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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31 23:5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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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峰

出版社:浙江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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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你道路漫长

愿你道路漫长试读:

Preface

有灯火处就有力量 | 陈坤

我们遇见的每个人 | 蔡崇达

趣味和正见 | 冯唐

有灯火处就有力量 | 陈坤

人生路上,总会遇到一些突如其来的“对视”。

小时候在嘉陵江边长大,夏天喜欢在河里撒欢。一次扎完猛子冒出水面,看见一只不知名的鸟,就停在离我不过三十厘米的水草上,白顶红喙,双目幽黑。我呆住了。等我缓过神,它腾空飞起,消失在天际。那一刻,我知道了什么是远方。

2010年拍《龙门飞甲》,沙漠的戏份颇为吃重,整个人筋疲力尽,困顿不堪。某天傍晚收工,无意中一瞥,塞外狂沙无际、残阳如血,心里一动,猛然升起一个念头,想做一个好演员。

去年夏天,和志愿者去香格里拉行走,一行人攀上海拔四千二百米的那古崩顶。站在山脊上,四周雪山环绕,如在云中行走。突然,太阳猝不及防地刺透乌云,整个山谷光芒万丈,如被上苍加持。我伫立良久,看阳光照耀万物生灵,如同照亮心性。

之所以回忆起这几次“对视”的际遇,契机是不久前老友王锋寄来他的新书《愿你道路漫长》,请我写一篇序。我自认文字功底与修为未到,内心颇有不安。书中收集了王锋八年多来积累的文字,读至深处,我分明感觉到在和一双眼睛对视。

我一向认为,外表谦逊温和的人,内心大多坚定有力,王锋就是这样的人。我们平时来往不多,却是见面可以推心置腹的朋友。王锋是我内心敬重的人,我清楚地知道,他的才华与境界、他的纯粹与坚持、他对世事的觉察、对美的认知、对生命意义的探索、对人生质感的打磨。尤其令人尊重的是,他身处浮华乱眼的时尚行业,多年来却一直保持着清醒的洞察力,并潜移默化地影响着许多年轻人。

书中有一篇文字,王锋以同行者的身份讲述了他的团队、他所处的行业,但视线并未落在眼前的成败得失,而是关注那些年轻人的成长轨迹与内心修为。他以文字为天栈长渠,带着经验与善意,走进年轻人的内心世界,关注他们的脆弱、流血和疼痛,并且告诉他们:此行的收获,比你要抵达的地方更重要。

内心境界在山上的人,不会认为自己在山上,更不会用所谓的高姿态去俯视众生,他们更谦卑,更懂得低入尘埃,更有温度,更富有关怀与同理心。这是王锋文字给我的触动,某种程度上也像是我“身为同行者”的一番自白。作为他的朋友和读者,为拥有这份机缘而感恩,在与他“对视”中也照见自己的心念。

生命的意义,究其本真在于漫长道路中的内心修行。所有结伴同行中,意念良善的“对视”则是灯火,有灯火处就有力量。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自己内心,莫不如此。

更何况我一直认为,我们每个人都拥有一双凝视世界的眼睛,迟早会成为一盏灯火,守在某个关隘,等着帮助别人渡过此地,让他们有力量走向更漫长的道路。

行走的目的并非抵达,而是为了参悟漫长本身。从这个意义上讲,坚持行走的人,都是同行者,这也是你我的缘分所在。

愿我们道路漫长,笃定行走,不舍修行。我们遇见的每个人 | 蔡崇达

共事刚满一个月,王锋突然问:我能去你老家看看吗?

这真是个奇怪的请求。我以为这是他对新同事一种刻意的客套,或者偶然生发的一个有趣的想法。然而,这个询问,坚持了三年多。

我问他:为什么一直提这么一个奇怪的要求?

王锋回答:每次看你的文章,我就在想,怎么样一个地方,怎么样一群人,能捏成这么样一个你?

这就是王锋。这就是王锋看到的人,以及人和外界的关系。

他曾在文章里说,第一次见我的时候,感觉我看他的眼神就像穿着白大褂的医生,好像要把他看透。

他有种奇怪的、让人尊敬的超脱。无论身边的人内心如何翻滚,他总似乎超然地、冷静地感受着,然后再直截了当地告诉对方真相。每每和他对谈,都会有突然被他拽着脱离自己的肉身、自己的当下的感觉,飘浮在半空中,重新审视尘土里的自己,那么卑微又丰富,那么值得重视又不值得在乎。

他告诉我,只有完全理解我身上每一要素的来源,他才能引导出我内心真正的文章。他说,这世界上最有趣的,就是这些相互矛盾又浑然一体的人。

他确实是我最好的编辑。和他共事的五年,我找到了想探讨的人生命题、自己的文字方式。也就是在这个过程中,我开始写作我的第一本书《皮囊》。

我在艰难地扎根发芽,他在这过程中,越发天真而纯粹。看到我生发出的那些文字,总能开心得像个小孩在编辑部胡蹦乱跳,仿佛我的作品就是他的作品,甚至,仿佛我就是他的作品。

孤独、欲望、恐惧、爱……每个人的内心被那么多命题缠绕,皮囊滋长出的,际遇给予的,和他人的关系构成的……这些命题那么重要,又那么难解,需要我们花上一辈子去回答。

我们都是在努力和这些命题相处,并希望获得幸福的人。《愿你道路漫长》这本书是我找王锋索要的礼物。王锋乐于当编辑,却吝于当写作者。这十几年来,他只愿每月写一篇文章,放在杂志的开篇,和素未谋面的读者们聊聊他内心的感受。

这些文字精致而饱满,被称为中国杂志最好的主编卷首语之一。他写作的那些时光里,其中五年,我和他曾并肩同行,他文章中的诸多感受,恰恰是与我、与同时期同行的人们共同的碰撞。在书里,我还读到了自己,读到了我缅怀的那段GQ时光,读到了我珍惜的那些人。

最终,王锋在我结婚后一周,实现了我们刚认识的时候他的请求:他在我老家住了一周左右,他走遍了我老家的青石巷,看尽了红砖墙,他认识了我小时候的玩伴、中学时候的同学老师,以及我们那个拥挤、嘈杂但温暖的大家族。

他在回去的路上给我发了条短信:感谢生命中有机会相互认识的一些人。

是的,我们需要相互参与对方的人生,因为,最好的生活本身是由一个个我们喜欢的人构成的。

谢谢王锋。趣味和正见 | 冯唐

听说,唐宋的中国依稀在日本,明代的中国依稀在韩国,清代的中国依稀在香港,现在的中国在现在的中国。可是,我们现在的中国和旧时中国的关系是什么?

公元1279年,宋元最后一场有规模的战争发生在崖山边的海上。

张世杰早上还在弄茶给自己喝,多年的习惯了,一直用的建窑兔毫盏也成了清早双手触觉的必需。

赵佶说,盏色贵青黑,玉毫条达者为上。张世杰按从前圣上的标准找这只盏花了很多工夫,找到之后就没离过身边。

城没了,茶也就没得喝了,建盏会去哪里?蒙古刀伸进舱门之前,陆秀夫背着赵昺跳了海。城破之后七日,海上十万浮尸。

后世文人评价崖山之战:“崖山之后无中国”。

如今焚香、煮茶、赏花、挂画等等的中国都留在文人的行走天涯和字里行间了。

2009年9月,GQ简体中文版创刊,王锋开始写卷首语,直到今天。这七年里世间各种美好事物都在这本杂志里多多少少留下了影子,这些影子的魂儿飘扬在一篇篇卷首语里,这些卷首语如今结集在这本《愿你道路漫长》里。

王锋写下这些文章,给出一种趣味和正见,让当下千万人的日子更美好一点,是否也是一种大乘?

愿我们道路漫长。

Part 1

莎士比亚在《麦克白》中说生命的本质“只是行走的影子”所有的痛和罪恶都在行走的路上消解了行走是我们完成疗治和救赎的过程

尘埃

W是我大学同学。毕业后没创业,也从没有在“单位”上过一天班,二十多年里唯一的工作,就是在城市周边租一块地,几亩、几十亩,鲜花好卖的时候种点儿花,花市行情不行就种蔬菜,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过着农夫的生活。流行音乐听到邓丽君王菲为止,电脑也是前两年刚学会开机,在近三十年中国社会变动最为剧烈的时代,W与这个社会自动脱节。

千万不要以为他就是一个只守着自己一亩三分地的城郊菜农。W的父母都是大学教授,家学深厚。在我们还抱着教科书干啃的时候,他已经是诗书漫溢出口成章;在我们刚刚知道雨果、巴尔扎克的时候,他已经完成了唐诗宋词世界名著的系统阅读。这些年被城市化扩展追得在城郊县四处迁徙,他每天的工作,就是蹲伏在田间菜棚,伺候那些萝卜青菜花花草草。最大的乐趣,就是潜心抚养从山头水边捡回来的十几只肥猫,还有就是每到一处,跟周边几个村子里留守的村姑村妇们互动……前两年同学会,多数人已经是大腹便便眼神黯淡的大叔,只有他精神抖擞面色红润还像个青年。

这些年,每次春节回家,我都会去他城郊的农舍看看,拍一些视频,积攒下来也有几十个小时,准备若干年后,做部纪录片在他追悼会上放。虽然他年龄比我们大,可现在看,我们都会走在他前面,最后他会以孤老的姿态殿后,先把我们一个个送入天国,也许是地狱。

今年回家见到一个真正的农民,四十多岁的远房堂弟。我从没见过他,第一眼还以为是我大伯。他这次过年来武汉,是想在省城托人,看能不能把当年退给村里的地要回来。二十多年前,堂弟带几个村里的小伙子一起去南方打工,建筑、印刷、机械、餐饮,什么都干过,后来成了一个包工头,带着十几个同乡,给建筑工地挑毛渣,虽然没挣到大钱,却也年年有结余。本以为这辈子再不会回农村了,当年离乡,为避交公粮,把分产到户的地退还给了队里。没想到,这几年房地产业不景气,房子盖得少了,找活儿越来越难,何况年纪大了,也干不动了。

不再被城市需要,更不被城市接纳,作为第一代进城打工的农民,堂弟已然被城市淘汰。可生活还要继续,两个儿子都在城里,娶媳妇儿还得他帮忙,不能闲着,只得回乡重新务农。一个农民回到农村,除了田地还能有什么呢?可当年还给队里的地早已经不属于他了,现今回到故土,惶然老无所依。

一年到头,我们辗转在北上广深的CBD,见到的人和事,基本都在另一套语系、另一个轨道。春节回家,算是一次脱轨,让我们看到那些平日少有交集的人和生活。

二十年前离开武汉的时候,Z是我部门的头儿,她有个漂亮女儿,瓷娃娃一样,整天跟在我后面屁颠屁颠地叫叔叔。后来瓷娃娃长大,去美国读书,回国后在著名的投行高盛做分析师。好多年没见,这次回家去看望老领导,才知道后面这些年的事。八年前,Z的丈夫得了肾衰竭,虽然命保住了,但从此大病缠身,每周都得去医院做透析,把全身血液抽出体外,清理一遍,再重新注入身体,这样的大工程一周三次,而且随时都有生命危险……为照顾丈夫,Z很早就从单位退休,前程似锦的女儿也从北京辞职回家,照顾爸爸。Z丈夫的病从那时起改变了一家三口的生活。“你自己的事业和生活怎么办?”我问Z的女儿。“现在想不了这么多。爸爸这样,没法丢下他。”她这样跟我说的时候,是一种冷静,已经想得很清楚之后的选择。我知道这远不是一句话,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消磨和损耗。

坐那儿聊天,她们一直夸奖我现在的生活,羡慕我活得随性,自由自在,满世界跑,夸我年轻,脸上没有皱纹。有那么一刻,我也傻呵呵地自得,庆幸我的生活,没有遭遇这样的重压和拖累……可离开她们,在回程的车上,我突然有些不安,觉得自己刚才的侥幸心理好轻浮。在庆幸自己的生活没有被种种困难捆绑的时候,我面对的,是承担着亲人疾病重压的妻子和女儿,是两个为责任、为爱放弃了自己的自由和幸福的人,我怎么可以在她们面前得意于自己的侥幸?很多时候,生活的价值不取决于你得到什么,反而在于你的牺牲、付出和失去。回想起自己当时的嘴脸,觉得有些羞耻。

一个人衰老很容易,长大却很难,把自己养育成人是一辈子的辛苦工作。在一年一度的团圆家宴上,十四岁的小侄儿抱着吉他唱了一首歌儿:Be a better man。

……

Feel I'm getting old before my time

我在有生之年将老去

As my soul heals the shame

当我的灵魂不再感到羞愧

I will grow through this pain

我才能从阵痛中解脱成长

Lord I'm doing all I can to be a better man

上帝啊,我竭尽所能成为一个更好的男人

小侄儿闭目蹙眉,很投入,也不知道这首歌他究竟理解多少。小时候带他上街,穿过闹市,牵着我的手怕丢了不肯放松,好像还是前不久的事。除了唱歌儿,他还喜欢涂鸦,是学校艺术小组的成员。吃饭的时候问他:什么是艺术?他用英语说:Art is everything and art is nothing!(艺术是所有,艺术又什么都不是!)这个回答让我瞬间有些尴尬,不知道自己懂了没有。记得像他这么大的时候,我写过一篇作文,因被老师在全班表扬,心里暗爽了好几天,作文题目是《雷锋的微笑》——我跟他的差距,就像不是同一个物种。想到这些,对自己的人生很绝望。

过这个年,还有些消息让人恍惚:聚会中,得知已经有同学得病先去了——就死亡而言,四十多岁毕竟还太年轻;二十多年前跟我同时参加工作的女同事,漂亮又有才华,前几年刚刚做上当地报社总编,去年突然出家做尼姑,归隐南山;年初六下午,我家保姆出去买菜失踪了,她老公追过来才知道,保姆利用买菜的时间跟别的男人开房被他发现,吓得离家出走……

这些消息都会叫人听了愣一下。每个人一刀切下去,都可以看到这个社会这个时代的年轮。幸亏也就几天,年过完了。在南方,不经历一场雨雪,就不算过完一个整年。最初几天热闹过后,过年的虚妄感跟气温一起降下来,接着是南方阴湿的雨天。

初七回京。火车由南向北,穿行在阔大又细密的冷雨里:一个个静卧平原的村落,偶尔走在田埂地头的农人,村镇小路上骑着摩托飞驰的年轻男女,还有聚集在车站,背着大小行李奔走四方的乌泱泱的人群……人们又开始四处流散,重新面对自己庸常、繁难、不知所终的生活。林宥嘉在《感同身受》里唱:“……我想说/每个人都差不多/不一样的血肉之躯,在痛苦快乐面前/我们都是平起平坐……”想想这个世界上有那么多不一样的人和生活,也让人觉得人生辽阔。

以前一直以为,雨是从天上落下来的水滴,后来看过一本叫《尘埃》的书,才知道,雨水的形成不是因为水,而是因为“尘埃”。科学家告诉我们,整个地表的上空,都悬浮着一层厚厚的尘埃,水蒸气凝结在这些飘浮于高处的尘埃上,形成雨滴,坠落下来,就是雨水。

想想那些“地表上空,悬浮着的厚厚的尘埃”:灰土、病毒、硅藻、真菌、花粉、纤维……人迹一样,包裹着这个星球。由于过于细微和庞大,你看不见它们,但这些飘浮于空中的尘埃,很多都是微小的生命,它们能分解动植物尸体,分解岩石,为土壤培育出各种养分,也能跟着随机的风和雨,传播孢子,生根发芽——这多像我们人类,科学家说,正如恐龙尸骸的尘埃依然飘荡在今天的空气里,我们人类也会是同样的结局——无论生前荣辱成败,我们的尸骸也终将成为土壤的一部分,因大自然的侵蚀而裸露,而游荡,在太阳系未来缓慢的死寂过程中,化为尘埃,吹拂过充满星辰的银河。

十四个Nobody

强烈的阶级意识是英国人奉献给人类社会的文化特产。英国人的阶级划分,与职业、身份关系不大,甚至也与钱无关,判断一个英国人社会阶层的方式微妙而怪异:你说话的口音、所用的词汇;你如何装饰、排列花园里的植物;星期天到了,你是自己洗车,还是开到洗车铺里;你吃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吃喝的地点、时间、方式以及和谁一起吃;喝茶加糖,哪怕只加一匙,都暴露了你所属阶层不高级;至于穿衣服,任何时尚的打扮都是低俗的标志,外表最好过时落伍,以表示你对如何着装根本不屑……

评判一个人所属的阶级,也是英国人喜欢干的事。1963年,社会学家洛克伍德发起一种“超阶级理论”,他认为,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财富的增加,有一部分人能通过自身的奋斗或其他综合因素,从社会较低阶级脱离,身份蜕变,在生活方式、思想方法、言谈举止等方面,步入社会的高级阶级。

观点引起英国导演迈克·艾伯特的兴趣,他决定检验“超阶级理论”。1964年,他亲自选择来自社会不同阶层的十四个七岁的英国小孩,从当年开始,每隔七年,给这帮孩子拍一部纪录片。七岁,十四岁,二十一岁,二十八岁,三十五岁,四十二岁,四十九岁……最新一集完成于2012年,这帮孩子已经五十六岁。迈克·艾伯特想知道,这些起跑于不同阶级的孩子,长大后,是沿袭原有的阶级轨道,重复父辈的生活,还是有机会改变自己的阶级属性,产生突变,跻身于更高级的阶级。

约翰是上流社会的孩子,七岁时他已经开始阅读《观察家报》,端坐在沙发上畅谈自己的未来;安德鲁读的是《金融时报》,会用拉丁文唱歌,理想是读剑桥三一学院,毕业后做律师;而对平民出身的托尼来说,能做个“赛马骑手”就已经美梦成真了;十四人中唯一的非白人孩子,西蒙是印度移民的后代,没有能力规划自己的未来,你问他“怎么看待有钱人”,他回答“没想过”,也许他的生活中从没有出现过有钱人……迈克·艾伯特将镜头对准这些孩子:有的父辈是精英,就读高级寄读学校,有的则来自老工业重镇利物浦。三个女孩出身东伦敦的贫民区;还有的来自“儿童之家”,在没有父母的情况下长大;另一个来自农村山区……孩子们面对镜头,即使什么都不说,也彰显着“阶级”在他们身上烙刻的印记。

十四岁,二十一岁,二十八岁,三十五岁……没有什么比用半天时间,坐在家里的沙发上,看别人的人生一闪而过更让人开心了。七岁就看《金融时报》的安德鲁,读完私立贵族学校后果真考取了剑桥,如愿做了律师,在伦敦市郊有了自己的别墅,成了皇家法律顾问。可内尔的运气就没那么好,十四岁立志掌握政治权力创造财富,后来牛津没考上,读个普通大学还辍学,在苏格兰西部的荒野上游荡。二十八岁时,对于人生和理想,他说“不是我想做什么,而是能做什么”。等到四十二岁时参与地方政治,日常生活平淡忙碌,最后对着镜头说:“我没有什么可抱怨的,我正在慢慢习惯这一切。”那个七岁时摇晃着脑袋说要做骑手的男孩,十四岁时还真去马会做学徒了,可一年后就放弃了,“天分不够”,对自己有点儿失望,不过还是得生活,又去开的士,然后结婚生子,少时的梦想渐行渐远。从小要探求月亮奥秘的小孩卢斯,后来成了一名工程师,可研究项目失败,回到大学做了教授,像大多数教师一样,为取悦学生有时候难免表现出不自然的风趣和谦卑。

童年时快乐无忌;十四岁青春期,面对镜头时有羞涩不自然;二十一岁开始抽烟酗酒,或嬉皮装扮,蔑视社会,同时爱情苏醒;二十八岁时有人结婚生子进入家庭,少年时的叛逆已然远去;三十五岁进入事业分水岭,成就有高有低,目光不再锐利,身体开始发福,迈向中年;四十二岁时大多数人承认维持一段婚姻并不容易,年轻时无论多么神奇的爱情这时也出现了裂痕,有人离异,事业无力,生活混乱,人生进入内外交困的黑暗期,有人面对镜头说:婚姻是件最愚蠢的事;四十九岁继续寻找出路,有人再婚,影片中出现新的伴侣和孩子,为孩子的未来操碎了心;五十六岁,当年在游乐场无忧无虑一起疯玩的孩子们,已经各自走过了人生的大半程,隐隐带着每个人生命中的缺憾,不再挣扎,百困不侵,含饴弄孙,安心老去……

如果有观众从1964年开始追踪这部纪录片,等待那些可爱的孩子们长大后演绎出精彩人生,多半要失望,因为等了四十多年,他们终于等到十四个天使慢慢变成了十四个Nobody。看他们小,看他们老,看他们努力奋斗,看他们徒劳挣扎。

拍完《五十六岁》,导演迈克·艾伯特已经七十三岁。他发现自己本来试图呈现英国社会阶级状况的政治动机,却演变成一个命运的沉思者,一个“存在主义者”。这部片子让我们看到政治,看到文化,看到因果,看到别人的命运,也看到自己。

看完这部片子得出两条结论。一是优良的社会资源早已按既定格局被瓜分殆尽:高阶层的孩子基本没有偏离“精英传送带”,安享父辈的生活;低阶层的孩子也少有成功上位,只得一路沿袭辍学、早婚、多子、失业的底层命运,陷落于“阶级的混凝土”。第二个结论是,即便如此,人生的微渺感,也没有因其出身阶层的不同有本质变化。精英阶层看似生活更舒适,但社会对他们的要求更多,他们自身的欲望也更强,他们实现自己欲望的阻力、成本和代价也更大,一旦失败,命运更加惨烈。他们和梦想的距离,与底层阶级与梦想的距离其实是一样的——如果不是更大的话。这个距离坚如磐石,宿命般强加给任何一个阶层,无论高低。这点中外同轨。

迈克·艾伯特把这部影片的拍摄周期定为七年,灵感来自耶稣会的格言:“把孩子交给我,只要七年,我就能还给你一个男人。”希伯来语中,基数词“七”的词根有“完美”的含义,如此一来,回到影片本身,听上去是不是有点儿祈愿抑或是暗讽的意味?

用一个下午看完《七年》,我们眼睁睁地看着快乐和清梦是如何远离那一张张脸,那些一开始稚气,继而不屑,然后迷茫,再后来麻木,最后是无所谓的脸。与人生相比,国家、民族、阶级、时代都不重要,人生的本质,是人性和时间。这不只是万里之外十四个英国孩子的故事,也是包括你我在内身边大多数人的故事。哪里能有什么不一样?天地万物之逆旅,光阴百代之过客,浮生若梦,为欢几何,剩下的只是苍茫时间里有去无回的人。

弱德之美

1995年的一天,沈阳闹市街头,二十五岁的周云蓬摆上地摊,开始了卖唱生涯。一把二十块钱的“百灵牌”吉他,旁边铺着一张纸,上面没有惯常的“求助信”,而是让人似懂非懂地写了一句话:我听到钥匙转了一下,每个人守着自己的监狱。

当时并没有人知道,这个戴着墨镜,用艾略特诗句替代求助信的街头艺人,随后二十年里,将经历怎样繁茂的人生。

逼仄拥挤的铁西区工人宿舍,满世界车床、螺丝,灰扑扑的库房是周云蓬晦暗的童年;九岁失明,随后的少年时代“充满了火车、医院、酒精棉的味道”;然后长大,背着吉他,浪迹天涯,像同样是盲人的祖先荷马、高渐离那样,开始了漫游的旅途——先是青岛,之后乘船去了上海、南京、杭州;后来又去了泰安……1997年的南方,一路有长沙、株洲、岳阳、奉节、白帝城、宜昌……再后来是苏州、南京、武汉、昆明,腾格里沙漠、那曲草原、拉萨、日喀则……至今我都无法想象,一个盲人,赤手空拳,身无分文,克服了多少困难,承受了多少冷遇和屈辱,才度过那些年的黑暗岁月。

这几天读周云蓬的文集《春天责备》,非常意外,我看不到任何黑暗残留的阴影,看不到在大多数人那里已经习以为常的愤怒、埋怨、感伤、催人泪下和顾影自怜。整本书读下来,只有心态安详、口气平和、略带幽默和揶揄的自述。他的文字让人感觉,这个人虽然看不见他的周围,但他对周围的关注超过了对他自己,在世界面前他是忘我的。

一个盲人,能看到那么多饱和鲜艳的色彩:“雪白的马齿咀嚼青草/星星在黑暗中咀嚼亡魂”“黑草原上燃烧起靛青和硫黄/火车出轨狼烟遍地/兀鹫的羽毛纷飞”。

一个在孤独中飘零的人,始终怀揣着不熄的爱火和想象:“绣花绣得累了吧,牛羊也下山/我们烧自己的房子和身体,生起火来/解开你的红肚带,洒一床雪花白/普天下所有的水/都在你眼中荡开……我们最后一次收割对方,从此仇深似海……”这是我读过的最炽烈的爱情诗篇。

盲人在流浪,泥里行走挣扎,诗文却轻灵如在云端。才情饱满,把辛酸写得那么欢乐,又把欢乐写得那么心酸。生活里没有光,就让内心充满光明,一个如此温良的人,倒退百年,他是应该和玉、君子等词排在一起的。

周云蓬也有愤怒和悲伤,那是浆果里的核,被巨大的浓浆淹没,但不会消失。“不要做克拉玛依的孩子,火烧痛皮肤让亲娘心焦/不要做沙兰镇的孩子,水底下漆黑他睡不着/不要做成都人的孩子,吸毒的妈妈七天七夜不回家/不要做河南人的孩子,艾滋病在血液里哈哈地笑/不要做山西人的孩子,爸爸变成了一筐煤,你别再想见到他……”

他因为《中国孩子》被赋予“抗议歌手”的形象,而后,当更多的人期待他成为“民谣斗士”的时候,他却戛然而止,不愿进入公众的惯性,为一张标签夸张自己的感情。折回自己内心田园,他写出《牛羊下山》,“明月出天山,胡窥青海湾”,青春做伴,描摹那些远古的成熟与朴实无华,让人想起牧歌、《诗经》和故乡。“人要时刻警惕,不要为了一个角色而骑虎难下”,这些话听起来像大师的箴言:“我情愿像一团泥那样瘫软在自己的幸福中,也不愿成为广场上站得笔直的塑像。”

一曲《九月》,唱成经典。对于词作者海子,这位让无数人顶礼膜拜的诗人,周云蓬有自己的认知。他说海子身上缺少一种烟火气,就是人间烟火,不适合日常阅读。就像不能在一房间里点上一盏探照灯,太耀眼。“海子太抒情了,不够泥沙俱下,就像肥沃的土壤上会有一层层的烂树叶堆积,海子缺少那种复杂和多生态。如果多活二三十年,更复杂多态,诗的光辉淡一些,可能更伟大。”

这就是一个盲人对世界的态度,平实、坦诚,心明眼亮。反观周云蓬的身世,要在他那样艰难的生活中保持平和,汲取审美的养分,就像要从钢铁中咂摸出泉水的味道,但是他做到了。古诗词学者叶嘉莹教授在词学批评上有一个美学概念:弱德之美。弱德,是指人在苦难处境之下,仍然有所持守、有所完成的一种品德。弱德之弱,不是贫弱,在无常的命运面前,人力难以抗争,必然是一种弱,一如周云蓬的盲。但即便如此,我们还是可以遵循内心的操守,诚实,向善,隐忍和坚持,维护自己对美的欣赏和渴望,自尊而体面地活下来,这便是弱德。

弱之为德,在中国传统上自有渊源。只是现代社会,举世以“强”为尚,弱成了一种屈辱和羞耻,遑论弱德。可是只有上帝才知道,任何“强”都只是少数和暂时的,对更大多数人、更漫长的人生而言,“弱德”才是一种更现实、更安详、更慈悲的人生态度。

在《春天责备》的扉页上,周云蓬写下一句话:“我但愿能置身于审美的光明中。”合上书本,我心悦诚服:他做到了。双目失明的他,比健全的我们更接近审美的光明。但愿他能像《乐士浮生路》里那些哈瓦那的老头老太太一样,唱到生命的终点,对着死亡开心地张开无牙的嘴。

一个人寻找放浪形骸的自由

一个音从牙尖开始,慢慢回吞,在口腔里游走,回旋,升至鼻腔,龚琳娜仰起头,微微变动口型,控制着这个声音,收胸,提气,转移共鸣。一个音,就这样衍生出十个以上的不同音色。这不是表演气息。龚琳娜唱杜甫的《登高》,不尽长江滚滚来,一个“来”字,被唱得史诗般荡气回肠。

听龚琳娜演唱,感觉她用来叙事的不是歌词是声音。就像那首神曲《忐忑》,啊、咿、歹、地,都是些中国京剧唱腔中的虚词,提取出来,极端化地演绎。字的意义不重要了,重要的是音色。同一首曲,甚至同一个音里,多种音色在极其快速的节奏中变化,老旦、老生、黑头、花旦,夸张变形,有怒,有喜悦,有怨,有悲悯,传递着一种纠结复杂的情绪,声音成为一件乐器。

那些毫无意义的拟声字作为单音节语言,铿锵嘎嘣脆,听上去有浓厚的汉语特征和美感。我们的祖先就是这么唱的,只是文字的发展使老祖宗的语言变成了衬字(比如呼儿咳哟嘿),但隐含在那些字里的情绪和节奏还在,不需要理解就被一石击中,直接触发,所以听《忐忑》,还不知道什么意思,我们就被不明不白地被调动起来了。

前几天去听龚琳娜的演唱会,才发现《忐忑》只是她的一声吆喝,围观下去,兜里翻出来的全是神曲。从《相思染》《山鬼》,到《爱诺依》《你在哪里》,呼号、挣扎、魔性、鬼魅,掏心掏肺的欢乐,“都是些色彩饱和度很高的梦魇”。听这样的歌,想到远古,那时有一种叫“女巫”的人。她在众目睽睽之下把族人带到天上,轻微的幻觉,烟雾缭绕的仪式,大量的酒,大麻种子被投进火里,那些缠绵诡异的呓语不就是人类心之初始的祷词吗?

龚琳娜来自贵州,是从苗族飞歌和侗族大歌中唱出来的异嗓。听她演唱,完全不是我们以往那些字正腔圆眉目传情的娱乐体验,你完全忘记了美。深重的抬头纹,神经质般紧张坚定的眼神,夸张失态的姿体动作,这些在别人身上灾难性的观赏体验,发生在龚琳娜身上,却成为她的艺术精髓和人性证明。你原谅、接受、欣赏她的粗朴和忘形,只因为一点,你确信她是真的,并甘愿被她挟持,一道奔赴自在和自由。

在我们的记忆里,民乐多是丝竹缠绵的抒情小调,几把二胡扬琴琵琶,不足以表达壮丽阔大的情感。龚琳娜以极端的方式,让我们听到了民族音乐里最重要的表达:人声。几年前听过一次刘索拉的音乐会,开场《生死庆典》就把我震呆了,琵琶、箫笙、鼓、扬琴、古筝,简单几个乐器,更多地加入了刘索拉无词的哼唱、叫喊,以及中国戏曲、民歌甚至“跳大神”的手法。舞台上的乐器发出种种陌生甚至癫狂的声音,有点儿神经质,狂喜的临界点上,是硬朗的鼓点,和以男子雄壮的叫声。整个剧场上空,自始至终萦绕着她尖厉、迸云裂帛般的声音……整首曲子激越,翻腾,追赶,让人喘不过气,声场恢宏,一点不亚于交响乐,从没想过中国民乐还能表现出那么凶悍痴狂的情绪。

细想一下,中国音乐文化其实有非常张扬的一面,比如秦腔、梆子,犹如中国书画中的重彩和泼墨、草书。一般唱歌讲究运气丹田,但龚琳娜、刘索拉,感觉她们是从脚底往上唱,倾注全身的气力,把身体和音乐相统一。她们的高音是真声,是高位置的高音,很疯,很野,不怕唱破,同时脑子又特别清楚,高音在高处反复,不担心它哑,不会上气不接下气,阴阳转换却气场稳定,最后歌者释然,身体打开,把自己扔出去,达到一种打通气脉的自由。那种声音可能对身体确实不好,但人的灵魂需要那样的声音。

人声对于一个歌者到底意味着什么呢?人声不只是歌唱,还包括从呜咽到花腔,包括一切人的声带能发出的声音。原来在乐器掩映下的长嗟短叹,哼鸣喘息,跌跌撞撞,突然骑着单薄的声线,坐着高音上了云端,那种迸发在声音里的自由,实在让我这样声带干涩乐音枯竭的人望尘莫及,心生恨意。

刚刚落成的中国国家博物馆,第一个展览迎来了德国《启蒙的艺术》。戈特利布·希克的画作《丹内克肖像》被选作本次展览的主题背景画,放置在整个展览的开篇。启蒙运动前,肖像油画是贵族们的特权,普通人是无法入画的。丹内克是位普通村妇,这幅肖像,“预示着启蒙运动带来了普通人自由价值的觉醒”。画中年轻的女人丹内克姿态松弛,坐在户外的凳子上,长风吹过,浑身洋溢着自信和自由的气息。这个女人让我想起了龚琳娜,她一路从西南贵州的大山里走来,声音里沐浴着云贵高原的雨露星风。她说:“我的嗓子是个通道,我的思想、我的情感都通过这个通道释放出来。当我有能力随心所欲表达的时候,我感觉到我自己,那是种完全的自由。”

每个人都有自己接近自由的方式,有人用大脑,有人用笔,有人用身体……龚琳娜用的是声音。很多时候,自由的获取并不一定意味着对强权的抗争和血腥,它很可能跟权势无关,跟知识和认识无关,它只关涉一个人的心性,像一个盲人沉浸于自己的世界,是一种佛性。它可以,也应该是日常和欢乐的。“一个人寻找放浪形骸的自由”,是龚琳娜《山中问答》里的一句歌词,那是她所有吟唱的主题,也是我们每个人寻求的天命。

哥德堡变奏曲

没见过音乐会以纪录片开场的。片名是《一个中国钢琴家与巴赫》。冬夜,德国北部的村庄,半人高的积雪里,钢琴家朱晓玫踽踽独行,经过山林、田野、农庄,经过村舍旁孤零零的街灯,走进一座朴素的两层楼房。这房屋是巴赫的故居,两百年前巴赫自己修建,“我喜欢到这间屋子里弹奏巴赫,感觉在与巴赫促膝交谈”。过后是一个从高处俯瞰村庄的全境,大雪弥漫,寒夜成冰,几处昏黄的灯光映照着滂沱的雪雾。这时候,钢琴声响起,舒缓、空灵,《哥德堡变奏曲》神启般的主题,像是晚祷……感谢这样的雪夜,严寒是温暖的源泉。

近五十分钟的纪录片结束,舞台上灯光亮了,一台“斯坦威”钢琴盘踞中央,静场,六十五岁的钢琴家朱晓玫走上舞台。身着深咖啡色的中式丝质长衫,背后是深棕色幕板,灯光柔和,活脱脱德拉图尔画作的色调。

没有一句话,朱晓玫致意片刻,转过身去,落座,低头屏息,全场安静等待,不过一会儿,手落声起,像一声咏叹,《哥德堡变奏曲》熟悉的旋律飘然而至。

这是朱晓玫去国三十年后第一次回国举办音乐会。年逾六旬的她已在法国乃至世界钢琴界享有很高声誉,却少为国人所知。她十一岁就读中央音乐学院,在学校举办音乐会前夜被送往河北农村,接受“上山下乡”教育,“文革”后赴欧美求学。在国际钢琴界,朱晓玫录制的《哥德堡变奏曲》被评为五音叉(diapason5)、超强(ffff),与另一位加拿大钢琴大师古尔德的《哥德堡变奏曲》,同被誉为“并峙的双峰”。《哥德堡变奏曲》陪伴朱晓玫三十年,每天清晨洗漱后,第一件事,就是坐到钢琴前,晨祷般练习这支曲子,“每天早上弹一遍,就像打坐一样”,周而复始,从未间断。“这支曲子对我来说就是修炼”。朱晓玫把自传也分为三十个章节,对应《哥德堡变奏曲》的三十个变奏,她觉得自己的人生就是一曲《哥德堡变奏曲》。“三十年来它伴随着我的生命,就像一个与我生活的人,它已经成为我的一部分。”这次回国,《哥德堡变奏曲》是音乐会唯一的曲目。

变奏曲的主题好像一个人,一生不断成长变化,但又始终如一。《哥德堡变奏曲》既有抒情性的慢板,萨拉班德舞曲的欢快,也有很多现代的不协和音程,托卡塔似的炫技;既有来自德国意大利的民歌小调,也有辉煌的赞美诗,但固定的低音线条,勾画出它万变不离其宗的结构逻辑。这种音乐气质,深邃正大,法相庄严,属于典型巴赫式的典雅贵气。

朱晓玫双目微合,身体微倾,匍匐在钢琴上,像是抚摸,又像是祈祷。《哥德堡变奏曲》是她一辈子的神祇,能感受到她所有的倾心、敬畏、自由和舒畅。有些变奏段落欢快幽默,虽是一片繁花,和声密布,听起来却颗粒清澈,各归其主;有些段落像沉重的喘息,黏稠的阴郁在宽广的篇幅里推碾,让人叹息。已然是六十五岁的老人,肢体动作非常小,肩膀几乎不动,但还是能感受到那力量,怎么顺着双肩传导下来,注入手指,用力处,触键又深又缓,一直插到音乐的根底。

一直喜欢看钢琴家的手,那是钢琴家全部的表情,尤其是指根到指尖那一段。演奏时,看它们在琴键上腾挪翻飞,兴起时,感觉那已经不是手,是眼,是耳,是心脏大脑,是歌喉,是钢琴家所有器官的变异,是神启。演奏会上没有看清朱晓玫的手,但纪录片的视频上有大段手的特写。不同于很多钢琴家神经质般嶙峋的瘦,朱晓玫的手绵软厚实,充满母性,伏在琴键上一点儿也不花哨,像在织锦,在收割,每个骨节,形状各异的指尖,动作很小,小得好像算过最小值,却又担得起每一寸乐音的重量。激烈的时候,看她手指掀动,指骨在皮肤下偶然显现,坚实如钢。也许正是这种质感,让朱晓玫传达出的音乐甘美温厚。

朱晓玫说,每次弹《哥德堡变奏曲》,都觉得这支曲子来自寂静,就像一个人从梦中醒来。此前对这支曲子完全不熟,为音乐会做功课,我提前二十天,每天早上起床,第一件事就是听《哥德堡变奏曲》。十多天下来,它清晰灵动、均衡妥帖的曲式和节奏,渐渐营造出一个慵懒和醒脑交织的气场,近似于早操晨练。每次听到旋律简单,又有少许跌宕的“变奏13”,尤其前面几个音,从旋律、音色、力度、呼吸间歇到节奏的控制,朱晓玫的演奏像真理一样准确无误,没有分毫差池,每次听到这里就彻底醒了。“巴赫是平衡,是安静,是中国人寻求的最高境界。”朱晓玫喜欢把《哥德堡变奏曲》和老庄联系在一起。她自己说,在国外三十年,没有中国文化的支撑她熬不到今天。有段时间,艰难时,她每天早上弹《哥德堡变奏曲》,晚上临睡看老庄。老子推崇水,巴赫的音乐就像水,它不强烈,不竞争,但具有巨大的能量,使人安静,找到平衡。“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柔之胜刚,弱之胜强”。

柔弱如水,何以自强,柔弱的力道究竟从哪里来?胡适在美国的时候,有次去大峡谷,看到很大的瀑布,就对女友韦莲司说:“你看,水的力量多大啊,至柔可以克万物。”水在中国人心中是特别柔软的东西。韦莲司告诉他,错了,水有力量绝对不是因为柔弱,水的力量是因为有势能。是啊,无论朱晓玫还是巴赫,他们的力量都不只是柔弱。巴赫不是那种用情感淹没一切的音乐家,却总能把我们置于人类生活的广阔和无穷中。

朱晓玫当然也不是。《哥德堡变奏曲》演奏完毕,经久不息的掌声换来一曲加演。演奏前,朱晓玫动情地回忆自己很多年前第一次在北京音乐厅听音乐会的情景,演奏者是奇女子顾圣婴(那是另一个惨烈的故事):“很多前辈都走了,他们没有我这样的幸运,这支乐曲献给没能走出‘文革’浩劫的人们。”

加演曲目是巴赫的《C大调托卡塔》里面的一段慢板,从来没听过,可第一个低音出来,就让人备感沉重。六十五岁的朱晓玫坐在那里,一脸苦厄,满是皱纹,她太普通了,普通得像我们身边的每一位母亲。随着音乐节奏的徐徐推进,我第一次看见她的身体随重音抖动,似一个背负重托在苦路上跋涉的圣徒。这是救赎吗?为那些没能走出苦难的灵魂。经过多少劫难才能走到今天……她沉静内敛的痛苦,她的精神质感,她去朝圣巴赫音乐所祈求回来的安谧,绝对不是柔弱,而是势能,以气作骨,让人震撼。

记得在一个不知是哈佛还是剑桥的网上音乐课程里,听一个老教授说过一个观点。他说,音乐是一种和谐的比例,可以是声音,也可以不是。比如山河,比如人身体和灵魂的比例。在古希腊和中世纪,音乐就不只是声音,而是一种合理的比例关系。从音乐演奏层面,朱晓玫和巴赫难分难离;但从精神层面,朱晓玫独立出来,更贴近老教授所谓那种音乐的核,朱晓玫的音乐已经不只是声音,是山河,是人的身体和灵魂……在加演曲目中,我才慢慢感受到她。

天知否

“知乎”是一个网络问答社区,其概念呈现是“所有人问所有人答”,与“世界分享你的知识、经验和认识”。几个月前,问答社区出现一个问题:“你觉得自己牛×在哪儿?为什么这么觉得?”这个社会从来不缺乏自认为牛×的人,短时间内,数万人参与了这个回答。

其中一个赢得了最高转发数的回答,让后面很多自以为牛×的人闭嘴了。回答者叫程浩,远在新疆石河子市。这里全文转录:

我自1993年出生后便没有下地走过路,医生曾断定我活不过五岁。然而就在几分钟前,我还在用淘宝给自己挑选二十岁的生日礼物。

在同龄人还在幼儿园的时候,我已经去过北京、天津、上海等大城市的医院。在同龄人还在玩跷跷板、跳皮筋的时候,我正在体验着价值百万的医疗仪器在我身上四处游走。

我吃过猪都不吃的药,扎过带电流的针,练过神乎其神的气功,甚至还住过全是弃儿的孤儿院。那孤独的日子,身边全都是智力障碍的儿童。最寂寞的时候,我只能在楼道里一个人唱歌……

二十年间,我母亲不知道收到过多少张医生下给我的病危通知单。厚厚一沓纸,她用一根十厘米长的钉子钉在墙上,说这很有纪念意义。

小时候,我忍受着身体的痛苦。长大后,我体会过内心的煎熬。有时候,我也忍不住想问:“为什么上帝要选择我来承受这一切呢?”可是没有人能够给予我一个回答。我只能说,不幸和幸运一样,都需要有人去承担。

命运嘛,休论公道!

近些年,我的健康状况日益下降,住院的名目也日益增多,什么心脏衰竭、肾结石、肾积水、胆囊炎、肺炎、支气管炎、肺部感染等等。我曾经想过,将来把自己的全部器官,或捐献给更需要它的人,或用于医学研究。可是照目前来看,除了我的眼角膜和大脑之外,能够帮助正常人健康工作的器官,真的非常有限。

我最遗憾的事情是没有上过学,当然,遗憾的原因不是什么“自强不息”的狗屁理由,而是遗憾不能像正常人一样交朋友,认识漂亮姑娘,谈一场简单的恋爱。但是就像狂人尼采说的:“凡不能毁灭我的,必使我强大。”正是因为没有上学,我才能有更多的空闲时间用来读书。让我自豪的是,我曾经保持过一天十万字的阅读量。虽然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读书,但是,我觉得这是认真生活的表达方式。我不是张海迪女士那样的励志典型,也不是史铁生老师那样的文学大家,我只是一个普通的“职业病人”。但是我想说,真正牛×的,不是那些可以随口拿来夸耀的事迹,而是那些在困境中依然保持微笑的凡人。

这是我在“知乎”回答的第一个问题,感谢题主。期待认识更多朋友。

因为病理疼痛,程浩回答的每一个字,都是用鼠标点击虚拟键盘一个键一个键敲出来的。我还看了他对网友留言的回复,乐观、善意、年少气盛又谦和知礼,面对质疑心平气和,重负之下不怨天尤人……很难想象,一个长期被疾病折磨的年轻人,才二十岁,却对生活保持着这样的通透和优雅,其心性拥有一种非常精妙的分寸感,是我们这些健康人活了一辈子也修炼不出来的。

回复留言最后,程浩写道:“……窗外的夜空星罗棋布,你们的祝福会像那些明亮的星星一样,闪耀在我的梦里。”石河子的夜空,应该比我们这里更明亮,那是一个童话,但愿真的能解救这个承受了太多生之苦难的年轻人。

但是没有。天不遂人愿,回答完这个问题,两个月后,8月21日,二十岁的程浩离开了人世,告别了这个给了他太多苦难的世界。

程浩的离开让我难过。我在想,一个人二十岁,从没有下地走过路,疾病和死亡笼罩着生命的每一天,这样的生命还有意义吗?就如我一直想不通的问题:对于许多被疾病、衰老和死亡胁迫,已经了无生趣的人,活着成了一种痛苦,为什么不能用“安乐死”帮助他们解脱?尽管我现在依旧被这个问题困扰,但程浩的死,动摇了我对这个问题的答案。

我们喜欢用有用或无用,痛苦或幸福,有意义或没意义来衡量生命的意义。如果以这个标准,程浩晦暗和痛苦的一生没有意义。但在得知程浩死亡的这个早晨,我又非常确定地看到了他生命的意义。短暂的一生中,他对疾病和痛苦的反抗,确实体现出一种生命本身的力量和光辉,那是多少不幸和痛苦也掩盖不了的光辉。需要修正的是这个标准,生命不应该用有用无用、有意义没意义来衡量,生命本身就是价值,活着本身就是一件充满神性的事。

一个网友说:你让我们看到自己活得太轻薄。

另一个给已经不在人世的程浩留言:你扇醒了我,不敢偷懒了。

一个人的生命感染、影响了更多的人,那么这些人的生命也是他生命的一部分。不是说灵魂不死吗?肉体的灭亡是灵魂自由的起始点。

程浩扩展了我对人的认识,唤醒了我对人的尊崇、对生命的理解。一个人能活成这样是了不起的。“其实活着没有意义,但活着可以发现很多美好的东西,正如你发现了一朵花,我发现了你。”在我们的人生中,有时会觉得,和某些人曾经共处一世是幸运的。程浩,一个二十岁的普通年轻人,让我有了这样的感觉。

有些人,值得你在有生之年,一想再想。

记住程浩。

做一个坚定的身体主义者

欧洲这两年倒霉,经济滑坡导致生育率下降。英国新首相把人口危机视为新欧洲崛起的结构性障碍。不知什么力量能挽回欧洲人口的颓势。

想起八年前,韩日世界杯后,英格兰超市ASDA公布了一项统计数据:在某一特定时间段,该超市新生婴儿产品销售猛增20%。该组织的报告发现,如果把怀孕的日子倒推过去,当时出生的小孩多半受孕于前一年的6月7日前后。那一天发生了什么呢?6月7日,韩日世界杯上,英格兰与阿根廷对决,贝克汉姆踢进一个致命的点球,让英格兰一比零绝杀阿根廷。由此ASDA认为,贝克汉姆球场上的英雄行为,掀起了不列颠床上婴儿诞生的浪潮。可见人们在表达自己的喜悦和狂热时,身体是最简单、最直接的工具。

同样的高潮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蓝调白人女歌手Janis Joplin的自传里也见过。那是个“花与和平”的嬉皮年代,一次演唱会结束,Joplin还沉浸在刚刚过去的情绪中:“感觉好像和千万人做过爱。”何等巨大的快乐,才能赋予身体如此永不衰竭的能量!在这样的时候,身体已经超越了肉身,因为身体快乐时,灵魂在享受它。

恋恋浮生,只为情色。身体的解放从来就是人性解放的一部分。身体是我们表达快乐的工具,甚至就是快乐本身。但是身体的重要性远不止于此。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上,“认识自己,表达自己”就是我们终其一生最重要的工作,而这项工作的起点和终点,都在我们的身体内。

我们这代人年轻的时候,多半迷恋过德国导演法斯宾德,他电影里那些暧昧不清的人物动机,纠结善变的人生态度,阴沉模糊的影像,都腐蚀过我们矫情做作自以为是的青春期。两个月前,偶然看到一本台湾远流出版的法斯宾德传记,在他放荡不羁的生命轨迹中,终于找到比他的电影更为强悍的表达,那是一个用身体铺陈的人生:自幼单亲,在街头、夜店、妓院野草一样生长,做过小偷、男妓,也做过嫖客、情圣;他的电影只用一个制作班底,他的身体使用过里面的每一个男人和女人;二十年里他拍了四十三部电影。他几乎耗尽了身体的所有能量,去爱,去恨,去压榨,去伤害他身边所有的人,“身体是我所有电影的动力”,也是他所有电影的工厂。

这一定不是一个轻松的故事。身体带给我们欢愉,也会带给我们疼痛。身体成为法斯宾德的荣耀,也是他的原罪。我和你不同,就是因为“我的身体和你的身体不同”,人和人的差异,早已先于思想、经历和教养,铭写于身体之上。在这个意义上,身体比人生更能体现命运感。

可在一个人与人地位、财富、教育、心智差距越来越大的年代,身体又是一种平等的力量。我们每个人都平等地拥有自己的身体,它是一份最确定的私人财产。认识到这一点,对身体油然升起类似信仰的热爱和忠诚。

要学会善待自己的身体。当我们还是嗷嗷待哺的婴儿,身体是我们唯一的快乐和疼痛;等我们老了,所有的功名利禄离去,陪伴我们的也只有身体。那时候你会发现,人这辈子真正拥有的,只有自己的身体。

艾伦·金斯堡咆哮一生,可他晚年的诗歌不再有革命和政治,他只是像个农夫一样歌唱身体:“岁月枯荣,身体是大地。”

呼吸

身体落入泳池那一刻,真体会到了什么叫“如鱼得水”——我指的是皮肤的饥渴感。游泳停了几个月,整个身体再一次被水环抱的时候,心一下静了,像在一个嘈杂的白天,黑夜突然降临。

游泳十多年,对自己的要求就是不要沉下去,所以一直是菜鸟级。但有个成绩很自得:能一口气潜泳五十米,二十五米池一个来回。据说这算得上专业运动员的成绩了,以我现在的高龄,更不容易。

但这个纪录的取得,有许多条件。一是时间,我每次游一个小时,这个成绩只能在下水二十分钟后四十分钟前。前二十分钟身体没打开,后二十分钟体力已经不够了。二是要合理分配整个游程的体力,比如第一划必须撑过十米,十二划内结束单程开始折返,在四十米的地方才能把气用完,最后十米依靠惯性。三是意识。我试过,整个过程要控制好自己的意识,不能全想事,想事很耗体力,也不能什么都不想,不想就会失控,在预定的时间和节点游不到位,必须掌握好这个平衡。四是心态。整个过程要很放松,有游戏感,觉得好玩,不能让目标对自己有压迫,压迫导致紧张,紧张很耗体力,没体力就沉下去了;但也不能太游戏,心里还是要有目标,不然玩嗨了,中途气绝,也到不了终点……还有几条,属于秘籍,这里就不说了。

听起来是不是像人生指南?但那不是我的本意。我想说的是,身体真的是一个很精密的系统,呼与吸,意识与肉身,心与灵,都是有关系的。这种关系以秒、以毫米为单位,严密精准,你看不到,想不清楚,但能丝丝入扣地感觉到。人潜在水中,你会觉得像一个将领一样,调整和控制着自己身体的所有器件,疾与缓,轻与重,辗转与沉浮,在水的托浮和推动下,游向一个可以预定的目标。

人对自己身体的自觉源于古埃及。埃及人特别注意身体的规则,强调一种高度节制的纪律性。这种纪律性是通过对身体施与各种教养和管理完成的,他们觉得身体的纪律就是一种美。泳池里,我没发现自己的身体跟美有什么关系,但对身体系统的纪律性深有体会。

而世事总是结伴而行,结伴的双方还看似对立。一个真理的对面往往站着另一个真理。朋友开瑜伽馆,请来一位印度大师表演,让我去观摩。在那一个小时,我发现了迥异于身体纪律美学的另外一种身体语言。

大师精瘦,眉眼松弛,身体伸缩和缓,在瑜伽音乐的伴随下,体态饱满、柔软、富裕,像一朵正在绽放的莲花。他表演“拜日式”,将身体尽量拉长,拉到跟蛇一样柔软,这时他的肌肉已经没有暴突感,而是跟呼吸一样缓和和悠长……我想起在印度卡朱拉霍神庙里看到的那些身体石雕,也是这样柔软绵长,透露着肉体渴望扩大和延长的欲望。

印度人觉得美的身体可以收放自如,放纵到极限,同时也收敛到极限,在收放之间找到一个平衡,衍生出一种慵懒、缓慢、没有野心的身体美学。这点与同在东方的日本不一样。日本人的身体观如同格律,刻板严谨,可一旦解放,又常常放肆到残酷不可收拾。

后来大师教我们瑜伽,从呼吸开始。呼吸这事我从一生下来就没停过,但那一次真正安静下来,聚精会神,才体会到呼吸的精妙:呼跟吸中间其实是一个很长很长的过程,如果把所有的呼和吸放慢,呼跟吸之间的界限会小到近乎消失。大师说,平日练习呼吸,懂得了呼吸,在面对一件事的时候,呼吸可以帮助我们获得静气。

静气,东西方的身体美学在这一点上殊途同归。我感觉,瑜伽能让你获得一种“上帝的眼光”,忘记自己的身体,而游泳更能结实地唤起你的身体感。从瑜伽馆出来,我还是跳进了泳池,那一刻没有别的声音,只有水在哗哗流动,排水,打水,水花像冷烟火一样聚集又散开,各种水声交织一起,喧哗又几近无声,和自己的身躯融为一体,非常安心。

一双脚能透露关于这个人的一切

朋友回北京了。不是坐飞机,不是乘火车,当然更不是骑马。他是走回来的。

为迎接他,我特地到京西门头沟深山里的爨底下村。这个距离北京城九十公里的小村落,明清时期曾是北京通往河北、内蒙古的古驿站,也是京西连接边关的军事通道。它旁临的黄草梁大草甸一望无际,像是古时英雄聚会的地方。看见朋友满脸烟尘地走来,背景是草浪翻滚、山石峥嵘,简直是千年前《荡寇志》里的场景。

出走一年半,朋友的想法就是用双脚行走中国:“我并不确切地计划去什么地方,只在地图上大致画了一个圈。在一个小饭馆,偶然碰到一位蒙古族的羔羊饲养老人跟我说,你应该到内蒙古东乌珠穆沁旗看看。我真的就到了那儿——住老乡家,放羊,给当地人剃头,干点杂活儿,然后继续走。“我在草原上不认识路,就找电线杆儿——顺着电线杆儿和电话线,就迷不了路。我顺电话线找到一条土路,那里一天也过不了一辆车。在一个废弃的小站上,我还写了一篇小说。“我曾经想写三本书,记录这一趟行走。可走着走着就改变这想法了。行走的过程中,发现写作不重要了。“从内蒙古到宁夏,从甘肃到青海……到吐鲁番,再到库尔勒、帕米尔,断断续续,又走到四川、云南,我的目的只有一个:走!什么信息啊,城市啊,都忘了。行走成为一种惯性。“行走颠覆了我许多观念,让我变得简单。这对我的人生具有哲学意义。”

人思想的形成有很多种方式,还从没想过,机械、单调、在很多人看来乏味到近乎自虐的行走,会在人生观上影响一个人。

朋友是个极端的人。也正是他的极端,才让行走这个简单的身体行为升华出意义。莎士比亚在《麦克白》中说,生命“只是行走的影子”,道出了本质,即没有行走,就没有生命。在他那里,所有的痛和罪恶都在行走的路上消解了,行走的意义并不是通向远方,而是我们完成疗治和救赎的过程——事情就是这样。

从行走说到哲学有点装,能牛到我朋友那样的人毕竟少数。不过那少数牛人中还有一个叫阿甘。前几天又看一遍《阿甘正传》,因为英语不好,每看一遍都会有新发现。这次的发现非常关键,就是那尾从片头飘到片尾的羽毛。以前对这尾飘浮逛荡又方向确定的羽毛百思不解,这次好像懂了。答案藏在妻子Janny死后,阿甘站在她墓前的一段独白里:“我不知道妈妈和上尉丹究竟谁对。我不知道,我们每个人的命运都已注定,还是在偶然中随风飘浮。我想,也许他们都是对的,偶然和宿命同时存在。”

说得多好。这就是那尾羽毛,在空中飘浮,被复杂的风向左右,腾空、滑翔、坠落,完全不能自控。但最后,还是命定般飘向阿甘那双泥泞的脚。那是一双用三年两个月十四天十六个小时走遍了美国大陆的脚。阿甘还记得妈妈的话:一双脚能告诉你关于这个人的一切,他曾经的过去,未来能走多远。

阿甘妈妈的话千真万确:一双脚能透露关于这个人的一切。它虽然只占我们全身表面积的2%,却承载了100%的身体重压,人的成长和衰老都是从脚开始的。我们哪里知道,在身体的最底部,藏着这么本质的秘密?

所以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把心力投注在双脚上,为了健康、游玩、环保或是娱乐,通过行走来解决个人或人类的问题。物理学有种理论叫布朗运动,即任何悬浮在液体或气体中非常小的微粒(布朗微粒),永远处于无休止的没有规则的运动状态中。现在把那种想哪儿走哪儿,神龙见首不见尾的赤足旅行,叫布朗运动。物理范畴的布朗运动据说帮助爱因斯坦证明了分子的存在。在这个充满了线路、指南以及你不可不去、一定要去的攻略时代,瞎走、乱走的布朗,是不是才算行走的真精神?

一双脚能透露关于这个人的一切,那就走吧,不停地走,用行走告诉我关于你的一切。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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