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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03 1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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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咖渍

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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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雾重重

心雾重重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心雾重重作者:咖渍排版:汪淼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社出版时间:2017-02-01ISBN:9787550290815本书由北京新华先锋出版科技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第一部申健祈篇File 1 2012年1月8日1

我在一团迷雾中奔跑,眼前只有灰蒙蒙的雾霭,辨别不清方向,也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有一个身影,时刻掩藏在如墨般浓重的雾气之后,而我所能做的,只是循着那飘忽的身影,不停地奔跑,不停地奔跑……

从梦中惊醒时,天还没有亮。

眼睛尚未适应房间的黑暗,只能朦胧看到淡淡的月光从窗外投射到屋中,一如躺在幽深海底,仰望海面上的斑驳光影。

我用力眨了眨眼睛,头脑昏昏沉沉的,仿佛灌入黏稠的液体,混浊一片。

这或许是昨夜宿醉所致,又或许是挥之不去的梦魇,令我无法清晰判断哪边是梦境,哪边才是现实。

与梦魇相随的,还有时常困扰我的“妄想性失忆”。

这是一个我自创的名词。之所以称为“妄想性”,是因为,每当我深睡中醒来时,总感觉,自己似乎遗忘了什么重要的事情,或某个重要的人。可待到头脑清醒,再度审视自己的过往经历时,却找寻不到那样的事情抑或那个人存在过的丝毫迹象。

于是,我只能将其归为自己的妄想。理由很简单——对于侦探而言,没有证据,任何猜测都不具意义。

是的,我叫申健祈,一个侦探。

这种状况已持续许久了,好友洛平说我多半患了精神类疾病,应该去看医生。或者放下手头的工作,到海边安心疗养一段时间。

每当他如是劝说,我都会用诸如“太过疲劳而已”的借口敷衍了事。但有时,我真的在想——处理掉手头的案子,就歇一歇吧!躲开浮躁的都市,躲到一个梦魇追不到的地方,平静地开始新的生活。

可当我低下头,看到堆满案牍的调查文件时,唯有苦笑一声,坐下来,疲惫却执拗地在那海浪一样席卷而来的案件中苦命挣扎。

时间在昏暗的房间中默然流失。目光逐渐适应房间的黑暗,卧室中的陈设一一映入眼帘——房门旁的金属档案柜,办公桌上的笔记本电脑和堆积如山的文件,墙壁上悬挂的时钟,隐约指向3点20分。

那是一个别具特色的时钟,钟面镶嵌在一个阿尔卑斯风格的小木屋上。每到整点,阁楼的小窗便会打开,头戴尖顶帽子的小矮人兴高采烈地探出头来,吹着喇叭,宣告新的时刻已经到来。

她说,喜欢这钟的款式——有种恍若置身于童话王国的感觉。

她的名字叫汐,有一头茶色的鲍伯式短发,精巧细致的五官,和一双不似亚裔人种的蔚蓝色眼眸。说话细声细气的,总爱谈些叫人晕头转向的话题。她总强调自己已经成年,但怎么看,都像个高中女生而已。

还有,她常唤我“大侦探”。

没错。她就是“妄想性失忆”的症结所在——一个并不存在,却时刻萦绕在脑海中的女孩。她是如此之近,好似伸手就能碰到柔软的头发;又如此之远,好似存在于另一个平行的空间。

我想知道她是谁,但唯一能够获悉的,只有她的名字——汐。

我仰着头,望着交融在黑与灰之间的天花板,心底传来阵阵如同烈火焚烧般的痛楚。每当她的名字出现在心中时,都会这样。

我躺在床上,吸气,呼气,努力让内心的火焰平息。直到痛感渐渐消去,我侧过身,视线了无目的地游移到床的另一侧,随即一怔。

月光下,一个裸身的女孩坐在床畔,背对着我。月色将她身体的曲线完整地勾勒在我眼前,齐肩的短发上,微微闪耀着淡淡的茶色光泽。

又是这样——我在心中轻叹。

这是第几个茶色头发的女孩了?第五个?或者更多?

记不清了——

自从妄想的魅影出现后,就时常发生这种事情。

为了缓解心中狂烈的炙痛,我不得不到酒吧,用冰冷的酒精把自己灌得酩酊大醉,直到失去意识,不省人事。

有一次,我坐在酒吧角落自斟自饮。醉意正浓时,一个独身而来的女孩坐在相隔不远的座位上。我已记不得她的容貌,只知道在见到她的那一刹那,我完全惊呆了。我不由自主地靠近她,同她搭讪,喝酒,抽烟。随后,我把她带回家,一起过了夜。

这样做的原因简单到莫名其妙——那女孩,有一头和汐一模一样的茶色头发。

从那次起,事情便一发不可收拾。同茶色头发的女孩睡觉,几乎成为一种怪癖。

时而,也会有负罪感产生,好似自己辜负了谁。特别是当事过之后,疲惫和乏味感涌来之时,我会被一种深长的寂寞之情所淹没。

因为身边的女孩,不是她。

不会是她。不可能是她。

今日也是如此吧——

我望着坐在月色之中的女孩,忽然发觉她的背影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我开始回想同她的相遇,但记忆朦朦胧胧,好似一场空泛的午夜电影。我只能记起电影的开场,却如何都记不起发展的结局。

那应当是在T市街头一家不太起眼儿的小酒吧。

我处理完一宗错综复杂的案件,身心俱疲。我在街头随便选了家酒吧,打算喝几杯,就返回Y市的住所。

我向侍者点了伏特加。事后证明,这种俄国烈酒并不适合我的胃口。几杯下肚,醉意便肆无忌惮地涌来,脑袋涨得发痛,胃里火辣辣的甚为不适。

酒吧中弥漫着烟草、酒精和腐朽木制品混杂在一起的味道,天花板上的水晶吊灯把光线折射成无数杂乱无章的碎片,令人头晕目眩,加上耳边回放的麦克·布雷的《家》,不知怎的,我越发烦躁起来。

火焰燃烧起来。我犹如自虐一般,接连灌下几杯不爱喝的烈酒。看看表,接近十点了。我不能回去太晚。明早六点半,还要去机场接洛平这家伙。

我叹息,吸了支香烟,掏出钱包准备结账。

大约就在这时,有人坐到旁边的高脚凳上。一个女孩子的嗓音悠悠传来,她向侍者要了杯威士忌。

那声音,哪里听到过?

下意识地循声看去,那抹茶色顿入眼帘。

没错,那正是熟悉的色泽,熟悉的发式,就连卷翘的弧度都与头脑中的印象如出一辙。

我摇摇头,告诫自己今晚必须回去,明早要交给洛平的信件还摆在事务所的书桌上。

即便如此,我还是忍不住又向她多望了几眼。

她侧身而坐,时不时呷一口威士忌。这个角度,我只能看到她的侧脸。

大概是酒精的作用,视野如经过特殊浸泡的老旧照片似的暧昧不清。我依稀看出她化着浓重的烟熏妆,茶色发梢垂在脸畔,挡住了一半侧脸。

正当我移开视线时,听到了她的搭话。“不陪我喝一杯吗?”

不,必须回去了,明天还有工作。况且头痛得要命,只想睡觉。

本想如此回答,可不知出于何种理由,在一番遣词造句后,我最终听到自己的声音:“好。”

然后呢?

然后——如何也记不起来了。应该说,我对于昨晚的记忆几乎一片空白,时间似乎从T市的酒吧直接跳跃到醒来的一刻。

月光清淡,在床单上投下女孩姣美的背影。她如同雪白的维纳斯雕像一样凝坐在床边。

她长什么模样?

我试图回忆,但除了茶色头发和模糊的烟熏妆之外,徒劳无获。

我坐起身,伸手扶上她的肩头。肌肤相触的一刻,她的身体微微一颤,却并未回头,任凭我的手指沿她的肩胛一直滑到腰际。光滑而温暖的触感在我的指间蔓延开,就像清澈的温泉水流过掌心,暖而柔和。

这种感觉,在我心底激荡出某种原始的依恋。我又想到了汐,想到了她那细致入微的温暖情怀。

但这感受,仅持续到手指拂过腰间的一刻。

指肚触碰到某个凹凸的部位。我僵住了。

定下神来,借着淡淡月光仔细打量女孩的后背。

那是一道淡淡的疤痕,微微凹陷的部位落在洁白的后背中央,格外明显。

温存感一刹那荡然无存,仿佛一道无形的闪电在我和她之间当空劈下。

是她。这怎么可能?!

说不清自己此刻的感受是错愕或是惶恐,只感觉到大脑中那被封印多年的阀门轰然打开,有关那个女孩的记忆如洪水般倾泻而出。

乌黑的长发,红润的脸颊,银铃般的笑声,还有那个夏日闷热的夜晚,我褪去她的衣衫,轻轻亲吻那道伤疤时,嘴唇传来的触感。

世上不可能有这种巧合。

有一刻,我多么希望自己仍处于睡梦之中,但事实却清醒地提示自己——就是她,那个被你深深伤害的女孩。“晓橘!”

久违的名字,脱口而出。2

沈晓橘是我的青梅竹马,我们小学的时候就认识了。

十岁那年,家里发生一场变故。在那以后,我独自搬迁到T市郊外的中海区,开始新的生活。对年幼的我而言,那是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没有朋友,没有亲人,没有任何可令我依靠的事物。

我一度自闭,不与任何人来往。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家里,我把自己封闭在直径两米的狭小空间里。外界的一切,皆被我视为毫不相干的异世界。在别人眼中,我则成了彻头彻尾的怪孩子,连老师都对我敬而远之。

直到有一天,一个留着黑色长发的女孩,毫无顾忌地把稚嫩的手掌伸入我悉心封锁的咫尺空间中。

她天真烂漫地说:“你叫申健祈吧?我住在你家隔壁哦,放学一起回家吧?”

那个女孩,就是沈晓橘。

在那双手的引导下,我开始尝试着脱离自我限定的空间,跨入那所谓的“异世界”。恐惧之心不可避免,多亏晓橘的陪伴,给予我必不可少的勇气。

很长一段时间,她是我唯一的朋友。无论去哪里,我总被她拉在身边。久而久之,结伴变成陪伴,陪伴变成习惯。习惯成为一种发自内心的守护——守护晓橘,守护她那颗善良无瑕的心。在我幼小的头脑中,那是唯一重要的事情。

时光飞逝,我和晓橘手挽手度过了小学、初中,然后是高中。我们一直同校,就算分在不同的班级,也无法打破二人的亲密。那几年间,几乎所有人都将我们默认为一对恋人。晓橘是单亲家庭,她父亲虽然不看好我,但从未干涉过我们的关系。

我们一起上学、下学,一起吃饭,一起写作业,一起看电影,直到一起相拥而眠。十八岁那一年,我和晓橘完成了爱的初体验——在一个下雨的夜晚,在我家二楼不足六平方米的小房间里。

高中毕业,我立志前去警校就读,今后做一名警官。变故却又一次残酷地降临。我再度面临生活的巨变。

尽管如此,我仍以第二名的成绩通过了警校的入学考试。全国最优秀的警校向我伸出了橄榄枝,我放弃了,只是在中海区开办了一间私人侦探事务所,开始独立生活。晓橘则顺利考入T市一所颇有名气的女子大学,攻读外语专业。

或许是家庭环境的熏陶,也可能是天赋使然,开设事务所的第二年,我因协助警方破获了一起大案而一举成名,一时之间,成了各大媒体的宠儿,被莫名其妙地冠以“天降神探”等夸大其词的封号。

对于这些虚名,我不以为然,不过事务所的业务却因此蒸蒸日上。我整日忙得不亦乐乎,连生活都无暇打理。晓橘干脆搬到事务所来照料我的饮食起居,二人世界也算充实美满。

直到那时,我仍怀着一种“理应如此”的心态,憧憬着自己的人生:发奋工作,三十岁前同晓橘结婚;买一幢自己的小房子,生两个孩子;六十岁退休,和晓橘安度晚年。

可现实,并未按预期的剧情发展。

记不清哪里出了问题,我和晓橘之间产生了隔阂。我有我的案子要办,她有她的考试要忙,就算生活在同一屋檐下,也总是相对无言。

最终,维系在两人之间的气泡“啪”的一声破裂,十余年的感情随之崩坏,终于沦落到形同陌路的悲哀境地。

那时候——

回忆的思绪,被床畔的女孩唤回。她缓缓转过头来,轻声说:“健祈,你现在才发觉——是我啊……”“晓橘……”

我张口,再闭口,无言以对。

她的容貌改变了很多,我不敢相信她会剪去长至腰际的黑发,还染成了茶色,更想不到以乖乖女著称的她,会浓妆艳抹地出现在酒吧。“晓橘,你换了新发型……”

不知该说什么,我随意找了个话题想摆脱尴尬。“嗯,你喜欢吗?”

晓橘的话语中不无试探的意味,她将身体靠近我,跪坐在床上。借着月光,我能清晰地看到她赤裸的胴体。她比以前瘦了很多,甚至比汐还要苗条一些。

汐?!——这种时候,怎还能想起她的名字。

我努力将她赶出脑海时,晓橘却像一条光滑的小鱼钻进我的怀中。她紧紧抱住我,饱满的胸在我腹间摩挲,滚烫的身体炙烤着我的皮肤。

她附到我的耳畔,娇媚地低诉:“健祈,我好想你。”

这话语好似一双温暖的手掌,轻柔地拂过心中最柔软之地。我想去抱她,但在短暂的意乱情迷之后,我选择将她推开。“晓橘,去睡一会儿吧。”我叹息,“明早我要去T市国际机场接洛平,顺路把你送回去,然后我们——不要再见面了……”

她没有回应。纤弱的躯体,在话音落下的瞬间骤然绷紧。

内心随之一阵刺痛。“忘了我吧,去找个爱你的男人——”“不要再说这种话了!”晓橘打断了我,“健祈,为什么?”“我……”“为什么要这样对我?为什么非要离开我不可?”

我想要回答,但最终还是沉默了。

为什么我要离开她?我本该给她一个解释,可是,连自己都毫无头绪。

晓橘蓦地笑了,带有几分苦涩,几分自嘲。“你太狡猾了,不是吗?只留下一封分手信,就消失不见了,留我一人寻找,哭泣。哭泣,寻找。”

是的。那一天,我确实趁晓橘上学时,把一封决绝的信函放在了事务所。

我在信中写了什么?

记不起来了。但大体和今天说的话相似吧!“为什么,健祈?给我一个理由就那么困难吗?”或许是酒精的作用还未消退,她的声音提高了很多,“你可以责怪我,可以打骂我,至少让我知道,我到底做错了什么,才会让你这样绝情。如今,连我们的身体都已坦诚相见,你总该告诉我,究竟是什么缘由,使你选择放弃我们十多年来的感情!不知道缘由,就算是死,我也无法瞑目的——”“不,别说这么不吉利的话。”“那,你倒是告诉我,告诉我——你的真相。”

晓橘那双深褐色的双眸笔直地凝视着我,目光中满是坚定与决然。我想别过头,躲开她的视线,她的目光却如两束利剑,深深刺入我的身体。

我不断地咽下口水,嘴唇干燥得像要裂开,可偏偏一句话都说不出。

无话可说。

晓橘说得没错,一定有什么原因的——主观上的也好,客观上的也好。否则,我不可能毫无因由地做出如此残忍的决定。

可是想不起来,一丝一毫也想不起来。

头开始剧烈地疼痛,耳畔嗡嗡作响。

汐的身影,又在浓雾中若隐若现。

我用手捂住额头,大口地吸气。四周的空间开始旋转,好似落入湍急的漩涡,呼吸都变得困难起来。

想躲进被窝,想逃避一切,想要喝酒,想要——她……

她?

……

不知过了多久,症状消退下去。

晓橘双手抱着膝盖,像受伤的小猫一样蜷缩在床的一角,脸埋在两膝之间。月光将她的面容掩藏在膝间的阴影里。我看不清她的表情,只能听到隐约的抽泣声。“晓橘——”

晓橘不加理睬。抽泣声仍在持续,叫人心碎。

我向来不善于应对哭泣的女子,更何况对方是被抛弃的前任女友。预料之外的重逢,令心绪更加混乱。我低下头,紧握双拳。房间被笼罩在一种凄凉的淡蓝色之中,四下寂静,唯有间歇的抽泣声,在房间里凄凉地流淌。

哭过一会儿,晓橘止住了泪水。她抬起头,目光仿佛悬浮在空中的某个地方,月光在她脸上洒下半边荫翳,宛如变了个人。

她擦了擦眼睛,低声说:“果然是这样,你全都不记得了。”“不记得——什么?”“那个女孩。你是因为她才离开我的,对吧?”“她?”

不知晓橘口中的她指得是谁,我却不由自主地慌张起来,好像自己真的做了什么背叛晓橘的事情。脑海中几乎第一时间浮现出了汐的面容。但那不可能——我不可能愚蠢到为了一个妄想出来的女子放弃相恋十余年的恋人。况且,妄想的出现,也是在离开晓橘之后的事情了。

但在那之前,又发生了什么?

似乎捕捉到内心的困惑,晓橘向我投来略带嘲讽的一笑。“其实,我也想得明白。你我之间的感情大概并非爱情,那多半只是从小时候起,就养成的习惯罢了,我们之间,其实并没有太多足以扣动彼此心弦的共通之处。所以,当你遇到真正情投意合的对象时,我们的感情也就显得不堪一击了。”

我默默听着晓橘的话。“知道吗,健祈,我也曾尝试开始新的生活。”晓橘的声音平静了许多,“我甚至请雪美为我介绍过新的男友,也同几个男孩尝试着交往过。但是不行,我在他们身上寻找的,依然是你的影子,这样的恋爱,对谁都不会公平。”她的手下意识地滑过身体,仿佛想抚平什么,“你知道吗,健祈,十四年啊,那几乎是我三分之二的人生。你已成为我的一部分,没有你,我也不再是我。我离不开你。”

晓橘停顿了一下,随后像做出什么重要决定似的,语气凝重地说:“健祈,和我回去吧!”“回——去吗?”我茫然地望着天花板。“嗯,和我回去。无论之前发生过什么,我们都不再追究,只是像从前一样生活,不好吗?”她似乎看到了希望,“健祈,让我们忘掉这里发生的一切,忘掉痛苦,忘掉悲伤,也忘掉——汐。”“你说——汐?”

仿佛一阵电流贯穿全身。我一阵战栗,甚至怀疑自己是否根本未从梦中醒来。晓橘怎么可能知道这个名字?那不是仅存在于头脑之中的幻影吗?“晓橘,你——你从哪里听来这个名字的?”“哪里听来的都不重要。”晓橘语气平淡,“健祈,面对现实吧,那个女子,已经不在了。”“不在了?你在说什么?”“健祈,无论你接受也好,不接受也好,她已经属于过去时了,而你还有未来要走下去。”“你在说些什么?我听不懂。”仿佛被远道而来的小行星击中了脑袋,意识领域一片尘土飞扬,混沌不堪。“我知道这很痛苦,可你不能再这样放荡下去,你会毁了你自己!即便如此,汐——她也回不来了!就算是她本人,也不愿看到你这种样子。”“回不来是什么意思?她一直都在看着我啊——就在这里,就在这里啊!”

我用手指着自己的脑袋,像个歇斯底里的疯子。不——究竟是我疯了,还是全世界都疯了?或者是我不知何时跌入了与现实平行的异元空间,要不就是掉入了某个蹩脚作家的剧本中?“冷静一点,健祈!”

安慰的一方,不知不觉间换成了晓橘。她摇摇头,像个大姐姐似的柔声说:“看来他说得没有错,你确实受到了太大的打击,意识上出现了分裂。而我,正是来帮助你的。”“谁说得没有错?我什么时候受了打击?”“健祈,听我说。”晓橘凑上前,抚了抚我的侧脸,“跟我回去吧!让我们回到过去的生活。我受够了那种悲伤。我知道你也一样。跟我走吧!”

说着,她握住我的手,放到自己的胸前。

她的胸温暖而柔软,好似随时可以将我吸收,融化。就像……就像……

头痛再一次狂烈地袭来,天翻地覆的感觉。我恍然听到一个声音在呼唤着我的名字——不,不是晓橘的声音。

是她!

我甩开了晓橘的手。并非有意为之,可用力还是猛了些。晓橘跌倒在床上,一动不动,久久没有抬头。“对不起,晓橘。”我同样跌坐在床的另一侧,不敢再看她,“我无法再回到你的身边了——虽然自己也搞不清其中的缘由。可能真的是我精神出了问题。现在这样子,谁都帮不了我。”我叹了口气,“关于那个叫汐的女孩,也许就像你说的,已经不在了,也许从来都不曾存在过。可她确确实实地住在我的脑海里,而且——”

——而且我爱她,非常非常爱。

最后一句话,我没有说出口。但晓橘似乎听出了这层意味。

她终于坐了起来,木然地点点头,随后站起身,拾起散落一地的衣裙穿在身上。

什么都做不了。身体很沉。头脑空荡荡的,像被针头抽干了灵魂。

晓橘默默穿好衣服,用手擦了擦眼角的泪痕,走到卧室的门前,继而停下脚步,问道:“健祈,请你最后告诉我。难道,我连成为她替代品的资格都没有吗?”

我没有回答。也许曾试图回答,但最终还是选择了沉默。

晓橘下楼的脚步声渐渐远去,剩我一人躺倒在床上,手无力地搭在额头。天花板黑蒙蒙的,一如深夜的大海,眩迷而迷离,仿佛时刻会将世间的一切吞没。

晓橘,你不该是谁的替代品。你该有属于自己的幸福。

如此想着,视线模糊起来。

是雾。

仿佛有个黑色的身影,掩映在迷雾之中。

是谁?

晓橘,是你吗?

还是……3

醒来的时候,天已蒙蒙亮。一条窄窄的晨光,透过窗帘缝隙照进屋内,化成一道半透明的金色墙壁。

头还在隐隐胀痛,身上时不时传来阵阵寒意。一种说不出的困倦感在全身蔓延。

好像感冒了。

我伸展四肢,肌肉稍一活动,酸痛感便撕扯起全身的神经。我索性一动不动,躺在昏暗之中倾听窗外零星的鸟鸣,半睡半醒中,默数时钟传出的“咔咔”声。

恍惚中,想起了晓橘。

她真的来过吗?她什么时候离开的?

我开始自责,竟让她大半夜一个人离去。好在附近治安不差,夜间的出租车也很多,走高速公路返回T市,四十分钟左右即可到达。

我决定给晓橘打个电话,确认她的平安,还要为昨夜的冲动向她道歉才是。

我微眯着眼睛,在床头柜上摸索手机。恰在这时,手机铃声率先响了起来。“喂喂,你这家伙,可知道现在几点了?!”

听筒中传来的高分贝嗓音,除了洛平以外,不会有别人。我这才恍然记起接机的事情。

约定的时间是早上六点半。

我用迷离的睡眼望向墙头的时钟——视线足有两秒钟才得以聚焦。挂钟的指针已划过六点三十五分的位置。

我像个弹簧似的,猛然坐起身。

完了,非要被那小子唠叨一个月不可。

我心中叫苦不迭,随便敷衍了几句挂断电话,想翻身下床,谁知身体一痛,又跌回到床上。四肢乏力,像是在建筑工地干了一整夜苦力。

难不成——是纵欲过度?

我扶着额头,丝毫记不起和晓橘做过什么——况且,此刻也绝非刨根究底的时候。眼前最重要的课题是如何尽快赶到机场。

我强努着力气,把朽木似的身体拖到浴室。凉水洗过脸,精神振作了不少,身体却还跟不上大脑的节奏。踉踉跄跄地回到卧室,从衣柜里随便找来一件衬衫套在身上,弯腰正要拾起地上的牛仔裤,却发现了一个银色的细长物品。

那不是我的钢笔吗?好端端地插在笔筒里的,怎么掉到这里来了?

我放下裤子去拾钢笔,看见笔筒也在地上倒着。更糟的是,一支笔的笔帽脱落了,墨水漏了一地。我摸了摸地板上的墨迹,已经干透,清理起来恐怕不大容易。等收拾好笔筒走到书桌前,我彻底愣住了。

刚才慌里慌张地没留意到,书桌上竟然一片狼藉。文件夹、相片、笔记铺满了一桌面;原本摆在正中央的笔记本电脑被挤到了边缘,险些完成自由落体;装着咖啡的马克杯也倒了,把下面的文件染成了牧场上的奶牛。

真是越忙越添乱——我暗骂一声,想抢救文件也为时已晚。

我不禁揣测,难道有人潜入了房间?

侦探事务所被盗的案例屡见不鲜。为了销毁证据,那些丧心病狂的罪犯什么事情都做得出。

我查看了书桌上的物品,顿时傻眼——其他东西样样不少,唯独少了要交给洛平的信封。若是入室行窃,书桌的抽屉和一旁的档案柜都安然无恙,却偏偏偷走那信封,这委实蹊跷——一封警察署托我转交给洛平的感谢信,真的那么重要吗?

幸而,余光瞥到地上有白色一角,掩藏在书桌的后面。

就是它——洛平的信封!

虚惊一场。

我在书桌旁跪下,想捡起信封,却发现书桌有被移动的痕迹,与原本地毯上的压痕差了至少十厘米!

何等力量,才能造成这样的位移?结合桌面上有如龙卷风过境后的狼藉景象,我似乎想到一种合理的解释——我和晓橘,该不会在书桌上……

打住,没时间胡猜乱想了。

我看看表,七点过五分。

拿起信封,刚要跨出房门,才想起,还没有穿上裤子……4

一路小跑来到一层车库,钻进新买不久的丰田 Prius V轿车。车库里没有安装暖气,车子里寒气逼人。我把信封丢在副驾驶座位上,搓了搓手,按下方向盘后面的Power Start按钮。车身下发出一阵电机运转的低鸣声,尚不习惯混合动力汽车,听不到引擎的声音,总感觉缺了点什么。

车库内的阴影被晨光逼退,但感受不到丝毫暖意,凉飕飕的寒气像细小的微生物般迅速弥漫开。我打了个冷战,想起昨日的天气预报——美女主播用甜美的声音提醒观众,从西伯利亚奔袭而来的寒流即将侵袭这个北太平洋上的群岛国家,导致以T市和Y市为主的首都核心区气温骤降,市民外出应当注意保暖。

我搓了搓手,呼出一口寒气,将Prius V驶出车库。

车身安静得仿佛公园里的电瓶船。时速提高到三十公里之后,才有嗡嗡的引擎声介入。

行驶了大约十分钟,车子里依然冷得像座冰窖,我冻得瑟瑟发抖,不由得把手伸向空调的出风口,吹出的风居然是冷气!

我朝空调面板看去。非但没有开暖气,反而连制冷系统都打开了。我赶忙转动旋钮把温度调高。随着一股暖流的注入,车内终于温暖起来,而这时,我已行驶在直达T市国际机场的海岸高速公路上。

车窗一侧是平直的海岸线。清晨的海湾宁静而安详,这座北方最重要的不冻港此刻似乎还沉浸在睡梦中。

开车途中,我几次拨打沈晓橘的手机号码,传来的只有断断续续的等待音。几分不安在心底涌动。中控台上的液晶屏幕显示时间七点三十八分,离上课的时间还差很久,她为何不接电话?

或许是不愿听到我的声音吧……

到达机场时,刚好八点整。

洛平打来电话,说他在机场咖啡厅里等得快要发霉了。

八点十分,我终于见到了头号损友——洛平。

他手捧纸杯装的咖啡,用审视嫌疑犯的眼神将我扫描一番,不快地说:“看你这憔悴劲儿,昨晚又一夜风流了吧!”

我耸耸肩膀,不置可否地坐在沙发上。“我都替你的肾担心。你这家伙真是把‘风流成性’这个成语发挥到极致了。还有重色轻友、见色忘义、迟到成瘾——”“没有‘迟到成瘾’这个成语。”我举起信封,堵住仁兄的嘴巴。“况且,也就是你这种没有女人要的家伙,才有闲情一大早就跑来扰人清梦。”“这可是公事。”“倒不如说——压根儿没私事可做。”“私事什么的,自然比不了某些私生活复杂的小白脸。”“论肤色,确实比你白一些。嫉妒就直说好了。”“才不会哩,至少不会像你这样,满脑子都是女人的——”

洛平突然住了嘴。他大概是想说妄想狂吧。

我苦笑。

有关汐的事情,我只告诉了洛平一人。

起初,他以为我是在说笑,还时常用“妄想狂”这样的字眼儿挖苦我。直到发觉我的精神状态一日不如一日后,才真的担忧起来,尽量避免在我面前提起“妄想症”、“精神衰弱”之类的词语。

诚然,对于这位天生的大嘴巴,多少有点勉为其难。

我不愿再想这种事情,举手向服务生示意,点了一杯焦糖拿铁。服务生女孩喜笑颜开地记在餐单上;当洛平要求续杯时,才瞥他一眼,就像看到恐怖事物似的走开了,直叫我的侦探朋友无奈叹息。

好吧,隆重介绍一下,我的战友兼损友——洛平。

同为侦探的他,出生在气候宜人的南部群岛,说话带有浓重的南方腔调。生理年龄比我大一岁,心理年龄未知;为人热情开朗、能言善辩,外加几分令人尴尬的心直口快——好在我已经习惯了。

两年之前,我们在一起案件中相识,联手搞定了案件,勾肩搭背地喝了一夜酒,就这样成了朋友。自那以后,两人时常沟通案情,需要协助时也绝不会客气,还曾一度联手,破获一起颇具危险性的重大案件,被媒体冠以“侦探界的南北双少”之称。

论出身,洛平这家伙算得上是地地道道的富家子弟。

洛氏家族是国内首屈一指的军火世家。主要制造枪械弹药和防爆器材,不仅与军方、警方长期合作,还拥有不少出口订单。受家庭影响,这位军火世家的二少爷自幼就和枪械打交道。

他儿时的梦想,是成为射击选手,在奥运会上一鸣惊人,可惜梦想终究只是梦想。相较于射击运动,洛平还是把更多精力放在了本职工作上。他父亲把他送进一所名牌大学主修机械设计,希望毕业后进入公司的研发部门。未料这家伙半路辍学,做起了私家侦探。为此事,父子二人大动干戈。洛平一气之下,背着父亲自立门户,开设了自己的侦探事务所。

当然,就结果而言,这算得上明智之选。凭借他的机敏睿智和出色推理能力,洛平没用几年便在侦探圈子里混出了不小的名气。他的成功与我截然不同。洛平靠的是自身的才能和勤奋,而我多少倚仗了运气因素,以及媒体夸大其词的宣传。

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

总之,年少成名的洛平,无论家境还是事业,都称得上出类拔萃,唯独女人缘糟糕到了老天都为之叹息的地步。

一来,相较于其他条件,洛平君的相貌委实掉了队,生了一副西非原住民与东非大猩猩混搭的面孔,褐色的皮肤令人望而生畏,那双丹凤眼又有神地过了头,好似能在别人脑袋上看出个窟窿。

我偶然听他谈起,他曾有一个疼爱的妹妹,相貌比他可爱一百万倍。上中学时,不幸遭人绑架,再没回来。详情并未提及,只知道从那以后,每当他看到年轻的女生,心中都会出现妹妹留下的阴影。

我是独子,无法真切体会洛平对他的妹妹究竟是怎样一种情结。但就阴影本身而言,或许类同于我对汐的眷恋,只是我们纾解的形式不同罢了。“对了,最近你见过晓橘吗?”我问。“你前妻?”“别开玩笑。这些日子,你有没有见过她?”“你都和她断了来往,我怎么可能见她。”洛平一边拆信,一边心不在焉地回答,“对老情人旧情复燃了?”“别胡扯了。”“那是怎么了,又提起她来?”

我没有回答。

洛平不会骗我的。他和晓橘的交集确实太小。但除了他之外,没有人可能把汐的事情告诉晓橘。

正当我沉思的时候,洛平的大嗓门儿令我耳膜一颤。“申健祈,你太不小心了吧。信封上居然踩了这么大一个鞋印。比邮戳还显眼。难不成,是想炫耀你的名牌鞋子?”“你说些什么——”

我白了他一眼,从他手中接过信封。

如洛平所说,信封背面确实有一个相当明显的鞋印。鞋印呈蓝色,中间有个用花体字母篆刻着“JL”字样,下面是一排编码似的数字。鞋印之所以如此清晰,是因为沾到了地上的墨水。早晨捡起时,我并没有留意。“话说,中彩票了?”洛平问。“我中彩票的概率不会比你找到女友的概率高。”“哦——”洛平摸了摸下巴,“所以说,JL——不是你的鞋?”

我摇头,这牌子头一次听说。“我猜也不是。”洛平把两手抱在脑后,跷起二郎腿,“这个牌子的鞋,找遍全国也不会有太多。”“这么高级?”“手工定制,全球顶级。”

我看着信封上的鞋印,迷惑起来。

是晓橘的鞋?我试图回忆昨晚晓橘穿的鞋子,毫无印象。但凭我对她的了解,她绝非那种追求奢侈的女孩子,也没富裕到买得起昂贵的鞋子。

——难道说,与我分别的这段日子里,她身上发生了什么改变?

我想起她那头茶色的头发和夸张的烟熏妆,不由得担心起来。看来,果真有必要和她谈一谈。

我借来洛平的手机,想用他的号码联络晓橘,可自己的手机却先响了。

该不会——是晓橘?

我不无期待地掏出手机,然而屏幕上显示的,却是T市警署的薛大智警长。我和洛平都曾与他有过合作。“喂,你好,是大智警官?”

电话那头,传来一个低沉的嗓音:“健祈老弟,我这里有一起凶杀案,希望你能过来一下。”

又是案件。

我向洛平递了个眼色,他心领神会,表情严肃起来。

我用肩膀夹着手机,记下案发的地址。凶杀案居然发生在我曾居住过的中海区B路段附近,和我曾经的住处只差两三个街区的距离。

一种不好的感觉,如乌云似的从心底升起。这种感觉,在听到大智警官最后一句话时达到顶点。他说:“死者为女性,而且——是你认识的人。你过来后就知道了。”5

抵达中海区B路段时,已经接近十点。

周边皆是熟悉的景致——不远处的便利店,大树旁的老邮筒,甚至连墙檐上晒太阳的胖猫都一如往昔。

我不禁回想,已有多久不曾返回此地。那道界线模糊不清。大体上,自从离开晓橘,搬到Y市生活后,就再没回来过。“喂,健祈!”

洛平的声音,将我重游故地的感慨打断。“还好吧?”他问,“接到大智警长的电话后,你就一直不太对劲。他说了什么?”

我摇头,勉强挤出一丝笑容,和他一起朝案发现场走去。

警员板着脸走上前来。待我们自报姓名后,他立刻改变了态度,朝对讲机说了些什么,随后彬彬有礼地为我们压低警戒线。

洛平点头,率先走了进去。我却有些犹豫不决,仿佛被什么拴住了脚腕。

亲临犯罪现场这种事情,不知经历过多少回。唯有这次,我难以掩盖心中的胆怯。好像一旦介入,从此就将转向另一条不同轨道,再没回转的余地。“不要去——不要去——”仿佛有个声音在耳畔低吟。

我一怔,立刻环顾四周。并没有人对我说话,只有洛平一脸疑虑地望着我。我掩藏好内心的不安,跟了过去。

名叫阿杰的警官迎了出来。他是大智警长的副手,据他介绍,尸体在便利店旁边的小巷里被发现的。初步判断,是被扼住脖颈窒息而死,详情还在等待鉴证人员的报告。

便利店旁的小巷?我在头脑中构建出阿杰警官提及的场所。

那地方,是我高中上学时的必经之路。

记忆中,那条小巷又窄又破,里面堆了不少被遗弃的杂物,宽度勉强容得下一辆轿车通过。小巷的一头通向B路,另一头原本是某个仓库的后门。后来仓库废弃,后门也被堵死,小巷就成了一条死路,基本上没人从此通过。加之没有路灯,一到晚上,巷子便如同不见尽头的漆黑洞穴。夜间行凶,被目击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凶手选择在这样隐蔽的地点行凶,多半早有预谋,而且对周边环境十分熟悉。

我如此思索之时,一个女孩突然从拐角中跑出来。她双手捂面,和我撞了个满怀,差点儿摔倒,幸亏我及时挽住了她的腰。

定睛看去,发现怀中的女孩我不仅认识,而且是熟人。“雪美,怎么是你!”

听到我的声音,女孩的身体一颤,慌张地拭去泪水,露出戴着美瞳的大眼睛。

雪美是我高中的同班同学,也是晓橘的闺密。通过晓橘,我与雪美也熟络起来。

我很久没有见过她了。她看起来变化不大,只是头发比记忆中长了一些,依然戴着标志性的蓝色发卡。

可此刻,我根本无心庆贺这场久违的重逢。头脑中唯一的问题是——为什么雪美会出现在案发现场?

只是巧合吗?还是说……

心沉了下去。那团不祥的预感正渐渐化作实体。

雪美抬起头,用泪汪汪的眼睛盯着我,似乎想确定眼前的是否是本尊无误。“是你,健祈?!”“雪美……”

她的嘴唇微微颤动,似乎想说什么,泪水却抢先一步夺眶而出。最后,她什么都没有说,而是抬起手,重重扇了我一记耳光,从我身旁跑开了。“喂!你——”

洛平不明所以地喊了一声,向我投来疑问的目光。而我,却像被大雪压弯了腰的枯松,颓然站在原地。

脸颊火辣辣地疼痛着。

疼痛的不止脸颊。“那女孩怎么回事——喂喂,健祈,你在听吗?”

面对洛平的追问,我无心再解释什么,只是木讷地摇摇头,拖着如灌了铅似的双腿,朝小巷深处挪去。长度不足百米的小巷,在我眼前却有如一条通向黑暗的无尽隧道,每走一步,地平线便随之消失一截。

小巷的尽头,几个穿灰色工作服的鉴证人员正在搜集证物,闪烁不断的镁光灯令人头晕目眩。大智警长和另外一名警员站在墙边,同什么人交谈。

那个人——不正是沈叔叔吗?

沈彻是晓橘的父亲——一个严谨而刻板的大叔。在法律部门工作的他,一向不苟言笑,我自小就怕他三分。沈叔叔对我的性格和家庭出身没什么好感,若不是心疼女儿,多半不会同意晓橘和我交往。我发奋工作,一方面也是为了向他证明自己。可到头来,还是辜负了他,和他的女儿。

沈叔叔像以往一样,漠然地吸着香烟,脸上的表情镇定自若——这几乎是他唯一拥有的表情。但我留意到,他夹着香烟的手指在微微颤抖。烟灰像雪花一样,不断从香烟顶端飘落,落在锃亮的皮鞋表面。

看到我和洛平的到来,大智警长对身旁的警员吩咐了几句,旋即向我们走来。“申老弟——哦,还有洛平老弟。你们来了!”

洛平笑呵呵地向警长问好,而我依然魂不守舍地耷拉着脑袋。

大概看出了什么,大智警长把我拉到一旁,低声说了“做好心理准备”之类的话,在我耳中,怎么听都不大真切。我充耳不闻,绕过警长,径直走向警员聚拢的地方。每走一步,周边的空气就变得稀薄几分,我不得不大口喘气,才能维持心跳的均匀。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恍若断断续续的过场影片,叫人难以清晰地把握。

我看到了那个茶发的女孩。她躺在冰凉的地面上,身上穿着我昨晚曾见过的红色风衣,头发零散地掩盖着被晨霜覆盖的惨白脸庞。

若干小时前,她还坐在我的床头,问我喜不喜欢她的新发型,目光中充满期待。而现在,她却宛如被主人丢弃的旧人偶,躺在某种宗教仪式似的白线中央——当然,那并不是什么祭祀的咒文。那只不过是表明,白线中的人,已没有呼吸,没有心跳,也失去了其称之为“人”的意义——更确切地说,那不过是一具冷冰冰的证物。

晓橘死了,被杀了,被人从这个世界上无情地抹去。

我站在她冻僵的尸体旁,大脑中出乎意料地安静,仿佛有一层无形的薄膜将我与这世界隔开,外界的一切都无法通过,只有我本身,作为一个空壳存在于此。

是我的错。

如果昨晚,我留住了她,结局会怎样?如果答应陪她回T市去,结局会怎样?如果我不曾为了某个子虚乌有的理由与她分道扬镳,结局又会怎样?

但世上并没有“如果”。晓橘死了,一切可能性亦随之化为乌有,就算我再说一万遍“陪你回去”,也于事无补。

一念之差,天人永隔。我永远都无法知晓,与她分离的那个理由。

为何会这样?

我挥出拳头,重重地击打在坚硬如铁的水泥墙壁上。

不疼,拳头居然一点都不疼。

为什么?明明在流血。

像是想要证明什么,我又挥出了第二拳,第三拳……不疼,还是不疼,哪怕鲜血从指缝间泉涌而出,哪怕双臂已变得麻木不仁,依然没有痛感。墙皮的碎片夹杂着尘土抖落在地,指间的血迹和墙面的粉末混合在一起,形成一种混浊的诡异色彩。

有人从身后拉住了我,是谁?洛平,还是大智警长?

我不在乎。我用力挣脱他们,直到一记猛拳击中我的脸颊。

好重的拳。

身体倾倒的瞬间,我用余光看到,打我的人既不是洛平,也不是大智警官,而是已经泪流满面的沈叔叔。

疼,真的好疼……浑身上下都痛不可遏。

我蜷缩在墙角,黑暗将我笼罩。6

清醒时,发现已回到自己的车中。拳头的伤口经过处理,用绷带包扎着,渗出的血迹已凝固成深褐色。

我揉了揉眼睛。眼角有些湿润。脑海中依稀残留着晓橘的笑容。

我用了几分钟,才回想起发生的事情。我叹了口气,默数自己心跳的频率,接连做了几次深呼吸,确定自己没事了。“可好些?”驾驶席的方向,传来洛平的声音。

我尴尬地点点头。“健祈,我——我也没想到居然会是——好吧,不说这个了。大智警长让我送你回去,案件的事以后再说吧!我来开车,钥匙插在哪儿?”“有两件事情要告诉你。”“什么事?”“第一,这是电动车,不需要钥匙。第二,我们得回到案发现场去,做我们该做的事。”

我和洛平隔着座椅间的中央扶手,对视了几秒钟。“确定没事?”他问。“千真万确。”

洛平笑,给了我肩膀一拳:“你这家伙,如果再失常——”“——就把我打到满地找牙。”

我们下车,并肩向案发现场走去,正午的阳光洒在身上,空气中弥漫着熟悉的气息。这是我和晓橘一起长大的地方,留有太多美好的回忆。无论是谁亵渎了这份回忆,都绝对不可饶恕。7

回到案发现场,尸体已被抬走。只剩下白色的现场固定线残忍而戏谑地昭示着晓橘不在人世的实事。

我向在场警员一一鞠躬,为自己不冷静的行为致歉。我没有见到沈叔叔,他大概已经离开了。

大智警长拍拍我的肩膀,说并不怪我——毕竟,被害者与我的关系特殊。我的心情,他能够体会。

但没人能真正体会到我对晓橘的亏欠——那份亏欠,也随着晓橘的死而失去了偿还的可能。我唯一能做的,只有查出事情的真相,为她还以一个公道——并非作为侦探,而是作为一个爱过她的男人。“大智警长,我们谈谈案情吧!”“案情嘛——虽然还需要进一步取证,不过,已基本有了结论。”“这么顺利?”我有些惊讶。“这次的案情并不复杂,并且找到了关键性的证据。”大智警长脸上露出了一丝得意之色,“被害人的背包和外衣口袋都有被人翻动过的痕迹,化妆品、钥匙、上课用的书本等被丢了一地,却没有发现钱包、手机等贵重物品。可见,这是一起抢劫行凶案件。”“抢劫行凶?”我压抑住内心的疑虑,追问,“有没有其他可能?比如说有意伪装成抢劫,从而掩盖真实动机?”“这种可能性还有待调查。”大智警长摸了摸下巴,“不过,就目前的搜查而言,并没有找到足以支撑其他可能性的线索。况且从案发时间上看,那时天尚未大亮,案发地附近又比较冷清,发生抢劫事件的可能性很高。”“可是,晓……被害人她为何会一早出现在这一地段?”“我们从学校方面得到证实,被害人选修了今早的课程,课程开始时间是八点钟。从被害人的住所出发,步行至车站,再乘坐巴士到达学校,需要五十分钟左右。稳妥起见,被害人必须在七点钟之前从住所出发才能保证不会迟到,这刚好与六点到七点之间的案发时间相吻合。”

我点头。

可见,警方并不了解晓橘昨晚的行踪,否则不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如果从我的住所直接去往学校,在路程上,比先回中海区再前往学校短了将近一半。据我了解,晓橘在大学租了宿舍,她大可不必绕远跑一趟中海区——除非,有什么必须要做的事情。“大智警长,警方可对被害人的父亲做过笔录了?”“啊,是的。”“那么,沈叔叔有没有提供被害人离开家时的确切时间?”“这个倒是没有。按照沈先生的说法,案发前夜,被害人并没在家中过夜。听他说,这种情况很常见。被害人在学校有宿舍,另外,也时不时会去——龙崎侦探事务所——也就是你和被害人曾经住过的地方。昨夜就应当属于后者的情形。”“是这样?”

我吃了一惊,心中好似被细小的针尖刺了一下。“那个——大智警长,不介意的话,可否给我们看一看现场的鉴证报告?”一直安静倾听的洛平终于开口。“当然。不过内容不能外泄的规矩,就不必我多说了吧!”

大智警长从夹在腋下的文件夹中取出几张表格,递给洛平。我也凑了过去。

案情和鉴证内容基本如下:

今晨七点四十分左右,废品回收工金正哲于中海区B路段的小道内发现死者,随即报警。警方在十分钟之后到达现场,经初步鉴定,死亡时间大约在今晨六点到七点之间。尸体颜面苍白,口鼻内部轻微出血,颈部有明显半月形扼痕,下颚部位瘀青严重,死因为双手扼压颈部导致的机械性窒息死亡。被害人衣着完整,无扭打、抵抗痕迹,亦未发现与凶手相关的指纹或毛发等证物。此外,案发现场发现背包一只,口红、粉底、眼影盒各一只,钥匙一串,钢笔一支,书本若干。以上物品皆已经证实为死者生前所有。现场未发现钱包、手机等贵重物品,疑为失窃。“真的是抢劫行凶?”浏览过报告后,洛平不无质疑地问。“从现场来看,应当很明显吧!”“可我倒是觉得疑点颇多。”洛平摇摇头,“首先,一般的抢劫案件,罪犯的目标通常都是背包或手提袋,一上来就掐住被害人的脖子,这也太冒失了吧?”“有可能是被害人抵抗或是大声呼救,罪犯不得已才掐住对方的脖子。或者是罪犯的长相被看到,迫使罪犯动用了杀招。”“这样也说不通。”洛平撇着嘴角,“鉴证报告中提到,被害人身上并未发现抵抗迹象,说明被害人还未采取抵抗措施,就被掐住了脖子。若是大声呼救的话,罪犯的第一反应应该是捂住被害人的嘴,而不是掐脖子才对。至于罪犯的长相被看到这种情形,罪犯应当立即逃跑才对,就算被逮到,也只是抢劫未遂而已。但若造成人身伤害,甚至导致死亡,量刑轻重可是千差万别的。这点利弊,犯罪者总该计算得出。”“话虽这么说,罪犯有可能是初犯,一时慌了神才铸成大错。这种案例有很多。”

洛平干脆不耐烦地摆起手来。“在您所说的众多案例中,有哪个慌了神的新手,能够连挣扎的机会都不给,一击致命?”“这……”“依我看,钱包、手机被盗不过是障眼法而已,凶手一上来就动了杀机,而且手法娴熟,丝毫不给反抗的机会。要不就是罪犯与被害人是熟人关系,被害人由于震惊而没有采取任何反抗。”

大智警长梳了梳他凄惨的地中海发型,试图想找些理由维护警方的尊严。我不再理会他们,默默走开了。

晓橘绝非死于谋财害命,对此我心中有数——毕竟,我掌握有洛平和大智不了解的情报。我曾于今早七点十分和七点三十分两次拨叫晓橘的手机,都无人接听。按照大智警长的结论,那时,晓橘的手机应当已落入抢劫者手中。一般常识下,罪犯抢劫得手后,必然会立刻将手机关闭——就算一时忘记关闭,也会在我第一次拨叫后关闭,不可能留给我第二次拨通的机会。这只能说明,至少在七点三十分之前,晓橘的手机尚未失窃。

警方根本就找错了方向。

我走到小巷墙壁边,沿墙壁查看。

小巷与多年前无异。一侧是高两米左右的围墙,围墙后面是便利店用于卸货的后院;另一侧,则是一座四层高的红砖楼。楼房已十分陈旧,墙皮因为年久失修而大面积脱落,斑驳一片。楼房靠近小巷一侧有一排狭小的窗户,看起来多半是浴室的通风窗,从里面应当看不到小巷中的情形。

在小巷的墙脚有一个废品回收箱,尸体就掩藏在回收箱的后面,废品回收工大概就是在这里工作时发现了尸体。

绕过回收箱,我在白色的现场固定线旁蹲下。固定线清晰地标明了晓橘死去时的体态。

从固定线可以看出,晓橘是平躺在地面被人杀害的。头略微倾向一侧,身体笔直,两腿并拢。固定线并没有体现出双臂的位置,但在记忆中,晓橘的双臂应当是蜷在胸前的,模样好像在祈祷什么,或是等待谁的拥抱。

没错,问题就在这里。这种姿态,相较于被人活活掐死,更像是躺在床上安详辞世,既没有痛苦,也没有反抗。但窒息而死是个残酷而漫长的过程,从呼吸道闭塞到心脏停止跳动,需要一分钟时间,在这期间,身体的挣扎和扭曲是不可避免的。

除非,在被人扼住喉咙之前,被害人就已经陷入昏迷了。这是有可能的。利用氯仿等吸入性麻醉剂或者用钝器击中脑干部位,都能使被害人迅速陷入休克状态,之后拖入隐蔽的小巷内加以扼杀——司法解剖自然会有结论。

那么,被盗的手机和钱包怎么解释呢?难道真是罪犯的障眼法?

不,还有另一种可能——“喂,大智警长,这黑乎乎的东西是什么?”

我听到洛平的大嗓门儿,随即转头看去。他戴着白色手套,手中提着一个粉色挎包看来看去。

没错。那是晓橘的包。粉色的皮质面料上,搭配着许多不同颜色的小熊图案。

她一直都很喜欢这个牌子的包包。每次路过专柜都拉我进去转一圈。专卖店装修得富丽堂皇,仪表优雅的导购小姐悉心地介绍产品。她看好了一款很特别的包包,我想买给她,但看到价钱后,却发觉囊中羞涩。但她还是买了下来,用她自己的钱。是的,她很少叫我买东西给她——毕竟,她看上的东西,价格总会比我的预计多出几个零。

等等!

那包包不是晓橘的。

晓橘只是一个普通大学生而已,根本买不起那种包包,也根本不会去那种奢侈品专柜买东西。

那个人是——

记忆有如水波般摇曳变形。印象中的那个“她”,竟变换出另一张面孔。

——健祈,哪种搭配更好一些?

——左边的吧,配你的发色,再合适不过了。

我咽了咽口水,撕裂感再次侵袭而来。“健祈,健祈——”

猛然抬头,看到洛平在向我招手。

我长长地呼气吸气,把混乱的记忆丢到一旁,走了过去。“健祈,你也看看这痕迹。”洛平把包包举到我面前。

正如他所说,在包侧面靠近拉链的地方,有两块十分明显的椭圆形污渍,直径在两厘米左右,看起来并非皮料的磨损,而像是蹭上了什么东西。“你怎么看?”他问。

还未等我回答,大智警长抢先开了口。“洛君,如果这块污渍很重要,可以叫鉴证科的同事取样分析一下。”“不不,没有这个必要。”洛平摇头,“其实,那污迹是什么一点也不重要。关键在于,它是怎么来的。”“什么意思?”

洛平与我对视一眼,似在询问我的看法。

我会意地点头,表示同意。“我并不太了解女性的生活习惯。不过,对于一个年轻女孩子来说,总不至于挎着这样脏兮兮的包包出门吧。特别是这种昂贵的名牌货,无论如何也该爱惜一些。”“会不会是摔倒时粘到的?”“虽然不能排除那种可能,但如果你把左手的食指和中指分别摆在污渍的位置,我相信就算是大智警长,也能得出另一个结论。”

警长大人真的伸出手,隔着密封袋扶了上去,紧接着,“哦”的一声低叹。“原来如此,左手扶上去,右手刚好可以拉开挎包的拉链。”“您终于明白了。”“就是说,污迹是罪犯翻找财物时弄上去的。手还真是脏呢!”“您又搞错方向了。”“哎?”“如果罪犯的手很脏,被害人的颈部应当也会发现污迹才对。可事实并非如此。况且——行窃时不要留下指纹这种事情,就算是外行人也想得到吧?”“难道说,是手套——犯人翻找财物时戴了手套!”“是手套没错,而且是黑色的胶皮手套。”“咦?”大智警长眨巴了下眼睛,“连颜色都看得出来?”“不需要看也知道。”洛平笑,“按照一般经验,垃圾回收工人工作时,都会戴那种手套。”8

找到名为金正哲的垃圾回收工并不困难。他离开现场没多久,又被带了回来。

金正哲是个四十岁上下的韩裔男子,身材瘦高,模样有些木讷,穿着皱巴巴的连体工作服,脏兮兮的黑色胶皮手套挂在腰带上。

刚开始,他多少还有狡辩的意图,顽抗期不超过五分钟,就在侦探和警察的联手盘问下,老老实实地招了供。

按照金正哲的供词,在发现尸体后,他第一时间报了警,但在等待警方到达的时间里,败给了贪欲。

前不久,他和妻子离了婚,目前暂时借住在同事的公寓。他看到地上的挎包似乎很值钱,便偷偷翻看了包里的物品,发现只有五百元现钞、一些零钱和一部手机。可看都看了,少了东西也说不清,他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把现金和手机放进口袋。

招认了罪行的回收工失魂落魄地跪在地上,支支吾吾地哭诉不止,大体是说——确实偷了东西,但没有杀人。

大智警长摇头,叫下属给金正哲戴上手铐,罪名涉嫌盗窃、破坏犯罪现场以及谋杀。当然,我和洛平都很清楚,杀害晓橘的罪犯另有其人。警方应该也自有判断。

为金正哲提供住处的那名同事证实,早晨六点半之前,金正哲一直在公寓里呼呼大睡。七点半的时候,两人才到达公司,领了废品回收车的钥匙。回收公司的工作人员证明了这段证词。金正哲有足够的不在场证明,证明他与被害人的死亡无关。

下午的时间,我、洛平、大智警长一直坐在警车里。黑色的福特商务车成了临时建立的搜查部。

两名刑警走到警车旁,朝警长行了礼。

他们刚刚走访了周边的住宅和商铺。昨夜在巷口便利店值班的店员有两人——三十五岁的店面经理藤春虎和不到二十岁的兼职女学生杜明慧。藤经理整夜都待在办公室里,对外面的情况不甚了解。杜明慧则表示,今天早间时段,店里非常冷清,直到七点过后才开始有顾客光顾。在此之前,她一直趴在收银台上看小说,并未发觉任何异常情况。直到警车出现,她方才知道发生了案件。

周围居民的证词也大抵相似。由于是周末,大部分居民还在睡觉,即便已经起床,也没有注意到任何异常。总之,这是一个平静得不能再平静的早晨。

大智警长点点头,合起笔记本,又问:“被害人昨晚的行踪是否已经查明?”“这个倒是有些消息。”一名警员回答,“我们询问过被害人的大学室友,昨晚八点之前,被害人一直待在宿舍里。八点钟左右,被害人接到一通电话,似乎有什么急事,便匆匆离开了寝室,再没有返回。之后的具体行踪,我们仍在调查之中。”“好吧,有了消息立刻通知我,要尽量查出昨晚与被害人有过接触的人。”“等等,警官。”我突然开口,叫住正要离开的警员,“那个室友有没有提到,被害人离开宿舍之前,是否有化妆?”“化妆?”警员不解。“很浓的那一种妆容——大概类似朋克风格的?”“这倒没有听说,只知道她接了电话后立刻就离开了,就算有化妆,也不是在宿舍里吧。”“服装呢?”“服装?”“她离开宿舍时所穿的服装,是否与案发时的一致?”“这个——”警员显出几分尴尬,“如果需要的话,我现在可以打电话问一下。”“麻烦你了。”

我道了谢。刑警不好意思地点点头,走到旁边掏出手机。“申老弟,你是不是想到了什么?”大智警长不无期待地问道。“啊,不,只是——”

晓橘昨晚的打扮,完全不符合她平日的风格。她本是个朴素保守的女孩子,不要说烟熏妆和黑丝袜,就是裙子短一些都会感到不自在。很难想象她会穿成那种样子。当然,并不能排除我们分开的日子,她的喜好发生了改变,可即便是这种改变,依然令人在意。“申先生!”刑警挂断电话,跑了回来,“被害人离开宿舍时,基本没有化妆,身上穿的也是日常的休闲服装。与死亡时不同。”“果然是这样吗?”

如此看来,晓橘是在什么地方特意换了衣服后才来到酒吧的。那么,她和我在酒吧的相遇,也很难看作巧合。我依稀记得,晓橘曾在卧室提到过某个“他”,而这个他,与昨天晚上给她打电话的人,是同一个人的可能性很大。

那么,这个家伙究竟是何方神圣,和晓橘的死又有何关联?

我皱起眉头。“到底怎么回事?”大智警长急躁起来。

洛平也从座椅上直起身体。

看来,必须公开昨晚的实情了。“大智警长,”我深吸了一口气,又长长地吐出,“很抱歉隐瞒到现在——其实昨晚,我和被害人见过面。”“申老弟,你说什么?”大智警长似乎不大相信自己的耳朵。

我点了下头,缓缓回答:“具体而言,昨夜,被害人一直和我在一起,直到今天凌晨时才分开。”“喂,你怎么早不说!”洛平坐不住了。“一直没有机会。”我低下头,“而且,和前女友过夜这种事,也不是那么容易说出口的。可毕竟有可能与命案相关,不能再隐瞒了。”“可是你——”

洛平盯着我,一脸凶神恶煞的表情。

作为与被害人最后接触的人,我的证词至关重要。甚至说,就算警方把我视为犯案嫌疑人,也并无不合理之处。我越是拖沓,嫌疑也就越大——洛平想必也是因此,才露出那种严厉的表情。“对不起。诸位。是我不好。”我低声道歉。“算了,洛平老弟。”大智警长劝了劝洛平,继而对我说,“申老弟,还得请你将昨晚发生的事情详细告诉我们。”“当然。”我咽了咽口水。嘴上虽说没问题,心里其实千万个不愿意。昨晚的经历,对我来说无疑是种煎熬,要我把这份煎熬转述给他人——简直像把自己血淋淋的内脏取出给别人看一样。“昨晚我喝了酒,有些记忆很模糊,但我会尽可能详细相告。事情大概是这样——”

我不知道自己的叙述是否清晰。很多记忆本就残缺不全,还有一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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