的科学与坏的科学、成功的科学与不成功的科学,都必须以相同的方式来说明。[1]人们不能诉诸合理性来说明好的科学,而诉诸歪曲的社会因素来说明坏的科学。在这两种情况下,说明工作都是出于所谓的利益考虑:意识形态的政治利益、专业利益、个人的职业利益。在强纲领中,说科学是通过社会方式来建构的,就是在说,正是假说或理论(主要)与科学共同体成员的社会利益相一致,决定了它被该共同体所接受(而不是理论或假说与世界相一致)。因此,该理论或假说是否能被普遍接受,取决于支持或拥护它的共同体与构成更大科学共同体的其他共同体之间的社会互动。

卡林·诺尔-塞蒂娜和布鲁诺·拉图尔等人所进行的实验室的经验研[2]究,对社会建构的理解是不同的。对他们而言,科学过程,在包括社会互动的意义上,而不是在把社会关系写进(我们的)自然(观)的意义上,是社会的。他们聚焦于实验室的过程,而不是聚焦于宣传修辞。他们记录的那些社会互动的“生活片断”表明,(在所研究的案例中)科学家据以证实结果和验证假说的那些过程,包括了“内在”考量和“外在”考量的混合。他们由此断定,不可能在假说的纯认知基础和社会的——或负载利益的——基础之间做出区分。他们由于深陷在理性—社会的二分之中,因而进一步断定,哲学家的规范性关注是无意义的:规定(prescription)之轮可以在哲学领域内旋转,但却无法使现实的认识共同体中的诸齿轮都啮合起来。

在这两种纲领中,社会的建构是在认识论意义上来使用的——即描述到底如何说服一位科学家或一个科学家共同体相信,一种观念是可信的、有价值的或真实的。这个标题的另一种用法是形而上学的或本体论的:社会的建构能够与“自然的建构或生产”形成对比。在这个意义上,集体建构的人工物和精心创建的政治实体,比如,宪政民主,都是一种社会的建构。但社会的建构也与“真实的”形成对比。在这种意义上,一个都市神话或疯狂蔓延的话题,可能是社会建构的。被科学是由社会建构的这一断言所激怒的许多哲学家和科学家,主要是在后一种意义上来解读“社会的建构”,后一种意义暗含了自然界是人类努力的产物。社会建构的拥护者和反对者,通常都没有把认识论意义和本体论意义区分开来,结果,对所察觉到的本体论误用的纷纷谴责,被自动地延伸到认识论意义。

除了历史学家和社会学家所做的工作之外,最近,一种新的分析形式进入科学研究(science studies)的行列,那就是,科学的文化研究。像学院里的文化研究一样,科学的文化研究也是一种多学科的探索,把文艺理论和批评的问题,历史学、社会学和人类学,修辞理论和分析的问题与主要来自大陆传统的哲学家的文化理论结合起来。[3]科学的文化研究方面的一些工作分析科学的隐喻和其他文学问题,另一些工作试图在他们的文化环境中理解包括获得意义在内的科学实

[4]践。我们认为,这些研究对于科学的认识论理解是有意义的,在这种程度上,它们假定了我刚才描述的这样或那样的社会学和历史学的分析。本章,我打算评价科学知识社会学中的强纲领和诺尔-塞蒂娜与拉图尔的微观社会学工作给出的认识论断言——以表明他们的结论是如何通过潜在的理性—社会二分的承诺来形成的,以及在消除这种二分之后,社会学的工作如何向哲学家提供了一些很有趣的观点。科学知识社会学中的强纲领

史蒂文·夏平的“科学史及其社会学的重构”是一个好的出发

[5]点。夏平把许多历史案例研究辨别、分类和归纳为是支持这一相当温和的断言:社会学式的重构——也就是说,对社会利益在科学知识生产中所起作用的剖析——在科学史上占有一席之地。设计这些案例研究是为了揭示构成特殊争论及其解决方案的那些实际过程、慎思和论证。其中,夏平辨别了由科学内部的专业利益所引发的科学争论,和为权威性和可信性而斗争所形成的争论,这些案例表明,科学知识的内容与更宽泛的社会语境中的关注是相关的。后者既包括文化资源的科学用途,也包括自然科学资源[即对自然界(nature)和大自然(the natural)的科学表征]的社会用途。夏平的论证是,因为有如此多的研究已经富有成效地阐明了各种各样的科学的抉择时刻,所以毫无疑问,社会学的进路对科学的历史理解来说是有用的。因此,他要拒斥的哲学立场是,在任何科学事件的历史叙述中都包含有正确要素的编史学观点。

夏平所拒斥的这种历史,既是内在论的,也是“辉格”史的,即接受下列科学变化的一条科学史进路:(1)只被在狭义地解释的——也就是说,作为纯粹的认知活动,是由以获得真理为目标所构成的——科学实践中产生的诸议题所推进的科学变化;(2)进步的科学变化,也就是说,被解读为是导向当前的科学知识状态,在不断完善自然界知识的进程中,这本身只是一个阶段。为了反对这样一种立场,他需要确立的只是,为他所拥护的有社会学见识的历史提供方法论空间。然而,在他总结这种历史的方法论的诸准则时,他超出了这个要求的范围。其中的两个准则是相对保守的。首先,推荐归属于观念史的一种实践:历史学家应该把文化视为是可变的,是通过影响它的特殊习俗来传播的。其次,推荐把科学家看成是,依靠他们继承的文化知识背景、他们集体设定的目标,以及他们从自然实在中获得的信息来生产知识。虽然这两个准则都构成对内在论的反驳,但只要把“知识”解读为“怎样算作是知识”,这里的两个准则就都没有什么特别之处。然而,第三个准则强加了一种不同的解读。具有社会学倾向的历史学家,应该把知识的生产和评价视为是目标导向的。

在发现和辩护之间[自赖欣巴赫(Reichenbach)以来]的传统区分中,哲学家认为,发现(或产生)的过程,能被恰当地理解为是因果性的,或者,受到了包括目标和意图在内的许多因素的影响。另一方面,辩护(或评价)是一种认知活动或逻辑关系。在这种标准的观点中,这受制于只把实际情况接受为是真的这样一个目标。在赖欣巴赫的观点中,这只是一种关系,因而并不受制于任何目标。在多种意义上,评价被认为是受目标导向的。例如,某人看到,需要根据实用的目标来选择对哪些断言作出评价,或者,根据哪些可同等辩护的断言采取行动。夏平似乎已经想到,在接受和使他人接受某个断言为真与满足某个目标之间——例如,在把关于相对颅容量(cranial capacity)的那些断言接受为是真的与使种族压迫合法化之间——有相当直接的联系。正如夏平的例子中所意指的那样,如果辩护(或评价)会受到任意目标的引导,那么,就不可能在“知识”与“在语境C中所传递的知识”之间做出区分。这种断言,不论是潜在的还是显在的,都引起了哲学家们的注意。夏平所阐述的前两个原则,非常适应这篇论文前面引证的那些案例,也足以为他所拥护的具有社会学见识的历史留有余地。因此,夏平没有必要做出像第三个准则表达的那么强的断言。然而,那是强纲领的科学观和科学研究的核心,而且,还预示着关于夏平和西蒙·谢弗做出的17世纪接受实验方法的那些断

[6]言。尽管夏平没有为此提供论证,但是,如果人们假定前一章讨论的理性与社会的二分,那就可以从前两个准则中自然推得。因此,是这种二分准许从历史断言转移到概念断言。夏平的第三个原则所预示的进路,在巴里·巴恩斯和大卫·布鲁尔的合著中和在他们各自的专著中,得到了更加直接的辩护。

巴恩斯和布鲁尔的论文“相对主义、理性主义与知识社会学”是[7]爱丁堡学派强纲领的基本作品之一。它的宗旨是不仅要扫清对强纲领历史进路的任何哲学异议,而且要推进和保卫关于科学和任何其他信念形式的彻底的相对主义。巴恩斯和布鲁尔阐述了三个论点:

1.关于特定话题的诸信念是变化的。

2.在这些变化的信念中,哪些信念将会在给定的语境中被发现,取决于使用者的情况,或者,与使用者的情况相关。

3.所有的信念,不管是真理,还是谬误,它们的可信性都是同样[8]成问题的。

最后这个论点是所谓的对称性论点,而且,巴恩斯和布鲁尔把这一论点阐释为意指,一位社会学家,不管他或她把一个信念评价为是真的,还是假的,都必须寻找其可信性的原因(大概是对于相信这个信念的那些人来说)。

解释这些论点的方式或多或少是有争议的。我对每个论点只提供两种可选择的解读:

SSK1A:个人持有的关于相同话题的信念是随内容、重点等的变化而变化的。

SSK1B:个人持有的关于相同话题的信念都是矛盾的。

SSK2A:在一组变化的信念中,哪些信念会被一个特定语境中的人所持有,是视情况而定的,比如,那些人可获得的理由或证据。

SSK2B:在一组变化的信念中,哪些信念会被一个特定语境中的人所拥有,除了那些人可获得的理由或证据之外,是视情况而定的。[9]

SSK3A:对于任何一种给定的信念而言,不论它是真的或假的、理性的或非理性的,在一个语境中把它当作是真的或合理的,都要求作出因果性的说明。

SSK3B:对于任何一种给定的信念而言,不论它是真的或假的、理性的或非理性的,在一个语境中把它当作是真的或合理的,都要求在不引用该信念的真理或诸理由的前提下作出因果性的说明。

有可能发生进一步的变化,但这组变化足以表明,这些原则是模糊的。如果我们接受A解读,那么,它们的三个论点可能只意味着,在一个可能(为真)的信念范围内,就某个主题而言人们坚持那些信念,将取决于信仰者语境中的其他特征,并且,所有的信念在这么接受它们的语境中,不论把它们接受为是真的,还是假的,都是同样成问题的(即都需要做出说明)。考虑到科学探索是由位于特定历史和地理环境中的人类所践行的,那么,支持(夏平所推荐的那种)有社会学见识的历史所需要的解释,只能是较弱的解释。然而,巴恩斯和布鲁尔的修辞要领及其对他们反对的论点的描述,清楚地表明他们意指较强的含义,更像B,而不像A。

他们反对的“理性主义的”论点包含两种断言:

1.理性的或真的信念,根据它们是真的或合理的这一事实,来说明。

2.非理性的(或假的)信念,只要求一种社会学的或因果性的说明。

明确地说,这些断言如果没有弄糊涂的话,也是如此难以置信,以至于看起来巴恩斯和布鲁尔就把它们视为对立面而言,是在耍赖。然而,关键不在于这些原则已经得到了明确的认可,而在于对它们的默认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科学史和科学哲学的发展。至少有两种观念社会学家可能会感到厌恶,或者,发现是成问题的。一种观念是,让信念脱离信仰者,从而使认知的能动作用理想化。另一种观念是,人们能够脱离评价它的某个语境(历史的、社会的、实用的)特征描述而弄清楚一种信念是理性的这一断言。这两种观念在前面讨论的推测中都是固有的,像波普尔的观点认为的那样,存在一种逻辑关系的自主领域:已知某个前提,那么,就其本身决定了在理性上正确的结论,并且,这充当了据此来评价人类认知的能动作用的一种理想。虽然人们可以指望社会学家关注认知的能动作用的特征描述,但是,巴恩斯和布鲁尔反而追求别的核心观念,即所相信的命题的固有真理、可信性或合理性的观念。

巴恩斯和布鲁尔在把他们的论证根据压在真理和合理性之上时,而不是压在关于更容易接受经验检验的认知能动作用的概念之上时,不仅运用了编史学,而且还运用了科学哲学、逻辑学和认识论。他们提出了可能会被用以反对他们的对称性论点和支持“理性主义的”反对称性论点的两种论证。这些论证所关注的,不是描绘有时空定位的认知主体,而是描绘在基础主义知识论中传统上被看成是基础的诸类命题的地位。就一组可能的基本信念而言,他们提供了两种考量。一种是存在一组“本身显而易见”的信念。诸如通常所说的来自经验的或可观察的那些信念。但是,巴恩斯和布鲁尔说,在我们的环境中形成感觉的辨别力,是一个训练动物机体的能力和技能的问题。(通过语句或别的方式)对所辨别的词项和要素的表征,是一个运用有共同意义的表征模式的问题,这些模式将会随着文化的变化而变化。因此,经验的诸信念并不是自明的。他们摒弃的另一种考量是他们归因于马丁·霍利斯(Martin Hollis)和斯蒂文·卢卡斯(Steven Lukes)的那种考量:为了进行跨语言的交流(即翻译),为真的诸信念与可合理地辩护的那些推理模式,必须有一个共同的核心。但是,巴恩斯和布鲁尔认为,因为最初的语言学习并不涉及翻译,所以必须通过另一种方式,而不是通过翻译,表达所谓共同核心的那些语句,来学习另一种语言。因此,根本没有必要假定这样一个共同的核心。至于可合理地辩护的那些推理模式,他们引用了逻辑哲学中的那些著名的问题——例如,刘易斯·卡罗尔(Lewis Carroll)的寓言中阿基里斯追不上乌龟的循环论证,以及普赖尔(A.N.Prior)关于逻辑连接词的工作。这项工作表明,试图对有效推理模式的有效性做出明确的辩护或证明,结果是循环论证或无限回归。一种先验的论证不可能产生一组普遍拥有的经验信念,也不可能把一组推理模式确定为是界定了所有人类共同体的有效推理。

这样,在断灭了“理性主义的”偏见之后,巴恩斯和布鲁尔宣称,根本没有相对主义的替代者——也就是说这样的观点:把真理确认为是对S而言,对于任何S来说的真理。这种相对主义的论证被当作是强纲领的一个宣言,也被称为“利益论点”,代表了这样的观点:科学争论是(1)通过隶属于争论立场的社会利益来刻画的;(2)作为解决那些利益冲突的结果,或在解决那些利益冲突的过程中得到解决或“告终”,通常由拥有政治资源获得控制或保持控制的一伙人作出裁决。以及(3)不能通过一组互不相关的事实(或互不相关的实[10]在)来判定。但是,使这些论证与观察的自我确认性,或者,相对主义和利益论点的有效推理模式的自我确认性相对立,是使理性—认知与社会二分的隐含前提。缺少了这个前提,巴恩斯和布鲁尔的论证只表明,理性主义论点的断言不可能是先天成立的。当然,只因为先天的论证不能证明一组信念的普遍性,或者一组推理模式的普遍可接受性,这并没有表明不存在这样一组经验信念或推理模式。不过,它变成了一个是否存在这种普遍性的经验问题。“怎么都行”的强相对主义和利益论点同样如此。这些也是经验的,而不是可以先天证明的。

巴恩斯和布鲁尔似乎在其他作品中认可这一点。他们强调,他们的相对主义不是断言真理与谬误、理性与非理性是无意义的,而是断言它们总是和只是有定域意义上的区分,而不是先验普遍的区分。尤其是布鲁尔认为,在说明为什么一个人或一个共同体喜欢一个特殊的科学理论时,不仅涉及社会利益,而且涉及政治操纵。利益与政治操[11]纵,与传统上更加认可的观察与推理的认知过程,携手并进。他尽力强调,真理与谬误、理性与非理性,在强纲领的分析中不是无意义的,而是它们总是只有定域意义的区分。因而意指,这种相对主义被极大地弱化了,更像是语境经验主义。尽管如此,用作强纲领分析典范的那些实际案例研究,其注意力集中在不利于认知的那些社会因素。它们被当作支持这样的观点:对解决争论负有责任的,是社会因素,而不是认知因素。因此,在实践中,强纲领的分析人士在上面列出的那三个论点的A解读与B解读之间徘徊。尽管有意提供一种更为综合的说明,但这条进路被它对理性—社会二分的承诺摧毁了。结果,强纲领的理论家们并没有向我们描述,认识或认知的考量如何在社会描述中起作用,而且只强调信念的一种类型的原因。

强纲领进路最受欢迎的成果之一是斯蒂文·夏平和西蒙·谢弗的《利维坦和空气泵》,这本书叙述了罗伯特·波义耳(RobertBoyle)和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之间关于实验的检验价值的争

[12]论。这场争论聚焦于波义耳发明的一个(接近)真空的仪器:空气泵(它从一个密闭空间中抽出空气)。波义耳通常被誉为是近代实验科学的奠基人。像16世纪意大利科学家托里彻利和伽利略所做的那样,他不仅用亲手制作(或设计)的仪器做实验,而且他还广泛地撰写关于实验的实践与理论的作品。波义耳把认知权威定位于,通过实验向许多目击者揭示对自然的部分表达,而霍布斯则对欧几里得的几何证明风格印象深刻,把这样的权威定位于是从本身毋庸置疑的第一原理推导出来的。霍布斯极力反对波义耳的方法及其结论,尽管并不成功。夏平和谢弗将这场争论置于其更大的历史语境中:英国的内战;而且认为,这两种科学认识论的对比,等同于两条社会秩序问题进路的对比,霍布斯和波义耳对此也有广泛的论述。

霍布斯的方法是使所有命题为真或为假的一个判定程序——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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