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本书带你了解美国逆袭史(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1-08-04 23:38:50

点击下载

作者:奥利维亚·莱恩,布莱恩·吉米德 唐·耶格,杰奎琳·罗斯,格洛丽亚·斯泰纳姆

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4本书带你了解美国逆袭史

4本书带你了解美国逆袭史试读:

版权信息COPYRIGHT INFORMATION书名:4本书带你了解美国逆袭史作者:奥利维亚·莱恩,布莱恩·吉米德 唐·耶格,杰奎琳·罗斯,格洛丽亚·斯泰纳姆排版:Clementine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公司出版时间:2016-11-01本书由北京斯坦威图书有限责任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献词

献给我的母亲丹尼斯·莱恩,

奉上我全部的爱。序

酒鬼们喝酒,大多都会沉醉其中无法自拔。就是这种欲罢不能、循环往复的酒瘾,最终会毁掉他们的生活;使他们众叛亲离、健康恶化、婚姻破裂、孩子怀恨在心、工作也停滞不前。然而,尽管后果如此严重,酒鬼们仍然痛饮狂歌。很多人都在酒精作用下经历了“性格的转变”:原本正直可靠的,可能会发现自己谎话连篇、背叛欺骗、鸡鸣狗盗,甚至参与到一切形式的坑蒙拐骗当中;只为继续喝酒,或者遮掩自己酗酒的行径。宿醉之后的清晨,也许会羞愧难当,追悔莫及,所以很多酒鬼越来越倾向于躲起来,不被别人打扰,一次喝个痛快。他们可能会找个简陋的旅馆,躲上好几天甚至一个星期,日日和杯中物难舍难分。很多酒鬼都变得比酗酒前急躁易怒,他们对许多东西都比别人敏感很多,哪怕只是稍微有些争议的事情,在他们眼里也会被无限放大。很多酒鬼看上去都很狂妄自大,但一旦深谈,就会发现他们的自尊早已慢慢消失。——《精神病手册》大卫·莫尔詹姆斯·杰弗逊合编第一章/回声泉

闲话不叙,直奔主题。1973年,爱荷华城。两个男人,一辆车,一辆辉煌不再的破旧福特猎鹰。冬天,严寒深入骨髓,直达五脏六腑,关节冻得通红,鼻涕流个不停。要是你神通广大,能在他们颠簸而过时伸长脖子往车里细看一番,就会发现副驾驶上那个年纪大点儿的男人忘了穿袜子。他一双赤脚蹬着乐福休闲鞋,身受酷寒而无动于衷,好像学龄前的小男孩暑假出来短途旅行似的。事实上,你还真可能错把他当成个小男孩:瘦小的身上穿着“布鲁克斯兄弟”的粗呢衣服和法兰绒裤子,头发梳得一丝不苟。但一看脸就不行了,沟壑纵横,皱巴巴的一脸苦相。

另一个人要高大强壮一些,三十五岁上下。留着络腮胡,一嘴坏牙,穿一件破烂的运动衫,肘部都开了口。还不到早上九点,他们驱车下了高速,进入一家酒水商店的停车场。店员就在前面,手上的钥匙叮当作响。一看到他,副驾驶上那个男人就猛地推开车门跳了出来,完全不顾车还没停稳。“等我到了店里,”很久以后,另一个男人这样写道,“他已经拿着半加仑苏格兰威士忌在结账了。”

他们继续驱车前行,酒瓶在两人手里来来回回传递着。几个小时后他们就回到了爱荷华大学,在各自的课堂上慷慨激昂,舌灿莲花。很明显,两人都有酗酒的毛病,而且病得不轻。两人都是作家,一个已经声名显赫,另一个在成功之路才刚起步。

年长些的男人叫约翰·契弗,他写了三本小说,《瓦普肖特纪事》《瓦普肖特丑闻》《弹丸山庄》。还有一些短篇,都是文学史上少见的风格,天马行空,独树一帜。契弗今年六十一岁,五月份的时候,他因为扩张型心肌病被紧急送医院抢救,酒精对心脏的致命打击可见一[1]斑。在重症监护室待了三天以后,他突发“震颤性谵妄”,胡言乱语,情绪激动,看护为了固定住他,只好给他穿上一件束身皮衣。他在爱荷华有令人羡慕的工作,在著名的“作家工作坊”有一学期的教职。这让人看到美好生活的希望,但实际上他却并不如想象的那么一帆风顺。出于种种原因,他没带自己的家人,像个老光棍一样,住在爱荷华大学酒店的单人房里。

年轻点的那位叫雷蒙德·卡佛,他也是刚刚谋得“作家工作坊”的教职。他的房间和契弗的一模一样,而且就在契弗楼下,两个人房间的墙上甚至都挂着同样的画。他把自己的妻子和十几岁的孩子留在加利福尼亚,也是孤身一人来到此地。能成为作家,是他小半生的夙愿,不过他一直觉得时运不济,怀才不遇,酗酒的毛病已经持续了很久,不过就算被这杯中物消耗折磨,他也已经写了两卷诗歌,小说也写了不少,很多都发表在一些小杂志上。

初看上去,两个男人天差地别。契弗的穿着打扮,一举一动,都是一副家境优越的中上层做派。不过,要是跟他再熟一些,就会发现这一切都是让人眼花缭乱的“障眼法”。而卡佛,则来自俄勒冈克拉兹尼卡市的一个工人家庭。多年以来,为了支持儿子的写作事业,父亲一直做着看门人、勤杂工和清洁工等卑微的活计。

1973年8月30日,两人相遇了。契弗敲响了240房间的门。当时在场的学生乔恩·杰克逊回忆,来客大声嚷嚷,“不好意思,我是约翰·契弗,能要点儿苏格兰威士忌喝吗?”这厢卡佛终于见到偶像,赶忙拿出一大瓶斯米诺伏特加,兴奋得连说话都结巴了。契弗接过一杯酒,但对往里面加冰块或者果汁的建议嗤之以鼻。

因为对酒的共同爱好,两个男人立刻变得亲近了。他们在一起时,基本上都泡在只提供啤酒的“米尔酒吧”,畅谈文学与女人。每周两次,他们会开着卡佛的猎鹰去酒水店买苏格兰威士忌,拿到契弗的房里喝个底朝天。“他和我什么也不做,就是喝酒。”卡佛后来为《巴黎评论》撰文时写道,“就是说,我们在各自的课上都滔滔不绝,但我俩在那里待了那么久……估计两人谁也没把打字机的防尘罩扯下过。”

那真是挥霍无度的一年,接下来灾难接踵而至。奇怪的是,在某种意义上,契弗早就对此作出了预言。十年前,他写了一个短篇,发表在1964年7月18日当天的《纽约客》上。短篇题为《游泳者》,写的就是酒精及其对人的影响,以及它会怎么彻底地毁掉一个人的生活。小说的开头是明显的契弗风格:“和很多仲夏的周日一样,今天大家伙儿也围坐一圈,说,‘昨晚我喝得太多了。’”“大家伙儿”中有个人叫奈德·梅里尔,瘦高个子,像个大男孩。自带一种很吸引人的活力与生气。外面阳光灿烂,他来到主人家的游泳池旁,在晨光中畅游,突然脑子里冒出个欢快的想法:他想通过“一连串儿游泳池”游回家去,这些“半地下的水域贯穿着整个国家。”他把这条游泳池组成的“密道”命名为“露辛达”,是他妻子的名字。然而他还经常在另一条“水道”中“畅游”:这是一条“酒河”,其“水域”到处都是,周围邻居的露台上,院落里……这条水道危机四伏,令畅游其中的他每况愈下,最终迎来离奇的悲剧结局。

奈德对自己的灵光一现颇为得意,就这样游过了很多人家的游泳池:格拉汉姆、汉姆斯、利尔、霍兰兹、克洛斯卡布斯和邦克斯。在他如此我行我素的一路上,不断有人拿着杜松子酒来引诱他,打扰他。他自欺欺人地想,“如果真的要游回家,必须‘礼貌地拒绝’他们。”到了下一家,只剩一座废弃不用的房子。游过这一家的游泳池后,他溜到人家的露台上,给自己倒了一杯酒:他依稀记得这不是第四杯就是第五杯?天上一整天都风云变幻,云层越积越厚,现在暴雨终于倾盆而下,橡树之间的雨点急促而有力地发出“咚咚”声,之后就飘来那种好闻的味道,有点像无烟火药。

奈德喜欢这种暴雨天气。但这场暴雨不太一样,它改变了他的“今日主旨”。他在露台上躲雨时,注意到勒维夫人从东京买回来的灯笼,是“前年买的,还是大前年买的来着?”这很正常,任何人都有可能忘记这种小事情,有关时间的记忆本来就模糊不清。但奈德对时间的感觉仿佛更为异样。雨点打落了枫叶,红黄相间的叶子散落在草地上。奈德确认现在是仲夏时分,所以这棵枫树肯定是得了枯树病。但眼前的景色太像秋日了,让他有些悲从中来,不甚愉快。

周围的这些房子越看越像因业主无力偿还贷款,而被银行收回的那种。林德利家的篱笆树丛已经长得太高,无人修剪,以前的那些马匹好像也被卖掉了。更糟糕的是,威尔彻家游泳池的水已经被抽干了。唉,这条露辛达水道啊,这本来水量丰富的神奇大道,到这里就干涸了。奈德有些恍惚,开始严肃地怀疑起自己对时间的感觉。“到底是他的记忆力衰退,还是那些令人不快的事实令他过于压抑,而忘记了真相呢?”他终究还是振作起来,硬撑着走过了424大道,走陆路比他想的要更费劲,更花力气。

接着他鼓起勇气走进了一些公共游泳池,到处充斥着哨声,水面也晦暗不明。自然是找不到什么乐趣,但他很快游完了,走出来,爬上哈洛兰家豪宅周围的树篱,朝他们那配了温泉的游泳池走去,水面荡漾着,远远望去是诱人的黑金色。但他又一次产生了古怪离奇的念头,奈德觉得自己正在游历的这个世界不知怎的显得很陌生,或者说,他对于这个世界来说是个彻头彻尾的“异人”。哈洛兰夫人热络地关心起他可怜的孩子们,还说了什么他房子丢了的事。从他们家离开时,奈德注意到自己的短裤松松垮垮的,勉强挂在腰上,心想,难道这一下午,就消瘦了这么多?这可能吗?时间不紧不慢,晃晃悠悠,如同杯中酒。当然还是在同一天,但现在仲夏的暑热已经消散,空气中飘着烧柴火的味道。

奈德从哈洛兰家来到他们女儿的家,想讨一杯威士忌喝。海伦也还算热情,但她家已经三年不存酒了。奈德感到背脊上一股寒意,茫然无措地游过水波荡漾的泳池,取道田野走了捷径,去了宾斯旺格家。那里人声鼎沸,嬉闹喧嚣,显然一场派对正当高潮。他晃荡其中,几乎赤裸。而此时此刻,黄昏降临,神秘的薄暮低重,泳池的水面闪烁着“冬日的微光”。多年来常常邀请奈德来家里做客的宾斯旺格太太显然“变心”了。她相当粗鲁无礼地打了个招呼,等奈德一转身,就迫不及待地和旁人议论道:“他们家哟,一夜之间就破产了,什么都没有了,就靠那点儿可怜的收入,有什么用?有个星期天,他醉醺醺地跑来,让我们借给他五千美元。”接着酒保也是态度冷淡,拒绝为他倒酒。于是奈德心中那种隐约的感觉得到了确认,他一定曾经在公开场合失过态,得罪了这些过去的朋友们,他们记仇了。

他挣扎过后往下一家走去,那是一个花园,属于他原来的情人。不过他已经忘了,自己提出分手时,是什么时候,又是怎样一种心情?她撞见了他,也没那么高兴,也和宾斯旺格太太一样焦躁,以为他想要钱。离开的时候,奈德感受到逐渐加深的凉意中有种秋天的味道,虽不知道来自何方,却“像瓦斯一样强烈”。金盏花?菊花?抬头一看,分明是冬日天空的星座,在夜空中各居其位。一种若有所失,无所依傍的情绪充盈了他的内心,生平第一次,他痛哭起来。

只剩下两个泳池了。他在其中胡乱挥舞双臂,大口喘着气,总算是游完了。接着他浑身湿漉漉地走上了回自家的路。现在,他逐渐清楚地认识到自己正如那些人议论的一样,时运不济。家里的灯全都关着,房门也都紧锁着,屋子里空空荡荡,家人不见踪影。很显然,这里很久没人住过了。

*

突然想到《游泳者》时,我正在纽约的上空跳伞,看到脚下的土地被分割成一个个岛屿和一块块湿地。有些话题在家里是不能提起的,所以年初我就从英国启程到了美国,一个几乎完全陌生的国家。我想用些时间来思考,思考的主题是“酒”。整个冬天我都待在北部,在新罕布什尔州的一个农庄里。如今,春回大地,我要南下了。

上次经过此地,还是白茫茫的一片,冰天雪地一直延伸到北极。康涅狄格河封冻了,黑黑的冰柱像一片诡异的森林,隐约的蓝黑色又像一支支枪管。现在冰雪全都消融,天地间荡漾着激越的勃勃生气。契弗的句子跃入脑海:“天地仁慈,恩赐神物,令所处世界充盈着水。”

在我眼里,《游泳者》是迄今为止最好的小说之一,诡谲压抑的叙事当中,完整地展现了一个酒鬼的人生。而他的足迹,正是我想要追寻的。我想知道,一个人为什么酗酒,这种行为又会给他造成什么后果。说得更具体一些,我想知道作家为什么酗酒,而沉湎于酒精当中的他们的精气神,又给文学本身造成了什么影响。

说起那些因为酗酒而穷困潦倒、孤独余生的作家,约翰·契弗和雷蒙德·卡佛可远远不能代表。这份名单上还有欧内斯特·海明威、威廉·福克纳、田纳西·威廉斯、简·里斯、派翠西亚·海史密斯、杜鲁门·卡波特、迪兰·托马斯、玛格丽特·杜拉斯、哈特·克莱恩、约翰·贝里曼、杰克·伦敦、伊丽莎白·毕晓普、雷蒙德·钱德勒……人数之众,实在难以一一列举。路易斯·海德在文章《酒与诗》中写道,“一共有六个美国人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其中四个都酗酒。我国酗酒作家中,大概有一半以自杀结局。”“酗酒”与否,并不能简单界定。根据美国成瘾药物协会的说法,最核心的判定标准是“对喝酒的自制力减退,一接触酒精便浑然忘我;尽管后果严重,依然不顾一切地喝酒,且因此造成思维混乱,非常固执地否认自己酗酒。“1980年,《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完全弃用了“酗酒”一词,用两个相关的疾病词汇来代替:“酒精滥用”(定义是“尽管存在持续或反复饮酒导致的严重问题,仍然继续饮酒”)和“酒精依赖”(这是更为严重的酒精滥用,表现为对酒的渴求和经常性、强迫性的饮酒需要。)

至于两种疾病的成因,仍然没有定论。事实上,说到主要的病因,[2]我那本1992年的老版《默克诊疗手册》就大胆宣称,“酗酒的成因现在还不得而知。”多年以来,成百上千的研究项目和学术研究都致力于此,然而大家的看法仍然出奇地一致:酗酒的原因是由各种因素通过神秘的组合形成的。这些因素包括:性格特点,人生早期的经历,社会影响,先天基因和大脑不正常的化学反应。最新版的《默克诊疗手册》列出了这些可能的原因,得出一个并非有力的结论:“然而,这样的总结概括所无法遮掩的事实是,酒精相关的疾病可能发生在任何人身上,无论年龄、性别、背景、民族或社会地位。”

结论也是意料之中,作家们提供的理论通常比较具有象征意义,[3]并不侧重社会学或科学上的解释。波德莱尔曾经和别人谈论爱伦·[4]坡,说酒精已经变成了一种武器,“杀死他体内的某种东西,那是一种很难杀死的虫。”诗人约翰·贝里曼的小说《痊愈》在他死后才得以出版,作序的美国作家索尔·贝娄说,“灵感之中,也饱含着死亡的威胁。当他写下那些一直翘首以待且日日祈祷的文字时,自己也濒临崩溃。酒,就像一支安定剂,某种程度上减少了这种致命的强度。”

相比如今甚为流行的“社会基因学”的解释,以上答案及其解释的复杂动因中,有某种东西,好像更为深入地抓住了酒精成瘾的核心问题,更能引起局内人的共鸣。正因如此,我才动了念头,想研究一下那些喝酒的作家,当然人尽皆知,如今这个社会,没有一个圈子是完全对酒精的引诱免疫的。但我不谈论社会,只关注作家这个群体。毕竟,出于天性和职业特点,他们把酒精所带来的苦难和折磨表现得最为淋漓尽致,做了最好的描述与诠释。他们写下了很多文字,来记录相关经历,要么是自身的,要么是文学界同仁的,形式也多种多样,虚构小说、信件、回忆录或者日记,有的用来拷问自己的一生,有的又让他们更添了一份神秘色彩。

我开始在这卷帙浩繁的书海中畅游,突然又意识到另一件事情。这些男人女人之间都是相互联系的,不仅生理上有着同样的困扰,还存在一系列重复的模式。他们是彼此的挚友和同盟,是彼此的导师、学生与灵感来源。除了爱荷华的雷蒙德·卡佛和约翰·契弗,还有其他可谓“欢喜冤家”的“酒友”。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巴黎,海明威和[5][6]菲茨杰拉德就曾同在酒馆中痛饮狂歌;迪兰·托马斯去世时,诗人约翰·贝里曼是第一个赶到他床前的。

还有那种互相呼应的。我最感兴趣的是六位男性作家,他们的经历仿佛互为首尾,相互映照。(当然也有很多女性作家可以选择,但后面大家会逐渐明白原因,她们的故事太过于触及到自我,令我有些“近乡情怯”。)这六个人中,多数都曾有过(或者自认为有过)最典型的“弗洛伊德双亲”——专横强势的母亲与懦弱无争的父亲。六个人全都长期被自我憎恨和自卑感所折磨,其中三人私生活非常混乱,而且几乎全都经历过性方面的冲突与不满足。他们大多中年早逝,如果不是自杀,就是和长年累月的艰苦生活与疾病缠身直接相关。六个人都曾经尝试过好几次不同程度的戒酒,但其中只有两个在生命的尾声算是彻底戒掉了酒瘾。

听上去,他们的一生都是彻头彻尾的悲剧,挥霍无度,放荡荒淫。然而,这六个男人,弗朗西斯·斯科特·菲茨杰拉德、欧内斯特·海明威、田纳西·威廉斯、约翰·契弗、约翰·贝里曼和雷蒙德·卡佛,却写出了这世上少有的最美丽、最杰出的文学作品。编剧杰·麦克伦尼曾经评价契弗:“几千个性别意识混乱的酒鬼,只有一个写出了《绿阴山强盗》和《杜松子酒之烦恼》。”

如果停下手中的工作,我可以依次勾勒出这六个人的模样。菲茨杰拉德应该系着一条格纹领带,一头金发往后梳着,光滑锃亮,很安静,很笃定,丝毫没有因为《了不起的盖茨比》带来的盛誉而有任何轻浮之态。他是个好人,只是偶尔可能会强拉着你跳上一曲华尔兹,或者突然发怒,把你的手表扔进一锅滚烫的汤里。海明威呢,我总想象他站在船头,或者在空气清新的山地中打猎,全神贯注于眼前的事情,浑然忘我。接着,他回到书桌前,戴着眼镜,书写着《尼克·亚当斯故事集》中的密歇根,凭空描写着斗牛士与一座座城市,畅游着鳟鱼的河流和一个个战场,一个你几乎可以在字里行间闻到那种气味的世界。

田纳西·威廉斯呢,嗯,戴着雷朋太阳镜,穿着颇有度假风的短裤,毫不起眼地坐在观众席,看着他某本剧作的排练,比如《欲望号街车》或《夏日痴魂》。剧本还没有完全敲定,所以他会根据具体的要求,调整每一幕。在最为悲伤部分,他像只兴奋的驴子一样哈哈大笑。契弗嘛,我想象中的他应该是在骑单车,这是他临近生命尾声时才养成的习惯。而我心中的卡佛,总是叼着烟,身材魁梧,脚步却很轻柔。对了,还有约翰·贝里曼,一本正经,像个老学究,镜片反光,一脸大胡子,既是诗人,又是教授。他站在普林斯顿或者明尼苏达大[7]学的讲台上,朗读着诗歌《利西达斯》,让在座的所有人都感受到,这些诗句有多么美妙。

很多书和文章都无所不用其极地描述了酗酒作家的行为会有多么怪异,多么丢人。我写此书却志不在此。我希望能探究出这六个人,曾经经历了什么,对自己的嗜酒如命又是如何看待的,若能同时发现其他也受酗酒之苦的文学界人士的共性,那便是幸甚至哉。若真要说得大些,这是我对文学之信仰的一种表达,我坚信文学的力量,能够更深入地去探究人类的历程与所知。

至于这一兴趣的来源,我要承认自己就成长在一个“酗酒家庭”。八岁到十一岁的我居住在一个几乎浸淫着酒精的家中,那段时间带给我的影响,一直持续到现在。十七岁时,我读到了田纳西·威廉斯的[8]剧作《热铁皮屋顶上的猫》,才在电光火石间发现,少年成长时期,我周遭的行为不仅因为种种文字的描绘而甚为有名,而且常常遭遇到各式各样的反对。从那一刻起,我就执迷于寻找作家们对酒精和其影响的看法。我成年以后的生活里,似乎也不乏酒鬼,如果我真的抱着要弄清这些酒鬼想法的希望,那一定是得通过他们留下的文字,去字里行间寻找蛛丝马迹。《热铁皮屋顶上的猫》中有句台词,多年来一直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醉鬼布里克的父亲召他前去。“大爹”滔滔不绝地说了好一会儿,布里克说想要回他的拐杖。“你要去哪儿?”“大爹”问道。布里克回答,“我要做一次短途旅行,去往回声泉。”具体说来,“回声泉”不过是一个酒柜的绰号,因为里面装的波旁酒的牌子是因“回声泉”而得名。然而,其象征意义却完全不同:也许是一切归于寂静;也许是心中苦念的消退;至少,在喝下那一口“琼浆玉液”时,这个世界暂时只剩下欢愉。

回声泉。哦,多么美好的名字,该是个多么令人欣慰放松的“温柔乡”啊。而这回声泉正可谓是回声悠远。不知是巧合还是其他原因,这些人都对水有着一种深深的热忱。约翰·契弗和田纳西·威廉斯就是游泳爱好者,甚至可以称得上狂热。而海明威和菲茨杰拉德一生都热爱着大海。而雷蒙德·卡佛呢,他爱水,特别是那些寒冷刺骨,鳟鱼游荡其间的碧色小溪。而这种热爱终将从很深的层面上取代他对于酒精的依赖。生命的晚期,他曾经写过一些天马行空的诗句,其中一首诗中就提到自己对这寒冷而湍急之水的感情无与伦比,就像某些男人爱宝马美女。布里克所说的“旅行”一词似乎也相当重要。很多酗酒者,包括我感兴趣的这些作家,都是常常在路上的旅人。在自己的国家,在全世界,他们就像不愿散去的游魂,驱车四处游荡。我有个和《游泳者》差不多的想法,通过环游全美,也许能草草画出这些复杂人生的路线。接下来的几个星期,我准备把这个想法付诸实践,来一次“酗酒者之旅”。先往南,经过纽约、新奥尔良和基韦斯特;接着到西北,取道圣保罗,约翰·贝里曼曾在那里休养过,然而注定劳而无功;再到安吉利斯港,在河道与小溪里漂游,探询雷蒙德·卡佛生命中纵情狂欢的最后时光。

从地图上看,这个路线相当随意,甚至有点自讨苦吃,特别是我已经下定决心主要坐火车来完成这趟旅行。不过,就像很多和这个主题相关的事物一样,这路线的真正含义必须深刻解读,方能有所参悟。每个地方都算是一个“中途站”,作家们在这些地方相继激发了他们的酒瘾。我想,按照顺序一个个地方走下来,也许可以在某种程度上画出酒瘾的“地质学地图”,追随其发展的轮廓和路线,从陶醉其中的愉悦,到戒酒过程中那令人筋疲力尽的现实。希望,当我的足迹遍布全国,在著作、诗篇与诗人的人生经历中来来往往时,能够更进一步地理解酗酒到底意味着什么,至少,可以发现,那些曾在酒海中挣扎,甚至被酒精毁了一生的人,在他们眼中,酒有着什么样的意义。

就要接近此行的第一站了。一路上我一直望着窗外,而安全带的标志突然就变绿了。我手忙脚乱地去解开带扣,又找出自己的眼镜。广袤无垠的天空下,宽广的大地绵延着,越来越高。我能看到长岛了,而被吹皱的水面上方,是肯尼迪机场的跑道。机场背后有着曼哈顿那些摩天大楼的轮廓,如同高举的钢铁锉刀,直指天空。这是约翰·契弗最热爱的城市,他曾经写道:纽约流淌着一条“光河”,让所有的故事看上去都很久远,仿佛不存在于眼前的世界。留恋之情溢于言表。纽约的确闪烁着异样的光辉,如同一座岛上的城堡,四周是大西洋荡漾的青灰色水波。我们迎浪前去,沉迷其中。【注释】

[1] 震颤性谵妄,又称撤酒性谵妄或戒酒性谵妄,为一种急性脑综合征,多发生于酒依赖患者突然断酒或突然减量。

[2] 世界著名的临床工作指南,医生们在诊疗时可以作为参考。

[3] 法国十九世纪最著名的现代派诗人,象征派诗歌先驱,代表作有《恶之花》。

[4] 十九世纪美国诗人、小说家和文学评论家,美国浪漫主义思潮时期的重要成员。

[5] 二十世纪美国最杰出作家之一。代表作《了不起的盖茨比》。

[6] 人称“疯狂的狄兰”,英国作家、诗人,代表作《死亡与出场》、《当我天生的五官都能看见》等,1953年11月9日因连喝了18杯威士忌而暴毙,年仅三十九岁。

[7] 是约翰·弥尔顿的一首诗(1638年)。诗的题目源自维吉尔的《田园诗》中一个牧羊人的名字。

[8] 有改编的电影《朱门巧妇》。第二章/“棺材戏法”

几个月前,我还在英格兰,刚刚开始对酗酒问题的思考,准备更深入地去探究。我首先确定,不管要开始什么样的旅程,起点都必须是美国东54街的一个旅馆的房间,从百老汇步行过去也就是十分钟。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世界那么大,干吗非得选这个地方作为起点呢?可能是那里发生的一些故事,戳中了我的内心,仿佛命中注定。

1983年2月25日下半夜,田纳西·威廉斯在旅馆房间里溘然长逝。旅馆名叫爱丽舍,小巧、舒适,位于百老汇剧院区的外沿。七十一岁的田纳西,总是一副被愁云惨雾笼罩的样子,瘦瘦的,有一点点营养不良。他是“瘾君子”,依赖毒品和酒精,有时候会情不自禁地恐慌,甚至到达精神错乱的边缘。验尸官的报告中说,他是被眼药水那铃铛形状的塑料瓶盖给噎死的。一般他在滴眼药水的时候,都习惯把瓶盖放在舌头上,或者压在舌头下面。小时候,他被人用棍子戳中了一只眼睛。到二十几岁的时候,那段遭遇变成覆盖在左眼瞳仁上的一层灰灰的白内障。虽然最终消除了,但那只眼睛的视力再也没好过。眼药水成了他随身携带的药物。反正他无论旅行到哪里,都随身带着很多很多药。

第二天,《纽约时报》刊登了一则讣告,把他誉为“尤金·奥尼尔之后最重要的美国剧作家”。讣告里列出了他的三部普利策获奖作品,《欲望号街车》《热铁皮屋顶上的猫》《巫山风雨夜》,并评价说,“他用包含深切的同情与颇具内涵的幽默,来描写我们这个社会的边缘人。尽管他的形象总显得有些暴力,但他是讴歌人心的诗人。”

后来,经过一些化学检测之后,市里的卫生部长艾略特·格罗斯博士修改了最初的验尸报告,补充说,威廉斯去世的时候,体内有巴比妥类药物。又过了很久,他的一些朋友和熟人宣称,说他“噎死”,只是为了掩盖事实真相,免得媒体去刺探和曝光田纳西对药物和酒精的各种依赖。官方的死亡原因仍然是“窒息”。

无论是哪一种,都不是他所期盼的死亡。他曾写过天马行空,相当晦涩的回忆录,里面写道他想死在一张婚床上,身边围绕着一群农夫,他们脸上露出疑惑的表情,但又洋溢着甜蜜。他们颤抖着伸出手,手上拿着小酒杯,里面装着红葡萄酒或白葡萄酒。他希望这一幕发生在西西里,他曾在那里度过了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如果实在不能在那里,他也可以退而求其次,在他新奥尔良葡萄园街的家中那张黄铜架大床上。天阔云低,云层仿佛就在头顶上翻卷。

一个人,在从一个地方前往另一个地方的途中,就这样死去,这死亡的地点和方式也实在太突然了。然而,这件事情也着实很有戏剧效果,一个永远在路上的男人,他的一生结束在旅馆房间里,周围全是药瓶和纸张,床头柜上的两瓶红酒都打开着。我们在好好活着的时候突然死去,没有顺序,毫无预兆。而他的死亡方式却意外地有了非常怪诞的感觉,死亡地点恰恰是流浪生活的一种表现。这话说来也许好笑,但这个死亡地点大概是他一生中最确定的事情之一了。

他在纽约有多处居所,但从来不会长住。曾有几年,他住在东58街的一间公寓里,和他的伴侣弗兰克·梅罗同居。弗兰克有一张忧伤的长脸,周身散发着气定神闲的魅力。弗兰克是田纳西的“护卫”,是他的“从属”,1963年死于肺癌,令威廉斯陷入被他称为“大醉时代”中最糟糕的一段日子。后来,他在曼哈顿广场租了一间公寓,那片居民区是专门为行为艺术家设计的。他是被那里的游泳池吸引过去的,但那里夜夜笙歌,日日狂欢的气氛并不适合他。租约还没到期,他就基本上不回来了,一直住在爱丽舍旅馆的一个套房里。

这个旅馆位置不错,离各大剧院都很近。但到他去世的时候,百老汇已有三年没见过田纳西的作品被搬上舞台了。他最后的一部公演的作品是《夏日旅馆衣装》,用有些混乱的语言,重现了泽尔达和斯科特·菲茨杰拉德艰难的婚姻生活。“没有成长,没有改变,没有生命的流动,令我们摸不着头脑”,沃尔特·科尔在《纽约时报》上发表剧评,后面还用相当挑衅的语气,暗示这部剧作的失败是作者故意的,“《夏日旅馆衣装》是田纳西·威廉斯刻意为之的沉默。”

这不算是评论家给他的最糟糕的恶语。1969年,《生活》杂志就曾称他为“白矮鼠”,讽刺说,“我们仍然还能接收到他想传达的东西,但很显然那一切都来自时代的灰烬。”想象一下,在受到如此刻薄的讽刺之后,仍然还要写剧作,更别说又坚持了十四年,每天早上都坐在打字机前,尽管毒品与酒精已经摧残了身体,尽管孤苦无依,尽管健康状况越来越糟糕,也还是要笔耕不辍。“真是英勇无畏”,最了解他的导演艾丽娅·卡赞如是说,“这个词来总结田纳西的一生,真是最恰切不过。”

这种巨大的勇气,这种不知疲倦的工作精神,在1981年他接受《巴黎评论》的采访中可以窥见一二。采访的后半部分是在爱丽舍旅馆的房间里进行的。他谈论了自己的剧作、他所认识的人,而且还略微提及了酒在他人生中所扮演的角色,尽管略有那么一点不诚实:

奥尼尔就曾经受酒精之苦,大多数作家都是如此。美国作家几乎都有酗酒的毛病,因为写作的时候精神是完全紧绷的,非常耗费心力,这一点人尽皆知。年轻的时候一切都不要紧,到了一定年龄,就需要来点精神支持,酒精就能提供这种支持。现在我必须有节制地饮酒了!你看看我的肝上有多少斑点!“人尽皆知”“来点精神支持”“有节制地饮酒”,采访的人很仔细地观察他,觉得他“很累”,因为他俩前一晚是在一个叫“畅饮”的酒吧里度过的,里面“装潢比较俗艳,客人好多都是男妓和他们的雇主”。是啊,田纳西的确英勇无畏,但要说起一生的经历,他本人的话倒并不一定可靠。

现在的爱丽舍我已经住不起了。但康泰纳仕旅行集团的一个朋友设法帮我搞到了个房间。大堂里挂着枝形吊灯,那头的墙上有人画了一座花园,三维立体的画法,十分逼真。看上去略有些意大利风情:柠檬树,黑白瓷砖,小路两旁堆着一些盒子,越来越窄,蜿蜒到长满树林的山丘,散发着幽幽的蓝色。登记入住的时候,我问田纳西住过的那个套房在几楼。我本想某个早晨偷偷溜过去,要是遇到好心的清洁工,说不定能让我进去看一眼。但那套能看到日落的套房早就不存在了。前台的小伙子,壮壮的,长着一副能打冰球的好身板,他的话让我吃了一惊:“我们把那个套房隔断成好几个房间了,去去晦气。”

人们总有各种奇奇怪怪的迷信。田纳西很喜爱的姐姐露丝·威廉斯,二十八岁时被送去接受了脑前额叶切除术,却比所有的至亲都活得长。她不承认“死亡”这件事情的存在。但有一次,至少她的弟弟在《回忆录》中记述了她的话,说亡者随着昨夜的雨一起来到人间。他对她说话一贯柔声细语,轻轻问她,是不是说亡者的声音。然后得到了肯定的答复。

我并不相信鬼魂,但我对不存在的东西很感兴趣。他的故居已经不存在这个事实甚至让我有些高兴。我开始思考,也许酗酒,是一种从这个世界消失的办法,或者,至少能让你进入一个只属于自己的世界。大家也许看到田纳西踉踉跄跄地经过走廊,酩酊大醉,十分失态。你也许会认为此事会给他留下相当糟糕的记忆,再也羞于去触碰。然而,我选中的这个开始旅程的地方,实际上已经不存在了,成了地图上的一块空白,这仿佛是个自然而合理的开始。我又看了一眼那个三维立体的花园。那条路仿佛就是我要走的路,不知延伸到哪里,只要走进那幽蓝的笔触,也许在那貌似的虚空之中,艺术家将为你打开新的大门。

*

田纳西·威廉斯曾在《玻璃动物园》中写过,两地之间最长的距离就是时间。我一直在试图查找他初到纽约的时间。从他的书信中来看,八九不离十是在1928年的夏天。那时候他正值十七岁,还是一个害羞内敛的大男孩。也是这趟旅程,让他喝了人生中的第一杯酒。那时候的他还叫“汤姆”,还和他的家人一起住在可恶的圣路易斯。

发出赴纽约之邀的是他亲爱的外祖父沃尔特·迪肯神父,他让孙子来此参加一个旅行团,团员都是富有冒险精神的教友。旅行团将会乘坐“白星航运公司”的轮船,从纽约到南安普敦,接着前往法国、德国、瑞士和意大利。过去英国的贵族子女就有这样的“壮游”,在遍游欧洲大陆的过程中接受旅行教育。外祖父这个,算是比较民主的二十世纪“壮游”。

旅行一开始,他们先下榻中央车站旁边的巴尔的摩酒店,住了四天,大吃大喝,纵情享乐。八年前,泽尔达和斯科特·菲茨杰拉德就是在这儿度的蜜月。田纳西这几天写的家书里,虽然语气故作成熟,但沾沾自喜也是溢于言表,他提到和一个富翁吃饭,后者住的套房有七个房间。他得意洋洋地炫耀说和富翁坐同一桌,还说1921年威尔士亲王也在同一个房间里住过。

登船以后的生活更是花天酒地。午夜,他们乘坐的“荷马”号启航了。很久以后,田纳西回忆说那是一次盛大的启航,乐队吹奏着铜管乐器,天空中飞舞着五彩的纸片,54号码头上送行的人们人头攒动。第二天,他喝了有生以来的第一杯酒,绿幽幽的薄荷甜酒,之后遭遇了严重的晕船反应。

这种全新的成人世界的享乐倒还没完全吸引年轻的田纳西,他在写给母亲的家书中说外祖父经常喝酒,但他自己还是觉得可口可乐这种饮料比较美味。田纳西觉得自己无法像别人一样完全享受到这船上的美好生活。然而,过了六天,在罗尚博酒店,他的语气就变了,家书的字里行间全是欣喜若狂。他说自己刚刚喝下了一大杯法国香槟,感觉真是飘飘欲仙。因为是在巴黎的最后一夜,所以大家过度放纵也无可厚非。而且法国香槟是他最喜爱的饮料。他并未在信里写到后来在《回忆录》中坦诚的内容。在巴黎的大道上,一种恐惧感突如其来,他说这是思考的过程。在这长达几个星期的旅行途中,这种恐惧变得越来越强烈和紧迫,让他觉得自己快要疯狂了。后来,他把这次经历称之为“我年轻时候最可怕的危机,几乎让我变成了一个精神病。”

这不是田纳西第一次被焦虑感所困,但却是到那时为止最严重的一次。他一直是个聪颖、敏锐的孩子,家庭的流离更是让他敏感多愁。他的双亲相识于1906年,第二年就结了婚。那时的爱德维纳·威廉斯还是个美丽、健谈,走到哪里都很受欢迎的年轻女子,从小就梦想着走上舞台,施展才华。她的丈夫,科尼利厄斯·柯芬·威廉斯则是个常常出差的推销员,卖的是男装,后来也卖男鞋。工作之余他喜欢打扑克、喝大酒,几乎所有的习惯仿佛都是天生就不适应家庭婚姻生活。

婚后两夫妻住在一起,但1909年,爱德维纳怀上第一个孩子的时候,就回到娘家,和娘家人辗转于密西西比洲和田纳西洲。田纳西是两年后出生的,1911年3月26日,复活节前的那个星期日。这孩子从小就很专注,对周遭的世界很警惕。南方很适合他。姐姐露丝是他的好玩伴。很久以后,他说尽管很少见到父亲的面,那仍然是一段“无忧无虑的天真岁月”。孩提时代的田纳西活泼好动,敦实强健,但一年级时他得了白喉,被迫辍学。接下来一年的大部分时间,他都独自躺在床上,拿着一叠扑克,表演着自己想象出来的场景。等他终于回归校园,已经像变了一个人,温柔、文弱。

1918年,南方田园牧歌般的生活突然戛然而止。科尼利厄斯被提升到“国际鞋业公司”的管理职位,想在圣路易斯安居。这是他第一次和孩子们长期相处。长子长女相当不受他的待见,但他很喜欢迪肯,迪肯是他们定居圣路易斯几个月后诞生的三儿子。然而,尽管威廉斯一家已经团聚,南方母亲娘家人那种四处迁居的生活仍然没有停止。到田纳西十五岁的时候,他已经跟随家人辗转了十六处不同的居所。不过,一直到一家人到了圣路易斯,他才意识到自己身处一个多么贫穷的家庭。他们租住的公寓全都十分狭小。他后来回忆道,墙的颜色是脏脏的芥末黄,还有些像干掉的血迹。就是在这些肮脏而逼仄的空间里,父母之间破裂的感情残酷地暴露出来,而姐姐露丝的精神状况急剧恶化,走上无法回头的崩溃之路。“家里的日子实在糟糕,糟糕透顶,”数十年以后,迪肯写信给为田纳西作传的唐纳德·斯波托,“到1920年代后期,母亲和父亲经常公然争吵,两人都十分好斗,绝不退让。父亲喝得酩酊大醉才回家……然后大发雷霆……两人一番恶言相向,最后总是以母亲晕倒告终。”纤细优雅而被精神疾病所困的露丝觉得父母之间的争吵越来越让她震惊而不知所措。而田纳西也总是苦涩地回忆,因为自己喜欢书本和电影,父亲说他不像个男人,讽刺他是“南希小姐”。成年以后,他说父亲是个“可怕的男人”。

十几岁的田纳西体弱多病,敏感羞涩,只要跟别人对视,就会不由自主地脸红。如此说来,第一次出国旅行,就遭遇令他身体麻痹的焦虑,这也就不算是意料之外了。但就在那艘“荷马”号上,还发生了其他事情,一次令人不安的巧遇,大概也是引起他焦虑的原因之一。在船上时,田纳西花了很多时间与一位舞蹈老师跳华尔兹。那是个二十七岁的年轻女子。田纳西后来在《回忆录》中讲起那段时光,说自己在那个时候是个很不错的舞者,和这女子在舞池里整天不停旋转。后来,舞蹈老师的朋友,名字相当有巴洛克风格的“特沃上校”对田纳西的性取向做了一番评论,被他无意中听到,尽管很久以后他才完全明白了话中的深意,但那时候已经足够他无比困扰了。那个男人说,“你知道他以后会变成什么样子,对吧?”而舞蹈老师的回复是,“才十七岁,应该还不能确定吧。”

他们的“壮游”从巴黎来到威尼斯,再到米兰和蒙特勒。田纳西一路写的家书依然情绪高昂,描述旅途中看到的群山、城堡和他畅游过的水域。信中只字未提他的恐惧,然而到了莱茵河上,他已经很确定自己疯了。他后来解释说,之所以恐惧,是因为认识到“思考的过程,是人类生命中太过复杂的未解之谜,令人胆寒。”在科隆的一座教堂里,一切到达了临界点。他跪了下来,开始祈祷。其他团友都离开了。外面的光线透过多彩的教堂花窗倾泻进来。接着发生了不可思议的事情。他全身有种奇异的感觉,仿佛一只手在触碰自己。“那一瞬间的触碰,我的恐惧就升起来,离开了我的内心,像一片轻盈的雪花。尽管之前就像一块能砸碎头骨的铁块悬在我头上。”他是个虔诚的教徒,始终相信那个时刻,是基督的手触碰了他。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他都非常快乐,无忧无虑。接着,在阿姆斯特丹,恐惧又找上门来。这次他几乎立刻就写了一首诗,把这恐惧给撵走了。诗的主题是:个人只是人群中的一份子,而人群中的每个人都是同样复杂丰富的。诗歌本身只能算不值一读的打油诗(“我听到他们的笑和他们的叹息/我看着他们丰富多彩的眼睛”),但这样的经历对他而言至关重要。在《回忆录》中,他写了这段经历,也写到他认识到自己是人群中一份子的重要性,这并不仅仅关乎他的自身幸福,更能帮助他达到一种身心的平衡。他说他意识到,芸芸众生,都有自己的需要,面临不同的问题,宣泄不一样的情感,他自己并非特别,只是其中的一份子。

这样的洞见大有裨益。田纳西在此后的一生中都会遭遇恐惧的困扰。很多他用来自我治疗和舒缓身心的方法其实都是“以毒攻毒”,其中就有酗酒。然而,在阿姆斯特丹找到的这个以“向外看”来舒缓焦虑的办法,不仅仅将他从疯狂的深渊挽救回来,还让他警觉到同情的重要,而“同情”正是剧作家的“基本道德”。

*

爱丽舍的第一夜,我几乎是彻夜未眠,偶尔昏沉一阵,总梦到一只猫,皮毛中全是鲜红的覆盆子。第二天早上,我赴了两个于我而言可谓“前无古人”的约会。第一个是去见一名心理医生,第二个是去参加一次戒酒互助会。我拦下的出租车司机也是初来乍到,我们糊里糊涂地摸索出一条路,来到第十大道58街的圣卢克-罗斯福医院。成瘾研究所在第九层,通过几条走廊,仿佛在蜗牛的壳里旋转。等工作人员终于带我走进所长的办公室时,我已经完全晕头转向了。我想自己已经深入到大楼的内部,看到窗户都稍微惊了一跳。架子上的书本是按书皮颜色摆放的,从薰衣草色到紫罗兰色,从宝石绿到翠绿色。一切井井有条,堪称收纳整理的典范。

过去,成瘾研究院还叫“史密瑟斯酒精治疗与培训中心”。约翰·契弗和杜鲁门·卡波特就曾来这里戒酒,但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只有前者成功告别了过去。那时候,还是1975年的春天,这个中心位于东93街第56号。“这里很宏伟壮丽,丝毫不寒碜,”自愿被软禁起来戒酒的过程中,契弗曾在一封信里写道。“这里的住客是四十二个有毒瘾或有临床酒瘾的人。”他的室友有诈骗犯、芭蕾舞者、水手和一家德国熟食店的店主,那家店开得不成功,店主也常常说梦话,张口就问,“有人招待您吗?有人接您的单吗?”在这里的二十八个日夜,契弗总是精神紧张,情绪沮丧(毕竟他是如此与众不同的一个美国人),常常大声吵闹抱怨。但最终,这里帮他戒除了酒瘾,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救了他的命。

一个如此聪明睿智的人怎么会到了这种地方?要理解这个问题,首先有必要了解一下一小杯伏特加或威士忌会对人体起什么样的作用。酒精,又叫乙醇,既能让人醉倒,又能抑制中枢神经,对大脑的影响非常复杂。简单说来,神经系统依靠神经递质来向全身传递信息,而酒精则通过干涉神经递质活动来起作用。其影响可以分为两类。酒精通过多巴胺和血清素来激活控制愉悦心情的神经通路。用心理学的术语来说,这种作用叫做“正强化”(积极强化),也就是不断吸收能引起愉悦感觉的物质。

但酒精还有个作用是“负强化”(消极强化)。神经递质分为两类:抑制性递质和兴奋性递质。抑制性递质会抑制中枢神经系统的活动,而兴奋性递质则起到刺激的作用。酒精被摄入之后,会和一种叫[1]做氨基丁酸的抑制性递质的受体相互作用,模仿其影响。作用的结果就是起到镇静作用,减少大脑的活动。除此之外,大脑中有种兴奋性递质叫做天门冬氨酸(主要兴奋性递质谷氨酸的一种),而酒精会阻碍这种递质的受体,让其活动减少。虽然过程和原理不同,但作用也是减少大脑所受的刺激。

这些镇定的作用让酒精能有效缓解紧张和焦虑。积极强化和消极强化都是让酒鬼们沉迷其中不得自拔的原因。但在上瘾的过程中,比较占主导作用的一般是消极强化。在《热铁皮屋顶上的猫》中,布里克就曾说过,那种平静的感觉只有喝酒喝到一定程度,血液里的酒精浓度含量正确之后,才能得到。

当意识到酒精可以缓解焦虑之后,那些敏感多愁的人们就会很快把它作为舒缓压力的最佳选择。约翰·契弗在一封信里写了早期的一个“喝酒试验”,沉醉之情溢于言表。那是在他比较恐惧的一个社交场合,发现酒精可以有效地舒缓他紧绷的神经。“这种场合,我通常十分羞涩,心中恐惧不已,”他写道,“于是我买了一瓶杜松子酒,一口气喝下半瓶。大家侃侃而谈,彬彬有礼,聪慧敏捷,我也一样。”在《回忆录》中,田纳西·威廉斯也是一样,他说,喝下一些白葡萄酒以后,好像全身的血都换了,所有的焦虑和紧张暂时都消失了,周遭似乎都变成了一个美梦。

但也只是“暂时”。问题在于,时间一久,大脑就开始适应酒精的存在,中枢神经系统会根据酒精的影响做出一些补救。于是,就会增加兴奋性递质的生产,这样才能保证正常的活动。这种神经适应的过程就会导致上瘾,最终,喝酒的人不得不继续喝酒,才能保证身体机能正常运转。

在最新的《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全世界统一简称DSM-IV-TR)中,酒精依赖被归类为一种物质依赖形式,“物质依赖”的定义如下:

适应不良地应用某种物质以致临床上明显的痛苦或烦恼等功能缺损,表现为下列3项及以上,出现于一年中的任何时候:(1)耐受性,定义为以下二者任意一个:

①需要明显增加剂量才能达到中毒或所需效应;

②继续使用同一剂量,效应会明显减低。(2)退缩性,表现为以下二者任意一个:

①有特征性的该物质戒断症状(参阅某种物质的戒断标准A与B);

②用同一(或近似)物质,能缓解或避免戒断症状。(3)该物质往往被摄入较大剂量,或在应该使用的时期之外作更长时期的应用。(4)长期来有戒掉或控制使用该药的欲望,或曾有失败的经历。(5)花了不少时间才能获得该物质(例如,多次请医生处方或长途奔波跋涉),应用该物质(例如连续不断地吸烟),或从其效应下恢复过来。(6)由于应用该物质,放弃或减少了不少重要的社交、职业、或娱乐活动。(7)尽管意识到不少持久的或反复发生的躯体或生理问题,都是该物质所起或加重的后果,但仍继续应用它(例如,尽管认识到可卡因会诱发抑郁,仍应用可卡因;尽管认识到饮酒会使胃溃疡恶化,[2]仍继续饮酒)。

酒精上瘾的力量越来越强,不可避免地影响到酗酒者生理上和社交上的自我。对他们生活结构的破坏,实在是显而易见。要么丢了工作,和爱人亲朋关系恶化,说不定还会导致意外、逮捕和受伤;要么酗酒的人对自己越来越不负责任,完全丧失了自理能力。长期酗酒可能导致的疾病包括肝炎、肝硬化、脂肪肝、胃炎、胃溃疡、高血压、心脏病、阳痿、不孕不育、各种癌症、越来越易感染、失眠以及由于对大脑造成损伤导致的记忆力衰退和性格转变。1935年,一位对酒精上瘾的早期状况进行研究的专家在《美国精神病学期刊》中写道,“观察严重酒精上瘾所得到的印象是十分令人震惊且挥之不去的,这是在单一有毒介质能够引起的行为中,症状最为多样且持久的。”

然而,也不是所有喝酒的人都会染上酗酒的毛病。这种全世界无处不在的病症成因复杂,比如遗传因素、童年经历和社会影响等等。2011年,在题为《童年压力在酒精和毒品依赖形成中扮演的角色》的文章中,长期潜心于相关领域研究的作者玛丽-安·伊诺克写道:

业内公认,酗酒的遗传性约为50%……因此,对于成瘾疾病的发展来说,基因和环境的影响同样重要,不过根据社会团体的不同,风险可能有大有小。

后来,我把对成瘾研究所所长佩特罗斯·勒弗里斯的采访转录成文字,在这过程中突然意识到,我通过不同的形式,无意识地问了很多遍酗酒成因这个问题,而每次他的回答都有些许的差别。我的意思并不是他不严谨。相反,他说起话来逻辑严谨,滴水不漏。他认为酗酒是对一系列模式的平衡,就像要让不停旋转的盘子停下来。一开始这个疾病是遗传造成的,但社会和心理因素作用也颇大。早期的理论家认为可能存在“酗酒型人格”,但其实本质上来说是不存在的,不过酒精的确会引起一系列行为(说谎、偷窃、欺骗、车祸……),如果戒酒,这些行为可能也会一并消失。说到这里,勒弗里斯博士轻轻笑了一下,说,有很多混蛋变成了酒鬼,但戒酒以后还是混蛋。

谈话开始不久,他提出的一个概念让我颇感兴趣。他说有一个“大脑调整”的过程。如果某个人特别容易酗酒,就是在遗传、社会和心理因素上都占尽酗酒的“天时地利人和”,那么他们很有可能经历大脑机能的改变。用勒弗里斯博士的话来说,“看上去好像他们的酒瘾都铭刻在大脑比较原始和简单的地方,也就是中脑缘系统,从那时候开始,酒瘾就开始了‘自己的生活’,很大程度上不再受一开始催生酒瘾的力量的驱使。”他把这个充满野性,不受拘束的怪物称为“巨熊”,后来又称为“巨兽”。“遗憾的是,”他补充说,“大多数人都没看清这一点,还抱有错误的希望,认为找到问题的根源,就可以把酒瘾‘连根拔起’,然后余生都可以不再受其困扰。”“大脑调整”这个概念很新鲜,是我以前闻所未闻的。最初的提出者是艾伦·莱施纳,于十五年前,作为国家药物滥用研究所的所长首度提出。他认为这种神经生物学的变化发生在大脑的伏隔核周围,这个部分属于中脑缘系统,主管愉悦感和成就感。酒瘾和毒瘾在这里最容易“称王称霸”。勒弗里斯博士解释说,这些神经通路“不仅仅控制着愉悦和痛苦,还控制着我们对事情主次的判断。本质上说,就是告诉我们什么重要,什么不重要。所以,当酒瘾(或毒瘾)占据这里,那你的生命中那些令人愉悦的,产生成就感的重要事物就都‘退居二线’了,它们变得越来越不重要。所剩唯有你滥用的那种毒品而已。对酒鬼来说,就是酒精。”

就相当于酒精劫持了你的大脑。而这种劫持的持久性,主要来自于那些控制愉悦感和成就感的神经通路的布局,也就是他们在坚果一般的人类头骨中的解剖学位置。勒弗里斯博士亲手给我画了出来,中脑缘系统就像三明治中夹的那块肉,一边是海马体,大脑的记忆中枢;另一边是边缘系统,是情感中枢。这样的解释对我来说很好懂。除了个人认知,除了单纯的理性,我们不就是靠记忆和情感来做决定的吗?但大脑的那个区域,就是额叶,从解剖学的角度上来说,离得很远,和其他部分的联系也不太紧密,特别是大脑还未完全发育的年轻人。很少有人知道,酗酒曾经被认为是意志力薄弱的表现。额叶的作用是衡量孰是孰非,掂量风险大小。而边缘系统则充满了欲望、胃口和冲动,再加上海马体拉响汽笛,仿佛在低语:那感觉多美好啊,还记得吗?

我在座位上活动了一下。面前的书架上有一本《美丽曲线》,夹在很多官方出版的蓝皮书之间。外面一只只鸽子飞过。整个城市就在窗外,仿佛在一点点逼近,要把玻璃钻开。勒弗里斯博士正在解释长远的影响:愉悦感和成就感通路在人清醒时仍然被酒瘾所“劫持”,所以,尽管酒鬼停止喝酒,仍然很容易上瘾。我问大概多久,他回答:“尽管很多人都克服了这个病,但重新上瘾的风险会伴随很久很久,有可能是你的余生。”

接着我们开始讨论治疗方法。勒弗里斯博士列出了戒酒的两个基本选择:一个是以戒除为基础的模式;另一个是降低危害的模式。戒除基础的模式(也是戒酒互助会比较偏向的模式)中,酗酒者必须完全不喝酒,集中全部意志坚持远离酒精,清醒度日,而降低危害模式则侧重于提高酗酒者生活质量,不一定要停止喝酒。博士认为,从实用主义的角度来讲,两者都算有效,关键取决于个人的情况和需求。

这场对话的很多内容都令人深思,但从研究所来到外面的街道上,我脑中一直想着博士所称的那头“巨兽”。如果听到酒瘾在人脑中自由生长,不受控制,“雄霸一方”,田纳西·威廉斯会怎么说呢?我都不知道他会不会吃惊。他一向直觉人们都是被非理性的欲望所驱使。我想起《欲望号街车》中可怜的布兰奇·杜波依斯,在新奥尔良妹妹的家中偷偷灌下一杯又一杯的威士忌;我想起《热铁皮屋顶上的猫》中的布里克·波利特,在“回声泉”与现实世界中步履蹒跚地来来往往,他对他垂死的父亲说,他很难理解这世上除了瓶中还有没有酒再没有什么其他好关心的事的这种执着。似乎人们没必要关心自己活着还是死了,正活着还是正要死。田纳西也许不知道大脑的额叶在哪里(不过他也很有可能知道,因为他被抑郁症困扰多年,而姐姐的额叶摘除术让他一生都惧怕心理治疗),但他显然深谙人性,知道很多人很多时候都是不受理性驱使的。我觉得《热铁皮屋顶上的猫》整个就是想表现酒精、金钱与性爱这些非理性的冲动,以及它们如何让一个人的生活分崩离析。

*

我要去的戒酒互助会是下午六点,在曼哈顿的上西区。我在酒店里小睡一会儿,然后从中央公园抄近道过去,路上买了个热狗吃。树枝还光秃秃的,可能要再过两周才发芽长叶。走过公园小道时,我看到路边的灌木丛中停着一只红雀。气候的变化、语言的略微差异,以及眼前从未在自己国家见过的鸟类,都让我意识到自己是在旅行。一周以后,去基韦斯特的路上,我会看见秃鹫在迈阿密上空盘旋,鱼鹰在大沼泽地市的天空翱翔,朱鹭穿梭在热带地区的一块墓地中。那之后再过一个星期,在数千英里以北的安吉利斯港市郊,我会目睹秃鹰俯冲到河里抓鱼,大批的紫燕像黑云一般在峡谷上空飘过。但眼下,中央公园的这只红雀,是我旅途中遇到的第一只纯粹的“美国鸟”,给我鼓励,让我振作。我要探查的一切,都在这里,在这片土地上发生。方才的一番科学课,我十分感激,但感性地说,酒瘾其实就是在神经系统里上演的一场戏剧,我不想把这现象和其所发生的世界脱离开来,毕竟,是这个世界催生了它啊,这瞬息万变的世界,这复杂肮脏的世界。

在戒酒互助会,显然是没机会超然物外的。我坐在后面,和一位“老前辈”坐在一起。他叫安迪,好心地做了我的向导。不断有人走进来,手里拿着咖啡。很多人都戴着棒球帽,穿着棒球服。初看上去,这里真是充满了各种纽约元素,甚至有点让人发笑了。比如前排那对情侣,特别像摇滚明星,一个戴着巨大的墨镜,穿着皮短裤;另一个身上裹着一件宽大的毛皮大衣,都拖到地上了。

墙上贴着一张纸,列出了戒酒互助会的十二个步骤。旁边的告示上写着,“不要随地吐痰;不要在使用公用电脑时进食”。两张东西贴在一起,要是约翰·契弗看了,必定忍俊不禁。他也曾在这些昏暗的房间里进进出出,而且为戒酒人的民主抗争良久。但在生命的最后几年,他对戒酒互助会的厌恶减缓了许多,甚至公开感激这个组织对自己戒酒所起到的作用。我一字一句地读着“十二步骤”,恐怕都上百遍了:

1.我们承认,在对付酒精上,自己已经无能无力,我们的生活已经被搞得不可收拾。

2.要相信,有一个比我们自身更强大的力量,能够使我们恢复清醒的神智。

3.作出一个决定,把我们的意志和我们的生活,托付给我认知中的“上帝”。

4.作一次彻底和无惧的自我品德检讨。

5.向上帝,向自己,向他人承认自己错误的本质。

6.要完全准备好,让上帝除去自己一切人格上的缺点。

7.谦逊地乞求上帝,除去我们的缺点。

8.列出一份所有自己伤害过的人的名单,并且自己甘愿对这些人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下载完整电子书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 2020 txtepub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