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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08 11: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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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毛姆(英)

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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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一切的美妙与趣味:毛姆精选套装

阅读一切的美妙与趣味:毛姆精选套装试读:

前言

毛姆是一个聪明的作家,这几乎是喜爱毛姆的读者的共识。

有些作家凭借聪明去显露锋芒,也在无形中制造出与读者的距离,毛姆不会。相比于某种潜心将作品打磨得精致、晦涩的聪明,毛姆其实更像一个生意人。小说是他的一爿店面,他追求的是一种商品化的作品质量,目的是更好地讨得顾客(读者)的欢心。

毛姆是站在读者身边的,他深知读者的喜恶,是一个精明绝伦的故事商。很少有作者可以做到这一点,有些是因为与毛姆的创作追求迥异,追求相仿的作者却往往缺少毛姆一般的天赋。

在毛姆的短篇小说中,他对读者情绪的把控能力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展现。开篇的两三页,读者便可接近核心的悬念——那个故事中心的黑洞。当然,这仅是浅浅的一瞥。毛姆在设置悬念时,有一丝“润物细无声”的味道,他不会大动干戈地点燃读者的好奇心,只通过描写人物的一个动作、一个小心态,便在读者的心中种下了对悬念的好奇。《赴宴之前》中米莉森特在丈夫离世后从婆罗洲归家的反常,《红毛》中船长登岛前寻找礁石口子的焦虑,《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中爱德华后期信件中突然出现的幽默和轻佻……

毛姆像是一位舞台装置家,手中提着一根控制幕布的绳索,他的笔法习惯于一点点扯起绳子,让幕布遮盖的物品渐渐显露在观众的视野中。每一下扯动之前,他会给予读者暗示,供读者猜谜,让他们对接下来展露的东西产生某种预知。阅读毛姆的读者总是处在预知印证前的紧张和预知印证后的快慰之中。

当然,亲近读者的行为,并不代表毛姆是一个二流作家或通俗作者。毛姆在熟稔地掌握小说之“惊心动魄”的同时,文本核心却是一种深刻的嘲讽与深沉的慈悲。

在毛姆与读者之间,有一扇“门”,他总是站在门外,说出一些嘲讽的言语。他的性格不喜欢将人性与命运主题中的无奈与辛酸以更加沉痛的方式表达出来,这一扇门给了毛姆空间。

毛姆不是振臂高呼的意见领袖,也不是温暖治愈的鸡汤先生,他是冷静的,是避免情感混沌的最清醒的洞察者。他在门外,对无奈的困境与悲剧施以嘲讽和揶揄。在他的妙笔之下,这些宏大的主题忽然变得市井起来,轻快起来。只有看得最深的一双眼,才能将这些主题的“大”利落地切分进生活的“小”,在鲜活流畅的故事与玩世不恭的嘲讽中,显现出深刻洞见的锋芒。

毛姆对生活的爱与慈悲,我们通过阅读他的小说便能体会,他并不是一个冷漠的作者,因此他的冷嘲热讽并不会显得残酷或者下作。

毛姆的小说内核,其实是用棉布擦拭刀子。刀柄上华丽的巴洛克式的装饰是毛姆所喜的生活的喧嚣,而棉布擦过锋刃的温和与锐利,才是毛姆文字深处所求的慈悲与深刻。罗长利2017/1/2

万事通先生

我在见到马克斯·凯兰达之前,就有些不喜欢他。

大战(第一次世界大战)刚刚结束,远洋客轮的运输任务非常繁重,很难订到客舱,你不得不接受代理提供给你的选择,根本就不能指望有间自己的单人舱。我很高兴订到了一间双人舱,但当我听到同舱旅伴的名字时,我的心一下就凉了。这个名字令我窒息,一想到将和凯兰达一同度过十四天(从旧金山到横滨),就觉得这会是一次多么糟糕的旅程。我反感这个名字,哪怕同舱的人叫史密斯或布朗都会好些。

当我登上船进入客舱,发现凯兰达先生满是标签的大包小包已被放在床下,那些蠢大的衣柜箱子和外观难看的手提箱让人感觉很不舒服。一进卫生间,我发现他真是个科蒂的优秀赞助商,脸盆架上摆满了香水、洗发精和润发油,那支乌木的牙刷上还印着镀金的凯兰达名字的缩写。

我一点都不喜欢凯兰达。

我来到吸烟室,叫了一副纸牌,刚要玩的时候,一个男人来到我面前并跟我打招呼。“我是凯兰达先生。”他说道,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微笑着,并坐了下来。“噢,是的,我想我们同住一个舱室。”“我认为自己很走运,因为我听说你是英国人。能在海外遇到同胞,令人非常开心,如果你能明白我的意思。”

我眨了眨眼睛。“你是英国人?”我有些不得体地问道。“当然,你不会认为我是个美国人吧?我是个标准的英国人。”为了证明,他掏出护照给我看。

英国有很多奇怪的人。凯兰达先生个子很矮,体魄健壮,皮肤黝黑,胡子刮得非常干净,富有肉感的大鹰钩鼻子上方有一双光泽水润的眼睛,一头时尚的卷曲黑发。他在说着一口流利的英语同时还伴着丰富的手势。我又仔细查看了他的护照,他确实出生在英格兰,而不是其他天空比英格兰更加湛蓝的地方。“你想喝点什么?”他问我。

我疑惑地望着他。美国正在实行禁酒令,船上是绝对没有酒的,当我不渴的时候,我不知道该要哪种,我不喜欢姜汁汽水或柠檬汽水。但凯兰达狡黠地对我笑了笑。“威士忌、苏打水和干马提尼酒都有,只要你说句话。”

之后,他从两个后裤兜里各掏出一个酒瓶,并放在我面前的桌子上,我选择了干马提尼酒,让服务员拿来两个玻璃杯和一些冰块。“非常好的鸡尾酒。”我说。“嗯,我这里还有很多世界各地的酒,如果船上你还有朋友的话,让他们一起来分享吧。”

凯兰达先生非常健谈,他谈到了纽约、旧金山,还与我讨论了戏剧、绘画和政治。

他是非常爱国的。

英国国旗是面令人肃然起敬的旗帜,但当它被来自亚历山大或贝鲁特这类人挥舞的时候,不禁使我生出一种它有失威严的感觉。

凯兰达先生很自来熟。

我自然也不喜欢总是端着一副绅士般的架子拿腔作调,但我还是比较习惯一个完全陌生的人在称呼我时,应该在我的名字前加“先生”,然而他没有这样做,我确定凯兰达先生并没有这样礼貌地称呼过我。我不喜欢凯兰达先生。

当他坐下来时,我把纸牌放到了一边,但是现在,我只想赶紧结束持续了足够久的第一次交谈,我又拿起纸牌继续玩了起来。“把3放4上。”凯兰达先生说。

当你自己专心玩牌的时候,再没有什么比别人在一边给你指手画脚更加令人懊恼的事了。“要通了,要通了,”他呼叫起来,“把10放在J上。”

我满心愤懑地耐着性子玩完了这局。

然后他一把将牌抓了过去。“你喜欢用纸牌变魔术吗?”“不,我反感纸牌魔术。”我回答。“好吧,我马上给你演示一下。”

他要我记住三张牌,但我说我打算去餐厅找个座位坐下来。“哦,没关系,”他说,“我已经给你订座位了,我想我们既然住同舱,那也应该同桌用餐。”

我不喜欢凯兰达先生。

我每天都要跟他住在同一间舱室,与他在一个桌上共用三餐,不仅如此,不论我到甲板上散步还是去哪里,都得与他一起,根本无法摆脱。而且他永远不会意识到与他同行是会令人不愉快的,他以为你如他一样开心。这要是在你自己家里的话,你肯定会一脚把他踢下楼或当面狠狠地摔门把他关在外面,让他知道他是个不受欢迎的人。

他很善于交往,没出三天就几乎认识了船上每个人。他什么事都做过:他管理过清洁工作,主持过拍卖,为运动奖项筹过资,组织过掷环和高尔夫球比赛,举办过音乐会,安排过化装舞会。任何地方都有他,他无所不做,自然也成为这船上最招人恨的人。我们都叫他“万事通”先生,甚至当着他面也这样叫他。他认为这是对他的赞誉。

他非常健谈,尤其在吃饭的时候,大部分时间他都在绘声绘色地高谈阔论,这简直让人难以忍受。并且他还能言善辩,他感觉自己比世上任何人懂得都多。如果你提出了与他不同的观点,都会挫伤他那不可一世的自尊心,因而他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屈从于你,他坚信他对世间一切事物的判断正确、理解透彻,错误思维永远不属于他,为此他会坚持不懈地跟你争论,哪怕是个十分无聊的话题,直到最终把你说服方可罢休。船上的人都知道他就是这样的家伙。

一次,我们与一位医生同桌,凯兰达先生一如过去天南海北地说着,医生显得很懒散,而我也一副漠不关心、无所事事的样子。只是旁边那桌被称为拉姆齐的坐不住了,他跟凯兰达一样固执己见,并且非常鄙视自以为是的人,于是他们开始了一场无休无止的激烈辩论。

拉姆齐在神户的美国领事馆工作,他来自美国的中西部,这家伙是个大块头,他一身的赘肉把衣服撑得紧紧的。这次他是带着妻子重返神户,他的妻子独自回纽约在家里待了一年。拉姆齐太太俏丽娇巧,十分讨人喜欢,举止得体大方,谈吐幽默。虽说领事馆的工资微薄,她的着装总是很简朴,但她懂得如何打扮自己,她总能穿出独具特色、非同一般的效果。若不是她超凡脱俗的优雅特质和独有的女人魅力,我也不会特别关注她,从她端庄的外表上你找不到一点吸引人的地方,但总觉得有朵鲜花绽放在她的衣服上一般。

一天晚上,我们一同用餐时,无意间谈到了珍珠。那时报纸上大量报道了精明的日本人正进行人工养殖珍珠,用于镶嵌。医生说这将无可避免地降低珍珠的价值,如今他们已经做得相当不错了,将来完全可以以假乱真。凯兰达先生习惯性地奔赴新话题,他讲了很多有关珍珠方面的知识。我不信拉姆齐对此了解更多,但他绝不会放过这个反驳的机会。只过了五分钟的时间,两人便进入了激烈的争论之中。以前我见过凯兰达激动争辩的状态,但从来没见过像今天这样如此亢奋。最后,拉姆齐说了句什么话刺痛了凯兰达先生,他敲着桌子喊道:“好吧,关于珍珠的问题我是最有发言权的。我正要到日本去谈珍珠生意,我很在行,并且任何一个行家都会认可我对珍珠的认知。我知道所有世界上最昂贵的珍珠,而没价值的也无须了解。”

对于我们来说这可是个新闻,凯兰达先生虽说话很密,但他从来没向任何人透露过他是去做生意的,大家只模糊地知道他是为了一些商业差事去日本。他得意地环顾了一下四周。“那些人工养殖珍珠绝逃不过像我这样的行家的眼睛,只需瞟一眼就能看出来。”他指着拉姆齐夫人戴的那条项链说,“拉姆齐夫人,相信我,你戴着的这条珍珠项链的价值将来绝对不会比今天降一分。”

拉姆齐太太那张端庄的脸微微发红,把项链塞到她的衣服里面。

拉姆齐探过身子,他向我们使了个眼色,带着几分讥讽的微笑。“拉姆齐太太的珍珠项链非常漂亮,对吗?”“对,一见面时我就注意到了。”凯兰达答道,“哎呀,当时我还在心想,这些珍珠都是真的!”“当然,这不是我买的。你觉得它值多少钱?我很想知道。”“噢,在商场里买要一万五千美元,但如果在美国最繁华的第五大道买的话,三万美元才能买得到。”

拉姆齐冷笑起来。“听到事实你会惊讶的,这是拉姆齐太太离开纽约前一天在一家百货商店里买的,总共花了十八美元。”

凯兰达先生的脸一下红了。“胡说,这不仅是真的珍珠,而且还是我所见到的这种规格中品相最好的。”“你敢打赌吗?这是假的,我用一百美元跟你赌。”“同意。”“噢,埃尔默,你不能拿你确定的事跟人打赌。”拉姆齐太太的唇边带着微笑,语气温和地说。“我不能?如果有这样轻易捡钱的机会,傻瓜才不捡。”“但怎么能证明它是假的?”她接着说,“仅仅是我说的跟凯兰达先生说的不一样而已。”“让我看看项链,如果它是假的我立刻就告诉你,我宁可失去一百美元。”凯兰达说道。“摘下来,亲爱的,给这位先生看看,这是他自愿的。”

拉姆齐夫人犹豫片刻,她将手放在项链的钩子上。“我不能摘下它,”她说,“凯兰达先生,你就相信我的话吧。”

我忽然有种不祥的预感,但我想不出要说什么。

拉姆齐跳了起来。“我给你摘。”

他把项链递给凯兰达先生。凯兰达先生从兜里掏出放大镜仔细看了起来,胜利的微笑在他那黝黑油亮的脸上慢慢铺展开来。

他把项链还给拉姆齐太太,正打算宣布结果,忽然瞥见拉姆齐太太面无血色,看上去仿佛就要晕倒,她死死地盯着凯兰达,眼神显得无比惊慌,似乎在不顾一切地向他祈求。而令人奇怪的是,这一切拉姆齐竟没发现。

凯兰达先生张着嘴,半天没说出话来。你几乎能看到他内心的纠结,他在努力说服自己。“我输了,”他说,“这的确是件非常好的仿制品,其实,我用放大镜已经看出是假的了,我想也就值十八美元。”

他从钱包里拿出一百美元,二话没说就递给了拉姆齐。“我年轻的朋友,这就算是个教训吧,以后别太自以为是了。”拉姆齐接过钱。

我注意到凯兰达的手在发抖。

这件事迅速在船上传开了,凯兰达先生那晚不得不忍受别人对他的嘲笑。这件事也确实是一个笑话,因为“万事通先生”被拆穿了。拉姆齐太太推说头痛,回了自己的特等舱。

第二天早晨我起来后正在刮胡子,凯兰达躺在床上抽烟。忽然传来一阵轻微的刺啦声,只见一封信从门下塞了进来。我打开门向外看,门外没有任何人。我捡起信,看见是写给凯兰达先生的,信上的字是印刷体,我把信递给他。“谁写的信?”他把信打开,“噢!”

他拆开信封,那不是信,而是一张一百美元的钞票。

他看着我,脸红了起来。

他把信封撕成碎片交给我,说:“你介意帮我从舷窗扔出去吗?”

我按他说的做了,然后微笑地看着他。“没人喜欢被人看成傻瓜。”他说。“珍珠是真的吗?”“如果我有一个如此娇妻,我绝不会让她一个人在纽约待一年,而我住在神户。”他说。

此时,我好像不那么讨厌凯兰达了。他掏出钱包,小心翼翼地将一百美元放了进去。

教堂司事

有一场洗礼仪式下午在内维尔广场的圣彼得教堂举行,司事阿尔伯特·爱德华·福尔曼仍然穿着那件稍旧的长袍,他保存着的新长袍一般只在葬礼和婚礼时才穿(上流社会的人们常常选择在内维尔广场的圣彼得教堂举行这类仪式)。新长袍叠得有棱有角,看上去好像是用青铜做成的。而此时他只穿这件旧点的。穿着这件长袍使他感到很自豪,因为它是教堂司事这个尊贵职位的象征。而回家之前脱下它的时候,他有种衣不蔽体的不安感。他很用心地对待长袍,每次都亲自熨平,叠好。在教堂做司事的十六年时间里,他有许多件这样的长袍,但他从来不会扔掉破旧的长袍,而是仔细地将它们洗净,叠得整整齐齐,再用牛皮纸包好存放在他卧室衣柜最下面的抽屉里。

教堂司事正一声不响地忙碌着自己的事情,替换了大理石洗礼盘上的油漆木盖,帮体弱的老妇人拿走椅子。等牧师在法衣室换完衣服他再把那儿收拾一下,然后回家。此时,他看见牧师穿过圣坛,来到祭台前跪拜了一下,然后从侧廊走下来。但牧师仍然穿着他的教袍。“他还在磨蹭呢?”教堂司事自言自语道,“他不知道我该喝茶了吗?”

这位牧师是最近才任命的,是个四十岁出头、红光满面、精力充沛的人。可阿尔伯特·爱德华仍为前任牧师深感惋惜,他是个老派的传教士,布道时声音清亮、表情从容,他还经常去一些贵族教民家里吃饭。他喜欢教堂里的一切都顺其自然,从不无事自扰,他不像这个新牧师那样事事都想插手干涉。但阿尔伯特·爱德华对新牧师很包容。圣彼得教堂地处一个很好的居民区,教区居民也都是些有着非常良好教养的人。新牧师来自伦敦东区,不能指望来自时髦教区的他很快变成本区言行谨慎的教区居民。“他在磨蹭什么呢,”阿尔伯特·爱德华说道,“时间长了,他就知道该怎么样了。”

直到牧师下了侧廊,离开圣坛区域,走到一个不需要提高声音并比较适宜说话的地方才停了下来。“福尔曼,一会儿你到法衣室来一下。我有事对你说。”“好的,先生。”

牧师等他过来后,两人一起向教堂走去。“先生,我认为洗礼仪式办得非常好,当你把那个孩子抱起来他立刻就不哭了,很有意思。”“我注意到孩子们经常这样,”牧师微微一笑说道,“毕竟我给孩子们洗礼过很多次。”

温和是牧师引以为傲之本,他几乎总有办法能使哭闹的孩子慢慢安静下来,那些孩子的母亲和保姆看到孩子坐在他罩着法袍的臂窝里,无不露出敬佩、愉快的表情。司事明白此刻称赞一下牧师的这种本事他一定非常高兴。

牧师于阿尔伯特·爱德华之前进入了法衣室,阿尔伯特·爱德华诧异地发现有两位教区执事也在那儿。他并未看见他们进来。他们向他愉快地点了点头。“下午好,阁下。下午好,先生。”他向两位问候。

两位都是中年男人,他们做教区执事的时间与阿尔伯特·爱德华做司事的时间差不多长。他们现正坐在老牧师多年前从意大利带来的漂亮的长桌子旁,而牧师在他们之间的空位上坐了下来。阿尔伯特·爱德华面对着他们,在桌子的另一边坐下来。阿尔伯特·爱德华不知道为何,与他们隔桌相对让他感到有些局促不安。他依然记得教堂的管风琴师曾惹来麻烦,使他们陷入了困境,大家费了好大的劲才把事情平息下来。内维尔广场的圣彼得教堂这样的大教堂是无法经受流言蜚语的。牧师红红的脸上看起来很温和淡定,那两位的神情却现出些许不安。“他在劝说他们,”司事心里琢磨着,“他正设法哄着他们做什么事,而他们不愿做。肯定是这样,你记住我的话。”

但阿尔伯特·爱德华并没有将他的想法明显地表露出来,他保持着恭敬而非谄媚的态度。他在被派到教堂工作之前曾是个仆役,但仅是在一些非常有名望的家里工作,他的举止很得体。开始他在一个有影响的商人家里做小听差,之后他从四等仆役提升到一级大仆人。他只身给一个贵族寡妇当了一年管家。来圣彼得教堂之前,他还给一个退休的大使管事,手下带着两名听差。他身材高挑,瘦削,庄重,显得很高贵。虽说看起来不像公爵,至少也像个专扮公爵的老派演员。他老成、沉稳、自信,他的品行是无可挑剔的。

牧师开始迅速地进入话题。“福尔曼,我们有件相当不愉快的事要对你说。你在这里很多年了,我想那些贵族及将军都会支持我的看法,人们都知道到你做事尽职尽责,令人满意。”

两位教区执事点点头。“但是几天前我了解到一个十分出乎我预料的情况,我认为我有责任将此告知教区执事。我发现你既不能读也不会写,这使我很惊讶。”

司事的脸上没有露出难堪的表情。“前一个牧师知道这件事,先生,”他回答道,“他说这没关系,他总说世界上已经有了大量博学之士。”“这是我听到过的最令人惊奇的事,”将军叫道,“你的意思是说,你在这个教堂做司事十六年就从来没学会读或写吗?”“先生,我十二岁时开始给人当差,在第一个我当差的地方有个厨子试图教过我一次,但我好像不太开窍。后来这事那事的,我就再也没时间学了,我从没真正想学。我想,许多年轻人将大量做有益事情的宝贵时间都花费在阅读上。”“但你不想知道新闻?”另一个教区执事说,“难道你从来不写封信吗?”“不,阁下,不会阅读似乎也可以很好地应付过去,现如今报纸上都是些图片,发生什么事我差不多都了解。我的妻子是个相当有文化的人,如果我想写信,她可以帮我写。这不构成我生活的冒险。”

两个教区执事不安地瞥了牧师一眼,然后低头看着桌子。“好吧,福尔曼,我与两位先生交谈过此事,他们也完全同意我的观点,这样下去是不行的。在内维尔广场圣彼得教堂里,我们不能留用一个既不能读也不能写的司事。”

阿尔伯特·爱德华那张瘦削、蜡黄的脸一下子红了,他不自在地扭动着他的脚,但他没有还嘴。“请理解我,福尔曼,我并没有抱怨你,你做的工作还是挺令人满意的,我对你的品行和你的能力评价还是相当高的;但我们不能冒着由于你可怜的无知而引来麻烦的风险,这不仅经过了谨慎的考虑,而且还是最基本的原则。”“不过你能不能学一下,福尔曼?”教区执事问道。“不,先生,恐怕我现在做不到。你知道,我不像过去那么年轻了。如果我那个时候似乎就不能把写信之类的塞进我的脑子里,那么,我认为现在就更不太可能了。”“我们不想强求你,福尔曼,”牧师说,“不过教区执事和我已拿定了主意,我们将给你三个月时间,假如到时候你还是不能读写,恐怕你只能离开了。”

阿尔伯特·爱德华一直不喜欢新牧师,他早就说从一开始安排这个人来圣彼得教堂就是个错误。他不是上等社会教民需要那类的人。这时他把自己的身子挺直了一些,他知道他的价值,他不允许自己被贬低。“非常抱歉,先生,恐怕没用,我太老了,学不了新东西。虽然我不能阅读和写字,但也好好地生活了好多年。我不想夸耀自己,自夸没任何意义。我不介意说我在慈悲的上帝赐予我的生活里已经尽职尽责了,即便我现在可以学,那我也不打算学了。”“既然如此,福尔曼,恐怕你必须离开这里了。”“好的,先生,我明白你的意思。你一找到替换我的人,我将即刻离开。”

但当阿尔伯特·爱德华像往常那样礼貌地送走牧师和两位教区执事关上教堂大门之后,他的嘴唇微微颤抖起来,遭受这样沉重的打击,使他再也无法保持原有庄重的尊严。他慢慢回到法衣室,把他的法袍挂到该挂的衣钩上。他想到这件法袍见证了许多隆重的葬礼和典雅的婚礼,不禁叹息。他把屋内的东西整理好,穿上外衣,手里拿上帽子,毕恭毕敬地走出了侧廊。他把教堂的门锁上,慢慢走过广场。他深陷伤痛的思绪之中,并没有踏上通往家的路,尽管家里有一杯香浓茶水在等待着他。他误向另一条街道拐去,慢慢地往前走。他心情非常沉重,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也不打算重操仆役的旧业。在自己不受差遣的这些年里,不管牧师和教区执事们如何评价,他还是自主地将内维尔广场圣彼得教堂管理了起来,因而他简直不能接受降低自己的身份,听人支使了。他有一笔积蓄了,但不出去做事还是不足以维持生活,而且用于生活的开销似乎一年高于一年。此前他从来没有为这个问题感到不安,圣彼得教堂的司事就像罗马教皇一样,应该可以终生为继的。他曾常常设想在自己死后的第一个主日,牧师在晚祷布道时会夸赞他:“司事阿尔伯特·爱德华·福尔曼忠于职守,是道德的典范。”他不禁深深地叹了一口气。阿尔伯特·爱德华是一个不抽烟不喝酒的人,但也有例外,也就是说在吃晚饭时他喜欢喝一杯啤酒,劳累时他喜欢用烟来解乏。此时他想起来应该用烟来舒缓一下自己的情绪,因为他没有随身带着它,便开始找寻附近一带是否有能买到包金薄片香烟的店铺。他一时没有找到,又继续往前走。这是一条很长的街道,街上有各种各样的商店,但就是没有一个店铺可以买到香烟。“真奇怪。”阿尔伯特·爱德华说。

为了确保没有遗漏,他又走了一遍。没有,毫无疑问确实是没有。他停了下来,反复思索起来。“我不可能是唯一一个想在这条街上买烟的人,”他说,“我敢肯定,谁要在这儿开个销售香烟糖果的小店,买卖应该非常不错。”

他突然感到一阵惊喜。“这主意不错,”他说,“很奇怪,怎么有些事总是在你最不经意的时候就出现了。”

他转身回家,喝了他的茶。“阿尔伯特,你今天下午怎么这么沉默?”他妻子觉察到。“我正在琢磨一件事。”他说。

他把这个方案从各个角度认真地思考一番,第二天,他又跑到了那条街上。非常幸运,刚巧找到了一家要出租的小店,看上去似乎还正合他的意。二十四小时之后,他就把它租了下来。

他彻底地离开了圣彼得教堂,一个月之后,阿尔伯特·爱德华·福尔曼的香烟报刊小店就开业了。他的妻子认为,这是他做圣彼得教堂司事之后最落魄的事,但是他回答说,必须要跟得上时代的变迁,教堂已不是过去的教堂了,从此以后恺撒归恺撒,与他井水不犯河水了。阿尔伯特·爱德华把生意做得非常红火,大约过了一年,他忽然发现他应该开第二家店了,再雇上个经理。他便开始寻找另一条没有烟铺的长街,而且又在那儿找到一家出租的店铺租下来还进了货。这一大成功突然使他产生了一个绝妙的想法,既然能经营两家店,就应该可以多开几家。于是他跑遍了整个伦敦城的每条街道,只要发现哪条街上没烟铺并有房屋出租的,他就租下来。就这样,他在十年的时间里拥有了至少十家烟铺,赚了很多钱。他每周一亲自到所有的烟铺转一圈,把一周销售所得的钱款收上来再存到银行里。

一天早上,他正在银行将一捆钞票和一袋沉重的银圆存起来的时候,收款员告诉他,银行经理要见他。之后他被领进经理室,经理赶紧过来与他握手。“福尔曼先生,我想跟你谈谈你在我们这儿存款的事。你清楚你存下多少钱了吗?”“虽然不能精确到一两镑,但我知道个大概,先生。”“除去你今天早上存的已经超过三万英镑了。这是一笔巨大的存款,我认为你更应该用来做个好的投资项目。”“我不想担风险,先生。我觉得存在银行里保险。”“你不必担心,我们给你开一份绝对可靠的金边有价证券单子,这样会给你带来比存款更加丰厚的利息。”

福尔曼先生那高贵的面孔露出为难的表情。“我从来没有接触过与证券和股份相关的买卖,所以我不得不将它们全部放在你们手里。”他说。

经理笑了笑:“一切交给我们来做。下次你来的时候把所有你必须要签名的单子签上就行了。”“这个我行,”阿尔伯特犹豫地说,“但是我怎样知道我签的单子究竟是什么呢?”“我想你是能看懂的。”经理确定地说。

福尔曼先生给了他一个使人放松的微笑。“好吧,先生,是这样的,我不会阅读。我知道这件事听起来很可笑,但的确如此。我既不会阅读,也不会写字,只会写我的名字,在我做生意之后只学会了写我的名字。”

经理吃惊地从他的椅子上跳起来。“这是我所听过的最不寻常的事。”“你知道,就是这样的,我一直没有机会读书,而时至今日为时已晚。我也不打算学了,我这个人有点些固执。”

经理凝视着他,仿佛他是一个史前怪物似的。“你的意思是说,经营这么大的产业,积蓄了三万多英镑的财富,你竟然不能阅读和写字?上帝啊!如果你有阅读和写字的能力的话,那么现在该有多大的发展呀?”“我确切地告诉你,先生,”福尔曼先生说,他依然露出一丝贵族的微笑,“要是会的话,我现在就只是内维尔广场圣彼得教堂的司事了。”

患难之交

三十年来,我一直在研究我的同类,但我依然对他们不足够了解。在大多数情况下我自然不会仅凭一个仆人的外观雇用他,但我承认,当见了面我们在很大程度上会以貌取人。我们通常是从下巴的形状、看人的眼神和嘴巴的轮廓给人下定论。我不认为我们这样看人对的时候比错的时候多。为什么小说、戏剧往往与实际生活有很大的出入?是因为作者,抑或是出于需要而已。作者常常把人物刻画得表里如一,他们不能塑造一个自相矛盾的角色,那样会让人无法理解。然而,我们大多数人都是自相矛盾的,我们原本就是由不相一致的各类品性随意组合起来的混合体。一些逻辑学的书里很荒谬地说,黄色是管形的或感恩之心重于空气。那么,在一个不相一致的混合体中,完全可以组合成一辆同样是黄色的马车,而感恩之心也有可能改在下周中的某一天出现。当人们告诉我第一印象一向很准的时候,我便会耸耸肩膀。我认为他们不缺乏见识,就是自以为是。就我而言,对人们了解时间越长,他们就越发令我迷惑,我那些老朋友,我可以说一点也不了解。

产生这些想法缘于我今天早上在报纸上看到一则消息,爱德华·海德·伯顿在神户去世了,他是个商人,并且在日本经商多年。我对他知之甚少,我对他感兴趣是因为他曾让我大吃一惊。若不是他亲口把这个故事讲给我听,无论如何我也不会相信他能做出这样的事来。更令人吃惊的是,无论是外表还是举止,他都是使人想到非常确切的类型的那种。如果有表里如一的人的话,他便是一个。他个子矮小,不超过五英尺四英寸的身高,十分单薄的样子,白发,红红的脸上布满皱纹,蓝色的眼睛。认识他时我猜想他大概六十岁,他永远衣着整洁、朴素,合乎他的年龄和身份。

虽然伯顿的办公地点在神户,但他常到横滨来。

刚巧有一次为了等船我在那里待了几天,在英国俱乐部里我被人引见给他。我和他一起打桥牌。他的牌打得很好,人很豁达。无论是打牌还是之后喝酒,他话都少,但只要说话就很在理。他幽默起来表情却十分平淡,在俱乐部似乎他很受大家欢迎,以至于当他离开之后,大家都赞他是数一数二的好人。正巧我们都住在格兰德大酒店,第二天他邀我共进晚餐。我遇见了他太太和他的两个女儿,他太太身材丰满,也上了点年纪,面带微笑,很显然这是一个和睦的家庭。我觉得让我印象最深的大概就是伯顿的亲和。他那双和善的蓝眼睛有种令人愉快的神情,他说话的声音很温和,你很难想象出他会因发怒而提高嗓门。他的笑容和善亲切。这是一个能吸引你的人,因为你能从他身上感受到他对别人那种真挚的爱。他非常有魅力,在他身上没有任何令人反感的东西:他喜欢打桥牌,他还喜欢喝鸡尾酒,他能很生动地讲述一个有趣的荤段子,他年轻时也算是个运动员。他是一个有钱人,他的每一分钱都是自己挣来的。我想,他让人喜欢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很矮小瘦弱,让你本能地想去保护他。你甚至觉得他连一只苍蝇都不忍心伤害。

一天下午,我正在格兰德大酒店的休息厅里坐着,还是在地震之前。那儿有带扶手的皮椅子。透过窗子,放眼望去,泊满轮船的港口一览无余。那里停泊着途经上海、香港和新加坡到温哥华、旧金山或欧洲的巨轮,还停泊着来自各个国家不定期的货轮,它们破损不堪,饱受海水的侵蚀。还有船尾高高翘起、船帆五彩斑斓的平底船以及数不胜数的小舢板。真是一派令人振奋的繁忙景象,然而,不知道为什么,我有一种宁静的感觉,这里充满浓浓的浪漫气息,似乎可以伸手去触摸。

不久,伯顿走进休息厅,看到了我。他坐在我旁边的椅子上。“喝一小杯,你说呢?”

他向一个服务员拍了一下手,点了两杯杜松子酒。正当服务员端酒时,外面街上有一个人走过,看到我便朝我挥挥手。“你认识特纳?”正当我点头问候时伯顿说。“我是在俱乐部认识他的,听说他是靠家里汇款生活的人。”“我信,我们这儿有许多这样的人。”“他桥牌打得不错。”“他们一般都是这样的。去年这儿有个朋友,说来奇怪的是他和我同姓。他是我见过的最好的桥牌手,我想你在伦敦从没遇见过他。他称自己是伦尼·伯顿,我想他属于那些相当高级的俱乐部。”“不,我想我不记得这个名字。”“他是个相当了不起的桥牌手。他在桥牌这方面似乎很有天赋,这是不可思议的,我曾多次与他打桥牌。他在神户住了一段时间。”

伯顿抿了一口他的杜松子酒。“这是个相当有趣的故事,”他说,“他不是个坏家伙。我喜欢他。他永远衣装考究,看上去风度翩翩,鬈曲的头发,面颊白里透红,显得很帅。女人对他很着迷。他不去伤害别人,你知道,他只是有些粗鲁。当然,他喝酒太凶,那些家伙就是这样。他每个季度都能收到一小笔汇款,他打桥牌还能赚点。他赢了我不少钱,我很清楚这点。”

伯顿和善地轻声笑了笑。依我亲身体会,我知道他打桥牌时即便输再多钱也会欣然接受。他用瘦瘦的手摸了摸剃得光光的下巴,手背的青筋暴露,看上去好像是透明的。“我猜想之所以当他破产的时候来找我,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和我同姓。一天他到我的办事处见我,让我给他安排份工作。我感到非常惊讶。他告诉我,他家里不再给他汇款了,他想要找份工作。我问他多大了。“‘三十五岁。’他说。“‘你至今一直在做什么?’我问他。“‘什么都没做。’他说。“我忍不住笑了。“‘我恐怕我现在帮不了你什么忙,’我说,‘再过三十五年再来找我吧,那时我再看看能帮上你什么。’“他没有离开。他的脸有些苍白,他犹豫片刻,然后告诉我,他这段时间牌运不佳。他原来就不愿一直这样坚守在打桥牌上,便赌起了扑克,结果输了个精光。他身无分文,已经把所有的东西全部当掉。他没法给旅馆结清账单,他们不让他赊更多的账。他已穷困潦倒,如果他再找不到事情做的话,就不得不去自杀了。“我看了他一会儿,我能看出,现在他完全垮掉了。他喝酒比过去更凶,他看上去有五十岁的样子。姑娘们如果见到他这个样子,就不会对他那么着迷了。“‘可是,你除了能打牌以外,难道就不会做其他的事情了吗?’我问他。“‘我能游泳。’他说。“‘游泳!’“我几乎不能相信我的耳朵,这个回答简直太荒唐了。“‘我大学时是游泳队的。’“我隐约明白了他的意思。我认识很多在大学里徒负虚名的人,我才不会为之所动呢。“‘年轻时,我也是一个游泳健将。’我说。“忽然我有了个主意。”

伯顿暂停了他的故事讲述,将身子转向我。“你熟悉神户吗?”他问道。“不熟悉,”我说,“我曾从那里路过一次,仅住了一晚。”“那你不知道盐谷俱乐部吧。当我还是个年轻人的时候,我从那里开始游泳,绕过灯塔,然后在垂水的小溪上岸。总长度超过三英里,由于灯塔周围水流湍急,游起来相当困难。我把这件事告诉了与我同姓的年轻人,同时对他说,如果他也这样做,我就给他一份工作。“我能看得出,他吃了一惊。“‘你说你是个游泳运动员。’我说。“‘我现在的状态不是很好。’他回答道。“我什么都没说,耸了耸我的肩膀。他看了我片刻,然后点点头。“‘好吧,’他说,“你想让我什么时候去?’“我看了一下表,刚过十点。“‘游这段你应该不会超过一小时十五分钟。我十二点半开车绕到小湾与你会合,把你带回俱乐部换衣服,然后我们一起吃午饭。’“‘就这么定了。’他说。“我们握了下手。我祝他好运,然后他开始游泳。那天上午我有许多工作要做,我勉强在十二点半时到达垂水小溪。实际上,我无须匆忙,他根本没有出现。”“他在最后一刻畏缩了?”我问。“不,他没有畏缩。他开始游的时候还顺利。当然,花天酒地的生活摧毁了他的身体。灯塔周围的激流超出了他的游泳能力。过了三天我们才发现他的尸体。”

我一时间没有说出话来,我有些震惊。然后我问了伯顿一个问题。“当你做出给他一份工作的决定时,你知道他会被淹死吗?”

他温和地微微一笑,那双和善诚挚的蓝眼睛看着我,用手摩挲着下巴。“呃,当时我的办事处根本没有缺位。”

午餐

我是在看戏时见到她的。在幕间休息的时候,应她的招呼,我走过去在她旁边坐下。上一次见到她是很久以前了,若不是有人提起她的名字,我想我几乎认不出她来。她开心地跟我交谈起来:“喂,自从第一次见面以后有很多年没见了,时间过得真快!我们已经都不年轻了。你还记得我初次见到你的情景吗?你请我吃的中午饭。”

我当然记得。

那已经是二十年前的事了,那个时候我住在巴黎。我在拉丁区有一个小公寓,透过窗子刚好能俯瞰一个墓地。当时我的收入勉强可以维持灵魂和躯体在一起。

记得那时她读了一本我的书,并写信告诉我她的读后感。我也回信以示感谢。不久我又收到她另一封信,信上说,她要经过巴黎,想要跟我聊聊;但由于她时间很有限,只在下周四有点时间,那天的整个上午她在卢森堡公园,问我中午我能否请她在福约特餐厅吃点午餐。福约特是一家法国议员常去的餐厅,在那儿用餐远远超出我的经济能力,我连想也没有想过去那种地方。但我还是备感受宠若惊,由于那时我太年轻了,没有学会对一位女士说“不”。(几乎没有男人会拒绝女士的请求,我这里补充一下,男人只有老到无论说什么都对女人无足轻重的那个年纪,才能学会使用这招。)我还有八十法郎(金法郎)用来维持本月剩下日子的生活。简单的午餐不应该超过十五法郎的花销,如果我接下来的两周不喝咖啡的话,我还能够对付过去。

于是我回信,约她下周四中午十二点半在福约特餐厅见面。

她没有我想象中那么年轻,从外表上看与其说是妩媚迷人倒不如说是丰满富态。她实际上已经是四十岁的女人了(一个颇具魅力的年纪,但并非属于乍一看就能全然使人一见倾情的那种),她给我留下更多印象的是她那一口白白的大牙齿,以至超出了任何必要的东西。她很健谈,但由于她似乎倾向于谈论我,我做好了做个忠实听众的准备。

当菜单拿来的时候,我吓了一跳,因为价格大大超出了我的预算。然而她的话让我放宽了心。“我中午从不吃什么东西。”她说。“哦,别这么说!”我爽快地回答。“我只吃一道菜,我觉得如今人们吃得太多了。或许点条小鱼就足够了,我不知道这儿是否有鲑鱼。”

嗯,在今年的这时候吃鲑鱼是早了些,并且菜单上也没有。随后我还是问了一下服务员是否有鲑鱼。有的,正好刚进了一条漂亮的鲑鱼,还是他们第一次进这种货。我为我的客人点了一份鲑鱼,服务员问她在鲑鱼做熟之前是否还要吃点别的什么。“不,”她回答说,“我只吃这个。除非你们有鱼子酱,我从不介意吃点鱼子酱。”

我的心有些下沉,我知道我没有足够的钱吃鱼子酱,但我又没法跟她明说,我只好告诉服务员务上一份鱼子酱。之后我为自己点了菜单上最便宜的菜,是一份羊排。“我认为你吃肉是不明智的,”她说,“我不知道你在吃完诸如羊排这类油脂浓厚的东西之后还怎么能指望着下午继续工作。我从不让我的胃负担过重。”

然后饮料问题来了。“我吃午餐时从来不喝什么饮料。”她说。“我也是。”我赶紧附和道。“除了白葡萄酒,”她继续说道,就像我没说过话一样,“法国的白葡萄酒非常清淡,有助于消化。”“你想喝什么?”我问道,虽然依旧表现得好客,但已不那么热情了。

她莞尔一笑,露出一排白牙。“我的医生不允许我喝别的酒,香槟酒还可以。”

我想我的脸色一定变得有些苍白,我点了半瓶。我顺口提到说,我的医生绝对禁止我喝香槟酒。“那么,你喝点什么?”“水。”

她吃着鱼子酱和鲑鱼,愉快地谈着艺术、文学和音乐。可我只是很想知道账单一共是多少钱。当我的羊排送来时,她很认真地责怪起我来。“我知道你有午餐吃得很饱的习惯,我可以肯定这是不对的。你为什么不跟我一样只吃一道菜?我确信你会感觉更好。”“我只吃一道菜。”我说着,服务员又拿来了菜单。

她轻盈地挥动着手,将服务员支到一旁。“不,我午餐从来不吃东西,吃这点正好,我绝对不想再多吃了,我吃这些更多的是为了聊天,而不是为了别的。我不能再吃其他什么东西了——除非有那种大芦笋。我如果不吃点这个的话,就会带着遗憾离开巴黎了。”

我的心沉了下去。我曾在商店看见过它们,我知道这东西非常昂贵,我常常一看到它们就垂涎三尺。“夫人想知道,你们有没有那种大芦笋?”我问服务员。

我竭尽我所有力量希望他说没有,一个开心的微笑布满了服务员神父般宽大的脸。他非常肯定地告诉我他们有一些那么大、那么鲜、那么嫩的芦笋,那是很罕见的。“我已经饱了。”我的客人叹了口气,“但是假如你坚持想要的话,我不介意点些芦笋。”

我点了一份。“难道你不打算吃点吗?”“不,我从来不吃芦笋。”“我知道有些人不喜欢吃芦笋。而事实是,你吃的那些肉破坏了你的味蕾。”

我们等待着芦笋做熟。我忽然感到一阵惶恐,现在的问题已经不是我那几个钱该怎样度过这个月剩下来的日子,而是我是否有足够的钱来埋单。如果最后发现缺十法郎,不得不向我的客人借的话,那将会令我很难堪的。我不可以让自己这样做。我很清楚我有多少钱,倘若账单钱数超了,那我索性把手伸进我的口袋里,随后做出很着急的样子跳起来大声惊叫,说我的钱包被偷了。当然,假如她的钱也不够埋单,那可就尴尬了。若真是这样的话,唯一的办法就是把我的手表留下来,然后告诉他们我回头过来付账。

芦笋端上来了,非常大,很鲜嫩,惹人垂涎。被溶化的黄油味扑鼻而来,如同耶和华闻到虔诚的闪米特人的燔祭的香味一样。我一面注视着恣意放纵的女人塞了满满一口芦笋呑嚼着,然后顺着嗓子眼咽下去,一面用我温文尔雅的口吻讲述着巴尔干半岛戏剧的现状。她终于吃完了。“喝咖啡吗?”我说。“是的,只要一杯冰激凌咖啡,”她回答说。

我现在已经无所谓了,我给自己点了杯咖啡,又给她点了杯冰激凌咖啡。“你知道,我坚信一点,”她边喝冰激凌咖啡边说,“一个人应该始终保持着吃完饭站起来以后,总是感觉还能再多吃一点。”“你还饿吗?”我淡淡地问道。“哦,不,我不饿了。你知道,我不吃午餐的。我早上喝一杯咖啡,然后就是晚餐,午餐我从来没吃过比一道菜更多的。我是在劝你。”“嗯,我明白。”

然后可怕的事情发生了。当我们在等待咖啡时,餐厅领班一副假惺惺讨好的笑模样朝着我们走来,拿着满满一篮的大桃子,那些红红的桃子好似姑娘羞涩的脸蛋,富有意大利风景的色调。但毫无疑问现在不是桃子上市的季节,上帝知道它们的价钱。我也很清楚了——现已为时过晚,因为我的客人,一边继续聊天,一边漫不经心地接过了一个桃子。“你看,好多肉装满了你的胃,”——她是说我那份可怜的羊排——“你吃不下了。我刚才仅仅小吃了一些,所以我现在还可以享受一个桃子。”

此时账单来了,当我结清餐费后,我发现所剩的钱都不够付一次像样的小费。她的目光在我付服务员那三法郎的小费上停留了片刻,我知道她肯定觉得我吝啬。但是当我走出餐厅后,还有整整一个月的日子在等着我,我的口袋里却没有一分钱了。“效法我的样子,”我们握手时她说道,“午餐别吃太多。”“我会做得更好的,”我回敬说,“我今晚的晚餐什么都不吃了。”“真幽默!”她开心地喊道,跳上一辆马车,“你确实是个幽默家!”

但是我最终还是报了仇。我不认为我是个报复心很强的人,然而,既然神圣的上帝都对此事愤愤不平地出手相助的话,那么我暗自庆幸有这样一个令人得意的结果也是可以原谅的。今天她的体重快三百磅啦。

红毛

船长极为费力地将自己的一只手插进了裤兜。这要怪裤兜在身前而不在裤腿两侧的设计,还有他那臃肿的身材。一块外壳泛银的大怀表被他掏出来,他看了看表,又扫了一眼渐沉的夕阳和远处即将泊靠的岛屿。船上掌舵的土著瞥了他一眼,一句话也没有说。

前方有一道白色泡沫的线条标出了礁石的位置。船长知道,那个区域应该有一道很大的口子,可供他的船通过。

随着船逐渐向前,他开始对那个开口产生了一些期待。再过一个小时,夜幕就要降临了,只要进了环礁湖,一般情况下水深足够他们抛锚。而现在,他已可以看见岛上掩在椰子林中的村庄,那儿的村长和船上的大副交情不错,上岸后,他们一定能受到不错的招待。

这时,大副朝船长走过来。船长转身对他说:“我们带上一瓶酒,待会儿去找姑娘们跳舞吧。”“我还没发现前面那道口子。”大副瓮声道。他是个黧黑而英俊的土著,像晚期罗马皇帝的样子,微胖,脸庞的棱角分明。“那儿肯定有道口子,我确定!”船长一边说,一边举起望远镜看了看,“不知怎么地,找不到它,让水手爬到桅杆上去瞧瞧。”

大副吩咐一个水手爬上桅杆,船长等着回应,然而,等来的只是那位土著水手的叫喊,说什么也没看到,只有一道道海浪泡沫。船长蹦出一连串当地的萨摩亚土语,大骂了水手一通。

大副问:“还留他在上面观望吗?”“再待在上面有什么用?这该死的白痴什么都发现不了,要是我的话,早就找到那道口子了!”船长恼火地看着那根又细又长的桅杆,吼道。

对于常年攀爬椰子树的土著来说,爬桅杆没什么难度,但对于体型肥胖、笨重的船长而言,就只能想想了。“下来吧!一条死狗也比你有用!我们沿着礁石走,只能这样了,直到找到开口为止。”

这是一艘装载石蜡助剂的七十吨纵帆船,若不顶风,每小时可行驶四到五海里。原本漆成白色的船身如今满是黑乎乎的污渍,泛着一股浓烈的石蜡味和以前经常运输的椰子的味道。

船开到距礁脉不足一百英尺的地方,船长吩咐舵手沿着礁脉行驶,找到礁石的口子。但行驶过几英里后,他们发现,口子已经错过了,舵手只能掉头开回去。

环礁的白色泡沫在海面绵延,太阳眼看着就要落下了。船长除了对水手们大骂一通,也没什么办法。只好等第二天再说。“掉头吧!船可不能在这里抛锚。”

帆船转向海上行驶了一段,黑夜降临。他们从船上抛下锚头,收起风帆,引得船体一阵剧烈晃动。曾经有个阿皮亚人总说,这船迟早得翻!这艘帆船的船主——那位开百货商店的美籍德国人也表示,绝对不会上这条船上来,不管给他多少钱都不行。

这时,一个中国人厨子走过来,身上的白褂、白裤看起来肮脏、单薄又破旧。他说晚餐好了。船长走进船舱,轮机员已经在桌旁等着开饭了。轮机员穿着无袖运动衫和蓝色工作裤,脖子细长,身材瘦高,两条刺满文身的细瘦胳膊露在外面。“见鬼!看样子要在外面熬过一晚了。”船长说。

轮机员没有说话,一心吃他的饭。船舱中,有一盏昏黄的油灯亮着。晚餐在吃完杏罐头后便结束了,中国人厨子端上饭后的茶水。船长叼着雪茄走回甲板,外面夜色笼罩,岛屿的方向黑蒙蒙一片,什么也看不到。夜空繁星闪烁,四处回荡着海浪拍打船身的声音。船长在甲板上的帆布躺椅中躺了下来,慵懒地抽着烟。

不久,几个水手也过来了。他们带着班卓琴和六角手风琴,自顾自地弹唱起来。伴着乐器的声音,有人唱起本地的民歌,悠扬动听。然后,水手中出来了两个人,跳起一支原始的舞蹈,动作激烈而粗犷,伴着节奏快速地扭动。舞蹈中带着些许肉感和色情意味。那是一种本能、直接、古怪,甚至赤裸裸的动物性色情,或者,也可称其为孩童一般的淳朴。

最终,他们跳累了,于是舒展着身子就地睡着了,甲板上恢复了平静。

船长拖着沉重的身躯站起来,跨过地上躺着的水手,走进船舱,脱掉衣服,爬上床躺下。夜里的空气很闷,让他透不过气来。

第二天,朝阳明媚,曙光成片地洒向安宁的大海,昨晚遍寻无果的礁石口子在船的东面不远处显现出来。帆船朝着那个方向行驶,进入环礁湖后,水面无波,异常平静。自湖底珊瑚礁的缝隙看下去,许多五彩缤纷的鱼儿游弋着。

抛锚后,用过早餐,船长走上甲板,享受着晴空万里的阳光和清晨凉爽宜人的空气。这是个周日,四野宁静,就好像大自然也休假了一样,舒坦极了。船长悠闲地坐着,眺望远方满是树木的海岸。好一会儿后,一抹笑容浮现在他的嘴角,他扔掉雪茄,烟蒂划了一道抛物线落入大海。“我要到岸上走一趟,给我放个小艇下来。”他一边说着,一边费力地爬下舷梯,派人划小艇送他去对面的小湾。

上岸后,船长在椰树林中闲庭信步,这里的椰树间隔有序,犹如上了年纪的芭蕾舞女,举止轻浮,风韵犹存,装腔作势,还强颜欢笑。

船长沿着一条曲折的幽径向前,走到一条宽宽的小河边,河面上横着一座独木桥,由十多根椰子树干接续在一起,接头的地方由打着插入河底的桩杈支撑。人们从这座光滑而没有护栏的圆木上过河,需要不小的勇气,脚步还得平稳。

船长犹豫了一会儿,他看了看对岸坐落于树丛中的一栋白人房子,然后下定决心,颤巍巍地走了上去。他盯着脚下,以避开衔接处的高低不平,脚步略有些踉跄和狼狈。直到走过最后一节圆木,到达对岸,他才长舒了一口气。忽然,他听到有人朝他说话,刚才因为专注于过桥,并没有留心到此,他不免有些惊讶。“以前没走过的话,得鼓起勇气才能上这座桥。”那个男人微笑着说,显然,他刚从那栋房子里出来,“我看你之前有些迟疑,还想看你会不会掉下去呢。”“那可不会。”船长这会儿自信满满地回答。“我以前就掉下去过。有一次我傍晚打猎回来,连人带枪一起滑了下去,以至于我现在总会找个孩子帮我背枪。”那人用略带口音的英语说道。他已不年轻了,面容瘦削,一小撮灰白的胡子覆在下巴上,身上穿着无袖衬衫和帆布裤子,光着脚。“你就是尼尔森先生吗?”船长问。“没错。”“我听过你的名字,我猜你家可能就在这附近。”

两人一起走进一间小平房,船长在椅子上一屁股坐了下来。趁着尼尔森去拿威士忌和酒杯的时候,船长打量了一下屋里的陈设,然后惊讶地发现,四周皆为书架,上面满满的全是书。屋里有架大钢琴,上面散乱地放着乐谱;还有一张桌子,上面是乱糟糟的一堆书刊。屋子里的一切让他想起了传闻中尼尔森是个奇怪的人。尽管他在岛上住了这么久,但没人了解他,认识他的人都将他看作怪人,一个奇怪的瑞典人。

没多久,尼尔森回来了。船长说:“你这地方书可真不少。”“那有什么不好呢?”尼尔森笑着回答。“这些书你都读过?”船长问。“唔,大部分吧。”“我也有差不多的爱好,还订了份《星期六晚邮》。”

尼尔森为船长倒了一大杯很烈的威士忌,又递上一支雪茄。船长主动介绍起自己的情况:“昨天晚上我的船到了这儿,一直找不到进来的口子,只能停靠在外面。这条线我是头一次来,我手下有点东西想送到这儿。你知道一个叫格雷的人吗?”“当然,这儿不远的一家店铺就是他开的。”“他订了很多罐头,然后还要卖给我们一些干椰子肉。当时我无所事事地待在阿皮亚,有人建议我跑这么一趟。以前我总跑阿皮亚到帕奇—帕奇的线路,但现在因为那儿闹天花,生意很少了。”

说完,船长喝了一口威士忌,抽起了雪茄。船长本并不是个多话的人,但面前这个瑞典人带给他一些紧张的情绪,他一紧张,就有许多话要讲。在他说话的时候,尼尔森一直用那双深色眼睛饶有趣味地盯着他看。“你这个地方,倒是布置得很规整。”船长又说。“嗯,花了不少功夫。”“外面那些树,长势很不错,你也费了不少心思吧?现在干椰子肉行情很好,我以前也有一座小种植园,就在乌波鲁,可惜后来被迫卖掉了。”

说话间,船长又扫了四周一眼,数量众多的书给了他不小的压力:“住在这里不寂寞吗?”“我住这儿都有二十五年了,早习惯了。”

此时,船长找不到话头了。他闷声抽了一会儿烟,两人依然是一阵沉默,尼尔森显然也没有开口的打算,只是以沉思的神情打量着他的这位客人。在尼尔森眼中,面前是个身材高大的人,大概六英尺多,他很胖,面部红彤彤的,疙疙瘩瘩的,腮帮青筋密布,五官几乎被肥肉遮掩,眼中有血丝,脖子上全是肥肉。除了后脑勺有一小撮白色长鬈发,他差不多是个秃顶。他那开阔而泛亮的前额原本可以给人以聪明的假象,现在却只显出了粗笨。他的裤子是旧的斜纺哔叽料,衬衫则是蓝色法兰绒的,他敞开领口,露出肥厚胸膛上的红色胸毛。他在椅子上的坐姿十分难看与笨重,挺着大肚子,肥腿向两边大开,四肢都失去了弹性。

尼尔森想象着这个人年轻时候的样子,怎么也无法将现在这个庞大的形象和他曾经活蹦乱跳的少年时代联系起来。

船长的大杯威士忌很快喝完了,尼尔森索性将酒瓶推过去。“请自便。”

船长闻言探出身子,伸出大手,一把抓住酒瓶,说:“你怎么会来到这儿呢?”“因为一些身体上的原因,当时我两瓣肺叶都出了问题,他们都说我活不过一年了。瞧,他们可错了。”“我的意思是,你为什么要来这儿长期居住?”“也许因为我是个感性的人吧。”“噢!”

尼尔森深色的眼眸略带讥讽地扫了对方一眼,显然,对方并没有领会自己在说什么。不过,大概也正是对方的这份驽钝和粗俗,给了尼尔森继续聊下去的兴致。“刚才你过桥时只顾着保持平衡了,却没注意看周围的风景。人们都说,这儿简直漂亮极了!”“你在这儿弄了栋挺可爱的房子,真不错!”“啊,当初来的时候,这儿还没房子呢。就一间草房,屋顶是蜂窝似的,带着柱子,整个掩藏在一棵开满红花的大树阴影中。那会儿还有巴豆丛,长着黄色、红色甚至金色的叶子,围成一圈色彩斑斓的篱笆。到处都是椰子树,长在水边,有点顾影自怜的味道,又像是耽于幻想、爱慕虚荣的女人。那时候我还年轻(时间居然已过去了四分之一个世纪),我想趁活着的这段短暂时间,把生活中的美妙都享受一番。而这里是我见过最美的地方,第一次看到它,我便怦然心动,差一点哭出来。那时,我才二十五岁,尽管装出一副看淡生死的样子,但我实际并不想死。也不知怎的,这美丽的地方却让我看破了命运,我有一种感觉,只要来到这里,以前的生活便会化作过眼云烟。斯德哥尔摩和那里的大学,还有波恩,仿佛成了别人所经历的事情。那种感觉,就好比我终于找到了哲学博士们所热衷讨论的所谓‘实在’,当然,我本人也是个哲学博士。总之,我默默对自己说:‘我还有一年时间,我得在这里度过,这样才能死得其所。’”“每个人在二十五岁的时候都会显得有些傻、意气用事,表现得像是在演蹩脚话剧一样。当然,若非如此,等到我们五十岁的时候,对待世事也就不会那么达观明智了。”“还是喝酒吧,朋友。别管我的胡言乱语了。”尼尔森细瘦的手朝酒瓶方向比画了一下。“你倒是一点没喝。”船长的杯子已经空了,他一边说,一边伸手拿酒瓶。

瑞典人微笑着回答:“我喝酒要节制。我习惯于醉倒在一些比酒更为微妙的事物中,当然,或许只是我自命不凡罢了。但是,那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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