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面人(化境文库)(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1-08-03 11:27:46

点击下载

作者:(法)维克多·雨果著,李玉民译

出版社:天津人民出版社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笑面人(化境文库)

笑面人(化境文库)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笑面人(化境文库)作者:(法)维克多·雨果[著],李玉民[译]排版:昷一出版社: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时间:2018-05-01ISBN:9787201134239本书由杭州果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

本书保留原版习惯用字、通假字和标点用法。人名地名等亦保留原译法。第一部大海与黑夜开卷两章第一章吾是熊1

吾是熊与何莫人友谊甚笃,亲密无间。吾是熊是一个人,而何莫人则是一匹狼。他们两个性情相合。狼的名字是人给起的,而人的名字,很可能就是他自己起的:他认为“吾是熊”适于他本人,也认为“何莫人”适于这只野兽。这个人和这匹狼相结合,能给集市和教区的节庆添彩,也能吸引行人聚集在街头巷尾,满足各地方人都有的爱听逗闷子,爱买假药、水货的需要。那只狼特别驯良,充当随从又像模像样,大家见了都很开心。观赏驯服的动物总是一件乐事。观看五花八门驯化的动物列队而过,就能给我们以极大的满足感。这就是为什么国王护卫队所经之处,总有那么多人围观。

吾是熊与何莫人从一个十字街头,辗转到另一个十字街头,从阿伯里斯特威斯的那些广场,又辗转到耶德堡的一座座广场,从一个地方走到另一个地方,从这个郡走到那个郡,从一座城市走到另一座城市。吾是熊睡在一辆大篷车里,何莫人训练有素,白天拉车,夜晚守护。遇着难走的路段,或是上坡,或是辙沟太多,或是过于泥泞,人也把绳套斜挎在肩,同狼亲如兄弟,肩并肩拉车。他们就这样相濡以沫,渐入老境。他们走到哪儿就在哪儿夜宿,无论是撂荒田、林间空地、岔道口路边、村头、镇子城门口,还是菜市场、公共槌球场、园子边上、教堂前面的广场。那辆大篷车一旦在集市找个空地儿停下来,大妈大嫂们都张着大嘴跑来,等看热闹的人围成一圈,吾是熊便开始摇唇鼓舌,何莫人则随声附和。何莫人嘴上衔着一个木碗,彬彬有礼地向观众收钱。他们就这样谋生。这匹狼有学问,人也一样。狼是由人训练出来的,也许主要靠自学成才,通过斗嘴耍把戏,既增长本领,又增加收入。——吾是熊常对他的朋友狼说:“你可千万别退化成人啊!”

狼从来不咬人。而人有时难免要动口。至少,吾是熊有上嘴咬的意图。吾是熊特别愤世嫉俗,他做起街头艺人,就是要表明他这种恨世的态度。也同样为了谋生:吃饱肚子是硬道理。此外,这位恨世的卖艺人还是医生,不知是想多种经营,还是要自我完善。当医生还不算什么,吾是熊还能讲腹语。别人只听到他讲话,却不见他嘴唇动弹。他模仿任何人的语音和声调,都让人莫辨真假,以为听见本人在说话。他一人一张嘴,就能发出一群人的嗡嗡议论,这使他赢得了“腹语大师”的称号,他也坦然接受。他能学各种鸟鸣叫,诸如斑鸠、鹪鹩、俗称啾啾鸟的云雀、白胸脯的乌鸦,全是同他一样的候鸟;他到了运用自如的程度,时而能让人听见人声喧闹的广场,或者充斥各种牲畜叫声的牧场;时而狂风暴雨,犹如铁马冰河,时而又纯真宁静,好似拂晓时分。——不过,这种技艺虽然少见,但确实存在。如上世纪[1]有个名叫图译尔的人,曾在布封的手下做事,掌管动物园,他就能仿声,学人畜混杂的喧嚣以及百兽的各种叫声。——吾是熊很有洞察力,又极富好奇心,总是特立独行,爱发怪论,即我们所说的无稽之谈。可是他却一副深信不疑的样子。这样大言不惭,正是他狡猾的表现。他还会看手相,随手翻开书便可下结论,预言命运,告诫说路上撞见黑骒马就有危险,正要出远门时,听见一个不知您去哪儿的人呼唤,就更是凶多吉少了。他自称是“迷信贩子”,还常说:“我和坎特伯雷大主教的差异,就是我供认不讳。”结果有一天,这话传到大主教的耳中,他自然气愤,便派人叫吾是熊去一趟。吾是熊非常机灵,当即就背诵一遍自编的圣诞讲道。大主教听得入了迷,也就消了气;他还用心记下,据为己有,并上祭坛当众宣讲,作为专著发表。有鉴于此,他也就宽恕了吾是熊。

吾是熊行医,有时也能治好病,这不言而喻,或许歪打正着。他常用辛香类的草药,熟识各种草药的药性,善于发掘大批为人所不屑一顾的草木深藏的药力,如带果实的榛树枝、白色泻鼠李、接骨木、荚蒾、刺李、铁线莲、鼠李。他使用毛毡苔治痨病;采摘蓖麻时,下枝部分做泻药,上枝部分做催吐药。他还用俗称“犹太耳朵”的树瘤诊治咽喉肿痛。他懂得哪种灯心草能治牛疾,哪种薄荷能治马病。谁都晓得曼德拉草分雌雄两种,他则掌握哪种能美容,哪种能治病。他还会些偏方。他使用蝾螈毛治愈了烧伤:据普林尼记载,尼禄当年有一条毛巾,就是用蝾螈毛编织的。吾是熊拥有一只曲颈瓶和一只长颈瓶,用来制药,制出万灵药出售。据说,从前在贝德勒姆,他曾被关进过大牢,说他精神失常了。但是被关进去不久人们便发现,他无非是个诗人,也就把他放了。那段经历很可能不确切:我们所有人,谁都有过诸如此类的传闻。

其实,吾是熊不过是半瓶醋,但是人还算有品位,又是个拉丁文[2]老诗人。他的学识表现在两个方面:既行希波克拉底之医道,又作[3][4]品达罗斯式的诗章。他文笔浮华,直追拉潘与维达。他若是创作耶稣会教义悲剧,成就绝不会逊于布胡尔神父。他精熟前人诗歌的古老节奏与格律,从而独创出各种形象,还掌握一整套古典的譬喻。两[5]个女儿在前,母亲在后,他说这是扬抑抑格;父亲在前,两个儿子在后,他说这是抑抑扬格;一个小孙子走在祖父母中间,他则说这是[6]扬抑扬格。如此博学还得挨饿,真是可悲可叹。萨莱诺学派主张“少吃多餐”。而吾是熊则少吃,也难得吃顿饭,这句箴言他遵从半句,违抗半句。不过,这要怪公众,他们不是那么踊跃前来捧场,到场的人也不怎么买他的灵丹妙药。吾是熊常说:“一句格言当一吐为快。狼在嗥叫中得到慰藉,羊有了羊毛便有了安慰,同样,树林有莺,女人有爱情,哲学家则有感悟性的警句。”

如有必要,吾是熊也编些小喜剧,自导自演,还颇像样子,这有助于出售药物。他的大作中有一篇英雄牧歌,赞颂胡格·密德尔顿骑士,讲述在1608年,那位骑士如何将一条河流引至伦敦。当初,那条河静静流淌在哈特福郡,距伦敦有六十英里。密德尔顿骑士到了那里,占据河流;他带去的六百名壮汉,配有铁锹尖镐,一齐动手挖土,这段深挖,那段填高:有的地段填土高达二十尺,有的地段则挖下去三十尺深,半空还要架起木制引水槽,沿线修建的石桥、砖桥、厚木板桥,计有八百座。忽然一天早晨,这条河流进缺水的伦敦。吾是熊将所有这些极普通的细节,完全改编成一篇美妙的牧歌,主人公便是泰晤士河与瑟彭泰恩河。老河邀请小河进家门,让出自己的床位,这样对小河说:“我已到老耄之年,再难讨女人欢心了,但是我相当富有,足可以酬答她们。”

这样表现胡格·密德尔顿先生自筹资金,完成全线引水工程,手法高妙而风雅。

吾是熊独白的本事堪称绝活儿。他天性就不合群,却又爱饶舌,既不愿意见任何人,又需要同人交谈,别无他法,就只能跟自己谈话,自行其乐。凡是孑然一身的人都有体会,自言自语正合天性自然。话憋在心里难受。对着空间高谈阔论,是一种发泄方式。独自一人高声说话,就能产生同心中的神对话的效果。大家也知道,苏格拉底就惯常这样做:独自纵论畅谈。路德也是如此。吾是熊也效仿这些伟人。他自有分身术,充当自己的听众。他自问自答;他自我赞扬,又自我折辱。他在大篷车里当街自言自语,来往行人听见了,他们自有辨识聪明人的方法,于是就说:“这是个白痴。”上面说过,他时常辱骂自己,但有时也为自己讲些公道话。譬如有一天,他又冲自己进行一场演说,就有人听见他朗声说道:“我研究过植物,探索其中所有秘密,研究茎、胚芽、萼片、花瓣、雄蕊、心皮、胚珠、子囊、孢子囊、子囊盘。我深入探察了染色素、渗透性以及食糜性,即探究颜色和气味的形成。”

由吾是熊颁发给吾是熊的这份证书,当然有点自鸣得意;不过带头向他抛石块的,却是根本没有深入研究过染色素、渗透性和食糜性的人。

所幸吾是熊从未到过荷兰。荷兰人肯定要给他称体重,照正常人的体重偏重或者偏轻,那必是巫师无疑。标准体重,荷兰人明智地用法律确定下来。这种办法真是无比简单,又无比灵便。不管怎样,他生活非常穷苦,非常艰难,在树林里结识了何莫人之后,便对流浪的生活产生了兴趣。他同这匹狼搭伙,两个到处流浪,过上漂泊不定的生活。他心灵手巧,又有准主意,干什么都有两下子,治病救人,还真有几次妙手回春。大家都把他视为善良的江湖艺人,不错的医生;不言而喻,在别人眼里,他也算个魔法师,略微有点儿,并不过分。因为当时,魔法师被认为是魔鬼的朋友,可不是什么好事。老实说,吾是熊特别迷恋药物学和植物,经常钻进茂密的矮树林中采草药,光[7]顾生长路济弗尔生菜的地方,就置身于险境了,很可能像参议员德·朗克尔所指出的那样,在朦胧的夜色中,猛然撞见一个从地下冒来的人,而那个人“瞎了右眼,没披斗篷,腰挎佩剑,赤着脚穿云鞋”。不过,吾是熊举止性情虽说古怪,但是雅人深致,不会呼风唤雨,也不会装神弄鬼,罚一个人跳舞直至累死,或者让人做清晰的、悲切的噩梦,让公鸡长出四只翅膀。他没有这类歹毒的念头,也做不出某些卑劣的事来。譬如有人生来没学过,就能讲德语、希伯来语或者希腊语,这是大奸大恶的征兆,或是性情抑郁所引发的病症。然而,吾是熊讲拉丁语,那是因为他学会讲了。他绝不会贸然讲叙利亚语,只因他不会讲,况且,事实证明,叙利亚语是巫魔舞会上的用语。在医学[8][9]上,他也有正确的好恶,喜欢加利安而不是卡尔达诺:卡尔达诺固然学识渊博,但是与加利安相比,不过是一条蚯蚓而已。

总而言之,吾是熊绝不是个在警察局挂了号的人。他的大篷车长宽足够他睡觉的,他就睡在装一口袋旧衣服的普通木箱上。他还拥有一盏手提灯,好几副假发和一些日常用具。用具都挂在钉子上,其中有几件乐器。他还有一张熊皮,每逢重大演出的日子就披上,称这是化妆。他常说:“我有两张皮,这张才是真的。”随即亮出他的熊皮。大篷车属于他和狼。除了他的大篷车、他的曲颈瓶和他的狼,他还有一支笛子和一把低音古提琴,能用来演奏出相当动听的乐曲。他的药酒也是自己制作的。他依仗这些才能,有时也能混顿饭吃。篷车顶上有个洞,探出去生铁炉子的烟筒。铁炉将靠近的木箱烤焦了一点儿。炉子分上下膛,吾是熊在上面熬制灵丹妙药,在下面烤土豆。夜晚,狼锁着颇长的链子,就睡在大篷车下面。何莫人的皮毛是黑色的,吾是熊的毛发则花白了。吾是熊有五十岁,没准儿到了花甲之年。他乐天知命,正如上文所讲,哪怕以土豆充饥也不在乎,尽管这是给小猪和囚犯吃的垃圾食品。他吃着土豆,心中愤愤不平,但是又认命。他细挑身材,并不高大,平时弓着背,一副忧郁的神态。老人身体伛偻,正是生活挤压的结果。他一生苦命,是大自然的安排,想笑一笑很难,要哭一哭,也始终没有办到。他缺乏眼泪的安慰,也得不到欢笑的乐趣。一位老人,就是一处有思想的废墟。吾是熊就是这样一处废墟。走江湖的摇唇鼓舌、算命先生的枯瘦身材、装满火药的暴躁性格,这便是吾是熊。他年轻时作为哲人,曾在一位勋爵府上当门客。

那是一百二十年前发生的情况,那年头的人,身上的狼性要比现在多一些。

也不是多很多。2

何莫人不是一只普通的狼,从它爱吃枇杷果和苹果那口来看,它像只牧羊犬;再看它那油黑的皮毛,就会把它当作非洲的四趾猎狗;可是听它轻得如吠声的嗥叫,又会以为它是只智利狗;不过,还没有人仔细观察过这狗样的眸子,不能肯定它绝不是一只狐狸。何莫人是一只地地道道的狼:它身长五尺,即使在立陶宛,也算得上大个头儿的狼了。何莫人非常健壮,它那眼睛斜着看人,但是这怪不得它;它的舌头都很柔软,时常舔舔吾是熊。它的脊背上长着一长溜儿短短的硬毛,整个身子很瘦,保持森林野兽正常的体型。在认识吾是熊,拉[10]上篷车之前,它一个晚上,轻轻松松就能跑四十法里。吾是熊是在荆棘丛中的溪流边上遇到何莫人的,见它正捕虾子,很赞赏它那沉着而审慎的样子,认定它是真正纯种的库帕拉狼,那种类又称食蟹狗。

吾是熊让何莫人拉车,认为比驴合适。他不肯用驴子拉他的篷车,觉得那是大材小用。此外,他还发现驴子是不大为人理解的思考者,有时它听到哲学家净讲蠢话,便不安地竖起耳朵。生活中添一头驴,就等于在我们和我们的思想之间,插进来一个第三者,实在碍手碍脚。吾是熊跟何莫人交朋友,认为比狗好,跟狼远交的友谊更为难得。因此,有了何莫人,吾是熊就感到足够了。对吾是熊来说,何莫人不止是伙伴,而且是同类。他常拍着何莫人瘪瘪的肋部,说道:“我找到我的第二卷本了。”他还说道:“我死了之后,谁若想了解我,只要研究何莫人就行了。它将是我留在世上的复件,与原作完全吻合。”

英国的法律对林中野兽可不怎么宽容,随便就可以找碴儿,无端[11]指控这只狼竟敢大摇大摆进城来闲逛。不过,爱德华四世颁布的一条法令,赋予“家仆”以豁免权:“凡随从主人的家仆,可以自由来往。”而何莫人也能享受这种豁免权。此外,在斯图亚特最后几代[12]国王统治时期,对狼的限制也宽松了一些,只因朝廷命妇豢养宠物,喜狼而不喜犬了,养小狼渐成风气:那种别名“阿敌夫”的科尔萨克狼,体大如猫,是花高价从亚洲购置来的。

吾是熊将自己的本领,传授给何莫人一部分,如身子直立,淡化恼怒为坏情绪,转发吼叫成低吠,等等;同样,狼也将自己的拿手活儿教给人:不住房屋,不吃面包,不烤炉火,宁肯待在树林里挨饿,也不愿到权贵的府上受奴役。

大篷车,一种搭木棚的车子,行驶的路线千变万化,却没有驶出英格兰和苏格兰。这辆车有四只轮子,除了狼驾车的车辕,还有人助力用的横木。碰上难走的路段,这根横木就顶用了。车厢虽是用薄木板钉成的,看似鸽笼,却相当结实。车厢正面安了一扇玻璃门,门外有一个小阳台,可以站在上面讲演,算是微型的讲坛。车厢后面安了一扇实木门,晚上关死,插上门闩再上锁。常年经受风雨和霜雪,车子已经看不出当初漆的什么颜色了。对车子来说四季变化,就如同臣子经历改朝换代。车子正面一块板条上,白底儿黑字有一款题词,从前还字迹清晰,日久年深,渐渐模糊难辨了:黄金由于磨损,每年体积要减少一千四百分之一,这就

是所谓的“耗损”。由此推算,世间流通的十四亿黄金,每

年要损耗掉一百万。这一百万黄金化作尘埃,随风飘转流荡,

金原子随着呼吸进入人的体内,积聚到一定量,就使人的意

识滞重了,再与灵魂融合,更使富人变得不可一世,穷人变

得凶狠歹毒。

幸亏上天慈悲,让雨水冲刷这段铭文,使之无法辨读,否则的话,这段又玄妙又明了的黄金哲语,很可能不对那些郡长、警督、宪兵司令,以及司法官员的口味。那年头,可不敢跟法律打哈哈。动不动就说你不忠。法官残酷无情是传统,心狠手辣是惯常的做法。宗教裁判[13]所的法官泛滥成灾。杰弗里斯的儿孙多得很。3

车厢里面还有两篇铭文。在衣箱上方刷过石灰浆的板壁上,用墨水手书了这样一番话:唯此须知男爵贵族院议员冠饰六颗珍珠。子爵以上戴爵冠。子爵戴珠数不计的珠冕;伯爵冠珠饰于帽尖,杂以下珠,

仅有花叶饰;王公则戴十字冕,饰以百合花;威尔士亲王

[14]戴王冠,唯一区别是冕围不合拢。公爵是“地位很高、权势很大的王爷”;侯爵与伯爵则

是“很尊贵并有权势的爵爷”;子爵为“尊贵并有权势的爵

爷”;男爵则是“名副其实的爵爷”。公爵称“殿下”;其余贵族院议员则称“尊爵”。爵士们是不可触犯的。贵族院议员组成上议院和法院,掌管立法与司法。“最尊贵的”高于“尊贵的”。勋爵议员是“法律规定的勋爵”;非议员勋爵则为“礼

仪的勋爵”;唯独身为贵族院议员的勋爵,才是真正的勋爵。勋爵无论面对国王,还是在法庭上,从不宣读誓言。他的话就足以取信。他只说:“以我的名誉保证。”下议院由平民组成,下议院议员被传唤到贵族院时,他

们必须免冠,毕恭毕敬地面见戴冠的贵族院议员。下议院向贵族院呈送议案,必须派四十名议员,呈上时

要深深三鞠躬。贵族院如发送议案给下议院,只派一名文书即可。两院发生分歧时,应在彩色大厅合议;贵族院议员戴冠

冕坐着,而下议院议员则免冠站立。[15]依据爱德华六世的一项法令,勋爵有权个例杀人。

一位勋爵随意杀一个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男爵的地位等同于主教。男爵进贵族院,必须先由国王赐封完整的男爵采邑[16]

baroniam integram。完整的男爵采邑,要由十三又四分

之一块贵族封地构成,而每块贵族封地价值二十英镑,总价[17]

值合四百马克。男爵采邑的标志性建筑,是一座如英国本身一样世代相

传的城堡;换言之,仅在无男嗣的情况下,才能传给女儿,[18]

即传给长女,“尽可能兼顾其他女儿的权益”。男爵获得勋爵资格,撒克逊语称laford,文雅拉丁语称

dominus,大众拉丁语称lordus。子爵和男爵的长子和次子,均可充任王国骑士第一侍

从。贵族院议员的长子,则可优先获得嘉德骑士的勋位,次

子没有这种资格。子爵的长子排在所有男爵之后,但排在所

有从男爵之前。勋爵的女儿均称“夫人”。英国其余闺秀均称“小

姐”。法官的地位一律低于勋爵。执达吏身穿羔皮外套,法官

则穿小松鼠皮袄,是用许多各种白色小块毛皮拼成的,但是

白鼬皮除外。唯独贵族院议员和国王才能穿白鼬皮衣。对一位勋爵不得签发惩罚书。一位勋爵的人身自由不得

侵犯,除非囚于伦敦塔狱中。受国王召见的勋爵,有权在王家猎苑猎杀一两头黄鹿。勋爵在自家城堡里设裁判所。勋爵不应身披斗篷,由两名仆人陪同上街。他出现在公

共场合,必须由大批贵族侍从伴随。贵族院议员乘轿车列队进入议院;下议院议员不得乘

车。某些贵族院议员可以乘坐敞篷四轮马车,前往威斯敏斯[19]

特。敞篷车和轿车均饰有纹章与爵冠图案:这种形式的

车辆只准勋爵使用,是他们尊贵地位的一种体现。只有勋爵团方可对一位勋爵处以罚款,罚款额最多五先

令,而公爵则例外,可以罚十先令。勋爵府上可接待六名外国人,其他英国人只准接待四

名。勋爵可有八桶葡萄酒免税。唯独勋爵可不应视察郡长的传唤。勋爵不纳兵役税。勋爵如果愿意,也可以组建一支军队,并且献给国王,

如阿索尔公爵、汉密尔顿公爵,以及诺森伯兰公爵三位殿下,

都曾这样行事。勋爵只接受勋爵团的管辖。在民事权益的诉讼中,参加审理的法官如果连一名骑士

都没有,那就可以要求延期开庭。勋爵可任命爵府小教堂的主持。男爵可任命三名主持;

子爵可任命四名;伯爵和侯爵可任命五名;公爵则可任命六

名。不得指控勋爵,纵然犯有叛逆罪。不得给勋爵的手打上烙印。勋爵是神职人员,即使他不识字,权利规定他是知书者。公爵所到之处,只要王驾不在,就可以撑着华盖;子爵

仅在府上有一顶华盖。男爵则有一个华盖形状的盖子,饮酒

时可用来托酒杯。男爵夫人面见一位子爵夫人时,有权用一

男士为她提裙裾。每天在王宫为陛下举行盛宴,由八十六位勋爵或勋爵长

子主持,五百人参加的八十六桌宴席,费用由王官周围地区

负担。平民打了勋爵者剁其手。勋爵近乎国王。国王近乎上帝。四海之内莫非勋爵领地。[20]英国称上帝为my lord。

在对面的板壁上,还有一篇题词,书写方式相同,全文如下:一无所有者应满意之事亨利·欧韦柯克,即格兰瑟姆伯爵,在贵族院的席位介

于译西伯爵和格林威治伯爵之间,他每年有十万英镑的收

入。这位爵爷拥有格兰瑟姆露台公馆,完全由大理石建成,

尤以人称走廊迷宫闻名,堪称奇观。其中有萨兰科林大理石

的肉红色走廊,有阿斯特拉罕贝壳大理石的棕色走廊,有拉

尼大理石的白色走廊,有阿拉班德大理石的黑色走廊,有斯

塔雷马大理石的灰色走廊,有蒂罗尔大理石的绿色走廊,有

波希米亚红纹大理石与科尔多瓦贝壳大理石相间的红色走

廊,有热那亚大理石的蓝色走廊,有加泰罗尼亚花岗岩的紫

色走廊,还有米尔维德罗黑白纹板岩的黑灰色走廊、阿尔卑

斯云母大理石的粉红色走廊、诺奈特贝壳大理石的珠色走廊,

以及用角砾大理石砌成的称作廷臣走廊的五颜六色走廊。理查德·劳瑟,即朗斯代尔子爵,在威斯特摩兰有一座

劳瑟公馆,外观十分豪华,那台阶似乎在恭候国王驾临。理查德,即斯卡巴勒伯爵,兰莱子爵兼男爵,又称爱尔

兰的沃特福德子爵,任诺森伯兰和达勒姆郡副郡长与海军副

司令,掌管郡府和全郡,他就拥有斯坦斯特德新旧两块领地。

人们特别赞赏由极华丽的栏杆围成半圆形的无与伦比的喷

泉。此外,他还拥有兰莱城堡。罗伯特·达西,即霍尔德内斯伯爵,他的霍尔德内斯领

地有一座座男爵塔楼,还有一望无际的法国式花园,可供他

驱车游玩,按照英国贵族院议员的规格,要乘坐六驾大轿车,

由两名骑马的青年侍从开道。查理·博克拉,即圣奥尔本斯公爵,又称布福德伯爵、

赫丁顿男爵,任英国驯隼大臣,他在温莎的府邸,跟王宫一

样豪华气派。查理·博德维尔,即罗巴特勋爵,又称特鲁罗男爵、博

德明子爵,在剑桥有一块名叫温普勒的领地,建有三座大宅,

开三扇正门,一扇门拱形楣,另两扇门三角楣。门前通道排

列四行树木。极尊贵而权势极大的菲利浦·休伯特勋爵,贵族院议员,

又称卡埃尔迪夫子爵、蒙哥马利伯爵、彭布罗克伯爵,是坎

达尔、马尔米恩、圣坤丁和彻兰的刻薄的世族老爷,任科努

瓦耶郡和德文郡的锡矿守护、耶稣学院的世袭督察,他拥有

无比奇妙的威尔顿大花园,园中那两座喷泉水池,比笃信基

督教的路易十四国王的凡尔赛宫花园还美。查理·西摩,即萨默塞特公爵,在泰晤士河畔有萨默塞

特府第,能与罗马的潘菲利亚别墅相媲美。厅内大壁炉上摆

放两只中国元朝的瓷瓶,在法国价值五百万。在约克郡,因格拉姆勋爵阿瑟,又称欧文子爵,他拥有

一座纽沙姆寺,从一座凯旋门进入,寺顶宽阔平坦,好似摩[21]

里斯科人建筑的大露台。罗伯特,即费雷斯勋爵,查特莱、鲍彻和洛文的领主,

他在莱斯特郡有一座斯托恩顿一哈罗德公馆,其花园按实测

平面图,形状如一座带三角门楣的神庙;水池旁边方形钟楼

的那座大教堂,也是这位爵爷的。在北安普敦郡,查理·斯彭塞,枢密大臣森德兰伯爵,

拥有阿尔特罗普公馆,大铁栅门的柱子上,安放一组组大理

石雕像。罗彻斯特伯爵劳伦斯·海德,在萨里郡有一座新苑,苑

内雕刻的装饰十分精美,还有赏心悦目的绿树围绕的圆草

坪、一片片树林,以及树林边上一座修得圆圆的小山,远远

望得见山头上那棵大橡树。菲利浦·斯坦厄普,切斯特菲尔德伯爵,在德比郡的领

地布雷德比,建有一座壮观的大钟楼、放鹰台、猎兔林等,

还有形状各异的水池,修长、见方和椭圆者各展美姿,尤其

一池形状如镜子,两束喷泉水柱喷得极高。康华里勋爵,又称埃伊男爵,有一座布罗姆府邸,那座

大厦始建于十四世纪。非常尊贵的阿尔杰农·卡佩尔,即莫尔登子爵,又称埃

塞克斯伯爵,他在黑尔福德郡拥有卡休伯里城堡,呈巨大的

H形,其中猎场可猎的动物极多。奥沙斯通勋爵查理,在米德尔塞克斯郡拥有道利公馆,

客人要穿过好几座意大利式花园,才能到达主楼前。詹姆士·塞西尔,即索尔兹伯里伯爵,在离伦敦二十八

公里处,拥有哈特菲尔德公馆,由四座豪华的楼阁组成,中

心矗立着钟塔,而庭院铺着黑白交错的方石,犹如圣日耳曼

官的庭院。这座公馆正面宽二百七十二英尺,由詹姆士一世

朝的财政大臣、现伯爵的曾祖父建造起来的。公馆里有一张

床,是某一代索尔兹伯里伯爵夫人用过的,可谓无价之宝,

完全是用巴西木制成的:须知巴西木是治蛇咬伤的灵丹妙

药,人称“千影木”,亦即“千人木”。床上书写一行金

字:沃里克并荷兰伯爵爱德华。里奇,有一座沃里克堡,堡

中的壁炉能烧整段橡木。查理·萨克维尔,即伯克赫斯特男爵,又称克兰菲尔德

子爵、多尔塞并米德尔塞克斯伯爵,在七橡树教区有一座诺

尔公馆,大如一座城池。公馆由三座大厦组成,一字排开,

犹如步兵队列。官邸正面有排成楼梯状的十面人字墙。建有

四座角楼的主塔楼下开了一扇门。托马斯·廷恩,即韦默思子爵、瓦尔明斯特男爵,他拥

有一座长渠公馆,公馆里的壁炉、吊灯、凉亭、哨亭、角楼

之多,比得上法国国王的香堡宫。亨利·霍华德,即萨福克伯爵,他在米德尔塞克斯拥有

奥德林公馆,距伦敦将近五十公里,那公馆规模巨大,极为

气派,比起西班牙国王的埃斯科里亚尔宫逊色不了多少。在贝德福德郡,有雷斯特花园别墅,完全自成一统,四

周有高墙和护城河,那园子里一片片树林、一条条溪流和一

座座山丘,主人是亨利·肯特侯爵。在赫里福德有一处汉普顿庄园,主人是托马斯·科宁比

勋爵。庄园的主塔楼高大坚固,有御守的雉堞,它的花园隔

着一片水塘便是森林。在林肯郡有一处城堡庄园,名为格里姆索普,主堡正面

特别宽,依次排列八座高高的尖桩形小塔。庄园布列各种园

子、池塘、养雉场、羊圈、滚球场、按梅花图案栽植的树林、

槌球林荫道、乔木林以及大绣毯似的方形和菱形盛开的花坛、

跑马场、马车驶进城堡之前先绕行的壮阔的环形道。这座城

堡庄园的主人,便是罗伯特,林塞伯爵,沃尔哈姆森林的世

袭勋爵。萨塞克斯郡有一座上园城堡,主堡呈方形,庭院两侧对

称矗立着两座带钟塔的楼阁。城堡主人便是非常可敬的福德,

即格雷勋爵,又称格伦达尔子爵和坦卡维尔伯爵。沃里克郡有一座纽恩汉姆·帕道克斯庄园,园中有片四

方形的鱼塘,而一堵人字墙四面都镶着彩绘玻璃。庄园主登

比伯爵,在德国则称莱茵菲尔登伯爵。伯克郡有一座怀萨姆庄园,它那法国式花园有四座剪枝

的棚架,它那巨大的雉堞塔楼的两侧,护卫着两艘战舰似的

高墙。庄园主蒙塔古勋爵,又称阿宾顿伯爵,他作为男爵还

有一处采邑,那里大门刻着这样一句格言:Virtusariete [22]

fortior。威廉·卡文迪什,即德文希尔公爵,拥有六座城堡,其

中查茨沃思城堡,是一座三层建筑,显出层次感十分鲜明的

希腊风格。此外,这位殿下还有伦敦公馆,而公馆一尊石雕

狮子背对着王宫。基纳尔米凯子爵,也是爱尔兰的科克伯爵,他在皮卡迪

利拥有伯灵顿公馆,花园面积特别大,一直延展到伦敦郊外,

他的另外一处庄园上,建有九所漂亮的住宅。他还有伦德斯

伯格公馆,老楼旁边建起了新楼。博福特公爵拥有切尔西大庄园,庄园里有两座哥特式城

堡、一座佛罗伦萨式城堡。他在格洛斯特还拥有巴德明顿别

墅,那座别墅宛若明星,向外辐射好几条林荫路。非常尊贵

而有权势的亨利王爷,即博福特公爵,同时也是伍斯特侯爵

和伯爵、拉格伦男爵,以及切普斯托的休伯特男爵。约翰·霍利斯,即纽卡斯尔公爵,又称克莱尔侯爵,他

拥有一座博尔索佛城堡,方形的主堡气势非凡。此外,他在

诺丁汉还有豪顿城堡,一座圆形的金字塔矗立在水塘中央,[23]

是再造的巴别塔。克拉文勋爵威廉,又称汉普斯特德和克拉文男爵,在沃

里克郡拥有一宅邸,人称篦子修院,院内的喷泉是英国最美

的。他在伯克郡还有两块男爵领地,一块为汉普斯特德·马

歇尔,主楼正面装饰五盏哥特式壁灯;另一块称阿斯唐园城

堡,坐落在一片森林的十字路口旁。林奈·克兰查理勋爵,又称克兰查理并亨克维尔男爵、

西西里岛的克莱奥尼侯爵,他的贵族院议员资格基于克兰查

理城堡,那是老爱德华于914年为抵御丹麦人而建造起来的。

他在伦敦有亨克维尔公馆,在温莎还有克莱奥尼别馆。他另

有八处领地,一处是在特伦河畔的鲁克斯顿,那里雪花石膏

采石场他有收税权。其余分别为古姆德雷特、洪布尔、默里

康布、特伦沃德雷特,以及有一口甜水井的赫尔-凯尔特、

皮林摩尔及其泥炭沼泽、在瓦格尼亚克旧城附近的雷库尔弗、

在莫伊尔恩利山上的维尼考顿。此外,他还掌管十九个设有

宗教裁判所的村镇,以及整个儿彭尼特查斯地区。所有这些

产业每年给这位爵爷带来四万英镑的收益。詹姆士二世治下一百七十二位贵族院议员,总收入每年

高达一百二十七万两千英镑,占全英国总收入的十一分之

一。

在最后那个名字林奈·克兰查理勋爵的空白边上,吾是熊还亲手加上这样一句批语:叛乱,流放;财产、城堡和领地全遭查封。干得真好。4

吾是熊挺赞赏何莫人。人总是赞赏亲近者,这是一条法则。

吾是熊总在怒火中烧,这是他的心态;而说话总没好气儿,便是他的德行。他对天地万物都不满意,天生就爱唱反调,从坏的方面去看整个世界。无论对什么人,对什么事,他都不会赞美一句。蜜蜂酿蜜,抵消不了蜇人的罪;太阳传播黄热病和吐黑血症,并不能因为阳光催开玫瑰花就一笔勾销。吾是熊在内心里,恐怕也没有少指责上帝。他常说:“显而易见,魔鬼是上了发条的,而上帝的过错,就是打开了发条的机关。”只有对君主,他才会附和一两句,而且自有他喝彩的方式。且说有一天,詹姆士二世将一盏实心金灯,敬献给爱尔兰一座天主堂的圣母。吾是熊带着何莫人经过那里,何莫人则视若无睹,而吾是熊却不免夸赞,忽然对众人朗声说道:“圣母需要金灯,肯定比赤脚的孩子需要鞋子更加迫切一些。”

吾是熊这样“忠诚”的表现,以及对当局明显的敬重态度,很可能得力不小,能让司法官员容忍他的流浪生活,容忍他同一匹狼建立不正常的密切关系。到了晚上,吾是熊出于友情的关切,有时就让何莫人活动活动腿脚,在篷车周围溜达一阵。狼也不辜负这种信赖,显得很“合群”,也就是说混迹人群中间,像一只鬈毛狗那样老实。不过,万一碰到心绪不佳的治安警官,就很可能惹来麻烦,因此吾是熊还是尽量锁住这匹很懂规矩的狼。从政治角度看,写在车头的关于黄金的那段题铭,本来就难以理解,现在更是无法辨认,完全变得一片模糊了,绝不会暴露他的观点。即使在詹姆士二世之后,进入威廉和[24]玛丽的“体面”统治,英国各郡的城镇,仍能见到他的篷车悠缓逡巡的身影。吾是熊无拘无束地旅行,从大不列颠一端行到另一端,兜售他的春药和瓶装药水,同时和他的狼联袂演出街头郎中的闹剧。须知那个时期,英国为了铲除流窜帮伙,尤其要阻截[25]comprachicos,警方撒下了天罗地网,而吾是熊穿行网眼还游刃有余。

再者说,也理应如此。吾是熊不属于任何帮伙。吾是熊只跟吾是熊一起生活,自己只跟自己相处,唯独一匹狼亲热地插进嘴来。吾是熊的抱负,就是当加勒比人,既然无法实现,他就干脆独来独往。孤独者是野蛮人的缩小,尚为文明所接受。人越漂泊不定就越孤独。因而吾是熊不间断地变换地方,认为一固定在某处也就驯服了。他度过的生活,就是走过的旅途。他见到城市的景象,就倍加珍惜那些荆丛、野林、榛莽和岩洞。他进入森林才算到了家。不过,到了城镇广场,嘈杂的人声倒像林中树木的飒飒声响,他没有产生多么强烈的背井离乡之感。在一定程度上,人群也能满足我们对荒野的喜好。他在这辆篷车里感到别扭的,就是它还有门窗,颇像一间房子。这四只车轮上,如能安装一个岩洞,坐在洞穴中旅行,那才达到了他的理想。

前面讲过,吾是熊并不微笑,一笑便是大笑,甚至经常哈哈大笑,但那是苦笑。微笑包含接受的意思,而大笑往往表示拒绝。

他一生的大事就是仇恨人类,这种仇恨不共戴天。他已然明了人生是一件特别凄惨的事,又注意到天灾人祸层出不穷:国王压在人民头上,战争又压在国王头上,瘟疫则压在战争上面,饥荒又压在瘟疫上面,而愚蠢是压在一切上面。他还认定活在世上本身,就是经受一定数量的惩罚,从而确认只有一死才能脱离苦海,因此一来了病人,他就给治好。他有强心活血的药,还有老年人喝了能益寿延年的饮剂。他给人治好残疾的双腿,看到那人又站起来,便嘲讽道:“你站起来了,但愿你在泪谷中行走很久!”他看到一个饿得奄奄一息的穷人时,就把身上的铜子儿全掏给那人,嘴里还咕哝道:“活着吧,穷鬼!吃吧!多活几年!我可不想减免你的苦役刑期。”说罢,他就搓着双手,又补充一句:“我能坑人就坑人。”

行人透过车后的小窗口,能看见篷车顶棚上有一块招牌,从外面能看清牌子上用木炭写的大字:哲学家吾是熊

[1]布封(1707—1788),法国博物学家、作家,著有近40卷的《自然史》。

[2]希波克拉底(公元前460—前377),古希腊医生,有医学之父的美称。

[3]品达罗斯(公元前518—前438),古希腊诗人。

[4]拉潘与维达,二者均为诗人。前者是耶稣会士,后者是意大利主教。

[5]吾是熊恰好说反了。

[6]萨莱诺学派,意大利南方古城萨莱诺,于10世纪创立欧洲最早的医科学校。

[7]路济弗尔,古罗马神话中的启明星(即金星);到基督教时期,人们认为撒旦堕落前名叫路济弗尔。

[8]加利安(约131—201),希腊医生,在解剖方面有重大发现。

[9]卡尔达诺(1501—1576),意大利数学家、医生、哲学家。

[10]法里,法国古代里程单位,1法里约合4公里。

[11]爱德华四世(1442—1483),英国国王,1461年至1483年在位。

[12]斯图亚特,苏格兰世族,从1371年起统治苏格兰;从1603年至1714年也统治英格兰,史称斯图亚特王朝。

[13]杰弗里斯(1645—1689),英格兰法官,以残忍与贪赃而臭名昭著。

[14]威尔士亲王,英国君主的长子称威尔士亲王,此制建于1301年。

[15]爱德华六世(1537—1553),英格兰和爱尔兰国王(1547—1553)。

[16]拉丁文,即“完整的男爵采邑”。

[17]马克,古金银重量单位,1马克价值相当于8盎司黄金。

[18]吾是熊书于板壁空边。——作者原注(引号中的文字原文为拉丁语——译者注)

[19]威斯敏斯特,伦敦的一个区,英国议会所在地。

[20]英文,意为“我的爵爷”。

[21]摩里斯科人,西班牙改信天主教的摩尔人。

[22]拉丁文,意为“勇敢比攻城撞钟更牢固”。

[23]巴别塔,据《圣经》记载,诺亚的后裔要建一座城和一座通天塔,耶和华将世人的语言搞乱,结果塔和城均未建成。巴别塔为混乱之意。

[24]威廉,指英国和爱尔兰国王威廉三世(1689—1702在位)。玛丽,指威廉三世的妻子,英国王后(1689—1694在位)。

[25]西班牙文的变体,意为“贩卖儿童”。第二章儿童贩子1

Comprachicos这个词,现今谁还认识,谁还知道是什么意思呢?Comprachicos,或者comprapequenos,是一群丑陋而古怪的游民,在17世纪家喻户晓,在18世纪则被人遗忘,如今已无人知晓了。[1]Comprachicos好比“继承人的粉末”,是社会特点的一个陈年细节,是人类自古丑恶的一部分。在纵观历史、把握全局的人看来,[2]comprachicos维系于奴隶制的广泛实施。约瑟被他几个哥哥卖掉,就是这类人传说的一章。他们在英国和西班牙制定的刑法中留下痕迹。在杂乱而又模糊的英国各项法律中,我们还可以发现,这种骇人听闻的社会现象留下的种种影响,如同在森林里发现野人的足迹。

Comprachicos,同样,comprapequenos,是西班牙语的复合词,意为“买小孩的”。

Comprachicos就是做贩卖儿童的生意。

他们买儿童,也卖儿童。

他们绝不拐骗。拐骗儿童是另一种行当。

他们弄来孩子干什么?要把孩子变成怪物。变成怪物干什么?为了取乐。

老百姓需要笑料,国王们也同样需要。十字街头一定要有耍把戏的;王宫里也一定要有小丑。在街头耍的叫“活报”,在王宫耍的叫“活宝”。

人为了取乐而付出的努力,有时还真值得哲学家们关切。

在开篇的几页中,我们勾勒出什么图景?最可怕的一部书的一个章节,而这部书可以题为“幸福者对不幸者的盘剥”。

成为大人玩物的儿童,确实存在过(如今还有)。在民风淳朴而残忍的时代,这构成一种特殊的行当。有伟大世纪之称的十七世纪,便是这样一个时期。这个世纪拜占庭特点十分鲜明,拥有被腐化的淳朴和精湛的残忍,可谓文明的一个稀罕的变种,一只装腔作势的老虎。[3]德·赛维尼夫人忸怩作态,谈论什么火刑和车轮刑。这个世纪大肆盘剥儿童,可是,这个世纪的吹鼓手,那些历史学家们,却掩盖了创伤,只让人看到救护者:保罗的味增爵。

要把人制造成玩物,就必须及早动手。一个侏儒,必须从幼小时做起。要表演童趣。可是,一名身子挺直的儿童就不大有趣。有个驼背,就有趣多了。

从而产生一种艺术。要有培育师。一个正常人,经过培育,就变成一个怪物。端正的五官,经过培育,就变成尖嘴猴腮。所谓培育,就是阻碍正常发育,挤压揉搓出一副怪相。制造畸形人也有其规则,堪称一门完整的学科。可以想象成逆向的矫形外科学。天生一对好好的眼睛,偏要矫形成斜视。天生一副端正的面孔,偏要矫形成奇形怪状。天生一副完美形象,偏要矫形恢复毛坯状。在这类行家的眼里,毛坯状才是最完美的。对动物也同样往原形改造,有人就创造出了花斑马——蒂雷纳就骑一匹花斑马。如今,不是有人将狗染成蓝色或者绿色吗?大自然正是我们的画稿。人总是要给上帝的创造添加点儿什么。人修改自然物,有时改好,有时改糟。宫廷小丑,无非是促使人退化为猴子的尝试。倒退的进步。退化的杰作。与此同时,还试图制造出猴人。芭尔伯,克利夫兰公爵夫人,又称南安普敦伯爵夫人,她有一个侍从就是卷尾猴。还有弗朗索瓦兹·萨顿,迪德利男爵夫人,第八位有男爵爵位的贵族院女议员,她在府上喝茶时,是由一只穿着绣金锦衣的狒狒侍候,迪德利夫人叫它“我的黑奴”。卡特琳·西德利,多尔切斯特伯爵夫人,她乘坐绘有纹章的马车去议院开会,车后则站着三只身穿号服、鼻孔冲前的狒狒。还有一位,梅迪纳—科利公爵夫人,在她起来时,红衣主教波卢斯看见她用一只猩猩给她穿袜子。这些提高了身份的猿猴,同受到粗暴对待并兽化了的人,彼此也就找齐了。权贵们想要这种人兽的杂糅,侏儒和狗表现得尤为突出。狗比侏儒个头儿高,两者总是形影不离。狗就是侏儒的搭档,宛若套在一起的两只项圈儿。这种人畜并肩的情景,由家庭的大量遗物所证明,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杰弗里·赫德森画像,他是个矮丑,属于亨利四世的女儿,即查理一世的妻妇,法兰西的亨利埃特。

让人降级,就势必毁容。取缔人格再加上毁容,才算大功告成。当年有些人擅长活体解剖,能从人面上抹去神的形象。康奎斯特博士,阿门街教团成员,伦敦化学用品商店法定检查官,他用拉丁文写了一部书,论述这种伤天害理的外科手术及其方法。如果卡里克弗格斯的查斯塔斯所言不虚,那么这种手术的发明人,正是一个名叫阿文-摩尔的修士,他的名字是爱尔兰语,意为“大河”。

选侯珀基奥的侏儒是个玩偶,或者小精灵,是从海德堡地窖的玩偶盒中蹦出来的,可谓这门实际运用五花八门的学科的一个出色

标本。

以这种方法造出来的人,生活的法则简单到极致:活受罪,奉命给人开心。2

制造的畸形人范围很广,品种也很多。

土耳其苏丹需要畸形人,教皇也需要。苏丹是用来看守他的妃子,教皇则用作替他祈祷。这是特殊的品种,自身不能繁衍了。这种近似的人,在淫乐和宗教上派了用场。后宫和教堂消费同一种类的怪物,在这里面目狰狞,在那里又无比温柔。

那个时代能制造的东西,如今却制造不出来,也难怪英才俊士惊呼人类退化了。现在没人会雕刻活人的肉体,这是因为酷刑的艺术逐渐失传了。在刑术方面,古人技艺高超,现在的人不可同日而语了。这门艺术现在已大大简化,也许不久的将来就要消失了。从前砍掉活人的四肢,开膛破肚,掏出肠子,结果造出怪物,有所发现;这种技艺不得不放弃了,我们享受不到刽子手促使外科取得的进步。

从前那种活体解剖,不仅仅为公共场所制造畸形人,还要为宫廷制造小丑,即宠臣的扩充部分,还要为苏丹和教皇制造阉人。总是花样翻新,层出不穷。

其中一件得意之作,便是为英国国王制造的“鸡人”。

在英国的王宫里,照习惯有一个夜间活动的人,能像公鸡那样打鸣。那个守夜者在别人睡觉时才起来活动,在宫中转悠,每小时准时打鸣,按钟点叫几声,替代报时钟。那个人被提拔为报时公鸡,为此童年时就接受一次喉头手术,正是康奎斯特博士所描述的那种艺术的一部分内容。到了查理二世朝,鸡人因手术后遗症而流口水,朴茨茅斯公爵夫人见了非常恶心,但这一职司还是保留,丝毫也不能削弱朝廷的光辉,于是换了一个没有动过手术的人学鸡鸣。通常挑选退役军官担负这一光荣的职守。在詹姆士二世治下,这一鸡人职守由一个名叫威廉·桑普森的人担任,他学鸡鸣报时每年挣九英镑两先令六便士。

叶卡捷琳娜二世的回忆录也讲述了这方面的情况:距今将近一百年前,在彼得堡,沙皇或女皇对哪个王子不满意的时候,就罚他蹲在王宫的候见大厅,要待数日,遵命学猫叫,或者学孵蛋的母鸡发出咕咕的叫声,还用嘴在地下啄食。

这类时尚已成过去,但也不像人所以为的那样无迹可寻。如今,大臣们为了取悦,总要改变点儿声调,像鸡似的咯咯叫。他们也有不少人在地下捡吃的,且不说还要在污泥里取食了。

国王们是不可能出错的,真乃万幸。因此,他们彼此矛盾的做法,也绝不会让人难以应答。不断地点头称是,就能肯定总是做得对,这样也差强人意。路易十四在凡尔赛宫,既不愿意看到一名学鸡叫的军官,也不愿意看到一位装扮火鸡的王子。能提高英国王家和俄国皇家尊严的东西,太阳王路易却认为同圣路易的王家格格不入。大家知道,他得知亨利埃特公主的梦多么不高兴:有一天夜晚,公主忘乎所以,竟然梦见一只母鸡,贵为王室成员,实在有失体统。高贵的人,绝不[4]应该梦见下贱的东西。我们还记得,博须埃也和路易十四同样气愤。3

上文说明,在十七世纪,贩卖儿童,再加上一种毁容的技艺,也就万事俱备了。儿童贩子做这种生意,也采用这种工艺。他们买来孩子,给这种原材料加一加工,然后再卖出去。

卖儿童的人也五花八门,从要摆脱家庭负担的穷苦父亲,一直到想利用奴隶种群的奴隶主。卖人的事十分简单。时至今日,还有人为维护这种权利而斗争过。我们记得,还不到一百年前,选帝侯赫斯就出售自己的属下,买主英国国王需要把一批人送往美洲卖命。去选帝侯赫斯那里买人,就跟进肉店买肉一样。选帝侯赫斯出售人肉做炮灰。这位王爷将属下挂在他的肉铺里。您还个价,这是要卖的。英国在杰[5]弗里斯大施淫威时期,出了蒙茅斯的惨案之后,许多大领主和缙绅被砍头,或者五马分尸。被处死的人所遗留下的孤女寡母,詹姆士二世全部赠送给他爱妻王后。王后则将那些贵妇和千金小姐卖给纪尧姆·佩恩。国王很可能也拿了百分之几的回扣。令人诧异的,并不是詹姆士二世卖了那些女人,而是纪尧姆·佩恩买了她们。

佩恩买进人口的托词或缘由,便是他有一片荒原需要男子,因而需要女人。妇女是他那套工具的一部分。

卖了那些贵妇,王后陛下获益不小。年轻的卖了大价钱,可是那些老公爵夫人,很可能被佩恩廉价买下了。想想也真叫人难堪,不免产生恼羞之感。

儿童贩子也称为“cheylas”,这是印地语,意思是“拍花子”。

儿童贩子长期处于半隐蔽状态。社会秩序有时出现一片阴影,有利于这种伤天害理的勾当,于是得以保留下来。时至今日,我们仍然看到西班牙出现这样一个帮派,为首的是个西班牙大盗,名叫拉蒙·塞莱斯,从1834年至1866年肆虐,让巴伦西亚、阿利坎特、穆尔西亚三省处于恐怖状态,长达三十年之久。

在斯图亚特王朝时期,儿童贩子与宫廷的关系并不坏。需要的时候,以国家利益的名义还能用上他们。对于詹姆士二世,他们差不多就是一种“统治工具”。那个时期,朝廷认为有些世族碍事并违抗旨意,就干脆腰斩他们,断其旁支,突然除掉其继承人,有时也剥夺一支的财产,传给另外一支。儿童贩子精于易容之术,可为政治所用。毁容破相胜过杀人。固然也有用铁面具的,但那是笨办法。在欧洲总[6]不能到处都是铁面人,反之,那些奇形怪状的卖艺人,倒是走街串巷,见怪不怪了。再说,铁面具还可以卸掉,而皮肉的面具则取不下来。用自己的面孔制成假面具,真是无比巧妙,要戴一辈子。儿童贩子给人加工,如同中国人给生长的树木加工。上文说过,他们都有秘方妙法,各自都有诀窍。失传的艺术。某种发育不良的怪相,就是出自他们之手。看似可笑,却很深奥。他们运用高超的技巧,给一个小孩子加加工,连孩子的父亲都不可能认出来:“他父亲的眼睛也许识不得。”拉辛这样写道,但有个法语错误。有时,他们保留孩子挺直的脊椎,只是重做一张面孔。他们消除孩子脸上天生的特征,就像从一块手帕上揭掉商标。

旨在当街卖艺人的制品,则是以高明之法,使全身骨关节脱臼,变得好像无骨之人。这种方法也制作体操运动员。

儿童贩子不仅毁掉孩子的面容,还要剥夺孩子的记忆,至少全力为之。儿童接受变形手术,一点儿意识也没有。这种可怕的手术只会在孩子的面容上,而不是在思想上留下痕迹。顶多他还能记得有一天,自己被几个大人抓住,后来就睡着了,最后让人治好了。治好了什么?他也不知道。硫磺烧伤和铁器割伤,他什么也想不起来了。儿童贩子进行手术时,先用一种神奇的麻醉药粉,让孩子昏迷过去,丧失疼痛的感觉。这种麻醉药,中国自古有之,如今还使用。我们所有的发明,诸如印刷术、火炮、气球飞行术、蒙汗药等,中国都先有了。不过,这些东西在欧洲一发明出来,就立刻蓬勃发展,变得无比奇妙,可是在中国,却始终死气沉沉,处于胚芽状态。中国是保存胎儿的大口瓶。

既然提起中国,就不妨稍事停留,讲一个细节。在中国,人们一直在探寻这样的工艺:活人造型。一个两三岁的孩子,放进形状相当怪异的坛子里:坛子没盖儿,也没有底,孩子的头和双脚都露在外面。坛子白天立起来,晚上放倒,好让小孩睡觉。孩子在坛子里长大,但长不高,受挤压的肌肉和扭曲的骨骼,逐渐填满坛子里坑坑洼洼的空间。在坛子里生长要持续数年,到了一定时候,身体定型而不可复原了。一旦断定大功告成,怪物造出来了,就打破坛子,放孩子出来,于是就有了一个坛子状的怪人。

这办法很灵便:想要什么形状的侏儒,事先可以定做。4

詹姆士二世容忍儿童贩子存在,有一条重要的理由,就是能为己所利用。至少,他利用过不止一次。人不能总无视自己鄙视的东西。这种下三滥的行当,对于人称政治的上层行当来说,有时也能成为不二法门,因而当局任其微贱,绝不追逼迫害。只是稍稍留意,绝不严密监视。可能有用得着的时候。法律闭一只眼,国王则睁一只眼。

国王有时甚至承认,自己参与其谋。这表明君主的恐怖统治多么肆无忌惮。毁了容的面孔又打上百合花的烙印;他们给孩子破了相,消除上帝的标记,却打上了国王的标记。从男爵雅各布·阿斯特利骑士,梅尔顿爵爷,诺福克郡警官,他家就卖出一个孩子,而那位警官早就用烙铁在那孩子的前额打上一朵百合花的烙印。有时候出于某种原因,买主执意要看到,派作新用场的孩子得到了朝廷的许可。在这[7]方面,英国总是极大地抬举我们,在私人事务中使用百合花徽。

儿童贩子作为一种行业,同一种狂热的帮会则有差别,他们倒像印度的勒人教派。他们成帮结伙,一起生活,颇似走江湖的,但卖艺不过是幌子,只为流动方便。他们随处扎营住宿,一个个神态严肃,样子很虔诚,与其他流浪人群毫无共通之处,绝不是鸡鸣狗盗之徒。在很长一段时间,老百姓都错把他们当成西班牙的摩尔人,或者中国的摩尔人。须知西班牙的摩尔人善于制造假币,而中国的摩尔人尽是窃贼。儿童贩子既不造假币,也不是扒手。他们全是规规矩矩的人。不管别人怎么看,他们有时确实非常小心谨慎。他们推开门进屋,同人讨价还价,如数付钱,才把孩子带走。正正经经地做买卖。

他们来自各国,有英国人、法国人、卡斯蒂利亚人、德国人、意大利人,统一称作comprachicos,四海之内皆兄弟。思想一致,迷恋同一事物,同一行业一道经营,因而融为一体。来自地中海东岸的人代表东方,来自地中海西岸的人代表西方,以这种帮派义气结合起来。在他们当时,许多巴斯克人同许多爱尔兰人交谈;巴斯克人和爱尔兰人彼此能明白,他们讲古老的腓尼基土语;此外,信天主教的爱尔兰同天主教的西班牙,关系也很密切。正因为这样密切的关系,一位爱尔兰国王,威尔士人布拉尼勋爵差一点儿走上伦敦的绞刑架,结果又造出一个莱特里姆郡。

儿童贩子的组织,与其说是个流浪部落,不如说是个帮会,与其说是个帮会,不如说是一堆乌合的残渣。他们以犯罪为营生,集天下卑劣恶毒之大成。他们是一群丑角儿,穿着五花八门的破衣烂衫。接纳一个人,无非缝一件破衣裳。

四处游荡,正是儿童贩子的生存法则。在一个地方出现,随即又消失。只因不扎根,才处处得人容忍。在这些王国里,他们的行当即使能为朝廷效力,必要时还可能匡助王权,可是,他们仍难免遭突然打击。国王们利用他们的艺术,却让艺术家去服苦役。这样反复无常,正是国王随心所欲的表现。因为,我们高兴如此。

滚动的石头不长苔藓,流动的行业攒不了钱。儿童贩子都很穷苦。他们很可能像那个骨瘦如柴、衣衫破烂的巫婆那样,看到火刑台的火炬点燃了也会哀叹道:“实在得不偿失!”不过,幕后指挥他们的头儿,大批量买卖儿童的经营者,也许十有八九非常富有。然而,事过已经两个世纪,这情况就很难查清了。

上文讲过,他们是个帮会,内部有帮规,有誓言,还有各种程式,几乎可以说有独特的魔法。如今,谁打算进一步了解儿童贩子的情况,只要去比斯开和加利西亚走走就行了。那里有许多巴斯克人,山区还保留他们的传说。时至今日,在奥亚尔孙、乌尔比斯通多、莱索、阿[8]斯蒂加拉加,还有人谈论儿童贩子。而且在那一带,母亲吓唬哭闹的孩子,就这么说:“当心啊,孩子,再闹我就叫儿童贩子来了!”

儿童贩子同茨冈人、吉卜赛人一样,相互时常约会见面,那些头儿也不时举行秘密会谈。十七世纪,他们有四个主要聚会地点:一个是西班牙的潘科尔博隘道;一个在德国的迪基希附近,一块名为“坏女人”的林间空地——那里有两幅浮雕神秘莫解,一个有头的女人和一个无头的男人;一个在法国的波旁莱班附近,博尔沃·托莫纳神圣老林的小土岗,岗上立着一尊高大的“大棒希望”石雕像;还有一处在英国约克郡的克利夫兰,在吉斯伯劳的侍从官威廉·查洛纳的花园墙外,即在方塔和辟有尖拱圆门的大山墙之间的夹道。5

英国的法规,对流浪汉一向很严厉。英国哥特式的立法,似乎受这一原则的启发:“流浪汉比流浪的野兽更可怕。”特别法规有一条给无家可归的人这样定性:“比眼镜蛇、恶龙、猞猁和鳍蜥更危险。”英国长期担心吉卜赛人,要像消灭狼群那样肃清他们。

在这一点上,爱尔兰人不同于英格兰人,他们称狼为“我的教父”,求神保佑狼健康活着。

不过,正如我们看到的那样,英国的法律却容忍驯化了的,变得类似家犬的狼,也同样容忍有职业的、变成良民的流浪汉。街头艺人、流动剃头匠、江湖郎中、走街串巷的货郎、萍踪无定的学者,他们都有谋生的行当,也就没人找麻烦。他们差不多是例外,除了他们,一个流浪的人无所事事,可就让法律害怕了。一个过路人居心叵测,可能与你为敌。那时候,大家还不懂得“游逛”这种现代事物,仅仅知道“徘徊”那种古代事物。“其貌不扬”,这句话不知为什么大家都懂,但是谁也抓不准意思,却足以让人揪住那人的脖领。“你住在哪儿?”“你是干什么的?”假如他答不上来,那么等待他的就是严厉的惩罚。铁和火是法典的规定。法律就要给流浪汉打上烙印。

由此便产生一种真正的“可疑者法律”,在英国全境施用于流浪的人,即有机会就要干坏事的人,尤其用以驱逐犹太人和摩尔人,法国驱逐新教徒不可同日而语。至于我们,我们也绝不会把轰赶猎物同迫害人混为一谈。

再强调一遍,儿童贩子和吉卜赛人毫无共同点。吉卜赛人是个民族,而儿童贩子则是各民族的大杂烩,我们说过是一堆残渣,也是一盆不堪入目的浊水。吉卜赛人有自己民族的语言,而儿童贩子只有一种行话、各种方言土语的杂糅;所有语言混杂起来,便是他们的语言;他们讲的就是一种嘈杂语。他们也像吉卜赛人那样,最终还是形成一个群体,在各民族之间游走流窜;不过,维系他们成一体的不是种族,而是帮会。在历史的各个时期都能看到,人类洪流的两侧,单独流淌着几股有害之人的溪流,向周围散发着毒素。吉卜赛人是一个大家庭,儿童贩子则是一种共济会,而这种共济会没有崇高目的,只有一种可憎的行当。最后一个差异是宗教。吉卜赛人是异教徒,而儿童贩子则是基督徒,甚至是优秀的基督徒。这个帮派虽然由各国人汇聚而成,却在西班牙诞生,在一个笃信宗教的地方诞生的帮派,自然应当是优秀的基督徒。

而且,比基督徒还正宗,他们是天主教徒;比天主教徒还正宗,他们是罗马天主教派信徒。他们在信仰上十分严谨,保持纯洁,拒绝同佩斯州的匈牙利流浪部落合作。率领那个部落的一位老人手持权杖,而权杖的银球柄上立着一只奥地利双头鹰。

诚然,那些匈牙利人是分立派分子,他们居然到8月27日才庆祝圣母升天节,真是罪莫大焉。

在英国,只要斯图亚特王朝在统治,儿童贩子帮就基本受到保护,上文我们让读者略窥了朝廷的动机。詹姆士二世笃信天主教,大力迫害犹太人,围捕吉卜赛人,但对儿童贩子帮却是好君主。我们已然明白是何缘故。儿童贩子收购活人,国王正是经销商。他们精于此道,让人不知所终。国家利益所需,必须不时地让一些人消失。一个碍事的财产继承人,幼年时就抱走,经过加工,就完全失去了原来的形貌。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下载完整电子书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 2020 txtepub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