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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02 17: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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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金梅,马郡

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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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实战:增值税从入门到精通(一般纳税人)

营改增实战:增值税从入门到精通(一般纳税人)试读:

版权信息

书名:营改增实战:增值税从入门到精通(一般纳税人)

作者:赵金梅,马郡

排版:JINAN ENPUTDATA

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6-04-01

ISBN:9787111534990

本书由北京华章图文信息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推荐序增值税:国际国内历史、防伪税控与学习培训

1994年,我国实行分税制财税体制改革,推行以增值税为主体的流转税新税制。

增值税是一种先进的税种,最早产生于法国,是一种极具生命力的税种,自1954年创立以来,目前全世界已有17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行增值税,其推行速度之快,运用范围之广,是其他税种无法比拟的,这说明它具有制度优势。

增值税,顾名思义,在商品流通过程中,它只对每一个流通环节的增值部分征税,能够有效地避免重复征税,可以公平税负。我国于1979年开始试行增值税,1994年1月1日起在我国工业、商业领域全面推行增值税。

不过,美国是例外,它不采用增值税,而是以所得税为主。

欧盟成员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实施的是自估式增值税纳税制度。在这种制度下,由纳税人自己填写申报表,自行计算应缴税额和所缴税额,税务部门不进行任何干预,税收征管部门接受申报的税额,在缴纳税款之后,再对自估缴税额进行必要的核查,如果有问题,税务部门会立即填写催税单。这种自估式制度不打扰纳税人,在很大程度上依靠风险管理办法。在自估制度下,有限的税收征管资源主要用于处置最严重的违反税法的行为,而让那些守法的纳税人自由从事自己的活动。之所以如此实施,得益于这些发达国家的银行业、通信业以及国家管理制度层面的完善。

增值税的核心特点是其抵扣机制。我国的增值税在征管过程中以票控税,就是印制增值税专用发票,凭发票纳税(营业税也一样);另一方面则是完善企业的会计制度并立法,凭会计报表缴纳企业所得税,实行企业报税→政府征收→不定期稽查。

然而,利用增值税发票可以抵扣税款的特点,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印制并开具假发票,或真票假开、虚开等手法,大肆偷税骗税,使国家税收大量流失。一张薄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曾经成为国民经济建设中的一大难题。

鉴于改革开放之初税法法制不健全,人们缺乏纳税意识,管理也跟不上,唯有用高科技补充这个缺点。国务院前总理朱镕基曾批示:“请财政、电子、航天三家联合攻关,务期必克。”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防伪识伪问题,一时难住了很多人。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支持下,原电子部和航天工业总公司分别组织了技术攻关,众多科技精英设想了种种方案。通过现代数字密码技术的创新应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研制成功,解决了这个难题。现已推广应用到全国所有一般纳税人。实际上,这套系统涉及计算机、网络、密码学及信息安全、图像识别等技术,是电子信息技术与税收征管业务相结合的产物。

自1993年起,笔者率领一批科技精英,研制成功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为国家金税工程做出了卓越贡献。分税制财税体制改革得到了科技的强力支撑,它深刻地影响了我国的经济生活,产生了特别重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这套系统的研制成功获得了高度评价,被誉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创造发明,被评为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金税工程是我国分税制财税体制改革的产物,事关国家的财源,涉及国民经济建设的大局。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是相关科技人员与国税系统的税收征管人员合作的成功典范。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曾指派由多国权威人士组成的专家组,对防伪税控系统进行详细考察,对中国的创新性做法表示肯定。

一项重大的国家级高科技工程,吸引了多方面的科技精英,包括多位院士、教授,一大批博士、硕士以及其他专业人士,那是智慧的汇聚和碰撞,可谓集体智慧的结晶。

笔者和创业同伴们一起攻坚克难,成功地解决了国民经济建设的一大难题,有此机遇,作为一位科技人员,是幸运的。当年的攻坚克难,科技精英们夜以继日,那种苦心孤诣、呕心沥血的情景犹历历在目。

增值税是我国的第一大税种。必须指出,我国1994年开始实行的增值税最终选择了生产型增值税,这是由当时通货膨胀的经济形势和生产型增值税具有刺激投资的特点而决定的。当时的增值税仅仅是在工业生产和商品流通两个环节征收,固定资产投资不予抵扣,其他领域,特别是与工业和商业关系十分密切的交通运输业和建筑与房地产业以及金融和生活服务业等领域继续征收营业税,致使增值税的抵扣链条中断,内在制约机制的作用明显削弱。一直到2008年开始的国际经济危机发生后,我国才由生产型增值税改为消费型增值税。

近年来,我国的营业税增长也比较快,这和房地产业的增长关系密切。2012年,上海市开始在部分行业进行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试点工作。后来北京、江苏等地也进行试点,2016年3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简称“营改增”)试点方案。在“营改增”完成后,我国增值税税收将可能占总税收的60%左右。

营业税存在重复征税问题。随着“营改增”的全面实施,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将翻开新的一页,而营业税将留下远去的身影!

随着金税工程的实施,各地组建了技术服务单位,构建了一张覆盖中华大地的技术服务网络。可以说,凡有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用户的地方,技术服务就会跟进到那里。

其首要目的是为了保证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能够正常运行。正如有专家所指出的,信息化时代,客户最终需要的不是哪个软件,不是哪个硬件,而是解决客户的问题。客户能否放心地采用你的产品,往往要看你能否提供良好的技术服务。

第二,我国的财税人员培训和学习机会少,企业的财务、税务人员,有一些是一把算盘一支笔几十年。怎么办?一是培训,二是给予技术服务。

第三,在当代社会,企业管理的现代化是必由之路,电子信息化是企业管理的首选道路。防伪税控系统的设计目标之一,就是将企业管理的现代化与票据防伪识伪结合起来,并以此加速促进企业管理的现代化和电算化。因此,需要有一批从事电子信息服务的高科技企业。

关于技术服务,国际上一种新的看法认为,未来企业信息化最重要的核心就是服务,软件、硬件已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构成自己的服务工具和体系。将技术服务提高到今天的高度是电子信息行业,即IT行业的重要特征之一。

摆在读者面前的这本《营改增实战》,是一本集财务、税务与发票处理于一体的实用手册,它的编写者都是资深的培训教师。20多年来,他们在全国各地的技术服务单位,和同行一起,为基层的财税人员举办了上万场培训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本书凝聚了一线培训教师的经验和心血。

电子信息技术更新换代周期短,税收征管业务需求和法规也不断变化,技术培训的内容也要与时俱进,本书正是以财税一体化的理念编写而成的。

作为总设计师,笔者也曾担任过第一代培训教师,不过,那是草创时期。当然,经历了20多年的发展,增值税的征管办法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都有了很大变化,新一代的培训教材含金量更高,更加成体系和完备。

长江后浪推前浪,新人一代更比一代强。我很高兴地以老培训教师的身份,向大家推荐这本书。

魏庆福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原总设计师2016年3月28日于北京前言集会计、财务、纳税、发票、申报于一体

随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颁布实施,标志着营业税即将全面退出中国税收的历史舞台,增值税作为第一大税种的地位进一步得到了巩固。毫不夸张地说,增值税改革对国家、对社会、对企业,甚至对所有自然人都有着深远的影响,我们只有了解它、剖析它、规划它,才能知己知彼,跟上财税体制改革的步伐。

近年来,我们通过上万场对财税一线人员的培训发现,很多基层财税工作者对增值税缺乏足够的理解,甚至是欠缺最基本的认知,由此导致了无意识地触动增值税专用发票“雷区”,如进项税额抵扣不规范,随意地以自己的意志进行所谓的增值税“纳税筹划”。另外,我国财税制度改革速度较快,新税法、新准则不断出现,往往企业还没有完全掌握已颁布的法规,新的规定很快又颁布了,再加上一线财税人员日常工作比较烦琐,缺少足够的精力去认真研读现行的法规文件,多数是一知半解,所以在进行一些涉税财务处理的过程中难免会踏上风险区。

基于“财税一体化”的理念,我们针对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编写了这本集增值税基础知识、发票开具与管理、会计与财务账务处理以及增值税纳税申报于一体的增值税实战手册。本书的主要目的是便于读者在实际工作中使用,所以采用以问答为主的方式设计内容,针对增值税涉税业务的难点和重点进行了全面剖析。例如什么是增值税?“三证合一”对增值税发票认证的影响?如何进行增值税网上抄、报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如何使用以及如何进行明细设置?红字发票如何申请和开具?发票如何作废?以及增值税税控设备的采购及维护费用全额抵减、销售旧固定资产、视同销售等经济业务如何进行财税综合处理?另外,本书还对增值税的一些疑难问题给出独到的见解,如供应商是选择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私车公用”如何进行财务处理?增值税纳税评估的指标有哪些?在最后一章,本书还通过综合案例形式将增值税办税实务的重点——“增值税综合防伪税控开票和抄、报税”呈现给广大读者。

增值税的涉税业务千差万别,为使读者对增值税有更直观更透彻的理解,我们特别针对书中的难点和重点问题制作了50个精品小锦囊,这些小锦囊全部是3分钟左右的小视频,由本书的编写人员、资深财税实战讲师录制。此外,我们还录制了“营改增”最新政策文件的解读视频,免费提供给本书的读者,网址:乐上财税网(www.ileup.com)或华章数媒(www.hzmedia.com.cn/e/ygzsz)。读者还可以登录华章数媒(www.hzmedia.com.cn/e/ygzsz),获取最新营改增和增值税学习资料。

本书的参考资料主要来自国家税务总局的法规文件库,书中所列问题主要来自航天信息广大学员在培训过程中提出的热点问题,在此表示诚挚的谢意。由于知识和能力有限,不足之处在所难免,敬请广大读者多提宝贵建议。有关本书的内容和其他有关增值税的问题,欢迎广大读者积极与我们沟通探讨,读者可以发送邮件至zzsybt@163.com,或者在本书特约答疑机构乐上财税的微信公众号“乐上财税”中留言。

编者2016年3月于北京第一章财税基础知识第一节税法基本知识1.1.1 税收概述1.什么是税收?

答: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马克思指出:“赋税是政府机器的经济基础,而不是其他任何东西。”“国家存在的经济体现就是捐税。”恩格斯指出:“为了维持这种公共权力,就需要公民缴纳费用——捐税。”这些都说明了税收对国家经济生活和社会文明的重要作用。2.怎么理解税收?

答:对税收的内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①国家征税的目的是满足社会成员获得公共产品的需要。②国家征税凭借的是公共权力(政治权力)。税收征收的主体只能是代表社会全体成员行使公共权力的政府,其他任何社会组织和个人是无权征税的。与公共权力相对应的必然是政府管理社会和为民众提供公共产品的义务。③税收是国家筹集财政收入的主要方式。④税收必须借助法律形式进行。3.税收现阶段的特点是什么?

答:税收作为政府筹集财政收入的一种规范形式,具有区别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特点。税收特征可以概括为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

税收的强制性。税收的强制性是指国家凭借其公共权力以法律、法令形式对税收征纳双方的权利(权力)与义务进行规范,依据法律进行征税。我国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税收的强制性主要体现在征税过程中。

税收的无偿性。税收的无偿性是指国家征税后,税款一律纳入国家财政预算统一分配,而不直接向具体纳税人返还或支付报酬。税收的无偿性是从个体纳税人角度而言的,其享有的公共利益与其缴纳的税款并非一一对等。但就纳税人的整体而言则是对等的,政府使用税款的目的是向社会全体成员,包括具体纳税人,提供社会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因此,税收的无偿性表现为个体的无偿性、整体的有偿性。

税收的固定性。税收的固定性是指国家征税之前预先规定了统一的征税标准,包括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率、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等。这些标准一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是相对稳定的。税收的固定性包括两层含义:①税收征收总量的有限性。由于预先规定了征税的标准,政府在一定时期内的征税数量就要以此为限,从而保证税收在国民经济总量中的适当比例。②税收征收具体操作的确定性。税法确定了课税对象及征收比例或数额,具有相对稳定、连续的特点。这既要求纳税人必须按税法规定的标准缴纳税额,也要求税务机关只能按税法规定的标准对纳税人征税,不能任意降低或提高。

当然,税收的固定性是相对于某一个时期而言的。国家可以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适时地修订税法,但这与税收整体的相对固定性并不矛盾。

税收的三个特征是统一的整体,相互联系,缺一不可。无偿性是税收这种特殊分配手段本质的体现,强制性是实现税收无偿征收的保证,固定性是无偿性和强制性的必然要求。三者相互配合,保证了政府财政收入的稳定。4.交税与交费有什么区别?

答:税与费是有区别的。与税收规范筹集财政收入的形式不同,费是政府有关部门为单位和居民个人提供特定服务,或被赋予某种权利而向直接受益者收取的代价。税和费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主体不同。税收的主体是国家,税收管理的主体是代表国家的税务机关、海关或财政部门,而费的收取主体多是行政事业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等。(2)特征不同。税收具有无偿性,纳税人缴纳的税与国家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之间不具有对称性。费则通常具有补偿性,主要用于成本补偿的需要,特定的费与特定的服务往往具有对称性。税收具有稳定性,而费则具有灵活性。税法一经制定,对全国具有统一效力,并相对稳定;费的收取一般由不同部门、不同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灵活确定。(3)用途不同。税收收入由国家预算统一安排,用于社会公共需要支出,而费一般具有专款专用的性质。5.为什么说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答:税收职能是指税收所具有的内在功能,税收作用则是税收职能在一定条件下的具体体现。税收的职能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组织财政收入是税收的基本职能。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特点,筹集财政收入稳定可靠。税收的这种特点,使其成为世界各国政府组织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6.税收“取之于民”,什么时候“用之于民”?

答:从各国政府的税收实践来看,税收具有“返还”的性质,即最终要通过国家财政预算分配,提供社会公共产品和服务等方式用之于纳税人。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税收的本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

按照国家税收法律规定,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税款,这是纳税人享有国家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前提和基础。国家通过税收筹集财政收入,并通过预算安排将之用于财政支出,进行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城市公共建设,支持农村和地区协调发展,用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用于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用于政府行政管理,进行国防建设,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国家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等方面的需要。1.1.2 税法概述1.什么是税法呢?

答:税法是国家权力机关及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调整税收活动中形成的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与其他法律一样,税法也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体现国家意志,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社会规范。2.企业的办税人员如何了解税法体系,那么多法律文件,如何甄别税法体系的分量?

答:税法是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制定的税收法律。据统计,目前我国现行有效的税收法律有四部,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我国的现行税法体系构成可以分为六个层级。第一,宪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第二,法律,4部现行税法。第三,税收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第四,税收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第五,税收规范性文件,指制定主体包括各级、各类行政机关,内容涉及面广,数量众多,是落实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重要制度形式。第六,税收条约和协定,截至2015年我国同近百个国家正式签署了税收协定,并已生效。3.我国现行的税种有哪些,其由谁来征收?

答:几经变革,截至目前,我国共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烟叶税、关税、船舶吨税等18个税种。其中,16个税种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关税和船舶吨税由海关部门征收,另外,进口货物的增值税、消费税也由海关部门代征。

2016年3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通知》(财税〔2016〕36号),自2016年5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也可以这样理解,从2016年5月1日起,营业税将退出历史舞台,我国现行的18个税种变为17个。1.1.3 税收制度构成要素1.什么是税收制度,构成要素有哪些?

税收制度(简称“税制”)是国家以法律或法令形式确定的各种课税办法的总和,是国家向纳税人征税的法定依据和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纳税的法定准则。

构成税制的要素主要有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计税方法、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等。2.纳税人中的“法人”指什么人?

答:纳税人又称纳税主体,指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纳税人是税法的基本要素之一,明确国家对谁征税或者由谁纳税的问题。任何税种都有纳税人,不同的税种有不同的纳税人。“法人”不是人!从法律角度划分,纳税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两种。法人是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利和负担义务的组织,一般指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查批准和登记,具备必要的生产手段和经营条件,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并能承担经济责任,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和义务的单位、团体。自然人是指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

依法纳税是每个单位和个人应尽的义务,每个纳税人都必须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不同税种征税对象如何掌握?

答:税法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表明国家对什么征税,这叫作征税对象或课税对象。它是一种税种区别于另一种税种的主要标志,是税收制度的基本要素之一。不同的税种有着不同的征税对象,不同的征税对象决定着税种所应有的不同性质。征税对象的种类很多,如货物、劳务、所得(收益)财产、资源、特定目的或者行为,乃至人身等。

征税对象具体化,反映各个税种所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税目。税目设计有两种方法:一是列举法,它是按照每一种应税的商品或经营项目分别设置税目,必要时还可以在一个税目之下设置若干个子目;另一种方法是概括法,它是按照商品的大类或行业设计税目,适用于征税对象品种繁多、不易划分的税种。4.根据什么计算应纳税额?

答:计税依据又称税基,是计算应纳税额的依据,是征税对象在数量上的具体化。

计税依据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类是从价计征的税种,以征税对象的实物量与单位价格的乘积,计算销售额、营业额作为计税依据,如增值税。

第二类是从量计征的税种,直接以征税对象的实物量作为计税依据,实物量以税法规定的计量标准(如重量、面积、体积、容积等)计算,如我国的资源税。

第三类是采用从价计征与从量计征相结合的税种,在以征税对象的实物量与单位价格的乘积作为计税依据的基础上,又以征税对象的实物量作为计税依据,综合计算应纳税额,如我国对卷烟征收的消费税。5.我国现阶段的税率有哪些?

答:税率是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数额之间的法定比例,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体现着征税的深度。我国现行税率主要有:(1)比例税率。

比例税率是指不论征税对象数额的大小,只规定一个百分比的税率。它是一种应用最广、最常见的税率,我国的增值税、营改增前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等,采用的是比例税率。(2)定额税率。

定额税率是税率的一种特殊形式。它不是按照征税对象规定征收比例,而是按照征税对象的计量单位规定固定税额,所以又称固定税额。目前采用定额税率的有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等。(3)累进税率。

累进税率指同一征税对象,随数量的增大,征税比例也随之增高的税率,即按征税对象数额的大小,划分若干等级,每个等级由低到高规定相应的税率,征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数额越小税率越低。

①超率累进税率,以征税对象数额的相对率划分若干级距,分别规定相应的差别税率,相对率每超过一个级距的,对超过的部分就按高一级的税率计算征税。目前,采用这种税率的是土地增值税。

②超额累进税率,是指征税对象的不同级距部分,分别按照各级距的适用税率计税,各级税额之和为应纳税额。目前,采用这种税率的有个人所得税。6.企业纳税的最后期限是什么,税法是怎样规定的?

答:纳税期限是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向国家缴纳税款的最后时间限制。它是税收强制性、固定性在时间上的体现。

确定纳税期限,要根据课税对象和国民经济各部门生产经营的不同特点来决定。如流转税、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期为每月1~15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期为每季1~15日。年度终了后,企业所得税在5个月内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在3个月内汇算清缴。每年5月20日前申报上半年度的房产税;每年11月20日前申报下半年度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主管税务所的核定情况,按季纳税的,应分别在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办理纳税申报;按半年纳税的,应分别在每年的6月20日和12月20日前办理纳税申报。7.企业纳税要按章办事,出现哪些行为属于税务违章行为?

答:违章处理是对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行为所采取的处罚措施,它是税收强制性特征的具体体现,是维护国家税法严肃性的重要手段。

税务违章行为主要包括:(1)违反税收征收管理程序的有关规定,即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建立保存账簿、提供纳税资料和拒绝接受税务机关的监督检查等行为。(2)逃税:即纳税人使用欺骗、隐瞒等手段逃避纳税的违法行为。(3)欠税:即纳税人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少缴或未缴税款的违章行为。(4)抗税:即纳税人公然拒绝履行国家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的违法行为。(5)骗税:即纳税人利用假报出口等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违法行为。8.我国对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行为有哪些处罚?

答:对税务违章行为,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加以处理:(1)责令限期改正。

税务机关在处罚纳税人违反税收征收管理程序的有关规定过程中,要求违法行为人停止或改正违法行为的一种行政命令。(2)加收滞纳金。

对欠税者,税务机关除责令其限期补交所欠税款外,并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所欠税款一定比例的滞纳金。(3)处以税务罚款。

这是一种经济制裁,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按应纳税款的倍数罚款;另一种是按一定数额罚款。(4)税收保全措施。

税收保全措施是税务机关为了维护国家税收权益,针对由于纳税人的行为或者某些客观原因造成的应征税款不能保证的情况,依法采取的确保税款完整的行政措施。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税收保全措施,一是通知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存款,二是扣押、查封纳税人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纳税人在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以后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及时解除税收保全措施。(5)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纳税人在规定的限期期满以后仍然没有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为了维护国家税收权益,依法对纳税人不按照规定履行纳税义务的行为和扣缴义务人不按照规定履行扣缴税款义务的行为,所采取的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的行政措施。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一是通知金融机构从纳税人的存款中扣缴其应纳税款;二是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变卖所得抵缴税款。(6)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规定,对违反刑法,构成逃税罪、抗税罪、骗取出口退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和构成发票犯罪的,除按照税法补税并且按刑法规定处以罚金外,对直接责任人员将追究刑事责任。增值税犯罪要承担的刑事责任,参见本书第二章第五节。1.1.4 税种的设置1.企业要缴纳的税如何分类?

答:我国现行征收的税种按其性质和作用大致分为6类。(1)流转税类: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改增前的营业税。这些税种在生产、流通或服务领域中发挥调节作用。注:2016年5月1日起,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2)资源税类:包括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主要是对因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发挥调节作用。(3)所得税类: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主要是在国民收入形成后,对生产经营者的利润和个人的纯收入发挥调节作用。(4)特定目的税类: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船舶吨位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主要是为了达到特定目的,对特定对象和特定行为发挥调节作用。(5)财产和行为税类:包括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主要是对某些财产和行为发挥调节作用。(6)关税类:主要对进出境的货物、物品征收。

除了以上税收外,国家规定统一由税务部门征收的非税财政收入项目有3个:教育费附加、河道管理费和文化事业建设费。

上述税种中海关负责关税、船舶吨位税的征收管理,并代征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其他税种则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2.我国现行税收增值税制度是怎样规定的?

答: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对一般纳税人,就其销售(或进口)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增加值征税,基本税率为17%,低税率为13%,出口货物为0(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对于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纳缴人,其基本税率分别为11%、6%;对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征收率为3%。增值税的纳税期限一般为1个月。另外,根据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的大小,还有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季度六种应纳税期限,其中1个季度的规定仅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人应在次月的1~15日的征期内申报纳税,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3.我国现行税收消费税制度是怎样规定的?

答:对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征税范围包括烟、酒和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等14个税目。消费税根据税法确定的税目,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分别实行从价定率或从量定额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消费税的纳税期限与增值税的纳税期限相同。4.我国现行税收营业税制度是怎样规定的?

答: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应税劳务包括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等七个税目。营业税按照应税劳务或应税行为的营业额或转让额、销售额依法定的税率计算缴纳。除了娱乐业实行20%(其中台球、保龄球适用5%)的税率外,其他税目的税率为3%或5%。营业税的纳税期限与增值税、消费税相同。

注:根据财税〔2016〕36号,2016年5月1日起,全部营业税纳缴人改缴增值税,营业税将迎来最大变革——彻底退出历史舞台。5.我国现行税收企业所得税制度是怎样规定的?

答:在中国境内的一切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根据其是否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以及所得是否与境内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以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5%。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企业所得税实行按月或按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征收办法,即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6.我国现行税收个人所得税制度是怎样规定的?

答:以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包括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等11个应税项目)为对象征收。除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户(注: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比照执行)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外,其余各项所得均适用20%的比例税率。自2011年9月1日起,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从每月2000元提高到每月3500元。纳税期限是: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和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在次月15日内缴入国库;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年度终了后30日内缴入国库;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在年度终了后30日内,将应纳的税款缴入国库。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自行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7.我国现行税收资源税制度是怎样规定的?

答:对在我国境内开采各种应税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征税范围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共7大类。资源税采用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的方法征收。原油、天然气产品的资源税税率为销售额的5%~10%。资源税其他税目因资源的种类、区位不同,税额标准为每吨0.3~60元不等。8.我国现行税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制度是怎样规定的?

答: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其税额标准依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确定,为每平方米0.6~30元。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9.我国现行税收房产税制度是怎样规定的?

答:以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产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纳税人包括产权所有人、房屋的经营管理单位(房屋产权为全民所有)、承典人、代管人、使用人。其税率分为两类:按照房产余值计算应纳税额的,适用税率为1.2%;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应纳税额的,适用税率为12%,但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减按4%的征收率征收。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的自用房地产以及个人所有非经营用的房地产免税房产税。自2009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以及外籍个人(包括港澳台资企业和组织以及华侨、港澳台同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缴纳房产税。10.我国现行税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制度是怎样规定的?

答: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营改增后为增值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它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计税依据,区别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分别按7%(在市区)、5%(在县城、镇)和1%(不在市区、县城或镇)三档税率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同时缴纳。11.我国现行税收耕地占用税制度是怎样规定的?

答: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其占用耕地的面积征收。其税额标准在每平方米5~50元。纳税人必须在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占用耕地之日起30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12.我国现行税收土地增值税制度是怎样规定的?

答:以纳税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所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依照规定的税率征收。它实行4级超率累进税率,税率分别为30%、40%、50%、60%。纳税人应当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由于涉及成本确定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据以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可以预征土地增值税,待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再进行清算,多退少补。13.我国现行税收车辆购置税制度是怎样规定的?

答:对购置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等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方法计算应纳税额,税率为10%。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参照应税车辆市场平均交易价格,规定不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购置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并一次缴清税款。14.我国现行税收车船税制度是怎样规定的?

答:以在我国境内依法应当到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辆、船舶为征税对象,向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征收。分为乘用车、商用车等6大税目。各税目的年税额标准在每辆36~5400元不等,或自重(净吨位)每吨3~60元之间,游艇为艇身长度每米600~2000元。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15.我国现行税收印花税制度是怎样规定的?

答:对在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税法规定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印花税根据应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合同金额依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比例税率有1‰、0.5‰、0.3‰和0.05‰四档,比如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0.3‰贴花,加工承揽合同按加工或承揽收入的0.5‰贴花,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的1‰贴花,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的0.05‰贴花等;权利、许可证等按件贴花5元。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的办法缴纳。股权转让书据按其书立时证券市场当日实际成交价格计算的金额,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3‰的税率缴纳印花税(即证券交易印花税)。

证券交易印花税,目前是按卖出股票金额1‰计算税额,其缴纳是由证券经营机构在同投资者交割中代为扣收,然后在证券经营机构同证券交易所或登记结算机构的清算交割中集中结算,最后由登记结算机构统一向征税机关缴纳。印花税的优惠政策也不少,如:自2014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16.我国现行税收契税制度是怎样规定的?

答:以出让、转让、买卖、赠与、交换发生权属转移的土地、房屋为征税对象,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出让、转让、买卖土地、房屋的税基为成交价格,赠与土地、房屋的税基由征收机关核定,交换土地、房屋的税基为交换价格的差额。契税实行3%~5%的幅度比例税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这个范围内可以自行确定各自的适用税率。各类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方式各不相同,契税定价方法,也各有差异。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17.我国现行税收烟叶税制度是怎样规定的?

答:对在我国境内收购烟叶(包括晾晒烟叶和烤烟叶)的单位,按照收购烟叶的金额征收,税率为20%。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纳税。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18.我国现行税收关税制度是怎样规定的?

答:我国海关关税有两种:进口关税和出口关税。进口关税设普通税率和优惠税率。根据征税方法的不同,关税可以分为从价税、从量税和二者结合的混合税。进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为完税价格,出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货物售与境外的离岸价格,扣除出口关税后,作为完税价格。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在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的次日起7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逾期缴纳的,除依法追缴外,由海关自到期的次日起到缴清税款日止,按日加收欠缴税款的1‰的滞纳金。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符合条件的,可以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向海关申请退税,逾期不予受理。进出口货物完税后,如海关发现少征或漏征,应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放行之日起1年内进行补征。因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违反规定而造成少征或漏征的,海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符合进出口关税条例规定条件的货物,可以申请免税或减税。19.我国现行税收船舶吨税制度是怎样规定的?

答:船舶吨税是海关代表国家交通管理部门在设关口岸对进出中国国境的船舶征收的用于航道设施建设的一种使用税。船舶吨税由海关代交通部征收,海关征收后就地上缴中央国库。船舶吨税的征收范围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行驶的外国船舶和外商租用的中国籍船舶以及中外合营企业使用的中国籍船舶。船舶吨税税率分为优惠税率和普通税率两种。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应税船舶进入港口的当日。应税船舶在吨税执照期满后尚未离开港口的,应当申领新的吨税执照,自上一次执照期满的次日起续缴吨税。20.企业是每个税种都要缴纳吗?

答:纳税企业不是每个税种都要缴纳一遍。尽管中国税法规定营改增后有17种税(含关税和船舶吨税),但并不是每个纳税人都要缴纳所有的税种。纳税人只有发生了税法规定的应税行为,才需要缴纳相应的税,如果没有发生这些应税行为,就不需要缴纳相应的税。从实际情况来看,规模比较大、经营范围比较广的企业涉及的税种一般在10个左右,而大多数企业缴纳的税种在6~8个。第二节增值税基本知识1.2.1 增值税的起源1.增值税是什么时间成型的,起源于哪个国家?

答:增值税最早起源于法国,在1917年的时候产生了近似意义的累积税,由于文化传统的不同,法国人将这种累积的税称为营业税。涉及货物销售和服务提供的传统累积税因具重叠征税的性质,其弊端逐渐被人们所认识。法国在1917~1954年的30多年里曾进行过多次重大的营业税税制改革,由于营业税的重叠征税性质,在相当程度上鼓励了企业的兼并与一体化,以减少流转环节,在这个过程中中小企业逐渐处于弱势地位,形成社会制度的不公平,重叠征税的税种对出口货物的退税不易处理。传统营业税的弊端可以说是世界范围内实行营业税国家的共性问题,故20世纪第二个十年已有学者在研究营业税的改进并提出增值税的概念。

美国耶鲁大学经济学教授亚当斯(T.S.Adams)是提出增值税概念的第一人,他于1917年在国家税务学会《营业税》(The Taxation of Business)报告中首先提出了对增值额征税的概念,指出对营业毛利课税比对利润课税的公司所得额好得多,这一营业毛利相当于工资薪金、租金、利息和利润之和,即相当于增值额。到了1954年,时任法国税务总局局长助理的莫里斯·洛雷积极推动法国增值税制的制定与实施,并取得了成功,被誉为增值税之父。到此,增值税便基本成型了。2.我国开始实施增值税于什么时期?

答:我国于1979年引进、试点增值税,1984年10月结合国营企业第二步利改税对原工商税进行了改革,将其划分为产品税、增值税和营业税。国务院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草案)》,财政部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草案)实施细则》。至此,我国正式建立了增值税制度。1994年税制改革时,增值税作为改革的重点逐步走上了规范化之路。3.我国实施增值税经历了几个阶段?

答:1979年,中国开始对开征增值税的可行性进行调研;继而在1980年选择在柳州、长沙、襄樊等城市,对重复征税矛盾较为突出的机器机械和农业机具两个行业试点开征增值税;1981年,试点范围扩大到自行车、电风扇和缝纫机三种产品;1983年,征税地点扩大到全国范围,1984年,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草案)》。这一阶段的增值税的税率档次过多,征税范围并不包括全部产品和所有环节,只是引进了增值税计税方法,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增值税。

营改增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简称,主要事件如表1-1所示。

表1-1 营改增大事记

资料来源:根据网络资料汇编整理。

1993年年底,中国工商税制进行了较为彻底的全面改革。1993年12月13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确立了自1994年1月1日起,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进口货物,因不允许一般纳税人扣除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故称“生产型增值税”。实行生产型增值税,主要是基于控制投资规模、引导投资方向和调整投资结构的需要。

2004年,中国开始实行由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的转型试点。自2004年7月1日起,东北部分地区实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政策的试点;自2007年7月1日起,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改革由东北三省一市扩大到中部地区26个老工业基地城市;自2008年7月1日起,东北老工业基地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政策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地区;与此同时,增值税转型试点扩大到汶川地震中受灾严重地区,包括极重灾区10个县市和重灾区41个县区。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

2012年1月1日起开始在上海试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同年8月1日试点扩围到北京等8省市。2014年1月1日起,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改增试点,2014年6月1日将电信业也纳入到“营改增”范围,至此,“营改增”推广试行更进了一步。时至2016年3月5日,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全面实施营改增,从2016年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2016年5月1日起,营业税将被增值税所替代。1.2.2 增值税的概念1.什么是增值税?

答: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它是各国普遍征收的一种税收。它改变了传统的流转税按照销售收入全额征税的做法,可以避免重复征税,有利于促进专业化生产和分工、协作的发展,被公认为是一种比较科学、合理的税种。2.在实际工作中增值税是按什么计算应交税额的?

答:在实际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因此,中国也采用国际上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售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则。1.2.3 增值税的特点1.都说增值税是地方和中央共享税,那么税收收入如何分成?

答:我国实施的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增值税由国税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75%为中央财政收入,25%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2.增值税有哪些特点?

答:增值税的主要特点有:①不重复征税,具有中性的特征。②逐环节征税,逐环节扣税,最终消费者是全部税款的承担者。③税基广阔,具有征收的普遍性和连续性。④中性调节,将税收对经济决策的扭曲降到最低。1.2.4 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1.什么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答:从事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一切单位、个人,以及虽不从事增值税应税行为但赋有代扣增值税义务的扣缴义务人都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在1994年之前外资企业缴纳工商统一税,并不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但1993年11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税法[1993]138号《关于涉外税收实施增值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后,从1994年1月1日起外资企业也成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2016年“营改增”进入收官阶段,根据财税〔2016〕36号,2016年5月1日起,在中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交缴增值税。2.增值税的纳税人执行“二元化”管理,是哪“二元”?

答:由于增值税实行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的制度,因此对纳税人的会计核算水平要求较高,要求能够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但实际情况是有众多的纳税人达不到这一要求,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将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大小以及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增值税“二元化”管理。3.如何划分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

答:一般纳税人要求:(1)生产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生产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即纳税人的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年销售额占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万元的。(2)从事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经营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80万元的。(3)提供“营改增”试点服务的纳税人,年应税营业(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4.如何划分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

答: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依据: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75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8号)文件规定。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相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来说的,是指不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或是不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具体认定依据为:(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且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2)营改增后,提供应税服务,且年应税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下;货物批发或零售和应税服务同时经营者,年应税销售额分别核算。(3)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4)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或个体工商户,视同小规模纳税人。(5)会计核算不健全。

货物批发或零售和应税服务同时经营者,年应税销售额分别核算。

注:年应税销售额80万元或500万元为参考值,税务机关会根据政策进行调整。5.如何理解界定“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

答: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明确指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6.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认定条件是什么?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制定的。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对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一)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二)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7.不能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有哪些?

答: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一)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二)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三)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8.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一般纳税人,按照哪些程序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答: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规定,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一)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表,并提供下列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后为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

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二)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当场核对纳税人的申请资料,经核对一致且申请资料齐全、符合填列要求的,当场受理,制作《文书受理回执单》,并将有关资料的原件退还纳税人。

对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应当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三)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申请以后,根据需要进行实地查验,并制作查验报告。

查验报告由纳税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税务查验人员共同签字(签章)确认。

实地查验时,应当有两名或者两名以上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同时到场。

实地查验的范围和方法由各省税务机关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四)认定机关应当自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9.“三证合一”后,如何证明对方是一般纳税人?

答:2015年10月1日“三证合一”后的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可以作为证明纳税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凭据。那么,对还是采用税务登记证即税号为15位的企业,要证明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还是需要提供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因其上加盖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戳记。不管税号为15位的企业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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