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扬青春,梦想中国——浙江大学学生原创文学作品集(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5-11 18: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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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任少波

出版社:浙江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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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扬青春,梦想中国——浙江大学学生原创文学作品集

飞扬青春,梦想中国——浙江大学学生原创文学作品集试读:

编委会名单

主编 任少波

副主编 刘艳辉 沈玉

执行主编 沈黎勇

执行副主编 楼艳 王万成

编委成员 陈亦欣 陶安娜

王佳薇 张慧伦

成员单位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浙江大学人文学院

序一

文学,是一个人人都可能有心得的话题,我们每个人在人生的某个或某些阶段中总会不同程度地接触到文学。它就像一个抽屉,收藏了成长的欢笑与泪水;又似一面镜子,凸显出人性的复杂与单纯,它是我们作为万物之灵长、宇宙之精华对自我生命的关照和人生的探索。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每个人都可以成为作家,创造出属于自己的、独一无二的作品。我想,这大概就是校园文学大奖赛的初衷之一——给每一个平凡人一个舞台,用最真实的话语诉说年轻的心灵,以最自信的笔触抒写青春的梦想。

我一直认为,大学教育的一大重点便是使学生意识到自己作为“人”的价值所在,认识到人类的普遍性和个体的特殊性,学会用一双理性锐利的眼睛观古赏今,以一颗海纳江河之心包容世事,好比一棵真正的会思想的芦苇,诗意生活。而文学,正是这样一股涵养心性、启迪智慧的源泉。浙江大学要跻身世界一流大学之列,根本之道是要培养出有理想、有品性、有作为的人才,是要以人文精神为基点,促进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和个人修养提升,使每一个学生都能找到一个欣赏自己的角度,一种惬意生活的方式,在发现、发展、发挥个人所长的基础上齐家治国平天下,为中华文明的发展乃至世界文明的繁荣贡献绵薄之力。

我们作为教育工作者和引导者,尊重每一位学生的人生体认,呵护每一位学子的创作梦想,鼓励大家以文学的感悟去理解人生,以此得到学理的教诲、思想的启迪、气质的感染和人格的提升。看到年轻的一代人,将蓬勃的人生体悟隐藏在一行行抽象的诗歌中,在三月风吟里诉说衷情;将道德期望寄寓在一个个鲜活的故事里,在笔墨相继中创造文明,我感到很欣慰,也很自豪。

在此,我想感谢所有投稿参与校园文学大奖赛的同学,是你们的参与,为这个校园平添一丝丝文韵与情致,让我们领略到浙大学子的气度与胸襟。同时,也要感谢一直致力于校园文化建设的老师们,是你们的坚持与付出,让那些年轻而真挚的声音有了一个共享与争鸣的舞台,让我们有幸共同见证这个大时代的发展和历史的印记。

最后,我想以马一浮先生在校歌中写的两句词与读到这本书的学子共勉——“念哉典学,思睿观通”。诸位在校,务必要勤于学习,认真思考,不仅要掌握理工农医这样的实用知识,更要具有崇高的理想和美好的德行,将人文精神贯注于求学治业的过程中。要记得,只有兼收并蓄,博学贯通,方能睿智通达,窥探真理。

是为序。浙江大学党委书记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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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6月

序二

问叶哪得新如许

握笔从文五十余载,为人作序立传的次数已是不胜枚举,却甚少有一本书的出版让我如此欣喜,也从来没有一次为人作序时是这般的感慨良多,思绪万千。

这本书,虽不是我亲笔写成,却比我自己写的还要让我挂心牵肠;这本书的作者们,虽与我非亲非故,他们的每一行文字,对我都是那般熟悉,便如同亲生子女一般。

这本书,便是浙江大学的校园文学大奖赛获奖作品集;这些作者,便是曾在浙江大学就读并参加过校园文学大赛的莘莘学子们。

我与浙大的校园文学结缘,始自1999年。时任浙江大学党委书记的张浚生先生鼎力支持,助我在浙江大学设立“新叶·广发文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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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年第一届“新叶·广发文学奖”的颁奖之日,是我记忆中最为难忘的一天。在省内最大最优的高等学府和学术殿堂中,我,一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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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50年代只读了一天高中的文学习作者,用自己的绵薄之力,树立起一座文学的奖项。这是何等的荣耀!

这是最完美的梦想。

自2000年以来,“新叶·广发文学奖”一共颁发了12次,只在我因病住院的2008和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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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间断过。从诞生之日起,“新叶·广发文学奖”便与浙江大学每年的校园文学大奖赛结合在一起,成为小说组第一名的专门奖项。

而从2000年的第一届开始,每一届的获奖作品,我都曾认真拜读过。校园文学奖小说组的入围作品往往有十余篇,我前期是因为俗务冗杂,后期是因为病体未复,所以入围作品的审阅大多是交由拙子海靖来办理,由他选出认为有理由获奖的作品,最后予我定夺。基本上每届校园文学奖的一、二、三等奖的获奖作品,我都曾看过;对于获得“新叶·广发文学奖”的大部分作品,我都记忆犹新。甚至现在,当我看到

小说卷

的获奖名单时,我仍然能够回忆起最初看见这些文字的兴奋,品味那种熟悉的感动:

我记得Viva La Vida里那种细腻的女性视角对爱情的向往和淡淡的怅然;我记得初见《纯真年代》一文时,对于作者颠覆性写作手法的讶然;我看见吴红涛从之前作品的艰难生涩到《绝版青春》的流畅自然……

是的,这一切,我都记得。

因为这些文字,是作者的骄傲;这些作者,是浙大的骄傲;而这些作者和他们写下的这些文字,能够名列“新叶·广发文学奖”之中,是我莫大的骄傲。

我们虽身为凡人,却都曾渴望不朽。也许每一个作家,共同的梦想就是期望自己的文字能够流传后世。而在我,更多了一份念想,便是希望浙大的校园文学奖乃至我设立的“新叶·广发文学奖”,能够长长久久地流传下去,直到时间的尽头。

20世纪的西点军校曾经有首军歌,副歌部分唱到:“老兵不死,他们只是悄然隐去。”无独有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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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我作为一名文坛新人,第一次参加全国短篇小说座谈会时,听到茅公说:“我是一名老兵”,心中无比景仰。而时光飞逝如电,现在我也算得上是文学战线上的一名老兵了。

作为一名老兵,我坚定地认为:

也许物欲横流的社会,让许多现代人的心灵愈加浮躁;也许互联网时代的快节奏生活,让文学在网络世界变得只有文字的跃动,而少了厚重的精神启迪。但是我始终相信,人类对于美的追求,对于文学之道的向往,永远不会停歇。

我始终相信,文学永远不死。

我心中的文学,永远和神圣、庄严、责任甚或痛苦这些庄重的词语紧紧相连;我心中的文学,也永远和真、善、美以及人类最不可缺少的同情心和正义感一母同胎。而文学的创作者,正是肩负着这种神圣和庄严的责任对真善美进行虔诚地表达。他们总是以自己独有的方式倾诉生活的真谛,传递清净明朗的美学理想,他们总是通过执着地创作来对抗和消解苦难,召唤人类的良知与韧性,他们更是通过对文学地刻苦追寻,弹奏出生活最永恒的乐章。对文学的创作者们,我总是心存感激。

因此,请允许我用这篇文字,向所有走过文学之路的青年学子表示最深切的敬意。

因为有你们,文学之叶才常青常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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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叶文玲小说卷

无花果和小院

文/杨若兰给自己和所有坚持以中文写作的朋友。——题记

我在暑热渐起的早晨,想起我的无花果和小院。

那并非属于我的斑斓院落和果树。

我的宿舍很小,缩在小院斜面的出租公寓里。在大片大片昏黄而粗糙的墙面上突然睁开着一扇青灰窗户。

那时还是贴身裹着松软毛衣的春天。

小院女主人会给无花果洒水和修叶,她碎花裙褶的下摆就在初长成葱绿的鳞鳞果叶之间时隐时现。没有课的下午,我就一直地靠在窗口看她。看划过天空的电线,看无风的空气,看麻雀停在院墙。

惶惶的太阳,透过手指甜而瘙痒的微细红血管,打在无花果潮湿如蜕壳蛹蝶般的叶子上,恍惚间似乎还可以听到她体液蒸腾时发出的细碎噬咬声;自来水拧开着,撑过制动的皮管插进繁茂厚沉的花圃;邮差打着单车铃停下,往院墙外的茶色信箱里塞信。那箱子上画着一只信鸽,肥白如瓠。

后来,小院的女主人死了,男主人搬了。小院便从此无人料理。

无人打理的小院,野草疯狂地长,咬着牙蹲踞花圃。它们根枝粗壮而茎叶细长,如一片铁钉的湖。湖的泥淖边,垂着几朵雏菊,高贵而病态有如病人褐色的脸。睁着双眼,满蓄秋凉。

无花果也发疯似地长,大丛大丛的油绿的枝叶迫不及待往外挣脱,舐舔空气。不长的时间里会突然诧异于院墙已经洇了半堵墨绿,枝枝叶叶,斑斑驳驳。那些无声而歇斯底里地弥漫出黑色的绿啊,那些撕开生命腹腔疼痛着绽放的色彩,在正午日光的炙烤下结出坚实的伤疤。

也有些果枝,翻过院墙,晾到了墙外,茁壮如无数青筋暴起的手臂,成年男人的手臂,严实锁住院外那盒邮箱。

那褪了漆的信鸽,空寂而黑暗的腹部里,是不是还躺着主人遗忘的信件?

夜间风大,掀起无花果丰硕而寂凉的身体。那片海,那片在暗夜里深沉如海的碧绿,那些层层叠叠的肉体,如惊蛰般泛起浪花,翻腾得热闹而凄清。

风渐弱,如掠过女人裙褶的手,是凉夜里时隐时现的细长手指。在那墨绿叶子下,漏出多年前碎花下摆的眼泪。

深秋时候,无花果结满果实。

邻居小孩一路小跑,兴奋难耐地踩上石块,奔跳着摘那些果实。

二楼的爷爷挑了晾衣服的竹竿,斜俯在阳台扑打垂头坐在院墙角的无花果。果实坠下,霎时如倾盆大雨。那么多瘫在松软黄土上的果实,脱离母胎,渗着斑斑血痕。

小直和我要好。我们坐在院外的水泥板上。“阿姨在的时候每年都会送我许多的。”他在衣兜里摸出刚抢来的几颗果实塞给我,那些猩红疼痛的无花果。“姐姐……为什么它们不会开花?”

小直的双眼澄澈而略泛着光怪的浅绿。“它们……它们把花开在肚子里吧。”“噢……”他低下乌黑小巧的脑袋,“听说小院要来新主人了……它们会被砍掉吗?”“……不知道。”(该文为浙江大学第八届校园文学大奖赛获奖作品,作者时为浙江大学人文学院2003级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生。)

反方向的电车

文/林丹燕

我生活在一个小镇,只有一条东西走向的主要街道,笔直地穿过小镇。不过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这条街的正中央就是我们的车站,冷清得很,偶尔才有人来,那也是探亲,绝对不是来游乐。从遥远地方赶来的人拖着各自灰头土脸的行李箱和一身疲惫,在车站门口坐上“哐当哐当”的电车,向左或者向右。车站对面则是我们唯一的一家医院,干净又整洁。这里出生的婴儿和对面车站走出的旅人一样,面临向左或向右的选择。说来也奇怪,从我出生时起,这条街,这个小镇就一直是这样,从来没有变过。道路没有翻修过,沿街的房屋也没有做过统一的立面。这些听着似乎都不可思议,但它确实是这样的。

在医院和车站的东边依次是一座教堂,一个小小的幼儿园,一个带着喷泉的广场,一些买日用品的杂货铺,一些花店、肉铺。还有一个出名的大学,里面的学生会用礼貌到吓人的口吻来买新鲜菠菜。西边依次是养老院,一个野草疯长的足球场,几幢老旧的公寓,一些仓库,一些不大使用的建筑物和一个不大的监狱。这一路的电车来来回回经过监狱、医院、车站、大学,不同的站点该有不同的故事吧。

结束一天工作后,我吹着口哨从车站里出来,搭上电车准备回家。

坐在车窗边向外看去,各种建筑在柔和的傍晚光线下模糊了形态。温热的晚风吹得我有些昏昏欲睡。电车快要开动了,我准备打个盹儿。“等一下,请等一下!”一个老妇人着急的声音。很快,出现了一个微微驼背的老人,她有些艰难地上了车。在他人的帮助下,她的行李也被弄上了车,和她一起局促地站着。以一个车站工作人员的敏锐,我认出她是下午3点过一刻到车站的乘客。不过现在已经不是工作时间,我也不用搞明白为什么现在她不是和家人在一块儿,而是独自一人辛苦地挤电车。“请问,这车是不是沿着这条中央街道一直开?”老妇人擦擦额头上的汗,问那司机。“哦,是的。这儿还有一个座位,您坐吧。”司机礼貌地回答,指指空着的一个座位。“应该没有错了。”老妇人松了一口气坐下,像是抓到了一根可靠的稻草。

已经过了教堂,屋顶歇着几只鸽子。沿着这条大道,一直向前,过几个路口就是那有名的大学,我的公寓就在那附近。我欠欠身,换了个舒服的姿势,开始迷糊。隐隐约约听到人们好奇的问话和老妇人犹豫的回答。“……他不方便出来……给他送些东西来……”

等我再次醒来时,车上安静极了。人们不再叽叽喳喳地说话。那个老妇人还是坐在那儿,和她的行李一起,显得有些焦急,额头有层细密的汗珠,光线一照,有些亮晶晶的。就这么一会儿的工夫,我竟觉得她的背更驼了,脸也有些泛红。有那么几次,她都要站起来,又不知为什么,看着窗外向后飞去的景物,又都没有站起来。她把手放进上衣的口袋,紧紧握着什么,好像是一张纸。就这样犹豫了一会儿后,她终于站了起来,向前朝司机走去。脸上的表情我没有看懂,或许是不好意思,或许什么都不是。我说不上来。

我没有听到他们说什么。司机看了老妇人口袋里皱巴巴的纸后,把车停了下来,帮着老妇人下了车。

我从车窗里向后看:那老妇人慢慢地,和她的行李一起,爬上了反方向的电车,开往小镇西边。局促不安。(该文为浙江大学第十四届校园文学大奖赛获奖作品,作者时为浙江大学外语学院2011级德语专业本科生。)

镜子两端

文/曹坚锋

他们让我去监视她。“她每天都去那个广场,”他们对我说,“你去监视她。”然后他们给了我地址。

我去了那个广场。这是一个陌生的地方,我从未去过。

广场的中央是块灰白的石碑(大概是纪念碑),周围是些石阶、石凳和几个破陋的凉亭。广场上除我之外,一个人也没有,空落得俨然一块死寂的墓地。我漫无目的地在石碑的周围走了一阵,然后找了一个隐蔽的角落躲藏起来,等待她的出现。

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让我监视她,也不知道她究竟是谁,我只知道我总得干一些事,如是而已。

她终于出现了。第一眼看到她时,我便毫不怀疑地断定我所要监视的对象就是她。我没有见过她,我说过,我甚至不知道她是谁,我当然也不知道她的姓名、她的年龄。但是,我敢肯定,我的感觉没错。

她是一个年轻的女子,年龄只有20岁左右,一身淡蓝的衣饰,淡得几乎近白。她的头发毵毵下垂,掩盖了她部分的面庞,但我仍然能够看出,她是一个美丽的女子。

她在石碑前站了下来,面对着石碑。我想,她大概是在祈祷。我只能看到她的侧影,修长,娇美。我站在隐蔽处,直视着她。一切都很静,我甚至能够听到草的窸窣声。我在微弱的窸窣声中捕捉她的喘息的声音。

可是,过了很久,她仍然一动不动。我本以为,过不了几分钟她便会离去,做完她的祷告,完成她这一天的使命。可是,她就像失去知觉一般站立着。她的脚没有移动过一步,她的头也没有偏转过一点。她的身躯,连同她的淡蓝的衣饰,就像坚硬的冰柱伫立着。但是,她在沉思,我敢肯定,她在思考着什么,或者,她是在回忆着什么。

难道那块灰白的石碑上刻着她的亲人的名字?不,这不可能。即使可能,那个亲人也应该是她的曾祖父母辈了,她有必要做那么久的哀悼吗?

或者,在那块石碑处,发生过让她难以忘却的事情?她在回忆那件事,而且一定是一件痛苦的事。可是,那件事又是什么呢?即使再刻骨铭心,她难道就应该每天在那里驻足,在那里沉思?

也许她在哀悼那些死者的亡灵。她是一个沉默的祈祷者,她为那些几十年前死去的灵魂祷告,她在感受他们的痛苦,她希望再也不要发生战争。可是,她与那些死者素不相识,她即使是一个善良的祈祷者,难道就应该每天都祈祷?难道就应该每天都站立这么长时间?难道这有什么意义吗?

我无法揣度出她的思想。我在思考,而且我知道,那个灵魂同样在思考。可是她究竟在思考什么呢?难道,其实她什么也没想?她只是作为某一样东西,某一种标志在那里站着?但这让人无法相信。

我的腿开始发酸,我改变了一下姿势,但我的眼睛仍然直视着她。她难道还要这样站下去?她难道不累吗?她已经足足站了一个小时,可是,她的腿还是没有移动过一步,她的头还是没有偏转过一点,她还是像坚硬的冰柱伫立着。

我突然觉得,她太神秘了。但是这难道能够成为我无法理解她的理由?我想,我之所以无法理解她,只是因为她是彼岸世界的人,而我却是此岸世界的人;她在镜子的那一端,而我却在镜子的这一端。我所看到的只不过是镜子里的虚像,我无法看到实体,永远也无法看到。

从此以后,我们便周而复始地进行着这一段奇特的哑剧。我不知道她是谁,而她甚至不知道我的存在。我是一个监视者,每天藏在同样的角落里,注视着她。而她则每天都穿着那套淡得几乎近白的衣饰,无声地走到石碑前,无声地站立一个多小时,一动不动,然后默默地离去。这些几乎成了一条规律,一成不变。

直到有一天,她突然消失了。我仍然藏在那个角落里,可是她没有出现。一切都破坏了,在无声的沉寂中形成的无声的和谐被无声地破坏了。

也许她在过来的途中出了意外?

也许她已经厌倦了那种无声的站立了?

也许她已经累垮了?

或者,也许她已经发现了我的存在?

这完全有可能。她一定是把我当成危险人物了,因为她早就注意到我,而我却仍然愚蠢地站在同样的地方注视着她。她一定是害怕了,她害怕我会伤害到她,她以为我是不怀好意的。可是我并没有这样的意思,我并不是危险的存在,我只不过是监视她,纯粹为了监视她而监视她。

然而她的确消失了。镜子破碎了,而她也跟着消失了。

我走到石碑前。我突然感到怅然若失。我全身无力,仿佛被人从体内抽去了骨骼,我感到自己就快瘫痪了。我看到石碑上有三个字,是我的名字。虽然模糊不清,可的确是我的名字。我走到她以前站立过的地方,站了下来,然后低下头,闭上了眼睛。一切都很静,我又能听到草的窸窣声,我开始在微弱的窸窣声中捕捉她的喘息的声音。

我不知道过了多久。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天已经灰蒙蒙了。没有夕阳的傍晚。一切静极了,而眼前的事物都是朦朦胧胧的。我突然感到一阵害怕,我的身体也颤抖了一下。我在一边的石凳上坐了下来,茫然地望着灰暗的周围世界,可是我只能看到一片灰暗。

一对情侣走过,他们用疑惑的目光注视着我。他们一定在想:那个人是不是疯子?一定是疯子,那个人简直让人害怕。

然后他们消失了。

我站了起来。

结束了,是的,完全结束了。总该有个结束的时候,已经到了这个结束的时候了。

镜子已经破碎了,永远也无法再复原了。

我开始走起来,可是这个广场太大了,我始终无法走出。我害怕起来,因为这个广场根本就看不到边际。(该文为浙江大学第八届校园文学大奖赛获奖作品,作者时为浙江大学外语学院2003级法语专业本科生。)

效颦

文/沈烨“啪——”的一声,书本被拍落在地上,偌大的教室像突然咽气般安静,在学生们猛然又夹杂着忐忑的抬头声中,他无声地立着,对峙中充斥着默认的心口不一。他涨红着脸,一种被凌辱的感觉在他的双眸里旋转,他咬着嘴唇垂下了头。教室里弥漫着一股不可言喻的气息,静得只听得见连绵的呼吸声。他捏断了手里的粉笔,又抬起了头,这空洞的场面正在失控。他扫视着整个教室,但只看见一摊狰狞的鲜血,他的身体颤抖了一下。

突然,他的眼前亮起一道光,一个斜坐在教室左侧的人影渐渐地清晰了起来——那分明就是他自己啊,只是,略显清瘦。那个人正歪着身子,双手放在桌子下面,眼睛盯着桌下未知的风景,茫然又呆滞。他远远地看着那个人,恐怖感像爬山虎般蔓延。那个人好像一朵温室里的花,听不见雨声,亦看不见阳光,但他享受着,享受着——音乐?——两根长长的耳机线顺着他的耳朵下垂。他望着那个人满不在乎且乐在其中的神情,体会到一种打碎牙齿吞下肚的可悲。那是曾经的自己吗?是吧?年少时不更事呀——他在瞬间原谅了自己,却无法拯救自己于尴尬的僵持中。过去的自己正大踏步地走来,用嘲讽的语气细数他的“变节”。他像是一个刚入伍的新兵,正在被长官呵斥着举起冲锋枪,对准自己的过去,对准眼前一排排带着无所谓的表情准备大义凛然“就义”的他们。他的身子颤了一下。风吹起左边的窗帘。蓝色的帘子如拯救者般掩住了那个从前的自己。他的嘴角晃了一下,面容慢慢舒缓。

教室里忽然响起了一阵急促的手机铃声,所有人都僵滞着,不见惊澜,坐在第一排的胖女孩不好意思地取出手机,迅速掐掉电话。死一般的静卷土重来。他下意识地挪起了脚步,径自向教室外走去,学生们目送着他。讲台上只剩下一片乌黑中零星的白色线条。他走到门口的时候身后响起一阵闷雷般的唏嘘,吵醒了他一直立在现在的自我,他猛地转身,锁住了教室里稀稀拉拉收拾东西的声音。所有的人都迷惘地或是厌烦地望着他,不,除了坐在第一排的胖女孩——她举着手机,焦虑地看着前方,他就站在门口欣赏着她的焦虑,而其他学生都不知所措地坐着。沉默淹没了一切。片刻之后,教室后面响起了耳语声,就在那时,一句尖利的女声冲破教室——“你这个王八蛋!”——他看到胖女孩重重地砸下电话,旋即俯身趴在桌上。惊愕开始充溢着整个教室。他重新挪起步子向讲台走去,他的大脑很乱,那句“你这个王八蛋”在他的脑子里盘旋,盘旋,记忆里似乎也从电话那头传来过这样的女声。他拍了拍自己的脑袋,重新在讲台上站直了。“我们继续讲课。”语速平稳,没有任何颜色。学生们机械地翻弄起书本,空气中到处都是阴沉的耳语,把书摆好后大家都心照不宣地做起各自的事。“鸦片战争的意义——请大家做好记号,是考试内容,第一点——”学生们即刻现出了欣喜,纷纷提起笔,有些前后桌开始交头接耳询问在哪一页,有些昏睡的脑袋被身边的手猛地推醒……他读句子的时候语气平淡,回应他的是沙沙的原子笔划过纸页的声音。他慢慢地被满意浇注,柔和的光线随着窗帘的飘动变得重叠,他猛然发现左边那个和自己长相相同的男孩不见了,只剩下一个打着问号的空位。

他随即抬起手腕——距离下课还有三分钟,他放下书本,顿了一下,环视教室一周:“同学们,下周要进行青年教师公共课业务比赛,有专家领导来观摩,你们辅导员也会跟你们强调,请大家配合好。”依旧是一片慵懒、压抑的沉默。“我们需要演练一下吗?”他小心翼翼地添了一句。底下响起一片蜂鸣般的嘈杂,他侧目的时候看到一个男生皱起了眉,一个女生撇了撇嘴,他感觉自己就像一尊黯淡的雕塑。《致爱丽丝》的音乐适时地拯救了他,未等他说“下课”,学生们已经冲向后门。他木然地站着,掸了掸肩上的粉尘,开始整理自己的东西。待到他重新抬起头,教室里已空荡荡地只剩下阳光下的灰尘在飘动,哦,不,还有那个坐在前排的女孩。她的身体抽搐着,她肯定正在哭,她肯定很伤心,她肯定遇上不好的事了。他向她走去,带着一种拯救者的气势,刚迈出两步却停下了。他想,自己区区一个公共课老师怎么去充当救世主?他又想自己或许能帮助她,但是……他的手机忽然唱起了歌,催醒了他的恍惚,女孩一下子抬起了头,正好迎上了他游离的目光,她的眼睛红红的水水的也暗暗的,他举起电话,朝她讪讪一笑,匆匆向教室外走去。

灰尘仍旧在阳光下舞蹈,而一切已经空了。

他提早了十分钟来到那间大教室,想单独抽出紧张的情绪酝酿一下,但让他诧异的是教室里已经坐满了人。他揉了揉眼睛,却感到身边爬满了蠕虫,头尾不分,那骚动的味道让他窒息。他走到第一排,讨好似的朝学生笑了笑:“你们来得很早啊!”“辅导员说了,谁坏事谁负责!”一个女生朝他瞥了一眼,迸出一句话,他悻悻地笑了笑,转身向讲台走去。眼角里浮出一个人影,正是那个胖女孩,只是头发短了,脸瘦了一圈,眼睛深陷着,像褪了光泽的坚果。他想立刻删除她的影子,立刻,立刻……他返回讲台,认真地整理着上课的资料,弄完之后,一种陌生的空荡袭击了他。他想下去和学生聊聊天,却搜索不出任何字眼。教室里像有几十架飞机在打架,他怏怏地翻弄着自己的包,一些被遗忘的空隙像涨潮般满起,翻开那本跟随自己多年的笔记本,扉页上赫然写着: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他茫然无措地立着,不断翻页的手剧烈地颤动着。上课铃声把他牵回了时间的端口。他看着那些年轻的最终会被侵蚀的孩子,嘴角掠过一丝犹豫。“他们不过是为了混过时间通过考试,而我不过是为了完成任务。”他意识到这样想有点卑鄙,但他控制不住自己不去这样想,他笑了笑,像是讽刺。

抬腕看表的时候,五个呷着茶抽着烟的中年男人聊着天踱进了教室,他尾随着,谨慎地打着招呼。待他们在教室后面坐定,他又作了个揖,放心地朝教室前面走去。他似乎闻到一阵莫名的熟悉,那个他称呼为“王处长”的人似乎曾在同样的教室里为他上过同样的课,大概是十年前,他尚有一些模糊的印象——五官淹没了,名字丢失了,声音?是的,一段残喘的声音在敲击着他——“划出考试重点”,他喃喃地嘀咕了一句“划出考试重点”,第一排的同学倏地旋过头望着他,他朝他们摆摆手,继续往前走,眼角里那根顽固不化的钉子依旧漠然。“上课!”他的声音原来也有坚毅的棱角。学生们“唰——”地站了起来,他像是被鼓舞了一样,燃烧起炽热的光芒。他仿佛穿上盔甲骑上骏马驰骋在星空下沉睡的草原上,那些嫩草和昆虫在东方尚未吐白前悄悄地苏醒,它们只看到了巨大的黑幕,便以为这是世界的全部。

阳光倾泻进整个教室,灰尘的舞蹈越发热情。

他又回到那间教室的时候,阳光的倾角又大了几度。教室里坐了三分之一的人,那胖女孩还在老位子上,神色自然。上课铃响了,他翻开课本,像诵经一样念了起来。学生们依旧自顾自。彼此安好。

下课铃终于响了,就像一个公正的法官宣判了解脱。

他的那堂课被评了优秀,评职称的事也有了着落。(该文为浙江大学第十四届校园文学大奖赛获奖作品,作者时为浙江大学人文学院2011级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李棋童

文/居立晗

棋神宣告天下,从此不再接受任何挑战。

20名顶尖国手都收到了棋神亲笔书写的退隐书。这本身就是一种荣耀。“战尽,棋神。”

字迹清淡,却带着种不甘的余锋。

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村庄里,诞生了一个生命。有人说,每一个生命的到来,都是神的旨意。

李家新生的儿子给小小的村落里平添了几分喜气。

在他们辛勤而艰苦的生活中,这是一种神圣的快乐。

每一个生命的到来,都会给别的生命带来快乐和痛苦。

这似乎已经是一个被注定了的平衡。

平衡,也是棋道的精髓之一。

这个孩子喜欢下棋。

在别的孩子还在泥地里挥舞着树枝大战的时候,他已经可以静静地在棋盘边坐上一天。

于是这个孩子就被叫做李棋童。

李棋童。

黑白世界,本来就是留给那些灵魂清静的人。所以很多人是注定终生与此无缘。缘分和棋道一样,都是些被沉默所隐喻了的事情。那些沉默的棋子就像是带着天外的使命降临人间,静静地落在经纬交错的棋盘上,隐喻着这个世界上的一些事情。李棋童喜欢和这片神秘的天空对话,这片孤独的寂静的天空。

所以他的生活里似乎什么也没有,却好像早已拥有了一切。所以他漠视悲伤和痛苦,漠视爱与仇恨。所以他的眼里从来只有漠视一切的冷寂,却也有燃烧似火的激情。李家解释不了这件事情,有些事情不用解释,因为早已注定好了。

注定,似乎只能是神的旨意。

他就像一只孤鹰飞舞在众生之上,而且拒绝被仰视。因为他生活在天空,自由的、空旷无垠的天空。

天空,它以湛蓝的深邃和星彩的奇幻倾倒众生。

他拥有这神秘的天空,或者,他被这片天空所拥有。

李棋童十岁外出拜师,走遍天下,难逢敌手。七年换了八个师父,直到没有人愿意做他的师父。

他最后一个师父对他说:“我自诩天下第一,老天爷却造了一个徒弟来嘲笑我。”

他已经忘记什么叫失败了,他没有了失败。他只有胜利,他拥有胜利,他被胜利所拥有。他马不停蹄地去各地迎接挑战和仰视。他轻快的马蹄声达达地把他的名声传遍全国。

当年收到棋神来信的20个人被他一一击败。

他们被这个年轻人击败的时候,没有一点悲伤。

他们仿佛看到了当年的自己。

回忆,有时候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情。

他们当年也是这样坐在马背上云游人间,自由得就像是飞翔的孤鹰。

因为他们的心灵已经只剩下两种颜色,深沉含蓄的黑与纯净孤傲的白。

一个广阔无垠、奥妙无穷的世界。

一个有着山之峻洁、海之广阔、雪之冰纯、风之飘忽的世界。

这个世界看上去一无所有,却又让人欲罢不能。

美得无以复加。

李棋童没有败过。

他常常在想,他败了会怎样。

他发现自己并非漠视一切。

他是一只飞舞在众生之上的孤鹰。

他常常可以感觉到有一件事情在等待着他。

棋神还活在这个世上,并且在他出生那年封刀。

有一些事情是注定了的。

而且是被沉默所隐喻了的。

李棋童来到了棋神的屋子前,背着他的棋盘和棋子。

少年得志,打遍天下无敌手的李棋童挑战久负盛名的棋神自然吸引了无数人的眼球。熙熙攘攘的人群挤满了这个见证了棋神大小三百余战的院子。

李棋童来了。

他走得很轻,很放松随意。

可是他却没法掩饰那渴望胜利的神情。

他的眼睛里只有那扇半掩的柴门后深邃的黑暗。

黑暗,有时也是一种辉煌。

门开了,发出很普通很微弱的“吱呀”一声,立刻盖住了人群的喧闹。

李棋童走了进去,就像是走进自己家里一样平常。门重新关住的时候还是那很普通很微弱的“吱呀”一声,人群的喧闹却像是被引爆了一样突然炸开了。

屋里的世界很安静,或者说很冷寂。

令李棋童意外的是柴门后面黑暗的屋子竟然如此敞亮。

光明照耀着习惯黑暗的眼睛。

黑暗见证了舞者孤单的辉煌。

棋神微笑着打量着这个年轻人。

李棋童也笑了笑。

棋神的声音似乎穿越了遥远的时空:“我等你很久了,25年。”

等待的人总是迷醉于想象相遇的瞬间。

一个早在久远的从前就被注定了的瞬间。

李棋童凄然一笑:“有些事情是注定了的。”

棋神闭上眼睛拿起黑子交给书童:“客为先。”

李棋童闭上眼睛:“承让。”

盲棋。

完全凭借想象勾勒出战局。

双方落子如飞,屋子里书童只有报棋的声音。屋外的人都是李棋童的手下败将,他们依据棋位在外面直播这场对话。当年收到棋神宣告的20人一个不落,或一言不发地静静地看,或悄悄地小声议论几句。可是没过多久就都沉寂了。

两只独自飞舞了很久的孤鹰远远地望到了对方,他们终于明白自己并不孤独。它们舒展着矫健的翅膀在众生仰视中周旋逡巡,它们的世界就是这样空荡这样自由,生来注定要用来飞翔。它们以蓝色天际为幕、以芸芸众生为池,用尽神赐的力量做一场早已预定的舞会。

这一战,天下不知有多少颗心在关注,多年之后还反复为人们所津津乐道。

往往要过很久才有一子落下,时间如同凝固了一般。

因为时间也已被这气氛所窒息。

屋外只剩下了当年那20个人。

他们仿佛忘记了生活。

也许他们的生活里只有黑与白。

收到棋神通告的时候他们都很惊讶,纷纷复信询问缘由。棋神回信道:“天机不可泄露。”便再也没有下文。

25年过去了,他们都被一个叫李棋童的人打败。

这个人下棋的手法和棋神异常相似,却在某些细节上独树一帜。细节决定成败,下棋的人都知道。

他们也知道棋神不收徒弟。

利用他们自己的势力,他们知道了这个年轻人正是生于棋神当年通告的落款日期。他们私下里通信认为这个人就是天机。当年棋神预感到了他的诞生。

天机不可泄露。

有些事情是早已注定了的。

两人在黑暗的盲棋中周旋。

这里禁止光明。

棋神,他终究要试一试命运。

25年来,他始终在探寻棋道的真谛。

从他预感到天机之后,他就在准备今天的决战。

他在寂寞中探索更邈远的天空。

在无数个残阳如火的黄昏后深邃的黑夜,在无数个不眠的黑夜后烟雨迷蒙的清晨。

他等待了25年。

第五天。

经历了四次黄昏与黑夜的渐变。四次旭日东升的刹那。

李棋童败了。

他蓦然抬头,望着棋神。

他还是笑了笑。

棋神也笑了。

李棋童走了。

门“吱呀”一声开了。

外面的人都沉默地看着他。

李棋童依然走得很随意。

却无法掩饰他那悲伤沮丧的眼神。那20个人默默地目送他的离去。

他不再碰棋盘,娶了妻子生了孩子,离开了他曾经纵情飞翔的天空。因为他败了,他已经被驱逐出那邈远的天空。

在无数个残阳如火的黄昏后深邃的黑夜。

在无数个不眠的黑夜后烟雨迷蒙的清晨。

他还常常想起那一战。

他似乎还在等待。

战已尽,还在等待什么?

难道是命运的回答?

20年后这个村庄里来了一个客人。

李棋童一眼就认出了他。

他是棋神的书童。李棋童热情地招待了他。

书童问:“先生棋艺想必已是出神入化了吧?”

李棋童淡淡一笑:“已荒废多年。”

书童一惊,随后笑道:“其实先生当年并没有败,败的是棋神。”

李棋童说:“我确实棋差一招,虽有不甘,却也服气。”

书童道:“你当年一战,可曾有看过棋盘?”

李棋童道:“绝对没有。”

多么自信,多么诚恳的回答。

书童盯着李棋童的眼睛,缓缓地说:“有人也许不会这么回答。”

李棋童的眼里掠过一丝愕然的神色。

书童说:“他确实一直看着那张棋盘。”

李棋童无法控制自己的愤怒。

书童依然镇定地坐在那里,看着这个悲愤的男人。

他的生活,他的天空,毁于那穿过黑暗的一缕卑鄙的光明。

他为此离开了曾经自由翱翔的黑白天空。

他早已不再有着孤鹰高翔的傲气凛然。

他已习惯了平静宁和的生活,很久没有愤怒过了。

书童问:“你愿意继续听点什么吗?”

李棋童微微地点了点头。

书童喝了一口茶,说:“好茶。”

李棋童道:“只是一杯水而已,这里没有茶。”

书童笑道:“总比下了毒的茶好吧。”

李棋童愕然:“下毒?”

书童又笑:“我下了毒,让他瞎了。我也一向看不起为了胜利不择手段的卑鄙小人。这是他的报应。”

李棋童沉默了。

棋神确实败了,一败涂地。

25年,他一直在挑战他的命运。

他很想得到胜利,太想太想了。

所以他一败涂地?

李棋童也一样渴望胜利,非常非常渴望。所以他不得不离开曾经纵情飞翔的天空。他何尝不是一败涂地?

李棋童走到窗边,天空在默默地注视着他。

一切是那么宁静空寂。

至爱无声,至理无言。

20年后,李棋童重新站在了那扇柴门前。

门“吱呀”一声开了,周围一片沉寂。

敞亮的屋子里放着一个棋局,当年他们留下的残局。棋神还坐在那个位子上,轻轻地把玩着棋子。

时间仿佛已经凝固了20年。

一切的陈设都没有变。

只是人变了。

书童走了,棋神瞎了。

借用一句名言:出来混的,迟早是要还的。

李棋童笑着随手把一颗小石头摆上了棋盘。

这又岂止是一盘棋?已远非黑与白所能描述。

20年,时间磨走了事情的表象。

这20年,李棋童漠视了一切,包括成败。

棋神说:“我付出了代价。”

李棋童淡淡一笑:“我也是。”(该文为浙江大学第八届校园文学大奖赛获奖作品,作者时为浙江大学计算机学院2005级软件工程专业本科生。)

月娘

文/王佳薇

第一声鸡鸣的时候,天边已经泛起了鱼白。

一夜辗转未能成眠的月娘轻若无声地叹了一声,转过身去,凝望着睡在身边的丈夫,眸色深沉。

过了约有半炷香的工夫,她又叹了一声。这次的叹息声重了些,她看见犹在睡梦中的丈夫眉头微微蹙起,想伸手出去抹平,忽又顿住,手指就这样僵在他眉心之上。她浅浅吸了口气,放下手去,轻轻推了推他的肩膀。“快起来吧,时辰快到了。”她细语轻喃,像是自说自话。

年轻的男人抬手揉了揉睡眼,窗外鸡鸣正好第二声。

月娘是这附近十里八乡里最好的织女,有着一手好手艺和一副眉清目秀的好模样。在她还未满15岁的时候,惹来做媒牵线的人都能把门槛磨下去三分。可是月娘声色不动,婉拒了那些数目诱人的彩礼。在她年满二八的时候,跟着这个男人走进了这间矮房。

月娘还记得第一次走进这个院子的时候,看见的就是这新铺了茅草的低矮房檐,新糊了麻纸的破旧的窗框,还有上面贴着的大红的喜字。那个男人局促地搓着手站在门边,脸皮绷得死紧死紧的,极力掩饰着自己的不安。月娘扑哧一声笑出了声,问他,那喜字是求谁剪的?男人愣愣地抬起头看她,半天才憋出一句:“后街的刘大娘。”

屋子里只有一张土炕,墙边散乱地放着些农具,墙角立着一口米缸,缸里没有多少米。月娘扫了一眼这光线昏暗的屋子,手指了指靠窗的那个角落,“我的纺车要放那里。”她说。

那时候屋前舍后不少人在可惜月娘嫁人的事情,说那么好的姑娘怎么偏偏就给了那么个只会砍柴种地的穷小子。甚至有不肯安分的媒人还时不时旁敲侧击地打听着月娘有没有别的打算,是不是想改嫁。

月娘听着兰心在耳边絮絮叨叨讲着这些坊间八卦,只是笑笑,纤纤素手继续在纺车上飞舞,片刻不曾歇息。兰心是打小和月娘一起玩的闺中密友,月娘嫁人的理由她知道,却也不好说什么,只是瞅着这四壁空荡的昏暗屋子,幽幽地说,其实你原本没必要吃这种苦头。

没过多久,兰心也嫁了人。对方家族世代从军,上一辈是将军门下的幕僚,儿子也不是个孬种,年纪轻轻的军人出落得挺拔强壮,家境也算是富贵。

兰心成婚的那一天,也邀了月娘去观礼。新郎官高头大马一身红褂,从花轿里牵出凤冠霞帔细钿金钗的新娘子,爆竹声声,丝竹不绝。红纸铺了一路,热闹了半个小城。一伙半大的孩子跟在送亲的队伍后面,低着头从地上寻找没燃着的爆竹。

那个晚上,睡在月娘身边的男人第一次说出了心里话。“你不该跟我来受这种苦的,你明明能嫁个好人家。”他的声音沉闷而压抑。“我不图那些,你知道的。”月娘浅浅答,“睡吧。”

一夜再无声息。

月娘自小死了爹爹,跟着娘亲一起生活。那时月娘还小,就已经学着顾家,洗衣,做饭,跟娘学着织布。为了解决娘俩的生计,她那苦命的娘没日没夜地织布揽活儿,甚至几乎被油灯熏瞎了眼睛。眼看着一日日一年年身体衰弱下去,她知道娘是累病的,可是又没有办法。娘俩要活命,只能靠织布为生。

就是从某天开始,月娘忽然发现有点不对劲。堆在院子角落里的柴火好像多了起来,水缸里的水也总是不见吃下去。一连数日如此,月娘留了个心眼,拣了个月光敞亮的日子,特意半夜起来,溜到门后,留意院子里的状况。等到大约二更天,她都快要靠着门睡过去的时候,猛地看见一个黑影晃进了院子里。她强忍住溢出唇边的呼喊,强作镇定试图看清那个黑影,只见那人熟门熟路地扛了一捆柴火放在柴堆上,又拎进来一桶水轻轻倒进檐下的水缸里。他走在月光下的时候,月娘终于看清楚那个人,是住在一条街外的那个唤做三郎的少年。在月娘小的时候,不忌讳男女之防的年岁,他们还曾一起玩耍过,只是后来就没怎么再见。

后来,她的娘终于还是去世了。

再后来,那个男人成了她的丈夫。

兰心自在惯了,不计较什么门第之别,婚后依旧和月娘往来甚密,有说不完的八卦和密语。她男人是个军人,性子直爽,也不避讳这些,一来二去,跟月娘家的也熟了起来。

就是那么一天,男人回来得较平时晚了些,也没捎回来烧饭的柴火,而是捏了一张薄薄的纸递给月娘。月娘在衣角上蹭干净了沾着水的手,接过来,就看见了最上面的三个大字:征兵令。

男人讷讷地不知道该怎么开口,还是兰心的男人上门来给她解释了半天大道理,什么好男儿当志在千里,守土开疆,国家忧危他们应当出面分担,铁血丹心精忠报国等等。

月娘沉默了半晌,只抬头看着三郎,认真问道:“你想去?”

男人迟疑了一下,又肯定地点了点头。

月娘没再说什么。

现在这时,他就该出门跟随大军北上了。

月娘把前一夜细细擦好的红缨枪递给他,拎了那个装着些许杂物和一件寒衣的包裹,送他出了门。

走到路口,就看得见大街上正列队的新兵了,都是些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不知道他们这一去,要抛下多少新婚的女子留在深闺里苦苦守候。

月娘把包裹递给他的时候,忍着心头的酸楚,只哽着声音嘱咐了一句:“活着回来。”

送军的人群拥在街旁,注视着这支崭新的队伍。人群中大多是病弱的老人,柔弱的女子和不经事的天真小儿。带兵的长官亲自捧着一大坛祝捷酒给这些军人一一斟满,一声号令,所有人仰头而尽。“山何巍巍,天何苍苍。”

人群中忽然爆出一句响亮的歌声。然后,又有一个跟着高唱起来的人。“山有木兮国有殇。魂兮归来,以瞻河山。”

一个声音,又一个声音。越来越多的声音加入唱这一曲战歌的行列中。“生即渺渺,死亦茫茫。何所乐兮何所伤。”

月娘只觉得嗓子紧窒得几乎发不出声音。她强忍涌上来的复杂心绪,跟着人群一起高歌。“魂兮归来,莫恋他乡。”

军队的好男儿们也一个一个亮出了他们嘹亮浑厚的嗓音。“风何肃肃,水何宕宕。天为庐兮地为床。”“魂兮归来,以瞻家邦。”“春亦青青,秋也黄黄。息干戈兮刀剑藏。”“魂兮归来,永守亲族。”

大军出发已有月余,算日子应该是已经到了边境。秋意渐浓,边关荒凉地应更是肃杀之景。不知道那冬衣是不是合身,够不够抵御塞外的寒风。

兰心还是常来,给她带一些吃穿用度,顺便再给她捎来一些前线来的消息。听说,他们已经到了雁门关,很快就要踏上真正的战场了。

午夜,月娘梦见了那远在千里之外的战场。大漠荒烟,月色如刀。风声飒飒,军旗猎猎,血染黄沙,杀伐不歇。这一场梦境,真实而混乱。

鸡鸣的时候天还没亮,月娘匆匆起了身,裹了件小袄就奔出了门往城南去。她急急地穿过好几条街巷,顾不得飒飒秋风割得手脚冰凉。

城南有家观音庙。

第一抹阳光洒下来的时候,月娘跪在观世音像前恭恭敬敬地叩头许愿。奉完了香,拜完了菩萨,月娘又请了一尊观音像回家,自此之后,日日跪拜。

打起仗来,消息就不似之前那么便利了。兰心还来,可是带来战况的时候就不那么多了。渐渐的,兰心来得也少了,即便来了,也不再提什么街头巷尾的传闻轶事。有的时候她们两个会沉默着坐在一起,相对无言很久。

春花开又落,秋风赶夏月,眼看一年年过去。

这一天兰心急匆匆地奔进门来,在院子里就嚷嚷:他们快打赢了!应该不久就能回来了!月娘也是急急赶出来,差点被门槛绊倒。两个女人,就那样对面站着,带着喜不自禁的笑容,忽然就双双落下泪来。

月娘心里像有个小火苗在烧似的,一日日的叫她坐也坐不住,睡也睡不好。可是兰心回去了之后,就很久没再来过。

月娘耐不住了,想去寻兰心再问问消息,一开门,却看见兰心就在门外踱来转去,就是不上来叩门。

月娘轻轻唤了一声兰心,兰心却是好像被雷劈到一样猛地惊起抬头,忧虑的脸色就这样闯进了月娘的眼眸。那一瞬间,月娘只觉得一盆冰水从头上浇了下去,立时把她冻僵在原地。

兰心赶紧上来扶她进了屋,给她搓着冰凉的手,支吾着解释说,好像又有别的什么地方开战了,调了他们大军前去支援,换了个地方打仗,可能一两年内还是回不来。

月娘缓和着心跳,这才觉得血管里凝固的血液一点点复苏融化开来。“他们没事就好。”

等着不要紧,别说一两年,三年五年也没关系,只要人还在,只要有回来的一天,等多久都不要紧。

转眼五年已过。

月娘听说跟他们一同去的伙伴有的因为负伤提前回乡,不知道心里该作何滋味。有时恨不得盼他断条胳膊或者瘸了腿,赶紧回到家乡来,想着想着回过神来,又赶紧说刚才的不作数,人一定平平安安的。

这一日,家里来了个不速之客。

丈夫五年不归,又没有确切的消息,生死不明,按规矩说女子便是改嫁也无碍了。月娘自己从来没有这样想过,可是居然有人上门递了庚帖。媒人一张碎嘴反复叨念着说什么趁着年华大好,姿容尚在,不如弃了那不知死活的穷小子,另择良枝。又说月娘虽是改嫁,却有的是不嫌弃她出身的好人家,再寻户家境殷实的也不是难事。月娘就那样呆呆立在屋前,手足无措,不知道如何是好。得亏了兰心恰巧上门,见着此情此景忙上来将那媒婆扫出门去。

月娘全然没了平日里做活儿时候的机敏,愣愣地站在那儿,许久才轻轻开口问兰心。“他们,是不是真的回不来了?”

兰心差点就要指着月娘的鼻子开骂,可是看见她那失魂落魄的模样,终于是什么都没说出口。兰心陪月娘呆坐了半晌,天黑才回去。一夜惦记着她,怕她做出什么傻事来,第二天一早又赶紧去探看。

兰心进门的时候月娘正低头摆弄着纺车,看见她进来,抬头笑笑,那笑容清透明亮,似是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

大军归来的消息传来的时候,月娘还在屋里织着布。

兰心跳进来扯着她往外走,一边开心说着:“这次是真的了,真的回来了!”

月娘忽地从兰心手里抽出了手,让她再稍稍等一下,从旧木柜下面抽出红木妆奁来,那是她当年自己带来的嫁妆。月娘小心打开盒子,取出里面的铜镜,对着镜子仔细拢了头发,又插上一支素净的骨簪。兰心开始还催命似的叫她快些,这时倒安静了下来,定定看着她。“真好看。”

两个女人相携着踏上城楼,这时候城楼上已经挤了好些人。兰心扯着月娘拨开前面的人群,扒在墙头上,一眼就看见城楼之下整齐列队准备进城的将士。月娘一个一个看过去,终于在千万人群之中寻到了那个身影。

跨马提枪,旧时衣冠,两鬓微霜。

月娘只觉得一分在心头蛰伏了经年的悸动,又重新苏醒过来。“回来了,终于回来了。”

她喃喃自语,眸中涌起浓雾,再看不清城下情景。

将士们纷纷下马,牵辔入城。男人一步步踏在阔别多年的街道上,脚步沉稳坚定,终于走到了当初饮酒放歌的那个路口。

一抬眼,旧时人捧着一碗祝捷酒上前,两相对望,只听见一声轻语:“君可安康?”(该文为浙江大学第十四届校园文学大奖赛获奖作品,作者时为浙江大学传媒学院2011级广告学专业本科生。)

佛龛有我

文/张莹冰

也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就去林家做了丫头。

经常听人说有家什么小翠、小莲的丫头长大后还惦记着什么出身什么父母,还会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哭闹,说自己是没爹没娘的孩子,说寄人篱下伤心泪多。我时常为这些糊涂,这不是什么光彩照人的事,说出来又有什么意思?再说,哪有那么多年还不认命的人?除非还惦念着攀上枝头做凤凰。我想当然也想,不过只顾着偷偷地想,不会哭哭闹闹去引公子少爷来看,公子和少爷自有小姐和贵妇等着,看过我们,也就忘了。

其实到了20来岁还做着丫头的,大体上是少爷看不中老爷更不要的,不然不是做了填房就是干脆做了姨太太,做不成了,要不是送掉卖掉,就是被弄死了。

我,刚满

16

林家的两个少爷,都是安分的少爷,不是老爷厉害,而是夫人厉害。夫人是大家闺秀,带过来的嫁妆比林家的祖产还多,而且也够精明,东西始终在她手里攥着,说是给大孙子留的。

大少爷林祖义,一副木讷的外表,但听人说,一到林家的银行里就精明了。而二少爷,有几分风流气,却不近女色,20多岁还没娶亲。大孙子还没出生,只有个大孙女,已经会蹦蹦跳跳了。

老爷是比管家还准时的男人,从来“非礼勿视”。

林家有个很大的荷塘,下人都把茶水和甜汤往里倒,荷塘太大,根本没法种荷花,说是荷塘,也只因荷塘边有块石碑叫“荷韵”,韵不韵我不懂,不过夏天蚊蚋却是很多。

有一次,我又像往常一样把茶水倒进了荷塘,迎面却走来了二少爷。“小蕙,这茶叶是菩提老祖的眼皮呢,怎么往池里倒?”他语气很淡,玩笑而已。

我没跟他讲过话,有点木然地望了他一眼,便站着不动。“逗你呢,我走了。”他很失望于我的无动于衷。

我本来是要问他:“菩提老祖的眼皮怎么生出蚊子来了?”当然也是句玩笑话。

不过,我的木讷却被人说成了老于世故的表现。

一个院子里那么多女人,总要有事做。第二天,四面八方的七姑八婆都来问我:“小蕙,二少爷看上你了?”

同屋的小郁干脆对我说:“小蕙,有你的,做姐妹的都不说。”我还是没一句话,要是我有什么预谋,对她说了,就更不成了。

后来,人多事杂,大家也就渐渐都忘记了,可我却忘不了。

从小,大小姐林亦珍就是跟我玩的,她念书我跟着念,也学了不少东西,连洋文都懂一点。但大小姐现今留了洋,却把一筐子衣服留了给我,还给我一脑子的胡思乱想,什么“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什么“百年之后,同归其穴”。

那筐衣服我终是没动,却瞥见小郁偷穿过一两回,但大小姐的腰身,不是小郁能塞得进仿得像的,我个儿小,大小姐才给我的。

那筐衣服粘着灰的当儿,我安分守己地洗洗涮涮服侍老太太,老太太对我始终不冷不热,却经常指着我的脑袋说:“不要脑筋里装着个小狐狸,小蕙,听见了吗?”

我脑筋里有没有她是管不着的,不过二少爷的事,她倒也知道,却没多说什么。

有一天,一辆小黄包车突然停住了,我正端着参茶走,却见车里走出个姑娘,戴着宽大的帽子。我要走,却被叫住了,于是手里的参茶也被拿了过去,喝了精光。“渴死我了!”

我一惊吓,杯子掉在地上,摔个粉碎。“小蕙,怎么搞的,我是大小姐啊!”她摘下帽子,对我喊。“大小姐,亦珍!”我擦擦手,想伸出去,又缩了回来。“我呢,刚下船,老爷太太是不知道的。”她一脸兴奋地叫。

我还在为那碗茶担心,她像是看出了我的心思,见太太的时候也不知说了些什么,太太非但没怪罪,还把我调给了大小姐。

大小姐一向对我不错,我记起那筐衣服,要一起搬走,小郁道贺,其实她巴不得大小姐早点嫁出去,好让我被打回原形。等搬衣服的时候却被大小姐喝住了,说这衣服不要了,送给小郁了。小郁先是很高兴,转而又愤怒,想必她认定我有更好的衣服了。

大小姐留洋回来,着实带回不少衣服,又新做不少,自己嫌多,就送给了我,我却不敢穿。

老太太快八十大寿,大小姐出个花头,说要开party,让仆人都穿他们最好的衣服一起玩。

其实仆人自个儿又有什么最好的衣服可穿,最好的不就是能穿的?我想着。

大小姐又看出了我的心思,一把把我拉进房,道:“小蕙,我给你打扮打扮,我本来也只想给你个机会出出风头,他们哪里会有什么衣服穿!”

我来不及推辞,而且从心底里讲,我也不舍得推辞。

我第一次仔细地看自己的脸,真的不难看。

大小姐把我拖到了大厅,那些下人始终站在各个角落里等待叫唤,却见小郁穿了件改大的旗袍站在那一堆寒酸的人中抖着,瑟瑟的样子。这情形像是管厨房的老婆子有次被叫来同吃,那饭吃得还不如我们香,饭菜是好的,但毕竟是揩油来的,被我们的剩饭剩菜一映衬,被这么多人怨愤着,惊异着,那个不自在,还情愿不吃呢。

而我就不同,是大小姐把我领出来的,那些下人像是见了个真正的小姐出来,而大少爷的目光也变精明了,老爷的“非礼勿视”也好久才回过神来。

我瞥了一眼二少爷,他冲我愣愣地看着,半晌出来一个“菩萨”!

大家都吓了一跳,也仔细地看起我来,却是悻悻的,终究没看出什么菩萨来。

那晚上,很多另外的男宾邀我跳舞,不是我矜持,我实在是不会,便静坐一旁,喝茶水,嗑嗑瓜子。一喝茶,二少爷便又似观佛般看着我,一嗑瓜子,便皱眉,直害的我瓜子都不敢碰了,等大小姐玩累了,我便和她回房了。

回房后,大小姐意味深长地搭着我的肩膀说:“小蕙,二少爷可是还没娶亲哦——”

我慌乱地脱下了衣服,却想到了“狗尾续貂”这个词,也对,今晚,真是狗尾续貂。

那天以后,很久没见着二少爷,他每次走这厢路,都是绕着走的。这是小郁说的,小郁是喜欢二少爷的,我是知道的。她说我也喜欢二少爷,这我不清楚,一个低三下四的下人,总希望有个有身份有教养的人欣赏,便是林大小姐,我也是喜欢的,她给我尊重,给我风光,二少爷也是。

又见二少爷是在那荷塘边,我又倒茶水进荷塘,二少爷又是那般经过,不过今天是细雨蒙蒙的,衬着荷塘上的雾气。他手里是把油纸伞,上面有稀奇的花纹,我指着问,他皱了皱眉头道:“这是梵文,你不懂的吗?”我又是讷讷不做声。他见了我这副光景,便也不嚷了,只道:“小蕙,回去吧,下雨呢!”

我还是没动,他便自顾自径直走了,待他走远了,我回过神来,向大小姐房里走去。那晚上,我蓦地很难过,便偷偷地想二少爷,却越想越难过,干脆不想,睡了过去。

我的处境却有点难起来。大少爷最近跟大少奶奶闹得很凶,大少奶奶一见我就“狐狸精”地骂我,我又不能回嘴说我不是,她便更骂:“你果然不敢吭声。啊?做了亏心事果然不敢吭声了,哼!”

我当然不能不在意,但大少爷看我的目光才让我难过,我知道,我已经开始属于被少爷看上的了。但我不想要,真的不要。二少爷也越来越皱眉头。我不知做错了什么,又是做对了什么。全家人都开始为我这个丫头烦恼起来。最终把烦恼都交给我,让我每天去倒茶水时,总是戚戚的。

事态发生变化是在一个下午,我又在倒茶水,却见大少奶奶走了过来,扔给我一个红包,接着几个老婆子便拉我拽我,说是要“过门”。

我死命不走,茶摔得满地都是,远远的,却见二少爷走来了,他还是悠闲地走着,看见我,便走了过来,对大少奶奶道:“嫂子,放了小蕙,有什么话好好说。”“小狐狸精,你倒真有本事!”

我不知怎么回答,只能站着。“你瞧,不敢说不是吧!”“不是不敢,是不想,对吧,小蕙。”二少爷急切地问我。

我点了点头,然后看了他一眼。

接着二少爷把我一把拖走了。只剩大少奶奶阴恻恻地笑。

从那以后,家里开始发生很多事。先是大少奶奶怀了孕,又莫名其妙地丢了。然后是二少爷玩起了女人,老爷干着急,太太叹气。再后来是大小姐带回个洋人,说是非君不嫁,我的事又被人渐渐淡忘。

是闷热的一天,我拎着拖把正在洗着,见二少爷一身酒气地回来,一双眼睛全是血丝,最近他确实变难看了。“小蕙,跟我走,这家里是待不下去了,再下去会毁了我们的。”“我们?”我脑筋里从来没想过跟二少爷“我们”,更没想过这林家会让我待不下去,我一个丫头,又会有什么可想?

二少爷只带了现钱便走,我还是愣着,他一不耐烦,拉我就走。也许小郁说得对,心底里,我是有那么点念着他,不然我也不会一无反抗了。

他马上买了车票,我是什么都不懂得的,可我越是不懂,他就越满意,还喜欢看我发呆的样子。我只道他是喜欢我,也没多想什么,不过他不再叫我小蕙,却叫我兰蕙。我只是随他,反正姓什么,对我来说根本不重要。

火车一直北上,我头脑昏沉,只顾睡,却又像做梦又像真的似的听到有男人在念佛,睁开眼,却不见人。只有二少爷,便以为做着梦。

他见我醒了,告诉我说大少爷快要纳我做妾,问我愿不愿意。我当然不会说愿意,只是摇头。他见我更清醒了,便神秘兮兮地对我说:“大小姐,不是好人,知道吗?”

我又不能辩驳,只是随他讲。“她是想把你做诱饵,钓我们兄弟残杀,然后独吞家业。”

又是“饵”,又是“残杀”,我怎么懂?我也终究不知他说的是真是假,只是随他说。这样,他却更满意,越看我越高兴。

后来火车停在一个不能算太远的地方,有长江入海口。二少爷似乎对这里很熟,像是来过很多次一样。

二少爷径直带我上了山,说上面有个寺还有个庵,兵荒马乱的时候,寺和庵合用一个住持。我却觉得奇怪,哪有人私逃还不忘烧香的?

进了寺以后,却有个很大的仪式,等仪式完结,烟雾散去,走出来的,是光了头的二少爷。

我全身的血都奔涌了,眼泪像泉水一样冒出来,擦都来不及,我只顾抱着二少爷的光头哭,他不是很喜欢我的吗?怎么一逃出来就做了和尚?

他却推开我,仿佛头发一剃掉,真的什么情分都剃掉了。

我就这么站着,也不晓得该怎么办,林家我是逃出来了,但出来了,又去哪儿?“兰蕙,你也应该遁入空门。”他一字一顿地对我说。

我依然是那个木讷的表情,他一把拖过我,把我往住持那儿一推,让他给我剃度。

而我也不过想有个容身之处,反抗,我从来不懂。

整个梵宫里都点燃了香烛,让我沐了浴,熏了香,穿一身宽大的素色衣服,头发垂在脑后,正像个菩萨。

这么多年,我真正看清楚我的脸,原来我的表情是这样恬静、这样悠然。他没有说错,我是菩萨,真的是。

剃度开始时,问我很多问题,我没有回答。二少爷看着我的头发一丝丝落下,他突然惊恐万状,伤心又不平,想伸手阻止,却被人挡回,他在后面,终于流下了眼泪。

我看见地上一地落发,没有多少伤感,只觉得好像真的成了另外一个人——明蕙——我的法号,刚从林家逃出,又来做佛的女仆了。

他流下了泪,但等我剃度完,他却恢复到对我更冷漠的态度,我见他这样,却还是漠然地走了。

山上,真是让我第一次有了这样的感觉。早起看长江里的日出,傍晚隔着参天大树看紫色的雾气从长江里涌出,就像我做的那些不停飞的梦,这梦,我也不怕醒。

住持赞我是有慧根的人,很快我不用做小尼姑了,去菩提院做法师。他还皱着眉头说二少爷犯了不少戒条了。我这才想起,他对我剃度前后的冷漠不是同一种的。前种是他在梵境里我在红尘里,后种却是他在红尘里对一个尼姑的冷漠。

我还是每天早起扫院子,看日出,看着看着,那轮红日就摇晃着上来了。每天,都是这样。

这寺,有很多香客,二少爷却最终也成了个香客。

我只听个小尼姑说有天一个大小姐来拜佛,便和他勾搭上了。“大小姐”让我想起林亦珍,我不知道是小尼姑错用了“勾搭”还是我想太多,我总觉得是她带走了二少爷。但到底是入了赘还是回去当少爷了,我已不再那么关心。

我终于明白,他怎样一路挣扎在红尘和梵境里又生生把我也带进去的事实,却终在我落发的那一刻,他明白了他终究只是二少爷,小蕙却不是小蕙了。

我还在看日出和暮霭,菩提院里长出了茶树,却是不种也不收,我只喝清水。

我的心里,也终于完全是长江里翻滚的天外音。(该文为浙江大学第八届校园文学大奖赛获奖作品,作者时为浙江大学建工学院2005级建筑学专业本科生。)

日记本

文/王卓著

我生活在一个单亲家庭。

是父亲从小养育了我。父亲是一个几乎全能的人,邻里都说他样样精通,从夜晚星星排列情况的征兆,到炒土豆丝时什么时候放醋味道最香。因此每每有人有任何解不开的问题,大事他们总会亲自过来,小事就打个电话找父亲。然而每次都热心帮助别人的父亲,从没有因为帮助了别人而自豪,我甚至都不能经常看到他脸上有比蚕丝还细的微笑。别人也总羡慕我父亲,他几乎什么职业都做过,品尝过几乎所有人间的滋味。每当有邻居的小孩儿请他讲故事时,他总讲得绘声绘色,像是能把远在天边的撒哈拉沙漠中虚幻的海市蜃楼真实地放在他们眼前一般。

然而,父亲从来没有在夜晚给我讲过那么精彩的故事,这些还是从别人那里偶尔听到的。我并没有因此生我父亲的气,似乎从小我们就只是生活在一起的两个世界的人。我曾经也怀疑过我是否是父亲亲生的?有一天中午吃饭时我肆无忌惮地问他——这样从小平等的家庭,似乎在生命之前我就已经习惯——“我是不是你亲生的?我妈是谁?”如果换做你问你的父亲,你一定会觉得他平静得可怕。也像在我生命之前就已经预料到一样,他若无其事地说:“你没有母亲。”

后来想起,比父亲的平静更让我摸不透的,是我自己的平静。似乎我平静而又平静的脑子里早已有一个信念——我的命运已经被注定了。这种信念即使有时会让我极其痛苦(我依然是一个会痛苦的人,虽然长大以后我渐渐明白,那其实是没有意义的),痛苦得恨不得想立即忘却,哪怕憎恨也好,但那时我又不得不告诉自己,我依然坚信着。

平静并不意味着我不怀疑,只是怀疑的神情在我的家里永远是废品。每次家里有客人,第一次见到我的人总要说一句话,我真是像极了我的父亲。于是开始的怀疑慢慢地被扼杀了,最后慢慢就消散了,像一粒从来没有萌发过的种子,浸泡在盐水中,随着时间的蒸发,痛苦变成了彻底的死亡。于是我不再怀疑父亲那句话,我是没有母亲的。

父亲留给我的回忆在我开始懂事时慢慢丰盈了起来,我是很早懂事的,当同龄的孩子还在拍洋片,我已经在家里从父亲那里学着如何检查家中电路短路的情况,还有许多孩子们看来莫明其妙的公式。别人都在夸我父亲有先见之明,这么早就教我学习技能的时候,他们没有发现,那时我比实际的同龄人从心理上、生理上都成熟了许多。因为有一个秘密,那时我和父亲没有说过,只暗地里共同达成的唯一秘密,虽然当时我也不清楚为什么:我一年要过两个生日。当我成长到16岁时,我和父亲离开了那个我们共同生活了

8

年的城市。

我们走的时候,父亲没有带任何的家具,也没有向任何认识他的人打招呼,只是在一个深夜,我们离开了几十年后我会带着我的儿子重新回来的地方。

在另一个靠海城市,父亲带我到了另一个陌生的家,然而这里的气味却熟悉得让我冷漠,似乎闭着眼睛,我依然能走过去点燃离我还有五米远的蜡烛,墙上有很多我和父亲的照片,但我确信无疑,父亲从没有在我有生之年离开过我去另一个城市,于是我又想到了我的母亲,但骨子里扎根的信念让我坚信,这只是一个我以后注定会解开的谜。

过了半个月,父亲凭着他几乎全能的诱人品质,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又过了一个月,等生活基本上稳定,父亲又开始教我学习很多东西,每天下午四点半,他会回来准时上课,日常的工作对他来说,就像煎一个鸡蛋那么轻松,然而生活却没有给鸡蛋上撒一点盐,我和父亲每日就这样像命中注定一样吃着。就在上课一个月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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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了,那几天我忽然觉到,我得到了一个极其美丽的东西。

我从没有得到过如此美丽的东西,它能使阳光的芬芳滴在将枯萎的生命上,让一个个空洞的虚壳在黑暗中明白,原来他是一个生命。后来我终于了解,原来我香火不曾断的家族,都是靠这份美丽坚强地活着——回忆。虽然你会说,人应该向前看,前进的脚步才不会被未来羁绊,人应该向前望,星光才会在时光中闪耀未来的回响……但你不得不承认,人在临终的时候,回忆才是唯一的意义。我从不怕死,从小,对死亡的不惧怕在父亲平淡的眼神中蕴藏、传递——这或许是我父亲教给我的最重要的东西。我还没有死,但只有这样,我才能享受这份看似虚幻的美丽。

这份似墨水一样浸染了我生命的美丽,藏在一本日记中。

父亲不在家时,我在层层照片中找到了一张女人——这是我在家见到过的唯一一个女人照,是一张破碎的单身相。她的眼角像父亲的,只是眼神温柔得可怕,这温柔像要杀死我一样把我的视线深深锁住,又像要说什么悄悄话似的让我忘记了周围。一种从没有过的感觉从心的右侧酸酸地冒出来,我明白,父亲曾教过我,这是爱情荷尔蒙。我从理性上明白,这个照片中的女人让我深深地陷入了爱的森林,无论何地,我总是觉得,我在这森林的中央,独自哀伤地徘徊。阳光从叶缝中缓缓滴下,沉醉的微笑在眼中温暖得忘记那红色后面的尖刀。一切都像是命中注定,命运在夏天的沙沙声中,渐渐沉睡,只因它已经注定。

我把她捧在怀里的时候,父亲回来了。相片后面斜放着一个日记本,顺着书桌打在父亲的脚旁。我没有抬头,只盯着父亲一动不动的黑皮鞋,然而我没有松手,依然用我的双臂感受着从未有过的温暖。“我知道,她不是我的母亲。”我没有流泪。“我知道。”父亲把地上的日记本捡起,轻轻平放在桌上,“来上课。”

照片从我手上重新放回桌子上的一刹那,我明白了什么叫做孤独。

今天,父亲告诉了我什么叫做回忆:如果不曾记得那些激动,那些哀伤,那些无奈和那些眼泪的味道,那就不叫做回忆。

直到第三天,父亲又去上班,我才有勇气拿起放在桌子上的那本日记。

本子像一本魔法书,封印着类似命运一样神秘庄重的东西。没有掸去皮上的灰,那灰尘的味道挂在每一个渐渐发霉的页角。本子看上去已经存在了近百年,这是百年前的故事,还是百年前的一个梦……今天我17岁了,是一个阴天,但云下的你像雨点一样轻盈而灵动。你翠柳似的长发在我指间流过的那一刹,坚韧的青藤已经在我心中种下,它的根把我全身缠绕,绕紧我的舌尖,绕紧我的眼泪。但疼痛告诉我,我不会让我的眼泪,因为你给的哀愁而在你面前流下,除非,除非那挚爱的青藤在我的骨灰中融化。我不能像否定自己那么轻松地否定你的美,否定我的爱,我的爱因你的美而生,你的美却不会因我的爱而风化,你的美是永恒天空中凝望霜云的月华,我的爱只是用我所有生命划过的流星的牵挂。 在你回眸的那一瞬,你的芬芳把上帝感化,他用天堂的花装点你走过的泥土,把白云的纯贴满你心灵的画架。而卑微的我只希望,希望泥土能放轻你的脚步,白云把你的粉鞋慢下,来生,我执着的灵魂陪着你,再看露珠风华。

像一位老人在回忆自己年轻的爱恋一样,泪水含着那份眷恋粘在幸福的脸庞,从我心中涌动出来的热泉在这时沸腾。我确信这日记是我的。

我经常如此坚信着这样不可能的事实,因为这样不可能的事实总是以回忆的方式出现。当回忆到了某种强烈的感觉、真实的情感的时候,你不会比此刻再坚定地相信你回忆的真实——这真实让你找到了生命的所归,让你得到了一生所有的幸福。直到后来,当我阅读完整本日记之后,我才明白,原来这种最真实的幸福,只有我才拥有。世界上最重的幸福,莫过于今夜,你嫁给了我。这么重的幸福压向我,让我几乎无所适从,我不知道如何能给你今生最值得回忆的快乐、今生最美幻的幸福,我已经没有时间去怀疑自己,我知道我必须从此刻开始奉献出自己全部的生命,只有这样,只有这样…… 我发誓,从今日起,我的生命承载着你,在你我都喜欢的大海上随风流浪。我们会飘过飞着海鸥的爱琴海,在奔向生命终点的路途上,彼此搀扶,彼此快乐地追逐,但我决不放开你的手,像冬风吹不落的枯叶,直到生命最后一刻,直到美丽最后一刻。 我还会让你做世界上最幸福的母亲,你会拥有你想要的可爱孩子。你说,无论男孩女孩,无论他(她)美或丑,无论他(她)健康或残疾,无论他(她)聪明或愚笨,你都会把你生命的幸福都给予他(她),把生命的美丽都献给他(她)。但你的眼泪忽然把美丽的哀伤打湿。我知道此时你在矛盾,你怕总会有一天,你要比他(她)先离开这个世界——他(她)怎么能独自承受这世界的悲哀? 今夜,烛光下温暖的泪滑下,画出伤心的泪花。孕育一个生命竟然这样神秘。你像等在拥挤港口的小姑娘,在等只开向自己的那艘装载神秘的命运帆船,拥挤中你宁静的微笑告诉周围,虽然那船还在遥远的天堂,但你相信命运。看着你摩挲着肚子里的孩子,眼神幸福又神往,那重重的幸福再次压向了我,我要如何,如何把你们的幸福挂在世界每一棵树上,让吹过的风也带上幸福,让恬静的秋水也点出微笑?我要如何,如何让所有星子为你们拍照,让所有花儿留住你微笑的味道?也许,也许这就是生命,当万物都在凋零,人们都在老去的季节,新的生命正在一个隐蔽而神圣的地方,慢慢孕育,他能给予正在老去的人幸福,他能给予将要死亡的人希望。 亲爱的,你我都奔走在死亡的路上,却为何因为生命而幸福着…… 时光啊,这钝钝的刀,你要何时才把我焦急的外壳彻底磨光……

锯齿形的纸缘,锯齿形的泪痕,锯齿形的悲伤。所有美好都因为这些锯齿,戛然而止,只留下后面一张张空白,一张张空洞,为何和白云一样纯洁的白色此时却成为死寂的冬……

冥冥中,沉痛的悲伤让我的身体高高浮起,心却深深沉下,揪住了呼吸,漂浮的躯体无力地被轻浪拍打,像是有无数人在向我推推搡搡,他们嘴都在大大地一张一合,而周围却只有压抑的静谧……

已经近半夜了,我望着空空的马路,长长的灯,暗暗的海。父亲下午还是准时回来的,准时得让我忘记了,今天应该是星期六。

不,这日记是我的,那爱和悲伤都是我的,我确定它还没有完。我知道父亲还没睡,他在那里等着,等着我去找到那片失落的回忆。

翻开那页锯齿,参差不齐中藏着一个整齐的棱角。这页日记在本子的皮中夹着,又故意把角露在这里,如命运一样。我此时渴望死亡,像溺水时渴求生一样渴求死亡,然而,我不能。 大海……大海!你为何要吞噬我美丽梦境中的光明,你为何!为何要拿走我的灵魂再还给我空空的虚壳。空空的我在海上飘着,杀了我的人为何又拿讽刺的风来安慰我……大海……亲爱的…… 亲爱的,你曾说你喜欢大海,喜欢在上面悠然飘荡的自由,喜欢和我在海上驾一艘小船摇摇晃晃,看看夕阳。亲爱的,你曾说你爱大海,爱在其中享受柔的力量,爱依偎着海风,看你我彼此脸上一点点流过的时光。亲爱的,此时你感受到美丽的大海了么?感受到这思念的风中我泪水咸涩的味道了吗?它飘过了海鸥的哀笑,它飘过了大海的眼角。 我答应要永远爱你,这是我们最后一个诺言,最后一次我握着你的手,用心里的血在对你默念。我紧握着,然而你放开了我,渐渐沉下去。安然的微笑中,我看到了你的生命把灵魂交给了我。你的双手抱着还未出生的孩子,幸福地沉了下去……你是去做大海的女儿吗? 无论如何,我答应你,我要永远爱你,我要永远想你。“她是你的爱人,也是我的。”父亲看着窗外的大海,把窗户打开,刺骨的海风吹进放在书桌上的海螺,呜呜地响,“有一天,天气突变,她在海中和这个世界做了分别。”“可日记不是你写的。”我蜷着腿,把视线从模糊的本子移到了远处的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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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同样一个黑夜,同样一个书台。”“同样一片海吧?”“嗯。”父亲拿过来那个女人的照片,用手轻滑过微笑的脸庞,在她永不苍老的眼睛中滴上了永不苍老的泪水。“我是你的克隆人……我克隆了你的思想,你的爱,还有你的悲伤……”我把泪水甩到了海风中,像日记中一样。“嗯,是。难过吗?”父亲把照片递给了我,他知道此时我冷,“没什么的,你看,我也是。”

我答应过,我答应过她,我要永远爱她。这是我们的命运吧,我们的灵魂曾经做过交换,我用永久的生命来回忆你,你用美丽的回忆来陪伴我。

这样我就会实现我们最后的诺言,我要永远爱你。

当我的孩子发现我从不给他讲奇幻的故事的时候,我在心中默念:世界上,没有比你生命中的回忆更美的故事。(该文为浙江大学第十三届校园文学大奖赛获奖作品,作者时为浙江大学心理系2009级心理学专业本科生。)

生而为人

文/郭昕

这个假期,和父亲一起整理了老房中的旧物。丢弃,变卖,只能带走很少一部分。

一直以来,认为父亲是太过刚强的人,这次却见他的柔软和脆弱。

没有人可以面对旧物心无所动。在提醒时间流逝的旧物面前,所有人都会不堪。即使是一个父亲,一个坚强如山的男人,也会不胜唏嘘光阴流转,岁月经年。

父亲拿起一个玄色算盘,屈起中指敲了敲,还是楠木的,我小时候你爷爷不让乱动,可是我们小孩子们偷偷拿出去,翻过来当小车拉……

爸爸,交给我吧。

生平第一次我觉得自己在父亲面前强大,这种强大仅仅来自于我对这件冰冷旧物的无所挂怀。不曾交付感情,所以舍得。将旧物变成古物所付出的精力的价值,和已成的古物在流转中留存的造化,其实远远超过精美包装的所谓文物上价签上的数字。我们无法付出,不如不见,也免去了感怀伤身。

反反复复,那些旧物,父亲总是不舍,都被我一一拿去拍了照片,然后狠心扔掉了事。

特别重要的东西,还是留存了许多。

父亲指着一件紫红色的夹袄说,这是当年我和你妈结婚时她的礼服。

我把这件22年前母亲的嫁衣披到自己身上。对镜整理。紫红的对襟小袄,半寸高的圆口小领,自衣领至前襟滚镶着古朴的刺绣花边。颜色已经黯沉,并且散发着一种特殊的霉腐之气。我的眼眶温热了。也许眼角有泪痣的女子都这般眼浅,泪水总是太过充盈。

叠好母亲的嫁衣,父亲又拿起另一件让我叠好。只是当年你妈来Q时候穿的衣服。当时你妈真是瘦啊,腰身不盈握。

我看着这件衣服,想象着母亲在家里等候我们回去,并不知道父亲所说的这些话。并不知道一个男人正在倾诉系于她身上的青春依恋。他们的爱情,伴着甘苦患难的日子渗入血液和骨髓,构成了家里的空气。

黑色的贴身无袖夏衫,外套网状罩衫,性感而端庄,是当时最流行的款式,只是质料太差。其实母亲的衣服一直很廉价。她的美貌透过朴素的衣服生出光华,如今母亲青春不再,眼神里愈见从容。

我不记得母亲什么时候开始不穿这件衣服了。我却记得母亲穿着这件衣服带着我来Q的那一年。那一年我九岁,是父母婚姻的第十年,1995年。

生命的轨迹从此发生转折。

在此之前,家在一个小山城中。爷爷是受人敬仰的老教师,写得一手好字。房前屋后有两片果园,庭前一架葡萄搭起天然凉棚,棚下棋盘茶壶,黄犬伏人脚边安睡。直到去年爷爷才收到一个“某市毛笔书法第一”的证件,入了协会,成了所谓书法家——在老人家年近90眼花不能再写字的时候。外公年轻的时候是京剧好手,扎得风筝满院,几十米的长龙,蜈蚣,追满羽毛和气球,每年初春,小镇的人都要到外公的杂货店前看他放这一年新扎的风筝。这在他在小镇的日子里一直是一个节日。而过年过节外公家的院子里定然挂上他手扎的大红灯笼,祥瑞宁和,亮到天明。

我家和爷爷家、外公家呈品字形,到两边是一样的路程,都不过几百米。小时候每天到爷爷家练习毛笔字,奶奶会因我一笔之成夸赞很久,只可惜后来荒废了。而到外公家的时候,外婆总会带我去小菜园中摘下最新鲜的瓜果,或是赏我一颗店里的糖。

日子虽然悠然,但是清苦贫穷。并非欲望太过奢侈,只因人有生老病死,生活本是多艰。199

4

年,爸爸毅然离开了山城,去了海滨城市Q。

我至今依然无法望断父亲当年毅然南下的决心。在家乡,他是工厂的技工,虽然贫穷,但是相比之下生活并不是最艰苦的。跳出一个相对温和的环境,那需要多大的勇气和胆识。很多年以后,许多故乡的人被下岗风潮冲击得手足无措之时,家里的生活已经开始有了起色。

而果敢的母亲,穿上那时时髦的黑衣,第二年带上我去找父亲团聚。

至今仍记得那年的火车。

生平第一次坐火车。午夜睡眼惺忪的小女孩在站台上遥望,刚刚告别了送别的亲友,一颗小心脏里面,尽是期待和欢喜。直到火车呼啸着飞驰而来,才有生以来第一次感到惶恐。这钢铁巨兽不是在尖锐地叫嚣,它从容不迫,它不可抗拒。我的头倚着摇摇晃晃的玻璃窗,惶恐的双眼打量着外面的世界。心里想的是家里被送走的小黑狗,我那些已经记不得名字的小伙伴。恍恍惚惚、幻想、恐惧、期待,一切复杂的情绪都化作了一夜永不可被忆起的迷梦。我不曾知道,外公的风筝灯笼西皮长笛二胡,爷爷的书法象棋诗词果园,一切都成为了再也不可被触摸的从前。

初到Q,父亲见到我们很诧异,他大发脾气。父母的钱加在一起才千余元。他自己一个人可以住厂里、吃厂里,这一下来了这么多累赘,他一时可怎么负担?可是倔强的母亲执意要留下来。为了她的婚姻不至在长期分居中破裂,为了她的孩子有父母双方完整的爱。

可是呀,从那时候起,我和父亲间已经开始有了隔阂。陌生,尴尬。看不见的裂痕横亘在我们之间,想要撕裂却没有办法。这种感情上的缺陷是内心最深的痛,是永远无法弥合的伤。

母亲的愿望落了空。

我们一家三口并没能生活在一起。

很多事情说起来似乎不近情理,可是实实在在地发生了,并且在当时当地是最合理的,是唯一的可能。在2002年,也就是母亲去找父亲的第七年,他们才住到了一起。而此后,我又开始了寄宿学校生涯。

像是命运埋了阴谋,生命中有个无法弥合的缺口。

初到Q的生活是极为艰难的。父亲离开了原来的工厂,到一个待遇优厚的乡镇企业工作,在另一个城市,也就是现在居住的地方。我的父亲母亲又开始了另一段两地生活。

母亲带着我租了间平房。铁路边的平房,火车驶过便像地震一般。开始新鲜却不胜其烦。一间屋子,一个小厨房,没有任何家具。我则进入了附近的小学,上二年级。

母亲的第一份“生意”是卖水果蔬菜。没有本钱没有经验也只能从此开始。每天夜里两三点钟,我还在睡梦中,她便骑上三轮车到天桥市场进货了,总要要十点以后才会回来。我想那些时候母亲肯定没有睡过一个好觉。火车的轰鸣吵断了她多少美梦!

幼小的自己,对陌生的人和事怀有本能的恐惧。整理照片时看到一张小学时候的照片。应该是取得前十名的留影。瘦小的孩子紧紧贴着楼梯,一只手紧紧抓着细细的漆成绿色的栏杆,惊惶地瞪着镜头却不敢抬头……多么感谢这些那些的经历使得今天的自己心无所惧,多么想去拥抱岁月中那个心怀恐惧的小小的孩子。站在一个新的高度审视曾经发生的一切,心怀感谢,在岁月恩赐的皱纹中抚摸到成长的喜悦。

小学时,穿灰暗的衣服,无暇被母亲顾及,总是灰头土脸。最初的班主任,眼神怨毒。至今我仍不可理解,想来依旧心寒。她的爱只给自己的孩子,给得太多便没有余地分给别人。算是太过伟大还是自私?

十几年前的小学生,傻气可爱。他们小小的恶作剧像是天使用翅膀的羽毛搔人痒。伙伴们学我的口音,恣意笑着,追逐打闹。童年回忆的内容总是充满笑声的校园。拉帮结伙的班长小女孩,手足情深的义勇兄弟连,还有课桌上的三八线,有支好看的笔可以炫耀很久,操场上的单杠还是不敢翻过,把作业借给别人抄就能当老大……

第一个学期过去,对学校和生活环境都已经熟悉。没有父母的管教,整天都在撒野。

父亲的工作稍微安定,每月来看我们一两次。母亲继续做小本的买卖。

有天晚上母亲拿回了四只当地盛产的一种虾。四只,我记得清清楚楚。母亲买不起更多的。她和爸一人一只,给我两只。清汤蒸煮,胜却一切人间美味,是海蓝蓝的鲜。

许多年以后当这种虾渐渐成为家里饭桌上寻常菜式后,母亲依旧吃得很少,说是怕麻烦。所有好东西都有母亲怕的地方。我知道她只是想把好东西更多地留给父亲和我。

近些年离家求学才渐渐追忆起心酸岁月中的虾。当时的我却是懵懂的孩子,完全不能理解母亲的伟大和艰辛。

没人管的野孩子整天放羊,游荡在胡同周遭只是玩。眼神怨毒的女教师烦透了这个野孩子。她把我放在教室最后一排靠近垃圾角的角落,宣布我是最差的孩子,让所有人都不要和我玩。有种本能的害怕。即使今天,想起那时的场景,寒冷还是渗入骨髓。

穷人家里没有出息的孩子,整天游荡,长大后只会继续贫苦,一无所长,终身从事最卑贱的劳作。

也许这一生就这么完了。

三年级的时候,新来的班主任卜老师改变了这一切。她让我在讲台上朗读自己的文章,选我去做班级里的升旗手。她用温柔的笑容、温和的声音融化了我心底的坚冰,让我明白人生来是带着不可被损害的尊严。我变成一个“好学生”了。

很多事情的发生看似偶然实则必然。只是经过的时候完全不可捉摸,无迹可寻。常常会做一些假设,如果当时发生过什么会怎么样,如果当时没有发生过什么又会怎么样。

我常常做的假设就是如果没有遇见卜老师,我的生命会是什么样子。也许今天已经工作,在琐碎的生活中失去对知识和人生价值的追求。其实,当时的变化还因为父母攒够了钱,母亲租房开了一间小店。母亲依然忙碌,可是我不再被放任。

遇见卜老师是生命中的偶然,母亲开店是父母努力的必然。各种偶然和必然转承着生命脉络的延伸方向。因缘离合,人们总是无奈于隐藏于冥冥中的翻云覆雨手,却不曾明白偶然的背后总有看不到的必然。相信所得都是努力的结果,相信付出都会有所收获。春种秋收,应得的不会错过。

母亲开杂货店的那年,Q流行皮衣。年底父亲也给母亲买了一件。草绿色及膝皮衣,有狐毛大翻领。母亲穿了好多年,爱了好多年。总是用热毛巾蘸了肥皂水,擦了又擦。

1996年,父亲买了一台29寸的彩电,在当时还是很阔气的东西。租住的地方一直在换,这台电视也被搬来搬去。算起来,在这台电视上一家三口看了香港回归、九八世界杯、北京申奥成功、两届奥运和十余年的春晚。去年的春晚没有看。我一直在上网,父母打着扑克牌,一家人很早就睡了。

在租住的房屋辗转流徙的那几年,我一直做着一个梦。被人追赶,莫名恐惧。不停奔逃,躲进仅能容身的箱子,被发现,听着急促的脚步声越来越近——在盖子揭开的刹那猛醒过来,总是全身大汗。我想我是缺乏安全感。一个童年缺乏安全感的人,长大后也会常常不安,内心焦灼。在家庭中,父亲能够让孩子发展自信乐观的性格,这些正是我所缺失的。常常审视自己成长的经历,刻意弥补自己的缺失,却发现已然形成的性格就像刻在心口的刺青,剜掉不堪其痛。

1998年我上了初中。家里买了一套二手房,就是和父亲整理的这间房子。搬来了老家的一切,也置办了一个家应有的一切。自此,五年的流徙结束。终于安定下来。对于租住的房子,早知道是不能稳定的相守,不曾付出感情。进入属于自己的空间,曾经的委屈突然得到收容和释放。再无惶恐的梦魇,梦里也安宁。可是,一个人和一间房子并不能够终生相对,就像总有不得以的原因向至爱告别。在这间房子里面只住了四年。四年的温暖和安慰,已经足够终生回味。四年,与一个地方最长的相守。

高中住进了寄宿学校。母亲关了店铺,终于和父亲一起生活。

喝一杯热奶昔,穿上软软的拖鞋,突然想起这是小时候看过的漫画里面的情节。那一刻眼泪奔涌不能自已。

生活慢慢地好起来总是令人内心充满愉悦和感谢。其中的艰辛和痛苦只能自知,不足与外人道。儿时动荡和不安带来的自卑使内心阴郁,缺乏安全感,时常感觉边缘的孤独。长期的压抑使人想要找到突破的出口。高中很努力地学习,我想要更好的生活。

高考的前三个月,母亲在我寄宿学校的附近租了房子照顾我的饮食起居。我的胃病到了不能进食的地步。

做了胃镜,看了中医西医,开了很多的药,依旧毫无起色。我的胃像乖戾的孩子不肯接纳一切。母亲每天做营养丰富的可口饭菜,每天拿着诊单穿梭于不同的药店医院,拿回一堆堆的药片让我试。就这样的固执坚持。明知道并无速效的药,可是怎么忍心责怪。每天在母亲面前吃了饭,然后匆匆离开。到学校的时候已经不能自持,立刻冲到厕所吐掉所有的食物。总是在相同的位置,扶着水管,眼泪不知是因生理还是心里的疼痛,就任它冲出。这些,从来不敢告诉母亲。

那一年是200

5

年。11年来与母亲相依为命。内心无尽依恋。与母亲睡在一起的时候习惯搂住母亲的一只手臂。失眠的夜里总是紧紧抓住母亲的手,堕入无声黑夜中莫名恐惧,想到死亡,害怕这只手臂终有一天抽离,就再也触摸不到。无声地流下眼泪轻抚母亲的脸庞。

高考前的一个月,胃终于不再疼痛。高考前一天的晚上,全城的四方都放弃绚烂的烟花。母亲搂着我的肩膀,我却紧张得发抖。太迫切想改变自己命运的轨迹,虽然今日看起来高考并不足够。母亲说只要尽力就好,父母只希望你健康地生活。生而为人,就是要承担自己的生活。一直努力,一直用心。也许会做出点成功,那也没什么了不得;也许日子依旧没有改变,可是一直努力着,就已经足够了。

时隔五年风霜,想起母亲当年的话,别是一番滋味。

终于清理好了物品。把最后一个包裹搬进车内,父亲牵起我的手,带我回家。(该文为浙江大学第十二届校园文学大奖赛获奖作品,作者时为浙江大学传媒学院2009级传播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那只毛毛虫

文/高辉

周日的早晨,一首悦耳的《天空之城》把我从睡梦中唤醒。拿起手机,看到那个名字时,我的头脑瞬间被惊醒。想了想,把手机放回到枕头边,任它一直响着。一分钟后,铃声息了,我满足地把头埋回被子,继续回到梦中翘首云端,洞察万物。但是半分钟后,我又被从云端推下,狠狠地回到现实。我知道依旧是她,于是将头埋得更深了,希望可以假装听不到,骗自己那只是幻听。不过反复几次尝试,万有引力固执地不让我回去继续做上帝。而且动听的音符变得陌生,张牙舞爪地朝我扑来。这时候让手机安静下来成了我的最大目标,于是顾不了那么多,在床上坐直,猛地睁开眼,按下了接听键。“喂?”我尽力保持声音的平静。“太好了!我就知道我没记错号码!”那声音中的兴奋让我有些意外。“哦,是啊是啊……刚才睡着了没听到电话响。”

她打电话是要告诉我,暑假到杭州来实习,顺便到我所在的校区来参观一下,如果我有空的话给她做个导游,顺便聊聊天。

放下电话,我猛然意识到,初中毕业已经六年了。同时也意味着我们六年时间没见面了。

边走下床边回想起初中的生活,不禁庆幸自己最终跳出来了。但是突然感受到紧紧抓住护栏的手,看到刻意推到桌子中间的水杯、桌底拔掉的插头和垃圾桶里削掉的果皮,我意识到,自己没有跳出来,或许永远跳不出来了。

依旧记得刚见木子的场景。初一下学期的某一天,就像无数影视剧场景一样,老师把一个穿着白裙子的女生带到教室里,告诉大家有新同学来了,而木子则一动不动地站在老师旁边,像是一个发光体在讲台上熠熠生辉。不过与之相对比的是木子的自我介绍的声音,坚定而冰冷。因为我成绩还不错,老师让我和她同桌,来帮她补一补丢下的课程。

刚坐到我身边,看着我的桌上摞得不低的那摞书,她悄悄地问:“这个不怕掉下去吗?”

我以为这是礼貌性的打招呼,于是开心地说:“不会的不会的,放的可牢了!”她咬咬嘴唇,最终没说话,点头坐下来听课了。

不知道是运气太差还是如何,临下课的时候,那摞书最终倒了下去,而且词典砸到了我的脚上,痛得我龇牙咧嘴。这时我听到木子小声说了一句:“我就知道会这样。”

那时候我对木子知之甚少,只听说她从大城市来(所以才会有我们小县城没有的白裙子)。不过木子家境应该不错,因为她每天都会带来水果,她一个我一个。于是我每天都很开心地等着木子的水果,同时猜测今天会是什么水果。秋天的时候,木子一直带来苹果。我拿衣角擦了擦就咬了下去,木子紧紧地盯着我,说:“你不怕肚子痛吗?”我一边吃一边说:“不怕,我冬天都喝冷水的呢!”木子又是那种冰冷的声音:“你知道苹果上有多少细菌,摘下来之前喷了多少农药,沾了多少灰尘,在摆到水果店之前被多少人的手碰过,那些人的手又碰过什么东西……”木子滔滔不绝地说着,我愣在那里含着一口苹果不知道应不应该咽下去。最终我决定咽下去并把苹果吃光,因为在女孩子面前露怯是可悲的。于是我很快就把苹果啃得干干净净,把苹果核在木子眼前摇了摇,然后扔掉果核,将手指在衣服上蹭了蹭。木子看着我不再说话,只是静静地从书包里掏出一把小刀,开始慢慢地削苹果皮,一刀又一刀。

连续几天都是苹果,终于有一天我肚子开始痛了。连续跑了几趟厕所后,缓解了一点。

我趴在桌子上,木子转过身对我说:“肯定是苹果皮上的细菌惹的祸。我就知道会这样。”我没说话,不过越想越觉得木子说的有道理。从此我开始跟木子学习用刀削果皮,越来越熟练。

因为我们中学经费有限,所以教室里用来降温的只有吊扇。夏天到了,吊扇底下是最抢手的桌位。有一天下课,木子盯着教室前方的吊扇,突然对我说:“它好像快掉下来了。”我不以为然:“哪能啊?结实着呢!”然后她指着扇叶上方转动的电机给我看:“你看,那个轴是不是偏了?”我仔细看了看,似乎确实稍微有一点点偏。不过我并不觉得有什么大不了的。

于是劝她说:“不用怕,人家坐在吊扇下面的都不怕,我们坐在窗边怕啥?”结果木子咬了咬嘴唇,告诉我:“如果它直着掉下来,自然与我们没关系;但是要是它斜着飞过来,转得那么快,削掉头颅或者把身体穿个洞都好容易……”我惊呆地看着她,又回头看看那个吊扇,总觉得它越来越不结实。

从此每次天气热,上课的时候我和木子都会盯着那个吊扇,希望可以在它掉下来的时候多几秒逃生的时间。我脑海中无数次重复着它掉下来之后,飞到人身上然后鲜血淋漓的场景,越来越紧张。有一天班主任正在讲课,我俩一边听课一边斜眼盯着吊扇,同时我注意到木子的脸越来越白,越来越白,我的心也越绷越紧。然后突然木子的椅子向后滑了一下,我的心理防线最终崩溃了,我蹦了起来,大叫一声:“吊扇飞了!”同时跑了出去。一下子教室里大乱,有钻桌子底的,有向外跑的,还有待在原地吓哭的……最终班主任好不容易稳定住局势,把我拎在走廊上,问我怎么回事。我对老师说,是木子把我吓的。老师骂我惹祸还往女孩身上推。老师念在我成绩很好平时很乖的份上,让我回教室上课了。但是我和木子依旧习惯性地用余光去瞟着吊扇,直到夏天过去,秋天到来。

木子的书包里永远放着一把雨伞。我很好奇,于是问她:“为什么不看天气预报带伞呢?平时带伞多累。”于是她搬来地理课本,对我说我们的地理位置属于季风性气候,夏天季风季经常会有难以预报到的大风。但是我依旧不以为然,于是说:“那让家人来接你呗。”她收起地理课本,转过身低头说:“你家人能一直陪着你,永远陪着你吗?”我愣了一下,不知道怎么回答,甚至都没听懂她的问题。然后在后来的某一天,回家的路上突然太阳消失,大雨滂沱,我淋成了落汤鸡。第二天到校后,不断地打喷嚏。她看了我一眼,然后说:“我早就说过。”声音冰冷,没有关心也没有幸灾乐祸,就像上帝在向信徒宣告神谕一般。而从此之后,我的书包里也永远有了一把雨伞。

我们教室在三楼,每次放学大家都尽量快地跑出门,一步并作几步地抢先下楼,希望可以早点回去。有一天我做值日生,发现木子慢吞吞地收拾书包,等大家都跑得差不多了才走出门。我问她为什么这么慢的时候,她告诉我:“你没有看新闻吗?楼梯上拥挤踩踏死伤的事故经常发生。”晚上回家,我特意问了爸妈这方面的新闻,爸爸告诉我是真的,而且有好多起,叮嘱我不要去挤。于是放学之后,我也开始慢吞吞地收拾书包,和木子一起走。下楼梯的时候,我跟在木子后面,空旷的楼梯上只有我们俩,木子的手依旧紧紧地抓住楼梯扶手。

似乎有魔力一般,我学着她的样子,紧紧地抓住扶手,一阶一阶地慢慢挪下楼。

与木子在一起越来越久,我发现自己越来越像她:擦黑板屏住呼吸,物品放的稳稳地尽量靠近桌中央,看到高压电塔绕着走,过马路先看左后看右,用完电器拔掉插头,买食品看保质期,很少吃烧烤……我发现生活中处处充满了陷阱,生命极度脆弱,稍不留神就会一命呜呼。我也变得越来越压抑,感觉活得越来越累。最终我受不了了,我要摆脱这种状态。于是我开始有意冷落她,不接她的话头,问我问题的时候不理她,努力忽视掉她的存在。但是她身上像是有光环一般,无论怎么样都摆脱不掉。

初三下学期的某一天,外面天阴沉下来,雷声阵阵传来。木子看着窗外,叹口气说:“我担心……”那一瞬间,我感觉长时间以来压抑着的心跳瞬间爆发了。我站起来,指着木子大吼:“整天担心担心有什么可担心的!天塌下来有个子高的顶着,有你什么事!什么都别想还不是活得好好的,就是你事多!”她显然没想到我的反应这么强烈,嘴唇抖动着说不出话来。大家惊呆地望着我们,目瞪口呆。最终班主任知道了这件事,把我们叫去谈话。我见到班主任直截了当地说:“我要换位子。”木子看着我,然后说:“我也觉得分开一段时间比较好。”他看着我俩微笑了半天,最终说:“本来谈恋爱这种事学校里是不允许的,但是我看你们俩在学习上互帮互助成绩都很好,我也就没说什么。这快中考了,有什么矛盾放到中考后再去解决吧,现在不要影响心情。”我突然意识到班主任会错意了,连忙说:“老师你误会了,我俩才没有谈恋爱。她就是个疯子,我受不了了。”木子只是冷冷地盯着我,没说话。班主任说:“要换就换吧。只要保证学习效率,我都尽力满足你们。”

回到教室,我开始收拾桌子,她拿起英文书默背单词。我们谁都没有说话。坐到新的位置上,我长长地松了一口气,感觉自己的世界终于要有阳光了。放学之后,依旧习惯性的慢吞吞收拾书包,当我意识到木子也在这样做的时候,我迅速装了几本书在书包里,头都不回地冲进了人流。只是下楼梯的时候,手还是紧紧地抓住扶手。

后来和木子基本没有了交集。哥们都对此表示可惜,最起码木子每天带来的水果便宜别人了。我一笑了之,心里暗暗地说,你们都不了解她。

初中毕业之后,我们就再也没有见过面。木子回到了大城市读书,我依旧留在小县城的高中。高考之后,我终于走出了小县城,来到了杭州。后来初中班长统计了大家的联系方式,于是我和木子又取得了联系。在网络上聊过几句,得知木子考入了上海的一所很好的高校。

然后就都不再说话。

木子再次给我打电话的时候已经是傍晚,她说自己已经在我宿舍楼下了。我匆匆收拾了一下,下楼去见她。努力回想几次,竟然想不起她的样子,脑海中只记得一个轮廓。下楼的途中,我的心跳猛地加速起来。我突然感觉到,其实我很怕她。虽然她只是一个女生,但我依旧怕她。我狠狠地跺了一下脚,告诉自己世界观已经够稳固了,不会再被她影响。深呼吸几次之后,我慢慢踱下楼去,似乎艰难地走向未知的未来。

见到木子之后,关于她的一切记忆变得无比清晰。木子依旧像是个发光体一般站在楼前,引得很多路过的男生侧目。这时我才觉察到,其实木子的外貌一直不错,只是在我的意识里已经被她身上的黑暗气质所掩盖,留给我的只有疲惫和恐惧。

带她转了转校区,一路上谈了谈她的行程安排、学习状态之类的常规话题,天渐渐黑了下来。我说请她吃饭,她没有推辞。于是我们去了一家餐馆,点好饭菜之后开始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出乎我意料,她主动提及了初中时候的事情。“你是不是到现在还觉得我是个疯子?”她微笑着看着我。“小时候,不懂事。别当真。”我尴尬地说。“其实现在我也觉得那时候的我是个疯子。”她端起玻璃杯,透过茶水注视着我的眼睛。“还记得那只毛毛虫吗?那只叫安安的毛毛虫。”她问我。“安安?”我愣了一下,搜寻着关于安安的记忆。

安安是一只毛毛虫,不过它不是一只普通的毛毛虫,它活在我和木子的幻想中。当年学习之余,我们幻想出这条毛毛虫,代替我们去做很多想做却不能做的事。我记起当年如何努力地说服木子让安安从茧里爬出来去征服世界,安安穿过了河流,翻越了山脉,品尝了无数的美味佳肴,中途战胜了无数的敌人、困难和挫折。途中木子总提醒我要让安安休息,而且每次休息的时候都要结好一个茧再钻进去。我说这样好麻烦,她却坚持这样做。最终安安屹立在山脉之巅的树梢上,俯瞰整个世界。安安算是我和木子之间最正常最美好的记忆了。“你总是让安安去征服世界,而我总让安安保护好自己。”木子的声音似乎不再那么冰冷了。

一边吃一边聊,她告诉了我很多事,很多我以前不知道的事情。

木子的父母在大城市相识,结婚,生下了木子。木子的爸爸有暴力倾向,经常虐待她们母女。木子的妈妈性格很懦弱,每次被木子的父亲打骂之后,只会躲到卧室去哭泣,甚至都保护不了小小年纪的木子。“那时候我每天都在想老天如何能让爸爸死,他死了我们俩就不必受苦了。所以我开始对死特别敏感,关注很多与死亡相关的消息,但同时我也越来越怕死。”木子说得很轻松,但我的心里却无比沉重。

后来木子的妈妈再也忍受不了,于是离婚带着木子回到了家乡,木子转学到了我们小县城的初中。我只见过木子的妈妈一次。那次木子生病在家,因为我回家顺路经过她家,于是老师安排我给她送作业本。木子的家很普通,和姥姥、妈妈生活在一起。我到的时候,木子正斜躺在沙发上挂点滴,和妈妈一起看电视。正播到我喜欢的动画片,于是我留下来看完一集。期间药瓶流光了,木子的妈妈看了一眼,然后对木子说:“药没了。”声音很轻很轻。木子看了看,另一只手撕开胶布,然后将针头猛地拔出来,感觉与学校里那个怕这怕那的木子判若两人。这期间木子的妈妈一点都没动,只是在木子拔完针后走过去收拾药瓶和注射器。也是从那时候开始,我开始怕木子。并不是因为自己拔针这件事有多了不起,而是我感觉到像她这样一个连洗脸都怕淹死的人,有着让我看不透的另一面。而直到今天我才明白,木子身上背负了多少东西。我也开始明白为什么在木子的世界里,安安一定要活在茧里。木子并不是不想去征服这个世界,而是她比我更清楚,征服世界不是那么容易,首先必须得要活下去,不管活得有多沉重。木子比我们同龄人更加需要安全感,家庭无法给她,她就必须自己给自己,虽然很极端。

后来木子的妈妈终于从阴影中走了出来,性格变得坚强。她回到了大城市工作,也遇到了木子现在的继父。继父温暖而慈祥,对她们很好。木子读书很用功也很聪明,高考成绩很好。录取结果出来之后,滴酒不沾的木子破天荒的喝醉了,然后抱着继父和妈妈号啕大哭。

我想,木子对这个世界的绝望在那一瞬间应该会消失得干干净净吧。

木子讲了好多关于继父的事情。她说到和继父熟悉之后,他们之间有一次谈话,木子诉说了她对这个世界的恐惧和怀疑,继父告诉木子,人类的确很脆弱,每天每时每刻都有无数种死亡的可能性围绕在身边,但是人不应该仅为了生存下去,还要学会幸福地生活下去。学会保护自己很重要,但是在有危机意识的同时,要多去看看阳光的一面、美好的一面,多关注开心快乐的时刻。“你知道吗,安安爬上树梢的那一天晚上,我兴奋得失眠了。”木子眼中开始闪烁出泪花。“我和你一样渴望洒脱和自由,只是我压抑太久了。安安在风中歌唱的时候,我感觉那就是另外一个我。”木子昂起头,泪滴滑过微笑的嘴角。

服务生端来了餐后水果。我抓起一只苹果,要来一把水果刀开始削果皮。“你知道安安现在怎么样了吗?”木子问我。

我把削好的苹果递给她,笑着摇摇头。“她已经经过了足够的历练和积累,蜕变成蝴蝶了。现在她已经有足够的勇气来面对世界了。”木子推开了我的手,从果盘中取了一个洗净的苹果,直接咬了下去。(该文为浙江大学第十四届校园文学大奖赛获奖作品,作者时为浙江大学光电系2009级信息工程专业本科生。)

Viva La Vida

文/王毓佳

A

我喜欢这样的实验,沸水叫嚣着扑腾,结成一片灰色的阴翳。一场苍白而冰冷的等待,下午就这样过去。——红叶

印象中这座城市是一直下着雨的。学校里人行道上是阴冷的灰色方砖。路灯亮着寒冷的光,也是湿淋淋的。建筑很高。大块砾石墙基一直潮湿斑驳。一直没有第二个季节。红叶紧一紧身上的雨衣,努力踏着脚踏车。这样潮湿的梅雨天让她觉得心情低落,然而今天她不能像同班同学一样窝在房间里,她错过了昨天的实验课,现在必须去补上。

她随便挑了间实验室进去,看到的全是陌生面孔。实验室里也是湿答答的,大家进来都会抖抖雨衣上的水,面无表情地换上白大褂,嘟囔着抱怨天气,然后满脸倦怠地走到自己的位子上。老师大声喊“上课了上课了”,于是大家再懒洋洋地挪到一号实验台前看老师的示教。红叶抱着书挤在人堆里,踮着脚尖看,还是什么也看不到。“先把蒸馏装置搭好,不要搭得太高……”老师努力扯着嗓门。连声音也是潮的,红叶想。她不耐烦地退了两步,扭头看向窗外,窗外是密集的雨丝,从天到地织了一张绵密的大网,灰色的网。她向老师的方向看了一眼,老师还在努力讲述,旁边是哈欠连天的听众们。她看见一个男生靠在通风柜旁看着,心不在焉的样子,他的个子很高,很有一种居高临下的姿态,低着头仿佛要睡,偶尔又抬眼看看,眼神无谓,带一点点倨傲。红叶盯着他看了几秒,然后偏过脸去。

当时为什么选择这间实验室走进去,只是一个多项选择题无心的结果。红叶的一生里不知做了多少次这样的选择。这不是“to be or not to be”,没那么严重,这只是一个漠然的“随便”而已。她后来也想过要是没走进那个实验室,后来会是怎样,答案是“不知道”。所以她随便想想也就算了。

光靠着通风柜站着,潮湿让他觉得不舒服,老师的声音也一样。他打了个哈欠,瞥了一眼示教台子,复又垂下头继续昏昏欲睡。他对这种课程无比厌倦,尤其是这样的梅雨天里。“这样的天气里也会有人来旁听。”旁边有人轻声嘀咕。他漫不经心地扫了一眼,窗边有一个没见过的女生,抱着书,望着窗外。她的个子不高,显得身上的白大褂很大,把她淹没在一片白色里。她脸上是厌倦气闷的神气,眼光若有所思。光突然觉得伤心,不知为什么。他打了个哈欠,懒洋洋的把目光转回老师那里。

在那个时候光还不知道,有一天他离开的时候,是沮丧而又茫然的。他在那么多茫然与不确定中,困窘而无所适从。

命运总是挟裹着恶意而来。

B

总是这样的一片惨白,她让我觉得。我想要确定她是真有其人,而不是我恍惚中的游魂。——光

光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依然打着哈欠。雨季还是没有过去,天气渐渐变得闷热。一切似乎都是霉掉的,空气里也全是水,令人厌烦的时间像是凝固了一样。老师在喋喋不休讲着诗词,讲的也是一个水汽滴滴的世界。被踢进这种选修课来真是背运,光有点懊恼。左边坐的是两个体育系的学生,睡得正熟,右边的女生拿着手机发短信,嗒嗒嗒地速度很快,蓝色屏幕一闪一闪。他叹了口气,准备趴下小睡。突然前排同学叫嚷起来,他不耐烦地抬头看,原来老师要吟诵一段诗,有人笑,有人大声吹口哨,老师也笑,笑完了,清清嗓子就开始吟,吟的是吴梅村的《圆圆曲》。光心不在焉地听着,觉得很新鲜,仅此而已。或许该写会儿作业,他想,来打发这样的无聊时光。他拿出实验报告来写,写了几个字,翻翻书,书也是潮潮的,让他想起水汽氤氲的实验室。雨季什么时候才过去?他不耐烦地想。突然他想起实验室里那个旁听的女生,穿着白大褂立着的样子,好像已经在那扇窗边立了几千几万年的样子。或许她是游魂,受不了这天气才跑出来的,他想。想着就为这个念头而觉得好笑,不禁笑意盈盈地向前面瞟了一眼。前面坐着个女生,左边,大概隔了四排的样子,是她。他吃了一惊,再看。确实是她,穿一件白色的T恤,披着的头发刚到肩膀。她偏着头看黑板,好像听得很用心的样子,脸上依然是漠然气闷的神态,眼神专注。她的皮肤并不白,可是,光想,总是这样的一片惨白,我想要确定她是真有其人,而不是我恍惚中的游魂。“是不是呢?”他轻轻对自己说,低下头去继续他的实验报告。

那整整一个梅雨季节里,光好像做了一个漫长的梦,他好像走过了那么多那么多条河流,逆河而上,究竟是在寻找什么,他不得而知。城市总是在下雨。一直只有一个季节。日子这样过去。所有的记忆,是潮湿的不愉快的记忆,如果有什么是不确定的,那就是,她。

红叶听得相当认真,吴梅村是她所喜欢的。她喜欢《圆圆曲》里那一种极尽奢华又冷冷叹息的调调。或许我该去中文系,而不是在坩埚和张力换能器之间逡巡,她有时想。不过只是想想罢了,那次以后,她再也没有错过自己班级的实验。雨,水汽,酒精灯苍白的火苗,生物化学,原子物理,一切的一切,对她而言都是一样的,没有什么喜欢,也没有什么不喜欢,天经地义,仅此而已。下课的时候她看了看天,依旧是密密的一张雨丝的网,她叹了口气。找个自习教室看看书吧,等雨停了再回去,她想。于是她随着人流慢慢走出教室。人群里有个人相当扎眼,因为高。红叶看了一眼,是他,曾在旁听的课上看到的男生。那样子的人会来上清代诗词课,红叶觉得有点滑稽,于是又看了一眼。他微微低着头,可还是很高,明明长得并不单薄,看起来却很瘦。衣服是灰色的,书包也是,好像是模糊的一片要融进人群里,却依旧很扎眼。红叶不由自主地跟着走,不知道为什么。一步两步三步四步,慢慢地跟着。有人说了句“雨停了”,她才猛然一惊。为什么,她问自己,没有答案。她嗤了一声嘲笑自己,向教学楼外走去。

后来有很长时间红叶没再看见那个男生。她的生活平静,雨还是下,反正红叶是不在乎的。几时上课,几时做实验,几时自习,几时上图书馆,她的生活像十字绣一样,看着或许花样十足,其实一格一格,全都清清楚楚打算在这里。仿佛天长地久,仿佛亘古不变。

C

雨答答地落在车窗玻璃上,一滴,然后再一滴。清晰,确定,毫不犹豫。我的手指在玻璃上慢慢辗转,同学问我在做什么,我只能摇摇头。——红叶

红叶上车有点慢,同学就在那里哎哎地叫她:“快来快来,我给你抢了位子。”红叶笑一笑,快步走过去。校车里弥漫着腐坏的味道,是梅雨的错。座椅摸上去有点湿,也是梅雨的错。红叶稍微有点晕车,所以室友总替她占临窗的位置。她坐下来,把书包放在膝盖上。同学在旁边拿着手机全神贯注地打游戏,哼了一句“怎么还不开车”,就没了言语。车里的味道让红叶开始晕车,她觉得头晕晕的难受,就伸手开一点窗。窗外不远处的人行道上,一个男生立在那里同别人说话,是那个男生。红叶看着,看着看着,觉得晕得更加厉害。可能我在做梦,真好笑,她想。她慢慢伸出手来,隔着玻璃,用指尖慢慢描画那个男生的轮廓。非常干净的男生,眉眼看了很让人喜欢,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好看,但是有一种非常温和的气质。她第一次这样认真地研究一个人的长相。衣服——灰色的——书包——灰色的——靠在一边的脚踏车——灰色的。就好像雨天一样,她想。她的手指在车窗上辗转反侧,看起来有点神经质。雨答答地落在车窗玻璃上,一滴,然后再一滴。清晰,确定,毫不犹豫。同学结束了游戏,转过来问她在做什么,她摇摇头,还是笑一笑。头晕得厉害,她就靠在车窗上闭了闭眼睛。等到再睁开眼向外看,外面是一片空空的人行道,行道树肃穆。今天晕车这么厉害,天气的缘故吧,她想。

红叶晕车的时候会有幻觉,如果有人跟她说话的话会好一点。她有点害怕每周两次乘着校车去另一个校区上课,那是她下个学期即将搬去的校区。搬过去会好一点吧,乘校车真是难受,她想。

光慢慢骑着车去教室,突然有人喊他。他停下来,是高中同学,大学不同系的,难得见面。他们聊了聊近况,看看天色,雨好像要变大,于是赶紧告别。光推了车继续上路,路边停着校车,他看见车里窗边坐着个女生,是那个女生。她靠在车窗上,闭着眼睛,很倦的样子,车窗反光,所以她看起来白得晃眼,惨白。雨水顺着窗玻璃往下流,看起来像是顺着她的脸往下流,一场平静安详的哭泣。她真的存在,是真的,他为这个念头而感到好笑。骑上车,他扬长而去。

雨慢慢变大。

后来每次光经过停在路边的校车时都会往里瞟一眼,只一眼。他再也没有看到过那个女生,再也没有。

每一次遇见,都是巧合,每一次遇见,都可能是一生中的最后一次,就是这样。

D

我听到的就是这样几个单词,但是已经足够了。完全安静的,毫无起伏的语气,让我觉得美好。——光

食堂里人声鼎沸,同学左绕右拐地端着饭走了过来。“挤死了挤死了!”他大声嚷着。光抬头看看他,然后低头继续吃饭。“你小子倒是吃得高兴,喂,以后要等我一下的知不知道。”光笑笑说:“知道了,你再不坐下来位子要被人抢了。”同学就坐下来。“喂,那里坐着个美女,看到没?”虽然坐下来,口中依然喋喋不休,“看到没?那儿,角落里穿蓝色洋装的。”光看过去,他又一次看到了那个女生,就坐在不远处。还是白色的,连同面前的瓷碗、瓷勺。她拿着勺子小口地喝汤,眼帘低垂,很专心的样子。边上的人跟她讲话的时候,她就点点头,偶尔回答几句。“看到了吧?看到了吧?”同学兴奋地说。光“嗯”了一声。“怎么样?很好看吧?”同学说。光又“嗯”了一声。“或许,我喜欢。”他慢慢地说。“什么?什么?”同学在旁边着急地问。“没什么,快点吃吧。”光收回视线。想听听她的声音,光想。收拾了碗筷,他起身向洗手台走去,不着痕迹地绕过那个女生的桌子。“嗯,我下午也是生物课。”他听到她这样说。就是这样几个单词,但是已经足够了。完全安静的,毫无起伏的语气,让光觉得美好。食堂里那么多的声音,嘈杂得像是一个喧哗的梦境,她的声音直刺进来,是梦境之外,雨天之外的声音。光没有停步。

光喜欢那种华丽的猛然升高八度的音乐,它让心在瞬间颤抖,后来他再听歌剧时,偶尔会想起那个女生的声音,一样又不一样。

红叶慢慢搅着汤。同学在旁边说着生物老师的无聊还有考试很难,她心不在焉地回答。汤有点凉了,她也没有了喝它的胃口。生物考试吗?随便。她想。雨天让她没有胃口也没有力气。大概是空气里水分太足了,她觉得自己一身黏黏的冷汗。身边走来走去很多人,她只顾低着头。突然她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于是抬头向身后看。是那个男生,正快快地走向洗手台。她盯着他的背影,盯着盯着,叹了口气,回头继续搅她的汤。同学不知何时已经把话题转到了控油、防晒上面,拨的是梅雨过去之后的算盘。见红叶回头就问了句,你回头干吗呢?红叶笑笑说没有,以为看到个熟人。同学“哦”了一声,心思回到佳雪、玉兰油上面。红叶又低下头,汤冷了,油花在水面上结成奇怪的图案,她再也没了胃口。

为什么他走过时会有感觉?红叶不知道。心电感应?又不是言情剧。偶然罢了,她想。

雨季为什么这么长?每个人都这样想。

E

我为什么要推开那扇门?为什么不推开?我在等待什么?我想我什么也不等待。后来大雨倾盆。——红叶

红叶在整理书桌,室友感叹了一句,下个学期搬了校区就没这么好的寝室给我们住了。红叶的动作滞了滞,对哦,下学期会搬走。她从很早开始盼望搬走,不用乘校车去上课。可是,不知为什么,或许是住得久了的缘故,有点不舍得。

下午是没有课的,红叶决定随便找个教室看书。没有下雨然而天色晦暗,无处不在的潮气,一直没有散。硕大的校园,行人稀少。红叶慢慢骑着车,看着路边,行道树,路灯,反光的玻璃墙是食堂的,篮球场上有快活的笑声。等到从恍惚中醒来,人已经站在实验室前,那个曾经旁听过的实验室。门关着,红叶能听到门后传来的嘈杂声,玻璃仪器叮当作响。她伸手去推门,突然又觉得犹豫。为什么要推开那扇门?为什么不推开?她默默问自己。长久以来的莫名心情现在急迫地需要清算,她没有勇气。手停在空气里,满含水汽的空气沉重而黏滞,她的手仿佛就这样被粘在空气里。许久,她抽回手,靠着门边的墙,伫立。直到一个惊雷炸响,她惊跳起来,顺着走廊飞快跑去,冲进无边的雨幕中。

大雨倾盆。

空气湿得让人难受,考试迫在眉睫,实验课却没有停。光决定翘了下午的实验,在教室复习。天色阴沉得像是灌了铅,铺天盖地而又迫在眉睫。他看了几页书,眼皮就越来越重。睡一下吧,他想,梅雨开始到现在我好像一直在睡,天气的错。他趴在桌上,很快沉沉睡去。雷声与大雨他全都没有听见,他睡得这样熟。醒来时眼角有点湿,好像错过了什么似的心情,可是他不记得自己是否做梦了。

大雨倾盆。

红叶自教室外的长廊跑过。

光在教室里沉睡。

大雨倾盆。

F

我以为日子将这样过去。或许我错了,我只是做了个长久的梦。关于长久的雨季,还有白色的幽魂。——光偶然相遇又偶然错过之后。一直没能停下来。时间的偶然性和永久性扑灭一切。——红叶

期末考试结束了,校园开始慢慢冷清。一场暴雨过后,梅雨的阴霾散开。天真正热了起来。光在校园里走,校园里那么多行人匆匆,表情都一扫雨天的阴沉。教室、实验室、食堂、校车,全都没有。那个女生再也不出现。光没有刻意去找,找也没有用,也没有理由找。但他经常不由自主地看着远方,好像在寻找什么。他很想知道,过了雨季,那个女生还会不会始终惨白,但他终究没有再看见。他相信自己只是做了个长久的梦,关于长久的雨季,还有白色的幽魂。雨季结束了,梦也结束。那时他早就以为没了可能的转系通知终于下来了,他永远离开了实验室,进了计算机系。

他再也没有在雨季做过梦。

红叶很早就考完,然后就搬去了另一个校区。搬进新宿舍的那天下暴雨,然后梅雨就结束了。当别人偶尔抱怨那个漫长的雨季时,她会想起那个男生,他的那片灰色,占满了整个雨季。她曾试图寻找,在网上查了所有可能用那个实验室的系的学生名单,没有他。也就算了。新的校区很好,她再也不用乘校车。所有的晕眩、疯狂,被雨水冲刷后,只留下一片颓然。

一次两次三次,她并不后悔。偶然相遇又偶然错过之后。一直没能停下来。时间的偶然性和永久性扑灭一切。

现在的校区里全是同一学院的人,就算进错实验室,也看不到陌生面孔。

这样也很好。

明年的雨季依然回来,时间继续。

继续。(该文为浙江大学第八届校园文学大奖赛获奖作品,作者时为浙江大学医学院2002级临床医学专业本科生。)

单程候鸟

文/吴明

窗外又是那种南方夏日午后特有的明亮,白花花的太阳恬不知耻地强奸每个人的神经,亮堂堂地暧昧着。

梦羽横握着一根日本武士军刀般长的手指形干脆面包,很夸张地嚼着。那天,香格里拉饭店的比萨屋里特别安静,静得连配合情调的轻音乐都哑巴了。所以梦羽咀嚼的声音格外响亮。建明总觉得这有点不成体统,想说点制止的话,却又不敢开口,只能老是拿眼神和嘴角示意她。梦羽望着建明,微笑着大声地嚼着,清甜的笑容让藏在里面的轻蔑和挑战意味加倍安全。他知道这女孩是属于有点邪门儿的那种,爱上她是让自己也没办法的事情。“梦羽,我们谈恋爱已经很久了。你什么时候可以做我的妻子呢?”

按时间算,三年。从建明开始追求梦羽送来的第一捧玫瑰算起,他们谈了三年的恋爱。对于有些人,时间和玫瑰的意义可以是永恒和炽烈;而对于有些人,只不过一个是度量的单位,一个是鲜花的品种,顶多还可以是一种装饰材料。仅此而已。如果按照旧式结婚的礼俗定要让他们在咬苹果后说点什么恋爱历史的话,他们的相识与相处都属于那种一板一眼的套路。

建明在一家软件技术开发公司里做部门经理,梦羽在一家广告策划公司里做设计师,都属于新兴的“知产阶级”吧。但是,梦羽总说她不靠知识吃饭,她靠做梦。对于那种把棉靴放在钢琴键盘上的行为艺术,她从来都不屑一顾,她说那不是艺术,是矫情。认识梦羽是因为建明的公司要梦羽的公司为他们新的游戏软件《玫瑰劫》制作一个宣传片,而梦羽就是这个宣传片的策划人。据说,这个很成功的策划完全来自于一次心血来潮的胡闹。

那天午饭后,梦羽又开始喝她那该死的咖啡。按说公司里的白领喝咖啡,配着午后办公室里闲散的杂乱是一种很经典的office情结,听说有人叫这个为“小资”。那种优雅地调匀,节制地品味,和最后用洁白的纸巾在嘴角轻轻地一按,留下的淡褐色咖啡渍,都是对“小资”两个字最好的注解。但梦羽的咖啡和这完全不同。她喜欢用直筒的大玻璃杯喝咖啡,调匀是最重要的工序,她总是拿着调匀棒飞速地旋转,几近疯狂。然后她会直盯盯地对着那深黑色的旋涡发呆。她说,之所以要用透明的玻璃杯就是为了要看清楚咖啡的芯子里面到底搞什么鬼,所以她总是等到咖啡冷透了,冷得都分了层了才喝下去。上面的像苦汤水,下面的像沉渣末。梦羽总是觉得,很多事、很多人就像这分了层的咖啡,沉在下面的是那些永远融合不了的东西,而她只喝能够真正相融的东西。她觉得,这样喝得清楚明白,不像那些喝热咖啡的人还没弄清楚怎么回事就把搅得浑汤浑水的东西喝下去了。每次倒掉那些咖啡沉渣的时候,梦羽总会想起曾经有一个人对她说过:“你不知道那芯子里面是什么样子,就永远不会明白它们为什么不能相融。”但她总是没法满意,因为至今她仍然不知道滚烫的旋转的咖啡芯子里面到底是什么样子。她每天用力地搅,每天用力地猜,可每天都只有失望。每天等着一个答案,日子久了就会觉得离答案越来越远。到后来,就几乎忘了有那么一个要等待的答案,而是把问题本身看成一个永远无法进入的世界,永远地被隔膜在外边。失望久了就不再叫失望,只是惯例而已,惯例不需要感情。

那天她依旧盯着咖啡的芯子看,忽然觉得那像是一朵花,一朵玫瑰花。她经常能收到追求者的玫瑰,却从没喜欢过这种花。也不全为了它被爱情主题炒做得俗滥。更因为它太热烈太富有挑逗感,尤其是那层层的花瓣,旋转着紧紧地包裹住花心,让人眩晕。玫瑰有那么一种特殊的气质,可以让人无条件地被它的艳丽牵着走。而梦羽最最无法忍受的就是这种被迫的感觉,尤其是当这种胁迫来自她的心甘情愿时。她一直拒绝去欣赏玫瑰,她习惯了用拒绝去抗拒被征服。所以她从来没仔细琢磨过这种花,从来没想过玫瑰的芯子里面会是什么样子。那天倒是兴致好,就把案头瓶子里的玫瑰揪了一朵下来,一层层地掰开花瓣,剥到后来快接近芯子的时候,手都抖了。她兴奋也心虚,她觉得自己在脱一个女人的衣服。马上就要接近芯子了,她看到的却是两片皱缩得几乎可以说猥琐的小红花瓣,像旧式女人护胸的红缎子小衣。梦羽知道,只要她轻轻一拨,就可以看到里面的花心。可是,那两片小小的花瓣蜷缩得那么紧,几乎是一种哀求。梦羽手软了,她从不怜悯弱小,但她怜悯无辜。终于,还是放弃了自己的好奇。看着这朵被剥得秃鸡似的玫瑰,她有点不知道该干什么,呆愣愣地坐着,右手机械地在一张白纸上揉搓着残剩的花瓣。回过神来的时候才发现,纸张已经被打上了一层淡淡的胭脂,虽不均匀却显得格外娇憨可爱。她马上知道该怎样设计那个《玫瑰劫》的宣传片了。淡淡的玫瑰红做底色,淡得掩不住纸张的白,氤氲般地弥散。用只带着刺的光杆子摆出片名的缩写,朴拙利落而又不失挑战感。在右下角用玫瑰叶子做成两瓣错位的微张的嘴唇,不同于传统红唇的性感定义却透着一种特有的灵俏妩媚。

宣传片特别成功,作为答谢,建明亲自宴请策划组的人吃饭。他和梦羽就是这么老土的在饭桌上认识了。“玫瑰是很俗滥的爱情之花,但俗滥有时也意味着经典。——建明”这写在他送给梦羽的第一捧玫瑰的便签上。“为什么会答应做我的女朋友呢?”“你信教吗?”梦羽避开了建明的问题。“不信,怎么了?”“没什么,我觉得你对生活很虔诚。”

建明笑了,温和而明朗。的确,他是个很细心很善良的人,在事业上的成功也并不透着那种盛气凌人的雄才伟略,而只是一种兢兢业业的勤奋和热爱。公司的规模虽不大,却上下一心,和气兴旺。建明那一副方正的脸膛上有一种很柔和的曲线,让人觉得很亲切,很放心。他的眼睛里有一种很沉着的目光,瞳仁黑黑的让人想要躺在里面安睡。生意场上,他不是个能够力挽狂澜的主儿,但可以很镇定地避开险滩。他不奸诈却又不失应有的聪明,他善良却又不显迂腐,他宽容却又不至于懦弱。可对梦羽,他总觉得没着没落的,虽爱她却又惧着她几分,虽惧着她却又忍不住要全心全意地疼她。不是梦羽对他不好,但这女孩实在太过聪明伶俐,太爱让人出乎意料。她有那么一种能力,可以让他一步步地跟随她走,却又不露丝毫痕迹。也并非她心存狡诈,因为她实在没有狡诈的必要,这不过是她的一种习惯了的生活方式而已。只是她身上一种潜在的气质,有时连她自己也未必注意到。她大大咧咧,甚至疯疯癫癫,建明只当她是个孩子。但是,她会突然静下来,特别温柔地望着他黑黑的瞳仁,轻轻地摇着头,缓缓地眨着眼,嘴唇的轮廓清晰而平和。这时候,建明又会觉得仿佛像个孩子的是他自己。有时候,建明会觉得梦羽就是属于他的,而有时又会觉得她是一个离他很遥远的世界,一个他永远都不可能走进的领域。“梦羽,你究竟喜欢我什么呢?”“我说过我喜欢你吗?”“那你为什么还做我女朋友呢?”“大概因为想嫁人吧。”

两人并肩坐在一片河滩上,身子下面的碎石子凉凉的可爱。梦羽偎着建明,一手拿着一根细长细长的芦苇,轻轻地扫着他的脚丫。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刚入秋的天气还散不去那股子暑热,夕阳悬在远远的河沿上,红红的一个薄片儿悄没声地贴在青锅底子上,四周没有光晕也没有霞彩,显得有点单弱,怪可怜见儿的。“那你想嫁个什么样的人呢?”“我啊,我要是嫁人,就嫁个像你这样的人。”

建明有点惊讶,虽说他们是恋人,可是建明对于梦羽的心思并没有十分的把握。他真的没想到这个答案可以这么轻易地得到,好像是理所应当似的。他显得有点激动,抬起脸望着梦羽。她也俏皮地看着他,咯咯地笑着,好像拿着个大红苹果逗着个一无所知的小孩,却又像是个毫无心机的小孩直言不讳地要苹果。“梦羽啊,你到底哪一句是真的,哪一句是说着玩啊!”

建明的眼里有点苦楚,涩涩的,有点疲惫。梦羽的心突然震了一下,她突然想起刚才自己说过的话,有点吃惊。嫁人!嫁人?好像曾经有那么一个人,也曾经在一个烂石堆旁问过她相似的问题,或许没有问过,只是她自己设想他问的时候她该怎么答吧。抑或从来就都没有过那么一个人呢。她有点恍惚,究竟什么是真的?什么是真的?说过的,见到的就是真的吗?她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只是觉得很累,好像一个人在茫茫然的大漠中走了很远很远,但大漠里根本没有方向可言,所以并无所谓什么是很远很远。她只是走着而已,似乎等待着什么,但这等待却又没有时间的上限,于是她怀疑等待本身。梦羽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去想过那个关于等待的故事了,很久很久没有去想那个等待中的人。那一切都似乎遥远得不可触及也不可理喻。但是,当她的手碰到身子底下的小石头的时候,她心里的一个角落忽然松动了一下,扬起一点灰尘,虽然表面上看不出有任何动静,但实际上她知道,那个角落——那个被她封得严严实实的角落,已经崩塌了。

大学里,梦羽是中文系的,选择搞广告是因为她觉得对色彩和形状的感觉要比对文字更灵敏些。但是,这个原因她只对郭川一个人说起过,对其他人,她只是恶狠狠地回答,因为广告赚钱。她不拘小节,却唯有对艺术的敏感是近乎苛刻的一丝不苟。她甚至不允许那些不太懂艺术却又很想和她聊聊艺术的人品评什么,那种清高和霸道如果不是因为她有一张娃娃似的脸,早就把人都得罪光了。所有认识她的人一提起她,都是同一个评价:这女孩,邪兴。也不怪人家这么说,她为人看着特随和,整天笑嘻嘻的,一副天塌下来也不知道愁的样子。点头之交的人都以为她属于那种对世事一无所知的小女孩。但只要谁和她稍微走得近一点,说的话多一点,就马上发现她是一个锐利无比的人。她的眼睛似乎能看见你骨头里想的东西,一针见血的评价说得温温软软,过后想起来让人冷得牙齿发酸。而这寒冷唯一侵袭不了的就是郭川。因为郭川是一只候鸟,他天生飞翔在寒冷以外。但他不是那种被温度驱赶而往返于两个家乡的候鸟,他只飞单程。一旦认准了它的家,就一头扎过去,再也不会回来。他说过,只有找到那个归属,才真正找到他的温暖。梦羽哭着骂过郭川:“你去找吧,找你那混蛋的冰天雪地的温暖吧。”梦羽没说错,郭川找到的温暖在冰天雪地的东北,荒凉的大东北。他说那是一个可以让他感觉活得实在的地方,而江南的太阳照得他觉着自己是个透明的鬼。我的蹄声响在十里外自来熟的爱情,是识途的老马

比萨屋里依然很静,梦羽看着建明把那只为她特制的钻戒摆在自己面前,钻石的光芒有点让这安静显得突兀和倾斜。她拂了拂额头,又想起了郭川曾经写在书的夹缝里的这首歪诗,想起了他们那段自来熟的爱情。他们是在学校后门一家简易的兰州拉面店里认识的。那是冬天,拉面店的生意特别好,店面不大却热气腾腾地勾着人往里钻。桌子上垢着一层油泥,但老板娘特别热情,拉面的味道也实在是好。牛肉块大得让人总觉得占了天大的便宜,很有成就感。那天特别冷,梦羽穿着白色的紧腿裤,短式淡褐色毛皮大衣,鸵鸟似的就进来了。这种店里大多是男生的天下,女孩子总不是嫌脏就是嫌乱,吆三喝四、乌烟瘴气是这里特有的亲切。梦羽挺喜欢这儿,她觉得在这么一帮人中间吃饭好玩。随兴吹两声口哨,打两个响指,然后看着白花花的热气从大碗里涌出来把眼镜片糊个严严实实,扎猛子似的把头埋进面里,太惬意。那天她也是怀着这种享受的心情走进去的,临桌一帮男生在大谈将来如果有钱去什么地方好。从夏威夷到冰岛,从西班牙到委内瑞拉,要多离谱有多离谱。梦羽却只是撇着嘴,她最最厌恶这种把庸俗当浪漫的格调。“什么有钱没钱,真想去的地方还管他有钱没钱。我就想去东北,就是扒货车我也要去。”说话的人本来一直闷头吃着拉面,他的碗里有一大堆绿绿的香菜,把整个碗都铺满了。梦羽心里一颤:东北!她看了一眼那个侧面长得像猫鼬一样伶俐的家伙,没忍住笑出了声。他也看了她一眼,没再说什么,低头把剩下的面吃完,抹了抹嘴巴走到梦羽对面说:“记住那些好吃的香菜,我叫郭川。”转身晃晃悠悠地出了店。后来又在校园里遇到,才知道他也是中文系的,只是不同班。

有一点留心这个人之后,梦羽才发现郭川很少来上课,但总是能看到他在校园里急匆匆地走来走去,却又完全不是在赶时间,因为他永远很空闲。没有人知道他在干什么,梦羽也不知道。他是个看上去嬉皮笑脸的活宝贝,但梦羽说过,这小子从来就没怎么正经笑过,他脸上的那种笑啊,都跟打水漂儿似的,糊弄自己玩的。

他从来都没说过要她做自己的女朋友,她也好像从来都没想过这个称呼的问题。他们似乎从一开始就是那么自然而然地在一起了。他们理所当然地属于对方,却也理所当然地属于自己。校园里依然是独来独往的郭川和我行我素的梦羽,但是他们知道,他们是在一起的。兴致好的时候,郭川带着梦羽骑车到很远的河沟边钓虾。他用钢针和细线把虾骗上来,娴熟得很。月亮底下,他赤裸着上身,盘着腿认认真真地烧一堆火烤虾。木签子都是梦羽找来的小棍子,用铅笔刀削得尖尖的、光光的。虾儿穿上去银白剔透,凑在火上慢慢变红,郭川的眼睛馋得放光。“这没意思,我要是去了东北,在大雪封山的时候,打狍子烤给你吃,那才带劲呢。”他把虾一只只地揪下来扔进嘴里。火光映着他的胸膛,黑红黑红的,下巴的棱角也分明了许多。一种男人汉子的野劲儿突然狠狠地抓住了她,让她想抱上去,把他撕碎。她想象着在大雪皑皑的山林子里,烧死在这滚烫的胸膛上,该有多美。梦羽呆住了。“你真像我家乡的人。”“是吗?你家乡在哪里?”“在东北,在一条大江边上,松花江你知道吗?”“真的吗?你是东北人?我们以后一起回去。你回家,我也回家。”

梦羽当时没明白,为什么郭川说他也回家。很多年后,她想起他总是在校园里闲逛的样子,终于明白了,他那时候是在专心致志地找他的家。他是一只候鸟,他找到的答案是东北。郭川曾经无数次地向梦羽描绘了他如何去内蒙古草原开辟一个牧场的伟大蓝图,以及怎样地戴起狗皮帽,高声叫骂着“他妈的”在东北的白桦林里打猎糊口的宏伟计划。他甚至都预算好了,就算跑到最远的乌苏里江去游个泳也只需要每天省下一块钱伙食费省一年。

后来他终于去了,和那个几乎长在他后背上的吊儿郎当的书包一起去了东北。梦羽曾经想过要和郭川一起去,但是在那里生活了二十年的她太清楚那是一个怎样的地方。愚昧与质朴同在,野蛮和豁达并存。那里的制度陈旧不堪,懒惰已经成为人们骨髓里没法拔出去的硬刺。广告艺术到了那个苍凉的世界里,只能死路一条。但她拦不了郭川,不是因为谁比谁更固执,关键是梦羽明白郭川属于那里,而她不属于。

梦羽知道自己也曾无法抗拒那种茫茫雪原上秃立的大杨树,也曾拜倒在那种把骨头冻成铁的寒冷中,也曾为那打着旋儿拖一声干哑的嘶叫的鸦群而心醉神迷,也曾被那血红的夕阳咕咚一下掉进黑夜里的悲壮而震撼。但是,她无法忍受那里血淋淋的愚昧无知,无法忍受那里不知廉耻的贫穷,无法忍受那里与生俱来的奴性。她爱郭川,但她也爱广告,她爱这种和商业背靠背的艺术。她需要一个流通新鲜的世界,而东北拥有的只是周而复始的死寂的沉沦。但她知道,郭川必须去那里,他的文学他的诗在西湖水性的涤荡里只能被溺死。他们曾经在断桥等待一场不可预期的落雪。她记得起漆黑的夜里郭川孩子般的呼喊,冰冷的栏杆上郭川毫不掩饰垂下的大滴的眼泪。那是一个找不到家的孩子的哭泣,动天坼地。“跟我一起走吧。做我的妻子,跟我走吧。”郭川从不恳求,但那次他哭着抱着梦羽,几近哀求。这是他在水乡唯一的牵挂。梦羽记得很清楚,那天他们就是在一个堆满碎石头的空地上这样抱在一起。她没有眼泪,直勾勾地盯着地上的石头,想起郭川生日的那天。她把自己扎成一个毛刺刺的稻草人,戳在落日的下巴底下,看影子一点点地拉长。她说,她要做他的守望者,一辈子。原来那个生日早已预言了一切——守望意味着已经永别。郭川不是一个适合做丈夫的人,而她也不会嫁给除他以外的男人。他们都是只飞单程的候鸟。只不过梦羽先找到了家,然后找到了所爱;而郭川先找到所爱,后找到了家。候鸟必须飞向家,哪怕家里没有相伴相随的另一只候鸟。所以,梦羽只能守望这只单程的候鸟,一辈子。“我的生命在路上,在寻找中受着时间的驱赶。”郭川只说了这么一句,就走了,再也没有音讯。只留下一首诗的结尾:北方在闹蝗灾!那些受驱赶的燕子们影子在地上被抢收的镰刀割裁运回南方一火车皮的麦穗作为报酬日头在明年的春天硬邦邦地变成花盛开

钻石在建明的手中闪闪发光,每一种东西都有它致命的软肋。钻石坚硬无比,但是烧了以后也不过成灰。所以,如果钻石碰上了它命里的那团火,就只能毁灭。玻璃杯里的咖啡又冷得分了层,梦羽明白了:无论咖啡的芯子里面是怎样的,终究有一些东西无法相融。那种无法相融是本来就存在的,和芯子无关。不能相融的东西,就应该被扔掉。她和郭川都很清楚,什么东西该被扔掉。

梦羽终于把戒指放回建明的手里。“为什么?你说过要嫁一个像我这样的人啊!”“对,我是说过,前提是我想嫁人的话。但现在,前提被推翻了。”

梦羽轻轻地抚着建明的脸,一张柔和而又明朗的脸。她在心里默默地说:“你一开始就只跟着玫瑰的花瓣不由自主地往下旋,却一直不知道那芯子是什么样子。所以,你永远也不明白,如果我真的爱一个人,可以想他想到要去倒立。我的爱情是一个万劫不复的颠倒的世界,而你从来不曾属于那里。”(该文为浙江大学第八届校园文学大奖赛获奖作品,作者时为浙江大学人文学院2001级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生。)

逃亡记

文/王原

钟已经敲过了12下,幽暗的楼道里廊灯在忽闪着。整幢楼都睡着了,除了一只黑猫,它横在楼梯上,用它阴森森的绿眼睛瞪着我,在我靠近他三级台阶的时候迅速窜走,发出一声怨毒的叫唤。我住的是老小区,电压不稳定,光线时暗时亮。我借着光掏出钥匙,小心翼翼地插进锁孔,尽量不发出声响。开了门,摸到地毯,把鞋底上的泥都蹭干净了才悄悄地摆进鞋架。穿过客厅的时候,看到父母卧室的灯还亮着。我愈加放轻脚步溜进房间。只是这夜太静,再细微的声音都会被无限放大。妈妈的声音传出来:“李瞳,是你吗?怎么这么晚才回来?高考一完就玩疯了是吧!”我瓮声瓮气地应了一声,迅速窜进房间。关上房门,走进浴室,把花洒开到最大,水声把周遭一切的声音淹没,“哗……哗……哗……”,四散的水花沿头顶而下淌至脚尖,汇成一股水流,串起我脑中的一块块碎片,像散乱的相片被一张一张地定格起来。

一、少女自杀事件

今天是开学日,我背着个大书包,里面装了一台凤凰牌的胶片机。相机在书包里晃荡晃荡,发出与背脊撞击的闷响。相机是用爸爸给的奖金买的,算作是鼓励也好纪念也罢,总之我是正式进入高中生活了,也算人生一座小小界碑。

我就这样走进了H高中厚厚的大铜门。这是所江南名中,出过很多大人物。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稀里糊涂考进了这里。我的脑子总是混沌的,像有许多大大小小的毛线头,被人杂乱地揉着圈塞进了脑袋。走过一条绵长的甬道,突然间,半空中掉下来一块白色的重物,有一个人的大小,落在我右手边50米开外的水泥地上。我下意识地用随身的相机拍了下来。我这个人不爱管闲事,既然事不关己便继续往教室走。尽管人群像马蜂一般嗡嗡着从四面八方涌向那坠物的方向……

后来我才知道,那是一个高我一级的女生,从楼顶的天台上跳了下来。我第一天进校就目睹了一起自杀事件。

回家以后我就把自己关进厕所,我卧室里有个独立卫生间,因为父母不常用,就成了我的专属厕所,在玩上相机之后就被我搞成了暗房,用旧颜料盒里找出来的赭红色涂红了灯泡。我小时候学过几年书法国画,不过后来都荒废了,倒是家里生生多出了许多墨汁颜料来。我开始调配映胶卷的显影液、定影液,胶卷和药水要一起放进罐子里慢慢摇,边摇着罐子我边想着早上那个女孩的样子,努力回忆她的样貌身形,不小心忘记了时间,显影时间长过了头。印出的照片曝光过度,看不清那女孩脸上的表情,只剩一团模模糊糊的灰白色。

少女自杀事件以后,校内校外自然是鸡飞狗跳。我不喜欢看电视报纸,了解到的只是父母在饭桌上议论,学校告诉家长那个女孩是因为家庭原因跳楼,具体情况没有透露。可是为了茶余饭后的谈资,家长们总会打探到各种“猛料”:有人说那女孩父母正在办离婚,又有人说是她正在跟男朋友谈分手,林林总总的我也记不全,就当听过算过,没有留下什么深刻印象,倒是学校的心理老师找了目击的同学逐个谈话,说是怕对我们产生不好的影响。其实于我也谈不上多大的影响,我本就是个不爱深想的人。至于目击素昧平生者的突然性非正常死亡,让人感觉有些空落落的,好像遗失了的某把钥匙,且再也找不回来,再也打不开那扇门。唯一可能的影响便是她把我的平淡而无奈的生活砸出了一个坑洞,而我填补空洞的法门就是拍照。我喜欢拍人在无意识状态下的表情,当把相片一一冲印出来全部架在晾衣绳上晾干时,我会看着一张张熟悉的或者陌生的脸孔上的表情,开始揣度在他们或呆滞或木讷的表情下面,五脏六腑是否在过着自己的狂欢节。

二、童年,在海中

事情过去了以后,少女就被人迅速遗忘,像公共汽车站前的马路,车来车往倾轧出的凹陷,总会马上被新的沥青填平,依旧支撑着日日夜夜的车水马龙。这事件也跟抹平的凹陷一样,了无痕迹。

我算正式开始了高中生活,用生物老师的话说高中生是幼虫到成虫的“变态阶段”,飞蛾之类是“完全变态”,蝗虫属于“非完全变态”。妈妈似乎是希望我完成转向成人的“完全变态”,她在开学前给我买了块新手表,算是勉励我珍惜“变态”时光,款式是我自己挑的,卡西欧的赛车系列,用二极管发光照明,光是绿莹莹的,像以前在水族馆里看到的一种水母的颜色。这表的好处就是防水,游泳的时候也可以戴。游泳算是我除了拍照以外的唯一一件能长久坚持的事情了。

在我小时候,爸妈带我去海边,别的小朋友都在海滩上捡贝壳、抓海星,我就喜欢一个人泡在海里游。只是我老长时间不冒头,连上下浮动的呼吸管也没有踪影,爸妈开始着急,沿着海滩边跑边喊“李瞳!李瞳!李瞳!”爸爸随即跳进海里来寻我。

可能我的肺活量的确比别的小孩大,我一口气憋住可以潜下很深。依稀是记得我潜到了很深的水下,那真是一个神奇的情境。在大海深处,小鱼小虾们都不见了,淡蓝色的海水变成了暮青色,就是太阳下山前的天空里最后一抹天青色。突然间,我有种不愿意回到岸上的念头,水下是另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好像和一切外物都隔膜了。小朋友的嬉闹声,父母的喊叫声,卖鱿鱼的小贩的叫卖声,海滨公路上的汽车呼啸声,一切的一切都是从另一个极远极远的世界传来,有一种至高无上的宁静主宰着周身,一切都凝固了,时间与空间不存在了,却有能够使人心无比沉静的神奇力量。直到多年以后我看到吕克·贝松的《碧海蓝天》,主人公雅克潜入深海之后再也没有浮上来,我才发现,原来我并不孤独。

后来我是被爸爸发现的,就硬生生地被拽上了岸。我没有告诉他们我不愿浮起来的念头,他们只当我贪玩过了头。我记得爸爸倒是没有怎么教训我,还给我买了西瓜吃。妈妈自然是又急又凶地训斥了一通,大致是“就知道闯祸”、“不听话”、“不管大人有多担心”什么的话。其实我没有怎么听进去。我一直在回忆海底那片能够平静人心的暮青色。

只可惜后来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发育的关系,我的肺活量就小了不少,再也不能憋那么长时间的气了。也许这特异的功能只是上帝给小孩子的专属吧,我猜想。

三、龚小晶

上学以后我发现H高的课程、老师也是一样的乏味、无聊。没有因为披上了悠久校史的外衣而多点人文情怀。一门门的古怪课程,都像是扑克牌里面一个个板着冷峻脸孔的方块国王和黑桃王后,我潦潦草草地对付着他们,成绩自然也不怎么好,但也不坏,永远徘徊在中游。时间也就在睡觉、发呆中糊涂地过去了。大概是性格就不爱热闹,我从不主动接近同学,可是龚小晶却说我身上有一种奇怪的引力,会把人吸过去。龚小晶是我高一那年的同桌,她上课很认真,从来不打瞌睡,下课也抓紧时间做作业。课间的时候她会和我分食饼干,典型的乖学生,像园丁精心修剪的灌木,规整而端庄。龚小晶高中毕业以后加入了乐队做鼓手,成了奇装异服的朋克女孩。日后我听到她的近况时还挺错愕的,和记忆里的规矩灌木划不起等号来。当然这是后话,那时我们的日子就像普通的中学生一样平淡无奇。

我们的班主任叫王妈,数学老师。原本我成绩平平,性格样子都很普通。我这样的学生,甚少受到老师关注,突然有一天数学课,王妈在黑板上写三角函数公式,一转过身,看到我呆滞的脸上显出一丝吊诡的笑。这一文艺的形容是后来龚小晶告诉我的。其实我并不知道当时自己脸上画着什么表情,因为我原以为自己发呆时永远是面无表情的,不过当时我的五脏六腑的确在过着自己的狂欢节。王妈当着全班的面,停下了她的阿尔法角等于伽马角,冲着我说:“李瞳,上课不要傻笑,发什么白日梦!”我感觉自己被王妈定格,成了全面的注视焦点,顿时表情僵住。

其实那天我是想起了余艾克。前一天晚上放学,和余艾克一起挤公交车,车上人很多,没有扶手了,我就顺势抓了余艾克的手臂维持平衡。下车以后,手中还存着余艾克的一点体温,微弱却持久,恍惚间一种情愫在生成。而我觉得脑子里的那一团毛线头又搅在一起了。

四、余艾克

余艾克和别人不太一样。用木心的话说就是“书卷气中带着草莽气,草莽气中透着书卷气”。余艾克走路永远昂着头,我不知道是因为他个子不高还是他太过自信的缘故。余艾克有当官瘾,喜欢当干部,当我们班的团支书,还去学生会竞选。他很懂人情世故的样子,这正好是我缺乏的。余艾克也很有人缘,如果他是磁,那他身边聚集起的男孩女孩们就是铁。磁铁们聚集在一起吃饭、打球、唱歌或者看电影。余艾克热衷各种竞技性的活动,篮球赛、辩论赛、唱歌比赛、竞选……他就像一排码放整齐的书架上忽然凸出来的那一本书,让人想要抽出来翻看。

不知道为什么后半个学期王妈突然把他换到了我们前坐,龚小晶很高兴,她似乎很喜欢余艾克,总叫他转过来聊天,可是她又怕尴尬和意图太过明显,于是加入他们的谈话便成了龚小晶给我规定的功课,在她所谓“适当的话题、适当的时机”插入,我也就是一搭没一搭地应和着他们。龚小晶对于余艾克的讲话就是一块没有容量上限的海绵,海量吸收。虽然我不是铁,但是总归处在余艾克这个磁场中。早春的一个下午,大家说起《围城》来,余艾克说这结局让人小伤感,虽然是显而易见的。龚小晶趁机问他对爱情、对婚姻的想法,余艾克说:“不想,太早,太远。”我随口一接:“只是我的时间太少,我不关心未来,我只关心现在。”抬起头的时候我看见了他的眼睛里的光彩,好像深空中一颗遥远恒星的光芒。终于,余艾克这块磁石发出的射线和我的所谓引力产生了奇妙的反应,于宇宙的无涯洪荒里,不长不短,不早不晚,刚巧赶上了。

夏天的时候,我喜欢坐在图书馆门前的台阶上看小说,那台阶上总有些青苔,让人心静默而沁凉。初夏的黄昏,我正在看《倾城之恋》,余艾克跑到我面前,他说他们刚输了球,他把球砸到图书馆外的围墙上,弹出老高,还顺势打飞了黛色的瓦片。白墙上留下了球印。“这场球原本我们稳赢,手风不顺,五罚不中……背又伤了,跟他们中锋卡位吃亏得要死……”他身上那黏稠的汗水和急促的呼吸让我觉得周围的空气都潮湿起来。

又一个下午,我好像是在看《红与黑》吧,他说原本可以成为校园十佳歌手,只是决赛太紧张,“我是预赛第一啊!”“余艾克你可以的,不要丧气。”“我不丧气啊,我有实力的!”我笑了,余艾克的骄傲好像永远不会被打击褪色,也不知道他那股没来由的信心是从哪里来的。虽然白天余艾克还是跟龚小晶和我三角会谈,可是每天黄昏,他都会跑来图书馆,坐在台阶上跟我说话。

当这些已经变成一种习惯的时候,学校突然决定改造老图书馆。黛瓦白墙、青苔石板、古树碑刻全都要拆迁翻新。这动议在学生间激起巨大的反对声音,毕竟这些建筑早木是H高几代人的记忆。余艾克是抗议学生里最激进的之一,跟校方谈判、集结同学写联名信、做横幅签名抗议、联系社会媒体……只是一切皆是枉然,强大的校方依旧在一片反对声中拆了老图书馆,为造一个现代的漂亮的图书馆挪出空地。就像现代城市的旧城改造一样地蛮横无理,新陈代谢的过程中,记忆被移除了,连一个悼念的废墟都会被新的现代建筑所取代。与此同时,我每天放学都会经过的小巷也因为蛛网一般遮蔽城市天空的电线杆和老旧的筒子楼而要立面整治,烈日、高楼、电线杆、单车、里弄里飘出的臭豆腐香气……连同我黄昏的读书地都要消失了,生活便是这样无奈。

五、天文兴趣小组

二年级的时候,我参加了一个天文兴趣小组,我开始有了一堆固定的玩伴,一堆人四仰八叉地躺在没有灯光的湖边,听青蛙呱呱叫唤,蚊子嗡嗡飞舞,等着英仙座流星雨到来。

根据阿蔡的说法,看到一颗流星就要马上打个结,这样就可以把愿望存起来。于是在去看流星之前,我们去买了好多红绳来,捏着红绳盯着玄青色的夜空。

看流星过程中,出现的最高词频就是“啊!流星!”和“幻觉”。前一句是异常激动的目击者的呼喊,后一句则是大家集体向他泼冷水的冷言冷语。

英仙座那天晚上,所有人不论幻不幻觉总共看到了一百零五颗流星。自然也收获了大把的绳结。回去的路上,每个人都在拆结许愿。流星带来的愿望变成了廉价的鸡肋。流星划过天际的情境,也不尽那种文艺腔的罗曼蒂克,很像我原来用的老旧诺基亚发出信息以后的动画:一个小信封图标后跟的一串省略号星星点点地一闪而过。

当时究竟许了多少愿望、许了什么愿望我也记不清楚了。

在兴趣小组,我可以去天荒坪水库的山顶拍照,拍夜空。把相机架在三脚架上,对着北极星长时间曝光,曝上半夜。冲出来的照片就是一个一个的彩色同心圆。琥珀色、蟹壳青、松柏绿、紫檀色、藤黄色、明黄色、绛紫色、胭脂红。那是一些无与伦比的、在城市中无法见到的颜色,我的旧颜料盒的任何颜色都调不出来的色彩,以至于现在我只用黑白胶卷,不再拍彩色照片。天空中,每一种颜色的圆圈都对应一颗恒星的运动轨迹,各行其道,从不越轨。这照片我至今存着,时时拿出来看,这是一种玄妙的感觉,天体在宇宙间循环往复的全部意义竟然全都呈现在这一张小小的相片纸上。

随着兴趣小组里一起玩的一批高年级同学升了大学,兴趣小组也渐渐成了无趣小组。我喜欢跟大孩子玩,对着比我年轻的孩子的天真表情,我除了躲到镜头后面一个劲按快门就不知道怎么招架了。

我逐渐又回到了独来独往的日子。

六、图书馆

余艾克的努力还是徒劳,最终建筑队还是进驻了学校。自从拆迁开始以后,我每天都带着相机去拍图书馆的拆迁进展:先是图书馆前的明清碑刻被抬走;再是图书馆墙壁上的涂鸦(包括余艾克制造的篮球印子)都被粉刷干净;随即门口的大樟树被一排一排连根挖起;最后那一级级生出苔藓来的青砖台阶也被逐一敲碎。

我在厕所里冲洗一张张图书馆被肢解的相片,暗红色的灯光下,水龙头一直在滴水,“滴答……滴答……滴答……”,水滴连成了一条线,割裂了时间和空间。流逝的终归是流逝了。

时钟停停走走地滴答到了高三。岁末,阴雨连绵不断,天气湿冷而黯淡,令人的心都要生出苔藓而变得阴郁。晚自修结束后,我照例在路灯下等着24路末班车,那些昏黄的灯光透过冷雨闪耀着,身体像树叶般地哆嗦起来。

街对面突然传来一阵刺耳的喇叭声,划破了夜的沉寂,是余艾克。他打了一辆车,开了车门对这街这边的我说,“快点,上车!”我随即奔出车站,横穿过马路,携着一身雨水上了车。余艾克说,天冷又下雨,这么晚了还是打车送我回去。于是,许多积郁心间的东西膨胀了开来。

那几天,龚小晶一直在催促我打探余艾克的口风,她要跟余艾克表白。我只能硬着头皮上,原来我并不觉得自己会是干这种幼稚可笑的事情的人,但是我内心深处却是很想知道余艾克的真实想法,于是我在天晴了的那晚,可以看到星星的回廊里,问余艾克:“你有没有喜欢的人?”我很满意自己的提问,直接而冷静。余艾克很真诚地答:“我以为你知道啊!”“可是我并不知道啊。”“王淼淼啊。”

我没有去回复龚小晶而是直接逃回了家,那一晚钱塘江边放烟火,我站在自家阳台上,看着那些花火迅速升向高空,绽放,那一瞬间的光彩,照亮了整片天空。这让我想起周遭的这些人。他们就像在我的世界里盛开过的烟花,扶摇直上,在高空盛放,然后迅速消失。仿佛邂逅的意义只在于交会的光华瞬间。

很长时间以后,烟火的余烬都已经不留痕迹,只是它们轰鸣的隆隆声总会时不时在我身边响着,萦绕不去。

七、王淼淼

H高是明清贡院的所在地,有五进院落,由长长的甬道相连,三年级的学生被搬到五进的独立王国里。我也顿时有了一种当了老人的得意,原来年级高也是可以令人骄傲的。只是生活还是一如既往地平淡。王妈调整了座位,我和余艾克处在教室中的对角线上,相距最远,龚小晶也调离了我身边,表白之事也不了了之。前排换来了王淼淼,于是我养成了上课盯着王淼淼后脑勺发呆的习惯,想象她此时的表情。王淼淼长得很纯净,字写得美,文章也漂亮,只是数学不大好。对数字不敏感的人往往对别的事物特别敏感,王淼淼就是一个对生活特别有感触的人,我很不自觉地想要去了解这个吸引余艾克的女孩,王淼淼说她想做波西米亚的吉卜赛女郎,到处流浪,走遍世界,偶尔恋爱,对象不要固定,要有几段奇遇,几段艳遇,老了回到故乡,写本厚厚的书,名噪天下。她知道余艾克对她的感情,却不大爱搭理他,她说同年龄的女孩通常比男孩成熟五六岁,所有她觉得他们都太小,余艾克也不例外。

王淼淼的英文挺好,她时常在英文课上写数学作业。老师开始也不太管她,无奈那一天实在忍不下去了,就冲王淼淼批了一通:“数学没出息,不要英文也没出息。”王淼淼自尊心很强,最怕别人瞧不起她。我想也许她内心深处也是自卑的吧。王淼淼那天也许真是被触动了那根最敏感的神经,跟英文老师争执了起来。大抵是嫌老师水平低的意思,发泄完以后便收拾书本摔门而去,我惊异于这样小小的身体也会爆发如此大的能量,也许她是真的怕被人瞧不起。

一下课,我就出去找王淼淼,她正坐在音乐教室门前的草地上,我坐到她身旁,我们都没有说话。只是看着这一片绿草地,草地很绿,工人在给树涂上白色的油漆,我们木然地看着,王淼淼突然想起她刻在树干上的字也会被这种白色一并抹去,那行字是“就不喜欢循规蹈矩。王淼淼”。

王淼淼是一个倔强的人,有坚毅的勇气去走一条少有人走过的路。她要摆脱既有生活的条条框框,做一个不在格子里的人总是很辛苦。

后来王淼淼去参加小语种保送的考试,英文老师虽然教学无趣,总是还有为人师表的容人气量,推荐了王淼淼去考试。她也终于得偿所愿考取了外语大学挪威语的保送资格,离她的吉卜赛梦总算近了一些。

她离开那一天是个阴天,没有告别,只是她那张堆满书本的课桌突然空了。我顺着她空空的座位向窗外看去,正好望见她走出五进,她走得很决然,穿过那么冗长的甬道竟没有回过一次头。彼时的屋檐上,恰巧有一群鸽子飞向空中。我想,她带走的远不止是一个书桌。

而我,还是留在众人之间,走那条寻常的高考之路。

八、出门远行

高考这一天,我没有走进考场,我一个人去了楼顶的天台。在屋顶边缘站着是一件极危险的事情,所以王妈从来不让我们上天台,这里是三年前第一天进学校的时候那个女孩子跳下来的地方。

我看着飞机轰隆隆划过,高架桥上机车轰鸣而过。我走到天台的边沿,向下看去,是一进前的甬道。顺着甬道边的梧桐树,一路延伸向前,尽头就是校门,校门外面就是另外一个世界,而王淼淼已经走出这五进的回廊甬道了。

五进里,大家正在完成人生中最重要的一次考试,除了我。四周很安静,天大极了,人小极了。

我走出了校门,走到十字路口,环顾四周,感觉好像有什么在等着我,我觉得自己在等待着一个决定,然而什么都没有,连一辆汽车都没有。高考的日子,最喧闹的市中心竟然也这样寂静。我沿路一直往前走,也不记得走过了多远。停下来的时候,看到火车站三个大字。我想到要离开,要出门去远行,偏离这循环往复亘古不变的生活轨迹。我用身上所有的钱买了一张去海滨的车票。我想我依旧惦念着童年时代那片暮青色的大海。

列车轰隆隆地驶向北方,一路向北,义无反顾。我觉得体内的一切器官所有细胞都沿着铁轨向前奔跑。一种虚脱感袭上全身,在停滞的时空中,我突然很想看到那黎明时分天青色的天空;想喝热气蒸腾的咖啡;想闻早晨树木的清香;想背背昨夜留下的单词。

目送列车逐渐远去远去,直至成一个黛色的空中消失点。我站在一个人的月台上,撕碎了橘色的火车票。

朝着与列车相反的方向,我跑回了家。

九、尾声

天已经渐次泛白,我听到妈妈的刷牙声,听见爸爸在烧早饭的声音。他们还不知道我逃了高考。我用被子蒙住了头,抱紧了枕头。(该文为浙江大学第十一届校园文学大奖赛获奖作品,作者时为浙江大学人文学院2007级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生。)

貌似湛蓝的天

文/呆呆兵

我喜欢一个人懒在床上,什么都不想,就睁着眼睛,呆呆地看着天花板。那略有些黑色斑点的墙面,在我的凝视下,会一点一点压下来,好像就贴着我的鼻尖,然后压着了我的胸口,我却不动,一动也不动,任它这么肆意地一点点压下来,然后把我压死。我觉得很爽。

我走到窗边,轻轻地拉开窗户,因为我不想听到那硬金属之间刺耳的摩擦。窗外的景色永远只有一片草地一幢楼,但在阳光的照耀下总是显得那么协调,草地中的楼房,自然中的现代。我隔着纱窗深深地吸一口掺杂着泥土芳香的空气,顿时我就会充满活力。外面是个精彩的世界,因为还有一片湛蓝的天。

我想如果有人死在这蓝天之下,他很安详。

我的衣服很单调,单调的蓝牛仔。它已经被洗得有些褪色了,露出颓废的苍白。就像镜子里的我的脸,没有一点血色,干干净净。我怀疑我是不是死了,变成鬼了,可是鬼照镜子是看不到自己的。想到这,我就会头皮发麻,我害怕镜子里的我的影子会突然变成鬼,顺着眼角往下滴血,然后从镜子里爬出来,向我索命……于是,我浑身颤抖起来,控制不住地颤抖,意识也开始模糊起来。我尽力控制住自己,不让自己昏过去,可是我动不了了,就站在那儿发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无奈地流泪。镜子就在窗户边上,我尽力转过头看一看湛蓝的天,让那冷冷的色调安慰惊恐的心灵,那一瞬间我觉得蓝天就像没有一丝涟漪的大海,有着永恒的平静。

我就穿着这身牛仔钻进了熙熙攘攘的人群。我喜欢观察陌生人的表情,就像欣赏一幅幅生动的素描,这是我走路时的唯一乐趣。他们的脸上,有自信的骄傲,有可爱的微笑,有郁闷的无奈,有卑微的期待。这些静止表情,就像一张张幻灯片。看多了,我觉得有点恶心了。我不知道自己的表情是怎么样的。我希望别人觉得我是具行尸走肉,没有灵魂的空壳,这样,大家不会把我放在眼里。

今天的阳光依旧明媚,有些刺痛我的眼睛,我不得不低下头,看着自己的长长的影子,和另一条长长的影子。有人跟着我。

我听得见他的脚步声,和我的步子频率一模一样,我甚至可以感觉到他的呼吸,有着淡淡的薄荷香。不知为什么我有种冲动,我想转过身,把鼻子凑到他的嘴边,深深地吸一口他的薄荷味,然后问他讨一颗薄荷糖,也许薄荷可以让我的脸红润起来。可是我没有。我不敢做自己突然想做的事,从来都不敢。

他的手就那么随意地搭上了我的肩膀,我分明感觉到我全身的毛孔都紧缩了一下,挤出了一身冷汗。我迈不动步子了,开始颤抖起来,现在的我任人摆布。我觉得自己像一只断了翅膀的鸟,被一只手卡住了脖子。如果用力足些,我的颈骨会折断,然后失去意识,死亡,或者,我的气管会扭曲变形,然后不能呼吸,慢慢地窒息。这让我的颤抖得更厉害了一些。我不知道是怕,还是,期待。

一个夏天的傍晚,我坐在院子里的井口上,一边荡着我的腿,一边欣赏着晚霞的绚丽。逐渐地我就被那金灿灿的光芒迷住了,我感到自己在融化,在霞光中融化,消失,升华。我变成了一朵紫色的云彩,飞向湛蓝的天空。这种感觉好极了。突然就有一只手搭在了我的肩膀上,我本能地转过头,看到了一个天真无邪的小男孩,对着我微微地笑着,露出了洁白的牙齿,那诗一般的笑靥,让我坠落……原来这就是飞,无拘无束的纯洁的自由。

枫叶子穿好了鞋,正准备系鞋带,母亲赶忙过来弯下腰,麻利地打了两对蝴蝶结。枫叶子没有动,也没有吱声,母亲在想什么他明白。“孩子啊,你在外读书,一定要照顾好自己,你要是连自己都照顾不好,以后还谈什么为国家做贡献呢?平时要冷静,不要冲动,要学会克制自己,不该管的事情不要管,也不要惹是生非!平时要多锻炼身体,多喝水,多去厕所。睡觉前洗把脸,脚一定要洗,牙齿一定要刷,千万不能忘记,不然牙齿要蛀掉的!要注意冷热,天气热了稍微脱掉点,冷了要多穿点,要注意冷热,你向来不知道冷不知道热的。还有就是游戏少玩点,主要是对视力不好,你看你的眼睛,本来好好的,我看主要就是打游戏打的。平时下课往远处望望,特别是那些有绿色的地方,放松眼睛的。还有就是学习一定用心,不要以为进了大学就跟进了疗养院一样呢,学生以学习为主,你学习都不好好学还算什么学生啊?还怎么成为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还有就是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千万不要找什么女朋友,想都别想!”母亲的话音刚落,一个闪电劈了下来,把这四个字永远刻进了枫叶子的心里。“好的,妈妈。再见了。”

枫叶子,你的理想是什么?

流浪。

流浪?去哪?

云和山的彼端。

枫叶子期待流浪,他希望自己随风而去,跟随着自己的意识,不知疲倦地前进。无论是太阳的温暖,乌云的阴凉,或是雨水的洗涤,都令他憧憬。生命变成了一片叶子,你就失去了自我,但是你感知了真正世界,因为你融入了自然。每次想到这,枫叶子都会释然。有时候也会一个人偷偷地流泪。自己是那么卑微、懦弱、胆怯。路就在门的外面,通向云和山的彼端,通向梦想的源泉。可是他只能默默地出去,再默默地回来。不能抛弃的东西永远抛弃不了,越不过去的沟渠永远越不过去。即使这样,枫叶子并不沮丧,因为他始终庆幸,自己的头上还有一片湛蓝的天。“枫叶子同学,7点45了,该起床了。”胖子的沙哑声音让枫叶子觉得很不舒服,就好像喉咙里卡了一根鱼刺,又好像喉咙被割破了似的,立刻把枫叶子的睡意给驱散了,但这还不够,随之而来的一记重重的摔门声绝对让人热血沸腾,天花板震下了一些粉末,使得枫叶子好不容易睁开的朦胧的双眼不得不痛苦地闭上,然后开始“哗哗”地流泪。无奈之中,枫叶子从上铺跳了下去,先是头撞到了天花板,再是脚勾到了铺梯,最终枫叶子保持着一个与地面平行的姿态平稳地降落在刚硬的水泥地上。枫叶子失去了知觉。“唉,忘带钥匙了,枫叶子同学,枫叶子同学,帮我开下门好吗?枫叶子同学!”胖子拼命地砸门,拳头硬生生地把门砸出了一道裂缝。枫叶子预感到门快坚持不住了,很快就会砸向自己,于是,他挣扎着,奋力爬了一段,举起胳臂,在最后一枚螺丝即将脱落的瞬间,拉动了门锁上的插销。胖子猛地推开门,强大的冲击力使得枫叶子像指南针似的在地上旋转了一圈。“枫叶子同学,快醒醒,该起床了!”胖子从枫叶子的身上踩了过去,枫叶子的四肢本能地抽搐了一下。胖子把钥匙揣进兜里,急匆匆地冲了出去,令人费解地是这次竟然没有踩到枫叶子,可惜随后门上仅存的螺丝终于脱落了……

枫叶子一点也没有受伤。他随意地站了起来,掸了掸身上的污垢,照了照镜子,把有点被踩歪了的脑袋正了过来。他就是枫叶子。

枫叶子走进教室的时候铃还没有响,老师也没来。他穿着一件黑色无袖衫,一条白色的镶着红色花边的七分裤,一双蓝色的运动鞋。他的头发一丝一丝地挂在额头上,微微挡住了很干净的一张娃娃脸,只是那朦胧的眼神,让人感到几分睡意。枫叶子确实很困,他立刻趴在第二排靠边的一个位子上睡着了。这就是他上课的方式。

枫叶子醒来的时候周围已经没有人了。空空荡荡的教室里坐着一个喘息的少年,额头上挂满了汗珠,眼角甚至还有泪痕。枫叶子抬头朝窗外望了望,强烈的阳光黯淡了他瞳仁的乌黑。枫叶子揉了揉眼睛,觉得大脑里满是阳光的绚烂,却怎么也记不起刚才的梦了。枫叶子闭上眼睛,努力地回忆梦里的画面,在这个空空荡荡的教室,一个人。可惜,除了太阳的点点光斑,什么都笼罩在黑色里。

枫叶子的手机响了,生如夏花的歌声把枫叶子拉回了现实。枫叶子接了电话,那头是小七的声音。

小七是枫叶子的好朋友。枫叶子只有好朋友,没有敌人。枫叶子觉得小七对自己太好了。他蹭过小七一个月的饭,同时每顿逼迫小七附赠一杯饮料;借走了小七无数张稀有CD,同时逼迫小七附借一个CD机;骗走了小七一副网球拍,同时逼迫小七附赠了一个网球;就连小七的内裤,也被枫叶子以自己的洗了没干为借口借走了两条,同时逼迫小七附赠袜子一双,虽然枫叶子后来把这三样也是仅有的三样还了回来,当时弄的小七激动得说不出话,因为枫叶子说了句:“小七,麻烦你帮忙洗一下。”小七就是小七,独一无二的小七。一点也不小气的小七。“你干吗呢?”“傻坐着呢。”“发呆?”“你除了发呆还会做什么?”“让我想想……”“少来了,我有点麻烦了,你能不能帮我?”“行。”“好吧,我在老地方等你,见面再说。”

小七的声音透着无奈,枫叶子觉得奇怪。小七就是小七,怎么会成了无奈的小七?

枫叶子出现的时候小七已经在了,平时那张笑容可拘的脸上绷得紧紧的,就像挂着深秋的霜。小七和枫叶子打了个招呼,两个人面对面地坐在了一条小河边的草地上。“枫叶子,我郁闷。”小七的眼神里满是沮丧。

枫叶子关切地问道:“怎么了?”“你说我一玉树临风、英俊潇洒、一表人才、温柔善良的五好青年怎么会追不到她呢?还有王法吗?还有法律吗?”小七似笑非笑地说。

枫叶子进入大学以后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喜欢上一个女生的时候也是在这里告诉了小七。枫叶子记得,小七也记得。枫叶子不知为什么要把自己的心声和小七坦露,就像和自己喜欢的那个女生面对面地倾诉一样。“小七,我遇到麻烦了。”枫叶子低着头,一双迷茫的眼睛满是无奈。“哦?真的啊?你小子也情窦初开了啊!那女孩是谁啊?哪个系的?长得什么样子?”“不知道,不认识。我还没看见过她的面庞。但是我敢肯定她是个很漂亮的女孩,从后面看就知道了。并且我觉得和她挺有缘的。”枫叶子手托着下巴,看着星光点点的天空,那纯洁的表情像个孩子。“哦?缘从何来啊?”小七继续逼问。“我们一起上毛概。”枫叶子严肃地说,那是真的严肃,严肃得小七愣是忘记了笑。“那……那你准备怎么办?”“我准备上课好好听讲,好好学习毛概。”枫叶子边说着,边用拳头在小七的腿上砸了一下,一副踌躇满志的样子。只是他砸的部位不对,小七一个无奈的膝跳反应把枫叶子踹昏了,还吐了少许白沫,嘴里还喃喃地说:“可惜我妈不让,想都别想……”

从此,小七逢人就夸:“枫叶子真听他妈的话啊!枫叶子真听他妈的话啊!难得啊!”到了后来就变成枫叶子真他妈的听话啊!难得啊!……

枫叶子听见了,于是对小七说,等着吧,我今天就把她拿下。

小七很信任枫叶子,就和枫叶子信任小七一样。小七生病的时候,枫叶子陪他看病拿药挂盐水上厕所。小七说今天我某某课不想上了,枫叶子宁可自己缺课也要去帮小七报“到”。小七从来没有被人欺负过,因为有枫叶子如影随形地陪在身边。小七不知道枫叶子为什么要对自己这么好,就因为自己对他还不错,他知恩图报?还是他是一个孤独的人,找到了一个可以依赖的好朋友?或者是同性恋?虽然没有任何迹象。小七再也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因为枫叶子是个好人,是个会照顾人的好朋友。这样的男生一定可以把他的意中人拿下。

孩子的幻想总是美好的,圆满的,但幼稚而天真的。枫叶子就是一个孩子。他想过自己的活着的价值,结论是自己活着没有价值,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自己只是国家GDP中一个可以忽略的数字,人口普查里一张可有可无的表格,档案局里一个积满灰尘的牛皮袋。当然,很多人如此。所以枫叶子想去流浪,去摆脱束缚,追求自我,但是他永远做不到,他欠父母的东西一辈子也还不清,父母额头上的皱纹就是永远越不过的沟渠。如果他走了,他的爸妈会去找他,如果他死了,他的爸妈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死了。枫叶子永远都不会让别人为了他而难过,我凭什么连累别人?枫叶子常常问自己。可是我又为什么要受到连累?这个问题他没有想过。

如果一个人每天都陷入这样的痛苦的沉思,他可能会崩溃,因为他不知道如何跳出这个怪圈,回到现实,回到正常。还好枫叶子身边有个小七,头上有片湛蓝的天。

每次想起这些枫叶子总会很开心,就像小时候犯了一个错误,本以为会遭受一顿打骂,却意外地得到了原谅一般,很是庆幸,满足。他就在这样一种满足下,在毛概课下课的时候,在那个女孩收拾好东西,刚刚起身的时候,鬼魅般地出现在了女孩的身后。他的心在乱跳,他的汗水在乱淌,他的腿肚子在乱抖,他的肾上腺素在乱分泌。枫叶子轻轻地清了一下嗓子,用几乎颤抖的声音说:“请……请问,能……能交个朋友吗?”

女孩蓦然一回首……

一个离你仅一步之遥的美丽的女孩蓦然地一回首,长长的黑发轻轻地从你的鼻尖掠过,带着淡淡的清香,一双大大的眸子晶莹透彻的眸子有些惶恐地看着你,两朵红晕在她的脸颊上泛开,这个瞬间,这份萌动,你一辈子也忘不了。

枫叶子觉得自己真的可能一辈子也忘不了了,只可惜的是那个女孩的容貌离美丽这个词的内涵稍微远了一些,没有十万也有八千里。也不知为什么,从那天以后,每当枫叶子睡觉时刚闭上眼睛的时候,一个人在黑夜中寂寞漫步的时候,甚至一个人蹲在厕所的时候,女孩的蓦然一回首都会无比清晰地浮现在他的脑海里,整得他失眠、害怕、便秘。

小七对枫叶子万分同情,在表达了深切的慰问后,小七决定传授枫叶子恋爱秘籍。“追女生也要讲究策略的!”小七的口气带着几分嘲讽。“哦?什么策略?”枫叶子洗耳恭听。“比如,刚开始的时候你得先搞清楚她有没有男朋友吧!你调查了吗?你研究了吗?没有调查,没有研究,你就没有发言权!你连她长什么样子都没看见就鲁莽地行动,亏你还好好学毛概……”小七很擅长在伤口上撒盐。

枫叶子倒没觉得什么,就觉得拳头痒了一点而已。“如果她要真是单身的,你可得从各种渠道了解她的各个方面,毕竟找女朋友不是用来满足欲望的,是用来结婚的,结婚的!如果觉得和自己和不来,赶紧放弃!不要犹豫!不要犹豫!你看看多少男的每天死皮赖脸地跟在女生后面,人财两空之后,照样不是被大大方方地甩了?什么原因?动机不纯,不纯啊!不过一旦你确定就是她了,那你可得抓住机会,看准时机,首战必胜!最好弄个浪漫的场景,做一件她感动的事,一举得到她的好感,然后就得像鼻涕虫一样粘住她,你……”“我……我不喜欢鼻涕虫……”枫叶子故意干呕了一下。“那……那就去了壳的蜗牛好了。总之你得让他感到你无处不在,你对她就要像厕所里的苍蝇对你一样!”

枫叶子脸色一变,一股阴云笼罩了他的干净的脸。

小七赶紧改口道:“不不不,我的意思是,就像老鼠爱大米一样,老鼠爱大米,呵呵!”

枫叶子开始琢磨为什么自己老是摆脱不了害虫的行列。“接下来,才是最关键的,你要把她刚刚燃起的火苗给浇灭了,你要离开她,躲避她,弄得她心里痒痒的,让她感觉她的生活没有了你就一下子空虚了,无聊了,这样她就会主动来找你了,一旦她主动来找你了,这样主动权就又回到了你的手里,你就成功了!懂不?”

小七讲得甚是兴奋,时不时地几大滴唾沫喷到枫叶子的脸上,快如闪电流星。这哪里是平时温文尔雅的小七?分明是个情圣!“听……听君一席话,胜读几本书!可是,你为什么不早告诉我?”

枫叶子把小七对他的谆谆教导一字不落地转述给了小七,只不过他达不到小七唾沫横飞的境界。小七耐心地听完,然后摇了摇头,嘿嘿苦笑了一下:“我根本没机会。”

两个人开始进入沉默。

小河边,树阴下,坐着两个沉默的青年。小七的脑细胞有些麻木,他实在想不出接近那个女孩的方法。枫叶子的大脑细胞倒是在活动,只不过在一遍遍回忆自己“悲惨的往事”。两人的身上都带着烦恼和不快。

小七朝河里丢了一颗石子,荡起了一圈圈涟漪。

枫叶子也朝河里丢了一颗石子,小石子如同长了翅膀似的在水面上轻盈地飞着,沉下去一点,又跃了起来。“其实人生就像这石子,起起落落,但最后还是得沉下去。”“我到底该怎么办啊?”虽然小七觉得问了等于白问,但是他不得不问,因为枫叶子是他的好朋友。“英雄救美,狗熊成英雄,你试过没有?”枫叶子不假思索地反问道。

冷寂的夜空突然划过一道流星,指给你曾经迷失了的方向,你会为流星的悄然消逝而悲伤。

不过枫叶子还在,他没有消逝,除非他滚进河里。小七也还在,眼睛里闪烁着比流星还明亮的光芒。

原来她就是小七喜欢的人。穿着一身有些发白了的蓝色牛仔,长长的头发,白嫩的手指和修长的腿,她是个标准的美女,枫叶子心里赞叹着。只是,不知为什么,她的脸色有些惨白,白得让人难过,却让枫叶子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仿佛自己在哪里经历过,如此的熟悉,却又完完全全想不起来了。她走路的姿态很优雅,却又显得说不出的僵直。

小七就在枫叶子旁边,他正为这么快就找到了她而窃喜,同时又苦思着该怎么进化成英雄。她走在前面,他俩远远地跟在后面。“枫叶子?”“我在。”“一会儿等周围没人了,你悄悄跟上去。”“嗯,我悄悄跟上去。”“千万别被发现!”“嗯,不会的。”“等到她背后了你猛扑上去!”“嗯,我扑。”“你右胳膊勒她脖子左手拽她头发!”“嗯,我右手拽她头发左胳膊勒她脖子。”“不,你右胳膊勒她脖子左手拽她头发!”“好的,我右胳膊勒她脖子左手卡她喉咙。”“你个变态你把她卡死了怎么办?”“她死了我报警?”“你怎么说?”“说你让我右手拽她头发左胳膊勒她脖子。”“随你了。当然你千万不能用力,嘴里喊:打劫了!”

周围所有的人都停了下来,呆滞地看着小七,口口声声喊“打劫了”的小七。小七恨不得地上裂条缝让自己钻进去,谁让他老是那么入戏,忘我地入戏。更让小七无法理解的是,自己的话音刚落,前方就传来了一声尖叫。

小七傻了。枫叶子也傻了。他们循声望去,女孩真的被人劫持了。一个看上去挺时尚的黄毛嚼着薄荷糖,右手勒着女孩的脖子,左手拿着把亮晶晶的小刀。

小七以为他是枫叶子的朋友,枫叶子以为他是小七的朋友,他们谁都没有问对方,只是在心里默默地赞叹,这哥们演技真好!

很快他们就发现那哥们不是在演戏了。女孩的颈部被划开了一条口子,红色的血液顺着刀尖一滴滴地掉着,让人看着心寒。可是,女孩没有挣扎,也没有叫,她只是微微抬着头,看着那湛蓝的天空,好像她已经不属于这个世界,不属于她的躯体,她的周围没有歹徒,没有观众,却有头上的一片天空,湛蓝的天空。所以,她一点都不害怕,反而在微笑,充满希望的微笑。

小七有点怀疑,那女孩神经不太好。

枫叶子记得这个微笑,虽然他说不出是在什么地方,在什么时间,但他肯定他记得,就像他记得小七狡猾的笑,记得爸爸妈妈慈爱的笑,记得老师关爱的笑一样,他觉得体内有一股液体开始沸腾,他忘记了周围的一切,只有那个微笑。

枫叶子就那么慢慢地走到女孩的跟前,虽然一道道寒光在他的瞳孔里闪动,但是他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小七觉得枫叶子疯了,他担心枫叶子会被黄毛一刀捅死或捅伤,可是他仍然默默地站在人群中间,静静地看着。“你也喜欢湛蓝的天?”枫叶子看着女孩无瑕的眸子说。

女孩没有说话,只是点了点头。“我也喜欢湛蓝的天,那样干净,那样纯洁,无论尘世多么烦躁,它永远都是那么宁静,就像静静的大自然。”枫叶子也抬起头,看着湛蓝的天,语气里带着一分欢快,像是在撒娇的童孩。

女孩说:“你别管我,你快点离开。”

世界仿佛只属于他们二人了。“我在梦里见过你,你信吗?”枫叶子充满期待地问。

女孩迟疑地看了枫叶子一眼,说:“信。”信字还没有说完,女孩的喉咙就被死死卡住了。

枫叶子感激地看了女孩一眼,他直接用手死死地抓住了刀刃,然后一点一点地把刀从黄毛手里拔出来,轻蔑地朝黄毛笑了笑,把刀丢在了地上,然后转过头,看见小七对他笑了,枫叶子也笑了,虽然只微微翘起了嘴角。然后,枫叶子就倒下了,从胸口涌出的红色液体染红了女孩的白色帆布鞋,成为了永恒的印记。

他觉得有一双柔软的手正握着自己的手,是那样温暖,那样光滑,就像自己小时候妈妈拉着自己去逛公园一样,是一种久违的感动。他说不了话,也动不了了,只能呆呆地看着天,看着那湛蓝逐渐变深,变暗,然后,一切都燃烧起来,化为了灰烬。

枫叶子的梦做完了,只是他永远无法醒来。(该文为浙江大学第八届校园文学大奖赛获奖作品,作者时为浙江大学传媒学院2004级新闻学专业本科生。)

As time goes by

文/黎瑾

阿时被妈妈拖拽进画室的时候,看见了一个灰白头发的大伯。妈妈一边紧握着阿时想要挣脱的手,一边轻松地微笑着参观这分成好几个小间的画室。笑容可掬的大伯领着妈妈进了一间不大不小的屋子——里面有好几个画架和几个位于灯下的白色石膏几何体。周围安静极了,只听得见笔尖在纸上划过的沙沙声,而画画的人都被架子和画板挡住了。几近于寂静的环境让阿时心里不禁咯噔了一下。妈妈却很满意地用不大不小的声音说:“老师,这孩子就拜托你了,他太好动了,我想让他陶冶一下性情。”这时候,阿时看见一个小女孩的脑袋从大大的画板后探出来好奇地望了他一下。

这是阿时和小光第一次见面。阿时印象中的小光,是一双怯怯的眼睛,闪着安宁娴静的光;而小光印象中的阿时,是一头横七竖八的乱发,和一脸倔强的表情。那一年,阿时和小光七岁。

那个寒假,阿时就很无奈地奔波于画室和家之间。本来妈妈张罗着搬家的事,阿时以为没人管他可以好好地疯一下,可百忙中的妈妈还是找到了管束他的好方法。画室里每时每刻都是静静的,所有人都专注于画纸上。阿时无论想跟谁说话,得到的回答都是淡淡的、漫不经心的。在一块大木板后面坐上几个小时可不是阿时能受得了的事,天天盯着那白白的石膏,看着看着就发起愣来,想起外面那么多好玩的东西,像足球、鞭炮什么的,想着想着入了神就想到外面去活动一下,手脚刚有了动作,就会不小心地碰到了画架,发出挺大的声响,满屋的孩子都侧过头来盯他一眼。这时阿时就会看见一双怯怯的眼睛,盛着和那些嫌他吵的眼神都不同的目光。还没等他弄清这眼睛中的意味,就又被老师训斥了几声,只好乖乖地又重拿起笔。

做寒假作业的时候,阿时学会了“精明”这个词,他立刻把它用在了妈妈身上。真是准确的形容,多年以后阿时想来也还觉得这个词恰当。

春天来临时,阿时转入了一所离新家较近的学校。他在老师的安排下坐好后,一侧头又见到了那双怯怯的眼睛。女孩红了脸,像鼓了极大勇气似地说:“你好,我叫小光,我们又见面了。”阿时听了这细小的声音后,也笑着说:“我叫阿时。”音量竟比以前小了好多。

小光留着长长的头发,编成粗粗的麻花辫绑在脑后。后桌的男孩就老喜欢扯她的辫子,小光觉着疼,但看见那些男孩子耀武扬威的样子又什么都不敢说,只好忍着。阿时也是常干这种事的人,看见了也跟着那群男孩子没心没肺地笑,很快就成了老师新的头疼物件。

妈妈来学校接阿时放学的时候,正好看见了一旁的小光。她心里觉得这小女孩面熟,一问才知道小光是和阿时一起学画的。那天小光的妈妈也正巧在同一时刻出现,两家的母亲就热心地攀谈起来。走在学校所在的那条巷子里,阿时的妈妈不停地数落阿时的种种劣迹,又称赞小光的文静、乖巧。小光的妈妈又谦虚地说自家女儿太内向胆小,老被人欺负。小光一直拉着妈妈的手向前走,什么也不说;阿时却跳着跑着,对两个大人的话全没听进去。终于巷子到头了,上了大路了,两家的母亲就说了再见分开了。

回家后,妈妈边做饭边问阿时,你有没有欺负过小光?若是平常,阿时一定想都不想就立即否认,谁愿意承认自己做过的坏事呢?但今天,阿时却无法理直气壮地说出“没有”两个字,也说不出“有”,只有支吾着不说话。妈妈见他这个样子,心里早明白了,只是奇怪这孩子今天怎么不撒谎否认。妈妈以为这是悔改的前兆,便也不去骂他,只说,小光是女孩子,年纪又比你小,你应该保护她不被人欺负,这才是男孩子应有的行为呀。那天晚上,阿是就把这话想了好几遍。

第二天,后桌的男孩又扯了小光的辫子,下手大概太重了,小光疼得叫了一声。看见小光窘迫的样子,周围的男孩都大笑起来。阿时刚想笑,忽然间却看见了小光那满是委屈的眼睛,耳边响起了妈妈说的话,顿时热血上涌,一拍桌子站了起来,大吼道:“你怎么欺负女孩!”那男生愣了愣,周围的人也愣了,不知道阿时怎么突然间转了性。接着,两个男孩就吵了起来,最终就转变为打架了。两个人你一拳我一脚的,桌子、椅子被弄得东倒西歪,谁也劝不住。小光心里着急,泪水便流下来了。好不容易,匆匆赶来的老师才拉开了这两人。又是一番训斥。

放学的时候,两家的母亲还没到,阿时和小光就在校门等待。阿时身上挂了彩,青一块紫一块的,他却依然昂着头,没有半点懊恼的样子。小光看着心里觉得过意不去,半天才说出一句话,今天谢谢你了。声音还是那么小。阿时听了顿时有一种当英雄的感觉,却挺不好意思地说了句没什么。又过了一会儿,小光突然问:“你、你不喜欢画画吗?”声音还是那么小。阿时英雄主义的豪情霎时减了大半,画画有什么好的?整天对着石膏看什么光呀影呀的,闷死了,一点也不好玩。小光摇摇头,不会的,老师说练好了,就能画出很美的画,像那些漂亮的云彩一样。说着,手指向了头顶的天空。

阿时抬头望去,半空中的夕阳显得红润而温暖,周围的云彩都被笼上了一层薄薄的淡红色纱衣,显出明暗留转的妩媚,缓缓飘在初春柔和的风中。画出这些东西,阿时开始觉得这也是件不错的事。

流年似水,时光的流逝如水般喑哑无声,却透着轻盈灵动的光影。在日历一页一页地变换中阿时和小光渐渐长大了,他们不再需要母亲接送上下学,也可以自己坐公交车去学画。小光始终是个成绩优秀的乖女孩,却不会再任人欺侮了;阿时依然好动好闹不喜欢学习,但没有放弃学画,也保护着小光不被人欺负。

同每个周末一样,这天阿时和小光在画室从早晨画到了中午。吃过饭后就是休息的时间,老师去了外面散步,孩子们也出去玩了。可是阿时却没动,静静地和小光坐在画室等其他人离开。小光很奇怪,不明白平常总是第一个出去玩的阿时叫她留下做什么。听外面的人都走了,阿时才解释了自己神秘的举动。老师有一个单独的画室,却很少有人进去过,尤其是这些孩子,从没有人见过那房里的东西。阿时老早就对那屋子充满了好奇,而且他特别想看看老师画下了什么,是不是像夕阳一样美丽。这个中午,他决定趁大家都不在溜进去看看。

小光听完阿时的计划,立刻表示了反对,老师说过我们不可以随便进去的,我们怎么能……

你不去就算了,阿时打断了她,因为我们是朋友,我才叫上你的,而且,你真的不想看看那些画吗?

小光愣了愣,毕竟还是孩子的好奇心占了上风,点点头跟在阿时后面,推开了那扇虚掩着的门。

门打开的刹那,两个孩子就惊呆了。屋里堆满了画,画架上、墙角边,一幅幅的画整齐地放置着,墙上也挂了好几幅画。画上是各种各样的图案,流水、山川、鲜花,当然还有夕阳。阿时和小光缓缓徜徉在画的世界里,一片片光影交织的美丽从他们的眼中、脑中闪过,变幻着、流淌着的色彩在一瞬间朝他们铺天盖地地涌来。阿时信步走着,观赏着,突然他看见了墙边的一个书架,那上面放着许多本画册。阿时回头摇了摇手叫小光过来。两个孩子就琢磨着要翻看哪本画册。

阿时的手指划过画册的封面,在那些或明或暗、或深或浅的色彩中游走,突然他像被什么刺中一样,手指和眼睛都停留在一幅金黄色的画上。如同直视黑暗中猛然而来的一缕强烈阳光,阿时在这一瞬间感到头晕目眩,他不自觉地拿起这本画册,注视着这幅画。画上是一丛向日葵,金色的、闪光的向日葵,和平常所见的似乎不同,却又有和真实的向日葵相同的蓬勃生命力。阿时紧盯着这丛仿佛仍在呼吸、生长、追寻太阳的花朵,轻声问小光,你觉得怎么样?小光细细地看了看说,很漂亮的花呀,像是有用不完的热情一样,不过我还是更喜欢那幅日出的画,感觉清新、宁静。她指了指一幅水上日出的图。两个孩子翻看着各自喜欢的画册,忘记了时间的流逝,也没有注意到有人走进了屋子。

你们喜欢这些画吗?一个声音在他们身后响起。被吓了一大跳的孩子刚侧过头来就看见老师站在他们面前。两个孩子连忙说对不起,小光赶快把画册放回原位,阿时却依然舍不得放下这画册,目光还停留在画上。老师见了,笑了笑从他手里拿回画册放好,说,我不让你们进这间房,是怕你们弄脏了这些画,既然看见了,我就告诉你们吧,《向日葵》是画家梵高的代表作,而《日出》是莫奈的作品,喜欢的话就去书店找来看看吧。

梵高,阿时轻声念着这个名字,痴痴地望着车窗外闪过的风景。画册中的向日葵、麦田、清澈的天空,这些奔流喷薄的色彩,这些光华潋滟的景物在他脑中盘旋。坐在一旁的小光感到很奇怪,今天的阿时实在太安静了。“那些颜色真漂亮呀!”阿时突然感叹了一句。“你说的是哪幅画呀?”“梵高的画,向日葵,还有那些色彩鲜明热烈的画。”“可我觉得那种色彩太过强烈,像疯狂地涂上去的一样。我喜欢莫奈的日出,多美的光线,鲜明而不张扬,柔和而不迷乱。”

阿时不再言语,只是默想着那些画,任公交车载着沉默的自己沿着那单调的公路驶向远方。

一周之后的绘画课,阿时径直走到老师的面前,说:“我想学油画,我看过那些画册了,我希望有一天能画出如阳光般灿烂的花朵。”老师吃惊地看着这个一头凌乱头发的孩子,他脸上的表情依旧倔强,只是目光中更添一份坚定与执着,这眼睛此时就深深地看着老师。逐渐老去的师长被孩子稚嫩的目光所打动,他知道这样的孩子一旦真的下定决心就没什么能改变了。他微微笑了,好吧,不过你要从最基本的色彩开始。阿时点点头,这是小光第一次看见他如此安静认真的表情。

那一年,阿时和小光11岁。他们开始学油画,画室里少了阿时吵闹的声音,每个人都惊讶地看见了阿时绘画的天分。学校里的阿时依然不爱学习、屡犯校规,但画纸前的他却是认真得出奇,仿佛另一个人。可是小光能隐隐地感到这两个不同的阿时合在一起才是真正的他,是她从小一起长大、欺负过她也保护过她、一直和她在一起的朋友。

公交车的路线永远在延伸,小光坐在车上静静地看着远方,阿时还在画室里画画。最近他用在画上的时间越来越多了,那些色彩在他的笔下也开得越来越绚烂,小光偶尔会想,自己画画只是为了记录那些风景,而阿时是为了什么呢?

中学已不同于小学,课业开始变得繁忙起来。虽然如此,小光的成绩还是名列前茅,而同校的阿时却还是儿时那个从来不会努力学习的孩子。他待在画室里的时间越来越长了,那时候他脸上的认真是谁也比不了的;而且,阿时有时很晚才会回来,却从不说他去了哪。为了画画,阿时的学业渐渐荒废了,妈妈很是着急,甚至希望他不要再画下去了,可当她看见儿子在画纸前的专注时,她的心隐约像是被什么所打动,便默默地收回了那个念头。

阿时常常在翻看梵高的画册,眼睛与思想都沉浸在那些画里。梵高不只有燃烧一般的向日葵,还有那深邃的寂寞星空,阿时已经能隐隐察觉到这个画家内心的孤独了,但他不明白这是为什么,不明白这浸入骨髓的孤独到底从何而来。于是他日复一日地看这些画,目光在画中游离、深陷,努力想要明白这画的含义。班上的老师为了这个成绩极差的孩子很头疼,同学也不明白他手中画册的意义,不明白如他一样爱闹爱笑的人为什么一看见这些画就如此沉默。

小光也不是儿时那个怯怯的小女孩了,她依然不爱说话,安静而内向,但不会再轻易地流眼泪,也没有那群无聊的小男生再来欺负她。小光的长发还是被规规矩矩地编成长长的辫子拖在脑后,她也总是在老师的夸奖声中悄悄红了脸。可是好的成绩、老师家长的夸奖,这些对小光来说很重要的东西,在阿时眼中似乎并没有价值——这是小光在阿时眼中能发现的,他并没有表示不屑,但那漠然的目光已说明了一切。小光感到,自己是不是终有一天也不能再明白这个儿时的朋友了呢?可她不愿往这里想,他们还是孩子,还能做美好的梦的孩子。

冬季来临的时候,小光该过生日了。每一年的生日,阿时都不会忘记送给她礼物,比如有彩色美丽花纹的石子或是画上画的叶片,阿时用画笔为她制作了一件件礼品,装点了小光灿烂的笑容和快乐的心情。

这一年小光的生日是周末,刚好是两人去学画的那一天。整整一天阿时都没有拿出什么东西送给小光,而周围的孩子都有跟她说生日快乐并送出礼物,就连老师都画了一幅她的肖像微笑着送给她。小光虽然纳闷,但并不着急,她知道阿时决不会忘记她的生日。

课程结束的时候已经是黄昏了,阿时和小光一起坐公交车回家。车开到一半路途的时候,阿时突然对小光说:“跟我下车吧,我有一件礼物送给你。”小光吃惊地睁大了眼睛,这么多年来,两人从未在中途下过车,从来就是一直坐回家里。阿时笑了笑:“下来吧,有一样好东西你一定得看看。”说着,就拉着小光走下了公交车。

车是停在城郊的,小光被阿时带着走上了一条小路。冬天的白昼很短,两人走着走着天色就暗下来了。路延伸不断,周围的景色越来越荒凉,一片寂静,好像这世界上什么人也没有了,只有这两个孩子在一条窄窄的小路上走着。天渐渐黑了,小光有些害怕了,旁边已经看不见什么人了,他们却还在田间小路上不断前进着。阿时不再说话了,只是拉着小光的手往前走。小光看不见前面阿时脸上的表情,只能被他牵着向不可知的方向前进。“阿时。”小光终于忍不住了,轻声叫道,“我们要去哪里?时间已经这么晚了,周围什么都没有,很危险的……”“嘘!”阿时打断了她的话,停了下来,往四周看了看,带着小光离开了小路,走到了麦田里。穿过层层密密的麦子,阿时带着小光走到了麦田中央。小光迷惑地看着阿时,不明白他带她到这里来看什么。

阿时在麦丛中躺下,他微笑着对小光说:“躺下看看吧,这是我送你的礼物。”尽管迷惑,小光还是顺从地在他身边躺下,眼睛向天空望去,只是一瞬间,她的疑惑就全部消失了,明白了阿时送给她的是怎样一件美丽神圣的礼物。

夜空是深沉的蓝色,亘古的繁星闪烁着银色的光芒。那些星辰,如同洞悉世间的一切,每一颗星的光都是如此深邃;又如同极天真无邪,每一次闪烁都充满了孩子似的好奇。那星光,穿越了时光的长河;那星空,苍凉而狂野的星空,穿透了每一个沐浴星光的人的心灵。永远的北极星,璀璨的北斗星,还有那条银色的河流横亘天际——仿佛还能听见群星流动的声音……“星空……”小光轻声念着,这亘古不变的星空。有一种情感在她心中涌动,让她有了想哭的冲动。“在城市生活久了就会忘记星空的美丽了。”一旁的阿时说,“那么多人都忘记了这永恒的星空,但我们心里总是有它的影子,有它永不停息的光芒,有它亘古的孤独来安慰每个寂寞。小光,你看啊,这是我送你的礼物,这片永远孤独的星空。”

孤独,是孤独,小光知道了是什么让她想哭,是这无边无际、永恒弥漫的孤独,这穿越了数万光年来到她身边、笼罩这世界的孤独。泪水模糊了双眼,缓缓划过她的面颊,在无数星光下反射着孤独……“这就是梵高的孤独,如同他笔下孤独的星空,永远而绝对的存在,感动并安慰着每个寂寞的人,却唯独不能安慰自己。”阿时说,任星光洒在他年轻的脸上,充满他的双眸。

深蓝色的夜空笼罩着麦田中的两个孩子,疲惫与心灵的激荡让他们渐渐睡着了,醒来时已是旭日初升。清晨的淡淡雾气散发着冰凉的气息,阿时带着小光默默穿过冬季的麦子,带着在心中弥漫、不可言说的情感离开了田野。回到家后,一夜未归的两人都遭到了着急了一晚的家长和老师的训斥,罪魁祸首阿时自然又被狠狠批评了一番。小光终于明白了为什么有时阿时去画画却很晚才回来,但她没有说,阿时也没有提。谁也不知道那片田野到底是什么地方,谁也不知道那一夜这两颗年轻的心灵受到了怎样的洗礼。

这一年,小光和阿时

14

岁,仿佛在一夜间长大,明白了很多。星空是一个圣洁的秘密,在两人的心中闪烁。

第二年的夏天学校没有按时放暑假,即将升初三的学生都要留在校内补课,小光和阿时自然也不例外。

夏天是一成不变的炎热。太阳明晃晃的,强烈的光线照得人睁不开眼,喷吐着灼热的气息,知了没完没了地叫个不停,没有风,所有的树都无精打采的,空气好像也在这炽热中懒惰了下来,散不去的热气死死地包裹着每一个人。

老师用波澜不兴的语气在讲台上重复着书上的内容,底下的学生只看到那嘴唇的蠕动,却无法静下心去领会言语间的含义。热气吞没了几乎每一个人的精神,在教室里的好像只剩下一群毫无知觉的行尸走肉。小光抹去了额上的汗珠,习惯性地回过头向教室角落的地方看去,仍然只看见一张空桌子,阿时又没来上课。

自从暑假补习开始,阿时在教室的时间就越来越少了,每天早上到学校后不久他就不见了,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只知道他不停地一节又一节地旷课。最初老师还会去过问、去责骂他,到了后来老师也管不着这个倔强的孩子,何况班里有更多的学生需要关注。阿时的消失便再没人去管了,他的妈妈不见老师来反映情况就以为阿时在学校好好地读书。可甚至连小光都不知道阿时为什么这么做,只能看着角落的空桌子疑惑、担忧。

这节课阿时果然又没来,小光心里突然又有了一种空洞的感觉。从阿时第一次没来上课她却找不到他开始,小光心里就出现了这种感觉,仿佛失去了什么的感觉。她在课间到处寻找阿时,但始终不见他的踪影。可是她知道只要她用足够的时间努力去寻找,她就会知道他在哪里,或者说也许只有她能找到他所在的地方。下课的铃响了,如一支箭穿透夏日厚重的空气,小光猛地站起来,毅然下定决心,她要去找阿时,要明白他究竟在做什么;她再也不要忍受那种空洞的、若有所失的感觉,不要管什么课程了——那些无意义的课程,阿时、阿时,你在哪里……小光毅然地在炽热的阳光下奔跑,在安静的、空荡荡的走廊里寻觅,空气在她身边流动,掀起灼人的气流,阿时、阿时……

……就是这里了,气喘吁吁的小光在一条黑黑的楼梯前停了下来。上课铃已经打过好久了,老师现在大概正在奇怪她到哪去了吧?可是她管不了这么多了,一种强烈的感觉告诉她阿时就在这儿。午后的阳光在楼梯前投下明亮的影,却照不到里面,照不到在里面的阿时,可是他在这儿,小光如此强烈地坚信,他就在这楼梯里静静地看着她,看着这个世界。“我就知道是你,也只有你才能在这么偏僻的地方找到我吧。”阿时的声音带着笑意传了出来。小光走了上去,看见阿时坐在她面前的楼梯上笑看着她,头发凌乱,那张熟悉的脸上依然带着那从儿时就未曾改变过的倔强。“阿时……”小光看着这个她好不容易才找到的人,却突然间不知道说什么好。“你在这儿做什么?”终于,她问出了这句话。“观察啊。”阿时依然笑着,“观察这变化不定的光线,每一分钟的景物都会呈现不同的形态,所以我不能离开,我想自己以后的画也能捕捉到其中一刹那的美。可是,”阿时没再笑了,他一脸认真地看着小光,“你为什么来这?不要上课吗?”“我……”小光说不出来,她只是想看见阿时,没有别的原因了,但这样的理由足以让她翘课吗?她说不出,心猛烈地跳着,是由于刚才跑得太急了吧……

阿时站了起来,低下头静静地看着小光。小光仰起头,她发现阿时不知什么时候已经高出她那么多了,让她只能仰望他的眼睛。这是学校最古老的教学楼的楼梯,很窄,小光的身影以足以挡住大部分夏季明亮的阳光。黑暗中,只有阿时的眼睛闪闪发亮,那眼光出奇地认真,直直地望着她。小光突然不敢看他的眼睛,心跳得那么厉害。可是为什么,他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呀,她早已习惯了阿时在她的身边,但为什么她会觉得紧张?为什么她的心会不受控制地剧烈跳动?她的脸在发烫……还好周围那么黑,他看不见她绯红的脸颊,否则自己又会被笑话了吧,小光的脑海一片凌乱。

夏日溽热的空气仿佛停止了流动,蝉还在不知疲倦地叫,却没有一丝风吹动那些树和草。好像连时间都停止了,这楼梯中还是暗暗的,阿时就那么看着小光,看着她低垂的闪光的双眸,身后的阳光在她的身上勾勒出一圈细细的光线,缓缓地在她的发间与身形上流动。这是黑暗中唯一的光,阿时只想要触摸这光,他轻轻地伸出手去握住了小光的手,那光芒就流动到了他的手上。温暖而潮湿的手心,阿时握紧了这只手,刹那间世界好像都不存在了,空气、蝉鸣都不见了,他仿佛置身于一片虚无,只有两个人急促的呼吸声,他的眼前只有小光,只有她。他俯下身,脸触到了小光的发丝,他看见了她明亮的眼睛,还带着他们第一次见面时那怯怯的目光,她细细的呼吸吐在他的脸上……

小光的脸感觉到了阿时的乱发,抬起头却再也说不出话,世界仿佛在一瞬间坍塌,风暴铺天盖地向她席卷而来,除了承受,还是承受。

那年夏天,世界黑暗而宁静。窄小的楼梯上,光线在两人身上流动,仿若时光深处,一幅关于光影的绝美图画。

秋天来到时,小光和阿时进入了繁忙的初三,老师和家长变得歇斯底里起来,仿佛有什么沉重的东西压在了人们的肩上,让每一个人都感到无比劳累。小光常常被淹没在一大堆的试卷习题中,在母亲的要求下她停止了画画。偶尔休息的时候,小光会想起刚过去的那个夏天,让人窒息的天气,让她窒息的那个吻。然后她就感到了脸颊发烫,如同火烧,那是个被烙在了心的深处的吻。

阿时很少来上学了,几乎大多数时间都泡在画室里。妈妈终于在补习结束的时候知道了阿时翘课的事,在狠狠骂了他一顿之后,她带着阿时的画找到了教画的老师。和几年前相比,老师老了很多,妈妈看着他的白发突然有种悲伤的感觉,她想起她第一次来到画室的时候还是个充满活力的少妇,现在她已经能在自己的头发深处找到白发了。看着高出自己一头的阿时,她更感到了无力,她再也不能像以前一样硬拉着这孩子做什么事了,她没有了拉这孩子的力量,自然也更没有力量来控制他的心了。就顺其自然吧,她默默地想,反而感到了一种轻松。

他画得很不错呀,再努力下去一定会有更大成就的。老师看着阿时画纸上那些明明暗暗的光线做出了这样的评价。妈妈笑了,她或许早就知道这样的回答。尽管她不懂画画,可是看着这个从小顽劣的孩子在画纸前认真痴迷的样子她就知道,他一定是有某种天赋的。“老师,就让他多跟你学一会儿吧。读书不行,就让他在自己喜欢的画画上多下工夫吧,过他想过的日子好了。”妈妈说。这是她为了儿子所能做的一切了,让孩子随心所欲地发挥自己的爱好特长。

于是阿时就每天地画,他进步得如此迅速,让老师也不由地佩服。看着已经能够在画布上画油画的阿时,他想起了这孩子刚学画时的躁动与不满,想起了孩子看着梵高的画时狂热的目光,想起了他在孩子倔强目光逼视下所做出的教他油画的承诺,转眼间时光流逝,他老了,而孩子画出了美丽的图画。老师于是愈加尽力地教阿时,他能感受到阿时的热情与心灵已能在画中呈现,终有一天这孩子会超过自己的,他看阿时的画时偶尔会这么想,不禁微笑。

在画前待久了之后,阿时会到窗前望远来休息自己疲惫的双眼。通常是傍晚,夕阳给天空涂上了一层淡淡的红色,仿若戴着面纱的少女羞怯地望着他。这时候阿时会想起在学校的小光,想起儿时的小光用细小的声音对他说要画出美妙的夕阳,想起小光气喘吁吁地跑来找他,想起小光眸中、身上的流动的光彩。

他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不知是什么时候开始已习惯了互相依靠,已将彼此喜欢变成了不用言语诉说的习惯,再也不能分开。他在夏季的阴影里看阳光的同时也是在等待小光来找他,在等待一场风暴席卷他们年轻的心。

冬天小光

15

岁生日的时候,她收到了阿时的一幅油画,画布上是夕阳朦胧的光彩。阿时站在她面前,看她的手划过温暖妩媚的光线,说:“这是属于你的夕阳,就算你放弃了绘画,我还会继续坚持。”

夜里的小光在屋里翻箱倒柜地找出了四年前买来的莫奈的画册,封面上的《日出·印象》还在微明的灯光下展现自然的风韵。手指在画上游离,这就是我的选择吗?小光暗暗地想,自己始终还是不够热爱绘画啊,无法像阿时那样不顾一切,她还是那个怯怯的女孩,只能走一条最普通沉闷的路,让那片夕阳成为回忆中的一个幻梦。注视阿时的画,小光仿佛看见了七岁那年的阿时,全身是伤,头高高仰起,和她一起望着夕阳。他终于做到了,画出了这美丽的景致,不知是高兴还是忧伤,小光紧抱画册,等待着黎明到来那一次真正的日出。

又一个夏季过去了,老师与家长的疯狂也终于过去了,学生在秋风中踏进了高中的校园。小光不出意料地进了城里最好的高中,而阿时却连中考都没有来参加。

小光好长时间没有见到阿时了,她常常在夏与秋的风中面窗而立,想起那年夏天的那个吻。她已经忘记了他们是怎样离开楼梯的,只记得阿时温暖的掌心,记得他乱乱的头发在风中扬起,露出他倔强明亮的眼睛。从那以后,谁也没有提起过那个吻,就如同谁也没有提起过那片星空一样,但谁也不会忘记,不会忘记这世界上唯一神圣的星空,不会忘记埋藏心中的爱恋。这是一个约定,在没有人说出口的时候就做好的、不可改变的约定。小光在风中浅笑,回头看见阿时的夕阳与窗外的夕阳彼此相映。

电话突然响了,小光拿起话筒,另一头传来阿时的声音。“小光,你出来一下吧,我带你去看一样东西。”还是那个男孩活泼的语气,小光答应了,没有再问什么。再问也是没用的,这么多年来阿时都是这样把答案在最后揭晓,无论小光是怎样地好奇。

还是那条公交线路,还是那路公共汽车,小光顺从地跟着阿时坐上了车。阿时依然是爱说爱闹的人,一路上和小光讲起以前的事,回忆着过往的时光,儿时的趣事让两个人都不禁地微笑与大笑。小光一边笑着一边看着阿时,好久不见的他还是一个让她安心的朋友,头发依然凌乱,眼神依然倔强,只是线条分明的脸上多了一种毅然决然的神色。

阿时带着小光在途中下了车,沿一条小路向前走去。尽管还只是秋天,但熟悉的田野气息却让小光认出了这个地方。上一次来,还是冬季的傍晚,她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走在路上直到天黑。同样的路,阿时如那年一样,牵着她的手向前,她却不再不安,男孩的手心有种让她安心的力量。

不知走了多久,或许比那年快一些吧,他们毕竟长大了,步伐更快了。但最终他们来到了和那一年一样的地方。这次天没有黑,正是一个秋高气爽的下午,天空高洁蔚蓝,雁阵穿过,显出悠远的意味来。小光不用阿时开口就明白他们来到这里看什么了,是麦田,眼前这一片金色的麦田。他们走进田里,就仿佛置身于一片金色的海洋。萧瑟的秋风吹过,如同在海里掀起了一层层波浪,金色的细小浪花在两人身前身后滚动,微凉的空气中充满了麦子的芬芳气息。阿时和小光手牵着手在麦田中心躺下,任自己随着麦田而波动,让自己也成为这金色海洋中的流动的浪花。一只掉队的孤雁从高空飞翔而过,发出一声清澈的鸣叫,不留痕迹的碧空又恢复了空旷。

麦田,原来不仅仅是在梵高的画上。任何一处金光四溢的麦田都传承了梵高的精神与思想,寄托着梵高的灵魂,现在,只有真正热爱他、热爱麦田、热爱生命的人才能发现他的灵魂在每朵细碎的金色浪涛里闪光。小光和阿时情不自禁地随着麦田而呼吸,感受着生命,也将自己的生命融入其中。

过了好久,两个孩子才从这生命的震撼与体悟中醒来,但这样的体悟是不会结束的,只要人活着,就不会结束。站在麦田深处,阿时的目光投向远方,我要走了,沉默良久他头也不回地说。小光侧过头来看他,他笔直挺立的身影让他像一株矗立在天地间的树,一株坚定不移的树。阿时的眼睛依然有倔强的神采,但再也不是孩子气的固执,他凌乱的头发在风中飞舞,远方已经在召唤他。“要走了吗?最终你总还是要走的呀。”小光轻声说,“一个固定的地方是不适合你的,我早就知道了。是呀,从你看见梵高画册的那一天我就感觉到了,你终究会离开的……”

小光感到自己的手被阿时握紧了,他回过身松开她的辫子,让她的长发在风中飘散。自由,就像风一样,她不用再梳着整齐的辫子,不用再生活在老师和家长为她划定的圈子里,她只需要随风而动,如同这呼吸起伏的麦田一样。她不再说话,和阿时并肩站立,共同感受这秋天高空中下金色的生命气息。离开的人终会离开,但阿时会一直在她身边,无论他走到哪里,他都一直在她身边,永远都在那儿,只要她呼吸,她就能感觉到他。

这一年,阿时和小光16岁。老师告诉阿时他能教他的都已经教了,他需要走向远方,向更多的人学习,拥有更多的经历,这样他才能画出他想要画出的画。妈妈看着阿时收拾起了行囊,她老了,她的孩子已经长大,能够自己照顾自己了,再也不是那个被她硬拉住才能看管好的孩子了。妈妈的泪水悄然落下,想躲避却还是被阿时发现。阿时轻轻拍着妈妈的背,低声安慰着她。然后他毅然背起行囊,不再回头,在冰凉的深秋大风中迈开步伐走向远方。

阿时走的那天,小光没有去送他。教室里的课还在继续,小光知道自己选择了与阿时截然不同的路,但她也不会忘记那片星空,那片麦田,那无数个夕阳下两人一起绘画、一起回家的身影,她也会永远记得,当一个人完全融入你的生命后,他就是你了,他走到哪里,你就在哪里,他和你一起呼吸,和你有了同一个生命。她从窗外向远方望去,阿时走了,但他却从未离开她。

时光无声地流逝着,如水一般吞噬着过往的一切,淹没了岸边的事物。但回忆却如同在水中岿然不动的磐石,在一次次潮涨潮落中顽强地保持着自身,只要在时光中溯水而上就能看见。

小光高三了,学业是前所未有的繁重,她常常感到筋疲力尽,如同在极浓重的黑暗里,大声喘息却听不见自己呼喊的声音。每当这时,她就会想起阿时,想起这个不知在何方飘零的孩子。她没有再收到阿时的生日礼物了,但她知道阿时不会忘记的,有一天她一定能够得到这件礼物,她默默坚信终会有那么一天的。

又是冬季,小光穿着厚重的衣服在冰天雪地中奔走在家与学校间。高考的压抑气氛仿佛感染了冬季的空气,每一次呼吸都是那么费力。小光看着那夕阳的画,温暖的夕阳,这是唯一能安慰她冰冷的心的东西了。

生日的那一天仍然是上课的日子,每个人都在埋头苦学,没有人对她说祝福的话。但小光不在乎,或许只有一个人的祝福才是真正有意义的。一个包裹寄到了她的手里,没有写从何处寄来,可是小光凭直觉知道,她在等的东西终于来了。

小光抱着包裹穿过大半个城市来到了她以前的初中,来到那条老旧的楼梯里。就着冬季晦暗的阳光,小光拆开了包裹。里面是一幅油画,画布上有一片映照在麦田上的星空,旋涡状的星云继承了梵高的画法,而这星空,显得如此苍茫、孤独,正如那年他们仰望中那亘古不变的孤独。群星在小光的眼中闪耀,深蓝的夜空,茫茫的麦田,梵高的世界,阿时和她的世界,回忆如同潮水,窒息般地向她涌来。“真是拙劣的模仿呀。”小光低声叹息,手指划过画布,却有泪水缓缓流下,无声地滴落。

这一年,小光和阿时

18

岁。小光在学校准备高考,阿时却不知流浪到了何方。但无论哪里的星空都是一样的,在两个人心中闪着同样的光芒。

很多年之后,小光开始了工作,偶尔她还会画一两幅画,在繁忙的生活寻找一份宁静与自由。阿时的画始终陪伴在她的身边,那是她成年的礼物,是她生命的永恒延续。

那一天,小光依然匆匆地在街上穿行,为了工作,为了现在的生活。她和迎面而来的每一个人擦肩而过,生命中有太多过客,她来不及去关注。又是一个年轻男子朝她的方向走来,他迈着比周围匆忙的人慢得多的步伐,仿佛在欣赏什么般认真而又漫不经心地观察着周围。小光的眼光不经意地扫过他的面庞,却突然愣住了,不自觉地放慢了脚步。她是如此熟悉这男子脸上的神情,他一头横七竖八的乱发在风中飞舞,倔强的眼睛看着迎面而来的她。

小光的心在剧烈地跳动,仿佛回到了某年夏天的时光。是他吗?小光直直地望着他,向他缓缓走去。又是一次擦肩而过,男子的眼睛望向远方,从她身边走过。小光停下脚步,他已经认不出自己了吧,认不出这个一身西服套裙、在大街上好像随处可见的女子了吧,有一种悲哀在她身体里蔓延开来。“你好。”一个声音突然从她的身后传来,小光惊讶地回过头,年轻男子轻轻对她微笑,如同多年以前他们相互笑着打招呼。时光仿佛在一瞬间倒流,回到过去,女孩小光怯怯的目光迎着男孩阿时倔强的眼神。

As time goes by,当时光如水流逝,万物皆在变化,某些事还会留下影子,某些人不曾离开……(该文为浙江大学第八届校园文学大奖赛获奖作品,作者时为浙江大学竺可桢学院2005级文科班本科生。)

一个人的花好月圆

文/余磊

来这里时,正是盛夏。池子里的睡莲尽兴开着,树上的知了没日没夜地叫个不停。我穿着长长的牛仔裤、灰色的T恤,在大大的太阳底下来往穿梭,身边尽是裙角飞扬,随风飘飞的裙裾上染着胭脂的香味。我像来自十二月里的雪,雪跟这个季节格格不入。

初秋时的我已经有了一辆自行车,最让我开心的是我终于弄明白了宿舍-食堂-实验室的路线,在此之前,我经常骑了一段路发现自己又回到了原地。并且已经开始熟悉紫金港,慢慢地,我发现紫金港并不是很大,路况也并不复杂,即便纵横交错,也不过是那几条。可是在此之前,我曾为迷路多么懊恼啊!“紫金港真的很漂亮,就像一个庄园似的。”陈曦望着桥下的流水对我说,水中有一只小鸭子正在玩耍。这是他第一次来紫金港。我们在一个亭子里坐下来,他随手拿起一张海报,突然笑着说:“有了。”我见他把那张海报在手上折了几下,然后沿着画里人的轮廓一点点撕了起来,不一会儿,他摊开手,我看见几个一样大小的人手拉着手的样子,不禁笑起来。

八月三十是我的生日,不知为什么,这个生日我特别不想一个人过。正巧那天是周日,于是打电话给陈曦。“好啊!”陈曦说,“我最近下载了一部特别好看的电影,一起看吧。”那是我第一次一个人进一个单身男子的家。他租的房子小而乱,地上躺一个大提包,里面装着换下来的衣服,喝剩的可乐瓶堆放在门后,没有椅子,我只好欠着身坐在床沿上。我们一起看车太贤演的《傻瓜》,陈曦感慨道傻子才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他生活在梦境中,他的梦简单而纯粹。

中午一起吃的火锅,陈曦做的,不肯让我插手,就连洗菜也不肯,说厨房太挤,可我又不好意思坐在那里干等着,就把房屋稍微收拾了一下。“苏颜,你帮我把桌子给腾出来啊!”陈曦隔着墙壁冲我喊道。

我正在犹豫要把电脑放在哪里时,他已经端着热气腾腾的锅走过来了,我帮陈曦把眼镜放在窗台上,他呵呵地笑了,说:“看了你半天,终于明白我的意思了。”

望着他忙来忙去的身影,再看着锅里的热气翻腾,心里不免感慨和感动。“怎么样?好吃吧?”

我冲他点了点头:“嗯,挺好吃的,做得还不错。”“瞧我,全能了,洗衣烧饭啥都会,谁要是嫁我,你说得多幸福啊?”陈曦开心的时候,眼睛会眯成半个小月亮。“有你这样夸自己的人吗?”我说道。“哎,那你会不会烧菜呢?”“我?”我指着自己的下巴瞪大眼睛看着陈曦,从小到大一直都在念书,要说烧饭我也就是小学一年级的水平。“我虽然不会做菜,但我会切菜!”我很不情愿地承认自己这么大了连做菜这样的事还不会做。“切菜?那以后谁娶了你不就天天都吃凉菜啦。跟你说啊,要想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就先抓住他的胃!”“才不是呢!”我好像很喜欢跟他抬杠。

陈曦送我出来的时候,已是暮色蒙蒙,苍茫的暮色笼罩着一街车水马龙。或许是傍晚的缘故,热气消散了很多,微风轻轻吹动我耳边的长发,脖子痒痒的,很舒服。我们并肩走着,在我们的前方悬着一轮雪白的月亮,离人群很近,薄薄的,扁扁的,仿佛轻烟一样,飘成一个不规则的圆。快到站牌的时候,我停下脚步,仰着脸跟他真诚地说:“今天,谢谢你啊。”“怎么了?谢我干吗?”他问我。“谢谢你做的饭啊,”我顿了顿说,“今天其实是我的生日。”“早说啊你,等会儿,我去买个蛋糕。”说完,他就要往蛋糕店走。

我赶忙拉住了他,说不用了,恰好这时候公交车也来了,我赶忙转过身去跳上车,连再见也没来得及说。

研究生的课程并不是很多,上课也不是最重要的,跟本科的机械和被动性地学习是两码事。这是我很久之后才知道的。课余时间,基本上都在实验室里了。初来乍到,我对这里的一切都感到陌生。看着大家忙来忙去,自己好生羡慕,羡慕的同时,也很着急。因为现在的我——什么都不会。

如果照此下去的话,我可能真就彻底地无药可救了,对于一个满怀希望的人,对于许多对我满怀希望的人,这将意味着什么呢?我觉得只有我坐的这把椅子和这张三米长的实验台的一角是真正属于我的,其他的一切离我这么近,那么远,好像我从不曾接近,好像我从不曾熟悉。难道事实不是如此吗?可是归根到底,还是自己的缘故,因为我从不曾主动地用心去打开横亘在我和其他人之间的那扇门。

感觉自己一直在堕落,睡得晚,起得也晚,饮食起居乱了规律,说实话,这种滋味并不好,是苦是酸是涩还是什么……就像一个酗酒的人,酒醒之后的清晰的痛苦要比醉时的糊涂的欢乐尖锐得多。我是如此的焦急、自责、迷茫,这些负面情绪像愈燃愈烈的火焰一样,而我就像被钉在十字架上的罪徒,忍受着这些情绪带来的煎熬。

心烦的时候,就会找陈曦倾诉。“丫头,事情不都是这样吗?你就说爬山吧,在迈步之前总觉得那是一个高不可攀的峭壁,等真正出发了,路也许没有想象中那样艰难。”“不是跟你说过嘛?工作和生活的事情要分开,工作并不是生活的全部。可以稍作休整,但不要轻言放弃。”

有时,陈曦也会谈起他自己。慢慢地,我知道了他一直想跟他爸一样,开一家公司,养活一帮人;也知道他经常出差,今天可能在这个城市,明天却又不知道要去哪里;他通常凌晨三四点才睡,有时候是失眠,有时候是忙工作,有时则是打游戏;我还知道,他曾经深爱过一个女孩,但是后来分手了,原因竟是他不肯结婚,我想陈曦可真是一个怪人。

夏末初秋时,他回家了,回到了遥远的北京,那个他经常自豪地挂在嘴边的地方。不知为什么,那几天竟然觉得很无聊,心里很空,什么也不愿意做,就想窝在寝室里哪里也不去,害怕见人,尤其怕见到成双结对的人,我从来没有这样害怕一个人过节。

在日历上用水笔记下他的归期,看数字一点一点地艰难地靠近那个鲜红的圆。再见陈曦时,已是十月中旬了。我穿了一件浅灰色的薄毛衫,天蓝色的牛仔裤,还有一双白色的运动鞋。看上去,像个高中生。陈曦感冒了,说话的声音有些沙哑,好在精神不错,脸上那种疲惫的表情不见了。“好家伙,在家待了七天,头三天闹肚子,好不容易好了吧,接着又开始感冒,都打点滴了,你说我这家回的,多不值啊。”这是陈曦所特有的表达方式,就是不管说什么,都是一副调侃的语气。“是不是吃的不对了?”我问。“也没吃什么啊,我肝不好,这倒是真的,哎,你给我瞧瞧吧,苏医生?”

听他这样称呼我,我扑哧一声笑了。“笑什么啊,还有呢,你说我这么胖,有没有好的办法让我瘦下来,就是那种不伤身体,又不反弹的。”他笑着望着我。

我一只手撑着脸颊,想。“呵呵,我看你改行研究这个得啦,你要是研究出来一种药来,全世界人民都感谢你。”“有办法啊!”我兴奋地拍了一下桌子。“什么办法?”“以后少喝可乐,可乐是最不健康的饮料,里面含有碳酸,还有咖啡因,你经常失眠可能还跟这有关系呢。”我故意夸张地说,希望借这个机会帮他把可乐当水喝的习惯改掉了。“是吗?你知道的还真多。”“那当然!”我用很肯定的语气说,生怕他不相信似的。

陈曦夹了一口酸菜鱼,放进嘴里。突然剧烈地咳嗽起来,半天才止住,我赶忙把纸巾递给他,他憋红了脸说了声谢谢,我没应声,只是把酸菜鱼里的辣椒一点点夹了出来。

季节变迁,心情更迭,走着走着,穿裙子的季节就过了。秋天容易使人感伤,好在自己总算从杂乱无章的情绪中摆脱出来,跟师兄师姐还有洋子她们也慢慢熟络起来,并且实验慢慢有了起色。夏过渡到秋,不只是衣服的增减,气温的升降,花开花谢,也是心情的起落与浮动。90%的日子都是在宿舍-食堂-实验室之间来往,在陌生嘈杂或是冷清的校园里穿梭。虽然有时不免感到lonely,但是心里却是满满的满足。因为我知道,只要在这座城市里,只要在这座城市里的这所学校里读书,不管怎样,我都是幸福和幸运的。

有天做实验做到很晚,一直到凌晨一点才弄完,然后捡起书包就赶紧往外走。从电梯里出来的时候,看见一女孩儿也在往外走,警惕的心放松了许多。我的车子停的比较近,都骑出一段距离了,她还没赶上来。我想还是等她一下吧,于是便放慢了速度。

夜色沉静,深邃的天空上坠着半圆的上弦月,一颗孤独的星陪伴在它身边。

没有风,也没有云,热闹了一整天的紫金港终于安静下来,忙碌了一天的人们可以休息了,而玩了一天的鸟儿也酣然入梦了吧。看得见前方那浓重的树的影子,却看不清路的尽头,平时很熟悉的景物竟然变得诡异和陌生。一个穿着大衣的人坐在候车亭的长椅上睡着了,还有几个手里提着啤酒瓶的男孩子斜着穿过马路。我边骑边想刚才令人灰心的实验结果,忽然害怕和担心起未来,我的未来不就像这段阴影重重的路吗?正想着的时候,那个女孩儿赶上来了,并以飞快的速度超过了我,她的背影被夜染成黑色,然后又消失在黑色的夜色里。我没有去追她,虽然有些怕。这个时候,忽然想到陈曦,想给他打一个电话,跟他讲话的间隙,我可能就忘了这路上的恐惧,但我终究没有。走到宿舍门口的时候,见灯还亮着,洋子还没睡,在绣她的十字绣。再深的夜,也有不眠的人。我没洗漱,因为实在太累了,于是便在今天与明天交接班时睡着了。

也许是还没彻底适应温度的骤变,也许是最近太忙而使身体抵抗力下降。总之,是感冒了。晚上睡着睡着忽然醒了,听见窗外的风正铆足劲呼呼地吹。摸黑走下床,把抽屉里的白加黑翻出来,就着杯子里的一点水喝下去。这么一活动,我一下清醒了很多,加上一个鼻孔总是不通气,我顿时没了睡意。如果有月亮的话它应该已经爬到宿舍的格子窗帘上了吧,我猜不出这是午夜还是凌晨几点,凭直觉,应该一两点钟了吧。舍友们睡得正熟,她们俩今天真是安静,没有打鼾,没有说梦话,也没翻身。窗外的蛐蛐有节律地叫着,中间夹杂着其他虫子的唧唧附和声,它们这样整夜整夜叫难道不累吗?好热啊,索性把脚伸到被子外,还是热,干脆把整个被子掀开,可不一会儿又觉得冷了。怎么着都不舒服,那就侧身躺着吧,脸正好贴着蚊帐,它的柔软让我有种隐约地期待,很希望这个时候身边有个人,我不需要安慰,也不需要茶水,只要此时此刻能偎依在他身边就够了。

中午吃饭的时候,菲菲姐说下午休息吧,小心别严重了。好久没有睡午觉了,觉得躺在床上的自己是另外一个人,脑袋不是我的,身子不是我的,手也不是,脚也不是。迷迷糊糊地,一会儿传来钢琴声,一会儿听见说笑声,一个接一个地做断断续续的梦,等醒来已是下午4点40了。我躺在床上,一动也不想动,顺手拿起枕边的手机,此时此刻,只想听陈曦的声音。陈曦嘱我尽量别吹空调,感冒药和VC银翘片混在一起吃效果比较好。放下电话,心里有种怅然的感觉,总觉得有些话他还没说完,有些事他还没有为我做。可是转念一想,凭什么呀?我没这种资格,而陈曦也没这种义务。

听到董旭快要结婚的消息,觉得挺突然的,而且怎么也没想到是在这么平常的晚上,他以这么平常的方式这么平静地告诉我。如果不是董旭亲口说的,我会以为那天是愚人节。我不愿相信这个事实,虽然董旭结婚的场景在我脑海里已浮现了好多遍了。我心里的他,还是以前那个样子,一个高高的爱踢足球的大男孩。从小到大,董旭似乎总爱走在我的前面,而且不愿等,等我超过了他时,他又不肯去追或者叫我停住别走。其实心里挺难过的,有些东西明知道自己得不到,却也不想让别人得到。难怪这两天总是怪梦噩梦连连,原来跟这事有关。

他要结婚了,对我来说,就像一个时代结束了,这意味着我已成年。

他要结婚了,意味着我和他之间又多了一个不同,也许不止一个。“董旭要结婚了!”我妈又在我耳边唠叨了。“你也老大不小了,赶紧找吧,是不是书念多了,都不会谈恋爱了?”

我苦笑了一下,装作无所谓的样子说:“知道啦,我心里有数。”

我妈重重地叹了口气,她知道我是屡教不改的。“找个好人就嫁了吧,现在你还有选择的余地,等再过几年就是别人挑你了。”怎么馋馋也这样说呢。

可能人到了我这样的年龄,如果还一直是single的话,就会受到别样的关注。前几天回宿舍比平时晚很多。这一在我觉得无比正常的晚归却成了“作案证据”,那天我刚推开宿舍门,就感到气氛有点不对,好几双眼睛直溜溜地看着我,似笑非笑的,把我看得毛愣愣的。“跟谁聊天了?如实招来?”“啊?”我确实是聊天了,但是谈的是公事啊。好在我还算聪明,笑着默认了。我很清楚,否定的后果是越描越黑,我还不如就先“招了呢”,毕竟“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说吧,都谁?”“还是那个,我以前跟你们说过的。”“哦,这个我们知道,还有,那二号呢?”竟然都排起号了。“什么二号啊,我们之间是生意关系,因为我要买他的东西,才联络多一点的。”“哦,你买他东西,还要陪聊到这么晚,这算什么事嘛!”“好好,那就算二号。”“三号呢,三号是谁?”既然这么问,那好,我就把你们都不认识的甲乙丙丁都说出来好了。

我把几个人仔细描述了一遍,大家评论一番,得不出一致的结论。但初衷都是为我好,怕我受伤害。

昨天有人过来找我,我刚走过去,好几个人就跟过来了,围住他,偷偷打量。

这时A贴着我的耳朵追问:“谁啊谁啊?”“谁也不是!”她半信半疑走了。

过B的旁边,他俯下身问:“你男朋友啊?”“不是不是!”我赶紧摆手。

刚要坐下来喘口气,C走过来说:“据说今天有神秘人物出现,怎么不告诉我们一声?”

挺不得劲的,当听到D跟E介绍“这就是某某的男二号”时,我赶紧说,别这样,别这样,从今以后,再没男二号男三号,只有男一号。

给家人亲戚打电话也是,“个人问题”是不变的话题。说得多了,发表意见的人多了,自己难免会产生负面情绪。今天,又是一年一度的“光棍节”。晚上跟两个朋友看舞会,边看边用心学,因为自己一直都想学交际舞的。跳到后来,那两个丫头竟然甩下我跑到舞池中间去了,我一下子落了单,台上台下全是人,成双结对的,我忽然觉得自己立在那里很突兀,连忙退到灯火阑珊的地方,然后寸步不离地盯着那个领舞的女教师的脚,跟着她的节拍后后后,前前前,后旁前,前旁后。因为我发现除了这样做,我的目光无处停放。

这个时候,尤其是这样的时候,我心里特别责怪你,责怪那个未来的你,怪你让我一个人跳双人舞。可有时,我也责怪自己,怪自己不够优秀,没有足够的魅力,吸引你到我身边来。如果有一天,我们在一起了,Mr.Right,补我一只华尔兹好吗?

可是,所谓的Mr.Right,是你吗?陈曦?

已经半个月没有跟陈曦联系了,这个周六应该跟他在一起的。晚上6点的时候,外面已经黑了,当我看见这朦胧的夜色落在楼道里时,不觉难过了一下下,时间又这么快的流逝了。收拾完东西,开始往外走,忽然接到了陈曦的电话。电话里陈曦的声音小小的,甚至有些模糊。“你说话怎么有气无力的啊?”我问,把手机贴耳朵更近一些。

尽管这样,我还是听不清陈曦在说什么。

得知陈曦也没有吃饭,我说:“你过来吧,我请你。”“有这么好的事?”陈曦很大声地笑了。“那你打算什么时候过来?”我问。“这就去你那,到了联系你。”

过了半个小时,手机再次响了起来,我赶忙按下接听键。“喂?”“哎,苏颜……”“这么快就到了?在哪呢?”“哎,苏颜,苏颜我……”陈曦支吾着,“我先不去你那了啊,今天晚上要跟一个客户吃饭。”

我沉默,用沉默来表达我的愤怒,类似的事情不是一两次了。“说话啊,怎么不说话了?”“不行,不行,反正你自己看着办。”明知道这次还会和以往一样妥协,但总有些不甘。“明天找你打羽毛球吧,今天真的是有事。唉……”他长长叹了一口气。

听到陈曦叹气,我突然心软了:“行吧,那你去吧。”“嗯,那挂了啊。”

抢在他挂电话之前,我赶紧“哎”了一声。“怎么了?”他问。“说话算话啊!”“不算话叫我小狗,行吧?”

我呵呵笑了,方才放下电话。

站在校门口等陈曦,第一眼在人群中把他认出。他远远地冲我挥了下手中的球拍,从马路对面走过来。“好久不见!”陈曦微笑着跟我打招呼。“最近还好吧?”我抬起头,看着他的脸。他好像憔悴了很多,没睡醒的样子。“跟以前一样,怎么了?”“没什么,我们走吧。”难道他最近又开始失眠了吗?还是事情太多,他忙得快喘不过气来了吧?即使我知道是怎么回事,也不能帮上什么忙的。陈曦也是这样想的吧,所以也不愿多说。

很少来风雨操场,没想到这么多人。地面上、楼道口、每个大大小小的角落里都回荡着球面拍打地面的起落声或者是人们的呐喊声。“苏颜,你那样打不累吗?”陈曦收起球拍问我,“别着急接球,胳膊用力,别用手腕。”“胳膊?”“对啊,应该这样。”他示范着。“试试啊,你发球吧。”我摆好姿势。

他的球斜着飞过来,我按着他说的去做,胳膊还没来得及甩,球就从我的手边滑过了。

他摇了摇头:“你老是这样。”他学着我的样子比划了一下。

接着他从对面走过来:“学着点,这样。”

我学他端起胳膊。“对,用力甩出来,唉,不行,太柔了。”他索性放下球拍,帮我摆起姿势来,

他的手紧握着我的手臂,我能感受到那只手的力度。

如果一个人习惯用左手抓筷子,突然又让她换成右手抓的话,她一时肯定适应不过来的。可是这时对我来说,比用右手吃饭还难。我还是用我所习惯的手法跟他打,有那么一次,我很顺手地抡了一下胳膊,把球很漂亮地传给他,就这么一个很细微的动作的转变,竟然被他看到了,他很开心地笑了。

中场休息的时候,我从包里掏出两瓶矿泉水。“带水了?”他问。“是啊,我细心吧?”“得了吧你,我咋就没瞧出来呢?”“那你还给我!”看我要抢走他手中的水,他马上抬起了胳膊:“你够得着就行。”说完,冲我扬了扬眉毛,很得意的样子。“你……”我一时气的说不出话。

他坐下来,指着自己的牛仔裤说是最近刚买的。“还好吧?裤边还是自己修的呢。”边说边特意掀开给我看。我看着被他剪得不再整齐的裤边,想象着他一个大男人捏着细细的一根针穿针引线的样子,心里微微地痛起来。

真没想到,在我们打球的时候,竟然下起雨来。等我们吃完饭,这雨也没有停下来的意思。我们站在很大的雨里等车。渐渐地觉出了冷,呼出的气变成了白色。不远处,一个身影急匆匆奔过来。“小姑娘,能不能借你手机用一下?我打个电话。”那女子走近我,用很小心的语气问我。

我看了她一眼,刚要把手机拿给她,陈曦马上挡住了我的手,问那个40岁左右的女子什么事,那女子说现在没办法回家,要家里人来接。陈曦帮她把号码拨通后,把手机递给她。我在她旁边听着她跟家里人讲话,心里不禁感慨万千。她走后,我很感伤地问陈曦:“你说我将来有一天会不会跟她一样连打的的钱都没有?”“想多啦吧你?”“刘若英很小的时候,她婆婆就逼着她学钢琴,她那时不明白她婆婆为什么要这样做,有次她很生气地问了她,你知道她婆婆怎么回答的吗?她说等哪一天你丈夫不要你了,至少你还可以弹钢琴来养活自己。”我看了陈曦一眼,自顾自地说,“我也一样。”“所以你每次都要做完实验才肯见我?”

我点了点头,道:“我知道只要我好好做实验,认真读书,我的努力就会有所回报,其他的,都是未知的,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跑掉了,怎么追也追不回来。就像杜拉拉说的,努力工作的话,工作是跑不掉的。”

陈曦沉默了半晌,许久才叹了口气道:“你是对的。”

我们在灯火辉煌的夜色里隔着黑色的夜看对面的霓虹闪烁,许是灯光映着我的脸,也许是我看烟火的神情有些别样,不经意地瞥见陈曦很专注地看着我,眼里溢满温柔。

回到车上,陈曦冲我挥了又挥手,可是到家后却第一次没有跟我说晚安。

最近喜欢走路去实验室,南方的冬天,冷而潮湿,一直都是阴天阴天,心情也跟多云的天气一样,阳光不起来。我记得夏天的时候,每天早晨总有一位带着草帽的老大爷来这片草坪放风筝,他的风筝有时飞得很高,视线里的那只鹰只是一个不断上升的黑点,有时风筝又飞得很低,那么温柔地接近人类。那时的草毛茸茸的,绿得很是鲜亮,不像现在这样枯黄。我曾经很想跟这位老大爷学习放风筝,可是不知道从何时起他就不再来了。我新买了MP3,边走边听,很多歌听得次数多了,不管原来的曲子多么欢快,都能听出感伤的意味来。但只有一首,仅有一首不会,那首歌的名字是Run Away With Me。跟我一起奔跑吧,牵着风筝的线奔跑吧,可是,我不知道自己是想做放风筝的人还是更想做那只风筝?“我的如意郎君是个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踩着七彩祥云来娶我。我猜到了前头,却没有猜中结局。”说完这句话,紫霞在至尊宝的怀里,永远地闭上了眼睛。

人生,若只如初见该有多好,就像至尊宝和紫霞第一次碰面那样。

她问他:“你是神仙?”他摇摇头。“你是妖?”他又摇摇头。

好了,就到此为止吧。然后,紫霞牵着她的马继续流浪,或许某年某月某天能碰见一个打开她的宝剑的人;而至尊宝呢,继续寻找,或许某年某月某天也会找到他的白晶晶。然后,也就不会再有紫霞的“爱一个人这么痛苦”,至尊宝也不会再感到遗憾了。

白昼的两头接着半个黑夜,它们组成了完整的一天。20

10

年最后的一个晚上,在昨天与今天交接班时,也是今年与明年交汇的时刻,我望着空荡荡的宿舍,开始难过起来。黑屋白墙,异常安静的桌椅、书籍、半掩的窗帘,一动也不动。刚才发生的事还鲜活在脑海里。

说好晚上跟陈曦一起去唱歌的,但是因为我没有提前预订,KTV已经满座。

那么去看电影吧,可这么晚了,影院早已停止售票。

我在黑夜里奔跑,经过来往的人群,想象着陈曦也像我一样,站在寒风里,等,等一个消息,或是一个惊喜。

然而,空间不允许。

时间不允许。“不是早就说好了吗?为什么不去预约呢?”“你跟我说啊,你不告诉我,我怎么知道呢?”“那我多累啊,这么多年,从来没有一个人过元旦,竟然因为你破例了。”陈曦叹了口气,接着说道:“你总说我是挡住你视线的那片叶子,难道你就没有挡住我的视线吗?该咋样就咋样,别这么互相耽误着!”

他生气了,觉得我没在乎,为什么?要责怪、要误会、要伤害?

难道我们认识的意义就在于此?尽在于此?

陈曦说是我们冤家路窄。“是我上辈子欠你钱了,还是你上辈子欠我钱了?”我问。“都不是,”陈曦说,“一定是你抢走了我的女朋友。”

我笑了,可是分明是在哭泣。陈曦你不知道,我要的不是“对不起”,也不是“你输了”。我只是想你对我坦诚,别让我去猜你在想什么,这对我来说,比做数学题还难。可是,我在想什么,你不是一样不知道么?

既然如此,为何偏偏遇见?

上天为何要安排紫霞和至尊宝相遇?

难道就是为了成全一段感情的残缺?

开着灯,一个人度过了2010年的最后一晚。

新年那天,起的不是很早,阳光明媚,驱散了昨晚的阴霾。和着音乐的节拍,我的步调平稳、轻快且不羁。路边的草地不知何时变得空阔了,落光叶子的柳树垂下长长的发丝,几只长着黑尾巴的鸟儿摇摆着身子走来走去,一会儿钻到发丝的影子里,一会儿又飞到发丝里去。

一只断了线的风筝歪着身子躺在一棵树上,也不知它停留了多久,她的主人可曾找过她吗?冬天的枫香树上挂着秋天的果实,圆圆的铃铛,像一个个问号倒坠在那里。一座拱形的桥斜着穿过河面,阳光照过来,泛起万点金光,像是用金丝线织就的锦缎一般,一闪一闪。路的尽头,有两棵相依的树,一高一低,枝干相携。远远望去,如同粗线条勾勒出的水墨画一般,印在那淡青的天上。我一一走过,一一看过。心中是满满的淡然、坦然和释然。忽然觉得,这所学校就像巴黎圣母院一样安全,我只有待在这里,才不会受到伤害。

中午跟洋子一起往实验室走,走到倒数第二个十字路口的时候突然看见路旁的桃树竟然开了两枝,粉面桃腮的,还带着一丝苍白。

我很惊讶:“这桃花怎么在冬天里开呢?”“你没觉得这几天天气有点暖和吗?”“原来是这样啊,我还以为它是顺着季节而来的呢,自从来了这儿,”我说,“觉得有些事真的是不可思议,挺荒诞的,比如说大冬天的树不掉叶子,不下雪下雨,还有,就算桃花今天开了,说不定明天就冻死了呢?”“这算什么啊,你要是到了赤道还不知怎样呢。你就是见识太少。”

我点点头,惶惑地望着雾蒙蒙的天空,好像置身在另一个世界中。“苏小姐,还记得我是谁吧?”电话里,听起来,陈曦的语气似乎很轻松,好像我们根本不曾吵架一样,也像我们根本不曾相识一样。

我像隔着辽远的时光跟他对话,内心充满忧伤,只是轻轻应了一声,然后蹲下身,难过地说不出话来。“最近有时间没?想过去看看你,因为……因为,可能过不了多久,我就要去别的地方工作了。”“要离开这儿?”他的话让我措手不及。“嗯,16号我们公司开年会,开完会就知道去哪了。”“那你的公司呢?放弃吗?”“有些事情是由不得自己的,别提这事成吗?一提我就头大。”陈曦懊恼地说。

我在墙角,仿佛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

夜里,也就是两三点的时候,突然醒了。然后就听见窗外传来叮咚叮咚的吉他声,有人在唱歌,声音很低且模糊不清,也不知道他唱的是什么,好像是英文,也有可能是他随便哼哼的。倒是那吉他声,在寂夜里,却显得异常清脆,几个调子,反反复复,来来回回,抑扬顿挫。

我静听了一会儿,怀疑自己在做梦。舍友睡得很沉,我真想她们跟我一样是清醒着的,好让我明白这一刻是真的。我有点怕,黑是最恐怖的道具,那夜里的声音,唯一的声音,凄凄楚楚,如怨如诉,不绝于耳。在我听来,像是一首挽歌。我忽然想看个究竟,就把手伸出被窝,把纱帐拨开,然后掀起窗帘的一角,向外仔细望了望。外面,除了一盏孤灯、半棵老树,还有被雨淋湿的地面,就没什么了。

难道是幻觉?这样想的时候,歌声和吉他声突然戛然而止了。静止了一小会儿,那歌声又起了,依然凄凄楚楚、如怨如诉的。那个在窗底下弹吉他的人,他到底怀着怎样的一种感情,来选择这样的方式表达。后来,不知是我先睡着的,还是那个声音先消失的。反正总算到了早上。大家都起床的时候,我问她们:“你们昨晚有没有人听见唱歌啊?”“没有啊。”她们清一色地回答我。我想就算我真的听到了,别人也未必信。我所谓的客观存在,只因别人未见,就会被否定。

走出宿舍门口的时候,一阵寒气迎面扑来,原来昨夜雪花静静飘落了一个晚上,铺了一地洁白。我和陈曦慢慢走着,沉默着,不时有积雪从树梢上落下来,落到我的头上、脸上,冰凉冰凉的,踩在脚底下的雪咯吱咯吱响。如果两串脚印一直这样无止境地延伸下去,到原野到洪荒到世界的尽头该有多好。然而,我们还是止住了脚步,宿舍楼前,一对恋人正在亲密地拥吻。陈曦站在台阶下挥着手跟我道再见,我含着泪转过身去,却又迅速回过头来说:“还是我送你吧!”说完,又走下台阶去。“是不是这是最后一次送你了?”我问他,也在问自己,奇怪这个时候我还能笑出来。然而,笑总比哭好的吧?不是吗?

时间艰难地移动着脚步,16号总算过来了,以为那天会接到陈曦的电话,但没有。好几次,我拿起手机,按下那个熟悉的号码,可是就是不肯拨通,是怕,怕事实正中我的意料。20

11

平静地来临了,平静得我们都没有送出彼此的祝福。

就像拔河一样,谁都在跟时间这根绳子较劲。我不知道他在哪里,北京还是杭州或是别的城市?我也不知道,他是继续他的工作,为梦想而奔波,还是已经辞职,另谋出路?但是有一点,我似乎明白了,陈曦他可能要退出我的生活了。

2月14那天下午,很晚了,陈曦在电话里祝我情人节快乐。“好吗?”我问。“还行吧,跟以前一样。”“在哪呢?”“杭州。”

待我还要继续追问,他马上说我没事啊,好像不愿多说的样子。

突然很想见陈曦,这一瞬间的念头让我冲动地拿起背包,直奔楼下。我的心被乱七八糟的思绪盘踞着,倒也不觉得车开得缓慢,快到陈曦家的时候,我拨通了他的电话,手机一遍又一遍重复着“无人接听,请稍后再拨”的提示音。

坐在一只长椅上等陈曦,那是暗夜下的灯火通明的城市的一隅,我麻木地望着对面橱窗里的那些绚烂的存在。漫无边际地想一些事。身边的人不断经过,一个马马虎虎的小男孩踩了我一脚,有点疼。也不知过了多久,手机忽然响了,以为是陈曦打过来的,但我错了。站起身来,开始在人群里找他,每次都是他先看到我,这次却没有。看到了对面的德克士,才想起晚饭还没吃,肚子也真的饿了呢,就一个人走了进去。人很多,还好有一个座位是空着的,我点了一杯可乐、一个汉堡还有一包薯条,吃着吃着,忽然觉得悲哀起来,因为我悲哀地发现,整个餐馆,除了我之外,每个人的旁边都有别的人陪。那一刻,我突然觉得我对他的喜欢真的很盲目,因为我确实没什么实例来证明我与他有相爱的可能。

一个人在街上走了好久好远,走到校门口时,已经很晚了,不想回宿舍,不想回到冷清清的世界里去,不想一个人开着灯睡觉。就折了回来,见卡迪KTV的门牌依然寂静地闪烁着,就走到里面去。一个人坐在几个人的包厢里,自己给自己点歌,没有人跟我抢麦克风,可也没人唱歌给我听。我是这里唯一的表演者,唯一的听众。每句歌词都是要唱给陈曦的,却也是我不能当面对他说出口的,然而这些话,陈曦是不会听到了。

唱到最后,已经没有力气。走回校园的路上,我想,明天要回到自己的轨迹中去了。就像晚上12点之前,灰姑娘是个公主,可是过了那个时刻,她的水晶鞋将不复存在。

早晨往外走的时候,碰见了佳佳,她跟我打了声招呼,然后转过头去,接着边听歌边向前走了。我在背后望着她,心想佳佳真的是长大了,再也不是连早餐都要问我吃什么的那个小女孩了。风远远地吹过了,带着这个季节特有的气息,原来,春天来了啊。

对于整个杭州,紫金港只是微乎其微的一个点,但对于我,是全部。每日每夜,在她的怀里醒来,又在她的怀里睡去。我感受着她的热闹、冷清、喧嚣或是安静,她也与我一起分享这些情绪。有时觉得她就像我的一个朋友,我们的心灵相互呼应。所以,她的春天也是我的春天。

江南的春天总是与雨有着不解之缘,而且雨意缠绵。走在学校里,放眼望去,全是流动着的各色各样的伞。有蓝格子的,带着花纹的,画着卡通画的,还有清一色的……每个人出门的时候都会带几粒雨回来,难道这是春天赠送给我们的礼物吗?有时雨下得时间长了,大了,大家忍不住皱起眉来,盼望阳光明媚的日子快点到来。可是那些草啊、树啊的却不这么想。松树的叶子尖上缀着的雨珠,多像被涂的亮晶晶的小指甲啊,还有香樟树和红枫的枝丫仿佛斜戴着摊开来的水晶项链。垂柳柔美的身影倒映在湖面,波上弥漫着淡绿的寒烟。也有放晴的时候,晴的纯粹,晴的彻底。太阳暖暖地照着,似乎把她所有的光和热都给了紫金港。玉兰花忍俊不禁,露出了洁白的牙齿,樱花则披上了纯洁的嫁衣。与其相媲美的是一个个身穿春装的女孩子,她们换上短裙,踩着轻快的鞋子,长长的发丝被风轻轻托起。走在阳光之下,如果单看天,单看着湛蓝湛蓝的天,我会以为是人在故乡。

一年之计在于春,春天孕育着无限美好和美丽,也孕育着无限的希望和生机。所以,我总是希望自己能够起得更早一点,不要因为睡懒觉而缩短了与春天约会的限期;所以,我总是很努力地让自己多学些东西,别让这份美丽白白浪费;所以,我总是不停地怀念你,也不断地思念你,可能到了夏季,这份感情将不再继续。

翻出去年的衣服,发现已经不像当初那样喜欢了;那件灰色的线衫,如果不是偶然找到,我可能一辈子都不会想起还有这样一件衣服存在。如果,如果忘记一个人这样容易该有多好啊。

我已经剪短了头发,是陈曦喜欢的发式,并且开始试着化妆,穿衣服也一点点讲究起来。记得陈曦说过打扮自己是对别人的一种尊重,他曾经不止一次跟我说你把头发烫了吧,染了也行,你适合留这样的头发,显得洋气,每当陈曦这么说时,我通常都是坚定地说不,然后列出一堆理由。见实在劝不动我,他干脆就说要不就戴帽子吧,有人天生就有帽相。我没有这样去做,他说我犟,我却不以为然。

我做我的改变,这改变与陈曦有关。

日子串着日子,鱼贯而过。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以为自己就会慢慢地把陈曦忘掉,不是说时间会冲淡一切吗?不是说人们对痛苦的记忆总是趋于忘记吗?然而,事实并不是这样。陈曦好比埋在我掌心的一根刺,表面上看起来安然无恙,可是每当我不经意地碰触,总是感觉到疼……

一天喝了许多酒,带着些许醉意,我鼓起勇气拨通了他的电话。电话嘟嘟地响着,我的心也扑通扑通跳得厉害。“喂?!”“哎!”我用轻快的声音回应他。“怎么了?”他问。

沉默了一会儿,我说道:“刚才喝酒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么能喝,喝这么多竟然都没事。”“傻瓜!”陈曦脱口而出。

但是陈曦却不知道我为什么贪杯,那是因为在酒桌上大家聊起了情感话题,每个人都要讲一下各自的他或她,轮到我时,我竟然不知怎样叙述。我们之间似乎发生过很多事,好的坏的,厚厚一叠,但是这又能怎样呢?现在的我们,仍是分开旅行,各自悲哀。“现在在哪儿呢?”听说我在学校里,他松了一口气。“最近还好吗?”说到这儿时,我忽然蹲了下来,觉得心好疼好疼。“唉……”他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挺好的,就是每天都很忙,你呢?”“我也是,不理解……”“嗯?”“不理解你为什么这么忙,以前你也不是很忙嘛!”我问道。“以前的时间都是挤出来的。”“以前能挤出来,现在就……”剩下的半句话含在嘴里,我没吐出来。“人有时候就是无可奈何……”他马上又说道:“改天我再联系你吧,你早点休息吧。”“你不这样说还可以,你一这样说我就生气,每次你说联系我,但都没有。”虽然是生气了,但是我的语气还是那样平缓。“哪天一起吃个饭吧?”“上次你也这样说的,但都没有兑现。”我抱怨道,“这样吧,你跟我说咱们下次别见了,或许我们还能见面。”

他呵呵地笑。“说啊,说下次不要见面了。”“别闹了。”“不行,我让你亲口跟我说,说永远都不要再联系了。”“说啊,你说啊!”

我不依不饶,仿佛在决绝地等一个决定,一个决绝的答案。“苏颜,如果我明天就死了,你还问我这些吗?我们一定要分出个是非吗?一定要搞清楚我们的关系吗?我现在工作很辛苦,生活好坏根本没精力去想,我自己都不知道怎么生活,我现在身体也很差。我羡慕你的生活,简单,快乐,你要好好珍惜。”“简单和复杂本来就是生活的两种状态,简单很好,这不一定说复杂就不好啊?我也很欣赏你的生活。”我说道。“你根本就不知道我的生活是怎样的,我现在跟你讲电话,脑袋里很可能还在想着工作的事,懂吗?你是搞科研的,我们两个没有交集。假如啊,假如,我儿子将来要是搞科研的,我会觉得他不是我儿子。我注定要四处走的,我也喜欢这样。”“为什么……”不知什么时候,泪水挂了一脸,我说话的声音已经变了:“为什么?”我艰难地说:“你们都这样放开我,飞得越远越好。”“那是他们知道你是怎样的一个人,知道你想要怎样的生活。”

早上起床,突然被镜子里自己阴郁的表情吓到了,没想到心情竟然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容貌。那个从前的我哪里去了?我还是那个简单快乐的苏颜吗?我一遍遍看着镜中的人,试图从那双忧伤的双眼中寻觅那份消失已久的纯真。我试图对自己笑一下,那笑容真的很苦。这样的笑不应该属于我。于是我又重新扬起脸,对着镜子,认真地,发自内心地笑了。

如果假装高兴,就会真的高兴;

如果你以为忘记了,就会真的忘记。

这是洋子告诉我的。

我现在正努力这样做。

很长时间没有看到月亮了,虽然最近有很多个晴天。也有可能我看到了,只是当时枉然,或者暂时性失去了记忆。

踩着石阶往下走的时候,不经意地看见它就在我的前方,扬起那弯弯的嘴角,迎着我笑。那一刻,觉得她不再属于深蓝的天空,也跟嫦娥、玉兔、桂树无关。觉得她就像一个新生的宇宙,在我触目可及的视野里熠熠生辉。一颗星眨着眼睛,离她远远的,可她好像并不孤单,一直在笑,且笑得很甜。

我边走边看她,她一会儿钻进树丛,一会儿又偷偷地从叶隙里探出头来,看我望她,她又羞红了脸躲到楼层身后去了,很久不肯露出头来。夜的帷幕缓缓拉开,秋天来了,紫金港的上空不再有成群的燕。暗淡的灯光与深重的影子重合,交叠,这让我的眼睛产生了错觉。白日里的香樟树变得高大起来,仿佛躲到它身边,就能挡风遮雨似的。还有那些被灯光上了色的柳树、银杏叶,都变了模样,换了新装。这会儿,紫金港就像一座童话里的城堡。我自顾自地走着,心动也不想动。

终于,在路的尽头,那张笑脸再次出现了,可是却离我远远的。就这么十几分钟的工夫,她就回到天空怀里去了。我也冲她笑了笑。心想,不管你在哪里,只要能够望得到你,就可以。

吃完早饭,很想从另一条路上走走。阳光暖暖的,茸茸的,围巾一样的体贴。雨后初晴的天空如此清爽,整个校园也弥漫着清新的气息。我很喜欢走这条青石板铺成的路,它总能勾起我的一些回忆,或者给我一些启迪。路右面有一片草坪,长着很多狐尾草。在草坪的一侧,还有一棵枝叶繁茂的杨树,在这里,杨树并不多见,而北方到处都有。再往前走,是一座弯弯的小桥,水从下面缓缓地向东流去。顺着水流的方向望去,就可以看见彼岸花了。她们孤零零地开在一棵未名的树下,长长的茎擎起一团燃烧的火焰。或单或双,成团成簇,无论怎样,都是遮不住的凄凉。一只蓝蝴蝶披着雾的轻纱飞到她身边,浅吻她的脸,似乎在跟她说早安,她只是静默着,安然又黯然。也许它只是她生命中的过客,她只是在等,等与叶重逢的那一天。她的周围,也有很多白的小花,依偎在叶的身边,欢喜地开着。

我想起第一次见到彼岸花的情景。

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这花的名字。只是看上去它很特别,就随口问了陈曦一句:“这种花怎么只有花没有叶呢?”

陈曦顺着我指的方向望过去,吃惊地问:“你们学校竟然有彼岸花?”“彼岸花?”“是啊,花开的时候不见叶子,有叶子的时候又不见花。也正因为这点,所以又叫无义草。”“无义草?”“但是我不是很认同这种说法,你不觉得这样的一朵花配上叶子会很奇怪吗?”“你的意思是叶子的消失倒是成全了花的美丽?”我侧过头来问他。

陈曦点点头,表示同意。

天地之间,若梦的浮生里,陈曦和我不过是沿着彼此走过的脚印,走了一段相同的路,然后走成了两条平行的线……(该文为浙江大学第十三届校园文学大奖赛获奖作品,作者时为浙江大学医学院2010级免疫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夏娃的赎罪(节选)

文/关鹏飞

高中的时候,所有人的考试都在同样的定点,气氛就特别紧张,复习背诵,找老师解答疑问,整个校园忙成一片。大学却不这样。每人选的课不一样,考试时间也不同,所以甲紧张的时候,乙说不定正在玩得痛快,尽管甲乙也许在同一个寝室。总体来说,考试周是轻松的,不少同学趁着这段时间放下乱七八糟的社团工作,不用开会也不用组织会议,享着考试带来的清福。

陌洁、平儿和余丹住在同一个寝室,还有一位室友是别的班级的。因为她们三人是同班同学,比较熟,所以那位别班女生除了睡觉回寝室之外,一般任她们占着寝室。考试周开始三天,平儿就考完了所有秋学期课目,闷在寝室里无聊,就吵另外两位。余丹除了学习,总是在上网,跟她远在北方的高中男友聊天。陌洁勤勤恳恳地打扮着自己的小天地,桌上摊着一本宪法书,这科闭卷,她不得不背。平儿玩了几遍连连看,觉得没意思,就往后靠,椅子磨在地板上发出刺耳的声音,把陌洁刚背的几段条文全都吓走了,气得陌洁直骂她。平儿等她骂完继续背书,就轻轻走到余丹后面,刚才那么吵闹的喧哗都没有打扰她和“那位”的火热聊天,惹得平儿好奇得不得了,凑近看聊天内容。

——要是你今天来北京,站在我面前,肯定认不出你来。

——为什么啊?——后面跟着一个表示紧张的图标。

——又沙尘暴了么。

看见这一行字,余丹还没有回复就笑得不行,搞得平儿莫名其妙——这有什么好笑的?于是又转过身,看见陌洁又在一脸严肃地背书,轻轻叹口气,蹑手蹑脚地回到自己桌前,打开QQ,看着那些高中好友的头像都灰着,自己的心也灰了。这时突然传来一阵手机铃声,平儿本能地抓起手机,却听见陌洁在电话里柔声细语地说:“现在就下来吗?我在复习耶……那好吧,你帮我占个位子,我理一下书马上就过来。”看见她接完电话就对着那面小镜子照个不停,平儿叹口气,自言自语地说:“重色轻友。”陌洁正在兴头上,听见她这么说,回了一句:“有一天你也会的,只是现在还没到来而已。”说着,背上书包,容光焕发地打开寝室门,脚已经迈开了,却听见平儿的话,又回过头,问:“你刚才说什么?”“如果每个女人都像你这么容易追,男生们肯定会乐死的。”平儿面不改色地重复一遍。“我现在没时间跟你闹,不过这句话你记着,我会还给你的!”陌洁甩下一句狠话,气冲冲地走出去,寝室门被摔得“砰”一声响,吓得余丹摘下耳麦,不解地问平儿:“刚才打雷了?”平儿无精打采地点点头,余丹惊呼了一声,说:“秋天还有这么响的雷,第一次听到呢。”“赶快把消息告诉他吗?”平儿指指她的电脑屏幕,余丹就真的告诉他了。当然,他是不相信的,不过回复过来的语言是:“打雷怕么?要是怕,我就过来护着你。”余丹红了脸,赶紧回复道:“你赶得来吗?我们离得那么远……”这个回复刚发出去,余丹脸上的笑容就消失了,的确,我们隔得太远了,想到这里,泪水悄悄滚下来。

听见键盘又在忙碌地响着,知道他们又聊上了,就关上电脑,转过身说:“小丹丹,我出去走走……”话没说完,看见她一脸的泪水,吓了一跳,忙问怎么了。余丹笑着摇摇头,说:“就是想起我们隔得太远了,不知不觉就……”话音未落,又一波泪水来袭,余丹羞愧地低下头。平儿被她感染了,有心无心地说:“哎,我连隔得远的都没呢。”余丹听她这样说,觉得应该安慰一下,可是没等她话说出口,平儿就摆摆手说:“算了,不想这个了,我出去走走。”

寝室就像虎穴,离开时慌不择路,走远了才知道其实没地方好去,平儿站在宿舍楼下,犹豫了一下,往前走几步,去车库把单车推出来,跨上了,漫无目的地在校园里骑。在这秋意渐浓的校园,本该一片黄色,现在应了科技的支撑,处处点缀着鲜艳的花朵,或大或小,或浓或稀,跟人的心潮一样,各不相同。平儿把车扔到图书馆的地下车库,干脆散步。这样一来,很多花草都在她的手下遭了殃,她也不觉得,依然做下山的猴子,摘了新的,扔掉旧的。

迎面两个男生走过来,高个的看着眼熟,盯着望了片刻,想起是陌洁的男友,他不是去帮她占位子了么,怎么出现在这里?平儿一边心里疑惑着,一边跟两人擦肩而过。这时听到后面两人的对话:“不行,你看她把花扔的一路都是,不阻止不行!”“人家爱怎么怎么,跟你什么关系?”“跟我是没有关系,我也不认为跟我有关系,我就是提醒她一下!”平儿正聚精会神地偷听两人在背后的谈话,突然被叫到,惊了一下,回过头,见个头稍矮的男生朝她走过来,一副怒气冲冲的尊容,他把刚才捡起的几朵花伸到她面前,以不容置疑的口吻说:“你这样做是不对的,第一你不该破坏公物,第二你不该乱扔垃圾。”平儿觉得他挺有趣的,看着他,想听他说下去。

男生觉得自己的表达够清楚了,可是看她侧耳的样子,又补充一句:“你没听懂?”平儿摇摇头,说:“我听懂了,而且知道你跟唐僧一样,啰唆。”说完,就学着唐僧的语气自言自语地往前走:“悟空啊,我不是不让你乱扔东西吗?就算不砸到人,砸到些花花草草也不好哇……”说着把手中的花往后一扔,刚好砸在追上来的男生头上。他站住了,摇摇头叹口气,对后面笑出声音来的陌洁男友说:“这个女人太刁了,我管不了呢。”两人说着一起往后面走去。

平儿见他走了,有点失落落的,回头叫道:“管不了就走吗?”“不走还怎样?”男生回过头,咬牙切齿地说。“那要是管得了就不走了么?”平儿试探着问,脸上红一块白一块的,眼睛垂下去了。陌洁男友是情场高手,见这情形,心下明白,把室友往前推着,一边说:“你小子走运了。”那男生反而不好意思起来,立住脚不动,陌洁男友就松了手,说:“你怎样就怎样,我可先走了;她还在等我呢。”说着扬长而去。

看他闷不吭声,平儿觉得没意思,转身要走,男生开口了,抱怨着说:“你叫住我就为了丢下?”问了见没回答,也转身去追室友,可是一想,那不当电灯泡了?撒开的腿又轻轻收拢,拐弯走另一条路,又没有地方好去,胡乱转着,被平儿叫住,说:“你去哪里?”“离开这里,”男生头也不回地说,“不过去哪里还没想好。”“我也没想好,”平儿说,“干脆我们一起走吧,反正都没想好么。”“一起走可以,不过不许在我面前采花!”男生说着,颇有尊严地咳嗽几声,催促她立刻答应。平儿觉得他的样子滑稽,就不假思索地回道:“如果跟你一起走路也无聊的话,我当然还要采,而且都采完!”“你这样说我明白了,”他故作深沉地走过来,边拉拉衣领,让它挺起来,说,“我们去图书馆吧,那里面没有花,你就不会惹我生气了……”“可是那样我会生气的,”平儿打断他,郑重其事地宣布,“我决定了,我们不去图书馆!”“我不同意,”男生马上表示反对,“除非你提出一个更好的地方。”“更好的地方?”平儿被难住了,想了想,说:“要不你想出一个更好的地方吧?”

两人就这样绕来绕去地谈话,不知不觉校园也走了个大半,天也黑下来,这倒启发了他们,于是刚认识的他们终于达成了认识以后的第一个共同决定:去食堂吃饭。

如今大学时兴讲座,尤其是名人讲座,课堂倒不怎么关注了,只要讲座做得好,一样身价百倍。愤青型的,现身说法型的,大师型的,学长型的……五花八门,应有尽有,能够完全满足市场需求。可不是么?秋学期考试周才结束,一场又一场的讲座便接踵而至,令人目不暇接。平儿早就观察过了,来听讲座的同学都是大一新生,大二的很少,大三的凤毛麟角,大四的行迹罕至,再加上刚开学时听过的几场讲座,她得出一个结论:只有起哄的人才会浪费时间去听讲座。

然而这次她还是去了。余丹一直崇拜的科幻小说大师来校讲座,据说还有机会弄到亲笔签名呢,她就跃跃欲试,很早起就开始鼓动大家了。陌洁有自己的立场坚持,怎么说也不动摇,余丹便只好把潜在对象锁定在平儿身上。直到那天晚上之前,平儿一直没有丝毫同意的表示,可是晚上看见陌洁并没有跟男友出去,心想如果整个晚上跟陌洁闷在一个寝室,余丹又不在,岂不死翘翘?就同意了余丹的请求。

陌洁自从和平儿有了摩擦后,一直没有给她好脸色看,这次见她最后跟余丹一起走了,心里的石头也落了地。正在看书间,突然手机铃声响起,她摸摸自己的手机,不是,扭头一看是平儿的,忘在桌上了,就抓过来接了,对方居然是男友的室友,他那滑稽的声音她一下子就听出来了,问他找谁,说是一个头发卷卷的、个头不高的女孩。这不就是平儿么?她在心里想,继续问,找她干什么?见对方结结巴巴说不清楚,陌洁偷偷笑个不停,等他实在羞愧地要挂电话的时候,才告诉对方平儿去听某某大师的讲座。平儿?对方吃惊地重复着这个名字。“怎么?你不会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吧?”陌洁笑得更加不掩饰了,对方慌乱地挂了。

接过电话之后,她觉得这件事大有可为之处,心里盘算着。又翻了一下自己手机里的号码,看见男友的室友的号码跟刚打来的号码是同一个,便偷着乐。

大礼堂早已布置完毕,礼仪小姐站在门边,等候主角出场。听众们从前门检票进来,三五成群地坐在一起。余丹脸上一直洋溢着激动的神情,拉着平儿迫不及待地奔向检票处,进来后又找了个尽可能靠前的座位,恭恭敬敬地坐下,等待偶像出现。平儿漫不经心地听着音乐,膝上摊着本杂志,不时对余丹那副崇拜一切的虔诚表示鄙夷。余丹不理她,只说:“安静啦,马上就要来了!”说着,兴奋地看一下手表。

十分钟后在院领导的陪伴下,大师到达。从讲话的语调上来看,大师比院领导更谦虚,这让他的粉丝们激动不已;不过年龄也的确比想象中还大,走路都不稳,还得有人搀扶着,可见做名人不容易,做老名人更难。大师的谦虚是开场白,切入正题,即整个舞台交给他一个人的时候,他觉得再谦虚是不必要的,就拿出一贯的语言风格,抑扬顿挫地讲起来。讲他的写作经历,工作方面的成绩,如何奋斗,如何成功,等等。最后得出一个结论,每个人都可以比原来的自己好很多倍,只是没有发现而已。言下之意是,你们听了我的讲座,知道这个道理之后,就能成为比现在成功很多倍的人。

主要部分结束后,是热烈的掌声。掌声渐稀,主持人宣布接下来是自由提问时间。毕竟是不错的大学,学生都很优秀,提出的问题也颇有水平,尽管这些水平的表现方式各不相同。有的同学就时事说了一大堆自己的看法,然后生硬地问大师的看法,估计也是讲完之后,才想起要给他留点面子,让他也好说几句。有的同学开门见山地提出问题,诚恳地渴望得到解答,然而对这类问题,大师提供的答案总不能满足提问者。有的同学(他们无疑认真地听了他的讲座)对他讲座中的观点进行反驳,说得头头是道,以为能得到他的夸奖,不想被他一句“我表达的是我的观点”和温和但毋庸置疑的笑容打发了。

他从陌洁那里得知平儿(他终于知道她的名字了,因为还不熟,每次说出这两个字时心里还微微发抖)的去向,就马上托哥们搞了张票赶去。挤在站着的听众里,他觉得要让她注意到自己只能通过提问,就举起手,运气不错,还被点到了。礼仪小姐递来话筒,很多人,包括台上的领导都看着他,然而就是平儿不看他,怡然自得地听着MP3。不过她旁边的女孩也在看着他,这多少让他心里升起一些希望。他提出了自己的问题——一个长长的陈述句后面加上一个大大的问号,典型的大学生句式。大师跟平儿一样,从来不看提问者,这次对他更狠,回答只有六个字:“这是个伪问题。”

听众们都愣住了,然而大师没有解释“伪问题”的意图,主持人就继续寻找下一位提问者。提问环节结束后,大师退场,不少女生掌还没鼓完就挤上台要签名;开始还好,后来人越来越多,保安不得不护着大师颤颤巍巍地离开人群。

平儿坐在座位上,等余丹签名回来,看见她落魄的样子,摘下耳塞说:“没什么的。”“哎,他那么老了,这次没签成,以后还有机会吗?”余丹叹息着,羡慕地看着那些签到的人。这时一个男生走过来,对她说:“我签到了,你要吗?”余丹疑惑不解地看着他,以为在开玩笑,这时平儿一把抢过来,交给余丹,然后对他说:“你可别反悔。”“我可是真心诚意的,”他说着,靠过来,被平儿用手推远,对余丹说:“签名也有了,我们回去吧。”

余丹还是不敢相信这是真的,目不转睛地看着那个签名,一会儿擦擦墨迹,一会儿揉揉眼睛。听平儿这样说,才抬头,看见他,惊讶地说:“你是那个提问的同学!”“遗憾的是提了个伪问题。”他自嘲地说。余丹被逗乐了,他的眼角却一直在关注着平儿的情绪。

等到余丹被支开后,他赶紧叫出她的名字,把她吓了一跳,急忙问:“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我查了很久才查到么。”他说着,仿佛为自己对她的付出而感动。“好吧。”平儿面上淡淡地说着,心里却热乎乎的,“那你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啊,看你的第一眼,我就想把名字告诉你,然而你直到现在才问。”他故意委屈地说着,接着报出自己的名字:夏连杰。这个名字跟他本人一样可笑,平儿念一遍夏连杰,就笑一遍夏连杰。

那个周末整个班级出发,去一处环境清幽的林间烧烤。

从路上开始,平儿就责怪夏连杰不该跟来,心中又为他到来高兴。夏连杰都看出来了,故意装作很委屈的样子,寻求陌洁“嫂子”的保护。陌洁就问班主任,家属的家属可不可以参加,得到肯定的答复后,夏连杰很兴奋,可是看见平儿看陌洁的目光冷冷的,就不再把她拉进两人之间的对话中了。平儿对此不止一次地暗示他,他做得真好。“你喝酒的样子让我想起了妈妈。”夏连杰微笑着对平儿说,这句话把平儿吓坏了,进嘴的酒都喷了出来:“你存心损我?”“我说真的,”夏连杰赶紧掏出纸巾并辩解说,“我妈喝酒很豪爽,好几次都把我灌醉!”“你那时多大啊?”平儿不屑地问。“读小学么,后来妈妈跟爸爸离婚了,也就再没跟妈妈一起喝过酒,也没醉过了。”他说着苦笑一下。“对不起。”平儿说着举起酒杯,跟他对饮了满满一杯。“我今天倒想醉呢。”夏连杰喝完后趁着酒劲说,目光直直地看着平儿。“好呀!”平儿不甘示弱地给他倒酒,“我就当回妈好了!”“为以后做母亲打好基础。”他笑着调侃,举杯喝酒。

在他们回家的路上下起雪,老人说从没见过这么大的雪,年轻人听了就高兴,仿佛老人之前的日子都白过,又仿佛老人死去之后、年轻人死去之前,还会遇见这样大的雪。人总是活在比较中。不过这场雪的确给恋人们增添了愉快的回忆。人人都很兴奋,在雪花的包裹中,忘记自己的年龄,做了一回小学生。他们甚至还约好明早一起堆雪人去,早上到时,除了有课的同学不情愿起床,其他的都躲在被子里,那雪人也就没有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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