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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04 21: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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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夫子

出版社:中国电影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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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夫子诠解红楼梦

老夫子诠解红楼梦试读:

序言

著名红学家俞平伯曾经说过:“《红楼梦》这部书在中国文坛上是一个梦魇。你越研究便越糊涂。”俞平伯先生这句话实际上是想告诉我们,《红楼梦》中的难解之谜实在是太多了,越研究,“谜”就越多。许多对《红楼梦》感兴趣的人,恐怕对此也有相同的感受。

那么,《红楼梦》为什么会留下这么多的悬案和谜题呢?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

首先,《红楼梦》的包容量和涵盖面都非常大。有人曾说,“《红楼梦》是一部百科全书式的著作”。这样的说法一点也不夸张,《红楼梦》包罗万象,涉及到了几百年前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方方面面。也许正是这样的规模决定了它在传播意义上的局限性。时隔这么长的时间,今人不可能把那些已经成为历史的东西一一弄清楚。所以说,《红楼梦》之中的谜题好像永远也解不完。

其次,《红楼梦》特殊的成书过程决定了它必然会产生很多悬案和谜题。我们都知道,曹雪芹写《红楼梦》是非常艰辛的,“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可见,曹雪芹为写《红楼梦》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红楼梦》的成书过程是相当漫长的。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之中,曹雪芹几易其稿,但最终都没有定稿,并且还没有写完。之后,又经过其他人的手抄流传。单不说曹雪芹自己都没有定稿,那么多人在传抄的过程中是很可能留有纰漏的。所以说,从其成书过程来讲,《红楼梦》留下大量的悬案和谜题是必然的。

最后,我们都知道曹雪芹的家族在衰落以后,一切关于曹家的史料都被销毁了。现在,我们甚至不能确定曹雪芹的生卒年份,不能确定曹雪芹的生父是谁——那么,我们又怎样去解开留在《红楼梦》之中的“结”呢?要知道,《红楼梦》说到底毕竟只是一部文学作品而已。

这些都是形成许多“红楼梦之谜”的重要原因。正所谓——说不尽的《红楼梦》——这话多少有点无奈,但它确实是事实。

本书着意于多方位、多角度地对《红楼梦》进行解读。为了这一目的,编者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参考了大量的文献资料,终于完成此书。相信,我们努力的结果不会白费;相信,本书能为众多的《红楼梦》爱好者提供一个很好的学习、研究《红楼梦》的平台。刘烨2007年10月于北京

《红楼梦》版本诠解

《红楼梦》是我国古代最著名的长篇小说之一,要想全面了解《红楼梦》,就不能不了解它的版本。《红楼梦》的版本可分为两个系统:一是八十回抄本系统,题名《石头记》,大都附有脂砚斋评语,又名“脂本”系统。抄本距曹雪芹写作年代较近,所以接近原稿。另一种是一百二十回本系统,即程高本,有所增删。至当代又有将两者统合的一些新修订本,多为一百二十回。

据载,《红楼梦》早期流传的抄本带有“脂砚斋”等人批语,题名《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这种“脂评本”仅八十回,现存版本完整的很少,“甲戌本”,存十六回;“己卯本”,存四十三回又两个半回;“庚辰本”,存七十八回;“戚序本”,是经过整理加工的“脂评本”,整八十回。还有“舒元炜序本”、“梦觉主人序本”、蒙古王府藏抄本。另有《乾隆抄本百二十回红楼梦稿》,则为一百二十回,前八十回主要据“脂评本”抄集校改。

乾隆五十六年(1791)由程伟元、高鹗活字排印《红楼梦》,题《新镌全部绣像红楼梦》,一百二十回。乾隆五十六年排印本称“程甲本”,第二年程伟元和高鹗对“程甲本”修订后的排印本称“程乙本”,合称“程高本”。“程高本”的印行,迅速扩大了《红楼梦》的流传和社会影响。一直到今天,最通行的版本仍然是“程高本”。

与《红楼梦》版本息息相关的问题就是关于“脂砚斋”的研究。到底什么是脂批?脂砚斋又是谁?这些问题在以《红楼梦》为中心的这个“红学”范围内是相当重要的。

在这一章,我们将对《红楼梦》的版本以及目前社会上关于脂批和脂砚斋的研究做一些简单的介绍。

《红楼梦》究竟有几个书名?

《红楼梦》不愧是一部奇书,它的各个方面都与其他的小说有着许多的不同,别的先不说,单说它的名字就有好几个,例如《石头记》、《情僧录》、《风月宝鉴》、《金陵十二钗》、《金玉缘》等。《红楼梦》第一回说:“此书开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撰此《石头记》一书也。’”又说:“空空道人听如此说,思忖半晌,将《石头记》再检阅一遍,因见上面虽有些指奸责佞贬恶诛邪之语,亦非伤时骂世之旨,及至君仁臣良父慈子孝,凡伦常所关之处,皆是称功颂德,眷眷无穷,实非别书之可比。虽其中大旨谈情,亦不过实录其事,又非假拟妄称,一味淫邀艳约、私订偷盟之可比。因毫不干涉时世,方从头至尾抄录回来,问世传奇。从此空空道人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易名为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

据红学家考证,在《红楼梦》成书早期的时候是和《石头记》混杂使用的。另外,可以确定的是,《石头记》这一书名是在《红楼梦》这一书名之前的。《红楼梦》这一书名最早出现于甲戌本的“凡例”之中。甲戌本的“凡例”是其他版本的《红楼梦》所没有的,其内容如下:《红楼梦》书题名极多,《红楼梦》是总其全部之名也。又曰《风月宝鉴》,是戒妄动风月之情。又曰《石头记》,是自譬石头所记之事也。此三名则书中曾已点睛矣。如宝玉做梦,梦中有曲名曰《红楼梦》十二支,此则《红楼梦》之点睛。又如贾瑞病,跛道人持一镜来,上面即錾“风月宝鉴”四字,此则《风月宝鉴》之点睛。又如道人亲见石上大书一篇故事,则系石头所记之往来,此则《石头记》之点睛处。然此书又名曰《金陵十二钗》,审其名则必系金陵十二女子也。然通部细搜检去,上中下女子岂止十二人哉?若云其中自有十二个,则又未尝指明白系某某,及至“红楼梦”一回中亦曾翻出金陵十二钗之簿籍,又有十二支曲可考。

至于“红楼梦”三字的含义,脂砚斋在《红楼梦》一书的第四十八回末曾对此有一段解释——“一部大书起是梦,宝玉情是梦,贾瑞淫又是梦,秦之家计长策又是梦,今作诗也是梦,一并‘风月鉴’亦从梦中所有,故“红楼梦”也。余今批评亦在梦中,特为梦中之人作此一大梦也。”

总之,“红楼梦”是“总其全部之名”。“红楼梦”意思是说,整部小说写的就是红楼一梦。“红楼”和“朱门”一样,是古代王侯贵族住宅的代称。不言而喻,“红楼梦”就是说红楼贵族的显赫无非南柯一梦。“红”在古代代表“女儿”,即女性;“楼”是深闺大宅;“红楼”是指住在深闺大宅中的女性,多指官宦人家的小姐。有一段脂批曰:“所谓‘好知青冢骷髅骨,便是红楼掩面人’是也。作者好苦心思。”

具体对《石头记》、《情僧录》、《风月宝鉴》、《金陵十二钗》、《金玉缘》等这些名字来讲,取名《风月宝鉴》指读者可以通过小说引出风月情场中的经验,以此为戒;《情僧录》记录小说中的空空道人(即情僧)所传的故事;《金玉缘》指贾宝玉(胸前佩挂的“通灵宝玉”)和薛宝钗(项圈上所系的金锁)最终结亲,成了“金玉良缘”之意;《金陵十二钗》,指小说主要记录金陵出生的十二位女子的事情;《石头记》,指小说是刻在顽石上的一段传奇故事。所以这些书名,有的仅指小说的出处,有的只说故事中的人物和出生地,有的归结为情物的纠葛等,都很片面。而《红楼梦》,正如我们上面所讲到的一样,“红楼”,指绚丽的楼阁,一般又指女子居住之处,所谓“梦”指大观园的小姐们虽然过的是荣华富贵的日子,可是到头来食尽鸟飞,原来是一场大梦,都没有理想的结局。此外,书中确实也写了许多梦(前八十回写了二十个梦,后四十回写了十个梦),其中最长的梦如第五回的“贾宝玉梦游太虚幻境”和第一百一十六回的“贾宝玉再游真如福地”,从故事情节来看,起于梦,结于梦,它是贯穿全书,揭示主题的重要情节。因此,《红楼梦》的书名与其他几个书名相比较,它可以概括大观园女儿国的全体,同时预示其结局,清雅高远,寓意精深,相比之下,当然要数《红楼梦》最佳。

当然,以上这些书名,例如《石头记》、《情僧录》、《风月宝鉴》、《金陵十二钗》以及总其名的《红楼梦》,都是作者或与作者有关的人取的。至于无关者妄加上去的,那就更多了,如《金玉缘》、《大观琐录》之类,恐无法确切加以统计。

有趣的是,《红楼梦》的外文译本,除一九七五年英国企鹅出版公司出版的霍克斯翻译的红楼梦叫做《石头的故事》(The Story of the-Stone)之外,其余的英、法、德、意、荷兰、罗马尼亚、匈牙利以及日本译文,都选择了《红楼梦》作为该书的书名。当然,因其语法及表达方面的原因,一般都译作《红楼之梦》或《梦在红楼》。

《红楼梦》续书有多少?

在洋洋洒洒的中国文学史上,有着巨大的成就,但也有着说不尽的遗憾。在众多的遗憾中,“《红楼梦》未完”留给人们的遗憾是巨大的。著名女作家张爱玲曾说过,人生三大恨事,一恨鲥鱼多刺、二恨海棠无香、三恨红楼未完。

对于《红楼梦》留给后人的遗憾,很多人都试图来弥补。有的人耗尽一生心血来研究《红楼梦》的结局;有的人把希望寄托在后四十回《红楼梦》能被人发掘出来(有些人认为,曹雪芹已将《红楼梦》写完,只是后四十回遗失了);有些人甚至拿起笔来为再现它的原貌而为之写续。

据考证,在《红楼梦》成书以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为之写续书的风气大有泛滥之势。根据相关专家的统计,从《红楼梦》产生到现在,《红楼梦》之续书已达三十多种。现列其中一部分如下:续书名 作者 回数 时间《后红楼梦》逍遥子 30回 清 乾隆嘉庆《后红楼梦》琅環山樵 48回 清 嘉庆《红楼圆梦》临鹤山人 31回 清 嘉庆《续红楼梦》海圃主人 40回 清 嘉庆《绮楼重梦》兰皋居士 48回 清 嘉庆《红楼复梦》陈少海 100回 清 嘉庆《秦续红楼梦》秦子忱 30回 清 嘉庆《红楼梦补》归锄子 48回 清 嘉庆《红楼圆梦》梦梦先生 31回 清 嘉庆《红楼幻梦》花月痴人 24回 清 道光《续红楼梦稿》张曜孙 20回 清 道光《红楼梦影》云槎外史 24回 清  道光《太虚幻境》惜花主人 4回 清 光绪《新石头记》吴沃尧 40回 清 光绪《新石头记》南武野蛮 10回 清 宣统《红楼梦醒》刘承彦 60回 清《红楼真梦》郭则沄 60回 民国《红楼残梦》颍川秋水 10回 民国《红楼余梦》毗陵奇缘 短篇 民国

当然,在所有《红楼梦》的续书之中,公认的最成功者还算是高鹗的续作。《红楼梦》续书之多可算是世界一大奇迹,但是随之而来的续作作者之间的互相评价也可算得上是一大奇迹。续书作者之间的评价不乏一些可以借鉴的意见,读来也甚是有趣,现摘录如下:

秦子忱在《续红楼梦》中说,他是在病中读完《红楼梦》的,深受感动,病好以后,却始终不能忘怀贾宝玉、林黛玉没能团圆之事;后来,听说有续书(即《后红楼梦》)出版,就“多方购求”,“然细玩其叙事处,大率与原本相反,而语言声亦与前书不相吻合”,于是自己就写了一本。秦子忱对《后红楼梦》中的“褒黛”非常不支持,主张“钗黛菱湘才伯仲”。在《续红楼梦》最后,秦子忱借贾宝玉之,批评了《后红楼梦》之中的“荒谬”。《续红楼梦》中说,一日贾宝玉梦中,碰着贾雨村和空空道人,他二人见到宝玉,俱各大喜道:“你来的正好。你当日的那部《石头记》,原是我两人烦曹雪芹先生编次校定的,至于你们后来的这一段因果,又有一个朋友托曹雪芹替你编了一部《后红楼梦》。你且坐下瞧瞧,合你的意思不合。”于是,宝玉坐下,他二人从案上取出一部书递与宝玉看,宝玉接了过来,从头至尾翻阅了一遍,然后说:“哪里是曹雪芹的手笔,语言吻全然不像,甚不合我的意思。”《红楼复梦》也是小有名气的《红楼梦》之续书。此书一开始,先简述前书之事,并评论说,书中许多女性“情障愈深,情根愈固。惟薛氏宝钗不为情染,独开生境。”又说,“荣府中自贾政去世之后,只有宝玉之母王夫人、暨长子贾珠之妇李氏宫裁、宝玉之妇薛氏宝钗,姑媳三人相依为命。大凡神仙降世,与那些琪花草石姻缘偶而游戏人间,不过如此。后人不知,复有黛玉复生,晴雯再世及大观园添出许多蛇足——人间安得有此,实为笑柄。”说他人是“笑柄”,自己又步其后尘,《红楼复梦》也照样有“复生”、“再世”——真难为了作者的一番热情。《红楼梦》续书《红楼圆梦》的作者在楔子中,称赞自己写的书说:“端的有头有尾,前书所有尽有;前书所无尽无。一树一石,一人一物,几于杜诗、韩碑,无一字无来历。却又心花怒放,别开生面,把假道学而阴险如宝钗、袭人一干人都压下去;真才学而爽快如黛玉、晴雯一干人都提起来。真个笔补造化天无功,不特现在的‘复梦’、‘续梦’、‘后梦’、‘重梦’都赶不上,就是(汤显祖的)玉茗堂‘四梦’,以及关汉卿‘草桥惊梦’也逊一筹。”有自信不一定是坏事,这也太自信了!《红楼梦补》的作者在此书开头就说,自己将想写《红楼梦》续书的心思告诉朋友,但是朋友劝他说:“已有‘后红楼’、‘续红楼’矣,不能扫弃陈言,独标新格,恐怕很难突破。”但是,作者自己却说:“后、续两书,各有所长。然宝黛卒合,不从自己构思设想,濡墨蘸笔而来,于心终未释然。”

晚清著名小说家,《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的作者吴趼人也为《红楼梦》写过续书——《新石头记》。吴趼人《新石头记》第一回说:“《红楼梦》出版以来,后人又撰了多少‘续红楼梦’——种种荒诞不经之言,不胜枚举,看的人没有一个说好的。我这个《新石头记》岂不又犯了这个毛病吗?然而,据我想来,一个人提笔作文,总先有了一番意思;下笔的时候,他本来不是要人家赞赏的,不过自己随意所如,写写自家的怀抱罢了,至于后人的褒贬,本来与我无关。”看来,这样的态度才是最好的,谦逊,不卑不亢!《补红楼梦》正文开头这样写道:“话说那空空道人,自从在悼红轩中将抄录的《石头记》付与曹雪芹删改传世之后——过了几时,忽然听见又有《后红楼梦》及《绮楼重梦》、《续红楼梦》、《红楼复梦》四种新书出来。空空道人不觉大惊,便急急索观了一遍。那里还是《石头记》吻,其间纰缪百出,怪诞不经。惟有秦雪坞《续红楼梦》稍可入目,然又人鬼淆混,情理不合,终非《石头记》的原本。”《补红楼梦》在本书的末尾,又让薛宝钗批了一通这“后、续、复、重”四部续书,“这《后红楼梦》妄诞不经,林黛玉、晴雯竟死而复生,林良玉为黛玉之兄不知从何而出?且突添一姜景星(书中曾向黛玉求亲者)则其意何居呢?四姑娘(惜春)复为贵妃,史湘云忽成仙体,种种背谬,岂但是狗尾续貂而已呢!《绮楼重梦》我只看了一半,那部书是丧心病狂之人做的,通身并非人语,看了污人眼目”——实在写成了一部色情作品。”作者又说:“这《续红楼梦》虽然有些影响,就只是十数人都还魂复生,比《后红楼梦》妄诞更甚,纵然通身圆满,有这一段大破绽,也难以称善了。《红楼复梦》,其才似长,因欲更还魂复生之谬,遂改为转世,不知其谬转甚。”《红楼梦影》的作者在序言中说,《红楼梦》的读者,因林黛玉有绝世才貌,却“抱恨夭亡”,于是许多人“起而接续前编,各抒己见”。都是为黛玉“吐生前之夙怨,翻薄命之旧案”,将红尘之富贵加在她的身上——“与前书本意相悖耳”!

《红楼梦》究竟有多少回?

我们都知道,现在通行本的《红楼梦》是一百二十回,但是又因为前八十回和后四十回不是一个作者,所以“《红楼梦》本来的回目是多少”就成了一个谜题。《红楼梦》究竟写了多少回呢?很多专家学者甚至一般的《红楼梦》爱好者都为弄清楚这个问题付出了大量的精力,但是迄今为止仍没有一个具有说服力的结果。具体来讲,主要有以下几种说法:“一百一十回说”

这种观点认为,《红楼梦》的原来回目是一百一十回。此种观点的依据是以下几条脂砚斋的批语:“有正本”《红楼梦》第二回《贾夫人仙逝扬州城,冷子兴演说荣国府》里,有一条回前批:“以百回之大文,先以此回作两大笔以冒之,诚是大观。世态人情尽盘旋于其间,而一丝不乱,非具龙象力者岂孰能哉。”研究者认为,这里的“百回”是一个概说;也就是说,这条批语告诉我们——《红楼梦》的本来回目应该是一百回左右。“庚辰本”《红楼梦》第二十五回《魇魔法姊弟逢五鬼,红楼梦通灵遇双真》,有一条署“壬午孟夏雨窗”的朱笔眉批说:“通灵玉除邪,全部百回,只此一见,何得再言。僧道踪迹虚实,幻笔幻想,写幻人于幻文也。壬午孟夏雨窗。”研究者认为,这条批语也能证明《红楼梦》的本来回目应该是一百回左右。“一百回左右”?那到底应是多少回呢?“庚辰本”《红楼梦》第四十二回《蘅芜君兰言解疑癖,潇湘子雅谑补余香》的回前批对回目有了进一步的说明,这条批语说:“钗玉名虽二个,人却一身,此幻笔也。今书至三十八回时,已三分之一有余。故写是回,使二人合而为一。请看黛玉逝后宝钗之文字,便知余言不谬也。”“今书至三十八回时,已三分之一有余”,可见,《红楼梦》的回目应该不会超过一百一十八回。再结合前边的“一百回左右”的说法,《红楼梦》的本来回目应该是在一百回到一百一十八回之间。那到底是多少回?研究者又从另外的脂批中找到了答案。“庚辰本”《红楼梦》第二十一回《贤袭人娇嗔箴宝玉,俏平儿软语救贾琏》,有一条回前批:“按此回之文固妙,然未见后三十回犹不见此之妙。此回‘娇嗔箴宝玉’、‘软语救贾琏’,后文‘薛宝钗借词含讽谏,王熙凤知命强英雄’。”很多人认为,这里所讲的“后三十回”是一个确切数字,它是指《红楼梦》原本为八十回加上“后三十回”,也就是说,《红楼梦》应当为一百一十回。此外,“蒙府本”《红楼梦》第三回《贾雨村寅缘复旧职,林黛玉抛父进京都》的回末有一条侧批:“后百十回黛玉之泪,总不能出自二语。”研究者认为,这里所说的“后百十回”也是“一百一十回说”的主要依据。

但是对于以上这种说法,很多人持有反对意见。持反对意见的人认为,对于“百回大文”和“全部百回”两处批语,它们只是一个约数,并非一个确切数字。作为证据,它们没有任何说服力。而仅仅根据第二十一回批语中有“后三十回”一语就断言《红楼梦》的“后部”为三十回和《红楼梦》原本总回目为一百十一回,也是十分不严谨的做法。至于“蒙府本”《红楼梦》第三回中的“后百十回”的说法,也不足以证明《红楼梦》“一百一十回说”。为什么这样讲呢?因为“百十回”本身也是一个笼统的说法。“百十回”不一定就是指“一百一十回”,它并不像“百二十回”一样确定的就是指一百二十回。所以,以“百十回”作为证据来证明“《红楼梦》有一百一十回”是没有说服力的。“一百二十回说”“一百二十回说”是程伟元在《红楼梦序》中首先提出来的:“红楼梦小说本名石头记,作者相传不一,究未知出自何人,惟书内记雪芹曹先生删改数过。好事者每传抄一部,置庙市中,昂其值得数十金,可谓不胫而走矣。然原目一百廿卷,今所传只八十卷,殊非全本。即间称有全部者,及检阅仍只八十卷,读者颇以为憾。”在这里,程伟元说《红楼梦》本来是有一百二十卷的(一卷十回,共一百二十回)。但是,现在看来,程伟元的“一百二十回说”是不足取的,只不过是为了给“是书前八十回,藏书家抄录传阅几三十年矣,今得后四十回合成完璧”找点依据罢了。“一百零八回说”“一百零八回说”是著名的红学专家周汝昌先生非常推崇的观点。周汝昌先生根据“以百回之大文,先以此回作两大笔以冒之”、“通灵玉除邪,全部百回,只此一见”、“按此回之文固妙;然未见后之三十回,犹不见此之妙”、“后百十回黛玉之泪,总不能出此二语”,认为“‘百回之大文’‘全部百回’是约举成数,实际上并不是一百回整数的。”那么究竟是多少回呢?周汝昌先生认为应该是一百零八回。《红楼梦》在开篇第一回就有这样一句诗:“好防佳节元宵后,便是烟消火灭时!”周先生认为,这句话有好几层意思,“闲闲领起、遥遥照映全部后文”。其中一层寓意也就是以“第五十四、五十五回之间为‘分水岭’,前半后半,正好是‘盛’‘衰’两大部分,全书一写到‘除夕祭宗祠’‘元宵开夜宴’,就已达‘盛限’。”实际上,《红楼梦》也正是从《宁国府除夕祭宗祠,荣国府元宵开夜宴》之后,从第五十五回开始,就完全是另一副笔墨了——贾府败相渐渐显露出来。

周汝昌先生提出,以第五十四回为“分水岭”,那么“雪芹原书就不是一百一十回,而该是一百零八回”。并且,“这个‘一百零八回’实在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发现”。在此基础上,周汝昌先生提出了《红楼梦》回目“九回分段法”:“全书结构设计,非常严整,回目进展,情节演变,布置安排,称量分配,至为精密。他是将全书分为十二个段落,每个段落都是九回。换言之,他以‘九’为‘单位’数,书的前半后半,各占六个单位数,六乘九,各得五十四回,合计共为一百零八回。”

根据周汝昌先生的观点,“九回分段法”还可以从前八十回《红楼梦》的情节设置上找到证据。也就是说,在周先生看来,《红楼梦》的情节设置都是按照“每九回一个小单元”来写的。且看周汝昌先生关于“九回分段法”从内容上的分段依据:“(一)第一回——第九回,此九回是引子序幕性质,诸如背景的介绍,人物的出场,各种后来事故的伏线,皆属于此。以贾雨村为线,引起林、薛之进京;以刘姥姥为线,展出凤、琏之家政;以会芳小宴为线,始入东府秦、尤婆媳;以家塾闹学为线,牵动亲戚金荣母子;以梨香院为线,既写黛、钗,又传晴、袭……(此只极其粗略简单而言之,雪芹常常诸义并陈,一笔数用,此处只能姑论一面,后同,不更赘注)。从意义讲,以‘护官符’为四大家族兴衰之总纲;以梦警幻为人物命运之预示;以刘姥姥‘一进’为全部‘归结’之远源;以顽童闹学为‘不肖’种种之提引……。一句话,这头九回在故事上都只是春云乍展,初看竟似散漫无稽杂乱无致,实则用笔上却是极紧凑、极细密地逐一为后文铺基筑路。此九回以闹家塾截住。下回即另起秦氏病重一大波澜,似连而实断,首尾判然。“(二)第十回——第十八回:此一段落主要写了极尽挥霍的两件‘排场大事’,一是可卿之丧殡,一是元妃之归省。前者又实为正写熙凤之才干与过恶,后者又实为烘染贾府之盛势与衰根。两件事虽分属宁、荣,似不相涉,实质关联,故秦氏托梦,凤姐憬然,主眼在点明盛衰之理,将倾之势。此九回以归省事毕截住。下回即另起‘情切切’,另一副笔墨,首尾判然。“(三)第十九回——第二十七回:这个段落的线有明暗两个面,‘明面’是由‘静日玉生香’起,经历袭人的‘箴’,宝玉的‘悟’,《西厢记》之动魄,《牡丹亭》之警心,一直发展到埋香泣塚。‘暗面’是宝玉、贾环嫡庶间的暗争,凤姐、赵姨娘权势上的恶斗,迅速迸发,激烈展开,着力写出荣府第一场巨大风波。而中间夹写贾芸、小红、醉金刚,远远为日后赵、环毒谋,凤、宝入狱,芸、红营救等重大情事,伏下笔墨。‘明’‘暗’两面巧妙而有机地联系于无形之中。此九回以‘葬花’截住。下回即另起蒋玉菡,归入别题,首尾判然。“(四)第二十八回——第三十六回:此九回一段始出琪官蒋玉菡,头绪崭新。从交结王府优伶,暗暗领起金钏致死等一连串宝玉‘倒运’事件、层层逼进,直到爆发为‘大承笞挞’一场矛盾冲突的高潮。这又与打醮议亲一场风波紧密交织。其间又特别穿插着龄官、翠缕、玉钏、金莺等下层优婵少女的情态。最后归结到‘梦兆绛芸轩’,而以‘识分定’从侧面点染烘衬。下回即另起海棠诗社,情况又变,首尾判然。“(五)第三十七回——第四十五回:此九回以诗起,以诗结,诗社,开宴,酒令,游园,庆寿,接连是赏心乐事的场面,而郊外焚香、席间生变,小作点破。最后以‘秋窗风雨夕’为一结,截住。下回即另起‘尴尬人’,全是另副笔墨,首尾判然。“(六)第四十六回——第五十四回:此九回主线是由冬闺聚咏迤逦引至除夕、元宵、种种节序情怀,宴集游乐,又以赦、邢讨索鸳鸯为过脉,夹写专房、二房矛盾冲突,为一大伏笔。中间以怡红院冬夜诸嬛情境特写为之映带。叙至元宵,是为‘盛极’之限。《戚本》第五十五回回前批云:‘此回接上文,恰似黄钟大吕后,转出羽调商声,别有清凉滋味。’正是批者用他自己的独特方式来说明在第五十四回之后接此回,是笔墨一大变,情节一大转关处。上半部至此告一结束。共历六九——五十四回整。再看下半部。“(七)第五十五回——第六十三回:此九回为写‘衰’之始,以凤病探代、理家为政,引起嫡庶矛盾深化,集中叙写下层奴仆种种情状,弊窦之多端,纠纷之繁复,为‘树倒猢狲散’前夕的勉强缀补收拾而终不可为救作一侧影反照,然后以‘寿怡红’为结穴,特写‘群芳’的这一次特殊的也是最后的盛会大场面,而以籤语透露诸少女的‘归结’已不在远,虚缓一步,实逼进一层,亦即截住。仍是首尾判然。“(八)第六十四回——第七十二回:忽然转入,笔墨集中于尤二、尤三姐妹的全部事状,突出描摹凤姐的毒辣凶狠,为后文琏、凤反目,荣、宁罪发伏线,中用湘、黛桃柳诗词稍一破色钩染,即仍暗接围绕凤姐而发生的诸般矛盾斗争、复杂形势。此一段落,全为破败之临近作过脉引渡,层层递进。《戚本》第七十二回回前批云:‘此回似着意,似不着意,似接续似不接续;在画师为浓淡相间,在墨客为骨肉匀仃,在乐士为笙歌间作,在文坛为养局为别调……——前后文气,至此一歇。’道出了全书结构至此‘八九’又为一转关处。下回即另起‘抄检大观园’,首尾判然。“(九)第七十三回——第八十一回:此为现存雪芹原书的最末一大段落,由‘绣春囊’事件突起,引出‘抄检’一件大丑事。从此,司棋逐死,晴雯屈亡,芳官出世,迎春陷网,香菱受逼(即将尽命),——估计在此一大段的已佚的末回(第八十一回)中会还有探春的将嫁,惜春的出家,中间特用中秋夜黛、湘联吟一段异色笔墨为后部设色点晴,是全书一大重要关目。至此,‘三春去后诸芳尽’的局势已然展示鲜明。是为大风波、大败落的前夕,笔势蓄满,翻作一束,以为下回突起地步——以后的事,暂且按下慢表。”

另外,“庚辰本”《红楼梦》第四十二回回前单叶有一条批语:“全书至三十八回时,已过三分之一有余”,这也是“一百零八回说”的最佳证据。如果真的像上面所说的那样,《红楼梦》的原来回目是一百零八回,那么,一百零八回的三分之一正好是三十六回;那么,三十八回就正好是“已过三分之一有余”。

再说,一百零八这个数字是我国古时候常用的一个数字,例如,“牟尼珠是一百零八粒,钟楼报时敲钟是一百单八杵,小说里的英雄是一百单八将,神通变化是三十六变加七十二变——一百零八变”。曹雪芹本人也是非常善于用典的,把红楼梦写成一百零八回是非常有可能的。“一百零八回说”是关于《红楼梦》的“回目数研究”最可信的说法之一。“九十回说”“庚辰本”《红楼梦》第二十六回写到“那贾芸一面走,一面拿眼把红玉一溜:那红玉只装着和坠儿说话,也把眼去一溜,四目相对,红玉不觉脸红了”的时候有这样一条批语:“看官至此,须掩卷细想上三十回中,篇篇句句点红字处,可与此处想如何?”实际上这条批语是批在第二十六回的,但是为什么要说是“上三十回”呢?难道是批书者疏忽所致?不是!有专家认为,这是一条揭示《红楼梦》总回目的重要批语。它所说的“上三十回”“并不是指二十六回前的‘上三十回’,而是指《红楼梦》全部书的‘上三十回’。”

另外,“庚辰本”《红楼梦》第二十一回《贤袭人娇嗔箴宝玉,俏平儿软语救贾琏》,有一条回前批:“按此回之文固妙,然未见后三十回犹不见此之妙。此回‘娇嗔箴宝玉’、‘软语救贾琏’,后文‘薛宝钗借词含讽谏,王熙凤知命强英雄’。”这条批语里所说的“后三十回”可以和上面所讲的“上三十回”联系起来理解。

这样,有了“上三十回”;有了“后三十回”,那是不是还有“中三十回”呢?“《红楼梦》九十回说”的推崇者据此认为,《红楼梦》的本来回目应该是九十回,至少曹雪芹在刚开始时的设计应该是九十回。也就是说,在曹雪芹原先的设计里,很可能是准备分上、中、下三部分来写完《红楼梦》的,而每部分就是三十回。但是,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么怎么又会出现“百回大文”和“全部百回”的脂批呢?据相关专家推测,根据现有的前八十回的内容看来,仅仅用九十回是写不完《红楼梦》的。那么,曹雪芹很可能在写作的后期对自己的写作计划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于是其写作总回数很可能超出了其原先设计的九十回,于是才出现了“百回大文”和“全部百回”的说法。

《红楼梦》八十回后的稿子是怎么遗失的?

有人说,曹雪芹是幸运的,又是不幸的,幸运的是在那个风浪尖的时代,在家道败落、生活贫困潦倒等不幸的情况下迸发了强烈的创作热情,写就了举世瞩目的文学巨作——《红楼梦》;不幸的是他倾尽一生的心血写成的巨作居然遗失了后半部。当然,也有人认为这种不幸不是曹雪芹的不幸,而是时代的不幸,是历史的不幸,文化的不幸。但是不管怎样,这样的遗憾似乎将永远留在我们的内心深处,一直在刺痛我们。

根据相关资料,早在乾隆十九年,也就是公元1754年,曹雪芹只有三十岁的时候(雪芹正当壮年),《红楼梦》的书稿已经“披阅(实即撰写,因其假托小说为石头所记,故谓)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当时除了个别地方还没有写成,个别章节还有待修正以外,《红楼梦》的书稿已经基本完成,并且书稿上已经有亲友们的批语。也就是说,早在1754年的时候,《红楼梦》的书稿已经基本完成。另据记录,乾隆二十一年,即公元1756年,经重评后的《红楼梦》稿至少已有七十五回由曹雪芹的亲友校对誊清了。然而,现在我们只能看到曹雪芹的前八十回书稿。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

那么,既然曹雪芹早在1754年就基本完成了书稿,“红楼未完”又从何谈起呢?根据专家的研究,《红楼梦》八十回后的书稿是在后来传抄的过程中遗失了。这一点从留下来的脂批中可以得出。

批书人之一的畸笏叟在重新翻阅此书书稿时有这样几条批语:“茜雪至‘狱神庙’方呈正文。袭人正文标目曰‘花袭人有始有终’,余只见有一次誊清时,与‘狱神庙慰宝玉’等五、六稿被借阅者迷失。叹叹!丁亥夏,畸笏叟。“‘狱神庙’回有茜雪、红玉一大回文字,惜迷失无稿。叹叹!丁亥夏,畸笏叟。“写倪二、紫英、湘莲、玉菡侠文,皆各得传真写照之笔。惜‘卫若兰射圃’文字迷失无稿,叹叹!丁亥夏,畸笏叟。“叹不能得见宝玉‘悬崖撒手’文字为恨。丁亥夏,畸笏叟。”

仔细阅读这些批语,我们可以得知:

曹雪芹经过“增删五次”基本定稿之后也许是在写作的过程中,当然也是在脂砚斋等人加批并陆续誊清过程中,就有相当一部分亲友争相借阅。稿子在传阅的过程中引起轰动,导致很多人都对稿子发生了阅读兴趣。就这样,稿子在传阅的过程中慢慢散失。另从以上批语中所举的迷失的五六稿来看,先迷失的这五六稿应该不是连着的,其中的内容可能包括“卫若兰射圃”,是写凭金麒麟牵的线,史湘云得以与卫若兰结缘情节的;“狱神庙”,写小红和茜雪在狱神庙和宝玉不期而遇的情节;“悬崖撒手”,写宝玉出家为僧的情节;“警幻情榜”,大概是《红楼梦》的总结。根据批语,脂砚斋应该是原稿最早的阅读者;畸笏叟应该也读过大部分原稿,不然他怎么会记得“迷失”稿的回目和大致内容,怎么会写出“各得传真写照之笔”的批语?

那么,为什么遗失的恰恰是八十回后的稿子呢?很可能是传阅者急于知道《红楼梦》的最终结局,所以八十回后的稿子传阅得比较多,因此八十回后的稿子遗失得也最多。缺得越多,八十回后的稿子就显得断断续续的,即使“誉清”也很难了,所以八十回后的稿子就慢慢地遗失了。这很可能是传抄存世的《红楼梦》稿都止于八十回的真正原因。

从时间上推算,上面所引的批语大都是在曹雪芹逝世后第三年加在书稿上的。畸笏叟说,曹雪芹死后,诸亲友也都已“相继别去,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从这里,我们可以推知,除去遗失的八十回后的五六稿,剩下的那些稿子很可能在曹雪芹死后都由畸笏叟保存。也只有这样,畸笏才会只叹息五、六稿“迷失”,仅仅以不得见“悬崖撒手”文字为恨了。

也许这些稿子刚刚遗失的时候,曹雪芹并没有把它们放在心上,因为仅仅是“五、六稿被借阅者迷失”,它们并没有确定是被投于水或焚于火或者因为其他的原因,再无失而复得的可能。也许,如果当时真的是确定那些稿子已经迷失到再也“不可复得”的地步了,那么曹雪芹理所当然会把遗失的稿子再补写出来。也许,当1764年2月2日,这个灰暗的日子来临的时候,曹雪芹以及那些批借阅者都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就在这一天,穷居北京西山的曹雪芹因为失去惟一的爱子,悲痛之下,与世长辞。本来的小疏忽,却造成了中国文学史上巨大的遗憾。曹雪芹永远失去了把遗失稿补写出来的机会。

曹雪芹死后,脂砚斋也相继去世。残留稿都留在了畸笏叟一个人手里。又过了三年,当畸笏叟真正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为奇书致残事叹叹不已的时候,遗憾已经注定。这个可怜的小老头(根据研究“畸笏叟”应该是男性)这时候才意识到那些稿子可能再也回不来了,于是为了避免重蹈覆辙,就把自己手里的残留稿子保存起来,再不轻易示人。然而,这又造成了更大的遗憾。在这以前,在外面传阅甚广的只是前八十回,至于八十回后的稿子传阅的也只不过是那么五六稿(所以遗失的可能性很大);在这以后,在畸笏叟不轻易把稿子借给外人阅读的情况下,八十回后的稿子(除了遗失掉的那五六稿)传阅的机会大大减少了,传抄的机会也大大减少了,流传下来的可能性也大大减小了。而在此之前已经传抄开来的前八十回的稿子这时候可能已经有了很多的手抄本在民间流传。在这种情况之下,畸笏叟死后对八十回后残留稿子的处理情况直接决定着八十回后残留稿的命运。然而,随着这个无名无姓,只有一个代号“畸笏叟”的小老头到底死于何地?死于何时?他究竟是谁——都无从稽考,八十回后的稿子自然也就没有了下落。

以上就是《红楼梦》八十回后稿子遗失情况的基本概述。

《红楼梦》到底有多少个版本?

《红楼梦》的版本,可分为两个系统:一是仅流传八十回的脂评抄本系统;一是经程伟元、高鹗整理补缀的一百二十回印本系统。脂评系统的本子,现存十个版本,其祖本都是曹雪芹生前传抄出来的,所以在不同程度上保存了原著的本来面貌;程高系统的本子,基本上只有两种:程甲本和程乙本,它们前八十回依据的也是脂评系统的本子,但已经过了整理者较多的改动,程乙本改动尤甚。

脂评抄本系统主要有:

甲戌本

甲戌本又称脂残本、脂铨本,题《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见于各册首回首页首行。因第一回第八页楔子正文中“出则既名,且看石上是何故事”句上,比他本多出“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15字,指明所据底本年代,故名甲戌本。这里所说的甲戌年,是乾隆十九年(1754年)。

甲戌本原为清朝大兴刘位坦得之于京中打鼓担中,传其子刘铨福。内有刘铨福在同治二年(1863年)、同治七年(1868年)所作的跋,极有见地。另有刘铨福的友人绵州孙桐生批语三十余条,署“左绵痴道人”。之后流传不详,1927年夏,此本出现于上海,为刚刚归国的胡适先生重价购得,是为首次发现的传抄残本。并且认为甲戌本“为世间最古又最可宝贵的红楼梦写本”。1962年,胡适去世后,将此本寄藏于美国Cornell大学图书馆。1961年5月,胡适决定由台北商务印书馆出版。次年6月,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朱墨套印出版两种。1985年9月,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版。

己卯本

己卯本又称脂怡本、脂馆本,题《石头记》,见于封面。己卯本每回卷端题有“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卷之”字样。第二册总目书名下注云“脂砚斋凡四阅评过”,第三册总目书名下复注云“己卯冬月定本”,故名己卯本。

己卯本当为清怡亲王弘晓府中原钞本。弘晓之父怡亲王胤祥为康熙第十三子,曹家与之关系非浅,故所据底本可能就出自曹家。此本约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末三十年代初为名藏书家董康所得。后来由其友陶洙将书让与北京图书馆。1959年冬,己卯本残卷出现在北京琉璃厂中国书店,由中国历史博物馆购得,现藏于此馆。1980年5月,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出版,线装五册,计四十一又两个半回,首有冯其庸序及凡例。

庚辰本

庚辰本又称脂京本,题《石头记》,见于封面;各册卷首标明“脂砚斋凡四阅评过”;每回卷端题有“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卷之”字样;第五至八册封面书名下注云“庚辰秋月定本”或“庚辰秋定本”,故名庚辰本。庚辰年,是乾隆二十五年(1760)。庚辰本存七十八回,即一至八十回,底本原缺第六十四及六十七回两回。庚辰本十回一册,共八册,每半页十行,行三十字。

庚辰本原出北城旗人家中,徐星署1933年初于北京东城隆福寺地摊以八银币购得,格外珍视。1949年5月5日,经郑振铎先生介绍,燕京大学图书馆折价黄金二两购自徐氏后人之手,与原藏之明弘治岳氏《奇妙全像西厢记》(此书最古刻本)及百回钞本《绿野仙踪》(刻本皆八十回)并称燕大馆藏“三宝”。1952年北大燕大合流之后,始入藏北京大学图书馆。1955年,北京文学古籍刊行社朱墨两色套版影印出版,是首次影印行世的早期脂本,所缺二回据己卯本补入。1955年10月出精装二册,12月出线装八册。1974年,人民文学出版社重印,换用蒙府本文字补入。1974年2月,出尺寸依原大的线装本八册;10月,出版大32开本四册。

列藏本

列藏本又称脂亚本,题《石头记》,见于各回回前所题,无书前题页;因藏于原苏联亚洲人民研究所列宁格勒分所,故名列藏本。列藏本存七十八回,即一至八十回,中缺第五、第六回;第五十回未完止于黛玉谜,缺半页;第七十五回末至“要知端的”下脱半页。列藏本共三十五册,每半页八行,行十六、二十、二十四字不等。

列藏本为道光十二年(1832)由随第十一届俄国传教使团来华的大学生PavelKurliandtsev传入俄国,书首有其墨水签名及两个笔画拙劣的汉字“洪”字,当是他的中文姓氏。原存外交部图书馆,1962年苏联汉学家B·L·Riftin(汉名李福清)于苏联亚洲人民研究所列宁格勒分所收藏中重新发现此本,1964年撰文介绍,始为人所知。列藏本现藏俄罗斯圣彼得堡亚洲图书馆。1986年4月,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会同苏联科学院东方学研究所列宁格勒分所编定,由中华书局影印出版,精装六册。次年1月出线装本,二函二十册。卷首有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序,次李福清、孟列夫二人文列宁格勒藏抄本《石头记》的发现及其意义。

戚本

戚本又称有正本、上石本、戚序本、脂戚本,题“国初抄本原本红楼梦”,见于封面;中缝则题曰《石头记》。因卷首有戚蓼生所作石头记序,故世称戚本。此本为石印本,由上海有正书局印行过三次。

戚本为乾隆年间德清戚蓼生收藏并序。戚本是最早传印的八十回脂本,突破了延续120年的程高本垄断的局面,首次将一个真的(或接近于真的)曹雪芹原文的《红楼梦》行显于世,意义非同寻常。

戚本原本黄绫装面,存上海时报社。曾传闻已于1921年毁于火。1975年冬,上海古籍书店整理旧库,意外发现迷失多年的底本前四十回半部,现藏于上海图书馆。称戚沪本。1973年12月,人民文学出版社据“戚大字本”影印出版,线装二十册;1975年6月出平装八册。1980年5月上海古籍出版社重印,全五册。

戚宁本

戚宁本又称南图本、脂宁本,题《石头记》,见每页中缝。戚宁本今藏于南京图书馆,卷首有戚蓼生之石头记序,故称戚宁本;存八十回,全;四回一册,共二十册,十回一卷,共八卷;每半页九行,行二十字;行款格式与戚本全同。但无格栏。此本抄写字迹,有的较工整,有的很幼稚;文字几乎与戚本全同,凡有正副印改过的地方,此本保存原貌;据高一涵分析,此本约在咸丰年间抄成;今存书上有标签“泽存书库藏书·子部·小说家类·平话之属·清曹雪芹撰·石头记八十回·二十册·抄本”。钞本所用毛太纸,黄软;几一色,不暗;蛀痕有无及大小不一。戚宁本有谓在1930年前后曾属昆山于氏,后归伪内务部长陈群“泽存书库”。日本投降之后,陈群畏罪服毒自尽,其藏书移交国立中央图书馆,即南京图书馆前身,收藏至今。

蒙府本

蒙府本又称王府本、府本、脂蒙本,题《石头记》,见于目录页及版心;疑为清蒙古王府旧藏,故名。蒙府本存百二十回,全;分装四函,函八册,共三十二册;十回一卷,共十二卷;每半页九行,行二十字;补配部分每半页九行,行二十四字;版框高十九厘米,宽十二点五厘米。蒙府本前八十回大体同戚本,版式相近,为同源之本,但无戚序;此本中第五十七至六十二回(第十八册四回和十九册前二回),以及后四十回(第二十五至三十二册),乃后人据程甲本抄配;抄写书法端正,书首程伟元序则抄写拙劣,显系抄配;共计批语七百一十四条;双行夹批和回前回后批大多同戚本,有多出之,无署名;第七十一回末总评后半版有“柒爷王爷”字样,一般据此推测此本是清蒙古王府旧藏。此本抄录时间颇晚,在总目中六十七回与其他各回似为一色笔墨,故当迟于程甲本刊印的时间,即乾隆五十六年辛亥(1791);版框界格及版心书名系雕版印就,精美考究。朱丝栏,朱色浅暗,双边;粉色连史纸抄写,纸色黄白不等,周边黄,比己卯本庚辰本新;补配部分系素白纸;有总目;外黄绫装面。

蒙府本据赵万里先生所述出自北京蒙古旗人之手,原为清蒙古王府旧藏,1960至1961年间出现于北京琉璃厂中国书店,即由北京图书馆重金购藏。1987年书目文献出版社按原规格影印出版,全六册。

靖本

靖本又称靖藏本、脂靖本,题《石头记》,原藏于扬州靖氏,故名;存七十八回;缺第二十八与二十九回,自别本抄配,附于八十回后;第三十回残失三页;原本分十九小册,合装成十厚册;每半页行数字数未察。

此书1959年由毛国瑶先生发现,并借去将书中批语与戚本对勘,共计有150条批语为戚本所无,散见于共计四十一回中,经他过录在横行练习簿上。撰文脂靖本红楼梦批语首次发表于南京师范学院文教资料简报1974年八、九月号(总第二十一、二十二合刊)。1959年秋末将钞本归还靖氏。1964年毛国瑶将批语寄交俞平伯,俞平伯发现此本价值,商借原书,而靖家已遍寻不获。

此本原藏者为先人八旗辽阳某氏,因军功赐姓,始迁江都,乾嘉之际移居扬州,清末复迁南京。在扬州时与吴才鼎(夕葵书屋主人)交游。吴应藏有另本。据考,吴之一生富收藏,精校勘,故其本当非属一般,然不知尚存于天地之间否。

甲辰本

甲辰本又称梦本、梦觉本、梦序本、梦叙本、脂梦本、晋本,题《红楼梦》,见于书端总目和回前回后及版心。因卷首有序一篇,序末云“甲辰岁菊月中浣梦觉主人识”,故名甲辰本或梦本。甲辰年,是乾隆四十九年(1784)。甲辰本存八十回,全;分装八函,函五册,共四十册;二回一册;第八十回缺末页;每半页九行,正文行二十一字,序文行十八字;版框高二十点三厘米,宽十二点五厘米。此本工楷精抄,字划美好;仅缺末页;本第四十九回回前总评曰“原本评注过多,未免旁杂,反扰正文。今删去,以俟观者凝思入妙,愈显作者之灵机耳。”故此本中脂批为大量删弃;此本仅有双行墨笔夹批,计二百三十余条,绝大多数在前四十回,第一回尤多,达八十八条。后四十回仅见第六十四回一条;书中凡目录之后,每回前后,每页中缝,明标“红楼梦”字样,是为最早正式题名《红楼梦》。

甲辰本1953年出现于山西,曾藏于山西文物局,后归北京图书馆。1989年10月,由书目文献出版社影印出版,冯其庸序,全六册。

梦稿本

梦稿本又称科文本、脂稿本、杨藏本、高阅本,题《红楼梦稿》,见于蓝面封皮。首页书签题“红楼梦稿本佛眉尊兄藏次游题”,下有“次游”印,复有“文云密笈”印;次页题“红楼梦稿己卯秋月(草书难以辨认,疑为‘堇堇’)”,下“又云印(不可辨认)”印。第三页题“兰墅太史手定红楼梦稿百二十卷内阙四十一至五十卷据摆字本补足继振记”,下“又云”印;第四页朱丝栏内题“红楼梦稿咸丰己卯古花朝后十日辛伯于源”,下“于源私印”章。第二、第三页又有“猗欤又云”“江南第一风流公子”等印,故名梦稿本。梦稿本存百二十回,全;十回一册;共十二册;每半页七行,行三十八字,皇皇巨册,在各本中开本最大。

梦稿本原为杨继振(字又云)道光己丑年(1829)收藏。1959年春,北京文苑斋收得此书,后归中国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图书馆。1963年1月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影印出版,线装十二册,后有范宁先生的跋。1984年6月上海古籍出版社重印,精装十六开一册。

己酉本

己酉本又称舒序本、脂舒本,题《红楼梦》;卷首有落款“乾隆五十四年岁次屠维作噩且月上浣虎林董园氏舒元炜序并书于金台客舍”,由此得名。己酉年,是乾隆五十四年(1789)。己酉本存四十回;原本八十回;十回一册;共四册;每半页八行,行二十四字。此本正文属脂本系统;有拼凑现象。

己酉本原为清嘉庆年间姚玉楝号筠圃收藏。今只存半部,中国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吴晓铃先生藏,此本是现今所知惟一尚由私家收藏的脂系写本。

郑藏本

郑藏本又称脂郑本,题《红楼梦》,见于版心中缝;后世藏者加有封面题“石头记第二十三回、第二十四回”。原郑振铎藏,故名。郑藏本仅存残卷两回;原回数不详;装订为一册;每半页八行,行二十四字;版框高二十一点四厘米,宽十二点七厘米。

郑藏本原为郑振铎珍藏,现藏于北京图书馆。郑藏本于1991年2月由书目文献出版社影印出版,首以俞平伯先生1954年旧文旧抄红楼梦残本两回代序。

程高本系统主要有程甲本和程乙本。

程甲本

程甲本(1791):全名《新镌全部绣像红楼梦》,清乾隆五十六年萃文书屋活字排版,程伟元序,一百二十回。(1987年北师大校注影印本、2001年中华书局校注缩减版)

程乙本

程乙本(1792):全名《新镌全部绣像红楼梦》,清乾隆五十七年萃文书屋活字印行,程伟元、高鹗引言,一百二十回。对程甲本作了不少修改。(人民文学1951年影印版)

端方本《红楼梦》是不是真的存在?

端方本《红楼梦》是指为清人端方收藏的《红楼梦》手抄本。据传,端方本《红楼梦》前八十回与程甲本同,但多出两回,言宝玉与湘云先奸后娶。

端方(1861~1911),满洲正白旗人,满族,初为道员、按察使,戊戌时被光绪帝任命为农工商局督办;政变后,因荣禄庇护得免议罪;后历任陕西、江苏、湖北等省巡抚,署湖广、两江总督;1905年奉派出洋考察宪政;次年任两江总督;1909年任直隶总督,不久被革职;1911年任川粤汉铁路督办大臣;9月,率湖北新军一部,入川镇压保路运动;11月17日行至四川资州(今资中),被部属所杀;著有《端忠敏公奏稿》、《陶斋吉金录》。

根据褚德彝跋《幽篁图》(传抄本)记载:“宣统纪元,余客京师,在端陶斋方处,见《红楼梦》手抄本,与近世印本颇不同。叙湘云与宝玉有染,及碧痕同浴处,多媟亵语。八十回以后,黛玉逝世,宝钗完婚情节亦同。此后则甚不相类矣。宝玉完婚后,家计日落,流荡益甚;逾年宝钗以娩难亡,宝玉更放纵,至贫不能自存。欲谋为拜阿堂(满语,即无品级的当差执事人),以年长格于例,至充拔什库(满语,即千总,掌管文书的小兵丁)以糊。适湘云新寡,穷无所归,遂为宝玉胶续。时蒋玉菡已脱乐籍。拥巨资,在外城设质库,宝玉屡往称贷,旋不满。欲使铺兵往哄,为袭人所斥而罢。一日大雪,市苦酒羊胛,与湘云纵饮赋诗,强为欢乐。适九门提督经其地,以失仪为从者所执,视之盖北靖(静)王也,骇问颠末,慨然念旧,赒赠有加,越日送入鸾(銮)仪卫充示麾史,迄潦倒以终云。共大略如此。沧桑之后,不知此本尚在人间否?癸亥六月锗德弈。”

这是关于端方本《红楼梦》存在的一条证据。另外,纪昀在《阅微草堂笔记》中亦存类似记载。可见,历史上肯定存在一个端方本的《红楼梦》手抄本。俗话说得好,“无风不起浪”,这些记载肯定不是无中生有的。但遗憾的是,根据相关资料记载,这个拥有“端方本”的端方于1911年奉命入川镇压保路运动,刚到达资州,辛亥革命的风暴骤起,他就被起义的士兵所杀。他从北京带来的几十驮架书籍和珍奇古玩亦就此失散。端方本也就此销声匿迹。现在,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如果当初端方真的是随身带着自己的心肝宝贝——自己独有的端方本《红楼梦》,那么,这套端方本《红楼梦》肯定是失落在四川无疑。这也和长期以来流传在四川地区的端方本《红楼梦》的传闻不谋而合。到现在为止,在成、渝两地,还有不少人说自己亲眼目睹过端方本《红楼梦》。根据专家调查,这些亲说自己目睹过端方本《红楼梦》的人文化水平并不很高,对红学亦无甚研究,但从他们中讲出的故事梗概却基本一样,显然他们没有胡编乱造,也不存在故意耸人听闻的嫌疑。那么,这个令人望眼欲穿的端方本《红楼梦》现在究竟在什么地方呢?迄今为止仍是未解之谜。

另外一个可以证明端方本曾经存在的证据就是“日本三六桥本”的传闻。1942年,曾经有一位日本哲学教授儿玉达童在北京大学文学系的一次读书报告会上,介绍了“日本三六桥本”《红楼梦》(“三六桥本”是日本民间所流传的《红楼梦》,与“端方本”相似,但是“三六桥本”现在也下落不明)。儿玉达童所介绍故事情节与传闻中的端方版本的《红楼梦》之中的情节基本相同。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出,关于端方本《红楼梦》的传闻绝对不是空穴来风。

什么是脂批?

可能有很多人在读《红楼梦》的时候都会碰到“脂砚斋”、“脂批”、“脂批本”、“脂评”以及“脂评本”这样的词语。这些词语之间的关系似乎看上去非常复杂,令人眼花缭乱。事实上的确如此,也正是因为这样,关于这些问题的研究已经成为红学研究领域的一个重要分支。

那么,这些词语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其实要弄懂这些词语的意思,首先要弄懂一个问题——什么是脂批?而要弄懂脂批,我们必须先弄清楚“评点”。

评点是我国文艺批评史上的一种特殊的形式。自明代中叶以后,有人开始对我国的一些传统戏曲、小说或者其他的文学形式进行点评。这些评点有的是针对全书、有的是针对书中的某一章节、有的是针对书中的某一个艺术形象、有的是针对书中的某一个句子甚至某一个词语、有的是针对书中的描写情节的大背景所发表的议论或者自己的见解。而议论或者间接的具体内容又是包罗万象,或者是自己对评点对象的理解;或者是对评点对象的艺术表现力的称赞;或者是对内容的评价等。评点的形式也因为评点内容的多样化而显得非常灵活,有的是一篇小的议论文,有的是一句话,有的甚至只有几个字。

脂批就是按照上面所讲过的路数针对《红楼梦》所作的批语。但是,难能可贵的是,因为《红楼梦》的脂批作者和作者曹雪芹本人有着特殊的关系,所以,脂批中往往涉及了很多内容,有的脂批甚至直接点出了八十回后的内容。这是脂批和传统评点最大的不同。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脂批”在红学的研究领域有着特殊的研究意义。

不过,还要注意一点,我们通常所说的“脂批”并不是单指脂砚斋的批语。从现在我们还能见到的脂评本之中,我们可以知道,脂评多数没有署名。而那些署名的也非常复杂,除了脂砚斋的名字,还有畸笏叟、梅溪、松斋、常村、鉴堂、绮园、立松轩、玉兰坡和左绵痴道人等人的名字。根据相关专家研究,从批语的内容和出现的情况来看,这些人之中有的是与曹雪芹关系比较密切的亲友,例如脂砚斋、畸笏叟、松斋、梅溪、常村等;有的则是后来的藏书家和读者,如鉴堂、绮园、立松轩、玉兰坡。现在可以确定的评书人左绵痴道人,是咸丰同治间人孙桐生。所以,我们必须弄清楚,“脂批”并不都是脂砚斋的批语。

什么是脂批本?

弄清楚了脂批的含义,我们还有必要就“脂批本”的含义进行清楚的了解。那么什么是“脂批本”呢?

一般来讲,脂批本,或者称为“脂本”,就是《红楼梦》的版本名称。曹雪芹在创作《红楼梦》的过程中,脂砚斋不仅仅给《红楼梦》作过批语,而且对《红楼梦》的创作本身也出过很多主意。例如书名定为《石头记》就是脂砚斋的意见,再例如“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一章内容的删节也是脂砚斋的主意。另外,有人根据甲戌本中的批语——“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推知脂砚斋本身也是《红楼梦》的创作人员之一,例如梅节先生研究指出,《红楼梦》中王熙凤点戏一段内容的描写就出自脂砚斋之手。从这里,我们可以这样认为,“脂批本”不应该仅仅指本子上有脂砚斋等人批的那些本子,更应该是正文也经过脂砚斋校阅的本子。所以说,“脂批本”在版本上的地位几乎相当于曹雪芹的手稿本。

现在,我们所提到的所谓的“脂批本”,实际上已经不能被称为“脂批本”,因为这些所谓的“脂批本”本身并不是脂砚斋当年的手批本,最多也只不过是一些过录本。

另外,这些过录本过录的情况不一样,有的是正文和脂批一起过录,甚至连版式都一样过录,有的则指过录文本内容,批语并不过录,所以现在的过录本很难保证脂批本的原貌。再者,脂砚斋点评《红楼梦》并不是一次完成的,我们知道的系统的点评就有四次,正如脂批里所说的:“凡四阅评过”。所以说,脂砚斋的批语并不仅仅集中于一个本子之上。因此往往有这种情况发生,一个本子过录完以后,过录人又发现在其他的本子上又有不一样的评语,于是又补录到自己的过录本上。这样的情况发生得越多,脂批版本的情况就越复杂。这样一来,即使是仅仅过录正文的本子也会发生复杂的情况,例如有的人在过录过程之中抄错,有的人在过录过程中擅自修改内容。因此,我们说,我们现在见到的过录本与脂批版原貌是有很大的差异的。当然,我们不能否认它们的母本都是脂批本。

我们只能说,我们现在所见到的脂批本都是“脂批本系统的各衍生本”。

脂砚斋是谁?

研究《红楼梦》,就不能不研究脂批,就不能不研究脂砚斋。关于脂砚斋的研究,最具研究意义的问题莫过于确定脂砚斋的身份。那么,脂砚斋是什么身份?他到底是谁?

关于脂砚斋是谁,各家的意见分歧较大。但是根据脂批所透露出来的信息,我们可以确定脂砚斋是和曹雪芹关系非同一般的一个人。试想一下,如果没有非同寻常的关系,他是不可能在曹雪芹生前得到批阅和抄录《红楼梦》的机会的。从脂批内容,我们可以得知,脂砚斋对书中所描写的一些生活细节非常熟悉,甚至像作者曹雪芹一样熟悉,如果脂砚斋和曹雪芹关系一般,那么他怎么能做到这一点呢?

另外,根据甲戌本《红楼梦》第一回的批语:“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常哭芹,泪亦待尽。每思觅青埂峰再问石兄,奈不遇癞头和尚何!怅怅!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甲午八月泪笔”,从这里我们可以知道,脂砚斋应该是死于曹雪芹之后。

根据这些内容,再结合关于曹雪芹的相关资料,现在关于脂砚斋身份的研究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脂砚斋是曹雪芹的叔父

这一说法的最早提出者是清朝时期的裕瑞。裕瑞在自己的著作《枣窗闲笔》中讲:“闻旧有《风月宝鉴》一书,又名《石头记》,不知为何人之笔。曹雪芹得之,以是书所传述者,与其家之事迹略同,因借题发挥,将此部删改至五次,愈出愈奇,乃以近时之人情谚语,夹写而润色之,借以抒其寄托。曾见抄本,卷额本本有其叔脂砚斋之批语,引其当年事甚确,易其名曰《红楼梦》。”这里明确指出,“卷额本本有其叔脂砚斋之批语”,这就是说,脂砚斋就是曹雪芹的叔父。另外,裕瑞又说:“其书中所假托诸人,皆隐寓其家某某,凡性情遭际,一一默写之,唯非真姓名耳。闻其所谓宝玉者,尚系指其叔辈某人,非自己写照也。所谓元迎探惜者,隐寓原应叹息四字,皆诸姑辈也。”可见,裕瑞对曹雪芹之记载是可信的。那么,裕瑞这些资料是从哪里得来的呢?裕瑞说了:“闻前辈姻戚有与之交好者。其人身胖头广而色黑,善谈吐,风雅游戏,触境生春。闻其奇谈娓娓然,令人终日不倦,是以其书绝妙尽致。”从这里我们可以得知,这“前辈姻戚”与曹雪芹的关系真是非同一般。那么,裕瑞的这些观点很可能就是从这“前辈姻戚”得来的。根据相关专家研究,裕瑞所指的这个“前辈姻戚”实际上就是其舅父明琳和明义。明琳和明义都是曹雪芹生前的好友,二人也都是当时的文人。明义有著名题《红楼梦》绝句二十首。这样看来,裕瑞所说的“脂砚斋是曹雪芹的叔父”应该是可信的。

现在,有很多人对这一观点特别推崇。著名红学专家吴世昌就非常赞成此说。吴世昌先生认为,根据脂批中透露出来的很多信息也可以证明这一点。例如批语中经常出现“经历见过”康熙末次南巡等事情。实际上,也只有曹雪芹的上一辈才有这样的机会。所以说,这也可以证明,脂砚斋很可能是曹雪芹的叔父。

脂砚斋就是作者本人

最早提出“脂砚斋就是作者本人”的观点的人是胡适。胡适是在看了庚辰本的手抄本之后提出这一观点的。胡适说:“现在我看了脂批,我相信脂砚斋即是那位爱吃胭脂的宝玉,即曹雪芹自己。”胡适认为,他的这一观点可以在庚辰本的脂批上得到验证。庚辰本第二十二回,有这样一条批语,说:“凤姐点戏,脂砚执笔。”根据这条批语,胡适说:“凤姐不识字,故点戏时须别人执笔;本回虽不曾明说是宝玉执笔,而宝玉最合格。”在这样的推论上,胡适进一步认为,“可以推测脂砚斋即是《红楼梦》的主人,也即是曹雪芹。”其实,从本质上讲,胡适的观点还是不能脱离他的“《红楼梦》系曹雪芹自传的观点”,胡适认为,脂砚斋就是贾宝玉,而贾宝玉就是曹雪芹,那么脂砚斋不就是曹雪芹吗?

除了胡适,著名红学专家俞平伯先生也对此说非常赞同。俞平伯在自己的著作《红楼梦简论》中以“作者作书的心理,旁人怎么得知”为由得出“近来颇疑脂砚斋即曹雪芹的化名假名”。

这就是脂砚斋乃“作者自己说”。

脂砚斋是曹雪芹的堂兄弟

这一观点也是胡适最早提出来的。在“脂砚斋就是作者本人”之前,胡适一直认为,脂砚斋是曹雪芹的堂兄弟。胡适在提出“作者自己说”之前曾列举了“甲戌本”第十三回“树倒猢狲散”一批,同回的松斋云“语语见道,字字伤心”一批,同回末的宁府五条弊病之批,第八回回忆“金魁星之事”一批,按“看此诸条”批语得出:“评者脂砚斋是曹雪芹很亲的族人,第十三回所记宁府之事即是他家的事,他大概是雪芹的嫡堂弟兄或从堂弟兄——也许是曹颙或曹颀的儿子。松斋是他的表字,脂砚斋是他的别号”。但是由于此说没有什么具有说服力的根据,所以经不起推敲。

脂砚斋就是史湘云的原型

这一观点是著名红学专家周汝昌先生提出来的。周汝昌先生经过常年坚持不懈的研究,发现脂批的作者应该是一女性。例如庚辰本第二十六回的一条侧批:“玉兄若见此批,必云:老货,他处处不放松,可恨可恨!回思将余比作钗颦等乃一知己,余何幸也!一笑。”周汝昌先生根据这条批语,认为“明言与钗颦等相比,断乎非女性不合”,这的确很有可能,既然和宝钗黛玉颦相比,那自然是一女性了。仍然是同一回,写宝玉因说“多情小姐同鸳帐”而激怒了黛玉,此时,脂砚斋有一批语说:“我也要恼。”这分明就是女子吻。

另外,周汝昌又依据“甲戌本”一条侧批“先为宁荣诸人当头一喝,却是为余一喝”,认为此人不在宁荣府中,但又经历宁荣盛衰,系书中一主要角色,此一主要角色,经“反复思绎:与宝玉最好是书中主角之一而又非荣宁本姓的女子有三:即钗、黛和史湘云”。在这三个女子中,黛钗家庭的背景又与宝玉完全不同,惟有湘云家世几乎与贾家完全相似无异,又独她未早死,因此得出“疑心这位脂砚莫非即书中之湘云的艺术原型吧”。周汝昌又按脂批“哭煞幼儿丧父母者”一语,结合史湘云自幼丧父母为孤儿一事,得出脂砚斋乃《红楼梦》一书中的史湘云。

当然,话又说回来,史湘云只是小说中的一个人物。周先生这样推论只是想说明,脂砚斋很可能就是史湘云在现实生活中的原型。根据相关资料,史湘云的原型实际是曹雪芹的一个表妹。在红楼梦中,史湘云最后很可能是嫁给了贾宝玉。那么,在现实生活中,史湘云的原型很可能也与曹雪芹结为夫妻。因此他们两人才能一起合作,一写一评,完成红楼梦。也只有这样,类似于“一芹一脂”、“余二人”这样的说法才能够解释得通。

总结起来,以上四种说法实际上都没有足够的证据得以验证。当然,现在大致可以确定的是,“湘云说”、“作者本人说”最不具说服力。相对而言,“叔父说”和“堂兄弟说”有一定的说服力,但是仍然还需要更加确凿的证据来证明。

《红楼梦》作者诠解

20世纪初,“《红楼梦》作者究竟是谁”这个问题曾经引起中国学术界的争论,这个争论至今仍然存在。大致上可分为二说:一、红楼梦是由曹雪芹所撰写的。曹雪芹,中国清代小说家,字梦阮,号雪芹,又号芹圃、芹溪,祖籍辽阳,生于1715年,卒于1763年。其先世原是汉族,后为满洲正白旗包衣(家奴)。二、红楼梦的作者另有其人。《红楼梦》第一回正文中,将作者归之为“石头”,这自然是小说家言。紧接着又提到,此书经“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所以有人认为,《红楼梦》的作者并不是曹雪芹,而是另有其人。

但是,通行观点还是认为曹雪芹是《红楼梦》的真正作者。在与曹雪芹同时代或稍晚的袁枚、裕瑞等人,以及更晚的其他人的笔记中,也都有曹雪芹是《红楼梦》作者的记载。1921年,胡适发表《红楼梦考证》,在对清人笔记和曹雪芹家族考证的基础上,确定曹雪芹为《红楼梦》作者,从此成为定说。稍后脂本脂批的发现更强有力地支持了这一结论。

在这一章,我们将对《红楼梦》的作者以及一些相关的问题做一些简单的介绍。

曹雪芹何许人士?

关于《红楼梦》的研究不能不涉及到其作者曹雪芹,很多人梦想着《红楼梦》中的很多谜题可以从曹雪芹本人的资料中找到答案,然而事与愿违,由于特定的历史原因,曹雪芹留下来的资料很少。对于这个闻名世界的文学大家,我们却无比的陌生。关于曹雪芹的生平简介,最常见的介绍是这样的:

曹雪芹,生于1715年,卒于1763年,名霑,字梦阮,号雪芹,又号芹圃、芹溪。

曹雪芹的先祖原是汉人,后入了旗籍。曹家得到清廷的眷顾,是在曹雪芹的曾祖母孙氏成为康熙的保姆之后。康熙即位第二年开始设置专管宫廷所需织物的织造和采购的“江宁织造”,就委任了曹雪芹的曾祖父曹玺。曹家便晋升为显赫的贵族,曹家从此开始大富大贵。从曾祖父曹玺起,经祖父曹寅,父辈曹颙,曹頫,曹雪芹祖上三代世袭江宁织造第一任监督。曹雪芹祖父曹寅一代是曹家最鼎盛的时期,曹寅的两个女儿都被选作王妃。康熙六次南巡,有五次都以曹家的江宁织造署为行宫,后四次是在曹寅任内,可见当时曹家权势的显赫以及和康熙关系之密切。曹寅是当时的“名士”,能写诗、词、戏曲,又是有名的藏书家,著名的《全唐诗》就是由他主持刻印的。直至雍正五年,曹頫(曹雪芹之父)因皇室争权夺利的株连被革职抄家为止,祖孙三代任江宁织造达六十多年。曹雪芹出生在南京,少年时代过着“绵衣纨袴”、“饫甘餍肥”的富贵生活。在曹雪芹十三岁的时候,即曹家被抄的次年,全家迁回北京,家道衰落。

从此,曹雪芹过着“茅椽蓬牖,瓦灶绳床”、“举家食粥酒常赊”的困顿生活。关于《红楼梦》的创作过程以及曹雪芹的中、晚年生活,由于文献资料极少,很多问题无法确知,只能存疑。从曹雪芹的好友张宜泉、敦敏、敦诚等人的零星记载中,我们仅知道曹雪芹多才多艺,工诗善画,嗜酒狷狂,对黑暗社会抱傲岸的态度。

曹雪芹创作《红楼梦》是在极端困苦的条件下进行的,“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这部巨著耗尽了他毕生的心血。后因爱子夭折悲伤过度而一病不起,“泪尽而逝”,终年还不到五十岁。

据传,青年时代的曹雪芹才华出众。有人请他到皇宫书院里当画师,收入丰厚。但曹雪芹穷而有志,宁肯过苦日子,也不愿去侍候达官贵人。后来他在一所贵族子弟学校任职。在这里他结识了敦诚敦敏兄弟,成了终生的好友。晚年,曹雪芹在城里也没有立足之地了,便搬到北京香山卧佛寺附近的一个山村里居住,过着十分贫困的生活。

这些资料虽然很少,但是我们对曹雪芹的了解也只仅此而已。即使这样,有些资料还不确定,还存在着很多疑点。关于曹雪芹生平的疑点主要集中以下三点:

一、曹雪芹的“字”和“号”仍然存在争议。按照曹雪芹的好友张宜泉的说法,应该是“姓曹名霑,字梦阮,号芹溪居士”,但有的研究者认为他的“字”是“芹圃”,“号”是“雪芹”。

二、曹雪芹的生卒年存在争议。关于曹雪芹的生年,现在主要有两种看法:一种认为他生于公元1715年,即康熙五十四年乙未;另一种说法认为他生于公元1724年,即雍正二年甲辰。关于他的卒年,他的生卒年问题,已经争论了几十年,但仍然没有答案,主要有三种看法:一种认为他卒于公元1763年,即乾隆二十七年壬午除夕;另一种说法认为他卒于公元1764年,即乾隆二十八年癸除夕;还有一种说法认为他卒于公元1764年初春,即乾隆二十九年甲申岁首。

三、关于曹雪芹的父亲到底是谁还存在争议。现在也有两种看法:一种认为是曹颙,曹雪芹是他的遗腹子;另一种看法则认为,曹雪芹是曹頫的儿子。

当然,也有人认为,《红楼梦》的作者根本不是曹雪芹,例如有人认为是洪昇,有人认为是吴梅村——这些内容我们将另立章节具体论述。总结起来,认为《红楼梦》的作者不是曹雪芹而是另有其人的理由主要有以下三条:

第一,着眼于“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篡成目录,分出章回”。

第二,引用袁枚关于“雪芹者,曹楝亭织造(曹寅)之嗣君也”一句。由于曹雪芹是曹寅的孙子,因此认为《红楼梦》的作者应当是曹寅的儿子曹睢。

第三,认为脂砚斋和作者应该是一个人。

实际上,这些理由都没有真正的说服力能证明“《红楼梦》的作者另有其人”。尤其是第三条,这种观点其实根本就是说不通的。许多批语都表明批书人读到书中某些事件时,想到当年情景,触景生情,痛哭、感慨。脂批“一芹一脂”当时都去世了,只剩下“老朽一枚”等多处都证明,脂批不是出自一人之手。除了脂砚斋外,畸笏叟也有许多很有价值的批语。

曹雪芹究竟生于何年、死于何年?

研究曹雪芹生平最复杂的问题就是曹雪芹的生卒年份。没有史料提到曹雪芹的生年,我们只有通过曹雪芹的卒年和寿年反推曹雪芹的生年。以下,我们将对学术界到目前为止关于曹雪芹的生年和卒年的研究成果做一个简单的介绍:

曹雪芹的生年

关于曹雪芹的生年,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一、曹雪芹生于康熙五十四年(即1715年)。

这是著名专家吴世昌先生坚持的观点。吴世昌先生在著作《曹雪芹的生卒年》中认为,曹雪芹应该是生于康熙五十四年,即公元1715年。吴世昌认为,“这一年曹寅的独生子曹颙死了,曹寅更无他子以继袭织造一职,势必破产。所以康熙命曹宣之子曹頫继曹寅为嗣,俾能继袭织造之职。”吴世昌的这一观点是以脂砚斋的批语和曹雪芹生前好友敦敏的诗集之中的作品推出来的。

另外,著名红学专家王利器先生也认为曹雪芹应该是生于1715年。王利器先生的依据主要有以下两个:一是兴廉所撰的《春柳堂书稿》中有《伤芹溪居士》的题注:“其人素性放达,好酒,又善诗画,年末五旬而卒。”这样,如果曹雪芹果然是死于1763年,那么,他就应该是生于1715年。二是他认为,如果曹雪芹是曹颙之妻马氏的遗腹子,那么,再根据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三月初七曹頫的奏折中的“奴才之嫂马氏,因现怀孕,已及七月”的话,我们可以断定曹雪芹应该是生于康熙五十四年,即1715年。另外,这也符合“年末五旬而卒”的说法。并且,如果真的是这样,曹雪芹的童年时期就正好是在江宁织造府度过的,这一经历是曹雪芹创作《红楼梦》的最大的财富。

二、曹雪芹生于雍正二年(即1724年)。

这是著名红学专家周汝昌先生坚持的观点。周汝昌先生在《红楼梦新证》中的《雪芹生卒》中说:“综合我的证据,我坚持我的意见:曹雪芹是生于雍正二年(1724,甲辰)左右,卒于乾隆二十八年(癸未)的除夕,合公历一七六四年二月一日,实际的年龄约是三十九年半。”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周汝昌先生的观点是根据敦诚挽曹雪芹的诗歌“四十年华付杳冥”和曹雪芹的卒年癸未除夕(1764年)得出来的。另外附上周汝昌根据的“曹雪芹生平39岁”说,写出来的曹雪芹的履历:

雍正二年(甲辰1724)闰四月二十六日生。

雍正三年(乙巳1725)四月二十六日芒种周岁,遂以芒种为生辰之标志。

雍正六年(戊申1728)父曹頫获罪抄家逮问,家回京,住蒜市。

乾隆元年(丙辰1736)赦免各顶“罪款”,家复小康。十三岁(书中元宵节省亲至除夕。宝玉亦十三岁)。是年四月二十六日又巧逢芒种节(书中饯花会)。

乾隆二年(丁巳1737)正月,康熙之熙嫔薨。嫔陈氏,为慎郡王胤禧之生母(书中“老太妃”薨逝)。

乾隆五年(庚申1740)康熙太子胤礽之长子弘皙谋立朝廷,暗刺乾隆,事败。雪芹家复被牵累,再次抄没,家遂破败。雪芹贫困流落。曾任内务府笔帖式。

乾隆十九年(甲戌1754)《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初有清抄定本(未完)。

乾隆二十年(乙亥1755)续作《石头记》。

乾隆二十一年(丙子1756)脂批于第七十五回前记云:“乾隆二十一年丙子五月初七日对清。缺中秋诗,俟雪芹。”是为当时书稿进度情况。脂砚实为之助撰。

乾隆二十二年(丁丑1757)友人敦诚有《寄怀曹雪芹》诗。回顾右翼宗学夜话,相劝勿作富家食客,“不如著书黄叶村”。此时雪芹当已到西山,离开敦惠伯富良家(西城石虎胡同)。

乾隆二十三年(戊寅1758)友人敦敏自是夏存诗至癸未年者,多咏及雪芹。

乾隆二十四年(乙卯1759)今存“乙卯本”《石头记》抄本,始有“脂砚”批语纪年。

乾隆二十五年(庚辰1760)今存“庚辰本”《石头记》,皆“脂砚斋四阅评过”。

乾隆二十六年(辛巳1761)重到金陵后返京,友人诗每言“秦淮旧梦人犹在”,“废官颓楼梦旧家”,皆隐指《红楼梦》写作。

乾隆二十七年(壬午1762)敦敏有《佩刀质酒歌》,纪雪芹秋末来访共饮情况。脂批“壬午重阳”有“索书甚迫”之语。重阳后亦不复见批语。当有故事。

乾隆二十八年(癸未1763)春二月末,敦敏诗邀雪芹三月初相聚(为敦诚生辰)。未至。秋日,受子痘殇,感伤成疾。脂批:“……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记之是“壬午除夕”逝世,经考,知为“癸未除夕”笔之误。卒年四十岁。

乾隆二十九(甲申1764)敦诚开年挽诗:“四十年萧然太瘦生,晓风昨日拂铭旌”,皆为史证。

三、曹雪芹大约生于1715~1720年之间。

这是胡适的观点。胡适在自己的著作《红楼梦考证》中说:曹雪芹应该是生于康熙末叶,即大约1715~1720年期间。胡适的这一观点是根据曹雪芹生前好友敦诚兄弟与曹雪芹互赠的诗词以及敦诚的年龄推算出来的。

曹雪芹的卒年

关于曹雪芹的生年,我们已经知道是由于没有文字记载而不好确定。而曹雪芹的卒年虽然有相关的文字记载,但同样也不好确定。20世纪60年代,我国学者曾经对曹雪芹的卒年展开了一场大讨论。争论各方各显神通,据理力争,但到最后仍然没有达成一致。在这次大讨论中,主要有两种观点:“壬午说”“壬午说”根据《红楼梦》所附的脂砚斋批语,主张曹雪芹卒于乾隆二十七年壬午除夕,即公元1763年2月12日。“壬午说”的支持者的证据是甲戌本《红楼梦》第一回的批语:

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常哭芹,泪亦待尽。每思觅青埂峰再问石兄,奈不遇癞头和尚何!怅怅!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甲午八月泪笔。“壬午说”的支持者认为,这段批语很明显是在乾隆三十九年甲午(即1774年)回忆往事时写的。再说,脂砚斋是《红楼梦》的批书者,和曹雪芹关系非同一般,他应该是曹雪芹资料的第一知情者。所以,这条批语是十分可信的。所以说,曹雪芹应该是死于“壬午除夕”,即乾隆二十七年壬午除夕,即公元1763年2月12日。“癸未说”“癸未说”是根据敦敏的《小诗代简寄曹雪芹》和敦诚《挽曹雪芹》的诗,主张曹雪芹卒于乾隆二十八年癸未除夕,即公元1764年2月1日。“癸未说”的支持者认为,脂砚斋在1774年,即曹雪芹死后十多年,回忆往事时写出批语说,“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很可能是记错了或者是算错了干支。甲午年,即1774年,脂砚斋已经是一个年近七十岁的老人,记忆力已经出现问题是很有可能的事情。所以,“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的说法并不可信。“癸未说”的支持者认为,曹雪芹很可能是死于乾隆二十八年癸未除夕,即公元1764年2月1日,而并不像脂砚斋所说的那样,“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癸未说”的支持者的证据是曹雪芹生前好友敦敏的诗作《小诗代简寄曹雪芹》:东风吹杏雨,又早落花辰。好枉故人驾,来看小院春。诗才忆曹植,酒盏愧陈遵。上巳前三日,相劳醉碧茵。“癸未说”的支持者认为,收录这首诗歌的《懋斋诗抄》是编年的。在《懋斋诗抄》中,《小诗代简寄曹雪芹》的前后的诗作都署明“癸未”,那么,《小诗代简寄曹雪芹》很明显是敦敏于癸未年写成的。这就是说,在癸未年春天,曹雪芹肯定还活在人世。如果按照“壬午说”的观点,曹雪芹已经于壬午年死亡的话,那么,敦敏怎么会邀请一个死去的人去饮酒呢?当然,因为在《懋斋诗抄》中,《小诗代简寄曹雪芹》本身并没有署明年份,所以很多人认为,《小诗代简寄曹雪芹》并不一定是写于癸未年。再有,因为《懋斋诗抄》是一个残本,经过后人剪贴修正过,很多诗歌是后人加上去的,所以并不一定是写于癸未年的。

一百二十回《红楼梦》的后四十回究竟是谁写的?

我们都知道,现在通行的一百二十回的《红楼梦》的后四十回的稿子和前八十回不是出自一人之手,这已成定论。那么,一百二十回《红楼梦》的后四十回稿子究竟是出自谁之手呢?这个问题在很早以前就引起了人们的注意。为了弄清楚这个问题,很多研究者付出了艰辛的努力。现在通行的观点认为,一百二十回《红楼梦》的后四十回的作者应该是高鄂。最早对这个问题下此结论的是我国著名学者胡适。

据相关资料记载,胡适在初读《红楼梦》时就发现,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的前八十回的内容和后四十回的内容不相符,肯定不是出自一人之手。经过考证,胡适发现自己的怀疑是正确的,于是他在自己的著作《石头记索隐·红楼梦考证》中写道:“《红楼梦》最初只有八十回,直至乾隆五十六年以后始有百二十回的《红楼梦》。这是无疑义的。”也就是说,在所谓高鹗所补的后四十回的程本出现以前,根本就没有百二十回的《红楼梦》。

后来胡适在俞樾的《小浮梅闲话》里的《船山诗草》发现有《赠高兰墅鹗同年》一首云:“艳情人自说《红楼梦》。”并有注解说:“《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据此,胡适认为:“然则此书非出一手。按乡会试增五言八韵诗,始乾隆朝。而书中叙科场事已有诗,则其为高君所补,可证矣。”这更是直接指出事实——“书中叙科场事已有诗,则其为高君所补”。可见,《红楼梦》后四十回为高鄂所著早已经不是秘密。

此后,“百二十回《红楼梦》的后四十回为高鄂所作”的结论就一直为人们所接受。著名红学专家俞平伯也说:“《红楼梦》原书只有八十回,是曹雪芹做的;后面的四十回,是高鹗续的。这已是确定了的判断,无可动摇。读者只要一看胡适之先生的《红楼梦考证》,便可了然。”(见俞平伯著作《辨原本回目只有八十》)

那么,高鄂又是何许人士?他又是在什么境况下续写《红楼梦》的呢?根据相关资料记载,高鄂生平简介如下:

高鹗,约生于公元1738年(乾隆三年),约死于公元1815年(嘉庆二十年),字兰墅,一字云士。因酷爱小说《红楼梦》,有别号“红楼外史”。高鄂祖上系汉军黄旗内务府人,辽宁铁岭人,先世清初即寓居北京。高鄂从小熟谙经史,工于八股文,诗词、小说、戏曲、绘画等。高鄂的诗宗盛唐,词风近于花间派,论文则“辞必端其本,修之乃立诚”,强调以意为主。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高鄂为顺天乡试举人。乾隆六十年,高鄂中进士。此后,高鄂历任内阁中书,内阁侍读。公元1801年,即嘉庆六年,高鄂为顺天乡试同考官;嘉庆十四年,由侍读选江南道监察御史;嘉庆十八年,升刑科给事中。在任期间,高鄂以“操守谨、政事勤、才具长”见称,为官两袖清风,颇得百姓称颂。在艺术上,高鹗有诗文著作多种,《清史稿·文苑二》着录有《兰墅诗抄》,杨宗羲《八旗文经》着录《高兰墅集》,今俱佚。现存《兰墅十艺》(稿本)、《吏治辑要》及诗集《月小山房遗稿》、词集《砚香词·簏存草》等。当然,在今人看来,高鄂留下来的最伟大的艺术成果还是他所续写的后四十回《红楼梦》。

但遗憾的是,我们并没有更加详细的资料来说明高鄂是在什么境况之下来续写《红楼梦》的。也许正是因为这样,有很多人对“高鄂续写《红楼梦》”这一结论表示了怀疑,认为高鄂并不是《红楼梦》后四十回书的作者。他们的主要依据是高鄂的合作者程伟元和高鄂自己为《红楼梦》写的序言:

程伟元的序写道:“《石头记》是此书原名,……好事者每传抄一部置庙市中,昂其值得数十金,可谓不胫而走者矣。然原本目录一百二十卷,今所藏只八十卷,殊非全本。即间有称全部者,及检阅仍只八十卷,读者颇以为憾。不佞以是书既有百二十卷之目,岂无全璧?爰为竭力搜罗,自藏书家甚止故纸堆中,无不留心。数年以来,仅积二十余卷。一日,偶于鼓担上得十余卷,遂重价购之,欣然翻阅,见其前后起伏尚属接榫,然漶漫不可收拾。乃同友人细加厘扬,截长补短,抄成全部,复为镌板,以公同好。《石头记》全书至是始告成矣。……小泉程伟元识。”

高鹗的序写道:“予闻《红楼梦》脍炙人者,几廿余年,然无全璧,无定本。向曾从友人借观,窃以染指尝鼎为憾。今年春,友人程子小泉过予,以其所购全书见示且曰:‘此仆数年铢积寸累之苦心,将付剞劂,公同好。子闲且惫矣,盍分任之?’予以是书虽稗官野史之流,然而不谬于名教,欣然拜诺,正以波斯奴见宝为幸,遂襄其役。工即竣,并识端末,以告阅者。时乾隆辛亥冬至后五日铁岭高鹗叙,并书。”

认为“高鄂并非《红楼梦》后四十回的作者”的人认为,根据这两条序言所记载的,程伟元说“一日,偶于鼓担上得十余卷,遂重价购之,欣然翻阅,见其前后起伏尚属接榫,然漶漫不可收拾。乃同友人细加厘扬,截长补短,抄成全部,复为镌板,以公同好。《石头记》全书至是始告成矣”,可见,后四十回的稿子并不像传闻所说的那样是高鄂所作的,而是程伟元偶然得来的。这一条就足以证明“高鄂并非《红楼梦》后四十回的作者”。再说,高鄂自己也承认,“友人程子小泉过予,以其所购全书见示”,“予以是书虽稗官野史之流,然而不谬于名教,欣然拜诺,正以波斯奴见宝为幸,遂襄其役”,可见,高鄂并不是后四十回书稿的原创者,最多也不过是修修补补而已。

另外,“程乙本”“引言”中写到:

一、是书前八十回,藏书家抄录传阅,几三十年矣;今得后四十回,合成全璧。缘友人借抄争睹者甚夥,抄录固难,刊板亦需时日,姑集活字板刷印。因急欲公诸同好,故初印时不及细校,间有纰缪。今复聚集各原本,详加校阅,改订无讹。惟阅者谅之。

二、书中前八十回,抄本各家互异。今广集校勘,准情酌理,补遗订讹。其间或有增损数字处,意在便于披阅,非敢争胜前人也。

三、书后四十回系就历年所得,集腋成裘,更无他本可考,惟按其前后关照者略为修辑,使其有应接而无矛盾。至其原文,未敢臆改。俟再得善本,更为厘定,且不欲尽掩其本来面目也。

这三点也足以证明后四十回并非高鄂原创。有专家还说,虽然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在内容和写作上差别很大,但是不管怎样,后四十回基本上保持了前八十回的写作原貌,试想一下,在同一个时代,不可能同时出现两个作家具有如此相同的文艺气质。所以说,后四十回和前八十回很可能就是一个作者。至于两者之间存在的风格和写作思想上的差别,很可能是原作者把完成后的稿子散失了。散失后的稿子恰巧像上面的序言中所记述的那样落到了高鄂的手里。而高鄂得到的稿子已经残破不堪,为了得到一部完整的书稿,高鄂对已经残破不堪的稿子进行了修改和些许内容的补写,这才是造成前后两部分在风格和写作思想上存在差别的真正的原因。

《红楼梦》作者是洪昇吗?

关于《红楼梦》作者的研究,一般认为早在20世纪初期就已经有了定论:《红楼梦》的前八十回的作者应该是曹雪芹,而后四十回是高鹗续补的。但是,近年来,又有人对这一结论发起冲击,例如:有人认为《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的父亲曹寅;有人认为《红楼梦》的作者是清朝著名诗人吴梅村;更有人提出《红楼梦》的作者是我国古代著名戏曲作家洪昇。

认为《红楼梦》的作者是洪昇的是一名叫做“土默然”的历史教授。土默然教授认为,《红楼梦》的真正作者是清初著名戏剧家洪昇,并在此基础上提出“金陵十二钗”其实是“蕉园姐妹”、大观园的原型是杭州西溪等一系列观点,构建出完全不同于传统“红学”的新体系。

根据土默然教授自己的介绍,“《红楼梦》的作者应该是洪昇”的最早的怀疑实际上是来自一个偶然的机会。土默然教授说,他在教授明清文学史的时候,为了备课,把《长生殿》和《桃花扇》找来仔细读了几遍。就在这慢慢地品读的过程中,土默然教授的脑海里突然产生了一个疑问:《长生殿》与《红楼梦》虽然在题材和题裁上并不相同,但是从主题思想、故事结构、人物性格、神化系统、悲剧结局等角度来看,这两部文艺作品却存在着很多的相似甚至相同之处。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土默然教授介绍说,出现这种情况只有两种可能,一是《红楼梦》在刻意模仿《桃花扇》;二是两部作品的作者很可能就是同一个人。从此,土默然教授为了弄明白自己的疑问,就花费了大量的时间来研究《桃花扇》和《红楼梦》。

经过长期的研究,土默然教授发现,洪昇的人生经历同《红楼梦》开篇“作者自云”交代的作者创作此书的思想基础完全相同。土默然教授还介绍说,红学与《红楼梦》同时产生,迄今已有三百多年历史,大体可分为索引、考证、评点、探佚四个流派,均难免有脱离文学谈红学之病。他自称为“析书派”,“将历史考证与《红楼梦》文本紧密结合”。

土默然教授在介绍自己的研究成果时说,洪昇出生于一个“百年望族”的家庭,但是后来由于改朝换代,洪家在朝代更替的过程中先是家族没落,接着又由于家庭的内部矛盾导致“子孙流散”,最终“落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很显然,这和《红楼梦》中的贾府的命运是非常相似的。土默然还认为,《红楼梦》中的“金陵十二钗”正是清初诗坛上著名的“蕉园诗社”成员——顾玉蕊、徐灿、柴静仪等正好为十二位女子。这些女子都是洪昇的亲姐妹和表姐妹。根据相关资料记载,洪昇年轻的时候与这些姐妹们一起赏雪踏青,诗词酬唱,情形和《红楼梦》中大观园之中贾宝玉和姐妹们的文学活动基本相似。

另外,我们都知道,根据脂批内容,《红楼梦》的作者有一个名字应该叫作“芹溪”,但是后人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时候就认为“芹溪”指的就是曹雪芹。至于那惟一能证明“芹溪”与曹雪芹是一个人的证据——一首张宜泉的诗(这首诗题目下面有对“芹溪”的注释为“姓曹名霑字梦阮号芹溪居士”字样),根据专家考证很可能是有人伪造的,因为“姓曹名霑字梦阮号芹溪居士”的字样是有人贴条粘上去的。土默然教授认为,“芹溪”实际上并不是曹雪芹,而是洪昇。根据考证,“芹溪”是洪昇早期使用的一个别号,康熙十年他在为《天宝曲史》一书校阅时,使用的署名就是“芹溪处士”,这在当时的《天宝曲史》刻本中早有记载。这也能证明洪昇很可能才是《红楼梦》的真正作者。

那么,如果《红楼梦》的真正作者是洪昇,曹雪芹又是怎么“搀和”进来的呢?土默然是这样解释《红楼梦》作者由洪昇变为曹雪芹的“真相”的。土默然介绍说,洪昇人生的最后的一段时间是在曹寅的江宁织造府度过的。据记载,康熙四十三年六月底,应曹寅之约,洪昇赴江宁织造来南京“畅演三日《长生殿》”。当时,洪昇是带着“行卷”来到南京的,目的是请曹寅帮助刻版印刷。土默然认为这些“行卷”应该有《红楼梦》的手稿。但不幸的是,洪昇回家途中因酒醉失足落水淹死,从此洪昇的“行卷”就销声匿迹了。根据研究,洪昇的“行卷”很可能是留在曹寅家了。曹寅晚年,家道随之寥落,债务如山,没有能力出版洪昇的书稿。就这样,一直到乾隆中期,曹雪芹才翻出了这些手稿,而这时曹雪芹也处于穷困潦倒之中,和书中的贾宝玉感同身受,于是引发心理共鸣,开始长达十年的“披阅增删”,最终才有了《红楼梦》一书。

那么,洪昇又是在怎样的境况之下创作红楼梦的呢?他有创作这样一部经典著作的现实条件吗?土默然认为,从洪昇一生的变故来看,他的确存在创造这样一部巨著的现实条件和心理基础。根据相关资料,洪昇出生于1645年清兵下江南时的兵荒马乱之中,母亲逃难途中,在一个“费姓”农妇的茅棚中生下了洪昇,从此注定了他一生多灾多难的命运。洪昇前半生生活优裕,肥马轻裘,中年以后,连续遭逢了三次“家难”。第一次“家难”是“子孙流散”之难;第二次“家难”是抄家之难;第三次“家难”是“斥革”之难。

康熙二十八年,即1689年,洪昇在“国丧”期间“聚演《长生殿》”,被朝廷革去了国子监生的资格,彻底断送了洪昇的仕途道路,也彻底葬送了洪昇重振家族的一线希望。

康熙三十一年,即1692年,洪昇带着心灵的伤痛,返回故乡杭州。从这一年到洪昇去世(1704年),整整十二年时间,洪昇怀着满腔国仇家恨,创作了不朽的名著《红楼梦》。

土默然认为,洪昇创作《红楼梦》正是为了表达自己心中的国仇家恨:书中说创作此书时“愧则有余悔又无益之大无可奈何”的心情,正是洪昇回到故乡时心情的真实写照;自比顽石,慨叹“无材补天”,也正是洪昇经历了亡国、破家、毁身之后所发出的扼腕长叹;作者交代创作此书的目的是把自己之罪“编述一记”,以“普告天下人”,所要告诉世人的就是洪昇自己在“百年望族”“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后的愧悔心情。

《红楼梦》作者是吴梅村吗?

几百年来,关于“《红楼梦》是否是曹雪芹所作”这一问题的争论就从来没有停止过。虽然,现在人们已经开始接受“《红楼梦》的作者为曹雪芹”这一观点,但还是时不时会有人提出相反的意见。尤其是近年来这种反对的意见越来越多。其中有人更是提出这样的观点:《红楼梦》的作者是明末清初著名诗人吴梅村,而不是曹雪芹,因为曹雪芹一生坎坷不平,不可能写出《红楼梦》里面所表现出来的士大夫的生活细节。这种观点一发表,就引起了很多人的兴趣。很多人对这种观点推崇备至,他们认为,曹雪芹只是《红楼梦》的增删者和编修者。《红楼梦》最早的版本之一甲戌本中有这样的记载:“(空空道人)遂易名为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至吴玉峰题记为《红楼梦》,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并题一绝云:‘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吴梅村说”的支持者认为,这段话足以表明曹雪芹只是在原著的基础上“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并不是创作《红楼梦》。另外,在另一个较早版本的《红楼梦》——程伟元乾隆五十六年最早刻本的序文中也说:“《红楼梦》小说本名《石头记》,作者相传不一,究未知出自何人,惟书内记雪芹曹先生删改数过。”这也可以证明曹雪芹只是《红楼梦》的编修者。至于我们现在所认为的“《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的观点,只是现代人的考证的结果,并没有确凿的证据。“吴梅村说”的支持者还说,如果《红楼梦》的作者真的是曹雪芹,那么,曹雪芹不会在书中通过焦大、柳湘莲之,当面辱骂曹家列祖列宗,也不会通过尤三姐托梦来诋毁他的列祖列宗。这是人之常情。再说,《红楼梦》之中大量的宛如帝王的生活场景是不能臆想出来的,而曹雪芹一生动荡不安,甚至一生都是在贫困交加的苦难中度过的,他不可能写出《红楼梦》中那样壮观的生活场景。

那么,即使《红楼梦》的作者真的不是曹雪芹,“吴梅村说”又是怎样产生的呢?“吴梅村说”的提出者认为,《红楼梦》中的“悼红轩”、“怡红院”、“红楼梦”等一些名词不是凭空而来,而是清初的明朝遗老写出来的。那这个明朝遗老究竟是谁呢?这在《红楼梦》中就能找到答案。较早版本的《红楼梦》中有这样的记载:“吴玉峰题曰《红楼梦》;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风月宝鉴》一书,乃其弟棠村序也”,这些话曾经令很多人疑惑不解,其实在很早的时候就有人据此认为《红楼梦》的作者应该是吴玉峰、孔梅溪或者棠村。但是,“吴梅村说”的提出者在对这三个名字经过组合以后发现了“吴梅村”三个字,据此,隐藏在“吴玉峰、孔梅溪或者棠村”这三个名字中的信息才真正显现出来。那么,吴梅村很可能才是《红楼梦》的真正作者。“吴梅村说”的提出者并不认为这是牵强附会,他们认为,作者之所以把名字隐藏起来很可能是因为当时残酷的文字狱。他们还说,《红楼梦》中的很多人物在吴梅村的很多诗中都能找到原型,例如《清凉山赞佛诗》是根据清世祖和董小婉的爱情传说所作,而《红楼梦》中贾宝玉和林黛玉与清世祖和董小婉的爱情传说极其相似。再者,《红楼梦》中的大量诗作是具有很高的艺术成就的,作为诗人的吴梅村对此则是信手拈来;吴梅村恰好具有高超的写作技巧,具有创作《红楼梦》的才华;吴梅村的政治观点同《红楼梦》创作主题恰好一致;相比较于一生动荡不安且生活贫困的曹雪芹来讲,曾经隐居十年的吴梅村更具有写作这样一部鸿篇巨著的时间。

另外,根据吴梅村一生的经历,他一生坎坷,经历了明清两朝的政治斗争,因“吊明之亡”随时有入狱的危险,“牵累几至破家”。这一经历使吴梅村把“吊明之亡”的感情加以升华,继而对清产生了愤恨。但是因为当时专制主义的社会现实,吴梅村本人的这种对封建官僚社会的深恶痛绝的愤恨,只能用“不能补天”的顽石来做喻托,只能通过闺友闺情而披露自己一段极不寻常的情感史话和政治主张,所以吴梅村有写《红楼梦》这样一部明为“不涉及朝廷”,而实为揭露清朝之失的长篇巨著的思想基础。《红楼梦》是我国古典小说中一部最优秀的现实主义文学巨著,是作者曹雪芹“呕心沥血,披阅十载,增删五次”长期艰辛劳动才给子孙后世留传下来的一件宝贵的艺术珍品。《红楼梦》出世以后,它所具有的思想艺术力量,立刻惊动了当时的社会。人们读它,谈它,对它“爱玩鼓掌”“读而艳之”;又为了品评书中人物而“遂相龃龌,几挥老拳”;还有的青年读者,为书中的爱情故事感动得“呜咽失声,中夜常为隐泣”。因此在当时有“闲谈不说红楼梦,读尽诗书是枉然”一说。《红楼梦》在它带给社会巨大的影响之后,也引起了人们对其品评、研究的兴趣。在这一章。我们将针对《红楼梦》中的主要人物的命运做一些简单的介绍和研究。

《红楼梦》人物诠解

《红楼梦》中究竟写了多少人物?

《红楼梦》洋洋洒洒写了上百万字,其中生活情景之繁杂是任何小说都无可比拟的。把这些繁杂的生活情节串联起来的人物更是数不胜数。于是有人就突发奇想——《红楼梦》中究竟写了多少人物?其实不仅有人这么想了,更有人煞费苦心的对《红楼梦》中的人物数量进行了统计。清朝嘉庆年间的姜祺可以说是第一个对《红楼梦》人物数量进行统计的人,他统计的结果是四百四十八人。

民国初年,有一部叫做《红楼梦人物谱》的书一共收入了七百二十一人。此书对这七百二十一人各做了长短不一的小传。另外,《红楼梦人物谱》又收《红楼梦》所述及的古代帝王二十三人,古人一百一十五人,后妃十八人,列女二十二人,仙女二十四人,神佛四十七人,故事人物十三人,共二百六十二人,每人略考其生平及传说。也就是说,这部书最终所统计出来的《红楼梦》人物数量应该是九百八十三人。

近年来,我国著名红学家徐恭时又对《红楼梦》的人物数量进行了认真的统计。徐先生的统计思路是这样的:先以庚辰本作底本,逐回逐段地把人名材料作成札记,广览诸家表谱,相互核对,然后把人物归类。最后,徐先生统计结果如下:(一)宁荣两府本支:男十六人,女十一人,宁荣两府眷属女三十一人。(二)贾府本族:男三十四人,女八人。(三)贾府姻娅:男五十二人,女四十三人。(四)两府仆人:丫鬟七十三人,仆妇一百二十五人,男仆六十七人,小厮二十七人。(五)皇室人物:男九人,女六人。宫太监二十七人,宫女七人。(六)封爵人物:男三十七人,眷属十四人。(七)官吏:有姓名及职名冠姓的男二十六人,只有职称的三十八人,胥吏男三人。(八)社会人物:各阶层男一百零二人,女七十一人。医生男十四人,门客男十人。优伶男六人,女十七人。僧道男十七人,尼婆四十九人。连宗男四人,女四人。(九)外国人:女二人。(十)警幻仙境:女十九人,男六人。

总计:男四百九十五人,女四百八十人,合计:九百七十五人。其中有姓名称谓的七百三十二人,无姓名称谓的二百四十三人。

附录:《红楼梦》中的主要人物归谱:

十二金钗:林黛玉、薛宝钗、贾元春、贾迎春、贾探春、贾惜春、李纨、妙玉、史湘云、王熙凤、贾巧姐、秦可卿。

十二丫鬟:晴雯、麝月、袭人、鸳鸯、雪雁、紫鹃、碧痕、平儿、香菱、金钏、司棋、抱琴。

十二家人:赖大、焦大、王善保、周瑞、林之孝、乌进孝、包勇、吴贵、吴新登、邓好时、王柱儿、余信。

十二儿:庆儿、昭儿、兴儿、隆儿、坠儿、喜儿、寿儿、丰儿、住儿、小舍儿、李十儿、玉柱儿。

十二贾氏:贾敬、贾赦、贾政、贾宝玉、贾琏、贾珍、贾环、贾蓉、贾兰、贾芸、贾蔷、贾芹。

十二官:琪官、芳官、藕官、蕊官、药官、玉官、宝官、龄官、茄官、艾官、豆官、葵官。

七尼:妙玉、智能、智通、智善、圆信、大色空、净虚。

七彩:彩屏、彩儿、彩凤、彩霞、彩鸾、彩明、彩云。

四春:贾元春、贾迎春、贾探春、贾惜春。

四宝:贾宝玉、甄宝玉、薛宝钗、薛宝琴。

四薛:薛蟠、薛蝌、薛宝钗、薛宝琴。

四王:王夫人、王熙凤、王子腾、王仁。

四尤:尤老娘、尤氏、尤二姐、尤三姐。

四草辈:贾蓉、贾兰、贾芸、贾芹。

四玉辈:贾珍、贾琏、贾环、贾瑞。

四文辈:贾敬、贾赦、贾政、贾敏。

四代辈:贾代儒、贾代化、贾代修、贾代善。

四烈婢:晴雯、金钏、鸳鸯、司棋。

四清客:詹光、单聘仁、程日兴、王作梅。

四无辜:石呆子、张华、冯渊、张金哥。

四小厮:茗烟、扫红、锄药、伴鹤。

四小:小鹊、小红、小蝉、小舍儿。

四婆子:刘姥姥、马道婆、宋嬷嬷、张妈妈。

四情友:秦钟、蒋玉菡、柳湘莲、东平王。

四壮客:乌进孝、冷子兴、山子野、方椿。

四宦官:载权、夏秉忠、周太监、裘世安。

文房四宝:抱琴、司棋、侍书、入画。

四珍宝:珍珠、琥珀、玻璃、翡翠。

一主三仆:史湘云—翠缕、笑儿、篆儿。

贾探春—侍书、翠墨、小蝉。

贾宝玉—茗烟、袭人、晴雯。

林黛玉—紫鹃、雪雁、春纤。

贾惜春—入画、彩屏、彩儿。

贾迎春—彩凤、彩云、彩霞。《红楼梦》四大家族主要人物关系简表注:此表根据中国艺术研究红楼梦研究所校注的三册本《红楼梦》编制。表中所用符号“——”表示代际隶属关系;“”表示某妇女由某家嫁到某家;“×”表示夫妇关系。

《红楼梦》写的是清世祖和董鄂妃的故事吗?

在《红楼梦》的研究过程之中,根据研究方法和理念的不同形成过很多派别。索隐派是二十世纪在红学研究中形成的一个派别。索隐派因力求“索隐”出《红楼梦》所写的“真内容”、“真故事”而得名。索隐派根据一些历史资料、野史杂记来探究《红楼梦》素材的来源。代表人物及著作有王梦阮、沈瓶庵的《红楼梦索引》,蔡元培的《石头记索隐》,邓狂言的《红楼梦释真》等。

索隐派关于《红楼梦》的研究最具代表性的说法便是认为《红楼梦》“全为清世祖与董鄂妃而作,兼及当时的诸名奇女。”他们认为,董鄂妃即是秦淮名妓董小宛,本是当时名士冒辟疆的小妾,后来被清兵夺去,送到北京,得到清世祖的宠爱,封为贵妃。后来,董鄂妃早夭。清世祖悲痛欲绝,于是到五台山出家当和尚去了。这样看来,冒辟疆与他的朋友们说的董小宛之死,都是假的;清史上说的清世祖在位十八年而死,也是假的。

索隐派以此为基础,认为《红楼梦》里的贾宝玉即是清世祖,林黛玉即是董鄂妃。他们还信誓旦旦地说,“世祖临宇十八年,宝玉便十九岁出家;世祖自肇祖以来为第七代,宝玉便言:‘一子成佛,七祖升天’,又恰中第七名举人;世祖谥‘章’,宝玉便谥‘文妙’,文章两字可暗射”。“小宛名白,故黛玉名黛,粉白黛绿之意也;小宛是苏州人,黛玉也是苏州人;小宛在如皋,黛玉亦在扬州;小宛来自盐官,黛玉来自巡盐御史之署;小宛入宫,年已二十有七;黛玉入京,年只十三余,恰得小宛之半;小宛游金山时,人以为江妃踏波而上,故黛玉号‘潇湘妃子’,实从‘江妃’二字得来。”

当然,这样的观点纯粹是牵强附会。没有根据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后来,孟莼荪先生的《董小宛考》证明了索隐派的这一观点是完全错误的。孟莼荪经过长年的考证,在《董小宛考》发表了以下观点:董小宛生于明朝天启四年甲子;清世祖出生的时候,董小宛已经芳龄十五;顺治元年,世祖七岁的时候,小宛已经二十一岁了;顺治八年正月二日,二十八岁的董小宛死去的时候,清世祖还是一个十四岁的小孩子;董小宛比清世祖年长一倍,断无入宫邀宠之理。孟莼荪的这些观点证据确凿,考证方法也很完备,因而可信性较强。所以,索隐派“《红楼梦》全为清世祖与董鄂妃而作,兼及当时的诸名奇女”的观点很显然是错误的。

另外,《红楼梦索隐》说:“渔洋山人题冒辟疆妾圆玉女罗画三首之二末句云‘洛川淼淼神人隔,空费陈王八斗才’,亦为小琬而作。圆玉者,琬也;玉旁加以宛转之义,故曰圆玉。女罗,罗敷女也。均有深意。神人之隔,又与死别不同矣。”但是,孟莼荪先生在《董小宛考》里认为,冒辟疆的妾并不止小宛一人,并且用很多诗来进行证明,光知道姓名的就有女罗姓蔡名含,擅长画苍松墨凤;圆玉当是金晓珠,昆山人,能画人物。而晓珠最爱画洛神,故渔洋山人诗有“洛川淼淼神人隔”。

实际上,仅从孟莼荪的观点,我们就能看出索隐派关于“《红楼梦》写的是清世祖和董鄂妃的故事”的观点的荒唐。再来看看胡适先生是如何批判索隐派的。胡适先生认为,《红楼梦索隐》之中的漏洞还不只是孟莼荪先生所指出来的,更有许多绝无道理的附会,例如《红楼梦索隐》中说:“曹雪芹为世家子弟,《红楼梦》成书当在乾嘉时代。书中明言南巡四次,是指高宗时事,在嘉庆时所作可知。……意者此书但经雪芹修改,当初创造另自有人。……揣其成书亦当在康熙中叶。……至乾隆时期,事多忌讳,档案类多修改。《红楼梦》一收,内廷索阅,将为禁本,雪芹先生势不得已,乃为一再修订,俾愈隐而愈不失其真。”但是在接下来讲王熙凤对南巡接驾的时候又说:“此作者自言也。圣祖二次南巡,即驻跸雪芹之父曹寅盐署中,雪芹以童年召对,故有此笔。”在讲赵嬷嬷说甄家接驾四次一段的下面,又注道:“圣祖南巡四次,此言接驾四次,特明为乾隆时事。”这些地方绝对是捕风捉影,漏洞百出。胡适先生说,仅从此处,我们就能看出很多处错误来:

一、《红楼梦》第十六回说二三十年前“太祖皇帝”南巡时的几次接驾的情形,赵嬷嬷由于年长,故“亲眼看见”,才能说出“嗳哟哟,那可是千载希逢的!那时候我才记事儿,咱们贾府正在姑苏扬州一带监造海舫,修理海塘,只预备接驾一次,庚辰侧批:又要瞒人。把银子都花得像流海水似的!说起来……”这样的话来。但是我们到底如何能指定前者为康熙时的南巡而后者为乾隆时的南巡呢?这是第一处漏洞,也是硬伤。

二、康熙帝二次南巡在二十八年(1689年),到四十三年曹寅才出任两淮巡盐御史。《红楼梦索隐》说康熙帝二次南巡驻跸曹寅盐院署,这很显然是错误的。

三、《红楼梦索隐》说康熙帝二次南巡时,“曹雪芹以童年召对”,又说雪芹成书在嘉庆时。嘉庆元年(1796年),上距康熙二十八年,已隔一百零七年了。曹雪芹成书时,他可不是一百二三十岁了吗?这很显然是不可能的。

四、《红楼梦索隐》说《红楼梦》成书在乾嘉时代,又说是在嘉庆时所作,这是绝对错误的。根据相关资料记载,《红楼梦》在乾隆时已经风行,已经为很多人所知道。再者,袁枚在《随园诗话》里曾提起曹雪芹的《红楼梦》,而袁枚死于嘉庆二年,诗话之作更早得多,如何能提到嘉庆时所作的《红楼梦》呢?如果真是这样,那可真叫见鬼了!

综合这些观点,我们认为,《红楼梦》所叙的故事情节与清世祖和董鄂妃没有任何关系。

贾宝玉的生日是哪一天?

《红楼梦》书中对很多人的生日都有明确的交代,例如第二回写元春生日是“正月初一”;第二十二回写薛宝钗生日是“正月二十一日”;第二十六回写薛蟠生日是“五月初三日”;第四十二回写巧姐生日是“七月初七日”;第四十三回写王熙凤生日是“九月初二日”;第六十二回写林黛玉和袭人的生日都是“二月十二日”;王夫人生日是“三月初一日”;贾琏生日是“三月初九日”;第七十回写探春生日是“三月初二日”;第七十一回写贾母生日是“八月初三日”。但是对贾府中的最重要的人物贾宝玉的出生日期,书中并没有明确的说明。虽然,书中用了将近两回(第六十二、六十三回)的篇幅,详细描写了贾宝玉生日的热闹场面,同一天过生日的还有薛宝琴、平儿、邢岫烟和四儿,但却并未交代出这一天的确切日期是哪一天。至此,很多人认为,曹雪芹不明确写出贾宝玉生日是哪一天的这个做法肯定是有意为之的,或许这个日期本身就隐含着什么重大的历史事件。于是,很多人花费了大量的精力,从史实入手,认为把曹雪芹本人的生日和贾宝玉的生日结合在一起来考证,可以找到答案。但是,由于曹雪芹的生卒年及生日本身就是个未解之谜,将二者结合在一起考证,只能是乱上加乱。于是,到现在为止,“贾宝玉的生日究竟是哪一天”——这还是《红楼梦》研究中的一个谜。不过,现在通行的观点认为,贾宝玉的生日应该是农历四月下旬的某一天。

贾宝玉的生日应该是四月的某一天《红楼梦》中的很多地方在向我们暗示“贾宝玉的生日应该是四月的某一天”。第六十二回写道,“当下又值宝玉生日已到”,偏巧“原来邢妹妹也是今儿?我怎么就忘了”,这时候,探春就发了一笼统的感慨:“倒有些意思,一年十二个月,月月有几个生日。人多了,便这等巧,也有三个一日、两个一日的。大年初一日也不白过,大姐姐占了去。怨不得他福大,生日比别人就占先。又是太祖太爷的生日。过了灯节,就是老太太和宝姐姐,他们娘儿两个遇的巧。三月初一日是太太,初九日是琏二哥哥。二月没人。”袭人道:“二月十二是林姑娘,怎么没人?就只不是咱家的人。”从这一段描写里,我们知道一月、二月、三月,贾府都有人过生日。接下来就是四月,但探春偏偏就把话打住了。这只能说明,探春说这话的时候正好就是四月。也就是说,宝玉过生日的时候就是四月。

我们再来看宝玉过生日的时候是什么气候?

第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里,怡红院开夜宴为宝玉过生日的时候:

宝玉说“天热,咱们都脱了大衣裳才好。”众人笑道:“你要脱你脱,我们还要轮流安席呢。”宝玉笑道:“这一安就安到五更天了。知道我最怕这些俗套子,在外人跟前不得已的,这会子还怄我就不好了。”众人听了,都说:“依你。”于是先不上坐,且忙着卸妆宽衣。一时将正装卸去,头上只随便挽着纂儿,身上皆是长裙短袄。宝玉只穿着大红棉纱小袄子,下面绿绫弹墨袷裤,散着裤脚,倚着一个各色玫瑰芍药花瓣装的玉色夹纱新枕头,和芳官两个先划拳。

从这一段描述可以得知,贾宝玉过生日的时候,正是春末夏初,大观园的公子小姐们还穿着很厚的衣服,但是一起哄就会很热,所以宝玉提议脱去外衣。

另外根据《红楼梦》第一回写道:

一日,炎夏永昼,士隐于书房闲坐,至手倦抛书,伏几少憩,不觉朦胧睡去。梦至一处,不辨是何地方。忽见那厢来了一僧一道,且行且谈……士隐意欲也跟了过去,方举步时,忽听一声霹雳,有若山崩地陷。士隐大叫一声,定睛一看,只见烈日炎炎,芭蕉冉冉,所梦之事便忘了大半。

这里说,神瑛侍者投胎之日“烈日炎炎,芭蕉冉冉”。而宝玉就是神瑛侍者下凡,这也就是说宝玉的出生之日就是“烈日炎炎,芭蕉冉冉”,也即,宝玉出生的时节气候是很热的。

通过以上两处,我们知道,宝玉生日时的气候特征是这样的:一方面已经“烈日炎炎,芭蕉冉冉”;但另一方面天气还不是绝对的热,因为人们还穿着大衣裳、小夹袄。那么,这是什么时候呢?一年四季,哪个时候的气候特征是这样的呢?有人说是三月,应该正是暮春季节;有人认为应该是五月或者六月,但是我们认为这两种说法都不对。首先通过探春的话,我们已经断定,宝玉的生日不可能是三月;其次,如果宝玉的生日是五月或者是六月,这时候正是炎夏,宝玉就不可能还“穿着大红棉纱小袄子”。既然这样,宝玉的生日就只可能是四月。

四月正是春夏之交的季节,昼夜温差较大,白天“烈日炎炎,芭蕉冉冉”应该合乎情理,而晚上气温较低,故而贾宝玉在那个时候还“穿着大红棉纱小袄子”也极有可能。当然,有人会产生这样的疑问,古代人所说的日期都是农历,按照我们的生活常识,一般在农历四月的时候已经是烈日炎炎了,已经是夏天了,宝玉在夏天还穿“棉袄”?对此,我们认为,该年农历和公历基本上接近,相差不大,这种情况不无可能。再说古代的天气,一般要比同季节的现在的天气温度低很多。

贾宝玉的生日应该是四月下旬的某一天

再有,第六十二回宝玉过生日,“憨湘云醉眠芍药裀”的情节也在暗示着宝玉生日的日期。书里说:

正说着,只见一个小丫头笑嘻嘻的走来:“姑娘们快瞧云姑娘去,吃醉了图凉快,在山子后头一块青板石凳上睡着了。”众人听说,都笑道:“快别吵嚷。”说着,都走来看时,果见湘云卧于山石僻处一个石凳子上,业经香梦沉酣,四面芍药花飞了一身,满头脸衣襟上皆是红香散乱,手中的扇子在地下,也半被落花埋了,一群蜂蝶闹穰穰的围着他,又用鲛帕包了一包芍药花瓣枕着。

根据常识,芍药花一般是在春夏之交四月下旬至五月中旬开花。再结合上面我们所讲过的内容,贾宝玉的生日很可能就是四月下旬的某一天。

四月下旬还是一个相对笼统的概念。具体是四月下旬的哪一天呢?具体哪一天才是贾宝玉的生日呢?如果从《红楼梦》的文本之中寻找这个问题的答案,只有一条线索——贾敬的死。因为《红楼梦》中明确交代,贾敬死于宝玉生日之后的第一天。那么,只要我们弄清楚贾敬死的日期也就弄清楚宝玉生日的日期了。那么贾敬死的日期究竟是哪一天呢?

我们先来看一下在描写贾敬的丧事的过程中交代的一系列日期:

第六十三回写道,“尤氏一面看视这里窄狭,不能停放,横竖也不能进城的,忙装裹好了,用软轿抬至铁槛寺来停放,掐指算来,至早也得半月的工夫,贾珍方能来到。目今天气炎热,实不得相待,遂自行主持,命天文生择了日期入殓。寿木已系早年备下寄在此庙的,甚是便宜。三日后便开丧破孝。”

第六十六回写道,“贾蓉见家中诸事已妥,连忙赶至寺中,回明贾珍。于是连夜分派各项执事人役,并预备一切应用幡杠等物。择于初四日卯时请灵柩进城,一面使人知会诸位亲友。”

读了这两段话,我们应该对其中的两个有关于日期的数字引起注意,一个是“三日后便开丧破孝”;另一个是“择于初四日卯时请灵柩进城”。如果真的像我们推测的那样,贾宝玉的生日是四月的某一天的话,那么先是“三日后便开丧破孝”;中间再浪费一些时间,例如“加鞭便走,店也不投,连夜换马飞驰”,至少也得十几天左右;再“择于初四日卯时请灵柩进城”。这个“初四日”就很可能是五月初四。

此外,第六十五回写道,“至初二日,先将尤老和三姐送入新房……至次日五更天,一乘素轿,将二姐抬来。”也就是说,贾琏偷娶尤二姐是某月初三。这个初三仍在贾敬死后的七七期内,因此应该为六月初三。而凤姐根据家奴兴儿的话——“这事头里奴才也不知道。就是这一天,东府里大老爷送了殡,俞禄往珍大爷庙里去领银子。二爷同着蓉哥儿到了东府里,道儿上爷儿两个说起珍大奶奶那边的二位姨奶奶来。二爷夸他好,蓉哥儿哄着二爷,说把二姨奶奶说给二爷。”——得知实情的真相以后,王熙凤于第六十八回“一面止了哭挽头发,又哭骂贾蓉:‘出去请大哥哥来。我对面问他,亲大爷的孝才五七,侄儿娶亲,这个礼我竟不知道。我问问,也好学着日后教导子侄的。’”这段话告诉我们,贾琏偷娶尤二姐是在“亲大爷的孝才五七”的期限之内。也就是说,六月初三还在“亲大爷的孝才五七”。而“才五七”也就是说贾敬死后还不到“六七”、还不到四十二天呢。这也就是说,贾敬大约应该死于“六月初三”前的三十六至四十一天之前。

按照这个逻辑,贾敬的死期应该是四月二十到四月二十五之间的某一天。这与上面推断的“四月下旬的某一天”的结论不谋而合。但是再具体到是四月二十到四月二十五之间的哪一天,这可能已经无从考证了。

贾宝玉为什么喜欢吃胭脂?

我们在读《红楼梦》的时候,能明显感觉有一种特殊的类似于女性性格的东西在宝玉身上。甚至很多人因为这一点并不喜欢宝玉这个人物形象,认为他缺乏男子汉的气概,有的只是女子的柔情与蜜意。但是,当我们从宝玉生活的环境来察看这一点的时候,我们可能就会对宝玉的这种独特的性格多出来些许的谅解——这是由于他生活的特殊环境造成的。

不难想象,贾宝玉从小就生活在脂香粉气之中。从她出生的那一天起,就生活在奶妈、丫鬟的日夜相伴之下。那些照顾宝玉的奶妈、丫头就像照顾自己的孩子、亲人一样无微不至的照顾宝玉。对于这个贾府的掌上明珠,贾府上下自然更是托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尤其是像贾母、王夫人之类的人物。就是这样,宝玉一出生就在一群女性的影子里生活着,他每天闻着女性身上散发的脂粉芳香,每天触摸着女性温柔绵软的身体,每天看到的最多的无非都是女性绮丽的衣衫和闪光的钗环以及闺房里的一切东西——这样的环境直接影响了贾宝玉的性格的形成。《红楼梦》第二回《贾夫人仙逝扬州城,冷子兴演说荣国府》里有这样一段描写:

雨村笑道:“果然奇异。只怕这人来历不小。”

子兴冷笑道:“万人皆如此说,因而乃祖母便先爱如珍宝。那年周岁时,政老爹便要试他将来的志向,便将那世上所有之物摆了无数,与他抓取。谁知他一概不取,伸手只把些脂粉钗环抓来。政老爹便大怒了,说:‘将来酒色之徒耳!’因此便大不喜悦。独那史老太君还是命根一样。说来又奇,如今长了七八岁,虽然淘气异常,但其聪明乖觉处,百个不及他一个。说起孩子话来也奇怪,他说:‘女儿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我见了女儿,我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你道好笑不好笑?将来色鬼无疑了!”雨村罕然厉色忙止道:“非也!可惜你们不知道这人来历。大约政老前辈也错以淫魔色鬼看待了。若非多读书识事,加以致知格物之功,悟道参玄之力,不能知也。”

是的,抓周的是贾宝玉,没有人非要强迫他去抓那些纸、墨、笔、砚、金元宝、书本等物,但这只是一个表面现象。好像这是贾宝玉自己的选择,但这实际上是贾府给的选择,自从宝玉出生那一天,贾府已经从生活的各个方面影响了宝玉最终必然要做出这样的选择。政老爹是发怒了,但是他发怒的对象不应该是贾宝玉,而应该是贾府甚至他自己。作为父亲,贾政并没有尽到父亲的职责,给自己的儿子创造一个适合他的生活环境。

独特的环境造就了宝玉独特的性格,在这以后,贾宝玉完全按着自己抓周时所“抓”到的命运生活着。第十九回中,袭人劝说宝玉,“再不可毁僧谤道,调脂弄粉,还有更紧要的一件,再不许吃人嘴上擦的胭脂了,与那爱红的毛病儿。”这并不是一个很随意的描写,这也是贾宝玉生活之中的一个独特的习惯——吃胭脂,它揭示着贾宝玉性格上面的一个独特之处。其实,读到这里,我们完全没有必要惊异于宝玉为什么喜欢吃女性嘴上擦的胭脂。实际上我们也没有惊异,我们似乎在承认,这很正常(当然是对于贾宝玉来讲)。

从那以后,宝玉吃胭脂成了他对女性世界顶礼膜拜的一个极典型的细节,从而在书中屡屡出现。

总而言之,我们认为,贾宝玉类似于女性的性格特征并不是天生,贾宝玉也不是天生就喜欢吃胭脂,这都是后天形成的。

贾宝玉的最后结局究竟如何?

贾宝玉的命运,高鄂在他的续书中是这样安排的——“中乡魁宝玉却尘缘”,也即:贾宝玉中了举人,但是最后又留下贾桂重振家业,自己则飘然而去出家当了和尚,还被皇帝封了“文妙真人”。但是,按照曹雪芹的本意,贾宝玉的命运是不是这样的呢?很多红学专家认为,高鄂的安排是有失妥当的。鲁迅先生就说过:“无论贾氏家业再振,兰桂齐芳,即宝玉自己,却成了个披大红猩猩毡斗篷的和尚。和尚多矣,但披这样阔斗蓬的能有几个,已经是‘入圣超凡’无疑了。”可见,在鲁迅先生看来,贾宝玉的命运不应该是像高鄂所写的那样的简单。

那么,按照曹雪芹的本意,贾宝玉的命运应该是怎样的呢?这是一个很难解决的问题,除非曹公在世,否则我们便也无从找到答案。当然,从前八十回的很多地方,我们还是能找到很多预示贾宝玉命运的“伏线”。按照前八十回里的这些“伏线”提供的线索,关于贾宝玉的命运,我们可以作出以下几种猜测:“出家为僧说”

实际上正像高鄂所写的那样,贾宝玉很可能在八十回后有出家的经历,但是肯定不是像高鄂所写的那样以出家作为最终归结点的。关于贾宝玉在八十回后出家的“伏线”在前八十回有很多条。《红楼梦》第二十一回有脂批说:“宝玉之情古今无人可比,固矣;然宝玉有情极之毒,亦世人莫忍为者,看到后半部,则洞明矣。此是宝玉三大病也。宝玉有此世人莫忍之为毒,故后文方能‘悬崖撒手’一回,若他人得宝钗之妻、麝月之婢,岂能弃而为僧哉!玉一生偏僻处。’”《红楼梦》第八十回曾两次写到贾宝玉对林黛玉说:“你死了,我做和尚去。”

从这些地方,我们可以得知,贾宝玉最终的命运应该是“悬崖撒手”、“弃而为僧”。这也应该是曹雪芹的本来意愿。所以到现在为止,“贾宝玉最后出家为僧说”为很多人所推崇。但是,《红楼梦》是不是真的就是以贾宝玉出家为僧作为结局呢?这还不一定。所以又有了“贾宝玉和史湘云结合说”。“贾宝玉和史湘云结合说”

这一说产生于清末民初,当时,有人发现了很多关于红楼梦的资料,例如《阅微草堂笔记》、《红楼佚话》、《痴人说梦》以及传闻中的“三六桥本《红楼梦》”、“端方本《红楼梦》”等。根据这些资料中的记载,贾宝玉最终的结局并不是出家,而是流浪街头,“沦为击柝之役”或“看街兵”,后来在卫若兰(《红楼梦》的前八十回曾经出现过的人物)的帮助下与早已为寡的史湘云再见面,并结为夫妻。当然,这种观点并不排斥“出家为僧说”。“贾宝玉和史湘云结合说”的支持者认为,贾宝玉很可能是先出家,然后又还俗,还俗之后才与史湘云结为夫妻的。还有记载说,贾宝玉和史湘云结为夫妻之后,“夫妇在都中拾煤球为活”等。当然,这些流传还是缺乏一定证据的,我们只能把它当成一种猜测。“两次出家说”“两次出家说”是著名红学专家梁智归先生提出来的。梁智归先生在自己的红学著作《石头记探佚》中首次提出了贾宝玉“两次出家说”,他认为,林黛玉死后,贾宝玉被迫和宝钗成亲。但是在结婚以后,贾宝玉由于不满现实的婚姻,再加上“薛宝钗借词含讽谏”,忍无可忍的贾宝玉最后离开宝钗、麝月出家为僧。这就是第二十一回脂批里所说的:“悬崖撒手”。

但是,令贾宝玉失望的是,遁入空门的自己并没有在“空门”之中找到自己的精神依托,并最终经历了彻底的精神破产,于是断然还俗。还俗以后的贾宝玉与史湘云结为了夫妻。婚后,贾宝玉和史湘云这对“风尘知己,患难夫妻”由于物质生活极度贫乏,并没有获得想象之中的幸福。于是,贾宝玉又一次经历了精神上的波折,终于也“云散高唐,水涸湘江”,再次出家为僧。二入空门的贾宝玉在“茫茫大士、渺渺真人”的引渡下,才回到青埂峰,最终了结尘缘,“复还本质,以了此案”。当然,这也只是猜测,具体的情节到底如何,可能我们永远也找不到答案了。

林黛玉是怎么死的?

曹雪芹在《红楼梦》中倾注笔墨最多的就是林黛玉。林黛玉的悲剧应该是《红楼梦》整部书的悲剧性的一个归结点。而林黛玉的最大的悲剧就在于她的“夭亡”,林黛玉之死应当是整部红楼最为震撼人心的大悲剧。虽然,由于见不到《红楼梦》原书的后半部分,我们也无从知道作者曹雪芹究竟会对林黛玉之死做一个怎样的安排。但是,我们可以确定的是,林黛玉之死肯定是《红楼梦》一书最精彩的部分。

其实,在《红楼梦》的开篇就预示着林黛玉的一生是一个悲剧,她与贾宝玉必定不会有好的结局。《红楼梦》第一回写道:

那僧笑道:”此事说来好笑,竟是千古未闻的罕事。只因西方灵河岸上三生石畔,有绛珠草一株,时有赤瑕宫神瑛侍者,日以甘灌溉,这绛珠草便得久延岁月。后来既受天地精华,复得雨露滋养,遂得脱却草胎木质,得换人形,仅修成个女体,终日游于离恨天外,饥则食蜜青果为膳,渴则饮灌愁海水为汤。只因尚未酬报灌溉之德,故其五内便郁结着一段缠绵不尽之意。恰近日这神瑛侍者凡心偶炽,乘此昌明太平朝世,意欲下凡造历幻缘,已在警幻仙子案前挂了号。警幻亦曾问及灌溉之情未偿,趁此倒可了结的。那绛珠仙子道:‘他是甘露之惠,我并无此水可还。他既下世为人,我也去下世为人,但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也偿还得过他了。’因此一事,就勾出多少风流冤家来,陪他们去了结此案。”

这里所说的“神瑛侍者”就是贾宝玉;而这里所说的“绛珠仙子”就是林黛玉。“神瑛侍者”贾宝玉“凡心偶炽,乘此昌明太平朝世,意欲下凡造历幻缘”;而“绛珠仙子”林黛玉则是要“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

可见,贾、林之间并没有天生的姻缘,而只是一种“感恩”关系。也就是说,当林黛玉把泪水都还完以后,她和贾宝玉的缘分也就尽了。那么,林黛玉泪尽之后,到底是怎么死去的呢?

目前,关于林黛玉之死的具体情况主要有“上吊说”、“投水说”、“沉湖说”等几种假说。“上吊说”“上吊说”认为林黛玉是自尽而死的。此说认为,荣、宁两府在被抄家后,就呼喇喇大厦倾,昏惨惨灯焰尽,贾府的人是各自须寻各自门,树倒猢狲散。尤其是贾母的死给林黛玉带来了极大的伤痛。如果说林黛玉爱的是贾宝玉,想与贾宝玉厮守终身的话,那么能帮助林黛玉实现这一梦想的惟一依靠就是她的姥姥——贾母。

贾母死后,林黛玉的境况应该是相当悲惨的。后来,发现与宝玉结合没有希望,林黛玉便选择了上吊来了结自己的生命。“上吊说”的最明显的证据是第五回里关于林黛玉的判词:“玉带林中挂”。这里的“玉带林”反过来读不正是“林带(黛)玉”吗?把林带(黛)玉挂在树上,不正是上吊自杀吗?另外,林黛玉本身就是天上的草木之物——“绛珠草”,在林木中死亡也算是回归自身的本性。

当然,还有“上吊说”认为林黛玉的形象是象征明朝最后一个皇帝崇祯皇帝。让林黛玉上吊正是为了映射崇祯皇帝的上吊自杀。

但是,话又说回来,从林黛玉的性格来看,如果想要自杀,她很可能不会选择上吊这种方式,因为“上吊”死之后的尸体是相当丑陋的,而林黛玉天生就是爱美之人,所以“林黛玉上吊”的可能性很小。另外,林黛玉是作者曹雪芹精心刻画的一个“美”的形象,作者怎么会用上吊这种方式来安排她的结局呢?“投水说”“投水说”认为黛玉先是嫁与北静王,然后又投水而死的。证据是第四十三回。第四十三回《闲取乐偶攒金庆寿,不了情暂撮土为香》写贾宝玉和茗烟到水仙庵祭祀金钏。在《红楼梦》里,水仙庵是祭洛神的地方,洛神又是什么?是水神!这里也和金钏跳井之死相呼应。我们先看看下面这段描写:

茗烟站过一旁。宝玉掏出香来焚上,含泪施了半礼,回身命收了去。茗烟答应,且不收,忙爬下磕了几个头,内祝道:“我茗烟跟二爷这几年,二爷的心事,我没有不知道的,只有今儿这一祭祀没有告诉我,我也不敢问。只是这受祭的阴魂虽不知名姓,想来自然是那人间有一、天上无双,极聪明极俊雅的一位姐姐妹妹了。二爷心事不能出,让我代祝:若芳魂有感,香魄多情,虽然阴阳间隔,既是知己之间,时常来望候二爷,未尝不可。你在阴间保佑二爷来生也变个女孩儿,和你们一处相伴,再不可又托生这须眉浊物了。”说毕,又磕几个头,才爬起来。

在这里,我们应该注意茗烟的话,“茗烟”谐音“明言”,茗烟在这里说的话才真正是“明言”,先看看茗烟说了什么?什么是“人间有一,天上无双,极聪明极俊雅的一位姐姐妹妹”?这“人间有一,天上无双,极聪明极俊雅的一位姐姐妹妹”到底指的是谁?难道真的是指金钏?什么又是“若芳魂有感,香魂多情,虽然阴阳间隔,既是知己之间,时常来望候二爷,未尝不可”?到底谁和宝玉是知己?难道是金钏?其实曹雪芹在这里用了一种“移花接木”的写法。这里表面上看是在祭祀金钏,实际上是在祭祀死后的林黛玉,这也是曹雪芹在写红楼梦的时候惯用的手法。也就是说,金钏只是一个配角,她和林黛玉实际上是一个人!那金钏又是怎么死的?跳井死的,也就是投水而死的!这里实际上是在暗示林黛玉的命运,也就是说,林黛玉最后是跳井而死的。

另外,在接下来的第四十四回,贾宝玉偷偷出去私祭金钏回来之后:

说众人看演《荆钗记》,宝玉和姐妹一处坐着。林黛玉因看到《男祭》这一出上,便和宝钗说道:“这王十朋也不通的很,不管在那里祭一祭罢了,必定跑到江边子上来作什么!俗语说‘睹物思人’,天下的水总归一源,不拘那里的水舀一碗看着哭去,也就尽情了。”宝钗不答。宝玉回头要热酒敬凤姐儿。

黛玉说的那一番话,正是一句谶语,一是暗示写金钏就是在写黛玉,黛玉就像金钏那样是投水而死的;二是在暗示八十回后有宝玉舀水祭黛玉的细节。

那么,说“林黛玉是先嫁给北静王之后才跳水死的”又怎么理解呢?这还要看宝玉在水月庵祭祀完之后回到贾府后撒的那个谎。他说:“北静王的一个爱妾昨日没了,给他道恼去。他哭的那样,不好撇下就回来,所以多等了一会子。”这可是一个不小的谎言,居然拿北静王来做隐饰。我们想一下,如果真的是北静王的爱妾死了,贾府能没有消息吗?要知道,当贾府的秦可卿死了以后,北静王可是亲自来路祭啊!不敢想象,当北静王的爱妾死了以后,贾府不但漠不关心,还毫不知情!在这里,曹雪芹仍然用的是“移花接木”的写法。实际上,北静王的爱妾真的死了,并且死的这个人就是林黛玉。林黛玉也许是迫于很多的压力在无奈之下嫁给了北静王,但是在嫁给北静王的当天晚上就跳水而亡。林黛玉是不可能和北静王这样的“臭男人”生活在一起的,哪怕是一天,林黛玉也接受不了!这是林黛玉亲说的。我们应该记得,有一次,贾宝玉要把北静王赐给他的一串名贵的念珠送给黛玉的时候,黛玉说的:“什么臭男人拿过的,我不要这东西!”但是命运偏偏要和林黛玉开一个玩笑,命运偏偏要她嫁给她不喜欢的“臭男人”——北静王。

因此,林黛玉很可能是在被迫嫁给北静王的当天晚上,偷偷跳井自杀的。当然,林黛玉也很不情愿这种死法,她更愿意像有些人推测的那样以一种非常诗意的方式死去。但是在王府大院,选择一种死法毕竟还是有限的,跳井很可能是无奈之举。“沉湖说”

黛玉“沉湖说”是红学泰斗周汝昌先生鼎力支持的观点,也是到目前为止关于“黛玉之死”最可信的说法。当然,这一观点也是从前八十回的许多地方里暗示出来的。

林黛玉在书中被称为“潇湘妃子”,而传说中的“潇湘妃子”是指舜的两位妃子娥皇与女英。据说,当年舜出巡时死于苍梧,娥皇与女英两个就奔赴九嶷山,先是啼哭,染竹成斑,后来就泪尽入水,死在江湖之间,后来人们就称娥皇和女英为“潇湘妃子”。作者把“潇湘妃子”这个别号用在林黛玉身上,不仅是要指出“林黛玉爱哭”这一性格特征,更是要指出黛玉之死是与水分不开的。娥皇和女英当时是泪尽入水身亡的,这也就预示着黛玉也有相同的结果——泪尽人亡,入水而死。《红楼梦》第十八回《皇恩重元妃省父母,天伦乐宝玉呈才藻》里写元妃省亲,看戏的时候,元妃点了四出戏,其中第三出戏是《离魂》。脂砚斋的评语说,《离魂》“伏黛玉死”。《离魂》说的是什么事呢?怎么“伏黛玉死”呢?我们在读《离魂》的剧本的时候,可以发现这样的唱词:“人到中秋不自由,奴命不中孤月照,残生今夜雨中休!”这两句的意思是说,我到中秋节的时候就走到我生命的尽头了!天上的那一轮孤月根本照不到我这可怜之人的身上,我这短暂的人生今天晚上就要在这雨中了结了!此外,更有“恨匆匆,萍踪浪影,风剪了玉芙蓉”这样的悲惨唱词。可见,如果真的像脂砚斋所说的那样,这一段内容是“伏黛玉死”的话,那么黛玉这一朵美丽的芙蓉花肯定应该是殒落在浪影中了。再结合前面那一段唱词,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林黛玉应该是在一个中秋节的晚上,并且是一个下雨的中秋之夜身亡的。“风剪了玉芙蓉”更是直接描写了黛玉之死。黛玉是芙蓉花的象征,一风吹过,“剪断了”玉芙蓉。玉芙蓉凋谢而死,也是很诗意的死亡,不是投水,而是沉水死亡。《红楼梦》第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死金丹独艳理亲丧》里,写姑娘们抽签。

黛玉默默地想道:“不知还有什么好的被我掣着方好。”一面伸手取了一根,只见上面画着一枝芙蓉,题着“风露清愁”四字,那面一句旧诗,道是:

莫怨东风当自嗟。

注云:“自饮一杯,牡丹陪饮一杯。”众人笑说:“这个好极。除了他,别人不配作芙蓉。”黛玉也自笑了。

好一句“这个好极。除了他,别人不配作芙蓉”。也就是说,在《红楼梦》一书中,作者写芙蓉花也就是写林黛玉的。那么,宝玉为吊祭晴雯写的那首《芙蓉诔》实际上也是在写黛玉(其实很早就有人认为,晴雯和黛玉实际上就是一个人物,作者只不过是用他独有的写作方法“分身法”将她俩分开来写的)。芙蓉花是怎么死的(当然是水生芙蓉)?是在水中慢慢地凋谢而死的。这也就暗示着黛玉也是在水中慢慢地死去的——沉水死亡。

总结以上的这些暗示,我们不仅可以更进一步证实——黛玉是入水而死,我们还可以肯定黛玉的入水之死是非常诗意的死,并非投水而死。投水而死是一种较为激烈的行为,这不符合黛玉的个性。只有慢慢地在水中死亡——“沉水”——才是真正的黛玉。娥皇和女英,芙蓉——这些象征着林黛玉的意象都是非常诗意的,她们的死都是一个慢慢地沉入水中而死亡的过程。因此,我们推定林黛玉也是沉水死亡的。

至于我们说黛玉是沉“湖”而死,也是有根据的。《红楼梦》第七十九回《薛文龙悔娶河东狮,贾迎春误嫁中山狼》写迎春出嫁以后:

宝玉却从未会过这孙绍祖一面的,次日只得过去聊以塞责。只听见说娶亲的日子甚急,不过今年就要过门的,又见邢夫人等回了贾母将迎春接出大观园去等事,越发扫去了兴头,每日痴痴呆呆的,不知作何消遣。又听得说陪四个丫头过去,更又跌足自叹道:“从今后这世上又少了五个清洁人了。”因此天天到紫菱洲一带地方徘徊瞻顾,见其轩窗寂寞,屏帐翛然,不过有几个该班上夜的老妪。再看那岸上的蓼花苇叶,池内的翠荇香菱,也都觉摇摇落落,似有追忆故人之态,迥非素常逞妍斗色之可比。

脂砚斋在“天天到紫菱洲一带地方徘徊瞻顾,见其轩窗寂寞,屏帐翛然,不过有几个该班上夜的老妪”有批语说这是为“对景悼颦儿”做引。据此,我们可以推断,林黛玉沉水而死的地方很可能就是紫菱洲。也就是说,林黛玉很可能是沉入紫菱洲而死的。紫菱洲是大观园内的一个小湖泊。所以我们说,林黛玉是“沉湖而死”。

谁谋杀了林黛玉?

关于林黛玉的死,还有一种非常有意思的“谋杀说”。“谋杀说”认为林黛玉死于谋杀。“谋杀说”又有两个版本:一是林黛玉死于薛宝钗的谋杀;二是林黛玉死于赵姨娘的谋杀。

一、林黛玉死于薛宝钗的谋杀

认为林黛玉死于薛宝钗的谋杀的人认为,林黛玉初到贾府的时候,虽然有点小病,但毕竟只是一点小症状。而书中描写林黛玉症状真正加重的情节多发生在林黛玉吃了薛宝钗送来的给林黛玉补身子的“燕窝”。我们可能记得,在第四十五回:

这日宝钗来望他,因说起这病症来。宝钗道:“这里走的几个太医虽都还好,只是你吃他们的药总不见效,不如再请一个高明的人来瞧一瞧,治好了岂不好?每年间闹一春一夏,又不老又不小,成什么?不是个常法。”黛玉道:“不中用。我知道我这样病是不能好的了。且别说病,只论好的日子我是怎么形景,就可知了。”宝钗点头道:“可正是这话。古人说:‘食谷者生。’你素日吃的竟不能添养精神气血,也不是好事。”黛玉叹道:“‘死生有命,富贵在天’,也不是人力可强的。今年比往年反觉又重了些似的。”说话之间,已咳嗽了两三次。宝钗道:“昨儿我看你那药方上,人参肉桂觉得太多了。虽说益气补神,也不宜太热。依我说,先以平肝健胃为要,肝火一平,不能克土,胃气无病,饮食就可以养人了。每日早起拿上等燕窝一两,冰糖五钱,用银铫子熬出粥来,若吃惯了,比药还强,最是滋阴补气的。”

从这之后,薛宝钗就按例送燕窝给黛玉补身子。而林黛玉的病情也是在这一回之后开始加重的。开始只是一年犯病两次,“每年间闹一春一夏”,而从这之后,林黛玉就是经常、隔三差五的犯病、咳嗽。

对于薛宝钗来讲,单不说她是否喜欢贾宝玉,她在思想上是很传统的一个女性,她也知道父亲死后,哥哥撑不起门面,所以薛家的命运就完全系在自己身上了,如果自己真的能嫁给宝玉,薛家依靠贾家的势力也还不至于马上衰落。而且,王夫人、薛姨妈甚至王熙凤也是希望宝玉娶宝钗的。但是,林黛玉的存在在贾宝玉和薛宝钗之间横亘了一个巨大的障碍。那么薛宝钗要想实现自己的目的,就只有除掉林黛玉。所以,薛宝钗表面上是送燕窝给林黛玉,实际上在燕窝中是加入了慢性毒药的。当然,这是一个大胆的结论,但是它的存在也是有依据的。薛宝钗在送给林黛玉的燕窝之中加慢性毒药的动机,我们已经谈过了。那么,薛宝钗有没有在送给林黛玉的燕窝中加慢性毒药的这种条件呢?有的!薛家是江南富商,说得不好听一点,是开杂货铺子的,当然这个杂货铺子的规模是相当大的,经营项目的种类非常齐全,这自然少不了作药材生意。况且,我们从书中可以得知,薛宝钗对医药方面懂得非常多。例如她对林黛玉说:“昨儿我看你那药方上,人参肉桂觉得太多了。虽说益气补神,也不宜太热。依我说,先以平肝健胃为要,肝火一平,不能克土,胃气无病,饮食就可以养人了。每日早起拿上等燕窝一两,冰糖五钱,用银铫子熬出粥来,若吃惯了,比药还强,最是滋阴补气的。”

可见,薛宝钗给林黛玉下药的动机是存在的,条件也是成熟的。那么,在送给林黛玉的燕窝里下慢性毒药的可能性是很大的。我们如果仔细一点的话就会发现,正是从林黛玉吃了薛宝钗送来的“燕窝”,病情就开始加重。例如第五十二回:

宝玉也觉心里有许多话,只是里不知要说什么,想了一想,也笑道:“明日再说罢。”一面下了阶矶,低头正欲迈步,复又忙回身问道:“如今的夜越发长了,你一夜咳嗽几遍?醒几次?”黛玉道:“昨儿夜里好了,只嗽两遍,却只睡了四更一个更次,就再不能睡了。”宝玉又笑道:“正是有句要紧的话,这会子才想起来。”一面说,一面便挨过身来,悄悄道:“我想宝姐姐送你的燕窝……”一语未了,只见赵姨娘走了进来瞧黛玉。

从这段对话里,我们不仅可以看出黛玉自从吃了宝钗送来的燕窝,病情越来越重。更有一句话令人触目惊心,“宝玉……悄悄道:‘我想宝姐姐送你的燕窝……’”作者为什么在这里先说完黛玉的病情,立刻就又提起宝钗送的燕窝来?提宝钗送燕窝,就大声说好了,为什么又要悄悄说?宝玉的那句话究竟要说什么?如果不是赵姨娘恰巧经过,宝玉会说出什么话来?是不是会说:“我想宝姐姐送你的燕窝对你的病情也没大用处,看这不越来越重了,还是再找个好大夫看看要紧”?如果真是这样,宝钗投毒的可能性就更大。作者曹雪芹故意没有让宝玉把后半句说出来正是要让读者揣摩其中的意思。

总而言之,“林黛玉死于薛宝钗的谋杀”这一观点就是基于这些证据而得出来的结论。这种可能性是完全存在的。

二、林黛玉死于赵姨娘的谋杀

赵姨娘谋杀林黛玉的动机也是存在的。我们都知道,在整个贾府,最让赵姨娘头疼的有两个人,一个是凤姐,一个是宝玉。实际上凤姐还是其次,贾宝玉才真的是赵姨娘的眼中钉,肉中刺。为什么这样讲呢?我们都知道,赵姨娘在贾府中的地位非常尴尬,自己只是个小妾,从来不被人当人看!女儿探春又不和自己一条心,甚是让她头疼!贾环又不争气!那么,赵姨娘怎么样才能真正扭转自己在贾府中的地位呢?至少在赵姨娘自己看来,她只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除掉贾宝玉。没有了贾宝玉,贾环就是贾政惟一的儿子,就是贾母惟一的孙子了。到那时,赵姨娘在贾府的地位肯定会有所提升,至于是不是会超过王夫人,那也真有可能。赵姨娘的这个小算盘早就有了,她也曾把自己的想法付诸于实践,例如在第二十五回《魇魔法姊弟逢五鬼,红楼梦通灵遇双真》里,赵姨娘曾使用贿赂的方式让马道婆去魇宝玉和凤姐,使凤姐和宝玉二人几乎堕进鬼门关。但是这一次,赵姨娘并没有成功,这一次的失败更加刺伤了赵姨娘!她亲眼看见贾宝玉和凤姐生病以后贾府上下乱成一窝蜂的情形!贾府越乱,就越能证明贾宝玉和凤姐在贾府的地位的重要性,就越能刺痛赵姨娘那颗已经不知道受过多少伤痛的破碎不堪的心。当然,这一次的失败也给赵姨娘提了个醒——直接对宝玉下手,目标太明显,成功率太低。那么,怎么办呢?天生聪明的赵姨娘立刻发现了另外一个目标——林黛玉,要想除掉贾宝玉,就必须先除掉林黛玉。赵姨娘的这个想法实在是太高明了,当然也相当阴毒!我们都知道,贾府上下包括赵姨娘和贾环都知道,贾宝玉真正爱的是林黛玉。并且,贾宝玉对林黛玉的感情很深,甚至已经到了痴迷的程度。如果林黛玉突然之间死去,那对贾宝玉来讲将是一个巨大的打击。悲痛欲绝的贾宝玉很可能以死来表达自己对林黛玉的爱情。如宝玉随林黛玉殉情死去,赵姨娘自己的目的不就达到了吗?

如果赵姨娘真有这样的想法,那么她会用什么样的方式先除掉林黛玉呢?惟一的好办法就是投毒,聪明的赵姨娘又马上想到:林黛玉不是经常吃药吗?把药下在她每天吃的药丸里!这不是神不知鬼不觉吗?但即使是把毒药下在林黛玉每天吃的药丸里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怎么下呢?赵姨娘在这时候想到了另外两个重要的人物——贾菱和贾菖。

贾菱和贾菖是何许人物?贾菖和贾菱都是贾府“草”字辈人物,他们就像贾芹、贾芸一样都是在荣府谋差事的。贾菱和贾菖具体的差事就是配药,这一点在第三回里有所暗示:

众人见黛玉年貌虽小,其举止言谈不俗,身体面庞虽怯弱不胜,却有一段自然的风流态度,便知他有不足之症。因问:“常服何药,如何不急为疗治?”黛玉道:“我自来是如此,从会吃饮食时便吃药,到今日未断,请了多少名医修方配药,皆不见效。那一年我三岁时,听得说来了一个癞头和尚,说要化我去出家,我父母固是不从。他又说:‘既舍不得他,只怕他的病一生也不能好的了。若要好时,除非从此以后总不许见哭声,除父母之外,凡有外姓亲友之人,一概不见,方可平安了此一世。’疯疯癫癫,说了这些不经之谈,也没人理他。如今还是吃人参养荣丸。”贾母道:“正好,我这里正配丸药呢。叫他们多配一料就是了。”

这段话里,贾母所说的“正好,我这里正配丸药呢。叫他们多配一料就是了”中的“他们”到底是谁呢?如果没有脂批的话,单从前八十回的内容,我们便无从得知。但是脂批中说:为后菖菱伏脉。从这条脂批中,我们可知,贾母所说的配药的“他们”就是指脂批中所说的“菖菱”,而这“菖菱”根据后面的内容自然应该是指两个人——贾菖和贾菱。很明显,贾菖和贾菱就应该是在贾府专门为贾母配药的。

但是根据这条脂批内容,后来肯定应该还有更重要的情节与贾菖和贾菱有关,不然脂批不会说:“为后菖菱伏脉”。但是通读前八十回的《红楼梦》,贾菖和贾菱一共就出场两次,并且都是不疼不养地点到名字而已。

很显然,这和脂批里的“为后菖菱伏脉”是不一致的。既然如此,那就只有一种可能,在八十回之后的内容里,贾菖和贾菱还有“正传”。并且,贾菖和贾菱的“正传”和林黛玉以及“菖菱”二人的差事还有关系。这是“为后菖菱伏脉”这句批语的内容和它出现的位置所透露出来的讯息。

那么,贾菖和贾菱在后面到底有什么“作为”呢?单从贾菖和贾菱本身来讲,这可能无从得知,但是如果我们把贾菖和贾菱与赵姨娘“除掉黛玉”的想法结合起来,我们便会恍然大悟:很可能是赵姨娘故技重施以贿赂的方式买通了贾菖和贾菱,给黛玉配得药里面下了慢性毒药。况且“菖”是一种药材,“贾菖”谐“假菖”即假药甚至毒药。

再回到赵姨娘身上,我们还可以从书中的很多地方看出赵姨娘实际上很可能就是害死林黛玉的罪魁祸首。例如读《红楼梦》的时候,我们曾不止一次发现赵姨娘对林黛玉这个病秧子持有一种特殊的“关怀”。

例如第五十二回宝玉正和黛玉聊天,突然发现赵姨娘来了,宝玉“一语未了,只见赵姨娘走了进来瞧黛玉,问:‘姑娘这两天好?’黛玉便知他是从探春处来,从门前过,顺路的人情。黛玉忙陪笑让坐,说:‘难得姨娘想着,怪冷的,亲自走来。’又忙命倒茶,一面又使眼色与宝玉。宝玉会意,便走了出来。”

从这句段描写中,我们可以看出,赵姨娘肯定是经常“关心”黛玉的病情,经常来看黛玉,要不然也不会“黛玉便知他是从探春处来,从门前过,顺路的人情”。很可能是赵姨娘经常在去看探春回来的路上,顺路来“看看”黛玉。赵姨娘为什么那么关心黛玉的病情?那是因为她在观察黛玉吃了她投的毒药以后是不是有所反应?说得明白一点,她在盼着黛玉早点死去。

薛宝钗的结局是怎样的?

薛宝钗,金陵十二钗之一,薛姨妈的女儿,家中拥有百万之财。她容貌美丽,肌骨莹润,举止娴雅。她热衷于“仕途经济”,劝宝玉去会会做官的,谈讲谈讲仕途经济,被宝玉背地里斥之为“混账话”。她恪守封建妇德,而且城府颇深,能笼络人心,得到贾府上下的夸赞。她挂有一把錾有“不离不弃,芳龄永继”的金锁,薛姨妈早就放风说:“你这金锁要拣有玉的方可配”。高鹗版的续书之中,在贾母、王夫人等的一手操办下,贾宝玉被迫娶薛宝钗为妻。由于双方没有共同的理想与志趣,贾宝玉又无法忘怀知音林黛玉,婚后不久便出家当和尚去了。薛宝钗只好独守空闺,抱恨终身。

单从薛宝钗命运发展的主线来讲,高鹗版续书关于宝钗命运的设计还是有一定根据的。这一点,我们可以从《红楼梦》第五回之中,关于宝钗命运的判曲——《终身误》中找到理由。

终身误

都道是金玉良姻,俺只念木石前盟。

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

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

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

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都道是金玉良姻,俺只念木石前盟”意思是说,在八十回后,大家都承认“金玉良缘”,而只有贾宝玉自己对“木石前盟”念念不忘。从这里,我们可以推测,在八十回后,很可能是在贾府上下的督促下,贾宝玉最终和薛宝钗结成百年之好。至于是不是像高鹗写的那样是贾母、王夫人和凤姐使用了“掉包计”,才使得宝玉被迫娶了薛宝钗,这倒不一定。“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意思是说,宝玉娶了宝钗以后,虽然每天对着薛宝钗,但是终究忘不掉林黛玉。“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可以有两种解释,一种是说薛宝钗虽然也是那冰雪聪明之人,但是一心只向往“仕途经济”,终究不合“我”(指贾宝玉)意。另一种解释是说,薛宝钗虽然最终实现了自己“金玉姻缘”的愿望,但是得到了宝玉的人,却没有得到宝玉的“心”——所以说美中不足。“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这句的意思就更明显了,正是说,虽然宝玉和宝钗最终“齐眉举案”,办了婚礼,结为了百年之好,但是“到底意难平”——误了终身的幸福。

单从这一首曲子,我们就可以判断,宝玉最终还是娶了宝钗。当然,由于“到底意难平”,宝钗和宝玉结婚以后,肯定又发生了一系列的变故。有红学家推断,贾宝玉在八十回后肯定是出家去了。那么,我们断定,在八十回后,林黛玉先死,然后贾宝玉在贾府上下的督促之下娶了薛宝钗,但是因为“到底意难平”,所以与宝钗结婚不久之后,宝玉就出家了。

那么,宝玉出家以后,宝钗的命运又如何呢?有人发现第一回里有一幅独特的对联——“玉在匮中求善价,钗于奁内待时飞”。这副对联是贾雨村所作,脂批说:“表过黛玉则紧接上宝钗。甲夹批:前用二玉合传,今用二宝合传,自是书中正眼。”于是根据这条脂批,有人认为这副对联的意思是说,林黛玉虽然才华横溢,但只求善“价”(谐嫁),只要能嫁给贾宝玉这个“须眉浊物”也就满足了,而一心追求“仕途经济”的薛宝钗的心愿自然是嫁给同样一心向往“仕途经济”的贾雨村了。如此看来,在八十回后,很可能是宝钗先嫁给宝玉,宝玉出家以后,宝钗又改嫁贾雨村。但是,冷静下来思考一下,这种可能性几乎是不存在的。我们都知道,宝钗一心恪守封建妇德,她不可能在宝玉出家后改嫁贾雨村。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玉在匮中求善价,钗于奁内待时飞”这副对联应该怎么理解呢?它到底是要向我们传递什么信息呢?有一种意见认为,这副对联是贾雨村在不得志的情况下,表达自己的志向时所作的。曹雪芹之所以这样写,很可能是对贾雨村、林黛玉和薛宝钗三个人的志向追求的一个对比和表达——林黛玉的追求不高,只求个善价而已,而薛宝钗和贾雨村则“志存高远”,对“仕途经济”情有独钟,时时刻刻想着飞黄腾达——仅此而已。

问题再回到薛宝钗身上,在贾宝玉出家以后,薛宝钗的结局到底是怎样的呢?其实我们可以从书中的很多地方都可以发现,薛宝钗在宝玉出家以后的生活是非常艰辛的。

在第二十二回《听曲文宝玉悟禅机,制灯谜贾政悲谶语》里,薛宝钗曾作了这样的一首灯谜诗:

朝罢谁携两袖烟?琴边衾里总无缘。

晓筹不用鸡人报,五夜无烦侍女添。

焦首朝朝还暮暮,煎心日日复年年。

光阴荏苒须当惜,风雨阴晴任变迁。“朝罢谁携两袖烟?”

杜甫《和贾至早朝大明宫》诗:“朝罢香烟携满袖”,说早朝回来衣袖上尚有宫中的炉香味。现在稍加改动,说“两袖烟”,是隐藏谜底“香”字。“两袖烟”,等于说两袖风、两手空。设问“谁携”,对杜诗作了翻新。这一句的意思是说,荣华富贵过去以后,一无所得,空空如也。“琴边衾里总无缘。”

这一句承上句,解说这是什么香,用排除法。香有多种,与琴、棋、书、画为伴的是鼎炉之香,熏被褥、衣服用的则有熏炉、熏笼(古时豪门尚巧制“被中香炉”,见《西京杂记》),都用不着更香,所以说与这些“无缘”。“琴边衾里”说夫妻关系。以夜里同寝、白天弹琴表示亲近和乐。《诗·周南·关雎》:“窈窕淑女,琴瑟友之。”在这里,隐喻宝钗和宝玉没有做夫妻的缘分。“晓筹不用鸡人报,五夜无烦侍女添。”

晓筹,早晨的时刻。筹,指古代计时报时用的竹筹。鸡人,古代宫中掌管时间的卫士。宫中例不畜鸡,有夜间不睡的专职卫士头戴“绛帻”(象征雄鸡鸡冠的红布头巾)候在宫门外,到了鸡叫的时候向宫中报晓。五夜,即五更。古代计时,将一夜时间五等分,叫五夜、五更或五鼓。炉香要加添香料,更香只要点上就是了。“无烦”二字,又翻了唐人李颀《送司勋卢员外》诗“侍女新添五夜香”的案。这两句的意思是说,主人因愁绪太大,而通宵难眠。“焦首朝朝还暮暮,煎心日日复年年。”“焦首”,香是从头上点燃的,所以说焦首,喻人的苦恼,俗语所谓焦头烂额。“煎心”,棒香有心,盘香由外往内烧,所以说煎心。佛家有“心香”(意为虔诚)之语。又香有制成篆文“心”字形状的,叫心字香。煎心,喻人的内心受煎熬。通晓难眠的主人犹如那更香一样,烦意愁绪使得她(指薛宝钗)焦头烂额,内心也受着难以克服的煎熬。“光阴荏苒须当惜,风雨阴晴任变迁。”

这两句是说,时间过得太快了,“我”已红颜渐老、青春已逝,世事变幻莫测,而自己却已心灰意冷,只是听之任之罢了。

从这首诗中,我们可以得知,薛宝钗在丈夫出家为僧后,过着非常冷落孤凄、终生愁恨的孀居生活,她并没有像高鹗的续书中所写的那样得了“贵子”。可见,“兰桂齐芳”都是痴人说梦。试想一下,一生只为“仕途经济”着想,一心想“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的薛宝钗最后却落这么个下场,真是一个极大的讽刺,到真应了宝玉的意思——一切关于“仕途经济”的话都是“混账话”。

其实等待薛宝钗的命运不只是“活得这么艰苦”就够了,要知道薛宝钗也是金陵十二钗之一,也是“薄命司”的人物之一。宝钗最终逃不脱像其他“钗”一样“早亡”的命运。具体到薛宝钗的死,我们认为,薛宝钗很可能是被冻死的。《红楼梦》第五回讲到宝钗的判词的时候说“可叹停机德”、“金簪雪里埋”。“可叹停机德”,意思是虽然有着合乎封建妇道标准的那种贤妻良母的品德,但可惜徒劳无功。“金簪雪里埋”一般来讲有两种解释,一是认为这句话本身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就是单纯地指薛宝钗的名字,指薛宝钗的出身是出自“雪”谐“薛”家;一是认为这句话暗含了薛宝钗最后冻死在雪堆里的命运。我们取后一种意思,因为脂砚斋针对此句有一条批语是这样的:“寓意深远,皆非生其地之意。”这也就是说,“金簪雪里埋”并不是单指薛宝钗出身薛家这一事实,而是更有深意。那么这种深意是什么呢?我们认为就是这句话所暗含的“薛宝钗最后冻死在雪堆里”的命运。

另外,也许我们还记得,在讲刘姥姥二进大观园的那一回,刘姥姥讲过一个非常奇怪的故事:“我们村庄上种地种菜,每年每日,春夏秋冬,风里雨里,那有个坐着的空儿,天天都是在那地头子上作歇马凉亭,什么奇奇怪怪的事不见呢。就像去年冬天,接连下了几天雪,地下压了三四尺深。我那日起得早,还没出房门,只听外头柴草响。我想着必定是有人偷柴草来了。我爬着窗户眼儿一瞧,却不是我们村庄上的人……也并不是客人,所以说来奇怪。老寿星当个什么人?原来是一个十七八岁的极标致的一个小姑娘,梳着溜油光的头,穿着大红袄儿,白绫裙子……”可惜的是,这个故事还没有讲完,院子里却突然失火了。于是,这故事也就跟着没有了下文。

那么,曹雪芹为什么会凭空让刘姥姥讲这么一个故事呢?有人猜测说,这个故事里的偷柴火的“十七八岁的极标致的一个小姑娘”就是暗指薛宝钗。薛宝钗在八十回后,在宝玉出家以后,一个人孤苦伶仃,在漫漫的冬季,最终沦落为一个“雪(谐‘薛’)中抱柴(谐‘宝钗’)”的妇女,这也未尝不可能。再结合“金簪雪里埋”,我们想象:在一个寒冷的冬季,宝钗一个人在家,没有了取暖的柴火,四处寻找柴火,但最后由于身体薄弱,力不从心,最后冻死在雪堆里,这种推测也完全是有可能的。

为什么说薛宝钗是“大家闺秀的典范”?

对于薛宝钗这一人物形象,历来有不同的看法。但是对于“薛宝钗是典型的大家闺秀”这一观点,历来少有争议。一般来讲,大家闺秀是指那些秉承传统家学,从高贵的门第中走出来的女子。她们一般有着上等的品貌和教养,端庄大方,举止幽雅,气质不凡,穿着高贵而典雅。如果这些就是大家闺秀的典型特点,那薛宝钗真可谓典型的大家闺秀。

薛宝钗一出场,作者就描写了她的美貌和品格。她穿着“不见奢华,惟觉淡雅”,“品格端方,容貌美丽”;“罕言寡语,人谓装愚;随分从时,自云守拙。”当然,光有美貌,并不能称得上大家闺秀。大家闺秀应该有的品位和修养,薛宝钗也有。书里不止一次介绍说,薛宝钗不仅品格端方,容貌美丽,而且天质聪慧,博学宏览。幼年时富有文化教养的家庭环境和聪慧的心灵,造就了她深厚的修养和广博的知识。她对文学、艺术、历史、医学以至诸子百家、佛学经典,都有广泛的涉猎,连以“杂学旁收”著称的贾宝玉也远非所及。如元妃归省时,对宝玉诗中“绿玉”改“绿腊”的指点,以及对湘云问“棔”树的解释。

薛宝钗对艺术创作也有着深刻的理解,发表过精辟的见解。如她在论画时指出,艺术家在创作前必须心中先有丘壑,才能对素材进行精当的剪裁和处理,才能达到真实再现生活的目的;她在诗歌创作中提出要“各出己见”,“不与人同”,“要命意新奇,别开生面”,她反对跟着别人脚跟走的模拟和模仿的见解,无疑是颇有见地的。显然,在这些地方,作者是将自己对艺术的独到见解赋予了这位才华出众的少女。

不仅如此,薛宝钗更有作为一个大家闺秀应该拥有的独特的人格魅力。她处事周到,办事公平,关心人,体贴人,帮助人。一次,袭人想央求湘云替她做点针线活,宝钗知道后,马上对她讲明史湘云“在家里一点做不得主”,“做活做到三更天”,“一来了就说累得慌”的苦衷,责怪她“怎么一时半刻不会体贴人”,并主动接去了要湘云做的活计。还有一次,湘云要开社作东,宝钗因怕她花费引起她婶娘报怨,便资助她办了螃蟹宴。因此,史湘云这位心直快、性情豪爽的小姐,曾经真心地这样称赞宝钗:“这些姐妹们,再没有一个比宝姐姐好的,可惜我们不是一个娘养的——我但凡有这样一个亲姐姐,就是没了父母,也是没妨碍的。”对于寄人篱下的林黛玉,家境贫寒的邢岫烟,薛宝钗也都给过种种帮助,这里就不一一赘述。即使对大观园的下人,薛宝钗也能体贴他们的起早睡晚,终年辛苦的处境,为他们筹划一点额外的进益。

另外,从传统角度来看,“大家闺秀”更重要的是要遵守封建道德的三纲五常。也就是说,一个大家闺秀,必须是一个封建礼教忠诚的信仰者和自觉的执行者。宝钗在这一点上做得也不折不扣,甚至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她曾多次规劝贾宝玉走“仕途经济”、“立身扬名”之道,以至引起贾宝玉的极大反感,说她说的是“混账话”,并说“好好的一个清白女子,也学的沽名钓誉,入了国贼禄鬼之流”。不仅对宝玉是这样,对湘云、黛玉等人,宝钗也是如此,她也多次向黛玉、湘云进行“女子无才便是德”、“总以贞静为主”之类的封建说教。当然,也正是因为这样,我们明显能感觉到在大观园的贵族少女中,她是受封建正统思想、封建道德观念毒害比较深的一个。

因此,作者曹雪芹对薛宝钗的态度是相当矛盾的,既爱又恨。但不管怎样,这都无法影响到薛宝钗作为封建大家庭“大家闺秀”的典范形象。

秦可卿是病死的吗?

在红楼十二钗之中,秦可卿本来应该是最不起眼的一钗。说到出身,她也很一般,书中说,她只是营缮司郎中秦业从养生堂抱养的养女;说到命运,也好不到哪里,她不能像其他十一钗一样有人疼有人爱,并且是最早死去的一个钗,红楼梦故事刚刚打开,她的生命便走到了尽头。但是,凡是读过《红楼梦》的人,没有一个人不对秦可卿留有深刻印象。当然,并不仅仅是为她独有的美貌所吸引。而是对于她的死备感兴趣。通过她的死和她死后发生在贾府里的一系列非正常的反应,便可以生出来很多疑问。先看下面几个疑点:

疑点一:

贾珍哭得泪人一般,正和贾代儒等说道:“合家大小,远近亲友,谁不知我这媳妇比儿子还强十倍!如今伸腿去了,可见这长房内绝灭无人了。”说着,又哭起来。众人忙劝道:“人已辞世,哭也无益,且商议如何料理要紧。”贾珍拍手道:“如何料理,不过尽我所有罢了!”

秦可卿是贾蓉的妻子,如果说秦可卿死后,贾蓉“哭得泪人一般”,我们还可以理解。然而书中在秦可卿死后根本没有提过贾蓉,而是着重描写贾珍的反应,要知道,贾珍是贾蓉的父亲,是秦可卿的公公。贾珍如此表现,实在难以理解;作者这样写,更让人琢磨不透。

疑点二:

贾珍见父亲不管,亦发恣意奢华。看板时,几副杉木板皆不中用。可巧薛蟠来吊问,因见贾珍寻好板,便说道:“我们木店里有一副,叫作什么樯木,出在潢海铁网山上,作了棺材,万年不坏。这还是当年先父带来,原系义忠亲王老千岁要的,因他坏了事,就不曾拿去。现在还封在店内,也没有人出价敢买。你若要,就抬来罢了。”贾珍听了,喜之不禁,即命人抬来。大家看时,只见帮底皆厚八寸,纹若槟榔,味若檀麝,以手扣之,玎珰如金玉。大家都奇异称赞。贾珍笑问:“价值几何?”薛蟠笑道:“拿一千两银子来,只怕也没处买去。什么价不价,赏他们几两工钱就是了。”贾珍听说,忙谢不尽,即命解锯糊漆。贾政因劝道:“此物恐非常人可享者,殓以上等杉木也就是了。”此时,贾珍恨不能代秦氏之死,这话如何肯听。

我们知道,秦可卿只是营缮司郎中秦业从养生堂抱养的养女,嫁给贾蓉已是造化。秦可卿死后,为什么贾珍不仅“哭得泪人一般”,还要不惜一切代价为她置办上等棺木,要知道,那可是“潢海铁网山上,作了棺材,万年不坏”。连贾政都说:“此物恐非常人可享者,殓以上等杉木也就是了。”可贾珍为什么“恨不能代秦氏之死,这话如何肯听。”真是让人匪夷所思。

疑点三:

秦可卿死后,贾珍为了让丧事办得更风光一点,不惜一切为贾蓉捐了个五品龙禁尉;当秦可卿出殡的时候场面惊人的隆重,甚至出现了“八公送殡,四王路祭”的千古奇观!

如果说,贾珍为了面子,为了让自己的儿媳妇的丧事办得更风光一点,不惜一切代价为贾蓉捐了个五品龙禁尉,这一点还可以理解。但是,秦可卿出殡的场面就隆重得让人难以接受。根据相关人士研究,在当时即使是一个二品官员的出殡场面办成这个样子,那也相当不错了。但是,秦可卿只不过是营缮司郎中秦业从养生堂抱养的养女,说多了也只是贾、王、史、薛四大家族之一的贾家的一个小辈。丧事办成这样,令人生疑。

综合这几个疑问,我们要问:秦可卿到底是何许人士?为什么她一死,作为公公的贾珍便哭得跟泪人一般?为什么贾珍要不惜一切代价把她的丧事办得那么风光?为什么秦可卿死后,她的丈夫贾蓉没有什么反应,而反应最大的却是贾珍?

另外,我们都知道,《红楼梦》在开书第五回“游幻境指迷十二钗,饮仙醪曲演红楼梦”中用判词和曲对秦可卿命运的交代和后面对秦可卿命运的描述是不一致的,这也应该引起我们的注意。先来看秦可卿的判词和曲:

判词:

画:高楼大厦,有一美人悬梁自缢。

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

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

曲:

好事终

画梁春尽落香尘。

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

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

宿孽总因情。

显然,通过判词和曲,我们至少可以得出两个结论:一、判词中暗示着秦可卿是“自缢”,并且是在高楼大厦上“自缢”而死的;二、秦可卿之死和一个“情”字有关,“宿孽总因情”。看来,作者在写第五回的时候,给秦可卿设计的命运:一、因“情”而死;二、“自缢”而死。那么,作者为什么又改变了自己的想法,让秦可卿“病死”呢?看来,“秦可卿之死”的确蹊跷,我们要想弄清楚以上提到的这些疑问,就必须先弄清楚一个问题——秦可卿到底是怎么死的?

接下来,我们来看几条相关的脂批内容:

甲戌:今秦可卿托……理宁府亦……凡……在封龙禁尉,写乃褒中之贬,隐去天香楼一节,是不忍下笔也。(按:甲戌本此页被对角撕去,故缺字甚多。)

推断:此批语中说“隐去天香楼一节,是不忍下笔也”,很明显,秦可卿是死于“天香楼”的。那么,判词中的“高楼大厦”很可能就是指这里的“天香楼”。

甲戌:“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岂是安富尊荣坐享人不能想得到处。其事虽未行,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

推断:此批语中说“‘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从这里我们至少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第五回的标题前半部分应该是“秦可卿淫丧天香楼”,而不是“秦可卿死封龙禁尉”;作者之所以要把原来的内容删掉而改成我们现在能看见的“秦可卿死封龙禁尉”,是批书者认为秦可卿“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岂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者?其事虽未行,其言其意,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于是“命芹溪删去‘遗簪’、‘更衣’诸文,”于是,这样一删,“是以此回只十页,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去四五页也。”这样一来,多少关于秦可卿之死的真正原因就被“删”了。

甲戌侧批:可笑,如丧考妣,此作者刺心笔也。

推断:此条批语是针对“贾珍哭的泪人一般”的。可见,贾珍之所以哭秦可卿哭得像泪人一般,之所以“如丧考妣,此作者刺心笔也”,很可能是因为秦可卿的死与贾珍有极大的关系。

甲戌侧批:补天香楼未删之文。

靖侧批:是亦未删之笔。

推断:这两条批语都是针对“因忽又听得秦氏之丫鬟名唤瑞珠者,见秦氏死了,他也触柱而亡”而批的。原文关于瑞珠之死的描写的确是惊心之笔。瑞珠为什么会“触柱而亡”,当然很可能是因为主人死去,自己伤心过度的结果,但很可能还另有隐情。

综合这些疑点,我们到此终于可以得出如下结论:作者本来给秦可卿设计的死法是在“天香楼上自缢而死”的;秦可卿的死和贾珍有很大的关系。

但是秦可卿的死和贾珍到底有什么关系呢?这时,我们应该从另一个人身上寻找答案,这个人就是焦大。

在第七回“送宫花贾琏戏熙凤,宴宁府宝玉会秦钟”的末尾部分有这样一段描写,有人指派焦大送“秦钟”回家,焦大不乐意,就在院子里撒起野来,于是:

众小厮见他太撒野了,只得上来几个,揪翻捆倒,拖往马圈里去。焦大越发连贾珍都说出来,乱嚷乱叫说:“我要往祠堂里哭太爷去。那里承望到如今生下这些畜牲来!每日家偷狗戏鸡,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我什么不知道?咱们‘胳膊折了往袖子里藏’!”【甲戌眉批:“不如意事常八九,可与人言无二三。”以二句批是段,聊慰石兄。】【蒙侧批:放笔痛骂一回,富贵之家,每罹此祸。】众小厮听他说出这些没天日的话来,唬的魂飞魄散,也不顾别的了,便把他捆起来,用土和马粪满满的填了他一嘴。

焦大在这里所说的“爬灰的爬灰”是专指公公和儿媳之间发生性关系的乱伦。通读整部《红楼梦》明显有爬灰嫌疑的只有秦可卿和贾珍。这样一来,“秦可卿之死”的原因便逐渐明显起来。第五回判词和曲之中暗示秦可卿之死与情有关,这就暗示秦可卿和贾珍之间的“情”;判词之中的“高楼大厦”就是秦可卿所住的天香楼。由此,我们也可以对秦可卿之死做一个具体的推论:秦可卿嫁入贾家,然后与贾珍发生不正常的乱伦关系——贾珍和秦可卿的不正常的乱伦关系持续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丫头瑞珠在某一天撞见贾珍和秦可卿正在偷情——秦可卿觉得颜面扫地,无脸见人,一气之下在天香楼“自缢而死”——瑞珠闯了大祸,在贾珍的威胁下,“触柱而亡”。

贾元春难道真的是“暴病身亡”吗?

贾元春,贾政与王夫人之长女,自幼由贾母教养。作为长女,贾元春在宝玉三四岁时,就已教宝玉读书识字,虽为姐弟,有如母子。后因“贤孝才德”,贾元春被选入宫作女吏,不久,封凤藻宫尚书,加封贤德妃。贾家为迎接她来省亲,特盖了一座省亲别墅。该别墅之豪华富丽,连元春都觉得太奢华了。元妃虽给贾家带来了“烈火烹油,鲜花著锦之盛”,但她却被幽闭在皇家深宫内。省亲时,她说一句,哭一句,把皇宫大内说成是“终无意趣”的“不得见人的去处”(这些语句读来确实有触目惊心之感,因为在那样一个以封建王权为尊贵的社会,即使有任何抱怨,但是在“省亲”那样的场合面对那么些人说出这样的话,令人费解)。这次省亲之后,元妃再无出宫的机会,后暴病而亡。

其实,细心的人读者应该能感觉到,贾元春的死在《红楼梦》一书中是相当重要的一部分内容,尽管作者在写这一部分内容的时候并没有花费太多的笔墨。但从某种意义上讲,“贾元春的死”直接决定了贾家的命运,也直接决定了《红楼梦》一书内容的发展主线。但是,就是这样一位能决定贾府命运的人物的死,作者在书中交代得却非常含糊。通读《红楼梦》,在读到“贾元春之死”这部分内容的时候,大部分读者都有非常明显的感觉——贾元春死得太突然。作者为什么要早早地就让贾元春死去?贾元春到底又是怎么死的?要真正揭开红楼梦的其他迷案,我们必须得先解开这个谜团。

通读《红楼梦》,我们至少可以发现有三处描写直接暗示了“贾元春之死”死得不寻常,并非简简单单的“暴病而亡”。

首先,第五回中的关于贾元春的“画和判词”的暗示:

只见画着一张弓,弓上挂着香橼,也有一首歌词云:

二十年来辨是非,榴花开处照宫闱。

三春争及初春景,虎兔相逢大梦归。

原先有人根据“贾元春居住在宫中”,把“画”中的“弓”解释成“宫”。但是,我们认为,这样的解释是不合理的。实际上,这里所讲的“弓”就是“弓”,就是象征军事和战争的“弓”,这说明元春的存在是和政治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至于弓上挂着的“香橼”则是谐“香冤”,更是证明元春的死纯粹是政治的牺牲品。“虎兔相逢大梦归”中的“虎兔相逢”和书中“是年甲寅年十二月十八日立春,元妃薨日是十二月十九日,已交卯年寅月”是相一致的,因为,“十二地支”中有“寅虎”一支,“寅”即为“虎”,相应地,“兔”就是指“卯”。“虎兔相逢大梦归”也就预示着——“是年甲寅年十二月十八日立春,元妃薨日是十二月十九日,已交卯年寅月”。当然,关于这一点还有很多种解释,甚至还有人认为,“虎兔相逢大梦归”中的“虎”和“兔”并不是地支之中的“虎”和“兔”。但是,不管作何解释,我们总能从这里得出一个结论,元春的死是必然的,不仅仅是“暴病而亡”,至于真正的原因,尚待人们的进一步研究。

其次,第五回中描写贾元春的曲子《恨无常》暗示:

恨无常

喜荣华正好,恨无常又到,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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