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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04 06: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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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祝含瑶

出版社:浙江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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鸢尾几度花

鸢尾几度花试读:

序一

今年一月中旬,绍兴鲁迅中学蒋平老师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我正在上海做“新概念作文”大赛的评委。他说要推荐一位他们学校的女生做我的学生,并介绍说她在2011年“第三届全国鲁迅青少年文学大赛”现场作文赛上荣获了特等奖。蒋平老师在浙江省中学教育界口碑很好,他对鲁迅作品的解读,富有新意,颇受中学生乃至成人读者的欢迎。他介绍的学生,我自然不会推脱。蒋老师随即给我发来祝含瑶的几篇文章,《对窗》、《伽蓝》、《在与非在》、《

最后一场劫杀

》,还有那篇获奖作文《我看阿Q》。说实话,我一开始并没有准确理解蒋老师所说的“拜师”的意思,以为是想让我在高考作文上给点指导。因此,后来我见到含瑶,主要也是从命题作文的训练上点评了她的这几篇作文。当然,也向她介绍了我所了解的“萌芽杯新概念作文”大赛的一些情况。后来和含瑶在QQ上聊过几次,我的思路仍然在高考作文上。然而,这次含瑶给我发来她打算在浙江大学出版社出的十多万字的文稿,我粗粗浏览了一下,不禁大吃一惊,原来含瑶的目标不只是高考,她瞄准的更是文学啊。

这本文稿,给我的第一个惊奇是题材的多样性。我经常碰见一些高中生向我诉苦,说自己生活单调,从家庭到学校两点一线,有什么生活可写啊。然而,含瑶这些文章,既有现实题材,如描写学习生活与友情的《

对窗

》,也有十八岁少年的反省——《被上帝宠坏的孩子》,她写坐巴士的感受,写拾荒老人,写春天来了,她用欣喜的心情描写着各面的生活,似乎在她周边有写不完的题材。然而,她的笔触也伸向想象的空间,她想象自己突然死后的情景(《人间》),她写自己从未经历过的西北打猎情景,有几段文字甚至以狼的视角描述(《最后一场劫杀》)。视野之宽阔,思维之活跃,是我认识的高中生中少有的。

含瑶在这部文稿中,显示出了丰富的想象力,而想象力是作家的基本素质之一。在《这不是风景》里,叙述者把自己想象成一滴水,而且是会飞的水,飞到正遭受旱灾的西南,落入小姑娘的眼睛里。这篇有着安徒生童话风的作文,表现出含瑶充沛的想象力。而《人间》中关于死后情景的想象和《最后一场劫杀》中从不曾参与过的打猎场景描述,也是很好的例子。

含瑶不仅喜欢写,她还对许多事有自己的独立看法。比如对米兰·昆德拉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的理解(《在与非在》);比如对课外选择培训班的自主立场(《阳光,在篱笆外奔跑》);她甚至对社会也投以自己的质疑与思考,让人感到她那与年龄不太相配的成熟。

含瑶的文章充满着对所讲述对象的情感,所谓“笔底有情自生动”,我阅读的时候常常被感染。例如她这篇对太婆的怀念之文《桂花》,不仅人物形象生动,她对这位视她如掌上明珠的长辈的怀念之情,充溢于全文。常常有中学生和我讨论什么是好作文,我的观点就是,不要套话空话,或者说一些人云亦云的话,作文就应该表达写作主体的真情实感。以这样的标准衡量,《桂花》是一篇好文章。

在叙述和描写时,含瑶的笔法也显得比较老到。春天来临时,景色是这样的——柳絮浮在半空,土壤早已掩盖不住酝酿了一个冬季的动静,噗噗往外冒着绿意,(树)丛中的毛毛虫开始了新的一轮蜕变,整个自然在一片静谧的表象下悄悄地发生着不为人知的计划,密谋着一个夏季的繁盛。

在这些地方,含瑶驾驭文字的能力超过同龄人很多。

我年少的时候,也做过文学梦。但我在和含瑶一般年龄的时候,远远没有她写得多。正是这样的勤奋,让含瑶的写作能力得到很大的提高。当然,提高写作水平,还必须多读。在文稿中我看得出,含瑶的阅读量很大,阅读的书籍也是多种多样的,从孔子、莎士比亚,到昆德拉的小说、清少纳言的《枕草子》,再到三毛的散文、厚黑学,仔细找找,还能找到很多,有些书,说实话我也没有看过。今天号称进入了读图时代,影视和动漫的观赏占据了大众很多时间,这必然影响阅读,进而影响人们写作能力的提高。含瑶能在这样的大环境中不倦地阅读,不倦地练习写作,这是很让人欣慰的。她能做到这些,与她对文学写作的热爱有关。还是俗话说得好,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含瑶能取得目前的成绩,正是因为兴趣的指引。

当然,也必须承认,这部文稿只是含瑶的习作选,除了显示出作者的写作水准和未来可能的前景外,它必然也包含她的诸多不足。比如,有时候她喜欢雕琢字句,渴望写出能引起人们关注的文字来。从含瑶的年龄来说,这样的追求无可厚非。但我认为,语言只是表达作者思想和情感的工具,过于口语化也许会失之平淡,但过于雕琢也不可取,尤其当这种雕琢阻碍了思想和情感的表达的时候。也许是我老了,对这部文稿,我最喜欢的,还是那类清新自然的文字。我曾经和含瑶讨论过这个问题,也许,要让年轻的含瑶真正理解这一点,需要时间的历练。人生需要尝试,也需要积累经验。从华丽走向平淡,才是有意义的平淡。

是为序。[1]陈建新[1]陈建新,文学博士,浙江大学中文系原写作教研室主任,浙江文学院特约评论员,新概念作文大赛评委。

序二:在途中

稽山巍巍,鉴水清清。历史文化名城绍兴,人文荟萃,文化底蕴深厚。钟灵毓秀,哲学家王阳明,文学家徐渭,诗人陆游,皆出于此。近现代更不用说,有教育家蔡元培,“民族脊梁、中国新文学奠基人”鲁迅,主张以“人的文学”作为新文学基本主题的周作人,开创女性文学新阶段的“鉴湖女侠”秋瑾,还有朱自清、许钦文、刘大白、魏金枝、夏丏尊、柯灵……绍兴孕育出一代又一代的文人墨客,所有这些均构成越文化的精神线索,形成其文化血脉。而另一方面,绍兴人居粉墙黛瓦,至黑至白,给人“是非泾渭,爱憎分明”的感觉。绍兴山岩壁立千仞,千峰竞秀,湖水悠悠,碧波漾漾,山至刚,水至柔。绍兴戏剧中的绍剧与越剧,绍剧高亢激越,充满着阳刚之气,越剧委婉柔和,盈溢着阴柔之美,可谓刚柔兼修。山水环境濡染着绍兴人的性格脾气、情感价值,一定程度上来说,环境、气候等自然条件与“风俗人文、精神气候”等社会条件影响着文学艺术的走向发展。

而今天随着新课程改革的深入,学校教学相对宽容,使学生能个性化地生动自由地发展,让学生有尊严地学,“以生为本”已成为一种理念。校园文学教学的相对活跃,无疑为学生写作的发展提供了良好条件,校园文学写手也便应运而生。

我县学子祝含瑶同学在文学这块园地上脱颖而出,也与“江南名校”绍兴鲁迅中学的特色办学分不开。鲁中一贯践行“抱诚守真”的校训,坚持“尊重个性,张扬精神,整体优化,重点培养”的“立人”理念,传承鲁迅精神,构建精神家园,努力为国家培养多元人才。

本书的出版自有其意义在,它见证着新课改的成果,作为学生个人出版的纯文学专著,为绍兴县学生多样化发展开了一个好头!

本书以“从当下开始”为起点,光影逆转,时间回溯,呈现出作者的真情实感,这样的阅读往往会给你一种体悟与启迪,是一种对话的愉悦。你将目击到那些优美动人的文字,那些可爱的小精灵在你的眼前舞动,如“将酸酸楚楚的怨消弭于喃喃梵唱中,将重重思念镇压于油光的藏经箱中,将心底对儿女最殷切的祝福铺散于迷离的檀香雾间”(《

伽蓝

》),“人有六根‘眼耳口鼻舌身意’,相对应为‘色声香味触法’,我们可以抵挡得了金钱权利的诱惑,唯独美食让人欲罢不能,难逃一劫”(《有味》),“一杯浊酒,相离醉了谁?一眼回眸,尘缘痴了谁?一句珍重,天涯送了谁?一痕秋水,回首少了谁?”(《长亭送别》)……或朴素或典雅,或灵动或沉稳,那简直是一种美的享受,字里行间更是自然有一股浩然之气在!

本书是作者阶段性的总结与反思,承载着对文学的追求,是作者生命成长的一个新的台阶!它是雨后的春笋,它是破土的幼芽,它是初融的冬雪,它是山间的小溪!

当然作为学生著书,其中也一定存在有待商榷之处,恳望得到方家之教。

夜沉静下去了,我的心也沉静下去了,不禁想道:以后的路正长着呢,而此刻,正在途中……鸢尾几度花?我们期待着数度花!

是为序![1]蒋国洪2012.3.28于古城绍兴[1]蒋国洪,绍兴县教体局党工委书记,局长。

序三

春雨一直落着,将心情也落成湿润润的。难得有个晴日,终于能看到路边无名小草的花儿灿灿地开放着,河沿边金黄色的迎春花如繁星般盛开。我思忖道:是花总要开放,是芽总要饱绽而出,譬如那柳条上的黄嫩的叶芽儿。而本书的诞生,也绝非是一个偶然,它是我校学子祝含瑶生命成长过程中绽放的第一枝花。

祝含瑶同学喜欢读书,遨游于中外文化经典的海洋之中,静心而读,练好内功,以养文气!不仅读鲁迅、郁达夫、徐志摩,还读余杰、余光中、余华,不仅读老子、庄子、《论语》,还读海明威、雨果、卡夫卡,不仅读文史哲之类的读物,还读理科类的书以及《读者》《散文》《散文选刊》等。她文静优雅,长于思考,作为理科班的学生,依然保持着对于写作的一份真趣,纯真而清澈。她说:“要用笔和时光做一笔交易,将过去一切有意义的事物记录下来而不留下遗憾!”因为含瑶同学深知“人生虽无意义,但是作为存在者的生命个体仍然要为之确立一个意义”,给自己锁定一个目标,不放弃,努力走向人生的巅峰!

于是,与光阴赛跑!黑夜追梦!我的时间我做主!

祝含瑶同学虚心好学,先后得到过多位作家、大学教授、名师的指点,在文学创作上进步日益显现,于2011年荣获“第三届全国鲁迅青少年文学奖特等奖”。她的小说具有诗的语言特质,意境的营造又有散文的风格,是一幅画,虽然写实的成分稍稍多了一些,也有自己的生活印痕,却是其朴素思想的真实流露。《桂花》从三个层面来怀念一个人,忘不了的是一份牵挂,一份深情,一份亲情,充盈着情感的张力。也有将目光投射至生态伦理的,如《最后一场劫杀》,文本形式别具一格,将诗与文糅合一起进行构建。也有对于文学理论的思考,如《在与非在》一文,有其独到而深刻的感悟,已触及“轻与重”、“在与非在”、“媚俗”等核心问题。《啊呀,我是疯子》中虽然有鲁迅大先生的《过客》与《故事新编》中的《起死》的痕迹,但是能用剧本形式来构思,写出那个所谓的“疯子”却是“对人类充满着大悲悯的一个过客”!语言具有哲学的精神与味道!即使写散文,也写出了自己独到的思想,如《凡三境》《我看阿Q》等,读了给人一种清醒的认识。本书记录了其中学时期的随感与随思,诗、散文、小说、戏剧各种文学体式均有呈现,我们从中可以看到那种可贵的构想能力与创新精神。含瑶同学是一颗文学的苗子,稚嫩与不足显然难免,我们期待能够得到社会各界的批评指教,以帮助她茁壮成长!

鸢尾花,蓝紫色,形似翩翩起舞的蝴蝶。它象征着“光明”和“自由”,代表了“力量”与“雄辩”,是文学所追求的境界;鸢尾,也可解读为“想念你”,也代表着文学之悲悯情怀。五月,鸢尾花开之时,一只只蓝色蝴蝶飞舞于绿叶之间,仿佛要将春的消息传到远方去。

本书的出版,是一个起点,是一个新的平台,愿“鸢尾几度花”如蝶飞舞,越开越盛![1]许吉安2012.3.23夜于鲁迅中学柯桥校区豫才楼[1]许吉安,绍兴县鲁迅中学校长。

黄金时代

从没有像现在这样拥有这么自由的写作过,也许是因为经历了很多并且读到了很多人和事,心境顿时明朗开阔很多。文字,可以是小资情调,句句计较斟酌,雕琢华丽;也可以是粗糙不羁、犀利狂放的批判。我们都是这样过来的,不是吗?从一开始的不成熟,各种模仿的笔迹,各种刻意的矫情,亦或是一些华美辞藻的生搬硬套,只是为了让文字更加出彩。但这只是个过程罢了,青春总是允许存在一个不完美的蜕变,最后,我们终会形成自己的思想,自己的个性,承载于文。也许我们的笔调在一些大学者眼里看来足够幼稚,但至少我们思考了。文以天成,由心而已。

循环虚像

杲杲日光,灼灼年华。

早起时发现自己瞎了。

用妈妈的话说,近视便等同于残疾,睫状肌可怜巴巴地拉扯着晶体,即使是激光手术也无法改变视觉的病变。

我向着眼前模糊的黑窗走去,房里的一切摆设再熟稔不过,却仍旧是被绊了一跤,冬日里留下的老伤永远都好不了,硌在阴冷的地板上隐隐生疼。每年如此,膝盖上的冻疮还没来得及愈合便一次又一次复发。“嘶——”地拉开窗帘,声音有几分凄厉,给黑暗划上一道致命的伤口,强烈而锋利的光芒刮过视网膜,殷红一片,继而转为温和,是暖心的橘红。缓缓睁开眼,看起来是还没瞎透,至少我可以凭着暧昧不清的光线,勉强看清高楼狭缝上一小片天。我猜得到天很晴,晴得连一朵云都没有,兴许会有一架洁白的纸飞机在湛蓝的天幕下滑翔而过。

耳边的鸟叫啁啾几下就立即消逝去,我知道耳疾又犯了,这些年向来如此,时好时坏,无法预料。

这天,我没同往日一样从抽屉里摸索出那副厚如啤酒瓶底的眼镜,只是倏地不愿重复前几日单调乏味的生活,于是从这个被我看得已面目全非的房间走了出去,踱步到另一个模糊的浴室。

凭着养好的惯性,利索地拿起右边第二只杯子,挤出刚好一小格牙膏,用熟悉的力道刷牙,听着水龙头里流出一成不变的节奏,循环往复,不缓不急。我明白,这一切即使我闭着眼也可以做得一样流畅。浴室里的雾气开始氤氲,洗完后镜子上蒙了一层薄而脆弱的水雾,我轻轻拨开它,试图从里面窥见自己的脸,但擦了一遍又一遍,是永远拨不开的一层,望见的永远是模糊的重影。眼前像是隔着一块淋不湿的毛玻璃,抑或一场终年不化的大雾。

洗漱完以后人精神了许多,踱步回到房里,取出厚重同酒瓶底的眼镜,这时耳边的啁啾又开始了,耳目清明,空气被阳光洗干净了许多,一种极不真实的感觉。

趴到阳台边缘,我窥到一盆泥土,霜里带着绿意。三月果然是最残忍的,它杀害了冬,荒芜的原野开始长紫丁香,给万物以生机,却偏偏要拢上一层刺骨的霜冻,压抑根的欲望。

也许四季皆如此。

抬头望天,它并无我之前想象中那么澄澈,总有那么几条灰色带过。哗啦啦,一群麻雀忽地扑拉着翅膀黑压压从头顶盖过,楼下马路上也晃过一大片深灰的影子。我往里退了退身子,习惯性挪开椅子坐了下去,扭转台灯,摊开荒废了一个假期的函数题,抛物线在脑海里盘旋、变形,开始了它的一生。这是一个开口向下的,与x轴有两个交点,有极大值、无极小值的完美图线,形成一个极致的半循环,激烈地扬起继而猛地跌宕至下。这个抛物线想了一生,来了又回去,却没有结合点,只能无限延长,各自扩散开去。

如人生。

如人生。最为悲哀,明明从同一个起点出发,彼此却越走越远,缓慢而折磨的相离过程。如人生。前半生不断积累,留后半生来不断失去。何不多留一点时间给失去,这才是抛物线的美学,瓜熟蒂落,得以完整。人正是因为执著于得到,不断争取,才显得面目可憎。多留一点时间给失去吧!

心有不甘。函数题的答案已经在脑海幽幽显见,却缺少了将它提笔盖论的勇气。

烦躁地摘下眼镜。于是,模糊的灯光,模糊的笔杆,模糊的抛物线。试想着,就这样朦胧一天也罢,体验这久违的踏实感。

打开广播,“兹兹”的声波是不插电的记忆,让人想到老家那台隔几分钟就会出现满屏雪花的电视机。打开电视仿佛是为了看雪花,倒计时,三,二,一,瞬间荧屏又乱了,黑的白的,明昧不清,无数光点沸腾着。

心也跟着乱了。

这种预知循环的感觉会让人上瘾。如阿司匹林掩盖下的痛苦,被药物麻醉的痛觉忽然失去惯性,在半夜复苏。倒不如每一刻都等待着它来侵蚀,至少踏实,至少知道它的频率,它的轻重缓急。

听觉又回来了一半。广播里男人的嗓音充满磁性,夹杂着尼古丁的味道,用一种鬼魅的色彩蛊惑着人心。人活到一定年龄的时候会发现,认识的人中,死去的比活着的更多,等你离开,又会有一个人发现他生命中消失的人过半了……

如斯循环往复。

呢喃不清的背景音乐是一首不完整的《蝴蝶夫人》,“明知道情意不是好东西,偏偏我就没法逃避,把事情弄到这样一步田地,就是要抛弃,我也难抛弃。我难道看着他,真的死在我手里”。葛兰的声调带着旧上海温婉迷人的气息,带着旧时光诱人沉沦的味道。不知掺杂了多少回忆与欲望,阴冷与阳光。娓娓道来一个几十年前的故事——一个幼年失怙、中年丧夫的女人被一个贩卖毒品的男子劫持。男子把她劫到一个废弃的旧工厂,绑在掉漆的铁椅上,冰冷的黑屋里弥漫着未曾有过的恐惧。而男子却每天准时送来三餐和水,独自生活十几年的女人第一次触摸到男人的关怀以及人性的温度。内心那份感动被重新唤起,甚至对那个男子产生依赖感,从恐惧到好感到崇拜。此时早已忘了他是劫匪。直至交换人质那一天,她毅然决定要帮助男子逃离追捕。当几十杆幽深的枪管咄咄逼人地集中在劫匪身上,而女子却一直有意挡在劫匪身前。男子一把拽过她的脖子,把枪举到她的耳边,那一瞬她竟然产生了某种未明的幸福感。男子也察觉了她的异样,逐渐松了手,“走吧。”他说。女子执意待在男子的身边,拉起他的手疯狂地向无人的地方奔去,她知道有她在,身后的人不会轻易开枪。此刻,男子的生命俨然同她的成了一体。她爱上了劫匪。对离开这个男子产生的莫名恐惧,正如毒品一般无处可逃,让人不断堕落。身后的人开枪了,男子在她面前倒下,同是这一瞬,她也失去了意识。

广播声戛然而止,我一阵撼动,又戴起眼睛,仿佛这样思想才能清楚些。这才发现,天快黑了。

曾经固执地认为梵高、杜尚,蒙克以及毕加索都是瞎子。他们全都失明,才有梵高《星辰》里卷起的一幕流光,毕加索《格尔尼卡》里变了形的形象,杜尚《下楼梯的裸女二号》里无数次的重叠,蒙克《呐喊》里强烈扭曲的脸。

他们失明,一定,以及拥有这种扭曲了的强烈色彩及情感。

隐约间听到外面有人打开了电视,耳边传来新闻:一女子遭受家暴,她决定离家出走,丈夫找回了她,百般央求,下跪,声泪俱下,然而原谅丈夫之后的她却又再一次遭受到更恶毒的虐待……一次又一次的原谅,是爱?一次又一次的暴力,是恨?不,难道是变态?是被虐倾向。我顿时又慌乱了,连忙摘下眼镜。

宇宙洪荒,人的一生被笼罩在一个永恒的、说不清楚是悲是喜的时空里。“宇宙以及生命的开始是一阵巨响。然而这个世界最后的声音,不是一阵巨响,而是一阵呜咽。”T.S.艾略特在《空心人》里如是说。

戴上眼镜,世界仿佛更加模糊,我也愈发患得患失。开始怀疑一次又一次摘下戴上的循环,也不懂情感的泯灭和复苏。

情感始终是人的命门,在一次次轮回中湮灭。

我最后一次放下眼镜,决定不再戴上,从此刻起,才是真实的生活吧。

可是我又怕,怕看不见自己最爱的人,怕辨不清他的五官。突然意识到这是一件多么可怖的事。我不敢想象他在我眼中淡化,像轻飘飘的铅笔划过的痕迹,随着时间的摩擦,越来越浅薄,越来越模糊。最终成一片银灰色,最终不留痕迹。

可是我又怕,看这世界始终是隔着一场终年大雾,抑或不沾水的毛玻璃。即使看到的是不真实,至少看到了。

窗外的霓虹开始鬼魅,夜深了,有酒杯打碎的声音,有人喝醉,有人沉沦,有人堕落。最后,我摸到一叠厚厚的试卷,还有未完的题目,又反悔了。重新戴上眼镜,透过厚厚的玻璃镜片,我看到的,是这个完整的虚像。

虚像!

在与非在——初探《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这是一本异端的书,外国作家喜欢通过对性的描写来阐述个人美学,深度分析人性。无论是读村上春树还是D.H.劳伦斯,性作为一种文学载体早已风行。区别于村上的知性美和劳伦斯的荒诞美,昆德拉的小说是另一种让人深陷其中的美学。既然如此,我也尚且“媚俗”一下,迎合大众。

走进布拉格,刺破蓝天的塔尖,行云流水的路线,蜿蜒的伏尔塔瓦河,素年锦时如繁花飞渡,岁月凝析了所有平淡与琐碎。轻与重最沉重的负担压迫着我们,让我们屈服于它,把我们压到地上。但在历代的爱情诗中,女人总渴望承受一个男性身体的重量。于是,最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相反,当负担完全缺失,人就会变得比空气还轻,就会飘起来,就会远离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运动也会变得自由而没有意义。那么,到底选择什么?是重还是轻?

这是一个偶然,托马斯递给他的,远不只是这张名片。还有所有偶然——书、贝多芬、数字六、小公园的黄色长凳……一份有重量的爱情的降临需要所有的偶然,就如同小鸟一起飞落在阿西西圣方济各的肩头。

而他爱的起点是鄙贱的,对他而言,她就像是个被人放在涂了树脂的篮子里的孩子,顺着河水漂来,好让他在床榻之岸收留她,如同一个轮回的开始。昆德拉在书的开篇引用了尼采的永恒轮回之说:如果永恒轮回是最沉重的负担,那么我们的生活在这一背景下,可以在其整个的灿烂轻盈之中得以展现。

但事实上并不存在永劫,姑且认为这是一个谬论,仅有一次的生命才是绚烂而残酷的。无穷进的重复只会让历史成为悲剧,喜剧,或者是可笑的连续剧,一个愚蠢的硬疣。正因为人永远都无法知道自己该要什么,也正因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跟前世相比,也不能在来生加以修正。所以生命才显得沉重不能负荷。

托马斯对特蕾莎初始的爱仅仅是同情——compassion,就是对那遭受痛苦的人的同情之心。这会引发蔑视,不是真正的爱,但却是最高级的情感,因为怜悯一位妇女,就意味着处境比她好,也就意味着屈尊俯就而与她处于同一位置。他理解特蕾莎对他所谓隐私的侵犯(托马斯对她不忠),他不仅无力责怪她,反而因此更喜爱她了,仿佛能感受到她指尖的痛苦。

然而特蕾莎出走后,他却感到从未曾有过的沉重,重得连俄国人的千万吨坦克也微不足道。的确,没有什么比同情心更重的了。为了别人,站在别人的立场上,痛苦会随着想象而加剧,在千百次的回荡反射中越来越重。托马斯顿悟了自己对她的es muss sein——非此不可,爱情的分量足够重,重到足以改变生命的性质。

多少人曾因爱而感到眩晕,沉醉于自身的软弱中无力抗争,自暴自弃。人一旦迷醉于自身的软弱,便会在众人的目光下倒在街头,倒在地上,倒在比地面更低的地方。最终酿成悲剧,生的悲剧可以用“沉重”来比喻,我们受得起,便是胜利。这一点萨宾娜做到了。她离开了一个男人,因为她想离开他。只不过她的悲剧不是因为重,而是在于轻。压倒她的不是重,而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一个与个人情感毫无关系的男人。

轻与重的选择是十字路口上的赫拉克勒斯,一边是美德,一边是堕落。轻逸的享乐和沉重的美好一样会让人感到幸福,因而昆德拉并没有轻易肯定轻重选择与否,托马斯放浪的一生漂浮在轻与重的两极之间。作为医生和丈夫,这种责任感迫使他与萨宾娜发生关系来寻求刺激,却无法抛弃与特蕾莎沉重的感情,因而他在萨宾娜肉体的轻和特蕾莎灵魂的重之间一再徘徊。

爱,终究是轻与重的调和。

轻与重,终究是最模棱两可的对立。伟大的进军媚俗的根源就是对生命的绝对认同。当心灵在说话,理智出来高声反对,是不恰当的。在媚俗的王国,实施的是心灵专制。媚俗让人接连产生两滴感动的眼泪,第一滴眼泪说:瞧这草坪上奔跑的孩子们,真美啊!第二滴眼泪说:看到孩子们在草坪上奔跑,跟全人类一起被感动,真美啊!只有第二滴眼泪才能使媚俗成其为媚俗。

天平的两端,一端放着粪便,另一边放上什么东西才可以让它平衡,媚俗也许是。

媚俗就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媚俗的根源就是对生命的绝对认同,是把人类生存中根本不予接受的一切都排除在视野之外,以至于人类的博爱都只能是建立在媚俗的基础上。

弗兰斯是典型的媚俗者,投身于各种政治活动,自我陶醉,终在一次被誉为伟大的进军中“牺牲”。而萨宾娜则嫉妒憎恶清教主义,要求真实,作为一个女权主义者,她有着强烈的征服欲。

萨宾娜口无遮拦,信马由缰,独立于世,拥有着绝对自由。可绝对自由的人也是烦恼和无所依靠的孤独者。当特蕾莎要求萨宾娜拍裸片时,萨宾娜没有拒绝,慷慨解衣,相机下,萨宾娜无可遁形。特蕾莎像一个杀手,而萨宾娜则是个受虐者。但萨宾娜随后便以同样的行为“报复”了特蕾莎,她不允许生活欠她一毫厘,也无惧亏欠生活。

萨特说,“他人即地狱”。萨宾娜痛恨媚俗,她拒绝任何束缚而走上宿命般背叛的逃逸路程。她背叛家庭、婚姻、情人,甚至祖国。背叛可以让生命变得轻盈,即便是死了也要让人们把她的骨灰撒向空中。

只是不断背叛的旅程,终点却是虚无。萨宾娜还是无法摆脱媚俗,直至收到好友死亡信件时的潸然泪下,她失去了绝对自由,暴露了脆弱的本性。

没有人能完全摆脱媚俗。不管我们心中对它如何蔑视,媚俗总是人类境况的组成部分。有抗击媚俗的决心和勇气是另一种更大的媚俗。媚俗不可避免,所有沉重而艰难的决心都因此轻若鸿毛。

媚俗也是所有政治家、政治运动的美学理想,并不是政治媚俗,而是政治需要媚俗。在某个政治运动独霸整个权力的地方,人们便一下子置身于极权媚俗之王国。颠倒是非,只源于一个人人都鄙弃的词语——“媚俗”。所谓的政治运动并非理性而夯实,只是以固定的套路构成了这种或那种的政治媚俗,构成了人类的生存困境。

苏军坦克开进布拉格,一辆辆坦克被愤怒的人们涂上了纳粹的标志,从尸体上驶过。这无疑又是一场政治媚俗。“布拉格之春”后,苏联扶持的捷克政府禁止言论自由,加强对媒体的控制,清除民主化的思想。发表过反苏言论和拍摄侵略照片的托马斯和特蕾莎也受到了政府的“特别待遇”,托马斯甚至被要求签署道歉信。人拼命地在逃避当权者的宠幸,却无法逃离。

每一种政治媚俗都有一个“伟大的进军”梦想,拉着全世界的人共同奔向天堂,十字军东征,两次世界大战,纳粹对犹太的屠杀……伟大的进军只需一个自诩博爱、平等、正义的理由,再踏上壮丽的征途。

永劫是不可能的。生命都只有一次,选择也就变得毫无意义。我们不选择媚俗,又能选择什么呢?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每个人都是保守者。

媚俗在今天,成了一种美学、艺术,近乎哲学。它煽情,蛊惑人心,以作态取悦大众。各种低级趣味招摇过市,已失去了原有的理智,只为猎奇和谋取利益。卡列宁的微笑任何一个人都无法将牧歌献给另一个人。只有动物能做到,因为它没有被逐出伊甸园。人与狗之间的爱是牧歌一样的。这是一种没有冲突,没有撕心裂肺的场面,没有变故的爱。《创世纪》里说:“上帝派了人类去统治牛羊马。但不如说更有可能是人类发明了上帝,以便篡夺对牛马的支配权,并获取这种合法性。但是除了动物,任何一个人都无法将牧歌献给另一个人。”

所以在昆德拉的撒旦主义下,一种悖论、一种反牧歌之牧歌衍生开来,媚俗源于粪便,幸福源于被抛弃,爱情源于寂静,个人源于孤独和决绝。

托马斯和特蕾莎逃逸到世界的彼端,有如牧歌,有如伊甸园。它是在已知的事物中循环移动。它的单调并非令人厌烦,而是幸福。在这个完满、重复且意义不完全的世界,家畜拥簇,四季交替,始终与幸福相拥,哪怕那仅仅是伊甸园的最后一束回光。

而这不同于人类的时间,它不是循环转动的,而是直线前进,是冒险。因而人类不可能幸福,只因幸福是对重复的渴望。是的,幸福是对重复的渴望。

这样的田园生活很美。

然而媚俗是天真的牧歌,美便是经验的牧歌。媚俗是对生命的绝对认同,美是对生命的遗弃。美并非人们所向往的,而是人们所回望的,并为之堕落。

那一条狗——卡列宁,取名于安娜·卡列尼娜。笛卡尔说,人类是所有者和主人,动物只是有生命的机器。动物痛苦时的呻吟,不过是一台运转不正常的机器发出的咯吱声。不同于尼采从一家旅店里出来后看见门口有一匹马,车夫正用鞭子抽打。他走到马跟前,一把抱住马的脖子,大声哭泣起来,就在他为马悲痛的瞬间,他的精神扭曲,与人类彻底决裂。

只是人类真正的善心,只对那些不具备任何力量的人才能自由而纯粹地体现出来。特蕾莎在卡列宁得肿瘤的日子里对它的爱胜于对托马斯的爱,一种没有冲突和变故的爱。卡列宁快要死去了,她会觉得这世界就只有她孤零零一个。

托马斯摸着卡列宁的头说:“卡列宁,你做得对,我期待你的正是这一点。我一个人做不到,你得帮我。”这一点即是对特蕾莎的忠诚,一个人类做不到,而一条狗却可以。可又有谁知,即使有卡列宁的帮助,他还是无法让特蕾莎幸福。

死亡似乎是最好的归宿,不管是对于卡列宁,还是人类。它在祥和中突如其来。

命若草芥,轻若鸿毛。如同那走向毒气室的犹太人。

回到对生命或轻或重的猜测。托马斯和特蕾莎在那辆破烂的卡车里驶向轮回;满腹忧郁、留着吓人长发的贝多芬为伟大的爱情四重奏庄重重复“非此不可”;弗兰斯以他暴烈高昂的激情投身于虚伪的“伟大的进军”;垂死的卡列宁以平静的微笑还原了所有温馨而明媚的回忆。

迷途漫漫,终有一归。在与非在存在,变成喷泉,在石头的承水盘中,世界仿佛热雨一般倾泻而下。存在,就此化作清泉,让穹宇融入雨水般的流落泉中。

这句话出自昆德拉的《不朽》,他说这本书更应该称为“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一切事物的根本,便是“存在”与“非存在”的问题,不管唯心唯物。人生不能承受的,不是存在,而是作为自我的存在。生活,就是在这尘世中带着痛苦的自我。然而存在,存在就是幸福。

昆德拉的书有很重的存在主义倾向,在托马斯最终和特蕾莎回归乡村时,在田园牧歌间抚平过去时,却意外地扑向了盛大的死亡,原本真实的存在瞬间扑向虚空。存在之途到羽化之境,所谓轻与重,灵与肉,光与暗,最后都指向了虚无。

传道者说:“虚空的虚空,虚空的虚空,凡事都是虚空。”

我们在直线运行的时间之虚无中飞行,可是我们身上还有一根细线将我们与遥远的、云遮雾绕的伊甸园相连。对伊甸园的怀念,就是人不想成其为人的渴望。对幸福的追求永远是穷途末路。

特蕾莎与托马斯的一切都是偶然,人的生命充满了机遇和不确定性,人的生存困境就在于选择,而选择的正确与否,要用一生来验证,没有前世可以对比,也没有来生可以修正。人到底是什么样的存在?人只能活一次,就和根本没有活过一样。没有任何方法可以检验哪种抉择是好的,因为不存在任何比较。一切都是马上经历,仅此一次,那么存在最终还是虚无。

巴门尼德于公元前六世纪就提出一个问题:面对生活,我们选择什么呢,是重,还是轻。光明,黑暗;优雅,粗俗;温暖,寒冷;存在,非存在。哪一方是重,哪一方是轻?

无论我们如何选择,总是无法确认人生的是与非。人虽然有选择的自由,但面对的未来却是混沌而没有目标。盲目地走向未来,只知道人生的真实终结就是死亡。在时间的轨道上有一条线,超脱了这条线,当前的痛苦便不复存在。

世人都在孜孜于追求目标,殊不知,目标本身就是一种空虚。不论是放浪形骸,还是循规蹈矩,最终只是无休止地重复前人。人类的历史最终将只剩下媚俗。

苏联的坦克碾碎了布拉格之春后滚滚而去,现在的布拉格混杂着罗马式、哥特式、巴洛克式的各式建筑,只有卡夫卡知道这每一座不知名的老屋里的故事。这些“阳光的痰盂”在正午时分,会把从罗马式回廊院子里直落下来的阳光渗透百年的光阴,沉淀成街巷间的光影。

若干年后,特蕾莎又回到布拉格,入侵后的街道房屋都找不回原来的名字,所有城市的街牌被撤下,所有道路的指示牌被拔去,整个国家一夜之间变成了无名之国。他们的往昔也就此湮没。那是否真的存在过?这已经不重要,就像人世间无数的罗生门。

真实存在的东西只能是存在于个人内心中的东西,是人的个性,它能深切体验到痛苦、热情、需要、情欲、模棱两可、暧昧不清、荒谬、动摇等的存在,它是最基本的存在。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人,性,人性。不管我们失去得到什么,也不管我们深爱痛恨什么,都是es muss sein——非此不可。对,非此不可。永不重来。

光阴交割,某年某月某时的圣米库拉什教堂广场,莽莽人海中,过肩回首一刹那,眼底是不动声色的流光溢彩,伴着一句轻声的:“你是谁?”

桂花

在最开始2004年4月4日亲爱的桂花啊,你不知道我有多想你,今天我饿着了,爸爸妈妈都不在家,所以我给自己泡了一碗方便面,只是没有你当时的那种味道呢,你更不知道我有多想泡一碗方便面给你吃。我想我今后可以独立了,我可以自己照顾自己了。

我脚下的这片土,曾是个年老的村子,在一个台门的摇门前,有一棵又矮又丑的桂花树,那里曾坐着一位老人。她从秋里来,到秋里去,她姓柯,因而“柯”成了百家姓中我最喜欢的姓,她名桂花,因而“桂花”成了百花中我最痴迷的花。

柯桂花,太婆。这个冬天,我又一次在玻璃窗上,呵出你素美而特别的名字。

关于这个人,在之前,我有断断续续写过一小些片断,仅是百余字的片断而已。因为对她的记忆随时间溶解开始变得破碎起来。

每次想起,心中总不免是愧疚,而落笔时却感觉自己像个少年犯,每每提笔就觉得这是个永远都完结不了的过程,就像西吉写他的《尽职的快乐》时的感受一样,以至于在摸索中我记忆的铁锚竟然没有能固定的地方。铁链绷得那样紧,却只是虚张声势地发出一阵阵铿锵声,至多从深深的河底掘起一团团污泥,得不到为张网捕捞往事所必需的平稳和静止。

我的确没能在年幼时扮演好自己该扮演的角色,因此在每次打算正式叙写时捉襟见肘、手足无措,显得自己十分可笑,这一切皆源于自己的回忆杂乱无章、捉摸不定、怎么也串联不起来而感到的痛苦。

我想,我应该放开原有庄重严肃如仪式般的情绪,而是用胡笙般绵远的节奏去重温。所以,亲爱的桂花,请允许我这样称呼你。妈妈的桂花2005年4月4日今天,妈妈拿出你的照片看了好久好久,照片上的人是亲爱的桂花,柯岩的风景很美,你就坐在那儿,却不懂得如何面对镜头,如何微笑。那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你和全家人一起出去游玩,看得出你的眼里茫然和不知所措,也看得出你的眼里的感动和温情脉脉。亲爱的桂花,你知道吗?妈妈哭了。

常坐在床前,听妈妈讲关于桂花的过去,开始拼凑那片记忆,温馨而又美丽。那些画面太美,我都不敢再沉浸,怕醒来却发现一切乌有。妈妈感受过的,是她那延伸的爱,有如马路尽头落下的橙红色夕阳;是她那温厚的爱,有如毛衣上清晰的纹理。

桂花是特别的,她不同于那个年代的老人们,有着“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桂花似乎格外偏爱女孩,尤其是妈妈和我。桂花也曾是个绑小脚的女人,由于较早结束这种变相的折磨,她那脚并没有畸形得出奇,只算是五寸铜莲。可她的思想前卫程度却是超越了那个时期很多人,包括奶奶,以至于对妈妈日后的人生有着不可磨灭的影响。

桂花曾一度极力反对奶奶让妈妈辍学,奶奶总说,“女孩子家的,上什么学,无才便是德,早点帮着家里做点事,改善生活才对”。却被桂花一语否定,“不让孩子学知识,你会毁了她的将来的”。终是让妈妈完成了学业。

妈妈去外市的那段日子,桂花天天拧着眉念叨着,“连肉都不想吃了”。桂花有个可爱之处就是像个年轻小伙子一样喜欢吃肉,平日里没事也总喜欢呷上几口小酒,桂花不喜欢吃素食,也从不念佛持斋。家中只有爷爷一个男人,荤菜自然是给了爷爷,桂花老是委屈地望着那一碗咸菜发愣,妈妈见不得桂花受罪,总是趁着爷爷去厨房盛饭的当儿,快速地把碗里的肉夹给桂花,桂花先是一惊又是一喜,再次把肉夹到妈妈碗里,自个儿夹把咸菜装是吃得欢快。一推二让,倒是让爷爷抓了个正着。

可是现在,桂花给她肉吃她都嫌了。

像是懂桂花的脾性,妈妈知道她等不得,桂花的牵挂始终轻扣着她的心门,因而不到一月便回了家。桂花知道,推嚷着爷爷烧了一大盘红烧肉,待妈妈回家,一桌饭菜早已张罗好。桂花拉妈妈坐下,就心疼地看着小孙女吃,那会儿,妈妈望见了桂花眼里的另一面,那儿闪烁着一片蓝到温柔的海域,沿岸海浪如同平静的叹息,海面上萦绕着岁岁年年的云烟。

十八岁的小孙女就要开始早出晚归出门工作了,骑着单车,迎着朝阳离家,傍晚,又骑着单车,背着夕阳回家。桂花又开始不情不愿起来,天光还没亮整齐,也跟着早早起了,用僵硬的手煮了一碗方便面让妈妈吃了去。桂花只会这一道“菜”,幼时我也常缠着桂花给我煮面,那面里有一种特别的味道,一样的材料,桂花的方便面竟然出奇的美味。

在那以后,每天傍晚,路口总会伫立着一个佝偻的身影,哪怕冬天马路上的沥青皲裂,夏日滚滚夕阳烤得水汽蒸腾,连空气都发抖变了形。

又一黄昏,眼看血红色夕阳就要落下,几缕金黄的云彩仍在周围逗留,似乎也是在等一个人。一个熟悉的身影又颤巍巍地立在路口,使着劲把脑袋往外抻,遥远的天空底下,空荡荡的马路,一排排树影渐次拉长,对面是铺天盖地的麦田。桂花的脚小,只好踱着小步,像在发抖一样,颤巍巍地来回走,喃喃着,“我的小孙女啊。”

溽热的风低低地在路上晃荡着,把桂花好不容易扎起的发髻又弄乱了,耷拉在了一边,再加上一脸愁苦,拧眉挤眼的,活像个离家出走到处流浪的孩子。紧接着在远处,出现了一辆单车,没等桂花抽上一口气缓过劲来,就倏地停下,桂花一拍脑袋,你个小鬼头。妈妈偷笑着从车兜里取出一块尚且热着的烧饼,撅着嘴塞到桂花手里,自从知道她执意每天要在这等她回家后,妈妈一定会带回一个烧饼,而且必须是干菜肉馅的,两人也不急着走回家,桂花毫不客气地吃着饼,又扯下一块给妈妈,就这样慢悠悠地。

当离开时,近地平线的太阳早把影子拉着无限长,几乎盖住了整条马路,老,少,单车……

渐渐发现,妈妈除了性情,就连她微笑的弧度都和桂花相像。奶奶的桂花2007年4月4日家旁的麦田消失了,上次去集市里逛了一圈,发现一只大白鹅和当时家里那只特别像,奶奶天天嚷嚷没活干浑身不舒服,亲爱的桂花啊,你说咱们以前的好日子被谁没收了呢?上周买了几只小黄毛鸭子,它们天天跟在我后面跑,乐了好几天,想来现在最开心也就这样了吧。

奶奶就像个说书的人,用充满乡音的口吻和我说着那些过去。

在她的印象里,不是绿油油的,绿到染了天际的油菜花田;就是远处蔚蓝天空下,涌动着大片大片金色的麦浪。

作为桂花的儿媳妇,奶奶是出了名的劳模。忙农活,赶集市,带孩子,一概不误。

桂花喜欢让奶奶骑着三轮带她出去兜风,在三轮车里搁把小凳,然后把桂花搀上去。桂花站不稳,一只脚跨上去后会不停地抖,两只脚站上三轮便一起抖,像是恐高,又像是怕没等坐稳车就自个儿往前走了。直到她踏踏实实地坐到凳子上,用两只手扶住凳沿,一颗心才逐渐舒展开来。但整个过程桂花脸上的表情却没紧绷过,即使不笑,她的脸也永远是舒展开的,说不出的祥和。继而像个急着出门看风景的孩子般,用手背拍拍奶奶的背,示意可以走了。

而更为有趣的是某个天朗气清的春日,爷爷骑三轮,依然在上面端把椅子,坐着桂花。奶奶挑两只稻箩紧跟在后面,一头装三只大白鹅,另一头装着我,因我也跟着鹅鹅鹅,逗得三轮车上的桂花直冒泪。路有点颠簸,桂花小心翼翼地放开一只握着椅子脚的手指着我,像是要说什么却一直说不出来,只是一个劲儿地点头摇头。

来到稻田里,油菜花已是遍野金黄了,远处几户人家袅袅冒着烟,田埂上的泥土都软得掺进了草的清香,走起来一点也不硌脚。爷爷把椅子放在田埂上,让桂花坐在那里。像是站着看到的风景更迷人些,桂花站了好久才挪着步子过去,待手摸到了椅子才缓缓坐下。而我则从箩筐里跳进油菜田,捉几只七星瓢虫放在桂花的青布棉衣上,桂花的青布衣上总是有一股好闻的皂角香,淡到只有鼻子靠近了布衣上才能嗅得到。瓢虫鲜红的壳格外显眼,在桂花身上爬着。桂花倒也不在意,我一直看着虫子,她一直看着我。过了会时候,她会神神秘秘地喊住我,低着身子靠近,眼神顺着手指的方向注视着那三轮车,像个小贼似的抬了抬眉毛,挤了挤皱纹:“喏,那车里头有瓶老酒,还有只小瓷杯,你拿拿过来。”我一迟疑,她就“去,去”向前推着我。

拿来老酒之后,我斟满一小杯递给她,她接过后便搂过我,“来,来,宝贝肉先抿一小口”。她冲我嘟嘟嘴,我只是拿嘴沾了一口,但那半甘微辣带着热气的醇香味儿却久久散不了。随后桂花就顾自己有一下没一下地啜饮了起来,仅这一小杯可以喝很久很久,随着桂花每轻轻一抬手,一闭眼,酒香入喉,连空气都醉了。

爷爷奶奶一个撒肥料一个除草,兴致来了,奶奶就用那充满乡村气息的嗓音亮一首红歌——歌唱我们亲爱的祖国,从今走向繁荣富强……

桂花笑得最开心的就是这时候,她一笑就会出眼泪,无法控制,从青布衣里掏出一块青色的方形手帕,一直擦眼泪。她的兜里永远揣着这块青色手帕,时不时也给我拧鼻涕擦汗的,即使有时候被我拿走弄丢,她兜里还是会有。

其实哭和笑,有时候真是一回事。我的桂花2009年4月4日我常常想,那时如果早点懂得,会不会没有那么多循环往复的遗憾,为什么一定要在遇见离别以后才懂得如何去爱?时间之墙,一直从你的温厚的手掌到我稚嫩的肩膀。再没有一双手,让我重新倚赖,再没有一刹那,对我加倍宠爱,只剩一辈子,送你离开。

小时候我很淘气,不像话地淘气,用那时老人的话说,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小棺材。

而桂花让人又爱又恨的就是永远不会生气,最多像个小妇人委屈一下。越是这样,我就越是喜欢和桂花唱反调。甚至到有一次,没心没肺或者说狼心狗肺的我竟然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把桂花推倒了,正好她脚一绊,跌进了身后的盆里。满满一盆水就这样溅了她一身,她浑身发抖地看着我,也忘了要站起来,记得她那会儿颤抖的脸上是从未有过的表情,诧异,埋怨,心疼,也不知是心疼自己还是心疼我。

想来我那会儿肯定也是傻了,就这样杵在一边看着家人把她扶起来,庆幸那会是夏天。之后桂花径直被扶进了房,没再看我一眼,那驮着的背顶起一身被冷水浸透成深蓝的青布衣,那一瞬间,阵阵凉意。

而我则被罚站了半个小时,然后是轮番批斗。在里屋的桂花似乎是听不下去了,还没来得及把她稀疏的灰白相间的长发绾起来,就挪着急切的步子出来,把我搂进怀里,带到了里屋去,一边拿刚烘干的手帕给我擦着泪,一边指责着一大家子,“你们跟一小孩子犟个什么劲,我都说了是自己摔倒的。”她似乎是将刚发生的一切都忘了,转眼间是无尽的谅解与包容。

不知道那会儿我的表情会是讶异还是震惊。

桂花就是这样,她始终温和如一,从不发脾气,就连说话也从不大声。孩提时光总是很容易就被原谅了,之后没人再提起这件事,而我却久久难以释怀。想到推倒桂花之后她那气不起来、只是慈爱地看着我的表情,满心愧疚。原来我习惯了她身边空气里无处不在的温暖,原来我依赖了她对我的百般纵容。

那个假期出去玩时听说有个老太摔了一跤去世了,恨不得马不停蹄地赶回家,告诉桂花,我都懂了,我一直依赖她,我想对她好,从未有过的好。

回家推开篱笆门,桂花早已站在那里等我,十几天不见,她本就消瘦,这下子愈发严重,可气色却是很好。有太多的话想说,我一时忘了往前走,就看见她拍着手,用她那小脚朝我走来,也许应该是跑来,腿脚不便,挪动步子只能是很短的距离,就像在发抖一样朝我跑过来。她按捺不住激动,“你终于回来了,我想死你咯。”

我一把抱住她,“您以后可千万别摔倒了,自己也不能摔。”桂花也不管是否理解我说的什么,只是拍着我的背,条件反射地重复,“好,好。”

一时没刹住,桂花的眼泪又笑了出来。也顾不得拿手帕去擦,泪水细密地往眼角蔓延,流遍了那些岁月划过的沟沟壑壑。

一年春天,桂花和我同时感冒了,奶奶就在外屋搭了一张大床,供桂花白天休息。桂花的玩心其实很重,知道我也病了,硬是也把我叫到她那张床上去,原来那里有很多宝,洋娃娃,石榴。特别是那两个石榴,说是吃了可以让感冒好快点,本来是奶奶留给桂花的,可她却一直把石榴捂在床边,执意要留着和我一起吃。

两个人开始剥石榴,桂花负责张着手,笑眯眯地看着我剥下一颗又一颗石榴籽,放进她的手里,然后她又把一粒粒籽塞进我嘴里,我攒了一把直接往嘴里倒,搅得满嘴汁。但桂花自己还是一颗一颗吃,更多的时候是看着我吃。

记得当时还下了阵雨,天都变青了,外面春雷阵阵,摇门晃动,拍打着墙壁。我就躲在那被子里,含着一嘴的石榴籽,看着桂花微笑的的面孔随闪电光时明时暗。开到荼蘼2010年4月4日又到清明时清明旧雨,湿打香魂一片,若我遗失你脸,经年。这个时节总是雨纷纷,姑且将此归纳为一种巧合。只是雨再多,也洗不清那种哀怨。

相约在这一世,终究是要在途中失散,开到荼靡花事了,终究是要凋谢。上帝布置的悲伤,和分配的阳光,是一样的分量。

在我8岁的梦里,出现过这样一个场景。“瑶瑶——”我听见有个苍老而衰微的声音在背后呼喊,转过身,是桂花,脸上是模糊的笑容,看不清具体的表情。她手里拿着一串豆腐干,那似乎同我以往喜欢吃的豆腐干不太一样,但我仍是欣喜地接过,笑着转身去玩,然而一个趔趄,我摔在了地上,手中的豆腐干也全数和了地上的泥。正当我满脸沮丧时,身后的桂花摇摇头,笑着又给了我一串,那种感觉就像是我必须接受那串豆腐干,并且把它吃下去。内心不再欢喜,代替的是一种异样的情感,像是在被迫做一件极不情愿的事。

那是个令人悲伤的梦,我只能这么形容。醒来之后是连着一个白天的不安与忐忑,那会儿,桂花病得正重,而我却突然压抑起上楼去看看她的冲动,不敢再去回想梦里那强烈的白光和苍老的面容。

到了晚上,我决定要将这个梦告诉家人。

那顿晚饭意外的安静,没有一个人说话,只有我拿着碗筷磕磕碰碰,发出不悦的声响,衬着我内心的烦躁。终于把话讲了出来,心里却没有预料的那样平静,反而更加起伏。

语毕,家人都停下了手中的动作,奶奶看了我一眼,目光又移向别处去,失了焦点。愈发的安静了,仿佛等着一根针掉落的声音。

奶奶转身而起上了楼,我想是去看桂花了。

日子就这样以不紧不慢的节奏过了一天又一天。

那年的10月18日,天气异常的好,我坐在教室里一直望着外面湛蓝的天,想到桂花住的那间老屋,吱呀吱呀的旧木楼梯,二楼积了灰的木格窗,天边白色的鸟戛然掠过——一种很想回家的心情。

静好的日子总是得发生一些事情去破坏这种平静,正当我想得出神时,老师在后方门口向我招手,一脸凝重。我竟然开始怀疑是否该过去,犹豫着犹豫着,我的步子就挪到了老师跟前。“你妈妈在楼下等你,你今天先请假回家。”

老屋里已经坐满了人,院里的花圈是那样触目惊心,直到瞥见那张黑白照上的熟悉面容,整个世界都失了颜色。走进屋,桂花就躺在那里,双手合起在胸前放着,睡得正安详。

我只是看着别人哭,看着妈妈哭,一脸茫然。每个人都慌乱着,无人顾及我,我就这样上楼躲起来,只想好好睡一觉,一觉醒来说不定什么事都没了。

4点时醒来,天黑得不像话,此时,我才渐渐抽泣起来,像无声的叹息,雷躲进光里,像倒流的泪滴,雨渗入海底。

继而滂沱轰鸣。

清晨第一道光直射在桂花身上,我试图牵起她那沉重而失温的双手,时间已锁住本属于它的温柔。该由谁在冬天来临之前点燃烛火,赶走这秋凉?

以前总是听大人说人死后会变成天上的一颗星星,会一直望着你。那会儿我自诩聪明,就是不相信这种鬼话,可当事情最终发生的时候,我才发现自己是如此深信不疑。仿佛每颗星星都是她,每一闪都是慈祥的笑。

可惜了,天亮了桂花不能看见我,那么天黑时她是否会特别想念我?

从此不再怕黑,长长的巷弄的尽头满是一片星空以及未知的诱惑,却少了个真实的人陪我走。也许是在梦的出口,星光正闪耀着她的下落,多希望在一个夜里,我能打起一盏萤火,到路的尽头去寻觅。

记得有位老人在十月来到这世上,在十月离开尘世,带来一树桂花香,直至今日。十年之远 思念之远2011年10月18日今天出门时,风来得急,摩擦着过往,吹来那一年那个时空里久违的桂花香。金色的光洗净了所有尘埃,像没发生过那么多的记忆。此时仍是十月天,同她离开那会儿一样,四方天光明媚。时隔十年。

十年未闻桂花香。

录音机里播放着音乐,我却忘了是谁将它哼唱;当时桌上有一杯茶,我却忘了是谁将它喝完;当时庭院有一地落叶,我却忘了是谁将它扫净;当时篱笆口有一双凝视着的眼,我是否也将会忘了是谁在望?

似乎没有什么分别,只要是能够呼吸的,就不能永远地够放在身旁。

那个秋天以后,我就知道,桂花不再那样香了。

转眼几年又回到老地方,是高起的楼房,水泥森林里看不见旧时的面孔,亦没有温度。

那亲爱的桂花呵,我的太婆呵。

以上这些,是我对她的念,也是我那些雨啊石榴啊洋娃娃啊对她的念。

人间

就此始,社会对我的意义只是人间。

二零一一年十月八日十七点三十二分四十秒二八。一

你曾想过你会怎样死去?

荒诞些,被人谋杀于眠中,梦游失足坠楼;罗曼些,和相爱之人生同衾,死同穴;幽怨些,在烟尘氤氲的湖边无力倾身,子夜漏风的枝桠上白绫妩媚;壮美些,落崖惊风间纵身一跃,凶猛火海中面目全非……

这是种种关于死亡最美或最惨的想象,但一律轮不到我,此刻我终于意识到某位高中老师说过的一句真理:做人最重要的不是事业,不是成绩,而是过马路。

没错,我这如花似玉的美好青春,执著不羁的孑然傲骨,就在二零一一年十月八日十七点三十二分四十秒二八这一瞬间,被倾轧在一辆装满着和我同样充满朝气的新鲜大白菜的大卡车下,被倾轧在这条我走过无数遍的大道上,被倾轧在连续18个视若无睹般路人的冷漠中。

最后,我竭力用仅存的一秒意识或者思维纳罕了一件事,这18个人不是在佛山么,不是正在被全国人民批判么?怎么跑这小地方来了?看来这18个人的同分异构体潜伏在全国啊,想笑,脸却僵硬了。

只是从没想过计划了多年的未来就此栽在了一场交通事故上,未免愤愤不平,死也好歹要死的有纪念意义些,有研究价值些,更扑朔迷离些。有谁知道这样的车祸现场,全球每分钟有500起。

死比生更卑微。

如果有人问我此刻还有什么遗憾的,我只想说,我很想把那最后一道导数压轴题解出再死。只是再也听不到校园的广播里放着的熟悉旋律;再也听不到眼保健操轻缓如催眠般的节奏;再也来不及看“兵荒马乱”中,和我一起哭笑的傻孩子们各奔东西……所有快乐如风过疏林,岚走村寨。

不知道没经历高考,是幸,还是不幸?

有过反躬自问,有过得意忘形,有过踌躇满志,有过失魂落魄,有过戎马倥偬,有过折戟沉沙。却始终没有个结局。

我躺着,应该说是我的躯壳躺着,开始觉得不值得,十八年来,我每天喂这副躯壳吃饭,给她穿衣服,为她洗漱,竟落得这个结果……杂乱的念头纷涌而上,纳罕于我仅一秒意识怎么仍然存在。二

时间过去十分钟,我又确认了一个真相:这世界上鬼比人多,灵魂比肉体多。

我那21克的灵魂几乎是毫无留恋地离开了“自己”,此刻的我没有责任,没有束缚,没有欲望,着实失去了重量,应昆德拉所言,渐渐浮起,远离地面,远离真实的一切。

但愿我的家人不会悲伤——这个念头导致我的灵魂某一瞬沉重而差点回到躯壳,不过我终究是抵达了天堂检票口。空白的天堂,眼前蔓延至尽头是一条极长的白线,这是逃离人间的魂魄排成的队伍,看起来,天堂是人满为患了。

可我又没能力下地狱猖獗,随便找了个空处坐着,一个不成人样的票贩子蹲下来,癫笑着问要不要票。天堂也有票贩子?我摆摆手,无奈地瞟了一眼队伍,把头埋进双膝,继而听到耳边有人在哭,在叫我的名字,心不由扣紧。“你在想些什么?”票贩子像换了个样似的,严肃地审视着我。

他继续用颇具意味的眼光打量我,“按道理,灵魂一旦进了天堂,就彻底被净化,不再有任何理智与情感,但你却是个例外。”票贩子又开始癫笑,“这人间,可最托付不得真情。既然你哪里都去不得,那你就再下去一趟吧!”“什么?”

一道刺眼的白光袭入,再次睁开眼,我流落到了人间。才过去七天,我已对地上的一切陌生了许多,毕竟这所有早已与我无关了,只是我还贪心地想祭奠些什么。“也许,你还想挽回些什么。”传来炽天使长的声音——那个票贩子。

马路已经找不出一丝有过事故的端倪,耳边的哭声继续着。穿越冰冷的水泥森林和面色如灰的人群,窥到无数人面罩下那空洞的眼睛。我被灵魂的意识瞬间带到自己的坟冢前,躯壳就这样深刻地腐烂在自己最爱的土地里面,十月十五日五点十二分,黑色的大理石上,一缕阳光,一束矢车菊,那是幸福,再生,思念。这才是我关于死亡最美丽的想象。

家人身着黑色,亲朋好友这么多,一直站到现在的永远是这么几个。让我如何相信,那是一副副没有表情的五官,曾是惊恐挣扎的眼睛,慌乱失措的泪水,失血苍白的嘴唇,撕心裂肺的呼喊。庆幸,你们每个人都安好地站在这里,对不起,妈妈。我透明的手指抚过她的脸,她仿佛恍然间能感受到,那四季如水的眼波里涌现不可抑制的悲伤。知道吗?在离去前一刻,脑海里最后一张脸是你,只是因为你最脆弱,却不知你是最坚忍。聆听那尚带温度的祷告词:宽恕我们这些人:活着的和死了的,出席的和缺席的,少年和成年,男人和女人。你让谁生存,就让他活在伊斯兰之中;你让谁死,就让他死于信仰之中。我们恳求你赐福这个墓穴,充满你的平安与慈爱。使土仍归于土,尘仍归于尘。我们盼望死人靠着主耶稣基督复活得永生。变化我们这卑贱的身体,如同他自己荣耀的身体一般。让我们免了人的债。不叫我们遇见试探,救我们脱离凶恶。因为:国度,权柄,荣耀全是您的,直到永远。阿门。“ash to ash, dust to dust.”我默念。就这样结束了吧。那就结束吧。

远处走过来一个人,一个每次令我想起便不由自主微笑的人。他穿着女生的校服,白色衬衣,淡黄条纹的毛衣,天空般湛蓝的蝴蝶带,灰色的棉袜,以及黑色的百褶裙。他朝我笑,我确信他是在看着我。“你来了。”我对他说。“我来了。”他笑着说。然后缓缓朝我走来,穿过我的身体,我自嘲般低头转身,看他在坟墓旁边蹲下。“你是个很有意思的人,交个朋友吧。”他用沙哑的声音对着碑铭问道。那是我们第一次见面时他说的话。这分明是个令人发笑的场景,那一身裙子。可是,包括牧师在内,没有一个人嘲笑他。“看,我遵守我们知己之交的约定,穿你的裙子来看你了,还是硬从你妈妈手里夺过来的呢。很合身,那就送给我吧。”他抿嘴,说不清是哭是笑。只是无力低垂下头,一如既往的长睫毛扫过眼底一片灰影,白色的背影剧烈而悲伤地起伏着,仿佛有一种在哭泣的错觉,紧握的指间苍白消瘦的骨节仿佛在颤抖。我想他只是累了,只是喘息,他不会难过,如他所说,他永远是没心没肺的少年。

瞬间相信,生命中总有些东西是至死不变的,否则他不再是他,我不再是我。像是亲人,像是追怀,像是爱。死亡会带走些什么,却永远无法带走这些。

爱,无可取代,包括死。三

这个晚上注定无人入眠。

透过窗户,我看到妈妈倚在床边,她说过,我便是她的信仰与希冀,现在,她该往哪里找信仰,找寄托?

应急灯急剧昏暗下去,奄奄一息的微黄。该睡了,妈妈。你说过,如果哪一天你最爱的人离你而去,你会过得比谁都好,你不用任何人担心,不是么?我一难过,便引起一阵风,窗帘随着我的情绪开始不安分地摇摆鼓动。“女儿,是你吗?”她突然坐起,朝我这个方向看来。“妈妈,我……”窗帘飞扬起来,她身边还没睡熟的小人儿拉拉她的手臂,“妈妈,我怕。”

妈妈,我一个人,也怕。我飞进窗户,轻轻靠在她的床边,也许她是感应到什么,没由来地踏实,笑着看着我那不过六岁的弟弟,仿佛看到另一份被忽略已久的寄托,她轻抚弟弟的脸颊,“乖,睡吧。”

幸好,一切尚好。弟弟的存在,至少弥补了我一部分无尽的愧疚。

十月十六日凌晨三点零二分,妈妈抱着弟弟,似乎是睡着了,我贪婪地靠在枕边,闻着妈妈的发香,可是我无法合眼,无法陪她一同入眠。作为一魄魂灵,我不具备任何人的能力,除了爱。

我再一次离开了家。

在熟悉的街道上游荡着,理发店,药房,健身中心……我看到一个老人在伫立在路口的寒风中,他不由控制地颤抖着的双手紧握着一部手机,拼命地拨打着我的号码。记得他听电话总是要开扩音,总是记不住数字,总是重复着一句又一句的“你说什么?”“你别站这里了,再这样下去天都要亮了。”路过的保安好心劝说。突然,他生气地朝保安吼道:“你知道什么,我宝贝孙女离家出走了你晓不晓得,她从来没这么不乖过,我要等她回来,骂她一顿,这么不把我这老爷子放在心上。”

我那傻乎乎的爷爷啊,从来不忍心对我发火。我摔了杯子,他就怪地板太滑;我剪坏了他养的花草,他就嫌气候太差;我考砸了分数,他就骂试卷太瞎……

可是现在,爷爷终于生气了。

保安无奈地走开,我听到爷爷望着路口喃喃,“都怪我太傻,没把我孙女看好,都怪我我糟老头不长记性,弄丢了她,我怎么对得住老婆子……”

一阵风猛烈地刮过,我就这样离这风烛残年的老人远去,伴随内心剧烈的抽痛。爷爷,我回来过,我会一直看着你,安静地。

我该去父亲那儿吗?犹豫着,毕竟他也是难过。

他和我最恨的人在一起,一个恬不知耻的女人,放荡的第三者。“你就别想了,她早就不是你的女儿了,她对你这么绝情,你何必为她做这么多。”“闭嘴,这轮不到你来管。”“你把我当什么了,你都不要你的糟糠之妻了,还在意这……”“我叫你闭嘴。”

听得一记耳光声。四

这是十月十六日凌晨五点整。

没有我催你,你永远这么晚还不记得休息。你穿裙子,竟然比我好看呢。我对自己开着玩笑,其实你没必要为难自己穿那不合身的衣服。我趴在他房间的窗前,电脑荧屏让人眩晕,迷糊地看到一些字眼和一串熟悉的QQ号码:阿离 05:00:00晚安。我会每天和你说晚安的,你看得到的是吧。哈,现在都是早上了。念 05:00:21对不起,你的好友已经离线或隐身。阿离 05:00:33我生日从不问你要礼物,可是我这次可不可以自私地说一句,我要你回来。嗯,明天就是我的生日了呢。念 05:00:34对不起,你的好友已经离线或隐身。阿离 05:00:42你不理睬我了,我也不想理你了。念 05:00:43对不起,你的好友已经离线或隐身。阿离 05:00:57可我还是想理你。念 05:00:58对不起,你的好友已经离线或隐身。阿离 05:01:02你是我的脚踝,一辈子都这样了,记得我和你说过的阿喀琉斯之踵吗?对我来说,你是我的缺陷,我的不完美,我的致命点。至此,我都不敢坦言自己的感觉,不敢再跨出任何一步。念 05:01:19对不起,你的好友已经离线或隐身。阿离 05:01:23阻止我,你阻止我啊,以往我话说到这里,你不是都会立即打断吗?念 05:01:24对不起,你的好友已经离线或隐身。阿离 05:01:30谢谢你曾经的存在,谢谢你设的这一场必输的赌局。……

他把我的备注改成了——念。也许,我的意义也只有这样了。

可是现在,你说什么我都想答应,你于我而言,也许一直只是朋友的界限,或许有那么一刻我承认是蓝颜知己,但只是知己,彼此仍是茕独地有着各自的活法,而如今我仍明白,生已是孤独,死去却还是原来那样的孤独。我永远不能告诉你,我想跨出这一步,而你永远不了解,我那已经停止规划的未来里——

有你。

一次又一次听着自己灵魂的独白,那般渴望而苍凉,连之前做过的梦都失去了色彩。我不属于现在,不属于未来,只属于过去。然而我一直等待。生命中过客无数,一个又一个刹那,像风吹稚火,水漫蚁穴,一瞬间便缘生缘灭。却等不来一个契合心灵的知己。

相约于来生。

遇见你,这样迟。五

二零一四年一月六日上午,我到了这又爱又恨的地方。校园的广播里放着我最爱的歌曲,记得旋律,却听不清歌词。

再过几年弟弟就会在这里上学,循着这里每一步我走过的痕迹。最近发现他开始买双份的东西,每次回家都会放到我的房间,巧克力,牛肉干,酸奶……怕是后悔以前总和我抢东西吃了,也怕再也没人和他抢东西吃了。

四处游荡,老师们已两鬓斑斑,我向他们再次点头,没有了回予的微笑,向他们再次鞠躬,没有了谆谆的教诲。眼保健操的声音也依旧没变,轻缓如催眠般的节奏。

走进教室,兵荒马乱犹如我当年,曾经在一起的战友们,一起陪我哭和笑的傻孩子们,早已各奔东西。这里的书垒砌起每个学生的防线,还是想说一句,其实,死掉那一刻我最大的遗恨就是没有解出书包里那最后一道导数压轴题,好歹让我抱有一点自豪感离去。六

碑铭前的阳光依旧十年前一般的温度,二零二一年十月八日十七点四十分。

他手里拿着一束矢车菊。已不像当年那般生硬而稚气未脱,修长的身形,锋利的面庞,优雅的气质,俨然一个能有担当的大男人。微笑着将矢车菊放在大理石上。“十年到了,你还没有男朋友呢。”听着像是调侃的语气,“还记得我的承诺吗?若十年后都没人敢要你这既不温柔又不感性的女孩子,那你就做我的女朋友吧,知己兼女友。我很贪心吧,可是没办法,你只能答应我了。”“你知道吗?我的未婚妻常常嫉妒你,因为我总是在她面前提起。明天,我们就要结婚了。看,我是个多么差劲的新郎,结婚前一天还不忘记勾搭女孩子……”

多好的人儿,我看着他,十年来,我每天看着他和我说晚安,渐渐地,我只知道有这么个人,却已记不起他是谁,只知道他的存在,对我有很重要的意义。我深知,这样不带一丝哀伤的缅怀,比淡忘更需要勇敢。于是,我轻吻他的额头,“我答应你,祝你幸福”。七

突然间发现,

在意的事情太多,

想要挽回的太多。

死去那么多年,我却一如既往地每天待在我留恋的人的身边,一边留恋,一边忘却。

天堂响起伊甸园般的天籁,苍穹一道回转百年的光,炽天使在那端轻声唱着:当我死去时 我最亲爱的别为我哀歌悲切我的墓前不要栽玫瑰 愿绿茵覆盖我的身躯 沾着湿润的灵珠雨水假如你愿意 就把我怀念假如你不愿意 就把我忘却我不会重见那荫影 不会感觉雨天来临我不会听见夜莺 一声声仿佛哀鸣我置身梦境 在朦胧的黎明它从不升起 也永不沉沦也许我会怀念 也许我会忘却八

几十年后,我升格为能天使,我隔着时光回望这不再有一丝熟悉感的地面,莞尔,对新晋的灵魂说:“那只是人间,她的真名叫做‘温度’,爱一针薄暖,恨一针沁凉,暖暖凉凉中,便缝合出了人间最珍贵的温度。”“在这个虚无的尘世里,多少凡人在爱,在恨,在彼此折磨,看这人间无关痛痒,波澜不惊。你若踏入,便伤筋动骨,痛彻一生。一颗宕动的心,所看到的世界,喑哑,喧嚣,云起,尘落,是水里摁不下的葫芦,是风中止不住的经幡。”

我无动于衷地说出这番话之后,没由来地一阵心悸。

因为我看到一个老母亲死去前紧紧攥着的照片,因为我听到一个中年男子在湖畔边一遍遍呼唤的名字,照片是我,名字是我,只是我不知道他们是谁。可是此刻,二零四二年十月八日十七点三十二分四十秒二八,我感受到三十年前那场痛,并且幸福。

记得几天前,我收到一封不知名的信:女儿:

妈妈也听了一回你的话,在没有你陪伴的日子里,在没有你逗我开心的日子里,我依然活得满足并且幸福。我学会了不带一丝悲伤地想你,我学会了许多从前你逼迫我听的英文歌曲,我学会了平静地看一个人淡出我的生命却不轻易哭泣。只是因为我爱你。

但是现在,我想是时候来陪伴你了。你一直看着我,而现在,我也想看看你,是否长了头发,是否长了个儿,是否和从前一样有着酒窝。

记得等我。“妈妈。”几十年没出口的音节,却不曾失温。就像人失去了手臂,但是手的记忆却还在。那种心情,那种无缘由的痛苦感和幸福感,尽管你永远不知道那是些什么事。

我依旧贪婪地,用一刹那念想,问候割舍三十年的人间。伽蓝

伽蓝,僧加蓝摩的简称,意为大众和合僧,又称僧园、僧院。

最初见此两字是在鲁迅的《好的故事》,一眼便记住了这种特别的温情。

我仿佛记得曾坐小船经过山阴道,两岸边的乌桕,新禾,野花,鸡,狗,丛树和枯树,茅屋,塔,伽蓝,农夫和村妇,村女,晒着的衣裳,和尚,蓑笠,天,云,竹……都倒影在澄碧的小河中,随着每一打桨,各个夹带了闪烁的日光,水里的萍藻游鱼,一同荡漾。凡是我所经过的河,都是如此。

都是如此,我的过去莫不如此。即使没有经殿香雾,六字真言。

四月秀葽,五月鸣蜩,七月流火,八月萑苇,九月授衣。不安分的年生里,总有一段日子平静如湖底的暗流,偷渡过恍逝的光阴,黄卷青灯间,如梦如斯。壹·佛泽

佛恩泽被天下,就如释迦牟尼脸上的表情——永远是慈悲,可千山万水、五行三界却还是逃不过一个“空”字。一切早已沧海桑田。人生一个圈,到最后不过给了黄土一片。奈何唐风宋雨,李杜诗篇,也皆作岁月风沙,过眼云烟!

没有人可以肯定遁入佛门便无挂碍,无苦厄,便可以受到佛祖的恩泽和庇佑,一生了了。即使是仓央嘉措也能感性地说道:那一天 我闭目在经殿的香雾中 蓦然听见 你诵经的真言那一月 我摇动所有的转经筒 不为超度 只为触摸你的指尖那一年 我磕长头在山路 不为觐见 只为贴着你的温暖那一世 我转山转水转佛塔 不为轮回 只为途中与你相见那一瞬 我飞升成仙 不为长生 只为佑你喜乐平安

心不动,则不伤。如心动,则伤其身,痛其骨。而转念,倘若真如此,便不成人。貳·梵音

在屋檐下呢喃,是不敢断言的念。那一季烟波浩渺,闭目朦胧中听了你一夜的梵唱。

阿嬷爱念经,雨声潺潺,小时候总是伴着这样那样的声音入梦。微雨点在她心上,浸湿了她的心事。天明,就会听到阿嬷的捣米声,由此怀疑她一夜未眠。

她常倚着篱笆呼唤我的名字,喊我回家,然后拿出一本借来的经书,让我抄在一张方格纸上——像是小学生用的练字本。因为阿嬷识字不多,所以我便要把所有字转换成她认识的谐音字,都是些简单而笔画少的。像是把“期”换成“七”,把“摩”换成“马”。然后一遍一遍用方言教她念,常常念着念着不由得相视而笑,因为有些普通话倏地念成吴语着实有些别扭,当然也甚是有趣。

也有几次她找不到经书,叫来隔壁的“弥陀弥陀婆婆”,让她口述,我笔授,即使我听不懂也糊涂地照着读音凭感觉写上。阿嬷爱看我写字,看着我把“波罗僧揭谛,菩提娑婆诃”写成“菠萝正接地,菩提杀薄荷”,一边还敲着我的脑袋笑。

而后,我竟在阿嬷之前便背下了整部心经:“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声、香、味、触、法;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无无明,亦无无明尽;乃至无老死,亦无老死尽……”

阿嬷很是高兴,这样我便可亲口教她念了,我背一句,她重复一句。然后我像个严厉的小学老师虎视眈眈地看着阿嬷一个字一个字地挤出来,偶尔还会向她摆摆脸色表示不满意,她便挠挠头发一边笑一边骂我——“小棺材,都欺负到阿嬷头上来了。”

时日渐长,我发现阿嬷念经也许只是个借口。

当一日我厌烦时,只是用一只老旧的录音机录下自己念出来的经,让阿嬷自己一遍遍听着录音学,便兀自和同伴出去游玩。天黑回家,一路上,只听得远处录音机里不断循环的“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却听不到阿嬷疙瘩着的跟读声,回到屋里才发现她正在一旁桌案上枕着蒲扇,戴着眼镜打瞌睡。那破旧机械里仍传出我的声音,潮湿而凝滞般。突然觉得十分聒噪,于是一把关掉。阿嬷睡得浅,听到动静很快回醒了。“呦,这么快就回家了,哎呀,我说我一听这玩意就犯困呢,什么也学不会,还是你这小棺材教我的好啊!”

她其实是更希望我能和她一起罢了。此后,那破旧的录音机便一直被搁置在箱柜里,再也没拿出来用过。

直至一日,阿嬷终于会背了,愉悦得像个孩子,还不客气地向我要几句赞美。她熟稔后,自然而然就能唱出来,这是我怎么也学不会的。那种声音的温度,偶尔失色的韵脚,就像是雨后的荷花正好开到最娇,冬日的暖阳正好升到最高,炎暑的凉雨正好落到眼角,午夜的油灯正好燃到最旺……叁·澄境

鲁镇人家,因水而筑,粉墙黛瓦,临河北调。依稀可看得当年鲁迅的别样风姿,默然不语而谦和地留存了千年的时光。而清明旧雨,湿打香魂一片,僧人在烟雨之中穿梭,不断超度。这也正是属于佛教特有的平静之美,澄澈到了一个无。

曾在灵山,我用手拂过转经筒,那金色的梵文如同流水一般倾泻而入眼眸,糅杂着前生今世的轮回,雁字回时,早过忘川。

眼前浮现,高原上,乱石旁,黑色的鹰隼,磕长头的朝圣者,背影是恭敬,是感恩,是依附,是祈求。

当然,相比高原亮丽粗犷的风景,我更倾心于江南悠悠的情调。阿嬷有一舟太爷爷留下来的摇船。摇啊摇,摇啊摇,摇到外婆家。这种人们现在常常想起却又不曾经历过的事却是我幼时最沉醉的一段时光,就这样轻轻晃悠着,就醉了。

在岸边上了摇船,一开始因站不稳而心慌,坐下后却不自觉地心安,从未如此贴近河面,就在触手可及处,拂过涟漪,身周是高及船身的水面,人陷在船中,陷在水中,一种被保护的舒适感。阿嬷拉开桩上的麻绳,一打桨,水波便缓缓将船向前推去,摇过一路伽蓝,河上团蕴着一股幽香,也许是从寺庙里传出来的檀香吧。

阿嬷一边摇一边唱船歌,只可惜听不懂当时唱的是什么。到了河心时,恰好碰上一竹排船,周围满是漂着的浮萍,绿得煞人眼。渐渐靠近,嘿,那不是爷爷么!爷爷在那头摆摆手后,继续从河里打捞浮萍,那是给家里一窝鸭子吃的,大多是青萍,偶尔还会有紫萍,尽管浮萍多,可河水看起来愈发的清澈,不若现在,绿得浑浊。渐渐远离,试想着在河心,一位老人站在竹船上,喝口水,打个号,捞起一丛绿萍,何其闲云野鹤。

似乎是嫌船太快了,眼见着一层阶梯面向船而来,停靠,绕桩,在外婆的扶持下,一脚跨过船,踩到阶梯上,生怕一不留神踩进水里。就这样,到了外婆家,接下来是一杯糖茶,数块米糕。外婆家那会儿已经来了许多阿婆们,大家聚在一块,折元宝,金银皆有,还有很多花状的,碗状的,帽状的,具体是什么一时叫不上名儿。不过当时我也会做很多用来烧祭供佛的物什,但往往是最差劲的,和婆婆们做的放在一起,很是异端。

从前家里常常会来许多,搬一个矮圆桌,围着坐好,纷纷拿出木鱼、经筒、念珠,敲着,转着,捻着。闭眼,催眠般的梵唱又蔓延开来,我坐在一边静静看着她们,她们也向我微微颔首而笑。末了,会有分一些糖果糕点,然后各自回家,第二日再来。

然而这一切都只是过去。

明月光含万象空,燃一炷清香罢,缅怀过去的岁月,遥祭如烟的春水。肆·觉醒

诸多人皈依,求什么,普度,双泯,不管万物本无还是而后消亡,不过求一个空。又有谁知恍然间兆载永劫。

还记得那一段悠长的旋律“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他集诗、词、书、篆刻、乐、文学于一身。他把中国古代的书法艺术推向了极致,“朴拙圆满,浑若天成”,鲁迅和郭沫若也应将得其一幅字画视为无上荣耀。即使是临水照花般高傲的张爱玲在经过他寺院的外围墙也不由得谦卑。谁知一代俊彦转为苦行佛陀,风流才子转为弘一法师,遁入空门又何为?

这种隐逸的倾向,不论挫折,失意,皆为幻象。弘一法师的遁世,只为化解自身内心的道德煎熬,他的幻灭,只对于王侯将相的事功。他依旧关注自己孩子的成长,也终身不敢忘记母亲的养育,甚至国难当头之时,佛门高僧发狮吼,誓以残躯“殉教”救国。

闻此间豪情,而今几人得之?

断欲无求。当得宿命。伍·残念

我敢言老人们捻珠诵经都是做不到身心俱忘,也许是晚年的孤寂难耐,也许是老无所依,想找个可以安定下来的生活方式。

子孙远离身侧,无人可供倾诉,只能将酸酸楚楚的怨消弭于喃喃梵唱中,将重重叠叠的思念镇压于油光的藏经箱中,将心底对儿女最殷切的祝福铺散于迷离的檀香雾间。

他们希望那些念念不忘的事会慢慢被遗忘了。缘起缘灭,情如挥手袖底风。嘴里念着:五蕴皆空,诸法空相,无挂碍故。但他们做不到。正如佛说,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他们的担忧和恐惧因我们而起。

儿女团圆时,便放下一切,什么都不重要,亲情最难能可贵。

曾有一次母亲做了碗红烧肉给阿嬷,正逢上阿嬷吃斋,不能食用,阿嬷却舍不得给别人吃,自己女儿工作忙碌,亲手烧的肉一年难得吃着一次,于是阿嬷将红烧肉藏在碗柜里,一直放到第三天斋日结束才把它拿出来。那会儿,肉已发冷发硬。多么固执,多么温情。我到现在还是半开玩笑地哄阿嬷,吃点荤的菩萨也不会怪您,那么多人哪管得过来呢?然后偷偷将一块肉狠狠嵌入阿嬷碗里,结果,阿嬷又重新盛了一碗饭。就算是一碗汤被我油腻的筷子沾过她也不再喝。

即使吃饭时她也要将自己的饭菜和我们隔开,拿出一只小碗,每样素食取一点放在里面,谨防家人饭时会有荤菜搅入其中。有时甚至不和我们同桌,在一边端把椅子,兀自吃起来,可心里却想着和我们一起该有多好,又犹豫不能坏了规矩,破了念想。

物质世界引诱着人的五蕴炙盛,将人掀入欲望的三千弱水中一沉一浮。色、受、想、行、识,无人能将之摒弃。所谓的“只取一瓢饮”,成了昏黄卷册中一句死气沉沉的偈语,毫无当年棒喝震耳的亢然音效。那一根空心的芦苇,再度不起我们沉重的身躯。生而为人,注定挂碍一生,念想一世,为繁文缛节所牵绊,为情深至极所颠覆。

在那江南水雾间看似与尘世无关的伽蓝中,流淌的是断不了的残念,隔不了的牵挂。

佛堂前,风未吹,旗未摇,是人的心在动。对窗

曾在几个冷凝的冬夜频频抬眼而望,隔着十几米零度的空气,对窗,有光。纯美如伊甸的光,静和美好,一尘不染。一

[2010年2月26日 落霞倾颓 摄氏5度]

她。

我只能这么说,因为我至今不知晓她的姓名唤何,亦诧异自己竟从未问起。似乎这样无以修复的遗憾才算是完美。至于怎么认识,不可思议,仿佛她从未出现过。常常一次又一次幻想,如果我能熟识她,在第一次“见面”时便熟识她,这一切会不会都不一样?

冬日的落霞似这般温柔,橘红色的余晖给一切带上怀旧温情的色彩,我想此刻哪怕是断头台,亦美得体无完肤。望进对面的窗户,空空如也。如果,我是说如果时间能再慢一些,我想我会把这一切都打理得很好。我也许会给她写封信,跑上对面的楼轻叩,抑或塞张纸条,诸如此类,好过没留下一丝存在的证据。

仍是望着对面,仅是那一间屋子空了,就有一种整栋楼房都空洞无物的错觉。“故国便是无兵马,犹有旧时一段愁。”发黄的笔记本上第一页这样写着,真像。即使空了,也抹不去曾经的存在感。正如我每天仍不由自主会抬头远望。

那一栋楼的所有窗户都装上了防盗窗,唯独她那扇窗特立独行,保留着最初的面貌。是不是正因如此,她就逃走了呢?如同一只凄厉的黑鸟在玻璃前冲撞而出。

又惦记起了。二

[2007年2月26日 日光倾城 摄氏10度]

清晨,我举起望远镜,仰起标准的90°视角扫向那一架“隆隆”从天上掠过的长了俩翅膀的钢铁怪物,看着它斜斜地朝高楼背后移去。远距离的瞭望,那速度慢得索然无味。

于是将望远镜下移,降低视野,刚遇上对面第五层第四间,房间的一切都被完整地框进望远镜模糊的焦距里。略微调整,一个女孩扬起纤长的手臂,转着圈儿。好奇心驱使我保持着“偷窥”的姿势,心虚地观察了许久,努力地追捕她的脸。“唰——”不知何时,女孩的目光如一道锋利的剑光穿透镜片,并正好与我对上。被发现了!心里懊悔,不知道该被人怎么想?她起初是一愣,继而便趴到窗前朝我莞尔一笑,招手,转身进屋。没等看清她脸,我悻悻地搁下望远镜,视线瞬时模糊。那笑容应该是极美的吧,有如迸裂的光芒。其实我更希望那时我手里拿的不是望远镜,而是相机,打着长焦,按着连拍。

那时,我直觉她和我年纪相仿。

从那以后,白天一有空闲,我就打开窗像一只慵懒的猫,眯着眼晒太阳,晒得脸两边热乎乎的,每次都朝对面望望。她似乎很容易察觉,会在窗前站起来打声招呼。我猜想那里和我一样,窗前是一张长木桌,一盏灯,一本书,一支笔。三

[2008年2月26日 暗夜微光 摄氏1度]

是夜,天混浊得乌漆抹黑,冬的况味。冬夜本就来得早,而且已经开始下着有刺痛感的冰雨,窗外的风想必被冻得起了褶皱,再也吹不动。这样凄迷的夜总是能摩挲人联想的神经,在我们的目光和脊髓中,打开一条通明的路径。

趴在桌椅上正用1000瓦的功率思考着题目,也许只是做无用功发呆而已。突然的第六感让我觉得身后痒痒的,什么东西?一转身,见一点红光迅速在房间里晃动漂移着,在白色的墙上,天花板上,衣柜上,最后到我身上,像是被人用枪上的镭射线瞄准了似的。

随即一转身,“嗨——”洪亮而清脆的声音在两幢楼间响起,打开我的窗户,向对面一望,这不她吗?如果这道光线有温度的话,在它透过的距离上,寒冷开始溶解。我突然只是感动。

第二天,我也买了一个微型镭射灯,在晚上照向对面,这是一个有图像的镭射灯,打在对面那堵墙上,是一朵极大的梅花,我不知道当她看到的时候是什么表情,只知两头的笑声在空气中轻撞,澄净悦耳如天籁,感觉很久没这么放肆猖狂地笑过了,直到附近传出骂声:“谁家的孩子,还不睡觉!”

夜已经深了。

我多想大声地朝对面喊话,累得喘气也交流传达,就算会被他人听到。

人一生再没有像少年时期那样渴望被人理解,再也不会像少年时期那样朝遥远的地方呼唤。不是喜欢张扬,而是畏惧寂寞。四

她房间朝北,我朝南,楼宇间不过隔了十几米,勉强望得清人的轮廓,一年过去,她似乎一如既往地梳着一只马尾。

每晚北风刮起,小区的人都睡得异常地早,唯独马上要准备期末考的我和她,一手撑着深不可测的夜,一手撑着沉重的复习稿,伴着台灯微黄的光线。夜再深点,再冗长些,附近的楼房已是灰压压一片消失在黑暗中,只有五楼的两间相对的窗户透出束黄色的光,灯光穿破窗玻璃在两幢楼之间寒冷的空气中冻成一条明亮的线,暖黄色的温度仿佛顺着线路,在空气里噼里啪啦弥漫开来,打通了一条黑夜里的心路……我看到光线所经之处,照亮的不是潮湿的空气,也不是快速下落的雨点,那里仿佛是有阳光的味道。

我在这头,她在那头,我开始幻想楼下涨起潮水,如同两岸。两岸刮着一样的风,下着一样的雨,河里是一样的云影天光,然后我们在河心相遇,潜于同色调的绿波里,像是对峙却从未分离。

我做功课一向是拖沓,渐渐发现,总是在我完成作业,关上电灯之后,对窗的黄色灯光才会熄灭。曾偷偷试了一次,故意在作业做到一半时关了灯。果然,对面光随即暗下,心里生出几分愧疚,已经没勇气再打开灯了,唯恐对面的灯光又亮起,也不管摊在黑暗中那未完成的作业,便先睡了去。

在那以后,我开始加快了做作业的速度,1000瓦的功率已经不足以供应我思考了,风卷狂雨般处理掉一切快结了痂的死板题目。然后便轮到我继续在窗前开着台灯,看着书,陪对窗的灯光,直至一同熄灭,似乎这样心里才平衡些。五

[2009年2月26日 月辉倾城 摄氏7度]

同往夜一样,也许我们都以为对方还在复习,你等我,我也等你。于是一直亮着灯,之后都忘了关上,就这样,亮了一整夜。清晨,妈妈甚是诧异发现我房间的灯还亮着,而我竟趴在书堆上睡着了,并且着了凉。经过一番深刻的“思想”教育之后,我也不免为她担忧起来,估计情况也是不乐观。翌日傍晚,两人傻愣在窗前“思过”,相视而望,都“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想来她也是明白了,彼此心照不宣。只听得下一秒,对楼飘荡出一声“谢谢”,引得个把路人伫之张望,我亦毫不客气回喊“谢谢”,我发现她的声音无比干净,没有一点杂质。

深夜里,纸笔沙沙地摩擦着,偶尔我们会互相用那小玩意发送一束红光到对面,打个招呼,也不再用大嗓门喊破这一片静谧的星空。

考试临近,时间便有了加速度,什么也来不及做。兵荒马乱的学习计划,使我们渐渐忘了彼此,抬头,对窗一个黑色的、在昏黄灯光下奋笔疾书的轮廓,没有了往日一同对望的默契。

在那段时间里,我不得不学着去放弃想一些深而虚的东西,学着不轻易发问,一有纠缠深陷的玄想,就将其扼杀,制止深入。

感到这样很不值得。

孤独感又侵袭而来,却只能用一只手将自己的脑袋狠狠扎进荒唐的试卷。六

你看到过凌晨四五点的天空吗?从未如这般失色无光的天空。伤感压抑,蒙着一层含糊的蓝,淡而伤。英语里blue的另一个意思是忧伤,这是最好的诠释。

如果你某一天失眠,一直把天熬亮的话,也许你会碰到。

已经一个星期了,考试早就结束,但是对面的光再也没有亮起。

嘿,有什么好忧伤的,虽说把忧伤留在纸上,把幸福留给生活没什么不好,无病尽管呻吟也没犯大忌。但是比起做忧伤的苏格拉底,我更愿意做一头快乐的猪。

我想,她只是暂时离开一段时日。七

天气愈发的冷了。八

[2010年2月26日 寒风袭城 摄氏0度]

对面的房间不知不觉已经暗了几乎一年,夜里,空荡荡的窗内如黑洞一股沉寂,想把人吸进去,却什么也看不到。终于,我鼓起勇气下了楼,叩响她家的门。

一分钟,五分钟……没有响应。

末了回家,我问起妈妈,“那户人家呢?”“听说她是外地人,父母在工地里工作负了伤,却要不到赔款,已经搬回老家了,毕竟是租的房子。对了,她好像在离开前找过你一次,不过落空了,你和她认识吗?”“不算认识。”我回答得更为平静。由此自终,我只认识了一个永远的陌生人,甚至没来得及把她的轮廓记清。

一连沮丧了几天,甚至晚上望着对面会忽然有幻觉,灯亮了!有时还会出现一张勉强记起的笑脸,唯一见过这张脸只是在望远镜里,一个虚像。

她也会想起吗?也会遗憾吗?

然后某天,我在家门口捡到一张残破的纸条——我走了,虽然不知道你是谁,但是我想我已经记住你了。2009年3月1日。

她没有留下名字。连个小名或者别称都没有。

突然有一天,对窗有了光,“嗨!”我激动地拿出镭射灯向对面打招呼。“嗨!”我像个傻子一样重复。没人回应,对面的人“倏地”将窗帘拉上。这是一场错觉。

曾经尝试着装作从未知道这个女孩,否定发生过的一切,却不知人不能随意篡改回忆,因为这关系到时光的尊严。直到后来,等我身边的人都渐渐把她忘却了,我仍然记得。

这是一种可怕的清晰,你明明记得它存在过,仿佛伸手便可触摸,可偏偏它们消失在宇宙的洪荒里。又开始下雨了,滂沱的雨,每一滴都掷地有声,并且字正腔圆地重复着过去充沛的时光和不堪重负的人事。

我突然更希望这是一个冗长而杂乱无章的梦。九

[2011年10月15日 日光倾城 摄氏20度]

最近对窗又搬进了新房客,他们总是整夜地开灯,不知浪费,却让我一次又一次沦陷在对过去的追忆中。

已经入秋,即将到来的冬天,每晚看到的会是空洞的黑吗?回头看当日冬夜的月亮,一夜之间已化作今日的灿烂千阳。最后一场劫杀一、严冬腊月,鹰飞草亡

夜,从未这般黑暗。

风,从未这般凛冽。

云,从未这般密集。

空气,从未像现在一样令人窒息。

在帘幕笼罩的莽野上,长满了齐眉的杂草,却荒凉得让人战栗。

它,疯狂地驰骋在原野上,或者,它更像是在黑暗中逃亡。那是一只母狼,没有月色,看不到它美若浮星的银毛,黑色的身躯上,唯一能辨别的是它那一双发着绿色荧光的眼睛,冷而凄厉。

尖锐的幽光,从它的眼里透出,针脚般温柔细腻如刺,月华般深邃凌厉如割。冰凉,而不让人觉得可怕。

为什么,从那一对绿萤石中,捕捉到的却是一丝悲凉和神伤?

狼是群居的动物。这里,却只有它。

穿越在草丛间,践踏过的枯叶深深被陷入干硬的泥缝,干燥的丛林被锋利的毛摩擦出银色星火,似是无措地乱窜,躲避着什么。一场盛大逃杀?一场运命疾逐?或许它是看不清。月,依旧深拢云层。

危险的气息始而蔓延,渐而逼近,这种绝望深恶感是在几个人类身上读到的。两个人,狐貂皮衣裹身,蹬皮底氆氇帮的“嘎落”靴,银片腰带,斜插腰刀,负一杆枪,提一电筒——狩猎者。二、天寒地冻,有谁饲狼

不断地寻觅,也许是荒草长太高,我们不得不一直拨开来,吉索似乎很期待,可以一撩开草便能觅到一只硕大的猎物蹲在那里,然后静静地等待我们遮掩着的枪口将它们完美猎杀。

这次我们盯上的,还是那一头母狼。“这可是个难得的品种——苔原狼,毛胜雪,食物链上强大的掠食者,只分布在芬兰及亚洲,群居动物。看起来这回就剩这一只了,倒是让我们遇上了。这只狼背离群体,狼道精神怕是轮不到我们见识了。”吉索得意地笑道,弹弹手中抽尽的烟,随后扔到草地上,“啪”地溅开一阵火点,霎时熄灭。“还是小心为妙,别看它平行温厚沉静,却极其凶恶,是谁也惹不得的主。”我轻笑,也甚是期待。“哗——”“有动静!”我对着四处查看的吉索轻声呼道。先天敏锐的听觉,我感知不远处涌动着风驰电掣般的暗潮。

那里将是一场激烈的追逐,我仿佛看到它发了狂地奔着,我们便在它后面穷追不舍。

吉索打着手电筒,苍白凌乱的光线在附近来回地扫。这手电筒射出的光,刀割般决绝,注定了猎物的性命去留,若那头狼被扫到,便必死无疑。

吉索持续狂奔,嗅着前方,漫无方向,风在耳旁剧烈地摩擦着,冰冷地燃烧。看来吉索是发现它了。“这是一头母狼,腿应该已经受了伤。”吉索一边追一边兴奋地对我说。这也能判断出来?我质疑着,并且一阵暗喜。“唰——”一道惨烈的白光狠狠打在狼的身上。“呯——”一声震颤的炮响盘旋在半空,打破了先前的沉寂与窒息。“嗷——!”凄厉的狼嚎震荡了整个原野,骇人不已。“呯呯!”又是两声。“噢——”这次的叫声明显沙哑而衰弱,逐渐消失。

一切最剧烈的场景和动作在一瞬间爆发,银白若月华的狼毛让我们按捺不住激动。现在没有月色,而这头狼所发出的光足以替代。“三发两中。”我得意地望向吉索,“接下来就交给你了。”

它,仍在奔着,所过之处,斑斑血迹。它,似乎看不清前方。三、人惟怜羊,狼独悲怆

这一刻,一轮明月终于挂上天空,是那么大,悬占了半边天。银辉如洗,溅满整个草原,点点在草间起舞。

那月光银水般泻下,一并倾注在我上。此刻我已是一匹遍体鳞伤而鲜红的狼,紧咬着嘴里的食物,逃亡,逃亡,我知道我必须活着。借着月色,我勉强看见了这一片荒原,这一双眼生来便半瞎着。仍像没受伤似的,我逃得更快,几乎是飞起来。后面的人穷追不舍,我不知道有几个,也没有把握会不会落到他们手里。

继续奔驰。

听着身后的脚步越来越近,眼一冷,我戛然而止,幽幽地转过身,我看到寒风凛冽呼叫,暴雪开始虐狂,也许我即将堵在猎人的枪口上。我不知道那一灌满满恐惧的枪口在哪里,我只感到那枪口潜伏在丛林中,在身后,在身前,在身侧,无所不在,紧紧跟随。我仿佛能看到猎人杀手般模糊阴暗的笑容。“嗷——”我朝着确信的方向,以死一搏地冲了出去,猛地对上一杆枪,和一双诧异恐惧的眼眸。目露凶光,我扑到他身上,咬断了他的动脉,这一切,干净而利索。那是我茹血的从前,那是我原始的渴望,那是我桀骜的战场,可笑可悲的人类,总是不知所止。但现在,我无心留恋这一具尸体,我已经花光有生之年所有的力气,蒙血的眼里,满世界殷红的伤,和无尽的宿命。

我撑着脚步,我知道还不能休息,还有更重要的事等着我。

耳畔,风声如潮。四、人心难测,世情如霜

倏地感到不对,远处的手电光暗了下去。“吉索——”我面对莽莽原野,一阵无助。“吉索——”我疯狂地跑起来。“你听到我叫,应一声啊!吉索——”

突然脚下一个踉跄,险些跌倒,好像踩到了什么东西,心里微凉。

回首,寒风刺痛脸庞。“吉索。”我低声自语,轻抚他的脸庞,讶异那母狼受了这么重的伤,还能发起攻击。心中涌起恨意,早知如此,应多发几枪。

我闭眼,虔诚地低身,轻吻他沧桑的额头。“对不起。”

又一声嗥叫响起,如明月孤狼般的豪情。我愤懑起身,奔去。我知道那匹狼就在我前面,一头瞎的狼,最终会倒在我的枪下。但我一直跟在后面,只是追逐,我想知道,它到底要做什么?到底是什么让它足以撑到现在?按照以往经验,这样的重伤已经使它站不起来。

在月光铺好的道路上,狼急速地甩下了我。即使看不到它的身影,我依然向前。

终于,拨开最后一丛枯草,我看到一个洞穴。昏暗阴冷的洞穴中,几只小狼窝成一团,嗷嗷待哺,母狼把嘴里的肉丢下,便倒在地上呜咽,红色的血光开始蔓延。它大口大口地喘气,温柔的泪水,挚烫的目光,孤凄的心,皴裂的唇。我从未见过强悍的狼有如此寂寥的背影。

小狼们硬生生呜咽着,颤抖着,怨恨般盯着母亲,却丝毫不碰那一块食物。母狼开始挣扎着,把那一快血淋淋的肉向前推去,再向前推去,一直推到孩子的嘴边。小狼们的悲痛的呻吟渐渐衰弱,继而睡了。

熟而深沉的睡。五、狼道未殆,人道已殇

月光变得黯淡,在那一片刺眼的殷红下,血泊中的母狼,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哀嚎,划破飘渺云际,颤落无数星光。这一轮明月,送它们抵达天堂。

夜,突然间很刺眼。在死一般的沉寂中,躺着……

安静,冰凉。

荒野上,是谁在哭啊,哭暗了天狼星。我一揾满脸泪。

不知道是为吉索,还是为狼。

远方有歌曰:

严冬腊月,鹰飞草亡;天寒地冻,有谁饲狼;人惟怜羊,狼独悲怆;人心难测,世情如霜。狼道未殆,人道已殇。

我,巴士,河流,时间

午后从图书馆出来,阳光影影绰绰,车站一地黄叶,已见初秋的端倪。

正站在路边翻阅到一句话,“时间是一条河,不要坐在它的岸边,看它流逝”。“吱——”一辆车戛然而止,也正好一片黄叶从树上落进书页里,我轻轻合上书,坐上巴士。这一切契合得让人无言以对,完美瞬间——属于我的一瞬间。

车驶过一座桥,时间有如桥下的河水,这般缓慢淌过心底。想起夏加尔那一句,“时间是一条无岸之河”,于我而言,时间是一条三岸之河,左岸是过去无法忘却的回忆,右岸是未来值得把握的青春年华,第三岸是我现今手心紧紧攥着的岁月——我的时间。

巴士一站一站过去,窗外风景一米一米变换,我的心境也一帧一帧交替着。突然感觉自己抓住了这流光,心底无比踏实,不由得轻声笑了出来。想到昨夜趴在书桌前奋笔疾书,厚厚的窗帘隔绝了外面的霓虹闪烁,台灯苍白的光线微弱地喘息着,压着重重的眼皮,题目一页一页过去,钟表上的分分秒秒不知不觉就蒸发了,用在哪里也不知。仿佛自己掉进了一个黑色的漩涡里,漫长地重复着同一个姿势,单调地想让人昏睡而去。当听到楼下的嘈杂声时,拨开窗帘,已是清晨,天光微亮,我像是一个迷路的小孩,在题海里游荡啊游荡,到天光白了还不知道回家。

时间没有等我,而我总是被它推着走,何时何地,我才能接近它,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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