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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08 01: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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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克莱夫·斯特普尔斯·刘易斯

出版社: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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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言马与男孩儿

能言马与男孩儿试读:

作者简介

克莱夫·斯特普尔斯·刘易斯(Clive Staples Lewis,1898—1963),英国20世纪著名的作家、评论家、诗人、学者。曾执教于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研究文学、哲学、神学,尤其对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的英国文学造诣颇深,堪称英国文学巨擘。代表作包含:《纳尼亚传奇七部曲》(The Chronicles of Narnia)、《沉寂的星球》(Out of the Silent Planet)、《皮尔兰德拉星》(Perelandra)、《黑暗之劫》(That Hideous Strength)、《卿卿如晤》(A Grief Observed),以及《诗篇撷思》(Reflections on the Psalms)。第一章沙斯塔动身逃亡

这个冒险故事发生在纳尼亚、卡乐门及它们之间的土地上。那是一个黄金年代,彼得为纳尼亚至尊王,他的弟弟和两个妹妹为仅次于他的国王和女王。

那时,在卡乐门最南端的入海小湾旁边,住着一个贫穷的渔夫,名叫阿西什。随他住的还有一个叫他“父亲”的小男孩儿,名叫沙斯塔。大多数时候,阿西什清晨便乘船出海打鱼,下午则用毛驴拉着车,装上鱼,往南走上一英里左右,去村庄里卖掉。如果鱼卖得好,他回家时就心情不错,也不对沙斯塔说什么;若卖得不好,他就会挑沙斯塔的毛病,甚至会打他。想挑毛病总是可以找到的,因为沙斯塔的活太多了,比如修补和清洗渔网、做晚饭、打扫他俩住的小屋,等等。

沙斯塔对他家以南的任何事物都毫无兴趣,因为他陪阿西什去过村庄一两次,知道那里没什么好玩的。他在村庄里只看见和他父亲一类的男人——他们穿着很脏的长袍,木鞋的露脚趾处向上弯曲,戴着头巾,留着胡子,慢条斯理地交谈着听上去很无聊的事情。不过,他却对北方的一切充满了好奇,因为从未有人去过那里,阿西什也不允许他独自前往。当他一个人在家门外修补渔网时,他常常充满渴望地远眺北方。他只能望到一片长满草的山坡,向上延伸至平坦的山脊,以及山脊那边的天空,或许有几只鸟正在那里飞翔。

有时,如果阿西什也在,沙斯塔会问道:“父亲,山的那边是什么呢?”这时,若阿西什心情不好,他就会给沙斯塔几个耳光,让他专心干活;若他心平气和,他就会说:“儿子啊,不要去想这些没有意义的问题。有句诗是这么写的:‘勤勉于事使人致富,而专于不关乎己之事,则如行愚船,终将因触礁而贫。’”

沙斯塔觉得,山那头一定有一些美好却被父亲瞒着的秘密。然而,实际上,渔夫这么说是因为他不知道北方有什么,他也不关心。他非常现实。

有一天,从南方来了一个陌生人,与沙斯塔此前见过的不一样,他骑着一匹健硕的斑纹马,鬃毛和尾巴洒脱有型,马镫和缰绳镶着银饰,蚕丝头巾中间露出头盔尖儿。他身着锁子甲,侧面挂着半月弯刀,背着饰有铜心的圆盾,右手握着长矛。他的脸很黑,沙斯塔并不感到惊讶,因为卡乐门所有的人都这样。让他惊讶的是,此人卷曲的胡须染成了深红色,上了精油,闪闪发亮。而阿西什从陌生人手臂上带的金子看出来,这是一位塔坎。于是,他躬身下跪,胡子都蹭到地上了,并示意沙斯塔也跪下。

陌生人要求留宿一晚,渔夫当然不敢拒绝。他们把家里最好的东西拿出来给塔坎当晚餐(塔坎倒觉得不怎么样),而阿西什则给沙斯塔拿了一块面包,让他去小屋外面待着,每次渔夫家里有客人时都是这样。这个时候,他通常与毛驴一起睡在它的茅草屋里,但这个点去睡觉为时尚早。沙斯塔从不知道偷听是不对的,于是他耳朵贴着小屋木墙的缝隙坐了下来,听里面的大人说话。以下是他听到的内容:“主人啊,这样吧,”塔坎说,“我想买下你的那个男孩儿。”“我说老爷,”渔夫回答道(沙斯塔通过他那狡猾的语气就可以想到他说这话时脸上贪婪的表情),“什么样的价钱才能让您穷苦的仆人,把唯一的亲生骨肉卖作奴隶呢?不是有句诗说‘血肉甚于浓汤,骨肉贵于珍石’吗?”“你说得对极了。”客人冷冰冰地说。“但还有一句诗写道:‘欺骗智者,犹如袒背受鞭。’你这老东西别满口胡话了。这个男孩儿显然不是你亲生的。你的脸与我的一样黑,而这个男孩儿皮肤白皙,像遥远的北部的蛮族那样,他们令人憎恶却生得美丽。”“您说得真好。”渔夫答道。“利剑可以用盾挡下,而慧眼却能穿透所有防御。那么,令人敬畏的客人啊,请您明白,我因为极度贫困而未能娶妻生子。但就在迪斯洛克国王(吾王万岁)开始他威严而仁慈统治的那一年,一个月圆之夜,上天不愿我入眠。于是,我起床从这间小屋走到海滩上提神,我望着海水和月亮,呼吸着凉爽的空气。就在此时,我听到水里有船朝着我划过来,随后我听到了微弱的哭声。不一会儿,海浪将一艘小船推至岸上,里面只有一个极度饥渴的人,他似乎刚刚死去(因为他身上热乎乎的),还有一个空空的水袋,以及一个还活着的小孩儿。‘毫无疑问,’我说,‘这两个不幸的人是在一艘大船沉没时逃出来的,而上天的杰作是,年长者宁愿自己饥渴致死,也要让小孩儿活下来。’同样地,牢记上天也绝不会忘记赏赐那些与贫困为伍的人,让我用同情之心将你感动吧(因为您的仆人拥有一副仁慈的心肠)……”“省省你这些无聊的自夸吧。”塔坎打断他说道。“我只需要知道是你带走了小孩儿,而且众所周知,你给他的口粮只有他劳作价值的十分之一。你就直接告诉我想卖多少钱,我不想听你啰唆了。”“您自己也说,”阿西什答道,“小男孩儿的劳作能带给我巨额财富。我们定价钱时必须考虑这一点,因为假如卖掉他,我必须购买或租用另一个人来干这些活。”“我出十五块买他。”塔坎说。“十五块!”阿西什喊道,声音既似悲号又似呐喊。“十五块!看看我这把老骨头,让我开开眼界吧!哪怕你是塔坎,也不要嘲弄我这个老头子。我开价七十块。”

听到这里,沙斯塔起身并踮脚走开了。该听的他都听到了,因为他曾听过村里的人们讨价还价,也知道人们做生意的情形。他确信,阿西什最终卖掉他的价格远高于十五块,但也远低于七十块,但他和塔坎要花几个小时才能谈拢。

你们千万不要认为,沙斯塔的感受,会和你我偷听到父母谈论把我们卖作奴隶时的感受一样。一方面,他现在的境遇并不比奴隶好,他也知道,这个骑着骏马的陌生贵族也许比阿西什对他还好;另一方面,关于小船里发现他的那个故事让他感到兴奋和解脱。他常感内疚,因为虽然他尽量试着去爱老渔夫,但他从未做到,虽然他知道儿子理应去爱父亲。如今,他显然和阿西什无任何血缘关系。这让他心里的一块大石头落了地。“这样的话,我的身世就有无限可能!”他心想。“我也许正是塔坎所生,也许是迪斯洛克国王(吾王万岁)所生,或是上帝的孩子。”

他站在小屋前的草地上想着这些事情。夜幕很快降临,天上已经繁星点点,但西边仍有落日的余晖。不远处,陌生人的马被松松地拴在驴棚墙壁的铁环上,正在吃草。沙斯塔向它溜达过去,轻拍它的颈部。它继续吃草,并没注意到他。

这时,沙斯塔想到了另一件事。“好想知道那个塔坎怎么样。”他大声说道。“如果他人品很好,那就太棒了。一些大贵族家里的奴隶几乎不用干活,他们每天穿着漂亮的衣服,还可以吃上肉。也许他会带我上战场,说不定我会在一次战斗中救他一命,然后他释放我,并收我为养子,赐给我一座宫殿、一辆战车和一套盔甲。不过,他也有可能是个可怕而残忍的人,可能会铐着我,赶我到地里干活。我真想知道啊。我怎么才能知道呢?我猜这匹马知道,要是它能告诉我该多好啊。”

那匹马抬起头来。沙斯塔轻抚着它那缎子般顺滑的鼻子说道:“老伙计,我多么希望你会说话啊。”

接下来,他一度以为自己是在做梦,因为那匹马低声但却清楚地说:“但我确实会说话。”

沙斯塔注视着它那大大的眼睛,惊讶得眼睛快瞪得和它们一般大了。“你到底是怎么学会说话的啊?”他问。“嘘!小点儿声。”马回答道。“在我的家乡,几乎所有的动物都会说话。”“那儿究竟是哪里?”沙斯塔问。“纳尼亚,”马答道,“乐土纳尼亚——有着石楠山峰、百里香岗的纳尼亚;有着众多河流、潺潺幽谷、布满苔藓的岩洞,以及鼓声在森林深处回响的矮人的纳尼亚。纳尼亚的空气都是甜美的啊!在那里生活一小时甚过在卡乐门生活一千年。”它最后发出一声嘶喊,像是在叹息。“那你怎么会在这儿呢?”沙斯塔问。“被绑架过来的,”马说,“也可以说是被偷过来、被捉过来的,你怎么说都可以。当时,我还只是小马驹,我母亲让我不要去南边的山坡晃悠,不要去阿钦兰那边,但我没有听进去。我以狮王的鬃毛起誓,我为我的愚蠢付出了代价。这些年来,我一直当人类的奴隶,隐瞒我真实的身份,假装和他们的马一样没有语言和思维。”“为什么不告诉他们你是谁呢?”“原因在于,我不能那么傻。假如发现我会说话,他们就会在集市上让我表演,并且会更加严密地看管我。这样的话,我连一丝逃跑的机会都没有了。”“那为什么……”沙斯塔继续说,可是被马打断了。“我说,”他说道,“我们不要在无聊的问题上浪费时间了。你不是想了解我的塔坎主人安拉丁嘛,其实,他很坏。他对我倒没那么坏,那是因为虐待战马的代价太高了。不过,你要是明天去他家当奴隶的话,还不如今天晚上就死掉。”“那我还是逃跑吧。”沙斯塔说道,脸色变得苍白。“对,这样最好。”马说。“为何不和我一起逃跑呢?”“你也打算逃跑吗?”沙斯塔问。“是的。如果你和我一起逃,”马答道,“这对我们来说都是个机会。你想想,如果我逃走但身边没有骑马人,人们看到我就会喊‘走丢的马’,而且会拼命地追赶我。如果有个骑马人,我就有机会瞒天过海。这样你就能帮上我了。另一方面,靠笨拙的双腿(人类的腿是多么无用啊!),你走不了多远就会被追上,但骑上我,你就可以甩掉这个国家所有的马了。这样我就能帮上你了。顺便问一下,你会骑马吧?”“哦,是的,当然会。”沙斯塔答道。“至少我骑过驴。”“骑过什么?”马用带有非常蔑视的语气问道。(这至少也是它想表达的。实际上,它说这话的声音近似马嘶声:“骑过什什什什什么?”能言马生起气来,声音更像马嘶一般了。)“换句话说,”马接着说道,“你不会骑马。真是太遗憾了。我们一边走,我一边教你。你不会骑,摔下马你会吗?”“我想任何人都会。”沙斯塔说。“我是说,摔下马后不哭,站起来,再骑上去,再摔下来,最后不怕摔了,你做得到吗?”“我……我尽量。”沙斯塔说。“可怜的小家伙,”马用柔和一些的语气说道,“我忘记了你还是个小孩儿。你很快就会成为一个好骑手。这样……我们等到屋里那俩人睡着后再动身,这会儿我们可以先做计划。我的塔坎主人正向北赶往皇城塔什班,去迪斯洛克的宫廷……”“我说,”沙斯塔非常吃惊地说,“难道你不应该加上‘吾王万岁’吗?”“为什么?”马答道。“我可是自由的纳尼亚子民。我为什么要说奴隶和傻瓜才会说的话呢?我并不想他万岁,我也知道无论我想不想,他都活不到万岁。我看出来了,你也来自自由的北方。不要再说这些南方的废话了!回到我们计划上来,我刚刚说,我的主人正赶往北方的塔什班。”“那是不是意味着,我们最好往南跑?”“我不这么认为,”马说,“你看,他觉得我和其他马一样,没有语言和思维。假设我真是这样,那么一旦缰绳解开,我应该会回到我的马厩和院子里,回到他的宅邸,这需要往南走两天。他会去那里寻找我的。而他永远不会想到我自己往北方跑了。当然,他很可能怀疑是经过上一个村庄时,有人盯上了他的坐骑,于是跟踪过来偷走了我。”“噢,太好啦!”沙斯塔说。“我们就去北方。我一生都梦寐以求能去北方。”“你当然会,”马说道,“因为你身上流淌着那里的血液。我敢肯定,你是地道的北方人。我们还是小点儿声吧。我看他们马上就要睡觉了。”“我最好摸回去看看。”沙斯塔建议道。“好主意。”马说。“小心别被抓到。”

这会儿夜深了许多,四周寂静一片,只听得到海浪拍打沙滩的声音,而沙斯塔却没有注意到,因为在所有的记忆中,他日日夜夜都在听这个声音。他走近小屋,里面熄灯了。他在屋前听了听,没有声音。当他走向屋后,走到房子上唯一的窗户旁边时,他很快听到了老渔夫那熟悉的急促呼噜声。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他再也不会听到它了,想到这里他便乐了。沙斯塔屏住呼吸,感到一丝歉意,但更多的是喜悦。他从草坪上悄悄溜走,来到驴棚,摸到藏钥匙的地方,打开门,找到了锁在那儿的马鞍和缰绳。他弯下身子,亲了一下驴的鼻子。“对不起,我们无法带上你。”他说。“你终于回来了。”当他回到马那里时,他说道。“我刚才还在想你怎么了。”“我刚才把你的东西从驴棚里拿了出来。”沙斯塔答道。“现在,教教我怎么装上它们吧?”

接下来的几分钟,沙斯塔忙活起来,小心翼翼地不发出声音,而马则说些类似下面的话:“肚带再绑紧点儿。”“你再往下点儿就找到扣子了。”“你需要把马镫再调短一点儿。”一切弄好后,他说:“听着,我们需要拿缰绳来做做样子,当然你不会用到它。把缰绳拴在鞍前穹那里:尽量松些,这样我的头好灵活移动。切记:你不能碰缰绳。”“那它是用来干吗的?”沙斯塔问道。“通常用来控制我的方向,”马答道,“但这一次是我来掌控方向,所以请你把手收好。还有,我不许你抓我的鬃毛。”“可是我要说,”沙斯塔恳求道,“如果我不抓缰绳,也不抓你的鬃毛,那我要抓什么呢?”“用你的膝盖夹住我,”马答道,“这是骑好马的秘诀。膝盖尽可能用力夹住我的身体;坐直,要非常直;收回肘部。顺便问一下,你以前用马刺来做什么?”“当然是戴在脚跟上了,”沙斯塔说,“那个我很熟。”“那你现在把它们取下来放到鞍袋里。等到了塔什班,我们也许能卖掉它们。准备好了吗?我想你可以坐上来了。”“天哪!你可真高啊。”沙斯塔第一次尝试上马未能成功,喘着气说道。“毕竟,我是一匹马。”它回答道。“你这样子爬上来会让人以为我是干草堆成的!好了,好些了。现在坐直了,记住我说的膝盖动作。我曾引领过骑兵队,赢过马赛,现在鞍上却坐着土豆袋般大小的你,想想就很逗!无所谓了,我们出发吧。”他并无恶意地咯咯笑着说。

马万分小心地开启了他们的夜晚逃跑旅程。他先去渔夫的木屋南边的小河入海处,认真地在泥土里留下指向南边的清晰马蹄印。而当他们踏入浅水处后,它立马掉头往北游走,他们蹚着水,朝比木屋更靠内陆的方向走了一百码左右。然后,他选了河流北岸一处位置极佳的、布满砾石的地方走了出来,因为在这里不会留下马蹄印。随后,他继续朝北走,直到那间木屋、那棵孤零零的树、那个驴棚,还有那条小溪——实际上是沙斯塔熟悉的一切事物——都在这个漆黑的夏夜淡出了他们的视线。他们一路爬坡,来到了山脊顶部——这个山脊一直以来都是沙斯塔的世界的尽头。除了知道这片辽阔的土地长满青草,他从未见过远处的景色。它看上去无边无际:原始、荒凉和自由。“我说,”马环视了一周说道,“这地方多么适合驰骋啊!”“哦,别,”沙斯塔说,“现在还不行。我还不会……马,别。我还不知道你名字呢。”“布里噫—嘻呢—布里哩呢—呼咔—哈。”马说道。“这个名字太难念了。”沙斯塔说。“我能叫你布里吗?”“嗯,如果你就会念这个,那就这么叫吧。”马说。“那么,我怎么称呼你呢?”“我叫沙斯塔。”“哼,”布里说,“好吧,我那个名字的确比较难念。我们再来说说驰骋吧。如果你只会骑驴小跑的话,骑马驰骋可比小跑容易多了,因为你不用起身和俯身。双膝夹紧,双眼放在我两耳间,直视前方,不要看地面。如果感觉到快要摔下去了,就再夹紧一点儿,再坐直一点儿。准备好了吗?纳尼亚和北方:我们来了。”第二章沿途冒险

临近正午时分,沙斯塔感到脸上有热热的、软软的东西在动,他一下子醒了过来。他睁开眼睛,发现眼前是一张长长的马脸,马鼻和马唇几乎贴着他的鼻子和嘴唇。他回想起了前一晚激动人心的经历,可是这会儿他坐起身来开始呻吟。“噢,布里,”他喘着气说,“我身上好疼,全身都疼,动不了了。”“早上好,小家伙,”布里说,“我猜你可能是身体有些酸痛,应该不是摔的。你摔下去还不到十次,而且都是摔在舒服的、软软的草地上,摔上去肯定很舒服。唯一有可能摔得很重的一次还被荆豆丛给接了一下。你这一定不是摔的:刚开始骑马本来就会有点儿疼。要不要吃早餐?我已经吃过了。”“我不要吃早餐,我什么都不想做。”沙斯塔说。“我说了我动不了了。”马开始用鼻子轻轻蹭他,用蹄子轻轻挠他,直到他起来。沙斯塔扫视了一下四周,看看他们在什么地方。他们身后是一小片杂树林,前方的草坪上点缀着白花,向下延伸至一个悬崖顶部,下面是海。悬崖如此之高,以至于海浪拍打悬崖的声音都听得很模糊。沙斯塔从未在这个高度观赏大海,也没想过它有几种颜色。海岸线向两边延伸,海岬相连,海水拍打着岩石,泛起朵朵白色的浪花,但因为距离太远而听不到声音。头顶上有海鸥掠过,脚下热浪滚滚。但沙斯塔特别注意到了那里的空气,他说不出哪里不对劲,后来他终于意识到,原来是空气中没有鱼腥味儿。有生以来,无论是在木屋里还是在渔网里忙活,他都摆脱不了那种味道。现在的空气如此芬芳,旧日子似乎已经无影无踪,以至于他暂时忘记了身上的瘀伤和酸疼的筋骨。他说:“我说布里啊,你刚刚是不是说到吃早餐来着?”“没错。”布里答道。“你可以在鞍袋里找到一些吃的。就在那边的树上,你昨天晚上——更确切地说是今天早上挂上去的。”

他们在鞍袋里翻了翻,找到了一些好东西——一块肉饼,只是稍微有点儿变味儿,还有一些干果和绿奶酪、一小瓶酒,以及一些钱——总共四十块——沙斯塔从未见过这么多钱。

沙斯塔倚到一棵树上——极度疼痛让他动作小心翼翼——坐下开始吃肉饼,而布里则陪着他,又吃了几口青草。“花这些钱就算偷东西了吧?”沙斯塔问道。“噢,”马抬起头来说,满嘴是草,“我倒没想过这个问题。一匹自由的能言马当然不能偷东西。不过,我觉得没关系,我们现在是敌国的囚徒和俘虏,那些钱是夺来的战利品。另外,没有那些钱,你吃什么?我想你就像所有人类一样,不吃青草和燕麦这样的天然食物。”“不吃。”“以前试过?”“是的,我根本咽不下去。如果你是我,你也一样。”“你们人类真是奇怪的小动物。”布里说。

当沙斯塔吃完早餐后(他从未吃过如此美味的食物),布里说:“我想在装上马鞍前打个滚儿。”说完他便开始了。“舒服,太舒服了。”他说,背部蹭着草地,四条腿在空中挥舞。“你也应该来一个,沙斯塔。”他喷着鼻子说。“这最让人放松了。”

但沙斯塔笑开了花,说道:“你翻过来的时候,看上去太滑稽了!”“我才没有。”布里说。随后,他突然侧过来打滚儿,然后抬起头,眼睛直勾勾地看着沙斯塔,嘴里呼着气。“这样看着真的很滑稽吗?”他急切地问道。“是的,”沙斯塔答道,“不过有什么关系呢?”“你认为能言马也可以做这个动作,对吗?”布里说。“这看起来傻傻的,就像小丑杂耍的动作,是我从普通马那里学来的。如果回到纳尼亚,我发现自己养成了许多粗鄙的坏习惯,那就太可怕了。你觉得呢,沙斯塔?请不要照顾我的感受,说实话,你认为一匹自由的良马——能言马——可以打滚儿吗?”“我怎么知道?反正如果我是你的话,我才懒得去想呢。首先我们得到那里,你知道路吗?”“我知道去塔什班的路,再往前是沙漠。噢,对了,我们会有办法穿过沙漠的,别害怕。哎呀,那时我们就可以瞧见北方的山了。想象一下吧!要到纳尼亚和北方了!没有什么可以阻挡我们。我希望能穿过塔什班。我们俩远离城镇会安全些。”“我们难道不能避开它吗?”“只有沿着内陆走,才有可能,那样的话我们得走一些耕地和干道,而我并不知道那里的路。不,我们只需沿着海岸线悄悄地走,从这儿走上山岗后,除了羊、兔、海鸥和一些牧羊人,我们就碰不到其他任何人或动物了。好了,我们可以动身了吗?”

沙斯塔给马装好鞍并爬上马背的时候,双腿疼得厉害,不过马对他很好,整个下午都在轻轻地走。当夜幕降临后,他们走上陡峭的小径,来到一个山谷里,并在这里发现了一个村庄。沙斯塔在进村前下了马,步行进去买了一块面包、一些洋葱和萝卜。马则披着暮色绕道在田野里小跑,在远处与沙斯塔汇合。这成了他们的例行计划,每隔一晚都会进行一次。

对沙斯塔来说,这些天好多了,每天都比前一天好一点儿,因为沙斯塔的肌肉结实了,摔得也少了。不过,即便训练结束了,布里还是说他像一袋面粉一样坐在鞍上。“小伙子,就算这样很安全,但如果在主干道上被人瞧见你这样骑马,我还是会觉得很丢人。”布里虽然言语欠礼貌,但他是一位很有耐心的教练。在教骑马上,没有人比马教得好。沙斯塔学会了骑马小跑、慢跑、跳跃,以及在布里急停、左右急转时保持坐姿——布里告诉他,这些是战场上随时可能要做的动作。当然,沙斯塔会恳求布里讲述他驮着塔坎上战场的故事。于是,布里讲到了受命行军、在湍流中蹚水、各种号令,还有骑兵之间的激战。他说,在紧要关头,所有良种烈马也要像人类一样去战斗,人类训练它们用嘴咬、用脚踢,并在关键时候能双腿站立起来,以便骑士借着马冲向敌人头部的力量,用剑或斧头使出重重一击。沙斯塔听得热情高涨,但布里并不那么愿意讲。“不要提了,年轻人,”他会这样说,“那些只是迪斯洛克的战争,而我在战场上只是奴隶和哑口兽。还是让我作为一匹自由马,与自己人一起为纳尼亚而战吧!那些才是值得讲述的战争。纳尼亚和北方!布啦哈—哈—哈!布噜呼!”

沙斯塔很快就知道,当布里这样讲话时,他就要准备驰骋了。

他们连续走了几个星期,穿越了无数海湾、海岬、河流和村庄,多到沙斯塔都记不清了。在一个月光皎洁的夜晚,他们开始晚上赶路、白天睡觉。他们走出了山冈,穿行在一片广阔的平原上,左边半英里处是森林,右边半英里处是大海,但大海被沙丘挡住了。他们慢行了大约一小时,时而小跑,时而步行,突然布里停住了。“怎么啦?”沙斯塔说。“嘘—嘘—嘘!”布里说,将脖子伸向四周,耳朵快速摆动。“你听见什么了吗?仔细听。”“听着像是另一匹马的声音——在我们与树林之间。”沙斯塔听了大约一分钟说道。“确实还有一匹马。”布里说。“这是我不愿看到的。”“这应该就是农民骑着马,回家晚了一些吧?”沙斯塔打着哈欠说。“瞎说!”布里说。“这不是农民在骑马,也不是一匹农家马发出的声音。你难道听不出来吗?那是匹良马,而且骑马人是一个好骑手。我告诉你吧,沙斯塔,树林那头是个塔坎,骑的不是一匹战马——声音没有那么大。我觉得是一匹纯种的上好雌马。”“不管它是什么,它停下脚步了。”沙斯塔说。“没错。”布里说。“为什么我们一停下来,他也停下来了?沙斯塔,我的孩子啊,我真的觉得,我们被跟踪了。”“那怎么办?”沙斯塔小声说道,声音从未如此低。“你是不是觉得他听得见我们,也看得见我们?”“天这么暗,只要我们不动,他们应该看不见。”布里答道。“看!云层过来了。等到云层遮住月亮,我再继续走。然后,我们尽量悄悄地往右边走,去海边。如果最坏的情况发生的话,我们还可以躲在沙丘后面。”

他们停在了那里,直到云层遮住月亮,才开始以步行的速度动身,随后轻跑至海边。

云层比开始时更多、更厚了,不一会儿,夜空变得漆黑一片。正当沙斯塔自言自语道“我们快到沙丘了吧?”的时候,他吓坏了:前方黑暗中突然冒出可怕的声音,一声长长的厉吼,低沉且非常狂野。布里马上掉头跑,以最快的速度向内陆飞奔回去。“怎么啦?”沙斯塔喘息道。“狮子!”布里说道,步伐丝毫没有放缓,头也不回。

接下来,尽是一路狂奔。最终,他们踩着水,渡过了一条很宽的浅溪,布里在远处停了下来。沙斯塔注意到布里在颤抖,而且浑身是汗。“水刚刚可能把我们身上的味道洗掉了。”布里气喘吁吁地说,这时他才稍微缓过气来。“我们现在可以走一会儿了。”

布里边走边说:“沙斯塔,我觉得自己很丢脸。我竟然如此害怕,就像不能讲话的普通卡乐门马一样,我真的感到很丢人,完全不像一匹能言马。我并不害怕刀光剑影,但却无法面对——那些野兽。我想小跑一会儿。”

然而,才过了一分钟,他又飞奔起来。这也难怪,因为远处又传来一声狮吼,这次是从他们左方的森林传来的。“有两头。”布里喊道。

当他们飞奔了好几分钟,听不到狮子的吼声之后,沙斯塔说:“喂,还有一匹马在我们旁边跑着呢,一步之遥而已!”“太……太好了,”布里喘着气说,“马背上驮着塔坎——拿着剑——会保护我们的。”“可是,布里!”沙斯塔说。“如果我们两个被狮子抓住的话,最多被咬死,或许只会死一个。不过,要是他们抓住我们,我会被以偷马的罪名绞死。”他没有布里那么害怕狮子,因为他从未见过狮子,而布里是见过的。

布里只是喷了喷鼻息,向右边跑去。奇怪的是,另一匹马似乎在向左边跑,因而几秒钟后,他们的距离拉开了不少。就在这时,远处突然又传来两声狮吼,时间隔得很近,左右各有一声,于是两匹马开始靠拢。显然,两头狮子也向他们靠拢。两侧猛兽的叫声近得可怕,而且它们似乎能轻易跟上疾驰的马。这时,云层消散开来。异常皎洁的月光照亮了一切,夜晚霎时犹如白昼。两匹马和两位骑马人紧挨着并排疾驰,就好像在赛马。实际上,布里(事后)也说,卡乐门从未出现过如此精彩的赛马。

沙斯塔就没想过活着逃脱,开始去想狮子是立马咬死人,还是像猫玩老鼠那样玩弄人,以及会有多疼。就在这时(在最恐惧的瞬间,人们有时会这样),他意识到了一切。他看到另一位骑马人身形瘦小,身着盔甲(月光照亮了盔甲),骑马姿势很优雅。他没有胡须。

前方突然出现平坦、发亮的东西。沙斯塔还来不及想那是什么,溅起的一大朵浪花就让他口含大半口咸水。原来发亮的东西是长长的海湾。两匹马游起泳来,水深至沙斯塔膝盖。他们背后传来怒吼声。沙斯塔回头望见水边有一张巨大可怖的嘴的轮廓,毛发粗野,但是只有一头狮子。“我们一定是甩掉了另外一头狮子。”他想。

狮子显然认为这些猎物不值得它弄湿身体;至少它没有涉水追赶。此时,肩并肩的两匹马已游到海湾中央,对岸清晰可见。塔坎至今还未开口说话。“但是他一定会的。”沙斯塔心想。“我们上岸后,我说些什么好呢?我得编出一个故事来。”

这时,突然,他的一侧出现了两个声音。“噢,我好累。”一个声音说。“闭嘴,赫温,别犯傻了。”另一个声音说。“我在做梦吧。”沙斯塔心想。“我可以发誓,刚刚那匹马也说话了。”

很快,马游到了对岸,从水中走了出来,水从他们侧面和尾巴上滑落,发出巨大的声音,八只马蹄踏在卵石上发出嗒嗒嗒的声音。令沙斯塔惊讶的是,那个塔坎男士并没有问他问题。他甚至都没有看沙斯塔一眼,而是似乎急着赶路。但是,布里突然横在另一匹马前面。“布噜—呼—哈!”他喷着鼻子说道。“站住!我听到你们说话了,真的。不用掩饰了,女士,我听到你说话了。你是能言马,和我一样,是纳尼亚的马。”“就算她是,跟你有什么关系呢?”那位陌生骑手厉声说道,手放在剑柄上。然而,听到这声音,沙斯塔已经明白了什么。“嗨,原来是个姑娘。”沙斯塔高声说道。“就算我只是个姑娘,请问关你什么事?”陌生人厉声说道。“你应该只是个小孩儿:一个粗鲁的普通男孩儿——或许是个奴隶,偷了主人的马。”“说完了吧?”沙斯塔说。“他不是贼,塔坎小姑娘。”布里说。“就算是偷,也应该是我偷了他。至于你说的不关我的事,在一个陌生的国度遇到同族的女士而不聊上两句,你觉得我会这么做吗?我们应该聊两句,这很正常。”“我也觉得这很正常。”雌马说道。“你应该住嘴的,赫温。”那女孩儿说。“看看你给我们惹的麻烦。”“我并不认为这是麻烦。”沙斯塔说。“你愿意的话,可以随时离开,我们不会拦你的。”“当然,你们是拦不住的。”女孩儿说。“人类真是爱争吵的动物。”布里对雌马说。“他们真差劲儿,像骡子一样。我们来谈点儿正经的吧。女士,我觉得,你和我有着同样的经历,年少时被捉去给卡乐门人做了几年奴隶,对吗?”“完全正确,阁下。”雌马用忧郁的嘶声说道。“你现在应该是……在逃跑?”“让他少管闲事,赫温。”女孩儿说道。“不,我不会这样,阿拉维斯。”雌马说,她双耳后贴。“我俩一样是在逃跑。我敢肯定,这样一匹高贵的战马是不会出卖我们的。我们正试着逃回纳尼亚。”“显然,我们也是。”布里说。“你们应该一开始就猜到了。衣衫褴褛的小男孩儿在深夜里骑着(或者说努力骑着)一匹战马,只能是某种形式的逃跑。而且,如果可以的话,我想说,一个塔坎贵族出身的女孩儿在夜里独自骑着马——身着她哥哥的盔甲——恨不得让所有人都别多管闲事,不要问她问题——如果这还不够可疑的话,请叫我小短腿儿!”“好啦,”阿拉维斯说,“你猜对了。赫温和我在逃跑,我们想去纳尼亚。现在,我们该怎么办?”“这样的话,有什么可以阻挡我们一起行动呢?”布里说。“我相信,赫温女士,你会接受我在路途中给予你帮助和保护,对吧?”“为什么你总是对着我的马说话,而不是我?”女孩儿问。“对不起,塔坎小姑娘,”布里说(耳朵只是稍向后靠了一丁点儿),“那可是卡乐门的讲话方式。赫温和我,我们是自由的纳尼亚生灵,而且我想,假如你想逃到纳尼亚,那你也想做一个自由人。这样的话,赫温就不是你的马了。我们甚至可以说,你是她的。”

女孩儿欲言又止。显然,她此前并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还有,”她顿了一会儿说道,“我并不觉得我们一起走有多大的好处。那样不是更容易被发现吗?”“不容易被发现。”布里说;雌马立刻接过话头说:“我们一起行动吧。我会舒服好多的。我们甚至连方向都不确定。我相信,这样一匹伟大的战马比我们知道的多多了。”“噢,别这样,布里。”沙斯塔说。“让她们自己上路吧。你难道没发现,她们不愿我们加入吗?”“我们希望你们加入。”赫温说。“这样吧,”女孩儿说,“战马先生,我不介意与你同行,可是这个男孩儿呢?我怎么知道他不是奸细?”“你为什么不直接说我对你不够好?”沙斯塔说。“安静点儿,沙斯塔。”布里说。“那位塔坎姑娘的问题是可以理解的。塔坎姑娘,我愿为男孩儿做证,他很真诚,是我的好朋友,而且他一定是纳尼亚人,或者阿钦兰人。”“好,那我们一块儿出发吧。”她并没有对着沙斯塔说。显然,她想要与布里做伴,而不是他。“非常好。”布里说。“这会儿海水已把可怕的野兽挡在我们身后。你们两人把马鞍卸下,我们一起休息一会儿,讲讲各自的经历,如何?”

两个孩子将马鞍取下,马吃了些青草,阿拉维斯从鞍袋里取出一些好吃的。但沙斯塔面带愠色,谢绝了她的好意,说他不饿。他想表现出自认为有气派、不妥协的态度。可是,由于渔夫的寒舍通常不是学习气派的好地方,效果很糟糕。他可能也意识到事与愿违,于是更加郁闷和尴尬了。与此同时,那两匹马相处得非常融洽。他们回忆起了纳尼亚的同一个地方——“河狸大坝上游的草地”,而且还发现他们可能是同一个祖先的后代,只是相差一个辈分而已。这让那两个人类觉得越来越不是滋味。最后,布里说:“现在,塔坎姑娘,给我们讲讲你的故事吧。慢慢讲……我现在觉得自在多了。”

阿拉维斯立马开始讲起来了,她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讲话的语气和态度与平时大不一样。在卡乐门,人们会教孩子们讲故事(不管故事是真实的还是编造的),正如在英国,孩子们要学习写作文一样。区别在于,人们愿意听故事,但我还没有听说有谁愿意看作文。第三章抵达塔什班城门外“我的名字,”那女孩儿立即说道,“叫阿拉维斯·塔坎西娜,我是小基德拉什·塔坎唯一的女儿,小基德拉什·塔坎的父亲是立什提·塔坎,立什提·塔坎的父亲是老基德拉什·塔坎,老基德拉什·塔坎的父亲是伊尔萨穆布雷·迪斯洛克,伊尔萨穆布雷·迪斯洛克的父亲是阿迪布·迪斯洛克,而他的直系祖先则是塔什神。我父亲是卡拉瓦省的首领,在迪斯洛克国王(吾王万岁)面前都不用行礼的。我母亲去世后(愿神保佑她安息),父亲续娶了一个妻子。我哥哥在远西地区平定叛乱时战死,我还有一个年幼的弟弟。我很快发现,父亲的新任妻子,也就是我的继母,很讨厌我,而且只要我住在父亲的房子里,她就一直阴沉着脸。于是,她劝我父亲把我许配给阿霍什塔·塔坎。阿霍什塔出身卑微,但是他近些年靠阿谀奉承和奸邪之计,赢得了迪斯洛克国王(吾王万岁)的青睐,被封为塔坎和许多城镇的首领,也有可能在现任宰相死后被封为宰相。另外,他现在至少六十岁了,驼背,长得像类人猿。然而,因为阿霍什塔的财富和权力,我父亲又受到新任妻子的诱导,他便派使者定亲,而对方也欣然同意了这门亲事。阿霍什塔也传话过来,说今年盛夏就要与我完婚。“当我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觉得简直是暗无天日,我躺在床上哭了一天。但到了第二天,我起床了,洗了洗脸,给我的雌马赫温装上鞍,带上我哥哥在西部战场上使用过的锋利匕首,然后就独自骑马出来了。等到我父亲的房子在视线中消失时,我来到树林中一片开阔的绿地上,那里没有人烟,我从赫温雌马身上下来,拿出匕首。接着,我解开衣服,露出离心脏最近的地方,我向众神祈祷,愿我死后马上与哥哥团聚。然后,我闭上眼睛,咬紧牙齿,立刻就要把匕首插入心脏。但是,就在我快动手时,这匹雌马以姑娘家的声音开口说道:‘主人啊,千万不要寻短见,因为活下去,你命运也许会转圜,而如果死去了,你就和其他死人没什么两样了。’”“我说得远远没那么有文采。”雌马咕哝道。“嘘,女士,嘘。”布里说。他完全沉浸在故事中。“她是在用恢宏的卡乐门方式讲故事,迪斯洛克的宫廷里都没有人比她讲得好。请你继续讲,塔坎姑娘。”“当我听到雌马说出人类的语言时,”阿拉维斯继续说,“我对自己说,一定是对死亡的恐惧使我思维紊乱,产生了幻觉。我羞愧不已,因为我家族里的任何人都不该惧怕死亡,而是认为那不过是小虫子叮咬一口罢了。于是,我再次刺向自己,可是赫温却跑到我跟前,用头挡在我和匕首之间。她给我讲了非常充足的理由,并像母亲责怪女儿一样责怪我。我惊呆了,竟然忘记了自杀和阿霍什塔的事。我说:‘马呀,你到底是怎么学会说话的,就像人类的女儿一样?’于是,赫温讲了你们都知道的故事,即纳尼亚的动物都会说话,以及她还是小马驹的时候,怎么被偷走的。她也跟我讲了纳尼亚的山水、城堡和巨轮。最后,我说:‘为了塔什、阿扎罗斯、和黑夜女神扎蒂娜,我有一个伟大的梦想——去往纳尼亚。’‘主人啊,’马说,‘在纳尼亚,你将会很幸福;在那片土地上,没有人强迫女性结婚。’“我们谈了很久,我重新找到了希望,我庆幸没有结束自己的生命。此外,我还和赫温约定一起逃跑。我们是这样计划的:我们回到了父亲家,我穿上最美丽的衣裳,在父亲面前又唱又跳,假装对他安排的婚事很满意。我还对他说:‘父亲啊,让我开心一下吧。请您赐给我指令和通行证,让我独自带着侍女去林子里待上三天,私下给黑夜与少女女神扎蒂娜献祭。作为少女即将结束对扎蒂娜之忠贞并步入婚姻,我这样做也符合规矩和礼仪。’他答道:‘女儿呀,我很开心,就这么决定了。’“当我从父亲那里出来后,我马上去他最年长的奴隶那里,这个奴隶是他的秘书,当我还是个婴儿的时候便揽我在膝间,比天地日月还爱我。我让他发誓会保密,并请他为我写了一封信。他哭着恳求我改变主意,但是他最后说:‘遵命。’他写下了我让他写的内容。我封好信,藏在胸前。”“那信里写的什么?”沙斯塔问。“安静点儿,年轻人。”布里说。“你别糟蹋了故事。她会在适当的时候告诉我们信的内容的。请继续,塔坎姑娘。”“然后,我喊来那个要随我一起去林子里向扎蒂娜献祭的侍女,让她一大早就叫醒我。我假装对她很满意,给她酒喝;不过,我在酒里下了药,她将睡上一天一夜。就在父亲的家眷都入睡后,我起身穿上我哥哥的盔甲,他知道它一直被我藏在卧室里。我往紧身褡中装上我所有的钱和一些精美首饰,带上食物,独自装好马鞍,在下半夜骑马离开。我父亲会以为我去树林里了,可我并没有,而是向东北方向的塔什班走去。“我知道接下来三天多的时间里,父亲会相信我的话,不会来找我。第四天,我们就到了阿兹姆波尔答城。阿兹姆波尔答城位于众多道路的交汇处,迪斯洛克国王(吾王万岁)的信使从那里骑上快马,可到达帝国的每个角落,而通过信使传信也是塔坎贵族享有的权利和待遇。于是,我去阿兹姆波尔答皇家邮局找到信使主管,并对他说:‘信使头领啊,这封信是我叔叔阿霍什塔·塔坎写给卡拉瓦省的首领基德拉什·塔坎的。收下这五块大洋,并把信交给他吧。’信使主管说:‘遵命。’“这封信是以阿霍什塔之名起草的,大意如下:‘阿霍什塔·塔坎致基德拉什·塔坎的信,致敬和请安……以无法阻挡、坚不可摧的塔什之名……请您知悉,在我赴您家执行我与您女儿阿拉维斯·塔坎西娜的婚约途中,我竟然在林中偶遇了她,她依少女之礼俗,刚做完对扎蒂娜的献祭仪式,这是上天乐见之幸事。当我欣赏她的美丽和矜持并知道她的身份后,爱的热焰点燃了我。我感到自己需要马上与她完婚,否则烈日于我都是灰暗一片。于是,我安排了必要的仪式,即刻与她完婚,并携她返回我家中。我们二人都希望并邀请您从速前来,面见您并聆听您的教诲;因娶妻花费巨大,愿您捎上我的新婚妻子之嫁妆,立刻出发。您与我系兄弟,故我认为,您不会因婚事之仓促而不悦,此事皆因我对令千金爱之深切。愿众神保佑您平安!’“办完这事,我立刻骑马迅速离开阿兹姆波尔答,不再担心有人追上来了。估计当我父亲收到这样一封信后,他会派使者或亲自去阿霍什塔那里。那么,在事情败露之前,我就已经离开塔什班了。这就是我今天晚上之前的主要经历,而晚上我被狮子追赶并游过海水,那时我便碰到了你们。”“那么,那个女孩儿怎么样了——被你下药的那个?”沙斯塔问。“毫无疑问,她会因为晚起而挨打。”阿拉维斯冷冷地说。“可她是我继母的工具和眼线。他们打她,我会很高兴的。”“要我说,那不公平。”沙斯塔说。“我做任何事情,都不是为了取悦你。”阿拉维斯说。“对于你的遭遇,我还有一件事不理解,”沙斯塔说,“你还没有长大,我觉得你并不比我大,应该比我还小。你这个年纪怎么能结婚呢?”

阿拉维斯没说话,但布里马上说道:“沙斯塔,别无知了。在塔坎贵族家庭里,她们通常在这个年纪就结婚了。”

沙斯塔涨得满脸通红(虽然天色很暗,其他人很难观察到),觉得遭到了冷遇。阿拉维斯问起布里的经历,布里讲了出来,还提到了沙斯塔摔下马和他那糟糕的骑术,而沙斯塔认为完全没有必要把这些讲出来。布里显然觉得很好笑,可阿拉维斯并没有笑。布里讲完后,大伙都去睡觉了。

第二天,他们四个,两匹马和两个人,一起继续赶路。沙斯塔觉得,之前他和布里单独行走时要比此时开心多了,因为现在几乎都是布里和阿拉维斯在聊天。布里在卡乐门生活了很久,常常与塔坎及其马匹在一起,所以他与阿拉维斯知道很多同样的人和地方。阿拉维斯经常这样说:“如果你参加了祖林德雷战役,你就会看到我的堂兄阿里买什。”布里则回答道:“噢,是的,阿里买什,你知道的,他只是战车指挥员。我不太看得起战车,或者拉战车的马,那不是真正的骑兵。但他是一位可敬的贵族,在拿下提贝斯后,他还在我的马粮袋里装满了糖。”或者布里会说道:“那个夏天我去了梅兹里尔湖。”阿拉维斯则说:“噢,梅兹里尔!我有个朋友在那里,拉莎拉琳·塔坎西娜,多好的地方啊!那些花园和千香谷!”布里当然没有冷落沙斯塔,可是沙斯塔有时几乎就是这样认为的。人们如果知道同样的东西,总会聊到它们;如果你也在,你总会觉得被冷落了。

在布里这么伟大的战马面前,赫温甚是羞涩,话也很少。而如果可以的话,阿拉维斯则根本不和沙斯塔讲话。

然而,很快他们就有更重要的事情要考虑了。他们快到塔什班了,沿途将会有更多、更大的村庄,路上将会有更多人。他们现在几乎都是夜晚赶路,白天尽量躲藏起来。他们每次停下来都会争论到达塔什班后该做什么。大家之前都一直搁置这个难题,但现在已经无法逃避了。在这些过程中,阿拉维斯对沙斯塔的态度稍微好转了一丁点儿。人做计划时比不怎么说话时更容易与他人建立关系。

布里说当务之急是确定大家穿过塔什班后的集结点,以防他们在穿过那里时不幸被拆散。他说最佳的地方是沙漠尽头的远古国王之墓。“有像蜂巢一样的大石头的地方,”他说,“我们一定不会走错。最大的好处在于,没有卡乐门人愿意走近那里,因为他们觉得那个地方有食尸鬼出没,所以不敢去。”阿拉维斯问他是不是真有食尸鬼出没。布里说他是自由的纳尼亚马,并不相信这些卡乐门传说。然后,沙斯塔说他也不是卡乐门人,一点儿也不在意这些古老的鬼故事。这不一定是事实,但这给阿拉维斯留下了深刻印象(虽然同时也让她感到生气),她也说不在意是否有食尸鬼。就这样,他们确定了墓地是穿过塔什班之后的集结点。所有人都觉得事情进行得很顺利,直到赫温轻声指出,真正的问题不是穿过塔什班后去哪儿,而是该如何穿过它。“我们明天再想吧,女士,”布里说,“先去睡一会儿。”

然而,想好这个问题并不容易。阿拉维斯的第一个建议是,他们在晚上从城市下方的河流游过去,压根儿不进城。可是,布里提出了反对的两个理由:一是河口很宽,赫温很难游那么远,特别是还要驮一个人(他觉得自己也不一定能游那么远,可他没怎么提);二是河面上有许多船只,如果有人在甲板上看到两匹马在游泳的话,一定会十分好奇。

沙斯塔认为,他们应该从塔什班上方走,去河的上游,在河道窄的地方过河。可是布里解释说,在那里,河岸两侧的花园和娱乐用马延绵数英里长,塔坎就住在那里,在路上骑马,在河里举行水上派对。实际上,在那个地方,他们最有可能碰到认出阿拉维斯,甚至是布里的人。“我们得乔装打扮一下。”沙斯塔说。

赫温说,她觉得直接从城市两头穿过才是最安全的,因为他们在人群中不容易被注意到,而且她也同意乔装打扮一下。她说:“两个人类需要乔装得衣衫褴褛,像农民或者奴隶。阿拉维斯的盔甲、我们的马鞍,以及其他东西需要捆起来,驮在我们背上,孩子们要装作在赶马。这样人们就会认为我们只是驮马。”“我的宝贝儿赫温啊!”阿拉维斯用略带轻蔑的语气说。“无论你怎么装扮布里,任何人都会看出来他是战马!”“我不这么认为,真的。”布里说。他喷着鼻子,耳朵向后靠了一丁点儿。“我知道这不是个很好的办法,”赫温说,“但我觉得这是我们唯一的机会。我们很多年没有被主人好好梳理一番了,不太看得出来原来的身份(至少我相信我自己是这样的)。我真的觉得,如果我们往身上抹很多泥巴,低着头走路,装出很累或懒惰的样子——而且根本不抬起蹄子——我们也许就不会被发现。我们的尾巴也该剪短:你们知道的,不是剪整齐,而是剪乱。”“亲爱的赫温女士啊,”布里说,“你有没有想过,到了纳尼亚,那样的造型该是多么难看?”“呃,”赫温轻声说道(她是一匹很理性的雌马),“最重要的是,要到达纳尼亚。”

虽然没有人喜欢赫温的这个主意,但是最后他们不得不采纳。这给他们带来了一些麻烦,因为他们去“拿”东西,沙斯塔称之为“偷”,而布里称之为“夺”。当天晚上,有一个农场丢了一些布袋;第二天晚上,另一个农场丢了一捆绳子。可是,阿拉维斯要穿的大男孩儿的破旧衣服,只能在村庄里买。夜幕降临时,沙斯塔满载而归。其他人马则在山脚下的树丛中间等着。山很矮,长满了树,就在路对面。大家都很兴奋,因为这是最后一座山了。到达山顶后,他们就可以俯瞰塔什班了。“我多么希望能平安地穿过它。”沙斯塔小声对赫温说。“噢,我也是,我也是。”赫温急忙说。

那天晚上,他们绕路穿过树林上山,走的是砍柴人的小径。到达山顶、走出树林时,他们俯瞰到了下面山谷里的万家灯火。沙斯塔从未见过大城市,这下他惊呆了。吃完晚饭,孩子们就睡下了。可是,马第二天一大早就叫醒了他们。

此时仍然看得见星星,草地极其冰凉、湿润,拂晓刚至,太阳从他们右边大海的尽头升起。阿拉维斯走进了树林,换上破衣服出来了,看着让人有些不习惯。她将原来的衣服束成捆背着。这些东西和她的盔甲、盾牌、弯刀、两个马鞍,以及精美的马匹饰品,都被装进了布袋里。布里和赫温也尽量把自个儿弄得邋里邋遢的,就差没有剪尾巴了。因为唯一的工具是阿拉维斯的弯刀,于是他们又不得不打开一个布袋,取出弯刀。剪尾巴的时间略长,而且剪得马疼痛不已。“哎呀!”布里喊道。“我若不是能言马,一定会狠狠地踢你的脸!我以为你就剪短一点儿,不是拔毛,可是我感觉就像拔毛。”

尽管天有些暗,孩子们冻得手脚冰凉,但终于所有事情都弄完了,大包裹绑在马背上,马绳(他们戴的是马绳,而不是头套和缰绳)握在孩子们手上。他们就这样上路了。“记住,”布里说,“我们尽量靠在一起。万一走散了,就在远古国王之墓集合,谁先到那里就先等着。”“还要记住,”沙斯塔说,“任何情况下,你们两匹马都不要忘记自己的身份,不要讲话。”第四章沙斯塔撞见纳尼亚人

刚开始,沙斯塔只看见下面山谷里的浓雾,还有里面冒出来的房顶和尖塔。但随着灯火渐多、雾霭消散,他看到了更多景物。一条很宽的河流分成两条水道,作为天下奇观之一的塔什班城便位于两条水道之间的小岛上。小岛边缘筑有高墙,河水拍打着石头,冲向高墙;高墙由许多塔楼加固,塔楼如此之多,沙斯塔很快便懒得数了。小岛在高墙里呈山状耸立着,山上的每一寸土地都被建筑覆盖着,一直到山顶的迪斯洛克皇宫和巨大的塔什神庙——建筑物一层接着一层,街道一条连着一条;“之”字形的道路和巨大的台阶旁边是橘树、柠檬树,还有屋顶花园、阳台、高大拱门、石柱廊、城垛,以及各式建筑的尖塔。当太阳终于从海平面升起的时候,巨大的寺庙镀银圆顶开始反射阳光,几乎令沙斯塔目眩神迷。“接着赶路,沙斯塔。”布里不停地说。

山谷每一侧的河岸都坐落着众多花园,乍一看甚至像一座森林。走进去之后,他们才看到无数房屋的白墙从树木下面探出来。不一会儿,沙斯塔就闻到了花果的香味。大约十五分钟后,他们就到了那里,蹒跚地走在平坦的马路上,两旁是白墙,墙的上空树木盘绕。“我想说,”沙斯塔大声说道,“这个地方太美了!”“我也觉得,”布里说,“可我还是希望我们能平安地穿过它,到纳尼亚和北方去!”

此时,传来了低沉的嗡嗡声,而且声音不断变大,最后整个山谷似乎都跟着晃了起来。这声音很有节奏感,但隆隆作响,让人害怕。“那是打开城门时吹响的号角。”布里说。“我们很快就会到那里了。阿拉维斯,请把肩膀再放低一点儿,脚步再沉一点儿,公主气质再少一点儿。试着想象你有生以来都在被踢打、被锁着、被辱骂中度过。”“如果是那样的话,”阿拉维斯说,“你也把头再放低一点儿,脖子少向后仰一点儿,战马气质再少一点儿,怎么样?”“嘘,”布里说,“我们到了。”

他们到了。他们走到了河边,路前面有座多拱桥。在清晨的阳光下,河水明媚地流淌着;在右边靠近河口的地方,他们瞥见了一些船只的桅杆。他们前面还有一些行人走在桥上,多是农民赶着满载货物的驴子或者骡子,也有人头上顶着篮子。马和孩子们加入了人群中。“有什么问题吗?”沙斯塔轻声对阿拉维斯说。因为她脸上的表情有些怪异。“我想,这对你来说太正常不过了。”阿拉维斯小声但却严肃地说。“你对塔什班有什么好关心的?而我本应坐在轿子里进城,前有士兵守护,后有奴隶随从,也可能是去参加迪斯洛克(吾王万岁)皇宫里的宴会,而不是这样偷偷摸摸地进去。你就不同了。”

沙斯塔觉得这很荒谬。

在桥的另一端,城墙高高矗立,入口处的黄铜大门敞开着,门很宽,但因为太高而显得较窄。两边各站着六个手持长矛的士兵。阿拉维斯不禁想道:“如果知道我父亲是谁,他们都得立正并向我敬礼的。”而其他人只想着怎么过去,希望士兵不要问他们问题。幸运的是,他们没有问问题,但有一个士兵从一个农民的篮子里抓出一根胡萝卜,扔向沙斯塔,然后粗野地笑着说道:“嘿,小马童!要是主人发现你用他的驯服的马来驮东西,你一定会挨骂的。”

这让沙斯塔很震惊,因为只要稍微懂马的人,都会看出来布里是匹战马。“这是我主人的命令,知道吗?”沙斯塔说。倘若他没开口,情况会好一些,因为那个士兵打了他一个耳光,差点儿把他打倒在地,还说道:“欠打,臭小子,让我教教你怎么和自由人说话。”但他们都溜进了城,而没有被拦下来。沙斯塔并没怎么哭,他习惯了挨打。

进了城门后,塔什班这会儿并不像远处看上去那么华丽了。第一条街很窄,两边的墙上几乎没有窗户。它比沙斯塔想象的拥挤多了:既有和他们一起进城的农民(赶去集市),还有水贩、甜点小贩、搬运工人、士兵、乞丐、衣着破烂的孩子、母鸡、流浪狗、赤脚奴隶等。只要到了那里,人们都会特别注意到那里的味道,有的人没洗澡,有的狗没洗澡,有香料、大蒜、洋葱,还有随处可见的垃圾堆。

沙斯塔装作在带路,但实际上是布里在带路。他知道路,并不停地轻轻晃动鼻子来给沙斯塔指路。他们很快左转,爬上一个很陡的山坡。这里舒爽多了,因为马路一旁种着树,只有右边有房子;他们目光掠过屋顶朝另一面远眺下城区,看到了河流上游的一些地方。他们沿着右边的急转弯道继续上坡,蜿蜒而上,走向塔什班的中心。不一会儿,他们来到了整洁一些的街道上。卡乐门神和英雄的巨大雕像——人们看到后更多的是震撼,而不是愉悦——矗立在光亮的基座上。棕榈树和拱门的阴影投射在炽热的人行道上。沙斯塔从很多宫殿的拱门里瞥见翠绿的枝叶、清凉的喷泉和光滑的草坪。他想,里面一定很美。

在每一个路口,沙斯塔都希望走出拥挤的人群,但一直没有。这让他们行路缓慢,而且时不时需要完全停下来,这种情况通常是因为有人大声喊道“让开,让开,让开,给塔坎男士让路”,或“给塔坎女士让路”,或“给十五大人让路”,或“给使者让路”,这时人群中的每一个人都要靠边贴着墙;沙斯塔有时透过人群头顶,看看那些贵族或女士,所有忙乱之景皆因他们而起,他们懒洋洋地坐在大轿上,由四个甚至六个强壮的奴隶赤肩抬着。在塔什班,只有一个交通规则,那就是低等一些的人必须为高等一些的人让路,不然就要挨鞭子,或者被长矛刺。

在离城市中心很近的豪华街道上(上面就只有迪斯洛克皇宫了),出现了最糟糕的拥堵。“让开!让开!让开!”有人喊道。“给迪斯洛克国王(吾王万岁)的客人,白种蛮族国王让路!给纳尼亚王室让路!”

沙斯塔试图给布里让路,好让他往回走。可是没有什么马能轻易地掉头,甚至连会说话的纳尼亚马也不行。这时,一位妇女手持尖尖的篮子,就站在沙斯塔后面,她用篮子狠狠地顶了一下他的肩膀并说道:“喂!你推什么推!”这时又有人在侧面推挤他,就在这个混乱的时候,他丢掉了布里的牵绳。随后,他身后的人群堵死了,紧密无缝,他完全动弹不得。他无意间发现自己处在人群的第一排,可以清楚地看见朝街道迎面走来的队伍。

这个队伍与他们当天看到的其他人群不一样。队伍前方的带路人是他们当中唯一的卡乐门人,他喊道:“让开,让开!”没有人坐轿子,所有人都是走路。他们大约有六个人,沙斯塔从未见过。一方面,他们全部都和沙斯塔一样皮肤白皙,大部分都是金发。另一方面,他们的服装与卡乐门人不同,大部分人露出膝盖及以下的部位。他们的袍子色泽鲜艳、明亮、耐脏——或森林绿色,或亮黄色,或鲜蓝色。他们头戴钢质或银质的帽子,而不是头巾,一些人佩戴首饰,还有一个人的首饰两边挂着翅膀。有几个人是光头。他们腰间的剑又长又直,不像卡乐门人的弯刀。大多数卡乐门人都很严肃,神神秘秘的,可是他们走路时身体摆动着,手臂和肩膀很放松,有说有笑,还有一个人在吹哨。可以看出来,他们愿意与任何友善的人交朋友,对那些不友善的人,他们也毫不在意。沙斯塔觉得自己一生中从未见过如此美好的人物。

但他还没来得及好好欣赏这一切,一件可怕的事情就发生了。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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