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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4-08 02:0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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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 杰克·伦敦

出版社:中国友谊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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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克·伦敦小说精选

杰克·伦敦小说精选试读:

译本序

杰克·伦敦于1876年出生在旧金山,是弗劳拉·威尔曼和W.H.查内的私生子。从小生活在社会底层,因为屡遭歧视,他靠力气和拳头维护自己的尊严和生命。流浪汉、牡蛎非法采集者等儿童能干的事情,他都干过,而且往往是孩子王。他后来加入了淘金热的队伍中,做过拳击手,十七岁便签约加入一条海豹猎捕船,远赴北冰洋和日本。艰苦的劳动练就了一身好肌肉,加之他个大、块头足,虽然生活在底层,靠体力谋生,仍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强者。

另一方面,杰克·伦敦早早地意识到一个人靠体力谋生,到了晚年会很凄凉。因此,他从小酷爱读书,而且涉猎广泛,尼采的哲学、达尔文的进化论、弥尔顿的诗歌、吉卜林的莽林法则和史蒂文森的浪漫主义,都是他反复阅读的书籍。他曾在加利福尼亚大学就读一年,阅读了大量外国文学名著,如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和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战争与和平》等等。

经过刻苦的写作和生活积累,1898年,他终于叩开了文学的大门,在《大西洋》杂志上发表第一篇小说——《北方的奥德赛》,这一年他二十二岁。第一部小说集《狼的儿子》于1900年出版。1903年发表《野性的呼唤》,从此他成为美国最畅销的作家之一。随后《野性的呼唤》的姊妹篇《白牙》、他的自传体小说《马丁·伊登》、代表他左翼思想的《铁蹄》先后发表,尤其代表他超人哲学观的《海狼》问世,他在美国文坛的地位牢牢地建立起来。他是世界文坛第一个以一个词一美元的稿酬约稿的作家。时至1913年,他被公认为世界上稿酬最高、名声最大、读者最广的作家。在不到二十年的文学写作中,他赚得一百多万美元,相当于今天的亿万美金。财源滚滚的杰克·伦敦,在巨大的物质面前不知如何消费,正当创作盛年的他,沉溺于物质享乐而不能自拔,对生活产生了绝望。1916年,他死于尿毒症,年仅四十岁;一说他吸毒过量而身亡,还有说他是自杀。

他的短篇小说,如《墨西哥人》《

热爱生命

》《一块牛排》和《寂静的雪林》等,都清晰地折射出他的生活轨迹。人人都有世界观,如果想深入了解他的世界观,《海狼》又是必读的。“世界观”这个词是从英语翻译过来的,照字面意思可翻译为“向外看”。杰克·伦敦说他只有“向上观”,为此他专门发明了这个词,字面的意思可译为“向上看”。他坦言说,他向往上层人的生活,害怕底层人的生活。人的力气是会随着年纪而消失的,因此体力劳动者的晚年往往是悲惨的、可怜的。他决心靠脑力谋生,因为脑力劳动者到了老年还是强劳力,因此还是强者。令人深思的是,他的早逝恰恰是在成为脑力劳动者之后,他的知识让他产生了绝望情绪。

他的作品好读,他的人生更值得一读。本书选收了他最好读的短篇小说十一则,篇篇读来令人爱不释手,而如果参照他的人生读来,可能会有更多的收获,尤其在物欲横流的今天。苏福忠热爱生命

所有的,还算剩下了这一点——他们经历了生活中的坎坷艰难;能走到这一步已属不易,尽管他们没有留住下注的本钱。

这两个人蹒跚、吃力地走下河岸,走在前面的那个人在乱石滩中间还趔趄了一下。他们筋疲力尽,因为长时间吃苦,他们的脸上都呈现出痛苦的、忍受煎熬的表情。用毯子包裹起来的沉重的行李牢牢地捆扎在肩膀上,勒在额头上的皮带也很合时宜地帮助吊住了行李。他们每人手里握着一支来复枪,全都弯着腰,肩膀向前探着,脑袋更是向前伸着,眼睛则向着地面。“地窖里藏着不少子弹,要是有几发在我们身上就好了。”走在后面的那个人说。

他的语调听起来干巴巴的,不带一点感情。他有一句没一句地说着,前面的那个人只管自顾自地一瘸一拐地向着在岩石间流淌泛起泡沫的小河里走去,一句话也不搭理他。

后面的那个紧随着他。他们两个谁都没有脱掉鞋袜,河水冰冷刺骨——冻得他们的脚脖子生疼,以至麻木了。有时河水没及膝盖,总是冲得他们东倒西歪站不稳。

跟在后面的那个人被一块光滑的石头滑了一下,险些摔倒,但是他用力挣扎着没有倒下,嘴里却发出了痛苦的尖叫声。看起来他的头有些晕,不由自主地摇晃着,一只空着的手伸向空中,似乎想抓挠住什么东西。刚刚站稳,他就又向前走,不料又被滑了一下,几乎摔倒了。他停了下来,眼睛却瞧着前面这个一直不肯回头的人。

他一动不动地站了有一分钟,仿佛在心里说服着自己。接着,他朝前面的人嚷了一句:“哎,比尔,我的脚脖子崴了。”

比尔在泛着白沫的河水里摇摇晃晃地走着。他没有回头。后面的人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他走去。他的脸呆呆的,但那眼光却让人看出那种受了伤的鹿所流露出的神色。

前面的那个人依旧一瘸一拐,登上小河岸,头也不回,自顾自向前走。后面的人眼巴巴地看着。他的嘴唇有点发抖,他的棕似的胡子也跟着抖动。他不时地伸出舌头舔着自己的嘴唇。“比尔!”他大声地喊着。

这是一个坚强的人在向患难中的伙伴发出的求救信号,但是比尔没有理睬。他无奈地看着比尔摇摇晃晃、跌跌撞撞、古里古怪地前进,看着他走向矮矮的山坡,走向不高的山头,迈进那不甚明亮的光圈。他就这样瞧着比尔消失在山的那边。于是,他收回目光,缓缓地扫视比尔走后留给他的那一片世界。

太阳吊挂在地平线上,像一个快要燃尽的火球,被浑浑噩噩的雾瘴遮挡着,让人觉得那是一个什么团块,轮廓模糊,捉摸不透。他利用单腿休息着,掏出他的表。现在是四点多钟,至于日期,至少是两个星期之内,他已说不清了,眼下正值七月底八月初的季节——他能够辨别出太阳大概是在西北方向。他望着南方,那些小山头后面是大熊湖;那个地区在北极圈界限之内,处于加拿大的冻土地带之中。他站在铜矿河的一条小支流里,铜矿河从此一直向北流,流到加冕湾和北冰洋。他没去过那儿,但他在赫德森公司的地图上看见过那个地方。

他又重新审视着他周围的世界。这绝不是让人看了愉悦的一片景象。四周是模糊的天际线,小山低低的,没有树林,没有灌木丛,没有草——只是一片白茫茫的可怕的荒野,什么也没有。他的眼睛里流露出了恐怖的神色。“比尔!比尔!”他喃喃地一遍又一遍地呼唤着。

他在河水里退缩着,无边的世界似乎从四面八方挤压着他,大自然仿佛在施放自己的威风摧残他。他忽然抖起来,就像得了疟疾的病人,手里的枪掉在水里,激起好大的响动。他被惊醒了。他得鼓起精神,跟恐惧斗争起来。他的手在水里摸索着,找到了他的枪。然后他把行李往左肩挪了挪,减轻点崴了的脚脖子的负担。他开始小心地迈动脚步,畏畏缩缩地向前走去,脚很疼。

他不能停步,一刻不停地登上斜坡,赶往他的伙伴消失的那个小山头——他拼命咬牙,拖着受伤的腿走路的姿势怪模怪样,比他的伙伴的样子更可笑。到了山顶上,往下看去,呈现在眼前的竟是一个死谷,一毛不长。他又和恐惧做了一轮战斗,慢慢地在战胜它。他再次把行李往左肩上移了移,蹒跚地向山下走去。

谷底是一片沼泽地,厚厚的苔藓像海绵附着在水面上。每迈动一步,都有水从脚底喷溅上来,每挪动一下,脚下就发出咕叽咕叽的声音,因为苔藓总吸住他的脚,牢牢地不肯放松。他辨识着好一点的路,走过了一个又一个沼泽地。有时还能顺着比尔的脚印,绕过一堆堆突出在苔藓上的岩石,似乎在穿越小岛。

他虽然是孤身一人,但始终清楚地把握着前进的方向。再往前走,他知道就到了一个小湖边,四周全是又细又小的死枞树,本地人称那里是“提青尼其利”,意思是“小棍儿地”。一条小溪直通湖里,他记得非常清楚,溪上长着灯芯草,所以显得溪水不是白茫茫的——小溪两岸没有树木,沿着小溪他可以一直走到水源头的分水岭。翻过这道分水岭,就是另一条向西流淌的小溪的源头。在这条小溪的那端,狄斯河边上有一条独木船扣在那里,船下面是一个坑,坑上堆着石头。小坑里藏着他打猎钓鱼求食的必不可少的东西——子弹、钓钩、钓丝,还有一张小渔网,好像还可以找到不多的一点面粉、豆子和一块腌肉。

比尔会在那里和他会合的,他们要顺着狄斯河向南划到大熊湖。然后,再从大熊湖向南划,一直朝南,直到麦肯奇河。从麦奇河还要往南,继续往南方走,这样严冬就再也追不上他们了。什么湍流结冰,什么气候凛冽,去它的吧。他们会一直向南走到暖和的哈得逊公司的站点,那里有高大茂盛的林木,有吃不完的食品。

他向前一路挣扎的时候,脑子里全是这些个念头。他坚持认为,比尔没有抛下他不管,而是在那个藏东西的地方等着他。他必须得这么想,他的体力一点点耗尽,如果没有这些念头,他早就躺下来死去了。眼前那个叫太阳的模糊的光团渐渐沉下去的时候,他的脑子里一直在计划着他和比尔在冬天到来之前南行的每一寸路程。他一遍又一遍地想着那个地窖里藏着的和哈得逊公司站点上可吃的各种食品。他已经两天没吃什么东西了,如果要算上没有吃到可口的饭食,那就不止两天了。沼泽地带有一种灰色的浆果,他不时地弯下腰去摘食它们。这种浆果只有一点点浆水,倒有一大粒果核,又苦又辣,他知道这种浆果没有任何养分,但是眼下理智和常识都没有用,他必须得嚼食它们,吞下它们。

差不多到九点钟的时候,一块大石头绊了他一下,他极度衰弱疲惫的身体经不起磕绊,摇晃一下子就摔倒了。他一动不动地躺着,就是倒下去时的侧身姿势。过了好一会儿,他才从绑行李的绳子中挣出身体,摇摇晃晃勉强坐起来。天还没有完全黑下来,他借着这点可怜的暮色,在乱石中间摸索着,他收集着干松的苔藓,终于有一小堆了,他燃起了它们——火并不旺,冒着黑烟。他煮上了一白铁罐水。

他打开他的行李,第一件事就是数剩下的火柴。还有六十七根。他不放心,前后数了三遍,然后分成几份,用油纸包起来。他把一份放在他的已经空了的烟草袋里,一份放在他的破帽子的帽圈里,把最后一份放在贴身的衬衫口袋里。都放好了,忽然一阵恐慌袭来,他又把火柴全都拿出来,再数了一遍,还是六十七根。

他在火上烘烤着湿透了的鞋袜。鹿皮鞋几乎成了碎片,毡袜也有好几处磨破了,两只脚全磨破了,淌着血。那只崴伤的脚腕子的血管跳着疼,他检查了一下,脚脖子肿得和膝盖一样粗。他带着两条毯子,他从其中的一条上撕下一长条,裹扎在脚脖子上,又撕下几条,捆扎在双脚上,代替鞋袜。最后他喝光了罐子里的滚烫的开水,接着钻进两条毯子当中。

他睡得像个死人。午夜前后的黑暗转瞬而逝。太阳从正北方升了起来——说得准确点,那个方向出现了曙光,太阳被云彩遮住了。

六点钟时,他醒了,静静地躺着,仰视着天空。他感觉到肚子饿了,撑起身要起来。一阵大大的呼噜声让他吓了一跳,一只公鹿正在五十米以外的地方睁着机警好奇的眼睛望着他。他眼前立刻出现了鹿肉排在火上烤着咝咝作响的情景,仿佛已经闻到了扑鼻的香味。他下意识地抓起那只空枪,瞄准公鹿,扣了枪机。公鹿喷了个响鼻,转身跑了,听得见它的蹄子跑过山岩时的声响。

他骂了一句什么,扔掉了那支枪。他企图站起来,但每行动一下,都引起他一声又一声的呻吟。他慢慢地、吃力地起身。他身上的关节像生了锈的铰链,每行动一下都得冲破重重阻力,紧咬牙关。好半天工夫,总算站直了双腿,又过了十五分钟才直起腰,这时才跟常人一样直起身来。

他一步一步地挪上小山丘,察看着四周的地势。眼前一片灰蒙蒙的,没有树木,更没有树丛,只有灰色的苔藓茫茫无边,间或有些灰色的石头,几片灰色的小湖,还有几条灰色的小溪流,算是点缀吧。天空也是灰色的,看不见太阳,连影子也没有。他分辨不出哪里是北方,他似乎忘掉了他前一天是怎么取道走到这里的。不过他知道自己还没有完全迷失方向,他很清楚这点。他觉得他快要走到那个叫作“小棍子地”的地方了。那是在左边的一个地方,并且不太远——也许翻过一个小山头就到了。

他回到原地,准备打起行李,动身接着走。他先检查了一遍藏着的火柴,一包一包地摸了,但是没有打开来看。他还在那里犹豫,心里盘算着,为了那个厚实的鹿皮口袋。袋子没有多大,两个手掌就能拖起它。他清楚地知道它的重量——十五镑,和他的行李一样重,他有点为口袋发愁。他索性把它放在一边,先收拾别的行李,可是一忽儿,他又抓起那个口袋,还警觉地向四周打量着,怕谁抢走它似的;最终,他站起身来,摇摇晃晃地准备开始这一天的行程时,那个口袋还是放在了他背后的行李包里。

他向着左边走去,只要看到沼地上有浆果,就摘下来吃。扭伤的脚腕子已经僵了,他跛得更厉害。可是此刻饥饿带来的痛苦远比脚腕子的伤势难受,它们一阵阵地发作,咬噬着他的胃,疼得他集中不了注意力,他得走向“小棍子地”,偏离不得。浆果解决不了饥饿的剧痛,反而把他的口腔和舌头刺激得火辣辣的。

他到了山谷里。那儿有不少松鸡扑棱棱地飞起来,还发出“咯咯”的呼叫声。他捡起石头打它们,但是打不着。他放下行李,像猫捉麻雀一样悄悄地凑过去。尖尖的岩石划破了他的裤管,鲜血顺着腿流在地上,留下一条长长的印迹,但是这抵不上饥饿的痛苦。后来他在苔藓地上爬起来,衣服都湿透了,身上很冷,想吃到松鸡的念头撑着他,他什么都不理会。可是那一群松鸡围着他转,嘴里一直“咯咯”地叫着,似乎在嘲笑着他。他大声地骂它们,随着松鸡的叫声也大叫着。

有一次,他爬到了一只睡着的松鸡身边,可惜没有看见,直到它在他脸前飞起的时候他才发现。他也像那只匆忙飞起的松鸡一样惊惶地抓了一把,可是抓在手里的仅仅是三根尾巴上的羽毛。他眼瞅着它飞走了,心里恨恨的,似乎它做了天大的对不起他的事情。他走回原地,重新背起了行李。

时间一点点过去,他走在一条绵延不断的山谷里,这里多是沼泽,野物很多。一群驯鹿从眼前过去,差不多有二十多头,虽可望而不可即,但都在来复枪的射程之内。他心里发狂般地转着追赶它们的念头,他相信自己一定能够追上逮住它们。一只黑狐狸迎面走过来,嘴里叼着一只松鸡。他大叫了一声。可怕的喊声惊走了黑狐狸,可是并没有丢下嘴里的松鸡。

傍黑时,他走到一条小河边上。因为含有石灰而变成乳白色的河水从稀疏的灯芯草丛中流过。他抓住灯芯草的根,拔出一种好像嫩葱芽、木头钉子那么粗的东西填进嘴里。这东西很嫩,嚼起来在嘴里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似乎很香甜。这种植物是由填满了水分的纤维组成的,并不好嚼,它像浆果,任何养分也没有。他甩开行李,一头拱进灯芯草丛,像牛一样嚼食起来。

他累极了,总想歇一会儿——躺下来睡个觉;可是他得走,不停地走。不全是为了赶快走到“小棍子地”,而是饥饿逼迫着他。他在水坑里找青蛙,用指甲挖虫子,其实他心里非常清楚,在这么辽远的北方,怎么会有青蛙和虫子呢。

凡走过一个水坑,他都仔细查看,但是都白看。眼看天就要黑了,茫茫的暮色笼罩着四周,他才在一个水坑里发现一种像鲦鱼的小鱼,而且只有一条。他朝水里伸进了胳膊,还没有到达肩头,鱼就跑了。他马上用双手去捞,可是把水搅浑了,什么也看不见了。正着急的工夫,他掉进了水坑,半个身子都湿了。现在水更浑了,他只好干等着,等泥浆沉下去。

他又开始捉起来,水又很快被搅浑了。他更着急了,解下身上的白铁罐,舀水坑里的水。开头,他舀得太快,溅了自己一身不说,由于水泼得不够远,又都流回了水坑。他让自己平静一些,小心地往外舀水,但他觉得出自己的心跳,手也在抖着。他舀了有半个多钟头,水差不多被舀光了,可是看不见小鱼。他发现,石头间有一道暗缝,那条鱼早就顺着石缝游到另一个大水坑里去了——他估量,那儿的水一天一夜也舀不完。他后悔没有早些发现那个石缝,如果他一开始就堵上石缝,那条鱼也就属于他了。

转着这样的念头,他全身无力地躺倒在潮湿的地上。他轻轻地哭起来,一会儿,对着无情的把他团团包围的大荒野,他号啕大哭了一阵。后来,他又出声地抽咽了好一阵子。

他燃起了一堆火,喝了几罐热水暖了暖自己的身子,然后和昨天一样,他在一块岩石上躺了下来。之前,他又检查了一遍火柴是不是受了潮,并且上好了表的发条。毯子又湿又凉,脚腕子也在一跳一跳地疼。可是此时此刻他最大的感觉是饥饿。在不停的梦中,所有的情景都是一桌桌的饭菜和一次次的宴会,还有摆在桌上的各种各样的吃食。

睁开眼睛时,他感到又冷又不舒服。头上没有太阳,天空一阵儿比一阵儿灰暗,一阵儿比一阵儿阴沉。刺骨的寒风刮起来,不一会儿,初雪就让小山头变白了。他四周的湿气越来越浓,白茫茫一片。他已经燃起了一堆火,煮了一罐开水。此时的天空雨雪交加,越下越大,把火浇灭了,他的那些做燃料的干苔藓也被淋湿了。

他认为这是上天在提醒他,他得走,至于怎么个走法,往哪儿走,他心里也迷迷瞪瞪的。眼下,什么“小棍子地”,什么比尔,甚至狄斯河边小船下的那个坑洞都不在他的心里,他一心想的是“吃”的问题,他已经快饿得发疯了。他已经顾不上走路的方向了,只要能走出这个谷底就行。他在雪地里摸索,找有浆果和灯芯草的地方,见到就吃,可是这没有味道的东西总是填不饱他的肚子。后来,他碰上一种带点酸味的草,凡是能看见的都拿来吃掉,可惜不多,这是一种蔓生的草,很快就被雪埋掉了。

那天晚上,没有火,更没有开水,他钻进毯子里睡觉,好几次被饿醒了。雨雪完全变成了冻雨,淋在他裸露的仰躺的脸上,让他睡不安生。天亮了,雨停了,太阳依然看不见。那种剧烈的饥饿感没有了。想吃东西的感觉也消失了。他感到胃里有些疼,但是不那么难受。他的意识又清醒过来,开始想着“小棍子地”和狄斯河边的坑洞了。

他把那条已经撕过的毯子剩下的部分全撕成了条条,裹好流血不止的脚,捆扎紧受伤的脚腕子,准备开始下面的路程。背包收拾得差不多时,那个皮口袋又让他踌躇了许久,最后他还是带上了它。

谷地上的雪已经化得差不多了,山头还是白的。太阳出来了,他能够判断自己所处的方位了,他知道自己已经偏离了原来的路线。在过去的两天中,他一直向左走,那么现在它必须得偏右走,也许还能回到他定下的那条正确的路上去。

现在饥饿的痛苦虽然不折磨他了,但是他能感觉到自己的虚弱。他在摘食浆果和灯芯草时,每次都得停下来休息一会儿。他觉得嘴里的舌头变得很大,似乎上面长满了细毛,含在嘴里发苦。他的心脏也和平日不同,增添着麻烦。走几分钟,心就怦怦地跳上一阵儿,然后又是一下接一下地猛跳,让他喘不过气来,头晕看不清东西。

走到中午时,他在一个大水坑里看见了两条鲦鱼。这次他不急,他知道坑里的水是舀不干的,他用白铁罐子把鱼舀了上来。鱼不大,只有他的小手指那么大。反正他现在也不那么饿了,或者说胃都麻木了,不知道饿了,也许胃还睡着没有醒。他把小鱼生吃了,咀嚼很费劲,虽然他不饿,但得吃,因为他要活下去。理智让他这么做。

傍晚时,他又逮到了三条鲦鱼,这次他吃掉两条,留下一条作为次日的早饭。地上有被太阳晒干的零星苔藓,他又能够烧点水暖和身子了。这一天他走了有十英里路;次日,只要心脏不跳得那么厉害,他就不停步地走,差不多又走了五英里。他的胃真的和睡着了一样,一点感觉都没有。他已经走到了一个新的地带,鹿多起来了,狼也多了。能听到狼嗥,他甚至看见有三只狼穿过他前面的路。

又过了一夜。早上,他的头脑清醒,他解开那个皮口袋,倒出里面黄澄澄的金沙和金块。他把金子平均分成两份,一份用毯子包好,藏在一个隐蔽的岩石缝里,一份仍旧放进口袋,打在行李里。他用毯子条又重新裹了裹脚。那支枪他舍不得扔掉,他想着狄斯河边藏有子弹。

这一日,天下着大雾,他又有了饥饿的感觉。他的身体更加虚弱,眼花常常让他什么也看不见。摔跟斗已不是什么稀罕事了,一块小小的石头也能绊倒他。一次,他被绊倒了,正好摔在了松鸡窝里。那里面有四只小松鸡,也就刚孵出来一天的样子——一只毛茸茸的小生命仅够吃一口;他饥不择食,把它们统统塞进嘴里,像吃带壳蛋一样嚼起来。母松鸡大叫着在他的身边扑来扑去,他用枪托抵挡着,打它,它闪开了。他又扔石子打它,这伤了松鸡的一只翅膀。松鸡带伤逃走了,他在后面紧紧地追。

小松鸡勾起了他的胃口,他趔趔趄趄,跌跌撞撞地追着母松鸡。嘴里大声吆喝,时不时地捡起石头打它,有时他默默地追,一声不吭,被绊倒了就再爬起来,头晕了支持不住就揉揉眼睛。

就这么跑着追着,竟然穿越了沼泽地。他在潮湿的苔藓上发现了脚印。这不是他自己的——他肯定——那一定是比尔的了。现在他还顾不上仔细看,他得先追母松鸡,逮着它,再回来查看。

母松鸡被追得没有力气了,可是他也累得动不了了。母松鸡歪倒在地上喘息,他也趴在地上喘个不住,他和母松鸡相隔十来米的样子,他就是连爬这一点距离的力气都没有。等他恢复得稍稍有点劲了,母松鸡也有所恢复,他的手刚刚伸过去,松鸡就扑棱着翅膀逃到了他够不着的地方。鸡跑人追,直到天黑,鸡藏起来看不见为止。他的身体软绵绵的,被脚下的石头一绊,立刻头朝下栽倒了,脸被划破了,行李包压在身上。他就这样一动不动地躺着,好半天,他才吃力地翻过身,侧身躺着,上好表,一直到天亮。

又是一个大雾天。他没有再找到比尔的踪迹,和饥饿的痛苦、想吃东西的念头比起来这已经不那么重要了——不过——他没准也迷了路——他这么想。将近中午的时候,他被行李包压得实在受不了了。毯子已经差不多都做了裹脚布,他把那包金子分成两份,一份就随随便便扔在了地上。到了傍晚,那一份也让他扔了。眼下,他身上只剩下了半条毯子、白铁罐和一支枪。

他的脑子里开始出现幻觉。幻觉告诉他,他还有一粒子弹,就在枪膛里,是他把这忘死了。可是他也很清楚,枪膛里是空的。幻觉折磨着他,他想摆脱,几个钟头过去了,他一直与幻觉做着斗争。最后他拉开枪栓,结果枪膛里空空的,他非常懊恼,似乎在指望着找到那粒子弹。

还没有走够半个小时,幻觉又出现了。他重新开始和幻觉做斗争,但是幻觉死死缠住他,他不得不又一次拉开枪栓,摆脱它。有时,各种各样的奇怪念头越来越多,他只能一方面下意识地前进,一方面任凭它们侵袭自己的脑神经。这种念头多半一闪而过,因为饥饿的感觉太强烈了,不间断地啃噬着他。一次,正当他胡思乱想的当儿,一个东西几乎让他昏倒在地。他一激灵醒过来,吃醉酒似的摇晃着,他坚持着不让自己跌倒。他的眼前站着一匹马。真的是一匹马!怎么可能呢,他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他的眼睛此刻金星乱迸,要不就是一片漆黑。他使劲揉眼睛,再仔细看,哪里是马,这是一头大棕熊!那野兽睁着一双好斗的眼睛正在狐疑地打量着他。

他举起枪,可刚举到一半就想起来了,枪是空的。他扔掉它,抽出屁股后面刀鞘里的猎刀。他清楚,面前就是肉和生命。他用大拇指试试刀锋,刀刃还很锋利。他本来可以立即扑上去,杀死棕熊。可是他的心脏咚咚地跳起来,好像在警告他,接着心脏又向上猛拱,他的头沉甸甸的,意识正在一点点消失。

他被恐惧罩住了,他的勇气荡然无存。他如此衰弱,要是那头野兽攻击他,他该怎么办呢?眼下他不得不做出威风凛凛的样子,手握猎刀,目不转睛地盯着那头熊。棕熊笨笨地向前挪了两步,站直身子,咆哮起来。人如果逃跑,它就会追上去;可是这个人没有动。他不但不动,神情还很振奋,活的勇气终于战胜了恐惧,他也咆哮起来。他的声音凶狠,非常可怕,这是为生死关头发出的那种生命即将被攫取产生的恐惧而发出的。

熊慢慢向旁边挪了一步,嘴里发出威胁的低鸣,它被眼前这个站得笔直毫不畏惧的人吓住了。这个人一动不动地站着,像一尊石像。危险已经离去了,他猛烈地颤抖着,一头栽倒在潮湿的苔藓地上。

他重新站起来,接着向前走,一种新的恐惧感抓住了他。他并不害怕就这么被饿死,他怕的是自己求生的力量还没有耗尽时,被野兽撕成碎片。这一带狼非常多。荒原上空一直飘荡着狼嗥的声音,像是编织成的一只充斥着危险的大罗网,他下意识地举起手,向前推,似乎在推眼前鼓满了风的帆篷。

时常有三两只狼在他面前走过,但并不靠近他。这也许是因为狼们不多,不成势,再者,狼们找的是老实的驯鹿,这个怪怪的直立行走的动物没准会对它们又抓又咬呢。

天快黑时,他看到一些凌乱的骨头,显然这是狼咬死的动物。也许一个钟头前,这堆骨头的主人还是一只又蹦又跳又会叫的小鹿呢。他仔细看着这些骨头,已经被啃得发亮,一丝丝粉红色还能透视出生命的痕迹。也许天黑以前,他也要成这个样子吧。难道生命就是这个样子吗,这么虚无缥缈,这么转瞬即逝吗?人活着,才能感到痛苦。死了,就没有痛苦了,和睡觉一样,什么都不知道了。死了,人就休息了,一切就结束了。可是自己为什么又不甘心去死呢?

这是道难题,但是并没有让他多想。他叼着一根骨头,蹲在苔藓地上,仿佛吮吸着骨头上那点残留的淡淡的生命痕迹。嘴里的骨头,让他记起了甜丝丝的肉的味道,这味道飘忽而至,倏忽消失,这让他险些发疯。他使劲咬着骨头,有些时候他嚼碎了骨头,有时候骨头则硌碎了他的牙。他拿起石头,在石头上捣骨头,直到把骨头捣成碎渣,他再吞进肚里。忙忙慌慌中,石头有时砸在自己的手指上,可他一点儿不觉得疼,这让他有点奇怪。

接下来的几天雨雪交加。他已经没有计划何时赶路,何时宿营。白天黑夜他都在走着,只有在摔倒时,他就就地休息。他不像先前那样挣扎了,残余的一点点生命的火花燃烧的时候,他就赶路,慢慢地向前走,是他的生命在抗拒死亡,是生命在逼着他走。他的神经早已经麻木迟钝,他不再感到痛苦,他的脑子里充斥的全是各种各样的幻象和美妙的梦境。

他的嘴一直没有停止过吸吮小鹿的骨头,这些骨头都是他收集起来的。他不再爬山,只是沿着一道在宽阔的谷地上流淌的小溪走。可是他既看不到山谷也看不到溪流,他的脑子里全是各种幻象。灵魂和肉体只有在走路和爬行时才连在一起,其余的时候,它们就分开了,此刻它们的联系是如此的脆弱。

有一天早上他醒来时,神志非常清醒地躺在一块大石头上。太阳明晃晃的,觉得出一些暖意。他听到了远处有小鹿在叫。他模模糊糊地记起,天下过雨,刮过风,似乎也飘过雪,这样的时日到底是几天,抑或是两个星期,无论如何他是想不起来了。

他静静地躺着,阳光照在他的受尽煎熬的身体上,他觉得很暖和。他知道,这是一个晴天。也许他应该想办法确定一下自己所在的方位,他想。他费劲地侧过身子。下面是一条很宽流速很慢的河。河让他感到陌生,他很奇怪。他顺着河往前看,河水蜿蜒地流过一个个山谷,河边的小山比他平日看见过的都荒凉、矮小,光秃秃的。他又慢慢地朝前移动毫无表情的、呆滞的眼光,向着天际望去。他看到河流一直流到明亮光辉的大海里。他并不激动,他觉得这是幻象——海市蜃楼,是他此刻不健全的神经产生出来的莫名其妙的玩意儿。一会儿,他又看到光亮的海面上停留着一条大船。这更不可思议了,荒原中怎么会有大海和船呢,明明白白的,就和他的枪里没有子弹一样。不过奇怪的是,这幻象怎么能持续这么久,长时间不散去呢。

背后传来了一种声音——是一种咳嗽喘息的声音。他的身体异常僵硬衰弱,好不容易才翻过身来。在附近,他没有看见什么,他耐心地等待着。一会儿,那个声音又传过来了,他看过去,似乎有一条灰狼正在二十英尺的两块大山岩之间晃动。狼的两只耳朵不像它的同类那样竖得笔直;眼睛充满红丝,光暗暗的;它的头无力地耷拉着。狼在太阳光下不住地眨眼。这是一头病狼。他看着它的时候,又听见了狼的喘息和咳嗽的声音。

这该不是幻象了吧。他想着,一面又翻过身来,他要瞧见刚才被幻象遮掩住的现实情境。可是前方仍旧是那片亮晶晶的大海,那条船也还停在那儿。怎么回事,难道眼前的一切是真的吗?他闭上了眼睛,努力地想着。好半天,他终于想明白了。他走的方向一直是向北偏东,无疑已经离开了狄斯河分水岭,现在来到了铜矿谷。那么眼前这条流得不快且宽广的河就是铜矿河了,那边闪亮的大海就是北冰洋了。那条船应该是一条捕鲸船,它应该驶往麦肯奇河口,可是它怎么停在了加冕湾呢,是不是航向一直偏东,再偏东,就停在了这里。他想起了从前他看过的那张哈得逊湾公司的地图。他估想的这些,应该是没有错的。

他坐起身来,想着自身的事情。裹在脚上的毯子完全磨烂了,他的脚没一处好肉。另一条毯子也用完了,枪和猎刀不知丢在哪儿了。帽子也没了,帽圈里的火柴更没踪影了。不过,贴胸放着的那包火柴还在,是干的。表还在,也走着,他看了一眼,现在是十一点。他知道,他一直没有忘记过上表。

他一点也不慌乱,甚至很沉着。他的身体近乎衰竭,但丝毫没有痛苦的感觉。一点不饿,想到食物时更不兴奋。他理智地做着一切。他先撕掉了他的两节裤腿,裹好他的脚。他很庆幸白铁罐没有丢,他要喝上点热水,他还得走上一段可怕的路程,向那条船靠拢。

他做着他想做的一切,他的全身像中风似的哆嗦着。他准备去收集干苔藓的时候,发现自己站不起来了。试了几次都不行,他放弃了努力,开始手脚并用爬行起来。有一回,他爬到了病狼的身边。那头野兽费劲地伸出舌头舔着自己的牙床,慢吞吞地避开了。他注意到它的舌头是暗黄色的,不是通常那种健康的红色,像上面蒙着一层干涩的黏膜。

喝下热水之后,他觉得自己可以站起来了,可以像垂死的人那样挣扎着走路了。走几步,就得停下来休息几分钟。他的步子趔趔趄趄,软绵绵的,和他身后的那条病狼一样。晚上,黑暗笼罩住了光明的大海,他估摸自己和大海之间的距离缩短了也就四英里的样子。

夜晚他不断地听到病狼的咳嗽声,中间还夹杂着小鹿的叫声。他的四周全是鲜活的生命,是那种活跃强壮的生命。他知道那条病狼之所以尾随他这个垂死的人,是指望他先死去。当早上他睁开眼睛的时候,第一眼看到的就是那个畜生满怀渴望的目光。它夹着尾巴蹲在那儿,像一只可怜的倒运的狗。早晨的寒风中,它哆嗦着。他冲着它低声地吆喝,它无可奈何地龇着牙。

明亮的太阳高高地升起来了。一大早他就开始朝那条停在光辉的海面上的船走去,跌跌撞撞的。天气真好。这是高纬度的北方那种稍纵即逝的晚秋光景,可能持续一个星期,也可能明天就结束。

下午,他在路上发现了另一个人留下的痕迹。他推断,那个人不是在走路,而是爬行。那个人极有可能是比尔。不过此刻想到这个他很平静,既不好奇,也不激动。事实上,他处于一种麻木状态,七情六欲全都离开了他,胃神经和脑神经都睡着了。之所以还能走,是内在的生命逼着他。他已经衰竭了,但是生命不愿离去,这样才逼着他吃浆果和鲦鱼,喝热水,甚至对那条病狼保持着警惕。

他顺着那个人爬行的痕迹向前走,没有几步远就到头了——潮湿的苔藓地上散落着几根刚被啃光的骨头,狼的脚印还清晰可见。他看见了和自己那只一模一样的厚实的鹿皮口袋,但已经被尖厉的狼齿咬破了。他已经提不起来这只沉重的袋子了,努力了几回才提起来。比尔到死都带着它。他可以笑话比尔了。他可以带走它,带着它走到那条光明的船上去。哈哈!他笑起来,笑声粗野可怕,像只乌鸦在怪叫。那狼也一声一声地跟着惨嗥。突然他停止了笑声。如果这真是比尔的骨殖,这些有红有白的骨头真是比尔的话,他怎么能够笑呢?

他走开了。比尔是无情地抛弃了他;但是他绝不愿意拿走那袋金子,也不能够啃噬他的骨头。可如果两个人掉个个儿的话,比尔也许会这么做。他一边摇摇晃晃地走,一边想着这件事。

他走到一个水坑跟前,弯下腰准备找鲦鱼吃。一下子又猛然抬起头来,仿佛受了惊吓。水里映出的脸震惊了他,那张脸那么可怕,让他一下子清醒过来。他看见水里有三条鱼,但由于坑大,很难捞;他又试着用白铁罐去舀,也办不到。后来他放弃了,他怕因为自己极度衰弱会跌下水去淹死。因为同样的考虑,他才没有爬上顺着河水漂流的木头,河水可以带着他走,浅滩上有很多原木。

一天过去,他离那条船近了三英里;又过了一天,再次近了两英里——他只能和比尔一样往前爬行;五天过去了,他发现那条船离他还有七英里的距离,而他,一天连一英里也爬不了了。好在天气还很好,于是他就继续爬,晕过去了,醒了接着爬。那病狼始终跟在他后面,不停地喘息咳嗽。他的膝盖和他的脚一样鲜血淋漓,他已经把衬衫撕了垫在膝盖下,可鲜血还是流在了他身后的苔藓和岩石上。他回头看见病狼贪婪地舔食着路上的血迹,他不由得想到自己可能遭受到的结局——他必须得干掉这只狼。荒原上上演的这一幕求生的悲剧更加惨烈了——一个垂死的人爬行着,一条病狼跛行着,两个生灵都在觊觎着对方,伺机要了彼此的命。

要是一只强壮健康的狼吃了他也还罢了,可是要让这么一只只剩一口气的病狼吃了,真是恶心。他这样想着,很快又陷入了迷惘之中,各种各样的幻象折磨着他,清醒的时候越来越少了,清醒的时间也越来越短了。

他被贴在耳边的喘息声惊醒了,那狼也受惊向后跳,因为身体虚,一下子摔倒了,样子很可笑。可是此刻的他一点不觉得有趣。他根本不害怕,到了这一步,恐惧也没用。这会儿,他的脑子倒很清醒,他静静地躺在那儿,细细地思考起来。那船离他有四英里远,他擦擦自己的眼睛,还能清楚地看见;他还能看见一条白帆船在明晃晃的海面上乘风破浪前进。可是他清楚地知道,自己无论如何也爬不了这四英里了,也许他连半英里都爬不了了。不过,他必须活下去。经历了千辛万苦再死去,岂不太可惜了。命运对他有点苛刻。但是他不能死,即便他已奄奄一息,已经被死神握在手里,他还是要反抗,他要活着,他不能死。

他闭上眼睛,极其小心地使自己的意识不跑掉。疲倦像潮水般地涌上来,而且是从全身各部位涌上来的,他坚持着,不让疲倦这股潮水淹没他。可是疲倦像涨潮的海水,一浪高过一浪,一点一点沁淹着他的意识,有时候就被淹没了,他只能用无力的双手奋力划着,企图漂游过那黑茫茫的一片;有时候,心灵的力量也赋予他毅力,更有力地划着。

他面朝天躺着,一动不动。他听到病狼的喘息声,一点一点向他靠近。又好像过了很久,那声音越来越近,他就那样躺着,始终不动。它到了他的跟前,那条粗糙的像砂纸一样的舌头摩擦着他的两腮。他的双手突然伸了出来——毅力让他伸出了手。手指头弯曲着像鹰爪,可惜没有抓住什么。他没有了让他的双手敏捷又准确的力气。

狼的耐心让人不可思议,可是人的耐心更可怕。这一天,有一半的时间他都躺在那里,和昏迷斗争着,等待着那只想吃掉他的狼,而它也在想着吃掉他,如果可能的话。有时疲倦会淹没他,他要做很长很长的梦;但是无论是醒着还是做梦,他都在等待那条砂纸样的舌头来舔他。

这次他没有听到喘息声,他只是从梦中慢慢醒来,觉得那舌头正向他的手臂舔去。他一动不动地等着。狼的上下牙齿已经轻轻地扣在他的手上了,一点点地扣紧了,狼在用自己的最后的力气咬那个它等了很久的东西。可是他也等了许久,他的手——被咬破了的手抓住了狼的牙床。于是,狼无力地反抗着,他无力地攥着,慢慢地,他的另一只手伸过来,抓住了狼。五分钟后,他已经将全身的力量压在了狼的身上。他的双手不能够把狼掐死,但他的头紧紧地压住了狼的咽喉,嘴里已塞满了狼毛。半个钟头后,他感到有一小股热乎乎的液体流进了他的喉咙。液体的味道并不好,像铅液灌进了他的胃,完全是凭他的意志灌下去的。一会儿,他翻了个身,头仰着睡着了。“白德福号”捕鲸船上,有几个科学考察队的队员。他们在甲板上看见海岸上活动着一个说不清是什么的东西,船向着沙滩边的水面移动。由于辨认不出来是什么动物,严谨的科学家们便乘上一艘捕鲸艇,决定到岸上去看个究竟。接下去,他们发现了这个活物。他已经完全脱了人形,眼睛瞎了,没有知觉。他像一条大虫子,只管向着海面蠕动。但是已经很难前进半步,他始终不放弃努力,一直向前爬,看他的样子,就是爬上一个钟头,也前进不了二十英尺。

三个星期过去了,他躺在“白德福号”捕鲸船的一个铺位上,讲着他所经历的一切,泪水顺着他瘦削的脸颊流下来。谈话中,他不时地说到他的母亲,还总含含糊糊地提到南加利福尼亚,说那里灿烂的阳光、橘园和花园环绕的他的家。

又过了几天,他已经能和那些科学家和海员同坐一桌吃饭了。看着满桌子好吃的食物,他的目光贪婪,看到别人一口口地吃掉饭食,他就露出十分惋惜的神情。他的神志非常清楚,可就是在吃饭的时候,谁吃下去食物,他就恨谁。他是被饥饿吓坏了,总怕粮食断了顿。他找到船长、厨子和服务生,不停地问船上储存了多少粮食。他们每次都向他保证够吃的,但是无法解除他的疑虑,他会亲自悄悄地溜到贮藏室附近去窥探。

船上的每个人都看得出来,他胖了,而且每天都在胖。科学家们根据他们的理论,限定了他的饭量,可是他还是在胖,他的腰围不断地在增大。

船员们很清楚是怎么回事,他们只是笑。后来科学家们也知道了原因。他们发现他每天早饭后,都要溜到甲板上,像乞丐一样向船员们伸出手。船员们会笑着给他一块硬面包。他接过面包,像财迷看见金子一样地盯着面包看,然后就赶快塞到衬衫里。所有的船员都这么做。

科学家们只好由他去了。他们有时去检查他的床铺,那上面摆着一排排的硬面包,褥子里也被塞得鼓鼓的,每个角落都藏着硬面包,可是他非常清醒。科学家们说,他是被饿坏了,他在防备再次出现饥荒,他会很快恢复正常的。后来的事实证明了科学家们的正确,“白德福号”的铁锚还没在旧金山湾抛下去,他就一切正常了。

墨西哥人

没有谁知道他的来历,就连革命委员会里的那些“大革命”也不知道。这是一个神秘的革命阵营中的小人物。他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加入了这个阵营,为了为时不远的墨西哥革命,起劲地工作着。他们过了好多日子才理解了他,这个委员会里的人都不喜欢他。他在这个拥挤忙碌的房间里第一次露脸时,人们都把他看作一个奸细——是被狄亚士政权的情报机关收买了的爪牙。革命阵营中的不少同志被抓走,押解到境外,关进了美国的普通监狱和军事监狱。还有一些人戴着手铐、脚铐,在土墙前排着队,被枪毙了。

他们对他的第一印象就是怎么看怎么不顺眼。他看上去不满十八岁,个头不大。他自我介绍说叫菲力普·利威拉,他到这里来就是要参加革命——一句多余的话也没有,说完了就站在那儿等着。他的嘴抿得紧紧的,眼光并不友善。急性、大个子的保林诺·维拉心里一阵悸动。这个小伙子让人琢磨不透,既可怕又可恨,他的一双黑眼睛里含着的一股光让人想起毒蛇,冷酷的火燃烧着毒焰,全是不可化解的仇恨。他先是扫视了一遍革命者们,目光随后落在了正在工作着的打字机上。矮小的塞斯贝太太正在紧张地打字,偶尔一抬眼睛,与这目光不期而遇,手里的动作下意识地停了一下。她不得不把打过的信文重新检查一遍,然后才接着打那封草拟的信件。

保林诺·维拉看了看阿列拉诺和拉摩斯,他们也看着他,他们用目光互相探询着。他们的目光是犹疑不定的。他们共同认为这个年轻人来历不明,而且他身上有令人不安的气质。这几位正直、平凡的革命者,认为他是一个谜,不可理喻;他们仇恨狄亚士的暴政,但那是出于一个普通人的正直。他则不同,不同在哪儿,又让人说不出来。终于,容易冲动、雷厉风行的维拉说话了,他要面对这个难题了。“好吧,”他的口气很冷,“你说你是为了革命来工作,那么就把上衣脱下来,那儿可以挂衣服。来,我告诉你水桶和拖把在哪儿。地板很脏,你先擦干净了,别的房间的地板也需要擦。然后再把痰盂倒了,再把窗户擦了。”“干这些是为了革命?”年轻人问。“对,是为了革命。”维拉回答。

利威拉开始脱上衣,目光却冷冷地扫视着他们。“好吧,就这样吧。”年轻人后来说。

没有别的话了。他每天按时来——扫地,擦地板,收拾房间。他很早就把炉子清好灰,预备好煤和引火柴,等这屋子里最勤快的那个人来工作之前,火炉已经生好了。“我可以住在这儿吗?”有一天,年轻人问。

哈!狐狸终于露出尾巴来了——这个狄亚士的爪牙原形毕露了。他要睡在革命委员会里——探取他们的秘密,获得他们的名单,知晓墨西哥地下革命同志的住址。这个要求当然被拒绝了,利威拉也没有再提起过。他们不清楚他住在什么地方,在哪儿吃饭,靠什么谋生。有一次,阿列拉诺想给他两块钱,但利威拉摇着头,不肯接受。维平过来了,极力劝他接受这钱。他急了,说:“这是为了革命工作。”

在现代,进行革命是需要资金的。可是委员会在这方面一直很窘迫。委员们勒着肚子工作,再苦也无怨无悔;可偏偏有些时候,革命的成功与失败,就只是几块钱的事。有一次,也就是这些日子的第一次吧,两个月付不上房租,房东逼着委员们搬家。那个整日穿着褴褛的粗布衣服的小佣工,在梅·塞梅贝的工作台上放了六十块金币。这样的事情已经不止一次了。还有一次,不停歇的打字机已经打出了三百多封求援信(请求在册的劳工组织捐资,要求编辑们在报纸上主持公道,还有对美国镇压革命志士的高压行为表示抗议),因为买不起邮票而发不出去。此时,维拉的表已经看不见了——那台老式的自鸣金表是他的老父亲给他的。梅·塞斯贝手上的结婚金戒指也没有了。一分钱难倒英雄汉,拉摩斯和阿列阿诺一筹莫展地捋着他们的长胡子。这些信非寄不可,可是该死的邮局不赊账。利威拉戴上帽子走了出去。他再露面的时候,手里拿着一千张两分的邮票,立刻放到了梅·塞斯贝的工作台上了。“这钱该不是狄亚士的黑钱吧?”事后,维拉对同志们说。

同志们扬了扬眉毛,没有人能断定此事。此后,这个为革命而做了清扫工的年轻人菲力普·利威拉总能在委员会最最需要钱的时候,掏出自己的金币、银币。

可是,他们还是没有办法让自己喜欢他。他们太不了解他的了。这个年轻人的做派显然与他们不一样。他从来不向任何人吐露心声,拒人千里之外,也让你无法去接近他。他虽然年龄不大,但没有人敢去问问他。“也许他是个喜爱孤独的伟人呢,不知道,我可说不清。”阿列阿诺束手无策很无奈。“这个人很冷。”拉摩斯说。“我看他的心已经麻木了,”梅·塞斯贝说,“没有神采,没有笑容,都给烧光了。他似乎是个活死人,可有时候,又不可思议地充满了生气。”“他一定吃了不少苦,”维拉认为,“没有遭遇过苦难的人,绝不能像他这样——别忘了,他不过是个孩子。”

话是这么说,这些人还是不能让自己喜欢他。他没有和别人谈过天,也不问别人什么,从来没有发表过意见。大家高谈阔论,讲述自己所从事的革命事业时,他也不过是站在旁边聆听而已,面无表情,仿佛没这个人一样。他用他那独有的冷冷的目光看看这个,看看那个,谁说话看着谁。谁碰上了,都会不寒而栗。“他不会是奸细,”维拉私下里对梅·塞斯贝说,“我认为他是一个出色的革命者,比我们所有的人都更伟大。这是我感觉出来的,我的心,我的脑子都是这样告诉我。可是我不能够了解他。”“他的脾气不好。”梅·塞斯贝说。“我看出来了,”维拉说着,不觉惊抖了一下,“他盯视过我。那种眼光全然没有爱,只有震慑,和老虎的一样。我知道,如果我们中间有谁不忠于革命的话,他会把谁杀了。他没有感情,他像一把钢刀,冰霜一样的冷酷无情。一个人在冬夜,在荒凉山顶上即将被冻死时,才有那样的目光。我不怕狄亚士的刽子手,可是我怕他。我跟你说实话,我真的怕他。他是奉了死神的命令来这儿的。”

不久,说服同志们相信利威拉,派他去执行重要任务的也是维拉。洛杉矶和下加利福尼亚之间的交通线断了。有三位同志被枪杀了,而且死在他们为自己掘的坟墓里。还有两个同志被关押在洛杉矶的监狱里。联邦军司令璜·阿尔瓦拉多是个凶恶的敌人,他破坏了革命者们的一整套计划。他们已经和活动在加利福尼亚的革命者们,不管是老的还是新参加进来的,都联系不上了。

年轻的利威拉接受了命令去了南方。他返回来的时候,交通线又恢复了;璜·阿尔瓦拉多也死了,人们发现他被刺死在床上,一把钢刀深深地插进了他的胸前。这件事超越了利威拉所接受的任务的范围。不久,委员会里的人就全知道了他这趟所进行的全部活动。他们没有问过他,他也一句话不说。但是彼此交流的眼神中,已经说明了一切。“我好像说过,”维拉说,“这个年轻人比任何一个人都让狄亚士害怕。他的心坚硬似铁,他有上帝赋予的铁手腕。”

梅·塞斯贝曾说过,这个人的脾气不好,其他的人也感觉到了,而且他自己也能证明这点。有时他出现在大家面前时,鼻青脸肿,耳朵也破了。他们猜测,他肯定是在他吃饭、睡觉、赚钱的环境里,也就是他们不知道的他的世界里,常常和人打架斗殴。有一阵子,他开始为委员会的宣传周报排字。可是有时候,他的伤让他排不成。他的手指头,尤其是大拇指皮肉撕裂,甚至有时一条胳膊无力地耷拉着。此时,他的脸上多半会流露出痛苦的表情。“一个流浪汉。”阿列拉诺说。“不知道在哪个下流地方瞎混的家伙。”拉摩斯认为。“那他的钱是哪儿来的呢?”维拉不解地说,“今天,不,就是刚才,他拿出了一百四十块钱——付清了纸钱。”“他不来的时候很多,”梅·塞斯贝说,“从来没说过为什么。”“我们派个人跟踪他一下子。”拉摩斯建议。“别指望我干这个。”维拉说,“就怕你们从此再见不到了,除非参加我的葬礼。他太可怕了。他的脾气上来,恐怕连上帝都得躲避三分。”“我觉得自己在他面前像个孩子。”拉摩斯说了实话。“我觉得他的身上有一股强力——一种原始的力量,像强悍的狼,袭击人的响尾蛇,咬人的蜈蚣。”阿列拉诺说。“他简直就是革命的化身。”维拉说,“他有着革命者的灵魂,有着火一般的革命热情,他的复仇心声喷薄欲发,可是他一声不吭,他悄悄地杀人。他是一个昼伏夜出的恶煞星。”“说起他,我就要心酸。”梅塞斯贝说,“这个小伙子没有朋友,他仇恨世上所有的人,之所以和我们在一起,容忍我们,是因为我们可以实现他的愿望。这是一个孤独的年轻人……寂寞的……”她的泪水充盈了双眼,话也说不下去了。

利威拉的行踪确实诡秘。有时,一个星期不见他。有一回,一个月不见他的身影。可每次,他都出人意料地回来了。和平时一样,回来就回来,什么也不说,掏出许多金元,无声地放在梅·塞斯贝的工作台上。然后,一连多少天,白天黑夜都待在革命委员会里。过一段,他又会白天走出去。每逢此时,他总是会早来晚走。阿列拉诺发现,他有时半夜里排字,而且又是拇指受伤肿胀;有时嘴唇流着血。二

形势发展到了紧要关头。革命能否被发动起来,关键在革命委员会。可偏偏这时候,革命委员会一分钱也没有了。眼下是最需要钱的时候,可是钱却越来越难弄到手了。革命者们掏出了自己身上的最后一分钱,再也拿不出什么来了。从墨西哥逃亡,以卖苦力抵债的农民们——他们在外的身份是季节工,也捐出了他们的一半工资。可是钱还不够。多年来,白色恐怖下的艰辛、劳苦、牺牲,该到了收获的时日了。成败在此一举,只要再加一把劲,再做一次最后的努力,就会像在天平上加了一个砝码,胜利将偏向一边。他们最清楚自己心中的墨西哥,群众一旦发动起来,革命就会向前推进。眼看狄亚士的政权就会像纸糊的房子一推即倒。边境上已经在集结武装力量,一个美国人带领着一百名世界产业工人联合会的会员,在边境上待命,准备攻打下加利福尼亚。他需要枪支。革命委员会这边也跟大西洋那边的人联络好了,这是一支杂牌军,有冒险家、有投机的军人、匪徒,有一肚子怨气的美国工会会员,有社会主义者、无政府主义者,还有从墨西哥流亡出来的农民、囚徒、矿工——所有被现代社会摒弃、失去了家园的奋不顾身的人们。他们现在缺少的就是枪支、弹药,他们迫切地需要枪支、弹药。

这些穷苦的各色人物一旦冲过边界,革命就会爆发。他们会占领北方的海关,占领港口,狄亚士根本顾不上,他要集中力量,控制南方。可是南方的星星之火也会成燎原之势。人们会武装暴动、会占领一个又一个城市,狄亚士会一个一个地失掉各个州。最后,所有的革命力量会汇聚在狄亚士的最后的据点——墨西哥城。

可是钱在哪里呢?革命的人员有的是,他们需要枪械来武装。他们知道那些肯卖给他们枪的商人,一分钱难倒英雄汉,革命委员会的人们一筹莫展。他们的口袋空了,他们用光了最后的一个铜板。眼看着在革命天平上摆动。枪、子弹!子弹、枪!集结的队伍需要枪,怎么办?拉摩斯想起他被没收的产业,啧啧叹息。阿列拉诺抱怨着自己年轻时没有勤俭节约。梅·塞斯贝甚至在想,革命委员会的同胞们要是过去节省一点,也许现在不至于这样。“真是想不到的事情,墨西哥能不能自由,居然取决于区区几千块钱。”保林诺·维拉说。

他们的脸上呈现出绝望。本来,还是有希望的。乔斯·阿马利诺已经答应拿钱,他是新近参加革命委员会的。可是刚刚传来消息,他在自己的庄园里被捕了,被枪杀在他的马厩的墙根下。

利威拉跪在地板上,用肥皂水擦拭着地板,光着的膀子上净是星星点点的脏沫子。“五千块够不够?”他问。

在场的人都很惊讶。维拉咽着唾沫,点了点头。他说不出话来,可是他心里忽然有了希望。“那就订枪吧,”利威拉又接着说下去,他从来没有说过这么多的话,“看来时间紧迫。我会在三周之内准时把钱送过来。这样也不错,那时候,天会暖和一些,对打仗的人有利。何况,我也只能做到这样。”

维拉想遏制住自己的希望。这是不可能的。自他参加革命以来,美妙的希望瞬间破灭,是数不胜数的事。他不怀疑这个衣冠不整、为革命而做清洁工的人的话,可是他就是不敢相信。“你发疯啦!”他说。“三周之内,”利威拉说,“订枪吧。”

他站起身来,把卷着的袖子放下来,穿上了外衣。“订枪吧,”他重复着,“我现在就走。”三

凯里办事处事务繁忙、杂乱,电话声、吵闹声不断,好不容易到晚上才抓了个空开了个碰头会。凯里忙得很,但是运气不佳。他请来丹尼·华尔德,专门从纽约请来的呢,安排他和比里·卡尔塞进行一场比赛,日期定在三个礼拜之后。不巧卡尔塞偏在这几天受了重伤,已经在床上躺了两天了,凯里小心地瞒着体育记者们。他焦急地寻找能够代替卡尔塞的人。他发了许多封电报到美国西部去,把每个符合条件的轻量级拳手都问遍了,但是他们都因为合同的原因,或是打比赛脱不开身,没有一个能来的。现在,有一个人来了,可是他觉得把握不大。“你胆量不小!”凯里见到利威拉,只看了他一眼,如此说道。

利威拉的眼睛里闪着仇恨的光,但脸上很平静。“我能打倒华尔德。”他这么说。“你这么肯定,你和他打过吗?”

利威拉摇头。“他闭着眼睛,用一只手就能把你打趴下。”

听到这话,利威拉只是耸耸肩膀。“你说话呀!”拳行老板急得嚷嚷起来。“我能打倒他。”“你都和谁打过呀?”迈克尔·凯里问。迈克尔是凯里的弟弟,在黄石开设赌场,没少在拳击上赚钱。

利威拉只是狠狠地瞧了他一眼,仍旧是没话。

这时,老板的秘书,一个穿戴花哨的年轻人响亮地冷笑一声。“你认识罗伯兹,”凯里打破了僵局,“好吧,你坐下来等他吧,我已经派人去请他了,差不多也该来了。不过,看你的模样,希望不大。我不能让不入流的比赛让观众们扫兴。你要知道,绳栏周围的票要卖到十五块钱一张呢。”

不一会儿,罗伯兹来了,身上带着酒味。他又高又瘦,无精打采。他走路四平八稳,说话也是这样慢条斯理的。“听我说,罗伯兹,”凯里开门见山,“你夸下口,说你发现了这个墨西哥小子。你清楚,卡尔赛的胳膊受伤。这个不起眼的小子居然跑了来,厚着脸皮说能代替卡尔塞。你说说看!”“一点不错,凯里。”他慢吞吞地回答,“他能打。”“我看你接着就要说,他能打倒华尔德了。”凯里顶了他一句。罗伯兹还真的思考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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