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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11 19:3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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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法)卢梭

出版社: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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忏悔录(上下)

忏悔录(上下)试读:

作者的话

这是一幅现存的、也许是永远不会再有的独一无二的肖像,是依照人物的真实形象,及其全部真情实况,一丝不苟地描绘而成的。不管您是何人,只要我的命运或信任使您成为本书的评判员,我则以我的不幸,通过您的古道热肠,并以全人类的名义,恳请您别毁掉这部有用而独具一格的著作,因为它可以作为肯定尚有待创建的对人的研究的第一份参照材料,而且,我还要恳请您,别为了缅怀我而推倒这座记载着我那尚未被我的敌人歪曲的性格的唯一丰碑。最后,即使您也曾是我的一个势不两立的敌人,也请您对我的遗骸别再心存恶意,别把您那残酷的不公正坚持到您我都已作古的时候,以便您至少有这么一次,当您可以恶毒报复——如果伤害一个未曾或不愿坑害他人的人真的可以称之为报复的话——的时候,却能有宽宏大度、心地善良的高尚表现。上卷

译者序

卢梭(1712—1778),生于日内瓦一个新教徒家庭,祖辈是法国人。在他出世后不几天,母亲便去世,他随其做钟表匠的父亲生活,由其姑母抚养。十岁时,其父因打伤一贵族而逃亡他乡。十六岁起,他便离开了日内瓦,漂泊于瑞士和法国各地,当过仆人、学徒、家庭教师。由于天资聪颖,特别是经过长期勤奋的自学和个人奋斗,他获得了广博的知识,成了音乐教师,抄谱作曲,而且在这方面还小有名气,受到欢迎。一七四一年,他来到巴黎,结识了启蒙主义者、百科全书派的狄德罗、孔迪亚克、达朗贝尔等人,替《百科全书》写稿。一七五○年,应第戎学院的有奖征文,写出了第一篇著名论文《论科学与艺术》,大获成功,声名鹊起。一七五五年,他又应该学院的征文,写了第二篇著名文章《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在这两篇论文里,他谴责了封建暴政和建立在私有制、暴力和不平等基础上的现代文明,论述了天赋人权和人类生而平等的思想,提出了“回归自然”,回归“自然人”的口号,反映了小资产阶级力图摧毁封建专制制度和特权阶层,确立小私有制的要求。一七五六年,他离开巴黎,在蒙莫朗西过隐居生活。在此期间,他同狄德罗、伏尔泰、达朗贝尔等人因观点分歧失和。一七六二年,他出版了《社会契约论》,提出了由公民选举领袖的共和制的政治纲领,对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中的雅各宾党人的政治观点的形成有很大的影响。由于其观点的激烈,再加上为人孤高,蔑视权贵,所以受到统治者的迫害,亡命各地,几无立足安身之所。终于于一七七八年七月,因贫病交加去世。

卢梭作为十八世纪的一位伟大的平民作家,以其如下的三部名著在法国文学史上占据着一个非常重要的地位。

第一部是一七六一年发表的《新爱洛伊丝》。这是一部书信体长篇小说,描写的是一位贵族小姐朱丽与在其家中担任家庭教师的平民知识分子圣普乐这对青年人的爱情悲剧。卢梭站在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立场,谴责了封建的门当户对的思想,要求个性解放,呼吁自然的爱的结合。作品对于书中人物的感情和大自然的细腻描写,特别是通过人物的感触去描写自然,使自然和人物的感情水乳交融,使这部小说成为启蒙文学中的独树一帜的作品。

一七六二年,卢梭发表的《爱弥儿》是一部哲理小说,同时也是一部教育论著,该书的副标题就叫《论教育》。它描写了一个人从出生到结婚,到进入社会受教育的全过程。主张顺乎天性,让人的本性避免受社会偏见和恶习的影响而得到自然的发展。该书因其反封建性而不断地给作者招来灾难。书一出版便在巴黎遭禁被焚,卢梭也被迫逃亡瑞士。

第三部,也是最重要、最为人传诵的,就是他的《忏悔录》。这是一部别开生面、独具匠心、无出其右之作,在它之前的旧的文学中不曾有过这样的先例。卢梭不取名《回忆录》,而叫《忏悔录》,其用意是非常明显的。“忏悔”一词,据《辞海》所作之解释,“乃佛教名词,‘忏’为梵文‘忏摩’音译之略,‘悔’是它的意译,合称‘忏悔’,原为对人发露自己的过错,求容忍、宽恕之意。按佛教制度规定,出家人每半月集合举行诵戒,给犯戒者以说过悔改的机会。”西方天主教、基督教等教派的善男信女,为求得上帝的饶恕,不时地前去教堂找神甫进行忏悔。卢梭为自己的这部著作取此书名,也正缘于此,他在

第一章

一开头便道出了自己的初衷:“我在从事一项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事业。我要把一个人的真实面目全部地展示在世人面前;此人便是我。”通过全书,作者是在以惊人的诚实、坦率的态度描写自己,毫不隐讳自己最下流最可耻的行为。

全书共十二章,分上下两卷。前六章为

上卷

,后六章为下卷。上卷叙述卢梭于一七一二年出生之后到一七四二年来到巴黎之前的生活。其中,第一章写他一七一二年到一七二八年,亦即十六年的生活;

第二章

写一七二八年三月到同年十二月,亦即九个月的情况;

第三章

是写一七二八年十二月末到一七三○年四月底,一年半的时间;

第四章

是一七三○年四月底到一七三一年十月初,共十七个月;

第五章

第六章

,是从一七三一年十月初到一七四一年秋天,两章共包括十年的时间。

下卷

主要是写作者在巴黎的生活,写他同百科全书派的关系、与他们的恩恩怨怨,以及他的几部重要作品的创作。其中,

第七章

是写一七四一年秋到一七四九年夏,前后共八年;

第八章

从一七四九年秋到一七五六年四月,共六年半;

第九章

从一七五六年四月到一七五七年十二月末,共一年半的时间;

第十章

从一七五七年十二月末到一七六〇年十二月末,前后三年;

第十一章

从一七六○年十二月末到一七六二年六月,共两年半;

第十二章

,从一七六二年六月到一七六五年十月底,共三年半。卢梭卒于一七七八年,最后的十三年没有写,但他继续写的《一个孤独的散步者的遐想》可以视作《忏悔录》的续篇。《忏悔录》是卢梭在其晚年写成的,从一七六六年,他已五十四岁的时候开始写,一直写到一七七○年,前后四年多方告完成。它记载了卢梭从出生到一七六六年被迫离开圣皮埃尔岛之间五十多年的生活经历。他历数了孩提时寄人篱下所受到的粗暴对待,描写了他进入社会后所受到的虐待,以及他耳闻目睹的种种黑暗和不公,愤怒地揭露了社会的“弱肉强食”“强权即公理”,以及统治阶级的丑恶、腐朽。该书名为“忏悔”,实则是“控诉”“呐喊”,并对被侮辱、被损害的“卑贱者”倾注了深切的同情。他在书中对后人留言,嘱咐他们等到一八○○年之后再发表这一作品,因为到那时,书中所写到的人物都已作古。但上卷于一七八二年即已出版,下卷于一七八九年也出版了。

卢梭由于儿时所受的不幸,一种正义感便在他的心中牢牢地扎下了根,这种感情伴随了他整个的一生,并且构成了他信念的基础。

卢梭出生时,正是法国太阳王路易十四即将老死之际。法兰西在路易十四的统治之下,达到了封建时代的鼎盛时期。但是,到了十八世纪初,早已失去进步作用的绝对王权制国家越来越明显地表现出其背离民族利益的一面,暴露出了它的反动寄生性质。不仅仅是王室,而且贵族和教会这两个最高阶层,完全依靠对人民的残酷剥削过活。然而,法国国内的阶级力量的对比已发生了变化。一批当时人们称之为“哲学家”的作家,开始进行反对封建残余的斗争,成了社会关注的中心。这些哲学家,就是人们在法国历史上称之为“启蒙主义者”的那些人。所以说,十八世纪的法兰西,是处于一七八九年资产阶级大革命之前的启蒙运动时期。这场启蒙运动是一场反对陈腐的封建思想的伟大的思想运动。与英国那带有较温和的、有时甚至是保守的启蒙运动的代表人物不同,法国的启蒙主义者是一批革命者,他们的一切活动都带有明显的政治色彩,这首先是因为法国启蒙主义者是资产阶级中最伟大的革命的宣告者。正如《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十九卷,第二百零五页,人民出版社)中所说:“在法国为行将到来的革命启发过人们头脑的那些伟大人物,本身都是非常革命的。他们不承认任何外界权威,不管这种权威是什么样的。宗教、自然观、社会、国家制度,一切都受到无情的批判;一切都必须在理性的法庭面前为自己的生活做辩护,或者放弃存在的权利。思维者的悟性成了衡量一切的唯一尺度。”

启蒙主义者从理性的立场出发,对社会的不平与压迫,对宗教偏见与迷信,给予猛烈抨击。启蒙主义者的活动反映了由于封建制度的衰败和资本主义关系的发展而产生的个性意义的高度认识。他们维护个人的利益,主张个人应摆脱绝对君权国家和封建等级社会的压迫。

启蒙主义者在自己的作品中描写日常生活里的人。在这一点上,卢梭的《忏悔录》给我们提供了明证。卢梭由于出身贫寒,他周围的人大多是一些男仆女佣、农民、小店主、下层知识分子,以及他自己的平民家庭:钟表匠、技师、小资产阶级妇女。他揭示了这些人的思想感情、道德品质、人格和性格特点,致力于发掘他们的自然淳朴的人性、道德情操、聪明才智和健康的生活情趣。与此同时,卢梭对他所见到的统治阶级和上层社会的形形色色的人物鄙夷不屑,大加鞭笞。这些人,在他的笔下,统统成了伪善奸诈、厚颜无耻之徒,一个个道德沦丧,阴险毒辣,与高尚的平民世界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卢梭也正是这个平民世界的一员。他在功成名就、可以跻身上流社会时,却始终不愿去过贵族们的那种奢侈豪华生活,仍旧企盼着能有一处安身立命之所,一处退隐藏身之地,同他的妻子(或称伴侣)泰蕾兹·勒瓦瑟尔过上一种宁静的、不受纷扰的“世外桃源”的生活。然而,身处一个新旧交替的时代,他的这种愿望总是难以实现。《忏悔录》上、下两卷的差异是显而易见的。其原因在于,在上卷中,作者只局限于对儿时的种种回忆,对田园风光的描绘,对所目睹的各种人物特别是平民百姓的描写。而在下卷中,则是把他与之交往、关系密切的人搬将出来。他一面在承认自己的过错和不足,一面也坚定不移地对他认为是造成他种种不幸、种种磨难的那些人大加贬损,毫不容情地鞭笞他们。因此,上、下两卷的笔调迥然不同。卢梭在《忏悔录》中把自己赤裸裸地暴露在众人面前,说出他的隐私,道出他的隐情,以致到了最后,他简直被剥成一个精赤条条的人。所以,该书能成为法国天才作家所写的一部传世之作,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了。

纵观全书,我们可以看出卢梭的性格、志趣、爱好,正如他自己在该书几近结尾处所说:“我可以把自己的一生交给他们去从头至尾地进行批判:我坚信,人们总归将会看到一个正直、善良、无怨无恨、与世无争的人,一个勇于承认自己的错误,而且更容易忘记别人的过错的人,一个在爱恋温馨的激情之中寻找自己全部幸福的人,一个凡事都实心实意到了不谨慎、到了难以置信的忘我程度的人。”

车尔尼雪夫斯基在其《未入集的作品》中曾高度地评价过《忏悔录》。他说,从这部作品中,我们看到了卢梭是“一个一贫如洗、受人中伤、离乡背井,但仍然忧情满怀地思念故乡的人,一个疑心重重、无比高傲而且理应高傲的人,一个城府很深同时又什么也不会隐瞒的人,一个蔑视一切同时又需要一切的人,一个卷入许多不可饶恕的、危害别的天赋不那么高的人的事情中去,但仍能保持灵魂的纯洁、无辜与天真无邪的人,除了他的天真无邪而外,他还是一个对当代人神秘莫测、为后代人极易理解的、既狡黠而又善于洞察人心的人,一个对人们充满柔情蜜意的、天才的、品德高尚的恨世者。”法国批评家勒赛克尔指出:“《忏悔录》并不完全是卢梭生活的历史,而主要是他的精神和情感的历史。这是对心理分析的杰作;是动人的论辩;是对他的论敌慷慨激昂的责难(虽然这些责难往往有失公正);同时也是一首抒情的诗歌,一首世界文学中最美的诗。”这种评价无疑是非常中肯的。《忏悔录》是列夫·托尔斯泰爱读的作品之一。他赞赏卢梭的诚挚与真实。他感到十分亲切的是卢梭的坦率,是卢梭对社会不公平的憎恨和对人的热爱。

卢梭的作品对人类的思想宝库做出了许多新的贡献。他的思想和艺术原则在十八世纪和十九世纪的文学与社会思想中得到了持续的发展。他作为思想家和文学家,具有自己鲜明的特色,对十九世纪欧洲浪漫主义文学产生了巨大影响,被公认为这一文学流派的先驱。法国十九世纪悲观的浪漫主义作家夏多布里昂就深受卢梭的影响,他的《墓外回忆录》中有着卢梭的影子。包括一些外国作家,除托尔斯泰外,德国的歌德、英国诗人威廉·沃兹沃思、英国的女小说家和诗人乔治·埃利奥特,以及法国二十世纪初的意识流大师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可以说都深受卢梭的影响。

应该指出,卢梭在本书中所表达的思想,就是同当时封建思想体系相对立的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思想,这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之下,是有着革命的意义的,但他在提倡个性自由时,显然是将它推崇到至高无上的地步了,充满了浓厚的个人主义味道,暴露了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本质。这是我们在读《忏悔录》时必须注意的。

卢梭这个平民出身的文学家和思想家,受到法国人民的尊崇和爱戴,被视为法国人民的骄傲,因此,他的遗骸后来被移葬在巴黎塞纳河左岸、卢森堡公园对面的先贤祠中。

该译本在合同到期的那家著名的出版社,数年中出过多达六版,并且除平装本外,还出了精装本、普及本等。足见卢梭的这一部传世之作受到中国读者的欢迎程度。几年前,由出版社转来过河南的一位高二的董同学的来信,谈及对《忏悔录》一书十分欣赏,而且由此而想读该作者的《新爱洛伊丝》《爱弥儿》等著作,这充分说明《忏悔录》之魅力,影响面之广。第一章

发自肺腑,深入肌肤。

我在从事一项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事业。我要把一个人的真实面目全部地展示在世人面前,此人便是我。

只有我能这样做。我洞悉自己,也了解他人。我生来就有别于我所见过的任何一个人。我敢担保自己与现在的任何人都不一样。如果说我不比别人强,但我至少与众不同。如果要问大自然打碎了它塑造我的模子是好还是坏,大家只有读过此书之后方可论断。

末日审判的号角想吹就吹吧;我将手拿着此书,站在至高无上的审判者面前。我将大声宣布:“这就是我所做的,我所想的,我的为人。我以同样的坦率道出了善与恶。我既没有隐瞒什么恶行,也没添加什么善举。万一有些什么不经意的添枝加叶,那也只不过是填补因记忆欠佳而造成的空缺。我可能会把想当然的事当成真事写了,但绝没有把明知是假写成是真。我如实地描绘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是可鄙可恶绝不隐瞒,是善良宽厚高尚也不遮掩:我把我那你所看不到的内心暴露出来了。上帝啊,把我的无数同类召到我周围来吧,让他们听听我的忏悔,让他们为我的丑恶而叹息,让他们为我的可鄙而羞愧。让他们每一个人也以同样的真诚把自己的内心呈献在你的宝座前面,然后,看有谁敢于对你说:‘我比那人要好!’”

我于一七一二年生于日内瓦,父亲是公民伊萨克·卢梭,母亲是女公民苏珊·贝尔纳。祖上只有一份薄产,由十五个孩子平分,父亲所得微乎其微。他只有靠钟表匠的手艺谋生,他倒是个能工巧匠。我母亲是贝尔纳牧师的女儿,比较富有。她既聪明又美丽,父亲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把她娶到手的。他俩几乎是从小青梅竹马:八九岁时,每晚便一起在特莱依广场玩耍;十岁时,两人便形影不离了。他俩相知相好、灵犀相通,使得由习惯使然的感情更加的牢固了。两人生就温柔多情,只等着在对方心中发觉同样心境的时刻的到来,或者说,这一时刻也在等待着他俩,只要一方稍有表示,另一方就会吐露衷肠。命运似乎在阻遏他俩的激情,反而更使他俩难舍难分。小情郎因为得不到自己的情人而愁肠百结,面容憔悴;她便劝他出趟远门,好把她忘掉。他出了远门,可是归来时,非但未能忘掉她,反而爱得更加炽热。他发觉自己的心上人仍旧温柔忠贞。这么一来,两人便终身相许了。他俩山盟海誓,上苍也为之祝福。

我舅舅加布里埃尔·贝尔纳爱上了我的一位姑姑。但姑姑提出,只有他姐姐嫁给她哥哥她才答应嫁给他。结果,有情人终成眷属,两桩婚事在同一天举行了。因此,我舅舅也是我姑父,他们的孩子成了我双重的表亲了。一年后,两家各添了个孩子;后来两家便不得不分开了。

我舅舅贝尔纳是一位工程师,他去效忠帝国了,在匈牙利欧仁亲王麾下效力。他在贝尔格莱德围困期间及其战役中功勋卓著。我父亲在我唯一的哥哥出世之后,应召去了君士坦丁堡,成了御用钟表匠。父亲不在家时,母亲的美貌、聪颖、才华吸引来了一些仰慕者。法国公使拉克洛苏尔先生是最殷勤的人之一。他的爱一定十分强烈,因为三十年后,我看见他在谈到我母亲时仍然情意缠绵。我母亲很看重贞操,不为人所惑。她真情地爱着自己的丈夫,催促他赶紧回来,他抛下一切,回家来了。我便是父亲归来后结下的不幸之果。十个月后,我出世了,先天不足,病病歪歪的;母亲因生我而死,所以我的出生是我所有不幸中的第一个不幸。

我不知道父亲是如何忍受失去我母亲的痛楚的,但我知道他的悲痛始终没有得到抚慰。他认为在我身上重又看到了母亲,但又不能忘记是我夺去了她的生命。每当他亲我的时候,我总感到在他的叹息,他的抽搐的搂抱之中,有一丝苦涩的遗憾交织在他的抚爱里。因此,他的抚爱就更加温馨。当他跟我说:“让—雅克,咱们来聊聊你母亲吧。”我便回答他说:“好啊!我们要大哭一场了。”我这么一说,他便老泪纵横了。“唉!”他唉声叹气道,“把她还给我吧,抚平我失去她的痛楚吧,填满她在我心灵中留下的空缺吧。如果你只是我的儿子,我会这么爱你吗?”母亲谢世四十年后,父亲嘴里念叨着我母亲的名字,心里深藏着她的音容笑貌,在我继母怀中死去。

这就是我的生身父母。在上苍赋予他们的所有品德中,唯一留给我的就是一颗温柔的心,这颗温柔的心铸就了他俩的幸福,但却造成了我一生中的所有不幸。

我生下来的时候几乎快要死了,大家对我能活下来已不抱希望。我随身带来了一种病根,随着年岁的增长而加重,现在,这个病根虽时有缓解,但接着又使我更加疼痛难忍。我的一位姑姑,是个可爱而聪慧的姑娘,对我极尽关怀照料,救了我的命。在我写这事的时候,她还健在,已八十高龄,还在照料我那位比她小,但却因酗酒而健康不佳的姑父。亲爱的姑姑,我原谅您使我活了下来。但我很难受,不能在您晚年时报答您在我出世时所给予我的悉心照料。我的那位老奶妈雅克琳也依然健在,身体硬朗,腰板结实。在我出世时,让我睁开眼的手,将在我死去时为我合上眼睛。

我在想到之前便有所感觉,这是人类的共同命运。对此我比别人感触要深。我不知道我五六岁前的事;不知道我是怎么学会认字的;我只记得最初读的那些书及其对我的影响:我对自己不间断地了解便是从此时开始的。我母亲留下了一些小说。我和父亲晚饭之后便开始阅读它们。起先,只是为了让我练习读一些有趣的书;但很快,兴趣便十分强烈,我和父亲便轮流不停地读,通宵达旦,一直到读完结尾为止。有时候,父亲清晨听见燕子啁啾,便难为情地说:“咱们去睡吧;我比你还要像个孩子。”

很快,我便通过这种危险的方法不仅掌握了一种极大的阅读和理解能力,而且还有了我这种年龄的孩子对激情的一种独一无二的悟性。我对具体事尚无任何概念,但已懂得了所有的感情。我对什么都不理解,但却全都感受到了。我连续不断地感受到的这些乱糟糟的感情,丝毫没有损害我尚没有的理性,但却为我造就了另一种类型的理智,使我对待人生有了一些奇特而浪漫的想法,日后的经验和反省都没能够很好地治愈它们。

一七一九年夏天,小说读完了。冬天,我们就又干别的了。我母亲的藏书都读过了,我们便把外公留给我们的书拿来读。很巧,里面有一些好书。这并不奇怪,这原是一位诚实而博学的牧师的珍藏,因为这是时尚使然,而且他还是一位颇有见地且很风趣的人。勒絮厄尔的《宗教与帝国史》、博絮埃的《世界通史》、普吕塔克的《名人传》、纳尼的《威尼斯史》、奥维德的《变形记》、拉布吕耶尔的著作、丰特奈尔的《宇宙万象》和《死者对话录》,以及莫里哀的几部著作,都给搬到父亲的工作间里来了。我每天便在他干活儿时,念给他听。我对这些书有了一种少有的、也许是我这个年岁的孩子所绝无仅有的兴趣。我特别喜爱普吕塔克。我饶有兴味地一遍又一遍地读他的书,这稍微减少了我对小说的钟情。很快我便喜欢上了阿格西拉斯、布鲁图斯、阿里斯蒂德,胜过对欧隆达特、阿泰门和攸巴的喜爱。这些有趣的书以及我们父子俩就这些书的谈论铸就了我那种自由的共和思想,那种不屈服的高傲性格,不愿意受到桎梏和奴役,使得我一生之中,在这种性格受到压抑之时,便痛苦万状。我朝思暮想着罗马和雅典,可以说是生活在其伟人们之中,但我生来就是一个共和国的公民,是一位对祖国的爱高于一切的父亲的儿子,我以父亲为榜样,也对祖国充满了激情。我自以为成了希腊人或罗马人。我变成我在读其生平的那些人物了:他们的忠贞不渝、英勇不屈深深地打动了我,使我目光炯炯,声音洪亮。有一天,我在饭桌上叙述塞沃拉的英雄壮举时,为了表演逼真,我离开餐桌,把手放在火盆上,大家见了全都吓坏了。

我有个哥哥,大我七岁。他跟着父亲学手艺。大家对我极其偏爱,对他便有所冷落。我对此并不满意。这种冷落对他的成长产生了影响。他甚至还没到成为一个真正放荡不羁的人的年岁,便已放浪形骸了。他后来被送到别人家去学徒,但像在自己家里一样,经常偷偷溜出去。我几乎总也见不着他,简直可以说几乎不认识他。但我仍然真心地爱着他,而且他也像一个放荡之人能够爱点什么似的喜欢我。我记得有一次,父亲凶狠粗暴地揍他时,我赶紧夹在他俩中间,紧紧地抱住我哥哥。我就这样用身子护住他,替他挨了不少的打。由于我总这么护住,父亲终于住手了,也许因为我哭喊的关系,或者是父亲害怕反而让我挨打。最后,哥哥越变越坏,干脆逃得无影无踪。过了一阵,大家才知道他到了德国。他一封信都没写回来过。自此之后,就再也没有他的消息了。就这样,我便成独子了。

如果说可怜的哥哥受人冷落的话,他的弟弟我可并非如此,国王家的孩子们也不会比我小时候所受到的关怀更加深切,我身边的所有人都把我当成了宝贝,而且更加难得的是,我始终被疼爱着,但却并不是被娇惯溺爱。在我离开家庭之前,家里人从来没让我单独与其他孩子一起跑上街去过,从来没有要压制或满足任何那些古怪的脾性,大家把这些脾性归之于天生的,但它们却完全是教育的结果。我有我这么大孩子的缺点:我话多,贪馋,有时候还说假话。我可能会偷吃水果、糖果、零食,但我从不存心坑人毁物,给人添乱,折磨可怜的小动物。不过,我记得有一次,我曾趁我们的一位邻居克洛太太去听布道时,在她家的锅里撒过尿。说实在的,一想起这事,我仍觉得开心,因为克洛太太虽说是个老好人,但却实在是我一生中所见过的最爱唠叨的老太太。这就是我幼时的种种坏事的简短而真切的故事。

我所见到的都是些善良的榜样,我身边尽是些最好的人,可我是怎么变坏了的呢?父亲、姑姑、奶妈、亲戚、朋友、邻居等我身边的所有人,并非一味地迁就我,但都喜欢我,而且,我也爱他们。我的任性很少受到激发或阻遏,以致我都想不起自己有过什么任性行为。我可以发誓,在我受老师管束之前,我都不知道何为奇思异想。我除了在父亲身边看书写字而外,除了奶妈带我去玩之外,我总是同姑姑在一起,坐在或站在她的身边,看她刺绣,听她唱歌,心里挺高兴。她的开朗、她的和善、她那姣好的容貌给我留下了极深刻的印象,以致至今她的音容笑貌、姿态举止仍浮现在我的眼前,她的那些温馨的话语仍萦绕在我的耳边。我甚至还记得她的穿着打扮,还记得她赶时髦,两鬓留有两个小黑发卷。

我深信,我很久以后才培养起来的对音乐的爱好,或者说是激情,应归功于她。姑姑会唱许许多多美妙的小调和歌曲,唱起来委婉动听。这位好姑娘心宁气静,为她自己及其周围的人驱除了怅惘和忧伤。她的歌声对我的吸引力极大,以致不仅她的许多首歌始终留存在我的记忆之中,而且,即使今天我已记忆不佳,那些自孩童时起已完全忘却的歌曲,随着我的年迈,以一种我无以言表的妩媚,又浮现在我的脑海之中。谁会相信,我这么一个饱经风霜苦痛的老糊涂,有时竟然会像个孩子似的,用已经微弱、颤抖的声音,一边哼唱这些小调,一边啜泣呢?特别是其中的一首歌的曲调,我还完全记得,但后半段的词儿,我怎么想也想不起来了,尽管对那韵律还有个模模糊糊的印象。下面是歌的开头以及我还能记起的余下部分:

我不敢,狄西,

到小榆树下,

去听你吹芦笛;

因为在我们村里,

大家已经在议论我们。

……

……一个牧童

……一往情深

……毫不足虑,

是玫瑰总要带刺儿的。

我在寻思,我的心为什么对这首歌情有独钟:这是我实在弄不明白的一种心灵感应。每当我唱这首歌时,总不免潸然泪下,时断时续。我一再地想给巴黎去信,打听余下的歌词,如果真的有人能记全这首歌的话。我却几乎深信,如果我确知除我可怜的苏珊姑姑而外,别的人也曾唱过这首歌的话,我那回味它的乐趣便要失去不少。

这就是我涉足人世时最初的情感,那颗既那么高傲又那么温柔的心,那种女性的但却难以驯服的性格,就这样开始在我身上形成或显现出来了;这种性格始终游移在懦弱和勇敢之间,游移在柔弱和刚毅之间,最后,使我自身矛盾重重,使得我节制和享受、快乐和审慎全都没能获得。

这种教育被一次意外的事情打断了;这事的后果影响了我以后的一生。我父亲同一个名叫戈蒂埃的先生发生争吵;后者是法国的一名上尉,与议会的人沾亲带故。这个戈蒂埃是个既无礼又胆怯之辈,他的鼻子出血了,为了报复,他指控我父亲在城里持剑逞凶。被判入狱的父亲,坚决要求根据法律,让指控者与他一同蹲监狱。父亲因为要求未能允准,宁可离开日内瓦,一辈子流落他乡,也不愿在他觉得有损于荣誉和自由的问题上让步。

我舅舅贝尔纳当了我的监护人,他当时在日内瓦防御工程工作。他的大女儿死了,但他还有个儿子,与我同年。我俩一起被送到博赛,在朗贝尔西埃牧师家寄宿,学习拉丁文,学习人们冠之以教育美名的一切烦琐杂乱的东西。

在乡村待了两年,我那罗马人的粗暴性格有所收敛,恢复了童稚。在日内瓦,无人逼迫我,我却喜欢看书学习。那几乎是我唯一的乐趣。而在博赛,我不爱做功课,反而喜欢使人得以放松的游戏。乡村对我来说特别新鲜,我不能不尽情享受,乐此不疲。我对乡村产生了一种极其强烈的爱,这种爱永远也不能扑灭。在我此后的岁月中,每当我想起在那儿度过的幸福时刻时,我便对在乡村的逗留及其乐趣感到留恋,直到我重又回到那里去为止。朗贝尔西埃先生是一位极其通情达理的人,他既不忽略对我们的教育,又不用过多的作业来压我们。尽管我憎恶受人管束,但每每回想起以往学习的情景时,我从未感到过厌恶,而且,诚然,我并没从他那儿学到很多东西,但是,我并没花多大工夫便学会了我想学的东西,而且丝毫没忘,这足以证明他的善于教学。

这种乡村生活的质朴给了我一个无价之宝,使我敞开心扉寻求友谊。此前,我只有一些高贵但却是想象的情感。共同生活在一种平和的氛围中的习惯,使我与表哥贝尔纳情投意合。不久,我对他便产生了远胜于对我哥哥的感情,而且从未磨灭。他是一个身材修长、纤细瘦削的小伙子,性情之温柔一如其身体的孱弱,而且,并不因为自己是我监护人之子,在家中受人偏爱,便任性撒娇。我俩的功课、消遣、爱好都相同;我们都没有朋友;我们年岁相同;双方都需要有个伴儿;我俩若是分开,可以说都承受不起。尽管我俩很少有机会表达我们的难舍难分,但我们从未想到过可能终有一别。我俩都心慈面善,只要别人不再强逼,我们总是乖巧听话的。我俩在一切事情上都意见一致。如果由于管我们的人的偏爱,他在他们的眼里高我一筹的话,私下里,我便占一次他的上风,双方摆平。课上,当他背不上来时,我便给他提词儿;当我做完作业时,我便帮着他做,而在游戏时,我的兴趣比他浓,总是我带着他玩。总之,我俩的性格如此协调一致,维系着我俩的友谊如此真诚,以至在我们几乎形影不离的五年多中,不管是在博赛还是在日内瓦,我承认,我们是打过架,但从未要人劝解,我们每次争吵从未超过一刻钟,双方都从未告过对方的状。尽管有人会认为这都是小孩子的事,但从中却产生了一个榜样,这也许是自从有孩子时起便是独一无二的。

我在博赛的生活方式对我极其合适,如果能待得更长些,我的性格就彻底形成了。这种生活方式的基调是温柔、亲切、恬静的情感。我认为世上没有谁生来就比我的虚荣心要小。我常因为冲动而心高气昂,但随即便重又萎靡颓丧。我最强烈的愿望是受到接近我的所有人的喜爱。我很温柔,我表哥也一样,连管教我们的人也都如此。在整整两年里,我既没看见过也没受到过粗暴的对待。一切都在我心中培育了受之自然的禀性。看见大家对我和一切事情都很满意,我真是快活极了。我总也忘不了,在教堂里回答教理问答时,当我一时语塞,朗贝尔西埃小姐面露焦急不安时,我真是无地自容。就此一点已比我当众出丑更使我难受不已的了,但却让我极其感动,因为,尽管我对赞扬很少动心,但我对羞愧却始终是十分敏感的,而且,我可以在此说一句,我并不怕受到朗贝尔西埃小姐的呵斥,反倒是担心让她痛苦难受。

不过,必要时,她同她哥哥一样,也是很严厉的。然而,由于这种严厉几乎总是事出有因的,而且从不过分,所以我虽挺难过,但却心悦诚服。我若是讨人嫌,比我受罚还要让我难受,而且难看的脸色比受到体罚更使我痛苦不堪。更明确的解释是挺难堪的,但却必须这么做。如果大家更清楚地看到,总是不加区别地,而且常常是心直口快地对待年轻人的那种方法的长远后果,那就改变一下对待他们的方法吧!人们可以从一个既普遍又有害的例子中所能吸取的巨大教益使我决心把这事和盘托出。

由于朗贝尔西埃小姐对我们有着一种母爱,对我们也就有了权威,有时当我们有了过错,竟至对我们像对子女似的进行处罚。她总威胁要处罚我们,而这种对我来说挺新鲜的威胁比处罚本身更加可怕,但真的处罚过后,我反倒觉得没有先前那么害怕了,而且,更加滑稽的是,这一处罚使我更加热爱处罚我的人。是我对她的全部真挚的爱,以及我全部的善良天性,阻止了我再犯应该受到同样处罚的过错,因为我感到在疼痛之中,甚至在羞惭之中,夹杂着一种快感,使我更加盼望而不是害怕今后再挨她的玉手的责打。的确,因为这其中想必是夹带着某种性早熟的缘故,所以对她哥哥的责罚我觉得就一点也不带劲儿了。不过,由于他的脾气好,所以他打我也没什么可怕的,而且,如果说我约束自己,免遭处罚的话,那完全是出于害怕伤了朗贝尔西埃小姐的心。因为这就是亲切,甚至是肉欲产生的亲切在我身上所具有的威力,而这种亲切始终在我心中支配着我的肉欲。

这个我既避之又不怕的过错又重犯了,但错不在我,也就是说,我并非故意的,但可以说我心安理得地利用了它。不过,这第二次处罚也是最后的一次了,因为朗贝尔西埃小姐想必看出一点这处罚并未达到目的的苗头,便宣称她不再责罚我了,因为这样做太累人。在这之前,我们一直是睡在她屋里的,甚至冬天有时还睡在她的床上。两天之后,我们被弄到另一间房里去睡了。从此,我有幸——我真不想要这种荣幸——被她当成大孩子看待了。

谁会料到,一位三十岁的女子用手责打一个八岁的孩子的这种处罚,竟然违背常理地决定了我今后一生的兴味、欲念、激情及我这个人呢?在我的肉欲被激发的同时,我的欲念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以致我的肉欲只局限于我曾感受过的,根本不想再另有所寻了。我虽有着一腔几乎与生俱来的肉欲的热血,但直到最冷淡、最迟滞的气质发育的年龄之前,我都洁身自好,一尘不染。我有很长一段时间不知何故,竟忧心忡忡,用炽烈的目光贪婪地盯着漂亮女人;我老是回想起她们来,但只不过是为了使之按我的方式浮泛起来,变成一个个的朗贝尔西埃小姐。

甚至到了适婚年龄,这种始终挥之不去的,甚至达到堕落、疯狂的奇怪癖好也没有使我失去似乎本该失去的美德。如果有什么淳朴纯洁的教育的话,那我接受的就是这种教育。我的三个姑姑不仅是标准的贤惠女人,而且有着女人们早就不再有的一种端庄矜持。我父亲是个好玩找乐的人,但他是个老式的殷勤男人,即使在他最喜爱的女人们面前,也从不说些让大姑娘脸红的话语;没有谁家比在我们家里、在我面前,更尊重孩子的了。我发现朗贝尔西埃先生家里也是同样情形,甚至有一个很好的女佣,就因为在我们面前说了一句有点粗俗的话儿便被辞掉了。直到我成了个大孩子,我不仅对男女间的事毫无概念,而且这种模糊的思想在我脑子里从来就只是以一种丑恶、恶心的形象出现的。我对妓女有一种恐惧,从未去除。每当我看见一个浪荡子,我总是鄙夷不屑,甚至感到可怕,因为,有一天,我从一条低洼小路去小萨柯内村时,看到两旁有一些土穴,人家告诉我说那些人就在里面乱搞,从此,我便对淫荡厌恶透顶。一想到他们,以前野狗交配时的情景总要浮现在眼前,我便恶心得不行。

这些教育的偏见,本身就会延迟一种易惑气质的最初的迸发,而如我所说,肉欲的初露端倪在我身上所引起的遏制也对它们有所促进。

我尽管血在不合适地沸腾,但只能想象我曾有过的感受,所以只会把自己的欲念寄托于我已知的那种肉感,从未想到过去尝试别人告诉我的那种我深恶痛绝的快感,而这种快感与那种肉感极其相近,可我却毫无觉察。在我愚蠢的奇思异想之中,在我的色眯眯之中,在它们有时使我干出的怪诞的行径之中,我脑子里常在求助异性的帮助,但我却从未想到过,除了我渴求的那种用途而外,异性还会有其他功用。

因此,我不仅就这样带着一种很强烈、很色迷、很早熟的气质度过了青春期(除了朗贝尔西埃小姐非常无辜地使我感到的肉欲而外,我不知道还有其他什么快感),而且,当我随着年岁的增长,终于长大成人的时候,仍旧是原本要毁了我的东西保住了我。我原先童稚的那种兴味,非但没有丧失,反而与另一种兴趣紧密相连,以致无法从我感官燃起的欲念中把它剔除。这种疯狂,加上我天生胆怯,总使我很少敢于在女人们面前造次。因为不敢吐露心扉,或不能为所欲为,另一种享受只不过是我那种享受的最后终结,我的那种享受是不能被渴求它的男人所抢夺,也不能为可以给予的女子所猜到的。我一辈子就这样渴求着最心爱的女人,但在她们面前又不敢声张。我虽说是不敢表明心扉,但至少可以想象我所知的男女间的事,以求自娱。跪在一位凶悍情妇面前,对她唯命是从,求她原谅宽恕,对我来说都是一些很温馨的享受。而且,我那活跃的想象越是使我热血沸腾,我便越是一副木讷情人的模样。可想而知,这种恋爱方式不会立竿见影的,但对被爱上的女方的贞洁是毫无危险的。因此,我实效甚微,但通过我的方法,也就是说,通过想象,我毕竟大大地享受了。这就是我的肉欲与我胆怯的性格和浪漫的精神配合一致,如何通过同样的兴味,为我保住了一些纯净的感情和诚挚的品德。这些兴味如果稍有不慎,也许本会把我推向最粗暴的淫欲之中的。

我在忏悔的黑暗而又满是污泥的迷宫中迈出了最艰难的第一步。最难启齿的并不是那些罪恶的事,而是那些既可笑又可耻的事。从现在起,我可以对自己充满信心了:在我刚才敢于说出那一切之后,什么也不能再阻止我了。大家可以看出,对这种坦白我得付出多大代价,在我的整个一生之中,面对我爱得发狂的女人,我情急不已,我眼不能见,耳不能闻,神不守舍,浑身抽搐,可又不敢造次,去向她们表露心迹,也从来没有趁最亲密熟识之机,向她们乞求我所需要的唯一宠幸。这种事只是在我童年时有过一次,是与一个同我年岁相仿的女孩子,而且那还是她主动提出来的。

在如此这般地追溯我敏感心路最初的痕迹时,我发现了一些因素,它们有时好像格格不入,但却又常常聚集在一起,有力地产生一种相同而又简单的效应;而且我还发现了另一些因素,它们表面上看是相同的,但却在某些情况的作用之下,形成了极其不同的组合,人们永远想象不出它们之间会有任何联系。譬如,谁会料到我灵魂中最强有力的力量之中,有一股会是在奢华和脆弱流入我的血液的同一源泉中孕育的呢?我刚才说的并没有离题,大家将从中得出一种完全不同的印象。

有一天,我在紧挨着厨房的房间里独自做功课。女佣把朗贝尔西埃小姐的梳子放在铁板上烤。当她回来取的时候,其中有一把一边的齿全都断了。这是谁弄坏的?除了我没别人进过这间房间。大家便盘问我:我说我没碰过那把梳子。朗贝尔西埃先生和朗贝尔西埃小姐联合起来规劝我,逼迫我,吓唬我。我死不承认。但是他们一口咬定是我干的,我怎么争辩也没有用,尽管大家头一次见我如此胆大,竟敢撒谎。事情闹大了,应该严肃处理。使坏、撒谎、死不认账,似乎应该数罪并罚。但是,这一回却不是朗贝尔西埃小姐来责罚我。他们给我舅舅贝尔纳写了一封信,舅舅赶来了。我可怜的表哥犯了一个也不小的错,我俩被一块儿处治。这一次处罚厉害极了。当人们为了以毒攻毒,要永远割断我的孽根的时候,没有比这更好的办法了。因此,他们治得我安生了好久。

他们没能从我口中掏出所需口供。我被多次盘问,弄得我惨极了,可我仍不松口。我宁可死,而且也决心以死相拼。武力只好向一个“魔鬼般的倔强”的孩子——他们对我的坚贞不屈就是这么说的——让步了。我终于逃过了这次残酷的折磨,虽狼狈不堪,但还是胜利了。

这一经历距今将近五十年了,今天我再也不必为这类事情遭到惩罚了。喏,我要面对上帝声明:我是冤枉的,我没有弄断梳子,连碰都没有碰过,我没有靠近过那块铁板,连想都未曾想过。大家不要问我梳子是怎么弄坏的,我不知道,也弄不明白。我所确知的是,我是无辜的。

大家去想象一下那孩子的性格吧:在日常生活中胆怯听话,但弄急了的时候,便激烈、傲岸,不可驾驭。那孩子素来由理性所支配,一贯受到温柔、公正、和蔼的对待,都不知道何为不公正,可却第一次受到了正是他最爱戴、最尊敬的人的那么可怕的处治。他的脑子该有多乱啊!他的感情乱了套了!在他的心里,在他的脑子里,在他整个聪明、理智的体内,天翻地覆了!我要求大家如果可能的话,想一想这一切,因为对我来说,我觉得无力分析、无力叙述当时我的心境。

我尚无足够的悟性去理解表面现象是如何使我脱不了干系,也无法设身处地地为别人着想。我只是从我的角度去考虑,而我感觉到的是,我并没犯错,却受到了可怕的惩罚。皮肉之苦虽然疼痛钻心,但我却并不介意;我只感到愤怒、气愤、失望。我表哥的情况与我差不多,大家把一个粗心的过错当成故意的行为,对他加以处治,所以他跟我一样的怒气冲天,可以说,与我团结一致。我俩躺在一张床上,激动地颤抖着,搂抱着,喘不过气来。当我们的那两颗幼小的心灵稍微平静,可以泄愤时,我们便坐直身子,拼足全身力气,一遍又一遍地喊:卡尼费克斯,卡尼费克斯,卡尼费克斯!

我在写这事的时候,只觉得心跳加快;当时的情景我就是活到下辈子也忘不了。这暴力和不公正的第一次感受深深地铭刻在心,以致凡是与之相关的一切观念都会使我如当初那样愤懑,而且,源自于我的这种感受本身已永驻不去,并完全摆脱了一切个人利害,所以,只要看到或听到任何不平之事,不管受害者是谁,也不管发生在何地,我便立刻火冒三丈,形同身受。当我读到一个暴君的残暴行径,读到一个邪僧恶侣的卑鄙伎俩时,我真想去亲手捅死他们,万死不辞。每当我看见一只公鸡、一头母牛、一条狗,或其他动物欺负另一只动物时,我常常会跑得大汗淋漓,去追赶或是用石头砸它,就是因为它在恃强凌弱。我的这种感情可能是天性,而且我也认为这是天性使然。但是,对我第一次遭受的不公平对待的深沉的回忆与我的天性交织太久、太密,不会不增强这种天性的。

我童年生活的宁静到此结束了。从此,我不再享有一种纯净的幸福,而且,我至今仍觉得,我对童年的美好回忆就是到此为止的。我们在博赛还待了几个月。我们在那儿宛如人们描绘的亚当一样,仍在人间天堂,但已不再享受其欢乐了。表面上,情况依旧。但实际上境况已大相径庭。学生与他们的引路人之间已不再存在爱护、尊敬、亲密、信任了;我们已不再把他们看作是能看透我们心思的神明了。我们对于坏事已不再觉得可耻,而是更加害怕遭到揭发,我们开始藏藏掖掖,争辩,撒谎了。我们这种年龄所具有的所有恶行坏事在腐蚀我们的天真无邪,把我们闹着玩的事变成了丑事。在我们眼里,连乡村也失却了它让人动心的温馨和淳朴的风情,好像变得荒芜悲凉了,仿佛蒙上了一块帆布,遮盖住了它的美丽。我们不再侍弄我们的小花园,不再锄草育花。我们不再去轻轻抠扒泥土,因发现我们撒下的种子发了芽而高兴地嚷叫。我们对这种生活已失去兴味;别人也讨厌我们了。我舅舅把我们领了回去;我们离开了朗贝尔西埃先生和朗贝尔西埃小姐。彼此都挺满意,对分别并不太遗憾。

我离开博赛快三十年了,每每想起那段时日,心里总不痛快,没什么值得缅怀的。然而,自从我过了中年,日渐老矣,我感到别的回忆在磨灭,唯独那些同样的回忆常常又浮现、深印在脑海里,而且其美妙与深刻与日俱增。仿佛我已经感到生命在消逝,在竭力把它抓回来,重新开始。当年的细微小事我都饶有兴味,就是因为它们是当年的事情。所有有关的地点、人物和时间,我全回想起来了。我看见:女佣或男仆在我房间里忙乎;一只燕子从窗户飞了进来;我读书的时候,一只苍蝇落在我手上。我们住的房间的一切布置我都想起来了。朗贝尔西埃先生的书房在我们右首,墙上挂着一幅绘有历代教皇像的版画、一只晴雨表、一个大日历。他的房间背靠一座地势很高的花园,几棵覆盆子树为他的窗户遮阴,有时树枝还伸进窗来。我很明白,读者没太大必要知道这一切,但我却需要把这些告诉读者。我干吗不敢把当年所有的轶闻趣事全部说给读者听!每当我忆起那些事来,我仍旧快活得浑身发颤哩!特别是有五六件事……咱们妥协一下吧,我少说五件,单说一件,唯一的一件,但愿读者们让我尽可能把这件事说得长一些,好让我多快活一会儿。

如果我只想哗众取宠,我可以写朗贝尔西埃小姐露出臀部的事。她不幸在草地下方摔了一跤,把屁股整个儿露了出来,被路过的撒丁王全给看见了。但是平台上胡桃树的事我觉得更有意思,因为朗贝尔西埃小姐摔跤我只不过是观众,而这一次我却是演员。而且,老实说,我爱朗贝尔西埃小姐如吾母,也许爱得更深,摔跤本身虽然可笑,但我却笑不出来,反倒怕她给摔坏了。

啊,你们,对平台上的胡桃树的来龙去脉很好奇的读者们,听我说说这段可怕的悲剧吧。如果可能,切勿颤抖。

院门外,入口左边,有一平台,午后,大家常去坐坐,但上面没有一点阴凉。为了让它有点阴凉,朗贝尔西埃先生便让人在上面种了一棵胡桃树。种树时十分隆重:我们这两个寄宿生成了树的教父。当大家伙儿填坑时,我们便一手扶住树,一边唱着欢歌。为了给树浇水,还在树根周围垫了个围子。每天,我和表哥两人成了浇水的热心观众,都很自然地坚信,在平台上栽一棵树比在突破口上插一面旗帜更加伟大,而且我们决心独占这份光荣,不同任何人分享。

为此,我俩去砍了一截幼柳树插枝,栽在平台上,离令人生畏的胡桃树约十来英尺。我们也没忘了给我们的柳树根部围了一圈,困难在于如何浇灌它。因为水源较远,大人们不让我们跑去提水。可是,我们的柳树又必须浇水。我们想尽一切办法给它浇了几天水,而且成绩不俗,我们看到柳树长了芽,有了嫩叶,我们老量着叶子,深信它很快会为我们遮阴,尽管柳树高出地面还不足一英尺。

由于我们一心想着这棵柳树,干什么都专不了心,对学习也没了心思,入痴入迷,大家不知道我们是怎么回事,便对我们比以前管得更严。柳树要断水的致命时刻到了,我们眼睁睁地看着它渴死,难受极了。最后,我们急中生智,想出一条妙计,救了柳树和我们一命:那就是在地下掏出一条小暗沟,把别人浇胡桃树的水偷偷地引一部分来浇柳树。我们起劲地干着,但起先并不理想。因为坡度挖得不好,水一点也不流。土老往下掉,暗沟老被堵上。入口还塞满了秽物。全都乱了套了。但我们仍矢志不渝,艰苦劳作,战胜一切。我们把小暗沟和柳树根周围弄深一些,好让水流进来。我们把小木箱底截成小窄板条,用其中一些一块块地平铺在沟底,用另一些斜置在两侧,呈一条三角形引水道。我们在入口处插一些细木头棍棍,做成类似栅栏门或滤栅的形状,挡住污泥石块,让水流入。我们用经过很好地揉捏过的泥土把我们的杰作掩盖严实。全部弄好之后,我们怀着希冀而又担心的焦虑心情等待着浇水的时刻。等了好久好久之后,这一时刻终于到了。朗贝尔西埃先生也像平时一样的来看浇水。我俩待在他身后,挡住我们的柳树。幸好,他是背朝着它的。

当第一桶水刚刚倒完,我们便看见水流到柳树的小围子里了。我们一看,便忘乎所以,高兴得嚷嚷起来。朗贝尔西埃先生闻听,便扭过头来。这下可完了,因为他看着胡桃树下的土质好,在贪婪地吸水,正在高兴哩,突然发现有两处在吸水,不觉一怔,也喊叫起来,细细一看,发现了花招,立即叫人拿了一柄十字镐来。一镐下去,掘飞了我们两三块木板,还粗门大嗓地吼道:“偷水!偷水!”他抡起镐来,狠狠地乱刨一气,每一镐都击在我们的心上。转眼间,木条、引水沟、树围、柳树,全毁了,被刨了个乱七八糟。他这么残酷地破坏时,嘴里没别的话,翻来覆去嚷叫着的就一个词儿:“偷水!偷水!偷水!”

大家会以为,这事对小建筑师们来说后果不堪设想。这可是想错了:一切到此为止。朗贝尔西埃先生没说一句责怪我们的话,没有对我们挂脸,而且再没跟我们提起这事。不一会儿,我们甚至听见他在他妹妹跟前朗声大笑,因为朗贝尔西埃先生的笑声老远就能听见。更加令人惊奇的是,最初的心疼过后,我们自己也不太难过了。我们在别处另栽了一棵树,而且我俩常记起第一棵树的遭遇,常装模作样地学着:“偷水!偷水!”这之前,每当我自以为是阿里斯蒂德或布律蒂斯时,便有着一种了不起的感觉。这一次是我强烈的虚荣心的第一次表露。我们可以动手造一条引水沟,种一棵小树与大树较劲儿,这在我看来是无上的光荣。我十岁时对光荣的看法就胜过三十岁的恺撒了。

这棵胡桃树及与之相关的小故事一直深印在我的脑海里,或者常常浮现出来,所以,一七五四年,在我去日内瓦旅行的美好计划中,有一项就是去博赛,再看一看我童年戏耍的地方,特别是那棵亲爱的胡桃树,那时大概有三十三年多了吧。我太忙,总是身不由己,脱不开身,腾不出时间来了却自己的心愿。看来我将永远不会再有这种机会了。但我并没死心,我几乎深信,一旦回到这些亲切的地方,发现我那棵胡桃树还活着的话,我将用泪水来浇灌它。

回到日内瓦,我在舅舅家待了两三年,等着他们决定如何安排我。舅舅想让他儿子学工程学,让他学点制图,也教他一点欧几里得的《几何学原理》。我也跟着表哥在学,而且产生了兴趣,特别是对制图。但是,大人们却在商量着让我当钟表匠、教士或牧师。我很想做一个牧师,因为我觉得布道真带劲儿。但是,母亲遗产的那点收入,经我和哥哥一分,就不够我继续求学的了。由于我还小,还不必急着作出选择,我便待在舅舅家等着,几乎是在浪费时光,而且,天经地义,还不得不付出一笔数目不小的膳宿费。

舅舅同父亲一样是个好玩找乐的人,他同我父亲一样,不知道自己的责任何在,对我们很不关心。舅母是个有点像虔信派的虔诚笃信的女人,但她宁可唱圣诗,也不愿管我们的教育。他们几乎给了我们充分的自由,但我们从未放任自流。我和表哥总是形影不离,只要两人在一起就足够了,并不想与同龄的淘气包们为伍,所以没有沾染上一丝一毫因闲散而生的放荡习气。我把我俩说成闲散之人甚至都是错误的,因为我们一辈子也没悠悠荡荡过,而且,幸运的是,我俩始终喜爱的游戏把我们一起留在家里,不想到街上去玩。我们制作鸟笼、笛子、三羽球、鼓、小房子、玩具气枪、弹弓等。我们好学老外公的样儿,学做钟表,常常弄坏他的工具。我们特别喜欢在纸上涂鸦、画图、着色、润刷画面,糟践颜料。日内瓦来过一位意大利江湖艺人,名叫冈巴—柯尔塔。我们去看过一次他的演出,后来就再也不愿意去了。但他有一些木偶,所以我们也动手制作起来。他的木偶扮演喜剧动作;我们也为自己的木偶编排喜剧。没有变音小哨子,我们便憋着嗓子学小丑的声音,表演那些有趣的喜剧。我们可怜的善良家长们耐着性子在看,在听。但是,有一天,我舅舅贝尔纳在家里读完了一篇他自己写的很美的讲道稿之后,我们便撇下喜剧,也写起讲道稿来。我承认,这类琐碎的事没什么意思,但是却显示我们的启蒙教育本该多么需要引导,以便像我们这样小小年纪便几乎自己支配时间、管束自己的孩子不致放任自流。我们很少需要找伴儿,甚至有此机会也不以为然。当我们去散步的时候,我们看到其他孩子在玩也不眼馋,甚至都没想过要跟着一起玩。友谊充满我俩心间,只要我俩在一起,最简单的游戏都足以让我们开心畅怀。

由于我俩形影相随,引起了大家的注意。特别是我表哥很高,而我却很矮,两人成了挺可笑的一对。他身材修长,小脸蛋像个干苹果,弱不禁风,走路没力,引起孩子们的嘲笑。

大家用当地方言给他取了个绰号:“蠢驴”。我们一出来,就听见大家冲我们喊“蠢驴”。表哥比我耐得住性子。我生气了,想打架,这正是那帮小混蛋所希望的。我动了手,但却被人打了。我可怜的表哥尽量帮着我,可他体弱,一拳就被人撂倒了。这一下,我可火了。可是,尽管我没少挨拳头,但他们毕竟不是冲着我的,而是想打“蠢驴”。而我这么怒不可遏反而添乱,所以我们只有等他们上课时再出门,免得被那帮小学生哄笑追赶。

我已经是一个行侠仗义的游侠骑士了。作为一个真正的帕拉丹,我只差一位贵夫人了。我倒是有过两位。我不时地去沃州小城尼翁看我父亲。他已在那儿定居了。他很受人爱戴,连他儿子也跟着沾光。我在父亲身边那不长的逗留期间,大家都争相邀我做客。特别是有位维尔松太太,对我更是抚爱有加。除此而外,她女儿还拿我当成她的情人。一个十一岁的孩子成了二十二岁的姑娘的情人,究竟怎么回事,是可想而知的了。但是所有这些工于心计的姑娘都非常喜欢把小洋娃娃这么摆在前面,以遮掩大洋娃娃,或者通过她们善于使之诱人的把戏来勾引大洋娃娃。可是,就我而言,看不出我和她有什么不般配的,所以我便当了真。我把整个心,或者可以说把整个脑子全放在这事上面了。因为我只是脑子里恋着她而已,尽管我爱得入痴入迷,尽管我因为激越、骚动、癫狂而做出一些令人笑得前仰后合的举动来。

我了解两种完全不同又非常真实的爱情,尽管它们都炽烈如火,但却几乎毫无共同之处,都跟亲密的友谊大相径庭。我整个一生遇到的就是这两种性质迥异的爱情,而且我甚至还同时经历过它们。因为,比方说,在我谈到的那个时候,当我公开地、专横地占有维尔松小姐,不允许任何男人接近她时,我还同一位小千金戈桐小姐幽会过。时间很短,但热烈似火,她像小学老师对待小学生似的待我,仅此而已。但我觉得仅此一点实际上就是一切,就是最大的幸福。我已经感到秘密的可贵,尽管我只是作为孩子去对待它。但当我发觉维尔松小姐对我的关怀只是为了掩人耳目时,我便以牙还牙了,这她可没有料到。但非常遗憾,我的秘密被发现了,或者说,我那位小学女老师没有像我那样保守住秘密,因为我们很快便被分开了,而且,不久之后,当我回日内瓦路过库当斯的时候,一些小姑娘还冲我悄悄喊:“戈桐、卢梭,两相好。”

这位戈桐小姐确实是个特别的人。她不漂亮,但脸蛋却让人过目难忘,而且,我还经常想起她来。对于我这么一个老疯子来说,未免过分了些。她的身材、她的举止,特别是她的眼睛,与她的年龄不相称。她那小模样既威严又傲气,很适合她的角色。我俩幽会时,给了我第一个印象的就是她的那副神气。但她最为怪异的是一种难以想象的大胆和矜持的兼而有之。她可以对我为所欲为,可却不允许我同她随随便便。她完全把我当成小孩来对待,这使我以为,要么她已不再是孩子了,要么恰恰相反,她自己仍旧是个孩子,把身入险境视同儿戏。

我对这两个人,可以说都是全心全意的,而且是那么投入,以致我同她俩中的任何一位在一起时,从未想过另一位。但是,她俩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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