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城乡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内涵式发展论(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1-03-07 14: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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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骏

出版社:四川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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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城乡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内涵式发展论

统筹城乡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内涵式发展论试读:

丛书序

四川大学(以下简称川大)是中国近代创办的最早一批高等教育机构中的一个。近十余年来,又经两次“强强合并”,成为学科覆盖面较广、综合实力较强的综合性大学。一百多年来,川大的人文社会科学在学校日益壮大的过程中,从国学研究起步,接受现代科学的洗礼,不同的学术流派融合互动,共同成长,形成了今日既立足于中国传统,又积极面向世界的学术特征。

作为近代教育机构,四川大学的历史要从1896年设立的四川中西学堂算起。但具体到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则可以追溯到清同治十三年(1874年)由张之洞等人创办的四川尊经书院。在短短二十几年的办学历史中,书院先后培养出经学家廖平、思想家吴虞等一大批在近代中国学术思想史上影响巨大的学者,也因此使四川成为国内研究经、史、文章等中国传统之学的重镇。此后,在20世纪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以国学为主要研究对象的近代“蜀学”成为川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主流,拥有张森楷、龚道耕、林思进、向楚、向宗鲁、庞俊、蒙文通、刘咸炘、李植、李培甫、伍非百等一大批国内知名的学者。

近代蜀学在研究内容上以传统学术为主,在观念与方法上则立意求新。廖平经学思想曾经作为19世纪晚期变法维新的基本理论依据之一,知识背景上也不乏西学色彩。20世纪20年代成长起来的一批学者如庞俊、刘咸炘等人,更是亲自参与了中国传统学术向现代学术的转变。其中,蒙文通由经向史,同时又广涉四部之学,在晚年更是力图从唯物史观的角度探索中国社会与思想的演进,最能代表这一学术传统的是包容、开放而具有前瞻性的眼光。

自20世纪20年代开始,现代社会科学的深入研究也逐渐在川大开展。1922年至1924年吴玉章在此教授经济学课程,鼓励学生通过社会科学的研究,思考“中国将来前途怎样走”的问题。1924年,学校设立了10个系,在人文社会科学6系中,除了延续着蜀学风格的中文系外,教育、英文、历史、政治、经济5系均着力于新的社会科学研究。这一科系的设置格局一直持续到30年代初的国立四川大学时期。

川大的另一源头是私立华西协和大学。作为教会学校,华大文科自始即以“沟通中西文化与发扬中西学术”为宗旨,而尤擅长于西式学问。其中,边疆研究最放异彩。1922年创办的华西边疆研究学会(West China Border Research Society)及其会刊《华西边疆研究学会杂志》(Journal of the West China Border Research Society)在国际学术界享有盛誉。华西大学博物馆以“搜集中国西部出土古物、各种美术品,以及西南边疆民族文物,以供学生课余之参考,并做学术研究之材料”为目标,在美籍学者葛维汉(David Crockett Graham)的主持下,成为国内社会科学研究的另一基地。

华大社会科学研究的特点:一是具有较强的国际色彩,二是提倡跨学科的合作,三是注重实地踏勘;而对边疆文化、底层文化和现实问题更为关注,与国立川大校内更注重“大传统”和经典研习的学术风格形成了鲜明对比。双方各有所长,其融合互补也成为20世纪三四十年代两校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的趋向。从20世纪30年代中期开始,华大一方面延请了庞俊、李植等蜀学传人主持中文系,加强了其国学研究的力量;另一方面致力于学术研究的中国化。一批既有现代社会科学的训练,又熟悉中国古典文化的中国学者如李安宅、郑德坤等成为新的学术领袖。

1935年,任鸿隽就任国立四川大学校长后,积极推动现代科学的发展。1936年5月,川大组建了西南社会科学调查研究处,在文科中首倡实地调研的风气,也代表了川大对西南区域跨学科综合性研究的发端。此后,经济学、社会学、民族学、考古学等领域的学者组织了大量的实地考察工作,掌握了西南地区社会文化的第一手资料。在历史学方面,较之传统史学而言更注重问题导向和新材料之扩充的“新史学”也得到了蓬勃发展,并迅速成为国内史学界的重镇。20世纪30年代后期开始,川大校内名师云集。张颐(哲学)、朱光潜(美学)、萧公权(政治学)、赵人隽(经济学)、徐中舒(历史学)、蒙文通(历史学)、赵少咸(语言学)、冯汉骥(考古学、人类学)、闻宥(民族学、语言学)、任乃强(民族学)、胡鉴民(民族学)、彭迪先(经济学)、缪钺(历史学)、叶麐(文艺心理学)、杨明照(古典文学)等一批大师级学者均在此设帐,有的更任教终身,为川大文科赢得了巨大声誉。

在不同学术流派的融合中,川大人文社会科学形成了自己的特点:一方面具有传统学术通观明变之长,另一方面又具有鲜明的现代学术意识。1952年,在院系调整中,随着华大文科的并入,更使川大人文社会科学进入了飞速发展的新时期。半个多世纪以来,在继续保持传统优势学科如古典文学、语言学、历史学、考古学、民族学发展的基础上,新的学科如宗教学、理论经济学、敦煌学、比较文学、城市史等也成长起来,涌现出了一大批在国内外学术界受到极高赞誉的学者,为川大文科未来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006年是川大建校110周年,为了继续发扬深厚的学术传统,推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新繁荣,学校决定设立“四川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川大学者尤其是中青年学者原创性学术精品的出版。我们希望通过这套丛书的出版,有助于川大学术大师的不断涌现和学术流派的逐渐形成,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作出贡献。第一章导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党的十八大确定的方向。研究统筹城乡环境下如何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使其内涵式发展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本书运用管理学、经济学、信息管理学方法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内涵式发展的内外协同方式进行系统和全面的分析,提出协同方式是其通过工作流、资金流、信息流的协同而实现的。通过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内涵式发展的内容、模式、机制、实现途径的研究,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走持续发展道路提供借鉴。第一节历史缘由

国际合作原则的形成和完善经历了四个主要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形成阶段。英国基督教社会主义者于1852年颁布了英国第一部合作社法,在工人中广泛宣传合作社的互相帮助和团结一致,对组织各国合作社的国际协作以及成立国际合作社联盟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由于英国在国际合作社的地位和作用,国际合作社联盟(International Cooperative Alliance),简称ICA,于1895年在英国伦敦成立。国际合作社联盟是一个非官方的国际组织,其成员主要是各国合作化运动的最高组织。第二个阶段是“罗虚戴尔原则”阶段。国际合作社联盟在1937年的大会中正式作出决议,将这11项原则定名为“罗虚戴尔原则”:第一,门户开放(入社自由);第二,民主管理(一人一票);第三,按交易额分配盈余;第四,股本利息受限制;第五,对政治和宗教保持中立;第六,现金交易;第七,促进社员教育。附加的4项:只对社员交易;社员入社是自愿的;按时价或市价进行交易;创立不可分的私有财产。这11项原则成为国际上第一个通行的合作制原则。第三个阶段是“合作社原则”阶段。国际合作社联盟在1966年举行的第23届代表大会上,将原来的11项“罗虚戴尔原则”简化归纳为6项,并正式改称为“合作社原则”。从此,这6项原则就成为国际合作制的通用原则,并于1984年10月在德国汉堡国际合作社联盟第28届代表大会通过的国际合作社联盟章程中加以明确规定。其内容是:自愿参加原则;民主管理原则、严格限制对股金的红利分配;按社员与合作社的业务交易量分配盈余;促进社员教育原则;广泛参与合作原则。第四个阶段是“合作制原则”阶段。为了更加适应国际合作社运动发展的需要,1995年9月在英国曼彻斯特举行的国际合作社联盟100周年代表大会上产生并通过了国际公认的合作制原则,其内容及含义如下:①自愿和开放原则;②民主管理原则;③社员经济参与原则;④自主和自立原则;⑤教育、培训和信息原则;⑥合作社间合作原则;⑦关心社区原则。

国际公认的合作制原则是100多年来世界各国合作社运动实践经验的总结,它一次比一次完善,一次比一次适应合作运动的发展。其核心的自愿、民主、互利原则,体现了合作组织质的规定性,是世界各国各种合作社(包括生产、供销、信用、住宅等)指导实践的依据和公认的章法。它不仅是合作社生存发展之本,同时也是甄别、衡量合作社真伪的标准。国际公认的合作制原则为研究统筹城乡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内涵式发展奠定了理论和实践基础。第二节国外文献综述

根据研究需要,本书从组织形式、内部治理、产权制度、成员关系及治理机构、联合经营体方式五方面对国外专业合作社组织的研究进行了综述。

对专业合作社组织形式的研究,国外主流研究从经济学视角出发,主要以三种方式进行分析:以垂直一体化的形式进行研究;以一个独立的企业进行研究;以集体和联合行动存在的联盟进行研究。

把合作社作为垂直一体化形式研究的其模型创始人有Emelianoff(1942)、Robotka(1957)、Phillips(1953)等。他们指出委托代理关系在合作社垂直一体化中的重要性,同时合作社使“谁受益”这个问题的研究变得十分重要。Harris(1996)认为合作社走垂直一体化的道路还存在着其他一些非经济上的因素,例如人们的情感因素等。

Enke(1945)在研究消费合作社时提出合作社是一个独立的企业。把合作社作为企业的观点是建立在合作社也和企业一样追求目标函数最大化的假定基础上的。合作社中的生产者剩余和消费者剩余的总额最大化时,成员和社区的福利也被最大化了。Helmberger和Hoos(1962)运用企业理论建立了一个合作社模型,通过研究表明,在收益递减的情况下,如果管理者试图通过吸收新成员来扩大业务,已有成员的收入就会减少。

Alback和Schultz(1997)采用新古典经济学理论和投票理论建立了一个形式化的投资模型,研究表明“一人一票”的民主投票方式与效率之间并没有矛盾,也没有干扰合作社中的投资决策。把合作社作为以集体和联合行动存在的联盟研究,与前两类研究不同的是,这些研究对成员异质性及其对合作行为的影响进行了分析。

随着20世纪80年代博弈理论、交易费用理论的兴起,国外一些学者开始用这些新经济理论来研究合作社组织的内部治理问题。Staatz(1983)用博弈理论的框架分析了合作社的组织机构。Sexton(1984)扩展了他的框架,把博弈理论用来分析合作社内部的决策过程。

20世纪90年代以来,合作社的理论研究有了更大的进展。思拉恩·埃格特森(1990)从产权经济学角度对信用合作社的产权制度进行了分析,认为信用合作社可以理解为一种赋予其客户可以重新赎回剩余索取权的资金互助组织。

Fulton等(1995)认为改善合作社的产权安排是合作社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

米歇尔·L·Cook、康斯坦丁·伊利奥普洛斯(2003)在《集体行动中的不明晰产权:美国农业合作社的案例》一文中对合作社集体行动中的不明晰产权问题进行了理论和实证分析。他们指出,长期以来,合作社股本的获得之所以被认为是个限制因素,是因为存在搭便车、眼界和资产组合的问题。他们通过实证检验,认为在那些有封闭社员资格、使用销售协议并有可转让和可增值的转让权的合作社中,社员将选择投资新项目;而在那些实行开放社员资格、没有销售协议,以及股份不可转让和不可增值的合作社中,社员将不会在新项目中投资或至少投资意愿大幅下降。其结论是澄清合作社产权提高了创造投资激励的可能性。

Hendrikse(1998)建立了一个在组织形式选择上投资决策的博弈理论模型,他指出,在一定条件下,投资者所有公司和合作社可以共存。Bourgeon和Chambers(1999)建立了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合作社定价的两阶段博弈理论模型,说明了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有效率的定价关键取决于不同成员集团的相对谈判能力。Fulton和Giannakas(2000)建立了消费合作社和投资者所有公司之间价格竞争的两阶段理论模型,认为合作社所面临的需求不仅取决于产品价格,而且取决于成员的承诺程度。

Karantininis和Zago(2001)建立了一个博弈理论模型,研究了社员的异质性对合作社发展的影响。认为开放成员资格结构的合作社可能会劣于封闭成员资格结构的合作社。此外,成员加入合作社的决定主要取决于合作社能向成员提供的利益。Hendrikse和Veerman(2001a)用不完全契约理论中的财产权形式提出了一个关于农业营销合作社“哪种治理结构最能使成员的投资受益”的著名论点,还提出治理结构的各种新形式、治理结构选择、激励体制及其投资决策等。Hendrikse和Veerman(2001b)又采用新制度经济学方法的交易成本理论,研究在农业营销合作社中投资约束和控制约束的关系;采用新制度经济学的框架,分析投资者所有企业和合作社之间在控制和投资决策上的差异。Hendrikse和Bijman(2002)拓展了Hendrikse和Veerman (2001a)在生产者治理结构选择上的研究。作者运用产权不完全的契约分析框架研究了所有权结构对投资的影响,探求了在何种市场和激励组织下,生产者进行后向一体化投资是有利的。利用博弈论的模型和通过对作为变量的谈判权利分配的背景分析,作者在文章中得出了在既定和可选择的投资状态下最有效率的所有权结构。

HansAndersson、KarinLarsén等(2005)认为农场主之间的联合经营体(partnership arrangements)可能是保障农场经济生存能力和提高效益的途径之一。文中,他们讨论了一个有关两个农场主合并运转的农场联合经营体的分析模型,该模型是Petersson和Andersson在广泛研究基础上建立的。另一目的是讨论一些利用该模型检验有关联合经营体设计和预期利润研究的结果。构成此类联合经营体的农场主具有不同等级的风险选择、动机、经营规模、技术条件、企业结构和多样性,这使协作关系各方的相互利益得到保证。

该书讨论了三种不同协作类型的经验分析,并强调了与协作经营相关联的环境改善的重要性。第一个案例对牛奶场和种植农场的协作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多样化的提高和轮作具有实质的潜在效益,当协作包括机械时,其潜在的效益更高。第二个例子论及生育猪崽和精饲管理的外部综合条件,指出协作利润源于生物因子和技术因子两方面(如提高生长率和增加猪舍的利用率等)。最后,本书对一组种植农场协作进行了评估,认为效益的增加主要得益于机械费用的减少或来自其他因素的收益,如轮作和管理、营销策略等的改善。

分析国外对专业合作组织的研究情况可以发现它体现了与时代发展、与经济理论和实际结合的特点。第三节国内文献综述

国内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有多方面的研究,本书根据研究需要将研究情况划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综述。

第一阶段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分类、发展特点、组织形式等方面及其实证。

学界关于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分类有很多不同。魏道南,张晓山(1998)认为,根据依托对象,合作组织可分为:①政府或职能部门依托型。它具体可分为政府依托型和职能部门依托型。政府依托型是政府依据自己的行政力量在其所辖区域内先搭起专业协会的架子,然后再吸收一些专业大户为理事,自上而下组建的合作组织形成。职能部门依托型是依托科协、农技推广站、农牧局等职能部门扶植组建的协会。②供销社依托型。这类合作经济组织是通过依托供销社的人员、结构、固定资产或设施而组建起来的,分为挂靠型和实体型两种。③社区组织依托型。这类组织是依托乡(镇)社区组织组建的,它以社区组织的人力、物力为后盾,具有一定的区域性。④实体依托型。这类组织是依托某一实体组建的。⑤能人依托型。这类组织是由专业能手或专业大户组建的。牛若峰、夏英(2000)等将合作组织划分为社区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罗必良(1999)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出发,根据不同类型的农民经济组织表现为不同的交易方式的特点,把农民经济组织划分为市场主导型农民经济组织、企业主导型农民经济组织和政府主导型农民经济组织。还有学者专门以合作社为研究对象,如冯开文(2003)从产权结构上把合作社分成合作经济组织(公有产权)、股份合作制的合作社(混合产权)、其他合作社形式。程同顺(2003)则把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归纳为协会型、专业合作社型和股份合作型三大类。

傅晨(2004)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呈现多元主体兴办的特点,外部力量的介入及其介入程度成为其发展快慢的一个重要原因。这使得相当一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具有官办色彩,制度安排的不规范,使得农民主体地位不明显。由于普遍缺乏有效的法律、政策扶持和内部制度缺陷,相当一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活力不足。

在关于发展特点的实证方面的研究:黄祖辉、徐旭初、冯冠胜(2002)以浙江省为调查样本,总结了浙江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特点:发展速度较快,但覆盖面较低;其他力量介入的较多,农民自己组建的较少;以种养业居多,区域跨度较小,以低成本的技术、信息服务为主,主要以农民自筹和各种形式的混合出资为主。孔祥智和郭艳芹(2006)在全国23省非随机抽样数据分析的基础上,认为无论在外部监管、内部管理,还是组织功能等方面上,农村专业组织的发育都很不成熟。刘永东,刘明兴,徐志刚,陶然(2006)基于6省116村关于农民组织的大样本随机抽样调查数据,分析了我国农民组织的发展状况,包括组织类型、数量、规模、治理结构、政府与组织的关系、组织的社会功能等。分析表明,中国农民组织虽然数量可观,但是平均规模偏小,且发起过程中基层政府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政府发起的或者农民自发的组织在重大事件决策上一般有较高的民主参与性;当前,只有少数农民组织会去积极介入村庄的公益事业发展建设,即使介入,在大多情况下必须得到乡镇政府或村两委的许可和支持;在多数农村地区,农民组织在“纠纷调解”方面的社会职能普遍强于“号召公益活动”;40%的农民组织没有在任何政府部门登记,许多组织的法律地位有待明确。

袁惠民(2006)认为农民专业合作是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农业产业组织形式和经营组织制度。他通过分析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特点、作用,提出从立法保障、资金扶持、制度建设、政府指导等方面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郭晓鸣(2005)认为,在我国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过程中,地方政府的政策支持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成为重要的推动力量。农民合作组织与地方政府之间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二者在不同层面上构成了一种互动的联系。

在组织形式的实证方面:王瑜、贾宪威(2007)对四川农村水果专业合作组织进行了具体调查,他们认为其组织形式呈现多样化的特点。目前,全省有各类水果专业合作经济组织500多家。从发起设立的方式上看,可分为:政府领办型、龙头企业带动型、“支部+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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