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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11 05: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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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艾米莉·勃朗特,汪洋(译)

出版社:江苏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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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啸山庄

呼啸山庄试读:

第一部

第一章

1801年。

我刚拜访了我的房东回来——就是那个将给我找麻烦的离群索居的邻居。这儿的确是个美丽的山乡!我相信,在整个英格兰都找不到如此同尘嚣完全隔绝的去处了,简直是厌世者的完美天堂——有希斯克利夫先生同我分享这里的荒凉孤寂,真是再合适不过了。他是个挺不错的人!我骑马上前时,他那双缩在眉毛下的黑眼睛狐疑地看着我;我通名报姓时,他满怀戒备地将插在背心里的手指更坚定地深藏进去。他根本不知道,我当时就对他萌生了好感。“您是希斯克利夫先生吗?”我说。

他点了点头,算是作答。“我是洛克伍德,您的新房客,先生。我一到此地,就尽快前来拜访您,衷心希望我一再要求租下画眉田庄的事没有给您带来不便。昨天我听说您打算——”“画眉田庄是我自己的,先生。”他眉头一皱,打断我的话,“只要我阻止得了,我是不会容许别人给我不便的——请进!”“请进”这两个字是咬着牙关说出来的,表达的情绪是“见鬼去吧”。就连他身子倚着的院门也纹丝不动,对他的这句邀请没有做出任何响应。现在想来,正是这种情况使我决定接受邀请——我觉得,这个似乎比我冷漠得多的人很有意思。

看到我的马的前胸在推挤栅栏,他这才伸手解开门链,闷闷不乐地领我走上石板路。我们进入院子时,他呼唤道:“约瑟夫,给洛克伍德先生牵马,再送点酒进来。”

看来房东家就约瑟夫这一个仆人啊。听到希斯克利夫先生下达的双重指令,我不禁暗忖,难怪石板缝里杂草丛生,修剪篱笆只能靠牲口。

约瑟夫已经上了年纪。不,他应该算是地地道道的老人了——虽然身体健壮,但说不定已到耄耋之年。“上帝啊,帮帮我们吧!”他一面把我的马牵走,一面低声抱怨,还满脸不悦地瞪着我的脸。我只能宽宏大量地想,他肯定是在求上帝帮他消化吃下肚的午餐,他那虔诚的祈祷同我这个不速之客的来访无关。

希斯克利夫先生的家宅名叫“呼啸山庄”。“呼啸”是当地方言中一个具有特殊意义的词,形容暴风雨天气里,此处的大气是如何地狂乱骚动。在山庄所在的山上,空气想必每时每刻都纯净凉爽:宅子尽头有几棵歪斜得十分厉害的矮小冷杉;还有一排瘦瘦的荆棘,枝条都向一边伸展,仿佛在乞求阳光的施舍——由此种种便可以猜想掠过山庄的北风有多么强劲。幸而建筑师颇有先见之明,将宅子建造得十分牢固——狭窄的窗户深深嵌进墙内,墙角都有凸出的大石头防护着。

在跨进门槛之前,我停下脚步,欣赏布满宅子正面,特别是大门周围那些奇形怪状的雕刻。在大门上方无数残损的格里芬怪兽与裸体小天使的雕像中,我发现了“1500”这个年份和“哈里顿·厄恩肖”这个名字。我本想评论两句,请求乖戾的房主讲述一下这个地方的简史,但看他站在门口的架势,分明是在催我要么赶快进去,要么干脆离开。我不想还没登堂入室就惹得他更不耐烦。

一进去就是他全家的起居室,没有什么门厅或者过道——当地人堂而皇之地将其称为“堂屋”。所谓“堂屋”,一般包括厨房和客厅。但我觉得,在呼啸山庄,厨房完全被挤到角落里去了——至少我听到宅子深处传来叽叽喳喳的说话声和锅碗瓢盆的碰击声,而在大壁炉附近却看不到烧烤、烹煮或烘焙的痕迹,墙上也没有悬挂闪闪发光的铜炖锅和锡滤器。屋子的一头,在一个巨大的橡木餐具柜里,摆放着成排的白镴大盘子,还有些银壶和银杯夹杂其中,一层高过一层,直达屋顶。屋顶没有板条抹灰的顶棚——它的全部结构都清晰可见,只有一处被堆满了燕麦饼、牛腿、羊肉和火腿的木架遮挡住了。壁炉上方挂着各种难看的老式枪支和两支马枪,沿着壁炉台还装饰着三个色彩俗气的茶叶罐。地上铺的是光滑的白石板,椅子是高背式的,结构简陋,漆成绿色;阴暗处还有一两张笨重的黑椅子隐约可见。餐具柜下的拱洞里,躺着一条个头硕大的猪肝色母猎犬,身边围着一窝尖叫着的狗崽子。另外还有一些狗,在别的角落里游来荡去。

这屋子与家具若是属于一个普通的北方农民,那就没什么好稀奇的。北方农民面容倔强,穿上齐膝马裤、打上绑腿之后,两腿便显得愈发粗壮。吃过午饭,选一个恰当的时间,在这方圆五六英里的山区转一转,你就会看见这样一个人,坐在扶手椅里,面前的圆桌上放着一大杯冒着泡沫的麦芽酒。但是,希斯克利夫先生同他的住所和生活方式却极不相称。他像个皮肤黝黑的吉卜赛人,但衣着举止又像位绅士,就是乡绅那样的绅士——或许相当邋遢,但他体态挺拔俊美,就算不修边幅也无伤大雅;他还总是郁郁寡欢。可能有人会认为他有些高傲自大,缺乏教养,但我内心却对他产生了共鸣,我知道他绝不是那种人。我本能地觉得,他之所以冷漠,是因为他厌恶感情外露,厌恶人与人之间的温情。他可以默默地爱别人、恨别人,但若是别人也爱他、恨他,他就会将其视为无礼的冒犯。不,我断言过早了——我是把自己的性格全盘投射到他身上去了。同我一样,希斯克利夫先生遇见想与他结交的人时,会把手缩回来,不去握手。但他这样做的理由可能与我截然不同。但愿我这性格是独一无二的吧——我亲爱的母亲过去常说,我永远都别想拥有个舒适的家;就在今年夏天,我也证明了自己完全不配有这样的家。

那时,我正在海滨享受长达一个月的美好天气,偶然结识了一位极其迷人的姑娘。在她留意我之前,她在我眼中就是真正的女神。我从来不用言语“诉说爱情”,不过,如果眉目也能传情的话,那么就连最大的傻瓜也看得出我对她一片痴情。终于,她明白了我的心意,回送我一汪秋水——那是你能想象得出的最甜美的流波。可我干了啥?说来实在羞愧——我竟像蜗牛一样冷冷地缩回自己的壳里去了。她越是看我,我就越冷漠,缩得越远。最后,这天真的可怜人儿竟怀疑起自己的感觉来,被这场“误会”弄得方寸大乱,于是劝妈妈带自己匆匆离开。正是由于这怪脾气,我落得了“存心对人冷酷无情”的名声。有多冤枉,只有我自己明白。

我在壁炉一头坐下,我的房东就朝我对面那张椅子走来。为了填补这段沉默,我伸手想去摸摸那条母狗。它刚离开“育儿室”,饿狼般悄悄溜到我的腿后,龇牙咧嘴,口水直流,仿佛马上就要咬我一口。

我摸了它两下,结果却招来好一阵尖厉的狂吠。“你最好别惹它。”希斯克利夫先生也跟着咆哮起来,同时跺了一下脚,止住狗进一步发狂。“它不习惯受宠——不是当宠物养的。”说罢,他大步跨到侧门口,喊道,“约瑟夫!”

约瑟夫在地窖深处含含糊糊地嘟哝了几句,却没有上来的迹象。他的主人只好下去找他,丢下我面对那条凶暴的母狗和一对狰狞多毛的牧羊犬。它们仨一起,高度戒备地监视着我的一举一动。

我可不想尝尝犬牙的滋味,便一动不动地坐着。我以为它们不懂无声的侮辱,便放心大胆地冲它们眨眼睛、做鬼脸。不幸的是,我挤出来的某个表情竟然激怒了狗夫人。它勃然大怒,跳上我的双膝。我猛地将它推开,连忙拉过桌子,挡在中间。这下可捅了马蜂窝:六七条四腿恶魔,大大小小,老老幼幼,全从阴暗的藏身处蹿出,直扑我这一众矢之的。我感到脚后跟和大衣翻领成了重点攻击目标,便一面用拨火棍尽力挡开那些较大的斗士,一面不得不大声呼救,求这家人出来重建和平。

希斯克利夫先生和他的仆人无动于衷地爬上地窖阶梯,让人心中窝火。虽然炉边人急狗吠,乱作一团,我觉得他们的动作却同平时一样,没有稍快分秒。

幸亏厨房里有人反应更快:一个身体强壮、精力充沛的女人,撩起衣裙,光着膀子,脸被炉火烤得通红,挥舞着煎锅,冲到了我们当中。她一面使用手中的武器,一面大声喝骂,奇迹般地平息了这场风暴。她的主人进来时,只有她还站在原地,气喘吁吁,胸部如同狂风后的海面一样一起一伏。“见鬼,这是怎么回事?”希斯克利夫盯着我问。在受到这场不友好的接待后,他的眼神真叫我受不了。“是呀,真是见鬼!”我嘟囔道,“即使是鬼附身的猪,也没有您的这群小畜生厉害,先生。您还不如把一个陌生人丢到一窝老虎中哩。”“只要你不乱动什么东西,它们是不会把你怎么着的。”他说,把酒瓶放在我面前,然后将桌子放回原处,“狗嘛,本来就该警醒点。喝一杯吗?”“不,谢谢。”“没被咬着吧?”“要是我被咬了,也会在咬我的家伙身上留下我的印章。”

希斯克利夫紧绷的脸庞松弛下来,咧嘴一笑。“算了,算了。”他说,“让你受惊了,洛克伍德先生。来吧,喝点儿酒。我这里来客极少,我得承认,我和我的狗都不知道该怎么待客了。祝你健康,先生!”

我鞠了一躬,回敬了他一杯。我开始意识到,为了一群无礼的狗坐着生闷气未免太傻。而且,我也不愿让那家伙再拿我寻开心,因为他已经开始以取笑我为乐了。

也许出于犯不着得罪一个好房客的审慎考虑,他将语气放缓和了些,不再简慢地发号施令,转而谈论起他认为我会感兴趣的话题——关于我目前隐居所的优缺点。

我发现,对于我们涉及的话题,他显得异常聪明。告别前,我竟然一时激动,主动提出第二天将再度来访。

他显然不想我又来打扰,但我执意要来。比起他来,我觉得自己是多么善于交际啊,这可真令人惊讶。

第二章

昨天下午阴冷多雾,我本想在书房炉边度过,不再穿过石南丛生的泥泞荒原到呼啸山庄去。

可是,在用过正餐之后(请注意:我在十二点到一点之间吃正餐;我的女管家——我租下这房子时,她留了下来,受雇于我——是一位仪态端庄的女士,她对我在五点吃正餐的要求不能够,也不愿意理解),我抱着这个懒惰的想法上了楼,一进房间,就看见一个年轻女仆跪在地上,四周都是扫帚和煤斗。她正用一堆堆煤渣封掉炉火,搞得屋里烟尘弥漫。这幅景象立即把我赶出房来。我拿起帽子,走了四英里路,来到了希斯克利夫的花园门口,正好躲过今年的第一场鹅毛大雪。

在那荒凉的山顶,地面被黑霜冻得硬邦邦的。寒气袭人,我的四肢都冻得直打哆嗦。我解不开门链,便径直跳过栅栏,沿着两旁鹅莓树丛蔓生的石板路跑到屋门口。我敲门敲得指关节都疼了,狗也叫了起来,但始终没人应门。“这家人真可恶!”我在心里叫道,“你们待人这么粗鲁无礼,活该一辈子与世隔绝。我至少不会在大白天里关门闭户。我才不管呢——我一定要进去!”

我下了决心,抓住门闩猛摇。总是满脸愠色的约瑟夫从谷仓的圆窗户里探出头来。“干啥哩?”他嚷道,“老爷在羊圈。你要跟他说话,就打谷仓后头绕过去。”“屋里就没人开门吗?”我也跟着大叫起来。“只有太太在家。就算你闹腾到晚上,她也不会来开门的。”“为什么?你就不能告诉她我是谁吗,呃,约瑟夫?”“俺才不会呢!俺不管这事儿。”他咕哝了两句便缩回了脑袋。

雪下大了。我抓住门把手,想再试试。就在这时,一个没穿外套的年轻人,扛着一把干草叉出现在我身后的院子里。他招呼我跟着他,经过一间洗衣房,穿过一片铺着石板的空地——那里有煤棚、水泵和鸽舍——最后来到先前接待我的那个温暖舒适的大房间。

煤块、泥炭和木柴混在一起燃烧,熊熊炉火映得满屋生辉,令人备感惬意。在已摆好餐具、准备端上丰盛晚餐的餐桌旁,我欣喜地见到了这位“太太”。在此之前,我从未料到这家还有这样一位人物。

我鞠了一躬,等待她请我入座。但她往椅背上一靠,望着我,一动不动,一言不发。“天气真糟!”我说,“希斯克利夫太太,您的仆人可不怎么勤快,这门恐怕就不得不受委屈了——我使劲敲了半天,他们才听见。”

她始终不开口,我瞪眼看着她——她也瞪眼看着我。不过,她盯着我时那副冰冷漠然的样子让人十分窘迫难受。“坐吧,”那年轻人粗声粗气地说,“他很快就会进来的。”

我依言坐下,清了清嗓子,叫了那恶狗一声“朱诺”。第二次见面,那狗总算屈尊动了动尾巴尖,表示承认我们是相识。“好漂亮的狗!”我又说,“您打算把狗崽子送人吗,太太?”“它们不是我的。”这位和蔼可亲的女主人说,那语气比希斯克利夫本人回话还讨厌。“啊,您中意的是这群小家伙?”我接着说,转头望着暗处的一个坐垫,垫子上似乎挤满了猫。“谁喜欢那些东西才怪!”她轻蔑地说。

真倒霉,那是一堆死兔子。我又清了清嗓子,朝壁炉挪近了些,再次评论了一句糟糕的天气。“你就不该出门的。”她说,站起身来,伸手去取壁炉台上的两个彩釉茶叶罐。

她原来坐在阴影之中,现在,我把她的整个身材和容貌都看得一清二楚了。她相当苗条,分明还在豆蔻年华:她体态婀娜动人,还长着一张我平生有幸见过的最精致小脸蛋儿;她五官纤细秀丽,淡黄色的卷发——或者更确切地说,是金色的卷发——松松地垂在娇嫩的脖颈上;她的眼睛如果神色和悦的话,简直会倾倒众生。对神经敏感脆弱的我来说幸运的是,那双眼睛流露出的,只是介乎轻蔑与绝望之间的神色,显得极不自然。

她够不到茶叶罐,我正要出手帮她,她却忽然转身朝向我,仿佛守财奴见到有人要帮他数金子一样。“我不要你帮忙,”她厉声说,“我自己拿得到。”“对不起!”我连忙答道。“你是被请来喝茶的吗?”她问我,一面在她那整洁的黑连衣裙上系上一条围裙,站在那里,拿着一匙茶,正要往茶壶里倒。“我很乐意喝一杯。”我答道。“你是被请来喝茶的吗?”她又问一遍。“没有。”我微微一笑,“您恰好可以请我呀。”

她把茶匙连同茶叶一起丢了回去,气嘟嘟地坐回椅子。她皱起眉头,噘着红红的下唇,像个要哭的孩子。

这时,那个年轻人已经披上一件十分破旧的上衣,在炉火前挺直身子,用眼角余光俯视着我,就像我们之间有什么血海深仇尚未了结似的。我开始怀疑他是个仆人:他衣着粗陋,言谈粗野,完全没有希斯克利夫夫妇身上明显散发出的高雅气质。他浓密的棕色卷发未经梳理,蓬乱不堪;脸颊全被胡须占满,看起来就像熊一样;双手被晒成棕黑色,跟普通劳动者没什么区别。不过,他举止随意,几乎还带着点傲慢,服侍女主人时也看不出仆人应有的殷勤。

我觉得,在明确证实他的身份之前,最好不去理会他的怪异行为。五分钟后,希斯克利夫进来了,多少缓解了我这种不舒服的感觉。“您看,先生,我说到做到,今天又来了!”我装出高兴的样子大声道,“瞧这天气,我担心半个小时都出不了门,您能不能让我在这里避避风雪?”“半个小时?”他说,一面抖落衣服上的雪花,“我就想不明白,你为啥会挑暴风雪最厉害的时候外出游逛。你知道你搞不好就会在沼泽里失踪吗?这样的夜晚,就连熟悉这一带荒原的人也常常迷路。我可以告诉你,眼下这天气是绝不可能好转的。”“也许您手下的一个伙计可以充当我的向导。他可以在画眉田庄过夜,明天早上回来——您能给我派个人吗?”“不,不行。”“噢,真是的!好吧,那我就得靠自己的能耐了。”“哼!”“你还打算沏茶吗?”那个破衣烂衫的年轻人问道,将凶狠的目光从我身上转向那位年轻太太。“请他喝一杯吗?”她向希斯克利夫请示道。“把茶沏好,你去不去沏茶?”他的回答是那么强硬,令我吃了一惊。那口气表明了他不折不扣的坏脾气。我再也不愿称希斯克利夫是个挺不错的人了。

茶沏好后,他邀请我道:“现在,先生,把你的椅子挪上来。”于是,我们大家,包括那个粗野的年轻人,都围桌而坐。吃喝的时候,大家全都一脸严肃,默不作声。

我想,如果是我招来了这片乌云,就有义务设法将其驱散。他们不会天天都这么阴郁沉默地坐着吧。不管他们的脾气有多坏,都不可能天天都是这副苦大仇深的模样吧。“真是奇怪,”趁喝完一杯茶,等着再加一杯的当儿,我开始说,“真是奇怪,习惯竟能对我们的情趣和观念造成如此大的影响。希斯克利夫先生,很多人不能想象,在您过的这种完全与世隔绝的生活中也存在幸福。不过我敢说,您有家人相伴,还有您温柔可亲的夫人像女神一样守护着您的家庭和心灵——”“我温柔可亲的夫人!”他打断了我的话,脸上露出几乎是恶魔般的冷笑,“她在哪儿——我温柔可亲的夫人?”“我是说希斯克利夫太太,您的妻子。”“唔,没错——噢,你的意思是,她的肉体逝去之后,灵魂还在执行守护天使的任务,护卫着呼啸山庄的命运,对吗?”

我意识到自己出了错,便试图加以纠正。我本该看出他们两人年龄悬殊,不可能是夫妻。一个年约四十,男人在这个岁数,心智已经足够强大,很少幻想女孩会因为爱情嫁给自己——这种春梦只能留待我们年老后聊以自慰。而另一个,看样子还不满十七岁。

我忽然想到,我旁边这个用盆子喝茶、不洗手就拿面包吃的乡巴佬说不定才是她丈夫——小希斯克利夫,肯定没错。这就是与世隔绝的后果:她不知道世上还有更好的男人,便自我作践,嫁给了这个乡巴佬!真是又可悲又可怜——我得提防点儿,可别让她因为我懊悔当初的选择。

这最后一个想法也许有点狂妄自大,其实不然。在我看来,我旁边的这个男人几乎让人生厌;而根据实际经验,我知道自己还是相当有魅力的。“希斯克利夫太太是我的儿媳。”希斯克利夫说,这话证实了我的猜想。他说话时转向她那边,意味深长地望了一眼。那是一种憎恨的目光——除非他的面部肌肉极不寻常,不能像常人那样表达心灵的语言。“啊,当然——我现在明白了:有幸拥有这位仁慈仙女的人,原来是你啊。”我转头对我的邻座说。

不料此话一出,反倒让情况变得更糟:那年轻人满脸通红,攥紧拳头,一副要动手打人的架势。不过,他好像马上镇定下来,粗野地咒骂了一句,把怒火压了下去。这声咒骂是冲我来的,但我刻意没去理会。“你猜错了,先生。”我的房东说,“我们两人谁也没有福气得到你的这位好仙女,她的丈夫死了。我说过她是我的儿媳,她嫁的当然是我的儿子。”“那这位年轻人是——”“当然不是我的儿子。”

希斯克利夫又笑了。我以为他是那头笨熊的父亲,这玩笑在他看来似乎太荒唐了。“我的名字是哈里顿·厄恩肖,”年轻男子咆哮道,“我劝你对这名字尊重些!”“我可没有表现出什么不尊重啊。”我回答说,心里却暗笑他通姓报名时那副自认高贵的神气。

他一直紧盯着我,逼得我不再回瞪他,生怕自己忍不住给他一耳光,或是笑出声来。我开始感到,在这个快乐的家庭里,我显然格格不入。这种阴郁的精神气氛不只是抵消了,而且是淹没了周围温暖舒适的物质环境。我暗下决心,下次再到这里来时,一定三思而行。

吃完饭,谁也没说句应酬话。我走到窗前查看天气,映入眼帘的是一片萧瑟凄凉的景象:黑夜提前降临,凛冽的旋风裹着令人窒息的白雪,将夜空和群山融为一片混沌。“现在没人领路的话,我恐怕就回不了家啦。”我不禁叫道,“路上肯定积雪很深了。就算没有积雪,我也看不清往哪儿迈步。”“哈里顿,把那十几头羊赶到谷仓门廊里去。它们要是整夜留在羊圈里,会被雪埋住的。拿块木板挡在它们前面。”希斯克利夫说。“我该怎么办呢?”我接着说,心中愈发焦急。

没人搭理我。我环顾四周,只见约瑟夫拎了一桶稀饭进来喂狗,希斯克利夫太太朝炉火探出身子。她把茶叶罐放回壁炉台时,碰掉了一把火柴,这时正烧着火柴玩儿。

约瑟夫放下稀饭桶,对屋子挑剔地打量了一番,用沙哑刺耳的声音说:“我真闹不懂,别人都出去了,你咋还站在那儿,啥事也不干!你这不中用的东西,说你也是白搭——毛病老不改,只好上魔鬼那儿去,跟你娘一样!”

我还以为这一通长篇大论是冲我发的,气得我朝这老流氓走过去,要把他一脚踢出门。但希斯克利夫太太的答话止住了我。“你这个可耻的假仁假义的老东西!”她回答说,“每次提到魔鬼名字的时候,你就不怕被魔鬼抓走吗?我警告你,可别招惹我,不然我就请魔鬼特别开恩,把你抓了去。站住!看这儿,约瑟夫。”她接着说,从书架上拿下一本长长的黑书,“我要让你看看,我的巫术学到什么程度了:我很快就能全部掌握。那头红母牛可不是平白无故死掉的,你的风湿病也算不上是老天的惩罚!”“啊,恶毒!恶毒!”老头儿气喘吁吁地说,“愿主把俺们从邪恶中拯救出来吧!”“不,你这个堕落的家伙!你早被上帝抛弃了——滚开,要不我就要狠狠收拾你!我要把你们都捏成蜡人和泥人!我定了个限度,谁先越了界,我就要——我不会说我要怎么样治他——不过,你等着瞧吧!走吧,我正盯着你哩!”

这小女巫瞪着美丽的眼睛,装出恶毒凶狠的样子。约瑟夫着实吓得瑟瑟发抖,慌忙逃了出去,边逃边祈祷,嘴里还不停地喊着“恶毒”。

我想,她肯定是因为无聊,所以才这样恶作剧取乐。现在只剩我们俩了,我便想向她诉诉苦,让她关心一下我的处境。“希斯克利夫太太,”我恳切地说,“您得原谅我麻烦您。我想——因为您有这样一副面孔,所以我想您肯定也有一颗善良的心。请您指出一些路标,好让我找到回家的路。我一点也不知道该怎么回去,就像您一点也不知道怎么去伦敦一样!”“你来时走的哪条路,回去就走哪条。”她回答说,仍然安坐在椅子里,面前点着一支蜡烛,摊着那本长书,“这是一条简单的忠告,但也是我能提供的最靠得住的忠告了。”“那么,如果您听说我被发现死在沼泽或是雪坑里,您就不会良心隐隐不安,觉得自己也有部分责任吗?”“怎么会?我又不能送你。就连花园围墙的尽头,他们都不准我去。”“您送我!在这样的夜晚,为了我方便,就要您跨出门槛,即便只是一步,我也于心不安呀。”我大声说道,“我要您告诉我怎么走,不是要您领着我走。要不,就请您劝劝希斯克利夫先生给我派个向导。”“派谁呢?就只有他自己、厄恩肖、齐拉、约瑟夫和我。你要哪一个?”“农场上就没有伙计吗?”“没有,总共就这些人。”“看样子,我只好留下过夜了。”“这事儿你可以同主人商量,跟我没关系。”“我希望这对你是个教训,以后别动不动就到山里乱转。”厨房门口传来希斯克利夫严厉的声音,“至于留下来过夜,我没有准备客房。你要住的话,就得同哈里顿或约瑟夫睡一床。”“我可以睡在这屋里的椅子上。”我答道。“不行,不行!不管你有钱没钱,生人总是生人。我可不愿任何人在我防范不到的时候待在这里。”这个不懂礼貌的混蛋说。

受到这番折辱,我的耐心终于用尽。我说了句表示厌恶的话,就擦过他身旁,冲进院子,匆忙中与厄恩肖撞了个满怀。外面一片漆黑,我找不到出口。正当我四处乱转时,又听见他们说了几句,表明他们之间还是有文明言行的。

起初,那年轻人似乎想关照我。“我想陪他走到庄园那边。”他说。“你陪他下地狱去吧!”他的主人,或者不管是他什么亲戚的那个人嚷道,“谁来照管那些马呢,嗯?”“一个人的性命总比一个晚上没人照管的马要紧些。总得有人送他才行。”希斯克利夫太太喃喃道,看来她的心地比我料想的更善良。“不要你来指挥我!”哈里顿反驳道,“你要是觉得他的命重要,就最好别吱声。”“那我希望他的鬼魂缠着你不放,也希望画眉田庄变成一片废墟,希斯克利夫先生也找不到第二个房客!”她尖刻地回答说。“听吧,听吧,她在咒骂他们呢!”约瑟夫嘟哝着,我正在朝他走去。

他坐在不远处,正借着一盏提灯的光挤牛奶,听得见他们说话。我毫不客气地抓起提灯,只大喊一句“我明天把灯送来”,便朝最近的边门奔去。“老爷,老爷,他把提灯偷走了!”这老东西边喊边追,“嘿,‘咬牙货’!嘿,狗儿!嘿,‘狼儿’,逮住他,逮住他!”

一打开小门,便有两只毛蓬蓬的怪物向我的脖子扑来,把我推倒在地,灯也灭了。这时,希斯克利夫与哈里顿狂笑起来,令我羞辱难当,愤怒至极。

所幸那两个畜生似乎只想张牙舞爪,挥动尾巴,并不是真要把我活活吞下去。不过,它们不容许我再爬起来。在它们恶毒的主子高兴来搭救我之前,我只得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这时我帽子也丢了,气得浑身发抖,喝令这些恶棍让我出去——再多耽搁我一分钟,就后果自负——我前言不搭后语地扬言报复,那无比狠毒的劲儿,听来颇有“李尔王”的味道。

过度激动引发我鼻子大量出血。希斯克利夫一直在笑,我也一直在骂。要不是身边有个人比我自己更理智、比我的房东更仁厚的话,真不知道这场戏如何收场。这人就是齐拉,那位壮实的女管家。她终于挺身而出,询问这场骚动是怎么回事。她以为他们当中有人动手打了我,但又不敢抨击她的主人,便将唇枪舌剑对准了那个年轻的恶棍。“好哇,厄恩肖先生,”她嚷道,“我不知道接下来你还会搞出什么名堂!我们要在自家门口杀人吗?我看这家我是待不下去了——瞧瞧这可怜的小伙子,气都喘不上来了!嘘,嘘,你快别骂啦。进来,我给你治一下。好啦,别动。”

说着说着,她突然把一大桶冰水顺着我脖子泼了下去,然后把我拖进厨房。希斯克利夫先生跟了进来,偶尔的愉悦转眼就从他脸上消失无踪,他又恢复了惯常的阴郁表情。

我感到极其恶心,头晕目眩,于是不得不在他家借宿一晚。他叫齐拉给我一杯白兰地,然后就进里屋去了。齐拉对我的可怜处境劝慰了几句,然后照主人的吩咐给我喝了杯白兰地。我精神稍有恢复后,她便领我去睡觉了。

第三章

带我上楼时,她建议我把烛光遮好,不要有什么响动,因为她的主人对她领我去过夜的那间屋子有些古怪的想法,从不愿让任何人进去住宿。

我问她是什么原因。

她回答说不知道——她在这里才住了一两年。而且,这家人的怪事儿还多着呢,她也懒得去打听。

我自己也昏昏沉沉,不想去打听什么,便关上门,环顾室内,找床睡觉。屋里的全部家具只有一把椅子、一个衣柜和一个大橡木箱,靠近箱顶的位置挖出一个个方洞,就像马车的窗子。

我走近箱子往里一瞧,发现它原来是一种奇特的老式床铺。这种床设计巧妙,用起来很方便,省得家里人人都需要单独的房间。事实上,它构成了一个小房间,里面有个窗台,可以当作桌子。

我拉开镶板门,带着蜡烛进去,又把镶板门关上,觉得十分安全,不怕希斯克利夫或是其他什么人监视了。

我把蜡烛放在窗台上。窗台一角堆着几本发了霉的书,窗台的漆面上胡乱刻了些字。不过,这些字无非就是用大大小小各种字体写的同一个名字——凯瑟琳·厄恩肖——只是有几处变成了“凯瑟琳·希斯克利夫”,然后又变成了“凯瑟琳·林顿”。

我困倦地将头靠在窗上,不停地费力辨别着凯瑟琳·厄恩肖——希斯克利夫——林顿,直到眼睛闭上。但才闭眼不到五分钟,黑暗中就忽然出现了一片白色字母,闪耀着炫目的光,像幽灵一样逼真——空中到处都是“凯瑟琳”这几个字。我惊醒过来,想驱走这个骤然冒出的名字,却发现烛心贴靠在一本旧书上,发出一股烤牛皮的臭味。

我剪掉烛花,在寒冷和盘桓不去的恶心感的双重压迫下,我觉得很不舒服,便坐了起来,把那本烤焦了的书摊开,放在膝上。这是本字体瘦长的《圣经》,散发着一股难闻的霉味,扉页上写着:凯瑟琳·厄恩肖藏书。还有一个大约是四分之一世纪前的日期。

我合上书,换了一本,然后又换了一本,直到把所有的书都检查了一下。凯瑟琳的藏书是经过精心挑选的,其残破状况说明,它们被充分使用过了,尽管使用的方式不怎么得当:书中每一章都有钢笔写的批注——至少看上去像是批注——每一处空白都塞得满满当当。

有的是孤立的句子,有的则是正规日记的形式,全是孩子那种未成熟的潦草字体。书中还有额外的一页(刚发现的时候,我还以为多半是什么宝贝哩),在这一页的顶端,有一张绝妙的漫画像,画的是我的朋友约瑟夫,虽然笔法粗糙,却很有表现力,让我忍俊不禁。

我顿时对这位素未谋面的凯瑟琳产生了兴趣,便立刻辨认起她那模糊不清、难以识别的笔迹来。“一个可怕的礼拜天!”下面一段是这样开头的,“真希望父亲能重返人间。欣德利代替爸爸当了家长,但他简直可恶透顶——他对待希斯克利夫凶极了——希和我打算起来反抗——今晚我们开始了第一步。“整天都在下大雨,我们不能去教堂,所以约瑟夫不得不在阁楼里给我们做礼拜。这时候,欣德利和他妻子坐在楼下炉边,舒舒服服地烤着火——我敢保证,他们绝不是在读《圣经》——却命令希斯克利夫、我,还有那个不幸的犁田男孩带着祈祷书爬上阁楼。我们三人一排,坐在一袋燕麦上,呻吟着,颤抖着。我只希望约瑟夫也冷得发抖,这样他为了自己就会缩短布道了。真是痴心妄想!礼拜足足做了三个小时,可我哥哥见我们下楼的时候,竟有脸嚷道:‘什么,这就做完啦?’“以前礼拜天晚上,只要我们不大声吵闹,还可以玩玩游戏。可现在,即便只是窃笑一声,也会被赶到墙角罚站。“‘你们忘记这里有个主人了。’那暴君说,‘谁第一个惹毛我,我就整死他!我要你们全都规规矩矩、安安静静的。噢,小子,是你吧?弗朗西丝,亲爱的,你走过来的时候扯扯他的头发,我刚才听见他在打响指哩。’“弗朗西丝狠狠扯了一下希斯克利夫的头发,然后就去坐在她丈夫的膝头上。他们像两个小娃娃似的,一小时接一小时地接吻呀,闲聊呀——说那些愚蠢的空话,我们听了都觉得害臊。“我们躲在餐具柜下的拱洞里,尽可能让自己暖和点儿。我刚把我们的围兜系在一起,挂起来当帘子,约瑟夫就从马厩进屋干活儿了。他一把扯下我做的帘子,打了我一个耳光,嘶哑着嗓子说:“‘老爷刚入土,安息日都没过完,福音的声音还在你们耳边回响,你们竟然就玩起来啦!不要脸的东西!坐下,坏崽子!只要你们肯读,这里有的是正经书。坐下,想想你们的灵魂!’“他说着,逼我们端端正正坐好,让我们借助远处炉火的微光,读他硬塞给我们的烂书。“要我干这个,我可受不了。我抓起那本脏书的封底,一把扔到狗窝里,赌咒说我讨厌正经书。“希斯克利夫也把他的书踢到了同一个地方。“这下可就炸了锅了。“‘欣德利少爷!’我们的牧师大叫起来,‘少爷,快来呀!凯茜小姐把《救世盔》的书脊扯下来了,希斯克利夫也在用脚踹《通向毁灭的大道》的第一卷哩!你让他们这么闹下去可了不得!噢,老爷要是在世,准会好好抽他们一顿鞭子——可惜他不在啦!’“欣德利从他的炉边天堂赶过来,抓住我们俩——一个揪领子,另一个拽胳臂——把我们扔进了后厨房。约瑟夫宣称,魔鬼肯定会来抓走我们的。听了这句令人欣慰的话,我们便各自找了个角落,等待魔鬼来临。我从书架上拿了这本书和一瓶墨水,又把房门半打开,让亮光射进来,我就这样写了二十分钟。可我的伙伴不耐烦了,提议我们偷走挤奶女工的斗篷,披在身上,到荒原上去跑一圈。这是个好提议——要是那坏脾气的老头儿进来,会以为他的预言应验了哩——反正雨地里也不会比这儿更湿更冷。”

我猜凯瑟琳实行了她的计划,因为下一句她改换了话题——她变得伤心起来。“我做梦也没想到,欣德利让我哭得这么厉害!”她写道,“我头痛得不能安枕,但我还是止不住要哭。可怜的希斯克利夫!欣德利骂他流氓,不准他再跟我们一起坐,一起吃饭。他还不准我们俩一起玩儿。他威胁说,要是我们抗命不遵,就要把他赶出这个家。“他还一直怪我们的父亲(他好大的胆!)待希太慷慨,还发誓要把希贬到他本该在的位置——”

我对着这字迹模糊的书页打起了瞌睡,目光从手写字转移到印刷字上。我看见一个红色花体字标题——《七十个七次,与第七十一个七次的第一次。杰贝兹·布兰德哈姆牧师在吉默登沼泽教堂的虔诚布道》。半睡半醒间,我费力猜想着杰贝兹·布兰德哈姆该怎么阐述这个题目,结果却倒在床上睡着了。

哎呀,这都是喝了劣茶,发了脾气所致!还有什么能让我度过如此可怕的一晚呢?在我的记忆中,自从懂得吃苦算起,还没有哪一晚能跟今晚相比。

我几乎还没忘记自己身处何地,就开始做起梦来。我感觉早晨到了,我已经动身回家,约瑟夫在为我领路。路上的积雪有好几码深。我们踉踉跄跄地往前走,我的同伴不断责备我没带一根朝圣者用的拐杖,听得我都腻烦了。他说我没有拐杖就进不了屋,边说边夸耀似的挥舞着一根粗头棍棒。我明白,这就是他所谓的拐杖。

一开始我认为,我进自己的屋子居然还需要这么一个武器,真是荒唐。但紧接着,我的脑子里闪过一个新的想法:我不是在回家,我们是去听著名的杰贝兹·布兰德哈姆宣讲《七十个七次》的经文。不知道是约瑟夫、牧师还是我犯了“第七十一个七次的第一次”罪行,要被当众揭发,开除教籍。

我们来到了教堂。我过去散步时,确实有两三次经过那里。它坐落在两山之间的山谷里,山谷地势不低,靠近一片沼泽。据说,沼泽中泥炭的湿气可以保护埋在那里的几具尸体不至腐烂。教堂屋顶至今仍完好无损,不过,牧师的薪金每年只有二十英镑,加上牧师寓所的两间屋眼看着就要变成一间了,没有一个神职人员愿意来这里担任牧师。尤其是现在,还有传言说,他的教民宁愿他饿死,也不肯从腰包里多掏一便士来增加他的收入。不过,在我的梦里,教堂里坐满了用心听讲的会众,杰贝兹在布道——上帝啊!好一篇布道文:分为四百九十节,每节足有平常一篇布道文那么长,而且每节论述一种罪恶!他是从什么地方搜集到这么多罪恶的,我也说不上来。他对讲解词句有他独特的方法,仿佛教友们必然时时刻刻都在犯不同的罪恶。

那些罪恶全都荒诞不经,我从未想过竟有这样莫名其妙的过错。

噢,我太疲倦了。我扭动身子,呵欠连天,垂头打瞌睡,然后又醒过来!我对自己又掐又戳,一个劲儿地揉眼睛,站起来又坐下去,用胳膊肘碰碰约瑟夫,想问他牧师的布道到什么时候才是个头!

我无可奈何地听完了全文。他终于讲到了“第七十一个七次的第一次”。在这紧要关头,我忽然灵感爆发,不由自主地站了起来,斥责杰贝兹·布兰德哈姆犯下了任何基督徒都不用宽恕的罪过。“先生,”我大喊道,“我坐在这四面墙中间,连续不断地忍受了、饶恕了你布道中阐述的这四百九十条罪过。我有七十个七次抓起帽子想要走——而你有七十个七次无理地逼我坐下。但你还要再讲第四百九十一条,实在让人忍无可忍了。受难的教友们,去揍他!把他拖下来,打成肉酱齑粉,让这个熟悉他的地方都不再认识他。”“你就是那人!杰贝兹神情严肃地停顿了一下,然后从坐垫上探出身子,叫道,“你有七十个七次打呵欠做鬼脸,我有七十个七次对我的灵魂说:看,这就是人性的弱点——这也可以被赦免!但第七十一个七次的第一次又来了。教友们,在他身上施行所记录的审判吧。所有的圣徒都有这份荣誉!”

话音刚落,所有会众就举起朝圣的拐杖,将我团团围住。我没有武器自卫,便夺过约瑟夫的拐杖,和这个同我坐得最近、又最凶狠的攻击者扭打起来。混乱的人群中,几根棍棒交错在一起;本来冲我袭来的打击,却落到了别人头上。刹那间,整个教堂都充满了人群互殴的乒乒乓乓声,每个人都跟身边的人动起手来。布兰德哈姆不甘袖手旁观,将全副热情都倾泻出来,雨点般地拍打着讲坛的木板。此举功效显著,最后竟然将我惊醒了,心中还感到一种难以言喻的宽慰。是什么引起了梦里的大混斗?

在这场骚乱中,是什么扮演了杰贝兹的角色呢?原来,只是狂风呼啸而过时,冷杉树枝擦着了窗格子,干球果碰到了窗玻璃而已!

我狐疑地听了一会儿,弄清了原因,便翻身继续昏睡,而且又做起梦来。如果那果真是梦的话,简直比上一个更令人难受。

我记得,这一次我躺在橡木箱里,清楚地听见外面风号雪舞,也听见冷杉枝丫擦碰窗户发出的恼人声响。我虽然知道那声音是怎么回事,但心中厌烦得紧,便决心止住它。记得我坐了起来,想努力打开窗户,谁知窗钩被焊在了钩环里。这一情况,我在醒着的时候看到过,但到梦里却忘了。“我无论如何都要止住它!”我咕哝着,用指关节击碎了玻璃,伸出胳臂去抓那缠扰不休的树枝,不料却握住了一只冰冷的小手!

这梦魇吓得我魂不附体。我试图把胳臂抽回来,但那只手紧抓不放,一个极其凄惨的声音呜咽道:“放我进来吧——放我进来吧!”“你是谁?”我边问边要挣脱。“凯瑟琳·林顿。”那声音颤巍巍地说(我为什么会想到“林顿”?我看到写的“厄恩肖”要比“林顿”多二十倍),“我回家来了,我在荒原上迷了路!”

就在这声音说话的当儿,我隐约看见一张孩子的脸在朝窗户里看。恐惧让我硬起心肠。我发现甩不脱这小东西,便把她的手腕拖到碎玻璃上,来回剐蹭,割得它鲜血直流,浸透了被单。但她还在哀号:“放我进来吧!”一面死死抓紧了我,简直把我吓疯了。“我怎么能够呢?”我最后说,“要我放你进来,你就得先放开我呀!”

她的手指松开了。我忙把手从玻璃洞里抽回来,赶紧把书堆成金字塔,堵住那个洞,并且捂住耳朵,不听那哀怨的祈求。

我似乎捂了一刻多钟,但放开手再听时,那悲伤的声音还在苦苦呻吟!“滚开!”我大叫道,“你就是哀求二十年,我也决不让你进来!”“已经二十年啦,”那声音悲哀地说,“二十年啦,我已经无家可归二十年啦!”

就在这时,外面响起了轻微的刮擦声,那堆书动了起来,好像有人在外面推。

我想跳起来,但手脚却动弹不得。我在惊恐狂乱中大叫起来。

让我不知所措的是,我发现我真的叫出声来了。急促的脚步声走近我的房门,有人用力推开门,床上方的方洞里透进一丝微光。我坐在那里,依然瑟瑟发抖,擦着额头上的冷汗。闯进来的人似乎有点犹豫不决,正喃喃自语着什么。

最后,他用近乎耳语的声音说:“这里有人吗?”

他显然并不指望有人答话。我想最好还是承认我在里面,因为我听出那是希斯克利夫的声音。倘若我不作声,恐怕他还要搜查。

拿定主意后,我转过身把镶板门拉开。这一举动产生的结果,让我久久难以忘怀。

希斯克利夫站在门口,只穿着衬衫衬裤,手里举着一支蜡烛,烛油滴得手指上到处都是,脸色白得跟他身后的墙壁一样。橡木镶板嘎吱一响,他惊得如遭电击,蜡烛从手里飞出去好几英尺远。他激动无比,几乎捡不起蜡烛。“只是您的客人,先生。”我喊道,免得他再露出怯懦的样子丢人现眼,“真倒霉,我做了个噩梦,在梦里惊叫起来,把您吵醒了,真是对不起。”“噢,该死,洛克伍德先生!我真希望你下——”我的房东开口道,把蜡烛放在椅子上,因为他发现自己都拿不稳了。“是谁把你带到这间屋子来的?”他接着说,手指甲狠狠地掐入掌心,不停磨着牙,好止住下颌的痉挛,“是谁?我恨不得马上把他撵出去!”“是您的仆人齐拉。”我回答,一面跳到地板上,赶紧穿上衣服,“您撵她我不管,希斯克利夫先生,她完全活该。我想她是要利用我再次证明这地方闹鬼。话说回来,这里真是闹鬼呢——到处都是妖魔鬼怪!我敢说,您就应该把这地方封起来。谁都不会因为在这个鬼窟一样的房间里睡过觉而感谢您!”“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希斯克利夫问,“你在干什么?你既然已经在这里了,就躺下过完这一夜。不过,看在上帝的分上,可别再发出那可怕的叫喊了——再闹就没法叫人原谅了,除非有人要割断你的喉咙!”“要是那个小魔鬼从窗口钻进来,说不定早就勒死我了!”我回答说,“我可不想再忍受您那些好客的祖先的折磨了。杰贝兹·布兰德哈姆牧师不是您母亲家族的亲戚吗?还有那个叫凯瑟琳·林顿,或者凯瑟琳·厄恩肖,或者不管叫什么的调皮姑娘——她一定是个被仙女偷换后留下的孩——淘气的小妖精!她告诉我,这二十年来,她一直在尘世流浪——我毫不怀疑,这是她罪孽深重的报应!”

话一出口,我就想起,那本书里,希斯克利夫的名字和凯瑟琳的名字是连在一起的。刚才我把这事全忘了,现在才醒悟过来,不禁为自己出言不慎一阵脸红。不过,我佯装不知自己犯了忌讳,连忙补充说:“事实上,先生,我上半夜——”说到这里我又停住了。我本来要说“在翻阅那些旧书”,但那就等于暴露自己知道书里印的和写的内容,所以我立即改口道:“在费力辨认窗台上刻的名字。一种无聊的消遣,想通过这种方式催眠,就像数数一样,或者——”“你跟我这么说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希斯克利夫狂暴地咆哮道,“你怎么——怎么胆敢在我家这样说话?上帝呀,他简直疯了!”他气得直敲自己的脑门儿。

听他这话,我不知道该愤恨还是该继续解释。不过,他在感情上似乎深受震动,我不禁可怜起他来,便接着谈我做的梦。我言之凿凿地说,我以前从未听说过“凯瑟琳·林顿”这个名字,只因为反复念过许多遍,就印进了脑子里,在我的想象力不受控制的情况下,它就化成人形出现了。

我说话时,希斯克利夫渐渐退进了橡木箱里,最后坐下来,藏在木板后面,几乎看不见了。但是,从他那毫不均匀、时断时续的呼吸声判断,我猜他在奋力克制某种极其强烈的情感。

我不想让他觉察到我听出了他的内心冲突,便继续故意动静很大地穿衣服,看表,又自言自语地抱怨黑夜太长:“还不到三点!我原来还发誓说有六点了呢。时间在这里停滞了——我们昨晚一定是八点就睡了!”“我们冬天总是九点睡觉,四点起床。”房东强压下呻吟,说道。根据他胳臂影子的动作,我猜他在抹掉眼角的泪珠。“洛克伍德先生,”他接着说,“你可以到我的房间去——你这么早就下楼,只会妨碍别人。你那声孩子般的大叫,早已把我的瞌睡赶跑了。”“我也睡不着了。”我回答说,“我到院子里走走,等到天亮就回家。您用不着怕我再来打扰。我那爱好交游取乐的毛病——不论是在乡下还是在城里——现在已经根治了。一个明智的人,有自己给自己做伴就足够了。”“可爱的伙伴!”希斯克利夫嘀咕道,“拿上蜡烛,爱去哪儿就去哪儿吧。我一会儿就来找你。但别去院子里,狗没拴。也别去堂屋——朱诺在那儿守着,而且——不,你只能在楼梯上和过道里走走。但你去吧!我过两分钟就来!”

我依言离开了小屋。我不知道狭窄的过道通往何处,只好站定,无意中目睹了我房东的一幕迷信活动,这与他表面上的理智背道而驰,令我万分诧异。

他爬到床上,猛地拉开窗户。开窗时,他突然激情难抑,泪如泉涌。“进来吧!进来吧!”他抽泣道,“凯茜,来吧。噢,来吧——再来一次!噢!我的心肝宝贝!就听我这一次吧,凯瑟琳!”

那幽灵表现出幽灵身上常见的反复无常——它就是不肯显形。但呼啸的狂风卷着雪花涌进来,甚至扑到了我站的地方,把蜡烛也吹灭了。

从他那番饱含痛苦的疯话中,我听出了极度的痛苦,不禁心生怜悯,也就忽略了其中的愚昧。我退避开来,既为偷听了他的话而生气,又为讲述了我那可笑的梦而不安,因为正是我的梦导致了他的痛苦,尽管我还不明白他为何如此。

我小心翼翼地下了楼,来到后厨房,只见炉里尚存点点火星,被拨拢在一起,我借此重新点燃了蜡烛。

一切都静悄悄的,只有一只带暗色条纹的灰猫从炉灰里爬出来,发牢骚似的喵了一声,算是跟我打了个招呼。

两条长凳摆在一起,几乎将壁炉围起来了。我伸直身子躺在一条长凳上,老母猫则跳上了另一条。我们俩打起盹儿来,但有人闯入了我们的安居所。来者是约瑟夫,他拖着脚步从一架木梯上下来,梯子通过活板门连着屋顶。我想那就是他住的阁楼吧。

他朝我在炉栅里拨弄起的火苗投去凶狠的目光,将猫从高位赶下去,自己坐进空位,开始往三英寸长的烟斗里填烟草。我出现在他的圣殿里,这显然被视为无耻之极的狂妄之举,他都不屑置评。他一言不发地把烟管塞在嘴里,抱着胳膊,扑哧扑哧地吞云吐雾起来。

我让他不受打扰地安享这份乐趣。他吐出最后一个烟圈,深深舒出一口气,站起身,跟来时一样,板着脸走开了。

接着传来一阵更轻快的脚步声。我张嘴想说“早上好”,但又闭上了,没有发出问候,因为来者是哈里顿·厄恩肖,他正在轻声“祈祷”。他在一个角落里找铲子或是铁锹准备铲雪,碰到什么都会发出一串咒骂——这就是他的早祷。他朝长凳后面瞥了一眼,张大鼻孔,压根儿没想过要跟我互致问候,对我就跟对我的猫伴一样。

看他的准备工作,我猜自己已获准外出,便离开硬邦邦的长凳,准备跟他出去。他觉察到我的意图,就用铲子尖戳了戳里面的一扇门,含混不清地嘟囔了一声,暗示我,要是我想换个地方待,就得往那儿走。

那扇门通向堂屋,女人们已经在里面忙活开了。齐拉拉着大风箱,把火苗吹上烟囱。希斯克利夫太太跪在壁炉边,借着火光看书。

她举起一只手,遮在眼前,挡住炉子里的热气,似乎在全神贯注地读书,只有责备仆人溅了她一身火星,或是偶尔推开把鼻子往她脸上使劲凑的狗时,她才会分神。

我惊讶地发现,希斯克利夫也在那里。他站在炉火旁,背对着我,刚对可怜的齐拉发了一大顿脾气。那女人不时停下手里的活儿,撩起围裙角,发出愤愤不平的呻吟。“还有你,你这个不中用的——”我进去时,他正转身朝儿媳大骂,他用了一个字眼,虽然像“鸭”“羊”之类的无伤大雅,但通常得用“——”来表示。“你闲着没事,又在搞你那鬼名堂了!别人都在自己挣饭吃——你却在靠我的施舍度日!放下你手里的破烂,找点事情做。你成天都在我面前烦我,我一定会找你算这笔账——听见没有,该死的贱货?”“我会把我的破烂放下,因为我要是拒绝的话,你会有办法让我放下的。”这位年轻太太答道,一面合上书,把它扔到椅子上。“不过,哪怕你把你舌头都骂烂了,我也是除了自己高兴干的事以外什么都不干!”

希斯克利夫举起手,顶嘴的年轻太太赶快跳到一个比较安全的距离,显然清楚这巴掌的厉害。

我不想欣赏这种吵吵闹闹的场面,就快步走上前,似乎很想到炉边去暖暖身子,装作对刚才中断的争吵毫不知情的样子。他们两人还能顾些体面,暂时休了战。希斯克利夫将拳头插进口袋,以免忍不住又要动手。希斯克利夫太太噘着嘴,坐到远处的一把椅子里。我待在那儿的剩余时间里,她果然信守誓言,像一尊雕塑一样一动不动,什么事也没干。

我并没有逗留多久。我谢绝同他们一起吃早饭,刚一破晓,就找了个机会逃到外面的自由空气里。这时的空气清新、宁静、冷冽,如同无形的冰。

我还没有走到花园尽头,就听到我的房东喊我停下,说他要陪我走过荒原。这倒也好,因为整个山脊就像是一片波涛汹涌的白色海洋,但视野中的起伏并不对应着地面上的隆起与凹陷,至少很多深坑都被填平了。我分明记得,昨天来时,这一带还有一道道岗丘——那是采石场的废料堆——但现在,它们全都不见了。

我来时还注意到,在道路一侧,每隔六七码,就竖立着一块石碑,一直贯穿整个荒原。这些石碑上涂着石灰,可以充当路标,帮助人们在天黑后,或是像现在这样的大雪天气,将坚实的道路和路两侧深深的沼泽分开。不过,除了这里那里露出几个小黑点之外,这些石碑竟然踪迹全无了。在蜿蜒的小道上,我自以为没有走错,但我的同伴却发现,有必要常常提醒我向左或是向右。

我们一路上很少交谈,在画眉田庄入口处,他停下脚,说我到了这里就不会再走错了。我们匆匆鞠了个躬,算是道别。然后,我就只能凭自己的本事奋力前进,因为门房还没有人住进去。

从门口到田庄有两英里的路,但我相信我走了四英里,一会儿在树林中迷了路,一会儿又陷进深及脖颈的雪坑里——这种窘境,只有亲身经历过的人才能体会。不管怎样,我转来转去,总算转回了家。进门时,时钟正好敲了十二下。按照呼啸山庄到这里的通常路线计算,我每英里路足足走了一小时。

女管家和她的下属一齐拥上来欢迎我,激动地又吵又嚷,说他们本来已经对我完全不抱希望了——大家猜我昨晚就死了,正想着怎么去寻找我的遗体呢。

我叫他们安静下来,因为他们已经见我回来了。我全身冻僵,连心脏都麻木了,只好拖着沉重的脚步,慢吞吞地上了楼。我换上干衣服,又来回踱了三四十分钟,身子才重新暖和起来。然后我来到书房,像小猫一样虚弱,就连仆人为了让我恢复活力而准备的暖烘烘的炉火和热腾腾的咖啡,都几乎无福享用了。

第四章

我们人啊,真同风信鸡一样多变!我本已决心断绝一切社交往来,而且谢天谢地,我也终于找到了这么一个几乎荒无人烟的地方。但我这个软弱的可怜虫,与消沉和孤独抗争到黄昏后,不得不举旗投降。迪恩太太送晚饭进来时,我借故说想了解一下我住所的情况,请她在我吃饭时坐下聊聊。我衷心希望她是个爱讲闲话的人,希望自己能通过与她对谈,要么兴奋不已,要么昏昏欲睡。“你在这儿住了相当久了吧?”我开口道,“你不是说十六年了吗?”“十八年了,先生。女主人结婚的时候,我跟过来服侍她。她去世以后,主人留我当管家。”“这样啊。”

说完,她停了一会儿。恐怕她不是个爱讲闲话的人,除非是讲她自己的事,而那些事我又兴趣寥寥。

不过,她双拳紧握,各放一侧膝头。透过红润的脸庞上,分明看得出她陷入了沉思。冥想一阵后,她突然大叫道:“啊,打那以后到现在,可大不一样啦!”“是的,”我说,“我想你是见证了许多变迁吧?”“是的,还有许多不幸。”她说。

噢,我要把话题转到我房东一家人身上去!我自忖道。一个开场的好话题!还有那个漂亮的小寡妇,我想了解她的身世:她是本地人还是外地人?很可能是后者,所以脾气粗暴的本地人跟她压根儿合不来。

抱着这样的打算,我问迪恩太太,为什么希斯克利夫要把画眉田庄租给别人,自己宁愿住个位置和房屋都要差得多的地方呢。“他难道没钱好好维护这份房产?”“他可有钱啦,先生!”迪恩太太回答说,“谁也不知道他到底有多少钱,而且他的财富每年都在增长。是的,是的,他有的是钱,就是比这更好的房子,他也住得起。但他很小气,手很紧。就算他想搬到画眉田庄来,只要一听说有好房客,他就舍不得丢掉多赚几百英镑的机会。真奇怪,有些人啊,孤零零一个人活在世上,竟会这样贪得无厌!”“好像他原来有个儿子?”“是的,有过一个——已经死了。”“那位年轻太太,希斯克利夫太太,是他儿子的遗孀?”“是的。”“她原本是哪儿来的?”“噢,先生,她是我已故主人的女儿:在娘家的名字是凯瑟琳·林顿。她是我带大的,可怜的孩子!我真希望希斯克利夫先生搬到这儿来,那我们又可以在一起了。”“什么!凯瑟琳·林顿!”我惊叫道。但我转念一想,就确信这不是我梦见的幽灵凯瑟琳。“那么,”我接着问,“我来之前,这房子里住的是姓林顿的人家?”“是的。”“跟希斯克利夫先生住在一起的那个姓厄恩肖的人——哈里顿·厄恩肖——他又是谁?他们是亲戚关系吗?”“不,他是已故林顿太太的侄子。”“那么就是那位年轻太太的表兄了?”“是的,她的丈夫也是她的表兄弟。哈里顿是她舅舅的儿子,她丈夫是她姑姑的儿子。希斯克利夫娶了林顿先生的妹妹。”“我看到呼啸山庄的大门上方刻了‘厄恩肖’这个姓。这是个古老的家族吧?”“非常古老,先生。哈里顿是目前这家最后一个子孙,就像凯茜小姐是我们的——我是说林顿家目前的最后一个子孙。您去过呼啸山庄吗?请原谅我这么问,但我很想知道她怎么样了!”“希斯克利夫太太吗?她看上去气色很好,而且很漂亮。但我觉得她并不怎么快乐。”“噢,天啊,这也不奇怪!您觉得那位主人怎么样?”“一个粗暴的人,相当粗暴,迪恩太太。他不就是那种性情吗?”“粗得像锯齿,硬得像岩石!他的事,您越少掺和越好。”“他想必经过一些生活的坎坷才会变成这样粗暴的人。你知道他的身世吗?”“他有着杜鹃一样的身世,先生——他的事我全知道,除了他出生在哪里,他的父母是谁,还有他当初是怎么发财的之外。哈里顿就像只羽毛未丰的篱雀似的给赶了出去。在整个教区里,只有这个不幸的小伙子不知道自己是怎样受骗的。”“好啦,迪恩太太,你做做好事,把我邻居的情况讲点给我听听吧。我觉得,这会儿上了床也睡不着。就请你坐下跟我聊个把钟头吧。”“噢,当然可以,先生!我去拿点针线活来做做,然后您让我坐多久,我就坐多久。不过,您受了凉——我看到您在哆嗦——您得喝点稀粥驱驱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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