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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11 00: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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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 约翰·迪克森·卡尔 等

出版社:新星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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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室之王”卡尔:不可能犯罪小说系列(全3册)

“密室之王”卡尔:不可能犯罪小说系列(全3册)试读:

扭曲的铰链

作者:【美】约翰·迪克森·卡尔

译者:王占一

出版社:新星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9年9月1日

ISBN:9787513331906

作者简介

约翰·迪克森·卡尔John Dickson Carr (1906—1977) 

和阿加莎·克里斯蒂、埃勒里·奎因并称“黄金时代三大家”,独以密室题材构思见长,一生设计出五十余种不同类型的密室,被誉为“密室之王”。

卡尔一九〇六年十一月三十日出生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青少年时期就着迷于不可能犯罪,对他影响最大的是G.K.切斯特顿和杰克·福翠尔。在巴黎索邦神学院(巴黎大学前身)留学期间,卡尔出版了以法国警探亨利·贝克林为主角的长篇处女作《夜行》。

一九三三年,卡尔出版基甸·菲尔博士系列首部作品《女巫角》。第二年他以笔名卡特·迪克森发表《瘟疫庄谋杀案》,亨里·梅里维尔爵士登场。这两个系列成为卡尔最具代表性的作品。三十年代是卡尔创作生涯最多产的时期,其中《三口棺材》《扭曲的铰链》(旧译《歪曲的枢纽》)和《犹大之窗》被后世评论家归入“卡尔的经典代表作”。特别是一九三五年出版的《三口棺材》以经典的“密室讲义”和“双重密室”成为推理史上不可能犯罪小说的巅峰之作,至今仍难以超越。

卡尔笔下的密室第一神探基甸·菲尔博士,是一个胖胖的字典编纂者,走路要拄两根拐杖,喜欢穿斗篷,抽着海泡石烟斗,个性相当和蔼可亲。他有着敏锐的观察力,善于分析罪犯的心理,出场代表作除《三口棺材》《扭曲的铰链》外,还有《阿拉伯之夜谋杀》《绿胶囊之谜》《耳语之人》等。亨里·梅里维尔爵士比菲尔还要古怪——大大的秃脑袋、奇怪的表达方式,加上不修边幅的外表。他的职业是律师兼医生,登场作品有《独角兽谋杀案》《犹大之窗》《女郎她死了》等。卡尔的作品风格以不可能犯罪作为核心骨架,情节布局复杂,谋杀手法奇特,充满戏剧性和哥特式氛围。五十年代后,卡尔的健康状况始终不好,影响其创造力的发挥,作品水准有所下降。

一九五〇年和一九七〇年,卡尔先后两次获得美国推理作家协会(简称MWA)的埃德加·爱伦·坡特别奖。一九六三年,MWA一致同意向卡尔颁发“终身大师奖”,这是推理界的最高荣誉。

一九七七年二月二十七日,卡尔因病去世。当今,仍有不少推理小说作家在创作密室题材作品时会表达对卡尔的敬意。因为,只有约翰·迪克森·卡尔才配得上是真正的“密室之王”。

约翰·迪克森·卡尔重要作品年表

基甸·菲尔博士系列

1933 女巫角(Hag's Nook)

1935 三口棺材(The Three Coffin)

1936 阿拉伯之夜谋杀案(The Arabian Nights Murder)

1938 扭曲的铰链(The Crooked Hinge)

1939 绿胶囊之谜(The Problem OfThe Green Capsule)

1940 失颤之人(The Man WhoCould Not Shudder)

1941 连续自杀事件(The Case of the Constant Suicides)

1944 至死不渝(Till Death DoUs Part)

1946 耳语之人(He Who Whispers)

1947 菲尔博士率众前来(Dr.Fell Detective and Other Stories)

1965 撒旦肘之屋(The House at Satan's Elbow)

1968 月之阴(Dark Of The Moon)

亨里·梅里维尔爵士系列

1934 瘟疫庄谋杀案(The Plague Court Murders)

1935 红寡妇谋杀案(The Red Widow Murders)

1935 独角兽谋杀案(The Unicorn Murders)

1937 孔雀羽谋杀案(The Peacock Feather Murders)

1938 五盒之谜(Death In Five Boxes)

1938 犹大之窗(The Judas Window)

1940 怪奇案件受理处(The Department of Queer Complaints)

1943 女郎她死了(She Died a Lady)

1953 骑士之杯(The Cavalier's Cup)

亨利·贝克林系列

1930 夜行(It Walks By Night)

1931 骷髅城堡(Castle Skull)

1931 失落的绞架(The Lost Gallows)

1932 蜡像馆之尸(The Corpse In The Waxworks)

1937 四种错误武器(The Four False Weapons)

约翰·迪克森·卡尔重要作品年表(非系列)

1937 燃烧的法庭(The Burning Court)

1942 皇帝的鼻烟壶(The Emperor's Sniff-Box)

1954 福尔摩斯的功绩(The Exploits of Sherlock Holmes)

1954 第三颗子弹(The Third Bullet and Other Stories)

1957 火焰·燃烧吧!(Fire·Burn!)

1964 破解奇迹之人(The Men Who Explained Miracles)

1972 饥饿的哥布林(The Hungry Goblin)

第一部分

七月二十九日,星期三一名男子的死亡

有志者要铭记在心的第一法则是:绝对不要预先告诉观众你要做什么。如果你告诉了,他们就立刻对那个方向有了警觉,这是最该极力避免的,而且被看穿的概率增加十倍。我们来举个例子。[1]——霍夫曼教授:《现代魔术》[1]路易斯·霍夫曼教授(1839—1919),英国著名的魔术艺术书作家,作品包括《现代魔术》《更多魔术》和《晚期魔术》等。

第一章

布莱恩·佩奇坐在写字台边,从窗前俯瞰肯特郡的花园,桌上放着一堆翻开的书,他对工作产生了强烈的厌倦。七月下旬的阳光射进两扇窗,把房间的地板映照成金色。在令人昏昏欲睡的酷暑笼罩之下,朽木和旧书散发出气味。一只黄蜂从花园后面的苹果园飞了进来,佩奇不耐烦地挥手把它赶走。

花园围墙的另一边是公牛与屠夫旅馆,道路距离果园约有四分之一英里。这条路经由法恩利庄园的大门口,佩奇看得见一座座烟囱错落有致地耸立在树林里,再向前是富有诗意的“挂图”树林。

肯特郡平坦的路面大多是浅绿色和棕色的,很少有刺眼的颜色,可此时却炫目耀眼。佩奇甚至觉得连庄园里的烟囱都光彩夺目。纳撒尼尔·巴罗斯从远处驶向庄园,尽管开得不太快却也能听见轰隆声。

布莱恩·佩奇懒洋洋地思索着,马林福德村已经够不平静的了。如果这个说法听起来过于夸张,他可以给出真凭实据。就在去年夏天,发生了一起谋杀案。美丽丰满的戴利小姐被一个流浪汉掐死了,这个流浪汉在逃跑的过程中穿越铁道,撞上火车,当场丧命。此外,七月这最后一周有两个陌生人一连在公牛与屠夫旅馆住了几天:其中一个是艺术家,另一个可能是侦探(没人知道这传言是从哪来的)。

最后,从梅德斯通来的律师,佩奇的朋友——纳撒尼尔·巴罗斯今天正神秘地来回奔波。虽然大家都不明就里,但法恩利庄园似乎发生了什么令人兴奋或不安的事。布莱恩·佩奇习惯工作午休时去公牛与屠夫旅馆,在饭前喝上一品脱的啤酒。不过当天上午酒馆没什么风言风语,这倒像是种不祥之兆。

佩奇打着哈欠,把几本书推到一旁。他优哉游哉地想:詹姆斯一世统治时期,伊尼戈·琼斯受封为准男爵后修建了这座法恩利庄园,自那之后就没出过什么事,现在又能出什么乱子。法恩利家族世代相传,至今稳如泰山。约翰·法恩利爵士是掌管马林福德和索恩的现任准男爵,他继承了大笔遗产和稳固领地。

佩奇喜欢这位皮肤黝黑、性情敏感的约翰·法恩利,以及他为人直爽的妻子茉莉。这里的生活很适合法恩利。尽管他曾离家太久,但他本出生于官宦家庭,所以已然适应。说起法恩利的经历,让佩奇感兴趣的是有一段罗曼史,很难让人将其与法恩利庄园里那位老实迂腐的准男爵联系在一起。从他第一次出海远行到一年多以前迎娶茉莉·毕索,(佩奇认为)这又是一次给马林福德村提升人气的大好机会。

佩奇又咧嘴打了个哈欠,然后拿起笔开始工作。

噢,天啊。

他打量着胳膊肘旁边的小册子。《英国首席法官的一生》这本书他正力争写得雅俗共赏,以望达到预期的效果。现在正写到马修·黑尔爵士。各种各样的外部麻烦接踵而至,既因为它们不请自来,也因为布莱恩·佩奇并不想将其拒之门外。

老实说,他只想完成自己原创的法律研究,根本没真想写完《英国首席法官的一生》。他懒于做真正的学术研究,但活跃的思维和敏锐的头脑又让他无法这么放弃。是否完成这本著作并没什么大不了的。但他可以借此告诫自己要努力工作,之后才能有闲情逸致去做别的事,才能轻松地漫步于主题之外那些曲径通幽之处。

他身旁的小册子写道:

一六六四年三月十日,一场对女巫的巡回审判在萨福克郡伯里圣埃特蒙德举行,由经济法庭首席法官——肯特郡的马修·黑尔爵士主持。一七一八年以D.布朗、J.沃多和M.沃顿之故付梓。

这便是他探寻过的一条曲径。当然,马修·黑尔爵士和女巫的交集其实算少之又少的了。可是这不妨碍布莱恩·佩奇多花半个章节去描写他感兴趣的主题。他满心欢喜地从一列书架上取出一本旧的《格[1]兰维尔》。正打算沉浸其中时,他听见花园里有脚步声,有人在窗外朝他喊“喂”。

来人正是纳撒尼尔·巴罗斯,他摇晃着公文包,那动作真不像个律师。“忙着吗?”巴罗斯问道。“哦。”佩奇打着哈欠应了一声。他放下《格兰维尔》。“进来抽支烟吧。”

巴罗斯打开朝向花园的那扇玻璃门,走进微暗舒适的房间。虽然他极力控制住自己,但兴奋之情足以让他在这个炎热的午后面色苍白,全身发冷。他的父亲、祖父以及曾祖父先后掌管法恩利家族的法律事务。有时候不免让人怀疑,以纳撒尼尔·巴罗斯热情奔放和不时发表爆炸式言论的性格是否真的适合担任家族律师一职。再有,他还年轻。不过也算称职,一切尽在巴罗斯的掌握中,佩奇觉得他极力装出一副比砧板上的比目鱼还冰冷的面孔。

巴罗斯打理过的黑发柔顺而服帖。高鼻梁上架了副玳瑁眼镜。他正透过镜片凝视,面部肌肉似乎在抽动。他身着考究却并不舒服的黑色套装,戴着手套的双手紧紧抓住公文包。“布莱恩,”他说,“你今晚在家吃饭吗?”“是的。我——”“打住。”巴罗斯突然说。

佩奇眨了眨眼。“你得去法恩利家吃晚饭,”巴罗斯接着说,“我不在乎你在不在那儿吃,但至少我希望某件事情发生时你在那里。”他的律师架子又恢复了一些,挺起瘦弱的胸膛说:“幸亏我要告诉你的事是经过授权的。我问你:你想没想过约翰·法恩利爵士并非别人认为的他?”“并非别人认为的他?”“这位约翰·法恩利爵士,”巴罗斯谨慎地解释道,“会不会根本不是约翰·法恩利本人,而是骗子冒充的?”“你该不是中暑了吧?”佩奇坐直身子问道。他又惊又怒,而且莫名地感到不安。大热天里最倦怠的时候实在不适合发火。“当然,这种事我从没想过。你怎么这样想?你究竟在打什么主意?”

纳撒尼尔·巴罗斯从椅子上站起来,放下公文包。“我这么说,”他答道,“是因为有人出来宣称他才是真正的约翰·法恩利。这并非新闻。已经闹了有几个月,现在到了最关键的时刻。呃——”他犹豫一下,向四周看了看。“这儿还有别人吗?那位叫什么来着的太太——你知道的,帮你料理事务的那个——或是其他人?”“没有。”

巴罗斯说的话像是从唇齿之间整句挤出来似的。“我不应该跟你说这些。但是我知道可以信任你,(咱俩之间)我的位置很微妙。这件事会成为大麻烦。蒂奇伯恩案也比不上它。当然了……呃……对外我没有理由怀疑我的雇主不是约翰·法恩利爵士。我应当为约翰·法恩利爵士服务:真正的那一位。可问题就出在这上面。这里有两个人,一个是真正的准男爵,另一个是冒牌的骗子。这两个人没什么相似之处,连长相都不一样。可我要是没办法区分的话就完蛋了。”他停顿了一下,接着补充道,“还好幸运的是,这件事今晚有可能尘埃落定。”

佩奇不得不调整思路。他自己点上一支烟,并把香烟盒推向巴罗斯,同时打量着这位客人。“这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啊,”他说,“究竟是怎么开始的?你是什么时候,又是为什么认为有骗子混进来?在这之前你怀疑过吗?”“从没怀疑过。我说完你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巴罗斯掏出一块手帕,仔细把脸擦了一遍,又冷静地坐了回去。“我倒希望这只是无稽之谈。我喜欢约翰和茉莉……不好意思,指的是约翰爵士和法恩利夫人……我对他们极为欣赏。如果来举报的人是个骗子,我愿意在村庄广场跳舞……呃,或许不跳吧……总之我以职业担保要让他因伪证罪去坐比亚瑟·奥顿更久的牢。此外,既然我们今晚即将揭晓答案,你最好了解整件事情的背景,以及这场棘手风波的起因。你了解约翰爵士的过往吗?”“马马虎虎。”“什么事你都不应该马虎对待,”巴罗斯不赞成地摇着头反驳,“你做历史研究也是这样吗?我希望不是。听我说,把这些细节要牢牢记在脑子里。”“让我们回到二十五年前,当时约翰·法恩利爵士十五岁。他出生于一八九八年,是老达德利爵士和法恩利夫人的第二个儿子。原本继承爵位他是毫无机会的,因为长子达德利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他们期望儿子们正直高尚。老达德利爵士(我认识他大半辈子了)属于维多利亚晚期那种极度严谨的类型。虽不至于像当前一些传记所描绘的那样,但我记得小时候他给我一枚六便士的硬币时我总是感到惊讶。”“小达德利是个好孩子。约翰却不是。他阴郁寡言,又有点野蛮,而且他太阴沉内向了,以至于犯一点小错都无法得到别人的原谅。其实他并非真的坏,只是和别人格格不入,而且还没长大就想被当成大人看待。一九一二年,他才十五岁,就和梅德斯通一个酒吧女招待有过一段成人才有的往事……”

佩奇吹了声口哨。他向窗外看去,仿佛期待看见法恩利本人似的。“十五岁那年?”佩奇问,“那他一定是个纨绔子弟!”“没错。”

佩奇犹豫起来,“然而,你知道,我一直觉得我所认识的法恩利……”“有点像清教徒吧?”巴罗斯接过话茬,“是的。不管怎样,我们谈论的是一个十五岁的男孩。他热衷于研究超自然现象,包括巫术和撒旦崇拜,真够糟糕的。他被伊顿公学开除更是糟透了。和那位酒吧女招待搞在一起甚至致人怀孕的公开丑闻让他的家人忍无可忍。达德利·法恩利爵士自然认定这孩子坏透了,是法恩利家族某个撒旦崇拜者灵魂附体,彻底不可救药,再也不想见到他。于是他们按照常规方法处置他。法恩利夫人有个表兄住在美国,在那儿过得还不错,他们就把约翰打发到了美国。”“只有一个人能够彻底管得住他,就是肯尼特·墨里老师。这位家庭教师那时二十二三岁,在约翰离校后来到了法恩利庄园。值得一提的是,肯尼特·墨里的爱好是科学犯罪学,正是由于这一点,这个孩子从一开始就被他吸引住了。在那个年代这算不上是种高雅的爱好,不过老达德利爵士对墨里赞赏有加,也就没什么可说的。”“当时发生了一件事,百慕大群岛的哈密尔顿有所学校给墨里提供了副校长这样一个好职位,他要去就得背井离乡。他接受了邀请,正好庄园的事也不需要他再干下去了。墨里受托在旅途中把男孩带到纽约,以防他出什么乱子。他得把这孩子转交给法恩利夫人的表兄,再坐另一艘船转去百慕大群岛。”

纳撒尼尔·巴罗斯回忆着往事,稍作停顿。“我不太记得那时的事了,就我个人而言,”他接着说,“我们都离顽皮的约翰远远的。但小茉莉·毕索却疯狂地迷恋他,她那时才六七岁。她听不得一句关于他的坏话,最终嫁给他也是理所当然。我依稀记得约翰坐车去火车站那天的景象,他坐在一辆四轮敞篷马车上,头戴一顶平草帽,肯尼特·墨里坐在他旁边。次日他们乘船出发,那天无论怎么看都是个吉日。不用我说你也知道,他们坐的那艘船是泰坦尼克号。”

巴罗斯和佩奇此刻回忆起过去。佩奇记得那是一段充斥着吵闹声、报纸传单和毫无依据的传言遍布街头巷尾的混乱时期。“一九一二年四月十五日晚,号称永不沉没的泰坦尼克号撞上冰山沉没,”巴罗斯继续说,“混乱中墨里和那个孩子走散了。墨里在冰冷的水里漂了十八个小时,与另外两三个人一同抓住一块木栅栏求生。那之后不久他们被一艘去百慕大的科勒芬号货船救起。墨里被送到他原本的目的地。通过无线电广播得知约翰·法恩利安然无恙之后他就不再担心,不久又收到了一封报平安的信。”“约翰·法恩利,或者说一个自称约翰的孩子,被去往纽约的伊特鲁斯卡号救起。法恩利夫人的表兄,一位美国西部的人见到了他。这边的情况和之前没什么两样。达德利爵士除了设法确认男孩还活着之外,依旧对他不闻不问。那孩子自己要比老达德利爵士痛苦多了。”“他在美国长大,在那儿住了将近二十五年。他连一行字都不愿写给家里人,达德利爵士夫妇在世期间甭想收到他的照片或生日祝福。幸运的是,他很快与那位叫伦威克的美国表舅志趣相投,弥补了他对父母的需求。他……呃……似乎变了,在广阔的田地里不声不响地做了一名农夫,就像他在这边也会过的生活那样。战争后期他在美国军队服役,但是他从没到过英国或是与熟人会面,甚至连墨里都再也没见过。墨里还活着,他在百慕大,只是过得并不宽裕。他们俩都没钱去探望对方,特别是约翰·法恩利又住在科罗拉多州。”“老家这里平安无事。本来就没什么人记得那个孩子,一九二六年母亲去世后,他全然被人遗忘了。四年后他父亲也随他母亲而去。小达德利……他已经没那么小了……继承了爵位和全部领地。他一直没结婚,说以后有的是时间。然而并没有时间了。一九三五年八月,继任的达德利爵士死于食物中毒。”

布莱恩·佩奇思索着。“这就是我来这之前发生的事啊,”佩奇说,“可是,喂!达德利从没设法与弟弟取得联系吗?”“是的……信被原封不动地退了回来。达德利过去相当一本正经。在那之前他们相隔那么远,约翰没有感受到任何家庭温暖。然而,达德利去世后,约翰是否要继承爵位和庄园成了一个问题……”“约翰接受了。”“他接受了。没错,关键就在这儿,”巴罗斯激动地说,“你了解他就会明白。他回到这里是再自然不过的事。虽说离开了将近二十五年,可对他而言这里并不陌生。别人也不觉得他陌生:他的想法和举止某种程度上说连谈吐都符合法恩利家族继承人的风范。他是一九三六年年初回来的:其中有段浪漫的插曲,他和长大成人的茉莉·毕索重逢,并且在同年五月喜结连理。刚安顿下来一年多点,现在又发生了这件事。竟然有这种事。”“我猜是这样,”佩奇不太确定地说,“会不会在泰坦尼克号失事时身份被人替换了?被人从海上救起的是另一个男孩,出于某种原因假装成约翰·法恩利?”

巴罗斯来来回回地缓缓踱步,朝他经过的每一样家具摇着手指。但他看上去并不滑稽。他的智慧魅力可以安抚甚至催眠他的客户。他有个习惯,就是把头转向一侧,同时从那副大眼镜的边框注视着对方,就像现在这样。“就是这样,没错。假如现在这个约翰·法恩利是冒充的,那你说他是不是一九一二年就开始做局?而真正的继承人下落不明。失事后他被救生艇救起时穿的是法恩利的衣服,戴着他的戒指,还拿了他的日记。他在美国的伦威克舅舅的回忆中已经充分了解到往事。后来回到这里按照儿时的方式生活。过去了二十五年!笔迹变了,长相和斑痕也变了,甚至记忆都变得模糊起来。你发现难点在哪儿了吧?就算哪次说错话,哪里出了漏洞,也很正常不是吗?”

佩奇摇了摇头。“尽管如此,伙计,这位申诉人要有铁证才能让人信服。你知道法庭看重的是什么。他都有什么证据?”

巴罗斯双臂交叉,说:“申诉人能拿出确凿的证据证明他是真正的约翰·法恩利爵士。”“你见过他的证据吗?”“我们今晚便见分晓。申诉人提出想找机会见一下现在的主人。不,布莱恩。尽管我快要被这件事逼疯了,但我还不至于大脑空白。申诉人不仅陈述的逻辑让人信服,而且他能提供所有细节上的证据。他不仅来我办公室(和他的法定代理人一起,很遗憾,我不得不说那是个粗鲁的人)给我讲了只有约翰·法恩利才知道的事。我说的是,只有真正的约翰·法恩利知道。另外他还提议和现在的主人一起做某项测试,就会水落石出。”“什么测试?”“让我们拭目以待。嗯,没错。拭目以待吧。”纳撒尼尔·巴罗斯拎起公文包。“这是一堆乱七八糟的事里唯一令人感到一丝欣慰的。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公之于众。申诉人是位君子……两位都是,呸……他并不想挑起争端。但我要是坐视不管,那就得闹得天翻地覆了。我真庆幸我父亲在世时没赶上这事。还有,你七点钟到法恩利庄园吧。不用为晚饭该穿什么而苦恼。其他人也不会。晚饭只是个借口,很可能连晚饭都没有。”“那约翰爵士是怎么看待整件事的呢?”“哪个约翰爵士?”“为表述清楚起见,”佩奇说,“我指的是一直以来我们所认识的那位约翰爵士。这可真有意思。这是不是意味着你相信申诉人是真爵士?”“不。怎么会呢。当然不是!”巴罗斯说。他又突然一本正经地说道:“法恩利嘛,只是发发牢骚。我认为这是个好现象。”“茉莉知道吗?”“知道,他今天跟她讲了。好了,就这样吧。作为律师我本不该跟你说这些,但若是我连你都不信任,就更没有其他人可以信任了。而且自从我父亲去世以后,我就对自己处理事情的方式有点信心不足。投身进来吧,来体会一下我所爱的煎熬。七点钟来法恩利庄园,我们需要你当个证人。运用你的智慧,观察两位候选人吧。然后,在我们采取对策之前,”巴罗斯说着用公文包的一侧猛地碰了一下桌子,“你得好心地告诉我谁是谁。”[1]《格兰维尔》:英格兰法律典章论文集,由十二世纪英格兰首席法官格兰维尔所著。

第二章

树荫投射在被称为“挂图”树林的下坡一侧,树林左边的平坦土地依然开阔而温暖。隔着围墙和树丛,一幢深红色的砖房子坐落在道路后方,看上去像古画里的一样。刚修剪过的草坪平坦而规整。窗户高而窄,窗框镶嵌在长方形的石栏里,一条笔直的碎石路延伸到门前。细长的烟囱密布着,指向最后一抹暮光。

虽不许常春藤爬到院墙正面,房子背后倒是种了一排山毛榉。正房旁边新建了一座厢房……像个倒过来的T字形……把这座荷兰式花园一分为二。房子一侧有一扇窗,那是图书室的后窗户,从那里可以俯瞰花园;而T字形另一侧窗户所在的房间里,约翰·法恩利爵士和茉莉·法恩利正等在那儿。

房间里的时钟嘀嗒作响。在十八世纪,这种房间应该被称作琴房或者女士休息室,似乎表明了这栋房子在世上所处的地位。房间里摆着架木质钢琴,木材年代古老,质地仿佛抛光的龟甲。还有雅致的古董银器以及从北边窗户可以望见的“挂图”景色。茉莉·法恩利把这房间当客厅使用。房里非常温暖、安静,除了时钟的嘀嗒声。

茉莉·法恩利坐在窗前,一大株“章鱼状”山毛榉形成的树荫落在此处。她是个所谓户外型女孩,身材结实而匀称,面庞方正但很有魅力。她剪了一头干脆利落的深褐色齐耳短发,晒黑的面庞真挚热忱,长有一双淡褐色明眸,对视那双明眸就恰似与她握手一般,嘴或许有些大,但笑起来就会露出一口皓齿。她算不上十分漂亮,但健康和活力赋予她一种胜过美丽的强烈吸引力。

可她现在却笑不出来。她的视线从没离开她的丈夫,他正在房间里小步踱来踱去。“你不担心吗?”她问道。

约翰·法恩利爵士停住脚步,甩了几下黝黑的手腕,然后又开始踱起步来。“担心?不。噢,不会。不是担心,只是……哦,真是该死!”

他似乎是她理想中的伴侣。从他的外表来看可一点也不符合乡绅的身份,因为乡绅这个词在一百年前就与作威作福的胖人联系在一起。但眼前这个人更朴实。法恩利中等个头,寒酸、清瘦得令人想到一排排耕田的犁,像那在田地中耕作的锃亮的金属和厚重的刀锋。

他年纪四十上下。肤色略黑,胡子短而浓密。深色头发里夹杂着丝丝灰白,锐利的黑眼睛旁长出了鱼尾纹。你可以说他正值智力与体力的巅峰,一个积蓄着巨大能量的男人。他在这个小房间里来回踱步,不安和尴尬的情绪似乎比气愤或心烦更多。

茉莉站起身来。她大声说:“哦,亲爱的,你为什么不跟我讲呢?”“没必要因为这件事惊扰到你,”对方说,“这是我的事。我会处理好。”“这件事你知道多久了?”“一个月左右。大概差不多吧。”“这段时间以来困扰你的就是这件事吧?”她问道,眼里显现出另一种关切的神色。“部分原因吧。”他嘟囔着,扫了她一眼。“部分?你这么说是什么意思?”“我的意思,亲爱的,就是部分原因。”“约翰……不会和玛德琳·戴恩有什么关系吧?”

他停住脚步。“天啊,没有!当然没关系。我不知道你为什么问这样的问题。你果然不喜欢玛德琳,对吧?”“我不喜欢她的眼睛。那双眼睛让人不舒服。”茉莉说着,让自己不要陷入傲慢或是另一种她不想明确描述的感觉中。“抱歉,发生了这些事我本不该说那种话。不太顺心,但没什么大不了的,是不是?当然那个男的没拿到什么证据吧?”“他还没有得到上诉的权利。我不知道他有什么证据。”

他语气生硬,茉莉凝视着他。“那你为什么这么苦恼,还神神秘秘的?如果他是骗子,你怎么不把他赶出去,这事不就解决了吗?”“巴罗斯说那么做不太明智。不管怎样,在我们……呃……听过那家伙的话之后就好采取措施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再说……”

茉莉·法恩利脸上的表情逐渐消失。“真希望能让我帮帮你,”她说,“倒不是说我真能帮上忙,只是我想知道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我知道这个人是来挑衅的,妄想证明他才是真正的你。这当然只是无稽之谈。多年以前我就认识你了,重逢时我马上就认出你来,或许你会惊讶我那么快就把你认出来。可[1]是我知道你让这个家伙到家里来,还有纳特·巴罗斯和另外一个律师。你搞得这么神秘,到底想干什么?”“你还记得我的老家庭教师肯尼特·墨里吗?”“依稀记得,”茉莉皱起眉头说,“魁梧而和蔼的男人,留着类似船员或艺术家的小胡子。我猜他当时应该挺年轻的,但看上去显老。他很会讲故事——”“他立志成为一名伟大的侦探,”他接过话头,“嗯,对方把他从百慕大群岛请过来。他说自己绝对能分辨出真正的约翰·法恩利,此刻他就在公牛与屠夫旅馆。”“等一下!”茉莉说,“全村的人都在议论纷纷,说有一个‘看起来像是艺术家’的人住在旅店里。指的就是墨里吗?”“就是老墨里。我想过去看望他,但这样不……呃,不太好,有失公平。”她丈夫说,内心似乎正挣扎翻腾着。“在别人看来可能会以为我想拉拢他。他会到家里来见我们俩,并辨认出我来。”“怎样辨认?”“他是这个世上唯一真正了解我的人。我的家人几乎死光了,这一点你是知道的。那些老仆人也都追随我父母而去了:除了南妮,她在新西兰。就连诺尔斯到这里也不过十年。有许多人和我不过是泛泛之交,你知道我这个人不善于社交,也没交下什么朋友。可怜的罪案调查老专家墨里毫无疑问是最佳人选。他的立场中立,和双方都没有瓜葛;不过,如果他想在一生中扮演一次伟大的侦探——”

茉莉深吸一口气。她那张晒黑的脸庞和健康的身体,让她说出的话冲劲十足。“约翰,我不理解。我真的不理解。你这么说好像把这件事当成是场赌局或者比赛之类的。‘有失公平’‘与双方都没什么瓜葛’。你想没想过那个男人……不管是谁……公然宣称他拥有你的一切?假如未来他才是约翰·法恩利,是准男爵的继承人并拿着每年三万英镑的俸禄——从你这里拿走这些?”“是的,我想过。”“可是你对这些毫不在意吗?”茉莉大声问道,“你对他既照顾又体贴,好像毫不在意似的。”“这对我意味着一切。”“那么,好吧!假如有人过来跟你说‘我是约翰·法恩利’,我本以为你会这么说,‘哦,真的吗?’然后把他赶出去,或者把他扭送到警察局,完全不用多想。要是我就会这么做。”“亲爱的,你不了解这些事情。巴罗斯说——”

他缓缓环视房间。他仿佛在聆听时钟的嘀嗒声,在嗅闻洁净的地板和窗帘的气味,在穿越阳光向他拥有的富饶平静的土地伸出手。奇怪的是,此时此刻他看上去像极了清教徒;甚至还具有威胁性。“要是现在失去这一切,”他慢条斯理地说,“那简直糟透了。”

房门开了,他赶忙回过神来,将举止中的冷酷一扫而光。谢顶的老管家诺尔斯领着纳撒尼尔·巴罗斯和布莱恩·佩奇两个人走进房间。

在来这儿的路上,佩奇就发现巴罗斯穿了他最庄重正式的衣服。佩奇几乎认不出这就是当天下午才见过的那个人。不过他觉得这样装扮还是有必要的,因为这里的气氛很尴尬:这是他感受过的最尴尬的事。他打量着男主人和女主人,开始后悔到这里来。

律师用近乎痛苦的礼节向男女主人问好。法恩利已经僵硬地站起来,好像准备展开决斗似的。“我认为,”巴罗斯说,“我们应当马上进入正题。佩奇先生好心地同意成为我们需要的证人。”“唉,要我说,”佩奇努力提出异议,“要知道,我们并不是被困在城堡里。你是肯特郡最有名、最受尊重的土地所有者之一。听了巴罗斯跟我说的那些话,”他看着法恩利,感觉这件事没法再谈,“就像是说草是红的、水逆流而上一样。在大多数人眼中,现在的情况才是合理的。你有必要如此保守吗?”

法恩利缓缓开口。“的确是这样,”他承认,“我想是我太傻了。”“你是傻,”茉莉附和着,“谢谢你,布莱恩。”“老墨里——”法恩利看着远处说,“巴罗斯,你见到他了吗?”“只匆匆见了一面,约翰爵士。非正式的见面。对方也没见过。简单地说,他的观点是进行一项测试,除此之外就什么都没说了。”“他变化大吗?”

巴罗斯这才有点人情味。“不太大。他变老了,比以前更死板和暴躁,胡子也花白了。过去——”“过去,”法恩利说,“天哪,是啊!”他脑中思考起来。“我正有个问题想问你。你有没有怀疑过墨里是否正直?等等!我知道这样说很不好。老墨里一向表现得太过诚实可靠:毋庸置疑。但我们已经二十五年没见到他了,很长一段时间。连我都变了呢。他该不会耍花招吧,会吗?”“对于这一点你尽管放心,”巴罗斯冷冷地说,“我想我们以前讨论过。我想到的头一件事就是这个,当然,考虑到我们所采取的方案,你自己会对墨里的诚信感到满意,不是吗?”“是的,我想是这样。”“那我能问你为什么现在还谈起这个问题吗?”“你可以帮我,”法恩利反驳说,他的语气突然变得和巴罗斯一样冰冷,“但你别把我当成骗子来对待。你完全是这么做的,别不承认!你就是这么做的。平静,平静,平静,我找遍全世界就为了寻求平静,究竟到哪里才能找到?我来告诉你为什么我问起关于墨里的问题。假设你没怀疑墨里会耍什么花招,那为什么要派私家侦探去监视他?”

在大号眼镜背后,巴罗斯的眼睛显然因为惊讶而睁得老大。“不好意思,约翰爵士。我没找私家侦探监视过墨里先生或者其他人。”

法恩利站了起来。“那么在公牛与屠夫旅馆里的另一个人是谁?你知道,那个板着脸的年轻小伙子,到处偷偷打听询问的?全村人都说他是个私家侦探。他说他对‘民俗’感兴趣,正在写一本书。民俗才怪呢。他紧跟着墨里,纠缠不休。”

他们所有人顿时面面相觑。“没错,”巴罗斯若有所思地说,“我听说过这位民俗研究者以及他对别人的兴趣。说不定他是威尔金派来的——”“威尔金?”“就是申诉人的律师。照现在看,最大的可能是他与本案无关。”“我怀疑这一点。”法恩利说,眼底似乎充血,脸涨得通红。“他的兴趣不全在这案子里边。我指的是那个私家侦探。我听说他还在打探关于可怜的维多利亚·戴利的事情。”

布莱恩·佩奇感觉价值观有所转变,所有熟悉的事物都变得不再熟悉。在这场事关每年三万英镑的财产权利辩论中,法恩利竟然更关心去年夏天一桩平淡无奇……或者说性质恶劣……的悲剧。怎么回事?维多利亚·戴利,一个三十五岁与世无争的未婚女人在她的小屋里被一个自称卖鞋带和领扣的流浪汉勒死?相当诡异,用一条鞋带勒死;后来流浪汉死在铁轨上,在他的口袋里发现了她的钱包。

沉默间,佩奇和茉莉·法恩利正相互对视,这时房门开了。诺尔斯走了进来,脸上同样是一种令人捉摸不透的神情。“爵爷,有两位先生来拜访您,”诺尔斯说,“一位是威尔金先生,是位律师。另外一位——”“哦?另外一位是?”“另外一位让我通报您,他是约翰·法恩利爵士。”“他这么说?哦,好吧——”

茉莉轻轻站起来,但下巴周围的肌肉紧紧绷住。“替约翰·法恩利爵士给那个人这样传话,”她吩咐诺尔斯说,“就说约翰·法恩利爵士向他问好;还有,倘若那位访客无法报上其他名字,他可以四处转转,然后去仆人的房间等着,直到约翰爵士有空见他为止。”“不,别,别这样!”巴罗斯结结巴巴,带着律师的口吻阻拦道,“身处困境,必须处理得当。随你怎么冷落他,可是别……”

法恩利黝黑的脸孔上显现出一丝微笑。“很好,诺尔斯。就这么传话下去。”“厚颜无耻!”茉莉气呼呼地说。

诺尔斯再回来时,与其说是来报信的,还不如说像是个在球场上被打来打去的网球。“爵爷,那位先生说,他对先前的草率深表歉意,他希望不至于对事情的解决造成影响。他说可以叫他用了好多年的名字,帕特里克·戈尔先生。”“知道了,”法恩利说,“那就把戈尔先生和威尔金先生带进书房吧。”[1]纳撒尼尔的昵称。

第三章

申诉人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尽管这间书房有一面墙都是窗户,许许多多扇窗玻璃镶嵌在长方形石栏里。阳光流转,树木投下浓重的影子。石板地面上铺的地毯略显逊色。厚重的书架有如地下室阶梯,从顶上盘旋而下。穿透窗户的淡绿色光线将上百个窗格的影子投射在地板上,几乎快够到那个站在书桌旁的男人。

茉莉得承认,当房门打开时她的心都跳到了嗓子眼,猜想是否将有个跟她丈夫长得一模一样,犹如从镜子里走出来的人在门后现身。然而,这两位身上并没有太多相似之处。

书房里的男人没有法恩利健壮,甚至还更瘦。他深黑色的头发发质不错,看不到一丝白发,但头顶的头发已经开始变薄。尽管肤色偏黑,胡子倒是刮得干净,脸上也相对光滑。他额头和眼睛周围的皱纹并非来源于固执,而像是笑纹。这位申诉人表情中带着自在、嘲讽和欢愉,深灰色的眼睛,眉毛外角微微挑起。比起法恩利那身旧粗花呢衣裤,他的衣着相当讲究,是城里人的打扮。“请原谅。”他说。

他说话偏男中音,相比之下法恩利是更加刺耳的男高音。他走路算不上跛脚,但有些笨拙。“请原谅,”他说话的语气严肃而礼貌,但略带嘲讽地斜眼看了一下,“原谅我这么坚持要回到我的老家,但你们会,我期待你们会,理解我的动机。呃,请允许我介绍我的法律代理人,威尔金先生。”

一个眼睛微微外凸的胖男人从书桌另一侧的椅子上站起来。在那之前大家都不太能看到他。申诉人饶有兴致地观察着他们,四下环视房间,好像正在欣赏和品味着每个细节。“我们就直奔主题吧,”法恩利突然说,“我猜你见过巴罗斯了吧。这位是佩奇先生。这位是我妻子。”“我见过……”申诉人说着顿了下,然后盯着茉莉,“你的妻子。请原谅我不知道该怎么称呼她比较准确。我无法称她为法恩利夫人。我也不能像之前她还系发带时那样叫她茉莉。”

法恩利夫妇都没吭声。茉莉沉默不语,但是脸红了,而且眼里透出紧张之情。“还有,”申诉人继续说,“我得感谢你,欣然接受这桩尴尬的、令人不悦的案子……”“我并没有,”法恩利针锋相对,“这件事真是让我觉得恶心,你可能也这么认为吧。我没把你扔到房子外面的唯一原因就是我的律师好像认为我们应当处理得得体一些。好了,说吧。你们有什么要说的?”

威尔金先生从书桌旁走了出来,清了清嗓子。“我的委托人,约翰·法恩利先生……”他开始说话。“等一下。”巴罗斯用同样温和的语调打断了他。佩奇仿佛听见法律的巨斧开始霍霍打磨,两个人挽起袖管激烈辩论,将这次交流调整为他们的节奏。“为了沟通方便起见,我想问是否可以用其他名字称呼你的委托人?他通报的名字是‘帕特里克·戈尔’。”“我更愿意,”威尔金说,“称呼他为‘我的委托人’。这样可以吗?”“非常好。”“谢谢你。我这里有——”威尔金打开他的公文包,继续说,“一份我的委托人准备的协议书。我的委托人希望公平处理。必须指出的是,目前的持有人无权拥有爵位和领地,而我的委托人记得这场骗局之初的情况。他也认识到现持有人的管理能力和他维护着家族声誉的事实。”“因此,如果当前持有人愿意立即退让,那就不必因此事对簿公堂了,当然也不会有诉讼之事。相反,我的委托人还愿意给当前持有人一些经济补偿,如每年一千英镑的终生年金。我的委托人了解到当前持有人的妻子……即婚前名叫茉莉·毕索小姐……从她的家族那里继承了一笔遗产,因此经济拮据的情况应不至于发生。当然,我承认,当前持有人的妻子其实有权以上当受骗为由对这桩婚姻的有效性提出质疑……”

法恩利再一次火冒三丈。“我的天!”他说,“真是厚颜无耻,不要脸……”

纳撒尼尔·巴罗斯嘘了一声,因为太客气以至于看不出是在提醒,但还是让法恩利有所克制。“我可否提个建议,威尔金先生,”巴罗斯回应道,“我们在此还是先确认您的委托人是否有资格吧?在这一点得到确认之前,其他议题就不讨论了。”“随便您。我的委托人,”威尔金耸了耸肩膀,轻蔑地说,“只是希望避开不愉快的情况。再过几分钟,肯尼特·墨里先生就会来与我们会合。他来之后就会真相大白。倘若当前持有人依然坚持他的立场,恐怕后果会……”“听着,”法恩利又一次打断他,“废话少说,说有用的吧。”

申诉人微微一笑,眼里像是暗藏着嘲笑。“看吧?”他说,“他的假绅士作风已经根深蒂固,让他无法不恶语相向。”“他无论如何都不会去侮辱别人。”茉莉说,这回轮到申诉人微微涨红了脸。“抱歉,我失言了。但是你要知道,”申诉人的语气又有些许变化,“我之前的生活一向与恶行打交道,而与善良温和相距甚远。我能不能用自己的方式陈述案情?”“可以。”法恩利说。“你们先不要开口,”他转而对两位律师说,“从现在起这是我们两个人之间的事。”

大家心照不宣,都朝书桌那边走过去,各自找椅子坐。申诉人背对着那扇大窗户坐下。他沉思半晌,心不在焉地轻拍他头顶那块略微稀薄的黑发。然后他抬头看了看,眼角堆起的皱纹透着嘲讽。“我是约翰·法恩利,”他用极其简单、一本正经的话语作为开场白,“请暂且别拿那些法律字眼来打断我说话;我在陈述自己的案情,只要我愿意,甚至可以称呼自己为鞑靼王。总之,我真的是约翰·法恩利,而且我会告诉你们我的遭遇。”“我小时候多少可以说是个小讨厌鬼,尽管到现在我也不明白当时哪里做得不对。我已故的父亲,达德利·法恩利假如还活着,会像平时一样被我惹得勃然大怒吧。是的,我不认为自己有错,只是我应该多学习让步和妥协。我和大孩子发生争执是因为他们总说我年龄小,和家庭教师长期不和则是因为我看不上所有不感兴趣的科目。”“言归正传,你们知道我为什么离开这里。我和墨里搭乘泰坦尼克号出航。一开始我就花尽可能多的时间和统舱的乘客们在一起。你们知道,并不是因为我对统舱乘客有特殊的好感,只是因为我讨厌头等舱里和我一起的那些人罢了。我这不是在辩解,你们知道的,这是一个在心理上我觉得你们能信服的解释。”“我在统舱里遇见一个罗马尼亚裔英国男孩,他一个人出来坐船去美国,年龄和我相仿。他引起了我的兴趣。他父亲……后来始终找不到人……据他说是个英国绅士。他的母亲是罗马尼亚人,当她不喝酒的时候在英国一个巡回马戏团里跳蛇舞。有段时间那些真蛇不肯跟假蛇混放在一起,那个女人只好到马戏团的伙房里兼职做饭。这时候这个小男孩成了累赘。有个之前爱慕她的人在美国一个马戏团里混得还不错,于是她打算把男孩送到他那里。”“他将学习在钢丝绳上骑自行车,接受那样的训练……而我是多么羡慕他。天地良心,我是多么羡慕他啊!不管哪个心智正常的男孩或男人都不会怪罪我吧?”

申诉人在椅子里稍稍挪动了一下。他冷嘲热讽地回忆着往事,却又带着某种满足感;其他人则一动不动。温文尔雅的威尔金先生似乎想插进来给些评论和建议,不过迅速扫视众人的表情之后,还是保持了沉默。“奇怪的是,”申诉人一边检查指甲一边说,“那个男孩也羡慕我。他把名字(不太会发音)改成‘帕特里克·戈尔’,因为他喜欢这个读音。他不喜欢在马戏团的生活,不喜欢那里面的各种动作、变化、嘈杂和混乱。他厌恶晚上扎营而第二天一早就撤营离开,还讨厌流动厨房里拥挤得别人胳膊肘都顶到了自己脸上。我不知道他是在哪儿磨炼出来的,他是个内向、冷淡却彬彬有礼的小子。我们初次见面就扭打起来,一直打到其他乘客把我们拉开为止。恐怕我当时愤怒得想拿折叠小刀朝他捅过去,可他只向我鞠了个躬就走了。我还记得他的样子——我指的是你,我的朋友。”

他抬头望着法恩利。“这不可能是真的,”法恩利伸手摸了下额头,突然说,“我可不信。真是个噩梦。你真认为……”“是的,”对方语气坚决果断,“我们商量要是能够互换身份该是多么的有趣。我们只是像玩一场关于狂野梦想的模拟游戏一样,当然是在那个时候。你说绝对不可能成功,可是你看上去似乎想把我杀了好达到目的。我一直没把这件事当真,有趣的是,你的确有这个打算。我把自己的信息给了你,并且告诉你:如果你见到我的姨妈这么这么说,或者见到堂哥这样那样说,你一定要对他们说这些话。我还对你逞威风,那样子我不太想回忆,因为我那行为实在没什么可称道的。我觉得你是个假正经,现在也是这么觉得。我还把我的日记拿给你看。我有写日记的习惯,理由很简单,因为这世上没有人可以和我交流。我直到现在还在写日记。”申诉人抬头怪异地看着他。“你还记得我吗,帕特里克?你是否记得泰坦尼克号沉没的那个晚上?”

瞬间鸦雀无声。

法恩利脸上愤怒的表情不见了,剩下的只有困惑。“我跟你说过,”他说,“你就是个疯子。”“那时我们撞上了冰山,”对方耐心地往下说,“我来告诉你我到底在做什么。我待在船舱里,和可怜的老墨里住一间房,他当时在吸烟室里玩桥牌。墨里习惯在他的一件外套里藏一瓶白兰地,我偷着喝了,因为酒吧里的人不给我酒喝。”“撞船的时候我几乎没什么感觉,我怀疑是否有人感觉到了。非常轻微的撞击,轻得不足以晃洒酒桌上盛满酒的鸡尾酒杯,而后引擎停止了运转。我来到走廊里,想知道引擎为什么停了。起初我听见嘈杂的说话声由远及近越来越大,然后我突然看见有个女的肩膀上披着一条蓝色被单,尖叫着跑过去。”

申诉人第一次露出犹豫之情。“关于那桩过往的悲剧我不打算再追溯太多细节,”他说着两手张开又合上,“我只能这么说,老天宽恕我,作为一个小男孩来说,当时我觉得相当有趣。我一点都不害怕,简直乐不可支。这可非同寻常,打破了日常生活中的一成不变,而那正是我一直以来所向往的。我兴奋至极,同意和帕特里克·戈尔交换身份。我当即做出这个决定,虽说我怀疑他已经考虑很久了。”“我和戈尔……也就是和你会合,”说话人笃定地看着这家主人,详细述说,“在甲板下面。你的全部家当就装在一个稻草编织的小手提箱里。你冷静地告诉我,船正在下沉,急速下沉,如果我真想要互换身份,最好是趁乱搞定,无论我们当中谁能够生还。我说,墨里怎么办?你撒谎说墨里已经掉进水里淹死了。我非常愿意当一名伟大的马戏团演员,于是我们互换了衣服、证件、戒指等所有东西。我连日记都给了你。”

法恩利一言不发。“之后,”申诉人接着说,语调没什么变化,“你穿上很整洁的衣服。我们准备去搭救生船。你只等我转过身去,才取出你从乘务员那儿偷来的木槌,对着我的后脑勺敲了下去,接着又补了三下才罢手。”

法恩利依然沉默不语。茉莉从椅子上站起来,不过一见他挥了下手,就又坐了回去。“请注意,”申诉人语气坚决,做了个类似拂去桌上灰尘的动作,“我在这里提起这件事不是为了跟你作对。过了二十五年这么久,你当时还是个孩子,而我一直在想你长大后会是个什么样的人。我自己被人当成坏蛋。也许你鄙视我,而且我也相信你有理由这么做。你不必那么绝对,因为无论如何我都本该是你现在的身份。虽说我是家族里的害群之马,但其实我并没有那么坏。”“接下来的事你都清楚了。我被人发现,不得不说我运气太好了,虽受了伤但还活着,被人推进最后一艘救生船。伤亡名单最初并不确定,而美国幅员辽阔,有段时间我生活在黑暗的世界里。无论是约翰·法恩利还是帕特里克·戈尔都成了失踪人口。我以为你死了,就像你以为我死了一样。马戏班主鲍里斯·叶尔德里奇先生通过随身物件和证件认出我时……他从没见过你……我满心欢喜。”“我想,如果我不喜欢马戏团的生活,随时说出自己的真实身份就行了。我以为奇迹般生还的我也许本该受到优待。我心中满是憧憬,这是一张出奇制胜的牌,而且请相信,这让我很多个夜晚都能睡得安稳。”“后来,”茉莉似乎饶有兴致地问,“你成了马戏团的单车特技演员?”

申诉人把头转向一旁。他深灰色的眼睛里闪现着欢愉的光芒,像个机灵的小孩。他再度伸手去挠头顶那簇稀疏的头发。“不。没有,虽然我在马戏团大获成功,但是我做了别的事情。我暂且不告诉你做了什么。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是个有趣的秘密,我也不想多说之后生活中的无趣细节。”“相信我,我一直盼望总有一天回到老家,我这匹害群之马死而复生会把他们吓一跳。因为不管他们怎么看待我,我总算成功了。我觉得这会让我的哥哥达德利羞愧难当。但我把这种想法藏在了心里。甚至连这次造访英国,我都是相当随性的。因为说真的,我完全没想到‘约翰·法恩利’还活着。我本以为他死了,而不是在科罗拉多过得有滋有味。”“因此你们就会明白,当六个月前我偶然拿起一份有插图的报纸,并且看见约翰爵士和法恩利夫人的照片时有多么惊讶。我注意到我哥哥达德利由于食用过多的七鳃鳗而死。爵位由他的‘弟弟’继承。起初我以为这是由于报社联络问题而引起的误解,但是稍微打听一下就真相大白了;况且,你们知道,我才是继承人啊。仍是个年轻人……依旧有活力……而且不记仇。”“这样的事情变得非常不真实。一代人成长起来,有上千种美好的回忆存在于我和那个企图用海员的木槌改变继承权、据说后来成为好公民的小畜生之间。所有树木还如同往日一样,但我的所见全变了。我对自己的家都感觉到生疏。我不确定自己会是当地板球俱乐部还是童子军的最佳赞助者,不过(正如你们所见)我对演说有种强烈的嗜好,想必能应对自如。好了,帕特里克·戈尔,我说的你都听到了。够宽宏大量吧。假如我把你告上法庭,我警告你,你的伪装会被扒光。同时,先生们,我欢迎所有曾经认识我的人向我提问题。我自己也有几点疑问,并且指定戈尔回答。”

他说完话之后,昏暗的房间里一度鸦雀无声。他的声音几乎能给人催眠。众人望着法恩利。他站起身,用手指关节撑着桌面。法恩利审视着来客,黝黑的脸上透着宁静、放松和某种好奇。他用手摸了摸修剪过的小胡子,几乎笑了出来。

茉莉看见他笑,深吸一口气。“你有什么话要说吧,约翰?”她提示他往下说。“是的。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跑到这儿来编故事,不明白他想借此得到什么。可是这个人从头到尾都是在信口开河。”“你想打架吗?”申诉人戏谑地说。“当然我是想打架,你这蠢驴。这么说,你来打啊。”

威尔金先生似乎想从中调解,大声清了清嗓子,不过申诉人制止了他。“不,不要,”他从容不迫地说,“威尔金,请不要参与。你们法学界的人总是说‘鉴于’和‘谨慎行事’,可是处理这种私人恩怨不适合你。老实说,我觉得挺好玩的。好了,让我们来做几个测试吧。请问是否介意让你的男管家过来一下?”

法恩利皱起了眉头。“可是,诺尔斯并没有——”“为什么不照着他的话做呢,约翰?”茉莉亲切地给出了建议。

法恩利看着她,如果有一种矛盾叫作不幽默的幽默,那么他鲜明的表情特征显现出了这一点。他按铃叫来了诺尔斯,后者不明就里地走了进来。申诉人若有所思地端详着他。“我们进门的时候,我觉得认出你来了,”申诉人说,“我父亲在世时你就在这里,对吗?”“您是说?”“我父亲达德利·法恩利爵士在世的时候,你就在这里。不是吗?”

法恩利脸上掠过一种厌恶的神情。“你这么做对你的申诉可没什么好处,”纳撒尼尔·巴罗斯突然插嘴,“达德利·法恩利爵士时代的管家是斯滕森,他已经死了……”“没错,这个我知道。”申诉人说着移开目光。然后他凝视着管家,边向后靠边费劲地跷起二郎腿。“你名叫诺尔斯。我父亲在世时你是老马尔代尔上校的管家,住在弗列丹顿。你瞒着上校养过两只兔子,你把它们藏在离果园最近的马车房里。其中一只兔子名叫比利,”他抬起头,“问问这位先生另外一只的名字吧。”

诺尔斯微微涨红了脸。“问问他,好不好?”“胡闹!”法恩利厉声说完,又恢复了庄重的姿态。“噢,”申诉人说,“你的意思是你回答不上来?”“我的意思是不屑于回答。”然而他在六双眼睛的注视之下似乎感受到压力,挪动着身体,说话近乎结巴。“都过去二十五年了,谁能指望还记得住一只兔子的名字?好吧,好吧,等一下!它们取的名字没什么意义,我记得。让我想一想。比利和威——不,不是这个。对了,是比利和希利。对吗?我不确定。”“完全正确,先生。”诺尔斯松了口气似的说。

申诉人不动声色。“好吧,我们再试试其他的。听着,诺尔斯。有个夏天的晚上——就在我离开家的前一年——你经过还是前面说的那片果园,打算给某个邻居送信。你惊讶地发现我正在向一个十二三岁的女孩示爱,相当震惊。问问你的主人那个女孩叫什么名字。”

法恩利脸色铁青。“我不记得发生过这种事。”“你是想要表现出受到内在的骑士风度制约才有的形象吗?”申诉人说,“不,我的朋友,这是不对的。都是许多年以前的事了,我向你郑重保证,不会对名誉造成损害。诺尔斯,你记得当年在苹果园里发生的事情,不是吗?”“先生,”管家苦恼地说,“我——”“你记得。不过我觉得这位先生不会记得,因为我想我并没有把这件事写进我那本重要的日记里。那个女孩叫什么名字?”

法恩利点了点头。“好吧,”他故作轻松地回答,“她是戴恩小姐,玛德琳·戴恩。”“玛德琳·戴恩——”茉莉开口说话。

申诉人头一次显露出略带吃惊的神情。他迅速环顾众人,连他的直觉似乎也被敏锐调动起来。“你在美国时她一定是给你写过信,”申诉人回应道,“我们恐怕得挖得更深一些了。不过,恕我冒昧,我没犯什么忌讳吧?但愿这位小姐在年龄稍长之后就不在这地方住了,我没谈及什么不太合适的话题吧?”“该死,”法恩利突然说,“我受够了,我已经忍无可忍。请你离开这里好吗?”“不行,”对方说,“我要戳穿你的骗局。这是一场骗局,朋友,你心知肚明。而且我们已经约好等肯尼特·墨里到场。”“我们等墨里来了又能怎样?”法恩利直截了当地说,“能有什么进展?除了我们俩显然都知道答案的这种无聊问题之外,又能够证明什么呢?然而你并不知道答案,因为设下骗局的人是你。我自己也可以像你那样提些荒谬的问题,但这没用。这样做你如何期待真相大白呢?你觉得你还能凭借什么来证明呢?”

申诉人在他的座位上十分享受地往后一靠。“就凭指纹这一无懈可击的证据。”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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