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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02 12:5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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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仲马

出版社:湖南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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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火枪手:全两册

三个火枪手:全两册试读:

总目录

CONTENTS封面版权信息

非常的大仲马

译本序

主要人物表

三个火枪手(上)

三个火枪手(下)非常的大仲马李玉民

在2002年间,法国发生一轰动文坛乃至世界文坛的非常事件。在大仲马诞生200周年之际(逝世132年之后),法国政府做出一个非常决定,给大仲马补办国葬,让他从家乡小镇维莱科特雷搬进巴黎的先贤祠。

先贤祠是何等地方,乃是真正不朽者的圣殿。它始建于1764年,坐落在塞纳河左岸,圣日内维埃芙山上,右依巴黎索邦大学,左拥巴黎高师,俯临法国参议院所在地——卢森堡宫。

永久居住在先贤祠的文人,先前已有五位。

首批入住的是伏尔泰和卢梭,即法国18世纪启蒙时期的两位大师,法国现代文明的两座思想灯塔。随后则是19世纪的两位代表人物:大文豪与共和斗士雨果;在德雷福斯案件中挺身而出、发表《我控诉……》的文学家、社会正义的卫士左拉。20世纪法国仿佛进入迷惘的时代,在先贤祠险些空缺,最后总算将马尔罗安排进去,虽有以争议替代尴尬之嫌,但这位神主毕竟有人格力量,是当代人类生活状况的勇敢探索者。

进入21世纪,仿佛为了填补时间的空白,法国人做出了非常之举,将逝世130余年的大仲马请进先贤祠,完成了跨世纪的工程。不过,法国人虽然素有别出心裁的名声,但是,这种史无前例的非常之举,如果选错了对象,还是会造成超现实的大笑话。

必是非常之人,才配得上这种非常之举,而大仲马恰恰是这种非常之人。因此,法国这一超越文坛的盛事,只给世人以惊喜,并没有引起什么非议。如果在全世界的读者中搞一次差额选举,我敢断定大仲马会赢得多数票,虽然别的候选人的作品在文学价值上,比大仲马的可能还要高出一筹,我想这便是大仲马的非常之处。

我拈出“非常”这个含义宽泛的字眼儿来界定大仲马,就因为给风格鲜明的那些作家冠名用的词,放到大仲马的头上都不大合适。提起雨果就会想到浪漫主义,提起司汤达或者巴尔扎克,必然想到批判现实主义,而提起左拉,则回避不了自然主义。大仲马和雨果、司汤达、巴尔扎克是同时代人,他们都投入了在法国刚刚兴起的浪漫主义运动,而且,大仲马的浪漫主义剧作《亨利三世和他的宫廷》,于1829年在巴黎演出又打响了第一炮,可是称大仲马为浪漫派作家,就难免以偏概全了。

不少文学批评家称大仲马为通俗作家,这倒有一定道理。19世纪四五十年代,报纸为了吸引读者,刮起了小说连载风,于是,连载的通俗小说大量涌现,同时也涌现了大批通俗小说作家,如雨果、巴尔扎克等,也都给报纸写过长篇连载小说,但是最负盛名的,还要数当时并驾齐驱的大仲马和欧仁·苏。然而,通俗小说大多是短命的,这已为历史所证明,那个时期大批通俗小说及其作者,都已湮没无闻了。可是大仲马的代表作品,如《三个火枪手》及其续集、《基督山伯爵》等,在世界上却一直拥有大量读者,甚至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赏阅,显示出特别的生命力,这便是大仲马的非常之处。

大仲马名下的作品(因为某些作品有合作者)非常庞杂,难以计数,有的材料上称多达500卷。仅就戏剧和小说而言,他尝试了所有剧种,创作出约90种剧本,而小说的数量则近百部。这种庞杂也招致批评,说他的作品多有疏漏,流于肤浅,缺乏鲜明的风格。这些指责都有一定道理。大仲马的写作往往高速运转,疏漏明显存在。此外,他搞的不是命题文学,也不专门探讨某一社会问题,只是讲故事,讲好听的故事,求生动而不求深刻,结果创造出一个非常生动的大世界,不能拿文学精品去衡量的一个充满非常景、非常事、非常人的大世界。

非常景、非常事、非常人,构成了大仲马的非常世界。文如其人,人如其文。大仲马一生都那么放诞、夸饰、豪放、张扬。因而,他所创造出来的世界里,景非常景,事非常事,人非常人,一切都那么非同寻常,就好像童话,就好像神话。

景非常景。大仲马不像巴尔扎克等人那样,花费大量笔墨去描绘故事发生的背景和场所。大仲马总是开门见山,起笔就要用故事抓住读者的注意力。本书正文第一句话便是:“话说1625年4月第一个星期一,《玫瑰传奇》作者的家乡默恩镇一片混乱,就好像胡格诺新教派要把它变成第二个拉罗舍尔。只见妇女都朝中心街方向跑去……”读者也一定要跟着跑去,“想瞧瞧发生了什么事”。

无独有偶,《基督山伯爵》开头一句话也是:“1815年2月24日,从士麦那启航,取道的雅斯特和那不勒斯的三桅帆船法老号,驶近马赛港……”紧接着便是码头上“很快挤满了看热闹的人”。

这两部小说一开场,主人公就在变故中亮相,这就决定了故事情节展开和发展的速度,也决定了故事背景的特异和不断变幻。大仲马总把他的主人公置于命运的变化关头,或者历史的动乱时期。不断变幻的特异场景,恰好适应故事情节快速发展的需要,与巴尔扎克“静物写生”式的场景大相径庭。《基督山伯爵》的主人公唐代斯刚刚升为船长,在同心爱的姑娘结婚的婚礼上,因遭诬陷而突然被捕,并且很快被押往伊夫狱堡终身监禁。于是他开始了由命运安排的非常经历,越狱逃生,找到财宝,报恩又报了仇。非常的经历,自然都发生在非常的场景中:海水环绕的狱堡地牢、荒凉岩岛的山洞,就是沙龙和花园、各种交际场所,也都因为密谋而笼罩着特殊的气氛。《三个火枪手》的故事背景,则是一桩宫闱密谋和拉罗舍尔围城战,场景频频变化,忽而路易十三宫廷,忽而红衣主教府,忽而火枪手卫队队部,忽而乡村客栈,忽而修女院,忽而拉罗舍尔围城战大营,忽而英国首相白金汉府……每一处作者都不多加描述,但是每一处都因为有参与密谋的人物经过,便丧失了日常的属性,增添了特异的神秘色彩,故而常景而非常景了。

事非常事。大仲马不是现实主义作家,无意像巴尔扎克等作家那样,绘制社会画卷。基督山伯爵恩仇两报,犹如神话,表面常事掩饰着非常事,事事都惊心动魄,引人入胜。《三个火枪手》是历史题材的小说,然而大仲马坦言:“历史是什么,是我用来挂小说的钉子。”这一比喻不大合乎中国读者的习惯,换言之,历史不过是大仲马讲故事的幌子,他不但善于讲故事,还善于戏说历史。达达尼安的雄心和恋情,同宫闱秘事、国家战事纠缠在一起,事事就都化为非常事了。他和三个伙伴为了挫败红衣主教的阴谋,前往英国取回王后赠给白金汉的十二枚钻石别针,一路险象环生,绝处逢生,完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使命,保全了王后的名誉,但是结怨了权倾朝野的红衣主教,性命就握在黎塞留的手中了。神秘女人米莱狄为了要达达尼安等人的性命,就奉红衣主教之命,去阻止英国权相白金汉发兵,救援被法国大军围困的拉罗舍尔的新教徒。于是,双方暗中进行一场你死我活的较量,故事情节演进发展,铺张扬厉,逐渐超越社会,超越历史,成为超凡英雄的神奇故事了。

多少读者的历史知识,是从阅读历史小说中获取的。中国老百姓所了解的三国历史,大半不超过《三国演义》,而有关清朝历史的知识,更是来自各种戏说和历史武侠小说。同样,大仲马的历史小说,也向法国读者提供了似是而非的历史知识。通而观之,人类阅读故事情节的兴趣,多少世纪以来并没有减弱。这就是为什么,大仲马的一些小说至今仍然大行其道。此外,大仲马讲述故事的轻快语调,情节每发展一步都同读者的兴趣所达成的默契,也都是他的作品具有长久生命力的原因。

人非常人。大仲马笔下的主人公,如唐代斯、达达尼安等,当初就是普通的海员、乡绅子弟,但是命运(作者的安排)把他们变成了非凡的人物。何止主人公,就是其他重要人物,如路易十三、火枪卫队队长德·特雷维尔、红衣主教黎塞留、英国首相白金汉、法国王后奥地利安娜等这些历史人物,本来都在尘封的历史书中长眠。可是,他们一旦被大仲马拉进小说,就改头换面,注入了新的生命力,从历史人物摇身变为历史小说人物,从而有了超越历史的非凡之举,他们特异的性格与命运,也就引起读者的极大关注了。

大仲马的小说人物的非凡之举,原动力固然因人而异,其中不乏高尚的忠诚、友情、正义感和侠义精神,但是几乎无一例外地受贪欲的驱使。他们贪图荣誉、金钱、女人、权力,贪图美酒佳肴,还渴望报仇……由希腊宙斯等诸神所开创的贪欲和复仇的传统,源远流长,在欧洲文艺复兴时期又发扬光大;从拉伯雷到伏尔泰,再到大仲马,可以说一脉相承。

大仲马笔下人物的超常胃口,也正是大仲马的胃口,他在生活中的各种贪欲,都最大限度地体现在他的人物身上。例如达达尼安,他差不多什么都贪,贪图功名、金钱、地位、女色等,正是这些贪欲激发出他的冒险精神,促使他走上一条充满各种诱惑的人生之路。三个火枪手也各有所贪,连最清高的阿多斯,也贪酒和复仇,更不用说波尔托斯了。位极人臣的黎塞留贪权贪名,国王路易十三贪钱,心胸狭隘又贪图“正义”的名声,让人们称他“正义者路易”。

大仲马在生活中和作品里都毫不掩饰甚至炫耀各种欲望,而在他的笔下,不炫耀者便是心怀叵测的人物。当然,在达达尼安和三个伙伴身上,如果没有忠诚和豪爽的一面,贪欲就成了讨厌的东西了。他们四个人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生死朋友,谁有钱都拿出来大家花,遇到事情也一起行动。达达尼安想当官,他拿到空白的火枪卫队副队长的委任令时,还是先去逐个请求三个朋友接受。在大家都拒绝后,达达尼安忍不住流下眼泪,说他今后再也没有朋友了。

大仲马的人物因贪欲而不求安逸,他们认为安逸是仆人和市民过的日子,不冒任何风险,无异于慢慢等死。他们是躁动型的,往往捅马蜂窝,自找麻烦,冒种种危险而乐在其中,凭智慧、勇敢和天意,最后总能实现不可能的事情。

大仲马一生充满贪欲和豪情,过着躁动疯狂的生活。他花费20余万法郎建造基督山城堡,每天城堡里高朋满座,食客如云,多至数百人,豪华的排场名噪一时。他不断地写作,不断地赚钱,又不断地挥霍,屡次陷入债务的麻烦,最后连他的城堡也被廉价拍卖了。有福同享的大有人在,有难同当者却不见一人,这就是他的小说与现实的差异。

大仲马深知,唯一借用而无须还债的东西,就是智慧。他以自己的大智慧,创造出一个由非凡的人、非凡的故事构成的文学世界。但是千虑还有一失,有一个非常动人、出人意料的故事,没有写进他的作品:在逝世132年后,大仲马作为这个奇异故事的主人公,完成从家乡小镇迁入巴黎先贤祠的非凡之举。译本序

看官赏光,我们要在这里讲的故事,主人公的姓名尽管以OS或IS结尾,却与神话毫无关系,这是确定无疑的。

约莫一年前,为了编纂一部路易十四世的历史,我在王家图书馆研究材料,无意中看到一本《达达尼安先生回忆录》。这本书同那时大部分作品一样,是在阿姆斯特丹红石书局印发的:当时执意要讲真话,又不想进巴士底狱待一段时间的作者,就只能到国外出书。这本书的书名就吸引了我,我便借阅回家,一睹为快,自然是得到馆长先生的同意。

这是一部奇书,但我在此无意分析,只想把它推荐给欣赏时代画卷的那些读者。他们在书中会看到一些堪称大师手笔的画像,这些画像的背景虽说往往是军营的房门和酒馆的墙壁,但读者不难辨认其人,就跟昂克蒂先生的历史书中的路易十三、奥地利安娜公主、黎塞留、马萨林等形象同样逼真。

不过,众所周知,能激发诗人狂放不羁思想的东西,不见得就会打动广大读者。别人当然会赞赏我们所指出的情节,而我们在赞赏之余,最关注的,自不待言,正是此前谁也没有留意的事情。

达达尼安叙述他初次拜见国王火枪卫队队长德·特雷维尔先生,在候客厅遇到三个年轻人,名叫阿多斯、波尔托斯和阿拉密斯,他们正是在他非常想参加的显赫的卫队中效力。

老实说,看到这三个外来名字,我们很惊讶,立即想到无非是化名,达达尼安用来掩饰一些可能非常显赫的姓氏,再不然就是这三个人穿上简单的卫士军服的那天,一时心血来潮,出于不满心理或者由于家境不好,才选用了这种化名。

这些特别的名字引起我们极大的好奇心,从此我们便不得消停,总想在当代著作中,找到一些蛛丝马迹。

为此,我们查阅的书籍,单单列出书目,就能拉成整整一个篇章,也许能让人大开眼界,可是读者肯定没有什么兴趣。因此,我们只能对读者说,我们大量查阅资料而一无所获,不免泄气,正要放弃研究时,却遵照我们的杰出朋友、学识渊博的保兰·帕里斯的指点,终于找到了一部对开本的书稿,编号为4772还是4773,记不大清楚了,标题为:《德·拉费尔伯爵先生回忆录——路易十三朝末年至路易十四朝初年大事记》。

可以想见我们该有多么高兴:这部手稿,我们寄托了最后一线希望,翻到第20页,果然就发现阿多斯这个名字,翻到第27页,又发现波尔托斯的名字,翻到第31页则发现阿拉密斯的名字。

值此历史科学高度发展的时代,居然发现根本无人知晓的一部书稿,真让我们觉得是个奇迹。事不宜迟,我们赶紧请求同意出版,以备不时之需:我们带着自己的行头,一旦进不了法兰西学院——这是很可能的,也好拿上别人的行头,进入文献学和文学研究院。应当说明一下,进入研究院的请求得到恩准了;在此记上一笔,以便公开批驳那些别有用心的人:他们硬说现政府不大关心文人。

今天,我们奉献给读者的,是这一珍贵手稿的第一部分,并起了一个合适的书名,同时我们也保证,这一部分果如我们深信的那样,获得应有的成功,就紧接着发表第二部分。

教父也就是第二个父亲,因此,读者看得有趣还是无聊,都请把责任算到我们头上,而不要怪罪德·拉费尔伯爵。

交代完这一点,就书归正传吧。主要人物表

达达尼安——约十七八岁,风流倜傥,忠诚刚直,意志坚强,剑术超群。

阿多斯——三个火枪手之一。

阿拉密斯——三个火枪手之一。

波尔托斯——三个火枪手之一。

安娜王后——奥地利公主,法王路易十三之妻。

黎塞留——法国首相,红衣主教。

白金汉——英国首相和公爵。

特雷维尔——达达尼安父亲的朋友,国王火枪队队长。

米莱狄——黎塞留的爪牙,原为修女。

德·温特——英国男爵,港务总监,米莱狄的小叔子。

费尔顿——英国海军军官。

博纳希厄——休业的服饰用品商。

博纳希厄夫人——博纳希厄的妻子,安娜王后的贴身女仆,达达尼安的情妇。

凯蒂——米莱狄的使女,达达尼安的情妇。三个火枪手(上)

目录

CONTENTS三个火枪手(上)

第一章 老达达尼安的三件礼物

第二章 德·特雷维尔先生的候客厅

第三章 谒见

第四章 阿多斯的肩膀、波尔托斯的佩带以及阿拉密斯的手帕

第五章 国王的火枪手与红衣主教的卫士

第六章 路易十三国王陛下

第七章 火枪手的内务

第八章 宫廷一桩密谋

第九章 达达尼安初显身手

第十章 17世纪的捕鼠笼子

第十一章 私通

第十二章 乔治·维利尔斯,白金汉公爵

第十三章 博纳希厄先生

第十四章 默恩那个人

第十五章 法官与军官

第十六章 掌玺大臣一如既往,不止一次寻钟敲打

第十七章 博纳希厄夫妇

第十八章 情人和丈夫

第十九章 作战计划

第二十章 旅行

第二十一章 德·温特伯爵夫人

第二十二章 梅尔莱松舞

第二十三章 约会

第二十四章 小楼

第二十五章 波尔托斯

第二十六章 阿拉密斯的论文

第二十七章 阿多斯的妻子

第二十八章 回程

第二十九章 猎取装备

第三十章 米莱狄

第一章老达达尼安的三件礼物

话说1625年4月第一个星期一,《玫瑰传奇》作者的家乡默恩镇一片混乱,就好像胡格诺新教派要把它变成第二个拉罗舍尔。只见妇女都朝中心街方向跑去,又听到孩子在门口叫喊,好几位有产者急忙穿上铠甲,操起一把火枪或一把长矛,用以支撑不大安稳的心神,也跑向自由磨坊主客栈。客栈门前人越聚越多,围得里三层外三层,都想瞧瞧发生了什么事。

那年头人心惶惶,常出乱子,差不多每天都有个把城市发生这种事件,记录在档。有领主之间的冲突,也有国王跟红衣主教打起来,还有西班牙向国王宣战了。除了这些明争暗斗,明火执仗或者暗中进行的战争,还有盗匪、乞丐、胡格诺新教徒、恶狼和悍仆,也向所有人开战。城镇居民都常备不懈,随时准备对付盗匪、恶狼和悍仆——也时常对付领主和胡格诺新教徒,还时而对付国王,但是从来没有反对过红衣主教和西班牙人。这种习惯已经根深蒂固,因此,在上面所说的1625年4月头一个星期一这天,居民听见喧闹声,既没看到红、黄两色的旌旗,也没有看见德·黎塞留公爵扈从的号衣,就纷纷朝自由磨坊主客栈跑去。

跑到那里一看,才明白这种骚动的起因。

原来是来了个年轻人……让我们用一笔勾勒出他的形象:活似一个十八九岁的堂吉诃德,只是没有戴盔披甲,仅仅一身短打扮,蓝呢子紧身衣褪了色,变成难以描摹的葡萄酒渣和碧空的混合色。他长着一张长脸,呈棕褐色,颧骨很高,这是精明的标志;腭部的肌肉极为发达,这是加斯科尼人的特征。他即使没有戴贝雷帽,也能让人一眼就认出来,何况这个年轻人又戴着插根羽毛的贝雷帽,眼睛还睁得圆圆的,显得很聪明;那鹰钩鼻子长得倒挺秀气;看那个头儿,说是小青年,未免太高,说是成年汉子,又嫌矮了点儿;如果没有那把挂在皮肩带下的长剑,缺乏眼光的人就会认为他是个赶路的农家子弟:他步行时用那把长剑拍打他的小腿,骑马时则拍打他坐骑倒竖的长毛。

不错,我们这位年轻人有一匹坐骑,那坐骑特别引人注目,也的确惹人注意了。那是一匹贝亚恩矮种马,看牙口有十三四岁,一身黄皮毛,马尾巴脱落,腿上短不了长了疮,走路时脑袋低到膝盖以下,因而缰绳也就多余了,尽管如此,一天它还是能走八法里路。这匹马的优点,可惜完全被它怪异的皮毛、别扭的步伐给掩盖了,又恰逢人人都自认为会相马的年头,因此,这匹矮种马从博让希门进入默恩镇刚刚一刻钟,就引起轰动,贬抑之词由马殃及它的骑手。

达达尼安(骑在另一匹罗西南特马上的堂吉诃德便是这样称呼)不管骑术怎么高明,也不能无视这种坐骑给他带来的滑稽可笑之处,因此,他听到评头论足的议论,就感到格外难堪。当初他父亲,达达尼安老先生,把这样一头牲口当作礼物送给他时,他接受了,却没少叹息,心里怎能不知道,这总归还能值二十利弗尔;当然,伴随礼物所嘱咐的话,可就无价了。“孩子啊,”那位加斯科尼老贵族所讲的,还是亨利四世一辈子改不了的贝亚恩方言,“孩子啊,这匹马就在你父亲家出生,快有十三年了,还从未离开过家门,因此你应当喜爱它。千万不要卖掉,就让它体体面面地安享天年吧。你若是骑着它去打仗,就要像对待老仆人似的多多照顾它。”老达达尼安接着说道:“如果有幸进朝廷做事,而你出身古老世家,也有权享有这份荣誉,那你就不能有辱门庭,要知道五百多年来,你的祖先始终保持这个门庭的名声,为了你,也为了你的人。我所说你的人,是指你的亲人和朋友。除了红衣主教和国王,您不买任何人的账。一个世家子弟,要靠自己的勇敢,仔细听清楚,只能靠自己的勇敢,才能建功立业。谁在一瞬间发抖了,也许就会丧失命运之神恰好送来的机会。你还年轻,有两个理由应当勇敢:第一你是加斯科尼人,第二你是我的儿子。不要害怕各种机会,要敢于闯荡。我教过你怎么用剑,你有铁腿钢臂,找点茬儿就动武,现在禁止决斗,就更要跟人斗一斗,这样,打架就要表现出双倍的勇敢。孩子啊,我只能送给你十五埃居、我的马和你刚听到的叮嘱。另外,你母亲还要给你一种制药膏的秘方,那种创伤膏,她是从一个波希米亚女人那儿学来的,疗效神奇,只要没伤着心脏就能治好。无论什么你都要尽量利用,要活得痛快,活得长久。我只有一句话要补充了,想提供给你一个榜样,但不是我本人,我没有在朝廷当过差,仅仅当过志愿兵去参加宗教战争;我要说的是特雷维尔先生:他从前是我的邻居,他小时候,有幸跟路易十三世一块玩耍——愿天主保护我们的国王!他们玩游戏,有时还真动起手来,但是国王并不总能占便宜,挨了拳脚,但是国王反倒非常器重他,对他情深义重。后来,德·特雷维尔先生头一次前往巴黎,一路上同人打过五场架;从老国王驾崩一直到当今国王成年,不算作战和攻城,他同人决斗过七次;从国王成年直到今天,也许同人决斗了上百次!——然而,虽有法规、条例明令禁止决斗,他还照样当他的火枪卫队长,也就是说,国王特别倚重而红衣主教颇为忌惮的一批勇士的头领,而众所周知,红衣主教先生是不惧怕什么的。此外,德·特雷维尔先生年俸一万埃居,因此,他是个大派头的贵族。他开头跟你一样,拿着这封信去见他,照他的样子,以他做榜样。”

说完这番话,达达尼安老先生将自己的剑给儿子佩挂上,深情地吻了他的面颊,并为他祝福。

年轻人从父亲房间出来,又见到了母亲。她拿着那张神奇的药方,正等着儿子;从上文极力推荐的话来看,这个药方今后会常常用上。母子话别比父子分手持续的时间要长,更加难舍难分。倒不是达达尼安先生不喜爱自己的儿子,他唯一的后嗣,但他是条汉子,认为过分伤悲,就不配当一个男子汉。达达尼安老太太就不同了,她是女人,又是母亲,她流了一大把眼泪;我们在这里也要称赞一句小达达尼安先生,他虽然极力控制,要像未来的火枪手那样坚定,但还是流了不少泪,也仅仅忍住了一半。

这个年轻人当天就上路了,带着父亲赠给他的三样东西,即上文交代的十五埃居、一匹马和致德·特雷维尔的一封信;不言而喻,叮嘱的话我们没有算在内。

达达尼安vade mecum,他就从精神到外表,成了塞万提斯那部小说主人公的精确复制品了。而我们作为历史学家,必须描绘他的形象,在上文对两者也做了恰当的比较。堂吉诃德把风车当作巨人,把羊群视为军队;达达尼安则把每个微笑当作侮辱,把投来的每一个眼神视为挑衅。因此,从塔尔布一直到默恩,他始终握紧了拳头,而且两只手握着按住剑柄,每天也不下十次,不过,拳头还没有击到任何人的腮帮子上,剑也没有拔出鞘来。这并不等于说,过路人瞧见这匹寒酸的小黄马,脸上没有绽出过笑容;可是,小马上面毕竟有一大把长剑“啪啪”作响,长剑上面还有一对炯炯发亮的眼睛,而那眼神露出的凶光多于傲慢,行人也就憋住笑声,如果实在憋不住而失慎,他们也至少像古代面具那样,尽量用半边脸笑。就这样,达达尼安一路行来,保持凛然难犯的神态,也安然无恙,直到默恩这座倒霉的城市。

他到了默恩,在自由磨坊主客栈门前下马,却不见来人招呼,无论老板、伙计还是马夫,都没有到下马石来扶马镫。他从一楼半开的一扇窗户望进去,看见一个身材魁伟,虽然眉头微皱但神态十分高贵的绅士,正对着两个似乎洗耳恭听的人谈论什么。达达尼安凭自己的习惯,自然而然以为他是谈论的对象,于是侧耳细听。这一次,达达尼安只错了一半:人家谈论的不是他,而是他的马。那位绅士仿佛在向听者列举这匹马的各种优点,而正如我所讲的,听者对讲话的人十分恭敬,他们时时哈哈大笑。须知微微一笑,就足以惹恼这个年轻人,因此可以想见,这样哄堂大笑对他会起什么作用。

不过,达达尼安倒想先看清,嘲笑他的那个放肆家伙的尊容。他以高傲的目光凝视那陌生人,看那样子,年龄在四十至四十五岁之间,黑眼睛目光敏锐,脸色苍白,鼻子特别突出,黑髭胡修得十分齐整。再看他的衣着,只见他穿一件紧身短上衣和一条紫色齐膝短裤,配以同色的饰带,除了露出衬衣的袖衩之外,就再也没有什么装饰了。那短裤和紧身上衣虽是新的,却很皱巴,就好像长时间搁置在箱子里的旅行服。达达尼安观察又迅疾又极为细腻,注意到这几点,而且他无疑出于本能,还感到那个陌生人对他未来的生活会产生重大影响。

且说达达尼安正盯着瞧那位身穿紫上衣的绅士,那位绅士也正品评那匹贝亚恩矮马,发表一段极为渊博而深刻的议论,惹得那两个听客哈哈大笑,而他本人也一反常态,脸上显然有一抹淡淡的微笑在游荡,假如可以这样说的话。这一次再也没有疑问,达达尼安确实受到了侮辱。因此,他深信不疑,便把帽子往下一拉,模仿他在加斯科尼偶尔见到的旅途中的一些贵绅,摆出朝廷命官的派头,向前走去,一只手按住剑柄,另一只手叉在腰上。然而不幸的是,他越往前走越气昏了头,本来想好了一套话,要义正词严地向人寻衅,可是从他嘴里吐出来的,却完全是狂怒地打着手势的一个粗鲁家伙的言辞。“嘿!先生,”他嚷道,“说您哪,就在这扇窗板里面的那位!对,就是您,您在那儿笑什么呢?说给我听听,咱们好一起笑笑。”

那贵绅的目光,从马缓缓地移到骑马的人身上,仿佛半晌才明白过来,这种莫名其妙的指责是冲他来的;继而,再也没有一点疑问了,他就微微皱起眉头,又沉吟了好一会儿,这才以难以描摹的讥讽和放肆的声调,回答达达尼安:“我可没跟您讲话,先生。”“可是我,我在跟您讲话!”年轻人又嚷道,他见对方又放肆又得体,又鄙夷又掌握分寸,就更加气急败坏。

那陌生人淡淡地笑着,又打量他一会儿,便离开窗口,慢腾腾地走出客栈,来到距达达尼安两步远的地方,正好站到马的对面。他那样泰然自若,又一副嘲笑的神气,引得仍然站在窗口的那两个人越发大笑不止。

达达尼安见那人走过来,立刻拔剑出鞘,剑有一尺来长。“这匹马嘛,说它现在是,不如说它年轻时,肯定是毛茛黄花色。”陌生人接着说道,他继续端详这匹马,却对着窗口那两个人讲话,就好像根本没有注意到达达尼安恼羞成怒,尽管年轻人就站在他和那两个人之间:“这种颜色,在植物中很常见,但是迄今为止,这种颜色的马却寥寥无几。”“嘲笑马的人,未必敢嘲笑马的主人!”堪与特雷维尔匹敌的人狂怒地嚷道。“我不常笑,先生,”那陌生人接口道,“您自己瞧一瞧,就能从我这张脸的神色看出这一点。不过,我高兴笑就笑,这种权利我执意要保留。”“我不管,”达达尼安又嚷道,“反正我不高兴就不让别人笑!”“真的吗,先生?”陌生人更加镇定自若,继续说道,“很好,这样完全公正。”说罢他一掉身子,就要从大门回客栈。达达尼安刚到的时候,就注意到门口拴了一匹备好鞍的马。

然而,达达尼安岂肯让一个放肆嘲笑过他的人溜掉,他拔出剑来,边追边嚷道:“掉过头来,掉过头来,嘲笑人的先生,可别让我从身后袭击您。”“咦,袭击我?”那人转过身来,又惊讶又鄙夷地注视年轻人,“哼,算了吧,小老弟,您敢情疯了!”

接着他的声音转低,仿佛自言自语:“真可惜!陛下正四处招募勇士,扩充火枪卫队,这个人多合适啊!”

话音还未落地,达达尼安一剑就猛刺过来,那人急忙往后一跳,动作稍慢一点,就可能再没机会开玩笑了。陌生人这才明白,这回玩笑可开大了,于是他拔出剑来,先向对手致意,然后拉开架势。就在这工夫,那两名听客由客栈老板陪同,各操棍棒、铲子和火钳等家伙,一齐砸向达达尼安,来势凶猛,好似一场冰雹,逼得达达尼安只好全力招架,而那对手却以同样准确的动作,将剑插回鞘中,演员没当成,重又成为这场搏斗的旁观者,并保持他那一贯的冷漠的神态,不过嘴里却咕哝道:“该死的加斯科尼人!把他扔到那橘黄马背上,让他滚蛋!”“懦夫,没干掉你,休想把我赶走!”达达尼安嚷道,一边奋力抵挡三名敌手的围攻,一步也不肯后退。“又是一个硬充好汉的家伙,”那绅士咕哝道,“老实说,这些加斯科尼人,真是不可救药!既然他非要找不自在,那就继续玩吧。等玩累了,他就会说够了够了。”

然而,那陌生人还不知道,他在同多么顽固的一个人打交道。达达尼安这个人,什么时候也不会讨饶。搏斗又进行了几秒钟,达达尼安终于筋疲力尽,猛然一棍子打来,剑给打断,手上的半截也给震飞。紧接着又是一击,正中额头,将他打倒,满面流血,几乎昏过去。

正是这时候,居民从四面八方跑向出事地点。客栈老板也怕事情闹大,就让伙计帮着,将打伤的人抬进厨房,稍微给他治疗包扎一下。

那位贵绅则回到原来窗口的位置,颇不耐烦地看着围观的人,见他们没有散去的意思,不禁有点儿恼火。“喂!那个疯子怎么样啦?”他听见开门的声响,便回身问进来问候他身体状况的店主。“阁下安然无恙吧?”店主问道。“是的,安然无恙,我亲爱的店家,我是在问您,那小伙子怎么样了?”“他好些了,”店主答道,“刚才他不省人事了。”“真的吗?”那贵绅问道。“不过,他昏过去之前,还拼命喊您,喊着向您挑战。”“这小伙子,难道是魔鬼的化身?”陌生人高声说道。“唉!不是,阁下,他不是魔鬼。”店主又答道,同时做了个轻蔑的鬼脸,“因为,他昏过去后,我们搜了他的身,他的包裹里只有一件衬衣,他钱袋里也只有十一埃居,就这样子,他要昏过去时还说,这件事如果发生在巴黎,您当即就要后悔,发生在这儿也得后悔,只是晚点罢了。”“这么说,他是什么王子王孙化了装啦。”那陌生人冷淡地说道。“我向您提这情况,阁下,也是想让您多留神。”店主接口说道。“他发怒时有没有提起什么人?”“怎么没有,他指着衣兜说:‘看看德·特雷维尔先生怎么说,居然有人侮辱受他保护的人。’”“德·特雷维尔先生?”陌生人说道,他开始注意起来,“他拍着衣兜,提起德·特雷维尔先生的名字吗?……喏,我亲爱的店家,我可以肯定,在那年轻人昏迷的时候,他那衣兜,您不会不同样去瞧一瞧。兜里有什么?”“有一封信,是给火枪卫队长德·特雷维尔先生的。”“真的吗?”“我很荣幸地对您讲,阁下,就是真的。”

店主缺乏洞察力,丝毫也没有注意到,他的话引起那陌生人表情的变化。本来,那人一直待在窗口,臂肘撑在窗台上,现在他离开那里,皱起眉头,显得惴惴不安。“见鬼!”他咕哝道,“这个加斯科尼人,难道是特雷维尔派来对付我的?他这么年轻!不过,刺一剑就是刺一剑,不管举剑刺来的人有多大年龄。对一个孩子,人们倒不大提防;一个极小的障碍,有时就能毁掉一个重大计划。”

陌生人陷入沉思,过了好几分钟,他才又说道:“喏,店家,您就不能把这个疯子给我打发掉吗?在良心上,我不能杀掉他,然而,”他的脸上露出冷酷的凶相,补充道,“然而,他碍我的事。他在哪儿呢?”“在楼上我老婆的房间,有人正给他包扎伤口。”“他的口袋衣物都随身带着吗?他那短外套没有脱掉吗?”“没有,这些东西都放在楼下厨房里。不过,那个疯小子,既然碍您的事……”“当然碍事。他给贵店添了这么大乱子,体面的人怎能不气愤。您上楼去吧,给我结账,再告诉我仆人一声。”“怎么,先生这就要走?”“这您完全清楚。我不是早就吩咐您备马了吗,难道没有照我说的去办吗?”“当然照办了,正如阁下见到的,马已经备好,就拴在大门下面。”“那好,您就照我讲的去办吧。”“哦!”店主心中暗道,“莫非他怕那个小子?”

这时,陌生人瞥来命令的目光,打断他的思路。他卑微地施了一礼便出去了。“可不能让那个怪家伙瞧见米莱狄,”陌生人继续说道,“她很快就要从这里经过,而且,她已经晚了。毫无疑问,我最好骑马去迎她……我若是能了解,给特雷维尔的那封信的内容就好了!”

他自言自语着走向厨房。

这工夫,店主已无疑虑,确信这年轻人一来,就逼得那陌生人离开客栈;他上楼到妻子的房间,看到达达尼安终于苏醒过来,于是就让年轻人明白,他向一位大老爷——照店主看来,那陌生人只能是个大贵族,寻衅斗殴惹了祸,很可能要招来警察,劝他不管身体多么虚弱,也要快点起来继续赶路。达达尼安头还发晕,上身没穿外衣,脑袋缠满了绷带,一听这话只得站起来,由老板半扶半推着下楼,到了厨房,头一眼就看见他的挑衅者:那人站在由两匹诺曼底高头大马拉的一辆大轿马车踏板上,正安闲自在地同人说话。

谈话的对方是个二十来岁的女子,从车窗探出头来。前面讲过,达达尼安能捕捉一个人的全貌,速度快得出奇,因而一眼就看出那女子又年轻又美丽。如此美貌的女子,他在一直居住的南方从未见过,因此尤为惊讶。她的脸色略显苍白,一头金发长长的,卷曲着披在肩上,一对蓝色大眼睛带着几分忧郁的神色,那朱唇似玫瑰,纤手雪白如玉。她正非常激动地同那陌生人谈话。“这么说,法座命令我……”那夫人说道。“即刻返回英国,如果公爵离开伦敦,就直接禀报法座。”“还有什么指示?”美丽的女行客问道。“全装在这匣子里,等过了拉芒什海峡,您再打开。”“好吧。那么您呢,您怎么办?”“我嘛,这就回巴黎。”“也不惩罚那个无礼的小子?”那夫人问道。

陌生人正欲回答,要开口的当儿,不料全听在耳中的达达尼安冲到大门口。“是那无礼的小子惩罚别人,”他嚷道,“但愿这次,该受惩罚的家伙不会像头一次那样逃脱。”“不会逃脱?”那陌生人皱起眉头接口道。“不会,当着女人的面,谅您也不敢逃走。”“想一想,”米莱狄见那贵绅手按剑柄,便高声说道,“想一想吧,稍有延误,就可能满盘皆输。”“您说得对,”那贵绅高声说道,“那么您和我,都各自赶路吧。”

说罢,他朝那贵妇颔首致意,便骑马飞驰而去;大轿车的车夫也用力挥鞭赶马。两位对话者,就是这样朝这条街相反的方向奔驰而去。“嘿!您还没付账呢!”店主叫起来,他见旅客没结账就走,心中的敬意顿时化为极大的轻蔑。“去付钱,笨蛋!”那行客对仆人吼道,同时还一直奔驰。那仆人回马,往店主脚下扔了两三枚银币,又追主人去了。“哼!懦夫,哼!无耻之徒!哼!冒牌绅士!”达达尼安边嚷边追那仆人。然而他受了伤,身体还太虚弱,经不住这样折腾,刚跑了十来步远,就觉得耳朵嗡嗡响,眼前一黑,便跌倒在街中央,嘴里仍喊着:“懦夫!懦夫!懦夫!”“他的确是个懦夫!”店主走到达达尼安跟前,也咕哝一句,想通过这句迎合的话同这可怜的年轻人和解,就好像寓言中所说,那只鹭鸶要同它晚上碰到的蜗牛和解一样。“对,十足的懦夫,”达达尼安有气无力地说道,“不过她嘛,很美丽!”“她是谁?”店主问道。“米莱狄。”达达尼安结结巴巴地说道。

接着,他再次昏迷过去。“反正也一样,”店主说道,“那两个走掉了,还剩下这一个,我有把握,至少也能留他几天,总还可以赚上十一埃居。”

我们知道,十一埃居正好是达达尼安钱袋里所余的钱数。

店主算计用十一天养伤,每天一埃居;然而,他没有连这个旅客的其他用度一起算计。第二天一大早,刚刚五点钟,达达尼安就起床,自己下楼到厨房,要了葡萄酒、橄榄油和迷迭香,此外还要了几种配料,但是单子没有流传下来,我们也就不得而知。他拿着母亲给他的药方,为自己配了创伤膏,抹在好几处伤口上,绷带也由自己来换,不愿意再请任何医生。无疑多亏波希米亚人创伤膏的疗效,也许还亏了没找任何大夫,达达尼安当天晚上就能起立行走,第二天就几乎伤愈了。

这两三天,达达尼安为治疗绝不进食,唯一的开销就是用了迷迭香、橄榄油和葡萄酒,而那匹黄马则不然,照店主的说法,它吃的草料,要比它那个头儿的马正常吃的多出三倍。可是要付钱的时候,达达尼安掏空口袋,也只找到旧丝绒钱袋和里面的十一埃居,致德·特雷维尔先生的那封信却不翼而飞。

开头,年轻人以极大的耐心找信,将衣裳的大兜小兜翻来翻去足有一二十遍,旅行袋也掏了又掏,钱袋打开又关上,关上又打开,最后确信那封信找不到了,他第三次怒不可遏,差一点又要消耗葡萄酒和橄榄油:因为,这个脾气暴躁的年轻人又大发雷霆,威胁说如果不把他的信找回来,他就把客栈全砸了,店主见状,已经操起一支长矛,他老婆也抓起一把扫帚柄,伙计们也都各自操起前天使用过的棍棒。“我的推荐信!”达达尼安嚷道,“我的推荐信!妈的,还给我!要不然,我就让你们像猎来的雪鹀那样,全插在烤扦上!”

可惜的是,有一种情况阻碍了年轻人实施他的威胁:前面已经交代过,在第一次搏斗时,他的剑断为两截,这事儿他完全丢在脑后,结果达达尼安真拔剑时,握在手中的只是八九寸长的断剑,这是店主细心插进剑鞘里的。至于另一段剑,大厨已经转移走,打算改成往瘦肉中塞肥膘的扦子。

然而,这种挫折也许不足以阻止暴躁的年轻人,幸好店主考虑到,这位旅客向他提出的要求完全是正当的。于是,他长矛放低,问道:“可是,那封信,到底哪儿去了呢?”“对呀,信哪儿去了?”达达尼安嚷道,“我可先告诉您,这封信是写给德·特雷维尔先生的,必须找到,如果找不回来,他会让人找到的,哼!”

这种威胁,终于把店主吓住了。除了国王和红衣主教、军人,甚至老百姓,最经常提起的人,恐怕就是德·特雷维尔先生了。当然喽,还有约瑟夫神父,不过,他的名字,人们提起来,从来要把声音压得很低,那位人称灰袍法座,红衣主教的亲信,简直让人谈虎色变。

店主干脆把长矛扔掉,还命令他老婆扔掉手中的扫帚柄,命令手下伙计扔掉棍棒。接着,他又做出表率,开始寻找失踪的信件。

店主找了一会儿毫无结果,便问道:“这封信里装有什么贵重的东西吗?”“那还用说!我想当然贵重啦!”加斯科尼青年高声说,他本来把这封信当作进宫的路条,“信里装着我的财富。”“是西班牙债券吗?”店主不安地问道。“是国王陛下专用金库的债券。”达达尼安答道。他是要靠这封推荐信进宫当差,就觉得这种颇为轻率的回答不算说谎。“真见鬼!”店主说了一声,这下他可一筹莫展了。“不过也无所谓,”达达尼安接着说道,一副他那地方的人处变不惊的神态,“也无所谓,钱不算什么:信比什么都要紧。我宁可丢掉一千皮斯托尔,也不愿意把信弄丢了。”

就是说两万皮斯托尔,也不算太过分,但是这个青年还有几分羞耻心,也就适可而止了。

店主闹翻了天也一无所获,却猛然心头一亮,高声说道:“信根本没有丢啊!”“哦!”达达尼安应了一声。“没有丢,是让人拿走了。”“拿走啦!谁拿的?”“是前天的那位绅士。他去过厨房,而您的上衣就放在那里。他一个人在那里待了好一阵。我敢打赌,是他偷走了信。”“您这样认为?”达达尼安接口道,他不大相信店主的话,因为他比谁都清楚,这封信仅仅对他个人至关重要,想不出别人拿去能贪图什么。事实上,这家客栈的任何伙计、任何旅客,拿了这封信也捞不到一点好处。“您是说,您怀疑那个傲慢无礼的贵绅了。”达达尼安又说道。“跟您说吧,肯定是他。”店主继续说道,“当时我告诉他,老爷您是受德·特雷维尔先生保护的,您身上甚至还带着给那位显贵的一封信;他听了神色十分不安,就问我信放在哪里,得知您的上衣放在厨房,他随即下楼去了那里。”“这么说,是他偷了我的信了,”达达尼安应声道,“我要向德·特雷维尔先生告他的状,德·特雷维尔先生就会向国王告他的状。”

说罢,他神气十足地从兜里掏出两埃居,付给店主。店主把帽子拿在手上,送他一直送到大门口。达达尼安又跨上黄毛马,一路行去,再也没有出什么事情,到达巴黎圣安托万门,三埃居将马卖掉。马卖这个价就相当不错了,须知最后这一程,达达尼安路赶得很急。因此,马贩子花九利弗尔买了马,丝毫也不向这个年轻人掩饰,他出这个大价钱,只因马的毛色很独特。

且说达达尼安腋下夹着小包裹,走进巴黎城内,步行许久,才找到他租得起的一间房屋。那房屋是间顶楼,位于卢森堡宫附近的掘墓人街。

定金一交,达达尼安就入住了。这天余下的时间,他就用来往紧身衣和外短裤上缝绦子:这些绦子,是老达达尼安七八成新的紧身衣上的,被他母亲偷偷拆下给他了。然后,他又去铁器码头街,给他的断剑重配了剑身,再去卢浮宫,遇见个火枪手便打听德·特雷维尔先生的府邸。那府邸在老鸽棚街,也就是说,恰巧在达达尼安租的客房附近:看来是个好兆头,他此行必达目的。

这些事情料理完,他就上床,心安理得地睡觉;他对自己在默恩的表现颇为满意,对过去毫无愧疚,对现时满怀信心,对未来也充满希望。

一觉醒来已是早晨九点钟,这还纯粹是外省人的酣睡。他起了床,便去见那大名鼎鼎的德·特雷维尔先生,据他父亲判断,那是王国的第三号人物。第二章德·特雷维尔先生的候客厅

德·特雷维尔先生是到巴黎之后改的姓,他的家族在加斯科尼仍叫德·特鲁瓦维尔,他出来闯荡时,也确实同达达尼安一样,即身无分文,仅有胆量、机智和聪慧。然而,有了这种资本,最贫穷的加斯科尼小贵族有望从父辈得到的遗产,往往超过佩里戈尔或贝里地区最富有的贵族的实际收益。他那异乎寻常的勇武、更加异乎寻常的运气,在动刀动剑如下冰雹一般的年代,就使他平步青云,一跃四级,登上人称朝廷恩宠的那架难上的梯子的顶端。

他是国王的朋友,而众所周知,国王十分怀念父王亨利四世;当年在对天主教同盟战争中,德·特雷维尔先生的父亲,就忠心耿耿地为亨利四世效力。亨利四世要酬谢效力之人,却没有现金,这个贝亚恩人终生都缺少钱这东西,于是他就用他唯一无须借用之物,也就是说用精神来奖励,不断地偿还债务,就在拿下巴黎之后,他特准德·特雷维尔先生的父亲用金狮子形象做族徽:狮子行走在直纹的红底色上,题名为:fidelis et fortis。就荣誉而言,确实王恩浩荡;但是从实惠来说,就微不足道了。因此,伟大的亨利王的这位杰出伙伴去世时,给儿子仅仅留下他的剑和族徽的题名。也正是仰仗这两件遗赠,以及毫无污点的姓氏,德·特雷维尔先生才被年轻王子收到麾下,用剑效力,十分忠于族徽的题名,以至路易十三,王国的斗剑高手,平常总这么说,一遇朋友要进行决斗,就劝那朋友请助手首先请他,其次请特雷维尔,甚至建议先请特雷维尔。

可见,路易十三确实喜爱特雷维尔,当然国王的喜爱是自私的喜爱,但仍不失为一种喜爱。只因在动乱的年代,谁不力图网罗特雷维尔这样铁打的好汉。许多人都可以把他那题名的第二部分“坚强”当作座右铭,但是在贵族中,能以题名的第一部分“忠诚”自谓者,可就屈指可数了。特雷维尔就是屈指可数中的一个,他这种人十分难得,具有家犬一样听命主人的聪明和盲目的勇猛,眼疾手快,那种眼力专门能看出国王对谁不满,那种铁手也专门打击那种讨厌的人,诸如贝姆、莫尔维尔、波特罗·德·梅雷、维特里之流。只是迄今为止,他没有机会而已。然而,他总在伺机而动,决心不放过任何稍纵即逝的机会。正因为如此,路易十三才任命特雷维尔当他的火枪卫队长。那些火枪手对路易十三的忠诚,确切地说狂热的崇拜,不亚于近侍传令官之崇拜亨利三世,苏格兰卫士之崇拜路易十一。

在这方面,红衣主教也不甘落后。法兰西的这位第二号,甚至第一号国王,看到路易十三身边有这样一支精锐卫队,也要建立自己的卫队。于是,他效法路易十三,有了自己的一队火枪手。当时有目共睹,这两个掌握国家大权的对手,在法国各个省,甚至在各国,挑选剑术高超的名手。因此,黎塞留和路易十三晚上下棋的时候,还竞相夸赞自己的侍卫如何勇猛。每人都炫耀亲随的服饰和勇力。他们一边公开反对决斗和斗殴,一边又纵容手下人动手,听说自己的人输了或者赢了,着实感到伤心或者欣喜若狂。至少,一个人的《回忆录》中是这样讲的:他常参加搏斗,输过几次,赢的次数则多得多。

特雷维尔早已抓住了主子的弱点,就凭这种机灵劲儿,在没有留下十分忠于友谊好名声的国王身边,能够长期不断地得到这宠信。他还一脸嘲讽的神气,让他的火枪手在红衣主教阿尔芒·杜普莱西面前耀武扬威,气得法座的花白胡子都竖起来了。特雷维尔透彻领悟那个时期的战争,知道军人不靠敌人养活时,就得靠同胞供养,因此,他的士兵组成了魔鬼军,无法无天,只服从他,不买任何人的账。

国王的火枪卫士,确切地说,德·特雷维尔先生的火枪卫士,一个个衣冠不整,总是醉醺醺的,身上还挂着破皮的伤痕;酒馆、散步场地、游乐场所,都有他们的身影,他们捋起小胡子,大嚷大叫,弄得佩剑噼啪作响,遇见红衣主教先生的卫士就故意冲撞,在大街上,动不动就拔出剑来,满嘴调笑和戏谑;有时他们也有人被杀,但是他们确信发生这种情况,会有人哀悼并为之报仇;大多情况他们还是杀了别人,可也同样确信德·特雷维尔先生会去要人,绝不会让他们在监牢里发霉。正因为如此,这些人崇拜他,颂扬他,把赞美的话都说尽了。他们这些人一个个凶神恶煞,在他面前却战战兢兢,仿佛老师面前的小学童,听他随便说句话就奉为圣旨,受到他一点点指责,就不惜以性命为代价去洗刷。

德·特雷维尔先生惯用这支强大的力量,首先为国王及其友人效命,其次为他本人和他的友人所用。然而,那个时期留下来许多回忆录,却没有一部讲述这位权贵受过什么指责,连仇敌的指责也没有,按说他在文人和军人中间,仇敌都同样不少;可以这样说吧,哪里也没有见到记载,指责这位权贵利用部下营私敛财。他善搞阴谋,具有罕见的天分,堪与最高明的阴谋家媲美,但他仍不失为正人君子。此外,尽管激战会扭伤腰,艰苦操练会把人弄得疲惫不堪,他还是照样成为那个时期出入内室沙龙的一个最风流人物,一个最优雅的公子哥儿,一个最为能言善辩的角色。人们谈论特雷维尔春风得意,就像二十年前巴松皮埃尔惹人议论那样,这种说法可是相当有分量的。可见,这位火枪卫队长受人赞赏、畏惧和爱戴,这就构成了人生造化的顶峰。

路易十四光芒四射,吸纳了他朝廷的所有小星辰。他父亲则是颗pluribus impar太阳,让他每个宠信都自己放光,让每个朝臣都展现个人价值。当时在巴黎,除了国王和红衣主教这两颗大太阳升起,还有二百来颗颇受关注的星辰升起。在二百颗升起的星辰中,特雷维尔是最受趋奉的一颗。

德·特雷维尔先生的府邸位于老鸽棚街,庭院夏天从六点起,冬天从八点起,简直成了一座兵营。大批火枪手仿佛轮流替换,在庭院里总保持五六十名的可观数目,他们全副武装,走来走去,准备应付一切情况。几座宽大的楼梯所占的地基,在今天足够建一整座房舍了。沿着一条楼梯上上下下,尽是跑来请求照顾的巴黎人、渴望受录用的外省士绅,以及身穿各种号服、为主人给德·特雷维尔先生送信的仆人。候客厅排列的一圈长凳上,坐着入选的人,即准备受召见的人。厅里“嗡嗡”的话语声,从早到晚也不间断。德·特雷维尔先生就在隔壁的办公室里,接见拜访者,听人申诉或者发布命令。他只要站到窗口,就能像国王站在卢浮宫阳台上那样,检阅他的人马和装备。

达达尼安来求见这天,庭院里聚集的人多极了,尤其在一个外省来的青年看来。不错,这个外省青年是加斯科尼人,而且尤其在那个时期,达达尼安的同乡都有绝不会轻易让人吓退的名声。他一跨进铆着方头长钉的厚重大门,就落入一大群军人之间,他们佩着剑,在庭院里交错行走,彼此打招呼,相互争吵和打闹。要想穿过这一片波涛旋涡,非得是军官、显贵或者漂亮的女人才行。

因此,我们的年轻人正是从这乱哄哄拥挤的人群中往前走,心不禁怦怦直跳,让自己的长剑紧紧贴在瘦腿上,一只手捏着他的毡帽檐儿,脸上似笑非笑,正是外省人硬装沉得住气的尴尬神态。他穿过一群人后,呼吸就轻松多了,但是他明白,别人都纷纷回头瞧他。迄今为止,达达尼安自我感觉一直良好,这是他有生以来头一回觉得自己可笑了。

到了楼梯口情况更糟了:有四名火枪手站在头几个梯级上,正练习下述的剑法,另有十一二个人在楼梯平台上,等候轮流上场。

四人中一个占据上面的梯级,挥剑阻止,或者竭力阻止另外三人上楼。

那三人动作灵活,挥舞着剑攻击他。乍一看,达达尼安还以为他们用的是花剑,剑梢是圆头,但是瞧见划出的几道伤痕,他随即就明白恰恰相反,每把剑都磨得十分尖利,而每当剑划出血道子,不仅旁观者,就连比剑的人都狂笑不已。

占据上面梯级的人,这时出色地压住了三个对手。大家围住他们:按规定,被剑伤着就得出局,将谒见队长的机会让给胜者。斗了五分钟,三个人都着了一剑,一人伤在手腕,一人伤在下巴,一人伤在耳朵,而守卫上面梯级的人却没有伤着。按比赛规则,剑法精者受奖,他便赢得三次谒见的优待。

这种嬉戏式的斗剑不是有多么难,而是多么难于让人惊讶,但也确实让我们远道而来的青年感到惊奇了。他在外省家乡那片土地上,看惯了人们头脑容易发热,但要决斗总还有个准备过程,然而这四位斗剑者的张狂劲儿,简直登峰造极,甚至在加斯科尼他也闻所未闻。他仿佛置身于格列佛前往并被吓得要命的著名巨人国。然而,他还没有走到头呢:前方还有楼梯平台和候客厅。

楼梯平台上的人不再斗剑了,他们讲起了女人的故事,候客厅里的人则大谈朝廷的故事。达达尼安经过楼梯平台时脸红了,进入候客厅又不寒而栗。他的想象力被唤醒,开始任意驰骋了,而在加斯科尼时,他就曾想象自己对年轻的女仆,有时甚至对年轻的女主人,具有极大的诱惑力。但是就在那种痴心妄想的时刻,他所梦想的,也达不到这里所谈的艳遇的二分之一,情场神勇的四分之一,而且这里所谈的更胜一筹,有大名鼎鼎的人物和不加掩饰的情节。不过,如果说在楼梯平台上,他热爱美德之心受到伤害,那么进了候客厅,他就因敬重红衣主教而感到愤慨了。达达尼安在候客厅万分惊讶,听见有人公然批评令欧洲发抖的政策,批评红衣主教的私生活,而多少达官贵人,就因为企图深究这种政策和私生活,便受到了惩罚。老达达尼安先生所敬重的这个伟大人物,在这里竟然成为德·特雷维尔先生的火枪手的靶子,他们嘲笑他那双膝外撇的腿和驼背。有几个人用小调唱他的情妇戴吉荣夫人、他侄女德·孔巴莱夫人的故事,还有一些人商议,如何整一整那位公爵红衣主教的侍从和卫士。凡此种种,在达达尼安听来,简直是天方夜谭。

在对红衣主教的种种戏谑中,偶尔也提及国王的名字,这时就好像有什么布团,一下子将所有嘲笑的嘴巴堵住似的,大家迟疑地左顾右盼,仿佛担心隔壁墙不大隔音,话会传到德·特雷维尔先生的办公室似的。不过,一句含沙射影的话,很快又把话题拉回到法座身上,于是,谈笑声变本加厉,把法座的所作所为,全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这些人肯定全要关进巴士底狱,全要被绞死。”达达尼安心里惶恐地想道,“我呢,也毫无疑问,要跟他们一块儿完蛋,因为,我既然听了,也听见了他们的言论,就会被看成他们的同谋。我那位老父亲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尊敬红衣主教,他若是知道我同这样不信教的人为伍,又会怎么说呢?”

因此,不用我讲,大家也能猜出,达达尼安不敢参与这种谈话。他只是睁大了眼睛,竖起耳朵,五种感官全调动起来,以免漏掉一个字。他虽然相信父亲的叮嘱是正确的,但还是感到自己受兴趣和本能的推动,对这里所发生的闻所未闻的事情,他无意谴责倒想赞扬。

在德·特雷维尔先生这群属下中,由于他完全是个陌生人,头一次在这里出现,这时就有人来问他有何公干。达达尼安被这一问,就十分谦恭地报了自家姓名,特别强调同乡人的身份,请求前来问他的这位跟班去通报一声,让德·特雷维尔先生接见他片刻。跟班以保护者的口气,答应立即传达他的请求。

刚开始达达尼安十分惊讶,现在他稍微回过神儿来,便可从容地研究一下那些人的服饰和相貌了。

最活跃的一圈人中间,有一个身材魁伟的火枪手,他神态高傲,服饰怪异,成为大家注意的对象。此刻,他没有穿统一的军服,而在这自由较少,但是独立性较大的时期,不见得非穿军装不可。他穿的是一件天蓝色紧身衣,略微有点褪色与磨损。身上挎着一条金线绣花的肩带,非常华丽,如太阳照在水面那样波光粼粼,肩上还披着一件深红色天鹅绒长斗篷,显得十分潇洒,仅仅胸前露出金光闪闪的佩带,以及挂在下面的一把极长的剑。

这名火枪手刚刚下岗回来,抱怨自己伤了风,不时还佯装咳嗽两声。因此,他对周围的人说,他不得不披上斗篷。他扬着头说话,同时神气活现地捻着小胡子。大家都热情赞美他的绣花佩带,最起劲的要算达达尼安了。“有什么办法呢,”这名火枪手说道,“现在又兴这个了。我也知道,这太奢靡了,可这是时髦呀。再说了,家里给的钱,总得花在什么上面。”“喂!波尔托斯!”在场的一个人高声说,“你也别编故事,让我们相信这佩带是你父亲解囊买的,肯定是上星期天,我在圣奥诺雷门附近碰见你时,和你一起的那位戴面纱的夫人送给你的。”“不对,我以人格和贵族的名誉担保,的确是我自己买的,花我自己的钱。”刚刚被人称呼波尔托斯的人回答。“不错,”另一名火枪手说道,“跟我买这个新钱袋一样,花的是我那情妇放在我旧钱袋里的钱。”“我讲的是真话,”波尔托斯说道,“有证据,我付了十二皮斯托尔。”

尽管还有疑虑,赞叹声却倍增了。“对不对呀,阿拉密斯?”波尔托斯回身对另一名火枪手说道。

另一名被称为阿拉密斯的火枪手,同这个问话者形成鲜明的对照:那是个二十二三岁的青年,面孔甜甜的很天真,黑眼睛十分温存,脸色红润,像秋天的桃子那样毛茸茸的。他那浅浅的髭须在唇上,描出笔直的线条。他的双手不敢放下,唯恐暴起青筋,但不时抬手捏捏耳垂,好让耳朵保持透明的肉红色。平时他话少,说起话来慢悠悠的,频频点头向人致意,笑不出声,只是露出一口漂亮的牙齿,显然牙齿同他身体其余部位一样,受到他精心的护理。他点了点头,肯定地回答朋友的询问。

这种首肯,似乎打消了关于佩带的所有疑问,于是,大家又接着赞赏,但是不再议论了,思路急速一拐弯,就突然转到另一个话题上。“你们怎么看沙赖的骑术师所讲的事儿?”另一名火枪手问道,他面对全场,而不是直接问哪个人。“他讲什么了?”波尔托斯以妄自尊大的口气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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