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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4-02 19:4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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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安雨

出版社:中国友谊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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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经意的年纪,遇见更好的自己

在不经意的年纪,遇见更好的自己试读:

不留下遗憾,不枉为少年——自序

“心里有些话,想说出来。也许不一定是为了告诉你,也许有些话只是为了告诉自己。”

我写下上面这些文字的时候,刚好二十一岁。这里面的故事,写的是你,也是我。

2016年的夏天,很热。

时间就像北京六月的大雨,来得酣畅淋漓,一瞬间淋湿了整个四季。夏天就要过去了,好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做。

每天徒步前往离家几公里外的田野,去看望那里生长的一大片野生向日葵,这是夏日里见过的最好看的颜色,也是后来的几年唯一让我念念不忘的东西。

二十岁开始的年纪,还承受不了生命扑面而来的袭击。迷茫渗透在裂了缝的日子里,于是开始一点一滴地发酵,在浑然不觉之中透支了青春最好时的无畏。

那一段时间,心理焦虑得像等待着世界末日一般,头发大把大把地脱落,晚上总是失眠,逃课的日子愈发多了起来,仿佛找不到活下去的意义,生活失去了所有的色彩。

回家的时候,田里的稻禾开始冒出了穗儿,树上的夏蝉嘶哑地唱着最后的季节,小溪中生长的荷花被湍流撞得东倒西歪,万物生长的模样忽然让我觉得真好看。

奶奶曾告诉我,向着太阳努力生长的油葵,它的籽就会饱满。于是我常陪着奶奶去田野里,看那一大片一大片盛开的油葵。那个时候,我渴望着快点长大,长大了就能向着太阳奔跑,长大了就可以去看看外面精彩的世界,长大了就能做自己想做的许多事情。

于是,我努力地长大,拼命地成长。长大后才发现,原来长大也有长大的烦恼。成长会让你知道,并不是所有的努力都会有收获,并不是所有的相遇都会有浪漫的故事,并不是所有的青春都会有完美的结果。

我想,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是我能想到的最有诗意的日子。能够在有生之年,看遍世间的大好河山,四季轮回;见见生命中相谈甚欢、相见恨晚的老友;遇见旅途中的每一段故事。然后,在暮年春光中,还能在庭前种上心爱的山茶花,喝点儿浓烈的小酒,在岁月静好中打起盹儿。这生命正在认真地老去,就好。

我们在世上不停地奔跑,不顾一切地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总会在索然无味的挣扎里看到自己的光亮。

二十岁的我,想到未来,曾经很恐惧,现在很期待。因为无法预见而带来的忧虑,总会让我们忽视生命中最好看的模样,那就是你眼里有光芒的样子。

2016年的夏天,田野、向日葵和奶奶是我二十岁的生命里记忆最深刻的场景。

夏天确实让人嫉妒,天那么蓝,风那么柔,年轻的人们那么漂亮美好,符合二十岁的人对青春的一切经验和美好想象,如同故人难却,如同每个人都有着很多无法解释的行为和没有结果的后来。

为了让这夏天开花结果,所以在夏天离开之际,让我们努力抓住夏天的尾巴。

愿美好的灵魂不留下遗憾,恣意张狂,不枉为少年。第一辑时光之南,从来都是不动声色时光总是这样,在你的一次次不经意间悄然而逝,而当你苦苦追寻时,却又隐匿得无影无踪。我想人生的意义,大抵在于在短暂的时光里,坚持自己的坚持,追寻自己的追寻,执着自己的执着。而所谓的梦想,不过是一场年少时的执着,一场朦胧岁月里的水月镜花,一场时光之南的不动声色。南方的阳桃

我们每个人心里,都藏着一段美好的故事,那是关于生命酿成的老酒,等着风雪交加的来临,喝下满满的一口,暖了长长的冰冷的一生。

前几日,室友去超市买了几个阳桃回来,两块钱一个,我们动手将它切成五角星的模样。

正值春分时节,吃起来酸酸甜甜的,味道还不错。

我第一次吃阳桃,是在三四岁的年纪。跨过将近二十年的时光,再吃下一口阳桃,仿佛还能一眼看到儿时那段岁月的艰辛。

那时父亲只身一人南下广东打工。我跟着母亲在乡下老家生活,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生活一如既往地贫穷。大山里闭塞而落后,没有电话,更没有手机,我跟母亲待在老家接收不到父亲的一丁点信息。我白天跟着母亲在山里,在田埂上采集药材,回家洗净晾干,隔天再背到镇上卖给小贩,换取为数不多的钱度过一个又一个难挨的日子。

母亲生在没落地主家,姥姥早逝,她嫁过来的时候皮肤白白净净的,一头长长的黑发,很是好看。她因为生产时无人照料而落下病根,常年吃药,脸色苍白得吓人。春天母亲带着我挎着竹篮去地里挖荠菜,夏天带着我去鱼塘边采集鱼腥草,秋天领着我去林子里捡拾油桐籽,冬天牵着我去后屋檐下拾掇落在雪地里的枯树枝丫。

那时母亲才二十出头的年纪,小小的,瘦瘦的,受了委屈只能坐在油灯下面纳着鞋底自个儿抹着眼泪。

大约过了一年多的时间,父亲在盛夏的一个午后进了家门。门外稻田里的谷穗泛着一片黄,知了在屋檐下拼命地嘶吼,我抱着跟我同岁的小狗阿黄望着门外的父亲,有些陌生。

父亲回来后,母亲依然忙前忙后,我抱着阿黄坐在院子里玩泥巴。

母亲在堂屋喊我:“丫头快过来,看你爸给你带了什么好吃的!”

我跑过去一看,是一兜翠绿的果子,母亲拿一个放在我的手心里,小小的我少不了孩子的兴奋与好奇,捧在手里左看右看,眼里溢出满满的新奇感。

母亲用小刀将它切成薄薄的一片,让我含在嘴里,酸酸甜甜,清新爽口的味道在口腔里弥漫开来,占据了我整个童年的回忆。

我看见母亲将那兜翠绿的果子锁在木箱里,像宝贝似的小心翼翼地藏了起来。

那是我第一次吃到这奇怪的果子,母亲也是。她笑起来眼底弯弯的,像一叶小舟。

我问母亲:“这是什么果子?”

母亲摇摇头,我看向父亲,他也摇摇头。

原来,我们一家人吃了一种无名果。

第二天,我央求母亲带我去集市上找找这种果子。

我和母亲走完了长长的一条街,也没有在小摊上看见这种水果,我有些失望。

母亲在卖文具的摊上给我买了一支铅笔,抱起我说:“别灰心,找不到那个绿果子,说明你父亲给你买的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东西,别人都没有。妈给你买一支笔,你学着把它画下来,等有一天你长大了,就去你父亲去过的地方,打听一下这种果子叫什么名字……”

回家后,我握着笔对着果子歪歪扭扭地画着一张张惨不忍睹的图案,画完之后又把果子还给母亲,再让她小心地锁起来。

大山里的温度炎热而潮湿,没过多久,母亲锁在箱子里的果子全都坏掉了。

她拿着那兜发软并散发着异味儿的果子不知所措,我抱着她的手臂看了一眼,皱皱眉。“妈,它坏掉了就坏掉了,真娇贵,还不如阿黄抗打呢!”

后来我将那张隐隐约约看得出轮廓的草图,压在我的枕头下面。母亲将那些坏掉的果子洗干净,捣成汁烧成了甜汤,味儿也是一样。

等我到了上学的年龄,母亲跟着父亲去了北京,我和阿黄被送到奶奶家照顾。

此后漫长的时光,小学六年,初中三年,高中三年,再到大三。十几年过去了,我早已忘记了儿时的很多事,忘记了那时日子的艰苦,连同那枕头下面的画也不知丢在了何处。

从大山里出来后,见识了这个世界的五颜六色,看见了外面天空的宽广辽阔,也去了天南海北的城市,唯独没有去过广东。

是忘了吧,我已将它彻底尘封在记忆深处。

很奇怪,过去了这么多年,当我在城市里再次看到这种翠绿色的果子,还能一眼认出它就是儿时父亲给我买的水果。

它的名字,叫阳桃。

我学着母亲当初切阳桃的样子,将它切成薄薄的一片,含在嘴里,酸酸的,细细咀嚼,就像连同幼时的味道一起咀嚼回味。

突然有一股想要落泪的冲动,却不知因何而起。

大概是久别重逢的美好与生命的影子重叠,总会因拂去的灰尘迷了双眼,呛了心鼻。

前天是父亲四十九岁生日,恰好我跟朋友去了开封朱仙镇拍摄一个纪录片的素材,来来回回在路上花了三天时间。

回到旅社已是晚上十点以后了,打开手机想了想,这会儿父亲和母亲恐怕早已歇息了吧。

思考许久,我给父亲发了一条短信:老爸,生日快乐!

第二天,姑姑在微信上给我发了一群人陪父亲过生日的图片,没有我,也没有弟弟。

我们和父亲之间缺席的是,整整十几年的漫长时光。

我和父亲的关系算不上融洽,但也算不上冷淡。

通电话的时候,接电话的往往是我母亲;在家的时候,和我们一起逛街的也是母亲。

到了后来,一年下来我跟父亲通电话的次数屈指可数,说不上两三句话。

有一回,父母因为走亲戚送的礼金过多而吵了起来。弟弟将我拉到一旁低声告诉我,老姐,咱爸挺孤独的,没有朋友串门,有的只是送不完礼的亲戚,在家跟我们也不亲近,只好天天闷着头睡觉……

我愣愣地看着弟弟。这个身高已蹿到一米七五,成天只知道吃喝玩乐打游戏的少年,竟看得如此透彻。

父亲是20世纪60年代出生的人,贫穷与落后是那个时代普遍的生存状态。父亲在县里最好的高中读书,成绩年年班里第一,但因为贫困不得不早早辍了学。

每个人都有自己要坚守的梦想,我想,父亲肯定也是有的。他一定也有我们这个年纪的张扬与希望,一定也有无能为力的落寞和对命运的妥协。

我想,他一定是有的。

但从来没有人去理解他,也没有人能理解他。他有的是这个社会赋予他的生存压力,有的是这个小家庭扔给他养家糊口的责任,有的是生命里留给他的坎坷与苦难。

他将他的大半辈子都呈交给了别人,不去争,不去抢,不反驳,更不会反抗。他平静地接受了命运投给他的一切。

这,就是我的父亲,不善言辞,不懂圆滑世故,也不会随波逐流,与这个世界有些格格不入。

他极少参与到我的生活里,却一直在我的生命中根深蒂固。

那种剪不断的血缘延续,就像五六月份阳桃的味道,早已深深埋在了记忆深处,只要轻轻一尝,还是最初的味道,让你禁不住想落泪。

我想,那大概就是父爱的味道吧。

一直都在,从未离开。站在时光之外

我爱深秋穿过枫叶的暖阳,爱时光之外的你,在白纸上滋生着莲花。

3月3日,《一条狗的使命》在各大院线开始上映,电影院里座无虚席。

一向泪点极高的我,在黑色的包厢里哭得稀里哗啦。

在人际关系日益冷漠的当下,人与动物之间的情感倒显得格外真实,而童年的回忆,是我一生最好的铭记。

1995年的冬天,我来到这个世界上,陪伴我的,除了母亲,还有母亲在集镇上捡回来的流浪狗阿黄。

阿黄外形酷似狼狗,体型也比其他的犬类庞大,锋利的牙口看起来格外凶残,趴在屋檐下假寐又温顺得像只纯良的金毛。阿黄陪伴我整整十三年,这十三年,是我成长生涯的一段,却是它竭尽全力的一生。

儿时,我和母亲,还有阿黄在一起生活。它白天一直陪伴在我左右,晚上又趴在屋檐下侧耳倾听,俨然是黑夜里的守护神。

20世纪90年代的乡下,没有电视没有手机更没有网络,我们小孩子最常见的娱乐就是一窝蜂地跑到村头的谷场玩过家家,或者满山跑着采摘各种各样不知名的野果。有孩子的地方,就容易产生矛盾,有矛盾,就会有哭闹。往往到了最后,被欺负的小孩子哭哭啼啼地回了家,第二天再过来的时候,就会带着家里的守护神,扬扬得意。

那时候的乡下,几乎家家都会散养一条田园犬,它们就像一支小分队般跟在我们后面,东奔西跑,不离不弃。

我四五岁的时候,家里还只有我一个女孩,其他的小伙伴都有兄弟姐妹,受欺负的往往是势单力孤的我。我一哭鼻子,阿黄就冲过来对他们大声狂吠,吓得一群孩子拿树枝和石块砸我们。

阿黄冲过去咬住其中一个孩子的裤子,吓得其他孩子急忙呼唤自家的守护神。

一群孩子的闹剧到了最后往往变成了仙侠剧中一群灵兽的大比拼。

某次阿黄以一对七,毫不退缩,它的左耳在撕咬的过程中被扯下了一个大豁口,血流不止。回家后软软地趴在屋檐下的窝里,没了往日的神气。听大人说,土坯房的墙灰能止血。那一个下午,葡萄藤蔓应该爬满了整个篱笆墙,阳光也该是暖洋洋的吧,我蹲在院墙下面,努力地用铲子抠着墙灰,然后再小心翼翼地涂抹在阿黄的伤口上。它一动不动地趴在那里,任我将它染成了土灰色。

晚上母亲回到家,我少不了一顿挨打,我涕泗横流地惨叫,阿黄就在屋外虚弱地叫了几声。母亲生气地说,阿黄也是一条生命,它不仅仅是一条狗,更是家里的一个成员,它今天替你受了伤,你要时刻记得知恩图报,善待它……

阿黄还是一只记忆力很强的田园犬。凡是第一次来我家做客的亲戚,和阿黄见面的时候它会凶神恶煞地怒视对方,不时低吼几声,每当这时母亲就会拍拍它的头,像教导孩子般给它介绍进入家门的客人。

听了母亲的话,它就安静了下来,一脸傲娇地趴回自己的窝里。

后来,母亲跟着父亲去了北京,我和阿黄被送到奶奶家,来访的亲戚便少了许多。那时候只剩下大姨时而会来看望我,阿黄每次看到她都会摇着尾巴舔舔她的手心,像个孩子一样围着大姨跳跃,好像她也是它的大姨。

有一年母亲带着弟弟回来,姥姥和舅舅们前来探望,还未进门,阿黄就冲过去亲昵地蹭着姥姥的小腿,姥姥像和一个老朋友打招呼一样,嘿,阿黄,好久不见,你还记得我这个老太婆……每个人都用手心摸摸它的脑袋,这就是我们跟阿黄打招呼的方式。

那个时候我八岁,阿黄已经八岁半了。

后来,四岁半的弟弟从北京回来上学,那个时候我也即将小学毕业,阿黄自然而然地就成了弟弟的伙伴。

它每天早早地跟着弟弟一起出门,天蒙蒙亮,一路护送贪玩的弟弟去上学。上学的大路上总会有来回装卸水泥的货车经过,我总害怕弟弟会出什么意外,更害怕阿黄会出事儿。

阿黄已经十岁了,毛发不再鲜亮,偶尔吼几声就会引发一阵哮喘。它已经老了。

我在村小学读书的最后一年,阿黄每天傍晚还是会准时蹲到小学的铁门外等候,弟弟比我早放学一个多小时,往往学校老师把铁门打开,阿黄第一时间跑到弟弟的班门口等他出来,等弟弟跟着一群孩子出来后,它又不愿意离开。

我知道,它是在等我放学。

我从教学楼上下来,弟弟正趴在国旗下面的花坛上写作业,阿黄趴在他旁边时不时抬眼瞅着楼梯的方向。

看到我出来,它立马跑过来冲我低吼几声,舔舔我的手心。

2007年,我升入镇上的初中,回家的次数少了。家里特意给我买了一辆自行车,那时回家没事儿,骑自行车是我和弟弟唯一的乐趣。

现在回想起来,我充满了万分的后悔与愧疚。阿黄那时候已经十二岁了,它已经不愿意出门了,整日里怏怏地趴在屋檐下,让人仿佛察觉不到它的存在。

我骑着车子载着弟弟像一阵风一样消失在村口,阿黄在后面步履蹒跚地跟了一会儿,就停下来喘气,直到我们的身影完全消失不见。那时的我,孩子性格,刚刚青春萌动的年纪,却不曾发现人生里有些生命正在衰老。等我回头,一切都不在了,就如同从未出现过。

2008年,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举国欢庆。

那一年,母亲带着我们搬了新家。

那一年,我十三岁,阿黄十三岁半。

青春期的孩子,一门心思全在认识新事物和结交新朋友上面,回到家后也是拿着手机不停地发短信、玩游戏,哪曾想起孤零零地躺在院子水泥地上的阿黄。

十三岁,是我生命最旺盛的成长期;十三岁,却是阿黄苟延残喘的老年。

我正在成长,它正在老去。

2008年秋天,一个秋高气爽的午后,我从学校回到家,还没来得及喊饿,奶奶就心急火燎地告诉我说阿黄失踪了,它已经好几天没有回家了。它平时成天睡在屋檐下面,吃得也极少,前几天奶奶去山里捡栗子,它突然跟着进山了,回来的时候找不到它,奶奶还以为它晚上会记得回来……

我一时怔住,仿佛这是不可能的事情。阿黄,怎么会消失呢?这么多年它一直陪伴在我的生活里,就好像一直在那里,跟我们永远不会分开……

当它就这样在我的生命里消失后,我才发觉心里空落落的,缺了一个口儿,怎么也补不上。

我在山前山后、村南村北寻了个遍,明明知道再也找不回阿黄了,明明知道它再也不会出现了,可是我还在想着下一刻它会突然出现在我面前。

它走后,什么也没留下,只有我无尽的懊悔与自责。

如果当初我每天关注一下它,哪怕放学回家后摸摸它的脑袋,跟它打声招呼也好。可是都没有,它躺在冰冷的水泥地上一定很孤独吧,陪伴它的不再是弟弟,更不是我。

它把它所有的时间给予了这个家,给予了弟弟,给予了我。然后,它老了,它再也不能陪我们往前走了,只能到这里了。

十六岁,我谈了第一次恋爱。那时候阿黄已经消失了半年多,我还没能从难过中走出来。我把阿黄的故事讲给他听,我想如果阿黄还在,我一定把他介绍给阿黄认识,阿黄认可了他,我们就是一家人。

后来,我读了高中,进了大学。十六岁时的恋爱并没有坚持到最后,我早已记不得少年的样子,却依然清晰地记得那天他说的话:“小七,我想阿黄肯定知道它要告别这个世界了,它一定不想离开你,更不想看到你难过的样子,所以它宁愿消失,宁愿永远活在你的记忆里,也不要你难过。所以,它一定还活着,在你看不见的地方陪着你……”

虽然这句话毫无科学根据,但是我还是相信了。

真的对不起,阿黄,将近十年的时间了,我还是没能找到你。你走了之后,我再也没有养过狗。我觉得它们没有你聪明,更害怕再经历一次跟你一样的消失,我觉得我还是会难过的。我怕失望,更怕心疼,所以宁愿不再触碰。

或许,阿黄已经在这个世界上的某一个角落重生了,如果是这样,希望它再也不要碰到像我这样没心没肺的小伙伴了,一定会有一个人永远陪伴它。

我好像做了一个很美好的梦,阿黄站在时光之外看着我,我大声地朝它喊,我说爱你。它奔跑过来蹭蹭我的手心,点点头。

我说爱你,它说是的。原谅阿嬷的不可爱

2016年1月28日,是一个很普通的日子,与平常无异。

我像往常一样站在市二十四中公交站牌那里,等着31路车的到来。

北方的冬天很冷,开封也不例外。

平原地形,一马平川,北风呼啸而过,将所有的温暖席卷而去。

这样平常的一个早晨,我在人群中接到了弟弟从老家打过来的电话。“老姐,你啥时候回来?”“可能不回吧?报社放假还没通知,也许要留下来加班……”“哦,那你还是回来吧!阿嬷今早去世了……”

阿嬷去世了?怎么可能呢?

电话那边传来嘈杂的声音,弟弟说族里来了人便急忙忙挂了电话。

1月29日,开封下了场大雪,纷纷扬扬掩盖了归路,高速已封,大巴车绕着下面的乡镇而过。我看向窗外,天地之间,上面是灰蒙蒙的天空,下面是白茫茫的大地,我就在这中间,不悲不喜。

傍晚时分,赶到南方的小镇上,晚安的人们都跟着小镇一同睡着了,只有远方模模糊糊地传来一阵一阵低沉的钟鼓声,还有雪花在耳边静静地绽放着。

我跪在堂屋的中间,朝着面前褐红色的棺木磕了三个头,化在头发里的雪水沾在脸上,湿漉漉的,就像那一刻的心情一样,耳边是道公不停念叨着超度亡魂的经歌,模模糊糊。

阿嬷去世了,在她刚刚过了九十一岁的生日后。

阿嬷出生于20世纪20年代,经历过抗战、新中国成立、唐山大地震以及北京奥运会……她从贫穷的年代撑到小康的现在,看到了将近一个世纪的变迁。

听奶奶说,阿嬷不是本地人,当年日本侵略的战火点燃了整个中国,也同样烧毁了阿嬷生活的那个大别山里的村镇。

十七岁的阿嬷被舅舅背着蹚过淮河,逃难到我们现在的县城,落地生根。

我们都不知道阿嬷的过去,她也极少提起,我们更无从得知,就连奶奶也只是从族里的长辈口中得到只言片语。

只是我们也从不去了解阿嬷这个谜底,就连我的父辈们也记不起她的姓氏。

阿嬷的脾气很坏,尤其是和奶奶之间的婆媳关系更为紧张。

两人隔三岔五就会在某个清晨大吵起来,常常惊动了左邻右舍,传到了村子的各个角落。

阿嬷喜欢吃面,但不喜欢喝面汤,每每奶奶添多了水,阿嬷总会嘟哝几句。粥熬得太稀了,她也总会敲着大瓷碗质问奶奶是不是家里没米了,隔天便向旁人控诉奶奶如何在吃食上虐待她。煮的米饭太硬了,她便会直接吐到地上大骂奶奶不安好心,明知她没有牙齿还要噎死她……

阿嬷就是这个样子,在跟奶奶相依为命的同时,仍然要以当家主母的姿态立足。

在爷爷去世之后的十年里,她跟奶奶经常吵架,直到她再也听不见了,看不见了,直到奶奶的头发都快全白了,脑血管梗塞更严重了……

阿嬷有两个女儿,在爷爷去世的头几年里,偶尔还被同村的大女儿接过去住上几天,后来死活也不去了。她跟奶奶在家看电视的时候自言自语地说:大女婿嫌我老得不像个样子,吐痰也脏了他们家的地板,大女儿连吭一声都没有……过后的五六年里,阿嬷再也不去她的大女儿家,就连逢年过节都不见大女婿过来拜访她。

2015年暑假,奶奶突然脑溢血复发一头栽倒在自家院子里,被过路的邻居看见送去抢救,而父母远在北京,一时回不来。

那时,我正跟着老师在市图书馆做志愿者,接到电话便匆匆回了老家。

回到家后,阿嬷已经被送走了。

那应该是她去过的最远的地方了,湖北红安县。

奶奶躺在床上,自然也顾不上伺候阿嬷。

奶奶一个电话打到湖北,让阿嬷的小女儿将阿嬷接过去照顾几天。小女儿支支吾吾不愿答应,迫于亲戚的压力,隔了几天开着车将阿嬷接走了。

半个月后,湖北那边来了电话,说阿嬷吵着要回来……

回来后的阿嬷好像安静了许多,也不再使唤我们这群孩子。

有一天,我走进院子,没看见阿嬷。

以往的她总是坐在堂屋的门口,通过院子可以看见门口路过的行人,一坐就是一整天,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就像雕塑一般守在那里,一动不动,没有人知道她在想什么,也没有人去关心她在想些什么。

走进堂屋,隔着门帘听见阿嬷的房间里传来一阵一阵的哭声,像小孩子一样呜咽且抽噎的声音,我轻轻地挑开帘子的一角,阿嬷坐在打着大小补丁的黑色蚊帐里,拿着一条早已看不出颜色的手绢抹着眼泪,一双小脚摆在床边……

那个中午,南方夏天的天空,白色的云总是飘得很低很低,不一会儿就落满了屋前屋后的松树枝头,门前的稻田里,有气无力的田蛙在控诉这个季节的炎热,槐树林里传来夏蝉歇斯底里的歌声,仿佛要拼尽全力唱尽夏天的最后一刻。还有,阿嬷躲在夏天余声里的悲鸣。

这个九十岁的老太太,独自一人躲在房间里哭得像个孩子一样无助,没有人知道是为什么。是生活不如意?还是哀叹命途多舛?

都不像,搁在以前,她总会一个人嘟囔一整天,而这次,她却哭了。

你无法想象,一个九十岁的阿嬷在你面前哭泣。那一刻,不管她以前有多么强势,多么讨人嫌弃,你看见了,内心只剩下止不住的难过与心酸。

阿嬷去世前的几个月里,她向奶奶吐露了实情。

她这辈子一直想去湖北小女儿家住上几天,没想到等到了九十岁的年龄才实现这个愿望,即使对方答应得不情不愿,阿嬷依旧是欣喜的,结果只住了半个月就住不下去了。原来,阿嬷小女儿一家人吃饭,从不让阿嬷去餐桌上就餐,一天到晚让阿嬷坐在房间的一角,不准许随意走动。阿嬷小女儿的儿子媳妇都不喜欢老太太又聋又瞎还缺了牙齿的样子,嫌弃阿嬷坐在他们面前影响大家的食欲,就连阿嬷那个才几岁的重外孙也时不时地踢上阿嬷几脚,骂上几句。

阿嬷是一个自尊心极强的老太太,虽然看不见也听不见,但是也能感受到对方的嫌弃与恶意,仅仅住了半个月,她就闹着回家,回到那个只有她和奶奶两个人的家里。

回家后的阿嬷与奶奶度过了这辈子最安静的日子。阿嬷和奶奶说,就算是死,你再也不能将我随便送走,我哪儿也不去了……

阿嬷依旧坐在堂屋的门口,午后的阳光透过窗棂打在阿嬷的身上,她那只浑浊的眼睛紧紧地盯着门外,看过了无数轮回的春夏和秋冬,然后闭上眼睛,不一会儿便低下头打起盹儿来。

在她九十岁大寿时,父亲从北京赶了回来,将前来贺寿的宾客请到镇上的饭店吃饭,包括阿嬷。

那应该是她这辈子过得最开心的一天吧,穿着母亲给她买的新棉袄和新鞋子,自己躲在房间里打扮,连奶奶喊她吃早饭,她也是高声地回了句:今儿早饭不吃了!

这么多人聚集在一起陪着她吃饭,还是头一次吧。

而后的一年里,她逢人便说自己九十岁的生日宴,是多么的热闹、喜庆。

九十一岁生日这一天,奶奶早早起来给她煮了一碗荷包蛋,便去了叔叔家帮忙招呼前来拜寿的客人。

阿嬷在家坐了一整天,也没有人来喊她吃饭,奶奶从叔叔家端了一盆饭菜,她也只是随意挑了几口,便搁了筷子,早早地回了房里睡觉。

一个月后,阿嬷拄着拐杖在院子里的水泥地上摔了一跤,便再也没有起来。

前来探望病情的医生说,阿嬷这是老了,身体机能都衰竭了……

2015年的冬天,不论南方还是北方,都下了一场罕见的大雪,天气一直没有放晴。

我们所有人都觉得阿嬷能活到百岁,她就活在我们的身边,一直都在,从来不会消失,仿佛永远住在我们的生命里。

直到去世的前几天,阿嬷半夜将奶奶唤醒,催着奶奶给我父亲打电话,直嚷嚷着要见自己的大孙子。

第二天,阿嬷便昏迷不醒,不吃不喝。

奶奶见情况不好,赶紧给父亲打了电话,父亲和母亲连夜买了站票,花了一天一夜才赶回老家。

那天夜里十一点父亲和母亲顶着满身风雪,打开奶奶院子的大门,还未走到堂屋,阿嬷突然问奶奶:“是不是满意(父亲的小名)回来了?”

奶奶说,那个时候阿嬷已经昏迷了两天,父亲回来后,她竟然奇迹般自己穿好衣服走下床,走到堂屋摸着父亲的手,嘴里不停地说着,“你们都回来了,回来了就好……”

为此,父亲还很生气,阿嬷这个样子看起来根本就没有事,哪有奶奶说的那么严重……

奇怪的是,第二天阿嬷躺在床上再度陷入昏迷,偶尔醒来,也是语无伦次地说着梦话,跟前一晚的阿嬷判若两人。

1月28日早晨,开封的天刚刚放晴,电话那边传来弟弟的声音。

阿嬷去世了,在一个阳光初升的早晨,悄无声息,没有留下只言片语。

阿嬷是个脾气很坏的小老太太,一米五的个头,稀疏的几根白发,一只尚能看得见光的眼睛,红色带斑的脸,一双黑色发青的干枯的手,一双走起路来摇摇晃晃的小脚……

这样的阿嬷的确不可爱,并且脾气还坏,没有人喜欢她,包括我们这群孩子。

可是,就是这样一个一直存在于我们生活里的人,突然再也不会出现在我们面前,再也听不到她那遇事就吵吵的声音,再也看不到她坐在堂屋的门口紧紧地看向门外的样子,再也看不到午后的阳光透过窗棂照在她身上打起盹儿来的画面……

是的,一切再也看不到了。

已经去世一年多的阿嬷,没有人记得她的姓氏,也有人早已忘了她的模样。

她的确一点儿都不可爱,这一点所有人大概都忘了吧。

遗忘,或许是一场对过往盛大的否定与原谅。

那么,就请原谅阿嬷吧,原谅她所有的小缺点与不可爱。

这样,她就不会像一个孩子般,一个人躲在黑暗的屋里无助地哭泣了。

你得相信,每个出现在你生命里的人,都有她存在的意义。瘦尽灯花又一宵

听说,人在看见光时,周围的一切都会变暗。

林潇潇今年二十七岁了,仍然是一枚大龄剩女,连男生的手都没牵过。

她从来没有恋爱过,但她有自己喜欢的人。

是的,她喜欢这个人,长达十年之久。

我们所有人都知道她喜欢程一鸣,唯独程一鸣从不知晓这事。

林潇潇在没遇到程一鸣之前,一直都是老师眼中的好学生,同学眼里的学霸,父母口中的乖乖女。

如若林潇潇的十七岁青春里没有撞上程一鸣,现在的林潇潇或许早已成家立业、相夫教子,过上幸福圆满的生活了!

但谁又能说清楚,每一个突然闯入自己生命里的人,总在人生的不远处不动声色地埋着一条绵延千里的伏笔呢?

2012年的林潇潇,过着父母安排的人生轨迹,安静平和,却也总是少年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

央广网有档深夜节目叫作《瘦尽灯花又一宵》,节目名称取自纳兰容若的词。林潇潇很喜欢那种微微带苦的文字,在深夜里一点一点抚平青春的闲愁。南方的雨季总是长久了些,往往窗外的槐树落了下来,她依旧还在凌晨整点等着这个孤寂而萧瑟的电台节目姗姗来迟。

林潇潇一直都觉得这个节目的背后,肯定有着和她一样无法入眠的人,不知道他们有着怎样的故事,有着怎样的心情。但此刻,她和他们一同是这个深夜里最忠诚的听众。

2017年4月,程一鸣终于结束了维持五年的婚姻,一纸离婚协议算是交代了整个青春。

转眼间,林潇潇竟有五年光景不曾听过《瘦尽灯花又一宵》这档节目了。

那是一个异常烦躁的午后,五月的天倒是愈发晴朗起来,林潇潇对修改了好几遍的剧本仍不满意,便打开电脑,放了一首王菲的《红豆》:

还没为你把红豆,熬成缠绵的伤口,然后一起分享,会更明白,相思的哀愁,还没好好地感受,醒着亲吻的温柔,可能在我左右,你才追求,孤独的自由……

好友李可打来电话的时候,林潇潇的剧本正好卡在了结尾,删删减减,华丽的空虚后或许是缺了点烟火的味道。“潇潇,你知道程一鸣要离婚了吗?听说是他老婆出轨了,捉奸在床……他向我咨询律师方面的问题,正好你不是法律专业人士吗,认识圈子里的人比我多……”

半夜,又发来消息:程一鸣要离婚了,如果跟他在一起你才会快乐,你去找他吧!等了这么多年,你还是这么的执着……

林潇潇给编辑通了电话,要求再延长一个月时间交稿,并保证一定完美无缺地完成。

十七岁的林潇潇除了读书,还写一些诗。

那个年纪的她,总在深夜里给电台主持人打电话,每次只点一首王菲的《红豆》。

主持人问她点给谁。

她笑着称点给所有在深夜里还未安睡的人和能听得懂的人吧!

后来,有一天凌晨一点,主持人忽然点到她的名字,称有个男孩给她写了一封信,不知道此刻她是否在听广播,希望她能听得见这个世界上有个人对她灵魂的呼唤……

林潇潇早已把当时的内容忘得一干二净,却独独记得男孩写的一句:大抵世间喜欢写字的人,都是孤独的,不是不善言语,而是看得比旁人更清楚,没有什么是能够永垂不朽的……

写信的那个男孩就是程一鸣,后来成了林潇潇的高三同学。

他带着她去学校周围的书店,买上各种各样的书送给她,但凡是适合林潇潇阅读的书,他总会挑来送给她。

他们会在午后的教室里一起交流听节目的心得。

瘦尽灯花又一宵,他说他看过凌晨的星空,满目星辰,浮生若梦。

周六的晚上是没有自习的,放学后,她便随他到处走。南方多丘陵,走到学校的后山上,那是傍晚,暮色四合,天际微微透着霞光。

她看着他变戏法似的拿出半截蜡烛,点燃,晚风轻吹,烛光在他们手心的保护下灿若星辰。

他说,许个愿吧,就当作是许愿灯如何?

她听话地闭上双眼,对着面前的他在心里许了个长长久久的愿望。

夜幕低垂,蜡烛已经燃尽,那时候的夜色都是漆黑的,微微泛着蓝,繁星落满山坡的时候,夜已很深了。

林潇潇,我们一定要走出去,一定要考北大!他站在星空下侧过脸来对她说。

她看不清他的神情,却能感受到他的热切希望、踌躇满志。

现在想起来,她始终不明白,为什么都已经高三,他们还有闲心做一些幼稚的事情。

她闷在小屋里,埋头无尽的《红豆》单曲循环中,偶尔竖起耳朵,听这座城市里流淌着的散淡的心情故事,不知不觉。灯花尚未瘦尽,这一个夜却也过去了。

雨季来临的时候,南方的梅子方长成微青色。空气里潮湿得像极了醉醺醺的味道,她总是不满南方这黏人般发霉的天气,倒不如一场大雨来得痛快。

他提着木桶走过屋后的山坡,她跟在后面止住脚步停下来望着山坡上正生长的青梅,翠绿色,好看极了。

他放下木桶,伸手摘了两颗小小的青梅,放在她的手心。

梅子还没有熟呢,吃起来有点涩,他转过身继续往前走着。

她呆呆地看着他的背影,攥紧手里带着雨滴的青梅,手心满是潮湿。

时隔十年之久,早该明了当时命运的暗示。他将她送到火车站,列车启动,他的样子渐渐模糊。

他和她岂不就是她手心里的两颗青梅吗?又青又涩,只空余扑鼻的清香,终究不到成熟之时,咽不得。

她没有北上,他也不曾去北大,而是早早辍学没了消息。

同学聚会上,班长过来将一本厚厚的日记本递给她,那是她曾经摘抄纳兰词的日记本。

那个时候,她是喜欢抄写诗词的,他不写,却读了很多。

她便将他喜欢的所有诗词,如数抄了下来,以这样的一种方式送给了他。

酒是喝了不少,放在包里的日记本,终被她随手扔在马路边的垃圾桶里。她摇摇晃晃地回到家,倒在沙发上躺了一夜。

听说,他过得不好,林潇潇还是会忍不住地为他担心。

你看,哪怕不能相爱,她也用了十年光阴将他一点一点、一寸一寸地揉进了骨子里。

她请求法律专业的学长务必帮程一鸣打赢官司,并无须向程一鸣提起自己的名字。不打扰,便是最后的温柔吧。

她忽然想起那年跟他一起听过的《瘦尽灯花又一宵》,每一期都听,从不落下,恍惚间又是哪一年就忘却了呢?

打开电脑,无论如何也搜索不到这个深夜电台节目的半分痕迹,连带着那个声音很有特点的主持人也一同消失不见了。

她有些怅然,心底却也生出几分解脱的意境。

大概,这是他们的开始,也是他们岁月中早已安排好的结局罢了。

便是在时间中冲淡了所有,归于尘土,千回百转之中又始于最初的苍白无力。

就如同一场大风,吹去尘嚣,吹去人烟,吹去凡事的种种,风停之后,一切又归于宁静,像梦一般。

她将修改好的剧本上交之后,一个人躲在房间里单曲循环《红豆》,直到夜色降临,直到月落屋檐,直到双眼干涩,直到手机黑屏,直到周围安静得无声无息……

她依旧记得第一次见到他的场景。他说,我认识你,林潇潇,你就是那个喜欢读纳兰词,喜欢风也萧萧,雨也萧萧,《瘦尽灯花又一宵》电台的那个姑娘……

以至于后来遇见再多的人,看过再美的风景,除他之外,都没有在她心里留下痕迹。

想了许久都不曾下定决心出国读研的林潇潇,这次终于选择了一所并不算好的国外大学。

她想,这是一场给自己十年青春最后的告别仪式,不惊不语,不慌不忙。

瘦尽灯花又一宵,不过是一场带着叹息的西凉曲,偏生自己听着入了迷。窗外月明星稀,夏花结果,好梦入眠。明日又将是晴朗的一天。被风吹落的年少

大凡成功者,都必须经历三个境界,第一便是“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孤独。

2015年的七夕节,我和闺蜜小七在开封的夜市中不顾形象地大口吃着串喝着啤酒,谈论着大好女青年要不靠爹娘靠自强的豪言壮志。

这时,走过来一个小男孩,朝我说:“阿姨,买朵花吧,只要一块钱,很便宜的……”坐在对面的闺蜜听到“阿姨”两个字后笑得合不拢嘴。

我抬头看了一眼小男孩,两只袖口上沾满了泥土的痕迹,一条深色米奇卡通牛仔裤的膝盖处有着明显擦破的洞口,一双脏兮兮的小手上布满了细长的血痕,怀里宝贝似的抱着一大簇月季花。

公园里随处可见的月季花,还用我掏钱买吗?

本想拒绝,小七先开口了: “小朋友,给我们拿两枝吧!”

我暗暗地瞪了小七一眼,从钱包里掏出了一张五元面额的纸币,小男孩从怀里细心地挑出两支含苞待放的花骨朵递给我,又从口袋里翻腾了半天像模像样地找回了三枚一元的硬币,走的时候,还给我们鞠了一个九十度的躬。“这孩子多懂礼貌啊,如今像这样懂事的小孩可不多了。”闺蜜颇具感慨道。“那声‘阿姨’没叫到你头上,就知道幸灾乐祸。”“谁让你成天摆张严肃的脸,他不叫你阿姨才怪!”闺蜜白了我一眼,将桌上的月季花分给我一支。

那是一支水红色的月季花,长长的绿茎,中间到尾部的青刺被掰得很干净,很光滑,有点儿黏黏的,我伸开手,几缕黑色的汗渍沾在手心里。

我回头看向不远处售花的小男孩,人前人后地不停跑着,不知疲惫,心底忽然微微触动,我掏出包里的相机,捕捉了一张小男孩小心翼翼地护住怀里的花站在人群里叫卖的模样。

去年,市摄影协会举办一场主题为花卉的摄影比赛,我将小男孩卖花的照片取名为《灯火阑珊处》交了上去,获得了市摄影比赛的优秀奖。

以上只是一段闹市的所见所闻,可能不值一提,就像一场萍水相逢的偶遇,散如云烟。谁知道上天又会在哪个拐角处让生命上演怎样的一段插曲呢?

2016年的某天,我骑车去郑开大道采摘草莓,在回来的路上,等一个红绿灯的时候,从我身边的花坛里突然钻出一个人影来,吓得我当即一声尖叫,惊魂未定。

傍晚的天色有些暗,看不出是什么人来。“阿姨,对不起,吓着你了……”

略显熟悉的声音在“阿姨”那两个字中愈发清晰起来,是那个卖月季花的小男孩。

我载着小男孩停在回民区的胡同口,看着他将在路边摘的几束花抱在怀里,转身进了屋。

这个名叫冬冬的小男孩,刚满六岁。

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他正在夜市上卖花;第二次见他的时候,他在马路边的花坛里偷花。

读者看到这里,可能跟我一样想上前去教育这孩子两句,再批评他父母对他不加管教,好标榜自己是一个多么良善有道德的好市民。

很多时候,我们都是太过于自以为是,总是以世俗的标准去评判他人,却不管对方的生命里经历着怎样的波涛汹涌,暗流涌动。

我见到冬冬母亲的时候,她躺在床上戴着眼镜正在绣十字绣,快完成了。

冬冬生活在一个单亲家庭里,与母亲相依为命。

前年的时候,冬冬的母亲被诊断出乳腺癌晚期,原本在超市做促销员的工作被迫辞掉,前前后后找亲戚借的钱也花得所剩无几,病情却是时好时坏。

在这间不足八十平方米的房子里,搁满了各种废品杂物,阳台上摆满了大大小小的塑料瓶,里面种上了几株瘦小的月季花。“姐,冬冬上学去了?”我将提着的一兜水果放在厨房的桌上,挨着这位80后母亲的床边坐下。“嗯,大早上的就走了,你来看看,我绣的牡丹花偏色了没?”

冬冬母亲的病,或许还能撑过半年或者更久。

我说明来意,想将此事报道出去,众筹爱心捐款帮帮这对可怜的母子。

这位头发已近全白的女人,形容枯槁,还没等我将话说完,就直接摆摆手,示意我停下。“妹子,谢谢你的好意,我心领了。我自己的情况到了何种程度我心里明白得很,别再乱花钱了,我也不能死后还给孩子添上债务,做母亲的不能这么狠心……”眼角湿润的母亲终是叹了叹气。“世事无常,命运善妒,你看我这辈子一直兢兢业业地度过,也没做什么坏事,有一个听话的孩子,还没看着他长大,这辈子的母子情分算是到头了。”

我泪眼婆娑地从窄小的胡同口出来后,骑车路过冬冬的小学。

下课期间,校园里传来孩子们阵阵的嬉闹声,不绝于耳。

站在一年级二班的教室门口,搜寻了半天也不见冬冬的身影,我心里一惊,难道又去偷花了?但老师应该会打电话通知冬冬的母亲吧。

一连问了几个小朋友,才知冬冬被人带去厕所了。

我隐隐约约地觉得不对劲,便找上冬冬的班主任一同寻找。“你就是一个偷花贼,还骗人钱……”“我妈说你就是个没爸的野孩子……”“我们以后别跟他玩儿了……”

还没走到走廊拐角处,便听见这些稚嫩的声音像循环的魔咒一样响起,心里很不是滋味。

背靠着墙的冬冬一言不吭地低着头,任凭面前的小女孩上前扯着他乱蓬蓬的头发。

我胸口闷闷的,哑着嗓子喊了声“冬冬”。

他立马抬头,见着是我,回了声“阿姨”冲了过来抱住我的大腿。

我蹲下身来将他抱在怀里,拍拍他的背,泪水打湿了我的肩膀。

带着冬冬在鼓楼的一家德克士餐厅里吃炸鸡,他小小的脸上尽是皱巴巴的小老头儿模样,低着头轻轻地问我:“阿姨,你真的是记者吗?”“你怎么知道阿姨是记者呢?”我好笑地看着对面这个拘谨的小男孩。“听我妈说的。”

半晌,他又抬头看着我,欲言又止。“阿姨,我不是偷花贼,我也没有骗别人钱,我都说了卖的是花,又没说卖的是玫瑰花。妈妈说,月季是中国的玫瑰……我只是摘了公园的花……”他低着头不再吭声。“那你还是摘了公园的花啊,花也是有生命的,它是供所有人观赏赞美的,你破坏公物会被说成是不懂礼貌的小孩子。”“花明年还可以继续长叶开花,可妈妈只有一个。我听护士阿姨说妈妈需要很多钱才能救过来,我只想攒够了钱给妈妈治病。阿姨,我下次再也不去摘花了,你可不可以不要告诉妈妈……”“好,阿姨不说,这是咱俩之间的秘密。”看着一个孩子带着殷切的眼神看着我,我转身偷偷地抹了把眼角溢出的泪。

这是一个异常懂事,让人心疼的孩子。他只有一个愿望,希望妈妈可以像花儿一样活着,这个愿望简单而又无力。

2017年春天,我带着冬冬找到了杞县他姥姥家。转学手续已经办理好,我亲自将他送到村小学的教室里,开始他新学期的学习生涯。

我走出学校大门的时候,回头便看见趴在教室二楼瞅着我的冬冬。不一会儿,清脆的脚步声嗒嗒地从楼上传下来,他一把抱住我的大腿,低低地说:“阿姨,我没有妈妈了,你以后可不可以多来看看我,我一定会乖乖地听老师的话,好好学习……给妈妈争口气。”“冬冬最乖了,永远都是妈妈心中最宝贝的孩子,也是阿姨见过的最坚强的小男子汉,好好吃饭,好好学习,这样的小事儿对冬冬来说一点儿都不难,所以你要快快长大,阿姨还等着你请我吃德克士的炸鸡呢!”我摸摸他的头,心里异常难过。

原来长大真的不是一件好事,一切问题都需要自己去面对、去解决,无法逃避,理想的东西开始一点点从大脑中清除出去,然后让自己一点点变坚强,去接受失败,接受打击。只因为我们要生活在这个社会,这个还让我弄不太懂的世界,总会让我怀念那些被风吹落的时光,就像那天站在灯火阑珊处的小男孩怯怯地对我说:“阿姨,买朵花吧,很便宜的……”

那被风吹落的年少,我相信,终有一天会长成繁花似锦的盛夏。长在深秋里的荆棘路

我不介意孤独,比爱你更舒服,很多时候,我们宁愿一个人孤独,也不愿两个人辜负。

2013年夏天,H学长大我两岁;2017年5月,我长H学长三岁。

H学长,是我家族里的一个远房表哥,平时并无交集。

一米八几的高个儿,形体极其清瘦,模样甚是清秀,说话时长长的眼睑总是微微上翘,这般的南方男子也着实好看得很。

与外表的突出相比,H学长的资质平平,也并无特长,在北方的一所专科学校就读。

那一年,他十九岁,青春的黄金时代。

谁也不知道,生命正偷偷地耗尽他所有的岁月余温,直至热度退却,冰冷如铁。

南方的枇杷成熟了,在孩子的收获季节,午后的梦里我见到了H学长,还是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模样,青春的白衬衫,干净的笑容,连周围的空气都很纯粹。南方夏日的阳光是温热的,大团大团的云朵停在教学楼前的松树下乘凉,小花园里的桑葚落了一地,几只麻雀旁若无人地挑挑拣拣。

他远远地向我走来,将手里一沓厚厚的书本递给我,然后拍拍我的头:“小丫头,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空气里满满的都是阳光的味道。

难道梦都是反的吗?醒来的时候,窗外孩子的笑声依然在回荡,梦里的一切却是那么的真实,H学长已经去世整整五年了。

H学长喜欢张信哲的歌,他的十几本英语书里没有零乱的笔记,却在每一页的空白处填满了张信哲的歌词。

青涩的少年在百无聊赖的英语课上也许憧憬过未来是什么样子,也许频繁地用眼角余光看向墙上的时钟距离下课还剩几分钟,或许偷偷地插上耳机听着张信哲的歌在英语书上一笔一画地抄下煽情的歌词。

2017年3月13日,张信哲的新歌《好好爱个女孩》开始发行。

我在小县城的一所初中见到F学姐,H学长的女朋友。

F学姐比以前更高挑了,白皙的皮肤,齐肩的短发,一副黑框眼镜,一双五厘米跟的黑色高跟鞋,手里拿着一本英语课的教案。

F学姐要结婚了,男朋友比H学长要壮一点儿,鼻梁塌点儿,个头儿低点儿,皮肤黑点儿,五官也没有H学长生得好看。

可是,F学姐已经二十六岁了。

她再也等不到一个好看的少年陪她走过秋冬和春夏,再也等不到少年翻山越岭要将她娶回家,再也等不到少年唱着张信哲的情歌给她听。

她不是没想过等待,可是这世间再也没有那个少年了。

假如给你一次知道自己死亡时间的机会,你想知道这个时间吗?估计世界上96%的人都不想知道这个答案。

因为,有时候不知道也许比知道要活得更长久,而有些人却不得不知道,比如:身患绝症,时日无多。

H学长患有骨癌,从湖北武汉的医院转到北京积水潭医院的半年里,高位截肢,化疗透析,一头黑色的小碎发掉个精光。

半年的时间,对于常人来说是人生微不足道的一段,却是H学长短暂的大起大落的一生,带着绝望而疼痛的疤痕。

半年的时间,H学长的体重骤减五十斤,癌细胞扩散到胸腔。出院后,在一个深秋的夜里, H学长安然去世。他走得很安静,没留下只言片语。

我猜,他一定很痛吧。在生命的弥留之际,他一定有很多想说的话没有说,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做,还有很多人没有见……他依然沉默,念念不忘的生命里再也发不出任何的回响。

H学长的奶奶坐在门前的桂花树下。月儿高高升起,皎洁的月光使劲地拉扯着万物的身影,淮河岸边的村子里,传来一声凄厉的女高音,那是H学长母亲的哭声。

她唯一的儿子,就这样不留念想地走了。

按照我们当地的风俗,年轻人去世,尤其是未婚者去世是入不了自家祖坟的,石碑更是立不得的。

H学长孤零零地被埋葬在荒郊野外,来年疯长的野草很快就掩盖住了当初的新土,少年就这样被遗忘得一干二净了。

F学姐结婚前,我们俩去看了场张信哲的演唱会,位置靠后。现场全是拥挤的人群,我们站在后面看向舞台中央的那团光,已然听不清当时唱了哪几首歌,总归是H学长都喜欢的,带着一个少年的愿望,F学姐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哭红了双眼。

张信哲的新歌出来的时候,我在网上分享给F学姐,相信这世界上会有一个男孩来替代H学长好好爱这个女孩。

谁的青春不火红?谁的青春不曾疼痛过?

转院后,H学长再也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每一个夜晚降临,安静的黑色总是孤独的,闭上眼听不见万物生灵的鸣唱,每一个黎明的重现都是生命里的每一次馈赠。

他喜欢上了史铁生的书籍,在一百多个日日夜夜里不断地与命运对抗,书籍则是他反击的最好武器。他有着活下去的强烈愿望,不曾退让。

他床头摆着一本薄薄的日记本,黑色镶金牛皮的,很老气的颜色,适合写小说。

第一页的空白处写的是史铁生的一段话:

生命就是这样一个过程,一个不断超越自身局限的过程,这就是命运,任何人都是一样,在这过程中我们遭遇痛苦超越局限从而感受幸福。所以一切都是平等的,我们毫不特殊。

淡淡的铅字笔迹,快要淡化了。

我曾在深夜电台里听说过,喜欢用铅笔写字的人,比别人看得更清楚,更通透。

也许,在一个宁静的夜里,窗外月色皎洁,远山青黛,两三只星子在桂花丛中忽隐忽现,只有在这时候,他才会恍惚觉得这是跟往常无异的一个失眠夜,自己也跟常人并无不同。日记本里前前后后抄满了史铁生的文字,字迹很轻,大概病入后期,身体的疼痛抽走了他浑身最后一丝力气。

我们一行人最后一次去看望H学长,他的精神状态还是不错的,随后来了很多同学和朋友看望他,他的心情也很舒畅。那天我和他说的话倒也不多,原本想给自己的记忆留些什么,而现在想起来很多事情都模糊了。

但是,我却记得两件事:第一,他当着我们的面给F学姐唱了一首歌张信哲的《多想》:

眼前还有好多事让自己忙,常常忘了身在何方,扑面风一阵,气氛不一样,发现季节已经更换,午夜梦回时,莫名的彷徨,暗自怀念幸福模样,多想再为某人,忙碌和分享,又怕空忙一场……

第二件事是说到生命,H学长对我说:

我这半年想了很多,我普普通通的一个凡人,命运却突如其来地给我开了这样一个玩笑,我也不甘心我的一生就到此结束,我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做,还有很多风景没有看,如果这是上天对每个人都设置的一道考验,我可以用一辈子的时间去克服、去领悟,只要给我一次机会就好,只要一次机会……

说着,他忽然哭了,抽泣起来:古人云,死生亦大矣,岂不痛哉……

是啊,死生亦大矣!H学长的生命还未充盈,还承受不起生命所赋予之重,他还是一个只有十九岁的少年。

我没想到,这样一位谦谦君子、温文尔雅的男孩子私下里会哭得这么伤心。

那时候还没有《滚蛋吧,肿瘤君!》这部影片,我们还没有单反相机,也没有遗言交代,更没有挥霍余生的勇气。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H学长,也是生命中的最后一次,已成永恒的回忆。

就如同H学长在笔记本最后一页写的那样:死是一件无须着急去做的事,是一件无论怎么耽搁也不会错过的事,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

落笔的时间是,去世前一晚。

我合上那本并不太厚的日记本,像合上了一个人的一生,很重很重。

去祭拜H学长的那条小路边,长满了红色的荆棘丛,蜿蜒交错,就像是长在生命内壁的花纹在深秋的背后开出最好看的花朵。

如果我们把每天都过成生命的最后一天,人生也许就不会有那么多遗憾了吧!

活在当下,要勇于追求自己的梦想,不要等到人生最后一刻再来想:为什么不在最美好的时光里做自己最想做的事呢?时间不等人,不要让自己留下遗憾。第二辑久别重逢,终是一场无疾而终离开永远比相遇更容易,因为相遇是几亿人中一次的缘分,而离开只是两个人的结局。我想遇见一个人,他可以天长地久,陪我一起,填满我所有荒芜的时光。地铁一号线上的情侣

地铁把城市分割成两个世界,上面是明媚的马路,下面是阴暗的轨道。

我每天坐地铁在这个城市里穿梭,平时的工作几乎是三个月换一次。也许像我这样的女子,从来就不适合有一份稳定的职业,每天过着自由散漫的生活,在黑夜里写字,用文字养活自己。

这是我第三次在地铁一号线上看到这对情侣,他们每次都从复兴门站上车。

他们穿着校服,上面还印着“北京××第二中学”的字样。我关注他们很久了。

女孩子通常背靠在车门的位置,戴着耳机静静地玩游戏,清瘦的男孩子用单薄的身躯为面前的女孩儿支起一个独立的空间,眼里的爱意满满溢出。女孩子额前的一缕秀发落在了鼻梁上,嘟起了小嘴向上吹气,男孩儿抿着嘴唇扬起好看的弧度,伸出白皙的手指轻轻地将她那一缕秀发撩到耳后,动作自然而轻柔。

来自地铁里的风,还带着陌路行人的情绪,没有人停下脚步。那对情侣也不知道在哪一站下车了,谁会关心一对陌生人以后又会有什么样的故事。

我从地铁口出来,外面强烈的阳光刺得人想流泪。我眯着眼看着外面这个洒满金色阳光的明媚世界心里却难过得想哭。

那年,我和他,因为爱情留在了北京。

如果不是他,我可以回家乡做一个报社记者;如果不是我,他可以回老家做一名公务员。但为了爱情,我们留了下来。

四年的感情不是说放手就能放手的,我们没有选择劳燕分飞,而是选择了为自己的爱情坚守。

我和他,一个在城东,一个在城西,相见的时间只有周末。

北京21路公交的终点站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安华桥北。

那年宋冬野出了新专辑《安河桥北》,嘶哑的声音唱着那首淡淡忧伤的民谣《安河桥》:“你回家了,我在等你呢。我知道,那些夏天,就像你一样回不来。我也不会再对谁满怀期待,我知道,这个世界,每天都有太多遗憾。所以你好,再见。”

我坐在橘子胡同的星巴克里写着稿子,听到这首歌,眼睛一下子就红了。

很多个周末,我们就在长安街上来回走着,手牵着手,说说一周的欢乐和痛苦;或者去北京的胡同里看风景,看看老北京人的安乐生活。然后我们就坐上通向安华桥北的21路公交,无聊地数着过去的每一站。一个多小时的路程,一个人会觉得格外漫长,两个人又觉得分外短暂。

每次听到广播报站播出安华桥北的名字,我们是又悲又喜。

疲惫的他经常靠着我的肩膀就在车上睡着了。我看着窗外北京城的霓虹升起,光怪陆离,内心泛起阵阵的迷茫与酸涩,再回头看向睡在我身边的他,只剩下无边的心疼与自责。

每次21路公交穿过一段长长的隧道时,颠簸的车身总是会把他晃醒,他抓住我的左手,眼里满是怜惜地对我说:“路程还很远,你趴在我的肩上睡一会儿吧,到了我喊你。”

我摇摇头:“不,我不困,我想看着你睡。”

他自恋地咧开嘴笑了,用右手食指亲昵地刮了刮我的鼻子,有一股很好闻的淡淡烟草香气。

公交车再一次穿过长长的隧道,一片漆黑,我靠近他低声地说:“这个时间最适合接吻了。”“嗯?你说什么?”

我有些窘迫地扭过头,他的手一下子圈过我的脑袋,低头吻住了我。我的心“怦怦”直跳,他浅浅的呼吸洒在我的脸上,我的脸一下子就红了,连呼吸都忘记了。

穿过黑暗之后,车上没有人注意到我和他刚刚发生了什么。他笑着敲了一下我的脑袋:“不呼吸想要憋死自己吗?幸亏是隧道,要是被人看见可就要被说成影响北京市容了。”

在这所繁华的城市里,我知道有很多跟我们一样的情侣同样热血沸腾地为未来奋斗着。这段艰辛而甜蜜的岁月,我在后来的文字里把它定义为那些夏天,就像青春一样回不来了。

我们在长安街上来回地走着,有多少路灯我们都数了一遍又一遍。

北方的冬天真是冷啊,我们站在风里等待对方的时候仿佛全身都冻透了。可去的地方很多,到处开着热风,比如商场里,但那里人声鼎沸不算,总逛不买心理上会有失落。快餐店里买一份东西可以吃上几个小时,但几个小时之后呢?

我们在街角的寒风中,互相搓着手取暖,看着一辆辆尊贵而不菲的跑车从身边奔驰而过。

他握着我的双手哈着气说:“安安,总有一天我会在这个城市里,买房买车让你过上好日子。”

后来他打来电话说:“安安,我带你去一个温暖的好地方吧。”

那个温暖的地方就是地铁。

他拉着我的手,跑进地铁,花了六块钱买了两张票。环城地铁是来回转的,可以坐上一整天!

我们往往会选择一个温暖的角落待着,吃着自己带来的面包和小零食,他读英语,我看最新的流行小说,累了我就倒在他的怀抱里休息一会儿,没事儿我们就看着形形色色来来往往的人流,试图从他们身上读出不为人知的故事。

没有人笑话我们,地铁里有很多跟我们一样的恋人。

春天终于来了,我从地铁里出来,又开始在长安街上散步。

我和他终究没有熬过那个极其寒冷的冬天,母亲重病,让他一下子慌了神,连夜买了南下的火车票。

我在北京城等了一个冬天,他却再也没有出现。我反反复复乘坐地铁一号线,往人群密集的地方寻求温暖,可是任谁也比不上那个在寒风中捧着我的手不住哈气的男人。

在春天的一个晚上,他在南方以南的故乡给我打了电话,他说:“安安,我要结婚了,南方是一个没有冬天的地方,没有寒冷,也没有窘迫。我还是想最后问你一次,你愿意陪我留在南方吗?”

不,我不愿意。我爱的是那个愿意陪我坐一整个冬天地铁的男人,而不是你。

去年北京下了几场大雪,朋友圈里全是各种奇葩的雪人造型,无论成人还是孩子,都充满了惊喜,疯狂地快乐着。可惜其中没有我,因为没有那个为了躲避寒冷带我在地铁里取暖的男人了。

有人说:最好的爱情是厮守一生看人生的细水长流,我觉得应该是携手天涯看花开花落。

大多数恋爱中的男女,都以为可以用一颗永垂不朽的红豆,去换取对方生命的整个宇宙。可曾想过没,红豆也会腐朽,宇宙也有到不了的天长地久。

生活里,我们往往会看到,有些人你觉得他们在一起简直就是天造地设、白头偕老的传说,你觉得他们的爱情会跟所有人的祝福一样美好。可是,几年之后,你便在城市街角的咖啡馆里看到他形单影只的一个人好不落寞,一番寒暄之后才知道在一起的那几年早已把两人的爱情打磨得只剩下一根细小而又伤人的针。

还有些人你觉得他们在一起怎么都不般配,简直牵强附会,你觉得他们的爱情跟所有人的眼光一样不被看好。可是,经年重逢,你得知两人历经生活的坎坎坷坷终于修得正果,依旧如胶似漆、恩爱如初,连一个眼神、一个微笑,都是那么和谐。

我们需要成长,爱情也需要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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