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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02 11: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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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桃子与司康

出版社:湖南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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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界欢迎梦想与美貌

这世界欢迎梦想与美貌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这世界欢迎梦想与美貌作者:桃子与司康设计:上官雅弘排版:郝禾出版社: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时间:2017-10-01ISBN:9787540482558本书由天津博集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时间与苦难并不能消灭所有。情感、记忆、经历,使我们成为我们,哪怕沧海桑田,翻天覆地也不会改变。教训自己看不惯的人固然很重要,可比这更重要的是,风向扭转时,不能站在失败的立场,不能城门失火,不能做输得难看的那一个。在不同的人面前,在做不同的事情时,在不同的身份之中,我们有不同的面貌和内在。因为缺乏安全感,而去选择安全牌,但其实,没有任何选择能永远安全。她并不是在追寻某个人,她是在追求啊“身在感情中”的那种状态,或者说,她在盲目地寻求着爱。

日本的大公司在面试应届毕业生的时候,会问些稀奇古怪的问题。这些问题标榜着“看似无厘头,实则暗藏玄机”的架势。

比如,如果一个月后你就会失明,你将如何规划最后这段光明的时间?

比如,如果用一种动物来代表你自己,那会是什么?

比如,请用一种颜色来形容你对我们公司的印象。

对于有备而来的人,这些问题其实都不算啥,面试有面试的技巧,只要能迅速抓到“这个问题背后,面试官想了解的到底是什么”,总归能对答如流。但即便如此,还是有“爱较真”的人,无法盲目地沿着套路走。“如果碰上一家公司问我用哪种动物来代表我自己,我就算拿到offer也不会去。”说这话的,是比我小两届的大学学妹麦麦。

麦麦是有资格这么说的。她是她那届高考留学生的文科榜眼,带着两项奖学金进了早稻田大学的王牌专业,加上其得天独厚的靓丽外形,对渴求人才的大企业来说,可谓是满分选手。然而她的求职历程,却没有大家想象中那么轻松顺遂。因为纵然她对套路了如指掌,内心深处,她依然不情愿放下所有原则去说违心的话,尤其在面试一些令她心怀憧憬的公司时。“那,如果是让你用一种动物来形容企业呢?”我问。“那就没问题。”她说。“所以,你只是不愿意用动物形容自己?”“不是不愿意,而是不知道啊!”她看着我真诚地说,“你可以问我的优点、缺点、弱点,这些都只是我的某一部分,我答得出。你也可以让我用一种动物比喻企业,因为任何企业都有固定的文化和形象。可是,你让我用一种动物来代表自己?我是一个人,人是多么复杂的存在啊!我既可以是狗,也可以是猫,时而变猛虎,偶尔狡猾得像狐狸,又有非常鸵鸟的一面……我身体里住着不知多少个不同层面的我,用一种动物来概括,臣妾真的做不到啊!”“你啊,就是太较真了。企业问你这个问题,也不是真想知道哪种动物跟你百分百一致,不过就是想看你如何总结自己的特点罢了。”“嗯,我明白,但这并不影响我觉得会问这种问题的企业是傻×。”麦麦优雅地翻了个白眼,“如果在求职时我就觉得他们是傻×,那入职后的日子会好过吗?长痛不如短痛。offer这东西也不是拿得越多就越好,我们报这么多家志愿,东试试西试试,无外乎就是在寻找真正适合自己的。求职是一个双向选择,如果我不够优秀,你当然不选我,那如果我觉得你是傻×,我也可以不选你。”

麦麦最终去了一家非常“不傻×”的公司,在面试时就十分合拍。果不其然,入职后工作起来也非常充实愉快。

是的,选职场就像选恋人,并不是“爱谁谁,只要能找到个对象就行”,也不是“处处迎合,有越多人爱我就越好”,而是在探索与彼此了解的过程中,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互相扶持,一起幸福。

不过,比起这一点,更令我印象深刻的,还是麦麦说出的另一句话——人是多么复杂的存在啊!我们的身体里,可能住着不知多少个不同层面的自己。

我19岁来日本念书。大学里,同学们不愿叫我本名,因为我的姓氏配上敬称后与“爸爸”谐音,显然没有哪个同学乐意吃这个亏。所以同学们叫我momo,在日文里是“桃子”的意思,与我的姓氏呼应。

大二时,我出演了雪漫姐的青春小说《秘果》中的于池子,雪漫姐和其他演员都直接叫我桃子,网上关注我的朋友们便也跟着这样叫,它真正成了我的代称。

还别说,自从叫了“桃子”,整个人还真越来越像桃子了。它的甜蜜和圆润,都体现在我真实的生活里。我想,名字是会对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吧。可是当我快要大学毕业时,我突然发现,我不想当桃子了,甚至想摆脱这个一直以来人们称呼我、投射在我身上的形象。于是有三四年的时间,我不再在任何场合里使用它。

现在想来,不是我不喜欢身为桃子的自己,而是,在二十出头的年纪,在一个个十字路口前,在那个我们奋力地去寻求世界、审视自己的人生阶段,仅仅做桃子,对我来说,太不够了。

曾经,中二气息十足的我觉得自己身体里仿佛有一个宇宙。不足道的往事,被尘封到好像不曾发生过的回忆,堆簇成一个过于矛盾的麻烦精。性格多变,思绪闪烁,常常单纯得像个弱智,可暴躁起来也非常狰狞,一半在艳阳中温柔热情,一半在荒芜海底久久地沉默。

后来,越长大越发现,其实每一个人,身体里都有一片宇宙。因为我们有不同的故事啊。没有一个词或一种比喻,能真正传神地概括我们。在不同的人面前,在做不同的事情时,在不同的身份之中,我们有不同的面貌和内在。

桃子的甜蜜、天真、热情,确是真实的我,但不是全部的我。除此之外,至少还有另外一面,是内敛的、悲观的、心事重重的我。虽然听着都不是什么好词,但那一面的我,也是我爱着的我。

有在镜头前开怀大笑的,便有在衣橱里抱腿发呆的。

有用照片记录下活泼身姿的,便有在深夜一字一字敲出内心故事的。

有阳光普照,便有阴晴不定;有大起大落,便有若即若离。

这些都是我啊,这些都是你啊。

只是对我来说,前一半是桃子,我知道。后一半是什么?似乎空缺了好久。

2012年夏天,在奥运的圣火燃烧了整个伦敦时,刚毕业不久的我去参加了老友的婚礼。在剑桥住了两天,在伦敦住了三天,就不得不赶回东京上班。临回去前,我和几位好友去吃了伦敦市中心有名的下午茶。

那不是我第一次吃到司康,却仿佛我从前吃过的司康都是假的。毕竟它作为一种茶点,实在长得太不起眼,就像一群孩子里最不容易受到大人关注的那一个。我仔细咀嚼着、端看着它,觉得自己遇见了世上最好吃的点心。

我认识很多时髦的姑娘,特别钟情马卡龙。大概也就在刚念大学时,这种甜美精致的法式甜点突然在亚洲流行起来,一时间,买到名牌马卡龙成了一件特别“懂生活”的事情。喜欢马卡龙的人,有时也活得像马卡龙一样,俏丽、甜蜜,令人无法不注目。而在伦敦的那个下午,当我真正遇见了“司康小姐”时,我明白了,我天生就不是马卡龙,相比之下,我更喜欢那一大坨形状怪怪的、安安静静的、绵密柔情的司康饼。它的温存,它的回味,并不是谁都能了解。

于是,我不再莫名其妙地抵触桃子了。我想我找到了一个平衡,一个表达自我的出口,那空缺很久的“后一半”。

一年多以前,我把微博名改成了“桃子与司康”,掉了好多粉(笑)。不少朋友劝我,你叫这个名字没人能记得住。也总有新粉丝问我,司康是什么?是你男朋友吗?我就一遍遍地回:不是,司康是我本人。

但我不觉得烦,也不后悔被朋友们笑话“毁人设”。

那个热爱生活,乐于分享,在镜头前嘚瑟地蹦跶,仿佛没有烦恼也无所畏惧的桃子,她给我甜蜜;那个深入海底,从沉默的暗流中汲取力量,一边跟着灵魂奔跑一边浅吟低唱的司康,她令我平静。

她们,都是我。

麦麦说,会问出“哪一种动物能代表你”这种问题的企业都是傻×。这……我倒不敢说。但我觉得,所有知道你一点点、认识你一点点,就以为自己看见了所有,掌握了宇宙的奥秘,有资格对你的人生高谈阔论的人,都是大傻×。

他们的恶意不以说脏话来体现,而是对你的生活指指点点、自以为是地说教、廉价的好感或偏见。他们不懂分寸,把一切归结于“直率”,他们似乎也不能够明白,我们从来不是由某一件事、某一方面所体现出来的单一属性而组成的。我们人类,是多面的、矛盾的、精彩的、复杂的、饱满的存在。

或许这也是为什么《东京女子图鉴》这样一部小成本零宣传的网剧,扎进了那么多人的心吧。因为那女孩,虽然极端,虽然做出了很多令人瞧不起的事,但她是真实的血肉之躯。有欲望、有懦弱、有失意、有愚蠢、有野心、有小确幸、有无限可能、有遍体伤痕,还有,永远比失败多一次的,站起来的力气。

你说她是好人,还是坏人?

都不是。

她就是某一部分的我们。

这是我在16岁用别名出版小说后十多年来,正式出版的第一本书。

当我的责编告诉我,编审团队想将书名拟定为《这世界欢迎梦想与美貌》时,我的第一反应是,你在搞笑吗?

我毫不掩饰地告诉他,我不能接受。我的文章从来没强调过美貌,更不曾宣扬任何“美貌论”式的价值观。要知道,原本我们是打算一张我自己的照片都不放,全用意境图来做插页的。而这样一个书名,会不会太强势、傲慢、肤浅。“梦想”就算了,什么叫“这世界欢迎美貌”?这不是找骂吗?

责编跟我解释了拟名原因,并劝我说,“美貌”可以有很多种解读,这个词很妙,为什么你只把它限定在“脸”上呢?这何尝不是你带有偏见的解读呢?

我同意,一个词可以有很多含义,甚至同时具备褒义和贬义,只是……这个词未免太显眼,我就算心再大,也不想因为这样一个书名而被误会啊。

责编说,你再考虑考虑,你如果不同意,它就肯定不能当书名,但,我还是希望你好好考虑,其实,这名字和这本书和你,是很默契的。

后来,如你们所见,《这世界欢迎梦想与美貌》面世了。

我没有妥协,我是真的接受了,也喜欢上了这个名字。它看起来直白,其实很值得回味;它看起来挑衅,其实暗藏美意;它很容易被误解、被质疑、被讨厌,但……那不就是我们吗?那不就是故事里的每一个主人公吗?

这本书中有十八个鲜明而迥异的女孩,十三篇正在上演的故事,无数种际遇的可能,凝为一个温暖的现实。而我写下的每个女孩,都是绝美的,不在于五官,不在于身高,不在于皮肤、发质、妆容,而在于她们越活越美的坚强轨迹。

她们的美,为我所爱,也是我真正要传达的。她们是丰富的、矛盾的,在阳光照射不到的地方,有肉眼看不见的伤痛,有成长背后的代价,有不为人知的真相。她们很独特,就跟你一样。

如果被误解是一切的开始,那么,谁的人生又不是这样呢?

这世界欢迎梦想与美貌,它欢迎每一个卑微而不敢与外人说起的白日梦,也欢迎每一张哭过、笑过、有些干燥和细纹、生理期一到就冒痘,但从不对自己失去信心的灿烂容颜。

你未必是天鹅,未必是孔雀,未必是任何一张单一的面孔。你也许是熊猫和长颈鹿,也许是鲨鱼和袋鼠,也许是野猪和小白兔,也许是熊猫长颈鹿鲨鱼袋鼠野猪小白兔。如果下一次有人问你像哪一种动物?你若正有空,不妨帮他数一数。

你看,我们穷尽一生,带着这样神秘而多面的自己,走在与世界打交道的路上。而我,很高兴有这样一段缘分,与你同行。带上我的桃子与司康,陪伴你的美貌与梦想,走向下一程远方。你的朋友:@桃子与司康2017年6月6日于东京孤星之光1

Fish之所以叫Fish,是因为从小就喜欢鱼,喜欢到从来不吃。

按说这种缺少蛋白质的饮食习惯应该多少影响点智力发育吧?但不,她身体瘦瘦小小,头脑却发育得比谁都好。

尽管这年头,才貌双全的女孩已是车载斗量,衡量优秀的标准也早已不再单一,可Fish依然是一个罕见的,几乎在任何标准下都能杀入榜单的人。

她究竟有多优秀呢?

从小就是一学霸,编得了程序,写得了诗词,还弹得一手好钢琴。

18岁那年拿下了哈佛和耶鲁的录取通知,却转头去了哥大——用人家自己的话说:“你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远比你念着什么学校要重要。”

到了纽约后,她迷上了艺术,每周都去百老汇观剧,自己也钻研起胶片摄影来。钻着钻着,干脆就兼职做了摄影师,跟当地许多年轻的艺术大触成了好朋友,在社交网络上吸引了一票脑残粉。

不崇尚读书却勤奋读书的Fish,本科四年GPA接近满分,被谷歌和高盛双双录取。在毕业典礼上,作为优秀留学生代表,Fish被邀请讲话。她讲着自己对哥大建筑的喜爱,讲着生日前夜爬山观星的回忆,讲着友情,讲着思索……最后,她用一向淡定而清澈的声音说,大学对她的意义,第一是认识自己,第二是认识世界,做学问只排第三。

台下掌声四起,同学们由衷赞叹着:“排第三的事都做得那么让人望尘莫及,第一和第二简直不敢想啊……”

那时候大家还小,就算走过了寒窗十余载的慢慢求学路,就算这一路的成长轨迹已足以带来一些坚定和自信,但那时的我们依然不知道,在未来,也许仅仅是几年之后,社会、生活、梦想、职业、现实……这种种概念的纠缠反复,会让我们搞不清自己是谁,为何而来,人生的意义是什么。

是的,我们都曾欣欣向荣,都曾天马行空,都曾不屈服于平凡世俗的条条框框,都曾对自己起誓,要过不一样的人生。所以那个年纪的我们很难明白,在Fish口中排在第一和第二的事情,是真的,真的比第三要重要得多。2

来说说我和Fish的相识吧。

在我的老家东北,有一所家喻户晓的学校——树德中学。它被言过其实地捧成了东北三省最牛的学校,在家长之间流传着“考进树德就等于一只脚迈进了北大清华”这么邪乎的说法。不少外市的孩子离乡背井地来念书,一学期才回一次家。学校为家远的学生建了宿舍楼,不光外地生,不少本地学生也住着,因为老师和家长们都觉得,与其把时间浪费在上下学的路上,不如在学校里多学一会儿。

树德中学体系庞大,初中和高中设在不同的校区,光是初中校区,便依据新生们的成绩特长、升学规划、个人志愿(其实也就是家庭条件)划分了五个“学部”。不同学部的授课内容有不同侧重,加上教学楼都是独立分开的,学部与学部之间,有着微妙的距离感和神秘感,即便是同一届的学生,也有至少七成人直到毕业都互不相识。

这样的一所学校,除了挤破脑袋的优等生以外,必然也有砸大钱进来的关系户。于是乎,超级天才、超级笨蛋、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官富后代、资质平庸但以勤补拙的工薪阶层小孩,形形色色高低明暗,都聚集在金光闪闪的树德中学。学校还因为承担着社会贡献指标,而每年录取一两位身体有残障的学生。说这里俨然是个小社会,一点都不夸张。

这就是我的母校。

它从各种意义上,都影响了我的一生。其中很重要的一点便是,在这里,我见识了各种各样的人,见证了他们后来的人生轨迹,也交到了许多独特又有趣的朋友。

Fish,必须是第一个。

说起来,我们俩同届但不同学部,一直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不过嘛,各个学部总归都有那么几个全校闻名的人,Fish就是这样的人。我呢,嗯……勉强算半个吧。

初中三年,我们偶尔在全校级的活动中擦肩而过,却没正式说过一句话。升上高中,我们在不同的校区,连肩都擦不到了,但我的高中同桌恰巧是Fish初中时的同班同学。

据她说,Fish不光学习好,还极具异性缘,如果那个年代就流行“女神”这种叫法,它必然是Fish的代号。“恕我直言,Fish的长相……也就还好啊,不是啥大美女吧,你们学部就这么没人吗?”我刻薄地打趣着。“你不知道,Fish是走高冷路线的,不食人间烟火。我们学部有一校花,特别美,她和Fish两个人,就是我们那届最风光的女生。校花长得美,男生追她无可厚非,可是Fish,真就是气质取胜,而且追她的还都是全学部最帅最帅的男生啊!她简直就是男神收割机!”

同桌讲得眉飞色舞,就差喷口水了。虽然听起来很夸张,但同桌不是说瞎话的人,我相信她的描述是真有其事的。

18岁那年,Fish去了纽约,我来了东京。原本应该再无交集的我们俩,却因为校园社交网络的蓬勃发展,而成了偶尔彼此留言打招呼的网友。

我必须说,同样作为女孩子,我对Fish是有好奇心的。毕竟在种种道听途说之下,她的人设实在太玛丽苏了,在现实生活中是绿茶×或装×犯的概率真的很大。然而,大学毕业几年后,当我们在香港第一次正式见面时,我就妥妥地傻眼了。

她比我儿时印象中要更美得多,肤白纤瘦,五官清秀,自信淡定。更重要的是,她浑身上下都散发着浓郁的北方女汉子气息,真担得起那八个字——心有猛虎,细嗅蔷薇。

见第二次时,我便跟这头戴花猛虎回了家。3

Fish在中环独居,公寓月租2.5万港币,比一般人的工资都高了。

我们通过层层安保,终于进入那精致的小小套间。她甩开名牌手包,换上一身松垮T恤,把茶几上的蜡烛点燃,拧开音箱,又从厨房拿来仅有的一瓶香槟。“我一直好奇,F1庆功之类的时候,他们好像用拇指一拨瓶塞就开了,是怎么做到的呢?”我仿佛在自言自语。“你知道吗,像在庆功party之类的场合疯狂摇动香槟以求开瓶时泡沫狂喷,是一件很蠢很浪费的事,再有钱都不该那么做。图气氛,用瓶廉价气泡酒就得了。你不觉得吗?没了气泡之后平静下来的香槟,看起来特可怜,像美人迟暮,英雄归隐山林去放牧。”她一边说,一边拿毛巾包住瓶口,伴着一声清脆的“嘣”,瓶塞就跳开了。

倒上美酒,关上灯,就着几方蜡烛的柔和光线,配着悠扬的古典乐,我感慨地说:“这么一比,我活得也太糙了……”“噗……才没有。”她笑着解释,“这些家具都是IKEA不能重组的便宜货,蜡烛呢,都是我男朋友临走前一天给他饯行时用剩的。”

哦,对了,Fish的男友Hank在半个月前去了美国。“小时候听说,追你的男生车载斗量,可你高冷得要命。大学这几年从没见你在网上表露过感情状况,所以我一度以为女神是眼光高到无人能拥有的。”我贱贱地笑着看她。“拉倒吧,我可是叛逆闯祸早恋,一个都没少。高中时有一男生喜欢我三年,可我一直有校外的男朋友。直到学部毕业晚会上,他当着几百号师生家长的面跟我表白,我妈都看傻了。那时挺感动的,也正好单身,没顾上想太多,就在一起了。”

嗯,Fish这场轰轰烈烈的恋爱,我也有所耳闻。虽说高中在不同校区,毕业典礼也是分开举办的,但像这种“当众表白”的逸事,总归会传遍全世界的。

那个假期,告白成功的男孩陪Fish去了西藏和尼泊尔,那是Fish早就计划好的毕业旅行。“说起那次旅行,我真的很感激他,因为是我执意要坐火车去,每一处行程都是我决定的,那时候中了文青的毒嘛,但我真没想到条件会那么艰苦,路程会那么艰险。”Fish说。“有一天晚上赶路,我们包车的司机因为疲劳驾驶,精神有点恍惚。山路本就不好走,那晚还下着雨,我看司机都已经眼皮打架了,分分钟就要睡过去的样子,我就坚持着跟他说话。那时候我也困乏得不行,脑子里就绷着一根弦,如果我睡着了,我们今晚一定会死在这儿的。“可是,然而,我还是睡着了,累到那个程度,意志力根本控制不了身体。等我恢复意识的时候,天已经亮了,我一下子弹跳起来,紧张地看着四周。“雨过天晴,高原上的风景美到失真。我甚至用一秒钟去分辨了下,这是死后升天了还是怎样。然后我看到刚刚盖在我身上被我掀掉了的毯子,和坐在我身边,镇静温柔的他。“他在我睡着以后,跟司机聊了一整夜,想尽办法让司机保持清醒,直到我们爬完山路,到达休息区。”

Fish边说边拨弄着耳边的碎发,那段回忆之于她,久远却清晰。“他一定很爱你。单恋三年,求而不得,这样的心情,在终于得到了机会后,一定迫不及待地想要为你付出。”我感慨。“是,可他的爱越强烈,我越无所适从。”她微微皱眉,像是自责的样子,却又十分坦然,没有纠结,没有辩解,“这段感情只维持了半年,我们在美国的不同城市留学,异地的那段日子让我越发确定了自己不爱他这个事实,就跟他分手了。那之后很快,我在纽约喜欢上了另一个男孩。我知道我一定伤他很深,但没办法,我对他原本就只有感动,不可能持久的。”“哼!原来你是这种人!”在八卦面前,我正义凛然,两眼放光,“那后来呢后来呢?”“后来,我就跟纽约那男孩在一起了呗。我很喜欢他,可问题就是,我从来没这么喜欢一个人过。以前觉得特有病的事,比如查男友手机短信什么的,我自己居然也开始干!”说起这一段,Fish的表情生动起来,有些哭笑不得的样子,“而且,我们的感情也不平衡,两个人一起生活,一定有需要彼此迁就的地方,我会为他努力改变,他却从来不会为我这样做。”“哈,你也有这一天啊!总算有人替树德中学前赴后继拜倒在你裙下的才子们出了口气啊!”“笑吧,尽情地笑吧。”她两手一摆,做缴械投降状。“所以……别告诉我,这场恋爱你是被甩的一方?”“嗯……不是。”

看,我就知道。“那次恋爱让我明白了,感情里不只有吸引和依赖,还有更多涉及人生层面的现实问题。不过正是这些问题的存在,让一些原本会很艰难的决定,变得容易了一些。”“比如?”“比如,在那段感情里,最令我痛苦的是,那男孩真心觉得,女人在家相夫教子便好,没必要工作。我最引以为豪的独立自强这一点,完全没有得到他的欣赏,这让我非常沮丧。“所以大学毕业时,我特意签到香港来工作,为了脱离他,给自己一个冷静而私有的空间,重新开始一个人的生活。然后我发现,我很享受这样的生活,渐渐找回了正常的自己,更加自信和快乐。我明白这才是我想要的状态,就隔空跟他分手了。”“你看明星离婚的时候,最爱用的一个理由就是‘不可调和的矛盾’,这个词用得真好。”她继续说,“长痛不如短痛的道理,谁都会讲。可分手,从来都不是个容易的决定。如果只是不痛不痒的矛盾,人们在感情的麻痹下,经常就得过且过不去计较了。但如果遇到难以调和的矛盾,就意味着必须做出颠覆性的妥协,甚至否决掉原本的自己,才能解决问题。想想看,什么样的问题,什么样的男人,什么样的爱情,值得你践踏原则、抛弃自我呢?所以,所谓‘不可调和的矛盾’,反而能帮助人下决心割舍。”

Fish掏心掏肺地向我诉说着。

她神情恳切,不带有一丝迷惘或耿耿于怀。我知道,从提出分手的那一刻起,她就明白自己是对的,她从没有后悔过。“也许在感情开始的时候,你们之间的天平,是你对他的迁就和依恋更多一些。但是我敢打赌,在你们分开时,他的依恋和难过要比你多。也许现在你早已忘记他了,但他,一定忘不掉你。”我说。

Fish歪歪头,眼神低垂,回忆着分手后这几年里两人又偶然遇到的情景,似乎在为我的笃定寻找依据。

沉默了一小会儿,她抬头看着我说:“是的。”“女神,请问你的现任Hank先生,知道你从小没闲着的丰富情史吗?”我调侃。“还好吧,也没很丰富嘛。”她笑着挥挥手,“下一个就到Hank了。”4

此前,在我和Fish的第一次见面中,我已经了解到一些她和Hank的恋爱细节。比如他们那非常美式电影的相遇——

Fish工作第二年被派到美国总部研修,而Hank就在那里工作。他们在公司里遇到时,离Fish研修结束只剩两周。

两人一见钟情,一分钟也不浪费地约会起来,直到Fish返港。虽然只有短短两周,可是美妙得足够拍成一部好莱坞小成本爱情电影。

这一次,她遇到了一个与她在天平上能够站成一线的人,彼此吸引,互相迷恋,不多不少,刚好相爱。“像你这么讨厌异地恋的人,能在注定要异地的前提下与Hank交往起来,也不是个简单的决定啊!”我说。“其实离开美国时,我还不确定我们的关系会怎么发展。可是回到香港后不久,一个我们共同的朋友就跟我说,Hank不是认真的。我当时非常震惊,立刻打电话给他说,既然你只是玩玩,咱们就别联系了。过一会儿,他回电话给我,让我查收邮件。我一看,他订了当天的机票来香港,大概二十小时之后吧,就站在了我面前,亲口来跟我说,他是认真的。“你没办法要求一个男人更多了,不是吗?”

Fish停顿了一下,像在回味自己刚刚说的话。“其实在我们交往之前,他已经在西岸找好了新工作,想等领了年终奖再辞职的。不料遇到了我。他说持续异地对感情不好,就放弃了奖金,提前半年辞了职来香港陪我。“我们一有空便全世界地四处旅行,都是他主动为我付机票酒店钱。其实我赚的也不比他少,但他坚持要照顾我。跟我在一起这大半年,他的小金库差不多都花光了。”

Fish的语气,自责中带着自豪的甜蜜。“Hank是一个从里到外充满阳光的人,跟他在一起总可以受到鼓舞,我很感恩能够遇到他。可是……我们现在距离太远了,时差也太困扰了。世事无常,谁都不能保证明天会怎样,所以我也不能断言,我们的感情一定会有好结果。”

Fish又沉默了,把杯底的香槟饮尽。酒精在她脸上染上一层红润,她的眼里浮着薄薄的雾气。烛光映出她柔和的剪影,我第一次清楚地看到了,她大方敞开的心。5

时针走过了凌晨一点,我第N次调整了坐姿。Fish家的沙发不大,我俩各自占据着两头,抱着松软的靠垫半坐半倚着,偶尔碰到对方伸直的双腿,很亲近,很放松。“要不,你也去美国工作不就得了?”我就着刚刚的话题,为她支着。“美国吗?我就算去,也不会是西岸。洛杉矶、旧金山那样的地方,度假当然好,可要我在那边长期生活,没办法。”“天哪!为什么?”我难以相信世上会有不爱洛杉矶的人。曾经住在那里的日子,至今都是我人生中最美妙的时光。“因为……我喜欢的城市,要拥挤、忙碌、包罗万象。比如北京。香港也不错,虽然这里的规律很简单,女孩子都在比长得好不好看、拎什么包、男朋友有没有钱,再没别的了,不过简单也有简单的好处,至少你的兴趣和喜好的东西,在这儿总归都能找得到。“可是都不如纽约,我还是最喜欢纽约。不管你什么性格什么打扮,隐藏着怎样的过去,幻想着怎样的未来,它都能接受你。”“你不觉得纽约很臭吗?”我有感而发。“我不在乎啊,就像我爱北京,就不在乎北京空气不好;我爱香港,就不在乎出租车司机态度差什么的。我是个停不下来的人,如果太长时间窝在一成不变里,就会很不开心。”“那……你现在开心吗?”我问。

从小到大在学霸和女神的标签下长大,拥有一流的学历,做着世人称羡的工作,懂音乐爱艺术有品位,追她的男人排队排到尖沙咀……呃,随便想想,这样的人生,也是没道理不开心吧。“从哥大毕业那天,我拿着毕业证书,知道一个前所未有的新阶段开始了,那和考入树德中学或者考入哈佛耶鲁都不一样,那是一个真正的‘完成’和‘做到’。“我带着爸妈在美国旅行了两周,在回程的飞机上,我坐在中间,一左一右挽着他们俩的手,那一刻,我真的很开心。我完成了学业,多年的勤奋得到了圆满的回报。而在即将开始的未来,有一份有趣又充满挑战的工作在等着我,从此我真正做到经济独立、人格独立,可以全权掌控属于自己的人生。“是的,那时候,我是很开心的。”

她认真地回答我。“至于现在,我只能说,我很满意目前的状态。我依然对我的工作充满热情,而且它并不像外界所猜想的那么残酷。我每天只工作十二个小时,晚上还可以约朋友吃吃饭看看电影。我赚着足够多的钱,够我去实现任何兴趣或奢侈。是的,一切都很好,但这就让我懈怠,因为我已在这样的状态里停留了太久。如果我不多去尝试其他的可能,怎么会知道自己真正想做的是什么呢?”“所以,香港不会是你的终点,对吗?”我渐渐地能够懂得这位老朋友了。“也许,是的。我没有一定要待在香港,也没有一定要留在某个行业。我不会因为在一个地方交了很多朋友就不舍得离开,我知道到了新的地方,我还会交新的朋友,我会更期待后者。我需要生活不断有新的改变,至于是变好还是变坏,倒无所谓。”“亲,你是从小就这么……牛×吗?”我脑海中浮现出Fish戴着头盔去伊拉克当战地记者的画面。“哈哈!”Fish坦然接受着我的赞叹,摇晃着手中的酒杯。香槟残余的薄薄泡沫如浪花般拍打在杯壁上,她在浪花之中,凝视着自己那被倒映得有些变形了的影子。

然后,她像想起了什么似的,转过头看着我说:“司康,你见过2月初的树德中学吗?”6

我没有见过2月初的树德中学。

每年1月中旬左右,所有科目的期末考试就结束了。1月末2月初,正是春节前后,即便学校再变态,这两三周也是要放寒假的。同学们都热泪盈眶地拥抱着假期,谁去管没人的校园长啥样呢?“我见过。”Fish说,“还有每个学期,凌晨五点的校园。”“你是住校生?”我糊涂了,Fish明明是本地人啊!“嗯,我家离学校其实也不算太远,但我初中三年都住校。”

她看向我。“司康,你知道我是什么时候开始注意到你的吗?”“什么时候……难道不是大学时在人人网上?”“不是,我初二就开始注意你了。”她歪歪头,俏皮地一笑,“初二开学第一周,我们班值周,我的岗位在北门。那整整一周里,每天早上都有个人把自行车飙成汽车似的,踩在关门前几秒闯进来,把车随便一停,风风火火地往教学楼跑。那个人就是你。”

嗯,是了,这么光荣的黑历史,很难逃避不认。“那时候你是不是想,这家伙没救了,没有时间观念,学习态度不端正,自制力差,还飙车……”我主动地自嘲着。“不,那时候我觉得,我好羡慕这个疯丫头啊。”她语气温柔,神色平静。

羡慕?羡慕个鬼呢!我的不解写在脸上。“骑自行车上学,说明你家离学校很近;迟到,说明你父母宁愿让你多睡一会儿,也没早早催你出门;而连续迟到,天天都迟到,说明你父母足够纵容你,即便校规严老师凶,你都没在怕的……”“等等,你也太看得起我了。”我笑着打断她,“这一切难道不是说明了我脸皮够厚,或者我家长根本没在管我吗?”

她扑哧一声笑了,说:“也不是没有这种可能。”“不过前段时间,我偶然看到一本书上收录了你的短篇小说。”她话头一转,“虽然是以小说名义发表的,但我知道里面的许多情节都是你自己的故事。从小,你妈妈对你悉心照顾,对你的每个兴趣都有求必应,为了方便你求学而未雨绸缪地搬家,全市最好的小学和中学离你家都只有十分钟。你迟到、请假、旷课,但不管老师们怎么说,你妈妈都坚定地与你‘狼狈为奸’……你知道,这是多幸福的事情吗?”“哇哦,你真的……真的有认真看我的文章呢。”我无言以对。

Fish把空了的杯子又倒满香槟,酒瓶已经见底。她爽快地吞了一大口,闭上眼品味,酝酿着接下来的娓娓道来。“在我很小的时候,父母工作就很忙,忙得几乎没时间管我。那时候我只隐约知道,我父母应该都是很有文化的人,因为我家里有很多很多书。一个人在家的时候,我就看书。不管看得懂看不懂,它们都能将我带入一个安静而纯粹的世界,让我集中精神,忘记害怕。而且在那个世界里,时间过得飞快,我不会太明显地感到孤独。“然而毕竟年幼,我还是会常常怀疑,自己是不是捡来的小孩,会不会哪天就无家可归。想到这儿我就号啕大哭,好几次哭得楼上的邻居来敲门。“楼上邻居家的女儿跟我一般大,念同一所小学。放学后我常常就跟她回家,一起写作业,吃她妈妈做的晚饭。她是我人生中第一个闺密,虽然她不怎么读书,很多话题我没法跟她聊,但我打心底羡慕她的家庭,愿意跟她在一起。“后来,我考入了树德中学,离家要四十分钟车程。闺密成绩不好,就直接升上了家附近的学校。上下学时间、功课内容全都不一样的我们,在各自进入新的环境后便自然地疏远了。我爸妈还是那么忙碌晚归,我干脆就住校了。“清早五点,我总是第一个起来,到操场上等待破晓。天刚亮时的阳光,是富有感情的,好像每天都在透过天空跟你对话,向你传达些什么。我因为喜欢那一刻的景色,所以天天早起,习惯了,便不觉得辛苦。“有一年春节,爸妈都要去国外出差,问我想去哪个亲戚家暂住。我想了想,索性就留在学校了,反正假期也有老师和大妈轮流值班的。所以2月初的树德中学,我见过。”

如今,Fish描述起这一切,是那么地平静又坦率,仿佛这些都不算什么。“从小,我就是个心理成熟的小孩,对许多事都很看得开,但骨子里也叛逆得不得了,喜欢东跑西跑,指挥一帮人做事。我需要生活中有一堆人围着我才行,我喜欢在人群的中心,建功立业;我喜欢试探自己的极限,因为我也不知道它在哪儿。但我从不渴望永恒,我不相信永恒,我只在乎此刻。”

酒瓶已空,最后一点浅色的香槟剩在我手上的杯子里,没有泡沫,不再跳跃,美人迟暮,英雄归隐山林去放牧。

我看着Fish,她淡定而亢奋,洒脱而坚决。

世上的一切,没有一件事是没有因由的,没有一个因由是不留痕迹的。

那些因由,使Fish成了万里挑一的存在,看似强大得无坚不摧,却也有着连她自己都未必察觉的隐秘脆弱。

她心中有爱,却更有限度;她也对感情迷茫动容,却又伴随着随遇而安的释然;她喜欢时热烈而投入,却从没因失去而过度悲伤;她总有充沛的精力来专注于她觉得更重要的事情。

她曾经发朋友圈说:“游泳是一项很孤独的运动,既没有对手,也没有风景,这和生命中大部分的状态是一样的。”

仔细回想,我突然发现,这个cool到极点的女孩,罕见地常重复着这句话:“孤独是生命的常态。”——当她游泳的时候,当她跑步的时候,当她迎来一个巨大成功的时候,当她放下一件心中牵挂的时候,当她大学四年的每个清晨,在室友还熟睡时就独自走去图书馆的时候,当她对生命中的过客挥手道别的时候。

她持久的勤奋和完美的执行力,对每一种感情的憧憬和隐忍,都是源于她早已习惯生命深处的孤独——她把这世上最令人恐惧的东西,视为了生命的前提去欣然接受,那么还有什么能伤害她呢。那么在这一生中,与自己相处,与世界博弈,好奇而热情地活着,就是唯一重要的事情了。

夜深,我们双颊涨红地斜躺在那方小沙发上。刚刚略显严肃的话题让客厅的氛围微微厚重。我决定转换气氛,给今晚一个轻便的结束。“我看你男生朋友特别多,却没怎么见你身边有女生呢?”我抛出最后一个好奇。“嗯……其实我有一整个‘后宫’呢,哈哈!不过你说得对,相比之下,我的男性朋友要多得多。”Fish眉头松弛,坦率直白,“我交女生,就喜欢跟我很像的,很独立很能蹦跶的。比如说要是一个特淑女特柔弱的人,那我肯定受不了,因为那样我就老得照顾她。所以我也不喜欢笨女生,除非是有什么地方让我觉得特别有意思——换句话说,我只交在某方面比我好的女生,任何方面都行。我对朋友一向真诚,掏心掏肺,只是如果有一天,我发现原本她比我好的地方,我已经超过她了,那我也许就会走开了。这其实挺自私的。”“你是被她们吸引了,当引力消失,你就失去兴趣。”“是这样的。”

咳,这有什么自私的呢。

人们都喜欢比自己优秀的、厉害的、闪闪发光的人,这不就是追星的本质吗?区别只在于有没有机会结识和发展为友谊而已。

虽然我们大多数人都交往着平凡的朋友,但那是因为我们需要啊——需要了解自己的人,无条件对自己好的人,高兴时一起八卦,悲伤时帮助排解,长久地站在身边相互扶持和分享——对这样的人,我们无所谓她是否聪明、幽不幽默、有没有才华、吸引力大不大,我们只要那份经年累月下的深厚与忠诚就好了。

但Fish不需要这些啊。

凌晨三点半,我离开了Fish的家。

兰桂坊斜坡上横竖躺着零星的醉鬼,我独自打车过海回酒店,几个小时后还要跟同伴去爬山。

坐在出租车里,我的脑海中总浮现出Fish倚在沙发一端,慵懒自然的姿态——白色T恤,随意垂下的直发,生动真诚的表情。烛光温柔而晦暗,半明半灭间她的样子看起来美极了。

真的,我应该当面告诉她,她的照片远没有本人漂亮,我在那一夜的杯影乐声中看到的她,要美多了。

弹指一挥又一年,传来了Fish辞职的消息。炒掉年薪百万的中环,离开香港闯入北京,名片印上“CEO”,那一年她26岁。

她说,创业对年轻人来说是个光芒闪烁的泳池,跳进去的人本不善水性,所以就算有一天狼狈上岸,你也可以说我学会了游泳。

此后,她的生活完全变了画风。

她从“每个假期在奢华小岛上的私人海滩晒太阳”的那类人,成为“无数个夜晚在大排档边撸串边和小伙伴们聊产品”的那类人。

我想,她一定特别开心。

没有好或坏,无所谓变好还是变坏。

又过了两个月,她在朋友圈里写下这段话:

在黑暗的地方,对光就特别敏感。

穿越隧道的过程中,有的人选择离开,

有的人毫无条件地守护,送我一程又一程。

祝福过去的人,和感谢互相照亮彼此的那一段。

我想起,曾听一个玩冲浪的朋友说:浪来的时候你不能怕,也不要净想着征服,要顺势乘着它,掌握它的节奏,与它默契地并肩,它会用梦幻般的疾速送你去更远的地方。

我想,Fish与她早已认定为终身伙伴的孤独,就是这样一种关系吧。

我对她说,你会有更美好的下一段。

她说,哈哈,没事,我终身不嫁也挺好的,将来给你宝宝当干妈!

我说,你爱嫁就嫁,不爱嫁就不嫁,不过如果有一天你出嫁,就算办在阿尔及利亚我也会去的。

她说,我会办在你最想去的地方。

走在东京深夜的街头,我为刚刚那番调侃所温暖。

猛然想起在香港那个夜晚,Fish描述的同性交友观,我后知后觉地纳闷——那么,我究竟是哪里吸引了她呢?我们这朋友又能做多久呢?

越想越觉得,我大概属于“笨到让她觉得有意思”那一类吧。

那倒可以放心了,反正我一时半会儿也聪明不起来,我们的友情应该会坚固蛮久的。猩猩少女1

1978年,美国田纳西大学开始一项研究:如果将猩猩用人类的方式养育,它究竟能多接近人类智能。项目负责人Lynn将一只六个月大的小猩猩接回家悉心养育,给它取名Chantek,教会它手语。

Chantek最爱跟着Lynn开车兜风,喜欢家附近杂货店的冰激凌和曲奇饼。它能像人类一样自理生活,买东西时钱不够就主动用劳动换取。它成了田纳西大学的明星,作为首个猩猩学生,它的照片跟同学们并排挂在档案墙上。

童话就这样美好地持续着。直到9岁时,具有成年男性五倍握力的Chantek因贪玩而撞伤了一个女同学,这场事故终结了这个研究项目,也终结了Chantek作为人的生命。它被强行送到动物收容处,在狭小的牢笼中被监禁了长达十年,而妈妈Lynn在七年后才被允许探望。

1997年,Chantek被转移到了开放式动物园。此后至今,Lynn每周都去看望它,走近时便唱起当年的摇篮曲:“我的宝贝,我的宝贝,我的宝贝Chantek……”

听到歌声的Chantek隔着几十米的距离,从动物园的围栏里看向Lynn,用手语比画:“Lynn……我想吃冰激凌……你带曲奇饼来了吗?”

二十多年过去了,Chantek没有忘记自己是人类的孩子,和它心爱的冰激凌、曲奇饼、妈妈。“所以……你是想吃冰激凌了吗?”我坐在咖啡厅里,愣愣地听锦织讲完猩猩的故事。“不,我大姨妈来了,不能吃冰的。”她报以一个端庄的微笑。2

我和秦锦织相识在初中,是的,就是神奇的树德中学。

在初中校区的五个学部之中,秦锦织所属的是“大款部”。当然这不是该学部真正的名字,只是这样叫起来比较通俗易懂,因为“大款部”学费最贵,不必经历校内淘汰考就可以直升树德高中,还可选择海外高中双文凭,非常便利。虽然根据考学规划的不同,并非所有家境优越的学生都选择了“大款部”,但在“大款部”念书的学生,一般都不会太穷。

当年13岁的我,在入学考试中各种误打误撞,取得了自己都吓一跳的好成绩,可以随意挑选学部。但也不知是中了什么邪,那时的自己有着莫名其妙的自信和屁用没有的“骨气”,一秒都没考虑过“大款部”,而是选择了竞争最为残酷、规矩最为严苛的“遭罪部”,从而开启了悲惨无比的中学生活。现在想来,纯属有病。

好了,言归正传。秦锦织与我在不同的学部,而且大我一届,原本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但她肤白貌美成绩好,又是学生会干部,常常在各种校内外活动上露脸,所以知名度远远跨越了不同的教学楼。论家境,她爸爸是我们当地小有名气的企业家,可她身上却一点娇气脾气都没有,简直是志玲姐姐那样的传奇人物。

这样活在众人称羡中的她,却在我念初二那一年,突然从学校里消失了。

那阵子,关于她的传言不绝于耳,唯一可证实的是她爸爸去世了,有同学的家长去参加了葬礼。但至于去世原因则众说纷纭,有说病逝的,有说意外的,还有人说是破产了被逼死的……小小年纪的我搞不清传闻的真假,只跟着一起感叹了下人生无常。毕竟说到底,也只是个连认识都算不上的学姐而已。

不消一个月,关于秦锦织的讨论就平息了。校园嘛,风声雨声来得猛去得也快,十几岁的少男少女们,可有的是新话题要关心。

然而就在我们快要忘记这个名字时,大半年后,刚升上初三的某一天,她突然出现在了我们教室里,全班哗然。

原来,休学后重返校园的她,自动留了一级,但她没有回到“大款部”去,而是来到了我们“遭罪部”,插进了我所在的班级。

老师安排她坐在我邻桌,让我这个做班长的照顾她一下。“秦锦织回来了”这件事很快传遍了全校,引爆了大家跃跃欲试的八卦神经。常常有其他班级甚至其他年级的人,在课间和午休时“闲逛”到我们教室附近来看她。

秦锦织异常地沉默。

想想以前,偶尔在操场上远远看见“女神”走过来,都是自带光环,意气风发的。再看看现在的她,不,倒也说不上是狼狈,可你就是觉得,她似乎失掉了很多很多。

有一天课间,教室门外如常有人探头探脑地议论,连坐在她旁边的我都被看得浑身不自在,而心里烦躁起来。一转头,正好看见锦织托着下巴在放空,脸上并无气愤,只是幽幽地,仿佛自言自语地说了句:“我不是动物啊。”

我永远忘不了那一幕。

在那个大家都年纪小不懂事,每天盲目地凑热闹瞎乐和的校园里,彼时的秦锦织,就像动物园里的猩猩一样。3“咱们又一年多没见了吧,阿姨最近好吗?”我把时间轴从回忆拖回了当下。此刻的她,过肩卷发自然地垂在身体一侧,双眼依然水汪汪的清澈,如同念书时一样。“挺好的。”锦织笑笑,“你知道的,自从我工作以后,我妈简直大解放。每天晚上练瑜伽,钢琴课也一直坚持着,今年的海外旅行说要去南非。”

嗯,不愧是锦织妈妈——这世上最让我佩服的女性之一。

当初锦织家突逢变故,一夕之间没了顶梁柱,整个一树倒猢狲散,据说名下好几只股票都不知去向,张三李四都轰上来捣乱。在混沌与悲痛当中,一边坚强有序地整理后事、操持家务,一边梳理杂乱的财务关系、保护女儿,对内对外对公对私,全靠锦织妈妈一个人。

好在,瘦死的骆驼比马大,钱没了,体面却还在。就算不得不卖掉大房子,搬进小小的公寓里,锦织妈妈也总能把那方寸之地打理得温馨有品位;就算存折里余额没有很多零,她依然穿着入时,生活讲究,给女儿花钱也毫不手软。是锦织妈妈让年少的我明白了,什么叫骨子里的贵妇范儿。

她说过一段令我至今犹记的“名言”:

钱是赚出来的,不是抠出来的。你不花钱享受生活,就不会有动力去挣更多的钱。以前我也什么都不会,可是你有女儿要养呢,被逼到那个份儿上,你就什么都得会了。我的原则是,大钱没有,小钱管够。我可不要勒紧裤腰带可怜兮兮地活,天天念叨自己为了孩子牺牲了一切,那只会给孩子压力和亏欠感。我要让女儿明白,女人一定要懂得对自己好,自己都过不好,又如何能让家人过好呢?我得给她做个榜样。

——啧啧,阿姨我真的好崇拜你。

有这样一位母亲挡在前面,少女锦织是幸运的。

虽然丧父之痛并没有那么容易平复,虽然她无可避免地还要遭受各种议论与猜测,但至少,她没有如一些人所预期的那样陷入孤儿寡母的清苦。

那年头,我们这种二线城市的初中生,每天零花钱也就几十块。而锦织呢,就算只是周末跟同学去逛个街,钱包里都被她妈妈塞上三五百块。每次她打开钱包一看,都说:“哪需要这么多啊!”然后一天逛下来,不知不觉就花光光了。

这样的事发生几次之后,我发现了一个规律,就是锦织对钱是没有概念的。

就像有人是路痴,脑子里画不出地图一样,锦织看到商品的单价,并不会自动脑补出“这样的东西买多少个我带的钱就花光了”。于是每次逛完街,当她发现差点连打车回家的钱都不够时,神情便复杂起来。

哦,是的,锦织就从来没坐过公交车,出门永远是打车的。

初三校内淘汰考结束后,我和锦织结伴去邻城看海。

她沿着海岸找大海螺,捡到一个就放在耳边听,听一会儿拿下来,再换另一边耳朵继续听。

我问她,是不是爱听海浪的声音?

她说,以前家里有很多海洋装饰,名贵的红珊瑚、巨大的玳瑁标本、各式各样的海螺……很小的时候,爸爸就爱教她从海螺里听海浪声。现在,她想听听,海螺里的声音跟从前是否一样?如果不一样,又到底是哪里不一样了?怎么就不一样了呢?“司康。”锦织把海螺放下,抬头对我说,“这次出来你能不能看着我,别让我又乱花钱。”“好啊。”我说,“不过阿姨给你带的钱肯定是够的。”“够吗……”她犹疑地抬头,虚弱的声音被海风打散到很远。

那次去海边是当天往返,确实没花什么钱。回程的火车上,锦织看着钱包里剩下的几张毛爷爷,露出了踏实的表情。而我,仿佛第一次看懂了我的好朋友,然后为她深深地心痛。

秦锦织,用十四年习惯了不为金钱担忧的人生,突然一个巨浪袭来,打翻了她熟悉的大船,从此母女两人在小桨上相依为命。也许什么时候吹来一阵大风,小桨就保不住了。于是她逼迫自己节俭度日,却又常常败给了惯性,然后陷入无解的纠结和自责。

她习惯性地不安。她曾说过,有阵子每天帮妈妈翻报纸查股票,坚持了一两个月,就再也不看了。因为每天看涨停,让她觉得,自己的命运似乎就被这些加减号左右着。

不仅仅是丧亲之痛,在敏感迷茫的青春期里,毫无防备地失去了生命中最强大的守护者,这无疑彻底虐杀了她的安全感,无论对金钱,还是对生命。4“喏。”锦织从包里拿出张红色卡片推在桌上。

在正午阳光的反射下,卡片是那么醒目,我从刚刚的回忆里回过神来,惊讶地瞪大眼睛:“这是……喜帖?你要结婚了?”“是喜帖,但不是我的。”她被我的反应逗笑了。“那是……”

我翻开卡片,锦织前任男友的名字赫然在目。“怎么,让你去抢亲的意思?”“也许是跟我分享喜悦吧。”她无所谓地笑笑。

锦织的情路一直令人匪夷所思。

我知道她缺乏安全感,对此,我曾经最坏的预想是,她也许比别人更容易去傍大款。可事实却刚好相反。而且她的每一任男友,都明显配不上她。

高一那年,她和一个学医的大学生交往,那是她第一个男朋友。这位男生身高将近1米9,高大健硕,锦织与他站在一起显得十分小鸟依人。

作为锦织的好朋友,我和他俩一起出去过几次。毕竟对方已经是大学生,在我们十六七岁的少女面前,显得很罩得住。但深入聊几句,我就感到不对劲了。问到锦织是他第几任女友,尤其当问起上一段感情是怎么结束的时,这家伙故作潇洒,却一直闪烁其词。

三个月后,在他与锦织分手当天,我们才知道,原来在他当初追求锦织时,根本还没与女友分手,只是女友在北京念大学,他耐不住异地的寂寞,便被温柔美丽的锦织吸引了,出来“透透气”。然而脚踏两条船总归会形迹可疑,瞒得过涉世未深的秦锦织,又怎么瞒得过对自己男朋友一清二楚的正牌女友呢?眼看事迹就要败露,渣男立马甩了锦织,哄女朋友去了。

在分手当天,得知自己“被小三”,这就是秦锦织的初恋。

她甚至不知该不该将那男孩称为自己的第一个男朋友,因为虽然她从头到尾毫不知情,而且也确实付出了感情去认真交往,但毕竟,那其实是别人的男朋友啊。

锦织的第二任男友,是她高考结束后去南方旅行时,在路上认识的。

刚巧锦织考上的大学与那男孩的学校在同一个城市,男孩便热情地为她介绍起那城市的种种。旅程快结束时,男孩对锦织告白,锦织拒绝了。然而对方不罢休,在开学后追到了锦织的学校来,她最终被诚意打动。

男孩来自三线小城的农村,是典型的凤凰男,不,不能这么说,毕竟凤凰男也是要有高学历高收入的,这位同学只是勉强考上二本,学历上都差了锦织一大截。可他对女朋友可谓是鞍前马后、风雨无阻,有一种“豁出命来对你好”的气魄,这倒也让我觉得安心,说到底,条件再好,都比不上“对你好”。

可惜好景不长,交往了一段时间后,这位男友的极端大男子主义便开始显现。他以爱的名义,禁止锦织与一切异性接触,哪怕是学生会的工作关系,也会被他耿耿于怀。这种倾向随着交往时间变长而愈演愈烈,明明锦织一向不跟异性玩在一起,他还是能吹毛求疵地盯着每一个细节,动不动就恶言相向。

我看着这位男友抽风时发给锦织的信息,简直是语言暴力!而他不发疯时,又是一副无尽宠溺的姿态。我想,对于锦织这样一个从内到外堪称女神的好姑娘,男人会唯恐错过而患得患失,是可以理解的,但一个不能控制自己情绪的人,无论如何都很危险。然而任凭我怎么劝,锦织都忍耐着不分手。

交往了大半年后,男生大学毕业了,回到老家工作。远距离使他的疑心病越来越重,五分钟内不回短信就是“有猫腻”,小半天忘带手机就能杀来四十多个未接来电。最后,失控了的男孩直接要求刚刚念完大一的锦织退学,去他老家结婚。

锦织当然没答应,男孩便歇斯底里地给她扣上了“水性杨花”的帽子,然后跟老家的发小结婚了。

是的,就算是荒唐至此的结局,提分手的也不是秦锦织。

这两段感情结束后,我开始感到后怕。脚踏两条船的渣男还好说,顶多是感情伤害,可第二位男友这情况,还好是对方主动分手,要不然甩都甩不掉,万一他发起疯来,搞不好分分钟上社会新闻的啊!

后怕之后是深深的疑惑。我的朋友秦锦织,虽说不再是富家千金,也没有按照原计划出国留学,可如今念着985高校,家境良好教养一流,怎么看都是鹤立鸡群的存在,为什么就老是要跟比她差不止三个台阶的男人纠缠在一起呢?

然而当我认真地表示不理解时,她却说:“我是单亲家庭,本来就是个缺陷,自己条件没那么好,还要求别人什么呢?”

为她这句狗屁不通的蠢话,我在电话另一头当场气哭,半年没理她。5

给锦织发来请柬的,是她的第三任男友,也就是上一任。

他比锦织小一岁,就读于全国TOP5的名校,在锦织大三那年他们开始交往,一谈就是三年多,一度到了论及婚嫁的地步。

这位男友高大帅气,长了张花美男的脸,而且成绩优异,是学生会的风云人物,在锦织的历任男友中,是最让人觉得般配的一个。甚至由于两人从外貌到学历都太般配了,还被赋予了“神雕侠侣”的美誉。

谁都不会想到,看起来完美无缺的他,竟!然!是!个!妈!宝!男!

除了念书时每天跟家里视频,汇报一天的行程外,他还酷爱跟妈妈分享八卦。同学里谁跟谁恋爱了,分手了,为什么分手,有没有小三;哪位同学拿了奖学金,哪个学长没找到实习,哪个女生跟导师关系不一般……如此种种,他妈妈隔着几千里地,透过自己儿子的碎嘴,对这些根本不认识的人的人生掌握得一清二楚。

当然,他和锦织的交往细节,哪天约会了,哪天吵架了,谁给谁买什么了,也都是事无巨细,一一汇报。甚至在交往两年后的某一天,两人闹别扭,锦织把妈宝男赶出了她租的房子,不消十分钟,竟然接到了他妈妈的“劝和”电话,真让人浑身尴尬。

我好奇,这位妈妈到底为什么会这么闲?收集这些家长里短的情报是要上交国家安全局吗?直到两人分手后,锦织才断断续续地告诉了我妈宝男家里的情况。

他妈妈是全职主妇,但似乎并没把心思放在主持家务上,每次锦织去做客,家里却总是乱糟糟的,厕所门破了个大洞也没人想着修,饭菜难吃,牛奶常常是过期的。

这也就算了,关键是这位妈妈还有着奇高无比的自尊心,总表现出一副人生赢家的模样,坚信自己培养出的儿子天下第一,没人配得上,而另一边,又老忍不住打听锦织妈妈的情况,盯着人家穿什么牌子的衣服,开什么档次的车,酸溜溜地较劲。

然而,以上种种,还并不是妈宝男的最大问题,毕竟咱们中国式家庭,谁家没点家长里短的疙瘩事呢?可是在交往到第三年时,妈宝男居然在一次吵架中对锦织动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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