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儿——老舍小说精选集(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1-04-07 10:3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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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舍

出版社:安徽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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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儿——老舍小说精选集

牙儿——老舍小说精选集试读:

写在前面

读老舍先生的作品,总会有种身临其境之感。他笔下的故事,大都取材于市民生活。他喜欢通过那些平常到大家都耳熟能详的场景来反映普遍的社会冲突,人物是小人物,事情是小事情,但却让人从轻快诙谐之中品味出生活的严峻和沉重。

翻开现代文学史,我们不难发现,老舍先生的名字总是与市民题材、北京题材密切联系在一起的。作为一位大家,他所反映的社会现实可能不够辽阔,但在他所描绘的范围之内,却把不同时代的社会气氛、风俗习惯,一年四季的景色变化一直到三教九流各种人等的喜怒哀乐、微妙心态都结合浓缩在一起,从而为读者构建出一个有声有色、有血有肉的大千世界。这是老舍在现代文学史上做出的特殊贡献。

汪曾祺先生曾在一篇文章中谈及老舍先生的可爱,言外有一种心灵的呼应。汪先生如此推崇老舍先生,大抵是读出了他的平民心态,那种走笔行文中的散淡之气,是别人难以企及的。

这样的作品,值得每个人一读再读。

听来的故事

宋伯公是个可爱的人。他的可爱由于互相关联的两点:他热心交友,舍己从人;朋友托给他的事,他都当作自己的事那样给办理,他永远不怕多受累。因为这个,他的经验所以比一般人的都丰富,他有许多可听的故事。大家爱他的忠诚,也爱他的故事。找他帮忙也好,找他闲谈也好,他总是使人满意的。

对于青岛的樱花,我久已听人讲过;既然今年有看着的机会,一定不去未免显着自己太别扭;虽然我经验过的对风景名胜和类似樱花这路玩艺的失望使我并不十分热心。太阳刚给嫩树叶油上一层绿银光,我就动身向公园走去,心里说:早点走,省得把看花的精神移到看人上去。这个主意果然不错,树下应景而设的果摊茶桌,还都没摆好呢,差不多除了几位在那儿打扫甘蔗渣子、橘皮和昨天游客们所遗下的一切七零八碎的清道夫,就只有我自己。我在那条樱花路上来回溜达,远观近玩的细细的看了一番樱花。

樱花说不上有什么出奇的地方,它艳丽不如桃花,玲珑不如海棠,清素不如梨花,简直没有什么香味。它的好处在乎“盛”:每一丛有十多朵,每一枝有许多丛;再加上一株挨着一株,看过去是一团团的白雪,微染着朝阳在雪上映出的一点浅粉。来一阵微风,樱树没有海棠那样的轻动多姿,而是整团的雪全体摆动;隔着松墙看过去,不见树身,只见一片雪海轻移,倒还不错。设若有下判断的必要,我只能说樱花的好处是使人痛快,它多、它白、它亮,它使人觉得春忽然发了疯,若是以一朵或一株而论,我简直不能给它六十分以上。

无论怎说吧,我算是看过了樱花。不算冤,可也不想再看,就带着这点心情我由花径中往回走,朝阳射着我的背。走到了梅花路的路头,我疑惑我的眼是有了毛病:迎面来的是宋伯公!这个忙人会有工夫来看樱花!

不是他是谁呢,他从远远的就“嘿喽”,一直“嘿喽”到握着我的手。他的脸朝着太阳,亮得和春光一样。“嘿喽,嘿喽!”他想不起说什么,只就着舌头的便利又补上这么两下。“你也来看花?”我笑着问。“可就是,我也来看花!”他松了我的手。“算了吧,跟我回家溜溜舌头去好不好?”我愿意听他瞎扯,所以不管他怎样热心看花了。“总得看一下,大老远来的;看一眼,我跟你回家,有工夫;今天我们的头儿逛崂山去,我也放了自己一天的假。”他的眼向樱花那边望了望,表示非去看看不可的样子。我只好陪他再走一遭了。他的看花法和我的大不相同了。在他的眼中,每棵树都像人似的,有历史,有个性,还有名字:“看那棵‘小歪脖’,今年也长了本事;嘿!看这位‘老太太’,居然大卖力气,去年,去年,她才开了,哼,二十来朵花吧!嘿喽!”他立在一棵细高的樱树前面:“‘小旗杆’,这不行呀,净往云彩里钻,不别枝子!不行,我不看电线杆子,告诉你!”然后他转向我来:“去年,它就这么细高,今年还这样,没办法!”“它们都是你的朋友?”我笑了。

宋伯公也笑了:“哼,那边的那一片,几时栽的,哪棵是补种的,我都知道。”

看一下!他看了一点多钟!我不明白他怎么会对这些树感到这样的兴趣。连树干上抹着的白灰,他都得摸一摸,有一片话。诚然,他讲说什么都有趣;可是我对树木本身既没他那样的热诚,所以他的话也就打不到我的心里去。我希望他说些别的。我也看出来,假如我不把他拉走,他是满可以把我说得变成一棵树,一声不出的听他说个三天五天的。

我把他硬扯到家中来。我允许给他打酒买菜,他接收了我的贿赂。他忘了樱花,可是我并想不起一定的事儿来说。瞎扯了半天,我提到孟智辰来。他马上接了过去:“提起孟智辰来,那天你见他的经过如何?”

我并不很认识这个孟先生——或者应说孟秘书长——我前几天见过他一面,还是由宋伯公介绍的。我不是要见孟先生,而是必须见孟秘书长;我有件非秘书长不办的事情。“我见着了他,”我说,“跟你告诉我的一点也不差:四棱子脑袋;牙和眼睛老预备着发笑,唯恐笑晚了。脸上的神气明明宣布着:我什么也记不住,只能陪你笑一笑。”“是不是?”宋伯公有点得意他形容人的本事,“可是,对那件事他怎么说?”“他,他没办法。”“什么?又没办法?这小子又要升官了!”宋伯公咬上嘴唇,像是想着点什么。“没办法就又要升官了?”我有点惊异。“你看,我这儿不是想哪吗?”

我不敢再紧问了,他要说一件事就要说完全了,我必须忍耐的等他想。虽然我的惊异使我想马上问他许多问题,可是我不敢开口;“凭他那个神气,怎能当上秘书长?”这句最先来到嘴边上的,我也咽下去。

我忍耐的等着他,好像避雨的时候渴望黑云裂开一点那样。不久——虽然我觉得仿佛很久——他的眼球里透出点笑光来,我知道他是预备好了。“哼!”他出了声,“够写篇小说的!”“说吧,下午请你看电影!”“值得看三次电影的,真的!”宋伯公知道他所有的故事的价值,“你知道,孟秘书长是我大学里的同学?一点不瞎吹!同系同班,真正的同学。那时候,他就是个重要人物:学生会的会长呀,做各种代表呀,都是他。”“这家伙有两下子?”我问。“有两下子?连半下子也没有!”“因为——”“因为他连半下子没有,所以大家得举他。明白了吧?”“大家争会长争得不可开交,”我猜想着,“所以让给他做,是不是?”

宋伯公点了点头:“人家孟先生的本事是凡事无办法,因而也就没主张与意见,最好做会长,或做菩萨。”“学问许不错?”没有办事能干的人往往有会读书的聪明,我想。“学问?哈哈!我和他都在英文系里,人家孟先生直到毕业不晓得莎士比亚是谁。可是他毕了业,因为无论是主任、教授、讲师,都觉得应当让他毕业。不让他毕业,他们觉得对不起人。人家老孟四年的工夫,没在讲堂上发过问。哪怕教员是条驴呢,他也对着书本发愣,一声不出。教员当然也不问他;即使偶尔问到他,他会把牙露出来,把眼珠收起去,那么一笑。这是天字第一号的好学生,当然得毕业。既准他毕业,大家就得帮助他做卷子,所以他的试卷很不错,因为是教员们给做的。自然,卷子里还有错儿,那可不是教员们做的不好,是被老孟抄错了;他老觉得M和N是可以通用的,所以把name写成mane,在他,一点也不算出奇。把这些错儿应扣的分数减去,他实得平均分数八十五分,文学士。来碗茶……”“毕业后,同班的先后都找到了事;前些年大学毕业生找事还不像现在这么难。老孟没事。有几个热心教育的同学办了个中学,那时候办中学是可以发财的。他们听说老孟没事,很想拉拔他一把儿,虽然准知道他不行;同学到底是同学,谁也不肯看着他闲起来。他们约上了他。叫他做什么呢,可是?教书,他教不了;训育,他管不住学生;体育,他不会,他顶好做校长。于是他做了校长。他一点不晓得大家为什么让他做校长,可是他也不骄傲,他天生来的是馒首幌子——馒头铺门口放着的那个大馒头,大,体面,木头做的,上着点白漆。”“一来二去不是,同学们看出来这位校长太没用了,可是他既不骄傲,又没主张,生生的把他撵了,似乎不大好意思。于是大家给他运动了个官立中学的校长。这位馒头幌子笑着搬了家。这时候,他结了婚,他的夫人是自幼定下的。她家中很有钱,兄弟们中有两位在西洋留学的。她可是并不认识多少字,所以很看得起她的丈夫。结婚不久,他在校长的椅子上坐不牢了;学校里发生了风潮,他没办法。正在这个时候,他的内兄由西洋回来,得了博士;回来就做了教育部的秘书。老孟一点主意没有,可也并不着急:倒慌了教育局局长——那时候还不叫教育局;管它叫什么呢——这玩艺,免老孟的职简直是和教育部秘书开火;不免职吧,事情办不下去。局长想出条好道,去请示教育部秘书好了。秘书新由外国回来,还没完全把西洋忘掉:‘局长看着办吧。不过,派他去考查教育也好。’局长鞠躬而退。不几天,老孟换了西装,由馒头改成了面包。临走的时候,他的内兄嘱咐他:不必调查教育,安心的念二年书倒是好办法,我可以给你办官费。再来碗热的……”“二年无话,赶老孟回到国来,博士内兄已是大学校长。”校长把他安置在历史系,教授。孟教授还是不骄傲,老实不客气的告诉系主任:东洋史,他不熟;西洋史,他知道一点;中国史,他没念过。系主任给了他两门最容易的功课,老孟还是教不了。到了学年终,系主任该重新选过——那时候的主任是由教授们选举的——大家一商议,校长的妹夫既是教不了任何功课,顶好是做主任;主任只须教一门功课就行了。老孟做了系主任,一点也不骄傲,可是挺喜欢自己能少教一门功课,笑着向大家说:我就是得少教功课。好像他一点别的毛病没有,而最适宜当主任似的。有一回我到他家里吃饭,孟夫人指着脸子说他:‘我哥哥也留过学,你也留过学,怎么哥哥会做大校长,你怎就不会?’老孟低着头对自己笑了一下:‘哼,我做主任合适!’我差点没憋死,我不敢笑出来。“后来,他的内兄校长升了部长,他做了编译局局长。叫他做司长吧,他看不懂公事;叫他做秘书吧,他不会写;叫他做编辑委员吧,他不会编也不会译,况且职位也太低。他天生来的该做局长,既不须编,也无须译,又不用天天办公。‘哼,我就是做局长合适!’这家伙仿佛很有自知之明似的。可是,我俩是不错的朋友,我不能说我佩服他,也不能说讨厌他。他几乎是一种灵感,一种哲理的化身。每逢当他升官,或是我自己在事业上失败,我必找他去谈一谈。他使我对于成功或失败都感觉到淡漠,使我心中平静。由他身上,我明白了我们的时代——没办法就是办法的时代。一个人无须为他的时代着急,也无须为个人着急,他只须天真的没办法,自然会在波浪上浮着,而且相信:‘哼,我浮着最合适。’这并不是我的生命哲学,不过是由老孟看出来这么点道理,这个道理使我每逢遇到失败而不去着急。再来碗茶!”

他喝着茶,我问了句:“这个人没什么坏心眼?”“没有,坏心眼多少需要一些聪明。茶不错,越焖越香!”宋伯公看着手里的茶碗,“在这个年月,凡要成功的必须掏坏,现在的经济制度是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的制度;掏了坏,成了功,可不见就站得住,三摇两摆,还得栽下来,没有保险的事儿。我说老孟是一种灵感,我的意思就是他有种天才,或是直觉,他无须用坏心眼而能在波浪上浮着,而且浮得很长久。认识了他便认识了保身之道。他没计划,没志愿,他只觉得合适,谁也没法子治他。成功的会再失败;老孟只有成功,无为而治。”“可是他有位好内兄?”我问了一句。“一点不错;可是你有那么位内兄,或我有那么位内兄,照样的失败。你,我,不会觉得什么都正合适。不太自傲,便太自贱;不是想露一手儿,便是想故意的藏起一招儿,这便必出毛病。人家老孟自然,糊涂得像条骆驼,可是老那么魁梧壮实,一声不出,能在沙漠里慢慢溜达一个星期!他不去找缝子钻,社会上自然给他预备好缝子,要不怎么他老预备着发笑呢。他觉得合适。你看,现在人家是秘书长;做秘书得有本事,他没有;做总长也得有本事,而且不愿用个有本事的秘书长;老孟正合适。他见客,他做代表,他没意见,他没的可泄露,他老笑着,他有四棱脑袋,种种样样他都合适。没人看得起他,因而也没人忌恨他;没人敢不尊敬他,因为他做什么都合适,而且越做地位越高。学问,志愿,天才,性格,都足以限制个人事业的发展,老孟都没有。要得着一切的须先失去一切,就是老孟。这个人的前途不可限量。我看将来的总统是给他预备着的。你爱信不信!”“他连一点脾气都没有?”“没有,纯粹顺着自然。你看,那天我找他去,正赶上孟太太又和他吵呢。我一进门,他笑脸相迎的:‘哼,你来得正好,太太也不知怎么又炸了。’一点不动感情。我把他约出去洗澡,喝!他那件小褂,多么黑先不用提,破的就像个地板擦子。‘哼,太太老不给做新的嘛。’这只是陈述,并没有不满意的意思。我请他洗了澡,吃了饭,他都觉得好:‘这澡堂子多舒服呀!这饭多好吃呀!’他想不起给钱,他觉得被请合适。他想不起抓外钱,可是他的太太替他收下‘礼物’,他也很高兴:‘多进俩钱也不错!’你看,他歪打正着,正合乎这个时代的心理——礼物送给太太,而后老爷替礼物说话。他以自己的糊涂给别人的聪明开了一条路。他觉得合适,别人也觉得合适。他好像是个神秘派的诗人,默默中抓住种种现象下的一致的真理。他抓到——虽然他自己并不知道——自古以来中国人的最高的生命理想。”“先喝一盅吧?”我让他。

他好像没听见。“这像篇小说不?”“不大像,主角没有强烈的性格!”我假充懂得文学似的。“下午的电影大概要吹?”他笑了笑,“再看看樱花去也好。”“准请看电影,”我给他斟上一盅酒,“孟先生今年多大?”“比我——想想看——比我大好几岁呢。大概有四十八九吧。干吗?哦,我明白了,你怕他不够做总统的年纪?再过几年,五十多岁,正合适!”

一封家信

专就组织上说,这是个理想的小家庭:一夫一妇和一个三岁的小男孩。不过,“理想的”或者不仅是建立在组织简单上,那么这小家庭可就不能完全像个小乐园,而也得分担着尘世上的那些苦痛与不安了。

由这小家庭所发出的声响,我们就可以判断,它的发展似乎有点畸形,而我们也晓得,失去平衡的必将跌倒,就是一个家庭也非例外。

在这里,我们只听见那位太太吵叫,而那位先生仿佛是个哑巴。我们善意的来推测,这位先生的闭口不响,一定具有要维持和平的苦心和盼望。可是,人与人之间是多么不易谅解呢;他不出声,她就越发闹气:“你说话呀!说呀!怎么啦?你哑巴了?好吧,冲你这么死不开口,就得离婚!离婚!”

是的,范彩珠——那小家庭的女性独裁者——是懂得世界上有离婚这件事的,谁知道离婚这件事,假若实际的去做,都有什么手续与意义呢。反正她觉得这两字很有些力量,说出来既不蠢野,又足以使丈夫多少着点急。她,头发烫得那么细腻,真正一九三七的飞机式,脸上是那么香润;圆圆的胳臂,高高的乳房,衣服是那么讲究抱身;她要说句离婚,他怎能不着急呢?当吵闹一阵之后,她对着衣镜端详自己,觉得正像个电影明星。虽然并不十分厌恶她的丈夫——他长得很英俊,心眼很忠厚——可是到底她应当常常发脾气,似乎只有教他难堪才足以减少她自己的委屈。他的确不坏,可是“不坏”并不就是“都好”,他一月才能挣二百块钱!不错,这二百元是全数交给她,而后她再推测着他的需要给他三块五块的;可是凭她的脸,她的胳臂,她的乳,她的脚,难道就能在二百元以下充分的把美都表现出来么?况且,越是因为美而窘,便越须撑起架子,看电影去即使可以买二等票,因为是坐在黑暗之中,可是听戏去便非包厢不可了——绝对不能将就!啊,这二百元的运用,与一切家事,交际,脸面的维持——在二百元之内要调动得灵活漂亮,是多么困难恼人的事!特别是对她自己,太难了!连该花在男人与小孩身上的都借来用在自己身上,还是不能不拿掺了麻的丝袜当作纯丝袜子穿!连被褥都舍不得按时拆洗,还是不能回回看电影去都叫小汽车,而得有时候坐那破烂、使人想落泪的胶皮车!是的,老范不错,不挑吃不挑喝的怪老实,可是,只能挣二百元哟!

老范真爱他的女人,真爱他的小男孩。在结婚以前,他立志非娶个开通的美女不可。为这个志愿,他极忠诚的去做事,极俭朴的过活;把一切青年们所有的小小浪漫行为,都像冗枝乱叶似的剪除净尽,单单培养那一朵浪漫的大花。连香烟都不吃!

省下了钱,便放大了胆,他穿上特为浪漫事件裁制的西装去探险。他看见,他追求,他娶了彩珠小姐。

彩珠并不像她自己所想的那样美妙惊人,也不像老范所想的那么美丽的女子。可是她年轻,她活泼,她会作伪;教老范觉得彩珠即使不是最理想的女子,也和那差不多;把她摆在任何地方,她也不至显出落伍或乡下气。于是,就把储蓄金拿出来,清偿那生平最大的浪漫之债,结了婚。他没有多挣钱的坏手段,而有维持二百元薪水的真本领。消极的,他兢兢业业的不许自己落在二百元的下边来,这是他浪漫的经济水准。

他领略了以肤浅为开通,以作伪为本事,以修饰为美丽的女子的滋味。可是他并不后悔。他以为他应该在讨她的喜欢上见出自己的真爱情,应该在不还口相讥上表示自己的沉着有为,应该在尽力供给她显出自己的勇敢。他得做个模范丈夫,好对得起自己的理想,即使他的伴侣有不尽合理想的地方。况且,她还生了小珠。在生了小珠以后,她显着更圆润,更开通,更活泼,既是少妇,又是母亲,青春的娇美与母亲的尊严联在一身,香粉味与乳香合在一处;他应当低头!不错,她也更厉害了,可是他细细一想呢,也就难以怪她。女子总是女子,他想,既要女子,就须把自己放弃了。再说,他还有小珠呢,可以一块儿玩,一块儿睡;教青年的妈妈吵闹吧,他会和一个新生命最亲密的玩耍,做个理想的父亲。他会用两个男子——他与小珠——的嬉笑亲热抵抗一个女性的霸道;就是抵抗与霸道这样的字眼也还是偶一想到,并不永远在他心中,使他的心里坚硬起来。

从对彩珠的态度上,可以看出他处世为人的居心与方法。他非常的忠诚,消极的他不求有功,只求无过,积极的他要事事对得起良心与那二百元的报酬——他老愿卖出三百元的力气,而并不觉得冤枉。这样,他被大家视为没有前途的人,就是在求他多做点事的缘故,也不过认为他窝囊好欺,而绝对不感谢。

他自己可并不小看自己,不,他觉得自己很有点硬劲。他绝对不为自己发愁,凭他的本事,到哪里也挣得出二百元钱来,而且永远对得起那些钱。维持住这个生活费用,他就不便多想什么向前发展的方法与计划。他永远不去相面算命。他不求走运,而只管尽心尽力。他不为任何事情任何主义去宣传,他只把自己的生命放在正当的工作上。有时候他自认为牛,正因为牛有相当的伟大。

平津像个恶梦似的丢掉,老范正在北平。他必须出来,良心不许他接受任何不正道的钱。可是,他走不出来。他没有钱,而有个必须起码坐二等车才肯走的太太。

在彩珠看,世界不过是个大游戏场,不管刮风还是下雨,都须穿着高跟鞋去看热闹。“你上哪儿?你就忍心的撇下我和小珠?我也走?逃难似的教我去受罪?你真懂事就结了!这些东西,这些东西,怎么拿?先不用说别的!你可以叫花子似的走,我缺了哪样东西也不行!又不出声啦?好吧,你有主意把东西都带走,体体面面的,像旅行似的,我就跟你去,开开眼也好!”

抱着小珠,老范一声也不出。他不愿去批评彩珠,只觉得放弃妻子与放弃国旗是同样忍心的事,而他又没能力把二者同时都保全住!他恨自己无能,所以原谅了彩珠的无知。

几天,他在屋中转来转去。他不敢出门,不是怕被敌人杀死,而是怕自己没有杀敌的勇气。在家里,他听着太太叨唠,看着小珠玩耍,热泪时时的迷住他的眼。每逢听到小珠喊他“爸”他就咬上嘴唇点点头。“小珠!”他苦痛到无可奈何,不得不说句话了,“小珠!你是小亡国奴!”

这,被彩珠听见了。“扯什么淡呢!有本事把我们送到香港去,在这儿瞎发什么愁!小珠,这儿来,你爸爸要像小钟的爸爸那么样,够多好!”她的声音温软了许多,眼看着远处,脸上露出娇痴的羡慕,“人家带走二十箱衣裳,住天津租界去!小钟的妈有我这么美吗?”“小钟妈,耳朵这样!”小珠的胖手用力往前推耳朵,准知道这样可以得妈妈的欢心,因为做过已经不是一次了。

乘小珠和彩珠睡熟,老范轻轻的到外间屋去。把电灯用块黑布罩上,找出信纸来。他必须逃出亡城,可是自结婚以后,他没有一点儿储蓄,无法把家眷带走。即使勉强的带了出去,他并没有马上找到事情的把握,还不如把目下所能凑到的一点钱留给彩珠,而自己单独去碰运气;找到相当的工作,再设法接他们;一时找不到工作,他自己怎样都好将就活着,而他们不至马上受罪。好,他想给彩珠留下几个字,说明这个意思,而后他偷偷的跑出去,连被褥也无须拿。

他开始写信。心中像有千言万语,夫妻的爱恋,国事的危急,家庭的责任,国民的义务,离别的难堪,将来的希望,对妻的安慰,对小珠的嘱托……都应当写进去。可是,笔画在纸上,他的热情都被难过打碎,写出的只是几个最平凡无力的字!撕了一张,第二张一点也不比第一张强,又被扯碎。他没有再拿笔的勇气。

一张字纸也不留,就这么偷偷走?他又没有这个狠心。他的妻,他的子,不能在国危城陷的时候抛下不管,即使自己的逃亡是为了国家。

轻轻的走进去,借着外屋一点点灯光,他看到妻与子的轮廓。这轮廓中的一切,他都极清楚的记得;一个痣,一块小疤的地位都记得极正确。这两个是他生命的生命。不管彩珠有多少缺点,不管小珠有什么前途,他自己须先尽了爱护保卫的责任。他的心软了下去。不能走,不能走!死在一处是不智慧的,可是在感情上似乎很近人情。他一夜没睡。

同时,在亡城之外仿佛有些呼声,叫他快走,在国旗下去做个有勇气有用处的人。

假若他把这呼声传达给彩珠,而彩珠也能明白,他便能含泪微笑的走出家门;即使永远不能与她相见,他也能忍受,也能无愧于心。可是,他知道彩珠绝不能明白;跟她细说,只是引起她的吵闹;不辞而别,又太狠心。他想不出好的办法。走?不走?必须决定,而没法决定;他成了亡城里一个困兽。

在焦急之中,他看出一线的光亮来。他必须在彩珠所能了解的事情中,找出不至太伤她的心,也不至使自己太难过的办法。跟她谈国家大事是没有任何用处的,她的身体就是她的生命,她不知道身外还有什么。“我去挣钱,所以得走!”他明知这里不尽实在,可是只有这么说,才能打动她的心,而从她手中跑出去,“我有了事,安置好了家,就来接你们;一定不能像逃难似的,尽我的全力教你和小珠舒服!”“现在呢?”彩珠手中没有钱。“我去借!能借多少就借多少;我一个不拿,全给你们留下!”“你上哪儿去?”“上海,南京——能挣钱的地方!”“到上海可务必给我买个衣料!”“一定!”

用这样实际的诺许与条件,老范才教自己又见到国旗。由南京而武汉,他勤苦的工作;工作后,他默默的思念他的妻子。他一个钱也不敢虚花,好对得住妻子;一件事不敢敷衍,好对得起国家。他瘦,他忙,他不放心家小,不放心国家。他常常给彩珠写信,报告他的一切,歉意的说明他在外工作的意义。他盼家信像盼打胜仗那样恳切,可是彩珠没有回信。他明知这是彩珠已接到他的钱与信,钱到她手里她就会缄默,一向是如此。可是他到底不放心;他不怨彩珠糊涂与疏忽,而正因为她糊涂,他才更不放心。他甚至忧虑到彩珠是否能负责看护小珠,因为彩珠虽然不十分了解反贤妻良母主义,可是她很会为了自己的享受而忘了一切家庭的责任。老范并不因此而恨恶彩珠,可是他既在外,便不能给小珠做些忽略了的事,这很可虑,这当自咎。

他在六七个月中已换了三次事,不是因为他见利思迁,而是各处拉他,知道他肯负责做事。在战争中,人们确是慢慢的把良心拿出来,也知道用几个实心任事的人,即使还不肯自己卖力气。在这种情形下,老范的价值开始被大家看出,而成为了干员。他还保持住了二百元薪金的水准,虽然实际上只拿一百将出头。他不怨少拿钱而多做事;可是他知道彩珠会花钱。既然无力把她接出来,而又不能多给她寄钱,在他看,是件残酷的事。他老想对得起她,不管她是怎样的肤浅无知。

到武昌,他在军事机关服务。他极忙,可是在万忙中还要担心彩珠,这使他常常弄出小小的错误。忙,忧,愧,三者一齐进攻,他有时候心中非常的迷乱,愿忘了一切而又要同时顾虑一切,很怕自己疯了,而心中的确时时的恍惚。

在敌机的狂炸下,他还照常做他的事。他害怕,却不是怕自己被炸死,而是在危患中忧虑他的妻子。怎么一封信没有呢?假若有她一封信,他便可以在轰炸中无忧无虑的做事,而毫无可惧。那封信将是他最大的安慰!

信来了!他什么也顾不得,而颤抖着一遍二遍三遍的去读念。读了三遍,还没明白了她说的是什么,却在那些字里看到她的形影,想起当年恋爱期间的欣悦,和小珠的可爱的语声与面貌。小珠怎样了呢?他从信中去找,一字一字的细找;没有,没提到小珠一个字!失望使他的心清凉了一些;看明白了大部分的字,都是责难他的!她的形影与一切都消逝了,他眼前只是那张死板板的字,与一些冷酷无情的字!警报!他往外走,不知到哪里去好;手中拿着那封信。再看,再看,虽然得不到安慰,他还想从字里行间看出她与小珠都平安。没有,没有一个“平”字与“安”字,哪怕是分开来写在不同的地方呢;没有!钱不够用,没有娱乐,没有新衣服,为什么你不回来呢?你在外边享福,就忘了家中……紧急警报!他立在门外,拿着那封信。飞机到了,高射炮响了,他不动。紧紧地握着那封信,他看到的不是天上的飞机,而是彩珠的飞机式的头发,他愿将唇放在那曲折香润的发上;看了看手中的信纸,心中像刀刺了一下。极忙地往里跑,他忽然想起该赶快办的一件公事。

刚跑出几步,他倒在地上,头齐齐的从项上炸开,血溅到前边,给家信上加了些红点子。

老年的浪漫

自慰的话是苦的,外面包了层糖皮。刘兴仁不再说这种话。失败有的是因为自己没用,有的是外方的压迫;刘兴仁不是没用的人,他自己知道,所以用不着那种示弱的自慰。他得努力,和一切的事与一切的人硬干,不必客气。他的失败是受了外方的欺侮,他得报仇。他已经六十了,还得活着,至少还得活上几十年,叫社会看看他到底是个人物。社会对不起他,他也犯不上对得起社会;他只要对得起自己,对得起这一生。六十岁看明白了这个还不算晚。没有自慰;他对人人事事宣战。

在他做过的事情上,哪一件不是他的经营与设计?他有才,有眼睛。可是事情办得有了眉目,因着他的计划大家看出甜头来;好,大家把他牺牲了。六十以前,对这种牺牲,他还为自己开路儿,附带着也原谅了朋友:“凡事是我打开道锣,我开的道,别人得了便宜,也好!”到了六十上,他不能再这么想。他不甘于躺在棺材里,抱着一团委屈与牺牲,他得为自己弄点油水。

哪件事他对不起人?惜了力?走在后头?手段不漂亮?没有!没有!对政治,哪一个有来头的政党,他不是首先加入?对社会事业,哪件有甜头的善事,不是他发起的?对人,哪个有出息的,他不先去拉拢?凭良心说,他永远没落在后头过;可是始终也没走到前边去。命!不,不是命;是自己太老实,太好说话,太容易欺侮了。到六十岁,他明白了,不辣到底,不狠到家,是不能成功的。

对家人,他也尽到了心。在四十岁上丧了妻,他不打算再娶;对得起死鬼,对得起活着的。他不能为自己的舒服而委屈了儿女。儿女!儿子是傻子;女儿——已经给她说好了人家,顶好的人家——会跟个穷画画的偷跑了!他不能再管她,叫她去受罪;他对得起她,她不要脸。儿子,无论怎么傻,得养着,也必定给娶个媳妇;凡是他该办的,他都得办。谁叫他有个傻儿子呢!

天非常的冷,一夜的北风把屋里的水缸都盖上层冰。刘兴仁得早早的起。一出被窝,一阵凉风把一身老骨头吹得揪成一团。他咳嗽了一阵。还得起!风是故意地欺侮他,他不怕。他一边咳嗽,一边咒骂,一边穿衣服。

下了地,火炉还没有升上;张妈大概还没有起来。他是太好说话了,连个老妈子都纵容得没有个样子,他得骂她一顿,和平是讲不通的。

他到院中走走溜儿。风势已杀了点,尖溜溜的可是刺骨。太阳还没出来,东方有些冷淡的红色。天上的蓝色含着夜里吹来的黄沙,使他觉得无聊,惨淡。他喊张妈。她已经起来,在厨房里熬粥呢。他没骂出来,可是又干又倔的要洗脸水。南屋里,他的傻儿子还睡呢,他在窗外听了听,更使他茫然。他不信什么天理报应,不信;设若老天有知,怎能叫他有个傻儿子?比他愚蠢的人多极了,他的儿子倒是个傻子;没理可讲!他只能依着自己的道儿办。儿子傻也得娶个媳妇;老天既跟他过不去,他也得跟别人过不去。他有个傻小子,反正得有个姑娘来位傻丈夫;这无法,而且并非不公道。

洗了脸,他对着镜子发愣。他确是不难看,虽然是上了岁数。他想起少年的事来。二十,三十,四十,五十,他总是体面的。现在六十了,还不难看。瘦瘦的长脸,长黑胡子,高鼻梁,眼睛有神。凭这样体面一张脸,断了弦都不想续,不用说走别的花道儿了。窑子是逛的,只为是陪朋友;对别的妇女是敬而远之,不能为娘们耽误了自己的事;可是自己的事在哪里呢?为别人说过媒,买过人儿,总是为别人,可是自己没占了便宜,连应得的好处也得不到。自己是干什么的呢?

张妈拿来早饭,他拼命地吃。往常他是只喝一碗粥,和一个烧饼的。今天他吃了双份,而且叫她去煮两个鸡子。他得吃,得充实自己;东西吃在自己肚里才不冤。吃过饭,用湿手巾擦顺了胡子,他预备出去。风又大起来,不怕;奔走了一辈子,还怕风么?他盘算这一天该办的事,不,该打的仗。他不能再把自己做好的饭叫别人端了去,拼着这一身老骨头跟他们干!

他得先到赈灾会去。他是发起人,为什么钱、米、衣服,都是费子春拿着,而且独用着会里的汽车?先和费子春干一通,不能再那么傻。赈了多少回灾了,自己可剩下了什么?这回他不能再让!他穿起水獭领子的大衣,长到脚面,戴上三块瓦的皮帽,提起手杖,他知道自己体面;在世上六十年,不记得自己寒碜过一回。他不老,他的前途还远得很呢;只要他狠、辣,他总会有对得起自己的一天。

太阳已经出来,一些薄软的阳光似乎在风中哆嗦。刘兴仁推开了门。他不觉得很冷,肚子里有食,身上衣厚,心中冒着热气。他无须感谢上天,他的饱暖是自己卖力气挣来的;假如他能把费子春打倒,登时他便能更舒服好多。

他高兴,先和北风反抗,而后打倒费子春。他看见了他的儿子,在南屋门口立着呢,披着床被子。他的儿子不难看,有他的个儿,他的长脸,他的高鼻子,就是缺心眼。他疼爱这个傻小子。女儿虽然聪明,可是偷着跟个穷画画儿的跑了,还不如缺心眼的儿子。况且爸爸有本事,儿子傻一点也没多大关系,虽然不缺心眼自然更好。“进去,冻着!”他命令着,声音硬,可是一心的爱意。“爸,”傻小子的热脸红扑扑的,两眼挺亮,可是直着,委委屈屈地叫,“你几儿个给我娶媳妇呀?说了不算哪?看我不揍你的!”“什么话!进去!”刘老头子用手杖叱画着,往屋里赶傻小子。他心中软了!只有这么一个儿子!虽然傻一点,安知不比油滑鬼儿更保险呢?他几乎忘了他是要出门,呆呆地看着傻小子的后影——背上披着红蓝条儿的被子。傻小子忘了关屋门,他赶过去,轻轻把门对上。

还找费子春去吗?他没精神想,可又不能不打定了主意,不能老在墙根儿下站着——蹲一蹲才舒服。他得去,不能输给这点北风。后悔没坐个车来,但后悔是没用的。他相信他精力很足,从四十上就独身,修道的人也不过如是。腿可是没了力量。去不去呢?就这样饶了费子春么?又是一阵狂风,掀他的脚跟,推他的脖子,好像连他带那条街都要卷了走。他飘轻的没想走而走了几步,迷迷忽忽的,随着沙土向前去,仿佛他自己也不过是片鸡毛;风一点也不尊重他。走开了,不用他费力,胡子和他一齐随着风往南飘。找费子春是向北去。可是他收不住脚,往南就往南吧;不是他软弱,是费子春运气好,简直没法不信运气,多少多少事情是这么着,一阵风,一阵雨,都能使这个人登天,那个人入地。刘兴仁长叹了一口气,谁都欺侮他,连风算上。

又回到自己的胡同口,他没思索得进了胡同。胡同里的风好像只是大江的小支流,没有多大的浪。顺着墙走,简直觉不到什么,而且似乎暖和了许多。他的胡子不在面前引路了,大衣也宽松了,他可以自由地端端肩膀,自由地呼吸了。他又活了,到底风没治服了他。他放慢了步,想回家喝杯茶去。不,他还得走。假如风帮助费子春成功,他不能也饶了冯二。到了门口,不进去,傻儿子做什么呢?不进去。去找冯二。午后风小了——假如能小了——再找费子春;先解决冯二。

走过自己的门口。是有点累得慌,他把背弯下去一点,稍微弯下去一点,拄着手杖,慢慢的,不忙,征服冯二是不要费多大力气的。

想起冯二,立刻又放下冯二,而想起冯二的女儿。冯二不算什么东西。冯二只是铺子的一块匾,货物是在铺子里面呢。冯姑娘是货物。可是事情并不这样简单,他的背更低了些。每一想起冯姑娘,他就心里发软,就想起他年轻时候的事来,不由得。他不愿这么想,这么想使他为难,可是不由得就这么想了。他是为儿子说亲事,而想到了自己,怎好意思呢?这个丫头也不是东西,叫他这么别扭!谁都欺侮他,这个冯丫头也不是例外,她叫他别扭。

往南一拐就是冯二的住处,随着风一飘就到了,仿佛是。冯二在家呢。刘兴仁不由得挂了气。凭冯二这块料,会舒舒服服地在家里蹲着,而他自己倒差点被风刮碎了!冯二的小屋非常的暖和,使老刘的脸上刺闹的慌,心里暴躁。冯二安安静静地抱着炉子烤手,可恶的东西。“刘大哥,这么大风还出来?”冯二笑着问。“命苦吗,该受罪!”刘兴仁对冯二这种人是向来不留情的。“得了吧,大哥的命还苦;看我,连件整衣裳都没有!”冯二扯了扯了自己的衣襟,一件小棉袄,好几处露着棉花。

刘兴仁没工夫去看那件破棉袄,更没工夫去同情冯二。冯二是他最看不起的人,该着他的钱,不要强,大风的天在屋里烤手,不想点事情做!他脱了大衣,坐在离火最远的一把破椅子上,他不冷;冯二是越活越抽抽。

冯二,五十多岁,瘦、和善、穷,细长的白手被火烤得似乎透明。

刘老头子越看冯二越生气。为减少他的怒气,他问了声:“姑娘呢?”“上街了,去当点当;没有米了。”冯二的眼盯着自己的手。“这么冷的天,你自己不会去,单叫她去?”刘老头子简直没法子不和冯二拌嘴,虽然不屑于和他这样。“姑娘还有件长袍,她自己愿意去,她怕我出去受不了;老是这么孝顺,她。”冯二慢慢地说,每个字都带着怜爱女儿的意思。

这几句话的味儿使刘兴仁找不到合适的回答。驳这几句话的话是很多很多;可是这点味儿,这点味儿使他心里的硬劲忽然软了一些,好像忽然闻到一股花香,给心里的感情另开了一条道儿,要放下怒气而追那股香味去。

可是紧跟着他又硬起来。他想出来了:他自己对家中的傻小子便常有这种味儿,对。可是亲族朋友,连傻小子,对“他”可曾有过这种味儿没有呢?没有!谁都欺侮他!冯二倒有个姑娘替他去做事,孝顺,凭什么呢?凭哪点呢?

他也想到:冯二是个无能之辈。可是怎会有个孝顺女儿的呢?呕!冯二并不老实,冯二是有手段的,至少是有治服了女儿的手段!连冯二这无用的人也有相当的本事,会治服了女儿。刘兴仁想到这里,几乎坐不住了。他一辈子没把任何人治服。自己的女儿跟个穷画画的跑了,儿子是个傻子。费子春,孙老西儿……都欺侮他,而他没把任何人拿下去。冯二倒在家中烤着手,有姑娘给他去当当!连冯二都不如,怎么活来着?他得收拾冯二。拿冯二开刀,证明他也能治服了人。

冯二烤着手,连大气也不敢出,他一辈子没得罪过人,没说过错话。和善使他软弱,使他没有抵抗的力量。穿着飞棉花的短袄,他还怕得罪人。他爱他的女儿,也怕她。设若不是怕她,他决不肯叫她在这么冷的天出去。“怕”使“爱”有了边界,要不然他简直可以成佛成仙了。他可怜刘兴仁,可是不敢这么说,虽然他俩是老朋友,他怕。他不敢言语。

两个人正在这么一声不出,门儿开了,进来一股冷风,他们都哆嗦了一下。冯姑娘进来。“快烤烤来!”冯二看着女儿的脸叫。

女儿没注意父亲说了什么,去招呼客人:“刘伯伯?这么冷还出来哪?身体可真是硬朗!”

刘兴仁没答出话来。不晓得为什么,他一见冯姑娘,心中就发乱。他看着她。她的脸冻得通红,鼻洼挂着些土,青棉袍的褶儿里也有些黄沙。她的个儿不高,圆脸,大眼睛,头发多得盖上了耳朵。全身都圆圆的,有力气,活泼。手指冻得鲜红,腋下夹着个小蓝布包。她不甚好看,不甚干净,可是有一种活力叫刘老头子心乱。她简单,灵便,说话好听。她把蓝布包放在爸的身旁,立在炉前烤手,烤一烤,往耳上鼻上焐一焐:“真冷!我不叫你出去,好不好?”她笑着问爸——不像是问爸,像问小孩呢。

冯二点了点头。“沏茶了没有?”姑娘问,看了客人一眼。“没有茶叶吧?”爸的手离火更近了些。“可说呢,忘了买。刘伯伯喝碗开水吧?”她脸对脸地问客人。

刘兴仁爱这对大眼睛,可又有点怕。他摇了摇头。他心中乱。父女这种说话法,屋里那种暖和劲儿,这种诚爽亲爱,使他木在那里。他羡慕,忌恨冯二。有这个女儿,他简直治服不了冯二,除非先把这个女儿擒住。怎么擒她呢?叫她做儿媳妇呢?还是做……他的傻儿子闹着要老婆,不是一天了。只有冯姑娘合适。她身体好,她的爸在姓刘的手心里攥着。娶了她,一定会生个孙子;儿子傻,孙子可未必傻,刘家有了根。可是,一见冯姑娘,他不知怎的多了一点生力,使他想起年轻的事儿来。他要对得起儿子,可是他相信还会得个——或者不止一个——小儿子,不傻的儿子。他自己不老,必能再得儿子。他自己要是娶了她,他自己的屋中也会有旺旺的火,也会这样暖和,也会这样彼此亲爱地谈话。他恨张妈,张妈生的火没有暖气。要她当儿媳妇,或是自己要了她,都没困难。只是,自己爱那个傻小子,肯……他心中发乱。

可是,他受了一辈子欺侮,难道还得受傻儿子的气么?冯二可以治服了女儿,姓刘的就不能治服了个傻小子么?他想起许多心事,没有一件痛快的。他一辈子没抖起来过,虽然也弄个不缺吃不缺穿。衣食不就是享受,他六十了,应当赶紧打主意,叫生命多些油水;不,还不是油水,他得有个知心的,肉挨肉的,一切都服从他的,一点什么东西;也许就是个女人,像冯姑娘这样的。他还不老,打倒费子春们是必要的,可是也应当在家里,在床上,把生命充实起来。他还不老,他觉得出他的血脉流动得很快,能听到声儿似的,像雨后的高粱拔节儿,吱吱的响。傻小子可以等着。傻小子大不过去爸爸。爸应当先顾自己。一辈子没走在别人前面,虽然是费尽了心机;难道还叫傻小子再占去这点便宜么?他看着冯姑娘,红红的脸,大眼睛,黑亮的头发,是块肉!凭什么自己不可以吃一口呢?为冯姑娘打算也是有便宜的:自己有俩钱,虽然不多;一过门,她便是有吃有喝的太太,假如他先死,假如,她的后半辈子有了落儿。是的,他办事不能只为自己想,他公道。冯姑娘的福气不小,胖胖大大的,有福气——刘兴仁给他的。

姑娘进了里屋。他得说了,就是这么办了。他的血流到脸上来,自己觉出腮上有点发烧,他倒退了二三十年。怎么想怎么对,怎么使自己年轻。血是年轻的,而计划是老人的,他知道自己厉害。只要说出来,事情就算行了,冯二还有什么蹦儿么?这件小事还办不动,还成个人么?

可是他没说出来。愣看是没关系的:反正他不发言,冯二可以一辈子不出声的。那个傻儿子甩不开,他恨那个傻小子了。怎么安置这块痴累呢?傻小子要媳妇,已经在街上向姑娘们解下来过裤子,自己娶,叫傻哥儿瞧着?大概不行。跟他讲理是没用的,他傻。嘿,刘兴仁咬住几根胡子。上天,假如有这么个上天,会欺侮人到底!给刘兴仁预备下一群精明的对头也还罢了,他的对头并不比他聪明;临完还来个无法处置的傻小子!嘿!聪明的会欺侮人,傻蛋也会欺侮人,都叫刘兴仁遇见了!他谁也不怕;谁也得怕,连傻儿子在内!“刘伯伯,”姑娘觉得爸招待客人方法太僵得慌,在屋里叫,“吃点什么呀?我会做,说吧。”“我还得找费子春去呢,跟他没完!”刘兴仁立起来。“这么大的风?”“我不怕!不怕!”刘老头子拿起大衣。

冯二没主意,手还在火上,立起来。送客出去会叫他着凉,不送又不好意思。“爸爸,别动,我送刘伯伯!”姑娘已在屋里把脸上的土擦去,更光润了些。“不用送!”看了她一眼,刘老头子喊了这么一句。

冯姑娘赶出来。刘兴仁几乎是跑着往外奔。姑娘的腿快,赶上了他:“刘伯伯慢着点,风大!回家问傻兄弟好!”

一阵冷风把刘老头子——一片鸡毛似的——裹了走。

我这一辈子

我幼年读过书,虽然不多,可是足够读《七侠五义》与《三国志演义》什么的。我记得好几段聊斋,到如今还能说得很齐全动听,不但听的人都夸奖我的记性好,连我自己也觉得应该高兴。可是,我并念不懂聊斋的原文,那太深了;我所记得的几段,都是由小报上的“评讲聊斋”念来的——把原文变成白话,又添上些逗哏打趣,实在有个意思!

我的字写得也不坏。拿我的字和老年间衙门里的公文比一比,论个儿的匀适,墨色的光润,与行列的齐整,我实在相信我可以做个很好的“笔帖式”。自然我不敢高攀,说我有写奏折的本领,可是眼前的通常公文是准保能写到好处的。

凭我认字与写的本事,我本该去当差。当差虽不见得一定能增光耀祖,但是至少也比做别的事更体面些。况且呢,差事不管大小,多少总有个升腾。我看见不止一位了,官职很大,可是那笔字还不如我的好呢,连句整话都说不出来。这样的人既能做高官,我怎么不能呢?

可是,当我十五岁的时候,家里教我去学徒。五行八作,行行出状元,学手艺原不是什么低搭的事;不过比较当差稍差点劲儿罢了。学手艺,一辈子逃不出手艺人去,即使能大发财源,也高不过大官儿不是?可是我并没和家里闹别扭,就去学徒了;十五岁的人,自然没有多少主意。况且家里老人还说,学满了艺,能挣上钱,就给我说亲事。在当时,我想象着结婚必是件有趣的事。那么,吃上二三年的苦,而后大人似的去耍手艺挣钱,家里再有个小媳妇,大概也很下得去了。

我学的是裱糊匠。在那太平年月,裱匠是不愁没饭吃的。那时候,死一个人不像现在这么省事。这可并不是说,老年间的人要翻来覆去的死好几回,不干脆的一下子断了气。我是说,那时候死人,丧家要拼命地花钱,一点不惜力气与金钱地讲排场。就拿与冥衣铺有关系的事来说吧,就得花上老些个钱。人一断气,马上就得去糊“倒头车”——现在,连这个名词儿也许有好多人不晓得了。紧跟着便是“接三”,必定有些烧活:车轿骡马,墩箱灵人,引魂幡,灵花等等。要是害月子病死的,还必须另糊一头牛,和一个鸡罩。赶到“一七”念经,又得糊楼库,金山银山,尺头元宝,四季衣服,四季花草,古玩陈设,各样木器。及至出殡,纸亭纸架之外,还有许多烧活,至不济也得弄一对“童儿”举着。“五七”烧伞,六十天糊船桥。一个死人到六十天后才和我们裱糊匠脱离关系,一年之中,死那么十来个有钱的人,我们便有了吃喝。

裱糊匠并不专伺候死人,我们也伺候神仙。早年间的神仙不像如今晚儿的这样寒碜,就拿关老爷说吧,早年间每到六月二十四,人们必给他糊黄幡宝盖,马童马匹,和七星大旗什么的。现在,几乎没有人再惦记着关公了!遇上闹“天花”,我们又得为娘娘们忙一阵。九位娘娘得糊九顶轿子,红马黄马各一匹,九份凤冠霞帔,还得预备痘哥哥痘姐姐们的袍带靴帽,和各样执事。如今,医院都施种牛痘,娘娘们无事可做,裱糊匠也就陪着她们闲起来了。此外还有许许多多的“还愿”的事,都要糊点什么东西,可是也都随着破除迷信没人再提了。年头真是变了啊!

除了伺候神与鬼外,我们这行自然也为活人做些事。这叫作“白活”,就是给人家糊顶棚。早年间没有洋房,每遇到搬家,娶媳妇,或别项喜事,总要把房间糊得四白落地,好显出焕然一新的气象。那大富之家,连春秋两季糊窗子也雇用我们。人是一天穷似一天了,搬家不一定糊棚顶,而那些有钱的呢,房子改为洋式的,棚顶抹灰,一劳永逸;窗子改成玻璃的,也用不着再糊上纸或纱。什么都是洋式好,耍手艺的可就没了饭吃。我们自己也不是不努力呀,洋车时行,我们就照样糊洋车;汽车时行,我们就糊汽车,我们知道改良。可是有几家死了人来糊一辆洋车或汽车呢?年头一旦大改良起来,我们的小改良全算白饶,水大漫不过鸭子去,有什么法儿呢!二

上面交代过了:我若是始终仗着那份儿手艺吃饭,恐怕就早已饿死了。不过,这点本事虽不能永远有用,可是三年的学艺并非没有很大的好处,这点好处教我一辈子享用不尽。我可以撂下家伙,干别的营生去;这点好处可是老跟着我。就是我死后,有人谈到我的为人如何,他们也必须要记得我少年曾学过三年徒。

学徒的意思是一半学手艺,一半学规矩。在初到铺子去的时候,不论是谁也得害怕,铺中的规矩就是委屈。当徒弟的得晚睡早起,得听一切的指挥与使遣,得低三下四地伺候人,饥寒劳苦都得高高兴兴地受着,有眼泪往肚子里咽。像我学艺的所在,铺子也就是掌柜的家;受了师傅的,还得受师母的,夹板儿气!能挺过这么三年,顶倔强的人也得软了,顶软和的人也得硬了;我简直的可以这么说,一个学徒的脾性不是天生带来的,而是被板子打出来的;像打铁一样,要打什么东西便成什么东西。

在当时正挨打受气的那一会儿,我真想去寻死,那种气简直不是人所受得住的!但是,现在想起来,这种规矩与调教实在值金子。受过这种排练,天下便没有什么受不了的事啦。随便提一样吧,比方说教我去当兵,好哇,我可以做个满好的兵。军队的操演有时有会儿,而学徒们是除了睡觉没有任何休息时间的。我抓着工夫去出恭,一边蹲着一边就能打个盹儿,因为遇上赶夜活的时候,我一天一夜只能睡上三四点钟的觉。我能一口吞下去一顿饭,刚端起饭碗,不是师傅喊,就是师娘叫,要不然便是有照顾主儿来定活,我得恭而敬之地招待,并且细心听着师傅怎样论活讨价钱。不把饭整吞下去怎办呢?这种排练教我遇到什么苦处都能硬挺,外带着还是挺和气。读书的人,据我这粗人看,永远不会懂得这个。现在的洋学堂里开运动会,学生跑上两个圈就仿佛有了汗马功劳一般,喝!又是搀着,又是抱着,往大腿上拍火酒,还闹脾气,还坐汽车!这样的公子哥儿哪懂得什么叫作规矩,哪叫排练呢?话往回来说,我所受的苦处给我打下了做事任劳任怨的底子,我永远不肯闲着,做起活来永不晓得闹脾气,耍别扭,我能和大兵们一样受苦,而大兵们不能像我这么和气。

再拿件实事来证明这个吧:在我学成出师以后,我和别的耍手艺的一样,为表明自己是凭本事挣钱的人,第一我先买了根烟袋,只要一闲着便捻上一袋吧唧着,仿佛很有身份,慢慢的,我又学了喝酒,时常弄两盅猫尿咂着嘴儿抿几口。嗜好就怕开了头,会了一样就不难学第二样,反正都是个玩艺吧咧。这可也就出了毛病。我爱烟爱酒,原本不算什么稀奇的事,大家伙儿都差不多是这样。可是,我一来二去的学会了吃大烟。那个年月,鸦片烟不犯私,非常的便宜;我先是吸着玩,后来可就上了瘾。不久,我便觉出手紧来了,做事也不似先前那么上劲了。我并没等谁劝告我,不但戒了大烟,而且把旱烟袋也撅了,从此烟酒不动!我入了“理门”。入理门,烟酒都不准动;一旦破戒,必走背运。所以我不但戒了嗜好,而且入了理门;背运在那儿等着我,我怎肯再犯戒呢?这点心胸与硬气,如今想起来,还是由学徒得来的。多大的苦处我都能忍受。初一戒烟戒酒,看着别人吸,别人饮,多么难过呢!心里真像有一千条小虫爬挠那么痒痒触触的难过。但是我不能破戒,怕走背运。其实背运不背运的,都是日后的事,眼前的罪过可是不好受呀!硬挺,只有硬挺才能成功,怕走背运还在其次。我居然挺过来了,因为我学过徒,受过排练呀!

提到我的手艺来,我也觉得学徒三年的光阴并没白费了。凡是一门手艺,都得随时改良,方法是死的,运用可是活的。三十年前的瓦匠,讲究会磨砖对缝,作细工儿活;现在,他得会用洋灰和包镶人造石什么的。三十年前的木匠,讲究会雕花刻木,现在得会造洋式木器。我们这行也如此,不过比别的行业更活动。我们这行讲究看见什么就能糊什么。比方说,人家落了丧事,教我们糊一桌全席,我们就能糊出鸡鸭鱼肉来。赶上人家死了未出阁的姑娘,教我们糊一全份嫁妆,不管是四十八抬,还是三十二抬,我们便能由粉罐油瓶一直糊到衣橱穿衣镜。眼睛一看,手就能模仿下来,这是我们的本事。我们的本事不大,可是得有点聪明,一个心窟窿的人绝不会成个好裱糊匠。

这样,我们做活,一边工作也一边游戏,仿佛是。我们的成败全仗着怎么把各色的纸调动的合适,这是耍心路的事儿。以我自己说,我有点小聪明。在学徒时候所挨的打,很少是为学不上活来,而多半是因为我有聪明而好调皮不听话。我的聪明也许一点也显露不出来,假若我是去学打铁,或是拉大锯——老那么打,老那么拉,一点变动没有。幸而我学了裱糊匠,把基本的技能学会了以后,我便开始自出花样,怎么灵巧逼真我怎么作。有时候我白费了许多工夫与材料,而作不出我所想到的东西,可是这更教我加紧的去揣摸,去调动,非把它做成不可。这个,真是个好习惯。有聪明,而且知道用聪明,我必须感谢这三年的学徒,在这三年养成了我会用自己的聪明的习惯。诚然,我一辈子没做过大事,但是无论什么事,只要是平常人能做的,我一瞧就能明白个五六成。我会砌墙,栽树,修理钟表,看皮货的真假,合婚择日,知道五行八作的行活上诀窍……这些,我都没学过,只凭我的眼去看,我的手去试验;我有勤苦耐劳与多看多学的习惯;这个习惯是在冥衣铺学徒三年养成的。到如今我才明白过来——我已是快饿死的人了!——假若我多读上几年书,只抱着书本死啃,像那些秀才与学堂毕业的人们那样,我也许一辈子就糊糊涂涂的下去,而什么也不晓得呢!裱糊的手艺没有给我带来官职和财产,可是它让我活的很有趣;穷,但是有趣,有点人味儿。

刚二十多岁,我就成为亲友中的重要人物了。不因为我有钱与身份,而是因为我办事细心,不辞劳苦。自从出了师,我每天在街口的茶馆里等着同行的来约请帮忙。我成了街面上的人,年轻,利落,懂得场面。有人来约,我便去作活;没人来约,我也闲不住:亲友家许许多多的事都托付我给办,我甚至于刚结过婚便给别人家做媒了。

给别人帮忙就等于消遣。我需要一些消遣。为什么呢?前面我已说过:我们这行有两种活,烧活和白活。作烧活是有趣而干净的,白活可就不然了。糊顶棚自然得先把旧纸撕下来,这可真够受的,没做过的人万也想不到顶棚上会能有那么多尘土,而且是日积月累攒下来的,比什么土都干,细,钻鼻子,撕完三间屋子的棚,我们就都成了土鬼。及至扎好了秫秸,糊新纸的时候,新银花纸的面子是又臭又挂鼻子。尘土与纸面子就能教人得痨病——现在叫作肺病。我不喜欢这种活儿。可是,在街上等工作,有人来约就不能拒绝,有什么活得干什么活。应下这种活儿,我差不多老在下边裁纸递纸抹糨糊,为的是可以不必上“交手”,而且可以低着头干活儿,少吃点土。就是这样,我也得弄一身灰,我的鼻子也得像烟筒。做完这么几天活,我愿意做点别的,变换变换。那么,有亲友托我办点什么,我是很乐意帮忙的。

再说呢,作烧活吧,作白活吧,这种工作老与人们的喜事或丧事有关系。熟人们找我定活,也往往就手儿托我去讲别项的事,如婚丧事的搭棚,讲执事,雇厨子,定车马等等。我在这些事儿中渐渐找出乐趣,晓得如何能捏住巧处,给亲友们既办得漂亮,又省些钱,不能窝窝囊囊的被人捉了“大头”。我在办这些事儿的时候,得到许多经验,明白了许多人情,久而久之,我成了个很精明的人,虽然还不到三十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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