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秘文化(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1-04-20 09:20:51

点击下载

作者:郑小江

出版社:当代世界出版社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中国神秘文化

中国神秘文化试读:

绪论:迈进神秘的殿堂

一、开启“中国神秘文化”之门的三把钥匙

华夏辽阔的大地,孕育了世界上唯一没有中断过的文化传统。中国的先民们在生存与生活的过程中,面对严酷的自然环境和变幻莫测的人文环境,经历了数不清的战争、流血、民族迁徙。对这些难以把握的发展,人们长时期地沉思苦想;而频繁的王朝更迭、严酷无情的天灾,以及人世间旦夕的祸福,也迫使人们上下求索。这一多变环境、社会动荡与中华民族先民们心智能力的激烈碰撞,终于形成了广博深邃、旷世经久的中华民族的生存智慧,其中就蕴含着“中国神秘文化”。

作为一个现代人,究竟应该从哪种角度去看“中国神秘文化”呢?特别是面对如此庞杂的内容、如此佶屈聱牙的名词概念、如此繁富离奇的论述,我们何以入手呢?有一条简便的途径:从破译“神秘”二字开始,从区分古代与现代人思维方式上的不同入手。如果我们对先民们看问题、思考对象时采取的方式方法领悟了,蒙在“中国神秘文化”上的厚厚帷幕就会落下,其真面目便展露在我们面前,内在的幽隐之处亦可一览无余。

所谓“神秘文化”之“神秘”,是相对于现代科学的逻辑思维而言的。现代人从小接受的是科学的思维训练,如果自觉或不自觉地用这种思维方式去直接理解古老的“中国神秘文化”,那必会事倍功半,尽管耗费了大量的精力,仍然可能面对庞杂的“神秘文化”而束手无策,如堕入浓厚的云雾之中茫然不知。因此,要理解“中国神秘文化”,须首先区分现代思维与中国先民们的思维方式,然后暂且放下现代的思考模式而从古人想问题的路子出发,如此才可真正了解和掌握“中国神秘文化”,这种态度就叫做善意的了解。

现代思维方式的基本特征是:把某一认知对象从整个“自然之网”中分离开来,人们往往通过科学实验和思维中的抽象来做到这一点。然后则对其进行细致地分析、研究、剖析,寻找出它与其他事物的不同本质,它与同类事物的共同之处,等等。至此,人们的认知也就告一段落了。这种思维方式的关键在把对象从自然、社会的普遍联系中独立出来、抽象出来,然后对其进行考察,掌握它的属性,而最重要、最根本的属性是它异于他物的性质,即所谓事物的“内在本质”。而作为“中国神秘文化”基础的先民们看问题的方式则完全不同,它不是把对象从万事万物的存在中剥离出来,而是直接从其与周围事物的联系当中来加以认识;它不认为某一对象可以完全地独立出来供人们去思考、研究,而是坚持认为任何一个事物都与其他的事物有着千丝万缕的有机联系,故而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相互制约。如果进行细致的分析,这种作为“中国神秘文化”基础的思维方式又具体化为三个主要的方面:一是“天人合一”的致思方向;二是“五行”相生相克的观念;三是“阴阳”对立而又统一的思想。这些实际上就是开启“中国神秘文化”之门的三把钥匙。“天人合一”的观念是中国古人回答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一种解释模式。在古代社会,生产力低下,人们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有限,而无论是种植庄稼、饲养牲畜、建筑房屋,还是国家间的战争、社会的稳定等等都受到自然力的强大制约。此外,先民们长期生活于浓厚的神话氛围之中,“天”能干预人事、“神”可控制社会的观念根深蒂固,这一切都使先民们自然萌生出“天”与“人”有着紧密联系的看法。

在中国古代,所谓“天”有三层含义:一是“神化之天”,也就是说,“天”被视为一种超自然的、可主宰宇宙万物的神秘力量。世间万物的生灭、人类社会的变迁,乃至每个人的寿夭祸福等,无不受这冥冥中之“天”的安排。二为“义理之天”,即认为“天”是一种伦理的实体、价值的源头。孔子说:“天生德于予”《论语·述而》。,以为人之德乃天所赋;董仲舒更直接视“天”具有最高的伦理准则“仁”,他说:“仁之美在于天。天,仁也。”《春秋繁露·王道通三》。这样,“天”又成为了社会一切价值的来源。三是“自然之天”,亦即认为“天”是自然存在的总称和客观的总规律,如日月星辰运行的天象,冷暖寒暑变化的四季,等等。一般来说,在中国古代前两种对“天”的认识占居绝对的优势地位,而后一种对“天”的看法只是极少数思想家提出来的。因此,由这种占据主导地位的对“天”的观念设定,必会派生出“天人合一”的思想。“天人合一”观念的基本看法是:“天(天道)”与“人(人道)”是相类、相通、相渗透的,“天”之性即“人”之性,天道人道一以贯之。当然,达到这种较系统的看法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完成的,而是经过了一个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从思想史的角度看,“天人合一”观萌发于把“天”视为万事万物主宰的原始宗教观念,至孔孟得到很大发展,到汉代董仲舒则臻于完善化。

在中国历史上,思想家们总是力图寻找“天”“人”的相通之处,消除“天”对“人”的外在性,从而实现“天”“人”完全和谐的境界。现代科学的思维方式则不同,它的思考取向是严辨“天”“人”之不同,特别突出人与自然万物的相异之处,从而引导人们发展那些不同于自然的本性,并以改造和征服自然为人类的使命。从这样的立场出发是很难理解建基于“天人合一”思维方式之上的“中国神秘文化”的;而假如人们首先把握了“天人合一”思维方式的特征,情况就大不一样了。比如中国养生术认为,外在自然界是一个整体,名之为“大宇宙”;而人的身体各部分亦是一个有机整体,称之为“小宇宙”。一个人若想习养生之术,希望达到延年益寿的目的,就必须寻找人体“小宇宙”如何与外在“大宇宙”相互协调的途径和方法。《黄帝内经》是中国最早的养生名著之一,它特别提出了一种“四季养生法”,指出人们的养生活动必须配合一年四季的变化。春夏秋冬有不同的气候特征,人的养生亦应该适应这些变化,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这不正好是“天人合一”思维方式导致的结果吗?因此,把握了“天人合一”的运思特点,理解“中国神秘文化”就不困难了。

驱散笼罩在“中国神秘文化”之上云雾的第二把钥匙是掌握古代广为盛行的“五行”观念。

人类自从脱离动物界之后,就开始了漫长的“精神”探险活动。他们孜孜不倦地考索自然的奥秘和人间社会的规律,追根究底,锲而不舍,最终创造出灿烂的人类文明。在早期先民们的精神探险中,有两个引人入胜的问题:一是这个广袤无边的世界究竟由何构成,主要成分是什么?二是这个复杂世界和社会的运动变化有何规律,能否用一些最简单的原理加以说明和把握?中国古代的“五行”说就是先民们考索这两类问题的结果,而“中国神秘文化”的许多内容就是由此引申而出的。当然,“五行”观由萌芽到完善也有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

最早的“五行”观出现于西周时期,春秋战国时得到发展和完善,逮至秦汉演化成解释宇宙万物和人类社会起源、结构、变化的一个庞大的理论体系。

中国远古的思想家面对林林总总、变化万千的世界,直觉地发现:对人的生活和生产而言,有五种东西最重要,即金、木、水、火、土。《尚书大传》云:“水火者,百姓之所饮食也;金木者,百姓之所兴生也;土者,万物之所资生,是为人用。”这是说,百姓之炊离不开水火,生产居住缺不了金木,而土地则是万物赖以生长的依托,所以它们对人都是非常重要的,缺一不可。

后来,人们的思维水平逐步提高,开始把日常生活中必需的金、木、水、火、土五种物质联系起来加以考察,总结出它们的性质,这就产生了中国古代“五行”说的最早萌芽。《尚书·洪范》说:“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穑。润下作咸,炎上作苦,曲直作酸,从革作辛,稼穑作甘。”这段话包含三层意思:首先,说明了“五行”即指水火木金土。其次,分别阐述了这五种物质的性质和作用。再次,从人的感觉上对“五行”的特征进行了描绘。《洪范》中的“五行”观从总体上看还不是抽象的物质范畴,它只是从一些具体的物质中寻找其特性,显得直观、简单,甚至还有点幼稚。

西周末年,著名思想家史伯使“五行”说有了重大发展,他说:“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稗同,尽乃弃矣。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声一无听,物一无文,味一无果,物一不讲。”《国语·郑语》。史伯指出,一种声音不能成音乐,一种颜色构不成文彩,一种滋味形不成美味,一种意见展不开讨论。所以万物都要由不同性质的东西和合才能形成,这叫“和实生物”;而相同性质的物怎样混和都不能产生新物,这叫“同则不继”。史伯基于这种理由,认为五行相杂,就可以形成百物。此语虽极平常,但却包含了古人在认识史上的一次飞跃,即从具体的物质论逐步发展到元素论。也就是说,史伯在这里讲明“五行”已经不是具体的五种物质,而是一般的可以组合成万物的基本元素了。由此开始,中国古代的“五行”学说上升为一种宇宙论的思想,成为人们解决长期困惑不解的世界由何物构成,以及怎样运动变化问题的一条主要途径。

至秦汉时,出现了“五行相生相克”的说法,所谓“五行相生”,是从生成关系上来进一步说明五行的性质,如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这样,“五行”就成了一个首尾相衔的生成序列;所谓“五行相克”,是指相生的“五行”同时还具有相克、相制约的关系,如水能克火、火可以克金、金能克木、木能克土、土能克水。在此,“五行”也成了一个首尾相衔的克胜圆环。本来这种“五行相生相克”的关系是从具体物质的特性中抽象出来的,但由于古人把“五行”视为构成宇宙万物最基本的五种元素,故而它们之间“相生相克”的性质也被推而广之,当做万物也具备的特征,这成为古人把握宇宙和社会变化发展的简明扼要的基本原理,被广泛地引入了“中国神秘文化”,成为其主要的基石之一。

战国末期的学者邹衍就用五行相生相克循环往复的关系来解释历史的发展和王朝的更迭,提出了所谓“五德终始”论。他称“五行”为“五德”,认为每一个王朝都受其中的某一“德”支配,当此“德”盛时,王朝就稳固;当此“德”衰时,王朝就要灭亡。这时社会上就会出现由另一“德”支持的王朝兴起,如此等等。像夏朝为“木”,商朝为“金”,周朝则为“火”,因为“金克木,火克金”,所以商亡夏,周又亡商,历史便是按照“土、木、金、水、火”的顺序演进的。此外,每一王朝以某一“德”取代其他王朝后,必须实行与自己某“德”相应的政治措施,甚至服饰、颜色等。像秦朝统一中国,按邹衍的学说,被认为是“得水德”,故要以黑色为正色,“事皆取决于法,刻削毋仁恩和义。”这种建立在五行基础上的历史观,充满着神秘色彩,但影响巨大。中国历代皇帝都喜欢自称“奉天承运某某皇帝”,意思是他承奉了“天”的意志,按“五德”运作的程序取得了统治权,因此是上承天意、下符民心的,是“正统”的帝王。“五行”又被推广去解释人伦道德的关系。董仲舒认为,“五行”之间有一种授受的关系,如“木受水,而火受木,土受火,而金受土,水受金也。”《春秋繁露·五行之义》。这在现实生活中表现为夏(火)天成长的东西只能是春(木)天萌发的;秋(金)天收获的东西只能是夏天长成的;冬(水)天贮藏的东西只能是秋天收获的,等等。董仲舒认为,“五行”间的授受关系也就是定格父子之间关系的准则,“授”意味着父生子,父亲的意志加予子之上;“受”则意味着子辈对父辈的意志要全部接受,不能有任何违拗的行为和想法,此便是董仲舒所宣扬之“孝”的基本含义。其后,“五行”干脆就被人们称为“五种德行”,它表现在社会关系上,是“五常”(仁、义、礼、智、信);表现于人伦关系,是孝的五行(庄、忠、敬、笃、勇);表现在将官的行为上,就是刚、柔、仁、信、勇,等等。

秦汉以后,“五行”说被推广去解释几乎一切现象和发展,不仅对中国思想史、社会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而且成为中国古代天文、历法、科学、医药等领域中的基础理论。“五行”相生相克的观念广泛地渗透于“中国神秘文化”的各个方面。例如在“中国相术”中,根据人的形、色、音、神等将人区分为“木形之人”、“火形之人”、“土形之人”、“金形之人”、“水形之人”。每种类型的人都有不同的面相,将会导致未来不同的生存状况、发展机遇,甚至患病的可能和部位。在相“耳”预测祸福时,“相士”们常把人的耳朵区分为“金耳”、“木耳”、“水耳”、“火耳”、“土耳”,各种不同的“耳”亦预兆人们的生死存亡、祸福寿夭,等等。

理解“中国神秘文化”的第三把钥匙是“阴阳”既对立又统一的观念。实际上,在中国历史上,“五行”与“阴阳”常常是结合在一起密不可分的,被统称为“阴阳五行说”。最早的“阴阳”观念是中国的先民们在长期的生产、生活过程中总结出来的。放眼观望四周:在自然界,有高山与深谷的对立,有阳光与阴晦的相对,有冬天和夏日的不同,有水火雌雄的分别,等等;在社会关系、人际关系中,人们亦常常体会到有战争与和平之分,有君臣上下之别,有贫富贵贱的等级不同,等等。于是,人们便逐渐地从中抽象出既相对立又相统一的两个方面——“阴”与“阳”,来简明方便地概括和说明上述所有的现象,这样就形成了“阴阳”的观念。《易传·说卦传》认为:易卦是“观变于阴阳而立卦”,也就是说,“卦”是由于观察宇宙万物内在矛盾的阴阳两面性而形成的。由于古人几乎遇事必打卦,无形当中“阴阳”的观念被广泛地运用于解释几乎一切自然、社会、人事的各种问题,最终出现了“阴阳为万物之本”的看法。在现实中,万事万物无不包含着阴阳的矛盾,无不遵循着“阴阳”的基本规律而运动、发展和消亡。《周易·系辞上传》更把阴阳上升到根本大法的地位:“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指出人们只有刻意领会和掌握阴阳的变化规律,才能达到道德上的极高境界。在《白虎通义·五行篇》中,古人更阐述了“阴阳”与“五行”的关系:“五行之性,或上或下何?火者,阳也,尊故上。水者,阴也,卑故下。木者少阳,金者少阴,有中和之性,故可曲可直,从革。土者最大,苞含物,将生者出,将归者入,不嫌清浊为万物。……五行所以二阳三阴何?尊者配天,金木水火,阴阳自偶。”在古代思相家看来,“五行”各具阴阳的特性,它们本身就是“天”(阳)“地”(阴)和合而生的,都因其不同的阴阳特征而在宇宙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总之,中国古代的“阴阳”观,是人类从生产、生活实践出发,总结出的两种最根本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势力和矛盾的两个方面,它们被认为是贯穿在宇宙自然、人间社会内最本质的规律。因此,阴阳观念自然会成为“中国神秘文化”的又一重要基石。

从根本上而言,无论是巫术、占梦术,还是星命术、相命术、风水术和养生术,尽管它们形态各异,内容庞杂纷繁,所要解决的问题也不一样,但都是以“天人合一”、“五行”、“阴阳”三种观念为基础的,也以此为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主要思维方式。所以,现代人要真正弄清“中国神秘文化”,弄清上述三种观念是根本。

二、审慎的把握与科学的对待

今天,对先民们在漫长历史岁月里创造出的这些生存智慧,许多人往往表露出不屑一顾的态度,或斥为“神秘”,不符合科学的精神;或指其“迷信”,是一种反科学的大杂烩;或全部扫入“糟粕”之列,必欲完全彻底地弃之而后快。而另一部分人,则对之深信不疑,崇拜得五体投地,佩服得诚心诚意,于是乎,出门必问“吉凶”,遇事必卜一卦。可以说,前一种人犯了自我闭视的错误,后一类人则是完全的盲从。

这里,我们先需把历史上曾经存在过的“神秘文化”和现实社会中那些走街串巷、设摊摆卦的“算命先生”、“风水师”们区别开来。这类人大多乃“半路出家”,古文都不通,对中国传统文化更是一无所知,或是由同类的“假师傅”调教出来;或是买几本油印书,看上几天,半懂不懂、似懂非懂,便上街卖艺了;甚至完全是拉大旗、作虎皮,搞几个锈渍斑斑的铜钱,制一副油腻腻的卜算牌,画上一些什么人(包括自己)都看不懂的图形,只要让人感觉到有一种玄而又玄的氛围就行了。这样,便可街头一坐,凭三寸不烂之舌,招摇撞骗,招财进宝了。这类假算命先生、风水师行骗、传播迷信的“账”,当然不能栽在“中国神秘文化”的头上。

其次,还不能把中国历史上关于神秘文化的经典著作与如今街头巷尾到处可见的地摊上那些胡编乱拼的油印、翻印,甚至手写的小册子等同起来。那只是以赚钱为目的,随意攫取浩如烟海的古代典籍中那些最能迎合现代某些人趣味的东西,然后进行断章取义的拼剪和解释,越奇越怪越不可思议,就越好。这种既非全面亦非科学的态度所造成的恶果,当然也不能归罪于“中国神秘文化”。

还有,不必对“神秘”、“迷信”抱着极度恐慌的心理。“中国神秘文化”的“神秘”及“迷信”的因素,正是其特色所在。由于时代的不同,人类对自然,社会的了解和阐释存在的差异是极其自然的,不能把今人的了解和阐释强加在古人身上,否则就会违背历史发展的规律。科学史表明,人类对身处其中的宇宙和由自身构成的社会进行理性了解和阐释的努力,实为一永恒不断的过程,今日人们对世界的看法正是在前人长期艰辛摸索基础上形成的。割断历史联系,否定古代与现代认知方式的有机构造性,不仅使现代人的思维方式变得无法理解,而且必将完全淹没前人的宝贵智慧。

至于“迷信”,也不可怕。所谓“迷信”,无非是指面对某类现象,人们不是从理性、科学出发,而是运用感性信仰去进行把握。人们可以扪心自问:自己对世界和人间一切事物的内在本质和表现形态是否都掌握了呢?而个人的思虑行为是否也全部都建基于对所有对象清晰而又科学理解的基础上了呢?对此,恐怕无人敢站出来说:是的,我做到了。因此,所谓难听的“迷信”,实际上正是人类与生皆有的认知特征之一,而人类也即是在“迷信”的过程中,逐步发挥理性能力,最终脱出原有“迷信”的框架,达到一定的“科学”层次。但不要忘记,人类永远也不可能完全摆脱“迷信”,从“迷信”到“科学”不仅将伴随个人的整个生命历程,而且将贯穿人类发展的全部历史。

这就涉及到对包括“中国神秘文化”在内的封建糟粕的批判问题。我们认为,“中国神秘文化”之“神秘”与“迷信”的色彩都不可怕,人们不必患“恐慌症”。真正可担忧的倒是这样一种人,他们对“中国神秘文化”一无所知、一无所解,却以傲慢狂妄的态度嗤之以鼻。且不说这本身即是一种非理性非科学的态度,是一种现代的“迷信”;从更广阔的视角而言,不了解“中国神秘文化”,就难以全面准确地透视中国古代社会、中国民间风俗和社会变迁,从而也就不可能知晓中国传统文化。不理解历史,焉能知现代?所以,也就必不能对现实社会中仍然广为流行的种种“神秘文化”作出正确的解释,更谈不上批判。

当然,我们更要反对那种对“中国神秘文化”无处无时不信服的错误态度。且不说“中国神秘文化”确实包含了许多封建“糟粕”,需要清除;仅从历史背景而言,“中国神秘文化”毕竟是一种历史文化现象,其所由滋生的环境、社会历史条件与当今的社会有了巨大的、本质上的不同,所以,人们怎么可以不加分辨、不加区别地完全相信呢?以“中国星命术”而言,它基本是把人们现在及未来的生活性质、状况及变化归结为人们出生时的年、月、日、时(所谓“四柱”),或者归结为人们随机性的抽签、打卦等。这两者之间当然不可能有必然的联系,人们若盲目信服,很可能就会在生活中要么放弃改变困境的努力(因为一切都是命中注定);要么无所事事,静候命运的改观,如此的话,人们只会成为生活中的失败者。又如“中国相命术”,它本质上是把人的生存状况和未来发展趋向与人自身各器官的“长相”联系起来,认为前者取决于后者,而后者为天命之表现,所以观相便可预卜此人的现状和未来。从科学的角度来看,这当然也是荒谬的,一味信从就只能得到同上所述完全一样的结果。再比如“中国风水术”,它的根本在于把人的生存状况与自然联系一起,认为一个人是富贵还是贫贱取决于其祖坟(所谓“阴宅”)的位置,或取决于其房室建在的地点及房子(即所谓“阳宅”)的朝向,等等。这两者之间当然没有必然的联系。因此,对“中国神秘文化”的各个方面一定要取谨慎的态度,站在科学的立场,采取分析批判的方法,对其中迷信的方面、愚昧的因素和错误的部分要坚决抛弃之;对其中与科学暗合的部分,如“风水术”中强调改善居住环境,“养生术”中提出的“动静要相结合”的养生方法等等也必需加以仔细的研究,经过现代的转型,方可纳入吸收的范围,如此,才是科学的态度。那些遇事必问卜、出门看吉凶者,不仅是现代人心智能力的悲剧,更会在现实生活中处处碰壁。

事实上,古人对“神秘文化”的批判也一直伴随着“神秘文化”的发展。《墨子·非命》篇中,就大胆地提出了与“天命”针锋相对的“非命”观,并指出“天命”观泛滥的危害性。荀子对相命术也进行了尖锐的批判。汉代王充对“风水术”的一些内容进行了反驳。唐代的吕才、宋代的罗大经亦对风水等神秘文化进行了驳斥。古代不信“方术”者大有人在。

从历史演变的角度来看,人类自诞生之日起,就与“神秘文化”结下了不解之缘。中华民族当然也不例外。在古代社会,一个人也许在母腹中刚刚形成生命的胚胎时,其父母就已经请人课过卦、算过命了。后经婴幼儿时期、童年时期、少年时期、青壮年直至老年和亡故,无不点缀着各种算命、相面、看风水、圆梦、巫术和养生术。人们日常的动停行止、婚丧嫁娶、求学谋职、交友治国,等等等等,都会与种种“神秘文化”联系在一起,无不受其解释、预测、建议的影响和规导。因此,现代中国人去了解“神秘文化”,实际上又是对中国古代社会生活的掌握,是对中国历史悠久文明的体认。

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且因其是世界历史上唯一未曾中断过的文明而受到全球范围的高度重视,“中国神秘文化”是其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要真正研究和掌握传统文化,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就不能不去了解“中国神秘文化”。

再者,即便从批判“迷信”、摒弃“糟粕”的角度出发,我们仍然应该重视去了解和研究“中国神秘文化”。道理很简单,批判某物的前提,是你必须对它有全面而深刻的了解。摒弃“糟粕”,首先要知道“糟粕”在哪里;批判“迷信”,先要知晓“迷信”在何处。尤其要慎重指出的是,“中国神秘文化”是一个伟大民族在漫长历史发展过程中由其本身的文化、民俗、心理、观念形态、价值体系等孕育而成的,是一个包罗万象、寓意深刻的系统,它当然有“迷信”的部分,但亦有与现代科学暗合的方面;它当然充满着“神秘”色彩,可也有许多值得今人吸取和运用的因素。如“风水术”中关于选宅地要考虑水源问题的理论,“养生术”中动、静相结合的观点,都值得重视和仿效。实际上,现在被人广为接受的中医中药,许多理论和观点就与“中国神秘文化”相通。

这一切都说明,人们对“中国神秘文化”需要抱有善意了解的态度,深入其中,细细咀嚼,精心甄别,寻出精华与糟粕,分辨积极与消极的因素,从而进一步由表及里、去伪存真,达到这样一种目的:从中华民族先民们几千年聚积起来的智慧中吸取有利于自身在现代社会生存的观念和方式,使自己能够直面严酷的人生。特别是在目前包括“中国神秘文化”在内的封建迷信有所抬头,民间方士到处招摇撞骗的情况下,不至于因听信江湖骗子“指点迷途英雄”之类的言论而听天由命,以致丧失获得成功的机会。

这既是了解和掌握“中国神秘文化”的原因所在和意义所在,同时也是我们编著这本书的初衷和宗旨。

如果人们有了对“中国神秘文化”的正确观念,并把握了其独特的思维方式之后,就可步入这座扑朔迷离的神秘宫殿,去认真观察、细心体验了。这种探讨的紧迫性,还可从这样一种现实的状况来认识:当今社会,人们虽可无比自豪地说,科学技术已高度发达,逻辑思维已融入人脑,但不得不正视的一点是:在一个市场经济高度发达、商品货币流通空前频繁的时代,人们对未来的状况将会怎样表现出更强烈的关心,其中有些可以根据科学的预测来解决,但必定还会有相当多的问题科学也无能为力。于是,人们便纷纷求助于占星术、相术、算命术等等古老的方术。因此,“中国神秘文化”虽然是漫长历史的产物,其中有许多不合科学的部分,但其作为一种文化现象非但没有消亡,在现实社会中反显现出旺盛的生命力,不看到这一点,不承认这种现象,都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

现实的状况是:不仅在中国大陆,而且在整个中国文化圈内的香港、台湾、澳门、新加坡,以及日本、朝鲜、越南等国家和地区,“中国神秘文化”都相当盛行。人们开办公司、工厂,要选“黄道吉日”,请“风水先生”来勘察地形、地貌,为公司或工厂的位置、内部陈设等提出指导性的意见;人们经商,也常常运用“相术”,观察对手是否诚实、是否能成为长期合作的伙伴;自己的子女一降生,便要请“算命先生”,预测其将来能干什么,有何前程;至于人们步入社会、自谋生路时,就更喜欢请人看看相、拆拆字、算算命,预测一下自己将在哪方面、在何时何地会有财运、官运或桃花运,等等。这些现象在中国、在东南亚等地都相当普遍,从上层社会到下层民间,从达官贵人到平民百姓,从偏僻的小山村到繁华的现代化都市,数不清的人乐此不倦、沉迷其中。

上述情况迫切需要我们认真地思考和观察,但要理解这些现象,首先必须“入虎穴”——了解“中国神秘文化”的方方面面,如此才能“得虎子”——理解现代社会“神秘文化”广为盛行的原因和实质,掌握其未来发展的趋势等,同时还可获得精神素质上的提升。我们在编著这本书时,主观上是想把“中国神秘文化”作为一种历史文化现象来加以介绍和分析的。读者若有耐心看完,就可以清晰地看到,“中国神秘文化”当然包含着许多不好的东西,有落后的糟粕的方面,但我们并没有花费太多的笔墨去反复“批判”,因为我们坚信读者的鉴别力,在认真严肃地阅读之后,完全可以作出自己的正确判断。

本书是在大量参考前人著述和当代许多学者著作基础上完成的,因篇幅所限,无法一一明示,谨对这些著者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书仅是对“中国神秘文化”进行介绍和探讨的一个初步的尝试,错误之处,遗漏的地方在所难免,祈望读者不吝赐教。第一篇  掌控自然的努力——中国巫术

巫术是一种传承久远的文化现象,它是原始宗教发展的早期阶段,是最早最普遍的一种宗教仪式;是人类最初的精神文化成果之一。虽然由于奴隶主阶级,特别是封建阶级的污染和毒化,巫术常常同野蛮粗俗、愚昧无知联系在一起,成为统治阶级愚弄老百姓和少数人骗钱的把戏,至今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大障碍,但是巫术是遍布全世界的文化现象,曾经对人类精神文化的发展产生过巨大的影响,简单地予以否定是不可取的。近几年,对巫文化的研究已经引起了学术界的重视,这是可喜的现象。

何谓巫术?学者们的看法不一,一般认为,巫术是人们企图借以超自然地影响周围事物和现象的各种信仰和专门巫术活动的总和,其特点是人凌驾于自然之上,企图用臆想的、虚幻的一套技术手段(即巫术仪式表演)来战胜和控制自然,直接为一定的实际需要服务。巫术的仪式表演常常采用象征性的歌舞形式,并使用某种据认为赋有巫术魔力的实物和咒语。专门从事巫术活动的宗教职业者称为巫师,是人和鬼神的媒介。我国各族都有巫师,汉族(及其前身华夏、东夷两大族)称为巫觋(女性为“巫”,男性为“觋”),独龙族称“隆木沙”,基诺族称“卓巴”,佤族称“魔巴”,彝族称“毕摩”,拉祜族称“比莫”,纳西族称“东巴”,侗族称“鬼师”,羌族称“端公”,鄂伦春族称“萨满”,壮族称“师公”,土家族称“梯玛”,黎族称“道公”。大凡一切非人力可以预期必成的目的和事务,人们就使用巫术通鬼降神来实现。其形式五花八门,无奇不有:占卜吉凶、预言祸福、祈雨求福、驱鬼辟邪、左道邪术,甚至医术都包含在广义的巫术范围之内,人们认为患病是鬼邪作祟,故医病之术多采用驱邪赶鬼的巫术活动。

巫术有不可忽视的文化功能。巫术本身作为一种文化,随着历史的发展,其负面价值日益扩大,时至今日,巫术虽然还存在,甚至在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美国和日本也每每可见,但它已经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尽管如此,巫术曾长期影响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价值标准和心理状态,也曾经对社会的政治、经济生活产生了很大影响,并且曾经同艺术、科学、医学以至于哲学结下了不解之缘,对人类文化的进化有过极为重要的意义。一、人类直接控制自然的幻想

谈巫术的起源,不能不涉及巫术与宗教的关系问题。在宗教学史上,有的学者把巫术与宗教截然分开,例如詹姆斯·G·弗雷泽认为,在世界上的每一个地方,“巫术时代”都先于“宗教时代”,人类智力的发展经历了三个主要阶段,即巫术——宗教——科学。巫术是前宗教或前万物有灵论阶段,开始,人类企图用巫术仪式来直接控制自然。后来,一旦发现这种控制是不可能的,便转向宗教,企图通过祈祷、献祭等手段求得神的恩赐。在宗教的祈祷仍然无济于事之后,人类才转向科学。弗洛伊德也持类似观点,认为巫术在整体上先于宗教。

这种看法是不能成立的。事实上,巫术是原始宗教发展的早期阶段,巫术信仰本质上与宗教信仰是一致的,都是对超自然力量的信仰,都是支配着原始人的外部力量在他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和宗教一样,巫术也有它的神话和教条,也有它的仪式、牺牲、祈祷、念唱和舞蹈,人们借助巫师获得帮助,不仅同人们诉诸宗教所带来的力量具有同样的性质,而且两者经常是一致的。所以,许多宗教学者指出,要在巫术与宗教之间划出适当的分界线是非常困难的,在宗教史上,两者总是密切相关的,就像宗教包含了巫术的成分一样,巫术也充满了宗教的气息。

当然,巫术与宗教也是有所区别的。

第一,巫术企图用超自然的技术手段去直接控制自然力,而宗教是企图通过祈祷、献祭等崇拜手段求得神的恩惠。

巫术和宗教虽然都是把愿望当作现实,是对异己的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的一种解释和心理上的适应,但巫术是人类对付超自然力量的“硬”的一手,是企图用一套臆想的技术手段来战胜和直接控制自然力。原始人相信,各种各样的精灵可以用精神手段去战胜和控制,就像自己的手足可以听任自己的意愿去动作和行动一样,只不过需要加一系列专门的技巧,即一系列巫术仪式。例如,在原始部落中,盛行的用来伤害敌人(或仇人)的一种巫术,是以简易求雨庙的材料制作敌人的模像,或扎一个稻草人、或塑一个泥人、或在沙上画一个人,模像是否像他并不重要,然后口念咒语,同时对模像进行伤害。据说,对模像身体任何部位的伤害都会使敌人在相同部位产生同样的伤害。又如实行求雨巫术仪式,其方法是直接模仿雨或能生雨的乌云和雷电,例如,从屋顶上往下泼水,焚烧树枝使之云雾腾腾等。弗洛伊德称之为“玩雨的游戏”。弗洛伊德:《图腾与禁忌》,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6年版,第103页。所以弗雷泽认为“巫术是一种伪造的自然规律的体系,一种不合格的行为指导,一种伪科学,一种早产的艺术”。詹姆斯·G·弗雷泽:《金枝》简本,纽约1960年版,第15页。马林诺夫斯基也指出:“巫术纯粹是一套实用的行为,是达到某种目的所采取的手段”,“巫术行为背面的意见与目的,永远都是直接、清楚。”马林诺夫斯基:《巫术科学宗教与神话》,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6年版,第75页、第21页。巫术的目的都是企图去直接控制自然,巫师很实际地从事动作的表演,背诵咒语,他更像一个技工而不像祭司。

宗教是人类对付超自然力量“软”的一手,是对超自然力量即神灵的信仰和崇拜。宗教信仰的方面多,目的复杂,没有像巫术那样单纯的手段。宗教的价值不在行为的形式,而在它所尽的功能,它不是采用一套实用技术企图直接控制自然,而是企图通过祈祷、赞颂、献祭、礼拜等仪式去取悦神灵、讨好神灵,以获得神赐的恩惠。同样是为了伤害敌人,倘若采用宗教方法,那就是祈求神灵主持公正,惩恶扬善,使敌人遭到灭顶之灾或来世坠入地狱;倘若要求雨,那就是供奉神灵,祈求它大发慈悲,早降喜雨。R·M·基辛指出:“宗教具有祈求和神灵交流的情绪,这点和巫术形成对比。”R·M·基辛:《文化·社会·个人》,辽宁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402页。

第二,支配巫术的是粗浅的信仰观念,而支配宗教的信仰是比较复杂和精致的。

巫术是用来达到实用目的的“技术”,这套技术程序就是巫术仪式,它也受信仰观念的支配,也有一套原则来指导它怎样进行,以便达到什么目的,但这种信仰是极其粗浅的、朦胧的。巫术来源于咒语,咒是巫术里面最重要的成分,是巫术最神秘的部分。咒语是秘传的,人们普遍相信,巫术是远在洪荒时代便已天然存在的,只要按照流传下来的巫术仪式程序进行,就能达到一定的目的,至于为什么会有这种效能,人们是不去思考的。“原始巫术的施行者仅仅知道巫术的实践方面,他决不会自己去分析自己的巫术实践所赖以存在的心理活动过程,决不会去思索在他的巫术活动中的抽象原则。对他来说,逻辑是暗含于其中而不明确的,他对理性亦如他对待他所要消化掉的食物一样,对其心理过程和生理过程是毫无所知的,重要的仅仅是巫术的实际效果和其他方面,所以对巫术的施行者来说,仅仅存在着‘实践的巫术’。”朱狄:《原始文化研究》,三联书店,1988年版,第35、36页。

同巫术相比,宗教信仰是比较复杂的、精致的。宗教以整个超自然界作为对象,具有一套很复杂的宇宙论信仰体系和世界观,并因此使人维持一种对于生命的态度。宗教首先是一种解释系统,它能回答关于存在的问题,诸如世界是怎样产生的,人类和自然物及自然力如何发生关系,人为什么会死,死后何往等等。宗教能够确认,因而它又是一种操作系统,宗教安置宇宙中的控制力,这些控制力,维持着一个民族的道德和社会秩序,祖先、精灵和神都能强化规章制度的遵守并为人类的行为提供理由和意义。此外,宗教是一种信仰系统,它在人们发生悲剧、焦虑和危机的时候,可以慰抚人们的心灵,给予人们精神上的安慰。

第三,宗教信仰的集体性与巫术信仰的分散性。

真正的宗教信仰总是有一种共同的特殊的集体性,所有信仰者都必须支持这种信仰,参加该宗教组织,并履行作为其组成部分的礼仪。在原始社会,宗教组织和氏族社会是一而二、二而一的,在宗教往后的发展中,则成立了专门的教会。

巫术的情况完全不同,信仰巫术的人很多,但这些信仰没有把信仰它的人们团结在一起的作用,也没有把人们统一在同一个团体中的作用。巫师和信仰巫术的人们之间的关系就像医生和病人的关系。巫师的技术(包括咒语)是师徒相传的,巫师们有时也可能组成一定的组织,其性质类似行会,它不包括巫术的信仰者,而仅仅包括一些巫师。

巫术和宗教尽管有区别,但本质上是一致的,所以巫术和宗教常常混杂在一起。人们对待超自然力量的“硬”的一手和“软”的一手常常是兼用的,从一定意义上说,巫术仪式本身也就是原始人的一种祭礼形式,而祭礼仪式也往往带有巫术色彩。这在许多近现代原始部族以及落后民族中,至今也仍然是如此。

对巫术的信仰总体上是人类试图直接控制超自然神秘力量的尝试,因而是人的觉醒中自我信赖的最早最鲜明的表现之一。在这里,人不再感到自己是听凭自然力量或超自然力量的摆布了,他相信自己是自然场景中的一个活动者,相信自身行为的作用。正是这一点,使巫术具有不可忽视的功能。二、人类幼年时代的世界观

巫术信仰根源于原始社会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人类理性思维不发达,因而在与自然界斗争中由软弱无力而产生的依赖感、恐惧感和神秘感。巫术是实践力量稚弱的补充,是一种精神武器的战斗。

原始人的思维是一种原逻辑思维。原始人认为,不仅人有意志、有情感、有灵魂,而且统治着他们的自然力和自然界的一切,无论日月星辰、山川湖海、草木鸟兽,都同人一样有人格、有意志、有灵魂,而且灵魂是不死的,它来无影,去无踪,神秘莫测。在这种观念支配下,在原始人的心目中,世界充满了精灵。人类社会是人的世界,也是鬼神的世界。风雨雷电、草木顽石、山川湖海、虫豸鸟兽,无物不有神,人就生活在鬼神的包围之中,头上脚下,房前屋后,白天黑夜,都有鬼神活动。所以,原始人是生活在神秘主义世界的。

人不同于动物,它既是被动的存在物,又是主动的存在物,人能制造工具,能改造世界,人类在实践中也曾经成功地影响和改造了自然界,取得了许多进步。因此,人类相信自己与自然界是密切联系的,风雨雷电、山川湖海能影响人的生活,人也能影响自然现象。比如,可以构木为巢,建造房屋;路遇大雨,可以用树叶遮身;刮风,可以躲进山洞;野兽可以猎取;果实可以采摘。人的这种主体性使之相信,尽管世界充满精灵,但人可以运用一套技术手段来同想像中的精灵作斗争,来影响甚至直接控制鬼神,以达到人的目的。这样,巫术这种精神手段就作为物质实践手段局限性的补充应运而生了。

巫术的产生既是人的主体性的最初觉醒,也来源于对实践经验的歪曲的总结。原始人在长期的狩猎生活中获得了这样一种经验:愈是与狩猎动物在外表上相近,例如披上兽皮、插上羽毛等,就愈能接近它,也就能大大提高狩猎的命中率。迄今发现的许多原始岩画中就有狩猎者身披兽皮偷偷接近猎物的画面。正是这种有意识的生命活动直接把人和动物的生命活动相区别,显示了人的主体性,说明人是一切动物的主宰。原始人披着兽皮狩猎,目的是为了迷惑猎物,但是当这种狩猎形式获得成功之后,连他自己也迷惑起来了,他不解其中缘由,而误以为兽皮或野兽身上的任何东西与动物的原型之间可以建立一种交感关系。于是,成功的狩猎经验被曲解为一种超自然的巫术力量,披上兽皮或动物身上的角、牙齿、爪、羽毛等东西就不再是狩猎技术,而演化为一种狩猎巫术。兽皮和动物面具被认为具有招引猎物的巫术力量,这种神秘的巫术力量能够把猎物招引到弓箭的有效射程之内。

花山岩画在原始岩画和塑雕中,我们每每发现身上处处是伤痕的动物形象。显然,这些岩画和塑雕像是用来进行巫术仪式的。在这种巫术仪式中,舞蹈者带着动物面具,并且模仿这些动物的外貌和习惯,模仿猎人追踪野兽的各种动作,并不断向动物画像或塑像发射装有钝镞的箭。这种巫术仪式显然是以劳动、生产为其根源的,是对狩猎经验的歪曲的总结,是企图把愿望当作现实,以对狩猎过程的戏剧性表演来代替真实的狩猎过程,企图以对虚假的狩猎对象的巫术控制来直接控制真实的狩猎对象。如果说,最初这仅仅是巫术的胚芽,那么,由于这种巫术仪式客观上起了锻炼狩猎本领和传授狩猎知识的作用,因而在实践中往往确实提高了狩猎的成功率。但是,原始人却把这种客观效果归结于巫术的效力,因而使巫术成为原始部落普遍的仪式。

原始人无法解释各种偶然发生的现象,例如死亡、疾病、伤损和其他意外事故,把这一切都归结为鬼灵作祟,于是便借助巫术力量同鬼灵作斗争。随着分工的出现,出现了巫师,巫师大都是有特殊本领的人,他们被视为联系人与鬼神的媒介。在巫术活动中,必然有一定的成功率,从社会传播心理来说,由于巫术符合原始人的心理状态,因而灵验的巫术常常一传十、十传百;对那些不灵验的巫术,人们往往用其他原因加以解释,而不怀疑巫术本身的效力。这就使巫术得以成为一种传统承继下来。三、巫师——人与鬼神的媒介

巫师是巫术的解释者、宣扬者和执行者,是沟通人与鬼神的媒介。随着女性祖先崇拜、女阴崇拜、鬼魂崇拜的形成和发展,氏族的宗教活动日益频繁和重要,需要专人协助氏族长组织领导,于是,逐渐分化出专门从事宗教活动的巫师。一般认为,巫师产生于母系氏族社会中期,故最早的巫师多为女巫。父权制兴起后,逐渐被男巫所代替,但女巫在许多民族中仍然保留着。就是今天,在有些民族中,女巫也还很活跃,比较典型的是北方各民族中的女萨满的活动。我国古代就有专门从事通鬼接神的巫者,据《国语·楚语下》载,约在公元前515—前489年间,观射父在回答楚昭王的问话时说:“古者民神不杂,民之精爽不携贰者,而又能齐肃衷正,其智能上下比义,其圣能光远宣朗,其明能光照之,其聪能听彻之,如是则神明降之,在男曰觋,在女曰巫。”注曰:“觋,见鬼者也,周礼男亦曰巫”,又说“家为巫史”,其注曰:“巫主接神,史次位序。”巫觋就是执行巫术使命,具有能见鬼接神的特殊本须的巫师。巫师大都是氏族中经验丰富、心灵手巧或精神病态的人。巫师有两重性,一方面是普通的人,也有妻儿老小,一样从事渔猎和农牧业生产劳动,有人所共有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另方面是特殊的人,是人与鬼神的中介,是神派往人间的使者和代言人,他们平时为人,降神时为神、为鬼,亦人亦神亦鬼,一身二任,故有“又做师娘又做鬼”的谚语。巫师能见鬼神,上达民意,下传神旨;能预告凶吉祸福,驱鬼治病,去祸免灾;从事预言、占卜、祭祀和招魂、驱鬼等巫术活动。台湾高山族把人字写成形,鬼字写成形,巫字写成¤,称“胡求”即巫,说明巫介于人鬼之间;景颇族的巫师称为“西早”,意为“死人的官”,同样认为巫师介于人鬼之间,故巫师又有灵媒之称。巫师既被认为是具有“超自然力”的“灵人”,而为全民族所敬拜,又为大家所惧怕。因为在先民看来,可实行巫术的范围很广,巫术的力量无穷,因而善于施行巫术的巫师也就令人敬畏。久旱不雨或大雨成灾,是巫术起作用;狩猎失败、捕鱼无获、家畜病死、瘟疫流行,也是巫术在起作用。总之,疾病、死亡、成功、恶运等等一切偶然事件都可以用巫术去解释,而巫术的执行者就是巫师。

巫师通鬼降神的方式主要是使用歌舞表演仪式,古代之巫,实以歌舞事神、娱神为职业。一般可以断定,巫者的舞蹈是一种降神仪式。而歌的内容可能就是通鬼接神的“咒语”,这种“降神仪式”和“咒语”构成巫术的主要内容。

巫师通过巫术通鬼接神主要有两种方法:一种是请神附体,另一种是过阴。

请神附体又称神灵降身,即鬼神的灵魂附在巫师体内,巫师“变成”了鬼神,代表鬼神传旨。一般程序是先在神桌上摆上各种供品,供奉鬼神,然后由巫师身着神衣,头戴神帽,手执刀剑,口念咒语,颠狂起舞。不一会儿,巫师便浑身颤抖,如醉如痴,信口歌唱,据说这标志着鬼神之灵魂已进入他体内。此时,巫师会有许多超常的惊骇惑人之举动,如把瓷碗咬成粉末,铁练穿肩、锄刀割体、吞火炭等。鬼神既已附体,“变成”鬼神的巫师便代表鬼神回答问题,助人治病。

过阴是巫师的灵魂出游,到鬼神世界去,问讯死者死后生活情况,并向死者询问阳间病人生病原因,祈求为病人治病的药方。《中华全国风俗志》下卷讲到南京的巫师能“走阴差”:“走阴差,俗云人必有阴差来引,而阴差非阳差引入不可,有一种奸滑妇人(即女巫——引者)自谓在冥受些阴差职分,往来冥路,人家有久病不愈者,每延请若辈,赴阴查察之,或睡于床,或卧于地,佯为死去,勿令人摇动,一小时而后醒,谓之‘还阳’。睡时信口开河,胡言乱语,而乡愚常以为真。”

巫师在请神附体和过阴时,出现的浑身颤抖、面色骤变、如醉如痴的超常状态,颇能迷惑人。事实上,巫师的这种本领是经过长期训练获得的,并且使用了兴奋剂或麻醉方法。巫师的许多“特异功能”,如踏火堆、吞铁钉、吞火炭、上刀山、舐炽铁等,也是经过长期训练获得的,他们掌握了一套特殊的方法,使他们在这样做时不会受伤,使人以为真是神鬼附体,神灵保佑。

巫师要有上述特殊本领,故需挑选和培养。在许多民族中,巫师是世代传承的,或父子传承,或师徒传承,都要经过严格的训练。例如羌族的端公,由师徒制保证传承,十四五岁的男性青年,可拜师学巫,学习时间三至四年。“经书”由师父口传心授;巫术的仪式、法事、法术,由师父带徒弟见习。东北鄂伦春、鄂温克等民族的萨满,由已死去若干年的萨满的灵魂选择,出生时未脱胎毛的人、长期患病或神经错乱、许愿当萨满后病愈的人被认为是萨满灵魂选中的,这种人就可请一老萨满为师,学习跳神技术,学习祭神祷词,学习萨满所应具备的所有本领。三年后,当新萨满跳神跳到如痴如狂、神智不清时,即认为神灵已附体,具备了萨满资格,成了神的代言人。

对巫师在社会历史上的作用不能一概否定,特别是他们对保存和传播文化知识方面的作用应予肯定。四、模仿巫术和接触巫术

巫术的表现形式,光怪陆离,花样翻新,难以尽说。我国古籍有许多关于巫术的记载:甲骨文的占卜,《易》的阴阳龟蓍,《书》的五行,经史子集中的方技、方数、鬼神因果,汉代的谶纬以及神怪小说《封神演义》、《聊斋志异》等等,都充满了神奇怪诞的巫术。要对它们作出准确的分类并非易事。

根据巫术社会功能的道德评价,可以分为黑巫术和白巫术。白巫术通常认为是对人有利的一种巫术,是以行善和造福于人为目的,故又称善意巫术,是人企图借助超自然力量直接控制自然,以便有利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如丰产巫术、求雨巫术、生育巫术等。这种巫术起源最早,种类最多,是巫术的基本形式。黑巫术通常认为是由巫师所执行的魔法,是一种以害人为目的的巫术,故又称恶意巫术,巫师借助魔法加害他人,使人生病、伤损、狩猎失败、人畜死亡,往往使人望而生畏。

根据巫术的内容和社会功能,可以分为生产巫术、保护巫术和破坏巫术。生产巫术目的在于弥补实践力量不足,增强信心,保证生产过程顺利,劳动成果丰硕;保护巫术目的在于预防或消除自然灾害以及敌对的巫师所施行的黑巫术,以消除危险,保证人畜健康,丰产丰收。生产巫术和保护巫术大体相当于白巫术,其种类最多。破坏巫术是专门用于谋害别人或破坏他人的活动的巫术,大体相当于黑巫术。

根据巫术仪式所依据的思想原则,可以分为模仿巫术和接触巫术。世界上所有的巫术都可以归结为这两类,所以这是巫术最基本的分类。

所有巫术都是建立在交感律上的,故巫术又称交感巫术。所谓交感律,是指原始人的一种想当然的联想。他们认为人与自然界之间,自然界与自然界之间,人与超自然物之间存在一种交互感应关系。交感律又包括两条最基本的规律,即“相似律”和“接触律”。根据相似律施行的巫术就是模仿巫术,根据接触律施行的巫术就是接触巫术。(一)模仿巫术

相似律是说相似的东西可以相互等同,相似的东西会对相似的东西发生作用,因此对某物的相似物施加巫术就可以影响到某物。在原始思维看来,不论是画像、雕像、塑像以及用草扎的草人,都与被造型的个体一样是实在的。“特别是逼真的画像或者雕塑像乃是有生命的实体的ater ego(另一个我),乃是原型的灵魂之所玉制小人寓,不但如此,它还是原型本身”,“肖像就是原型。”列维·布留尔:《原始思维》,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37页,第73页。因此,要伤害乃至毁灭敌人或仇人,只要用“巫术标”即有尖的骨或棍、箭头或刀,向所要加害的敌人的形象猛刺,那么这个形象所代表的人一定会受到同样的伤害。据史载,早在上古原始社会与早期奴隶制交替时,曾发生东夷“风族”伯益和有夏“龙族”夏启交攻之事,伯益为了战胜夏启曾施行伤害巫术,让士兵“皆归射鞠”,即向启的模拟人形(鞠)万箭齐发。《封神演义》和早期神怪小说中有许多巫术描写,通常是用草或泥做一个所要伤害的敌人的形象,然后由巫师一边念咒语,一边伤害草人或泥人,如此就能使敌人生病或死亡。

有一种求育巫术,要雕塑泥儿子、陶儿子,唐代称“化生”,王建《宫词》中说:“七月七日长生殿,水拍银盘看化生。”当时的“化生”是用蜡做的小人,放在盛有水的盆里,象征临产生了儿子。这显然是模仿巫术的一种应用。

模仿巫术还应用于驱鬼,例如过去在西双版纳傣族曾留传有一种“断路鬼”,人们认为小孩生病是让鬼抓走了灵魂,必须把这条路割断,小孩才能康复。巫师在施行驱鬼巫术时,先搓一根草绳,围成一圈,让母亲抱着孩子站在草圈内,接着捏一个鬼偶像放在芭蕉叶上,供上各种食品,巫师口念咒语,请神驱鬼,最后把鬼偶像砸烂,草圈也被砍断,这样鬼被驱走了,通往鬼世界的道路也被割断了。我国民间春节期间,家家门上张贴门神和“镇宅神虎”,“神荼郁垒”、“秦琼、尉迟恭”等也来自原始巫术信仰,人们相信门神郁垒、秦琼、尉迟恭以及虎的画像就等于他们本身,因此具有镇邪驱鬼的作用。

舞龙求雨模仿巫术也应用于求雨,下雨时常常伴随着雷鸣、电闪、乌云翻滚、土龙出洞等现象,先民根据直观,把上述现象当作原因,把下雨当作结果。因此,施行求雨巫术,通常是模仿下雨时的各种现象,做些看起来像下雨或能使人联想到下雨的事情。甲骨文中就有“今日,从雨”、“烄,雨,不雨”的记载;《说文》:“烄,交木然也”;《玉编》:“烄,交木然之以尞柴天。”实际上说的就是古代的一种求雨巫术,即燃烧木柴,使之浓烟滚滚。先民相信,燃烧木柴产生的巨大烟雾能生雨。我国古代还盛行兴土龙求雨。《后汉书·礼仪志》:“其旱也,公卿百官,以次行云礼,求雨,兴土龙,立土人如故事。”这是因为人们相信“土龙致雨”。

模仿巫术还应用于祈求丰产,过去在我国有些地方,当水稻即将开花时,农夫们带着妻子夜晚到田园性交,以为借发生性关系可以引起水稻的效法而增加生产。

汉画像砖:桑林野合图(二)接触巫术

接触律说的是:凡接触过的事物在脱离接触后仍继续发生相互作用,根据接触律施行的巫术就是接触巫术。在原始思维看来,一个人身体的某一部分,例如头发、指甲、牙齿、唾沫等,在被剪掉和离开人体后,仍然和人体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甚至于一个人使用过的物品、穿过的衣服、踩过的脚印、用的名字等等都同这个人永远相关联。因此,只要对曾经同某人接触过的事物,包括曾经是他身体一部分的东西,以及他使用过的物品施加巫术就能影响某人。

接触巫术常常被用来伤害敌人或仇人,这是遍布全世界许多民族的现象。我国西双版纳傣族要想伤害仇人,就千方百计偷来仇人的头发、脚趾甲、脚印,并且剪一个纸人,诅咒后将其放在仇人的竹楼下,认为这样对方即会心痛如割,不久死去。这是模仿巫术与接触巫术的结合。佤族在械斗时,常常从敌方偷一把屋上的茅草,或者在敌人的门槛上砍一块木片,然后对茅草和木片加以诅咒,相信这样也能把敌人伤害。我国有些落后地区,老人对自己和儿孙的头发、指甲、唾沫,总之一切属于他们自己的东西都小心翼翼,防止被仇人所得,特别防止被村里能施巫术的巫婆所得。

古人把名字看成某种具体的、实在的、神圣的东西。列维·布留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下载完整电子书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 2020 txtepub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