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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4-01 09: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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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志强

出版社:百花洲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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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马和奔驰的较量

宝马和奔驰的较量试读:

令人窒息的爱

男人不小心娶了一位自己并不怎么爱的女人,在现实面前,他无法放弃这桩婚姻。但他也没像其他男人那样自暴自弃或搞婚外情。他把全部精力投入到事业当中,希望从事业中找到心灵慰藉。因此,他变成一个工作狂。

其实,嫁给他的女人很贤惠,特别是在生活上,对他照顾得无微不至。但男人缺乏爱的知觉,往往对她的付出视而不见。男人虽然对她不离不弃,但她能明显感受到自己丈夫心底的冷漠。这让她觉得十分的痛苦。

她是爱丈夫的,特别仰慕他横溢的才华。她当初答应嫁给他,并不是因为他年轻英俊,而是因为他学识渊博,才华横溢。她本以为在一起生活几年,便能慢慢改变他对自己的态度。可真正生活在一起,她发现,丈夫周身像焊了一层坚硬的钢壳,她根本无法渗进去。被冷落太久,她想到了离婚。但当她把自己的想法袒露给男人听的时候,他显然感到非常惊讶。“难道我对你不好?”男人迷惑不解地问。“不不,你对我非常尊敬!”女人连忙否定。“难道你不爱我?”男人问。“我非常爱你。”女人回答。“生活得好好的,为什么要离婚呢?”

女人也答不出来。她答不出原因,男人当然不和她离婚。男人不和她离婚,她仿佛再次被打入冷宫之中。

后来,她跟丈夫商量生个小孩。丈夫也没异议,只是不停点头说:“生吧,生吧。”其实她明白,自己一旦生了小孩,这辈子就注定要和男人这样过下去,但她又害怕后半生备受丈夫的冷落。她对自己婚姻前景失去了信心,他不知道丈夫究竟有没有爱过自己,她很想考验一下她的男人。

她托熟人从医院弄来一张得肝癌的化验单,填上自己的名字。在晚上吃饭的时候,她鼓起勇气,把它交给了丈夫。男人一看署有妻子姓名的化验结果,大惊失色,脸色苍白。

第二天,男人匆匆跑到公司请了假,到银行取出所有的积蓄,并到售票点买了两张去上海的飞机票,他要带妻子去最好的医院治疗。女人做梦也没想到丈夫会有这么激烈的举动,会这么紧张自己,她感动得痛哭流涕。但面对自己的谎言,她又不知道如何收拾残局。就在丈夫匆匆忙忙要扯她上飞机时,她道出了事情的真相。男人听闻,脸都气绿了,一回家就呼哧呼哧吼着要和她离婚。女人扑通一声跪倒丈夫的脚下,保证以后好好跟他过日子,再也不惹是生非了。看着妻子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男人心软了下来,重重叹了一口气,回到自己卧室,关上门一天一夜没出来过。

自从经历这次风波以后,男人对妻子的态度更加冷淡了,这使女人深感绝望。最后,女人孩子没怀上,却积郁成疾,卧床不起,到医院一检查,真的患了肝癌,而且是晚期。

躺在病床上,女人长长舒一口气,喃喃自语:我终于可以解脱了。男人听后,泪如雨下。

爱情汤面

那时,他还是一位高二的学生,满打满算才十七岁。她刚分到该中学当老师,年纪也不大,仅仅二十二岁。他是她的学生,她是他的英语老师。

他英语成绩在全年级最出色。全县要举行一次学生英语口语大赛。他被选中了,她负责补习他的课外口语。

白天,他要正常上课,而她也要正常备课,只有晚上,她才有时间为他辅导、补习。因此,比赛的前半个月,常常可以看到一个瘦瘦高高的男生在吃完晚饭后,抱着一大摞书准时出现在教师校舍门前,等他的英语老师出现。直到午夜时分,男生才拖着疲惫的身子从她单身宿舍走出来。而她总会出现在家阳台上,目送他消失在浓浓的夜幕之中,才转身回到房里,轻轻把门关上。

男孩其实在第一次看到来上课的英语老师就深深地暗恋上她。他很想引起她的注意,因此,在英语课上他下的功夫特别多。她没来教他们之前,他的英语成绩很一般。她来教他们半年不到,他的英语成绩突飞猛进,每次考试,他的英语成绩都全年级第一。这样一个学生,自然深得英语老师重爱。每次他来她宿舍补习口语,稍稍晚点,她都会为他做顿夜宵。说是夜宵,其实是一碗汤水面。男孩以前从不吃面的,但老师为他煮的面,他觉得是世界上最美味的东西。不管她煮多少,他总连汤带水,吃得碗底朝天。他吃面的时候,她就静静地在一旁看着,她喜欢看她的得意门生那副狼吞虎咽的样子。那种感觉很微妙,有时会让她兴奋的一夜睡不着觉。

工夫不负有心人,全县英语口语比赛,他得了第一名。当然,她功不可没,学校为了鼓励她,给她涨了一级工资。而他,第二年被保送到上海一所名牌大学读外贸英语专业。

上大学以后,还和高中英语老师有书信往来。后来,她告诉他她有男朋友了,是本县教育局工作的一位干事,并把那位干事的照片寄给他,让他提提建议帮忙参考。接到这封信,他捂着被单在被子里偷偷地哭了一夜。从接到那封信开始,他再也没有给她回过信。不久,他也找了一位女朋友,是他的同班同学。毕业后,他们一起留在了上海工作,并结了婚。结婚后的他是幸福的,妻子不仅能干而且贤淑,眼看他生日到了,妻子问他,你想吃什么,我给你做。他想也没想,说:你给我煮一碗汤面吧,很久没有吃过面了。妻子感到很惊讶,说:我还以为你讨厌吃面呢,从来不敢买面条。今天是你生日,怎么想到吃这东西哪?说归说,妻子还是咚咚地跑下楼去附近的超市买面。

面一买回来,半个小时还没到,妻子就给他把面煮好了,油露露香喷喷的,连汤带水满满的给他端了一大碗。男人吃了一半,就觉得肚子被填满了。妻子见他放下筷子,很紧张地问:这面,不好吃吗?男人不想扫妻子的兴,假装打了个饱嗝,说中午要是吃得不饱,他会连汤带碗一起吞进肚子。其实,他觉得这面作料放的太多,吃不出原来的面味儿。不知不觉,他怀念起高中时英语老师给他煮的那一碗碗夜宵面。她变得怎么样了,过得还好吗?他突然产生回母校去看看她的冲动。

他再次见到她时,她已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原先的芳华已逝,梦中的青春不在。眼前见到的是一位粗声粗气训斥着自己孩子的肥胖中年妇女。他很难从这样一个女人身上找到学生时代的记忆了,陌生感油然而生。

他的英语老师要请他到附近的海鲜酒家去吃海鲜,结果,被他拒绝了,他说:你就给我煮碗面吧。女人的丈夫极力反对,说:你大老远从上海赶回来看你老师,怎么能让你吃面呢。他拽起他就往外走,说要和他好好喝上两盅。最后,女人把丈夫阻止了,蹬蹬地下楼去买面。

女人买回来的还是十年前的那种粗面。水一烧开就把面从纸筒抽出来,下到锅里,然后放了一勺盐,挖了一勺猪油,洗了几根葱把它切成葱花撒到汤面上。面很快煮好了,女人给他和丈夫都满满盛了一大瓷碗。

面还是原来的面,女人还是那个女人,做面的方法还是原来的方法,可面条吃到嘴里,再也找不到十年前的那种味儿。仅仅吃了一半,他就觉得难以下咽。“吃不完就别吃了,我给你做点别的东西吧。”

她看见他吃面的表情和以前完全不对了,不忍心让他再吃下去。但男人都很要面子,他强行把剩下的半碗面填进了肚子。没想到,胃不合作,他一站起身,它就把他强行灌进去的汤汤水水挤了出来。“哇”的一下,面渣和汤水吐了满地。他真不明白,让他怀念了十几年的汤面,今天会让他把面子丢尽了。“你怎么买这种劣质面,现在吃坏了学生的肚子你高兴了。”女人的丈夫气呼呼地把自己吃剩的大半碗面倒进了厕所,顺手捎来一条湿漉的毛巾给他递上。女人没有理会丈夫的埋怨,找来拖把打扫起地板。女人的丈夫见女人不理自己,也就没再作声,而是拽起她的学生咚咚地下楼进馆子去了。

第二天一大早,他就乘上了回上海的列车。在火车站告别的时候,英语老师塞给他一包整整齐齐的东西。列车开动后,他小心翼翼地撕去封纸,里面露出一大沓发黄的信封。他给她写的每一封信,她都完整无缺地给他保存着。打开那一封封久违的信,他仿佛又回到了十几年前的某个夜晚,英语老师正忙碌地给他煮着热气腾腾的汤面……

不对称的爱

她是位未婚妈妈,男友几年前在一场车祸中丧生了。可女儿得了重病,需要二十万元做手术。她仅仅是公司一位普通职员,每月千余元薪水。一时间,她如何筹集到这笔天文数字的手术费?

他是一位有妇之夫,她公司的老板。他愿意无偿帮她垫这笔手术费,随便她什么时候还。

问题是他喜欢她,而她不喜欢他。他待她很好,而她对他却找不到一点感觉。她可不想一辈子做别人的地下情人,让人家背地里叫她“二奶”,她更找不出理由无偿借人家二十万。何况,她有可能一辈子也还不清这二十万。她不想背负一辈子债务活在这个世界上。“这样吧,不如你一次次光顾我,每晚两千元,怎么样?”

她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他眼睛瞪得很大,灯泡似的,照得她睁不开眼。女人低下头,喃喃地说:“这有什么分别呢,你不过想批发,我只零卖而已。”

男人很不愿意,但谁叫他喜欢对方呢。按照女人的意思,他们私下签了一份合约。合约签完,女人才心安理得地接过男人那张二十万的支票。

她女儿的手术做得很顺利,不久便出院了,恢复了以前活泼可爱的样子。看见女儿健康活泼,她觉得一切都无所谓了。男人三天两头来女人家过夜。接客人似的,她把他服务得很舒服。男人很惬意,每天赖在女人床上不肯走。每和女人多待一个晚上,他就对女人多出一份迷恋。渐渐地,他感到离不开她了。“嫁给我吧,我可以和妻子离婚。”

他跪在床上,向她乞求着。女人怜悯地看了男人一眼,坚决地摇了摇头。

女人在床头挂了一幅挂历,男人每光顾一次,她就当男人的面在当天的日期上打一个勾。看着日期渐近,男人心急如焚。他知道,这一百个晚上过完,他就要失去她了。

女人按分论秒地掐算着每一天,一百天一过,她就彻底解放了。眼看女人就要陪完自己老板最后一个晚上,噩梦又降临了。无缘无故,她女儿被绑架了。绑匪歇斯底里要挟她要现金20万元,不能报警,否则立即撕票。一接到电话,女人像被雷击了一下,懵了,当时,她唯一想做的事就是不惜一切凑二十万块钱救女儿。女儿要是有个三长两短,她就觉得再活下去便毫无意义了。

第二天一大早,她不得不找自己老板。

男人一看女人低眉顺眼地来找自己,心里很高兴,立即命人提来现金二十万,毫不吝啬地交到女人手中。女人这次没有第一次接支票时那么自信了,结结巴巴地问:我——我怎么还你?男人很爽快,不假思索地说:就按你以前说的办吧,女人觉得刺刚刚拔出来,又让人狠狠地戳了进去,疼,却无法叫喊。按照绑匪指定的地点,女人把钱放了进去。然后,她忐忑不安地往回走。来到家门口,她发现女儿平安无事地回来了。母女俩抱头痛哭。第二天,她就把女儿送到乡下母亲家。送走女儿后的日子,几乎是男人天天光顾她的日子。

没有女儿在身边,有了这男人,她觉得生活也不是很寂寞。渐渐地,她习惯男人的光顾了。男人偶尔不来,她心里倒空落落的。“难道自己爱上他了?”女人经常扪心自问,又极力否决“不可能,他年纪都快赶上我爸爸了,又是个秃子,而自己才二十几岁,美貌如花。”女人尽量不去想这个男人。可这个男人白天晚上都在她眼前晃荡。

眼看和男人签的第二份合同也满了。老家发了洪水,母亲和大哥的房子被冲垮了。大哥想重新搭间房子,问她借几万块钱。她本想向大哥诉苦,但想起几十年的兄妹情谊,她又不忍拒绝。自己积蓄早已花光,她又想起了那个男人。

她去借钱,男人永远是那么慷慨。只不过再次接钱的时候,她的头埋得更低了。这次,女人没提签合同的事,而撂下一句话:你想来就来吧。就这样,她成了他的情妇。成了老板情妇的女人再也不用上班了,专门守在家里等候着侍候她的情人。

真正做了他的情妇,男人却不怎么来了。但她需要钱的时候,他总是那么毫不犹豫。基本上,女人不缺钱花了,不缺钱花的女人感到生活越来越空虚。这时,她想到了自己的女儿。于是和男人商量,要把女儿从农村接回来。男人说了句:随你吧。便匆匆忙忙把电话挂了。

有女儿在身边,时间倒好打发了。可不久,女儿就上学了。女儿一上学,她才感到以后自己的日子很难过。此刻,她萌发了督促男人和妻子离婚的念头。女人刚刚提出,便遭到男人断然拒绝。从未遭到过拒绝的女人像只受了伤的老虎,厉声吼叫了起来:别忘了,几年前我女儿是你指使别人绑架的。男人惊的半天说不出话,张着嘴坐在办公桌前直愣愣地发起呆。他不明白,这件事,女人是怎么知道的,既然她知道,当时为什么不报案?他开口刚想问,女人甩了甩头发,忿忿然地离去。看着女人细小的身影,男人的汗珠从额角上渗了出来……

寡妇门前

强子媳妇在院墙上晾了一双运动鞋,那鞋是强子舅舅回大陆探亲时从台湾带来的名牌货。强子不舍得,仅仅穿了一回。为了防止鞋掉到隔壁仇家寡妇莲莲的院里,强子媳妇特意把鞋绑到树丫上。

收鞋的时候,鞋不见了,找遍各个角落,也不见鞋的踪影。于是,强子媳妇爬到院墙上往寡妇院子里瞄,结果一无所获。她意识到鞋被人给偷了,怀疑是寡妇莲莲干的。

她本来就对寡妇莲莲恨之入骨,原因是强子没娶她前和寡妇谈过恋爱,当时在村里闹得沸沸扬扬,最后是强子娘以死相挟,强子和寡妇莲莲才没谈成。表面上,强子再也没有和那个骚货来往。可强子媳妇儿时时刻刻都感觉他们在眉目传情,因此,她对丈夫盯得非常紧,就怕出点差错。今天鞋不见了,她正好借这个机会指桑骂槐地咒一通,出出心中久憋不下的怨气。

有一天,强子媳妇儿到院外倒垃圾,正好碰上寡妇往家里领男人。强子媳妇儿一看就认识,那是村东头的光棍,莲莲的新相好——地瓜。她别的地方没注意,就是瞅见了光棍脚上那双鞋,那不是强子前天几丢失的台湾鞋么?强子从地里一收工,她就把这事告诉强子,强子大怒,骂道:“你可别冤枉好人,那鞋城里到处都有的卖。”

强子一骂,强子媳妇儿便蔫了,心里堵了个大疙瘩。虽没能走上去瞧清楚,但她认定那双鞋就是强子的。因此,她在村庄上逢人必说:寡妇偷了强子的鞋给野汉子穿。这种桃色新闻在村里很具有生命力,不久,全村闹得沸沸扬扬,每个人都知道此事。渐渐地,那些风言风语传到了莲莲的耳朵里,莲莲再也沉不住气了,找到强子媳妇儿大声质问:“谁偷你家的鞋了?到处瞎说你缺不缺德?”强子媳妇儿心里早就窝着火,寡妇一上门,强子媳妇儿更加咬定就是她偷了强子的鞋。两个女人争得面红耳赤,越骂越狠。强子媳妇儿骂不过,就恶虎般地扑了过去,扯住寡妇莲莲的头发便把她按倒在地。强子媳妇儿人高马大,弱不禁风的寡妇显然不是她对手。强子媳妇儿拳脚齐上,打得寡妇莲莲熬熬直叫。“我叫你偷我的鞋,我叫你到处勾引男人,臭婊子……”

强子家院门口围满了乡亲,不但没有上前劝架的,而且还有人不停地叫好。得到观众的支持,强子媳妇儿越打越高兴,越踢越痛快,最后竟发狂地去剥寡妇莲莲的衣服。

一小孩感到事情不妙,一溜烟地跑到地里去通知正在干活的强子。强子一听,丢下锄头就心急如焚地往家里跑。强子回到家,扒开人群一看,寡妇莲莲已被媳妇儿剥得一丝不挂,浑身到处青一块紫一块,下身还滴滴答答地淌着血,正蜷缩成一团痛苦地呻吟着。强子一看这种情况,心中顿时燃起一团无名怒火,二话没说,拎起媳妇伸出大掌就给她两个耳刮子。女人被打得两眼直冒金星,蹬蹬向后连退几步,扑通一下摔倒在墙根。

强子惊惶失措地帮寡妇穿好衣服,头也不回抱着她往医务所跑。医生用手探了探寡妇的鼻息,匆匆给她止了血,连忙催促强子送她上县医院,强子听医生这么一说,也吓慌了神,知道媳妇儿闯大祸了。

他也来不及通知光棍地瓜,向医务所借了点钱,抱起寡妇莲莲一口气跑到大马路上,搭车就往县医院赶。幸好,他们村离县城不远,不到一个小时,便把寡妇莲莲送到县医院的急救室。

在急救室门前,强子如热锅上的蚂蚁,搓手顿足地叫着媳妇儿的名字,大骂不止。就在这时,地瓜汗流浃背地赶进医院,他一见到强子就抓住他的衣领反复地质问:“你俩口子咋这么欺负人,你俩口子咋这么欺负人!”强子理屈地低下头。“我早知道你没安好心,这破鞋你拿回去,我不穿。莲莲要是有个三长两短,你们今后也没好日子过!”地瓜气呼呼地脱下脚上的鞋,往地下一扔,然后把强子不停地往外推,强子被迫退到医院门口,有点茫然不知所措。

强子和地瓜从小一块长大的,感情胜似兄弟。只是后来强子结婚,强子媳妇儿嫌弃地瓜,经常从中作梗,他们才慢慢减少了来往。地瓜也正因为家中一贫如洗,三十多岁了,仍旧打着光棍。还是强子从中撮合,寡妇莲莲才和他好上了。在地瓜和寡妇莲莲恋爱期间,强子一直在经济上偷偷地接济地瓜。强子舅舅从台湾带来的那双运动鞋,就是强子瞒着媳妇儿送给地瓜的。强子根本想不到媳妇儿会因为一双鞋,把事情闹得这么大。他觉得自己没管好媳妇儿,对不住莲莲和地瓜。

一个多钟头过去了,诊室的门才缓缓打开,强子一个箭步蹿了进去,抢在地瓜前面抓住医生的袖子,迫不及待地问:“她不要紧吧,她怎么啦?”“你们别紧张,她已度过危险期,大人是没问题了。”“医生,你是说他肚子里的小孩有问题?”地瓜一把掀开强子,双手不停颤抖,面部肌肉抽搐不已。“孩子是肯定保不住了,她实在被踢得太厉害了。”地瓜听完,扑通一下瘫倒,孩子般呜呜地哭了起来。强子听后,吓得魂飞魄散,他做梦也没想到,莲莲已经怀孕了。

寡妇莲莲只住了一个星期,便康复出院了。出院以后,强子媳妇儿一直提心吊胆,她害怕寡妇莲莲和地瓜来报复自己。可一连半个月,也不见隔壁有什么动静。等传来寡妇和地瓜准备结婚的消息,她才暗暗松了一口气。就在这时,强子突然冷冷地向她甩出一份离婚协议书,要她在上面按手印,强子媳妇儿死活不同意。一直拖到莲莲告别寡妇生涯和光棍地瓜结婚那天,强子独自一人悄悄离开家去沿海打工了。强子一离开,强子媳妇儿便有点疯疯癫癫,她逢人便说,寡妇莲莲偷了她家的鞋。

只是这时,再也没有人相信她了。

渐变情

于娜和张婷是一对青梅竹马的好朋友,俩人情同姐妹。

毕业后,于娜进了一家大酒店做了领班,张婷则在幼儿园当了老师。

于娜比张婷漂亮,按理说,于娜比张婷应有更多的追求者。事实却相反,最早恋爱的不是于娜而是张婷。

张婷的男友叫孟刚,长得高高瘦瘦的,戴着一副近视眼镜。看上去虽然谈不上风流倜傥英俊潇洒,倒也五官清秀、文质彬彬。笑起来让人感觉到憨憨的,沉默寡言,但真正聊起来,却机智幽默、谈吐风趣。他在一家农行做会计。

孟刚刚开始追求张婷的时候,张婷征求过于娜的意见,于娜举双手反对,说:“你看他那歪瓜裂枣的样子,大风一吹,腰就折了。看起人来眯着个眼睛,像小偷似地。论长相没长相,要钱没钱,要权没权,真不知你图他什么?”张婷就说:“其实,他人挺好的,有一次我走路不小心崴了脚,他竟一口气把我背着走了二三里地。你要知道,他那么瘦而我又这么胖。”于娜马上露出一脸不屑的神色,说:“这能说明什么问题,也能成为爱你的理由?这只能证明他如果不是根榆木疙瘩就是个十足的守财奴。二三里地啊,满街都是的士,我从来没见过这么抠门的男人,为了省几个钱竟背你跑几里地远,除非他疯了。”于娜的唾沫像一瓢瓢冷水,把张婷浇了个透心凉。一连几天,张婷都感到心里空落落地,尽是失望。她开始有点动摇了,故意躲着孟刚。

张婷不想见孟刚,但孟刚发连环炮似的一个个电话打过来找张婷,张婷不接电话,他就带着一束束鲜花在张婷回家必经之路上等。直等到张婷为止。张婷被孟刚的痴情深深打动了,同意和他继续交往。

于娜不喜欢孟刚,这叫张婷感到很失落。于娜越排斥孟刚,张婷越希望于娜多接触一下孟刚,多了解一点孟刚,解除对孟刚的偏见。因此,张婷每次出门,都把孟刚带着。临行前,张婷每次都要叮嘱孟刚:在于娜面前不要呆头呆脑冷若冰霜,要热情一点,做聪明一点,别让人家产生看法。孟刚也开窍,把张婷的话牢记在心。只要是张婷和于娜在一起,孟刚就像影子一般尾随在她们屁股后面。她们上街买东西,孟刚就跟在旁边买单做拎手。她们要是进厨房,孟刚就不失时机地抹桌子洗碗筷。她们要是和别人玩牌打麻将,孟刚就在一旁添茶倒水。

见了孟刚的人,无不夸孟刚的,都羡慕张婷找了位不可多得的男朋友。但张婷对这些人的看法都不以为然,她最在乎是于娜的看法,她迫切想知道于娜对孟刚的看法有何改观。其实,于娜把一切都看在了眼里,表情却莫衷一是,让张婷都猜不透。“于娜,你就没有发现孟刚一丁点儿优点吗?”张婷小心翼翼地试探着于娜的反应。于娜轻蔑地一笑,说:“一个大男人,整天放着自己的正事不干,跟屁虫似的粘在女人屁股后面,这算优点么?依我看,他也太没长进了吧。做做家庭妇男倒挺合适。”听完这句话,当时如果脚下有地缝,张婷可能都会钻进去。

自己找了对象,都希望得到别人认同,特别是关系比较亲密的朋友。努力没有取得预期效果,张婷气馁了,慢慢就放弃了让于娜接受孟刚的念头。但张婷和孟刚只要待在一起,张婷就会想起于娜对孟刚的那些评价,潜移默化影响和动摇着她自己的判断。渐渐地,张婷的心态发生了变化,目光变得挑剔言谈也变得刻薄起来。

有一次,张婷过生日,孟刚帮她吹生日蛋糕上的蜡烛,不小心眼镜落了下来,掉到蛋糕上。张婷勃然大怒,当着亲戚朋友的面指着孟刚的鼻子数落了他一顿。“你看你眯起个眼睛,呆头鹅似地遭人嫌,连眼镜都戴不好,不知道你还能干什么事情!”

当时,不仅把孟刚数落得脸紫唇青,连参加生日宴会的亲戚朋友也尴尬地面面相觑。

自这以后,张婷经常莫名其妙地对孟刚发脾气。她每次发脾气时,孟刚只是低着头,也不言语,像个犯了错的孩子,默默忍受着。这无疑助长了张婷的嚣张气焰。孟刚越不反抗,张婷的脾气就越肆无忌惮。发展到后来,两人之间都产生了相互排斥的情绪。

孟刚觉得张婷不再活泼可人温柔体贴,变得越来越陌生越来越无法理喻。张婷也感到孟刚变了,变得像于娜评价的那样,小里小气窝窝囊囊,无聊透顶,没一点长进。

渐渐地,张婷也不怎么想孟刚了,孟刚也很少来找张婷。即使见了面,双方也好像无事可谈无话可说,气氛没了以前的融洽而变得尴尬起来。

最后,这场恋爱勉强维持了一年左右,俩人便友好地分了手。

一分手,张婷就感到卸掉了一个巨大的包袱,结束了一场漫长的马拉松赛。

和孟刚分手的第二天,张婷就想起了久违的于娜,就去找她,要面对面告诉她,她以前说的话都是对的,孟刚并不是一位优秀的男人。

张婷刚来到于娜的四合院门口,远远就看到于娜从屋里走出来,让张婷感到意外的是,于娜旁边还贴着一位男人。男人揽着于娜的细腰正亲昵地喊着“娜娜”。张婷仔细一看,吓了一跳,因为那男人不是别人,正是孟刚。

妻子和小秘

他毕业分配到银行工作不久,便和一位大他三岁的老姑娘草草结了婚。从心底讲,他是不喜欢她的。但他迫切想留在省城工作,不甘心读了十几年书以后,又分回到穷乡僻壤的老家。他既无富裕亲戚,也没有当官的朋友,只和她相熟,也只有通过她,他才能找到留在省城工作的路子。因为她父亲在省教育局当干部。他之所以能安安稳稳坐在环境舒适的银行办公,全靠她父亲从中斡旋。当然,他也必须为此付出代价。

她各种条件都不错,身材苗条,温柔善良,又有本科学历,家境自然比他强很多,只有一点遗憾的是,在她清秀的五官之间,长满了密密匝匝的麻子。就是因为这一点,才轮到他攀龙附凤,找了个干部家庭出身的妻子。让他有了厚实的靠山,也仅仅是因为这一点,结婚几年来,他都不曾和她手牵手上过街。他总觉得带上她有点抬不起头。

经过几年的努力和打拼,他一步一个脚印,由普通职员晋升为科长,由科长变主任,最后竟变成了支行的行长。混到这步,威望甚高的岳父大人在教育局也退休了,他倒有点官高位显,觉得不再需要依赖他人,也顺应潮流找了位私人秘书。当然,这位秘书是位女性,是他精心从大学里弄过来的。

该秘书论起来身材一般,性情并不怎么温和,学历比他妻子也低,家境还不如他毕业时好。但有一点,她的脸蛋好看,光洁的没有一粒麻子。就这一点,让他如痴如醉,奋不顾身。秘书做着做着,就成了他情人。情人做久了,对方自然也想要个名分,博个明媒正娶,便怂恿他和妻子离婚。他只迟疑了一下,小秘书立即杏眼圆睁,噌地一下,不知从哪儿抽出一把锋利的水果刀,刀尖倒不是指着他,而是指着她自己白嫩的颈脖。他当时吓得脸煞白,不停地点头说:“离离离,我现在就和麻脸婆离婚去。”

话说的容易,可真要离起婚来,他却感到沸水泡活猪一般疼痛。他刚刚启口说离婚,妻子便狠狠给了他两记耳光,斩钉截铁地说:“想离,除非我死了。”这句话让他万念俱灰。但第二天,小秘的电话又打了过来,她简直是在话筒另一头歇斯底里地吼叫:限你三天,三天离不成,三天之后你准备好棺材为我收尸。他明白,小秘性如烈火,说到做到。为了不把事态进一步扩大,他扑通一声,抱着妻子的腿,声泪俱下地求着:“老婆,念在多年夫妻的情分上,你就饶了我和我离了吧,钱和财产统统给你。”但他妻子比他意志更坚定,嘿嘿一阵冷笑:“你别做梦了,只要我还有一口气,你们这对狗男女就别想得逞。”这一下,他彻底绝望了。

第四天,他刚准备去上班,手机响了。小秘的妹妹打来电话,说她姐姐服用了大量的安眠药,现正在某家医院抢救。他接完电话,吓出一身冷汗,冲下楼打的就往医院跑。

他一到急救室门口,小秘的父亲兄妹便围了过来,对着他就是一顿拳打脚踢。要不是保安及时赶到,早被小秘的家人给揍扁了。不久,小秘被医生从急救室推出来。幸好家人发现及时,把她从死亡边缘拉了回来,但小秘的家人并没有因此就饶恕他,小秘的大哥是在黑道上混的,满脸横肉,浑身刀疤。他拎小鸡似的把他拎了起来,下了一道死命令:“限你一个星期内赶快和那麻脸婆离婚,娶我小妹,否则,让你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他知道,小秘全家都不吓唬人,他们都是说到做到的好汉,如果离不了婚,只有死路一条,可要蹬麻脸婆又谈何容易。“管他妈的,里外是个死,死之前老子痛痛快快玩一下。”

愁闷无法排解,他去了夜总会散心。醉眼蒙眬之余,他包了间房找了位小姐陪宿,寻找到肉体欢愉之后,他把自己的苦闷全说了出来,结果,三陪小姐给他出了个绝妙的主意。

第二天,他就从在医院上班的朋友那儿弄来一份特殊的血液报告,说白了,就是托朋友从医院伪造了一份“艾滋病”病验报告。

这一招果真灵验。尽管麻脸婆妻子一脸怨恨,最终还是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了字。

离了婚的他就如同飞出鸟笼的鸟,他激动万分地捏着离婚协议去了小秘家,当着小秘父母兄妹的面下跪向小秘求婚。小秘也觉得苦尽甘来。当天就建议和他去办理结婚手续,以免夜长梦多。

但第二天,他们去取婚检结果,血液科的医生却一脸严肃地告诉他,他的HIV皆呈阳性。省防疫站已经证实,他患上了世纪绝症——艾滋病。

医生一说完,他当时就昏倒在地。

艾滋病风波

血液化验报告出来,证明老明的的确确已患上了世纪绝症——艾滋病。老明心里清清楚楚,得这种病,是自作自受,谁叫自己在外面浑嫖胡搞呢。他觉得最对不起的人,是自己的妻子,虽然对方没给他生一儿半女,但打17岁起,风风雨雨和自己走过了20个年头。由一个地地道道的放牛娃,到今天的民营企业家,多么不易啊,个中甘苦,除了自己,只有妻子知道。但老明自己不懂得珍惜,一有了钱,便嫌弃起糟糠妻子,横竖看她不顺眼。一年365天,他就有300天不在家,常年在外面和别的女人鬼混。妻子却一直默默忍受,指望着他回心转意,等他回到她身边,可临到他检测出艾滋病的前一天,他仍在夜总会和别的女人过夜。

事已至此,他也无心去追究这病是谁传染给自己的,他只想临死前,尽自己的能力给妻子最大的补偿。怎么补偿呢,自己已是身患绝症之人,继续和她一起生活,很容易把病传染给对方。最好的补偿方法就是尽快和她离婚,趁她还风韵犹存,再找一位男人重组家庭,把所有财产都给她。然后,自己找个地方慢慢等死。这样一来,死也心安理得了。当然,他不想让任何人知道他得了这种病,包括妻子在内,否则,死后还遭人唾弃。老明这么想,也是这么做的。

要命的是,老明刚一提出离婚,妻子便扑通一声跪了下来,把头磕得砰砰直响。妻子每一声哭泣,都如尖刀剜老明的心。但老明很清楚,自己耽误妻子这么多年了,不能再昧着良心耽误下去。把心一横,冷冷地说:“离也得离,不离也得离。现金和财产全归你,我只要身上这套衣服”。女人听完,嗷的一声狼一般扑了上来,眼睛凸突着,布满血丝,额头上青筋暴突。她掐着老明的脖子拼命地摇晃着问:“你在外面胡搞乱搞,我从来不过问,为什么非和我离婚,难道我就这么让你讨厌吗,你说呀,为什么,为什么?”老明不回答也不挣扎,任妻子往死里掐。希望她能解心头之恨。但她还是松手了。当天下午,就和老明到派出所办好了离婚手续。一切财物归女人所有,并做了最后公证。

迈出派出所大门,老明长长叹了一口气,浑身上下感到轻松了。他正准备跟后边的她来个最后道别,不料女人冷冷地从嘴里喷出一句话来。“老明,我劝你最好到医院去做个艾滋病病毒检测。”老明惊讶地看了女人一眼,发现她表情阴森可怕,看得老明心里不停打冷战。“你,你全知道了。”女人轻蔑地哼了一声,发出一阵冷笑,咬牙切齿地说:“实话告诉你,我早就患艾滋病了,得了艾滋病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把它传染给你。”

他做梦也没想到,把艾滋病传给自己的竟是妻子。只听见他哇的一声,一口鲜血喷涌而出,扑通一下,摔倒在地,当即人事不省。

女人和她的情人

好不容易熬到双休日,丈夫终于要出差了。丈夫前脚迈出门槛,女人后脚就抓起话筒,迫不及待地拨通了情人的电话。

几个星期前,情人就答应过她,要带她到郊县新开辟的一家旅游景区去玩。可丈夫一直在家,以致她苦觅机会而不得。丈夫一走,女人感觉如野马脱缰,可以任意驰骋。

一个小时不到,男人就把帕萨特开到她家楼下,女人匆匆忙忙地收拾了一番。为防止熟人认出来,还特意戴了顶帽子,加了副墨镜。

他们去的地方很近,离南昌市仅仅64公里。因为路难行,他们傍晚时分才到达景区。等他们买好票把车开进景点,太阳已经落山。俩人只好开着车找到当地唯一的一家宾馆,就地住上一宿。

该旅游区纯粹是原始农村,离集镇足有14公里远的路程。白天,还能看到三三两两的车吱嘎吱嘎地驶进来开出去。晚上你打开窗户往外瞧瞧,伸手不见五指。在这种旅游区开宾馆,显然是商家失算。

女人和那位开帕萨特的情人匆匆点了几个菜,草草填饱肚子便搂搂抱抱地上了楼。关上门,他们电视也懒得打开便直奔主题,等俩人把对方脱得一丝不挂,男人举弓待发的时候,女人突然咬着男人的耳朵问:你带了避孕套没有?男人摇摇头,准备长驱直入。女人猛地把情人往床上一推,正颜厉色地说:“买避孕套去。”男人明白女人害怕怀孕,他只好悻悻地爬起来,穿上衣服蹬蹬地下楼去了。片刻,男人垂头丧气地回到房间,重重地往沙发上一跌,大声埋怨起来:“这是什么鬼地方,连避孕套都买不到。”女人听罢,立即把内衣穿了起来。她已为丈夫堕了五次胎,不想再为任何男人怀孕。男人见这种情况,“噌”地一下从沙发上蹦了起来,赌气地说:“我开车到镇上去,我不相信买不到一个避孕套。”

女人本想阻拦,可男人像阵疾风,转眼就冲下楼,接着便听到汽车发动的声音,女人趴在窗前,一直目送情人的帕萨特摇摇晃晃地消失在视线之中。

一个小时过去,两个小时过去,女人把眼都望穿了,也没见情人开着帕萨特回来,女人后悔了,暗暗地责怪自己,日用品样样都带齐了,为什么偏偏忘记买避孕套呢?自责之余,女人准备拨打对方的手机,不巧的是,自己的手机欠费被停了,于是,女人匆匆赶到一楼服务台向服务员借用电话,服务员告之:村里这几天在维修电线,电话打不出去。女人听后失望极了,愤怒地朝服务员撒起气来:“这是什么鬼宾馆,这也没有那也没有!”服务员怯怯地看了看眼前的女人,补充了一句:“你要是有急事,不妨借你隔壁205房两位客人的手机打一下。”女人的确急坏了,她害怕情人出事,听服务员说自己隔壁有手机借,又匆匆跑回二楼,敲响了205房的门,半分钟不到,门开了,从里面露出了一张湿漉漉的脸。女人刚要开口借手机,却被眼前出现的脸弄呆了。那张脸她太熟了,从恋爱到结婚。这张脸在她眼前摇晃了近十年,早就看厌了。但这张脸突然出现在这里,出现在她和开帕萨特的情人如胶似漆的时候,她感到十分意外,因为这张脸是她丈夫的脸。按说,这张脸应该出现在广州市的某个宾馆,因为丈夫临行前,她还偷偷检查过他的飞机票,的的确确是当天南昌飞广州的。一天不到,他怎么跑到这个鬼地方来了呢?

就在夫妇俩人惊讶对峙之余,楼下响起了清脆的汽笛声,不用看,偷腥的男人开着他的帕萨特拖了半打避孕套回来了。

猎人和狼

一位老猎人路过荒郊时与一匹狼不期而遇,老猎人感到十分诧异,因为村镇周围近十年来都没有看见过狼了。

老猎人连忙从肩头卸下猎枪,准备对付眼前这只狼,翻翻弹药袋,却发现没有了弹药。狼胸有成竹地蹲在离猎人不足一米的地方,像老牛磨牙一般开口说话了。“老朋友,你还认识我吗?”“畜生,你没资格和我说话。”猎人扳了扳枪栓,假装射击,想把狼吓跑。

狼笑了笑,说:“你们人类就是自命清高,虚伪透顶,你以为没火药的枪能打死我吗?”“你到底要怎么样,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这里。”猎人收起空枪,问狼。“十年前,你们开荒种地,把我们狼类赶尽杀绝,就是你这管枪,杀害了我的父母兄弟姐妹和所有亲戚朋友,幸好我及时逃脱,流落到深山老林,今天回来,是找你们报仇的。”“来吧,该死的狼。”猎人把猎获来的死野鸡野兔往地上一丢,紧握枪杆,拉开了架势,狼伸直了后腿,站了起来,在地上磨了磨前爪,两眼露出碧绿的凶光。“老朋友,你还有什么话要跟我说吗,哪怕是临死前对我们狼族进行大屠杀的忏悔也可以。”“呸!猎人吐了一口唾沫,溅了狼一脸。”狼遭到羞辱,怒不可遏,蹭地一下,猛扑过来。

老猎人一个闪躲,结果没躲开,被狼锋利的爪子抓了一下脸,当时老人的脸就血流如注。“老家伙,现在忏悔还来得及,我可留你一具全尸。”

老猎人哈哈大笑,腾出一只手抹了抹满脸的鲜血,道:“该死的畜生,竟说如此大话,也不怕闪了舌头,我什么凶狠的动物没见过,老虎、野猪都曾是我枪下之鬼。”

这句话把狼的鼻子都气歪了,他围着老猎人边转圈边吐着舌头直哼哼。

猎人一招手,道:“畜生,你来吧!”

狼见状,猛地一闪身,转到老猎人背后,双爪牢牢锁住了他的双肩,弄得猎人有武器没法使。显然,老猎人不是狼的对手。“老家伙,现在有话对我说了吧,只要你对死去的狼忏悔一句,我或许放你一条生路。”

狼的前爪深深嵌入老猎人的肩胛骨,痛得他全身不停颤抖。老猎人用枪拄地,既不回头也不说话。“老朋友,只要你忏悔一句,我可以放你一条生路。”狼把嘴巴放到老猎人的耳根,声音变得沙哑而低沉。

老猎人痛苦地摇摇头说:“我绝对不会向狼忏悔的,换了其他猎人也不会,人类自有人类的尊严,你就算吃了我,也征服不了我的尊严。”

狼暴跳如雷地叫道:“你们人肆意杀戮我们狼,毁灭我们的家园,正视过我们的尊严吗?”

老猎人摇摇头说:“我只是个猎人,以捕猎维生,就像你们狼专门捕杀弱小动物维生是一个道理,面对我们枪口的动物,全部是我们的敌人,这是我们猎人的天职。”

狼一阵哈哈大笑,接着,老猎人感觉到几滴滚烫的东西沿着他的颈脖直往下淌。老猎人知道,那是狼的眼泪。“该说的都说完了,你咬死我吧,还等什么?”老猎人一闭眼等着狼张开血盆大口。

不料,狼仰天一阵长嗥,松开了双爪,悲壮如英雄一般默默地,孤独地向夕阳方向的悬崖扑了下去。

第二天,悬崖边上立起了一块墓碑,墓碑上刻着一行醒目的字:人类最亲密的朋友长眠于此。

埋在墓碑下的不仅仅有狼的尸骸,还有老猎人那柄锈迹斑斑的猎枪。

翠花和法医

大家还在睡梦之中,村东头开理发店的老板娘翠花便声嘶力竭地号哭起来,打破了整个山村的寂静。仔细聆听,人们才知道,翠花她老公小陆子昨晚突然死了。今年刚三十岁。

有人看到过小陆子的尸体,脸上发紫嘴唇发青,眼睛死鱼一般瞪着,身体佝偻成一团,模样甚是吓人。看到过小陆子尸体的老人都不相信小陆子是一夜睡死的,没有看过小陆子尸体的人也大都怀疑是他老婆翠花给药死的,但无人想过去证实。小陆子当村长的爹早死了,妈改嫁不知去向,几个连襟的亲戚和房兄弟都被小陆子生前给得罪光了,成了仇敌。因此,小陆子死后,也没人来过问,死了也就死了,三天后,便匆匆下葬。

在镇上开理发店时,小陆子就沉溺嫖与赌。后来,把所有积蓄和当村长老爹留下的一点财产嫖光赌光,才不得不把镇上那片理发店给清盘出去。欠下一屁股债,带着翠花躲回农村老家。回家后,小两口就没消停地过过日子,三天一小吵,两天打一架,那是家常便饭。

翠花本是镇上最漂亮的姑娘,十八岁便下嫁给小陆子,嫁给小陆子前,曾有过一个男人,是她初中的同学。当时翠花父母嫌人家家贫如洗,一意孤行把翠花强行嫁给在他们家隔壁开理发店的小陆子。哪知小陆子结婚以后,整个人都变了,沉溺嫖赌无法自拔,而翠花那初中同学后来考取了法医学院,分到镇上做了法医。全家知道后都后悔莫及,但为时已晚,当时翠花已为小陆子生了两男一女。

虽说翠花已生过三个孩子,人也年近三十,但仍保持着魔鬼般的腰身,皮肤更加细腻白嫩。在全村的姑娘和媳妇群中,仍鹤立鸡群,艳美出众,村上的大老爷们儿见后无不耳热心跳。大家最恨自己的男人有事没事就往翠花理发店跑。担心她那两只胀鼓鼓的奶子和媚人的眼神勾跑了自己男人的三魂六魄。当着翠花的面,个个都姐姐妹妹地喊个不停,翠花一离开,众媳妇你看我,我看你骚狐狸臭婊子地哭个不停,恨不得用唾沫星子将她淹死才解心头之恨。

小陆子知道媳妇儿漂亮,会招村上女人的口舌;但他更清楚,这个理发店要是没有翠花,没有那些色迷迷的男人前来洗头按摩,生意根本就做不起来。小陆子生前倒不在乎这些。他最在乎的是结婚多年来,翠花一直在梦中抱着他喊着另一个男人的名字。他一听到翠花喊那个男人,他心里就恨就疼就嫉妒。苦闷无法排遣之际,小陆子学会了赌。为了报复翠花,也学会了嫖。他一赌一嫖,翠花的心便离他更遥远了。夫妻俩多年来一直同床异梦。

小陆子死的前一天,翠花还记得他骑着摩托车去了镇上。具体去干什么,翠花一向不过问,一过问俩人肯定又要扯皮打架。但她心里明白,不是去赌便是去嫖。对这些事,翠花早已麻木。奇怪的是,那天傍晚,小陆子醉醺醺地连人带摩托被的士送回村里。翠花询问的士司机,的士司机告诉翠花有人花了一百块钱叫他连人带车一起送回来。那人叫什么干什么的,的士司机一点儿也不清楚。当时,翠花以为他碰上以前的狐朋友狗友在一起喝醉的,也没深究。叫的士司机一起帮忙把小陆子抬回床上。不久,的士司机便开着车消失在茫茫的夜雾之中。

第二天凌晨时分,翠花在睡梦之中被一阵刺耳的铃声吵醒,便起身接电话,话筒里传来一个她渴盼已久的声音,熟悉的声音什么也没说,只是莫名其妙地问了一句:小陆子睡过去了没有。她才明白今天小陆子没去别处,找他去了。于是,轻轻地拍了拍缩成一团靠墙侧睡的小陆子,见他一动没动,便用力把他扳了一扳。不扳则已,一扳把翠花吓得魂不附体,小陆子唇青脸紫,已死多时了。翠花声嘶力竭地哭了起来,对方默默地把电话给挂了。

小陆子一死,嫉妒小陆子娶了位漂亮媳妇的老少爷们儿心里个个乐开了花,他们的媳妇儿却一个个提心吊胆,恨不得立即把守寡的翠花赶出村,越远越好,免得自家男人闻到她身上的骚味就翻来覆去老睡不好觉。怎么把翠花赶出村子。就成了全村上下所有媳妇儿共同的心思。她们唯一的武器就是鼻子下面长的那张破嘴。埋在心底的怀疑经过嫉妒长时间的发酵,通过嘴的传播,刹那间就变成了有翅膀的流言。小陆子刚下葬,全村的男女老少都对外声称翠花药死了小陆子,是当代最狠毒的潘金莲。其中,就有一个在外读书刚回家歇礼拜的大学生义愤填膺向上面公安局写了封匿名举报信。接到举报的公安部门很快就派了几位干警和一位年轻的法医进村调查。把翠花恨得牙齿咯咯直响的女人们觉得报仇的机会到了,纷纷要求给小陆子开棺验尸。于是,下葬半个多月的小陆子又被村民们从泥土里挖了出来。但年轻的法医向他们宣布的验尸结果却令大家都感到失望。

一年后,翠花嫁回了镇上,女人们放鞭炮庆贺。

村上有人看过翠花的新丈夫,他就是翠花的初恋情人,给小陆子验尸的那个年轻的法医。

一条牛仔裤

玉兰给丈夫买了条苹果牌牛仔裤,刚穿一回,在七楼楼顶晾晒的时候突然不见了。找遍每个角落,也不见牛仔裤的影子。玉兰断定,牛仔裤给人偷了,可楼上楼下有十几户人家,谁偷了丈夫的牛仔裤呢。玉兰琢磨了几天,也理不清头绪。“丢了就丢了吧,可千万别怪错人。”丈夫大明回过头劝玉兰。玉兰也只好作罢,要不然怎么办?牛仔裤丢了,衣服还得晾。

有一天,玉兰上楼收衣服,因为衣服多,就没仔细一件件查看,便笼笼统统抱了一大团衣服回房。第二天早上正叠衣服的时候,突然,对门传来一个女人刺耳的咒骂声。玉兰仔细一听,才明白对面邻居家的衣服也被人偷了。具体什么衣服,女人却没骂出来。

眼看衣服叠完,玉兰忽然发现错收了一件衣服,而且是条苹果牌牛仔裤,和丈夫一个月前丢的那条一模一样。不同的是,这条牛仔裤没丈夫丢的那条新罢了。玉兰想:怎么这么巧,就收了一条苹果牌牛仔裤呢?玉兰疑惑不定,就把丈夫从大厅叫了进来,把错收的牛仔裤拿给他看。大明见状,马上说:“一样的裤子商店里不知道多少。”连忙叫妻子把牛仔裤还给人家。“那怎么行,如果她一口咬定我偷的,我怎么办,今后怎么抬头做人!”玉兰怕生事端。大明一把夺过玉兰手中的牛仔裤,说:“你不还,让我去,我就说我错收的。”玉兰连忙拦住大明的去路,说:“你去也不行,这条牛仔裤还不知是不是对门的”大明说:“先拿给人家看看,是就还给人家,不是再拿回来,无缘无故收人家一条裤子,心里总不踏实。”“牛仔裤是我收来的,不踏实的是我,你给我,不关你什么事!”玉兰伸出手就去抢大明手上的裤子。大明不松手,夫妻俩就硬扯起来,“刺啦”一声,牛仔裤撕成两片了。玉兰看着大明,大明瞧瞧玉兰,俩人各自捏着半边牛仔裤愣在那儿了。“我去找人家问清楚。”大明把半拉子裤子往地上一丢,倔强地出了门。玉兰一看,慌慌张张跟了出去。

对门的女主人还在哑着嗓子朝楼上楼下的邻居破口大骂,见玉兰和大明打开门探出头来,她立即收住了嘴。“嫂子,你丢了一件什么样子的衣服?”

大明看对门的女主人骂得血脉膨胀气喘吁吁,心里很过意不去。暗暗埋怨妻子玉兰疏忽错收人家裤子,闹出此等事来。

对门的女主人瞟了一眼玉兰和大明,埋怨开了,说:“现在真是世风日下,都是楼上楼下的,可有些人就昧着良心,偷邻居的衣服。兔子也不吃窝边草。这些贱骨头不骂骂他们,他们的手还会发痒。”

玉兰和丈夫当时就被她说得面红耳赤,但大明仍坚持问:“嫂子,你到底丢了一件什么样的衣服?”“哦,只不过一条牛仔裤,我丈夫穿的。”女人回答。“那是什么牌子的呢?”大明继续问。“什么牌子,这我倒没注意。”对门女主人刚说完,她丈夫就下班回家了。他看见门口站好几个人,朝玉兰大明点点头,然后问自己妻子:“发生什么事了?”女人一见丈夫回来,忙问丈夫:“东根啊,你那条牛仔裤是什么牌子的?”“哪条牛仔裤?”叫东根的男人显然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你不就是一条牛仔裤吗,昨天换的那条。”对门女主人有点不耐烦,突然提高了嗓门。“那条牛仔裤不是你买的吗,怎么问我什么牌子。”东根回答。“我什么时候帮你买牛仔裤了。”对门女主人叫道。“那牛仔裤不是你买的难道是偷的,我从来没上过街给自己买过衣服。”东根从腋下取下公文包,朝屋内沙发上一丢。

玉兰一听,马上明白怎么回事,连忙上前问对门的女主人:“这么说,那条牛仔裤不是你们家的?”

女人疑惑地看了看玉兰,也一头雾水,反问玉兰:“哪条牛仔裤不是我们家的?”“你们丢掉的那条啊,”玉兰补充说。

这时,对门的女人才意识到刚才和丈夫争辩时说漏嘴了,忙不迭地说:“你怎么知道我丢的牛仔裤不是我家的?”“嫂子,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你可能错收了我家的牛仔裤。”“错收,怎么错收?”玉兰那句话更把女人弄糊涂了。“因为今天我就错收了你家牛仔裤了。大明,你把牛仔裤拿出来给嫂子看看。”

不久,大明就从屋内拿出一条撕成两半的牛仔裤。女人一看,马上叫起来:“对,就是这条,我家丢的就是这条。”“大嫂,我家一个月前也是丢掉了这样一条裤子。”玉兰补充说。“妹子,你让我好好想想。哦,对啦,这条裤子可能是我收错了,当时我还以为是我丈夫自己买的,你看我糊涂的。”女人边说边敲着自己脑壳。“我也纳闷,我年纪这么大,她怎么给我买一条小青年穿的裤子呢,可就是忘了问个明白。”对门的男主人见状,也凑上前解释。

玉兰和丈夫长长叹了口气,压在心头的那块石头总算落地了。夫妻俩相视而笑。“嫂子,这半边裤子你就收着吧,我们夫妻争吵时撕掉的,留给你们做个纪念。”“好好好。”女人接过玉兰递来的半边裤子,问:“妹子,你叫什么名字,都做几年邻居,早想问你名儿了,可一直没机会!”“我叫玉兰,我丈夫叫大明。”玉兰介绍着。“大明兄弟,这是大哥的名片,今后有啥事,到水产局找我去!”叫东根的男人热情地向大明递上自己的名片。“幸好有这条牛仔裤,要不然,还不知什么时候能跟大哥嫂子说上话!”

大明拎着半条牛仔裤,一脸憨笑。“那我们今后可要多来往!”东根伸出手,两个男人紧紧握在了一起。

女人三十

男人与女人都三十上下,年纪相仿。同在一银行上班,共用一张办公桌。男的英俊潇洒,风流倜傥;女的漂亮性感,温柔多情。他和她做的是同一种工作,只不过一个点钞一个进帐。俩人不仅在工作上配合得天衣无缝,在生活中也很谈得来。久而久之,俩人便形成了一种特有的默契。

女人一有什么账目不清,总主动跑到男人这边,一手扶着男人的椅背,一手用胳膊肘撑在桌上,把男人右侧包围。男人手一抬,总有意无意碰触到她那鼓鼓的胸脯。这时,两人都会心旌摇曳。

有一次,女人和其他女同事做游戏,走到男人这边时,一下没注意,被椅子绊了一跤,结果,一个趔趄,整个人都偎到男人怀里。看到男人那一副手足无措的样子,女人春猫一般叫了起来,叫得男人晚上彻夜难眠。

后来,女人穿了一套红色高弹短装束身衣裤。在男人对面一坐下来。便用鞋尖碰了碰正埋头做账的男人的脚,轻柔地问:“我这套衣服好不好看?”男人抬起头,看着眼前焕然一新的女人,眼睛都直了,不停地点头说:好看好看。女人见男人直勾勾地盯着自己,娇嗔地笑着骂了一句:“看你那死相。”便一脸羞态地低下头忙起手头上的工作。自此,俩人很少说话了,但经常用眼神交流。

再后来,女人一不小心,让新买的高跟鞋扭伤了足踝。男人立即在众多同事面前自吹自擂起来,说自己祖宗三代都是跌打扭伤的专家。因此,明目张胆地拜倒在女人的石榴裙下,低眉俯首地蹲在地上帮女人脱鞋捏脚。女人一边呻吟着一边借机撩起白纱衬底的蓝色过膝中长裙的裙摆,露出自己浑圆白皙的大腿。男人微微一抬眼,女人那段长筒丝袜未能遮住的白嫩部位和似透非透的黑色内裤立刻暴露在他视线之内,羞得他血脉膨胀,从额头一直到脖根都发烫。

有过多少次的对望,便有过多少次剧烈的碰撞。渴望已久的日子在一个秋风送爽的夜晚到来。他们约好在湖边一个星级宾馆见面。

很自然,他们做了已婚之人不应该做的一些事情。

第二天,男人没去上班,女人也请了假。

真正相见,那是在几天以后,虽然还是面对面坐着,但已经失去了昔日的轻松与和谐。双方都不敢再相互凝视,工作配合得也失去了协调,俩人经常把账对错。

女人在一次人事变动中向上级写了份申请,不久,便调到其他分行。女人一走,男人的工作又恢复了正常。

男人再次见到女人,是第二年秋天。当时,女人刚刚生完孩子,婆婆陪着她到她工作过的这个分行向诸位老同事散发喜糖。男人当然也上前祝贺,表面上若无其事,心里却疙疙瘩瘩不好受。

女人刚走,几位多嘴多舌的女同事便指着她的背影议论纷纷:“小丽,她以前不是跟你说过她丈夫不能生育吗?”“我也奇怪,她结婚都十年了,早不生晚不生,这个时候弄出个娃儿来。”“这些事谁能说得清楚哟,世风日下世风日下。”

男人明白,这些话是同事们故意说给他听的,忍无可忍之际,他干脆把账本一甩,大声叫道:“现在医疗科学发达的很,世界上男人死光了,现在女人也能生出孩子来。”说完,男人气呼呼就出门了,弄得众人面面相觑。

后来,男人还碰到过女人和她日渐长大的孩子。无论怎么看,他都觉得孩子十分像自己。尽管他到这家银行工作前就代替妻子做过了结扎手术。

要命的戒指

国庆节那天,老姑娘秋莎终于戴上了男友保罗为她买的第一枚钻戒。

当对方含情脉脉地把闪烁着白光的绿芯钻戒套到她指间的一刹那,老姑娘秋莎热泪盈眶。为了这枚迟来的钻戒,和父母艰苦抗战了十年,熬过了多少个不眠之夜。为了这枚钻戒,男友保罗十九岁那年就离她而去,直到二十九岁才回到秋莎身边。毕竟,还是苦尽甘来。十年的痴候换来应有的回报,再煎再熬她也感到值得。话又说回来,要是当年自己父母不坚持向保罗要这枚象征性强烈、价格不菲的戒子,恐怕永远得戴那个小铁匠打的铁戒指,并为他拉一辈子风箱打一辈子铁,想到这儿,她又暗暗感激父母,为她争取了今天的幸福。

和保罗在公园的长椅上一阵昏天黑地的拥抱和热吻后,秋莎目前最迫切的,也是近十年来最迫切的愿望就是让现仍站在清冷的十字街头声嘶力竭地吆喝着卖烧红薯的父母亲眼看看自己亲生女儿戴上这枚“价值连城”的钻戒时的幸福模样。同时向他们证明自己并不是像他们整天唠叨地那么傻,而是目光远大,与众不同。

当秋莎姑娘兴奋地把这个决定告诉向她求婚的白马王子时,保罗脸上的笑容和幸福立即收敛起来。“难道你还记恨我父母当初没答应把我许配给你吗?”秋莎不无忧虑地问。“不,不,不是……”保罗一听说秋莎要他和她一起去见她父母,就心有余悸。“那你为什么不愿见他们?”秋莎嘟着嘴,尽量复制十年前的模样娇嗔地问。“我,我怕……”保罗还是惶惑不安。“怕什么,我再也不是十七八岁的小姑娘了。我现在可以自己做主,愿意嫁谁就嫁谁。再说,事情都过去十年了,以你现在的环境和经济状况,他们绝不会再有什么偏见的。”秋莎见心上人疑虑重重,有点着急了,一改刚才慢条斯理的温柔口吻,如装满子弹的冲锋枪对着保罗一通猛射。“我还是怕……”保罗仍犹豫不决。

秋莎见状,“噌”地一下从保罗怀里挣脱出来。软绵绵的一只小绵羊转眼变成一只准备扑食的豹子。“别怕,要是他们再不答应我们的婚事,大不了和他们断绝关系,我就当没有过这种父母。”忍耐了十年的火山,终于喷发了。

面对信誓旦旦的秋莎,保罗再没了任何托词。“那你,你在这儿坐一会儿,我去对面街上买些水果。”

秋莎见保罗答应了,兴奋地扑上来,在保罗脸上狠狠啃了一口,然后深情地一推,说:“去吧,随便买几斤苹果,别让我等得太久。”保罗点点头,忐忑不安地离开了。

一个小时溜走,两个小时溜走,老姑娘秋莎直望得两眼昏花,也不见情郎归来。她正准备离开长椅去找保罗。就在这时,她觉得眼前一黑,两只眼睛被一双铁手严严地箍住。右手戴戒指的无名指被人掰直,接着火辣辣一阵疼痛。等秋莎意识到自己遭劫大呼抓强盗时,两个陌生的背影慌慌张张消失在人来人往的人流之中。顿时,秋莎如滩烂泥瘫倒在公园的长椅上。

保罗一手拎着一袋水果姗姗来迟。他一见到秋莎,马上明白发生了什么事。秋莎见保罗回来了,哭哭啼啼拉着保罗去报案。

保罗显得很无奈,摇摇头说:“没用的,算了吧,大不了我再出去打几年工,再为你买一枚。”“不,我一定要把戒指找回来,我再也等不了十年了。”

秋莎一把推开保罗,往派出所方向狂奔,保罗见状,丢下水果要去阻拦,可怎么也追不上秋莎。

立案的第三天,派出所就把案子给破了,而且人赃俱获。据两位劫犯交代,他们是受人指使的,审问的人就问是谁,他们供出了保罗。更令秋莎痛断肝肠的还不是这个,而是保罗说花了八万块钱买的那枚钻戒,竟然是从地摊上花八块买的假货。

保罗入狱的当天,老姑娘秋莎就跳楼自杀了。至死她都想不通,心上人为什么用假钻戒来骗自己而又指使人抢回去。后来,有人问保罗,保罗也只是涕泪长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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