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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4-08 06:3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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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飞明

出版社:天津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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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锁迷城

雾锁迷城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雾锁迷城作者:张飞明排版:汪淼出版社: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时间:2018-01-01ISBN:9787201124551本书由安徽新儒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第一章抵达

故事是这样的:一个来历不明的人去找一个诗人。他不知道诗人长什么样,他甚至都拿不准找他是否真能解决自己的疑惑,说起来他也只是读过一篇有关诗人的文章,在那文章里,他觉得有个疑团也许与自己有关,所以他就去找诗人了。

他坐火车抵达了诗人生活的城市。

他叫程灿。

火车刚停下来的时候,雨下了起来,哗哗响着,像是天空在打鼾。程灿穿着牛仔裤,帆布鞋,T恤,一副随性的打扮,他是那种永远都想着和年轻人一块玩耍的人,尽管事实上他并不怎么合群,宁愿一个人喝着闷酒,也不愿意听人唠叨。

他随人群走出火车站,提着一个小皮箱,连伞也没有就走进了雨中,在熙来攘往的人群中举目凝视前方。空气中有一股泥土的气息,让他倍感亲切,以为回到了家乡——那片有河流有麦田的地方,每当下起雨来,便有这种气息催促着他赤脚跑进雨丝编织的网中。

雨很快停了。他多少有些失望。一个急急忙忙的小个子假装撞上他,却被他的70瓦灯泡一样的目光吓跑了,来不及抢走他的皮箱。他曾带着这个皮箱跑过很多地方,说起来也有七八年了。紧接着,又有一个小伙子撞上来,这次他得逞了。

程灿快步追赶,在火车站附近的一条巷子里终于追上了,但是对方来势不小,共有五个人围过来,为首的两个甚至手里拿着铁棍,嘴里叼着烟。“识相的话,就赶紧滚蛋。”为首的一个横喝道,往地上吐了一口痰。

程灿不作声,捏起拳头。“嘿,小样的,看来很有骨气,皮实是吧?”另一个示意其他人,“给他点颜色瞧瞧。”

铁棍劈头盖脸打来,程灿闪身避开,夺过对方的铁棍,瞬时从后面给了他一拳,那人应声倒地。另一个拿铁棍的没来得及反应,或者这种场面是自己没有意料的,还一愣一愣的便被程灿撂倒。余下三人又是挥拳又是踢腿地冲过来,也是被程灿三下五除二放倒,爬起来唉声叹气一溜烟跑了。

程灿拍拍手,扔掉铁棍,拿了他的皮箱,出了小巷子。早有两个小孩子尾随着他,一人一声 “英雄”“这才叫好汉”,要拜他为师,甚至从口袋里掏出皱巴巴的钞票,要请程灿吃饭,结果都被他撵回家。两个小孩很失望地离开了,还不时回头看看程灿的背影,嘴里骂骂咧咧。

这不像是程灿熟悉的那种灯红酒绿、夜夜笙歌的城市,相反,它安静到让人感到窒息,好像图册里的黑白照片,单调、无趣,更关键的是,没有属于它的特色。你可以想象得出,一条灰色、肮脏的街道延伸到视野的尽头,两边是各种门店,面馆、超市、打印店、快餐店……总是那些你不用想都知道的画面,不用听都清楚的流行歌曲。

程灿信步朝前走去。他饿坏了。火车上卖的那些食物,败坏了他的胃口。说起来,他一直坐在火车靠窗的位子,看外面的树木、房屋和牛羊掠过他的视野。一个相貌标致的女人坐在他的对面,却不像他那样专注地看着外头,而是专注地盯着他的脸,仿佛他是一面镜子,她要从中寻找梦境的残余,将之压成记忆的片段,储存到脑海。他本可以与她度过一个良宵,看看她那炽热的目光与不安分的手就知道了,她的腿甚至在他的腿上擦出火来了。但是他没有放手去做。没人知道为什么,也许连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

他看上去更像是支着脑袋在做梦,或者做做样子,让人以为他在做梦,好像他梦到了一瓶水或者一支笔,他在那里写啊写,直到他对面的女人下了火车,走出他的梦的边界,消失在了远方。可能在下车前,她还瞄了一眼那个戴帽子的游客,他离程灿不远,呱啦呱啦说了一个晚上,坐在对面的两个人被他折磨得捂住了耳朵,这两人从一上火车就在下一盘象棋,没完没了,好像下不完似的。

戴帽子的游客似乎在说一个火车怪客,这个怪客出于不知道的目的,一心想翻到车厢外面,坐在车厢上看风景,后来有一个美女打消了他的念头,她是一个什么心理学家或者业余的精神分析师,怀着浓厚的兴趣打探火车怪客的生活、想法,简言之想深入到他的童年的记忆里去,但是这个想翻到车厢外看风景的火车怪客,不是说他对童年没什么印象了,就是极力夸赞美女的脖颈,那么雪白的脖颈,使他忍不住想伸手去摸摸。讲到这里的时候,戴帽子的游客伸伸懒腰,或者那个动作表示他渴了,因为坐在他旁边的一个戴眼镜的家伙递给他水,他二话没说就喝了个干净,这时他才发现他的故事除了他自己,并不是没有听众。但是呢,那故事也就到此为止,没有下文。“那就是结尾了,”戴帽子的游客最后说道,“不是什么故事都需要所谓的结尾。”

程灿在饭馆里要了一碗拉面、一份小菜,目光扫视着,店里还有几个客人零散地坐着。两个汉子说话特别响,好像充塞他们间的空气凝成了固体,非得用高分贝的声音才足以穿透。在程灿右边,一个面容姣好的女人正在玩她的手机,看上去三十岁左右,更年轻也说不定。她穿着粉色上衣、蓝色牛仔裤,忽然受一种直觉的驱使朝他看过来,他忙不迭转过头去,神情之狼狈连他自己都感到气恼。这时他前面的情侣吵起来,好像是男的有了外遇,女友威胁要拿刀砍了那小三,男的求她冷静,女的一听就越发来气,声称要将手机里的什么照片上传网络,让他吃不了兜着走,男的也不是省油的灯,叽里呱啦训斥了对方一顿……

程灿起身走了出去。天边一朵像是画上去的白云被他的目光锁住,似乎对于该走哪个方向,这白云知道的比他都多。

一个小伙子哼着歌,骑着自行车从他身边经过,带来了一股清凉的风,风里夹着混合了花香、蒜香和烟味的奇怪味道ꎻ他忽然很想抽烟。

他走进一家小卖店买烟和水。老板头也不转过来,一动不动地看着一部港片,闹哄哄的搞笑场面,但是他一动不动,冷漠而安静,好像他在看的不是喜剧而是悲剧。“给我一包……”程灿指指一包红壳的烟。老板像树懒似的,缓慢地靠近来,非卖给他一包更像是本城产的劣质烟。“来这儿旅游的,都买这种烟。”老板说着拆开了那包烟,给自己点了一根,然后将烟盒递给程灿。程灿不接。“我不要这包。”他重新指指那包红色的。“那包不卖。”老板冲程灿的脸吐出一口烟,“这里卖给游客都是这个。”说着,将那包他拆开的扔给了程灿。“你怎么知道我是游客,而不是一个归家的本地人?”程灿说着摸了摸脑袋。

老板笑了起来,但是笑容看起来很可怕:“呐,别说我没提醒你,这个鬼地方我住了大半辈子了,是什么人我比那图书馆破破烂烂的地方志还清楚。”

说着老板不知从哪儿摸出来一张又旧又脏的地图,“送给你吧,用不着了,”一双大手拍在地图上,惊飞了一片灰尘,“就当是抽了你一根烟的报酬,不用客气。”

程灿拿着那包少了一根烟的烟和地图,走出来。地图与他经常看到的那种不一样,准确地说,它更像是一张酒吧地图,上面除了街道,就是酒吧,什么 “25小时”“绿色沙砾”“独狼”“万有引力”,写满了地图。“一个城市的故事是否精彩,取决于它的酒吧数量。”他记得当他走出店时,老板在他身后这样说道。第二章蛇蝎美女和神秘杀手

在程灿入住的旅店 “夜来香”附近,有一家酒吧。

他心里哼着小曲,嘴闭得紧紧的,脚步愉悦地跨入酒吧,他的像狮子一样锐利的目光,一下子在那个女人的脸上僵住了。他的第一感觉毫无疑问是惊喜,然而又不由得带几分警觉,犹豫着是否朝她走去。

从他站住的这个角度看过去,她在酒吧的柔和的灯光下,自然焕发出别样的色彩。她的脸能使一个困倦的男人顿时神情焕发、生龙活虎,值得为她去打一场仗,——这是不是有点过分了?还有她的目光。不管怎样,程灿是不会忘记她的目光,他当然知道自己是在怎样的情况下,与她四目交接——她朝他打了招呼,避开是来不及了,再说她的美丽宛如磁极,把他这块愚钝的、有锈斑的铁吸引了过去。

奇怪啊,又不是老朋友,这么大方,让他感到错愕。“蓝芸。”她一边自我介绍,一边大方地把手伸给他。

他握了握,觉得柔软极了。他们的对话开始很平淡,也结束得平淡。从程灿谨慎的神态看来,蓝芸初步意识到眼前这个来历不明的男人颇有个性。当时蓝芸频频地让程灿喝酒,而他却推托酒量不行,同时让人感觉他这么做,是由于有什么要紧的任务没完成,怕被喝酒耽误了。“有什么事不能放下呢,今朝有酒今朝醉。”蓝芸像个汉子似的,劝着程灿喝酒。“我不喜欢醉酒的感觉。”他轻描淡写地应道。“喝酒不图个醉,那图啥呢?”蓝芸朝酒保打了个响指,又要了四瓶百威。

程灿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也许是图个清醒吧。”

蓝芸听了乐了,“你这人真有意思,我没有看错人。”

话还没说完,她就将屁股从座位上挪下来,脚底一个踉跄,扑到程灿的身上。程灿连忙扶住她,不由得碰到她的目光,急忙转过头,像是怕被她炽热的目光燃着。好热啊,他心想。

隔一张桌子远的地方,有人在吵架,声音越来越大。不难猜是一个醉酒的家伙,调戏一个情绪失控的女人,被后者的男友逮住。双方的朋友都加了进来,很快演变成斗殴。酒杯摔碎的声音、骂声、桌椅碰倒在地的声响、劝架的声音,全混杂在一起,熬成了一锅浓汤。场面混乱到难分彼此。一个头发染成金色的小伙,突然被人从人群中扔出来,撞上刚从厕所回来的蓝芸,吓得她尖叫不止。程灿准备怒目瞪视人家,却不想对方恋战,已重新杀入人群。

程灿拉着蓝芸出了酒吧,从几个练习滑板的小孩中间穿过。酒吧里吵架的事司空见惯,可并不是每次都能当护花使者的,对这点程灿心知肚明,嘴角也难免拉出了一丝微笑。

蓝芸酬谢他,认真地邀请他到离酒吧不远的咖啡馆。她不知道出于什么理由,就告诉程灿这个她才认识不到一小时的男人,她嫁给了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这种话题索然无味,然而,它确实提示他们之间的某种关系正在确立。那么,当初为什么嫁给他了?答案显而易见,这个他素未谋面,在她看来又粗鲁又惹她厌烦的男人,虽然不具万贯家财,倒也有一些家底。“哦,我懂了。”程灿心不在焉地说,一个念头在他脑海中,像鹰一样翱翔。若是与她搞好关系的话,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小城里,说不定她还能帮上忙。但他随即掐灭了这个念头,这样想未免龌龊,他当机立断,下次不能有此不符男人身份的想法。“你懂什么?”她忽然窜到他对面,认真地看着他。她的目光真够灼人。烈日下的皮肤发烫,那是夏天的感觉。爱情的炽热也不过如此。

咖啡馆里人满为患。“想不到这店这么火。”蓝芸抱怨道,“往常来的时候,也不过就几个连自己姓啥都不知道的醉鬼。”

忽然有人喊捉贼,一个光头瘦小子飞快地从他们前面跑出去。程灿都没看清怎么回事,便听到蓝芸叫喊着:“快拦住他!”他倏忽之间就追赶了出去。飞贼发现有人追赶,跑得越发积极了,跳上路边停放的一辆单车,程灿见状也抢了一辆,紧随其后,只留下车主在后面挥舞着拳头、一边跑着一边咒骂着。

他们横冲直撞拐入一条黑灯瞎火的巷子。巷子曲里拐弯,还到处是水洼和碎石,不时溅得一身泥泞和脏水,屁股颠得都快要掉了。程灿不由得纳闷,这是赶哪门子的事儿,偏让自己给撞上了。飞贼忽然消失在巷子的深处,程灿很是疑惑,他将单车扔到一边,警觉地往前走着,不知道从什么角落里冒出来一对男女,吓出程灿一身冷汗,那对小情侣慌慌张张地小跑着离开了,男的还不时回头看看程灿,好像怀疑程灿不是好人,——这个点出现在这么一条莫名其妙的巷子里,的确让人放心不下。

他听到不远处有扇窗掩上的声音,心想你小样的还能跑哪去。他来到窗前,听到有人碰翻凳子的声音。程灿准备翻进去,这时听到里面有俩男人说话。“都搞定了吗?”“放心吧,搞定了。”“没被人发现?”“放心,不留痕迹。尸体埋的地方,就算将这个城市掀了个底朝天也不会发现的。”“钱在这,你点点看。离开这个地方,我们老板不想见到你。”

里面忽然亮起一盏黄色的暗淡的灯,稍微映出窗帘上的各种花式图案以及俩人影。不知从哪里窜出来一只老鼠,被程灿挪动的右脚踩了一下,发出惨叫,生性厌恶老鼠的程灿也本能地嫌恶地退后,结果撞到窗户上。

屋里的人喊道:“谁?”

程灿拔腿就跑。没跑几步,前面冲出来摩托车,刺眼的车前灯打在程灿身上。摩托车来了个紧急刹车,说时迟那时快,程灿将车上的年轻人一把扯下来,扔在地上,年轻人一个激灵跳起来准备扑上去跟程灿恶斗,程灿早踩下油门,风驰电掣地离去,留下年轻人哭丧着脸以及屋里头追赶上来的两个男人。“让他给跑了。”“放心。”“放心个屁。”“放心,我看清他的脸了。就算将这个城市掀了个底朝天,我也会找出他来。”“找不出来,你也完蛋。”“放心。”

又一辆摩托车穿过巷子,灯光打在说最后一句话的人脸上,隐约可见他的脖子上文着一条龙。第三章等待是为了遗忘

程灿看不出这一天有什么不同。不过自从他一早不小心从床上掉到地上的时候,他便发现这的确是很不寻常的。首先,他一觉醒来就发现还记得夜里做过的梦。并不是说他以前没做过梦,而是他记不住,或者记住了几秒钟但过后就忘了。那个梦讲的是他在一个公园里看一个男孩放风筝,那风筝长得像一头大象或者老虎,是美洲豹也说不定,总之他看得不是很清楚。过了一会儿,几个小孩,不,是两个男孩过来抢夺男孩手里的风筝线。男孩不肯,于是被推倒在地,看到这里程灿站起来,走过去,发现自己个子跟这些男孩差不多,他摊开自己的手,小孩的手。他变成了小孩,或者他本来就是小孩,只不过自己没发现这点而已。但他仍然感到害怕,于是踢着腿就醒来了。

他洗漱完毕,下楼吃早餐,人家告诉他没有炒鸡蛋。错过了炒鸡蛋,等于这一天的行程不完整,不完美。带着这难以想象的沮丧情绪,他在旅馆附近转了一圈,迷迷糊糊着。

诶,那不是火车上讲故事的戴帽子的游客吗?他怎么也在这儿?

对方也认出了程灿,向他打听电影院的位置。没等程灿开口,他开始哗啦啦讲起来,什么现在的电影不能看,什么旅途的艰辛,不一而足,最后他给了程灿一张名片,告诉程灿晚上有空的话,可以出来喝一杯。“知道吗?”戴帽子的游客兴奋地告诉程灿,“这小城市里,什么都缺,唯独不缺的就是酒吧。有意思吧?”

程灿瞄了一眼他的名片:杜淡,无业游民。竟然在名片上写无业游民,这人看来的确有意思。

程灿回屋里躺床上,吸烟。袅绕的烟雾张牙舞爪,宛如一头张着血口的狮子,使他不知不觉中微微感到害怕。大概吸了两根烟,而这两根烟的雾的形状无非是在狮子和老虎之间变换。他换了一双休闲鞋,出门去了。

这次他特意绕过电影院,走得更远。也就是在一家书店的门前,他没犹豫,没挣扎,大步流星走进去。他想给自己找一本新的《包法利夫人》——自从几年前遇见他挚爱的女人梅醒之后,不管忙不忙,他都随身携带这部小说,但在火车上,他把它遗失了,他怀疑是被那个勾引他的女人给偷走了,否则她不会在临下车之际给他一个冷笑。

书店门可罗雀。在最里头一个长长的书架前,站着一个穿绿色上衣、蓝色牛仔裤的女人,她梳着马尾辫,正专心致志地低头看书。起初他恍惚间以为是蓝芸,而且似乎强烈地希望她就是蓝芸。但继而打消了念头,并为这样的念头感到生气。他从一个书架走到另一个书架,越来越往书店的里头钻。书架上的书让他眼花缭乱。忽然,仿佛茫茫人海中一条红色的裙子,吸引了他一样,有一本叫《苹果与行星》的诗集让他停住了脚步。

他取下它粗略地翻了翻,盯住封面上作者的名字 “路宽”不放,仿佛那是一只蚊子,他在伺机把它一巴掌拍死。

他的肩膀被拍了下,猛然一惊。蓝芸,这个着绿色上衣、蓝色牛仔裤的女人。这个女人啊。“怎么,你?”他们异口同声地问,哈哈大笑,简直把这书店当成自家的客厅了。“看不出你喜欢读书。”蓝芸换了轻柔的语调说道。“别这么小瞧人嘛,”程灿咧着嘴笑道,又看了一眼 《苹果与行星》的封面以及路宽这个名字,“我这人虽然粗俗,但是志向远大。”“我跟你道歉,”蓝芸笑着说,“我们的大知识分子。”“唉,别这么肉麻。书店对我来说就跟马路一样,不过是从一点滑过,到了另一个点。”他说着,把书放回去。她对他的话抿嘴笑笑,表示愿闻其详,不过他已经拉着她,出了书店。他想起来应该由她带着去逛逛,熟悉周围的环境。

但是对于蓝芸来说,对这个城市的熟悉反而是钻心痛的。她时时刻刻都在想着让它变得陌生,只为了遗忘。

蓝芸这辈子从不相信男人。有时她会觉得自己对程灿完全是一种建立在利益之上的感情,有时她会摇摇头否决掉,但也不相信那是一种纯粹的爱。也许吧,她不会再去爱一个男人ꎻ自从小时候她妈告诉她男人都不可靠之后,她便慢慢学会了把自己隐藏起来——13岁那年,她表现出了日后会是个大美人的素质,常常引得无论是同龄人还是成年人都投来不正常的目光,有次一个不规矩的中年人妄想将她拐跑,被她妈发现,拿着菜刀赶跑了那个人,这次的经历之后,她便知道美丽将会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资源,却也是最大的危险ꎻ她妈是在蓝芸19岁那年跟别人跑的,有人说是她被骗得人财两空,因此无脸见家人,但是蓝芸很想念她妈,不管后者多么不负责任地抛弃了她,在女儿只有19岁、懵懵懂懂之际,将其丢给一个残酷的成人世界,然而对蓝芸来说,她妈永远是美丽的,也永远是疼她的人,更何况,她早早地让蓝芸明白了要像防贼一样防着男人。因此22岁的时候,一个大她7岁的男人闯入她的生活,对她满口情啊爱的,也只是让她多少感到甜腻了而已,并没有让她完全放下戒心。事实是,这个男人在得到她之后,试图把她卖给另一个男人,却让她识破了,她巧施计谋,将他送进了警局。

在他之后,便是鼻毛。鼻毛有钱,长得蛮英俊,个头高,可谓高富帅,但奇怪的是,仅仅结婚两年,鼻毛整个人却长残了。先是头发稀疏了,牙齿变黄,满脸横肉,身材更是胖得像啥似的,这个说直白了不好听,反正他像是整容却整错了地方,人丑倒也没关系,关键是人品也坏了,不是在外边花天酒地寻花问柳,就是整天在赌场里厮混,不务正业,原本自己一手搞起来的公司也由于赌博欠债,几度被抵押。

对此,蓝芸其实无所谓。鼻毛的钱又不是她的钱,反过来也成立,只不过她的钱都是小数目,不然她也不会嫁给他,因而她留心着,在丈夫有朝一日破产之际,怎么也得给她自己留点好处。

程灿的出现让她看到了希望。她甚至重燃起很久以前,当她热切地翻阅着言情小说时所寄望的一段理想的爱情。每个女孩都会有这样的梦想。是现实太现实了,甚至过早地向她们表现出了流氓和痞子的一面。

在遇见程灿之前,有个算命的朋友跟她说,她会遇见自己的命运,或者说如果她想改写自己的命运,她就得有所准备,有所争取。这不是废话吗?大多数人都懂得这个道理,但是这个社会的可鄙之处在于,你准备了,努力了,也未必能够获取你想要的东西。就是这么个事实。

后来,在蓝芸认识程灿一段时日之后,蓝芸会琢磨程灿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他怎么忽然来到了这个城市,怎么就那么巧让她给遇见并认识了。越是琢磨,她越是感到茫然,好像那是茫茫黑夜里的一块小石子,她是不太可能找到的。因此,她对程灿的初步印象是,此人神秘莫测,却又值得信赖。她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反正跟他在一块,她感觉踏实。再说了,神秘没什么不好,也许它能够给一潭死水的生活带来些许涟漪,带来一段精彩、刺激的旅途。

就不用去想,去琢磨旅途的目的地是哪儿。那都是留给神经衰弱的家伙或者哲学家去操心的。她想想都会笑,或者她想冲着天空大喊,歇斯底里的。第四章秘密

话说戴帽子的游客,也许这个时候我们应该叫他杜淡,他向程灿询问影院,倒也真不是为了看一部痛快淋漓的电影。他没有这个心情,很多年前,确切地说,是五年前,他便没有心情了,在那之前他埋首于工作,无暇顾及女朋友,后者被忽视,常常一个人在家待着,久而久之感到不舒服,尤其是夜深时分,总感觉空荡荡的屋子里从黑暗的地方,从屋顶上传来若隐若现的脚步声。她告诉戴帽子的杜淡,哦,对了,那时候他不经常戴帽子,他对她咧嘴笑着,说她多出去走走就好了。

她听着就生气:“但总得有人陪我出去逛街对吧,你是我男友,未来的丈夫,你难道没有这个义务吗?”

他一下子愁眉苦脸道:“我工作忙,你也不是不知道。”

她哭了起来:“你总是这么说,但你考虑过我没有,好吧,你跟你的工作过日子去吧。”

她赌气走了。不是暂时性的,而是彻底走了,将她的衣服打包,头也不回离开了他。然后找了个有钱的男人嫁了,据说还离开了他们一块生活的城市。

他听后自然是痛苦异常,但是没办法,他得工作,得破案,得追查那些可恶的犯罪分子。只是没有她的日子,他过得很不是滋味,尤其与自己孤单的影子相伴,他更是彷徨无措。他学会借酒浇愁,学会邀请那些伤心的、痛苦的记忆和往事一块喝酒,常常是醉得不省人事,耽误工作,甚至有一次追查一个罪犯的时候,头脑不清醒,差点死于对方刀下。

老实说,那段日子,他已经没有心力去思考前女友之外的任何事情了。在她离去的五年里,他没怎么恢复过来。忧愁的心绪占据着他的整个身体,逐步将他击垮。

他辞职不干了。

不久前,杜淡收到前女友的一封来信,信里寥寥数句话只是说有事情找他帮忙,如果他帮不了,就算了。

他觉得有几分古怪。为什么她不能打电话给他,五年来他没有换过电话号码,就为了有一天她会想到给他打电话,或者那仅仅是他留给她回家的道路。如果她不是刻意去忘记,也应该不会忘记。为什么她不能说清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她怕他,还是她觉得对不起他,假如真有这么一回事的话?

尽管有百般疑问,他还是带着激动的心情前往她目前居住的小城。

她住在小城北部的一个高档小区。当他来到,看到周边的生活设施以及公园的时候,他想,是啊,像她这样美好的女子是应该过这种好生活的,还好没跟我在一块,不然现在还在生活的泥潭中日复一日地挣扎着,苦不堪言。

他摁响她家的门铃。等了好一会儿,也不见动静,他又摁了两下,怀疑是不是门铃坏了,干脆捶起了门。对过的邻居开了门,把脑袋探出来。“她不在。好些天都没见着她了。”邻居大妈说,好像恨不得杜淡赶紧走,别在这儿敲门影响她看电视或者织毛线。“她干吗去了,你知道吗?”

邻居大妈摇摇头,“可能带着女儿去哪玩了吧?但是这……”话音未落,就被杜淡截住了话,“她有女儿?”末了一想也对,都过去五年了,有孩子是正常,他开始嫉妒起她的丈夫。“是啊,怎么啦?”“没事。您刚才说,但是怎么啦?”“我是说,如果她去旅游或者干什么去了,也不至于这么长时间,不是我说的,她以前也出去过,但一般会交代我们些事儿,像交水费啊,帮忙接收个邮包啊。”她忽然停了下,以好事者的目光看着杜淡,“你是她什么人?”“朋友。路过,顺便来看看。”“那你咋不先给她打个电话?”“很久没联系了,忘了电话了。”“你要吗?我这有。”“没事没事,不用。谢谢啦。”杜淡问道,“她是跟他丈夫一块走的吗?”“她没告诉你吗?”她的好事者的目光中夹杂着一点困惑,“她一年前就离婚了。男人啊,”她摇摇头,“不是好东西,你看她一个人带着个女儿很辛苦的,从没见过那个完蛋货来看望。男人啊,不是好东西。”说罢,啪的一声将门关上,好像她指责的是杜淡,而不是他前女友的前夫。第五章“目录2”

长长的沥青路,只有他一个人孤独的身影被拉长了,被破碎的月光拖在了身后。远处偶尔传来摩托车轰鸣的声音,刺耳地震荡着这寂静的深夜。“目录2”是一家咖啡馆的名字,位于城西的郊区,远离了城市的酒吧街。程灿不清楚为什么,它会选择在僻静的地儿开业。也许是因为不想人来人去吧,毕竟,咖啡馆不同于酒吧,他想,也许吧。

这天的早些时候,他其实已经来过了,那时他来探个大概。沥青路的一处交叉处,向右就能拐上一条碎石路。先是有一栋两层高、似乎废弃不用的别墅,别墅的大铁门挂着一块锈迹斑斑的牌子,依稀可见 “目录2”三字,透过别墅院子的大铁门,他能够看到很大的一片绿草坪,但是似乎没人来修,草势旺盛,而一把断腿的椅子甚至倒在草坪的一角。程灿在铁门前站定,用手拉一下铁门,一些深色的锈迹随即粘在他的手上。他一边拍去手上的锈迹,一边拿皮鞋踢了踢铁门,后者几乎纹丝不动,只传来沉闷的声响。“目录2”大铁门旁边有家店叫 “五味杂全”,看起来就好像是别墅的保安室。店门口坐着个小子,右手支着下巴,无精打采地瞧着一个女孩踢毽子。程灿踏进门时,摸了一下男孩的头,但对方无动于衷,懒得管他。

程灿以为这是一家小超市,其实不是。它卖打火机,各种样式,国内外都有——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你买不到的。程灿不由得发出啧啧的赞叹声,他忍不住挑了两个打火机,其中一个上面有玛丽莲100171梦露按住裙子的经典照。“来旅游的?”老板漫不经心地问,仿佛只是随便开个话头。“算是吧。”程灿说。他把钱放在柜台上。“我看你不像是来旅游的。”老板对他似乎很有兴趣。“怎么说?”“从来没有游客跑这僻静的郊区。”“那他们应该跑哪儿?”“事实上,游客都不会来这个城市。”“我是个例外。”程灿笑着说。感觉这个城市的人都很奇怪。“既然这儿僻静,你又是为了什么将店开在这儿?”他加了一句。“不喜欢热闹。”老板虎视眈眈地盯着程灿,“这是个破地方,在哪都一样。”“我这人喜欢破地方。”程灿镇定地说,“我想,跟你一样吧。”“我喜欢静,不是破。”老板纠正他说,将指间的烟头掐灭在烟灰缸里。他咂咂嘴巴。“在我看来没什么区别。”“怎么说?”“静是由内而外,破是由外而内。相辅相成吧。”程灿拿起打火机,装进口袋,扫视了一圈店内的情况,离开了。

走下台阶的时候,他想起来他的烟头还在手里,于是将它弹出去好远,弹出了一条弧线,弧线在暮色中像是披着彩虹一样。他摸摸男孩的头,对方仍然像雕塑似的,一动不动。

约莫五分钟后,程灿来到了 “目录2”,它距离 “五味杂全”不到千米,两边都栽着松树,后面则零星地点缀着几个建筑,像是隐居在此一般。“目录2”没有人,程灿在门口的阳伞下的座位坐着,等到日落西山,他才起身回城里找蓝芸,那时他们约在黄昏饭馆。

蓝芸在最里边的角落坐着,那儿足够隐蔽。透过口里吐出来的烟雾,她的目光迎向他,雕刻着几分温柔的妩媚。他冲她抿嘴笑了,像一件衣服被扔在沙发上似的,屁股一下子掉在软绵绵的座位上,人也软下来。他迅速抓起桌上的烟,点燃。一来一往,他发现正被眼前的尤物所吸引,这在他自己看来简直匪夷所思,自从认识梅醒以来,他一直以为只有梅醒可以唤醒自己沉睡已久的爱,但是似乎,蓝芸也有此魅力。他有点害怕,也有些欣喜。

她今天穿着白色的短袖衬衣,一条项链在脖子上给她增添新的解读系数,使她看上去晦涩了,却又散发着知性的香味。他怔怔地看着,心潮起伏。

他和蓝芸一直待到晚上十点。送她回家之后,他就再次前往“目录2”,一个在他看来也许只属于夜晚的咖啡馆。

十一点刚过,月光下,他拖着寂寞的影子。四周阒然无声。“目录2”里亮着灯光。他没有白来。

他警觉地勘查一番环境,然后推门进去。里面只有两个人。一个长发披肩的年轻人,在伏案读书,头也没抬,太专注了,天塌下来也不会惊扰到他。自己的世界,总是迷人的。

另一个岁数大了些,但也就是中年大叔的模样。留着一小撮胡子,戴着魔术师的那种礼帽,手里玩着一副纸牌。见程灿进来,瞄了他一眼。“不供应咖啡了。”他朗声说道,“如果你是来喝咖啡的话。”“咖啡馆不供应咖啡,”程灿笑了,“就像酒吧不卖酒一样奇怪。”

那个读书的长发年轻人听后,也笑了,看了程灿一眼,“咖啡馆也可以卖时间。你可以用它们来做很多事,比如说,读书。”“还有变魔术。”那个中年大叔或者老板接着说。“那么酒吧呢?”程灿饶有兴趣地问。“酒吧卖的也可以不是酒,”看书的年轻人说,“是寂寞,准确地说,是给那些无眠者或者无聊者用来挥霍的寂寞。”

咖啡馆里颇有些艺术气氛。左边的墙上挂着廉价的油画赝品,右边则是一些著名影片的海报。空中回荡着莱昂纳德100171科恩历尽沧桑又不忍弃绝尘世的嗓音。

程灿走到老板的跟前,后者示意他坐下。他玩的纸牌魔术,是很常见的那种,但他玩得乐此不疲,或者时间对他来说太多了,无处打发。也有可能他玩的只是纸牌,不是魔术。“越简单的魔术,反而是越难玩的。”老板说,“任何艺术走到一定程度的时候,都喜欢讲究朴实和干脆。我就不喜欢那些大型的、复杂的魔术,不够亲近人,也背离魔术这门艺术。”他从纸牌中抽出了一张梅花7,恰恰是刚才他向程灿展示的那张,“酒,还是茶?”“都行。”程灿说着,看了看他们身边书架上放着的两本 《苹果与行星》。那里面有这位魔术师的头像,一模一样,甚至在照片里他也是戴着魔术帽。书的作者叫路宽。

老板起身到柜台后边去取了一瓶葡萄酒和两只杯子,给他们都倒了。“觉得怎么样?”老板将他的魔术帽摘下去,放在桌上,露出脑袋瓜上稀疏的头发。

程灿用舌头舔舔湿润的嘴唇,“我不懂酒,纯属瞎喝。”“又有几个人真正懂酒?”大叔往后一靠,跷起腿来,“魔术也一样。但是每个魔术都有它的真实谜底。”他狡黠地笑了,“而你呢,就是来揭开这谜底的。”

程灿露出诧异的神色,心里暗暗佩服,也有点发毛。他心知肚明,这次遇见高手了。“这么说,”程灿指指 《苹果与行星》,“这书是你写的?”“哈哈。”路宽按捺着不言而喻的得意之情,“你不是来找我索取签名的。”“或许是。”程灿也笑了,随机从他带来的包里掏出一本 《苹果与行星》以及一支中性笔,推到路宽跟前。

路宽翻了翻诗集,没有提笔落名,“有个魔术师,名字我忘了,他说,他从不推销魔术,而是他自己、他本人的形象。一句话,他本人就是魔术。”“所以,你卖的也不是什么诗集。是你本人。”

对方耸耸肩,端起酒杯一饮而尽。他又给自己添了酒,也给程灿的酒杯添了,“这要看你怎么理解了。”“我的理解是,不管魔术师怎么变幻他的想法,他终究只有一个不变的秘密,那就是他本人的形象。”“继续。”“路宽也许是你的化名,你的一个魔术。”“你能猜着它,却不能看见它。”“如果你正是我要找的路宽。”“即便如此,这仍然是一种假设。”“如果你不是,为什么跟我说这些?”“这社会之所以乏味,是因为我们大家都怠慢了深夜的美。都早早上床睡觉,有什么意思?”路宽摇摇头,又给自己的酒杯添了酒。“我跟你一样,也在寻找真实的路宽。或许他是我,我是他。或者谁都不是。”

这时,那位长发披肩的年轻人说话了。他不说话,程灿都忽略了他的存在了。“所以在一个故事里,玩身份置换的游戏实际上非常刺激,这要比单纯的动作戏有看点。”年轻人说,“有没有兴趣听我讲一个故事?这个故事嘛,你们绝非第一个听到。过去我在公园的长凳上,冷饮店的柜台边,影院的门口,公交车上,甚至厕所里,讲给不知多少人听。有人鼓掌,有人冷淡得好像他听到的不过是空瓶子从脚边滚过的声音。”

程灿有点不耐烦地摆摆手,“我不是来听你讲故事的。”“那就遗憾了。”年轻人说着,站了起来,伸伸懒腰。也不管程灿和路宽是否要听,就开始讲起来,“故事的开头是他,我暂且这么称呼他吧,反正你们用不着知道他的名字。这个人从小就向往到外面闯荡。像一阵风,谁也关不住他的心。他喜欢小镇里的一个同龄女孩,女孩也喜欢他。两人青梅竹马,无话不说……”

程灿走出 “目录2”,说是要透口气,隐约看到松树背后有个人影,起初他以为是一个解急的人,但是细看好像那人鬼鬼祟祟的,在躲避着什么,程灿不由得朝他走过去。那人往后退着,转身跑开了。

程灿三步并两步追赶,气咻咻地喊道:“停下!”他在树丛中追赶着,一块木头飞过来砸中他的额头,他摔倒在草地上,看着那个黑影一瘸一拐地远去。

他摸着额头起的包,往草皮上吐了一口痰。忽然,松树的枝丫之间,现出一团特别亮的亮光,圆圆的,甚是刺眼,移动着渐行渐远,像是他在什么地方看到的所谓的UFO。程灿揉了眼睛,那团亮光仍在,他怀疑这是因为刚才头被击中,产生的昏眩或者幻觉。

他回到 “目录2”,路宽仍然精神矍铄,在一架钢琴跟前,弹着莫扎特。

年轻人还在讲述他的故事。

奇怪的是路宽发现了程灿额头起的包,却没追问,好像这个时候在 “目录2”周围发生什么事都是正常的。

程灿给自己倒了一杯红酒,一饮而尽,好像渴了很久似的。事实是,他喝下去,眉头不由得都皱起来了。多年的事实表明,他不适合喝红酒,甚至有阵子,他都迷迷糊糊的,徘徊在梦境的边缘。“在这个小故事里,我们有选择的可能,或者说记忆的分岔路延伸了一条我们还未踏足的小道……”年轻人继续旁若无人地讲着,“……什么是真实,什么是虚幻?是魔术给我们带来的幻觉真实,还是真相本身呢?”

程灿听得云里雾里。为什么这位长发的年轻人也在讲魔术?

他决定离开。走之前,他问路宽,“既然都是写诗的,不知道你认不认识一个叫河溪的诗人?”

路宽低头弹着琴,看不出他的表情,“这世上诗人多着呢,每天都有人冒出来宣称自己是诗人,可关键是好诗人太少。”第六章夜闯前女友家

这个夜晚注定属于程灿和杜淡,前者在 “目录2”和路宽海侃,带着对路宽的疑虑以及对现实复杂的困惑,而杜淡同样第二次光顾他白天来的地方——前女友的家。这次杜淡选择了偷偷溜进去,他用了一根铁丝,尽管这样做对他来说不明智,但是考虑到前女友留给他的疑虑仍然未解开,他不得不选择冒险。

门应声开了,他暗自窃喜,临进门之前他谨慎地回头看看有无人看见,却吓了一跳,冷汗直出,有个老头子正在他身后看着他刚才鼓捣一阵。杜淡立即呆住了,不知道说什么,还好老头子老眼昏花,好像也没看明白什么,“没事,这种事情,我见多了,”老头说,“丢了钥匙嘛。”他咧嘴呵呵笑着。“是啊,都怪我不小心,丢了钥匙,”杜淡小心翼翼地轻声说道,“下次我肯定会小心的。”“下次你最好把钥匙藏在这脚垫底下,”老头边说边指着门口的脚垫,“几十年的经验了,不客气。”他咳嗽着,让杜淡不免担心,担心让对门的那个大妈听见,否则大事不妙。于是他让老头赶紧回家,但是后者没有要走开的意思,所以他只能心一硬,把门关上了。

屋里有灰尘的味道,看来是有好些时日没人住了,杜淡打开灯。屋子相当宽敞,装修和家居都是高档的,果然是豪宅,想到自己还住在破屋子里,戴帽子的游客难免伤心,也为前女友能够住在高档房子里感到高兴,这是她该得到的,他想到。

屋子里收拾得井井有条。只有书房里稍显凌乱,一些书啊纸啊扔了一地,好像遭偷窃了一样,那台笔记本电脑一碰鼠标,屏幕瞬时就亮了,桌面是个小女孩的照片,和书桌上摆着的相框里与前女友合影的女孩是一个人,想必是她女儿了。

书桌上还翻开着一本大开本的蓝色笔记本,非常混乱地写着一些东西,东一榔西一棒,貌似是跟精神衰弱有关,这可以从桌子上摆放着的一堆治疗精神衰弱的药瓶得到佐证。看来她的精神出问题了,杜淡暗自想道,肯定是出什么事情了,什么事情会让她精神出问题?工作?女儿?那个前夫应该会留给她一笔钱的,所以生活费用不会有什么大碍,会是什么呢?女儿?

他走到客厅里,翻查电话的去电显示,发现有个电话在半个月之前出现得最频繁,平均一天好几次。会是谁?

他想到,前女友比较喜欢用邮件,这次邀请他过来用的也是邮件,所以邮件里估计有什么线索吧。密码会是多少?她的生日?不对。女儿的生日,不知道。杜淡随手输入自己的生日,竟然登陆上了。他的第一反应是大为感动,她终究是没有忘了我。

邮件里最新的一封就是发给杜淡的。在那之前是一大堆发给她前夫的 (邮箱luchang@∗.com),在杜淡看来就是这样,里面谈的大多是前女友让对方把女儿还给她,否则要起诉他,对方起先说没有绑架女儿,说她应该去咨询心理医师,后来干脆都不理睬她了。“如果我猜得没错的话,那个电话号码应该是她前夫的,女儿被前夫绑架,精神衰弱,这就是因果,但是消失了半个月怎么解释?”

去找她的前夫,一个叫什么陆长的房地产商,杜淡当机立断。第七章隐秘内心

回到 “夜来香”,程灿仍然难受得要命。他冲进卫生间,抱着马桶哗啦哗啦吐起来,感觉连胃液都吐出来了,嘴里一股苦味。然而脑海里的一道陌生的声音,却挥之不去,而他认不出来到底是谁的声音,“放下你的心结,”声音说道,“否则你会彻底迷失自己。一个人丢了自己,总是因为他放不下过去。”“但是,”程灿应道,“如果我抹掉了过去,我可能连自己到底是谁都不知道。”“不,不,”声音说,“你承担的记忆太多了,那都成为你的负担了。”

声音变成了梅醒的,她的脸也浮现在程灿的脑海里,“不要让心结给绊住了。”她的形象在模糊,渐渐远去。程灿伸出手去拉她,却扑了空。

他心痛如刀绞,哭了起来。

是的,那都是三年前的事了,让他痛不欲生,也导致他有一段时间自暴自弃。

那时有个他认识多年的朋友怂恿他去投资金融,他将多年辛苦攒下的钱加上梅醒借的钱,悉数投了进去,结果被骗了个精光,还欠下债务。他神情恍惚,整日醉酒,梅醒看他这样下去迟早会废掉的,但是她说也没用,他们争吵,她回家,结果在路上遇到了个抢劫犯,遇害了。他把这归于自己的过错,借酒浇愁,过着行尸走肉的生活,他没法从这起悲剧造成的伤痛中恢复过来。不久他开始做噩梦,他想过自杀,想过回老家种地,他来自一个拥有麦地和河流的地方。他出去旅游,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在一次旅途中,他认识了一个心理医生,后者花了一年半的时间才让他情绪平缓,乃至能正视记忆里的伤疤和不堪的往事。但是他也同时变得对很多事都无所谓了。

他开始动手整理梅醒留给他的遗物,更多的是书籍读物。说起来,他们的认识还是跟书籍有关,确切地说,是跟 《包法利夫人》有关。有次在公园里,梅醒丢了这本书,被程灿捡到了。他拿着书傻乎乎地站在原地等人。刚好一帮小孩在拍短片,看到了程灿,想让他出演其中的一个角色,而不知道从什么地方,他们又拉来了梅醒,他们就那样认识了,当然了,梅醒也看到了程灿手里的书。从此,《包法利夫人》就成了程灿生活的一部分。

他决定翻完梅醒的所有书,一字不落地。在这些书里有一本封面弄丢的书,《向日葵的黑夜》。他读完了,包括后记,包括版权页。

他读了很多遍。然后他就来到了我们这个故事刚开始的小城。第八章陌生的住客

一场细雨持续了两小时,之后太阳从云端露头,像个调皮的孩子。但是不管刮风下雨,每天夜来香旅馆的门口总是会出现没事找事的人,多的时候十来个,少则一两个。有的是本地人,闲得无聊,有的是外地来此住店的,比如说吧,就有这么一年轻人,是那种让人感到他很快活而可能内心却一片忧伤的人,他嘴角总是叼着牙签,一双有些沧桑的眼睛却时不时地放射着锐利的目光,好像能够深入空气的腹地,寻找到那些幽深的、隐秘的气质。他很是健谈,但明眼的人一看就知道,他的健谈是刻意装出来的。也许他沉默寡言,忧郁。谁说得准呢。好比天气,人们也是摸不透的。“喂,旅人,这地方附近有什么书店吗?”他对门口坐着的中年男人说道,随即在他身边坐下来。“我活了三十几年了,都还没走出这座城市呢。别叫我旅人。”中年男子在长凳上挪了挪屁股,给对方腾出更多的空间。“我记得很小的时候,大概是上小学之前吧,在海边不时有外地来的游客,他们带着相机,带着好心情和一路的疲惫,来海边收集美丽的景色。他们不管碰到谁,总是称呼对方旅人。好像这样的称谓拉近了彼此的距离。大家都同样是在路上漂游,从这里到那里,没有什么分别。‘早上好,旅人。’大家都开始习惯了这种招呼。于是,即便是走两步,如此短的距离也承载着一段长长的旅程,我们在旅途上认识事物,拥抱新的一天。”“小子,我不知道你瞎扯些什么。不过我奉劝你,做事务必踏实。我虽然好吃懒做,坐着晒太阳的时间比走路的时间还多,但我对你说的都是心里话。这也是小时候,大人对我说的,今天算你走运,我将它和盘托出,给你了。”说着,中年男子站起来,腆着啤酒肚来回踱了两步,旋即坐下,好像他故意要让陌生人看看他的肚子有多圆似的。“看样子,我得谨记你的话。”“有没有烟?”中年男人冲着从旅馆门口走出来的程灿问道。后者从外衣口袋里捏出来一根皱巴巴的烟。“火?”中年男子将衔着烟的嘴凑到程灿跟前,似乎想闻闻他身上的香味。也许那是一款法国香水。最近蓝芸喜欢督促程灿往身上喷洒点法国香水,说是那样可以让她想起塞纳河和巴黎的天空。但是其实她未曾到过法国,她甚至于都没离开过小城半步,她向往异国情调,伴随着她对自己命运充满希望却又无可奈何的承受。

希望的,总是一个梦。梦,比现实美丽。“谢谢,旅人。”中年男子将这句话连同一口烟毫不留情地吐出来。“我不是什么旅人。”程灿冷冷地说。他不是旅人,他到过很多地方,但他不是什么旅人。一个旅人会在身上携带一份收集异地景色的好心情,到他想去的地方。但程灿不是旅人,因为他只带任务和心事。

当天继年轻人之后在夜来香登记入住的是一个中年人,五十岁出头,一头板寸白发,步履缓慢,好像生活原本就需要慢慢过的。当时程灿出去走了一圈,又回来了,正好与他撞见。

他们对视了几秒钟,程灿看他就好像他是生活之外的人,某种气质或者某个动作指向了一个人隐秘的内心,那里面或许驻扎着一团纷乱的思绪,或者那只是一条线,却缠绕得很紧,大有将一个人勒得喘不过气的趋势。他看程灿,诧异的眼神就好像程灿是光着膀子,却脚蹬光亮的皮鞋。

程灿觉得他的脸挺熟,好像见过,那是一个什么电影节,他想起来了,这个一头白发的中年人是个导演,好像姓杨,他在一个关于电影节的电视报道中看见过他,当时,这个步履缓慢的杨导与漂亮的女一号走在一起,可能还有其他的什么主演,比如英俊的男一号,但是程灿忘了,他没有必要去关注什么男一号男二号。女一号够了,因为她算是有点姿色,但也仅此而已。“难道导演不是得讲究隐私,住高档酒店吗?”程灿思忖着,“跑来这么个破旅馆,是要干什么?”但转而又想,“天天山珍海味的吃也会乏味,也得跑小吃街啥的吃烤串换换口味。”

然后又来了一个凶神恶煞的青年,穿着牛仔裤、西装上衣和运动鞋,脖子上文着一条龙。这不就是那个掘地三尺也要找出程灿的神秘杀手吗?他在夜来香旅馆周围转了转,离开了。第九章前女友的前夫

杜淡拨通了电话。一个粗声大气的家伙在电话那头嚷道:“什么事?”好像所有的陌生电话对他来说都是不怀好意的。

杜淡问他是不是前女友的前夫。对方仍然是恶狠狠的,“是又怎样?”

杜淡一下子也不淡定了,“你以为你是谁?有几个破钱就以为自己可以为所欲为?我告诉你,你不把她给我交出来,我把你的腿给打断。”“你威胁我?你相不相信我报警?”“那我负责任地告诉你,我就是干这行的。”

对方顿时哑了。

当杜淡走进对方位于郊区的别墅时,他有一种感觉,就是特别想胖揍这个家伙,他大腹便便,头发流油,满脸横肉,让人看着感觉很恶心,非得踹他几脚才解恨。以杜淡对前女友的了解,她不会是为了钱而嫁给这种蠢货的,那一定是当时为了气他。一定的。他不由得气恼自己的所作所为。“想喝点什么?茶,咖啡还是酒?”对方还算客气地请他坐在一张咖啡色的皮革沙发上。“不用,谢谢,我问几个问题就走。”杜淡坐下来说,跷着二郎腿。“尽管问,我知道的都会如实相告。”他的态度不冷不热,但仍透着一股让人喜欢不上来的劲儿。“她说你绑架了你们女儿,这是怎么一回事?”“我会傻到去绑架自己的女儿吗?”这位前女友的前夫差点情绪失控,但转念及时控制住了,“我的意思是,自从女儿判给了她,我就再没见过她们了。”“一次也没有?”杜淡这么问,实在是想扑过去给他一顿胖揍,竟然连自己的女儿一次也没想过要见。“没有。我这人,你知道,我这种人太忙了。”

杜淡强忍着怒火。“那她为什么那么说?”“她那人精神有问题。神经兮兮的,我听说她在吃一种什么抗抑郁的药,还发疯一样跑来跟我要人……”他不屑的语气让杜淡听不下去了,杜淡打断了他的话,“既然你没绑架,她又那么问,说明你们女儿不见了,难道你一点都不关心吗?”

对方沉默了,好像在琢磨着该怎么措辞,杜淡站起来将他从沙发上拎起来,虽然对方明显从体形上胖他不少,但还是被杜淡一手给拎起来,他咬牙切齿地说,“你还是个人吗?”随即将他扔到地上,手脚并用,打得对方莫名其妙,哭天喊地,“警察怎么随便打人啊?”“我早辞职不干了。”杜淡一拳狠狠地落在对方的脸上。

走出来后他感到舒服极了,一肚子的怒火都发泄完了。

前女友的前夫没有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前女友来找过前夫,空手而回,估计也是了解到了女儿不在他手里。那么,她会去哪儿?从时间上判断,她在发给我邮件的时候,可能是拿到了什么线索或者得知了什么重要的事情,不然不会找我。为什么她不直接报警而是求助于我?是啊,过去我就是干这个的,看来还得去一趟她家。

第二次撬锁进来,没像上次那样遇见奇怪的老头。他在书房那堆纸堆里翻找,大多是没用的东西,正在叹息的时候,他抬头看到了墙上挂着的一张本市地图,显然被她给标了几个圈圈,还着重加了三角形,估计是她认为比较重要的地方。

一处是城西郊外,她画了一个大圈,里面再标记了两三个地方。另一处是城里比较热闹的地段,那些她写在地图上的什么 “绿色沙砾”“蓝色沙龙”,还在空白的地方写着 “魔术师”的字样,杜淡从网上查知是年轻人喜欢去的一条酒吧街。第十章春宵一刻值千金

欲望的漩涡?那些电影里讲述的人性和欲望,什么时候对他来说变得如此真实?

想想他就觉得人啊,就是那么复杂。从他来到小城,到认识蓝芸,也不过几天工夫,他便意识到,自己无法藏匿任何对她爱恋的蛛丝马迹。当然了,他仍然是爱着死去的梅醒。只是随着岁月的流逝,那种爱正变成了一种精神的依赖和寄托。

他躺在旅馆收拾干净的、柔软的床上,惊讶于自己的举动。他曾远远看到蓝芸站在影院门口,便迫不及待地朝她奔去,仿佛一个口渴难耐的人奔向水源。说来奇怪,他和蓝芸隔三岔五地喜欢往漆黑的影院里钻,好像在那个地方,他们不用刻意掩饰他们的关系,尽管他们也确实没有刻意,但怎么说呢,总得收敛点,对吧。

他相信自己唯一的缺点便是不长记性。他站在内心深处的森林边缘,看自己晃动的影子,警醒自己不能陷入太深,可却欲罢不能。

他们的第一次结合,是在她的家里。为什么不是在夜来香?奇怪的是他们当中谁也没提过这个问题,仿佛它会让他们难堪。据她说她已经熟悉了那张床的味道,那张她和丈夫鼻毛同床共枕的床。鼻毛一天到晚不在家,甚至有时一连好几天不回家,回来的时候也多半是一副邋遢的样子,胡子拉碴,衬衣一半塞在裤子里头,一半掉在外头,精神萎靡不振,从里到外都散发着浓厚的烟酒味。蓝芸当然不会过问他,她乐得一个人逍遥自在。

当时他们从影院回来,雨下得很大。雾气笼罩着全城。他们甚至都没有想到在路边买把伞,因此到家的时候,都成落汤鸡了。大厅里很冷清,狂风吹起窗帘,把潮湿的风灌满屋子。地上淌了一摊水,那是靠窗户的位置,那里的一把椅子也被淋湿了。他们火急火燎地脱掉湿衣服,拿毛巾擦身子,橘黄的灯光把他们的影子推倒在地,无论是躺在地上的影子还是他们的身体,都无法彼此抗拒。

雨水捶打着窗户,舒适盈满屋子。床头徘徊着他们的呻吟,雨水也仍然在外面不停地敲击着窗玻璃,然而有一个声音令蓝芸发了狂似的突然推开程灿,令程灿云里雾里,毕竟他当时正喘着气,除了彼此的呻吟,什么声音也没能抵达他的耳朵。

蓝芸迅速捡起地上的湿衣服,统统塞到程灿的怀里,不知是让他躲床底下,还是关衣柜。此刻程灿听到外头的声音,但他不像蓝芸那样紧张,或者他根本无须紧张,再说了紧张不会有什么用,也许他会一丝不挂地冲进大厅,给鼻毛的下巴来一拳,接着是他的腹部,两拳好了,然后对准满地打滚的鼻毛踢两脚,是的,两脚狠的。当然这会很过瘾。

程灿掐灭心中的怒火,既不钻床底,也不蹲衣柜。他打开窗户,把衣服扔出去,在鼻毛推门的一瞬间,人迅速钻窗外去了。而穿着睡衣的蓝芸,在鼻毛推门进来的一刻,关窗,拉窗帘。雨点像沙粒一样砸向窗玻璃,也打在程灿赤裸的身上,他真的恼羞成怒,但苦于毫无作为,理由再简单不过,他正缩着赤裸的身子,蹲在二楼的窗台,任凭冰冷的雨点像沙粒一样生硬地落在他赤裸的身上。

他顺着水管小心翼翼爬下来,为了不让自己滑脱,他还得谨慎地拿双腿夹紧水管。不知从哪儿钻出来的塑料袋披头盖脸地包住他的脑袋,这一来他差点气晕,都不敢解放一只手来弄走袋子,只能更加小心。双脚一触地,他扯下袋子,奋力地扯,摔地上,用劲地踩。他抬头看一眼楼上的窗,那里渗透着一丝乳黄色的微光。

衣服在哪呢?他俯身,睁大眼睛寻找,从这头找到那头。好在院落其实不大,所以程灿很快推断衣服应该是挂树上了。黑黝黝的一片,他看不清楚,索性爬上树。找到了衬衣和外衣,但是为勾住树梢上的裤子,他着实费一番气力,还差点掉下来。他纵身跃下,脚底一滑,摔了个四脚朝天,而且脚底隐隐作痛——到现在他才发现蓝芸情急之下,忘给他鞋子了。他一边穿衣服,一边焦灼不已,倒不仅仅是因为没鞋子穿,主要是怕鼻毛发现那带脚臭的鞋子,因此带给蓝芸麻烦甚至危险。眼下他靠着树,双手抱胸,两腿瑟瑟发抖,就这样盯着二楼的窗户,观察了一会,然后翻出院子,绕着建筑再次观察片刻,直到看着鼻毛出现在楼下的厨房倒酒喝,他才离去。

后来蓝芸告诉程灿,当时鼻毛推门进来,她正好拉好窗帘,她想跑过去抱住鼻毛以掩饰内心的紧张,却不料踩着一只鞋,扭了脚,斜靠着柔软的床垫,她愤愤地骂了一声,目光落在那只皮鞋上。坏就坏在她丈夫不穿皮鞋,而且是臭烘烘的皮鞋,但是好就好在她丈夫也是一身湿漉漉地进来,站在打开的衣柜前一声不吭地换衣服。好了,她把鞋子塞到床底,过去从背后假惺惺抱住她的丈夫,危险被化解,而戏剧性缺席了。

为什么需要戏剧性?当然在这里可以穿插一场激烈的争吵,制造某种悬而未决的东西的确能够增加看点,但是假如蓝芸被鼻毛从窗户扔出去,故事就没法发展了。

存在这样的可能,鼻毛把蓝芸打得鼻青眼肿,程灿愤怒之余把鼻毛痛揍一顿。当然蓝芸也可以编个借口把那只该死的鞋子打发掉,比如说被盗了,她几天前藏了项链、手表,还把鼻毛喜欢的一双颇贵的运动鞋和几条领带捎带藏起来,无非是想制造被盗的假象,至于那双臭鞋,是盗贼留下来的,他换走鼻毛的运动鞋。鼻毛喜欢他的运动鞋,他肯定会痛骂盗贼,然后不耐烦地推开蓝芸,到客厅里去喝茶看电视。第十一章与神秘杀手的较量

差点被鼻毛捉奸在床,还跳窗淋了一身,让程灿感到狼狈又十分丢脸。为了排遣愤懑,他从口袋里摸出一张湿漉漉的名片,也就是无业游民杜淡的。

他打通了名片上的电话,盛情邀请或者他平静的语气让对方以为他是在盛情邀请对方出来喝一杯。对方,如果程灿记得没错的话,他戴着帽子,此刻可能还戴着帽子躺在床上。

戴着帽子躺床上的杜淡表示,这么晚了。其实也不算晚,只不过他听到楼上有女人在弹钢琴,这让他感觉有一种美好的梦,正在他的身上发生,他说不清这是什么样的梦或者那种感觉到底是什么样,但或许正是这种朦胧不清,让他着迷或者说发困,使他仿佛,怎么说呢,仿佛在花园里睡了一觉,或者做了一个荒唐的梦。于是程灿问他,怎么确定楼上弹琴的是个女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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