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龙文集·流星·蝴蝶·剑(套装共2册)(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1-04-04 20: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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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古龙

出版社:河南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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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龙文集·流星·蝴蝶·剑(套装共2册)

古龙文集·流星·蝴蝶·剑(套装共2册)试读:

流星·蝴蝶·剑(上册)

第一章 杀手行动

流星的光芒虽短促,但天上还有什么星能比它更灿烂、辉煌!

当流星出现的时候,就算是永恒不变的星座,也夺不去它的光芒。

蝴蝶的生命是脆弱的,甚至比最鲜艳的花还脆弱。

可是它永远只活在春天里。

它美丽,它自由,它飞翔。

它的生命虽短促却芬芳。

只有剑,才比较接近永恒。

一个剑客的光芒与生命,往往就在他手里握着的剑上。

但剑若也有情,它的光芒是否也就会变得和流星一样短促?

流星划过夜空的时候,他就躺在这块青石上。

他狂赌,酗酒。

他嫖,在他生命之中,曾经有过各式各样的女人。

他甚至杀人!

但只要有流星出现,他都很少错过,因为他总是躺在这里等,只要能感觉到那种夺目的光芒,那种辉煌的刺激,就是他生命中最大的欢乐。

他不愿为了任何事错过这种机会,因为他生命中很少有别的欢乐。

他也曾想抓一颗流星,当然那已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现在他剩下的幻想已不多,几乎已完全没有幻想。

对他这种人来说,幻想,不但可笑,而且可耻。

这也就是世界上最接近流星的地方。

山下小木屋的灯光还亮着,有风吹过的时候,偶尔还会将木屋中的欢笑声、碰杯声,带到山上来。

那是他的木屋,他的酒,他的女人!

但他却宁可躺在这里,宁可孤独。

天上流星的光芒已消失,青石旁的流水在呜咽,狂欢的时候已经过去了,现在他必须冷静,彻底地冷静下来。

因为杀人前必须绝对冷静。

他现在就要去杀人!

他并不喜欢杀人。

每当他的剑锋刺入别人的心脏,鲜血沿着剑锋滴下来的时候,他并不能享受那种令人血脉贲张的刺激。

他只觉得痛苦。

但无论多深邃、多强烈的痛苦他都得忍受。

他非杀人不可。

不杀人,他就得死!

有时一个人活着并不是为了享受欢乐,而是为了忍受痛苦,因为活着也是种责任,谁也不能逃避。

他开始想起第一次杀人的时候。

洛阳,是个很大的城市。

洛阳城里有各种人,有英雄豪杰,有骚人墨客,有的豪富,有的贫穷,还有两大帮派的帮主,三大门派的掌门人住在城里。

但无论谁的名声都不如“金枪李”那么响亮,无论谁的产业都没有金枪李一半多,无论谁也无法抵挡金枪李的急风骤雨七七四十九枪。

他第一次杀人,就是金枪李。

金枪李的财富和名声并不是天上掉下来的,所以他有很多仇人,多得连他自己都记不清。

但却从没有一个人妄想来杀他,也没有人敢。

金枪李手下有四大金刚、十三太保。每个人的武功都可说是江湖中第一流的,还有两个身长八尺的力士为他扛着金枪。

这些人经常寸步不离他左右。

他自己身上穿着刀枪不入的金丝甲,别人非但无法要他的命,根本无法近他的身。

就算有人武功比他高,要杀他,也得先突破七道埋伏暗卡,进入他住的金枪堡,打退围拥在他四周的力士、四金刚、十三太保,然后一剑刺入他的咽喉,绝不能刺在别的地方。这一剑绝不能有丝毫错误,绝不能慢半分。因为你绝不可能有第二次机会。

没有人想去刺这一剑,没有人能办得到。

只有一个人能办得到,这人就是“他”,就是孟星魂。

他先花了半个月的工夫将金枪李的生活环境、生活习惯、左右随从,甚至连每天的一举一动都打听得清清楚楚。

他又花了一个月的工夫混入金枪堡,在大厨房里做挑水的工人。

然后,他再花一个半月的工夫等待。

什么事都容易,等却不容易,金枪李就像是一个冷淡而贞洁的处女,永远不给任何人一次侵犯他的机会,甚至连洗澡、上厕所的时候,他身旁都有人守护。

可是,只要能等,机会迟早总会来的——处女总有做母亲的时候。

有一天,狂风骤起,吹落了金枪李头上的高冠,紧贴在他身旁的四个人同时抢着去追。

金枪李的目光也跟随着被风吹走的帽子。

在这一刹那间,没有人留意别的,因为这一刹那实在太短,没有人能把握住这一刹那机会的。

所以他们疏忽了,他们认为这根本没有什么值得担心的。

孟星魂就在这一瞬间冲了过来,斜剑一刺。

只一刺!

剑往金枪李左颈后的血管刺入,右颈前的喉管刺出!

剑立刻拔出。

鲜血激飞,雾一般的血珠四溅。

血雾迷漫了每个人的眼睛,剑光惊飞了每个人的魂魄!

血雾散开的时候,孟星魂已到十丈外。

没有人能形容他身法的速度,同时更没有人能形容这一剑的速度。

据说金枪李入殓的时候,眼睛还是瞪着的,目中还是充满了怀疑和不信。

他不信自己也会死!

他死也不信有人能杀得了他。

金枪李的死讯立刻震动了天下,但孟星魂的名字却还是默默无闻。

因为谁也不知道是什么人下的毒手。

有人发誓要找到这“凶手”,为金枪李报仇。

有人发誓要找到这“救星”,跪下来吻他的脚,感激他为江湖除了一害。

还有些一心想成名的少年剑客,也在找他,却只不过是想跟他斗一斗,比比看是谁的剑快。

这些他全不在乎。

杀了人后,他就一个人跑回那孤独的小木屋,躲在屋角流着泪呕吐。

到现在,他虽已不再流泪,无泪可流,但每次杀了人后,每次看到剑锋上的血渍的时候,他还是忍不住要一个人躲着偷偷呕吐。

杀人前,他是完全冷静,绝对冷静,极端冷静的。

可是杀人后,他就再也不能控制自己。

他必须狂赌,酗酒,烂醉,去找最容易上手的那个最好看的女人,来将杀人的事忘却。他很难忘却,甚至根本无法忘却。

所以他只有继续不停地狂赌,酗酒,继续不停地找女人。

直到他下一次杀人的时候。

那时他就会一个人跑到山上,在流水旁的青石上躺着,什么事都不做,什么事都不想。

他不能想,也不敢想。

他只是勉强地使自己冷静下来,好去杀另一个人。

这个人和他既不相识,也没有恩怨,甚至连见都没有见过。

这个人的死活本来也和他全无关系。

可是现在他必须去杀这个人。

他杀他只因为高老大叫他这么样做。

他第一次见到高老大的时候,才六岁。那时他已饿了三天。

饥饿对一个六岁大的孩子来说,甚至比死更可怕,比等死更不可忍受。

他饿得倒在路上,几乎连什么都看不到了。

六岁大的孩子就能感觉到死,本是件不可思议的事。

但那时他的确已感觉到死——也许那时他死了反倒好些。

他没有死,是因为有只手伸过来,给了他大半个馒头。

高老大的手。

又冷,又硬的馒头。

当他接着这块馒头的时候,眼泪就如春天的泉水般流了下来。泪水浸湿了馒头。他永远不能忘记又苦又咸的泪水就着冷馒头咽下咽喉的滋味。

他也永远无法忘记高老大的手。

现在,这只手给他的不再是冷馒头,而是白银、黄金,他要多少就给多少。

有时这只手也会塞给他一张小小的纸条,上面只写着一个人名,一个地方,一个期限。

纸条是那个人的催命符!苏州,孙玉伯,四个月。

四个月,这期限就表示孙玉伯在四个月内非死不可。

自从他杀了金枪李之后,他从来没有再花三个月的时间杀一个人。

就算他杀点苍派第七代掌门人天南剑客的时候,也只不过用了四十一天。

这并不是因为他的剑更快,而是因为他的心更冷,手也更冷。

他知道再也不必花三个月的工夫去杀人。

高老大也知道。

但现在,期限却是四个月,这已说明了孙玉伯是个怎么样的人,要杀这个人是多么困难,多么艰苦。“孙玉伯”这名字孟星魂并不生疏,事实上,江湖中不知道孙玉伯这名字的人,简直比佛教徒不知如来佛的还少。

在江湖中人的心目中,孙玉伯不但是如来佛,也是活阎罗。他善良的时候,可以在一个陌生的病孩子床边说三天三夜故事,但他发怒的时候,也可以在三天中将祁连山的八大寨都夷为平地!

这显赫的名字,此刻在孟星魂心里却忽然变得毫无意义了,就好像是一个死人的名字。

他甚至又可想象出剑锋刺入孙玉伯心脏时的情况。他也能想象得到孙玉伯剑锋刺入他自己心脏的情况。不是孙玉伯死,就是他死。

这其间已别无选择的余地,只不过无论是谁死,他都并不太在乎。

东方渐渐现出曙色,天已亮了。

乳白色的晨雾渐渐在山林间、泉水上升起,又渐渐一缕缕随风飘散,谁也不知飘散到什么地方,飘散到消失为止。

人生,有时岂非也正和烟雾一样!

孟星魂慢慢地站了起来,慢慢地走下山。

小木屋就在山下的枫林旁,昏黄的灯光照着惨白的窗纸,偶尔还有零星的笑声传出来。屋子里的人显然不知道欢乐已随着黑夜逝去,现实的痛苦已跟着曙色来了,还在醉梦中贪欢一晌。

孟星魂推开门,站着,瞧着。

屋子里已只剩下四五个人,四五个似乎完全赤裸着的人,有的沉醉,有的拥睡,有的却只是在怔怔地凝视着酒樽旁的孤灯。

看到孟星魂,沉醉的半醒,相拥的人分开,半裸着的女孩子娇笑着奔过来,白生生的手臂似蛇一般缠住了他脖子,温暖的胸贴上他的胸膛。

她们都很美丽,也都很年轻,所以她们还未感觉到出卖青春是件多么可怕的事,还能笑得那么甜,那么开心!“你溜到哪里去了,害得我们连酒都喝不下去了。”

孟星魂冷冷地瞧着她们,这些女孩子都是他找来的,为她们,他袋中的银子已水一般流出。

半天前,他还会躺在她们怀里,像念书般说着连他自己也不相信的甜言蜜语。现在他却只想说一个字。“滚!”“你叫她们滚?”

软榻上半躺着一个男人,赤裸的上身如紫铜,衣服早已不知抛到哪里去了,但身旁却还留着一把刀。

一把紫铜刀,刀身上泛着鱼鳞般的光。他穿不穿衣服都无妨,但这柄刀若不在手旁的时候,他就会觉得自己好像是完全赤裸着的。

孟星魂淡淡地瞧了他一眼,道:“你是谁?”这人笑了,道:“你醉了,连我是谁都忘了。我是你从三花楼请来的客人,我们本来是在那里喝酒碰上的,你一定要请我来。”他忽然沉下了脸,道,“我来,是因为你这里有女人,你怎么能叫她们滚?”

孟星魂道:“你也滚!”

这人脸色变了,宽大粗糙的手握住了刀柄,怒道:“你说什么?”

孟星魂说道:“滚!”

刀光一闪,人跃起,厉声喝道:“你就算醉糊涂了,就算是忘了我是谁,也不该忘了这把紫金鱼鳞刀!”

紫金鱼鳞刀的确不是普通的刀,不但价值贵重,分量也极重,不是有身家的人用不起这种刀,不是爱出风头的人不会用这种刀,不是武功极高的人也用不了这种刀。

江湖中只有三个人用这种刀。孟星魂并不想知道他是谁,只问他:“你用这柄刀杀过人?”

这人道:“当然!”

孟星魂道:“杀过多少人?”

这人目中露出傲色,道:“二十个,也许还不止,谁记得这种事。”

孟星魂凝注着他,身体里仿佛有股愤怒的火焰自脊髓冲上大脑。

他总觉得杀人是种极痛苦的事,他想不通世上怎会有人杀了人后还沾沾自喜,引以为荣。

他痛恨这种人,正如他痛恨毒蛇。

紫金刀慢慢地垂下,紫铜色的脸上带着冷笑,道:“今天我却不想杀人,何况我又喝了你的酒,用过你的女人……”

他忽然发觉孟星魂已向他冲了过来,等他发觉了这件事时,一个冰冷坚硬的拳头,已打上了他的脸。

他只觉得天崩地裂般一击,第二拳他根本没有感觉到。

甚至连疼痛和恐惧他都没有感觉到。

很久很久以后,他才觉得有阵冷风在吹着他的脸,就像是一根根尖针,一直吹入了他的骨骼,他的脑髓。

他不由自主地伸手摸了摸嘴,竟已变成了绵绵的一块肉,没有嘴唇,没有牙齿,上面也没有鼻子,鼻子已完全不见。

这时他才感觉到恐惧。

一种令人疯狂崩溃的恐惧突然自心底涌出,他失声惊呼。

别人远远听到他的呼声还以为是一只被猎人刀锋割断喉管的野兽。

木屋中已没有别的人,樽中却还有酒。孟星魂慢慢地躺下,把酒樽平放在胸膛上。

酒慢慢地自樽中流出,一半流在他胸膛上,一半流入了他的嘴。

辛辣的酒经过他的舌头,流下咽喉,流入胸膛,与胸膛外的酒仿佛已融为一体,将他整个人都包围住。

他忽然觉得有种晕眩的感觉。

平时,在杀人前,他总是保持着清醒,绝不沾酒。

但这次却不同。他忽然觉得自己不该去杀那个人,也不想去,在那个人的身旁,仿佛正有种不祥的阴影在等着他。

等着将他吞噬!

第七杯酒喝下去的时候,她眼睛大亮了起来。

世上喝酒的人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人喝了酒后,眼睛就会变得蒙蒙眬眬,布满了血丝,大多数人都属于这一种。

她却是另一种。

第九杯酒喝下去的时候,她的眼睛,已亮如明星。

屋子里有六七个人正在掷骰子,骰子掷中的声音,脆如银铃。

灯也是银的,嵌在壁上,柔和的灯光照着桌上精致的瓷器,照着那紫檀木上铺着大理石的桌子,照着那六七张流着汗的脸。

她心里觉得很满意。

这是她的屋子,屋子里所有的一切,全都是她的,而这屋子,只不过是她财产中极小极小的一部分。

这几人不是家财万贯的富商巨商,就是声名显赫的武林豪杰,本来甚至连瞧都不会瞧她一眼,现在却全都是她的朋友。

她知道她只要开口,他们就会去为她做任何事,因为他们也同样有求于她,她也随时准备答应他们各种奇怪的要求。

迎门坐着的一个留着短髭、穿着锦袍的中年人,就是鲁东第一豪族秦家的第六代主人。

有一天他带着酒意说,他什么都吃过,就是没吃过一整只烤熟的骆驼。第二天,他刚张开眼,就看到四条大汉抬着他的早点进来。

他的早点就是一整只烤熟的骆驼。

在她这里,你甚至可以提出比这更荒唐的要求,在她这里你无论要什么,都绝不会失望。

但就在十几年前,她还一无所有,连一套完整的衣服都没有,只能让一些无赖贪婪的眼睛在她身上裸露的部分搜索。

那时无论谁只要给她一套衣服,就可以在她身上得到一切。

现在她却已几乎拥有一切!

她眼睛愈亮的时候,酒意愈浓。

骰子声不停地响,赌注愈来愈大,脸上的汗也愈来愈多。

看着他们的脸,她忽然觉得很可笑,这些平日道貌岸然的男人,一遇到赌和女人,就变成一群狗,一群猪,一群猪和狗的混种。

她想吐。

那边有人在喊:“这次我坐庄,老板娘要不要过来押一注?”

她过去,随随便便押了张银票,坐庄的人是个镖局的镖主,还开着几家饭庄,平时总喜欢在她面前卖弄他那又粗又壮的身体和手上那块汉玉戒指,表示他不但有钱,还有人。

她当然知道他在打她的主意。

庄家掷出的点子是“十一”,他笑了,露出了满嘴饿狗般的黄板牙。

她随随便便地拈起骰子,一掷,掷了一个“四红”。

庄家虽然笑得已有点勉强,却还在笑,可是当他看到她押下的银票上写着“五万两整”的时候,他的脸就变得比牙齿更黄、更黑了。

她笑了笑,道:“这是闹着玩的,算不得认真,宋三爷身上若是不方便就学两声狗叫,让大家乐一乐,这次赌的算是狗叫。”

为了五万两银子,相信很多人都愿意学狗叫。

但她已轻轻推开门,悄悄溜了出去,她生怕自己会当场吐出来。

曙色已临,广大的园林,在曙光中显得更加神秘。

她沿着小径走,走出了这一片美丽的园林,就到了山脚下的木屋,一推开门,就看到了半醉的孟星魂。

她悄悄走过去,向他伸出了手……

孟星魂并没有睡着,也没有醉,他只是不愿意太清楚。

听到脚步声,他张开眼,就看到了她的手。

无论谁都不能不承认这是双极美丽的手,只不过略嫌太大了些,正显示出这双手的主人那种倔强的性格。

现在看到这双手的人,绝不会相信这双手曾经在结了霜的地下挖过番薯,在几十尺深的废矿穴下挖过煤。

她凝视着他,轻轻拿起了他胸膛上的酒樽,道:“你不该喝酒的。”

她的声音虽温柔,却带着种命令的方式。

她的确可以命令他。“高老大”并不是大哥,是大姐。他的生命就是这双手给他的,在当时说来,那块又冷又硬的馒头实在比世上所有的黄金都珍贵。

那时正是战乱饥灾最严重的时候,你随时可以在路旁看到饿死的人,饿死人并不奇怪,能活下去才真是怪事。

没有家,没有父母,什么都没有,一个六岁大的孩子居然活了下去,不仅是怪事,而且是奇迹。

奇迹就是高老大造成的。

她创造了四个奇迹——有四个孩子跟着她,最小的才五岁,而她自己,也不过只是十三岁的孩子罢了。

为了养活这四个孩子,为了养活她自己,她几乎做过任何事情。

她偷,她抢,她骗,她甚至出卖过自己。

她十四岁的时候就被一个屠夫用两斤肥肉换去了童贞,她始终没有忘记那张压在她脸上淌着口水的脸。

十五年后,她找到那屠夫,将一柄三尺长的刀从他嘴里刺了下去。

初升的阳光温柔地洒满了窗纸。

她走过去,拉起窗帘,她不喜欢阳光,因为在阳光下已可看到她眼角的皱纹。

孟星魂忽然道:“你是来催我的?”

高大姐笑了笑,道:“你从来用不着我催,也从来没有让我失望。”

孟星魂道:“但这次……”

高大姐道:“这次怎么样?”

孟星魂道:“这次我不去行不行?”

高大姐猝然转身,盯着他,道:“为什么?你怕孙玉伯?”

孟星魂没有回答,因为他自己也不知道如何回答,他得先问自己,我是不是怕?——不是。

一个人若连死都不怕,还怕什么!

那只是一种厌倦,一种已深入骨髓、渗透血液的厌倦,厌倦了杀人,厌倦了流血,厌倦了这种永远见不到阳光的生活。

这种生活岂非正如妓女一样?

他前面只有一条路,后面却有条鞭子。过了很久,他才回答道:“我只是不想去。”

高大姐美丽的笑容忽然凝结成冰,道:“不行,你非去不可。”

她走得更近了些,又道:“你知道,石群在西北,小何入了京,暂时都回不来,何况,这件事只有你能做,只有你才能对付孙玉伯。”

孟星魂道:“叶翔呢?”

高大姐冷笑,道:“叶翔!他现在只能抱抱孩子。”

孟星魂道:“他以前做过的。”

高大姐道:“以前是以前。”

她脸色渐渐和缓下来,柔声道:“我已经给过他三次机会,我不能再让他令我失望一次。”

孟星魂脸上没有表情,一点表情也没有,但他右边的眼角却在不停地跳动,每次他感觉到伤心和愤怒时,就会这样。

他和石群、小何、叶翔,都是被高大姐养大的孩子,叶翔是他们其中的领袖,不但年纪最大,也最聪明,最坚强!

但现在……

高大姐叹息了一声,忽然在他身旁坐下,躺下,道:“不要跟我争了,我已经累得很……”

她的手慢慢地伸过去,握着他的手,缓缓接着道:“我知道你也累得很,但生活就是这样子的,我们要活下去,就不能停下来。”

活下去?谁能在乎活下去?

但人生中总有些事是你不能不在乎的。

孟星魂闭起眼睛,道:“你若一定要我去,我就去。”

高大姐的手握得更紧,道:“我知道你绝不会令我失望。”

她的手柔软而温暖。从他六岁开始,这双手就常常握着他的,她是他的朋友,他的长姐,也是他的母亲。

但现在,他忽然发觉这只手带来了另一种完全不同的情感。

他张开眼,瞧着她的手,然后慢慢地从手上向上移动,终于看到了她的面靥,她的眼睛。

她的眼睛清澈而明亮,但她的脸,却是朦朦胧胧的,阳光已被厚厚的帘子隔在窗外,灯光也已熄灭。

他忽然觉得她就像是陌生人,一个陌生而美丽的女人。

她也在看着他,过了很久,才轻轻叹息,道:“你已经不是个孩子了。”

他不是,他十三岁的时候已不再是个孩子。

高大姐道:“我知道你找过很多女人呢!”

孟星魂道:“很多。”

高大姐道:“你有没有喜欢过她们?”

孟星魂道:“没有。”

高大姐道:“你若不喜欢她们,她们就无法令你满足,一个人若永远不能满足就会觉得厌倦。”

她笑了笑,笑得那么温柔,那么妩媚,道:“也许,你根本还不懂得女人,还不知道一个女人能给男人多么大的鼓舞。”孟星魂没有说话,他的喉头上下移动。

他看着她。

她站了起来,慢慢地站了起来,姿态是那么柔和优美。

她的手放上衣纽,衣纽解开……

忽然间,她就已完全赤裸,她的腰还很细,胸还很挺,腿依然修长而结实,皮肤依然像缎子般发光。

她绝不像是个青春已逝去的女人。

站在这熹微朦胧的晨光中,她看来依然像是个春天的女神。

她在看着他。

忽然间,他觉得一种无法形容的冲动,连咽喉都似已堵塞,在这一瞬间,他已忘却过去,忘却将来,甚至连现在都已忘却了。

她慢慢地俯就向他,声音温柔而遥远,轻轻地道:“你若懂得女人,就不会再厌倦,我要教你懂得……”

她的呼吸温柔如春风,带着种令人心醉的甜香。

她也许已醉了,但酒也化作了甜香。

虽然青春已逝去,但她依然是个不可抗拒的女人。

孟星魂在秋日已带着寒意的晨风中猛奔,就像是一只中了箭的野兽。

他奔跑的时候,眼泪突然流落。

他想,他要,可是他不能接受,无论谁都不知道他想得多么厉害,可是他不能接受。

他第一次冲动是在十三岁的时候,那时他们还在流浪,有一天睡在别人的谷仓里,是夏天,谷仓里又闷又热,半夜他被热醒,无意中发现她正在角落里用冷水在冲洗。

月光从谷仓顶上的小窗照下来,照着她赤裸裸的,发着光的胴体,她的手在自己的胸膛上轻揉,咽喉里发出一声声梦呓般的呻吟。

然后她身子突然痉挛,整个人都似已虚脱。

就在这时,他觉得自己小腹中像是燃起了一团火,他咬紧牙,闭起眼睛,汗水已湿透了衣服。

自从那时开始,他每一次冲动的时候,都不由自主会想到她,想到她那只在胸膛上轻揉的手,想到她那痉挛发抖的腿。

每次事后他都会有种犯罪的感觉,拼命禁止自己去想,他甚至在身上偷偷藏着根针,每次只要一想到,就用针刺自己的腿。

他年纪愈大,腿上的针眼愈多,直到他真正有了女人的时候。

但他只要一闭起眼睛,还是忍不住要将别的女人当作她。

他永远想不到有一天能真正得到她。

他的确想,的确要,可是他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

他从木屋中冲出来的时候,她脸上那种表情就如被人重重掴了一耳光,对一个女人来说,世上简直没有比这更大的侮辱。

他也知道她心里的感觉,但却非拒绝不可。

她永远是他的姐姐,是他的母亲,也是他的朋友,他不能破坏她在他心目中的这种地位,因为这地位永远没有别人能代替。

林中的树叶已开始凋落。

他奔入树林,停下,紧紧拥抱着面前的一棵树,用粗糙的树皮摩擦自己的脸,只觉得脸是湿的,却不知是血还是泪。

阳光已升起,林外的庭园美丽如画。三千里内,再也找不出第二个如此美丽的庭园,同时更不会找到比这里更迷人的地方。

各种不同的人,从各种不同的地方到这里来,就像是苍蝇见到了肉上的血,就算在这里花光了最后一分银子,也不会觉得冤枉。

因为这里是“快活林”。

在这里,你不但可以买得到最醇的酒、最好的女人,还可以买到连你自己都认为永远无法实现的梦想。

只要你够慷慨,在这里你甚至可以买到别人的命!

这里绝没有钱买不到的东西,也绝没有不用钱就可以得到的东西,到这里来,就得准备花钱,连孟星魂都不能例外。

没有人能例外。

因为这里的主人就是高寄萍高老大。将近二十年艰苦、贫穷的流浪生活,教会了她一件事:亲生子也不如手边钱。世上绝没有任何事比钱更重要。

没有人能说她不对,因为她从贫穷中得到的教训,比刀割在自己的肉上还痛苦,还要真实。

小桥旁的屋子里,正有几个人走出来,手揽着身旁少女的腰,一面打着呵欠,一面讨论着方才的战局。

一场通宵达旦的豪赌,有时甚至比一场白刃相见的生死搏斗更刺激,更令人疲倦。

孟星魂认得最先走出来的一个人姓秦,是鲁东最大世家的这一代主人,年纪已大得足够做他身旁少女的祖父。

但他身体还是保养得很好,精力还是很充沛,所以每年秋天,他都要到这里来住一段日子。

孟星魂忽然想:“要买孙玉伯性命的人并不多,是不是他?”

要买人性命的代价当然很大,够资格买孙玉伯性命的人并不多,以前孟星魂杀人的时候,从不想知道买主是谁,但这次,他忽然有了好奇心。

姓秦的这一夜显然颇有所获,笑的声音还很大,可是他的笑声突然间停顿了,因为小桥上正有个人从那边走了过去。

这人的身材很高,很魁伟,穿着件淡青色的长袍,花白的头发挽了个发髻,手里叮当作响,像是握着两枚铁胆。

孟星魂看不到他的脸,只能看到秦护花的脸。

秦护花在武林中的地位并不低,已可与当代任何门派的掌门人分庭抗礼,但他看到了这个人,脸上的神色立刻变得很恭谨,闪身在桥畔躬身行礼。

这人只点了点头,随意寒暄了两句,就昂然走了过去。

孟星魂真想过去看看这人是谁,但却不能。

在这里,他只不过是个永远不能见到天日的幽魂,既没有名,也没有姓,既不能去相识别人,也不能让别人认得他。

因为高老大认为根本就不能让江湖中知道有他这么样一个人存在。

他这一生就是为了杀人而活着,也必将为了杀人而死。

他若想活得长些,就绝不能有情感,绝不能有朋友,也绝不能有自己的生活。

他的生命根本就不属于自己。

第二章 枭雄之搏

孟星魂忽然觉得连这棵树都比他强些,这棵树至少还有它自己的生命,至少还能自己站得很直。

他推开树,站直,树上突然垂下了一只手,手里有酒一樽。

一个低沉嘶哑的声音道:“这么早就清醒了,可不是件好事,赶快来喝一杯。”

孟星魂低着头,接着酒樽。

他用不着抬头去看,也知道树上的人是谁,就算他听不出这已日渐嘶哑的声音,也可以认得出这只手。

手很大,大而薄,表示他无论握什么都可以握得很紧,尤其是握着剑的时候,任何人都休想将他掌中的剑击落。

但这只手已有很久很久都未曾握剑了。

他手里的剑已被他自己击落。“叶翔杀人……永远不会失手……”

高老大一直对他很有信心,他自己对自己也有信心,可是现在,他却仿佛连这只酒樽都握不住。

他手臂上有条很长很深的创口,那是他最后一次去杀人的时候留下来的。

那人叫杨玉麟,并不能算是个很了不起的人物,叶翔杀过的人,无论哪一个都比他厉害得多。

高老大要他去杀这个人,只不过是想恢复他的信心,因为他已失败过两次。

谁知他这次又失败了。

杨玉麟一刀几乎砍断了他的手。

从此以后,他没有再去杀过人,从此以后,他没有一天不喝得烂醉如泥。

酒苦而辣,孟星魂只喝了一口,就不禁皱起了眉。

叶翔道:“这不是好酒,我知道你喝不惯的,但无论多坏的酒,总比没有酒好。”

他忽然笑了笑,道:“高老大还肯让我喝这样的酒,已经算很对得起我了,其实像我这样的人,现在只配喝马尿。”

孟星魂没有说话,他不知该说什么。

叶翔已从树上滑了下来,倚着树干,带着微笑,瞧着孟星魂。

孟星魂却不去瞧他。

以前见过他的人,谁也想不到他会变得这么厉害。

他本是个很英俊、很坚强的人,全身都带着劲,带着逼人的锋芒,就好像一把磨得雪亮的刀。

但现在,刀已生锈,他英俊的脸上的肌肉已渐渐松弛,渐渐下垂,眼睛已变得黯淡无光,肚子开始向外凸出,连声音都变得嘶哑起来。

接过酒樽,仰首喝下一大口,叶翔忽然叹了一口气道:“现在我们见面的机会愈来愈少,我并不怪你,你就算看不起我,也是应该的,若不是你,我已死在杨玉麟手上。”

高老大最后一次叫他去杀人的时候,已对他不再信任,所以就要孟星魂在后面跟着去。

从那一次起,孟星魂就完全取代了他的地位。

叶翔又笑了笑,道:“其实那次我早就知道你会在后面跟着来的,所以我……”

孟星魂忽然打断了他的话,道:“那次我根本就不应该去的。”

叶翔道:“为什么?”

孟星魂道:“你知道高老大叫我跟着你,知道她对你已不放心,所以你对自己没有信心了,我若不去,你一定可以杀死杨玉麟。”

叶翔又笑了,笑得很凄凉,道:“你错了,那次我去杀雷老三的时候,已知道以后永远也没法子杀人了。”

那次去杀雷老三,就是他杀人第一次失手。

孟星魂道:“雷老三只不过是个放印子钱的恶霸,你平时最恨这种人,我一直奇怪,那次你为什么居然下不了手?”

叶翔苦笑道:“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只是忽然觉得很疲倦,疲倦得什么事都不想去做,那种感觉你也许不会懂的。”“疲倦”这两个字,就像是针。

孟星魂的眼角又开始跳,过了很久,才一字字地说道:“我懂。”

叶翔道:“你懂?”

孟星魂道:“我已杀过十一个人。”

叶翔沉默了很久,忽然问道:“你知道我杀过多少人?”

孟星魂不知道,除了高老大,谁都不知道。

每次任务都是最大的秘密,永远都不能向任何人说起。

叶翔道:“我杀了三十个,不多不少,整整三十个。”

他的手在发抖,赶紧喝了口酒,闭着眼吞下去,才长长吐出口气,慢慢地接着道:“你将来一定也要杀这么多的人,也许还要多些,因为你非杀不可,否则你会变成我这样子。”

孟星魂的胃在抽搐,忽然,又有了种呕吐的感觉。

叶翔就是他的镜子。

他仿佛已从叶翔身上,看到了自己的一生。

叶翔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大多数人都在受着命运摆布,只有很少人能反抗,能改变自己的命运,我只恨我自己为什么不是这种人。”他黯淡的眼睛中忽然有了一线光亮,道:“但我也曾有过机会的。”

孟星魂道:“你有过?”

叶翔叹了口气,道:“有一次,我遇见过一个人,她愿意不顾一切来帮助我,那时我若肯不顾一切跟她走,现在也许活得很好——就算死,也会死得很好。”

孟星魂道:“你为什么当时没有那么做呢?”

叶翔的目光又黯淡下来,瞳孔已因痛苦而收缩,过了很久,才黯然道:“那也许因为我是个又愚蠢又混蛋又胆小的呆子,我不敢。”

孟星魂道:“你不是不敢,是不忍。”

叶翔道:“不忍?不忍更呆,我只希望你莫要跟我一样呆。”

他凝注着孟星魂,缓缓又道:“机会只有一次,错过了就永不再来,但每个人一生中都至少会有这么样一次机会的。我求你,等机会来的时候,千万莫要错过。”

他扭转头,因为他不愿被孟星魂看到他目中的泪光。

他求孟星魂,也许并不是为了孟星魂,而是为了自己。

他这一生反正已完了,他希望能从孟星魂身上看到生命的延续。

孟星魂没有说话,他心里的话不能对人说。

他对高大姐的情感只有他自己知道。

他情愿为她死。

叶翔又道:“你是不是又有事要做了?”

孟星魂点了点头。

叶翔道:“这次你要杀的是谁?”

孟星魂道:“孙玉伯。”

这本是他的秘密,可是在叶翔面前,他没有秘密。

他发现叶翔的瞳孔又在收缩,过了很久,才问道:“是江南的孙玉伯?”

孟星魂道:“你认得他?”

叶翔道:“我见过。”

孟星魂道:“他是个怎么样的人?”

叶翔道:“他是个怎么样的人……没有人能说得出,我只知道一件事。”

孟星魂道:“什么事?”

叶翔道:“我绝不会去杀他!”

孟星魂沉默了很久,才缓缓道:“我也只知道一件事。”

叶翔道:“你知道什么?”

孟星魂目光凝注着远方,一字字道:“我非杀他不可——”

老天对他们的确太不公平,他们悲哀、愤怒,却都无可奈何。

这世上不公平的事情本来就很多。

幸好他们除了老天外,还有老伯。

老伯从未让他们失望过。“老伯”的意思并不完全是“伯父”,这两个字包含的意思还有很多。

在很多人心目中,它象征着一种亲切,一种尊严,一种信赖。

他们知道自己无论遇着多么大的困难,老伯都会为他们解决,无论受了多么大的委屈,老伯都会替他们出气。

他们尊敬他,信赖他,就好像儿子信赖自己的父亲。

他帮助他们,爱他们,对他们一无所求。

但只要他开口,他们愿意为他付出一切。

方幼苹回家的时候,已烂醉如泥。

他已不记得自己是在哪里喝的酒,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来的。他清醒的时候绝不会回来。

他本来有个温暖的家,可是在七个月前,这个家忽然变成了地狱。

仆人们都已睡了,他自己找到了半樽喝剩下的酒。

他还没有开始喝已开始呕吐,就吐在地上他花三千两银子买来的波斯地毡上。

吐完了就仿佛清醒了很多,但他却不愿清醒。

清醒的时候他会发疯。

他有钱,又有名,有钱有名的人,大多数都有个很美丽的妻子。

他的妻子不但美,简直美得令人无法忍受,他受不了男人们看到他妻子时眼睛里带着那种贪婪的表情。

他恨不得将这些男人的眼睛挖出来。

可是她喜欢。

她喜欢男人看她,也喜欢看男人那种贪婪的表情。

虽然她外表冷若冰霜,但他却知道她心里也许正在想着和那男人上床。

他知道她还没有嫁给他以前,就已经和很多男人上过床。

在他们洞房花烛的那天,他就已几乎忍不住要扼死她,但只要一看到她那双大而灵活的眼睛,小而玲珑的嘴,他伸出去准备扼死她的手就会拥抱住她,伏在她胸膛上流泪。

他永远不知道她和多少别的男人上过床。

他只知道一个。

床上没有人,她一定还在那个人的床上。

方幼苹冲入厅堂,找到另一樽酒,就在门口地上躺了下来,继续不停地喝,直到他听见窗外衣袂带风的声音。

朱青在嫁他之前,本是个很有名的女飞贼,轻功甚至比方幼苹更有名。

现在她当然用不着再去偷,但轻功还是给她很多方便,她随时可以从窗子里溜出去,去偷。

现在她不再偷别的,只偷男人。

烛已将残,烛光却还是很亮,她忽然出现在他面前,就站在他面前,垂首看着他,眼睛里带着轻蔑不屑的表情望着他。

她脸色苍白,眸子漆黑,神情冷漠而高贵,看起来甚至有点像是个贞洁的寡妇,无论谁也想不到她刚出去做过什么事。

方幼苹道:“你出去干什么去了?”

他明知道,却还是忍不住要问。

朱青目中的轻蔑之色更浓,冷冷地道:“找人。”

方幼苹道:“找谁?”

朱青道:“当然是去找毛威啰。”

毛威,城里的人没有一个不知道毛威,毛威的财产比城里一半人加起来的还多,毛威玩过的女人比别人看到的还多。

十个人中,至少有六个身上的衣服都是毛威绸缎庄买来的,吃的米也是毛威米店里买来的。

你随便走到哪里,脚下踩着的都可能是毛威的地,随便看到哪个女人,都可能是毛威玩过的。

在这里,你无论做什么事,都免不了要和毛威沾上点关系。

方幼苹的脸在扭曲,道:“毛威,你……你又去找他干什么?”

朱青道:“你想知道我去干什么,是不是?”

她眸子里忽然露出一种撩人的媚态,苍白的脸上也现出了红晕,咬着嘴唇道:“他也喝酒,但却不像你,他就算醉了也行。”

方幼苹突然跳起来,扼住了她的咽喉,嗄声道:“我杀了你!”

朱青忽然笑了,吃吃笑道:“你杀吧,你只有本事杀我,你若敢去杀他,我才佩服你。”

方幼苹不敢,就算喝醉时也不敢。

他的手松开,手发抖,但看到她脸上那种轻蔑的冷笑,他的手又握成拳。

朱青尖叫,道:“别打我的脸……”

她尖叫,却不恐惧。

她还在笑。

他一拳打在她肚子上,她仰面跌倒,却钩住了他的脖子,拖着他一齐倒下,倒在她身上,让他闻到她身上的芬芳。他还在打她柔软的胸膛和大腿。

但他打得实在太轻了,打得她吃吃地笑,修长的腿随着笑而扭动,曳地的长裙卷起,终于露出了她那双雪白柔滑的腿。

方幼苹牛一般喘息着。

朱青的腿分开,浪笑着道:“来吧,我知道你真正想要的是这个,我虽然陪过了他,却还是可以再陪你,陪你用不着费力。”

方幼苹突然崩溃,再也无能为力。

他连试都已不能试,只有从她身上滚下来,滚到他方才呕吐过的地方。

他还想呕吐,却已吐不出,他只能痛哭。

朱青慢慢地站起来,轻拢鬓边的乱发,一刹那间,她已又从浪妇变成了贵妇,冷冷地瞧着他,道:“我知道你一喝醉就不行,我要去睡了,千万莫要来吵我,因为我要睡得好,明天才有精神去见他!”

她转过身,慢慢地走回卧房,冷冷道:“除非你杀了他,否则我天天都要去找他的!”

他听到房门关起上闩的声音。

他继续不停地哭,直到他想起了一个可以帮助他,可以救他的人!“老伯……”

一想起这个人,他心情忽然平静,因为他知道他能替他解决一切。

只有他,没有别人。

张老头站在床头,望着他美丽的女儿,眼泪不停地流。

他是个孤苦的老人,一生都在默默地替别人耕耘,收获也是别人的,只有这唯一的女儿,才是他最大的安慰,也是他的生命。

但现在他的珍宝已被人摧残得几乎不成人形。

从昨天晚上回来,她就一直昏迷着,没有醒过来。

抱回来的时候全身衣服都已被撕裂,白嫩的皮肤上青一块,紫一块,身上带着血,右眼被打肿,浑圆美丽的下颚也被打碎。

昨天晚上究竟遭遇到什么,他不能想,不忍想,也不敢去想。

她出去提水的时候,还是那么纯真,那么快乐,对人生还是充满了美丽的幻想,但她回来的时候,人生已变成了一场噩梦。

在倒下去之前,她说出了两个人的名字。

两个畜生。

他只恨不得能亲手扼断他们的咽喉。

他当然做不到。

江风和江平是徐家堡的贵宾,他们的父亲是大堡主徐青松的多年兄弟,他们兄弟都是江湖中有名的壮士,曾经赤手空拳地杀死过白额虎。

若是凭自己的力量,他永远没法子报复。

但徐大堡主一向是个很公正的人,这次也一定会为他主持公道。

徐大堡主铁青着脸瞪着站在他面前的江家兄弟,他衣袖高高挽起,好像想亲自扼死这两个少年。

江风和江平头虽然垂得很低,极力在装出一副害怕的样子,但他们的眼睛里却并没有畏惧之色,弟弟在瞧着自己的鞋尖,鞋尖上染着块血渍。

这双靴子是他刚从京城托人带回来的,他觉得很可惜。“畜生!天咒的畜生,狗娘养的!”

张老头愤怒得全身都在发抖,拼命忍耐着,他相信徐大堡主一定会给他们个公正的惩罚,让他们以后再也不敢做这种事,徐青松的声音很严肃,道:“这件事是你们做的?说实话!”

江风点头,江平也跟着点头。

徐青松怒道:“想不到你们竟会做出这种事,你父亲对你们的教训,难道你们全都忘了?我身为你们父亲的兄弟,少不得要替他教训教训你们,你们服不服?”

江风道:“服。”

徐青松脸色忽然缓和了下来,叹了口气,道:“你们的行为虽可恶,总算还勇于认错,没有在我面前说谎,年轻人只要肯认错,就还有救药,而且幸好张姑娘所受的伤不算太严重……”

张老头忽然觉得一阵晕眩,徐青松下面说的话,他一个字都听不到了。“她受的伤还不算太严重……”要怎样才算严重,她一生的幸福都已毁在这两个畜生手上,这创伤一生中永远也不会平复,这还不算严重?

徐青松又道:“我只问你们,以后还敢再做这种事不?”

江风目中露出一丝狡黠的笑意,他知道这件事已将结束。

江平抢着道:“不敢了。”

徐青松道:“念在你们初犯,又勇于认错,这次我特别从轻发落,罚你们在这里做七天苦工,每天三两工钱,全都算张姑娘受伤的费用。”

他重重一拍桌子,厉声道:“但下次你们若敢再犯,我就绝不容情了。”

张老头全身的血液都似已被抽空,再也站不住。

每天三两银子,七天二十一两。二十一两银子在江家兄弟说来,只不过是九牛一毛,却买到了她女儿一生的幸福。江家兄弟垂着头往外走,走过他面前的时候却忍不住瞟了他一眼,目光都是带着胜利的表情。

张老头一生艰苦,也不知受过多少打击,多少折磨,多少侮辱。

他已习惯了别人的侮辱,学会了默默忍受。

可是现在,他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用尽全身力气冲过去,抓住了江风的衣襟,捶着他的胸膛,大声嘶喊道:“我也有二十一两银子,带你的姐姐来,带你妹妹来,我也要……”

江风冷冷地瞧着他,没有动,没有还手。

张老头的拳头打在他胸膛上,就好像蜻蜓在撼摇石柱。

两个家丁已过来拉住张老头的手,将他整个人悬空架了起来,他忽然觉得自己就像是架上的猴子,终生都在受着别人的侮辱和玩弄。

徐青松沉着脸,道:“若不是你女儿招蜂引蝶,他们兄弟也不敢做这种事,否则他们为什么没有对别人的女孩子这么做,这堡里的女孩子又不止你女儿一个。”

他挥了挥手,厉声道:“快回去教训你自己的女儿,少在这里发疯!”

一阵苦水,涌上了张老头的咽喉,他想吐,却又吐不出。

他拿起根绳子,套上了屋顶。

他恨自己没有用,恨自己不能为自己的女儿寻求公正的报复,只有眼睁睁瞧她受畜生的摧残。他情愿不惜牺牲一切来保护他的女儿,但他却完全无能为力。“这么样活着,是不如死了的好。”

他在绳上打了个结,将脖子伸了进去,就在这时,他看到了堆在屋角的几个南瓜和一大堆葡萄。

每年秋收,他都会将田里最大的瓜和最甜的葡萄留下来,去送给一个人,表示他对这人的爱和尊敬。“老伯”。他想起了这个人,心里的苦水突然消失,因为他相信这个人一定会为他主持公道。

他是他这一生中唯一可以信赖的人。

只有他,没有别人。“七勇士”是七个年轻、勇敢、充满了活力的人!

只不过他们对“勇敢”这两个字的意思并不能全部了解。

他们什么话都敢说,什么事都敢做。

他们认为这就是勇敢,却不知这种勇敢是多么愚蠢!

七勇士的大哥叫铁成刚。

铁成刚和他们六个兄弟都不一样,只有他不是孤儿,但他却喜欢在外面流浪。

秋天是狩猎的天气。

这一天,铁成刚带着他的六个兄弟到东山去打猎,刚打了两只鹿、一只山猫和几只兔子,忽然发现后山起了火,火头很高。段四爷的万景山庄就在后山。

段四爷是铁成刚的舅父。

他们赶到后山起火的地方,果然就是万景山庄。

火势很猛烈,却没有人救火,万景山庄上上下下七八十个人到哪里去了?

他们冲进去,就知道了答案。

万景山庄连男带女,老老小小七十九口人,已变成了七十九具死尸!

段四爷常用的梨花银枪已断成两截,枪头就插在自己的胸膛上。但枪杆并不在他手里。

他双手紧握,手背上青筋凸起,像一条条死蛇。

是什么东西能让他握得这么紧,连死都不肯松手?

没有人知道,他自己也永远再无机会说出,他死不瞑目。

铁成刚望着这张已扭曲变形的脸,望着这双已因愤怒惊恐而凸出的眼珠,只觉得心在绞痛,胃在收缩。

他蹲下来,将他舅父的眼皮轻轻阖起,然后再去扳他的手,却扳不开。

他的手抓得太紧,他的血液已凝结,骨骼已硬化。

火势却已逼近,烈火已将铁成刚青白的脸烤成赤红色,头发也已发出了焦臭。

他的兄弟在喊:“快走!先退出去再说!”

铁成刚咬咬牙,突然拔刀,砍下了他舅父的两只手,藏在怀里。

他的兄弟又在奇怪:“你就算想看他手里抓的是什么东西,为什么不连他的尸体一齐抬出去?”

铁成刚摇摇头,道:“火葬很好。”

他对自己的兄弟从无隐瞒,可是这次他并没有将心里的感觉说出来。

他忽然有了种不祥的预感,知道今天非但绝对无法将这里的尸体带走,连自己的性命能不能带走都很成问题。他退了出去,他的兄弟愕然望着他,道:“这里咱们就不管了么?”

铁成刚牙咬紧,道:“怎么管?”

兄弟们道:“我们至少也该先查出是谁下的毒手。”

铁成刚没有说话,他已看到三个人出现。

三个穿着蓝布袍的道人,杏黄色的剑穗在背后飞扬,花白色的胡须也在风中飞扬,就像是三个久已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这三个人当然绝不会是凶手。

铁成刚的心忽然沉了下去,但他的兄弟面上却都现出了喜色。“黄山三友来了,只要这三位前辈来了,还有什么问题不能解决的?”

一石,一云,一泉,就是黄山三友。

他们虽然是出家人,但却没有出世,江湖中谁都知道他们不但剑法极高,而且为人极公正,很多学剑的年轻人都将他们当作偶像。

七勇士也不例外,都已在躬身行礼。

一石、一云、一泉的脸色却沉重得很,好像十月中黄山的阴霾。

一泉道长忽然道:“你们好大的胆子!”

一云道长沉着脸,道:“我知道你们一向胡作非为,却还是想不到你们竟敢做出这种事。”

一石道长向来很少说话。

他沉默得就像是块石头,却比石头更硬,更冷。

七勇士中有六个人面上都变了颜色,并不是恐惧,而是吃惊。“我们做了什么事……这件事,不是我们做的。”

一泉现出怒容,道:“还敢说谎?”

一云厉声道:“不是你们做的,是谁做的?你们刀上的血还没有擦干净!”

刀上的是兽血,不是人血,以黄山三友那样锐利的目光怎会看不出来?

大家更加吃惊,但铁成刚却反而变得很平静。

因为他已看出这件事的关键,已知道这件事绝没有任何人再能为他们辩白,他不愿含冤而死,更不愿他的兄弟陪他死。所以他必须冷静。

一泉道:“你们还有什么话说?”

铁成刚忽然道:“这件事全是我做的,他们什么都不知道!”

一泉道:“你要我放了他们?”

铁成刚道:“只要你放了他们,我一个字都不说,我保证!”

一石的瞳孔也收缩,道:“一个都不能放走,杀!”

他的剑比声音更快!

剑光一闪,已有一勇士惨呼着倒下去。

七勇士并不像其他别的那些结拜兄弟,他们并非因利害而结合,并非酒肉之友,他们之间的确有情感,有义气。其中一个人死了,别的人立刻全都红了眼。

虽然他们自己也明知绝不是黄山三友的对手,可是他们不怕死,什么都不怕,他们只不过是群血气方刚的孩子,既不能了解生存的可贵,也不能了解死的恐惧。

铁成刚长大了。

他忽然转身,冲入了火焰。

他临阵脱逃,并不是怕死,只是不愿意这么样不明不白地死。

他知道这一死,七勇士就变成了洗劫万景山庄的凶手,臭名就永远也无法洗刷,那真凶永远可以逍遥法外。

他也知道黄山三友绝不会让他逃走,所以他冲入了火焰。

一石厉声道:“不能让他走,追!这五个我一个对付就已足够。”

他剑光闪动纵横,剑锋划过处必有鲜血随着激出。

一泉和一云也已冲入了火焰,火势虽已接近尾声,却还是很猛烈。

他们花白的胡须上已沾着火星,虽仗着剑光护体,身上还是有些地方已被燃着,发出了焦臭。

黄山三友的生活一向如闲云野鹤,黄山三友的风姿一向如世外神仙,从来也没有如此狼狈过的。

但这次,他们却已不顾一切。

他们为什么要将铁成刚的性命看得如此重要?

一泉道:“铁成刚,你可听到了你兄弟的惨呼声?你竟不管他们?你这样算什么朋友?”

没有回应,只有火焰燃烧着木头“哔剥”作响。

一云已无法忍受,道:“咱们还是先退出去,他反正跑不了的。”

铁成刚的确跑不了。

他若逃出火场,就逃不出黄山三友的利锋;他若留在火场,就得被烧死。

火熄灭了。

黄山三友开始清点火场,所有的尸身都已被烧焦。

一石道:“尸身多少?”

一泉道:“八十五。”

一石的脸沉下来,过了很久,才一字字道:“铁成刚还没有死。”

一泉点点头,道:“他还没有死。”

一石道:“他不能不死!”

一泉又点了点头,重新开始搜索。

他们终于在瓦砾间找到了一条地道。

一泉的脸色更难看,道:“他只怕已经由这地道中逃了出去。”

一云道:“他是段老四的亲戚,当然到这里来过,所以知道这条地道。”

一石道:“追!”

一泉道:“当然要追,就算追到天涯海角,也不能让他逃掉。”

铁成刚伏在黑暗的荆棘丛中,动也不动。

虽然他全身已被刺伤,伤处还在流血,虽然他已有两三天水米未沾,已饿得眼睛发花,渴得嘴唇破裂。

但他连动都不敢动。

因为他知道有人正在外面追捕搜索,“虎林大侠”赵雄几乎已命他门下所有的弟子全部出动。

赵雄本是他父亲的好朋友。

铁成刚逃进这里来,本想求他保护,求他主持公道。

但赵雄却宁可相信黄山三友的话,若不是他已经发觉赵雄神色不对,此刻只怕早已死在黄山三友的剑下。

若连赵雄都不相信他,还有谁能?

江湖中还有什么人愿意为了保护他,而去得罪黄山三友?

铁成刚的脸伏在泥土上,泪浸湿了泥土。

他有泪本不轻流,宁死也不愿流泪,但现在却已伤心得几乎完全绝望。

那两只已干瘪的手还在他怀里,手里握着的就是证据。

但他却不能将这证据拿出来给别人看,因为他任何人都不能信任。

别人会将这双手拿去讨好黄山三友,会将这证据湮没,他就更死无葬身之地了!晚风中传来野狗的悲吠。

铁成刚现在就像是条野狗一样,悲苦,无助,寒冷,饥饿。

他甚至连野狗都不如。

他翻了个身,天上已有星光升起,星光还是和以前同样灿烂美丽。

星光总是会替人带来希望。

他忽然想起了一个人。“老伯。”

这世上假如还有唯一一个人他能信赖的,这人就是老伯。

只有他,没有别人。

这本是个美丽的地方,风光明媚,绿草如茵,躺在这里,可以看到青翠的山,飘动的云,也可以看到白云下青山上那座美丽的城堡。

那是座古城,早已荒废,十几年前万鹏王才将它修饰一新。

所以这古城就做了“十二飞鹏帮”的总舵,总舵主万鹏王就住在城里,武林中绝没有人敢随意来侵犯这里的一草一木。

现在花已凋谢,草已枯黄。

但他们并不在乎。

只要他们能在一起,他们什么都不在乎。

是花开也好,花落也好,是春天也好,秋天也好,他们只要能在一起,就会觉得心满意足。

他们还年轻,相爱着。

他才十八岁,他比她大不多。

喘息停止,激情已升华。

他躺在她怀抱里,觉得风是如此温柔,雨也是如此温柔。

她脸上带着满足的笑靥,对生命的美好衷心感激。可是当她看到山上那庄严的城堡时,她笑容立刻消失,目中立刻充满了痛苦。

过了很久,她终于幽幽地叹了一声,说道:“小武,你本不该这么喜欢我的,也不应该对我这么好。”

小武的手轻抚着她柔滑的肩,道:“为什么?”“因为我不配。”她眨了眨眼,泪已将流,慢慢地接着道:“你知道,我只不过是人家的一个小丫头,我全身上下都是人家的,人家要我死,我就不能活。”

小武的轻抚变成了拥抱,柔声道:“黛黛,千万莫要再说这种话,只要你的心是我的,我的心是你的,我们什么都不必怕。”

他抱得那么紧,抱得她心都已融化。

但她的泪还是忍不住流落,黯然道:“我不怕别的,只担心我们的事有一天被人家发现了。”

想到那一天,她心里就生出一种不能形容的恐惧,因为她曾经看到过她主人发怒的脸孔。

她的主人就是万鹏王。

万鹏王发怒的时候,没有人能劝阻。

她翻身,紧拥着他,道:“老爷子绝不会让我跟你在一起的,你总该知道他对下人是多么严,他若知道这件事……”

他忽然用嘴封住了她的嘴,不让她再说下去了。

但他的嘴唇也冰冷,身子也在颤抖,道:“我不会让任何人来拆散我们,绝不会……”

他停住嘴,因为他感觉到黛黛柔软的身子突然僵硬。

他转身抬起头,就看到万鹏王。

在很多人眼中,万鹏王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神。

若真的有神,那么万鹏王身材也许比真神还高大,相貌也许比真神还威严,虽然他一手击发不出雷电,却能令风云变色。小武并不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他非但能文,而且武功不弱。

但是当万鹏王的巨掌挥出时,他根本无法招架,无法闪避。

他甚至可以听到自己骨头碎裂的声音。晕晕迷迷中,他听到黛黛的惊呼啼哭,也听到万鹏王慑人的语声。“我知道你是‘镇武镖局’武老刀的儿子,看在他曾经替我做过事,今天饶你不死,但你下次要是还敢再到这里,我将你五马分尸!”

万鹏王说出的话,从来没有一个人敢怀疑不信,他若说要将你五马分尸,就绝不会用别的法子杀你,也不会只用四匹马。“抬他回去,告诉武老刀,他若是想要他的儿子,就不要放他出门!”

武老刀从此不敢放他的儿子出门,他只有这么一个儿子。

但他又怎忍看着他这唯一的儿子日渐憔悴,日渐消瘦?

他去求过情,求万鹏王将黛黛嫁给他儿子。

他得到的回答是一巴掌!

万鹏王拒绝别人只拒绝一次,因为绝没有人敢第二次再去求他。

别人秋收的时候,小武的生命已将结束。

他不吃,不喝,不睡,甚至连醒都不醒,终日只是晕晕迷迷的,呼唤着他心上人的名字。

他的呼声听得武老刀心都碎了。

他愿意牺牲一切来救他的儿子,却完全无能为力。

他只有看着他的儿子死!

他自己也不想活了。

就在这时,他接到了一个人的帖子,这是他从小就认得的朋友,他们的年纪相差无几,但他对这人的称呼却是:“老伯”。

这两个字,已足够说明白他对这人是多么的尊敬。

他只恨自己为什么一直没有想到这个人,世上只有这个人才是他儿子的救星。

只有他,没有别人。“老伯”就是孙玉伯!

没有人真正知道孙玉伯究竟是个怎么样的人。

究竟能做什么事。

但无论谁有了困难——有了不能解决的困难时,都会去求他帮助。

他从不托词推诿,也绝不空口许诺,只要他答应了你,天大的事你都可以放到一边,因为他绝不会令你失望。

你不必给他任何报酬,甚至于不必是他的老朋友。

无论你多么孤苦穷困,他都会将你的问题放在心上,想办法为你解决。

因为他喜欢成全别人,喜欢公正。他憎恶一切不公正的事,就像是祈望着丰收的农人,憎恶蝗虫急于除害一样。

他虽然不望报酬,但报酬却还是在不知不觉中给了他。

他的报酬就是别人对他的友爱和尊敬,就是“老伯”这称呼。

他喜欢这称呼,而且引以为荣。

除了喜欢帮助人之外,老伯还喜欢鲜花。

他住的地方就是一片花海,一座花城,在不同的季节中,这里总有不同的花盛开,他总是住在花开得最盛的那个地方。

现在开得最艳的就是菊花。

所以老伯就在菊花园里接待他的宾客。

客人们已如潮水般自四面八方涌来,有的带着极丰盛的贺礼,有的只带着一张嘴和一片真诚的贺意。

老伯对他们都一视同仁,无论你是贫,是富,是尊贵,是卑贱,只要你来,就是他的客人。

他绝不会对任何人冷落。

尤其今天,他的笑容看来更和蔼可亲,因为今天是他的生日。

他站在菊花园外迎接着贺客。

孙玉伯其实并不高,但看到他的人却都认为他是自己所见到过的最高大的人。

他面上带着笑容,但却没有减少他的威严,无论谁都不会对他稍存不敬之心,很多人对他比对自己的父亲还尊敬。

唯一敢在他面前出言顶撞的,就是他的儿子孙剑。

孙剑的名字本来是孙剑如,但他觉得这“如”字有点女人气,所以就自己将“如”字去掉。

他不愿自己身上沾着一星一点女人气。

孙剑的确是个男子汉,就像他父亲一样,身材也不高,但全身都充满了劲力,永远都不会消耗完的劲力。

他和他父亲一样慷慨好义,就算将自己身上的衣服脱下来给别人穿也在所不惜,但别人对他却和对他父亲不同。

因为他性如烈火,随时都可能翻脸发作,暴躁的脾气非但时常令他判断错误,而且使他失去很多朋友。

别人并不是不愿接近他,而是对他总存有一种畏惧之心。

女人却例外。

女人虽也怕他,却无法抗拒他那种强烈的吸引力,很多女人只要被他看过一眼,就会情不自禁地向他献身。

现在孙剑也站在菊花园外,陪着他父亲迎接着贺客,他神情显得有点不耐烦,因为他已在这里站了很久。

幸好这时已到了晚宴的时候,该来的人大多已来了。

宾客中有许多陌生人,其中有一个是衣衫朴素、面容冷漠的少年。

他带来了一份既不算轻,也不算太重的贺礼。

孙家父子却不认得他,这没关系,老伯喜欢朋友,他这里的门户就是为陌生人开着,只要来他就欢迎。

何况这陌生的少年,既不讨厌,孙家父子都觉得他顺眼,孙剑甚至还愿意和他交个朋友。

所以特地瞧了瞧礼单上写着的名字——陈志明。

很平凡的名字。

孙玉伯忽然问道:“陈志明,你听过这名字没有?”

孙剑道:“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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