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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4-04 05: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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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雨橙

出版社:鹭江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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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零雁

飘零雁试读:

楔子

秋风瑟瑟,一片广袤无垠的芦苇塘中,花絮漫天飞舞,布满了整个视野,肆意地飘落在大地上,到处都是白茫茫的一片,仿佛被皑皑白雪所笼罩。冬天即将来临,一群正在向南迁徙的大雁在这里栖息。途经的猎人发现了它们的踪影,便卸下背上的猎枪,匍匐在地上,缓慢地靠近。弥漫的芦苇不安地晃动,从中缓缓探出一支已经磨得发亮的枪管,那是猎人长年狩猎的缘故,凌厉的光芒仿佛印证着岁月的痕迹,阐释着猎人无比娴熟的技艺。屏住呼吸,出枪果断,精准而没有丝毫犹豫,就这样,大雁死了。震耳欲聋的枪声,惊得雁群四处飞散,顷刻之间,只剩下一具孤零零的雁尸。那些与它共同跋山涉水,历尽艰辛来到这里栖息的大雁再也没有出现过。猎人欣喜地走近大雁,发现死去的大雁还望向灰白色的天空,眼角残留着一颗晶莹剔透的水滴,那是泪吗?猎人有刹那间的错愕,却并未多想,拎着大雁回到了住处。深夜里,已经熟睡的猎人隐约听到空荡荡的芦苇塘里传来一只大雁的叫声,那是一种凄惨、伤心欲绝、撕心裂肺的叫声,叫了整整一个晚上。后来,声音渐渐地模糊了,变得沙哑无力。这让猎人心中有了一丝莫名的哀伤,不由得生出些许怜悯。

后来,猎人清楚了:次日的傍晚,他在那片原来用猎枪射杀过大雁的芦苇塘里,发现了一只浑身僵直、死去多时的大雁。猎人怔怔地低着头,默默如痴。一同狩猎的伙伴们欣喜地恭贺他,要他拿回家,并打趣想分一杯羹,可他却不住地摇着头,怎么都不肯。喧嚣渐渐转为如水的平静,人们发现猎人抬起的眼睛里闪着晶莹的泪光,在伙伴们诧异的眼神中,他将那只死去的大雁静静地埋在了原地。因为他知道,那是一只为爱相随、为爱守候而死去的大雁。或许是猎人杀生太多感觉到罪恶,或许是为那对死去的大雁感到愧疚,抑或是猎人只是想换一种生活方式,总之,没有人知道猎人为何会发生这样的转变——自那之后,他再也没有去芦苇塘里狩过猎。那支曾经伤害过、射杀过无数生灵的猎枪静静地安放在房间的一个角落里,被一层厚厚的灰尘覆盖,不复昔日凌厉的光芒,变得黯然失色。第一章兰陵萧氏萧雨墨篇

遥远的美国,纽约。站在这幢一百零八层的摩天大厦上面,俯瞰地面,整个城市车水马龙。总部设在此处的萧氏集团,是一股连美国政府都不敢小觑的势力。

亭中有其树,绿叶发华滋。野旷天低树,江清月近人。

树叶沙沙作响,应是刚刚下过雨的缘故,八十七层的空中花园还很湿润,偌大的圆形平台上空无一人。沿着满是荆棘的轨道和生活充斥哀伤的痕迹不断地前行,也逐渐开始有了必须肩负的东西,这些沉重的、悲痛的、纠结的责任与负担将我压得喘不过气来。脱下鞋子,习惯性地将身体挺得笔直,感受着脚底冰凉的地面渐渐变得温热,微风吹过,用力拥抱黑暗,任性如同往昔少年。良久,我睁开双眼,走到金色墙围的边缘,俯视着整个城市的繁华夜色,儿时的记忆还在眼前清晰地上演——尹梦夕,想到这个名字,我的嘴角不禁微微地上扬……

兰陵萧氏,中国古代著名家族,顶级门阀之一。在唐宋以前,萧姓已广布我国鲁、豫、冀、皖、京、闽、粤、赣等地区。宋元明清时期,萧姓南迁。自清康熙末年,萧姓族人开始大量入迁台湾,有的还远播海外,成为中国大姓。萧氏家族为兰陵郡望族,初次兴起是从西汉宣帝时期大臣太子太傅萧望之开始的,而自东汉至西晋末年二百余年间中落,至西晋末年南迁之时,被安置于江苏武进,并侨置兰陵郡,史称“南兰陵”,故仍以兰陵萧氏相称,为南朝“四大侨望”,贵不可言。早在东晋末年兰陵萧氏就已经是天下门阀,一直到唐朝末期五代十国时才与天下世家走向衰落,可谓延绵中古的千年世家、顶级门阀。故欧阳修、宋祁赞兰陵萧氏“名德相望,与唐盛衰。世家之盛,古未有也”;萧梁旧臣、北周著名诗人庾信誉之为“派别天潢,支分若木”;大文豪苏东坡也赞道:“摇毫欲作衣冠表,成事终当继八萧。”南兰陵萧氏创建了齐、梁两个皇朝,走出了二十一位皇帝、三十多位宰相,还有大批的文臣武将、文人雅客。早在李唐之前,在东晋南朝的时候,兰陵萧氏与琅琊王氏、陈郡谢氏、陈郡袁氏并称为“王谢袁萧”四大家族。那一时期,兰陵萧氏创造了“两朝天子,九萧宰相”的神话。在南朝的历史上,萧家一共出过十位宰相并且建立了齐和梁两个王朝。民国时期,社会动荡不安,萧氏家族便带着所有资产移居美国,并在那里闯出了一片天地。

萧雨墨,南朝梁的开国皇帝梁武帝萧衍的直系后裔,属于萧衍第八子武陵王萧纪,母葛修容这一支。萧雨墨名字中的“雨”字,他父亲萧凯森的“凯”字,都是梁武帝在公元526年亲自为他们取的。当年,梁武帝萧衍有十三房子孙。考虑到随着子孙繁衍,名字可能会重复,梁武帝萧衍于是亲自为子孙们制定了取名命字的原则和方法。他为八个儿子的后代世系,各拟定了八十个字,每个字为一世。凡子孙初生,由宗人府依据世次顺序取双名,双名中的前一个字即太祖所取,后一个字则必须是一个以五行做偏旁的字,五行则以“火、土、金、水、木”为顺序,以保命格昌吉,子孙绵延不绝。

萧雨墨幼年便与父亲相依为命。虽然父亲在他十二岁时接任整个家族,后族人颇为照顾,但因其母早逝,又因十岁遭遇车祸从而失去记忆,备受白眼。在少不更事时,孩童嬉戏之间,身材瘦弱的萧雨墨遭受了不少欺辱。当时和他在一起玩耍的还有萧氏“吉”字辈的两兄弟,他俩十分顽劣调皮,别的萧家子弟对他们都退避三舍,唯独雨墨表现出倔强的个性,即便是被打倒在地也绝不认输,故而他俩常常以捉弄萧雨墨为乐。

到了中学读书时期,萧雨墨的智慧与能力远远超过萧氏其他同辈的兄弟姐妹。

在外人看来,他是父亲萧凯森的独生子,是他最大的骄傲,是整个家族的骄傲。由于萧雨墨得到了爷爷的认可,在爷爷去世的前一个夜晚将整个萧氏交给萧凯森继承。醉翁之意不在酒,爷爷的意思是:将来有一天,由雨墨来传承整个萧氏家族的基业,可保家族的繁荣经久不衰。“少爷,飞机已经安排好了,明天上午十点准时飞往北京。按照您的习惯,行李箱里放置了Cohiba的Behil雪茄和82年的拉菲,太祖留下的紫凤遨天琴也都准备妥当,您看还有什么需要?”金牌老管家Lynn像往常一样,向萧雨默汇报每日的行程。萧雨墨认可地点了下头。Lynn已经是服侍了三代主人的最忠诚的管家,这么多年来,主仆之间的默契已经无人能及。

萧雨墨内心高傲孤寂,这与他从小受到的教育不无关系。因为拥有纯正的皇室血统,家族实力雄厚,幼时就接受了非比寻常的家族式训练。祖上留传下来残酷的考核方式,每一位有资格继承家族基业的候选人要进入一种仿真式的内部派系斗争,要拥有以“思虑、权谋、手腕”游刃于政局、武力、人情、民意之间平和取舍的能力。而真正能“活下来”的,只有一个,他是修罗场上的“顶级杀手”,会是老爷子指定的唯一继承人!

萧雨墨精通英语、法语、俄语和意大利语。每年七八次与英国皇室成员一起打马球也是经常赢的,备受上流社会的瞩目与推崇,吸引了无数名媛。“古墨轻磨满几香,砚池新浴灿生光”,自小,他便临摹东晋时期著名书法家,享有“书圣”美誉的王羲之的字,且融会贯通,形成的风格独到、完美。闲暇之余,喜欢穿一袭白袍,弹奏紫凤遨天琴,所奏的便是萧氏留传下来的绝世琴谱——《潋滟流光曲》。小小年纪他就具备过目不忘的本领,在很小的时候就已经读过《论语》《孙子兵法》《鬼谷子》等,而且读那些古诗词歌赋,不仅仅是过目不忘,更能领会其中的含义。

飞机上,萧雨墨的头微微偏向窗外,阳光照在他的劳力士手表上,折射着耀眼的光。“终于回来了……”萧雨墨喃喃自语。

此次,萧雨墨回国的目的是完成他独自策划的萧氏在中国与好莱坞的影视文化合作项目。家族的长老及成员并不希望萧雨墨涉足娱乐行业,因为他们是低调的皇族,在他们眼中,沾染任何娱乐八卦都是浮夸不实、哗众取宠。能入眼的,只有与政府合作的大型项目。

没有人知道萧雨墨为何顶着家族的巨大压力和所有人的反对去做一个影视文化娱乐公司。而萧雨墨是那样的沉着、冷静、不苟言笑,仿佛一切尽在掌控,令人无法抗拒。面对这样的家族未来继承人,他们无奈地选择了妥协。当然,萧雨墨的今天离不开一直支持并扶植他的父亲,现任家族掌门人的支持。只是,这个坚韧刚毅的掌门人已经突发脑溢血住进了医院,至今还未清醒。所以现在整个萧氏集团,实际上已经是萧雨墨在控制。

帝都的时空永远与自己那块常年佩戴的怀表有着同样的节奏。这块表暗金色的古铜表盖上爬满了龙形的纹路,在正中央镶着一颗水滴形状的月光石,岁月的磨砺掩饰不住醒目的幽蓝色,在萧雨墨手中显得熠熠生辉。这是他一生之中最重要的物品,年幼时便一直伴随着他。由此,揭开了一段尘封的记忆。第二章落日红酣尹梦夕篇1

落日红酣,花光如颊,才一举头,已不觉目酣神醉。秋天的景色美得让人沉沦,只觉得四面的山峦色彩如黛,叶的光华像是少女的长发,江水的波纹像是平滑的绸缎。秋的夜色也是别有一番韵味:月上中天,柳暗花遮,透过洁净无瑕的落地窗能够看到阁楼前那排高大、笔挺的杨树,任一缕清冷倾泻在它们身上,亲吻着它们的枝头。杨树亦是醉了,被月光抱在怀里轻轻地摇摆,腼腆害羞地飘落下片片叶子,如同情窦初开的男孩儿遇见心仪的少女,显出手足无措的模样。

尹梦夕就出生在这样的一个夜晚……

飞蛾与焰火,越过了天际,只为了靠近你,沉迷在火光的气氛中,又被热浪所包围,放肆了幻觉,陷入海天交际的尽头……或许飞蛾注定牺牲,愿望才显得更为耀眼。奋不顾身的爱情除了让人心动,也让人心痛,只是总要在生命的青春燃烧殆尽之后,空中破碎的痕迹才会让命运深刻地铭记。

我时常问镜子里的那个她:“尹梦夕,你……真的可以忘记吗?”

清晨的空气像是刚刚从大地上采摘下来的草莓,甜而不腻,永远散发着诱人心荡的水嫩的清新味道。我生活在一座风景秀丽的城市,大多数人每天为着学业、事业不停地奔波,真正能静下那颗浮躁的心,静静地去体会美好的却寥寥无几。哈尔滨素有“东方莫斯科”之称,人口不算多,由于历史的原因会集了中国人、日本人和俄罗斯人。建筑风格也由中式、日式和俄式混搭在一起,看似杂乱无章却又浑然天成,这是历史留下的痕迹。

妈妈生我的前一个夜晚梦见了夕阳,霎时,诗意大发,我的名字就这样冉冉升起了。因为喜欢一切有关于美的事物,所以特别爱听别人叫它。只是每每听到,心里总会莫名地泛起一缕淡淡的忧伤!林珊笑我天生情感丰富、无病乱呻吟,长了一颗脆弱的玻璃心。故而当我内心的小邪恶爆发时,总惊得她目瞪口呆。

上个礼拜日是极好的,对于我来讲,是非常特别的日子。晨曦徐徐拉开帷幕,绚丽斑斓,让人兴奋。我在亲朋好友的祝福下,举办了自己的成人礼。如今,一个年满十八岁的妙龄女子,长得像花儿一样灿烂而又美好。我今生最大的梦想,是站在世界奥林匹克运动场的最高领奖台上,获得女子单人跳水项目最高的荣誉,五星红旗因我的努力而迎风飘扬。运动员的训练机械而又劳苦,这种生活方式渐渐成为一种习惯,成为我生命中的一部分。

迎风骑着脚踏车,从家到训练馆的时间大约需要三十分钟,我会把它当作我每天正式训练前的一种热身运动,十几年如一日。来到训练馆,队友们意料之中的都没到,一束束阳光透过天窗铺洒在波光粼粼的泳池里,光与水的结合是我最喜欢的颜色,如同我胸口幽蓝的月光石,有一种魔力,我经常会被它所吸引,看得出神。

某个不经意的瞬间,那段刻录在脑海最深处的记忆便会不自觉地浮现出来。那里,一个面目十分清秀,用粉色蕾丝扎着俏皮马尾辫的小女孩儿和一个看起来与她年龄相仿的瘦弱男孩儿,就喜欢在很早很早的清晨,坐在三米高的跳台上一起吃早点。男孩儿会习惯性地穿着一件大大的纯色衬衫,像是白大褂,走起路来摇摇晃晃,甚是滑稽。那是他最崇拜的爸爸的衬衫。他的爸爸是一名杰出的脑外科医生,两年前被国家派遣到非洲实行人道主义救援,再有一年,爸爸就可以回国了,他们就可以团聚啦!在男孩儿的眼中,爸爸是个大英雄,超越了动画片和电影里面的所有英雄人物。正是因为对爸爸有着强烈的崇拜感,所以男孩儿经常穿着他爸爸的衣服。纯白,象征着天使的颜色。“小白白,你过得还好吗?我们何时才可以再见……”小白白是尹梦夕给男孩儿起的绰号,只有尹梦夕这样叫他,他才会满心愉快地答应,从旁人口中说出却是不曾被理会的。

两个纯真的小朋友,你爱谈天我爱笑的美好情谊,勾勒出一幅令人无法忘却的温情画面。那是温暖、深邃的颜色。

尹梦夕篇2“梦夕,身子好点儿了吗,烧退没退?”“谢谢老爹,我好多了。”“那帮小丫头片子就知道让我操心,一个个懒惰、贪玩。全队就数你最刻苦了,病刚好,就又是第一个到。你父母都不在身边,有什么事就和我说。”老爹教练慈爱如父地对我微微一笑,胖胖的脸上五官聚集在一起,眼睛眯成两道弯弯的月牙儿。这却是我迄今见过的最和蔼的笑容,温暖如和煦的阳光。“我都没事儿了,老爹您看,我好着哪,身体棒棒哒,多有活力!世界上总要多几个像我们这类的外星人,才有可能捧回世界冠军的奖杯哦,您说是不是?”面对慈祥的老爹,我走过去搂住老爹的臂膀,打趣道。

老爹是我们的跳水教练,除了平常训练的时候对我们严格一点儿,私下里就像是弟子们的父亲,对我们关爱有加。若他能够重返三十岁,那绝对会是我们跳水队每个女孩子心目中的偶像。这些年,倘若没有他的悉心教导,我想我不会在跳水队坚持这么久。“真希望能看到这一天啊,只可惜……”教练一声长叹,这一词一言,听起来那么伤感,我隐隐约约地感觉到了些什么。“哎哟……老爹呀,您这是怎么了嘛,是哪里不舒服?要不我带您去对面的官府菜馆看看,据说他们那儿呀,刚调制出一种叫作‘时珍百草人参汤’的美食,十全大补哦,专门对抗神经忧郁的痴男怨女。喝完之后保证您红光满面,身轻如燕,重返十八岁!”美食对于老爹来讲,是一种不可抗拒的诱惑。每当用此良策,他都会变成一只馋猫,真是屡试不爽、欲罢不能。可这次老爹却表现得异常平静,沉默了许久。到底遇到了怎样的事情,能让平时看起来乐观豁达的老爹难过成这般模样?看着他憔悴的神情,我的心揪成了一团。“梦夕,这些年老爹一直培养你,带着你参加各种比赛,过程有苦有甜,但一直都很欣慰,因为我的心血没有白白付出。你是个好孩子,有天赋、有悟性,还肯吃苦,能看到现在这么优秀的你,我真为你感到骄傲。”老爹别过头,望向窗外,刹那间,他的眼角竟现出一点光芒,狠狠地刺痛了我的双目。“老爹……怎么了?”一种不好的预感涌上心头。“没事儿,只是我老了,该退休啦。跳水队应该由更年轻、更优秀的人来接管,要把你们带到一个更高的水平上才可以。”老爹感慨地说道。“怎么、怎么会……”仿佛遭到了晴天霹雳,短暂的失神后,我觉得给予老爹鼓励和安慰是当下最重要的,“您一点儿都不老!跳水队每个女孩子有谁不知道您是一个不折不扣、充满活力的大帅哥啊!您不要再跟我开这种玩笑了,一点儿也不好玩!整个跳水队的辉煌成绩都是您带出来的,如今妄自菲薄,您还是我们心中那个震撼对手、自信满满的教练吗?!”听到老爹这样说自己,我心里真的好难过,实际上他已经到了退休的年龄,只是内心脆弱又倔强的我不肯接受这个事实罢了。“其实从去年开始,我就已经到了退休的年龄。可就是放不下跳水队,放不下你们,毕竟是我多年的心血啊!省里的领导一直都在照顾我,明白我的心情,所以为我保留职位到今天,我已经很感激了,人活着不能只为自己考虑,长江后浪推前浪,为了咱们城市跳水事业的发展,就必须有新鲜血液融入这个集体,赋予你们新的力量!下周一,新教练会来接替我的职位。他很优秀,是我该走的时候了,”老爹用一种期待的目光看着我,“你要好好跟他学习,别给老爹丢人,加油!看好你!”说完他转身离去。我想,老爹这会儿应该很想一个人静静地待着,不想让我看到他失落的样子。看着他步履蹒跚的身影,我心中五味杂陈,有一种说不出的酸楚。

老爹是一直想把我培养成为世界冠军的,我们有着共同的理想、共同的追求,我可能会是他职业生涯中最成功的作品,就差那么一点点便可完成,却不得不失之交臂,即使再多的不甘,也只能放弃。这对他来讲,是多么遗憾。所以,我尹梦夕对天起誓,要带着他的理想一起继续努力奋斗、前行!第三章挣脱的回声寒龙篇

我叫寒龙,寒窗苦读的寒,人中龙凤的龙。父母对我寄予厚望,愿我有朝一日能够金榜题名,考上理科状元,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材。童年的记忆,定格于嫩江之边,有时芳草萋萋,有时雪色大地,所以我不仅仅是一个冰上的健将,更有着“浪里小白龙”的名号。“80后”的少年是轻狂、叛逆、张扬的一代人,而我自认为是其中的佼佼者。

十七岁不顾家人反对,偷偷地背上行囊,独自离开生我养我的地方,说起来有点俗气,用现在的话讲就是去寻找梦想。而在这之前,打架、酗酒、抽烟、赌博……我几乎囊括了所有地痞无赖的代名词。其实我的本性并不坏,只不过有一些天生的倔强,比旁人更早懂得什么是尊严。

很多时候,你不去找麻烦,而麻烦却偏偏来找你,就看你的性格和态度。懦弱妥协或许会息事宁人,但若你铮铮铁骨、宁死不屈,前方的道路就注定充满波折与挑战。青春时期,兄弟义气更是让人陷入其中,总是使一批又一批单纯、狂傲的雄性不断追逐着群体和自我。可是时间终将告诉我们,这里并不是终点,我们不得不继续前行。

记得刚刚来到省队的时候,教练曾经问我新招来的同一届学员怎么样。“花拳绣腿而已。”这就是我的回答,狂妄而且自大。

那是我们最艰苦的时期,音儿还陪在我身边,也让我理解了“一贫如洗”这个成语的真正含义。贫贱夫妻百事哀的事情却始终未曾发生,音儿从不抱怨我怎样怎样,如何如何,她有时撒娇,有时又安安静静,一直那么恰到好处。

我一直想给音儿最好的生活,拼命地努力着。但她对我说自己乐在其中,只要能跟我在一起。我常常在想,古人不是说过一句话“得妻若此,夫复何求”嘛,这样的日子可以算得上清苦而快乐,虽然穷,却也平静。可是年少的心一定会有许多抱负,不会心甘情愿地接受清贫如水的生活。出人头地,为了理想去力争上游是我每天想做的事情,并为此而倍加努力。

最初的愿望是给自己心爱的女孩一个世纪婚礼,虽然知道音儿要的不是这种形式上的东西,但是我,一定要送她一份礼物,我爱她,要向全世界宣布音儿是我的女人。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经历的改变,我渐渐变得看重功名利禄,初心也离现实越来越遥远,以至于最后造成无法弥补的遗憾和终身的悔恨。

再一次回到省队的时候,我已经不再是当初那把锋芒毕露的尖刀。看破世事,内心趋于平静,本打算归隐山林,老领导却找到了我,希望我以一名教练的身份重新出现在跳水队,成为新一代的榜样和骄傲。然而他不知道的是,就是这些“榜样、骄傲”的词语,让我感到深深的厌恶,厌恶我自己。不过跳水毕竟是我一直以来的梦想和事业,想一想,还是愿意为此贡献出自己的能量。否则就算是舍弃一切,我都不可能再回来了。第四章月光水:一个不能说的秘密尹梦夕篇

走进女子更衣室,一股淡淡的香氛渗入我的鼻腔,那是一股独特的味道,散发着清纯、淡雅和高贵的气息,像是自然对女性欢愉的礼赞。香氛源于大自然最核心的元素,这个味道带来的是一场心灵的自由之旅,闻过一次便会被深深地吸引住:温暖的阳光倾泻在清凉的水面上,裸足在柔软而温暖的植被上,将自己置身于令人心旷神怡的自然中。

褪去身上的小白裙,打开衣柜,将柜子角落里的那瓶香氛轻轻地打开,很享受地将它均匀地喷洒在如凝脂般晶莹剔透的每一寸肌肤上。我给它起了一个很有诗意的名字,叫作“月光水”。嘿嘿,是不是很梦幻呢!“月光水”以新鲜花朵浸泡的独特方式,提炼出最精纯、最原始的花茶油。成分包含世间极为罕见的几百种花草,配合极北之地最纯净的冰川之水,融合成世间最为独特的味道。其中,由百香果、洛神花和天山雪莲组成活跃轻盈的前调,营造出仿佛置身月光中的氛围;清澈的水生茉莉与小雏菊的浪漫芬芳,呈现出宛如紫水晶般晶莹的香气;雪松木精萃、金丝楠木芯儿、赋香树琥珀带来悠然惬意的尾调,让这迷人的香氛无限延伸出淡雅愉悦的轨迹,带来微风拂面般令人心生向往的感觉。

在我很小的时候,它便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每天早晨训练前,我都会让它渗入我身体的每一个纹理,直至肌肤的深层。“月光水”虽香,却并不是为了装点自己。相传,它还隐藏着一个秘密——

老妈年轻时怀我那会儿,去了一个南方城市的郊外,那里有祖上留下来的产业,是个三层楼的徽派别墅和十几亩的花圃。她经常和花农们在花圃中种花、养花。殊不知,日月交替、斗转星移,在几十个日日夜夜的能量转换后,花圃里那些鲜花的分子好像渗透到我老妈的母体里,并完完全全地被还在她肚子里的我给吸收了。所以,自打我出生的那一刻起,便注定了与众不同。我的身体可以源源不断地散发香气,并且经常变换,有时像奶香,有时像是花香,有时像是果香,有时又像是木香。各类香味虽有不同,可都淡雅不俗,给人以亲近感。本以为这是件很好的事情,可就在我一天天长大的同时,身体里蕴含的能量越来越强,渐渐地,在我三岁那年,蝴蝶都会为我倾倒,常常飞到我身边,翩翩起舞。周围的邻居听说了这件事都惊诧不已,还有人以为我是乾隆皇帝最爱的香妃娘娘转世呢。若真是那样,我可就要欣喜若狂了。可后来发现,除此之外,就连昆虫也为我着迷。当几只蚂蚱追在我屁股后面跑,几群叫得上或叫不上名字的昆虫也在我屁股后面追着,就算再淡定的人,也没有什么优雅的心态去展示自己的体香了,我想,就连香妃姐姐穿越过来看到这一幕,也会吓得泪流满面。在这种日复一日的折磨中,我终于磨炼出了一颗无比勇敢的心。现在,不论何时何地,不管它是昆虫还是害虫,我都不会畏惧,这一点倒还是蛮女汉子的。

这样的日子整整过了六年多,直到那一夜,一个特殊的人,一番匪夷所思的话,彻底地改变了我的命运。在我六岁生日过后不久的一天,一位头戴紫阳巾、身披八卦衣的道士,在徐徐的清风中缓缓走来。他凤目疏眉,面色安详,神态飘逸,一来到人群中,立觉其气质非凡,鹤立鸡群。繁华的城市里出现这样一位异人,显得尤为扎眼。

暮色茫茫,夕阳将下。黛色的苍穹撒下片片花瓣,似乎还带着淡淡的清香。雪,悠悠地飘落,将大地染成白茫茫的一片。那一夜,天寒地冻,或许真的是太冷了,道士到我家中请求讨杯热水喝,老爸老妈看到他确有不凡之处,便把他请进了家中。“先生,家中可是有年幼之子?”道士说道。“先生明鉴,家中确实有一个小儿子,有何说法?劳烦道长帮忙看一看。”老爸因是生意人,所以对道家、奇门命理这类深信不疑,并且经常找大师帮他算什么样的生意可做,什么样的生意坚决不能碰。遇到不决之事便会找大师起卦。也不知是巧合还是真有这样的预知,总之,老爸这些年确实是顺风顺水,生意越做越大。

道长看到我弟弟尹晨,只是笑了笑,说:“不错!”然后就没再说什么。“这……”老爸很不甘心,不懂道长用意何在。随即看到道长飘向阁楼旋梯的目光,似乎反应过来了什么,赶紧补充道:“家中还有一女。”

道长说:“先生不必担心,幼子命运天机不可泄露也。倒是幼女似乎不凡,待贫道瞧瞧。”

老妈领出年幼稚嫩的我,那时的我还很懵懂,只记得对他的第一感觉就是很熟悉,好像很久以前就在哪里见过。这是一种朦朦胧胧的感觉,我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

道长先是用一种惊奇的目光打量我。我小小的身躯,被他像是带有X射线般的眼光来来回回扫描了无数遍。比起机场的安检扫描系统,恐怕也有过之而无不及吧。X射线般的目光扫描结束后,这位奇怪的道长皱起了眉头,古典神秘的气质全没有了。我搞不明白,怎么到我这儿表情就这么丰富了呢?这还不算完,道长深深思索了半天,将眉头舒展开来,兴奋得不得了,大笑道:“哈哈哈哈,果然没错,小姑娘!贫道已经跋山涉水找了你两年了!”

开什么国际玩笑啊?咱俩非亲非故,您找我干吗呀,还一找就是两年,我又不想当道姑。再说,您这笑声也太具有穿越性了,我只在话剧里听到过这样的古代人式的笑声,道长,您要不要这么专业呀?我心中暗想。当时年纪小,看到一个穿着打扮都和平时周围所见到的都不一样的怪人时,心里还是有点害怕!我的小心脏被那个奇怪的道长吓得没了节奏,扑通扑通地乱跳。

老爸似是不解,向道长请示道:“道长,幼女可是有什么说法?”

道长不慌不忙地说:“别急,待我起上一卦,便可知晓。”于是,道长开启了占卜模式。正是这一卦,彻底地改变了我一生的命运。

半晌,道长说出了这样一番话:“此女前世乃是天宫御花园的百花仙子,因贪恋红尘被贬入凡间一世作为惩罚,此生必将受到千虫咬、万虫嗑之劫,方能洗尽铅华,赎前世之罪孽。此兆不祥,令爱命理不利身边挚爱,尽量不要动情,否则挚爱便有可能受到其命理影响。这种挚爱指的不单单是爱情,亦包括亲情、友情……”道长意味深长地摸了摸自己的胡须,似乎还有些话要交代。

老爸见状,急切地问道:“那可怎么办哪,道长,我女儿年龄还这么小,无论如何,您也要帮帮她呀!”

道长离开时,送给老爸一个绣着几朵淡淡白色雏菊的苏绣锦囊,锦囊淡雅、清丽。现代已经很少有那种精细的做工了,刺绣的手法非常独特。锦囊里面装有圆形的五彩琉璃瓶,瓶子里的液体泛着月光石幽蓝的颜色,恍若夜色里清冷的湖面,波光粼粼。道长说每月十五取一滴神水与天山的冰泉水混合在一起,调制出一个月用量的香氛,沐浴前喷洒于全身每一寸肌肤,并与水融合,便可免受毒虫的侵扰。这些神水可用满一个地支轮回,即十二年。此乃生肖轮回的一个周期,历经五行的相生相克。在此期间若能保持住圣洁的处子之身,体香便不再招惹虫蚊,一切或许尚有转机。待年满十八,若是有缘,他自会出现再来替我化解。

直到今天,我都不愿相信道长的那番话,我很怕他说的话是真的,那我的人生岂不是很悲惨!人活着如果没有爱,那意义又何在?可自从将香氛喷洒在身上,再与水结合后,我就真的不再受那些“小动物”的追捧了,甚至连蚊子都不光顾我这香喷喷的如奶油蛋糕般的身体了。偶尔,夜深人静时,躺在床上,回想道长说过的话,好希望自己不是他所说的不祥之人。不过好在直到今天,我还没有给家人和朋友带来什么不好的事情。

由于香氛可以中和我身上的香气,喷洒之后再用水浸泡,效果会更佳,老妈就经常把我扔在水里,久而久之她也不耐烦了,后来就干脆把我送到跳水队,虽然锻炼身体是件好事,但很明显,她的动机不良。无心插柳柳成荫,柳暗花明又一村。任谁都没想到,十二年后的我,已经成为参加过各类全国性比赛,获得无数荣誉的体育新星。老天是公平的,当一扇窗户对你关闭时,另一扇窗户正在为你徐徐打开,要相信天无绝人之路。第五章清风徐来尹梦夕篇

浓郁的温度不断地蒸腾,却将人们围困得更加难以呼吸,像是烈日被揉碎了,掺杂在柏油马路之中。下午飞奔到医院,我要接此生最最要好的朋友——林珊出院,三个月前,她出了车祸,被一辆黑色奥迪车撞破了头,好在送进医院抢救及时,要不然,还真不知道会出现什么严重的后果。林珊被推进手术室时,头上的鲜血止不住地往下流,两只眼睛变成了紫黑色的熊猫眼。

医生说这是由于车祸的剧烈撞击,导致脑挫裂伤并伴有额颞叶脑损伤、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若是再晚十分钟送来,就会耽误了最佳的治疗时间,很有可能变成植物人。我的天,他说的是什么,急死人了,完全听不懂,我只知道林珊伤得很重、很重、很重。可怜的林珊,要是没有你,我可怎么办哪!你在我的心里,有着不可替代的位置!还好老天庇佑,你福大命大,被好心人及时送到了医院,只可恨,到现在也没抓到肇事的司机,这个挨千刀的,让我抓到他,他就死定了!要知道,伤害林珊与伤害我没什么两样!

与林珊的相识是一种缘分。我们是在幼儿园里认识的,她与我同岁,父亲是现在我们所在的游泳馆的馆长。只可惜在这样一个充满朝气与活力的地方,她对跳水事业竟没有太大兴趣,她最爱绘画,艺术是她的灵魂。每天晚上训练之后,她便会来到休息区,坐在父亲专门为她定制的木椅上,左手托着装满缤纷水彩的调色板,按照她对艺术的理解,用灵活的右手勾勒出一幅精美绝伦的跳水图。她常说,她喜欢在这里绘画,未来,这里的每个人都有可能创造出举世瞩目的成绩,每个人身上都充满力量与希望,她想画出他们身上的光芒。

林珊是典型的双子座女孩儿,除了追求艺术的时候温柔得像只乖猫,其他时间更像只狮子,艺术越温柔,生活越狂野。我总笑她是个风一样的女子,此生无法理解双子座。没有人能驯服得了林珊,她那对任何人、任何事都不畏惧、洒脱奔放的劲儿,着实令我佩服。而我,只是一个弱弱的、长着一根筋的“大金牛”,一次只可以做一件事情,做两件事情便会纠结、手忙脚乱。与陌生人相识,总是胆怯得要命;到了熟悉的人面前,才能敞开心扉,谈笑自如。“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香妃娘娘,您来啦!妹妹这厢有礼了呀!娘娘身上那迷人的香气依旧飘散在我心中,让小妹甚是怀念哪!”一只脚刚踏入林珊的病房,便看到她假惺惺地自编、自导、自演了一场“宫斗戏”给我。看来臭丫头在住院的这些日子尽看“宫斗”小说了。“免礼,哀家这次是专程来接妹妹回宫的。要知道,陛下已经等得心焦,每每都在催促我何时接妹妹回宫,恨不得立刻就要来翻妹妹的牌子哪!”我怎甘心示弱,想拿我打趣儿,小样儿,哼!那就顺着她的意,直到把她气到血脉偾张为止喽。嘿嘿。“好好好,我说不过你总行了吧。佛语有云:欺负老实人有罪,阿弥陀佛,罪过罪过!你可得对我好一点儿,伦(人)家可是大难不死,侥幸才逃过一劫,知道吗?!”“嗯哼,我不欺负你便是,若是再说你两句不是,岂不是要遭天谴!阿弥陀佛。”我双手合十。“这就对了嘛!嘿嘿,”林珊笑得没心没肺,露出了胜利后得意的表情,“对啦,怎么没看到咱家尹公子呢,感觉已经有半个世纪都没有看到他了,这薄情寡义的家伙,跑哪里去逍遥了!”尹公子便是我那风流倜傥、颜值帅到爆表的亲弟弟——尹晨。林珊和他的感情很好,自从他那年回国,我们便一直住在一起。“尹晨那个白眼儿狼,自打你住院之后,他就像脱了缰的野马,连个影儿都见不到了,没有人能管得了他。你是知道的,他最听你的话了,你人美心又好嘛。他说只要珊珊姐一天不出院,他就一天不回家,更不回家吃饭。说到底,还不是嫌弃我做的饭难吃!你刚住院那几日,我看他饿得可怜,就好心给他做了个蛋炒饭,他狼吞虎咽地消灭干净后,给了我一个绝对真心诚意、不敷衍的高度评价:‘老妹儿,盐炒得不错哟!’”“哈哈哈,太……太经典啦!”林珊笑弯了腰。“经典你个大头鬼啊!”我的拳头向林珊砸去。可还没等我的手触到她,她已经顺势倒下。哈哈,看样子我的功力可不一般哦!我正得意,却发现她双手捂着脸,在一旁偷窥我,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儿,小丫头的表演功力可真是不一般!

突然,一个清澈得不含任何杂质的声音从门缝中钻了进来:“亲爱的,我可想死你了!”正所谓“未见其人,先闻其声”,尹晨这小子来了。“哎呀呀,你是来接我回去做菜的吧?”林珊一脸不信。“呵呵,真是不好意思,这都被你看穿了!”尹晨干笑两声,丝毫没有阴谋被揭穿的尴尬。“你这小朋友,见了林珊就这么高兴,只顾着跟她说话,你亲姐可还在你旁边呢,没良心的家伙。”“呦!臭粑粑,什么时候来的呀,你长得和墙实在太像了,真是不好意思,因为太过于想念我最爱的林珊姐姐,所以除她以外的所有物体都被我忽视了,抱歉哦!”尹晨这臭小子边说边向林珊抛了个罕见的媚眼儿,气得我浑身发抖。而林珊这死丫头也配合他,回了个玛丽莲·梦露式的性感飞吻,这俩人儿,不去搭档唱二人转还真是可惜了!“说谁是臭粑粑呢,叫小香香,听到没有?”我愤愤地对尹晨说。“臭粑粑,臭粑粑,臭……粑……粑,哈哈!”尹晨伸着公鸡一样的脖子向我示威,无比欠揍。“无法无天的坏家伙,看我不好好收拾你。不过今天看在林珊的面子上先放你一马,要不是在医院,你就死定了!”我咬牙切齿地对着顽皮的尹晨说道。不过看着身材魁梧的他,心里明显发虚,底气不足,若是论实力,其实我是打不过他的,而且心里也舍不得。“好啦,好啦,你俩别闹了,快点儿带我离开这个恐怖的地方吧,人家一个人住在这里好害怕啊,尤其是一到夜里,夜深人静的,就我一个人在病房里,总能听到一些奇奇怪怪的声音,嘎吱、嘎吱,特别诡异……”说完,林珊噘起粉嫩嫩的小嘴,眼泪汪汪地望着我和尹晨。那小眼神儿,真叫一个可怜。

我和尹晨四目相对,只感觉后脑勺儿有凉风嗖嗖地吹过,阴冷阴冷的。于是,我们姐弟俩踏着同款的阿迪达斯跑鞋,健步如飞地冲出了医院,任一切事情都无法阻挡,留下在后面拎着大包小包的林珊。“喂……你们不是来接我的吗?怎么可以这样!太过分啦,等等我……”林珊背着包裹,委屈地喊道。医院的长廊里回荡着她的声音。

随着林珊的归来,我们寂寞孤单的日子终于结束,生活开始慢慢恢复正常的节奏。

烛光笼罩着晚餐,将三个人的脸庞点亮。我想,未来深不可测,但只有前方,才会有希望。第六章焦灼的按捺萧雨墨篇“少爷,尹梦夕那个出车祸的朋友已经送往医院,并按照您的意思,安排了下面的人,以私人的名义请院长多加关照,不过,尹梦夕好像显得特别焦急。”“因为那个林珊?”办公室里,萧雨墨仍旧面向文件,埋着头,手中的笔却停顿了一下。“应该没错。”“我知道了。”“那我下去了。”一个彪形大汉缩手缩脚地说道。

……

每天听着助理向我汇报公司的事情,都会有些头疼,最近的事务太过繁忙,还要顾及家族之间的内斗,我有些喘不过气来。梦夕是一缕清风,只有听到她的消息时,烦躁的心情才会有一丝缓解。抬起手臂,看了看手表,才发现时间已经到了深夜两点钟。我放下手中的笔,轻轻地揉了揉鼻梁上的睛明穴。尹梦夕,我有点儿累了,也有些迫不及待了,想再见到你。第七章林珊的回忆林珊篇

从小到大,所有的故事之中,我都不是主角。也习惯了这样的生活,直到有一天,寒龙对我说:“丫头,要记住,在林珊的生命里,无关于任何人,他们匆匆而过,剩下的那个只有你自己。”

日月交替,春去秋来,生命周而复始,恢宏的大自然进行着一次又一次毫无目的的循环。妈妈说我出生在一个连绵不绝的雨季,偏偏那天风和日丽,没有半点云彩,可谓大吉大利。所以爸爸给我取了林珊这个名字,寓意为:林间的珊瑚,美丽且独一无二。

但一直以来,我都不是最耀眼的那个,就好比林没有森的气势磅礴,也没有树的个性、独立;珊没有海的神秘瑰丽,也没有鱼的自由、特别。而我却总是乐此不疲地将森林打理得有模有样,也会将大海、鱼儿点缀得更加美丽绚烂。

在大多数人眼中,年幼时的我是很难理解的。可以怀着忐忑的心情,同小伙伴们一起偷偷地扎坏路边自行车的车带,然后若无其事地和伙伴们转身离开;可以在被老师罚去走廊站着的时候,跑到校园的秋千上坐下,拿着画板去勾勒阳光下的花草、蝴蝶;还有的时候,可以一个人在深夜的街头,扬着头,望着昏黄的路灯,任微风吹散头发,听着情歌,独自流泪。

七岁那年,我认识了人生之中最要好的两个朋友:尹梦夕和杨雨嫣。那时的我们总有说不完的话语、做不完的游戏和解不完的谜题。事实证明,最美好的情谊是建立在最幼稚、最纯粹的想法之中。它能够在大风大浪中更加坚实,但在轻微的风吹草动后,自行惭愧、不摧自毁,显得那样脆弱。说起来,正式确定我们铁三角关系的事情是我们一起砸了班主任办公室的玻璃。“你们三个还有点儿小姑娘的样子吗,比男孩儿还要淘气!不说将来能不能嫁得出去,就连能不能成人都是一个问题,到底是谁起的头?”这个年迈的老太婆企图分化我们的关系,抓典型,各个击破。然而迎接她的是无休无止的沉默。“不说的话,就全部找家长!”她还不死心,看来是准备将我们一锅儿端了。“这事儿跟雨嫣和梦夕没关系,玻璃是我打碎的。”已经到了这个时候,没有办法了,我觉得一个人受罚总比所有人遭殃要好得多。“林珊,不用替我扛!老师,这事儿都怪我。”杨雨嫣一副要慷慨就义的样子。“尹梦夕先回去,你们两个给家长打电话!嘴还挺硬,今天非要好好地说道说道……哎?尹梦夕,你怎么不回去?”这个女人已经在我们心里化身为大灰狼、格格巫、灭绝师太,真的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啊。然而,就在此时,一个弱弱的声音仿佛天籁一般悠悠飘来。“我一时……一时觉得好玩,就拿……拿起了石头……”随着众人惊奇的目光和班主任因不可思议而逐渐放大的瞳孔,尹梦夕就这样用后面的话完成了自述。“嗯!全都给我滚出去站着,电话我来打,不用想,没一个能跑的,你们的家长肯定来!”我清晰地感觉到老女人的口水以每秒八十迈的速度向我狂奔,而且不规则的圆形面积正在不停地扩大。于是转过身,果断地冲出了班主任办公室。我喘了口粗气,看着走廊里另外两个美少女使劲儿地拍着胸脯,心中像是有什么东西正在发芽,待到她们回过神来,三个人不约而同地相视一笑。“林珊、梦夕,要不咱们去操场上走走吧,反正也是要被找家长的,结果都已经注定了。”杨雨嫣一副豁出去的样子。“可是……”我还在犹豫,不禁向尹梦夕看去。“我……同意。”天,尹梦夕这个胆怯的小女孩儿内心竟然会有如此“邪恶”、勇敢的一面,以至于令我和杨雨嫣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走就走呗,反正我是无所谓。”事情发展成这样,也由不得我认了。迫于班主任的压力,我们团结一致,而回到家里又要各自面对狂风暴雨,这种精神寄托把我们紧紧地捆在了一起。多年以后,三个已经长大的妙龄少女挤在一张大床上,才发现事情的真相是杨雨嫣想去上厕所,又不敢再去跟老师说,所以成就了那幅美轮美奂的“闺密情”。

阳光下,两个少女一前一后地荡着秋千,黑长的头发在耳隙飞舞,我坐在前面的石礅上,将她们的笑脸用笔和纸记录下来。“所以,你才是那个最胆小的人?”尹梦夕惊奇地问杨雨嫣。“啊,啊,哈哈!”

杨雨嫣对梦夕使出了抓痒绝招。我也奋不顾身地加入了战团。第八章岁月静好尹梦夕篇

林珊习惯住在我家里,可能是同病相怜的缘故吧,因为我们的父母都是事业型的人,长年在外打拼,根本无暇顾及我们。生活费每每都会给得很多,算是对我们的补偿。可他们不明白,我们就像是被世界遗忘的小孩儿,孤身一人,唯有将彼此视为仅有的依靠,相互取暖。

和林珊回到家里,刚一进门,就差点儿被门口无数双阿迪达斯的篮球鞋给绊倒。毋庸置疑,它们属于尹晨。这个只比我小两岁的亲弟弟,有着严重的购物癖。有时候我都怀疑工厂生产鞋的速度,有没有他买鞋的频率快。早就听说越是自恋的人越是喜欢买鞋,尹晨就是个超级大变态。“我说尹晨,能不能把你这些破烂儿收起来,你就长了两只脚,门口却堆了几十双鞋,蜈蚣长了那么多只脚也没你的鞋多啊!”我愤愤地将尹晨新买的各种鞋子踢到屋子的角落里。

我们家是六百六十平方米的别墅,但只要有尹晨在,它就会活脱脱地变成一个装满各种时尚物品的大仓库。“姐,你有没有点儿常识啊,虽然我书读得少,也必须跟你科普一下:蜈蚣不穿鞋,你看哪只蜈蚣去商场买鞋了!见过没文化的,没见过这么没文化的,真可怕!”尹晨躺倒在犀牛皮的长沙发上,面向紫金色的水晶吊灯,左脚的脚尖儿努力地钩住马上就要掉下去的篮球鞋,悠闲地翻阅着杂志,连正眼都没看我们一眼。这该死的小子。“你少跟我贫,快点儿扶你林珊姐进来,你不知道她刚出院呀,没良心的‘臭粑粑’!”我一字不落,将这个带有侮辱性的词语原封不动地还给了尹晨。“小珊珊,你知不知道我有多想你呀,我把你的房间都给打扫得干干净净的了,就等着你回来,靠谱儿不!”这个臭小子选择性地屏蔽掉了我,只跟他的“饭源”献殷勤,把我气得咬牙切齿。“为什么只打扫林珊的房间,我的呢!”我心里感到极其不平衡。“珊珊姐又不睡你屋,我打扫它干吗,那是你自己的活儿!”尹晨慵懒地在沙发上伸着老腰,像极了一只狡猾的狐狸,接着道,“对了,一会儿顺便把客厅也给整理一下哦!”“王八蛋!老天为什么要让你出生呢!”我有些歇斯底里,这个臭小子尽和我作对。“南无阿弥陀佛……天要下雨,娘要嫁人。你非要去问我也拦不住,路上千万要注意安全。”尹晨紧闭着眼睛,双手合十道。“你……”我被气到无语。“得,你们两个别吵了,听得头更疼了,我来扫行不!”说罢,林珊重重地拿起了吸尘器,却递给了尹晨。

我望着尹晨无辜的双眼,不禁感叹:像风一样的女子,做任何事情就是那么雷厉风行。

三个人的生活真的很快乐,林珊的归队,预示着我们这个美好幸福的大家庭要重新开张啦!这个时候,脑海里突然闪过一个身影,若是雨嫣也在,那该多好,可惜早已物是人非。第九章破碎的过往林珊篇

转眼间,到了青春的年纪,我、尹梦夕、杨雨嫣纷纷被选入省跳水队。梦夕、雨嫣是我们队里的两朵队花,与梦夕的俏皮可爱,如丛林间欢乐的精灵不同,雨嫣则代表着古典,楚楚动人,美丽得不可方物。在这期间,梦夕多次为队里赢得荣誉,俨然成为教练和大家心目中的顶梁柱。雨嫣因为从小学习舞蹈的缘故,在联欢会上,那曼妙的舞姿令无数少男为之倾倒,而我却碌碌无为,平平凡凡,最喜欢的事仍是执起画笔,坐在池边,刻画着属于每个跳水运动员的天空。

时光荏苒,岁月如同白驹过隙,十八岁的我们还是老样子,每天厮混在一起,打打闹闹。我每天也会收到各式各样的情书,但没有一封是给我自己的,大多数人都把我当作梦夕和雨嫣的小跟班,我也从来不屑于去解释,收着种类繁多的美食,传递青涩的话语,乐此不疲。

这个时候的我已经学会了如何享受生活,梦夕说我就像是《萧十一郎》中的风四娘一样,“骑最快的马,爬最高的山,吃最辣的菜,喝最烈的酒”就是我的真实写照,只不过少了一丝狂野,多了一份安静。

有些时候我真的就天真并且固执地认为我的生活可以一直下去,我们也会像当初的样子,不论遇到任何事、任何人,都不离不弃。却忘记了命运的齿轮始终在无情地转动,谁也无法阻止,一咬一合,即便再不舍也要告别过去,即便再不愿也要迎接未来。嘎吱嘎吱的声音会把所有的回忆碾得粉碎,悲伤也毫无用处,唯一能做的就是一边微笑,一边看着那些弥足珍贵的碎末儿在身边随风而逝。

我曾去找过雨嫣,想问一问她为什么如此狠心地对待梦夕,却徒增烦恼。

记得那天,大雨倾盆,就连空中都像是被近乎透明的灰色帷幕所贯穿,我接到了梦夕的电话,她说雨嫣和她闹别扭了,就连她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问我该怎么办。安抚了泣不成声的梦夕,我撑着黑色的遮阳伞,匆忙赶到了雨嫣家中。漫天都是轰隆隆的雷声,我看见雨嫣的眼眶早已哭红。“你们到底是怎么了。”我企图用伞替雨嫣遮住糟糕的天气,她却一把抓住了我的手,让我动弹不得。“林珊,让我淋一会儿。”她缓缓仰起头,闭上眼睛,任凭雨水肆意地拍打在脸庞,两三缕头发湿漉漉地贴在白皙的脖颈上,憔悴得令人心疼。“你这是疯了吗?梦夕也哭得不成人样儿了,她说不知道怎么回事,你找到她,说了些莫名其妙的话,然后就跑掉了。无论梦夕做了什么事儿,你至少要告诉她,她究竟错在哪了吧?”在这样的气氛之下,我也显得异常激动。“莫名吗?”雨嫣的眉头轻轻皱了一下,“尹梦夕!不要再跟我提她,我会让她不得好死!”歇斯底里的声音在空中回响,我惊呆在原地,难以置信。“雨嫣,我们曾经不是说好的吗,不论如何,三个人都要在一起,怎么……”现在的我有些手足无措。“没有什么说不说好的,没错,是我变了,又能怎样!”如此狠心的话竟然被她说得那样轻描淡写甚至冷漠如冰。“雨嫣,你怎么可以……怎么可以……不要我们了吗?你混蛋!”说着说着,我的心被一股突如其来的愤怒所充斥,为我们这些年来的感情所不值。“我不要你们?我混蛋?林珊,你就好吗?你以为你是谁?始终扮演着好人的角色,总想着自己能帮别人处理好一切,你的善良不过是无知,你的洒脱不过是自私。我们的成功都是自己站在舞台上,你无悔的付出和无怨的努力都只不过是将我们当成了你精心、得意的作品。天真、无争,充其量是你掩饰伪善的道具而已。你疾恶如仇,什么都要参与,你知道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什么又是不能说出的真相吗?其实最自以为是的人就是你,呵呵,可笑,卑微。”努力想从雨嫣的眼神中看出这一切话语都是违心的气话,却无论如何也找不到一丝异样,只有那无尽的嘲讽深深地刺痛着我。用尽全力推开杨雨嫣,转过身奔跑,其实我是希望雨嫣叫住我的,哪怕她只说出“林珊”两个字,我也会毫不犹豫地回过头去,紧紧地抱住她。兀地,望着天空随处散落的冰冷,我有些想哭。

杨雨嫣终究还是没有叫住我。事后,她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势利、刻薄,每天和不三不四的人厮混在一起,跳水训练都不怎么参加,也不给我们冰释前嫌的机会。我和梦夕去她家找过她,邻居却告诉我们,她已经搬走了。时光伴随着“扑通”“扑通”的跳水声,二十岁来临了,或许人性的弱点本就如此,我放弃了雨嫣,由原来的铁三角关系变成了如今的二对一,而我跟梦夕依然是最好的朋友。第十章童年尹梦夕篇

小的时候,我并不喜欢尹晨,就因为他是我弟弟。我刚生下来那会儿,老爸就不喜欢我,不仅仅是因为我有体香,更重要的是因为我的性别,他不喜欢女孩儿。老妈在老爸给她施加的巨大压力下,终于如愿以偿地生了个儿子,就是尹晨。

在老爸眼里,只有儿子才是能够给尹家传宗接代、为他养老送终的人。年幼的时光里,在我幼小的心灵里,我的日子显得有些暗无天日,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他常常抢我的东西,只要是我喜欢的玩具,他就想玩,不给就哭,是个爱哭鬼。爸妈总说,你是做姐姐的,你就应该让着他。但这句话从小听到大,越听越难受,越听越反感。我八岁的时候,尹晨六岁,那时他年龄还小,没有达到入学的年龄,按照学校的规定是不能收的,但他偏偏通过了所有的考试,成为一匹黑马并嚣张地驰骋在并不宽广的校园里。当时我真抱怨老天为何如此不公,为何他会是我弟弟,为什么他要事事与我争,偏偏又事事比我强?

而现在看来,这些事情早已如过眼烟云,真心没必要再去计较。父母离我们那么远,日常的生活只有我和尹晨姐弟俩相依为命,就算有再大的冲突,也被亲情所抚平了。如今每每想起来,只是莞尔一笑,心里寻思着,年少原来如此的无知。我们都在变化着,不仅仅是身高、体重上的变化,更重要的是内心的变化,时间让我变得成熟,让他变得睿智。

多年前,爸妈把生意扩展到了澳洲悉尼,过于忙碌和来回奔波的生活已经让他们疲惫不堪,只得搬到澳洲专心做事。我们的生活被拆分在地球的两端,世界的两个方向。他们也会回来看我们,当然,只是偶尔。一年当中偶尔回来的三四次,大多是为了生意上的谈判,顺便回来看看我们,每次都是不到一周就走了。父母的爱对于我们而言,像是生意场上的赠品。那时,我和尹晨都觉得守着这么大的房子,实在太寂静、太空落,而林珊又是我最好的玩伴儿,干脆就把她找来跟我们同住,几个月过去了,她似乎已经成了我的亲姐妹,真的难舍难分。

尹晨篇

我出生在美丽的冰城哈尔滨,名字据说是妈妈在清晨梦醒,由此而来。从小我就和我那该死的老姐一样,就好像我是她的影子,始终被她笼罩着,事事先有她,后有我。名字是这样,房间布置是这样,就连生日礼物也是一样的。用我的理解就是,一个牛鼻子老道说我老姐命犯天煞孤星,切,扯淡!就因为他一句话,导致了我们的童年打打闹闹,要是让我碰见他,我非要打得他满地找牙。开玩笑,我的姐姐只有我能欺负!如果看见我的小时候,你们就会发现一个不服输的少年,事事争先,欺负姐姐,你们也会看见一个在父母面前委屈得哭泣,待他们离去,便在一旁露出窃喜,把自己姐姐气得直咬牙的小胖子。

说句实话,老爸老妈对待姐姐还是蛮好的,好得让我心生嫉妒。因为我的生日离姐姐的比较近,所以每一次老爸老妈都为姐姐精心地挑选礼物,而只是顺便给我捎带一份儿,就连我随身的坠链竟然也是心形!我想他们表现出只给我过生日的样子,或许只是害怕让姐姐感受到那汹涌热烈的爱吧,可怜的是这个丫头的反应过于迟钝,唉,像我这种天才怎么会有一个这么笨的姐姐!不过,其实我也挺幸运的,这丫头一直对我这个弟弟处处维护、百般忍让,说真的,要是换成别人,我想我的尸体应该早就变成古董了吧,哈哈。所以,我一直想对我这个不成器的姐姐表达某种歉意和祝福,对她说一句:你是猪吗?嗯?第十一章清晨尹梦夕篇

又是一个这样的日子,阳光映在水面,波光粼粼。蓝蓝的天上飘着朵朵白云,幻化出微笑的表情,温暖、和煦的风像是挂在温婉少女脸上的面纱,轻薄、柔软。

清晨的我,睡得正香。梦里,被像夜礼服假面先生那样的绅士吻着,他那温暖的大手,轻柔地抚摸着我的额头。幸福地醒来,睁开蒙眬的双眼,看到的却是一幅令我震惊的画面:林珊穿着半透视的性感内衣,正用她那双画画的九阴白骨爪,蹂躏我的脸。岂有此理,我美丽的容颜啊,怎可遭到如此猥亵,气疯我了。“懒鬼,快起床!隔壁家的阿汪都已经在楼下绕着花坛跑了好几圈儿了!最近你没有阿汪勤快啊。”林珊对我开启闹钟模式。“阿汪是阿汪,我是我,怎么可以拿阿汪和我比,它白天可以在它的小窝里尽情地睡懒觉,我又不能。”说罢,我翻过身,换了个姿势继续懒洋洋地趴着,有一种还想再睡五百年的欲望。“快起来吃早餐,已经六点了,再不起,就来不及吃早点了!我准备了咱们最爱的燕窝,这么美容养颜的好东西,再不起来吃,可就没有了哦!”林珊诱惑道。我亲爱的林珊啊,你是哆啦A梦转世吗,怎么这么贤惠!爱死你了!“尹晨呢,起来了没?”我问道,内心总想找个垫背的,来证明我还不算太懒,可事实证明我失算了。“他早就起了,这会儿正对着电脑,和一个叫‘小饼干’的小朋友聊天呢。”“小饼干”是尹晨的网络朋友,一名神秘的少女。

想起燕窝,又想起尹晨,我猛然惊醒,浓浓的睡意就在弹指间烟消云散。记得上次,林珊刚刚把燕窝做好,上楼叫还没起床的我,尹晨这臭小子一点儿姐弟之情都不顾,毫不留情地把我那一份燕窝消灭得干干净净,还故意气我道:“吃得肚皮都要撑爆了……”所以这次,绝对不可以让他再次得逞。说时迟那时快,我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奔向洗手间,然后用最快的速度洗漱完毕。当我满怀欣喜地跑到厨房餐桌前时,差点儿没晕过去。打开碗盖,竟是白花花的大米粥!要不要这么扯淡啊?上当了!呜呜……林珊和尹晨看着满脸疑惑的我,在一旁笑开了颜,尤其是尹晨那个坏家伙,嘴咧得跟鳄鱼的嘴一样大,真欠抽!“可不可以不这么对我,人家起这么早只是想吃点儿美食而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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