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小说精选集(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1-08-02 13:23:08

点击下载

作者:(英)毛姆

出版社: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毛姆小说精选集

毛姆小说精选集试读:

早在二十几岁的时候毛姆就经常去巴黎,开始接触和研究绘画艺术,并喜欢上高更这位画家和他的画,特别是高更在塔希提时期的画作更是让毛姆深深着迷。1917年,毛姆在伴侣的陪伴下终于到达塔希提,亲眼看见了高更曾经描绘过的岛屿。回去后不久,毛姆就以高更为素材创作了《月亮与六便士》。《自画像》(1896)保罗·高更(Paul Gauguin, 1848—1903),生于法国巴黎,印象派画家,与凡·高、塞尚并称为后印象派三大巨匠。高更早年曾当过海军水兵,后进入证券交易所工作,有着丰厚的收入,1873年取了一位贤惠的妻子,之后有了五个可爱的孩子,过着稳定的中产阶级生活。《窗台上的花瓶》(1881)在印象派朋友的影响下,高更开始作画。1882年股票市场狂跌,高更下定决心成为职业画家。创作初期主要是一些体现印象派创作手法的风景画、人物肖像画和静物习作。《穿着晚礼服的高更夫人》(1884)《阿尔勒农场》(1888)1885年高更和妻子分居,与家庭断绝联系,并试图探索自己独特的创作风格。之后,高更寄居在法国西北部一位朋友家里。布列塔尼地区独特的风土人情,自然而又原始,深深吸引了高更。《画向日葵的凡·高》(1888)《布道后的视觉》(1888)《黄色的基督》(1889)《带光环的自画像》(1889)《圣母马利亚》(1891)《在海边》(1892)1890年为了追求心中的异国情调和更为原始、淳朴的东西,高更来到了更远的南太平洋塔希提岛,并逐渐形成了自己成熟而独特的画风。高更像我们描述了一个又一个世外天地。《风景与孔雀》(1892)《耶稣诞生》(1896)《我们从何处来?我们是谁?我们向何处去?》(1897)1897年,高更画出生平最大幅的(高1.5米,宽3.6米)经典作品《我们从何处来?我们是谁?我们向何处去?》。表现了高更对于哲学终极问题的思考。《沙滩上的骑马者》(1902)1901年,高更到了马克萨斯群岛,此时的他已经深受贫困和疾病的折磨。1903年5月8日,葬身于荒凉的岛上。

第一章

说实话,我刚认识查尔斯·史特利克兰的时候,一点儿都没有看出这个人有什么不同凡响的地方,不过时至今日,已经很少有人会否认他是个伟大的人。我说的这种伟大,并不是哪个政客因官场走运而显赫一时,也不是某个军人因骁勇善战而声名卓著——那种人的功成名就,与其说是因为他们自身具有伟大的品质,倒不如说是他们所处的地位成就了他们,一旦时过境迁,他们也就显得微不足道了。我们时常发现,一位卸任的首相当年只不过是个能言善辩的演说家,一位将军离开了军队无非是个无所作为的市井英雄。但是查尔斯·史特利克兰的伟大却是名副其实的。你可能会不喜欢他的作品,但是无论如何你都不会否认他的艺术引起了你的兴趣。他的作品摄人心魄,让你难以平静。他遭受揶揄讥嘲的年代已经过去,为他辩护也好,赞颂他也好,都不再会被斥为不可理喻的行为或乖张的表现。他的一些不足之处也被世人接受,认为没有这些缺点也就不会有他的那些优点。他在艺术史上的地位尽可以继续争论。崇拜者对他的颂扬或许跟贬抑者对他的诋毁一样,都可能有失偏颇。但是有一点不容置疑:他肯定是个天才。在我看来,艺术中最令人神往的是艺术家的个性;一个艺术家只要天赋异禀,哪怕他有一千个缺点,我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可原[1][2]谅的。我认为,委拉斯凯兹的绘画艺术造诣胜过埃尔·格列柯,只是他笔下所描画的人与事让我们习以为常,反而冲淡了我们对他的欣赏;而那位来自克里特岛的画家却擅长在作品中表现肉欲和悲情,犹如奉献永恒祭品一般袒露出自己灵魂深处的秘密。

凡是艺术家——无论是画家、诗人,还是音乐家——都会以自己或高尚或美好的艺术手段来满足世人的审美情趣。但是这种行为与满足人的性欲本能不无相似,多少也带有野蛮征服的冲动——艺术家也会不由自主地渴望在自己的作品中向别人展现他们超越常人的伟大天赋。探索一个艺术家的秘密颇似读侦探小说那样引人入胜。这与探寻宇宙万物的奥秘一样,因难以找到谜底而让人欲罢不能。即使在史特利克兰最不重要的作品中也能看出这位艺术家奇特而复杂的个性和他心灵遭受的折磨。毋庸置疑,正是这种个性让哪怕不喜欢他作品的人也无法对他漠然视之;也正是这种个性激发了世人对他的生平和性格产生如此浓厚的好奇心。

直到史特利克兰去世四年后,莫利斯·休瑞写的那篇评论文章在《法兰西信使》上问世,才使这位当时鲜为人知的画家未被历史湮没,而且此后对这位画家的评论大都恭顺地追随那篇文章开创的路子。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法国的艺术评论界没有哪个人享有如此无可争辩的权威,而休瑞对这位画家的评价无法不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他的评价虽然在当时看来不免有些夸大,但后来都一一得到了公认,查尔斯·史特利克兰如今享有的不朽声名,也就不可动摇地建立在休瑞所奠定的这个基调上。这位画家的声名鹊起,可谓艺术史上最富浪漫色彩的一段佳话。但是我无意在这里对查尔斯·史特利克兰的作品妄加评论,我最多只会谈到他的作品与他的性格之间有什么关系。有些画家高傲地认为外行根本不可能懂绘画艺术,他们能够表现自己欣赏画家作品的最佳做法,不外乎是三缄其口,默默地递上支票。把艺术看作只有能工巧匠才能完全理解的工匠技艺,实在是一种荒谬的误解。艺术是表现情感的,而表现情感的语言是人人都能理解的。不过我也承认,艺术评论家如果对技巧缺乏来自实践的知识,的确很难对艺术作出真正有价值的评论,而我自己对绘画一窍不通。幸好我用不着去冒这个风险,因为我的朋友爱德华·雷加特先生——他既是一位出色的[3]作家,也是一位造诣颇深的画家——已经写了一本篇幅不大的书,对查尔斯·史特利克兰的作品作了详尽的探讨。这本书的优美文风为艺术评论开创了一个典范,可惜这种文风在英国远不如在法国受人推崇。

莫利斯·休瑞在他那篇有名的文章里简要介绍了查尔斯·史特利克兰的生平,这是他精心安排的,目的是要吊起读者追根究底的胃口。他对艺术的热爱绝非出于个人好恶,他是真心想要唤起有识之士对一位独具匠心的天才画家的注意。不过他也是一个深谙世事的记者,不会不知道利用“人之常情的兴趣”可以让他更容易达到目的。曾经跟史特利克兰有过接触的人,有的是在伦敦就认识他的作家,有的是在蒙玛特尔的咖啡厅里跟他见过面的画家,后来都大吃一惊,蓦然发现这位当初他们眼中平淡无奇的落魄画家,竟然是个真正的天才,而他们竟然与这样一个天才失之交臂。自那以后,他们便开始在法国和美国的杂志上连篇累牍地发表文章,这个回忆往事,那个鉴赏作品。这些文章让史特利克兰声名大噪,引起了读者的好奇心,却并未满足他们的胃口。写这位画家竟然成了一时之风,于是我们看到勤奋的魏特[4]布瑞希特-罗特霍尔兹在他那部洋洋洒洒的专著中列出了一份详尽的权威书单。

制造神话是人类的天性。只要发现哪个所谓出类拔萃的人物一生中有什么令人感到惊奇或者神秘的事情,人们就会趋之若鹜,编造出种种传奇故事,继而狂热地深信这些故事都是真实的。这是人的浪漫心理对乏味生活的一种抗议。传奇故事中为人津津乐道的奇闻轶事也就成为主人公名垂青史最可靠的通行证。瓦尔特·雷利爵士之所以能为世人铭记和景仰,并不是因为他把英格兰的荣耀带到了他在探险历程中新发现的国土,而是因为他曾经把自己的披风铺在地上让童贞女王踏着走过去——这样的事应该会让玩世不恭的哲学家哑然失笑吧。查尔斯·史特利克兰生前默默无闻,他总是树敌而不善交友。因此,写这位画家的文章大都没有多少真实的回忆,只能借助活跃的想象来填补空缺,这也就不足为奇了。显而易见的是,尽管他的生平事迹鲜为人知,却也足够让满脑子浪漫想象的作者有机会从中找到可写的素材:他在生活中常有让人感到怪异甚至可怕的行径,他的性格中有不少乖张的怪癖,而他的命运也不乏可悲的遭遇。经过一段时间之后,一个神话般的传奇便从这些铺陈演绎中产生了,而对这样的传奇故事,明智的历史学家也不会轻易诘难。

然而,罗伯特·史特利克兰牧师偏偏不是这样一位明智的历史学[5]家。他写了一部有关他父亲的传记,并公开说明自己写这部传记是为了“澄清”关于他父亲后半生的“某些已经广为流传的误解”,因为这些误传“给仍在世的亲人带来了很大的痛苦”。显然,现在外界广为流传的有关画家史特利克兰的生平描述中确有不少会让一个体面家庭感到难堪的事。这本传记实在写得枯燥乏味,可我却读得饶有兴味,为此我不由得佩服自己。史特利克兰牧师笔下描绘的是一个好丈夫和好父亲,一个性情温和、品行端正、勤快肯干的男人。现代神职人员所精通的学问——我相信他们称之为“经书诠释学”——让他们学会了惊人的狡辩本领,不过,罗伯特·史特利克兰牧师竟然能够在他的传记中如此微妙地“诠释”他父亲生平中那些或许一个孝顺儿子不方便记住的事情,他的这般能耐想必会在时机成熟时让他荣登教会的最高职位。我分明看到了他那肌肉强健的小腿已经绑上了主教的皮裹腿。他这样做或许很有勇气,但也是危险的,因为他的父亲之所以声名鹊起,多半要归功于外界普遍接受的传说。很多人对这位画家的艺术产生浓厚兴趣,要么是出于对他性格的嫌恶,要么是对他的潦倒惨死寄予同情。由此看来,儿子的这番良苦用心,反倒给他父亲的崇拜者当头浇了一盆冷水。无独有偶,就在史特利克兰牧师写的这部传记出版引起热议后不久,史特利克兰的一幅最重要的作品《萨玛利[6]亚的女人》在佳士得拍卖行被人买走,售价竟比九个月前卖给一位有名的收藏家时低了235英镑——这幅画再度拍卖是因为那位收藏家突然去世了。要不是具备人类制造神话奇妙天性的读者没有耐心去理会一个让他们的猎奇心大失所望的故事的话,仅靠史特利克兰的个人声望和独特的艺术造诣恐怕也不足以挽回局势。就在此后不久,魏特布瑞希特-罗特霍尔兹博士的那部专著及时问世,终于平息了所有艺术爱好者心中的疑虑不安。

魏特布瑞希特-罗特霍尔兹博士属于这样一个历史学派,他们相信人性不但可能是恶劣的,甚至远比我们想象的还要恶劣得多。与那些不怀好意地乐于把富有浪漫色彩的伟大人物千篇一律地描绘成家庭美德典范的作家相比,这些历史学家的作品无疑更能给读者带来乐趣。在我这样的读者看来,认为安东尼和克莉奥佩特拉之间的关系只[7]是一种经济联盟,我自当感到遗憾;而要我相信提贝里乌斯是和乔治五世一样无可指责的君主,现在已有的证据还远远不够——谢天谢地!魏特布瑞希特-罗特霍尔兹博士在评论罗伯特·史特利克兰牧师写的这部无辜的传记时所用的措辞,读起来很难叫人不对这位倒霉的牧师生出一丝恻隐之心。凡是牧师顾及体面而有所保留的描述,都被指摘为虚伪,凡是他拐弯抹角未能直说的内容,一概被说成撒谎,而他对某些事情隐忍不言,则干脆被斥为背叛。书中确有一些瑕疵,就一部传记而言固然不可接受,但是出自一个儿子的手笔也是情有可原的;可是就连这些瑕疵也被博士小题大做,甚至所有盎格鲁-萨克逊人都受到牵连,一概被他说成道貌岸然,装腔作势,自命不凡,狡诈欺人,连烹饪手艺也乏善可陈。以我个人之见,史特利克兰牧师在反驳外界已经相信的关于他父母亲之间的某些“不愉快”的传闻时,实在做得不够慎重。他在书中引述查尔斯·史特利克兰从巴黎写的一封家信,信中称自己的妻子是“一个了不起的女人”。没想到魏特布瑞希特-罗特霍尔兹博士居然把原信刊印出来,而原信上的那段话是这样写的:“上帝诅咒我的妻子吧!她真是一个了不起的女人。但望她下地狱。”就算教会在势力鼎盛时期也不会这样对待不便公开的事实证据。

魏特布瑞希特-罗特霍尔兹博士是查尔斯·史特利克兰的热心崇拜者,即便他想为史特利克兰洗刷污点也不会招来什么危险。不过他目光如炬,能看穿一切遮掩在纯真行为背后的可鄙动机。他不仅是一个艺术研究者,也是一位心理病理学家,人的潜意识活动对他而言毫无秘密可言。没有哪个玄学大师能比他更善于捕捉普通事物背后的深层意义。玄学大师能看懂只可意会、难以言传的奥秘,而心理病理学家能看懂用语言说不出口的东西。看到这位博学的作者是如何急切地挖掘出每一个有可能让他笔下的主人公蒙羞的琐碎细节,真是别有一番情趣。当他可以举出某个例子来证明主人公的冷酷或卑劣时,他会立刻对他生出恻隐之心;当他可以用某件已被人遗忘的轶事来嘲弄罗伯特·史特利克兰牧师对他父亲的孝心时,他就像宗教法庭的法官审判异教徒那样兴致勃勃。他的勤奋着实令人赞叹。再细小的琐事他也没有放过。读者尽可放心,哪怕查尔斯·史特利克兰有一笔洗衣店的账单没有付清,他也会巨细无遗地交代清楚,要是他欠人家一块钱没有归还,这笔债务的每一个细节也都不会漏过。[1] 委拉斯凯玆(Diego Rodriguezde Silvay Velazquez, 1599—1660),西班牙画家。他通常只画日常生活中所见到的人物和场景。(如无特殊说明,本书注释均为译者注)[2] 埃尔·格列柯(El Greco, 1541—1614),西班牙画家,出生于希腊的克里特岛,他的名字意为“希腊人”。[3] 《当代画家查尔斯·史特利克兰作品评述》,爱尔兰皇家学院会员爱德华·雷加特著,马丁·塞克尔出版社,1917年。——原注[4] 《查尔斯·史特利克兰的生平与作品》,雨果·魏特布瑞希特-罗特霍尔兹博士著,莱比锡施威英格尔与汉尼施出版社,1914年。——原注[5] 《史特利克兰的生平与作品》,画家的儿子罗伯特·史特利克兰著。海因曼出版社,1913年。——原注[6] 佳士得拍卖目录中对这幅画有这样的描述:一个土生土长在社会群岛的裸体女人,躺在一条小溪边的草地上,背景是棕榈树和芭蕉等构成的热带风景,60英寸×48英寸。——原注[7] 提贝里乌斯·克劳狄乌斯·尼禄(Tiberius Claudius Nero),又译提庇留、台伯留、提比略等,罗马帝国的第二任皇帝。

第二章

关于查尔斯·史特利克兰的生平事迹,既然已经有人写了这么多,我似乎没有必要再为此多费笔墨了。一个画家的不朽丰碑终归还是他的作品。的确,我比大多数人都更了解他,早在他成为画家之前我就跟他相识了,而在他寄居巴黎的那段艰难岁月里,我更是经常同他见面。不过,要不是战乱让我流落到了塔希提岛的话,估计我也不会写下我的这些回忆。正如大家所知道的,他就是在塔希提岛上度过了他生命的最后几年,而我也在那里遇见了不少熟悉他的人。我认为自己恰好可以对他的悲惨生涯中始终最不为人所知的那段经历披露一点真相。如果史特利克兰的确像有些人相信的那样是个伟大人物的话,那么与他有过亲身接触的人对他的追忆便很难说是多余的了。如果我们愿意花钱去买一个认识埃尔·格列柯的人写的回忆录,那么我也一样熟悉史特利克兰,为了读到我写的回忆又有什么代价舍不得付出呢?

但是我并不想用这些借口来为自己辩解。我不记得是谁曾经说过,为了修炼自己的灵魂,一个人每天都要做两件他不喜欢做的事。说这话的人实在很有智慧,而我也始终一丝不苟地恪守这一信条:我每天早上都会起床,每天晚上也都会睡觉。只是我这个人还有一点苦行主义的天性,我每星期都让自己经受一次更严酷的身体折磨——《泰晤士报》的文学周刊我每期必读。想想有这么多的书被一本一本写出来,想想这些书的作者是多么渴望看到自己的书能出版,再想想这些书出版了之后等待它们的又是怎样的命运,这真是一种有益身心的修炼。一本书有多少机会能从如此浩瀚的书海中脱颖而出?即使成功胜出,也不过只是风光一时。天晓得,作者为写出一本书耗费了多少心血,经受了多少磨难,尝尽了多少辛酸,而这一切都只是为了给偶然读到这本书的人几个小时的身心休憩,或者帮他们打发旅途中的沉闷。如果我能根据书评作出判断的话,很多书都是作者精心耕耘的成果,作者为构思一部作品而殚思竭虑,有的甚至要劳作一生。我由此得到一个启示:作者应得的报酬就在写作本身的乐趣之中,就在终于卸下了思想的重负之中,其他的一切都可置之度外,作品成功或失败,获得赞誉或诋毁,都大可不必在意。

转眼间,战争爆发了,人们的处事态度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年轻人开始信仰我们老一代人一无所知的神灵,我们的后继者会朝哪个方向走,已经可以看出端倪。年轻一代以为自己有使不完的劲儿,成天吵吵嚷嚷。他们早已不再敲门,而是径自登堂入室,坐到了我们的位子上。空气中充斥着他们的大呼小叫。他们的长辈中也有人会效法年轻人的狂热,竭力让自己相信他们的大好日子还没有逝去;他们跟精力最充沛的年轻人一起声嘶力竭地喊叫,可是从他们嘴里发出的呐喊听起来是那么空洞。他们就像年华已逝的风流女人,费尽心机靠涂脂抹粉和打情骂俏来找回青春的幻影。明智一点的老人则摆出一副庄重的姿态走自己的路。他们对年轻人报以矜持的微笑,其中不失纵容的讥嘲。他们没有忘记自己曾经也是在同样的嘈杂喧闹中,以同样鄙夷不屑的姿态,把坐在位子上的前辈踩在脚下;他们也预见到了今天这些高举火炬的勇士们用不了多久也同样要让位于他人。世事永无定论。当亚述帝国的尼尼微城如日中天名震天下之时,新福音书已经过时。各种慷慨激昂的豪言壮语,说出来的人自以为新颖,其实都是前人早已说过一百遍的老调重弹,连腔调都没什么变化。钟摆来回晃动,周而复始地反复循环而已。

有时,一个人会在有生之年久久盛名不衰,然后忽然风光不再,进入一个让他感到陌生的时代。这时,好奇的人们便能欣赏到一幕最奇特的人间喜剧。譬如说,今天还有谁会想起乔治·克雷布呢?在他的鼎盛年代,他是个名闻遐迩的诗人,举世公认的天才——这种众口一词的认同在日趋复杂的现代生活中越来越少见了。他早年师法亚历山大·蒲柏流派学会了写诗,后来用双行韵句写了不少寓言诗。接着,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战争相继爆发,诗人们纷纷唱起了新歌,而克雷布先生则继续写他的双行韵句寓言诗,我想他一定读过当年轰动一时的那些年轻人写的新诗,我还想象他一定认为这些诗写得很拙劣。当然,很多新诗也的确如此。不过也有一些好诗,如济慈和华兹华斯写的一些颂歌,柯勒律治也写过几首好诗,雪莱略多一些,这些新诗确实开拓了前人未曾探索过的广阔的精神世界。克雷布先生彻底过时了,可是克雷布先生还在不停地写他的双行韵句寓言诗。这个时代年轻人写的作品我也断断续续读过一些。我猜想克雷布先生可能是这样想的:也许在这些年轻诗人中出现了一位更激情澎湃的济慈,或者一位更超凡脱俗的雪莱,他们为这个世界奉献了岁月不会遗忘的名篇佳作。这个我难以断定。但是我钦佩他们的笔下功夫——他们这么年轻就已经取得了这样的成就,这时还说他们前途无量就未免太可笑了——他们恣意挥洒的文风也让我惊叹,可是无论怎样妙笔生花(看他们所用的华丽辞藻,会让人相信这些人躺在摇篮里就开始翻阅《罗杰大词库》了),他们的作品却并没有让我读出什么新意。在我看来,他们的知识太丰富,而感受太肤浅。他们一会儿亲热地拍拍我的肩膀,一会儿又深情地依偎到我的怀里,这些都不对我的胃口。我觉得他们的激情缺少鲜血,他们的梦想不免乏味。我不喜欢他们。我的作品已被束之高阁。但是我还要继续写我的双行韵句寓言故事。如果我写作不是只为了自娱自乐,还抱有什么其他目的,那我就是个傻瓜中的傻瓜了。

第三章

不过这些都是题外话了。

我写第一本书的时候还很年轻,只因机缘巧合,我的书引起了人们的注意,三教九流的人都想要同我结识。

我刚踏入伦敦的文人圈子时,心情既羞怯又很期待,现在回想起种种往事,不无惆怅之感。我已经很久没有出入这个圈子了,如果现在小说里描写的伦敦如何独领风骚都是准确的话,那可见伦敦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文人聚会的场所已经换了。原先是在汉普斯台德、诺丁山门、高街和肯星顿,现在已被切尔西和布鲁姆斯伯里取代。那时四十岁以下出名就被看作了不起的人物,如今过了二十五岁才崭露头角就会让人觉得滑稽可笑。我想,在那个年代我们都羞于表露情感,生怕被人嘲笑而有所收敛,尽量不让自己显得高傲自大。我当然不认为当年那些风雅放浪的波希米亚文人都是奉行禁欲文化的,可我也的确不记得文艺圈何时有过如今似乎大行其道的这么粗俗的放荡滥情。那时我们并不认为用体面的沉默来遮掩自己的奇思怪想是一种虚伪之举。我们并不是对什么都直言不讳的。女性也还没有获得完全独立的地位。

那时我住在维多利亚车站附近;我记得每次去拜访好客的文学圈人士,我都要乘公共汽车绕很大一圈。因为胆怯,我总会在大街上来来回回溜达半天才能鼓足勇气去按响门铃。然后,我在诚惶诚恐中被领进一间挤满了人、闷得透不过气的屋子里。我被介绍给一个又一个的名人巨匠,他们善意地夸赞我写的书,那些溢美之词让我感到特别不自在。我感觉到他们都期待我能对他们说出几句机智的妙语,可是直到聚会结束我也没能想出一句可说的。为了掩饰自己的窘态,我就不停地给在座的人斟茶递水,把切得不成形的黄油面包递给他们。我只希望谁都不要注意到我,好让我可以悠然静观这些名流雅士的做派,听听他们的妙语连珠。

我记得在座的有几位身材高大、腰板挺得笔直的女人,鼻子很大,目光贪婪,衣服穿在她们身上好像是披着一身铠甲;我也记得有几位长得老鼠模样的枯瘦老处女,说话细声细气,眼珠子转来转去。这些老处女在吃黄油面包时也执着地不肯摘下手套,这让我至今想起来仍禁不住啧啧称奇;我还发现,她们会在以为没人留意时若无其事地在椅子上揩手指头,这种举止也让我钦佩不已。这肯定会弄脏椅子,不过我猜想,下次轮到这位女主人去朋友家做客时,她肯定也会对朋友家的椅子以牙还牙。有几位女士衣着时尚,她们说,死活不能明白为什么因为自己写过一部小说就非要穿得邋里邋遢?既然你有一副好身段,那就不妨尽情显露出来,何况从来也没有谁是因为在俊俏的脚上穿了一双时髦的鞋子而阻碍了编辑采用你的“大作”。不过也有几位认为穿着时髦是有失庄重的,有这种想法的女士一身“艺术装束”,佩戴的首饰也是原始风格的。男人则很少打扮得怪里怪气。他们尽量不让人看出自己是作家,总希望摆出一副精于世故的样子,不论到哪里都可以充当一名称职的公司文员。他们总是显得有些疲惫。我从来也不了解作家都是什么样的人,他们让我感到很陌生,现在想来,他们在我眼里从来就不是真实的人。

我还记得,那时我总认为他们交谈起来个个口若悬河,也时常领教他们如何当面称兄道弟,一旦哪个兄弟作家刚转身离开,就会立刻用尖刻的俏皮话把他撕成碎片,这样尖刻的幽默总会让我听得瞠目结舌。艺术家有一个常人所没有的优势,他们不仅可以讥笑朋友们的外表和性格,还可以嘲弄他们的作品。他们总能表达得如此一针见血,如此滔滔不绝,实在让我望尘莫及。在那个年代,谈话仍然被看作是[1]需要修炼的艺术;巧妙机智的对答要比“锅下烧荆棘的爆裂声”更受到赞赏;格言警句也还不是愚笨者可以用来冒充才智的工具,而是给文人雅士的闲谈增添风趣的佐料。遗憾的是,那些机敏的妙语我一句也不记得了。我只知道,总要在话题转到我们所从事的这个行业的另一面,也就是谈论起书稿交易的种种细节时,大家才会真正畅所欲言。在评判完一部新作的优劣之后,自然还要推测一番这本书卖出了多少本,作者拿到了多少预支稿酬,最后可以赚到多少钱。接下去我们会谈论出版商,比较哪个出版商慷慨大方,哪个小气吝啬。我们还会争论把稿件交给支付稿酬优厚的出版商好,还是交给会推销卖得好的出版商更划算。有的出版商广告做得不够好,有的则精于此道。有的出版商能够接受新潮流,有的则墨守成规。谈完了出版商我们就开始谈论经纪人,说说哪些经纪人给我们争取到了好的交易。最后还要谈谈编辑,他们欢迎哪类作品的投稿,千字稿费多少,是立刻付清还是拖拖拉拉。对我来说,这些宏论都充满浪漫情调。我能从中享受到跻身这一神秘兄弟会的亲密感。[1] 比喻愚昧人的笑声,源出《圣经·旧约·传道书》第7章:“愚昧人的笑声,好像锅下烧荆棘的爆裂声。”

第四章

在那些日子里,没有人比萝丝·沃特芙德对我更关照的了。她既有男人的智谋又有女人的任性。她写的小说别具一格,让人读了心神不宁。我就是在她的家里有一天遇见了查尔斯·史特利克兰的妻子。那天沃特芙德小姐举办了一个茶话会,她的小客厅里挤满了人。好像每个人都在交谈,只有我默默地坐在那里,不知所措。所有客人都三三两两地沉浸在自己的话题中,我实在不好意思去打断他们的话头。沃特芙德小姐是个待客周全的女主人,她看出了我有些尴尬,便走到了我面前。“我想请你过去跟史特利克兰太太聊聊,”她说,“她对你写的书可着迷了。”“她是做什么的?”我问道。

我知道自己孤陋寡闻,说不定史特利克兰太太是一位有名的作家,我好歹也得问问清楚再去同她交谈。

萝丝·沃特芙德以含蓄的神情垂下眼皮,好让她的回答更有感染力。“她专门请人到她家吃饭。你只要使劲捧她几句,她一定会请你的。”

萝丝·沃特芙德有点玩世不恭。她把人生看作就是她写小说的机会,而公众就是她的素材。只要有人赞赏她的才华,她就会时不时地请这些人到她家里盛情款待。她心里鄙视世人追逐名流的弱点,却仍能不失热情地跟他们周旋应酬,表现出一个名流女作家的大度气派。

我被带去见了史特利克兰太太,同她交谈了十分钟。除了她说话的声音很好听之外,我没有留意到她有什么特别之处。她住在威斯敏斯特的一套公寓里,与那时尚未建成的大教堂遥遥相望。因为我也住在那一带,我们就不由得感觉彼此亲近了一层。维多利亚街上的陆海军百货商店像纽带一样把住在泰晤士河与圣詹姆斯公园之间的居民联结在一起。史特利克兰太太要了我的住址,没过几天我就收到了她请我共进午餐的请柬。

我本来就没有什么应酬,便欣然接受了邀请。因为生怕去得太早,我先围着大教堂转了三圈才去她家,结果又晚到了。我进门后发现客人已经到齐。在座的有沃特芙德小姐,另外还有杰伊太太、理査德·吞宁和乔治·娄德。我们都是作家。那是早春的一天,阳光明媚,大家兴致都很高。我们天南海北地聊了很多。沃特芙德小姐显然在出席午餐前为选择装束而左右为难:按她年轻时的审美标准,她会穿一身灰绿色衣裙,手拿一束水仙花来参加聚会,而要展现她的成熟风姿就不如打扮得随意些,穿一身巴黎式长裙,配上高跟鞋。权衡再三,她戴了一顶新帽子,这顶帽子使她兴致高昂。我从来没有听到过她用这么刻薄的语言议论我们都熟识的朋友。杰伊太太深知出格的言辞是表现机智的灵魂,因此时不时地用耳语般的声调发表高见,她说的话足以让那雪白的台布羞得泛出红晕。理查德·吞宁滔滔不绝地叨咕着他的奇谈怪论。乔治·娄德则知道自己不用再显露口才,他的妙语惊人早已尽人皆知,因此他每次张口都只是把吃的东西塞到嘴里去。史特利克兰太太说话不多,但是她也有一种令人愉悦的本领,总能引导大家谈论同一个话题,每次出现冷场,她只需要适时插上一两句就能让谈话继续下去。那年她三十七岁,身材高大,体态丰腴,但不显得肥胖。她不算漂亮,但脸蛋长得挺招人喜欢,这也许主要归功于她有一双和蔼的褐色眼睛。她的皮肤缺少血色,一头黑发是精心梳理过的。她是在座的三个女人中唯一没有化妆的,相比之下反倒显得朴素而不做作。

她家的餐厅布置得在那个年代算是很有品位的,非常庄重。高高[1]的白色护墙板,绿色壁纸上挂着装在精致黑镜框里的惠斯勒的铜版画。印着孔雀图案的绿色窗帘笔直地垂挂着,地毯也是绿色的,上面的图案是一群小白兔在浓郁的树荫中嬉戏,这些装饰让人想到威廉·[2]莫利斯的影响。壁炉台上摆放着蓝色的代尔夫特瓷器。在当时的伦敦,至少有五百个家庭的餐厅布置得跟这里一模一样,简朴,有点艺术气息,但是显得有些沉闷。

我们告辞后,我是同沃特芙德小姐一起走的。因为天气很好,又加上她戴了一顶新帽子,我们决定散散步,从圣詹姆斯公园穿过去。“刚才的聚会挺不错。”我说。“你也觉得菜挺好吃的吧?我跟她说过,如果她想同作家来往,就得请他们吃好的。”“真是个好主意,”我答道,“可是她为什么要同作家来往呢?”

沃特芙德小姐耸了耸肩。“她觉得作家有意思。她想跟上潮流。我看她头脑有些简单,可怜的人,她认为我们这些作家都是了不起的人。反正她喜欢请我们吃饭,这对我们也没有什么害处。她这样做我倒是喜欢的。”

在那个年代,很多人热衷于攀附名流,他们从汉普斯台德的文艺高地一路追捧到切尼街最寒酸的画室。现在回想起来,我认为史特利克兰太太算是所有这些人当中最没有恶意的了。她年轻时在乡下过着非常平静的日子,从穆迪图书馆借来的书不只是让她读到了书中描写的浪漫故事,也让她领略到了伦敦的浪漫风情。她是真心喜欢看书的(这在她这类人中不多见,这类人大多感兴趣的是作家而不是作品,是画家而不是画作)。她给自己构造了一个想象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她可以尽情享受她在现实世界里从来享受不到的自由。当她结识了一些作家后,她感觉好像自己终于大胆地登上了一个过去只能隔着脚灯仰望的舞台。她可以亲眼一睹这些人登台表演,还能真切地感受到自己的生活天地也变得更宽广了,因为她不仅设宴招待了他们,还闯进他们的幽居小世界去拜访了他们。她接受这些作家所信奉的人生游戏规则,认为这对他们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她自己却一分钟也不想按照他们的方式来规范自己的行为。这些人道德上的种种怪癖,如同他们奇特的衣着和不合常理的奇谈怪论一样,都是能让她感到十分有趣的娱乐,但是对她自己立身处世的信念却丝毫没有影响。“史特利克兰太太有丈夫吗?”我问。“有啊。他在伦敦做事。我想是个证券经纪人吧。很无趣的人。”“两口子感情好吗?”“他们相敬如宾。如果她请你去他们家吃晚饭,你会见到她丈夫的。不过她很少请人吃晚饭。那个男人不太爱说话,对文学艺术一点儿兴趣都没有。”“为什么好女人总是嫁给无趣的男人?”“因为有脑子的男人不娶好女人。”

我想不出什么反驳的话来,于是就问史特利克兰太太有没有孩子。“有的,一儿一女。都在上学。”

这个话题已经没有什么可说的了,我们就聊起了别的事情。[1] 惠斯勒(James McNeill Whistler, 1834—1903),美国画家,现代主义艺术先驱,早年活跃于巴黎,后长期定居伦敦。[2] 威廉·莫利斯(William Morris, 1834—1896),英国画家、设计师,也是诗人和小说家。

第五章

在那年夏天,我同史特利克兰太太见面的次数不算少。我时不时地到她家里去享用气氛愉快的简便午餐,也去参加过更令人生畏的茶会。我们彼此算是很投缘。那时我还很年轻,或许她是乐意给我这个初登艰辛文坛之路的新手一些指引,而在我这一面,遇到一些不顺心的小烦恼能有个人说说心里话,知道她一定会专心倾听,还会给我一些合情合理的忠告,这又何乐而不为呢?史特利克兰太太具有同情人的才能。同情本是一种令人愉快的本领,但是常常被那些知道自己有这种本领的人滥用了。那样的同情者只要看到自己的朋友遭遇了什么不幸,便会急不可耐地扑上去尽情施展自己的各种高招巧技,这未免有点吓人。有些人听任自己的同情像油井一样喷涌不息,有时会让被同情的人无所适从。人衣襟上已经沾满了泪水,我怎么忍心再把我的泪水洒上去?史特利克兰太太运用自己的特长十分得体,她总能让你感觉你有义务接受她的同情。有一次,我因年轻人的一时冲动而对萝丝·沃特芙德谈起了这件事,她说:“牛奶是好东西,特别是加上几滴白兰地就更好喝。可奶牛却巴不得赶快把它挤掉。涨奶是很难受的。”

萝丝·沃特芙德真是个毒舌妇。没有人能说得出这么尖刻的话,但是换个角度来看,也没有人能想得出这么精妙的比喻。

史特利克兰太太还有一个特点是我喜欢的。她总能把周围环境布置得非常雅致。她的家很整洁,摆着鲜花,让人心情愉快。客厅里的印花布窗帘虽然图案显得古板,但色调明亮,看上去清新淡雅。小小的餐厅布置得颇有艺术气息,在那里用餐让人开心;餐桌式样也很好看,两个女仆身材苗条,举止得体,饭菜也做得很可口。谁都看得出史特利克兰太太是一位能干的主妇,而且会相信她肯定也是一个很好的母亲。客厅里摆着她的儿子和女儿的照片。儿子名叫罗伯特,十六岁,在拉格比学校念书,在一张照片上他穿着法兰绒衬衫,头戴板球帽,另外一张照片上他穿的是直立领子的燕尾服。他和母亲一样额头饱满,眼睛明亮有神。他看上去是个干净健康、挺有教养的小伙子。“我想他不算太聪明,”有一天我在看照片的时候,史特利克兰太太说,“可我知道他是个好孩子。性格很可爱。”

女儿十四岁。跟她母亲一样,一头乌黑浓密的长发瀑布似的披在肩上。她表情和善,眼神沉稳,这也和她母亲一样。“两个孩子长得都很像你。”我说。“是的,他们都更像我,不太像他们的父亲。”“你为什么一直不让我同他见面?”“你真想见?”

她微微一笑,笑容很甜,脸上还泛起一丝红晕;像她这个年纪的女人竟这么容易脸红,真是很少见的。或许纯真就是她最大的魅力所在。“你知道吗,他对文学一窍不通,”她说,“是个地地道道的小市民。”

她说这话的语气中毫无贬损的意味,反倒流露着深情,仿佛她直截了当把自己丈夫最大的缺点说出来,就可以让她的朋友没有机会说三道四。“他在证券交易所做事,是一个典型的经纪人。我想你一定会觉得他特别乏味。”“你觉得他乏味吗?”“怎么会,毕竟我是他的妻子嘛。我觉得他挺好的。”

她又露出笑脸,借此掩饰自己的羞涩。我猜想她可能担心我也会挖苦她——要是萝丝·沃特芙德听见她这样的真情流露,肯定少不了挖苦她几句的。她迟疑了片刻,眼神变得更温柔了。“他从不装模作样假充天才。他在证券交易所上班,赚不了多少钱。但他绝对是个好人,心地可善良了。”“我想我会很喜欢他的。”“哪天我单独请你过来跟我们一起吃晚饭。不过我有言在先,是你自愿冒险,到时候你要是觉得很无聊,可别怪我。”

第六章

但是当我后来终于和查尔斯·史特利克兰见面时,当时的情景也只是让我有机会跟他认识而已。一天上午,史特利克兰太太叫人给我送来一张便条,告诉我那天晚上她要请客,有一个客人临时有事不能出席。她请我填补这个空缺。条子是这么写的:我有必要提醒你,你一定会感到无聊之极。从一开始我就知道这次请客会很乏味。但是如果你肯光临的话,我将不胜感激。我和你可以好好聊一聊。

我感到却之不恭,便应约前往。

当史特利克兰太太把我介绍给她丈夫时,他只是冷淡地跟我握了握手。史特利克兰太太满面笑容地转身对她丈夫开了一句玩笑:“我请他来是要让他亲眼看看我是真的有丈夫的。我想他已经开始怀疑了。”

史特利克兰礼貌地轻笑一声,表示他听到了一句俏皮话,却又实在不觉得有什么好笑的,但是他什么也没有说。

又新到了几位客人,需要主人去招呼,就没有人理会我了。在客人全部到齐,只等着宣布开席的时候,我一边和一位主人要我“关照一下”的女士随便闲谈,一边暗自思忖:文明人怎么会有如此怪异的才智,能想出各种无聊的应酬来耗费自己短暂的生命?这样的晚宴就让人想不明白,为什么女主人要这么费劲地请客,为什么被邀请的客人又会这么不嫌麻烦地前来赴宴。那天在座的共有十人。大家见面时彼此冷漠,分手时如释重负。当然,这纯粹只是一个礼尚往来的社交活动。史特利克兰夫妇“欠下了”不少人情债,哪怕他们对这些人一点都不感兴趣,也还是要请他们来共进晚餐,而这些客人也都欣然光临。这到底是为什么呢?是为了避免每天吃饭总是夫妻对坐的无趣,是为了让他们家的仆人能休息半天,是没有理由谢绝,因为人家“欠”他们一顿饭。

餐厅挤得几乎无处插足。宾客中有一位皇家律师和夫人,一位政府官员和夫人,史特利克兰太太的姐姐和姐夫麦克安德鲁上校,还有一位议员的妻子。就是这位议员在议会公务缠身不能出席,我才被请来补缺。每个人都显得身份尊贵。太太们都高贵得毫不讲究自己的穿戴,更因为自信地位不凡而都面无笑容。男人则个个神气十足。反正每个人身上都显露着一副殷实富足的气派。

每个人都本能地想要营造晚宴的气氛,说话的嗓门都比平常高了几度,所以屋子里一片嘈杂的说话声。但是大家都各说各的,始终没有一个共同话题。每个人都只跟坐在自己身边的人交谈,喝汤、吃鱼和冷盘时只跟右边的邻座说话,吃烤肉、甜食和开胃菜时只跟左侧邻座交谈。他们谈论政治局势和高尔夫球,谈论自己的孩子和新上演的戏剧,谈论皇家艺术学院的画展,谈论天气,还谈论各自的度假计划。谈话一刻也没有中断过,嘈杂的说话声也越来越大。史特利克兰太太或许可以庆幸晚宴的成功。她的丈夫举止得体。也许他没有说很多话,我感觉饭局接近尾声时,坐在他两侧的女士都面露倦容,应该是跟他交谈太累了。有一两次,他太太的目光落在他身上,有几分焦虑。

用餐完毕后,史特利克兰太太站起身,领着所有的女客人走出了餐厅。史特利克兰起身把门关上,然后走到桌子的另一头,在皇家律师和政府官员的中间坐了下来。他再次把瓶里的葡萄酒传过来,还给我们递上雪茄。皇家律师夸赞酒很好,史特利克兰便告诉我们他是从什么地方买来的。于是我们就谈论起了葡萄酒和烟草。皇家律师给我们讲了一个他正在审理的案件,上校谈起了马球。我没有什么可说的,就坐在那里一声不吭,尽量礼貌地装出对他们的谈话很有兴趣的样子。我知道在座的人根本不会关心我在做什么,所以我就从从容容地打量起史特利克兰来。他比我想象中身材更高大——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想象他是个长相平平的瘦小男人。实际上他生得魁梧壮实,大手大脚,晚礼服穿在他身上有些笨拙,给人的印象多少有点像一个穿得像模像样来出席晚宴的马车夫。

他约莫四十岁,长相说不上好看,但也不丑,五官端正,只不过都比一般人大了一号,所以显得有些粗笨。他胡须刮得很干净,一张硕大的脸上光溜溜的什么也没有,看上去让人感觉有点不太舒服。头发剪得很短,颜色有点发红;眼睛不大,有时看是蓝色的,有时又显灰色。他浑身上下都显得很平常。我不再奇怪为什么史特利克兰太太谈起他来总会有些不好意思了;对于一个想在文学艺术圈里谋取一席之地的女人来说,这个丈夫的确很难给她增光。他显然没有社交才能,不过一个男人不会社交也没什么关系。他甚至也没有什么怪癖可以让他显出与平凡之辈的不同。他就是一个忠厚老实、索然无味的平常男人。我们或许会欣赏他的人品,却不愿意与他为伍。他是个可有可无的存在。他或许算得上是个品行端正的社会成员,一个好丈夫和好父亲,一个诚实的证券经纪人,但是大可不必在他身上浪费时间。

第七章

夏季临近尾声。我认识的每一个人都在忙着安排外出。史特利克兰太太要带全家人去诺福克海滨,让他们的孩子去海边玩玩,她的丈夫可以在那里打高尔夫球。我们互相道别,约好秋天再相见。但是就在我要离开伦敦的前一天,我刚从陆海军商店买完东西出来,竟然又遇见了史特利克兰太太,她带着儿子和女儿,同我一样,她也是在离开伦敦之前最后来买一些物品。我们都又热又累,我便提议一起到公园去吃一点冷饮。

我猜想史特利克兰太太很乐意让她的孩子见到我,她欣然接受了我的提议。两个孩子比照片上看到的更招人喜欢,她确实有理由为他们感到骄傲。那时我也还很年轻,所以他们在我面前一点也不感到拘谨,只顾兴高采烈地聊着他们自己的事。这两个孩子都特别可爱,健康活泼。我们坐在树荫下歇脚,大家都感到凉爽宜人。

—个小时后,他们挤上一辆马车回家去了,我则独自走回我寄宿的俱乐部去。我也许感到有一点寂寞,想着刚才见到的温馨家庭生活的一幕,我心里不由得生出一丝羡慕。这一家人看上去感情非常融洽。他们说一些外人听不懂的小笑话互相逗乐,开心得不行。如果不考虑任何其他事情,只从口才的标准来衡量的话,查尔斯·史特利克兰或许是个愚钝之人,但是他所具有的那点才智已足够应付他的生存所需,凭着这点才智就足以让一个人在生活中小有所成,更能带来生活的美满。史特利克兰太太是个有魅力的女人,她也爱自己的丈夫。在我的想象中,他们夫妇过着无灾无难的平淡生活,彼此诚实,日子过得也还算体面;再看看他们的两个孩子,品行端正,性情和气,明显会继承家族的传统而发扬光大,这样的生活也不能说是微不足道的了。他们会在不知不觉中渐渐变老,看着儿女长大成人,到了年龄就顺理成章地男婚女嫁。漂亮的女儿会当上母亲,养育一群健康活泼的孩子;英俊的儿子则会成长为仪表堂堂的男子汉,显然会是一个军人。最后老两口体面退休,安享衣食无忧的晚年,受到子孙后代的敬爱,度过平安而并非庸碌无为的一生后,寿终正寝,入土为安。

想必这也是世间无数夫妻一生的故事。这种故事中呈现的人生模式让人感到一种淳朴的清雅。它让人想到一条平静的小河,在郁郁葱葱的树荫遮蔽下蜿蜒流淌过一片片青翠的草地,最后汇入浩瀚的大海。但是大海却总是那么安详静谧,那么无动于衷,倒会让你突然感到一阵莫名的不安。也许只是因为我天生喜欢突发奇想(我的这个天性在我还年轻的那些日子就已经非常强烈了),我总感觉绝大多数人这样度过的一生中好像欠缺了一点什么。我承认这种生活有其社会价值,我也看到了人们在这种循规蹈矩的生活中享受着幸福,但是那时的我热血涌动,渴望经历更为狂野的人生旅程。我似乎感到这种安逸的快乐多少有点让人害怕。我的内心渴望某种更加惊险的生活。只要我的生活中能有变化,无论怎样的变化,还有无法预见的刺激,我随时乐意去攀登险峻的山崖,踏上暗礁险滩。

第八章

回过头来读了一遍我对史特利克兰夫妇的描写,我意识到我把这两个人物写得太模糊了。我没能写出那种可以让读者真切感受到书中人物栩栩如生的性格特点。我说不准这是不是我的失误,于是我绞尽脑汁去回想他们有哪些奇谈怪行或许可以使他们的性格显得更生动些。我觉得,只要我多费些笔墨写出他们与常人不同的言谈举止或某些离奇的生活习惯,就可以刻画出他们的独特形象。在我现在的描写中,他们就像是编织在一幅旧挂毯上的人物画像,同背景混在一起很难分辨出来,从远处看,似乎连轮廓也看不清楚,差不多只能见到一片好看的颜色而已。我只能想到一个理由为自己辩解,那就是他们没有给我留下任何特别的印象。在他们的身上只能看到这种朦胧不清的形象,就像我们平时见到的所有人一样。每一个人的生命本就只是构成社会有机体的一部分,谁都只能依赖这个有机体的支撑而生存其中,就像人体内的细胞,必不可缺,但是只要一直不出毛病,也就被湮没在一个强大的整体中无人理睬。史特利克兰一家代表了一个普通中产阶级家庭:妻子和蔼好客,痴迷于结交二三流的文坛名人,但这个癖好并不会给人造成伤害;丈夫有点乏味无趣,尽心尽力地履行着仁慈的上苍给他安排的生活职责;两个孩子漂亮健康。没有比这家人更寻常的了。我不知道这样一家人有什么值得引起好奇者注意的。

现在回想后来发生的那些事情,我不禁自问,是不是那时我过于愚钝了,竟然没有看出查尔斯·史特利克兰身上至少有一些异于常人之处?也许真是我的愚钝所致。我想从那时到现在已经过了这么些年,我对世人的了解已经增长了不少,但是就算在我最初认识史特利克兰夫妇时就已经有了今天的阅历,我也不认为我会对他们作出不同的判断。只是现在我已深知人是多变莫测的,所以如果是今天让我得知那年入秋后我一回到伦敦就听到的那个消息,我应该不会那样大吃一惊的了。

我回到伦敦还不到二十四小时,就在杰明街上遇见了萝丝·沃特芙德。“看你这副喜气洋洋的样子,”我说,“遇到什么开心事了?”

她满面笑容,眼睛里闪烁着我早已熟悉的那种幸灾乐祸的目光,这说明她准是听说了她的某个朋友的丑闻。这位文学女性的直觉始终保持高度警觉。“你见过查尔斯·史特利克兰吧?”

她不仅脸上神采飞扬,全身都显得精神抖擞。我点了点头。我猜想该不是这倒霉鬼在证券交易所亏大了,要不就是让公共汽车碾死了。“实在太可怕了,他丢下老婆跑啦。”

沃特芙德小姐肯定觉得在杰明街的人行道上探讨这个话题会辱没了这样一个好故事,所以她只是像一个艺术家那样点到为止,然后宣称自己并不了解细节。而我自然也不能小看她的能耐,认为场合不宜这样微不足道的小事就会妨碍她把故事讲完。但她还是执意不肯讲。

我紧张不安地问了她几句,可她答道:“我跟你说过啦,我什么都不知道。”然后她夸张地耸了耸肩,又说了一句,“我相信城里哪家茶馆准有个年轻女招待把活儿辞了。”

她冲我嫣然一笑,然后说约好了要去看牙医,便昂首挺胸扬长而去。这个消息与其说让我难过,倒不如说引起了我的兴趣。那时我亲身经历的生活见闻还很有限,因此当我遇到在我认识的人身上发生了这种只有在书里才能读到的故事时,我总会感到很兴奋。坦白说,现在岁月已经让我对在我的熟人中发生这种性质的事情习以为常了。可在当时,我还是感到有些震惊的。史特利克兰那时肯定已年届不惑,我认为像他这把年纪的男人还闹出风流韵事未免令人作呕。我那时还太年轻,总自以为是地认为,要是一个男人过了三十五岁还陷入爱情,那就不可能不闹出笑话的。

言归正传,听到这个消息让我感到有点尴尬,因为我动身前从乡下给史特利克兰太太写信通知了她我要回伦敦,并在信中说好如果她不回信另作安排的话,我会在某日到她家跟她一起喝茶。那天正好就是我约的日子,而我并未收到史特利克兰太太的回信。她到底想不想见我呢?说不定她是在心绪烦乱中把我的信忘到脑后了。或许我还是不去打扰她为好。不过也有另一种可能,她也许不想让这件事张扬出去,如果我爽约不去她家,反倒会让她看出已经有人把这不幸的消息告诉我了,那样就不免会让她难堪。我左右为难,既担心伤害这个无辜女人的感情,又怕介入其中会给她徒增烦恼。我相信她这时一定很难受,我不想去眼睁睁看着别人难受而自己爱莫能助。但是我内心又很渴望去看看她是如何应对这个变故的——我居然有这样的念头,连自己都感到羞愧。我不知该如何是好。

左思右想后我有了一个主意,还是如约去拜访她,就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一样,先叫女仆进去传个信,问问史特利克兰太太是否方便见我。这样可以给她一个机会,如果她不想见我就可以把我打发走。尽管如此,当我面对女仆说出这番事先准备好的话时,我还是感到尴尬极了。我站在昏暗的过道上等着回话的那会儿,心里七上八下,用尽了全部的精神力量才没有让自己夺门而逃。女仆出来了。也许是因为当时我正沉浸在紧张而兴奋的胡思乱想中,我好像从她的神色中看出她已经完全知道这家人遭遇的不幸了。“请您跟我来,先生。”她说。

我跟在她后面走进了客厅。窗帘没有完全拉开,室内光线暗淡。史特利克兰太太背光坐着。她的姐夫麦克安德鲁上校站在壁炉前面,好像是在取暖,不过他背靠着的壁炉并没有点燃的柴火。我自己感觉到了我的造访还是太唐突了。我想象他们见到我这个不速之客一定感到很意外,至于史特利克兰太太同意见我,也许只是因为她忘记了叫我改日再来。我还仿佛看出了上校对我的打扰很生气。“我不太确定你是不是记得我今天会来。”我故意用漫不经心的口气说。“我当然记得。安妮很快就会把茶点端来。”

尽管屋子里光线很暗,我还是一下子就看出来史特利克兰太太的脸都被泪水泡肿了。她的肤色本来就不太好,现在更是变成土灰色了。“你还记得我的姐夫吧?那次度假前你在这里吃饭时见过他的。”

我们握了握手。我突然感到很难为情,一时想不出有什么话可说,好在史特利克兰太太解救了我,她问起了我夏天都做了些什么。幸亏有她的解围,我总算接着这个话头说了几句,直到女仆端上茶点来。上校要了一杯苏打威士忌。“你最好也来一杯吧,艾美。”他说。“不,我还是喝茶吧。”

这是第一个迹象,能让人看出家里发生了不幸的事。我故意不作理会,尽量东拉西扯地跟史特利克兰太太闲聊。上校仍然站在壁炉前,一句话也没说。我在心里嘀咕,我该等多长时间告辞才不失礼节,同时也不停地暗自思忖,史特利克兰太太允许我来访究竟有什么原因。

客厅里没有花,夏天收起来的一些杂七杂八的小摆设也没有再摆出来。一向高朋满座的客厅里这时显得死气沉沉,让人产生一种异样的感觉,仿佛隔壁屋里停着一个死人似的。我把茶喝完。“你要吸烟吗?”史特利克兰太太问我。

她四处张望着想找烟盒,可是没找到。“恐怕没烟了。”

她突然泪流满面,匆匆跑出了客厅。

我大吃一惊。接着我想到了其中的原委,家里的香烟一向是她丈夫带回来的,现在她突然发现找不到香烟了,这就不由得勾起了她心头的忧伤,使她意识到曾经习以为常的家庭生活中的小小安逸已经不再有了,这种从不曾有过的感受让她突然感到心如刀绞。她已经清醒地知道,昔日的生活已经离她而去,不复存在了。再也不可能继续在社交的伪装下敷衍应酬了。“我看我该告辞了。”我对上校说,站起身来。“我想你肯定听说那个混蛋把她甩了吧。”上校突然像爆炸似的咆哮道。

我迟疑了片刻。“你也知道,总有人说闲话的,”我回答说,“我只是隐约听说好像是出了点事。”“他跑了。跟一个女人跑到巴黎去了。扔下了艾美,一分钱也没留下。”“这实在太遗憾了。”我说,再也找不到别的什么话可说了。

上校一大口喝干了杯里的威士忌。他五十来岁,瘦高个子,下垂的八字胡,头发花白,浅蓝色的眼睛,嘴巴显得虚弱无力。我上次跟他见面后就只记得他长着一副傻里傻气的面孔,老夸耀自己在退伍前的十年里每星期都打三次马球。“我想我不该再打扰史特利克兰太太了,”我说,“能不能麻烦你转告她,我很为她难过。如果有什么我能做的事,我很愿意效劳。”

他没有理会我的话。“我真不知道她以后可怎么办。还有两个孩子呢。难道让他们靠空气过日子?十七年啊!”“什么十七年?”“他们结婚十七年,”他没好气地说,“我从来就不喜欢这个人。当然了,他好歹也是我的妹夫,我一直都尽量顾着面子。你还以为他是个好男人?艾美压根儿就不该嫁给他。”“事情就这么了结了?”“她只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跟这个家伙离婚。你刚进来的时候我就在对她说这个事。‘赶快开火打离婚仗吧,亲爱的艾美,’我就是这么说的。‘为了你自己,为了你的孩子,你都该这么做。’最好别叫我看见他。我非得揍死他不可。”

我禁不住想,麦克安德鲁上校要完成这个任务恐怕有些难度,因为我清楚地记得史特利克兰是个身强力壮的大汉,不过我什么也没说。一个人在道德上受到羞辱而义愤填膺,却没有足够的臂力直接教训恶人,这总是会让人痛恨的。我刚打定主意再次告辞,史特利克兰太太又回到客厅里来了。她已经把眼泪揩干,还在鼻子上抹了点粉。“不好意思,我刚才失态了,”她说,“你还没走,太好了。”

她坐了下来。我压根儿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谈论别人的私事,总会让我感到有点难为情。那时候我还不知道女人都有难以摆脱的天性,只要有人愿意听,她们就会兴致勃勃地倾诉自己的隐私。史特利克兰太太似乎在竭力克制着自己的悲伤。“是不是有人在议论我的事?”她问道。

她的话让我很吃惊,原来她是猜想我已经完全知道了她所遭遇的家庭变故。“我刚回到伦敦。只见到了萝丝·沃特芙德一个人。”

史特利克兰太太把双手使劲握在一起。“把她说的话原原本本告诉我。”我迟疑不定,可她执意催我讲,“我特别想知道。”“你知道总有人爱说三道四的。她这人本来就喜欢捕风捉影,是不是?她说你丈夫离开你了。”“就这些吗?”

我决定不告诉她萝丝·沃特芙德在跟我分手时说的涉及茶馆女招待的话。我只好撒谎。“有没有说他是跟谁一起走的?”“没有。”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下载完整电子书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 2020 txtepub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