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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04 19: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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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首都师范大学文化研究院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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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决策参考(2012)

文化决策参考(2012)试读:

前言

首都师范大学文化研究院是在北京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直接关心下,由民进北京市委主委、首都师范大学校长刘新成倡议成立的,其宗旨是为市委、市政府的文化战略决策提供政策咨询。它既是一个学术研究和政策咨询机构,同时也是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重要渠道。借助文化研究院的平台,首都师范大学与民进北京市委及有关方面展开了广泛合作,共同举办了“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研讨会”“北京精神的文化阐释论坛”等一系列重大学术活动,有力地提升了首都师范大学与民进北京市委的学术地位与社会影响。

为了更好地发挥首都师范大学文化研究院的智力优势,将学术研究成果有效运用于政策咨询,首都师范大学文化研究院积极探索实现学术成果向政策建议、科研活动向政府决策转化的途径,《文化决策参考》就是本着这样的宗旨创办的。《文化决策参考》和《北京文化通讯》同属首都师范大学文化研究院主办的内部刊物,每月中旬出刊,可以说是研究院的主要机关刊物,从2012年2月研究院成立就开始编辑出版(2012年3月出版第1期)。两刊围绕北京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家文化中心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的发展目标,分工各有不同:前者以专题研究论文的形式,从顶层设计的高度研究北京文化发展的重大议题,为市委、市政府的文化战略决策提供参考和咨询;后者以信息分类荟萃的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及时呈现北京和全国的文化生态、文化活动概貌。两刊直接上报市委市政府和其他管理部门,有效实现了学术成果向政策建言的转化。截至目前,两刊已连续编辑13期,刊登了近30篇文化政策领域的前沿研究成果,其中部分建议已被有关部门采纳。《文化决策参考》第1期出版后,很快得到北京市委领导和文化部领导的批示,认为“很有参考价值”,并要求相关部门“认真研究,把建议转变成措施,狠抓落实”。同时,刊物也得到了业内人士的高度评价,很多知名学者为刊物撰稿。所有这一切都是对文化研究院工作的极大肯定,增强了我们坚持不懈把这个刊物办好的决心和信心。

在2013年初召开的北京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期间,《文化决策参考》的两篇文章被民进北京市委作为建议和提案上报市委市政府。其中一篇是在《文化决策参考》2012年第5期上刊载的中国传媒大学胡智峰教授的文章《关于北京市电影院发展问题的观察与思考》。此文系统调查了北京地区的电影院设置,对其空间布局、观众定位、价值定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系统分析,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改进意见。民进北京市委在这篇文章的基础上进行加工提炼,以“党派提案”形式,向决策层提出“加强电影院建设,打造东方电影之都”的建议。另一篇是《文化决策参考》2012年第8期刊载的鲁迅文学院王彬教授的《北京名人故居的困局、现状与建言》,文章对北京名人故居的现状和前景做出了深入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保护意见。民进北京市委以此文为基础,并结合相关研究成果,由民进会员中的22名政协委员联名向北京市政协提出了《关于北京名人故居保护的几点建议》。该提案立即被《北京晨报》等多家报刊、网站报道,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委员们反映,北京是著名的文化古都,在北京众多的文化遗迹中,名人故居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多年来,北京的名人故居始终处于“拆”和“保”的博弈之中,这种博弈说明在对待名人故居的观念上还存在着模糊认识,相关制度设计也有待完善。面对日益消失的名人故居,迫切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给予足够的重视,尽快行动起来,保护好这一不可再生和复制的文化资源。民进委员们认为,民进会员能够共同关注这一问题,得益于首都师范大学与民进北京市委共同建设的文化研究院这个重要的战略研究平台及其提供的智力支撑。

为了加大《文化决策参考》所载学术成果的社会影响力和学术影响力,我们特编辑出版《文化决策参考》年度论文集与大家分享,除了收入刊物所发表的所有论文外,我们还适当增加了一些未刊出的论文,以免遗珠之憾。首都师范大学文化研究院《文化决策参考》编辑部

倍增新局中的北京文化产业策论

[1]孔建华

我国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目标是到2020年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跨越式发展需要新的动力,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简称《倍增计划》)明确提出以改革创新和科技进步支撑文化产业发展,促进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面向未来十年,北京提出文化创新和科技创新“双轮驱动”战略,这一战略的实施,将推动形成以文化和科技为核心的首都经济,对北京构建创新驱动的发展格局产生深远影响,对在支柱产业基础上发展更高质量和水平的文化产业提供了新的启示。本文认为,一个城市就是一个丰富多彩的世界,城市文化产业发展须紧密结合资源禀赋、比较优势和阶段特征,明晰在国家总体规划布局中的位置,以世界眼光,作出自己独特的贡献。在倍增新局中,北京应把握关键节点,创造普适模式,体现首都文化的示范性。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文化强国的目标构想,引发国内新一轮文化强省、强区与强市的建设。文化产业强,则省区市强、国家强,文化强国须先强文化产业。不久前,继发布《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后简称《改革纲要》)后,又出台了《倍增计划》,这是国务院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以文化强国为远景目标,发布的第一个部门文化产业规划。学习贯彻《倍增计划》,既要从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把握,也要从新世纪以来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思路和重点的演进中把握,将中央要求与地方实际有机结合,创造性地推动工作。基于叙述的便利,本文以文化部2001年和2012年发布的两个五年计划为文本,分析比较过去十年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思路和重点的变化,以认清倍增新局中首都文化产业发展的大趋势,以及在当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格局中,北京如何把握位势,结合区域产业特点,找准工作着力点。一 过去十年国家文化产业发展思路及重点的演变

新世纪以来,文化部发布了两个文化产业五年计划。一是文化部《文化产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以下简称《计划纲要》),发布日期是2001年10月18日;一是《倍增计划》,发布日期是2012年2月23日。两个计划间隔十年之久,从文本看,体现了鲜明的传承创新、与时俱进的精神。今天,我们学习把握《倍增计划》,需要对这两个文本提出的思路和重点做一比较,以更加深入地领会《倍增计划》的精神实质、主要内容和指导意义,增强贯彻落实《倍增计划》的主动性和自觉性。1.主题和主线

从《计划纲要》到《倍增计划》,都明确地坚持发展主题,把结构调整作为主线。在十年发展的基础上,《倍增计划》的主题突出跨越式发展,强调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加快发展重点文化行业,以实现倍增目标;主线则突出优化结构布局、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注重区域、城乡文化产业协调发展,实现由数量扩张的规模增长到质量效益的内涵提高的转变。《倍增计划》在布局上特别注意加强区域布局、统筹城乡发展和培育区域特色文化产业群,在发展方式上鼓励产业集聚、促进产业融合、打造文化品牌和加强引导调控。

主题和主线表述的变化,反映了我国对文化产业作用、地位及所面临问题的认识的深入。首先,21世纪初,我国正式启用和发展文化产业,侧重从经济的角度来认识它的作用,而《倍增计划》更加关注文化产业在国家发展全局中的作用。《计划纲要》导言提出,“文化产业发展的程度是经济与文化融合的具体反映,同时也已成为衡量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它对现状的分析和发展目标的论述,突出了文化产业对推动经济增长、有效拉动内需和解决就业问题的促进作用。《倍增计划》导言指出,文化产业是“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支点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它要求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传播先进文化、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等方面发挥文化产业的积极作用。这一变化,反映了我国对文化产业作用认识的深化,体现了文化产业在国家发展战略中的重要地位的提升。

其次,从《计划纲要》到《倍增计划》都把文化产业列为新兴朝阳产业,经过十年发展,《倍增计划》对文化产业发展的前景底气很足、信心满满。《计划纲要》认为,21世纪初我国文化产业处于起步阶段,发展很不充分,是一个薄弱产业。《倍增计划》鲜明地提出文化产业已经“凸显出成长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巨大潜力”。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判断。虽然从总体上说,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水平还不高,但它已经在经济高速增长的顺势中起步,呈现出提速发展的良好势头,从而也为当前提出未来五年实现文化产业倍增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这一变化,反映了我国文化产业实力和竞争力的增强,体现了文化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的提升。

最后,从《计划纲要》到《倍增计划》都对文化产业发展的问题有十分清醒的认识,展现出真抓实干、锐意进取的勇气。从21世纪初和当前对文化产业问题认识的比较中,可以洞见过去十年产业繁荣发展的重要成果。比如,目前文化产业政策体系仍不完善,但毕竟已经建立起一个政策框架,出台了一批有影响的文化经济政策;又如,我国文化产业的活力和创造力仍然不足,但已经取得重要的进展,一些地区、行业、单位探索形成不少积极有益的经验与做法;再如,我国文化产业区域布局仍不合理,但已经在产业结构调整上取得新的进步,特别是从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基本特性出发因地制宜发展文化产业;等等。这些变化,反映了我国在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政产学研用”各方的不懈努力,体现了文化产业的丰富实践是一个不断解决、发现问题和再解决、再发现问题的艰辛探索过程。2.动力和重点

从《计划纲要》到《倍增计划》,我国对文化产业发展的引擎的判断,逐步走向全面和科学。《计划纲要》提出,文化产业发展以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为动力。《倍增计划》指出,文化产业以改革创新和科技进步为动力。创新是抛开旧的,创造新的。改革创新比体制创新更全面,涵盖了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业态创新等。科技创新是科学前沿研究领域和高新技术领域内的科学技术的进步和革新。科技进步比科技创新更侧重于其贡献(北京市2010年研发经费支出占GDP的5.5%,全国平均水平是1.75%,科技进步对经济发展的直接贡献率达9%)。两个五年计划,对科技在文化产业发展中的关键作用都给予了切实关注。比如,《计划纲要》将依靠科技进步、促进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作为一个基本方针,《倍增计划》强调实施科技带动战略、推进文化科技创新,显示出对技术攻关、成果运用、载体培育等的高度重视。

基于文化部管辖范围,从《计划纲要》到《倍增计划》,对文化产业主要任务的把握,逐步走向深入和扩展。《计划纲要》的基本任务是五个方面:宏观管理体制、文化企业格局、文化市场体系、区域产业布局、产业现代化和国际化。《倍增计划》的主要任务是十个方面: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转变产业发展方式、优化产业布局、加强创作生产引导、扩大文化消费、推进文化科技创新、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健全投融资体系、强化人才支撑、推动文化走出去。应该说,文化产业发展的重点更深入具体,特别是结合当前实际,突出了培育文化企业、扩大文化消费、推进文化科技创新和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充分体现了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国家文化改革发展的战略构想。

从《计划纲要》到《倍增计划》,文化部对重点文化行业的分类有较大调整,显示出其关注点的延展。《计划纲要》提出文艺演出、影视、音像、文化娱乐、文化旅游、艺术培训、艺术品七个行业。《倍增计划》提出了演艺、娱乐、动漫、游戏、文化旅游、艺术品、工艺美术、文化会展、创意设计、网络文化、数字文化服务十一个行业。它反映了传统文化产业和新兴文化产业此消彼长的变化、文化部文化产业工作重点的变化,以及文化产业统计指标和口径的变化,体现了我国文化产业作为一个新兴朝阳产业正处于激烈的变动期。

保障措施最能反映政府在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中的作用和水平。从《计划纲要》到《倍增计划》,我国对文化产业发展环境和条件的认识与实践不断走向系统和全面。《计划纲要》的重点是七个方面:鼓励规模经营和专业化协作、建立形成统一的文化市场、促进文化产业结构的高端转换、积极筹措文化产业发展资金、调整税收和投融资政策、完善人才管理和分配激励机制、鼓励发展外向型企业,它是一些比较具体的工作举措。《倍增计划》的重点是六个方面:加大政府投入、完善政策法规、深化体制改革、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公共服务、加强组织实施。应该说,历经十年锤炼,我国已经开始从各个工作面系统地提供符合文化产业特点和要求的稳定、成熟的支撑性条件,文化产业发展氛围得到进一步有效改善。3.亮点和特色

从《计划纲要》到《倍增计划》,充分显示出我国对文化产业发展规律性的清醒认识和深刻把握。虽然两个规划在制定时间点上相距十年,但在一些重要节点的认识上,具有高度的协调性、一致性,并在原有认知基础上,又有新的拓展,这成为这一时期的鲜明标志。

一是重视市场机制的重要作用。《计划纲要》强调以市场为导向,发挥市场机制在文化资源配置和对文化经济活动调节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文化产业发展机制。《倍增计划》强调遵循文化发展的客观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发挥市场对文化资源配置的积极作用。《倍增计划》在思路上特别重视文化规律,把它放到文化产业发展总体思路的第一句话来讲,是提醒我们在推进文化产业中必须高度重视。从《计划纲要》到《倍增计划》,所处发展阶段不同,认识亦有差异,将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调整为积极作用,显示文化的特殊性,强调社会效益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结合。

二是重视区域差异化协调发展。《计划纲要》将全国分成三类区域:大型中心城市和沿海发达地区、历史文化名城和沿海经济较发达地区、内陆和少数民族地区,强调相互促进、特色互补和协调发展。《倍增计划》将全国分成东部、中部、西部三个地区,强调优势互补、相互拉动和共同发展。这两种分法有很大差异,也都有它的合理性,前者更加注重区域的文化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突出了中心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在文化产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后者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以大区域划分,突出国家宏观调控和区域政策呼应。我国在文化产业起步期即注意到了区域文化发展的不平衡性,坚持分类指导,特色化、差异化发展。

三是重视产业组织培育。《计划纲要》提出建立开放性的创新发展机制,对规模经济效益显著的行业,形成以若干大型企业集团为主体的市场结构;对专业化或个性化强的行业或产品,形成中、小企业乃至个体私营企业合理分工协作、规模适当且企业数目较多的竞争性市场结构。《倍增计划》强调提高文化产业的活力和竞争力,促进各类文化企业协调发展,培育骨干文化企业,扶持中小文化企业。《计划纲要》将产业组织结构放到保障措施的第一条,《倍增计划》将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提到主要任务的第一条,显示我国对文化企业培育壮大问题的高度重视,不仅是一贯的,而且上升到更加显著的中心位置。结合这两个规划,我们可以发现,我国文化产业在任务措施的设计上,坚持了两个重要思想,一是文化产业不能抓大放小,而要抓大扶小,大小并举;一是文化企业不能大小分离,而要大小协作,相互支撑。

四是重视指标设计和可操作性。与《计划纲要》相比,《倍增计划》更加注重文化经济指标的规划设计。它把未来需要重点推进的工作,细化为若干明确的定量指标,包括一个总指标和二十多个分指标。它对国家需要重点提升的企业、项目、工程、基地等的定量指标设置,是关乎总体规划布局的风向标,对地方保持与中央的协调一致、强化工作对接和共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都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五是重视智库作用和体现新潮流。从《计划纲要》到《倍增计划》,文化部充分调动智库的决策咨询功能,调查研究做得充分扎实。一批国内顶尖的研究机构和跨学科专家学者参与进来,发挥了重要作用。以《倍增计划》为例,前期调研吸收了多个研究机构,先后历时两年,一批专家学者全程参与。从规划文本可以看出,调研较为深入,注意运用新的学术研究成果、揭示新的产业发展态势和把握新的文化消费需求,对产业发展的矛盾和问题不回避,不绕弯,直面解决。《倍增计划》提出的思路和举措,正确呼应新潮流,从而增强了前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了政府宏观引导能力和水平。这样一种规划研究的认真态度,规划编制的务实文风,极大地提振了业界信心,为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理论引导。4.背景和原因

把握从《计划纲要》到《倍增计划》的变化,我们需要分析这种变化背后宏大的社会背景和深刻的发展动因。

一是我国经济总量从1978年开始,到2010年,按照购买力平价计算,年均增长9.9%。2000年到2011年经济总量从89404亿元增长到471564亿元,增长5倍多,人均收入达到5540美元。经济发展带来两个可喜的变化:首先,各社会阶层对文化生活有了更高的要求,政府在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同时,对多样化文化需求的提供部门——文化产业,给予前所未有的鼓励与支持。其次,不同投资主体对文化生产有了广泛而深入的参与,在政府加大对文化生产投入的同时,社会资本和金融部门陆续参与投资文化产业,文化的投融资渠道有效拓展。这一阶段,逐步表现出了消费拉动和投资拉动的显著特征。

二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全面参与全球化进程,需要建立强大的文化产业部门。我国在21世纪初承认文化产业,并开始全面启用这个概念,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一个很重要的外部条件,是国际文化资本、文化产品、文化品牌的冲击,迫使国内迅速主动迎战,积极培育一批可以同世界交流对话和同场竞争的文化市场主体。从21世纪初文化集团化改革试点起,到目前阶段性改革任务的趋向基本完成,我国都把培育文化市场主体作为改革的中心环节。这个阶段是积极应对国际挑战的文化觉醒的阶段,带有倒逼的特性,这一特性也带来并促成了国内在发展文化产业上的高度共识与空前团结。二 文化产业倍增新局中的北京位势、北京特色和着力点

在文化部文化产业布局中思考北京问题,应注意三个节点:首先是要把《倍增计划》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以及不久前出台的《改革纲要》结合起来,在《决定》和《改革纲要》的总体框架中把握文化产业。其次,与中央对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以及近期中央对北京文化改革发展的具体要求结合起来,要相互联系地而不是割裂地、全面地而不是褊狭地理解和把握北京文化产业。第三,要看到《倍增计划》是一个部门文化产业规划,不是我国文化产业的全部,不仅核心文化产品中的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没有包含进来,而且相关文化行业、文化设备制造等也没有包括。从区域发展看,需要立足《文化及相关行业分类》进行综合权衡,不能造成对一些行业的忽略或疏离。因此,在落实《倍增计划》时,不仅要思考北京在文化部文化产业布局中的位置、重点,而且要体现国家文化产业的总体布局,在大布局中找准北京位置,把握区域文化产业发展的主攻方向和工作着力点。1.北京在倍增新局中的位势

中央《决定》、国家《改革纲要》和《倍增计划》都明确指出“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发挥首都全国文化中心示范作用”。中央强调“首都”概念,是要突出首都城市的功能定位和比较优势,跳出北京市,立足首都圈,服务大中国。我们应从四个方面把握和发挥首都位势。

一是认清文化产业的主题和主线。发展是硬道理,文化产业的第一要务是发展。《倍增计划》指出,文化产业的主题是跨越式发展,主线是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要理解跨越式发展,需要搞清两个问题:首先是什么样的发展?文化产业既要传承中华民族文化,又要体现时代性,吸收世界有益文化,请进来和走出去,扩大文化交流和贸易,因此,这个发展是在传承基础上包容和开放的发展。其次是如何实现跨越式发展?跨越式发展和非跨越式发展是有区别的,后者是一种自然状态的发展,是常规发展;前者是超常发展,需要有新的动力来助推。中央《决定》和国家《改革纲要》明确“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而《倍增计划》讲的是“以改革创新和科技进步为动力”。改革创新主要说的是生产关系层面,科技进步是生产力层面的,这个跨越式发展的新动力是科技进步。要实现科技进步,必须依靠自主创新,在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吸收消化再创新上下功夫,在发明创新、产品创新和流程创新上取得新突破。现阶段我国经济结构调整有明确的中心任务,即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产业中一部分属于传统产业,有一个改造提升的问题,一部分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因此,文化产业结构调整任重道远。文化产业转变发展方式,目的很明确,是要实现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质量效益型转变,增强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因此,我们从经济角度谈主题和主线,就是要落实中央《决定》要求,使文化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支点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

二是把握文化中心的功能和定位。中央《决定》提出发挥首都全国文化中心示范作用,是新时期新阶段基于国家战略作出的一个重大决策,北京的作用可谓“兹事体大”。“首都”“文化中心”“示范作用”三个核心词,有丰富的含义和内在的要求。首都是国家的中枢,是领导决策的中心,它同北京作为全国政治、文化和国际交往中心的城市定位紧密联系、不可分割。文化中心,是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是具有重大国际影响力的文化中心城市。以中国今天的综合国力、国际地位和影响,文化中心城市必然是国际文化大都市,它与北京作为国际交往中心的定位是相匹配的,说北京是国家文化中心城市,已经包含了国际文化大都市的含义,因此,北京作为国家文化中心城市,同时也是国际文化大都市。示范作用,它的本质含义是,首都北京在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率先垂范,创造经验,辐射周边,带动全国,影响世界。

三是增强文化创新的能力和水平。在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目标框架中,北京文化产业发展具有极为重要、不可替代的作用。北京具有不同于国内其他城市的资源禀赋,基础坚实。北京文化产业占地区国民经济比重在新世纪初已经达到支柱产业标准。2005年提出“文化创意产业”,强调创意的重要性和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贡献,注重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文化经济基础较好;北京文化产业已列为战略性支柱产业,在构建创新驱动新局和建设创新型城市中,其地位和影响不断增强,且已上升到城市发展战略层面,即以文化创新发展文化产业,以科技创新发展高科技产业。上述两个基础条件,是首都文化立足高端、示范引领的重要前提。在建设创新型城市的进程中,文化产业须嵌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框架,创新拓展,积极提升产业的质量和效益,为推动首都科学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同时,对已经改革和发展的,要从新问题入手,巩固提升,再创新成果;对未改革和发展的,要顶层设计,从点、线、面上进行探索,取得新鲜经验;对兄弟省区市的经验和做法应专题研究,在新的起点上总结提炼,汲取经验和教训,勇攀新高峰。北京有实力、有能力在文化创新上肩负起龙头角色,发挥榜样作用,引领文化潮流。

四是勇担引领倍增发展的责任和使命。《倍增计划》是促进我国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一个阶段性规划。北京推动实施《倍增计划》,首先须明确一个目标,即在倍增新局中北京在全国的比重和贡献率。从整体看,根据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行业分类》,2010年北京文化产业创造增加值794.5亿元,占全国的7.2%。从2004年到2010年,北京文化产业创造增加值年均增长15.8%。未来五年,要研究两个关键指标:一个是文化产业创造和吸纳就业,一个是文化消费占城乡居民消费的比重。同时,将《倍增计划》提及的园区、企业、互动和平台等二十多个文化经济指标,纳入区域文化产业规划部署和年度工作要点。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上述分项指标之间的关系,从每一个具体文化行业看,问题不突出,但是放在一起,就很成问题,因为有些部分是交叉的。就基层文化管理部门而言,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根针,更是需要综合,如过于琐碎繁复,则管理运营成本增大,效果也不易体现。2.北京文化产业的特色

北京是全国较早发展文化产业的城市之一。早在1996年,市委、市政府就出台《关于加快北京市文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对文化产业发展作出部署。21世纪初即已成为首都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也是迄今按照国家统计局标准全国各省区市中唯一一个占地区经济比重超过5%的省市。在倍增新局中,北京作为全国文化中心城市,可以也应当发挥更大作用,作出更大贡献,形成示范带动。《倍增计划》的最终目标,是到2020年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北京作为一个提前10~20年已经发展成为支柱产业的城市,其先行先发经验和模式对全国具有深远影响。

北京文化产业具有六个显著特色。

一是注重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初步确立了以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双轮驱动”的城市发展战略。这一战略是“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大战略的一个缩影,是北京城市建设的重大决策,将极大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文化产业赶超目标的实现。北京市提出到2020年文化创意产业占全市经济比重达到18%的目标。如果这一目标能够实现,北京将形成以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和“文化中关村”为主体的创新驱动型城市发展模式。以2011年为例,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创造增加值超过3000亿元,约占全市经济比重的19%,而文化创意产业不到2000亿元,约占全市经济比重的13%,文化创意产业相当于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经济规模的60%。未来十年,以目前增长态势,“文化中关村”迎头赶上,中关村和“文化中关村”的经济比重将接近或达到全市经济比重的一半,首都经济的科技和文化含量将越来越高,文化科技特征将更加鲜明。

二是注重重大文化项目带动和企业集聚,初步形成了以国家级产业园为龙头,市级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为支撑,各具特色的创意工厂、文化街区、创意新村有机互补的园区发展格局。其中,30个市级集聚区文化创意产业经济规模、创造就业约占全市文化创意产业比重的15%,园区、基地之间已表现出差异化发展、上下游配套、相互协作支撑的明确意愿。

三是注重抓大扶小培育各种类型的文化市场主体,初步形成了以规模以上(所谓规模以上是指经营收入500万元以上、批发企业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文化企业)文化企业为主体、特色专业小企业配套支持的文化企业格局。北京在营文化创意企业约14万家,约占全市企业数量的19%,注册资本约2700亿元,约占全部注册资本的约7%。文化企业平均注册资本约200万元,约占全市企业平均水平的36%,其中注册资本100万以下的小企业约占75%。北京规模以上企业占文化创意产业收入的90%以上,其中收入亿元以上法人单位占规模以上文化创意产业收入的近80%。北京市区两级政府对文化产业的支持,充分兼顾大企业集团和中小文化企业。北京已经提出培养500家骨干文化企业、100家上市公司、50家百亿规模集团、3~5家千亿规模集团的目标,未来以资本为纽带的战略收购、兼并重组将越来越活跃。

四是注重区域布局的自然聚集和功能提升,初步形成了以首都功能核心区和朝阳、海淀、丰台为主体,各区县特色发展的文化经济地理格局。目前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五个区文化创意产业企业数和注册资本占全市的比重分别高达74%和78%,新兴新办文化企业在上述区域呈现大量集结的景象。首都功能核心区和城市功能拓展区规模以上文化创意产业单位收入和从业人员分别占全市文化创意产业的91%和89%,集聚效应和规模效益已充分体现。

五是注重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把发展优势转化为发展强势,初步形成了以整合区域文化资源为切入点,调动各种社会资源支持首都文化建设的合力新局。以2011年《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发挥文化中心作用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的意见》(简称《意见》)为纲领性文件,北京未来十年体制机制创新的方向和重点已经明确,一些工作已经有条不紊地展开,比如设立100亿规模的文化资金,成立首都文化建设指导委员会和北京文化资产管理机构等,其成效也将陆续呈现。

六是注重发明创新、产品创新和流程创新,初步形成了鼓励和扶持原创、保护和培育新兴文化经济生长点的良好社会环境和氛围。从政府奖项设立、项目补贴、贷款贴息、产品奖励来看,既关注产品和流程创新,又积极向高附加值的价值高端挺进,大力扶持原创,北京从“政产学研用”各个环节系统地支持创新,促进创新成果的市场转化,巩固既有优势,努力确立市场领跑者地位。

归结起来,北京作为一个特大城市和文化中心城市,在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中,以改革创新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企业为主体,优化布局,促进集聚,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它的启示是,文化产业发展要结合区域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嵌入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肌体,顺势发展,择机突破,不断开拓新局面。3.北京文化产业的着力点

北京在培育支柱产业上,走在全国前列。在倍增新局中,全国各地更加重视和支持文化产业,百舸争流,力争上游,大家都在发展,北京曾经领先,如果各地发展更快,北京也在发展但速度不够快,就会落后。当前推进首都文化产业,既要有紧迫感和忧患意识,从问题入手,着手研究解决方案,及时应对,寻机突破,又要有责任感和机遇意识,把文化产业植根于首都实现创新驱动和城乡一体化的新格局中,抓好关键节点,确保实现各项文化经济指标。

一是攻坚突破、跨越发展。在倍增新局中,北京是在一个高起点——已经是支柱产业——基础上的发展,从北京2020年文化经济指标设计看,要实现目标难度不小,需要重点突破,整体推进,既有点的、线的,也有面的。过去我们对点和线的关注比较多,面的研究推进不够深入。面向未来十年,文化产业需要更多关注面的问题,点面结合,线面结合,条块组合。现阶段需要聚焦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在两个方面取得突破:首先是区域之间、园区之间、产业链上下游之间、大中小企业之间形成专业协作,相互支撑。其次是在加快文化产业的现代化、信息化建设和推动文化科技深度融合上取得新的拓展,转型提升。

二是高端引领、战略布局。在倍增新局中,国家提出三大发展战略——重大项目带动、区域差异化发展和科技带动。首先,在重大项目带动战略中,北京需要谋划部署一批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既包括已经列入市委《意见》和全市规划的工程和项目,也包括符合国家标准和产业趋势应重视规划建设的工程和项目。对列入《倍增计划》的北京项目“一城三会”——中国动漫游戏城、中国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中国国际网络文化博览会、中国(北京)艺术品产业博览会——更要做成品牌。其次,在差异化区域发展战略中,须从实际出发,优化产业结构,鼓励文化创新,提升文化品质,助力首都科学发展。从全国文化产业发展看,这一战略不仅涉及区域、行业、城乡之间的统筹协调,而且有一个可持续发展的问题,现阶段对统筹协调关注多,对可持续的研究和关注尚处于起步阶段,北京有先发优势,宜勇于探索,创造经验。再次,在科技带动战略中,北京有全国无可比拟的科技基础和创新优势,应充分借助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经验和做法,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当前有两个趋势值得特别关注:一个是建立以文化企业为主体的文化技术创新体系,重视、加强和支持文化企业的研发投入,制定文化创新配套政策;一个是规划建设文化科技企业集聚发展的“文化中关村”,重视“文化中关村”在首都文化产业发展中的先导和核心作用,探索制定综合性的文化经济特区改革配套试点政策。

三是先行先试、引领潮流。在倍增新局中,北京应以增强首都文化的国内和国际影响力为核心,把文化产业发展推向一个新的阶段。第一,树立和增强全球意识。克服弱势文化面对强势文化的过度恐惧和保护心理,逐步摆脱“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传统认识,把国内和国际有机结合、统一起来。以“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的人文理念,贯通国际国内市场、资源,从一个市场(国际市场)、一种资源(国际资源)的高度,请进来、走出去,提升首都文化的国际视野和在全球范围内统筹运用市场和资源的能力与水平。第二,鼓励、扶持和保护文化原创。北京建设社会主义文化之都、发挥文化中心示范作用的关键,须有世界顶尖的思想、作品和人物,能够拨动世界心弦,获得全球共鸣,这也是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标志,是衡量中国对世界文明贡献的尺度。北京集中了全国最有创造力的阶层,精英荟萃,关键是营造一种有利于培育创新、激励创新的体制和机制,增强文化创造活力,并保护创造者的权益。第三,建立完善激励创新的文化政策体系。现阶段重点有二:一个是引导文化企业把握前沿、少走弯路,加大自主研发,提供政策配套,如对文化企业研发投入给予税收减免,把文化创新产品纳入政府采购,以及建立健全文化企业创新的利益补偿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等。一个是重视文化金融改革创新,北京有雄厚的财政基础和发达的金融资本市场,在总结借鉴科技产业实践尤其是科技金融改革经验的基础上,调动各种金融服务资源,大胆推进,健全文化金融创新服务体系,促进文化与资本的有效对接。北京在探索建立文化投资、担保、贷款的联动机制,实现政府资金与社会资金、股权融资与债券融资、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结合上应先行先试、继续走在全国前列。第四,重视加强文化产业研究与咨询。文化产业研究特别要重视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文化产业咨询包括文化项目论证和项目方案设计。目前这两个方面都还比较薄弱。北京有雄厚的研究基础,应加强决策研究和顶层设计,在文化经济研究和咨询上保持并取得新的优势。第五,重视和培育文化产业生态环境。在全国加大文化产业投入的新一轮投资驱动下,文化产业生态环境的培育问题日显重要。要努力避免文化企业对政府的过度依赖,建立以市场为中心而不是政府为中心的导向,引导文化企业面向市场,创新产品,改善服务,提升质量。政府对文化产业项目的支持,应注意建立一个优质项目的遴选培植机制,探索建立正确的、透明的、公平的符合潮流和趋势的扶持标准,把优质的值得培育、提升的项目挑选出来,同时,在公共服务、投资融资、贸易合作、人才培养等方面提供系统的孵化支持。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北京应全面探索制定创造型文化政策,释放民族文化创造潜能,调动各方积极性,创造一个辉煌灿烂的社会主义新文化时代,在推动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征程中,贡献北京的独特智慧和力量。注解:[1] 孔建华,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文化产业改革发展办公室副主任,清华大学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倍增计划》:北京着力点的新思考

[1]高宏存

北京作为国家首都和全国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得益于积极有力的文化经济政策和得天独厚的文化资源优势,文化创意产业取得了长足发展。

2012年2月28日,文化部正式向社会发布了《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以下简称《倍增计划》)。提出“十二五”时期文化部门管理的文化产业增加值至少翻一番的目标,努力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这一规划的制订出台对“十二五”期间文化系统文化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如何引导北京文化创意产业迈上更好更快的发展轨道,实现跨越发展,我们着重就未来一段时期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着力点问题作一些深入的思考。一 北京具备文创产业倍增的发展土壤

一个城市的文化产业要发展得好,一般须具备五方面的条件:一是深厚的文化积淀;二是新技术应用,特别是数字技术得到了普及应用;三是集聚了大量文化企业形成了创意阶层;四是知识产权保护、金融、保险、通信、技术服务、教育等现代服务业比较发达;五是经济发展水平较高,文化消费潜力大。北京具有的比较优势主要有:(1)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2)发达的数字网络技术;(3)充沛的人力资源优势;(4)繁荣的文化传媒产业;(5)旺盛的文化消费需求。这都是北京文化产业做大做强、发挥全国文化中心示范作用的重要条件。

同时,北京提升文化创意产业的基石逐步铺就。早在“十五”时期,北京市就提出适当优先发展文化产业的要求,“十一五”时期,北京城市定位有了重大调整,城市定位确立为国家首都、世界城市、文化名城、宜居城市。而此前的经济中心则不再出现,这是北京市发展目标的历史性变化。同时,北京还提出把文化创意产业作为支柱产业来发展。“十一五”时期,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成为仅次于金融业的第二大支柱产业,发展成果显著,结构布局日趋合理,为“十二五”时期北京市文化产业的提升打下坚实的基础。1.政策措施保障有力

最近一些年,文化自觉意识推动北京市建立了完善的文化经济政策体系。中央高度重视首都全国文化中心的文化建设,明确提出要发挥首都全国文化中心示范作用。为进一步加快推进首都文化的建设发展,北京市及相关文化部门编制和出台各项文化规划。《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了北京市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以文化创意产业推进首都产业优化升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任务,明确提出“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加快发展,使之成为首都经济的支柱产业”。2006年11月7日,北京市正式发布《北京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主张建立起文化创意产业政策支持体系。随后,制定并发布《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投资指导目录》,明确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投资的领域,明确投资管理方式,鼓励非公有资本及海外资本进入文化创意产业。同年12月出台《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标准》,制订文化创意产业分类标准,研究建立文化创意产业统计指标体系。2006年还制定并发布了《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12月14日评估认定首批10个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引导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发展。

迈入“十二五”,北京市在《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基础上,出台《北京市“十二五”时期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目标占全市GDP的比重由“十一五”期间的12.3%提升至15%,并将全力打造世界出版创意之都、亚太演出中心,推进特色聚集区建设。为谋划“十二五”时期北京文化的更大发展,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中共北京市委颁布了《关于发挥文化中心作用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的意见》,这标志着北京将在一个更高的起点上加快首都文化的发展,从全局发展的战略高度推动全国文化中心建设。2.经济效益逐步彰显

文化创意产业作为北京市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已从培育引导期转入全面繁荣发展期,成为首都经济繁荣的亮点。投资旺盛,文化消费持续增长,民间、外资、传统产业转型企业等都加大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投资,文化创意产业成为北京市投资的热点领域。同时,北京居民文化消费持续增长,2011年前三季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文化娱乐服务支出1603元,同比增长10.1%。旺盛的投资和高涨的文化消费需求,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十一五”时期,北京市第三产业服务业在GDP中的比重已经超过75%,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从674.1亿元增加到1697.7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从9.7%提高到12.8%;年均增速高达20.3%。2011年,北京文化创意产业继续保持了良好发展态势,利润、税金增幅高于收入、资产以及从业人员增幅,文化创意产业经济效益逐步彰显。3.产业结构布局更趋合理

从经济效益上看,北京文化创意产业资源转化利用效果明显,潜力巨大。然而,仅仅数量上的增长是不够的,结构优化、布局合理才是北京市文化产业良性发展的关键。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文化内容产业结构化趋势显现。2011年1~8月,全市软件与计算机网络服务、设计服务、广告会展、艺术品交易四大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实现收入2678.7亿元,同比增长28.2%;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艺演出等文化内容产业表现活跃,三大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实现收入750.6亿元,同比增长13.3%。同时,北京市注重文化产业空间布局的整体规划,在《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的指导下,在2006年至2010年间,前后共分四批,审核认定了30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特色鲜明,发展态势良好,初步显现出以下特点:以海淀、石景山为核心的城西地区,凭借科技资源形成了以动漫游戏等计算机软件及服务为主的科技创意区;以东城、西城为代表的城中心区,凭借其历史、人文资源形成了以古玩艺术品交易、旅游休闲为代表的传统文化区;以朝阳、通州为代表的城东地区,则得益于城市快速建设,形成了以传媒、设计创意为代表的门类繁多的新兴文化产业区;以房山、怀柔、延庆、密云、平谷等周边区县为代表的生态涵养区,凭借其独有旅游资源,形成了以文化旅游、影视制作和交易为主的远郊旅游休闲区。综合来看,全市三十个市级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实现了九大行业、十六个区县的“双覆盖”。二 北京文创产业倍增要把握好的着力点

北京市具备发展文化产业得天独厚的优势条件,也取得了阶段性发展成果。文化部出台的《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以下简称《倍增计划》)恰逢其时,为北京市进一步提升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水平提供了方向上的指导。结合《倍增计划》的具体举措与北京市文化产业发展的现实状况,探索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倍增的空间可能,寻求具体实现路径颇为必要。1.进一步深化“大文化”理念、转变政府职能,发挥大部门协同作用

我国文化产业分属文化部门、新闻出版部门、广播电视部门、信息产业部门管理,各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实行垂直管理。但这种管理模式也存在着明显的不足:一方面容易导致政出多门、多头管理、多头执法、权责交叉、效率不高,容易出现管理的越位以及缺位;另一方面在文化产业发展已经超越了传统产业分工界限、走向产业融合的情况下,这种条块分割的管理方式不利于文化企业进行跨行业、跨部门经营扩张,也不利于形成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大市场。《倍增计划》由文化部发布,仅针对文化部门管理的文化产业提出倍增目标,对分属其他部门管理的文化产业则无法触及,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倍增计划》的辐射局限,从整体来看,对文化产业的推动作用无法全面到位。

北京市在“十二五”时期的文化发展中,建设世界城市,更好地发挥首都文化服务功能,首先就要更加自觉地落实大文化发展理念,协调文化、教育、科技等不同部门的作用。文化繁荣发展要与公民个人的创造力,个人的生活,城市文化环境,乃至城市精神、城市形象和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等紧紧联系起来,让北京的文化更有吸引力和竞争力。其次,文化管理部门要进一步融合,尽可能在文化管理部门实现大部门制,努力探索适合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行政管理模式,建立文化产业管理部门间的联动机制。比如,文化部(局)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司)的合作。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文化传播的一些平台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下,像三大电信运营商都在往传媒方向发展,它们收入的大部分都来自文化产业,包括广告、内容下载、内容传播等。建立文化产业管理部门间的信息交流平台,在更大层面上加强合作与联动,共同应对文化产业领域出现的新变化,因势利导助推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此外,还要推动文化事业与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之间关系的协调,更好地解决公共文化服务内容的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和不协调问题,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群众满意度和社会效益。2.更加注重政策法规体系的完整性、系统性

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是文化产业大发展的有力保证。我国文化产业门类缺乏统一的国家法律支撑,现行法律法规体系不完整、衔接不严密。除《文物保护法》和《著作权法》有部分内容涉及相关行业的文化产业外,其他文化产业门类的规范和管理主要依靠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以及法律层级和效力都较低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在缺乏上位法依据的情况下,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系统的各行政管理部门在职能上存在交叉重复、政出多门、法律法规配套工作不及时等问题,各种规定越位、错位、缺位的现象较为普遍,未形成系统的文化产业法律体系。《倍增计划》在保障措施中明确指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推动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扶持文化企业发展、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鼓励技术创新的税收扶持政策。……加快文化产业振兴立法进程,争取把行之有效的文化产业政策上升为国家法律法规,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对北京市而言,虽然其文化产业具备了一定规模,但在市场竞争中仍处弱势,要努力建立起既符合国际规则,又适合我国国情、北京特点和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需要的文化产业政策。同时,要高度重视政策体系的完整性、系统性,站在更高的视野上谋划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的未来发展,逐步建立完善文化产业法规,让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有法可依。在国家有关法律的基础上,根据北京市的特殊情况,建立、健全和规范文化产业的地方性法规。当然,文化产业政策法规体系的建立完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尽管中央及各级政府都很重视,中央各个部委对文化产业也有了比较清晰的认识,并表示要大力支持文化产业的发展,但由于文化产业政策涉及的面很广,其体系的建立完善需要有一个过程。3.密切市场调节与政府宏观调控的协同效应

文化产业作为一种产业形态,必须走向市场,文化产业政策也需要通过市场机制来发挥作用。发展文化创意产业首先应以市场作用为基础,同时政府要通过公共服务体系的完善和政策法规的制定,为文化创意产业营造一个适宜发展的外部环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企业作为独立的利益主体,其决策主要取决于价格、供求、竞争、利率等市场因素。政府在制定文化创意产业政策时,应符合市场经济规律,重视市场调节的作用。政策手段应主要采取经济手段,通过财政、价格、税收、利率等经济杠杆来引导文化企业的经济活动,达到调节资源配置、促进文化企业发展的目的。相反,排斥市场机制的文化产业政策必将产生负面效应。此外,过多的政府干预会使文化企业不能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自主决策,缺乏生产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过多的保护、扶持会导致企业对政府的过分依赖,缺乏活力和竞争力,产业组织合理化进程放缓,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并可能催生腐败行为,最终导致资源配置的低效乃至浪费。《倍增计划》在保障措施中强调“充分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整市场布局,优化市场结构,引导和调节文化市场”。对北京而言,文化创意产业作为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新兴产业,已得到普遍认同和重视。但纯粹的市场机制并不能保证一个产业的健康发展,尤其在巨大的外部竞争压力下,更需要政府的宏观调控和规划。因此,要强化政府与市场的协同效应,使文化产业的发展既有强大的内生动力,又有良好的外部环境。4.兼顾多元市场主体,构建协调文化产业生态

培育壮大文化市场主体,是活跃文化市场、推动文化产业繁荣的有效途径。为了提高文化产业的生产活力和市场竞争力,《倍增计划》在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方面,提出了骨干文化企业和中小文化企业协调发展的格局,明确了具体措施:“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必须毫不动摇地支持和壮大国有或国有控股文化企业,毫不动摇地鼓励和引导各种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健康发展,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塑造培育文化市场主体,提高文化产业活力和竞争力,促进各类文化企业协调发展。一方面要培育骨干文化企业。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国有或国有控股大型文化企业或企业集团,在发展产业和繁荣市场方面发挥主导作用。鼓励有实力的文化企业以资本为纽带,实行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跨媒体兼并重组,形成一批有影响、有品牌、有竞争力的企业或企业集团,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文化航母’。另一方面要扶持中小文化企业。通过政府采购、信贷支持、加强服务等多种形式扶持中小文化企业发展,形成富有活力的中小企业群体。”“抓大”的同时不“放小”,培育壮大多元市场主体,符合我国文化产业的实际。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尚处于初期,只有孤零零的几大骨干文化企业形不成大的文化市场,还需要中小文化企业的有效协同,但是没有一批大型骨干文化企业做核心,市场又会是散兵游勇,缺乏领航者、集成者,形不成产业竞争力。因此,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需要有一个良性生态,既需要“文化航母”,也需要多姿多彩的“小舢板”。5.优化空间布局,培育特色集聚,实现结构调整

集群发展是当今产业发展的趋势之一,文化创意产业的集群发展趋势明显。在有限空间和市场需求下,集聚区不是越多越好,其数量和布局应符合规模经济要求。只有集聚区内的企业实现空间集聚和支撑产业链完整,才能实现较好的经济效益,发挥集聚区的价值功能。未来发展需要加强对特色文化创意产业集群的培育,建设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和园区,打造较为完整的文化创意产业链条,实现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发展和产业规模效应的充分释放。《倍增计划》指出:“鼓励东中西部地区根据资源禀赋和功能定位,确立文化产业发展重点,发挥各自优势,依托大型城市和城市群建设文化产业带,支持中小城市和农村发展特色文化产业群,形成区域、城乡文化产业协调发展格局。……挖掘各地特色文化资源,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扶持、典型示范等办法,引导特色文化产业有序聚集,发展壮大一批特色明显、集聚度高的特色文化产业基地。”“十一五”时期,北京的市级集聚区、区级集聚区、自发形成的集聚区有200多个。北京市分4批先后认定了30个市级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覆盖16个区县。但北京目前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也存在大小不一、管理主体不一、同质化严重等不足。因此,北京应该继续完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认定和管理政策,要明确政府的职责,加强政府监督和引导,避免集聚区重复建设,防止资源浪费,同时还要对入驻集聚区的企业制定专项政策,更好地吸引文化企业和人才,维系集聚区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发展的各项政策,扶持定位明确、主导产业明确、集聚效应典范、经济效益突出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发展。6.促进产业融合,鼓励跨界发展

产业融合是文化管理创新的核心要素之一。一方面,文化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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