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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08 08: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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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佟佳江

出版社:中华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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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订误

清史稿订误试读:

二十四史校订研究丛刊 出版说明

“二十四史”及《清史稿》,纪事连贯,卷帙浩繁,浓缩中国上下五千年的历史和文化,是研究古代中国社会历史和文化的基本资料,是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20世纪50至70年代,由全国史学界、出版界通力合作,中华书局承担组织落实和编辑出版的“二十四史”及《清史稿》点校本,以其优秀的学术质量和适宜阅读的现代形式,逐渐取代了此前的各种旧本,为学术界、文化界和广大读者普遍采用,成为使用最为广泛的权威性通行本。“二十四史”及《清史稿》点校工作任务浩大,出版过程漫长。自1959年《史记》问世,至1978年《宋史》出版告竣,前后费时20年之久。点校工作举全国之力,众多前辈学者为之慨然奉献,不遗余力,其功绩卓著,超迈前人。但由于当时客观条件的制约,加以时作时辍,体例未尽统一,疏失亦所难免。随着半个世纪以来的时代前进和学术发展,点校本“二十四史”及《清史稿》的修订工作成为而今的当务之急。2007年,中华书局启动点校本“二十四史”及《清史稿》修订工程,面向全国,选贤与能,组织专门班子,制定切实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和统一点校体例,在保持点校本原有优势的基础上,吸取最新研究成果,补其罅漏,纠其谬误,造就一个体例统一、标点准确、校勘精审、阅读便利的新的升级版本。

为配合修订工程的开展,提供更为广泛有效的学术支持,在做好各史修订工作的同时,还将集中力量做好以下两个配套项目的编辑出版工作:一是以此前已经编辑出版的“二十四史研究资料丛刊”为依托,做好历代“二十四史”研究成果的搜集整理工作,构建“二十四史”及《清史稿》研究的基本资料库;一是编辑出版“二十四史校订研究丛刊”,汇编今人校订“二十四史”及《清史稿》的著述,包括此次修订过程中形成的各项专题研究成果(如专史研究、校订札记、点校长编等),为修订工作提供一个广阔的学术园地。“二十四史校订研究丛刊”重文献考据,以实证为要旨,收录范围包括首次发表的新作,如陈美东先生的《历代律历志校证》、吴玉贵先生的《唐书辑校》等;也有先曾发表,现经订补的转精之作,如梁太济、包伟民先生的《宋史食货志补正》,龚延明先生的《宋史职官志补正》等;还有点校本出版之后学术界校勘补正成果的汇编,如台湾学者詹宗祐先生编撰的《点校本两唐书校勘汇释》。此外,上个世纪点校时遗存的部分未曾发表的校勘长编,如王仲荦先生的《宋书校勘记长编》等,其中不见于点校本校勘记的资料在在皆是,对于此次修订,乃至当今的史学研究,都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也列入本丛刊出版范围。本丛刊还将集中发表此次校订过程中产生的相关校勘考证成果,尤其是限于修订体例未能纳入修订本中的重要内容,以全面反映修订工作的学术成绩。中华书局编辑部2008年7月

绪言

《清史稿》是民国初年根据中国新兴王朝为前朝修史的传统惯例,采用纪传体体裁编纂的关于清朝的正史。由于出自众人之手,并且成书仓猝,讹误和疏漏是十分严重的(参见朱师辙《清史述闻》)。书成之后又遭到禁锢,长期以来社会上很少流行。清朝去今不远,留有大量的实录、政书、地志、传记和档案等资料,因此《清史稿》不为广大清史研究工作者重视,也是出于情理之中。不过,《清史稿》毕竟汇集一代史事,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早期研究清史的专家孟森对禁锢《清史稿》深表不满,强调《清史稿》在清史研究中的作用和地位,“《清史稿》为大宗之史料,故为治清代掌故者所甚重”(《明清史论著集刊续编》)。翦伯赞甚至认为《清史稿》应入历代正史之列,成为“二十六史”之一部(《中国史论集》第一辑),可见评价之高。

有鉴于此,我就中华书局标点本《清史稿》,根据《清实录》等文献资料,并吸收时人的研究成果,对《地理志》、《职官志》、《皇子世表》、《公主表》、《藩部世表》、《诸王传》、《藩部传》七部分进行考订和纠谬。我相信,广大清史研究工作者依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特长,分别地对《清史稿》各部分进行考正和辨误,将最终地完成《清史稿》一书的订误。这不仅对一般清史爱好者,就是对清史研究者也是大有益处的。

考据学的信条之一是孤证难立。本书对于孤证釆取两种处理办法。一,凡是《清实录》与《清史稿》记载不同的,基本上以《实录》为主。因为《实录》尽管也有错误,终究还是准确的;二,其他文献资料与《清史稿》抵牾的,列举双方的不同,不下断语,表示待考。

任何古籍的标点工作都难免出现错误。《清史稿》卷帙浩繁,内容庞杂,出现某些标点错误是不足为奇的。本书对标点错误,一般都引用史料,论证其错误;个别标点明显错误,为了节省文字,采用径改办法,直接写成“应做”某某,这种情况以《

地理志订误

》为多。

丰富的文献资料,是从事考据工作的重要条件之一。由于经费限制,我只能利用我校有限的图书资料,对于外地资料,只好望洋兴叹。如果有人认为此书资料尚不完备,除了责备我的浅薄之外,还会寄以同情之心,这是广大科学研究工作者面临的共同困难。

我的老师罗继祖先生题写书名,为本书生色不少。

吉林大学图书馆古籍部、历史系资料室、古籍研究所资料室给予提供资料的方便,在此表示感谢。佟佳江1990年12月于吉林大学佟陆离核校2012年12月地理志订误

地理一 直隶

第1891页 穆宗中兴以后,台湾、新疆改列行省;德宗嗣位,复将奉天、吉林、黑龙江改为东三省,与腹地同风。

新疆省置于德宗光绪十年,台湾省置于光绪十一年(俱见两省各自条下),并非设于“穆宗中兴”之后。第1892页 明为北京,置北平布政使司。

谭其骧《清史稿·地理志校正一》(载《长水集》,以下谭说均据此):“明成祖永乐元年,建北京于顺天府,称行在;罢北平布政使司,以所领隶北京行部,京与布政使司二者不并存,此既曰‘明为北京’,即不应复曰‘置北平布政使司’也。又永乐十九年改北京为京师,洪熙初复称行在,正统六年罢称行在,定为京师,自后以为常。是‘北京’但为一时之制耳,非可以概一代,二字亦应改为京师。”《嘉庆一统志》卷5:“明洪武初,改诸路为府。九年,置北平等处承宣布政使司……永乐元年,以北平为北京……罢布政使司,以所领隶北京行部。十九年改北京为京师,罢北京行部,以各府州直隶京师”;卷1:“永乐元年,建北京,称行在。十九年称京师。洪熙初,复称行在。正统中,始定为京师。”清顺治初,定鼎京师,为直隶省。置总督一,曰宣大(驻山西大同,辖宣府。顺治十三年裁)。

谭其骧:“《疆臣年表》、《清史列传》卷七十九《骆养性传》,骆以顺治元年六月总督天津军务,十月罢,是顺治初直隶境内曾有总督二,特为时甚暂耳。”又,《职官志三》:“(顺治)十三年省宣大总督。”《通考·兵考五》:“(顺治)十三年裁宣大总督。”《通考·舆地考一》:“(顺治)十三年裁宣大总督,以宣府属顺天巡抚管理。”清代官书多以顺治十三年裁宣大总督。谭其骧:“《疆臣年表》:吴孳昌以顺治元年七月总督宣大山西,至顺治十三年五月张悬锡继任始曰宣大,十五年七月裁。与此异,当以《表》为正。”《世祖实录》卷106,顺治十四年正月,“以吏部右侍郎卢荣峻为兵部左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督宣大军务”;卷119,顺治十五年七月,“裁宣大总督”。故,宣大总督裁于顺治十五年。巡抚三:曰顺天(驻遵化,辖顺天、永平二府。康熙初裁)。

谭其骧:“《疆臣年表》、《清史列传》卷二十六《雷兴传》,兴以顺治元年十月巡抚天津,六年五月始裁,则顺治初直隶境内巡抚有四”;“《疆臣年表》顺治十八年十月裁顺天巡抚;《清史列传》卷六《王登联传》顺治十八年六月圣祖仁皇帝御极,裁顺天巡抚,是顺天巡抚裁于顺治十八年圣祖即位后,此曰‘圣祖初裁’则可,曰‘康熙初裁’则非矣。又本《稿》卷二十五《宋权传》:顺治元年巡抚顺天如故,初驻密云,旋以遵化当冲要,诏移驻之。”《职官志三》:“(顺治)十八年省顺天巡抚,归保定巡抚兼管。”《通考·兵考五》:“(顺治)十八年,增设直隶总督,驻大名府,裁顺天巡抚。”《圣祖实录》卷5,顺治十八年十月,“吏部题:直隶已设总督,其顺天、保定两巡抚,应裁去一员。得旨,顺天巡抚著裁去。”故,顺天巡抚裁于顺治十八年。曰保定(驻真定,辖保定、真定、顺德、广平、大名、河间六府。顺治十六年裁)。

保定巡抚又称真保巡抚,又称正保巡抚。《通考·舆地考一》:“(顺治)十六年裁保定巡抚。”《通考·兵考五》:“顺治五年裁正保巡抚。”同为一书,竟如此抵牾。《世祖实录》卷45,顺治六年八月,“礼部右给事中姚文然奏……若仿江南、川、湖、陕西之例,即将真保巡抚改为总督衙门……从之”。故,保定巡抚于顺治六年撤销。惟保定巡抚于顺治十五年复置,并演变为直隶总督(参见《职官志订误》,第265页)。第1893页 曰宣府(驻宣府镇,辖延庆、保定二州。顺治八年裁)。

清代官书多以宣府巡抚裁于顺治八年。《职官志三》:“顺治八年省宣府巡抚,以宣大总督兼其事。”《通考·舆地考一》:“(顺治)八年裁宣府巡抚,并于宣大总督。”《通考·兵考五》同上。《光绪会典事例》卷23,“(顺治八年)裁宣府巡抚,归并宣大总督管理”。然而,《世祖实录》卷64,顺治九年四月,“户部以钱粮不敷,遵旨会议……宣府巡抚宜裁,以总督兼理……得旨:这不敷钱粮既经会议妥议,悉如议行”。故,宣府巡抚裁于顺治九年。(顺治)五年,置直隶山东河南总督(驻大名)。

顺治六年置直隶山东河南总督。见《职官志订误》,第264页。(顺治)十六年,改为直隶巡抚(明年移驻真定)。《职官志三》:“(顺治)十五年,直隶山东河南三省总督改为直隶巡抚。”《光绪会典事例》卷23:“(顺治)十五年……裁直隶山东河南三省总督一人,改为直隶巡抚,仍驻大名府。”《世祖实录》卷118,顺治十五年,“议政王贝勒大臣会推直隶总督。得旨:向因地方初定,特设直隶总督,以资弹压,今可不设。但直隶八府幅员辽阔,著再添巡抚一员,分行管理。其驻扎处所及管辖地方,吏部酌议妥确,并应用抚臣,即行会推具奏”;卷119,七月,“以礼部右侍郎潘朝选为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保定提督军务”。故,顺治十五年裁撤直隶山东河南三省总督,改设保定巡抚(后称直隶巡抚。参见《职官志订误》,第265页)。又,《圣祖实录》卷5,顺治十八年十二月,“命保定巡抚移驻真定”。应以《实录》为准。先是顺治十八年增置直隶总督,亦驻大名。康熙五年改三省总督。

康熙四年直隶总督复改直隶山东河南总督。见《职官志订误》,第266页。康熙三十二年,改宣府镇为宣化府(降延庆、保安二州隶之)。

谭其骧:“注一句应删,二州已于顺治十年降属宣府镇矣(见宣化府下),不始于宣府改府时也(初年仍明制为直隶州)。”(雍正)十一年,热河厅、易州并为直隶州。

谭其骧:“当曰,‘以热河厅为承德直隶州’;此不书承德二字,据文义则误为热河直隶州矣。”《通考·舆地考二》:“(雍正)十一年,于热河建直隶承德州。”《通典·州郡典一》:“雍正十一年,于热河置直隶承德州。”正因为热河厅改为承德直隶州,本段引文下称,“(乾隆)七年,承德仍为热河厅”。光绪二年,置围场厅(隶承德)。《续通考·舆地考一》:“光绪二年,于木兰新置围场厅。三十年改直隶宣化府……光绪三十年,割承德所属之围场厅遥领于(宣化)府。”《光绪会典事例》卷152,“光绪二年,设承德府围场厅”。总之,围场是隶属于府的散厅,不当于此处叙述。(光绪)三十年,置朝阳府(明年置建平隶之)。

朝阳升府时间抄自《续通考·舆地考一》:“(朝阳)本承德府属县……光绪三十年升府。”光绪二十九年四月初五日,热河都统锡良《热河所属度地添设府县情形片》(载《锡良遗稿》上册),奏准设立朝阳府及阜新、建平二县,划热河承德府属建昌县来属。伪“满洲事情案内所”编《满洲国各县事情》(1939年)及日人山田久太郎《满蒙都邑全志》,皆谓朝阳县于光绪二十九年升府。民国《建平县志》卷2,“光绪二十九年冬,析平泉州之东北境、喀喇沁右翼旗之旧牧地,置建平县”。故,光绪二十九年朝阳县升府并置府属建平县。(光绪)三十三年,升赤峰县为直隶州(置开鲁等二县隶之)。

赤峰县升直隶州及开鲁、林西二县设置时间所以记载分歧,在于《德宗实录》错误。《德宗实录》卷585,光绪三十三年十二月,“升热河赤峰县为直隶州,添设开鲁、林西、绥东三县,从热河都统廷杰请也”。《续通考·舆地考一》:“乾隆中,设乌兰哈达厅,后改赤峰县,属承德府……光绪三十三年升直隶州,并新置开鲁、林西……属之。”其实光绪三十三年仅仅是廷杰上奏及军机处抄交会议政务处的时间。《光绪朝东华录》(五),光绪三十四年二月,“政务处奏,光绪三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准军机处钞交热河都统廷杰奏新开蒙旗各地方亟应添设州县等缺一折……应即准其于阿鲁科尔沁、东西扎鲁特三旗地方添置一县,曰开鲁县,于巴林左翼地方添置一县,名之曰林西县,而以原有之赤峰县升为赤峰直隶州知州,以兼辖新设两县……得旨,如所议行”。故,赤峰县升直隶州及开鲁、林西二县设县,皆在光绪三十四年。今京尹而外,领府十一,直隶州七,直隶厅三,散州九,散厅一,县百有四。

谭其骧:“实查散州凡一十二……县凡一百零八。”第1894页 顺天府(明……领州六,县二十五)。

谭其骧:“按《明史·地理志》,顺天府领州五,县二十二。此误。”《通考·舆地考一》:“明洪武元年,改为北平府,为北平行中书省治。九年,改北平承宣布政使司治。永乐元年,罢布政使司,改北平为顺天府,置府尹。凡领州五,县二十二。本朝初因之。”光绪《畿辅通志》卷20,“明……顺天府领州五,县二十二”。故,明顺天府领州五,县二十二。顺天巡抚驻遵化,康熙初裁。

顺治十八年裁顺天巡抚(见第3页)。乾隆八年,遵化复升直隶州,以玉田、丰润属之。

此条文字抄自《通考·舆地考一》:“乾隆八年,升遵化州为直隶州,以玉田、丰润属之。”然而,本《志》第1917页,“永平府……先是雍正初,以顺天之玉田、丰润来隶”;第1919页:“遵化直隶州……乾隆八年,复援易州例升直隶州,割永平之二县来隶。”上述第1917页及第1919页文字,皆依据《通考·舆地考一》:“永平府……雍正三年……以顺天府属之玉田、丰润二县隶属。乾隆八年,以玉田、丰润往属遵化州……遵化州……乾隆八年,升为直隶州,以永平府之玉田、丰润二县来属。”可见,《舆地考》各部分失于互检,导致本《志》各部分龃龉。《嘉庆一统志》卷18:“永平府(……乾隆……八年,以玉田、丰润二县改隶遵化直隶州)”;卷45:“遵化直隶州……乾隆八年,升为直隶州,以永平府所属之玉田、丰润二县来属,领县二。玉田县(……本朝初属顺天府。雍正三年改属永平府。乾隆八年改属遵化州)。丰润县(……本朝康熙十五年改属遵化州。雍正三年改属永平府。乾隆八年,仍属遵化州)。”光绪《畿辅通志》卷16,“玉田县,旧置,属蓟州。雍正三年改属永平府。乾隆八年来属(遵化直隶州)……丰润县,旧置,属蓟州。康熙十五年改属遵化州。雍正三年改属永平府。乾隆八年复来属(遵化直隶州)”。故,乾隆八年遵化州升为直隶州时,玉田、丰润从永平府而不是顺天府改隶。顺天府……。

顺天府条下遗漏下列内容。一,关于漷县之裁撤。《世祖实录》卷127,顺治十六年八月,“裁直隶漷县,归并通州”。二,关于玉田、丰润之改隶。雍正三年,玉田、丰润二县往属永平府(见前条)。三,关于武清之隶属。《世宗实录》卷36,雍正三年九月,“升直隶河间府所属天津州为直隶州,管辖武清、青县、静海三县”。光绪《顺天府志》卷35,“武清县……雍正三年正月改属天津州。四年八月仍归顺天府”。第1899页 (雍正)十二年,升易州为直隶州,以涞水属之。

本《志》第1893页:“(雍正)十一年,热河厅、易州并为直隶州”;第1920页,“易州直隶州……雍正十一年升直隶州”。《志》前后矛盾。《通考·舆地考一》:“明易州属保定,本朝初仍之。雍正十一年以万年吉地所在,升为直隶州,以涞水县及山西之广昌县来属。”《世宗实录》卷137,雍正十一年十一月,“升直隶保定府属易州为直隶州,以保定之涞水及山西省之广昌二县隶之。从直隶总督李卫请也”。故,雍正十一年易州升直隶州,涞水隶属易州直隶州。第1901页 正定府……(雍正)十二年,降晋州,并所属无极、藁城与定州、新乐还来隶。

本段引文之前谓:“雍正……二年,升冀、赵、深、定、晋为五直隶州。”既然定州已升直隶州,在没有降等的前提下,不能还隶正定府。《通考·舆地考二》:“雍正元年,(真定府)改为正定府,以南宫等十七县分属之。十二年以晋所属无极、藁城二县与定州之新乐县并还属府。”《嘉庆一统志》卷27:“雍正十二年,以晋州及所属无极、藁城二县并定州之新乐县复来属(正定府)。”《世宗实录》卷142:“改直隶晋州及州属之无极、藁城二县、定州属之新乐县俱仍隶正定府管辖。”本《志》编者将“定州之新乐”中“之”字漏掉,遂成“定州、新乐”还隶正定府了。正定府……。

本《志》第1902页,“阜平(……顺治末,省。康熙二十二年,复置)”。《世祖实录》卷125,顺治十六年四月,“裁真定府阜平县事务,归并行唐、阳曲二县管理”。《圣祖实录》卷108,康熙二十二年三月,“复设直隶阜平县知事、典史、教谕各一员”。“正定府”条下遗漏上述内容。第1903页 赞皇(……雍正三年自赵州来隶)。

本《志》第1921页,“赵州直隶州……雍正二年,升直隶州(改赞皇隶正定)”。《世宗实录》卷21:雍正二年六月,“户部等衙门议复,直隶巡抚李维钧疏言:直隶正定府管辖三十二州县,知府实有鞭长不及之虞,请改设直隶州分辖,将……柏乡、隆平、高邑、临城、宁晋五县分隶赵州……从之”。赵州原来所属赞皇县(见《明史·地理志一》)当于此时改隶正定府。故,雍正二年赵州属赞皇县改隶正定府。晋州……。

本《志》第1901页,“雍正……二年,升冀、赵、深、定、晋为五直隶州……十二年,降晋州”。《嘉庆一统志》卷27,“晋州(……本朝雍正二年升为直隶州,领无极、藁城二县。十二年,复属正定府)”。“晋州”条下遗漏上述内容。第1906页 天津府(……明,卫,河间地)。雍正三年为直隶州,以顺天之武清,河间之青、静海来属。《世宗实录》卷30,雍正三年三月,“改天津卫为州,设立知州一员”;卷36,九月,“升直隶河间府所属天津州为直隶州,管辖武清、青县、静海三县。从长芦盐政御史莽鹄立请也”。故,天津直隶州从天津州升改,不是径从天津卫改置。第1908页 河间府(……隶清河道)。

谭其骧:“《一统志》隶天津道,是也,此误。”雍正三年,升天津卫为直隶州。

雍正三年三月升天津卫为天津州,隶河间府;九月升河间府天津州为直隶州,不是天津卫径升天津直隶州。见前条。第1909页 嘉庆十五年,置热河道都统(并辖内蒙古东二盟十六旗,又附西勒图库伦喇嘛一旗)。《职官志三》:“热河驻防都统一人。雍正三年置总管。嘉庆十五年改置。”《嘉庆一统志》卷5,“热河都统(驻承德府。旧置副都统。嘉庆十五年改设)”。《仁宗实录》卷228,嘉庆十五年四月,“热河原设副都统一员,应请裁汰,改设都统一员”。故,嘉庆十五年所置为热河都统,并非热河道都统。又,关于“辖内蒙古东二盟十六旗”,清代外藩盟旗事务,俱归理藩院管辖,地方驻防大员如将军、都统、大臣只是依例兼管某些事务,如《光绪会典事例》卷976所言,“所有(热河)附近一带蒙古事务,向属税员兼管者,俱改归该都统专办”。此问题复杂,不便多言。光绪初,置围场厅。三十年……厅隶宣化。

赵泉澄《清代地理沿革表》第7页,据《光绪三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朱批北洋大臣袁世凯奏折》考证认为,“光绪三十一年,承德府之围场厅来属(宣化府)”。应以赵说为准。第1910页 隆化(光绪三十年以张三营子置)。

此条文字依据《续通考·舆地考一》。《宣统纪》:宣统元年十二月癸巳,“增置热河隆化县”。《宣统纪》此条材料不是根据《宣统政纪》,而是根据《宣统元年十二月十八日(即癸巳)朱批民政部吏部会奏折》(见《清代地理沿革表》第13页)。故,宣统元年置隆化县。乾隆三年,置塔子沟厅。

清代官书多谓乾隆三年设塔子沟厅。《通考·舆地考一》:“(乾隆)五年,增置塔子沟理事通判厅。”《高宗实录》卷112,乾隆五年三月,“请于塔子沟添设通判一员……从之”。故,乾隆五年设塔子沟厅。第1911页 光绪三十年,以垦地多熟,升(朝阳)府,以建昌隶之。又置县三……领县四……建昌(……光绪三十年自承德来隶)。

光绪二十九年朝阳县升府,承德府建昌县改隶朝阳府(见第5—6页)。清朝阳府领县四,《志》仅记建昌一县。据《续通考·舆地考一》,朝阳府尚有阜新、建平、绥东三县。赤峰直隶州……雍正七年置八沟厅,为北境。乾隆二十九年,析置乌兰哈达厅。四十三年,置赤峰县,隶承德府。光绪三十三年,升直隶州(增置林西)……领县一……林西……。

此条文字错误有三。一,《通考·舆地考二》:“乾隆……三十九年,置乌兰哈达、三座塔二通判厅。”《嘉庆一统志》卷42,“乾隆三十九年于八沟厅北析置乌兰哈达厅”。《高宗实录》卷959,乾隆三十九年五月,“顺德府通判政务亦简,请改为乌兰哈达通判,分理翁牛特两旗、巴林两旗事务……从之”。故,乾隆三十九年置乌兰哈达厅。二,光绪三十四年设赤峰直隶州(见第6页)。三,据《续通考·舆地考二》,赤峰直隶州领县二,即开鲁、林西二县,皆置于光绪三十四年(见第6页)。第1912页 宣化府(……明宣府镇)。顺治八年,裁宣府巡抚。十年,并卫所官(领宣府等十县。降延庆、保安属之)。

顺治九年裁宣府巡抚(见第3页)。宣化地区直至康熙三十二年撤销卫所,改设府县(参见《圣祖实录》卷158)。此段文字称顺治十年裁并卫所机构,设置宣府等十县是错误的。《通考·舆地考二》:“明洪武二十六年,置宣府左、右、前三卫,隶北平都指挥使司。永乐七年,直隶京师,又置总兵镇此,称宣府镇。宣德五年,置万全都指挥使司,领宣府等十四卫,云州等七守御所,及各城堡三十有三,其延庆、保安二州则直隶京师。本朝初仍曰宣府镇,领宣府前卫及万全左、右、龙门、怀来、怀安、开平、永宁、蔚州、保安等十卫,并以延庆、保安二州属之。”《嘉庆一统志》卷38:“本朝初仍曰宣府镇(领宣府前卫及万全左、右、怀安、怀来、永宁、龙门、开平、保安、蔚州等十卫,延庆、保安二州)。”《圣祖实录》卷158,“吏部、兵部议复,直隶巡抚郭世隆疏言,宣府所属六厅,俱系佐贰,十卫俱系武弁,予以临民,似为未协,宜裁六厅十卫,改设一府八县”。此条文字显然误抄十卫为十县。康熙三年,改怀隆道为口北道。《畿辅通志》卷32,“怀隆兵备道……国朝仍明制,顺治十八年归并口北道”。《宣化府志》卷21:“怀隆兵备道……顺治十八年裁缺,归并口北道。”《光绪会典事例》卷25:康熙元年,“直隶裁怀来道,归并口北道兼理”。《圣祖实录》卷7,康熙元年八月,“直隶总督苗澄疏请怀来道事务归并口北道管理”。故,康熙元年裁怀隆道。第1914页 蔚州(……雍正六年自山西大同来隶。有卫。康熙三十二年改。乾隆二十二年省入)。

谭其骧:“注‘改’字脱‘为蔚县’三字。县以乾隆二十二年省并入州。州卫同城而治。初仍明制,州属大同,卫属宣府。雍正六年,州改隶宣化府。”《嘉庆一统志》卷38,“明洪武……七年增置蔚州卫,属山西行都司。宣德五年,卫属万全都指挥使司。本朝康熙三十二年,改卫置蔚县,属宣化府。乾隆二十二年,裁蔚县,地并入蔚州”。总之,清初沿明制,蔚州属山西大同府,蔚州卫属宣府镇。康熙三十二年,宣府镇改宣化府,蔚州卫改蔚县。雍正六年,蔚州改隶宣化府。乾隆二十二年,蔚县并入蔚州。第1918页 临榆(……乾隆二年,以明山海卫置山海关。今东门古榆关)。

此段文字标点有误。本《志》第1917页,“乾隆初,废山海卫置临榆”。光绪《畿辅通志》卷16,“临榆县本山海关。顺治元年,改卫撤关。乾隆二年,始分乐亭、抚宁二县地置县”。《光绪会典事例》卷152,“(乾隆)二年,改山海卫为临榆县”。故,应标点成:“临榆(……乾隆二年,以明山海卫置。山海关今东门,古榆关)。”第1919页 遵化直隶州(……明,县,属蓟州)。康熙十五年,以陵寝隩区,升州,改隶顺天……玉田(……雍正二年,自顺天改属。乾隆八年来隶……)。丰润(……改隶同玉田)。

谭其骧:“明蓟州本隶顺天,此不当云‘改’,当作‘径’。”雍正三年玉田、丰润二县自顺天府改隶永平府,乾隆八年复改隶遵化直隶州(见第7—8页)。第1921页 赵州直隶州……领县五……柏乡……隆平……高邑……宁晋……。

谭其骧:“脱临城一县。”第1922页 深州直隶州……雍正二年升,以正定之武强、饶阳、安平来隶……武强……饶阳……安平……。

依例应于武强、饶阳、安平各条下,叙述雍正二年前隶属正定及雍正二年改隶深州直隶州的经过。

地理二 奉天

第1925页 顺治元年,悉裁明诸卫所,设内大臣、副都统,及八旗驻防。三年,改内大臣为昂邦章京,给镇守总管印。《职官志三》:“初以内大臣一人为留守。顺治三年,改昂邦章京。”《通考·舆地考三》:“顺治元年以为留都,设按班章京镇守”;《兵考四》:“世祖章皇帝车驾入关之初,以盛京为发祥重地,在直省之上,即以内大臣为总管,统辖两翼官兵,为驻防所自始。”乾隆元年《盛京通志》卷10《建置沿革》:“顺治元年,悉裁诸卫,设昂邦章京、副都统总治之。”乾隆四十八年《盛京通志》卷23《历代建置沿革表》:“顺治元年,悉裁诸卫,设内大臣、副都统及每旗驻防。三年改驻防内大臣为昂邦章京,给驻防总管印。”《通志》所记自相矛盾。《世祖实录》卷7,顺治元年八月,“上以将迁都燕京,分命何洛会等统兵镇守盛京等处,以正黄旗内大臣何洛会为盛京总管,左翼以镶黄旗梅勒章京阿哈尼堪统之,右翼以正红旗梅勒章京硕詹统之”;卷15,顺治二年三月,“以叶克书为盛京总管”;卷18,闰六月,“定文武官员品级……镇守盛京城总管官……为二品”;卷26,顺治三年五月,“以梅勒章京叶克书为昂邦章京镇守盛京”。《八旗通志(初集)·直省大臣年表一》:“顺治元年……盛京总管何洛会”;“顺治二年……盛京总管叶克书”;“顺治三年……盛京昂邦章京叶克书……是年改驻防盛京总管为昂邦章京。”故,顺治元年设盛京总管一员,统率驻防官兵,以正黄旗内大臣何洛会为盛京总管,有的官书遂误会顺治元年设盛京内大臣一缺。至于顺治三年只是将汉语总管改称满语昂邦章京而已,不是不同官缺名称的更改。第1926页 共领府八,直隶厅五,厅三,州六,县三十三。

据统计,县三十一。第1927页 (奉天府)领厅一,州二,县八。承德……。

谭其骧《清史稿·地理志校正二》(载《长水集》,以下谭说均据此):“《沈阳县志》,宣统三年,省承德县。此脱。”《宣统记》:宣统三年三月,“裁奉天承德、锦二县”。《宣统政纪》卷50,宣统三年三月,“东三省总督锡良奏……请将奉天府之承德县、锦州府之锦县即行裁并,一切事宜均归该府直辖管理……下部知之”。由于裁撤承德县,《续通考·舆地考二》:“奉天府……凡领厅一,州二,县七。”应以《续通考》为准。复州(……雍正四年,分盖平地置复州厅)。

谭其骧:“《一统志》、《盛京通志》:雍正五年设复州通判。”《通考·舆地考三》:“雍正五年,设复州通判,辖复、金二州之地。”《复县志略·建置略》:“明洪武十年,设复州卫……清初裁卫,改隶盖平县。雍正五年,改设复州通判,辖复、金二州之境。”故,雍正五年设复州厅。第1928页 抚顺(……光绪二十八年,分承德县地设兴仁县,附府。三十三年移治抚顺城,更名,仍隶府)。

谭其骧:“《沈阳县志》、《抚顺县志略》、《东三省沿革表》作三十四年,是。”《德宗实录》卷591,光绪三十四年五月,“移兴仁县治于抚顺,改为抚顺县知县……从东三省总督徐世昌请也”。《续通考·舆地考二》:“(光绪)三十四年,改兴仁县为抚顺县。”故,光绪三十四年兴仁县改称抚顺县。开原(……明洪武二十年,置三万卫于元开元路故城西,二十一年徙此。改开元为开原。永乐七年兼置安乐州)。

谭其骧:“《志》通例不及前代沿革,此独异。”关于元开元路地望,参见孟森《建州卫地址变迁考》及《清始祖布库里英雄考》(载《明清史论著集刊续编》)。第1929页 盖平(……西南六十里有熊岳防守尉,故辽城也,旧驻副都统,后裁)。

谭其骧:“《职官志》:驻防副都统,雍正五年增置熊岳一人;道光二十三年徙驻金州。”《宣宗实录》卷387,道光二十三年二月,“大学士、军机大臣穆彰阿等议复,盛京将军禧恩筹议善后事宜十条:一,熊岳副都统、协领移驻金州……从之”。故,熊岳副都统并非“后裁”,而是移驻金州,改称金州副都统。金州厅(……明置金州卫。雍正十二年置宁海县)。

地方志书如《奉天通志》及新修《金县志》皆谓雍正十二年置宁海县。《世宗实录》卷133,雍正十一年七月,“吏部议复,升任奉天府府尹杨超曾条奏设官分理事宜……金州请改为县,裁原设巡检,添设知县一员……从之。寻定金州新设县曰宁海”。故,雍正十一年设宁海县。第1930页 法库直隶厅……光绪三十二年,分新民府及开原、铁岭、康平三县地,设治法库门,置厅,直隶行省。《德宗实录》卷562,光绪三十二年七月,“盛京将军赵尔巽奏,奉省应添设厅县各治,于法库设抚民同知一员……如所请行”。吴廷燮《奉天郡邑志》卷1:“法库门厅……光绪三十二年,分新民府、开原、铁岭、康平三县地,设抚民同知,治法库门……三十三年七月,隶驿巡道,今属行省(三十三年七月吏部议准,法库门抚民同知为冲繁难题要缺,隶奉天驿巡道。按驿巡道是年十一月裁,今直隶行省)。”故,光绪三十二年设厅,三十三年升为直隶厅。又,应标点成:“法库直隶厅……光绪三十二年,分新民府及开原、铁岭、康平三县地设,治法库门……。”锦州府……康熙三年,置广宁府,并县为治。四年改置,徙治锦。

谭其骧:“本《志》锦、广条下并作三年十二月改置。”《圣祖实录》卷13,康熙三年十二月,“改奉天所属锦县为锦州府,广宁府为广宁县,属锦州府”。故,康熙三年设锦州府。锦州府……领州二,厅二,县三。锦(……康熙元年七月改锦州为锦县,隶奉天府。三年六月改隶广宁府。十二月罢广宁,置锦州县,附府)。

此条文字错误有四。一,谭其骧:“但当曰,康熙三年七月置县,隶奉天府。锦州,元代之旧制,废已久矣;此时特置县于广宁三屯卫之地耳,非改州为县也。”《圣祖实录》卷6,康熙元年七月,“改锦州为锦县,设知县、典史各一员,隶奉天府。其宁远县人民,暂归锦州管理”。此处锦州、宁远县皆沿袭元代称谓。明代辽东地区设辽东都司,其所辖卫所为兼管军政民政的实土卫所(谭其骧《释明代都司卫所制度》,载《长水集》),元代州县已荡然无存。二,清代有锦县,无锦州县。又,康熙三年十二月省广宁府,设广宁县,隶锦州府。不是置锦州县(锦县)。三,锦县于宣统三年裁撤,不当于此处叙述(见第16页)。四,清末,锦州府领州二,厅二,县二。第1933页 营口直隶厅……宣统元年,分海城、盖平两县地置厅,直隶行省。奉锦山海关道改为分巡锦新营口兵备道,驻厅。《宣统政纪》卷11,宣统元年三月,“改奉锦山海关道为锦新等处兵备道兼山海关监督,仍治营口”。《宣统纪》,宣统元年六月,“更奉天锦新道名锦新营口等处分巡兵备道”。故,奉锦山海关道并非径改锦新营口道。第1934页 兴京府……乾隆三十八年,设理事通判。《嘉庆一统志》卷58,“乾隆二十八年,以锦州理事通判移驻兴京,与熊岳通判所辖之哨子河分界管辖”。《兴京县志·大事记》:“高宗乾隆二十八年设理事通判。”故,兴京厅设于乾隆二十八年。第1935页 凤凰直隶厅……光绪二年改置厅,直隶行省。

是时奉天省尚未设立,应标点成:“凤凰直隶厅……光绪二年改置厅。直隶行省。”第1937页 庄河直隶厅……光绪三十二年,分凤凰厅、岫岩州地置厅,隶东边道。《奉天郡邑志》卷3:“庄河厅……光绪三十二年十月,分凤凰厅及岫岩州地设,治大庄河……三十三年七月,隶东边道。”故,应标点成:“庄河直隶厅……光绪三十二年……置厅。隶东边道。”长白府……光绪三十三年,分临江县及吉林长白山北麓地,设治塔甸,置府。

谭其骧:“《征存录》:咸同以前隶兴京,光绪初属通化县,二十九年属临江县,三十四年九月准设府。”《光绪朝东华录》(五),光绪三十四年九月,“会议政务处奏……钦此。复核原奏所称,拟划临江县以东长生、庆生二堡之地,及吉林长白山北麓龙冈之后,添设府治,名曰长白,驻于十八、九道沟间之塔甸……得旨,如所议行”。故,长白府设于光绪三十四年。第1940页 昌图府……嘉庆十一年,以科尔沁右翼后博多勒噶台王旗地,设昌图额勒克理事通判。同治三年,改昌图辽海抚民同知。

1988年《昌图县志·建置编》:“1864年(同治三年),改为昌图边海抚民同知。”《光绪会典事例》卷27,“同治三年,改奉天昌图厅理事通判为边海抚民同知”。《奉天郡邑志》卷5,“同治三年,改设昌图边海抚民同知”。故,昌图辽海抚民同知应作昌图边海抚民同知。

地理三 吉林

第1945页 清初,建满洲城于俄漠惠之野鄂多理城;第1956页 敦化县……清始祖居鄂多哩城,即此;第1957页 额穆县……清始祖所居俄漠惠,即此,旧曰额穆赫索罗。

关于俄漠惠之野鄂多理城位置,清代最早官书《清太祖武皇帝弩尔哈齐实录》卷1:“长白山东南鳌莫惠(地名)鳌朵里(城名)……黑秃阿喇,距鳌朵里西千五百余里。”然而“清室于先世之发祥地,自太宗以后无复知之者矣”(孟森《建州卫地址变迁考》)。康熙时敕撰的《皇舆图表》卷2:“俄朵里城在兴京东北一千五百里,四至莫考。”乾隆时定俄朵里城在牡丹江上游。乾隆四十八年敕撰《盛京通志》卷18:“始祖居长白山东鄂谟辉鄂多理城,在兴京东一千五百里,宁古塔城西南三百三十里,勒富善河西岸。”光绪初年彭光誉撰《鄂多理城考》,认为敦化县城城郊原渤海国都遗址为鄂多理城。此文为《吉林通志》所载,于是鄂多理城位置似乎成为定论。当中国人尤其是满族人数典忘祖时,日本汉学家却在认真探讨鄂多理城的地望。内藤虎次郎(1866—1934)考定长白山东俄漠惠野,即指今之朝鲜会宁地区。稻叶君山(1875—1940)《清朝全史》采用了内藤的成果,并加以发挥。此书在中国出版(1914年)后,一新中国知识界学术界之耳目。孟森(1868—1937)说:“日本人考得朝鲜镜城之斡木河,实当《清实录》之俄漠惠,其说最确。”孟氏接受日本学者正确结论的同时,也纠正其偏颇之处,所撰《建州卫地址变迁考》、《女真原流考略》、《清始祖布库里英雄考》等,每每推衍鄂多理城在朝鲜镜城斡木河流域之说。康熙元年,(昂邦章京)改宁古塔将军。十五年徙,改吉林将军。

康熙十五年,宁古塔将军迁至吉林乌喇(俗称船厂),官方的法定称谓仍然是宁古塔将军。但俗称很多,如吉林将军、乌喇将军、吉林乌喇将军、船厂将军,以至煌煌上谕偶尔也使用这些俗称。总之,宁古塔将军并未骤然于康熙十五年改称。即以《清实录》所见,康熙十七年“镇守宁古塔等处将军巴海”(《圣祖实录》卷71),雍正九年“宁古塔将军常德”(《世宗实录》卷106),乾隆七年“宁古塔将军鄂弥达”(《高宗实录》卷164)。《嘉庆一统志》卷57:“(乾隆)二十二年,以宁古塔将军为吉林将军。”《续通考·舆地考三》:“(乾隆)二十二年,改宁古塔将军称吉林将军(据《皇朝职官表》,乾隆二十二年以前仍称宁古塔将军)。”不过细绎史料,宁古塔将军不是径称吉林将军,而是先改称船厂将军,再改称吉林将军。《高宗实录》卷379,乾隆十五年十二月,“兵部议准,给事中丽柱奏称,宁古塔将军移驻船厂,其宁古塔止有副都统一员驻扎。今船厂将军印信,及将军衙门四司关防,八旗协领关防,理事同知关防,并巡查关防,均仍用宁古塔字样,请改铸‘船厂’字样。从之”;卷533,乾隆二十二年二月,“军机大臣……又奏:吉林将军印信内,汉书船厂二字,应改为吉林,并书清字,交礼部铸给。报闻”。由于改称船厂将军时间很短,加上改称船厂将军后仍沿用吉林将军的俗称(如,《高宗实录》卷452称船厂将军付森,卷457称吉林将军付森),所以船厂将军这一法定称谓往往被人忽略。先是(康熙)十年徙副都统一人驻吉林,三十三年徙伯都讷。《职官志四》:“(康熙)三十一年置伯都讷(副都统)一人。”《通考·兵考四》:“(康熙)三十一年,以吉林副都统一人移驻伯都讷。”《圣祖实录》卷155,康熙三十一年四月,“议政王大臣等议复,宁吉塔将军佟宝等疏言……白都讷地方,修造木城一座,将席北、卦尔察、打虎儿内,拣选强壮者二千名,令其披甲,即住所造新城,令(吉林)副都统巴尔达,到彼教训管辖”。故,伯都讷副都统置于康熙三十一年。雍正三年 复置吉林阿勒楚喀副都统。

此条文字错误有二。一,《续通考·舆地考三》:“雍正三年,复设吉林副都统,并设阿勒楚喀协领兼副都统衔。”乾隆四十八年《盛京通志》卷23《建制沿革》:“雍正三年于阿勒楚喀设副都统。”故,应作“复置吉林、阿勒楚喀副都统”。二,阿勒楚喀副都统设置时间是个极其复杂的问题。《高宗实录》卷214,乾隆九年三月,“拉林阿勒楚喀地方,新添副都统一员缺”;卷221,七月,“铸给拉林阿勒楚喀副都统印信”。新设官署为“拉林阿勒楚喀副都统衙门”(《高宗实录》卷240)。可见,阿勒楚喀地方所设副都统最初官方法定称谓是拉林阿勒楚喀副都统,置于乾隆九年。由于拉林阿勒楚喀副都统所辖驻防部队是由原阿勒楚喀协领扩编的,所以也称此副都统为阿勒楚喀副都统;由于拉林阿勒楚喀副都统驻扎拉林,所以也称此副都统为拉林副都统;显然都有其片面的合理性。乾隆十九年十月增设拉林阿勒楚喀副都统一员(《高宗实录》卷475)。两员副都统分别在拉林和阿勒楚喀“驻扎分管”。乾隆二十六年十二月清廷决定分成两个副都统衙门。称乾隆九年设置的拉林阿勒楚喀副都统为拉林副部统,自然认为后设的拉林阿勒楚喀副都统为阿勒楚喀副都统,反之亦然。事情的复杂性即在此(参见笔者《清代吉林将军所辖副都统杂考》)。雍正……五年,增三姓副都统。

清代官书关于三姓副都统设置时间的记载,是十分混乱的。乾隆元年《盛京通志》卷10《建置沿革》:康熙“五十三年设三姓副都统”。乾隆四十八年《盛京通志》卷23《建制沿革》:雍正五年“于三姓设副都统”;同书卷39《职官志》则谓,雍正七年“设三姓副都统”。《吉林外纪》卷3,雍正“十年添设三姓副都统一员”。《吉林通志》卷23《沿革志》,三姓城“雍正十年增设副都统管理各镇户”。《高宗实录》卷112,雍正九年十一月,“添设三姓地方副都统一员,从宁古塔将军常德请也”。可见,三姓副都统设于雍正九年。光绪七年,置……吉林、宾州、五常三厅。

本《志》第1947页,“雍正五年置永吉州,隶奉天。乾隆十二年改吉林厅”;第1952页,“光绪六年,建城苇子沟,置宾州厅”;第1953页,光绪“八年改五常厅”。可见,本《志》记载纷纭。上述三地皆非光绪七年设立(至于各地设置时间,参见各自条目)。(光绪)三十三年建行省,改将军为巡抚,尽裁副都统等。《职官志四》:“副都统七人(……宣统元年俱省)。”显然,失之互检。《德宗实录》卷584,光绪三十三年十二月,“东三省总督徐世昌等奏……请裁撤吉林副都统,以昭核实。如所请行”。《宣统政纪》卷12,宣统元年四月,“所有原设珲春、三姓、宁古塔、伯都讷、阿勒楚喀等处副都统,应即裁撤,以一事体”。自此,从顺治十年起陆续设置的副都统级八旗军政机关,正式退出历史舞台。第1945—1946页 宣统三年,定西南、西北、东南、东北四路为四道。

此条依据《续通考·舆地考三》:“(光绪)三十三年奏改行省,罢将军,置巡抚。宣统三年,复区为西南、西北、东南、东北四道分统之。”《宣统政纪》卷19,宣统元年八月,“东三省总督锡良等奏,请将吉林滨江、西路二道改为西北路道、西南路道。并前设之东北路道、东南路道,均各为分巡兵备道。至各路管辖之地,则拟以……为区域,以便事权有属。下部议”。《华制存考》(宣统二年五月):“吏部奏……原奏内称……拟请以滨江道改为西北路道……西路道则拟请改为西南路道……更请并前设之东北路、东南路二道缺,各为分巡兵备道,俾得随时监察属吏之贤否,及政治之得失。至各路管辖之地,则拟划依兰、临江、密山三府,呢吗一厅,绥远、宝清二州,勃利、桦川、富锦、饶河四县,为东北路道之区域;划绥芬、延吉二府,东宁、珲春二厅,穆棱、敦化、额穆、汪清、和龙五县为东南路道之区域;其西北路道则拟以新城、双城、宾州、五常四府,榆树一厅,长寿、阿城二县为其区域;西南路道则拟吉林、长春二府,伊通、濛江二州,农安、长岭、苏兰、桦甸、盘石五县为其区域……宣统二年五月初四日,奉旨:依议。”故,宣统二年,定西南、西北、东南、东北四路为四道。第1946页 凡辖府十有一,州一,厅五,县十八。

据统计,州三,直隶厅一,散厅四。第1947页 吉林府……雍正五年置永吉州,隶奉天。乾隆十二年改吉林厅,仍隶将军。光绪八年升为吉林省治。《世宗实录》卷51,雍正四年十二月,“命船厂地方,添立永吉州”。《吉林通志》卷12,“雍正四年,于吉林乌拉设永吉州,隶奉天府尹。乾隆十二年罢州,改设理事同知,属将军。光绪八年裁同知,升为府”。《续通考·舆地考三》:“雍正初设永吉州,遥隶奉天。乾隆十二年罢州,改为理事同知厅,属于将军。光绪八年升厅为府。”本《志》第1945页,“(光绪)八年,吉林厅升府”。因此,本条文字错误有二。一,雍正四年设立永吉州,不是雍正五年;二,光绪八年吉林厅升吉林府。应标点成:“光绪八年升。为吉林省治。”第1948页 长春府……光绪十五年(长春厅)升。

清以来官书及地志多作光绪十五年长春厅升长春府。光绪十四年《吉林将军希元奏拟请长春厅改为府治农安设县归府管辖折》(载《清代吉林档案史料选编》):“今拟请将通判一缺升为府治,改设知府,名曰长春府……分治县治,名曰农安县,归府统属……光绪十四年八月二十日原折赍回,奉朱批:该部议奏,单并发,钦此。”光绪二十八年《吉林将军长顺奏请续行增改民官以敷政教折》(载《黑龙江省设治档案史料汇编》):“(光绪)十四年,复经希元奏准,将长春通判一缺,改为长春府,分设农安县,归府统属。”故,长春府及所辖农安县设于光绪十四年。宣统元年,设西南路分巡兵备道。驻(长春)府。

宣统二年改西路道为西南路道(见第25—26页)。伊通州……雍正六年,吉林镶黄、正黄二旗各拨一旗驻之。《通考·兵考四》:“(雍正)六年拨开原防御、骁骑校各二人、兵一百名,往驻吉林益屯河。”《吉林通志·沿革志三》,“雍正六年,由吉林镶黄、正黄二旗移拨佐领二员管理各旗户”。可见,伊通驻防兵丁来自开原,佐领来自吉林,并非只由吉林移驻。《世宗实录》卷58,雍正五年六月,“至开原船厂相隔六百余里,押送人犯,官兵往返劳苦,应于适中之地,酌设佐领二员、骁骑校二员、兵一百名”。故,雍正五年旨准设置伊通驻防。第1949页 濛江州……光绪三十四年,析吉林极南地置。宣统元年,隶西南路道。

此条文字依据《续通考·舆地考三》。《东三省政略》卷5,“光绪三十三年奏准,设知州一员,曰濛江州”。《光绪朝东华录》(五),光绪三十三年十二月,“政务处奏……(吉林府)西南濛江,添设知州一员,曰濛江州……得旨:如所议行”。故,濛江州设于光绪三十三年。又,宣统二年濛江州隶西南路道(见第26页)。农安县……光绪八年置照磨,十五年改,仍隶长春。宣统元年,隶西南路道。

光绪十四年设农安县(见第26—27页)。宣统二年农安县隶西南路道(见第26页)。第1950页 桦甸县……光绪三十四年,置治桦皮甸子,徙桦树林子。宣统元年,隶西南路道。

此条文字错误有三。一,标点有误,应作“桦甸县……光绪三十四年置,治桦皮甸子,徙……”二,《东三省政略》卷5《官制》:“光绪三十三年十二月奏准,于桦皮甸子设知县一员,名曰桦甸县。”《光绪朝东华录》(五),光绪三十三年十二月,“政务处奏……(吉林)东南桦皮甸子添设知县一员,曰桦甸县……得旨,如所议行”。故,桦甸县设于光绪三十三年。三,桦甸县于宣统二年隶西南路道(见第26页)。磐石县……宣统元年,隶西南路道。

磐石县于宣统二年隶西南路道(见第26页)。第1951页 舒兰县……康熙二十年,置巴彦鄂佛罗防御旗员,属乌拉总管。宣统元年,置于舒兰站。二年,徙治朝阳川南,隶西南路道。

上述文字抄自《续通考·舆地考三》:“国朝康熙二十年,设巴彦鄂佛罗防御旗员,管辖迤东霍伦贡山,仍属于乌拉总管。宣统元年,以开放地置县。并划吉林府北境入之,治舒兰站。二年移治朝阳川,隶西南路道。”然而,《通考·舆地考三》:“巴延鄂佛罗边门(在吉林乌拉城北二百十里。本朝设防御驻此,属吉林将军)”;《兵考四》:“巴延鄂佛罗边门防御一人(驻扎吉林北之巴延鄂佛罗边门,属吉林将军)。”故,巴彦鄂佛罗防御隶属吉林将军,并非隶属乌拉总管。又,《华制存考》(宣统二年四月):“会议政务处奏……即设县治,则吉林府属之舒兰县、密山府属之饶河县,原请缓设改为即设是也……宣统二年四月十六日,奉旨,已录。”故,舒兰县设于宣统二年。第1951—1952页 新城府……嘉庆十五年,置伯都讷厅。光绪三十二年,改隶西北路道。

上述文字标点有误。《续通考·舆地考三》:“嘉庆十五年,改伯都讷厅。光绪八年,移治孤榆树屯。三十二年,升府,易名新城,还治伯都讷。”宣统二年,新城府隶西北路道(见第26页)。故,应作“新城府……嘉庆十五年,置伯都讷厅。光绪三十二年改。隶西北路道。”第1952页 双城府……光绪八年,置双城厅。宣统元年,改隶西北路道。

上述文字标点有误。《续通考·舆地考三》:“光绪八年设双城厅通判。宣统元年升府。”《双城县志》卷1:“光绪八年,裁副都统衔总管,改设协领一员,专司缉捕及一切旗务。是年,吉林将军铭安奏准设双城厅……宣统元年又升为府。”宣统二年双城府隶西北路道(见第26页)。故,应作“双城府……光绪八年置双城厅,宣统元年改。隶西北路道”。宾州府……光绪六年,建城苇子沟,置宾州厅。光绪二十八年直隶。宣统元年升府,隶西北路道。

宣统二年宾州府隶西北路道(见第26页)。故,应标点成:“宾州府……宣统元年升府。隶西北路道。”第1953页 五常府……光绪六年,建城欢喜岭。八年改五常厅。宣统元年升府,隶西北路道。《清代吉林档案史料选编》载《吏部等会议吉林将军铭安等奏请添设民官折》(光绪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即请在欢喜岭设立抚民同知一员,名曰五常厅。”《吉林将军铭安等奏边疆紧要请设道府厅州县折》(光绪八年二月二十日):“奴才于前岁奏准,添设宾州厅、五常厅、敦化县三处。”(上书第1页)《黑龙江省设治档案史料汇编》载《吉林将军铭安奏请将吉林厅升为府伯都讷长春厅改为同知通判折》:“奴才前以吉省应设民官甚多,因本地筹款维艰,势难一齐举办,先请添设宾州厅、五常厅、敦化县三处正印教佐等官。当于光绪六年十二月八日专折具奏,奉旨饬部核准。”故,五常厅于光绪六年设治于欢喜岭。又,五常府于宣统二年隶属西北路道(见第26页)。故,应作“五常府……光绪六年设五常厅。宣统元年升府。隶西北路道”。第1954页 滨江厅……宣统元年,划双城东北境益之,江防改抚民,专属吉林,分巡西北路道驻厅。

滨江厅于宣统二年为西北路道驻地。故,应作“滨江厅……宣统元年……专属吉林。分巡西北路道驻厅”。阿城县……宣统元年,裁改阿勒楚喀副都统置,隶西北路道。

上述文字依据《续通考·舆地考三》:“宣统元年裁副都统,置阿城县,隶西北路道。”《东三省总督锡良吉林巡抚陈昭常为奏请滨江道改为西北路道阿城县缺与府厅州县同时设立各折片奉旨依议遵照折》(载《黑龙江省设治档案史料汇编》):“宣统二年五月十七日,准吏部咨开,为知照事,所有会议东三省总督锡良等奏请以滨江道改为西北路道各缺,又片奏阿城县缺与府厅州县同时设立等因各折片,于宣统二年五月初四日具奏;奉旨:依议。”《华制存考》(宣统二年五月)所载同上,文繁不录。故,阿城县设于宣统二年。第1955页 东宁厅……光绪二十八年,置绥芬抚民同知。宣统元年,改通判,更名。《续通考·舆地考三》:“光绪十五年,设招垦局于三岔口。二十八年就招垦局设绥芬厅。三十三年因地僻远,侨治宁古塔城。宣统元年增置东宁厅,仍移治三岔口。”《东三省政略》卷5,“绥芬厅,即宁古塔副都统辖境,纵横约二千里,原设治三岔口,偏于极边,于行政殊多不便,拟升改为绥芬府,移治塔城。另于三岔口设一分防通判,以其地居宁古塔东境,因名曰东宁厅”。据此,绥芬厅升为绥芬府,另设东宁厅;东宁厅不是绥芬厅的“更名”,也不当称抚民同知改通判。第1956页 珲春厅……宣统元年,改副都统,置同知厅,隶东南路道。

宣统二年珲春厅隶东南路道。见第26页。敦化县……光绪八年建新城置,隶吉林。宣统元年,改隶东南路道。《吏部等会议吉林将军铭安等奏请添设民官折》(光绪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载《清代吉林档案史料选编》):“即请在阿克敦城设立知县一员,名曰敦化县。”《光绪朝东华录》(二),“铭安奏:奴才前以吉省应设民官甚多,因本地筹款维艰,势难一齐举办,先请添设宾州厅、五常厅、敦化县三处正印教佐等官。当于光绪六年十二月八日专折具奏,奉旨饬部核准”。《吉林将军铭安等奏边疆紧要请设道府厅州县折》(光绪八年二月二十日,载《黑龙江省设治档案史料汇编》):“奴才于前岁奏准,添设宾州厅、五常厅、敦化县三处。”故,敦化县设于光绪六年。敦化县于宣统二年改隶东南路道(见第26页)。第1957页 穆棱县……光绪二十八年,置穆棱河分防知事,属绥芬厅。宣统元年,改隶东南路道。

此段文字标点有误。《续通考·舆地考三》:“穆棱县……光绪二十八年设穆棱河分防知事,属绥芬厅。宣统元年改置穆棱县。隶东南路道。”宣统二年穆棱县隶东南路道(见第26页)。故,应作“穆棱县……光绪二十八年,置穆棱河分防知事,属绥芬厅。宣统元年改。隶东南路道”。额穆县……乾隆三年,置佐领。宣统三年,改隶东南路道。

孟森《建州卫地址变迁考》引《志》文标点作:“额穆县……旧曰额穆赫索罗。乾隆三年置佐领。宣统三年改。”所谓“改”,即改佐领为县制。就标点来说,这无疑是正确的。额穆县设置时间却不是宣统三年,而是宣统元年。《宣统纪》,宣统元年四月,“升设增置……汪清、额穆诸县”。《宣统政纪》卷12,宣统元年四月,“会议政务处奏,东三省总督徐世昌等奏……添设之缺在……南路曰珲春厅、汪清县,中路曰额穆县……从之”。故,额穆县设于宣统元年。宣统二年,额穆县隶东南路道(见第26页)。总之,上述文字应作:“额穆县……乾隆三年置佐领。宣统元年改。隶东南路道。”汪清县……宣统二年置,隶东南路道。

此条文字源自《续通考·舆地考三》:“汪清县……宣统二年,析珲春西北、延吉东境置县,治百草沟,隶东南路道。”事实上汪清县置于宣统元年(见上述“额穆县”条)。宣统二年,汪清县隶东南路道(见第26页)。故,应作“汪清县……宣统元年置。隶东南路道”。第1958页 和龙县……光绪……二十八年,置分防经历,属延吉。宣统二年,改隶东南路道。

此段文字源自《续通考·舆地考三》:“(光绪)二十八年设和龙峪分防经历,属延吉厅。宣统二年改和龙县。”《宣统纪》:宣统元年四月,“升改增置……和龙……诸县”。《宣统政纪》卷12,宣统元年四月,“会议政务处奏,东三省总督徐世昌等奏,请……添改府、厅、州、县各缺,计升改之缺……在……南路曰延吉府和龙县……从之”。和龙县于宣统二年隶东南路道(见第26页)。故,应作“和龙县……光绪……二十八年,置分防经历,属延吉。宣统元年改。隶东南路道”。依兰府……光绪三十一年改置。《政务处会同吏部奏为议复请于三姓及吉江两省增改郡县折》(光绪三十二年正月二十二日,载《黑龙江设治档案史料汇编》):“三姓一城,为吉江门户,又为松花、牡丹两江汇流东下之区,地多沃壤,户口殷繁,拟于该城设知府一员,名曰依兰府。”《黑龙江将军衙门为饬知三姓及吉江两省增改郡县折》(光绪三十二年三月初三日,载上书):“本年二月十七日,准政务处咨开,本处会同吏部议复署吉林将军达桂等奏请于三姓及吉林、黑龙江省增改郡州折,于本年正月二十二日具奏。奉旨:依议。”《依兰县志·政治门》:“(光绪)三十二年设依兰府。”故,光绪三十二年设依兰府。第1959页 密山府……光绪三十四年置。《光绪朝东华录》(五):光绪三十三年十二月,“政务处奏……原奏称,拟于省城东北蜂蜜山添设知府一员,曰蜜山府……得旨:如所议行”。《东三省政略》卷5《官制》:“(光绪)三十三年,始奏设府治曰密山府。”故,密山府设于光绪三十三年。第1960页 绥远州……宣统元年置,隶东北路道。

绥远州于宣统二年隶东北路道(见第26页)。故,应作如下标点,“绥远州……宣统元年置。隶东北路道”。方正县……光绪三十二年置大通,隶依兰,治江北崇古尔库站。宣统元年,徙治江南方正泡,割滨州长寿东境益之,更名,隶东北路道。

滨州应做宾州(见第30页)。方正县隶东北路道在宣统二年五月之后。《华制存考》(宣统二年五月):“吏部奏……至宣统元年七月间,经本部议准改设之方正县,本年四月十六日经会议政务处奏准新设之双阳、德惠两县,划归何道管辖,仍应奏明办理。”故,应作“方正县……光绪三十二年置大通……宣统元年……更名。隶东北路道”。桦川县……宣统二年置,治佳木斯。三年,徙悦来镇,隶东北路道。

此条文字抄自《续通考·舆地考三》。《宣统政纪》卷12,宣统元年四月,“会议政务处奏,东三省总督徐世昌等奏……添设之缺,在……北路……曰桦川县……从之”。桦川县于宣统二年隶东北路道(见第26页)。故,应作“桦川县……宣统元年置,治桦皮川。二年,徙佳木斯。三年,徙悦来镇。隶东北路道”。第1961页 富锦县……光绪七年置协领。三十三年置巡司,隶临江州。宣统元年改隶东北路道。

此段文字标点有误。《续通考·舆地考三》:“光绪七年始置协领于富克锦。三十三年置巡司,隶临江州。宣统元年改富锦县。隶东北路道。”故,应作“富锦县……宣统元年改。隶东北路道”。饶河县……宣统元年置,隶东北路道。《华制存考》(宣统二年四月):“会议政务处奏……即设县治,则吉林府属之舒兰县、密山府属之饶河县,原请缓设改为即设是也……宣统二年四月十六日,奉旨:已录。”故,饶河县设于宣统二年。

地理四 黑龙江

第1963页 (康熙)三十七年,副都统移驻齐齐哈尔。三十八年,将军亦移住,遂为省治。

黑龙江至晚清设省。齐齐哈尔长期是黑龙江将军驻地,不当称省治。“遂为省治”为衍句。(光绪)三十三年,罢将军,设黑龙江巡抚,改为行省,悉裁副都统各缺,变置地方官制。《职官志四》:“(光绪)三十一年省齐齐哈尔、呼兰、布特哈、通肯副都统。三十三年省墨尔根、呼伦贝尔、黑龙江副都统。”《德宗实录》卷592,光绪三十四年五月,“东三省总督徐世昌等奏……裁撤墨尔根、呼伦贝尔、爱珲副都统三缺……从之”。故,黑龙江七员副都统分别于光绪三十一年及三十四年裁撤。宣统三年,为道三,府七,厅六,州一,县七。

本《志》于各省不载道之数目,独江省载“道三”。“厅六”之厅为直隶厅。故,应作“直隶厅六”。第1966页 光绪三十一年,设黑水厅。

此据《续通考·舆地考四》,“光绪三十一年,置黑水厅”。据《清代地理沿革表》第28页引《光绪三十年十二月政务处奏折》谓,光绪三十年于齐齐哈尔地置黑水厅。黑龙江省档案馆藏此奏折。故,黑水厅设于光绪三十年。第1967页 呼兰府……光绪三十年,移呼兰厅治呼兰城,升为府……巴彦州(……光绪元年设呼兰厅,三十年改隶府)。

此条文字错误有三。一,呼兰厅设治时间。《光绪会典事例》卷27:“同治元年,分呼兰城东北境设呼兰厅,治巴彦苏苏。”《呼兰府志》卷1及《黑龙江志稿·大事记》,关于呼兰厅设治时间均引此。《穆宗实录》卷48,同治元年十一月,“添设黑龙江呼兰理事同知、巡检各一员,从将军特普钦请也”。故,呼兰厅设于同治元年。二,既说呼兰厅升呼兰府,又说呼兰厅改巴彦州,二者自相矛盾。这种现象产生的根源在于,以呼兰厅升呼兰府是黑龙江将军达桂光绪三十年奏折的主张:“省城东南呼兰等处户口尤繁,拟将驻巴彦苏苏之呼兰厅同知,升设知府,移驻呼兰城,名曰呼兰府……巴彦苏苏地方,另设知州一员,名曰巴彦州。”此奏折经会议政务处同吏部会奏,得旨“依议”(见《黑龙江省档案馆馆藏档案20全宗1目录271卷》)。据此,呼兰府及巴彦州均设于光绪三十年。由于设治工作充满复杂因素,原定主张在实施过程中不能不有所变动。《黑龙江志稿》卷45《职官志》:“按原奏以呼兰厅同知改设,据事实言之,同知治巴彦苏苏,与呼兰城无预。呼兰知府实裁副都统缺改,设治呼兰城。”不过,呼兰府设治奏准于前,副都统裁缺奏准于后。黑龙江将军程德全称:“江省添设各缺,惟绥化府、巴彦州系属厅治改设……其余新设各缺,均属创办。”(《黑龙江省档案馆馆藏档案20全宗1目录440卷》)因此,呼兰府是新设机沟,巴彦州是由呼兰厅改设。三,巴彦州条下“三十年改隶府”一句标点有误,应作“三十年改,隶府”,即光绪三十年呼兰厅改巴彦州,隶呼兰府。参见“呼兰府”条下,“兰西县(……光绪三十年置,隶府)”;“木兰县(光绪三十年置,隶府)”。可见,“三十年改隶府”标点之误(本条参考刘亚祥《黑龙江市县设治时间考》中“呼兰县”条。档案资料转引该条)。第1969页 海伦府……光绪三十年,以通肯、海伦河新垦地置海伦厅。

海伦厅为直隶厅,故青冈县条下,“光绪三十年置,隶厅”,即青冈隶属海伦直隶厅;拜泉县条下,“光绪三十二年置,隶厅。三十四年改府,仍隶”,即拜泉设治之初隶海伦直隶厅,及至海伦厅升海伦府,复改隶海伦府。故,应作“光绪三十年……置海伦直隶厅”。第1976页 大通县(……光绪三十一年置,为吉林依兰属县。三十四年改隶)。

本《志》第1960页,“光绪三十二年,置大通县,隶依兰”。《东三省政略》卷1《边务篇》:“大通县治在崇古尔库站,旧隶吉林,均设于光绪三十二年跨江而治者。”《黑龙江省设治档案史料汇编》载《政务处会同吏部奏为议复请于三姓及吉江两省增改郡县折》(光绪三十二年正月二十二日):“原奏内称,三姓一城为吉江门户,又为松江、牡丹两江汇流东下之区,地多沃壤,户口殷繁,拟于该城设知府一员,名曰依兰府……三姓城宾州适中之地,为崇古尔库站,于此处设知县一员,名曰大通县……奉旨:依议。”故,光绪三十二年设大通县。第1977页 大赉直隶厅(……洮儿河自奉天东镇入,东流)。

本《志》第1943页:“镇东(……宣统二年,以科尔沁右翼后镇国公旗北段垦地设,治南叉干挠,置县隶府。南,洮尔河自靖安入,东北流)。”《奉天通志》卷66,“镇东县,清宣统二年,以科尔沁右翼后镇国公旗北段荒地设县”。故,东镇应作镇东。

地理五 江苏

第1983页 清顺治二年改江南省,设布政使司,置两江总督(辖江南、江西,驻江宁)。

顺治二年五月,豫亲王多铎占领南京后,见诸《世祖实录》中的重大事件有:闰六月癸巳命大学士洪承畴总督军务招抚江南各省(卷18),同月乙巳改南京为江南省(卷18),七月乙卯允吏部议多铎委署江南官职三百七十三员准其实授,其中刘应宾为安庐池太巡抚,土国宝为江南巡抚(卷19),却无两江总督一缺。《职官志三》:“(顺治)四年,置江南江西河南三省总督,驻江宁。”《疆臣年表一》:“(顺治四年),马国柱七月戊午,总督江南江西河南。”《世祖实录》卷33,顺治四年七月,“升宣大总督兵部右侍郎马国柱为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史总督江南江西河南等处”。《通考·舆地考七》:“顺治四年,设江南江西河南总督,亦驻江宁府。五年,令专辖江南江西。”《安徽通志》卷112《职官志》:“顺治二年,初定江南,以内院大学士经略招抚。四年停止内院,特设总督一人,辖江南、河南、江西三省。六年以后止辖江南、江西。”可见,有清一代于江南地方初设总督是顺治四年,其全称为江南江西河南总督,而不是两江总督。顺治六年,另设直隶山东河南总督(见第264页),改设江南江西总督,即两江总督。清顺治二年(……设淮扬总督,寻裁)。

淮阳总督一缺,清代官书很少记载其始末。初见于《世祖实录》卷16,顺治二年五月,“以保定巡抚王文奎为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督淮扬等处提督漕运海防军务兼理粮饷”;卷30,四年正月,“漕运总督王文奎坐擅免荒田租赋,及渎请故明陵祀典,革职,下刑部议罪。……升登莱巡抚杨声远为淮扬总督”;卷34,十月,“命恭顺侯吴惟华兼户部右侍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督淮扬等处”;卷56,八年四月,“以内翰林弘文院学士王文奎为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督漕运巡抚凤阳”;卷57,五月,“巡视漕储御史张中元列款疏参总督吴惟华贪婪误漕状,命革职严讯”。与《实录》不同,《疆臣年表一》,顺治二年称王文奎为“漕运总督”,顺治四年称王文奎为淮扬总督。可见,淮扬总督与漕运总督是两个官缺,不过有时由一人兼任而已。本《志》第2001页,“顺治二年……置凤阳巡抚及安庐池太巡抚,兼理操江军务,并统于淮扬总督。六年,俱罢”。故,顺治六年裁淮扬总督。清顺治二年(……设凤庐安徽巡抚,寻裁)。

本《志》第2001页,“清顺治二年,改江南省,置凤阳巡抚及安庐池太巡抚”。凤庐安徽巡抚,《疆臣年表五》顺治二年栏上,写作凤阳巡抚和安庐池太巡抚,安庐池太巡抚于顺治三年栏上写成安徽巡抚。《世祖实录》卷16,顺治二年,“以……宿迁兵备道赵福星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凤阳等处赞理军务”。凤阳巡抚“寻裁”后,于顺治十七年复设(见《世祖实录》卷132)。《通考·舆地考八》误作顺治“十六年仍置凤庐巡抚”。可见凤庐巡抚即凤阳巡抚。《世祖实录》卷19,顺治二年,“以故明通政使刘应宾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按安庐池太兼理军务”;卷28,顺治三年,“革安徽巡抚刘应宾职”。可见,安庐池太巡抚后来改称安徽巡抚。故,“凤庐安徽巡抚”应标点成“凤庐、安徽巡抚”。又,本《志》第2001页,“凤阳巡抚及安庐池太巡抚……(顺治)六年,俱罢”。《世祖实录》卷44,顺治六年五月,“户部等衙门疏言……裁天津、凤阳、安徽巡抚、巡江御史、天津饷道等官,以裕国家经费之用。报可”。光绪《安徽通志》卷112《职官志考》:“顺治初设凤庐巡抚……驻江南淮安府。六年裁。”故,凤阳巡抚及安徽巡抚裁于顺治六年。第1984页 (乾隆)三十二年,置海门直隶厅,属江宁。

本《志》第1992页,“海门直隶厅……乾隆初,设沙务同知。三十三年,割通州之安庆、南安十九沙,崇明之半洋、富民十一沙,及天南沙,置厅”。《通考·舆地考八》:“海门直隶厅……乾隆三十三年,以海口沙地日广,割通州之安庆、南安十九沙,崇明之半洋、富民等十一沙,及续增之天南一沙,增设厅治。”《海门厅志》卷2,“乾隆三十三年,割通州十九沙,崇明县十一沙,复置海门直隶厅”。《高宗实录》卷808,乾隆三十三年四月,“将苏州海防同知,裁改海门同知”。故,海门直隶厅设于乾隆三十三年。又,《嘉庆一统志》卷72,“江宁布政使司(驻江宁府。辖江宁、淮安、扬州、徐州四府,海、通二州)。江苏布政使司(驻苏州府。辖苏州、松江、常州、镇江四府,太仓州,海门厅)”。《光绪朝东华录》(五):光绪三十年十二月,“政务处奏……两江总督驻江宁,布政使所辖江、淮、徐、扬四府,通、海两直隶州;江苏巡抚驻苏州,布政使所辖苏、松、常、镇四府,太仓直隶州,海门直隶厅,久若划疆而治……”故,海门直隶厅属苏州布政使司。(江苏省)领府八,直隶州三,直隶厅一,州三,厅四,县六十。

据统计,散厅三,县六十二。第1986页 清河(……旧置总河,后省入总漕。自府城徙此,光绪三年裁)。《职官志三》:“总督漕运……光绪三十年,以淮徐盗警,改置巡抚。”《德宗纪二》:光绪三十年十二月,“罢漕运总督,置江淮巡抚”。《光绪朝东华录》(五),光绪三十年十二月,“顺治年间,改设漕运总督,原兼管巡抚事,现在河运全停,著即改为江淮巡抚”,故,总漕裁于光绪三十年。第1987页 雍正三年,通州升直隶州,以如皋、泰兴往属。

本《志》第1984页,“雍正二年,升太仓、邳、海、通四州为直隶州”。《通考·舆地考七》:“通州……雍正二年升为直隶州。”《世宗实录》卷24,雍正二年九月,“户部议复,两江总督查弼纳疏言,江南财赋甲于天下,款项繁多,地方辽阔,知府实难查察,请以……扬州府之通州,俱改为直隶州……从之”。故,雍正二年通州升直隶州。明为仪真。雍正二年,改真为征。《通考·舆地考七》:“仪征县(……旧仪真县。雍正元年,改仪征县)。”《嘉庆一统志》卷96,“仪真县……雍正元年,改仪征县”。《扬州府志》卷5,“仪真县,雍正元年,更名仪征”。《光绪会典事例》卷152,“雍正元年,改仪真县为仪征县”。故,雍正元年仪真县改称仪征县。第1989页 邳州(……雍正三年升直隶州)。

本《志》第1984页,“雍正二年,升太仓、邳、海、通四州为直隶州”。《通考·舆地考七》:“雍正二年,升(淮安府)海州、邳州为直隶州,以赣榆、沭阳二县属海州,宿迁、睢宁二县属邳州。”《世宗实录》卷24,雍正二年九月,“户部议复,两江总督查弼纳疏言……请以……淮安府之邳州、海州……俱改为直隶州……宿迁、睢宁二县隶邳州……从之”。故,雍正二年邳州升直隶州。第1990页 宿迁(……)。睢宁(……)。《通志·地理略·疆域二》:“徐州府……宿迁、睢宁(二县初属淮安府。雍正二年属邳州,十一年改属府)。”(并参见上条)宿迁、睢宁二条下遗漏此内容。第1990—1991页 如皋(……)。泰兴(……)。

本《志》第1990页,“雍正二年,(海州)升直隶州,割扬州府之如皋、泰兴来属”。如皋、泰兴二条下遗漏此内容。第1991页 沐阳(……)。

本《志》第1991页,“雍正二年,(海州)升直隶州,又割淮安府之沭阳来属”。沭阳条下遗漏此内容。第1994页 (顺治)十二年,析华亭置娄县;第1995页 娄(……顺治十二年置)。《通考·舆地考七》:“顺治十三年,增置娄县……本朝顺治十三年析置娄县,与华亭并为府治。”《嘉庆一统志》卷82:“娄县……本朝顺治十三年析置,与华亭县并治城郭下。”《世祖实录》卷98,顺治十三年三月,“分江南华亭县为两邑,旧邑名华亭,新邑为娄县”。故,娄县置于顺治十三年。雍正二年……改金山卫为县。《世宗实录》卷24,雍正二年九月,“娄县分县曰金山”。据嘉庆《松江府志》卷14载,雍正九年,金山县徙治金山卫。故,雍正二年分娄县设金山县,不是改金山卫为金山县。嘉庆十年,又析上海南汇地设川沙厅,隶(松江)府。

本《志》同页,“析上海置南汇”。《光绪会典事例》卷152,“嘉庆十年,析上海、南汇二县地置川沙厅,隶松江府”。故,“上海南汇”应做“上海、南汇”。《续通考·舆地考八》:“嘉庆十年,增置川沙厅。”疑《志》抄此。《川沙厅志》卷14《疆域志沿革》,“嘉庆十五年,上海高昌乡之十五图,南汇长人乡之十图,置川沙厅”。《仁宗实录》卷256,嘉庆十七年四月,“改江苏川沙同知为抚民同知,划上海县二十二保,南汇县十七、二十保各图,地漕税契等项银米,归同知征解。从总督百龄请也”。故,嘉庆十七年设川沙厅。第1996页 青浦(……)。

本《志》第1994页,“雍正二年……析青浦置福泉……乾隆八年,福泉省”。《通考·舆地考七》:“青浦县(……雍正二年析置福泉县,乾隆八年仍省入青浦)。”故,青浦条下遗漏此内容。

地理六 安徽

第2001页 清顺治二年,改江南省,置凤阳巡抚及安庐池太巡抚,兼理操江军务,并统于淮阳总督。六年,俱罢。

清初,巡抚并不兼理操江军务,见《职官志订误》第279—280页。(顺治)十八年,设江南左、右布政使。

光绪《安徽通志》卷112《职官志·考》:“顺治二年,设左右布政使,并驻江宁府。”《江南通志》卷106,“承宣布政使司。国初分左右二司,并驻省城……左布政,张士第(掖县人。进士。顺治二年任),朱国柱(沈阳人。户部启心郎。顺治二年任)……右布政,申朝纪(奉天人。生员。顺治二年任)”。《世祖实录》卷19,顺治二年七月,“调山西参政道管右布政使事张士第为江南布政使司参政管左布政使事;升河南河北道参政申朝纪为江南布政使司右布政使”。故,顺治二年始设江南左、右布政使。康熙元年,始分建安徽为省治。

本《志》第2002页,“康熙六年,始分建安徽省”。《通典·州郡典三》:“明以应天府为南京……本朝改应天府为江宁府,罢南直隶。康熙六年,定为江苏、安徽两省。”《通考·舆地考七》:“(康熙)六年,停左右布政之名,定为江苏、安徽两布政使司,各不相统。”故,安徽省置于康熙六年。第2002页 (康熙)十四年,设提督,辖上江营汛。十八年,省提督,并入江南。《职官志三》:“安徽……康熙十四年置提督,十七年省。”《通考·兵考七》:“康熙元年,裁江宁提督,改苏松提督为江南全省提督。十四年即改为江宁提督,仍驻松江,惟辖下江七府一州营务,增设安徽提督,分辖上江七府三州营务。十七年,裁安徽提督。”《嘉庆一统志》卷108,“康熙十四年,设安徽提督,辖上江营务。十七年,裁并江南提督”。《圣祖实录》卷73,康熙十七年五月,“议政王大臣等会议,江南省原止提督一员统辖,因江西饶州等处地方变乱,以安庆与江西接壤,特添设提督一员。今江西底定,安庆、徽州已属内地,江南提督杨捷员缺停其推补,应将安庆提督王永誉调为江南提督,统辖全省,移驻松江。从之”。故,康熙十七年裁安徽提督。第2004页 庐州府……顺治初,因明制,改二州,六县。《明史·地理志一》:“庐州府……领州二,县六。”《嘉庆一统志》卷122:“庐州府……本朝初属江南布政使司。康熙六年分属安徽省,旧领州二,县六。”故,“改”应为“领”。第2005页 雍正三年,升颍、亳、泗三川为直隶州。

本《志》第2001页,“(雍正)二年,升凤阳府属之颍、亳、泗三州,庐州府属之六安州为直隶州”。《通考·舆地考八》:“雍正二年,升凤阳府属之颍、亳、泗三州,庐州府属之六安州,并为直隶州。”《世宗实录》卷24,雍正二年九月,“户部议复,两江总督查弼纳疏言……请以凤阳府之颍州、亳州、泗州,庐州府之六安州……俱改为直隶州……从之”。故,雍正二年凤阳府属颍州、亳州、泗州升为直隶州。(雍正)十三年,颍州府之亳州及所隶二县属之。

原凤阳府属颍、亳既已升为直隶州,它们的升降和改属,与凤阳府无关,不应在“凤阳府”条下叙述。故,上述文字为衍文。乾隆二十年,省临淮入凤阳。《通考·舆地考八》:“乾隆十九年,省临淮县入凤阳县。”《通典·州郡典三》:“凤阳(附郭。乾隆十九年,省临淮县入焉)。”《嘉庆一统志》卷125,“乾隆十九年,裁临淮县,并归凤阳县”。故,乾隆十九年省临淮入凤阳。凤阳(……国初废临淮县,省入)。

乾隆十九年废临淮入凤阳,见上条。第2007页 颍州府……。

本《志》第2009页,“涡阳(……同治三年,割阜阳、亳州、蒙城及凤阳府之宿州地增置)”。“颍州府”条下遗漏涡阳县建置过程。第2008页 阜阳……。

本《志》第2007—2008页,“(雍正)十三年,(颍州)升府,增设阜阳县”。阜阳条下遗漏设置时间。亳州(……明……属凤阳府。雍正十三年仍降属州,来隶)。

本《志》第2001页,“(雍正)二年,升凤阳府属之颍、亳、泗三州……为直隶州”。正因为亳州升为直隶州,所以雍正十三年复为属州,降隶颍州府。故,亳州条上应加“雍正二年升直隶州”。第2009页 太和(……明属凤阳。雍正间改隶颍)。蒙城(……顺治初属亳州,寻同太和改隶颍)。《通志·地理略·疆域二》:“颍州府……太和、蒙城(二县初属凤阳府。雍正二年属亳州,十三年属府)。”故,太和、蒙城条下应增加此内容。

地理七 山西

第2021页 清初沿明制为省,置总督、巡抚。顺治末,总督裁。

顺治元年七月,设“总督宣大山西等处军务”(《世祖实录》卷6)。顺治十五年七月,“裁宣大(山西)总督”(《世祖实录》卷19)。可见,宣大山西总督并非顺治末裁。相反,顺治十八年八月:“命直隶各省各设总督一员,驻扎省城”(《圣祖实录》卷4);九月,“调山东总督赵国祚为山西总督”(《圣祖实录》卷5)。此总督于康熙四年裁撤,改设山陕总督。雍正元年,置归化厅。《世宗实录》卷10,雍正元年八月,“添设归化城理事同知一员,从归化城都统丹晋请也”;卷79,雍正九年三月,“改山西大同府归化城理事同知,属朔平府管辖,从山西巡抚觉罗石麟请也”。故,归化厅为散厅,不当于山西省条下叙述。雍正二年,增直隶州八(平定、忻、代、保、解、绛、吉、隰)。

本《志》第2022页,“雍正中,平定、忻、代、保德直隶,割十县分隶之”;第2029页,“雍正二年,蒲、解、绛、吉、隰直隶,割临晋二十县分隶”。《通考·舆地考五》:“(雍正)二年,升太原府属之平定、忻、代、保德四州,平阳府属之蒲、解、绛、吉、隰五州,俱为直隶州。”蒋氏《东华录》卷25,雍正二年三月,“山西巡抚诺岷疏言:‘太原、平阳二府所辖州县,居通省三分之二,地方辽阔,经年不能周其地,是以从前亏空,知州毫无觉查。今细察舆图,莫若照直隶州之制分割,请将太原府属之乐平、盂县、寿阳分隶平定,定襄、静乐分隶忻州,五台、崞县、繁峙分隶代州,河曲、兴县分隶保德州。平阳府属之临晋、荣河、万泉、猗氏分隶蒲州,安邑、夏县、平陆、芮城、垣曲分隶解州,太平、襄陵、稷山、河津分隶绛州,蒲县、乡宁分隶吉州,大宁、汾西、永和分隶隰州’”。《嘉庆一统志》卷135:“雍正……二年,以旧隶太原府平定、忻、代、保德四州,旧隶平阳府蒲、解、绛、吉、隰五州,俱升为直隶州。”据此,雍正二年,山西省增设直隶州九个,不是八个,《志》遗漏蒲州,《志》中保州应作保德州。(乾隆)三十七年,吉州改属平阳府,霍州为直隶州。《嘉庆一统志》卷135,“(乾隆)三十七年,改吉州属平阳府,升霍州为直隶州”。疑《志》抄此书。《通考·舆地考五》:“(乾隆)二十五年(应做三十五年)升平阳府属之霍州为直隶州,仍以吉州还属府。”《通典·州郡典二》:“霍州(初属平阳府。乾隆三十五年升为直隶州)。”《光绪会典事例》卷152,“(乾隆)三十六年,升霍州为直隶州,以平阳府之赵城、灵石二县隶霍州”。《高宗实录》卷898,乾隆三十六年十二月,“吏部等部议复,护理山西巡抚布政使朱珪奏称,平阳府属之霍州,路当孔道,政务冲繁,请改为直隶州,以赵城、灵石两县隶之。吉州一缺,所属乡宁一县,僻处山陬,民淳事少,请将吉州改为散州,与乡宁并隶平阳府管辖……从之”。故,应以《实录》为准。雍正……六年……置归绥道。《山西通志》卷30《府州厅县考八》:“乾隆……六年设归绥道”;卷13《职官谱四》:“分巡归绥备兵道。乾隆六年新设,驻扎归化城。”《归绥县志·舆地志》:“乾隆……六年设归绥道,为山西各道之一。”《通考·舆地考六》:“乾隆……六年设归绥道。”故,山西归绥道置于乾隆六年,不是雍正六年。山西……领府九,直隶州十,厅十二,州六,县八十五。

本《志》同页,“雍正元年,置归化厅……乾隆四年,增置绥远厅同知。二十五年,又以归绥所属地增置五通判(归化城、清水河、萨拉齐、和林格尔、托克托城),与归、绥二厅并属归绥道。二十九年,裁归化城通判”。据此,乾隆三十年后归绥道领有六个直隶厅。本《志》第2042—2044页,尚有丰镇直隶厅,宁远直隶厅,兴和直隶厅,陶林直隶厅,武川直隶厅,五原直隶厅,东胜直隶厅等七个直隶厅。其中丰镇、宁远二厅分别由大同府和朔平府于光绪十年改隶归绥道(见《续通考·舆地考六》及《山西通志》卷13和卷30)。据此,上述引文错误有三:一,清末山西省有直隶厅十三,不是“厅十二”;二,山西条下遗漏兴和、陶林、武川、五原、东胜五厅的建置过程;三,山西条下同样遗漏丰镇、宁远二厅的改隶过程。第2026页 凤台(……)。

本《志》同页,“泽州府……雍正六年为府,增附郭”。故,凤台条下遗漏此内容。第2029页 平阳府……雍正二年,蒲、解、绛、吉、隰直隶,割临晋二十县分隶太平、襄陵、汾西,寻复。

上述文字标点有误。所谓“寻复”,即复隶平阳府。何者复隶平阳府?本《志》第2030页,“太平(……雍正二年隶绛,七年复……)。襄陵……(……雍正二年隶绛,七年复……)。汾西(……雍正二年隶隰,九年复)”。蒋氏《东华录》卷25谓,雍正二年平阳府属之太平、襄陵分隶绛州,汾西分隶隰州。《世宗实录》卷89,“改山西绛州属之襄陵、太平二县隶平阳府……从山西巡抚觉罗石麟请也”;卷110,“吏部议复……隰州属之汾西县,仍归平阳府,一切政务,庶为妥便。应如所请。从之”。故,应作“平阳府………雍正二年,蒲、解、绛、吉、隰直隶,割临晋二十县分隶。太平、襄陵、汾西寻复”。平阳府……。

本《志》第3033页,“绛州直隶州……闻喜(……初隶平阳。雍正七年改……)。绛(……初隶平阳。雍正七年改)”。《世宗实录》卷89,雍正七年十二月,“平阳府属之绛县、闻喜县俱隶绛州,从山西巡抚觉罗石麟请也”。平阳府条下遗漏雍正七年绛、闻二县改隶绛州一事。第2031页 吉州(……雍正二年直隶。乾隆三十七年复)。

吉州于乾隆三十六年复隶平阳府(见第50页)。虞乡(……明沿元制,省入临晋。雍正八年复析置)。《山西通志》卷26《府州厅县考四》、《虞乡县新志》卷8《沿革考》,皆作雍正八年设虞乡县。《光绪会典事例》卷152,“(雍正七年)设永济(附郭)、虞乡二县”。《世宗实录》卷88,雍正七年十一月,“户部议复,原任户部侍郎王玑条奏……临晋县之虞乡镇请分设县治,增置知县曰虞乡”。故,虞乡县置于雍正七年。第2034—2035页 霍州直隶州……乾隆三十七年升,复割赵城来隶……赵城(……乾隆三十七年自平阳来隶)。

乾隆三十六年,霍州升直隶州,赵城县隶属霍州直隶州(见第50页)。第2035页 大同府……雍正中……蔚及黄昌分隶直隶宣化、易州。

本《志》第1920页,“雍正十一年,(易州)升直隶州(割山西大同之广昌来隶)……广昌(……雍正十一年自山西大同来隶)”。《明史·地理志二》:“大同府……广昌(……元曰飞狐。洪武初,更名)。”《通考·舆地考五》:“大同府……(雍正)十一年,以广昌县往属直隶易州。”故,黄昌应作广昌。大同府……。《世宗实录》卷10,雍正元年设归化厅;卷79,雍正七年,“改山西大同府归化城理事同知,属朔平府管辖。从山西巡抚觉罗石麟请也”。《通考·舆地考五》:“丰镇厅(在得胜口外三十余里,明为边外地。本朝康熙十四年迁察哈尔部众分驻于此。雍正十二年,以口外开荒地亩生聚日众,置丰川卫及镇守所。乾隆十五年,裁卫所设立理事通判,管理边外官地及察哈尔正黄半旗、正红一旗并附近各扎萨克部落蒙古民人交涉事务,仍属于大同府)。”《光绪会典事例》卷152:“乾隆十五年……置丰镇厅,隶大同府。”《续通考·舆地考六》:“光绪十年……移大同府之丰镇、朔平府之宁远二厅隶之(归绥道)。”《山西通志》卷30《府州厅县考八》:“光绪十年,以大同府分防丰镇厅之理事同知、朔平府分防宁远厅之理事通判来隶(归绥道)。”故,大同府条下遗漏归化厅和丰镇厅的设置和改隶。第2037页 朔平府……领州一,县三。

有清一代,朔平府所辖厅、州、县有下述内容被遗漏。一,关于朔州及马邑。本《志》第2035页,“雍正三年……以朔州及马邑县往属朔平府”。二,关于归化厅。雍正七年,归化厅自大同府改隶朔平府(见《世宗实录》卷79)。《山西通志》卷5《沿革谱下》:“归化城厅(国朝雍正元年设……乾隆六年,为〔归绥〕道治)。”三,关于宁远厅,乾隆十五年设宁远厅。光绪十年,宁远厅直隶归绥道(见上条)。四,关于马邑县之裁撤。《山西通志》卷5《府州厅县考六》:“嘉庆元年,裁马邑县并入朔州为乡。”《仁宗实录》卷6,嘉庆元年六月,“裁……朔平府属马邑县归朔州……从巡抚蒋兆奎请也”。第2040页 归化城直隶厅(……归绥道镇守副都统驻。明嘉靖中,蒙古据丰州,是为西土默特,驻牧建城,后封顺义王,名其城曰归化。天聪八年内附。顺治三年置左右翼及四副都统。雍正元年置理事同知,驻西河,隶朔平府。乾隆元年增协理通判二,增绥远厅)。

此条文字错误甚多。一,《山西通志》卷13,“分巡归绥兵备道,乾隆六年新设,驻扎归化城”;卷30,“归化城厅(要缺,冲、繁、疲、难),镇守归化城副都统驻城内”。故,“归绥道镇守副都统驻”,应标点成:“归绥道、镇守副都统驻。”二,《蒙古游牧记》卷2《附记归化城土默特》:“阿尔坦汗四传至博硕克图汗,博硕克图汗卒,林丹汗西奔唐古特,博硕克图子俄木布及其头目古禄格、杭高、托博克等集众降。俄木布寻以罪废。崇德元年,编所属为二旗,不设扎萨克,以古禄格为左翼都统,杭高为右翼都统。”《藩部世表三》:“古禄格(土默特人。天聪六年来归,居归化城。崇德元年,授左翼都统)。”《职官志四》:“绥远城驻防……副都统一人(康熙三十三年置归化二人。乾隆二年置绥远二人)。”《光绪会典事例》卷545,“崇德元年,编(归化城土默特部)为二旗,设左翼都统一人,右翼都统一人。康熙三十三年定,归化城土默特两旗向各设都统一人,又增设副都统二人……乾隆二年,山西绥远城设建威将军一人,副都统二人”。《绥远志》卷4:“崇德元年,归化城编为二旗,设左右翼都统各一人。”故,归化城都统和副都统不是置于顺治三年。三,《山西通志》卷30《府州厅县考八》:“乾隆元年,于(归化)城东北五里移建威将军驻焉,又设绥远城理事同知。分地为五路,增设协理通判分管。六年设归绥道驻城,以二同知及归化城、和林格尔、托克托、萨拉齐、清水河、善岱、昆都仑七协理通判隶之。”《通考·舆地考五》:“乾隆元年,于归化城东北增建绥远城。四年,移建威将军驻其地,又设立绥远城理事同知。后因地方辽阔,增设协理通判分管。六年,设归绥道驻绥远城,以各同知、通判隶之,后又增至七协理通判。”据此,“乾隆元年增协理通判二”,误。四,雍正元年设归化厅,隶大同府,七年改隶朔平府(见第53页)。故,并非归化城设立之初就隶属朔平府。五,本《志》第2021页,“乾隆四年,增置绥远厅同知”。前引《通考·舆地考五》,乾隆四年设绥远城理事同知。《嘉庆一统志》卷160,“乾隆四年,增置绥远城同知一员”。故,绥远厅置于乾隆四年。又,本《志》遗漏绥远直隶厅一节。原因在于本《志》依据《续通考·舆地考五》:“光绪十年,裁并归化城、绥远城二同知及归化城通判为归化城厅。”《续通考》所述显然错误,归化城通判厅早于乾隆二十九年已经裁撤,而绥远城同知至宣统三年尚有任命(见《归绥县志》之《职官志》)。第2041页 清水河直隶……乾隆元年,置协理通判。

清水河协理通判,置于乾隆四年或四年以后。见上条。第2042页 丰镇直隶厅……乾隆十五年改置,大同、阳高通判徙驻。《山西通志》卷30《府州厅县考八》:“乾隆十五年改设丰镇厅,地入大同县北境,以大同府分驻阳高通判移治焉。”乾隆《大同府志》卷1:“乾隆十五年,因口外种地民人生齿日繁,事务较多,复经山西巡抚阿里衮奏明,将丰川卫、镇宁所裁汰,改设丰镇厅,以大同府分防阳高通判移驻管理。”故,“大同、阳高通判”应作“大同(府)阳高通判”,中间不加顿号。托克托直隶厅……乾隆元年,增协理通判。

托克托协理通判置于乾隆四年或四年以后(见第55页)。第2043页 宁远直隶厅……康熙十六年,察哈尔部析驻。《山西通志》卷30《府州厅县考八》:“宁远厅……国朝康熙十四年,迁察哈尔部分驻于此。”《通考·舆地考廿二》:“康熙十四年,(察哈尔部)叛,讨诛之,移其部众驻牧宣化大同边城外。”《地理志二十八》:“康熙十四年,其子布尔呢兄弟叛,讨诛之,迁部众驻牧宣化大同边外。”故,康熙十四年察哈尔部析驻宁远地方。和林格尔直隶厅……乾隆元年,置协理通判。

和林格尔协理通判置于乾隆四年或四年以后(见第55页)。兴和直隶厅……光绪二十二年,以丰镇之二道河巡司置。

上述文字根据《续通考·舆地考六》:“光绪……二十二年增兴和厅。”《光绪朝东华录》(五):光绪二十九年五月,“以太原府同知移驻归绥道属丰镇厅治东一百八十里之二道河,拟名兴和厅抚民同知加理事衔一缺”。故,光绪二十九年设兴和厅。第2044页 东胜直隶厅……光绪三十二年,以鄂尔多斯左翼中郡王右翼前末扎萨克旗垦地置。

鄂尔多斯左翼中旗俗称郡王旗,右翼前末旗俗称扎萨克旗。故,应作“鄂尔多斯左翼中郡王、右翼前末扎萨克旗”。《德宗实录》卷571,光绪三十三年三月,“添设山西东胜厅通判,以汾州府碛口通判移驻……从山西巡抚恩寿请也”。故,光绪三十三年设东胜直隶厅。

地理八 山东

第2045页 (雍正)八年,济宁州仍属兖州府。

此据《通考·舆地考四》:“(雍正)八年,以济宁州还属兖州府。”《通典·州郡典二》:“济宁州(初属兖州府。雍正二年,升为直隶州,领嘉祥、巨野、郓城三县。七年,裁直隶州,仍属兖州府)。”《光绪会典事例》卷112,“(雍正)七年,改直隶济宁州隶兖州府”。《世宗实录》卷89,雍正七年十二月,“吏部等衙门议复,河东总督田文镜疏言……至从前所改直隶济宁州,仍归兖州府管辖……从之”。故,济宁州于雍正七年复隶兖州府。乾隆四十一年,仍升济宁、临清为直隶州。《通考·舆地考四》:“乾隆三十九年,复升兖州府之济宁州、东昌府之临清州,并为直隶州。”《通志·地理略·疆域一》:“济宁州(……乾隆三十九年仍升直隶州)……临清州(……乾隆三十九年复升为直隶州)。”《光绪会典事例》卷152,“乾隆三十九年,改临清州为直隶州……升济宁州为直隶州”。故,乾隆三十九年济宁州、临清州复升为直隶州。山东……。

本《志》山东省地理演变的文字抄自《嘉庆一统志》卷161,疏漏之处很多。一,关于高唐、东平、濮州、莒州。据《世宗实录》卷89,雍正七年,东昌府属之高唐州及濮州,兖州府属之东平州,青州府属之莒州,皆为直隶州。二,关于高唐州及莒州。雍正十二年,高唐直隶州降为散州,“仍归属东昌府”(《世宗实录》卷144);莒州直隶州降为散州,“归沂州府管辖”(《世宗实录》卷145)。三,关于东平州及濮州。《通考·舆地考四》:“雍正……十三年……以东平(直隶)州改属泰安府,以濮州改属曹州府。”四,关于胶州。《续通考·舆地考五》:“光绪三十年,(胶州)升直隶州。”山东……领府凡十,州二,散州八,县九十六。

据统计,(直隶)州三。第2046页 济南府……。《济南府》条下遗漏下述内容:一,雍正七年,东昌府属高唐州为直隶州,“分辖济南府属之禹城、平原、陵县、临邑四县”(《世宗实录》卷89)。二,雍正十二年,原高唐州属之禹城、平原、陵县、临邑四县及泰安州属之长清县,“仍归济南府管辖”;肥城县往属泰安州;青城、商河二县往属武定府(俱见《世宗实录》卷144)。第2047页 禹城……临邑……陵……。

禹城、归禹、陵三条下遗漏雍正七年往属高唐直隶州,雍正十二年还属济南府。长清……。

长清条下遗漏雍正二年归属泰安州,十二年还属济南府。第2048页 平原……。

平原条下遗漏雍正七年往属高唐直隶州,十二年还属济南府。东昌府……初沿明制,领州三,县五。《明史·地理志二》:“东昌府……领州三,县十五。”《通考·舆地考四》:“明东昌府共领州三,县十五。”故,明东昌府领州三、县十五。东昌府……。

东昌府条下遗漏高唐州于雍正七年升为直隶州,十二年复为散州。第2049页 高唐(……雍正八年直隶)。

清代官书如《通考》、《通典》等多谓高唐州于雍正八年升为直隶州,实际是雍正七年(见第58页)。泰安……。

本《志》同页,“雍正……十三年为府,增附郭”。故,泰安条下遗漏“雍正十三年置”。第2050页 肥城(……雍正十三年自济南来隶)。

据《世宗实录》卷144,雍正十二年肥城往属泰安州。东平州(……雍正八年直隶)。

据《世宗实录》卷89,雍正七年东平州升直隶州。东阿……。

据《世宗实录》卷89、《通志·地理略·疆域一》、《通典·州郡典二》,东阿初属兖州府。雍正七年改属东平府,十三年改属泰安府。东阿条下遗漏此内容。第2051页 平阴(……雍正十二年来隶)。

据《通考·舆地考四》、《通志·地理略·疆域一》、《通典·州郡典二》以及《世宗实录》卷89,平阴初属兖州府,雍正七年改隶东平直隶州,十三年东平州降为散州,平阴改隶泰安府。故,平阴条下遗漏此内容。第2052页 商河……。《通考·舆地考四》:“商河县(……初属济南府。雍正十二年分属武定府)。”《光绪会典事例》卷152,“(雍正)十二年……济南府所属青城、商河二县改隶武定府”。《世宗实录》卷144谓,雍正十二年六月,济南府属之青城、商河“统归武定府管辖”。故,商河条下遗漏此内容。滨州(……雍正二年直隶。十二年复将所领蒲台、利津、霑化削)。《通考·舆地考四》:“滨州(……初属济南府。雍正二年升为直隶州,十二年改属武定府)。”《通志·地理志·疆域二》:“滨州(初属济南府。雍正二年升直隶州,十二年改属)。”《通典·州郡典二》:“滨州(初属济南府。雍正二年升直隶州,领利津、霑化、蒲合三县,十二年以州及所属之县来属)。”故,滨州条下遗漏“初属济南府”。利津(……)。霑化(……)。蒲台(……雍正十二年自滨来隶)。《通考·舆地考四》:“利津县(……初属济南府。雍正二年分属滨州,十二年改属武定府)。霑化县(……初属济南府。雍正二年分属滨州,十二年改属武定府)。蒲台县(……初属济南府。雍正二年分属滨州,十二年改属武定府)。”《通典·州郡典二》:“武定府……利津(初属济南府。雍正二年分属滨州,十二年来属)。霑化(初属济南府。雍正二年分属滨州,十二年来属)。蒲台(初属济南府。雍正二年分属滨州,十二年来属)。”《通志·地理略·疆域一》:“利津、霑化、蒲台(三县初属济南府。雍正二年属滨州,十二年改属府)。”故,应于利津、霑化、蒲台三条下增加上述内容。临清直隶州(……初沿明制,为东昌属州,领县二。乾隆四十一年直隶,割武城、夏津、丘还隶,而馆陶还东昌)。

临清州于乾隆三十九年升直隶州(见第58页)。据《明史·地理志二》,临清州领丘、馆陶二县。临清州升直隶州,改东昌府武城、夏津二县来属,丘县还属临清。故,应加如下标点,“临清直隶州(……乾隆三十九年直隶,割武城、夏津,丘还隶,而馆陶还东昌)”。武城……夏津……丘……。《通考·舆地考四》:“夏津县(……旧属东昌府。本朝因之。乾隆三十九年分属临清州)。武城县(……旧属东昌府。本朝乾隆三十九年分属临清州)。”《通典·州郡典二》:“临清州(初属东昌府。乾隆三十九年升为直隶州),领县三,武城、夏津、丘(三县初属东昌府。乾隆三十九年来属)。”《通志·地理略·疆域一》:“临清州……领县三,武城、夏城、丘(三县初属东昌府。乾隆三十九年属州)。”故,武城、夏津、丘三条下应增加上述内容。第2053页 兖州府(……初沿明制,领州四,县二十三。雍正中,沂、漕、济宁、东平、济宁直隶。先后割县十三分隶,而东平降割泰安……领县十)。

本《志》由人分别撰述,体例不一。一,“雍正中,沂、曹、济宁、东平、济宁直隶,先后割县十三分隶”,这种叙述方式不能全面正确地反映清代兖州府所属州县的变化。二,清初兖州府领县二十三,先后割县十三,清末领县十。这种数字的符合是偶然的,其实内部的隶属关系变化很复杂。三,“沂、曹、济宁、东平、济宁直隶”,内中所以有两济宁,是济宁州直隶后复降为散州,后来再次直隶。由于叙述方式不当,标点十分勉强,令人费解。四,东平州直隶后,“降割泰安”,不应于兖州府条下叙述。根据史料,清代兖州府行政区域发生如下变化:雍正二年,曹州、济宁州、沂州升为直隶州,割曹、定陶、巨野、嘉祥、郓城、郯城、费七县往属;七年,济宁直隶州降为散州,及所属郓城县还隶兖州府,东平州升为直隶州,割东阿、平陆、阳谷、寿张四县往属;十三年,郓城、单、城武三县往属曹州府,东平直隶州属之阳谷、寿张二县还隶兖州府,曹州府属之嘉祥县还隶兖州府;乾隆三十九年,济宁州复升为直隶州,割汶上、鱼台二县往属;四十一年,嘉祥县往属济宁直隶州;四十五年,金乡县往属济宁直隶州,济宁直隶州属之汶上县还属兖州府。第2054页 汶上。

汶上初属兖州府。乾隆三十九年改隶济宁直隶州,四十五年复隶兖州府。应于汶上条下增补上述内容。阳谷……。寿张……。

据《明史·地理志二》、《世宗实录》卷89及卷158、《通考·舆地考四》、《通志·地理略·疆域一》、《通典·州郡典二》,阳谷、寿张初属兖州府。雍正七年,往属东平直隶州,十三年还属兖州府。故,阳谷、寿张条下遗漏上述内容。第2055页 兰山。

本《志》第2054页,“沂州府……雍正……十二年为府,置附郭”。《嘉庆一统志》卷177,“本朝雍正十二年,升沂州为府,设兰山县为府治”。故,应于兰山条下增加“雍正十二年置”。莒州(……雍正二年直隶。十三年降削所领沂水、日照、蒙阴)。《通考·舆地考四》:“雍正……十二年……以莒州改属沂州府。”《世宗实录》卷145,雍正十二年七月,“吏部议复,河东总督王士俊疏奏,山东省改设府县事宜。一,直隶沂州请升为沂州府……并原属之郯城、费县,及直隶莒州与所属沂水、蒙阴、日照三县,俱归沂州府管辖”。故,莒州直隶州于雍正十二年降为散州。又,“十三年降削所领沂水、日照、蒙阴”,应标点成,“十三年降,削所领沂水、日照、蒙阴”。第2056页 ……沂水……蒙阴……日照。

据《通考·舆地考四》、《通志·地理略·疆域一》、《通典·州郡典二》及《世宗实录》卷89,沂水、蒙阴、日照三县,初属青州府,雍正七年往属莒州直隶州,十二年莒州降为散州,一并归属沂州府。故,应于三县各自条下增加上述内容。曹州府(……初沿明制,为兖州属州。雍正二年直隶,仍领县二。八年,巨野、嘉祥自兖割隶)。

清代官书多作雍正八年巨野、嘉祥改隶曹州直隶州。《世宗实录》卷89,雍正七年十一月,“至从前所改直隶济宁州,仍归兖州府管辖,其济宁州原辖之巨野、嘉祥二县,改隶曹州”。故,巨野、嘉祥二县于雍正七年自原济宁直隶州改隶曹州直隶州。第2057页 菏泽(……)。

本《志》第2056页,“曹州府……雍正……十三年为府,置附郭”。《嘉庆一统志》卷181,“本朝雍正十三年升(曹州直隶)州为府,设菏泽县为府治”。故,菏泽条下应增加“雍正十三年置”。单(……明洪武二年降单州为县,属济宁。十八年改属兖州)。

上述括号内引文当删。以下巨野、郓城、城武诸条皆有叙述前朝沿革者,皆当删。巨野(……雍正二年分属济宁州。八年改隶)。

巨野于雍正七年改隶曹州直隶州(见第65页)。郓城(……雍正二年分属济宁州。八年属兖州府)。《世宗实录》卷89,雍正七年十二月,“郓城一县,仍隶兖州”。故,雍正七年郓城改隶兖州府。第2058页 濮州(……雍正八年直隶)。《世宗实录》卷89,雍正七年十二月,“东昌府属之濮州为直隶州”。应以《实录》为准。范……观城……朝城……。

据《通考·舆地考四》、《通志·地理略·疆域一》、《通典·州郡典二》及《世宗实录》卷89,范、观城、朝城三县,初属东昌府,雍正七年改属濮州直隶州,十三年连同濮州一并改属曹州府。故,应于三县各自条下增加上述内容。济宁直隶州(……雍正二年直隶,仍领嘉祥、巨野、郓城。八年,仍降属兖州。乾隆四十一年夏,割汶上、鱼台并嘉祥来隶。寻以嘉祥易汶上)。

济宁直隶州于雍正七年降属兖州府,乾隆三十九年复为直隶州(见第58页)。《光绪会典事例》卷152,“乾隆三十九年……升济宁州为直隶州,领汶上、鱼台二县……四十一年,改兖州府属之嘉祥县隶济宁州。四十五年,改汶上县隶兖州府,金乡县隶济宁州”。《高宗实录》卷1107,乾隆四十五年五月,“吏部议复,山东巡抚国泰疏称……请将金乡县拨给济宁,以汶上仍归兖州。应如所请。从之”。故,应谓以金乡易汶上。第2059页 嘉祥……。

据《通考·舆地考四》、《通志·地理略·疆域一》、《通典·州郡典二》及《世宗实录》卷89等资料,嘉祥县初属兖州府,雍正二年改隶济宁直隶州,七年改属曹州直隶州,十三年还属兖州府。乾隆四十一年改属济宁直隶州。故,嘉祥条下应增加上述内容,方能反映嘉祥在有清一代隶属关系的变化。鱼台(……)。

据《通典·州郡典二》、《通志·地理略·疆域一》,鱼台初属兖州府,乾隆三十九年改隶济宁直隶州。故,鱼台条下应增加上述内容。登州府(……雍正十三年,裁所辖四卫,置荣成、海阳)。

本《志》第2061页,“荣成(……雍正十二年改置……)。海阳(……雍正十二年置)”。《通志·地理略·疆域一》:“荣成、海阳(二县,雍正十二年设)。”《世宗实录》卷149,雍正十二年十一月,“兵部议复,河东总督王士俊疏奏东省裁卫设县事宜。一,大嵩、成山二卫请改为县……从之。寻定大嵩改设县曰海阳,成山改设县曰荣成”。故,雍正十二年,裁大嵩和成山二卫,改设海阳和荣成二县。第2061页 莱州府(……光绪三十一年,胶直隶,割高密、即墨)。

胶州于光绪三十年升直隶州(见69页)。第2062页 青州府(……雍正中,莒直隶,割蒙阴、沂水、日照,寻降并属沂)。

莒州升直隶州后的演变,不当于青州府条下叙述。故,“寻降并属沂”一句当删。第2063页 博山(……雍正二年改置,割淄、莱地益之)。《通考·舆地考四》:“博山县(……雍正十二年,析益都县及济南府之淄川县、泰安府之莱芜县置县)。”《通典·州郡典二》:“博山(雍正十二年,析益都县及济南府之淄川县、泰安府之莱芜县地置)。”《世宗实录》卷145,雍正十二年七月,“吏部议复,河东总督王士俊疏言,东省青州府属之益都县,附郭繁剧,请于该所属颜神镇分置一县,设知县一员……从之。寻定颜神镇新分县曰博山”。故,雍正十二年析淄川、莱芜置博山县。第2065页 胶州直隶州(……明莱州。光绪三十一年直隶)。

据《明史·地理志二》,胶州属莱州府。故,应作“明隶莱州府”。《德宗实录》卷529,光绪三十年四月,“山东巡抚周馥奏,胶州为沿海要缺,冲繁倍于往昔,请改为直隶州,以资治理……寻政务处奏,胶州改为直隶州,应准如所请……均依议行”。故,光绪三十年胶州升直隶州。

地理九 河南

第2067页 乾隆九年,许复直隶。《通考·舆地考六》:“乾隆六年,改许州府为直隶州。”《通典·州郡典二》:“乾隆六年,改许州府为直隶州。”《嘉庆一统志》卷185:“乾隆六年,改许州府仍为直隶州。”《高宗实录》卷157,乾隆六年十二月,“许州旧为直隶州,今改为府,设石渠一县,所辖一州七县,赋无逋负,民亦淳良,请裁去府治及附郭之石渠县,仍改为直隶许州”。故,乾隆六年许州府复为许州直隶州。宣统初,淅川厅直隶。

此条文字依据《续通考·舆地考七》:“宣统元年,升淅川为直隶厅。”据《光绪三十一年七月初二日朱批政务处议奏折》,光绪三十一年淅川厅升为直隶厅(引自《清代地理沿革表》第61页)。故,光绪三十一年淅川厅直隶。第2068页 开封府……。

开封府条下遗漏下述内容。一,关于郑州。《通志·地理略·疆域二》:“开封府……郑州(初属府。雍正二年升直隶州,领荥阳、荥泽、河阴、汜水四县。十二年改府属)。”《嘉庆一统志》卷185,“雍正……十二年,郑州仍属开封”。二,关于陈州及太康、扶沟二县。本《志》第2071页,“陈州府……雍正二年,升直隶州。十二年,升府,并割太康、扶沟来隶”。《通考·舆地考六》:“开封府……(雍正)十二年……以太康、扶沟往属陈州府。”三,关于兰封县。《续通考·舆地考七》:“兰封县(……道光五年改兰阳为兰仪……宣统元年改今称)。”四,关于郑州。《续通考·舆地考七》:“郑州……本属开封府。光绪三十年升直隶州。并移开封府之荥阳、荥泽、汜水三县来属。”第2069页 兰封(……明,兰阳。道光四年,改兰仪。同治二年省仪封厅入)。《宣宗实录》卷76,道光四年十二月,“裁开封府属仪封厅通判,所辖村庄并归兰阳县管理,改兰阳县为兰仪县”。故,道光四年省仪封厅入兰仪县。第2069—2070页 密(……清初自禹来隶。雍正二年复属禹。乾隆六年复……)。新郑(……清初自禹来隶。雍正二年复属禹。乾隆六年复)。《通考·舆地考六》:“密县(……雍正二年分属禹州。十二年改属许州。乾隆六年还属开封府)。新郑县(……雍正二年分属禹州。十二年改属许州。乾隆六年分属开封府)。”《光绪会典事例》卷152,“(雍正十二年)升许州直隶州为府,置石渠县,以禹州及新郑、密二县隶府属”。故,密、新郑二条下遗漏了雍正十二年改隶许州府一事。第2070页 归德府……。《通考·舆地考六》:“卫辉府……考城县(……初属归德府。乾隆四十八年,以归德府之考城县、开封府之封邱县并来属)。”《通志·地理略·疆域二》:“卫辉府领县十……考城(初属归德府。乾隆四十八年改府属)。”《乾隆府厅州县图志》卷18:“考城县……本朝属归德府。乾隆四十八年三月移县治黄河北岸,以岸南地入睢州,因改县属卫辉府。”本《志》第2071页,“考城(……光绪元年复)”。《续通考·舆地考七》:“光绪元年,移卫辉府属之考城还隶(归德府)。”故,归德府条下遗漏了考城县改属和还隶一事。考城(……乾隆四十九年改隶卫辉。光绪元年复)。

乾隆四十八年归德府属考城县改属卫辉府,见前条。第2072页 太康(……)。扶沟(……)。

太康、扶沟二县清初属开封府,雍正十二年改隶陈州府(见第60—70页)。太康、扶沟两条下应增加上述内容。第2074页 郑州直隶州(……明属开封)。雍正二年升,并割其县四。十二年并还隶。

所谓“并还隶”,即郑州直隶州降为散州,连同所辖之县还隶开封府。那么郑州何时重新升为直隶州呢?《志》遗漏此项内容。本《志》第2067页,“光绪末,郑复直隶”。《续通考·舆地考七》:“光绪三十年升郑州为直隶州,并移荥阳、荥泽、汜水三县属之。”据《光绪三十年十一月初十日朱批陈夔龙折片》,光绪三十年,开封府之郑州复升为郑州直隶州(引自《清代地理沿革表》第60页)。故,光绪三十年郑州复为直隶州。乾隆三十年,省河阴入荥泽。《通考·舆地考六》:“荥泽县(……乾隆二十九年,以河阴县省入)。”《高宗实录》卷724,乾隆二十九年十二月,“吏部等部议准……河阴紧接荥泽,请将该县知县、典史裁汰,归并荥泽……从之”。故,乾隆二十九年河阴省入荥泽。又,本《志》第2068页,“乾隆中……河阴省”。故,不当于此处叙述。荥泽(……乾隆三十年省河阴入为乡……)。荥阳(……)。汜水(……)。

荥泽、荥阳、汜水三县清初属开封府。雍正二年改隶郑州直隶州,十二年还属开封府。光绪三十年复隶郑州直隶州。三县各条下应增加上述内容。又,乾隆二十九年省河阴入荥泽,见前条。第2075页 河南府……清初沿明制,领州一,县十三。雍正二年,陕升直隶州。灵宝、阌乡、卢氏先后割属。《通考·舆地考六》:“明河南府领州一县十三……雍正二年,升陕州为直隶州,以灵宝、阌乡二县往属,十二年复以卢氏县往属。凡领县十。”《嘉庆一统志》卷205,“明为河南府……本朝因之,属河南省。领州一(陕),县十三(……),雍正二年,升陕州为直隶州,割灵宝、阌乡二县属之。十二年,以卢氏县改属陕州。今领县十”。《续通考·舆地考七》:“河南府……凡领县十。”故,河南府条下遗漏“领县十”。第2078页 卢氏(……)。

本《志》第2077页,“陕州直隶州……雍正二年升。十二年,割卢氏来隶”。《通考·舆地考六》,“卢氏县(……初属河南府。雍正十二年,分属陕州”。故,卢氏条下应增加此内容。第2080页 内黄(……明属大名。雍正二年来隶)。《通考·舆地考六》,“彰德府……雍正三年,以直隶大名府之内黄县来属”。《世宗实录》卷33,雍正三年六月,“内黄县隶彰德府……从之”。《光绪会典事例》卷152,雍正三年,“直隶大名府之内黄县隶彰德府”。故,内黄于雍正三年改隶彰德府。第2082页 浚(……)。滑(……)。封丘(……)。《通考·舆地考六》:“(雍正)三年,以直隶大名府之浚、滑二县来属……乾隆四十八年,以归德府之考城县、开封府之封丘县并来属。”《通志·地理略·疆域二》:“卫辉府领县十……浚、滑(二县初属直隶大名府。雍正三年改属府)……封丘(初属开封府。乾隆四十八年改属府)。”《嘉庆一统志》卷199,“雍正……三年,以旧属直隶大名府之浚、滑二县来隶……乾隆四十八年,以旧属……开封府之封丘县来隶”。故,三县各自条下应增加上述内容。第2084页 阳武(……)。《通考·舆地考六》:“怀庆府……阳武县(……初属开封府。乾隆四十八年来属)。”《通志·地理略·疆域二》:“怀庆府……阳武(初属开封府。乾隆四十八年改属府)。”《通典·州郡典二》:“怀庆府……阳武(初属开封府。乾隆四十八年来属)。”故,阳武条下应增加此内容。南阳府……。

南阳府条下遗漏下述内容:一,关于南召县。《通考·舆地考六》,“南阳府……南召县(附郭,北境。顺治十六年省入南阳县。雍正十二年复置,并为府治)”。《通志·地理略·疆域二》:“南召(附郭。顺治十六年裁。雍正十二年复设)。”二,关于淅川厅。第2084页,“南阳府……道光中,淅川升厅……领州二,县十”。既然置有淅川厅,何以南阳府未领厅?原因是光绪三十一年淅川厅升直隶厅(见第69页)。《志》遗漏淅川厅直隶一事。南召(……顺治十七年省入南阳)。

顺治十六年南召省入南阳。见前条。第2087页 正阳(……明真阳。雍正二年改)。《通典·州郡典二》:“正阳(明真阳县。雍正元年改今名)。”《乾隆府厅州县图志》卷20,“真阳县……本朝雍正元年改曰正阳”。《嘉庆一统志》卷215,“大业初,改曰真阳……本朝因之。雍正元年,改曰正阳”。故,雍正元年真阳改称正阳。第2089—2090页 光山(……)。固始(……)。息(……)。商城(……)。

本《志》第2086—2087页,“汝宁府……雍正二年,光州直隶,光山、固始、息、商城割隶”。《通典·州郡典二》:“光州(初属汝宁府。雍正二年升为直隶州)领县四,光山、固始、息、商城(四县初俱属汝宁府。雍正二年分属)。”《通考·舆地考六》:“汝宁府……雍正二年,升光州为直隶州,以光山、固始、息、商城四县往属。”故,四县各条下应增加上述内容。第2090页 淅川直隶厅……道光十二年为厅。宣统元年升。

淅川厅于光绪三十一年升直隶厅(见第69页)。

地理十 陕西

第2091页 陕西省……清初因之,置巡抚,治西安,并置总督,兼辖四川,寻改辖山陕。《职官志三》:“顺治元年,置陕西总督,驻固原,兼辖四川。十四年徙汉中。康熙三年,更名山陕总督,兼辖山西,还驻西安。”《光绪会典事例》卷23:“顺治初年设……陕西巡抚一人,驻西安府;陕西总督一人,驻固原,兼辖四川。”上述记载皆误。《疆臣年表一》谓,顺治二年始置陕西三边总督;《疆臣年表五》谓,顺治二年始设陕西巡抚。《世祖实录》卷15,顺治二年四月,“升保定巡抚王文奎为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使总督陕西三边军务,调天津巡抚雷兴以原衔巡抚陕西”。故,陕西总督和陕西巡抚设于顺治二年。至于四川,据《疆臣年表一》,清初与湖广合置湖广四川总督。《世祖实录》卷21,顺治二年十一月,“升河南巡抚罗绣锦为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使都御史总督湖广四川军务兼理粮饷”。顺治十年,陕西总督兼辖四川。《职官志三》:“(顺治)十年,以川省兵马钱粮皆从陕西调发,诏陕西总督孟乔芳兼督四川。”兼辖山陕两省则是康熙四年之事(见《圣祖实录》卷15)。(乾隆)十九年,兼甘肃巡抚事。

上述文字根据《光绪会典事例》卷23,“(乾隆)十九年,裁甘肃巡抚,移陕甘总督自西安驻兰州府,兼甘肃巡抚事”。《通考·职官考九》:“甘肃巡抚一人,乾隆二十九年裁”;《舆地考十五》:“(乾隆)二十九年,裁甘肃巡抚,以陕西总督自西安移驻兰州府,兼理甘肃巡抚事”;《兵考十》:“(乾隆)二十九年,裁甘肃巡抚,以陕甘总督驻兰州,兼管巡抚事。”《高宗实录》卷706,乾隆二十九年三月,“谕:前因西陲办理军需,令陕甘总督驻扎肃州,以便调遣。迄今大功久竣,新疆屯政亦已酌定章程,而该督仍驻肃州,距西安会城较远,于腹地属员案牍,控驭转多隔碍。朕意若将总督移住兰州巡抚原署,则东西道里适均,不难居中节制,而甘肃巡抚亦可裁汰。因于常钧陛见,面询情形。据奏,即应遵旨乘时移驻,始于体制允协。当经传谕杨应琚,令其熟筹妥议。今据复奏,与朕所见吻合。著将兰州巡抚衙门改为督署,令该督移驻,并兼管巡抚事,无庸更设巡抚”。故,乾隆二十九年裁甘肃巡抚,陕甘总督移驻兰州,兼甘肃巡抚事。康熙二年,析临洮、巩昌、平凉、庆阳四府置甘肃省,移右布政使治之。《通考·舆地考十四》:“(康熙)六年,改左布政为西安布政使司,后改为陕西布政使司”;《舆地考十五》:“(康熙)六年,改右布政为巩昌布政使司。”《圣祖实录》卷23,康熙六年七月,“吏部题,议政王贝勒大臣九卿科道等会议裁官一疏,应将河南等十一省俱留布政使各一员,停其左右布政使之名,至江南、陕西、湖广三省俱有布政使各二员,驻扎各处分理,亦应停其左右布政使之名,照驻扎地名称布政使……得旨允行”。《光绪会典事例》卷24,“(康熙)六年……改陕西左布政使司为西安布政使司,右布政使司为巩昌布政使司”。赵泉澄说:“(康熙)六年始去左右之名,分省当以是年为始。”(《清代地理沿革表》第113页)故,康熙六年分设陕西、甘肃两省。(雍正)九年,改榆林卫为府。《通考·舆地考十四》:“明成化七年,置榆林卫,为延绥镇治,本朝雍正八年,改置榆林府。”《通典·州郡典五》:“(雍正)八年,改榆林卫为府。”《通志·地理略·疆域三》:“榆林府(雍正八年,以卫改设)。”《世宗实录》卷100,雍正八年十一月,“吏部等衙门议复,宁远大将军岳钟琪条奏设立边方郡州事宜……请于榆林地方设知府一员……从之”。故,榆林府设于雍正八年。第2092页 乾隆元年,葭仍降州隶榆林。

清代官书如《通志》、《通典》、《通考》等皆谓乾隆元年葭州直隶州降为散州,改隶榆林府。《嘉庆一统志》卷233,“乾隆元年……降葭州为属州”;卷226,“(雍正)十三年……仍降华、耀、葭三州为属州”。《高宗实录》卷2,雍正十三年九月,“陕西巡抚硕色奏……请将直隶葭州及葭州所属之神木、府谷二县,归榆林府管辖,无庸更设直隶州”。故,雍正十三年葭州改隶榆林府。(乾隆)四十八年,升兴安州为府。

本《志》第2100页,“兴安府(……明曰兴安州,领县六。乾隆四十七年升府)”。《志》之前后失于互检。《光绪会典事例》卷153,“乾隆四十七年,升兴安直隶州为兴安府”。《高宗实录》卷1164,乾隆四十七年九月,“吏部议复,陕甘总督李侍尧奏称,陕西兴安州形势险要,户口较前增至数十倍,请改为兴安府……从之”。故,乾隆四十七年兴安直隶州升兴安府。第2095页 同州府(……明,同州属西安府,领县五)。雍正三年,升直隶州。十三年升府,置附郭县。耀、白水还隶。

本《志》第2092页,“(雍正)十三年,耀及同官还旧属,白水改隶同州”。《通考·舆地考十四》:“明同州属西安府。本朝因之。雍正三年升为直隶州,以朝邑、郃阳、澄城、韩城四县来属。十三年复升府,增置大荔县,以华州及华阴、蒲城、潼关三县并耀州之白水县来属。”《通典·州郡典五》:“(雍正)十三年,升直隶同州为府,降直隶华州属同州府,降直隶耀州还属西安府。”《志》之撰写者将“耀州之白水”误写成“耀州、白水”,遂导致此误。第2096页 澄城(……明隶西安府。雍正十年来属)。《通考·舆地考十四》:“明同州属西安府,本朝初因之。雍正三年升为直隶州,以朝邑、郃阳、澄城、韩城四县来属。”《通典·州郡典五》:“同州府(……朝邑、郃阳、澄城、韩城四县初俱属西安府。雍正三年属同州,十三年属府)。”《嘉庆一统志》卷243,“澄城县(……本朝雍正三年属同州,十三年属同州府)”。故,应于澄城条下增加“雍正三年来属”。第2097页 (雍正)四年置潼关县,属华州。

雍正《陕西通志》卷3:“潼关,雍正二年裁潼关卫,归并同、华等州。五年以输纳不便,照甘肃改卫为县之例,设县专理,就近属华州。”《续修潼关厅志》卷1,“潼关卫,旧属西安府,雍正二年裁,五年复设潼关县,属华州”。《世宗实录》卷54,雍正五年三月,“改陕西潼关卫为潼关县……从川陕总督岳钟琪请也”。故,潼关县置于雍正五年。第2098页 乾隆三十八年,置留坝厅。

本《志》第2100页,“留坝厅(……乾隆十五年,移汉中捕盗通判驻之)”。《通考·舆地考十四》:“乾隆十五年,增置留坝厅。”《光绪会典事例》卷27,“(乾隆)十五年,移陕西汉中府通判驻大留坝,为留坝厅通判”。《高宗实录》卷359,乾隆十五年二月,“吏部议复,陕甘总督尹继善等疏称……请移汉中府通判驻该县(凤县)适中之大留坝……从之”。故,乾隆十五年设留坝厅。道光五年,置佛坪厅。《光绪会典事例》卷153,“道光四年,置佛坪厅”。《宣宗实录》卷68,道光四年五月,“添设陕西佛坪抚民同知一员……从总督那彦成请也”。故,佛坪厅置于道光四年。第2100页 佛坪厅(……道光五年析周至、洋二县地置)。

佛坪厅置于道光四年。见前条。留坝厅(……乾隆十五年,移汉中捕盗通判驻之。三十年析置,职抚民。三十九年改置同知)。《嘉庆一统志》卷226,“留坝厅,旧设通判,乾隆四十年改为同知”。《高宗实录》卷979,乾隆四十年三月,“陕西巡抚毕沅疏称,汉中府留坝通判,请改为抚民同知……从之”。故,乾隆四十年留坝厅通判改为同知。乾隆五十五年,复置汉阴厅。《光绪会典事例》卷27,“(乾隆五十四年)改陕西汉阴厅通判为抚民通判(称厅,偶误)”。《高宗实录》卷1343,乾隆五十四年十一月,“改陕西汉阴通判为抚民通判……从陕甘总督勒保请也”。故,乾隆五十四年设汉阴厅。第2100—2101页 兴安府……领厅一,县六。《嘉庆一统志》卷241,“兴安府……今领县六,厅一”。疑《志》抄此。《续通考·舆地考十五》:“兴安府……凡领厅二,县六……汉阴厅(……)。砖坪厅(……初为西康地。乾隆四十八年设县丞。道光二年,升改抚民通判,析安康、紫阳、平利三县地益之)。”据《宣宗实录》卷51,道光三年设砖坪厅。故,兴安府条下遗漏砖坪厅,兴安府所辖为二厅六县。第2102页 乾隆初,以榆林府之定边、靖边二县来隶(延安府)。

清代官书如“三通”及《嘉庆一统志》等,多谓乾隆元年定边、靖边改隶延安府。《高宗实录》卷2,雍正十三年九月,“陕西巡抚硕色奏,榆林府属之靖边、定边二县,距府六七百里,距省千九百余里,请改隶延安府管辖……从之”。故,定边、靖边二县于雍正十三年改隶延安府。第2103页 定边(……雍正九年,以定边、盐场砖井、安边、柳树涧五堡地置,属榆林府。乾隆初来隶……)。靖边(……雍正二年设同知,九年,以安边、安塞、镇罗、镇靖、龙洲五堡地置,属榆林府。乾隆初来隶)。

定边、靖边二县于雍正十三年改隶延安府,见前条。《世宗实录》卷100,雍正八年十一月,“吏部等衙门议复,宁远大将军岳钟琪条奏……即将榆林州同、靖边经历、定边县丞各改为知县,怀远堡亦改设知县……从之”。故,靖边、定边二县及榆林、怀远二县皆设于雍正八年。雍正九年,改置榆林府,并置榆林、怀远、定边、靖边四县。乾隆初,改定边、靖边属延安府,降葭州,及所隶神木、府谷二县来隶。

雍正八年设榆林府及榆林、怀远、定边、靖边四县,见前条。雍正十三年,定边、靖边二县改隶延安府,见前条。同年,葭州直隶州降为散州,连同所属神木、府谷二县改隶榆林府(见第77页)。第2104页 榆林(……雍正……九年复置县为府治……)。怀远(……雍正……九年……置)。

榆林、怀远二县设于雍正八年,见上条。葭州(……乾隆初,仍降州来隶……)。神木(……乾隆初来隶……)。府谷(……乾隆初来属)。

雍正十三年,葭州降为散州,与所属神木、府谷二县改隶榆林府(见第77页)。第2108页 绥德州直隶州……乾隆元年,以葭州之吴堡来隶……吴堡(……乾隆初来隶)。“绥德州直隶州……”衍一州字,应做“绥德直隶州”。《高宗实录》卷2,雍正十三年九月,“陕西巡抚硕色奏……向隶葭州之吴堡县,地在葭州之南,距榆林稍远,请就近归直隶绥德州管辖,下部行之”。故,吴堡于雍正十三年改隶绥德直隶州。

地理十一 甘肃

第2109页 清顺治初,因明制,设甘肃巡抚,驻宁夏(宁夏巡抚旋裁)。《疆臣年表五》谓,顺治二年始设甘肃巡抚和宁夏巡抚。《通考·舆地考十五》:“本朝初,设甘肃巡抚,驻甘州,设宁夏巡抚,驻宁夏卫。”《世祖实录》卷15,顺治二年四月,“擢山西雁平道参政焦安民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宁夏,直隶易州道佥事黄图安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甘肃”。故,甘肃巡抚和宁夏巡抚设于顺治二年。甘肃巡抚驻甘州,宁夏巡抚驻宁夏。又,《圣祖实录》卷15,康熙四年五月,“议政王贝勒大臣九卿科道会议,吏部题请裁并督抚一疏……得旨……其凤阳巡抚、宁夏巡抚、南赣巡抚俱裁去”。据此,宁夏巡抚裁于康熙四年,不当称“旋裁”。康熙三年,分陕西为左、右布政使司,以右布政使司驻巩昌,领四府如故。

本《志》第2091页,“康熙二年,析临洮、巩昌、平凉、庆阳四府置甘肃省,移右布政使治之”。二者所述所以不同,在于所依据的《通考·舆地考》不同。《舆地考十四》:“(康熙)二年移陕西右布政使司驻巩昌”;《舆地考十五》:“康熙三年移陕西右布政使司驻巩昌。”雍正《陕西通志》卷3,“康熙二年右布政移治甘省”。民国《续陕西通志稿》卷10,“清初旧设左右二布政使。康熙二年陕甘分省,移右布政驻巩昌”。乾隆《甘肃通志》卷3:“康熙二年,以右布政司分管临洮、巩昌、平凉、庆阳四府,驻扎巩昌府。”《通志·地理略·疆域二》:“陕西省(初合甘肃为一省。康熙二年以右布政使司分驻巩昌)。”《嘉庆一统志》卷26,“康熙二年,移右布政使治甘肃”。《光绪会典事例》卷24,“康熙二年,陕西分省,移陕西右布政使司驻巩昌”。故,康熙二年陕西右布政使司移驻巩昌府。(康熙)六年,改陕西右布政使司为巩昌布政使司。七年,又改甘肃布政使司,徙治兰州。《职官志三》:“(康熙)八年……徙巩昌布政使驻兰州,为甘肃布政使。”《通考·舆地考十五》:“(康熙)八年,移布政、按察二司俱驻兰州,改巩昌布政使司为甘肃布政使司。”《世祖实录》卷31,康熙八年十二月,“令甘肃藩臬二司由巩昌移驻兰州”。故,康熙八年,巩昌布政使司徙驻兰州,改称甘肃布政使司。雍正三年,裁行都指挥使司及诸卫所,改置甘州、凉州、宁夏、西宁,升肃州及秦、阶二州为直隶州。

上述文字依据乾隆《甘肃通志》卷3,文烦不录。一,关于甘、凉、宁、西四府。本《志》笫2117页,“西宁府……雍正二年,省卫,置府及西宁、碾伯二县”;第2119页,“凉州府……雍正二年升府”;第2120页,“甘州府……雍正二年,罢行都司,置府及张掖、山丹、高台三县”。《通考·舆地考十五》:“雍正二年,省行都司及诸卫所,改置宁夏、西宁、凉州、甘州四府。”《通典·州郡典五》:“雍正二年,以旧卫所改置宁夏、西宁、凉州、甘州四府。”《嘉庆一统志》卷251,“雍正二年,省行都司及诸卫所,改置甘州、凉州、宁夏、西宁四府”。据《世宗实录》卷25,雍正二年二月,议准川陕总督年羹尧所奏,设立宁夏、西宁、凉州、甘州四府。故,雍正二年设甘州、凉州、宁夏、西宁四府。二,关于秦、阶二州。清代官书多谓秦、阶二州设于雍正七年。《世宗实录》卷76,雍正六年十二月,“升陕西巩昌府属之秦、阶二州为直隶州。以清水、秦安、礼、两当隶秦州,文、成二县隶阶州”。故,雍正六年,秦、阶二州升直隶州。三,关于肃州。《通考·舆地考十五》:“(雍正七年)改肃州卫为直隶州。”《通志·地理略·疆域三》:“肃州(雍正七年设)。”《嘉庆一统志》卷251,“雍正……七年,改肃州卫为州”。《世宗实录》卷80,雍正七年四月,“升陕西肃州为直隶州,兼辖高台县,裁肃州通判缺。从川陕总督岳钟琪请也”。故,雍正七年设肃州直隶州。第2110页 (乾隆)三十九年,降安西府为直隶州。《通考·舆地考十五》:“(乾隆三十八年)改安西府为安西直隶州。”《通典·州郡典五》:“(乾隆)三十八年,改安西府为直隶安西州。”《高宗实录》卷926,乾隆三十八年,“寻议,查安西府距嘉峪关不远,应改为直隶州……从之”。故,乾隆三十八年安西府降为安西直隶州。同治十一年,置化平川直隶厅。《光绪会典事例》卷153,“同治十年,于华亭县化平川地方设化平川直隶厅”。《续通考·舆地考十六》:“化平川厅……同治十年设抚民通判。”《甘肃新通志》卷4,“同治十年……划平、固、华亭各属地为化平川直隶厅”。据《穆宗实录》卷304,同治十年二月,为就近招抚陕西回众,经左宗棠奏请设置化平川厅通判。故,化平川直隶厅置于同治十年。光绪十二年,新疆改建行省,割迪化、镇西往属。

本书关于新疆建省,多处称光绪十二年设。《职官志三》:“光绪十年,新疆建行省,置甘肃新疆巡抚,驻乌鲁木齐。”《德宗纪一》:光绪十年九月辛未,“新疆改建行省,置巡抚、布政使各一,裁南北路都统、参赞、办事、领队诸职”。《纪》取材于《德宗实录》(《光绪朝东华录》系于九月壬申)。故,光绪十年设新疆省。甘肃省……。

清代甘肃省行政区划变动,尚有下述内容被遗漏。一,关于靖逆厅。《通考·舆地考十五》:“(康熙)五十七年于嘉峪关边外开置靖逆厅,以同知分治,领靖逆、赤金二卫。”乾隆《甘肃通志》卷3,“康熙五十七年置靖逆同知”。《高宗实录》卷293,乾隆二十四年七月,“靖逆、赤金二卫改设一县,驻靖逆”。《玉门县志》:“乾隆贰拾肆年,因西域武威,拓疆二万余里,将靖(逆)、赤(金)改为玉门县。”二,关于柳沟厅。《通考·舆地考十五》,“(康熙)五十七年……置柳沟所兼置通判……(雍正)四年……裁柳沟通判”。乾隆《甘肃通志》卷3,“康熙五十六年置柳沟所于四道柳沟、洽柳、沟堡,隶柳沟通判。雍正三年改隶安西同知……康熙五十七年置靖逆同知。雍正三年以柳沟通判改调”。据《世宗实录》卷17,雍正二年三月,裁柳沟厅,移通判驻靖逆。三,关于安西厅、府。《通考·舆地考十五》:“雍正二年筑城于布隆吉尔地方,置安西卫,设总兵驻守安西镇,兼设同知治之。”据《世宗实录》卷17,雍正二年移靖逆同知驻布隆吉尔,置安西直隶厅。本《志》第2109页,“(乾隆)二十四年,置安西府”。《高宗实录》卷283,乾隆二十四年七月,“于安西设一府”。《光绪会典事例》卷153,“(乾隆)二十四年,改安西镇为安西府,领敦煌(沙州卫改设,附郭)、渊泉(安西、柳沟二卫改设)、玉门(靖逆、赤金二卫改设)等三县”。兰州府(……明为州,属临洮府,领金、渭源、河州)。

据《明史·地理志三》,临洮府领州二(兰州、河州),县三(狄道、渭源、金),其中金县隶属兰州。可见,清兰州府与明兰州管辖范围不同。兰州府……。

兰州府条下遗漏循化厅之设置和改隶。循化厅不见于《通考》及《嘉庆一统志》等官书。《续通考·舆地考十六》:“循化厅……(国初设循化营游击。乾隆二十七年设循化厅同知,属兰州府。道光三年改隶西宁府)。”《甘肃新通志》卷4:“乾隆二十七年移河州同知于循化营,因名循化厅。”《循化厅志》卷1《建置沿革》:“乾隆二十七年,始移河州同知于循化营,因曰循化厅”。《兰州府志》卷1:“道光三年,又改隶循化厅于西宁府。”据此,循化厅设于乾隆二十七年,道光三年改隶西宁府。皋兰……。

皋兰条下应增加“乾隆三年置”。第2111页 狄道州……。

本《志》第2110页,“乾隆三年,……升狄道为州”。故,应作“狄道州(……明为县。乾隆三年升州)”。第2112页 乾隆四十三年,升泾州为直隶州。

本《志》第2110页,“乾隆四十二年,升泾州为直隶州”。同为一卷,前后龃龉。《嘉庆一统志》卷251,“(乾隆)四十二年,升平凉府之泾州为直隶州”。《光绪会典事例》卷153,“(乾隆)四十二年,升泾州为直隶州”。《高宗实录》卷1040,乾隆四十二年九月,“户部等部议复,陕甘总督勒尔谨奏请,甘肃泾州改为直隶州,以附近之崇信、灵台、镇原三县拨归管辖……从之”。故,泾州于乾隆四十二年升为直隶州。同治十一年,割平凉、华亭、固原、隆德四州县属地置化平川直隶厅。

化平川直隶厅置于同治十年(见第85页)。平凉府……。

平凉府条下遗漏庄浪县之裁撤。《明史·地理志三》:“平凉府……领州三、县七……静宁州……领县一,庄浪。”可见,庄浪为平凉府属县。《嘉庆一统志》卷258,“(乾隆)四十三年,裁庄浪县”。《甘肃新通志》卷4,“乾隆四十二年……庄浪县遂并为隆德县丞”。《高宗实录》卷1027,乾隆四十二年二月,“吏部议准,陕甘总督勒尔谨奏称,庄浪地方与隆德、静宁连界,静宁幅员辽阔,未使再行归并,若全归隆德,则距县较远村落,凡遇完粮诉讼等事,往返维艰,应将分驻宁羌铎之河州州判裁汰,改设庄浪县丞。其州判所管之事,仍归河州管理。从之”。可见,庄浪裁撤时间为乾隆四十二年。隆德(……乾隆四十三年,省庄浪县,以其地来属)。

乾隆四十二年,庄浪裁并隆德,见前条。第2112—2113页 雍正七年,升秦、阶二州为直隶州,降徽州为县,及清水、秦安、礼、两当隶秦州,以文县、成县隶阶州。

秦、阶二州于雍正六年升为直隶州(见第84页)。第2113页 (乾隆)十三年,改洮州卫为厅来隶,旋并漳县入陇西。《高宗实录》卷343,乾隆十四年六月,“西固同知移驻洮州……洮州卫改设同知”。故,洮州厅置于乾隆十四年。又,《光绪会典事例》卷153,“道光九年裁漳县归并陇西县”。据《道光九年二月二十八日朱批陕甘总督杨遇春奏折》,道光九年裁漳县入陇西县(引自牛平汉《清代政区沿革综表》第455页)。故,道光九年漳县并入陇西县。陇西……。

道光九年漳县并入陇西县(见上条),应于陇西条下补充此内容。第2114页 洮州厅(……)。

乾隆十四年改洮州卫为洮州厅(见前条)。应于洮州厅条下补充此内容。庆阳府……顺治初,因明制,并置庆阳卫。《明史·地理志三》:“庆阳府……领州一,县四。”《读史方舆纪要》卷57,“明亦曰庆阳府,领州一,县四”。故,应于“顺治初因明制”之后增加“领州一,县四”。第2115页 正宁(……本真宁,乾隆初更名)。

赵泉澄说:“真宁改正宁年份,清代载籍多不详。《甘肃通志》(四库本)、《正宁县志》(乾隆二十八年本),亦未载更改之年。然真宁改正宁原为避世宗讳,与真定改正定同出一例,真宁改正宁亦当在雍正元年也。”(《清代地理沿革表》第115页)顺治十五年,并前卫入左卫、中卫入右卫。《通考·舆地考十五》:“顺治十五年,并前卫入宁夏卫,并中屯卫入左右二卫。”《甘肃通志》卷3:“顺治十五年,以前屯卫并入宁夏卫,以中屯卫并入右卫。”《雍正会典》卷17所载同《甘肃通志》。应以《甘肃通志》为准。雍正三年,省卫、所,置府及宁夏、宁朔、平罗、中卫四县,以灵州直隶州来属。《通考·舆地考十五》:“雍正二年改置宁夏府……灵州(……明洪武中置灵州所,属宁夏卫。本朝雍正二年,改为灵州,属宁夏府)。”《通志·地理略·疆域三》:“宁夏府(雍正二年,以宁夏卫改设),领州一县四,宁夏(附郭)、灵州、宁朔、平罗、中卫(一州四县并雍正二年由卫改设)。”《世宗实录》卷25,雍正二年十月,“议复川陕总督年羹尧奏言,甘肃之河西各厅,自古皆为郡县,至明代始改为卫所,今生齿繁庶,不减内地,宜改卫所为州县。请改宁夏卫为宁夏府,其所属左卫改为宁夏县,右卫改为宁朔县,中卫改为中卫县,平罗所改为平罗县,灵寿所改为灵州……从之”。灵寿所应做寿州所。《明史·地理志三》:“灵州守御千户所(卫东南),洪武十六年十月置。”故,雍正二年宁夏府及所领一州四县皆由卫所改设。(雍正)五年,置新渠县。《世宗实录》卷44,雍正四年五月,“寻定新设县名曰新渠”。应以《实录》为准。(雍正)七年,置宝丰县。《世宗实录》卷75,雍正六年十一月,“寻定新设县名曰宝丰”。应以《实录》为准。第2116页 宁夏(……雍正四年置县)。

雍正二年设宁夏县。见上条。宁朔(……雍正三年置县)。

雍正二年设宁朔县。见上条。平罗(……雍正三年置县。乾隆三年省新渠、宝丰二县,以其地来属)。

雍正二年设平罗县,四年分设新渠县,六年分设宝丰县。乾隆三年省新渠、宝丰二县。应于平罗条下增加此内容。灵州(……初因明制为直隶州。雍正三年来属)。

雍正二年以灵州所设灵州(见第90页)。第2117页 中卫(……雍正三年置县)。

雍正二年置中卫县(见第90页)。乾隆九年,置巴燕戎格厅。

疑抄自《续通考·舆地考十六》:“巴燕戎格厅(……国初为西夷达尔加部及黑番住牧。乾隆九年设立厅治)。”《嘉庆一统志》卷270,“巴燕戎格厅……本朝乾隆……九年增设通判分理”。《光绪会典事例》卷27,“(乾隆)十一年,改甘肃巩昌通判为西宁府通判,驻摆羊戎……三十四年……改甘肃摆羊戎通判为巴燕戎格通判”。《高宗实录》卷202,乾隆八年十月,“户部等议复,甘肃巡抚黄廷桂疏称……请照原议,将巩昌府通判改为西宁府抚番通判,移驻摆羊戎,添建衙署……从之”。故,乾隆八年设摆羊戎厅,三十四年改称巴燕戎格厅。(乾隆)五十七年,置贵德、丹噶尔二厅,割兰州之循化来属。

此条文字系年皆误。一,贵德厅。《高宗实录》卷1382,乾隆五十六年七月,“谕……循化设同知一员,贵德仅设有县丞一员,贵德地方亦照循化改设同知管辖”。二,循化厅。道光三年兰州府循化厅改隶西宁府(见第87页)。三,丹噶尔厅。《光绪会典事例》卷27,“(道光)九年,甘肃裁西宁府丹噶尔主簿,改设丹噶尔抚边同知一人”。《甘肃新通志》卷4,“道光九年,改主簿为同知,名丹噶尔厅”。故,道光九年设丹噶尔厅。西宁(……)。

西宁条应增加“雍正二年置”。第2118页 贵德厅(……乾隆……五十七年升厅,设抚番同知)。

贵德厅设于乾隆五十六年(见本页)。循化厅(……乾隆末,移隶西宁)。

循化厅于道光三年由兰州府改隶西宁府(见第87页)。第2119页 丹噶尔厅……。

丹噶尔条下应增加“道光九年置”。巴燕戎格厅(……乾隆三年,以巩昌裁缺通判改置)。

乾隆八年设摆羊戎厅,三十四年改称巴燕戎格厅(见第92页)。凉州府……雍正二年升府,置厅、县……领厅一,县五……庄浪厅……。《世宗实录》卷25,雍正二年,“凉州厅请改为凉州府,所属凉州卫改为武威县,镇番卫改为镇番县,永昌卫改为永昌县,古浪所改为古浪县,庄浪所改为平番县”。可见,雍正二年未设庄浪厅。关于庄浪厅,清“三通”及《嘉庆一统志》未加记述。《续通考·舆地考十六》:“庄浪厅(理番同知与平番县同城,所辖各山番族)。”《高宗实录》卷77,乾隆三年九月,“铸给新设凉州理事同知、庄浪理事通判关防。从川陕总督查郎阿请也”。故,雍正二年凉州厅升府,同时设置县份,并未设厅;乾隆三年于平番县城设庄浪厅,管辖各山番族。第2121页 抚彝厅(……乾隆十八年来属,置厅设通判)。《续通考·舆地考十六》:“抚彝厅(……乾隆十五年分张掖县地置)。”《高宗实录》卷390,乾隆十六年闰五月,“吏部议复,甘肃巡抚鄂昌疏称,张掖县之抚彝地方请移驻柳林湖通判管理”。故,乾隆十六年设抚彝厅。崇信(……)。镇原(……)。

乾隆四十二年,平凉府属崇信、镇原、灵台三县改隶泾州直隶州(见第87页)。故,应于崇信、镇原二条下增加此内容。第2122页 阶州直隶州(……)雍正七年,升直隶州,割巩昌之成县来属。

雍正六年阶州升直隶州,成县改隶阶州直隶州(见第84页)。第2123页 成(……)。

成条下应增加“初属巩昌府。雍正六年改隶阶州”。秦州直隶州……雍正七年,升直隶州。降巩昌属之徽州为县,与所领两当县来属。

雍正六年秦州升直隶州,巩昌属徽州降为县,与所属两当改隶秦州(见第84页)。第2124页 徽(……)。两当(……)。

徽州及两当县初属巩昌府。雍正六年,徽州降县及两当县改隶秦州直隶州。故,徽、两当条下应增加此内容。第2125页 高台(……雍正三年置)。《世宗实录》卷25,雍正二年十月,“议复川陕总督年羹尧奏言……高台所改为高台县”。故,雍正二年置高台县。又,本《志》第2120页,“(雍正)七年,割(甘州府)高台隶肃州”。应于高台条下增补此内容。雍正元年,复置沙州所,筑布隆吉尔城,设安西同知治焉。《通考·舆地考十五》:“雍正二年,筑城于布隆吉尔地方,置安西卫,设总兵驻守为安西镇,兼设同知治之。”《世宗实录》卷17,雍正二年三月,“其靖逆卫同知令移驻布隆吉尔”。故,雍正二年设安西厅。(乾隆)二十五年,以沙州卫为敦煌县,省渊泉入府治。

乾隆二十四年改沙州卫设敦煌县(见第86页)。又,《通考·舆地考十五》:“(乾隆)三十八年,改安西府为直隶安西州,省渊泉县入玉门县。”《高宗实录》卷926,乾隆三十八年二月,“寻议,查安西府距嘉峪不远,应改为直隶州,将所辖渊泉县裁”。故,乾隆三十八年裁渊泉县入玉门县。(乾隆)二十八年,(安西府)降直隶州。

乾隆三十八年安西府降为安西直隶州(见第85页)。敦煌(……)。

敦煌条下应增加“乾隆二十四年改沙州卫设”。第2126页 玉门(……)。

玉门条下应增加“乾隆二十四年改靖逆、赤金二卫设。三十八年省渊泉县入焉”。化平川直隶厅……同治十一年,陇东戡定,置厅设通判。

同治十年设化平川直隶厅(见第85页)。

地理十二 浙江

第2127页 清初为浙江省,置巡抚,福建置总督。《职官志三》:“巡抚浙江……顺治元年置。”《疆臣年表五》载,顺治二年设浙江巡抚。《志》与《表》抵牾。《世祖实录》卷21,顺治二年十月,“升……江南常州府知府肖起元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浙江等处地方提督军务”。故,浙江巡抚置于顺治二年。又,福建所置总督称浙闽总督,也置于顺治二年。见《职官志订误》,第271页。顺治十五年,置浙江总督(驻温州。康熙元年移驻杭州。八年裁,寻复。二十五复置,兼辖如故)。

康熙二十六年复设浙闽总督,兼辖两省。见《职官志订误》,第271页。顺治五年,遣固山额真金砺来杭驻防,掌平南将军印。康熙初年改将军。《世祖实录》卷21,顺治二年十一月,“再令前征杭州朱玛喇、和托等率所部满洲蒙古官兵驻防杭州”。此为杭州驻防之始。《八旗通志(初集)·直省大臣年表》,顺治四年“添设杭州……驻防”,误;康熙二年,“改杭州总管为将军”。《圣祖实录》卷9,康熙二年五月,“升杭州副都统图尔白绅巴图鲁为杭州将军”。故,康熙二年杭州总管改称杭州将军。(康熙)三十六年,舟山置定海县,以旧县改置镇海。

本志第2134页,“康熙二十六年,改定海曰镇海,移置定海于舟山”。《雍正会典》卷24,“镇海县(旧名定海县。康熙二十六年改……)。定海县(旧为舟山镇,康熙二十六年改)”。《嘉庆会典事例》卷128,“(康熙)二十六年,改舟山卫为定海县(舟原文做丹,径改)”。《嘉庆一统志》卷291,“本朝康熙二十六年,别置定海县于舟山,而改故定海为镇海县”。据此,定海县置于康熙二十六年,同年原定海县改称镇海县。定海及镇海俱为县份的建置和变动,按例不当于浙江条下叙述,应删。乾隆三十八年,升海宁县为州,降安吉州为县。

这段文字既然叙述乾隆三十八年之事,应列于道光二十一年之前。又,此处所述为散州之变动,按例不当于此处叙述,应删。第2128页 (浙江)领府十一,直隶厅一,州一,厅一,县七十五。

此据《续通考·舆地考十二》:“(浙江省)凡领府十一,直隶厅一,散州一,散厅一,县七十五。”经考订与统计,浙江领府十一,直隶厅二,州一,县七十六。第2129页 海宁州……。

海宁州条下应增加“明为海宁县。乾隆三十八年升”。第2132页 湖州府(明,领州一,县五)。《明史·地理志五》:“湖州府……领州一,县六。”《读史方舆纪要》卷91,“湖州府……领州一、县六”。清代湖州府除安吉州改县外,没有其他变动,清末湖州府“领县七”。故,应以《明史》为准。第2134页 宣统三年,增置南田。《宣统政纪》卷16,宣统元年六月,“浙江巡抚增韫奏,浙江宁波属南田……拟请设一厅治,名曰南田抚民厅,以宁波府水利通判移驻”。《象山县志》(1988年),“宣统元年(1909)置南田抚民厅”。故,宣统元年置南田厅。宁波府……领县六。

本志第2136页,“石浦,明为所,道光三年移府海防同知驻”。《光绪会典事例》卷152,“道光三年,移宁波府海防同知驻石浦厅”。宁波府条下遗漏石浦厅。《清代政区沿革综表》:“至清末,宁波府领县五:鄞(附郭)、慈溪、奉化、镇海、象山。厅二:南田、石浦。”应以《综表》为准。第2135页 镇海(……)。

镇海条下应增加“明定海县。康熙二十六年改”。第2137页 定海直隶厅(……明为卫)。康熙二十七年改县。

康熙二十六年改舟山卫为定海县(见第97页)。第2144页 衢州府……顺治八年,浙闽总督移此。康熙二十三年裁。《通考·兵考八》:“顺治二年,设浙江总督驻杭州府。五年改为闽浙总督。驻衢州府,兼辖福建。”上述称谓不确切,见《职官志订误》。总督驻衢州时间,存此待改。此后闽浙两省总督或分设或统辖,几经变化,康熙二十三年所裁为浙江总督(见第271页),此处谓“闽浙总督裁”,误。第2146—2149页 温州府……雍正六年,增置玉环厅……领厅一,县五……玉环厅。

此处文字依据《续通考·舆地考十二》:“温州府……领厅一,县五……玉环厅。”《嘉庆一统志》卷281,“本朝因之,为浙江省。雍正六年,设温台玉环厅同知。其领府十一,厅一……温州府,处州府,玉环厅”;卷306,“温台玉环厅……明洪武二十年,控海乏兵,徙沿海居民于腹里,遂废置。本朝雍正八年(案:应为六年),督臣李卫奏准展复,置温台玉环同知”。道光二十一年,宁波府属定海县升为定海直隶厅。浙江巡抚刘韵珂就定海直隶厅同知养廉银一事奏请朝廷,“至定海县前经奏准改为直隶同知,请照玉环直隶同知之例定为养廉银二千四百两”(《宣宗实录》卷388)。可见,玉环厅与定海厅同为直隶厅。

地理十三 江西

第2153页 明置江西巡抚,承宣布政使司,南赣巡抚。清初因之……先于(康熙)三年裁南赣巡抚,为永制。《职官志三》:“巡抚江西等处地方提督军务,节制各镇兼理粮饷一人。顺治元年置,驻南昌,辖十一府。康熙三年,兼辖南安、赣州(初置南赣巡抚,至是省入)。”《通考·舆地考九》:“本朝初因之,设江西巡抚及布政使司、按察使司,皆驻南昌,辖南昌等十一府,又设南赣巡抚,驻赣州,辖南安、赣州二府……康熙四年,裁南赣巡抚,归并江西巡抚”;《兵考七》:“顺治二年,设江西巡抚,驻南昌府……设南赣巡抚,驻赣州府……康熙四年,裁南赣巡抚,并归江西巡抚统辖。”《世祖实录》卷21,顺治二年十月,“以故明郧阳抚治苗胙土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汀韶等处地方提督军务,湖广参政李翔凤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江西地方兼理粮饷”。《圣祖实录》卷15,康熙四年五月,“得旨……其凤阳巡抚、宁夏巡抚、南赣巡抚俱裁去”。故,江西巡抚和南赣巡抚设于顺治二年,康熙四年裁撤南赣巡抚。乾隆八年,吉安增置莲花厅……三十八年,升赣州定南县为厅。光绪二十九年,改赣州观音阁通判为虔南厅。三十三年,改铜鼓营为厅,属瑞州。

上述皆属散厅建置变化,不当于江西省条下叙述,当删。又,铜鼓厅置于光绪三十二年(见第101页)。第2154页 (江西)凡领府十三,直隶州一,厅四,州一,县七十四。《续通考·舆地考十》:“(江西省)凡领府十三,直隶州一,散厅四,散州一,县七十五。”应以《续通考》为准。南昌府……领州一,县七。

据《宣统二年十月十七日朱批民政部吏部会奏折》,宣统二年十月瑞州府铜鼓厅改隶南昌府(引自《清代地理沿革表》第75页)。故,南昌府条下遗漏此事;清末南昌府领州一、厅一、县七。第2155页 义宁州(……原名宁州,嘉庆三年改)。《嘉庆一统志》卷308,“明洪武初,改(宁)州为宁县。弘治十六年,复升为州,属南昌府。本朝因之。嘉庆六年,改为义宁州”。《仁宗实录》卷81,嘉庆六年三月,“谕……著将宁州改为义宁州”。《光绪会典事例》卷152,“嘉庆六年,改南昌府属宁州为义宁州”。故,嘉庆六年改宁州为义宁州。第2162—2163页 瑞州府……光绪三十三年,改铜鼓营为厅来属……领县三,厅一……铜鼓厅(……光绪三十三年,裁都司营改置)。

据《光绪三十二年十二月十四日朱批吴士鉴奏折》,光绪三十二年十二月于铜鼓营地置铜鼓厅,隶瑞州府(引自《清代政区沿革综表》第175页)。据《宣统二年十月十七日朱批民政部吏部会奏折》,宣统二年十月铜鼓厅改隶南昌府(《清代地理沿革表》第75页)。故,光绪三十二年设铜鼓厅,宣统二年改隶南昌府;晚清,瑞州府领县三。第2164页 吉安府……乾隆八年,析永新西北境、安福西境,置莲花厅……沿明制,领县九。

既然增置莲花厅,何以只称“领县九”?《续通考·舆地考十》:“吉安府……凡领厅一,县九。”应以《续通考》为准。第2165页 赣州府……顺治初,因明制,置南赣巡抚,康熙三年裁巡抚。

南赣巡抚设于顺治二年,康熙四年裁(见第100页)。赣州府……(乾隆)三十八年,升定南县为厅,光绪二十九年,改观音阁通判为虔南厅……领县八。

有清一代,赣州府增设二厅。《续通考·舆地考十》:“赣州府……凡领厅二,县八。”这种记述是正确的。第2167页 宁都直隶州……顺治初,沿明制,赣州为县。

据《明史·地理志四》,宁都县隶属赣州府。故,此处应作:“宁都直隶州……顺治初,沿明制,为赣州府属县。”瑞金(……)。石城(……)。《通考·舆地考九》:“瑞金县(……初属赣州府。乾隆十九年分属宁都州)。石城县(……初属赣州府。乾隆十九年分属宁都州)。”《嘉庆一统志》卷333所载同上。故,应于瑞金、石城条下增加上述内容。南安府。《光绪会典事例》卷152,“(嘉庆十六年)改翁源县隶江西南安府……十七年,仍以翁源隶韶州府”。《续通考·舆地考十九》:“韶州府……翁源县……嘉庆十六年隶江西南安府。十七年复来属。”故,南安府条下应记载上述变动。

地理十四 湖北

第2169页 明置湖广等处承宣布政使司。旋设湖广巡抚及总督。《通考·舆地考十二》:“本朝初……设湖广总督、巡抚及布政使司、按察使司,皆驻武昌”;《兵考九》:“顺治三年设湖广总督,驻武昌府……顺治三年设湖广巡抚,驻武昌府。”《疆臣年表一》,顺治二年设湖广四川总督;《疆臣年表五》,顺治二年设湖广巡抚,顺治二年七月,“以故明兴国州知州何鸣銮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湖广等处提督军务”(《世祖实录》卷19);十一月,“升河南巡抚罗绣绵为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督湖广四川军务兼理粮饷”(卷21)。总之,顺治二年置湖广总督和湖广巡抚。清康熙三年,分置湖北布政使司……并设湖北巡抚。《通考·舆地考十三》:“康熙三年……移湖广右布政使司于长沙……左布政使司仍治武昌……六年湖北、湖南为两省,改左布政为湖北布政使司。”《职官志三》:“(康熙)六年……湖广左布政使为湖北布政使,右为湖南布政使。”《光绪会典事例》卷23,“(康熙六年)改湖广左布政使司为湖北布政使司”。《圣祖实录》卷23,康熙六年七月,“吏部题,议政王贝勒大臣九卿科道等会议裁官一疏,应将河南等十一省俱留布政使各一员,停其左右布政使之名。至江南、陕西、湖广三省,俱有布政使各二员,驻扎各地分理,亦应停止其左右布政使之名,照驻扎地名称布政使……得旨,允行”。可见,康熙六年七月分置湖北布政使司。关于湖广巡抚改称湖北巡抚,清代许多官书认为是康熙三年。康熙五十七年二月,“以通政使张连登为湖广巡抚”(《圣祖实录》卷278)。雍正元年正月,“调……湖北巡抚张连登来京……山西布政使纳齐喀为湖广湖北巡抚”(《世宗实录》卷3)。《疆臣年表五》将湖广巡抚改称湖北巡抚系于雍正元年。确切地说,改称应在康熙五十七年至雍正元年之间。第2170页 (湖北)共领府十,直隶州一,直隶厅一,县六十。《续通考·舆地考十三》:“(湖北省)凡领府十,直隶州一,直隶厅一,散厅一,散州六,县六十。”应以《续通考》为准。武昌府(……康熙三年为湖北布政司治)。

康熙三年,湖广左右布政使分驻武昌和长沙,六年湖广左布政使改称湖北布政使(见第103页)。《志》误。下面此类错误,如“汉阳府……康熙三年属湖北布政司”,不一一纠正。第2172页 汉阳府……。

汉阳府条下遗漏下述内容。一,关于孝感县与黄陂县。《湖广通志》卷3:“雍正七年拨黄州府之黄陂、德安府之孝感来属。”《光绪会典事例》卷152,“(雍正)七年,以德安府属之孝感县、黄州府属之黄陂县隶汉阳府”。《世宗实录》卷83,雍正七年七月,“改湖广黄州府属黄陂县、德安府属孝感县,俱隶汉阳府统辖。从湖广总督迈柱请也”。二,关于沔阳州及文泉县。《通考·舆地考十二》:“汉阳府……乾隆二十七年,以安陆府之沔阳州来属,又析沔阳州地置文泉县,三十年复省文泉县入州。”《高宗实录》卷677,乾隆二十七年十二月,“吏部等部议复,湖广总督爱必达奏称,安陆府属沔阳州接壤汉阳,地方千里,仅知州一官,照察难周。查州属之新堤镇,地滨大江,商贾辐辏,请于该处添设县治,与沔阳州分地管理,均改隶汉阳府辖……从之”。三,关于夏口厅。本《志》第2173页,“夏口厅(……光绪二十四年析汉阳县汉水以北地分置,治汉口镇)”。沔阳州(……乾隆二十八年来属,析州分置文泉县)。

乾隆二十七年沔阳州改隶汉阳府并分置文泉县。见前条。第2173页 黄州府。

黄州府条下遗漏雍正七年黄陂县改隶汉阳府一事(见第104页)。第2174页 安陆府。

安陆府条下遗漏下述内容。一,关于天门县。《通考·舆地考十二》:“天门县(……旧为景陵县。雍正四年改为天门县)。”《嘉庆一统志》卷342,“景陵……雍正四年,改名天门县”。《世宗实录》卷46,雍正四年七月,“谕内阁:朕昨览湖广安陆府属有一县名,即系景陵二字,见之心甚不安,该省督抚不具奏请改,于心独安乎?此县名著内阁拟改请旨。寻内阁撰拟具奏。得旨著改为天门县”。二,关于沔阳州及文泉县。乾隆二十七年,沔阳州及是年所分设文泉县改隶汉阳府(见第105页)。三,关于荆门州。本《志》第2169页,“乾隆五十六年,升荆门州为直隶州”;第2183页,“荆门直隶州……顺治初,沿明制,为安陆府属州。乾隆五十六年,升直隶州”。《嘉庆会典事例》卷152,“(乾隆)五十六年,升荆门州为直隶州,以荆州府之远安县,安陆府属之当阳县改隶州属”。上述三条皆应补充于安陆府条下。第2176页 德安府……。

德安府条下遗漏雍正七年孝感县改隶汉阳府一事(见第104页)。第2177页 荆州府……。

荆州府条下遗漏下述内容。一,关于归州。《嘉庆一统志》卷334:“雍正六年,升荆州府属归州为直隶州。”《通考·舆地考十二》:雍正六年八月,“归州升为直隶州……巴东、兴山、长阳三县,俱隶归州……从之”。二,关于夷陵州。《通志·地理·疆域三》:“宜昌府初为夷陵州,属荆州府。雍正十三年设府。”太《志》第2180页,“宜昌府……顺治初,沿明制,为夷陵州,属荆州府。雍正十三年升为府,更名”。三,关于远安县。本《志》第2184页,远安“明属夷陵州,隶荆州府。雍正十三年直属府。乾隆五十六年来属(荆门直隶州)”。第2179页 郧阳府……顺治初,沿明制,属湖广布政司,并设抚治、都御史。康熙三年,属湖北省布政司。六年,罢抚治。

参见《职官志订误》,第283—284页。郧阳府……。

郧阳府条下遗漏上津县之裁撤。《湖广通志》卷三,“顺治十六年,并上津入郧西”。《通考·舆地考十二》,“顺治十六年,省上津县入郧西县。”《光绪会典事例》卷152,“(顺治)十六年,省郧阳府之上津县”。第2182页 施南府(……)。康熙中,因明制,为施州卫,属荆州府。雍正六年,改为恩施县,属直隶归州。十三年升为府,更名。

本《志》同页,“恩施(……明为施州卫。雍正六年置县,更名。十三年建府治,遂属焉)”。据此恩施县并未升府及“更名”施南府。以理推之,根本不必将恩施县改升施南府,另设恩施县做附郭。《高宗实录》卷6,雍正十三年十一月,“吏部、兵部会议,湖广总督迈柱疏称……请于恩施县地方,建设府治,添设知府一员,以原设恩施县为附郭首邑……寻又议定,府名施南……从之”。可见,施南府为新设之府,并非恩施县升改。乾隆元年,割四川夔州、建始来隶。

本《志》2183页,“建始……(初因明制,属四川夔州府。乾隆元年改属)”。《通考·舆地考十二》:“乾隆元年,以四川夔州府之建始县来属。”《光绪会典事例》卷152,“乾隆元年,以四川夔州之建始县改隶施南府”。可见,《志》之编撰者将“夔州之建始”误为“夔州、建始”。又,据《高宗实录》卷6,雍正十三年十一月,“寻又议定府名曰施南,附郭县曰恩施,属县曰宜恩、来风、咸丰、利川,移建始来属。从之”。可见,建始县于雍正十三年改隶施南府。第2183页 建始……初因明制,属四川夔州府,乾隆元年改属。

雍正十三年四川夔州府建始县改隶湖北施南府。见上条。

地理十五 湖南

第2185页 明属湖广布政使司,置偏沅巡抚。清初因之。康熙三年,析置湖南布政使司,为湖南省,移偏沅巡抚驻长沙。雍正二年,改偏沅巡抚为湖南巡抚;第2186页 雍正二年(偏沅巡抚)改湖南巡抚。《职官志三》:“顺治元年,置偏沅巡抚,驻偏桥镇……康熙三年,湖南分省,移驻长沙。”《通考·兵考九》:“顺治三年,设偏沅巡抚,驻沅州偏桥镇。”《世祖实录》卷19,顺治二年七月,“以故明凤阳巡抚高斗光为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偏沅等处提督军务兼理粮饷”。故,偏沅巡抚设于顺治二年。关于湖广分省一事,《通考·舆地考十二》:“本朝初属湖广省。康熙三年,分为湖南省。”《光绪会典事例》卷23,“(康熙三年)是年,湖南分省,偏沅巡抚自沅州移扎长沙,改湖广巡抚为湖南巡抚”;皆误。《通考·舆地考十二》:“(康熙)六年,定湖北、湖南为两省,改左布政为湖北布政使司”;《舆地考十三》:“(康熙)六年,改右布政为湖南布政使司。”《通典·州郡典四》:“康熙六年,定湖北、湖南为两省。”清代某些官书之所以称康熙三年湖广分省,是因为“康熙三年,分湖广右布政使司驻长沙,又增置按察使司,并偏沅巡抚驻长沙府,分领长沙、岳州等七府及郴、靖二州”(《通考·舆地考十三》)。顾颉刚说:“例如湖广分省,本书采用了康熙三十三年本的《湖广通志》和《清通典》、《清通考》的六年之说,而抛弃了《会典事例》及《清通志》等书的三年之说,因为康熙三年还只是分司,六年才分省咧。”(《清代地理沿革表序》)至于偏沅巡抚改称湖南巡抚,可以肯定地说,不是随着巡抚驻地迁徙或湖南设省而立即更名。康熙五十六年十一月,“以内阁学士王之枢为偏沅巡抚”(《圣祖实录》卷275)。雍正元年元月,“升湖南巡抚王之枢为吏部右侍郎……以内阁学士魏迁珍为湖南巡抚”(《世宗实录》卷3)。可见,偏沅巡抚改称湖南巡抚不是雍正二年而是雍正元年或元年之前。乾隆元年,升辰州之沅州为府。

此段文字抄自《嘉庆一统志》卷353,“乾隆元年升辰州府属沅州为府”。《通考·舆地考十三》:“(雍正)八年,升沅州为直隶州……乾隆元年,升沅州为府。”《通典·州郡典四》:“沅州府(旧为沅州,属辰州府。雍正八年升为直隶州,领黔阳、麻阳二县。乾隆元年升为府)。”《通志·地理略·疆域三》:“沅州府(初为州,属辰州府。雍正八年,升直隶州……)。”故,沅州于雍正八年升直隶州,乾隆元年升府。嘉庆二年,升辰州之乾州、凤凰、永绥三厅。

本《志》第2204页,“乾州直隶厅(……嘉庆元年升直隶厅)”;“凤凰直隶厅(……嘉庆元年升直隶厅)”;第2205页,“永绥直隶厅……嘉庆元年升直隶厅”。《仁宗实录》卷11:嘉庆元年十一月,“大学士等议复,明亮等奏请,将凤凰、永绥、乾州三厅,改为直隶同知……从之”。《光绪会典事例》卷153:“嘉庆元年升辰州府之乾州、凤凰、永绥三厅为直隶州。”《续通考·舆地考十四》:“嘉庆元年升辰州府属乾州、凤凰、永绥三厅为直隶厅。”故,嘉庆元年升乾州、凤凰、永绥三厅为直隶厅。光绪十八年,置南州厅。

本《志》第2194页,“南州直隶厅(……光绪十七年置厅,治九都市,并析华容、巴陵、安乡、武陵、龙阳、沅江诸县地益之)”。同为一卷前后矛盾。《续通考·舆地考十四》:“南州厅……光绪十七年,以洞庭湖涨沙并割华容、安乡二县地新置直隶厅。”故,光绪十七年置南州厅。湖南领府九,直隶厅五,直隶州四,属州三,县六十四。

据统计,遗漏“散厅一”,即道光五年所设古丈坪厅,隶永顺府(见第113—114页)。第2189页 宝庆府……。

本《志》同页,“城步(……乾隆三年改隶靖州,七年复)”。宝庆府条下遗漏此内容。第2190页 岳州府……。

本《志》第2203页,“桑植(……雍正四年,改流官置厅,隶岳州府)”。《光绪会典事例》卷152,“雍正四年置……桑植厅,隶岳阳府……七年置永顺府,改永顺、保靖、桑植三厅为县,并龙山县,均隶府治”。据《世宗实录》卷81,雍正七年五月,设置桑植县,改隶永顺府。岳阳府条下遗漏桑植之设置及改隶。第2195页 衡州府……。

本《志》第2185页,“(雍正)十年,升衡州之桂阳州”。《通考·舆地考十三》:“明洪武九年为桂阳州……属衡阳府。本朝初因之。雍正十年升直隶州,以临武、兰山、嘉禾三县来属。”《通志·地理略·疆域二》:“桂阳州(初属衡州府。雍正十年升为直隶州),领县三,临武、兰山、嘉禾(三县初俱属衡州府。雍正十年分属)。”衡州府条下遗漏上述内容。第2200页 辰州府……乾隆元年,沅州升府,黔阳、麻阳割隶。

雍正八年沅州升直隶州,黔阳、麻阳割隶沅州直隶州。乾隆元年沅州直隶州升沅州府(见第109页)。辰州府……。

辰州府条下遗漏下述内容。一,关于乾州、凤凰二厅。《圣祖实录》卷218,康熙四十三年十二月,“户部等衙门议复,湖广总督喻成龙疏言,红苗归化,应将辰沅靖道移驻镇筸,添设同知、通判”。《光绪会典事例》卷26,“(康熙四十三年)湖南置乾州厅,设同知一人,置凤凰营厅,设通判一人”。《通考·舆地考十三》:“乾州厅(……本朝康熙四十三年,以生苗向化,置同知治其地)。凤凰营厅(本朝康熙四十三年,以生苗向化,置通判治其地)。”故,康熙四十三年,设乾州、凤凰二厅。二,关于永顺厅。《世宗实录》卷50,雍正四年十一月,“裁湖南永顺、保靖二司经历缺,各改设同知一员,从湖南巡抚布兰泰请也”。本《志》第2202页,“永顺府(……雍正四年改流官置厅,隶辰州府。七年升为府)”;第2203页,“保靖(……雍正四年改流官置厅,隶辰州府。七年改为县来属)”。《嘉庆一统志》卷372,“雍正四年,设永顺、保靖二同知,隶辰州府”。据《世宗实录》卷81,雍正七年五月,永顺、保靖二厅改县,隶永顺府。三,关于永绥厅。《通考·舆地考十三》,“雍正八年开置永绥厅……永绥厅(……本朝雍正八年,以生苗向化,置同知治其地)”。《光绪会典事例》卷26,“(雍正八年)湖南置永绥厅,设同知一人”。四,嘉庆元年,乾州、凤凰、永绥三厅升为直隶厅(见第109—110页)。第2201页 沅州府(……本明沅州,隶辰州府。乾隆元年升为府)。

沅州于雍正八年升直隶州,乾隆元年升府(见第109页)。芷江……。

本《志》第2205页,“晃州直隶厅(……本芷江晃州堡地,属沅州府。嘉庆二十二年析置直隶厅)”。《续通考·舆地考十四》:“晃州厅……嘉庆二十二年析芷江县西境晃州堡地增置。”芷江条下应增加此内容。黔阳(……本隶辰州府。乾隆元年来属)。

雍正八年黔阳隶沅州直隶州,乾隆元年隶沅州府(见第109页)。第2202页 麻阳(……本隶辰州府。乾隆元年来属)。

雍正八年麻阳隶沅州直隶州,乾隆元年隶沅州府(见第109页)。永顺府(……雍正四年改流官置厅,隶辰州府。七年升为府)。《嘉庆一统志》卷372,“雍正四年,设永顺、保靖二同知,隶辰州府。桑植同知隶岳州府。七年,以永顺同知地,改永顺、龙山二县,以保靖、桑植二同知地改二县。七年,置永顺府”。《世宗实录》卷81,雍正七年五月,“吏部议复,湖广总督迈柱疏言,湖南保靖、桑植、永顺三土司,新经改土为流,请于永顺东南之旧司治、西北之江西寨各设知县一员……保靖之旧司治设知县、典史各一员……桑植以南原属九溪卫之安福所,应归并桑植合为一县,添设知县、典史各一员。以上分设四县,应设知府一员管辖,并设经历一员,俱驻扎永顺……寻定永顺新设府曰永顺府,永顺东南新设县曰永顺,西北新设县曰龙山,保靖新设县曰保靖,桑植新设县曰桑植”。据此,永顺府以永顺厅所改永顺县为附郭,并非升厅为府。永顺府……领县四。《宣宗实录》卷82,道光五年五月,“改湖南永顺府古丈坪督捕同知为抚民同知,移桑植县下岗巡检为古丈坪厅巡检,均定为苗疆要缺,从调任总督陈若霖请也”。古文坪厅不见于《续通考·舆地考十四》,也不见于本《志》。古丈坪厅于民国二年改古丈县,今隶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故,清末永顺府领厅一、县四。第2203页 靖州直隶州(……雍正五年,割天柱隶贵州黎平)。《世宗实录》卷43,雍正四年四月,“兵部议复……再查湖南天柱县,与贵州黎平接壤,应改隶贵州。从之”。《光绪会典事例》卷153,“雍正四年,以湖广靖州之天柱县改隶贵州黎平府”。故,雍正四年湖南靖州直隶州属天柱县改隶贵州黎平府。靖州直隶州。

乾隆三年宝庆府属城乡县改隶靖州,七年还属宝庆府(见第110页)。靖州条下应增加此内容。第2204页 乾州直隶厅(……康熙三十九年改为乾州。四十七年置厅,治镇溪所城,仍隶辰州府)。

乾州厅置于康熙四十三年(见第111—112页)。凤凰直隶厅(……康熙四十三年,改流官置通判……雍正四年改凤凰营。乾隆五十二年改厅,升通判为同知)。

改流官置通判,就是设厅。故,凤凰厅置于康熙四十三年(见第111—112页)。第2205页 永绥直隶厅(……雍正元年置厅吉多营)。

雍正八年置永绥厅(见第112页)。

地理十六 四川

第2207页 顺治二年,置四川省,设巡抚,治成都。《职官志三》:“顺治元年,置四川巡抚,驻成都,不置总督。”二《志》不合。《通考·兵考九》:“顺治三年,设四川巡抚,驻成都府。”以上皆误。顺治元年,清军尚未进驻陕西、湖北,四川大部分在张献忠控制下。顺治三年,吴三桂率领清军进入四川,仍为军事占领,清廷尚未派遣民政官员前来接收。《疆臣年表五》谓,顺治五年闰四月李国英“巡抚四川”。《世祖实录》卷38,顺治五年闰四月,“以委署四川巡抚总兵官李国英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仍巡抚四川提督军务”。故,四川巡抚设于顺治五年。(顺治)十四年,增设四川总督。《职官志三》:“(顺治)十四年,停陕督兼辖,专置四川总督,驻重庆。”《通考·舆地考十八》:“顺治十四年,专设四川总督”;《兵考九》:“顺治十四年,专设四川总督,驻重庆府。”《光绪会典事例》卷23:“(顺治)十四年,停陕西总督兼辖四川,专设陕西总督一人、四川总督一人。”官书的缺点之一是陈陈相因,互相抄袭。然而,查《疆臣年表一》,并无顺治十四年设四川总督之事。从顺治十四年到十七年只有川陕总督一缺。顺治十八年八月,“命直隶各省各设总督一员,驻扎省城”;九月,任原川陕总督李国英为四川总督,白如梅为陕西总督(俱见《圣祖实录》卷4)。故,四川总督设于顺治十八年。康熙四年,改乌撒隶贵州。《圣祖实录》卷20,康熙五年九月,“改乌撒土府为威宁府,隶贵州省统辖”。《光绪会典事例》卷26,“康熙五年……改四川乌撒土府为威宁府,隶贵州省”。故,康熙五年,乌撒土府改设威宁府,改隶贵州省。雍正六年,改东川、乌蒙、镇雄隶云南,遵义隶贵州,省马湖入叙州,改建宁卫为宁远府,升锦、茂、达三州及资县并为直隶州。

此段文字错误甚多。一,关于东川府。本《志》第2321页,“(雍正)四年,以四川之东川府来隶(云南)”。《通考·舆地考十八》:“雍正四年,以东川府改隶云南”;《舆地考二十一》,“东川府……康熙三十八年,改设流官。雍正四年,自四川改隶云南”。《世宗实录》卷43,雍正四年四月,“兵部议复……四川东川府与云南寻甸州接壤,应改隶云南,就近管辖。从之”。故,雍正四年东川府改隶云南。二,关于乌蒙、镇雄二府。本《志》第2321—2322页,“(雍正)五年,以四川乌蒙、镇雄二府来隶”。《通考·舆地考十八》:“(雍正)五年,以乌蒙、镇雄二府亦改隶云南。”《世宗实录》卷55,雍正五年闰三月,“得旨……其镇雄地方,改土归流,归并云南就近管辖”。故,乌蒙、镇雄二府于雍正五年改隶云南管辖。三,关于马湖府。《世宗实录》卷63,雍正五年十一月,“户部等衙门议复,四川总督宪德疏奏……请裁马湖府,其知府、经历、教授各一员,俱行裁汰,将马湖府原属之屏山县,归并叙州府管辖……从之”。《通考·舆地考十八》:“(雍正)五年并马湖府入叙州。”故,雍正五年裁撤马湖府。四,关于改建宁卫为宁远府。本《志》第2221页,“宁远府(……明,建昌卫)”。《通考·舆地考十八》:“以建昌卫改置宁远府。”《通典·州郡典五》:“宁远府(旧建昌卫)。”《嘉庆一统志》卷383,“雍正六年……改建昌卫为宁远府”。《世宗实录》卷66,雍正六年二月,“寻定建昌新设府曰宁远”。故,不是建宁卫改置宁远府,而是建昌卫改置宁远府。五,关于锦州。本《志》第2231页,“绵州直隶州(……雍正五年升直隶州)”。《通典·州郡典五》:“绵州(初属成都府。雍正五年,升为直隶州)。”《世宗实录》卷63,雍正五年十一月,“户部等衙门议复,四川总督宪德疏言……改绵州为直隶州……从之”。故,锦州应做绵州,雍正五年绵州直隶。六,关于茂州。《通考·舆地考十八》:“雍正……五年……又升成都府属之茂、绵二州及资县并为直隶州。”《通典·州郡典五》:“茂州(初属成都府。雍正五年升为直隶州)。”《世宗实录》卷63,雍正五年十一月,“户部等衙门议复,四川总督宪德疏言……改茂州为直隶州……从之”。故,茂州于雍正五年升为直隶州。七,关于资县。本《志》第2232页,“资州直隶州……顺治初,仍明制,为资县,属成都府。雍正五年升直隶州”。《通典·州郡典五》:“资州(初为县,属成都府。雍正五年升为直隶州)。”《世宗实录》卷63,雍正五年十一月,“改资县为直隶资州”。故,资县于雍正五年升为直隶州。(雍正)十二年……升忠州为直隶州,置黔彭直隶厅。

清代官书多谓雍正十二年忠州升直隶州,并置黔彭直隶厅。《世宗实录》卷136,雍正十一年十月,“改四川重庆府属之黔江县,隶重庆府分驻黔江同知管辖,并辖附近彭水一县。升府属之忠州为直隶州,兼辖垫江、丰都及夔州府属之梁山三县”。故,雍正十一年忠州升直隶州,并置黔彭直隶厅。乾隆元年裁(黔彭直隶厅),改酉阳土司为酉阳直隶州。

本《志》第2234页,“乾隆元年,废(黔彭)厅,改为酉阳直隶州”。《通考·舆地考十八》:“乾隆元年,改黔彭厅置酉阳州……直隶黔彭厅,乾隆元年改置酉阳州,又增置秀山县……秀山县……(……明为酉阳宣慰司地。本朝乾隆元年置县)。”《通典·州郡典五》:“酉阳州(旧黔彭厅。乾隆元年改置州),领县三,秀山(旧酉阳宣慰司地。乾隆元年置县)。”故,乾隆元年改黔彭直隶厅为酉阳直隶州,改酉阳宣慰司地为秀山县。乾隆元年……升叙永厅为直隶厅。《世宗实录》卷60,雍正五年八月,“工部等衙门议复,川陕总督岳钟琪遵旨查复,四川永宁协副将张瑛条奏内酌议可行者四款……贵州威宁府之永宁县,去府千里,驻扎衙署乃与四川之叙永同知共在永宁,而所属人民散处于四川江安、纳溪、兴义等县,且无贵州营汛,而以四川永宁协营弁代为稽查,奸良莫辨。请将永宁县改归四川,隶于同城之叙永同知管辖”。故,雍正五年叙永厅升为直隶厅。第2208页 (乾隆)二十五年,改松潘卫为松潘直隶厅。《世宗实录》卷136,雍正九年十二月,“裁四川松潘卫守备缺,改设龙安府同知一员,照磨一员,俱驻松潘……从四川总督黄廷桂请也”。《嘉庆一统志》卷419,“嘉靖四十二年,复改松潘卫,本朝因之。属龙安府。雍正九年,改设抚民同知。乾隆二十五年,改为松潘直隶厅”。《光绪会典事例》卷26,“(雍正九年)四川设龙安府同知一人,照磨一人,驻松潘”;卷27,“(乾隆二十五年),改四川松潘同知为直隶厅同知”。故,雍正九年松潘卫改置松潘厅,乾隆二十五年松潘厅升松潘直隶厅,不是松潘卫,径改松潘直隶厅。乾隆二十五年……改杂古脑为理番直隶厅。《高宗实录》卷424,乾隆十七年十月,“军机大臣议复,四川总督策楞提督岳钟琪奏称,番众苦苍旺残虐,投诚者四万余人,悉愿改土归流,其已入版图之杂谷脑等处应筑城,并设副将、理番同知各一员……其改设副将,移驻同知,拨兵设汛之处,均应如所请……从之”。《嘉庆一统志》卷421,“永乐五年置杂谷安抚司。本朝康熙十九年,土舍板第儿吉归诚,仍授为安抚司。乾隆十七年,土司苍旺不法伏诛,改土归流。设理番同知,因以保县旧城为厅治所。二十五年升为直隶厅”。《光绪会典事例》卷153,“(乾隆)十七年,以杂谷安抚司为杂谷厅……二十五年,升龙安府松潘厅并杂谷厅,均为直隶厅”。据此,杂谷(或杂古脑)土司于乾隆十七年改设杂谷厅,二十五年升杂谷直隶厅。至于杂古直隶厅改称理番直隶厅,据赵泉澄根据多种资料考订,应为嘉庆八年(见《清代地理沿革表》第127页)。乾隆二十六年,改石柱土司为石柱直隶厅。

上述文字抄自《嘉庆一统志》卷383,“(乾隆)二十六年,改石柱土司为石柱直隶厅”。《光绪会典事例》卷37,“(乾隆二十二年)移四川夔州府分驻云安厂之盐务同知驻石柱厅,并设巡检一人”。《高宗实录》卷651,乾隆二十六年十二月,“兵部等部议复,四川总督开泰奏称,石柱一司界在川楚间,与内地州县接壤,幅员千余里,土著流寓错杂,经臣前议暂移同知驻扎,官民究不无观望,不若径设流官,俾归划一,应如所请,将该土司改为直隶石柱同知……从之。”故,乾隆二十二年石柱土司改为石柱厅,二十六年升直隶厅。嘉庆七年,升达州为绥定府。《仁宗实录》卷91,嘉庆六年十一月,“升四川达州为绥定府……从参赞大臣德楞泰请也”。故,嘉庆六年升达州为绥定府。(光绪)三十四年……升打箭炉(直隶)厅为康定府。

宣统三年打箭炉直隶厅升康定府(见第138—139页)。(光绪)三十四年……升巴安县为巴安府。

据《宣统三年二月初六日朱批会议政务处奏折》,宣统三年于巴塘宣抚司地方置巴安府(引自《清代政区沿革综表》第318页)。宣统元年,改德尔格忒土司为登科府。《宣统纪》:宣统三年二月,“四川德格、春科、高日三土司改设流官,置边北道,登科府,德化、白玉二州,石渠、同普二县”。《宣统政纪》卷49,宣统三年二月,“会议政务处奏,四川总督赵尔巽等奏德格、春科、高日三土司改土归流建置道府州县设治章程,拟于德格、春科、高日交界之登科地方设知府一员,名曰登科府;德格适中龚垭设知州一员,曰德化州;德化之北与俄洛西宁毗连之杂渠卡设知县一员,名曰石渠县;德化之南与巴塘相连之白玉设知州一员,曰白玉州;德化之西与乍丫、察木多连界之洞普设知县一员,名曰同普县……两州两县皆隶于登科府。并于府治设分巡兼兵备道一员,名曰边北道……均依议行”。故,宣统三年设登科府。四川……。

四川条下遗漏下述内容。一,关于东川府之设置。《通考·舆地考二十一》:“东川府……康熙三十八年改设流官。雍正四年自四川改隶(云南)。”《圣祖纪二》:康熙三十七年十二月,“改四川东川土司为东川府,设知府以下官”。《圣祖实录》卷191,康熙三十七年十二月,“吏部等衙门议复,四川巡抚于养志等疏言,东川土府应改为东川军民府,设知府一员……从之”。二,关于美诺厅及阿尔古厅。本《志》第2239页,“乾隆四十一年,分置美诺、阿尔古两厅。四十四年,并阿尔古入美诺。四十八年,改懋功厅,驻同知,理五屯事务”。《通考·舆地考十八》:“(乾隆)四十一年,平定两金川,以其地置阿尔古、美诺二厅。”《续通考·舆地考十八》:“乾隆四十一年,以大小金川地分置美诺及阿尔古两厅。四十四年并阿尔古入美诺,旋改懋功厅。”《嘉庆一统志》卷383,“乾隆四十一年,平两金川置阿尔古厅(即大金川地)、美诺厅(即小金川地)。四十四年,裁阿尔古厅(并入美诺)。四十八年,改美诺厅为懋功屯务厅”。三,关于太平直隶厅。《仁宗实录》卷91,嘉庆六年十一月,“升……太平县为太平厅直隶同知”。《续通考·舆地考十八》:“道光元年移太平厅同知驻城口,改城口厅,而以太平厅复设太平县。”《宣宗实录》卷24,道光元年十月,“复太平厅为太平县……得旨……著即照所设办理”。(四川)都领府十五,直隶州九,直隶厅三,州十一,厅十一,县百十八,土司二十九。

据统计,直隶厅四,州十三,厅九,县百二十,土司三十六。成都府(……光绪三十四年裁总督)。

四川总督直到晚清宣统三年依然存在,并未裁缺。据《疆臣年表四》,宣统三年三月,川督赵尔巽“调”,赵尔丰“署”,王人文十月“护”。此外,岑春煊授四川总督(未到任),端方署理四川总督,至资州为民军所杀。第2209页 康熙元年,省崇宁入郫,省彭入新繁。《康熙会典》卷19,“成都府领州六,县二十一(旧有双流县,康熙元年裁并新津县;彭县,康熙七年裁并新繁县;崇宁县,康熙七年裁并郫县)”。《通考·舆地考十八》:“康熙元年省双流县,七年省崇宁县及彭县。”《通志·地理略·疆域三》:“双流(康熙元年裁。雍正六年复置)……彭(康熙七年裁。雍正六年复置)……崇宁(康熙七年裁)。”《圣祖实录》卷27,康熙七年九月,“裁四川崇宁县归并郫县,彭县归并新繁县”。故,遗漏康熙元年裁并双流县一事;又,彭县及崇宁县裁于康熙七年。雍正六年,复设华阳,升绵、茂二州及资县并为直隶州,以德阳、绵竹、安隶绵,汶川、保隶茂,资阳、仁寿、井研隶资,又省威入保。六年,复设崇宁、双流、彭、彰明四县属府。

上引文字中出现两个雍正六年,显然错误。一,雍正五年,绵州、茂州、资县升为直隶州(见第116—117页)。二,关于华阳县。《通考·舆地考十八》:“华阳县……(康熙)九年省入成都县。雍正五年复置,与成都县并为府治。”《嘉庆一统志》卷384,“华阳县(……本朝康熙九年并入成都县。雍正五年复置)”。《世宗实录》卷63,雍正五年十一月,“户部等衙门议复,四川巡抚宪德疏奏……成都府请复设华阳县……从之”。故,雍正五年复设华阳县。三,关于“省威入保”。《通考·舆地考十八》,“茂州……雍正五年升为直隶州,省威州入保县”。《世宗实录》卷63,雍正五年十一月,“其威州应行裁汰,并入保县管理……从之”。故,雍正五年“省威入保”。四,关于崇宁、双流、彭三县复设时间。《世宗实录》卷87,雍正七年十月,“吏部议复,四川巡抚宪德疏言,川省州县先因地广人稀,政事简少,将双流等县裁并,今生聚日繁,应复设县治,照旧分理。成都府复设双流县、崇宁县、彭县……从之”。故,雍正七年设双流、崇宁、彭三县。五,关于彰明县之复设。本《志》第2208—2209页,“顺治十六年……省彰明入绵”。而绵州于雍正五年升为直隶州。因此,即使彰明如此处所云于雍正六年复设,也不当于成都府条下叙述。彰明县于雍正七年复设(见第132页)。(雍正)七年,以彰明改属龙安。

彰明县改属一事,不当于成都府条下叙述(见前条)。本《志》第2220页,“龙安府……雍正九年,改绵州之彰明来隶”。《光绪会典事例》卷153,“(雍正九年)改彰明县隶龙安府”。故,雍正九年彰明改隶龙安府。成都……。

康熙九年,省华阳入成都。雍正五年,复设华阳。应于成都条下增补上述内容。双流(……康熙元年并入新津。雍正六年复置)。

双流于雍正七年复置(见第123页)。新繁(……)。

康熙七年省彭县入新繁。雍正七年复设彭县。应于新繁条下增补上述内容。第2210页 郫(……)。

康熙七年省崇宁入郫县。雍正七年复设崇宁。应于郫条下增补上述内容。彭(……康熙元年并入新繁。雍正六年复置)。

康熙七年彭县并入新繁。雍正七年复设彭县(见第122—123页)。崇宁(……康熙元年省入郫)。

康熙七年崇宁并入郫县(见第122页)。第2211页 新津(……)。

康熙元年双流并入新津,雍正七年复设双流。应于新津条下增补此内容。重庆府……康熙元年,省铜梁、安居入合州,省璧山入永川,省武隆入涪州。八年,省定远入合州。《通考·舆地考十八》:“康熙元年,省璧山、大足、铜梁、安居四县。”《康熙会典》卷19,“重庆府……(旧有大足县,康熙元年裁并荣昌县;安居县,康熙元年裁并合州;武隆县,康熙七年裁并涪州)”。《光绪会典事例》卷153,“康熙元年……省定远、铜梁二县归并合州,省大竹县归并荣昌县,省璧山县归并永川县”。《圣祖实录》卷27,康熙七年九月,“武隆县归并涪州”。故,康熙元年裁撤大足、安居、璧山、铜梁、定远五县;七年裁撤武隆县。第2212页 雍正六年,复置大足、璧山、定远三县。《世宗实录》卷87,雍正七年十月,“吏部议复,四川巡抚宪德疏言……重庆府复设大足县、璧山县、定远县”。故,雍正七年复置大足、璧山、定远三县。(雍正)十三年,升忠州为直隶州,丰都、垫江属之。

雍正十一年忠州升为直隶州,丰都、垫江属之(见第117—118页)。(雍正)十三年……析黔江、彭水二县置黔彭直隶厅。

雍正十一年,置黔彭直隶厅,辖黔江、彭水二县(见第117—118页)。乾隆元年,(黔江、彭水)改隶酉阳直隶州。

黔江及彭水既隶彭黔直隶厅,其变迁即不在重庆府叙述范围。故,上引文字为衍文。乾隆二十九年,以巴县江北镇置江北厅。

本《志》第2214页,“江北厅(……乾隆十九年设厅)”。《嘉庆一统志》卷387,“江北厅……明为巴县之江北镇。本朝乾隆十九年移同知驻此”。故,乾隆十九年设江山厅。永川(……)。

康熙元年裁璧山县归并永川县。雍正七年复设璧山县。应于永川条下增补此内容。荣昌(……)。

康熙元年裁大足县归并荣昌县。雍正七年复设大足县。应于荣昌条下增补此内容。第2213页 合州(……)。

康熙元年,裁安居、铜梁、安远三县归并合州。康熙六十年复设铜梁县,原安居县并入铜梁县。雍正七年复设定远县。应于合州条下增补此内容。涪州(……)。

康熙七年裁武隆县归并涪州,应于涪州条下增加此内容。大足(……康熙元年省入荣昌。雍正六年复置)。

雍正七年复置大足县(见第125页)。璧山……康熙元年省入永川。雍正六年复置。

雍正七年复置璧山县(见第125页)。第2214页 定远(……康熙八年并入合州。雍正六年复置)。

康熙元年裁定远县归并合州。雍正七年复置定远县(见第125页)。第2216页 顺庆府……。《通考·舆地考十八》:“顺庆府……康熙七年省岳池县。六十年复置。”《嘉庆一统志》卷393,“岳池县(……本朝康熙七年,省入广安州。六十年复置,属顺庆府)”。《圣祖实录》卷27,康熙七年九月,“裁四川岳池县归并广安州”;卷293,康熙六十年六月,“吏部议复,四川陕西总督年羹尧疏言,重庆府之合州请复设铜梁县,顺庆府之广安州请复设岳池县……从之”。顺庆府条下应增补上述内容。广安州(……)。

康熙七年裁岳池县归并广安州。康熙六十年复设岳池县。广安州条下应增补此内容。第2217页 岳池……。

康熙七年裁岳池县并入广安州。康熙六十年复设岳池县。岳池条下应增补此内容。叙州府……顺治初,因明制,领县十。旋改高州为高县。《通考·舆地考十八》:“明洪武六年为叙州府,领县十。”《读史方舆纪要》卷70,“叙州府……领县十。今因之……高县……元亦置高州,属叙州路,明改州为县”。《嘉庆一统志》卷395,“高县……元复为高州,属叙州路。明改州为县,属叙州府。本朝因之”。既然叙州府“因明制领县十”,那么“旋改高州为高县”,其高州何时改?《明史·地理志四》:“叙州府……领州一,县九……高州(元属叙南宣抚司),洪武五年降为县,属府。正德十三年四月升为州。”《明史》所记何以与《纪要》不同?是非待考。雍正六年,改贵州永宁县来属,又裁马湖府,以所辖屏山来隶。八年,复以永宁往属叙永厅。

本段文字错误有五。《通考·舆地考十八》:“叙永厅……明洪武四年为永宁长官司,又增置永宁卫,分属贵州都司。八年复升长官司为宣抚司。天启以后废宣抚司。本朝康熙初置同知治此,隶四川叙州府,以永宁卫隶贵州威宁府。二十六年改卫为县,仍隶威宁。雍正五年,裁同知,以其地并入永宁县,改属叙州府。八年复设同知治此,领永宁一县,为叙永厅,直隶于川北道。”本《志》第2237页,“雍正五年,(叙永)厅地并入县,改属叙州府”。《世宗实录》卷60,雍正五年八月,“工部等衙门议复,川陕总督岳钟琪遵旨查复……贵州威宁府属之永宁县,去府千里,驻扎衙署乃与四川之叙永同知共在永宁,而所属人民散处于四川江安、纳溪、兴义等县,且无贵州营汛,而以四川永宁协营弁代为稽查,奸良莫辨,请将永宁县改归四川,隶于同城之叙永同知管辖”。《通考·舆地考十八》:“雍正五年,并马湖府入叙州府……屏山县(……雍正五年罢马湖府,以县改属叙州府)。”《世宗实录》卷63,雍正五年十一月,“户部等衙门议复,四川巡抚宪德疏奏……请裁马湖府,其知府、经历、教授各一员俱行裁汰,将马湖府原属之屏山县归叙州府管辖”。《嘉庆一统志》卷418,“雍正五年,(叙永厅)并为永宁县,改属四川叙州府。八年,复设同知”。据此:一,康熙元年增置叙永厅,隶叙州府;二,雍正五年叙永厅升直隶厅,贵州威宁府永宁县改隶叙永厅;三,雍正五年裁叙永直隶厅,以其地并入永宁县,永宁县改隶叙州府;四,雍正五年裁马湖府,原府属屏山县改隶叙州府;五,雍正八年复设叙永直隶厅,以永宁县改隶叙永厅。第2218页 屏山(……)。

屏山旧属马湖府,雍正五年裁马湖府,改隶叙州府。见前条。应于屏山条下增补此内容。第2219页 康熙六年,省大宁入奉节。《圣祖实录》卷27,康熙七年九月,“裁四川……大宁县归并奉节县”。应以《实录》为准。(雍正)七年,复置大宁、新宁二县。旋改新宁隶达州,改梁山隶忠州。

一,关于新宁改隶达州。《通考·舆地考十八》:“(雍正)十二年,又分新宁县属达州。”《通典·州郡典四》:“达州……新宁(……雍正……十二年分属)。”《世宗实录》卷149,雍正十二年十一月,“吏部议复,四川巡抚鄂昌疏奏……夔州府属之新宁县改隶达州……从之”。故,雍正十二年新宁县改隶达州。二,关于梁山改隶忠州。清代官书多作雍正十二年。《世宗实录》卷136,雍正十一年十月,“升(重庆)府属之忠州为直隶州,兼辖垫江、丰都及夔州府属之梁山三县”。故,雍正十一年梁山改隶忠州。乾隆元年,改建始隶湖北施南府。

雍正十三年建始县改隶湖北施南府(见第107—108页)。夔州府……。《光绪会典事例》卷27,“(乾隆二十二年)移四川夔州府分驻云安厂之盐务同知驻石柱司,并巡检一人”。《高宗实录》卷537,乾隆二十二年四月,“四川总督开泰奏……石柱司地方,与内地毗连,多半流寓之徒,良顽混杂,不便乏员经管。请将夔州府分驻云安厂盐务同知及万县市郭里巡检,移驻该地……得旨:如所请行”。故,乾隆二十二年设石柱厅。乾隆二十六年,石柱厅升为直隶厅(见第119—120页)。夔州府条下遗漏石柱厅的建置及升为直隶厅。奉节(……)。

康熙七年省大宁县归并奉节县。雍正七年复置大宁县。奉节条下应增补此内容。巫山(……)。

本《志》本页,“(康熙)九年,省大昌入巫山”。巫山条下应增补此内容。第2220页 大宁(……)。

康熙七年裁大宁县归并奉节县。雍正七年复置大宁县。大宁条下应载此内容。龙安府(……)。

龙安府条下遗漏下列内容。一,据《康熙会典》卷19、《龙安府志》卷2载,顺治十年裁江油县归并平武县。康熙元年复设江油县。二,雍正九年,改松潘卫设松潘厅。乾隆二十五年松潘厅升直隶厅(见第118—119页)。三,乾隆十七年,改杂谷土司为杂谷厅。二十五年杂谷厅升直隶厅(见第119页)。平武……。

顺治十年裁江油县归并平武县。康熙元年复设江油县。平武条下应增补此内容。江油(……)。

顺治十年裁江油县归并平武县。康熙元年复设江油县。江油条下应增补此内容。彰明(……)。《通考·舆地考十八》:“彰明县……初属成都府。顺治十六年省入绵州。雍正六年复置。九年改属(龙安)府。”《通志·地理略·疆域三》:“龙安府……彰明县(初属成都府。顺治十六年裁。雍正六年复置,九年改属府)。”《通典·州郡典五》:“龙安府……彰明(初属成都府。顺治十六年省入绵州。雍正六年复置。九年隶属)。”总之,上述三书皆谓雍正六年复设彰明县。《世宗实录》卷87,雍正七年十月,“吏部议复,四川巡抚宪德疏言……绵州复设彰明县……从之”。是以雍正七年复设彰明县。彰明条下应增补上述复杂内容。第2221页 宁远府(……明,建昌卫)。顺治初,因明制为卫。雍正六年改府……并置……越嶲一厅隶之。《通志·地理略·疆域三》:“越嶲厅(初为卫。雍正六年改厅)。”《通考·舆地考十八》:“乾隆二十五年改置越嶲厅。”《高宗实录》卷636,乾隆二十六年五月,“吏部议复,四川总督开泰疏称,川省越嶲、雷波二卫,德昌、迷易、盐中、黄螂四所,部议裁汰,所有一切事宜,请改设通判管理……应将宁远府通判移至越嶲……从之”。故,乾隆二十六年设越嶲厅。宣统元年,增置盐边厅。《宣统纪》:宣统二年“五月丙辰,升四川宁远阿拉所巡检为盐边厅抚夷通判”。据《宣统二年五月十四日吏部奏折》,宣统二年五月十四日(丙辰)析盐源县阿所拉地置盐边厅(引自《清代政区沿革综表》第317页)。故,宣统二年置盐边厅。第2222页 盐边厅(……盐源县属阿所拉地。嘉庆二十二年增设巡司。宣统元年升厅,改今名)。

宣统二年置盐边厅。见上条。越嶲厅(……初因明制为越嶲卫。雍正六年废卫设厅)。

乾隆二十六年设越嶲厅。见前条。第2223页 雅州府……雍正七年升府(抚民同知驻靖西关地,在哲孟雄之北,为亚东出入要路。有商埠)。

上述引文括号内文字为他文羼入者,为衍文,当删。雍正七年……改长河西鱼通安远宣慰司为打箭炉厅。《明史·西域传三·长河西鱼通宁远宣慰司》条:“长河西鱼通宁远宣慰司在四川徼外,地通乌斯藏,唐为吐蕃……洪武时,其地打箭炉、长河西土官元右丞剌瓦蒙遣其理问高惟善来朝,贡方物,宴赉遣还……为置长河西鱼通宁远宣慰司,以其酋为宣慰使,自是修贡不绝。初,鱼通及宁远、长河西,本各为部,至是始合为一。”《通考·舆地考十八》:“打箭炉厅(……明永乐五年为长河西鱼通宁远宣慰司。本朝康熙初内属。三十九年设官兵驻守。雍正七年移同知分治其地,兼辖番汉民人)。”故,长河西鱼通安远宣慰司应作长河西鱼通宁远宣慰司。(雍正)八年,改黎大所为清溪县。《世宗实录》卷89,雍正七年十二月,“吏部议复,四川巡抚宪德疏言,黎大所地方为西南孔道,汉夷杂处,千总一员,不足以资弹压。请将千总裁去,改置一县,添设知县一员……寻定新设县曰清溪”。故,清溪县置于雍正七年。雅安(……)。

雅安县置于雍正七年。雅安条下应补入。第2224页 天全州(……)。

雍正七年置天全州。天全州条下应补入。清溪(……)。

雍正七年置清溪县。清溪条下应补入。嘉定府……康熙十二年升府,以其地置乐山。

本《志》第2207页,“(雍正)十二年,升嘉定、潼川二州为府”。《通考·舆地考十八》:“(雍正)十二年,升嘉定州为府,增置乐山县……乐山县……(雍正十二年升州为府,以州地置乐山县,为府治)。”《通典·州郡典五》:“嘉定府(初为直隶州。雍正十二年升为府)……乐山(附郭。雍正十二年设)。”《通志·地理略·疆域三》:“嘉定府(初为直隶州。雍正十二年升府)……乐山(附郭。雍正十二年升州为府,以地置县,为府治)。”《世宗实录》卷149,雍正十二年十一月,“吏部议复,四川巡抚鄂昌疏言……直隶嘉定、潼川二州,请俱升为府治,设知府、通判、经历各一员,二府附郭各增置一县……从之。寻定嘉定新升府曰嘉定,附郭县曰乐山”。故,康熙十二年应作雍正十二年。嘉定府……。《通考·舆地考十八》:“康熙六年省威远县。”《通典·州郡典五》:“威远(康熙六年省入荣县)。”《通志·地理略·疆域三》:“威远(康熙六年裁)。”《世宗实录》卷87,雍正七年十月,“嘉定府复设威远县”。嘉定府条下遗漏威远县上述变化。乐山(……)。

雍正十二年置乐山县。乐山条下应补入。第2225页 荣(……)。威远(……)。

康熙六年裁威远县归并荣县,雍正七年复置威远县。故,荣及威远条下应补入此内容。潼川府……。

潼川府条下遗漏下述内容。一,关于射洪县。《康熙会典》卷19:“射洪县(顺治十年裁并潼川州。康熙元年复设)。”二,关于遂宁县。《康熙会典》卷19,“遂宁县(顺治十年裁并莲溪县,十七年复设)”。三,关于安岳县。《康熙会典》卷19,“安岳县,康熙元年裁并遂宁县”。《通考·舆地考·十八》:“安岳县(……康熙元年省入遂宁县。十年改入乐至县。雍正七年复置)。”《光绪会典事例》卷153,康熙元年“安岳县归并遂宁县”。《世宗实录》卷87,雍正七年“潼川州复设安岳县”。第2226页 三台(……)。

雍正十二年置三台县。三台条下应补入。射洪(……)。

顺治十年裁射洪县并入潼川州,康熙元年复设射洪县。射洪条下应增补。遂宁(……)。

顺治十年裁遂宁县归并莲溪县,十七年复置遂宁县,康熙元年裁安岳县入遂宁县,十年原安岳县改并乐至县。遂宁条下应增补上述内容。莲溪(……)。

顺治十年裁遂宁县归并莲溪县,十七年复置遂宁县。莲溪条下应增补。第2227页 安岳(……)。

康熙元年安岳县裁并遂宁县,十年复从遂宁县归并乐至县,雍正七年复置安岳县。安岳条下应补入上述材料。乐至(……)。

康熙十年,原安岳县从遂宁县改并乐至县,雍正七年复置安岳县。乐至条下应补入。绥定府(……明,达州)。顺治初,因明制,为夔州府属之达州。雍正六年,升直隶州,以夔州之东乡、太平、新宁三县来属。《世宗实录》卷75,雍正六年十一月,“升四川夔州府属达州为直隶州,兼辖东乡、太平二县。从川陕总督岳钟琪请也”。《通考·舆地考十八》:“新宁县(……康熙七年省入梁山县。雍正七年复置,仍属夔州府。十二年改属达州)。”《嘉庆一统志》卷408,“新宁县(……本朝康熙七年省入梁山县。雍正七年复置。属夔州府。十二年改属达州)”。《世宗实录》卷87,雍正七年十月,“夔州府复设大宁县、新宁县”;卷149,雍正十二年十一月,“夔州府属之新宁县改隶达州”。故,雍正六年达州升为直隶州时,仅辖东乡、太平二县。是时,新宁县已撤销,翌年新宁县复设,仍属夔州府,十二年改隶达州直隶州。嘉庆七年(达州)升府,改名绥定,并于州地置达县,升太平为直隶厅。

清代官书多谓嘉庆七年达州升为绥定府,并设达县为府治,太平县升为直隶厅。《仁宗实录》卷91,嘉庆六年十一月,“升四川达州为绥定府,太平县为太平厅直隶同知……麻柳场巡检分隶达县……从参赞大臣德楞泰请也”。故,嘉庆六年达州升绥定府,设达县为府治,太平县升为太平直隶厅。道光九年,移太平同知驻城口,改名城口厅,太平厅还为县,均仍隶府。《续通考·舆地考十八》:“道光元年,移太平同知驻城口,改城口厅,而以太平厅复设太平县。”《光绪会典事例》卷153,“道光元年设城口厅(太平同知改驻)”。《宣宗实录》卷24,道光元年十月,“请移四川太平厅同知驻城口,添设训导、照磨各一员……复太平厅为太平县……均归绥定府……得旨……著即照所议办理”。故,道光元年设城口厅,太平直隶厅降为太平县。达(……)。

嘉庆六年设达县。应于达条下补充。新宁(……)。

新宁县初属夔州府,康熙七年省入梁山县,雍正七年复置,十二年改隶达州直隶州。应于新宁条下补充上述内容。第2228页 渠(……)。大竹(……)。

渠、大竹皆初属顺庆府,嘉庆十九年改隶绥定府。应于渠、大竹条下增补。太平(……)。

太平初属夔州府,雍正六年往属达州直隶州,嘉庆六年升太平直隶厅,道光元年降太平县。太平条下应补充上述内容。城口厅(……)。

道光元年置城口厅。应于城口厅条下补入。康定府(……明,长河西鱼通安远宣慰司)。“长河西鱼通安远宣慰司”中之安应作宁(见第133页)。(光绪)三十四年升府,改名康定,隶康安道,升里化县为里化厅,并以河口、稻成二县同隶府。

据《宣统三年二月初六日朱批会议政务处奏折》,宣统三年,“升打箭炉直隶厅为康定府,于里塘地置里化厅,中渡地置河口县,稻坝地置稻成县,一并来属”(引自《清代政区沿革综表》第319页)。第2229页 里化厅(……光绪三十二年设里化县。三十四年升厅)。

宣统三年于里塘地置里化厅。见上条。河口(……光绪三十二年,里塘改流设县)。

宣统三年于中渡地置河口县。见前条。稻成(……光绪三十二年改流。三十四年设县)。

宣统三年于稻坝地置稻成县。见前条。巴安府……光绪三十一年改流。三十三年置巴安县。三十四年升府,并置三坝厅,盐井、定乡二县隶之。

据《宣统三年二月初六日朱批会议政务处奏折》,宣统三年,“于巴塘宣抚司地置巴安府,于三坝地置三坝厅,盐井地置盐井县,乡城地置定乡县”(引自《清代政区沿革综表》第318页)。三坝厅(……三十四年设厅,驻通判)。盐井(……光绪三十一年改流。三十四年设县……)。定乡(……光绪三十二年改流。三十四年设县)。

宣统三年设三坝厅及盐井、定乡二县。见上条。登科府……宣统元年改流,析其地为五区。于北区设府,仍名登科,并置德化、白玉二州,石渠、同普二县隶之。

登科府及德化、白玉二州、石渠、同普二县皆设于宣统三年(见第120—121页)。第2230页 德化州……石渠……白玉州……同普……。

上述二州二县皆设于宣统三年,并非宣统元年(见第120—121页)。乍丫……瞻对……。

除乍丫、瞻对等地方设理事官、委员之外,据《续通考·地理志十八》载,还有泸定桥(宣统三年设委员)、硕般多(宣统二年设理事官)。第2231页 绵州直隶州……雍正五年,升直隶州,以成都之绵竹、德阳、安及保宁之梓潼来隶,并设彰明、罗江二县,寻改彰明属龙安府。《世宗实录》卷87,雍正七年十月,“绵州复设彰明县、罗江县”。《光绪会典事例》卷153,“(雍正七年)复设罗江县,隶直隶绵州”。本《志》第2220页,“雍正九年,改绵州之彰明来隶(龙安府)”。据此,彰明、罗江二县于雍正七年复设,并非五年,雍正九年彰明县改隶龙安府。德阳(……)。

德阳县初属成都府,顺治十六年裁罗江县入德阳县,雍正五年改隶绵州直隶州,七年复设罗江县。德阳条下应增补上述内容。安(……)。绵竹(……)。

安、绵竹二县初属成都府,雍正五年改隶绵州直隶州。应于二县各自条下增补上述内容。第2232页 梓潼(……)。

梓潼县初属保宁府,雍正五年改隶绵州直隶州。应于梓潼条下增补上述内容。罗江(……)。

罗江县初属成都府,顺治十六年裁罗江县入德阳县,雍正五年德阳县改隶绵州直隶州,七年复设罗江县,乾隆三十五年移州治罗江,省罗江县,嘉庆六年州还旧治,复设罗江县。罗江条下应增补上述内容。资阳(……)。内江(……)。

资阳、内江二县初属成都府,雍正五年改隶资州直隶州。应于二县各自条下增补此内容。第2233页 仁寿(……)。井研(……)。

仁寿、井研二县初属成都府。雍正五年改隶资州直隶州。应于二县各自条下增补此内容。茂州直隶州……雍正六年,升直隶州,以成都之汶川及保县来隶。

雍正五年,成都府属茂州升直隶州,汶川及保二县往属(见第117页)。汶川(……)。

汶川县初属成都府,雍正五年改隶茂州直隶州。汶川条下应增补此内容。第2234页 忠州直隶州……雍正十二年,升直隶州,以重庆之丰都、垫江及夔州之梁山来隶。

雍正十一年忠州升直隶州,重庆府属丰都、垫江及夔州府属梁山改隶忠州(见第117—118页)。丰都(……)。垫江(……)。梁山(……)。

丰都、垫江初属成都府。梁山初属夔州府。康熙七年裁新宁归并梁山,雍正七年复设新宁。雍正十一年丰、垫、梁三县改隶达州直隶州。故,上述三县各自条下应增补此内容。第2235页 秀山(……)。

雍正十三年设秀山县。应于秀山条下增补此内容。黔江(……)。彭水(……)。

黔江、彭水二县初属重庆府,雍正十一年改隶黔彭直隶厅,乾隆元年改隶酉阳直隶州。应于二县各自条下增补此内容。眉州直隶州……康熙初,彭山、青神二县先后省入州。雍正六年复置,仍隶州。《光绪会典事例》卷153,“(雍正)七年……复设彭山、青神二县,直隶眉州”。《世宗实录》卷87,雍正七年十月,“吏部议复,四川巡抚宪德疏言……眉州复设彭山县、青神县……从之”。故,雍正七年复设彭山、青神二县。第2236页 彭山(……)。青神(……)。

据《光绪会典事例》卷153,康熙元年省彭山县归并眉州,六年省青神归并眉州。雍正七年复设彭山、青神二县(见上条)。应于二县条下增补此内容。第2237页 古蔺(……旧为巡检司驻。光绪三十三年改永宁县为今名,移治此)。

本《志》同页,“光绪三十三年,以永宁移治古蔺。三十四年,改厅曰永宁直隶州,改县曰古蔺”。据《光绪三十四年六月初六日朱批四川总督赵尔巽奏折》,光绪三十四年改叙永直隶厅为永宁直隶厅,改永宁县为古蔺县(引自《清代地理沿革表》第25页)。据此,光绪三十三年永宁县移治,三十四年改称古蔺县。又,永宁县初为永宁卫,隶贵州威宁府。康熙二十六年改永宁卫为永宁县,仍隶威宁府。雍正五年永宁县改隶叙永直隶厅,旋裁厅并入永宁县,改隶叙州府。八年,复设叙永直隶厅,永宁县复隶厅属。光绪三十四年改称古蔺县。应于古蔺条下增补上述内容。第2238页 石柱直隶厅……乾隆二十七年,升为直隶厅。

本《志》第2208页,“(乾隆)二十六年,改石柱土司为石柱直隶厅”(参见第119—120页)。第2238—2239页 理番直隶厅(……明,杂谷安抚司,属茂州)。顺治初,仍明制。乾隆十七年改厅,驻理番同知。二十五年,升直隶厅。嘉庆六年,以茂州属之保县入之。《通考·舆地考十八》:“杂谷厅……明置杂谷安抚司,并置保县于此。本朝初因之。雍正五年移保县于旧威州城。乾隆十七年设同知,驻旧保县地方,分理番民,直隶于松茂道。”据《高宗实录》卷424,乾隆十七年设杂谷厅,隶龙安府(参见第119页)。《嘉庆一统志》卷421,“杂谷直隶厅……乾隆十七年,土司苍旺不法伏诛,改土归流,设理番同知,因以保县旧城为厅治所(俗曰老保县)。二十五年,升为直隶厅,嘉庆六年,裁茂州属之保县(俗曰新保县)入之”。《续通考·舆地考十八》:“理番厅……本名杂谷……嘉庆六年省茂州之保县入之,旋改称。”故,乾隆十七年于杂谷土司地方设理番同知,其厅名为杂谷厅,并非理番厅。二十五年升直隶厅,仍名杂谷,嘉庆时尚沿称杂谷。据赵泉澄考证,嘉庆八年杂谷直隶厅改称理番直隶厅(见《清代地理沿革表》笫126页)。

地理十七 福建

第2241页 清初为福建省,置闽浙总督。《职官志三》:“顺治二年,置福建总督,驻福州,兼辖浙江。”《疆臣年表一》,顺治二年,设浙江福建“总督”。《世祖实录》卷21,顺治二年十一月,“改浙江总督张存仁为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督浙江福建军务兼理粮饷”。故,顺治二年设闽浙总督。雍正十二年,升福宁州为府,永春、龙岩为直隶州(增设霞浦、屏南、福鼎)。

霞浦、屏南、福鼎为县治,不当于此处叙述,应删。光绪十三年,升台湾府为行省,与福建分治。《职官志三》:“(光绪)十一年,台湾建行省,改福建巡抚为台湾巡抚。”《光绪会典事例》卷65,“光绪十一年,台湾改设行省,仿照甘肃新疆名曰福建台湾巡抚”。《德宗实录》卷215,光绪十一年九月,“奉懿旨,醇亲王奕等遵筹海防善后事宜折内奏称,台湾要区宜有大员驻扎等语。台湾为南洋门户,关系紧要,自应因时变通,以资控制,著将福建巡抚改为台湾巡抚,常川驻扎。福建巡抚事,即著闽浙总督兼管”。故,光绪十一年台湾改设行省。第2242页 (福建)领府九,直隶州二,厅一,县五十七。

据统计,县五十八。福州府……。

本《志》第2244页,“屏南(……雍正十二年析古田置)”。《通考·舆地考十》:“福州府……本朝初因之。雍正十二年增置屏南县……屏南县(……雍正十二年析古田县地置县)。”《世宗实录》卷143,雍正十二年五月,“寻定……古田分设县曰屏南”。故,福州府条下遗漏屏南县设置一事。第2244页 古田(……)。

雍正十二年古田县析置屏南县。应于古田条下增补此内容。第2245页 福宁府(……明,州,领县三)。《明史·地理志六》:“福宁州……领县二……宁德……福安……”《通考·舆地考十》:“福宁府……明成化九年为直隶州,领县二。”《嘉庆一统志》卷436,“福宁府……明洪武二年降州为县。成化九年复升为州,直隶福建布政使司,领县二”。故,明福宁州领县二。雍正十二年……割福建之寿宁来隶。

本《志》第2249页,“建宁府……雍正十二年,割寿宁属福宁”。《通考·舆地考十》:“建宁府……雍正十二年,以寿宁县往属福宁府。”《光绪会典事例》卷152,“雍正十二年,升直隶福宁州为府,于所属二县外,设霞浦县(附郭),并以建宁府属之寿宁县改隶福宁府”。故,“福建之寿宁”应作“建宁之寿宁”。乾隆四年,复析置福鼎。《通考·舆地考十》:“乾隆三年,增设福鼎县……福鼎县(乾隆三年,析霞浦县桐山堡地置)。”《高宗实录》卷81,乾隆三年十一月,“吏部议复……闽浙总督郝玉麟等疏言,闽省霞浦县属之桐山地方,襟海环山,离县窎远,控制难周,请建立县治,添设知县一员……从之。命县名曰福鼎”。《光绪会典事例》卷152,“乾隆三年,设福鼎县,隶福宁府”。故,乾隆三年设福鼎县。霞浦(……)。

雍正十二年设霞浦县,为福宁府治,乾隆三年析置福鼎县。应于霞浦条增添此内容。第2246页 福鼎(……)。

乾隆三年从霞浦县析置福鼎县。应于福鼎条增加此内容。第2247页 寿宁(……)。

寿宁县初属建宁府,雍正十二年改隶福宁府。寿宁条下遗漏此内容。第2255页 嘉庆元年,析平和、诏安地增置云霄厅。

本《志》第2257页,“云霄厅(……嘉庆三年,析平和、诏安置)。”此文抄自《续通考·舆地考十一》:“云霄厅(……嘉庆三年析平和、诏安地增置)。”据《嘉庆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朱批户部题本》,嘉庆五年改漳浦县丞地置云霄厅(引自《清代地理沿革表》第80页)。故,嘉庆五年设云霄厅。第2256页 平和(……)。诏安(……)。

嘉庆五年以平和、诏安地增置云霄厅,应于二县条下增补此内容。第2258页 漳平(……)。宁洋(……)。

漳平、宁洋二县初属漳州府,雍正十二年改隶龙岩直隶州。应于二县条下增补此内容。第2261页 德化(……)。大田(……)。

德化县初属泉州府,大田是初属延平府。雍正十二年,二县改隶永春直隶州。应于二县条下增补此内容。

地理十八 台湾

第2263页 康熙二十二年讨平之,改置台湾府,属福建省,领县三。《通考·舆地考十》,“康熙二十二年讨平之,置台湾府,领县三”。《嘉庆一统志》卷424,“康熙二十三年,海岛荡平,以其地置台湾府”。《圣祖纪二》,康熙二十二年八月,“施琅疏报师入台湾,郑克塽率其属刘国轩等迎降,台湾平。诏锡克塽、国轩封爵,封施琅靖海侯,将士擢赉有差……(二十三年四月),设台湾府、县官,隶福建行省”。《圣祖实录》卷115,康熙二十三年四月,“差往福建料理钱粮侍郎苏拜会同福建督抚、提督疏言,台湾地方千余里,应设一府三县,设巡道一员分辖,应设总兵官一员,副将二员,兵八千分为水陆八营,彭湖应设副将一员,兵二千分为二营,每营各设游、守、千、把等官。从之”。《台湾府志》卷1:“(康熙)二十三年廷议设府一,曰台湾,隶福建布政使司。”故,康熙二十三年设台湾府。雍正元年,增置彰化县,领县四。

此为县治增置,不当于此处叙述,应删。光绪十三年,(台湾)改建行省。

光绪十一年台湾建省(见第145页)。第2265页 (台湾省)领府三,州一,厅三,县十一。

据考订,台湾省领散厅四;所谓州一应作直隶州一。第2265—2266页 台湾府……领县四,厅一。台湾……彰化……云林……苗栗……埔里社厅。

现在补证如下。《续通考·舆地考十一》:“光绪十三年改台湾府为台南府,台湾县为安平县……而置台湾府及附郭台湾县,又增云林、苗栗二县,与旧台湾府属之彰化县、埔里社厅并隶焉。”《通考·舆地考十》:“雍正元年置彰化县。”《世宗实录》卷10,雍正元年八月,“兵部议复,巡视台湾御史吴达礼奏言,诸罗北半线地方,民番杂处,请分设知县一员……从之。寻定诸罗分设县曰彰化”。《台湾通史》卷5《疆域志》:“光绪纪元,开山议起,台湾镇总兵吴光亮略兵中路,爰有招抚六社之请,询谋佥同,建设一厅,以鹿港同知移驻于此,改为中路抚民理番同治(应为知,见卷16《城池志》),治大埔城”;卷16《城池志》:“埔里社城。光绪四年,改北路理番同知为中路抚民理番同知,驻埔里社。总兵吴光亮以官帑四千元,建筑厅署……中路理番厅。在埔里社大埔城,光绪四年,总兵吴光亮建。”《光绪朝东华录》(二),光绪十三年九月,“杨昌浚等奏……分彰化东北之境设首府曰台湾府,附郭首县曰台湾县,将原有之台湾府县改为台南府、安平县。嘉义之东、彰化之南……拟添设一县曰云林县……拟于新竹西南各境添设一县曰苗栗县,合原有之彰化及埔里社通判,一厅四县均隶台湾府属……下部议奏”。综上所述,雍正元年设彰化县,隶台湾府;光绪四年设埔里社厅,隶台湾府。光绪十三年,原台湾府改称台南府,原台湾县改称平安府,新设台湾府及附郭台湾县和云林、苗栗二县,原台湾府属彰化县和埔里社厅改隶新设之台湾府。第2266页 台南府(……旧台湾府改设)。

康熙二十三年设台湾府(见第148页),光绪十三年台湾府改称台南府(见前条)。安平(……)。《通考·舆地考十》,“台湾县(附郭。本朝康熙二十三年置县为府治)。”《嘉庆一统志》卷437,“台湾县……康熙二十三年……改置台湾县”。《台湾府志》卷1,“(康熙)二十三年廷议设府一,曰台湾,隶福建布政使司,领县三:台湾、凤山、诸罗”。《续通考·舆地考十一》:“(光绪)十三年,改台湾府为台南府,台湾县为安平县……安平县(附郭。原名台湾县。光绪十三年改称)。”《光绪朝东华录》(二)载,光绪十三年台湾县改称安平县(见前条)。故,康熙二十三年设台湾县,光绪十三年台湾县改称安平县。凤山(……)。《通考·舆地考十》:“凤山县(……本朝康熙二十三年置县)。”《嘉庆一统志》卷437,“凤山县(……康熙二十三年分设凤山县,属台湾府)”。故,康熙二十三年置凤山县。嘉义(……)。《通考·舆地考十一》:“诸罗县(……本朝康熙二十三年置县)。”《嘉庆一统志》卷437,“嘉义县(……康熙二十三年分置诸罗县,属台湾府。乾隆五十二年,以贼匪林爽文攻扰,时城内义民同官兵守御无虞,赐县名嘉义)”。《光绪会典事例》卷152,“乾隆五十二年,改诸罗县为嘉义县”。故,康熙二十三年置诸罗县,乾隆五十二年改诸罗县为嘉义县。恒春(……)。《续通考·舆地考十一》,“恒春(……光绪元年,划率芒溪以南至海之地增置)”。《台湾通史》卷5《疆域志》,“(恒春),光绪元年,奏划率芒溪以南,新设县治于琅之猴洞山”。故,恒春县置于光绪元年。澎湖厅(……)。

澎湖厅不见于《通考》及《嘉庆一统志》。《续通考·舆地考十一》:“雍正……五年增澎湖厅。”《世宗实录》卷53,雍正五年二月,“添设台湾府通判一员,驻澎湖,裁澎湖巡检一员。从福建总督高其倬请也”。故,澎湖厅置于雍正五年。台南府(……)。

有清一代,台南府(或台湾府)尚有下述建制演变为本《志》遗漏。《续通考·舆地考十一》,“雍正元年增彰化县、淡水厅。五年增澎湖厅”。《台湾府志》卷1:“雍正元年增设县一,曰彰化,并增设淡水厅。五年增设澎湖厅。”《世宗实录》卷53,雍正五年设澎湖厅。《嘉庆一统志》卷424,“乾隆……五十一年移(北路理番同知)驻鹿仔港”。《仁宗实录》卷249,嘉庆十六年十月,“建福建台湾噶玛兰城楼四座,北关一座,炮台一座,并立山川社稷坊庙,设通判、县丞、巡检各一员……从总督汪志伊请也”。《光绪朝东华录》(一),光绪元年十二月,“谕……其竹堑地方原淡水厅同知即行裁汰……改设新竹县知县一缺,并于噶玛兰厅旧治添设宜兰县知县一缺”。《光绪朝东华录》(二),光绪十三年九月,“其鹿港同知一缺,应即裁撤”。综上所述,台南府除先后设台湾、凤山、诸罗(嘉义)、彰化四县外,雍正元年设淡水厅,光绪元年改设新竹县,隶台北府;雍正五年设澎湖厅;乾隆五十一年设鹿港厅,光绪十三年裁;嘉庆十六年设噶玛兰厅,光绪元年改置宜兰县,改隶台北府。第2267页 台北府……领县三、厅一。溪水(……)。新竹(……)。……宜兰(……)。基隆厅(……)。《续通考·舆地考十一》:“台北府……同治之末,日本出兵台南,威胁生番。朝命福建船政大臣沈葆桢视师台湾,事平以开山抚番为请。光绪元年奏设府于艋舺,增改淡水、宜兰、新竹三县与基隆厅同属之。二十年增南雅厅。又以府城为府会。凡领厅二,县三。”《光绪朝东华录》(一),光绪元年十二月,“谕……准其于福建台湾艋舺地方添设知府一缺,名为台北府,仍隶于台湾兵备道。附府添设知县一缺,名为淡水县。其竹堑地方原设淡水厅同知即行裁汰,改设新竹县知县一缺。并于噶玛兰厅旧治添设宜兰知县一缺。即改噶玛兰厅通判为台北府分防通判移扎鸡笼地方……至所请移扎南北路同知……等语,台湾南路同知,即著移扎卑南,北路同知改为中路移扎水沙连,各加抚民字样”。《台湾通史》卷5《疆域志》:“(光绪)二十年,乃于近旁之湳仔,新设通判,改为南雅,以治民也。”据《光绪朝东华录》(二),光绪十三年卑南厅改设台东直隶州,水沙连厅裁并台东直隶州。综上所述,光绪元年,设台北府,并设台北、新竹、宜兰三县,鸡笼(基隆)卑南、水沙连三厅;十三年裁卑南厅及水沙莲厅,改置台东直隶州;二十年置南雅厅;台北府领厅二,县三。

地理十九 广东

第2269页 光绪中,升钦州、崖州,降万州。

本《志》第2291页,“万(……万州旧隶琼州府,光绪三十一年降为县,来属)”。《续通考·舆地考十九》:“琼州府……旧领州三县十。光绪三十一年,升崖州为直隶州,并降万州为县,与昌化、陵水、感恩同隶之……崖州……本属琼州府。光绪三十一年升直隶州,并降府属之万州为万县,与昌化、陵水、感恩三县并来属。凡领县四。”据此,万州为散州,其变迁不应于此处叙述,当删。第2270页 广州府(……明领县十三)。《明史·地理志六》:“广州府……领州一,县十五。”《通考·舆地考十九》:“明为广州府,领州一,县十五。”故,明广州府领州一,县十五。广州府……。

广州府条下遗漏下述内容。一,关于新安县。《通考·舆地考十九》:“新安县(……康熙五年省入东莞县。八年复置)。”《通志·地理略·疆域四》:“新安(康熙五年裁并东莞县。八年复设)。”二,关于连州及阳山、连山二县。《通典·州郡典六》:“连州(初属广州府。雍正七年升为直隶州),领县二,阳山、连山(二县初俱属广州府。雍正七年分属)。”《世宗实录》卷83,雍正七年七月,“改广东广州府理猺同知为广东理猺军民同知,升府属之连州为直隶州,并辖阳山、连山二县。从原任广东总督孔继珣请也”。第2271页 东莞(……)。

康熙五年新安县并入东莞县,八年复置。应于东莞条下记载此种变化。第2273页 新安(……康熙六年省入东莞)。

康熙五年新安并入东莞。见前条。肇庆府(……同治九年,阳江升直隶厅。光绪三十二年,复改直隶州,阳春、恩平割隶……领州一,县九)。

肇庆府条下遗漏下述内容。一,关于开平县。本《志》第2374页,“开平(……顺治六年,以新兴县开平屯置)”。《世祖实录》卷72,顺治十年二月,“复设广东开平县”。《明史·地理志六》:“肇庆府……开平(府南。本恩平县之开平屯,明末改为县)。”《世祖实录》称“复设开平县”,显然是明末所设开平县一度撤销。何时撤销待考,推测当在清初。二,关于阳江直隶州。《穆宗实录》卷200,同治六年四月,“升广东阳江县为直隶州,以阳春、恩平、开平三县拨归管辖……从总督瑞麟等请也”。三,据《同治九年正月初八日两广总督瑞麟奏折》,同治九年改阳江直隶州为直隶厅,阳春、恩平二县还隶肇庆府(引自《清代政区沿革综表》,第266页)。可见,并非阳江县径升直隶厅。以理推测,开平县也当同时还隶肇庆府。四,据《宣统二年十月二十四日朱批会议政务处奏折》,宣统二年恩平县还属肇庆府(引自《清代地理沿革表》,第139页)。故,清末肇庆府“领州一县十”(同上)。第2276页 韶州府……。

本《志》第2277页,“翁源(……嘉庆十六年改隶江西南安府,十七年仍来属)”。韶州府条下遗漏此内容。第2277页 南雄直隶州……初沿明制为府,领县二,治保昌。嘉庆十一年,降为直隶州,省保昌县。十六年,复升为府。十七年,又降为直隶州。《续通考·舆地考十九》:“南雄州……本为府,领县二。嘉庆十七年改为直隶州,省保昌县。”《仁宗实录》卷261,嘉庆十七年九月,“复广东南雄府为州,并裁复设保昌一县……从总督蒋攸请也”。据此,嘉庆十六年,南雄直隶州升府,同时复设保昌县,翌年南雄复为直隶州,再省保昌县。第2278页 连州直隶州……初沿明制,隶广州府。雍正五年,升为直隶州,其阳山、连山割隶。《通考·舆地考十九》于广东省条下载,“(雍正)七年升连州为直隶州”;于广州府条下载,“雍正五年,升连州为直隶州,以阳山、连山二县往属”;于连州条下载,“连州……雍正五年升为直隶州,以阳山、连山三县来属”。《舆地志》各部分相互矛盾,遂以讹传讹,使后出各书错误百出。连州升直隶州的正确时间是雍正七年(见第154页)。阳山(……雍正十五年自广州府来属)。

雍正七年广州府属之阳山改隶连州直隶州(见第154页)。连山直隶厅……本连山县,隶广州府。雍正五年,改隶连州。嘉庆二十一年,升为绥瑶厅。

连山县于雍正七年改隶连州直隶州(见第154页)。据《嘉庆二十年九月初四日朱批两广总督蒋攸奏折》,嘉庆二十年升连山县为连山直隶厅(引自《清代政区沿革综表》,第267页)。故,嘉庆二十年置连山直隶厅。第2279页 惠州府……。

惠州府条下遗漏下述内容。《通考·舆地考十九》:“雍正九年增置陆丰县。十一年,以兴宁、长乐二县往属嘉应州。”《光绪会典事例》卷153,“雍正九年,设陆丰县,隶惠州府……十一年……升程乡县为直隶嘉正州,以惠州府属之长乐、兴宁二县……改隶州属”。《世宗实录》卷105,雍正九年四月,“兵部议复,广东总督郝玉麟条奏改设县治事宜,一,裁海丰县之甲子、捷胜二所,改置一县,于东海地方,建立县治,设知县一员。……从之。寻定东海新设县曰陆丰”;卷129,雍正十一年三月,“户部议复,广东总督鄂弥达疏奏改县驻防事宜,一,程乡县改为直隶州,统辖兴宁、长乐、平远、镇平四县……从之。寻定程乡新改直隶州曰嘉应”。故,惠州府条下应增补陆丰县之设置及长乐、兴宁二县之改隶。第2281页 潮州府……。

潮州府条下遗漏下述内容。一,《雍正会典》卷25,“澄海县(康熙五年裁并海阳县,八年复设)”。《嘉庆一统志》卷446,“澄海县……(康熙五年裁并海阳县,八年复置)”。二,本《志》第2283页,“南澳厅……雍正十年置海防同知,为南澳厅”。此厅,《通考》及《嘉庆一统志》未载。《续通考·舆地考十九》:“南澳厅(……雍正十年置)。”三,《通考·舆地考十九》:“潮州府……雍正十一年升程乡县为直隶嘉应州,以平远、镇平二县往属。”《光绪会典事例》卷153,“(雍正)十一年……升程乡县为直隶嘉应州……潮州府属之平远、镇平二县改隶州属”。四,本《志》同页,“丰顺(……乾隆三年以海阳县丰顺镇置,析嘉应州及揭阳、大埔二县地益之,来属)”。《光绪会典事例》卷153,“乾隆三年,析海阳、揭阳、大埔、嘉应四州县地,设丰顺县,隶潮州府”。《高宗实录》卷69,乾隆三年五月,“两广总督鄂弥达条奏惠潮二郡切要四事……一,明时所筑通判府城今废。其地相去州县,俱鞭长莫及,应设一县,将海阳县属之丰政都,并嘉应、大埔、揭阳、饶平等州县,邻近田粮户口,酌割新县管辖……下部议行”。故,乾隆三年设丰顺县。海阳(……)。

康熙五年裁澄海县并入海阳县,八年复设澄海县(见前条)。应于海阳条下补入。第2283页 南澳厅(……雍正十年置海防同知,为南澳厅治,深澳来属)。

标点有误。应标点成:“南澳厅(……雍正十年置海防同知,为南澳厅,治深澳,来属)。”嘉庆直隶州……旧程乡县,隶潮州府。雍正十一年,升为嘉应州,直隶广东布政使司。嘉庆十二年,升为嘉应府,复置程乡县为府治。十七年,仍改为直隶州,省程乡县。《嘉庆一统志》卷456,“嘉庆十一年升嘉应府,复置程乡县。十六年仍改为直隶州,省程乡县”。《光绪会典事例》卷153,“嘉庆十一年,升嘉应直隶州为府,复置程乡县(附郭)。十六年改嘉应府为直隶州,省程乡县”。《续通考·舆地考十九》:“嘉应州……嘉应十一年升为府,复置程乡县,十六年仍降为直隶州,罢程乡县。”应以《一统志》为准。第2286页 阳江直隶州……旧阳江县,隶肇庆府。同治五年,升为直隶厅。

同治六年,肇庆府阳江县升直隶州,以阳春、恩平、开平三县隶之。九年,阳江直隶州改直隶厅,阳春、恩平、开平三县还隶肇庆府(见第154—155页)。阳江直隶州……光绪三十二年,改为直隶州……领县二。

宣统二年恩平县还属肇庆府(见第155页),阳江直隶州仅领阳春一县。第2288页 防城(……)。

防城县设于光绪十四年。应于防城条下增补。琼州府……。

本《志》第2290页,“崖州直隶州……崖州旧隶琼州府。光绪三十一年,升为直隶州”。《续通考·舆地考十九》:“琼州府……光绪三十一年升崖州为直隶,并降万州为县,与昌化、陵水、感恩同隶之。”《德宗实录》卷544,光绪三十一年四月,“署两广总督岑春煊奏……请以琼州府属崖州升为直隶州,改为冲难烟瘴要缺,以附近该州之感恩、昌化、陵水、万州归其管辖,并将万州改为万县,以符体制。均下政务处吏部议行”。琼州府条下遗漏上述内容。第2290页 崖州直隶州……光绪三十一年升为直隶州。

光绪三十一年崖州升直隶州,以琼州府感恩、昌化、陵水三县并万州降为万县隶属(见上条)。崖州条下应补入此内容。

地理二十 广西

第2293页 清初建省,置巡抚、布政共治焉。《通考·舆地考二十》:“明广西等处承宣布政使司,治桂林府……本朝初因之。”广西于明时已建省,“本朝初因之”,谓“清初建省”则误。据《疆臣年表五》,顺治六年广西始设巡抚。《世祖实录》卷44,顺治六年五月,“以三等阿达哈哈番郭肇基为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广西提督军务”。故,广西巡抚置于顺治六年。康熙二年,广东、西分设总督,四年复故。《通考》之《舆地考》及《兵考》皆谓康熙二年两广总督专辖广东,广西另设总督,“四年仍辖两广”。据《疆臣年表一》,顺治十八年广东、广西各设总督。《圣祖实录》卷4,顺治十八年八月,“命直隶各省各设总督一员驻扎省城”;九月……改……广东广西总督李栖凤为广东总督……升……广西巡抚于时跃为广西总督”。故,顺治十八年广东、广西分设总督。(雍正)六年,以云贵总督兼辖广西。

本《志》第2321页,“雍正五年,定云贵总督兼辖广西”。此为《志》之前后矛盾。《职官志三》,“(雍正)七年,以苗患令云贵总督兼辖广西”。此为二志之矛盾。《世宗实录》卷531,雍正五年二月,“谕内阁……广西巡抚、提督、总兵官俱听(云贵总督)鄂尔泰节制”。故,雍正五年云贵总督兼辖广西。雍正……十二年……升西隆州为直隶州。《通考·舆地考二十》:“雍正……五年升西隆州为直隶州。”《通志·地理略·疆域四》:“西隆州(康熙五年设,属思恩府。雍正五年升直隶州)。”《世宗实录》卷60,雍正五年八月,“户部议复,署广西巡抚甘汝来疏言,思恩府属之西隆州、西林县,僻处西北,距府千里之外,界接滇黔,僮侬顽梗,知府耳目难周。请改西隆州为直隶州,西林县距州百四十里,可以就近分归管辖,应如所请。从之”。故,雍正五年西隆州升为直隶州。第2294页 (广西)领府十一,直隶厅二,直隶州二,厅八,州十五,县四十九,土州二十四,土县四,土司十三。

据统计,土州二十五。桂林府……领厅一。

有清一代桂林先后设置龙胜厅和中渡厅,应为“领厅二”。《续通考·舆地考二十》:“桂林府……凡领厅二。”显然是正确的。第2296页 义宁(……)。

乾隆六年析义宁县地置龙胜州。应于义宁条下叙述此事。第2299页 光绪三十一年,置安化厅。

据《光绪三十二年三月十三日朱批吏部奏折》,光绪三十二年,于思恩县属之五十二峒地方置安化厅,设抚民理苗同知(引自《清代地理沿革表》,第143页)。故,光绪三十二年设安化厅。第2300页 安化厅……光绪三十一年,析思恩北境置。

光绪三十二年置安化厅,见前条。第2301页 康熙……三年,降直隶土田州来属。

据《明史·地理志六》,广西布政使司辖有田州,为土官系统的土州。《通考·舆地考二十》:“本朝康熙初,以镇安、泗城二土府及直隶田州、归顺、向武、都康诸土州来属……土田州(……康熙三年改属思恩府)。”《嘉庆一统志》卷465,“思恩府……领州一,县三,土州一,土县一,土州判一,土司九。武缘(……)。宾州(……)。迁江县。上林县(……)。田州土州(……明洪武初曰田州府。嘉庆七年降府为州,复添田宁府治焉。八年废,复为田州,属广西布政使司。本朝康熙三年改属思恩府)”。“田州”为专有名词,“土”为修饰语,不应该把“土”与“田州”连写成“土田州”,而应该写成“土‘田州’”。本《志》中“土田州”多处,不一一辨正。思恩府……雍正……八年,改西隆州西林县隶泗城府。

雍正五年思恩府西隆州升为直隶州,西林县改隶西隆州(见第161页)。之后,西隆州之演变,不在思恩府叙述范围。故,“雍正八年改西隆州、西林县隶泗城府”,当删。又,本《志》第2305页,“泗城府……(乾隆)七年,降直隶西隆州并所属西林县来属”,并非雍正八年改隶。第2305页 乾隆五年,置凌云县为府治。《嘉庆一统志》卷466,“凌云县(……宋元明俱泗城州地。本朝顺治十五年,升泗城为军民府,设理苗同知分驻。乾隆三年,裁同知,置凌云县,为泗城府治)”。《光绪会典事例》卷153,“乾隆三年,改理苗同知所驻为凌云县(附郭)”。《高宗实录》卷81,乾隆三年十一月,“吏部议复,升任广西巡抚杨超曾疏言,广西泗城、镇安二府,应各添设附郭知县一员……从之。命泗城县名曰凌云,镇安县名曰天保”。故,乾隆三年置凌云县。凌云(……乾隆五年,以泗城府本治置)。

乾隆三年设凌云县。见前条。第2306页 西林(……雍正十二年改属直隶西隆州……)。西隆州(……雍正十二年升直隶州,领西林县……)。

雍正五年西隆州升直隶州,西林县改隶西隆直隶州(见第161页)。平乐府(……明为府,领州一,县一)。《明史·地理志六》:“平乐府……领州一,县七。”《通考·舆地考二十》:“平乐府……本朝因之,领州一,县七。”有清一代,平乐府仅设信都厅,其他州县无变动。所以,清末平乐府“领州一、厅一、县七”。故,明平乐府领州一,县七。宣统三年,析贺县、怀集及广东开建地置信都厅。

本《志》第2307页,“信都厅(……光绪三十四年,析贺县、怀集及广东开建地置)”。据《光绪三十四年八月初七日朱批吏部奏折》,光绪三十四年置信都厅(引自《清代地理沿革表》,第144页)。故,光绪三十四年置信都厅。第2310页 郁林直隶州……雍正三年,升为直隶州。《通考·舆地考二十》:“郁林州……雍正三年升为直隶州,以博白、北流、陆川、兴业等县来属。”《光绪会典事例》卷153,“雍正三年,升郁林州为直隶州,以梧州府属之博白、北流、陆川、兴业四县改隶州属”。《世宗实录》卷35,雍正三年八月,“户部议复,广西巡抚李绂疏言……请以郁林州亦改为直隶州,管辖北流、博白、陆川、兴业四县……从之”。本《志》第2308页,“雍正三年,升郁林州为直隶州,割博白、北流、陆川、兴业四县往焉”。故,郁林直隶州条下遗漏四县的改隶。第2311页 雍正八年,武宣来属。《通志·地理略·疆域四》:“浔州府……武宣(初属柳州府。雍正三年属宾州,七年属府)。”《光绪会典事例》卷153,“(雍正七年),又以宾州所属之武宣县改隶浔州府”。《世宗实录》卷89,雍正七年十二月,“吏部议复,广西巡抚金疏言……宾州所属之武宣县,顺流直达浔州,不过四百里,而距宾州地遥路险,应将武宣县归浔州府管辖,公务不致稽迟……从之”。故,雍正七年宾州属武宣县改隶浔州府。第2312页 武宣(……雍正三年改属直隶宾州,八年隶属)。

雍正七年宾州属武宣县改隶浔州府。见上条。南宁府(……明洪武元年为府。领州七,县三)……领州二,县三,土州三。《明史·地理志六》:“南宁府(元南宁路。洪武元年为府,领州七县三)。”七州是:横州、新宁州、上思州、归德州、果化州、忠州、下雷州。三县是:宣化、隆安、永淳。七州中归德以下四州是土州。雍正十年下雷州改隶镇安府,故余有“土州三”。光绪十二年上思州改隶太平府,故正州余有“州二”。据此,《明史》关于南宁府辖州的数目是把流官和土官两个系统合并计算,《清史稿》则分别计算。这是需要说明的,否则州的数目不能吻合。光绪十三年,上思州改隶太平府。《光绪朝东华录》(二),光绪十二年四月,“张之洞等奏……上思州郡拨归太平府属”。应以《东华录》为准。第2313页 土忠州。《明史》做忠州(见前条引文)。《通考·舆地考二十》:“南宁府……凡领州三、县三、土州三、土司一……归德土州……果化土州……土忠州……”归德、果化、忠州同为土州,《通考》编撰者却使用了不同的表述形式。《嘉庆一统志》卷465作“忠州土州”,显然是正确的。参见上条。(雍正)七年,废下龙司,置龙州厅。《世宗实录》卷54,雍正五年三月,“吏部议复,广西巡抚韩良辅疏言……请将太平府通判移驻上下龙地方,兼管凭祥土州等处……从之”。《光绪会典事例》卷26,“(雍正)五年……改太平府通判驻上下龙地方”。故,雍正五年置龙州厅。第2314页 (雍正)十一年,改思明州为宁明州,置明江厅。

据《查案册档》(雍正十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雍正十年置宁明州及明江厅(引自《清代地理沿革表》,第145页)。应以《沿革表》为准。光绪十三年,上思州来属(太平府)。

光绪十二年上思州改隶太平府(见第165页)。太平府……领厅二……。

太平府先后设置龙州厅、明江厅及凭祥厅。应为“领厅三”。第2318页 上思直隶厅……光绪十三年,(上思州)改属太平府。

光绪十二年上思州改隶太平府(见第165页)。雍正七年……归顺州改流来属(镇安府)。

清代官书多作雍正七年归顺土州改流。《通志·地理略·疆域四》:“奉议州、归顺州(二州旧系土州,属思恩府。雍正十年改流,属镇安府)。”《光绪会典事例》卷153,“(雍正十年)设归顺州(旧系土司,隶思恩府)……隶镇安府”。《世宗实录》卷115,雍正十年二月,“吏部议复,广西巡抚金疏言,归顺土知州岑佐祚缘事革职,查无应袭之人,请改土为流,设知州一员……从之”。故,雍正十年土州归顺州改为正州归顺州,隶镇安府。第2319页 归顺直隶州(……明,归顺州,直隶布政司)。顺治初,为土州,隶思恩府。雍正七年,改流官,隶镇安府。

雍正十年归顺土州改流,隶镇安府。见前条。

地理二十一 云南

第2321页 清初沿明制,置承宣布政使司,为云南省,设巡抚,治云南府,并设云贵总督,两省互驻。

关于布政使。《世祖实录》卷127,顺治十六年八月,“起降调陕西右布政使肖时彦以原官管云南布政使司左布政使事,升湖广上湖南道参议彭而述为云南按察使司副使管云南布政使司右布政使事”。故,云南布政使置于顺治十六年,并非清初。关于巡抚总督。本《志》第2351页,“顺治十六年,设(贵州)巡抚,治贵阳,并设云贵总督,两省互驻”。《职官志三》:“顺治十六年,置经略,寻改总督,分驻两省。”《疆臣年表一》,顺治十六年设云贵总督。《疆臣年表五》,顺治十六年设云南巡抚。顺治十六年正月,“起降调原任湖广巡抚林天擎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云南赞理军务”;“谕吏部,云贵地方初辟,节制弹压亟需总督重臣,贵州巡抚赵廷臣久历苗疆,堪胜此任,著即升云贵总督”(《世祖实录》卷123)。故,云南巡抚及云贵总督置于顺治十六年。康熙元年,改云南总督,驻曲靖。三年,裁贵州总督并云南,驻贵阳。《职官志三》:“康熙元年,分置云南总督,驻曲靖,贵州总督,驻安顺。三年,复并为一,徙贵阳。”清代官书对此事的记载,如《通考》、《光绪会典事例》等书,皆误。顺治十八年八月,“命直隶各省各设总督一员,驻扎省城”;九月,“贵州巡抚卞三元为云南总督”(《圣祖实录》卷4);十月,“升甘肃巡抚佟延年为贵州总督”(《圣祖实录》卷5)。可见,顺治十八年云南、贵州各设总督一员。又,本《志》第2351页,“(康熙)四年,仍为云贵总督”。《圣祖实录》卷15,康熙四年五月,“贵州总督裁并云南”。总之,康熙四年复设云贵总督。光绪中,裁(云南)巡抚。《德宗实录》卷537,光绪三十年十一月,“谕内阁,政务处、吏部会议,林绍年奏督抚同城事权不一请裁巡抚一折,云南、湖北巡抚两缺,著即行裁撤,湖广总督、云贵总督均著兼管巡抚事”。故,光绪三十年裁云南巡抚。第2322页 (雍正)七年置普洱、八年置开化二府。《通考·舆地考二十一》:“本朝康熙六年以三长官司置开化府。”《嘉庆一统志》卷475,“康熙六年,置开化府”。《圣祖实录》卷19,康熙五年八月,“平西王吴三桂疏言,滇东诸酋削平,臣议改设流官,建置开化一府、永定一州……下部议行”。故,康熙五年置开化府。乾隆三十一年,永北降直隶厅。《通考·舆地考二十二》:“永北厅……(康熙)三十七年升(北胜州)为永北府。领上府一。乾隆三十一年,以其地事简裁知府,视蒙化、景东二府之例,改设掌印同知管辖。三十五年改为厅。”《高宗实录》卷852,乾隆三十五年二月,“吏部议复,经略大学士公傅恒奏称……永北、蒙化、景东三府无属邑,不成郡,但地方辽阔,距府窎远,归并他郡一切征输审解未便,将永北、蒙化、景东三府均改直隶厅同知……从之”。故,乾隆三十五年永北府降为直隶厅。嘉庆二十四年,升腾越州为直隶厅。《续通考·舆地考二十一》:“嘉庆二十五年,升改腾越州为直隶厅。”《宣宗实录》卷1,嘉庆二十五年十月,“改云南腾越州为直隶厅……从总督庆保请也”。故,嘉庆二十五年腾越州升为直隶厅。道光二年……又改镇沅直隶州为直隶厅。

本《志》第2346页,“乾隆三十五年,降(镇沅府)为直隶州,道光二十年升厅”。《续通考·舆地考二十一》:“镇沅厅……原为直隶州……道光二十年改为直隶厅。”《宣宗实录》卷335,道光二十年六月,“改镇沅直隶州知州为镇沅直隶厅同知……从护总督颜伯焘请也”。故,道光二十年镇沅直隶州改为直隶厅。(光绪)二十四年,升镇雄州为直隶厅。

本《志》第2340页,“镇雄直隶州……光绪三十四年,升直隶州”。《续通考·舆地考二十一》:“(光绪)三十四年升昭通府之镇雄州为直隶。”故,光绪三十四年镇雄州升直隶州,并非直隶厅。(云南)共领府十四,直隶厅六,直隶州三……又土府一,土州三,土司十八。

据统计,直隶厅五,直隶州四,土府二,土司十三。又,云南省条下遗漏下列内容。一,北胜直隶州。《康熙会典》卷29,“北胜州(旧为直隶州,康熙五年改隶大理府)”。《通考·舆地考二十二》:“正统七年改为(北胜)直隶州。本朝初因之,康熙五年改隶大理府。”《嘉庆一统志》卷497,“正统七年(北胜州)直隶云南布政使司,与卫同治。本朝因之。康熙五年改隶大理府”。二,关于广南府。《通考·舆地考二十二》:“广南府……本朝顺治十六年改设流官。”《通典·州郡典七》:“广南府(旧为土府。顺治十六年改设流官,为正府)。”三,关于蒙化府。《通考·舆地考二十二》:“蒙化厅……明正统中复为蒙化土府。本朝初因之。康熙四年设流官,设蒙化府掌印同知管辖。”《通典·州郡典七》:“蒙化厅(旧蒙化土府。康熙四年称蒙化府,置流官,设掌印同知管辖。乾隆三十五年改为厅)。”四,关于景东府。《通考·舆地考二十二》:“景东府……明洪武中为景东土府。本朝初因之。康熙四年设流官,设景东府掌印同知管辖。”《通典·州郡典七》:“景东厅(旧为景东土府。康熙四年称景东府,置流官,设掌印同知管辖。乾隆三十五年改为厅)。”五,关于威远厅。《通考·舆地考二十二》:“威远厅……明为威远土州。本朝初因之。雍正三年改置流官,设直隶威远抚夷清饷同知治此。”《通典·州郡典七》:“威远厅(旧威远土府。雍正三年改为厅,置威远抚夷清饷同知治此)。”《世宗实录》卷31,雍正三年四月,“兵部议复,云贵总督高其倬疏言……请将威远土州改土归流,设抚夷清饷同知一员……从之”。《高宗实录》卷4,雍正十三年十月,“威远地方应改归镇沅府管辖,其原设之抚夷同知改为镇沅府分防威远抚夷同知”。六,关于丽江府。《通考·舆地考二十二》:“丽江府……明为丽江军民土府。领州四县一。本朝为丽江府,省通安、宝山、巨津、兰州等四州、临西一县皆入府。雍正元年改设流官。”《通典·州郡典七》:“丽江府(旧为军民土府。雍正元年改设流官,为正府)。”七,关于腾越厅。嘉庆二十五年,腾越州升腾越直隶厅(见第169页)。《宣宗实录》卷4l,道光二年九月,“改云南腾越直隶同知为永昌府属同知,从总督史致光请也”。《续通考·舆地考二十一》:“嘉庆二十五年,升改腾越州为直隶厅。道光二年复降为散厅。”第2323页 云南府……。

云南府条下遗漏下述内容。一,《圣祖实录》卷26,康熙七年八月,“裁云南归化县归并呈贡县”。二,《康熙会典》卷19,“三泊县,康熙八年裁并昆阳县”。第2324页 呈贡(……康熙八年省归化入焉)。

康熙七年省归化并入呈贡。见前条。安宁州(……康熙六年省三泊入昆阳。雍正三年又改其地来隶)。

康熙八年省三泊县入昆阳州(见前条)。又,据《雍正会典》卷25,雍正二年原三泊县改隶安宁州。昆阳州(……)。

康熙八年省三泊县入昆阳州。雍正二年原三泊县改隶安宁州。应于昆阳州条下补写此内容。第2325页 禄劝(……明,州,乾隆二十五年降)。

本《志》同页,“乾隆三十五年……降禄劝州为县”。《通典·州郡典七》:“禄劝(明为州,属武定府。乾隆三十五年降为县)。”《高宗实录》卷852,乾隆三十五年二月,“禄劝州改县”。故,乾隆三十五年禄劝州降为县。第2327页 丽江府……乾隆二十一年,置中甸厅。三十五年,置丽江县为府治,改鹤庆府为州,并所属剑川州、维西厅来隶。《高宗实录》卷513,乾隆二十一年五月,“楚雄府同知……请改为中甸同知……应将维西通判及现设中甸同知,俱改隶丽江府管辖……从之”。《光绪会典事例》卷27,“(乾隆)二十一年……改云南楚雄府同知为中甸同知,并改鹤庆府维西通判与中甸同知,俱隶丽江府”。故,乾隆二十一年,新设中甸厅及鹤庆府属维西厅俱改隶丽江府。丽江(……明,通安州。乾隆三十六年改今名)。

据《高宗实录》卷852,乾隆三十五年设丽江县,为丽江府治。第2328页 鹤庆州(……乾隆三十六年降州来隶)。

本《志》第2327页,乾隆三十五年鹤庆府降州并改隶丽江府。《高宗实录》卷852,乾隆三十五年二月,“鹤庆府本有原管地方,距丽江府仅八十里,改州,与所属之剑川州,归丽江府辖”。故,乾隆三十五年鹤庆府降州并改隶丽江府。中甸厅(……乾隆十一年设厅治,隶府)。

乾隆二十一年置中甸厅并隶丽江府。见前条。维西厅(……乾隆十一年随鹤庆来隶)。

据本《志》第2327页,乾隆三十五年鹤庆府降州改隶丽江府(见前条)。维西厅则于二十一年改隶丽江府(见前条)。第2330页 大姚(……)。

大姚初属姚安府。乾隆三十五年裁姚安府,改隶楚雄府。应于大姚条下增补此内容。永昌府……领厅二,县二,土府一,土州二,宣抚司五,安抚司三,长官司二。

此段文字错误如下。一,关于永康州。据《宣统二年五月十六日朱批云贵总督李经羲奏折》,宣统二年改镇康委员为永康州,以镇康适中之德党地方为州治(引自《清代地理沿革表》第154页)。二,关于土州二。本《志》第2332页有镇康土州,光绪三十四年改流,设镇康委员(见《清代地理沿革表》第154页),并于宣统二年设永康州。故,清末永昌府仅辖土州一。三,关于宣抚司五。书中仅列南甸、干崖、陇川、盏达(副)四宣抚司,据《通考》及《续通考》,尚缺遮放副宣抚司。第2333页 顺宁(……)。

乾隆三十五年设顺宁县为府治。应于顺宁条下增补此内容。第2334页 永北直隶厅(……明,北胜州,隶鹤庆府……)。康熙五年,降为属州,隶大理。

既然北胜州于康熙五年降为属州,说明北胜州是直隶州,不当属鹤庆府。《明史·地理志七》:“北胜州……洪武十五年二月属布政司,寻降为州,属鹤庆府。二十九年改属澜沧卫。正统七年九月直隶布政司。”据此,“明北胜州隶鹤庆州”,系误抄《明史》所致。第2336页 曲靖府……。《高宗实录》卷852,乾隆三十五年二月,“广西府属五嶆通判改附近曲靖府辖”;卷1020,四十一年十一月,“吏部议准,署云贵总督图思德奏称,曲靖府属五嶆通判向隶广西府,因广西改州,通判归曲靖府管辖。五嶆距曲靖八站,查察难周,请裁通判,改直隶州判,隶广西州。从之”。曲靖条下遗漏五嶆厅之改隶和裁撤。第2337页 罗平州(……)。

康熙八年省亦佐县并入罗平州。应于罗平州条下增补此内容。第2338页 东川府(……明,东川府,寻改隶四川)。康熙三十八年,改流官。《明史·地理志四》:“东川军民府(原东川路,属云南行省)。洪武十五年正月为府。十七年五月升为军民府,改属四川布政司。”《通考·舆地考二十一》:“东川府……明改置东川军民土府。初属云南,后属四川。”故,“明东川府”应作“明东川土府”,“寻改隶四川”之“寻改”二字应删。《圣祖实录》卷191,康熙三十七年十二月,“吏部等衙门议复,四川总督于养志等疏言,东川土府应改为东川军民府,设知府一员……从之”。故,康熙三十七年东川改土归流。(雍正)五年,置会泽县,治巧家汛。六年,移县附郭。《世宗实录》卷80,雍正七年四月,“吏部议复,云贵广西总督鄂尔泰疏言,云南东川府地方辽阔,前经题准于巧家营地方,增设会泽一县。但该县距府五站,小民输纳维艰,请改为东川附郭,其东川经历请分驻巧家,并设立一汛,拨官一员,兵三十名,以资防守,应如所请。从之”。故,雍正七年会泽县移治成为东川府附郭。嘉庆十九年,设分防巧家同知。《仁宗实录》卷241,嘉庆十六年三月,“改云南大理府同知,为东川府巧家同知……从巡抚孙玉庭请也”。故,巧家同知置于嘉庆十六年。第2339页 巧家厅……雍正四年设会泽县,治此,六年移县附郭。嘉庆十九年析会泽县地置。

本《志》第2338页,“(雍正)五年,置会泽县,治巧家汛。”《世宗实录》卷59,雍正五年七月,“吏部议复,云贵总督鄂尔泰奏言,东川一府地方辽阔,实非一知府一经历所能遍理。查巧家营逼近乌蒙,去府甚远,应立一县,设知县一员……从之。寻定巧家营新设县曰会泽”。故,会泽县置于雍正五年,会泽县于雍正七年移治为附郭,嘉庆十六年置巧家厅;皆见前条。昭通府(……明,乌蒙府。寻改隶四川)。雍正五年,改隶云南。六年,设流官,置恩安、永善两县,降镇雄府为州,并属府。九年,改今名。

上引文字错误有三。一,《明史·地理志四》:“乌蒙军民府……洪武十五年正月为府。属云南布改使司。十六年正月改属四川布政司。十七年五月升为军民府。”《通考·舆地考二十一》:“明置乌蒙土府。初属云南,后属四川。本朝初因之。雍正五年与镇雄土府并自四川改隶。”故,“明乌蒙府”应作“明乌蒙土府”。同时,《志》之惯例不叙述前代沿革,而且在未叙述乌蒙土府原属云南的前提下,“寻改隶四川”一句未免太突然。因此,“寻改隶四川”之“寻改”二字应删。二,据《世宗实录》卷66,雍正六年改乌蒙土府为乌蒙府,降镇雄府为镇雄州,设大关厅,设永善县为府治,并隶府属。三,赵泉澄据《雍正八年七月十八日查案册档》考证,雍正八年乌蒙府改名昭通府,并设恩安县为府治(《清代地理沿革表》第157页)。昭通府……领厅二,县二。

本《志》第2339—2340页,“大关厅(……雍正六年设大关通判。九年设府同知,驻此,移通判驻鲁甸……)。鲁甸厅(……雍正九年置,移大关通判驻此)”。《世宗实录》卷6载,雍正六年设大关厅。《光绪会典事例》卷26,“雍正九年设鲁甸厅通判一人”。《嘉庆一统志》卷490,“鲁甸通判(……本朝雍正九年,移通判驻防,属昭通府)”。昭通府条下遗漏大关厅及鲁甸厅之设置。又,《续通考·舆地考二十一》:“昭通府……凡领厅二,县三。”本《志》遗漏永善县。故,应作“昭通府……领厅二,县三”。恩安(……明属乌蒙府,雍正六年置)。

雍正八年设恩安县为府治(见第176页)。第2341页 雍正九年,设师宗州,州同驻旧维摩州之丘北。

上引文字标点有误。据《明史·地理志七》,师宗州隶于广西府,并非雍正九年设。《云南通志》卷4,“雍正……九年师宗州添设州同,驻旧三乡县之邱北”。《嘉庆一统志》卷491,“雍正九年,于师宗州添设州同,驻旧维摩州之邱北”。故,上引文字应作:“雍正九年,设师宗州州同,驻旧维摩州之丘北”。乾隆三十五年……降丘北同知为县丞。

本《志》同页,“雍正九年设师宗州州同,驻旧维摩之丘北。”第2342页,“丘北(……明,维摩州地。康熙八年设置三乡县。九年省,设州同驻此。乾隆三十五年改州同为县丞)”。故,同知应作州同。师宗(……)。

康熙八年省维摩州改置三乡县,九年省三乡县入师宗州。道光二十年以原维摩州地置丘北县。应于师宗条下增补此内容。广西直隶州。

乾隆《云南通志》卷4,“五嶆,本朝雍正二年移通判驻其地”。《高宗实录》卷852,乾隆三十五年二月,“广西府属五嶆通判,改附近曲靖府辖”。乾隆四十一年裁五嶆厅,其地归并广西直隶州(见第174页)。广西州条下遗漏五嶆厅之设置及改隶。第2344页 广南府(……明,广南府)。顺治十八年,改流官……领县一,州一。《通考·舆地考二十一》:“广南府,明为广南土府,领土州二。本朝顺治十六年改设流官。乾隆元年增置宝宁县。凡领县一,土州一。”《续通考·舆地考二十一》:“广南府……凡领县一,土州一。宝宁县(……)。土富州(……)。”总之,顺治十六年广南土府改设广南府,清末广南府领县一,土州一。第2345页 开化府……康熙六年,改流设府。

康熙五年设开化府(见第168页)。(雍正)八年,置文山县为府治。《通志·地理略·疆域四》:“开化府……文山(附郭,雍正七年设)。”《通典·州郡典七》:“开化府……文山(附郭。雍正七年置)。”《世宗实录》卷89,雍正七年十二月,“吏部议复,云南广西总督鄂尔泰疏言,云南开化一府,接壤交趾,地方辽阔,虽设有同知、通判、经历三员,俱非印官,不能分理正务,请将通判一缺裁去,增置一县,设知县一员,于地方有益。应如所请。从之”。故,雍正七年设文山县,为开化府治。嘉庆二十五年,改马白关同知为安平厅,仍属府。《仁宗实录》卷359,嘉庆二十四年六月,“改云南开化府同知,为安平同知……从总督伯麟等请也。”故,安平厅设于嘉庆二十四年。文山(……雍正八年省通判经历置)。

雍正七年省通判置文山县。见前条。安平厅(……嘉庆二十五年改厅)。

嘉庆二十四年设安平厅。见前条。第2346页 镇沅直隶州(……明,镇沅府)。《通考·舆地考二十一》:“镇沅州……明洪武时置镇沅土州,永乐中升为土府。本朝初因之。”《明史·地理志七》,“镇沅府(本镇沅州),洪武二十五年十二月置。永乐四年四月升为府”。故,“明镇沅府”应改“明镇沅土府”。又,镇沅州条下遗漏威远厅的来属和改隶。《高宗实录》卷4,雍正十三年十月,“威远地方应改归镇沅府管辖,其原设之抚夷同知改为镇沅府分防威远抚夷同知”。即威远直隶厅降为散厅,改隶镇沅府。《高宗实录》卷852,乾隆三十五年二月,“镇沅府属威远同知,(因镇沅府降州)不便归州统率,改附近曲靖府辖”。第2347页 元江直隶州……顺治六年,设流官。十八年,省恭顺、奉化二州入之。《通考·舆地考二十一》:“元江州……明洪武中为元江府,永乐初改为元江军民土府,领土州二。本朝顺治六年改设流官,省奉化、恭顺二州入之。”顺治六年,清朝尚未占领云南。《云南通志》卷13,“国朝顺治十六年改设流官,仍曰元江军民府,省奉化、恭顺二州入之”。《嘉庆一统志》:“明洪武十五年改为元江府。永乐四年,改为元江军民府,隶云南布政使司。本朝顺治十八年,改曰元江府。”是非待考。元江直隶州……。

元江州条下遗漏他郎厅之设置及改隶。《世宗实录》卷116,雍正十年三月,“裁云南曲靖府通判缺,添设元江府通判一员,驻他郎”。《高宗实录》卷852,乾隆三十五年二月,“沅江府属他郎通判……改附近普洱府辖”。《光绪会典事例》卷26,“(雍正)十年……云南裁缺曲靖府通判,改设元江府通判一人,驻他郎”;卷27,“(乾隆三十五年)其元江府他郎通判……改隶附近普洱府”。新平(……)。《通考·舆地考二十一》:“康熙五年省新化州入新平县。”应于新平条下补入此内容。第2348页 普洱府……。《世宗实录》卷84,雍正七年闰七月,“普洱地方请增置普洱一府……其原设之普洱通判,移驻思茅”。《通考·舆地考二十一》:“雍正七年……增置思茅厅。十三年增置宁洱县……思茅厅(……本蛮地名思茅村。雍正七年始设通判治此。十三年改移同知临治)。”《通志·地理略·疆域四》:“宁洱(附郭。雍正十三年改设)。”《通典·州郡典七》:“宁洱(附郭。雍正十三年置)。”《嘉庆一统志》卷486,“宁洱县(……雍正十三年,裁攸乐通判,置县,为普洱府治)……思茅同知(……本名思茅村。雍正七年移府通判驻扎其地。十三年裁通判,移攸乐同知驻此)”。据上述资料,雍正七年设思茅厅,十三年设宁洱县。此其一。《高宗实录》卷852,乾隆三十五年二月,“元江府属他郎通判,镇沅府属威远同知,不便归州统率,改附近普洱府辖”。《续通考·舆地考二十一》:“普洱府……威远厅(……乾隆三十五年改降散厅来隶……)。他郎厅(……乾隆三十五年来属……)。”此其二。上述两个内容皆应增补于普洱府条下。宁洱(……乾隆元年裁攸乐通判,置县附郭)。

雍正十三年置宁洱县为附郭。见前条。威远厅(……雍正三年改厅,属镇沅)。

雍正三年设威远直隶厅,十三年降为散厅,隶属镇沅府(见第179页)。第2349页 思茅厅(……雍正十三年设厅治)。

雍正七年设思茅厅。见上条。他郎厅(……雍正十年设厅。乾隆三十五年改府属)。

雍正十年设他郎厅,隶元江府。乾隆三十五年改隶普洱府(见前条)。

地理二十二 贵州

第2351页 顺治十六年,设巡抚,治贵阳。《疆臣年表五》:顺治十五年始设“巡抚贵州”。《通考·舆地考二十二》:“顺治十五年设贵州巡抚、布政使司、按察使司,皆驻贵阳。”《世祖实录》卷118,顺治十五年六月,“擢湖广督粮道参议赵廷臣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贵州提督军务,以经略大学士洪承畴荐举故也”。故,顺治十五年设贵州巡抚。康熙元年,改贵州总督。

顺治十八年设贵州总督(见第168页)。康熙四年,仍为云贵总督,驻贵阳。《圣祖实录》卷18,康熙五年二月,“吏部议复,平西王吴三桂疏言,贵州总督旧驻安顺,云南总督旧驻曲靖。今并为云贵总督,宜驻贵阳。应如所请。从之”。故,康熙四年设云贵总督,五年驻贵阳。康熙二十一年,(云贵总督)移驻云南。

康熙二十二年云贵总督移驻云南。见《职官志订误》,第275页。康熙三年,增置黔西、平远、大定、威宁四府。《通考·舆地考二十二》:“(康熙)四年,时以平定水西,改设流官,以水西宣慰司之水西城置黔西府,以比喇坝置平远府,以大方城置大定府,又改四川之乌撒军民府为威宁府。”《圣祖实录》卷15,康熙四年五月,“吏部议复,平西王吴三桂平定水西请设流官一疏。水西地有十一则溪,应设三府。将胧胯、的都、朵你、阿架四则溪设为一府,建府治于比喇;将法戈、火著、木胯、架勒四则溪设为一府,建府治于大方;将以著、则窝、雄所三则溪设为一府,建府治于水西城……其三府应易新名,即令该藩拟定具题。从之”;卷18,五年二月,“以土司安坤故地比喇为平远府,大方为大定府,水西为黔西府”;卷20,同年九月,“改乌撒土府为威宁府,隶贵州省统辖”。故,康熙四年设黔西、平远、大定三府,五年设威宁府。(康熙)二十二年,大定、平远、黔西降州,隶威宁府。《圣祖实录》卷113,康熙二十二年十一月,“命改云南省平远、黔西二府为州”;卷130,二十六年六月,“改贵州大定府为大定州”。《通考·舆地考二十二》:“(康熙)二十三年改黔西、平远二府为州,属于大定府。二十六年又改大定府为州,与黔西、平远二州具属威宁府。”《光绪会典事例》卷153,“(康熙)二十二年,以黔西府为黔西州、平远府为平远州,隶大定府……二十六年,以大定府为大定州,并平远、黔西二州,均改隶威宁府”。故,康熙二十二年黔西、平远二府降州,改隶大定府,不是改隶威宁府;二十六年大定府降州,并原属黔西、平远二州改隶威宁府。贵州……。

贵州条下遗漏下述内容。一,关于思州府之裁撤和复置。《高宗实录》卷868,乾隆三十五年九月,“吏部议复,贵州巡抚宫兆麟奏称,思州府地非苗疆,又不繁剧,应裁……从之”;卷885,三十六年五月,“贵州巡抚李湖奏,思州府一缺,前抚臣宫兆麟奏裁,经部议准……请仍留思州府,就近驻扎,使事权归一。得旨,所奏是,著依议行”。二,关于仁怀、普安二直隶厅。《德宗实录》卷589,光绪三十四年四月,“以贵州粮储、贵西两道裁撤,改所辖仁怀直隶同知为赤水厅同知,隶遵义府;普安直隶同知为盘州厅同知,隶兴义府。均另筹印信。从贵州巡抚庞鸿书请也”。第2352页 (贵州)共领府十二,直隶厅三,直隶州一,厅十一,州十三,县三十四,土司五十三。

据统计,直隶厅一,厅十三,县三十三,土司六十(土司数目根据《清代政区沿革综表》所载资料统计而来)。宣统元年改按察使为提法使。《职官志三》:“宣统二年,改各省按察使为提法使,停辖驿传。”《宣统纪》:宣统二年七月,“改各省按察使为提法使”。《宣统政纪》卷39,宣统二年七月,“以各省按察使为各该省提法使”。故,宣统二年改按察使为提法使。贵阳府……顺治初,因明为军民府,领州三,县一。《明史·地理志七》:“贵阳军民府……领州三,县二。”《读史方舆纪要》卷121,“贵阳军民府……领州三,县二”。故,明贵阳府领州三,县二。康熙十一年,增置龙里县。《圣祖实录》卷37,康熙十年十二月,“吏部议复,贵州巡抚曹申吉疏言,龙里、清平、平越、普定、都匀五卫应俱改为县,各设知县、典史一员……从之”。故,康熙十年增置龙里县。(康熙)二十六年……又改平越府之贵定来隶。

此段文字抄自《通考·舆地考二十二》:“(康熙)二十六年……以平越府之贵定县来属。”据《明史·地理志七》及《读史方舆纪要》卷121,贵定为贵阳府附郭,“万历三十六年析新贵县及定番州地置”(《明史》)。《通考》所云不知根据何在,误。光绪七年,以罗斛州判地置厅,移长寨同知驻,降长寨为镇,并入定番。《续通考·舆地考二十二》:“光绪七年,改长寨厅同知为州判,属广顺,增罗斛厅同知。”《光绪会典事例》卷27,“(光绪)六年……改贵州长寨同知为罗斛同知”。本《志》第2354页,“广顺州(……长寨州判一)”。据《光绪七年三月十五日朱批岑毓英奏折》,光绪六年十二月裁长寨厅,于罗斛地置罗斛厅(引自《清代政区沿革综表》第355页)。赵泉澄《清代地理沿革表》第163页,“光绪六年,裁长寨厅同知入广顺州,以定番罗斛州判地,改置罗斛厅,设同知,隶(贵阳)府属”。故,光绪六年裁撤长寨厅,设罗斛厅。第2353页 贵定(……顺治初,因明隶平越。康熙二十六年改隶)。

贵定为贵阳府附郭(见上条)。故,贵定隶属平越府及改隶贵阳府不知所据。龙里(……明,龙里卫。康熙十一年改置)。

康熙十年改龙里卫为龙里县(见第185页)。定番州(……)。

光绪六年由定番州分置罗斛厅。应于定番州条下增补此内容。第2354页 广顺州(……长寨州判一)。

光绪六年省长寨厅入广顺州。应于广顺州条下增补此内容。罗斛厅(……光绪七年置厅)。

光绪六年置罗斛厅。见本页。安顺府……。

安顺府条下遗漏下述内容。一,关于普安县。《通考·舆地考二十二》:“顺治十八年增置普安县。”《圣祖实录》卷3,顺治十八年七月,“吏部议复,云南贵州总督赵廷臣疏言,马乃土司应改为普安县,设知县一员……从之”。二,关于普定县。《圣祖实录》卷37,康熙十年十二月,“吏部议复,贵州巡抚曹申吉疏言,龙里、清平、平越、普定、都匀五卫,应俱改为县……从之”。《光绪会典事例》卷153,“(康熙)十年……设普定县,隶安顺府”。三,关于清镇、安平、安南三县及南笼厅。《圣祖实录》卷130,康熙二十六年六月,“吏部议复,云南贵州总督范承勋疏言,镇西、威清二卫、赫声、威武二所裁去,改设清镇县;平坝卫、柔远所裁去,改设安平县;安南卫裁去,改设安南县……安笼所裁并安笼厅……从之”。《光绪会典事例》卷153,“(康熙)二十六年……置清镇、安平、安南三县(均卫改),隶安顺府”。《通考·舆地考二十二》,“(康熙)二十六年改置清镇、安平、安南三县,并增置南笼厅”。四,关于南笼厅升府。《世宗实录》卷60,雍正五年八月,“吏部议复,云贵总督鄂尔泰疏言……请将南笼厅改为府治,添设知府一员……将安顺府所属之普安一州,安南、普安二县,并新设一州,俱归南笼府管辖”。《光绪会典事例》卷153,“(雍正)五年,升南笼厅为南笼府,领永丰州(新设),并以安顺府属之普安州、普安、南安二县改隶南笼府”。《通考·舆地考二十二》,“雍正五年,升南笼厅为府,以普安州及普安、安南二县往属”。五,关于归化厅。《世宗实录》卷96,雍正八年七月,“移贵州南笼府通判驻威远汛地方,隶安顺府统辖。从云贵广西总督鄂尔泰请也”。《通考·舆地考二十二》:“(雍正)八年开置归化厅。”六,关于郎岱厅。《世宗实录》卷107,雍正九年六月,“添设贵州安顺府同知一员,驻郎岱。从云贵总督鄂尔泰请也”。《通考·舆地考二十二》,“(雍正)九年,开置郎岱厅”。第2355页 普定(……明,普定卫。康熙十一年改置)。

康熙十年普定卫改设普定县(见第185页)。第2356页 (雍正)十一年,广西荔波割隶。

本《志》第2299页,“(雍正)十年,改(庆远府)河池州属之荔波县隶贵州都匀府”。《世宗实录》卷117,雍正十年四月,“广西庆远府属之荔波县,离府治五百余里,山路险远,请改隶贵州都匀府管辖……依议”。《通考·舆地考二十二》:“荔波县(……旧属广西庆远府。雍正十年改属都匀府)。”故,雍正十年广西庆远府荔波县改隶都匀府。都匀府……。

都匀府条下遗漏清平县裁撤和复置。《圣祖实录》卷26,康熙七年七月,“裁贵州清平县归并麻哈州”;卷37,十年十二月复设清平县(见第185页)。都匀(……康熙十一年置)。

康熙十年改都匀卫设都匀县(见第185页)。麻哈州(……)。

康熙七年裁清平县入麻哈州,十年复置清平县。应于麻哈州条下增补此内容。第2357页 清平(……康熙七年省入麻哈州,十一年置,裁清平卫入之)。

康熙十年复设清平县(见第185页)。第2357—2358页 八寨厅(……)。丹江厅(……)。都江厅(……)。

本《志》谓三厅皆“雍正六年平苗疆置”。《通考·舆地考二十二》:“雍正八年开置八寨、丹江,都江三厅。”《世宗实录》卷89,雍正七年十二月,“请于都匀府添设同知、通判各一员,以同知分驻八寨,以通判分驻丹江……从之”;卷117,十年四月,“再于都匀府设理苗通判一员,驻扎上江”。故,雍正七年设八寨厅和丹江厅,十年设都江厅。第2358页 镇远府……。

镇远府条下遗漏下述内容。一,关于清江厅。《世宗实录》卷89,雍正七年十二月,“镇远府添设同知,分驻清水江”。二,关于台拱厅。《世宗实录》卷141,雍正十二年三月,“兵部议复,云贵广西总督尹继善疏奏……台拱既议设镇,请将清江同知移驻其地,清江既议改协,请于镇远府添设理苗通判一员,驻扎清江……从之”。三,关于天柱县。《世宗实录》卷141,雍正十二年三月,“改贵州黎平府属之天柱县归镇远府管辖……从贵州巡抚元展成请也”。四,关于清溪县。乾隆三十五年裁思州府,其所辖清溪县归镇远府管辖(《高宗实录》卷868)。三十六年复思州府,清溪县还隶思州府(同上,卷886)。五,关于黄平州。《光绪会典事例》卷153,嘉庆三年,“改平越府为直隶平越州,又改(平越府属)黄平州隶镇远府”。《仁宗实录》卷23,嘉庆三年三月,“割黄平州隶镇远府……从之”。天柱(……顺治初,因明制隶湖广靖州。雍正五年改隶黎平府,十一年来隶)。

雍正四年湖南靖州天柱县改隶黎平府,十二年复改隶镇远府(见第189页)。第2359页 台拱厅(……雍正十一年,平苗疆置,移清江同知驻之)。

雍正十二年移清江同知驻台拱,设台拱厅(见第185页)。清江厅(……雍正八年,平苗疆置,设同知。十一年,移同知于台拱,改通判)。

雍正七年设清江厅,置同知,十二年改同知为通判(见第189页)。第2360页 思州府……。《高宗实录》卷868,乾隆三十五年九月,“吏部议复,贵州巡抚宫兆麟奏称,思州府地非苗疆,又不繁剧,应裁。所管地方拨归玉屏、青溪二县管理……至青溪县归镇远府管辖,玉屏县归铜仁府管辖。应如所请。从之”;卷885,三十六年五月复设思州府,青溪、玉屏二县复隶思州府。此其一。雍正五年设置青溪、玉屏二县(见下条)。此其二。思州府条下遗漏上述两个内容。雍正五年,割湖广平溪、清浪二卫来属。寻改玉屏、青溪二县。《世宗实录》卷43,雍正四年四月,“湖南平溪、清浪二卫与贵州思州府接壤,去湖南省会辽远,请改归贵州管辖……从之”。故,雍正四年平溪、清浪二卫改隶贵州,五年改置玉屏、青溪二县。玉屏(……)。

乾隆三十五年玉屏改隶铜仁府,三十六年复隶思州府。应于玉屏条下增补此内容。第2361页 青溪(……)。

乾隆三十五年青溪改隶镇远府,三十六年复隶思州府。应于青溪条下增补此内容。雍正八年,平松桃红苗,移同知驻,以正大营地割隶铜仁县。

清代官书多谓雍正八年置松桃厅。《世宗实录》卷116,雍正十年三月,“移正大营同知驻扎松桃”。故,雍正十年置松桃厅。嘉庆三年,升松桃为直隶厅,以乌罗、平溪二司地拨归厅辖。

本《志》第2369页,“松桃直隶厅……嘉庆二年,升直隶厅,益以铜仁府属平头、乌罗二土司地”。《光绪会典事例》卷27,“嘉庆二年……改铜仁府松桃同知为松桃直隶厅同知”。《嘉庆一统志》卷513,“嘉庆二年,(松桃厅)升为直隶厅,领土司二。乌罗长官司……平头著可长官司”。《土司传四》:“铜仁府……平头长官司……明洪武二十九年,改授杨正德为平头长官司。”《通考·舆地考二十二》:“铜仁府……凡领县一、厅一、长官司四……乌罗正副长官司……平头著可正副长官司。”故,雍正十年置松桃厅,嘉庆二年升直隶厅,领乌罗、平头二长官司。铜仁府……。

铜仁府条下遗漏下述内容:乾隆三十五年思州府属玉屏县改隶铜仁府,三十六年复隶思州府(见第190页)。第2362页 遵义府……顺治初,因明制,为军民府,隶四川……雍正五年改隶。

本《志》第2351页,“(雍正)六年,割四川遵义来属”。《世宗实录》卷71,雍正六年七月,“改四川遵义、桐梓、绥阳、仁怀四县,正安一州,及遵义协官兵,俱隶贵州管辖。从云贵总督鄂尔泰请也”。故,雍正六年遵义府由四川改隶贵州。遵义府……。

本《志》第2363页,“赤水厅(……雍正八年,以通判分驻之留元坝,改置仁怀厅。乾隆四十一年升直隶厅。光绪三十四年改名,降厅)”(见下条)。《世宗实录》卷98,雍正八年九月,“移贵州遵义府粮捕通判,驻仁怀县旧城,其仁怀县署改驻生界地方,拨把总一员,兵五十名驻守。从云贵广西总督鄂尔泰请也”。《高宗实录》卷1009,乾隆四十一年五月,“吏部议准贵州巡抚裴宗锡疏称,遵义府属仁怀通判远驻赤河,与四川泸州、合江、叙永厅三面联界,五方杂处,最易藏奸,应改为直隶要缺同知……从之”。总之,雍正八年设仁怀厅,乾隆四十一年升仁怀直隶厅,光绪三十四年仁怀直隶厅降为散厅,改名赤水厅,还隶遵义府(见第184页)。上述内容应于遵义府条下增补。遵义……桐梓……绥阳……正安州……仁怀……。

上述四县一州,《志》皆谓“雍正七年同府改隶”。然而同页,“遵义府……雍正五年改隶”。可见讹误太甚。据《世宗实录》,雍正六年上述四县一州随同遵义府由四川改隶贵州,见前条。第2363页 正安州(……顺治初,因明为真安,隶四川……雍正二年改正安)。

以理推之,当为雍正元年改真安为正安(参见第89页)。仁怀(……)。

雍正八年由仁怀县分设仁怀厅(见上条)。应于仁怀条下补入。赤水厅(……雍正八年,以通判分驻之,留元坝改置仁怀厅)。

应标点成:“雍正八年,以通判分驻之留元坝,改置仁怀厅。”第2364页 黎平府……(雍正)五年……又以湖南靖州之天柱县来属。《世宗实录》卷43,雍正四年四月,“再查湖南天柱县,与贵州黎平府接壤,应改隶贵州……从之”。故,雍正四年湖南靖州属天柱县改隶贵州黎平府。开泰(……绵屏县丞一)。

据本《志》同页,雍正五年置开泰、锦屏二县,道光十二年降锦屏为乡,以其地属开泰。开泰条下遗漏此内容。第2365页 古州厅(……)。

本《志》第2364页,“(雍正)七年,增设古州厅”。应于古州厅条下补充此内容。下江厅(……)。

本《志》第2364页,“乾隆三十五年,增设下江厅”。应于下江厅条下补充此内容。康熙三年,平水西、乌撒,以大方城置(大定府)。

康熙四年置大定府(见第183页)。大定府……。

大定府条下遗漏下述内容。一,关于黔西州及平远州。康熙二十二年降黔西府为黔西州,平远府为平远州,二州改隶大定府(见第183页)。二,康熙二十六年大定府降为大定州,与黔西州、平远州同属威宁府(见第183—184页)。三,《世宗实录》卷87,雍正七年八月,“升贵州大定州为大定府。改威宁府为威宁州,与平远、黔西二州、毕节一县,具隶大定府管辖”。四,关于水城厅。《世宗实录》卷116,雍正十年三月,“移……大定府通判驻扎水城”。平远州(……康熙三年平水西、乌撒,以比喇坝置府)。

康熙四年置平远府(见第183页)。第2366页 黔西州(……康熙三年,以水西置府)。

康熙四年置黔西府(见第183页)。威宁州(……康熙三年以乌撒置府)。

康熙五年置威宁府(见第183页)。第2367页 顺治初,因明为安笼所。康熙二十五年,置南笼厅,移贵阳通判驻之。《通考·舆地考二十二》:“康熙二十五年,改安笼所为南笼厅,移安顺府通判驻其地”;“安顺府……(康熙二十六年)增置南笼厅”。《圣祖实录》卷130,康熙二十六年六月,“安笼所裁并安笼厅”。《嘉庆一统志》卷560,“康熙二十五年,改安笼所为南笼厅,移安顺府通判驻其地”。综上所述,康熙二十六年设南笼厅,移安顺府通判驻之。兴义府……雍正五年(南笼厅)升府。嘉庆二年,改兴义。

兴义府条下遗漏下述内容。—,南笼府之领属。《通考·舆地考二十二》:“南笼厅……雍正五年升为府。分广西泗城府西隆州所属红江以北之地设永丰州,又以安顺府之普安州及普安、安南二县来属。”据《世宗实录》,南笼府领属原安顺府之普安州及普安、安南二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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