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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03 13:3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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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亨利·法布尔 著,王光波 译

出版社:中国华侨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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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

昆虫记试读:

前言

一个人耗费一生的光阴来观察、研究“虫子”,已经算是奇迹了;一个人一生专为“虫子”写出一部皇皇巨著,更不能不说是奇迹;而这部书居然一版再版,先后被翻译成50多种文字,直到百年之后还在读书界一次又一次引起轰动,更是奇迹中的奇迹。著名作家巴金曾这样评价:“它熔作者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以人性观察虫性,将昆虫世界化作供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美文。”这些奇迹的创造者就是法布尔和他的《昆虫记》。

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法国,一本集自然科学和人文关怀于一体的昆虫百科全书——《昆虫记》出版了。在《昆虫记》中,作者将专业知识与人生感悟熔于一炉,娓娓道来,在对一种种昆虫的特征和日常生活习性的描述中体现出作者对生活世事特有的眼光,字里行间洋溢着作者本人对生命的尊重与热爱。该书一出版便立即成为畅销书,在法国自然科学史与文学史上都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它不仅是一部研究昆虫的科学巨著,同时也是一部讴歌生命的宏伟诗篇,被人们冠以“昆虫的史诗”之美称,法布尔也由此获得了“科学诗人”“昆虫界的荷马”“动物心理学的创导人”等桂冠,并因此书于1910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提名。这样的作品在世界上引起巨大轰动,没有哪位昆虫学家具备如此高明的文学表达才能,也没有哪位作家具备如此博大精深的昆虫学造诣。法国20世纪初的著名作家罗曼·罗兰称赞道:“他观察之热情耐心、细致入微,令我钦佩,他的书堪称艺术杰作。”

法布尔数十年间,不局限于传统的解剖和分类方法,选取了蚂蚁、蟋蟀、圣甲虫、大孔雀蝶、蝉等读者感兴趣的昆虫,生动详尽地记录下这些小生命的体貌特征、食性、喜好、生存技巧、蜕变、繁衍和死亡,然后将观察记录结合思考所得书写成具有多层次意味、立体化价值的鸿篇巨制,使昆虫世界成为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文学形态。1923年,《昆虫记》由周作人译介到中国,90多年来一直受到国人的广泛好评。本书译者本着优中选优、独立成篇的原则,精心编就此书,熔思想性、艺术性、文学性于一炉,具有很高的欣赏价值。全书叙述生动,保留了原著的语言风格,并进行了通俗易懂的演绎,为读者奉上一道宝贵的精神盛宴。

更值得一提的是,《昆虫记》除了真实地记录了昆虫的生活,还透过昆虫世界折射出人类的社会与人生。书中不时语露机锋,提出对生命价值的深度思考,试图在科学中融入更深层的含义。

第一卷

第一章 我与荒石园

只为活命,吃苦是否值得?我常常思忖这样的问题。我向来想为自己在荒郊野外准备一间实验室,然而这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何况我每天还要为填饱肚子而费心。凭着我不依不饶四十年如一日与贫苦打交道的勇气,我终于等到了有实验室的这一天。过程无须再提,梦寐以求的实验室终于到手了!为此,我也有更多的闲暇了。想想从前,我真像一个脚上拖着镣铐的犯人。梦想实现并不论早晚。虽然除了那些已经失去的东西,我无悔于这二十年的时光,但同样不再怀有期待——种种世态炎凉令我心灰意冷。虽然当初那广阔无垠的视野如今已经缩小了,并且日益变得狭窄,但我也不用再担心桃子成熟的时候牙齿已经不在。可爱的虫子们啊!

这里是我的梦想之地,我最钟情的地方。那样一块地,哦,一块不太大的土地,然而自成世外桃源一般,有围墙与公路上的诸多麻烦隔开;一块经受雨打风吹的不毛之地,然而是矢车菊和膜翅目昆虫的好去处。没有过往行人的打扰,我可以专心致志地与砂泥蜂和泥蜂对话。当然这种对话是通过实验进行的;既不用消耗时间出远门,又不用伤神到处奔走,只要按照我的计划,设计圈套,然后耐心观察结果就可以了。我的世外桃源,是的,那里有我的愿望和梦想。

放眼望去,四周都是废墟,只有中间矗立着一堵以石灰和泥沙作为基础的断墙——它就是我对科学真理热爱的写照。有人说,我的语言不严谨,说白了,就是没有学院的干巴气。他们总觉得,读起来不费劲的作品就是没有表达真理,那么只有佶屈聱牙的文章才算思想深刻喽。不管你们这些带螯针和盔甲上长鞘翅的小伙伴们有多少,都来为我辩护吧。我跟你们是多么亲密,我观察你们是多么耐心,记录你们的行为又是多么仔细。你们一定会异口同声地作证说,是的。我的作品没有空洞的公式和不懂装懂的白话,只是准确地记录我所看到的,一分不多,一分不少。让那些不懂的人去问你们吧,你们一定会这样说的。我亲爱的虫子们,如果这些对你们不够生动的描述无法说服那些自称“正直”的人,我将告诉他们:“当你们剖开虫子的肚子时,我却在它们活蹦乱跳的时候研究它们;当你们把虫子变成恐怖或可怜的东西时,我让人们爱它们;当你们在实验室里将虫子切碎时,我与蓝天一起听着蝉鸣观察它们;当你们把细胞放进化学反应堆时,我在研究生命的本质;当你们关注死时,我关注生。”再进一步说明吧:博物学对青年来说原本是好专业,却由于科技的发达,已如此令人生倦。与其说我是为了对生命感兴趣的学者、哲学家们来写这本书,不如说我是为了年轻人。我多想让他们热爱这门已经变得恶心的博物学。这就是我坚持实事求是,又不采用学术写法——好像休伦人的土话似的——的原因。

哦,我灵巧的膜翅目昆虫啊,我能否用这份热爱来书写你们的故事呢?我的体力还可以支撑吧?为什么我这么久都对你们不闻不问呢?有的朋友已经在斥责我了。啊,告诉他们吧,告诉我们共同的朋友,并非我健忘、懈怠才把你们搁置一旁;我想念你们,一如我相信节腹泥蜂的巢里还有尚待探寻的秘密,飞蝗泥蜂的捕猎里也有令人惊奇的故事。我缺少的只是时间,还有旁人的支持,好使我能继续跟不幸的命运做斗争。先要活下去,才能够高谈阔论。这样告诉他们吧,他们一定能谅解的。

现在我要做的不是这些,而是要说说我的圣地——它将被我改造成活昆虫实验场。我是在一个荒僻的小山村里找到它的。当地人叫它“荒石园”,就是一块除了百里香和石头之外什么都没有的荒地。这种贫瘠的土地甚至不能通过耕种来改良。不过我的这块圣地里有零星的红色土壤,所以长了些植物,据说从前这里种过葡萄。当我为了种树而挖掘土地时,的确会挖出些根茎,部分时间久远的都已经变成炭了。我唯一能使用的工具是三齿叉。过去的葡萄都没有了真是很遗憾。剩下的百里香,薰衣草,灌栎——它们连成的小荆棘丛人们一抬腿就跨过去了——也都荡然无存。而这些植物对我来说是有用的,它们可以为膜翅目昆虫提供原料。不得已,我只能再把它们种回去。

在这片长期荒芜的土地里,长满了无须我照料的植物。排名第一的是狗牙草——一种可恶的禾本科植物,我与之做了三年斗争都没将它们清理干净;其次是矢车菊,用刺或星形的戟把自己武装起来的它们看起来倔强极了,有两年生矢车菊、丘陵矢车菊、蒺藜矢车菊、苦涩矢车菊,尤以第一种为多。在各种矢车菊的身影中,夹杂着凶神恶煞的西班牙刺柊,像蜡烛台似的,枝丫上绽放着火焰一样的红色花朵,刺茎像钉子那么硬。伊利大翅蓟比刺柊要高,那又直又高的茎有一两米高,头上顶着一个玫瑰色的大绒球。还有一名不能忘记的成员就是刺茎菊科植物。这个家族里恶蓟是老大,浑身是刺的它让采集植物的人不知道从哪里下手;第二种是阔叶披针蓟,它的叶脉边缘像矛头一样;最后是带刺的有玫瑰花结的染黑蓟。在这些蓟类的空隙中,长着荆棘的新枝丫,上面有浅蓝色的果实,拉成绳子状铺在地上。若想观察膜翅目昆虫在荆棘中采蜜,就得穿半高的靴子,不然腿就得被扎出血来。在开满黄色头状花序的两年生矢车菊的地上,刺柊和大翅蓟总是借着土里残留的春雨拼命地生长。更不用说生命力顽强的刺棘了,它早就展示出妩媚的姿态了。但等到干旱的夏天,只要擦根火柴这块地上的枯枝败叶都会燃烧起来。

这就是我的伊甸园——我跟小虫子们亲密无间相处的地方。我可是经过了四十年的奋斗才得到它。它无愧于伊甸园这个称呼。虽说没有一个人愿意撒把萝卜子给它,但它却是膜翅目昆虫的天堂。波多尔佩雷教授是我发现新昆虫后的第一分享者,他对我的捕虫方法十分好奇——我总是能给他很多稀罕的,甚至是新品种的虫子。我不爱捉虫,也不太精通,比起被钉死在盒子里的昆虫,我更喜欢在长着茂密的蓟和矢车菊的草地上工作的虫。

地里的蓟和矢车菊对膜翅目昆虫来说是极大的诱惑。我从没在别的地方见过如此多的昆虫;从事各种职业的昆虫都来这里聚会,猎手、建筑师、纺织工、组装师、泥瓦匠、木匠、矿工,多得我都数不清了。这是什么呢?黄斑蜂。它在矢车菊网般的茎间刮来刮去,最后堆出一个棉花球,并洋洋得意地把它带到地上,用来做装蜜和卵的棉毡袋。那些奋不顾身争夺战利品的是谁?它们是肚子上有黑色、白色或火红色的花粉刷的切叶蜂。它们的目的地是附近的灌木丛。在那里它们将剪下椭圆形的叶子制成能盛放收获品的容器。穿着黑色绒衣的是谁呢?原来是在加工水泥和卵石的石蜂。要在石头上找到它们建筑的房子可不是一件难事。飞来飞去、嗡鸣大作的是谁呢?是定居在旧墙和附近向阳斜坡上的砂泥蜂。壁蜂在干吗呢?一只在空蜗牛的壳里工作;另一只为了给幼虫做圆柱形的房子而啄着干掉的荆棘;第三只想用断掉的芦竹做天然通道;第四只则闲在墙上石蜂的走廊上无所事事。大头泥蜂和长须蜂高高翘起属于雄蜂的触角;毛足蜂在自己采蜜的后足上插了支大毛笔,土蜂的种类繁多,隧蜂的腰细如杨柳……种类太多了,如果把菊科植物中的客人都介绍一遍,那就等于把采蜜族的蜂类都数了一遍。

冤家路窄,采蜜家族和捕猎者们偏偏住在一起。荒石园中,泥水匠为了砌围墙而运来的沙子和石头成了石蜂过夜的好去处。单眼蜥蜴凭借着粗壮的体型总在近处捕猎,无论人或狗都会成为它的猎物。为了守候过路的蜘蛛,它总有自己的洞穴。大耳鸟白身体、黑翅膀,仿佛穿了多明我会的服装,它栖息在高高的石头上,哼着乡间小调。它那有天蓝色蛋的窝应当在某个石头堆里。后来这个讨人喜欢的邻居消失了。比起这位小多明我会修士,我倒是一点也不怀念单眼蜥蜴。

有些昆虫也会在沙子里筑巢。泥蜂清扫门洞,它身后留下的尘土像抛物线一般;朗格多克飞蝗泥蜂把距螽拖走;大唇泥蜂将捕到的叶蝉放入地窖。可惜的是,泥瓦匠又把这些猎手都赶走了。我想,等我哪天搞一个沙堆来,它们就会再回来的。

还是有些虫子没有走的,沙泥蜂没有离开,春天、秋天我都见过它们,在荒石园的小路边的草地上飞来飞去,寻找幼虫。体型大些的则寻觅狼蛛。荒石园里到处都是狼蛛的巢穴——一个竖井似的坑,边上有禾本科植物的茎作为护栏。坑底就是有着令人胆战心惊的、像金刚钻一样闪闪发亮的眼睛的狼蛛。即使对于蛛蜂来说,这样的捕猎都是危险的。现在快看,一个炎热的下午,雌蚁排着队从窝里爬出来寻找奴隶。忙里偷闲,让我们看看蚂蚁是如何围猎的。另一边呢,一堆腐烂的草周围,土蜂没精打采地飞着,然后又一头扎进满是鳃金龟、蛀犀金龟和花金龟的幼虫的草丛里。

可以研究的对象实在太多了,数都数不完。闲置的园子总会被各种各样的动物占据。房前的大池塘里,有村庄的喷泉供水的渡槽源源不断地输入水。方圆一公里的两栖类动物总是在交配季节赶到那里。有盘子大的灯心草蟾蜍,来池塘洗澡约会,背上还披着黄色的绶带;暮色深沉,雌蟾蜍放心地把一串李子核大的卵交给助产士雄蟾蜍。慈祥的父亲带着这袋小生命在池塘边跳跃,它来自远方,只为把卵放入水中,然后再离开池塘,躲起来呱呱歌唱。成群的雨蛙躲在树丛中,如果它们不想叫就去水中嬉戏。五月的夜幕使这水塘变成了吵闹的舞台。在桌前吃不下饭,在床上睡不着觉,必须用些严格的手段来整顿一下。不然怎么办呢?无法入眠的人心肠会变得狠毒。

丁香丛里的是莺;定居在茂密的柏树下的是翠雀;瓦片下的碎布和稻草都是麻雀藏进去的;梧桐树上美妙歌声的主人是南方金丝雀,它的窝只有半个杏子那么大;晚上唱着单调如笛声的歌曲的总是红角鸮;刺耳的咕咕声只能是雅典之鸟猫头鹰发出的。▲黑花园蚁

更无法无天的是膜翅目昆虫,它们占领了我的地盘。白边飞蝗泥蜂把家安在我家门槛的缝隙里,每次跨进家门之前,我得小心别踩坏它们的窝,别踩坏专心致志干活的工蜂们。整整二十五年我都没见过这捕食蝗虫的猎手了。

第一次见它们的时候,我徒步几公里去拜访,而且头上顶着八月火辣辣的太阳。而如今我在自己家门口看见它了,我们成了亲密的邻居。关闭的窗框是长腹蜂的小宅,它贴在墙壁的方石上的窝是土砌的,这种可以捕食蜘蛛的小虫从护窗板上偶然出现的小洞找到了回家的路。百叶窗的线脚上有几只孤单石蜂筑起的窝;黑胡蜂将一个大口短细颈的小土圆顶屋筑在了半开的屏风下。胡蜂和长脚胡蜂更是家中的常客,它们总在饭桌上尝尝葡萄有没有熟透。

这些动物远远不是全部。假如我能跟它们交谈,就能给我孤寂的生命添加一份乐趣。无论是旧识或是新友,它们都挤在我眼前的这一方小天地捕食、采蜜、筑巢。就算要改变观察地点,几步开外的山上就有野草莓丛、岩蔷薇丛、欧石楠树丛。既有泥蜂喜欢的沙层,也有膜翅目昆虫喜欢的泥灰石坡。我之所以逃离城市回归乡村,正是遇见了这些宝贵的财富。

人们在大洋洲和地中海边花许多钱建立实验室,为的是解剖那些没什么益处的海洋小生物;人们使用显微镜、精密的解剖仪、捕猎设备、船、人力、鱼缸,只为知道某种环节动物的卵黄如何分裂,我始终不明白这有什么意义。可是,人们看不起地上的小虫子——跟我们息息相关的小虫子们:有的为普通生理学提供了大量的有效资料;有些破坏庄稼。我们需要一座昆虫实验室,研究不是那种泡在烧酒里的死昆虫而是活着的昆虫,研究这些小虫子的本能、习性、生活方式、劳动和繁衍,无论农学或哲学都需要严肃对待它们。彻底了解蚕食葡萄的虫子的历史,比了解一种蔓足亚纲动物的一根神经末梢是什么样子的更重要。通过实验来区分智慧和本能的界限,通过比较动物学系列的事实来证明,人的理性思维是不是会退化。这些都比甲壳动物触角的节数重要。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一支劳动大军,然而现在我们仍然一无所有。

人们能想到的只有软体动物、植性无脊椎动物。人们投入大量的拖网来探索海底,却对脚下的土地漠然。为了改变人们的观念,我开辟了荒石园作为活体昆虫的实验室。这个实验室不会难为纳税人,一分钱都不用他们掏。第二章 童年的回忆

我的童年时代,无忧无虑,几乎和昆虫不分彼此。那时的我几乎和鸟类一样,充满着对鸟巢、鸟蛋和张着黄色鸟喙的雏鸟的渴望。我喜欢把山楂树当作床,把鳃金龟和花金龟放在一个扎了孔的纸盒里,然后放在那张床上喂养。我很早就被蘑菇那绚丽多彩的颜色迷住了。当那个稚嫩的小男孩第一次穿上吊带裤,被那些不易读懂的书籍吸引时,就好像是我第一次发现鸟窝和第一次采到蘑菇时一样激动。人到了晚年,总是喜欢回忆过去,现在就让我来说说这些重大的事情吧。

中午时分,一窝小鹑正在太阳底下安静地休息,被一位路过的行人惊吓后,急忙四下逃散。这些小鸟像漂亮的小绒球,争先恐后地逃离,转眼消失在荆棘丛中;等四周恢复平静之后,伴随着第一声呼唤,小鸟们又都跑回来争相躲在妈妈的翅膀下。这幅情景唤醒了我那沉睡的童年记忆。我的好奇心开始从那朦朦胧胧的无意识中摆脱出来。在久远的回忆之中,我重新回到了那美好的岁月,那是多么幸福的时光啊。往事就像一群雏鸟,在生活的荆棘中行走时被弄掉了羽毛。有些从灌木中逃出来时头被撞得疼痛不堪,晃晃悠悠的,连路都走不稳;还有些消失不见了,也许已经闷死在荆棘丛的某个角落里;还有些精神依然不错。然而,在记忆里最富有生命活力的依旧是那些最早发生的事。在儿时记忆的软蜡膜上这些事情所留下的印迹,已经变成了青铜般不可磨灭的记忆。

我那天的运气可真不赖,有一个苹果作点心,还可以自由地活动。我打算到附近那座被我当作是世界边缘的小山顶上去看看。那儿有一排树,它们背风站立,就像要被连根拔起似的。它们不停地摇摆着弯腰鞠躬。柔软的脊背引起了我极大的兴趣,今天它们安静地屹立在蓝天下,明天当风吹过时就会摇摆起来。我欣赏它们的淡定,也为它们惊恐不安的样子而难过。它们是我的朋友,我常常能够见到它们。穿过我家的小窗户,我不知多少次看到它们在暴风雨中频频低头摇摆,看见北风从山坡上刮过,卷起滚滚雪暴,这些树们在被撼动的大地上绝望地摇摆。这些饱受摧残的树在山顶上做什么呢?清晨,太阳从淡淡的天幕后升起,发出耀眼的光芒。太阳来自哪里?登上高处,我也许就能够找到答案。

我往山坡上爬去。脚下的草地已经被羊群啃得稀稀落落,幸亏没有荆棘,要不然,我的衣服会被划得破破烂烂,回家后还得为此被家人责问;这儿也没有大岩石,只有一些稀稀疏疏的扁平大石头,要不然,攀登时还可能出危险。道路很平坦,只管一直向前走就是了。但是这里的草地像屋顶那样,有坡度,我得不时地往上看。而且斜坡长得很,但我的腿却很短。我的那些朋友,也就是山顶上的树木,看着也并没有变得近一些。小伙子,勇敢点!努力往上爬。呀,刚刚有什么东西从我脚边经过?原来是一只漂亮的鸟刚刚从藏身的大石板下飞出来。有个鸟窝,是用髦毛和细草编造而成的。这是我发现的第一个鸟窝,真是太走运了!在鸟窝里共有六个蛋,它们挨在一块儿很好看。蛋壳就像在天蓝色的颜料中浸过似的,蓝得那么好看。这是鸟类带给我的第一次欢乐,我被幸福的感觉包围了,干脆趴在草地上,观察起来。

但就在此时,雌鸟一边慌乱地从一块石头飞到附近的另一块石头上,一边嗓子里还发出塔格塔格的声响。那个年龄的我还不知道什么是同情,我甚至对母亲的担忧挂念也无法理解,真是个十足的大笨蛋。当时我的脑子里正计划着想要抓这些小动物。我想在两周之后再回到这里,在这些鸟儿还没长大飞走之前掏鸟窝。不过现在嘛,就先拿走一个鸟蛋,就一个,用来证明我这个伟大的发现。

我害怕把那个脆弱的蛋打碎,便把它用一些苔藓垫着放在一个手心里。童年时没有体验过那种第一次找到鸟窝时欣喜若狂的心情的人们,你们想指责的话就指责吧。我干脆不再向上爬了,下次再去山上看太阳升起的地方的那些树木吧。我走下山坡,小心翼翼地握着鸟蛋,以免一脚踩空把它捏烂。在山脚下,我碰上了牧师,他边散步边看日课经。他注意到了我走路时那紧张严肃的模样,像是一个搬运圣物者。很快,他就发现了我的手里藏着什么东西。

他问道:“孩子,你手里是什么东西?”

我有点忐忑不安地伸开手掌,那枚躺在苔藓上的蓝色的蛋就露了出来。“啊!这是‘岩生’,你是从哪儿弄来的?”牧师说道。“山上,从一块石头的底下。”

我招架不住他的一再追问,很快就把自己的小过失全盘招认了。我并不是特意去掏鸟窝的,而是偶然地发现了一个鸟窝,那里面共有六个蛋,我就拿了一个,就是这个。我想等其他的蛋孵化,等到小鸟的翅膀上长出粗羽毛管时,再去捉它们。

牧师答道:“你不能这样做,我的孩子。你不该从母亲那里抢走它的孩子,这个家庭是无辜的,你应该尊重它,让上帝的鸟长大,然后从鸟窝里飞出来。它们帮助我们清除吃庄稼的害虫,是庄稼的朋友。要是你想做个好孩子,就不要再去动那个鸟窝了!”

我答应了,牧师继续他的散步,我也回到了家里。那时,我孩童时期近乎空白的大脑中播下了两颗优良的种子。刚才牧师那一番威严的话语让我明白,破坏鸟窝是一种糟糕的行为。虽然我还不知道鸟是怎样帮助我们消灭虫子,消灭破坏收成的害虫的,但是在我的内心深处,我已经感到让母亲伤心是不对的。牧师看到我所找来的这个东西时说了“岩生”这个词。瞧!我心想,动物也和我们人类一样有名字。“岩生”是什么意思?是谁给它们起的名字?在草地上和树林里,我所知道的其他一些东西又叫什么呢?

若干年之后,我才知道拉丁语“岩生”是生活在岩石中的意思。当年,当我正全神贯注地盯着那窝鸟蛋时,那只鸟确实是从一块岩石飞向另一块岩石的。那个以突出的大石板为屋顶的巢就是它的家。从一本书中我进一步了解到,这种鸟也叫土坷垃鸟,它喜欢多石的山冈,在耕种季节里,从一块泥土飞到另一块泥土上,找寻犁沟里挖出的虫子。后来我又知道普罗旺斯语里它叫作白尾鸟。这个生动形象的名称让听到的人很快就联想到,它在休耕田上突然起飞做特技飞行表演时,那展开的尾巴就像是白蝴蝶。牧师脱口而出的那个词,为我打开了一个世界,一个草木和动物拥有自己真实名称的世界。有一天,我将用它们的真实姓名,与田野这个舞台上数以千计的演员和小路边成千上万朵小花们打招呼。还是将来再去整理卷帙浩繁的词汇吧,今天我只是先回忆一下“岩生”这个词。

我们村子西面的山坡上,鼓突的矮墙围起层层梯田,墙面上布满了密密麻麻的地衣和苔藓。那里有层层分布的果园。李子和苹果成熟了,看着就像是一片鲜果瀑布。一条小溪流过斜坡,无论站在哪个地方都能一步跨到对岸。在水面开阔的地方,有一些半面露出水面的平坦石头,人们踩着它们过溪。最深的地方也不会没过膝盖,因此孩子不见时,母亲们也不用担心孩子会跌落深水涡流中。可爱的溪水,如此的清澈、宁静,而又安详。后来我见过一些波澜壮阔的河流,也见过浩瀚无垠的大海,但在我的记忆中,没有什么能与那涓涓细流相媲美。你是给我留下印象的第一章神圣诗篇,因此才能在我的心目中有这样的地位。但是一位磨坊主竟然想打这条穿过牧场的欢快溪流的主意。

他在半山坡上依着坡的斜度开出一条沟渠,让水分流,然后引进一个蓄水池里,为磨盘提供动力。这个水池被围墙围了起来,围墙脏兮兮的,长着蒴草胡须。它所处的地方在一条小路边,那儿人来人往。一天,我骑在一位伙伴的肩膀上,从高处向里张望。我眼前是深不可测的死水,上面漂浮着黏黏糊糊的绿色种缨,滑腻腻的绿毯露出一些空洞,空洞里懒洋洋地游着一种黑黄色的蜥蜴,那时我觉得它像眼镜蛇和龙的儿子,就是我们半夜三更无法入眠时讲的恐怖故事里的那种怪物。现在其实应该把它称为蝾螈。我的天哪,我可看够了,还是赶紧下去吧。

再往下走一段,水汇成溪流,两边的赤杨和白蜡树弯下腰,枝叶相互交错,形成了绿荫穹隆;粗根盘错,盘构成了门厅,门厅往里就是幽暗的长廊,那里是水生动物的藏身所。在这个隐蔽场所的门口,光线透过树叶的缝隙洒落下来,形成了椭圆形的光点,不停地晃来晃去。我们悄无声息地往前移动,趴在地上观察。在洞里住着红脖子鲢鱼。那些喉部鲜红的小鱼真漂亮!它们腮帮子一鼓一瘪的,没完没了地漱口。大家成群结队,齐头并进地逆流而上。要是想在流动的水里保持不动,就轻轻地抖动尾巴。一片树叶落入了水中,刷!那群鱼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小溪的另一边是一片山毛榉小树林,树干像柱子似的,光滑笔直。小嘴乌鸦在它们茂盛的树冠间呱呱地叫着,从翅膀上啄弄下一些被新羽毛替换下来的旧羽毛。地上铺着一层苔藓,我在这柔软湿润的地毯上还没走几步,就发现了一个尚未开的蘑菇,看着就像是随处下蛋的母鸡丢下的一个蛋。这是我采到的第一个蘑菇,一种好奇心唤起了我观察的欲望。我把它拿在手里好奇地打量着它的构造,反反复复地看。

没过多久,我又陆陆续续地找到了其他的蘑菇。这些蘑菇形状各异,大小不一,颜色各异,有的像铃铛,有的像灯罩,有的像平底杯,有的长长的像纺锤,有的凹陷则像漏斗,还有的圆圆的像半球。让我这个刚刚入门者眼界大开。我看到一些蘑菇瞬即就变成了蓝色,一些烂掉的大蘑菇上爬着虫子。还有一种蘑菇像梨子,这是我见到的最奇怪的蘑菇。它干干的,顶上有个像烟囱一样的圆孔。当我用指尖弹它们的肚子时,就会有一缕烟从烟囱里冒出,等里面的烟散发完了,就只剩下一团像火绒一样的东西。我在兜里装了一些,这样有空时就可以拿来冒烟玩。

我在这片欢快的小树林中获得了无穷的乐趣,自从第一次发现蘑菇后,我又多次光顾。就是在那里,在小嘴乌鸦的陪伴下,我懂得了关于蘑菇的基本知识。渐渐地,我就采了好多蘑菇,但我的收获物没有得到家人的欢迎。那种被称作“布道雷尔”的蘑菇,在我家人那里名声很臭,说是吃了它会中毒,母亲将它们从餐桌上清除了。为什么外表那么可爱的“布道雷尔”,竟会那么危险呢?我不明白。但是最终我还是相信了父母的话,所以,虽然我莽撞地和这种毒物打过交道,但一直都没出什么事。

我继续到山毛榉树林那儿去。我得找出规律,这样才能容易记住,这就促使我发明了一种分类法。最后我把自己发现的蘑菇归成三类。第一类最多,这类蘑菇的底部带有环状叶片;第二类的底面衬着一层厚垫,上面有许多不容易发现的洞眼;第三类有个像猫舌头上的乳突那样的小尖头。很久以后,我得到了一些小册子,我从那上面得知我归纳的三种类型早就有人知道了,而且还有拉丁语名称。但我并没有因此而失去兴致。拉丁文名称为我提供了最初的法文和拉丁文互译练习,这使蘑菇变得高贵起来;这种教区牧师做弥撒时所用的语言,也给蘑菇笼罩上了一道光辉,它在我心目中的形象高大起来。看来它真的很重要,人们才给它取名字。这些书上还写着,那种曾经以冒烟的烟囱引发我好奇心的蘑菇,名叫狼屁。这个名称听着挺粗俗的,使我不太满意。旁边还写着一个体面一些的拉丁文名称,“丽高释东”,但这也不过是一种表面现象,因为有一天我根据拉丁语词根才弄明白,原来“丽高释东”正是狼屁的意思。植物志里总是保存着大量并不总是适宜翻译的名称。古代遗留下来的东西没有我们今天的那么严谨,而植物学往往不顾及文明道德,保留了粗俗直接的表达方式。

那段美好的童年时光,对有关蘑菇的知识充满特别的好奇心的岁月,现在已经离我多么遥远了啊!贺拉斯曾感叹,时光飞逝啊!确实,岁月在飞快地流逝,尤其是当快到尽头时。它曾经是快活的溪流,悠然地穿过柳林,顺着几乎察觉不到的坡面流淌着,而今却成了裹挟着无数残骸、奔向深渊的急流骇浪。光阴稍纵即逝,还是好好珍惜利用吧。当夜暮降临时,樵夫急急忙忙地捆好最后几捆柴火。同样,已经垂垂老矣的我,作为知识森林中一名普通的樵夫,也想着要把粗柴捆整理好。在对昆虫的本能所做的研究中,我还有哪些工作要做呢?看起来没有什么大事,最多也不过剩下几个已经打开的窗口。窗口所指的那个世界值得我们给予充分的重视,它正等待着我们开发。

我自童年起就青睐有加的蘑菇,它们的命运将更为糟糕。我至今依然和它们保持着联系,从来没有断交过。在晴朗的秋日下午,我拖着沉重的步伐去着望它们。那些从红色的欧石楠地毯上冒出来的大脑袋牛肝菌、柱形伞菌和一簇簇红色的珊瑚菌,我总是怎么看也看不够。寒里昂是我的最后一站,那里的蘑菇争奇斗艳,令我应接不暇。周围长着茂盛的圣栎、野草莓树和迷迭香的山上遍地都是蘑菇。这些年,那么多的蘑菇使我异想天开,我要把那些无法按原样保存在标本集里的蘑菇,绘成模拟图收集起来。我把附近山坡上各种各样的蘑菇开始按照实际的尺寸绘制下来。我不懂水彩画的技法,不过无所谓,不曾学过的事,也可以摸索着去做。开始可能做不好,但慢慢就会顺利起来。与每天爬格子写散文那份费神工作相比,画画肯定能让人轻松愉快一些。

最后,我终于完成了几百幅蘑菇图。画上的蘑菇,不论是尺寸还是颜色都和真的没有多大差异。如果说我的收藏在艺术表现手法上尚有不足,但它至少是真实的,因此具有一定的价值。一些参观者纷纷慕名前来,每到周日就有人前来观赏,都是些乡亲。他们单纯地看着这些画,不敢相信不用模子和圆规,仅仅用手也能画出这么美丽的图画来。他们一眼就认出了我画的是什么蘑菇,还能说出它们的俗名,说明我画得栩栩如生。

但这么一大摞花费了那么多精力才得来的水彩画,将来又会面临怎样的命运呢?也许刚开始的时候,我的家人会小心地珍藏我的这份遗物,但是迟早有一天,它会变成他们的负担,从一个柜子移到另一个柜子里,从一个阁楼搬到另一个阁楼上,而且总有老鼠前来光顾,然后渐渐粘上污渍。最后,它会落入一个远房外孙的手中。那孩子会将图画裁成方纸,然后折成纸鸡。这是不可避免的。那些我们抱着幻想、以最挚爱的方式珍惜爱抚过的东西,最终在现实面前,很可能会遭到无情的蹂躏。第三章 登上万杜山

在普罗旺斯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坐落着一座对我来说非常重要的山——万杜山。那是一个不毛之地,四面都受到各种大气因素的影响,万杜山就矗立在这种环境之中。它高耸突兀,是阿尔卑斯和比利牛斯山之间最高的山峰,生长着各种依气候分布的植物种类,可以供人们十分清楚地进行研究。山顶上覆盖着层层白雪,生长着来自于极地海滩的北方花朵。山路上生长着茂密的橄榄树和各种灌木植物,它们需要像南方那样强烈阳光的照射才能茁壮成长。从山脚一路走到山顶,你能看到地球上各个地方的植被带,这就相当于一次在统一子午线上开始的从赤道到两极的长途旅行。在山麓,生长着一簇簇芳香四溢的百里香,它们如此旺盛,覆满了山地的平原和山丘,像地毯一般无限延伸;再走几个小时,你能找到长着对生叶的虎耳草,这是7月份在斯匹茨卑尔根海边登陆的植物学家最想见到的东西,它们就软软地待在你的脚下,像一块暗色的小垫子。在海拔比较低的地方,你可以在篱笆下采撷石榴树猩红色的花朵;在海拔较高处,你可以采摘小小的毛茸茸的虞美人,它开着黄色阔瓣的花,异常美丽。这样鲜明的景物对比,是不是很有趣呢?

我已经登过25次万杜山了,但这对我来说还远远不够。我对这座山还有着许多的新鲜感和好奇心。起先还有很多朋友愿意陪我来爬山,一起走走,看看山上的风光,享受一下日出带来的满足感,但后来再也没有人愿意陪我一起来了,因为这实在是一段艰苦的旅程。从你踏上那碎石嶙峋的山路时,登山便开始了。万杜山就像是一座海拔2000米的碎石堆,有时是小石块,有时是大岩石,它们耸立在没有斜坡也没有一级台阶的平原上,使得登山变得异常困难。而且这里根本没有什么清新的草地、欢快的小溪、长着青苔的岩石或百年老树的巨大树荫,这里只有绵延无尽的石灰岩。那碎石组成的瀑布还时时发出坍塌的声音,震得人心跳加速。

如果有人打算登万杜山做植物学的考察,我建议他不要在星期天的傍晚到达山下的小镇贝都安。因为在星期天晚上,这里总是人来人往,一片杂乱的景象。人潮的吵闹声和没完没了的高谈阔论声是主旋律,弹子房弹子的碰撞声和杯盏交错的叮当声当作伴奏,酒后的低唱和路人的夜歌充当配乐,旁边酒吧管弦乐的喧闹也掺和进来,让平静的夜晚变得喧嚣异常,连睡觉都困难。得不到充足休息的人,又怎么会有精力攀登这座艰险的山峰呢!

我在贝都安跟向导交涉好,商定了出发时间,讨论并准备了食物。但遗憾的是,喧闹的夜晚弄得我疲惫不堪,根本不能好好休息。我辗转反侧了一夜,等到天空泛白,就干脆起床收拾行装了。早上四五点,向导就带着我们上路了,他牵着骡子和驴子走在队伍的最前面,我的植物学同事们走在后面,边走边观察路边的植物。我随队伍走着,肩膀上挂着晴雨计,手上拿着笔记本和铅笔。

再往上走,温度变得越来越低,绿色的橄榄树和橡树慢慢从视野里消失了,然后是葡萄和杏树,再之后是桑树、核桃树、白栎树。我们接着走进了一片十分单调的地区,那里只有漫山遍野的黄杨,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农作物,主要的植被就是一些高山的风轮菜。风轮菜的细叶里充满了香精油,味道有点苦涩,是一种味道很冲的香料,洒在小乳酪上吃味道很是美妙。在我们都饥肠辘辘的时候,一些生长在乱石中的铁矢状叶子的小酸模映入了我们的眼帘。我们蜂拥而上争着去采摘这自然赋予的美味。

咀嚼着酸酸的叶子,我们兴致勃勃地继续前进,来到了山毛榉生长的地带。最先见到的是些藤蔓曳地的灌木,稀稀落落地散布在山坡上;很快又见到一棵棵挨在一起的小矮树,最后见到的是枝干粗壮、浓密而阴暗的灌木林。这片树林十分广阔,至少要走一个小时才能完全穿越过去,从远处看,这林带就像一条又黑又长的带子围在了万杜山的山腰上。山毛榉冬天积雪压枝,一年四季都遭受着密斯托拉风凶猛的吹打,许多树枝都断了,树身弯曲成奇怪的形状,甚至还会直接躺倒在地上。这时我们也坚持不下去了,必须选个好地方来吃午饭、好好休息一下了。

我们选择了拉格拉斯泉边作为我们的小憩之地。山毛榉树搭成的长凹槽里,引来了一股从地下冒出来的涓涓泉水,山里的牧羊人都把羊赶到这里来喝水。泉水的温度凉得不可想象,大约只有7摄氏度,这对我们这些每天围坐在火炉旁边的人来说简直是无法忍受的。所幸这里的景色还是很美的,真的是个野餐的好地方。那一泓清泉流淌在阿尔卑斯山植物铺成的地毯上,长着欧百里香叶子的指甲草闪闪发光,它那宽大而细薄的花蕾就像银色的鳞片,一层一层地铺在上面。我们把食物从鞍囊里拿出来,把酒从稻草层中取出。涂着蒜汁的羊后腿和面包被随意地堆在了一起,淡而无味的小鸡放在另外一边,留着一会儿当零食打发时间。万杜乳酪、驴梨小乳酪、阿尔红香肠,还有各种橄榄和卡瓦翁的西瓜,看看吧,我们的食物是多么丰富啊!对了,我们还带了鳀鱼罐头和撒着调料的小牛腿,还有很多装在不易破碎的器皿里的啤酒。我们把啤酒放在了泉水中,这样等我们饱餐一顿后就能尽情享受凉爽的冰镇啤酒了。

我的植物学同事中有两个巴黎人,一开始他们还对这些食物很惊讶,可不一会儿,他们就露出了赞赏的表情,狼吞虎咽地大吃了起来。这可真是人生中难忘的一餐。你看这几个人都露出了饥不择食的样子,一块块地扯着羊的后腿,一片片地咬着面包,把所有的食物都接连不断地塞到嘴里,那速度简直快得惊人。吃得越来越多,我的速度也逐渐降了下来,开始边吃边聊天。大家都对这些食物赞不绝口,一边称赞还一边享用着饭后的甜点——蘸着盐生吃的玉葱。等到所有人都撑得动不了了,我们便横躺在草地上,抽着烟斗和雪茄,晒着温暖的阳光。

好像只休息了不到一个小时,我们又上路了。行程是那么紧,我们必须继续向前走。向导带着行李向西边去了,他去了海拔1550米的地方,那里有一个石头砌成的羊棚,导游会在那里过夜,等我们从山顶回来再跟他会合。我们则继续爬山,从山脊一路爬到山顶,等到太阳下山后再从山顶下来。我们顺着刚刚爬过的斜坡向前走,一直走到了山坡尽头。那里峰壁笔直,状如阶梯,陡峭得惊人。同伴把一块摇摇晃晃的岩石轻轻一推,那岩石便顺着悬崖掉入深渊,还发出了可怕的轰响。

我在这里有了意外的发现。我看到了毛刺砂泥蜂这些老相识,它们藏在一块扁平的石头下,但却是以惊人的数量群聚在一起。要知道,这些小家伙平常总是孤苦伶仃的样子,我还从没见过几百只挤在一起的样子呢。就在我好奇地寻找原因时,一场大雨悄然而至,铺天盖地的阵雨立刻把我们包围了,天也变得格外阴暗,两步以外就什么都看不见了。糟糕,我最要好的朋友去山里寻找一种稀有植物岩生大戟去了,他可能已经走丢了。我用手掌做成话筒,在山里扯着嗓子拼命喊他的名字,可我的声音很快就被雨水的声音淹没了。我们便只能出发去寻找他。

为了不落下一个人,我们手牵着手在山里寻找着出路。不一会儿,我身上就已经被大雨浇透了,衣服水淋淋的,裤子贴在腿上就像一张不透气的羊皮,难受极了。我们兜兜转转,什么方向都辨不清了。面前有几条斜坡,那是我们唯一可以选择的道路,可是其中有的路通向悬崖,一不小心我们就会掉入深渊粉身碎骨,还有的路能直接通向我们想去的羊棚。我猜想,我的好朋友有可能利用最后一刻晴朗的天气跑回羊棚去了。

有的人建议我们今晚就待在这里,等雨停了再回去。但我敢打赌,这绝对是个糟糕透顶的主意。雨看样子会下很久,而我们又浑身湿透了,只要夜里温度稍微低一点,我们就全会冻死在山里。于是我们只好根据一路所观察到的来推测方向。带来雨的那片黑云是从南边飘来的,而我们应该从雨打来的方向下去;我摸了摸自己的衣服,发现左边比右边湿得厉害,这就证明我的推论没错,风向一直没有变。

我们再一次手拉着手上路了。如果幸运不眷顾我们,那我们就必死无疑了,但我们还是抱着冒险的心情开始了这一段探索。还没有走出二十步,我们的疑虑就完全消失了,因为我们已经踏踏实实地踩在了碎石地上面,而不是我们害怕的万丈深渊。为了看清脚下的路,我们必须弯着腰贴着地面向下走。雌雄异株的荨麻此时成了我们的唯一希望。在漆黑的环境里,我们只有靠它才有可能找到羊棚,因为它总是长在人们经常走过的地方。我边走边用手在空中摸索,每当手被刺了一下,就是碰到了荨麻。我们就用这种手部的疼痛弥补了眼睛的不足,并最终顺利到达了羊棚。

我的好朋友和向导早就在那里躲雨了,等我们赶到之后,就立即点起了熊熊烈火,换上了干衣服。大家又开始谈笑风生了。我们把山毛榉叶铺在地上,躺在上面过了一夜。偶尔有人睡不着,便会起来给炉子添一点火。可是这屋子根本没有通风口,所以满屋子烟雾缭绕,简直可以熏鱼了,又怎么能让人睡得舒服呢。因此不到凌晨2点的时候,我们就都起床了。

雨已经停了,满天的星斗闪闪发亮,空气也变得异常清新。我们要爬上最高的山顶去看日出了。因为疲劳,也因为早上的空气比较稀薄,我们很快便感到恶心、两腿无力、气喘吁吁,爬得非常非常慢,走几步就得休息一下。终于到了山顶,我们立刻就钻进了粗陋的圣女克努瓦小教堂,在那里喝了点小酒暖暖身子,来抵御彻夜刺骨的寒冷。

很快,太阳升起来了。万杜山三角形的影子投射到了天边,在阳光下泛着紫红色的光。西边和南边的平原在薄雾中延伸,罗讷河犹如一条银线躺在大地上。北面和东面,有一片白色棉花糖似的云层在我们脚下软绵绵地飘动着,低处的黑色山峰偶尔会从云层中穿出来,露出一个调皮的小山角。在阿尔卑斯山的那边,还有几座挂着冰川的山峰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此时正是8月,已经错过了很多植物的花季。如果你真的想来看看这神奇的花园,那你最好在7月上山,赶在羊群把植物吃掉以前好好地领略一下这里的神奇。那长着一根嫩红色花蕊的优雅可人的绒毛雄蕊白花,那开放在闪亮的石灰石上有着蓝色大花冠的塞尼山紫堇花,那天蓝色的可与蓝天媲美的阿尔卑斯勿忘草……所有的花上全都闪烁着早晨的露珠。美丽的白翅蝴蝶懒洋洋地在花丛中飞来飞去,这真是个自然博物馆啊!

这番景象只有你亲自来看过才能体会得到,我也就不赘述了。第二卷第一章 蟋蟀的歌唱和交配

似乎所有身怀绝技的人,都无须要求工具的昂贵和复杂。想当年,鲁迅先生那些脍炙人口、流传至今的经典著作,是用最廉价的毛笔“金不换”所写出来的。当博物学家看到蟋蟀展示的歌唱工具时,没想到这位出类拔萃的歌唱者,使用的乐器是这样简单,和螽斯的乐器有着相同的原理:有齿条的琴弓和振动膜。

蟋蟀两只前翅的结构完全相同,就像是人的左右手,了解了一个就可以知道另一个。不过,它的右前翅除了裹住体侧的褶皱外,几乎把左前翅完全遮住。这与绿色蝈蝈儿、白额螽斯和距螽等近亲完全相反,它们是左撇子,而蟋蟀是右撇子。那么,就让我从右前翅开始说起吧。蟋蟀的右前翅几乎完全贴在背上,这个部分的翅脉比较粗壮,呈深黑色;在侧面,它突然折成直角斜落,将身体紧紧裹住,这部分的翼上有细细的翅脉,斜着平行排列。整个前翅好像是一幅抽象画,让人猜不出画的主题。

除了左右两只前翅相交的两点之外,前翅是透明的,呈非常淡的棕红色。前面的呈三角形,大一些;后面的呈椭圆形,小一些。这两处是蟋蟀的发声部位,细薄透明,上面都有一条粗壮的翅脉和一些细微的翅脉纹。前面的一块镶嵌着四五条“人”字形的皱纹;后面的一块则画着弓形的弧线。

蟋蟀的这两个部位与螽斯的镜膜有些类似。蟋蟀的前部镜膜比较光滑,被歌唱者涂上了一抹橘红色。两条翅脉呈平行的曲线状,将前部镜膜与后面分隔开来;它们之中的一条翅脉,是精致的锯齿状,约有150个三棱柱状的锯齿,这就是蟋蟀的琴弓。两条翅脉之间有凹陷,其间排列着五六条黑色的横脉,让人想起楼梯的梯级。这些小小的梯级就是摩擦脉,左前翅的和右前翅的一模一样。摩擦脉在演奏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它们增加了琴弓的接触点,从而加强了振动。

蟋蟀的乐器确实比白额螽斯的精巧得多:白额螽斯只有一个柔弱的镜膜;而蟋蟀的琴弓上雕刻着150个三棱柱锯齿,它们与左前翅的摩擦脉相啮合,四个扬琴同时弹奏,下面的两个直接靠摩擦发声,上面的两个由于摩擦脉的振动发音。白额螽斯是低吟浅唱,它的声音只有在几步远的地方才能听得到;但是蟋蟀的歌声十分洪亮,甚至在几百米远的地方也能听到它高亢的歌声。这让我想起了底气十足的美声歌唱家,无须辅助的扩音设备,就能让浑厚的声音响彻整个剧场。

在法国北方,蝉用嘶哑的歌声赢得了人们的赞誉;蟋蟀的歌声和蝉相比毫不逊色,甚至比蝉更胜一筹。蟋蟀的歌声更加清亮、更加细腻,蝉重复着“知了知了”的单调曲子,蟋蟀却懂得抑扬顿挫。它的前翅在侧面伸出,形成一个宽边。宽边放低或者抬高,就会改变与腹部接触的面积,从而使得声音的强度产生变化。蟋蟀就是利用这个制振器,调节声音的大小高低,时而放声高歌,时而低柔清唱。

蟋蟀的两只前翅一模一样,完全对称,但是我所见到的蟋蟀都是右撇子,用位于上方的右边的琴弓拉琴。而左边的琴弓似乎毫无用处,它没有放在任何东西上,不能和任何地方接触发音。

那么,会不会有聪明的蟋蟀交替使用这两把琴弓,用一把、歇一把,以此来延长演出的时间呢?或许,至少会有一种蟋蟀是例外的左撇子,用结构相同的左琴弓拉琴吧?然而,事实与我的猜测完全相反。我观察了许多的蟋蟀,它们都安分地遵循这条普遍的规则,没发现一个例外的左撇子。

我还是不明白,既然两只前翅完全对称,所需要的演奏工具和右前翅是完全一样的,那么,只要把原来位于下方的左前翅移到上方来,就能用它演奏出和右琴弓一样的曲调。既然蟋蟀自己没有发现这个问题,那么我就试试用人为的方法来帮助它们利用这把闲置的琴弓吧。

我设法将蟋蟀的左前翅挪到右前翅上面,我小心翼翼地拿着镊子,大气也不敢出,生怕手一哆嗦弄伤了我的实验对象。还好,我的耐心和小心帮助我顺利完成了任务,左前翅终于压在右前翅上面了,而且蟋蟀脆弱的胳膊没有脱臼,细嫩的翅膜也没有损伤,就好像它生来就是长成这样的,对于这次改造我非常满意。下面,就等待着整形后的蟋蟀用左琴弓拉出美妙的歌曲了。▲田间地头的蟋蟀

然而,事情并没有朝我所期望的方向发展。蟋蟀刚开始的时候还比较平静,但是没过多久,就对整形手术产生排异反应,费劲地将翅膀扳回原位。我又反复地试了几次,但是,蟋蟀都不能够接受这样的改变,最后,面对蟋蟀的顽强坚持,我终于放弃了。

我想,也许是因为成年蟋蟀的翅膜已经僵硬,纹理已经形成,所以无法接受突然的改变;那么,如果我从翅膀发育的初始时期就对它进行改造呢?如果翅膀从一开始就按照左前翅在上、右前翅在下的样子自然生长,蟋蟀会不会顺应这样的形势,改用左琴弓弹奏呢?

于是,我找来了蟋蟀的幼虫,留心它的羽化,这是它再生的重要时刻。此时的歌唱家,它的乐器还是稚嫩的四个小薄片,又短又小,还开着叉。我严密地注视着它的变化,终于等到了蜕皮。我清楚地记得,五月初的一个上午,大概11点钟,一只幼虫褪去了它的旧衣,换上了一身栗红色的衣服,但前后翅是纯白色的。刚刚蜕皮的蟋蟀,翅膀又小又皱。后翅一直是退化的样子,前翅则开始慢慢展开、变大。起初,左右前翅还很小,没有相互接触到,是在一个平面上生长的;它们长得很慢,看不出谁要盖住谁。慢慢地,两只翅膀的边缘碰到了一起,眼看着右前翅就要盖住左前翅了,到了我进行改造的时刻了。

为了保护这些稚嫩的薄翼,我抛弃了硬邦邦的镊子,选择一根草作为手术工具。我轻轻地将左前翅扳到右前翅的上面,但是小蟋蟀挣扎了一下,又给扳回了原位;我耐心地再一次将左前翅挪上来。这一次,它没有反抗,左前翅终于叠放在右前翅的上面,尽管只盖住了不到一毫米。这次改造较上一次更加棘手,不过我还是成功了。

随后的时间里,正如我所期盼的那样,蟋蟀的翅膀按照这种颠倒的次序生长着,左前翅终于盖住了右前翅。下午5点左右,蟋蟀的翅膀由白色变成了正常的成虫颜色,前翅终于发育成熟了。蟋蟀在我的干预下成长为一个左撇子,第二天、第三天,事情没有任何变化,看来它没有不良反应,这次整形应该说是取得了圆满成功。我们就耐心等待着这位使用左琴弓的演奏者为我们拉出美妙的音乐吧!

第三天,新歌手初次登台,等待已久的时刻终于来临。我听到几声短促的咯吱声,像是错位的齿轮相互摩擦的声音。哦,没关系,这只是演奏者在试音,在调弦,我们再等等。然而,下面的情形让我彻底失望了。整形后的左撇子还是要用它的右琴弓,前翅在颠倒的状态下已经长硬了、成型了,它还是坚持要把右前翅掰上来,弄得胳膊都脱臼了。在经历一番痛苦的挣扎之后,它终于将前翅恢复到原位。▲意大利蟋蟀

对此,我惭愧万分。我还欣喜地以为我创造出蟋蟀家族第一个左撇子演奏家,岂知将人为的推理和想象千方百计地强加给动物,最终也不能变成现实。我的那点技术和阴谋,终究抵不过蟋蟀的本能和坚强。正如我们人类大多数是右利手,不过牛顿、富兰克林、居里夫人,他们都是左利手的最佳代表。如果,除了罕见的例子外,左手能像右手一样灵活有力,那该多好啊!

可是,通过对蟋蟀的观察研究,我们得知,左边在平衡方面有一个天生的缺点,这个缺点永远无法消失,只能通过后天的训练和饲育得到一定程度的修正。所以,就算我从一开始就改变了蟋蟀前翅的叠放顺序,在它演奏的时候,还是会不顾一切地将它们扳回原位。至于左边这种天生弱势的原因,要求助于胚胎学才能弄明白。

无论如何,蟋蟀还是将左琴弓闲置不用,那么,这把与右琴弓同样精巧的齿条,存在的意义又是什么呢?除了寻求对称性,我实在想不出更好的理由了。然而,这个似是而非的理由明显是经不起推敲的。蟋蟀的近亲白额螽斯、蝈蝈儿,有的只有琴弓,有的只有镜膜,倘若它们高举前翅问道:“为什么我的亲戚蟋蟀有对称性,而我们螽斯都没有呢?”面对这样的质疑,我找不到合适的回答,我那原本就摇摇欲坠的理论大厦,被这小小昆虫的前翅轻轻一碰,就顷刻崩塌。

我们还是不要纠缠于左前翅的问题了,来听听蟋蟀的精彩演奏吧!它总是走出家门,在自家门口,一边沐浴着温暖的阳光,一边架起琴弓开始长久的演奏。它的琴弓发出“克利克利”的清脆声,这音乐既柔和又响亮,既圆浑又充满律动。就这样,整个春天的闲暇时光,都被这些美妙的音符染上了快乐的色调。

蟋蟀刚开始是为了自己而拉起琴弓,是为了歌唱自己的幸福生活。在它的音乐中,流淌着柔美的阳光,闪耀着甜美的露珠;它用音乐赞颂太阳的永恒,感谢大地的慷慨;每一棵青草、每一个平静的隐蔽所,都能成为它音乐的主题。当然,它也经常演唱情歌,那是献给它喜欢的女邻居的动人歌声,歌者用音符来谱写爱意。

可惜,想要在田野中、在非囚禁的状态下观察蟋蟀的婚礼,难度非常大。这种昆虫不仅深居简出,而且十分胆小。我之前的每次尝试都是白费力气。看来,我还要耐心地等待机会,等待命运女神向坚持不懈者微笑。现在,我们只好仔细观察笼子中的蟋蟀了。

蟋蟀都喜欢待在自己家里,蟋蟀先生和蟋蟀小姐不住在一起。那么,婚礼要到谁的家中举办呢?如果说,蟋蟀先生的歌声是它们双方唯一的联络方式,那么,应该是不出声的女友循着声音前往唱歌的男友家中。不过,事实恰恰相反。我根据自己的推测以及网罩中蟋蟀的现实行为,猜想雄蟋蟀很有可能有一套独特的方法,用来找寻默不作声的女友的家。

那么,雄蟋蟀又是何时出发的呢?胆小的它选择在夜幕降临时悄悄启程。然而,这种夜间出行对它来说艰险万分。它平时足不出户,唱歌也只是在自己家门口,可以说,它对外面的世界一无所知,没有任何旅行经验的它基本上是个路痴。尽管路途只有二十步,对于它来说无异于长途跋涉;在千辛万苦找到女友的家之后,它要怎么回来呢?

这位夜间旅行者的命运真是令人担忧啊!它很有可能找不到自己的家了;而且,完成了人生大事之后,它也没有力气再给自己挖一个新的洞穴了。它会流离失所,四处流浪。如果不是在网罩中,而是在田野里,筋疲力尽的它多半会成为夜间巡查的蟾蜍的夜宵。

不过,即使面临着这么大的危险,雄蟋蟀还是义无反顾地前往女友的家,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中,翻山越岭,来到女友家门口的空地上,去完成它传宗接代的任务。

虽然我们现在所了解的资料,只有网罩中发生的那点现实情况和对田野中发生的事的推测,但还是简要叙述出了事情的全部过程。我在一个网罩里放了好几对蟋蟀,它们相处和睦,四处溜达,好像没有建造永久住所的计划,只是蜷缩在一片生菜叶下面。

不过,邻里之间的和睦很快被求偶期的争风吃醋取代,情敌之间经常发生激烈的争吵。它们面对着面,脸上似乎都带着妒忌的神情,或许不久之前它们还是一起歌唱的好兄弟,然而现在,它们将要为了爱情而大打出手。它们扭打在一起,互相咬住对方的头。战斗结束后,失败者灰溜溜地逃跑,而胜利者则引吭高歌,洋洋得意地炫耀自己的战绩,然后又跑到女友身边,轻声唱起情意绵绵的曲调。

它描眉画眼,以取悦女友,它把一根触角拉到大颚下,卷曲起来,用唾液涂上美容剂。它还用肢体语言不断向女方示好,它那镶嵌着红色饰带的长后腿向空中猛踢。它太激动了,尽管琴弓还在迅速拉着,可是却发不出声来,或者只是一阵没头没尾的摩擦声。

然而,这激动人心的表白并没有打动它的爱人。雌蟋蟀故作矜持地跑开了。两千年前的牧歌这样唱道:“它向草丛逃去,一面窥视着求婚者。”两千年后的雌蟋蟀,竟然还是使用一模一样的恋爱宝典啊!

雄蟋蟀没有就此放弃,似乎它看出了女友芳心已动。它又开始了歌唱,歌声时而灵动,时而舒缓,时而有一会儿静默的间歇。女友终于被这动情的歌声感动了,它从草丛中走出来,向着它的男友走去。男友也迎上来,它掉过头,转身趴在地上,倒退着朝后爬。经过了多次尝试,它终于以这种奇怪的姿势钻到了此蟋蟀的身下,交配完成了。雄蟋蟀身体中涌出一个细粒,明年它将变成这对夫妻的后代。

接下来就是产卵了,这对夫妻住在了一起,却没有开始幸福美满的生活,家庭暴力一发不可收拾。父亲被母亲打得肢残腿断,曾经为它演奏情歌的琴弓也没能幸免,被撕得破破烂烂。昨日还是亲爱的伴侣,现在却成了讨厌的家伙。可怜的雄蟋蟀,几乎快被它的妻子吃光了。如果不是在封闭的网罩里,而是在开阔的田野中,估计它就要逃命了。

母亲在交配后对父亲这种凶残的虐待,我们在蝈蝈儿和白额螽斯身上都见过。这些古代习性残存的代表告诉我们:母亲才是生命活动的主角,是真正的繁衍者和劳动者;父亲这个次要角色,只要完成了交配任务就该早早退出舞台。

不过,就算幸运的雄蟋蟀能够从妻子的屠刀下逃脱,勉强保住一条小命,也还是躲不过命运早已安排好的终结。7月,我网罩中的囚犯就全部死掉了。它们在与女友的快乐中,热情地消耗自己储存的精力,短暂的欢愉之后是生命的干涸,是死期的临近。

如果雄蟋蟀被单独囚禁起来,事情就完全不同了。它们是单身,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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