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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4-09 10:3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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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读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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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爱情故事(三)

都市爱情故事(三)试读:

第一章

离开旧爱像坐慢车

二十六岁,摄影棚

南方的城市,木棉在春日的阳光里绽放,一朵一朵挂满高枝。偶尔会遇到一两朵掉下,据说被木棉砸中的人会获得幸福。粒子从来没有被砸过,但却总看得到,那些花朵掉下的瞬间,这时候,她总会想起苏芮的歌《花若离枝》:“花若离枝就随他去,搁开已经无同时。”

这些年,她从未觉得幸福,但快乐还是有一些的。就像此刻,她多少有些兴奋,在去往杂志社的出租车上,电话那端催她早一点到摄影棚。原本她只是喜欢在网络上发布自己的搭配日志,点击率表明她正在集合一帮小粉丝,没多久就被一本剐起步的时尚杂志看中,被邀请来拍照,主题就叫“春日”,那些光鲜亮丽的衣裙,在她身上变换出各种搭配。除此,她还要应付精明的编辑丢出的种种问题。“据说你以前胖得无法想象?”“对,我以前的同学都叫我饼干桶,因为我狂爱饼干,身材也和饼干桶差不多。”

编辑们投来不可思议的眼神,有人立刻说:“那一定是为了某个喜欢的男孩,才变成了今天这样。”

今天是怎样?今天的粒子皮肤白皙,身材苗条,像一只轻盈的小乌,脱胎换骨了一般。她的眼睛在说,嗯,你们懂的。

随后,她起身又投入紧张的拍摄。七年前,她没有想过今天会站在这里,那时候的她如果想变得有名,一定是因为参加了胖子大赛,或者吃饼干大赛。间歇时,那个一语道破的男人对她说:“虽然这样的初衷令人鄙视,但路子还是走对了。”

他有一双狡黠的眼睛,粒子不置可否。傍晚时分,收工。男人说要带她去一个地方。

于是,她第一次听到赞美诗,听到周围的人对她说“耶稣爱你”,听到基督教信徒们一同说“阿门”。唱到“一宿虽有哭泣,早晨必欢呼”这一句时,她拿着歌本挡住了流泪的脸。

这么多年过去了,她还是那么爱哭,内心住着一个软弱自卑的小女孩,好像总也长不大。

回家的路上,粒子问那个狡黠的男人:“为什么要带我来这里?”“因为这样爱着一个人,必定是辛苦的吧?所以想让你找回自己的心灵,多爱自己一点。”没有谁来告诉他,她是怎样的一个女孩,但就有一种能看到女孩心里去的人,他们通常有些自恋,并且笃信自己已经爱上她。他随即从口袋里掏出两张电影票,但很快就被拒绝了。

粒子从不相信一见钟情的爱情会维持多久,他的爱来得莫名其妙,和那个叫谦和的男生比起来,他当然不够好。在一份长达七年的爱面前,她甚至有点想讥讽这个自以为是的家伙,你以为我辛苦懊恼悲伤,可我乐此不疲,我心里爱着一个人便足够快乐。

这是粒子的心声,男人没有办法听到,他更不知道,粒子每个月都会去一家台湾人开的私房莱馆,那里只有七张桌子,墙壁上挂着很多?0年代的老照片,还有来自世界各地的装饰物,都是老板亲自淘来的宝贝。连店员也是热爱三毛齐豫的俊男美女,在这样的环境里吃饭,吃的是怀旧和孤单。粒子总点三杯鸡,因为第一次来的时候,谦和便点了这道菜。她将怀旧做到了一百分,坐的永远是他们曾经一起坐过的那张桌子,吃的也永远是他们吃过的菜,为她服务的也永远是那个漂亮的侍者。

后来,侍者成为了她的朋友。他们之间的对白也很闲散。“你好像又瘦了一点。”“越来越好看了吧?哈哈!还是没有遇见他吗?”“别执着了,他真的没有再来过。”接着,粒子就默默地吃一份三杯鸡,吃不完再打包回家。这是她的必修课,希望茫茫人海,老天眷顾,与谦和重遇时,他会说,你怎会变得如此靓了?

这世界,遇见旧爱的几率有多大?粒子没有仔细算过,她始终怀揣美梦,无论何时何地都做足了准备,就连去附近的便利店也要认真打扮一番,她要他大跌眼镜。没错,谦和是一个斯文的戴着眼镜的男生,他在大四那年去割了双眼皮。回来后,他顶着还未消肿的眼睛,对粒子说:“不如你还是做我女朋友吧。”

那双眼睛像柔软的玉米胚芽,使他变得憨厚了许多,看上去也很真诚。于是,粒子虽然觉得这句告白有些别扭,但还是将手伸了出去,他握着她的手,但无法感受到她狂跳不止的小心脏。这一天因为等待太久,粒子差点喜极而泣,她告诉自己,原来努力过后真的有回报。

即便你是一个平庸的饼干桶。

十九岁,公共课

毫无疑问,公共课为同学们提供了扩大恋爱范围的机会。同班同学多少都有些互不待见,但总能在阶梯教室里找到几个外班的好男生。所谓距离产生美,每周一次的公共课,粒子都会坐在倒数第三排,看着右前方相隔三米远的谦和,他来自金融系,有消瘦的背影和纤长的手指,据说弹钢琴时,他迷倒了一大片女生。

粒子并非那些喜欢一见钟情的花痴女生,她只是在一次次的凝望中,渐渐发觉自己那颗柔软的心。有一种人便是这样,慢慢地爱上,就需要慢慢地忘记。多年前那些大胆对他表白的女孩们,后来都嫁掉了,她们迅速地投入,又迅速地抽离。

粒子作为饼干桶,深知自己没有资格像那些女孩一样去表达爱意。但有一天,纸团落在了她的眼前,不偏不倚,她环顾四周,没有异样。打开来看,是一小段话:我想你与我一样,于众人里仍觉孤单,所以我们在一起的话便不觉孤单了吧?谦和。

这是一段绕口的表白,粒子好像被留劈中了似的,定在座位上半天没缓过来。她并不觉得欣喜,反倒因为害怕而埋下了头。真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但她仍想探究答案,就像一个垂死的人回来看一眼自己喜欢的人,总有一丝念想和侥幸。

于是,她在下课的时候挡住了他的去路。“你刚才想对我说什么?”这一刻,粒子变得无比勇猛。

谦和扶了扶眼镜,透过镜片可以看到他的是单眼皮,似泛着上帝的光。他缓缓地说:“啊,刚才我不小心扔错了。”粒子不知如何是好,哭吗?假笑吗?各种情绪纠结到脸上,真是难看至极。她最后将纸团塞到他手里,气鼓鼓地说:“下次别再用这种老土的方法!”这是十九岁的秋天,粒子挪动着胖胖的身体,像一只孤单的企鹅,她第一次窥见了自己的内心,原来是如此渴望的。因为那失望像浓黑黏稠的沥青将她淹没了。直到有一天,她看到谦和与另一个女孩手牵手,她记得那女孩,是因为每次公共课,女孩就坐在自己的后一排,她漂亮摩登,男生们时不时转头都是为了看她。

你能想象吗?那么多男生,要越过前面的“饼干桶”,才能看到心仪的女孩。想到这里,粒子忽然很憎恶,她的十九岁便在这样悲哀懊恼失望的情绪里度过了。

到了下一年,谦和与漂亮女孩的恋爱,惹来了更多人的羡慕忌妒恨。郎才女貌的组合,总是被人们拿来细细咀嚼,瓜分,何况谦和还为女孩摄影,那些漂亮的照片被女孩放到校内网里,无异于一场甜蜜的示威。粒子总会听到谦和的倾诉和抱怨,为什么大家要观望他的爱情?

如果说纸团事件有什么值得庆幸的收获,那就是谦和与粒子正式萍水相逢,自那以后,谦和把粒子当朋友,因为他要为挫败一个女胖子的自尊心而进行补救,何况她并不讨厌,相反还很喜庆。

二十三岁,台湾私房菜

喜庆的粒子有一种宽容的魔力,总能让谦和毫无顾忌地开玩笑,他忧心忡忡地看着正在吃饼干的粒子说:“你打算把自己吃成什么样子啊?”

如果他知道粒子有一个图省事的外婆,从小只要她喊饿,就塞两块饼干给她,他一定会生出几分怜悯来。因为父母长年在外打工,外婆的照顾又有些力不从心,粒子对饼干的留恋,类似于对父母回家的期盼,她总是饿,想要填补那个孤单的身躯。于是,从小镇走出的粒子第一次来到大学时,她已后悔莫及,身边穿着时尚的骨感美女多如牛毛,她们摇摆着身姿喊减肥,简直就是对她的一种侮辱。

从外表看上去,你会觉得粒子无所谓这样胖,你会觉得她洒脱不扭捏,但爱上一个人之后,她的内心卑微如草根,她开始买廉价的衣衫来装扮自己,只为在谦和面前,能留下一个好印象。

如果不是借着大学最后一年的离愁和恣意,粒子恐怕这辈子都不会说出口,但也不会有后来脱胎换骨的人生。有时候,粒子想,如果她带着这样一个小秘密踏入社会,从不揭穿,也就不会尴尬,多年后,她也许还能与他坐在一起打打小麻将。可在感情的世界里,一切发生的都是必须要发生的。

那一刻的粒子,不仅吃掉了火锅里的蘑菇,牛肉,鱼丸,豆腐……还喝掉了三瓶啤酒,不胜酒力的她变得有些兴奋。对面的谦和似乎也喝得极为尽兴,他撇下漂亮女友,形单影只地来请粒子吃火锅,支着脑袋对她说“不醉不归”。粒子就像一颗饱满的橙子,暗藏着甜蜜的欲望。酒酣正浓,粒子大拍谦和的肩膀,她忽然觉得血像喷泉一样涌到了脸上,一句带着酒馊昧的小告白脱口而出:“喂,你知不知道我喜欢你呀?”

这句话很快被谦和不着调的歌声所淹没,过了一会儿,谦和抬眼:“你说什么?”“我说话了吗?我没说话呀!”粒子一口喝掉剩下的酒,“你喝多了!”

于是,懦弱的女生想,原来表白是这样难的一件事。即便借着酒劲,也无能为力。冬天的夜晚,兜头而来的寒气适合醒酒,粒子渐渐蹲下身子,小声地哭了。

自那以后,谦和消失了半个月。如果粒子知道那是她最后一次见到他的单眼皮,一定要留一张照片作为纪念。那一天,谦和缓缓摘下墨镜,露出那一双肿胀的眼,她差点笑喷了。

事情好像因为割双眼皮这样一个细节而变得有些戏剧化。

为什么去割双眼皮?谦和说,因为觉得自己需要更完美一点。

为什么要与粒子在一起?谦和说,因为那天她的告白我听得很清楚。

为什么前任漂亮女友不见了?谦和说,因为分手了。

关于已经结束的那一段感情,谦和从不多说。他和粒子在最后一个寒假开始交往,他的确是一个非常好的男朋友,温柔体贴,爱好广泛,并且充满智慧。他处处绅士,还会安排浪漫的小惊喜,他喜欢看她笑,到哪都喜欢牵着她的手。而她泡在蜜糖的海里,直到没顶。

只有在清晨醒来的时候,粒子才会有一丝莫名的焦虑不安,像一场梦,在大学最后的时光里,她竟然能得到所爱之人的爱,大概是老天眷顾,除此还有别的解释吗?

粒子单纯,快乐从来都是发自内心的,从不去猜测算计恋人的心思,她只想竭尽所能地对他好。但谦和偶尔会若有所思地看者她,好像有话要说,却又说不出口。透过他的镜片,粒子看着那被割了两刀的眼睛,有点想笑,的确是不太自然啊。

但正是这一双挨过刀子的眼睛,在最后才让她领悟。领悟了什么?在后来的七年时间里,她之所以那样苛刻地对待自己,疯狂减肥和打扮,原来都是拜这领悟所赐。

他们最后一次去的地方是一家台湾私房菜馆。夏日的傍晚,他们共享了台式三杯鸡,法国红酒娃和白菜卤,结账的时候粒子才发现原来这样贵。她永远记得那美味,因为那是他们之间最后的晚餐。

第二天太阳照常升起,粒子的手机传来短信:我们分手吧,不要问为什么,希望你照顾好自己。对不起。

像黑夜再次来临,像将人从温暖的水里突然拎起来扔进冰窖,特别的冷。所有的殷勤和温柔,在这一刻变成了魔鬼,他毫无征兆地变成了另外一个人。或者说,他原本就是这样一个人,因为精明智慧的男人通常都很清楚自己要什么。

他只是想用马不停蹄的恋爱来掩盖漂亮女友带给他的挫败感。他一度很懊恼,总在反省自己哪里不够好,于是他将所有无法交付出去的好都转移到粒子身上,于是他要去做一个更完美的人,哪怕只是一双单眼皮。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恋爱总是以自欺开始,以欺人结束。

那天,粒子的眼泪差点冲走了枕头。七月骊歌渐起,拍毕业照,摔酒瓶子,吃散伙饭,粒子都没有参加,她执着地寻找谦和,不断拨打他关机的电话,他走得如此决绝,不给她任何解释。若存心让你找不到,便真的找不到。他像水汽一般蒸发。

二十四岁,梦境

这个世界,有人喜欢拖泥带水的分手,有人喜欢毫无征兆的分手,如果是你,你选哪种?

如果谦和知道,粒子在后来的无数个夜晚,依然想念他。他一定不会选择后者,因为这样的方式冷酷无情,让人失去尊严。更可怕的是,这让粒子难以自拔,她宁可他一点点对自己不好,一点点消磨她的意志,一点点离开她,这样她才会有心理准备,才不至于在后来的岁月里,沉溺在这份缺失了答案的旧爱里。

她只能在自己的幻想里找一个答案,那就是她可笑的身材和毫无品味的装扮。因为一个为了追求美,愿意在自己脸上动刀的男人,对另一半的要求也一定苛刻。想明白这一点,粒子仿佛找到了人生新目标,她开始减肥,买时尚杂志,买衣服买配饰,除此,她还学习摄影和钢琴,总之他会的她也一定要会。爱情是一种偏执的病,她从不打算将他从心里清除,她反而为了再见的那一天,而让自己变得越来越美好。她留在这座城市工作,每个周末她都去他们曾经去过的超市,公园,咖啡馆,百货公司,她想总有一天,他们会偶遇。

但时光已拖去了好多年。

她只能在梦里见到他,是秋天的光景,他安静地坐在教室里,背影还是那么消瘦,阳光落在他的头发上手臂上,圈起一层温柔的光晕,他始终不肯回头来看看她。

好几次,她从梦里哭着醒来。

挂念一个人是最好的减肥良药,遇见她的大学同学都惊呼,天啊,粒子完全变了一个人。于是她才将自己的搭配日志放在网上,现实遇不到没关系,网络总是强大的。她希望那些照片被人们转发,直到某一天被他所见到。但这样的事没有发生,不过她集结了一帮小粉丝,也算是安慰。

后来,追求她的人络绎不绝,她没有对谁动过心。有时她会对追求者开一句矫情的玩笑:“我有一个男朋友,他一直住在我心里。”好像心已经很累了,不再有爱上谁的能力。

失去的爱,总是最好的。她始终不愿正视分手这个事实。是因为不甘心,还是因为他没有给自己一个交代?她将等待的心情一直放大,等待下一个转角遇见他,等待他看到自己那一瞬间的惊讶,等待他重新对自己说爱。她不得不承认,爱上一个人就是一个失去自我的过程。

二十七岁,现实

那本印有粒子照片的杂志,后来淹没在一群大牌时尚杂志里,和那些金光闪闪的杂志比起来,的确显得有些寒碜。据说销量一直不佳,还有可能要停刊。但她还是收藏了十本,摆放在书架上。如今已落了灰尘。

她有时打开来看,会记起那个曾自以为很了解她的男人。他是一个基督徒,据说找一个基督徒做丈夫,是一件很幸福的事,因为基督徒丈夫有一套行为准则,耍爱护、鼓励,保养和顾惜妻子,他们一定会真诚相待。这些都是男人告诉她的,因为他追求她,想要她放心。

粒子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也许拴在心里的那颗螺丝,开始松动。她已经二十七岁了,从小到大,只爱过一个人,但那人辜负了她的爱。

是不是到了认命的年纪,是不是到了所嫁都非所爱的年纪?她有时会这样问自己。

只要电话铃响,她都希望是他,只要有人敲门,她都希望是他……每一刻都期待着下一刻。她偏执,是因为她只记得他的好,到分手前一秒,他留给她的都是最好的记忆。电视里常有这样的桥段,如果你与一个人有仇,不是直接杀了他,而是把他以为得到的爱再生生拿走。那样的绝望才致人于死地。

粒子不由得生出一股恨来。他只给她六个月的欢愉,却要她用七年的时光来忘记。她用这七年来改变自己,就算漂亮,迷人,有才,有涵养,可遇不到那个人,就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

这座城市并不大,她不知道,在自己工作的附近有一栋楼,当她每天八点半赶到公司,谦和正开车驶向那栋楼的停车场。有时缘分尽了,即便相隔十米远,也只能擦肩而过。但终于有一天,谦和随手拿起一本杂志,然后他看到了粒子鲜艳的照片,像春日一般明媚,他第一眼便迟疑了,随后像暗夜里放了一束焰火,记忆的开关明明灭灭。他想,原来粒子的五官很精致,变瘦了之后才令人惊觉。在那一页的末尾,他记下了粒子的邮箱。很快,粒子就会收到谦和的邮件,很快,粒子与谦和就会约在台湾私房菜馆见面,很快,谦和就会笑吟吟地对粒子说,原来你一直在这里。

如果世界真的有如此浪漫和戏剧该多好。

现实的世界是这样的。谦和记下邮箱之后,他的未婚妻笑嘻嘻地扯过杂志:“旧杂志有什么好看的?”随手扔在一边,“快过来帮我看看哪款婚纱比较好。”

未婚妻优雅自信,除了没有一丝赘肉的身材,还有家境殷实的成长背景。她是成为他妻子的不二人选。

多年前的那个女孩显然不是。他之所以狠心说出“分手”两个宇,是因为他最终无法接受和包容一个平庸难看的女孩,他是青年才俊,当然会有更好的选择,更好的人生。他并不是坏人,肯让自己的眼睛挨刀子的男人不多,他只是有些虚荣,贪心和不够自信,他害怕粒子来问为什么,他不愿承认自己的内心,他想她会很快好起来。

粒子在二十七岁的秋天终于好了。

她接到了谦和发来的邮件,问候她之后,他说了他的婚期。他觉得她是一个善解人意不计前嫌的好姑娘。

那个瞬间,粒子有一千句质问哽在喉咙里,秋天的夜晚很凉,月光照在她的窗前,那个一提起就难过的名字,现在却如那弯皎洁的月让人平静。最后,她删掉了邮件,没有回复。在这漫长的等待里,她其实早已想明白,一个男人离开一个女人,唯一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不够爱,或者说没有爱。

这并没有什么好遗憾的。粒子想,谦和做不成她的恋人,但足以作为她的仇人今生永不见。因为周云蓬有一首歌唱到:我们最后一次收割对方,从此仇深似海。

他是一杯醉人的烈酒

李晟是新调来的业务部经理,英俊成熟,高大挺拔,30岁的年纪,未婚无女友。这样好的条件引得公司里一帮女性蠢蠢欲动,而让所有人跌破眼镜的是,李晟却只对我“另眼相看”。

他调我去做他的助理,带我去见重要的客户,签约或者谈判的时候总是少不了我。公司里的人都在议论纷纷,他怎么偏偏就看上了我这样一个长相普通,性格平平,并且还是个已婚的女人?

我从最初的受宠若惊到后来的洋洋得意,内心并没有太多的挣扎。在我看来,我定然是有着让李晟喜欢的资本。夜里,看着身边睡得沉沉的丈夫顾民,内心有了些狂乱的念头,怎么也按捺不住。

和李晟出差去上海谈一个重要的合同,这个合同是个“硬骨头”,前任业务经理去谈了几次也都没有谈下来。没想到我和李晟在上海却谈成了这份合作,非常出人意外。这样下来刚到公司来的李晟就一下站稳了脚。

之后的几个月里,我们信心勃勃地开始展开更多的业务,而每次都会不负众望,我和李晟也成为了黄金搭档。

而在慢慢的相处里,我也发现了李晟更多的优点,他在决策上的笃定自信,在与客户交谈时的随机应变,在开会时的掷地有声,在处理问题上的果断决绝……都在不知不觉中吸引了我。虽然我是他的下属,但更多的时候是他在照顾我:在我加班时为我叫一份外卖,在下班时绕上很远的距离送我,在下车时为我开门,进餐厅时帮我拉椅子,冷的时候适时地脱下外套给我披上,还有更多更多的细节,那么水到渠成地打动了我。并且他也很尊重我,不管是独处还是出差,都没有过过分的举动,他是一个让人热血澎湃的男人。

有人说,爱情是需要入口的,喜欢烈酒的人即使喝到了最清澈的泉水,也会干渴而死,而李晟,就是那一杯让我醉的烈酒。

我想,我应该做点什么。

其实顾民并不是不好,也不是太好。恋爱两年,结婚三年,两个人之间少了一份激情,多了一份平淡。

在4月开始的时候,顾民终于察觉到了我的变化。每天往家里送快递的人接二连三——我迷上了网购,从家用电器到衣服皮包,从进口食品到珠宝饰品,一个月下来我把一张两万块的信用卡给刷爆了。

顾民拿着账单跟我狠狠地吵了一架,而我比他更凶,指责他没本事没出息连给老婆买点东西的能力都没有,他懦弱地收了声,末了,去把那张卡的钱给还了。

除了开始大手大脚地花钱,我还学会了赌博,在“五一”的时候跟着一个旅行团去了澳门一趟,回来沮丧地跟顾民说,输掉了家里大半的积蓄。

我想这下顾民总该暴跳如雷地提离婚了吧?可出乎意料的是,他却担心我心疼钱反过来安慰我:输了就输了,以后不赌就行了。

而我并没有因此而感动,却变本加厉地赌得越来越大,还开始跟朋友亲戚借钱,当他们找到顾民的时候,他都傻眼了。他一次又一次地帮我还钱,除了对我规劝外,却始终没有提到“离婚”两字。

既然我花掉家里的钱都不提离婚,那我开始成天跟他找茬吵架。茶水烫了吵,菜咸了吵,袜子乱放了吵,电视的声音过大了吵……我开始变成了一只斗鸡,全副武装地跟顾民作战。

我知道如果我主动提离婚,光是我父母那关就难过,所以我只能逼着顾民忍无可忍的时候,提出来。

顾民却总是在我发脾气的时候,一副息事宁人的态度。他甚至去买了“太太静心口服液”,开始煲些调节内分泌的汤水给我喝,在他看来,我的坏脾气只是因为工作的压力太大了。看着他在厨房里忙碌的背影,我的心,酸涩了一下。

我想我对顾民不是没有感情,但就像李敖说的,我爱你是百分之百,但现在来了个千分之千的。李晟就是那个千分之千。

有个夜里,我对顾民说,我们要个孩子吧!顾民看着我的脸,然后欣喜若狂地一把抱住我。从我们结婚开始他就一直想要个孩子,但因为我还不愿过早地被孩子束缚所以一直不肯。

顾民他开始锻炼身体,开始戒烟戒酒,开始算排卵期,屁颠屁颠地去买叶酸和优生优育的书籍,他真心地期待着我们的孩子,满心的欢喜。

一个月没怀上,他并没有在意,两个月没怀上,也不要紧,他甚至安慰我,让我不要有太大的压力,很多人都要准备许久才能怀上孩子。

在第四个月的时候,我拿了份检查报告给他,报告上说我双侧输卵管堵塞,自然受孕的机会很小。

顾民愣愣地看着报告,他的那些喜悦就像被针孔抽掉了一样,一滴不剩。我在心里打着小算盘:这不过是我找人做的假报告,我每次都在事后偷偷地吃避孕药,当然是不会怀孕了。我乱花钱他不说离婚,我乱发脾气他不说离婚,我生不出孩子他总会说离婚了吧。

那段时间家里很清冷,他总是一个人静静地抽烟,烟瘾更大了。我冷眼旁观,等着他说出离婚两个字。

婆婆的生日,我们还是一起去了他家。席间婆婆又在追问什么时候要孩子的事,顾民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对所有人说,他打算去领养个孩子,因为他的身体有问题不能让我怀孕。

我的心,哆嗦了一下。我没想到顾民可以包容我这么多,可以忍受我这么多,我一而再、再而三地去触碰他的底线,他都接受了。原来只是想要去摧毁这段婚姻的检查报告,却成了一块试金石,让我开始反省自己的作为。

当我把他的宠爱当成一种习惯的时候,我变得越来越不满足,也变得越来越粗心。我没有看到他隐忍的愤怒、悲伤和痛苦,他把这一切的情绪都消化掉了,那是因为他爱我,一如既往。

在和李晟又成功谈下一份合约的时候,我们去了星巴克庆祝。浪漫的音乐,温馨的气氛,李晟一边搅动着杯里的咖啡,一边把另一只手覆盖在我的手上。那一刻,我的心又开始动摇了。

迟疑了一下,我把我的那份检查报告放在了他的面前,我想看看他会做出怎样的反应,如果他说不介意,那好,顾民不说离婚,我提离婚。

李晟看了看报告,有些诧异地说,其实这是你的私事,不必告诉我。

被他握过的手,就在瞬间冷却了。他笑着又说,我要调去公司总部了,这都是因为你的关系。

我没有反应过来,他就说了。因为在进公司之前他曾找过相面大师,相面大师说我额头宽平是助道之相,我鼻翼厚实下巴饱满是旺吉之相,对他的事业非常有帮助,所以他调我去做助理,带我去见客户,而上海那份很难搞定的合约,竟然在我们只去了一趟后就签约了。

明明光线很柔和,但我却觉得我的眼睛刺疼得厉害,原来他对我的那些好只是希望我全心全意地帮他,这无关乎爱情,只关乎暧昧。是一场让我尽失颜面的自作多情。

那些日子,我真的病了,低烧,咳嗽,情绪颓废。顾民照顾着我,他一手拿着药片一手端着杯子哄我吃药时,我终于失声痛哭。

我把病历拿出来,把那些“赌”输掉的钱拿出来,我说顾民,如果你不原谅我,我们可以离婚。

顾民搬了出去,但只拿走很少的行李。我把户口本和结婚证藏了起来,是在真的要失去的时候,我才知道其实我是胆怯的,是害怕的。没有他的生活就像错乱的音符,怎么都不对劲。我在夜里抱着他睡过的枕头,觉得心里很空。

我开始频繁地给顾民打电话,我说水管坏了灯泡坏了忘记带钥匙了……我知道我是想要挽回这段婚姻,挽回这个对我千分之千的男人。

在我任性地想离开他的时候,才发现他才是真正爱我的人,而我,会用以后的岁月来弥补。希望,这不晚。

倘若所有深情都不必辜负

办公室的空调嗡嗡作响,展颜从教案中抬起头来,发觉整间教室已空无一人。

三楼转角的教研一室里都是些年轻老师,刚毕业的大学生,正是玩乐的年纪,没了课便三三两两出去摸鱼。也唯有展颜勤勤恳恳备课,一心扑在工作上。她的同校师姐李茗见展颜一个年轻的姑娘活得像老年人,热心之余要带她去参加聚会:“女人的青春总共也就这么几年,总对着一台电脑一沓作业,真是虚度生命!走,姑娘,跟我去感受一下纸醉金迷的花花世界!今儿有学生家长请客放血哟。”

展颜笑着说道:你们去吧,我的教案还没备。

李茗站定抱肩耐心教导:“任你再拼命,左右不过落得可怜巴巴的一点工资。这年头人人都在为自己忙活,就是你死脑筋。”

她同展颜以前并不熟络,最初有印象是在法律系举办的一场辩论赛里。展颜是反方一辩,本就言辞犀利,由于意外的一场变故更是声名鹊起。

自由辩论时正方四辩站起,带着笑容扫视全场:“我想问正方一辩,如果我喜欢你,你接受吗?请对方辩友做出回答。”

场内一片哗然。自从A校建校,还未曾在公众场所有这样大胆又别出心裁的表白行动。

那时展颜不过是十八九岁的小姑娘,站起来竟然颇为镇定:“对方辩友用的是假设命题,我不承认这个前提,因此我选择拒绝回答。”

局面竞颇为精彩,观众纷纷大声叫好。李茗身处人群中也不自觉地笑出来。而后一来一往的辩论都已模糊,毕竟她是旁观者。依稀留下的画面只是展颜和那个勇敢的告白者——丁一然,被双方同伴簇拥在人群中央。而后她就毕业了。

印象中这个师妹总是有条不紊,甚至天塌下来都是一副笑眯眯的样子。

而今看来,似乎脾气更好,只是有些地方不一样了。也许是郎才女貌落得形单影只看起来格外刺眼吧。

毕竟这是别人的伤疤,她即便再好奇,也不好问。

除却这些,具体要她说别的不同,她也说不上来。

视线落到电脑旁边的仙人球上,也不知多久没浇过水,本来青翠欲滴的一团嫩绿现在已变得灰头土脸。连仙人掌都能养成这副德行,身边这姑娘也够不上心的。李茗心中暗叹,转身瞬间突然抓住一线灵光——

她终于知道有哪里不同了。

是生机……若说以往她温婉的眉眼里仍有鲜活的灵气,现在只余一潭死水。虽仍清澈莹润,却彻底失了源头。【劫生】

地理与英语教研室因学校教育资源紧张,所以并作一间。

展颜伏案小憩时,恰好听到同间办公室的地理老师在给学生讲题。密密麻麻的经纬线在她脑海里纵横交错,记忆宛如一枚气若游丝的萤火虫,沿着格子奋力振翅,终于爬到一个点。

过了数年,她仍可以闭着眼睛毫不犹豫地背出准确的经纬度数。

那年景琛偷偷开了家里的车,带她和一然经历了一场奢侈的旅行。

追根溯源是一然偷偷央了景琛,想补给她一个毕生难忘的生日。呵,真是毕生难忘呢。

他们并未到达预定地点。

原因是途径一片无人区,油箱内的油不觉间竟告罄,手机信号也极差。他们迫不得已,只得弃了车徒步寻找生机。

景琛深深地盯了一眼仪表盘,一然面上一向意气风发,眼里的不羁和锐意挡也挡不住。不知这会儿是否将她的张皇看在眼里,竟也流露出几丝沉郁和遗憾。

人必须要有过从死亡线上挣扎的经历,才能真正明白生命有多可贵。

她那会儿是在想什么?

想当初和一然在辩论赛上的针尖对麦芒?还是赛后一个死缠烂打一个置若罔闻?一然后来坦白说,辩论赛上那场告白本来是他看本方节节败退,想出的歪招想扰乱对方最佳辩手的心神。谁知竞措手不及被杀了回马枪,他这才带了些恶趣味开始认真审视起面前这个年轻女孩儿。半真半假的追求,却不知何时渐渐上了心。

展颜本来一心打算读书考研,并未想将时间浪费在这些方面。无奈丁一然骚扰得太过频繁,最后不堪烦扰之下叹气:“你们法律系课业有这么闲吗?”

丁一然讶异地看着她,最终不敌展颜困惑的目光挫败低头:“追了你三个星期你竟然连我是哪个系都没有搞清楚……再次自我介绍一下,丁一然,金融系和计算机系双学位,在读二年级学生……”

后来接触中慢慢觉得这个人远不像表面那样浮夸。他家境不很好,父亲早逝,母亲改嫁后又重新组建新家庭,现在也算孤独一人。平日里靠兼职,写程序兼做些小投资,日子也过得十分滋润。难得他处在那群非富即贵的死党中亦能不卑不亢。

不过这些都与她无关。

或许真正对他感觉异样是从那堂音乐鉴赏课开始,他在前排睡得昏昏沉沉,遂被更年期的女老师叫起来解读那首“endless horizon”。那是她最喜欢的一首曲子,便打起几分兴趣听听看。没想到过后竟是全然不可置信。

一千个读者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是寻常,那么二个人眼中有相同的哈姆雷特是巧合吗?

此后有意无意见过他几副不同的面孔,滋味越发难辨。

当意识到有某些微妙情绪开始发酵的时候她就明白,她完了。

他们最终停在某个不知名的地方。那是一眼望不到边的草原,到处是浓郁的苍青色,头顶的天空碧蓝如洗。景琛去布置野餐,她和一然惊喜地寻到一方湖泊,剔透得好似自众神王冠上遗落的星芒。一然往湖里丢石子泛起大圈的涟漪,小孩子那样冲她得意又期待地笑。

或许是劫后余生的催化作用,她突然觉得:她一辈子都忘不掉眼前这个人了。

把爱藏在衣兜里

女人姓马,男人娃牛,两人一吵起架来,女人就嚷着要离婚,还说他们在一块本来就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一说离婚,男人还真像是一头闷牛,埋着头不哼声。瞧他那个窝囊样,为买个便宜菜都要跑好几个菜市场,真是脸面让他丢尽了。一想起他平时那一分钱恨不得掰成两半花的小气巴拉样子。女人决定这次一定要同他离了。

哎,没想到这头闷牛这次还发声了,而且声音还挺大,他说:“离婚可以,咱把账算清楚了,是我的东西都该还给我!”

女人听了一笑,连忙说:“行行行!只要你同意离,那算是烧高香了,我人都不要了,还要你的东西干吗?算!算完就走人!”

女人这一声“算”,那可是掷地有声,于是,两个人就在屋子里算了起来。女人倒是很明智,指着家里的大件东西说:“这冰箱、洗衣机、彩电。都是你买的,归你,行了吧?”

男人看看没有吭声。

女人又大声说:“还有这床、沙发、衣柜,也是你买的,都归你,行了吧?”

男人看看还是没有吭声。

女人又四处扫了一眼,觉得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了,便说:“没什么了吧?除了房子是租的,其他的基本上都给你了,还不满足?”“还有……”男人终于说话了。“还有什么?”女人问。“衣服。”“哈哈……”女人笑了,爽快地说,“给你、全给你,只要是你要的。”说完。她打开衣柜的大门,一件一件地点了起来。她首先拿出的是他的一件睡衣,顺手往床上一甩:“你买的……”话没说完,只见衣服口袋里掉出了一个小本子,女人眼睛一亮:“这是什么。不会是你的私房钱吧?”

男人一看,便笑了:“也算是私房吧。你最好就按这个来点。”

女人打开一看,本子上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字,再一细看,原来这条是他给她买东西时做的原始记载。她看后气不打一处来。冒出了一阵讥笑:“你这种男人都有……行。算你有心,还记了变天账呢,好,今天我给你来个一清二楚,就按上面这个点吧!”

于是,她就按照这上面写的点一件扔一件到床上。点着点着,衣柜里的衣服点完了,后面她竟然点到了自己身上穿的衣服了。“粉红色羊绒衫、牛仔裤……”

女人毫不犹豫,立即就脱下了。

这一脱就只剩内表内裤了,可接着点出来的就是内衣内裤,女人看了看男人。一咬牙,还是脱了。

现在,站在这个屋子里的她,身上就剩胸罩和三角裤了。可往下一看,再接着点出来的就是胸罩和三角裤了。“这……连胸罩和三角裤也是他买的,脱还是不脱?”女人显然有些尴尬、有些为难了,前面那股盛气凌人的样子顿减几分。这一脱,自己还走得出去这个家吗?她下意识地又看了男人一眼。男人坐在那儿把头扭向一边,“吃吃吃”地笑了起来。一见这场景。女人指着他说:“你……你原来是在耍我?”“我……我什么时候要你了?不是你自己说的来个一清二楚。算完就走人……”“你……你记下这些流水账,只怕早就想好了有这一天给我来个秋后算账的?”“算账……”男人摇了摇头,“你再往那本子后面看……”

女人再往本子的后面翻去,原来这上面写的全是男人他每个月的支出安排,而且每月消费排在最前面的就是给她买什么衣物。还有更离奇的是,同是一件衣服。标着好几个地方的比较价格,有城东小商品市场的,有城西大批发市场的……看着这一笔一笔的记载,顿时,她想起了他平时为了买点便宜菜要跑几个菜市场那屁颠屁颠的样子。倏然,女人脑子一跳跃,好像闪出了什么,问:“你为什么要这样?”

男人如实地说:“我每月就赚这么一点钱,可你是我的老婆,我总不能让我的老婆穿得比别人差吧?就只有这样月月精打细算地买了!”

听到这里,女人心里不觉有些酸酸的……渐渐地。她突然又觉得心头是暖暖的……她这才意识到,这上面记的哪是什么流水账,这明明是一份攒起来的爱。女人没有再说什么了,她穿上衣服来到了男人面前,小声地说:“看你整天一头闷牛似的榆木疙瘩。你要是真心地在爱我,为什么把它藏在这里?”

男人看了她一眼。眼睛都有些湿润了,转过身说:“不走了?不走我就去做饭了!”

女人拦在了他面前,说:“你回答我,为什么把爱藏在衣兜里?”“这叫淡淡长情。”男人说,“过日子嘛!还天天把爱叫在口上?”“叫,我就要你叫!”女人使劲地在推着他。

男人抱起那些床上的衣服全部堆在了她的面前,说:“别小看这每个月的一点点、一点点,你看,攒多了就堆成山了,滴水可成河呀!”

女人心头一酸,眼泪夺眶而出,她一下抱住了男人:“这婚,我不离了!”“不离了?”男人笑了,“不离好哇!要真正一清二楚了,你还真走不出这个门了!”“就要一清二楚、就要一清二楚……”顿时,小拳头像雨点儿似的落在了男人的身上……

如果没有遇见他

那个夏天,晓萌还是个沉迷于幻想、有点愤世嫉俗的小姑娘。

父母的厂里在家属院修建了一栋新楼房,正给老员工分房子,老员工多,房子少,名额有限,晓萌家的房子一直是租的,不想落这个趟,于是整日给领导送礼请客吃饭。

吃午饭的时候,有客人来了。晓萌正百无聊赖地坐在客厅沙发上,双脚搭在茶几上,吃着一个梨子。晓萌厌恶这些人,看不惯他们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

那天来的客人叫江扬,比爸爸年轻,职位却很高。父母忙着招呼他,转头呵斥晓萌,女孩子没女孩子的规矩,还不把脚放下去,像什么样!

晓萌不情不愿地撅起嘴。江扬站在玄关处,看了晓萌一眼,轻轻地笑了一下,说:“原来老周还有个这么漂亮的女儿?”晓萌一下子红了脸。

晓萌有一种模糊的感觉,觉得这个人和别人不一样。

吃饭时,晓萌坐在他的左侧,他们一直在聊着一些厂里的事,爸爸吩咐晓萌,丫头,别愣着,给江主任倒酒。

晓萌侧身倒酒的时候,闻到了江扬身上有香水味,还有淡淡的香烟味。她的脸,又红了。她一直没敢看他,可是到了晚上的时候,躺在床上,脑子里竟然能清晰地回想起他的一颦一笑。

后来,晓萌家真的分到了房子,崭新的两居室,父母乐得眉开眼笑。

搬家那天,晓萌又一次见到了江扬。距离第一次见面,大概已有了半年的时间。他还是老样子,一直微笑的表情。晓萌竟然也在他面前放开了些,说,你要吃梨子吗?我帮你削一个。他说,好啊。

他坐到晓萌旁边的那一刻,晓萌的心跳快了两拍。晓萌察觉他在淡淡地打量她,那天她穿一条到膝盖的裙子,脚上趿着一双旧凉拖鞋,脚趾甲上都涂了淡淡的粉色指甲油。他嘴角又翘了一下,好像觉得十分有趣似的。晓萌情不自禁地将脚往回一缩。他们之间的气氛有点微妙。

小萌今年过了18岁了吧?他漫不经心地问。

17岁。

哦,在学校里应该很受欢迎吧,不过你可不要学别的坏孩子那样早恋哦。他又笑了。晓萌知道他在逗她,就像逗任何一个小女孩儿那样,她把削好的梨子递过去,不再说话。

他很快又走了,晓萌趴到窗台上,看着他的白衬衣消失在楼转角,心里有点失落。

江扬说得对,晓萌在学校里的确是受欢迎的,收到了好多情书和礼物。对于男孩儿的殷勤,晓萌不是不得意,但是表面上却一副冷冰冰的样子。装酷,是晓萌的特长。

有一天,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晓萌被一个男孩儿堵住。他一张面孔涨得通红,晓萌却看都没向他看一眼。

男孩儿突然冲上来,要强吻晓萌。晓萌剧烈地挣扎起来,嘴唇上却仍然被柔软而湿润地触到。

那感觉让晓萌一瞬间就愣住了,男孩儿也静了下来,有点不知所措,不过他却放松了手。晓萌默然了两秒钟,绕开他向前走。就在这个时候,她看到一辆黑色的汽车,从马路对面开过去,晓萌从车窗里模糊地看到了一个侧影,有点像江扬。

是不是他呢?晓萌想,就算是他,也只不过是巧合路过吧。

不久后的一个周末,晓萌还在睡觉,有人敲门。父母都不在家,晓萌只好从床上爬起来,揉着眼睛走到门口。

竟然是江扬。这一次他却没有露出晓萌熟悉的那副笑着的表情,只是奇怪地看着晓萌。顺着他的目光看下去,晓萌看到了自己松垮垮的睡衣领口下,一小半若隐若现的胸脯。

晓萌僵了一下,但她没有用双手去遮挡自己,而是故作镇静让他进门,给他倒了一杯水,然后才对他说,你先坐会儿,我去换件衣服。

往房间里走的时候,晓萌能清晰地感觉到江扬一直在盯着自己,他的目光好像发着烫,将晓萌的后背都烫得麻了半边。关上卧室门,晓萌靠在门上深深地喘了几口气。

晓萌不知道究竟是晓萌诱惑了江扬,还是江扬诱惑了晓萌。一个涉世未深的女孩儿,一个即将不惑之年的男人。情欲就像那昏黄的路灯散发出的光线一样,一丝不漏地笼罩下来,谁也逃不掉。

晓萌还没有换衣服。江扬就走进卧室,不容置疑地抱住了她,晓萌的全身就像触电一样一震,却无力推开他,口中也说不出拒绝的话。晓萌知道他是特意来找她的,父母加班去了,要到傍晚才会回来,他肯定也是知道的。

等到晓萌稍微清醒一点的时候,她已经被江扬抱到了床上,他喘着粗气,一只手在急切地解她的扣子,另一只手从衣服下摆伸进去摸,后来他干脆把她的睡衣往两边一扯,剩余的扣子就绷掉了,晓萌的身体就那样袒露在他眼前,簌簌地颤抖着,似乎下一刻他就会扑上来撕裂了她。

真正进入的时候,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痛,也许是因为晓萌的下身早就湿润得厉害,但血还是流了出来,蜿蜒淌到凉席上。江扬突然闭起了眼,说,对不起,晓萌,我不该爱上你,但我真的控制不住……

晓萌抱住他的脖子,吻住了他的唇,不让他再说下去。

江扬有老婆,这晓萌早知道。像他这样的男人,怎么会没有老婆呢?他老婆不但漂亮,还给他生了个儿子,只比晓萌小几岁。

但是还有什么能让此时的晓萌更在乎的呢?只要和他在一起,只要有他陪着她,真心爱着她,就够了。

江扬每周都会将晓萌从学校里接走,先去看一场电影或者逛商场,然后带晓萌去吃饭,那些西餐厅连地板都是光可鉴人的,晓萌透过高脚杯看着江扬,觉得这个男人是如此的风度翩翩,魅力难挡。

吃完饭后,江扬就会带晓萌去宾馆开房。在那些舒适的大床上,他用亲吻、抚摸、数不清的情话把晓萌灌醉。晓萌笑着说,你不是说让我不要学人家早恋吗?

他说,我是怕你被别的男孩儿抢走了。晓萌就笑得更开心了。

每周,晓萌都要对父母撒两次谎,说要去同学家里复习功课。她和江扬的事情是一种禁忌,不能败露。

江扬说过,他离不了婚,也不可能离婚,离婚就意味着失去一切。他工作的厂是国企,离婚会败坏名誉,说不准还得被人拿住把柄被迫辞职。这晓萌了解,再说,当时的晓萌那么年轻,也没有考虑过将来。名分之类的事,在她眼中只是一些无关紧要的东西。

高考很快到了,晓萌的成绩滑落了很多,当初的预计是考北京外国语学院,但后来的分数只能上一所一般的大学。晓萌没有半点的后悔,反而为学校就在本市而暗暗高兴。

18岁生日的时候,江扬送了一条铂金项链给晓萌,带着她到那座城市最高的山头呐喊:萌萌,生日快乐。这让晓萌兴奋地尖叫。

江扬持续不断地给晓萌制造着这样那样的惊喜,有时连晓萌都感到奇怪,一个快40岁的男人,哪来这么多的浪漫和精力?他说,那是因为年轻的时候没有条件浪漫,现在有条件浪漫了,就遇上了晓萌。

在晓萌21岁的时候,江扬萌生了退意。

他不再花很多时间陪晓萌,而是找很多借口回到他的妻子和儿子身边。晓萌则忙着准备论文,找工作,有时候大半个月都见不上一面。

直到有一天,江扬来学校找晓萌,说帮她联系了一家单位,可以签劳动合同。江扬说,萌萌,你会有稳定的生活,以后还会有一个真正值得你喜欢的人。

晓萌就哭了,她不要分手。但是她赌气地和学校里追她的男孩儿笑笑闹闹,可是,已经被成熟饱满的爱浇灌长大了的晓萌,早已经无法接受那些幼稚的男孩儿。她这才意识到,5年了,他早在她的身体和心里扎了根。

她离不开他了。

无论如何,她要和他在一起,永远!她不要他多么有钱,头顶有多少荣耀,有多高的地位,多大的前途,她只要他的人。

晓萌在他们常去的宾馆开好了房间,然后给江扬打了电话,忐忑不安地等待他的到来。给他打电话之前,晓萌已经分别给他的老婆和上司打过电话了。

她知道她这样做很鲁莽,但是如果家庭和地位永远在他前面挡着,他永远下不了决心去放弃,她就永远无法和他在一起。她,以爱的名义,为他做一个抉择,有什么不可以?

江扬果然来了,他红着眼睛,进门就给了晓萌一巴掌: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晓萌没有回答,眼泪一颗颗落在地上,表情却是笑着,像以往做错事一样,轻轻解开了睡衣,一丝不挂地站在江扬面前。

江扬红着眼睛,像狼一样扑上来,但是他没有碰她的身体,而是用那双曾经无数次滑过晓萌身体的手,牢牢地掐住了她的脖子,用力,用力,再用力……

他的表情扭曲到了极点,一边掐她,一边狠狠地说:你这个歹毒的女人,为什么要毁掉我的一生?

晓萌想笑,但是她的皮肤被扯得紧绷绷笑不出来;她想说话,但嗓子眼儿是甜的,暖暖的,涨涨的充斥感;她的脸颊和身体全都是那种被撑得暖暖的、涨涨的、窒息的感觉。

在意识快要模糊的时候,晓萌的眼泪才流了出来。就那一刻,她才明白,江扬也许从来都没有爱过她。他的追求、深情和浪漫只是弥补年轻时候的遗憾。哪怕没有她,他的这一切也会带给其他某个和他正好相遇的女孩子。

她和他的爱情,对他来说,只是一段叫做艳遇的生命的插曲,当他的精力在这段插曲中释放完,他就会倦。而对她来说,却是整个生命。

如果没有遇见他,她的人生又该是怎样一副光景?

第二章

我是你存了一夏的冬衣

他是才子,做人却迂腐,混到副科后,再不见仕途上有什么起色。他不愿为了所谓的前程出卖自尊,更不愿丢弃文人那种特有的清傲。她了解他,不劝,不逼,每天早上和他一起出门上班;晚上他下班回来,她必定等在小区门口,朝着他回来的路上张望。

8年前,他的父母相继患病。因老家在农村,他又是家里唯一的儿子,医疗费全部由他掏。原本就不富裕的小家庭,更显拮据了,她不报怨,细心地伺候着病中的公公婆婆。

5年前,他因太过耿直,挑了领导的刺,被贬到县城工作。每个周末,她带着孩子去看他,或者跟着孩子守在车站,等他回来。期间,公公婆婆相继去世,她如同亲女儿一样,和丈夫一起给亲朋好友们行大礼。

女友看她傻子一样地苦守苦熬,劝说:“何必死守着这样一个男人,累死累活的。他穷,你跟他吃一辈子的苦;他哪天发了,只怕你想守也守不住,你没见男人有钱就变坏?”她只当作没听见。

4年前,他真的发了。在同学的帮助下,他辞职跟同学共同经营一家出版社。同学出钱出力,打点社会关系;他发挥智慧,策划管理,并在半年后打开了市场。一个默默无闻的书生,一下子成了成功的典范。

她却因为一场意外,毁了美丽的容颜。病床上,她撕心裂肺地痛。他握住她的手,照顾婴儿般陪她度过了危险期。3个月以后,她出院回家,住的却是新买的房子,一切家具用品齐备,只是没有一面镜子。他哄孩子似地,跟她保证:“等一个星期,一个星期后我会请人把家里安上整墙的镜子,让你美个够。”

一个星期后,她没有等来镜子。从窗户玻璃的反光中,她隐约看见自己的模样大变。她哭喊着要照镜子,他牵着她的手说:“咱们约定一下,你保证6个月内不照镜子;我保证6个月后,给你一个惊喜。”

结果,一等就是3年。他不断地拖延时间,直到在她第六次整容后,他拿出了一面小镜子。她有些紧张也有些渴望地看着镜子,除了脖子和额头发髻处并不显眼的疤痕,她似乎比以前更漂亮了。

那天,她去他的出版社,他正在大厅的工作台和编辑交流着什么。她悄悄进了他的办公室,随手点开他的电脑,无意中看见了一个惨不忍睹的丑女人,那是他和医生交流整容方案时留下的她术前的照片。她知道自己毁容后一定很丑,却不知道丑成了这般模样。

对着电脑,她泪落如雨。身后,一双温暖的大手,轻轻地拥她入怀:“傻老婆,哭什么呢?”

她说:“老公,我那么丑,你还抱着我睡觉……”

她无法再说下去。

他乐呵着,说:“老婆,我就是你存了一夏的冬衣啊。在夏天,你不嫌弃我麻烦,还精心保养我维护我。所以,在你的冬天里,我要尽最大的努力给你温暖啊!”

她哭了,又笑了。

公主与驴子

公主是在河东岸边遇见驴的。公主想过河去,河西的城堡里有等着娶她的王子。河水不算深,但她穿着一身美丽的嫁衣,她怕河水会浸湿她的衣裙。

驴说:“想让我驮你过去吗?”“谢谢,我想王子会来接我。”公主微笑作答。良久,无人过来,公主独坐岸边,黯然叹息。当她目光掠过驴的时候,驴笑了:“现在希望我驮你过去吗?”“不。”公主依然拒绝。天色已晚,凉意袭来,驴打破沉默:“让我驮你过河吧,我会赠你三句爱的箴言。”公主想了想,骑上了驴背。驴郑重地对她说:“记住我背着你时你不能流泪,你的泪会令我不堪重负。”

驴说完迈步向河中走去。公主忽然想起驴承诺的爱的箴言,驴告诉她:“人只有在初恋时爱的是别人,以后恋爱时爱的都是自己。”驴缓步轻行,果然很平稳,公主放心了,搂着驴的脖子,觉得温暖。“喜欢我背你过河吗?”驴问。“喜欢。”公主微笑承认。“我也喜欢这样背着你,希望就这样一直走下去。”驴的声音温情中透着忧郁。公主含笑悄然入睡。她做了一个公主常做的梦:她吻了驴,然后驴变成了王子,从此王子与公主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当她醒来时看见依然是驴驮着她缓步轻行——童话就是童话,驴不是王子,等着娶她的王子在河西的城堡里。她伤情的泪水滴落在驴身上,驴似乎突然被灼伤般,猛地扬蹄嘶鸣,激起浪花千丈,公主的衣裙湿了。

公主生气了,她一言不发,自驴背上下来,独自趟水向对岸走去。驴没做任何挽留或解释,也自转身返回,径直走向河东——那里又有个年轻、美丽、待嫁的姑娘在等着过河。“爱情是唯一的,但爱人不是唯一的。”驴忽然对公主说道,“这是第二句箴言。”

公主泪落成河,河水冷彻心肺。她终于走到了对岸,美丽的衣裙已经彻底湿透。她无力地在岸边坐下,蜷缩着黯然哭泣。

驴已将走回河东岸边。公主忽然记起还有一句箴言驴没说,就大喊:“请告诉我最后一句箴言。”驴冷冷看了她最后一眼,说:“我爱我的爱情。”然后向那等着渡河的姑娘走去。

公主,就是现实中的你;王子,是每个人的梦中情人;驴,是在你身边守候的那个人,虽然平庸,却能陪伴你度过生活的风雨。如果你是因为你爱的人而不是因为爱你的人伤心落泪,那么,你的伤心就会伤害爱你的人,然后失去他的爱情,同时也伤害了你自己。珍惜眼前啊!

寻找真爱

江南春下个月就要结婚了。

望着自己装修一新的新房,江南春想起了朋友的一句话,爱情在梦城已消失,他叹了一口气,自己问自己,什么叫爱情?如今梦城的美女越来越少了。也难怪,现在的人,这孩子越生越难看,漂亮的姑娘不跟帅哥生孩子,一定要找煤老板啊,有钱人啊,老男人啊。

江南春和未婚妻付金钗是双方父母撮合的,他跟付金钗只见过一次面,她长相平平,不是他心目中喜欢的女孩子。但父母非常喜欢,他的反对自然无效。江南春喜欢看电视剧,电视中的那些忠贞不渝的爱情感动着他,他希望能遇见那种清纯可爱的女孩子。

江南春突然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离家出走,寻找真爱。

江南春离开梦城,去了一个陌生的城市。

为了生存,他去一家公司应聘,在排队等待面试的时候,他遇见了一个长发飘飘的女孩子,女孩子长得很漂亮。他望着女孩子笑了笑,女孩子望着他也笑了笑。他没话找话说,“你也是来应聘的?祝你好运”。

女孩子说,“谢谢。”

几天后,江南春和那女孩都被录用了,办公桌面对面,两人低头不见抬头见。

江南春每天给女孩买早点,中午吃饭也抢着付钱,两人关系飞速发展。

工作之余,他们经常在QQ上闲聊。

江南春说,“我喜欢你。”发了一朵玫瑰的图像。

女孩说,“你喜欢我什么?”发了一个调皮的表情。

江南春说,“我喜欢你整个人。”

女孩说,“仅仅喜欢我这个人?”

江南春说,“不仅仅是这样,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一天没见你,心里就特别想你,这就是传说中的爱情吧?”

女孩说,“你真喜欢我?”

江南春说,“非常非常喜欢。”

女孩说,“我在外边租了一套房子,你也在外边租了一套房子,何不我们合租,这样既可以节省不少房租,我也顺便考察一下你的表现。”

江南春说,“好啊。”

江南春退了房子,搬到女孩那儿去了。这是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一人住一间。

每天下班后,江南春就买菜做饭,两人在一起吃饭,外人看来还以为他们是小夫妻俩。

女孩生日那天,江南春做了满桌的菜,他们喝了很多酒,最后两人睡到一张床上去了。

两人开始了同居。

江南春感觉很幸福,挣的钱也交给了女孩,让女孩去管理。

江南春说,“我们结婚吧。”

女孩说,“结婚?”

江南春说,“是的,嫁给我。”

女孩笑了笑说,“嫁给你,开国际玩笑吧。你有房有车吗?你那点工资,结婚后我们喝西北风啊?”

江南春说,“我可以去挣,我会让你住别墅,并且还会送你高级小轿车,名贵的戒指……”

女孩说,“行了,别做梦了。实话告许你,我跟你在一起只是玩玩,充分利用资源而已。”

江南春说,“我保证,只要你嫁给我,你想要啥我都能满足你。”

女孩笑了笑说,“我要天上的星星月亮,你能把它们送我吗?”

两人开始了冷战。

女孩慢慢开始夜不归宿。

后来,女孩傍上了一位大款,离开了公司。

江南春每天望着女孩住过的房子发呆。

几天后,江南春也辞职了,又去了一个陌生的城市。

江南春又进了一家公司上班。进公司不久,又来了一位女孩,也坐在他对面。

近水楼台先得月。江南春和那女孩很快也发展成恋人关系。

一天,那女孩主动说,“我们结婚吧。”

江南春说,“我一个穷光蛋,嫁给我,你会后悔的。”

女孩说,“我绝对不会后悔的,这是我自己的选择,我选择了你,就要跟你一辈子。”

江南春有点感动,“结婚后,我居无定所,每天吃着粗茶淡饭,你受得住吗?”

女孩说,“并不是每个女孩子都喜欢别墅跑车珠宝什么的,只要我们真心相爱,跟你在一起,就是喝白开水,我也乐意。”

江南春说,“真的?”

女孩点了点头。

江南春抱住女孩,在女孩耳边说,“这就是传说中的爱情,你就是我要寻找的人。”

江南春领着女孩回到了梦城,父母见了女孩也非常高兴。

两人很快举行了婚礼。

江南春牵着女孩的手走进了新房,他要给女孩一个意外的惊喜,“这就是我们的家,你看这别墅多气派,家具多豪华……你没想到吧,你嫁的是阔少,我爸是梦城有名的大老板,资产最少都是几个亿。”

女孩笑了笑说,“我早知道你是阔少。”“你早知道?”江南春说。

女孩说,“实话告诉你吧,我就是你原先的未婚妻付金钗。我们准备结婚时你跑了,没想到我还是把你找了回来。”

江南春望着女孩的脸,笑了,“不可能,她长得那么丑,哪有你漂亮。”“我去韩国整了容。”女孩说。

江南春脸上的颜色顿时变了,紧紧抓住女孩,“怪不得你父母没来参加你的婚礼,怕露馅,想等生米做成熟饭,是不是?”

江南春手上力气越来越大,女孩痛得叫了起来,“是的,我们现在已是合法夫妻了,用那么大的劲干嘛?”

夺命闺密

闺密朱珠来找我时,开着一辆火红色的奥迪TT。她娉娉婷婷地下车,朝着我嫣然一笑,我只觉得一阵贵气逼人,铂金钻石几乎耀花了我的眼。

我嫉妒得红了双眼,脸上仍旧是纹丝不动,嗬,早就听说你去南方不仅发了大财,还钓得了金龟婿,看来不假噢。

朱珠娇嗔地推了我一把,啐道,什么金龟婿!是李璧,你还记得吗?高个儿,爱穿一身白,大四那年好像还和你闹过小绯闻……

我一怔,立时笑眯眯道,当年我就说你俩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听名字就是珠联璧合的佳偶,果然终成眷属,恭喜恭喜!

朱珠热情地邀请我去她家做客,那竟是本市最有名的别墅区,豪华奢侈得一塌糊涂,门前草坪宽阔得能打高尔夫球,还自带小型游泳池……不用照镜子我也知道自己双眼正突突喷出火来。咳,人生正是这样,九曲回环柳暗花明,这一步永远不知下一步是何风景。

没错,我和朱珠的老公李璧是有过故事的人。

在当年的艺术学院里,我和朱珠是花开并蒂的两朵校花。舞蹈系的李璧也是全校最出风头的男生,不知惹得多少女生情愫暗生。

他曾疯狂地追求过我,我却最终选择了学生会主席吕大齐。有人说我看中了他显赫的家世,我却认为我其实更爱他这个人,有着谦谦如玉的绅士风度和大度豪迈的王者之风。

可是,曾在学校紫藤花架下的草坪上结束了我处子之身的,却是李璧。他打开了我身体的潘多拉魔盒,将欲望激情与诱惑尽数释放。可遗憾的是,吕大齐是个不懂魔法的匠人,对待我的身体他循规蹈矩尽职尽责一丝不苟,一周两次,一次一刻钟,千篇一律的姿势。我曾经以为,除了床事,大齐应该是最符合理想的丈夫,家世显赫、温文俊雅、年少有为,不到而立之年已经坐到正处的位置,入有复式公寓,出有公车代步……可是看看朱珠,才知道这一切原来不值一提。

李璧呀,一切都好,就是那个、那个也太强了,让我受不了呢。朱珠一边把玩转动着手指上足有3克拉的钻戒,一边满足地叹息着说,间或瞄瞄我的脸。

在我看来朱珠所言所行无非是炫耀。当年我和朱珠是势均力敌的姊妹花,而现在,孰高孰低一目了然。人们说女人最好的化妆品其实不是兰寇和雅诗兰黛,而是男人的爱抚。我信,所以看着比我还大几个月的朱珠那副水嫩滋润的模样我突然笑得甜如蜜,这时男主人李璧回来了。

时光似乎不曾在他身上留下痕迹,依然是完美的身材,酷似黄晓明的面庞,略带邪味儿的笑容。

趁朱珠不在意,他向我坏坏地眨着那双桃花眼。我稳稳地接住了他抛送的秋波,并送还一个意味深长的媚眼。

当我起身告辞时,我听见他在对着朱珠寻找出门的理由。我放慢车速,果然一转弯,李璧的大奔飞速追了上来。

我猛踩油门,两辆车在黄昏幽静的马路上风驰电掣般你追我赶,终于在一个偏僻的路段,李璧的大奔将我的标致逼进一个死角。

他恶狠狠地拉开我的车门,一把将我拽出,抱入他的奔驰车内。我还来不及呼喊,一个气势汹汹的吻已经将我的唇封锁,齿与舌猛烈地纠缠、噬咬,而身子却越来越软越来越软,直到最后化作一汪春水……

当喘息平定,李璧揽我在怀,深深看着我说,当年我不够好吗?为什么不要我?

我挣扎起身,要我怎么说呢?难道要我说我当初看走了眼认定他是支垃圾股,却不想是斜刺里冲出来的一匹黑骏马?

我只能沉默,低头。人说低头的女人像凉风中的莲花,有种温柔娇怯的美,李璧果然不再纠结这个话题,他一翻身再次狠狠地要了我。

我和李璧就这样暗度陈仓地交往起来。

白天,我是外企的高级白领,是市城建局吕局长的夫人,是富婆朱珠最要好的闺密。可是到了晚上,我是情欲的奴隶,是开在暗夜里的糜烂花朵,身不由己或心甘情愿地沉沦放纵。

我对这样的生活状态一度很满意,白天顶着耀眼的光环接受众人艳羡的目光,夜里释放身体的欲望,享受强健男子的爱抚。

我对待大齐的态度也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内疚替代了不满又转化成为百般的体贴和成倍的温柔,大齐对我很满意,用他特有的绅士情感对我传达脉脉爱意,比如特殊纪念日的一束鲜花,比如偶尔西餐厅预定的烛光晚餐,比如深情款款的一个眼神……

只是我没有想到李璧会变得疯狂。

刚开始我们只是隔三差五约会一次,自然颠鸾倒凤销魂不已,可渐渐地他每天都要求缱绻缠绵,直到最后发展到中午小憩休整也电话不断要求见面寻欢。人常说百密自有一疏,我开始提心吊胆,唯恐被人发觉了这私情。

我想我还是爱大齐的,大齐带给我的稳固和安全感,如同坚实的陆地。李璧虽然能带我冲上欢乐的风口浪尖,但女人说到底需要的还是一个宁静祥和的港湾。我不能失去大齐,绝对不能!

李璧开始步步紧逼要求我离婚。

与此同时朱珠频频来找我,哭诉李璧要抛弃她。“他肯定是在外面有了人!要让我抓到那个狐狸精,看我不剥了她的皮!”朱珠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扑在我身上,一面跺脚一面发着毒誓,杏眼桃腮失去了鲜艳的颜色变得疲惫憔悴。

大齐一张一张递纸巾给朱珠,一面劝她道,男人嘛,有时是会一时糊涂,给他一点儿时间和空间,一定还会回到你身边。

我词不达意地敷衍着朱珠,同时千方百计地想要稳住李璧,一见面就如同青藤攀上巨树,不容他有喘息和交谈的机会。

挨过几日,朱珠来找我,居然化了淡妆。小蝶,我想通了,她一脸平静地说,我纵然留得住他的人也留不住他的心,还好这几年他搞房地产也赚了一些钱,你认识人多,帮我找个可靠的律师,我要多分一些钱。

犹豫半天又讲,其实我对李璧也已经是忍无可忍了,他是个性亢奋患者,在我之前他还有过一个女人,新婚三个月就上吊自杀了,据说忍受不了他不分昼夜无休无止的索爱。而且他极端狭隘猜忌,我虽不缺钱,却不能同任何异性交往或交谈,否则他就会在我的私处用刑。这些年,我其实过得生不如死,只不过碍于面子,从来不对你讲,现在也好,我自由了,还能得到上千万财产分割,也算老天待我不薄……

李璧的电话再次响起,犹豫了那么半秒钟,我接听,从容应答,好的,三天后给你答复。

两周后,警方找到我,我们怀疑你与一桩杀人案有关。

他们在郊区的一方池塘中发现了李璧的尸体。他的胃中有大量安眠药成分,而死因是扼颈窒息,凶器应该是一根女式项链,一是颈痕吻合,再者在李璧紧紧攥住的手中,发现一枚桃心项链,里面嵌着我和大齐的合影。

我们有证据证明你和死者李璧曾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且案发前死者对你有过逼婚行为,目前杀人动机明确,证据确凿,你还有什么可说的?

我仰天长笑,朱珠啊朱珠,你的狐狸尾巴终于露出来了。警察大哥,如果不出意外,李璧的手机应该随身携带,请麻烦您把他的手机给我。

警察一脸狐疑,我解释道,我是软件公司的研发人员,在李璧的手机中我安置了一枚小小的芯片——手机录音器,如果将它与电脑相连,你一定会得到李璧死因的真相。

一旁的朱珠突然脸色煞白,几欲跌倒,旁边的吕大齐下意识地扶住了她。我紧咬着下唇假装没有看到。

我被无罪释放,朱珠锒铛入狱。

手机录音器清晰地显示李璧生前最后一次通话记录,是朱珠娇媚的声音说备了上好的红酒,请他共度良宵。

一周之内李璧与我没有联系。

在他生前与我见面的最后一个晚上,我告诉李璧,因为大齐的荒淫出轨,我被感染了严重的性病和艾滋,我甚至拿到了一张权威医院HIV(+)的检验单。

李璧走得很快很急,许是怕我纠缠,竟连手机卡也换掉了。

只是苦了朱珠,她苦心策划了李璧与我的艳遇,妄想让我做替罪羊,然后与大齐双宿双飞,可她的如意算盘最终落了空。男女之间那点眉来眼去的勾当是瞒不了我的,更何况当初……

当初李璧正苦苦追求我,而朱珠还是大齐的女友,常在黄昏的操场抱着大齐的外套看他打篮球。我顺手拿走了大齐的手机,在半夜里拿着大齐的手机给她发短信,约她去湖边的白桦林,然后我给李璧发送了同样的短信,我太清楚李璧的欲望强烈,我更知道孤男寡女在幽静的树林里一定会有一些事情发生。

当半小时后我和大齐赶到现场,月光下那不堪入目的一幕一览无余……此后,我和大齐越走越近,直到成为情侣。朱珠和李璧,兜兜转转,在多年后也走到一起。

我想告诉朱珠的是,情场上不外乎一个“诈”字。

大齐看我的目光,那么阴冷那么厌弃,仿佛在看一个不相干的陌生人。

我只款款走到他的身边,拉起他的手放在肚子上,告诉他,大齐,我没有杀人没有犯罪,我所爱的一直只有你一个,你看,我现在怀了你的孩子,你就要当爸爸了,而且你要升职了对不对,现在闹离婚只会影响你的升迁,乖,我们回家,我们一家三口会幸福快乐地一直生活下去。

无论怎样,我会想方设法拉回这个男人的心,他是我的,一生一世生生世世都是我的,谁也别想把他从我的身边夺走。

他毁灭过我们的青春

那天晚上,18岁的马鸣歌跑上来,站在我家门口摆了个楚留香的造型,问我:我家停水了,可否在你家洗个澡?

我与马鸣歌住同一小区,他家显然不可能停水。但16岁的我心里早已对帅气的马鸣歌敞开胸膛。马鸣歌总善于看透女人的心,他勇猛地将我抱起来,用脚关上了门,在我耳边说,你父母在我家打麻将,12点才能回来。

他的吻压上我的唇时,我很没出息地一屁股坠落到地上,浑身酥软了,继而发热,若不是那晚来了例假,我与马鸣歌早就发生了。

临走时,马鸣歌与我约定5天后在某个寂静的地方相见。他对我说,今年最想要的东西,就是我!

5天后,我没有应约。因为一个16岁的少女,并不害怕失去爱,最害怕的莫过于失身!

马鸣歌在学校里被称为优质校草,有很多女孩儿心仪他,鳗鲡也是其中狂热的一个。鳗鲡眉心有颗美人痣,是个喜欢跳国标的女孩子,腰围只有一尺七。

我与鳗鲡都暗恋着马鸣歌,上学与放学的路上,我们经常骑着单车讨论马鸣歌哪里长得最好看,最近哪个女生又在暗恋他。鳗鲡暗恋起一个人,疯狂异常,有一次她看见马鸣歌帮一个清秀的女孩子洒水,当天晚自习后就教训了那个女生。鳗鲡发狠地说,我以后一定要嫁给马鸣歌。

我吓得说,祝你成功!

暑假,鳗鲡做生意的父母隔几天就会去外地打次货,我和马鸣歌就担起了帮她补习功课的重任。马鸣歌经常给我们买冰淇淋吃,我与鳗鲡叫他哥!

我一直以为马鸣歌把我们当做妹妹看。可一天午后,我发现了异常。

那天,我吃完饭去鳗鲡的家,敲门时听见了里面咿呀的声音,像是女孩子的呻吟,又像是快乐的喊叫。

过了很长一会儿,鳗鲡才给我开了门。我见她一脸绯红,而马鸣歌坐在床沿上,一本正经地翻着鳗鲡的暑假作业。强烈的第六感告诉我,他们发生了男女之事。

那年,我和马鸣歌没有故事。

后来,他如愿考上了理想的学府,所有人都觉得他前途无量,很多暗恋他的女孩儿纷纷表白,他择优与其中的一两个发生了关系。很多次,我晚上上完补习班回家,都能看见马鸣歌在街口的小花园里,那棵黑暗的柳树下,与一个女孩儿缠绵。那么黑那么黑的夜晚,我竟然能确定,那柳树下的人就是马鸣歌。我太了解马鸣歌。

所以,我对马鸣歌彻底死了心,他去上海上大学的前一晚,他父母邀我们一家和鳗鲡一家去家里吃饭,我和鳗鲡都没有去。那晚,去马鸣歌家做客的还有那个年轻漂亮的英语老师,她在吃饭的过程中一直眼含热泪,对马鸣歌的父母说,舍不得马鸣歌这么好的同学离去!她越哭越激动,最后马鸣歌只能硬拉她出去,他怕她说出什么不该说的事。因为,他们有过师生恋。

那之后的好几年,我与马鸣歌没有联系,鳗鲡也不再提马鸣歌。只是,马鸣歌偶尔会去我的QQ空间留言,说些让我好好学习的话。

直到我考上重点大学,马鸣歌从远方打来电话恭喜我,用哥哥般的语气说,为了奖励你,我带你去三亚旅行吧。我当时心里不是没有感动,但一想起马鸣歌的过去,总会动气。我记得当时我说,你还是放我条生路吧。马鸣歌说,我喜欢你,一直都是。我什么也没说,挂了电话。

这算是我一生做过的最有骨气的事。

我毕业那年,马鸣歌再次向我伸出了橄榄枝,邀我去他所在的公司谋职。那时马鸣歌穿精致的西装,笑容温和,已经做高层了,我以为他已改变,便听了他的召唤去了上海。

马鸣歌对外人说,我是他的妹妹,如亲生一般。他对我呵护备至。那时公司为他一个人租了间一百多平的公寓,他叫我暂时住在那里。我不是没有设防。

但此时的马鸣歌,再不像多年前那么鲁莽。我丝毫看不出他仍旧在打我的主意,因为他已经有了一个漂亮的女友,说话嗲嗲的,两个人看似要结婚的样子。女人每个周五来马鸣歌这里过夜,那是我最煎熬的时刻,因为我总能听见他们的欢爱声!

不知道是不是在赌气,我也交了个男朋友。有一晚,我问马鸣歌:哥,我能带男朋友来过夜吗?

马鸣歌看着我,眼神被一种叫做失望的东西覆盖住了,我很少看见那样的眼神,那么单纯,我才知道,他喜欢过我。

我进了房间后,眼泪就出来了,我始终不是他的对手。我知道他已经对我彻底失望。但那夜,我没有想到马鸣歌会直接冲到我的房间里。他的热情里夹杂了很多复杂的东西,我不想慢慢品味。总之我们发生了,整个过程中我们一言不发,温馨的表白场景始终没有发生。马鸣歌很粗鲁,他甚至不曾感觉到,那是我的第一次。我只记得最后,他对我说,你知道吗,这么多年,我始终在等待这一天。

睡至半夜,我感觉到他起身离开了。

我流泪了,觉得好凄凉,我始终没有逃过他的掌心。

我以最快的速度离开了马鸣歌的城市!

我一直在思索,这么多年来,我为什么要爱着马鸣歌,究竟是什么事让我对他不能释怀,让我非得要在“失去自我”时卑微地离开他。

后来我才发现,我一直存在着自卑感,我没有马鸣歌风流,没有他洒脱,我唯一的优势是,没被他占有。

我在另一个城市很快找到了一份工作,一连几个月,我没有收到马鸣歌的一条短信。直到那年寒冬,家里打电话过来,叫我回去过元旦,说马鸣歌要订婚了。

我的泪再次滑落在异乡的街头。我没有参加马鸣歌的婚礼,鳗鲡也没参加,因为鳗鲡在那年的元旦,就莫名其妙地死在了护城河里。很多人说,她是不小心滑进去的。直到我一个月后收到了鳗鲡寄给我的包裹,那是一本日记,里面写了关于鳗鲡与马鸣歌的所有往来。

原来,从15岁开始,鳗鲡和马鸣歌一直保持着身体关系,马鸣歌上大学期间,鳗鲡共探访了他12次,还为马鸣歌堕过两次胎。鳗鲡走的那天,正是马鸣歌订婚的那天。鳗鲡的笔记本的最后一页写着:年少时,以为爱能超越一切,那时不明白另有一种力量,叫命运……

我看后心如刀绞,心却渐渐坚强起来。

那年,我第一次提前回家,我打算把鳗鲡的日记交给马鸣歌,我很想知道,他看了之后,以后的人生中还会不会继续风流?

我真的很想看看他失落的表情,他毁灭了太多女孩儿的青春!

第三章

我为啥不碰你

我是在一次富豪相亲会上认识赵司山的,一大堆美女坐在那里搔首弄姿,等待检阅。这时富二代赵司山出现了,踢着正步走得气宇轩昂,把那些女孩子看得稀里哗啦地流口水。

我当然不是里面最耀眼的,充其量也就是眉清目秀、姿态端庄而已。所以轮到我发言时,我说了句举座皆惊的话:“我是处女。”

我的声音不大,却雷倒一片,美女到处都是,处女却是稀有资源。我人生最大的理想便是夏天戴着宽沿的草帽,穿着泳装,优雅地坐在别墅游泳池旁的遮阳伞底下喝果汁、喝咖啡、喝鸡尾酒。原谅我如此爱财——我穷够了。

赵司山果然注意到了我。我一路过关斩将,进入了前10强,接下来就是漫长的等待。赵司山会不定时地约会我们10位佳丽,从日常生活中考察我们是否有嫁入豪门的优良品质。

于是,我很纯情地换上大学时代的棉布裙子,经常在学校图书馆徘徊,要不就去听歌舞剧、音乐会。赵司山来电话的时候,我用最柔美的声音汇报我所在的位置,然后乖巧地等待他的劳斯莱斯来接我去赴宴。看得出,他对我很满意,如今有头脑、有层次的女人不多了,何况还是处女。

3个月过去了,赵司山还是不疾不徐地在我们10位佳丽间徘徊,仿佛很享受这样的生活。他看不见我的寂寞,每个深夜都像有破洞的窗户纸,嗖嗖地进着冷风。

还好,有葛小亮。不起眼的葛小亮热情洋溢地爱着我。

有一次在他家吃饭,突然停电了,那天我穿得很香艳,裙子用一根带子摇摇欲坠地支撑着,只要轻轻一抽,就可见满园春色。我听见葛小亮呼吸越来越粗重,他吻了我一下,然后居然找出一根蜡烛点上,说:“时候不早了,我送你回家吧。”葛小亮从来不找借口跟我睡觉。“葛小亮你丫是不是男人啊?”我在心里咬牙切齿地骂道。但骂归骂,大多时间,我还是和他厮混在一起。

葛小亮说小摊儿上的东西不卫生,电视上经常讲摊主用地沟油。但是,他每次都在我顽强的争取下,陪我吃“地沟油”,臭豆腐、麻辣烫、羊肉串……葛小亮吃得比我更酣畅淋漓。他说我一点儿淑女风范都没有,叽里呱啦跟他讲话,还笑得前仰后合的。他说这话的时候眼睛笑得很弯,不像是讽刺,倒像是宠爱。

他不知道我跟赵司山一起吃西餐的时候多么优雅,牛排用刀和叉子切片吃,一边小口地喝红酒,一边假装很欣赏旁边的小提琴手拉的莫名其妙的音乐。微笑时只露出8颗牙齿,赵司山一讲点儿带颜色的笑话,我就马上低头作娇羞状。我恶作剧地想,要不是这孙子有钱,我真想把红酒从他脑袋上浇下去,我真是受够了!

当我再一次被文质彬彬的赵司山送回家时,他突然给了我一个吻,说:“你是个不错的女孩儿。”这句话让我的心脏几乎停跳。3个月以来,他没拉我的手、没接过吻,一共接我出去了8次,4次在西餐厅,两次看画展,一次欣赏芭蕾舞剧,还有一次带我去欣赏他豪宅的游泳池。今天算不算是新的进展?他吻了我,并且夸了我。我实在拿捏不准他的意思。于是在他消失两个小时后,我拨通了葛小亮的电话。

葛小亮半个小时后气喘吁吁地出现在音乐广场。我说我睡不着,陪我去喝一杯吧。我从来没告诉葛小亮我家在哪里,每次约会不是在他家就是在户外。我留了一手,万一富二代选定我了,我不能留下行为上的污点。谁敢保证狗急跳墙的葛小亮不会找上门来?最好的方法是让他摸不到我的门。

酒吧里,我很不愉快地把自己灌了个半醉,然后醉眼蒙?地对葛小亮说:“讲讲你的爱情史吧。”葛小亮挠挠头说,曾经经历过小A、小B、小C、小D、小E、小F,有教师、护士、导游、警察等职业。我惊呼:“魅力不小啊!那怎么现在还单着?”

他很严肃地说:“后来她们都作出了同一个举动。”我瞪大了眼睛问:“什么举动?”葛小亮不说了:“除非……你叫我声‘老公’。”我鼻子一哼:“葛小亮,你真臭美,我根本没打算嫁给你。你爱说不说!”

葛小亮憋了半天,终于还是说了:“她们打了我一个耳光,说:‘葛小亮,你丫是不是男人啊!’”我笑得嘴里的酒喷了他满脸:“葛小亮,我也怀疑。你是不是阳痿啊?”葛小亮坏笑着说:“要不要嫁给我试试?对了,你为什么说没打算嫁给我?我这么优秀,错过了后悔怎么办?”我彻底晕菜:怎么会有这么二的男人!

赵司山再次约我,地点定在五星级酒店的总统套房。

当我洗了花瓣浴,把身体裹在洁白的浴巾里时,赵司山像狼见到羊一样,眼睛放光。赵司山说,为了验证我到底是不是真的处女,他决定试验一下。前9个都在这关落马了,其中有6个竟然作假骗他,现在就剩下我了,希望我不要让他失望。

我光着脚慢慢走向他,整个身体都在颤抖,那一刻,我第一个念头就是跑。我不合时宜地想起了葛小亮,他要是知道我这样糟蹋自己该伤心死了。

我怎么能想起葛小亮?他能给我带游泳池和花园的别墅吗?他顶多能买一套需要每个月按揭的房子,然后我们俩在这个城市做牛做马、养房养车。

赵司山的技巧很娴熟,力道很重,我被他蓬勃的欲望甩得上上下下。他捏着我皮肤的手,让我想起了刷碗的丝瓜络。我闭上眼睛,准备大义凛然地迎接接下来的疼痛。门却突然被敲得山响,接着一群人破门而入。警察、记者、宾馆服务人员,还有看热闹的人蜂拥而至。

我眼前一黑,立刻联想到明天我光着身子的玉照将红遍整个网络,我从小梦寐以求的“明星梦”终于可以实现了……

事后我才得知,是几个佳丽联合报的警,她们都被赵司山骗了。其实,他根本不是什么富二代,只是富二代的司机。富二代的确组织了相亲会,但为了担心露富遭到不测,就让比较帅的司机代劳了。

我早就应该想到,相貌并非国色天香的我如何能入选呢?人选早就由富二代定好了。剩下的这些,就被色胆包天的司机赵司山一个个骗上床,然后销声匿迹了。

不知道哪个聪明的佳丽最先发现上了当。但这些对于我来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在那一刻又想起了葛小亮,我觉得我完了。

我希望2012世界末日早点儿到来。我悲哀而恐惧地发现,剥下了虚幻而富贵的外衣,我开始无比地想念葛小亮和那些平凡真实的时光。

葛小亮再次见到我的地点是医院——我割腕了。葛小亮瘦了、憔悴了,胡子拉碴的,眼睛更大了。他怜爱地说:“小小,你知道我为什么在结婚前不碰女人吗?”我默默地摇摇头。“其实,我没你想象的那样干净。我在高中的时候谈过一个女朋友,那时我们太年轻,爱情的火焰燃烧了所有的理智,我们偷吃了禁果,然后她怀孕了。我们当时吓坏了,不敢去医院做流产,就偷偷选择了一家小诊所,没想到她大出血,死了……”葛小亮埋下头,眼泪顺着指缝淌了下来,“后来,她的父母尊重她的遗愿,没让我坐牢。我考上大学后,离开了那个地方,可是从此我跟任何女孩子谈恋爱的时候,心里总有一个声音在告诫自己,‘当你不能对她的身体负责的时候,请不要碰她’。”

听罢,我在医院很没风度地号啕大哭,护士诧异地问:“人都救过来了,还哭什么哭?”葛小亮红着眼睛劝我说:“小小,不要有心理阴影,人谁没点儿破事?谁不犯点儿错误?我只是想让你知道,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未来才是实在的。”

他变戏法般地拿出一枚戒指说:“这个求婚戒指,我是花了两千元买的,这是发票。虽然价格便宜点儿,但是小小,过日子要精打细算,我们还是把更多的钱留着养房、养车、养孩子吧!”

我哽咽着攥住那枚戒指,把自己送进葛小亮的怀里。阳光没命地挤进来,照耀着我和葛小亮世俗的、清贫的、快乐的小幸福。

其实,至今我仍然揣着一个秘密:割腕时,我并没有用力,但我必须像模像样地自杀一次。一个有羞愧之心的女人总是比不要脸的要可爱一些。我承认,为了挽救这份爱情,我使用了小心机。然而庆幸的是,葛小亮并没有离我而去。还好,一切都还来得及。我依然是处女,依然来得及把最好的东西给他……

一是盛宴,一是毒蛊

他讲了一个故事给我听。其实,我也有个故事,却永远都不会说给他听……

做完眼部手术恢复后,每天晚上21:30分,我都会像上班一样,准时走进街角的魅惑酒吧。

眉清目秀的侍应走过来,为我安排一个靠窗的小桌子,稍后,送来一杯酿香的卡布奇诺。咖啡很香,我却一口也喝不下,我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吧台。那里,一个男人在和三个女人调情。

男人的手很美,中指指背拂在其中一个女人的脸上,那样修长。另一个女人娇嗔着扑向他的怀抱里,我清楚地看到,她从他的上衣口袋里掏出了一个精致的盒子。女人面如桃花,粉嫩的指打开盒子,里面是闪着寒光的钻石耳钉。

我痛苦地闭上眼睛:洪峰,你什么时候才能停下来?

洪峰是这家酒吧的老板,我是这里的顾客。

我和他,没有任何关系。

和我一样愤然的,还有那个打着鼻环的年轻侍应。酒吧生意平平的时候,他就会和我坐在一起,边喝酒边聊天。他说,“老板以前不是这样的。”

我当然知道,我对洪峰的了解远甚于他。

以前的洪峰开朗、乐观、干净。那时,他的笑容很迷人,像夏日里的阳光,咧开嘴就能露出6颗牙。因为那时他的身边有位漂亮的老板娘。

谈到老板娘,侍应的眼神有些许的迷离。那是个可爱的女孩,但命不好,她就死在这间酒吧的门口。

据说当时就是在这间酒吧里,某一个月圆的夜晚,最后一个没走的客人,打伤了洪峰,强奸了老板娘,抢走了所有的现金,然后,逃之夭夭。老板娘因此含恨成疾,终于在一个漆黑的夜晚从酒吧楼上的平台跳下自尽。

侍应说:“老板娘像一只白色的蝴蝶飘落下来,摔死在酒吧的门前,她的血汩汩地流着,绽成一朵鲜红的花,眼睛上还蒙着一块厚厚的布。”不用侍应说我也能猜到,洪峰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变的。

朵朵给我打电话:“小眉,你又去魅惑了?你能不能别这样,那个洪峰不是个好男人,你最好离他远点。”

我应了一声,挂断电话。爱情这回事,既是盛宴,也是毒蛊。哪有那么容易觉醒的。

周末晚上,我不用上班,去魅惑的时间会早一点。

我刚刚走到街头,就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整个酒吧一片狼藉,侍应已不知所踪,洪峰被人打得满身是血,斜躺在柜台一侧,门口挤满了看热闹的围观者,却没有一个人伸出援手。

我疯了一样冲过去,抱住他软软的身体,回头向那些冷漠的看客撕心裂肺地大声喊着:“快打电话救人呀!”

抬出去的时候,人群里有人在起哄:“谁要他搞了地头蛇的女人,打死活该!”周围附和着一片嘘声。我的心“哗”地一下疼起来,像被撕裂的帆。

单架上的洪峰,头上的血像泉一样往外涌。

洪峰的伤势很严重,医院里的账单像流水一样往我的手里涌。我的积蓄在几个月前几乎全花在了那场眼部手术上。我腆着脸,求朵朵借点钱给我。酒吧已经被砸成了一片废墟,洪峰又始终昏迷不醒。

朵朵鄙视我,把钱倒贴给这种垃圾。我的脸红到脖子根,倔强如我,却一句反驳的话也不敢说。那些钱,于洪峰,是救命的;于我,只是一些被踩到脚底的自尊。

两天两夜后,洪峰醒了,看我时,一脸惊讶,我不是平日里围在他身边的那些莺莺燕燕。我的个子很瘦,没有化妖娆的妆,穿一条宽大的白色棉布裙。

出人意料,洪峰醒后第二天,突然严肃地对我说:“小眉,我想把酒吧重新开起来,你能不能想办法帮我借点钱,我以后一定会还你。”

我没钱,打电话找老家的母亲,向她借来她多年的积蓄。我不在乎洪峰会不会把这些钱还给我,我庆幸的是一个新生命的诞生。

也许是我的虔诚感动了上天,也许是我花的大把大把的钱感动了洪峰。自从酒吧重新开业后,他整个人都变了。不再嘻皮笑脸地调戏女人,不再愤世嫉俗地不屑所有人的言行,有时还会羞涩地拉着我的手,说几句暧昧的情话。

我说:“可能是他从鬼门关里走了一遭,从而领悟了生命的真谛。”

朵朵说:“哪个男人看到你这样全力为自己付出的女人,还会无动于衷,肯定是被你感动了呗!”

总而言之,故事转了一个圈又转回来了,洪峰又有了心爱的老板娘,又有了从前那样的阳光的笑容。

这样的洪峰当然是惹人喜欢的,一次,洪峰买菜到租屋来帮我和朵朵做饭,朵朵突然咬着我的耳朵开玩笑说:“你的男人破茧成蝶了,你可要小心点,别让我抢去了。”朵朵语言热烈,嘴角掩不住忌妒之意。

我觉得这个玩笑一点儿也不好笑,朵朵漂亮,她的话让我心生惧意,心里一道裂痕悄悄地我和她之间划开。我开始有意地减少朵朵和洪峰见面的机会。有些时候,未雨确需绸缪。

然而,有些事却真不是人可以操控的。越是怕,意外越是来了:那天加班回家坐在出租车上,看到巷口的路灯下有一对男女在拉扯,男的穿一件蓝白花的衬衣,女的穿一条粉色的吊带裙。我心里“咯噔”一响。洪峰生日,我送他的正是这种蓝白花的衬衣,而朵朵粉色的吊带裙不计其数。回到家,果然是黑灯瞎火。洪峰和朵朵,都不在。

一分钟后,是洪峰开门的声音。

凌晨3点,我偷偷打开洪峰的手机,里面有还没删除的短信。

已收信箱:朵朵——爱你到快要窒息。

已发信箱:对不起,我的爱无法分享。

第二天,我当着洪峰和朵朵的面,郑重宣布:我要和洪峰一起搬到他的酒吧住。我装作很随意,却分明看到他们的眼神,在那一瞬间,有了一个惊诧的交流。当然,我知道,他们都是心知肚明的,有些话,不适合说得太明了。所以两人都会都以沉默的方式对我的这个决定投赞成票。

爱,热烈的时候是一道盛宴;冷却的时候是一剂毒蛊。只要不服下解药,我就得永远在这场爱情里沉沦。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洪峰不再宠我,酒吧里,又能常常看到他和别的女人调情的剧情。所不同的是,当时的我和现在的我身份截然不同,相同的是,他依然不避讳我。

我想,分手的时候到了。

听洪峰对我说“分手”两个字的时候,我能感觉到他情绪里的亢奋,他轻轻地拉起我的手,努力压抑着指尖的颤抖,假装温柔地说:分手前,能听我给你讲个故事吗?我笑,我早已预知这幕悲剧。

从前,有一对非常相爱的情侣,他们共同经营着一间小酒吧。他们努力工作,就算是再辛苦,他们依然那么快乐。

一天晚上,一个身材高大的客人出现在他们的店子里。那客人不停地喝酒,直到酒吧里只剩下他们两人时,他突然像只疯狗一样扑上来,把他们打晕,把男人绑起来,把女人的衣服都撕烂。

男人醒过来,偷偷地爬到店门口找人求助,夜已经很深了,路上没有行人,男人祈祷着能出现奇迹。天晓得,他真的看到了一线奇迹,邻边大楼上6楼的一个阳台坐着一个年轻的女孩,不算远,他还能看到那个女孩凝神仰望夜空的脸。她很瘦,穿着一条宽大的棉布白裙,他用自己的身体撞击着落地玻璃,玻璃碎了,发出巨响,阳台上的女孩似乎听到了,她转身看到了他们。男人用力地挥着手,希望她能去报警。然而,她却仅仅是张望了一阵,就进屋躲了起来,再没出来。

歹徒后来被抓到的时候,亲口对男人说,当时他也怕得很,只要有一个人出现,他就会逃走。

说到这里,洪峰脸上早已泪水涟涟。他盯着我的眼睛,一字一句地问:“你说,那个时候,那个女孩为什么要见死不救呢?哪怕她只是打个电话报警。”

我挺直了身体,说:“这就是你接近我的原因,是吗?”

洪峰大笑:“一看到你穿的那条棉布裙,我就知道了。你知道吗,我那次和人打架是故意找死的,没有了她,我早就不想活了。可你的出现,让我改变了决定,像你这种见死不救、冷漠无情的女人,难道不应该得到惩罚吗!所以,我接受你,爱你,让你背上巨额债务,赶走你身边的好朋友,让你深深地爱上我。直到现在我离开你时,就会让你变得一无所有。”

我还是笑:“其实,我后来还钱给朵朵的时候,她已经告诉了我,当初,不是她在纠缠你,而是你在纠缠她,她还给我看了你发给她的短信。我那时就已经知道,这一切都是你导演的。而我一再沉默,只是因为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这样做,所以一直等你把戏演完。现在,一切都结束了,我走了。”

这样的结局似乎让他有些意外,有些难堪,又有失望,他默默无语地走出去。一场闹剧就这样结束。

我走在空荡荡的街上,棉布长裙口袋里放着一张女人的照片,那是我的爱情解药。但凡认识老板娘的人都会知道,照片里的女人就是她。

洪峰讲了一个故事给我听。其实,我也有个故事,却永远都不会说给他听。

某年某月的某个夏夜,我摸着黑到楼下的小花园呆坐,听到一个女孩正坐在花坛的另一头小声地哭。我摸索过去,握住她冰冷的手。她就是刚刚经历了那场噩梦的老板娘。

她哭,我也哭,两年前的一场车祸,不仅撞坏了我的视网膜,也让那个相恋数年的男友离我而去。我不敢对家乡的母亲说,就一个人在这里苦捱着。

后来,我们常常在这里互吐苦水,老板娘的情绪越来越差,说因为那件事,洪峰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爱她。最终,她悄悄地选择了彻底的解脱。让我没想到的是,临死前,她到医院签了身体器官的捐赠协议,指定要把自己的眼角膜捐给我。那天晚上,她曾经求过我,帮洪峰解开爱情的毒蛊。

起初,我只是想帮她照顾这个叫洪峰的男人,却没想到,自己会爱上他。

这个故事,我是不会对他说的,好不容易才让这个男人破茧成蝶,我又怎么忍心为他再系上一个心结。

至于那夜,我确是在阳台上听到了那声巨响,但我什么也没看见,因为那时,我的眼睛还未复明。

但这一切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洪峰终于破茧成蝶了。

肮脏的爱早已离开

我喜欢昕子,从我第一次见到她的那天开始。当然,那天已经是五年前了。

我喜欢她淡淡的有些妩媚的笑容。喜欢她轻盈得有些做作的步履。我觉得自己一旦喜欢一个人,就会喜欢上她的全部。包括她不喜欢我的那种感觉。

昕子的大学也就是我现在读的大学。我并不喜欢它,从某种意义上说,是特别的讨厌它。我和昕子学相同的专业,被分在了同一个班级。这些有点出乎我的预料。但我知道,这些都是碰巧,不是缘分。因为,我和昕子之间是不存在缘分的。只有碰巧,那是她说的,我也相信(她的话我都相信)。

昕子在大一下学期便爱上了一个学习艺术的大三男生,他叫林。这是她在一堂无聊的《宏观经济学》上告诉我的。

她说她喜欢林的一切,就像我喜欢她一样。

昕子和林的爱情进展得很快,认识不到一个月便开始了同居生活。

那段日子,我几乎天天逃课,时常出现在学校附近的那家舞厅,我坐在被众人遗忘的角落里,喝着一杯早已经冰凉的红茶。音乐响起,整个舞厅有点像扔了炸弹的居民区,人们在惊恐中挣扎着。我漠漠地望着那些疯狂舞动的人群,一语不发。

尘也是那些人中的一员。在看见我之前,她的舞姿比任何人都妖艳与疯狂。她舞着舞着,忽然就停下了,然后就默默地朝我走了过来。

你也喜欢红茶?这是尘的开场白。

恩,我点头。

那味道让人想自杀!尘冷冷地笑了笑。

我不语,只是缓缓地端起剩下的红茶,喝了一口,然后又放下了,点燃一只香烟。

尘是一个很惹人喜爱的女子。

我一边吐着烟圈,一边起身要离开。

等等,说着她也跟着逃了出来,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对我来说,无论哪里我都去,只要能给我安静。我没有反对她的提议,尽管我们只是刚刚认识。

走出舞厅,外边已经一片漆黑,只有远处挂着的那几盏昏黄的路灯仍有几丝亮光,夜风有些特别的凉。尘匆匆地走在前面,我紧跟着,我们走了很远很远。

尘说着告诉我,她在这附近租了一间房子。——和她男朋友住在一起,现在她男朋友和别的女生好了,所以她单独住了。

想不想去我住的地方看看?她转身说着。

恩,我点头。吸完最后一口香烟,将烟蒂随手扔在了桥下。

尘的房间在二楼。她告诉说,这边租房子很便宜,每个月的房租最多六七十元。现在她男朋友虽然不和她住一起了,但房租他依然会付的。那房间里并没有别的什么东西,除了一张单人床,就只有一张写字台,一些没来得及清洗的衣服乱扔在了地板上,我不明白为什么一个女人的房间也会那么凌乱。

你不介意吧?尘对我笑了笑。

没关系,我微微地应着。不经意间我看见了摆在写字台上的一张男女双人照片,那男的是林——昕子现在的男朋友。

喝茶?这时的尘像一个家庭主妇。

我点了点头说,红茶。

红茶,尘依旧是笑,她的笑很特别,这点我是在她转身去泡红茶的那一瞬间发现的。

尘端来两杯热气腾腾的红茶。然后我们都坐了下来,缓缓地喝着。一边聊着一些并无特别意义的事情。

我也知道,尘需要的也一定就是那么一个纯粹的听众。

我们聊得很晚,知道了很多她和她男朋友的事情。但是她并没有直接告诉我,她的男朋友就是林,我也没有问。然后我就开始为昕子担心,尽管我知道这样的担心毫无意义。

当我起身要离开的时候,尘忽然从背后将我抱祝你不要离开,好么?我求求你了,她在那一瞬间泪流满面。你应该知道我为什么早就认识你了吧,尘苦笑。

知道,我叹了一口气。其实,那不是你的错,也不是林的错,更不是昕子的错。有些事情,它就是这样。我们无法左右,只有观望与接受,我默默地说着。其实,我的心情又何尝不是一样的呢?对,我们都没有错,尘依旧是笑。不过,我想让你告诉你的昕子,林并没有她想像的那么好。

我点头,然后,漠漠地离开了。其实,我知道,我说与不说都没有多大意义。

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尘时常让我去她的住处,我们起初是聊天,我只是听众。尘说她那份感情已经彻底绝望了。

她只希望赶快毕业,然后离开。

偶尔她还会问我说,昕子到底有什么魅力。我说,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爱情有时候就是受罪。然后她说,她有时候真的不明白,为什么像我这样做什么事情都独来独往的人,竟然也会那么死心塌地地去爱一个根本不爱自己的人。

我说,我与生俱来就是一种错。只是觉得爱了就爱了,没有什么好后悔的。这时,尘忽然冷笑。她说,你很幼稚。

然后,我们就开始很放纵自己。两个纠缠的灵魂,在漫无目的地寻找着那若有若无的解脱。第二天醒来,相视一笑,好像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过。

我一直没有见到昕子,这点或许你很难相信,毕竟我和她是在一个教室里上课。但是,事实就是这样的。

已经是晚上11点多了。外边下着大雨,我呆楞在宿舍里。想一些这一辈子都想不出结果的问题,然后电话就响了起来,是昕子。

秦,你出来一下好么?昕子哽咽着。我想,她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马上出来,我挂了电话便径自去了她的住处。

到了那里,我发现昕子只是木木地站在马路上,任凭雨水侵袭,她已经浑身是水了,冷得直打哆嗦,我赶紧跑上前去替她遮住了雨水。

你别碰我!昕子猛地将我推开,然后放声大哭起来。

昕子?你告诉我,到底怎么了?我一边说着一边将她送回住处,林不在那里了,我也大概明白了到底发生什么事情了。我默默地扶她坐下了,然后去找一些干的衣服让她换上。

昕子却一直这样木木地呆楞着。她忽然直起身,在我面前一件一件地把衣服脱下,我赶紧阻止她。然后她声嘶力竭地对我吼道,你不是一直喜欢我吗?好了,我今天可以满足你了!来啊!我漠漠地望着昕子那裸露的白皙的身体,呆楞了一阵,然后我离开了。毫无意义的眼泪,毫无意义地流淌着,滑满了脸颊。

昕子怀孕了,林有新女朋友了。

昕子说,她一定不会让林继续那么逍遥自在。但结局是,林依旧那么逍遥自在。昕子却被学校开除了。不同结局的原因是:林的父亲是某公司老总,每年都给学校捐助多达30万元。

昕子离开学校的那天,尘来了。她苦笑着对我说,秦,你也离开?恩,我漠漠地应着。

我始终想不明白,我为什么要离开。可我也一样始终想不明白,我为什么不要离开。其实,一切早已离开。

八十只硬币来娶你

许多年前我从三楼的阳台跌了下来,后来便再也看不到带有颜色的东西。在我十三岁的世界里,天是灰白,许多在我面前流动的面孔和食物也是灰白的。

老师在黑板上写着英语单词:red:红色,green:绿色。

齐齐的声音从耳膜辗过。

我回家问奶奶:奶奶,红色是什么样的?奶奶正在拣毛豆,头上的毛巾从我的眼里硬生生地掉下来。奶奶说红色就像如如的小脸蛋埃我摸着自己的脸蛋,蹬蹬蹬跑到堂屋从玻璃上看。

阳光透过树枝斜在玻璃上,可是我没看见红色。

玻璃上映出一张迷茫而忧伤的脸,眼睛里苍白无声。

从那时候起,奶奶把窗上的玻璃也给换了。房子里没有任何能照见人的东西。晚上她抱着我给我讲我小时候的故事;我穿着小棉袄,跟奶奶到果园守夜,松鼠在我们的房子外面唱歌。奶奶避而不谈关于颜色的东西,她怕我的眼泪落在她的怀里。

可我还是哭了。夕阳在我的指尖上苍白而疲倦地拖着眼睛滑向湖里,大片大片的白杨树哗哗地叫着我的名字,它们拍着手掌在我身边走过。

回家的路上,奶奶正拐着小脚向山坡上吃力地爬。

我从南方一所大学毕业后在一家杂志社做编辑。

每天早上七点十分我要乘224公共汽车去上班。南方的早晨非常明媚,我从那些拥挤的人群中安静地走过,然后上一辆停靠的大巴士。

在这辆巴士上,每天都能看见一个英俊的男子,他是巴士司机。我看不到他眼睛里的颜色,但是,却看到了他眸子里的暖意。

我每天晚上都梦见自己隐隐坐在那些哗哗响的白杨树下哭,隐隐有一个男子从夕阳里走出来,那些柔和的线条和眸子里的暖意扑扑的落在我心里。他抱紧我瘦瘦的身体入怀,叫着我的乳名:如如,如如然后看见他头顶上的杨树突然倒了下来,重重砸下来,我从失声到惊恐,大叫着从梦里醒过来。

大汗淋漓的身体,屋子里漆黑的让人窒息,我抱着自己没命地哭。

医生说我患上了精神抑郁症:悲伤,自闭,敏感和莫名的恐惧每次看到那双眼睛,那些扑扑落在心里的暖意,让我不禁疑惑。

我还注意到一张年轻的面孔在我身后坐了两个多月,他也经常乘坐这辆巴士。我不知道他干什么的,他一脸的干净。

蓦然看见他向我走来,手里拿着一张纸,俯下身满是笑意地看着我:小姐,我们创新巴士公司要做一次调查,可不可以耽误您一点时间问几个问题。

我点头,非常乐意配合他的提问。所以在他问我的职业、工作地址和电话时我毫不犹豫告诉了他。

那天还没有下班,就接到了一个陌生的电话。他说他叫吴浩,他显然有些失措,迟迟疑疑地向我解释。是这样的,我可不可以请你喝杯咖啡?我想起那个每天坐在我后面的男子,年轻而干净的脸。

好啊,在什么地方见?

你五点半下班吧,我在东风西路等你。说完他挂了电话。

远远的,就看见他站在东风西路仰起头看路边的广告牌。一只模糊的掌印,字迹清晰地写着:生命有限,小心驾驶。

我在他身后站着,直到他转过身。他说,你来了,眼睛里一阵慌乱。

我们去了蒙地卡罗,那是广州一家比较出名的咖啡吧,听同事说,那儿的格调和色彩让人感觉很不错。

他埋着头喝咖啡,偶尔问我的工作和生活。每一句话都是那么小心,仿佛怕说错了什么。我用冰凉的小匙搅着咖啡,抬起头看周围的面孔,灰白的晃在迷离的灯光里。

一阵窒息。

从咖啡厅出来的时候,街上的路灯都亮了,没有白杨树,车辆在身边急驰而过。他扬手招了一辆计程车。我转过头看见224的巴士车从身边驶过。莫名的,我就追着跑,吴浩在后面叫着我的名字。上了车,投币的时候没看见那个眸子里有着暖意的巴士司机,我心里一阵空空落落的东西泛上来。吴浩紧跟在我后边,为我挡着拥挤的人群。车一点点颠簸,他说,早上那问我电话的男子是他的朋友。他是帮我忙的,因为,因为车上的人显然多了,拥挤起来。他忽然抓起我的手说,因为我很喜欢你。

身旁的面孔纷纷转过来看着他。

每天晚上,我依然做那些梦:大汗淋漓,窒息然后是绝望的哭。

每天早上,还是能见到他。只是从吴浩约过我几次之后,就看不见他转过来的面孔,那双漆黑的眸子里的暖意。

我有意疏远吴浩。可他简直是疯了,电话,我上下班的路上,都有他的出现。他急急的站在我面前说,小如,我真的喜欢你。

我呆呆的看着眼前这张年轻的面孔,竟有些异样的悲伤。

吴浩说,那个司机叫林颜,颜色的颜。大学没毕业为了供他的弟弟妹妹念书而做了巴士司机,晚上还做一份家教。

吴浩原来是豪门弟子。有一日在街上从车里看见我从绿灯下穿过就跟着我坐了二个多月的巴士。他说他喜欢我身上的一种东西,叫安静。

再后来,吴浩就开了他们家那辆奔驰600,他父亲是一位很有身份的局长。

吴浩说他从来没有为一个女子这样的动心过,他说他站在我面前连我的眼睛都不敢看。我低垂着眼睛,看见自己苍白的发丝在灯光里无力的哭泣。

我知道自己根本不爱吴浩。鬼使神差地,却从吴浩的手机上我得知了林颜的电话。

就在那天晚上梦醒后,凌晨两点,我拨响了林颜的电话。听见他深深的倦意:喂?我却如哽在喉。那边一阵沉默,在我细微的啜泣里他轻轻地叫,小如?后来我拼命地哭了出来,仿佛坐在了山坡上的白杨树下。再后来,他在电话里说,等我。

二十分钟后林颜出现在我的门前。

我们飞快地抱在一起。在门关闭的那一刻,他的吻如千百次的梦境里一样印在我冰凉的额头上。我们迫不及待地交出自己的身体,滚烫而焦含渴望。

还没有等我回去,奶奶就走了。我提着奶奶喜欢吃的点心站在门口,那些可口的小东西从我的手里滑落,横七竖八的倒在地上。

我跪在奶奶的坟前大哭,再没有人疼着我再没有人拐着小脚去山坡上找我回家,山坡的白杨树下,奶奶静静的躺着。

林颜说你能看得清我的眼睛吗?你看,你在我的眼睛里。

我在灯光下看清了林颜的眼睛,漆黑的像一条路,望不到头。

但是,我没有看见自己。

吴浩不知道我和林颜的故事。他每天固定的开车送我上班,接我下班,努力的在我面前做一切属于恋人所能做的事。我很想告诉他,我爱的是林颜。可是,可是面对他那张年轻而干净的脸时,我什么也没说出来。

那天晚上,吴浩没去接我。他说他要去新马泰签一份合同,挂电话的时候还不住地叮咛我一定要记得喝了热牛奶之后再睡,不能再吃安眠药。

我以为吴浩忘记了我的生日。

下了班我打电话给林颜告诉他今天是我的生日。我们买了许多菜回去,还喝了红酒。事前没有一点征兆,我只记得那时我躺在林颜怀里,把闯进门来的吴浩吓呆了。

他提着一个大蛋糕站在门口怔怔的看着我们,房子里静极了,只听见嗵嗵的心跳声。他喃喃的叫着我的名字:小如,小如然后我听见他手里的东西砰然落地的声音,他冲出门向楼下奔跑。急促而绝望的脚步声回荡着整个楼梯,那种声音,我一直不能忘记。

林颜说坏了,他拿起衣服冲出门去追吴浩。

宽广的马路上,人潮,车流,昏暗的灯光。我只听见“嘭”的一声响,然后林颜大声地喊叫:吴浩。我一下子呆住了,脑海中全是吴浩的白衬衣,那张年轻而干净的脸。

可是,现在他却在躺在马路上,一动不动。

林颜在电话里嘶叫着,救护车,救护车。我看见很多液体从吴浩的身体里流出来,从那清瘦的身体里流出来的液体。有人尖叫,血!血!我吓得哭出来,吴浩,怎么办?这么多血流出来了,怎么办?我用手去捂住他的头,那些液体还是从我的手指下流出来。我的手太小了,我发现自己颤抖不已。那么年轻的一张脸,就这么安静的躺在那儿。

一阵尖厉的救护车声中,我昏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看见自己正躺在漆黑的房子里,周围没有声响。

最后我听见林颜说,吴浩由于失血过多而无法我躺在房子里不停地做梦,还是那些梦境,白杨树砸下来那一刻,我惊恐的大叫,而那个抱着我的男子在最后一丝夕阳里仰起头,我再次惊恐地大叫:那是吴浩的脸。

林颜来敲过我的门,每天来一次。我呆呆地坐在阳台上看着夕阳从这个繁华的城市里拖着眼睛落入林立的楼宇中。

我想回家。

林颜站在门外。他瘦了许多,眼睛深陷在颧骨里木木地看着我。我们都没有说些什么,或许,许多话都已经说完了。走的时候,他递给我一只盒子,盒子的上面贴着一张吴浩的照片。

我坐在灯光里打开那个盒子,里面整整齐齐的放着一排排硬币。

一共七十九只。

卡片背面工工整整地写着:小如,八十只硬币时,嫁给我,好吗?

谁扼杀了我们的友谊

我不知道在我心底的这份友情还能够珍藏多久,不知道我是否还应该孤守死角,也不知道应该责怪谁,我不甘心就这样失去他,我仍苦苦地在寻觅,可给我的仍旧是空白与孤独。

那是高二年级的事情了。

开学不久,我们班转来了一位男孩,他是因为父母亲离婚而跟随父亲工作调动不得已转学的,那时,他刚好安排坐在我的后面。

也许是因为邻座的缘故,我们的关系日渐友好。

男孩告诉我他的母亲是白领阶层的职员,而他的父亲只是纺织厂一名毫不出色的工人,是他的母亲嫌弃他的父亲,坚决提出离婚,而与一位有钱的老板走了。他的母亲走的时候,他看见她拿走了家中所有的积蓄,那时他只能眼巴巴看着自己的母亲跟着另一个陌生人走,而他却无能为力去为父亲埋怨一句,去为父亲说一句公道话。

接下来的日子可想而知,放学回家每每面对的是那冷清的小屋,冰凉的炉灶,没有丝毫家庭的暖意,并且还需要自己来煮那半生不熟的饭菜,来安慰父亲那颗受伤的心。他恨透了他的母亲,并不是替自己,而是为他的父亲。虽然他父亲只是国企单位一名毫不出色的工人,但男孩却尽心尽力在维持,保护着家庭的温馨与和睦。然而,男孩所做的一切只是白费,却始终扭转不了他母亲那种贪慕虚荣,见财起色的丑陋心理,结果还是卷走了家中仅有的一点财产扬长而去。

男孩问我:“这种抛夫弃子的母亲能原谅吗?”这种幼年时代的阴影在男孩心里已经刻下了深深的烙印,这种痛苦是永远也无法抹去的,只能让亲情,友情的关怀使他得到安慰。

相比之下,我的家庭就比他好多了,出生在干部家庭里,从小似千金小姐般,受到许多人的宠爱与呵护,但倔强的我在初中毕业之后毅然挺身到校园过独立生活,学会照顾自己,学会去寻找生活的乐趣,学会结交知心朋友。

我尽力以一位同学,朋友的身份去帮助他,无论在学习上,还是在生活上都对他照顾得无微不至,就这样,我们时常相伴出现在校园的每一个角落,谈人生,谈理想,谈未来,我们成了一对很要好的异性朋友,成了无话不谈的知心朋友。

随着日渐的接触,我们的感情也在不断地升华,我发觉在我身边这位坚强与勇敢,体贴,善解人意的男孩是多么难得的一位好朋友。但我们之间始终是那种纯金子般闪亮发光的友谊,没有任何非份之想,而我们的交往也是那种纯洁无暇的朋友之情,而非男女爱情。

万万料想不到,我们的日渐友好却惹来了同学们的流言蜚语,四处传言我们在谈恋爱,有的竟用污秽肮脏的话语来污辱我们。但我们没有被谣言吓倒,仍然保持着友好的关系,互相鼓励,互相鞭策,互相倾吐心声,因为我们坚信: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也许是异性间的互相促进,那一个学期期末我破列考在全校第一,在老师眼里是一名很有潜质考上名牌大学的优等生,而他的学习也日渐递增,令许多老师都刮目相看。

时间很快过了,寒假也在一声声鞭炮声中结束,同学们都兴高采烈又迎来了第二个学期,但一连过了几天都没有他回校上课的消息。十天之后,我收到了他的来信,我不禁诧异,信中如此写道:其实我很不愿意割舍我们之间的友谊,在一起的日子过得如此开心与充实,而我只能在万般无奈之下作出这样的选择,我必须转学,我不能与你呆在同一所学校,我怕因为我而耽误你的学业。

在校期间,班主任因为我们的事情找我谈过话,第一次在传言之初,他告诫我不要因为父母亲离婚扮可怜人来博取你的同情,藉以此种目的来追求你。但我相信我们之间的友情是纯洁淳朴的,所以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们还是在一起探讨生活中的乐趣与人生真谛,那些日子你陪我渡过了我人生最痛苦的时期,你给了我许多我从未有过的生活信心,让我学会了如何前进,也让我的学习突飞猛进,我会永远记住并怀念这些日子。第二次你的父亲与班主任一起找过我,要求我不要搞儿女私情,不要破坏你纯洁的心灵,不要成为你高考中的绊脚石,甚至你的父亲还用钱要求我离开你。我当时理直气壮告诉他们:我们之间是很纯粹的友情,我们之间谈论的是很正常的话题,绝非他们所想象中的那样复杂。结果班主任警告我如果再这样下去的话我就会被责令退学。

在寒假里我考虑了很久,还是决定转学,让我们彼此天各一方吧!但我仍会记住你这位美丽的女孩。

再见吧!就让我们的友谊永远都郁郁葱葱与天长地久我目瞪口呆,我像被蒙在鼓里有被欺骗的感觉,这些事情我全然不知,我疯一样地冲出教室,眼泪稀里哗啦地流了出来。

我不禁要问苍天:难道男女同学之间就不可以有友情了吗?是什么?到底是什么扼杀了我们之间的纯情?日子一天天过去了,直到现在,我一直没有找到他,如果有朝一日让我遇到他,我不会让这份逝去的友情藏在心底,我一定会去学校向班主说明我们的清白,但我也仍会与他携手共同继续我们未完成的路。

第四章

那年夏天,我暗恋

我是在大二的下学期才第一次见到康桥的,她是个女孩子。

那天是刚开的古典文学公共课,我坐在最后一排。

康桥是踩着铃声走进阶梯教室的,我只看到她的背影,瘦极了,柳条一样的身体在衣服里摇摆,她走到最前面回过头来巡视合适的空位。

我并不是喜欢瘦的女孩,而是她那张轮廓清晰得可以称为锋利的脸,实在充满了太多灵性,很飘忽的美丽,眼光却带着一种慵懒,像猫。

下课的时候我知道了康桥是英语系的,是英语系唯一上古典文学课的女孩。

这个年龄所有的人就是这样开始单独或者相互的爱情的,一段时间下来,我发现我属于前者。无论我怎样刻意地接近她,她都无视我的存在。我没有让别的什么人知道这件事,即使最好的朋友,那个女孩子,我没有一丝的心情是想用她填充枯燥的生活。我不愿意炫耀对她的感情,我怕被冒失的人碰坏。我们太年轻了,连爱情都习惯张扬。

康桥是个好学生,她在爱情泛滥的大学校园里始终地“落花人独立”。我的室友们这样说她,清高得不理智。我在她的身后,她是我的风景,可风清云淡,莺飞草长的日子我总忍不住蠢蠢欲动。于是,再看到她,我的理智被自己谋杀。

周末的下午我在学校餐厅的旋转门前拦住了康桥,以小心谨慎的方式,我说想借你古典文学的笔记看一看。

她并没有吃惊,她不是个随便就会吃惊的女孩。她说是你啊,可以,下次上课我带给你。我说谢谢,说我想,请你吃饭,或者,喝咖啡。

康桥很温柔地拒绝了我,她的温柔也像我熟悉过很多年的那只猫看着我时的样子。她说那么多的人在凑这样的热闹,我们就不用了,周末呆在宿舍最好,是属于一个人的,我贪恋那种清静。

我再找不到其他继续的方式,有人说大学里恋爱也可以死缠烂打,穷追不舍,说女孩子其实爱坏男生的。但我做不来坏男生,对康桥,我做不来。于是我安慰自己说静静地看她也是好的,她也是一个人,也许需要时间。

可是我很快就发现自己错了,一个黄昏,我看到了康桥和体育系的男生周安在一起。

很多女生说体育系的周安是个PLAYBOY,可是很多女生愿意和他在一起。

恋爱的康桥开始更加地魅力四射,私下里,室友们议论,说周安的眼光就是很透,以前怎么没看出那个瘦得只剩一身骨头的女孩是朵花呢?他们叫漂亮女孩为花,其次为草。我一言不发,没有人知道我的伤心,所以我更加伤心。

6月学校有一年一度的风仪大赛,一天下午我看到康桥在周安的陪伴下去彩排,她化了淡妆,美丽的样子我不忍心看。

5月我开始把所有的积蓄用来买甲A中赛场的门票,不想一个人和一件事的方法有很多种,可能都不如看球来得直接。我第一次和一群人在看台上呼喊的时候,那些断断续续的伤心瞬间就无影无踪了,我像一个从没有受过伤的健康的孩子,我欢呼着,为每一个进球,我的那种不分敌我的欢呼最后差一点儿让情绪高涨的球迷哄出场去,但我是幸福的,没有人知道我在用一群真正的男人的游戏疗伤,我终于又一次发现生命中还有很多美好的我愿意热爱的东西。

那个夏天很多人说我变了,康桥在周安的闪光灯下在舞台上放纵自己的美丽的时候,我正用另一种方式进行自我完善。也许康桥永远都不知道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关联,一个人在诸如此类的幸福中能够知道些什么呢?球赛花掉了我所有的钱,我一个人呆在寝室泡速食面的时候没有任何生活的委屈。我是在那时候开始喜欢上足球的,而且几乎变成了一个“足球流氓”。室友们说那个夏季我忽然成熟起来,不再懒散地过日子,而是成了一个风风火火的男子汉。我发现了校园的广大,我已经很久没有看见康桥了,看不见的时候似乎也想不起她。

那个秋天过后我收了一个女孩给我的信,她在课堂上让很多人把那封信传给我。我像当初康桥拒绝我一样温柔地拒绝了她,但我们却成了朋友,这是我的成长。

后来不知谁在哪一天又说起了康桥,他说,那个周安又换女朋友了,大一的小女孩,洋娃娃一样。康桥那么好的女孩子,当初怎么会和他一起。而我,几乎忘记康桥了,记起她的瘦,我已经很少再看到那么瘦的女孩子。

这个城市冬天来得很晚去得也很晚,12月末的时候还可以用一件不太厚的羊绒衫应付了事。那个午后我和几个男孩一起去宏城体育场,下午那儿有场球赛。等车的时候,无意中,看到对面的人行道上,一个女孩在走,她穿很宽大的休闲装,银灰色的,我看到她的侧面,却感觉她好像很瘦,曾经很熟悉的那种女孩的瘦。

我愣了一下,而她,却不知为了什么忽然穿过马路,我看到了她迎风的脸,锋利的轮廓和飘逸的灵性,还有,模糊的慵懒的眼光。

康桥。

我没有意识到自己叫出了她的名字。她已经闪过一辆车,站在了我面前。

是你,她说是你埃

我笑了,很长时间后,她仍然不知我的名字。

她说你们去哪儿?这么多人。

去看球赛,我看着她,我竟然是第一次那么近没有任何闪躲地看她。

好玩吗?康桥说我可以跟你们一起去吗?

那天下午,几乎是我经历的第一场球赛的翻版,康桥用尽所有的力气在看台上大喊大叫,我都不知道她在为谁叫喊,递了矿泉水瓶给她,没有任何示范她抬手就对着赛场扔了过去,欢呼得一塌糊涂,有一刹我看着她,像看着5月的自己,不同的是,那时,我的伤心,她不知道。

回去的32路车上,我和康桥在拥挤中拉着扶手面对面站着,车子开动的时候,她忽然说,你能不能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来生我们还做一对傻瓜

从前有两个傻瓜,他们相恋了。但是他们不知道该如何去爱,又很想两个人能永远在一起,所以他们只好请教别人。他们决定首先去请教刚被评上“模范夫妻”的市长夫妇。

市长告诉男人:“要想维持一段美满的婚姻,主要是看男方。男人只要有了权力,有了钱,就不怕找不到你想要的女人,更不用怕女人会离开你。所以,要想和你的女人在一起,就首先要有权力和金钱。”

市长夫人告诉女人:“要维持一段美满的婚姻,主要是看女人,无论男人多么有钱,只要财政大权掌握在女人手里,就不怕男人会到外面去找女人,这就好比放风筝。所以,要想和你的男人永不分离,首先要管住他的钱。”

他们又去请教了一对刚结婚不久的大学生夫妻。

男大学生告诉男人:“现在的爱情,提倡多给对方一些空间。两个人老是在一起,不久就会疲倦的。所以,最好的方法是两人分居,一两个星期见一次面,保持新鲜感。”

女大学生告诉女人:“新一代的女人,要在社会和家庭中立足,就不能靠男人,那样,她在家庭中的地位才会和男人一样。女人还要学会坚强,不能在男人面前表现得很没用,要有主见,善于驳倒男人的意见。”

男人回到家里请教父亲,父亲告诉他:“要和你喜欢的女人永远在一起就千万不能宠你的女人,让她自以为是,不把你放在眼里。男人就要有男人的样子,有男人的尊严。千万不要女人一发脾气就去道歉,这样就会被女人踩在脚底下。”

女人回家去请教母亲,母亲告诉她:“要和你的男人永远在一起,女人要学会矜持。千万不能表现出很在乎你的男人,更不能老去找你的男人,让他以为你离开了他就活不了了。”

在请教了这么多的权威的意见后,这两个傻瓜坚信,只要按那些人的意见去做,他们就能永远在一起。于是,男人决定去干一番事业,女人也说要出去见见世面,他们约好两个星期见一次面。

在离开女人的第一个星期,男人吃了一个星期的速食面。每到吃饭,他就特别想女人,想和女人一起吃饭,一起聊天。可是,他没有去找女人,因为他记得市长说过,男人要以事业为重,要有金钱和权力;男大学生说过,要多给对方一些空间。

在离开男人的第一个星期,女人在外干活,总是被老板骂。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女人就特别想男人,想对男人说她每一天的经历,想抱着男人放声痛哭。可是,她没有去找男人,因为她记得女大学生曾经对她说过,女人要有自己的事业,不能在男人面前表现得很没用;母亲曾经说过,女人要矜持,不能主动去找男人。

就这样,他们过了三年。男人在外面赚了很多钱,女人也有了自己的事业。每次回家,女人第一件事就是问男人赚了多少钱,这是市长夫人教她的。男人第一件事是好好享受女人为他准备的一切,这是父亲教他的。渐渐地,男人觉得女人很肤浅,只喜欢钱;女人觉得男人很冷漠,不体帖女人。于是,他们把两周一次的见面,改为三周一次。突然有一天,男人病倒了,他在昏迷中一直叫着女人的名字。女人抛开一切来到男人的身边,没日没夜地守着男人,不停地在他耳边说:“你说过要和我永远在一起,我不能没有你。”在女人的照料下,男人的病终于好了。男人告诉女人,在外面的日子,没有女人在身边,他只能常常吃泡面。他每天都会很想念女人,只是从来没有告诉她,他说他在外面很辛苦,每天回家都好想看见女人。他不是市长,也不是男大学生,他只想能和他的女人天天在一起。

女人听后哭了,她告诉男人,这些年她过得很辛苦。她拼命赚钱,好让她的地位和男人一样。她听了市长夫人的话,把男人的钱守得死死的,但她不知道要这么多钱来干什么。她每天都在外面累死累活,回到家里就只想抱着男人哭,这些她都不敢告诉男人,因为女大学生告诉她,女人要独立。但她不是市长夫人,也不是女大学生,她只希望能每天陪着她的男人,她不希望几个星期才能见上一次面。

经过讨论,他们总算得出结论:他们只是两个傻瓜,不能和那些大人物比。大人物的婚姻要那样才能天长地久,而他们只希望能天天在一起就够了。

最后,他们决定放弃能永远在一起的方式,回到原来属于他们的生活,只要能在一起,就算不能永远,他们也认了。于是,他们一边相依相偎地生活着,一边平静地等待着分手的那一天。

三年过去了,他们还是很爱对方。

十年过去了,他们发现越来越爱对方了。

三十年过去了,他们还是彼此相爱着。

到了他们老得走不动的时候,他们还是经常会你看着我,我看着你,然后都笑了。

只有一件事他们始终想不通,为什么他们没有按别人教他们的方法去做,却能这么一直一直地相爱在一起?最后,男人只能无奈地说:“大概因为我们是傻瓜吧,傻瓜的爱情和常人是不一样的。”

于是,他们约好,如果有来世,他们还要一起做傻瓜。

无泪的蝴蝶

在一个祥和而美丽的小镇上,有一对非常相爱的男女。

他们常常都会在相依在山顶望日出,相偎在海边送夕阳,每个见过他们的人们都不禁会送出羡慕的目光和幸福地祈祷。

可是有一天男人不幸受了重伤,他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几天几夜都没醒来过。

白天女人就守在床前不停呼唤着毫无知觉的爱人,晚上她就跑到镇上的小教堂里祈祷上帝,她几乎快哭干了自己的眼泪。

一个星期过去了,男人依然如故的昏睡着,而女人早已变得憔悴不堪了,但她仍然在苦苦地支撑着。

终于有一天,上帝被这个痴情而执着的女人感动了,于是他决定给这女人一个例外。

上帝问她:你真的愿意用自己的生命来交换吗?

女人毫不犹豫地回答:是的。

上帝说:那好吧,我可以让你的爱人很快就好起来,但是你要答应化做三年的蝴蝶,这样的交换你也愿意吗?

女人听了激动而坚定的回答到:我愿意!

天亮了,女人已经变成了一只美丽的蝴蝶,她告别了上帝便匆匆地赶回了医院。

结果那男人真的醒了,而且他还正在跟一位医生交谈着什么,可惜她听不到,因为她飞不进那间屋子,她只能隔着玻璃窗远远地望着自己心爱的人。

几天后男人便康复出院了,但是他并不快乐,他向每个路人打听女人的下落,但没人知道女人究竟去了哪。

男人整天不食不休地寻找着,他是那么地思念着她,那么地想见到她,然而早已变成蝴蝶的女人却无时无刻不都围绕在他身边,只是她不会呼喊,不会拥抱,她只能默默地承受着他的视而不见。

夏天结束了,凉凉的秋风吹落了树叶,蝴蝶不得不离开这里了。

于是她最后一次飞落到男人的肩膀上,她想用自己轻薄的翅膀抚摸他的脸,用细小的嘴来亲吻他的额头,然而她微弱的身体实在不足以被他发现,一阵悲伤的哭泣声也只有蝴蝶自己听得见,她只好恋恋不舍地告别了爱人,飞向了远方。

转眼间很快便到了第二年的春天,蝴蝶迫不及待地飞回来寻找自己的爱人,然而熟悉的身影边竟站了一个漂亮的女人,那一刹那蝴蝶几乎快从半空中坠落下来,她实在不相信自己眼前的场景,更不想信人们口中的谈论。

人们讲述着圣诞节时男人病得有多严重,描述着那名女医生有多么的善良可爱,还描述说他们的爱情有多么理所当然,当然也描述了男人已经快乐如从前……

蝴蝶伤心极了。

接下来的几天,她常常会看到自己的爱人带着那个女人到山上看日出、在海边送日落,曾经属于自己的一切,转瞬间主角都换成了另一个女人,而她自己除了偶尔能停落在他的肩膀上以外,竟什么都做不了。

这一年的夏天特别长,蝴蝶每天痛苦的低飞着。

她已经再没有勇气接近自己的爱人,他和那女人之间的喃喃细语,他和她快乐的笑声都足以令自己窒息死去,于是在夏天还没结束之前,蝴蝶便早早地飞走了。

花开花落,花落又花开,对于一只蝴蝶来说,时间似乎只意味着这些。

第三年的夏天,蝴蝶已经没有常常去看望自己的爱人的了,他轻拥着女人的肩,轻吻自女人的脸,根本就没有时间去留意一只心碎的蝴蝶,更没有心情去怀念过去。

上帝与蝴蝶约定的三年很快要结束了,就在最后的一天,蝴蝶的爱人跟那个女人举行了婚礼。

小教堂里坐满了人,蝴蝶悄悄地飞了进去,轻落到上帝的肩膀上,她听着下面的爱人对上帝发誓说:我愿意!

她看着爱人把戒子戴到那个女人手上,然后看着他们甜蜜地亲吻着,蝴蝶流下了伤心的眼泪。

上帝心酸地叹息着:你后悔了吗?

蝴蝶擦干了泪:没有。

上帝又带着一丝愉悦地说:明天你就可以做回你自己了。

蝴蝶摇了摇头:就让我做一辈子的蝴蝶吧……

有些失去是注定的,有些缘分是永远不会有结果的,爱一个人不一定要拥有,但拥有一个人就一定要去好好的爱她。

你的肩膀上有蝴蝶吗?

情敌不老,你也不能老

我有一个姐妹,婚后不久,她就发现丈夫身边多出了一个“她”。“她”的气息氤氲蔓延着,她感觉到了,却不敢说出,她怕一旦说出,丈夫索性就毫无顾忌地扑进“她”布下的“芬芳阵”里,再也不回头。

她开始和“她”进行暗中拉锯。她首先开始精心地打扮自己,每天神采奕奕地出门,神采奕奕地回家;她更加努力地工作,做事追求细节的完美,在单位赢得了领导的肯定和同事们的钦佩;她重新拾起了丢弃了五六年的画笔,把美丽的四季消息聚敛到细腻的笔端……

就这样,她活得有滋有味。两年后,她不但成了单位一位出色的中层干部,而且成了全城有名的美女画家。她举办个人画展的那天,“她”来了,夹在人流里,偷眼打量着女神般尊贵美丽的她。她的丈夫殷勤地忙前忙后,和前来参观的人们热情地打着招呼。当他瞥到黯淡的“她”的时候,他快步走过去,悄声地责备她,说她不应该来这里。明眼地她在一旁看到了这一切,迎上前去,紧紧地握住了她地手,真诚地说:欢迎你!我知道你是我丈夫的朋友,并且,我还知道你曾带给过他很多的快乐!请允许我和我丈夫共享他珍贵的友情资源——让我们成为好朋友吧!

后来她告诉我说:其实,我没有说出我最想说的话,我的一切,都是她间接给予的,我应该感谢她。在我活得特别懈怠、慵懒的时候,她就像一针特效针剂,注射到我的体内,瞬间激活了我。说真的,我愿意她永远都这么年轻、漂亮、楚楚动人,那样的话我就一点不敢松懈,我会拼尽自己的智力和魅力,和她角逐,和她争夺一个我们都很在乎的男人。

情敌美艳无敌,那是有失败的你甘做陪衬!让情敌娇艳着吧,让她以她的存在为你的青春延期,为你的容颜添彩,为你的事业增辉,为你的成功提速!

可怜了那些爱情

他是宿舍里最早获得爱情的幸运儿。对方很漂亮,留一头乌黑的长发,攻读经济学,说起话来铿锵有力,有条有理。更让人羡慕的是,这位让人眼前一亮的姑娘,不但成绩名列前茅,还身居社团高位。

这对时髦鸳鸯,当年不知羡煞了多少旁人。尤其是对于我这类在现实中自命不凡,却始终单身的顽固分子。同寝室的几位兄弟,无不犯了深度眼红病。

金秋时节,这对深情伉俪突发奇想,约我们去看江潮。同寝室的几个兄弟,瞬间惊呼:“你小子是想刺激我们,是吧?”

几个单身汉笑闹着拒绝了他的邀请。当日,天气预报似乎出了问题。一整个清晨,天空上都飘着毛毛细雨。同寝室的兄弟们打趣:“去吧,雨中望江,那更有一番情趣呢!”

他真去了,牵着她的小手,一步一步地走上桥头。湿润的江风如同一块冰凉的面纱,渐而敷上了各自的脸颊。他撑着一把宽敞的油纸伞,像画中江南烟雨的书生模样,抬起另外一只空闲的手,捋了捋她额前的乱发。

她像个孩子一般倚在大桥的护栏上。兴奋地说:“你得抱我,快!《铁达尼号》电影里,那男主角就是这么抱女主角看海的!”

他拗不过她的热情,小心翼翼地将她拥上了护栏。他从后面抱着她,紧张而又倍觉幸福。江风吹翻了他身旁的雨伞,他们顾不得拾拣,紧紧地拥着对方,任凭一望无际的江面充斥他们的视野,任凭呼啸的江风撕乱他们交织的头发。

他们太过于忘情了,竟然在护栏上接起了吻。江潮澎湃,江风拂耳,他们浑然不觉。忽然猛烈的江风把她推得一个踉跄,险些坠入江面。幸好他死死地拽住了她。可她的双脚已经脱离了护栏。

他抓紧了她的双手,大叫救命。可惜,那天的雨中江桥,寂寥异常。大抵,没有多少人会懂得这样的浪漫。

他再也握不住她的双手。她如同一面断线的风筝,在他的狂喊中,不可阻挡地投入了滚滚江潮。她曾经问他:“如果我落水了,你会怎么办?”他一本正经地说:“我会陪着你一块跳下去。”她笑了,他们彼此都不会游泳。

此刻,他只有落泪和承受的心痛的勇气。面对这样的景状,他始终不能兑现当年的诺言,为她舍弃灿若夏花的生命。

接着,这个悲剧轰动了安静已久的校园。他成了所有人眼中的懦弱的代名词。他在流言与蜚语中,活得狼狈不堪。他对我们说过无数次,他常常会在夜里惊醒。醒来,眼前就是那一片翻滚的江潮……

十年后同学聚会,唯独他依旧单身。谁能料到,当年最为春风得意的他,会是今日的下场?又过了许多年,我终于听到他新婚的消息。我电话里送他祝福的时候,他说了一句让我终生难忘的话:“可怜了这些年的爱情……”

这句平白的话,在我脑中丝毫不亚于一个晴天霹雳。不论你曾失去了多少刻骨铭心的东西,但只要活着,终归是要选择一种常人的方式继续。因此,那又何必挥霍岁月,自闭心门?

第五章

被一个不优秀的男孩拒绝

阿杰和我虽是老乡,但我们却是在进入师范学院后才认识的。他活泼、开朗而又不失憨厚。我们的家都离学校很远,周末常常被同学孤独地甩在校园里,我们便常在一起散步、谈心,交流一些感兴趣的话题,给枯燥的学习开拓一片清新的天地,给想家的心营造一个宁静的栖所。

我一直以为,我们这份纯真的友情能够保持永远。但我忘记了我们正值青春,有花季般的年龄,雨季般的心情,充满了美丽而浪漫的幻想,所以,同许多同龄人一样,我被卷进了青春的故事里。

慢慢地,我开始在乎阿杰的每一句话,在乎他的每一个眼神,他说谢霆锋的歌很好听,我便从此只挑谢霆锋的磁带买。后来我就变得不满于阿杰与别的女生说说笑笑,再后来就老爱朝着他的坐位张望,偶尔与他的目光相撞,便慌乱地闪开,心猛烈地跳个不停,脸也热得厉害,最后就是苦苦地期盼每个不回家的周末,感叹于周末的日子过得太快,太快。

阿杰的家境并不好,我是知道的,他的成绩也并不优秀。但我还是陷进去了,找不出任何原因,甚至到了幻想着有一天他会突然牵着我的手说一声“我喜欢你”的地步。

但那天,他却令我失望了。

那晚没有月亮,幽蓝的天空下,只有几颗星星懒懒地眨着眼睛。

我微笑着轻轻地迈着步子,踩在没有树阴的水泥走道上,娓娓地畅谈着已重复了很多遍的兴趣、爱好与人生。他只是默默地听着,没吭一声。

这时,不知从校园的哪个角落飘来一段《不只是朋友》:“我不愿做好朋友,只愿做一生一世的爱人”我简直被这样的歌声陶醉了,痴痴地站着竟忘了迈开步子,心中流淌着欢快的小溪。

歌声飘远了,却引出了我一句没有经过大脑过滤的心里话:“阿杰,我想告诉你,我喜欢你!”说完我的脸已羞得通红,等待着他牵着我的手说:“我也喜欢你。”

但阿杰的身体只颤动了一下,接着就成了一截木头,许久才缓过来:“如果我们有可能,我早就对你讲了,我们之间就像两条永不交错的铁轨。不同的家庭,不同的性格,太多太多”“够了”我终于忍不住,豆大的泪珠顺着脸颊滑落下来,哭着冲回寝室,将自己重重地抛在床上,久久地不愿起来。

被一个并不比自己优秀的男孩拒绝了,这是我多么不愿接受的事实!然而他的声音又是那样的清晰:“我们之间就像两条永不交错的铁轨”酝酿许久的浪漫像肥皂泡般瞬间就破了,我纯情的种子被撒在冰冷的铁轨上,还没来得及发芽就被辗碎了,碎成了粉末,我的心凉到了极点,似乎已看到了同学们鄙夷的目光。

然而,班上并没传出我的“新闻”,一切都和平日一样,但我的心境却全然不同于以往了。我开始厌倦上课,厌倦学习。害怕见到阿杰,害怕见到他那在我看来已变质的微笑。我整日地昏沉着,提不起半点精神,成绩滑得很快,人也瘦了许多。

这样的状态一直持续到拆开阿杰那封沉甸甸的信,他说:“不愿伤害你,真的。只因我们太年轻了,‘喜欢你’这三个字究竟有多沉,我们都不知道,所以不敢对你说,也不敢听你说。我怕说出来后我们都还没来得及收藏它就已被太阳烤化了,那时会给你留下什么,又会给我带来什么”阿杰的信引起了我深深的思索,我沉默了。

我的邮票男友

世界邮展在这座千年帝都牡丹之城开幕了让我想起了自己关于邮票的一段爱情往事。

师范毕业那年,我回到了这座城市是个不起眼的小镇,人口也就六七万人。由于工作一时难找,只好在附近一座大型石化工厂的家属院里别人当家教。虽然收入可以,但是迟迟未分配工作,没有当上正式的教师,这让我一度心情很郁闷。

过年时,去本地的姑姑家散散心,刚进正屋,便一眼看见了他。理个短发,个子高高的,人长得帅气,看起来很精神。我还来不及发问,他便先说起话来了,很标准的普通话。由于学师范的缘故,这点我迄今印象深刻。“你好,我今天休息,没事跑来玩的是?”他微笑着对我问道。姑姑和表哥听见说话声,赶紧掀开帘子,从里屋急步走了出来。听完介绍,知道这是表哥的好朋友,已经上班三四年了,今天他跑来串门的,我俩这就算是认识了,不过当时我没有多想。

没过几天,姑姑找上门了,一脸笑眯眯的样子,把我拉到卧室就问:“小芬,你现在年龄也老大不小了,先别急工作成不成,也该找了,姑给你介绍一个,那天在我家碰到小伙子怎么样?”

我有点惊喜,笑着回答:“还不知道人家嫌我没有工作不?”姑接话了,“不会的,我事先问过了,人家不在乎,关键是你俩投缘合脾气。再说,你长的也俊俏!”

又过了三天,那天晚上快九点,我从学生家里教课出来,走到一段没有路灯的黑路,正提心吊胆害怕着,旁边一个黑影猛地吓了我一跳。“嗨,是我,我来接你的!”刚回过神来,我看清楚是他,心里多少有点感动。嘴上却毫不客气回敬道:“吓死我了,你躲在这里干啥?你怎么知道我在这上课儿?谁告诉你的?”

他嘿嘿笑了起来,就是不说话。我知道肯定是姑姑把我的情况“出卖”给他了。要知道,姑姑就我一个侄女,对我的事情最了解。

我俩一前一后走着,他有一句没一句的主动套话说。交谈中,我多少也知道了他的个人情况,大学毕业后,他分到了这里企业上班是外地的。“你平常喜欢什么?”他问。“集邮,收藏邮票,已经很多年了。”我大声告诉他。“嘿嘿,你这个喜好不错,很有品位,将来还能攒着卖钱。”他笑着恭维我。“我收藏邮票不是卖钱,就是喜欢,你可别钻钱眼里看人!”我有点不高兴啦。

以后的日子,他约我的次数越来越频繁了姑甚是高兴,我也觉得两人关系更近了。有一天,他突然很高兴地来找我,握紧了拳头对我说:“你猜猜,我手里是啥?”“不知道。”我内心有点渴望。

手掌摊开,我定睛一看,一张好漂亮的红楼梦邮票,有点旧,但真的很好看。“哪里找来的,这可有点年头了,很难见到的?”我欣喜地问道。“是我们单位一个师傅的,他压在玻璃板下,我看见了,死磨硬缠让他给我,他一直不同意。最后,买盒好烟跟他换走了。”听完,我的表情兴奋起来,连夸他会办事,说他真是我的邮票男友,比韩剧上的还好,他受了表扬,嘿嘿傻笑。

后来的日子随爱情升温总是更加留意替我收集邮票。人家信封上的、夹在笔记本里的、压在玻璃板下的,只要他知道了,总是想方设法讨要过来送我,着实费了他一番力气。有一次,他去北京学习,参观完军事博物馆后,甚至在那里,买了高价的军事题材邮票回来送我。当时,他讲很便宜,但我知道,像这样的邮票,价钱肯定不菲。不过他说,心意最重要,价钱不是问题,等来年世界邮展在我们这个城市举办的时候,一定要带着我去,我幸福的使劲点点头。

一年多的时间过去了,他送我的邮票已近百张。那天,我等来了久违的好消息,我们这批师范生准备通过招考正式参加工作了,那段日子,为了不打扰我,他半个月的时间里没有找我,只是发来短信鼓励我复习。

终于当上正式的人民教师,父母的脸色也晴朗了许多。只是,下面发生的事情让我始料不及。一天,父亲告诉我,有人给我介绍对象,那人是当地某领导的儿子。家庭背景不错,个人条件也行,将来很有可能短时间内提干望我父母认真考虑。之后,父母偷偷跑到那个人的单位看了看,回来便商量嘀咕着,让我与我的邮票男友分手。“那怎么行,我们都谈了一年多了,当时你们同意,现在你们反对,你让我怎么跟人家说,我们感情挺好的。”我大声反抗道。“小芬,我们是过来人,是为孩子你着想,他是普通工人,你现在是教师,大家圈子不一样,还是找个公务员,将来更保险,更有前途!”父母的话软中带着硬,充满现实的味道。

慢慢地架不住软硬兼施心里的天平开始向父母这头倾斜下里和他们中意的那个公务员男孩见了面。

天上下着细雨,向邮票男友说分手的时候,我不忍心,但还是狠下心来,让他以后不要再来找我。告诉他,家里给我介绍了一个对象,希望他以后找个条件更好的。那一刻,当我转身坐车离开,他仍在雨地里傻愣愣地站着。后来,听我表哥说,我的母亲也去找过他,甚至说了难听的话,他从我的生活视线中消失了。

奥运之年,我结婚前的头天,表哥来家里看我,寒暄几句,把我拉到一旁,塞给我一本崭新的邮册。“给,这是他让我送给你的,说,祝你幸福!”晚上,我坐在床头翻看着邮册,说不出是内疚还是感动,眼泪不自觉地流了下来,我深深伤了他,他却没有计较。

婚后的日子务员老公总是工作繁忙无暇顾我,饭局应酬一个接着一个,慢慢地淡了从前的体贴。别人都羡慕我嫁了个有本事的老公,家里人都跟着沾光,但是,偶尔我说自己喜欢邮票的时候,他总是不屑一顾,说我脱不了小女人的味道。

我钟爱的集邮,永远成为不了他眼里关注的风景。

一切本应这样结束了。阳春三月,我正坐在办公室里批改作业,一个学生急忙跑进屋说道,“老师,老师,刚才有个男的,在校门口把我叫住了,说了你的名字,让我把这个信封交给你。”我打开了信封,十多张邮票散落出来,还有一张小纸条格外醒目。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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