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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03 20: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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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侯树平

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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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证治法备要

临证治法备要试读:

前言

治法是中医药学的特色和优势,是中医基础理论与临床实践相结合的桥梁,是中医独特思维方法与临床经验密切结合的产物,在辨证论治中起到承前启后的作用,在理、法、方、药中有法上贯理、下统方药的作用,将对缩短中医院校毕业生的适应期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亦是提高临床医生辨证论治水平的有效手段之一。

近70年来,中医治法与中医学其他学科一样,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迅速发展,因此,有必要对中医治法的源流、配伍技巧及现代研究情况进行系统的回顾、总结、释义,为现代中医临床实践提供启示、经验,为中医药现代化提供思路、见解。在“继承、发扬、创新”的思想指导下,编写了《临证治法备要》一书,一是系统梳理历代中医治法学科理论,溯本求源、阐发提高,并对其进行系统整理与回顾,力求全面系统地介绍历代治法的配伍、应用技巧与规律;二是展示治法的综合运用思路、技巧及临床应用情况,力求探索出各种治法在临床的具体应用;三是遵循中医理论,系统总结中医治疗规律,不但示人以法、示人以方药、由方见法,而且示人以规矩、与人以技巧。

本书内容丰富、体例新颖、深入浅出、切合临床实际、立足实用,适用于从事中医医疗、科研、教学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中医学研究生,期望通过临证治法的探讨进一步提高中医辨证论治、临床立法、遣药组方技艺与水平。

本书在编写过程中,得到了人民卫生出版社等多方支持,得到前辈汪受传教授、朱锦善教授,以及翟文生教授、丛丽教授、李燕宁教授等同仁的鼓励,才得以顺利完成,在此一并表示感谢。同时也感谢诸多有关治法、方药方面著作的作者们为本书的编写所奠定的良好基础,并感谢本书所引用文献及相关著作的作者们。

中医药学是一个伟大的宝库,中医临床治法学是这个宝库中的一颗璀璨的珍珠,其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博大精深,限于作者学识水平有限,虽历经五载六易其稿,但本书的体例结构、学术内容等方面仍有待完善、充实,疏漏、不足、错误在所难免,尚须广大读者、同道和各位专家提出宝贵意见,以便再版时加以修正、提高。同时希望本书能成为促进中医治法学科发展的一种探索,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期望同道加以深入研究与借鉴,为临床治疗学服务。侯树平2013年8月1日于冰城哈尔滨第一章 八法的临床运用

中医药学对于疾病的认识有着独特的理论体系和辨证论治规律,几千年来有效地指导着中医临床实践。中医对内治法的研究源远流长、内容丰富,源于《黄帝内经》,经历代医家的不断积累、探索与深化,有着深厚的理论与实践基础。北宋徐之才提出的“十剂”、明代张景岳提出“八略”、清代程钟龄明确提出“医门八法”。总之中医治法的八法、八略对当今临床实践具有重要的作用与意义。正如《医学心悟•医门八法》:“论病之原,以内伤、外感四字括之。论病之情,则以寒、热、虚、实、表、里、阴、阳八字统之。而论治病之方,则又以汗、和、下、消、吐、清、温、补八法尽之。”

然而,目前应用于指导临证治疗的基本大法已远远超出八法、八略的范畴,最为习用的治法有汗法、和法、下法、利法、化湿法、温法、清法、理血法、补法、吐法、固涩法、驱虫法、理气法、消导法等,这些治疗方法都是中医治疗上所常用的基本方法。本章重点介绍临床常用的八法。

理、法、方、药之中,法是中间环节,法上贯理、下统方药,高度概括、总结了中医学治疗疾病的规律、思路,是中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治法是中医治疗疾病的基本法则,是方剂配伍的原则,亦是中医的特色及其疗效优势的基础。第一节 汗法的临床应用一、汗法的内涵及适应证

1.汗法的概念

汗法是运用具有辛散轻扬、宣透发散、疏泄腠理作用的方药,以开泄腠理、透邪泻热、调畅营卫、调和气血、宣发肺气、促进发汗,以达到发汗、解表、透疹、宣湿、退热、散火、消肿、透邪、散邪、疏利经脉、逐邪外出、调达气血等作用的一种治疗大法。通过发汗或得汗的方法,而促进疾病好转或痊愈。汗法从属于张景岳《新方八阵》之“散法”范畴,沈金鳌《要药分剂》将汗法列入“宣剂”范畴,陈修园《时方歌括》将汗法所组成的方剂归入“轻可去实”范畴。《素问•阴阳应象大论》“其在皮者,汗而发之”、“因其轻而扬之”作为汗法立论的依据。

2.汗法的适应证

主要适用于外感病邪侵犯体表所引起的各种表证,以及里证兼表、时行病证、出疹性疾病、疮疡早期、风水、痹证等病证。

对于欲透邪外出,或透邪于表,或畅通气血,或调和营卫,或欲散郁热等情况时亦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选用或配伍汗法。二、汗法的主要作用及临床应用

汗法主要作用在肺卫、营卫,通过开泄腠理、调和气血、宣发肺气,使营卫调和、腠理舒畅、玄府开阖正常,汗法的总的作用为“开腠逐邪”、“开腠透邪”,以达发汗散邪、解表透疹、祛邪消肿、开泄郁热之目的。

汗法的主要作用是祛邪、解表,就是通过发散的方法,以达祛除外邪、表邪之目的。此外,汗法尚有透邪、祛湿、消肿、散热等治疗作用。

1.解表

汗法是通过发散的药物,以开泄腠理、调和气机,解除邪在肌表之郁结,以达解表之目的,主要适用于外感疾病所致表证。解表分辛温解表、辛凉解表等。辛温解表是指使用性味辛温、发汗力强的药物以治疗风寒表证的方法。辛凉解表是指使用性味辛凉、发汗力弱的药物以治疗风热表证的方法,但辛温解表法的解表力比辛凉解表法强。

临证在应用汗法解表时,需要辨别邪之属性,可引起表证的寒邪、湿邪为阴邪,宜选用辛温为主;风邪、热邪或暑邪兼湿等阳邪在表,宜选用辛凉为主,或辛凉、辛温同用、参互使用。随着温病学的发展、表证认识的深化,疏风清热解表法在表证治疗中广泛应用。疏风清热解表法适用表热证,如银翘散、桑菊饮、升麻葛根汤等皆以汗法为主,宜选用性味辛凉之品,辛可宣郁,凉可清热,轻清宣上,以达解表祛邪。

此外,通过汗法的发汗、发散、解表之作用,以解除郁于肌表之邪,使邪去、肌表疏通,亦可达到解肌之目的。

2.透疹

汗法的透疹作用是指通过发散将疹毒透达于外而言。出疹性疾病系外邪由表入里,出疹为邪气外泄的表现,邪有外出趋向,以透为顺,由里透表,可用汗法因势利导,使疹毒从汗出而透,邪毒随汗透而散于外,诸证自解,达到透疹、解毒之目的与作用。汗法除有透邪透疹之作用外,尚有开透郁闭、宣达气血之功。对于出疹性疾病疹未透发、或难出而透发不畅,应用汗法透之,使疹毒随汗透而散于外。透疹之汗法一般宜用辛凉,忌用辛温,少用苦寒,如治疗出疹性疾病的宣毒发表汤、清解透表汤、透疹凉解汤、解肌透痧汤、大连翘汤等均主用汗法透邪透疹。

在应用透疹法时,当根据邪客部位不同,除选用汗法透疹外,尚可灵活应用活血、凉营之品透疹,如赤芍、丹皮、紫草之类。如升麻葛根汤主以升麻、葛根等汗法药物,佐以赤芍凉营透疹、活血行血,成为解肌透疹之代表方剂;柴葛解肌汤主以柴胡、葛根等汗法药物,佐以赤芍凉营活血透疹,而《伤寒六书》之柴葛解肌汤又配以羌活、白芷等汗法药物以加强升散之力。

3.祛邪

汗法具有发散、通透、升浮的特性,其善祛在表、初起、偏上之邪,由于汗法是通过毛窍以祛除邪气的,而毛窍又是外邪的主要出路之一,中医治病在祛邪时,十分强调“因势利导”、“邪有出路”、“导邪外出”,汗法是治疗外感病证中重要的祛邪方法之一。《素问•热论》:“三阳经络皆受其病,而未入于脏者,故可汗而已。”《儒门事亲•卷二•凡在表者皆可汗式》:“风寒暑湿之气,入于皮肤之间而未深,欲速去之,莫如发汗。”汗法在外感病证中既可祛除外邪、疏散风邪,又有疏表、解表作用。肺主气,职司玄府、皮毛开阖之用,以其宣肺之用布卫气、托邪外出;以其辛味之开,散玄府、腠理之闭,引邪外达。风热客表证,主以汗法祛邪,有银翘散、柴葛解肌汤、羌蒡蒲薄汤等;风寒袭表证,主以汗法祛邪,有麻黄汤、桂枝汤、葱豉汤等。

4.透邪

透邪即达邪透表,《时病论•卷之一•清凉透邪法》之透表,透达表邪之意。汗法是指通过发散将某些邪气透达外出而言,是祛邪外出的主要途径之一。肺主气,推行营卫,专司玄府、皮毛开阖之用,以宣肺之品布卫气,托邪外出。通过汗法促使腠理开泄,以使邪有外达之机,透邪为邪气提供了出路。汗法借其辛味之开,散腠理、玄府之闭,津液营血运行通畅,气机升降有序,以启毛窍、行气血、和营血、泻邪热、发越内外邪气,使内外通达,引邪外达,脏腑经络肌表营卫之邪从汗而解,并且具有防邪入里之变或变生他邪。

外邪在里者,此时祛邪除主要用清法、温法等直清、直温的方法外,尚可通过下法、分利等使邪从前后二阴而出,并应灵活佐以汗法使邪从皮毛而出,以达散热、散邪、散火、透气转卫、透营转卫之目的。叶天士提出“透热转气”、“透营转气”,以及何廉臣在《重订广温热论》提出“宣气达卫,使伏邪从气分而化、卫分而解”,皆是凉膈散、清心凉膈散、三黄石膏汤、黄芩汤、清营汤、连翘生地黄汤等方剂配伍汗法之意义所在。例如葱豉白虎汤之葱白、豆豉,羚羊钩藤汤之桑叶、菊花,神犀丹之豆豉、连翘,化斑解毒汤之升麻等皆是清兼散之配伍方法。徐大椿在《医学源流论》中云:“当用至轻至淡,芳香清冽之品,使邪气缓缓从皮毛透出,无犯中焦,无伤津液。”张锡纯应用三解汤治疗里热证,此方之用薄荷、蝉蜕等汗法药物,正合张氏“若有向外之机,正可因其势而利导之”之意。如治疗实寒腹痛的正气天香散之用紫苏等,其目的在于导里寒从表而出,以达到散寒、祛邪之目的。

5.宣湿

汗法是通过发散通透,以收祛风除湿之效。《金匮要略•痉湿暍病脉证治》:“风湿相搏,一身尽疼痛,法当汗出而解。”进而提出“发其汗,但微微似欲汗出者”,方能“风湿俱去也”。又六气之中,唯湿为有形之邪、易阻遏阳气,治疗亦用辛散发汗之法,以宣通气机,宣散湿邪,祛湿外出。如三仁汤、甘露消毒丹等均配伍应用汗法,以及麻黄加术汤、麻黄杏仁薏苡甘草汤、防风汤等方剂均佐用汗法之杏仁宣肺理气、宣肺化湿,加强麻、桂的发汗祛湿之力。藿朴夏苓汤、羌活胜湿汤、苏羌达表汤、升阳除湿汤、升阳除湿防风汤、疏风散湿汤、薏苡仁汤、愈风丸、五痹汤、程氏蠲痹汤等,均主以或佐以汗法的意义与目的在于导湿从表而出,达到祛邪之目的。

6.升阳

汗法是通过某些药物的辛散轻扬之性,以达发越阳气、辛散升阳、升提中气、升提清阳之作用,以达升阳除湿、升阳举陷之功。

治疗气陷类病证之升阴丸、升均汤、升桔汤、升陷汤等均配伍升麻以达升提、升举中气之用。升发二陈汤、升阳补气汤、升阳益胃汤、升阳顺气汤、升阳举经汤、升举大补汤、举元煎、升阳汤、益气聪明汤、回阳升陷汤、理郁升陷汤、醒脾升陷汤等均佐用汗法及其药物,取汗法升散之作用,升能举陷,以达升阳举陷、升清阳之功。

7.透热于外

通过具有发散通透之性的药物,使其微微汗出,以启毛窍、行气血、泻邪热、泄郁热,内外通达,使郁于内之里热、脏腑之热或郁热,从卫表透达,以达泄卫透热、透热于外之作用与目的。凉膈散、普济消毒饮之薄荷等的应用皆是佐用汗法及其药物以宣达郁遏之伏火,散郁里之热外出。

8.散热于外

汗法亦能宣散郁滞之阳气,通过其升散、透达、疏导、宣通之性,有开郁通闭之用,使郁开气达则火散,里之蕴热、五脏之火郁从肌表营卫随汗而散,从而达到透表、散热、散火之目的。如《类经》“发,发越也”、“如开其窗,如揭其被”。五脏之火郁,亦可佐用升散透达之法治之,如治疗脾经郁热之泻黄散、清胃散,治疗肝经郁热之泻青丸、疏风顺气丸、疏肝清肝汤、疏肝清热饮,治疗肺热之栀连清肺饮、麻杏石甘汤、黄芩汤、加味泻白散等均佐用汗法。

在升阳散火类方剂中配伍应用汗法,如升阳散火汤、火郁汤等,其配伍汗法之目的在于用汗法升发阳气、散郁热,发越肌表之火、发越脾土之郁遏,以达升阳、散火之作用。

9.消肿

汗法是通过发散通透,辛开宣肺,既可宣达卫气,促进百脉流通、气血周流,以达祛水外出、使水液从肌表而出,有消肿去饮之作用,又可通过宣肺利水、以洁水源,使肺复通调、清肃得令,气行水行则浊水下泄,达到消肿去饮之目的。正如《金匮要略•水气病脉证并治》所言:“腰以上肿,当发汗乃愈”。

临床主用汗法消肿,如麻黄连翘赤小豆汤、麻黄加术汤、甘草麻黄汤、麻黄附子汤、桂枝去芍药加麻黄细辛附子汤、麻黄杏仁薏苡甘草汤等皆主用汗法,宣肺通调水道、宣达卫气、利水消肿。临床佐用汗法消肿,如越婢加术汤、防己黄芪汤、防己茯苓汤、疏凿饮子等,均系佐用汗法以“开鬼门”、“提壶揭盖”、通调水道、疏风透表,以达到消肿之作用与目的。

10.宣痹舒筋

通过汗法,凭祛风之品所具有的宣、散、窜、透、行之性,以其疏通经脉、通利脉道、促进血运之功,达到疏散外邪、宣通痹阻、疏通经络、舒筋通脉之治疗目的。如汉代张仲景创研了桂枝附子汤、甘草附子汤、麻黄杏仁薏苡甘草汤、乌头汤、桂枝芍药知母汤、白虎加桂枝汤等一系列治痹名方,多以麻黄、桂枝、乌头等汗法药物为主。唐宋时期研制的独活寄生汤、小活络丸等治痹名方均辅以汗法以收祛风除湿之功。目前临床常用的乌头汤、七味渗湿汤、当归拈痛汤、湿热痹冲剂、寒热痹冲剂、宣痹汤、蠲痹汤、三痹汤等,皆佐以汗法。三、汗法的用药时机、法度及注意事项

临证正确使用汗法,把握汗法的适应证、法度、应用时机,使汗出邪去而不伤正,达到预期的治疗目的。

1.汗法的应用时机

肌表是人身的屏障,外邪客人,首犯肌表,此时邪尚轻浅,应及时发散解表,故前人有“善治者治皮毛”之论。总之,凡外感疾病初起见表闭发热、邪客肺卫、疹透不畅、风痹身痛等症,就应当机立断,及时主以或佐用汗法以宣散透达、通调玄府、祛邪外出,进而消除病邪,不仅使邪从外解,还能阻止病邪地深入和传变,使疾病早期获愈。

2.汗法的应用法度

以平为期,严合法度,是仲景应用汗法的取效标准,邪在卫表,本当发之,施以汗法,但又有严格要求,如桂枝汤取汗,以“遍身微似有汗”、“通身微似有汗益佳,不可令如水流漓”、“汗出病差,停后服,不必尽剂”、“汗出邪去”为法度、限度,如《桂林古本伤寒杂病论•卷第三》云:“凡发汗,欲令遍身微似汗,不可令如水流漓,若病不解,当重发汗;若汗多者,不得重发汗,亡阳故也。”汗法不是以使人汗出为目的,发汗不是解表的目的,而是以发汗为一种治疗手段达到祛邪、解表、透疹、宣湿、退热、散火、消肿等不同的治疗作用与目的,临证应根据不同的病邪、不同的证候及治疗的需要灵活掌握发汗、得汗等汗出的不同程度,以达预期的治疗效果。汗出标志着腠理开、营卫和、血脉通,从而达到祛邪外出之作用。发汗应以汗出邪去为度,不宜过量,以防汗出过多,伤阴耗阳。古人已有明训,如吴鞠通指出:“太阴温病,不可发汗,发汗而汗不出者,必发斑疹,汗出过多者,必神昏谵语。”

3.汗法应用时注意事项

应用汗法除注意药物用量宜轻、用药种类宜少,遵“治上焦如羽,非轻不举”的原则外,旨在透汗自然,如王孟英云:“用药有极轻清、极平淡者,取效更捷。”轻清透发之品,宣畅气机、透热外达,尚须注意剂型、煎服法及护理。

临证在具体应用汗法时除注意用药时机、法度及适应证外,尚应注意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一为汗法方药所选剂型以汤剂、煮散为主,以利速效;汗法药物多为辛散轻扬之品,不宜久煎,以免药性耗散,解表作用减弱,故其煎法一般用武火急煎,正如银翘散原方用法有“香气大出,即取服,勿过煮”之说,桂枝汤方后有“微火煎取成汁”的记载。二为使用温覆避风取汗法,一般汗法之方宜温服,服后宜稍加衣服或稍盖薄褥,或啜粥,以助汗出,使其遍身微似有汗为最佳,使营卫气血通达,外邪自散,并需避风寒,以防复感,以全身微汗出为邪去标志。如桂枝汤方后有“适寒温”服,“服已,须臾啜热稀粥”,使谷气充足,不但易为酿汗,更可使外邪速去而不致复感,同时“温覆令一时许,遍身微似有汗者益佳,不可令如水流漓,病必不除”。三为服用汗法药物宜少量频服,中病即止,不可尽剂;服用汗法药物期间,应忌辛辣、生冷、发物,而且汗法方药宜于饭后服,以免影响药物吸收和药效的发挥。四是汗法的禁忌证,从总体来说主要是里证,从具体临床表现来说,如《伤寒论》中就有“汗法九禁”之说,即脉微弱者禁汗、咽喉干燥者禁汗、淋家禁汗、疮家禁汗、衄家禁汗、亡血家禁汗、身重心悸者禁汗、尺中迟者禁汗、产后忌汗等;又如《伤寒类证活人书》亦明确提出:“风温也……治在少阴、厥阴,不可发汗……湿温也……治在太阴,不可发汗。”汗法的另一个禁忌证是慎用于虚证,若邪已入里化热、麻疹已透、疮疡已溃、虚证水肿等均非汗法所宜。四、汗法的研究思考

由于汗法在治法中具有重要的临床意义与实用价值,特别在外感疾病的治疗中有其重要的作用与地位,汗法的作用是其他治法所无法代替的,故汗法被古人列为“八法”之首。外感疾病中外邪的侵袭是由表入里,治疗宜表散,勿使内传,所以汗法的“表”与“透”是外感疾病临床治疗的中心环节。仲景在临床实践中亦有明训,他虽以麻黄汤、桂枝汤作为汗法的代表方剂,但对辛温汗法在临床中的具体应用十分谨慎,详述忌宜、法度森严、以平为期,是仲景运用汗法取效的标准。除阴虚血伤、酒客阳衰诸证忌汗法外,还十分重视服药方法,如用药宜以少量多次服用、汗出中病即止、不必尽剂、服药后宜温覆、啜热稀粥以助药力等,这给我们今后应用与研究汗法的发汗作用带来重要经验与实例,也有一定的启示。

历代医家对汗法的作用及其方剂的配伍思路、配伍理论的认识较为一致。通过对汗法及其方剂的临床及理论研究表明,汗法对于病证的治疗,既有病因学、病机学的治疗意义,又有对症治疗意义,而且在某些情况下又是疾病治疗中的一种技巧。

1.临证应用汗法时应掌握好发汗的程度

运用药物汗法时按其发汗程度的强弱,可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取其发汗作用,通过药物或辅以热粥,促使发汗,邪从汗解,旨在透汗自然,以发汗为手段,达到解表、祛邪、透疹之目的;二是取其得汗作用,通过宣散或微微汗出,以调整气机,宣畅三焦,使营卫通畅、玄府开通、营血运行通畅,达到祛邪、散火、散热、泻热、祛湿、宣湿、止痒、退黄、消肿、止咳、平喘之目的与作用。因此,根据不同的病邪、客犯部位不同、不同的证候,要掌握发汗的程度与法度,以利于治疗目的的实现。

2.汗法广泛应用于外感疾病

汗法对于外感病证的治疗,既有病因学、病机学治疗意义,又有对症治疗意义。对于外感疾病的病因学治疗意义,汗法通过开泄腠理、宣发肺气、调畅营卫等作用使邪气随汗而解,因此,汗法既能祛除风邪、风寒、风热、风湿之邪,又是重要的祛邪途径与措施之一,有透、散、越之作用与意义,为主要祛邪形式,不仅能透达表邪、解除外感表证之邪的作用,而且能使深层之邪向浅层转出、导邪从表而出、透邪外出,既引邪外透、消除病因,又畅达气机而流畅气血、和调营卫而达到病机学治疗目的;汗法是透邪的主要方法之一,有发越内外邪气的作用,透邪思想源于《黄帝内经》,随着温病学派地不断发展和温病理论地不断完善,透邪思想日趋丰富、成熟;汗法亦是宣通玄府的主要方法,随着防风通圣散的研制,宣通玄府法的思想日趋成熟与完善。病机学的治疗意义主要在于解表、透疹、透表、发表、通经、祛邪之作用,汗法为祛邪(透、散、越、消、泄、化)的主要形式与途径之一。对症的治疗意义,主要是通过宣散或辛散,以调整气机,宣畅三焦,达到退热、散热、止痒、退黄、消肿、止咳、平喘、化痰、利咽、利喉、舒筋、止泻、和营、止汗、止痛等治疗作用与目的。

3.汗法亦可应用于内伤杂病

汗法在内伤杂病病证的治疗中,若内伤杂病复感病邪在表,可由表而解,可以酌情使用汗法;内伤杂病复感外邪客表者,必须应用汗法祛邪;对于某些疾病发病与外邪无关,但有“郁”象,可根据病情辨证使用汗法;而涉及血汗、汗尿、津液代谢失常病变时,可根据病情考虑佐用汗法,这对于水肿、癃闭、便秘、泄泻等病证的治疗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第二节 和法的临床应用一、和法的内涵及适应证

1.和法的概念

和法是通过和解少阳、分消上下、疏利透达,以及调和肝脾、调和胃肠、抑阳益阴、益脾抑肝、益肺抑肝等作用,以治疗少阳病(邪在半表半里)、脏气不平所致病证的治疗方法。和法是具有和解少阳、扶正祛邪、协调脏腑功能的一种特殊治法。和法具有作用缓和、性质平和、兼顾整体、内涵丰富、应用广泛、适应证复杂等特点。和法,就是和解的方法,具有和解、疏畅、解郁、调理、调和、分消、透达等作用。和法的方剂在汪昂的《医方集解》中称为“和解之剂”,在吴仪洛的《成方切用》中置于“和解门”中,陈修园《时方歌括》将和法所组成的方剂归入“轻可去实”、“宣可决壅”范畴。

2.和法的适应证

和法在临床上治疗范围颇为广泛,可用于多种内、外、妇、儿科疾病。和法主要适用于少阳病、哮证、癫痫、多动症、厌食、泄泻、多发性抽搐、慢惊风、积聚等病证,以及表里不和、营卫不和、脏气不平、气血不和等证。二、和法的主要作用及临床应用

和法主要具有和解少阳、透达膜原、调节脏气不平、分消走泄、调和阴阳、调和寒热等作用,亦能疏通气机、透热外达、祛痰化湿。

1.和解少阳

少阳位于半表半里之间,邪在其中,治疗时既要疏解半表之邪,又要清泄半里之邪,既不可发汗,又不可吐下,只宜用随其所在而调之的和解少阳一法最为切当,使邪气从表里同时分消,以达和里解表、祛除半表半里之邪、疏畅气机的目的与作用。《伤寒明理论•卷四》指出:“伤寒邪气在表者,必渍形以为汗;邪气在里者,必荡涤以为利。其于不外不内,半表半里,既非发汗之所宜,又非吐下之所对,是当和解则可矣。小柴胡为和解表里之剂也。”《医学心悟•卷首》更进一步明确了“少阳胆为清净之府,无出入之路,只有和解一法,柴胡一方,最为切当。”和解少阳的代表方剂为小柴胡汤,少阳兼太阳证用柴胡桂枝汤和解少阳、兼以散表,少阳协热下利证用黄芩汤清热止利,少阳兼水饮证用柴胡桂枝干姜汤和解少阳、温化水饮,少阳邪气弥漫三焦证用柴胡加龙骨牡蛎汤和解泻热、重镇安神,少阳病兼阳明热结证用大柴胡汤或柴胡加芒硝汤,少阳证兼邪气逆上、气机郁滞用柴胡枳桔汤和解少阳、疏利气机等。

2.透达膜原

膜原位于半表半里之间,邪在其中,治疗时运用和法的方药,既要温燥湿浊、芳香化湿,又要疏利透达,能破戾气所结,除伏邪之盘踞,直达膜原,使邪气溃败,速离膜原,达到透达膜原之目的。《温疫论》中吴又可云:“但使邪毒速离膜原便是”,以及“邪毒既离膜原,乃观其变,或出表,或入里,然后可导邪而去,邪尽方愈”。如达原饮、三消饮、七宝饮等,以及薛生白之湿热遏阻膜原方等疏利膜原,有效地控制病邪炽张,使疫邪溃败,或从外解,或从里下。

3.分消走泄

通过宣气化湿、清利小便、导泻大便的方法,以宣展气机、泄化三焦邪热及痰湿,通过清利二便的方法使病邪从下排出,使病邪得以分消的治疗作用。其用药以宣气化湿之法为主,佐用分利、下法,使邪从二便而出。如温胆汤之陈皮、枳实、竹茹等,其用药即叶天士所云:“轻苦微辛,具流动之品”,王孟英云:“其所云分消上下之势看,以杏仁开上,厚朴宣中,茯苓导下。”

4.调节阴阳、调理脏腑功能

通过运用和法的调和作用,扶弱制亢、协调阴阳,使阴阳平衡,达到治疗疾病的目的。和法通过扶弱制亢、协调阴阳、抑肝(心)理脾(肺、肾)、调理气机,达到脏气功能平衡。应用和法以调和脏腑功能,特别是调理肺(脾)肝的关系,以改善患者体质,是治根之法。临证益肺通过健脾、补气、扶土、益肾等方法来体现;抑肝常采用扶土抑木、柔肝、疏肝、平肝、泻肝、清肝等方法来体现;另佐用涤痰、通络、理气、活血之法以疏通气道之壅塞、瘀滞,解除肺之脉络瘀滞,达到疏利气道、解除气道挛急之病理的目的。如逍遥散之类方在于调节肝脾(肺)关系,补肾地黄丸之类方主要在于调节肝肾之间的关系,《医宗金鉴》之缓肝理脾汤等。又如《金匮要略》之枳实芍药散、当归芍药散,《伤寒论》之四逆汤等枳实与芍药配伍,皆在于调理肝脾,理顺肝脾功能。

5.调理冲任

通过运用和法之调理冲任气血的作用,达到调摄冲任之目的,用于治疗冲任不调所致病证的治疗方法。强壮冲任之功能、调理冲任是治疗妇科疾病处方中的总则。如妇科调经之祖温经汤、四物汤、胶艾汤、理冲汤、温中汤、安冲汤、固冲汤等,以及后世常用的妇科名方八珍汤、生化汤、乌鸡白凤丸等,均蕴涵着调理气血、调理冲任之思想。三、和法的用药时机、法度及注意事项

和法,即和解之意,它包含两方面的意义,一是在治疗时既要照顾表,又要照顾里;既要照顾正,又要照顾邪;既要照顾寒,又要照顾热,不能用单一疗法,只能用和解之法加以调理。二是在临证组方用药时应平和,且双方兼顾,“以中和为贵”,不可偏执,不可用药过猛,因此类病证无一不以彼此失调为其特点,如用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或偏执己见,则非但达不到和解的目的,还会导致其他脏腑新的不平衡,甚或影响生长发育。

1.和法的应用时机

临证和法应用的目的在于采取寒热并用、补泻同施、营卫共调、气血兼顾、脏腑同治等具体的配伍方法,使不协调的状态重新恢复到协调平衡状态。和法不同于汗、吐、下三法的专事攻邪,又不同于补法的专事扶正,和法除和解少阳、祛除半表半里膜原之邪、和解祛邪外,和法的主要作用在于平调寒热、调节脏气不平、调理脏腑之偏、调理冲任、扶其不足、使邪去病愈。

2.和法的应用法度

和法适用的病证其病势和缓,和法及其方剂虽然性质平和,但毕竟以祛邪为主,平调之中亦有侧重。临证使用时应辨别表里、上下、气血、脏腑以及寒热虚实、兼夹的不同而与其他治法配伍应用。和法方剂其配伍较为独特,常常表里兼顾、虚实并调、寒热平调、调理脏腑,全方无明显的寒热偏颇,其性质平和、作用和缓、照顾全面,正如张景岳在《景岳全书•新方八阵》中提出:“和方之制,和其不和者也。凡病兼虚者,补而和之,兼滞者,行而和之,兼寒者,温而和之,兼热者,凉而和之。和之为义广矣,亦犹土兼四气,其于补泻温凉之用无所不及,务在调平元气,不失中和为贵也。”因此,和法用药以平和为法,不宜用药过猛,否则非但不能达到和解的目的,还会导致新的不平衡、甚至加重病情。

3.和法应用时注意事项

应用和法时要准确把握其用药用法时机及适应证,在具体应用和法时应注意以下两方面的问题:其一和法主要为邪在半表半里的少阳证而设,亦广泛应用于调和脏腑、气血、寒热、虚实。其二凡邪在表未入少阳,或邪已入里之实证,以及虚寒证,原则上均不可应用和法,以免贻误病情、引邪入里,或变生他证。四、和法的研究思考

新中国成立后,对和法的研究与临床运用有了长足的进步,取得了丰硕的成果。随着对其内涵与外延的探讨,历代遗留下来的一些问题得以初步明确,现在将和法定义为一种用以治疗两种(或两种以上)具有相互对立关系性质的病因共同引起的病机较为复杂的病证的治疗方法,其主要特点为调和脏腑、寒热并用、攻补兼施。

1.历代对和法的认识与见解

中医和法的源流和发展,与理学对“和”的认识过程密切相关。唐代以前对和,以及和法的概念、内涵的认识较广泛,早在《黄帝内经》、《难经》等早期医著中就有翔实地论述与研究。此时期之“和”指调和阴阳之大法而言,为后世和法的形成提供了理论依据,为临床应用指明了方向。有关专门和解之类药物,历代本草均无明确记载。

汉代张仲景《伤寒杂病论》虽未明确提出和法一词,但开创性地在医疗实践中运用和法的原则,已有“小和之”、“和胃气”、“微和胃气”、“和化痰饮”、“和解其外”等具体治法,以及“阴阳自和,必自愈”的治疗总则,并将调和法作为法则具体应用到外感疾病的组方实践中,研制出了和解少阳的大、小柴胡汤,调和肝脾的四逆汤,调和胃肠的半夏泻心汤、生姜泻心汤、甘草泻心汤,和解其外、调和营卫的桂枝汤,和缓轻下的调胃承气汤、小承气汤等,以及其他和解之剂如柴胡加龙骨牡蛎汤、芍药甘草汤、枳实芍药散等皆是和法应用的经典方剂,但和法的理论尚未得到明确确立。张仲景开创了和解方剂及选药组方思路的先河,为后世和法的理论形成及发展奠定了基础。

唐宋金元时期对理学“和”的阐述和发挥直接推动和法的确立,对和法进行了深入探讨,又研制出诸多名方,如《太平惠民和剂局方》创调和肝脾、调节脏气不平之逍遥散,《备急千金要方》创驻车丸,《太平圣惠方》创金铃子散,金元四大家李东垣创滋肾通关丸,朱丹溪创左金丸等和解名方。特别是南宋成无己阐发张仲景的和法治法理论,其在《注解伤寒论》、《伤寒明理论》中首次明确提出“和解少阳”法及其代表方剂小柴胡汤,赋予了和解少阳新的内涵,以汗下不可、引吐也不宜的少阳病作为和法典型的证候,首次明确了和法的内涵及适应证、代表方剂,将和法独立出来,标志着和法作为正式治法的形成,为后世之所宗。

明代张景岳将“和法”立为“八阵”之一,并倡导“和方之制,和其不和”之论,并在《景岳全书•新方八阵》中提出“凡病兼虚者,补而和之,兼滞者,行而和之,兼寒者,温而和之,兼热者,凉而和之”的理论与经验。清代戴北山在历代医家论述的基础上,完善了和法的概念,阐明了和法的本质意义,并倡导“寒热并用之谓和,补泻合用之谓和,表里双解之谓和,平其亢厉之谓和”。这些重要见解大大扩展了“和法”应用范围,使“和法”内涵、外延及理论更加明确、丰富,将“和法”推向了极致,将和法的意义延伸更远。时至清代程钟龄在《医学心悟》中把和法与汗法、下法等方法等同,明确提出“和法”为“医门八法”之一,突出了和法在治法学中的地位与价值,“和法”作为中医治疗大法之一的地位被确立,和法的理论及临床应用已近成熟。

随着温病学的兴起与成熟,对半表半里的概念有了新的认识与体会,进一步扩展了和法及其对和法方剂的认识,如吴又可在《温疫论》中详述了膜原的概念、位置,倡导邪伏膜原之说,创疏利透达之法,研制了达原饮以开达膜原之邪,为和法又立了新方。开达膜原法作为和法的又一重要具体方法逐步为后世医家广泛运用,雷丰又研制了雷氏宣透膜原法等方剂。俞慎初在小柴胡汤的基础上,立少阳偏于半表证之柴胡枳桔汤及少阳湿热兼痰浊之蒿芩清胆汤等方剂,丰富了和法内容;叶天士进一步阐述了温病温邪夹痰湿留于三焦的病证也应用和法治疗,进一步扩大了和法证治内容,至此奠定了和法在温病治疗中的地位,使和法的内涵、代表方剂、组方原则和应用范围有了较明确的认识。何廉臣在《重订广温热论》中将和法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它包含了表里双解、温凉并用、苦辛分消、补泻兼施、平其复遗、调其气血等,这些均属于和法范畴。

2.和法在当今临床的认识与应用

中医学认为人体是一个以五脏为中心的有机整体,并在其时间和空间的发展过程中始终处在一个相对动态平衡的状态,其中包括有五脏生克制化的平衡、卫气营血运行敷布的平衡、气机升降出入的平衡等。疾病的发生是人体正常的平衡状态被破坏,疾病的各种征象是人体内部环境或人体内外环境稳定失调的具体表现。中医治病就是运用中药的四气五味、药物归经等特性,从整体上把握,调治其失衡的状态,使之达到新的平衡。因此,在治疗过程中,无论是病因学、病机学治疗及对症治疗等治疗方法,还是治疗手段,都必须“以平为期”,充分发挥机体的内在调节功能,以恢复机体的生理平衡为治疗目的,正如“以平为期而不可过”(《素问•六元正纪大论》),以及《读医随笔•证治类》云:“和解者,合汗、下之法,而缓用之者也”、“和解之方,多是偶方复方,即或间有奇方,亦方之大者也,何者?以其有相反而相用者也。相反者,寒与热也、燥与湿也、升与降也、敛与散也”。和法不仅是通过和解、疏泄、分消,以解除在半表半里之病邪的一种治法,而且和法本身就是多种治法综合运用的一种治疗方法。和法在立法层次上,是作为较高的层次,高于其他“八法”的治法。有关和解类药物,历代本草未见记载,这也是和法及其方剂的特殊之处。如何体现和法的配伍规律,以达到和解、调和之目的与意义,则必须通过各种治疗方法的配伍与应用,通过药物的搭配组方来实现,或根据五行生克制化规律,或根据五脏生理协同性来调理脏与脏、腑与腑、脏与腑之间的关系,使脏腑之间的相互关系达到平衡,恢复脏腑正常的生理功能。

自汉代张仲景开创了和解方剂应用的先河,经后世医家的不断发挥,和法的外延及使用范围不断扩大,但从药物学角度看和法方剂也缺乏共同的药物基础,如何合理界定、解决和解法的概念是当务之急,现代综合历代医家之见解,对和法的概念做了较明确的探讨与研究,认识趋于一致。把和解表里(和解少阳、和解透表、开达膜原、祛邪截疟),调和脏腑不平(抑肝理肺、调和肝脾、疏肝理脾、疏肝健脾、抑肝扶脾、疏肝和胃、调理脾胃、调理肠胃、和中缓急、调和气血、调气和营、平调寒热、调理冲任),以及温下清上、分消上下、表里分消等都归入和法范畴。目前对和解少阳、和解透表、开达膜原、祛邪截疟、调节脏腑不平等具体治疗的配伍方法,已进行了较深入的探讨,取得了较明确的认识。

和法对于疾病的治疗有着特殊的意义,既有和解少阳、和解透表、和解祛邪、开达膜原、祛邪截疟等治疗作用,又有调理肝脾、调和肝胃、调理脾胃、调理气血、平调寒热、调理冲任、分消上下、分消走泄、表里分消等调理脏腑之间的关系等治疗作用。如现代名医蒲辅周在《蒲辅周医疗经验》中有“和法,和而勿泛。和解之法,具有缓和疏解之意。使表里寒热虚实的复杂证候,脏腑阴阳气血的偏盛偏衰,归于平复。寒热并用,补泻和剂,表里双解,苦辛分消,调和气血,皆谓和解”之说;但临证需明确其适应证,不可因其作用平稳而滥用。第三节 下法的临床应用一、下法的内涵及适应证

1.下法的概念

下法是通过通便、泻下、下积、泻实、荡涤、攻逐的方法,以达到荡涤实热、排除胃肠积滞、攻逐水饮积聚、降气祛邪、化痰平喘等作用,使停留于胃肠的宿食、燥屎、积滞、瘀血、结痰、水饮等有形实邪,以及邪热从下窍排出体外的一种治疗方法。下法组成的方剂汪昂在《医方集解》称之为“攻里之剂”,吴仪洛在《成方切用》将其归入“攻下门”中,陈修园《时方歌括》将下法所组成的方剂归入“泄可去闭”范畴。下法体现了“中满者泻之于内,其下者引而竭之”的治疗原则。

2.下法的适应证

下法及其方剂在临床治疗的范围广泛,主要适用于外感疾病邪热炽盛、阳明腑实、乳食积滞、便秘,以及里实证、瘀血阻滞、水饮内停、痞块等。二、下法的主要作用及临床应用

下法主要作用于大肠、胃,使腑气通畅,邪、痰、水、积、热得以从后阴分消,达到祛邪、下气、下虫、下痰等治疗作用。通过泻下荡涤之法,因势利导、疏导胃肠、攻泄燥结,或蠲饮逐水,促进大便通畅,使实热、积饮、邪热、蓄水下泄,达到祛邪、泻实、通便、逐水之目的,并有能调整脏腑功能、截断病邪传化之治疗意义。

1.泻下通便

下法主要作用于大肠,通过运用下法,以通利大便、疏通肠道壅滞,排出肠道内宿食积滞,达到泻下通便之目的和作用。并可与理气法、温阳法、益气法、润肠法配伍,以达理气通腑、温阳通便、润燥通便、益气通便等治疗作用。如济川煎、麻仁丸、五仁丸、黄龙汤、新加黄龙汤、黄芪汤、增液承气汤、活血润燥生津散等。

2.泻结行滞

下法作用于大肠,通过下法泻下通便、通腑下气之作用,以疏通肠道壅滞,排出肠道内宿食、积滞、腑实,达到泻结行滞之目的和作用。如一捻金之用大黄、黑丑、白丑相伍,可谓“无坚不破,无胀不消,无食不化,无结不开”。

3.祛邪外出

下法以泻下攻逐之品疏通胃肠、泻下粪浊,因势利导,使毒浊从大便顺势而去。下法主要作用于大肠、胃,通过泻下通便,以排出谷道、肺或体内其他部位的邪气,使邪有出路,从后阴排出。下法与利法、汗法被视为祛邪的主要方法和途径之一。因此,下法在外感病证、温热病治疗中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在于:一为通过下法,达泻下通腑、攻逐通便之用,使热邪随大便从下窍排出体外,如叶天士在运用“轻法频下”时提出下法使用后大便由原来的“溏而不爽”转硬成形为邪尽标志。二为通过下法及其药物,使邪、热、毒排出体外,首先导出大肠之热,继而导其他脏腑之热下出,从而减轻或缓解热势,且下法通过祛其肠内之壅滞及下行之势而宣通气机,使气津得布以助汗法退热。在治疗急性外感热病的泻下药物中首推大黄,如吴又可《温疫论•上卷》云:“大黄走而不守,功专在通下,使邪热有随大便外出之机”,“三承气功效俱在大黄,余皆治标之品也”。柯琴《伤寒来苏集•伤寒附翼》指出:“里证皆因郁热,下药不用苦寒,则瘀热不除,而邪无出路,所以攻邪必用大黄,攻里不远寒也。”又如治疗上中二焦火热证的凉膈散、清咽利膈汤之用大黄、芒硝以泻代清、清除实热、导热下行等。

4.急下存阴

热邪极易伤阴,阴液耗竭,可使病情转危,而通过下法及药物急下,“釜底抽薪”,以达“存阴”之功,此时非通下不能直折其火、挫其热势。下法可用于急救,亦是救治急重症的主要方法。正如《温病条辨•中焦》云:“在温疫为内发伏邪,脉厥体厥,乃阳郁热极,气道壅闭之危候,自宜大承气汤急下存阴。”通过急下以达存阴之目的,如《儒门事亲•卷二》“所谓下者,乃所谓补也”、“不补之中有真补者存焉”。

5.泄热泻火

下法通过通腑泻下,首先导出大肠、肺之大热,继而导其他脏腑之热下出,从而减轻热势,达到泄热泻火之目的;且下法通过去其大肠内之壅滞及下行之势而宣通气机,使气津得布以助汗法退热。古今历代医家皆重视下法的运用,如治疗外感高热的行军散之用硝石,清热解毒散之用大黄,清热抗炎口服液、清瘟丹之用大黄,牛黄散之用大黄、二丑等,或在外感高热治疗中主以、辅以通下之大黄、玄明粉等,其目的在于给邪以出路,导热下行,直接或间接达到退热、散热之目的与意义。

下法首先导出大肠之热,继而缓导其他脏腑之积热、邪热下出,从而达到散内热、邪热外出之目的。如清肺热之礞石滚痰汤,清心热之泻心汤,清肝胆热之泻青丸、当归龙荟丸、千金龙胆汤、茵陈蒿汤之配伍大黄,清脾胃热之一捻金主用下法,大安丸之佐用莱菔子,泻肝汤之大黄、玄明粉等。

6.荡涤实热

下法通过通腑泻下,使实热壅滞通过泻下而解除,以达到荡涤实热的目的和作用。下法的泄热泻火、荡涤实热的作用又称“釜底抽薪”。只要里热炽盛的病证,运用下法,使热邪、毒火从大便而出,“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正是此义。通过寒凉急下之通降大肠、泄去火热作用,上病下取、脏病腑治,达到清除热结的作用,以保存津液,防止动血生风之变。以寒性泻下法及其药物为主,常苦寒峻下与咸寒软坚药配合应用,临床常用大黄、芒硝之类,以达泻热、攻积、通腑之功。历代名方中诸多此类配伍方法,如白虎承气汤、解毒承气汤、宣白承气汤、导赤承气汤、凉膈散等皆属此配伍。

7.降气化痰

下法主要作用在三焦、肠、肺,下法通过通利大便,排出肺、大肠及其他脏腑之湿浊(外邪、内生)及滋生之痰浊,以达到祛邪化浊、降气化痰、降气平喘的目的和作用。临证可主以或配合应用下法,既利于病情需要,又有特殊的治疗意义。其一以达宣肺开闭、肃肺下气,调整肺机,此即前人所谓“上焦闭则下焦塞”、“下焦通则上焦开”。其二通过运用下法,以达通腑下气、调整肺的功能,使肺通调水道功能正常,达到止咳、化痰之功。其三因肺与大肠相表里,通过荡涤肠腑、攻下热结的方法有助于肺脏宣降功能的发挥。如治疗咳喘病证的滚痰丸、竹沥达痰丸、羚羊清肺散之用大黄,茯苓丸之用芒硝,以及清肺散之大黄、玄明粉等,皆遵循此制方思路。

8.逐水荡饮

下法主要作用在三焦、大肠、肺,下法能通利二便,使湿热、水饮之邪从前后二阴分消、排除,使体内潴留的水液减少或消退,以达攻逐水饮、破积逐水、泻热逐水、荡饮下行的目的和作用。如十枣丸、禹功散、舟车丸等主用下法逐水;《济生方》之疏凿饮子等皆有上下分消水饮之势;己椒苈黄丸、甘遂通结汤等亦辅以下法,以达逐水之功。三、下法的用药时机、法度及注意事项

下法是通过泻下攻逐的方法,祛除在里之邪,是外感病证的常用治法之一,其作用迅速,疗效可靠。若能准确把握使用时机、法度,常能起到迅速扭转或控制病情的作用,对于疾病的治疗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1.下法的应用时机

使用下法意在祛邪,总以及时为要,只要表解里实,宜釜底抽薪、顿挫邪势,只要痰、积、饮、瘀血、宿食、燥屎、虫积等有形之邪引起的病证,或邪热炽盛,应及时主以、辅以下法,明确下法的用药时机,一般在表证已解、热已入里,里热炽盛、有腑实的情况下,或邪实有结聚之势时,应及时使用下法。如邪热在里,应以清法为主,佐用下法,除直清外,导邪从大便而出;若里热成实,则以下法为主,辅以清法。程国彭强调“下之贵得其法”的重要性。下法又是治疗外感病证及脏气动所致里实证中重要的祛邪方法、途径之一。若表证未解、里实较甚,宜表里双解;对于年老体弱、新产血亏、大病久病者,虽有里实之证,亦不可专事攻下,根据病情或先予攻下、兼顾其虚,或攻补兼施,或先补后攻,当虚实兼顾。

2.下法的应用法度

使用下法逐邪,当度邪之轻重、察病之急缓、观体质之虚实、看病程之长短,以定峻下缓下。下法以邪去为度,不宜过量,宜中病即止,以防正气受伤;若痰瘀水邪已去、便已通,则不必尽剂,如《素问•六元正纪大论》云:“大积大聚,其可犯也,衰其大半而止”。对于通下后邪气复聚者,可再度攻下,但当慎重掌握,避免过下伤正。一般使用下法后,宜糜粥调养,以扶助正气。另外,下法方药之剂量亦与峻缓有关,一般量多剂大者常峻猛,量少剂小则相对缓和;此外,泻下之峻缓尚与剂型有关,攻下之力,汤剂胜于丸、散、丹、膏。

并根据不同情况(病种、体质等)区别对待。要注意辨别里实证的病位、阶段、程度,分清主次,把握好下法用药法度、时间及配伍,灵活应用。邪盛极期邪气鸱张或化毒,邪(外感、内生)可客脏腑,可客气、营、血,则下法用药宜重;若里实正虚证,当攻补兼施。根据邪正消长情况而定用药法度、时间,并重视“因势利导”及祛邪外出的途径与方法。

3.下法应用时注意事项

下法是治疗疾病的主要方法与手段之一,在中医治则治法学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在临证具体应用下法时除须掌握好用药时机、法度、配伍、时间外,尚应注意以下问题:一是对于下法的适应证,从具体临床表现上来说,凡邪盛极期、粪结、水结、气结、血结、热结、虫结等证,应及时使用下法,但应中病即止,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就应停止应用下法,如《伤寒论》云:“得下,余无服”、“阳明病……小承气汤主之,若一服谵语止者,更莫复服”,否则过用下法除耗伤正气外,可损伤脾胃。二是对于虚人患病,其治又非下不可,则酌情选用轻下之法,或选润导之法,或选缓下之法;亦可采取先补后攻,或攻补兼施之法,但应下之得法。三是对于下后邪气复聚又成里实者,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再度通下,但应中病即止,不可太过。四是泻下之药,特别是含大黄的泻下之剂,不宜久煎,只宜后下少煎。应用下法时应注意患者脾胃情况,一般应用下法后往往胃气暂时虚弱,此时应忌食油腻、辛辣及不易消化的食物,以免再伤胃气。五是下法的禁忌证,总的来说,主要是虚证、表证未解及孕妇、产后、汗吐之后,对于此种情况应根据病情需要,权衡利弊,综合考虑。四、下法的研究思考

下法是以泻下攻逐以祛除里实之邪的方法,是治疗外感疾病的常用的治法之一,其作用迅速、疗效可靠,临证准确把握适应证、使用时机,常可起到迅速扭转或控制病情的作用,在外感疾病的治疗中具有特殊而重要的意义与价值。

1.下法核心的作用机制

泻下通便是下法最核心、最根本的作用机制,是其他某些重要效应发挥作用的基础,恢复胃肠道功能或使邪气借肠道为外出之路是使用下法的最终目的。承气汤类方剂的药理研究表明,原方比单味泻下药的泻下作用显著增强,提示了承气汤类方剂配伍原则的科学性,因此,需要积极探索下法复方配伍的科学内涵与物质基础,为揭示下法的配伍基础、技巧奠定条件。对于大黄止血的实验研究已基本明确其止血机理,但大黄既活血又止血的双向调节机制研究是一个有待进一步探索的问题,这需要我们从文献、临床、实验等不同角度对其进行系统深入研究,揭示其科学内涵,丰富治疗学内容,促进中医药现代化。下法在外感疾病的治疗中之所以能取得显著的疗效、应用范围广泛,是因为下法及其方药具有广泛的药理活性和独特的治疗原理,亦体现“引邪下行”、“邪有出路”的作用特点与优势,值得今后进一步研究、推广、应用。

2.下法及其方剂的变迁

汉代张仲景在继承《黄帝内经》“下法”理论依据的基础上,对下法制方理论具体化,对下法的使用亦相当精细,制定了一系列攻下方剂,如大、小、调胃三承气汤下热结,三物白散下寒积,十枣汤下饮积,大陷胸汤、丸逐水,桃仁承气汤、下瘀血汤下瘀结,麻子仁丸润肠通便,大黄牡丹皮汤治肠痈等,迄今仍广泛应用于临床实践;立苦寒泻下、破瘀通便、和解通便、峻下逐水、温下寒饮、解表通便、蜜煎导下等具体治法,并根据泻下作用的不同分为峻下、轻下、缓下、润下等,各有其严格的适应证;明确了应下的指征为痞、满、燥、实、坚,而且认识到了热结旁流用下法的原理,为后世提供运用下法的原则与具体的方剂,成为后世辨证的准则、论治的典范,为后世运用下法治疗外感疾病奠定了基础。

东汉之后,晋、唐、宋以及金元时期,张仲景创立的各种泻下方剂在临床实践中得到了普遍的重视和推广,下法的配伍规律及适应证亦得到了不断发展和补充,宋代严用和扩展了下法的适应证,提出治痢“必先导涤肠胃”的重要论点;钱乙提出了“吐泻乳不化,伤食也,下之;吐涎痰热者,下之”;刘河间提出下法的适应证为一切实热证,并提出“表证未解,可攻里”的理论,并自制了表里双解之防风通圣散、凉膈散、双解散等。

历代大多数医家认为承气汤类方的适应证须有阳明腑实见症,而明清以来温病学派对下法应用及内涵有了更深的理解与认识,吴有性明确指出承气汤类方是“承气本为逐邪而设,非专为结粪而设”,是“邪热致燥结,非燥结而致邪热”,对攻下法的使用提出了“勿拘于不厌迟”、“邪未尽可频下”、“一窍通诸窍皆通”等名言,不仅补充了下法的应用范围,而且把下法引申作为祛邪、逐热的重要方法和途径之一,而且研制了承气养荣汤等扶正攻下方剂。叶天士针对三焦湿热蕴蒸不解,与肠腑积滞交相搏结的病理特点,提出应用下法,并指出“湿热内搏,下之宜轻”,法应轻下、频下,至便燥为止的运用方法。

吴鞠通继承仲景之旨,发承气之微,对下法的运用进行变革、补充与发展,立法精细、广为制法、创研新方,如在承气汤的基础上加减化裁研制了新加黄龙汤、宣白承气汤、导赤承气汤、牛黄承气汤、护胃承气汤、增液承气汤等攻下方剂,并立护胃、增液、牛黄、导赤、宣白、桃仁六个承气汤类方,进一步扩大了下法的应用范围,以适应不同病证的需要,至此,下法在外感病证的治疗中更趋完备。第四节 清法的临床应用一、清法的内涵及适应证

1.清法的概念

清法是通过用寒凉性药物,以其泻火、解毒、清气、凉营、凉血、祛邪等作用,以清除邪热、里热等的治疗方法。清法系通过寒凉之品的药物和措施,使邪热外泄,以消除里热、温热、里火。主要作用于里,以达到清热、泻火、凉血、解毒、清宣透热、畅通气机之作用与目的,并通过祛除邪热而达到保阴、除烦、止渴、生津等治疗目的。清法是用以治疗邪热、里热的方法之一,因此,在外感疾病的治疗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陈修园《时方歌括》将清法所组成的方剂归入“寒能胜热”范畴。

2.清法的适应证

主要适用于外邪入里化热,或五志化火,热从内生的各种不同的热性证候,如温热病、湿热病、斑疹、血证、丹毒、疮痈、痄腮、黄疸、痢疾等疾病。基于邪热、热毒致病暴戾酷烈、来势急剧、变化迅速,可内攻脏腑、营血、经络,病变无常、变化多端,故应用清法宜早、除邪务尽,“握机于病象之先”,或“先症而治”,或能扭转截断,防生风、动血、窍闭之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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