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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4-05 21: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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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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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在别处

爱在别处试读:

内容提要

这不是一场迷途的梦,而是一块托起的玫瑰色的静谧天空;这不是杜鹃带血的啼哭,而是永恒的远古清唱……他踏进流光异彩的京都,脚步却还停留在南方的老式阁楼里。当他爱上天仙一样的高干子女蕊时,他惊慌得手足无措、六神无主。可怜的他有爱之心却无爱之胆,一天天消沉,几近崩溃。同时,另一个高知家庭出身的北京女孩爱上了他的才华和坦诚。可是,他的爱早已钉死在为蕊设定的十字架上,他不知道,他的爱应该在别处,他爱在了别处……作家王少农说,此书读后能让人灵魂震颤!本书反映的是乡土文明与城市文明、纯情与肉欲的深层冲突!小说语言幽默轻松,立意深远,读来回味无穷。

作者申明:

●非怪才文学

●非抽屉文学

●非器官隐私文学

●非另类情感文学

●非新新人类文学

作者简介

刘烨,男,2000年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中文系新闻学专业。

毕业后,做过电视台、报刊、出版社记者和编辑,担任过公司策划和经理,编著有畅销书150余部计5000多万字。文集《情感热带》曾得到冰心老人和周国平的题词及赞许。《生活中的A级赞美艺术》、《中国羊皮卷全书》、《在哈佛听讲座》、《在北大学做人》、《在清华学做事》、《北大人生规划》、《清华人生规划》、《入世,我们端什么饭碗》、《亿万富翁的智慧》、《成大事必备的九种能力》、《疯狂口才》、《24种时尚英语学习法》等书受到读者朋友的一致好评。

《爱在别处》广告词

谨以此书献给像我一样的从乡村走来的在城市打天下的青年男女。

一部深入灵魂的情感体验小说

中国第一部情恋剖析小说

一个男大学生眼中的世态炎凉

一个男大学生的纯情经历

从乡村到城市,灵与肉的冲突让他撕心裂肺

前卫的身体被滞后的思想击得支离破碎,他矛盾,他痛苦,他在人性的原野里寸步难移。

他在行动方面早已超越自己、跨出一千年,而他的思想依旧停留在南方的老式阁楼里。

读烨子的小说,仿佛在灵魂的翅膀上跳舞,同一种共鸣,让我大汗淋漓!

他被城市的欲望河流冲刷得遍体鳞伤

书中所言之方方面面,确实让人心寒

爱情在世俗面前变得如此苍白

内容简介

这不是一场迷途的梦,而是一块托起的玫瑰色的静谧天空:这不是杜鹃带血的啼哭,而是永恒的远古清唱……他从一个土气十足傻里傻气的乡下青年一举而成为洋气十足的城市青年。当他在大学爱上一个白雪公主一般的天仙一样的高干子女蕊时,他惊慌得手足无措六神无主,而那个高傲的公主却视而不见。可怜的他有爱之心却无爱之胆,他一天天地消沉,他的精神防线几近崩溃。他还是向她表白了,可是一切都在情理之中,一切也在预料之中,她没有答应也没有否定。于是,他决定等。可是,一直等到了地老天荒,她的芳心依然冰天雪地。同时,另一个高知家庭出身的北京女孩爱上了他的才华和坦诚,她也很可爱。可是,他的爱早已钉死在为蕊设定的十字架上,他不知道,他的爱应该在别处,他爱在了别处……有位作家说,此书读后让人灵魂震颤,本书反映的是乡土文明与城市文明、纯情与肉欲的深层冲突!小说语言幽默轻松,立意深远,读来回味无穷。本书作者烨子曾得到冰心老人和作家周国平的指点。

永远的外乡人(代自序)

我,永远的外乡人。

当北上的列车把我抛出车窗的时候,我已是京城某所重点大学的一员。

拍一拍身上的尘土,擦一擦脚跟的泥巴,我走进了8号楼217宿舍。从此,一段悠悠的乡村传奇、一首不老的世纪悲歌开始了春夏秋冬的演绎。

看过沈从文先生的《边城》的人都知道,“边城”是一座既像原始森林又像世外桃源的湘西野林。那里的山,是未经雕塑、浑然天成的山;那里的水,是清澈欲滴、晶莹透亮的水;那里的人是纯朴天真、毫无城府的人。我,就生在那里,长在那里。我,是喝过“边城”的水长大的。

几年前,我以超过重点大学分数线60分的成绩被录取到首都的一所具有民族特色的高校。我的这次“高中”可把我们那个只有一千多人的山沟弄得热乎开来。这个穷乡僻壤,历史以来,最高“级别”的,就是八十年代出了两个中专生,一般的能踏出山外读中学就算是小凤凰了。可这次冒出了一个这么厉害的“大人物”,成绩如此出色,竟考入了他们神往的首都北京。让人欢喜让人忧,一位德高望重的长者热情地向村人宣告说,考入这号学校,将来毕业后是直接去中央当干部的,就算回来,至少也得是一位县委书记或县长。

现在,我这个“大贵人”独自漂泊在北京的街头,在异地清凉的钟声里,寻找一丝忽明忽暗的影子。在昏黄的街头,我已全然迷失了方向,尽管我一次又一次地丈量着我的影子,但我永远量不出影子的长度。此时此刻,我算什么呢?我充其量算是没了骨头,失了血肉的幽录,我游荡在繁华的紫禁城里,我漂浮在别人的世界里。

从乡村来到城市,可能本身就是错误。我把躯体带到了这个文明得可以的都市,却把精神家园留在了船歌悠悠的故园。这难道不是一种悲哀吗?我用这裹着现代化伪装的机械之躯行使着世人共赞的流行的使命,这其实是把现代的都市文明用一种非理性的超级逻辑,像戴花圈一样套在了还散发着泥土气味的我的身上。

为了考大学,我三起又三落。我几乎耗干了全家人的血液,我差点断送了全家人的前程。为了考大学,我走过三年非人的生活,我历经人世间说得出的几乎所有磨难。

好不容易赶上了“通向天堂”的末班车,而我却不知道好好地珍惜。在“天堂”纷繁复杂的世界里,我又再一次失去了自我,我想我是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可是老天为何又要开这么大的一个玩笑呢?

老天把这么一群天真可爱、美丽动人的仙女降赐给这所大学,而我偏偏又是这所大学的一员。我拥有上天赐给我的所有的人的本性,但却没有发挥本性的资格和能力——我有情,我也有爱,可是我与生俱来的乡村血统决定了我的情我的爱只能是戏人说梦——空喜一场。

爱情就是一种感觉,这种都市流行的游戏规则,我可能是永远也学不会了。那种蠢笨如牛的天性决定了我出的汗只可能是臭汗;同样道理,那种热情似火的执着决定了追求的结果只可能是尘灰。在现代的都市社会里,如果还想以一腔火热的真情去融化冰山的一角,那简直是神话。纯情的传说,只能是传说了,物化的世界,哪能容得下傻得出奇的来自泥土的痴与爱呢?

老天最不应该开的玩笑是:让我遇到了她,但又让我得不到她。上帝啊,为什么要制造出这么多无端的爱,无结果的恋呢?这难道不是一种活生生的人间悲剧吗?

我没有得到她,我反而失去了自己。

没有她的日子,天昏地暗,我几乎找不到回家的路;没有她的日子,心焦如焚,我几乎找不到活下去的勇气。我一次次地说服自己忘掉她,然而我又一次次地想起她;我一回回地试着恨她,可我又几回回地死心爱她……为了忘却她,我试着把眼光转移到其他女孩身上,为此我做尽了荒唐事,我干尽了坏事,可是,到头来,猛地发现我的心还在她的影子里……为了忘却她,我几乎是堕落了,我开始放肆地和喜欢我的但我并不喜欢的女孩鬼混……

回首来时路,我猛然发现身后的影子越拖越长了,我已找不回原来的我,我已不是原来的我了……

一 梦开始的地方

北京西站,在开往南方的61次列车上。

我和朋友们一行四人,像南方的跳鼠一样奔跑着,为的是尽快找到自己的位置。一阵手忙手脚乱后,我终于把笨重的行李搬上了车架。待我气喘吁吁地瘫软在座位上时,两只不安分的眼睛才得以四处扫射——一来找一找同伴的临时安息地,二来看一看有没有靓女在旁边。火车早已离开了北京西站,忽明忽暗的街灯依稀可见,北京的郊区在夜色的打扮下显得更加动人。车内,大部分的人是回家过年的大学生,他们有的在高声说笑,有的在轻声交谈,好一派欢快的景象。广播里,正响着《我和冬天有个约会》这首歌。“啊!我的妈……”随着一声尖叫,我看到了一只大皮箱倾刻间就要从天而降——一种本能的反应,我飞速地伸出双臂接住了没放上去的箱子,然后用力一顶把它放得稳稳当当。“谢谢你。”“不用客气,”我随意地向旁边斜了一眼。此时,我才发现一个青春味十足的姑娘眨巴着一双会说话的眼睛,满脸堆笑,她正在向我表达谢意哩。

这一回我该是有艳福了,我心中窃喜。两人坐的位置,她坐里,我坐外,这一行,想必会有好戏上场。同伴显然是钻进了其他车厢,我并没有感到寂寞和不适,我心里依然热乎,就好像怀揣着一个烤得滚烫的红薯,不知从何下手。

她说了“谢谢你”三个字之后,就特别安静地坐在里头,耳朵上塞了一个Walkman,且头一直向着车窗外。我好几次都想鼓起勇气和她搭上话茬,但每当我张口欲言时,总被自己强行克制住。看到她那个密封的样子,我实在不忍心,况且我说话的声音如果太小,那么强度有限的声波不一定能透过那塞得严严实实的耳塞。她是不是有心事呢?我心想。为何满脸疑云,好像被谁欺侮了一样。难道她刚刚失恋或者刚和男朋友吵过架?

她就坐在旁边,因为隔得太近,我不好意思正面瞧她,于是,我假装听车里的音乐,把头抬得老高。这样的角度刚好可以利用视线的斜角,美美地欣赏一把。她确实很是迷人,除了牙齿较黑和脸型较宽之外,几乎再找不到丁点儿别的缺陷。头发不长,不是那种长发披肩式的传统美女,短头发更显年轻的青春动感;眼睛很美,不是那种人工修剪的美,而是纯天然的请亮神韵之美;额头很亮,亮得像南极的冰川,一看就知道,这是美丽与智慧的完美体现;嘴唇很薄,薄得刚好盖住牙齿,和不大不小有点翘的鼻子组合得天衣无缝……从整体上看,确实美得像达芬奇画中的蒙娜丽沙。和如此迷人的姑娘同坐一椅如果心跳不加快的话,那简直是不正常。我也一样,随着车的晃荡,她温热的身体不时地靠在我的大腿上,不仅仅是心跳加快,那个脸也红得像关公一样。越是心跳我越是想看她,可越想看她就越不敢看了:我感觉到她已知道有人在全方位多角度地打量着她。她朝我扫了一眼,又回过头去了。这一次,我看得更清楚了,我又注意到一个细节,她的睫毛很长很柔,美得像画的一样。她突然把耳塞取下来,从包里掏出一个笔记本和一支笔,然后又把耳塞塞上,开始写点什么。火车上很闹,一会儿是售货车的叫卖声,一会儿又是查票人员的吆喝声,一会儿又是旅客们各种各样的嘈杂声。对于蕊来说,这一切仿佛都是虚幻的,她并未感觉到什么不适。她一直埋着头,笔尖在不停地运动着,那对长长的眼睫毛在不停地扇动着。火车已经跑了一个多小时,我也就在她身旁傻乎乎地看了一个多小时。很快,她的笔记本上已写满好几页,密密麻麻的,如果看得清楚,我真想偷偷地看上几行,他在写什么呢?此情此景,让我再也静不下心来,我估计我是使出了吃奶的力气,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来:“喂,聊聊天好吗?闷得好慌。”“噢,可以。”说着,她把耳塞取了下来。“你一个人,不怕人家给拐卖了?”“是啊,就我一个人,谁卖我,你?”“当然不是,但你真的不怕我吗?有人传言说坐火车最好不要和陌生男人说话。”“那你是不是坏蛋?特坏特坏的那一种?”“当心点,我可是比特坏特坏的那一种还要坏,小心上当喽,小妹妹!”“看你也不像坏人,请问你是哪所大学的?”“我,我是——看你也不像坏人,请先告诉我你是哪所大学的。”“我叫蕊,中央民族大学,××系××专业××级……”“哇,”我心中暗喜,我庆幸自己也是中央民族大学的,只可惜她看起来那么小还比我高一级。“啊,同学,真是天涯何处不相逢,我也是中央民族大学的。”说着,我不由自主地伸出了双手,这算是我们的第一次的亲密接触了。

因为是同校的缘故,她变得轻松多了,至少是消除了一些骇人的担心。于是,我们开始热烈地交谈起来。“我是学中文的,平时喜欢胡思乱想。”“我是学语言的,和你差不多,不过我倒没有你那么多‘古道热肠’。”“人生何处不相逢,有缘处处会知音,茫茫红尘,潮起潮落,唯有情愫飘无定……”我简直像诗人一般,把自己的优势发挥得淋漓尽致。她听得如痴如醉,看得出来,她是被我的所谓的才识和见地所深深吸引了。也许是天生好侃的脾性,就算是极悲观的事情,经过我的三寸不烂之舌,那也会徒添几分光彩。

在以下的交谈中,她表现得异常兴奋。听她说话,好似沐浴在三月和煦的阳光下;好似走在通往天堂的大道上;好似欣赏美妙绝伦的轻音乐……真的,一听到那软绵绵的清脆欲滴的又好似山泉一般的声音,我的心陶醉在有着千年神韵的贵州茅台里。

我想蕊该是我今生今世遇到的最优秀的女孩了,她很谦虚,后来的了解确实让我大吃一惊,她是她们系的团支部书记,在学习方面也是一流。可是,看上去,她是那么文静,没有丝毫外露的痕迹,真是让人从骨子里喜欢。

火车在飞速奔跑,两车厢相连的地方时而发出清脆的撞响,每响一下,我的心都要咕咚跳一下,看了看表,离我下车没有多长时间了。

回想和她一起度过的十几个小时:我们一起谈人生,谈事业,谈感情,我们真是无所不谈。古人云:“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是呀,相逢的时光固然美好,但总免不了别离的时刻。

火车还是在某一个大站把我给甩了出来。回望着她宛如秋水般晶亮的眼眸,听着那好听得让我心痛的最后一声“再见”,我只好目送着这列可爱的火车向西南方向驶没……

二 第一次的朦胧接触

我想我是爱上她了。爱情有时候能让人欣慰不已,爱情有时也会使人痛苦不堪。本来,我已是三百多天没有回家了,春节——回家团圆,这是我这么一个漂泊在北京街头的外乡人一直以来所热烈地期盼的。自从遇见她之后,这么一个传统的节日,这么一首世纪老歌都已成为耳际的烟花,我的脑海中,仅留一个她。我在脑海中不止一百次地还原她的音容笑貌,一闭上眼睛,她就来了,轻轻地来了。不知道为什么,家人的关爱,家中的欢笑,都变得无足轻重起来。

春节好不容易过去了二十天,我终于踏上了北上的列车。

一到北京,我就思忖着去找蕊。

老天好像故意与我开玩笑,我竟然把她留给我的宿舍号给弄丢了。没办法,我只好努力地回想,一个礼拜后,内心的焦渴终于不容我再迟疑了,我开始在电话机上一个号一个号地瞎拨,一开始打到了七号楼男生宿舍,然后又打到了其他班的女生宿舍,在拨了十几个“瞎”号后,终于我听到了电话那头久违了的银铃般动听的声音,对,这回肯定是她了!

第二天,我就约她来到男生宿舍,我们又一次见面了。悬了一个多月的心终于可以安稳停放了。也难怪,我和她只不过萍水相逢,大千世界,茫茫人海,潮起潮落,过客从匆,谁说得清偶然的相遇不会成为永久的遗憾呢?但是我很幸运。

那天她显得既美丽又大方,着一件灰色的上衣和一条紧绷的牛仔裤,看起来充满着青春气息。还是那双忽闪忽闪的会说话的眼睛,还是那张一笑起来就露出两个酒窝的耐看的脸。当她推开我们宿舍门的那一刹那,我的目光差不多凝聚了,在她美得象冰川一样的额头定格了。“唉,请坐,这边……这就是本人的卧房。”我的思维被我的视线牵动着,我仿佛忘记了进来的是我思念了一个多月的蕊。“哦,不客气,我站会儿……”一见到我,她好像浑身不自在,说话的语气也变得越发小气来。我不敢直接看她,我猜想着,她也不敢正眼看我,她的脸肯定变红了。“噢,我们又一次见面了——你还好吗?”我抑制不住内心的喜悦,我的身体和四肢都开始发抖,我的脑海几乎一片空白,一股热流直往四处乱冲。“我很好,春节过得很愉快,在家里吃得白白胖胖,差不多重了10斤。你怎么还是没丰满起来,是不是你妈不让你吃……”

我们就这样天南地北地瞎侃着,笑声一阵又一阵地溢出217——我的宿舍。同室的几个哥们不知怎么搞的,一个接一个地离开了,到最后只剩下我和蕊。

时间不知怎么会溜得如此快,我们从晚上七点一直侃到晚上十点,一直到同室的哥们陆陆续续返回“大本营”,我才意识到时间不早,该送她回去了。当晚,我们约定周末一起看电影。

三天后,星期五下午。

我怀揣着十二分的激动在九号楼门口等待着,五分钟后,一位身着灰色套裙的天使冒了出来,她就是蕊。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会如此迷人。一看到她,我似乎跃进了几千丈深的迷宫,出也出不来了。“嗨!在想什么呢?尽开小差……”蕊闯进我的迷宫,我猛然醒悟。她像一束盛开的莲花,一览无垠的展现在我的面前。

我们一路欢笑着向电影院奔去,她则像一只刚出笼的兔子,蹦蹦跳跳,一会儿在我左边,一会儿又飞到了我右边,我的心快要高兴得跳出来了,但为了显示男子汉大丈夫的威严,我尽力克制自己不要轻浮地显山露水。我像兄长又像长者般处处呵护着身旁的人间仙女。

电影很好看,主人公是美国著名演员施瓦辛格扮演的,剧中的一幕又一幕精彩的镜头把蕊乐得前俯后仰,我也跟着鼓掌,虽然我什么也没看进去。看着蕊高兴,我也兴奋,昔日平静的心湖一下子泛起了层层涟漪。似乎,内心深处的某样东西被触动了,20几年来从未让人触摸的地方开始沸腾了。

电影院离学校很远。一路上我们无话不谈。她说,认识我很高兴,她的生命因为我而增添了不少快乐,她好感激我。她说,认识我之后,她心里塌实多了。她说,因为我的出现,他曾经消极灰暗的心境一下子变得明朗起来。我告诉她,我在大学是第一次和女孩去看电影,铜时,这部电影是我看过的电影中的最好看的一部(其实我连电影的基本剧情都未看懂)。最后,我悄悄地在她耳边说道:“今晚,我肯定会失眠的,因为电影实在是太精彩了……”

对于我来说,她确确实实是我今生今世遇到的最让我心动的女孩。大学已快读完两年,为了理想,为了心中高悬的明月,我已沉寂了许久许久,那一份久积的渴望已酝酿了太久太久。两年来,我把整个心思都放在学业上,当别人花前月下的时候,我则伏在教室冥思苦想;当别人卿卿我我的时候,我则抓耳搔首为掏几个方块字而费尽心思。我经常反思我的过去,我知道这一切来得太不容易了;我经常回望故园,我知道我的根还留在那三面环山,只有一条水道通向外边的山沟沟。

我们一边走,一边说,尽管路上行人已很少,路也很暗,但这一切都算不了什么。我似乎不是在走路,而是在天空中像彩云一样漂浮。这种感觉真是太美了,美得连自己也不知道人世间还有这种感觉。她好像也没有累的感觉,我们推着自行车走路,这似乎也是一种绝无仅有的浪漫和享受。我讲的时候她听,她讲的时候我听,这种交流随着自行车轮的滚动而向前推进,慢慢的,我们都快变成老朋友了。没有压力,没有虚伪,也没有顾虑,我怀疑天上的月亮要是看到我们也会嫉妒的。我们谈的最多的自然是文学和人生,也随便来几句情感方面的调侃。当我们谈到学习的时候,她变得严肃起来,她显然是担心我的英语成绩。她提议,要不以后一起去学校图书馆上晚自习,他向我学习写作我则向她学习英语。“就这样定了”,我掩不住内心的喜悦,高兴极了。

三 相约图书馆

以后的日子,我们约定在图书馆一起上晚自习。她去得早,所以每天都是由她占好两个位置。

说句实在话,没认识她之前,我虽然花了很多时间在文学创作上,但几乎是硬着头皮,沉闷地爬格子。所以学习、生活真是没有半点规律。当灵感突然来临时,我或许半夜三更就爬起来,在走廊上奋笔疾书;当心情极度颓废时,我或许十天半月都不会动笔,更不会上教室了。自从遇到她,昔日沉闷灰暗的布满尘埃的天地变得高远明朗起来。一想到图书馆二层那间自习室,一想到那个长发飘飘的姑娘此时或许已经伏案学习了,我的心就再也不能平静了。为了能早一点见到又一天未见面的蕊,我记得都有好几次忘了吃晚饭,而一见到她,体内的饥饿仿佛随风而去了,这个呱呱直叫的肚子仿佛变成了别人的。

在图书馆,我们互相学习互相关心。她的英语好,我的文学功底较强,自然是她不厌其烦地一次又一次地为我讲解英语学习中的难点,同时一遍又一遍地为我纠正地道的中国式英语发音。我的文学秉赋还算可以但也不是太强,可在她的眼里,我差点成了神仙,几乎是无所不能,无所不会的圣人。她几乎是至诚至极地向我请教写作方法,她的谦虚简直让我受宠若惊。“帮我看看这篇文章,教我怎么修改吧。”有一天,她从书包中掏出几页稿纸,然后恭敬地递到我面前。“嗨!我是不是大作家了,这么漂亮的姑娘都想投石问路了。”我心中一惊,但还是马上收敛起差一点就表现出来的得意。“先拿过来,我看看,10分钟后听我的。”我微微一笑,双手以自认为最好的姿态迎了上去。“老天,怎么这么差劲,还比不上我家上小学的侄女——清一色的流水账。”我心中真是惊动不小。“还不错,语言流利,叙述通畅,文字功底可还真不错,不过你还有很多继续发展的余地,如果你以后多下一点功夫,你会进步很快的。”“你是在夸我呢,还是在笑我?别见笑,我真是写得很少,不会写东西了,你可一定得教我。”

怎么和她说呢?一味地说恭维话,她那么聪明,肯定能感觉出来,如果说实话,她一个女孩子怎么受得了。文章也实在是平淡了点,她写的是她们班的同学去看望一个眼睛变瞎的同学,从头至尾,她几乎是用一个句式:“我们去了,然后……”穿插起来的。“你应该注重细节描写,有一个文学大家说过文学是鸡毛蒜皮,而你的文章从头到尾没有一处细节描写,让人看了无法感动,你写此文的目的不就是让别人感动吗?”“对,对,我怎么想不到呢?你真行!”“你应该分清主次,该详的地方就详,该略的地方就略,千万别眉毛胡须一把抓。”“我知道了,那我马上就改,多谢你啦。”

看到她专心致志的样子,我偷偷地乐了:再出色的姑娘也得听我的。

两小时后,她终于改完了最后一个字。“还真进步不小,现在我都有点感动了,只是眼泪还没滴下来。细节注意得够好了,但结构还是有点散,尤其是结尾。”“那怎么办呢?我真不会改了,嗯——”“别‘嗯’了,我帮你写一个结尾吧。”我取过稿纸,火速地动起笔来,我一看表,离下自习仅有五分钟了。“给你,看看吧,这个结尾你可以拿去琢磨琢磨。”“哟,天啦,真是奇迹,你在五分钟之内就写出了这么好的一段文字,你——你,真是天才……”此时此刻,内心深处,就像有二十四只兔子欢跳不停。我都不敢相信,我怎么会变得如此“厉害”?可能,这就是爱情的力量吧,爱情简直可以让人去死。我不知道我是怎样回到宿舍的,还正,浑身飘飘然,就像是打了胜仗的士兵一样,兴奋、自豪、激动……所有的愉悦情感集于一身。

四 人生的结果是死亡

时间过得真快,又一个周末,从图书馆出来,校园小径上,我们像平常一样溜达着。“蕊,你说幸福是什么?”“咦,幸福——当然是有吃有喝有乐啦,你说呢?”“没你那么幸福,我一直以来认为幸福就是一种感觉,一种发自内心深处的欣慰的感觉。”“感觉,那倒是,有吃有喝才有好感觉啦,如果饿得咕咕叫,那种感觉可不好受。”“喂,我跟你说正经的,那些家产上亿的大款一定很幸福吗?他们都能找到幸福的感觉吗?我看未必。试想想,如果一个很有钱的大老板,他先前为了前途而奋斗,直到三四十岁时,方才发现自己除了钱之外一无所有。或许他以前是为某个艳丽动人的姑娘而暗自奋斗;或许他以为等到功成名就之后再去寻求情感的寄托,但是,他又能怎样?等他功成名就,巨款傍身时,他还能找到以前的那个心仪已久的她吗?她或许已是好几个孩子的妈妈,或许正在别的男人那里撒娇……他,他只能用金钱的余光去照亮那些年轻貌美且媚态万千的女人,以满足那点可怜的生理需求……”“你可真神,让我明白了不少道理,说句实在话,我以前可真的是什么都不懂,我也未曾考虑过什么才是真正的幸福,听你这么一说,我以后可真要好好地留心我的感觉喽!”

幸福就是一种感觉,快乐是一种感觉,悲伤也是一种感觉,人生本来就像梦幻一样,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浩浩宇宙,岁月轮回,人的一生相对于整个地球存在的时间来说,简直是渺如尘粒。一代又一代人在忙碌着,一代又一代人在痛苦着,周而复始,无数个微小的忙碌和痛苦组合成了浩如烟海的红尘。

我不知不觉陷于了沉思之中,一种虚无缥缈的东西始终环绕在心头。我又开始对她“演说”:“其实啦,人生本来就在于过程。我们每个人都知道人生的结果是死亡,所以我们根本就不会为死亡而活着,我们只在乎奋斗的过程。周国平先生倒是说过一句话,我不是反对他,我只是觉得他倒从反面道明了这么一个问题。他说,人啦,往往为了几分钟或者几个小时的欢乐而辛苦一生。可见人的一生还是在辛苦的一生上,哪能定格在这么几分钟或者几个小时的欢乐上呢?我的意思是说,人嘛,不管他将来的结果如何,如果他努力了,他满怀热情地去做了,那么就算他一事无成,那也应该算是充实无悔的人生!”

听我说了这么多,蕊始终是一言不发,她该算得上是世界上最好的听众了。看起来,她对我的“胡言乱语”还挺感兴趣的,她仿佛正在反思什么,也好像在追悔什么似的。“你差不多是哲学家啦,说得倒还尽是理儿,让我豁然开朗。我从小没吃过多少苦,考大学也很顺利。所以我想的问题很浅薄,以后你可要多指点我。”

……

我们就这样,每次从图书馆下自习后,就快乐地出现在校园小径上,偶尔地围绕着学校操场转他几十圈。我们在一起的时间过得飞快,我们谈人生,谈事业,也谈感情,我们几乎是无所不谈。时光就这样悄无声息的过去,在平静中,我的心跳越来越快,我真不知该如何。一方面,我特满足目前的这种有美人相伴的氛围;一方面,我又急于想表达心中的那份隐藏许久的爱恋之情,但我又害怕一旦说出我爱她,她可能会离开我的,也许永远不能在一块儿了。

怎么办呢?真是让我欢喜让我忧。看来,我有必要试试她了。给她写一首简单的诗?让她知道我关心着她,并且喜欢着她?独钓寒江雪你,独倚窗前,看夜色夜色仿佛一潭深深的绿透亮的夜明珠在有雾的原野,把心拾起你,纤手香腻,梦晴天织一朵洁白素淡的云一片蔚蓝托起希望的明天你,琼楼玉宇,碧波烟驾一叶轻舟一湖春水,一山春光独钓寒江雪

这首诗严格说来算不上诗,只是表达了我某方面的意思。不知道这个小笨蛋能否懂我的苦心?但愿吧。

五 我爱上她了

“铁研”电影院,又一个周末晚上。“阿蕊,那首诗有味么?”“酸死人啦,我差点没把它吃下去。看不出来,在你眼里,我好像仙女一样,什么‘琼楼玉宇’,什么‘夜明珠’啦……”“行了行了,酸的不吃那就吃苦的吧,明天我们集体去居庸关长城,我请你去吃点苦头,爬爬山吧。”

一听说要去长城,她可真吓坏了,她说她已去过三次了,并且每次都是腰酸腿疼的。“这回可是机会难得,北京市首次组织的万人登山活动到时将举行,一些演艺界较为知名的星级人物也将登台演出。你去不去?不去我叫别的女孩喽!”“好吧,我去……”,蕊思考了一阵子,说道。

第二天一大早,我们采购了一大包食物。有蛋糕,有鸡腿,还有火腿肠,当然都是她爱吃的东西。

登长城的人特多,我们只好在山下排队。看到这人山人海的阵容,我心中有说不出口的感觉,是高兴,是苦恼,还是矛盾?“蕊,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应该是一段故事,一段很长很长的故事,好吗?”我决定借排队的机会给她讲讲我坎坷的过去。“有一个男孩,他一生下来头上长了两只牛角,额上刻着一个‘苦’字。这一切决定了他今生今世苦命的历程。因为他前世得罪了天上的牛魔王,所以他被以非人的丑态投胎在人间。牛不可能长在大城市,牛只能生长在青山环绕的莽原之中,他就生在一个三面环山只有一条通往山外的路的山沟沟里”。“牛是吃草长大的,三面环山的世界只有青草绿树作伴,牛在这个世界里生长了近二十年。他呢,二十岁以前还从未迈出过山外超过五十里。从上幼儿园到上高中,他差不多是风雨兼程,爬不完的山坡坡,攀不完的险峰,不论是刮风还是雨雪交加,他从来都是咬牙挺过。上小学时,因为家中姐妹多,他又是排行老二,所以根本不可能依靠别人照顾。每次上下学,和一群衣襟褴褛的小伙伴们摸爬滚打,不是迟到就是早退,学习被当成了儿时的游戏。夏天,山涧的清泉叮咚作响,一些可爱的小动物纷纷抛头露面,像螃蟹、野虾、山鳅之类的满山皆是。他们几乎是每天都逃学。逃学干嘛呢?他们可是上天派来的天使,那些山间的小溪流,那些溪流中的鹅卵石滩,全成了嬉戏的天堂,他们扔下书包,卷起破破的裤腿儿,就一头扎进那被杂草湮没的只见水声不见原貌的小溪中。他们比赛捉螃蟹,他们满山遍野地为抓几条山鳅而钻山越潭……”

到了冬天,则是山里娃最苦最累的岁月。从家到学校,至少也有10几里山路,就这些小孩儿,一人提一个火箱,歪歪斜斜地恍若一些小老头儿,一不小心,就有箱翻人倒地的危险。火箱倒翻在雨水里,柴灰、火星满地都是,可怜的小孩儿们,他们这一天可要挨冻了。好不容易挪到学校,老师已宣布第一节课下课,他们几个只能站在最后边,并且手不能插进兜里要交叉着放在屁股后边。

捉了不少螃蟹,摔了不少跤,他的童年,他的小学就在嬉笑与荒唐中度过去了。

到了初中,山里的其他娃子都已纷纷辍学,家中的老水牛还等着他们去看养呢。就只有他考到了山外50里远的重点中学,他还要继续背负着这个远古的神话。每个周末,他都要回家一趟,一来帮家中的老父老母减轻一点负担,为他们把水缸挑满,帮他们去地里翻土除草。到了周日下午,是回学校的时候了,老母亲早已准备好一个礼拜的咸菜,有他最爱吃的萝卜干炒辣椒。老爸则备好一袋够吃几个月的大米,待他起程时,肩上的重量少说也有六七十斤。50里远的山路,50个山坡,坎坎坷坷,风里来雨里去,出了多少身臭汗,流了多少伤心泪,几千个日日夜夜,几回回梦回故园,暮然回首,天涯路漫漫,岁月何其艰……“后来呢?后来他有没有考上大学?”蕊已经被我故事中的主人公打动了,她好关心他的前途。“后来,后来他当然是时来运转,考上了大学。”“那,你知道他现在哪,他是不是你朋友?”“你想认识他是不是,那太容易了,他现在也在北京上大学。”“那你一定要介绍我见识见识,我要看看山里人是什么模样,是不是还长着两只牛角,额上是不是还刻着一个‘苦’字。”“说起来,你该知道我说的故事里的主人公是谁,远在天边,近在眼前——我从遥远的荒野小村走来,我身上还有着淡淡的泥土味。我的故事还有很多很多,以后再慢慢讲给你听。”“烨,你真不简单,想不到你有那么多前尘往事——你是幸运的,你走过了雨季,你的前程会因为你非同凡响的过去而大放光彩的。现在的你不是很好吗?要才有才,要貌有貌,老天会有眼的,俗话说苦尽甘来,自古英雄多磨难,你会走运的。”

……

人太多,一不小心就被人撞倒;路也太陡,一不小心就要滑倒。我们沿着城墙艰难地往上攀登着。她呢,则像一只小白兔似的,一会儿蹦到这儿,一会儿蹦到那儿,全然没了危险的感觉。看着旁边的行人都是女的由男的扶着走,或拉着手走,我的心顿时跳个不停,我在问自己:我为什么不拉着蕊的手扶着蕊的腰呢?此时此刻,她应该很需要我的帮助呀,我想,她没有理由不接受。想到这儿,我顺手过去扶住了她的腰。我想我是绝对的真诚,没有丝毫歹意。可是,让我意想不到让我尴尬的场面出现了,她很不情愿地把我的手探开了。我说,这路太陡了,怕你出危险。她没事儿一样,口中轻轻说道:“你的手太烫了,天这么热……”路实在是太难走了,我都有点立不稳了,我真为她担心。她有好几次都快失足,我的手伸出去又收回来,我真不敢得罪她。突然,我想起兄弟石头说过的一句话:“女人的腰只能度量不能摸”,哦,我明白了,也许正是此因吧。腰不能摸,那手总可以拉吧,我在心里嘀咕着。句庸关的长城是所有长城里最陡的,越往上爬就越危险,一不小心,就有可能与人生再见了。蕊是我带出来的,万一出了问题,那我就瞎了……想到这里,我又开始把目光投注到蕊的小手上。蕊很认真地往上爬,我又是一个冷不防,毫不含糊地抓信了她。我以为这一回她肯定依了,也许会感激我哩,可是,我错了,她锰地甩开我的手,说:“不用,我不习惯别人拉着我走……”。我还能说什么呢?我好惭愧。我是爱上她了,这已是铁打的事实,她拒绝了我的“挟腰”和“牵手”,这说明她不爱我,她心里没有我。可是,她若是不喜欢我为什么又要和我单独出来呢?为什么要天天和我在一起学习呢?为什么一见到我她就那么开心呢?是不是感情还不成熟,时机未到呢?说不定人家女孩害羞,对于心仪的男孩总有一种躲避的行动吧?我一会儿否定,一会儿肯定;一会儿悲观得不行,一会儿高兴得异常,我在做着各种可能的猜想:她爱不爱我……她和我是什么关系呢?恋人抑或兄妹?不是,都不是。当我再一次看到身旁可爱的蕊时,我的血液随着我的思绪涌向了全身,充满身体的每一根毛细血管。我不知所措,我六神无主。一个声音在呼喊着:“蕊,我爱上你了,我已深深陷进了情海之中”;同时,又一个声音恐吓着我:“烨,你算什么,你只是一个乡里娃子,你怎么配得上我呢?”。两个声音在折磨着我,我欲哭无泪,欲喊无言。看着依然是满面春风的蕊,我心中湿了好大一片。

六 我这种男人

图书馆,我坐在蕊身边。“今天累不累?我可是一点儿感觉也没有,让我再爬几次长城都没问题。你是不是骨头都散架了,看你这么娇小的姑娘还能吃这样的苦,已经是很不简单了。”“你还说,我腰都直不起来了,两条腿好像重了许多,现在我一下子都懒得动。唉,就是你这种男人把我害苦了……”

我这种男人难道就没有爱情了吗?我这种男人难道就不可以追求时尚的现代女人吗?我不解,我痛苦,我简直想对天长啸。老家有句话叫“生得好不如落得好”,是啊,如果上帝让我降临到大城市里的富裕人家的话,我也不至于如此尴尬。想着想着,一股灵感涌向脑门,一首名为《我这种男人》的小诗诞生了。我这种男人掉落的岁月哪怕,辗成烂泥摇曳的日子哪怕,化作黄花也不要对我这种男人发生兴趣我这种男人踩着历史的风轮永远长在,大塞的关口飞舞的狂沙伴我穿越,伤感的残片我这种男人常常自诩,是地球的产儿掘开泥土的窗口把脖子,伸长,伸长吸收,残留的雨露我这种男人带有自信的光环唱着永远悲凄的牧歌滞留的哀怨常常把眉头锁紧我这种男人总是习惯,跳动的喟叹放飞天宇冰冷的寒气呼吸着,死黑的——黎明

我把这首诗轻轻地递到她手中,她还是那样不紧不慢的接过去,放在桌前,从第一行开始看……看完这首诗,她竟然一点反应也没有,好像没有半点诗歌细胞似的。她顺手把写有诗的稿子退还给我,嘴角吃力地微动了一下以示微笑。“真看不懂?一点儿意向也没有吗?看完诗是伤感还是兴奋?总不会一点儿感觉都没有吧。”“有一点,确实很伤感,对么?”

唉,这么一个女人,让我欢喜让我忧,说她是真笨还是假笨呢?女人啦,真是难以捉摸。我一直在寻思着向她表白的方式,是委婉一点好呢,还是直接一点好呢?

好不容易捱到下自习。从图书馆到她们的宿舍只不过几百步,而我们却走了长达半小时。快到门口了,我感觉到心中有什么话要说似的,看到她就要说“再见”了,我心里急得慌。“明天晚上别上自习了,晚上7:00,我准时在楼下等你,不见不散。”说完,我疾步跑开,让她没有半点机会说‘不’。

晚上7:00。女生楼下,我叼着半截香烟,两只像灯笼一样滚圆的眼睛一直盯着出口。

都7:15了,怎么还没下来,她可是最讲信用的女孩啊,是不是忘了抑或不情愿?她是不是已经感觉到我的“非份之想”?她在回避我,她不想交我这样一个朋友了……“嗨,我们去哪里?”她终于走了出来,看起来很疲倦,好像睡眠不足。往日小孩一样可爱的笑脸和银铃般的笑声不见了,难道她有心事吗?“我们去校外的‘乡村啤酒屋’吧,那里气氛特好。”此刻的我也笑不起来了,我感觉到心中就要有几百颗炸弹在等待着引爆。

我们一路无语,看到她不说话,我哪敢多说一句话。10分钟的路途,我们仿佛走了一年,好不容易看到“乡村啤酒屋”的牌子。“蕊,先让我为你朗诵一首我昨晚为你而作的小诗吧——”无题晚霞漫漫暮色中行色匆匆来来往往的女郎可曾有你长路的尽头街灯下阑珊的身影可就是你尽管我漂泊于世上却总是能够想再见你沉睡他乡的脸上柔情黯淡的思念每当在夜深如水每当我不能成眠就在想你的人生可是无悔你轻轻啜泣的双眼和洒落我肩头滚烫的泪孤单的岁月是我永远的回味黑暗中一滴泪轻轻滑落人和影子共寂寞你的一生可是卡在尘世里回望抑或秋色中彷徨人生数载春去春又来可记否聚散与悲伤当你走过我是为你停留 还是为你匆匆在一刹那间与你凝望“千万别为我停留,我……我……我——”听完我饱含深情的话语,她哭了。

蕊,我喜欢你,从见到你的那一天起,我已意识到我生命中的另一半不再虚幻,你就是我追寻二十几年的梦中情人。认识了你,我感到生活充满阳光,以前的灰暗阴沉不再显现。这段日子,有你的陪伴,我越活越年轻,同宿舍的人都说我整个人变了样,以前的沉闷少言的烨不存在了,代之以现在的逢人便乐的“活宝”。其实我一直想表白心中的渴求,但屈于自身的压力,我一次又一说服自己不要说“爱”字,我知道你不会轻易看上我的,所以,我也活得好累、好矛盾。

她还是一个劲儿地哭,不知道有什么伤心事儿,难道是我的话激起了她的回忆?“烨,你是好样儿的,你有才华,你有一般人所没有的热情和毅力……但我现在可能会令你失望,至少目前我不会答应你的……我也有我的难处,认识你的时候,我刚和我的男朋友分手,那天在火车上你也能看出我的心思,对吗?现在,我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因为这个原因,我的心情也不好,我一下子还不适应再次谈恋爱。和你在一起,认识你之后,我的心情也开活了许多,说句心里话,没有你这个朋友,我真不知该怎么办。不知你能理解我吗?以后还照这样下去,一切顺其自然吧,好吗?”

一切都在意料之中,一切又都在意料之外。意料之中的是她不会轻易答应我,意料之外的是她刚和男友分手。“我等你,一辈子也行,直到你心情好起来!”

郑重地说完这句话,我心情开阔多了,至少,我以后的日子还有盼头。看得出来,她也不是一点儿不喜欢我,至少她还是欣赏我的。

以后的日子,我们象往常一样一起上晚自习,一切似乎很平静,但此种平静已不能掩盖一种意想不到的不平静了,一种不祥的预兆时刻跳动在我发热的眼睑。

七 谁是她身边的他

“喂,烨子,过来,你看那边椅子上是谁?好像是和你一起上自习的女孩。”随着同伴的手指方向,我惊呆了:那不是蕊吗?她旁边分明坐着一位高大威猛的帅哥——她,她,她的身子不都在那男孩的怀里吗?天啦,怎么会这样,太不可思议了,她欺骗了我!

我不知是怎么逃离那个伤心透顶的地方的。啤酒屋里,又多了一条可怜虫。满屋的眼光一齐刷向了我,认识的,不认识的,他们像看怪物似地鼓起发亮的眼睛。我呢,根本就顾不了那么多,我已忘记自己还是一个活人,一个有面子有尊严的男子汉。对酒当歌,人生几何?亲爱的人啊,你为什么还如此遥远?痴心的人啊,已快失去自我了。老天,为什么要制造出这么多的有头无尾、有缘无份的故事呢?为什么为她死心伤心痴心的人儿却不能得到她呢?“要关门喽,小兄弟你也该回去啦。”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我被酒店老板赶了出来。望一望北京高远明朗的天,我真的想哭,我哭自己的不争气,哭自己的无能为力。为什么我就不能得到她呢?人家不就是比我高出半个头壳,他们凭什么要夺我所爱?

真是越想越远,越想越窝囊,慢慢的,脑海中依稀可见家中的老母亲弯腰种地的身影,家乡的山山水水隐约可见,那半山中我咬牙背水的情形时隐时现……不知不觉,我已是泪影。我不该有如此的奢望,我的根还留在那贫穷的山沟沟里,这个花花绿绿的世界本不应该属于我的。蕊,出身高贵,作为一州之长的千金怎么会轻易地看上从山沟沟里飞出的俗麻雀呢?唉,门当户对,龙配龙,凤配凤,老鼠生子打地洞,这是亘古的道理。

思来想去,我还是决定把事情弄个水落石出,闷在心里实在是太痛苦了。

第二天,她旁边的位置一直空着。下自习后,我像一只野狼瞪着绿莹莹的眼睛守着蕊的必经之地。“给我站住,我有话对你说。”

她被我震住了,看得出来,一脸的疑问。“算我看错人了,我没有你这样一个朋友,以后不要来找我”说完,我点燃一支烟,“啪”的一声把火吹灭,然后掉头就跑。“等我几分钟,我有事。”说完,她迅速地跑向女生楼。

我那支烟还没抽完,她已冲了下来,脸上挂满泪花。“给你,这是你借给我看的书,谢谢。”说完这句话,她“哇”的一声哭了出来,然后头也不回地跑走了。

我抱着从天而降的一大堆书真是哭笑不得,一切好像做梦一样意想不到。我更不明白当时我会说出那样绝情的话来。本来,我是想心平气和地和她聊一聊的,谁知道哪根神经出了问题。

我不知道是怎样回到宿舍的。同室的哥们说我像死尸一般倒在床上,鞋也没脱,衣也没解,一直到第二天大伙儿吃中餐时才“睡尸猛醒”。

接下来的日子,自然是暗自伤怀。

几天来,我几乎是泡在酒杯中过来的,所谓暗无天日的生活,我这一次算是领教了。“喂,你好,是蕊吗?我是烨的兄弟,我有一事相求,打扰你了。是这样子,烨这几天颓废到了极点,饭也不吃,课也不上,我想他这样下去可不行。你是他的朋友,咱们可要救救他呀,我看你能不能再给他一次机会好好聊一聊呢?”同室的兄弟石头实在看不过去,他背着我给她打了一次电话。“……那好吧,明天晚上6:00,图书馆二楼见。”蕊像是迟疑了一阵子,然后轻轻地对我兄弟说。“有了,烨,蕊又给你机会了,明晚6:00图书馆二楼,一切就看你了。”石头一头钻进宿舍大声嚷嚷起来。“烨,能告诉我,你为什么发那么大的脾气吗?我到底哪个地方做错了呢?这些天我不都和你在一块儿吗?”“其实,也没什么,那是你的自由,你和谁在一起那是你的事,我又有什么资格和理由生你的气呢?我只是你的一般朋友,我怎么可以对你要求太多呢?蕊,是我错了,我太自私了,请原谅我。”“烨,你搞得我越来越糊涂了,我真是有点不明白你的意思——请问,你是不是看到什么啦?”“噢,那我就直说吧。这个礼拜二晚上下自习后你去哪儿了?是不是在学校中心花园的长椅上?你身边的那个男孩挺帅气的,祝你幸福……”“不可能,不可能,你肯定看错了,这个礼拜我从未去过花园,你看到的肯定是长得像我的别的女孩。你那天不是亲自送我上楼的吗?我怎么会那么快就跑到花园里去呢?不要胡思乱想了,时间会证明一切。”

天啦,怎么会这样呢?她可是从来都不说谎的,这一点我从来都是深信不疑的。这么说来,我可真是看错人了。回想起来,那天晚上我是亲自送她上楼的,然后约了同室的兄弟石头一起在校园里溜了几圈,她倒是不可能那么快就跑到花园里头去的,况且光线那么暗,怎么能肯定没看错人呢?

我们从图书馆走出来,在学校的假山旁边坐了下来。“多可恶的视觉假象,如果不是石头,咱们可真要永别了——蕊,原谅我的冲动和我的粗心吧。”我缓缓地伸出双手,抹去她眼角溢出的泪水,猛然间,我发现她晶亮晶亮的眸子里又多了一些难以诠释的哀怨。是我不好,是我让你伤心了,蕊,以后的我会加倍关心你的。

八 我偷看了她的日记

春暖花开,和风阵阵。北京,经过一个冬天的白雪覆盖,历经数九寒天的风刀霜箭,现在已是万绿齐欢。刚开春的校园,充满了生机勃勃的气息,干枯如材的龙爪槐不再是那样狰狞,清脆欲滴的小嫩芽儿爬满了忍辱负重一个冬天的老树,一片荒凉的草坪顿时绿意盎然。

我和蕊还是一同上自习,一起散步。到了周末,电影院里又有我们交头接耳的情节,舞厅里又出现我们翩翩起舞的镜头,校外公园的湖水中又多了一对青年男女亲昵相偎的倒影……谁也没有料到如此迷人的季节,如此平静的气氛孕育了一场大风大浪。如果日子可以无条件照常下去的话,还可以收获一些遥遥无期的喜悦,只可惜,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该发生的事还是要发生的。

因为上次的视觉假象,我变得更加脆弱,虽然我完全相信了她的话,但根植于内心深处的悸动迟迟挥之不去,我对她的疑心越来越重。一有他人提及蕊,我的心肯定要停止跳动达10秒钟以上,我真受不了失去蕊的打击。“烨,我系里有会,我出去一会儿。”她说完就走了,桌上只留下她的拉开的书包。

看着她消失在夜色中,我的视线重新回到那一个神秘得可爱的书包。“咦,那不是日记本吗?记得在火车上相识时,她不是用这个本儿写日记吗?”我眼睛一亮,一阵热血涌上心头。此时此刻,我忘却了人世间所有的烦恼,我忽略了坐在周围的同学。我只想马上知道日记本里记了些什么内容,能否找到一些痛苦的理由和证据……就这样,我把日记本从头看到尾,一个字都没放过。

天昏地暗,世界的末日仿佛就要来临;人心难测,柔情万种到头来却空梦一场。日记里有些什么内容呢?是少女怀春的心路历程,还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日记里记的都是她的绝对隐私,是她和几个男人在一起拥抱接吻的感受,是她利用男人作梯子的良苦用心……她根本就没有爱过谁,她的目标是找老外出国,她的欲望没有哪个中国男人能够满足……我还算较幸运的一个,她至少还是喜欢我的,她欣赏我的才干,她钦佩我的思维,她赞赏我的人格……

我该怎么办?离开她,永远离开这个危险的女人?不行,我肯定做不到,前次才分开几天都做不到。

老天,我该怎么办?不会让我去死吧,我还年轻,我还想当作家。

我象一只被主人遗弃的丧家之犬,耷拉着脑袋,摇摇晃晃从图书馆横了出来。我又一次看到了北京上空的明月,眼中,晶亮晶亮的,好大一片。“不可能的,不可能的,蕊怎么会是这种女人呢?蕊是绝对清纯的姑娘,我可从来都未怀疑过她啊,她不会说假话的,她像仙女一样活在我的心里……”我一支接一支地抽着闷烟,我不敢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我好希望刚才的场景是在做梦。

这就是痛苦,真正的痛苦,让我钻地都找不着缝,让我跳楼又找不到楼顶。“你看起来气色不好,是不是失恋了,是哪个姑娘,我帮你去说说情……”“恋你个头!”听了她说的这席话,我气得都快炸肺了,我用了近十二分的努力才没骂出口。“还没啦,你是不是想见缝插针?那还得请你耐下心来等一阵子。”我本来气得都要哭出声来,但一看到她,我怎么也发作不起来。我又一次投降了。我假装什么也没发生,依旧“开开心心”地和她神侃着。“你今天怎么老看我,还不看够?”蕊已经觉察到我的反常,她从我看她的眼神里读出一些问号来。“我就要看你,你漂亮,你可爱,我爱你还不行吗?”我说话有点语无伦次了。

难道就这样下去吗?这对我太残酷了,老天爷干吗要让我知道呢?我要和她说清楚,我要问她这一切是为什么,我不相信……“走,我今晚心情坏到了极点,陪我去校外喝酒!”“一定得去吗?明晚行吗?”“现在,知道吗?就现在!”

她变得出奇的温顺,一句话也没说,我们来到了校园北边的一个咖啡店。“蕊,我遇到了一件让我差不多可以自杀的事情,今天,算得上我整个人生征程中最痛苦的一天。”我重重呷了一口没加糖的咖啡。“到底是什么事?看我能帮帮你吗?”她一边往咖啡里加糖,一边问我。“你帮不了的,人家还有可能,你绝对不行。”“为什么?是不是和我有关?”“不错,与你有关,但不能怪你。如果我一说出口,我可能会永远失去你的。”“与我有关?永远失去我”你说吧,我不会在意的,如果你说出来对你好的话。

谈话进行到这儿,她变得越来越糊涂了,她怎么会意识到我会看她的日记呢?“你以前的男朋友是哪儿人?一定长得很帅吧。”“你说他干吗?他已不再是我男朋友。他是东北人,身高一米七八,很瘦。”“你们最后一次见面是什么时候?他怎么会舍得离开你呢?”“记不得了。他离开我,那是他不会珍惜。”“他是不是有一辆很大的摩托车,坐在摩托车后边一定很冷吧?”“噢,是的,他是有一辆摩托车——你怎么知道?”“我是瞎猜的,东北人喜欢摩托车。”

说到这里,蕊仿佛被电猛击了一下,她从未意料到我对她的事如此清楚。她怎么会知道我对她的底细已经摸得一清二楚了。“这学期他还来找过你吗?他那么绝情吗?”“噢,对啦,他还找过我一次,但我并没有理他。”

多可恶,分明是又一次拥抱,然后……她怎么能这样说呢?她又怎能不这样说呢?我们这样一问一答,活像在法院审判女犯人似的。我不想说出看日记的事实,但我一定要责问日记的内容。“最近除了我,还有别的男孩来关心爱护你吗?”“有,我们班的男同学都挺好的,都像对待小妹妹一样待我。”“你是不是认识一个维族小男孩?那人倒还挺帅的。”“回族小男孩?噢,我知道了,是他。我们在教室上公共课认识的,他当时向我请教一个汉语问题。”

我真想不通她怎么会和一个小她好几岁且是维族(维族人不和外族通婚,这是他们的族规习惯)的小男孩好上,且是在我之后。那人到底哪一点比我强呢?这一直是我难以解开的谜。难道是他能够初次相识就敢猛地偷吻人家,并且是在大雨倾盘的晚上?难道女人渴望的仅仅是肉体的欢愉和男性的勇猛吗?我不解,我也许永远都找不到答案。“你现在心情好过一点了吗?怎么还不见你说出真相。”我思忖着。蕊仿佛正在想着要说什么,也好像是在反思她的过去,也许她正在一一审查自己的行为,到底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算了吧,就算我今晚是发了一次疯,当我什么也没说,好吗?”最后我还是妥协了,终于没有暴露真相。

我像烂茄子一样回到宿舍,又像烂泥鳅一样躺倒在床上。斗转星移,银河灿烂,窗外是北京高悬的明月,屋内是悲哀的呻吟。猛然发现窗口洒满的白光,那是我心口溢出的血,我要永远地祭祀它。冥冥中,一篇祭文诞生了——祭蕊文蕊,你走了,永远地从我心底撤走了。在北国的旷野里,找不到一丝你的蛛丝马迹,虽然,你路过的轨迹,还闪烁着悲凄的莹光。蕊,你走了,我已把你从我的心脏挖了出来,虽然,血肉模糊,面目全非,但毕竟你又可以天马行空。在隔着一层空气的那头,你又可以获得新生,也许,对你来说,根本就没有死亡。敲一敲另外一个世界的门,我想问,你听到了吗?死去的人不知活着的人的痛苦,我想,你还不至于麻木到如此程度吧?你可知道,现在的我,确实有很多很多想说的话;确实有很多很多流不尽的苦水;确实有太多太多抹不平的伤痕……虽然,我已尝尽了跋涉的艰辛;我已失去了太多的甜蜜;我已说尽了离别的话语……你知道吗?在我心里,你曾经是那么美好,那么动人,那么清纯,那么醉人——简直是活脱脱的一个人间仙女。不知几回回梦里和你相见,不知几回回把别人叫成了你,不知几回回痴望你远去的背影……只可惜伊人哪堪知,痴人早已迷。你知道吗?我曾经那样动情地爱着你,我曾经那么用心地呵护着你。因为爱你,我一次又一次地说服自己去接纳你的自私、你的放纵、你的固执、你的无情……我几乎到了发狂的地步。你不是已正式宣布失恋了吗?你不是说,不是因为不喜欢我,而是由于刚刚失恋而没有再次恋爱的心理吗?我千万次地说服自己相信你的话,我还是坚持对你许下的诺言:“我会等你一辈子,直到你心情好起来。”于是,不管你给我制造出多少痛苦我还是痴心地苦苦地等待,等待。可是,有谁知,我等待的根本就是一个不会来临的春天。你不是信誓旦旦地说你现在不会恋爱了吗?但是,某一天,我看到的分明就是你——一个娇艳、可人的姑娘跟着一个手拿大哥大的帅哥如沐春风般驶出校园……完全可以想象,在某个北方的第一大风景园里,在某块草地上,两个浪漫的骑士会是怎样的一番风景呢?你不是表明你不爱他,你恨他吗?难道你会和一个自己并不喜欢的人互守天年吗?我从来想都想不到:一个女人竟然会在一天之内和几个男人约会。当我看到这惨不忍睹的一幕幕时,我只好闭上眼睛,让眼泪化作热血流入心底。就心底灌满血泪的当儿,我曾经疯爱过的人啊,已被挤得七零八落,血肉模糊。就在此刻,我曾爱恋的人儿,已真真的从这个世界逝去了。你可能会笑我的痴,我的傻,你可能会说,你也可以像他人那样,从我的唇边采拮一些花蜜,吸取一些甘露,这样难道不好吗?你可能会说:“干吗这么认真!干吗考虑什么结果?干吗折磨自己?干吗与自己过不去?”——也许你是对的,不要与自己过不去,享受现在才是真谛;也许你是对的,人不要负责,负责就是一种包袱。也许你是对的,我可真的要向你学习了,也许,以后的我会追随你死去的躯壳。我相信到了那么一天,我也会把痴情和真诚抛于九霄云外,我也会把责任和道德弃之阴沟。也许人生就是玩弄和享受,人生就是放纵和肉欲。老天,但愿我能那样。现在的我,也应是“风烛残年”,每天的黎明,就靠着吸取一些残留的雾水,我的生命才得以延伸下去。死者业已死去,生者痛不欲生,这可是怎样的一种悲哀呀?远逝的灵魂,不知还能遥感到人间的呐喊和渴望吗?冥冥中,摇曳的烛光预示着一场悲剧的终结。蕊,你走了,你去了另一个世界,带走了我所有的热情,携走了我一生的渴望。在这凄风苦雨的晚上,放飞一群夜鸟,去寻觅你远逝的灵魂,祭奠你曾经美好的心灵。

九 我乱了分寸

我开始试着忘记她。

我意识到和她是没有结果的,我们根本是两个世界的精灵,怎么会演绎出同一世界的故事呢?爱在别外,我的爱在别处,她的爱也在别处。我们没有理由走到一起,我们更加没有理由继续走下去。她可是高官子弟,贵族血统,我呢?我算什么东西?不就是一只乡间的土狗吗?

以后的一个礼拜,我算是熬过来了,她旁边的座位也就空了七天。

说句心里话,我真的是好想她,好想她。可一旦忆及日记里的情节,一股强大的羞耻感和怨恨又涌上心头。我是男子汉,我是有血有肉有尊严的人,我怎么会轻易容忍如此的场景呢?

也真是冤家路窄,“不见不散”。星期日晚上6:00左右,我去打开水,当我正要提水走开时,一不小心把水笼头碰开了。顿时,烫水四溅,一个女孩“哇”的一声叫喊起来——咦!怎么是蕊?“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微微一笑,轻轻地对她说。“是你,没什么——在外边等我一下。”蕊从尖叫突然转为平静且柔和地对我说。“这个礼拜出了什么事?怎么不来上自习?你知道我每天都为你占了位置吗?”蕊的脸色慢慢变暗,她好像积压了许久的怨气似的。“我,我们晚上有课。”我不得不说谎。“干吗不打个招呼?我还以为你又出了什么事了。”她开始微微动怒了,好像是我欺侮了她似的。

回想起来,这是她第一次发火。她总是那么温柔,那么文静,以前我总想不出她生气的样子,这回,我算是害怕了。“以后,我们晚上课多,可能去图书馆的时间会减少。”本来,我想说以后我不去图书馆,但一说出来就变样了,这到底是什么东西在作怪?

分别了一个礼拜,我们又重逢了。人说相逢何必曾相识,我则想说相知何必再重逢。世上没有比这样的重逢更加痛苦的了,这算什么?久旱逢甘雨?不是,他乡遇故知?不是。“怎么,你还和她来往,你他妈都写祭文了,怎么这样没出息!”石头又在图书馆碰到我和蕊,看到我俩交头接耳的样子,他可真是气昏了头。

我又能怎样呢?其实我何尝不想早日摆脱这份黑色情结呢?只怪我心太软,我不能为自己想想未来。

周三晚上,我还是照常去图书馆,我们在一起的日子聚减到一周一次。相见时难别亦难,不在一起想再见,再见她时心难平。每次在一起,我变得沉默少言。渐渐的,她也变得心事重重,一脸阴云。

我像沙漠中的一匹野狼,凄厉的北风吹过,茫茫的黄沙掠过,我只有咬着冷冷的牙报以两声长啸。又是一个周三晚上,我和蕊从图书馆肩并肩地走出来。突然,一丝灵光掠过:每个大学生肯定都有一段难以忘怀的情感往事,就像我和蕊的故事一样——为何不出一本反映当代大学生心灵写真的书呢?大学生,昔日的天之骄子,今日又怎样呢?到底又有谁从内心深处关心过大学生呢?下岗分流,就业压力,情感危机,当代大学生又是怎样一种心态呢?

说干就干,当天晚上我就铺开稿纸开始了书稿的整体筹划。在大学校园,寂寞无助的青春和天才似的才情若不以文学创作来证实自己,就是通过情感的释放来奏出一曲美好的和音。如果让大学生们把隐藏在内心深处的或忧虑或缠绵的故事写出来,然后结集成书,这实在是天才的设想!

我的行动向来是很快的,接下来的几天里,我奔波于出版社与出版社之间。功夫不负有心人,到后来我总算成功,有一家出版社终于应允出版此书。出版社找到了,还得找投资商,没有钱,书还是出不来。找谁呢?谁又肯帮我出这个钱呢?这可不是儿戏,没有10几万,谁肯冒这个险?

你应该知道《花季雨季》这本书吧,它是深圳一个大学生写中学生的小说,写的是特区中学生在改革开放的冲击下,在物欲横流的社会里生活成长的故事。这本书可有影响啦,现已被拍成电视连续剧和电影,并且获得了国家“五个一”工程奖。它描写的是深圳特区的中学生的生活,我如果以北京为舞台,同时描写来自祖国各地的大学生的心态,那不更有吸引力吗?如果我向全国各地的大学生征稿,把发生在他们身上的故事写成文章然后结集成书,这难道不是天才的设想吗?这本书绝对畅销,不可能亚于《花季雨季》——看在你是我朋友的份上,我想把这个好机会让给你……

这段台词我设计了整整一天,我要彻底说服人家来投资,在措词上我算是用尽了心计。

也许我的构思确实不同寻常,我游说的第一个对象就被说服,他欣然答应,投资10万元。

就这样,为了一份难以忘却的爱,为了释放心中愁苦的情怀,我开始了《这里的情感静悄悄》的征稿工作,雪片式的征稿函飞向了全国各地的大学。

快到期末了,她为六级考试忙得焦头烂额,我呢,也要准备四级考试,另外还得审读从四面八方飞回来的稿子。到后来,我干脆不去图书馆上自习了。这样的举动对蕊来说确实是无情的打击。她怎么会明白我的苦衷呢?

不去上自习了,我以为会慢慢忘了她,时间是医治思念的良药。我以为我会像别人那样进行“半月谈”或“一周一歌”,我以为我会象别人那样拿得起放得下。可是,我绝对做不到。

这些天来,我真有点像失魂落魄的野鬼,幽灵般出没于校园之中。自从看到她的日记以来,我几乎没开心地笑过一回,我的眉头整天皱成一团乱麻,理也理不清。我怎么能失去她呢?我可是全身心地投入啊!我对她的爱可是刻骨铭心的啊!没有她相伴的日子,就像飘浮在无边无际的太平洋中心的泡沫,茫茫一片,我该何去何从?

十 天使的错不需要理由

“你是烨吗?我是首都经贸大学的学生,我看到你的征稿启事了……我可以认识你吗?”电话那头传来一女孩怯生生的嗓音。“对,我就是烨……每一个和我通话的人都是我的朋友,咱们当然可以互相认识……”我近乎机械地回答。“我不知道怎么写,你能再指点指点吗?”电话那头的女孩恳切地说。“好吧,我这就给你谈谈——就是写大学生内心深处最最难忘的故事……”我对回答这类问题已经很熟了,出口就是一大堆套话。“我还是不太会写,你能不能见我一面?我去你学校找你——”不知她是真笨还是假笨,怎么老是没完没了。“那好吧,你就顺着征稿启事上的地址来找我吧。”我不耐烦地把电话挂了。

这哪儿是诚心给我投稿,这分明是想认识我——这个女孩到底卖的是什么药呢?在我最痛苦的时候,她出现了。第二天中午,腰间的呼机“嘟嘟嘟”响了起来“请去校门口接我”。一个神秘的女郎就要出现了。“会是谁呢?莫非是她?昨晚打电话的神秘女郎?”我满腹狐疑地向校门口走去。“你好,你是烨吗?我叫梅,首经贸大的。”突然间,一双秀丽柔软的纤手向我伸过来,一个美丽得像维拉斯一般现代的姑娘飘忽着过来了。“噢,噢,你是梅,幸会幸会!”我有点不由自主,但还是把那双握过锄头的长满茧子的手伸了过去。“走,咱们绕校园走几圈,比一比谁的学校大。”我没话找话说。“那好啊,现在就走,看你美得……”她大方地跟着我开始溜圈儿了。“你比我想象中的还要,而且——你好帅!”梅偷偷斜了我一眼,然后低下头轻轻说道。“是吗?她竟然说出如此肉麻的话,她是不是一见钟情?”我这样想着,然而一下子找不到回答她的话。“真的吗?我很久没照镜子了,不知道自己长啥模样了。”我特意用了一句比较模糊但不失幽默的话。

……

我们沿着校园小道走了两个多小时,估计得有几十圈吧。溜圈归来,我知道她是北京人,爸妈都是高级知识分子,家中就她一个独生女,今年20岁,上大三,比我高一级。她确实是一个聪明可爱且漂亮的姑娘,她长得眉清目秀,一头秀丽的披肩发像瀑布一样飘逸,身高一米六五,不胖也不瘦。这样可人的姑娘去哪找?而且,她又是那么谦虚,那么温柔,那么体贴——当然,最关键的是她对我的印象有那么好!

梅和蕊比较,到底谁更优秀呢?谁的条件更好呢?无疑,梅在任何方面都不亚于蕊。那我到底是喜欢谁呢?“那不是蕊吗?”我心中一惊,一道熟悉的风景映入眼帘,蕊突然出现在我前头。“千万别回头,老天,救救我吧,一回头我就惨了……”我在心中祈祷,我又喜又恼。

蕊,似乎憔悴了,走起路来有气无力,且一直低着头。她还好吗?她是否也遇到了一些挫折?她是不是也在想我呢……

自从中午偶遇蕊以来,我的心又被击得七零八落。到了晚上,我根本就没心思去改稿或背四级单词,我又像一个幽灵似的沿校园转闷圈了。

他骂的,去喝酒!一醉解千愁!

我一个人来到了校外的“乡村啤洒屋”。真见鬼,满屋子就我一个人在那儿喝闷酒,旁边桌子竟然都空着。这也好,我大吃大喝大醉根本就没人管。

三瓶啤酒,一瓶二两的“北京二锅头”。不到一个小时,四个空瓶傲立于桌上。“嘟嘟嘟”,是我的BP机响了。“他妈谁呼我,我头痛,我想睡觉……”我稀里糊涂地掏出呼机,一看是“梅女士,今晚有空吗?我来你学校。”“赶快回电话,我需要她!”我在心里催促着自己,摇摇晃晃地挪到电话机旁。“梅,过来吧,我……我今晚需要你……快点过来吧……晚上8点再见!”我断断续续地说完,然后就头重脚轻地往学校方向赶。

下面的事情可能谁也猜想得到,但也可能谁也猜想不到。

回到宿舍,我一头扎进被窝,呼呼大睡起来。至于“晚上8点再见!”之类的东西早就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空留人家姑娘一片痴心。

梅的家在城东区,而我则在城西,从她家到我学校,就算是“打的”也得两个小时左右。那天,她连连催促出租司机快一点开车,到达我校时,刚好是8点。她一下车就呼我去校门口接她,只可惜她左等右等不见我来。然后又去宿舍敲门,只可惜宿舍就我一人,重敲轻敲,门锁依旧,我梦里香甜依旧……她不得不又连呼了我三次,然而,此时此刻,我正是云里雾里,我怎能听得见那小得像蚊子叫的“嘟嘟”声呢?时间很快过去了三个小时,她不能再等了。当她拦住回家的“的士”时,时针已指向了十一点;当她回到家时,她父母还在等她,等他们快要失踪的宝贝女儿。“我真他妈混蛋!唉,怎么会这样!”我醒来时,宿舍里已是鼾声四起,一看表,都快凌晨三点了。我赶紧按亮了显示屏,一查,几条信息把我气得都快吐血:“梅,我已来到你的校门口,请五分钟内来接我”;“梅,怎么还不来,我在宿舍也没找到你,请速来门口接我”;“现在已是凌晨一点了,我已回到家”。

这是我的风格吗?我怎能做出如此没头没尾的荒唐事,这……简直不可思议!

她还会理我吗?

十一 吻她时我想起了蕊

“梅,实在抱歉,我昨晚醉得一塌糊涂,实在对不起。”我挂通了梅家里的电话。“现在没事儿了吧,有什么不顺心的千万别拿身体开玩笑,我看你那么瘦,自己应该多注意一点。”梅竟然没生气,反倒关心起我来。多么难得的女孩,人家都那样不负责任,可她还是柔心依旧。我该好好反思反思,为什么我那样爱蕊,而蕊却一点儿感觉都没有?人家梅对我那样体贴,而我又那样不知道珍惜?况且,在一般人眼中梅可是少有的美人儿,而蕊呢,朋友们讽刺说,只有在我眼中她才是天国仙女。“过来吧,今晚我请客,两小时后我一定在校门口接你!不见不散!”我是有点感动了,我主动邀请她来学校,以示诚心。

两小时后,她如期而至。

夏初的北京,天气已变暖。这个季节是属于女人们的,一片亮丽的世界,一道道飘逸的风景,突现在男人们的视野。一身白底蓝点的连衣裙,一双雪白的高跟鞋,她像刚出水的芙蓉一样立在校门口等我。“走,咱们去‘天外天’酒吧!”我很自然地把手伸了过去,这是我第一次牵她的手。

她拉我坐在酒吧的一角。看得出来,她兴奋的娇脸一片红光,额头美得像美丽的冰川——居然能把酒吧里的灯红酒绿反射出来。我们就像初恋情人一样,四目相对,我们渴望着眼睛与眼睛重逢。“你是好姑娘,你真可爱……”说着,我那双不安份的巨手已在不知不觉地探寻着什么,不一会儿,她那双纤细而柔软的小手被俘虏了。我能感觉得到,有一股热流以最快的速度穿越了两个身体。她脸红了。我心跳加快了。“咱们也真是缘分,多谢老天赐人间这么美妙的一个天使……”我发现,情感的冲动已战胜了理智,对她的赞美像越燃越旺的烈火,把她烧得六神无主。

她处于极度兴奋之中,一双勾人心魂的眼睛老是出神地望着我。她像是刚刚沐浴了三月和煦的阳光,或是刚从神话传说中的瑶池梳洗归来,看得出来,她的表情像是蕴藏了千年的神韵……显然,她在渴望着什么……

我说话的速度越来越慢,声音越来越小,渐渐的我快咬到她的耳朵了——我的心跳急骤加快,血液在身体内四处狂奔……我快要失去我自己了,我眼前只有梅,这个世界只有梅……“不能这样,她是梅,不是蕊!”

当我火热的嘴唇盖住她那湿软的甜唇时,我猛一惊,一股莫名的火焰儿从心中燃起,然后从脑盖骨冲了出来。我痛得哇哇直叫,双手紧紧抱住大脑发呆,心中,一滴滴鲜血“扑嗒扑嗒”地往下掉。“她是梅,不是蕊!”

当我吻梅时,心中突然冒出蕊来。这叫什么来着?老天爷为什么故意捉弄我?不是我的就不是我的,再想也没有用;是你的就是你的,是你的就应好好珍惜!这些道理我懂,可是真真面对,叫我如何放得下?

她已意识到我的变化,那双勾人的眼睛又多了些许淡淡的哀怨,一种少有的疑虑垂在她那缓缓舒展的眼睫毛上。“没事儿吧——对自己好一点,答应我,好吗?”看着我发呆的样子,梅缓缓捧起我有棱有角的方脸,用热切而又柔和的眼光轻抚着我的头发,我的眼睛,我的嘴唇。那双娇嫩的小手柔柔的,软绵绵的,在我的脸上慢慢移动着。“咱们去学校花园吧,那里安静。”说完之后,我很自然地搂着她走了出来。

月亮早就出来了,四周一片光明,朦朦胧胧,好像披上了一层舞女的面纱。世界静得出奇,校园更是难以捉摸。除了一对对相拥相抱的情侣,除了情侣间的爱抚,除了爱抚时的咛喃,这个世界清静得别无他物。

我的头不知何时埋入她的胸间,淡淡的乳香熏得我昏昏欲睡,渐渐加快的心跳让我让她神魂迷乱。她的纤细的手在我的黑发间穿梭,她的手指的温热让我的头脑如坠云里雾里。我现在何处?我飘在太平洋的上空,我像一艘远航迷路的客轮,我已不是我自己,风里云里雾里,日里夜里梦里,我在哪里?“你也爱我吗?”

我听到耳边传来梅的声音。她的手交叉在我的下巴上,尔后,便轻轻玩弄起我的胡须。我被她充满魔力的手弄得浑身直痒——“爱,爱,我爱你爱到骨头里……”说完,我“睡狮猛醒”一个三百六十度的翻身,我把她按倒在草地上……两个火球跳跃在伊甸园里,两个传说摇滚在同一个世界里……

不知过去了多少时辰,不知换了多少日月星河,周围的花丛里只剩下蝈蝈的窃笑声,远处传来的汽笛声也是隐隐约约,今夜,只剩下星星伴我们入眠。“梅,你真爱我吗?你可知道我的身世?咱们的祖上可是一个天上人间一个地狱乱世,你会在乎的……”憋了好多天的心里话终于一骨碌倒了出来,我盯着她的眼睛,看她有何反应。“烨,不用你说,我早看出你是农家子弟,要在乎,我早就不来找你了。我不在乎你的过去、你的家境,我只在乎你。认识你,是我此生最大的幸事,能和你在一起,是我此生最大的心愿。你不要把北京人看得那么高贵,其实,人都说北京女孩子‘刁、钻、懒、馋’,生在天子脚下,长在皇街帝巷,自以为是,其实只是平均素质稍高而出类拔萃者少矣——哪像你们那样儿——北京人太浮,沉不住气,受不了半点夸奖,更是受不了半点打击和磨难。本来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为着一些鸡毛蒜皮的日常小事而牢骚满腹,一遇到小挫折就沉不住气,说什么人生难奈,说什么浮躁无聊——其实,我早就讨厌这个城市了,我喜欢真实一点的生活,我更向往朴素真诚的情感。上帝让我遇到了你,我除了感激之外,那就是兴奋了……”

梅一口气讲了这么多,她好像害怕要失去我似的。她在演说,她要消除我的疑虑,她要证明她的爱。

我爱上她了吗?我爱上梅了吗?我一次又一次问自己。我已有好多天没想蕊了,这些天来,她不知是在哪一个王国里遨游——我是不是把她彻底给忘了?

和梅在一起的日子确实很开心,她漂亮温柔又体贴人,从她身上我找回了失去的爱,她让我如痴如醉,她让我神魂颠倒。可是,当我独处时,我的心又飞到了蕊的身旁。按理说,我早就应该把蕊忘了,我根本就没有半点道理再去想她,和梅在一起的开心和幸福足以冲淡冲散对蕊的思念。梅是那么投入地爱我、待我,她已把我当成她的男朋友了,为了我,她已付出了很多,很多,而我呢?我还没有正正式式地说过一回“I love you!”,我还没有考虑过要一靠子和她好好过——显然,我的心还停留在原处,我没有因为梅的付出而投入,我付出的只是表情,只是生理上的感觉。

一个“爱”字,怎么那么难以说出口,同样又是一个“爱”字,又是那么难以忘却。爱情是游动的吗?爱情是一晃而过的流星吗?如果是,那我为何不能放弃前爱而另觅新欢呢?也许别人不一样,但愿人间少一些痛苦多一点欢乐。不要悲叹知音难觅,而要感叹人生何处无芳草。“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我既是“落花”又是“流水”,人说“落花”和“流水”永远走不到一块儿,那么我呢?我将飘零到何处呢?我将流浪到何时呢?

公历六月的北京早已绿意盎然了,大学校园更是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在这样的氛围下,人的心情应该是欢快跳跃的,没有理由把自己固守在陈年的老酒里。

下午5点,梅准时赶到我们学校门口。她兴高采烈、满面春风;她柔情万般、风情万千,她企盼着她的意中人来拥她入怀……在这样的日子里,应该有一些开心的事情发生,春天是属于情人们的。

下午6点,她的意中人还没赶到。美丽的夕阳把她映得满脸通红,一阵风刮来,她前几天刚买的新款裙子像红旗一样左右飘动,微冷的气流让她连连颤抖。“怎么还没来接我呢?是不是遇到什么意外了?老天,今天可是我的生日,不是早就说好一块儿过吗?千万别出意外,老天,请一定保佑我的那个他啊!”

下午7点,她还没等到那个他。

晚上9点,她实在等不住了,她要亲自去找一找她的意中人。她去了男生宿舍,她又去了那个他常去的教室,可是,最后她还是失望了,她依旧没有见着那个他。“会去哪儿呢?难道他会忘了吗?不会的,绝对不会的。但他怎么没来呢?如果有事也应该打我呼机呀,莫非他已别有新欢……”

她一边绕着校园四处走,一边做着各种各样的猜想。她用尽了脑汁,耗尽了心思,就是想不出一个道道来。

夜已深,人已静,自习的同学纷纷离开教室;呢喃私语的情人也纷纷离开花旁树下。就剩下她,只有她像一只掉队的大雁流落在荒原,她苦恼,她不解,她在寻觅着一段没有归期的爱的前程。

此时此刻,她的意中人,她的那一个他——我,已经一天没有回来,我正为蕊的毕业实习联系单位而四处奔波。殊不知,此时此刻,我心中只装了蕊,根本就没有梅,我只记得几个月前蕊求我办的事,至于梅的生日,我压根儿就没放在心上。

当我回到宿舍,发现因为匆忙而没有带走的呼机响个不停,我一看才知道是梅留下了10几条信息,她的生日我给忘了。

我急忙赶往校门口,可是人去楼空,此地空余芬芳阵阵。

怎么办呢?前次喝多了,让人家姑娘白等,这次可确确实实是我给忘了啊。连人家生日都记不住,还谈什么恋爱?

这一次,我没有急着给她打电话。我知道这一回不再是她是否能原谅我的问题,她能原谅我,可又能怎样呢?我下次还会再犯。我想我不能继续下去了,我千万不可害苦人家女孩。细想想,人家走了那么远,付出了那么多,而我依旧还停留在蕊的世界里,我对梅几乎没动过真情,这样对梅实在是太残酷了,太不公平了。我要想法子让她忘掉我,让她早日脱离这个是非之地。“忘了我吧,我不配作你的男朋友,一个连生日都记不住的男人怎么靠得住呢?我们只是高空中划过的两颗流星,我们从不同的方向来,我们还将到不同的地方去,我们不会走到一块儿的。我们在一起很开心,那是双方都觉得新鲜,日子一长,各自原有的缺点都会暴露的。尤其是我,象我这种自由散漫的人,其实有着许多还未显露出来的缺点——其实,我们的爱都在别处,你会很幸福的!”

我狠着心在电话里头把话说完。电话那头,好一阵沉默,慢慢的,传来幽幽的伤心抽泣声,是梅在哭。电话这头,我也泪眼蒙蒙。“这个月末我们将参加全国的四级考试,《这里的情感静悄悄》的来稿也越来越多,我一边要背单词,一边还要修改各种各样质量不一的稿件,所以时间会很紧张的。咱们以后还是朋友,我会和你联系的。”

直到我说完最后一个字,电话那头没有一句完整的话,只听得哭声一遍。

十二 爱,可遇不可求

我和梅就这样完了吗?从相识到分手不到两个月。这一切像是在做梦,又像是在梦游,如此漂亮、可爱、动人的北京姑娘都被我撵走了——烨啊,烨啊,你到底是哪根神经出了毛病呢?你的心肝宝贝蕊会理解吗?她会像梅一样待你吗?

人说爱和被爱都是幸福,于我来说则都是痛苦。我爱蕊,但蕊不爱我,被视为痛苦;梅爱我,我却不爱她,被视作痛苦。

爱与被爱是人的情感需要,麻烦在于二者常常发生错位,爱上了不爱己者,爱已者又非所爱。人在爱时都在乎被爱,视为权利,在被爱时又都太看轻被爱,受之当然。

爱情本来是两性之间最严肃的一件事,调情是轻松的,爱情是沉重的。真正的爱情是灵魂与灵魂的结合,肉体的亲昵仅仅是它的结果。

背着沉重的“十”字架,我艰难地喘息着。在情感的路上,我越走越累,我真像一只快要老死的骆驼在沙漠中跌跌撞撞地行进。我还要追求爱吗?我要怎样才能踏入爱的绿洲,饮到爱的甘露呢?

爱,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吗?爱为什么如此折磨人呢?

我一方面为着四级考试而心神不安,一方面又要加班加点地修改来稿。为了学业,为了前途,我绷紧了神经;为了情,为了爱,我差点浑身瘫软。

有一个声音在响着,“烨,你不能再沉迷下去了,你要清醒了,男子汉大丈夫何患无妻,男子汉以事业为先,情感的事只应是男人的一部分!”

我意识到自己已身陷囹圄,如果不采取一定的措施,那我可就完了。

说干就干,一切从头开始。

鬼使神差般的,我跌跌撞撞地来到一个不起眼的理发屋。“咔嚓”一声,我眉心上方的一缕青发随着剃刀的刀锋而“拔头而落”。不到10分钟,原来的一头黑发不冀而飞,我成了光头。名副其实的绝对的光头。光头是什么意思呢?失恋或失意?抑或是长了疥疮?后者的可能性肯定为零。

黑发是无辜的,它们成了实实在在的牺牲品。为了纪念这些“掉离故土”的黑发,为了记住这个受伤的光头,我特作诗如下:无题作别西边的云彩轻轻掸去眼角的露珠,远逝的斜阳拉歪了,身后深深浅浅的脚印你轻轻地去正如你轻轻地来那一场风花雪月,你身披彩衣,手举烛光冥冥中,冰凉的诱惑荡起遥遥的渴望火红的玫瑰温暖了一个冬天飞舞的尘埃沾满带泪的衣襟漫天飞舞的雪花预示着,翻滚的凄美流入大漠深处的是海市蜃楼

十三 爱情无阶级

恼人的四级考试终于过去,烦人的期末测试终于落下帷幕。

宿舍里,只剩下我一个人独守空房,同室的哥们都去“泡马子”了,我该去“泡”谁呢?

不知蕊的六级考得怎么样,她现在还好吗?一想到此,心中一股暖流涌起,一个念头闪过脑海:我要见她!

七月的北京已经很热了,白天太阳的烘烤让地球的体温骤然上升,到了夜间,尽管有凉风光临,但其燥热还是难以消除。花园里,如同白昼一般,刚从考场撤下来的天之骄子们,在轻松地聊天、散步;恋人们无比用情地相拥相抱,因考试暂时隔离的日子终于过去,他们像久别的夫妻一样缠绵亲热。

这样的一个夜晚,是属于有情人的。

我默默地来到中心花园,随便找了一张凳子坐了下来。我眼神中充满焦虑,她会来吗?她会不会找借口而逃避我呢?“白沙”烟一根接一根地从我嘴边弹出,随着烟雾的扩散,我心凄凄如刀割。“来了,来了……”她着一身白色套裙,像风一样飘过来了。一头披肩发,在脑后随风飘扬,她像天使一样,带来了灵魂的驿动,带来了希望。“你好,我来晚了一点……”她在我对面的石凳上坐了下来,隔着一张石桌,我们四目相对。“喂,好好看,这样凉快是吗?”

她突然发现了我的光头,笑了起来。“这样好看是吗?看你乐得。”

我心中燃起一团气愤的火焰,心想不知她是真笨还是假笨。“那是不是和别人打赌足球,然后你输了,这回应该没猜错了。”

她竟然一本正经地猜想我这个光头的背景。

我心中的火焰越烧越高,她的不解人意,简直让我绝望。我摇摇头,表示她说的都不对,或者离题太远。“那肯定是哪个狠心的姑娘把你给甩了,然后你想不通,从头开刀……”“甩你个头,人家为你朝思暮想,你她妈竟然口出此言,一点儿也不解风情。”我心中自然是怒火中烧,我想发作,可是,话到嘴边又咽下。我怎么能,我怎么会对我的心肝宝贝大动肝火呢?“是啊,那个狠心的姑娘,远在天边,近在眼前。”“是吗?”

听了我的一席话,她沉默了。一句“是吗”让她落进了思绪的乱麻当中。“你知道我这些日子是怎么过来的吗?一开始,我像丢了魂一样,生活自由散漫。逃课是常有的事,至于酒呢?那是不可缺少的。我曾经一个礼拜喝了六次酒,只有酒才能让我安心。后来呢?后来我遇到了一位北京女孩,说句心里话,是她把我从苦海中救了出来。我原以为,我会因此忘了你,从而使自己彻底摆脱情感的困惑,可是,我又一次失败了,她还是代替不了你。”“那你要我怎么做呢?”“我并不是强人所难,我不会强求你作我的女朋友的,我期望着有一天能拿我的真情感化你,而不是感动你,我需要的是你从内心深处的投入,我不需要感动和自责,我需要感化。”“该说的早就说了,该解释的也早解释了,我想多说也是没用的,反正我现在的心态不适合谈恋爱。”“这么长时间了,从认识到现在都半年多了,你的心情还没好起来吗?我只是希望你能给我机会,让我们携手共进,至于以后能不能步入婚姻的殿堂,还要看咱们的造化,我会尊重你的选择,我绝不会强迫你做你不愿意做的事。”“干嘛想那么多?烦死人了,我从来都是很简单的,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那么,简单一点,你对我的印象到底怎么样?你认为我这人怎么样?”“很好,你能说会道,你出口成章,你有才华有前途——最重要的是,你这人善良、正直,对人热情,会关心人。”“有这么优秀吗?其实这些又算得了什么。还是高大威猛、财大气粗讨人爱,像我这种酸溜溜的穷书生,谁会看得上呢?”

话说到这儿,蕊像是被我灌了迷惑汤一样,眼神中充满不解和疑惑。她怎么会知道面前的他早就对她的世界了如指掌,只是,他还没有死心,他还抱着一丝的希望,渴望着奇迹出现。

一提到“高大威猛”的字眼,我心中的血液就要涌起。她对我的评价是真心真意的,她只是喜欢我的才华、我的思维,因为我算不上高大,也谈不上威猛,我是南方人,我不可能和东北大汉相比。“如果仅仅是因为我的身材,你迟迟不能决定的话,那么咱们以后就一刀两断,反正我现在就这么高,到以后也不会高到哪儿去,现在是1.71米,10年以后还会是1.71米,打死我也不会到达1.80米。如果不是这个原因,那我就听你的,好好地修改自己,直到你满意为止,我相信‘真诚所至,金石为开’。现在,请表个态,不要让我等得太久!”

我随意地用手梳理了一下头发,然后很认真地看着她。

她显然是在沉思,好一会儿,她开口了:“如果对你有好处的话,那咱们以后就别来往了。”

我真想不到她会说出这么一句话来。我明白,她还需要我帮她找实习单位,帮她发表文章,帮她提高写作能力,她还离不开我。“难道她日记里记的一些企图、计划都是即兴之作?她的内心是善良的,她并非是卧藏狠毒之心的现代丽人?”我抹了抹眉头冒出的汗珠,神情专注地盯着她的眼睛:“你真想我这么做吗?你对我就没一点儿感情?”“是你逼我这样,我——我——我也不知道。”

她的手交叉起来放在两腿之间的裙摆之上,眼睛盯着远方,好一个结着愁怨的姑娘。“为什么要确定什么关系呢?你和我在一起不是也很开心吗?我真怀念刚刚认识你的那段时间,咱们无忧无虑且无所顾忌。我看,还是任其自然吧,是什么关系都不重要,在一起开心就行。”

她把脸正对着我,面带微笑地对我说。

很显然,人非草木,孰能无情?蕊还是希望继续拥有我这样的一个朋友,她对我还是有一定感情的,她怎么会彻底地把我忘了就当从来未认识过?

说句实在话,我也无法没有她。如果这人世间少了她,那我活下去还有什么意义呢?女为悦己者容,士为知己者死,痴情人当然为意中人而活着。尽管她现在还不是我的,但我至少可以从她身上得到些许安慰,见了她,我的眼睛就会发亮。有人说,因为我爱你所以离开你,爱一个人不一定非要占有她,当你占有她时,说不定原来热烈的爱瞬间就要死去了。我只能小心翼翼地呵护这份化入骨髓的爱,也许只有放弃占有,爱的光华才能灼灼生辉。

时间会创造奇迹,既然我是铁了心待她,我想终有一天会豁然开朗,她会发现我的好,会慢慢爱上我的。她出身高贵,她的起点那么高,眼光高一点也是很自然的。她追求高大威猛、财大气粗自然是情理之中的事,她想留洋去国外生活那也是每个白领丽人的渴望,这也是无可挑剔的。让她来爱一个“八字都还没一撇”的乡村少年,其实也真是神话传说。

我之所以对她还抱有一丝希望,是因为我相信爱情是没有阶级、没有地位之分的,我只相信,我只相信情投意合。如果没有情感的共鸣,就算是家有万贯那也是失败的人生;如果性相近,情相依,在一起开心舒心,就算没有高官厚禄,没有洋房洋车,生活起来也会情趣盎然、快乐有加。

她要选择纸醉金迷、灯红洒绿的上层生活是自然的,她要另觅清苦、劳累但不乏情趣的下层生活也是有可能的。我对她的选择没有半点指责和挑剔的必要,一切在于她是否愿意。做一个人愿意做的事就是最开心的事。

我想了许多许多,对她的久积的偏见慢慢融化,她确实还是一个好女孩。我好后悔,为什么当初要看人家的日记呢?如果没有受日记内容影响,说不定还会出现其他喜人的结局。本来,对于她的日记,我是没有半点权利翻看的,就算是她的爸妈也不能随意翻开,何况是我呢?这是人家的“私有财产”,现在竟然被我据为己有,我这难道不是在犯罪吗?人家日记写些什么东西当然是极其随意的,只能在自己本体内消化,没说出去的话当然代表不了人家的话。谁都有习惯和自己谈心的行为,谁都有向自己宣泄的行为,这只能是不加修饰的原始材料,这其实根本反映不了自己的真实成熟的想法。有人认为日记是一个人最真切的思想的体现,我看未必,有时,日记只是短期供宣泄的痰缸,记下的只是过后就忘的废物,是不值一提的秽物。

我凭着一个人的日记去看待一个人,现在想来,也实在是荒唐。我应该反思反思了。“那好吧,暂时,你就作我的妹妹吧,我还会一如既往地待你。你千万不要感到内疚,我对你好,我完全是心甘情愿的。”

听完我的话,她忍不住哭了起来,很显然,好伤心的样子,刚渗出的泪珠沾在睫毛上,晶莹透亮。她用手轻轻理开由于激动而凌乱的刘海,那珍珠般的泪珠闪闪发光,在这夜深人静的北京的高空下,更显亮丽。

十四 陪她采访

考完试第二天,学校就放暑假了。

到了假期,校园清静了许多。清晨,花园里少了不少早读的身影;夜晚,月光下少了不少卿卿我我的背影。同学们有的忙于复习考研,有的急于出外打工挣线,总之,留在学校的没有几个是闲人。

我忙着干什么呢?应该只有蕊知道。

一大早,我的呼机响了:“请起床,我在楼下等你。”蕊呼我起床了,今天我和她约好去×××报联系实习一事。

我匆忙套好衣裤,胡乱地清洗了牙齿,然后拿起采访本,飞快地奔向楼下。

她微笑着走过来,手中拿着几根油条,和几个包子:“吃吧,这是我给你准备的早点。我知道你从来都不吃早饭,这样不行,少吃也得吃一点。”

我接过她手中的早餐,一边走,一边大口大口地啃起来。不知怎么回事,我吃得那么香,一袋食品,不到几分钟,全给我吞光了。“挺远的啊,要转几次车,还要走一段路,路上的时间得有两小时左右——你这样一个大小姐吃得消吗?千万别叫累,如果你害怕,现在退回去还来得及。”想起几个月前,我曾经带她去过另一个较近的报社,我记得她一路叫苦,等到了报社的时候,她竟然不敢迈进编辑室的门。原因仅仅是几个女记者在大声讨论着一些时事问题,她听到了,她既自卑又害羞,她到底还是被自己的怯懦堵在了门边。

这样一个娇小姐能够吃苦吗?能够拉下面子去采访吗?我心里真没底儿。

她扶正了背在身后的书包,然后身子一挺,微仰着头说:“我不叫累,再苦我也要挺过去。再说,有你陪着我,我怕什么呢?”

是的,再苦再累也得挺过去,对于一个快要毕业的大学生来说,实习是必须的,而找一个有档次的实习单位更重要。她心里应该明白,有我的帮助,她可以省去诸多复杂的麻烦事,她可以走一条光明的捷径了。

我们好不容易挤上了一辆公共汽车。早上上班的人特多,车上人多得不能再多了。我使出了吃奶的力气给她挤出了一个空位,然后从人堆中把她拉了过去,看到她舒心地换了一口气,我这才轻松下来。“来,我帮你背包,小姐你还是轻松一点吧!”我强拉过她背上的小书包,歪背在肩上。“没事儿的,包我还能背,男孩子背上它多不雅观,还是给我吧。”说着,她又把包从我肩上抢了过去。

她倒还挺注重我的形象,她希望我外表堂堂,然后男人味十足,是吗?

路上堵车也够惨了,从早上8:00一直到上午11:30车还没到报社。魏公村到木樨地不过半个小时的路程,可这次竟然用了上一个多小时;从木樨地到报社的电车,平时的速度特别快,不知是何因,这次慢得出奇。

我们到达报社时,时针已指向了12:00。看着她累得惨白的脸,说真的我好心痛,我好想替她分担一些劳累,但是那是不可能的。

前次来报社,还是半年前。那时我还是报社的特约记者,当时写了不少文章,报社也有不少人认识我。半年以后,我再次光临,不知情况如何。那些当权的编辑、主任还在职吗?他们有没有什么大的调动?说真的,自从上次离开报社,我不打算再去跑报社了,我想去别的电视台实践。这一次重回故地,实在是万不得已。写文章于她来说还容易操作一点,去电视台,对她来说实在是登天之事。

我拉着她来到了六楼,没有电梯,我们是一步一步爬上去的。“糟了,我的几个关系较好的记者朋友全不在,他们外出采访了。那么我找谁呢?我总不能白跑一趟吧。”我寻思着解决问题的对策,“对了,就这样,我还可以通过电话联系。”

我接连拨打了好几个编辑室,不是头儿不在就是人满,几乎没人说要实习生。我心中实在急得没法子,为让她消除疑惑,只好说:“甭急,你先去外边呆一会儿,半个小时就搞定。”

我又联系了几个部门,最后终于有一个女记者被我说服了,她表示帮我这个忙。

一刻钟后,我兴奋地把她带到那个女记者的编辑室,就这样,实习的事就算初步有了着落。这桩事从头到尾,蕊从未过问过,她根本就不知道我付出了多少心血,她认为对于我来说不过是小菜一碟。

第三天,我们就接到了报社分配的采记任务,那就是“98,出国热又升温。”

我只好推开所有的其他事情,为着采访而忙得团团转。本来,我的《这里的情感静悄悄》的稿件已征集得差不多,我必须进行集中修改,我还要请人帮着润色。另外,我正寻思着怎么去请作家冰心和周国平给我的书题词,我要做的事太多太多了。

我先是写出了整个采访计划,然后拟出一个可行的采访提纲。当天晚上,我四处打电话终于搞清了该去采访什么单位,该什么地方该去写什么内容。

到了第二天清早蕊照样是通过我的呼机叫醒了我,我还是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走,咱们今天上午去采访国家教育部,下午顺道采访‘新东方学校’(专门为出国留学和提高英语水平进行培训的学校),明天去美国和日本的大使馆……”

我像一个劣等军官一样发号施令,她则温顺得像是一头小羊羔,惟听是从。

采访国家教育部,我还是头一回,这毕竟是政治重地,非一般人所能去之地,我只是想到要去采访它,但能否实现还说不准。如果冒昧地敲门采访,那肯定要被拒之门外,甚至还会被怀疑是情报特务给抓了起来。

根据以往的经验,我决定先投石后问路。我拨通了国家教育部办公室的电话,然后又接通“出国与留学服务中心”和“国家考试中心”两个办公室的电话。得到许可后,我收起采访本、采访机直奔目的地。

整个采访过程,蕊像是一个小傻瓜一样紧跟着我,我要她去做什么,她从来都是绝对服从。我要她说话她就说话,我要她做事她就做事,她竟然如此乖巧,让我增添了不少虚幻的成就感。

采访归来得把零乱的采访材料整理成有头有尾的新闻稿,这实在是不可缺少的重要一步。

材料也太乱了,主题也不好把握,对于一个初入新闻界的小姑娘来说要把如此复杂的东西梳理成一篇主题解明、重点突出、详略得当的大稿实在是件难事。

我想,我应该培养她的独立操作能力,让她自己学会写,而不是让她看我怎样写。因此,我先是列出了一个大提纲,把一些重点事实摆了出来,我对她说,可参考我的构思,但不能照搬。

她开始咬文嚼字了,她简直比刻字还要慢。看到她涂涂画画的笨样儿,我真想乐。这回你知道爬格子的不易了吧,你应该知道象我这种人的苦心了吧。

一篇只够我用两小时写完的稿子,她竟然写了六个小时,差不多一个白天,我陪着她不吃不喝。

她放下笔来,还是面带微笑,轻轻地把稿子递到我手中:“你看一看,哪些地方还需改动?帮我检查一下吧。”

我以很快的速度通读了全文,我像是在阅读一篇日记,而不是新闻稿。我不得不面对着她担心的眼神,说:“结构还得做大调整,必须按新闻写作的方法来运行,要有导语,有小标题,有原因和背景……”我只好又把新闻稿的基本写作方法对她讲了一遍。“噢,我懂了,那我重写吧……”

蕊显然是累坏,已经快一天没吃饭了,在家娇生惯养的千金小姐能吃如此的苦,实在是不易。“必须写完再吃饭,否则后果自负,我也陪你,直到你写完写好!”

我差点没有人性了,对她苛刻的要求近乎残忍。但我知道,我是为她好,只有像我这样才能培养她的毅力,否则一切都是空谈。

到了晚上10:00,教室要熄灯了,她写的文章才算勉强通过。我们俩像是走了一天的路或是爬了一天的山,我们几乎是浑身无力。她更是累过了头,就好比是蚕吐了一天的丝,快要晕倒了。

第二天,我带她把稿件交到报社,主任审查后,竟然连连说“不错”说要重点培养蕊。

接下来的任务是采访黑车,深入黑窝。

所谓黑车,是指那些没有准驾证、运营证等三证的私家车,它们初看上去和出租车没有两样,所以不少乘客误入罗网,对于人身财产难以保障。有的黑车易于识别一些,它们往往没有出租车公司的标志,它们只是车型和出租车相似或相同,它们一般出没于夜深人静之时或在郊区及居民小区出现。有的黑车则和正规车看起来一模一样,有出租公司配给的车顶,在车尾有“为乘客服务”字样的布帘,只是没有具备出租运营的三证。

在北京市,曾经黑车盛行一时,这段时间更是猖獗。黑车没有发票,没有给顾客办理人身保险,大部分的车祸为黑车所造成。黑车更是大胆宰客,遇到外地来京人员,一不小心就是当头一刀。黑车扰乱了交通秩序,更加破坏了出租行业的风气,黑车不打击不行,整个北京市都在打击黑车。

我和蕊决定冒此一险。

晚上10:00我藏好新买的的手机及微型录音采访机,穿上一件旅行用夹克衫,装扮得活像一个外地人。蕊把披肩发扎成了两条鞭子,环绕在脖子上,然后背上一个旅行小包。我拉着她的手去北京西站附近寻觅黑车,看起来没有人会怀疑我们俩是来京游玩的夫妻。“看,那辆肯定是黑车,没有顶灯,也没有计价器。”我把手猛地伸了出来,一个劲地向那辆车挥动。“去紫竹院附近的任一宾馆。”我和蕊钻进车内,她坐后座,我坐前边和司机在一块儿。“你们来北京旅游,是吗?北京好玩喽,有天安门,有长城,还有故宫……”司机开始聊开了。“是啊,北京是咱们国家的首都,作为一个中国人不来北京,不到长城,那实在是太遗憾了。”我和他瞎侃起来。

我在寻思着采访之事,我该怎样进入今天的采访话题呢?“听说现在北京的黑车很多,一不小心就坑人,是吗?”

我试探着抛出此话题。“嗨,黑车,黑车是多了一点,满街都是,他们不干这个,他们干啥?他们也是人,他们也有家,他们也要吃饭,政府又不批准他们开正规车,饭碗又丢了,难道他们去要饭?”

这个司机听了我的问话激动起来,在他心目中,开黑车是万不得已的事。“照你这么说,每一个下岗的人都必须来开黑车,那么国家的交通治安不就乱套了。黑车无牌无照,怎么能保证每个司机不借机犯罪坑人呢?”“这个我不管,我只知道是政府让我丢了饭碗,我向社会讨回我的那一份,是天经地义的。”这个司机变得粗暴起来,好像没上过几天学,它气挺大的。“听说现在北京正在打击黑车,你们不怕吗?一次要罚款好几千元吧?”我换了一种关心的口吻。“是啊,报纸、电台都在叫喊,交警、公安也在行动,搞得我们不得安宁,这叫我们这些老百姓怎么活啊?”

听了他的话,我又好气又好笑,黑道之下也有苦恼。“我最讨厌那些破记者,整天围着我们团团转,他们自以为他们是神仙。老子哪一天逮着他们非得好好教训他们一顿,他们要抢我的饭碗,我就要给他们好看!”

老天,他莫非开始怀疑我了,我真有点紧张起来。如果只有我一个人还不要紧,可后边还坐着一个娇小姐蕊,怎么办?我总不能掉入黑窝?

也真他妈见鬼,我的呼机突然“嘟嘟嘟”的响起来了,一看是报社老总呼我。我只好掏出手机,接通老总的电话。“喂,你们到底是些什么人?是公安还是记者?”这个司机已经怀疑我们了,看他的眼中渐渐露出凶光,我知道大事不好。“我们是游客,不是公安也不是记者。”

我们的话还没有说完,这个粗鲁的司机猛踩油门,方向盘也顺势扭转了一个90度的角。很快我们被带到了北京西郊的一个无人区。“现在你们请下去,的费就不收你们的了,以后别让我碰着,否则……”说完,他驾着那辆有点破旧的黄色面包车一溜烟跑远了。我本想记下车号,可惜夜太黑,什么也看不清。

我们俩像夜渡的远古商人,在这死黑一片的荒郊中摸索。夜,阴森森的,此时此刻更显凄凉。远处的汽车声也是隐约可闻,偶尔传来一两声野鸟的叫声。我们俩又像是离群的大雁,此刻正被抛弃在一望无际的沼泽地中,想飞也飞不高,想跑也跑不动——怎么办呢?怎么逃出这个是非之地?

走回去?这么一个黑漆漆的夜晚往哪走?朝哪一个方向我都搞不明白,到时南辕北辙可就更惨了。那只有等,等一些过路的车?这也是不可能的,当初车来这儿根本就不是走正常的车道,七弯八拐的,到这儿时根本就没有路,四周是荒坡。“我怕,我冷,快带我走啊……”说着,蕊哇的一声哭了起来。

我也冷,我也害怕呀,我何尝不想早点脱离虎口呢?可是蕊,蕊你知道我有多难过吗?我没有保护好你,我没有尽到一个男人的责任,我能不自责吗?

那我们还是以原地为中心,划上一个“十”字然后朝着四个不同的方向摸索,我想这样做一定能逃离这个是非之地,找到回学校的路。

只剩下这种笨办法了,蕊含着泪跟着我吃力地在野地里摇摇晃晃地走着。

这个“十”字,我们试了三个不同的方向,每次都是沿原路返回,到中心点后再次另试其他方向。我们就这样艰难地走着,爬着。终于,老天不负有心人,我们见到一条柏油路。如果不仔细看,还一定以为是一条黑色的河,当我踏入这条“河”时,甭提心中有多快活。“喂,停车!我们是学生!”

不远处驶来一辆从外地进京的货车,好像堆满了集装箱。我和蕊不顾一切地大声喊叫起来。

车终于停了,是一辆装“康师傅”方便面的大型货车。车主是一位老实的中年人,他把我们拉上车。

我们在公主坟(北京的一交通要道)下了车,车主硬是拿着20元钱要塞给我们,说是拿着去“打的”回校。我们怎么能要他的钱呢?他救了我们,已是天大的恩赐了,我们应该好好报答他才对。

这位车主算是我遇到的最好的一个,多年以后,我还会记起他,记起他在北京的郊区救起两个误入迷途的大学生。

那天晚上回到学校,已是凌晨四点了,蕊的宿舍早已锁门,进不去了,我只好陪着她在冷风中熬到天亮。

十五 那一年的风花雪月

“昨天晚上受惊不小,咱们今晚一起去跳跳舞轻松轻松吧!”第二天傍晚,我在女生楼下等着蕊下来。

蕊像变了一个人,昨日的余悸尚在脸上,眼光中充满灰黄色,似乎隐现着一千年的哀怨和一万年的悸惧。我梳理了一下略微卷曲的黑发,依然精神抖擞地拥她步入舞池。

我很规矩地搂着她的细腰,一点儿不敢上移,一点儿不敢下滑,和她之间的距离始终保持在半尺之内。我心里明白得很,此刻的她只是我外认的一个妹妹,她不是我的恋人。

舞厅的气氛很美。已经好久没有踏入摇彩池了,今晚,和如此可人的姑娘,一起踩着高山流水似的乐曲,我的心在飞升,在旋转。

我多想高歌一曲,我多想放纵地猛醉一回,我多想抱她一起飞入云里雾里,我多想……“昨晚的事一定很恐怖吧,现在你知道干记者不是那么轻松吧。”“你还说,我做梦也想不到会出这样的事,我爸妈养我这么大,我可是第一次……”“蕊,这样的事实在不算什么,根本用不着恐惧,只是你经历得太少甚至没有经历过。对于我来说,实在是小菜一碟。要不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听完这个故事你也会轻视昨晚遇到的所谓惊险。”我准备给她讲述我不一样的人生历程:

在南方的某座发达的城市,天气热得出奇,柏油路到处冒烟,划上一根火柴就能烧掉一大片。人要是行走,只能像袋鼠那样跳着走,一不小心就把脚趾头烫掉。

小A小B,两个高考落榜生,被熏得发臭的火车扔出来,从车站出口扔到了这个城市。

他们为着一个遥远的传说努力着,他们为着第二年的高考去闯荡江湖。生他养他的父母没有钱供他们补习,他们渴望着踏进神圣的大学殿堂,他们没有被命运之神所难倒——他们只有去打工,挣够学费后再去补习!

路漫漫其修远兮,打工之路坎坷不平,要从这个热得出汗、富得流油的城市挤出几千元钱来实在不易。这个城市是属于有钱人的,这个城市也是属于满街行凶的“烂子”的,这个城市对于老实巴交、文质彬彬的乡下人来说,简直是个地狱。

小A小B拿着高中毕业证书四处找工作,结果是四处碰壁。高中生算什么,人家要么是要大学本科文凭,要么是要粗笨如牛的蛮人,就小A小B那样的小体格,怎么样也找不到什么薪水高的工作。

一个星期下来,他身上所带盘缠仅剩5元,再找不到工作可就只能喝西北风了。“对,要不咱们去附近的发廊,你看那儿生意多好,进进出出可有不少人,说不定需要人手。”小B兴奋起来,两眼放光。“去你个头,你他妈会理发是么?”小A气愤地瞪了小B一眼。“不一定要理发,去帮着洗头,烧水,扫地也行……”

小B反驳道。“对啊,去试一试,反正也是没办法了。”小A也赞成小B了。“你们这儿还需要人吗?我们会洗头、会烧水,还会……”小A小B几乎是异口同声地说。“两个大男人……”发廊里的女同胞们几乎同时笑起来,笑完之后,是一脸的好奇。她们象是在观看外星人,或是抓到了偷看她们冲凉的色狼。“我们真是来找事做的,我们没钱了,如果用得着,我们会很卖力的。”还是小A有点脑子,他一本正经地解说起来,那些女同胞们才算收回那一双双勾人的眼睛。“那好吧,先试用几天,看你们能做什么。今晚就住这儿,帮着守发廊。”终于等到老板发话了,小A小B总算找到一个落脚之地。

三天试用期好不容易过去,老板终于同意录用他们,包吃包住,月薪300元。

他们不知道别的地方是否有洗头男工,据估计,他们是这座城市唯一的“男式女佣”。

日子就这样悄无声息地溜走,有吃有住,他们不求太多的钱,够补习的钱就行。小A小B渐渐开心起来。虽然在以女人为中心的发廊里,他们还是可以找到聊以自慰的生命之托。这里的女工倒还是挺有人情味,毕竟都是天涯沦落人,她们的笑脸是那样迷人,她们的眼神是那的温暖。

此处能为久留之地吗?每当夜深人静之时,他们也常常自问,他们似乎也预感到有什么好事或坏事要来临。

终于,他们的预感变成了现实。

那天夜深,一个满身珠光宝气的少妇独自走下高级的轿车,然后径自迈进发廊。“小姐,请这边来。”小A迎了上去。“我要洗头,干洗。”那位妇人微笑着说。

小A麻利地为她铺好毛巾。她的雪白的脖子象一颗洗净的葱头,在毛巾的环绕下,更显嫩白。小A差不多看傻眼了,他可是第一次看到如此叫人心跳的女性的肌肤。

一切准备就序,小A拿过身旁的“飘柔”,顺势一倒,她的头顶抹满了洗发精。“抓、搓、揉”,好一阵功夫,她的头发开始飘起来了。“小兄弟,你还真不错,洗得我好舒服。”少妇象是憋了许久,好不容易才开口和小A接上话荐。“是吗?谢谢你的夸奖,以后多多关照。”小A比以前学乖了,出口就是高场的客套话。

小A按着她的眼角,开始均匀地用力。“想不到你还有一手,按摩的功夫别出心裁。”少妇轻过脸来,给小A抛一去个媚眼。“哪里,哪里,承蒙抬举,还望多多指教。”小A不知从哪冒出这么多江湖套话,少妇眉开眼笑。

半个小时后,少妇的头算是完工。她象是很开心,很满意小A的服务。临走,她大方地甩出一张百元大钞,说道:“不用找了”。然后偷偷递给小A一张名片,小声说:“有事打我手机。”……

故事讲到这里,舞厅的最后一曲已经终了。今晚的轻歌曼舞确实为讲故事提供了一个良好的背景,蕊听得如痴如醉,似乎完全沉浸在一个神话传说中。

我拉着蕊走出了舞厅,满天的星星在看着我们笑,迎面的微风轻吻着我和蕊的脸,看样子,这个故事必须继续讲下去:“喂,我看那少妇看上你了,你还不和她联系——去,打电话去,死鬼!”小B催着小A。看样子,他是吃醋了。

去就去,怕什么怕,男子汉还怕她女人家不成?说不定人家是真心诚意地帮助人哩,为什么不和她联系一次?小A打算给少妇打电话。“喂,你好,是××小姐吗?我是那个洗头的大男人。”“噢,是你——我这儿有一工作,包吃包住月薪3000,另外还有奖金……”

啊,他差点跳了起来,有这么好的事?真是从天降下的神仙果。

还没等小A说话,少妇又发话了:“不用考虑了,绝对可靠,今天晚上9:00就可以上班,请在发廊等着,我8:30来接你。”

上什么班啊?怎么是晚上开始?莫非——小A百思不得其解。不会的,人家那么漂亮的小姐,不可能找不到男朋友,人家可能是看上我的口才或别的什么,她可能要我帮她处理财务账目。有钱的人总是要理算账目的,而算账一般是在晚上生意结束后,小A思来想去还是打算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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