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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4-06 03:3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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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狄更斯,宋兆霖

出版社: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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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城记

双城记试读:

译序

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最伟大的作家,他在自己的作品中,以高超的艺术手法,描绘了包罗万象的社会图景,塑造出众多令人难忘的人物形象。他的三十多年的创作生涯,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他的代表作《双城记》,一百多年来在全世界盛行不衰,一直深受广大读者的欢迎。

查尔斯·狄更斯于1812年2月7日出生于朴次茅斯市郊的波特西地区,1814年全家迁居伦敦。狄更斯12岁便被迫辍学独立谋生,他只上过四年学,主要靠自学获得广博的知识和深厚的文学素养。1833年,21岁的狄更斯以“博兹”署名的随笔《明斯先生和他的表弟》发表。此后他的作品不断刊出,到1836年2月,他的两卷本的《博兹特写集》问世,其中有随笔、特写,也有短篇小说。同年3月,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匹克威克外传》开始在杂志上连载,这部小说使他一举成为最受大众欢迎的作家,从此他就走上文学创作的道路,直至登上英国文学以至世界文学的峰巅。他一生勤奋,除刻苦写作外,还编辑杂志、组织剧团演出、登台朗读自己的作品等等。繁重的劳动,家庭和社会上的烦恼,以及对改革现实的失望,损害了他的身心健康。1870年6月9日,正在写作长篇小说《德鲁德之谜》的狄更斯,因脑溢血猝然离世。6月14日,他被安葬于伦敦威斯敏斯特教堂的“诗人之角”。

狄更斯在自己的三十多年创作生涯中,写了15部长篇小说(其中《德鲁德之谜》未完成),许多中短篇小说,以及随笔、游记、时评、戏剧、诗歌等。他是一位以反映现实生活见长的作家,他的作品一贯表现出揭露和批判的锋芒,贯彻他惩恶扬善的人道主义精神,但从他的创作思想和艺术风格看,显然有一个变化发展、丰富完善的过程。

他的前期作品,如《匹克威克外传》《奥利弗·特威斯特》《尼古拉斯·尼克尔贝》《老古玩店》《巴纳比·拉奇》等,触及社会都较肤浅,只是对贫富悬殊、道德堕落、摧残妇女儿童等社会不公和不良现象,进行温和的批判和善意的嘲讽,作品洋溢着充满幻想的乐观情绪,受苦的“小人物”最终往往赢得“仁爱”的有钱人的庇护,找到了幸福生活。而且均采用流浪汉小说的形式,结构显得松散冗长,有的完全是以主要人物串联起来的短篇故事。

狄更斯写于19世纪40年代的中期作品,和前期作品相比,创作思想显然有了变化,随着他对社会认识的加深,乐观的幻想已基本破除,“仁爱”的有钱人已不复多见,流浪汉小说的形式已被基本抛弃,这一时期的艺术特点是通过辛辣的讽刺和夸张手法,较深地揭示人物的本质和时代的特色。作品有《马丁·朱述尔维特》《董贝父子》以及《圣诞颂歌》等。

19世纪五六十年代是狄更斯创作的后期,在这个时期内,特别是50年代前后和60年代上半叶,他的创作成就达到了顶峰,他的思想上最深刻、艺术上最完整的作品,都是在这十多年中完成的。他先后写了《大卫·科波菲尔》《荒凉山庄》《艰难时世》《小杜丽》《双城记》《远大前程》《我们共同的朋友》等著名长篇和未及完成的《德鲁德之谜》。狄更斯后期作品的题材范围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全面地揭示了英国的社会面貌:议会政治的黑暗、统治机构的昏聩、金钱社会的罪恶、人民大众的贫穷。作品中的乐观主义精神已被严肃、沉重、苦闷的心情和强烈的愤懑所代替,幽默和讽刺逐渐减少,感伤和象征相应增加,结构更加紧密,戏剧性有所加强。总之,这一时期的创作使狄更斯成为世界文坛最伟大的作家之一,使他的作品在世界各地得以长盛不衰。《双城记》是狄更斯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在他的全部创作中占据着特殊的地位。它自问世以来就深受读者的欢迎,能与《大卫·科波菲尔》相媲美。

可是,《双城记》在评论界也是一部颇多争议的作品。有人说它歪曲了历史,丑化了封建贵族,另外也有人说它丑化了革命人民。

有关这些争论,让我们先对《双城记》的创作动机、创作目的和创作经过做一番考察,也许不无好处。

据作者在本书的序言中所说,作者是在和他的孩子、朋友们一起演出柯林斯的剧本《冰海深处》时,开始有这个故事的主要构想的。《冰海深处》的主人公是一个被所爱的姑娘抛弃后,在北极探险时为拯救情敌而牺牲自己的青年。这种高尚的品德完全符合狄更斯用来评价一个人的最高标准,是舍己为人的典范和楷模。因而按作者原来的计划,他的这部未来的小说的主人公,也是一个牺牲自己生命去拯救情敌的青年。所以作者在1859年动笔前的两三年,就开始构思卡顿的形象,这是最初的打算。可是,也就在这一时期,作者进一步看到当时的英国社会矛盾日趋尖锐,克里米亚战争之后的经济萧条和寡头政治的腐败无能,三起三落的宪章运动以及欧洲大陆各国的革命运动,这种一触即发的形势使他忧心忡忡,觉得这和法国大革命前夜的形势颇为相似,担心法国大革命会在英国重演。有感于此,他决心在自己的作品中提出警告。于是这也就同时成了《双城记》的一个主题。他想通过这部小说来宣扬自己的人道主义理想,对当权者和广大公众提出双重警告,用一个故事来对自己同时代的当权者和公众呼吁:暴政会引起暴力,危机近在旦夕,人人都应慈悲为怀,流血只能造成更多的流血,仇仇相报无有已时,只有仁爱之心才能挽救浩劫。

至于有人说,作者在本书中歪曲了历史,丑化了封建贵族,事实并不尽然。许多情节,如使马奈特医生含冤入狱的空白逮捕令,法国人民的悲惨生活,攻占巴士底狱等等,均有史记载,决非杜撰。雅各宾专政时期的一些过火行动,也都确有其事。如果说本书中对暴政和暴力的描写均有失实之处,那恐怕是为了双重警告而作的艺术夸张吧。

狄更斯的小说,特别是前期作品,一般都比较松散冗长,《双城记》在结构上可说是最严密完整的一部,没有多少与主题无关的繁枝杂叶。从情节来看,虽然错综复杂,富有戏剧性,表现了冤狱、爱情和复仇的主题,但基本上是在法国大革命的背景下,围绕着马奈特医生一家和以德发日夫妇为首的圣安东尼区展开的。主要表现爱与行善,反映恨与复仇。通过爱恨交锋,善恶搏斗,最后如作者所说,“爱总能战胜恨”,“恶往往都是昙花一现,都要和作恶者一同灭亡,而善则永世长存”,达到作者一贯主张的惩恶扬善的创作意图。

从艺术技巧来看,狄更斯在本书中全面地运用了象征、寓意、嘲讽、夸张、对比、重复等手法。书中用了较多悬念和伏笔,既是故事发展的需要,也是为了使情节更加曲折离奇,增加读者的阅读兴趣。

狄更斯是一位语言大师,他的语言丰富多彩,明晰生动,无论写人写景写事,都运用得恰到好处,本书中精彩的地方比比皆是。《双城记》发表至今已有一百四十多年,尽管由于价值标准和审美情趣的不同,在评论界有所争议,但它仍被公认是狄更斯的一部代表作,深受全世界广大读者的欢迎。这一切都说明,《双城记》的价值是不能否定的。宋兆霖

第一部 复活

第一章 时代

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睿智的年月,那是蒙昧的年月;那是信心百倍的时期,那是疑虑重重的时期;那是阳光普照的季节,那是黑暗笼罩的季节;那是充满希望的春天,那是让人绝望的冬天;我们面前无所不有,我们面前一无所有;我们大家都在直升天堂,我们大家都在直下地狱—

简而言之,那个时代和当今这个时代是如此相似,因而一些吵嚷不休的权威们也坚持认为,不管它是好是坏,都只能用“最……”来评价它。

当时,英国的王位上坐的是一位大下巴的国王和一位容貌平常的王后;法国的王位上坐的是一位大下巴的国王和一位容貌姣好的王后。在这两个国家那些坐食俸禄的权贵们心中,有一点比水晶还要明澈,那就是大局已定,江山永固了。

那是我主耶稣降生后的一千七百七十五年。在那上天恩宠的幸福年代,英国正如当今一样,非常信奉神的启示。不过也有一些世俗事件的消息,来自美洲大陆英国臣民的一次会议,最近传到了英国朝野。这些消息对于人类,要重要得多。

总的说来,法国不如她那位一手持盾、一手执三叉戟的姊妹那么热衷于鬼神。可她滥发纸币,挥霍无度,畅通无阻地走着下坡路。此外,她还在那些基督教牧师的指导下,以施行种种德政为乐,诸如剁去一个青年人的双手,用钳子拔掉他的舌头,然后把他活活烧死。很有可能,在那个受难者被处决之时,长在法国和挪威森林中的一些树木,已被伐木人——

命运之神做上标记,准备砍倒锯成木板,做成一种装有口袋和刀斧,在历史上曾令人胆战心惊的活动装置。很有可能,就在那一天,在巴黎近郊种着几亩薄田的庄稼汉的简陋外屋里,也正停着几辆制作粗糙的大车,在那儿躲风避雨,车子被溅满污泥,猪在周围拱嗅,家禽在上面栖息,这就是那个庄稼汉—

死神留着用做大革命时押送死囚的囚车。可是那伐木人和庄稼汉,虽然不停地在干活,却默默无声,连走起路来都蹑手蹑脚,谁也听不见他们的脚步声。由于对胆敢怀疑他们并已觉醒的人都要加上不信神明和有意谋叛的罪名,情况就更加如此了。

在英国,几乎没有多少可供国人夸耀的秩序与安宁了。每天晚上,堂堂的京城都有明火执仗的盗窃和拦路抢劫的案件发生。堂堂的伦敦市市长大人,也在特恩海姆公园被一个强盗拦劫,当着他全体扈从的面,这位显赫人物被抢了个精光;小偷在王宫的召见厅里剪走王公大臣脖子上的钻石十字架;武装士兵到圣贾尔斯区搜查私货,乱民向士兵射击,士兵也向乱民开火,谁也不认为这类事越乎常轨。在处理这些事件中,屡屡动用刽子手,尽管徒劳而有害,但仍照用不误。一忽儿,绞杀几大串各色各样的罪犯;一忽儿,星期六吊死一个在星期二捕获的盗贼;一忽儿,在新门监狱烧死成打刚抓到的人;一忽儿,又在威斯敏斯特大厦门前焚烧小册子;今天处决一个罪大恶极的杀人犯,明天又处决一名偷了农家孩子六便士的可怜巴巴的小偷。

所有这些事情,以及许许多多类似的事情,都发生在那令人难忘的已成过去的一千七百七十五年,以及临近这一年的时候。就在那两个大下巴的男人和那两个容貌平常与容貌姣好的女子,忙于这些事情,热衷于用高压手段来维持他们的神圣权力时,那伐木人与庄稼汉也在神不知鬼不觉地操劳着。公元一千七百七十五年就这样引领着这些赫赫人主和芸芸小民——其中包括本书所要记述的人物——沿着展现在他们面前的条条道路,向前走去。

第二章 邮车

十一月下旬一个星期五的晚上,我们这个故事里的第一个出场人物,正行进在多佛大道上。当那辆多佛邮车费力地往射手山上爬去时,对他来说,大道就在邮车前面,一直通向远方。他和别的乘客一样,跟在邮车旁边,在泥泞中徒步上山。

除了我们那位乘客之外,还有两位乘客也跟在邮车旁吃力地往山上爬着。三个人都裹得严严实实的,连颧骨和耳朵都没入衣帽之中,他们的脚上穿着过膝的长筒靴。三个人中,谁也没法根据眼前所见说出另两人的相貌;人人都裹得这般严实,不仅躲开了同伴的肉眼,也躲开了他们的心眼。那年月,行路人萍水相逢,全都互存戒心,不轻易相信人,因为路上遇到的人,说不定就是一个强盗,或者是和强盗有勾结的人。

多佛邮车和往常一样“友好亲切”:警卫怀疑乘客,乘客既互相怀疑,也怀疑警卫,大家都怀疑别人,马车夫则除了那几匹马之外,什么也不相信。“天哪!”车夫烦躁地叫了起来,“到现在还没爬上射手山!驾!驾!走,走呀!”

最后的这阵冲刺终于把邮车拖上了山顶。马匹又停下来喘气,警卫也下车来扳好制轮闸,准备下山。他打开车门,让乘客上车。“嘘!乔!”车夫以警告的语气叫了起来,从自己的车座上往下瞧。“我说有匹马在飞跑,汤姆。”警卫回答了一声,松开握着车门的手,敏捷地登上自己的位子,“先生们!以国王的名义,全体注意!”

他匆匆下了这道命令,就扳起那支大口径短枪的击铁,做好射击准备。

狂奔的马蹄声很快就传上山来。“谁?”警卫扯开嗓门大声喝道,“喂,站住!我要开枪了!”

有节奏的马蹄声突然中断了,随着踩踏泥淖和泥浆溅泼的声响,浓雾中传来一个人的喊叫:“这是多佛邮车吗?”“这关你什么事!”警卫反驳说,“你是什么人?”“如果是多佛邮车,我要找一位乘客。”“哪个乘客?”“贾维斯·洛瑞先生。”

我们讲到的那位乘客立即表示,他就叫贾维斯·洛瑞。警卫、车夫,还有另外两个乘客,都满腹狐疑地看着他。“有什么事?”那乘客用有点发抖的声音问道,“谁找我?是杰里吗?”“是的,洛瑞先生。”“有什么事?”“台尔森银行给您送来一份急件。”“我认识这个送信的,警卫。”洛瑞先生说着,走下踏板跨到地上。

一匹马和一个骑马人的身影,从打着旋的雾气中慢慢走过来,一直走到邮车旁那位乘客站着的地方。骑马人俯下身来,朝警卫瞥了一眼,把一小方折叠着的纸递给那位乘客。

他借着一边的车灯灯光打开信,看了起来—

开始是默读,随后就大声念了出来:“‘在多佛等着小姐。’你看,警卫,这信不长。杰里,你就说我的回复是‘复活’。”

杰里在马上不由一惊,“这还真是个怪得出奇的回复。”他用极其粗哑的声音说。“把这个口信带回去,他们就知道我已经收到这封信了,跟我的亲笔回信一样。要尽快赶回去,再见。”

独自被留在浓雾和黑暗中的杰里,这时已翻身下马。“从圣堂栅栏一路跑到这儿,老太太,我可信不过你那对前腿了,还是到了平地再上吧。”粗声嘎气的送信人说着,朝他那匹母马瞥了一眼,“‘复活’,这真是个怪得出奇的口信。这对你可不利啊,杰里!我说,杰里!要是复活就这么时兴起来,你可就倒了八辈子的霉了,杰里!”

第三章 夜影

“不成,杰里,不成!”信差骑在马上,一路唠叨着,“这对你不利,杰里。杰里,你是个本分的生意人,这对你的行当可不利啊!复活!——他要不是喝醉了,那才怪哩!”

他捎的那个口信使他百思不得其解,他三番五次摘下帽子来直搔头皮。除了顶上一块秃得高低不平外,他的头上长满又硬又黑的头发,向上竖着的参差不齐,向下挂着的几乎垂到又肥又大的鼻子上。

信差加鞭催马往回赶路,要把这口信捎给圣堂栅栏旁台尔森银行门房里的值夜人,再由他传给里面更有权的管事人。

邮车里,浮现出台尔森银行一片繁忙景象。那位在银行工作的旅客—

他一只胳膊套在皮圈里,以免在马车颠簸得特别厉害时和旁边的乘客相撞,因而被挤到角落里去了—

正半闭着眼在座位上打盹。那些小小的车窗,从车窗照进来昏暗的车灯灯光,还有对座乘客臃肿的身形,全都变成了银行,而且正在做一笔大生意。

可是,虽说他眼前几乎一直浮现出那银行的情景,虽说他始终坐在邮车里(晕晕乎乎,像服了麻醉剂一样),却还有另外一种思绪整夜缠绕着他。他正要前去把一个人从坟墓中挖出来。

在他眼前浮现出来的众多面孔中,到底哪一张是那个被埋的人的真面目,他无法从那些夜间的幻影中认出。不过,他们全是一个年纪四十五岁左右男人的面孔,主要的区别在于他们的表情,以及憔悴枯槁的程度。骄傲,轻蔑,反抗,倔犟,驯顺,悲伤,一种表情接着一种表情;还有各种各样下陷的面颊,死灰般的脸色,枯瘦的双手和手指。不过脸庞大体上还是同一个,头发也总是个个都未老先衰地花白了。打着盹的旅客对这个幽灵问了上百次:“埋了多久了?”

回答总是一样:“快十八年了。”“你已经完全放弃被人挖出的希望了吗?”“早就放弃了。”“你知道要让你复活吗?”“人家是这么对我说的。”“我想你是想活的吧?”“我说不上。”“要我带她来见你吗?你愿意见她吗?”

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多种多样,而且是自相矛盾的。有时灰心丧气地回答:“等一等!要是马上见到她,会要了我的命的。”有时又满怀柔情,泪如雨下地说:“带我去见她吧!”有时则瞪着眼,迷惑不解地说:“我不认识她。我不明白你说什么。”

在想象中做了这么一番交谈之后,这位旅客又在幻觉中使劲地挖呀,挖呀,挖呀——一会儿用一把铁锹,一会儿用一把大钥匙,一会儿用自己的双手—

要把这个可怜的人挖出来。终于挖出来了,脸上、头发上都沾着泥土,接着,突然倒地化成尘土。旅客一惊醒来,放下车窗,让现实中的雨和雾打在自己的脸上。

但不久,他又神志恍惚地抛开了身旁的另两个旅客,重又溜进那家银行和那座坟墓了。

疲惫不堪的旅客一觉醒来,只见天已大亮,深夜的憧憧幻影早已不知去向。

他拉下车窗,望着窗外刚刚升起的朝阳。“十八年!”旅客望着太阳说道,“慈悲的造物主啊!被整整活埋了十八年啊!”

第四章 准备

邮车终于在午前平安抵达多佛,皇家乔治旅馆的茶房头儿照例走上前来,打开车门。他做得毕恭毕敬,因为在这样的隆冬季节,坐邮车从伦敦来这儿,是件了不起的大事,应该向敢于冒险的旅客道贺致敬。

这时候,只有一位敢于冒险的旅客留下来接受道贺致敬了。

那天上午,餐室里除了这位身穿棕色衣服的绅士外,没有别的人。

洛瑞先生端坐在那儿,他其实是睡着了,早餐送到时才把他惊醒。他一面往桌边挪一挪椅子,一面对茶房说:“请你们给一位年轻小姐准备一个房间,她今天随时会来。她要是打听贾维斯·洛瑞先生,或者只是打听一位台尔森银行来的先生,请你就通知我。”“是,先生。是伦敦的台尔森银行吗,先生?”“是的。”

这一天,有时候天气晴朗得可以看见法国海岸,可是到了下午,又变得雾气重重,洛瑞先生的头脑似乎也变得昏昏然了。天黑以后,他坐在餐室的壁炉前,像早上等早餐那样,等待着送晚餐来。他神志昏昏地忙着在那火红的煤块中挖呀,挖呀,挖个不停。

洛瑞先生闲坐了好半天,就在他像个气色很好的老先生带着心满意足的神情,倒出最后一杯酒时,狭窄的街道上传来了一阵车轮声,接着便辘辘地响进了旅馆的院子。

他放下这杯还没沾唇的酒,说:“是小姐来了。”

顷刻间,茶房进来报告,伦敦来的马奈特小姐到了,很想见台尔森银行来的先生。“这么快?”

马奈特小姐已在路上吃过点心,现在什么也不想吃。要是先生乐意而且方便的话,她很想马上就见台尔森银行来的先生。

台尔森银行来的这位先生二话没说,硬着头皮把杯中的酒一饮而尽,理了理双鬓上那古怪小巧的亚麻色假发,跟着茶房走进了马奈特小姐的房间。“先生,昨天我收到台尔森银行的一封信,告诉我一些消息——或者说是发现……”“用词无关紧要,小姐,这两个词都可以用。”“……是有关我那可怜的父亲留下的一点儿财产的事,我从没见过他——他去世已经很久了……”“……提出说我有必要去一趟巴黎,找银行的一位先生接洽,他是专为这件事去巴黎的。”“就是我。”“我也是这样想的,先生。”“我很荣幸,”洛瑞先生说,“能够接受这一重托。我将更加乐意地完成这一重托。”“我十分感激,先生,衷心感激。银行方面告诉我说,这位先生会对我解释这件事的详细情况,而且说我一定要在思想上做好准备,因为情况是非常出人意料的。我现在已经做好了最充分的准备,当然,我也急于想知道那是怎么一回事。”“当然,”洛瑞先生说,“是的,我……”

他沉默了一会儿,又理了理耳朵边卷曲的亚麻色假发,接着说道:“马奈特小姐,我是一个生意人,我要完成的是一桩生意上的任务。如蒙许可,小姐,我将给你讲一讲我们一位客户的故事。”“故事!”

他似乎有意搞错了她所重复的这个字眼,匆匆回答说:“是的,客户,在银行业务上,我们把和我们有来往的人通称为客户。他是一位法国绅士,一位从事科学的绅士,一位很有成就的人——一位医生。”“是博韦人吧?”“呃,是的,是博韦人。像你父亲马奈特先生一样,这位先生是博韦人。也像你父亲马奈特先生一样,这位先生在巴黎很有名。我有幸在那儿认识了他。我们的关系纯属生意上的往来,不过关系很密切。当时我在我们的法国分行,我在那儿已经——哦!工作二十年了。”“当时——我是不是可以问一问,那是什么时候,先生?”“我说的是二十年前的事了,小姐。他娶了——一位英国太太——我是他的财产受托管理人之一。他的财产事务,像许多别的法国绅士和法国家庭一样,完全交托给台尔森银行经办。同样,我现在是,或者说我一直是我们许多客户这样或那样的受托人。总之,我没有感情,我只是一架机器。让我们言归正传……”“先生,我想起来,”年轻小姐那独特的皱起的前额,一直非常急切地对着他,“我父亲去世后仅两年,我母亲也去世了,我成了一个孤儿,是你把我带到英国来的。我几乎可以肯定,那就是你。”

洛瑞先生握住那信赖地朝他伸过来的略显羞怯的小手,郑重地把他举到自己唇边,然后又把这位年轻小姐径直领回她的座位。“我刚才说的,这都是你那令人惋惜的父亲的故事。下面要说的就不一样了。假如你父亲死的时候并没有真死——别害怕,你怎么吓了一大跳?”

她确实吓了一大跳,双手紧紧抓住了他的手腕。“请求你,”洛瑞先生用安慰的口气说,从椅背上抽回左手,放到小姐剧烈颤抖的手指上,“请求你别激动——这只是一桩生意上的事。像我刚才说的——”

她的神态使得他如此不安,他住了口,犹豫了一会儿,才又重新往下说:“像我刚才说的,假如马奈特先生没有死;假如他是突然无声无息地失踪了;假如他是遭人绑架了;假如别人虽然没法找到他,却不难猜出他落到什么可怕的地方;假如在他本国有个可以行使极大特权的仇人,那种特权,就我当年所知,就连海峡那边最胆大的人,也不敢悄声议论;例如,填上一份空白的密札,就可以把任何人无限期地关在监牢里;假如他的妻子乞求国王、王后、宫廷、教会告知一点儿他的消息,那全是徒劳——那么,你父亲的身世,就跟这位不幸的先生——这位博韦的医生一样了。”“我求你再多告诉我一些,先生。”“好的,我这就讲,你受得了吗?”“我什么都受得了,只要你别像现在这样把我弄得疑惑不定。”“你说话神态镇静,你——是很镇静的。这就好!”(尽管她的神态显得并不像他说的那么满意)“假如这位医生的妻子虽说胆识过人,勇气可嘉,但在他的孩子出生前因此事遭受了极大的痛苦——”“这小孩是个女儿吧,先生?”“是个女儿。小姐,假如这位可怜的太太,在她的孩子出生前遭受了极大的折磨,使得她决心不让这可怜的孩子再经受她饱尝过的痛苦,便想方设法要她相信她的父亲已经死了——别,别跪下!老天爷,为什么你要对我下跪?”“因为你讲了真情。啊,亲爱的好心善良的先生,因为你讲了真情!”

他把她轻轻扶了起来,她没有直接回答他的要求,只是静静地坐着,那双一直紧紧抓住他手腕的小手,已经不再像原来那样颤抖了。这一来,就让贾维斯·洛瑞先生重又定下心来。“这就对了,这就对了。拿出勇气来!来办事情!你面前还有许多意义重大的事等着你去办哩。马奈特小姐,你的母亲是这样安排你的前程的。她一直到死——我认为她是因心碎而死的——始终都没有放弃寻找你父亲,却一无所获。她去世时,你才两岁,她盼望你长得健康美丽,生活得快乐幸福,不让你的生活蒙上乌云,不让你担惊受怕,悬着一颗心,不知道父亲究竟在狱中耗尽心力,还是仍在那儿挨着漫长的岁月。”

他说这番话的时候,以羡慕爱怜的心情,俯视着小姐那头飘垂的金发。“要知道,你的父母并没有多少财产,所有一切全都留给你母亲和你了。在金钱或其他财产方面,到现在为止,没有什么新的发现,不过……”

他感到手腕被抓得更紧了,就没有再说下去。“不过他已经——已经被找到了。他还活着。大大变了样,可能都快不成人样了,尽管我们抱着乐观的希望。人总算还活着。你父亲已经被送到巴黎一个先前的老仆人家里,所以我们现在就要去那儿。我呢,去认明他,只要我能做到;你呢,去使他恢复生活、情爱、责任、休息和安乐。”

一阵战栗传遍她的全身,而且从她身上传到了他身上。

洛瑞先生默不作声地抚摸着她的手。“好啦,好啦,好啦!你看,现在事情都原原本本地告诉你了。你再走一程海路,一程陆路,你很快就能到达他本人的身边了。”“只有一件事还得提醒你,”洛瑞先生加重了语气,想要促使她引起注意,“找到他的时候,他已改用另一个名字,他自己原来的名字,早就被人遗忘或者早就隐瞒下了。最好是不管在什么地方,不论用什么方式,都不要提起这件事,而且无论如何得马上把他转移出法国。这完全是一项秘密服务项目。我所有的证件、账目、备忘录,全都包罗在‘复活’这个词里了;这可以表示任何意思。可是怎么啦?你一点儿也没留神听!马奈特小姐!”

她一动不动,悄无声息,完全失去了知觉。

一个模样粗野的女人,抢在仆役的前面跑进了房间。她当机立断,用她壮实有力的手,当胸一掌,把洛瑞先生推到最近的墙上,从而迅速地解决了他从那可怜的年轻小姐手中脱身的问题。“嘿,瞧你们这帮人!”这女人冲着仆役们咆哮起来,“还不赶快去拿东西来!站在那儿盯着我干吗?我有什么好看的呢?你们要是还不快去把嗅盐、冷水和醋拿来,我要叫你们好看!快去!”

大家立即分头去拿这些苏醒剂了,她则轻轻地把病人放到一张沙发上,熟练而又温柔地照料着她,管她叫“我的宝贝”“我的小鸟”,还得意扬扬、小心翼翼地把她的金发理顺,让它散披在肩上。“喂,你这个穿棕色衣服的!”她愤愤地转向洛瑞先生说,“不把她吓死,你就没法和她说清你要说的话了吗?你瞧瞧她,漂亮的小脸煞白,两手冰凉。”

洛瑞先生让这个难以回答的问题弄得窘迫不堪,只好站得远远地看着,谦卑地勉强表示赞同。那个强健有力的女人有板有眼地用一套套方法,使受她照管的人苏醒了过来,然后哄马奈特小姐把低垂的头靠在她的肩上。“但愿她就会好起来。”洛瑞先生说道。

第五章 酒店

一大桶酒掉落在街心,摔破了。在人们把它从大车上卸下来的时候,酒桶突然滚落下来,桶箍断裂,木桶像胡桃壳似的四分五裂,刚好散落在酒店门前的石头街道上。

附近一带的人,有的扔下活儿,有的不再闲逛,全都赶到出事地点喝酒来了。街道上铺的石头,七高八低,大小不一,棱角凸出,仿佛存心要把一切走上前来的人都弄残废似的。这些石头把酒圈成了一个个小酒洼,照着酒洼的大小,周围全都挤满了数目不一的抢酒喝的人。这里没有排水沟,酒不会流走,可是不仅所有的酒都被吮干喝净,连不少烂泥也一并带走了,就像这条街上有了个清道夫似的。

洒出的酒是红葡萄酒,它染红了巴黎近郊这个圣安东尼区狭窄街道的地面,也染红了许多双手、许多张脸、许多赤脚、许多木鞋。一个满嘴血红的爱开玩笑的高大汉子,头上搭一顶脏口袋似的睡帽,用手指蘸起和着泥的酒浆,在一堵墙上写了个“血”字。

这种酒洒满街心的石头,许多人被它染得血红的时日,快要到来了。

酒店老板一眼看见了那正在墙上涂字的、爱开玩笑的高个子,隔街朝他喊了起来:“喂,我说加斯帕,你在那儿干什么呀?”

那人意味深长地指了指他闹着玩写的字。“又在干什么?想进疯人院吗?”酒店老板说着,穿过街去,抓起一把烂泥,把那个闹着玩的字涂掉,“干吗写在大街上?难道——告诉我——难道你就没有别的地方好写这种字了吗?”

酒店老板三十来岁,粗脖子,像个雄赳赳的武夫。他一定火气很旺,尽管天气寒冷入骨,他仍未穿外衣,只把衣服搭在肩上,衬衫袖子高高卷到肘部,露出棕色的胳臂,一头浓密卷曲的黑色短发,没戴帽子。他一身全都黝黑,眼睛很有神,而且两眼之间间隔开阔。显然,这是个意志坚强、决心坚定的人。

他走进店里时,他的妻子德发日太太正端坐在柜台后面。他太太年纪和他不相上下,身材粗壮,有一双似乎什么都不看却什么都不放过的眼睛,一只大手上戴着沉甸甸的戒指,脸色镇静,相貌坚毅,举止从容不迫。她面前摆着编织活,但没有编织,而是捏着一支牙签在剔牙。她用左手托着右肘,专心致志地剔着,丈夫进来时她没有做声,只是轻轻咳了一声。这一声咳嗽,加上她微微向上抬了抬那浓黑的眉毛,是暗示她丈夫好好注意店里酒客的情况,因为就在他走到街对面去时,来了新顾客。

酒店老板转眼朝四周打量,最后,目光停留在角落里坐着的一位年老绅士和一位年轻小姐身上。店堂里还有另外几个顾客:两个在玩纸牌,两个在玩多米诺骨牌,三个站在柜台旁,慢吞吞地呷着杯子里的那一点儿酒。当他走到柜台后面时,注意到那位老先生向那位小姐使了个眼色,意思是:“这就是我们要找的人。”

他假装没看见这两个陌生顾客,顾自跟站在柜台旁喝酒的三位顾客攀谈起来。“怎么样,雅克?”三人中的一个问德发日先生,“洒在地上的酒都喝光了吗?”“喝得一滴不剩了,雅克。”德发日先生回答。

待他们这样互唤过这个名字后,正在用牙签剔牙的德发日太太又轻轻地咳了一声,微微地抬了抬眉毛。“这帮穷哥们,”三人中的第二个对德发日先生说,“是不大能尝到酒味的,除了黑面包和死亡,尝不到别的味。是吧,雅克?”“是的,雅克。”德发日先生回答。

在第二次这样互唤这个名字时,德发日太太依旧泰然自若地在用牙签剔牙,过后她又轻轻地咳了一声,微微地抬了抬眉毛。

三个人中的最后一个放下喝干的酒杯,咂了咂嘴,开口说话了。“唉,越来越糟糕了!这帮穷哥们嘴里尝的尽是苦味,他们过的总是苦日子,雅克。我说得对不对,雅克?”“说得对,雅克。”德发日先生这样回答。

第三次这样互唤过这个名字后,德发日太太把牙签放到一边,眉毛高高抬起,在座位上轻轻地挪动了一下身子。“行了!没错!”她丈夫嘟囔着说,“先生们,这是我太太。”

三位顾客一齐向德发日太太脱帽致敬,把帽子拿在手中挥动了三下。“先生们,”她丈夫说,眼睛一直留神地注视着她,“日安,刚才我出去时,你们在打听,说是想要看看那个带家具的单人套间。它就在六楼,楼梯口在紧靠这里左首的那个小院子里,”说着他用手指了指,“就在我酒店的窗口旁边。我这会儿想起来了,你们当中有一位去过那里,他可以领路。先生们,再见。”

他们付了酒钱,走了。德发日先生的眼睛一直留神着他那正在编织的妻子。这时,那位年老的绅士从角落里走了过来,要求和他说句话。“遵命,先生。”德发日先生答应说,默默地跟他走到门边。

他们的交谈非常简短,但十分干脆,老先生几乎刚开口,德发日先生便大吃一惊,全神贯注地听了起来。不到一分钟,他就点点头,走出门去。那位绅士接着对年轻小姐做了个手势,也一齐跟了出去。德发日太太手指灵巧地飞快编织着,眉毛一动也不动,好像什么也没看见。

贾维斯·洛瑞先生和马奈特小姐,就这样走出酒店,跟着德发日先生来到楼梯口,就是刚才他指点那另外三个人进去的地方。“楼很高,不大好上,最好慢点儿。”开始上楼梯时,德发日先生用严峻的声调对洛瑞先生说。

终于爬到了楼梯的尽头,他们第三次停了下来。可要到那间阁楼,还得往上爬另一道更陡更窄的楼梯。

他们慢慢地、轻轻地往上爬去。梯子很短,很快就到了顶上。由于这儿有个拐角,他们一眼就看见了三个人,他们都低着头,紧凑在门边,透过墙上的缝隙或窟窿,正聚精会神地在朝房里张望。听到脚步声到了跟前,他们连忙转过身来,直起腰,这才让人看出,原来就是刚才在酒店里喝酒的那三个人。“你们来得这么突然,我把他们三个给忘了,”德发日先生解释说,“好小子们,先离开一下,我们要在这儿办点事。”

三个人擦身而过,悄悄地下楼去了。

这层楼看来没有别的门了,等那三人一走,酒店老板就径直来到这扇门前。洛瑞先生略带怒意地低声问他:“你把马奈特先生当作展览品了?”“你看见了,我只让经过选择的少数人看。”“这样做合适吗?”“我想是合适的。”“这少数的是什么人?你是怎么选择的?”“我选的是真正的人,和我同名的人——我叫雅克——让他们看看,对他们有好处。行了,你是英国人,那是另一码事。请你们在这儿稍等一会儿。”

门在他手下慢慢地朝里打开了,他朝房里看了看,说了句什么。一个微弱的声音回答了句什么,两人都只说了一两个词。

领路人打手势叫他们快进房间。然后拔出钥匙,关上门,从里面把门锁上,再拔出钥匙,拿在手中。所有这些他都做得有条不紊,还尽量把声音弄得又响又刺耳。末了,他以均匀的步伐走过房间,走到窗口旁边。他在窗前停下,转过脸来。

这间阁楼,原本是用来堆放木柴之类东西的,又黑又暗。因为那个老虎窗式的窗户,其实是开在屋顶的一个门,外面装着一个小吊车,用作从街上往里吊东西。窗口没安玻璃,而是像法国房子的任何门那样,有两扇中间关闭的门。为了御寒,一扇门紧紧关着,另一扇也只开着一条缝。因此,透进来的光线很少,刚进来的时候,简直什么也看不清。只有长年累月对此习惯了,才能使人具有在这种昏暗光线下干细活的本领。此时,在这间阁楼上,确有一个人在干细活,酒店老板站在窗前看着他。这是个白发苍苍的老人,背朝着门,脸对着窗,坐在一张矮凳上,向前躬着腰,正在忙着做鞋。

第六章 鞋匠

“日安!”德发日先生俯视着那埋头做鞋的白发老人的头说。

那头抬了抬,仿佛从远处传来的一个非常微弱的声音做了回答:“日安!”“哦,你还在一个劲儿地干活?”

沉默了许久,那头又抬了抬,那微弱的声音又答道:“是的——我在干活。”他那一对干瘪凹陷的眼睛朝问话人看了看,然后又低下头去。

洛瑞先生悄悄走上前来,把姑娘留在了门边。他在德发日身旁站了一两分钟,鞋匠抬头看了看,他发现多了一个人,但并没有表示惊讶,可是在他看着这个新出现的人时,却不由自主地举起一只手,那哆嗦的手指伸到唇边(他的嘴唇和指甲全都是铅灰色的),随后那只手又落回到活计上,重新埋头做起鞋来。那表情和动作,都只是刹那间的事。“瞧,有人看你来了。”德发日先生说。“你说什么?”“来客人了。”

鞋匠像先前那样仰头看了看,但是手没有离开活计。“我说,你能不能说说这是什么鞋,好让这位先生知道。”“这是只女鞋,是年轻小姐走路穿的鞋。这是时新的式样。我以前没见过这种式样。我手头有个鞋样。”他朝那只鞋看了一眼,露出了一点儿倏忽即逝的得意神色。“那么做鞋人的名字呢?”德发日问。“你是问我的名字吗?”“是的,我问你的名字。”“北楼一百零五号。”“就这个吗?”“北楼一百零五号。”

他发出一种疲惫的声音,既非叹息,也非呻吟,然后重又埋下头去干活,直到沉默被再次打破。“你的职业不是鞋匠吧?”洛瑞先生目不转睛盯着他问。“我的职业不是鞋匠?是的,我的职业不是鞋匠。我——

我是在这儿学的。我自己学的。我请求准许我——”

他又出神,竟达数分钟之久。“我请求准许我自学做鞋,费了很长时间,经过许多周折,才得到准许,打那以后,我就一直做鞋。”“马奈特先生,你一点儿也不记得我了吗?”洛瑞先生问道。

鞋掉落在地上,他坐在那儿定睛注视着问话人。“你认出他来了吗,先生?”德发日悄声问道。“是的,不过只有一刹那。开始,我以为一点儿没有希望,可是毫无疑问,有那么一会儿,我确实看见了我过去十分熟悉的那张脸。嘘!让我们再往后退退。别说话!”

姑娘已从阁楼的墙边走过来,走到他坐的凳子跟前。

没有说一句话,也没有出一点儿声音,她像个精灵,站在他的身旁;而他,则只顾埋头干活。

过了好半晌,他终于需要把手里的工具换成鞋匠刀了。刀就在他身边,但不是她站着的这边。他拿起刀,正要重新埋头干活,突然看见了她裙子的下摆。他抬起眼睛,看到了她的脸。两位站在一旁看着的人,急忙走上前去,可是她用手势止住了他们。她一点儿也不怕他用刀子伤害她,不过他们两人实在有些担心。

他用吓人的眼神注视着她,过了一会儿,嗫嚅着像要说什么,却没有发出声来。他呼吸急促艰难,过了半晌,才听见他说道:“这是怎么回事?”

滚滚热泪流下了她的脸颊,她把自己的双手放在唇上亲了亲,向他送去一个飞吻,然后把双手抱在胸前,仿佛抱着他那受尽磨难的头。“你不是看守的女儿吗?”

她叹息着说了声“不是”。“你是谁?”

她生怕自己一时还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没有作答,而是傍着他在凳子上坐了下来。他往一旁退避,可是她伸出一只手,放在他的胳臂上。这一来,他突然异常激动地一惊,一阵震颤通过他的全身。他轻轻放下刀子,坐在那儿凝视着她。

她把那长长的金色鬈发匆匆撩到旁边,让它顺着脖子披垂下来。他一点儿一点儿地伸过手去,托起她的头发看了又看。看着看着,又走了神,接着便深深叹了口气,重又埋头干起活来。

没过多久,姑娘放开了他的胳臂,把手放到了他的肩上。他疑疑惑惑地朝那手看了两三次,似乎想要确定一下它是否真的在那儿,然后放下活计,伸手从胸前摸出一个用发黑的线拴着的小破布包,他小心翼翼地在膝头打开小包,里面包着一两根长长的金色头发,那是他多年前在手指上绕好理顺了的。

他又把她的头发拿在手中,仔细察看。“是一样的。这怎么可能!那是什么时候!这是怎么回事呢!”

那种专心致志的生动表情,重又回到了他的眉宇间,他似乎渐渐意识到她也长着这种头发了。他把她转过身来对着亮光,仔细地朝她察看着。“那天晚上,我被人叫出去时,她曾把头靠在我的肩上——她生怕我走,可我毫不在乎——当他们把我关进北楼时,我在袖子上发现了这几根头发。‘把这几根头发留给我吧!它们也许能使我的灵魂飞出,但绝不可能帮助我的肉体脱逃。’这就是当时我说的话,我记得清清楚楚。”

他的嘴唇反复动了许多遍,才把这番话说了出来。不过他一旦找到了要说的话,那话也就连贯而来,虽然说得很慢。“这是怎么回事?——那是你吗?”

他突然令人吃惊地抱住了她,两位站在旁边看着的人又吓了一跳。可是她仍安安静静地坐在那儿,让他抱着,只是悄声说道:“我求你们了,两位好先生,请你们别过来,别说话,别动!”“听!”他大叫起来,“这是谁的声音?”

他这样叫喊时,双手放开了她,举向自己的苍苍白发,发疯似的揪扯着。待这阵发作停息,除了做鞋外,一切都又在他心中逝去了。他收拾起小布包,尽量在胸前拴得更牢;但他还在打量她,凄然地摇着头。

那是多年以前了。你叫什么名字呀,我温柔的天使?

看见他的语气和态度温和起来,女儿高兴得在他面前跪了下来,双手祈求似的放在他的胸前。“啊,先生,你以后自然会知道我的名字,会知道谁是我的母亲,谁是我的父亲,以及为什么我对他们那悲惨凄苦的命运竟会一无所知。可是现在我不能告诉你,也不能在这儿告诉你。此时此地,我能对你说的只有:求你抚摸我,祝福我。吻我,吻我呀!哦!亲爱的,亲爱的!”

他那头冰凉阴冷的白发和她的光辉灿烂的金发混在一起了,金发温暖,照亮了他的白头,仿佛是自由之光照遍了他的全身。

他倒在她怀里,脸埋在她胸前;此情此景,如此感人肺腑,他曾经经受的奇冤大难,如此令人不寒而栗,使得那两位在旁看着的人不由得掩住了脸。

好大一阵子,阁楼里寂静无声,他那急剧起伏的胸膛和不断颤抖的躯体已经归于平静,这是暴风雨后必然到来的平静—

这是人性的标记,那叫作“生命”的暴风雨,最后必将归于宁静和沉默—

那两人走上前来,把父女俩从地上扶起。原来,那位父亲已经渐渐滑到地上,疲惫不堪、昏昏沉沉地躺在那儿。那位女儿也顺势躺下依偎着他,好让父亲的头枕在她的胳臂上;她的头发披散在他的身上,替他遮住了亮光。“要是不去惊动他,”当洛瑞先生连连擤了几次鼻涕,俯下身来看他们的时候,她做了个手势招呼他,“能立刻办好离开巴黎的手续,那样,就可以直接从这儿把他接走——”“说得对,”德发日说道,他正跪着一面察看,一面倾听,“总比留在这儿好。不管怎么说,马奈特先生都是及早离开法国为好。要不要我去雇一辆马车和几匹驿马来?”“这是业务,”洛瑞先生说,他又恢复了他那有条不紊的态度,“要是有业务上的事要办,还是我去办为好。”“那你们就去吧,让我们留在这儿。”马奈特小姐催促说。

洛瑞先生和德发日都不大赞成这个办法,主张他们两人中留下一个。可是天快黑了,时间紧迫,不但要去找好马车,还得办妥旅行证件。最后,他俩只好匆匆忙忙分了分工,赶紧分头去办各项事情了。

随后,夜幕渐渐降临,女儿把头枕在硬邦邦的地板上,紧靠在父亲身旁,守护着他。夜色愈来愈浓,他们俩都安安静静地躺着,直到一线灯光从墙缝中透了进来。

洛瑞先生和德发日先生已经做好旅行的一切准备,不仅带来了旅行斗篷和别的衣着,还带来了面包、肉、酒和热咖啡。德发日先生把这些吃的东西和拿着的灯放到鞋匠的板凳上(阁楼里除了仅有一张草垫铺的小床外,再没有别的东西了),然后和洛瑞先生一起把囚徒唤醒,扶他站了起来。

门口没有人群聚集,就连那么多窗户里也见不到一个人影;街上冷冷清清,异常寂静,没一个偶尔过往的行人。只能见到一个人,那是德发日太太——她靠在门柱上顾自编织着,什么也没有看。

囚犯已经坐进马车,她的女儿也跟着进去了,可是洛瑞先生的脚刚踏上马车踏板,就停了下来,鞋匠凄凄切切地要起他的制鞋工具和没做完的鞋来了。德发日太太马上朝她丈夫高喊,她去取来,说着边编织边穿过院子走进暗处。她很快就拿来了这些东西,递进车里——

完了立刻又靠在门柱上编织,什么也没有看。

德发日先生爬到车夫的座位旁,说了句“去关卡!”车夫响亮地甩了一下鞭子,马车就在暗淡摇曳的车灯灯光照耀下,辚辚地向前驶去。

第二部 金钱

第一章 五年以后

台尔森银行的大门口总是坐着一个打杂的人——未经召唤绝对不许入内——

成了银行的一块活招牌。他有时帮着搬搬东西,有时跑腿送送信。营业时间他从来不会不在,除非差他外出办事,要是另有差遣,他就让儿子来顶替。他的儿子十二岁,是个讨人嫌的淘气鬼,长得跟他父亲一模一样。人们都知道,台尔森银行对这个打杂的人一向宽容大度。银行总是宽容他那种地位的人的,而时势和潮流已把这个人推到了这个岗位上。他姓克伦彻,出生后,在东部教区的豪兹迪契区教堂,在别人帮助下脱离黑暗进入光明世界时,又获得了杰里这样一个称呼。“真该死,一定又在搞那一套了!”

一个外貌整洁、手脚勤快的女人从屋角站了起来,看她那副慌慌张张、战战兢兢的样子,他指的一定是她了。“怎么!”克伦彻先生说着,探头到床外面找靴子,“你又在搞那一套了,是不是?”

用这句话作为第二次道早安之后,他拾起一只靴子,朝那女人扔了过去,作为第三次道早安。这是只沾满污泥的靴子。它可以说明和克伦彻先生有关的奇怪现象:他经常在银行下班时穿着干净的靴子回家,可是第二天早晨起床的时候,靴子上却满是泥污。

克伦彻先生出来吃早餐时,气还没有全部消掉,他特别恨克伦彻太太做餐前祷告。“贱货!你想干什么?又来了吗?”

他老婆解释说,她只是做一下“饭前祈祷”。“别搞了!”克伦彻先生说着朝四周打量了一下,仿佛很想看到由于他老婆的祈祷,面包真的会不翼而飞似的,“我可不想让人祷告得没了房子没了家。我不能让人把我餐桌上的吃喝全都祷告掉。闭嘴!”

杰里·克伦彻先生两眼通红,满脸凶相,好像终夜参加一个毫无乐趣的聚会似的。

尽管他爱说自己是个“本分的生意人”,他干的那个行当很难称之为生意。他的全部本钱只有一张用断了背的椅子改成的木板凳。每天早晨,小杰里就扛着这张板凳跟着父亲去上班,他把它放在银行紧靠圣堂栅栏门那头的窗户下,再去拾一把过往车辆上掉下的麦秆,垫在打杂工的脚下御寒防潮,这一天的营寨就算安扎好了。克伦彻先生踞守在这个岗位上,在弗利特街和圣堂区一带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和圣堂栅栏门一样有名——也可以说一样丑陋难看。

这时,台尔森银行里有个正式的内勤信差从门里探出头来,传话说:“要个送信的!”“好哇,爸爸,有早活干了!”

小杰里向父亲道别后,就接替父亲在板凳上坐下,开始对刚才父亲嚼过的那根麦秆产生了兴趣,也学着嚼了嚼,并且琢磨起来。“老是一股臭味!他的手指上有股铁锈臭味!”小杰里咕哝着,“我爸打哪儿弄来这股铁锈臭味的呢?他在这儿没弄什么铁锈呀!”

第二章 看热闹

“老贝利,你一定很熟悉吧?”一位年老的职员问送信的杰里。“是——的,先生,”杰里不很情愿地答道,“我是熟悉贝利那地方的。”“那好,你也熟悉洛瑞先生吧?”“我对洛瑞先生比对老贝利熟悉多了,先生。”杰里像法庭上一个不愿回答问题的证人那样答道,“像我这样一个本分的生意人,当然更愿意熟悉洛瑞先生而不是老贝利。”“那好。你找到那个证人入口处,把这张写给洛瑞先生的字条给守门人看,他就会让你进去。”“就这些吗,先生?”“就这些。他想要身边有个送信的。这张字条是告诉他你已经去了。”

年老的职员慢条斯理地把字条折好,在外面写上收条人的姓名;克伦彻先生一直默不作声地看着,直到他使用吸墨纸时,才开口发问道:“我想,今天上午是审理伪造案吧?”“叛国案!”“那可是要开膛分尸的呢,”杰里说,“真野蛮!”“这是法律,”老职员转过头来,戴着眼镜的眼睛吃惊地瞪着他,“这是法律。”“我觉得,法律规定把人开膛分尸,太狠了,先生。把他处死已经够狠的了,开膛分尸,这就狠得出格了,先生。”“得啦,得啦,”老职员说,“这是信,去吧。”

杰里接过信,心里暗骂“你这个干瘪的糟老头”,表面上却恭恭敬敬地鞠了一个躬。出门时,他顺便给儿子打了个招呼,说了要去的地方,就上路了。

经过一番犹豫拖延,那门才很不情愿地转动铰链,打开了一道窄小的缝,刚够杰里·克伦彻先生侧着身子挤进法庭。“在审什么?”他发现身旁有个人,就轻声问道。“叛国案。”“要开膛分尸吧,呃?”“是啊!”那人津津有味地说道,“先关在囚笼里吊个半死,再放下来,让他亲眼看着自己被开膛,然后掏出五脏来烧了,最后才把头砍下来,把身子剁成四块。就这么个判法。”“你的意思是,假如查明他有罪吧?”杰里替他添了一个附加条款。“嘿!他们会查明他有罪的,”那人说,“你用不着担心。”

说到这儿,克伦彻先生的注意力却转到了守门人的身上,只见那人拿着字条,径直朝洛瑞先生走去。洛瑞先生在一张桌子旁边坐着,周围是一群戴假发的先生;坐在他近旁的一位戴假发的先生是犯人的辩护律师,面前堆着厚厚一大摞文件;几乎就在洛瑞先生的正对面,坐着另一位戴假发的先生,双手插在口袋里,那人的全部注意力似乎都集中在法庭的天花板上。杰里粗声地咳嗽了几声,又揉揉下巴,打打手势,终于引起了站起来找他的洛瑞先生的注意。一见到他,洛瑞先生默默地点了点头,就又重新坐下。“他跟这案子有什么关系?”刚才和他攀谈的那人问道。“我什么都不知道。”杰里说。“那么,要是我可以问一句的话,你跟这案子有什么关系呢?”“我也什么都不知道。”杰里说。

法官进来了,法庭内引起一阵骚乱,接着又安静下来,这两人的对话也被打断。此时,被告席成了人们注意的中心。两个原先一直站在那儿的狱卒走出去,把犯人带了进来,带到被告席上。

众目睽睽的目标,是一个二十五岁左右的青年人,他身材匀称,仪表堂堂,有一张晒成棕色的脸和一对黑色的眼睛,看来是位年轻的绅士。他从容镇定地向法官鞠了一个躬,然后就静静地站着。

法庭上一片肃静!昨天查尔斯·达内对于对他的起诉,曾申辩自己无罪。起诉书(振振有词、废话连篇地)控告他是尊贵的、英明的、至善至美的国王陛下的叛逆,因为他曾多次利用多种机会及多种手段,在法王路易发动之战争中,助其反对前述尊贵的、英明的、至善至美的国王陛下,亦即他在前述尊贵的、英明的、至善至美的国王陛下的领土和法王路易的领土之间频繁往来,穷凶极恶、背信弃义、奸邪狡诈以及用心险恶地向前述法王路易泄露前述尊贵的、英明的、至善至美的国王陛下准备派往加拿大及北美之兵力。

突然,犯人的脸转向了法庭的左边,几乎和他的视线平齐的地方,在法官席那边的角落里,坐着两个人;他的目光立即停留在他们身上;突然间,他的神色大变,因而使得所有原本注视着他的目光,全都转向了那两个人。

看客们都注视着他们两个人,一个是刚刚二十出头的年轻小姐,另一个是位老绅士,显然是这位小姐的父亲。他的相貌颇为特别,头发雪白,脸上有时有一种难以言喻的表情:并非激动,而是沉思冥想。每当他脸上出现这种表情时,就显得很苍老;可是当这种表情驱散消失时——

像现在他和女儿说话时这样——他又变成了一个未过盛年的英俊男子。

他女儿坐在他身旁,一只手挽着他的胳臂,另一只手也按在那胳臂上。她对眼前的景象感到害怕,也对那个犯人满怀怜悯,因而一直紧挨着父亲。她眉宇间的神情,清楚地表明了她对被告面临的厄运充满恐惧和同情。这神情是如此引人注目,如此强而有力,如此自然流露,使得那些对犯人原无怜悯之心的看客,也为之感动了。于是到处是一片窃窃私语之声:“他俩是什么人呀?”

送信的杰里按照自己的方式进行了一番观察。他一面出神地吮着自己手指上的铁锈,一面伸长了脖子去打听他们到底是什么人。他周围的人已经把这个问题传过去,传到离那两人最近的那个差役那里,然后又从他那里更慢地传了回来,最后传到了杰里的耳朵里:“是证人。”

第三章 失望

检察总长先生不得不向陪审团申述,站在大家面前的这个犯人年纪虽轻,但在从事叛国活动方面已是个老手,因而理应剥夺其生命。他的种种通敌行为,并非始于今朝昨日,或者是去岁前年,而是早在多年以前就确凿无疑地经常往来英法之间,从事他那不可告人的秘密勾当。倘若他的叛国活动都能得逞(幸而决不会如此),他的罪恶勾当就不会被发觉了。多亏上天有灵,让一个无畏无惧、无瑕无疵之人探知该犯阴谋,震惊之余,向陛下的首相和最尊贵的枢密院做了揭发。此爱国志士将亲自出庭作证。

接着,副检察总长先生继他的上司之后,对这位爱国志士做了查询:此人名叫约翰·巴塞德,是个绅士。

他本人当过间谍吗?没有,他不屑回答这种荒谬的旁敲侧击。他靠什么为生?自己的产业。产业在哪儿?他记不清楚了。什么样的产业?这与他人无关。是继承来的遗产吗?是的,是遗产。是谁的遗产?一个远亲。很远的远亲?相当远。坐过牢吗?当然没有。从没进过负债人拘留所吗?——

好,再问一遍。从没进过?进过。几次?两三次。不是五六次?也许是五六次。职业是什么?赋闲绅士。挨过踢吗?可能挨过。经常挨踢?不经常。有没有被人一脚踢下楼过?绝对没有,有一次在楼顶上被人踢了一脚,是我自己摔下楼了。是因为掷骰子作假挨踢的吗?踢我那个爱撒谎的醉鬼是这么说的,不过那不是事实。你能发誓说那不是事实吗?当然可以。有没有靠赌博作假为生?从来没有。有没有靠赌博为生?没有比别的绅士赌得更厉害。有没有向这个犯人借过钱?借过。还过他吗?没有。你和这个犯人不过是泛泛之交,你是在马车上、旅馆里和轮船上硬赖着要和他亲近的吗?不是。确实看到这个犯人带着这些表册了?当然。关于这些表册,还知道些什么?没有了。比如说,是自己弄来的这些表册?不是的。想从这次作证中得到什么好处?不。不是受雇用,定期拿政府津贴设圈套陷害人?绝对不是。或者是干别的?绝对没有。可以起誓?可以再三起誓。除了爱国心,再没有别的动机了?再也没有了。

那位品行端正的仆人罗杰·克莱,则在整个作证过程中一而再、再而三地不断赌咒发誓。四年前,他开始给这个犯人当差,老老实实,忠心耿耿。当时,他在加来号邮船上问犯人是否要雇个贴身用人,犯人就雇用了他。他要求这个犯人雇用他,但并没有求他开恩做好事的意思——

从来没有这样想过。过了不久,他就对犯人起了疑心,开始注意他。旅途中,他在整理他的衣服时,多次发现犯人的口袋里有和这些表册差不多的东西。这些表册是他从犯人的书桌抽屉里拿来的。他并没有预先把这些表册放进里面。他曾经看到犯人把和这些一样的表册,拿给几位法国先生看。看过和这差不多的表册。他爱自己的祖国,一不能容忍这样的事情,所以就告发了。

那些绿头苍蝇又嗡嗡地响起来了,接着检察总长传贾维斯·洛瑞先生作证。“贾维斯·洛瑞先生,你是台尔森银行的职员吗?”“是的。”“在一千七百七十五年十一月的一个星期五的晚上,你是否因公出差,乘邮车从伦敦到多佛?”“是的。”“邮车里还有别的乘客吗?”“还有两个。”“他们是深夜在中途下的车吗?”“是的。”“洛瑞先生,认一认这个犯人。他是不是那两个乘客中的一个?”“我不能保证说他是。”“洛瑞先生,再看看这个犯人。凭你的确切记忆,你以前见过他吗?”“见过。”“什么时候?”“在那以后的几天,我动身从法国回来时,这个犯人上了我乘坐的那只邮船,和我同船回国。”“他什么时候上的船?”“半夜稍过一点儿。”“是夜深人静的时候。在那不寻常的时刻上船来的,只有他一个乘客吗?”“碰巧只有他一个人。”“不要管是不是‘碰巧’,洛瑞先生。在那夜深人静的时候,他是上船的唯一乘客吗?”“是的。”“洛瑞先生,当时你是单身一个呢,还是有别的同伴?”“有两位同伴,一位先生和一位小姐。他们现在都在这儿。”“他们现在都在这儿。你当时跟这个犯人交谈过吗?”“可以说没有。那天正遇上暴风雨,航行艰难,船颠簸得很厉害,我从起程到登岸,差不多一直躺在沙发上。”“传马奈特小姐。”

刚才引起大家注目的那位小姐,从座位上站了起来,所有的目光又都落到了她的身上。她的父亲也和她一起站了起来,她的手挽着他的胳臂。“马奈特小姐,你以前见过这个犯人吗?”“见过,先生。”“在什么地方?”“就在刚才提到的那只邮船上,先生,时间也是同样。”“你就是刚才提到的那位小姐吗?”“哦,很不幸,我就是!”

她那满怀同情的凄婉声调被法官那很不悦耳的嗓音淹没了,他声色俱厉地说:“问你什么就答什么,不要加以议论。”“马奈特小姐,那次渡海峡时,你和这个犯人交谈过吗?”“交谈过,先生。”“回忆一下谈的是什么。”“这个犯人上船以后,注意到我的父亲,”说着,她满怀深情地把目光转向站在她身边的父亲,“我的父亲已瘦得不成样子,我生怕他呼吸不到新鲜空气,就在甲板上离舱房梯子不远的地方,给他铺了一张床,我自己就坐在他旁边的甲板上照料他。那天晚上船上只有我们四个人,没有别的乘客。这位犯人好心地请求我允许他教我怎样替父亲挡住风寒,比我安置得更好。当时,我根本不知道船出港后会有怎样的风浪,不懂得怎样把父亲安置好。他帮了我的忙。他对我父亲的状况非常关心,体贴备至,我深信他是真诚的。就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开始攀谈起来。”“让我打断你一下。他是一个人上船的吗?”“不是。”“和他一起的还有几个人?”“有两位法国先生。”“他们在一起商量过什么事情吗?”“他们一直谈到最后一刻,两位法国先生才不得不坐着他们的小船回岸上去。”“他们有没有传递过什么文件,像这些表册之类的东西?”“是传递过一些文件,不过我不知道是些什么文件。”“形状和大小像这些吗?”“有可能,不过我确实不太清楚。因为他们是站在舱房梯子的顶上,就着挂在那儿的那盏灯的灯光,灯光很暗,他们说话的声音又很低,我听不见他们说了些什么,只看见他们在翻看一些纸张。”“好了,马奈特小姐,现在说说犯人和你谈话的内容。”“犯人对我完全是以诚相见的——那是因为当时我的处境非常困难——正像他完全出于好心善意,处处帮助我父亲一样。但愿,”说着,她潸然泪下,“但愿我今天不是对他以怨报德。”

绿头苍蝇又嗡嗡地响了起来。“马奈特小姐,如果这个犯人不能充分理解你出来作证是出于义务——是迫不得已——是无法逃避——是很不情愿的,那在场的不会有第二个人和他有同感的。请继续往下说。”“他对我说,他这次出门是为了处理一件非常困难、棘手的事情,这事可能会让人引起麻烦,所以他用了化名。他说,为了这件事,几天前他去了法国,可能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他还得经常往返于英法之间。”“他说到有关美洲的事情了吗,马奈特小姐?说详细些。”“他详尽地给我解释了那场争端的起因,说是在他看来,错在英国方面,太愚蠢了。他还开玩笑地加了一句说,说不定乔治·华盛顿还会和乔治三世一样名垂青史哩。他说这话并没有恶意,只是一种说笑,消磨时间罢了。”

检察总长先生此时向法官大人提出,为了稳妥慎重和程序健全,有必要传讯这位年轻小姐的父亲马奈特医生。于是他就被传讯了。“马奈特医生,认一认这个犯人。你以前见过他吗?”“见过一次。是在他到我伦敦寓所来访的时候,大约是三年或三年半以前。”“你是否能证明他就是和你同船的那个乘客?或者是否能说说他和你女儿谈话的内容?”“这两点我都办不到,先生。”“你说这两点都办不到,有什么特殊原因吗?”

他低声回答道:“有。”“你曾经不幸地在你的祖国未经审判、甚至未经起诉,就被长期囚禁,是吗,马奈特医生?”

他用一种感人肺腑的声调答道:“是啊,长期囚禁。”“刚才问到的那个场合,是你刚获释不久吗?”“他们告诉我是这样。”“你已经不记得当时的情况了吗?”“一点儿也不记得了。从某个时候——我甚至说不上到底是什么时候——我给囚禁了起来,我就干了做鞋这一行,直到我发现自己和亲爱的女儿同住在伦敦为止,我脑子里只有一片空白。这个过程,我一点儿也不记得了。”

检察总长先生坐了下来,这父女俩也一起坐了下来。

随后,这个案子出现了意想不到的转机。现在的目的是要证明,这个犯人五年前在十一月份一个星期五的晚上,曾和某个尚未缉拿归案的同犯,一起搭乘从伦敦驶往多佛的邮车。为了掩人耳目,该犯深夜在中途下车,但并未在下车的地方停留,而是从那儿往回走了十几英里,到一个驻军要塞和船厂搜集情报。传来了一名证人,他证实该犯当时确曾在那有要塞和船厂的市镇,在一家旅馆的咖啡室里,等候过另外一个人。犯人的律师仔细盘问了这个证人,但毫无结果,只问出他除了这次之外,从未在其他任何地方见过这个犯人。这时,那位在整个开庭过程中一直都望着天花板的戴假发的先生,在一张小字条上写了几个字,揉成团,扔给了这位律师。律师抽空打开字条一看,不由得充满好奇地仔仔细细把犯人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你还是认为你肯定那人就是这个犯人?”

证人表示这毫无疑问。“你有没有见到过和这犯人很像的人?”

证人说,从未见过相像到会使他认错的人。“那么请你好好看看那位先生,我那位博学的同行,”说着,他指了指刚才抛纸团给他的人,“然后再好好看看这个犯人。你怎么说?他们是不是彼此很相像?”

对比之下,这位博学同行的外表除了有些懒散、不修边幅外——姑且不说他放荡不羁——他们长得一模一样,不仅使证人,他使在场的每一个人都大吃一惊。辩护律师请求法官大人吩咐这位博学的同行摘掉假发,法官不太情愿地同意之后,摘掉了假发。他们就显得更像了。法官大人问斯特里弗先生(犯人的辩护律师),下一步他们是否要按叛国罪审判卡顿先生(那位博学的同行)。斯特里弗先生回答法官大人说,不。不过他想请证人告诉他,发生过一次的事情是否会发生第二次。假如他能及早看到这个证实他过于轻率的例子,他是否会这么自信?现在已经看到了这个例子,他是否还是那么自信?等等,等等。这么一来的结果是,把这个证人像陶器似的砸得粉碎,把他在这个案子中的作用,砸成了一堆废料。

终于,轮到陪审团进行讨论,绿头大苍蝇又嗡嗡地响了起来。

卡顿先生始终坐在那儿,盯着法庭的天花板出神,就连这一群情激动的时刻,也未能使他挪动位置和改变姿势。

然而,这位看似漫不经心的卡顿先生,对眼前发生的事实际上了如指掌。比如现在,马奈特小姐的头低垂在她父亲的胸前,这一情况是他第一个发觉,并马上叫了起来:“法警!快照顾一下那位年轻小姐。帮那位先生把她扶出去。没见她快摔倒了吗?”

在她被搀出去的时候,大家都对她非常怜悯,对她父亲也深表同情。让他回忆起那遭囚禁的岁月,显然使他十分痛苦。在他受到传讯时,看得出他内心非常激动。打那以后,使他变得苍老的沉思,或者说是忧虑的表情,便像一片乌云似的笼罩着他。他出去之后,陪审团人员回来了,停了片刻,首席陪审员代表陪审团发言。

陪审员们没有取得一致意见,要求暂时退席。法官大人(也许心里还念念不忘乔治·华盛顿)对他们未能取得一致意见表示惊讶,不过还是欣然同意他们可以在监督与警卫下退席,接着他自己才退了席。

在满布小偷和流氓的前厅里,虽说有羊肉馅饼和麦酒解闷,一个半钟点的时间还是过得缓慢难熬。嗓子沙哑的送信人吃了那种点心后,很不舒服地坐在一张长凳上打起盹来。忽然传来一阵嘈杂的人声,一股急速的人流涌向法庭的阶梯,把他也卷了进去。“杰里,杰里!”等他到了门口,洛瑞先生已经在那儿叫他了。“在这儿,先生!要往回挤真跟打架一样。我在这儿,先生!”

洛瑞先生从人群中给他递过来一张字条:“快接住!你拿到了吗?”“拿到了,先生。”

草草写在字条上的是四个字:“无罪释放。”

第四章 庆贺

在法庭里沸沸扬扬地泡了一整天的人们,连最后那几个,都穿过灯光昏暗的过道,走得一干二净了。这时,马奈特医生、他女儿露西·马奈特、洛瑞先生和被告辩护律师斯特里弗先生,一起围站在查尔斯·达内先生的周围——他刚刚获释——庆贺他死里逃生。

达内先生满怀感激之情,热烈地吻了他的手,接着转身向斯特里弗先生衷心致谢。斯特里弗先生三十刚刚出头,但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至少要大二十岁。他身材粗胖,声音洪亮,红光满面,直来直去,从不拘泥于斯文礼节。在人们聚谈时,他总是喜欢排开众人挤到前面去(在精神上和行动上都是如此),抢先插话,这正好说明他在实际生活中那种敢闯敢上的冲劲。

这时他仍然戴着假发,穿着律师袍,挺胸凸肚,站在他的当事人面前,把个淳朴老实的洛瑞先生都挤到了一边。他说:“达内先生,我很高兴能把你体体面面地解救出来。对你的起诉实在太卑鄙了,卑鄙到了极点,不过我们还是取得了胜利。”“你对我的救命之恩,我终生感激。”他的当事人握着他的手说。“我使出了全身本领来救你,达内先生;我相信,我的本领也跟别人的一样大。”

这很清楚;他是要人义不容辞地出来说声“你的本领大多了”,而洛瑞先生也确实这样说了。他这样说,也许并非完全出于无私,而是想趁机挤回原地。“你这样看吗?”斯特里弗先生说,“对了!你在这儿整整待了一天,你应该最清楚。再说你也是个代人办理事务的。”“正因为是这样,”洛瑞先生说道,这时,那位精通法律的律师像刚才把他挤到一边那样,又把他推回到这伙人里面,“作为代理人,我要求马奈特医生宣布结束这场谈话,命令我们各自回家。露西小姐看来不太舒服,达内先生担惊受怕了一天,我们大家都累坏了。”

于是,他们叫来一辆出租马车,父女俩坐上车先走了。洛瑞先生也径自回台尔森银行去了。

斯特里弗先生在过道里和他们分手后,便冲回法庭的更衣室去了。另外还有一个人,刚才没有跟他们聚在一起,也没有和他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人搭讪过一句,只挑了个阴影最浓的墙角站着。这时,他默不作声地跟着大家走了出来,站在那儿,一直看着马车离去,然后才走向站在人行道上的达内先生说:“你我碰在了一起,这真是个奇妙的缘分。现在,你和跟你长相一样的人一起站在这街心石头上,你一定觉得这是个很不寻常的夜晚吧?”“我好像还没回到人世上来哩!”查尔斯·达内答道。“我一点儿也不觉得奇怪;因为方才你在黄泉路上已经走得相当远了。你说话好像有气无力的。”“我越来越感到我的确浑身无力了。”“那你干吗不去吃点东西?我在那伙傻瓜讨论你究竟应该属于哪个世界——阳世还是阴间时,就已经吃过饭了。让我带你到离这儿最近的一家酒馆去好好吃上一顿吧。”

他伸出手去挽住对方的胳臂,领他走下拉盖特山,来到弗利特街,走过一段盖有天篷的路,进了一家酒馆。他俩被带进一个小房间。查尔斯·达内饱餐了一顿,又喝了些好酒,很快就恢复了体力。卡顿和他同坐一桌,在他对面,也摆着一瓶葡萄酒,他对达内也是那副半似傲慢的满不在乎的态度。“你现在觉得你又回到人世了吗,达内先生?”“有关时间和空间,我脑子里还是一片糊涂,不过现在好多了,已经有了人世的感觉。”“那就应该大大知足了啊!”

他语带辛酸,随即又把自己的杯子斟满,那是一只大杯子。“现在你已经吃完饭了,”卡顿过了一会儿说,“为什么不干一杯呢,达内先生?怎么不祝杯酒?”“为谁的健康干杯?为谁祝酒呀?”“得啦,不就在你嘴边嘛!准是的,一定没错,我敢保证,就在你嘴边上。”“那就为马奈特小姐干一杯!”“为马奈特小姐干一杯!”

卡顿干杯的时候,两眼直盯着他朋友的脸,随后他把酒杯朝背后一掷,杯子在墙上碰得粉碎。接着,按了按铃,另要了一只。“那位在黑暗中被扶上马车的小姐真漂亮,达内先生!”他说着,又把新拿来的高脚杯斟满。

对方只是微微皱了皱眉头,说了简短的一个“是”字作为回答。“那个怜悯你,为你流泪的,可是位漂亮小姐啊!感觉怎么样?能得到这种同情和怜悯,即使受到性命攸关的审判,也是值得的吧。是不是,达内先生?”

达内还是一句话也没有回答。

达内按了铃。“全部账都你付吗?”卡顿问,在对方做了肯定的回答后,他又说,“那就再给我拿一品脱这种酒来,酒保,到十点钟时来叫醒我。”

付完账,查尔斯·达内站起身来,向他道了晚安。

卡顿向那一品脱酒寻求安慰,几分钟之内就把它喝得一干二净,随即就伏在手臂上睡着了,他的头发披散在桌子上,那像长长的裹尸布般的烛泪,滴落在他的身上。

第五章 胡狼

斯特里弗是老贝利的宠儿,也是民事治安法庭的红人。他已经小心谨慎地爬上了飞黄腾达之梯的最低几级。

律师界的人曾一度认为,斯特里弗先生固然能言善辩,无所顾忌,机敏灵活,敢作敢为,但他却没有从大量材料中取其精要的才能,而这是一个辩护律师至为重要和不可或缺的条件。可是后来,发现他在这方面有了显著进步。他的业务愈兴隆,他把握精要的本领似乎变得愈大。不论他晚上和西德尼·卡顿先生对饮到多晚,第二天早上,他准能把自己的论点准备得有条有理。

吊儿郎当、前途无望的西德尼·卡顿,是斯特里弗最得力的助手。每年从希拉里节开庭期到米迦勒节开庭期,这两个人在一起喝下的酒,足以浮起一艘皇家兵舰。斯特里弗不管在哪儿办案,都有卡顿跟着,而这位助手,总是双手插在口袋里,两眼直望着法庭的天花板。他俩一同去参加巡回审判,甚至在巡回途中,也依旧酣饮到深夜。谣传有人看见卡顿大白天喝得踉踉跄跄,像只浪荡贪玩的猫儿,偷偷溜回自己的寓所。后来,关心此事的人们纷纷议论说,西德尼·卡顿虽然成不了狮子,却是只极好的胡狼,甘居卑位,对斯特里弗竭尽忠诚。“十点了,先生,”酒店侍者按照卡顿事先的吩咐,前来叫醒他,“已经十点了,先生。”“你说什么?晚上十点了吗?”“是的,先生。你吩咐我叫醒你的。”“哦,我想起来了,很好,很好。”

他感到很困,昏昏然又想睡去,可那侍者却非常机灵,哗啦哗啦捅了足足五分钟的火炉,弄得他只好站起身来,把帽子往头上一扣,走出门外。他拐进圣堂区,在高等法院和纸楼之间的人行道上来回走了两趟,然后才转身进入斯特里弗的事务所。“多亏你想出个好点子,西德尼,提出个面貌相像的问题。你怎么会想到这一点的?什么时候想起来的?”“我觉得他是个挺英俊的家伙,我想,要是走运的话,我多半也该是这个样子。”

斯特里弗先生哈哈大笑起来,笑得他那过早发福的大肚子直打战。“西德尼!还是开始干活吧,开始干活!”

胡狼绷起脸,解开衣服,走进隔壁房间,拿来一大壶冷水,一只脸盆,还有一两条毛巾,他把毛巾浸在水里,拧到半干,叠起放在头上,样子难看极了,随后他坐在桌边,说道:“开始吧,我准备好了!”“今晚要归纳整理的材料不多,活字典。”斯特里弗先生翻检着材料愉快地说。“有多少?”“只有两份。”“先把最难搞的给我。”“拿去,西德尼,干起来吧!”

于是,狮子怡然自得地仰靠在酒桌一头的沙发上,而胡狼则坐在堆满文件材料的另一头酒桌旁,酒瓶和酒杯也近在手边。

最后,胡狼终于为狮子调制出一份紧凑的美餐,走上前去奉献给大王。狮子小心谨慎地接了过去,在胡狼的帮助下,自己又做了一番选择,加上几句评语。经过反复讨论,狮子又把双手插进腰带,靠在沙发上沉思冥想起来。为了提神,胡狼往喉咙里灌下一大杯酒,又去换了一条冷毛巾,然后着手调制第二份菜肴。这份菜肴做好后,又用同样方式拿去奉献给狮子大王,直到清晨三点才大功告成。“现在完事了,西德尼,来一满杯五味酒吧。”斯特里弗说。

胡狼从头上摘下那块一直在冒热气的湿毛巾,抖了抖身子,打了个哈欠,还打了个冷战,照斯特里弗说的干了一大杯酒。“你今天对付那些官方证人,干得真漂亮,西德尼,每个问题都击中要害。”“我每次都干得很漂亮,不是吗?”“我并没有说不是这样,是什么让你来火气了?浇上点五味酒吧,再润一润。”

胡狼不高兴地咕噜了两句,又照他的话做了。“好吧!那就为那位漂亮的女证人干杯吧。”斯特里弗举杯说道,“这下你该高兴了吧?”

显然没有,他又变得垂头丧气了。“漂亮的女证人,”他低头看着自己的杯子嘟囔道,“今天一个白天,还有晚上,我已经见够证人了,你说的漂亮的女证人是哪一个呀?”“就是那位美丽如画的医生女儿,马奈特小姐呀。”“她漂亮?”“难道不漂亮?”“是的。”“哎呀,我的天哪!整个法庭都为她倾倒了呢。”“整个法庭都倾倒!谁让老贝利来判定美丑的?她只不过是个金发玩具娃娃罢了!”“你知道吗,西德尼?”斯特里弗用锐利的目光望着他,用一只手在红光满面的脸上慢慢地抹了一把,说道,“你知道吗?我当时就觉得,你很同情那个金发玩具娃娃,而且你很快就发现她出了事。”“很快发现出了事!要是一个姑娘,管她是玩具娃娃或者不是玩具娃娃,在一个男人鼻子底下两三码远的地方晕过去,不用望远镜也能看到的。好,我跟你干杯,可我并不觉得她漂亮。我现在不想再喝了,我要去睡觉了。”

当主人拿着一支蜡烛,把他送到楼梯口,照着他下楼时,黎明已经冷冷地从积满污垢的窗户透了进来。

太阳悲悲切切、切切悲悲地冉冉升起,它所照见的景物,再也没有比这个人更悲惨的了。他富有才华,情感高尚,却没有施展才华、流露情感的机会,不能有所作为,也无力谋取自己的幸福。他深知自己的症结所在,却听天由命,任凭自己年复一年地虚度光阴,消耗殆尽。

第六章 成百的人

马奈特医生幽静的寓所,坐落在离索霍广场不远的一个宁静的街角。打从那桩叛国案的审判之后,时间的洪流已奔腾了整整四个月,夹带着人们对那案件的兴趣和记忆,远远地流向了大海。在一个晴朗的星期天的下午,贾维斯·洛瑞先生离开他居住的克拉肯韦尔区,沿着阳光明媚的大街,步行前去和马奈特医生共进晚餐。在业务上几经交往之后,洛瑞先生成了这位医生的朋友,而那幽静的街角,也就成了他生活中光明温暖的处所。“马奈特医生在家吗?”“等会儿就回来。”“露西小姐在家吗?”“等会儿就回来。”“普罗斯小姐在家吗?”“可能在家。”侍女吃不准普罗斯小姐的意思会是什么,到底是该承认在家呢,还是否认。“我是老熟人了,”洛瑞先生说,“我自己上楼去吧。”

楼上和楼下一样,都有三间房,房门全敞开着,使得空气可以自由流通。洛瑞先生从一个房间走进另一个房间,满面含笑,注意到周围所有的东西,都有着引人想象的样子。第一个房间最好,里面有露西的鸟儿、花儿、书籍、书桌、做女红用的工作台和一盒水彩;第二个房间是医生的诊疗室兼饭厅;第三个房间是医生的卧室,院子里的那株梧桐树,在里面投下了时时变幻的斑驳树影。在一个屋角,摆着那张已经废弃不用的鞋匠凳子和工具箱,就像摆在巴黎近郊圣安东尼区酒店旁边那幢阴暗房子的五层楼上时一样。“真奇怪,”洛瑞先生瞧着,停住了脚步说,“他还保存着这些会让他难受的东西!”“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呢?”这突如其来的问话,使他大吃一惊。

发问的是普罗斯小姐,就是那个从头到脚一身红,手劲很大的粗鲁女人,他第一次认识她是在多佛的皇家乔治旅馆,打那以后,他们间的关系已有所改善。“你好吗?”女士接着厉声问道——却又像是要表示她对他并无恶意。“我很好,谢谢,”洛瑞先生温顺地答道,“你好吗?”

普罗斯小姐答道:“我心里烦透了。”“我可以问问是什么原因吗?”“我不愿让那些配不上我的小宝贝的人,成打成打地跑到这儿来追求她。”“有成打成打的人来追求?”“成百成百的人。”普罗斯小姐说。

这位女士的特点是,你越是对她的说法怀疑,她就越要夸张。“我的天哪!”洛瑞先生说,这是他能想出的最最保险的话了。“不管是现在还是将来,只有一个人配得上我的小宝贝,”普罗斯小姐说,“那就是我的弟弟所罗门,要是他在生活里不曾犯过错误的话。”

为此洛瑞先生再次问起普罗斯小姐的身世,结果得知她的弟弟所罗门是个毫无心肝的无赖。他刮走了她所有的一切去搞投机,弄得她一贫如洗,他却一点儿也没有悔恨内疚之心,丢下她顾自跑了。普罗斯小姐对所罗门依然坚信不疑(这桩小小的过失,只使她对他的信心略打折扣),这在洛瑞先生看来是件极不简单的事,增加了他对她的好感。“他们来了!”普罗斯小姐说着站起身来,打断了这场谈话,“现在我们这儿马上就会有成百的人跟着来了!”

这个街角的传声效果非常奇特,是个使声音听起来非常奇妙的地方。此刻,当洛瑞先生站在敞开的窗前等候那父女俩时,他明明听见了他们的脚步声,却仿佛觉得他们永远也走不到了;脚步声渐渐远去,回声逐渐消失,代之而起的是另一种永远不会到来的脚步声,分明已近在咫尺,却又永远逝去。不过,父女俩终于还是露面了,普罗斯小姐等在门口迎接他们。

虽说普罗斯小姐粗鲁,一身通红,又带些凶相,可是看上去倒挺有意思。当她的小宝贝来到楼上时,她帮她摘下帽子,用自己的手帕角儿掸了掸,吹去上面的灰尘,把她的斗篷折好,放到一边,又伸手抚平她那头浓密的金发,那副得意的样子,仿佛她自己是个最自负、最标致的美人,这是在抚捋自己的头发。

晚餐的时候到了,仍不见有成百的人到来。

这天天气闷热,吃罢饭,露西提出应该到外面的梧桐树下去喝酒,那样他们就可以坐在露天中了。

说的那成百的人还是没有出现。在他们坐在梧桐树下的时候,达内先生来了,不过他是只身一人。

医生此时兴致极好,看上去也格外年轻。在这种时候,他和露西就显得特别相像。他俩并排坐着,他的胳臂搭在她的椅背上,她的头倚在他的肩上,这时候找一找他们的相似之处是挺有意思的。

这天他说了许多话,谈的话题很多,兴致显得特别高。“请问,马奈特医生,”当他们坐在梧桐树下,偶然谈到伦敦的古建筑时,达内先生顺口问道,“你仔细参观过伦敦塔吗?”“露西和我去过那儿,不过只是走马观花地看一看。我们看了觉得它很有趣,别的也就没什么了。”“你总还记得,我也去过那儿,”达内先生虽因愤慨涨红了脸,还是含笑说道,“是以另一种身份去的。那种身份没有条件能让我细看。不过我在那儿时,他们告诉过我一桩很奇怪的事。”“什么事呀?”露西问道。“在进行部分改建时,工人们发现了一座古老的地牢,是多年以前建造的,早已废弃不用了。地牢内墙的每块石头上,都有囚犯刻下的字迹——日期、姓名、怨诉和祷词。在墙角的基石上,有个囚犯大概是在临刑前刻下了他的遗言,一共是三个字母。这三个字母是颤抖的手用很简陋的工具匆匆刻下的。起初,大家把这三个字母看成是D、I、C,后来经过仔细辨认,才看清最后一个字母原来是G。不论是凭文字记载还是凭口头传说,都没有找到有囚犯的名字是用这三个字母开头的。这究竟是谁的名字,猜来猜去都毫无结果。最后,有人想到这几个字母并不是人名的缩写,而是一个完整的字:Dig(挖)。于是大家就仔细地在刻有这个字的石头下方寻找,终于在一块石头、一块瓦片,或者别的什么铺地材料的碎片下面,找到了一些纸灰和一个小皮盒或皮夹子的灰烬。这位不知姓名的囚犯到底写了些什么,看来是永远不会有人看到了,不过他确实写了一些东西,并且把它藏起来,不让狱卒看到。”“父亲!”露西突然惊叫起来,“你不舒服了吗!”

原来马奈特医生突然惊跳了起来,用手按着头,他的模样和神情让大家都大吃一惊。“不,亲爱的,我没什么不舒服,是大滴的雨点落下来,吓了我一跳。我们还是进屋去吧。”

喝茶的时间到了。普罗斯小姐在备茶时,还是不见有成百个人到来,只有卡顿先生踏着懒散的步子踱了进来,不过连他在内也只有两个人。“还在掉雨点,又大又沉,可是稀稀拉拉,”马奈特医生说,“雨来得很慢。”“但肯定要来的。”卡顿说。

他们说话的声音很低,人们在守候什么时大多如此;在一间黑暗的屋子里守候打闪的人,也总是这样说话的。

大街上,人们东奔西跑忙作一团,都想在暴风雨到来前找到躲雨的地方。这个能发出回声的奇妙街角,响起了来来往往的脚步声,但并没有人走过。“人声鼎沸,却又空无一人!”倾听了一会儿后,达内说道。“这不是挺有意思吗,达内先生?”露西说道,“有时候,我整个晚上都坐在这儿,一直胡思乱想——不过今天晚上这么漆黑肃穆,哪怕是一丁点儿愚蠢的遐想,都会使我打哆嗦的——”“让我们也跟着打哆嗦吧,那我们就会知道是怎么回事了。”“这对你们来说算不得什么。我觉得这种突然出现的念头只有对产生它的人来说是激动人心的。这只能意会,不可言传。有时候,我整个晚上都独自坐在这儿倾听,到最后我觉得,这些声音正是将要走进我们生活中来的所有脚步的回声。”“真要是那样的话,有朝一日就会有一大堆人闯进我们的生活里来了。”西德尼·卡顿闷闷不乐地插了一句。

脚步声一直不断,而且变得愈来愈匆忙急促。这街角上,到处反复回荡着脚步的回声,有的仿佛就在窗下,有的仿佛近在屋内,有的来了,有的去了,有的中途停下,有的戛然而止;其实行人全在远处的街角上,没有一个近在眼前。“这些脚步是注定要冲着我们大家来的呢,还是我们各有各的份呢,马奈特小姐?”“我不知道,达内先生。我跟你说过,这只不过是我的一种愚蠢的遐想,是你要我说出来的。我常常独自一人沉溺在这种遐想中,我想象,这些脚步声属于那些将要走进我的生活,乃至我父亲生活中来的人。”“让他们进入我的生活吧!”卡顿说,“我可是从来不提什么问题,也不定什么条件的。有一股巨大的人流正朝我们直扑过来,马奈特小姐,我看见他们了!——借着这电光。”最后一句话,是在一道耀眼的电光闪过,照出他倚在窗口的身影后加上的。“我听见他们来了!”一阵隆隆的雷声过去,他又说道,“看,他们来了,迅猛、激烈、狂暴!”

他说的恰似猛冲直泻、狂啸怒吼的暴风雨。暴雨使他住了口,因为狂风暴雨中什么话也听不见了。随着倾盆大雨,雷电交加;雷声隆隆,电光闪闪,大雨滂沱,一刻不停,真是一场令人难忘的大雷雨,直到半夜才云散雨止,月儿升上天空。

当圣保罗教堂的大钟透过清新的空气敲响一点时,洛瑞先生才在脚穿高筒靴、打着灯笼的杰里护送下,动身回他在克拉肯韦尔的寓所。

第七章 侯爵老爷在城里

宫廷里一位有权有势的大人,每两星期在他豪华的府邸里举行一次接待宾客的盛会。此刻,大人正待在他的内室里。对外面屋子里那一大群崇拜者来说,这间内室是神殿中之神殿,圣堂中之圣堂。大人准备喝巧克力了。大人能够毫不费劲地吞下许多吃的东西,因而有些对他不满的人尖刻地认为,他是在以相当快的速度吞食着法兰西;不过,他早晨喝的这杯巧克力,除了厨子之外,如若没有四个壮汉相帮,那是无论如何也灌不进他的嗓子眼里去的。

是的,要把那不胜荣幸的巧克力送入大人口中,得用四个壮汉。这四条汉子浑身上下都装饰得金光灿烂,他们的那个头儿,也遵照大人提倡的豪华派头,认为衣袋里若是少于两只金表,就会活不下去。第一个壮汉侍从先把盛有巧克力的壶捧到大人跟前;第二个用他随身带来的专用小勺子调搅巧克力,使之起泡沫;第三个献上那备受恩宠的餐巾;第四个(就是有两只金表的那位)则把巧克力从壶里倒出来。在大人看来,这些侍候他喝巧克力的侍从是一个也不能少的,否则他就不能在这令人羡慕的天下雄踞高位。要是他喝巧克力时只有三个人侍候,这种不成体统的场面,就会在他的家徽上沾上深深的污点;如果是两个人侍候,那他就得一命呜呼了。

大人终于卸下了那四条汉子的重负,喝下了他的巧克力,然后下令敞开了那圣堂中之圣堂的大门,缓步踱了出来。应声前迎的人,是何等的俯身低首,何等的卑躬屈膝,何等的阿谀奉承,何等的奴颜婢膝,何等的寡廉鲜耻!全身心都在顶礼膜拜,哪里还有余力来礼拜上帝呢——

大人的崇拜者们从来不敬奉上帝,这大概也是原因之一吧。

在这儿投之一诺,在那儿赐之一笑,一会儿对一个走运的奴才低语一声,一会儿对另一个奴才挥一下手,大人和蔼可亲地穿过他的一间间屋子,一直走到边远的“真理的周缘”。然后大人又转身往回走,预定时间一到,就由那些巧克力神将把他关进他的圣堂,从此便不再露面了。

戏演完了,大气中振起的轻风完全变成了一阵小小的风暴,那些珍贵的小铃铛一路响着下楼去了。众人中顷刻之间就只剩下了一个人,他腋下夹着帽子,手中拿着鼻烟盒,慢慢从两边嵌满镜子的过道里走了出去。“我要让你——”这人在最后一道门边站住,转身朝那间圣堂说,“见鬼去!”

说完,他就像拂袖而去似的抖掉手指上的鼻烟,随后安然走下楼去。

他约莫六十多岁,衣着华丽,神态高傲,脸像一副做得非常精致的假面具。这张脸苍白得几乎透明,五官的线条分明,面部表情呆板。鼻子的模样很美,只是在鼻孔上方稍微有点凹陷。这两个凹陷处或者说肉窝,是这张脸上唯一能显露出微小变化的地方。它们有时会不断地变换颜色,偶尔还像因轻微的抽搐弄得一张一缩,于是整个脸膛就现出一种背信弃义、阴险凶残的神情。细看起来,这种表情是因嘴和眼眶的轮廓线造成的,它们过于平直,也太细浅了。不过总的说来,这张脸还是漂亮的,引人注目的。

长着这样一张脸的人走下楼梯,来到院子里,登上马车疾驰而去。招待会上和他谈话的人不多,他独自一人站在一旁,大人对他的态度也颇为冷淡。而此刻,当他看到那些寻常百姓在他的马车前纷纷逃避,有的险些被马撞倒时,他心中颇感惬意。

马车疯狂地吱嘎响着,在街道上横冲直撞,掠过街角;像这般毫无人性,恣意妄为的行径,在今天看来是难以想象的。妇女们在它前面厉声尖叫,男人们紧靠在一起,急忙把孩子拉到一边。终于,当马车猛冲到一个喷泉旁边的拐角时,一个车轮突然令人毛骨悚然地微微颠了一下,许多人发出狂喊,马匹惊跳了起来,高高抬起了前腿。

要不是马匹受了惊,马车本来是有可能不会停下来的。这类马车常常是在轧伤人后扬长而去。为什么不呢?可是受惊的跟班已急忙跳下了车,而且已有二十来只手抓住了缰绳。“出什么事了?”老爷神态自若地朝车外看了看,问道。

一个戴睡帽的高大汉子从马蹄下抱起一捆东西,放到喷泉的基座上,他匍匐在烂泥污水里,趴在那捆东西上面,像只野兽似的大声号叫着。“对不住,侯爵老爷!”一个衣衫褴褛的男人毕恭毕敬地说,“那是个孩子!”“他为什么号得那么难听?是他的孩子吗?”“对不住,侯爵老爷——真可怜——是他的孩子。”

喷泉离马车还有一点儿距离,因为这儿的街旁边是一块大约十码或十二码见方的空地。当那个身材高大的汉子突然从地上爬起,朝马车奔过来时,侯爵老爷连忙用手握住了剑柄。“轧死了!”那人用狂乱绝望的声音高喊着,两只胳臂高举在头顶,两眼瞪着侯爵,“死了!死了!”

人们围拢过来,看着侯爵老爷。从这许许多多盯着他看的眼睛里,流露出来的只有戒备和焦虑的神情,并没有明显的威胁或愤怒。人们也没有说一句话,在开头的那一声喊叫之后,他们就沉默了,现在依然如此。刚才说话的那个恭顺的男人,语气呆板柔顺,毕恭毕敬到了极点。侯爵老爷朝他们大伙扫了一眼,仿佛他们只不过是一群从洞里出来的老鼠。

他掏出了钱袋。“我真不明白,”他说道,“你们这班人怎么连自己和自己的小孩都管不住。你们当中总是有人来挡我的道。我还不知道你们把我的马弄出什么伤来没有哩!喏,把这给他!”

他扔了一个金币在地上,让跟班去捡,所有的头都向前探着,因而所有的眼睛都看到金币落在地上。那个高大汉子又用撕裂人心的声音狂喊道:“死了!”

众人让开路,一个男人急步走上前来,抓住了大汉。那痛苦不堪的人一头扑倒在他的肩上,抽泣、号叫不止,一面用手指着喷泉,那儿有几个女人正俯身照看那捆一动不动的东西,在他周围轻轻地走动。她们也像男人一样,个个默不作声。“我都知道了,我都知道了,”那刚刚赶到的人说,“要像个坚强的男子汉,我的加斯帕!可怜的小东西这么死了,倒比活着强。他没受一点儿罪一下子就死去了。他活着时像这样痛快过一个钟点吗?”“哦,你倒是个哲学家哩!”侯爵微笑着说,“你叫什么名字?”“人家叫我德发日。”“做什么的?”“卖酒的,侯爵老爷。”“拿去吧,哲学家兼卖酒的,”侯爵老爷说着,又扔出了一个金币,“爱怎么花就怎么花吧。那些马怎么样,没伤着吗?”

侯爵老爷不屑再去答理那帮人,往座位上一靠,准备继续上路,那神气就像是一个偶尔失手打破一件寻常物件的绅士,他已赔了钱,而且他是不在乎花钱的;车轮刚开始转动,一个金币突然飞进了他的马车,当啷一声滚落在车内的地板上,扰乱了他的安宁。“停下!”侯爵老爷喝道,“勒住马!是谁扔的?”

他朝刚才德发日站着的地方望去,只见那个不幸的父亲脸朝下趴在石铺路面上,站在他旁边的是一个黝黑粗壮的女人,正在编织。“你们这班狗东西!”侯爵语调平静地说,而且除了鼻子上那两个肉窝之外,脸色一点儿也没有变,“我真乐意把你们一个个都轧死,把你们从世界上消灭干净。要是我知道是哪个浑蛋往我车里扔东西,要是离我的车子又不远,我一定要让他在我的车轮下碾得粉碎。”

这些平民百姓就是在这样的淫威下过日子的。多年来的惨苦经历告诉他们,这种人能够凭借法律手段,乃至超出法律的手段,对他们做出怎样的事来。因而,他们一言不发,手一动不动,连眼睛也没有抬起来。男人中,一个也没有。可是女人中,那个站着编织的女人,却坚定地抬起头,直盯着侯爵的脸。为这种事和她计较,有失他的尊严,侯爵只是用轻蔑的目光扫了她和所有那帮老鼠一眼,便又靠回他的座位,下令道:“走!”

第八章 侯爵老爷在乡下

暮色中,一个仆役飞奔在前开道,车夫的鞭声噼啪作响,鞭梢儿像蛇似的在暮色中扭动,那架势仿佛复仇女神也随之驾到,一辆旅行马车来到了驿站的门前,侯爵大人坐直了身子。驿站大门紧挨着水泉,农民们都停下手头的活儿朝他望着,他也把目光投向他们,无意间发现了他们那日益憔悴的脸色和瘦弱的身体,这使得英国人在近百年的时间里,误以为法国人都是瘦弱的。

侯爵老爷朝村民们扫了一眼,见他们一个个都恭顺地低着脑袋,就像他自己在宫廷大臣面前时一样——

唯一不同的是,他们的低头只是逆来顺受,并不是为了讨好逢迎。正在这时,一个满头尘土的修路工走进了人群。“把那家伙给我带过来!”侯爵老爷朝那开道的仆役吼道。

那人给带了过来,帽子拿在手中。其他人也都围拢上来看着,听着,那神情就像是巴黎喷泉边观光的游客。“我在路上碰见过你?”“是的,老爷,一点儿没错。我有幸见到您过去。”“在上山时和在山顶上,是两次?”“是的,老爷。”“你当时在看什么,那么死死盯着?”“老爷,我在看那个人。”

他稍稍弯下腰,用那顶蓝色的破帽子指着马车下面。在旁的村民也都弯腰朝马车底下望去。“什么人,臭猪?为什么要朝车底下看?”“对不起,老爷,他挂在车闸的链子上。”“谁?”侯爵问。“老爷,就是那个人。”“见鬼去吧,这班白痴,那人叫什么?这一带的人你们全认识。他是谁?”“求老爷开恩!他不是这一带的人,我这一辈子从来没见过他。”“挂在链子上,想找死吗?”“求老爷恕我实说,这事儿是有点蹊跷。他的脑袋倒挂着——就像这样。”

他侧身对着马车,脑袋朝后仰去,脸孔朝天,过后才挺直身子,揉着手中的帽子,朝侯爵老爷鞠了一个躬。“他什么模样?”“老爷,他比磨面的还白。浑身全是灰,又白又高,像鬼一样!”

他的这番描述在人群中引起了一阵骚动,所有的目光都不约而同地投向侯爵老爷,也许是想看看,他的心里是否有鬼。“哼,你倒不错,”乖巧的侯爵说,觉得不值得和这种小人物多费口舌,“看到一个贼挂上我的马车,也不肯张一张你那张大嘴。呸!叫他滚一边去,加贝尔先生!”

加贝尔先生是驿站的站长,还兼管收税的差事,他早就站出来非常巴结地为这场盘诘帮腔,而且一直以办公事的神气,抓住受盘问人的袖子。“呸!滚一边去!”加贝尔先生喝道。“加贝尔,要是那个陌生人今晚到你们村子里来过夜,你一定得把他抓起来,查明他是不是干坏事的。”“是,老爷,能为您效劳,不胜荣幸。”“喂,那家伙跑了?——那个该死的哪儿去了?”

那个该死的已经和五六个伙伴一起钻到马车底下,正用他那顶蓝帽子朝链子指点着。这时,那五六个伙伴急忙把他拖了出来,把气喘吁吁的他推到侯爵老爷的面前。“那个人是不是在我们停下来安车闸时跑掉的,傻瓜?”“老爷,他一头就朝山下栽下去了,脑袋朝下,像跳水似的。”“要把这事放在心上,加贝尔。走!”

侯爵老爷来到了一座高大的宅第和许多低垂树木的阴影前;当他的马车停住时,那阴影转换成一片火炬的光亮。府邸敞开大门迎接他了。“我等着见查尔斯少爷,他从英国回来了没有?”“还没有,老爷。”

第九章 蛇发女怪的头

侯爵老爷的府邸是座庞大、坚固的建筑,前面有个大石块铺成的场院,两道石砌的阶梯在正门前的石头平台上汇合。四面八方,什么全是石头的;沉重的石栏杆、石瓮、石花、石刻人面、石雕狮首,仿佛早在两个世纪前,这座建筑刚落成时,蛇发女怪就曾光顾过这儿。

侯爵老爷跨下马车,在火炬的引导下,走上了宽阔平坦的石级,这一来搅扰了黑夜,惹得远处树丛中马厩顶上的一只猫头鹰大声地抗议。“我侄儿,”侯爵看了看准备好的晚餐,说,“据说还没到。”

他是没到,不过原以为他和老爷一起来的。“唁!看来今晚他到不了啦,不过饭菜就这么别动了,一刻钟后我就吃饭。”

一刻钟后,老爷准备就绪,独自一人坐下来享用那丰盛精美的晚餐。他的椅子面对着窗户。他喝完汤,刚把一杯波尔多酒举到唇边,随即又放下了。“那是什么?”他注视着那一道道黑色和石青色相间的横条,从容问道。“老爷,哪儿?”“百叶窗外面,把百叶窗打开。”

百叶窗打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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