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土不安(“域外聊斋”书系)(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1-08-05 07:24:42

点击下载

作者:[美]爱伦•坡等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入土不安(“域外聊斋”书系)

入土不安(“域外聊斋”书系)试读:

前言

惊悚小说,即英语中的horror story或tale of terror(也译作“恐怖小说”),和灵异小说(ghost story)一样,也是产生于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的一个小说新品种,而且其缘由也和灵异小说差不多,都是浪漫主义思潮的产物,甚至和灵异小说有所重叠——有些灵异小说,如爱伦·坡的名作《厄榭府邸的倒塌》,同时也是惊悚小说。

顾名思义,惊悚小说就是以惊悚为预期效果的小说,因而不管采用何种题材,只要小说家意在制造这样的效果,其作品即可归入此类。概括地说,惊悚小说的题材主要有三类:一是现实生活中的可怕事件,如谋杀和灾难;二是超自然的神秘事件,如鬼魂出没和妖魔肆虐;三是无法自控的心理事件,如漫无边际的狂想和莫名其妙的焦虑。当然,在一篇小说中同时涉及这三类题材(或者其中的两类)也是有可能的,但通常的情况是,由于题材要受主题的制约,一篇小说总以一类题材为主。

大凡说来,十九世纪的欧美惊悚小说大多采用第一、第二类题材,而二十世纪的“现代惊悚小说”则更多采用第三类题材。换言之,十九世纪的欧美人更多的是为“世界之可怕”而胆寒,二十世纪的欧美人则更多的是为“自身之怪异”而惊骇。不过,无论是十九世纪,还是二十世纪,出自名家之手的惊悚小说从来就不是为惊悚而惊悚的——惊悚之余,它们总能让读者领悟到什么,或世态之炎凉,或人心之难测,或命运之多舛。二

现代意义上的欧美惊悚小说虽产生于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但其渊源可以追溯到古罗马。我们知道,古罗马之前有古希腊;奇怪的是,不知何故,在古希腊文学中,无论是史诗还是戏剧都从不直接写到恐怖、血腥或者离奇的场面。然而,这类描写在古罗马文学中却比比皆是。最出名的也许就是塞内加(Seneca,公元前4?—公元65)的血淋淋的悲剧(一千五百年后的文艺复兴戏剧,尤其是莎士比亚悲剧,深受其影响)。还有在阿普里乌斯(Apuleius,124?—170?)的《金驴记》一书里,也直接写到了某些可怕的场面,如人被毒死时的惨状。

其后,在中世纪文学中,尤其是在古英语文学中,则充斥着各种妖魔作祟的故事。譬如,在盎格鲁—撒克逊史诗《贝奥武甫》里,格伦代尔如何杀人以及他母亲如何遭到报复,是直接讲述的——这在今天看来似乎只是神话故事,但在当时的人看来却是惊心动魄的。被誉为“英国诗歌之父”的乔叟(Geoffrey Chaucer,1342?—1400)在《坎特伯雷故事集》里也讲述了好几个“恐怖故事”——这些故事若不是用韵文写的,可以说就是古代的“惊悚小说”。还有意大利的但丁(Dante Alighieri,1265—1321),他在《神曲·地狱篇》里讲到那些有罪的灵魂如何在地狱里受到煎熬,其情形简直令人毛骨悚然。

中世纪末期,即文艺复兴时期,文学中的恐怖描写更是成了诗人和作家的常用手段。别的不说,就说拉伯雷(Fronçois Rabelais,1493—1553)的《巨人传》和莎士比亚悲剧,如果抽掉其中关于打斗、仇杀和鬼魂的描写,其价值少说也要减掉一半。

十八世纪初,现代意义上的小说诞生在英国,但一开始小说中并没有什么“惊悚”;譬如,被认为是现代小说鼻祖的笛福(Daniel Defoe,1660—1731),他的《鲁滨逊漂流记》按题材是完全可以写成惊悚小说的,但他却把它写成了一部非常理性的写实小说。这大概和当时英国人的自信有关,因为那是个理性时代,认为一切都是可以理解的,而对事物只要理解了,就能加以控制,所以对任何事物都不必惊异,更不必惊慌——至于惊悚,那就更要不得了。然而,到了十八世纪末,延续了将近三百年的理性传统遭到质疑,崇尚情感的浪漫主义应运而生。情感是非理性的,而惊悚就是一种自然而强烈的情感。这样,在浪漫主义席卷全欧之际,原本作为理性产物的小说也“浪漫化”了。不过,在惊悚小说正式出现之前,有一类与此相似的作品已经在欧洲流行,那就是所谓的“哥特式传奇”。

哥特式传奇起源于英、德两国,由中世纪传奇演化而来,绝大多数以中世纪城堡为背景,讲述一个神秘而恐怖的故事,其间往往还有幽灵时隐时现。如英国哥特式传奇的始作俑者华尔浦尔(Horace Walpole,1717—1799)的《奥特朗托堡》一书,问世后影响甚大,带出了一大批哥特式传奇作家。德国的哥特式传奇也称作“恐怖故事”,且带有感伤情调,一度在欧洲大为流行。法国虽没有正式的哥特式传奇,但英、德两国的哥特式传奇对法国作家的影响却是显而易见的;譬如,在巴尔扎克、梅里美(Prosper Mérimée,1803—1870)、左拉和莫泊桑的某些作品中,就分明带有哥特式传奇的痕迹。最后,哥特式传奇还远远地传到了美国;在那儿,作家米切尔(Mitchell,1758—1811)因创作哥特式传奇而享有盛誉,还有被认为是美国第一位学者的查尔斯·布朗(Charles Brown,1771—1810)也写有好几部哥特式传奇,而且被认为对后来的美国作家如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1804—1864)和爱伦·坡等人影响甚大。

可以说,哥特式传奇直接为惊悚小说的出现铺平了道路,因为在十八世纪后半叶的几十年间,哥特式传奇在欧美培养了这样一大批读者:他们不仅习惯于看到在叙述故事时有超自然事物出现,而且还学会了如何从故事的恐怖气氛中寻求阅读的乐趣。三

现代意义上的欧美惊悚小说最初出现在德国。一般认为,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的两位德国浪漫派作家,即克莱斯特(Heinrich von Kleist,1777—1811)和霍夫曼(E.T.A.Hoffmann,1776—1822),是欧美惊悚小说的创始人。他们在十九世纪初分别发表的两篇短篇小说,即《智利地震》(1807)和《祖传旧宅》(1817),是欧洲最早的惊悚小说。但是,尽管最初写出惊悚小说的是德国作家,他们成就卓著的后继者却是英国和美国作家。

英国惊悚小说最初出现在十九世纪二三十年代,也有两位作家对此作出了重要贡献:一是司各特(Walter Scott,1771—1832),他不仅写了英国最早的灵异—惊悚小说,如《有挂毯的房间》和《我的婶婶玛格丽特的镜子》等,还于一八二七年发表了一篇题为《论小说创作中的超自然现象》(On the Supernatural in Fictitious Composition)的论文;二是狄更斯,他在一八三七年至一八六〇年间发表了大量灵异小说(他称之为“圣诞故事”),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也是惊悚小说,受其影响,当时英国文坛上涌现出许多写惊悚小说的高手,如威基·科林斯(Wilkie Collins,1824—1889)、布尔沃·林顿(Bulwer Lytton,1831—1891)和谢里丹·勒·法努(Sheridan Le Fanu,1814—1873)等。他们的惊悚小说绝大部分都是灵异小说,但其中威基·科林斯于一八五六年发表的短篇《一张可怕而怪异的床》,却是英国最早的纯惊悚小说之一,而且写的是一种莫名其妙的恐惧心理。

十九世纪六十至九十年代,英国惊悚小说创作依然繁荣。这一时期的一个很大的特点是:出现了许多写灵异小说和惊悚小说的女作家,其中最出名的是玛格丽特·奥利文特(Margaret Oliphant,1828—1897),她的中短篇小说几乎全是灵异—惊悚小说。此外,当时许多著名作家如托马斯·哈代、亨利·詹姆斯、R.L.斯蒂文森和H.G.威尔斯等人,也都加入了这一行列。托马斯·哈代写有短篇小说《三怪客》,一篇传统的惊悚小说。亨利·詹姆斯不仅写了有名的灵异小说《螺丝在拧紧》,还写了同样出名的惊悚小说《旧衣传奇》。R.L.斯蒂文森是“新浪漫派”首领,在他笔下出现惊悚小说不足为奇,但以社会小说家自居的H.G.威尔斯竟然也写了好几篇惊悚小说,如《海盗船》。

美国文学历来和英国文学紧密相连,所以毫无疑问,美国也一直是惊悚小说的多产之地。实际上,被誉为“美国文学之父”的华盛顿·欧文(Washington Irving,1783—1859),他的那篇有名的《睡谷的传说》就是一篇灵异—惊悚小说。不过,十九世纪美国最有名的惊悚小说却出自另外两位作家之手,即霍桑和爱伦·坡。霍桑的两个著名短篇《拉帕其尼的女儿》和《年轻的布朗大爷》,前者是灵异小说,后者是惊悚小说。爱伦·坡可谓惊悚小说大师,收在他的短篇集《述异集》里的大部分作品都是灵异—惊悚小说,其中尤以两篇特别出名,即《

丽姬娅

》和《厄榭府邸的倒塌》。爱伦·坡的小说素以阴森恐怖见称,他喜欢写死亡,而且写得别出心裁,往往是写人与鬼之间的那种类似于乱伦的关系,令读者心惊胆战,不寒而栗。除了霍桑和爱伦·坡,还有安布罗斯·比尔斯(Ambrose Bierce,1842—1914)和欧·亨利等小说家,也写有不少出色的惊悚小说。四

本书所选十四篇惊悚小说,均出自名家之手,而且大致是以年代先后排列的。如果你一篇一篇读下去,你会发现,越是后面的作品越趋于“心理化”,或者说“内向化”,即主要是写人物内心的恐惧,而不是渲染事件本身有多可怕。确实,惊悚小说从十九世纪到二十世纪的变化就是一个不断“心理化”的过程,这和欧美小说整体“心理化”倾向是一致的。

此外,你还会发现,越到后面,小说家使用的叙述手法也越复杂,而且越重视叙事角度。譬如,莫拉维亚(Alberto Moravia,1907—1990)的《梦游者》使用的是第一人称自叙手法,像是一篇“内心独白”;福克纳的《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和海明威的《杀人者》是二十世纪美国短篇小说中的名篇,前者使用复杂的多角度叙事手法,后者则别出心裁地通篇使用简短的对话来叙事,但不管是多角度叙事,还是简短的对话叙事,其目的都是为了使读者“震惊”。

最后,二十世纪有些惊悚小说(其中一些现代派小说)还具有更为复杂的象征含义,因而其“惊悚”不在于故事本身,而在于其象征,即故事所象征的人生境况或者世界现状令人恐惧。我在此选了卡夫卡的《变形记》和博尔赫斯(Jorge Luis Borges,1899—1986)的《相遇》作为这类小说的代表。如果你读了之后确有“惊悚”之感的话,那就说明你真正读懂了这两篇现代派小说。刘文荣二〇〇七年十月于上海丽姬娅[美]艾德加·爱伦·坡

其中自有意志,意志永生不灭。孰知意志之玄妙,及其威力哉?上帝乃一伟大意志,以其专一之特性遍泽万物。凡人若无意志薄弱之缺陷,决不臣服天使,亦不屈从死神。——约瑟·葛兰维加1

说真的,当初我跟丽姬娅2小姐怎样认识,几时相逢,甚至究竟在何处邂逅,全想不起来了。那是多年前的事,何况我又饱经沧桑,记性坏了。否则的话,眼下追忆不起这种种细节,或许是因为我心上人的性情脾气、渊博的学问、娴雅的绝色、流水欢歌般的醉魂幽语,潜移默化地印入我心头,我才没注意,也不知晓。可话说回来,我大概是在莱茵河附近,一座古老的、破落的大城市里,跟她萍水相逢,之后就经常来往。她的家世倒确实听她亲口谈过。不用说,是个历史悠久的世家。丽姬娅!丽姬娅!正埋头研究一门学问,比其他一切都宜于遗世忘俗,单单这三个悦耳的字眼——丽姬娅——就使我仿佛见到她的倩影,其实她早不在人世了。眼下,手里写着这篇文章,心头陡然想起,她姓什么,根本就不知道,其实她还是我的好朋友,我的未婚妻,后来成了我的学伴,最后又成了我的爱妻呢。难道能开玩笑地说这是我的丽姬娅不是?要不,难道这是我爱情的试金石,就用不着打听她姓什么?再不,难道还是我自己想入非非——是热恋的神龛前一种风流绝伦的供奉?这件事只是隐隐约约地记在心头,怪不得前因后果都忘了个一干二净!说真的,如果那个名叫风流的神仙——如果她,崇拜偶像的埃及那个苍白的蝉翼仙子,爱虚陶菲3,正如人家说的,主管恶姻缘,那么准是她在左右我的婚姻。

话说回来,有件宝贵的事,倒没忘怀。就是丽姬娅的仪容。她身材修长,有点娇弱,临死前,竟是形销骨立。要我画出她那雍容华贵的风度,要我描出她那无限轻盈的、飘飘欲仙的脚步,真是妄想。她来去无踪,像幽灵。要不是她的玉手按上我的肩头,吐出欢歌般的低柔细语,根本就听不见她进了我这间房门紧闭的书斋。她那张秀丽的脸,天下没一个少女比得上。好似瘾君子的五光十色的梦境——心旷神怡的虚幻梦境,比睡意蒙眬的德洛斯4妇女心头萦绕的幻想还要绚丽呢。异教徒的古典作品中往往错误地指引我们爱慕端正的容貌,可她并不属于那一类型。范吕兰姆男爵培根5对一切形式、一切类型的美说得好,“匀称中若无异点,即不足以称之绝色”6。我虽看到丽姬娅的容貌并不属于端正的古典美——我虽看出她那份美当真称得上“绝色”,也感到她脸上多的是“异点”,但要想看出什么不端正来,找到心目中的“奇异”来,却是枉费心机。我端详她高敞、苍白的额角——真是毫无瑕疵;那字眼一用来形容如此神妙的庄严模样,真是多么平淡呵!再端详跟纯白象牙相仿的皮肤,矜持而安详、宽阔而饱满的天庭;再端详她熠亮的、浓密的蓬松乌丝,活活道出荷马式形容词,“如风信子”7的整个意义!我注视她轮廓优美的葱鼻,如此完美,只有在希伯来人那种优雅的浮雕中才看到过。同样滑如凝脂的鼻子,同样暗带鹰钩的鼻梁,同样线条相称的鼻孔,活活透着豪放气魄。我凝视惹人心疼的嘴巴。这真是登峰造极的杰作——模样庄严的短短上唇;柔软的、娇媚的、催人欲眠的下唇;喜盈盈的酒窝,红艳艳的唇色;她镇静的、沉着的,但又喜洋洋的微笑,一道道圣光射在牙上,亮得出奇的一口牙齿就反射出这道道圣光。我打量下巴的模样——我也看到了希腊人那种下巴,宽阔而又显得圆润,柔软而又显得威严,饱满而又显得脱俗——这种轮廓,阿波罗8神只有在梦中才让雅典人的儿子克里奥米尼9看到。于是我盯视丽姬娅那对大眼睛了。

在远古时代可没有过这样一对眼睛。我心上人的眼睛里,大概也蕴藏着范吕兰姆男爵提到的秘密。无可否认,我们这族人的一般眼睛说什么也没那么大。连诺耶哈德10那族人中最圆的羚羊眼睛11也赶不上那么圆呢。可话又说回来,往往只有碰到兴高采烈的时刻,这特点才在丽姬娅身上显得一清二楚。碰到这种时刻,她的美就是天上玉女、世外神仙那一种——土耳其神话中的火丽12那一种;也许是我心里胡思乱想,才显得这样吧。眸子黑得熠亮,偌长的漆黑睫毛盖过眼睛。眉毛长得不太整齐,也是这样黑。然而,在眼睛里看到的“异点”,性质上和脸庞的模样、色泽、神采迥然不同,归根结蒂,一定是神情上有“异点”。啊,神情这字眼多没意义呵!我们掩饰自己对灵性一无所知,就单单说出这含义广泛的字眼。丽姬娅这副眼神呐!整整半天来,我多么专心地默默琢磨呵!整整一个仲夏晚上,我多么专心地拼命想要领悟呵!深藏在我心上人眼珠里的——比德谟克里特的井13还深奥的——是什么呀?是什么呀?我一心只想揭穿这个秘密。那对眼睛呵!那对又大、又亮、又美的眸子呵!那对眼睛成了我心目中的丽达14的双星,我成了那对眼睛的最最热心的星相研究家。

心理学上有不少无从捉摸的变态心理,其中最最惊心动魄的,恐怕在学校讲堂里也根本不提,这就是我们拼命想要追忆一件早已忘怀的往事,常常发现快要回想起来,可结果还是想不起。我仔细端详丽姬娅的眼睛,也是往往觉得快要彻底领悟了——觉得眼神快要给我领悟了——可又不怎么了解,结果终于莫名其妙!说来也怪,啊,真是怪到极点的谜,在天底下最平凡的事物中,我竟也看出不少类似的东西。我是说,丽姬娅的美潜入我脑海,像供奉在神龛里那样萦绕心头,此后,我一见到尘世万物,有种心情就油然而生,每逢看到她那对水灵灵的大眼睛,总是这般心情。但到底是什么心情,我照旧没法解释,也没法分析,连揣度都不行。还是重复一遍吧,我有时候端详一棵迅速生长的葡萄树,凝视一只飞蛾、一只蝴蝶、一条虫蛹、一条流水,这般心情便识破了。看见海洋,看见流星陨落,曾经体会过。看见年近古稀的老人的眼色,曾经体会过。用望远镜仔细照照天上的一两颗星星,尤其是天琴座中那颗大星附近的六等星、双重星、变幻不定的星星15,曾经领悟过。听到丝弦乐器的某些声音,曾经满怀这种心情;看到书上几节文章,也难免时时充满这种心情。在其他无数事例中,我尤其深深记得约瑟·葛兰维尔的一部书中有段文章,看了总不免涌起这种心情——大概只是因为文章写得怪吧;谁说得上?——“其中自有意志,意志永生不灭。孰知意志之玄妙,及其威力哉?上帝乃一伟大意志,以其专一之特性遍举万物。凡人若无意志薄弱之缺陷,决不臣服天使,亦不屈从死神。”

时隔多年,经过一番回顾,我当真还能找出丽姬娅的某些性格,跟那位英国伦理学家16的这节文章不无几分间接关系。她专心一意的思索,行动,谈话,或许就是那种了不起的意志的产物,要不至少也是反映,在我们长期来往的过程中,可没其他更具体的迹象流露了。我认识的女人当中,就数她,外表镇静的、始终沉着的丽姬娅,心里一股热情如翻江倒海,折磨得她好苦。这股热情,我可估计不出,要么只有凭着大得出奇的眼睛,教我那么惊喜交加的眼睛;凭着她幽幽嗓音里那种清晰的、沉着的、抑扬顿挫的、简直迷魂的声调;凭着她一贯那种咄咄逼人的谈吐,或许还估计得出。

上文中谈到过丽姬娅的学问:真是渊博之至,根本没听说过闺秀妇女有这样的学问。她精通古典语言,就我对欧洲现代语言的知识来说,根本没见她给难倒过。说真的,碰到任何深受崇拜的课题——就因为那是学院夸耀的学问中最深奥的一种——又何尝发现丽姬娅给难倒过?只有在这晚近几年,妻子的这一特点才多么迥乎寻常,多么惊心动魄,使人不得不全神贯注呵!上文刚说过,我根本没听说过闺秀妇女有她这样的学识,可是世上哪里又有一个男人涉猎心理学、物理学、数理学等一切学问,而且成绩斐然呢?我当初并不知道丽姬娅的才学了不起,令人咋舌,到如今才清楚,但当初倒完全晓得她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可以支配我,竟像孩子一样安心,听凭她指导我研究玄而又玄的形而上学。婚后数年中,我孜孜不倦研究的就是形而上学。每当我研究不大有人探索——不大有人通晓的学问,她就伏在我身上,我真是无限得意,无限喜悦,怀着无限美好的憧憬,感到神妙的远景在眼前逐渐展开,顺着那人迹未到的、光辉灿烂的漫长道路,可以到达学问的终点,这种学问实在珍贵之至,使人禁不住要研究呵。

因此,过了几年,眼看那些有根有据的希望化作一阵风,吹散了,我心头的悲哀不必提有多大了!失去了丽姬娅,我不过是个孩子,暗中摸索罢了。有她在眼前,单听她讲解,我们埋头研究的先验论17中的不少疑难,就此迎刃而解。少了她那对亮晶晶的眼睛,闪光的金字竟比铅还暗淡。可如今那对眼睛愈来愈难得射在我熟读的书上了。丽姬娅病啦。惶惑的眼睛闪出熠熠光芒,苍白的手指成了死尸般的蜡黄颜色,高敞额角上的青筋随着极其微妙的感情起伏骤涨骤落。我眼里看出她必死无疑——我心里就不顾死活地跟狰狞的无常拼命。可万万没料到,多情的妻子跟死神的搏斗,竟比我还厉害。她那冷酷的性格足以使我相信,在她心目中,死绝不可怕——谁知并非如此。她跟死神拼命的那股炽烈的反抗力,绝非笔墨所能描绘。我见了这副惨状,痛心得长吁短叹了,真想安慰安慰她,真想劝导劝导她;可她非常非常想活下去——想活下去——只想活下去——安慰她,劝导她,那才叫傻呢。她火烧似的心里虽然翻江倒海地折腾着,不到最后关头,那貌似沉着的态度却始终不变。嗓音越来越柔了——越来越低了——她悄悄说出一番话来,那怪诞的意义,我可不想细述。我晕头转向地听着,恍恍惚惚的,听着非同凡响的清音——听着人间未有的妄想和希望。

她爱我,这倒不必多疑;在她那种胸怀里,爱情不比寻常,这也一看便知。可是,只有在她临终时,我才被她的至深且巨的挚情彻底打动了。整整半天来,她紧紧握住我的手,当面倾吐泛滥胸怀的衷曲,心头那强如热恋的痴情无异就是至爱呵。我怎配听到这番心声呢?——我怎么活该倒霉,碰到我心上人倾吐衷肠的时刻,竟眼看她撒手西归?要细述这件事,可受不了。就这么说吧,天呐!眼见丽姬娅强似常人地热恋一个不该受人爱的、不配受人爱的人,才终于看出如今她的生命行将结束,她真心真意地怀着渴望,一味想要活下去。这种炽烈的愿望;这种一心想活下去、只想活下去的火热心愿,我可没本领描绘,我可没措辞来表达。

她去世那天晚上,深更半夜,她不由我分说,招我到身边,请我把她几天前写成的一首诗重念一遍。我遵从了。内容如下:

看!这是个狂欢的晚上,

在凄凄凉凉的暮年!

有群蝉翼仙子,脸上

蒙着轻纱,热泪涟涟,

端坐戏院里,观看一出

恐惧和希望交织的悲剧,

乐队时作时辍地奏出

飘飘缈缈的天外仙曲。

丑角乔扮凌霄的天帝,

飞东飞西地往返无常,

咕哝不停,声音低低,

只是傀儡,横冲直撞,

听任无形巨掌牵上牵下。

无形巨掌瞬息换景,

扑扑秃鹰翅膀,飞降

灾祸,看不清!

这出戏真是五光十色!

啊,常记心头,千万莫忘!

人群不停追逐“幻影”,

伸手捕捉,永远失望,

绕圈回旋地兜来转去,

始终回到同一地方,

剧中情节多的是恐惧

和罪恶,有的是疯狂。

看呵,一条横行爬虫,

闯进欢乐的小丑群中,

浑身猩红,直往前冲,

扭出舞台僻角中!

折腾蠢动!一声哀吟,

可怜丑角霎时丧身,

蠕虫的毒牙鲜血淋淋,

座上女神泣不成声。

灯火转暗,一一隐熄!

好似棺套罩上灵柩,

帐幕势比骤雨,倏的落下,

掩没人影,战栗无救,

仙子摘下轻纱,纷纷起身,

脸色刷白,双目茫茫,

公认台上悲剧名唤“人生”,

主角便是“毒蛊霸王”。“啊,天呐!”我念完这首诗,丽姬娅顿时跳起身,急惊风似的双手一举,半带尖声地喊道,“啊,天哪!啊,老天爷呐!——难道这种情况始终不变?——难道这个霸王永远称霸不成?难道我们不是上帝您的骨肉?孰……孰知意志之玄妙,及其威力哉?凡人若无意志薄弱之缺陷,决不臣服天使,亦不屈从死神。”

这时她仿佛发泄了满腔怨愤,累坏了,两条雪白的胳膊“刷”地放下,一脸严肃,回到床上等死了。弥留之际,嘴里还喃喃有词。我弯下腰,凑着耳朵一听,原来又是葛兰维尔那节文章中的最后一句:——“凡人若无意志薄弱之缺陷,决不臣服天使,亦不屈从死神。”

她去世了。我难过得肠断肝裂,再也不堪独居在莱茵河畔那阴沉的破城里。我倒不缺世人所谓的财富。丽姬娅给我带来的财富,远比凡人通常注定享有的还多,要多得多呢。因此,我疲惫地辗转漂泊了三两个月,终于在风光绮丽的英国一个人烟稀少的荒芜地方,买下座寺院,修葺了一番。寺名不提了。我万念俱灰,才到了这与世隔绝的穷乡僻壤;这座满目苍凉的堂皇巨厦,这片荒凉的庄院,还有不少跟巨厦和庄园有关的、素有来历的凄恻纪念品,倒跟我万念俱灰的心情很相配。寺院外部虽然面目未改,一片绿荫凋零残颓,可我好似孩子一样任性,或许暗怀一线希望,但愿减轻心头的悲伤,竟大事铺张,把屋内布置得比王府还华丽。这种傻事,在童年就已经养成癖好,如今仿佛活到凄凉的晚年,竟又重新干起来了。天呐,看看光怪陆离的花幔、庄严的埃及雕刻、怪诞的壁沿和家具、图案杂乱的金丝地毯,我觉得连初期疯病的征象都可以看出不少呢!我早就成了瘾君子,无论工作和习惯都透着鸦片梦境的特色。但决不能掉转笔头来细述这种荒唐的事。还是光谈谈一间鬼房间吧。当初我一时神经错乱,在圣坛前拜了堂,领着特瑞缅因那位碧眼秀发的罗维娜·特瑞梵侬小姐,当作新娘,当作萦绕我心头的丽姬娅的替身,就走到了那间卧房里。

眼下,新房中的构造和陈设无不历历在目。新娘的娘家势利成性,贪图金钱,竟听任这么可爱的一位姑娘、一位千金踏进如此装饰的房里,他们的骨气何在?上文刚谈过,房里的一切细节,我都丝毫不漏地记在心头,可我对重要大事却伤心得忘怀了;那种异想天开的布置一点没次序,一点不调和,哪会留下什么印象。这间房在城堡式的寺院中一个巍巍塔楼上,呈五角形,很宽敞。朝南那面开着一扇窗子——一块威尼斯不碎玻璃——只有一个窗框,漆成青灰色,阳光和月光透过窗射进来,照得房里一切物件都蒙上了阴森森的光。这扇大窗的上半部搭出个花架,盘着老葡萄藤,缘着塔楼的巨墙往上爬。死气沉沉的橡木天花板,其高无比,构成拱形,精工描绘回纹图案,又是哥特式,又是德洛伊18式,真是稀奇古怪,荒诞绝伦。这苍凉的穹窿正中心,垂下一根长环金链,接着偌大一只撒拉森19式金香炉,千镂万孔的,五彩的火花灵若蟒蛇,川流不息地在炉孔里穿进穿出。

四处放着几张长榻,几座金烛台,一律都是东方式样;还有一张印度式卧榻——合欢床——低低的,实心乌木上雕着花纹,接着一顶棺套似的床帐。卧房四角各竖一口硕大无朋的黑花岗石棺材,全是从卢克索20对面的皇陵中挖掘出来的,古旧的棺盖上雕满不知何年何月刻下的花纹。可天呐!最最怪诞的就数房里的帷幔。巍峨的四壁真是高不可攀,甚至高得不相称,从顶到脚,重重叠叠的挂着巨幅沉甸甸的帐幔——帐幔的料子看来就跟地毯、床帐、长榻的套子、乌木床的罩单、半遮着窗户的罗纹花窗帘一模一样。全是华贵无比的金布,一团一团地布满阿拉伯式的图案21,或远或近的,每团直径约莫一英尺光景,在布上形成漆黑的花样。但只有从一个角度望去,才带着几分真正的阿拉伯式花样。经过一番设计(这种设计目前流行世上,其实太古时代就有了),这些图案便显得变化无穷。刚踏进房,只觉得奇形怪状;可往前走几步,这副怪样渐渐消失;在房里东转西转,就逐渐看到四下川流不息的都是鬼影,或是诺曼底人迷信的传说里的那一种,或是出家人邪梦中出现的那一种。帷幔后面不断猛烈地吹过一阵阵风,幻影幢幢的感觉就此骤增十倍——房里一切也就平添一种可怕的、不安的活力。

在这类厅堂里——在这种新房中——我和特瑞缅因那位小姐度过了蜜月,无忧无虑地度过了。我不由看出妻子就怕我这种喜怒无常的脾气——看出她躲开我,简直不爱我,可我心里反倒高兴。我把她恨得咬牙切齿,这忿恨只有妖怪才有。我要是想到了丽姬娅,我的亲人,我的天仙,我的美女,我的亡妻,唉,心头这份惋惜不必提有多大了!我出神地追忆她的纯洁,她的智慧,她的至高无上的神妙性格,她的如胶似漆的火热痴情。于是无所顾虑地燃着满腔熊熊情火,比她还炽烈呢。在吞了鸦片后的乱梦中(因为我吸毒成瘾了),我会出声呼唤她的名字,或者在万籁俱寂的晚上,或者白天,在隐蔽的幽谷山坳里,仿佛只要我心痒难抓地、热情如焚地诚意怀念亡妻,就好使她重新回到早已抛弃的人生道路上——唉,能永远如此吗?

约莫在婚后第二个月的月初,罗维娜小姐突然病倒了,一病就病了好久。高烧摧毁了健康,害得她夜不成眠;在半睡半醒的不安心情中,她谈到塔楼上这间卧房里的声音和动静。我断定这无非是她胡思乱想的缘故,要不恐怕是房里那幻影横生的感染力的影响。她终于渐渐复原——到底痊愈了。谁知没过多久,又病了,这次病得更凶,缠绵病榻了。她身体素来虚弱,这次病后,从此毫无起色。过了这个时期,病势可真严重,旧病复发,就分外严重,医生用尽一切医道,使出浑身解数,怎么也治不好。这慢性病愈来愈严重,分明就此牢牢缠住她,人力挽回不了啦,我便看出她那急躁不安的脾气,也愈来愈厉害;碰到些微小事,就吓得没命,这种动辄激动的情绪也愈来愈厉害了。她早先提过帐幔间有声音——轻微的声音——异常的动静,如今又谈到了,而且谈得越发频繁,越发执拗。

九月末梢,一天晚上,她格外强调这一烦心问题,引起我的注意。她刚从乱梦中醒来,我看着她那瘦脸抽搐个不停,心里又是焦急,又是隐隐恐惧。我靠近她那张乌木床,坐在一张印度式的长榻上。她半欠起身,认真地低声谈到当时听到的声音,可我听不到——谈到当时看见的动静,可我看不出。帐幔后面飒飒吹过风,我真想告诉她,那简直听不太清的声息、墙上那几乎没有变化的影子,无非是风一直飒飒吹过而引起的,但老实说吧,这连我自己也不敢全信呢。话说回来,眼见她脸上一片死白,心里就有数,尽管千方百计地想安她心,结果还是落空。看模样她快晕过去了,可身边又没个仆从好使唤。我想起卧房那头放着医生规定喝的一瓶淡酒,就三脚两步地走去取来。谁知刚到香炉光下,竟有两件惊人的事不由我不注意。只觉得身边轻轻走过什么看不清但又感得到的东西;眼里还看到香炉里射下熠亮的灯光,正中金黄地毯上有个影子——貌似天仙的模糊淡影——这种影子可能会被当作幻影。可是,我吞了过多的鸦片,醉得晕头转向,对这种事简直置之不顾,也没有告诉罗维娜。我找到了酒,重新回到卧房这头,斟了一杯,凑到这位人事不省的小姐嘴边。如今她倒有点苏醒了,伸手拿了杯子,我便倒身坐在附近一张长榻上,眼睁睁地看着她。就在这时,耳边分明听到睡榻附近,地毯上响起一阵轻微的脚步声。转眼工夫,罗维娜正将酒杯举到嘴边,我猛然瞅见三四滴亮晶晶的、红艳艳的流汁,仿佛从房内半空中什么无形的泉源里流出来,洒进了酒杯;要不也许是我做梦吧。如果我看到的话——罗维娜可没瞅见。她毫不犹豫,将酒一口喝干,我忍住了,没把这事说出口,照我看,归根结蒂,无非是因为眼见罗维娜小姐吓得没命,再则吞了鸦片,三则时间又在晚上,想象力就非常活跃,想象丰富了,就势必引起这种联想。

可我没法蒙过自己的眼睛,就在那几滴红液洒进酒杯后,妻子的病情突然一下子恶化了;到第三天夜晚,奴婢准备给她下葬了,到第四天,剩下我一个人,陪着她那裹着寿衣的尸体,坐在怪异的卧房里,我和她的新房里。我面前展出一片荒诞的幻景,吞了鸦片才有的幻景,忽隐忽现,影影绰绰。我眼花缭乱,凝视房内四角那四口石棺,凝视帐幔上那变幻无常的图案,凝视头顶上那只香炉中穿进穿出的五色火舌。一想到前几天晚上的事,眼光不由落在香炉光下那个地方。当初我在那儿见过朦胧的影子,可如今不见了。我舒舒畅畅地吸着气,朝床上那苍白的、僵硬的死尸看去。于是丽姬娅的无数事迹忽然一一浮现——转眼间,势如山洪暴发,心头重新涌现当初看她这么裹着寿衣而涌起的那股说不出的悲哀。夜深了,我仍然怔怔地望着罗维娜的尸体,照旧满腔辛酸地想着深深迷恋的唯一亲人。

大约到了深夜,可能早一点,也可能晚一点,我可没留心时间,耳边忽然响起一声呜咽,低低的,柔柔的,但又清清楚楚,我不由从迷梦中惊醒过来。只觉得那声音从乌木床上传来——从罗维娜临终那张床上传来。我不禁迷信起来,害怕得要死地听着——谁知再也没听到第二声。我睁大眼睛,看看尸体有无动静,谁知一点也看不出。可不见得是错觉。不管声音多轻,到底听见过,何况头脑也不是不清醒。我毅然死盯着尸体。可以解谜的事一件也没出现。过了片刻,终于看清她腮帮里、眼帘上的凹陷的微血管忽然泛出微微一层红,淡极了,简直看不清。我心头起了一种说不出的恐惧,凡人的语言可没法充分表达,只觉得坐在那儿,心不跳了,手脚僵了。不过,一种责任感终于又使我重新安下心。我就肯定,后事料理得太仓促了——罗维娜还活着呢。得马上挽救,但塔楼离寺院那角的下房很远,身边又没个仆人好使唤,要是不离开房间几分钟,就没法叫他们来帮忙——可我又不敢离开。因此孤零零一个人,千方百计地要将这游魂唤醒。不到片刻,她的旧病无疑复发了:眼帘和腮帮上的血色消退了,留下一片白,竟比云石还白;嘴唇格外皱了,噘成一团,活脱脱一副狰狞的死相;尸体上霎时变得黏糊糊、冷冰冰,不由人恶心,紧跟着又照常僵硬了。我刚才吃惊不小,从榻上站起身,如今浑身一阵寒噤,重新倒在榻上,又专心想着丽姬娅那鼓舞热情的幻影了。

这样过了一个钟头,我第二回听到床那儿传来隐隐约约的一声——真有其事吗?我侧耳细听,心里怕极了。又传来啦——是声叹息。我匆匆奔到死尸前,只见嘴唇在簌簌地抖,看得清清楚楚呢。一眨眼,不抖了,露出珍珠似的一排皓齿。我心坎里原只是畏惧,如今又添了份惊讶,就此七上八下,只觉得眼花了,脑子糊涂了。我使出浑身力气,才算打起精神,出于责任感的鞭策,我又去干起死回生的工作了。这时死尸的额角上,还有腮帮上和喉咙上都泛出几分红晕,浑身上下摸得出有暖气,连心都微微悸动了。罗维娜小姐活着呢。我就格外热心地干起来,擦洗了尸体的太阳穴和双手,凡是不消看什么医书、单凭经验就可以知道的办法都使尽了。谁知白费力气。冷不防,血色无影无踪,心不跳了,嘴上又显出副死相,转眼间,浑身上下冰凉了,一片青灰,僵硬无比,只剩下副骨头,多少天来,早就成了死人的一切可憎的特征全显露出来了。

我又重新想着丽姬娅的幻影,耳边又响起幽幽的一声(多不可思议呵,我眼下一边写着,一边竟然还打寒噤呢!)——又响起幽幽的一声呜咽,从乌木床那儿传来。可是,那天晚上发生的一切不可名状的恐怖,何必细述呢?何必掉转笔头来描写这出复活的恐怖戏呢?何必说什么灰蒙蒙的黎明来临前,这出恐怖戏一次次地搬演;一次次可怕的旧病复发,结果无非是越发可憎的死亡,分明挽回不了;一次次垂死呻吟,模样浑似跟无形的仇人拼命;一次次拼命,结果死尸容貌上总是现出说不出名堂的怪诞变化。这一切何必细述呢?还是赶紧把文章写完吧。

那个恐怖的晚上过去了一大半,她早就死了,但又重新动弹了——这回比前几次还动得厉害,虽然复活这事根本毫无希望,比什么都可怕。我早已不搏斗,早已不动弹,只是直僵僵地坐在长榻上,七情六欲一一涌现,我就是束手无策地受尽折磨,其中极端恐惧倒一点也不可怕,也毫不消耗精力。再说一遍吧,死尸动弹了,这回比前几次动得还厉害。她脸上突然泛出血色,这股子劲可不比寻常——手脚不僵了——要不是眼帘依然紧闭,要不是尸体上有着绷带和披挂,照旧显出一副阴森森的死尸模样,我也许会以为罗维娜当真挣脱了死神加在她身上的桎梏呢。但如果这想法就连在当时也不全对的话,至少可以肯定,那裹着寿衣的怪物确实在床上爬起身,两腿无力,双目紧闭,浑像人家做着噩梦的模样,踉踉跄跄走着,一寸一寸飘到房间当中,实实在在的,清清楚楚的。

我并没哆嗦——我并没动弹——因为那人形的神气、身材、举止,使我想起不少说不出的幻想,在脑子里匆匆打转,害得我反而麻木了,浑身冰凉,成了石头人。我并没动弹,只是怔怔地望着这个鬼怪,心里乱七八糟,翻江倒海似的平静不了。眼前站着的当真是活生生的罗维娜吗?当真是罗维娜,特瑞缅因那位秀发碧眼的罗维娜·特瑞梵侬小姐吗?何必,何必疑心呢?绷带不是紧紧扎在嘴边吗——这难道会不是活生生的特瑞缅因那位小姐的嘴?还有脸蛋,不是红艳艳的,就跟她妙龄时代一样吗——对,这确是活生生的特瑞缅因那位小姐的漂亮脸蛋。还有下巴,两个酒窝,就跟她健康时一样,难道会不是她的?但话可说回来,难道病了以后,身体就会长高?一想到这念头,我疯狂透顶了!一个箭步跳到她面前!她往后一缩,不让人碰着,听凭头上裹着的阴森森的寿衣掉下来,松开来,密密麻麻的一头蓬松长发,就飘拂在房里川流不息的空气中了,比深夜里的乌鸦翅膀还黑呢!这时,站在我面前的人形慢慢睁开眼睛。我出声尖叫了:“啊,至少我绝不会——绝不会弄错——这对滚圆的、漆黑的、惶惑的眼睛——是亡故的爱人的——是小姐的——是丽姬娅小姐的。”(徐汝椿 译)

马特渥·法尔高纳

[法]普罗斯佩尔·梅里美

出波尔多·维基奥,往西北,向岛的腹地走去,地势陡然上升。在那时而被大块岩石挡道、时而被峡谷切断的羊肠小道上走上三个小时,便可到达广阔的丛林边缘。丛林是科西嘉牧人与那些犯法者的汇集地。科西嘉的农民因为懒得在地里施肥,便在一定范围内放火烧山:即使火焰蔓延出去,也无关紧要。人们在盖了草木灰的土地上播种,不管天时如何,总有把握获得丰收。收获时,人们便把麦穗摘去,而把难割的麦秆留下。那些埋在地下不易腐烂的老根,到了第二年春天就发出繁密的新枝,几年以后就能长到七八尺高。这种茂盛的草木丛人们就叫它丛林。这种丛林是由各种不同的树木与灌木杂乱地自然长成的。丛林是那么稠密,连野羊都进不去,只有手拿斧头的人才能开出条路来。

如果你杀了人,你可以跑到波尔多·维基奥丛林去。带上一支好枪、一些火药和子弹,你便可以在那里安居无恙;别忘了带上一件带有风帽的棕色大衣,因为它既可以当被子,又可以当褥子。牧人们会给你牛奶、干酪和栗子。除非要回到城里去补充弹药,你是丝毫不必担心法院和死者家属的。

18××年,当我在科西嘉岛的时候,马特渥·法尔高纳的家就在离这个丛林一里的地方。他在当地是个相当富有的人,以羊群为生,悠闲自在,无所事事。羊群由逐草而居的牧人赶到山里到处放牧。我要讲的那件事发生在两年以后,当我看到他时,他看起来最多只有五十岁。这是一个矮小健壮的人,鬈发乌黑发亮,鹰鼻,薄唇,大眼睛炯炯有神,肤色像靴里子一样。他的射击本领,即使在高手云集的科西嘉岛,也被认为是出类拔萃的。举例来说,马特渥从来不用狩猎的霰弹去打野羊,而是在距离一百二十步的地方,用一颗子弹射杀,打中头部或打中肩部,听他选择。他夜里使枪像白天一样自如。关于他的枪法,别人曾对我讲过一个故事,没有到过科西嘉的人,听来也许会不相信。有人曾在八十步的地方,把一支点燃的蜡烛放在一张像碟子那样大小的透明纸头后面,待他瞄准好便吹熄蜡烛;一分钟后,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他四发三中射穿这张透明的纸头。

马特渥·法尔高纳凭这手高超的枪法,赢得了很大的名声。人们说他是一个极好的朋友也是一个极危险的敌人:他仗义疏财,乐善好施,在波尔多·维基奥地区,他与大家和睦相处。但传说他在娶妻的科特地方,曾干净利索地干掉了他的情敌——一个在战斗和爱情两方面都令人生畏的劲敌。他的情敌正对着挂在窗子上的一面小镜子刮胡子,突然被子弹击中,人家说,肯定是马特渥干的。事情平息以后,马特渥就结婚了。他的妻子吉士巴起初生了三个女儿(这使他很恼火),最后生了一个儿子,取名福尔杜纳多:他是家庭的希望,传宗接代的人。女儿们的婚姻都很称心,因为倘若有需要,老丈人可以指望得到女婿们的匕首和火铳的帮助。儿子只有十岁,但是已经可以看出是很有出息的。

秋季的某一天,马特渥一清早和他的妻子到丛林中的一片空地上去看他们的羊群。小福尔杜纳多本来要一起去的,但那片空地离家太远,再说,也需要有个人看家,所以父亲拒绝了他——以后我们可以看到他对这件事是否会后悔。

父亲已经离家几小时了,小福尔杜纳多安静地躺在太阳光下,望着一座座青山,想着下星期天要到“卡波拉”22叔叔家里去吃饭的事儿。就在这时候,一声枪响打断了他的沉思。他站起身来,朝传来枪声的平原那边看去。接连又是几下枪声,时断时续,越来越近。最后,在平原通向屋子的小径上出现了一个人,戴着一顶山里人戴的尖帽子,大胡子,衣衫褴褛,拄着枪,拖着沉重的步伐。他的大腿上刚中了一枪。

这人是个“土匪”23,他夜里动身到城里去买火药,途中遭到科西嘉精兵队24的埋伏。经过一阵激烈的抵抗,他终于退却下来,并被紧紧地追赶着,从一块岩石转到另一块岩石。但他和士兵们的距离很近,他的伤口使他无法在跑进丛林之前而不被士兵追上。

他走近福尔杜纳多,对他说:“你是马特渥·法尔高纳的儿子吗?”“是的。”“我是吉亚内多·桑比埃勒。我被‘黄领子’25咬住了。把我藏起来,我已不能再走远了。”“我爸爸会怎么说呢?要是我没得到他的允许就把你藏起来。”“他会说你做得对。”“谁知道?”“快把我藏起来,他们来了。”“等我爸爸回来。”“叫我等?浑蛋!他们五分钟内就到了。快,把我藏起来,不然我就杀了你。”

福尔杜纳多十分冷静地回答说:“你枪膛里的子弹已经打光了,你的子弹带26里已经没有子弹了。”“我有匕首。”“但你能跑得跟我一样快吗?”

他猛地一跃,跳到对方抓不住他的地方。“你不是马特渥·法尔高纳的儿子,你让我在你家门前被抓走?”

孩子好像被触动了一下。“要是我把你藏起来,你给我什么?”他一边走近一边说。“土匪”从腰上的皮口袋里摸索出一个五法郎的银币,这无疑是他准备买弹药用的。看到银币,福尔杜纳多微微一笑,他一把抓住它,对吉亚内多说:“别害怕。”

他很快地把屋前的干草堆扒了一个洞。吉亚内多钻到里面缩做一团,孩子用草把他盖上,还留了一点透气的地方。为了不使人怀疑里面有人藏着,他想出一个颇为巧妙的简单办法。他抓来一只雌猫和它的几只小猫,把它们放在干草堆上,使人以为干草堆没人动过。然后,看到房屋附近的小径上有血迹,他仔细地用点细土把它盖掉。一切都安顿好以后,他又若无其事地去躺在太阳底下。

几分钟后,六个穿黄领棕色制服的人由一个队长率领着,来到马特渥的门前。这个队长跟法尔高纳家沾点儿亲(大家都知道科西嘉岛人攀亲戚比其他地方攀得要远得多)。他的名字叫狄阿多洛·贡巴,他是个很机灵的人,因为他曾经捕获过几个“土匪”,所以他们很怕他。“早安,小表弟。”他一边走近福尔杜纳多一边说,“你长得这么大了!刚才看见一个人走过吗?”“噢!我还没有你大呢,老表。”孩子傻乎乎地回答说。“快了,快了。告诉我你看到有个人走过吗?”“你问我看到有人走过吗?”“是的,这个人头戴黑丝绒尖顶帽,身穿用红线和黄线绣着花纹的上衣。”“这个人头戴黑丝绒尖顶帽,身穿用红线和黄线绣着花纹的上衣?”“是的,快回答我,别重复我的问题。”“今天早上,本堂神甫骑着他那匹‘比爱罗’马,经过我们家门口。他问我爸爸身体好不好,我回答他……”“啊,小鬼,别耍花招。快告诉我吉亚内多到哪里去了,我们要找的正是他,我可以肯定他是从这条小路走的。”“谁知道?”“谁知道?我知道你看到过他。”“睡着的时候能够看到过路人么?”“你没睡着,小流氓,枪声早把你惊醒了。”“老表,你以为你的枪声很大么?我爸爸的火铳声音要响得多呢?”“鬼把你搞昏了,该死的小坏蛋!我可以肯定你看到过吉亚内多,也许就是你把他藏起来的。来,弟兄们,进屋去,看看我们要抓的人在不在。他只剩下一条腿了,这个坏蛋很有些鬼聪明,他不会瘸着腿走到丛林里去的,再说,血迹也到此为止。”“爸爸会怎么说呢?”福尔杜纳多冷笑着说,“他会怎么说呢,要是他知道他不在家的时候别人闯进了他的屋子?”“小流氓,”贡巴队长拎住他的耳朵说,“你知不知道我完全可以使你改变语调?看来要用指挥刀背打你二十来下你才会说真话。”

福尔杜纳多始终冷笑着。“我爸爸是马特渥·法尔高纳!”孩子装腔作势地说。“小鬼,你知道吗,我可以把你带到科特或巴斯底亚去。可以把你送进监狱,给你戴上脚镣,让你睡在干草上。要是你不说出吉亚内多在哪里,我可以把你送上断头台。”

孩子对这种可笑的威胁报以放声的大笑。他重复说:“我的爸爸是马特渥·法尔高纳。”“队长,”一个兵士轻轻地说,“别跟马特渥闹翻呀。”

贡巴显然是处在进退两难的地步。他低声地跟他的士兵们商量着,后者已经把整个屋子都搜遍了。这不需要很长时间,因为科西嘉人的板屋就不过是那么方方的一间。家具只是一张桌子,几条长凳,几个箱子,一些狩猎用具及家庭用具。然而小福尔杜纳多却抚摸着他的猫儿,似乎在对他老表及士兵们的进退两难的处境幸灾乐祸。

一个兵士走近了干草堆。看到了猫,漫不经心地刺了干草堆一刀,耸耸肩,好像认为自己的过细有点可笑。什么也没有动,孩子的脸上也没有丝毫激动的表情。

队长和他的部下感到绝望了。他们认真地望望平原那面,准备从他们来的那条路上回去了。当他们的队长确实认为威胁对法尔高纳的儿子不能产生任何影响的时候,他想用甜言蜜语和礼物的引诱来作最后的尝试。“小表弟,”他说,“你是个聪明的孩子,前途无量!但是你对我玩了个鬼把戏,假使我不是因为怕马特渥表哥难过的话,当真我就把你带走了。”“真的吗?”“但是,在我表哥回来的时候,我要把事情的经过讲给他听,为了惩罚你的撒谎,他会用鞭子把你抽出血来。”“会这样吗?”“你瞧着吧……不过,喏……你要说老实话,我将送点东西给你。”“老表,我将送给你一个忠告:就是你再迟疑一下,吉亚内多就要到丛林里去了,那时候就需要不止一个像你这样的勇士去抓他了。”

队长从他口袋里抽出一只价值十个埃居27的银表;当他看到小福尔杜纳多那双闪闪发光的眸子盯着它的时候,他就拎着悬在钢链一头的表对他说:“小滑头!你很想有个像这样的表挂在领子上吧,然后到波尔多·维基奥大街上溜上一圈,像孔雀那样地骄傲。人家会问你:‘几点钟啦?’你就对他们说:‘看我的表吧。’”“等我长大了,卡波拉叔叔会给我一只的。”“是呀!可是你叔叔的儿子已经有一个啦……说真的,还没有这个漂亮……可他比你还小呢。”

孩子叹了口气。“那么,小表弟,你要这只表吗?”

福尔杜纳多斜着眼瞟了表一眼,活像一个猫儿看到有人给它送上一只鸡一样。它怕人讥笑,不敢把爪子伸过去,还不时把眼睛掉转过去,想不让自己受到诱惑,但是又不时地舔着嘴唇,好像对主人说:“你的玩笑开得多残酷呀!”

可是,队长似乎是诚心诚意把表给他,福尔杜纳多并不把手伸过去,而是苦笑着对他说:“你为什么拿我开玩笑?”“上帝知道!我不开玩笑,只要你告诉我吉亚内多在哪里,这只表就是你的了。”

福尔杜纳多露出一丝怀疑的微笑,乌黑的眸子注视着队长的眼睛,他竭力想知道他的话是否可靠。“如果我不按说定的把表给你,就叫我丢官削职!弟兄们可以作证,我是不会食言的。”

说着说着,他把表递得这样近,几乎要碰到孩子苍白的面颊了。孩子内心贪欲与尊重好客传统的斗争清楚地表现在面孔上。他袒露着的胸脯有力地起伏着,好像要窒息似的。可是表在摆荡着,转动着,有时碰到了他的鼻尖。最后,渐渐地他的右手向表伸去,手指尖碰到了表,表已完全落在他手心里,可是队长还没有把链子松掉。表面是天蓝色的……表壳最近才抛光过……在阳光底下闪闪发光……实在太诱人了。

福尔杜纳多举起左手,用拇指从肩上向他背靠着的那个干草堆指指。队长立刻明白了。他放开了表链的那一端,福尔杜纳多感到他是表的唯一的主人了。他像梅花鹿一样敏捷地站了起来,跑到离开草堆十步的地方,而士兵们则立刻开始翻草堆。

不一会,人们看到干草堆蠕动起来,一个血淋淋的人,手里拿着匕首,从里面出来。他想用脚站起来,可是初愈的伤口使他不能站稳。队长扑到他身上,从他手里夺去了匕首。尽管他拼命抵抗,人们还是一下子就把他结结实实地捆了起来。

吉亚内多躺在地上,被搁得像一束柴,他回头望着走近他的福尔杜纳多。“兔崽子!”他用轻蔑超过愤怒的口气对他说。

孩子把他先前接受的那块银币扔给他,他感到他已没有资格再拿这块银币了;可是犯人根本不理睬这个动作,而是非常冷静地对队长说:“亲爱的贡巴,我不能走了,你得背我进城去。”“你刚才比麂跑得还快呢!”冷酷的胜利者回答说,“不过,请放心:抓住你,我非常高兴,我可以背你走上一里路都不感到累。再说,我们准备用树枝和你的大衣给你做一个担架。到了克雷斯波里农庄,我们还可以搞到一些马匹。”“好,”犯人说,“请你们放些干草在担架上,让我舒服些。”兵士们有的忙于用栗树枝做担架,有的给吉亚内多包扎伤口。就在这时候,马特渥·法尔高纳和他的妻子忽然出现在通往丛林的小径的转角上。女的弯着腰吃力地背着一大袋栗子走着,男的则悠然自得地走着,手里只拿着一支枪,另一支斜挂在皮带上,因为男人除了拿枪外是不屑于背其他东西的。

看到兵士,马特渥的第一个念头是以为他们是来捉他的。为什么有这样的念头?马特渥犯了法吗?不,他名声很好。正如别人所说的,他是个“有好名声的人”,但他是科西嘉人,是山里人。仔细想来,很少科西嘉的山里人不犯点小错误,例如枪击呀、刀砍呀、争吵呀。马特渥要比别人心里更踏实一点,他十年来没有开枪打过人;但是他很谨慎,为了以防万一,他认真做了自卫的准备。“女人家,把口袋放下来,做好准备。”

她立刻服从了。他把挂在皮带上的那支可能对他有妨碍的枪给了她,把手上的那支上了膛。然后,沿着路边的树慢慢地朝着他的家前进;准备只要对方有一丝敌意,他就跳到树干后面去,在那里他可以隐蔽射击。他的妻子紧跟在他后面,给他拿着替换用的枪支和弹药盒。贤惠的主妇在战斗时的职务是给丈夫上弹药。

另一方面,队长看到马特渥持枪前进,手指放在扳机上,一步一步向前走来,心里感到忐忑不安。“万一,”他想,“马特渥是吉亚内多的亲戚或者朋友,而愿意保护他的话,他就能把两支枪的子弹像把信投进邮筒那么准确无误地射中我们中的两个人。要是他不顾亲戚的情分瞄准我的话……”

在这种尴尬的处境中,他做了一种相当勇敢的决定,就是像老朋友似的独自一人向马特渥走去,把事情经过讲给他听。他与马特渥之间的距离虽然很短,但他却觉得长得可怕。“喂!老朋友,”他叫着,“你身体好么?是我呀,你的老表贡巴。”

马特渥什么也不回答,停下来,在对方讲话的时候,他把枪口慢慢地抬起来,等到队长走到他面前的时候,枪口已经朝天了。“你好,老表。”队长边说边向他伸出手来,“好久没见到你了。”“你好,老表。”“我路过此地,特来向你问好。我们今天走了很长的路;但是我们没白费力气,因为我们收获很大,抓住了吉亚内多·桑比埃勒。”“谢谢上帝!”吉士巴说,“他上星期偷了我们一只奶羊。”

这句话使贡巴很满意。“可怜的家伙!”马特渥说,“他饿了。”“这小子像狮子一样顽抗,”队长气愤地接着说道,“他杀死了我们一个弟兄,他还不满足,还把夏同伍长的手臂给搞断了,但这也没什么大不了,因为这个伍长不过是个法国人……事后,他藏得那么隐蔽,连鬼都无法发现他。要是没有小表弟福尔杜纳多,我永远也找不着他。”“福尔杜纳多!”马特渥叫了起来。“福尔杜纳多!”吉士巴也说了一遍。“是的,吉亚内多藏在那面的干草堆里,但是小表弟向我揭穿了他的诡计。为此我要告诉他的卡波拉叔叔,让他送他一件好礼物来报答他的功劳。他的名字与你的名字将写进我给检察官的报告里去。”“该死!”马特渥低声地说。

他们走到了支队的所在地。吉亚内多躺在担架上准备出发。当他看到马特渥和贡巴在一起,脸上露出一种奇怪的微笑,然后转向屋子的大门,朝门口吐了一口唾沫说:“叛徒的家!”

只有拼死的人才会用“叛徒”这个字眼来骂法尔高纳。锋利的匕首是一下子就可以惩罚这种侮辱的。但是马特渥只是像一个疲惫不堪的人那样把手放在额上一动不动。

看到父亲回来,福尔杜纳多就走进屋子去了。不一会,他拿了一罐牛奶出来,低着头送给吉亚内多。“滚开!”犯人厉声叫道。

然后,他回转头来对一个士兵说:“兄弟,给我点水喝。”

兵士把军用水壶放在他手里。“土匪”喝着一个刚才跟他互相射击的人给他的水。然后,他要求把他的手交叉绑在胸前,而不要反绑在背后。“我要睡得舒服一些。”

人们立即满足了他;然后队长做了一个出发的手势,跟马特渥说了声再见——后者没有睬他,便快步向平原那边走去。

差不多有十分钟光景,马特渥没开口。孩子用不安的神色时而看看母亲,时而看看父亲。父亲靠在枪上,用愤怒到极点的表情盯着他。“你干得不坏啊!”马特渥终于开了口,声音平静,但是对熟悉他的人来说,很令人生畏。“爸爸!”孩子叫着,一边向前走,眼里噙着泪,想要跪倒在他膝下。

但马特渥对他喝道:“滚开!”

孩子在离开父亲几步的地方停下来,啜泣着,一动也不动。

吉士巴走过来。她看到福尔杜纳多的口袋里露出一段表链。“这表是谁给你的?”她用严厉的声音问道。“队长老表。”

法尔高纳一把抓住表,用力向一块石头砸去,把它砸得粉碎。“老伴,”他说,“这是我的孩子吗?”

吉士巴的棕色面颊变成了红砖那样的红色。“你在说些什么?马特渥,你知道你在对谁讲话么?”“那么,这孩子是他家族里的第一个叛徒。”

福尔杜纳多抽抽噎噎地哭得更厉害了。法尔高纳那双炯炯发亮的眼睛始终盯住他。最后他用枪托磕了磕地,把枪背上了肩,重新走上通向丛林的那条路,叫福尔杜纳多跟着他走。孩子服从了。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下载完整电子书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 2020 txtepub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