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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4-05 1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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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读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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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的游魂

身边的游魂试读:

第一章 吃人的野狗

厕所

故事发生在一大城市的郊区……

林和强都是01届的新生而且在同一寝室,刚进校时感觉还不错,虽然是郊区但教学楼、宿舍都是全新的,可久了后觉得寝室里太吵了,没什么学习氛围,尤其是室友买了台电脑后更不得了,于是两人决定到外面租房……找了一个多星期终于有眉目了,在高沙村的一幢四层楼的名房里,他们租了二楼走廊最底间,价格便宜阳光充足,而且隔壁就是二楼唯一的厕所,本来是挺方便的,不过房东却把那厕所用大锁锁了说:“里面的水管坏了,要用厕所到一楼。”

两人没法就这样住了下来。住了段时间两人感觉不错,和周围的人也都混熟了,就是住在楼梯口间的婆婆不和他们说话,他们也不在意,老年人大多这样的,唯一遗憾的就是那最近的厕所不能用,跑上跑下的上厕所还真够累的,于是两人把那大锁给撬了进去一看,马桶、水槽、淋浴喷水龙头一应具全啊,也没发现什么坏的地方都可以用啊,两人大骂了房东骗人后就用起了那厕所。

当天晚上,两人洗完澡就趴在桌上看书了,看到11时隔壁厕所里传来哗哗的水声,强就对林说:“瞧,我们刚开放的厕所就有人在用了,大家都方便了嘛,明天肯定有人会谢我们的。”林正看的认真只“恩”了一声,两人看到12点真的撑不住就想上床睡了,可厕所里还有人在洗,林埋怨了句:“谁啊,那么晚了还洗,强,你去瞧瞧。”强瞅了眼已躺在床上的林说道:“你小子就懒,会是谁啊……”

说着已来到厕所门口,推开了半闭的门“吱”一声,强吓了一跳“该死的耗子,半夜出来吓人!”厕所里没有人,只有水龙头开着,强骂了句“TMD”就把水龙头关了,回到房里林还没睡着问道:“是谁在洗啊?”强闷声道:“没谁,不知谁这么没公德,水龙头也不关。”说完倒头就睡。睡到三点,两人被哗哗的水声给吵醒了,林揉着眼睛不满道:“搞什么啊,让不让人睡觉啊,强,你刚才关了水龙头没啊?”强穿了一只拖鞋道:“关上了啊,怎么搞的……”睡眼惺忪的来到厕所门前,推开门,“TMD,火大了,谁啊,开什么玩笑啊!”只见那水龙头又独自哗哗的流着,强忿忿的关上龙头,转身想走,忽然“轰隆”一声,是马桶冲水的声音,强“妈呀”大叫着跑回房里,林坐在床上瞪大眼看着他:“鬼叫什么啊?怎么啦?”

强喘气答道:“真的碰鬼了啊,马桶自动冲水啊,吓死我了啊!”林白他一眼:“神经啊,房东不是说水管有问题嘛,怎么会有鬼,睡啦!”强经过刚才事后怎么也睡不着了,而林却起了鼾声,迷迷糊糊间强听到了歌声“天上掉下个林妹妹”好像唱的是嵊县那边的越剧,那声音从厕所里缓缓飘到他们门前,强吓的全身发抖,而林的鼾声也早停了正轻轻喊着强:“强,你听到什么没有?强!”强哆嗦着答道:“听到了,别出声啊”渐渐的没声了……

两人折腾了一晚上,第二天两只“大熊猫”就去上课了,上的是写生课郊外阳光明媚、空气清新,很快两人便把昨晚的事给忘了,可晚上回到房里又想起昨晚的事,两人一商量决定洗完澡早点睡,于是两人看了会书10点就上了床,刚躺下强忽然问道:“林,你刚才洗完澡有没有关水龙头啊?”林道:“关了,你别疑神疑鬼的了,睡了。”睡到了11点,强忍不住了,坐了起来望着林,林很无奈回看着强说道:“我真的关了的,要么你去看看。”强瞪大眼:“什么!还叫我去,这回打死我也不去了,要去你自己去。”显然两人又听到了隔壁的哗哗声,强镇静点说道:“别管了,睡吧!”

两人同时躺下用被子盖住了脑袋,也不管天热闷了一身汗也不在乎了。迷迷糊糊又听到了歌声“人去楼空空寂寂,旧日恩情情切切,忆往昔,往昔夫妻甜似蜜,忆往昔(呀),往昔夫妻似胶漆。”唱的是越剧《人去楼空空寂寂》的选段,两人听着那歌声飘过去飘过来,经过他们房门时总要停一下,“死就死了!”,强下床蹲到门口隔着门缝往外瞧,林也来到了旁边瞪大眼从门缝外看,那歌声又慢慢飘过来了“人去楼空空寂寂……”两人摒住气,握着对方的手已经全是汗了,忽然一个红影一晃而过,“啊!”两人轻呼,都赶忙捂住了嘴,他们想再等她过来看个清楚,可那晚就那么安静了下去,连哗哗声也没了。

第三天晚上,两人已经有了准备,有时好奇往往会压下恐惧,两人打算今晚无论如何也要看个究竟,强问林:“你说今晚会不会来啊?”林答道:“难说!来了你不怕啊?”“当然怕了!”强怒道,正说着,那歌声又飘来了,两人齐齐蹲在门口地上,这次他们看到了,那红衣女子惨白的脸,拖着长长的舌头,眼突突的,正对着他们的门痴痴的笑,两人吓的瘫在地上,强飞速的爬到床上抱起棉被就盖,抖了好一会听到没什么动静了,就慢慢把脑袋探出,却见个黑影站在眼前“啊!”强大叫,是林,强看清了,“林你站在我眼前干吗啊?会吓死人的知不知道啊!”林却没反应只怔怔的盯着强,强感到不对劲了,慢慢的往后退,林“嘿嘿”冷笑,笑的强毛骨悚然,“你不是林,你是谁?”强大叫道,“嘿嘿,我也住这里,嘿嘿”林忽然倒下了,没反应了,强吓坏了,一把抱起林摇着,林被摇醒了莫名其妙的看着强:“干吗抱着我?你想干吗啊?”强被弄的哭笑不得,“我想抱着你啊,死小子刚才怎么了你……”林尽量回忆着,“哦!我和那女鬼对了眼就什么都不知道了!”强弄明白了是鬼上身。

接下来的日子就难过了,那鬼说过她也住这里,他们就四处打听这事,结果没人知道,大多人也象他们那样刚住进来没多久,正当他们回房时,那老婆婆叫住他们:“小伙子,过来婆婆告诉你们件事了。”两人奇怪这婆婆平常都不理睬他们的,今天却主动和他们说话了,连忙走了过去,婆婆闭上眼慢慢说道:“你们住的房几年前住着对从外地来的小两口,本来也和和睦睦的,可后来那男的就在外面搞上了个有钱的女的,就把老婆给扔在这里了,唉后来那女的想不通,在一天晚上,到隔壁的厕所用她老公的领带上吊自杀了,作孽啊还穿件红衣服上吊,唉”两人这才明白,这可怎么办才好,那女鬼分明是缠上了他们,婆婆好像看出他们的难处就说:“在离这里不远的上沙村有个小庙,那里有位万字仙,你们不妨去叫他来看看。”

两人没法,虽然有点半信半疑但没别的办法,硬着头皮将那万字仙请来了,万字仙一来便在他们门上写了个鲜红的“万”字,再看了看说道:“谁让你们把厕所给开了,那女鬼缠上你们了,这”万“字能保那女鬼进不了门,可到7月14那天就难说了,你们尽快给她送礼!”“啊?送礼?怎么送啊?送什么啊?”两人齐呼道,万字仙无奈的摇摇头:“你们两个娃啊,闯祸了啊,送些她生前喜欢的东西给她,到花圈店去找,什么纸彩电、纸冰箱……烧几样给她。”两人没法了,只好到花圈店把能烧的都烧了给她,可那天晚上,到了11点歌声又来了,还有“嘿嘿嘿嘿”的冷笑声,两人吓的不行但想起门口那“万”字总算心安点,早上起来课也不上了,直接找那婆婆问:“婆婆快告诉我们那女人生前最喜欢什么东西啊?”婆婆又闭上眼睛,想了半天:“我记得,有次她和她老公吵嘴让她老公少抽几包烟,她想存钱买台收音机,听说那女的很喜欢听越剧啊!”两人恍然,忙不迭的谢婆婆,到了花圈店,两人挑了台特大的收音机烧给了她。

当天晚上,那女鬼就没再出来,两人很兴奋终于过去了,就这样过了些日子,快期中考了,两人忙着准备考试,女鬼的事也淡淡忘却了……

就在考试前的那晚,两人很早上床了准备明天有个好精神,可到了12点时,歌声又来了而且比前几次都清晰,歌声到他们门前停了,两人大气也不敢喘,幸好还有那“万”字,突然门“啪啪啪”的响起,门缝里也流进了不少红色的水,两人撑不住了,抱在一起,强哆嗦的问到:“今天几号啊?”林瞪大眼:“7月14!”突然门窗都震了起来,门轰的一下开了,那女鬼就站在门口,长长的舌头挂在外面,眼睛凸着,“嘿嘿嘿嘿”阴阴的笑着,两人哇哇大叫强大叫:“我们送了那么多礼给你了,你还来缠我们,你到底要我们送什么啊?”

那女鬼阴阴的笑了笑,说了一句让他两永生难忘的话。

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只收脑白金啊!

九指故事

没有人去打听本故事的真实性,但这的确是一个诚实女孩的神奇经历。

她,一个十四岁的女孩,初中一年级学生,晚自习后放学的路上。

老师要改选她为学习委员,她的进步很快,这一直是她梦寐以求的。还有什么能使她更高兴的呢?

她小声的哼着歌,迈着轻快的步伐,当她走到桥东边的第九个路灯下时,看到一个比自己稍大的女孩正低头在路灯下的草丛中找着什么,她边走边看着那个大女孩。

她停了下来。“请问现在几点了?”

她看了一下手表,说:“九点半。”

于是那个大女孩低着头继续找着她的东西。

不知道该不该帮她一下,这个念头闪了一下就消失了,因为在晚上她还没有这个胆子和一个陌生的人在一起太长的时间。于是她继续走她的路。第二天晚上放学回家的路上,她又遇到了这个大女孩,又是同一句话,又是同一个时间。

本来这件事应该不会放在心上的,但以后所发生的事不能不使她永生难忘。

以后她连续几次与大女孩在同一个地点同一个时间相遇,并且总是一问一答同一句话!“妈,我这几天晚上放学时总是碰到一个女孩在路灯下找东西,老是问我时间!”终于有一天在吃晚饭时,向父母提起了这件事。“别理她,现在人心难测,小心被骗!”

本来,这件事到了这个时候已经结束了,偏巧让她奶奶听到了。

她的奶奶是个比较迷信的道姑,在文革时候受到了批斗,所以很久都不敢再提关于迷信的事情。

于是,在她去洗碗的时候,她的奶奶问她这些情况是否属实,她一听她奶奶说这话,就说:“你又在搞迷信了!”她奶奶说:“我只是觉得你这件有点怪,也许你是遇见鬼了,我帮你算算,你是不是某月某日,同一个女孩在路灯下相遇。”“对啊,刚才我吃饭的时候已经说过了。”“那她是不是问你几点了。”“刚才我也说过。”“那你有没有发现她与别人不一样啊?”“那倒没有,因为天太晚,我也没有注意。”“那好吧,明天晚上如果你遇到她时,你要注意她有几个手指头,因为这个女孩很有可能是两年前那个被压死的女孩,当年她被压死的时候,正好是九点半,当时她有一只手的手指被压掉了,慌乱中也不知道掉到哪里去,所以遇见她时,你要看清楚,还有,你不要在等她问你话,你要先问她,如果她先问你了,你就回答,千万不要多说,也不要多事,这样就不会有危险,你要先问她了,就问她有几个手指头,因为鬼怕人说她的短处,如果她真是那个鬼的话,那么她就会隐身,如果不是的话,那么就当我什么也没说。”

第二天,晚上放学的时候她早早的就等在那个路灯的前方,快要九点半,小女孩心里很紧张,在不停地回想奶奶跟她讲的话。终于九点半了,小女孩向那个路灯走去,又看见那个大女孩在找东西,她刚要讲话,那个大女孩已经看见她并且又问她几点钟了,她想起奶奶的话,马上回答她后,就走了。因为不能多说话,所以今天没有问出什么。

第三天,晚上放学很晚,快要九点半了,她赶紧往那个路灯走去。一面走,一面想怎样说。九点半了,她站在离路灯五米远的地方,就看见那个女孩了。她马上问:“大姐姐,你有几个手指头?”那个大女孩转过脸来:“你问这个干什么?”,小女孩也不回答,只是看她的手,大女孩总把手背在身后,小女孩更加怀疑,那个大女孩一下把手伸了出来,说:“你看我有几个手指头!”小女孩大叫一声昏了过去……

第二天,人们发现了那个女孩的尸体,奇怪的是她只少了一根指头。

野狗吃人

我很不喜欢狗,为什么呢?因为我觉得它太聪明,聪明的会耍一些诡计,甚至计策。我小的时候,并不怕它们,可是即使是我家里养了很多年的狗,见到我也要咬我,我和我家里的人不明白,为什么再温顺的狗,见到我就要发凶性,要咬我呢?

让我最难忘的是,在我5岁那年,我在我三姨家住了一年,因为我父母的工作的原因,他们无法照顾我,所以这是我小时候在农村待的最长的一段时间。库里屯是一个很大的村庄,我三姨家住在村子的最东头,旁边是一片玉米地。因为地理位置的原因,她家养的够比别家的狗都大。不过这条狗在我来之前是非常温顺的。

可是我一住进来,它就开始烦躁了,一见到我就要咬我,朝我狂叫。我天天喂他吃肉,可是它还是不领情。有几次,它竟然把两根手指粗的铁链拔断,朝我冲过来,我三姨把我抱走,我三姨夫去拉住它,我的小命才保住。可是它总是不甘心,我在炕上玩的时候,它就趴在窗台上,挠玻璃,那张凶恶的脸和血红的眼睛我到现在还记得。

一天我和我三姨到邻居家玩回来,发现它又不见了。我说,它跑了才好呢,省得天天想咬我。我正说着呢,我三姨一脚就把我踢到屋子里去了,紧接着把门关上,让我从里面锁了。我赶紧把门锁了。就看见,它那张凶恶的脸已经趴在了窗户上,我吓得哇哇哭。

我在7岁的时候,听说它被打狗队的干掉了,我开心了好几天。这当然是后话。

我当时很奇怪,为什么它总是跟我过不去。我表弟那年才3岁,来我三姨家玩,他白白胖胖的,看起来比我好吃多了,可是他就天天搂着那条凶恶的大黑狗,它都不咬它,看起来还很喜欢他似的。

我三姨说,不让我一个人出门,因为村子里野狗多,而野狗常常要吃人。距离我三姨家两三个人家的马老头的三儿子,12岁的时候跟小朋友一起出门玩,到了晚上还没回来,他们一家人就出去找,结果在小山坡上发现了他儿子的尸体,那已经不成人形了,血肉模糊,肚子被掏开,内脏都没了,身上被咬烂了,就那双鞋让他认出了那是他儿子的尸体。

其实野狗吃人并不奇怪,因为它们很饿,在这场灾难中,我的朋友去灾区,在一个废墟前,他看到了让他终生难忘的一幕,比他看过的无数的恐怖片更让他害怕,他看到一条土狗,叼着一个人的断手。

我三姨的大儿子,我叫他黑子哥,在9岁那年,也曾经被野狗追过,鞋子都跑掉了,我三姨正好看到了,拿着大棒子把野狗都打跑了,这才救了他一命。

我17岁那年,又回到这个村子玩。当时我的小表妹也一起去的,她那年14岁,正是豆蔻梢头二月初的年华。她习惯每天早晨起来晨练。

一天早晨8点,我起来没看到他,我表姐说,她都出去半个小时了。我脑子里一下子就闪现出曾经的那些镜头。拉着黑子哥去找她。结果我们走出50米,就看到邻居家的一个小房子前,我表妹站在那,红色的裙子飘着,三条狗围着她不停地转着跑,房子上一条黑狗叫着,它每发出一种古怪的叫声,那三条狗就改变阵型。

我当时心里想,遭了。因为我讨厌狗,把他们当成敌人,所以我总是从资料和养狗人那里了解狗,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啊。

我知道,一旦几条狗围着狗或者人转圈,那就是攻击的前奏,一般是一条狗忽然就撞过来,将他撞倒,然后其他的狗就冲上来,将他撕碎。

我们赶紧找石头去打房子上的那条狗,俗话说擒贼先擒王啊。那狗被打疼了,就跳下来,跑了。而其他几条狗顿时就对我表妹失去了兴趣,一溜烟地跑掉了。

我问我表妹怎么回事,她说,她走到这的时候,就看见房子上有条狗对她叫,她就看着她,结果忽然就跑出三条狗把她包围了。

前几天,我们同事买了条古牧,我看着它结实的身体说,要是能把它放到盘子里,该是多美好的事啊。结果被我同事骂了一顿。不过,我始终觉得,狗在野性爆发的时候,不亚于狼,甚至更诡秘。

尸变

在还没实行火化的时候,人死了怎么葬呢?你猜对了,是土葬。土葬大家都知道,是把人放在棺材里,在放到土里,电视里都是这么演的,但其实还有一道工序,就是当人死了之后,用柳树条把人绑得结结实实的,然后等人的那最后一口气吐出来之后,把他抬进棺材,然后上路。

这个是有讲究的,首先,必须得等人的最后一口气吐出来才能上路,如果还没吐出来你去抬,那很危险,搁老人们的话说会鬼上身,我们家一个老邻居死了,他侄子没等他吐出气来,就去抱他,给他捆柳条,结果一口气吐在了他的脸上,结果他病了半年,后来不知道是怎么好的,他家人也不说。

第二,一定要用柳条,为什么呢?古诗说,章台柳,章台柳,昔日青青今在否,纵使长条今旧垂,也应攀折他人手。柳谐音留,是后人对死者的追忆之情,这是其一。其二,柳树性阴,人们认为柳条能够防止尸体快速腐烂以及被虫子嗑。其三,柳条柔软韧性大,像绳子一样,可以把尸体绑结实了,这为了防止什么呢?这就是我们要说的故事。

田家老二的媳妇不知道怎么死的,早晨人家就发现他死在屋子里了,她丈夫在镇上没回来,她那晚是一个人在房间里的。医生没查出来她怎么死的。用我们现在的话叫促死,用那时候的话叫暴卒或者暴毙。

他丈夫还没回来,家里人就给她入殓,但是恰恰就没用柳条绑。如果是现在,一般都不会用柳条绑的,因为现在的世界阳气旺盛。可是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死的人太多了,阴气和尸气非常重,而且偏偏他们家的位置却是在洼地中,常年湿润,四周绿树田畦,是极好的养尸地。

丈夫回来之后,听说老婆死了,大哭一场,晚上说要给老婆守灵,这也是应该的,他们没有子嗣,丈夫当然要给她守灵。他妈临睡前就告诉他,晚上的时候,听到响动就跑,千万别太靠近棺材,更不能打开棺材。

可是夫妻俩结婚好几年,感情非常好,丈夫没见到妻子最后一面,心里堵得难受,晚上的时候,他就对着棺材念叨着他俩从前的好,念叨着想他老婆,还一边喝酒。

酒壮英雄胆,酒也可以壮怂人胆。这酒喝多了,他就开始犯迷糊了,说着说着就哭,然后他就往棺材那走过去了。

第二天早晨,人们起来到灵堂来,却发现田老二不见了,棺材的盖也翻开着落在地上。人们这就到棺材那一看,田老二正趴在棺材里,人们往外拉,这一拉出来,连同他老婆的尸体也拉出来了。田老二已经僵硬了,她老婆的尸体的指甲长出来很长,死死地抱住他的胸口,都陷到了肉里。

这家里家里赶紧请来跳神的,跳神的让他们把人火化了。说,田老二的老婆尸变了,也就是诈尸,诈尸了之后,见到活人就会死死地抱住,那活人就会被勒死。要是不把尸体烧了,晚上她还得出来抱人。

传说中的僵尸,仅仅是要抱人,并不像很多人认为的那样,会咬人吃肉,尸体都僵硬了,那下巴还能动吗?都是生化危机闹的,比金融危机影响还大。

第二章 河边密柳

暴龙丸

在6岁那一年,我一直被一个噩梦所困绕:在一个阴郁的午后,我和我妈妈去小区里的小卖店去买东西,我的个子太小,以至于我的头还不到小卖店的窗户那么高。在我的记忆力,这个小卖店是不存在的,但是它却真实地存在于我的梦里。

妈妈在买东西的时候,无聊的我四下张望,我忽然发现脚边的台阶上放着一个大骷髅,这个骷髅之所以说它大,是因为它要比我的头大很多,看样子是个人头。我不明白为什么这个地方会摆一个人头,但是梦中很多事情是不需要明白的,我只是感到好奇,于是蹲下来,看那个骷髅,我一直很想要一个人体标本,虽然它仅仅是一个头,但是我还是很喜欢,可是我妈妈是不会让我把它代回去的,他们很怕死人及相关的东西。于是我准备跑回家拿一个大袋子把它装回去。

我并没有理会我妈妈,她似乎要买很多东西,还没有买完。我一个人跑回去,跑进了楼道里。我们家住二楼,并不高。可是陡然间,我感到那个我走过无数次的楼梯,变得那么高了。

我沿楼梯往上跑,可是忽然我的前面出现了一个人,应该说是一个全身腐烂的人,他的脸是蓝黑色的,指甲很长,笑嘻嘻的朝我走过来了。当时我觉得很恐怖,但现在想起来,觉得那笑很淫荡。

我往楼下跑,可是那个大骷髅竟然在头下往上跳,也在淫荡地笑着,我无路可逃了。蹲在那里,哭,把自己吓醒了。

可是,接着在睡去的时候,那个梦又重新上演。

我妈妈见我整天哭,就问我,我就跟她说,我天天做用样的噩梦,我不敢睡觉了。她觉得我可能是身体出了毛病,于是就带我看了中医,中医给我开了一盒药。

我看了看药盒,叫暴龙丸。我说,这名字可真怪,暴龙是恐龙的一种啊,但是早就没有恐龙了,怎么会用暴龙做药呢?

我妈说,大夫说,这药是调节神经的,能清楚噩梦。

我不懂,很奇怪,噩梦和神经有关系吗?但我还是吃了。那药只有黄豆那么大,我觉得以前吃的药都比乒乓球小一点。这么小的一颗药能管用吗?但还是吃了。

那天晚上,我的梦里,一直浮现着一道紫光,形状就像画上的龙,那个晚上之后至今,我再也没有做过噩梦。

河边柳

章台柳,章台柳,昔日青青今在否,纵使长条今旧垂,也应攀折他人手。

古往今来,柳树被予以众多的诗情画意,而古人说的杨柳,也就是柳树。可是在民间看来,柳树却是极阴的树,可是我很不明白,既然大家不喜欢这树,为什么又那么广泛地终止呢?

尤其是在河边,种植几排的柳树,白天真的是万条垂下绿丝绦,可是到了晚上,就是一排一排,如黑夜中的幽灵,鬼影般地招手。

在老一辈人说来,夜晚的时候,千万不要走柳树林,尤其是河边的柳树林。

我们的故事就从一个不听老人言的李三说起。

李三是个樵夫,每天都要到山坡上去砍柴。有一天,他砍柴的时候,看到有一个孩子在放羊,这羊不听指挥,跑乱了,孩子追不回来,他就过去帮孩子赶羊,等把羊都找回来,他再砍柴,结果天将黑的时候,才收工,这就挑着柴往山下走。

这个小山坡和狼窝屯有段距离,他走到山坡下,就溜着河边的柳树林走。要说他也不是不知道不能这么走,可是他没带手电筒,路黑他看不到,那么他走在水边,是因为在晚上的时候,水会反射光,水边的路反倒能看得到。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

他这走着的时候,看着柳树林里那些树枝招摇着,就像一支支手臂,他咽了口吐沫,伸了伸脖子,总感觉好像背后冷风飕飕的。他点了支卷烟,继续走。

走了不一会,她看到河边站着个女姑娘,李三心说,这大晚上的,不是要寻短见吧,他赶紧丢下柴,跑过去,一把就拽住那姑娘,说你可别想不开啊。

那姑娘转过身来,是个漂亮的丫头,真漂亮,漂亮到只能说她漂亮了。那小姑娘笑了笑,什么都没说,但虽然什么都没说,李三就好像听到了很多话似的。小姑娘就拉着他走,他就跟着走,两个人就慢慢地走到水边,继续走……

李三一晚上没回家,家人也着急啊。一大早就叫上村里的人一起找,大家就沿着路找啊找啊,在柳树林的一棵靠河边的树旁边发现了他的鞋子,大家说,这可能是掉到水里去了吧。就到河边去找,怎么也找不到。一个老头就说,把这树挖开,看看,我就觉得这树有点不对劲。

大家就挖树,结果挖开了之后,看到李三就被这树根缠绕着,人已经干瘪了。

老头说,这是让柳树精吸干了元气啊。

从此,不论什么时候,村里人都不走柳树林了。

扣门声

这个故事是我一个朋友给我讲的。他们小区里发生了一件事,一个7旬老人在家中死了很久才被发现。这本是很常见的事,一些孤寡老人在深夜因为疾病去世的,往往在几天之后,人们闻到一股味道而被发现。

但是,报警的人却对他讲述了一件我们没有想到的事情。

这个人是老人的邻居。前几天的晚上,他听到有人敲门,他走过去听,不是敲自家的门,好像是敲对门的门。他想,这么晚了,还有人来拜访那个孤寡老人么?本着邻居帮忙的心,他从猫眼往外看,心想如果行迹可疑,就报警。但是,没外却没有一个人。他想,可能是其他家里发出的什么声音吧。但是,接连几天,他都听到这种敲门声,却总是看到外面没有人。终于,他忍不住好奇,把门打开,门外果然没有一个人,可是那敲门声却清晰地响在耳边,是从对门的门里敲的。

难道是老人发生了什么事,让人帮忙?他就赶紧去敲老人的门,让老人把门打开,可是里面却没有开门。他心里又想,老人在里面敲门,估计是里面打不开门,才敲的。于是他赶紧报了警。警察来到现场,撬开门,发现老人躺在床上去世了。法医鉴定,是因为心脏病突发促死的,已经几天了。

邻居对我朋友说,他觉得是老人去世后,灵魂在敲门,希望有人能把他安葬吧。

深夜里的翻书声

在我很小的时候,父母工作很忙,我一个人和爷爷奶奶在家里。爷爷失明,整天躺在床上,但他对我说的话常常很有教育意义,在解放前,他是个大企业家,读过很多书。奶奶也是,他是黑龙江一个织造的女儿,知书达理。但他们毕竟都是七八十岁的人了,没办法和我一起玩。我从小就和我的大猫一起玩,这只猫比北京犬还大,而且和我一样,有一个古怪的性格,我们很投机,天天在一起玩。如果各位感兴趣,我将在今后把这只古怪猫的故事写出来。

因此,我从小就习惯了一个人的世界,而且和猫一样,昼伏夜出。上初中的时候,我每天白天都玩或者睡觉,晚上的时候一个人看看书,画些东西,或者捏泥人玩。每天基本上都是凌晨3点才睡觉。这个习惯保持到至今,我已经开始每天早晨7点才睡觉了。

对于我这个夜行动物来说,我已经习惯黑暗和孤独了,因此,我每天都只点着一盏小小的台灯,太明亮的灯光我不习惯,于是我的眼睛至今还是保持着5.2和5.3的记录。

但是那个时候,我发觉了一些古怪的现象。每天我关了灯,躺下之后,并不能睡着,这个时候我就听到一些沙沙的声音。

我的房间里没有老鼠,只有一些蟋蟀、蜘蛛、螳螂、和蜈蚣。但是他们不可能发出这样的声音。因为蜘蛛在我天花板上的网里,或者在墙壁上跳,蟋蟀和蜈蚣在二层格里,二层格就是东北为了防寒,窗子是双层的,中间有30厘米宽的空隙,里面是水泥的,没有纸和塑料,不可能有沙沙声。而螳螂在我身边的花上,他们夜晚的时候很安静,也不可能发出这样的声音。

我很快打开灯,声音消失了。我检查了一下,没有乱纸和塑料,那么这声音是从哪里来的呢?

我关了灯,躺下,不一会,沙沙声又响起来了,我细细地听,是从我的书柜那发出来的。

这个书柜是我爸爸小时候用过的,不知道之前是不是我爷爷用过的,不过是晚清时的东西,很古朴,一些地方已经残破了。我又一次打开灯,那声音戛然而止。

我走过去,发现书柜的门是开着的,我记得,每天我都会把门关上,因为这里面的书一般都是我看过的,除非必须要看的时候,我一般是不看的,而我经常看的书,是摆在我的写字台上的简易书架里的。

我很奇怪,但不感把这个跟我父母说,因为他们一定又以为我迷信,而对我拳脚相加,他们希望我能成为社会的建设者,而不是神棍。

我每天都被沙沙声所困扰,我猜那里是有人在翻书,因为那确实是纸张发出的沙沙声。但是还有一个疑点,如果有人翻书的话,那么我打开灯的时候,为什么没有看到有一本书被从书柜里抽出来呢?

后来,我问了我的一个朋友,他那时候经常会给我讲一些鬼故事,他跟我说,让我撒些白面在书柜旁,第二天看看有什么没?如果有脚印,那说明有鬼。

我偷偷地在书柜前撒了一些面粉,那晚沙沙声如约而至,我没有开灯,静静地等候着,天微微亮的时候,那声音没了。我赶紧打开灯,可是那面粉上却没有脚印,不过似乎被什么东西扫过了一样,有一些宽条纹的痕迹。

我的朋友也没办法解释。不过此后我渐渐习惯了这种声音,我想,如果有一个朋友对我的书感兴趣,和他分享也不是什么坏事。直到上高中后,我搬了家,这种沙沙声就再也听不到了。

心魔

青衣。我眉心的一颗红痣,掌纹中生生抠下的一块血肉,连着魂魄的一根乌丝。青衣,唇线微扬时,齿间双音的两次平行。青衣。倘若舍去,我只有残余着的呼吸。

终于。我不再醒来,将九岁的身躯缠进金丝甲,僵直的尸身能永不腐败。每一丝一道网,裹得好紧,挤满心肝肺脏,使我不能醒,使我不能想,使我与那颗红痣,那块血肉隔绝着阴阳。木棺雕上我的容颜,沉入地底皇陵最隐秘的墓室。

千年风蚀后,显赫的帝王神话与金漆一并剥落。

皇陵经历了无数次洗劫,曾经的九五之尊们连完整的尸身都被扒开。盗墓贼在机关下的血海里,找到通往使我安睡着的冥穴。他们像食腐的秃鹫,用铁棍撬开木棺,赫然满目的竟不是珠宝。

那满棺的凶器,我的把玩,我日换的挚爱……倒勾的匕首,小巧精致的细刺狼牙棒,剜肉的玉勺刀……呵……我呼吸……那撩人的血气。“妈的!比我们还狠!”贼首的手指被针尖刺破,恶声唾骂。然后与同伴小心翼翼将我从棺中抬出,身起,一道寒光。尸身下弹出的银箭射入迎面的小贼喉头。

贼首拔出那枚银箭塞入口袋,竟对这般死亡无动于衷。

金丝甲被褪下,素色亵衣里青白面容的九龄童,口中含着玉骷髅。

一双粗糙的手来抠,离嘴唇还差一线。

那连着我魂魄的乌丝开始疾速勾动,从阴司里把我唤醒,扯过冥山,破茧般挣脱出来,宛若光明在夜空上凿壁。火光。

玉骷髅离我而去,我在他们身后僵直地坐起,双手向前,先未抓住一物。

睁开眼,落下千年前存着的一滴泪。“青衣。”我唤出声被人听见。盗墓贼转身用濒临死亡般的眼神注视我。面色再怎样死灰,我也能辩认出肌肤下蕴藏的血脉,它们流动的声响,诱惑我,像山楂外的红糖浆。

他们撕心裂肺的喊,但逃不出去,每一步一个方向会撞见我的一个分身。千年后我忽然发现,最完美的凶器是一双指甲和一副牙齿。它们的声音是咝,刹,咯啦……如此动听。

三具尸体倒于我脚边。加上我,一共四具。

墓室内冥火从墙缝里流溢而出。

刹那间,黑红双色宫衣上身,暖帽垂下数颗夜明珠,荡在我的额前,一抹流海还俏皮着。

这死穴中,我是溯古的公主。

向外每踏一步,亡灵从青石地浮出脸面来呐喊、哭泣、欢呼……我在殉葬的人潮里认出先祖的脸面,他们同样张开血口,却吞不下我。游离过我双脚的只是些雾气。

离阳界还有三步,宫帽与宫衣在极目的光前自行剥落,像一番送行。脱死气而去,如同我的九世轮回,挤入活身的痛,一幕幕记起并重复,逐次加重以至熬不过去。我瞪目呐喊,戾气破空,仿若我第九世重生时的啼哭穿殿而出,凌空那道霹雳击碎宫瓦后打在万年松柏上,它不再活,我不再死。

水。来自地底的光,在树荫下波折,潺潺的嘶鸣。

我的影子在土地上失踪,却在水面上发现自己,垂发尽湿,毫无生机的面色。行动像跟随着某种节拍,嗒-嗒-嗒-咔啦。我的思绪,我的感情已不能完全通过面部表情来表达,肌肉僵硬的纠结,残忍的曲线像失血的公鸡在案板上抽搐,每一次活动加速着死亡。

黄昏起,我游走在这个面目全非的城市,在曾经存活过我的世界品尝着陌生。

男人已不束冠,女子已不裹脚。

我曾有顶紫金虬冠扮作男装,斜背上雕花蟒弓,在御花园里放出肉兔然后射杀。

我曾伸出一双脚交于凶恶面相的宫妇拗折,听见自己骨头碎裂的声音,一截为二,裹上长布,塞入一双鞋底镂花的小宫屐。

现在,我夺来的裙摆过长,使小脚几乎像没有。那女孩的手袋与折伞一并纳入,从内拿出白色的胭脂往脸上扑粉,苍白的让路人侧目,却不至于青灰的让世人骇怕。

林立的路灯令人憎恶,我躲藏着失影的脚步在阴暗里,有个猥亵的老头跟踪着,在某个街角从背后伸出枯手抚摸我,丧失温度的我是一种冰凉,它最先激起他的恐惧,接着,另一种冰凉将来自他腹内的鲜血,落在地上后凝结。

如此不堪一击却奢望能从比自己更脆弱的女人身上讨得便宜。亘古不变,竟是活着的世界上丑恶的事体一桩不曾减少。

我转身,继续步行面向已荒废、禁锢了的宫城。冷漠地转上一圈,没有进去。

它不能离开,我不再归来。

它同我一样彼此凝视,发出一声更幽重的叹息,忧怨像股飓风朝外冲袭。

面前是末世僵死的皇族,但它不会为此垂泪,它同我一样冷漠,彼此不曾有过具体的感情。

我喉头突如其来一段梗塞的呜咽。

缥缈的往世虚情里,我听见他的声音。

倘若是一段幽情。那我将它好比作块宝,叫我失魂,叫我落魄,叫我死去,叫我生还。

刹那,只在一阵往昔中迷失,忽然有几双粗手将我塞入麻袋捆住,再见光线,是个柴房。门外灯红酒绿,方正隔开的院子出入着莺莺燕燕,老鸨子也烫了一头卷发,举着烟,不洋不古的花裙,踩一双绣蝶布鞋。

她刺耳的笑,身旁站着个不温不火的奴才,私下手指牵动,赤脚蹭着绸裤腿,勾勾揽揽进到内室。

我睁开眼,能看见漫目的滥滥私情,闭上眼,能听见弥天的淫词笑语。这地界,火辣辣地直白,纠缠。两双合一,竟能与爱无关。

而后,我在此隐匿。冥界罪孽的男女会沉沦血海,七窍淤塞。与这酒池肉林相对,都是色相,都要授受。便是时间的早晚,好在我都见了,先者诱惑,后者剜心。幽冥里,我原被封存着,诸众魂灵脱影的游离,我却兀自在一处回悬,一处团团刀山里旋割着,每一片利刃上刻有青衣二字,相割于身,便无完肤。

那血海由我而来,我却身不在血海。

万千皆是爱欲肆虐,未在血海,因原竟是我的不果。

那血海由我而来,我却身不在血海。

想来,呼吸,呢的便紧。

我从来见人都不愿先笑,死后更甚。老鸨子鞭怠我,身后两盏电气灯,一股子怪味和两股子白烟,那鞭怠声结结实实,泛着空响回音,她也不知觉,外头是情郎甜姐,来唇往递胭脂香,里头是两个僵脸的活人,与一个白脸的死人,他们依旧不知觉。

鞭子秃了毛,长久惯有使用,不知多少女子挨过,挨不过。末了都是同一去处。却给了香艳,沾了阳污。谁将坟茔比作馒头,想来都是馅料,赶着做,不愿做,怕去做。我好一番端详思量,横竖也不会疼。

老鸨与小奴道:“这女娃怎这般没血色,却是张旷世绝色的好脸。”

小奴那眼神里有两道勾,她身上一剜,另一道光便朝我而来,是色欲罢了。“先做小婢养着吧。”

养着吧。跟西厢的姑娘,专侍奉黄发蓝眼的洋人。她们骨子里机灵,讨巧。无一句能沟通,便不用多讲,喂喂食,坐坐腿,便是一倒一仰的欢好。洋人爱带来异国的物器显摆,于是我第一次见到照相盒子,姑娘们齐齐站好,我躲在她们身后某个角落露出小脸,最终洗印出的相片依然,没我。她们毫不在意,却这生死的差别,落入我一人眼底。

我并不惶恐,洋人也是。学生们闹事游街多半因为他们,他们却照旧夜夜笙歌,赏玩的还是此国女子。院外举国动荡,院内翠羽霓裳。未亡人,亡国奴这名词不落在街边流莺身上,这名讳不如银钱脆响。

洋人们在异域,不对我们的神负罪孽,不入我们的地狱。

此国的阴司有六道轮回,有冥王判官,有刀山火海牛头马面油锅石磨……

天下的阴司都一样吗?

他们需向他们的神告解,需接受审判吗?

我偷到枚银质的十字架。又偷到一本书。我看见过一个洋人举着它们惭悔。然后他死在阴僻的巷子里,一条水沟旁,在恐惧时他也会惊恐,失禁,垂死挣扎,伏地求饶,原来这些都一样。我见识过了。

唾儿四岁时被恶人掳去,拗右腿至身后,左腿至右肩,畸形身躯放至路口讨钱。靠肩背蒲团,手挪木撑移动,每日讨到钱又被恶人收走。财来财去,望一眼,便无一文是自己的。苟延残喘到二十岁。我常在门缝里瞧他,以至于最后忍不住为他再返回墓室里一遭,拿一颗换骨的丹药。此时又遇上柴锯,是个乱世绑匪,为钱财活命掳了富人的姨太在荒郊野外,富人立刻纠集了人马,将绑匪与姨太一并砍杀,不为救人,只为面子。柴锯当时正在林子里与我相遇,竟躲过这一场死劫。然后,他在同伴尸首旁痛哭失声,来时弟兄,去时阴阳两离分。

终于,我呼吸时觉不出血的甜,丝丝络络洋溢在我心肺里。

唾儿吞下神丹后,双脚归于原位,最后能稍跛的行走。他同柴锯都愿带我离开院子,隐入乡野。而我却不能平凡的活着,于是偷解下欢客们的银饰相赠,让他们远走。这乞丐与绑匪,他们怎会是一无赖一狠心就能做的,总是为活命所迫,逼不得这步。

想我生前不曾做过善事吧?满手血污。

连医治青衣时,对太医的喝斥也令人惊悚。“他若喊一声痛,我便剐你一刀。”

现在却这样慈悲。莫非怀着对他不得报的温柔。

鬼哭总是凄厉。当夜我躲在竹林,在绿叶尖子中空旋。这自转离心里的人儿近,差着活生生的他远。怎麽我还找不到他,不在幽冥里,也不在世间?

竹林深处有座教堂,那里可以告解。我揣紧衣兜里的圣经与十字架,准备着找洋人的佛窥之端倪。或者,只是个西洋镜。要些乐趣,不从杀人处来。

譬如蚕丝纠结,作个蛹。你进不来,我出不去。这网又是透明的,泛一线琥珀光,两两相望。

青衣,当时近三十岁。相对还未亡的小公主来说,已是老了。公主生来嗜血,又得暴君宠爱,方九岁已屠人无数,像转世的妲己。他呢,皇姐的异邦夫婿,从遥远的净土迎嫁而来。青衣,说是个来自佛国的人,秀丽着一身锦衣,唇颊溢华彩,上下眼睑深重仿若含珠,更让炯炯一双星眸浓如春水。乌发,上以冠束,下披至腰,宛似流墨,太过姣好、清绝,不似人间能有,更不似人间男子能有。三十岁,这之前,是被冰封着的吗?

青衣,再世的观音……

他入内殿时,我无意中给他的见面礼,是扑天的鲜血,被割喉的山鸠挣脱了,扑翅遁逃。他以袖遮面,那血滴雨点般洒了他一身,红白相衬,我眼前竟是番雪景。孩童公主以九岁之龄却动情。他以菩萨的心境,却对面前少年夜叉动心。神魔不容?莫非观音化作欢喜佛?

他在自己的王国里是独子,将来唯一的“妹妹”是我。我答应他,倘若不动血光,不用私刑,可以缠在他膝边听他细语。青衣,佛国来的良人,他若能救赎我,我会成他心中第几颗舍利子?

我不杀人,我不动血光,不用私刑。好歹我们斗着心思,一派小儿女姿态。

但他是终究是来完婚的。七月七日长生殿,新嫁娘是我的亲皇姐。那一室的凶器都不再诱我所爱,我的食指在地面上醮血划圈,一个套一个,熬来他新婚的日子。

这日我应该洗心革面,像和合童子般可爱,出外,又见他,要做祝福。我们的目光却不能相对,谁在闪躲?是夜,他喝醉了,一派酩酊,脸色不见几分欢喜。“我分明该等几年再来!”他酒后失言,席间却无人明白。

此时,我藏着袖内一包断肠草,潜入长生殿,娇羞端坐在红床上的新嫁娘只是夺我所爱之人。我斟了杯酒溶进药,用金子骗得喜婆递给她喝。九岁的现世阎王,要你三更死,绝不留你至五更。皇姐夺口而出的鲜血喷在喜婆身上,刹那间死去,喜婆与宫女刚要喊,身后一道寒光凛冽,又是尸首三具。

第二遭,我给的新婚贺礼是他漫目的鲜血。踏尸而过,屋外水漏天瓢。我梳着螺髻,青螺黛绘的双眉,佩的是九晕珠钿,面有宝靥。静候着近乎失态的他跌撞而入,他顾自往椅上坐,先未见脚下血泊,背对着还以为活着的新嫁娘,毫不怜惜。我贴近他,用兰烟纸润他一头乌发。

四下岑寂。恍惚中,他低身逡巡。

比翼鸟,连理枝,我断送他此时的一杯合庖酒。桌上两盏银罂,两盏白玉卮。

忽的,他从袖里掏出一把刀,转身跪下哀声道:“公主。恕我实难与你完婚,宁死抵罪。”

他抬眼,玉面观音见血海修罗。

他环顾那洞房,一派死气的鲜红,不由跌坐在地。一双水眸,清清渌渌,泮着痛,结着苦。

他惊喊。“天啊!竟容不得我晚这一步吗?”

我总不能正视他的慈悲,总不能直面他因我而生那眼底的绝望。当时竟一味的执着。此事的前一半我确实罪孽深重。幽冥里,阎王于我的眼神也诡异不辩,他说,我是世间总得有的一个魔障,最最恶到极,是冤孽,我刀下使无数人阴阳间得一个来回,是必经的因果往复,残人且自残,谁也解脱不了。

无间的魔只得留给此间的神。

是个定数。

佛。魔。人世。阴司。冤魂。

有个假洋教士在教堂之中,讲堂之上。本国的人却一袭黑衣,手在身上划十字,彼间的神原是这样。出生在羊圈里,不在南海。他兴冲冲的布道。我兴冲冲的受教。坐在最末一排,粉白脸的九龄尸童忽地忍不住笑。

黑衣白十字。他在木头房里隔着挡板听我告解。这是个故事,且说了上一半。在彼国,成年男子与幼童间会有爱情吗?“在东印度,未成年的孩子便需结婚。八旬的老人可能与8岁的女孩同枕……”他嗫喏答,这对话本不应出现在告解之中。他该先为此向彼间的神惭悔,然而他太年轻,竟敌不过下半截故事的诱惑。“但丁在具阿特丽斯9岁时疯狂地爱上她。那时具阿特丽斯浑身珠光宝气,涂脂抹粉,穿着一件深红色的袍子。”“应该是有的。求神宽恕。”

他的十字划得很频繁。好奇也随之加重,教堂人已走散,除我们便无旁人。故事还有下一半不是么?

青衣惊喊。“天啊!竟容不得我晚这一步吗?”

却又晚了些什么?比翼鸟搏了翅翰?火烧连理枝成炭吗?还剩着一半残夜,留于我们逃脱。魔性里,为得一己私欲,总顾不得旁人。

不动声色,他忽然柔情似水。“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

随即解下颈上一粒石玉来交于我,滴在掌心,却是一颗泪。

殿外,有众人赶来。原来他要赶在饮合欢酒前悔了这桩婚约。他举手重击,我平生挨过的第二次疼,初次是折脚,再次是昏迷在他掌下。

醒时,他已顶了所有的罪。暴君怎顾邻邦的交情,将青春的女儿远嫁已是抬举。他被摘了红冠,夺去新郎披挂,再不久,立刻要送去宫门外,鱼鳞剐示众。鱼网罩身,在网眼里露出肉来,便削去一片。我从城楼上跃下,宫人以肉身垫于地上,使我不至受伤。然而我先嘶裂自己的喉头,九岁的我,活夜叉,弯弓张弩而射,一箭将刽子手穿心而过。

他右手衣衫已被血湿遍,唇色苍白。“他要是喊一声痛,我便剐你一刀。”我的匕首直指向太医脊梁,无人敢怠慢。

臣民们惊悚住,原是来看行刑,却在法场里眼睁睁看到救人。杀人从不留活口的小公主射杀了刽子手,在刑场上召集太医,救得是杀其亲皇姐的异邦男子。

此时暴君赶来,为劫法场而动怒,扬手一掌挥于我面上,五条血红指印。“他手刃了你亲皇姐。”“因是我杀的。与他无关。”淡淡这一句。我还未舍得松开青衣之手。

暴君怎料得到会有儿女比他更灭人性。皇族里这种事本应寻常,可一时间,单从众人面前这半百老父心里而言,便是响晴霹雳。为这不除的魔障,臣民们哀嚎成一片。

忽然,手被握紧。“倘若我死去,你愿为我哭是不是?”青衣睁开眼:“告诉我,你还存有慈悲心,是不是?”

我无言。因我根本无从知晓。只是双眼湿住,狠噙着泪水不往下滴。“你是愿为我哭的。我知道。”他含着血,唇边一抹浅笑。

然后身子碎裂,未受鱼鳞剐,却冰裂着千万片,不似血肉,倒像雪屑。风一起,向上螺旋升空,我怎样伸手紧握,摊开来却又飘走,腾空而去,宛若升天的白龙。“因为阴司里没有他。”

神父真的太过年轻,喜欢追究,喜欢盘根问底。挡板离我尚有距离,我仰视,可以从纵横交错里看见他,唇颊溢华彩,上下眼睑深重仿若含珠,更让炯炯一双星眸浓如春水。乌发已剪短齐耳根,清爽轻绝,依旧是我的佛。彼间的神,黑衣白十字。

冥冥里,我共谁一双眉目?都说真姻缘该有同相貌的。我与他又将怎样?“求神宽恕。”他这一世的慈悲来得这样可爱。“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我这样念,但他不记得了。“我生前最后一样礼物是金丝甲和一颗致死的毒药。”“和我的凶器一并沉睡封印入棺。”

我抹去脸上的白粉,打开他那边告解室的门,他颤抖着蜷在座位上,用十字架比划向我,双眼并不敢看。“离开!离开!”

彼间的神也保佑着此间的人吧?信则有,不信则无。

青衣,无论你是第几世,我都不会害你。

魔障唯一所剩的慈悲心是它的爱情。

青衣,我只是还你眼泪来了。

一颗,便已足够。

终年终年,幽冥里,极冷。无人会给你添件衣裳,倘若添也不能使你觉得暖。凌晨四时,至阴至寒。睡去总为醒来,离去总为归来。这样相对。人应在哭时落泪,笑时舒颜。这样自然。

毗那夜迦。婆罗门教的国王,残忍成性,释迦牟尼派观世音化为美女和毗那夜迦交媾,醉于女色的毗那夜迦被观音所征服皈依佛教。成为佛教金刚的主尊。

先以欲勾之,后令入佛智。

还是先以欲勾之,后令入魔智。

颠倒相行,是个笑话。

欢喜。我的名字。最后她回到墓室,那方地正在塌陷,向下沉,直入地底。这之后,不会再有人找寻得到,她沉沉睡去,魂灵离去至阴司,在团团剑关里自旋成血海。

第三章 爬动的尸体

在尸体上爬行

阿义觉得自己的手快烂了。他没日没夜的洗手,狠命的搓,可还是觉得搓不掉。手上总象有什么东西在爬动,湿漉漉的划着一道道冰凉。阿义很后悔,不该跟老三哥他们去。他很害怕,天天失魂落魄,特别是夜里。夜里,他躺在床上,缩在被里一动也不敢动。他想睡又不敢睡,而且耳朵总不听使唤,警觉的听着外面的动静。外面,似乎总有点什么,隐隐约约的。

半夜,门无声的开了。一个全身裹着塑料纸的人走进来,一步一步逼近他的床。阿义圆睁着眼,浑身不能动弹。那个人在床前停下来,一会儿,伸出紧裹着塑料纸的手,慢慢的移近自己的脸,被塑料纸裹成一个球体的脸,开始一层一层的撕塑料纸。塑料纸发出清脆的撕裂声音。阿义还隐约听到另一个声音,象什么东西在泥泞的泥土里爬行。塑料纸发出凄厉的最后一响,落下去。

那人的脸露出了一大半。脸,没有眼睛,没有鼻子,没有嘴巴,什么都没有,只有象泥浆似的饿东西。嗤嗤嗤,无数的小东西在泥泞里蠕动,爬行。裹着塑料纸的手开始往泥浆里摸。摸出湿漉漉的的一团蠕动的泥浆,慢慢的,放在阿义的手上。阿义浑身不能动弹,哇的大叫,可叫不出声,只能死命的干嚎。

阿义睁开眼,看见一团红色,又“啊”的一声惊叫。再一看,原来是窗户投进来的阳光。他急忙看自己的手,上面分明有什么液体,湿漉漉的一片!阿义跳起来冲向水龙头,狠命的搓,搓。

阿义歪着脑袋,象只呆鹅。半天,他把脑袋歪向另一侧,继续发呆。“还是去吧。老三哥也在的。”最后,呆鹅对自己说。

秋高气爽,阳光灿烂,阿义随老三他们出发了。他们去掘墓。

逶迤南岭,披了一层金色,或远或近的有一两声鸟叫。掘墓的队伍在坟地里穿行。他们边走边说笑打骂,热热闹闹的穿过那些熟悉的坟墓,向前挺进。那些古老的坟墓和山、树、草相处倒也和睦,你挨我,我挨你,在阳光里错落有致。不过,阿义他们对老冢不感兴趣,他们不是考古的,他们只找新坟。

阿义紧紧跟在老三背后,小心翼翼的绕过那些坟墓。老三瞥了他一眼,笑,“怕了?呵呵,没准你脚下踩的就是尸体。尸体化的土,呵呵。”阿义象被蛇咬了一口,打了个冷战,恨不得把两只脚同时提起。大伙瞧着乐得哈哈大笑。阿义今年十九岁,还象个大孩子,这活儿是老三介绍的。阿义背井离乡来到南方,工没打着,成了盲流。带来的钱快花光了,再这样下去,连家都回不了。阿义想掘墓总比讨饭强,到底是件活儿,有工钱挣,就跟着老三来了。“喂,葬在哪儿啊,真他娘的远!”“快到了快到了。葬他娘的B,这么D远。”“喂,喂,你省点吧,别惹火了乡里人,没你好处!”“怕啥!治安队在后面跟着呢,他们敢怎么的?哼,非法埋葬!”“赫赫,不怕活的,就不怕死的找你?”“什么,找我?他娘的!他鬼好歹也讲道理啊,冤有头债有主,不找他狗娘养的村长,找我?”“喂,嚷什么,也不怕。”

掘墓队的人们就爱斗嘴,成天在坟墓里穿行,多说说话,也好撑点人气的。

一个崭新的坟墓,被剥开了。阳光隔着树投下来,在安静的棺木上染了一层金色。空气里漂着一些气息。

棺木撬开了。色彩鲜艳的古代服装向里塌着,象湿了。这一头有一双白色的鞋,那一头有一团,象张脸,还有头发,很长,很黑。“塑料袋,拿塑料袋。”阿义手脚发麻,嘴完僵硬的应了声“哦”。老三拍阿义肩膀说“塑料袋在那边,去。”阿义又“哦”了一下,看见那边一团银色,象保鲜纸,在阳光里闪烁。阿义把塑料纸抱过来,递给老三。他不敢看,眼睛却睁得老大,斜着瞧。老三他们围着棺木,摊开塑料塑料袋,隔着塑料袋轻轻把古代的服装翻转,翻过来。塑料袋斜眼看见古代的衣服松开,翻过来的物体露出一小块腊色,象开了一扇门,有东西柔软的挤出来。嗤嗤嗤,一只一只小东西从门里探出头来,湿漉漉的在泥浆里爬动。阿义死命闭上眼睛。“阿义,过来,帮手抬。”阿义愣着不动。老三大声叫他。他战战兢兢的走过去,看见尸体已经裹在塑料里,卷成一团。“阿义,快,你抬这边。”老三上来把阿义的两只手拿到那东西上,按住。隔着塑料的小东西在爬动,往手缝里钻。那东西柔软得象液体,随着他们的步伐,有节奏的在他们手中流过来,流过去。

把那东西放到架子上了。阿义两只手不知放哪里好,伸在空中。“嘿,阿义,那可是漂亮女人呢,水灵灵的,才二十出头。”“哈哈。你们瞧阿义的脸色。哈哈,快赶上塑料袋里的了。”

下山的路上,老三他们又开始说笑打骂,最后,他们把“东西”抬上在路边等候的货车,十几个保安人员正在路边守卫。

货车在保安队的保安下开进火葬场。车里的货物是从山上运来的。对于这样的货物,火葬场的工作人员是不动手,所有动作都由老三他们完成,他们只负责带路。到后来老三他们熟门熟路的,连带路也省了,不过登记还是必要的。“老三,先登记一下。呵,这阵子生意兴隆嘛。”火葬场的人说。“呵呵,你们不也一样,你兴我兴嘛。”老三说。“呸,我们是死工资的,哪象你,多一个就是钱呢。”“呵呵,我们这不就几个死工钱嘛,你们还可以偷梁换柱,大挣那个。呵呵,就象人家村长,那才叫。”老三收住话。“那是,上面不管你葬了几个,只看你挖了几个,前程美好呢,哼。”“喂,大伙抬进去吧。”老三急忙叉开话题。

又得抬那东西,阿义手又开始僵硬。阿义觉得炉子里的火在沸腾,手里柔软的东西象在挣扎,在塑料袋里涌动。还有,那些在泥浆里蠕动爬行的东西,嗤蚩蚩响。东西被送进沸腾的炉里,嗤蚩蚩响。阿义狠不得捂住自己的耳朵。一抬手,哇的大叫!

他手上有一只蠕动的小东西,正嗤嗤嗤的划着一道道稠稠粘粘的泥浆似的痕迹!阿义似乎听到炉子里传出的凄厉的嚎叫。“阿义,你别胡思乱想了,没事的。你瞧,我们都干了一个月了,有事吗?没事!你就去了一次,不会的。”老三瞧阿义失神的样子,真有点不忍心。“早知道,我就不叫你来做这个了。”

阿义一副想哭的样子,无言。自打火葬场回来,他就失魂落魄,恶梦连连。一天到头没做别的,就是不停的洗手。“又去洗手?我说没事,医生都说没事,你担心个屁!”老三拉住阿义,指着自己的手说,“我这里不知弄了几回了,这不还好好的。我们不过卖点力,挣几个没人要的苦力钱,他妈的鬼就怎么了,不让活命啊。这还不是政府让做的吗,关我们鸟事啊!”阿义疑惑的看着老三,期待他多说一些充足的理由。“阿义,没事的,鬼要找也不会找你,得先找他们村长,过来,我告诉你,是他们村长。”老三低声跟阿义嘀咕了半天,拍着他的肩膀说:“阿义,明天是冬至了,这一带的习俗在冬至扫墓,你到原来那地方去祭拜祭拜,就没事了。绝对没事了,我们都经历过的。”

阿义点了点头,象抓到救生草。

冬至这天,山上真是热闹,扫墓的人熙熙攘攘,山里香绕烛闪,爆竹连天。

阿义一个人上山了。山路很陌生,他却很快就找到原来那地方。掘开的坟墓已被掩好,还长了几丛山草。

墓前已经有人再祭拜了,阿义迟疑一下,就战战兢兢的在墓前跪下来,开始祷告,说着说着就呜呜的哭了:“我家里没钱供读书,跑出来打工,没想到被假老乡骗了,身上没钱,连家都难回。老三介绍我来,我想挣几个钱,没想到得罪你的。不是我想掘你的墓的,你千万原谅我啊,老三说了,这都是你们村长干的。政府这段在大抓火葬,土葬的要挖出来弄到火葬场烧掉。你们村要有人死了,要给村长送钱就可以土葬。要是不送,村长叫人提示你送钱,要还不送他就到上面揭发,叫人把。挖出来。听说他揭发了好几启了,上面夸他火葬工作做得好,要提拔呢。这真的不关我的事,我以后也不做这样的事了,呜呜,我想回家去,你千万原谅我,呜呜。”

扫墓的人奇怪的看着阿义,一个陌生的大孩子,莫名其妙的在自己亲人的墓前呜呜奄奄,问他为什么也不说。“大概是个傻子吧。”他们说。但不知道为什么,他们又觉得这孩子的祭拜是应该的,合理的。所以,也没把他赶走。

这一夜,阿义奇怪的很早就安详入睡了,还做了一个好梦。清晨,他的安详的梦被嘈杂的叫声惊醒了。他听到人们在议论什么“山火”的事。“这南岭成了火海了,都快烧光了。”“村里不是组织了救火别动队吗,听说上面也有人来指挥工作了。”“去,还救什么啊。自家的火还没的救呢,你还不知道啊,村长家被火烧了,人不知是死是活呢。”“哦。真的。啧啧”!“据说那火还奇怪着呢,烧完他家就自动灭了。”

阿义觉得自己早就知道村长死了,虽然他分明刚听到外面的议论。阿义还想仔细听他们的议论,却被老三的妈娘声打断了。“他娘的,今天又有工开的,这下可泡汤了。”“村长可真是火葬标兵啊,不用别人动手,自个儿来。”

一个灾后工作指挥小组奔赴南岭。先慰问救火英雄的家属——村长的家属,然后上山考察。村长是救火英雄,人们觉得也还说得通,他的确在救火中丧生了,虽然不是在山上,而是自家的火里。

村长死了,阿义很奇怪,他奇怪自己的毫不感到突然。他来到南岭下,眺望。劫后的南岭,被烧成光秃秃的没有树,没有草,只有由近及远的一排一排的坟墓,裸露在阳光下。考察队在这些坟墓里穿行,考察灾情。

阿义突然感到害怕,他有一种莫名的感觉和预感。他觉得这光秃秃的山就是一具庞大的尸体,上面有许多蠕动、爬行的东西,而且,这尸体将会被挖出来,重新燃烧!

阿义打了一个冷战,调头狂奔。

拜庙

我姥爷曾经告诉我,中国是礼仪之邦,其细微的表现就在门槛上。大家都知道,在过去,门槛越高代表主人家的身份越高。本来门槛只是为了让人方便锁门用的,不过后来,就表现为文明的象征了。如果你到一个人家去做客,那么过门槛的时候,一定要一脚跨过去,然后在把另一只脚收进来,千万不能碰到门槛,更不能踩到门槛上。门槛这个时候就象征着主人家的肩膀,谁能容忍你踩在自己肩膀上呢?-

我当时很受教,所以不论去别人家还是进庙宇,都不会碰到门槛,很注意这点。当我的物理老师说,牛顿说,我是踩在巨人的肩膀上才有了今天的成就时,我就跟老师说了这个故事,我说,牛顿真是个不懂礼貌的人。老师说,所以过去把他们叫蛮夷。

我姥姥说,如果踩了庙宇的门槛,一定会受到神明的惩罚的,我并不相信这个,我从不拜庙宇,我更理解我姥爷所说的礼貌的含义。

不过我有一个远方表哥却很信鬼神,逢庙必拜。有一天,他就出事了。

那天他从他们的村子到狼窝屯,路上经过一个破败的小庙。他这个人对庙是很敏感的,或许因为他对自己不满足,又希望神明可以帮助他吧,他见到庙就要拜一拜。

他进去的时候呢,里面供的既不是观音菩萨,也不是道德天尊。而是一个大姑娘的塑像。在中国道教,女神还是满多的,他也不管三七二十一,跪下就拜求保佑。-

但是此后呢,他就遇到怪事了。比如,一个人在家睡觉的时候,往往会看到一个大姑娘站在她窗外看着他,看得她心里发毛。有的时候,他就觉得有人跟着他,一般都是走夜路的时候,什么话都不说,就那么看着她,跟着他。他担心被鬼给缠上了,而且是个很难缠的鬼,他都要崩溃了。就去找了神婆。神婆说,他猜对了,加十分。确实被鬼缠上了,这个鬼呢,很显然,是个女鬼,因为他都已经看到那个女鬼在窗户外看着他了。

不过呢,这个女鬼和我们想象的鬼不一样,挺漂亮的,可能也就十六七岁的样子吧。要说这要是个豆蔻梢头二月初的小姑娘来缠咱们,咱们不得乐得都不知道姓什么了。可是偏偏是一个女鬼。虽然女人和女鬼只有一字之差,但却谬以千里了,不,不是一首千里之外就能唱得出他们的不同的,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真真的两个世界的。

人鬼殊途,因为人与鬼接触了,阴气就吸收的多,这样人体就会阴阳失调,这样人就会得一些器官上的疾病或者内分泌紊乱。

可是表哥偏偏就被鬼缠上了,这神婆也没有办法,说,恐怕你得跟她结婚,她这么缠你又不伤害你,就是这个意思,如果你拒绝,她可能恼羞成怒干掉你。但是如果你跟她结婚了,也就是冥婚,那么你阴气入体太多,到时候你还是死。总之,你是死定了,就是早死还是晚死的问题。如果你想晚点死,我就给你做个法,帮你们结婚。如果你想早点死,你就快点走吧,别死我这,我还得做生意呢。-

我表哥想,多活一天是一天啊,反正也没办法了,而且万一这个女鬼是那种为了爱情可以牺牲的女子呢,那到时候他就求她放过他,他不就能一直活下去了吗。于是就让神婆帮他忙。

神婆就做法了,因为必须要查到这个女鬼的家在哪,虽然是冥婚,但你看人家那么年轻,怎么说也是个黄花大姑娘鬼啊,还是要明媒正娶的。

这一查不要紧,就查这个女鬼的家,就是我表哥拜过的庙。神婆就问我表哥,是不是拜过。我表哥说是。神婆说,傻小子,不是什么庙都能拜的。这不是神庙,而是姑娘庙。姑娘庙就是那些没满十八岁就死了的女孩子,因为没有成亲,又入不了祖坟,就成了孤魂也鬼,家人为了不让她受苦,就给她盖个庙,也好纪念她。你去拜她,还那么成心的样子,而且你小伙子长的还俊,我要是个女鬼,我也看上你了啊。

这可不全怪人家这姑娘,你这和那女鬼怎么说都算是自由恋爱,还是拜堂了吧。-

我表哥那年也就二十五六岁的样子,冥婚之后,他的身体日渐虚弱,一年之后就没发劳动了,没过三十就死了。

听完这个故事,我觉得,我不拜庙是正确的选择。

有一种酒,叫女儿红,女儿出生时,把酒窖藏,等女儿十八岁出嫁时,那出来喝。可是如果女儿未满十八岁就去世了,那么那酒就叫花雕。我更喜欢喝花雕,却不喜欢拜庙,因为不是所有的事都那么浪漫凄美。

梦的解析

我本不信梦,第一次看到梦有昭示的作用,是在《列子周穆王》里。他是这么讲的,周宣说他会解梦,有一哥们不信,有一天就去问周宣,说我梦到了一只刍狗,是怎么回事。周宣说,你丫有运了,有个瓜娃子要请你吃饭了。

果然,这人还没走到家,就遇到一多年不见的朋友,非要请他吃饭,他盛情难却啊,就勉为其难地挑了一最贵的餐馆让朋友请了次客。

这哥们心说,梦到刍狗有这么好的事啊,第二天他又跑去找周宣,他心说,周宣肯定是蒙对了一次,肯定不会有第二次的。他就跟周宣说,你说邪不邪,我昨晚上又梦到刍狗了。

周宣说,你个猪头,你今天保准出车祸,而且还不是大车,最多一QQ,把你撞断腿,还肯定是骨折。

这哥们说,我XXXX(此处省略300个春秋战国时期秦国的方言脏字),我要是没让车撞,我就开我的沃尔沃撞死你丫挺的。

这哥们刚一转身,走出几步,嘿,这就来一辆车,当时车轱辘就把他给压下边去了。刚刚好把左腿压断了。

这哥们心说,周宣真够邪行的,但是中国有句成语,叫事不过三。我就忍你,明天我还来。

你们说,这哥们不是没事找抽型的吗。

第三天,这哥们又来了,跟周宣说,我昨天又梦到刍狗了。

周宣气得差点去顶他的肺,心说你这不是成心嘛。周宣说了,我告诉你,你们家今天要失火,你还不回家救火去,你跟我在这费什么工夫啊。

这哥们慢悠悠地走回家,他为什么慢悠悠地走呢,前面不是说了嘛,他腿折了,走不快。

这一到家,坏了,房子都成遗址了。这哥们这下可服周宣了,就去问他,他说,我三次梦到刍狗,怎么结果不一样呢?

周宣说,你梦什么不好你梦刍狗,这刍狗是给死人烧纸的。首先,人们会摆上吃的供品,顶你第一次梦了。接着,人们会把刍狗的腿掰断,顶你第二次梦了。最后,人们就把它烧了,就顶你第四次梦了。其实解梦并不神,是根据你的梦,观察你的气色推理得出的。

这哥们一听,彻底服了,说,周老师,我其实并没梦到刍狗,怎么还会应验呢。周宣说,三年不说梦,鬼神不敢动。你说了,就表示你心所想,那和梦是一个道理。

这哥们如醍醐灌顶,太受教育了,说,周老师,我明天要还梦到刍狗呢?

咳呀,周宣气的啊,说,你要再敢梦到刍狗,老子当街就把你撂这你信不?

我当时看这个故事的时候,觉得太扯淡了,人都说梦是大脑的杂念了,怎么可能昭示什么东西呢?但是两个真实的梦,改变了我的看法。

我姥爷去世那年,我姨夫还是一个工人,当时正逢一期提干,他是要学历没学历,要关系没关系,要金钱没金钱,整个就一三无人员。

有一天,我表哥就跟他说,昨天姥爷托梦给我,说让你给某某某送送礼,你肯定提干。我姨夫说,这玩意能相信吗?我姥姥和家里人就说,管他真的假的,试试嘛。

我姨夫说,一个9岁的小孩跟我说这么一通,我就真按他说的办,我疯啦。但是胳膊宁不过大腿,女婿宁不过丈母娘,我姨夫最终还是给这个领导送了礼。你还别说,他还就真提成科长了。此后更是一路顺风,直接胜到人事部部长,这可是个肥缺,负面的我就不说了。

但我听的时候,觉得说得有点神,我姨夫一直在单位干,他能不知道该给哪个领导送礼吗?

好嘛,猛的就来了。我上高二那年,我表弟梦到大牙掉了,出了好多血,把他疼的啊。他一说,我姥姥说,可能家里哪个亲戚要死了。我当时也在场,我说别说那些,多不吉利啊,梦个牙掉了,就能死人?

结果第二天下午1点,我大姨就在吃青蛙的时候中毒去世了。我不得不信这个梦的昭示功能了。

不过,更让我害怕的是,我在5岁的时候,做的那个梦。

那年,我爷爷在大年初一去世的,我爸爸的一个铁哥们会算卦,他说,这个日子去世的话,要牵连儿女跟着去。为这么一句话,我爸爸差点跟他绝交。但是不幸被他言中了,半个月后,我大伯因为食道癌去世,因为他已经病了很久了,我们并没有和那个人的话联系起来。可是一个月后,我大姑因为肺癌去世了,三个月后,我二姑因为感冒去世了,当时是因为医生打错了药。又过了几个月,我小姑睡觉从床上掉下来,感觉有点昏,就去了医院,结果也不知道为什么就去世了。

恐惧一下子笼罩在我们头上,我们一直担心我爸爸。而就在几天后的晚上,我梦到我在院子前溜达,我大伯忽然从一个土包里出来了,我看到他,就跑过去让他抱我,我说我想他,他说,那你跟我一起走吧。说着,就往土包里走。这个时候,我就听到我奶奶喊我,我就回头看,当时是黑天,外面都是路灯,挺明亮的,可是我就是看不到我奶奶,但是听得到声音。

我大伯就把我放下,说他不带我走了,我奶奶叫我呢,我奶奶想我,让我去找我奶奶。说着,他就进土包里不见了。我就哭着叫他,我一个人在院子门口可怕了,我就喊,结果这么一喊,我就醒了。我就看见家里人都围着我,喊我,我妈都哭了。她说我一直发烧,说胡话,把他们吓死了。

我奶奶说,可能是我大伯想我了,想把我带去,幸好没带走。当时把我送到医院,大夫说,再晚点,不死也是个傻子。

虽然我没事了,但是我还是担心我爸爸,这个当口,我大伯的大儿子,在工作的时候,被钻头刺进了眼睛,当年我大伯就曾被钻头刺中过眼睛。我爸爸的朋友也来了,他说,我爸爸没事了,下一辈的人把灾给挡了。

现在,我很相信梦,每次做了一个莫名其妙的梦,我都会立即查书并自己解梦。但是不管是谁问,我都不说,三年不说梦,鬼神不敢动嘛。

一些梦还真的应验了,但是请别问我,因为带有昭示性的梦是不能说的。

离魂衣

13、情敌

一个人,可以同时爱上几个人呢?

又怎样才知道,自己最爱的或者最适合的是哪一个?

有时候,当我们嘴里说着我爱你的时候,心底里藏着的,却是另外一个名字。

那不是自欺欺人,而只是情窦未开。

也许一生就这样错过了。

但是只要有机会表白,有机会遇到,即使没有结局,一生中能够真正清醒地爱一次,无悔地爱过一个值得的人,就已经是幸运了。

小宛苦苦一笑:“梅英,恕我不能再帮你找答案了,让我去地下陪你吧。”

她张开手臂正欲纵身跳下,就此粉身碎骨,忽然一声既熟悉又陌生的呼唤震醒了她。

回头,看到城墙下站着一个人,清俊的脸,破旧的牛仔服,熟悉的老吉它,那是——阿陶!

小宛呆住了:“阿陶?是你?怎么会是你?”“是我。”阿陶一跃而上,在她身旁同她并肩坐下来,吉它横在他们中间。“我刚回北京,想上长城走走,结果遇到你。真巧。”“真巧。”小宛痴痴地看着他,仍然不能相信这是真的,“怎么会这么巧的?”“有缘吧。”阿陶也望着她,半年不见,他更加英俊,也更加沧桑了,“小宛,许久不见,你好吗?”“我不好。”小宛的泪流下来,“阿陶,我很想念你。”“我也想念你。”阿陶低下头,有泪光在他眼中闪烁,“小宛,你好像很不开心。”“我……”小宛大哭起来,抽咽着,把心事一股脑儿全盘托出,那惨痛的,羞耻的心事,沉重得已经无法承受,痛楚比一切的尊严更强烈,让她顾不得为自己守秘。

阿陶专注地倾听着,眼中充满同情和理解。

许久,他说:“小宛,你知道吗?一个男人在不得不拒绝他心爱的女人的时候,他的心会有多么痛苦?”“你是说,之也他,也会痛苦?”“我相信他爱你,爱得很深,但是可能不够专一。他伤害你,比伤害他自己更难过。而且,这种伤害,也是他不得已。”“可是,他拒绝我……”小宛低下头,说不下去。张之也有一句话说对了,献身使她觉得羞耻。不仅当时,就是现在,重提斯时情境,也仍让她觉得羞耻。她再次流下泪来:“阿陶,我的心很痛,很痛,你知道吗?我不敢相信之也是这样的人,他可以拒绝我,不爱我,可是,他为什么要这样羞辱我?我们曾经是相爱的,就在几天前,他还说过他爱我,可是一转身,他就这样毫不留情地伤害我。爱情,是这样脆弱的吗?他让我不再相信,这世界还有真的爱情,你不会明白那种感受的……”“我明白的。”阿陶温和地说,“小宛,我不但明白你,也明白张之也,我也曾爱过,我也是男人,我想我能猜到他的想法。”

小宛抬起头,不解地看着阿陶。

阿陶长叹,再次说:“小宛,相信我:一个男人在不得不拒绝他心爱的女人的时候,他的心,会比你更痛苦。”“阿陶,当时你离开我,也会痛苦吗?”小宛终于问出那个在她心中横亘了半年之久,而半年前的她不敢问出口的问题。“我……”阿陶看着小宛,眼中的深情一览无余。

小宛忽然觉得心静下来,不,不必再问了,这是一个深切地爱着自己的男人。世界并不绝望,至少还有一个人,是深深地爱着她,关心着她的。

有时候,爱的来和去都是很奇特也很轻易的事情,有人一见钟情,也有人一刻终情。有人的感情需要天长地久来培养,也有人一梦醒来已经沧海桑田。有人在死后仍缠绵于前生事耿耿不忘,也有人转过身即可柳暗花明。

爱有个极限,但对每个人的尺度都不同。小宛对张之也的爱,在她决意赴死的那一刻抵达了她感情的极限,一旦死的念头退却,爱也就忽然回首了。与生命相比,感情毕竟只是驿栈,不是归宿。

水小宛不是若梅英,不想带着一段未了心愿上天入地,她还要留在这个世界上,好好等待雨过天晴。

她看着阿陶,轻轻说:“你放心,我会好好的。”

再回到家时,小宛只是沉默。

看到奶奶,她由衷抱歉,忘记把那盒特地从上海买的双黄月饼带回来。

然而没有月饼,仲秋节也一样地过。

水溶的兴致很好,提议小宛讲讲上海见闻。

小宛兴趣索然:“上海有什么好讲的,跟北京还不是一样。”“那怎么一样?”妈妈就像一般城市妇女,提到上海就眉飞色舞:“我年轻的时候,正赶上看电视剧《上海滩》,那个迷呀,有段日子,电视上一看到许文强就打哆嗦,那时正同你爸谈对象呢,就因为看了《上海滩》,横看竖看觉得你爸不顺眼,怎么打扮也不像许文强,后来想来想去,决定给他买套西装,打条领带,好歹装扮上像了几分……”

水溶大笑起来,问奶奶:“妈是在上海生活过的,您说说。”

奶奶自从答了一次记者问,讲起旧事便仿佛在对公众发言,文诌诌地感慨:“上海,风花雪月的城市,金嗓子周璇和阮玲玉的城市……”

小宛忽然有感而发,忍不住插嘴:“阮玲玉自杀,人们说是记者杀了她,也有骂张达民和唐季珊的,我却觉得,害她的人,是蔡楚生。”

水溶研判地看着女儿,不说话。

小宛看着月亮,继续说:“看电影《阮玲玉》,看到她被张达民出卖,又对唐季珊失望,去求蔡楚生带她走一段,我就觉得心里酸酸的。是蔡楚生让她演《新女性》,让她被记者包围,陷在人言可畏里,看着她坠进深渊,却不肯救她。他杀了她两次,一次在影片里,一次在现实中……”

眼泪流下来,她不是一个喜欢当众流眼泪的女孩,只有在讲述别人的故事时,才可以静静地流自己的泪。“他不该让她演《新女性》,人的命运,有时候会被重复的……”

就像若梅英重复了张倩女,而她,重复了若梅英。

母亲惊讶起来:“宛儿,怎么了?好端端哭什么?”

水溶有所察觉,却怕伤了女儿面子,只是遮掩:“到底还是小丫头,多愁善感。这就叫听评书掉泪,替古人担忧了,咱这宝贝女儿,又敏感又伤感,不该干服装,应该去当演员才对。”

门铃响起,母亲去应门,扬声喊:“宛儿,你的朋友。”

小宛走出来,小脸绷得冰冷:“这位是薇薇恩小姐,她不是我的朋友,是张之也的。”

母亲狐疑地看看女儿又看看那艳裳靓妆的不速之客,问:“一起吃月饼吗?”

薇薇恩却问小宛:“一起出去走走吗?”

月华如水,静静地洒满街道,把北京城变成一道清光的河流。

小宛和薇薇恩走在月光下,仿佛闺中密友喁喁谈心,可是身体的距离却明明是一种拒绝的姿势。

薇薇恩轻笑:“你恨我?”“为什么?”小宛看着她,清澈的眼神没有一丝杂质:“你有对不起我吗?”“如果我把张之也还给你……”薇薇恩望着小宛,歪着嘴角邪邪地笑,“你会感谢我吗?”“张之也不是你的。”“可他现在是我的了,是我从你手中抢回来的。”“他也不是我的。”小宛抬头看月,“是我的,你不会抢走。”“要不要打个赌?”薇薇恩挑战,肆无忌惮,“我可以把他还给你,看你有没有本事留得住?信不信,只要我一招手,他还是会回到我身边。”

小宛惊讶地看着薇薇恩,不明白这个化妆鲜明服饰艳丽的女子是不是脑筋有毛病。“这好玩吗?”她问,“你在做游戏?想证明什么?”

薇薇恩扬起眉毛笑:“没错儿,我就是想证明我比你有魅力。你要不要赌?我一定赢。”“你不必对我使用激将法。你是比我有魅力。”小宛淡淡地笑,“你已经赢了。”“你认输?连赌都不敢赌?”“是,我没胆,不敢赌,我认输。”

薇薇恩惊讶,美丽的涂着蓝色眼盖的眼睛越瞪越大,半晌,再问:“如果张之也自己要回到你身边呢?你要不要他?”“他已经不要我了,不是吗?”小宛坦然地看着她,“他选择了你。你赢了。还要怎样?”

薇薇恩忽然有些趣味索然,她没有想到情况会是这样的,她铆足了劲儿迎上门来探望自己的手下败将,想将这只猫口的鼠儿戏弄一番。她以为小宛会哭,或者会骂她,甚至大打出手。她已经准备好了迎战,一只猫对一只鼠的战争。可是这鼠儿毫不恋栈,反而令她无趣,觉得自己之前一番大费周章的表演未免小题大做了,仿佛一个演员卖力地唱足全场,却没有一个人鼓掌,而自己还在不住地对着空空的大厅谢幕。那感觉,比被观众抛臭鸡蛋哄下台还难受。

她站住,忽然没头没脑地说:“三里屯的酒吧要拆了。”

14.第二宗谋杀

是五月,花飞似雪,风一吹,就成了梦。

她倚在树下,欲语还休,头低得越来越沉,越来越沉,最终却还是猛抬头,勇敢地说出来:“我喜欢你。”“我喜欢你。”短截果断的四个字,无啻晴天霹雳。

她看着他,眼里渐渐有了泪。

而他,早已一败涂地。

张朝天长长叹息,抬起头说:“若梅英?不记得了。”“不记得?”小宛大惊,带着一丝愤怒,“你竟不记得?”

张朝天别转头,不说话。

这是一个满头白发的老人,白得如雪,然而风度仍是好的,岁月沧桑掩不去他原有的俊逸,虽然不再神采飞扬,举手投足间,却仍有一种贵气,与人说话时,不经意中带着种降尊纡贵的意味,仿佛帝王落魄,三分无奈,七分不耐。

女主人走出来敬果盘,她比张朝天要年轻至少二十岁,看来是续娶,满面春风,不语先笑:“张先生年龄大了,不能谈很久的,不周到的地方,水小姐要请你体谅哦。”

她管丈夫叫“张先生”,满脸的鸡犬升天的得意。

小宛抬头看着她,不明白这样浅薄庸俗的一个女人,凭什么可以代替若梅英成为他生命中的主角,而抹煞了梅英在他心中的记忆。她盯紧他,一字一句地再问:“你,真的,不记得,若梅英?”

张朝天被迫抬起头来,看着这纯净如水的女孩子,猜测着她同梅英的关系。许久,仍然说:“不记得了,太远的事,有六七十年了吧,谁记得?”

小宛呆立。他竟忘了她吗?当她为他的负约伤心,流泪,自我牺牲,直至坠楼惨死,游魂人间,他竟然、忘记她!

世上没有一种背叛可以比忘记更残忍,更彻底,更不可恕!

她仿佛在顷刻间沧桑了十年。

原来,时间真的可以消磨一切的恩怨。原来,那样倾心刻骨的爱也可以被忘记。

当恋人们说着山盟海誓的时候,总以为这誓言是会实现的,所有的灾难都不能将他们分开。

可是,有一种最强大的势力是被痴情男女在热恋时常常会忽视掉的,然而它实际上却是最不容忽视,亦不可抗拒的,致命的阻碍——那就是时间。

时间磨轮可以磨平所有的山盟海誓与深仇大恨,无论是花前月下的柔情蜜意,还是不共戴天的旷世情仇,都可以在时间的砂轮下打磨得面目模糊,麻木不仁。

唯有若梅英,这个不愿还魂的痴心鬼,竟可以抵拒时间的砥磨,穷天极地地寻找前世情仇,牢记住一段经历了半个多世纪的恩怨,誓不肯忘。

我要问你一句话。

小宛一双眸子晶光闪亮,执著地,要替若梅英问个答案:“那年七月十四,鬼节,群英荟全台鬼戏。可是,若梅英约了你在鬼节前夜私奔,在兴隆旅馆布置了新房等你,你却失约,为什么?”

那位徐娘半老的女主人早已不乐意了,出出进进地假装端茶递水,故意弄出很大的声响。

小宛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只双目炯炯地看着张朝天,不问出一个究竟来誓不罢休。

他负了若梅英。

正如张之也负了自己。

这个答案,并不只为了若梅英而要,同时也是为自己,为天下所有痴心辜负的女子。“若梅英为了你,死不瞑目。生生死死,一直念着要问你一句话。你总得给她一个答案——为什么失约?”

她坚持着,一反常态。上海之行改变了她,她不再是那个温婉羞涩的水小宛,而是代梅英追讨公道的复仇女神。“太庙大烧衣,是若梅英在解放后唯一一次见到你,我不信你会忘记那一幕,林菊英老奶奶,不相关的人,隔了四十年还记得,提起来就痛哭流泪,你怎么能不记得?”

张朝天闭上眼睛,闭眼的瞬间,水小宛似乎看到有眼泪在闪。

是泪么?“梅英就是在那次见面后跳的楼,他们说,梅英跳楼的时候,你也在场,你没有看到她,听到她吗?她喊着你的名字,要问你一句话,从十三楼上跳下来,就死在你的脚下,你会不记得?”

她的泪先他而流下来,声音哽咽:“她为了你,从人到鬼,从生到死,不过奈何桥,不喝孟婆汤,就因为她不想忘,不肯忘,她要问你一句话。而你,你怎么能忘?”

他睁开眼,神情淡定,良久,说:“不,真的不记得了。”

小宛的脸垮下去,心里忽然变得很灰很灰,眼睛在瞬间变得黯淡。

她抬起头,无言地望向窗外阴沉的天,默默说:“梅英,你爱错人了。”

下楼的时候,水小宛遇到张之也。

他说:“好久不见。”

她也说:“好久不见。”语气中并没有太多的情绪。

他看着她,知道事情已无可逆转,过去是真的结束了。

可是,他还是想替她做一件事,换句话说,是替若梅英做件事,找到那句话的答案——这同时也是水小宛一心要做到的。

所以,他与她不约而同,先后来到知情人的门前。

然而小宛说:“不必再问了,他说他不记得。”“恨比爱长久。胡瘸子对若梅英的感情要比张朝天深得多。”小宛唇边露出一个苦笑,“梅英如果嫁给了张朝天,今天早已投胎转世,也什么都不会记得了。”

记住,是因为不忘。

忘,是心字上一个死亡的亡。

因为恨,故不甘心,不死心。心不肯死,故而不忘。

张之也有些唏嘘,张朝天辜负了若梅英,被她记了一辈子还不够,做鬼还要纠缠不休。而薇薇恩负了他,他又负了水小宛,却清楚地明白,将来他们谁也不会记得谁。一旦分开,记忆立刻被删除清空,根本无需心死,因为压根儿无心。即使要记,也只记得自己的话。

他叹息,低低地说:“我刚去了广东。”“采访?”她同他一前一后走下楼去,对他的行踪已经并不关心,只是出于礼貌才会回应。

这么快,这么快就已成路人。她的心里未必不感慨。曾几何时,还为了他寻死觅活呢,而今再见,却只觉陌生。“是,采访,去了观音堂,见到了那些硕果仅存的自梳女。”

她在楼门洞口停下来,抬起头,看到几只灰背鸽子从天空中掠过。

是的,他不久前曾说过,要去广东好好做一则有关自梳女的纪实采访的,原来,中间只隔了这么短的时间吗?想起来却是恍如隔世。“会计嬷嬷?”她打起精神来,“你听到些什么?”“都是过去的事了,你不会愿意知道。”张之也支吾,“小宛,我们……”“我们的事,也已经过去了。”小宛打断他。

张之也的脸忽然僵住,虽然这个答案是他早已预料到的,可是真正面临的时候,还是令他有种彻骨的寒冷。若梅英在六十年后仍然记着张朝天,可是水小宛,已经决定在昨天就把他忘记。他觉得身体里有样什么东西,忽然地折裂了。

张朝天在窗户里看着水小宛和张之也并肩走远。

一对璧人。他想,和当年的自己与梅英一样。只是不知道,他们的爱情会不会比自己幸运。

水小宛的到访使他知道,自己的日子终于到了。

那个小宛,眉目神情像极了若梅英,她是替她讨答案来的。

可是他没有回答她。

她让他想起了太多的往事。

他的确忘记了若梅英。

生活中最可怕的,最消磨爱情的,不是贫穷,是拮据。

渴望的人和事一再落空,得到的总是些不尴不尬的际遇,不知道怎么就结了婚,不知道怎么就做了人家父亲,从没有给过妻儿足够的幸福与快乐,可是因为失望太多,也就渐渐不懂得抱怨。过一天算一天,一天和一天并没有太大的区别。邻居有人升迁有人撞车,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生活的本质就是这样的柴米油盐,为一点点小事吵架,可是大祸来临时反而坦然。动不动就喊离婚可是看到人家夫妻打架马上热心解劝,并且现身说法俨然恩爱夫妻……半辈子就这样过去了,从来都不是个幸福的人,只是也并不觉得有多么不幸。

临了儿,却忽然想起自己原来也曾经年轻过,快乐过,真情过……

不如不想起。

想起这一切的时候,重温这一切的时候,就是死亡的时候了。

张朝天死得很平静,死在满足和回忆里,死在新一轮的等待中。他在死的时候,终于等到了一生中唯一的一次高潮。

他又见到她了,那绝色的女子。

她没有着戏装,不施粉黛,穿着珠灰色的缎质旗袍,站在深黑走廊的那端,幽幽地说:“我等过你,等了你整整一夜一天,一直等到第二天上戏……”

她说她等他,一天一夜,直到第二天,也就是七月十四上戏。

但是他却知道,远远不止,不止那么短时间,即使嫁了,死了,她也仍在等他。等足六十年。

阳寿六十年,阴寿三十年,她的时间到了。可是仍然不肯走,仍然要等,等到魂飞魄散。

她的身影在灯影里明灭,脸上的表情看不见,可是那闪烁的,是泪。

他看着她的泪,忽然笑了。

我要问你一句话。

那是一句怎样的问话,那是一段怎样的痴情。能被这样的一个女子这样地耿耿于怀,不论是爱还是恨,这人的一生也都是值得的了。

张朝天死得无怨无悔。

至死没有回答若梅英。

他不愿意回答她。不,不是不愿,是不忍。

因为他知道,如果他答了她,她就会消失,而他不肯。

早已过了知天命的年龄,他还有什么不知道的?

将死的老人已经是半个神,看破生死,看淡恩仇。

如今,他只想死在她的手中,以自己的死,平她心中怨气,伴她同游九泉。

死的时候,他已经决心,和她一样,不喝孟婆汤,不过奈何桥,不忘情,不投胎,宁可世世代代做一对永不超生的鬼。

他只是不知道,梅英的魂,为了他,连九泉也不肯收留,他们无论生死,已经永不可相伴了……

服装间,满室彩衣静默,一人一鬼相对而立。

小宛望着若梅英,已经不知道什么是害怕,经历了上海的情变,她所有的感情都平淡,淡淡的愤怒,淡淡的悲哀。“是我。他竟然忘记我,至死不告诉我答案,他必须死。”“他死了,你们是否可以在另一个世界重逢?”“不能。”梅英怅怅,“我已经不能再回阴曹地府,不能享受人间祭祀,也不能转世股胎,永远都只是一缕孤魂,直到时间尽头。”“时间的尽头,那是什么意思呢?”小宛忽然有所察觉,急急地问,“梅英,可不可以忘记仇恨,重新来过?不要再杀人了,停止所有的报复,学会让自己忘记好不好?”“来不及了。”梅英缓缓摇头,面容哀凄如水,“在这个世界上,我早已一无所有,甚至连身体也是虚无。我什么也不是,只是一束感情,一缕仇恨,我因为感情和仇恨而存在。你让我放弃报复,忘掉过去,就等于是要求我从世间消失,魂飞魄散。”“阳寿六十年,阴寿三十年,我都早已经错过,不能再投胎,但是还可以在九泉下游荡。只在每年七月十四上来几天,本来过完鬼节就要回去的。可是这一次,你让我看到了旧时的戏衣,看到了寻找张朝天的可能性,我已经找寻了三十多年,好不容易看到一点希望,是怎么也不肯就此放手的。所以,到了该回阴间的日子,我没有回去,躲在衣裳里错过了回去的时机,那么以后,也就再不能回去了。我已经被阴司除名,从此只是一个孤魂野鬼。”“做了孤魂野鬼会怎么样?”“孤魂野鬼,在天地间不受任何机构掌管收留,除了自己之外一无所有。我说过,我们鬼在世上是没有形体的,只是一束感情一段仇恨,只要仇恨在一天,我们也就跟着存在一天,一旦仇恨消了,感情尽了,我们也就随之消失,连魂魄也不留下,从此,成为真真正正的不存在。”“不存在?”小宛悚然而惊,只觉一股凉气自踵至顶,盘旋而上,整个人如被冰雪。虽然她早就知道梅英是一只鬼,可是,她也一样有感情有形象,除幽明异路外同自己也没什么不同,可是现在,她说她将要从此不存在,却让人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

送一只鬼消失,和送一个人死去,究竟有多大的不同?这段日子,她早已将梅英视为知己好友,甚至自己感情生活的一部分,她怎么能忍心看着她从此消失?

可是不让她消失又如何?让她继续她的感情与仇恨,继续报复下去,杀死更多的人以聚集戾气吗?那样,自己不成了同流合污的凶手共犯?

然而逼梅英放下屠刀,就等于让她结束情怨,从此销魂,如何忍心?

人的命,和鬼的魂,到底孰重孰轻呢?“难道你的存在,就是为了杀人吗?”小宛柔肠百转,进退两难,忍不住又流下泪来,“你说你是因为一段感情才迁延不肯投胎的,可是现在,你留在这世上,却只为了报仇,这不是背离初衷吗?”

梅英叹息,头上的钗环叮咚。“忘”,是一个“亡”字加一个“心”字。心死了,才可以忘。

然而若梅英,身体死了,心却不肯死,于是不忘,于是魂聚不散,于是寻寻觅觅,游荡人间,纠缠前生恩怨。

不让她如愿,是怎么都不能使她“死心”的。

小宛也不甘心,不死心,苦苦追问着:“除了张朝天,你的心里就再也没有别的余情了吗?即使这世界了没了使你恨的人,可是,也没有使你爱的人吗?没有可牵挂的吗?”“没有。”梅英轻喟,“我留下来,只想问他一句话。那年七月十四,他到底为什么失约。他不告诉我答案,我死不瞑目。”“我替你找答案,我答应过你,一定会帮你找到答案。就算张朝天不肯答,也一定还有别人知道,我去问他太太,我去找找看你还有没有别的师姐妹活着,每件事都会有一个答案,我一定会帮你找到的,你等我,等我……”小宛哭着,语无伦次,她是那么怕,那么留恋,那么不舍得若梅英离开。曾几何时,她因为她的缠几欲发疯,想方设法要远离,怕得躲进衣柜里哭。为她寻找张朝天,也不过是想她早点走。可是,临到现在真要分手,她竟是这般不舍,尽了全力地要留住她的魂。她的爱与牵挂,泪与情缘。

又是死地。

这已是近来第几次参加葬礼?小宛看着骨灰寄放处层层叠叠的格子架,每一格都有一只盒子,每一只盒子里是一个人的骸骨。原来一个人在世界上所占的位置,只有一个盒子那么大。

忽然觉得生命是这样地无味。

如果死后不能变鬼,真是很不甘心的。

小宛希望自己死后,可以让若梅英一样,成为一只仍然有情有义有思想的鬼。那样,才不负来这世界一趟。身体可以消失,但精神永不泯灭,不然,生前那么多的伤心疼痛又所为何来?

她环顾四周,看到许多或浓或淡的影像,她知道那些都是灵魂——不是每个灵魂都可以像若梅英那样鲜明的。做人有高低,做鬼也一样。

鬼魂们用忧伤的眼神望着她,似乎在喁喁诉说,声音太多了,叠在一起,她抓不住任何一缕信息,不禁叹息:“不要再拜托我了,我不是神,不能达成你们的愿望。不要再找我了。”

在张之也的安排下,小宛见到了张太太,张朝天太太。

张太太雍容端庄,并没有因丧夫之痛而形容憔悴,相反地,举止间反而有一种沾沾自得之意——小人物难得做一次主角的那种得意。

这种女人,大概只有在自己的婚礼和至亲的葬礼上才有做主角的机会吧。如果可能,她情愿嫁无数次,再亲手为老公送葬,以此增加生命的戏剧性。

许是为了若梅英,小宛对这位续弦张太太有难言的敌意与轻视。可是有些事,必需问她才知道。

好在,张太太很喜欢回答别人的问题——前提是,那个“别人”是记者。

如果不是张之也出面,小宛想她大概很难约到张太太。“张先生的一生,是很传奇的。”她用一种答记者问的口吻来做开场白,大眼睛瞟呀瞟地看着小宛,但是眼风带着张之也。

小宛再一次肯定,张太太所以愿意出面,其实给的是记者的面子。“张先生在解放前就是老共产党员了,不过是地下党,表面的身份是记者。你们看也看得出来,我不是他的原配,他第一个妻子,是个农民,在乡下娶的……”

小宛一愣,原来,若梅英非但不是张朝天最后一个女人,甚至也不是第一个。难怪他一再推诿,难怪他踟蹰于感情,原来不止因为自己身份特殊,害怕连累梅英,也还因为他并非自由身。梅英与他,自始至终是无缘的,根本相遇就是一种错误,从来也没对过。“解放前夕,张先生身份暴露,被抓去坐了整整一年牢,受尽折磨,但是他宁死不屈,誓与敌人做斗争……”张太太显然并不是第一次答记者问,训练有素,遣词熟练。

张之也忍不住打断她:“那什么时候释放的呢?他的前妻又在哪里?”“解放后就放了呗,他前妻已经死了,全家都死了。解放后,张先生为政府工作,任劳任怨,呕心沥血……”

张之也再一次打断:“那你们呢?什么时候结的婚?”“1978年。”这回张太太答得很痛快。

小宛心中忍不住哼了一声,1978年,“文革”结束,张朝天官复原职,正是春风得意的时候,倒让这张太太捡了个现成便宜。她有些欣慰张朝天总算是在梅英死后才娶的现任张太太,然而查清真相的线索却再一次断了。

张之也安慰她:“别急,我们慢慢来,会找到答案的。”

小宛点点头,心思飘开去。张之也又说:“那一天,我们也是从这个出口走出去,一直走到地铁站……”

那一天,是为胡伯送葬,小宛在极度恐惧中问张之也:“你信不信有鬼?”

是他安慰了她,陪着她出去,走在阳光中,拥抱着她,吻了她……如今墓园依旧,阳光依然,相爱的人的心,却已经远了。

小宛低下头,不胜唏嘘,努力岔开话题:“我没想到,张朝天竟然已婚……”“别这么不公平。”张之也犹豫了一下,不知道是替自己还是替张朝天辩驳,“也许张朝天不是你想象得那样自私,他已婚,是遇到若梅英之前的事。他爱上梅英,却一直进退两难,不是因为有了婚姻做障碍,而很可能恰恰相反,是对梅英的一种尊重。”

小宛看着张之也,不明白他的话。

之也叹息,继续说:“那时代的男人,三妻四妾的多得是,而且,对一个戏子来说,与人做妾更算不上什么了不起的牺牲,张之也所以不肯轻易接受梅英的感情,或许正是因为对她太尊重,视若天人,所以才不肯给她一份不完整的感情不独立的身份。”

小宛皱眉,不自信地说:“是这样吗?好像也很有道理。可是……”可是什么呢?她又说不上来了。

张之也鼓足勇气,再试一次:“小宛,我们可不可以……”“不可以。”小宛看着他,很快地说,“我爱上了别人。”“别人?”张之也愣住了,“这么快?”

而小宛自己也被自己这句脱口而出的话给吓住了,心中仿佛有一阵海浪涌上来,一波又一波,是的,她爱上了别人,那个人,叫阿陶。是的,她爱的是阿陶,从地铁站口的初遇开始,到分手,到重逢,到现在,她一直爱着他!

她爱阿陶!她一定要当面对阿陶说清楚,不可以再一次错过他!“小宛,你去哪里?”张之也在身后喊。

而小宛的身形已经远了:“老地方!”

曾经,她约之也在老地方见面,而他失约。只为,那并不是她与之也的老地方,而是阿陶的老地方。

老地方——地铁站口的每个台阶上,都写着一句话:小宛爱阿陶。

她找不到阿陶,她只有用这种方法来告诉他自己的爱。她知道他一定会看到的,可是,他为什么不来找自己呢?

一夜又一夜,小宛苦苦地守在地铁站口等待阿陶。

守株待兔,一个古老的童话,生命中不可重复的偶遇。

农夫所以会守株待兔,是不是因为他爱上了那只兔子?小宛想,农夫不是傻,只是执著。生命需要希望,有所等待总比无所等待来得充实。

如果没有对阿陶的等待与渴望,小宛不知道还有什么定力来把持自己,拒绝张之也的第二次追求。

曾经,她问之也:如果你爱上一个人,很深地爱上,但是明知道这爱会带给你痛苦,你会怎么办?

张之也答:“我不会爱上那样的人。我不会为一个不爱我的人痛苦。”

记得当时,她回答:“我也是这样。”但是现在她知道她错了,一生中能够遇到一个真正值得爱的人,已经是一份幸运。无论阿陶是不是喜欢自己,她已经决定爱他,永不后悔。

然而阿陶,阿陶在哪里呢?

阿陶就像半年前一样,又一次忽然间就从她生命中消失了。每次电话铃响,她都希望是他;每次说有人找,她都在人群中寻找阿陶的笑脸。然而总是落空。

来找她的人,一个又一个,都不是阿陶。而薇薇恩却再一次不期而至。

那天,是个雨天。小宛正在服装间熨衣裳,门外雷声一阵追着一阵,薇薇恩来了。那么大的雨,那么响的雷,都丝毫无损她靓丽浓艳的化妆,除了高跟鞋上的些微泥点之外,薇薇恩浑身上下干爽整洁,一丝不苟。

她左右打量着小宛的工作室,夸张地笑:“原来戏服是这样的,我小的时候,也对京剧挺感光趣。我爸喜欢看,整天带我到处追着演出团跑,我爸和之也的爸,是一对老戏迷,凑在一起,没三句话就唱起来,什么《红灯记》,《智取威虎山》,我和之也小时候,也成天对戏词儿玩呢。”说着偷眼看小宛,见她淡如春风地只是忙着自己手中的活儿,便上前抚摸一下衣裳的绣花,啧啧称赞,“这些绣花可真精致,做这样一件衣裳挺费劲的吧?”

小宛微笑:现在好多了,有很多成衣店戏装厂家可以批量购买,以前的戏装才讲究,一针一线都要自己找专人缝的。你看,像这件水田纹坎肩,一件简单的尼姑衣,也不绣什么纹样,现在做就很容易了,裁好样子,机器一跑就是几十件,统一服饰,很快很简单;可是搁在以前,一次只做一两件,要量体裁衣,单是这种水田纹由深蓝、天蓝、白色三种绸料拼接,就要计算好怎么样下剪最省料子,又要凭手工严格地按照水田纹切出纹线,然后一块一块拼缝,一件衣裳,怎么也要做两三天。“我和张之也分手了。”薇薇恩忽然说,“这次是真的,最后一次。”

小宛只略略停顿,仍然不紧不慢地熨着衣裳,继续着刚才的话题:“这件水田纹坎肩,是《秋江》里陈妙常的行头,上戏的时候,外面系上丝绦,里面衬着马面百折裙,裙子上有绣花,通常是莲花纹,一点春机,就露在这里了,也有的戏里,会在丝绦上做文章,颜色很亮很鲜艳,突出妙龄女尼思春心情。”

薇薇恩恼怒地打断:“不要再说你的水田纹了,我现在在同你说张之也,我们分手了!”

小宛抬起头:“为什么?”“因为没有在一起。”薇薇恩答,接着歇斯底里地大笑起来,“爱情不过是两种结局,没在一起就分手,有什么稀奇?”“我不是问你们为什么分开。”小宛淡淡地笑,“我是问你为什么要专程来告诉我。”“因为没有别的人可以通知……可以吸烟吗?”薇薇恩问,但并没有等小宛回答,已经顾自点燃一支烟用力吸起来。停一下,徐徐吐出一口烟,说:“我和之也在一起的时候,每天都会做爱,很疯狂……”

小宛恍若未闻,将熨斗置放一旁,把衣裳挂到架子上。

薇薇恩苦涩地吸着烟,苦涩地向一个最不该倾诉心事的人倾诉着心事:“他每次要我都要得很紧迫,像野兽。开始我是高兴的,但后来就明白他是在发泄。他心里很后悔很烦躁,害怕面对。他和我之间,已经只剩下做爱——不,是只剩下做,没有爱。爱是留给你的。”

小宛换了另一件衣裳在案板上抻平,取过熨斗继续工作。

薇薇恩烦躁起来:“你不说句话吗?”

小宛抬头看她一眼,淡淡地说:“这一件,叫小饭单,与大饭单相对应,专用于平民家的少女……”“我不是让你说这些。”薇薇恩恼火起来,“水小宛,我在同你讨论男朋友。”“是你的男朋友,不是我的,对不对?”小宛终于放下熨斗,然而表情仍然平静如水,“我很怎么,只对我自己的事情感兴趣。我不想同你讨论你的男朋友,也没有意见给你。如果你想了解戏装,我可以……”“我才不想了解你那见鬼的戏装呢!”薇薇恩暴怒,“你是在报复我?你报复我打电话骚扰你?你现在存心用这些戏装知识来气我,对不对?”“不对。”小宛环顾四周,低低说,“我是真的很喜欢这些戏服,它们是我的爱好,兴趣,工作,事业,心情寄托。我不高兴的时候,它们可以陪伴我,它们每一件都有生命,有故事,有情绪,有性格,它们虽然沉默,却懂得安慰,在同张之也分手的日子,是它们让我觉得世上还有很多美好的事物值得珍惜,张之也,并不是生命的全部。”

薇薇恩忍不住退后一步,重新上下打量着水小宛,这是小宛第一次认真地提到张之也的名字,如此平静,如此真诚。在那琳琅满目的戏装的拥围下,十九岁的水小宛,恍若一个彩色的精灵,聪明剔透,而照眼生辉。

薇薇恩叹息了:“我那么辛苦地把张之也从你手里抢过来,你却告诉我你不在乎他。我不信!”她提高了声音,“水小宛,我不信,我不信你真的不在乎张之也。”“我在乎。”小宛却依然平静,“我的确曾经很在乎他,曾经把对他的爱看得高于一切,但是现在,我已经不再爱他。”她看着薇薇恩,清清楚楚地再说一次:“我和张之也,不会再走在一起。”

平行,或者交叉,永远不会重合。而她和张之也,已经错过了那个交叉点,以后的路,只能越来越远了。“原来,最在乎他的那个人是我。”薇薇恩呛咳地笑起来,眼光渐渐幽深,叹息说,“年轻的时候,我说过一句很自私的话:当我回头的时候,看还有谁会站在那里等我。有那么一天,便一天都是纵性的。然而到了现在,我已经不敢回头,怕空空的,只有荒凉。”

小宛微微惊讶,专注地看着薇薇恩。也许她并没有自己想像的那样浅薄,粗俗,她有她的聪明与眼光,只是太功利了一些罢了。换一个角度来看,她未必不是令人心动的女子。可惜,她们永远都不会成为朋友。“为什么现在才知道你是在乎他的?”她终于问,“在这之前,你不知道你自己的感情吗?你那么辛苦才找他回去,又是打电话又是哭又追到上海,我以为你爱他很深。难道都是假的?”“不是假的,但也没多少真。”薇薇恩吐了个眼圈,自嘲地笑。“有什么办法呢?生活在这个浮躁的时代里,连悲哀都是刻意的,急切的恋爱,华丽的伤感,一切都是戏。”

她停下来,望住水小宛,这个比自己小了五六岁的女孩子:“水小宛,其实我真地很羡慕你。一个不到二十的女孩子,居然可以把自己埋在故衣堆里,心如止水。像童话一样地生存。我打电话,恐吓你,骚扰你,不是因为我有多爱张之也,我就算真爱一个人,也不会那样辛苦。我只是看不得你太平静。有什么理由一个二十岁的女孩可以比我更从容?”“你高估我了。”小宛摇头,“我并不平静,也不从容。对于爱情游戏,我太幼稚无能了。我懂得分辨戏服中什么是大饭单与小饭单,分辨花斗篷和素斗篷,知道斜披女蟒代表女帅点兵,斜披素褶代表英雄末路,可是,我不懂得分辨男人与女人,喜欢与爱情,情与欲,真与假,我甚至不能够了解之也是不是真的爱过我。你导演了那幕午夜凶铃,又在上海宾馆里当着我面同之也亲热,你知道吗?那一刻,我真想死。我甚至在大雨天跑去跳长城……我很庆幸我现在仍然能够站在这里同你说话,被你夸奖一声从容。可是,从容是要付出代价的,那就是爱情的失败。在这场三角戏里,你才是成功者。”“没有,我并不成功。”意外的,是薇薇恩也连连地摇着头,两个女孩子,好像在争着比谁更失败。

薇薇恩,这个争强好胜到了不择手段的地步的北京小姐,此刻变得无比软弱,她无助地望着比自己小很多的水小宛,苦恼地倾诉着:“我本来以为,无论什么时候回头,张之也总是会在的。他以前也离开过我,交往过别的女朋友,可是只要我一招手,他就又会回到我身边。都说女人最不容易忘记初恋情人,其实男人才更加在乎。因为他在乎他自己的过去,在乎他真心爱过的女人,不愿意看到她失意。男人是有保护欲的,在之也的心中,我永远都是他的邻家小妹妹,是他生命中第一个女人。可是这一次,他离开了我,不肯再回来,不肯再等……”“他不是已经回到你身边了吗?”小宛越发不明白,“你们不是已经合好了?”“没有,他已经不再是张之也,他成了废人。”

薇薇恩忽然笑了:“你不明白是不是?你还是个处女对不对?”笑声越来越响,近于失态,“十九岁的处女,北京已经不多见了。张之也那么冲动的人,居然可以一直在你面前装君子,也真不容易。就冲这个,我就知道,他一生中最爱的女人,不是我。”

小宛低下头,想起海蓝酒店之夜,她赤裸地站在张之也面前,而他扬长而去。

现在,她真的有点懂得阿陶的话了,张之也的拒绝,未尝不是一种成全。他的心中,一定有与她同样强烈的痛与自责。“之也他,现在过得好吗?”“不好,非常不好。”薇薇恩继续不顾一切地狂笑着,笑出眼泪,“他成了一个废人,就是把最美的女人扒光了摆到他面前,他也无能为力了。刚和你分手的那些日子,他天天和我做爱,疯狂地做,可是后来就忽然不行了,怎么都不行,我用尽办法,求他,逗他,为他什么都肯做,可是他再也做不成男人,他甚至去酒吧找妓女,也不行,他做了一回君子,现在只能永远做君子了,哈哈哈,君子,哈哈哈哈……”

忽然,她的狂笑戛然而止,就好像被谁掐住了脖子一样,用手捂着嘴,惊恐地望向门口。

小宛回头,看到雨中站着黑衣黑伞的赵嬷嬷,花白的发辫,灰白的脸,像只鬼。

赵嬷嬷走进来,表情阴冷,声音僵硬:“他死了。”

薇薇恩连连后退,迟疑地问:“你是人是鬼?”“我现在是人,很快就是鬼了。”赵嬷嬷答,忽然扬声大笑起来,笑得比薇薇恩刚才的歇斯底里更加张扬嘶哑,花白的辫发随之硬梆梆地一跳。滑稽而古怪。

薇薇恩尖叫一声,再也忍不住,夺门而逃。

小宛望着赵嬷嬷:“谁?您说谁死了?”“村长,村长死了。我知道是你做的。”“村长?什么村长?会计嬷嬷,你在说什么?”“你找到谁,谁就会死去,是你,是你做的。他死的样子,和张朝天,和胡瞎子,一模一样,我知道是你,知道是你……”赵嬷嬷步步逼近,阴恻恻地问:“说吧,什么时候轮到我?我不怕。”“会计嬷嬷,你在说什么呀?”小宛莫明其妙,“我可不认识什么村长,也没去找过他。”“那个记者去过。”赵嬷嬷忽然尖叫起来,“他去调查我的底细。”“就是他。他去找过那个村长,刚走,村长就死了。你找谁,谁就会死,我知道的。告诉你,我不怕死,我不在乎了,你替我报了仇,我就是死了,也瞑目。”“报仇?什么仇?”小宛小心翼翼地问,“那个村长,是你的朋友?你怀疑他的死同之也有关?你要替他报仇?”“我替他报仇?”赵嬷嬷忽然又一次大笑起来,笑声凄厉嘶哑,比哭还难听,笑着笑着,就真变成了哭。“我替他报仇?我恨不得吃他的肉挫他的骨,我睡着醒着都想着要找他报仇,可是没本事。现在他死了,死得和胡瘸子一模一样,我知道他是若梅英弄死的,我高兴,我高兴,我现在心满意足了……”赵嬷嬷的声音已经笑得哑了,发出磨刀般的声音,“水小宛,你不是一直想知道若梅英是怎么死的吗?让我告诉你,我告诉你!”“你知道?”小宛大惊,“你上次不是说不知道吗?”“我说不知道,是因为我怕,我怕我说出来,就没命了。太惨了,太惨了。那天太庙大烧衣,接着闹武斗,分成两派,互相开火,乱成一团,若梅英被胡伯那一伙抢了去,关起来,关在一个小楼里,楼很高,派人把守着,有武器,不许人上去,再后来,就出事儿了,她死得很惨,很惨。我眼睁睁看着她从楼上跳下来的,看着她摔成粉碎的,那样子太惨了,我怕极了,怕得发恶梦,所以才要离开北京,可是没想到……”“那现在为什么又要告诉我了呢?”“因为我的仇已经报了,我不再在乎死,我只求你告诉我,什么时候轮到我,什么时候……”“不会的。”小宛悲哀地看着赵嬷嬷,“梅英不会害你,她绝对不会害你。”“她会,她当然会。我斗过她,打过她,她看着我,我抡起鞭子,打在她身上,她的脸,那么美丽,她看着我……”“赵嬷嬷,我不知道该不该告诉你,梅英她,她不会害你的,因为……”小宛犹豫了再犹豫,然而最终,她决定还是让一切水落石出。“因为,她是你妈妈。”

16、小楼里的秘密

解放前,一个阴冷的冬夜。

空气硬而脆,钢蓝的天空仿佛汪着灯光的冰壳子。

若梅英将手中的襁褓丢在观音堂门前的台阶上,并没有留恋地再看一眼,也没有在包裹里留下任何纸条,甚至没有帮助婴儿拍一拍观音堂的大门。她已经决定抛弃她,从自己的生命中将她剜除,就不打算再为她做半点安排,也无需再顾虑她的生死。

何况也许不需要,婴儿虽小,哭声却大,呜哇呜哇响天震地,求生的欲望刺透了与生俱来的寒冷和无助,向世界追讨一个生存的机会——然而,如果她可以预知自己一生的坎坷的话,也许就不会那么费力地争取了。

观音堂的门开了,嬷嬷走出来将她抱进去,说:“一个女孩子。”

她们用牛奶和稀粥养大了那个女孩子,把她送到北京去读书。寄宿,不愿意她和她们走一样的路。

自梳女的女人,走过的都是一条辛酸路,没有谁是真正心甘情愿的。你虽然在观音堂长大,可是你的世界应该不止这么大,你要争口气,走出去。

她们因此不许她叫她们妈妈,而只叫嬷嬷,给她取名叫赵自和,只等她翅膀一长出,就轰她飞走,不想羁縻了她。

她飞走了,在北京读书,革命,参加运动,做红卫兵小将,执起鞭子,抡圆了打在自己亲生妈妈的身上,那是她一生中唯一一次真正与母亲面对,当年被遗弃的时候,她的眼睛还没有睁开呢。

多少年后,当她因为瞎子琴师胡伯的猝死而想起这段经历的时候,当她含羞带愧地向水小宛倾诉自己的内疚的时候,她说她看到了一个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一个有罪的女人,一个受罪的女人,说这话的时候,她并不知道,那就是妈妈。

即使是那样泯灭人性的时代,即使那被批斗的女人那般狼狈憔悴,她还是看出了她非同凡响的美丽。

她被这美丽刺伤了。辗转难眠,对“革命”的意义忽然怀疑起来。

小小年纪,并不知什么是是什么是非,只觉得这样鞭挞一个美丽的女人是残忍的,非人性的。造反有理,可是造反无情。

她还太小,不能做到无情,于是唯有放弃了“造反”,报名上山下乡,去到广东一个极偏远的村庄。

去到那里,仍然是为了革命。

去到那里,仍然不明白革命。

她是去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可是,她却被农民代表、一村之长给奸污了。

那是一个大年夜里,所有的同学都回家过年了,她留下,独自回忆着嬷嬷们的话——自和,你有名有姓,叫赵自和,你一旦长大,离开这里,就再也不要回观音堂。这里不是一个正常女人的归宿,你要用一辈子的时间,来忘记你的出身,你的过去,要争取做一个正常幸福的女人,自己去追求自己清和的生活。

然而她的天空注定没有清淡平和。

她在那个大年夜被侮辱了。泪与血埋葬了嬷嬷们的期望,让她最终背离她们的祝福,带着满身满心的伤痕回到了观音堂。

嬷嬷们替她洗着伤口,含泪说:“向他讨个说法,要他赔偿你。”

我要告她!

别,别告。告不赢的。对你没好处。要记着向他要好处。离开他。然后把这一切忘记。重新开始。

嬷嬷们齐力养大了这个可怜的女婴,她们是真心地不希望她走她们的老路,苦心孤诣,教会她两个字:忘记。

就好像忘记你被遗弃的命运,就好像忘记你孤儿的出身,就好像忘记这观音堂里的一切。只有忘记,才能开始新的生活。谁说观音堂出来的女孩子就只能自梳?你一定要替嬷嬷们争口气,走出去,永远别再回来,你会做到的,一定要做到。

于是,她走出去,回到山村,走到村长面前,说:我要离开你。不然,就告你。

村长保荐她去上大学,工农兵大学。

她就这样又回到了北京。

上学了,毕业了,工作了。以为一切恶运可以就此结束,以为过去真的可以一笔抹煞,以为自己能够做到永远忘记……

然而,不可以。

也曾有过短暂的恋爱,一生中唯一的一次,是别人介绍的,就快要结婚了,然而体检报告出来,对方扭头便走,连一句询问都没兴趣——不论答案是什么,结果都一样。

赵自和已经破身,而且,终生不可能怀孕。

世界坍塌下来,天似乎从来就没有亮过。赵自和这次没有哭,她坐在剧团分配的小屋里,想了一天一夜,次日一早悄悄地上了火车,远兜远转,最终还是回到了观音堂。

再回来的时候,一头秀发编成了两条长辫子,她说:我现在是自梳女了。终身不嫁。“若梅英是我妈妈?”赵嬷嬷跪在地上,头发散乱,涕泪交流,被这惊人的消息给震呆了。“妈妈。”她小心地,嗫嚅地叫。

从小到大,她没有叫过任何人妈妈,最亲近的称呼,是嬷嬷。小时候,她叫别人嬷嬷,老了,人家叫她嬷嬷。这是她的字典里与妈妈发音最接近的一个词了。

而现在,她知道,她曾经有过一个妈妈,她的妈妈,叫若梅英。

除了出生,她和妈妈只有一次对面,在文革中,在运动里,在批斗台上,她举起鞭子,打在妈妈的身上。那是她们之间距离最亲近的一次,她站着,妈妈跪着,承受着她的鞭挞——人世间最惨的事,莫过于此。天也不容她!

赵嬷嬷整个地崩溃了,喉咙里几乎挣出血来:“妈,她是我妈妈,我见过她,还打过她,我打了我妈妈……”她忽然对着四壁的衣裳磕起头来,疯狂地不停地磕着头,哭着,喊着:“妈妈,妈妈,你原谅我,你杀了我,我对不起你,妈,你出来,让我见见你好不好?水小宛都能见到你,为什么我不可以?妈,你让我见见你。我从来没见过你,我做梦都没有梦到你,现在我才知道你是我妈,妈,你出来让我见一见,让我见一见啊……”

小宛看着老泪纵横的赵嬷嬷,只觉心口一阵阵地绞痛。

这故事的残忍已经远远超出了她的承受能力,善良的小宛,还从没有想过世上会有那么多悲哀可怕的事情。难怪张之也从广东回来吞吞吐吐地不肯告诉她真相,原来真相是这样恐怖凄惨,骇人听闻。世上有那么龌龊的人,有那么冷酷的事,是她所不愿意看到和听到的。她宁可做一只鸵鸟,将头藏在父母的怀里,不要接触到这些可怕而不堪的真相。

赵嬷嬷额头已经磕出血来,声音完全嘶哑,却还在撕心裂腑地惨叫着:“妈,妈,我知道你死得惨,你告诉我,墓在哪里?我去给你扫墓,去给你上香,去给你磕头,妈,你让我尽一点儿孝呀……”

小宛忍不住流泪,也跟着央求:“梅英,你出来吧。你的女儿在这里,我帮你找到她了,你来见见她吧。”

然而,四壁寂然,群衣黯淡。

若梅英的魂灵,不肯与女儿面对。

赵嬷嬷抬起头,这一刻,她忽然好像变得很小,小成了那个被遗弃在观音堂门前的婴儿,那么无助,那么凄惶。“她要我帮她找一句话的答案。”小宛忽然想起海蓝酒店里的一幕来,浑身一震,“会计嬷嬷,你不是说知道关押梅英的那个小楼吗?带我去。”“带你去?”赵嬷嬷吃力地重复着,眼神涣散,神智不清,“你要去那里做什么?”“我要查清楚梅英死的真相。”小宛的眼中异光闪烁,“只要回到事发现场,我就可以看到曾经发生在那里的一切。我要知道,梅英究竟为什么跳楼?”

这是一座等待拆迁的真正的危楼。

小宛和赵嬷嬷拾级而上,只觉随时有坠楼的危险。可是两人都顾不上害怕。楼里的住户早已搬空,个别墙面已经倒塌,楼道里有阴阴的风低啸,恍惚有人声。

上了年纪的老楼,近百年的历史,每一砖每一瓦里都藏满了故事。人家的私语,情人的背叛,父子反目,夫妻离异,瞎子老太太的猫在楼道里渴命地哀号,邻家走失的孩子呜呜地哭着拍错了房门,迟归的少女犹豫着该编一个怎样的藉口躲过老妈的盘问,情窦初开的男孩在门角处写下自己心爱女孩的名字——如果墙会说话,它的故事将不止讲述一千零一夜。

如果墙会说话,它会告诉水小宛,就在这座小楼里,就在十三楼东户的那个房间,若梅英曾经历过怎样的悲剧命运,她的血溅在白粉墙上,她的泪滴在地板缝里,她的手曾经抚着窗棂向下望,而她的身影最终消失在窗口,从此结束了美丽而苦难的一生。

墙不会说话,但是赵嬷嬷会。

她停下来,告诉小宛:“就是这间了。从角度上看,当年,她就是从这儿跳下去的。”

门推开,仿佛“哗”一下推开历史的屏障,小宛只觉身上一寒,毛发尽立。赵嬷嬷却浑无惧意,径直走进去,直奔窗前,指点小宛:“就是这儿,就是这扇窗子了。你从这里看,见到对面那个房子了吗?当时那里是张朝天的办公室。那天,他从房子里走出来,刚刚上车,忽然嘭地一下,我妈妈就从这楼上跳下去了,就掉在车轮后面,可是车子已经开了,张朝天连头都没有回过……”

小宛的泪又涌了出来。泪水朦胧间,她忽然叫出声来:“胡伯!”

不,那不知何时出现在房中央的,不是琴师胡伯,而是胡伯的爹胡瘸子,他拐着长短腿,一扭一摆地走到若梅英身前。他的丑陋与梅英的美丽形成鲜明的对比。

若梅英凭窗而立,眼睛死死地盯着对楼,盯着张朝天所在的方向。

胡瘸子得意的声音响起:“张朝天就在对面,我知道你要找他,那就等着吧。找到他之前,你得先满足了我!”

那刺耳的邪恶的声音让小宛忍不住要用手捂住耳朵,不忍看到悲剧的上演。

但是没有用,即使她闭上眼睛捂住耳朵,仍然可以看到胡瘸子扭曲的脸,听到若梅英惨烈的痛哭。

胡瘸子狂妄地狞笑着:“换上它,换上这行头,我要你给我唱,给我一个人唱,唱呀!”

小宛痛哭起来。原来是他,原来是胡瘸子,原来梅英真正要报复的人不是瞎子胡伯,不是胡伯的儿子,而是胡瘸子。是他因为当年追求梅英未果,而在文革中混水摸鱼,指使当时任造反派小头目的儿子胡伯——当时还不是琴师,也不是瞎子——将梅英抓进了小楼,供他逞虎狼淫威,无恶不为。

若梅英,那华衣重彩绢人儿一样的绝色美女,艳如桃李,冷若冰霜,在胡瘸子的身下屈辱地挣扎着,哭泣着,生不如死。

小宛冲上去,徒劳地对着空气挥手:“放开她,你放开她,你这魔鬼!”

她的手抓空了,穿过胡瘸子和若梅英的身体在空气中挥舞着,而那惨绝人寰的悲剧仍在重复上演。

梅英的衣裳被撕碎了,长发散乱地拖在地上,眼睛大睁着,写满一天一地的仇恨与不甘。

小宛凄厉地尖叫起来:“不要!不要!这太残忍!太残忍!”在她心目中,早已视梅英为至亲至爱的朋友,此刻,眼睁睁地看着她受难,情何以堪?她哭着,喊着,在幻影中奔跑扑打,状若疯狂。

楼下依稀传来车子引擎启动的声音,梅英好像感觉到了什么,忽然死命地挣脱胡瘸子,猛扑到窗前,正看到张朝天的背影,他正要上车——她不顾一切地推开窗,厉声惨呼:“等一等,我要问你一句话……”

与此同时,水小宛撕心裂腑地大叫:“不要——”然而已经来不及了。

太晚了,她的阻止整整晚了三十四年。

窗开处,若梅英一只蝴蝶般翩然飞出,坠落而下……

而小宛的手中,凭空多出一件明黄色绣花女帔——人没救下,只抓住一件衣裳,京剧行里术语叫做“抓帔”,梅英说过,是她当年唱《长坂坡》的那件。

小宛只觉心口一疼,一口血喷出,晕了过去。

那件彩帔照眼生花,赵嬷嬷再也忍不住,尖叫一声,冲下楼去,远远地,犹自听到她的狂喊:“我妈妈跳楼了,我妈妈跳楼了,我妈妈跳楼了……”

凄厉的叫声在胡同里穿梭撞击着,写进砖墙,写进门缝,写进历史,也写进不相关的人的梦里,让他无故地惊出一身冷汗,若有所思,却又不知所因。

赵嬷嬷,她的一生写下来,何尝不是一部曲折离奇的悲剧呢,而且,是一部从不曾有过亮点的悲剧。她已经在孤儿的自怜中认命地度过了五十年,如今终于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世,看到母亲的真面目,却是一出与自己极度相似而又更加惨烈的悲剧,而自己,曾经在这悲剧中扮演过一个助纣为虐的配角,让她如何再面对这份愧疚与沉痛?疯狂,也许就是她唯一的出路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恍惚中,有人在轻轻唤:“小宛,醒醒,醒醒。”

小宛睁开眼睛,看到阿陶坐在身边。“阿陶?”她有些惊喜,“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不要睡着了,小心着凉。”阿陶怜惜地看着她,“你总是这样不懂得保护自己。”“我都明白。”阿陶肯定地点点头。

小宛泪犹未干,却露出一个可怜兮兮的笑容:“那么你答应我,不要再离开我,好不好?”“阿陶,我爱你,从半年前在地铁站听你唱歌的时候就爱上了你,你知道的,对吗?”“这次我不能再错过你了。阿陶,我知道你也喜欢我的,对不对?”

每一次,我都担心这见面是最后一次。每一次,我都害怕你会像半年前那样忽然失约,从此音讯杳然。我不知道你什么时候出现,什么时候离去,我对你毫无把握,爱上你,就好比爱上一个影子,根本不知道你下一分钟会在哪里。你为什么不拥抱我?亲吻我?为什么不?为什么?小宛急急地诉说着,生怕过了这一刻便再没有这种勇气,“阿陶,让我们在一起,好不好?”“小宛。”阿陶打断她,定定地看着她,一字一句地说:“记得我跟你说过一句话:一个男人在拒绝他心爱的女人时,他心里,会比那女人更加痛苦。”“阿陶……”小宛的心碎了。悲伤过度再加上失望,使她的脑筋几乎不能再思考。他的话是什么意思?他要拒绝她吗?他拒绝她,他拒绝她,他拒绝她……怎么可能?“阿陶,你不愿意和我在一起?你不爱我?”

阿陶回转身,不回答。

小宛扶着墙艰难地站起来,不愿意再让阿陶看见自己的眼泪。他不肯接受她的爱,他两次让她爱上他,却两次都令她绝望,一颗心,可以承受多少背叛与冷漠?小宛是水晶的心肝玻璃的人儿,再也经不起这样的折磨了。

她拼着最后一分力气走出门,慢慢地走下楼去,每走一步,都仿佛踏在自己的心上,感受到心里钝钝的疼痛,柔软而连绵,仿佛有一只搅拌棒在那里不断地翻搅,一阵疼过一阵,无休无止,而体力与生气便随着那搅拌渐渐稀薄,脆如纸屑。

没有爱了,没有爱了,没有爱了。生命中是一团灰色,没有爱情,也没有答案。三十多年前,梅英喊着张朝天的名字从十三层楼上跳了下去,而三十多年后的今天,水小宛却只有含着泪,在阿陶的注视下灰灰地走下去,今天的人,远没有旧时的人刚烈决绝,可是疼痛,却是亘古永恒。

忽然身子一软,小宛脚下踏空,直直地滚落下去……“现在,你都明白了?”梅英站在窗前,寂寂地问小宛,不肯回过身来。

她身上穿的,正是《倩女离魂》的那套云台衣。

那么娇美的容颜,那么备受摧残的身心。小宛衷心伤痛:“梅英,你死得太惨。”“我恨,我要杀尽伤害我的人,杀尽天下的恶男人。”“所以你替你女儿报仇?”小宛问,“你女儿来找你,你为什么不认她?”“我女儿?”梅英喟叹,“我不配做妈妈。无论是我活着的时候还是死着,都从来没有记得过自己有这样一个女儿。我生下她,把她带到这个冰冷的世界,让她承受那么多的灾难,没有给过她一分温情。我对不起她,理该受到她鞭打。我不想见她,也不愿意见她,我唯一能为她做的,就是替她报仇,替所有伤心的女人报仇,杀尽天下负心男人,以助我的阴气……”“你要靠仇恨和杀人来延长灵魂?”小宛大惊,“你还要杀人?”“是的,杀,杀尽负心男人。比如……他!”若梅英戟指一指。小宛大惊失色,那站在门前的人,竟是张之也。她大叫:“你要杀之也?”“对,张之也,哼哼,记者张之也,他姓错了姓,入错了行,爱错了人,还不该死?”

小宛忽地冷静下来:“梅英,你要杀她,不如先杀我。”“他那样辜负你,你还爱着他?”“我曾经爱过她。”小宛勇敢地回答,“真正爱过一个人,就永远都不会恨他。否则,是不懂得爱。”“爱,就不会恨?”梅英怔怔地,仿佛第一次思考这个问题。

小宛望着她,低低地倾诉:“我爱过两个人,一个是之也,他负了我;另一个是阿陶,也刚刚才拒绝了我。可是,我不恨他们,谁也不恨。”“阿陶?”梅英叹息,“小宛,你现在还不知道阿陶的身份吗?”“阿陶的身份?”小宛隐隐不安,“他不是个歌手吗?”“曾经是。”梅英看着小宛,一字一句,“或者说,生前是。”“你说什么?”小宛听到自己的声音仿佛响在远处,“生前?是什么意思?”“阿陶和我一样,是一只鬼。他早在半年前,和你相爱的第二天,就死了,是为了去赴你的约,在赶往地铁站的路上,被一个酒后驾车的醉鬼给撞死的。”

仿佛有一柄剑深深地深深地刺进心脏的最底处,小宛惊痛失声,凄厉地“阿陶!”小宛翻身坐起,汗湿浃背。

睁开眼,看到若梅英身披离魂衣背对着她站在窗前,形容妆扮正同梦中一模一样。“现在,你都明白了?”

小宛心如刀绞:“梅英,你进了我的梦?”“你在梦中,也不忘了救你的旧情人。小宛,你真是善良。”梅英轻喟,“我是来向你告别的,我要走了。”“你要走?去哪里?”“哪里也不去,魂销魄散。”“不,不会的。”小宛大恸,“你不可以离开我,我舍不得你走。”“我们阴阳殊途,常常见面对你是没有好处的。所以,我宁可进入你的梦,而不想同你面对面。”“原来,你一直是利用梦来杀人。”小宛悚然而悟,“如果我在梦中没有阻止你,之也会死吗?”“会惊恐而死。”梅英淡淡地说,“所谓鬼杀,是一种精神力,一种阴气。我和你在一起,即使不想伤害,也仍然会有阴气。你从最初的能够感觉到鬼魂存在,到能够清楚地看到鬼,到现在能够穿透时光看到过去发生的事情,是因为你体内的阴气越来越重。现在,你已经是一个徘徊在阴阳两界的人,好比走钢丝,稍一不甚,就会跌落深渊万劫不复。你最近是不是常常感到头晕,甚至昏倒?这都是因为同鬼魂接触太多的缘故,所以,我决定走了,我不能再让我的存在使你受伤害。”“我不在乎,梅英,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不要和你分开。梅英,你留下来,你不是还要问张朝天那句话吗?你不是还要找那个答案吗?你甘心就这样走吗?”“不甘心又怎样。小宛,我的存在只是一个假象,是一种杀气,我在这世上一天,就要多制造一些杀戮,如果不杀人,我就只能消失。我只是恨,最终也不能问他那句话……”“我替你问。”小宛急急地叫,“你等我,我一定会帮你找到答案,你已经死不瞑目了,不能再带着遗憾离开。我一定要找到答案。张朝天虽然死了,可是一定还有别的人知道答案,也许你还有别的师姐妹活着,也许张朝天也会有兄弟朋友知道真相,我会去查,我会的,你要等我。”“没可能的。”梅英缓缓摇头,始终不肯回过头来,“我已经决定放弃了。小宛,我只求你帮我最后一个忙……”“是什么?你说。我一定做。”“胡瘸子给你留了一封遗书,你去打开他。我只有通过你才能阅读阳间的文字……”“胡瘸子死了?”小宛若有所悟,“是你杀了他?”“好,我答应你。”小宛不想回答这个问题,她只是一个凡人,不能判断别人的生死,若梅英答应她以后不再杀人了,这是最重要的,“我去看那封遗书。”“你看完之后,去墓园找我,阿陶也会在那里等你。”“阿陶半年前就已死于车祸。他不肯去投胎,和我一样是为了心愿未了。只不过,我的心愿是恨,他的心愿是爱,他因为爱你,关心你,才不肯离开,一直陪伴在你周围,可是,你的爱却让他不得不离开了,我说过,人鬼殊途,你与我们常常见面,是没有什么好处的。你的身体会越来越弱,直到完全衰竭,尽管我们对你是善意的,可还是会伤害了你。”“我不在乎,我不在乎!”小宛哭喊着,“我宁愿生病,宁愿阴气入侵,我不要和你们分开。梅英,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不要离开你,不要离开阿陶……”

胡瘸子死前,留下一封遗书,封面上写着:水小宛启。

所有人都不明白这是为什么,眼睁睁望着小宛开封。小宛怔忡,她与他,不过在胡伯的葬礼上见过一面,为何他最终的遗言,却留给她?

本来以为会是冗长的一封信,然而里面只有六个字:我告密,他被捕。

小宛一眼看见,如五雷轰顶,整个人呆若木鸡。

片刻间,已经知道全部的真相。

我告密,他被捕。

这就是最后的谜底了。

原来张朝天并未负心,原来只是小人使奸,原来一对情侣的分别是因为一场阴谋,一个误会,一次政治事件。

半生坎坷,一世伤心,都只为了六个字:

我告密,他被捕。

胡瘸子一生中爱得最深和恨的最深的女子,是同一个人——若梅英。

他为了追随她,不知陪了多少小心,送了多少金帛。

然而自始至终,不曾得过美人一笑。

多少次亲自捧了礼品上门,却除了冷遇,还是冷遇。

梅英只是个戏子,只为扮久了公主后妃,性格中便也自然地带了几分娇矜,隐隐地睥昵自傲起来。出身虽然平贱,可是在高门大户穿堂过户惯了,寻常风月还真不放在眼里,什么样的豪奢没见过呢?

因此一推一撒地,就将这琳琳总总的礼品盒子掷出门去,临了还打发下人赏几枚车马钱。

胡瘸子好歹也算是头脸人物了,又没什么胸襟,受到这样一番奚落,如何忍得下?恨恨地早在心底里发了成千上万个毒誓:今生今世,若不教这若梅英死在自己手上,便做鬼也不甘心的。

因此他跟踪若梅英,监视张朝天,苦心孤诣要暗算两人。

探知了两人密约于兴隆旅馆地下结婚,他便通知特务暗伏于旅馆门外,将前来赴约的张朝天擒获,硬生生拆散鸳鸯。

本来只是诬告,不料歪打正着,张朝天真是地下党,由此暴露,整整入狱一年,受尽折磨。

而若梅英,在当夜嫁给了何司令,远走广东。

胡瘸子打空算盘,心头这一份恨呀,日日夜夜想着怎能像当年弄死那只雪色猫儿一样,终有一天将若梅英玩于股掌。

一段仇结了足足二十年,到底叫他在非常岁月里偿了心愿。

若梅英死得惨,惨过千刀万剐。

真真正正地遂心如意,比他所期待的还要叫他满意。

可是从此却落下了心悸的毛病。那样风姿绝代的一个绝色女子,那样惨烈地死在自己手下,今生怎忍得下心?

再狠,也毕竟是一个人,不能不把另一个人的生命看在眼里。

胡瘸子不是忏悔,只是灰心了。

世上再没有什么情什么恨可以搁在心上。

最想得到的已经得到,最想报复的已被报复,再做什么都没有意义了,多活一天也是浪费。

却还是扎挣着活到了九十岁。

活成一张照片。

莫非是在等待报应吗?

儿子死了,孙子瘸了,胡氏一家的命运仿佛受到命运的诅咒,不能安康。

也许早在若梅英跳楼的那一日,他已经预知这样的结果,而且,在等待这日来临?

胡瘸子无声无息地死在黎明。手里紧攥着一张梅英的旧时海报。

没有人知道他死前想过些什么。但是想必他是满意的,因为唇边带着笑。

但是法医说,通常吓死的人脸上也会有这种异样的笑容。

小宛手里的遗书飘落下来。

有人拾起来,狐疑地看一眼,满脸不解,又交给下一个。

所有人都在窃窃私语:我告密,他被捕。这是什么意思?这算什么遗书?又为什么要交给水小宛这个不相干的小丫头?

但是小宛听不到这些议论,她的头脑里翁翁做响,她的心在哭泣,为了若梅英。

张朝天的妻子说过:“先生同我说过,他在解放前曾经被人告密,忽然入狱,直到解放后才放出来。查来查去,也没弄清楚到底是怎么暴露身份的。”

原来,答案在这里:我告密,他被捕。

张朝天和若梅英就这样错过了七月十三的约会,错过了相爱又相念的今生。

秘约,陷害,阴谋,分离,阴错阳差……就这样融爱恨于一炉,燃尽心血,直至熄灭。

小宛转身走出人群,走向寂寂的墓园,去赴另一个约会——人与鬼的最后之约。

她终于替梅英找到了答案。

梅英的一生,原来竟是交付给一次误会。

天意弄人。

又是谁在欺天?

梅英说过,今天,她就要同自己告别,她还说,阿陶也会去。阿陶……小宛的心里剧烈地疼痛起来,阿陶原来是一只鬼,早已死在半年前,来地铁站赴自己约会的路上。

又一次未能成功的赴约。

自己的命运,竟是这样地与梅英丝丝入扣,幽冥暗合。如果,如果不是阿陶一直在暗中保护自己,谁知道自己到底会走向什么样的宿命?

也许,就在那个大雨的黄昏飞跃于长城下,从此成为一只怨鬼,和梅英一样,终日啼泣于阴风凄雨间。

是阿陶留住了自己,安慰了自己,可是,现在他要离开自己了,他要离开了,怎忍分开?

小宛奔跑起来,在上台阶的时候绊了一跤。

抬起头,她看到周围开满了死玫瑰。

这就是梦里的墓园吗?

草萋萋,坟寂寂,偶尔一两声鸟啼响起在林梢间,冷白的石碑前摆着各种花的尸体,已经枯残,呈铁锈色,有种腐烂的味道。

梅英浑身缟素,站在张朝天的墓前。

张朝天,若梅英,他们生不能同衾,死不能同穴,连灵魂亦不能同游。唯一的遇合,只是一只鬼与一座碑的缘分了。

梅英抚摸着大理石碑座中间嵌着的张朝天的遗照,一下一下地抚摸着,神情安详。“朝天,为什么不告诉我真相?为什么宁可让我恨你杀你也不肯说出谜底?为什么?”“因为,他想可以在死后陪伴你。”小宛忽然开口回答。

她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在一刻如此透剔,可以清楚地猜知爱情的真谛,是因为她的心里充满了爱,或是张朝天的鬼魂借助了她的灵气与梅英沟通?

这一刻,她比所有人都更了解张朝天的心意,他在死前的最后的心念。“他不告诉你真相,是怕你心愿一了,便魂消魄散。他宁可你恨他,也要维持你的灵魂继续存在,而他,愿以一死换得不灭的灵魂,与你相伴于地下。”“可是,可是我已经再也回不到地下了,天地之大,竟没有我的位置,我就要消失了,永远地消失,朝天,我好想见你一面,好想见你,告诉你,我现在懂得了,我不该恨你,不该恨任何人,小宛说得对,真正爱一个人,就永远不会恨他,朝天,我是爱你的,我爱你……”

梅英抱着石碑,哭泣着,诉说着,然后,她俯下头,轻轻吻在那冰冷的照片上。

死神的吻是最极致的美丽。

小宛在那一刻看到了生命的至喜悦与伤痛处。

原来这才是爱情。

一滴泪自梅英眼中滴落,悄无声息地流过她晶莹透明的面颊,小宛低下头,惊愕地看着那一滴泪的方向,鬼,也有眼泪吗?

她仿佛清楚地听到了眼泪跌碎的声音,仿佛烟花绽放,春雷乍起,那么响亮而安宁。

那是死神的眼泪。“梅英,”她轻呼,向前一步,然而碑林寂寂,哪里还有梅英的形影?

小宛奔跑起来,不顾一切地喊着:“梅英,梅英,你等等,我还要问你一句话……”“小宛。”身后有声音响起。

小宛踉跄一下,急回头,看到阿陶站在身后。“阿陶!”她惊喜地叫,冲上一步。

然而阿陶后退:“小宛,保重。我知道你要问的是什么,我爱你,真的,一生一世,至死不休。”“阿陶……”小宛跪下来,抱着石碑,正如刚才梅英所做的一样,那碑上的照片,可不正是年轻的阿陶,照片下写着生卒年月日,他死的时候,才只有21岁。“阿陶,不要走,不要离开我。”“我也不舍得你,小宛。那一天,我赶去与你相会,赶得太急了,出了车祸。死的时候,我只有一个念头,就是你还在地铁站口等我,我不能失约。七日还魂,我第一件事就是赶往地铁站,可是看到你,我什么也说不出来了,我不忍心说出真相让你伤心,只好骗你我要去上海,希望你能忘记我。可是我却不能忘记你,没有同你爱一次,没有为你做什么,我也不甘心。所以,我一直留在人世间,悄悄地陪着你,希望可以帮你做点事,可惜我们人鬼殊途,我帮不到你……”“不,阿陶,你已经帮了我很多了。”小宛哭着,死死地抱紧石碑,似乎这样就可以抱紧阿陶,“是你的爱在鼓励我,安慰我。如果没有你,我早就跳下长城死了……”“小宛,答应我,以后不可以再这样伤害自己。小宛,我真是舍不得你,可是,我必须向你告别,不能再和你在一起。那一天,在海蓝酒店,我知道张之也辜负了你,想去提醒你的,可是,我在你面前不能聚形,不能和你交流。直到在长城上,你要自杀,我才终于冲破阴阳界,和你相会。但是,这就犯了天地的大忌,也使你的元气受到伤害。所以,我必须走了,以后,你会和正常人一样,不会再看到我们,也无法再与鬼魂沟通,但是身体会重新健康起来,小宛,我愿意看到你健健康康的,你答应过我,会好好的……”“不!不!”小宛摇着头,摇散了头发,疯狂地叫着,“阿陶,不要离开我,带我走。我不管你是生是死,是人是鬼,我只要你和我在一起。不要丢下我!”

泪水流过小宛的脸,阿陶忧伤地注视着她,忧伤得心碎。可是仍管不住自己的影像越来越淡,越来越淡,渐渐消失在石碑林立的墓园深处。“阿陶……”小宛追过去,朦胧间看到鬼魅成阵,滔滔行过,鬼群中,看不到阿陶的身影。

林深处,有歌声缓缓流过:“对你的爱是一朵死玫瑰,开放与凋谢都无所谓,我的心不再流泪,风中的记忆都已成灰……”

一滴泪落在玫瑰花心,忽然间,所有的死玫瑰都开放了,那不是玫瑰,是爱情。

贵妃醉酒

北京的道路一天一个样儿,立交已经修到五环了,大楼像雨后春笋似说冒出来就冒了出来,可是戏台子上,服装头面的造型,演员的唱腔却一成不变。

关起剧院的门来,当今天的演员当年的戏子唱起同样的腔调搬演重复的故事时,这里的时光便停止了。

台上只一日,人间已百年。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戏台成了传说里的天堂,上台的人就是进入时光隧道,把百年沧桑一袖承担,搬演千般风月,万古仇冤。

于是,情孽冤宿便借尸还魂了……

每月下旬照例是剧团演出时间,是大杂烩,生、旦、净、末,文武全场,戏院一早贴出海报来,第一场是文戏《贵妃醉酒》。

小宛往场子里望一望,稀稀落落的,最多只上了五成客人。她想起若梅英说的,以前的角儿上场前先往三楼瞄一眼的故事,不禁感叹,现在别说三楼了,就这一层楼还填不满呢,而来的客人中,又有一半是赠票。怎么能怪演员们越来越不专心呢?

忽然一转眼看见第三排坐着张之也,心里“别”地一跳,他旁边的两位老人家就是他的父母吗?也就是自己的未来公婆?

小宛的脸红了。切,八字还没一撇呢,知道这一声“爸”、“妈”有机会叫没机会叫呢。咦,再过去那女孩子是谁?打扮得花枝招展浓妆艳抹的,和张之也说话的样子好像很亲昵……

未待看仔细,忽然舞台上灯光大作,台下却刷地暗下来,再也看不清楚。

一时紧锣密鼓,幻出一个大唐盛世的繁华景象来:画布上影着亭台飞檐,百花竞艳,好一派皇家气象。戏台近外设着雕栏玉砌,花团锦簇,一道小桥横渡,泄玉流芳,锣鼓响处,只听娇滴滴一声“呀……”,杨贵妃出场了!只见她醉态可掬,摇曳而行,粉面含春,媚眼如丝,台前站定,方一亮相,台下已哄然叫好。

小宛意外,这杨贵妃的演员平时向来不专心,今天如何竟表演得这样好了?“芍药开,牡丹艳,春光无限。好酒啊好酒……”那杨玉环桃花为面,秋火为眸,手执酒樽一步三摇地走近了,脚底如踏棉絮,却软而不乱,置杯,赏花,下腰,衔杯,正是腰功里的绝活儿“卧鱼”——当是时,演员脸朝上身向后仰,头部渐渐低下,与台平齐,而后以口衔杯做饮酒状,接连几次。

台下人数虽然不多,却多是行家,看到这久已不见的梨园风采得以再现,大觉透气,顿时轰天价叫起好来。而当第一声“好”叫出之后,就再也刹不住阐,一阵阵叫好声滚雷似一波响过一波,竟要把棚顶子掀翻过来一般。

团长也被惊动了,眉飞色舞地,连连说:“这姑娘,平时不怎么着,关键时候来一下子,还真把人震住了!”一边拍小宛一掌:“丫头,别光傻站着呀,还不准备第二场的服装去,误了戏,打你屁股!”“说什么呀?”小宛脸红起来,那个演员也比她大不了多少,一样是刚刚分配工作的,人家就是“姑娘”,她就是“丫头”,动不动拍头摸脑袋的,连打屁股也拿出来了,真是气死人!

服装间里闹轰轰的,黄盖正对镜画着红色六分脸,《搜孤救孤》的屠岸贾则在上好了妆的脸上画红色直道——预示“血光之灾”的意思,秦湘莲吵吵着找不到自己的头面了,穆桂英的“大靠”松了一边,检场的在催促下一场戏的主角快做准备……

正手忙脚乱,团长进来了:“丫头,怎么样了?”“人家有名有姓的,不叫丫头!”小宛正色抗议。“哟,丫头生气了。”团长呵呵笑,还想再说点什么,忽见凤冠霞帔的人影一闪,是杨贵妃下戏了,从门前匆匆经过,忙喊一句:“喂杨贵妃,演得不错,进来谈两句。”

然而那人头也不回,径自穿过走廊急急地去了。

团长还要追上再喊,小宛心里一动,忙拉住说:“女演员事多,走得这么急,肯定有原因的,你就别追了,免得大家尴尬。”

团长愣了愣,脸先红了,打个哈哈说:“你这孩子,人小鬼大。”敲了小宛一记脑壳,转身走了。

小宛抚抚脑门,悻悻道:“刚不叫丫头,又成孩子了。”

顾不得抱怨,忙随了杨贵妃衣影儿赶至后场仓房,果然看到若梅英坐在暗处瑟瑟发抖,脸色苍白,连浓妆厚彩也盖不住。

小宛诧异道:“你怎么穿了这身衣裳?”

梅英怅怅地抚着袖子说:“这也是我穿过的衣裳呀。”“什么?这明明是演员的衣裳,还是新做的,没正式上过戏呢。”

梅英苦笑:“小宛,你看清楚,这衣裳是旧的,金线是真的,上面的绣花,都是手绣,不像你们现在的衣裳平整,可是比你们鲜活,就算隔了一个甲子,料子快化土了,绣活儿可还真着呢。”说起旧时风月,梅英颇有几分自得。

小宛走近细看,又捞起袖子来捻几捻,果然料子绵得多,线脚也细密得多,倒不禁好笑起来,原来杨玉环服装,事隔六十年,竟一点改观没有,还是沿用老样子,借尸还魂。

梅英说:“我听说你们今天唱《贵妃醉酒》,心都动了,忍不住,自个儿开了箱子,换上衣裳就来了,想跟你们的角儿——啊,听说现在都改叫演员了是吗——比一比,看看到底是谁的唱功好。只可惜,台上阳气太重,我撑不了那么久,被大灯照得影儿都虚了。”

小宛这才想起,刚才在台后看戏,果然不曾见过杨贵妃有影子,回头想想,倒不由冒一身冷汗。每天台上搬演着古人的故事,今人的口唱着前人的事儿,谁知道什么时候又会触动谁个灵魂的情性,惊动了他来移花接木客串演出呢?台下看戏,台上唱戏,谁知道什么时候是人在唱,什么时候是鬼在说?

忽然前场传来撕心裂腑一声喊:“冤哪——”是李慧娘上场了。小宛看不见,可是可以想象得出那李慧娘拖着长长的水袖迤逦而出,一干牛头马面随后追来的样子,李慧娘浑身缟素,怨气冲天,咬牙切齿要追讨仇人的项上人头,否则誓不罢休。

小宛忽然不寒而栗。这样的仇恨是真实的吗?当演员们用心揣摩着这些本不属于自己的仇恨冤孽的时候,那些游荡于天地间的一股冤仇之气会不会因此找到共鸣,而于倏忽间进入演员的身体?

那在台上唱戏的,到底是演员,还是李慧娘本人?

她望着若梅英,战战兢兢地问:“那个唱杨贵妃的演员呢?你替她上了台,她哪里去了?”“在这儿。”若梅英揭开盖道具的一张帘子,箱堆里,果然躺着一个女子,穿着艳丽的杨贵妃服饰,沉睡不醒。脸上红红白白地上着浓妆,因为出现在不合宜的地点,乍看像只鬼。

若梅英淡淡地说,“我让她睡着了。”

小宛急上前去探了探女孩的鼻息,松下一口气来,不满地看着若梅英:“你这样做,知不知道对她的影响有多大?她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睡在这里,而别人都告诉她刚才已经上过场了,她非吓疯不可!”

梅英脸容寂寂,恍若未闻,这时她已经休息好了,魂灵略定,款款站了起来,略一转身,衣襟带风,飘然有不胜之态。小宛看着,忍不住又叹一口气,一个人美到这样子,真叫人连气都生不起来。

她又想起一件事:“哎,你是鬼呀,我看到你还可以说是有缘,怎么观众也都能看到你呢,你给他们开了天眼?”“那没什么可奇怪的,”梅英微笑,“《醉酒》是我唱过的戏,如果是新戏,我就上不了。这就像留声机一样,不也是把有过的东西收在唱片上了吗?还有电影,不也是重复着以前的东西?鬼和人交流,就好比听收音机那样,只要对准频道,你们就可以收听到我了。”“这么神?”小宛诧异,“不过,你在台上的表演确实好,我从小就在戏台上跑进跑出,还第一次看到有人把杨贵妃演得这么神呢,那个卧鱼演得,真是帅!”“这算什么?”说起看家本领来,梅英十分自负,“我们的功夫是从小儿练出来的,什么拿顶、下腰、虎跳、抢背、圆场、跪步、踩跷……都不在话下。当年在北京,华乐园、广和楼、中和园、三庆园、广德楼、庆乐园、开明戏院,还有北京最大的第一舞台,我都唱过,哪一场不是满座,要听我的戏,提前三天就得订票呢。那些茶房案目,不知从我这么捞了多少油水……”

梅英说得起劲,小宛听得入神,正动心处,忽然梅英一皱眉:“好重的阳气。”转身便走。“哎,你去哪儿?”小宛要追,却听到门外有人喊:“小宛,小宛,你在哪儿?”却是张之也的声音,她急忙答应,“这儿哪,进来。”再回头看梅英,已然不见,不禁怅然。

之也挑了帘子进来,诧异道:“你一个人在这儿干嘛?咦,这女演员是谁?怎么在这儿睡?”“你出来我再告诉你。”小宛拉着张之也便走,生怕梅英还在屋内,被阳气冲了。

散了场,小宛和张之也走在路上,隔了许久,她问他:“我想问你一句话。”

张之也一惊,凝目细看小宛。

小宛起初不解他何以这般郑重,转瞬明白了,不禁苦笑:“你是怕我被梅英附身?”

张之也被猜破心事,不好意思地笑:“你的口气,真像她。”“不,我不是她,是我自己要问你一句话。”

小宛犹豫半晌,却又说:“不想问了,改天,改天再说吧。”

张之也其实也约略猜得出小宛想问什么,扪心自问,并不知该怎样回答,听她说不问了,暗自松了一口气,故作不经意地说:“你给我的两个号码,我已经查过了,其中一个是胡瘸子的,另一个是公用电话,没办法查。”“胡瘸子?他为什么要打电话吓我?”“不是吓你,是吓他自己。”张之也的表情严肃起来,“我已经调查到,胡瘸子的孙子前几天出了车祸,撞断了腿,现在胡家已经是三代残疾了。那孙媳妇儿正吵着要离婚呢,真是祸从天降。”“我不知道,也许是巧合。因为如果真是梅英报复,那就太可怕了。你想想,这世间有多少不白之冤,如果个个都要报复起来,真不知世上有多少冤魂在作崇呢,那人类岂不是很不安全?”“之也,我刚才在台上看到你。”“我就知道你会偷看我。”张之也笑着,可是笑得有些勉强,忽然问,“小宛,你想不想去上海走一趟?”“去上海?为什么?”

张之也展开一张报纸,梨园消息一版头题写着:梨园前辈林菊英八十大寿。“若梅英的师姐,当年群英荟的刀马旦。”张之也怂恿着,“她住在上海,地址我也弄到了。你要是想见她,我陪你去。弄清楚梅英之死的谜底,免得再疑神疑鬼。”“好。我去。”小宛立即便决定了。

水溶听到女儿的决定,有些意外:“怎么从没听你提过?”“谁说的?我几次都说过要去上海玩的嘛,只不过你们一直不放心我自己出门,现在我都已经工作了,总该放我出去玩几天了吧?”

妈妈却有几分猜到:“是不是跟那个记者一起去?”“是呀,不过,不是你们想的那样啦,就只是玩几天嘛。”小宛撒娇,明知妈妈会错了意,却不想多解释,误会自己是约男朋友旅游总比让他们知道真相好,如果照直说自己是受一只鬼差遣去上海调查梨园旧梦,还不得把老妈吓死?

半夜里,忽然下起雨来,淅淅沥沥地,像一个女人幽怨的哭泣。

小宛又在讨好东东,百折不挠地拿一块肉骨头引逗它:“东东,好东东,来呀,跟姐姐玩呀,让姐姐抱抱,姐姐都好几天没抱你了,不想姐姐吗?”

东东禁不住诱惑,摇了半天尾巴,却始终不敢近前。

小宛无奈,望着空中说:“梅英,行行好,能不能不要时时刻刻守着我,让我跟狗玩一会儿行不行?”

梅英没有回答,电话铃却适时响起来。

小宛接起来,又是那个声音尖细的女人,不说话,只是一个劲儿地哭,伴着窗外淅沥的雨声,有种阴郁而潮湿的味道。小宛想起张之也说过的,可能是幽灵们听说她开了天眼都来托她帮忙的话来,顿觉寒意渗然,战战兢兢地安慰:“别哭,你到底是谁?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忙,直说好吗?”

跟谁走?你能不能说清楚点,每次都这么没头没脑的,叫我怎么帮你?“水小宛,你要帮我!”对方忽然直呼她的名字,声音凄厉起来,“你不帮我,我就死!”“别!别!”小宛反而有些放心,既然以死相胁,那就是活人了,“原来你没死呀!”“不是不是。”小宛自觉说错话,连忙解释,“我的意思是说,原来你是个人……不不不,你当然是人,我的意思是说……你千万别死。有话好商量,你到底找我什么事?”“我不明白。”小宛又有些不耐烦了,“喂,你是个人就不要装神弄鬼好不好?人不是这么说话的。”“你怎么这样儿呀?”对方哭得更惨了,“你们怎么都这样呀?为什么要这么待我?为什么呀?”“我怎么对你了?我让你好好说话嘛,你有什么事直说嘛,我能帮一定帮,你别搞怪行不行?”“你太伤我心了,你太残忍了,你怎么能这样?人怎么都这么自私呀?”

咦,控诉起全人类来了,这样听起来,又不像是人在说话。小宛只觉精心交竭,几乎要哀求了:“小姐,你到底是人是鬼,能不能好好说话,这样绕圈子很累人的。”“你是不是就会这一句呀?你要再这么说话我就不玩儿了。”小宛再也撑不住,只觉烦躁郁闷得想大喊大叫。是谁呀,这么折磨人?“我求求你,你好好说话,好好说话行不行?”

小宛忍无可忍,挂电话拔插销一气呵成。可是,电话里的声音凝重得要滴出水来,那带着哭腔的,受了天大委屈的质问仍然一遍遍响起在耳边:“你们怎么都这样呀?为什么要这么待我?为什么呀?”

如果在往常,小宛会当是有人开玩笑,可是对方在哭,是压抑得很深却仍然压抑不住的那种哭腔,小宛听得出,那是真的伤心,伤心得要自杀了。难道,除了若梅英之外,真还有另一个贞子存在?

第四章 孤寂的烟花

上海的风花雪月

是个暮春的下午,莺飞草长,暖日方暄。若梅英由青儿陪着,从汽车上缓缓下来。

车门开处,先探出一双穿着黑缎镶水钻的高跟鞋,接着是旗袍掩映下的半截小腿,然后全身都出来了,立刻吸引了满街的目光。“胭脂坊”的老板胡瘸子早已是笑迎迎地掬了两手站在门前了,他的镶着珊瑚顶子的瓜皮帽在阳光下一闪一闪,黑毛葛背心口袋里掉出半截金表链子,上面坠着小金镑,随了他的激动不停地叮当作响;

穿燕尾服的绅士停了他的手杖——那时叫司迪克的——站在街树的掩映下向这边遥望,叹息着这为什么是条喧闹的街市而不是一个华尔兹的舞场,那样他就可以大大方方地走过去向她邀舞;

做女学生打扮或是女写字员打扮的小姐们眼含了妒意,远远地避到街的那一边去,向卖糖炒栗子的小贩讨价还价,嗔骂:“看什么呢?还不算钱?”却趁机将栗子多抓了几颗进纸袋;

小贩们的眼光飘过女学生的头,手忙脚乱地装了栗子,才忽然发觉上当,计较着:“这里哪止半斤,小姐你不要太大方哟,多少加点钱啦……”一边说,眼光却只是管不住,仍然一阵阵向上飘出去,飘出去……

青儿这时候也从另一边下了车,举过伞来将梅英的全身遮住了,梅英这才款款迈动步子,依依行来。

而整条街的人,不由自主都一起轻轻叹了口气……

上海,城隍庙街口,小宛看着假想中的若梅英冉冉走近,不由自主,轻轻叹了口气,这就是古诗十九首里《罗敷曲》写的情形吧:

一个女子的美,美到这种地步也就算到了尽头了,难怪会遭天妒。

蓦然间,看到若梅英站住,回过头来,对着自己嫣然一笑,招了招手。小宛心神恍惚,本能地迎上去。

然而已经来不及。小宛追上去,撞在一架迎面过来的小推车上,车主顺势一推,车上的东西滚落下来,银的挖耳勺,绣的荷包,瑞士表,珐琅盘子……七零八碎地滚了一地。

小宛狼狈至极,一边道歉一边弯下身来帮忙捡拾。车主是个矮小的上海女人,立即大呼小叫不依不饶地撒起泼来,拉住小宛咒骂索赔。

张之也忙拦在小宛身前,指着那女人说:“我明明看到你是自己故意撞上来的,还赖人!我们去管理所讲清楚。”一边亮出记者证来。

女人悻悻:“记者怎么啦?记者就可以撞坏东西不赔?”一边喋喋不休着,一边却捡起东西准备掉转车头走了。

两个人的争吵小宛一概听不到,她手里抓着一樽嵌照片的旧相框,呆呆地站在那里,仿佛三魂走了七魄。

女人转身欲去,看见那钗子,劈手来夺:“还我东西!弄坏了要你赔。”

小宛如梦初醒,拉住女人说:“我买你这个相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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