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集(全8册):推理小说中的“圣经”(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1-08-02 16:4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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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柯南·道尔

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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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全8册):推理小说中的“圣经”

福尔摩斯探案集(全8册):推理小说中的“圣经”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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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9787550248076本书由北京凤凰壹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1

血字的研究

Ⅰ.原陆军军医部医学博士约翰·华生回忆录一 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一八七八年,我取得伦敦大学医学博士学位后,就到纳特利继续进修为军队外科医生开设的课程。完成学业后,又立即被派到诺桑伯兰第五炮兵团担任军医助理。这个兵团当时驻扎在印度。在我赶到部队报到前,第二次阿富汗战争已经爆发。我在孟买上岸时,听说我所在的部队已经通过关隘,深入敌境。尽管如此,我还是跟着一群和我处境一样的军官继续赶路,安全到达了坎大哈。我在那里找到了自己所属的兵团,并立刻进入我的新角色。

这次战争给很多人带来了荣誉和晋升,可对我来说只有不幸和灾难。我被转调到伯克利尔兹旅,和他们一起参加了迈旺德那场决战。战斗中,一颗长滑膛枪子弹击中我的肩膀,打碎了我的骨头,还擦伤了锁骨下面的动脉。要不是我那忠诚勇敢的勤务兵摩瑞把我拖到马背上,安全地带回英国阵地,我可能就要落到那些凶残的敌军手上了。

伤痛让我筋疲力尽,再加上长期的艰辛劳累,使我更加虚弱。于是我和大量伤员一起坐火车,被转移到白沙瓦的后方医院。在那里,我逐渐康复起来,已经能够在病房里四处走动,甚至还能到阳台上晒一会儿太阳。可是这时,我又被当地的一种伤寒疾病给击倒了。好几个月,我都昏迷不醒,在死亡的边缘挣扎。后来,我终于恢复了知觉,并进入康复阶段,但身体仍然非常虚弱和消瘦。医疗委员会决定立刻送我返回英国,一天也不能耽误。于是,我乘坐“欧朗提斯河号”运兵舰被遣送回国。一个月后,我在普次茅斯码头上岸。那时,我的身体状况已经损害到几乎不可挽回的地步。幸运的是,仁慈的政府准许我在接下来的九个月休养身心。

在英国,我举目无亲,像空气一样自由,或者说像一个一天收入十一先令六便士便满足的人那样不受约束。在这种情况下,我很自然地就被吸引到伦敦这个大染缸去了。大英帝国所有游手好闲的懒汉全都汇集在此地。我在斯特兰德大街的一家私人旅馆待了一段时间,过着无所事事和毫无意义的生活。因为花钱心里没数,还经常超出实际经济能力,我的日子变得异常紧张起来。我很快意识到,要么离开这里到乡下定居,要么彻底改变我的生活方式。我选择了后者,并下定决心离开这家旅馆,到其他不太高档和奢侈的地方住下来。

就在我做出决定的那一天,当我站在克莱梯利安酒吧门口时,忽然有人轻轻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我转身一看,原来是小斯坦福德,他是我在巴特时的一个助手。在伦敦这茫茫人海中,竟然能够遇见一个熟人,对于一个孤独的人来说,的确是一件令人感到非常愉快的事情。从前斯坦福德并不是我特别亲密的朋友,但这并不妨碍我现在热情地向他打招呼。而他,见到我似乎也很高兴。狂喜之后,我邀请他到霍尔本餐厅与我共进午餐,于是我们就一起乘车出发了。

当我们的马车穿过熙熙攘攘的伦敦街道时,他不加掩饰,惊奇地问道:“华生,你都对自己做了些什么?看你骨瘦如柴,面黄肌瘦的样子。”

我把我的冒险经历简短地对他说了,话还没讲完,就已经到目的地了。

当他听完我的遭遇后,同情地说道:“可怜的人啊!你现在在做什么?”“我正要找个住处,”我回答道,“看看是否能以公道的价格租几间舒适的房子。”

我的同伴说:“真是怪事,你是今天第二个对我说这种话的人了。”

我问道:“第一个是谁?”“一个在医院化验室工作的家伙。今天早上他还在抱怨,因为找不到人跟他合租。他已经看好了几间好房子,但一个人承担不起租金。”“好啊!”我叫道,“如果他真的想找人合租的话,我就是他要找的那个人。比起一个人住,我更喜欢有个伴儿。”

小斯坦福德从酒杯上方相当奇怪地看着我说:“你还不知道夏洛克·福尔摩斯吧。要是作为一个长期的伙伴,你可能不会喜欢他的。”“为什么?他有什么不好吗?”“哦,我没有说他有什么不好的,只是脑子有点古怪——总是对某些科学领域特别入迷。据我所知,他是一个非常正派的人。”

我说:“我想他是个医科学者吧?”“不是,我不知道他在干些什么。我相信他对解剖学非常精通,还是个一流的化学家。但是,据我所知,他从来没有经过系统的医学课程的学习。他的研究非常广泛和古怪,并积累了大量稀奇古怪的知识,连他的教授都大为吃惊。”

我问道:“你从来都没有问过他都在干些什么吗?”“没有,他是个城府很深的人,尽管话题投机的时候,他也能够毫无隐讳地畅谈。”

我说:“我倒想见见他。如果要和别人合住,我更愿意跟一个安静好学的人住一起。我现在还不够强壮,受不了吵闹和刺激。在阿富汗已经受够了,这辈子再也不想受这种苦了。我怎么才能够见到你这位朋友呢?”

我的同伴回答说:“他一定在实验室里。他要么好几个星期都不去那儿,要么就整天在那里工作。如果你愿意,我们吃完午餐就一起坐车过去。”“当然愿意啦!”我回答道。随后,我们逐渐把话题转移到别的地方了。

离开霍尔本后,在驱车前往医院的路上,斯坦福德又给我讲了一些关于将要和我合租的那位先生的详情。

他说:“如果你和他关系处不好可不要归咎于我。我只是在实验室偶尔见到他,对他的事情知道得不多。你提议这样安排,所以就不要让我负责了。”“如果我们相处不好,分开也很容易的。”我回答道。“斯坦福德,我觉得,”我盯着同伴补充道,“你肯定有别的原因想撒手不管这件事了,是不是这个家伙的脾气真的让人难以对付,或者其他原因?别拐弯抹角的。”

他笑着说道:“真的难以用言语表达出来。依我看,福尔摩斯有点太科学了,几乎接近于冷血的程度了。我记得有一次,他拿了一小撮新鲜的植物碱给朋友品尝。你知道,他并没有恶意,只是出于一种为了得到精确效果的调查动机罢了。说句公道话,我认为他自己也会吞吃一块的。他似乎对得到确切严谨的知识充满了激情。”“这也没什么不对的?”“是的,但是可能过头了吧。他后来甚至在解剖室里用棍子抽打尸体,你该认为是一件相当怪诞的事情吧。”“抽打尸体?”“是啊,为了证实人死之后还能不能造成什么样的伤痕。我亲眼看见他这么干过。”“可是你不是说他是个医科学者吗?”“是啊。天晓得他研究的是些什么东西。我们到了,你自己看看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吧。”说着我们就下车走进了一条狭窄的小巷,穿过一扇对着一所大医院侧边开的小门。这里我很熟悉,不用带路我们就走上了阴暗的石梯,穿过一条长长的刷得雪白的两旁有暗褐色门的走廊。走廊的尽头是一个低矮的拱形通道,从这里通向化验室。

这是一间高大的屋子,杂乱地摆放着多得数不清的瓶子。高矮不一的桌子摆得到处都是,上面堆满了蒸馏器、试管和发出蓝色火焰的小型本生灯。屋里只有一个研究者,正伏在远处的一张桌子上全神贯注地工作着。听到我们的脚步声,他环视了一周,然后跳起来,高兴地欢呼道:“我找到了!我找到了!”他冲我的同伴叫喊着,手里拿着一个试管跑了过来,“我找到了一种只能用血红蛋白来凝结的试剂,用其他的都不可以。”即使他发现了金矿,也不见得会比现在更高兴。

斯坦福德介绍我们:“这位是华生医生,这位是福尔摩斯先生。”“您好!”他使劲握着我的手诚挚地说道。难以置信他有这么大的力气。“您去过阿富汗,我觉得。”

我惊讶地问道:“您是怎么知道的?”“算了,”他轻轻地笑着说,“现在的问题是血红蛋白。您可能已经看出我的发现的重要性了吧?”

我回答说:“实验研究上,无疑它是令人感兴趣的,可是在实际用处上……”“啊,先生,这是多年来法医学上最实用的发现了。您没有看出来它给我提供了一种绝对可靠的检测血迹的方法吗?现在请到这边来!”他急切地抓住我的上衣袖子,把我拉到他刚才工作的那张桌子面前。“让我们先弄点新鲜的血液。”他说着,用一根长长的大眼粗针刺破了自己的手指,然后用化学吸管吸了一点血液。“现在我把这一滴血加到一升水里。您看,这种混合液和清水看起来没什么区别。血液所占的比例不超过百万分之一。然而,我毫不怀疑我们仍然能够得到一种特定的反应。”他说着往容器里丢了几颗白色的结晶体,接着又滴了几滴透明液体。溶液立刻呈现出一种晦暗的红褐色,一些呈褐色的粉末状物质沉淀到玻璃瓶底。“哈!哈!”他拍着手,像个小孩子得到新玩具那样高兴地喊道,“您觉得怎么样?”

我说:“看起来这是一个非常奇妙的实验。”“棒极了!棒极了!使用愈创树脂检验的陈旧方法,非常笨拙和不确定。使用显微镜检验血细胞也有同样的问题。如果过几个小时血迹干了的话,就没有意义了。现在,不管血迹是新的还是旧的,它看来都会很好地发生作用。如果这个检验方法能够早些被发现,现在世界上许多逍遥法外的人早就受到应有的惩罚了。”

我小声地说道:“的确如此!”“很多刑事案件往往取决于这一点。可能案件发生好几个月后某人才会受到怀疑。在他的床单或者衣服上发现了褐色的斑点,究竟是血斑、泥点、铁锈、水果渍呢,还是其他什么东西?这是一个让许多专家都感到为难的问题。为什么呢?因为没有可靠的检验方法。现在,我们有了夏洛克·福尔摩斯检验方法,就不再有任何困难了。”

他说话的时候,双眼炯炯发光。然后他把手放在胸口前鞠躬行礼,仿佛是在对他想象中鼓掌的观众致谢。“可喜可贺。”我说道,看到他那兴奋的模样我相当惊讶。“去年发生在法兰克福的冯·彼少夫一案,如果用到这个检验方法的话,凶手肯定已经被绞死了。另外还有布拉德福的梅森、声名狼藉的马勒、蒙彼利埃的洛菲沃和新奥尔良的赛姆森……我可以举出二十来个用这种检测方法能起决定性作用的案件。”

斯坦福德大笑起来,说:“你好像就是一本犯罪档案。你或许可以办一份报纸,就叫《警务旧闻》。”“读这样的报纸可能会非常有趣的。”福尔摩斯说着把一小块膏药贴到他手指的伤口上。“我必须得小心一点,”他转过身微笑着,接着又说,“因为我经常和毒品接触。”说着他伸出手来。我看到他的手上几乎贴满了类似的膏药,强酸使他的手都变色了。“我们到这儿来有点事,”斯坦福德说着坐到一只高三脚凳上,用脚把另一只凳子向我这里推了推,然后说,“我这位朋友想要找个住处,因为你正抱怨找不到人合租,所以我想最好还是让你们见见面。”

福尔摩斯听到要和我合租的消息,看起来很高兴,他说:“我看中了贝克街的一套房子,很适合我们居住。您不介意浓烈的烟草气味,是吗?”“我自己一直抽‘船’牌香烟的。”我回答道。“很好。我总是热衷于化学药品,有时候也会做实验,那会打扰到您吗?”“绝不会。”“让我想想——我还有什么其他缺点?我心情沮丧的时候,接连数日都不说话的;当我那样的时候,您可不要认为我在生闷气,不用管我,我很快就会好的。现在您有什么需要坦白的吗?两个人在他们同住之前,相互知道各自最不好的地方也是无妨的。”

看到他这样盘问,我笑了起来,说道:“我养了一只小斗犬。我讨厌吵闹,因为我的神经受过刺激。我说不准什么时间起床,另外,我十分懒惰。原先身体好的时候,我还有其他不良习惯,但是目前主要的就是这些了。”

他不安地问道:“您把拉小提琴也包括在您的吵闹范围内吗?”

我回答说:“那取决于演奏者。拉得好,就像是进入仙境般享受,要是拉得不好……”“啊,那就没关系了。”他高兴地喊道,“如果您对房子感到满意的话,我想我们这件事情就达成一致了。”“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去看看房子?”

他回答道:“明天中午您到这儿叫我一声,我们一起去把事情都安排下来。”“明天中午准时见。”我握着他的手说道。我们离开的时候,他仍然沉浸在自己的化学实验中。然后我和斯坦福德就一起走向我住的饭店。“顺便问一句,”我突然站住,转向斯坦福德说道,“他究竟是怎么知道我是从阿富汗回来的?”

我的同伴露出神秘的笑容说道:“这就是他的特别之处,很多人都想知道他是怎样看穿问题的。”“噢,一个谜,不是吗?”我搓着手叫道,“真够刺激的。我非常感谢你让我们认识。你知道,‘人就是人类研究的适宜对象。’”“那么,你可得好好研究研究他。”斯坦福德在和我告别的时候说,“但是你会发现,这真是个难题。我敢打赌,他知道你的事情比你知道他的要多得多。再见!”“再见!”我回答道。然后就慢步走向我住的饭店,我对这个新认识的朋友相当感兴趣。二 演绎法

按照他的安排,我们第二天见了面,并一起去看了上次我们见面时他所说的贝克街221号B座的房子。它有两间舒适的卧室和一间宽敞通风的客厅,屋里的布局让人感到愉快,两扇宽大的窗户让室内非常明亮。这套房间无论从哪里看都令人满意,我们分摊房租以后,就更合适了。我们当场成交,马上签订了合同。当天晚上,我就将我的行李从饭店搬了出来。第二天上午,福尔摩斯也把他的几个盒子和旅行皮箱搬了进来。我们花了两天工夫把我们的东西从包里取出来摆放到最佳位置。安排妥善后,我们就逐渐安顿了下来,也慢慢适应了这个新环境。

福尔摩斯不是一个难相处的人。他举止沉静,生活很有规律,晚上十点以后没有休息的情况是非常少见的。早晨,他总是在我起床以前就吃完早餐出去了。有时,他整天都待在化验室里,或者在解剖室里;偶尔也会步行到很远的地方,看起来是去城市里的贫民区。在他想要工作的时候,没有任何东西能够阻止他的那份激情;但是偶尔也会有相反的情况,他会接连数天躺在客厅的沙发上,一天到晚几乎一句话都不说,也不活动一下。每当这种情况发生时,我注意到他眼里流露出一种心不在焉、茫然失措的神情。要不是他的生活有节制,并且洁身自爱的话,我几乎都要怀疑他是否沉溺于服用麻醉剂了。

好几个星期过去了,我对他生活目标的好奇心也在逐渐加深。他的外貌一眼看去就会引人注目。他身高超过六英尺,因为身体过分消瘦而显得格外修长;除了偶尔怅然若失的时候,他的眼睛总是非常犀利;他细长的鹰钩鼻子让他显得十分警觉和果断;下巴方正突出,表明他是个有毅力的人。他的双手总是沾满了墨迹和化学品留下的痕迹,但是却异常灵活。因为在他熟练地操作那些易碎的实验仪器时,我经常有机会在旁边观察。

我承认福尔摩斯引起了我强烈的好奇心,而且我也经常尽力打破他烦恼时候的沉默寡言,如此一来,读者一定认为我是个无可救药的好管闲事之人。然而,在您下结论以前,请记住,我的生活是多么无聊空虚,能够引起我注意的事情又是多么的匮乏。我的健康状况又不允许我在天气不好的时候外出,除非天气特别晴朗。另外,没有一个朋友来看我,来打破我无聊单调的生活。在这种情况下,我自然对围绕在我同伴身边的一些小秘密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并且花了我大部分时间和精力来揭示这些秘密。他不是在研究医学,在答复我的一个问题时,他自己亲自证实了斯坦福德在这一点上的看法。看起来他既不是为了取得科学学位而研究学习任何课程,也不是为了进入学术界而采取公认的捷径。但是他在某些方面的研究热情却是不寻常的。在一些古怪的领域,他的知识格外丰富,他极为准确的观察力使我大为震惊。想必没有人会像他这样努力工作去获得如此精确的知识,除非有明确的目的。那些盲目读书的人很难在学术上达到精深的造诣,除非有很好的理由,否则不会有人会在这些琐事上花费工夫的。

他无知的一面,如同他知识渊博的一面一样惊人。关于现代文学、哲学和政治,他显得一无所知。当我引用托马斯·卡莱尔的文章的时候,他竟幼稚地向我打听卡莱尔是什么人,做过什么事情。最让我感到吃惊的是,我偶然发现他竟然不知道日心说和太阳系的构成。一个十九世纪的文明人类竟然不知道地球围绕着太阳运行,我简直无法理解这种怪事。

看到我吃惊的表情,他笑了笑,说道:“你似乎感到很惊讶。即使我知道,我也会尽全力忘记它。”“忘记它!”“你看,”他解释道,“我认为一个人的大脑本来就像一间小的空阁楼,你不得不有选择地布置一些家具。傻瓜才会把他偶然遇见的各种各样的破烂玩意儿都吸收进去。一旦如此,那些可能有用的知识反倒被挤出来了,或者充其量是和其他许多东西乱七八糟地搅在一起,想取出来的时候就会有困难了。因此,一个有经验的人确实会非常小心地挑选他需要的东西装进他那阁楼般的脑袋中。除了工作中可能用得到的工具,他不会带其他任何东西的,但是他拥有他所需要的全部种类,并且摆放得井井有条。如果认为这个小房间有弹性的墙壁,能够任意伸缩,这种想法就大错特错了。我敢说,终有一天,当你增加知识的时候,你就会忘记以前你知道的东西。因此,不要让无用的东西把有用的东西挤出去,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

我抗议道:“但是那可是太阳系啊!”“这究竟和我有什么关系?”他不耐烦地打断我,“你说我们是绕着太阳走,可即便我们绕着月亮走,这会对我或者对我的工作创造什么价值吗?”

我正要问他,他到底是做什么工作的,但是他的态度告诉我这个问题可能是不受欢迎的。我仔细思考了我们简短的谈话,竭力从中找出我的思路。他说他不会学习那些跟他目标无关的知识,因此他所具备的全部知识,已经令他满意了。我在心中列举了若干他了解得特别深的学科,甚至用铅笔把它们写了下来,写完后我忍不住笑了。内容是这样的: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学识清单

1.文学知识——零;

2.哲学——零;

3.天文学——零;

4.政治学——知之甚少;

5.植物学——不全面,精通颠茄制剂、鸦片,毒药一般,但是对实用园艺学一无所知;

6.地质学知识——注重实用性,但是有限,他一眼就能看出不同土质的区别,散步回来后,他曾让我看他裤子上的泥点,并能根据它们的颜色和浓度告诉我是在伦敦什么地方溅上的;

7.化学知识——渊博;

8.解剖学——精确,但不系统;

9.轰动性文献——广博,他似乎知道这个世纪发生的每一件恐怖案件的细节;

10.小提琴拉得很好;

11.是单棍、拳击和击剑方面的高手;

12.有丰富实用的英国法律知识。

我在清单上写了这么多,还是很失望,顺手将它扔到火里,并对自己说:“既然我把他所有这些造诣联系起来,还是不能知道这个家伙在干些什么和什么工作需要它们,不妨立马打消这个念头。”

我记得已经在上面提到过他在小提琴方面的天赋,那是非比寻常的,但是和他其他所有的本事一样有些离奇古怪。我很清楚他能拉一些难度很大的曲子。因为在我的请求下,他为我拉过若干门德尔松的抒情曲和一些他喜欢的其他曲目。可是他一个人的时候,几乎不会拉出什么像样的或者人们熟悉的曲子。往往在晚上的时候,他躺靠在扶手椅上,闭着眼睛,漫不经心地拉着斜放在膝盖上的小提琴。有时音调高昂而悲哀,有时古怪而欢畅。明显,这些琴声反映了当时支配着他的情绪,不过到底是这些音乐助长了这种情绪,还是他一时兴起想这么拉,那就超出我的判断力了。我非常反感这些气死人的独奏,要不是他经常在结束后迅速拉上好几首我喜欢的曲子,作为对我耐心的小小补偿,我早就忍不住了。

开始的一两周,我们没有任何拜访者,我想当然地认为我的同伴和我一样没有什么朋友。但是,我很快发现他有很多熟人,而且来自社会的各个阶层。其中有一个个头矮小、气色不好、贼眉鼠眼、长着黑色眼睛的家伙。经介绍,我知道他是雷斯垂德先生,每个星期他都会来三四次。一天上午,一个穿着时髦的年轻姑娘前来拜访,待了半个多小时。那天下午,还来了一个头发花白、衣衫破烂的客人,看起来像个犹太不法商贩,在我看来他非常紧张,后面还紧跟着一个邋遢的上了年纪的女人。还有一次,一个长着白发的老绅士来拜访我的伙伴。另外一次,有一个穿着棉绒制服的铁路工人上门找他。每当这些让人难以归类的人出现的时候,夏洛克·福尔摩斯总是恳求要使用客厅,我只好退回到我的卧室里去。他总是因为给我带来这样的麻烦而向我道歉。他说:“我不得不利用这个房间作为办公的地方,这些人都是我的委托人。”我又得到了一次向他直接提出问题的机会,但是为了谨慎起见,我没有强人所难逼他向我吐露自己的秘密。在那时我猜想他肯定有充分的理由不谈他的职业。可是,没过多久,他就自愿地改变主意说起了这个问题。

那是在三月四日,我有充分的理由记得,我比平时起得稍微早了一点,发现福尔摩斯还没有吃完早餐。房东太太对我晚起的习惯早就习以为常,所以并没有给我准备好座位和咖啡。我当时不知怎地就火冒三丈,按响了铃铛,并且简单粗鲁地告诉房东太太我已经起来了。然后我从桌子上拿起一本杂志,借此消磨时间,而我的同伴却默默地用力嚼着他的烤面包。杂志上有一篇文章的标题被做了标记,我自然就从这儿看了起来。

文章标题稍微有些夸大,叫《生活教科书》。它试图说明:一个善于观察的人,如果对他所接触的事物进行准确无误和系统的观察,可能会有多么大的收获。对于这篇文章我感觉确实标新立异,有其独到之处,但未免有些荒谬。文章推理上是严谨和紧凑的,但依我看来,结论有些牵强附会,言过其实。作者断言,从一个人瞬间的表情、肌肉的抽动以及眼睛的晃动,都能推测出他内心的想法。按照作者的说法,对于一个在观察和分析上训练有素的人来说,“欺骗”是不可能的事情。他的结论和欧几里得的定理一样准确。在不了解情况的人看来,这些结论确实令人震惊,他们很可能把他当成是一个通灵巫师,直到他们弄清楚得出结论的所有步骤。

作者写道:“一个逻辑学家不需要看到或听过大西洋或者尼亚加拉大瀑布,就能从一滴水推知它们有无存在的可能。因此生活的全部就是一条巨大的锁链,无论什么时候只要我们看到其中的一环,就自然可以推测到锁链的全部了。就像所有其他技术一样,科学的推断和分析只有经过长期耐心的钻研才能获得,即使穷尽其一生,也未必能够达到最高境界。初学者在将注意力转向那些具有高难度的行为和精神方面的问题前,可以从比较基础的问题入手。例如碰到一个很普通的人,看一眼马上就能知道这个人的过去和他所属的职业或者行业。看起来这种训练好像有些幼稚,但它却能够让观察力变得敏锐起来,并且能告诉你从哪里观察,以及应该观察些什么。一个人的指甲、上衣袖子、鞋子和裤膝、虎口上的老茧、他的表情、衬衣袖口,其中的任何一点都可以清楚地反映他的职业。如果把所有这些联系起来,还不能给予有能力的调查人员启示的话,无论如何都是非常不可思议的事情了!”

读着读着,我把杂志往桌子上一扔,大声说道:“真是胡说八道!我从来没有读过这样的垃圾文章。”“是什么文章?”福尔摩斯问道。“哦,这篇文章。”我边坐下来吃早餐,边拿着调羹指着那篇文章说,“我猜你已经读过了,因为上面做了标记。我不否认它写得很精彩,然而,还是不免让我发火。显然,这是一个躲在书房里只会空谈和无所事事的人凭空捏造出来的似是而非的理论。完全不切实际!我倒想看看要是把他关进地铁的三等车厢里,问他车厢里每个人的职业会是什么结果。我愿意和他下一千比一的赌注。”“那你准会输钱的。”福尔摩斯冷静地说道,“是我写的那篇文章。”“你?”“是的,我很善于观察和推理。在这篇文章里我所表达的理论,在你看来是如此荒诞不经,但是它们真的是非常实际的,实际到我要靠它们来生活。”“那怎么可能呢?”我不禁问道。“噢,我有自己的职业。我猜想这世界恐怕只有我一个人是干这个的。我是一个‘咨询侦探’,如果你能够理解的话。在伦敦,有许多政府侦探和私人侦探。当这些家伙遇到困难的时候就会来找我,我就设法把他们引导到正确的方向上去。他们把全部证据提供给我,一般情况下,我都能够利用到我的犯罪史知识,纠正他们的错误。关于犯罪行为有大量的相似之处,如果你对一千件案件的细节都一清二楚,却不能解释第一千零一件案件的话,那真是怪事。雷斯垂德是一位众所周知的侦探,最近他在一起伪造案件中不知所措,所以不得不来找我。”“其他形形色色的人呢?”“他们大部分都是由私人调查机构指引来的。他们都是一些遇到麻烦、需要一点指引的人。我留心听他们的故事,而他们听从我的评论和见解,然后我就对此收取费用。”

我说:“你的意思是说,你不用出门就能够解决问题,而其他人尽管自己目睹了全部细节也无法解决?”“的确是这样。我有一种凭直觉感知的能力。有时也会出现稍微复杂的案子,于是,我只好亲自跑一趟。你知道,我有大量专门的知识,利用这些知识,就能轻松地解决问题了。那些在文章中提到的推理规则引起了你的蔑视,但对我来说,在实际工作中,却是非常宝贵的。观察力是我的第二天性。在我们第一次见面时,当我告诉你,你是从阿富汗回来的,你好像还很吃惊呢。”“很可能别人告诉过你。”“根本没那回事。我当时一看就知道你是从阿富汗回来的。出于长年以来养成的习惯,一连串念头迅速在我脑海中闪过,以至于我没有意识到中间的步骤就得出了结论。不管怎样,这个过程还是有一定步骤的。我是这样推理的:一位具有医务工作者模样的先生,却是一副军人神态,显然他是个军医;他刚从热带地区回来,因为他的脸色黝黑,而那不是他皮肤本来的颜色,因为他的手腕处的皮肤白皙;他经历了艰难和疾病的折磨,因为他那憔悴的脸已经表现得很清楚了;他左边的肩膀受过伤,活动起来有些僵硬和不自然。那么一个英国军医能在热带地区的什么地方历尽艰辛并且受过肩伤呢?显然在阿富汗了。整个思考过程没用到一秒钟。接着我就说出你是从阿富汗回来的,你还感到惊奇呢。”“你一解释,事情就相当简单了。”我微笑着说道,“你让我想起了埃德加·爱伦·坡小说中的人物——侦探杜宾。我真想不到小说以外还真存在这种人。”

福尔摩斯站起来点燃了他的烟斗,讲道:“你可能认为把我和杜宾相比对我是一种恭维。但是,依我看来,杜宾是个非常低劣的家伙。他总是安静地等上一刻钟,然后再打断他朋友的思路,这种把戏过于卖弄和肤浅了。他有分析问题的天赋,但一点也算不上爱伦·坡想象中的天才人物。”

我问道:“你读过加博里约的作品吗?你认为莱克这个人算得上侦探吗?”

福尔摩斯嘲笑地“哼”了一声。“莱克是个令人痛苦的大笨蛋。”他愤怒地说道,“他只有一件事值得提一下,那就是他的干劲儿。那本书简直糟糕透顶。其实书中的关键问题就是如何去识别一个无名的罪犯。我可以在二十四小时之内解决这个问题,但是莱克却花了大约六个月的工夫。这么长的时间都可以为侦探们写出一本教科书了,教教他们应该避免犯什么样的错误。”

看到他这样贬低我所钦佩的两个人物,我感到相当愤怒。于是我走到窗口边,站着望向窗外繁忙的街道,自言自语道:“这个家伙可能很聪明,但是他也太骄傲自满了。”“这些日子一直没有案件或者犯罪分子。”福尔摩斯牢骚满腹地抱怨道,“做我们这行的人,脑袋还有什么用处啊?我很清楚我的脑袋可以让自己出名。从来没有人像我这样,在调查犯罪方面有数量众多的研究,更不会有我这般天生的才能。但是结果怎样呢?现在竟然没有案件可以侦查,或者,至多只是些笨手笨脚的犯罪行为,动机显而易见,即使苏格兰场的警官也能一眼看穿。”

我对他这种自夸的谈话感到非常懊恼,想换个话题。“我想知道这个家伙在找什么?”我指着一个身体强壮,穿着朴素的人问道。那个人正在街对面缓慢地走着,焦急地看着门牌号码,手里拿着一个蓝色大信封,显然是个送信的人。

福尔摩斯说:“你是说那个退伍的海军中士吗?”“又在自夸说大话了。”我心里想道,“他知道我无法证实他的猜测。”

这个想法还没从我的脑海中消失,我们观察的那个人看了一眼我们的门牌号后,就飞快地从街对面跑了过来。一阵响亮的敲门声后,楼下传来低沉的谈话声,然后楼梯上响起了沉重的脚步声。

他走进房间,把信交给了我的朋友,说道:“这是给福尔摩斯先生的。”

刚好有机会挫一下他的傲气。他刚才随口一说,肯定没想到这一步。我用平和的语气说道:“小伙子,请问你的职业是什么?”“门警,先生!”那人粗声地说道,“制服拿去修补了。”“过去呢?”我有点恶毒地瞧了一眼我的伙伴问道。“中士,先生,皇家海军陆战队轻步兵。先生,没有回信吗?好的,先生。”

他咔嚓一声立正,举手敬礼,然后就走了。三 劳瑞斯顿花园神秘事件

福尔摩斯那套理论的实用性通过这一案例又得到了新的证明,我承认,这让我相当震惊。我对他的分析能力也更加钦佩了。然而我心中仍然存有一些疑虑,想这会不会是他事先安排好的一个圈套,目的是为了戏弄我,然而他欺骗我究竟有何目的,这让我百思不得其解。当我看他的时候,他已经看完了信件,双眼看起来有些茫然失神,毫无光泽,这说明他正在冥思苦想。

我问道:“你到底是怎样推理出来的?”“推理什么?”他不耐烦地说道。“就是他是个退伍的海军陆战队中士。”“我没有时间谈论这些小事。”他粗鲁地回答说,接着微笑道,“请原谅我的无礼。你打断了我的思路,不过这也没关系。那么你是真的看不出他原来是个海军陆战队的中士吗?”“确实看不出。”“知道这件事并不难,但要让我解释为什么知道,就不容易了。如果要你证明二加二等于四,你可能就会感到困难了,然而你是非常确信这个事实的。即使隔着一条街,我也能看到这个家伙手背上有一个蓝色大锚的刺青,那带有海洋的味道。不管怎样,他的举止很像军人,留着规定式样的络腮胡子。从这一点上,我们就可以判断他是个海军陆战队员。他的态度有些自高自大,而且带有一些颐指气使的神气,你肯定留意到他昂首挥杖的习惯了吧。从表面上看,他是一个稳重、得体的中年人——所有这一切的事实让我相信他曾经是一名中士。”

我不禁喊道:“太精彩了!”“这很普通。”福尔摩斯说道。然而,从他的表情来看,他对我明显的惊讶和钦佩之情是感到满意的。“我刚刚还说没有罪犯,看来我错了——看看这个!”他把那个看门人送来的信件扔给我。“哎呀,”我匆匆看了一下不禁叫道,“真可怕!”

他冷静地说:“看起来的确有些不寻常。你介意大声为我读一遍吗?”

这就是我读给他听的那封信:

亲爱的福尔摩斯先生:

昨天晚上,在布里克斯顿路尽头的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发生了一件不幸的事。凌晨两点左右,巡警看见该处有灯光晃动,因为房子是空置的,所以怀疑出了什么问题。他发现门是开着的,前屋没有任何家具,里面有一具男人的尸体,穿着整齐,在他口袋里发现了名片,上面写着“伊诺克·J.德雷伯,美国俄亥俄州克利夫兰”。既没有被抢劫,也没有发现任何能说明死亡原因的痕迹。房间里有几处血迹,可是死者身上并没有伤痕。他是如何进入这所空置的房间的,我们百思不得其解,这的确是个难题。如果您能在十二点之前赶到,我将在此等候。在收到您的回信之前,现场一切都会维持原状。如果您不能来,我将会告诉您详细情况。若蒙赐教,不胜感激。您忠实的托拜厄斯·格雷森“格雷森是苏格兰场最优秀的警探,”我的朋友评论道,“他和雷斯垂德都是从那一群笨蛋中精心挑选出来的佼佼者。两人都可谓思维敏捷且机警干练,却也都循规蹈矩。他们钩心斗角,就像一对心高气傲的美人一样相互妒忌。如果他们两个都插手这起案子的话,肯定会有好戏看的。”

我很吃惊福尔摩斯对于此事镇定自若的样子。我叫道:“刻不容缓,需要我为你叫辆马车吗?”“我还没有确定是否应该去呢。当这股懒劲儿上来时,我就像一个无可救药的懒鬼,但是当我兴之所至时,也会十分矫健的。”“什么?你不是一直期望这样的机会吗?”“老伙计,这和我有什么关系?假设我解决了全部问题,你要相信我,格雷森和雷斯垂德这帮家伙会把全部功劳据为己有。这只因为我是个非官方人士而已。”“但是现在他请求你的帮助啊。”“是的。他知道我比他更胜一筹,这是他自己承认的;可是,他宁愿割掉舌头,也不会在其他人面前承认的。不管怎样,我们不妨去看看。我会自己解决这件事,即便查不出什么,也可以看看他们的笑话。走吧!”

他匆忙穿上大衣,那种忙碌的样子在某种程度上表明他的活力已经取代了无动于衷的一面。

他说:“戴上你的帽子。”“你希望我也去吗?”“是的,如果你没有别的事可干的话。”

一分钟后,我们就坐上了马车,向布里克斯顿路疾驰而去。

那是一个有雾多云的早晨,房顶上笼罩着一层暗褐色的薄雾,看起来好像是街道上烂泥颜色的倒影。我的同伴兴高采烈,一路上喋喋不休地谈论着克雷莫纳小提琴、史特拉第瓦里小提琴和阿玛蒂小提琴之间的不同。我则沉默不语,因为这种沉闷的天气和不幸的事件让我的心情非常沮丧。

最终我打断了福尔摩斯的音乐专题演讲,说道:“你看起来并没有过多地考虑目前的案子。”

他回答说:“还没有资料呢。在你掌握全部证据之前做出推断,会犯致命的错误。它只会误导你的判断。”“你很快就可以得到想要的资料了。”我说着用手指着前面,“如果我没弄错的话,前面就是布里克斯顿路和出事的房子。”“正是。停车,车夫!停车!”我们离那所房子还有大约一百码远,但是他坚持下车,然后走着过去。

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看起来就有不祥之兆,而且好像充满了危险。它是离街稍远的四幢房子中的一幢,其中两幢有人居住,另外两幢空着。后者朝外有三层窗户,由于无人居住,显得十分凄凉阴森。落满灰尘的窗户上贴满了写有“出租”字样的卡片,就像患了白内障的眼睛一样。每座房子前面都有一个小小的长着稀稀拉拉枯萎植物的花园,从而把它们各自和街道隔开。一条用泥土和砾石混合物铺成的狭窄小路穿过花园,连夜的大雨,弄得到处泥泞不堪。花园被高约三英尺的砖墙围起来,砖墙上装有木栅栏。一个身体强壮的警察倚墙而立,周围有一小撮闲人,伸长了脖子使劲儿往里张望,想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可是什么也看不到。

我料想福尔摩斯会马上进入屋子里,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这起神秘案的调查中。但是他好像并不着急,一副漠不关心的样子。在这种情况下,我感到他就是在故弄玄虚。他在人行道上来回闲逛着,毫无表情地凝视着地面,接着转向天空、对面的房子和墙头上的木栅栏。经过一番细看之后,他缓慢地走上小路,更确切地说,是路边的草地,眼睛牢牢地盯着潮湿的地面。他中间停了两次,有一次我看见他微笑了一下,还听到他满意的喊叫声。在这潮湿泥泞的地面上,有许多脚印,可是因为警察已经在上面来回踩过,我无法理解我的同伴怎么会指望从这上面得到什么东西。毕竟我已见识过他那对事物敏锐的洞察力,因此毫不怀疑他能够看出许多我所看不见的蛛丝马迹。

在房间门口,一个头发发黄、脸色白净的高个子跑过来迎接我们。他手里拿着笔记本,冲上来热情地握住我同伴的手说道:“你能来真是太好了。现场的一切都原封未动。”“除了那个!”我的朋友指着那条小路回答道,“即使有一群水牛走过,也不会弄得比这更乱七八糟了吧。不管怎样,格雷森,很可能你自以为得出了结论,才允许这样做的吧。”

这个侦探闪烁其词地说:“我在屋里要做的事情太多了,正好我的同事雷斯垂德先生也在这儿,就把外面的事都交给他了。”

福尔摩斯朝我看了一眼,嘲笑似的皱了皱眉毛,说道:“有你和雷斯垂德这样的人物在场,别人当然不会再发现什么线索了。”

格雷森搓着双手沾沾自喜地说道:“我认为我们已经尽力了。虽然案子很古怪,但我知道这正合你的胃口。”“你不是坐马车过来的?”福尔摩斯问道。“没有,先生。”“雷斯垂德也不是吧?”“也没有,先生。”“那么,让我们到房间里看看。”

问完这些前后没有关联的话后,福尔摩斯就大步走进屋里。格雷森跟在后面,脸上露出惊讶的表情。

一条不长的过道通向厨房和贮藏室,光秃秃的地板上积满了厚厚的灰尘。过道两边各开着一扇门,其中一扇门显然已经很长时间没有打开过了。另一扇是餐厅的门,神秘的凶杀案就发生在那里面。福尔摩斯走了进去,我跟在他身后,心情异常压抑,这都是由死亡带来的。

这是一间宽大的方形房间,由于没有家具,看起来越发显得空荡荡的。墙壁上贴着廉价的墙纸,但是有些地方已经发霉了。还有的地方,墙纸一条条地剥落下来,露出下面黄色的粉墙。门的对面是一个引人注目的壁炉。壁炉架是仿白色大理石的,角落里放着一小节红色蜡烛。房间里只有一个窗户,非常肮脏,所以光线非常昏暗,到处都蒙上了一层黯淡的色调。整个房间落满了厚厚的灰尘,更加剧了这种气氛。

所有这些细节是我后来才注意到的。当时,我的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到那个孤零零的、可怕的、僵硬的尸体上了。他躺在地板上,毫无光泽的双眼茫然地盯着已经褪了色的天花板。死者是一个四十三四岁的男人,中等身材,肩膀宽大,干净利落的黑色鬈发,留着短而硬的胡茬,身上穿着厚厚的绒面呢双排纽扣礼服和马甲,浅色裤子,衣领和袖口一尘不染,身边的地板上有一顶非常柔软漂亮的大礼帽。死者双手紧握,两臂伸直,而下肢却交叉在一起,仿佛临死前经过一番剧烈的垂死挣扎。僵硬的脸上显现出恐怖的表情,在我看来,那是我从未见过的仇恨表情。那张凶神恶煞般扭曲的脸,再加上他那塌陷的前额、扁平的鼻子和突出的下巴,看起来就像一只不常见的类人猿。另外他那因痛苦翻滚造成的不自然的姿势更是让人感到可怕。我曾见过各式各样的死人,但从来没有见过比伦敦市郊主干道旁边这所昏暗、肮脏的房间里更为可怕的情形。

消瘦的雷斯垂德颇具侦探风度,他站在门口,向我和福尔摩斯打了个招呼。

他说:“这件案子会引起轰动的,先生。我不是一个初出茅庐的新手,但是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离奇的案子。”

格雷森问道:“有没有线索?”

雷斯垂德附和道:“完全没有。”

福尔摩斯走近尸体,跪下来仔细检查。“你们确定他身上没有伤痕吗?”他指着四周的斑斑血迹问道。

两个侦探同时叫道:“的确没有。”“那么,这些血自然是属于其他人的了,很可能是凶手的。如果这是一起谋杀案,倒让我想起了一八三四年在乌得勒支发生的范·坚森死亡的情形。格雷森,你还记得那个案件吗?”“不记得了,先生。”“你真的应该研究下。天下无新事,前人都已经做过了。”

当他说话的时候,灵活的手指到处摸摸按按,然后解开死者的纽扣,仔细检查。而他的眼里流露出我已经提到过的那种恍惚的神情。他的检查迅速得让人难以想象,几乎没人能猜透他检查了什么细微之处。最后,他用鼻子嗅了下死者的嘴唇,接着看了一眼他的黑胶皮鞋的底部。

他问道:“他确实没有被移动过吗?”“只是在做一些我们认为必要的检查时动过。”“现在你们可以把他送去太平间了,”他说,“这儿没有什么需要再检查的了。”

格雷森已经叫来了四个抬担架的人。他一声招呼,尸体就被抬了出去。就在他们抬起他的时候,一枚戒指“叮当”一声掉在地板上。雷斯垂德把它捡起来,迷惑不解地看着。

他叫道:“一定有女人来过这儿。这是个女人的结婚戒指。”

说着他把戒指平放在手掌上让大家看。我们围在他身边盯着那枚戒指。毫无疑问,这枚朴素的金戒指曾是一个新娘的婚戒。

格雷森说:“案件更复杂了。天晓得,它们本来已经够复杂的了。”

福尔摩斯说:“你确信它不能让案件明朗一些吗?这样盯着看是得不到任何线索的。你在他口袋都发现了什么?”“全都在这儿,”格雷森指着楼梯底部一堆杂乱的东西说,“一只金表,编号是97163,伦敦巴罗德公司制造的;一条沉重结实的艾伯特金黄色锁链;一枚金戒指,刻有共济会徽章的标志;一枚虎头犬形状的金别针,狗的双眼上镶嵌着两颗红宝石;俄国制皮革名片盒,里面有‘克利夫兰城伊诺克·J.德雷伯’的名片,首字母和衣服上的E.J.D.这三个缩写字母恰好相符;没有钱包,只有一些零钱,一共是七英镑十三先令;一本袖珍版的薄伽丘的小说《十日谈》,书的扉页上写着约瑟夫·斯坦节逊的名字。另外还有两封信,一封是寄给E.J.德雷伯的,另一封是寄给约瑟夫·斯坦节逊的。”“地址是?”“斯特兰德大街美国交易所,邮件留邮局待领。两封信都是从盖恩轮船公司寄来的,是通知他们从利物浦出发的轮船开行时间。显然这个可怜的家伙正打算返回纽约。”“你们已经调查过斯坦节逊这个人了吗?”“先生,我当时立刻就去调查了。”格雷森说,“而且把广告送到所有报社去了,另外还派人去美国交易所打听,但是现在还没有回来。”“和克利夫兰方面联系过了吗?”“今天上午我们发了电报。”“你们是怎么询问的?”“我们只不过是详细说明了这里的情况,另外还说我们将会很高兴得到任何对我们有用的信息。”“你没有问到你认为任何特别关键性的问题吗?”“我向他们打听斯坦节逊这个人。”“没有别的啦?整个案件里难道就有这一个关键的问题?你不能再发个电报吗?”

格雷森有些反感地说道:“我已经把我要说的都说了。”

福尔摩斯暗自发笑,正准备说些什么时,雷斯垂德沾沾自喜地夸张地搓着手走了进来。当我们和格雷森在屋里谈话的时候,他一直在前屋里。“格雷森先生,”他说,“我刚刚有了非常重要的发现。如果我没有仔细检查墙壁,就会把它给忽略了。”这个小个子男人说话的时候眼睛发光,明显他是为他胜过同事而激动不已。“来这里。”他说着很快就退回到前屋。由于可怕的尸体已经被移走,感觉气氛轻松了很多。“现在,请站在那儿!”

他在长筒靴上划燃了一根火柴,举起来对着墙壁。“看那儿!”他得意洋洋地说。

前面说过,某些地方的墙纸已经脱落下来了。就在这个墙角,一大片墙纸已经剥落了,露出一块粗糙的黄色灰泥墙。在这光秃秃的地方,有一个潦草的血字:RACHE。“对此你有什么看法?”这个侦探叫道,就像一个玩杂耍的人在吆喝似的,“它之所以被忽略,是因为它在屋中最黑暗的角落里,没有人会想到看这里。这是谋杀犯用他自己的血写下的。看,还有血往下流的痕迹呢!这就说明了自杀的想法是肯定不对的。为什么选择在这个角落写呢?我可以告诉你们,看壁炉架上的那节蜡烛。在那时它是点燃的,如果它是点燃的,那么这个角落就是最亮而不是最黑的部分了。”

格雷森轻蔑地说:“既然你发现了它,那么你说说这表示什么意思呢?”“意思嘛,哦,它表明书写者是想要写一个女人的名字‘雷切尔’(Rachel),但是在他或她还没有来得及写完就被打断了。你注意我的话,等到案子真相大白后,你会发现一个叫‘雷切尔’的女人和这个案子有关系。你现在可以随便嘲笑我,福尔摩斯先生,你可能绝顶聪明,但怎么说,姜还是老的辣。”

我的同伴听后,不由得大声笑起来,这激怒了小个子雷斯垂德。福尔摩斯连忙说道:“我诚心诚意请您原谅!无疑你立了一大功,因为你是我们中间最先发现这个血字的。正如你所说的那样,它充分表明了这是昨晚发生的奇案中另外一名参与者写的。我还没有检查这间屋子,如果各位允许,我现在就开始检查了。”

他说着,一下子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卷尺和一个巨大的圆形放大镜。拿着这些工具,他在屋里一声不吭地来回迅速走动,有时停下来,有时跪在地板上,还有一次趴在地上。他是如此全神贯注地工作,看起来已经忘记了我们的存在;他不停地低声自言自语,一会儿发出叹息声,一会儿又吹着口哨,有时会发出一连串的惊叫,有时又像充满希望受到鼓舞似的小声叫喊着。当我在旁边观察他的时候,不由得想起了训练有素的纯种猎犬,在树林里来回飞奔,不停地嗥叫,直到嗅出丢掉的猎物气味才肯善罢甘休。他持续检查了二十多分钟,非常仔细地测量了那些我完全无法看出的痕迹之间的距离。有时他会让人难以理解地拿卷着尺去测量墙壁。接着他非常谨慎地从地板上某个地方收集了一小撮灰白色的灰尘,并放进一个信封里。最后,他用放大镜非常仔细地检查了墙壁单词的每一个字母。这一切完成之后,他似乎很满意,然后把卷尺和放大镜放回口袋里。

他微笑着说:“有人说‘天才’是一种无穷无尽的吃苦耐劳的能力。这是一个相当错误的定义,但却非常适合侦探工作。”

格雷森和雷斯垂德两人相当好奇又有些轻蔑地看着这位业余同行的一举一动。他们显然还没有意识到这样一个事实,而我已经开始清楚地认识到了,那就是:即使福尔摩斯最微不足道的动作都有它明确而实际的目的。

他们两人异口同声问道:“先生,你怎么看?”

我的同伴说道:“如果我自作主张地帮你们,就难免会抢夺你们的功劳了。你们现在进展得很好,不需要任何人插手干预。”他的话充满了挖苦的味道,接着又说,“如果你们愿意让我知道你们调查的进展情况,我会很高兴给予任何力所能及的帮助的。现在我想和发现尸体的警察谈一谈,你们能把他的姓名和住址告诉我吗?”

雷斯垂德朝他的笔记本看了一眼说道:“约翰·兰斯,他现在已经下班了。你可以在肯宁顿花园门路,奥德利大院46号找到他。”

福尔摩斯把地址记了下来。

他说:“赶快,医生,我们去拜访他。我告诉你们一件事情,可能对你们侦破案件有所帮助。”他转过身来对这两个侦探继续说道,“这是一起谋杀案。凶手是个男人,身高超过六英尺,正当壮年。按他的身高来说,脚有些小了,穿着一双粗糙的方头鞋子,抽的是特里奇雪茄烟。他和被害者是坐同一辆四轮马车来的。马车用一匹马拉的,马的三只蹄铁是旧的,前蹄有一只是新的。凶手很可能面色红润,右手指甲留得很长。这只是一点点可供参考的迹象,但是它们可能会对你们有所帮助。”

雷斯垂德和格雷森两人相互对望着,露出怀疑的笑容。

雷斯垂德问:“如果这个人是被谋杀的,那又是怎么做的呢?”“毒死的。”福尔摩斯简短地说,然后就迈着大步走了。“还有一件事,雷斯垂德,”他走到门口又回过头补充道,“在德语中,‘RACHE’是复仇的意思,所以别再浪费时间去找那位‘雷切尔小姐’了。”

说完这几句尖酸刻薄的话后,福尔摩斯就走开了,剩下两个瞠目结舌的对手站在那里。四 约翰·兰斯的叙述

当我们离开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一点钟了。福尔摩斯带着我到最近的电报局去发了一封长电报,然后叫了一辆马车,直奔雷斯垂德给我们的那个地址。

福尔摩斯说:“什么也比不上第一手证据可靠。事实上,这个案子我心里已经有底了,但是我们不妨把该查的查清楚。”

我说:“福尔摩斯,你真让我吃惊。你刚才所说的那些细节,想必不见得和你表面假装的一样有把握吧。”“绝对没错。”他回答道,“我一到那里,注意到的第一件事就是路边有两道马车车轮轧出的痕迹。而直到昨天晚上,一个星期都没有下雨,所以这些车轮留下的痕迹肯定是在昨天晚上。此外,还有那些马蹄印,其中一个马蹄印要比其他三个清晰得多,表明那是只新蹄铁。因为马车是在下雨后到那里的,另外根据格雷森的话,早晨没有马车来过这里,因而断定这辆马车昨晚一定在此停留过,因此,也正是它把这两个人带到这间房子里的。”“看起来好像很简单,”我说,“但是你怎么知道另外一个人的身高呢?”“唔,一个人的身高,十之八九可以从他的步长知道。计算过程相当简单,然而教你计算没有什么用处。我是从外面的泥土和屋里的尘土得到这个家伙的步长的。然后我找到了一个验证我计算结果的方法。当一个人在墙上写字的时候,自然会写在和视线平行上面的地方。现在那些字迹刚好距离地面六英尺。实在太容易了。”“那么他的年龄呢?”我问道。“好吧,如果一个男人能够毫不费力地一步跨过四英尺半,那么他绝对不会是一个胆小衰老的家伙。花园小路上就有一个那样宽的水坑,他明显是一步跨过去的,而穿黑皮鞋的是从旁边绕过去的。这根本没有什么神秘性可言,我只不过是简单地把我在那篇文章中推崇的几条观察和推理的规则应用到日常生活中罢了。你还有别的不明白的地方吗?”“手指甲和雪茄呢?”我提醒道。“墙上的字迹是一个男人用食指蘸着血写的。我用放大镜观察到在写字的时候灰泥被轻微地刮了下来。如果他的指甲修剪过,就不会是这样的。我从地板上收集到一些散落的烟灰,它的颜色发黑,并且呈片状,只有特里奇雪茄烟的烟灰才是这样的。我过去专门研究过各类烟灰。其实,我还写过这方面的专著呢。毫不夸张地说,我可以一眼就分辨出大家都知道的任何牌子雪茄或烟草的烟灰。正是由于这些细微之处,才让有技能的侦探和格雷森、雷斯垂德之流显得截然不同。”“还有脸色发红呢?”我问道。“啊,那是一个大胆的猜测,但是我毫不怀疑我是正确的。在案件处于目前状况下,你还是不要问我这个吧。”

我用手摸了下额头说:“我头有点发晕了,越想越感到难以理解。如果这只有两个人的话,那么他们是怎么进入这个空房子的呢?送他们的车夫怎么样了呢?一个人怎么能强迫另一个人喝下毒药呢?血又是从哪儿来的?凶手的动机是什么?因为并没有发生抢劫,这个女人的戒指又是从哪儿来的?尤其是,为什么第二个人在离开之前用德文写下‘RACHE’呢?说实话,我找不出任何能把这些事实联系起来的方法。”

我的同伴满意地微笑着。

他说:“你已经把案件的疑难之处概括得很简洁扼要了。虽然我已经断定了主要事实,但还有很多模糊的地方。至于可怜的雷斯垂德发现的血字,那只不过是个圈套罢了,以此暗示社会党或者秘密组织参与了此案,目的是使警察误入歧途。那并不是德国人写的。如果你注意的话,字母A多少是有些模仿德国人书写的方式。而真正的德国人总是使用拉丁字体。所以我能肯定地说,这不是德国人写的,而是一个笨拙的模仿者,只不过是想要把调查引入歧途的诡计而已,显然他有些弄巧成拙。医生,我不打算再告诉你更多关于这件案子的情况了。你知道当魔术师一旦把他的拿手好戏说穿,就不会再得到别人的喝彩了;如果我过多地向你展示我的工作方法的话,你就会得出这样的结论:我也不过是个普通人罢了。”“我决不会的。”我回答道,“你已经使得侦探接近一门精密学科了,它终会来到这个世界上的。”

我的伙伴听了我这番郑重其事的话,高兴得脸都红了起来。我早已注意到,他对奉承他技能的话很敏感,就像任何一个姑娘听到别人赞美她的美貌时一样。

他说:“我再告诉你另外一件事。穿皮鞋和穿方头鞋的两个人是坐着同一辆马车来的,而且十有八九他们是友好地携手一起走过花园小路的。当他们进屋后,还不停地在屋里来回走动;更确切地说,穿皮鞋的人是站立不动,是穿方头鞋的人不停地在走动。我从灰尘看出了全部。另外我也看出,他越走越激动,因为他的步伐越迈越大。他边走边说,很可能慢慢地就怒不可遏,于是悲剧就发生了。现在我已经告诉你我自己知道的所有情况了,至于其他的就是纯粹的推测和猜想了。不管怎样,我们已经有了能够立刻开始工作的良好基础。我们必须抓紧时间,因为今天下午我还要去哈雷音乐会听听诺尔曼·聂鲁达的音乐呢。”

当我们交谈的时候,马车已经穿过一条条昏暗的大街和阴沉的小巷。在一条最肮脏和最死气沉沉的街道上,车夫突然停了下来。“那里就是奥德利大院,”他指着一条两边都是暗色墙砖的狭窄小巷说道,“你们回来的时候到这里找我。”

奥德利大院并不是一个引人入胜的地方。我们走过一条狭窄的通道,来到一个铺着石板的方形大院,四周都是一些肮脏的住房。我们小心地挤过一群浑身污秽的小孩子,钻过成排的已经褪了色的衣服,最后来到46号。门上钉着一个刻着“兰斯”的小黄铜牌。经过打听,我们才知道这位警察正在睡觉。于是我们被带到一间小前厅里等他出来。

他不一会儿就出来了。因为我们打搅了他的睡眠,他显得有些不高兴。他说:“我在办公室里已经报告过了。”

福尔摩斯从口袋里掏出一枚半镑金币,若有所思地玩弄着。他说:“我想我们更喜欢听你亲口说一遍。”

那个警察眼睛盯着小金币回答说:“我非常乐意告诉你们我知道的全部。”“请将你所看到的事情经过原原本本地讲述一遍吧。”

兰斯在马毛呢沙发上坐了下来,皱起眉头,仿佛决心不让他的叙述有任何遗漏。

他说:“我从头说起吧。我值班的时间是从晚上十点钟到第二天早晨六点钟。晚上十一点的时候,有人在白鹿巷打架,除此之外,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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