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床——明六帝纪(修订版)(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1-08-03 09: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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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洁非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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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床——明六帝纪(修订版)

龙床——明六帝纪(修订版)试读:

草莽之雄

这个明朝缔造者,以冷血和严重的暴力,把自己形象推向极度的黑暗。一提起他,人们油然想到“暴君”,他的名字也与嗜杀、酷刑、狠毒、野蛮紧紧绑在一起。就此言,他是极权体制推出的标准“独夫”。然而,如果我们习惯性地以“独夫民贼”相称,却发现有一半对不上号——他无疑是“独夫”,却并非“民贼”。这很少见,我们由此也格外注意起他的独特性。

中华自三代以降,文明光灿,环列皆蛮昧未化民族,虽时有袭扰,以至国裂土分,但说到举国沦亡的情形,却还不曾有过。直到十三世纪,蒙古高原崛起一个民族,尚武剽悍,仗着马肥人强,拉出一支前所未有的强大铁骑,摧枯拉朽从东打到西,从北打到南,差不多征服了整个欧亚大陆。

全中国第一次真正地亡了。但那蒙古人,虽仗着骑兵厉害,武力之强自古所无,终究是草原上粗野少文、散漫任性的民族,以为不单可以马上得天下,也可以马上治天下,非但不向中原文明学习,以求洗心革面,却让自己的蛮昧习性一仍其旧,不足百年便告终结。蒙古人被赶回北方大漠,重新过上四处劫掠、逐草而居的游牧生活。

代之行天的,便是大明王朝。那开国的君上,唤做“太祖开天行道肇纪立极大圣至神仁文义武俊德成功高皇帝”,偌长一串头衔,除却头两个字,剩下的皆系虚谀之辞,谁也记不住的,所以历来大家都只管他叫“明太祖”。

说起这位太祖皇帝,那也真是迄来从无的一等人物,出于赤贫,十七岁那年父母继殁,孤无所依,不得已竟入寺为僧混口饭吃,未久,寺院亦败,他便只身一人“游食”四方——所谓“游食”,无非乞讨为生。但偏偏这么一人,当着天下大乱之际,投身暴众,由士卒而头领,由头领而元帅,最后遍灭群雄、逐斥元室、一统中华,成就二百数十年之基业。自古以来,舍汉高祖刘邦外,中国并无第二个起于平民的皇帝,但那刘邦,好歹曾身为亭长,谓之平民略嫌勉强,真正从底层“登天”的,上下五千年,唯有太祖元璋。

说凤阳,道凤阳

平常,从南山坡望去,旷野无际,野草萋萋。宽大的山坡几乎一直很平缓地向北延伸着,只偶有起伏,间或点缀着几株孤零零的树。一条清亮的河流绕着山坡,静静流淌,阳光下就像条白绸带。

此河名濠,小,长数十里。源有二,一自横涧山,一自定远城北,在濠州之南合流,蜿蜒东北而入淮水。小固小,却非无来历。很早以前,庄子常留连于此。濠水以澄澈出名,是“临渊羡鱼”的佳处,当年,庄子偕惠子同来赏鱼,留下一段“子非鱼”的巧辩典故。上千年过去了,平静的濠水好像再没有新奇故事发生,只是默淌。

至正十二年,大旱令素常清亮的濠水全无往日风采,就像从少女红唇一夜之间变成老妇槁唇;鱼儿无影无踪,河床随处呈现网状裂缝;少量幸存的河水,薄薄的,奄奄一息,在河中央最凹处反射出光来,几乎看不出它在流动。

一条死水,犹如濠州的人心。

不过,此地人民对这情形倒也并不新鲜。七年前,一场更其凶烈的旱蝗之灾,旬日之间夺走成千上万条性命。那一年,单单是孤庄村朱五四老汉一家,五口人便死了三口,四月初六朱老汉头一个撒手人寰,三天后,轮着大儿子重四毙命,又十日,朱家妈妈陈二娘丢下老二重六和老幺重八,也追着老伴和大儿子去了阴曹地府;可怜那重八年方十六,竟眼睁睁十来天的工夫连丧父母和长兄。好些年后,孤庄村父老说起此事,还都直摇头叹气,直道:“惨哩……”

如今,当年人烟寥落、鸡犬声稀的景象,又在孤庄村重现。落日下,极目而眺,偌大的平野全然空旷,生生看不到一个人影,甚至不见鸟儿飞过,那份静详简直是一种透着忧伤的美,可是久处其中,却令人不免可怖。

就在南坡,一株老榆树下,有一小土堆微微隆起,没有什么特征,上面光秃秃地只长些荒草,而且经年风吹水刷,土包越来越平,眼看着就要流失了。但是绕着转过来,猛然却见一条大汉仰躺在土包旁,冷不丁吓你一跳!那汉身长八尺,黝黑精瘦;穿一条污烂污烂的直缀,敞着胸怀,夕阳洒落处,肋骨历历可数;破帽儿遮脸,肚皮一起一伏——竟是睡着了。前身即朱元璋充小沙弥之皇觉寺,洪武初迁至现址,赐名“大龙兴寺”。朱元璋孝陵神道。孝陵,位于南京钟山。朱棣篡位迁都北京,其后诸帝皆葬北京十三陵,只剩下朱元璋孤零零在此。身后的冷清,最为形象地说明了朱元璋在皇权问题上自相矛盾所导致的失败。“八哥,醒醒,醒醒……”

汉子猛一惊,睁眼看时,是打小一处厮混的周家小三子。但见他背负布包,神色匆忙,似要出远门的样子。“小三子,你这是要去哪儿?”“说不得,八哥,出事了。那封书信被人知道了,想告发官家讨赏哩。我寻思还是投汤二哥的好,咱一起走吧?”

汉子眼珠骨碌转了转:“真的么?”“我还讹你不成?”周三儿顿足道。

汉子笑了:“兄弟,怎就改不掉你那急脾气?要不,你先行一步,哥哥我随后就来。”“也罢。”周三儿拱手道,“八哥,那我就和汤二哥在濠州等着你。”“一路珍重,兄弟。”汉子在周三儿肩头用力拍了拍。

目送周家小三子渐行渐远的身影,暮色下,汉子忽然感觉到一丝凉意。一群昏鸦飞了来,落在老榆树上,“啊,啊啊”的叫声送出,令本极辽旷的四野,更显冷清。

汉子悲从心起,掉头冲着小土堆翻身便拜:“爹,娘!二老在世,教儿本分为人,儿原不想投汤二哥,如今村里人死的死,逃的逃,庙里和尚也散去大半,儿没了着落……儿今二十有五,实不甘再像八年前那般游食为生……爹啊娘啊,儿当如何,替儿拿个主意吧!”

言毕,就兜内摸出一面小铜牌,那还是自己刚生下来时,吃不得奶,爹上庙里拜菩萨时请回来的护身符。铜牌一面刻着观音像,汉子拿在手里,默想:“观音像若冲上则去,冲下则留。”于是开口道:“爹娘在上,且助重八则个!”

铜牌抛起,落在土坡草间,拨开一看,观音像冲上。再扔,如此;第三次又抛,仍如此。

汉子站起身,目光渐渐清澈,原本就有些凶悍的脸此时又蒙上了层刚毅之色。只见他头也不回地大步走了,直走到西下的夕阳血似的惨红里去……

——以上多系虚构,是当年读吴晗《朱元璋传》后,我在怀想明太祖朱元璋如何奋起于草莽之际,自己心里描画出来的一幅“复原图”。1978-1982年念大学期间,每年的寒暑假,我在合肥与上海之间这条铁路线上来来回回要穿行四次;每一次,列车行经临淮关-蚌埠这区间,我望着窗外的山川,脑中都止不住去浮想与朱元璋有关的旧事和画面。

虽是虚构,但人物和大的情节皆有所本。其中,那个周家小三子,是周德兴;汤二哥,就是汤和。这两个人,还有徐达,都是朱元璋(小名重八)打小一起的玩伴儿,后俱为明朝开国元勋。至正十二年郭子兴在濠州聚众反,汤和先行投了郭军,很快积功做到千户,此时他捎信给朱元璋,催促也来入伙;元璋初意未决,求之于卦,才赶到濠州,由汤和介绍加入义军。读史至此,不免慨然:一座小小的孤庄村,蹇伏浩野,无凭无依,却突如其来聚现了一个豪杰群体。历史的脉络,确非可以常理解释者。

此草寇,非彼草寇

时势造英雄,这话既对,也不对。很多时候,似乎具有必然趋向的时势,最终却并没有造就英雄,只造就了伪英雄。这类伪英雄也曾一时叱咤风云,露出王者风范,但就在几乎走上其命运巅峰的关头,不堪辕轭,被最后一根稻草压得轰然倒地——“大顺帝”李自成、“天王”洪秀全,此之谓也。还有的时候,时势貌似造就了英雄,然而不可一世的“英雄”却辜负了时势的造就,不可思议地败给绝非为时势所看好所钟意的弱者、配角或二流人物,项羽之于刘邦如此,袁绍之于曹操如此,张士诚、陈友谅之于朱元璋亦如此。

张士诚,盐贩出身。元至正十三年起于泰州,至正十六年得据吴地,进而再得浙西,拥江南富庶之地,于是心满意足,惟知自守。至正二十五年,陈友谅起大军来取应天(南京),约士诚合而攻之。士诚竟以其“一亩三分田”为自足,不予呼应。其于元室同样以苟且求存,降了反,反了又降,极尽讨价还价之能事,终不脱小贩本性。苟且至至正二十七年,业已击败陈友谅的朱元璋,腾出手收拾张士诚;是年九月,徐达破平江(苏州),士诚自缢死。

陈友谅,渔夫出身。原为徐寿辉部下,至正二十年以阴谋发动兵变,挟寿辉,而自立汉王;不久,在采石矶(马鞍山)以铁挝击杀徐寿辉。时诸强中,友谅广有江西、湖广之地,兵强马壮,不可一世,骄横万分,锐意扩张,即兴兵东犯。旌旗蔽日,舳舻拥江,顺流扬威而至,志在必得,然而却被朱元璋用诱敌深入之计,大败于南京城外。两年后,双方再大战于鄱阳湖;此番,友谅尽出其精锐之师——当时天下无出其右的巨型舰队,“兵号六十万,联巨舟为阵,楼橹高十余丈,绵亘数十里,旌旗戈盾,望之如山”。朱元璋水军极弱,双方实力悬殊。但陈友谅一味恃强,朱元璋再次用计,以火攻大破陈氏巨型舰队,战局逆转,八月,友谅中流矢毙命。

张、陈二人,一个当时最富,一个当时最强。以势来论,元室衰微之际,他们谁都比朱元璋更有资格成就霸业,一统天下。但士诚其人,永远只看得见眼前利益,一个地地道道的守财奴,本性如此,毫无办法。陈友谅骄狠雄猜,心黑手辣,倒是贪得无厌之徒,怎奈量小气狭、器局逼仄——仅从一件事上即可知其胸襟:鄱阳之战,友谅势蹙之际,居然“尽杀所获将士”以泄忿,“而太祖则悉还所俘”——同样也是本性如此,毫无办法。

在两个膀大气粗的邻居面前,朱元璋尽处下风,当初陈友谅搞扩张,先对朱元璋下手,多少也是捏软柿子的意思。但是后来他肯定发现搞错了人,至于鄱阳湖决战他“矢贯其颅及睛而死”之际,只怕会感到平生最为后悔的一桩事,就是没有弄清朱元璋是怎样一个角色之前,即贸然对其出手。

而朱元璋,不管其他方面作何评价,我们得承认,他是古来“草寇”之另类。于是,脱颖而出,做成了古来“草寇”都想做而最后都做不成的事。其中,关键的关键,是朱元璋高度重视并解决好了知识分子问题。将领善战、主公明睿,是打天下的保证,但不足以得天下。匹夫起事,先天不足在文化上。人说战争是政治的继续,其实,政治也是战争的终点。没有人为战争而战争,打仗的目的在政权,而政权虽靠战争赢得,却无法靠打仗治理。从打天下到得天下,必须由知识分子队伍建设来衔接。朱元璋最不可思议之处就是,以一个地道的泥腿子,而能深入理解“文治”的意义。

解缙谈及此,说:帝性神武明达……始渡江时,首兵群雄多淫湎肆傲,自夸为骄。帝独克己下人,旁求贤士,尊以宾礼,听受其言,昼夜忘倦。《翦胜野闻》载:太祖在军中甚喜阅经史,后遂能操笔成文章。尝谓侍臣曰:“朕本田家子,未尝从师指授,然读书成文,释然开悟,岂非天生圣天子耶?”

每克一地,朱元璋都不忘招贤求士。有名的一例,就是下徽州后召耆儒朱升问时政,而得到“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的建议。他在采石访得儒士陶安,很急切地征询政见。陶说:现今群雄并起,他们所欲都“不过子女玉帛”,建议朱元璋“反群雄之志,不杀人,不掳掠,不烧房屋”,“首取金陵以图王业”。朱元璋大受启发。《明通鉴》也记有与儒士唐仲实的类似谈话。胡大海打太平府时找到一个叫许瑗的儒士,派人送来见朱元璋,“太祖喜曰:‘我取天下,正要读书人!’”

至正二十年,朱元璋的事业有了历史性的转折,标志是,这年三月,他成功地将刘基、宋濂、章溢和叶琛延入阵营。这四人声望素著,才智、文章、学问,皆一时泰斗。他们连同早些时候在滁州加入的李善长,组成了超一流的智囊团。以这些人为中坚的知识精英,不单在战争中为朱元璋运筹帷幄,更从法律、政制、礼仪、财税等诸多方面为未来明帝国设计一整套的秩序。明代的后世批评家回顾说:汉高祖谓:“吾能用三杰,所以有天下。”……我明聿兴,公侯爵赏数倍汉朝:李韩公之勋烈无异萧何,徐魏公之将略逾于韩信,刘诚意之智计埒于张良……我朝开国元功,视汉高尤有光矣,大业之成,岂偶然哉!

的确说到了点子上。

孟森先生论述明之立国,讲了三条:第一,“匹夫起事,无凭藉威柄之嫌”;第二,“为民除暴,无预窥神器之意”;第三,“一切准古酌今,扫除更始”。这第三条就是讲,明之立国,得益于文化上巨大成功,以大量制度创新,开启历史新阶段——“清无制作,尽守明之制作”,“(清人)除武力别有根柢外,所必与明立异者,不过章服小节,其余国计民生,官方吏治,不过能师其万历以前之规模”。仅以“黄册”、“鱼鳞册”两大制度创新,即可窥其一斑。“鱼鳞册为经,土田之讼质焉;黄册为纬,赋役之法定焉。”由设“黄册”,明初有了完全的人口普查,建起真正意义上的户籍制。从社会,它解决了流移人口问题并解放了往昔在贵族和地主豪强强迫下为奴的人民;从经济,它理顺和保障了国家赋役的征调;从政治,它使集权统治更彻底,影响跨越数百年而至如今。“鱼鳞册”又称鱼鳞图册,是特别编定的全国土地总登记簿。明初决定对最基本生产资料——土地实行丈量和登记,“厉行检查大小地主所隐匿的大量土地,以打击豪强诡寄田亩、逃避课税的行为……豪强地主被迫吐出他们过去大量隐匿的土地,就使朝廷掌握担承税粮义务的耕地面积大为增加”,孟森评论道:“明于开国之初,即遍遣士人周行天下,大举为之,魄力之伟大无过于此,经界由此正,产权由此定,奸巧无所用其影射之术,此即科学之行于民政者也。”《明史》说:终明之世,右文左武。“右文”,就是优先重视文化建设和文臣,这是明代政治突出特色,朱元璋一开始即抱此旨:(太祖)响意右文,诸勋臣不平。上语以故曰:“世乱则用武,世治宜用文,非偏也。”

洪武元年九月的《求贤诏》说:“朕惟天下之广,非一人所能治,必得天下之贤共成之。向以干戈扰攘,疆宇彼此,致贤养民之道,未之深讲,虽赖一时辅佐,匡定大业,而怀材抱德之士,尚多隐于岩穴,岂政令靡常而人无所守欤?抑朕寡昧,事不师古而致然欤?不然贤大夫,幼学壮行,思欲尧舜君民者,岂固没没而已哉?今天下甫定,日与诸儒讲明治道,其敢不以古先哲王是期?岩穴之士,有能以贤辅政,我得以济民者,当不吾弃。”过去教科书将朱元璋从农民起义首领变为皇帝,解释为“变质”。这其实很对,朱元璋的确“变质”了,《求贤诏》就是“变质”的明证。

如果“不变质”,又如何?晚朱元璋二百来年,有那样的例子,可为镜鉴。

赵士锦是崇祯十年进士,在甲申之变中,羁刘宗敏营约二十日。脱身回到江南后,他把自己闻见写成《甲申纪事》——刘宗敏身为大将,进城后惟知敛财,日夜拷掠百官,勒其银两,“有完银多而反夹,完银少而反不夹者;有已完银而仍夹者,有不完银而终不受刑者,识者以为前世之报焉。”“自十八日起,每日金银酒器疋衣服辇载到刘宗敏所。予见其厅内段疋堆积如山,金银两处收贮,大牛车装载衣服高与屋齐。”刘宗敏所为,李自成非不知,而竟无力辖制:初七日,李自成至宗敏寓议事,见庭中三院,夹着几百人,有垂毙者,不忍听闻。问宗敏得银若干,宗敏以数对。自成曰:“天象不吉,宋军师言应省刑,此辈宜放之。”宗敏唯唯。每日早将已死者用竹筐抬出,每筐三两人,以绳束之,至是五六日矣。濠梁观鱼: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凤阳古称“濠”,以濠水得名。庄子常留连于此。偕惠子“临渊羡鱼”,留下一段“子非鱼”的典故。朱元璋的真容,很难从绘像上见到,都经过了美化。据说先后有两位替他造像画师,因偏于写实而被杀。锦衣卫袍服。锦衣卫创于朱元璋,一度逾于法外,后期“诏内外狱毋得上锦衣卫,诸大小咸径法曹。终高皇帝世,锦衣卫不复典狱”。科举为中国古代国家干部用人考试制度,对中国成熟的文官政治起到重大作用,但渐渐也成为束缚知识分子精神思想的工具。

按“阶级斗争”眼光,“苦大仇深”的刘宗敏,胜利后痛打劣绅、分其浮财,是勇于夺回属于自己的劳动果实,他以对阶级敌人的毫不手软,证明自己不忘阶级苦、血泪仇,亦即没有“变质”。

反观朱元璋,虽也“苦大仇深”,胜利后却将阶级爱憎抛到九霄云外,下《求贤诏》、搞什么礼贤下士,把压迫自己的人奉为座上宾,与其沆瀣一气,这不是忘本是什么?不是变质是什么?

苦皇帝

朱元璋既然黄袍加身,肯定发生了“变质”。然而,这种“变质”,为古往今来造反者所共想,如未实现,亦属“非不欲,是不能”。始皇游会稽,车队驶过,项羽躲在人丛里暗暗发狠:“彼可取而代也。”这句话,陈友谅、张士诚、李自成、洪秀全脑海肯定都浮现过。问题是怎么变,往哪儿变,以及变成什么样儿。史上不乏接近成功的造反者,最后不虎头蛇尾的却只有朱元璋。为什么?看看闯军打下北京后的表现,或洪秀全在天京皇宫里做了些什么,大概不难明白。以那些也想“变质”却不成功者为参照,我们发现,实际上朱元璋除了有所变,更有所不变。单论从造反者转为统治者,他可谓摇身一变。但换个角度,看看在两个身份中的表现,印象相反,朱元璋是他同类中变化最小、最少的一个。

野史有些故事,说他忌提旧事,一听“秃”、“光”、“贼”这样的字眼抑或哪怕是同音字,就不高兴,就杀人。然而,也有记载显示,他并不讳言贫寒出身和悲惨的少年经历。濠州祖陵竣工后,词臣奉撰《皇陵碑记》,朱元璋阅后很不满意,称“皆儒臣粉饰之文”,他揽镜自观,“但见苍颜皓首,忽思往日之艰辛”,觉得以这种粉饰之文垂后,“恐不足为后世子孙戒”,决心亲自提笔,“特述艰难”,如实记述自己的出身、家境和遭遇,“俾世代见之”——这就是洪武十一年的《御制皇陵碑》。

平常,他尤不吝于以其身世和人生体验训导诸皇子,使他们勿忘家本。做吴王时,一日,朱元璋率世子朱标祭祀山川,仪式结束,特地叫过朱标,指着身边将士们说:“人情,贵则必骄。”“今将士中夜而起,扈从至此,皆未食。汝可步归,庶谙劳逸,他日不致骄惰。”圜丘告成,朱元璋带着朱标前去视察,归途中,专门命随从引导世子绕道农家,观其居处饮食器用;俟其归,则召而诲之:现在,你知道农民多么辛劳了吧?夫农勤四体,务五谷,身不离畎亩,手不释耒耜,终岁勤动,不得休息。其所居不过茅茨草榻,所服不过练裳布衣,所饮食不过菜羹粝饭,而国家经费,皆其所出。故令汝知之。凡一居处服用之间,必念农之劳,取之有制,用之有节,使之不至于饥寒,方尽为上之道。

据说,为使诸子习于勤劳,不滋骄惰之性,曾命内侍特制草鞋分发给他们,并规定,只要出城走稍微远一点的路,皇子们只能乘马行三分之二路程,另外三分之一必须穿上草鞋步行。他定期打发诸子回老家谒祖陵,接受“革命传统教育”,说:“使汝等于旁近郡县,游览山川,经历田野。因道塗之险易,以知鞍马之勤劳;观小民之生业,以知衣食之艰难;察民情之好恶,以知风俗之美恶。即祖宗陵墓之所,访求故老,问吾起兵渡江时事,识之于心,以知吾创业之不易也。”人一阔,脸就变,这似乎是经验之谈;所以,穷光蛋们揭竿而起之际每每要互相叮嘱一句:“苟富贵,毋相忘!”实际上,往往忘性都比较大,不单自己患了遗忘症,倘若别人来提醒,他还恼怒,以为羞辱。

到朱元璋这儿,终于破了一回例。他真的不曾忌其微贱之时,不因做了“万岁”,而掩却来历出身。他曾在一份蠲免两浙秋粮的诏书里径称:“朕本农夫,深知稼穑艰难。”似乎对此身份甚感光荣,与臣下交谈也不惮表露其“小农心态”,曾经说:“吾昔在军中乏粮,空腹出战,归得一食,虽甚粗粝,食之甚甘。”饥饿的童年记忆,让这位皇帝对粮食和农事有一种几乎病态的敬畏。据说凡是空闲的土地,他都下令种上庄稼,而且还提出一种极其独特的“种植理论”:“我于花木结实可食用者种之,无实者不用。”总之,不能用来填饱肚皮的,就无用。他曾颁旨严禁种糯,因为这种作物主要是用来造酒,而被视为“糜费”。平时在宫中跟太监宫女言“不离稼穑组”,后宫墙上门上,也到处画着“耕织图”。浙江金华出产一种香米,百姓“拣择圆净者用黄绢布袋盛贮,封护进呈”,年贡约三十石。朱元璋得知详情后,下令中止此贡,改由内侍在宫苑内垦种数十亩,“计所入,亦足供用”。这办法后来似乎还加以推广了,以致宫中闲地都成了农田。某日退朝,朱元璋专门领着太子诸王去参观他这一得意之作,指着菜地说:“此非不可起亭馆台榭为游观之所,今但令内使种蔬,诚不忍伤民之财,劳民之力耳。”其实他借鉴魏武而发扬光大军屯制,起因也是防止夺食于民;说:“兵食一出于民,所谓农夫百养战士一,疲民力以供闲卒,非长策也。古人有以兵屯田者,无事则耕,有事则战,兵得所养,而民力不劳。”

不过,这个“泥腿子”对农事的重视,似乎有点过头。比如,有人建议开矿生财,被他训斥一通,认为只要偏离农本,便是追逐奸利;司天监(掌天文历法的机构)进献一款元代水晶刻漏——中设二木偶,备极机巧,“能按时自击钲鼓”,或许是最早的自鸣钟——也被朱元璋一通臭骂,说“废万机之务,而用心于此,所谓作无益而害有益也”。竟下令把它砸碎毁掉……看来,眼里只有粮食、庄稼和农活,并不总是好事。

一次,出游钟山,回城时,从独龙冈徒步一直到淳化门,才肯上马。他感慨地对侍臣说:“朕久不历农亩,适见田者,冒暑而耘甚苦,因悯其劳,徒步不觉至此。”话锋一转,他问这些近臣:农为国本,百需皆其所出,所以他们才辛苦成这个样子,你们这些当官的,心里曾经感念和体悯过农民吗?接着,他讲了一句让人震惊的话:“且均为人耳,身处富贵,而不知贫贱之艰难,古人常以为戒。”“均为人耳”。并非朱元璋已有“平等思想”,而是“万岁”之后未忘贫贱往昔,使他能够将心比心、推己及人。

又某年隆冬,朱元璋视察城濠疏浚工地,见一民工光着身体,在渠水里摸索着什么,命人问之,原来是蛮横的督工官员把他锄子远远扔到水中,民工只好自己下河找寻。朱元璋听说是这样,马上派人将民工叫上岸,另外发了一把锄子给民工。他生气地说:“农夫供役,手足皱裂,亦甚劳矣,尚忍加害乎?”令侍从将那个恶官抓来痛加杖责,一面气犹未平,回头对随行的丞相说:“今日衣重(读chónɡ)裘,体犹觉寒,况役夫贫困无衣,其苦何可胜道?”随即传旨役民收工。

对朱元璋,人们谈得较多是他屡兴大狱、滥刑重典,我一度因此将他归于“大暴君”行列。后从孟森先生《明清史讲义》,读到这样一句话:太祖之好用峻法,于约束勋贵官吏极严,实未尝滥及平民,且多惟恐虐民。

一时振聋发聩。朱元璋有嗜杀之名,但过去只注意到杀人多,却不曾留心所杀的主要是什么人。经孟森点拨,再去查证史著,果然。汗颜的同时,从中领悟到,读史确不宜粗。

除了嗜杀,他还有一个嗜好:嗜俭。在中国,政治家节俭,往往是道学面孔的一部分,公开示人以俭,公众视线之外,其实颇为侈费。朱元璋不是这样,他的节俭,不是为“垂范天下”做做样子,是穷惯了,是“积习难改”。

炎夏之日他在东阁临朝,天气太热衣裳汗湿,几次更衣,群臣发现这些衣服都是洗了再洗以致褪色的旧衣。南京宫室初建,负责官员将设计草图呈见,朱元璋“见有雕琢奇丽者,即去之”,理论是“宫室但取其完固而已,何必过为雕斲?”宫殿盖得差不多了,照例应在梁壁施彩绘画,还有人建议采用“瑞州文石”(贵重石材)铺地,统统被他制止,而命儒士熊鼎“编类古人行事可为鉴戒者”以及《大学衍义》等儒经,“书于壁间”。对于自己这一创意,他很得意,说:“前代宫室多施绘画,予用此以备朝夕观览,岂不愈于丹青乎?”

洪武三年六月,天久不雨,朱元璋亲率皇室全体人员到山川坛求雨,一律穿草鞋徒步而至,以草垫为席,露天而坐,白昼承受曝晒,夜晚衣不解带即席卧于地;用餐由马皇后率众妃亲手煮制,完全是粗粮做成的“昔日农家之食”,一连三日,才回銮宫中。这种举动,假使没有从小吃苦的底子,纵然有诚心恐怕也顶不下来的。

在朱元璋,“不知奢侈”,未必是觉悟和境界较别的皇帝有多高,可能确因苦出身。打下浙西,朱元璋曾对降军发表演讲:“吾所用诸将,多濠、泗、汝、颍诸州之人,勤苦俭约,不知奢侈,非比浙江富庶,耽于逸乐。”说得很实在。然而跟他出身相类者,毕竟以容易腐化为多,而且腐化的速度和程度往往也最惊人。所以对朱元璋的不腐化,我们还是得“有成分而不唯成分论”,更多看到他出乎其类、拔乎其萃的一面。太子和公主宫中重新装饰,需一种叫“青绿”的涂料,工部奏请采办,朱元璋坚决不答应,说在库藏里搜罗搜罗,凑合着用就行了,“岂可以粉饰之故而重扰民乎?”一次,在奉天门附近他看见某散骑舍人“衣极鲜丽”,叫过来,问这身衣服花了多少钱,回答说“五百贯”,朱元璋听罢大为恼火,斥道:农夫如何艰辛,食惟粗粝,衣惟垢敝,而你游手好闲,不过仗着“父兄之庇”,如此骄奢,“一衣制及五百贯,此农民数口之家一岁之资也!”刘姥姥在大观园里说过,贾府一顿饭花的钱,够乡下人过一年的。朱皇帝看到京城阔少的衣着,反应和换算方式竟与刘姥姥一般无二,也真是千古奇闻了。

这“刘姥姥的视角”,让他有时会冒出对皇帝来说显得古怪精灵的念头。南京宫殿新成之际,朱元璋忽然把中书省大臣们找去,说多年战争令军中许多兵士负伤致残,失去工作能力,现在新宫建成,他打算在宫墙周围的空地建上房屋,让这些军中致残者居住,“昼则治生,夜则巡警”,国家拨一定口粮,以这种方式把他们养起来。后来,他又专门降旨,指出所有战场上牺牲者,其妻、子或老人一律由官方“月给衣粮赈赡之”,而老迈兵卒则“听令于应天府近便居止……所给衣粮,悉如其旧”。洪武十九年,河南大饥,不少人家卖儿鬻女;朱元璋得到报告以后,不仅下令赈饥,而且决定所有被出卖的孩子一律由官府出资赎回。同年六月,他进而颁行两项可能当时整个世界上都很少有的福利政策:一、所有年届八十以上的穷人,官方“月给米五斗,酒三斗,肉五斤”,年九十以上者,在此基础上每人每年“加帛一匹,絮一斤”;二、“鳏寡孤独不能自存者,岁给米六石”。他这样阐释他的政策:“为君者欲求事天,必先恤民。恤民者,事天之实也。”说起来,精神高度似乎并没有超出儒家“民本”那一套,但实际做法是他的独创。

晚年朱元璋,面对诸皇子,曾就自己是怎样一个皇帝,亲口做出如下自我鉴定:吾持身谨行,汝辈所亲见。吾平日无优伶瞽近之狎,无酣歌夜饮之娱,正宫无自纵之权,妃嫔无宠幸之昵。或有浮词之妇,察其言非,即加诘责,故各自修饬,无有妒忌。至若朝廷政事,稽于众议,参决可否,惟善是从。若燕闲之际,一人之言,尤加审察。故言无偏听,政无阿私。每旦,星存而出,日入而休,虑患防危,如履渊冰,苟非有疾,不敢怠惰,以此自持,犹恐不及。故与尔等言之,使知持守之道。

这份自我鉴定书,中间一段即“稽于众议……惟善是从”云云,我们或有异议,但一头一尾,则可说确无夸饰之处。在位三十一年,朱元璋不玩、不溺,夙兴视朝,日高始退,至午复出,迨暮而回;白天所决事务,退朝后还要默坐审思,如感觉有不当者,虽中夜而不寐,必筹虑停当方肯就寝,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要说此人的为人,几无一点闲情逸致,过去是苦孩子,当了皇帝也是个苦皇帝。

一朝权在手

然而世间之事,有一利必有一弊。我们素日常见到看门人最珍视手中那点权力,也最善于把那点权力用到极致。我们也屡屡感到,权力越到底层,就看得越紧、用得越狠,绝不容人觊觎。这并不难解。对权力的过度珍惜,是与身处底层所得来和形成的更大的人身恐惧互为因果的。这种恐惧,令人一旦攫取了权力便会以近乎病态的方式捍卫之死守之。试想,当一个备受欺凌与屈辱的孤儿,一步登天成为皇帝的时候,能意味着什么?

有关中国古代帝权,之所以在明代——主要是通过朱元璋之手——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历史学家和历史哲学家自会有他们种种理论和逻辑上的条分缕析,拿出种种所谓“必然”的论述来。对此,我这里不置一词,只想说说个人因素起到的作用。

吴晗《朱元璋传》讲了朱元璋幼年和少年时的两个故事。

第一个故事发生在朱元璋很小的时候:“替田主看牛放羊,最会出主意闹着玩,别的同年纪甚至大几岁的孩子都听他使唤。最常玩的游戏是装皇帝,你看,虽然光着脚,一身蓝布短衣裤全是窟窿补丁,破烂不堪,他却会把棕梠叶子撕成丝丝,扎在嘴上作胡须,找一块破水车板顶在头上算是平天冠,土堆上一坐,让孩子们一行行,一排排,必恭必敬,整整齐齐三跪九叩头,同声喊万岁。”

第二个故事,讲的是成为孤儿后的他,在皇觉寺中的遭遇:“(寺里)个个都是长辈,是主人,就数他小、贱,他得低声下气,成天赔笑脸侍候。就连打水煮饭的长工,也还比小行童高一头,当他做二把手,支使着做这做那。这样一来,元璋不单是高彬长老一家子的小厮,还带着做全寺僧众的杂役,根本就是长工、打杂了。事情多,闲报也就多,日子长了,塞满一肚子冤枉气,时刻要发作,却使劲按住,为的是吃饭要紧……对活人发作不了,有气无处出,只好对泥菩萨发作了。有一天,扫佛殿扫累了,扫到伽蓝殿,已是满肚子的气,不留神绊着伽蓝神的石座,跌了一大跤,气忿之极,顺手就用笤帚使劲打了伽蓝神一顿。又一天,大殿上供的大红蜡烛给老鼠啃坏了,长老数说了元璋一顿。元璋想伽蓝神是管殿宇的,当看家菩萨的不管老鼠,却害行童挨骂,新仇旧恨,越想越气,向师兄讨了管笔,在伽蓝神背上写了‘发配三千里’,罚菩萨到三千里外充军。”

虽是两个小故事,还是见出了朱元璋的个性和内心。一是他很有暴力倾向。二是他如果有怨气,喜欢发泄也非发泄不可,对活人发作不了,就拿泥菩萨出气。三是他那小小脑袋所想出的报复手段,居然已是充军、流放这类方式。

看过朱元璋画像的人,恐怕很难忘记那张脸。《明史•本纪第一》形容是“姿貌雄杰,奇骨贯顶”。文人虚浮,丑怪骇人到了他们嘴里竟能转变成这些词。实际上,这张脸长得崎岖不平,形状活似一只长歪的山芋;黑而粗糙的皮肤散着几粒麻子,额头和太阳穴高高隆起,颧骨突出,大鼻、大耳、粗眉毛,两睛鼓凸,发出冷酷的光;尤为奇崛的是他的下巴——从宽大有力的颌骨处开始向前突着,一再延伸,直到远远超出额头之外,从侧面看浑如一头狠霸的大猩猩。这只罕见的下巴,再度提示了人来于动物的遥远往事;它象征着健壮的咀嚼力和贪婪旺硕的食欲,令人联想起兽界一切善于撕咬吞噬的凶猛捕食者。

同时不可忽视的是,这张“卡西莫多式”丑脸跟一个身为皇帝的人相结合,在心理上所必然引起的冲突。这并非出于无稽的相面学。据说先后有两位替朱元璋造像的画师,因为只知摹形绘影不解粉饰遮掩而掉了脑袋,直到第三个画师,才仰体圣心,把他画得慈祥仁爱。这是人之常情。对朱元璋来说,那崎岖不平的相貌固然“雄杰”,但无疑也镌刻着他卑低坎坷的出身、遭际,尽管贵为人君,岁月的无情虽可从宫庭画师笔下抹去,却无法从自己脸上和内心世界抹去。

前文提到孟森先生关于朱元璋“峻法”的评论,说他“约束勋贵官吏极严,实未尝滥及平民”。这是孟先生的敏锐细腻之处。展开下文以前,我重申孟先生的这个观点,再次强调不宜以“暴君”视朱元璋。暴君根本标志是虐世害民,只有与人民为敌者,才配此称号。而朱元璋,不论在权力斗争中多么残忍,整体来说他不是祸害人民的皇帝,相反,历来新朝新君喜欢挂在嘴上、口惠而实不至的“与民休息”,在朱元璋那里却是其治政的切实出发点。洪武年间清丈土地,兴修水利,奖励农耕,减免赋税,杀减贪风,改良吏治,老百姓都得利受惠。我觉得他尤其应被称道的,是不好大喜功、不靡耗国力、不浪费民财,无意于什么雄才大略、丰功伟绩、万邦膜拜等虚荣。这些对中国那些所谓“有作为帝王”,从来是无法抵挡的诱惑,然而终洪武朝三十一年,在朱元璋的身上,我们丝毫未见这种自我膨胀,尽管作为“光复中华”的帝王,他似乎很有理由膨胀一番。他牢牢把握一点:不扰民、让百姓安稳地生活。所以,当我们回味洪武时代,会惊讶于它非常平淡——没有奇迹壮举,没有伟大工程,没有征伐,没有任何波澜壮阔的事情。与许多开国君主相比,他简直是过于安静的皇帝。

但对官吏而言,朱元璋搞的真是不折不扣的酷政、暴政。可能中国哪个朝代,做官皆不曾像在洪武朝那样提心吊胆。这位穷山恶水生养出来的贫民皇帝,把他那个阶层的野性、狠劲充分发挥在吏治上,惨无人道地对待贪官污吏,剥皮、断手、钩肠、阉割……全是最骇人听闻的酷刑,而且五花八门、种类繁多。另外我们还知道,几乎整个古代,中国普通百姓是无权告官的,或者,凡告官者先打一顿杀威棒;然而洪武年间居然宣布,凡是贪赃害民之官,百姓人人皆可将其直接扭送京师。有时候我不禁怀疑,朱元璋如此严厉打压官吏,多大程度上是出于肃清吏治目的,又多大程度上是一种“疯狂的阶级报复”?因他的做法里头,许多地方令人感到是非理性的、宣泄的,夹杂着强烈个人情绪,是恨,以及伴着毒意的快感。他不是心宽易忘的人,洪武十一年,当忆及父母双亡、无地可葬的凄惨时刻时,他亲笔描画了使他深受伤害的一幕:“田主德不我顾,呼叱昂昂,既不与地,邻里惆怅……”这记忆,暗中怎样左右着朱皇帝的心神,如何影响了他为政?

当然,还有比记忆和心理更重要的因素。徐达,明开国武臣第一,有古大将之风。他的死也很蹊跷,据说死于朱元璋赐膳之后。此当然不载于正史。韩国公李善长。明建国功臣第一,明代制度制订者,朱元璋曾将他比为汉之萧何。七十七岁牵胡惟庸案,处死。

揪出与打倒

他通过对官吏保持高压,坐收一石数鸟之效:第一,澄清吏风;第二,发泄旧怨;第三,收聚民心;第四,抬升帝威;第五,杀鸡儆猴。这里面,既有直接目的,更有他深谋远虑的筹划。如果朱元璋的打击对象只有渎职枉法的狗官,事情另当别论,但我们发现并非如此。在一些著名的大案里,惩治污吏或不法之臣只是由头,被朱元璋借题发挥,搞扩大化,辗转牵扯,最后挖出来一个又一个“反朱元璋集团”,其中,胡惟庸、蓝玉两案分别都连引至数万人。

整个明代只有过四位丞相:李善长、徐达、汪广洋、胡惟庸。胡案后,朱元璋废相,古老的相制就此终结(清代官制基本照抄明代,也未设相位)。而仅有的这四位丞相,除徐达外,另三位居然全在胡案中一网打尽,可知此案之巨,亘古未有。

胡惟庸得罪的直接原由,据说是洪武十二年九月,占城(今属越南)使者来贡,胡惟庸自行接见而未奏闻。然而,占城贡使却被一个太监遇见了,朱元璋由是知此事,大怒,敕责。胡惟庸等惶恐之下将责任推诿于礼部,说是他们处理不当,礼部岂甘做冤大头,反过来坚诉与己无关。推来推去,惹朱元璋益怒,一股脑儿将中书省、礼部诸臣统统下狱,审讯谁是主使。很快,首先将汪广洋(时汪为右丞相,胡为左丞相)赐死。汪死之时,其妾陈氏自愿从死。朱元璋听说此事,命查陈氏来历,得报告说陈氏乃是某罪臣之女,没官后充汪妾,朱元璋再次发作,说:“没官之女,止给功臣家,文臣何以得给?”竟以这个理由判胡惟庸及部臣等“咸当坐罪”。恰在此时,有两个与胡惟庸过从甚密的官员告发胡阴结武臣谋反,胡当然被诛。

然而,胡案奇就奇在,事情并不因胡惟庸死而结束,从洪武十三年诛胡,到洪武二十三年,胡案就像一座储量巨大的富矿,一再被深掘潜采,猛料迭爆,不断有“新发现”。先后查出胡惟庸与东瀛倭国和逃到沙漠的旧元君臣相交通,是个“里通外国”的汉奸、特务、卖国贼。洪武十八年,胡案再挖出一条“毒蛇”——李善长之弟李存义,这李存义与胡惟庸是亲家,其子李佑娶胡女为妻,举报者说李存义参与了胡惟庸的谋反计划,奇怪的是,李存义不仅没有被处死,而且得到的只是流放崇明岛这样简直应该说很轻微的处罚。这种反常的处置似乎意味着什么;果不其然,又过五年,到洪武二十三年,最后、最关键、最大的首要分子被揪出来了,那就是位列开国元勋头把交椅的李善长。李善长的揪出,真正宣告了胡惟庸“反皇叛国集团”的彻底覆灭:李家“并其妻女弟侄家口七十余人”被杀,同时有九位侯爵被打成共谋不轨的“逆党”。至此,胡案迁延十载,最终以李善长的倒台及三万余人被杀落下帷幕。

李善长,定远人,朱元璋初起时他在滁县加入朱军,从此成为朱元璋的头号智囊,“军机进退,赏罚章程,多决于善长”。明建国,李善长更是国家体制、法律、礼仪的主要制定者。洪武三年大封功臣,一共只封了六人为公爵,李善长是文臣中唯一被封者,且排第一,位居徐达、常遇春等赫赫名将之前,朱元璋在所颁制词里将李直接比做汉相萧何。后为示恩宠,又将临安公主许配善长之子李祺。一时间,李善长荣耀达到顶峰,史书上说“光宠赫奕,时人艳之”。

然而,这位“明代萧何”终于在他七十七岁、没几天活头的时候,被朱元璋以意欲辅佐胡惟庸谋取皇位为由除掉。李被杀的第二年,一个低级官员王国用上书朱元璋,就此事提出质疑,说:“善长与陛下同心,出万死以取天下,勋臣第一,生封公,死封王,男尚公主,亲戚拜官,人臣之分极矣。”如果说李本人有想当皇帝的念头,事情还另当别论,“而今谓其欲佐胡惟庸者,则大谬不然。”“使善长佐惟庸成,不过勋臣第一而已矣,太师国公封王而已矣,尚主纳妃而已矣,宁复有加于今日?”这个推理十分有力,没有犯罪动机,何来犯罪行为?这是朱元璋无法回答的。极为蹊跷的是,狠狠将了朱元璋一军的王国用居然平安无事,朱元璋给他来了个既不作答也不加罪——莫非朱元璋有意以此方式默认某种事实?回顾胡案十年,我们发现整个过程充满了偶然性和巧为布置的痕迹,几乎每一次重大关节、演化,都由微细琐事而逐渐被放大,所谓风起于青之末,一个看似不起眼的由头,生拉硬扯,顺藤摸瓜,株连蔓引,直至搞到李善长那里方才罢休。也许存在胡惟庸试图谋反的事实,但这案情绝对被朱元璋利用了,可能胡案事发之日,朱元璋便意识到此乃翦除李善长及其势力的良机;他以惊人的耐心,不慌不忙用十年时间完成了这件钝刀杀人的杰作。

李善长被杀后三年,另一大案爆发,主人公是蓝玉。两个接踵而至的大案放在一起看,特别有意思。一个是文臣,一个是武将;一个是“老一辈政治家代表人物”,一个是“晚生代军界精英”;一个被前后花了十年工夫慢慢扳倒,一个却被速战速决、突然发力瞬间击倒……

蓝玉崭露头角是在明建国后。洪武四年、五年,他先后作为老元戎傅友德、徐达的副手,征定西南、北漠,迅速显示其军事奇才。十一年,他和另一位新生代领军人物沐英联袂出击西北,“拓地数千里”,班师封侯。十四年,以征南左副将军从傅友德出师云南,“滇地悉平,玉功为多”。此后声誉鹊起,二十年,终于取代老一辈的冯胜“拜为大将军”,总领军事。蓝玉虽非开国元勋,但对明建国后武力扩张和靖宁四远居功至伟,从南到北,川滇、陕甘、塞北……明帝国最后版图的确立,与蓝玉有直接关系。《明史》说其“中山、开平既没,数总大军”。徐达、常遇春之后,军方头号人物无疑就是蓝玉。

取代冯胜为大将军后到洪武二十六年被处死,是蓝玉军旅生涯最辉煌的五年,其间他率十数万大军,于捕鱼儿海大败元军,捕获元主次子、公主、诸王、平章及以下官属三千人,男女七万七千余人,马驼牛羊十五万余;讨平施南、忠建宣抚司、都匀安抚司、散毛诸洞等部(今贵州一带)叛乱;坐镇西部,略西番、罕东之地(今甘肃、新疆一带),击退土酋,降服其众。

就像任何能征惯战的军人一样,雄心万丈的蓝玉有些收不住手。但他没有料到,当他奏请“籍民为兵”、计划扩充军力,前去征讨朵甘、百夷(今青藏、滇西北一带)时,朱元璋却下达命令:班师回朝!蓝玉闷闷不乐地回到京师。朱元璋似乎有意在刺激他,二年前原拟晋封蓝玉梁国公,却临时改封凉国公;西征还京后,蓝玉自忖按功他可加为太子太师,但朱元璋只给了他次一等的太子太傅衔;在朝奏事,他的意见也几乎不被采纳。这边血气方刚,正怏怏不快,那边偏偏一而再、再而三地撩其情绪,骄傲的将军终于被弄得举止浮躁,这时,专事侦探大臣的锦衣卫恰到好处地向皇帝提出蓝玉有谋反企图的指控——洪武二十六年二月,蓝玉突然被逮下狱,且迅速结案:蓝玉灭族,“坐党夷灭者不可胜数”,案涉“一公、十三侯、二伯”,一万五千人被杀,《明史》评曰:“于是元功宿将相继尽矣。”

洪武二十三年解决了一个“反朱元璋政治集团”,二十六年解决了一个“反朱元璋军事集团”——此距朱元璋辞世仅仅五年,相信这会使他阖上双目时比较踏实。蓝玉一案的内幕究竟怎样,无人得知,他要谋反的说法来源于朱元璋御用特务机构,定罪过程也处在封闭、秘密的刑讯状态之中,但后人显然存有疑问,例如由清代官方修定的《明史》便只把胡惟庸列入《奸臣传》,没有把蓝玉列在其中,从而以这种方式表达了一种看法。

我曾在明中叶王锜所撰笔记《寓圃杂记》中,读到对蓝玉其人的间接描述,似乎婉转地为蓝玉鸣冤。

作者回忆他祖上在洪武年间认识的一个叫王行的狷介文人,此人特立独行,为人勇义。当时,他决心去京城(南京)闯荡,有友人因“时太祖造邦,法制严峻”而“坚阻之”,“行大声曰:‘虎穴中好歇息。’”到南京后他教书为业,住处与蓝府相邻,所收学生中因此就有蓝府仆人的子弟。蓝玉很关心这些孩子,经常检查他们的功课,对他们老师的教学水平大加称赞,主动提出要见这位老师。当朝大将军、贵为公爵的蓝玉,肯结交一个教书先生,这令王行非常吃惊。见面后两人纵论韬略,神飞兴逸,十分过瘾。蓝玉敬重王行才具,有相见恨晚之慨,于是将王请入府中居住,以师礼事之。不久,蓝玉事发被捕,有人就劝王行速逃,免受牵连,王断然答道:“临难无苟免。”留下来等死。在狱中,面对审问者,王行昂首承曰:“王本一介书生,蒙大将军礼遇甚厚,今将举事,焉敢不从?”竟故作愤世语,以请死姿态来抗议蓝玉蒙冤,义无反顾地加入了那一万五千被杀者的行列。

作为“本朝子民”,王锜在《寓圃杂记》里岂敢直指蓝案是冤假错案?但他却用蓝玉、王行交往的故事,描绘两人展现出的正派形象,曲笔潜意,昭然若揭。从王行,我们可间接地想象与之引为知己的蓝玉的个性,也必是骄傲而磊落。以这性情,招致朱元璋之忌,势所难免。但祸根绝不在于蓝玉的个性,即使他善于抑己顺从又能怎样?朱元璋的心腹之患,是蓝玉在军中的威望和巨大影响力,是他长年征战带兵所自然而然形成的地位和统系;朱元璋势必要在死前除此隐患,以保子孙皇位不受威胁。

冤魂缥缈

我们发现,朱元璋死的时候,明初精英居然一个不剩!

这是朱元璋为子孙计,算尽机关,巧为施行的结果。当初追随朱元璋起兵诸将,及为其征召的文耆谋臣,除少数如常遇春、邓愈、胡大海、沐英死于军中,其余要么罹于狱祸,要么被赐自尽,要么疑为朱元璋毒死,得善终者似仅汤和一人。《明史》汤和传说:“和晚年益为恭慎,入闻国论,一语不敢外泄……当时公侯、诸宿将坐奸党,先后丽法,稀得免者,而和独享寿考,以功名终。”做人做到这地步,才保了平安。实际上,低调做人只是汤和“独享寿考”的部分原因;洪武二十三年起,他“感疾失音”,形同废人,朱元璋曾召见之,“与叙里闬故旧及兵兴艰难事”,“和不能对,稽首而已”——人到了这地步,连话都不会说,只会叩头,自然也就可以让他自己老死,不必除掉他了。

其他的人,则不能不是另一种命运。

徐达不仅是明初最伟大的将军,且公忠持谨,无私、识大体,追随朱元璋三十年,功勋盖世,但从不居功自傲,堪称职业军人的典范。朱元璋屡加试探,用各种小花招窥视徐达内心,每一次都不过进一步证明了徐达的高风亮节。但朱元璋绝不会因此释疑。洪武十七年徐达患病,开始,病情看上去很重,像是不起的样子,朱元璋表现得很积极,几次亲往探疾,积极调集医生治疗。治了很久,徐达居然出现了好转的迹象。就在此时,朱元璋忽然派使者赐膳,徐达一见,当即泪如雨下,在内使的注视下吃了送来的东西;待内使走后,徐达密令给他治疗的医生赶快各自逃命。果然,不久徐达就死去,年仅五十四岁。朱元璋闻徐达已死,“蓬跣担纸钱,道哭至第”,下令抓捕所有曾为徐达看病的医生,全部杀掉。此不载于正史,然细节精彩、情理皆然:从朱元璋起初得知徐达沉疴而暗喜,到表演对“布衣兄弟”情深义重的伪善一幕,徐达病情转好令他始料不及,而痛下杀手、毒飨徐达,再到假装悲恸、以惩处庸医为由卸责灭口,笔笔入木三分,画活了朱元璋,我宁肯采信于它。

值得采信的根据,亦因投毒这事朱元璋至少还干过一回。李文忠,位列“功臣榜”第四的大将、曹国公;他是朱元璋姐姐之子,也是除朱元璋后代外朱家唯一骨血,但他并非仗着这层亲戚关系登上高位。史载李文忠作战异常勇敢,“临阵踔厉风发,遇大敌益壮”,屡建奇功;更兼不但能武,而且能文,好读书、长诗文、有思想,以儒将鸣于当世。然而,恐怕就是有思想这一点害了他。建国后他被释去兵权,居家与高士儒者交,忧国忧民,屡屡将所讨论的意见谏达上聪,如劝朱元璋“少诛戮”,对东征日本的计划表示异议,批评宫中宦官太多,等等。一来二去,朱元璋早就不爽。洪武十六年冬,李文忠病,朱元璋也是亲往探视,也专门派人护其医药,翌年三月,正当英年的李文忠不治而故。这次,朱元璋主动指责李文忠是被毒死的,负责治疗的“诸医并妻子皆斩”——滑稽的是,医生们与李文忠素无仇隙,他们为何要冒死毒害一个身为皇戚的大人物呢?——总之,证据消失了。

还有一位也被毒死,那便是被誉为“张良再世”的传奇人物、明初智慧象征刘基(伯温)。刘辅佐朱元璋得天下之事,人尽知之,我们要讲的是天下大定之后的刘朱关系。明建国后,朱元璋累次提出进其爵秩,刘基均坚辞,只接受了远低于其贡献的伯爵封号。要他当宰相,亦不受命。洪武四年,刘基早早引退,回到家乡做老百姓。所以如此,只是出于文人的狷介。问题是,朱元璋为罗致天下人才效力,曾明令:“寰中士大夫不为君用,是自外其教者,诛其身而没其教。”刘基的做法,等于带头违抗此令。如果明哲保身,刘基应该改变态度,但史传说他“性刚嫉恶,与物多忤”,“慷慨有大节”,“义形于色”,他佐朱元璋得天下,乃为苍生,功成身退则是为了自我人格的完整,他在拒绝出任宰相时没有虚与委蛇,寻找借口,而是直截了当表示不喜欢、不想干:“臣疾恶太甚,又不耐繁剧。”对此,朱元璋衔之颇深,几年后还借故暗示刘“忠臣去国,不洁其名”。汤和是朱元璋打小的玩伴,在功臣耆旧中独享寿考。之能如此,一因汤和特别谨慎,“入闻国论,一语不敢外泄”,二是他“感疾失音”、形同废人。诚意伯刘基。刘基,朱元璋最重要的谋臣,在民间以“刘伯温”传为神奇。建国后,执意隐退,令朱元璋不快。他的死很神秘。

刘基执意退休后,胡惟庸被任命为左丞相。这是一个典型的政治小人,刘基曾再三劝阻朱元璋不要拜其为相,不听。现在,胡正好寻隙报复,而且他揣摩过这一定会得到朱元璋的支持。胡支使人检举刘基替自己相中一处墓地,称此地“踞山面海,有王气”。朱元璋“颇为所动”,亲笔致信刘基,“历言古之君子保身之福,作孽之祸,及君臣相待之义,词甚详;末言念卿功,姑夺其禄而存其爵。”这是严重的警告。刘基得书,照例诣阙“谢恩”,“乃留京,不敢归”。留京期间,像是对胡惟庸的鼓励和奖赏,又像是专做给刘基看,朱元璋将胡惟庸“转正”、升为右丞相;刘基闻知此讯,“大慼”曰:假如当时是我说错了(指对朱元璋力阻胡惟庸为相),那就是苍生之福啊!于是,“忧愤疾作”,就此病倒。在这时,我们见到了《明史》中惊人的一笔:刘病重,朱元璋偏偏派刘基最反感——反过来同样也对刘基心怀怨恨的胡惟庸为代表,来探望刘基(“久之基病,帝遣惟庸挟医视”)。正是在这次以皇帝名义进行的探视过程中,胡惟庸拿出一种药,让刘基服用。刘用后“有物积腹中如拳石”。随后,朱元璋放刘基还乡,至家“居一月而卒”。与徐达、李文忠之死不同,这次朱元璋没有亲自施毒,利用两个政敌之间的恩怨,假人手行之。几年后,胡惟庸事发,有人揭发刘基是被胡毒死,使胡罪状上重重加上一条,而胡惟庸只好咎由自取,他显然不能辩称自己其实是揣摸上意、替君除忧。

胡惟庸的下场,是有“前车之鉴”的。作为朱元璋的前水军司令,德庆侯廖永忠立有两项大功:一是鄱阳湖朱陈大战时,廖在最紧急关头,击退张定边,救了朱元璋一命;一是至正二十六年朱元璋派他迎韩林儿归应天,途中制造翻船事故,淹死韩林儿,从而为朱元璋称帝扫清障碍。这两项功绩,对朱元璋皆同再造,但廖永忠干掉韩林儿后,朱元璋却声明与己无关,是廖自作主张。洪武三年大封功臣时,朱元璋再次做秀,将廖“止封侯而不公”,并指责廖害死韩林儿是“窥朕意、徼封爵”。廖永忠便永远背上这口黑锅。洪武八年,朱元璋又以某种借口将廖永忠“赐死”。胡惟庸其实就是“廖永忠第二”,两人故事如出一辙。

洪武二十五年,江夏侯周德兴——那个与朱元璋“少相得”的小伙伴——“以其子骥乱宫,并坐诛死”。二十七年,汤和病殁。加上十年前被毒死的徐达,朱元璋共患难的“同里弟兄”全部死光。

蓝玉案后,受封公爵者(亦即明建国的顶级功臣)中的最后两人,颍国公傅友德和宋国公冯胜,先后赐死。二十六年蓝玉死,二十七年傅友德死,二十八年冯胜死。连续三年,一年除掉一位公爵。

朱元璋可以高枕无忧了。洪武三十一年,他放心地死去,留给太孙朱允炆一个他认为十分“安全”的皇位。

集权?极权?

如仅限于屠戮功臣,朱元璋不过是“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这古老帝王术的热情摹仿者,尽管也许下手最狠、做得最绝,但终归无所创造。

不,他当然有所创造。

他提供了这样的认识:帝权危机,要从体制上解决。否则,除掉一茬人还会有第二茬、第三茬人冒出来。这是他按照老办法,杀了又杀之后所悟出的道理。由此中国的帝权,更上层楼。我们来看有哪些具体表现:(一)夺政权于丞相。洪武十三年诛胡惟庸,朱元璋颁诏,正式废除相制,“设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分理天下庶务,事皆朝廷总之。”以后,在此基础上发展出内阁制;内阁除照旨票拟外,有建议权,无决策权,一切决策皆出中旨。此为亘古以来之所无。(二)夺军权于将领。“征伐则命将充总兵官,调卫所军领之,既旋则将上所佩印,官军各回卫所。”所有军队直属皇帝,一兵一卒只有皇帝可以调动;将领与部队脱钩,接受军事任务后才派至所部行使临时指挥权,战事毕,将领交还绶印、部队各回卫所。这是对唐宋经验的继承和发展,唐宋两朝,军权收归中央,“然其职官,内而枢密,外而阃帅州军,犹文武参用”,文职重臣外出领军,为全权性质,可直接带兵,亦即文臣临时变身将军,故曰“文武参用”。而明代进一步设计出文武“截然不相出入”的兵制:文臣之督抚,虽与军事而专任节制,与兵士离而不属。是故涖军者不得计饷,计饷者不得涖军;节制者不得操兵,操兵者不得节制。方自以犬牙交制,使其势不可叛。(三)册封亲王,屏藩帝室。夺政权于丞相、夺军权于将领,一切军政大权皆归皇帝,这过于集中的权力势必伴随管理上的难题,而朱元璋想到的解决办法,就是让血亲诸王充当中间环节,“上卫国家,下安生民”,在他看来只要权力不落在朱姓之外就靠得住。因此,他准许诸王有自己的武装,甚至,“如本国是要塞之地,遇有警急,其守镇兵、护卫兵并从王调遣。”朱元璋认为,绝对的帝权加上有力的藩屏,可为皇图永固的基础。(四)恐怖统治。密探横行、鹰犬遍布,是极权政治的典型症候。朱元璋首创一种特务机关——锦衣卫,《明史》评其曰“不丽于法”。在法律的框架内,明代司法机构本来已经完备:刑部掌天下刑名,为最高司法机关;都察院负责纠查弹劾官吏;大理寺主管冤错案的平反——以上所谓“三法司”之外,再加上通政司,接纳四方陈言、申诉冤滞或告不法等事。然而,出于极权政治需要,朱元璋另外设立了凌驾于法律之外、纯粹听命于皇帝并由皇帝本人掌握的特务组织锦衣卫。这是由皇家豢养的鹰犬,专事刺探、侦缉、告密,并且可以绕开法律直接抓人、秘密刑讯直至将人处死。洪武二十年,朱元璋发现锦衣卫“多非法凌虐”的弊端,有害于国家正常法制,命罢锦衣卫。但是,这种东西其实与极权政治与生俱来,是罢不掉的。所以到了篡权者朱棣手中,极权的渴望与恐惧愈益增长,乃父开创的恐怖统治思路也就更加发扬光大,不单锦衣卫被恢复,又从中分出北镇抚司,另新设由内监执掌的东厂;以后,成化朝再增西厂,正德朝再增内厂——于是,特务机关叠床架屋,逻卒刺事四方,专以酷虐钳中外,朝野相顾不自保,告密之风未尝息也,明代中国成了不折不扣的“警察国家”。

曩往论明代政治体制,沿用“中央集权”术语,相当不确切。就其涵义,“中央集权”当与“地方分权”互为对应;中国从东周“礼崩乐坏”至战国“诸侯并立”,再至秦一统天下,灭六国而代以郡县制,这结局可以表为“中央集权”。嬴政自命“始皇帝”,意思就是帝权——一种新型权力——自他手上而得创始;它有别于周代的王权,取消了相对独立的地方权力,而将“天下”完全纳入中央政权秩序。秦制,汉承继之,并加以完善。所以,自秦汉以来中国进入了帝权制,抑或中央集权制——这两个说法乃同一回事。然而,这种体制到朱元璋时代分明达到了一个新层次,如果仍用中央集权来表述,不仅不准确,简直也抹煞了历史颇具实质性的变异。只要我们仔细分辨,就应认识到对明帝国而言,更合适的字眼不是“中央集权”,而是“君主极权”;前者意味着“一切权力归中央”,后者意味着“一切权力归君主”,显非可同日而语者。

文字狱背后的心态

自家卧榻之旁,岂容他人安睡?君主专忌,满脑子“权力斗争”,原是正常的心态和思维方式,不独朱元璋如此。虽然也许风格不同,不一定采取“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方式。比如宋太祖赵匡胤,就比较偏爱耍心眼儿、旁敲侧击的办法,众所周知他所上演的令手下大将石守信等“杯酒释兵权”的好戏,我还从邵雍之子邵伯温所撰《邵氏闻见录》读到如下故事:太祖即位,诸藩镇皆罢归,多居京师,待遇甚厚。一日从幸金明池,置酒舟中,道旧甚欢。帝指其坐曰:“此位有天命者得之。朕偶为人推戴至此,汝辈欲为者,朕当避席。”诸节度皆伏地汗下,不敢起。帝命近臣掖之,欢饮如初。

这场面很生动,完全是赵匡胤一流的行事做派,朱元璋学不来。朱元璋擅长的是狠刻毒辣。然而,风格不同,手法各异,目的与动机却没有分别——都在于制权。

仅就这一层而论,某种意义上,朱元璋再血腥、再不择手段,也都是权力这玩意的题中之旨。固然有人愿意打抱不平,说忠臣见戮如何有失公道,但换个角度想又大可不必;说到底在权力场混,就是一件你死我活的事,你要朱元璋讲“仁义道德”他怎么讲得了?历史上许多谋篡的事例摆在那里,许多由于“心慈手软”而败亡的事例也摆在那里,权力之争、权力之防的本质就是《红楼梦》那句话,“乌眼鸡似的,恨不得你吃了我,我吃了你”,怎么讲“仁义道德”呢?

因此朱元璋绞灭元宿勋臣,手法凶狠了些,但对专制统治而言,又算不上什么新东西。他的暴政,真正富有“个人特色”的,其实在文字狱方面。

文字狱当然亦属古已有之,孔子做鲁国司寇时诛少正卯,汉武帝为李陵事腐司马迁,嵇康以“每非汤武,而薄周孔”罪名被司马氏集团所杀,都是有名的例子,历代朝臣因言获罪、被贬被谪更屡见不鲜。

那么,为什么还说文字狱是有朱元璋特色的暴政?第一,明初文字狱之惨烈,之集中,前所未见。过去虽然也有文字狱,但从来没有哪个皇帝像朱元璋这样频频兴起,三天两头就搞一次,简直像是着了迷似的。第二,以往文字狱虽然同属以言获罪,但都有重大思想、政见分歧为由头为背景,而借专政压平之;到了朱元璋这儿,相当多的文字狱,竟然谈不上任何思想、政见的分歧,纯粹变成了一种捕风捉影的文字游戏,只因秉政者对某句话乃至某个字眼生出异想天开的想象与猜忌,就丧心病狂地施以杀戮。

前面说到朱元璋的成功处,是较诸元末乱世诸豪强他能礼贤下士,吸纳和信用读书人,比较好地解决了知识分子问题。这是他英明处,到底他是一个识大体的人,知道知识分子不用不行,不用不能成大事。然而,这仅是他同知识分子关系的一个侧面,而完整地看,他对知识分子的态度是:一方面为我所用,另一方面深为防范,甚至怀有天生的疑惧。

这就又说到他作为皇帝的那个特殊性:泥腿子皇帝。由赤贫一跃登上大宝,贵之已极,但社会身份和地位的这种天翻地覆,并未将先前低微的文化身份和地位同时抹去。他虽一直很努力,恶补文化,从目不识丁到能写能读,已相当不易,不过与幼读诗书的知识分子比,他对文化的掌握仅属皮毛,“门外汉”的感觉大约是难免的。他对打仗很在行,对权力斗争也很在行,这两方面他有充分自信,且不惧任何人;可一旦遇到文化、语言一类事,他就发怵,觉得里面道道太多,曲里拐弯,稍不留神就会中招儿。事实上,在这一点上朱元璋曾吃过不少亏,有的还近乎耻辱——其中自有故事。

焦竑《玉堂丛语》载:国初,郊祝文有“予”、“我”字,上怒,将罪作者。桂彦良进曰:“汤祀天曰:‘予小子履武’;祭天曰:‘我将我飨’。儒生泥古不通,烦上谴呵。”众得释。

同一事,《明史》亦有记载:七年冬至,词臣撰南郊祝文用“予”、“我”字。帝以为不敬。彦良曰:“成汤祭上帝曰‘予小子履’;武王祀文王之诗曰‘我将我享’。古有此言。”帝色霁曰:“正字(桂彦良的官职是太子正字)言是也。”

那时,每岁都要专门日子里在圜丘举行祭天地大典,其间有祝文,而这种文字是由文臣负责起草,因为祭典的主角是皇帝,祝文自然要依皇帝的口吻来写。结果朱元璋发现,祝文里面居然有“予”、“我”这样的称呼,而不用皇帝自称时专用的“朕”,这岂非大不敬?于是大怒,就要降罪祝文起草人。这时,他的文字秘书桂彦良赶紧过来悄悄解释:作者这么写,系用古典……原来,朱元璋这个大老粗,丝毫不知皇帝称“朕”,迟至秦始皇时代才发明,而最早在汤武时代,古王也是以“予”“我”自称的。他白白闹了笑话,却又发作不得,一定很窝囊,好在贴身秘书及时提醒、遮掩,总算没有当众露怯。

另一件事则更令他蒙羞。

黄溥《闲中今古录》载,洪武初年,朱元璋决定以后政策向知识分子倾斜,并说“世乱则用武,世治则用文”;这自是高明之见,但却引起那些跟他打天下的武人的不满:诸勋臣不平,上语以故曰:“世乱则用武,世治则用文。”诸勋进曰:“此固然,但此辈善讥讪,初不自觉。且如张九四原礼文儒,及请其名,则曰士诚。”上曰:“此名甚美。”答曰:“孟子有‘士诚小人也’句,彼安知之?”上由是览天下所进表笺,而祸起矣。

这回,他当着别人面,结结实实地出了一个大洋相。内中,“张九四”即张士诚,当年朱元璋的死对头。此人出身我们前面说过,也是起于底层的鄙夫,原来连个大名儿都没有,发迹后专门请文化人替他新起的,而改叫“张士诚”。眼下,那位进谗者吃准了朱皇帝文化素养有限,料定他不知道《孟子》里有“士,诚小人也”这么一句,故意下了一个套。朱元璋果然冒冒失失脱口赞道“此名甚美”,结果对方早等着呢,将这名字出处和盘托出,还加上一句“彼安知之”。这个“彼”明里指张士诚,暗中讽刺的岂不正是朱元璋?朱元璋这个跟头栽得可不轻,他原来在文化上就自卑,此刻本来以为简简单单的“士诚”两字,无甚费解处,不料却寄寓了这样一个典故,而且里面包含了那样“险恶”的用心。自己一头撞上去,热脸贴了个冷屁股。这番羞辱非同小可,足令他记一辈子——看来,读书人肚里弯弯绕确实多,一字一句都可能包藏蛇蝎心肠——所以黄溥叙罢此事,归纳道:“上由是览天下所进表笺,而祸起矣。”

这段情节虽只见于稗史笔记,但我倒觉得和人物、历史都特别丝丝入扣。首先,那件事出在别人身上也就罢了,出在张士诚身上,尤易使朱元璋有“物伤其类”之感,他们虽是对头,可一旦摆到文化人面前,却一样是苦出身,一样会因肚皮里没墨水儿而随便受人戏耍——这一定是他最强烈的感受。其次,这件事绝就绝在它的方式上,文化人靠什么暗算了张士诚呢?语言和文字。透过此事,朱元璋明明白白认识到,千百年来由一代代文化人共同打造的话语体系,是一座隐喻和象征的迷宫。你看,孟子那句话,可以句读为“士,诚小人也”,但稍改变一下,却被句读成“士诚,小人也”,来达到他们损人牙眼的目的。可见语言和文字,确是一柄杀人而不见血的刀!

这故事的可靠,在于朱元璋一生屡兴文字狱,一多半建立在咬文嚼字、胡乱猜谜的基础上,都是抠字眼抠出来的文祸。他变得对文字高度警觉,疑神疑鬼,以致到神经质的地步。《朝野异闻录》载:当时以嫌疑见法者,浙江府学教授林元亮为海门卫作《谢增俸表》,以表内有“作则垂宪”句诛。北平府学训导赵伯宁为都司作《长寿表》,以表内有“垂子孙而作则”句诛。福州府学训导林伯璟为按察使作《贺冬表》,以表内有“仪则天下”句诛。桂林府学训导蒋质为布按作《正旦贺表》,以表内有“建中作则”句诛。常州府学训导蒋镇为本府作《正旦贺表》,以表内有“睿性生知”句诛。澧州学正孟清为本府作《贺冬表》,以表内有“圣德作则”句诛。陈州府学训导周冕为本州作《万寿表》,以表内有“寿域千秋”句诛。怀庆府学训导吕睿为本府作《谢赐马表》,以表内有“遥瞻帝扉”句诛。祥符县教谕贾翥为本县作《正旦贺表》,以表内有“取法象魏”句诛。台州训导林云为本府作《谢东官赐宴笺》,以笺内有“体乾法坤,藻饰太平”句诛。德安府学训导吴宪为本府作《贺立太孙表》,以表内有“永绍亿年,天下有道,望拜青门”句诛。盖以“则”音嫌于“贼”也,“生知”嫌于“僧智”也,“帝扉”嫌于“帝非”也,“法坤”嫌于“发髡”也,“有道”嫌于“有盗”也,“式君父”嫌于“弑君父”也,“藻饰太平”嫌于“早失太平”也。

几个未作解释的,我们依朱元璋的心理去揣测:“寿域”是否有嫌于“兽欲”?“取法”是否有嫌于“去发”?总之,不出此类意思。《闲中古今录》亦载:杭州教授徐一夔撰贺表有“光天之下,天生圣人,为世作则”等语。帝览之大怒曰:“‘生’者,僧也,以我尝为僧也,‘光’则薙发也,‘则’字音近贼也。”遂斩之。

这些都毫无道理,就像当今市俗之辈以“四”意会“死”、以“八”意会“发”一样,其实正好暴露了朱元璋无知少文的素质。不巧的是,这样一个人恰好是皇帝,就活该当时的读书人倒霉。读书人墨水儿喝得多,就喜欢“转词儿”;平常“转词儿”是雅事,这个节骨眼儿上偏偏就转出大祸来。而且什么时候得罪,预先根本无法料知,因为那位特定的读者,完全非理性,天晓得他脑子里对一个语词会生出何种联想!

应该说,朱元璋在教育子孙时,并不讳言自己出身穷苦、早年生活窘迫这些事实,某种程度上甚至流露出一种自豪。但以上文人所犯之忌,恰恰又全是由于朱元璋认为他们在影射他的过去。这似乎是很矛盾的现象。换言之,那些往事,他自己说得,别人说不得;由他自己道来是一种滋味,而经文化人道来就是另一种滋味。看来,最终还要归结到他在文化上的自卑心理,这心理转而导致他对知识分子怀有根深蒂固的猜忌,觉得这类人总是居心叵测,话里有话,专门借语言占便宜、使绊子。抽象地说,朱元璋实际上患了语言恐惧症。

人就是如此被生活不可抗拒地书写。尽管他现在君临天下、广有四海、统驭万民,但生活经历还是把他某一方面的自我感受定格在从前,使他到死在这个方面都高大不起来,而永远卑微。他的每一次文字狱,他每一次疑神疑鬼,都在诉说着这可怜而弱小的自我。

虽然专制乃极权与生俱来和普遍之禀赋,而透过朱元璋,我们却进一步发现,如果这制度的意志由一个文化身份低微者来掌握,那么,它反理性的特质甚至可以越过政治、思想、伦理这些显性的一般社会内容,而直抵隐喻的世界;亦即,不光人们明确表达出来的思想将被限制,即便抽象的精神趣味,比如对语言的修辞、使用和选择怎样的字眼这类最低限度的个体精神自由,亦在干涉之列——它们必须适合独裁者的知识水平和理解能力,一旦跨出这限度,后者就毫不犹豫地用暴力加以制止。

顺此逻辑,朱元璋的猜忌对象“合理”地从表笺一类公文扩散到文学创作,从个别字词的“不敬语”扩散到一篇诗文的主题与立意,从修辞的技巧层面扩散到作者的思想倾向和意识形态。《国初事迹》载:佥事陈养浩作诗云:“城南有嫠妇(寡妇),夜夜哭征夫。”太祖知之,以其伤时。取到湖广,投之于水。

旷夫怨妇,历来的传统主题,不知被诗人吟咏了多少年,这个陈养浩无非蹈故袭常,居然被扔到水里淹死。

有两个和尚,一个叫守仁,一个叫德祥,喜欢作诗,也惹祸上身:一初(守仁的表字)题翡翠(这里是鸟名)云:“见说炎州进翠衣,网罗一日遍东西。羽毛亦足为身累,那得秋林好处栖。”止庵(德祥的表字)有夏日西园诗:“新筑西园小草堂,热时无处可乘凉。池塘六月由来浅,林木三年未得长。欲净身心频扫地,爱开窗户不烧香。晚风只有溪南柳,又畏蝉声闹夕阳。”皆为太祖见之,谓守仁曰:“汝不欲仕我,谓我法网密耶?”谓德祥曰:“汝诗热时无处乘凉,以我刑法太严耶?又谓六月由浅,三年未长,谓我立国规模浅而不能兴礼乐耶?频扫地,不烧香,是言我恐人议而肆杀,却不肯为善耶?”皆罪之而不善终。

其实稍解诗趣的人都看得出,守仁诗是要说一种禅意,德祥诗表达的却是对自己心性修行未纯的省思;经朱元璋一读,则全部读成政治。

某寺庙壁间不知何人一时兴起,题诗其上,被朱元璋看到,竟将全寺僧人杀光:太祖私游一寺,见壁间有题布袋佛诗曰:“大千世界浩茫茫,收拾都将一袋藏。毕竟有收还有放,放宽些子也何妨!”因尽诛寺僧。

布袋佛,即那位笑口常开、大肚能容天下事的弥勒佛,几乎每座中国佛庙都能见着他那令人忘忧舒朗的形象,深合中国人对于达观哲学的追求,但到朱元璋这里,也变成时政的讥刺。

最奇的,是高僧来复的遭遇。这位江西和尚,应召入京建法会。其间朱元璋赐宴,来复也是多事,席间呈诗一首作为谢恩。诗云:“金盘苏合来殊域,玉碗醍醐出上方;稠迭滥承上天赐,自惭无德颂陶唐。”这诗不献还罢,一献,小命丢掉了:帝曰:“汝用‘殊’字,是谓我‘歹朱’也。又言‘无德颂陶唐’,是谓我无德,虽欲以陶唐颂我而不能也。”遂斩之。

这可真是冤哉冤哉!来复和尚明明拍马屁,说朱元璋赐以异国上天的美食玉液,款待自己这么一个“无德之人”,他只有倾心献上对圣明君上的歌颂之辞……这些意思,倘他不用诗的形式来说,断不会招祸,千不该万不该,不该酸溜溜地写成诗,那朱元璋已经习惯成自然,一见你来“雅”的,他就犯嘀咕——这狗娘养的大概又绕着弯儿骂我哩,“遂斩之”。

有时,引用古诗,竟然也丢性命。洪武二十六年的状元张信,被朱元璋任命为皇家教师。教学内容自然包括习字。这天,张信从杜甫诗集中取四句,书成字帖,命学生临摹。老杜史称“诗圣”,他的句式历来认为最讲究、最精炼,也最工整,这四句是:舍下笋穿壁,庭中藤刺檐。地晴丝冉冉,江白草纤纤。

对仗极工,意象独绝,兼得瘦劲与空灵之妙,诗家评为“语不接而意接”。张信对此诗的喜欢,一定是唯美的,但杜甫诗中往往有些“忧患”的滋味,这也是他所以被称“诗圣”(试体会与李白称“诗仙”的区别),此时,张信虽然疏忽了,朱元璋却足够敏感,一下嗅出杜诗中的苦难气息:太祖大怒曰:“堂堂天朝,何讥诮如此?”腰斩以徇经生(儒生)。

张信并非唯一死于腰斩这酷刑之下的文人,还有一个受害者,名气远比他大,此人就是明初文坛“四杰”之一高启。《明史》记其事曰:启尝赋诗,有所讽刺,帝嗛之未发也。及归,居青丘,授书自给。知府魏观为移其家郡中,旦夕延见,甚欢。观以改修府治,获谴。帝见启所作《上梁文》,因发怒,腰斩于市,年三十有九。“观以改修府治,获谴”,指苏州知府魏观以原张士诚王宫旧址重建“市府大厦”,这行为本身就有引火烧身之意,很愚蠢,偏偏高启凑热闹写了一篇《上梁文》(盖房子上屋梁的祝文),内有“龙蟠虎踞”之语。这还了得?除了真命天子,什么人可称“龙蟠虎踞”?朱元璋大怒,断定魏观和高启“有异图”,置于“极典”——据说,高启所受腰斩还不是一斩了之,而是“被截为八段”。高启被杀的直接原因,好像是政治问题,其实不然。《明史》说得甚明:“启尝赋诗,有所讽刺,帝嗛之未发也。”换言之,对这个大诗人,朱皇帝早已心怀不满,但不知何故暂时隐忍未发。史家多认为,“有所讽刺”而令朱元璋“嗛之未发”的诗作,是高启的一首《题宫女图》。诗云:女奴扶醉踏苍苔,明月西园侍宴回。小犬隔花空吠影,夜深宫禁有谁来?

此诗写了后宫某妃嫔的剪影,叙其被君王召去侍宴,宴毕由女仆扶醉而归,候至深夜、唯闻犬声的孤寂情怀。这类诗是所谓“宫怨诗”,唐以来不计其数,若论写得哀伤、凄绝的,较之为甚者比比皆是,如白居易、元稹、顾况等,却从不曾听说谁掉过一根汗毛。高启只能怪自己不幸生在朱元璋时代,竟因一首“老生常谈”式的宫怨诗,“触高帝(朱元璋)之怒,假手于魏守(魏观)之狱。”清人朱彝尊《静志居诗话》甚至考证说,《题宫女图》是讥讽元顺帝的,与明初宫掖毫不相干——倘如此,高启就简直“冤大发”了。被腰斩的诗人高启高启,明初诗人,“吴中四杰”之一。毛泽东曾手书其诗《梅花》,并称之“明朝最伟大的诗人”。孟子的民本思想,含有强烈的君主批判意识。朱元璋删其轻君言论,规定经过删节的《孟子》即《孟子节文》,才是科举考试的依据。

高启之外,又有名叫张尚礼的监察御史,同样因宫怨诗得罪。跟《题宫女图》比,张尚礼这首诗写得颇有些“直奔主题”:庭院深深昼漏清,闭门春草共愁生。梦中正得君王宠,却被黄鹂叫一声。

显然化用了金昌绪的《春怨》:“打起黄莺儿,莫教枝上啼。啼时惊妾梦,不得到辽西。”只是情境更为露骨,尤其不能忽视的是,如此春情难捺的并非民间少妇,而是宫中某个寂寞的女人。据说,朱元璋读此诗后,深感这位作者“能摹图宫阃心事”,也就是说,写得实在太逼真了,就像钻到宫女心腹里去一般——对这种人,朱元璋做出的安排是:“下蚕室死。”所谓“蚕室”,宫刑、腐刑之别称;盖受宫刑者,创口极易感染中风,若要苟全一命,须在蚕室似的密处,百日不遇风,方能愈合。显然,张尚礼下了“蚕室”后,没能挺过去,伤口感染而死。“你不是操心宫女的性生活么?我就阉了你!”这,就是朱元璋给一位宫怨诗作者的答复。旧文人赋诗为文,无非是要么谈谈政治,要么谈谈风月,谈不成政治就谈风月——这宫怨诗,其实就是风月的一种,之所以代代不绝地延传着写下来,对于士子们来说并不是抱有“妇女解放”的宏大志向,甚至连给皇帝“添堵”的想法也没有,实在只是借此玩一点小感伤,扮一扮“怜香惜玉”态。这酸溜溜的小风雅、小情调、小卖弄,大家从来心知肚明,也从来没被看得太重。唯独到朱元璋这儿,作宫怨诗就会换来腰斩、割生殖器的恶果,搞得剑拔弩张,一点没有趣味和幽默感。

这里,姑且不谈专制不专制,朱元璋的反应和处置方式,确实表明他是历来帝王中少有的一个对文人文化、文人传统一无所知的粗鄙之辈。像宫怨诗这种历史悠久的创作题材,早已失去任何现实意义,而只是文人的一种习惯性写作,一种自我陶醉而已。朱元璋对这种心态全然陌生,竟对本来近乎无病呻吟的东西认了真,动用国家机器,大刑伺候。双方文化心理上的错位,让人哭笑不得。估计明初的文人雅士们惊愕之余,还不免一头雾水:政治固然可以不谈,但怎么风月也谈不得了呢?

一直说到这儿,我发现大兴文字狱的朱元璋与历史上其他钳制言论、烧书罪文的专制暴君,有一个本质不同:他没有自己的意识形态,他的所作所为不是为着推行自己的思想权威,让读书人都遵循“朱元璋主义”来思考和说话。在思想和意识形态方面,他毫无建树,完全仰仗儒家政治伦理。他之所以杀那么多人,跟许多推行文化专制的统治者意在搞他自己的“一言堂”,还是有所不同。

朱的滥杀,主要出于自卑。表面上,他杀人,他是强者;潜入深层看,倒是他处于弱势。这弱势的实质是,由于特殊出身他尽管做了皇帝,却完全不掌握话语权——他没有自己的意识形态,他所做的那个“皇帝”,是由儒家意识形态来定义的,可对这套话语他恰恰全然陌生,解释权握在士大夫手中。他们有一整套的语汇、语法、暗语、转义、借典、反讽、潜喻、异趣……不一而足;他们运用自如,如鱼得水。而朱元璋倒很可怜,稍不留意即碰一鼻子灰,时常对不上话、接不上碴儿。他恼怒、羞愤、着急,怎么办?杀人。这是他唯一可以保持强者姿态、摆平自己的方式,就像一条狗,叫得越凶、情态越躁,越表明它陷于恐惧之中。我们不妨比较一下朱元璋和曹操,这两个人都以多疑滥杀著称,但显然地,曹操的多疑来自于自负才高、“宁我负天下人,不教天下人负我”的强悍,朱元璋的多疑却来自于自己的文化弱势地位,随时在担心被文化人戏耍和瞒辱;所以,为曹操所杀者,俱为性情狷介、恃才傲物之名士,而朱元璋所杀文人,死得都有些莫名其妙——他们当中很多人都是小心翼翼的士吏,例如那些撰写表笺的地方府学教官们。

不过,有一件事情,朱元璋却真正是在不折不扣地搞文化专制主义。这件事情的进攻目标和打击对象,不是别人,正是“孔孟之道”的另一半、高居儒家“亚圣”的孟子。

朱元璋恨孟子,大有道理——但这倒不是当年孟子那句“士,诚小人也”,曾让他出过大洋相。

孟子是为暴君发明“独夫民贼”这种称呼的人,他也第一个将人民视为国家主体——民贵君轻,君主被放到次要位置。他这样评论人民推翻大暴君商纣王这件事:“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说,我只听说过人民起来诛灭了一个名叫纣的独夫,从来不知道有什么弑君的事情。谋逆杀死君主曰“弑”,“弑君”一词本身就明确包括道德犯罪的指责,但孟子在纣王灭亡这件事上,根本不承认这个词。他认为汤放桀、武王伐纣这类事都是诛独夫不是弑君,可以作为正义而永远加以效仿。他还讲到,正直的政治家事君无非两点:“君有大过则谏,反复之而不听,则易位。君有过则谏,反复之而不听,则去。”如果君主有重大的劣迹,一定要加以批评纠正,反复多次他不接受,就让他下台;如果君主只有一般的劣迹,也一定要加以批评纠正,反复多次他不接受,大臣就应该辞职离开他。

朱元璋是什么人呢?我们对他,虽不简单地称为暴君,但他却是把君权推到无以复加的极致的人,本来就独尊独大的中国式君主霸权(试比较一下欧洲古代君权,就能看出中国古代君权是多么彻底;在欧洲,且不说还有教权与君权分庭抗礼,即便贵族骑士阶层也能在君权之下保持某种荣誉上的独立性),在他手中发展到垄断一切的最高阶段。这样一个人,与孟子的政治学说可以说是天生对立的。反过来看,孟子力倡反对“独夫”,不也正戳在朱元璋的痛处么?

以孟子“民贵君轻”的观点论,他千百年来居然被专制君主们尊为圣人,里头实有大虚伪。在专制君主那里,他理该是不受欢迎的人,他的思想理该是不受欢迎的思想。李兆忠先生在《暧昧的日本人》里说,日本虽然学习中国文化和儒家思想,对孟子却坚决排斥,因为孟子对君主轻视与不敬。其实,这才是正常的。而中国的君主们,虽然一定很讨厌孟子,却还是假惺惺地赞美他的思想。至少在这一点上,朱元璋比较坦诚,不那么虚伪。他是唯一不加掩饰、大大方方将对孟子的嫌恶表达出来的皇帝。全祖望《鲒埼亭集》载:上读《孟子》,怪其对君不逊,怒曰:“使此老在今日宁得免耶!”时将丁祭(每年的仲春和仲秋上旬之丁日,各有一次祭孔,称为“丁祭”),遂命罢配享(旧以孔子门徒及其他儒家先哲附属于孔子者一并受祭,称“配享”)。明日,司天奏:“文星暗。”上曰:“殆孟子故耶?”命复之。

朱元璋话意甚明:倘这孟老儿活在当今,一条老命就算交待了!也许,腰斩都不足以释恨,非将其凌迟抽肠不可!恼恨之下,又无人可杀,只好以将孟子牌位从孔庙撤掉作为惩罚。但那些儒生马上使了个坏,第二天就上报说文星黯淡、天象异常;他们知道,当皇帝的都迷信天命,敢得罪孟子,却不敢得罪上天——这是当年董仲舒成功灌输给他们的一种思想,天道合一,“天不变,道亦不变”,天有变就说明道失常,皇帝最为害怕了。朱元璋一听天象异常,自己也就疑神疑鬼:“莫非因为孟老儿的缘故?”只好重新恢复了孟子牌位。

想杀人,人早死了,没得杀;撤牌位,上天又不乐意,给你来个星光惨淡。朱元璋的这个文字狱,搞得最不爽。但他自不肯善罢甘休。怎么办?还有个办法,说起来是老套子了:删书!对他实行书报检查!洪武二十七年,朱元璋正式把这任务交给翰林学士刘三吾。经检查认定,《孟子》存在“谬论”的凡八十五段,这些统统删去,几占全书三分之一。

这大抵是另一种酷刑——思想的腰斩。斩不了孟子其人,就斩他的言论著述。腰斩对象,包括:不得说君主不仁义、不得说统治者奢欲贪享、不得说批评穷征暴敛、不得反战、不得说暴君可诛、不得说民贵君轻、不得说人民有权温饱“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

刘三吾奉旨删孟,编成《孟子节文》;同时,又奉旨作《〈孟子节文〉题辞》一文,其中,除了“批孟”,尤其值得注意宣布了这样一条决定:自今八十五条之内,课士不以命题,科举不以取士,壹以圣贤中正之学为本。

什么意思呢?翻译成今天的话,就是自即日起,所删《孟子》八十五条,从国家教科书中驱除,不得作为教学内容,亦不得作为考试内容;这二项的取舍,一律以所自封为“圣贤中正之学”的版本——亦即《孟子节文》为本。

这是厉害的一招,“挖根”的一招,远胜于将某某书禁毁了事的一般做法。身为六百年前的皇帝,这样透彻理解了教育的意义,用控制教科书的办法来达到禁止某种思想的传播的目的,见识真的很高明。一旦把教科书管起来,让读书求学的人打小了解的孟子就是经过教科书规范过的孟子,而且代复一代皆如此,则“天下人尽入吾彀中矣”。再者,读书是为什么?做官。怎样才能做官?通过科举考试。那好,我就规定考试内容和范围,必须以《孟子节文》为准,解题、说理也必须循《孟子节文》所暗含的有关孟子言论的认识导向;无形之中,久而久之,本来的孟子、完整的孟子、真实的孟子,自然被人淡忘……这就叫思想的愚弄、精神的壅闭,它岂不比简单禁绝一本书来得深刻?

尽管朱元璋是大老粗,但对于收拾文化人却有独到之处,他挥舞着“雌雄双剑”,一手“文字狱”,一手“八股取士”,把知识分子驯得服服帖帖。尤其是“八股文”,抠住了读书人的命门。因为命题只限于“四书五经”(当然都经过《孟子节文》式的处理),舍此以外读书再多都没用,所以知识分子的思想就被死死地限制在这个令人放心的黑屋子里面。他的这些创造,让取代明朝的清人佩服得五体投地。后者以“外夷”入主中原,更需要思想的禁锢和麻木,所以对朱元璋的两大法宝照单全收,一手“文字狱”,一手“八股取士”,以致到所谓“康乾盛世”,活泼、自由的思想杳无踪迹,书生学人一头扎在考据、章句、版本、目录之学中。

龚自珍有《病梅馆记》,内云:“有以文人画士孤癖之隐明告鬻梅者,斫其正,养其旁条,删其密,夭其稚枝,锄其直,遏其生气,以求重价:而江浙之梅皆病。文人画士之祸之烈至此哉!”堪称专制主义下病态人文精神的绝肖写照,那所谓“文人画士孤癖之隐”,就是朱元璋一类极权君主的“孤癖之隐”,他们用这样的“孤癖之隐”斫修雕琢知识分子,使他们丧失生气、成为病梅,且以此为“美”。

“独夫”与“民贼”

乍看起来,朱元璋打造的君主极权,铁桶一般,百密无一疏;他自己亦感得意,死前二年颁布《祖训条章》,自云“即位以来,劳神焦思,定制立法……开导后世”,“日夜精思,立法垂后”,所创制度“永为不刊之典”,子孙要“世世守之”,“后世敢有言改更祖法者,即以奸臣论无赦。”人到晚年,总想给自己说些盖棺论定的话,特别是那些自以为很伟大的人物,他们临死前,通常会设法让人们记住自己这一辈子干过哪些大事、建立了什么伟业。看来,对朱元璋来说,他最想让人们记住的,就是“立法垂后”;他觉得在这个方面他不仅付出最多心血、下了最大工夫,而且干得相当完美;他甚至对自己的成就产生某种迷信,以为有如此完备的体制在,就算后代无能,也可以轻轻松松当皇帝(“以后子孙,不过遵守成法以安天下”)。

果真如此么?

独裁者总是自信——不,过度自信——以至于虚妄。就在朱元璋自信之中,危机已经潜生,而他浑然不觉。

最深的危机,竟来自他自身的两重性。

暴君和仁主,一身而二任。既向往仁爱,又加倍以暴政维护其极权。这是他作为皇帝的独特处。很奇怪的,他一面扮演着血腥的、对酷刑着迷的屠夫,一面却延请纯正的儒师,把皇位继承者培养成仁柔之人。阅其史料,对此矛盾每感格格不入、无所适从。

他自己也疑团满腹。当意识到太子朱标性格过于慈善,他曾试图拗矫。有一次,专门叫人将满载尸骨的大车拉到朱标面前,故意刺激他。洪武十三年,儒学大师、身为太子傅的宋濂得罪,朱元璋逮宋濂二子下狱,复传旨御史,准备把宋濂杀头抄家。朱标闻讯,赶到御前泣谏:“臣愚戆无他师,幸陛下哀矜裁其死。”朱元璋怒斥道:“俟汝为天子而宥之!”朱标悲绝无门,竟投金水河自杀,幸被救起。朱元璋听说,哭笑不得地骂道:“痴儿子,我杀人,何与汝也!”

朱标其实是朱元璋内心矛盾的镜子。是他把朱标教育成这样,这种教育不光见于朱标,也在太孙朱允炆身上延续。

朱标于洪武二十五年病故,后来朱元璋死时,继承皇位的是朱允炆。朱元璋遗诏宣布这个决定时,特意提到继任人有“仁明孝友”的品质。确实,朱允炆的仁厚比朱标似更胜一筹。父亲死后,三个弟弟尚年幼,朱允炆悉心关爱,日则同食,夜则同眠。朱元璋看了,既感动又欣慰。洪武二十九年朱允炆被立为皇太孙后,朱元璋即让其“省决奏章”,锻炼考察他的执政能力。年轻的皇太孙立刻显示出与祖父的区别,“于刑狱多所减省……尝请于太祖,遍考礼经,参之历朝刑法,改定洪武《律》畸重者七十三条,天下莫不颂德焉。”《明史》评价朱允炆“天资仁厚”、“亲贤好学”,说他当皇帝短短四年中的施政“皆惠民之大者”。

似乎,朱元璋以自己,以及对朱标、朱允炆的教育,做着实验,欲证明极权与贤君结合是可能的。他一手打造着可以放手为恶的体制,一手却把太子、太孙培养成仁柔之君,还指望他们驾驭得了这体制,真是异想天开。极权固有之恶,不但无法与贤君兼容,假如有什么贤君,也必为极权之恶所吞噬,几年后,暴虐鸷狠颇得朱元璋衣钵的朱棣,起兵夺权,轻松胜出,情理两然。极权天然是为这种人物预备的。

在通往极权的道路上,朱元璋大开杀戒,无论同起草莽、忠心耿耿的元勋,还是计定乾坤、辅国佐君的良臣,或者能征惯战、勇冠三军的宿将,一一被他除尽。等到建文帝——他的仁柔太孙继承大统时,除了一张高高置于金銮殿上的龙床,朱允炆身边竟无英才,要么是方孝孺那样刚正有余、韬略不足的正人君子,要么是李景隆那样的纨绔子弟。当朱棣听到李景隆被任命为大将军,统兵五十万杀来时,哈哈大笑,说出如下一番评语:“(李景隆)智疏而谋寡,色厉而中馁,骄矜而少威,忌剋而自用。未尝习兵,不见大战。”朱允炆的前敌总司令居然“未尝习兵”!那么,熟知军机的人哪儿去了?都被杀光了!设若蓝玉还在,朱棣还能笑得出来么?可怜朱允炆从小被当做一个贤君培养,一肚皮墨水儿和圣人之道;而在他的对面,那个燕王叔父,反而因为被委以“屏藩帝室”的重任、长年戍边练兵,是个娴于兵马的沙场老手。朱元璋机关算尽,唯独没有算到祸起萧墙之内,借以羽翼皇室的保护网,末了恰恰向他钦定的皇位继承人收紧、收紧,将其扼死其中……

倘若身后有知,朱元璋在孝陵地宫里注视这一切,大概会反省:不该遵循圣王之道来培养朱允炆;不该把以“极权”为内蕴的皇位交给太孙,却又让他仁义为君。

朱元璋的深刻矛盾,并不难解释。确切说,这不是他的矛盾,是中国历史的矛盾。春秋战国五百年大转型,中国生成了两种东西:儒者和皇帝。它们一道主导了以后两千年历史。这二者关系颇为微妙,有相结相伴、相倚相重的一面,又有制约、抗衡和批判的另一面。“君父”观念,是前者的表现;“君轻民贵”,是后者的表现。而在朱元璋身上,两者各领一军,展开争夺。有时,他是独大的君王,有时是儒者教益的领受者。他以“君父”意识死死看护权力,但对如何运用权力却愿意接受儒者路线。这既是他自我的斗争,也是中国历史的斗争。

我们经常笼而统之地说“独夫民贼”,多数情况下没有例外,因为极权无远弗届的作恶空间,令各位“独夫”很难拒绝成为“民贼”的诱惑。但例外可以有。在朱元璋身上,我们就看到“独夫”和“民贼”的角色相分离的情形。这个明朝缔造者,以冷血和严重的暴力,把自己形象推向极度的黑暗。一提起他,人们油然想到“暴君”,他的名字也与嗜杀、酷刑、狠毒、野蛮紧紧绑在一起。就此言,他是极权体制推出的标准“独夫”。然而,如果我们习惯性地以“独夫民贼”相称,却发现有一半对不上号——他无疑是“独夫”,却并非“民贼”。这很少见,我们由此也格外注意起他的独特性。

他非但不是“民贼”,毋宁还相反。从大的方面,我们可谈三点:

一、他是民族解放者,终结了中国第一次整体亡国的屈辱历史。他不单单办了这样的事情,更是第一个明确表达民族解放意识的国家领袖。他提出了“驱逐胡虏,恢复中华”的口号,六百年后,这口号仅以一字之差,算是原封不动用于辛亥革命。他将元大都命名、改称“北平”,以此字眼,重新定义这城市,使它在历史上新生;以后,该城历史便在“北平”、“北京”(朱棣首创)名称之间交替。

二、如果“恢复中华”的伟业,使他有理由被视为国家英雄和历史英雄,那么更令人为之起敬的,则是他并不以此而骄狂、而膨胀。南面为君之后,秉持善待人民、体恤民生的诚意,以惜民之心和务实态度决定内外大计,不矜躁、不折腾、不胡来。于国于民,真正“息事宁人”。终其在位三十一年,天下无扰,四海晏然。

三、他做皇帝,谨终慎始、敬事不暇,无半日之闲,而待己甚苛,自奉极俭。他投向自己“皇帝”身份的目光,非常职业,和真正的手艺人一样一丝不苟地对待手中的活计,从无被巨大权力诱往放纵和享乐方向的迹象。我们憎其刻狠,但在品质方面,实在挑出不他的毛病。“无优伶瞽近之狎,无酣歌夜饮之娱,正宫无自纵之权,妃嫔无宠幸之昵”,有几个皇帝敢这么说?在他手下,未出现一个奸佞,贪黩绝迹。日后明朝最大顽症——阉祸也无踪无影,此辈洪武间个个循规蹈矩。故而,论到他的自律,真是史所罕见。而如此高度的自律性,非心中有其敬诚、热情、理想和使命感,必不能至。要不是内秉坚孤、黾勉自持,他想懈怠,别人既约束不了,也帮不到他。在本可恣其所欲的条件下,将不玩不怠,贯穿始终,只能归之于超强的人格与信念。

作为“独夫”的朱元璋,世人皆知;而他并非“民贼”这一点,则很少被谈到。为此,本文结束前特地突出这一点。这不光涉及对他的完整认识,也因其中情形很有思考的意义。他是春秋战国以来中国历史一对基本矛盾相争夺的产物。他是这种历史特别直观的表现者。

最终,他给了这样的启示:个人自律,根本无法克服制度之恶。从个体看,独夫未必民贼。然而,独夫开创的政体,或造就着独夫的政体,到底还是要祸害人民。朱元璋虽使“独夫”与“民贼”在自己身上分离,但很明显地,在他之后,明代诸帝几乎无一不是“独夫”加“民贼”。

原因太简单了:绝对的权力,必然邪恶。古往今来,哪有例外?

伪君子

他给自己搭的牌坊巍峨壮丽,高耸入云。倘并不了解此人一生所为,只读史书所记述的他的言论,你简直会相信这是上下五千年屈指可数的贤君之一,那样忧民爱民,那样敬仰天命,那样理性澄明,那样好德乐道。

危机,并非巧合

专制政体第一脆弱处,是权力继承环节。此环节尤在作为政权创立者的第一代君主死亡以后,与作为继承人的第二代君主确立之间,普遍演变为严重危机。稽诸历史,自极权体制以来,中国所有大朝代无一例外在这时发生剧烈动荡。

帝权体制始作俑者秦,公元前210年,始皇帝死于巡幸途中,丞相李斯相信如果太子扶苏继位,将对己大不利,乃与宦官赵高合谋,伪造遗诏,杀扶苏及大将蒙恬,拥立嬴政第十八子胡亥为秦二世。

第二个大朝代汉,同样在此关头出事;高祖刘邦死,新君惠帝即为吕后所挟,七年后惠帝抑郁死,吕氏径直临朝。

第三个大朝代唐,高祖李渊次子李世民,未等父皇晏驾,先下手为强,杀太子李建成和弟弟李元吉,逼李渊交出皇位、做太上皇。

第四个大朝代宋,太祖赵匡胤壮年猝死,时年五十,传位其弟赵匡义,是为太宗。这件事很奇怪,因为中国王位继承制在商代逐步由父传子、兄传弟并举过渡到父传子制以后,基本原则一直是父死子继(先嫡后庶,先长后幼),如果无子,则兄终弟及——而赵匡胤共有四子,除长子、三子早亡,次子赵德昭、四子赵德芳均健在,皇位不传子而由弟继,大悖礼法,此事遂成千古之谜。被控制的官史竭力掩饰真相,并构造“金匮之盟”的故事,给赵匡义继位提供合法性,稗史却普遍怀疑赵匡胤死于谋篡,最无争议的事实则是,赵匡义得位后,并未践“金匮”之约,而由其子孙继位,直至北宋亡。

末路皇朝清代,稍有差异。第一个正式在紫禁城当皇帝的顺治死后,第二任皇帝康煕顺利接班,没有出事。不过与历代开国皇帝比,顺治的情况非常特殊,他既非朝代创立者(为满人打下天下的皇太极死于明朝灭亡的前一年1643年),且登极时年仅八岁,在位头七年,由孝庄太后监朝、多尔衮摄政,亲政不过十年便死去,像是匆匆过客。实际上,在清朝第二任君主康煕的身上,才找到历来开国皇帝的气象与感觉。如注重实质而不拘泥数字的话,那么应该说康煕才是清代政治真正的奠基人。一旦以康煕为界,我们发现则危机复至,前述规律再次起作用——康煕死前对此似已深有预感,他有子三十五人,长大成人者二十人,接班人问题是他一生唯一焦头烂额却始终未能妥善解决的问题,储位两度废立,竟不了而了之。最终,皇四子胤禛在混乱和疑云中取得继承权,随后兄弟相残、血雨腥风,雍正以后又走上了正轨,乾隆、嘉庆、道光、同治……从此顺顺当当起来。

五大皇朝无一例外都在这节骨眼儿上出事,当然不是什么巧合。朝代更迭之际,巨大的君权还来不及找到稳定的运行方式,第一代君主的过世往往意味着可怕的权力真空,不管死去的君主看上去是否曾经牢牢地控制着局面,事实上各种潜伏的势力早已悄悄等候着他一命呜呼的时刻的到来,以便随时把垂落的权杖抓在自己手中。

令帝权很难避免这种规律性动荡的,至少有三个原因:第一,王朝虽已更迭,但尘埃远未落定,在推翻旧王朝和建立新王朝过程中积聚的各种能量没有完全释放开,诸种势力之间的较量必在第一任君主身后有所解决。第二,尘埃落定之前,野心家、阴谋家最为高产,抢班夺权意愿最为强烈,以此为背景,极易滋生阴谋集团,向立足未稳的秩序发起有力挑战,而当格局既定之后即便有这类人物,却往往孤掌难鸣,不能成其事。第三,极权体制自身有种种致命病症,尤其是权力高度集中而隐含的绝对排他性,致使政治游戏参与者之间只能是你死我活的关系,攫取这样的权力就可决定别人命运,反之则被别人所决定,屈抑一方为此不惜铤而走险,放手一搏。

公元1398年,明朝立国者朱元璋死。历史规律没有放过这个机会,危机如期而至,并以壮阔、宏伟的方式加以演绎,成为历史上所有此类危机中一个完美、淋漓尽致的范例。

殷红的血

虽然自秦起,帝权是同一性质,但朝代之建立,则各有不同。秦帝国的诞生是列国长期争霸、强者胜出的结果。晋、隋、唐、宋属于另一种模式,由旧政权内部的大贵族、军阀等强力人物,以政变或反叛方式夺得权力。元、清帝国则是外部强大军事入侵致使中原汉族政权解体(“亡国”),而形成的异族统治。除此以外,只有汉、明两朝是经过农民起义的长期战争亦即由“匹夫起事”造就的国家。

汉、明这种政权有两大鲜明特征:第一,“起事”之前没有一个明确的权力认同,新政权完全是赤手空拳打下来,无人先窃威柄,其领袖人物的地位是在“起事”过程中逐渐地历史地形成的,不像其余各代统治集团内部领导权归属早已确定——比如,秦始皇灭六国是商鞅变法后六十年间秦国强大的结果,晋皇族司马氏早自曹魏时期的司马懿起已形成威权,隋文帝灭周前已在朝中总揽大权、成为实际的统治者,唐高祖、宋太祖都是军阀,早就自成一统,推翻旧朝不过是水到渠成之事,而分别灭宋灭明的元清两朝,更是以完整、独立的异族政权取代中原汉族政权。第二,汉、明两代天下未定之际,群雄并起,英才辈出,“起事”者共同组成一个豪强集团,虽然内部有主从之分(后来演变为君臣关系),但并不是集团领袖一人独享威望,相反,许多成员都兼有英雄般声誉、重大功勋、军事实力以及政治资本,所谓“功高震主”者大有人在;具体地说,无论刘邦还是朱元璋,他们一方面固然是那个豪强集团的领袖,另一方面,某种意义上又可以说不过是集团之一员,他们与集团其他成员的关系微妙地介乎主/从、兄/弟之间,这种“君臣+伙伴”的关系,对于领袖的绝对权威始终构成潜在的挑战意味。

不单刘邦集团和朱元璋集团,我们在历史上另外两个类似的却功败垂成的集团——李自成集团和洪秀全集团中,同样发现上述特征。并且,李、洪集团最后的覆灭,根本正是这两大特征发作所致。

以汉、明模式建立起来的政权,打天下的任务一旦结束,马上都面临豪强集团内部的权力斗争,即如何使权力集中并将它真正巩固起来。首先必须渡过这个危机,才谈得上其他,否则就会迅速崩溃。所以我们看到,唯有汉、明两代初期发生了大肆杀灭功臣的情形,别的朝代却不必如此。刘邦用几年时间,一一除去韩信、彭越、英布等强大的异姓王,韩信死前说出了那段名言:“狡兔死,走狗烹;高鸟尽,良弓藏;敌国破,谋臣亡。”朱元璋做得还要高明些,像外科手术一般精确,稳扎稳打、有条不紊地逐个消灭李善长、刘基、徐达等所有一同“起事”的文武重臣,直到临死前解决掉最后一个危险人物蓝玉。

韩信很可笑,大不必发那样的感慨。这并非情感和道德问题,是权力本质使然。一遇权力,忠义一类道德的诗情画意就烟消云散,无人信,也不能信。试问,面对手下一群战功赫赫、足智多谋的能人,朱元璋能躺在兄弟情义上高枕无忧吗?就算他愿意古道热肠,对方也难保不动点什么心思;毕竟那么巨大的权力,诱惑力也同样巨大,谁都挺不住,除非已经超凡入圣。而且,越是像刘邦、朱元璋这样大家同起于布衣的豪强集团,日后越可能手足相残,将所谓“兄弟情义”碎尸万段,因为称兄道弟意味着彼此彼此、平起平坐,这是极危险的关系,当着患难之际它是事业有力的纽带,可一旦到了“有福同享”的阶段,它马上就变成对绝对权威的巨大威胁,势必引发血流成河的清洗。就这一层言,倒是一开始主从关系就很明确的曹操、李渊或赵匡胤集团,来得比较简单,也比较相安无事。

帝权本质是家族统治,是一个家族统治天下所有家族。它对权力的认识,不基于公信,而基于血液。血管里流着同样的血,才可分享权力。所以,“异姓王”必为刘邦所灭,徐达等势不见容于朱元璋;不管他们共同经历着怎样的患难,又曾如何以兄弟相称。血液质地决定一切,就像治疗白血病的血清,倘非来自直系亲属,必然排异。

解决之道仍是血。一是让别人的血流尽,杀光可能威胁家族统治的人。一是尽力将权力笼在自家血亲之人的手里。

然而,想真正解决问题,并不容易。帝权不会放弃其“家天下”的诉求,但妥善稳当的办法在哪里却不知道。秦汉以来,历代王朝始终在建藩/削藩、实封/虚封之间摇摆不定。分封诸王的目的,是倚为屏障,使帝室不孤。但这目的,却建于一个幼稚前提之下,即诸王永无个人野心。为防这一层,又引出实封还是虚封的分歧。所谓实封,指亲王有领地,甚至有军队,实实在在拥有一个小王国;虚封却只予名号、俸级、庄园,享有地位而不享有实权。

建藩/削藩、实封/虚封这两个争论,贯穿各朝,一直回避不了,也一直未有定论。它们各自的利弊,一样彰著,都表现得很充分。典型如魏晋之间。魏以西汉为鉴。西汉初年实行建藩和实封,刘邦一面消灭异姓王,一面封其子肥为齐王、长为淮南王、建为燕王、如意为赵王、恢为梁王、恒为代王、友为淮阳王,以及其弟刘交为楚王、侄刘濞为吴王,这些王国基本独立,朝廷只派任王傅、丞相二官,其他军政大权都在国王自己掌握中,景帝时终于发生七国叛乱,幸亏得以敉平,随后改定王国制度,使其分土不治民。魏继汉立国,对两汉一些前车之鉴印象深刻,一是坚决杜绝宦官外戚干政(东汉的主要问题),一是要防止藩王割据,这样,确定以士族(官僚)为核心的政治。但正所谓水里葫芦,摁下这个,又浮起那个——魏确实不曾在藩王、宦官、外戚问题上吃苦头,却养大了一个官僚家族,此即司马氏。从司马懿起,然后司马师、司马昭,司马家一直把持朝政,连皇帝废立也是他们做主,到司马昭之子司马炎,终于逼曹家以禅让方式交出政权,建立晋朝。摇身一变成为晋武帝的司马炎,自认为把曹家灭亡的原因搞清楚了,那就是魏国“禁锢诸王,帝室孤立”,致使皇帝轻易被人操纵直到把江山拱手相让。他既形成此种认识,便一反汉景帝以来虚封王侯的政策,于公元265年,大封皇族二十七人为国王,且不久即令诸王之国,每王有民五千户至二万户不等,有军队千五百人至五千人不等,由此种下祸根。结果不到四十年,爆发“八王之乱”,势力强劲的藩王为争权和控制皇帝,彼此攻杀,导致西晋完蛋。“八王之乱”的惨重教训,似给建藩实封盖棺论定,以后历朝都不敢采取这办法。但却又被朱元璋捡起来。

朱元璋不是不知它的危险和害处,所以捡起来,一是无奈,二来太过自信。

无奈,是指他既然想定所有声望隆著之开国元勋必须除尽,则不得不以建藩巩固基业,寄希望于诸子同心协力,拱卫帝室;他以为,骨肉之亲将自然达成一种对共同利益的认识,结成紧密集团,而排斥一切试图对此利益加以觊觎的异姓势力或集团。

关于自信,则不能不提及朱元璋的性格与心理。此人不单自视为有史以来最勤勉、最努力、最负责任的君主(关于这一点,他无数次对子女和臣下自夸,很为骄傲),而且自视为天底下最善教子治家的严父。在史料中,我们一再发现朱元璋酷爱以伟大父亲自居,在这方面留下的记载比比皆是。从严于教育而论,确实没有几个皇帝比朱元璋动了更多脑筋,费了更多精力,想了更多办法。

他不仅以最纯、最正宗的儒家思想为教育内容,而且为诸皇子择师亦慎之又慎,皆为学问、人品俱佳的一时之选。《明史》说:“明初,特重师傅。既命宋濂教太子,而诸王傅亦慎其选。”这些教师笃诚职守,原则性很强,诸皇子若不听教训,不仅会加责备,甚至敢于体罚。其中有个叫李希颜的教师,就以“规范严峻”著称,诸皇子顽劣不学的,“或击其额”——不是一般地打打掌心,竟敲其脑袋,未免有犯皇家尊严,朱元璋起初都难以接受,不过,他最终尚能理解李希颜目的在于严教,反升了他职位。

诸皇子除从书本和老师那里接受正统儒家教育,朱元璋还以多种形式培养他们“正确世界观和人生观”,读相关记载时每每觉得,朱元璋别出心裁所搞的办法,当代人所能想到的——如“开门办学”“革命传统教育”之类——似乎也不过如此。他经常命诸皇子穿上草鞋,出城下乡,接触农村生活,规定路途中骑马行二程,徒步行一程。那情形,很像我这代人小学时光常常搞的“军事拉练”,背上背包,到城外行军一二十里,目的是培养“两不怕”(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革命精神,每次脚板都磨出血泡。最远时,诸皇子要从南京一直行至老家临濠(今安徽凤阳)。1376年,在送别诸皇子时朱元璋说:今使汝等于旁近郡县,游览山川,经历田野(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因道途之险易,知鞍马之勤劳(锻炼吃苦耐劳品质);观小民之生业,以知衣食之艰难(访贫问苦);察民情之好恶,以知风俗之美恶(认识现实)。即祖宗陵墓之所,访求父老,问吾起兵渡江时事(接受“历史和传统教育”),识之于心,以知吾创业之不易也(忆苦思甜,不忘本)。

我所作夹注,着意摹为当代语,也都说得通,当代中国五十岁以上公民,睹之当会心一笑。可见,朱元璋对于子女的“反腐防变”不惟抓得紧,放在今天也还不落伍。他曾经亲领世子走访农家,察看农民居住饮食条件和日常生活;在大内辟地种菜,召来诸皇子进行现场教育,告诉他们“此非不可起亭馆台榭为游观之所,今但令内使种蔬,诚不忍伤民之财,劳民之力耳”。一次外出,路见一小僮,小小年纪供人役使,奔来走去,汗流不止,就领进宫,把诸皇子都叫来指着这孩子说:“此小僮与尔等年相若,已能奔走服役。尔曹不可恃年幼,怠惰不学。”……类似故事比比皆是。

中国大大小小几十个王朝,这样来搞皇家教育,只有朱元璋。虽然他不曾亲口说过,但我揣测关于如何使“皇图永固”,朱元璋经过思考有两点结论:第一、必须不惜一切扫除任何可能令江山易手的因素。这一层不是揣测,是付诸实际的行动。包括功臣杀光、废相、军队指挥权收归皇帝、严禁内官干政等做法和手段,皆为此而生。第二、权力彻底集中到皇帝手里,虽然最大限度抑制了各种威胁,但帝室究竟也变得颇为孤单,缺少屏障,缺少帮衬,怎么填补这个空虚?就是建藩。

虽然建藩在历史上副作用极大,甚至屡酿巨祸,但朱元璋认准两条:其一,帝室和藩王说到底是一家人,同祖同宗,血管里流一样的血,在根本利益和重大关头,大家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终归较任何外人可靠;其二,他觉得过去建藩结果之所以大坏,不在建藩本身,关键在教育失败、家法不严,或转过来说,只要他这个“老祖宗”抓好子女教育、厘清规范,防弊在先,建藩之举必定能收良效,成为帝权的真正保障。

朱元璋这个人,有强烈的道德优越感,虽然留下了不少专忌暴戾的记载,但他始终确信自己是“根红苗正”、艰苦朴素、勤政爱民的伟大君主;这种道德优越感,使他对道德、个人品质的意义产生迷信,以为只要将人打造出好的道德、好的品质,提高思想觉悟,就可以抵制各种邪恶欲念的侵蚀。在这种道德乌托邦的幻想之下,他拒不认识极权体制本身的内在法则,抑或索性认为思想品德教育对后者足以战而胜之。所以我们看到,建国后迄于死前,他的政治方针一直在两条线上齐头并进,一条线不断将权力集中和牢牢控制在君主手中,另一条线就是高度重视对诸皇子的道德品质教育、反腐防变、把他们培养成合格的接班人。他无疑觉得这是相辅相成、万无一失的完美方案,甚至历来帝权不稳的死结,到他这儿终于彻底解开。

不能说朱元璋毫无成效。他的教育方针在太子朱标和太孙朱允炆身上,可算修成正果。可惜,未待继位,朱标过早走至生命尽头。倘非如此,洪武之后大明王朝的历史或许上演另一番故事也未可知。但根本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除了太子一支,朱元璋的教育在其他诸皇子那里一概不灵,“尔等受封朔土,藩屏朝廷”,只是他自负而且想当然的一厢情愿,当第四子朱棣统率大军攻入南京时,他那个基于血亲的狭隘的有关权力基础的设想,被证明愚不可及。

这个骄傲的、至死都以为自己非常成功的父亲,被儿子无情地欺骗了。他们顺从、匍匐在他权威之下,将他每一句话尊为真理,俱是一副孝子贤孙的模样儿……朱元璋陶醉在“伟大父亲”的权威中,对儿子们的忠孝丝毫不疑,说:“天下之大,必建藩屏,上卫国家,下安生民”,此必“为久安长治之计”。临死前不久,在给朱棣一封信里他还这么说:“秦、晋(指皇二子秦王朱樉、皇三子晋王朱)已薨,汝实为长,攘外安内,非汝而谁?……尔其总率诸王,相机度势,周防边患,乂安黎民,以答上天之心,以副吾付托之意。”全然你办事我放心的口吻,殊不知,诸王背地里早就勾心斗角,潜蓄异志者大有人在,而头号危险人物正是这个皇四子燕王朱棣。朱元璋非但浑然不觉,反以无限信任致“托付之意”,望其“总率诸王”、“攘外安内”,岂非与虎谋皮?

早在洪武九年,一个普通知识分子就预言了“靖难之役”一类动乱必然发生。那年因为“星变”(天文异象),照例下谕求直言,山西平遥“儒学训导”(教育局长)叶伯巨应诏上书,内容直指朱元璋“封建诸子,为国藩屏”的政治路线。他很不客气地挑战“骨肉论”:议者曰,诸王皆天子骨肉,分地虽广,立法虽侈,岂有抗衡之理?臣窃以为不然,何不观于汉晋之事乎?

汉、晋曾因分封诸王引起大乱,随后历数其故事,说:“援古证今,昭昭然矣!”这且不算,叶氏索性直截了当就现实做出预言:“臣恐数世之后,尾大不掉,然后削其地而夺之权,则必生觖望(怨望;觖,不满),甚者缘间而起,防之无及矣。”

反对“骨肉论”,只是问题的一方面;叶伯巨还指出,朱元璋依赖私亲的立场根本就是错的,国家政治的希望还是在于“用士”,要依靠“忠臣义士”。

这恰恰击中了要害。朱元璋读后气急败坏,大叫:“小子间吾骨肉,速逮来,吾手射之!”后来叶伯巨总算未遭朱元璋亲手射杀,而是瘐死狱中。祸从口出,是古今知识分子不改的命运,毕竟读书多,又以独立思考为乐,一旦自己觉得胸中有真知灼见,就如鲠在喉,不吐不快。据说叶伯巨上书之前曾对友人说:“今天下惟三事可患耳,其二事易见而患迟,其一事难见而患速。纵无明诏,吾犹将言之,况求言乎。”说有三大隐患,其中两种容易发现但担心发现太晚,一种则难以发现却担心它来得太快。“一事难见而患速”指的正是建藩之害。他完全可以闭嘴不说,但就是忍不住,自取灭亡。但他恐怕并不后悔。他上书时的洪武九年,“诸王止建藩号,未曾裂土(实封),不尽如伯巨所言”,但他却预先窥见如不及时抑止,将来趋势定会重演“汉晋之事”,因为自信绝对正确,或因见天下所未见而自喜,就连性命也不在乎了,非说出来不可。这就是知识分子可笑和可爱之处。史家这样评论叶伯巨:“燕王……后因削夺称兵,遂有天下,人乃以伯巨为先见云。”有这句评价,叶氏地下也可欣慰了。“骨肉论”,跟中国四百年后搞的“血统论”、“出身论”、“成分论”一样,明显荒谬。朱元璋所以笃信不疑,当有人指其荒谬时他还暴跳如雷,究其原因是被自己所蒙蔽。

他太崇拜自己,太迷信自己的榜样、感召力、权威和精心规划的蓝图,他以为自己已然做到尽善尽美,一切尽在掌握中,“以后子孙,不过遵守成法以安天下”,别人没有理由也不可能照他的安排行事,孙猴子本领再大也跳不出如来佛手心。完全主观,无视客观——自视甚伟者,常犯这毛病。

朱元璋希望,流他人的血来缔造朱家王朝的安全,而靠血管同一来源的血来维系“大明”的稳定。他从错误起点出发,来解决他的难题;结果,难题非但未曾解决,反倒成为一个死结,一种轮回——他死后短短一二年,难题很快重新回到起点。

公元1399年,血,殷红的血,再次成为大明王朝鲜明的主题。只不过,这一次流淌、飞溅着的,不是异姓功臣的鲜血,而是朱氏家族自己血管里的鲜血。血光迸发之际,朱元璋的“骨肉论”彻底破产了。

燕王登基

1399年,对西方人来说是新世纪来临之前的一年。而在东方,在古老的中华帝国,这一年,当今皇帝的亲叔父,那个强悍的燕王朱棣,以“靖难”为名从北平发动战争,似乎也试图宣告他将迎来一个新的世纪。

此时,距朱元璋“龙驭上宾”不过一年零二个月。“靖难”的意思,通俗易解讲即是“平定乱事”。朱元璋死前,不是曾致信朱棣,“攘外安内,非汝而谁”么?这句话正好派上用场。泥腿子皇帝朱元璋终归还是在语言问题上吃了亏,他没有想到,同样一句话,他自己说的是一种意思,经别人解释就会是另一种意思。他还犯有一个错误,即他以为,对从他这位成功伟大父亲嘴里说出来的话,儿子们必将奉为神意、顶礼膜拜,不敢半点违拗,更不用说妄加曲解。但事实给了他一记大嘴巴——他充分信任、委以重托的皇四子朱棣,这个因为几个长兄皆已亡故、现居宗族之长的朱家老大,带头随心所欲对待“祖训”,将其玩于股掌之间。“攘外安内”,明明是让他尽忠扶保侄子朱允炆,现在,却变成了起兵造反的依据。

撇开朱棣歪曲、利用朱元璋嘱托不论,“靖难之役”的祸根却的确是朱元璋一手种下的。朱元璋打造帝权的办法,犹如中国古代用“内外城”建造皇城的思路;比如北京,单有一座宫墙将皇宫围护起来,犹觉不安全,还要在整个城市周遭再高高筑一道城墙作为屏障,古时候管这道墙叫“郛郭”。如果说,朱元璋对朝中军政权力的调整相当于筑内城,则他的建藩措施就是意在收到加筑外城之效。他想象,在这样“内外城”双重保障之下,朱家皇权应该是固若金汤、无人可撼了。可是他偏偏忽视一点,坚固的城墙固然可以成为安全保障,然而在某些时候它未必不会变成对自己的禁锢和围困,变成插翅难逃的深渊。那城墙,愈造得高大、牢不可破,这种相反的恐惧感亦愈甚。

朱元璋留给长孙朱允炆的政治遗产当中,最令后者不堪其重的,就是有一座过于强大的“郛郭”——他的诸位拥有重兵、不可一世的亲王叔父们。朱元璋两腿一蹬,满意放心地死去,可朱允炆却从此生活在焦虑之中。倘仍用“内外城”打比方,当时的情形是,外城过于高大强壮,内城却显得卑阜弱抑,似乎随时可被前者所压垮。这一点,朱元璋在世时显不出来,紫禁城端坐着一位威仪照人的开国皇帝,他就像一根定海神针,有他在,一切风平浪静,世界匍匐在他的脚下。然而眼下紫禁城已经易主,新皇帝年仅二十二岁,所有的亲王都比他长一辈,而且各自在封国都积累了丰富的政治经验,其中燕王、宁王这几个重要的藩王,更在长期边防生涯中受到军事锻炼,能征惯战;相比之下,朱允炆虽然洪武后期由朱元璋安排,接手处理一些政务,但仅限于审阅奏章等案头工作,或就修改法律提出建议等这样一些很狭小的范围,对复杂而实际的政治他并无体验,朱元璋也从来没有委派他出外带兵打仗,在实践中培养他的领袖气质、自信心、才干和威望。同时,多年正统的儒式教育,把朱允炆造就成一个仁柔、文雅、理想主义、书生意气的人,这样一个君主,在他的人民看来是可爱可敬的,但在野心家眼里,却正好是良善可欺之辈。

一边是缺乏经验、文质彬彬、年轻望浅的“侄儿皇帝”,一边是历练已久、强悍不驯、兵强马壮的叔父们。这情形,想不出事儿都难。

朱元璋未死以前,即露出端倪。别的不说,我现就援引朱棣的御用文人撰写的《奉天靖难记》为证。在这本替朱棣涂脂抹粉的书里,为了诟污朱标、朱允炆父子,作者讲述所谓朱元璋在世时朱标与晋王朱勾结陷害朱棣的一段事,说有“异谋”的实际上是朱,而朱标却包庇后者,嫁祸于朱棣。关于朱图谋不轨,它写道:时晋王闻太子失太祖意,私有储位之望,间语人曰:“异日大位,次当及我。”遂僭乘舆法物,藏于五台山。及事渐露,乃遣人纵火,并所藏室焚之。

这段记述,本意是丑化对手,但无形中恰好说明朱允炆继位后的削藩之举,理所应当。

为给自己篡国夺权找理由,《奉天靖难记》全然不惜一派胡言,任意编造。如这一段:初,懿文太子(即朱标)所为多失道,忤太祖意。太祖尝督过之,退辄有怨言,常于宫中行呪诅,忽有声震响,灯烛尽灭,略无所惧。又擅募勇士三千,东宫执兵卫。太祖闻之,语孝慈高皇后曰:“朕与尔同起艰难,以成帝业,今长子所为如此,将为社稷忧,奈何?”皇后曰:“天下事重,妾不敢与知,惟陛下审之。”太祖曰:“诸子无如燕王,最仁孝,且有文武才,能抚国家,吾所属意。皇后慎勿言,恐泄而祸之也。”

此节文字,堪称集厚黑、厚颜之大成。它极尽颠倒黑白之能事,不单信口开河,置基本事实于不顾,把众所周知品行端正、性情柔和的太子朱标描绘成魔鬼样人物,不单拼命往自己脸上贴金,毫不害臊地自吹自擂;尤可耻者,是公然编造朱元璋“属意”于己、早已暗中决定将来应该由皇四子继位,还把这说成朱元璋和马皇后的一致意见。

又一处说:上(朱棣)容貌奇伟,美髭髯,举动不凡。有善相者见上,私谓人言:“龙颜天表,凤资日章,重瞳隆准,真太平天子也。

当朱允炆削藩之举搞到自己头上,他朱棣不是一脸冤屈,大呼“朝无正臣、内有奸恶”,摆出“义与奸邪不共戴天”、誓还自己清白的姿态,起兵“靖难”的么?那么,他又怎么解释在这个地方鼓吹自己天生一副真命天子之相?一面怨别人诬陷他、骂别人是“奸恶”,并以此为借口发动军事叛变,一面又赞美自己骨子里就该当皇帝、皇帝宝座早就该是他的,岂非自唾其面?

以上朱棣所做类似事,所说类似话,以及所开动的对自己的类似宣传,我们不免觉得熟识,似曾相见。确实,这种事情不但古代中国有,当今世界上也多的是。“靖难之役”的结果,又一次把“正义必将战胜邪恶”这句口号变成鬼话。正义,诚然有战胜邪恶的时候;然若加上“必将”二字,把它变成屡试不爽的规律,却是不折不扣的鬼话。朱允炆与朱棣这对叔侄,同为帝王家人,同是专制体制的代言人,本来不必以他们来区分什么正邪。但仅就这两个人之间比较而言,朱允炆确比朱棣多一些“正义”,朱棣则比朱允炆多一些“邪恶”。

朱允炆甫即位,就推出一系列新政,举其特出者:

一、诏“兴州、营州、开平诸卫军,全家在伍者免一人。天下卫军,单丁者放为民”。按:明代兵制,一旦在军,全家世代为兵,可谓变相徒役;建文此举,不仅仅是裁军、解放生产力,也明证他无意于穷兵黩武。

二、赐明年全国田租减半,释放所有充军者及囚徒还归乡里。史家评为“不易得之仁政”。

三、取消朱元璋为报复江浙人民支持张士诚而制定的对两地加倍征收田赋,以及禁止隶籍两地者在户部任职的政策,使其田赋水平与全国相平均,江南人民得以喘息(朱棣上台后,又恢复了洪武旧政)。

四、宽刑律,改革洪武时期“重典治国”之弊,朱允炆认为大明律“较前代律往往加重”,“齐民以刑不若以礼”,强调今后国家的政策是“务崇礼教,赦疑狱,嘉与万方,共享和平之福”。时人记曰:“(新政实行后)罪至死者,多全活之。于是刑部、都察院论囚,视往岁减三之二。”

五、精简机构,裁汰冗员,减州并县,四年中撤州九个、撤县三十九个、撤各种税收机构(巡检司、税课局等)四百余个,力度之大史所罕见,抑制或缓解了“民残于多牧,禄糜于冗员”的政治腐败,足证建文确有意于减轻人民负担。

所以,朱允炆当政虽只四载,但历来评价很好。正史称他诸多措施,“皆惠民之大者”,“天下莫不颂德焉”。民间和知识分子更不吝赞美,如:“四载宽政解严霜”;“父老尝言,建文四年之中……治化几等于‘三代’”,“家给人足,外户不阖,有得遗钞于地置屋檐而去者。”“闻之故老言,洪武纪年之末庚辰前后,人间道不拾遗。有见遗钞于途,拾起一视,恐污践,更置阶圮高洁地,直不取也。”所谓“洪武纪年之末庚辰前后”,即指建文年间,因朱棣篡位后,革除了建文年号,将建文这四年并入洪武年号,故有此说。直到近代,史学工作者仍于调访中发现,“大理民家仍有以惠帝为鼻祖者”。

然而,朱允炆“正义”来“正义”去,管什么用?他不光让“不正义”的朱棣战胜了,而且是轻而易举地战胜的,全无还手之力,根本不堪一击。这原因实在很简单:朱允炆空有“正义”,却没有富于战斗力的军队;空有“仁政”,却没有狠鸷毒辣的政治意志和手腕;空有方孝孺那样的正派儒臣,却没有姚广孝那样的阴谋家,以及以宦官为代表的为着私利而叛卖而投机的一大群形形色色小人。

对朱允炆削藩,历史家多以为不明智,就连我素仰的孟森先生也略有微词。《明清史讲义》这样讲:削藩一事,古有明鉴。正学先生(即方孝孺,其书斋号“正学”,人称“方正学”)以学问名世,何竟不能以古为鉴,避其覆辙!汉初强宗,与明初同,贾谊痛哭而谈,未见用于文帝,至景帝时,晁错建议削藩,遂有吴、楚七国之变,以师武臣力,仅而克之,天下已被涂炭,且祸本未拔。至武帝时,用主父偃推恩之策,诸王之国,不削自削。

孟先生虽未直斥朱允炆,但借批评其师方孝孺,间接批评了建文削藩决策。意谓:古有前鉴,汉初削藩,削出“七王之叛”;后来武帝变换方法,不用武力,通过策术阴去藩王势力,反而“不削自削”。

可实际上,汉代若非景帝削藩在前、重创诸藩,武帝时代主父偃的推恩之策能否收效,本就可疑。况且,汉、明之初的态势,看似相类,细察却很难等量齐观。汉初诸藩势力远不能与明初相比,内中更无危险强大且野心勃勃如朱棣者。

朱棣之叛,迟早而已。远在朱元璋在世时,他的种种迹象即已不掩,即使他篡位后不遗余力销毁、焚埋各种证据,我们仍可从幸存下来的稗史里看到不少这类记述。如,朱允炆被朱元璋正式宣布为皇位继承人后,朱棣有次见到朱允炆,竟然手抚其背戏谑道:“不意儿乃有今日!”

有这样一位枭雄叔父,朱允炆削藩,他是削亦反、不削亦反。但凡读读《奉天靖难记》,便不会怀疑朱允炆被推翻的一天迟早到来:今上皇帝(朱棣)初生,云气满室,光彩五色,照映宫闼,连日不散。

他这样以“真命天子”自居,朱允炆削与不削,结果有何不同?或许不主动削藩,朱允炆可在皇位略微多呆三五年,等朱棣觉着时机成熟时将他推翻?

等待、忍耐不能救朱允炆,削藩,虽无胜算,却总有一点机会。

这机会一开始不单出现过,而且显得很大。倘若燕世子朱高炽及其两个弟弟高煦、高燧不被纵还北平,倘若朝廷布控更严密些,任用于北平的文武官员处事更果、能力更强,倘若事先早做周密准备,而能在朱棣起事之初立将其扑灭……历史都可能改写。总之,削藩非不可为之事。是没做好。朱允炆没有政治经验,禀性里又欠缺狠辣元素,更兼所信赖的大臣俱书生之辈,并无一个能撑得局面,而当朱棣叛帜既树,朝廷派去讨剿的将领又极低能(本事大的将领早在朱元璋生前被一一除掉)。显而易见,凡实际而重要的方面,朱允炆比之朱棣皆落下风。

建文元年(1399)七月初四,朱棣起兵,至建文四年六月十三日攻入南京,时仅四年。这四年,燕军如何节节胜利,王师如何节节败退,都是老套子,不说也罢。唯有一件,所谓“战争中胜利者总是正义一方”,所谓“顺民心者得天下”,在朱棣、朱允炆叔侄间,似乎这一回给出的是别样结论。朱棣篡位后,极力封杀言述,致后人难窥当时真实景况。不过民间口口相传,终于还是留下了蛛丝马迹。一直到1628年的晚明,顾起元在其《客座赘语》里,仍记述了故乡“父老”间一种代代相传的深刻记忆:及燕师至日,哭声震天,而诸臣或死或遁,几空朝署。

从1402年至1628年,时间已流逝二百余年,上述传说仍旧不泯,仍旧为“父老”(代指民间)津津乐道,足见1402年的改朝换代,绝非“战争中胜利者总是正义一方”,绝非“顺民心者得天下”。也难怪顾起元在引述“父老”所传之后,发了这样的慨叹:“盖自古不幸失国之君,未有得臣民之心若此者矣!”“诸臣或死或遁,几空朝署”一语,可由《建文皇帝遗迹》《革除逸史》《革除遗事》《致身录》《姜氏秘史》所述得到佐证。南京未破之前,在抗击、抵御燕军的四年中死难的守臣便已不少,尤可瞩目的是,朱棣既下南京、建文下落不明以后,不降、不合作直至慨然赴死的例子比比皆是。

朱棣大开杀戒前,何尝不欲以怀柔之术揽归人心?却一再碰钉子。从方孝孺、黄子澄、齐泰这三位近臣,到铁铉、陈彦回、姚善、郑恕等,凡是当初坚定反对朱棣的,被执逮后,虽经劝诱,竟无一人肯降。如兵部尚书铁铉,“太宗践祚,用计擒至,正言不屈。令其一顾,终不可得,去其耳鼻,亦不顾,乃碎分其体。至死,骂方已。”甚至朱棣刚刚兵临南京城下,户科给事中龚泰就当众从城上跳下自尽以为抗议,“燕王闻泰死,大怒,命剉其尸。”朱棣破城后,官员投水、自刎、自经、自焚的消息,从各处纷至沓来,举家死难者也不少见。其余,或弃官,或消失,“变易姓名、隐迹山谷者,不可胜纪。”这样的故事,虽经朱棣全力掩埋,但有名有姓流传下来的,至今仍存数十件,但当时实际所发生的,实远不止此数。

天启年间,徐兴偶然发现当年史仲彬所著《致身录》(约写于永乐初年),读后写下这样几句话:“顾文皇讳禁森严,当时隐秘不传之事何限?即吾郡叶给事福,守金川门,首犯燕锋,死之。林御史英,闻国祚已移,遂自经死,而妻宋氏亦自经死——吾郡传之,而革除诸史所不及载,始知逊国之时,就死地者如鹜,而名湮没不称者多矣。”

六月十三日南京城破,朱允炆下落不明,但大局为朱棣所控已无疑矣。此后数日,开始上演安排好的劝进好戏。城破翌日也即六月十四日,诸王及朝中文武官员纷纷以个人名义上表,请求朱棣即位;六月十五日,仍是上表劝进日,但采取行动的人,齐刷刷地换成朱棣手下随征的北平诸将;六月十六日更有趣,前两天分别上表的两拨人,携起手来,将劝进变作同心协力的大合唱。

这就是所谓“三推让”。被劝的一方坚持推辞,劝的一方则要坚持劝,非凑足三个回合,前者方才依允,以示他是出于万般无奈而被迫接受了大家的拥戴。尽管这早已是程式化的游戏,朱棣的玩法却仍然过于虚伪,令人作呕。“三推让”游戏一结束,六月十七日,朱棣就迫不及待地以新君身份进城了。他起了个大早,虽然几乎一夜未眠,却毫无倦容,亢奋不已。一切皆布置停当,他将率众将士,在文武百官的夹道拜迎下,正式入城,登上那个已属于他的帝座。指令发出后,征服者的队伍浩浩荡荡向城门进发。

这时,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路旁迎迓的人群中,站出一人来,拦住队伍请求面见燕王。此人姓杨名子荣,当时官居翰林编修。他被带到朱棣马前,只问了一句:“殿下先谒陵乎?先即位乎?”这一问不要紧,朱棣倒出了一身冷汗,意识到自己演了几天谦抑辞谢的戏,险些在最后时刻露出马脚——由于践祚心切,竟然把应该首先前往太祖寝陵告祭之事忘在脑后,一旦这么不告不请,直通通地奔皇位而去,先前作秀岂不全成笑柄?然而朱棣原是做假做惯了的人,此时一经杨子荣提醒,心内吃惊,脸上并不动声色,反而顺水推舟道:“此去正为谒陵。”当即拨转马头,往朱元璋墓地孝陵而去。杨子荣因关键时刻立此一功,而受重用,引入内阁充当宰辅,并由朱棣亲自为之更名为“杨荣”,与杨士奇、杨溥一道并为永乐、洪煕年间有名的“三杨”。

在最后的小插曲之后,当日,建文四年六月十七日,朱棣在南京即皇帝位,明年改元为“永乐”——永乐皇帝诞生了。

尽管从史料来看,朱允炆在历来君主中,身上负面的东西不太多,但说到底,明朝帝座上坐着的究竟是谁,这件事本身并非我们所关心的。朱允炆坐得,朱棣坐坐又何妨?谁坐那个位子,都是朱家的皇帝,都无改乎那权力的本质,旁人犯不着拥护一个,反对另一个。

就此论,朱棣撵走朱允炆、夺了金銮殿,本无所谓对与错,只要这种改变对国家、人民和历史不带来损害,就没有讨论的必要。

然而事实并不如此。

撇开朱允炆这人具有一般帝王身上某些不多见的积极面不论,他的被推翻,也反映极权制度已发展到令人悲绝的地步。如前所述,“靖难事件”可以说是朱元璋一手造成,是其咎由自取;而进一步看,则是中国古代帝权这种国家权力形式,到朱元璋手中完完全全发展成“家天下”之后,所必然要有的恶果。

虽然“天子”这丑陋的事物在中国已经存在了许多许多年,虽然社会权力一直越来越远离“公”的范畴而向“私”的范畴集中,但是,权力变成彻头彻尾“大私无公”的东西,确确实实是在朱元璋手中完成的。他完全视权力为自家私有之物,不容他人稍稍分享。为着这极端自私的权力观,他尽戮功臣、裁撤中书省、使军队与将领相脱离、用诸王子为藩镇……这些措施,固可以让他所视为一己之私的权力杜绝被社会或他人分享,然而恰恰也造就了朱棣那样的野心家,以及自家骨肉相残的局面。

我们当然不去为朱允炆被亲叔父所推翻而叹息,但不能不为这样一种极端自私的权力观,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制度而扼腕。朱棣篡权这件事之所以罪恶,实质不在于叔父干掉侄子、自己去当皇帝,而在于它宣示了极权制度必将鼓励、煽动人性中最坏的那些东西,诸如贪婪、残暴、迫害、奴役和独裁。

明朝一亡,黄宗羲即写下中国思想史上的不朽之作《原君》。非有明代的近三百年历史,出不了这种文章。汉唐不能出现,甚至宋人也还写不出,必经明朝历史之后,才能达成像黄宗羲这样痛切的认识。文章所探讨的,是权力这事物如何从远古的“天下为公”,异化到当下的“家天下”。它掊击君权的理念:以为天下利害之权皆出于我,我以天下之利尽归于己,以天下之害尽归于人,亦无不可。使天下之人,不敢自私,不敢自利,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公。始而惭焉,久而安焉,视天下为莫大之产业,传之子孙,受享无穷。

又有“岂天地之大,于兆人万姓之中,独私一人一姓乎!”等语,直指君主极权“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公”,以普天民众为仇讐,置自己为“独夫”。而断言,独占、独吞、独霸,结果极度危险。“一人智力,不能胜天下欲得之者之众”,“远者数世,近者及身,其血肉之崩溃在其子孙矣”。

也许写这些话时,黄宗羲脑海里就曾想到过朱允炆的悲剧。

朱允炆的悲剧,是制度的悲剧。他所继承的权力,既过于诱人,又非他这种性情的人所能掌控。朱允炆与祖父朱元璋交给他的权力之间,天然存在一种矛盾——一个缺乏“独夫”素质的人,被安排到了“独夫”的位子上。这非但可悲,且亦荒唐。于是,另一个人杀了出来——他迟早会杀出来——这就是朱棣。那“独夫”式极权,令他垂涎三尺,其实也是专为他这种人而打造。

帝制的明代形态,设计于朱元璋,而发展、完善于朱棣。朱元璋庙号“太祖”,朱棣起初庙号“太宗”,后来嘉靖皇帝改为“成祖”,大有道理。到了嘉靖时可能才真正看清楚,明朝的制度和统治,朱元璋是创始者但非完成者,它真正竣工,是在朱棣手上。所以,嘉靖皇帝认为朱棣不仅与朱元璋并为二祖,而且应该用一个“成”字,专门揭示他的贡献。

成就的“成”,成功的“成”。

成就是什么?成功在何处?

当然不仅仅是一路以摧枯拉朽之势直捣南京,将侄子朱允炆赶下龙床。毋宁说,当他终于一屁股坐在宝座上时,一切不过刚刚开始。

“合法性”的梦魇

虽然事实证明,朱棣才是朱元璋构建的体制的合格继承人,但有讽刺意味的是,他却要以不合法方式来得到似乎天然属于他——抑或他才真正与之相配——的权力。同时,他的权力越是来得不合法,他就越发想尽一切办法来巩固和强化这权力,结果,他的这种努力与那种权力的本质,二者反倒相得益彰,彼此生发,将各自真谛发挥得淋漓尽致。

朱棣以武力推翻建文帝,虽非不费吹灰之力,但着实颇为顺利,一如两个不同重量级的拳手之间的较量,没有悬念。

他称帝的真正障碍,不是朱允炆,而是“合法性”。当把守金川门的谷王朱橞和李景隆为他打开城门之时,战争结束了,然而朱棣却意识到,现在他才面临真正严峻的考验。作为胜利者,他享受到的不是欢迎、拥戴和臣服。他赢得了战争,却没有赢得承认。史料为我们揭示出朱棣进入南京城时所遭遇的尴尬局面:迎降的朝臣不过百十号人,而“遁去者,达四百六十三人”,这还不包括自尽者、被捕者。假如换置为现代民调的表述方式,朱棣的支持率不足百分之二十。

为什么?

朱允炆良好的声誉是一个原因。万历年间,李贽于《续藏书》借评述方孝孺其人之机,极大胆地在同洪武严政相对照的意义上,称赞建文的四年之治:“盖(洪武年间)霜雪之用多,而摧残之意亦甚不少。建文继之,专一煦以阳春。”比朱元璋为严冬,而把朱允炆比做阳春,乃至说他善始善终地(“专一”)只把温暖带给民间。这个说法应不过分。由建文入永乐的时人朱鹭,在诗《过金陵吊方正学诸臣》里写:“四年宽政解严霜,天命虽新故忍忘?”严霜,指朱元璋;天命虽新,指朱棣上台。诗句中对朱允炆怀念之意甚浓。从朱鹭到李贽,一百多年过去了,朱允炆的良好声誉却是一贯的,没有什么不一致的材料来推翻这印象。传说建文帝逃走后出家为僧。但也只是传说。其他传说包括逃往南洋。总之, 侄儿的真实下落令朱棣很是烦恼。北京紫禁城。由朱棣仿南京紫禁城在北京修建,完全是新建,并非在金、元旧宫基础上扩建翻新。明初,大约三四十年时间内,中国居然造了两座这样伟大的宫城;当然,每个铜板都来自黎民百姓。

不过,这是较次要的原因。虽然古代因为“人治”的习见,对贤君心向往之,但朱棣取朱允炆代之的问题,并不简单地是只与他们叔侄个人品质有关。

士大夫,或者说儒家官僚,有自己的政治理性。它反映在若干原则上,例如君臣之义、宗法关系、王朝继嗣制度等。这些原则,基于儒家对心目中政治秩序的诉求,关乎它所理解的国家根本和大体,是不可破坏的,具有超乎道德之上的地位,也是优先于道德标准的最高标准。

孔子在世时,即有意识地致力于建立这秩序,他在七十岁左右的高龄,完成毕生最后一部著作《春秋》。“《春秋》之义行,则天下乱臣贼子惧焉。”此书之作,即为正名分、立褒贬,司马迁评曰“以绳当世”,近人则称“儒家政治思想,以《春秋》为最高标准”。孔子自己有一句话:“后世知丘者以《春秋》,而罪丘者亦以《春秋》。”对此,经学家刘煕解释是:“知者,行尧舜之道者也。罪者,在王公之位,见贬绝者。”意即《春秋》树立了一个标杆,明确应该怎么做和不可以做什么。究竟是什么样的标杆呢?说到底,就是制度,是任何情形下不能被侵犯和破坏的国家政治秩序,当时用词是“礼法”。“礼法”包含道德,但比道德更高。比如暴君被杀,依《春秋》的书法,只能用“弑”字,不能称“杀”。《春秋》襄公三十一年记:“莒人弑其君密州”。这件事,实际上是莒国国君为其人民所共弃,对这正义之举,《春秋》仍坚持书“弑”,因“弑”字有以下犯上的意思,这层意思在孔子看来必须申明,哪怕莒君已到“国人皆曰可杀”的地步,但身份仍是国君,虽因恶被杀,国人所为仍为非礼,故必须明书曰“弑”。这便是“《春秋》笔法”,借历史的书写,表达和构建一套任何情形下不动摇的政治伦理。所以,吴、楚两国国君已经称王,《春秋》仍尊周天子所予封号,只对他们以“子”相称。前631年,晋文公以霸主身份将周襄王召至河阳、践土(今晋豫一带)接受诸侯朝拜,这是严重违反礼法的举动,《春秋》于是记为“天王狩于河阳”,因为“‘以臣召君,不可以训’,故书曰‘狩’。”鲁惠公死后,嫡子(后来的鲁桓公)年幼,因此由继室庶出之子暂摄君位,是为鲁隐公;《春秋》对此事隐而不提,只用“元年,春”一语,一方面表示发生了执政者的交替,一方面回避直接谈论有新君即位——虽然确实发生了这种事情。总之,用非常严格、不苟的表述,来坚持伦理正确。

这政治伦理,经一千多年来从汉儒到宋儒的深入阐释,在士大夫心目中已根深蒂固、不容移易,构成他们对于政治合法性的基本理念。

明代最典型的事件,是嘉靖初年那场极激烈的“大礼议”。当时正德皇帝朱厚照死去,无子,由兴献王世子朱厚熜入继,成为嘉靖皇帝。他在当皇帝的第五天就下令讨论生父兴献王的尊号问题,亦即想给父亲追加皇帝名义,一下子引起非常复杂的伦理问题。根据礼法,作为入继者,朱厚熜继承皇位的同时,便自动以孝宗朱祐樘为父(朱厚熜与朱厚照同辈),现在提出给本生父上皇帝尊号,实际上就成为“继统不继嗣”。以我们今人眼光,可能觉得这种问题无关痛痒,而在当时,却事关皇帝权力由来是否合法的大节。于是首辅杨廷和带头,满朝士大夫奋起抗争,双方僵持三年之久,最后演变成“左顺门事件”。嘉靖三年七月十五日,自尚书、侍郎至员外郎、主事、司务等二百二十位官员,以相当于现代静坐示威的方式,跪伏左顺门外,务求皇帝纳谏,几次传旨令退去,皆不听,仍跪伏喧呼。嘉靖帝大怒,出手镇压,除当即逮捕一百四十二人外,命四品以上八十六人待罪听候处理;七月十七日,命所有参与此事的四品以上官员夺去俸禄,五品以下俱处以廷杖,受廷杖者人数达一百八十余人,其中,死于杖下竟达十七人。

由“大礼议”可见,明代一般儒家官僚心中,对于“合法性”,怎样持着绝不圆融的态度。朱厚熜是名正言顺做皇帝的,他无非想捎带着把亲生父亲也引入皇帝行列,尚且招致士大夫阶层一致抵制。那么,身为颠覆者,凭仗武力推翻合法君主、夺取帝位的朱棣,将面临怎样困难,更可想而知。

南京被燕兵控制以后,少数士大夫曾在各地武装抵抗,很快都被扑灭。多数人选择弃官和逃亡,以此拒绝与篡权者合作,如果跟崇祯皇帝自尽后对满清比较激烈的抵抗相比,似乎显得平淡。不过其中情形并不相同,明末抵抗是基于亡国之痛,而朱棣篡政说到底是朱姓王朝的“家事”,不合法归不合法,江山终究没有易手。对此,孔子早就说过:“邦有道,则仕;邦无道,则可卷而怀之。”“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眼下的情况,就很符合“无道”的定义。所以,跑掉,不合作,躲起来不做官,足以表明对时事的态度。

此种局面,朱棣事先也应有所预料,但恐怕未曾料到抵制的人如此多。除了皇室亲贵——朱允炆削藩,早就得罪了这批人——迎降队伍中头面人物寥寥无几,部长级(尚书衔)只有一个茹瑺,副部级(侍郎)四位。反观朱棣先后两次开列的“奸臣榜”(支持朱允炆的官员),吏、户、兵、刑、工、礼部尚书和太常卿、大理卿俱在其内,加上一堆侍郎,外带皇帝首席顾问、知识分子领袖方孝孺,人心向背,一望而知。他更没想到,大局已定之后,这些人绝大多数还坚持死硬立场,甚至当他做足姿态、给足面子,他们仍不买账。这时,他开始明白,撵走朱允炆、自己黄袍加身是一码事,找到“合法性”完全是另一码事。

有迹象表明,最初,朱棣是渴望“合法性”的。他希望事情尽快步入正轨,摆脱篡位者的阴影。

那个替他策划了整个叛乱夺权计划的智囊人物道衍和尚(姚广孝)早就深谋远虑地忠告:进入南京后,当务之急是搞定方孝孺。道理不言自喻:如方孝孺可为所用,以他在士林中的声望,令儒家官僚集团接受既成事实,难度可降低不少。朱棣亦深知其意义,捉住方孝孺后,依姚广孝之言,亟假辞色,结果大失所望,进而恼羞成怒。《明史》对这一段的描写,细腻可观,如小说一般:先是,成祖发北平,姚广孝以孝孺为托,曰:“城下之日,彼必不降,幸勿杀之。杀孝孺,天下读书种子绝矣。”成祖颔之。至是欲使(方孝孺)草诏。召至,悲恸声彻殿陛。成祖降榻,劳曰:“先生毋自苦,予欲法周公辅成王耳。”孝孺曰:“‘成王’安在?”成祖曰:“彼自焚死。”孝孺曰:“何不立‘成王’之子?”成祖曰:“国赖长君(指建文之子年幼不足立)。”孝孺曰:“何不立‘成王’之弟?”成祖曰:“此朕家事。”顾左右授笔札,曰:“诏天下,非先生草不可。”孝孺投笔于地,且哭且骂曰:“死即死耳,诏不可草。”成祖怒,命磔诸市。

朱棣摆出礼贤下士姿态,“降榻”亲迎,口称“先生”,很像一位贤君。但方孝孺不吃这套,一意剥掉他的伪装。朱棣因对方是大儒,投其所好,顺带也自我表现一下,说起了“周公辅成王”的故事。但他实不该说这个;一说,让方孝孺逮个正着。方抓住此话,就合法性问题向朱棣连连进攻,招招不离后脑勺,朱棣初还勉强抵挡,随即左支右绌,终于辞穷,扔出一句“此朕家事”,放弃讲理。

这场抢白,方孝孺不但明白地告诉朱棣:“你的所作所为,全都非法。”而且连提三问,每一问,都把朱棣逼到死角,让那伪君子的面目大白于众。本来,朱棣希望“转化”方孝孺这么一个士林领袖,以渡过“合法性危机”。他让方孝孺“草诏”,方若接受,等于承认他皇帝身份合法,这或比所草之诏意义更大。然而,方孝孺不但拒绝,反就合法性问题穷追不舍。

方孝孺的态度,让朱棣山穷水尽。他已然认清,自己的行为不可能指望正统儒家官僚阶层接受与认可。于是,一方面,难免恼怒至极而丧心病狂,另一方面,他确也只剩下一种选择:运用暴力,去强化到手的权柄。“磔”,是一种将犯人割肉离骨、断肢体,再割断咽喉的极刑。朱棣这样处死一个读书人,除了发泄极度仇恨外,还包含冷血的意思,即通过恫吓,令正统儒士胆寒。

这层目的,更由他的进一步措施得到验证——方孝孺自己被杀(时年四十六)不算,朱棣复诏“诛其九族”,说是“五服之亲,尽皆灭戮”。将方孝孺血缘相近的亲族全部杀光,朱棣犹“怒不已”,闻所未闻地“必欲诛十族”。

所谓“九族”,典出《尚书•尧典》“以亲九族”。历来经学家有不同解释,一派认为是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一派认为是从自己算起,上至高祖,下至玄孙。明清刑律服制图则规定,直系亲属上推至四世高祖、下推至四世玄孙,另外再在旁系亲属中横推至三从兄弟的范围。不管怎样界定,九族尽诛,一个人既有亲属基本一网打尽,杀无可杀。饶是这样,朱棣意犹未平,怎么办?他就破天荒地“将其朋友代为一族诛之”,这样凑成“十族”。

方孝孺一案总共杀掉多少人?黄佐《革除遗事》记作八百四十七人。李贽《续藏书》记作八百七十三人,略有差别,或因万历年间(李贽生活于此时)研究者对罹难者又有新发现,而使总数增加二十九人。除直接死难者,受牵连而发配、充军的,又有千余人。一百多年后,万历十三年三月,当方孝孺案彻底赦免时,所统计的各地流放者,人数为一千三百余人。

方孝孺以一人之“罪”,致上千人陪死、落难,说明了三点:第一,与乃父一样,朱棣也流淌着嗜杀之血。第二,如此滥杀,远远出了报复之需要,它主要的目的,是对暴力、权威的炫耀;朱棣既不能以“德”拢人,索性露出血腥面目——他一直有这两副面孔,前者其表,后者其里。

整个永乐元年,都是在血腥中度过。方孝孺案仅为大屠杀的开端。除方孝孺外,被灭族灭门的,还有太常寺卿黄子澄、兵部尚书齐泰、大理寺卿胡闰、御史大夫景清、太常寺少卿卢原质、礼部右侍中黄观、监察御史高翔等多人。每案均杀数百人。如黄子澄案,据在《明史》中主撰“成祖本纪”的朱彝尊说,“坐累死者,族子六十五人,外戚三百八十人。”胡闰案,据《鄱阳郡志》所载,“其族弃市者二百十七人”,而累计连坐而死的人数,惊人地达到“数千人”。《明史》亦说:“胡闰之狱,所籍者数百家,号冤声彻天。”遭灭门之祸的总数,已难确知,但仅永乐初年著名大酷吏陈瑛,经其一人之手,就“灭建文朝忠臣数十族”。

这种暴力,甚至于可以毫无尺度。方孝孺被诛“十族”,虽已闻所未闻,但遭牵连者,究与方家有这样那样沾亲带故名义。后来,发展到纯粹伤及无辜的地步。景清一案,“磔死,族之。籍其乡,转相攀染,谓之‘瓜蔓抄’,村里为墟。”就是说,景清乡邻全部遭殃,“转相攀染”四字,黑暗之至,“村里为墟”说明该村最后弄成为“无人村”。另一个被族灭者高翔,除了满门杀光,还被挖了祖坟。这且不说,朱棣先把高家产业分给他人,再宣布,凡分得高氏产业者,全部课以重税。为什么?“曰:‘令世世骂翔也。’”

灭族者之外,还有许多人,处决其本人后,家属或被宣布为奴,或辱其妻女,使嫁最贱之人。直到二十二年后,这批人才被特赦为“民”,“还其田土”。

中国历史上向来不乏杀虐,但以往多为战争、族群冲突、暴乱、饥荒所致。纯粹的政治迫害,像朱棣报复建文忠臣如此大规模的事件,杀戮之狠、株连之广,历史上还是第一次。朱元璋一生也搞过几次大的政治迫害,但分散于三十年统治的不同时期。单论一次性的集中迫害,永乐元年恐怕创了历史之最。

但其中情形又颇怪异。朱棣的血腥杀戮,本意是树立威权、降服人心,可是杀人越多,也益发凸显了他权力基础的薄弱;每杀一个人,都等于向世人宣告:“又出现了一个反对者——虽然被我干掉了。”另一面,不断有人慷慨赴死,恰恰不断在证明被推翻的建文政权更合人心,或在人们心目中是更具法律或道德合法性的政权。在朱棣的酷刑面前宁死不屈、坚持立场的例子,比比皆是,大家翻翻《明史》,列传第二十九到第三十一,即卷141-143之间,记述了大大小小这样的故事一百来个,个个精彩,令人肃然。其中最奇的,有人原不在所谓“逆臣”之列,但为着正义,竟然送上门去——方孝孺处死弃市,开国名将廖永忠之孙廖镛、廖铭兄弟二人,明知危险,也不避斧钺,挺身而出,将支离破碎的遗骨收捡起来,葬于聚宝门外山上;事后,镛、铭果然被捕处死,他们另一个兄弟廖钺及从叔父廖昇也同时受牵连而充军戍边。

许多年后,李贽在总结这段历史时说了一番话:“故建文之时,死难之臣,若此其盛者,以有孝孺风之,连茹拔之,而建文复以春温煦之耳。”意思是,之所以当时那么多士大夫在淫威前宁死不屈,是因为一有方孝孺做榜样,二来整个儒士阶层为操守而同声相应、同气相求,还有建文四载清明政治所给予大家的感动。现实如此,朱棣怎么办?也应该设身处地替他想想:当时若不大开杀戒,势难压平局面。然而,屠刀高举的结果,却又更彰明地暴露了他失道寡助的处境。左也不好,右也不是,“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

自打朱棣将朝思暮想的平天冠戴到自家脑袋上,“合法性”问题,也就像驱不散的梦魇,始终追随着他。

这是他非正义攫取政权所须付出的代价。只可叹,历史、社会和人性,也不得不为这位自命为永乐皇帝的人的贪婪和权力欲而付出沉重的代价。什么代价?只消看看朱棣在此后一生当中,怎样竭尽所能,为维持其从来源处即沾染了洗不掉的巨大污点的统治,做下哪些事,便一目了然。

难得心安

佛家以因果看人生。凡事,有因即有果,什么因得什么果,一切的果皆可到它的因上去求解。所以劝人行善,不为恶。一旦作了恶,事情就会自动生成一种惯性来,让人越来越恶,即便想超拔也身不由己。

有人以为,恶人是注定的,其实不。有一时一事作恶的人,但没有永生永世情愿做恶人的人。人之所以作恶,说到底是受一种赌徒心理支配,对寻常、本分的生存不满也不甘,希望比别人少费几十倍的气力或突然间暴得这样那样的大利益,于是,打破常规,去做平常人、规矩人不肯做或不敢做的事,这多半是孤注一掷,抛开通常的人性准则(道德、法律、内心良知等)用整个人生来赌一把。这种念想本身就是恶的,一旦把它付诸实行,则必做下这样那样的恶事。因为大家都在有一分耕耘、得一分收获,凭什么你少付出那么多却得到很大利益?你这么做了,势要侵害、损害他人,这不是恶是什么呢?但天底下恶人其实还有一个心理,即当他占了大便宜后,还愿意安心过日子,过比别人更好的日子。没有一个作恶之人,目的是毁掉自己。相反,他作了恶以后,还想享受作恶得来的成果。比方说,贪污的官人一定会想着弄到大笔的钱后,平平安安,人不知鬼不觉,做一个体面人——这些人可恨之处,正在于此,损害了社会和他人,还期求不遭报应——不过,我们这里暂不去诅咒他们的无耻,而着重了解他们的心理:原来,他们也并不愿意一直充当恶人,他们作恶的起因是想靠偷赖、走捷径或撇下大家都遵守的准则替自己谋幸福;亦即,作恶也是为了追求幸福。从追求幸福角度说,作恶之人与常人无有不同。这一点上他们极不讲理,凭什么你作恶了还想得到幸福?不过,他们的逻辑就是这样。只可惜,人类社会和历史的公信不支持这种逻辑,否则,天下只好一片混乱。由于人类社会和历史的公信不支持,作恶之人的动机与结果之间,就永远发生不可调和的矛盾。正义认为:恶人必须得到报应。这绝非徒然给好人无谓慰藉的宿命论,而是社会的自我保护机制;若非这机制,人类无法存在和发展到今天。怎么报应?现实中许多善良守法的人往往很不平地指出,作恶之人干了坏事,却有权有势、花天酒地,好处全都归了他们。的确如此,我们常常看到丑恶的人似乎比谁活得都好。但是大家却不曾注意过,没有一个坏人能够终止作恶,捞一把然后安享所得、过一种从外在到内心都是体面人的生活,相反,他们要不断作恶,一天都不能停歇,用新的作恶来维持他们不正当得来的一切。这实际上是违背他们最初愿望的。作恶之后,人最想要的是安全。比方说,一个入室窃贼,被人发现,如有可以安全逃窜的机会,他一定选择逃窜;但往往得不到这样的机会,遭窃的事主或出于本能,或出于气愤,总会想阻止他逃掉,这时,窃贼极可能作下更大的恶,例如杀掉事主——他为什么这样呢?分析一下,结论是很可以吃惊的:他是为了安全,为了掩盖自己的罪恶!一个入室窃贼如此,一个拦路抢劫者,或实施强奸者,或一个贪墨弄权者,莫不如此。所以,作恶有自己的连锁效应,如滚雪团。大多数作恶之人,开始都想得很好,一旦得逞,就罢手不干,带着作恶的成果悄悄过好日子去。但天底下岂有这等美事?恶无法指望善的荫护的羽翼,恶只能寻求恶的保护。人一旦作下恶,就只好加大作恶的力度来保全自己,用大恶来化解小恶的危险。受贿一百万的人,一定会继续收贿并且同时变成行贿者,收更多的钱,来买跟他一样的同类,巴不得身边的人都变得跟他一样坏,这样他就安全了;于是,三百万、五百万、一千万……越陷越深,越走越远,唯如此他才能将那最初一百万带给自己的危险处境对付过去。很多人以为这是这些作恶之人欲壑难填,实则他们更多倒是自有苦衷,身不由己。一个人只要作了恶,就会永受这种惩罚,罚他们不得停歇地把恶一直作下去,最初的恐惧无限放大,一辈子活在惶惶不可终日的感受中。不管表面上看去怎样作威作福,他们心里却清楚得很:这不是人过的日子。今天那些贪黩的大官,被挖出来后,当着摄像机镜头一个个痛哭流涕、悔不当初,很多人觉得是做戏,我却认为是他们内心的真切流露,因为那确不是人过的日子;人类社会为了能够有序健康地延续下去,终究不会,也不能给这种人好日子过。

眼下,永乐大帝朱棣先生,也活在作恶后的恐惧中,也不能耐受梦魇般的纠缠。他也跟每个成功得手的歹徒一样,特别希望“从良”,回到社会公信的尺度中来,做个名誉的人,让他的非法所得被人看成正当的、他理该得到的一份。

一些事,袒露了他内心的不自信——或者,也是屈服。

先焚毁历史,然后伪造历史。朱彝尊讲过一句话:“盖革除年事,多不足信。”为什么?禁毁甚严,又大加舛改,致使真相大多湮没。《明史》“王艮传”提及,“后成祖出建文时群臣封事千余通,令缙等遍阅,事涉兵农钱谷者留之,诸言语干犯及他,一切皆焚毁。”“封事”就是奏折。“缙”即建文旧臣解缙,他归附朱棣后受到重用。就是说,朱棣向那些归附他的建文旧臣出示这一千多件奏折,除议论国防、农业和财政的以外,统统烧掉。他是极伪诈的人,表面上用这一手来释放那些归附者的不安,实际目的却是彻底消灭一切不利于自己的言论和材料,一石二鸟。他以为,把过去留下来的一切这类关于他的议论,抹除干净,就可以给自己只树立一个正面形象,堂堂皇皇享受所窃据的位子。

这样的“形象工程”还包括:严禁民间自由谈论或书写建文朝这段历史——他的说法是“怀疑怨谤”,犯此罪者,“事发族灭”,将处以最高的惩治。这可不是说着玩吓唬人的。有个叫叶惠仲的文人,就受到了这种惩治,“永乐元年,坐直书‘靖难’事,族诛。”

将真相加以禁止以后,还需要再编造假话。永乐年间重修《太祖实录》,只修一次不够,又修了第二次,才算比较满意。明代诸帝实录,均由继任者负责修定前任的事迹,朱允炆已经修过《太祖实录》,但朱允炆搞的东西,自然靠不住,必须重来。目的有两个,一是把有利于朱允炆的记述删减干净,一是添加直至杜撰对自己涂脂抹粉的内容。当然还有一点,由他朱棣来修《太祖实录》,等于否认朱允炆是朱元璋的合法继承人。两次重修后的《太祖实录》,朱允炆要么被批判为数典忘祖、奸恶浊乱;实在不能丑化的,例如建文时代良好的政绩,就讳莫如深,只字不提,让它们蒸发掉,好像压根儿没发生过。而一切涉及朱棣自己的地方,不止是丰功伟绩、高大完美,也不止是凭空吹嘘(如《奉天靖难记》所谓朱棣出生时“云气满室,光彩五色,照映宫闼,连日不散”这样的鬼话),尤有甚者,不惜在自己亲生母亲是谁的问题上也撒下弥天大谎。

关于朱棣的生母,《明史》成祖本纪写道:“太祖第四子也,母孝慈高皇后。”这说法,首先由朱棣授意在《奉天靖难记》提出来,再写入篡改后的《太祖实录》;清朝初年,官方修编《明史》,不顾历来的许多疑问,将《实录》的这套说法全盘接受。殊不知,历史的本质是透明的,天王老子也难一手遮天,就算一时勉强遮住,其实也不过是纸糊的灯笼,终究会露出窟窿。其中一个比较靠得住的窟窿,是《南京太常寺志》中记载,在南京旧太庙,供奉着一位妃的神主(牌位),上面明确写着是她生了第四子朱棣。这曾由明代的一位野史作者潘柽章在其《国史考异》中披露。《南京太常寺志》是一份官方文件,现在虽已亡佚,在明代却不止潘柽章一个人见过,至少还有一个人,即万历至崇祯年间的名士何乔远也见过,他很谨慎地写道:“臣于南京见《太常寺志》,云帝为妃所生,而《玉牒》(指《天潢玉牒》,成文于永乐年间,载述朱氏皇族谱系)则为高后第四子。《玉牒》出当日史臣所纂,既无可疑。南太常职掌相沿,又未知其据。臣谨备载之,以俟后人博考。”何乔远话虽说得含蓄,《天潢玉牒》大拍特拍朱棣马屁,臭名昭著——此书居然声称懿文太子朱标“为诸妃所生”,只有朱棣和周王二人的生母是马皇后,所以,连清代《钦定四库全书总目》都斥之多“当时谀妄之词”、“与史实不符”——他提出应该允许《南京太常寺志》之说存在,“以俟后人博考”,明显倾向认为后者真实可信。

不过,无论潘柽章还是何乔远,都只是从《南京太常寺志》读到相关记载,本人毕竟无缘亲见妃神主,所以向来大家也不便轻信。

但到了弘光朝,终于有直接的目击者,他们是礼部尚书钱谦益、大理寺左丞李清。他们都读过《南京太常寺志》,但事实究竟如何,连以博闻著称的钱谦益“亦不能决”。但在弘光元年元旦这一天,以祭祀之机,终于开启孝陵寝殿,发现妃神主确在,且一切均如《南京太常寺志》之所云——李清的原话是:“及入视,果然。”《三垣笔记》清代一直被禁,清末才重见天日;它的证词让史家大为兴奋,孟森先生称,朱棣身世“以前为疑案,《明史》中纪传自相矛盾。自《三垣笔记》出而证明《南太常志》之文”。 不过,我在读张岱的《陶庵梦忆》时,意外发现,早在钱谦益、李清之前,就有目击者,而且时间早两年,发生在崇祯十五年七月。目击人一个是张岱本人,另一个是当时主掌南京太常寺的朱兆宣。朱主持祭典时,张岱随观,得以见之;他写道:壬午(1642年,即崇祯十五年)七月,朱兆宣簿太常,中元祭期,岱观之。飨殿深穆……近阁下一座,稍前,为妃,是成祖生母。成祖生,孝慈皇后(高皇后)妊为己子(对外宣称自己所生),事甚秘。

不知为何,这条记载孟森先生不曾注意到。

关于朱棣这样干的目的,孟森先生的分析是透彻的:明初名教,嫡长之分甚尊。懿文太子以长子得立,既死则应立嫡孙,故建文之嗣为一定之理。燕王既篡,无以表示应得国之道,乃自称为马皇后所生,与太子及秦、晋二王为同母,明太子及秦、晋皆已故,则己为嫡长,伦序无以易之矣。

说来说去,还是心中有鬼。

这“鬼”,就是自知干了见不得人的事,又无勇气独自在黑暗中去挣扎,还想把黑洗白,仍然回到光明的世界,做一个见得人的人。

平生不做亏心事,夜半不怕鬼敲门。世上当然没有鬼,敲门者不是鬼,是自己的内心,或者说,人间的公信力。再不可一世的人,也没法与它抗衡,也难当其一击。如朱棣者,为一袭黄袍加诸己身,就让几十万人赔上性命,半个中国遭兵燹之祸。这可不是一般的枭雄,是所谓“干大事”的人。但只一条,他所干的事,没有一丁点儿正义性,而是完全违背,结果虽然大获成功,却没有因此高大起来,反而在内心渺小下去,从豪气走向小偷小摸,连生母也不敢认。他手忙脚乱地掩盖真相,编造假话,指望靠“瞒”和“骗”,重新混到“好人”的行列里来。可哪有这种好事?恶只能拔除,不能洗涮;作了恶,只能老老实实去纠正,正义才可放过之,倘若想的是掩人耳目,用“瞒”和“骗”糊弄过去,便又陷于新的恶。人间的事情,就是这样环环相扣。

对于作恶之人来说,朱棣是有关这类人必受惩罚的上佳例子。对于天下善良的人来说,朱棣一生走过的路,也适足给他们以做“好人”的信念。从富且贵角度看,朱棣已极人寰,但又怎样呢?一辈子说着谎话,心惊肉跳受着偷来的东西,视给了自己生命的母亲为羞辱——这样的人,何尝有片刻安宁?

据说,永乐年间南京最大工程“大报恩寺”,即朱棣为抚平内心不安而下旨兴建的。工程极浩大,动用人力十万,自永乐十年(1412)开工,直到二十二年(1424)朱棣死时仍未竣。规格也高得很破例,朱棣明确批示大报恩寺“梵宇皆准大内式”,就是说,这个佛教建筑群被准许采取皇宫的标准与规制。显然,它对朱棣有特殊意义,并非什么宗教建筑。当时,对外美其名曰,此寺之建,是为报答太祖和马皇后养育之恩,但世间历来相信朱棣建这个东西,系出于对生母妃不孝的赎罪心理,在当地,该寺大雄宝殿不叫大雄宝殿,一直称之“妃殿”。

对朱棣,孟森先生有个概括:“盖篡弑之为大恶,欲济其恶,必有倒行逆施之事。”欲济其恶四个字,是要害。恶,也是一种活泼泼、有生命的东西,就像病毒一样,既顽强,又有惊人可怕的自我复制之能力。一旦激活,它就疯狂地藩衍生长,胃口越来越大,显示出吞噬一切的难以满足感。欲济其恶,讲的就是恶的那样一种难以满足感,或者说一种不可遏止的惯性,一种对能量充分释放的需求。

西方中古的浮士德传说,用一个宗教故事告诫于人,千万不能被“魔鬼”诱惑、和它签约,否则即永世沉沦——所谓“魔鬼”,其实是人内心的恶。对于朱棣来说,他不单受了“魔鬼”的诱惑,并且在协议书上签字画押,所以,是无法摆脱它的纠缠了。

恶之花一:精神戕害

古代中国人文精神,遭受过两次严重戕害。一次是秦始皇灭六国、建立第一个皇朝秦帝国。一次就是朱棣篡权、自立为帝。

秦灭六国,害怕各国人民怀念自己的文化历史,或者干脆是为了强行统一思想舆论,就下令烧书,只留下实用技术类的书籍,其余一概搜出烧掉。为防止没有搜到而漏网的情形,又明令严申,绝对禁止。这样,秦以前各国史书,除了秦自己的官方史,统统被毁灭了;学术方面也一样,除秦官方的博士官所掌图书,凡是私人收藏的诸子书一概上交官府烧毁,下令三十天内不上交者,罚筑长城四年(肯定会送命死掉);聚谈诗书者斩首,是古(六国)非今(秦王朝)者灭族;不准许民间办学(私学),孔子以来形成的教育普及的好局面生生地被禁止,历史倒退了好几百年;人民求学以吏为师,换言之,教育以服务政治为目的,与自由的思想和学术绝缘……这些极端的文化专制措施,终结了此前何等灿烂多姿的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百家争鸣”时代,而它自身造成的后果,更是接近于葬送文明——秦灭亡后,面临着经典旷无的局面,许多年后,主要自汉武帝时代起,才靠着从废墟中发现当初有人冒生命危险匿存下来的少量典籍,复经许多学者艰辛整理、疏证,一点一滴、丝丝缕缕地重新续上文明之脉。汉代经学所以那样发达,起因就在于秦对文明的毁灭。整个两汉对于中国历史,实有不亚于西方文艺复兴的意义;伟大的学者从司马迁、刘向到郑玄,对中国文化实有再造之恩。饶是如此,中国历史和文明虽万幸未致湮灭,后遗症却也相当严重。经学上的“今文派”和“古文派”,打得一塌糊涂,直到清代仍脱不得身。

顺带说一下,秦朝其他政治经济措施,如车同轨、通水路、去险阻(平毁各地要塞)、划一币制器具、以秦篆统一文字等,客观上利于国家大一统,其主观出发点,也是压制人民、消解各种隐患。

秦的许多举措尽管具有反文明的性质,但毕竟尚可促进中国民族、政治的统一,所以历来对秦代的评价,褒贬分歧很大,有认为其善不足以抵其恶的,也有认为其恶远不能掩其善的。这样的分歧,各依尺度不同,谁也说服不了谁。然而,朱棣篡位,却谈不上有什么积极面。

他篡位以前,中国已处在稳定的统一的局面中,倒是他的叛乱,将中国抛入战祸中,让惊魂甫定的百姓,又品尝离乱滋味。

他篡位之后,政治不是变得清明,相反,恢复了许多被朱允炆所改革、连朱元璋晚年亦自我否定掉的苛政,为了刻意与建文时期反道而行,他将朱允炆实施的各种从士大夫至平民广泛好评、认为利国惠民的政策,予以推翻、否定。就连他好大喜功的对蒙战略,以及征越南这一类似乎可以炫耀一下的“武功”,史家也是疑问多于首肯,因为它们大大违背了朱元璋对明帝国的周边战略设想,而后者却比较合乎明帝国的实际。

表面上看,朱棣没有造成嬴政那样严重的后果,也没有轰轰烈烈地搞“焚书坑儒”那样的运动。其实,朱棣干的不比嬴政少,对打击目标的决绝狠酷,更不稍逊。不过有一点,相较嬴政,朱棣深通伪善,事办得更狡猾,手法也阴柔。

以他们都做过的杀士这件事来比较。“焚书坑儒”动静闹得那么大,名声那么坏,实际上杀了多少人呢?只有四百六十多人,主要还是孟子学派的儒生(东汉赵岐说)。可永乐元年,单单方孝孺一案,就杀掉八百七十三人,而且“诛十族”这一创新,所特地加上的第十族,就是专门针对知识分子的——方的朋友和门生,多为读书人无疑。别的惨案,受害主体也是读书人。杀方孝孺,连姚广孝也反对,反对理由就是应替天下留存“读书种子”。嬴政杀掉四百多个儒生,背上千古骂名;而数倍乃至十几倍这样干的朱棣,却好像没有挨过什么骂。嬴政很冤,他应该从棺材里跳出来,要求平反。

朱棣非但没有挨骂,还因为那部据说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类书的《永乐大典》,被不明就里或生性喜欢“伟业”的人,视为文化的保护神。这就是朱棣的狡猾处。一面对读书人大杀大砍,锢言禁说;一面搞历史上最大的“文化形象工程”,来炫耀文治。实际上,《永乐大典》鸿篇巨制不假,对文明发展的实际影响近乎于零。它卷帙过于浩繁,22937卷,11095册,约3.7亿字,难以刻印(恐怕一开始就没想过刻印成书),即便再抄一套也非易事,足足过了一百年,嘉靖皇帝才痛下决心录一个副本,但工程之大,嘉靖竟没能活着看到抄写完成,直到继任者隆庆皇帝登基,副本才算抄完。而副本抄缮完毕不久,正本又奇怪地下落不明。总之,这套今天说起来大家不胜景仰的《永乐大典》,修成之后即锁深宫,与尘土为伴,几乎不被阅读,且一直保持这“特色”,直到那套副本在清代被内贼外寇盗抢而散失殆尽。

书籍,唯当被读、被传播,方产生文明价值。倘若根本不进入阅读领域,又有什么意义?《永乐大典》,修之前就明摆着不以供人阅读为目的,修成后放在皇家库房里,大门一锁,与世隔绝。但它有一点却牛得不行,那就是足够巨大、足够辉煌、足够叹为观止,尽管大家全无眼福,可谁提起来都啧啧称奇。难怪政治家往往喜欢搞“形象工程”,《永乐大典》即以奇效垂范于他们。

一提起“永乐大帝”,必想到“永乐大典”。有这座“文化昆仑山”挡在那里,朱棣所干的坏事可就全都离开人们视野,或者被视而不见了。何谓“一俊遮百丑”!更何况,所谓俊也是中看不中用的花架子。

在我看来,朱棣行径中,比血腥杀戮影响更恶劣的还有许多。他是中国有史以来最大的历史造假者。建文朝史事“千钩百索,只字不留”,在他鼓励和授意下,当时“文学柄用之臣”置良知和道义于不顾,“自饰其非”,“为史(指对建文朝的书写),肆以丑言诋之”,致建文朝“政令阙而不传”(建文时期采取了哪些政策措施,已不可知),过了好些年,一个叫杨守陈的礼部尚书实在不能接受这种状况,向弘治皇帝上书,批评“靖难后不记建文君事,使其数年内朝廷政事及当时忠于所事者皆湮没无传”,委婉提出重写历史、恢复原貌的要求:“即今采录,尚可备国史之缺”。朱棣的做法,不单等于给历史开了“天窗”,还填加进去许多谎话,给后来肆意篡改历史的人,树立了榜样。

不但史实在他手上歪曲了,他还极大摧残了中国史学十分可贵的传统——“良史”的操守和气节。“良史”精神,自周代就形成。虽然史官为政府所设,但史官对政府乃至君王却允许保持独立性,直面事实、忠实职务,是史官本分,如遇政治强权干涉,不惜杀身殉职。这就是“良史”精神。鲁襄公二十五年,齐大夫崔杼杀齐君,太史毫不妥协,当庭记下“崔杼弑其君”。崔杼怒,杀太史。太史被杀,他的两个兄弟坚持写同一句话,又被杀。这个良史家族的最后成员还写那句话,崔杼不敢再杀。南史氏听说太史一家将被杀光,就拿着竹简赶来,准备替他们继续写这句话,途中听说已写成,才打道回府。所以,不要以为中国人一开始就有编造历史的习惯,中国史学精神,本来是非常正直的。可是这光荣的传统,慢慢却被朱棣们断送了。他可不是那个崔杼可以比得。崔杼杀了几个人,看见史官不肯屈服,就不敢杀了。朱棣对于杀人,十分彻底,只要敢不奉他的旨意,有多少杀多少。能不能正确对待历史,是国家清明与否的标志之一。历史不单单是一个叙事问题,更是一个关系正义与伦理的问题。古人很早就意识到“以史为鉴”的道理,视历史为一面客观的、是非曲直一目了然的镜子,国家必须从真实、不被歪曲的历史中得到对益害、利弊的如实认识,才能把现实和未来的路走好。

朱棣不仅仅是造了假,他还强奸了中国人文的健康精神。这个影响最坏。永乐年间给整个知识分子阶层的心态,蒙上长久的阴影。朱棣上台后所屠杀的知识分子,都属忠正一路。这些人,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是知识分子中品质较好的一部分。朱棣的逻辑是,你不肯低头,我就把你的头砍掉了事。然而,被斫伤的不仅是千百受难者的生命,还有他们秉持传承的人格。正气下降,邪气自然上升。有诗咏当时风气之坏:“后来奸佞儒,巧言自粉饰。叩头乞余生,无乃非直笔。”不愿同流合污的正人君子,则选择明哲保身之路,退出公共领域,出现“亘古所无”的现象:“上自宰辅,下逮儒绅”,“深山穷谷中往往有佣贩自活、禅寂自居者”。

朱元璋搞了那么多文字狱,也没把“士”气搞到这样的地步。洪武时期的文字狱,虽然野蛮而荒唐,却并不针对整个知识分子阶层及其基本价值观。朱元璋这个人,无知狭隘,但对儒家正统精神还是肯定和鼓励的(除开孟子思想中“非君”那一部分)。朱棣却不同。朱棣打击的,恰恰是从儒家伦理根源上来的理念和气节。明初,这些理念和气节,随着外族异质文化统治的结束,正处于蓬勃向上的状态,我们从洪武时期以宋濂为首的皇家教师团的大儒们身上,从以方孝孺为代表的建文殉难忠臣身上,清楚看到中国知识分子正统价值观和自信心呈现强劲复苏的趋势,然而“靖难之役”后残酷镇压,又将它重挫。

如何对待建文朝这段历史,始终是明代意识形态难以隐去的痛。恢复原貌、回到真相的意志,也顽强地生存在人们的良心中,丝毫未因时间流淌、记忆远离而褪色。威权可压制正义于一时,却不能左右真相于永远。朱棣死去以后,主张为朱允炆本人和以方孝孺为代表的建文忠臣恢复名誉的呼声逐渐抬头,到了中晚明,更演变为中国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重写历史”运动。当代学者杨艳秋对此有专论《明代建文史籍的编撰》,其中指出:关于明代建文史籍的数目,无人做过具体的统计,《明史•艺文志》史部杂史类著录了二十种作者姓名可考的建文史籍,其中杂史类十四种,传记类六种;清人陈田编辑的《明诗记事》乙籤中提到了四十一种。若除去其中郑晓《吾学编》、何乔远《名山藏》、吴士奇《皇明副书》、伊守衡《史窃》、朱国桢《史概》等五部综合性的历史著述,单记建文朝事的史籍也有三十六部;黄虞稷的《千顷堂书目》中,建文史籍则多达五十九种,当然,这个数字远远不能囊括明代所有的建文史籍,但数目已相当可观。

并次第细述了正德至嘉靖、万历和万历以后三个时期针对建文朝的“重写历史”运动的情形。

这个运动,首先是民间的,自发的;既然官史不尊重事实,强行歪曲历史,民间话语便以自行叙事亦即所谓“野史”的方式,做出反弹。明代“野史”或者说私人的非正式历史写作之高度发达,与建文事件的刺激是分不开的。另一方面,大量野史的出现,又推动了正史改革的意愿;越来越多的人呼吁官史应当担负起阐明历史真实情况的责任,如陈继儒批评正史对建文朝史实“灭曲直不载,不若直陈其状而征示以无可加也;斥野史为尽讹,不如互述其异同,而明见其不必尽情也。”朱鹭则借野史的发达,指出这明显表示正史陷于一种困境,进而提出恢复史臣的“史权”,即史臣有改正历史错误和叙写历史真实情况的操笔之权,回复其“天子有所不能制”的特质,以保障历史书写的严肃性,他说:“且夫史官而禁之书,能必野史之不书邪?与其为野史书,传疑述伪,逐影寻响,夸张其说而矫诬其事,宁正之今日乎?秉史笔者尤得以弥缝讳饰其间而不至于滋万世之惑也,若是,而史臣之权可不用邪?”到万历年间,“重写历史”运动已经成为朝臣奏事时的公开议题。礼科给事中孙羽侯和杨天民、御史牛应元和史官焦竑,都先后上书主张在正史中给建文时期以“本纪”地位。万历皇帝对于这些建议未敢完全允准,但他一面命将建文朝事迹仍附于洪武朝后,一方面同意直书建文年号。这是一个重大突破,因为朱棣时代发明“革除年”一词,就是基于取消建文年号、在政治上不承认这段历史。时隔百余年,被抹去的“建文”字眼,终于又合法地重返历史话语(所以才有了《建文朝野汇编》和《建文书法拟》这样的书名)。

虽然朱棣所为,颇有“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的可笑,但毕竟历史为此走了很长很大的弯路。简简单单、客观存在的事实,却费了那么大的气力来纠正、复原,不必说空耗精力纯属多余,正气低迴更是可怕的内伤。只因朱棣的一己之私,整个国家和民族就付出这样沉重的代价。

恶之花二:倚用宦官

太监,是中国特产。由太监而起的误国殃政的弊端,也是中国古代史的特产,太监乃刑余之辈,所以通常把这种政治灾难称为“阉祸”。而历朝历代,阉祸最甚的当数汉、唐、明。进而又须交代,明代阉祸本来是可以也应该避免的,之未避免,反而发展到成为导致明代亡国的主因之一的地步,就是拜永乐皇帝朱棣之所赐。

以上数语,算是把本节所谈,大致说清。

李自成攻破北京之前,一个叫曹参芳的学者正忙于编撰他的一部历史著作《逊国正气纪》。“逊国”,指建文帝朱允炆被朱棣推翻事;后世替朱棣找台阶下,回避他篡位的事实,用朱允炆“逊国”即主动让位的说法来遮掩。等到这本书写成之时——“崇祯甲申中秋前一日”——崇祯皇帝已吊死煤山。作者的本意,是借这本书探讨国家救亡之道——当时明要亡的迹象,实在比较清楚了——所谓对“正气”的重申与呼唤。可惜,没等到他写出来,明先已经亡掉了。但他对可以视为明亡国之因的一些总结,仍值得一观。内中有一段写道:寺人祸国,其来久矣。我高皇帝有鉴于是,虽设中贵,止供撒扫。而衔不兼文武,政不侵外廷,衣冠不同臣僚——外之也,故三十年宫府谧如。虽让皇帝纷更祖制,此独尊之加严焉,以故遗恨内臣,密谋通燕。文皇之始,不能不有所私是。故俨保之谮行而抚监岌岌矣,监军之势张而马骐以交趾予敌矣。延至逆振,举万乘之尊轻掷蛮夷,丧中原锐气多矣。而吉祥辈复积骄成怨,积怨成逆。汪直之启衅,缧絏盈朝,积骨盈边,可胜悼哉?正德间,八虎横一豹吼,逆瑾惨烈,祸延宗社……继以魏珰,狐豕满朝,忠良膏野,上公称而庙貌祀,窃号窃名,古今惨变……

列阉祸为明代乱政且逐步导向衰亡的主要根源,而且,对这种趋势与过程叙述得相当简洁,一目了然,普通读者透过这区区两百来字,已可周详了解明代阉祸的由来和发展:第一,在朱元璋时代,宦官是被严格控制使用的对象,严格程度甚至历来没有,“止供撒扫”,让他们只是纯属清洁工性质的服务人员,所以没有发生阉祸。第二,朱允炆继位后发起不少对洪武政治的改革,唯独这一条不改,且严上加严,所以也没有发生阉祸,但导致一部分宦官暗心衔恨,里通燕王,帮助朱棣推翻朱允炆。第三,朱棣篡权阴谋既已得逞,为着多重目的(稍后述),彻底改变由朱元璋制订、朱允炆坚持的排斥宦官干政的政策,把宦官当作心腹耳目加以利用,由此开启明代深重阉祸之门。第四,祸门既启,坏例已立,以后历代阉祸愈演愈烈,作恶巨珰层出不穷,作者列举了王振、曹吉祥、汪直、刘瑾、魏忠贤等,这些大太监都曾甚嚣尘上,像魏忠贤,搞到忠良见戮、百官争相当其走狗、甚至活着的时候享受专祠奉祀,而正统年间的王振,竟活脱脱亲手断送英宗皇帝,让他做了蒙古人的俘虏。

曹参芳履历天启、崇祯两朝,对于魏忠贤如何把国家搞得乌七八糟,满朝歪风邪气,亲有体会,知道阉祸危害非同小可,追根溯源,想到一切起自永乐年代,所以才深切怀念“逊国正气”的吧?

阉宦的起源颇早,可能商代就出现了,至少可确知周代是有的,《周礼•天官冢宰》有“奄”之称,郑玄对此注曰:“奄,精气闭藏者,今谓之宦人。”不过那个时候,宦官用于宫庭普遍不普遍、是否制度化了,难考。从制度化角度看,还是认为宦官阶层形成于秦代(含秦国)比较稳妥。因为中国君主专制这种思想萌芽于秦国,中国的第一个帝制王朝也由秦建立,它是制度的创立者。太监(宦官)的本质意义,即是体现、从属和服务于君主专制的意志,成为君主专制下一种特殊的组织化建构,亦即宫禁制度的一部分。

那么,这个群体在历史上发挥过什么好作用吗?没有。不要说好作用,二千多年来,他们只要安分守己,就可以说表现良好了。

我们所知此类中最早出名的人物嫪毐,就是一个为非作歹的家伙。他是秦国大宦官,侍奉嬴政(当时的秦王,后来的秦始皇)之母,深受宠信,封长信侯,挥霍无度、势力巨大,门下家僮数千,宾客千余,俨然国中一支重要政治力量,能与丞相吕不韦抗衡。直到有人告发他其实是个假阉人,阳具不仅健在,而且甚是了得,正靠它才博得太后欢心(那太后原本就是风流女子,当年是艳都邯郸的一名歌妓,后被吕不韦买下,并在被吕不韦腹内留种的情况下送给秦国公子子楚,所生此子即后来当了中国第一个皇帝的嬴政),这才惹怒嬴政,下兵收捕,岂知嫪毐居然武装反抗,两军战于咸阳,嫪毐兵败被杀。

嫪毐之事,可以说已开启了所谓阉祸的典型。一是这种人一旦发达,往往势可倾国;二是这种人一旦作乱就非同小可,干得秘密些是致使宫掖生变,如果追求惊天动地,则能够直接在京城跟皇帝干仗。

以后兴风作浪的宦官不胜枚举,如赵高那样把持朝政、指鹿为马者有之;如汉“十常侍”那样导致一个朝代崩解者有之;如宪宗被杀、穆宗得立之后晚唐皇帝基本皆由宦官废立者亦有之。许多中国人受旧小说旧戏的影响,以为中国的事,都坏在曹操、高俅那样一些涂着大白脸的奸臣手中,然而如果翻翻历史书就知道,内廷权阉的危害,远在外廷奸臣之上。

这样的惨痛经验,已积累太多,到朱元璋的时候,并不需要很高智慧也可以认识到,必须严防太监干政。所以他说:“此曹善者千百中不一二,恶者常千百。若用为耳目,即耳目蔽;用为心腹,即心腹病。驭之之道,在使之畏法,不可使有功。畏法则检束,有功则骄恣。”曾定制:内侍毋许识字;洪武十七年更铸铁牌:“内臣不得干预政事,犯者斩”,置宫门中。

扼制太监,不使他们参与政治,很对。不过,朱元璋将太监的危害归诸他们的人品天生较别者为劣,却毫无道理。太监同样一个脑瓜、一副身子,并非三头六臂、恶魔投胎。如果说“此曹善者千百中不一二,恶者常千百”,有这种情况,那也是制度使然,是君主专制因为对自己的极权严防死守,信不过外廷大臣,将太监们倚为心腹而导致的结果。皇帝和朝臣的君臣关系,一面是上下关系,一面却又是互相尊重、互相制约的关系。但皇帝和太监之间,则无这样一层“礼法”的约束,完全是主子和家奴的关系,可以随意呵斥、打骂甚至取他们的性命,这让皇帝觉着很放心,更堪掌握,久之无形中也对后者产生依赖,而感到他们亲近,不可托于大臣的事,托于他们,甚至私密之事也让他们与闻。但当皇帝的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看到太监俯首帖耳、任其驱驭的一面,看不到后者因“亲炙天颜”而被赋予巨大权势的另一面,至于过于倚重而致尾大不掉、反仆为主的情形,更是始料不及。总之,太监辈“善者千百中不一二,恶者常千百”的根子,就在皇帝自己。

朱元璋当然不会承认这一点,不过从汲取历史教训角度出发,他要与太监们保持相当距离的决心,还是蛮大的。

明白表示,绝不能用为耳目心腹,也不能给他们立功的机会。这是朱元璋“干部政策”中很重要的一条,甚至可以说是“铁的纪律”。他立下规矩:内侍毋许识字;洪武十七年更铸铁牌:“内臣不得干预政事,犯者斩”,置宫门中。不识字,便阻断了太监参政的途径;万一还有人不自觉,居然敢于干政,那就杀头。

朱元璋基本践行着自己制订的上述政策,朱允炆则更严格。所以从洪武到建文,明初太监没有飞扬跋扈的例子,而且应该说日子很不好过。

朱棣夺位,太监很出了一把力。嘉靖间大名士王世贞说过这样一件事,当年朱棣起兵以后,与政府军作战,费了很大劲三年所得也无非北平、永平、保定三府,这时,“有中官约为内应,谓须直捣南京,天下可定,文皇深然之。”亦即,有太监主动与朱棣联络,建议不要一座城池一座城池地打,径取南京,而太监们将与之里应外合。孟森先生的《明清史讲义》颇然此说:“靖难兵起,久而无成,因建文驭宦官极严,而叛而私以虚实报燕(指朱棣),遂敢于不顾中原,直趋京邑。”此事如属实,则建文宫中的太监对朱棣最终成事,可谓功莫大焉。《明史》关于朱棣信用太监这样说:“文皇以为忠于己,而狗儿辈复以军功得幸,即位后遂多所委任。”言下“有论功行赏”的意思。我们不排除可能存在这层因素,但归根到底,朱棣之倚宦官,应该不是出于欠了这些人的情,而要对他们有所回馈,“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朱棣不是这样的人。此人唯我独尊,一切皆以自己为出发点和旨归,可负天下,不可天下负我。他为了树立形象和诋毁朱允炆(因为朱允炆当政时期充当了一个改革者),就假惺惺地把自己打扮成“祖制”(朱元璋政策)的维护者,但在不容太监干政这样一个重要问题上,他不仅不坚持祖制,反而从根本上破坏了它,并给后来明的亡国种下祸根。为什么?就因为他极端利己的本性。朱元璋不准太监干政,这规矩很清楚,斩钉截铁,理由也说得挺透,朱棣不可能不知道,也不可能不明白。然而有两个因素使他顾不上这些,明知有那样的祖制,明知自己的做法极其危险,也执意去做。

一个因素,是他从篡权的经过尝到了甜头,或受到很大启发,即太监这群人很可以被利用来执行某些特殊任务,机密事、不道德的事或不可告人的事,交给他们去办最合适不过,只要时不时扔给他们几根骨头,他们就会跑前跑后替自己效命。这取决于太监这群体的特点。他们一般在尚未成人前,净身入宫,脱离社会,也脱离一般人伦和道德,脑子里只有家奴意识。他们虽然也是人,但却是被外化于社会的特殊人群;除了实利主义,基本上再无信仰和原则,在有骨头可啃的前提下,保持着单一的对主子的忠诚,可以完全顺从主子意志,心中谈不上什么礼义廉耻,也没有什么美丑观念,只要得到指令,是不惮于干任何事或者说无论做什么都不大有心理障碍的。所以历来对这类人有一种就其字眼可能涉嫌歧视的称呼:狗儿辈。刚才所引一段《明史》,公然把这称呼写在正史里头。但这奴性,是丑恶的太监制度造成,受谴责和唾骂的也应该是太监制度。朱棣对他们的解读,其实同《明史》的那个称呼没什么不同,但他是从正面或欣赏的角度去看待这一点。他需要这种人,也喜欢这种人,而且自信能驾驭好这种人——重要的是,他已经获得了成功的经验,现在只须继续运用、不断放大这经验即可。

第二个因素,又不能不触及朱棣非法取得皇位这块伤疤,设若当初从朱元璋那里堂而皇之继承皇位的,不是别人,是他朱棣,很可能他也并不会倚重“狗儿辈”。现在不一样。凭借武力,算是将印把子抢到手了;一通血洗,也算是把公开忠于朱允炆的势力镇压下去了。但印把子究竟攥得紧不紧,是不是还有暗藏的“阶级敌人”,还有多少?朱棣心里没底。况且,朱允炆下落不明,是死是活?是远遁还是匿身近处?如果还活着,他会不会东山再起?谜团很多。还有,老百姓服不服,背地里怎么看又如何谈论“革除”这件事?是不是有什么穷途末路的家伙会利用民心煽动造反、起义?这都需要勘察,而且是秘密的勘察,或者,索性派出亲信去监视那些人的一举一动。所有这一切,我们可称之为“非法夺取政权后遗症”。对朱棣来说,他不单患着这后遗症,而且很严重。而同所有没有自信、生活在随时可能失去权力的恐惧之中的统治者一样,他也只有两个办法,一是推行铁腕统治、用严刑峻法(国家恐怖主义)来强行压服;一是搞特务政治,盯梢、刺探、打小报告、听墙根,都是逾于法度之外见不得人的勾当,用这办法使人人自危,钳口无言。

那么,甚等样人最适合替朱棣干那些见不得人的勾当?宦官辈当然是首选。他们是家奴,最令人放心,而且除了听命于主子,毫无道德感,什么事都肯做,都做得来。

一方迫切需要这种人,另一方还最堪胜任这种用途。天作之合。这就是朱棣一改“祖制”、重用太监的真正原因。《明史》中有一段叙述,简明列出了朱棣重用太监的“大事年表”:永乐元年,内官监李兴奉敕往劳暹罗国王。三年,遣太监郑和帅舟师下西洋。八年,都督谭青营有内官王安等。又命马靖镇甘肃,马骐镇交阯。十八年置东厂,令刺事。盖明世宦官出使、专征、监军、分镇、刺臣民隐事诸大权,皆自永乐间始。

注意最后那句话:“盖明世宦官出使、专征、监军、分镇、刺臣民隐事诸大权,皆自永乐间始。”这是对整个明代史一个重大问题的总结。朱棣不仅仅是破坏了朱元璋视为铁条的“内官不得干政”的干部纪律,而且经他一人之手,就开启了宦官干政的所有主要途径与方式。如果说阉祸是明亡国的主因之一,则朱棣即应对此负全责。

分别解释一下朱棣给予太监的这几项大权。

出使:作为皇帝代表出访外国,虽然未必有今天“特命全权大使”的身份,但所涉为国与国的交往,其政治含义和规格相当高。

专征:由太监充当统帅,独立带兵出征。郑和出洋的历史意义另当别论,而朱棣做出的这种安排,从当时政治格局说,意味着承认和赋予太监以军事指挥权,无疑有动摇国本的性质。

监军:安插太监到军队中,代替皇帝监视和干预将领的工作,这不单单明确表示了对于将领的不信任,尤其造成令出多门、决策混乱等军事大忌,加之太监之流往往狐假虎威、挟私刁难,从而带来灾难性后果,明代官军战斗力之弱,与此有极大关系。

分镇:派驻太监到各省和重要城市,赋予他们多种使命,从官员纪检到搜集民情,实际上就是各地特务头子,功能类似于纳粹的党卫军。这些镇守太监,很少不为害一方,吃拿卡要、索贿逼敛、扰乱地治,明代地方上很多危机即由他们而起,包括著名的“倭患”。

刺臣民隐事:专指东厂之设。东厂是明代建立的第一个由太监掌管的皇家特务机构,此后还出现过西厂、内厂等。与分镇各地的太监不同,东厂这类机构是直属中央的特务组织,其侦察权不受地域限制,也不受侦察对象的社会地位限制,不论什么人,从平头百姓到九卿三公乃至皇亲国戚,都可以成为他们的怀疑对象、调查对象,侦察手段也没有禁区,不受法律制约,只要有助于达到目的,一律可以采用,比方说如果当时有窃听技术,以东厂的职权是完全没有忌讳,可以尽情实施的,不必担心万一破露会成为丑闻、招致国会弹劾;此外,更可怕的是,他们享有处置权,探得消息,不须请示皇帝,而直接处置,捕人、刑讯甚至致人毙命也没关系。东厂设于永乐十八年,但亲信太监承担类似的功能,应该远远早于此,只不过专设了这样一个机构,使其功能并轨到国家机器之内,而更加可怕。

朱棣开了一个“好头”,他的子孙们也不尽是坐享其成,无所创造。比如他的孙子、明宣宗宣德皇帝朱瞻基,便又向前迈出重要一步:设“内书堂”,教太监读书识字。这也是朱元璋明令禁止的。首先破例的也是朱棣,他曾安排范弘、王瑾、阮安、阮浪四名太监去读书,使他们能通经史。不过,朱棣当时还是偷偷地做,范围也不算广。朱瞻基则将太监识字读书公开化和制度化,专门为太监在宫内办了一所学校,请的老师还都是学士、大学士级别的高级知识分子。太监由不识字到识字,由没文化到有文化,很便于他们更深地参与政治。后来渐渐有皇帝贪懒,让太监根据自己的口授,代拟旨意;再后来,内阁呈上来的“票拟”(有待皇帝决策的政事)也让太监代为批复。这就不得了,等于直接把国家决策权交给太监。

到这一步,王振、刘瑾、魏忠贤等超级大珰没法不应运而生;攫得国家最高权力的他们,纵想安分守己,只怕也难。

恶之花三:国家恐怖主义

人类的暴力现象,从远古绵延今代,没有断绝,恐怕也不会消失。

暴力的表现有两种:非理性的和理性的。

先说非理性。非理性暴力,起源于报复的本能,当受了伤害及严重威胁,而一旦从伤害和威胁中脱险,并反过来对对方取得支配地位时,原先积聚起来的由仇恨和恐惧组成的巨大能量,就会寻求某种释放与宣泄的途径,这时候就产生各种非理性暴力的表现。如屠城、杀降、烧掠、奸淫、虐俘,如形形色色的酷刑。这些行为虽然目的也是给对方以惩罚,但采取的手段远远超出其目的所需,而包含巨大快感,是对自己心理的额外补偿。这种快感与心理,以暴力本身为满足对象,或者有意渲染和推崇暴力,以至于最后暴力自己就成为目的。这时,暴力是一种邪恶。

但也存在并不邪恶的暴力,即理性的暴力。理性的暴力有两个特征:第一、起自于维系社会正义平衡的需要;第二、不含宣泄、渲染暴力的成分,相反它的施行还有意降低暴力对人的恐怖心理作用。从本质上说,国家机器都具有暴力的内涵,它在防止动乱、打击犯罪和惩罚其他破坏法律之行为时,必然使用暴力。但如果它立于理性,则其使用一定是有序、中肯和收敛的。例如在理性暴力意识下,许多现代国家废止了死刑,即便不能废止的,也尽力削弱死刑中超出惩罚目的之外的炫耀恐怖的因素,中国近年渐以药物注射代替枪决的死刑执行方式,就是基于对国家暴力的理性化认识。

朱棣上台后所大规模使用暴力的情形,完全失却理性。他的残酷镇压,本极过分,而于疯狂杀戮之中所挑选和采用的方式,更超出了消灭和打击异己的实利需要,纯粹演变成制造恐怖气氛和对暴力的宣扬。对不肯降附的建文忠臣,朱棣不以仅夺其生命为满足,往往用野蛮虐杀达到其快意宣泄的诉求。如暴昭之死:刑部尚书暴昭被执,抗骂不屈,文皇大怒,先去其齿,次断手足,骂声犹不绝,至断颈乃死。

司中之死:佥都御史司中召见不屈,命以铁帚扫其肤肉,至尽而死。

铁铉之死:文皇乃令舁大镬至,投铉尸,顷刻成煤炭。

对建文忠臣女眷,竟公然让人轮奸:永乐十一年正月十一日,本司右绍舞邓诚等于右顺门里口奏:“有奸恶齐泰的姐并两个外甥媳妇,又有黄子澄妹四个妇人,每一日一夜,由二十条汉子守着。年小的都怀身孕,除夕生了个小龟子,又有个三岁的女儿。”奉钦依:“由他。小的长到大,便是摇钱树儿。”

这些行为,泄愤之外,目的主要在于恫吓。残忍地对待这些曾经反对他的人,侮辱其家属,都具有一种展示“下场”的作用;既满足了朱棣自己的报复心理,又作为威胁以警诫所有对他以武力推翻合法君主感到不满的人。

尽管实施了大规模屠杀、血腥酷刑以及极其歹毒的身心摧残,但朱棣知道,单靠这些远不足以平弭朝野上下的非议。这种声音可能随处皆在,却藏匿于他所不知道的地方,如不加控制,也许会慢慢汇聚起来,变成一股比声音更实际更有力的力量。此即王世贞于万历年间所分析的:“既由藩国起,以师胁僭大位,内不能毋自疑人人异心,有所寄耳目。”说朱棣当时的怀疑,到了“人人异心”的地步,对每个人都不放心——“平生不做亏心事,夜半不怕鬼敲门”,没办法,自己心中有鬼嘛——那么,怎么办?只有实行一整套国家恐怖主义统治:密织侦缉网,豢养大量鹰犬,提高特务组织地位张大其权力,培植大酷吏,在全社会鼓励告密,以言治罪、禁止民间谈论政治……总之,要造成人人自危,噤若寒蝉的局面。

即位之后,他指示军方遵循以下精神发布公告:今为众所推戴,嗣承大统,罪人皆已伏诛,嘉与万方,同乐至治。比闻在京军民犹有未喻朕心者,谓有复行诛戮之意,转相扇惑,何其愚也!吾为天下君,则天下之民皆吾赤子,岂有害之之心?且帝王刑法岂当滥及无罪?尔兵部亟出榜晓谕,令各安心乐业,勿怀疑惧,敢复有妄言惑众,许诸人首告,犯人处死,家产给赏告人。知而不告,与犯人同罪。

其中可见先前一系列的屠杀造成了巨大恐慌,恐慌的同时也引起民间极大不满,朱棣所谓“妄言”,当包括上述二者。这条指示的精神,安民爱民只是表面文章,道貌岸然的语词背后,是一副冷酷的铁腕形象——他指出,面对阴云密布、血迹斑斑的现实,人民连“疑惧”的心理反应也不能有,也是罪过,更不得将这种内心感受吐露和表达出来,凡所语及,即为“妄言”(如当代所谓“反动言论”),就是死罪。为了彻底扑灭人民的不满情绪,他很卑鄙地利用人的求生本能,“许诸人首告”,意即,曾一起议论“国是”的人当中,谁首先起来检举揭发别人,此人即可免罪,而且会得到其他所有被处死者的家产作为奖励,相反,“知而不告,与犯人同罪”。这是一道诱导鲜廉寡耻、弃信忘义之风盛行社会的旨令。

于是,永乐年间引人注目地出现一种过去很罕见的罪名:诽谤罪。“诽谤”的意思并不复杂,就是捏造坏话来诋毁和破坏他人名誉;诽是背地议论,谤是公开指责。这字眼,今天无甚特别之处,任何人觉着自己被人用言语侮辱了名声,都可以告之以诽谤。但永乐年间对诽谤的指控,却非普通人所享权利,而是朱棣单独享有对任何人加以指控的权利;在这里,诽谤罪专指一切针对朱棣及其统治的议论,只要这议论是负面的、批评的和表示怀疑态度的,不论对错,不论有无事实依据,通通算诽谤,所谓“诽谤时政”。说白了,人民除了歌功颂德、感恩戴德,不允许对政治发表任何公开或私下的意见。因此我们不妨把永乐年间的“诽谤罪”,理解成禁言令——禁止民间一切有关政治的自由言论。

虽然中国古代社会并非民主社会,但仍很少听说哪个朝代设立过这样一项罪名。相反,中国古代政治思想有一个很突出的传统,认为应该倾听民众的声音,还认为企图用封堵的办法来扼杀民意,不仅做不到,而且根本就很愚蠢。孟子曾经引《尚书》中的一句话说:“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老天都以人民的耳目为耳目,何况人君?他还告诫那些为君者:“国人皆曰不可,然后察之。”什么事情,如果老百姓都说不应该,就一定要加以审视。这也是强调执政者必须倾听人民声音。更有名的,是子产讲的那句话:“防民之口甚于防川。”把老百姓的嘴巴堵起来,比堵住洪水可要难多了!要多蠢有多蠢!所以子产不毁乡校,保留它,给老百姓一个随便谈论国是的地方。后来个别统治者,至多对知识分子的思想有所控制,如秦始皇烧书、司马昭杀嵇康等,针对普通民众在全国设立一项以言论管制为目的的“诽谤罪”,恐怕是第一次。

这本来就是一种莫须有式的罪名,自然鼓励了那些刁横蛮霸、卖身求荣以及为了飞黄腾达而不择手段、陷害别人的丑类,他们可以没有任何根据,两张嘴皮碰一碰,就把无辜者送入监狱。

曾有一个军痞带领手下去安庆采木,沿途强取民财,民将诉于官,此人便“诬民为诽谤,缚送刑部,具狱以闻”。修建南京报恩寺期间,有小人贪功冒赏,制造传闻,说被征役夫“谤讪”,且“恐有变”,幸亏负责调查此事的监察御史郑辰不轻信,查明:“无实,无一得罪者”,上万人才保住性命。永乐四年九月,有个浙西人举报诽谤,把人抓来后对质,结果被诬陷者相互根本就不认识,朱棣也很没面子,将举报人“弃市”。由上数例可见,当时告密之风盛行,成为恶人陷害良善很好的手段,也是一帮利欲熏心之徒升官发财的捷径,为此甚至捕风捉影、铤而走险,不计后果以求一逞。

也确有得逞者,最典型一例,是丁钰因告乡邻诽谤罪而一步登天。这丁钰,原是山阳县普通农民,因见朝廷“严诽谤之禁”,略略琢磨,认定发迹的机会到了,便于永乐五年六月密告同乡数十人涉嫌诽谤,结果一告一个准,那几十位乡邻全部被杀,丁钰却被认为其才可用,“上才之,授刑科给事中”——这不是一般的破格,史书上写得很清楚,丁钰原来的身份是“民”,连生员都不是,完全没有做官的资格,“刑科给事中”属于科道官,惯例只有中了进士的人方做得,至少也得是监生。丁钰尝到甜头,一发不可收,任职期间专以打小报告、揭发、告密为能事,“阴伺百僚,有小过辄以闻,举朝侧目”,直到最后因为“贪黩”遭到弹劾而被发配充军为止。

因为设了这个诽谤罪,告密、诬陷之风,终朱棣之世从未停歇,甚至他死了以后,还时有发生。朱高炽继位,因见这种风气实在太坏,搞得人心惶惶,而奸恶之徒则屡屡加以利用,痛下决心,宣布正式取消“诽谤罪”:上谕刑部尚书金纯……曰:“往者法司无公平宽厚之意,尚罗织为功能。稍有片言涉及国事,辄论诽谤,中外相师成风。奸民欲嫁祸良善者,辄饰造诬谤,以诽谤为说。墨名于此,身家破灭,莫复辩理。今数日间觉此风又萌……卿等宜体朕心,自今告诽谤者悉勿治。”

连朱棣自己亲生的儿子都说,诽谤罪之设,令国家法律“无公平宽厚之意”,鼓励“罗织”,奸人称快,屈抑良善,而一旦被诬以此罪,必定“身家破灭”,而且根本没有说理的机会。朱高炽所总结的这几句用来否定“诽谤罪”的理由,足使我们想象出永乐年间民众生活在怎样担惊受怕的气氛中。《续文献通考》记有这样的案件:某日,锦衣卫特务在北京街头逮捕了一个市民,说他里通外国(“与外国使人交通罪”)。朱棣很重视,亲自提审。一问,市民回答说,那个外国人看上了他的毡衫,有意买下,彼此因为讨价还价,“交语甚久”,没想到就这样被抓起来。朱棣一听,也哭笑不得。

这个事例显示,当时至少在北京,遍布密探,老百姓一举一动都受到监视。我们知道,“警察国家”是一种近代产物,在社会化程度远不能与现代相比的五百年前,国家机器组织得这么严密,不但十分罕见,事实上也毫无必要。但在朱棣当政以后,十五世纪明王朝的中国却很有“警察国家”的风范了。

说到这里,就不能不表一表明王朝国家机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锦衣卫。

锦衣卫起源于军队。明代军队建制,自京师至各郡县,都设卫所,故各部队常以某“卫”相称,像“玉林卫”、“宣府三卫”、“大同左卫”等。锦衣卫原来就是所谓“上十二卫”中的一卫,其前身最早是朱元璋当吴王时所设拱卫司,到洪武十五年,改称锦衣卫。这是明朝国家军队中的特殊一支,直接由皇帝本人控制,实即皇家私人卫队,或者说明代的中央警卫部队。虽然它很重要,但起初所承担的任务基本是礼仪性的,站岗、守卫以及在重大外出活动时充当仪仗队(所谓“具卤簿仪仗”)。但是不久,朱元璋出于他清洗功臣和潜缉不法官吏的需要,扩大锦衣卫职权,使其向秘密警察组织过渡,赋予它对“盗贼奸宄,街途沟洫,密缉而时省之”的功能,并将它凌驾于司法部门之上,“取诏行,得毋径法曹”,依皇帝旨意行事即可,不必经过司法程序。

锦衣卫校尉因为地位特殊,待遇好,机动性强,出则鲜衣怒马,威风八面,所以当时有一别名,唤作“缇骑”。

创建锦衣卫的功劳属于朱元璋,公平起见,我们不把这笔账算在朱棣身上。但朱元璋在朱允炆劝说下,后期已明令取消锦衣卫的刑侦职能,洪武二十六年,“诏内外狱毋得上锦衣卫,诸大小咸径法曹。终高皇帝世,锦衣卫不复典狱”。朱允炆时代,当然也如此。重新起用锦衣卫,恢复其上述职能,并大张其势的,是朱棣。

朱元璋时代,锦衣卫“恩荫寄禄无常员”——由于经常照顾性地录用特权阶层子弟,所以编无定制——但人数应该不曾超过二千人;朱棣再度起用锦衣卫后,其人数急遽膨胀,到明世宗嘉靖皇帝朱厚熜是多少人呢?已达六万多人!我们之所以知道这个数目,是因为朱厚熜即位之初,为表示新君新气象,一次裁汰锦衣卫近三万二千人,而《明史•刑法志三》称,这仅为锦衣卫全部人数的十分之五。

上面讲的六万多人,是锦衣卫正式在编人员,亦即所谓“旗校”,这并不包括不在编的但与锦衣卫关系密切、靠给锦衣卫提供情报为其收入来源的眼线、临时雇佣人员、地痞无赖等辈,如果算上这些人,依王世贞之说,“仰度支者凡十五六万人”!

十五六万人,而当时中国总人口,根据《明史•食货志一》,从洪武到万历一直徘徊在五六千万之间。以五六千万人口,秘密警察人数达十五六万,这是什么概念?假如换算成今天中国的人口数,大家概念也许就比较清楚——从那时到现在,中国人口增长了二十倍,那么相应地,意味着在保持同样比例下,相当于如果当时中国有十三亿人口,则这国家就配备了三百多万人的正式或非正式的秘密警察!

朱棣不单使锦衣卫变成庞然大物,还把它变成无法无天的杀人机器。

——这就是所谓“诏狱”。“古者狱讼掌于司寇而已。”刑事案件处理,本来是司法部门的工作。汉武帝首创“诏狱”,开君主直接插手的先例。朱元璋时期,锦衣卫越过司法机构,得任刑侦之事,已有诏狱之实;不过,那时锦衣卫虽有抓捕权、审讯权,却不能定罪,最后仍须将人犯移交司法部门,这就是《明史》所说:“送法司拟罪,未尝具狱词。”朱棣再度起用锦衣卫后,“寻增北镇抚司,专治诏狱。”这个“北镇抚司”由朱棣添设之后,从此与明朝相始终,因而诏狱也常被称为“镇抚司狱”。以前锦衣卫虽然治理诏狱,但带有临时性质,类乎非常时期的非常措施,事实上朱元璋也只用了它十年不到的时间,随即取消。朱棣在锦衣卫中特设北镇抚司,等于使诏狱永久化,正式规定治理诏狱是锦衣卫的部门职能。正因为掌管诏狱,北镇抚司庙虽小,地位非同寻常,“镇抚职卑而其权日重”,不必说政府司法部分,渐渐,连锦衣卫长官都无权节制,直接听命于皇帝本人,而且它可以随意给人犯定罪,甚至不经过任何法律程序直接处死人犯。

单单用草菅人命、惨不忍睹这类词描述镇抚司狱,过于抽象;其间的恐怖,超乎想象。我们还是借目击者的眼睛,实际地看看它是怎样一座活地狱:镇抚司狱……其室卑入地,其墙厚数仞,即隔壁嗥呼,悄不闻声。每市一物入内,必经数处验查,饮食之属,十不能得一。又不能自举火,虽严寒,不过啖冷炙,披冷衲而已。家人辈不但不得随入,亦不许相面,惟拷问之期,得于堂下遥相望见。

由这段文字,大致可知镇抚司狱样貌:它一半建在地下,终年不见天日,以营造森严恐怖气氛;另外,显然是为着动用酷刑时,犯人惨叫之声不致传得太远,墙也修造得奇厚,完全隔音,就算你纵声哭嚎,隔壁也悄不闻声。绝对戒备森严,从外面买来任何一物,要经好几道检查才可入内。人的进出就更如此,犯人家属从不被允许入内,哪怕远远看一上眼也不可以;但是,拷问犯人的时候,倒会特意把家属找来,让他们在很远处看见拷问的情形。

镇抚司狱的刑讯,别说以身亲试,在旁边看一眼亦足魂飞魄散。它一套完整的刑具,共十八种;其中一种称“拶”,将犯人十指夹于刑具,然后拉紧。此刑之施,与一般猜想不同,颇有奇特之处,据说“紧拶则肉虽去而骨不伤,稍宽则十指俱折”。这尚是十八套酷刑中最轻的,“若他刑尽法,即一二可死,何待十八件尽用哉”。清初方苞名篇《左忠毅公逸事》里,写到史可法设法进入镇抚司狱,探望他的恩师、天启年间反阉名臣左光斗,亲见严刑拷打之后的左光斗:席地面墙而坐,面额焦烂不可辨,左膝以下,筋骨尽脱矣。

此时左光斗还活着,死后,人们发现他竟被折磨得体无完肤。透过这个真实的例子,可以想见镇抚司狱即便阴间阎罗殿比之亦有不及。难怪有人这样说:“一属缇骑,即下镇抚,魂飞汤火,惨毒难言,苟得一送法司,便不啻天堂之乐矣。”刑部大狱较诸镇抚司狱,居然有如天堂,痛哉斯言!

这样一座人间活地狱会造就什么?当然是人间恶魔。这是他们的绝好舞台;舞台搭好了,恶魔们岂能不大显身手?

上若好之,下必甚焉。历史上倘有大暴君,身边多半就伴随着大酷吏。明代酷吏现象,以永乐时期最突出,最著名,也最“出色”。

其中一个叫陈瑛,永乐元年任都察院左都御史。明代司法机构分而为三:刑部、都察院和大理寺。刑部受理天下案件,都察院负纠察之责,大理寺是对各种案件加以审核的机构;这三个部分习惯称“三法司”。都察院的“纠察”之责,绝大部分是针对官吏的,“凡大臣奸邪、小人构党、作威作福乱政者,劾。凡百官猥茸贪冒坏官纪者,劾。凡学术不正、上书陈言变乱成宪希进者,劾。”因此,朱棣一上台,把陈瑛放到这样一个位置上,寄意甚明。陈瑛当然心领神会,于屠戮建文忠臣一事,竭尽所能,大逞其凶。《明史》送给他如下评语:“天性残忍,受帝宠任,益务深刻,专以搏击为能。”把这位大酷吏形成的原因说得很清楚,一是他自己天性残忍,一是“受帝宠任”——由朱棣在背后撑腰、放任,自然,还不乏赞赏。他邀宠的办法是,朱棣让他害一个人,他就添油加醋让十个人倒楣;其实,历来的大酷吏都这么干,认准错杀一千比放过一个好,所以才有无尽的冤案,才有扩大化。建文忠臣,几乎全都死在陈瑛手中,那些动辄成百成百杀人的灭族惨剧,也都是他的杰作。《明史》说:“胡闰之狱,所籍数百家,号冤声彻天。两列御史皆掩泣,瑛亦色惨,谓人曰:‘不以叛逆处此辈,则吾等为无名。’于是诸忠臣无遗种矣。”这里“色惨”,非谓陈瑛有不忍之意,是杀戮太惨,以致大魔王自己也不禁有些害怕。但他说得很对,只有彻底冷血,他这号人才有安身立命之地。

陈瑛等于朱棣树立的一个“先进典型”,有他做出榜样,并倍享恩荣,则效尤者竞起。《明史》谈到陈瑛的意义时这样说:“帝以篡得天下,御下多用重典。瑛首承风旨,倾诬排陷者无算。一时臣工多效其所为,如纪纲、马麟、丁珏、秦政学、赵纬、李芳,皆以倾险闻。”这些后起者中间,纪纲“出乎其类,拔乎其萃”,大有后来居上、掩却陈瑛“锋芒”之势。此人擅长察言观色,最会看人说话,当年主动投效造反的燕王朱棣,初次见面,即博得朱棣“大爱幸”。朱棣登极后,重振锦衣卫,把这重要机关交给了他所视为心腹的纪纲,“擢锦衣卫指挥使,令典亲军,司诏狱”。

这是在锦衣卫领导任上第一位出名人物,同样,他也让锦衣卫在历史上出了大名,正像希姆莱之于党卫军。纪纲干得很称职,是天生的制造恐怖和掌管恐怖机器的高手。他为锦衣卫建立了一整套严密组织,培养了一批得力人材,使之高效率地运转。“广布校尉,日摘臣民阴事”,深得朱棣之心,所有“深文诬诋”之事,“悉下纲治”,“帝以为忠,亲之若肺腑”。

他们之间的默契,达到无言而心领神会的地步。

解缙,是朱棣破南京后,主动归附的官员之一,因为才干颇受朱棣青睐,内阁初设,他成为明史上第一届内阁成员之一,后在重修(意在篡改)《太祖实录》和编撰《永乐大典》中总裁其事,可谓永乐功臣、名臣和重臣。永乐八年,因介入储位之争,被朱棣所忌,由纪纲投入诏狱,“拷掠备至”,一关就是六年。永乐十三年,纪纲照例将羁系狱中囚犯名录呈交朱棣过目,朱棣看见解缙名字时,只轻轻说了一句:“缙犹在耶?”这话问得不明不白,可以作忘怀解,可以作念旧解,也可以作诧异、不悦、不耐烦解。但“善钩人意”的纪纲自不会理解错。他从朱棣处退下,回到锦衣卫,“遂醉缙酒,埋积雪中,立死。”把解缙灌醉,埋在雪中,活活冻死。这种处死的方式,是有讲究的。朱棣明知故问,然无一字及于“死”字,是欲避免杀害对己有如此大功之臣而致寡恩薄情的坏名声。纪纲洞若观火,知道朱棣想要解缙死,却第一不得以他的名义处死之,第二亦不得处以正式的死刑,而要解缙看上去像是自己死掉,类乎“瘐死狱中”——于是纪纲想出了这么个办法:醉死。他的处理,果然极称旨。解缙丢了性命,朱棣那边无声无息,没有任何记载表明曾就纪纲妄杀大臣而加严谴,哪怕作为工作“失误”装装样子应该给予的处分也没有。

纪纲最后死于谋逆。他帮朱棣干了许多类似上面那样心腹之事,有恃无恐,自我膨胀得厉害,横行霸道不说,终于发展到对主子意欲取而代之的地步,但他究竟害人太多、仇家遍地都是,结果在尚未准备停当之际,被一个与之有私怨的太监告发,朱棣大怒,用剐刑将这条他昔日的“爱犬”送上西天。早其五年,另一条“爱犬”陈瑛也以得罪而处死。事实上,在走狗与主子之间,很难避免这样的结局。一是走狗咬人咬太多,咬红了眼,最后可能会咬到主子身上。一是主子对这种嗜血成性的走狗,也爱惧交加,一旦有必要,将他们踢出来当替罪羊,是一举两得的佳选。

明代后期,有人痛陈国弊曰:“自锦衣镇抚之官专理诏狱,而法司几成虚设……罗织于告密之门,锻炼于诏狱之手,旨从内降,大臣初不与知,为圣政累非浅。”法律已非公器,政府司法部门和工作人员被撇在一边,皇帝想怎么办就怎么办,鼓励告密,纵容刑逼,这样的社会、这样的国家怎能不乱?

这批评的确击中要害。不过,又好像是在跟窃贼讲“不告而取不对”的道理。

如果朱棣尊重法律,那么他不单不该搞东厂、锦衣卫、诏狱,不该设诽谤罪、捕风捉影,不该倚任陈瑛、纪纲等大大小小的酷吏——他索性就不该登上那个皇位!一个从根子上就践踏法律的人,如何可能崇隆法律?他要的就是乱,乱中取胜,乱中得利。制度清明有序,搞不成国家恐怖主义;要搞国家恐怖主义,一定不讲秩序,一定要抛弃法律,然后可以随意抓人、随意用刑、随意杀人。

厂卫相倚,织成一张恐怖统治的大网。到处是特务、密探,缇骑四出;逮捕、刑讯、处决概不经司法部门,法律为虚设,此皆朱棣始作俑,是他留给自己子孙最大的政治遗产。明亡国之后,有遗民剀切总结说:“明不亡于流寇,而亡于厂卫。”这个认识很深刻,因为“厂卫”象征着什么?象征着国家基础完全建立在污泥浊水之上。

功欤?过欤?

朱棣这个人,很幸运。一生颇多倒行逆施,也足够残暴,但留下来的声誉,却似乎不曾坏到那个地步,甚至一般国人提起永乐皇帝,印象非但谈不上坏,乃至还引起一点“光荣与梦想”的情愫。

在我眼中,中国历来的暴君,朱棣其实可以排在秦始皇前头。秦始皇干过什么?最坏的事情,莫过于“焚书”和“坑儒”。以“坑儒”之有名,却只杀掉了四百多个知识分子,比之朱棣,小巫见大巫。杀了四百人的秦始皇恶名远播,人至今切齿,杀人比他多几倍、十几倍的朱棣,事情却几乎被淡忘。秦始皇真正严重的罪行,是“焚书”,险些断送中华文明根脉,这一点,不可饶恕。其他如修长城、造阿房宫,劳民伤财,天下苦之,无疑是罪恶。但一方面,其中的长城究非无用之物,在冷兵器时代,它对中国的屏障作用还是明显的,直到明代,抵挡塞外游虏的侵扰,仍采取老办法,重修长城。另一方面,就祸害民众论,修长城、造阿房宫这两件事,比之朱棣一生好大喜功的种种“壮举”,远远愧而不如。

然而,人人知秦始皇是暴君,很少知道永乐是暴君,相反,现在大多数人心目中的朱棣,还是“有为的君主”。为什么?首先的原因是民众一般少有自己直接去读史的,如果读一读明史,这层误会当不会发生。但我们很难也不应该指望普通民众都有暇抱着厚厚的史书来读。所以,更为实际的原因是对这段历史的转述(或曰宣传)有问题,而问题的产生自然与朱棣一生几件“惊天动地”的“功绩”有关。一是修《永乐大典》,一是郑和下西洋,一是移都北京,一是对外用兵。古时做皇帝的,倘不甘平庸,都想在“文治武功”上有所作为。朱棣以篡得位,更急于有所表现,装点门面。他做这几件事虽然各有具体目的,但从根子上说,最终都是为了改变形象,为自己树碑立传。而后世的看法,居然很遂他这心愿。比方有一种流行的评价,认为虽然明代诸帝大多不成样子,如扶不起来的阿斗,但“二祖”却在例外。“二祖”,即太祖朱元璋和成祖朱棣。那么,朱棣究竟是靠什么被抬到这样一个可与朱元璋比肩的位置呢?细数之,无非上述四件事。

其实,关于这几件事,恩格斯有一句话可帮助我们取得较周全的认识:由于文明时代的基础是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剥削,所以它的全部发展都是在经常的矛盾中进行的。生产的每一进步,同时也就是被压迫阶级即大多数人的生活状况的一个退步。

今人称颂“四大功绩”,是因这些事有个共同特点——都以宏大的特性表述了中国历史的某种“光荣”——《永乐大典》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类书;郑和下西洋被视为睥睨哥伦布的壮举;迁都北京以及紫禁城的营造,催生了世界上最大的宫殿;而南定交阯、北出塞外,似乎一扫盛唐以降中国始终被动挨打的颓势,颇能重振华夏雄风。

这当中潜藏的宏伟话语因素,很堪为迫切希望找回历史荣誉感的民族心态所利用,于是自然地,朱棣和他的时代就被当做称颂对象。然而,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那样,对历史永远不可以只站在今天的或我们自己的角度,脱离历史实际,人为地夸大或拔高历史现象与历史事件的意义,尤其是无视当时人们切身遭际来评价历史。《永乐大典》

四件“大功”中,编《永乐大典》一事,先前简略谈过。现在不妨再把我们对此事的观点明确一下:第一,《永乐大典》编成之后,唯手抄一部,秘存大内,罕为人见,未能流播宇内而对文化发展有实际推动作用;至嘉靖年间方复誊第二份,同样秘存大内,直至散佚。第二,这套巨书的起因,虽然纯属朱棣为刻意表现其“文治”而搞的形象工程,但对古代文籍究竟有保存之功,倘传之今日,无疑是瑰宝——但可惜没有。总起来说,《永乐大典》声名虽赫,但实际于我们近乎只有“传说”的意义,当时、后来以及现在,很少有人享受它的好处;这固然当问外寇抢掠之罪,然而造此物者本无意使之发挥任何现实作用,这一点我们亦绝不应为之饰言。当时若果有此心,以明代印刷技术的成熟和发达,以朱棣一贯大手大脚花钱的风格,非不能将其变成出版物、供人阅读,而必深锁其于禁中、至终不见天日。今天的人们都很明白“知识共享”的意义,只有进入共享领域,知识才发挥其效用,这是从公共图书馆到互联网整个人类文明进步的方向;反之,垄断起来,再好的知识也毫无价值。《永乐大典》后世影印本。《永乐大典》虽然修成,但卷帙过于浩繁,难以刻印,哪怕再抄一套也非易事。嘉靖皇帝痛下决心录一个副本,但工程之大,嘉靖竟没能活着看到副本抄竣。郑和墓。位于南京牛首山。他率领的船队,取得了了不起的成就。然而,对于船队远洋仅发生在永乐年间并戛然而止这一点,人们历来谈论得很不够。

郑和下西洋

郑和七下西洋,显示了当时中国造船及航海技术在世界上的优越,这没有问题。郑和本人,尤其船队中的船工,堪称当时举世最好的航海家,他们的经历极富传奇性,这也没有问题。

除了以上两点不可动摇的事实,自郑和七下西洋六百年来,围绕着这一历史事件的,更多是叙事话语的变化。《明史•郑和传》体现的是世界全球化体系到来之前,中国以自己的眼光对此事的认识和评价。《郑和传》凡九百五十四字,兹略去有关具体经历的叙述,撮其议论部分如下:郑和,云南人,世所谓三保太监者也。初事燕王于藩邸,从起兵有功。累擢太监。成祖疑惠帝亡海外,欲踪迹之,且欲耀兵异域,示中国富强。永乐三年六月,命和及其侪王景弘等通使西洋……宣天子诏,因给赐其君长,不服则以武慑之。自宣德以还,远方时有至者,要不如永乐时,而和亦老且死。自和后,凡将命海表者,莫不盛称和以夸外番,故俗传三保太监下西洋,为明初盛事云。当成祖时,锐意通四夷,奉使多用中贵。西洋则和、景弘,西域则李达,迤北则海童,而西番则率使侯显。

里面讲得很清楚,朱棣派遣郑和船队的目的有两个,一是寻找建文帝朱允炆的下落,一是“耀兵异域,示中国富强”。而其结果,第一个目的没有达到,建文帝下落仍然不明,第二个目的则取得奇效,终永乐之朝,“外番”前来上表进贡者逶迤不绝,成为“明初盛事”,持续到宣德时,热潮方渐退,但以后余威犹存,明王朝在跟海外诸国打交道时(“凡将命海表者”),总要提起郑和之事以自我夸耀和慑服“外番”。此外,《明史》这段话还有一点很重要,即郑和下西洋并非朱棣对于中国之海上发展有专门的认识和单独的设想,而只是“锐意通四夷”——全面威服四方——海陆并举,在郑和被派往西洋的同时,另外几个太监则从陆路被派往西北、西南和北方执行相同使命;因此,就其本意来说,郑和下西洋实际上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种传统的中华帝权中心主义的延伸或翻版,所不同者,无非过去发生于陆上,而郑和事件则发生于海域而已。

历史本身也印证着《明史》的这种解读。郑和事件是孤立的,也是特定的。过去未曾有过,此后也从不再发生,它既未激起连锁反应,而且基本也仅见于朱棣时代(七次下西洋,有六次在永乐间,只最后一次在宣德初年)——总的来说,它只跟两个人有关,一是朱棣,一是郑和,彼二人谢世之后,此类事件便无影无踪。因此,《明史》有关郑和事件的叙事话语,跟近代以来渐渐形成的另一种叙事话语有很大差别,除了这件事本身的直接起因与动机外,它没有额外强调和挖掘更多的含义。而且,从郑和事件发生到清代初年修撰《明史》以及鸦片战争之前,没有别的叙事话语,对此事意义的认识一直仅限于《明史•郑和传》所代表的那种评论。

对郑和事件的叙事话语的变化,发生于近代西方资本主义文明东渐之后。全球化趋势的到来、全球化意识的形成以及在此人文背景下中国民族意识的觉醒,使郑和事件突然被“发现”或被赋予近代意义,并用近代话语作新的解读。首先是“新民论”的发轫者梁启超撰出《祖国大航海家郑和》,以全新视角重估郑和事件的意义;继之,民族复兴的象征和领袖孙中山也在《建国方略》中以相近的观点伸扬郑和精神,将郑和下西洋称作“中国超前轶后之奇举”。以后,郑和事件不断被置于种种“现代性”叙事话语之下重新观照:郑和开始成为中国远洋外交的先驱,郑和下西洋被视为与闭关锁国态度相对立、一种体现“开放”精神的历史资源,近年更有诸多文章把郑和事件与由哥伦布、达•伽马、麦哲伦等完成的欧洲地理大发现相提并论。

任何历史都是“当代史”;历史学的本质其实是解释学。若就此言,围绕郑和事件的叙事话语的变化,也无足怪。当然还可以有另外的态度,对历史采取比较朴实的态度,这更多的是一种学术性的态度——在这种态度下,会倾向于原原本本地看郑和下西洋这件事。

郑和下西洋直接或初始的起因,是“踪迹建文”,亦即查缉失踪的朱允炆。朱允炆下落不明,是朱棣一大心病。为此,他派人四处暗访达一二十年之久。其中一个主要的密探是户部给事中胡濙。《明史•胡濙传》:惠帝之崩于火,或言遁去,诸旧臣多从者,帝疑之。五年遣濙颁御制诸书,并访仙人张邋遢(一说张邋遢或即张三丰),遍行天下州郡乡邑,隐察建文帝安在。濙以故在外最久,至十四年乃还。所至,亦间以民隐闻。母丧乞归,不许,擢礼部左侍郎。十七年复出巡江浙、湖、湘诸府。二十一年还朝,驰谒帝于宣府。帝已就寝,闻濙至,急起召入。濙悉以所闻对,漏下四鼓乃出。先,濙未至,传言建文帝蹈海去,帝分遣内臣郑和数辈浮海下西洋——至是疑始释。

从永乐五年起,胡濙衔命在外奔波竟达十六年,到永乐二十一年似乎终于查实了朱允炆的下落。当时朱棣在宣府,胡星夜前来汇报,赶到时朱棣已睡下,但左右还是叫醒了他,他也就“急起召入”,可见重视之至。胡将其掌握的情况一直汇报到凌晨——究竟说了什么,除了胡濙和朱棣这两个人,谁都不知道,《明史》的编修者们也不知道。但《胡濙传》很明确地指出,朱棣多年来的疑虑,是在这一天打消的。《胡濙传》也再次重复了《郑和传》的说法:朱棣派郑和下西洋,是为了寻找建文帝。显然,这一点是作为官方史的《明史》所认定的事实。同样,当时朝鲜的官方史《李朝实录》留下的记载,也证明朱棣确实严重怀疑建文君臣流亡到了外国,并不遗余力地加以追捕;永乐元年二月,朱棣这样指示赴朝鲜的使臣:建文手里有逃散的人,也多有逃去别处的,有些走在你那里,你对他每(们)说知道,回去对国王说,一介介都送将来。

据此很容易得出结论,郑和下西洋的起因,根本和“航海探险”无关,绝非堪与导致地理大发现的哥伦布、达•伽马、麦哲伦航海同日而语者。永乐年间的下西洋进行了六次,最后一次为永乐十九年正月出发,时间恰位于永乐二十一年二月胡濙夤夜驰至宣府汇报之前,而在这以后,朱棣果然停止了对郑和船队的派遣——这就是《胡濙传》所谓“至是疑始释”,暗示胡濙提供的情报让朱棣认为下西洋的行动已失去意义。

——郑和下西洋非关“航海探险”,此第一辨也。

除“踪迹建文”,郑和下西洋的第二目的,如《明史》所说在于“耀兵异域,示中国富强”。可能这两个目的在七次下西洋过程当中,主次有所易位。开始时,“踪迹建文”是主要的,但后来“踪迹建文”明显无望,于是“耀兵异域,示中国富强”转而成为主要目的。

史书上只笼统提到郑和船队共计二万七千八百余人,但可想象除了官员、海员以及杂役等众,绝大多数为士兵。如果每次航行都保持这样的人数,则郑和船队自非哥伦布、达•伽马、麦哲伦那种小型冒险家组织,实际上是一支庞大的远征海军(水师)。而这样的规模,远超乎捉拿建文君臣这区区流亡者的需要,非“耀兵异域”不足以解释。在七次下西洋的主要区域内,诸海国多为“蛮夷小邦”“蕞尔之国”,而近二万八千人的郑和舰队,休说当时那样一些国家全然不能抵挡,即在现代亦足称大兵压境。

因此,朱棣轻而易举地达到了他的目的,长达二十年的过程中,郑和舰队只有三次诉诸武力,其余所到之处,都是兵不血刃而令其臣服,那些“蛮王”之使纷至沓来,到北京朝圣献贡,朱棣虚骄之心得到极大满足。时人这样颂扬他的荣耀:“天之所载,地之所覆,贡献臣服,三世五世,不过是矣。”吹捧朱棣可同三皇五帝相埒,很是肉麻。朱棣自己更飘飘然而有世界领袖之感,永乐十七年他在劝诫暹罗国王不得侵扰满剌加国时,俨然一副救世主兼地球总管的口吻,而视该二国皆为“朝廷”臣属,说:“满剌加国王现已内属,则为朝廷之臣。彼如有过,当申理朝廷,不务出此而辄加兵,是不有朝廷矣。”虽然我们不必苛求朱棣在那时能够具备“国家不分大小一律平等”的意识,却宜予指出,郑和下西洋大大助长了他好大喜功、“欲远方万国无不臣服”的心态,这从根本上违背了朱元璋制订的“勿勤远”、不扩张、与民休息、注重本国民生的国策。

——由上可知,郑和下西洋的实质是炫耀武力以宾服四方,满足朱棣身为“上国天朝”之主的自我崇拜心理,此第二辨也。

随后应辨析,郑和下西洋是否表示“开放”姿态,是否代表永乐时代并不闭关锁国?在目前中学的历史课教学里,讲到郑和下西洋,常常拿来与清代闭关锁国政策相对照,似乎前者体现了一种与闭关锁国相反的意识。例如运用相当广泛的北师大版初中教材《中国历史》下册之第23课,标题即闪烁其辞地写成《从郑和下西洋到闭关锁国》,其中还说:“清朝的闭关政策对西方殖民者的侵略活动起过一定的自卫作用,但对中国产生了严重的后果,使中国在世界上逐渐落伍了。”言下之意,闭关锁国乃是清朝以后的情形。

暂且不论郑和下西洋的含义如何,仅就该教科书所提供给学生的闭关锁国乃清朝以后的情形这一认识,已大有误人子弟之嫌。中国文化的锁国心态,根深蒂固,由来已久,绝非清代后才形成。其原因相当复杂,跟中国的地理环境、政治体制、社会伦理、经济发展水平乃至周边民族与国家的文明程度,都有一定关系;若极而言之,庶几可认为华/夷论的历史有多久,锁国意识便有多久。纵观历代,唯一真正扬弃锁国意识的,仅唐代而已。

不过这种意识所造成的问题与困难,明代以前都不很明显,也不很迫切,尚未成为中国社会的一个较为主要的矛盾。随着中古世纪接近终结,世界明显加快了不同文明间的融合的脚步,也带来越来越多的冲突,此后,由来已久的锁国意识渐渐成为中国的沉重精神负担和最突出的问题,而清代中期后演变成危机。

此一过程,实即从明代开始。明代中国与外部世界的矛盾冲突,除传统的先进农业文明与原始游牧文明的冲突外,又加入一新的因素,并且愈益突出,亦即由对外商贸而引发的冲突。其最引人注目者,当为东南沿海的“倭祸”——日本早自隋唐便与中国交往密切,但“倭祸”却是典型的明代危机。此时,日本列岛已非隋唐时蒙昧初开之状,其社会固有结构,正催生它延至今日的极度依赖海外贸易的特点,于是,借“朝贡”为名,频频前来中国东南沿海交易,但日人之需求,偏与中国自给自足的经济形态相抵触——中国一方,因为不感觉与外贸易的需要而宁愿置海防安全于优先考虑位置,乃颁行“海禁”政策,日人一方则与中国货殖的欲望越来越强烈——两相矛盾,间以若干其他原因(海盗的勾结、官府的腐败等),遂频频作乱,与北面建州(女真)问题并为两大心腹之患。

所谓“海禁”,是对沿海或海外的对外贸易的禁止。这项政策前代未有,由明代首创,而清代袭之。前代未见,似不宜顺势理解为过去国门就大开,而是以往这问题并不迫切。明清两代面临的世界,跟宋元以前很不相同了。附近的日本,已处在骚动之中。遥远而尚基本不为中国所知的欧洲也告别了黯昧的中世纪,发生巨变,逐渐将触角伸向东方;及至晚明,传教士开始登陆中国——中西方互动这一现代主要矛盾,正萌发于明代。所以,“海禁”政策不迟不早,偏随明代而生,并非偶然,亦不可尽诿之于明太祖朱元璋个人的小农意识。

朱元璋不过是在新形势下,顺从中国惯有的思维方式,做出他自然会做出的反应与决策。在他看来,中国物产丰富,一切应有尽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都远优越于“蛮夷”——在当时,这倒确为事实——绝不有求于外;一切贸易中国皆无利可图,徒利他国;而且无利可图之外,还不免承受种种骚扰和麻烦。特别是胡惟庸案发生后,据查后面有日本人的背景,令他深受刺激。

他所能想到的办法,就是“堵”。洪武七年罢市舶司,厉行海禁,既不许私人出海,亦不派官船出海贸易,更不许外商船只来华。《大明律》规定:“擅造二桅以上违式大船,将带违禁货物下海,前往番国买卖,潜通海贼,同谋结聚,及为向导劫掠良民者,正犯比照谋叛已行律处斩,仍枭首示众,全家发边卫充军。”凡将牛、马、军需、铁货、铜钱、缎匹、绸绢、丝棉私出外境,货卖及下海者,杖一百;将人口、军器出境下海者处死。

那么朱棣时代又如何呢?许多人认为“海禁”政策在朱棣时代有所松动,根据是永乐初年朱棣恢复了被朱元璋关闭的浙江、福建、广东三路市舶司,并开设了接待洋商的“四夷馆”。

其实,中国传统海贸分贡舶贸易和商舶贸易两种形式。后者为商业性质,前者则具有浓厚政治色彩,是“天朝上国”羁縻海外诸国、确立宗藩从属关系的手段。外国以臣服姿态来华“进贡”,“朝廷”则以“赏赐”之名对“诸夷”的进贡货物给予丰厚回馈,以示皇恩浩荡。朱棣恢复市舶司、开设“四夷馆”,纯粹出于这个需要。单单“四夷馆”这个名称,便可知事情的实质是什么。市舶司只受理合乎规定、发给“勘合”的外国贡舶;贡舶贸易中的外国商人也从未被当做商人看待,而称“番使”,是携礼物来向中国皇帝请安问好的使节。永乐间除贡舶贸易外,所有海外商贸均加禁止,民间的自由贸易更绝对不许。朱棣甚至刚上台就在即位诏书中强调,洪武间的“海禁”政策将继续奉行,没有任何改变:明成祖朱棣。朱元璋皇四子。他有一半朝鲜血统,母亲是朱元璋的朝鲜妃子。朱元璋临死前,曾寄望他“总率诸王”扶保朱允炆。建文帝朱允炆。画中形象,乃后人想象,只能说“据说是朱允炆”。因为朱棣早已把与朱允炆有关的一切真相,抹得干干净净。方孝孺像。方孝孺既是宋濂的学生,也继承了其地位,成为宋濂之后明初知识界泰斗,所以,连朱棣的高参姚广孝都称他为“天下读书种子”。解缙朝服像。解缙,永乐名臣,明史上第一届内阁成员之一,在重修《太祖实录》和编撰《永乐大典》中总裁其事。最后,朱棣却把他交给了纪纲。漕运一角。漕运是明代百姓的沉重负担,更是巨大的消耗和贪腐的沃土。如果京师未曾北迁,王朝本可避免这一弊端。缘(沿)海军民人等,近年以来,往往私自下番,交通外国,今后不许。所司一遵洪武事例禁治。

为贯彻“海禁”,朱棣还责令“禁止民间海船”,“原有海船者悉改为‘平头船’,所在有司防其出入”。这些政策和措施,说明朱棣时代“海禁”没有松动,所发生的变化,无非是朱元璋禁止的海外朝贡,被朱棣恢复了,这除了说明他更醉心于“四夷”的尊奉,更乐于此道,就没有别的意义——其动机,与“欲远方万国无不臣服”而派遣郑和船队,可谓一以贯之。

——故郑和下西洋断无一反锁国意识、展示开放态度的含义,此第三辨也。

最后,郑和下西洋对历史文明的贡献究竟如何?欧洲人从地理大发现中享受到的文明成果十分丰硕,玉米、土豆、棉花、烟草、咖啡……这些如今他们生活中须臾不可缺的东西,都是由航海探险家们带回欧洲的。那么,郑和船队给中国带回了什么呢?多是奇花异草、珍禽瑞兽、珠宝香料,所谓“明月之珠,鸦鹘之石,沉南速龙之香,麟狮孔翠之奇,楼脑薇露之珍,珊瑚瑶琨之美”,这些不知所云的东西,只能满足皇帝贵族猎奇心理,供其把玩,对民生毫无用途,更不曾对中国的物种和经济生产带来重大影响,我们并未听说至今哪一样与生活息息相关的东西,是由郑和下西洋留给我们的。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相反的方向上,郑和下西洋对于世界文明发展,倒颇有功绩,被带往各国的物资主要有丝绸、瓷器,此外还有铁制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品、手工业品、茶叶、货币、历法、衡器、书籍、药材等等,世界从中受益匪浅。然而,这并非有意识推动世界文明的做法,而是朱棣出于“示中国之富强”的动机,阴差阳错、无心插柳的结果,至于他想得到的,同样也绝不是对中国文明有所补益的东西,是他个人的虚荣,是体现这种虚荣的稀奇古怪的贡品。郑和下西洋的效果开始显现后,这类东西就跟随前来觐见的外国使团,源源不断运到京城。在《明实录》中,我们不时可读到这类记述,例如永乐十三年十一月,麻林国等“番国”敬献麒麟、天马、神鹿,朱棣特意在奉天门举行接受仪式,群臣称贺:“陛下圣德远大,被及远夷,故致此祥瑞!”耗费巨赀,近二万八千人规模的庞大船队,送去多少吨“援外物资”,不过是为朱棣换回来这些“祥瑞”!

——郑和下西洋对中国历史文明的进步,并未产生哥伦布、达•伽马、麦哲伦对于欧洲那样的作用,此第四辨也。

另外再提两个关于郑和下西洋的个人观点:

一、这件事的确显示当时中国仍为世界上最先进、最强盛之国家。但是,中国的先进与强盛并无须由这样一件事来证明。即便没有郑和下西洋,中国的先进与强盛——这主要得力于自秦汉以来卓越发达的农业技术与文明、基本维持着的大一统国家形态和当时最富效率和人性化的儒家伦理——中国在中古世纪领先于全世界的地位,同样无人能够抹煞。

二、佩服作为航海家的郑和和他的船队,但不佩服朱棣。荣耀,只归功于勇敢挑战并成功战胜了大自然的实践家们。其次,这荣耀不仅属于中国人,也属于整个人类,如同阿姆斯特朗作为登月第一人,不仅仅属于美国也属于整个人类一样。十五世纪初郑和船队的业绩,是不亚于二十世纪人类征服太空的业绩。只有在这意义上称道郑和下西洋,才真正凸现了它的伟大性。

迁都北京

朱棣所以动心迁都,不外三个原因。

第一,据说他对南京没有什么好印象,进入南京时,臣民对建文帝普遍的忠诚、对他本人的冷淡,令他很不舒服,而此后为威慑人心的一系列屠戮虽将反对、不合作的局面敉平,却进一步败坏了他的声誉。北平,则是他长年就藩的旧国,也是他崛起之地,“群众基础”不错——至少他自己这么觉得。

第二,作为背负篡弑恶名的非法夺取皇位者,朱棣自登基起一直到死,实际上毕生在为恢复名誉而奋斗,他不能做一个平平淡淡、普普通通的“守成之君”,必须创下“丰功伟绩”来证明自己虽然得位不正,却远比理所当然却平庸碌常的合法继承者更雄才大略,国家到了他手里,更辉煌、更有前途,他脑子里一直缠绕着这念头,所做每桩事皆以此为出发点,重建北京,一方面本身就是好大喜功的表现,另一方面更是为了便于筹划和实施后来数次对蒙古人的北征——一句话,他将以北京为基地,干一番平定宇内、拓疆辟地的大事业。

第三,迁都北京,还涉及一个更深密的谋画。当年朱元璋建藩边地、屏翼帝室,结果诸藩拥兵自重,并终于酿成“靖难之乱”,朱棣本人就是这种现实的直接受益人,对“塞王”之弊最清楚不过,现在他自己做了皇帝,势不容悲剧在自己或其子孙身上重演。他想出的办法是,将“塞王”内迁,军事实力最强的宁王(就藩大宁,北京东北方)首当其冲,次则谷王从宣府、辽王从广宁内迁,国家正北防线为之空虚,对策则是“以己寘(填)之”,亲自坐镇北京以应付边患危机。

促使朱棣迁都的这三个原因,它们所占比重分别排一排的话,我的看法是,削弱藩王实力为第一,好大喜功为第二,摆脱在南京的不快为第三。

朱元璋在定都问题上,曾颇费斟酌。他打下金陵(南京)后,在那里当了吴王。后来统一全国,究竟选择何处为京师,暂定南京,考虑来考虑去,考虑过开封、洛阳和长安,十年后(洪武十一年)才正式宣布南京为“京师”。因此,说朱元璋对南京情有独钟,认定明朝都城只能建在南京,不是事实。

不过,朱元璋对南京并非情有独钟,不代表他会选择北京。在南京以外的数种考虑中,北京不在其内。朱元璋以光复汉族文明的英雄自居,他身上有着浓厚的民族主义气息,这在当年他以徐达为统帅发军北伐发布的文告中表露无遗:“北逐胡虏,拯生民于涂炭,复汉官之威仪……雪中国之耻。”朱元璋提的这些口号,连清末革命党人也还在用。他是以中国被元蒙统治为耻辱的,而元大都则正是这样一个象征,所以在灭元之后,他特意将大都改名“北平”,取其“平定北虏”之意(无独有偶,清亡后,国民政府亦将北京改名“北平”)。基于这样的思想根源,朱元璋断不肯将他的汉族政权中心设于曾经的耻辱之地。同时,他在南京、开封、洛阳、长安之间斟酌,亦是沿怎样才能更好地继承“中华之统”这一思路来做定夺。考虑开封,纯粹因为它是明以前最后一个汉族政权的所在地(南宋的临安只算沦丧之后的偏安之地),但从地理形势和位置考虑,实在不佳,故而放弃。洛阳、长安,则是千年来“中国”最正统的建都之选,朱元璋很想延续这样的历史,但也因种种原因而放弃。

终定于南京,可以说是朱元璋既坚持恢复“中华”又“与时俱进”通盘考虑的结果。除了地理与“王气”这方面的考量(对此,刘基、陶安、叶兑、冯国用等许多人,做过各种论证,说是虎踞龙蟠,兼有长江天堑,相当得天独厚),金陵自三国时代以来,也有多次做国都的历史,而且除了曾被蒙古人统治,大部分时间没有沦于异族之手,“中华”文明传统保存得比较好一些。至于“与时俱进”,实际自唐代以后,中国经济重心乃至文化重心,都已南移,从黄河流域移至长江流域,商周秦汉之际北方的发达与繁盛,已然不再;南方,尤以长三角地带为中心,渐成中国财赋之区和主要物产地,所谓“财赋出于东南,而金陵为其会”。如抱着旧理不放,仍将国都建于长安、洛阳,固然颇能体现“中华”光荣传统,但以古代交通之不便,空耗物力与民力的问题将是严重的。所以,明定都南京,是顺应历史变迁之举,有其必然性。此后,从明、清、民国至当代,国都之选始终在北京、南京两地之间,客观地说明了南京所具有的这层意义。

此外,还有一点。

定都南京,直接反映了朱元璋立国、治国的基本理念。朱元璋虽很愿意以民族复兴英雄自居,却并非一个头脑狂热者,更非好战黩武之徒。他的思想,混和了汉族中心主义的自大与闭疆自守这两种因素,而有趣的是,这两种因素把他推向一个结论:中国——此时“中国”的含义基本是指传统上的汉族国家——应该做的,是关起门来过自己的好日子。汉族中国的扩张,在汉唐两代达到顶峰,此后不仅丧失了这能力,似尤缺乏这样的兴趣。宋代版图是历来统一的中国最小的,也许因无力扩张。但朱元璋终于凭借武力击退不可一世的蒙古人,依势而论,他本极有资格以政治军事强人的姿态,做一番开拓疆土的美梦,但是他却选择了偃武修文。他郑重地在亲自颁布的《祖训》里申明他的考虑,并要求子孙后代遵行不悖。他是这样阐述其理由的:四方诸夷皆限山隔海、僻在一隅,得其地不足以供给,得其民不足以使令。若其不自揣量,来扰我边,则彼为不祥。彼既不为中国患,而我兴兵轻犯,亦不祥也。吾恐后世子孙倚中国富强,贪一时战功,无故兴兵,杀伤人命,切记不可。但胡戎与中国边境密迩,累世战争,必选将练兵,时谨备之。

品味这些话,真是好玩至极——既骄傲自大又相当谨慎保守,既不把别人放在眼里又不免对他们担惊受怕。打个比方,就像被一群既穷而又爱撒野的邻居所包围的富人,心里很不屑,也很不安。通俗地翻译一下无非是:这一带唯独咱们生活富足,家里什么都不缺,我们不需要去抢别人的东西,倒是四邻肯定对我们很眼红。他们如果来偷来抢,是他们自讨苦吃,因为我们有钱又有势,倒楣的必是他们;但倘若我们以富足之家,去跟这些穷鬼一般见识,惹是生非,也极不明智,属于自寻烦恼。所以,家人必须牢记:关起门,悄悄过自己的好日子,不许生事,不许仗势欺人;但过好日子的同时,也不要掉以轻心,特别对北边姓“胡”的那家人,更应提高警惕。这家人诚非“善茬”,多少次打上门来,将来恐怕也积习难改,咱们得学些武艺,用于防身。

由这思想,朱元璋形成了他的基本战略: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低调面世,不搞扩张,对“四夷”奉行和平外交,即便是心腹之患的北部边境,也以防御为主。他下了死命令,列出一系列“不征之国”,从东北的朝鲜、日本直到东南亚和印度支那半岛凡十五国,都在其列,独将当时横亘整个北方、西北方的“鞑虏”排除在外——但这也是以防万一敌人来犯,吾仍保留迎头痛击之权利,而非主动与之开战。

朱元璋的很多重大决策,均与这一基本战略有关。如分封诸皇子,坐镇北部边境;如明朝处理外交关系特有的“朝贡制度”;自然,也包括将首都定于南京。

南北朝以降,北方蛮族数次对中原的大举入侵,都受到长江这天然屏障的阻隔。严格地讲,这种特征在三国时期已凸显出来。正是这样,自那时起,长江已渐成中国地缘政治的一个重要标志,多次实际充当分裂时期中国的分治线,或潜在地被寄予这种期待(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国际势力也还提出过国共以长江为界分治两边的设想)。作为决心采取守势的君主,朱元璋选定南京为首都是适当的。南京与北部边防之间的巨大缓冲地带,既是他的防御性战略所需,似乎也是一个退避三舍的标志,来昭示他无意扩张、“一心一意搞建设”的治国思路。

朱棣将明朝首都改置北平,姑不论其他,先自根本上动摇和变易了朱元璋的基本国策。要知道,他是打着维护“祖制”的旗号(指责朱允炆当政后实行一系列改革)兴师问罪、夺取权力的,但实际所做,恰恰对朱元璋最核心的治国方略加以反动。过去有句话说,打着红旗反红旗,是一切野心家、阴谋家的惯用伎俩——朱棣所为,正此之谓。

朱棣十分清楚这一点,所以从迁都念头萌动到最后实现,他做了无数小动作,掩人耳目、后台操纵、暗渡陈仓、缓慢推进,总之偷偷摸摸、费尽心机,充分展示其伪诈的天性与天赋。

第一个小动作:永乐元年新年刚过,正月十三日,礼部尚书李至刚伙同几个人进言:“昔帝王起,或布衣平天下,或繇外藩入承大统,而于肇迹之地皆有升崇。切见北平布政司实皇上承运兴之地,宜遵太祖高皇帝中都之制,立为京都。”这番话前半部分基本生拉胡扯,历史上没有几个皇帝把自己的出生地搞成京都,也就是朱元璋比较自恋,曾以临濠为中都。李至刚等几个马屁精便搬出这一点,请求将北平升格为京都。这李至刚,洪武年间就受过处分,建文时期又因事下狱,做官记录差得很。朱棣上台后,由于“为人敏给”“善傅(附)会”,颇得青睐,做到礼部尚书,“既得上心,务为佞谀”,“朝夕在上左右”“甚见亲信”——《明史》在一番描述后,特地强调他“首发建都北平议”,作为此人“善附会”“务为佞谀”的实绩。综上所述,可以肯定李至刚的建议绝非出于他本人,而是朱棣亲自授意的结果,甚至极可能安排李至刚做礼部尚书即是为了让他来提这样的建议(这类事由礼部尚书来提,最名正言顺)。李议一上,朱棣便即照准,“制曰:可。其以北平为北京。”于是,朱元璋拟定的“北平”地名,悄然变作“北京”——闻名遐迩的“北京”一词即于该日诞生,而从此明朝变成两京制,南有南京,北有北京,终明一世皆如此。只不过,眼下第一京都和事实京都是南京,到后来则相颠倒,北京变成第一京都和事实京都;朱棣玩的是障眼法,先用两京制遮掩他已经决定定都北京的打算。

第二个小动作:当年五月,朱棣再次在廷议时提出:“北京,朕旧封国,有国社国稷,今既为北京,而社稷之礼未有定制,其议以闻。”这是什么意思呢?试探。朱棣欲借修订北京祭祀礼仪,给其以和南京同等规格,来观察群臣的反应。结果,礼部及太常寺两个职能部门专门开联席会议讨论此事,形成的主流意见是坚决反对:“考古典之制,别无两京并立太社太稷之礼。”因为是集体讨论,李至刚一个人也无法左右大家的主张。不过,朱棣本亦不曾指望顺利通过,他只想探探虚实,看反对程度究竟如何。事实证明,反对者相当之多。这样,他也就知道应该采取怎样的对策了。

第三个小动作:在动议提升北京祭祀规格碰壁后,朱棣弄明白的是,以合乎礼制和公开的方式推进北京的建都,阻力极大;他决心搁下这些“虚文浮礼”的争论,绕开规范化操作的途径,暂不触及北京的名分问题,采取实干方式,直接营建北京宫殿——既然北京是第二首都,造座宫殿以备“巡狩”,不算过分,没有不合礼法之处。至于规模如何,除了朱棣自己,无人知道;因为先期的准备工作是不事声张的,由朱棣专门委派几个大臣去办,并且与他单线联系。整个计划的实施经过如下:永乐四年八月,由淇国公邱福挑头上奏,“请建北京宫殿,以备巡幸。”又是一位铁杆心腹出面——邱福乃朱棣死党,叛乱起事之时首夺北平九门,后来武将受封,邱列首位——显然又系由朱棣亲自授意。邱奏当即获准,北京建宫殿之事就此“立项”。

第四个小动作:朱棣愉快地接受了邱福的“请求”,却并不着急动工。足够有耐心是此人最大特点。为登上皇位,他忍了几十年,忍到老爸驾鹤归西,然后在朱允炆着手削藩时他又一忍再忍,忍至后者对他失去警惕才突然发难。即以迁都这件事论,从永乐元年他在廷臣那里碰钉子,到今天邱福提出造宫殿,四年过去了——尽管他日思夜想,却足足忍了四年!忍,对他不是难事,相反,他每每在忍中“阴”着把事情做成。此刻,他又祭出这法宝,“阴”着开始了北京新宫殿的营建。为什么要“阴”着?因为有个秘密不可早泄于人:北京新宫殿的规模将远远超出南京。如大张旗鼓地把一切做在明处,群臣马上会意识到,这么一座新宫殿不可能为所谓“巡幸”而建,一定是迁都的信号。因此,事情应该偷偷开展,“悄悄地进村,打枪的不要”,一则争取时间,二则届时万事俱备、给大家来个木已成舟,不接受也得接受。所以,邱福提议之后,表面上没有动静,暗中朱棣却派出几个官员去执行特殊使命——采木,新宫殿需要数量巨大的上等木材。工部尚书宋礼被派往四川,吏部右侍郎师逵被派往湖北、湖南,户部左侍郎古朴被派往江西,右副都御史刘观被派往浙江,右佥都御史史仲成被派往山西,“督军民采木”。这几个人在那里一呆就是几年甚至十几年,直到紫禁城开工。

第五个小动作:与此同时,甚至更早一点,朱棣就有计划地增加北京人口。据《明实录》,他至少先后十余次下令从各地移民以充实北京。盖因“靖难”之乱首起于此,头三年燕军与政府军之间的争夺也集中在这一带,人民或因惊惧或因避祸而逃亡甚多。朱棣既然心存以北京为首都之念,就必须增加其人口,使这座城市有相应之规模,并为即将展开的浩大工程建设预备充足的劳力。这些移民中,有普通百姓,也有就地转业的军人,更有相当数量的罪犯。也许因为普通百姓的移民难度较大,而罪犯则可强行安置,甚至罪犯自身也觉被发往北京屯种是意外之喜,所以永乐年间以移民重建北京时就形成这样一个思路,我们一而再,再而三地看到相关的记录:洪武三十五年(实为建文四年,朱棣上台的头一年)九月乙巳,命武康伯徐理等往北平度地,以处民之以罪徙者。永乐元年八月己巳,定罪囚北京为民种田例……今后有犯者,令于彼耕戍,涉历辛苦,顿挫奸顽。永乐元年十一月戊戌,谕世子曰:朕念北京兵变以来,人民流亡,田地荒芜,故法司所论有罪之人,曲垂宽宥,悉发北京境内屯种。意望数年之后,可以助给边储,省馈运之劳,且使有罪者亦得保全。(永乐五年十月)己丑,谕刑部尚书吕震,凡戍边,各从南北风土所宜。闻北人苦炎瘴,其改佃北京,全活之。

从这些记载来看,北京之于永乐年间的中国,颇类乎澳洲之于十九世纪的大英帝国,是安置罪犯并有赖罪犯而发展起来的土地。当时北京在三四十年内,接连遭遇两次大的战乱(元亡和“靖难之役”),连朱棣都说“北京兵变以来,人民流亡,田地荒芜”,可见凋虚之极。而重建北京,即以罪囚为生力军:先派人去丈量土地,以待发配至此的“罪徙者”;然后制订“罪囚北京为民种田”的正式法规,同时规定经司法部门审定有罪之人,“悉发”北京境内屯种,到永乐五年又以“照顾”的名义指示刑部,将以往流放在南方的所有北方籍罪犯,统统转来北京开荒。虽然我们无从得到罪囚移民的官方数字,但从以上谕旨来看,这一政策既是全局性的,又是持续性的,可以猜想这个过去叫“大都”、“北平”,而重建后叫“北京”的地方,其人口来源,罪囚恐占相当比例。这做法的实际好处显而易见——这部分人,身处人生绝境,将他们输移北京、由囚转民,确如朱棣所料他们会有因朝廷降恩“得保全”、“全活之”的感戴心理,正堪驱策,在即将开始的巨大工程中充当苦力。

第六个小动作:朱棣利用巡狩、北征等名义,开始用更多的时间在北京居住,有意冷落南京,削弱它的政治地位,使权力中心实质性地北移。资料显示,从永乐七年起,至永乐十二年,朱棣的活动中心一直是北京。《寓圃杂记》说:“及上登极,即广旧邸(燕王府)为皇城,频年驻跸。当时群臣不知睿意所向,屡请南还。因出令曰:‘敢有复请者,论以妖言。’”他用这个办法让人们渐渐习惯北京成为一个发号施令的地方。

第七个小动作:永乐五年七月,徐皇后病逝。这同样成为朱棣的一个机会。他毫不犹豫地将未来的皇家陵寝定在北京,以展示终将迁都北上的决心。《太宗实录》载,徐皇后临终之时,留下这样一段最后遗言:近闻皇上将巡狩北京,意愿从行,将请恩泽及之,而吾今不逮矣,尔能体吾心,九泉无恨!

说:“闻知皇上就要去北京视察,本来是想跟着去的,好离皇上近些,如今我是不能追随皇上了,倘皇上能念及此意,那就死而瞑目了。”这什么意思呢?简单说,就是徐皇后为了与朱棣寸步不离,要求葬于北京。不是说皇家夫妻就不可以卿卿我我,但朱棣并非其人(朱棣后宫的情形详后)。考虑到他一贯喜欢在历史中造假的癖好,这段本就别扭的情节看上去很像是编造的。那么,替徐皇后编造这样几句“临终遗言”意义何在?盖因皇家陵寝,总在国都附近,以便奉祀。徐皇后之死,意外地提供了一个机会,使朱棣可以通过确定陵址来为将来迁都北京做铺垫。这点心思,明代的观察家已看得很透,例如沈德符说:“永乐五年,仁孝皇后(即徐皇后)崩。文皇圣意,已不欲立封域(陵墓)于南方,故迟迟未葬。至七年幸北京,始得地于昌平县。”他派风水先生廖均卿等直奔北京,得“吉壤”于“黄土山”,而改其名为“万寿山”,此即现在明十三陵所在地。永乐十一年正月,陵寝建成,是为“长陵”,二月十七日,葬徐皇后于此。

朱棣不断搞这样一些小动作,目的很明确:使迁都之事不可逆转。到了永乐十四年,他觉得时机成熟了,重提营建北京问题。论理,“营建北京”十年前就已做出了决定,朱棣为什么要再讨论?不外乎两点:一、统一思想;二、要国库正式拨款。第一点是关键。十年来,他搞了那么多小动作,做足铺垫,除了特别“不识时务”者,群臣岂有不知此事说是要讨论,其实箭在弦上、不得不发;而且,明里是讨论“营建北京”,背后的文章却是迁都。按照《明实录》的记载,这次的讨论,没有反对的声音,朝臣一致拥护皇帝的英明决策,并争先恐后论证建都于北京的种种好处,什么“河山巩固”,什么“水甘土厚”,什么“民风淳朴”,什么“物产丰富”,乃至夸之为“天府之国”,显系溢美之辞;还有一些人,尽管也顺从,也拣好听的说,比之前者却较为实在:陛下重于劳民延缓至今,臣等切惟宗社大计正陛下当为之时,况今漕运已通、储蓄充溢、材用具备、军民一心。营建之辰,天实启之。伏乞早赐圣断,敕所司择日兴工,以成国家悠久之计,以副臣民之望。

言语中不免有一点这样的含意:“既然皇上准备了那么久,万事俱备,臣等还能说什么呢?”似乎这次廷议没有一丁点反对的声音,只有几个傻乎乎不明就里的地方官——河南的左、右布政使周文褒、王文振和参议陈祚——联名上疏,强烈反对迁都北京,被朱棣直接打发到湖广均州农村当“佃户”,从此再无人出面表示异议。

曲线迂回十年,定都北京之事终得确立。名义上,北京兴建从翌年即永乐十五年六月动工,《明实录》也是这么记载的,实际上这个日期宜理解为北京升格为第一首都的时间,真正动工则早于此,因为先前我们在《明实录》中曾多次看到朱棣就北京工程的负责人任命以及工匠管理等问题,作过指示,说明工程早在进行之中;这一次,不过是在“国务会议”上借讨论之名为批准迁都以及工程开工,走个过场。否则,仅用三年,到永乐十八年即建成规模如此宏大的紫禁城,将是一个无法解释也根本不可能的奇迹。

后世称道朱棣营建北京——这座当今世界大都会的骨架和基础,确由他塑造与奠定——之功,以及对宏伟壮丽的紫禁城啧啧称奇时,却很少有人意识到并且指出这一事实:明代初年,中国居然在三四十年的时间内,先后承受了在南北建造两座都城的巨大负担。要知道,这两座都城中的任何一座,在当时世界上都堪称最为奢费的大城。南京修造了十年,而北京的工程前后耗时二十年。

国家显然为此投入了惊人的物力和人力。我们虽然不知道营造北京究竟耗资多少,因为朱棣不屑于向他的人民公布这样的统计数字;但我们很清楚地知道,每一个铜钱都是从赋税中来,亦即都是由当时的普通百姓来承担。

我们可由紫禁城昂贵的材料来想见它的奢费——当时,三大殿的柱子全部采用巨大的楠木。因为珍稀,这种木材被冠以“金丝”的形容词。它所以昂贵,除生长周期长,更由于生长地点皆处深山之中,砍伐及运输甚是艰难。一根运抵北京的楠木,甚至包含了许多人的生命代价。为给紫禁城置备足够木材,几位采木大臣在从山西、四川、两湖、江西直到浙江的广大区域内,足足滞留了十几年。例如被派往四川的工部尚书宋礼,永乐四年赴任,直到永乐十七年才“自蜀召还”,除了中间短暂地在别处处理一些事情,他在四川的采木延续了十三年之久。

如此浩大的工程,人民为此承受了怎样沉重的赋税,我们虽无由知悉真实的数字,却一定是惊人的。在回避或不屑于记载这些数字时,史书偶尔会提及一些局部性的劳动力使用情况。单两湖一地为采木而投入的人力,即达十万之众;当时共五大采木地,如以规模不等做一平均估算,仅采木一项,征用民伕总数当在四十万上下。至于正式营建北京和紫禁城所投入的人力,不久前,央视在其制作的纪录片《故宫》中指出:“据说超过百万之多”。它还举例说,仅保和殿后的一块巨型汉白玉石,“开采就动用了一万多名民工和六千多名士兵,而运往京城则更为艰巨。数万名民工,在运送石料的道路两旁,修路填坑。每隔一里左右掘一口井,在隆冬严寒、滴水成冰的日子,从井里汲水泼成冰道。二万民工一千多头骡子,用了整整二十八天的时间,才运到京城。”虽然我不直接掌握这些数字的来源,但出自作为国家电视台制作并有明史专家参与的作品,大约是可以采信的。

回到恩格斯那句话:“生产的每一进步,同时也就是被压迫阶级即大多数人的生活状况的一个退步。”无论如何,在评价历史的时候,我们不能泯灭公正与爱心。关于迁都北京的战略意义,关于重复建设两座首都的必要性——也就是说营建北京算不算“进步”或包含多大“进步”意义——这些争论都可以先放下不说,但当后人称颂北京和故宫的宏伟,并目之为朱棣的一件丰功时,怎样面对当时那一百多万先后为此付出血汗乃至生命的劳工?怎样面对举国为此背负沉重赋税负担、苦不堪言的普通百姓?难道说,只因为营建北京过程中没有诞生一个类似孟姜女式传说,我们对当时人民的苦痛就很难想象?在一些藏头露尾的记载中,其实仍可看到人民因为难忍而至于反抗的事例;如师逵在两湖督办采木,过于“严刻”,激荡民怨,民“多从李法良为乱”,此事被一个监察官员报告到中央,却“以帝所特遣,置不问”。

至于迁都北京的所谓“战略意义”,不仅落空,而且实践证明,朱棣此举所依据的地缘政治认识,全然错误,是不自量力、自我膨胀的表现。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里称“建都失算,所以不可救也”,对迁都北京的后果,有一段盖棺论定般的全局性评论:有明都燕不过二百年,而英宗狩于土木,武宗困于阳和,景泰初京城受围,嘉靖二十八年受围,四十三年边人阑入,崇祯间岁岁戒严,上下精神敝于寇至,日以失天下为事,而礼乐政教犹足观乎?江南之民命竭于输,太府之金钱靡于河道,皆都燕之为害也。

对外用兵

明朝近三百年历史,大部分时间对外取守势,唯永乐年间主动出击。朱棣在南北两个方向,都发动大的战争。南面战争的对象是安南(今越南北部。当时越南分为两国,北部安南国,南部占城国),北面则是老对手蒙古人。

秦汉唐三代,安南为中国所统治,宋以后脱离中国的直接统治,变成接受中国皇帝册封的属国。朱元璋时代的政策是尊重安南的独立,他开列过十五个“不征之国”名单,安南就在其中。

朱棣征安南起因于被愚弄。当时安南国内发生弑君自立事件,弑君者为骗取中国承认,诡称自己是前国王陈氏之甥,“为众所推,权理国事”。朱棣信以为真,遣使前往,正式封其为国王。谁知不久前国王之孙成功逃至南京,朱棣方知被骗,特派征南副将军黄中等领五千人马护送该王孙回国继位,弑君者闻讯遂铤而走险,半道上设伏,杀了王孙,甚至连明廷使臣也一并杀掉。

弹丸小国胆敢愚弄、羞辱伟大的永乐大帝,还竟然杀死“天使”,朱棣的震怒可想而知。永乐四年七月,朱棣点起八十万大军,拜成国公朱能为大将军,分别从广西、云南两路进入安南。虽非师至捷闻,但小小安南,终不能当此大军;翌年五月,战争结束,罪魁祸首被生擒,随着南京受俘仪式完成,朱棣证明和恢复了他作为天朝上国君主不容挑战的荣耀。

事情到此为止,都还算理所应当。毕竟那个弑君者咎由自取,而且中国对于属国的责任与尊严,也确实应予维护。但接下来的事情,却超出“正义”的范围——一个月后,朱棣以前国王家族尽被篡位者所杀、“无可继者”为由,将安南并入中国,改为交阯布政使司。

为什么这超出了“正义”范围?照说,历史上这块土地几次并入中国版图,到明代初年为止,脱离中国也只四百来年,朱棣的所为,蛮称得上“有史为证”。

问题在于明朝建国时,朱元璋对尊重安南主权有过正式承诺。洪武元年,他在给安南的诏书中明确说:“中国奠安,四方得所,非有意于臣服也。”

朱元璋作此承诺,既非权宜之计,更不是耍心眼、说漂亮话以换取各国对明政权的拥护。他是通盘考虑方方面面,权衡利弊,而就明朝与周边“蛮夷诸国”的关系得出自己的结论。这结论是:“得其地不足以供给,得其民不足以使令”。洪武四年九月十二日,朱元璋在南京奉天门临朝之际,对中央各部门负责人讲话,其中有这一句。以后,《皇明祖训》里收录朱元璋一段话,意思大致相当,文字则有区别,应该是另一次谈话——但“得其地不足以供给,得其民不足以使令”一句则一字不易,说明这是他经过深思熟虑而固定下来的基本观念。这句话中,“得其地不足以供给”有鄙薄他人之嫌,但“得其民不足以使令”的认识,却很清醒;他意识到,就算征服别国,由于民族心理与文化的不同,也势必使管理和统治极其费力,最终“徒慕虚名,自弊中土”,相当不明智。作为帝王,朱元璋有此认识,已属难能可贵。所以他在诏书中给予安南国的“非有意于臣服”的承诺,绝非权宜之计。

有承诺而背弃,就很有点理亏了。

本来,朱棣替安南平乱,干得比较漂亮,但关键时候他好大喜功的癖性却忍不住发作。就算王族陈氏的确全被杀光,也不能以此为借口吞并其国。

不出两年,安南人便为了复国而起来造反。镇压下去,再反,然后再镇压……如此反反复复,直到朱棣死,安南就不曾平静过。二十年中,安南人充分显示其特有的顽强、桀黠。一如数百年后的法军和美军,明军在安南亦陷于泥淖之中难以自拔:撤兵,面子不允许;不撤,又无法扑灭反抗。遂疲于奔命,焦头烂额。

不过,这样的局面势必要等到政策制订者本人亡故,才得解消;朱棣在世时,哪怕再难支撑,被派往安南的明朝士兵也只能硬着头皮顶下去。到了宣宗朱瞻基继位(中间仁宗朱高炽在位仅一年而崩),面子问题终于不是障碍,苦苦支撑再无必要,于是从安南脱身之事迅速提上议事日程。

此事在朱瞻基心中必酝酿已久,以致刚刚上台,就在与杨士奇、杨荣两位亲信大臣的密谈中,透露“三二年内,朕必行之”。然而,未待朱瞻基设计好体面收场的办法,宣德二年九月,驻安南的明军即遭受毁灭性打击,“官军大溃,聚被执……七万人皆没。”明军统帅成山侯王通被迫与安南军队签订退兵盟约,而安南方面则适当照顾明廷面子,上表以示恭顺。消息传到北京,朱瞻基召开御前会议讨论如何应对。前明军统帅、英国公张辅以及吏部尚书蹇义、户部尚书夏原吉,竭力反对,主张增兵安南。而二年前即知朱瞻基心事的二杨,不失时机地提出罢兵,说:“兵兴以来,天下无宁岁,今疮痍未起,而复勤之兵,臣不忍闻……今请抚而建之,以息吾民。”这实际上就是朱瞻基本人的观点,他立即表示:“卿二人言极是。”持续二十年之久的安南战争,终于就此落幕。虽然收场方式不够体面,但朱瞻基在正确与错误之间,还是做出了勇敢的选择,这比他的祖父强很多。

征安南这件事,跟朱棣办的其他事还不太一样。既有合乎情理的一面,又有蛮不讲理的另一面。最初,出兵也算应安南合法君主之后的请求,尽宗主国的义务,在当时总的来说是正义的。可是戡乱的责任尽到之后,朱棣却起了贪心,吞并其国,这完全是野心家本性的发作。这一点,一比较就很清楚——在他之前的朱元璋,和在他之后的朱瞻基,都不具备这性情,所采取的立场也都比他理性。

其次,对这件事哪怕我们宁愿从极端民族主义逻辑出发,不以为他不讲信义,反而称道他雄才大略、勇于拓疆——即便如此,二十年里国内百姓所承受的痛苦,和国家大量财力的抛掷,也是无法漠视的。征安南之首役,中国一次即动用八十万大军,超过后来北征鞑靼的规模,庶几举国兴兵,耗费之巨可想而知。钱从哪儿来?还不是从老百姓锅里口里搜刮?这且不说,然后在安南一拖二十年,明明深陷泥潭,却为了个人面子死不抽身,而让国家背此沉重负担。永乐名臣解缙一度任交阯参议,比较了解安南实际情况,他曾对朱棣“力言”,安南“得其地不足郡县”,只宜当作羁縻之国,与它建立“宾贡”的关系,但“文皇不悦”,听不进去。但最后结果证明解缙是对的,谷应泰评论道:“至是(指中国撤兵)言始验。”朱瞻基做出撤出安南决定的理由是“息兵养民”,等于公开承认朱棣二十年的安南政策“兴兵害民”。专制君主的个人英雄主义,往往以民生艰敝为代价。

单单安南事件支出的军费已极庞大,再加上营建北京、造南京报恩寺及大琉璃宝塔——耗资二百五十万两、投入十万夫役,历二十年才完工——等巨型工程,以及郑和六下西洋这样的“壮举”,不可能不伴以横征暴敛。朱棣在位时,没人敢说真话;他死后,宣宗朱瞻基下诏求言,这时才有人敢讲真话。湖广左参政黄泽上了一道很长的折子,全面抨击永乐朝政,称“今丁男疲于力役,妇女困于耕耘(按:耕耘本男子之事,此谓男子悉充丁役,田间普遍要靠女人耕种);富者怨征敛之繁,贫者罹冻馁之苦。”进而,就永乐之弊提出以下具体批评:向也,南征北讨,出师连年,辎重牛马,耗散钜万。又江北困于营造,江南疲于转输……向也,料差日繁,饥者弗食,土木屡作,劳者弗休。养官马者或鬻子以偿驹,佃官田者或典妻以纳税。

显然,黄泽所奏是有目共睹的事实,所以朱瞻基没有生气,而是“嘉纳之”,承认他言之有理。

就是在这情形下,朱棣居然双线作战,深陷安南泥潭的同时,又在北方连续发动五次对两大蒙古部落鞑靼和瓦剌的亲征。五次北征分别是:永乐八年征鞑靼,永乐十二年征瓦剌,永乐二十年征鞑靼,永乐二十一年征鞑靼,永乐二十二年征鞑靼。

连续对蒙古部落亲征有无必要?肯定地说,有必要——如果确实收获了有人所称颂的“妖氛残孽,荡焉廓清,几无孑遗”的成果。因为明代大部分时间来自蒙古部落的威胁和骚扰,证明了这必要性。然而“张皇师徒,穷追遐讨,深入漠北,以靖胡虏”,明显没有达到目的,否则绝不应该仅隔二十年就发生“土木之变”、英宗朱祁镇被瓦剌军队生俘的如此严重的危机。

五次北征,被很有气势地形容为“五出漠北,三犁虏庭”,像犁地一样把蒙古人地盘连根翻了个底朝天。单看这些形容词,我们会以为朱棣给予敌人以何其具毁灭性的打击,但细看随驾亲征的官员所做记录,则令人满腹狐疑。

翰林检讨金幼孜,跟随朱棣参加了永乐八年、十二年两次北征,其间,逐日记录经过,后成书《北征录》(亦称《北征前录》)和《北征后录》,是这方面最直接的第一手资料。

永乐八年第一次北征,二月十日师出北京,一路游山玩水、狩猎赏景,所获者野马、狡兔、黄羊耳,金幼孜能够记录下来的朱棣谈话,也无非“汝等观此,方知塞外风景。”“汝等观此,四望空阔,又与每日所见者异。”一类品鉴风光之语。在路上行了整整三个月,未遇蒙古部落一兵一卒,直到五月八日,才报第一次军情:某胡骑都指挥使“获虏一人至”。第二天,五月九日,再获“胡寇数人及羊马辎重”。之后,敌又无踪影。直到六月九日,总算见到一小股比较整齐的敌人“列阵以待”,“上麾宿卫即摧败之,虏势披靡,追奔不十余里”。这“十余里”的追逐,竟然就是朱棣惊天动地第一次北征之最大战役。后面,偶遇“游虏”而已。六月十四在一河边发现“游虏”,“虏怆惶渡河,我骑乘之,生擒数人,余皆死。虏由是遂绝。”七月十七日,朱棣率大军回到北京,第一次北征结束。“获虏一人”、“追奔不十余里”、“生擒数人”……这就是永乐大帝从二月十日到七月十七日、历时长达五月有余、用兵五十万,如此波澜壮阔的北征,所取得的“自古所无有也”的辉煌战果么?而且最奇的是,“虏由是遂绝”——只抓了几个俘虏,怎么会“绝”呢?又怎么“绝”得了呢?

跟第一次比,永乐十二年第二次北征,战果堪称“巨大”,但也不过“毙贼数百人”,且是以“五十万之众”对“可三万余人”极悬殊的兵力,所取得的。

以后三次,就近于搞笑了。

永乐二十年的北征,三十万大军未至,鞑靼首领阿鲁台率部望风而逃,朱棣完全扑空。即便一贯极尽粉饰之能事的《太宗实录》,在添油加醋编造“杀首贼数十人,斩馘其余党无算”之余,也还是闪烁其辞透露了实情:“丑虏阿鲁台闻风震慑,弃其辎重牛羊马驼逃命远遁。”既称“远遁”,当然连影子都见不着了,何来“首贼”可杀,且至“数十人”?彼此矛盾,其说不攻自破。真实情况如何呢?此次北征系因阿鲁台的鞑靼部寇兴和(今属内蒙)、杀明朝守将王焕而起,可是阿鲁台听说朱棣亲统大军来伐,就溜之大吉,朱棣根本没有跟他所欲“惩罚”的鞑靼人交上手。没找着鞑靼人,他就拿另一部落即东部蒙古的兀良哈人出气,所杀数百人亦属该部落,而且多为老弱平民。时任礼部郞中的孙原贞随军参战,他描述说,蒙古人在明军将至之前,“各先远避,保其种类,是以天兵如入无人之境。直至黑松林以北,但俘其老弱,并获其马牛羊以归。”如入无人之境,杀俘老弱平民,这也算“盖世奇功”?

第四次即永乐二十一年的北征,如出一辙,阿鲁台又使用“敌进我退”这一手,朱棣则再次扑空,再次“如入无人之境”。正懊丧之际——《明史》的说法是“帝方耻无功”——另一蒙古部落首领前来归附,朱棣总算可以搪塞一把,就像前一次杀俘兀良哈部老弱以充战果那样。

永乐二十二年最后一次北征,索性空手而回,连可以冒充的“战果”也没有。整个过程从头到尾,“弥望荒尘野草,虏只影不见,车辄(应为辙字之误,抄者所误)马迹皆漫灭,疑其遁已人(应为久字之误)。”“英国公张辅等分索山谷,周回三百余里,无一人一骑之迹。”无奈之下,朱棣只好“班师”,行至榆木川(今内蒙多伦)一命西归。

如雷贯耳的“五出漠北,三犁虏庭”,实情原来如此。

每次北征,均出动二三十万至五十万不等的人马,声势这么浩大,但遭遇的敌人往往仅千百,最多一次“可三万余人”。这就好比动用每秒运算十亿次的超级计算机,解一道一元二次方程式。明显多余,明显不上算。朱棣不会不知道,但为什么还这样做?

我替他分析,有四个原因。

第一,是老话题了——作为非法的篡位者,他亟需以种种“不世”之伟业,来为自己正名,树立威信。我们看,即位以来他就不断折腾,而且全是极大的动静,几乎没有一天停歇过,最后连死都死在实施“壮举”的过程中,可见其心理压力之大。说实话,这也真够难为他的了。

第二,他是个很虚荣,又很在乎表面文章的人,一心想干惊天动地的大事,以厕身于历史上的伟大君主行列;或者说,他所理解的伟大君主,应当是轰轰烈烈的,气吞山河的,建立丰功伟绩的。这一点,跟他父亲颇不相同。朱元璋将蒙古人赶回沙漠,是史上光复中华的第一人,原很有理由自视甚高,然而他反倒相当谨慎,一生很少追求大而无当的虚荣,治国的基本思路是务实——国家一旦统一,立即集中精力于国内建设和民生问题;国防思想注重构建牢靠的防御体系,对外政策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除了修建南京,没搞过什么太兴师动众、劳民伤财的事。朱棣则是另一极端;试看从燕王到驾崩榆木川这二十来年时间里,他先后发动一场全面的国内战争(“靖难之役”)、六次大规模对外战争(一次对安南,五次对蒙古诸部落),决定并实施迁都和对北京的营造,六次派超大舰队远航,此外还有完整地重新疏通大运河、修建大报恩寺等一系列巨型工程……洪武时代的三十年,好不容易从战乱中恢复并重建的经济,就被他如此没完没了的好大喜功挥霍掉。因为什么呢?就是因为他很在乎自己能不能成为“伟人”。他的大臣们都懂他这心思,所以在每次明明华而不实的北征之后,纷纷献上如此的赞歌:“威德所加,不远过汉高哉?”“乘舆所至,盖汉武唐宗所不到者。”“圣德神功,巍然焕然,直与天地准。”“万世不拔之功业”,“自古所无有也”,“神功烈烈,圣德巍巍,与天齐兮!”别人歌功颂德不算,朱棣自己北征途中,所到之处,也迫不及待留名,树碑立传,制铭刻石,大书“一扫胡尘,永清沙漠”、“于铄六师,用歼丑虏”之类豪言壮语。

第三,或许有点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我疑心朱棣五次兴致勃勃北征,除展现其“雄伟抱负”外,也兼带有游山玩水之打算。其实,这样揣想朱棣并不见得过分,喜欢游山玩水,向来是帝王们的传统,那些性情不安分、爱折腾或自以为胸怀宽广的帝王,尤其在皇宫和京城呆不住。秦始皇是个例子,隋炀帝是个例子,朱棣的六世孙正德皇帝朱厚照是个例子,以后的康煕、乾隆也是个例子。这几个人性情都比较“恢宏”,不能做到安安静静,故而喜欢饱览祖国大好河山。也有相反的例子,单说明朝皇帝,就是安静的居多。朱元璋定都南京后,很少离开;弘治、嘉靖、万历、天启、崇祯这几个皇帝,也都缺乏旅行的兴致,其中嘉靖皇帝最奇绝,过于安静,以致躲到西苑里不出来,钻研他的道教,许多大臣多年欲见其一面而不能。朱棣肯定跟他们不一样,当燕王时就带着兵到处跑,做了皇帝更闲不住,让他憋在京城和宫里,估计八成会得病。你看他在位二十多年,不论南京或后来的北京,正经呆在那里的时间极有限。从他北征途中见着塞外风光而发的感慨,分明可以感到,除了是“御驾亲征”的天子,他也很有一番旅游者的意识,到处勒石留言,跟今天每每在景点歪歪斜斜刻下“某某到此一游”的游客似乎没有多大分别;此外,对朱棣来说,塞外也算故地重游了,年轻时作为燕王他曾统军来到此地,所以不能排除他现在以当了皇帝的心情,到此旧梦重温,别样地体验往昔的荣光——人都是怀旧而自恋的,朱棣恐怕尤如此,他在给金幼孜等指点塞外风光时,言谈话语间很有“而今迈步从头越”的炫示感。

第四,朱棣的北征,是他缜密谋划的某个庞大计划的一部分。这个计划,涉及迁都北京、削藩这两件对巩固其到手的权力至关重要的大事;换言之,为着达到这两个目的,他必须走出北征这招棋。思考不妨从这里开始:御驾亲征究竟有何必要?实际上看不出任何必要性。洪武二十三年,朱元璋也搞过一次北征,但是他没有也不必亲自出马,而由燕王朱棣和晋王朱担任统帅。历史上,皇帝向不可轻动,如想表示重视,派亲王或至多太子以皇帝名义出征,规格就足够了。征安南的时候,作为军事行动,其规模尚在北征之上,朱棣更有理由重视,但他却未自己挂帅。何以单单对北征如此热衷,每次皆躬亲其事?还有,从前面所述可知,五次北征隆重上演,实际上是小题大做,甚至所谓敌情也纯属子虚乌有,这不能不令人疑其另有文章。可以留意,在时间上,北征恰恰是随着营建北京的准备工作紧锣密鼓展开,以及工程开工日近而发生的。我们当还记得,永乐五年徐皇后病故,朱棣借机把皇家陵寝迁至北京,派官员和命理家择“吉壤”,永乐七年结果出来了,朱棣去北京验收,竟就此留下不走,而第二年,他便发动第一次北征。这绝非时间上的巧合,明显是紧凑弈出的有连贯性的两手——陵址安置在昌平,显示了他迁都北京的决心;而以北京为基地采取大规模军事行动,则意在增加北京的政治军事分量,同时使他得在相当一段时间里以北京为中心,来削弱南京的意义。又如我前面讲过的,迁都北京还不是他的底牌,迁都隐含了另一个处心积虑的目的,即改变洪武时代以几大“塞王”负责北部边防的布局,将后者迁往内地,然后自己来填补塞王内迁所造成的边防空虚,此系旨在释塞王兵权、消除权力隐患的苦心的一手。而为了显示塞王内迁不会对国家安全构成损伤,他必须大张旗鼓地一次又一次搞“御驾亲征”,宣传其“战果”,以证明其决策的正确。朱棣“五出漠北,三犁虏庭”,从其过程看,明显不必要,并带有刻意而为的痕迹;换成今天的话来讲,基本属于为迁都北京和削藩这两大目的而服务的政治“作秀”。

他这一作秀不要紧,银子可就花得如流水一般。兹以永乐二十年第三次北征为例,我在《太宗实录》里找到它所动用人力物力的一项统计数字:共用驴三十四万头,车十一万七千五百七十三辆,挽车民丁二十三万五千一百四十六人,运粮凡三十七万石从之。

这远非整个此次北征使用的人力物力,甚至也非全部后勤使用的人力物力,而仅仅是后勤中运粮这一项所使用的人力物力,却已到令人咋舌的地步。想象一下,三十多万头驴、十多万车、二十多万民伕、三十多万石粮食的付出,末了只换来数百名战俘(多半还是老弱平民),这桩买卖是否太亏了?朱棣当然不会心疼,因为花的是百姓的钱,受苦受难的也是百姓,而他却收获了“万世不拔”的称颂,何乐而不为?

一次北征即如此,总共却搞了五次!还要加上征安南、造北京、下西洋……国无宁日。

难怪在他死后,那个叫黄泽的湖广官员,不避斧钺,公然抨击永乐时代“丁男疲于力役,妇女困于耕耘;富者怨征敛之繁,贫者罹冻馁之苦”。

可几百年后,颇有人既不研究历史,也不把屁股坐在人民一边,只是看见朱棣“尚武”、“勇于拓疆”,就慷慨地送他一顶“有作为君主”的高帽子。

其实,朱棣没给中国增加一寸土地。不仅如此,与他那些唬人的御驾亲征所乔装打扮出来的民族英雄、爱国者形象刚好相反,他为了一己之私,从根本上瓦解了朱元璋构建的北疆防御体系,给以后的国家安全埋下严重隐患。

那还须从他发动叛乱时说起。朱棣乃心思细密之人,起兵之际瞻前顾后,不仅对造反的决断周详考量,甚至虑及南下与政府军作战之后北平作为其后方是否会为人所趁。当时,封于大宁的宁王朱权握有重兵,实力仅次于己。万一朱权阴怀“鹬蚌相持,渔翁得利”之心,则腹背受敌。朱棣左思右想,想出一条狠计,不单教朱权无法从背后捅刀子,还进而使大宁之兵为己所用,那将大大提高自己的军事实力,此所谓“一石二鸟”——为达此目的,朱棣与大宁所属兀良哈三卫构成密约,借后者之六千蒙古骑兵胁持朱权入关。

那么,朱棣是以怎样优厚的条件,使兀良哈部落同意与他合作的呢?《明史》白纸黑字,记之甚明:“徙宁王南昌,徙行都司于保定,遂尽割大宁畀三卫,以偿前劳。”即:将宁王封地改为南昌,将大宁行都司所在地迁往关内的保定,将原来大宁所辖之地全部割让于兀良哈三卫。这三个“报偿”,朱棣即位之后,果然一一兑现。

引狼入室、割地求荣,这样的事件若搁在近代,朱棣必落得个“汉奸”、“卖国贼”的骂名。他所以侥倖逃此骂名,甚至一般人很少知道他有这样污点,只是因为兀良哈部落比较弱小,并非劲敌,倘若兀良哈与宋代时的辽国或明末的女真人相似,朱棣则注定臭名远扬。

但朱棣所为的恶劣之处,一是尽管兀良哈不足构成中国大患,但此事性质与历来的“卖国”没什么区别;二是朱棣纯属出于个人夺权需要,而出卖国家利益;三是迁徙宁王于南昌、迁徙大宁行都司于保定,把大宁三卫拱手让与异族,在北京正北至东北防线撕开一个大口子,后患无穷。

顾炎武所撰巨著《天下郡国利病书》,对明史研究是极重要的著作。其对兵要地理,尤有深考,凡各地形势、险要、卫所、城堡、关寨、岛礁、烽堠、民兵、巡司、马政、草场、兵力配备、粮草供应、屯田等,无不详述。在谈到大宁对明朝东北边防意义时,它这样说:大宁,居遵化之北一百里,沿山海以逮独石(即长城独石口,在今河北赤城县北,是宣府镇明长城之重要关口),一墙之外皆其地。独石、山海离京师皆七百里,与大宁正相等。国初(指明朝初年)建谷、宁、辽三王……以屏藩东北,其为计深矣。

大宁的军事地理重要性体现在,可以同时扼制蒙古、女真两部,而朱棣将大宁行都司后撤,不啻乎使大明国从正面完全暴露,外寇随时可以长驱南下侵扰。因此,“正统己巳、嘉靖庚戌,诸敌犯内,皆从此至。”不单明代中期时受蒙古部落侵扰与此有关,尤为惨痛的是,明代晚期东北建州女真人崛起,直至导致明亡国,与这一带防卫的空虚,关系也很直接。明亡后,痛定思痛,有人矛头直指朱棣:抚今追昔,宁无叹慨?而况于数千里严疆,一旦波沉陆海,则明季边臣之偷玩,有不忍言者。而迹其始境,宁不罪有所归哉!

朱棣有没有意识到割弃大宁的潜在危险?绝对意识到了。华而不实的五次北征,恐即为掩盖割弃大宁造成边防空虚的事实而设,仿佛拍胸口说:有朕亲自坐镇北京,不时加以征讨,区区“胡虏”不足忧虑。

也可能在他脑中,真正心腹大患乃是身边像宁王那种拥有重兵的潜在挑战者,至于寒伧“诸夷”,只要不时搞一搞“御驾亲征”,即足压制。

道德化暴君

前面把朱棣归在暴君之列,而他一生作为,也确当得起这称号,所以我们并不打算收回这样的评价。

但其实这并不是他的真正特色;仅仅给他这样的评价,有点委屈他了,抑或把他过于简单化了。

暴君屡见不鲜,朱棣却只有一个。

一般暴君,自有一腔桀骜之气,唯我可负天下,为所欲为,把恶做到淋漓尽致;他们对于自己的暴虐从不掩饰,一览无余;固然令人切齿,却也不失直爽。这种暴君,包括夏桀、商纣、秦皇、隋炀和北朝后赵的石虎之流。

按我们通常的经验,暴君不屑于讲仁义道德。而朱棣作为暴君,残暴虽不逊于同类,却具有其他暴君都没有的特点:满口仁义道德。这是他在古往今来暴君中岐嶷不凡之处,也是一种真正的明代特色。

明代已是帝制社会晚期。这概念,一面意味着趋于老迈和衰落,一面也意味着进入稳固和成熟,早期的野朴和中期的蓬勃都渐渐化于循规蹈矩的凝重。界限出现在宋代。宋及以后,倘将短暂插足而未肯融入中原文明的元代除外,则可看到这七八百年的历史,秦汉的霸气,魏晋的放荡,隋唐的开阔,俱往矣;代之而来的,是缜密和刻板。这也是二千年帝制中儒家伦理真正树立起权威的时候。其间,明代尤具承上启下之作用,它一面将宋儒所开辟的理学从元蒙之搁弃中恢复,一面加以发扬光大,结合到本朝的政治法律制度、文化建设和世俗生活准则之中;后世称“宋明理学”,若单论创言立说和对学理的贡献,明不如宋,然而把“知”转化为“行”,实践地把理学原理深入融于体制和社会生活规范,明又超过了宋。正是明代所起的中间作用,才有按照儒家尺度最平稳运行的典范般的清代——它在制度上悉遵明制,却能够吸取明代的若干教训,从而在十九世纪之前,把儒家伦理的政治能量发挥到极致。

野蛮的冲动虽然仍有,却面临业已不可动摇的儒家道德权威的巨大压力,而不得不有所自我抑制。朱元璋很典型,他天性之中明显有强烈的暴力倾向,并在具体事件和局部行为上时有流露,但总体上他却能够了解接受儒家仁爱为君理念的意义。还有起自蛮荒的满人,起初他们的表现,跟以往一入中原唯知杀戮与蹂躏的其他蛮族没有两样,然而当天下既定、切实实行统治的时候,却意识到收敛野性、洗心革面的必要,转而成为有史以来在中原执掌政权的最理性之异族。总之,无所顾忌、赤裸裸、将破坏性宣泄殆尽的暴政,宋、明、清三代并不存在。

唯一有潜力发展成“暗黑破坏神”式暴君的,便是朱棣。从他做下的一些事,完全可以看出他在这一方面的罕见禀赋。永乐十九年,仅仅为着一个宠妃之死,朱棣即悍然在后宫实施一次惨绝人寰的大屠杀。事因朝鲜进贡的权妃而起,这权氏进宫后很受朱棣喜欢,渐教她掌管六宫之事,难免为别的妃嫔所嫉。永乐八年一天,权妃突然死了,但当时并未引出什么事。到了永乐十二年,忽然抖露出权妃当时是被另一朝鲜宫人吕美人下毒害死的说法——其实这纯属后宫龃龉导致的诬陷——朱棣怒极,兽性大发,命人将被冤枉的吕美人用烙铁足足烙了一个月,方才处死,另外还处死宫女数百人;又坚持要求朝鲜国王杀吕氏满门;与此同时,为了泄忿,“将赴征时逃军及从军士之妻妾奸他夫者”,共计一百多人,全部杀掉,每天杀人时他都亲临现场观看。事情并未到此为止。不久,诬告吕美人的宫人吕氏(也姓吕,不过是中国人),还有另一宫人鱼氏,曾因难耐寂寞而与宦官私通,朱棣似有觉察,吕、鱼感到事情败露,双双自尽;吕、鱼之死,令当年权氏旧案复发,朱棣大行拷掠,宫婢不堪受刑往往信口胡言以求暂解,结果刑逼之下,生出所谓宫中存在谋杀朱棣阴谋之说,一旦如此,进而辗转攀连,牵及宫女二千八百人——这二千八百名宫女全被杀光,而且个个以剐刑处死,每剐一人朱棣均亲自监刑。据说,有宫女受剐刑之时,破口大骂朱棣:“自家衰阳,故私年少寺人(与年轻宦官私通),何咎之有?”看来以“尚武”闻名的永乐大帝,作为男人其实并不值得骄傲,难怪他如此丧心病狂。

累计起来,从永乐十二年起,至永乐十九年止,因为权氏之死而引起的这件惨剧,朱棣前后杀人逾三千。

此事足以证明,朱棣其人的残暴,不在后赵皇帝石虎之下。但是,类似这样的行径,我们在《太宗实录》里却找不到一点踪迹,全部被掩盖起来。这场后宫大屠杀,所以为后世知晓,仅仅由于当时宫中有个名唤金黑的朝鲜籍乳娘,她在朱棣死后,得返朝鲜,将全部经过对朝鲜国王做了汇报,然后载于《李朝实录》。

金黑还报告说,朱棣死后,共有三十余名妃嫔,被强令殉葬;从金黑所提及的人名看,多为朱棣生前所宠爱的女人。这些女人被领入一间大殿,事先已有许多小床放在那里,她们被扶上小床,将脖颈伸入绳套,随即撤去小床……金黑描述说,朱棣的宠姬韩氏,这位与之母女相称的朝鲜美人,临死之际哭叫道:“娘,吾去!娘,吾去……”“语未竟,旁有宦者去床”,其状甚惨。殉葬的旨意,究系朱棣早有吩咐,还是出于其子仁宗朱高炽,不明。但细察此事的风格,兼以朱棣一贯的为人、性格、心理来推测,十有八九是朱棣的安排。汉代以来,殉葬在中国已经废止,以宫人殉大行皇帝之事鲜有所闻;一般做法是遣散或在宫中养起来,“白头宫女在,闲坐说玄宗”是比较典型的情形。朱棣能在十五世纪有此倒行逆施,一是强烈而可怕的独占心和嫉妒心作祟,再有,只能说此人过于毒刻,天良丧尽。

幸赖外国史志,这些本已淹埋的史实多少年后才重见天日。由此不禁令人深疑,朱棣一生究竟还有哪些暴行已经石沉大海,被官方史志抹煞得一干二净?

这恶贯满盈的统治者,若询之今人,恐怕却没有几人认为他是大暴君。原因何在?除了他本人和明代官方竭力消灭那些罪恶证据,除了他搞过很多迷惑后人的“形象工程”,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即他曾用大量言论把自己打扮成道德高尚的贤明君主。但更可悲的是,今天许许多多、泛滥成灾、不负责任的通俗化帝王传记作品,对朱棣这些漂亮话居然连最基本的“听其言,观其行”的意识都没有,一味采信,把它们用作刻画朱棣形象的材料,影响相当坏。

就在他血洗后宫过程中,永乐十九年四月八日,紫禁城三大殿忽为雷所击中,引燃天火,新皇宫这耗费巨大人力物力的最主要建筑,落成仅三个月,即化为灰烬,直到正统年间才由英宗朱祁镇修复。三大殿毁于雷火,曾给未及被杀的人们带来一丝希望:“宫内皆喜,以为帝必惧天变,止诛戮。”朱棣的确于第二天就下了一道罪己诏,里面说对于三殿之灾“朕心惶惧,莫知所措”,随后在内外政及自我道德修养等所有方面,反躬自问;又极诚恳地表示:“尔文武群臣受朕委任,休戚与共,朕所行果有不当,宜条陈无隐,庶图悛改,以回天意。”可实际上呢?《李朝实录》指出:“帝不以为戒,恣行诛戮,无异平日。”这正是朱棣一贯的风格:好话说尽,坏事做绝。公开说的是一套,实际做的是另一套。他可以一面下罪己诏,满是悔过之意,一面依旧屠杀不辍,“无异平日”。

这才是真实的朱棣。

朱棣之生也晚。以他的禀质,早生数百年,当不失为历来暴君头把交椅的有力竞争者。但,前面所说帝制晚期特色限制了他,使之不能尽情发挥。

过去,讲到宋以来礼教(道学)对人的束缚,多注意的是读书人和士绅所受的影响,小说家也以此为题材,加以渲染,留下很多精彩故事,所以现在一谈起礼教的虚伪,我们脑中浮现的尽是严贡生一类形象。

其实皇帝也一样。到了明代,做皇帝愈来愈不“自由”,道学的各种清规戒律如影随形,令他们不胜烦恼,却无可奈何。终明之世,几乎每个皇帝都不得不以自己的方式去回答道学的提问。有朱元璋的方式,朱允炆的方式,朱祐樘(明孝宗)的方式,也有朱棣的方式,也有朱厚照(明武宗)的方式,朱厚熜(明世宗)的方式。各不相同,但都必须和道学打交道,做出回应,表明态度,而无法置之不理,其情形则无奇不有。像朱厚照,生性与道学相左,又不惯隐忍,索性破罐子破摔,以沦为市井无赖的方式来达到反叛目的。朱厚熜也很有意思,早期他极在意道学,他承祧武宗得为皇帝后,首先想到的一件事,就是为自己生身父母正名,为其上帝后尊号,他这行为正好触动了礼教自相矛盾之处,礼教凡事以孝为先,朱厚熜所争正因他笃行孝道,不愿当了皇帝而成为别人的后代,但礼教对于名分偏又抠得很死,从名分上说朱厚熜必须以孝宗朱祐樘之子的身份继承皇位才算合法——一边是孝道,一边是名分道统,朱厚熜为此与群臣往来相斗,双方引经据典,各不遑让,搞到后来终归皇帝力量大,朱厚熜如愿以偿,但也真可谓焦头烂额——此即有名的嘉靖“大礼议”事件,完全由如何正确解释道学理论而起。经此恶战,朱厚熜身心俱疲,加上其他一些事如“宫婢之变”的影响,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中年后完全转向仙学道术的钻研,关起门,沉浸在虚无的神仙世界里。

朱棣却有自己的应对方式,那就是阳奉阴违。他既不像朱允炆那样“中毒”颇深,对道学诚心信奉,一言一行都比照“圣王之道”;也绝不像朱厚照那样不管三七二十一,什么圣人之言,通通给我滚一边去!朱棣的方式是,该怎么做就怎么做,毫不手软、毫不顾忌,然而在言语上,他却是比谁都正宗纯正的道学大师。

说来,他实在是个深刻的矛盾体。他并无“仁柔”心性,可又在意名声,希望跻身“正派”君主行列,甚至是古往今来难得一见的伟大皇帝,而不愿意与荒淫无道的坏皇帝为伍。但朱棣并不为自身矛盾的夹击所苦,他倒是在矛盾中练就了独门功夫,其形正类乎金庸写到的“左右互搏术”,干出的事大多很“小人”,说出的话却大多很“君子”。

奇怪的是,他自己对此竟然心知肚明。当皇帝后,有次与翰林侍读胡广等人闲聊,他吐露了这样的心声:“为学不可不知《易》,只‘内君子,外小人’一语,人君用之,功效不小。”此语出《易》“泰(卦十一)”:“内阳而外阴,内健而外顺,内君子而外小人,君子道长,小人道消也。”原意是讲事物应该刚柔互为表里。但朱棣之用于自况,却显然是在替他的表里不一作辩解。甚至他能想到用这句话自解,也真是让人钦佩不已——双手沾满鲜血的独夫不止他一个,但没有哪个做了N多坏事以后,还找到如此漂亮的借口。

他给自己搭的牌坊巍峨壮丽,高耸入云。倘并不了解此人一生所为,只读史书上记述的他的言论,你简直会相信这是上下五千年屈指可数的贤君之一,那样忧民爱民,那样敬仰天命,那样理性澄明,那样好德乐道。所有这一切,都集中在永乐七年他撰写并颁布的《圣学心法序》里。《圣学心法》,据说是朱棣亲自编纂的一部“采辑圣贤格言切于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要者”,专供其子孙学习之用的一本“德育教材”——这恐怕不可信,他老人家大约没这份闲工夫充当一名编辑家,当系臣下“代劳”,而用了他的名义发表。不过,那篇序言应该是他自己捉刀,理由是文字并不高妙,观点也保存着他一贯言不由衷的特色。

读读《圣学心法序》,很容易知道朱棣给自己搭了究竟怎样一座美轮美奂的牌坊。我从中撷取五段话,分别与他一生为人和行事的五个重要方面相关。以这些话,质诸他的实际做法,对照起来读,会非常有趣。

第一段,谈“仁义为君”、“以德治国”:道德仁义,教化之源。善治天下者,以道德为郛郭,以仁义而为干橹。陶民于仁义,纳民于道德,不动声色,而天下化如流水之赴壑,沛然莫之能御也。虽然,王者下之表,上以是帅之,下以是应之,故笃行躬饯(当系“践”字之误),渐摩人心,此德化之实也。

第二段,谈“以民为本”:民者,国之根本也。根本欲其安固,不可使其凋敝。是故圣王之于百姓也,恒保之如赤子,未食则先思其饥也,未衣则先思其寒也。民心欲其生也,我则有以遂之;民情恶劳也,我则有以逸之。

第三段,谈“慎刑少杀”:明刑以弼教。终也,刑,期于无刑。先王之敬用五刑也,一则曰钦(恭敬,不玩不亵),二则曰慎,以见用刑之不敢以轻。故天下无滥狱过杀,而民罔不协于中,所以久安极治也。至若秦隋之君,用法惨酷,倚苛暴之吏,执深刻之文,法外加法,刑外施刑,曾何有忠爱恻怛之意?死人之血漂流愈多而奸愈作,狱愈烦而天下愈乱矣,失四海之心,招百姓之怨。

第四段,谈“富民之利,扰民之害”:经国家者,以财用为本。然生财必有其道。财有余,则用不乏。所谓生财者,非必取之于民也。爱养生息,使民之力有余;品节(衡量、鉴定)制度,使物之用不竭。下有余,则上何患于不足?下不足,则上何可以有余?故曰:财聚则民散,财散则民聚……人君富有天下,亦必量入为出,守之以节俭,而戒慎于奢靡……若夫衰世之主,极财用之费,穷耳目之好,朘民膏血,暴殄天物,民怨于下而不恤,天怒于上而不惧,欲国不亡,乌乎可得!

第五段,谈“不穷兵黩武”:驭夷狄有道,谨边备是也……毋先事以启衅,毋贪利以徼功。起衅徼功,损财耗力,中国罢(通“疲”)弊。“善治天下者,以道德为郛郭,以仁义而为干橹。”“圣王之于百姓也,恒保之如赤子。”“终也,刑,期于无刑。”“死人之血漂流愈多而奸愈作,狱愈烦而天下愈乱矣。”“民怨于下而不恤,天怒于上而不惧,欲国不亡,乌乎可得!”“起衅徼功,损财耗力,中国罢弊。”……这些话字字珠玑,说得是何等好啊,天下还有比这更正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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