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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12 03:3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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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J.R.R.托尔金(J.R.R.Tolkien)

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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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戒1

魔戒1试读:

英国第二版前言 Foreword to the Second Edition

这个故事随着讲述而逐渐拓展,最终演变成一部“魔戒大战”的历史,从中还可窥见此前另一段更为古老的历史的点点滴滴。我动笔时还是1937年,那时《霍比特人》刚完成不久,尚未出版。但我没有把这部续作写下去,因为我希冀可以先将远古时代的神话与传奇写完并梳理清楚,当时这些已构思成型多年了。我做这项工作,纯粹是出于自己的兴趣,至于别人对这作品的兴趣,我并不抱多少希望,尤其是因为它的灵感主要源于语言学,我之所以动笔,乃是为了给各种精灵语提供必要的“历史”背景。

我向一些人征求了意见和建议,结果“不抱多少希望”被修正成了“不抱任何希望”。如此一来,我受读者的要求鼓励,回头继续去写续作——他们想看到更多有关霍比特人及其历险的内容。但是,故事被无法抗拒地拉向了更古老的世界,可以说,还没有讲述它的开端和中段,就已先行记叙了它的尾声与终局。在写作《霍比特人》时,这个过程业已开始,书里已经提及了一些旧事,比如埃尔隆德、刚多林、高等精灵和奥克;此外还浮光掠影地提及了另一些内容,它们不期然出现,本质更加严肃、深奥与黑暗,比如都林、墨瑞亚、甘道夫、死灵法师,还有至尊戒。这些点滴十分重要,与古老历史亦有联系,对它们的探索,展现了第三纪元及其高潮——魔戒大战。

要求得到更多霍比特人相关信息的人们,终于得偿所愿,但他们不得不苦等良久,因为《魔戒》的写作从1936年开始,断断续续一直到1949年才告结束。那段时期我有许多责任,我没有疏忽它们,而身兼学生与教师,我还常常沉浸于许多别的兴趣爱好中。而且,1939年爆发的大战愈发耽搁了我的写作进程,直到年底,故事还没写到卷一的末尾。接下来的五年风雨如晦,但我那时已觉得这个故事不该囫囵放弃,便继续艰难笔耕,主要是熬夜工作,一直写到墨瑞亚,停在巴林的墓前。在此我停笔许久,差不多一年之后才继续,并于1941年末写到了洛丝罗瑞恩和大河。隔年我写下了如今成为卷三内容的第一批草稿,以及卷五第一、三章的开头,阿诺瑞恩烽火四起,希奥顿来到祠边谷。写到这里,我又停笔了——前瞻构思已经枯竭,却又没有时间斟酌思考。

1944年,我搁置了书中那场战争的千般头绪、万种繁难(这些本该由我组织脉络,至少也要加以描写),迫使自己去处理弗罗多前往魔多的旅途这一难题。我将写出的章节陆续寄给我的儿子克里斯托弗,他那时身在南非,在皇家空军服役。这些章节最后结为卷四。即便如此,又过了五年,这个故事才写到了目前的结局处。这五年中,我搬了家,换了职位,变更了任教的大学,时局虽说不那么晦暗了,但艰难依旧。等终于写完“结局”,整个故事又必须加以修改,实际上是从后往前进行大规模改写。书稿要打字录入,还要录第二遍,我不得不亲自动手,因为我负担不起十指如飞的专业打字员的开销。《魔戒》最终出版之后,已有许多人读过;我收到或读过不少有关故事写作动机与涵义的意见和猜测,这里我想就此说上几句。本书的根本写作动机,乃是一个讲故事的人想尝试讲一个极长的故事,想让它吸引读者注意,予他们以消遣,给他们以欢笑,或许偶尔还能令他们兴奋,或感动。怎样才引人入胜、触动人心,我惟有以自己的感觉为准,而这标准对许多人来说,必定常常是错的。一些读过本书或多少对本书有过评论的人觉得它乏味、荒诞,甚至低劣,对此我倒没有抱怨的理由,因为我对他们的作品,或他们明显偏爱的那类作品也有同感。许多人喜欢我的故事,但即便是依照他们的看法,它也有不少不尽如人意之处。也许,一个长篇故事不可能处处都取悦所有读者,但同样也没有哪处会令人人都不满;因为我从来信中发现,同样的段落或章节,有些人认为是瑕疵败笔,其他人却大加赞赏。最挑剔的读者,也就是我自己,现在发现了许多大大小小的缺陷;好在我既没有责任评论本书,也没有义务推翻重写,于是就对这些问题置之不理并且保持沉默了,想说的只有旁人亦已指出的一点:这书太短了。

至于任何内在涵义或“讯息”之类,笔者无意于此。本书既非寓言,亦无关时事。随着故事的拓展,它向下扎根(深入到过去),并萌发了出人意料的旁枝,但它的主题一开始就确定了:必然要选择魔戒来衔接本书与《霍比特人》。“往昔阴影”作为关键性的一章,是故事最早写成的部分之一。1939年,战争的阴云已变成了明确的威胁,一场大劫在所难免;但这一章在此前很久就已写成,即便那场大劫得以避免,故事仍会自此发展出基本相同的进程。它的种种根源,或是在我心中成型已久,或是已经部分写成,那场始于1939年的大战及其后续,几乎没有改变这个故事的任何一处。

现实的战争与书中的传奇战争,无论过程还是结局都毫无相似之处。假若传奇故事受了现实的启发,或是受其引导而发展,那么魔戒必然会被夺取,用来反抗索隆;索隆不会被消灭,而会被奴役,巴拉督尔不会被摧毁,而会被占领。而未能占有魔戒的萨茹曼本可以在局势混乱和背信弃义之际发现,自己研究魔戒学识时追寻的那些缺失链环就在魔多;而此后不久,他也本可以制造一枚属于他自己的主魔戒,用来挑战那位自封的中洲统治者。在那场冲突中,双方都会以憎恨与轻蔑的态度对待霍比特人,霍比特人即使作为奴隶也幸存不了多久。

我本来可以迎合那些喜爱寓言故事或时事暗喻的人的口味和观点,设计出别的情节。但我打心底不喜欢任何形式的寓言故事,自从我足够成熟与敏感能察觉它的存在时便是如此。我更偏爱历史,不管历史是真实还是虚构,它对不同读者的想法和经验有不同的适用性。我认为,许多人混淆了“适用性”和“寓言”二者,前者让读者自由领会,而后者由作者刻意掌控。

当然,作者不能全然不受自己的经历影响,但故事的萌芽如何利用经验土壤,却是极其复杂的,人们若企图定义这个过程,至多只能是猜测,其证据既不充分也不明确。而且,如果仅凭作者和评论家生活的时代重叠,就断定二者共同经历的思潮变化或时代大事必定是对作者最强有力的影响因素,这个想法自然很有吸引力,但却是错误的。事实上,一个人必须亲自身处战争阴影之下,才能完全体会它的沉重压迫。随着岁月逝去,人们似乎常常忘记:1914年,我在青年时代就遭受了战争之苦,这段经历之丑恶可怕,不亚于1939年以及后续几年卷入战事的经历。到1918年,我的亲密朋友除了一人外,均已过世。再举个不那么沉痛的例子:有人认为,“夏尔平乱”反映了接近我完稿时英格兰的状况。不是这么回事。它是剧情的关键部分,尽管依照故事发展,我因萨茹曼这个角色调整了剧情,但故事从一开始就已经构思好了,我得说,这个故事没有任何形式的寓言意义和当代政治喻指。它确实有一定的现实经历作为基础,不过这不仅微乎其微(因为经济状况完全不同了),而且来自很久以前。在我十岁前,我童年时居住的国家一直被卑劣地破坏,那时汽车还是稀罕东西(我一辆也没见过),城郊的铁路尚未建成。最近,我在报纸上看到了一座小麦磨坊最后老朽残迹的照片,建在水塘边的它,曾经兴旺过,过去我觉得它是那么重要。我从来都不喜欢那个年轻磨坊主的样子,而他的父亲,也就是老磨坊主,长着一副黑胡子,可他不叫山迪曼。《魔戒》现在出了新版,我抓住机会进行了修订。正文中遗留的若干错误和不一致得到了改正,我还试着在细心的读者提出疑问的几处地方给出解释。我考虑了所有的评论和问询,倘若仍有遗漏,可能是因为我没能整理好笔记。但是,许多问询都只能在附录中回答——其实最好是出版附加的一卷,其中要囊括许多我没有收录在最初版本里的材料,特别是更详细的语言学方面的内容。同时,这一版里刊印了这份前言,作为对楔子的补充,还有一些注释,以及人名和地名的索引。这份索引意在给出完整条目,但不给出完整参考页数,因为目前有必要减少篇幅。我利用N.史密斯夫人准备的材料所编写的完整索引,更应属于那附加的一卷。穹苍下,精灵众王得其三,石殿中,矮人诸侯得其七,尘世间,必死凡人得其九,魔多翳影,王座乌沉,黑暗魔君执其尊。魔多翳影,邪暗深处,统御余众,魔戒至尊,罗网余众,魔戒至尊,禁锢余众,魔戒至尊。

楔子 Prologue

一 霍比特人

这本书讲的故事,与霍比特人密切相关,读者从字里行间可以发现他们的大量性格特色和些许历史。从已经面世的《西界红皮书》节选,也就是题为《霍比特人》的书中,还可以找到更多信息。那个故事来自《红皮书》的开头几章,由首位扬名世间的霍比特人比尔博亲自编撰,并取名为《去而复返》,因为这几章讲述了他前往东方的旅程与归途,而这次冒险经历,后来将所有霍比特人卷入了本书所述的那个纪元的种种重大事件之中。

很多人也许愿意从头了解这个了不起的种族,然而有些人可能没有前一本书。为这些读者考虑,此处从霍比特人的传说中摘取了一些比较重要的记录,并简要重述了前次冒险的经历。

霍比特人不是个引人注目的种族,但他们的历史十分悠久,过去的人数比现在更多。他们热爱和平、安宁,以及犁垦良好的土地,最喜出没的地方是秩序井然、耕种得宜的乡野。尽管他们用起工具得心应手,但他们不理解也不喜欢比打铁风箱、水力磨坊和手动织布机更复杂的机械,过去如此,现在亦然。即便是在古老时日,他们会照惯例躲开“大种人”——这是他们对我们的称呼——而如今他们惊恐地避开我们,越来越难被遇到。他们听觉灵敏,眼光锐利,虽说通常很胖,没有必要的话行动也不着急,但他们的动作敏捷又灵巧。当那些他们不想遇上的大号种族碰巧笨手笨脚地走过时,他们能悄然迅速遁去,这种能力他们天生就有,且发展到了人类觉得这是魔法的地步。但实际上,霍比特人从来没有学习过任何魔法,他们的逃遁能力纯系一种专门技能,来自遗传与练习,以及和大地的亲密联系,这些都是那些更大也更笨拙的种族模仿不了的。

他们是一个体型很小的种族,比矮人还小——这是说,他们不如矮人强壮结实,即便其实不矮多少。以我们的标准衡量,他们的身高从两呎到四呎不等。如今他们少有长到三呎的,但据他们说,他们的身高变矮了,古老时日里要高些。根据《红皮书》,艾萨姆布拉斯三世之子班多布拉斯·图克(吼牛)有四呎五吋高,能骑普通的马。以往所有霍比特人中,只有两个古时的著名人物超过了他,而那件奇事,本书后文会加以介绍。

至于本书故事中涉及的夏尔的霍比特人,他们在安宁繁荣的日子里是个快乐的种族。他们穿戴色彩鲜亮的服饰,尤其喜爱黄色和绿色。不过他们几乎不穿鞋,因为他们脚底有结实的厚皮,脚面上覆有浓密的卷毛,正像他们的头发,通常是棕色的。因此,他们当中惟一无人从事的手艺便是制鞋。不过,他们有着长而灵巧的手指,能制造许多其他有用且好看的东西。他们的脸通常显得和善而非美丽:圆脸,眼睛明亮,双颊红润,开口时惯于欢笑,且擅长吃喝。而他们也的确经常开怀大笑,吃吃喝喝,历来喜爱简单的笑话和一天六餐(当吃得到的时候)。他们热情好客,热衷聚会以及送礼——慷慨送出,雀跃接受。

显而易见,霍比特人与我们有着亲缘关系,不过后来两族疏远了。他们与我们,比与精灵,乃至与矮人,亲缘关系都要近得多。古时他们照自己的习惯说人类的语言,喜欢和厌恶的事物也与人类十分相似。但是我们两族的亲缘究竟如何,如今已不可考。霍比特人的起源可以追溯到现已失落遗忘的远古时代,只有精灵仍然保存着那个逝去时代的记录,而那些传说几乎全都是关于他们自己的历史,人类很少出现其中,霍比特人则根本未被提及。然而有一点是明确无疑的:霍比特人其实在中洲平静生活了漫长的年月,而在此期间其余种族甚至丝毫没有察觉他们的存在——毕竟,世间满是数不清的奇怪生物,这些小种人似乎极其无关紧要。不过,在比尔博及其继承人弗罗多的时代,事情不遂人愿,他们突然变得重要且著名,影响了智者与伟人的决策。

那段时期,也就是中洲的第三纪元,如今已是久远的过去,大地变动,沧海桑田。但那时霍比特人居住的地区,无疑和他们现在流连之处相同,也就是大海以东,旧世界的西北部。比尔博时代的霍比特人没有保留任何关于最初家园的知识。他们当中热爱研习学问(除了家系渊源)的人凤毛麟角,不过比较古老的家族中还有少数人钻研过本族典籍,甚至还从精灵、矮人和人类那里收集了有关古老时期和遥远土地的传说。本族的记录只从夏尔开垦之日开始,最古老的传奇故事也不过是追溯到他们的流浪时代。尽管如此,有一点却是明确的:从这些传奇故事以及他们特异的语言、习俗所提供的证据来看,霍比特人像许多其他种族一样,曾于遥远的过去向西迁移。从他们最早的传说中,似乎可以窥得那个时代的一斑:当时他们住在安都因河谷的上游,大绿林边缘和迷雾山脉之间。后来他们为何要取道艰难危险的路途翻过山脉进入埃利阿多,已不可考;但他们本族的说法提到,人类在那片土地繁衍,且有一片阴影笼罩了森林,令其变得黑暗,并因此得名“黑森林”。

霍比特人在翻越山脉之前,已经分化成三个略有区别的族群:毛脚族、斯图尔族和白肤族。毛脚族肤色较深,体型更小也更矮,他们没有胡须,不穿鞋子,手脚整洁又敏捷,偏爱高地和山丘。斯图尔族体型更宽,身体更强壮,手脚也都更大,偏爱平地和河畔。白肤族肤色更加白皙,发色更浅,比另外两族更高,也苗条一些,热爱树木和林地。

在古老时期,毛脚族与矮人交往密切,在群山脚下住过很久。他们很早就西迁了,漫游过埃利阿多,远至风云顶,而其他人还住在大荒野。他们是最普通、最典型的霍比特人,人数也最多。他们最喜在一处定居,也最久沿袭了居住在隧道和地洞中的祖传习惯。

斯图尔族在大河安都因两岸附近流连许久,也不太回避人类。他们继毛脚族之后向西而行,然后沿着响水河向南。很多人在沙巴德和黑蛮地边界之间住了很久,才再次北迁。

白肤族是人数最少的一族,来自北方。比起其他霍比特人,他们跟精灵的关系更友好;相对手工技艺,他们更擅长语言和歌谣。古时他们更喜欢打猎,而非耕作。他们翻越了幽谷北方的山脉,沿苍泉河而下。在埃利阿多,他们很快便与先于他们到来的外族融合,由于他们略为大胆,也更有冒险倾向,经常成为毛脚族与斯图尔族部落中的领袖或首领。即便是在比尔博时代,仍能在名门望族中找到显著的白肤族血统,比如图克家族和诸位雄鹿地统领。

埃利阿多位于迷雾山脉和路恩山脉之间,在它的西部地区,霍比特人遇到的既有人类,也有精灵。事实上,从西方之地渡海而来的“人中王者”杜内丹人,仍有余部居住在那里,但他们迅速衰落了,他们的北方王国疆土大片沦为荒野。新来者颇有余地可以居住,于是不久之后,霍比特人便开始有条不紊地成批定居下来。他们早期的定居地,在比尔博时代绝大部分都早已消失,被人遗忘,不过其中一处最早成为要地的地方虽然地域缩小了,但仍保存下来:它位于布理及其周边的切特森林当中,夏尔以东大约四十哩处。

无疑,霍比特人是在这段早期时日中学会了字母,并开始遵循杜内丹人的方式书写,而杜内丹人则是很久以前自精灵那里学来了这门技能。那段时期中,霍比特人忘记了先前用过的各种语言,此后都说“通用语”——这就是名为“西部语”的语言,它流传开来,遍及阿尔诺和刚铎诸王统治的全部疆土,以及从贝尔法拉斯到路恩河的所有海滨。不过,霍比特人还保留着一些本族的词汇,还有月份和日期的本族名称,以及一大批继承自过去的人名。

大约在这个时期,霍比特人中流传的传说首次写成了历史,附以一套纪年法。在第三纪元的1601年,白肤族的兄弟俩——马尔科和布兰科从布理出发,从佛诺斯特的至高王处获得了许可,带领一大批霍比特人越过了棕河巴兰都因。他们走过了建于北方王国鼎盛时期的石拱桥,占领了对岸位于河流和远岗之间的所有土地。而他们的全部义务就是:维护修缮这座大桥和其他一切桥梁道路,予国王信使以方便,并承认国王的统治。

就这样,夏尔纪年开始了,渡过白兰地河(霍比特人将河名改成了这样)的那一年成了夏尔元年,此后一切日期都自此时算起。西方的霍比特人立刻就爱上了他们的新家园,并留在了那里,很快便又一次淡出了人类和精灵的历史。只要仍有一位国王在位,他们名义上便是他的臣民;但他们实际上由本族的族长统治,丝毫不参与外界的重大事件。他们曾派出若干弓箭手援助国王,参加了佛诺斯特对阵安格玛巫王的最后一战;这只是他们自己的说法,人类的传说中没有记载。但在那场战争中,北方王国陷落了。于是,霍比特人将这片土地据为己有,并从本族的首脑人物当中选出一位长官来代行已逝国王的权力。随后一千年,他们在那里不受战乱所苦,在黑死瘟疫(夏尔纪年37年)之后,他们繁荣壮大,直到遭遇漫长冬季之灾和随后而来的饥荒。那时几千人死去了,但相对这个故事发生的时代来说,“贫乏时期”(1158—1160年)已经过去了很久,霍比特人已经又一次习惯了物质丰裕。那里的土地肥沃又宜人,虽说他们来时已荒废多年,但从前曾被很好地耕作过,国王一度在那里拥有许多农场、麦田、葡萄园和树林。

这片土地从远岗到白兰地桥绵延四十里格,从北部的荒原到南部的沼泽绵延五十里格。霍比特人将其取名为“夏尔”,作为他们长官的管辖区域,是一方井然有序之地。在这世间的快乐一隅,他们经营着自己那些井井有条的生计,对黑暗事物横行的外界越来越不关心,直到他们认为和平与富饶是中洲的定例,也是所有智慧族群的权利。霍比特人对那些守护者及他们付出的辛劳历来所知寥寥,如今更是忘记或忽略了他们,而正是他们令夏尔的长期和平成为可能。事实上,霍比特人是受保护的,但这一点他们已经不再记得。

不管是哪一族的霍比特人,都从来不曾尚武好战,他们也从来不曾自相残杀。当然,他们在古老时期曾常常要为本族在艰难世界中的生存而战,但在比尔博时代,那都是极其古老的历史了。故事开始前的最后一役,实际上也是夏尔境内打过的惟一一战,现已无人记得:那是夏尔纪年1147年的“绿野之战”,此役中班多布拉斯·图克大败一伙前来侵略的奥克。自那以后,就连天气也变得温和了,曾经在严酷寒冬从北方前来劫掠的恶狼,如今只不过是祖父一辈讲述的传说。因此,尽管夏尔仍然存有一些武器,但它们主要被当作纪念品,挂在壁炉上方或墙上,或是收集进入大洞镇的博物馆。这博物馆叫“马松屋”,霍比特人把没什么迫切用处,但又不愿丢弃的所有东西都叫做马松。他们的住所常有堆满马松的趋势,从一家送到另一家的礼物,许多都是这种类型。

尽管这个民族享受安逸和平,他们却仍然出奇地坚忍。事到临头之时,他们很难被吓倒或被消灭。他们也许极其孜孜不倦地追求美好事物,但这决不意味着他们一旦没有这些就不能生活。他们能挺过悲伤、仇敌和严酷天气的侵袭,这会使那些不够了解他们,只注意他们的肚皮和胖脸的人大为惊讶。他们虽然不爱与人争吵,也不以杀死任何活物作为消遣,但他们在陷入困境时非常勇敢,紧急时刻还能使用武器。由于他们眼力敏锐,瞄准精确,他们的箭射得很准,而且他们的本领并不局限于弓箭。所有擅自过界的野兽都非常清楚这一点:如果任何一个霍比特人弯腰去捡石头,那最好赶快躲起来。

所有的霍比特人起初都住在地下的洞府里,反正他们是这么认为的。他们仍然觉得住在这样的住所里最舒服,但随着时间推移,他们不得不适应其他形式的住所。实际上,在比尔博时代的夏尔,通常只有最富有和最贫穷的霍比特人还遵循着旧习俗。最贫穷的就生活在那种最原始的地洞里,其实只不过是窟窿而已,窗子只有一扇,或是压根就没有,而富裕的人们依然兴建起比古时简陋洞穴更豪华的住所。不过,适合修建这种宽敞分岔的隧道(他们称之为斯密奥)的地点并不是随处可见。在平地和洼地上,随着家族繁衍,霍比特人也开始在地面上修建房屋。事实上,就连在丘陵地带和较为古老的村庄里,比如霍比屯和塔克领,以及夏尔的首府、位于白岗的大洞镇,如今都有许多木材、砖头和岩石修成的房子。磨坊主、铁匠、绳匠、造车匠和类似职业的人,尤其喜欢这种房子。即便是还有洞府可住的时候,霍比特人也早就习惯了建造棚屋和作坊。

建造农舍和谷仓的习惯,据说是始自南边白兰地河旁的泽地居民。那个区,也就是东区的霍比特人,体型更大,腿更强壮,在泥泞天气里穿矮人的靴子。不过,他们的血统大半来自斯图尔族,这一点广为人知,其实也可以从许多人腮边长出的汗毛看出来——毛脚族和白肤族都是一点胡子也不长的。实际上,泽地的居民绝大多数都是晚些时候才从遥远的南方迁来夏尔的,他们后来还占据了河东岸的雄鹿地。他们仍然有着许多独特的名字和怪异的词汇,这些在夏尔别处都是找不到的。

就像许多其他工艺一样,霍比特人很有可能是从杜内丹人那里学来了建筑工艺,但也可能是直接从精灵那里学来的——在人类的青年时代,精灵是人类的老师。这是因为高等族系的精灵还没有放弃中洲,那时候,他们仍居住在西边遥远的灰港,以及其他离夏尔不远的地方。西部边境外的塔丘上,三座建于远古纪元的精灵塔楼依然在目;月光下,它们在远方闪闪发光。最高也是最远的一座,孤零零矗立在一座绿丘顶上。西区的霍比特人说,从那座塔顶远望,可以看见大海,但是没听说哪个霍比特人曾经爬上塔去。事实是,见过大海或在大海上航行过的霍比特人寥寥无几,而回来讲述这类经历的就更是少之又少。绝大多数霍比特人就连对河流和小船都心怀恐惧,他们当中会游泳的也不是很多。在夏尔生活得越久,霍比特人提起精灵的时候就越少,他们变得害怕精灵,也不信任那些和精灵打交道的人。在他们心中,大海变成了一个代表恐惧的词汇,一个死亡的象征,他们别过头,不再去看西边的山丘。

虽说霍比特人的建筑工艺或许是学自精灵或人类,但他们在应用时展现了自己的风格。他们不热衷于塔楼。他们的房屋通常又长又矮,而且很舒适。最古老的那种,其实就是模仿斯密奥修建,覆以干草或稻草,或用草皮做屋顶,也有着凸出的墙。然而那个阶段属于夏尔早期,自那时起,霍比特人的建筑物形态早已改变。他们用学自矮人或自创的手法加以改进。偏爱圆形窗子乃至圆形门户,是霍比特人建筑尚存的主要特色。

夏尔霍比特人的房屋和洞府通常很大,其中住着庞大的家族。(比尔博·巴金斯和弗罗多·巴金斯都是单身汉,这一点极不寻常。他们在其他许多方面也是极不寻常的,比如他们与精灵的友谊。)有时,许多代的亲戚都(相对来说)和平共处,居住在一处拥有许多隧道的祖传屋中,比如大斯密奥的图克家族和白兰地厅的白兰地鹿家族。总而言之,所有霍比特人都喜欢群居,且十分在意他们的亲戚。他们绘制出冗长而精细的家族谱系树,分支不可胜数。与霍比特人打交道,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记住谁和谁是亲戚,关系有多近。哪怕要本书列出故事发生时较为重要的家族中较为重要的成员,都是不可能的。《西界红皮书》末尾的家谱树本身就够一本小书了,除了霍比特人,人人都会觉得它极其枯燥。只要它们是准确的,霍比特人就热衷此类事由——他们乐于拥有这样的书籍:写满自己已经知道的事情,无可非议,毫无矛盾。二 关于烟斗草

关于古时的霍比特人,此处还必须提到另一件奇事。他们有个惊人的习惯:通过黏土或木质的烟斗吸取,或者说吸入一种药草叶子燃烧后的烟气,这种药草他们称作烟斗草或烟叶,很可能是尼古烟草的变种。这种特殊风俗,或按照霍比特人喜爱的叫法,这种“艺术”,其起源云遮雾罩。关于它的一切尚可发掘的古时记录,都由梅里阿道克·白兰地鹿(后来他成了雄鹿地统领)汇集起来,由于他本人和南区出产的烟叶在接下来的历史中都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在此可以引用他在他那本《夏尔药草学》导言中的评论。“这是一门艺术,”他说,“我们完全可以宣称它是我们自己的发明。霍比特人何时初次开始吸烟,我们不得而知,所有传奇故事和家族历史都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长久以来,夏尔的居民吸过各种各样的药草,有些难闻,有些甜美。但一切说法都赞同这一点:在南区的长谷,托博德·吹号最早在园子里种植了真正的烟斗草,那时候大约是夏尔纪年1070年,是艾森格里姆二世的时代。最优质的家产烟斗草仍然来自那个区,特别是如今称为‘长谷叶’、‘老托比’,以及‘南区之星’的几种。“没有记载表明老托比是怎么发现这种植物的,因为他到死也没透露。他对药草所知甚详,但他不爱旅行。据说,他年轻时经常前往布理,不过除了那里,他肯定从来没离开夏尔去过更远的地方。因此,他很有可能是在布理认识这种植物的,而无论如何,它现在就在山丘南坡上茂盛生长着。布理的霍比特人宣称自己是首批真正吸用烟斗草的人——当然,什么事他们都宣称比夏尔人做得更早,还称夏尔人为‘殖民者’。但就这件事而言,我倒认为他们的说法可能不假。而且,最近几百年来,吸正宗烟斗草这门艺术,确实是从布理传到了矮人和其他各色人等当中,诸如游民、巫师以及流浪者,他们仍然往来于那处古路口。因此,这门艺术的发源之处和中心便可以追溯到布理的老客栈,跃马客栈;这家客栈自有历史记载以来便是由黄油菊一家打理。“尽管如此,据我在多次去往南方的旅程中的观察,我确信烟斗草本身并不是原产自我们这片土地,而是自安都因河下游传到北方来的,而且我怀疑它最初是由西方之地的人类漂洋过海带到那里的。刚铎盛产烟斗草,比北方的更大,味道也更浓郁。在北方,它从来不长在野外,只在长谷这样温暖且有遮蔽的地方茂盛生长。刚铎的人类称其为甜嘉兰那斯,只推崇它花朵的芳香。烟斗草必定是在埃兰迪尔到来和我们自己的时代之间的漫长数世纪里,从那片土地沿着绿大道传播过来的。但就连刚铎的杜内丹人也认同我们拥有这项荣誉:是霍比特人首先将烟斗草放进了烟斗,就连巫师也不如我们想到得早——尽管我所熟识的那位巫师很久以前就学到了这项艺术,并且就像他专心从事别的任何事务时一样,变得精于此道。”三 夏尔的管理方式

夏尔分为四个部分,也就是前文已经提到的“区”,包括北区、南区、东区和西区。它们又各自分为数片自治领地,仍然以一些古老望族的姓氏冠名,尽管在这段历史时期,这些姓氏也不再仅仅出现于他们原本的自治领地当中。几乎所有图克家的人都还住在图克地,但许多其他家族则不然,比如巴金斯家和博芬家。四个区以外,是东边界和西边界:雄鹿地(见卷一第五章开头),以及于夏尔纪年1452年加入夏尔的西界。

此时,夏尔几乎没有什么“政府”。各个家族基本都是自己管理自家事务。种植食物并吃掉它们占去了他们的大部分时间。涉及其他问题时,他们通常很慷慨,也不贪婪,而是心满意足,适可而止,于是他们的庄园、农场、作坊和小生意几乎毫无改变,而且代代如此。

当然,尊崇佛诺斯特至高王的古老传统仍然存留下来。佛诺斯特位于夏尔北方,他们称其为“北堡”。但近千年来,那里都没有国王,就连诸王之北堡的废墟也为青草覆盖。然而霍比特人仍然认为,野蛮民族和邪恶生物(比如食人妖)都“没聆听过国王教化”。因为霍比特人遵循古时君王的一切重要法令,而且通常他们都是自愿遵循法令,因为照他们的说法,那些都是规矩,既古老又公正。

图克家族确实长期拥有显赫地位,这是因为几个世纪以前,“长官”的职位(从老雄鹿一族)移交给了他们,于是自那时起,图克族长就担任这一职务。长官是夏尔议会的议长,也是夏尔民军和霍比特武装队的指挥官,但由于民军和议会都只在紧急状况下集结,而紧急状况已不再出现,长官的权力也就只剩了名义上的尊贵。当然,图克家族仍然特别受尊敬,因为这个家族依旧人多势众,财力非凡。他们差不多每一代都会出些特立独行,甚至天性喜好历险的人物。不过,后一种特质,如今与其说是被普遍赞同,倒不如说是(在有钱人圈子里)被容忍了。无论如何,将家族之首称作“大图克”的传统还是流传下来,若有必要就在他的名字后面缀以数字,例如艾森格里姆二世。

目前,夏尔惟一真正的官员是大洞镇(或夏尔)的市长,是每隔七年在仲夏日,也就是莱斯日,于白岗举办的自由集会上选出来的。作为市长,他惟一的职责差不多就是主持盛宴,夏尔每隔一小段时间就是节日,盛宴就在节日上举办。但邮局局长和夏警长官这两个职位也都归市长管辖,如此一来,市长还要同时管理邮递服务和治安警备。这两者是夏尔仅有的公共服务,其中邮差人数尤其众多,也忙碌得多。虽说显然不是所有霍比特人都通文墨,但那些有文化的,经常给所有住处离自己超过午后散步路程的朋友(和一部分亲戚)写信。

霍比特人称他们的警察,或他们与此最接近的职业,为“夏警”。显然,夏警没有制服(这种东西俨然闻所未闻),只是在帽子上插了根羽毛而已。但在实践中,他们与其说是警察,不如说是牲口看守;比起人口走失,他们管得更多的是牲口走失。全夏尔只有十二名夏警,每个区三名,做“内部工作”。还有更多的一批人,人数视需求而定,被雇来“划定地盘”,还要确保任何外地人——不管是大是小——都不惹麻烦。

这个故事开始的时候,所谓的“边界守卫”人数已经大大增加了。有许多报告和投诉都表明,有陌生的人员和生物在边界附近潜行,或是越过边界。这正是个最初迹象,表明自故事传说里的久远时代之后,那些一成不变、一切正常的状况已然不再。没多少人注意这迹象,就连比尔博也还没意识到这预示着什么。自从他出发踏上那次值得纪念的旅程,六十年过去了;哪怕以霍比特人的标准衡量——他们往往活到一百岁——他也老了。但显而易见,他带回的那一大笔财富,也还剩下不少。他没向任何人透露具体有多少,连他最喜欢的“侄子”弗罗多,他也没有告知。而且,他依然秘密保存着他找到的那枚戒指。四 发现魔戒的始末

如《霍比特人》所述,大巫师灰袍甘道夫有一天来到了比尔博门前,还带着十三个矮人:不是别人,正是流亡的诸王后裔梭林·橡木盾及其十二位同伴。连比尔博自己都一直觉得诧异的是,他居然跟着他们出发了,那是夏尔纪年1341年4月的一个早晨。他们的任务是寻找一大批财宝,这批财宝是矮人历代山下之王的宝藏,位于遥远的东方,河谷邦的埃瑞博山下。任务成功了,看守宝藏的恶龙被消灭了。尽管在他们大获全胜之前发生了五军之战,梭林被杀,还发生了许多著名事件,但倘若不是一个捎带的“意外”,此事就几乎不会影响到后来的历史,也不会在第三纪元漫长的编年史中赢得超出一条注释的篇幅。他们一行人向大荒野行进,途经迷雾山脉的一道高山隘口时遭到了奥克的袭击,导致比尔博在山底深处黑黢黢的奥克矿井中迷失了一阵子。就在那里,当他在黑暗中徒劳摸索时,他的手触到了一枚戒指,它就躺在隧道的地上。他把它放进了口袋。那时,好像不过是碰上了好运气。

比尔博想方设法寻找出路,他继续向群山的根基走了下去,直到无法前进。在隧道底部,有一个远离阳光的冰冷湖泊,而在水中的一座岩石小岛上住着咕噜。他是个令人厌恶的小生物,靠着又大又扁的脚拍打水面,推动一艘小船。他用苍白发光的双眼偷窥,用长长的手指捕捉盲眼鱼,把它们生吞活剥。他什么活物都吃,倘若不必搏斗就能抓住扼死,那就连奥克也会被他吃掉。他拥有一样秘宝:一枚金戒指,能使佩戴者隐形。这是他在很久很久以前得到的,那时他还生活在阳光下。这是他深爱的一样东西,是他的“宝贝”,他对它说话,即便没带着它也一样。他不猎捕也不刺探矿井中的奥克时,就将它妥善藏在岛上的一个洞里。

假如咕噜遇到比尔博时戴着戒指,他可能就会立刻袭击比尔博。但咕噜当时没戴戒指,而霍比特人手中举着一柄精灵匕首,这匕首在他手里就如同一柄剑。因此,咕噜为了赢得时间,便要求和比尔博玩猜谜游戏,说如果他出的谜语比尔博猜不出,他就宰了他吃掉;但如果比尔博取胜,他就得照比尔博的愿望行事,带他走出这些隧道。

比尔博在黑暗中迷了路,毫无希望,又进退两难,便接受了挑战。他们一个接一个,出了许多谜语考问对方。最后,比尔博赢得了游戏,(表面上)是靠了运气,而非机智,因为他到最后挖空心思也想不出谜面,而当他的手摸到那枚之前捡到又忘到脑后的戒指,他便大声问道:“我的口袋里有什么?”咕噜要求猜三次,却仍然没答出这个问题。

倘若依照游戏的严格规则判断,这个最后的问题究竟算“谜语”还是区区一个“问题”而已,权威人士确实会各执一词;但众人一致同意,既然咕噜接受了它,并努力猜答案,便受到自己承诺的束缚。这类承诺被认为是神圣的,古时除了最邪恶的生物,无不害怕食言,而且比尔博也迫使咕噜遵守诺言,因为他意识到这个狡猾的生物可能言而无信;但是,咕噜独自在黑暗中度过了漫长的岁月,心已变黑,于是打算毁约。他悄悄溜走,回到了不远处幽深水中的岛上,比尔博对这岛一无所知。咕噜以为,他的戒指就在那里。他当时又饿又怒,一旦他戴上“宝贝”,就什么武器都不怕了。

但是,戒指不在岛上,他失去了它,它不见了。他的尖叫令比尔博打了个寒战,虽然他还不明白出了什么事。咕噜终于灵光一现,可是为时已晚。“它的口袋里有什么呢?”他叫道。他迅速赶回去,要杀死霍比特人,找回他的“宝贝”,眼中的闪光犹如两点绿火。比尔博及时察觉了危险,盲目沿着通道逃离水边,又一次被自己的运气拯救了。因为他在奔跑的时候,把手插进了口袋,戒指悄然滑上了他的手指。结果,咕噜与他擦肩而过,对他视而不见,只是堵住了出路,以防“小偷”逃走。他一路咒骂,自言自语地讲着“宝贝”,而比尔博小心翼翼地跟着他,从这些话中,到最后就连比尔博也猜出了真相,黑暗中他有了希望:自己已经找到了神奇的戒指,也获得了一线逃离奥克和咕噜的生机。

最后,他们在一处看不见的开口处突然停了下来,那出口通往山脉东侧的矿井下层大门。咕噜在那里潜伏蹲守,嗅着,听着。比尔博几乎要用剑杀了他。然而出于怜悯,他没有动手。而且,尽管他手握那枚被寄予惟一希望的戒指,但他还是不愿借助它来杀掉那个处于不利境地的悲惨生物。最终,比尔博鼓起勇气,在黑暗中跃过了咕噜头顶,沿着通道逃跑了,敌人满怀憎恨绝望的喊声在他身后纠缠萦绕:“小偷!小偷!巴金斯!我们永远都恨它!”

可十分有趣的是,这并不是比尔博最初告诉同伴们的版本。他对他们是这样说的:咕噜答应,如果他赢得游戏,就送他一个礼物,但咕噜去从岛上拿它时,发现珍宝已失——那是一枚魔法戒指,是很久以前咕噜在生日那天收到的。比尔博猜想那应该就是自己找到的戒指,既然他赢了游戏,它就已经理所当然地归他所有了。但是鉴于当时境况紧急,他对此只字未提,并且让咕噜领他出去,作为替代礼物的奖励。比尔博将这种说法写进了备忘录,似乎自己从来没改动过,就连埃尔隆德会议之后也没有。显然,它仍可见于最初的《红皮书》,在几份誊稿和摘要中都有记载。但是许多份誊稿包含了真正的故事(作为另一种说法),无疑来自弗罗多或山姆怀斯的注释,他们二人都知晓真相,不过他们似乎不愿删掉那位老霍比特人亲自写下的任何内容。

然而,甘道夫一听到比尔博最初的故事,便不以为然,并且一直对那枚戒指十分好奇。他反复询问比尔博,一度令他们的友谊陷入僵局。但巫师似乎认为真相很重要,最终他从比尔博那里听到了真正的经过。但他认为另一件事也很重要,且令人不安(虽说他没有这样告诉比尔博):这个善良的霍比特人没有一开始就说实话,这与他的习惯背道而驰。同样,“礼物”这个点子也不仅仅是个具有霍比特人特色的创意。比尔博坦白,是他无意中听到了咕噜的说法,激发了这个灵感;因为咕噜确实多次称戒指为他的“生日礼物”。甘道夫认为这个称呼也是奇怪且可疑的,但正如本书所述,此后多年他都没能发现有关这一点的真相。

关于比尔博后来的冒险经历,此处不再赘述。借助戒指,他逃过了大门口的奥克卫兵,与同伴们重聚。他在任务中多次使用了戒指,主要是为了帮助朋友,但他尽量向他们隐瞒了它的存在。回到家中后,他除了对甘道夫和弗罗多,再也没对任何人提起它,夏尔也没有旁人知晓它的存在——他是这么认为的。他只对弗罗多展示过自己在撰写的旅途记述。

比尔博把自己的剑“刺叮”挂在了壁炉上方,把那件矮人从恶龙藏宝中取出来赠给他的神奇锁甲借给了博物馆,确切地说,就是大洞镇的马松屋。但他把旅途中穿过的那件有兜帽的旧斗篷收在了袋底洞的一个抽屉里,而那枚戒指,他用一条细链拴好,留在了口袋中。

他在五十二岁那年(夏尔纪年1342年)的6月22日回到了袋底洞的家中,从此夏尔再也没发生什么值得一提的事件,直到巴金斯先生开始准备庆祝他的“百十一岁”生日(夏尔纪年1401年)。本书这段历史,就从这里开始。对夏尔档案的说明

第三纪元末,夏尔回归重新统一的王国。霍比特人在那些导致回归的重大事件里扮演的角色,在他们当中引发了一波研究自家历史的热潮,这一兴趣流传相当广泛。许多当时还口头相传的传统习俗,都被收集并记载下来。大家族通常也与整个王国中的大事息息相关,于是许多家族成员都研究起古代历史和传奇故事。到第四纪元第一个世纪末,夏尔已经有了几座图书馆,其中藏有许多历史书和档案。

这些收藏,规模最大的三处很可能要数塔底居、大斯密奥和白兰地厅。本书中这段对第三纪元末期的叙述,主要便是摘自《西界红皮书》。那是“魔戒大战”历史最重要的来源参考,之所以如此命名,是因为它长久保存在塔底居,而那是担任“西界守护”的美裔家族的家园。它起初是比尔博的私人日记,被他随身带去了幽谷。弗罗多把它连同许多页松散的笔记一起带回了夏尔,在夏尔纪年1420—1421年间,他以自己对魔戒大战的叙述,几乎填满了它的书页。不过,还有三本红色皮革装订的厚书附在后面一并保存,很可能单独装在一个红色箱子里,这些是比尔博作为离别礼物赠给他的。西界的学者又为这四卷书添加了第五本,包含评论、家谱和各种与魔戒同盟的霍比特人成员相关的材料。《红皮书》的原本没能保存下来,但它有许多誊本,特别是第一卷,誊写给山姆怀斯大人的子女的后代用。但是,这些誊本中最重要的一份有段与众不同的历史。它被保存在大斯密奥,却是在刚铎写成,很可能是应了佩里格林的曾孙要求,誊于夏尔纪年1592年(第四纪元172年)。南方的书记官附上了这条注释:“国王之书吏芬德吉尔,于第四纪元172年誊抄完成。”这是米那斯提力斯那本《长官之书》的精确复制品,所有细节都与原书毫无偏差。那本书是应埃莱萨王之命,抄写《佩瑞安那斯的红皮书》而成,而此书是佩里格林长官在第四纪元64年退休后,前往刚铎时带给国王的。

因此,《长官之书》是《红皮书》的第一份誊本,其中包含许多后来遗漏散佚的内容。在米那斯提力斯,誊本上添了许多注解和修订,特别是精灵语的名称、词汇和引文,还补上了《阿拉贡与阿尔玟的故事》中那些游离于魔戒大战主线之外的内容的缩略版本。据悉,完整的故事是由法拉米尔宰相的孙子巴拉希尔所写,写于国王辞世后的某时。但芬德吉尔誊本的重要性主要在于,只有它包含比尔博那篇《精灵语翻译原则》的全文。这三卷书是技巧娴熟、知识渊博的著作,比尔博为此在1403—1418年间又是询问居民又是查找文献,动用了幽谷里一切他能找到的资料来源。但是,它们几乎全都只与远古时代有关,故而弗罗多也几乎没有用上,此处也不再为此多言。

由于梅里阿道克和佩里格林各自成了大家族的首领人物,同时又与洛汗和刚铎保持着联系,因此雄鹿镇和塔克领的藏书中包含了许多《西界红皮书》中没有出现的内容。白兰地厅也有许多著作探讨埃利阿多以及洛汗历史,其中有些是梅里阿道克亲自编纂或起首的,不过他在夏尔为人所知的作品主要是《夏尔药草学》和《年代计法》,他在后一本中讨论了夏尔和布理的历法与幽谷、刚铎和洛汗的历法之间的关系。他还写了篇短论文《夏尔旧词与名称》,着重探讨了诸如马松以及地名中的古老元素这类“夏尔词”与洛希尔人的语言之间的亲缘联系。

大斯密奥的藏书对研究范围更为宏大的历史更为重要,但夏尔的居民对它们不那么感兴趣。佩里格林一本书也没写,但是他和他的继任者们收集了许多刚铎的书记官所写的手稿:主要是关于埃兰迪尔及其继承人们的历史传奇的誊本与概述。在夏尔,只有此地能找到关于努门诺尔历史和索隆崛起的大量材料。《编年史略》很有可能是在大斯密奥汇总的,梅里阿道克收集的材料对此也有所助益。尽管书中给出的日期,特别是第二纪元的,常常是猜测,但它们仍然值得留意。梅里阿道克不止一次造访幽谷,他很可能从那里得到了协助,获得了信息。尽管埃尔隆德已经离开那里,但他的两个儿子久久未曾动身,一同驻留的还有一些高等精灵族人。据说,凯勒博恩在加拉德瑞尔离去后去了幽谷居住,但没有记录表明,他最终是哪一天动身前往灰港的。中洲远古时代的最后一线记忆,也随他一同消逝。

第一部 魔戒同盟

卷一

第一章 盼望已久的宴会 A Long-expected Party

当袋底洞的比尔博·巴金斯先生宣布,不久将为庆祝“百十一岁”生日办个特别堂皇隆盛的寿宴,整个霍比屯登时大为兴奋,议论纷纷。

比尔博非常富有,非常古怪,打从他那场引人注目的失踪与出人意表的归来后,就成了夏尔的奇人,算来至今已有六十年。他旅行带回的财富,已成了当地一则传奇,并且无论老一辈人怎么说,大家都相信袋底洞所在的小丘底下,全都是塞满金银财宝的地道。如果这还不够出名,那还有他那长久不衰的旺盛精力可供人惊叹。岁月催人老,但这岁月似乎在巴金斯先生身上没收到多大成效。他九十岁时,看上去跟五十岁时差不多;到他九十九岁时,大家开始称他“保养有道”,不过“青春不老”这词会更贴切。有些人不免摇头,认为这种事好得不对劲;无论何人,既能永葆青春(显然如此),又有无尽财富(据说如此),这似乎太不公平了。“这一定是要付出代价的,”他们说,“不合天理,要招来麻烦!”

不过,至今不见有何麻烦;且因巴金斯先生出手慷慨大方,绝大多数人都愿意包容他的古怪和好运。他依旧走亲访友(当然,萨克维尔–巴金斯一家例外),许多出身贫寒的霍比特人都对他衷心爱戴。但他没有亲近的朋友,这状况一直到他子侄辈逐渐长大,才有所改变。

这些子侄中年纪最长、最得比尔博欢心的,是年轻的弗罗多·巴金斯。比尔博九十九岁时,收养了弗罗多做继承人,带他回袋底洞一起生活;萨克维尔–巴金斯一家的期盼到头来算是落空了。比尔博和弗罗多碰巧同月同日生,都是九月二十二日。“弗罗多,你这小伙子最好来我这儿住吧。”比尔博有一天说,“这样我们就能一起舒舒服服地庆祝生日了。”彼时弗罗多还是二十郎当岁,霍比特人就是这么称呼二十来岁的人:童年已过,成年未到(那要三十三岁呢),所谓吊儿郎当。

一晃十二年过去了。每年这两位巴金斯先生都会在袋底洞共同举办热热闹闹的生日宴会;但这回大家都明白,他们今年秋天的计划,相当不一般。比尔博将过百十一岁生日——“111”——对霍比特人来讲,这可是异常稀奇又分外可敬的岁数(老图克本人也才活了一百三十岁而已);而弗罗多将过三十三岁生日,“33”也是个重要的数字:到时他就“成年”了。

霍比屯和傍水镇开始蜚短流长,关于这场将至宴会的小道消息传遍了整个夏尔。比尔博·巴金斯先生的往事和个性,再次成为群众的主要话题;老一辈人突然发现他们缅怀往昔的忆旧言论大受欢迎。

要论吸引听众的注意,没有谁比得上通常被叫做“老头儿”的老汉姆·甘姆吉。他总在傍水路那间叫“长春藤”的小客栈里摆龙门阵,颇有权威,因为他在袋底洞当了四十年园丁,那以前也是给掌理这职务的老霍尔曼打下手。如今他自己年纪也大了,身上各处关节不利索了,园丁的工作就主要由他最小的儿子山姆·甘姆吉扛起来,这父子俩都跟比尔博和弗罗多处得极好。他们就住在小丘上,袋底洞正下方的袋下路三号。“我历来都说,比尔博先生是一位为人厚道、谈吐文雅的霍比特绅士。”老头儿如此宣称。这话百分之百属实,比尔博对他非常有礼貌,叫他“汉姆法斯特师傅”,并且时常向他请教有关蔬菜种植的学问——要是提到“根茎类”问题,尤其是土豆,老头儿可是这附近众所周知的头号权威(他自己也这么认为)。“那跟他住在一起的那个弗罗多呢,他又怎么样?”傍水镇的老诺克斯问,“他虽然姓巴金斯,可是大伙儿说,他更像个白兰地鹿家的人。我真搞不懂,霍比屯的巴金斯家怎么会有人大老远跑到雄鹿地去讨老婆,要知道那地方的人都是怪胎。”“也难怪他们古怪,”双足家的老爹(老头儿的隔壁邻居)插嘴说,“谁让他们住在白兰地河不对劲的那一边,正正对着老林子。哪怕传言只有一半是真的,那里都得算个黑暗又糟糕的地方啦。”“可不是嘛,老爹!”老头儿说,“倒不是说雄鹿地的白兰地鹿家住在老林子里头,而是说,他们的血统似乎本来就怪。他们在那条大河上划船戏水——这是不合天理的!依我说,难怪招来了麻烦。不过,不管怎么说,弗罗多先生是个挺好的霍比特小伙子,你指望遇见的最好也不过如此啦。他跟比尔博先生像得很,而且不光是长相。毕竟他爸爸是巴金斯家的人。卓果·巴金斯先生体面正派,是个可敬的霍比特人,从来不惹人非议,直到他淹死为止。”“淹死?”好几个人异口同声说。他们从前当然听过这事,还听过更惊悚的谣传,不过霍比特人向来热衷家长里短,他们已经准备好要再听一遍。“咳,据说是这么回事。”老头儿说,“你瞧:卓果先生娶了可怜的普莉缪拉·白兰地鹿小姐,她是我们比尔博先生的表妹(她妈妈是老图克最小的女儿),而卓果先生是他的远房堂弟。所以,拿俗话说,弗罗多先生不管从哪边算,都是他的隔代亲:既是他外甥,又是他远房侄儿,你听懂了吧。卓果先生那会儿跟他岳父老戈巴道克大人一起待在白兰地厅,他自从结婚后常常这么干(因为他嘴馋好吃,老戈巴道克大人又常大摆宴席,来者不拒);然后他到白兰地河泛舟,夫妻俩就这么淹死了,可怜的弗罗多先生那时还只是个小孩儿呢。”“我听说,他们吃过晚饭后去月下泛舟,”老诺克斯说,“是卓果的体重把船给沉了。”“我可听说是她把他推下去,而他又把她拉下了水。”霍比屯的磨坊老板山迪曼说。“你别听到什么都信,山迪曼。”老头儿说,他不怎么待见这磨坊老板,“哪来什么推啊拉啊的事儿。船这玩意儿本来就靠不住,你安分坐在上头不动都保不定要招来麻烦。总之,就留下弗罗多先生这么个孤儿,可以说,他是身陷那群古怪的雄鹿地人当中,稀里糊涂地在白兰地厅给养大了。人人都说,那地方当真是个兔子窝,老戈巴道克大人起码有一两百个亲戚住在那里头。比尔博先生把那孩子带回来跟正派人住在一起,可真是做了件大好事。“不过我猜这对萨克维尔–巴金斯一家活生生是当头一棒。那回比尔博先生出门不归,人人以为他死了,那家人就以为自己会得到袋底洞,结果他回来了,叫他们搬了出去;接着他就活了一年又一年,一天也不见老,老天保佑!然后,突然间他搞出个继承人,所有的文件都办得妥妥当当。这下,萨克维尔–巴金斯一家再也见不到袋底洞里边啦,或者说,人家就希望他们见不到。”“我听人说,那里头藏了数目可观的一大笔钱财。”一个从西区大洞镇来做生意的陌生人说,“我听到的说法是,你家上头那座小丘里挖满了地道,里头塞的尽是一箱箱的金银,还有,猪宝。”“那你听到的比我能侃的还多。”老头儿回答,“我可不知道有什么‘猪宝’。比尔博先生出手阔绰,似乎从来都不缺钱;但是挖地道的事压根儿就没影嘛。比尔博先生回来的时候我见过他,那都是六十年前的事喽,我还是个孩子哪。那时我才去给老霍尔曼(他是我老爹的堂亲)当徒弟没多久,他就带我去袋底洞帮一把手,以防大伙儿在拍卖会上把花园踩得乱七八糟的。就在拍卖中途,比尔博先生上了小丘,牵着的小马身上驮了几个巨大的袋子,还有两个箱子。我不怀疑,那里头多半装满了他从外地淘来的财宝,他们说那些地方有金山呢;但他带回来的那些可不够填满地道的。不过我儿子山姆应该更清楚,他成天在袋底洞进进出出的。他对那些过去的事儿可痴迷极了,比尔博先生讲的传说故事,他全都听。比尔博先生还教他写字——注意,这可不是坏心,我也希望不会招来什么坏事。“‘什么精灵和恶龙啊,’我跟他说,‘卷心菜和土豆对你我来说才是正理儿。大人物的事儿,你别去插一腿,要不你会栽进自己收拾不了的大麻烦。’我就是这么跟他说的——我也会这么跟别人说。”他补充道,还瞪了那陌生人和磨坊老板一眼。

不过老头儿这话没说服听众。关于比尔博的财富的传奇,如今在年轻一代霍比特人当中早已是深入人心了。“啊,可是他后来肯定又往头一笔上添了不少吧。”磨坊老板争辩着,说出了大伙儿的普遍心声,“他常常离家外出。还有,看看那些来找他的外地人吧:夜里上门的矮人,还有那个老流浪变戏法的,就是甘道夫——尽是这样的。老头儿,你可以爱说啥说啥,但袋底洞就是个古怪的地方,里头住的都是怪胎。”“你也可以爱说啥说啥,山迪曼先生,而这些事儿,你知道得只怕不比泛舟多多少。”老头儿顶回去,比往常更不待见磨坊老板了,“要是那叫古怪,那咱这儿还真需要多点儿这种古怪。话说有些就在左近的人,自己就算住在金窝银窝里,却连杯啤酒都舍不得请朋友喝。但是袋底洞的人可事事按规矩来。咱家山姆说,每个人都会受到邀请去参加宴会,而且还有礼物,注意,每个人都有礼物——就这个月的事儿。”

这个月,就是九月,天气好得梦寐以求。没过两天,一则流言又传得里巷皆知(始作俑者很可能是消息灵通的山姆),说是会有焰火——焰火!这太轰动了,自从老图克去世,夏尔可有近百年不见放焰火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那一天越来越近。一天傍晚,一辆模样古怪的四轮运货马车满载着样式古怪的包裹进了霍比屯,摇摇晃晃爬上了小丘,目标是袋底洞。惊诧的霍比特人纷纷从已经掌灯的家门口往外窥伺,看得张口结舌。驾车的是外地人,唱着陌生的歌谣:那是些留着长胡子的矮人,还戴着深兜帽,有几个干脆就在袋底洞住下了。九月的第二个周末,一名老者独自驾着一辆马车,大白天从白兰地桥的方向,沿着傍水路而来。他戴着一顶又高又尖的蓝帽子,披着长长的灰斗篷,还围着条银色领巾。他留着白长须,浓密的长眉突出了帽檐之外。一群霍比特小孩尾随马车奔过了整个霍比屯,直跟着跑上了小丘。他们猜得一点不错,马车载着整整一车的焰火。老人在比尔博家的大门口开始卸货:数量众多的一捆捆焰火,什么形状种类都有,每一种上面都贴着一个大大的红色字母G,以及精灵如尼文。

当然,那就是甘道夫的标志,而这老人就是巫师甘道夫,他在夏尔声名显赫,主要是因为他擅长摆弄火、烟,还有光。他真正从事的行当可比这些艰难危险得多,但夏尔人对此一无所知,在他们看来,他只是这场宴会的“卖点”之一。因此,那群霍比特小孩兴奋大喊着:“G代表‘够棒’!”而老人报以微笑。他们认得他的模样,尽管他只是偶尔出现在霍比屯,并且从不久留;不过,除了他们长辈中年纪最大的老人,不论这些孩子还是旁人,都不曾见过他的焰火表演——那如今已成为过往传奇了。

比尔博和几个矮人帮着老人终于把货卸完,比尔博给了围观的孩子们一些零钱,但是连一个爆竹或烟花都没点给大家看,害他们非常失望。“现在快回家去!”甘道夫说,“等时间到了,有你们看的。”然后他就跟比尔博进屋去,关上了门。那群霍比特小孩对着门干瞪眼了好一阵子,这才走了,觉得宴会永远没有到来的一天。

在袋底洞里,比尔博和甘道夫坐在小房间内敞开的窗边,朝西望着外头的花园。临近黄昏的天光清亮又安馨,园里的金鱼草鲜红似火,向日葵灿烂如金,草墙上爬满了旱金莲,甚至探头窥进了圆窗。“你这花园真是美不胜收!”甘道夫说。“是啊,”比尔博说,“我其实非常喜欢这个花园,我也非常喜欢这整个亲爱的老夏尔;但我想我需要度个假。”“那你是打算把计划进行下去了?”“对。我几个月前就拿定了主意,至今没变。”“很好,那就不用多说了。坚持计划别变卦——我提醒一句,是整个计划。我希望结果对你,对我们所有的人,都是最好的。”“我也这么希望。无论如何,星期四那天我一定要好好乐乐,享受一下我的小玩笑。”“我好奇有谁会笑?”甘道夫摇着头说。“我们走着瞧吧。”比尔博说。

第二天,马车就络绎不绝,一拨接一拨驶上了小丘。先前可能有人咕哝“不照顾本地生意”,但就在那个星期,订单开始源源不绝涌出袋底洞,将霍比屯、傍水镇和邻近各地的每一种食品和饮料,每一种日用品和奢侈品,几乎订购一空。人们变得群情激昂,开始一天天划掉日历上的日子,引颈翘首企盼邮差到来,希望收到请柬。

没多久,请柬开始流水般涌出,霍比屯邮局被堆得水泄不通,傍水镇邮局被雪片般的请柬淹没,邮局不得不征召投递义工来帮忙。这些人络绎于途,持续不停将成百封写着“谢谢,我一定参加”的各种客气说法的回函,往小丘上送。

袋底洞大门口挂出一则告示:“除商讨宴会事宜,恕不会客。”但哪怕那些有宴会事宜可商讨的人——不管是真有还是假装有——都甚少获准入内。比尔博很忙:书写请柬,确认回复,包装礼物,以及为自己作些私下的准备。从甘道夫抵达那天起,他就再也没在人前露过面。

一天早晨,霍比特人一觉醒来,发现比尔博家前门南面的一片草场上,堆满了搭大小帐篷用的绳索和支柱,坡上还开出一个通往大路的特别入口,建有宽阔的阶梯和一座巨大的白门。住在袋下路的三户霍比特人家紧挨着这片场地,登时生出了莫大的兴趣,而且广受众人艳羡。本来装着在自家花园里忙活的老头儿甘姆吉,后来干脆也不装了。

帐篷开始一个个支起来。其中有个棚子特别大,大到把场地中间那棵树都包纳在内;那树岿然挺立在棚子一端,树枝上挂满了灯笼,宴会的主桌一头就设在树底下。更叫人心痒的是(按霍比特人的看法):草场北角建起了一个硕大的露天厨房。方圆数哩之内,所有餐馆跟客栈的厨师全被请来,支援那些进驻袋底洞的矮人和其余怪人。群众的兴奋之情涨到了顶点。

随后,到了星期三,宴会的前一天,天空阴云满布。这下人们全焦虑起来。但到了星期四,九月二十二日,天色却着实晴朗。太阳升起,阴云散尽,彩旗招展,娱乐开场。

比尔博·巴金斯称这是个宴会,但它其实是五花八门的娱乐一锅炖。邻近地区的每一位居民几乎都收到了邀请,只有极少数几位被意外疏忽掉了,但鉴于他们照样出席了,倒也无关紧要。夏尔其他地区的人也有许多收到了邀请,有几个甚至是从边界外头来的。比尔博亲自站在那座崭新的白色大门前欢迎来宾(以及不速之客),给所有人外加“闲杂人”派发礼物——后者指的是那些从后头出去绕一圈又从前门进来的人。霍比特人是在自己过生日时送别人礼物,一般说来,送的不是什么昂贵之物,也不像今天这场合这样奢侈丰厚;但这种送礼的风俗其实不坏。实际上,在霍比屯和傍水镇,一年里几乎每天都有人过生日,于是那两个地方的霍比特人,差不多每人每周至少会收到一次礼物。不过他们向来乐此不疲。

今天这场合,礼物好得非同寻常。霍比特小孩兴奋得有一阵子几乎忘了吃饭。他们从来没见过这样的玩具,它们全都很漂亮,有些明显有魔法。许多礼物其实是一年前就下了订单,千里迢迢从孤山和河谷城运来,是真正的矮人出品。

待所有的宾客都招呼完,终于全都进门入席,大家就开始唱歌、跳舞、奏乐、游戏,当然,吃喝那是必不可少的。光是正餐就有三顿,包括午餐、下午茶,以及晚餐(或夜宵)。但之所以看得出所谓的午餐跟下午茶,主要是因为这么一个事实:这两个时段是所有宾客全都坐下一起吃喝,其他时段则只不过是许多人在吃喝——从早上十一点左右一路不停吃到下午六点半,这时就开始放焰火。

焰火乃甘道夫一手包办:它们不但是他带来的,也是他设计制作的;特效炮、成套炮,还有冲天火箭炮,都由他亲自施放。不过,还有一大批爆竹、鞭炮、筒炮、烟花、火炬、矮人蜡烛、精灵喷泉、兽人吼炮、霹雳响炮,分给了大家施放。它们全都棒极了。甘道夫岁数越来越老,手艺也越来越好了。

有些火箭好像闪烁的飞鸟,还发出甜美的啁啾声。有的好像绿树,浓烟就是树干:树叶舒展开来,犹如整个春天在刹那间绽放,光亮的树枝上坠下烁亮的花朵,落向目瞪口呆的霍比特人,就在快要触及那一张张仰着的脸时,又转眼消失,只余一抹清香。又有成群的蝴蝶如喷泉般涌出,忽闪着飞入树丛中;还有七彩火柱拔地而起,化作大鹰、帆船,或列阵飞翔的天鹅。时而一场红色的雷雨,时而一场黄色的阵雨,时而又有林立的无数银枪,随着一声呐喊,好似发自严阵以待的大军,瞬间猛刺向天空,再像上百条灼热的蛇一样坠落进小河,发出嘶嘶声响。最后还有个惊喜,是为了向比尔博致敬;正如甘道夫所料,霍比特人个个大惊失色。场上灯熄,一团巨大的浓烟升起,形状犹如朦胧的远山,山顶随即开始发光,喷出猩红和翠绿的火焰,然后飞出一只金红色的龙——没有真龙那么大,但可真是栩栩如生:它口喷烈火,目光如炬。咆哮声中,它三次呼啸着掠过众人头顶。底下的人纷纷闪躲,许多人结结实实地扑倒在地。巨龙犹如一列特快车飞掠而过,翻了一个筋斗,随着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响,在傍水镇上空爆炸开来。“这表示晚餐开始!”比尔博说。疼痛惊恐霎时无影无踪,匍匐在地的霍比特人全都一跃而起。每个人都得到了一份豪华丰盛的晚餐;所谓每个人,不包括那些获邀参加特殊家宴的人。家宴在包纳那棵树的庞大棚子里举行,应邀出席的人仅有十二打(霍比特人也把这数字称为“一箩”,不过他们认为这词拿来形容人不妥);这些宾客选自所有跟比尔博和弗罗多沾亲带故的家族,外加几位没有亲戚关系的特别友人(比如甘道夫)。许多年少的霍比特人也都获邀,经父母同意后出席。霍比特人对孩子晚睡这件事不太在意,尤其是在他们有机会去免费大吃一顿的时候。要养大一个霍比特小孩,可得耗费不少粮食呢。

宾客中有许多来自巴金斯家和博芬家,还有不少来自图克家和白兰地鹿家;有来自挖伯家(这是比尔博·巴金斯祖母家的亲戚)各房的,也有来自胖伯家(是他外祖父图克家的亲戚)各房的;以及一些选自掘洞家、博尔杰家、绷腰带家、獾屋家、强身家、吹号家和傲足家的人。这些人有些跟比尔博只能算八杆子勉强打得着的亲戚,有些则住在夏尔的偏远角落,以前几乎就没来过霍比屯。萨克维尔–巴金斯家也没被忘记,奥索和他太太洛比莉亚都出席了。他们讨厌比尔博,憎恶弗罗多,但是用金色墨水写成的请柬实在华丽,叫他们觉得没法拒绝。此外,他们这位堂兄比尔博多年来都讲究美食,他的筵席享有盛誉。

一百四十四位宾客,人人都期待着一场愉快的盛宴,尽管他们对晚餐后的主人致词(无法避免的节目)颇有畏难情绪——他很可能会扯几句他称之为诗歌的东西;有时一两杯酒下肚,他还会聒叙起那场神秘旅程中的荒诞冒险。宾客们倒没有失望:他们确实享用了一场非常愉快的盛宴,事实上,堪称引人入胜的娱乐——珍馐美味,丰盛有余,花样繁多,经久不歇。随后数周,整个地区几乎无人采买食品;但考虑到此前比尔博已将方圆数哩绝大多数商店、酒窖、仓库的存货全都采购一空,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盛宴(大体上)告一段落后,就是演说了。不过,这时绝大多数宾客酒足饭饱,处于他们称为“撑实了”的愉快状态,自然有宽容的心情。他们细酌慢饮最喜爱的饮料,小口品尝最中意的糕点,早忘了先前的畏难情绪,都准备好洗耳恭听任何事,并且在每段话结束时喝彩。

我亲爱的乡亲们。比尔博从座位上起身开口。“注意听!注意听!注意听!”众人一遍遍喊道,异口同声,没完没了,貌似都不怎么情愿遵从他们自己的建议。比尔博离开座位,走到那棵张灯结彩的树下,爬上了一张椅子。灯笼的光照在他容光焕发的脸上,他的刺绣丝绸马甲上金纽扣熠熠发亮。大家都能看见他站在那儿,一只手在空中挥舞,另一只手插在裤袋里。

我亲爱的巴金斯家和博芬家,他又开始说,我亲爱的图克家和白兰地鹿家,挖伯家、胖伯家、掘洞家、吹号家、博尔杰家、绷腰带家、强身家、獾屋家和傲足家。“是傲‘脚’啦!”大棚子后头一位上了年纪的霍比特人喊道。当然,他就姓傲足,并且名副其实:他有双大脚,上头毛发格外浓密,这时两脚都架在桌上。

傲足家,比尔博重申道,还有我的好萨克维尔–巴金斯家,我终于又欢迎你们回到了袋底洞。今天是我的百十一岁生日:今天,我一百一十加一岁啦!“好啊!加油!返老还童!”他们鼓噪,兴高采烈地拍打桌子。比尔博讲得精彩。这才是他们喜欢的演讲呢:言简意赅。

我希望你们全都跟我一样玩得高兴。震耳欲聋的喝彩。“对”(或“不对”)的高呼。喇叭、号角、风笛、长笛齐鸣,另外还有别样乐器凑兴。前面提过,出席的有许多霍比特年轻人。数百个音乐响炮被拉爆,炮上大多印着大写的“河谷城”——这名称对绝大多数霍比特人来说都没意义,但他们都赞同这一点:这些里头包着制作精巧、音调迷人的小乐器的响炮真是棒极了。事实上,有个角落里一群图克家与白兰地鹿家的年轻人,认为比尔博叔叔讲完了(他显然已经把该说的都说了),这会儿组起了一支即兴乐队,奏起了欢快的舞曲。埃佛拉德·图克先生和梅莉洛特·白兰地鹿小姐跳上一张桌子,手里拿着铃铛开始跳起“跃铃舞”:这舞挺好看,但未免强劲热烈了点。

但是比尔博还没讲完呢。他从身边一个少年手里抢过号角,响亮地吹了三声。欢闹平息下来。我不会耽误你们太久。他喊。众人无不喝彩。我将大家全请来,有个目的。他说这话的腔调令人上了心。场上几乎鸦雀无声了,一两个图克家的竖起了耳朵。

确切而言,是三个目的!首先,是为了告诉大家,我非常喜欢你们所有的人,生活在如此杰出又绝妙的霍比特人当中,百十一年委实太短了。场上爆出一阵热烈的赞许。

你们当中一半的人,我没了解到我想了解的程度的一半;你们当中不到一半的人,我喜欢你们也只是你们值得喜欢的程度的一半。这话颇出乎意料,还挺深奥的。有零星的掌声响起,不过绝大多数人还在努力开动脑筋,想搞明白这是不是恭维的话。

第二,是为了庆祝我的生日。大家再次欢呼。我该说:“我们的”生日。没错,今天也是我的继承人兼侄儿弗罗多的生日。他今天成年了,得以继承家业了。长者们马马虎虎地鼓了几下掌,一些年轻人则大声鼓噪着:“弗罗多!弗罗多!快活的老弗罗多!”萨克维尔–巴金斯夫妇臭着脸,心里琢磨着“得以继承家业”是什么意思。

我们俩加起来正好一百四十四岁,你们的人数就是选来配合这个非凡的总数:一箩,且容我如此形容。这次无人喝彩。这太荒唐了。许多客人,尤其是萨克维尔–巴金斯夫妇,都感到受了侮辱,觉得自己肯定只不过是被邀来凑数的,就像打包的货物。“这是说真的?一箩!好粗俗的说法。”

并且,若容我溯及陈年往事,这也是我骑着酒桶抵达长湖上的埃斯加洛斯的周年纪念日;尽管当时的情况让我忘了那天是自己的生日。那时我才五十一岁,生日算不得大事。不过,那顿晚宴相当豪华丰盛,虽然我记得,当时我重感冒,只能说“灰常感黑你们”。现在,我来更正确地重复一遍:非常感谢你们来参加我这小宴会。一阵尴尬的寂静。他们全担心他就要唱首歌或念些诗了,而且他们也开始觉得无聊。他干吗不就此打住,让他们举杯祝他健康长寿就行了?不过比尔博既没唱歌,也没朗诵诗。他停了一会儿。

第三个,也是最后一个目的,他说,有件事我想要宣布。句尾这词他说得响亮又突然,所有的人只要还能,全都一下坐直了身子。尽管我说过,生活在你们当中,百十一年实在太短,但我很遗憾地宣布——一切就到此为止了。我要走了。我要离开,“现在就走。再见!”

他下了椅子,就消失了。一道刺眼的强光闪过,所有宾客全眨了一下眼。等他们睁开眼睛,比尔博已经无影无踪。一百四十四个霍比特人挺靠着椅背目瞪口呆。老奥多·傲足把脚从桌上挪下来,猛跺了跺。接着是一片死寂,直到几声深呼吸后,突然间所有的巴金斯、博芬、图克、白兰地鹿、挖伯、胖伯、掘洞、博尔杰、绷腰带、獾屋、强身、吹号和傲足家的,全都同时说起话来。

大家达成了共识,认为这玩笑开得太烂,客人遭受的惊吓与不快,需要更多的食物和饮料来抚平。“我早就说过,他疯了。”这大概是最普遍的评语。就连图克家(有少数例外)都认为比尔博的行为太荒唐。此刻,绝大多数人想当然地将他的消失当成一个荒谬的恶作剧而已。

不过,老罗里·白兰地鹿却不这么想。年龄或大餐都没令他脑筋糊涂,他对他儿媳妇埃斯梅拉达说:“亲爱的,这当中肯定有猫腻!我相信巴金斯这疯老儿又跑了。这个老傻瓜啊!不过管他呢,他又没把这些吃的喝的带走。”他大声喊着弗罗多,让再送一轮酒上来。

弗罗多是在场惟一一个缄口不语的人。他在比尔博空了的座位旁沉默着坐了好一会儿,不理会所有的评论和疑问。当然,他觉得这玩笑开得好极了,虽说他事先就知情;面对宾客的愤慨惊诧,他强忍着才没爆笑出来。但与此同时,他也深感不安:他突然意识到,自己深爱着那个老霍比特人。绝大多数客人边继续吃喝,边对比尔博·巴金斯过去和现在的怪诞事迹絮叨不停;但是萨克维尔–巴金斯夫妇已经愤而离席。而弗罗多也不想再参与宴会了,他吩咐再多上些酒,然后就起身静静喝完自己杯中的酒,祝福比尔博健康长寿,随即悄悄出了大棚子。

至于比尔博·巴金斯,在演讲的同时,他就一直拨弄着口袋里那枚金戒指,那枚他已经秘密保存了这么多年的魔法戒指,而当他跨下椅子时,就把戒指套上了手指,从此霍比屯再也没有哪个霍比特人见过他。

他轻快地走回洞府,在门口站了会儿,面带微笑聆听着大棚子里的喧闹,以及场地上别的地方传来的欢乐声响。然后他推门入内,换下宴会的穿着,将刺绣的丝绸马甲折起用棉纸包好,收妥。他迅速穿上一些不怎么整洁的旧衣服,腰间系了条磨损的皮带,又将一柄收在残旧黑皮剑鞘里的短剑挂在皮带上。他打开一个上了锁、散发着樟脑丸味道的抽屉,拿出了一件有兜帽的旧斗篷;这斗篷一直都被锁起来保存着,好像它是什么了不起的宝贝,但它久经日晒雨淋,又有多处缝补,连原来的颜色都难以辨认了:也许是深绿色的吧。这斗篷穿在他身上,也嫌太大了点。接着他走进书房,从一个坚固的大箱子里取出一札用旧布包裹的东西,一本皮革封面的手稿,以及一个鼓鼓囊囊的大信封。他将书和那包东西塞进一个立在一旁、快要满了的沉重背包顶上,又把他的金戒指连同精致链子一起放进信封里,封好,写上“弗罗多收”。他起初把信封放在壁炉台子上,但突然间又拿回来塞进自己口袋里。就在那时,门开了,甘道夫快步走了进来。“哈罗!”比尔博说,“我还在想你会不会来呢。”“很高兴看见你显形了。”巫师回答,边在椅子上坐下,“我想赶上你,最后再说几句话。我猜,你觉得一切都精彩无比,尽在掌握吧?”“对,我就是这么觉得。”比尔博说,“不过那道闪光挺意外的,我都吓了一大跳,更何况别人。我猜那是你加上的小把戏,对吧?”“对。这么多年,你一直明智地保守着那个戒指的秘密,而我觉得有必要给你的客人提供点由头,好解释你怎么会突然消失。”“可那破坏了我的玩笑啊,你这到处插手管闲事的老家伙!”比尔博哈哈笑道,“不过,一如既往,我想你是心中最有数的。”“这虽不假,但那得是在我了解那事儿的前提下。可是这一整件事我却不敢肯定。现在已经到了最后关头,你成功开了玩笑,惊吓了你的绝大多数亲友,得罪了他们,给了全夏尔足够议论上九天,不,更可能是九十九天的话题。你还打算更进一步吗?”“当然啦!我以前就告诉过你,我觉得自己需要度个假,度个很长很长的假,很可能是永久的:我不指望还回来。事实上,我也不想回来,我已经作好所有的安排了。“我老了,甘道夫。我看起来不老,但是我内心深处开始感觉我老了。真是的,还‘保养有道’呢!”他嗤之以鼻,“唉!我感觉极其单薄,就像被拉开抻长了,你懂我的意思吧:就像奶油抹到太大的一块面包上那样。那太不对劲了。我需要一点改变之类的。”

甘道夫好奇又仔细地打量了他。“没错,这看起来是不对劲。”他若有所思地说,“没错。不管怎么说,我相信你的计划大概是最好的。”“嗯,反正我已经下定决心了。我要再去看看大山,甘道夫,大山,然后找个我能休息的地方,一个安静祥和的地方,没有一堆亲戚在旁窥伺,没有一串烦人的访客来按门铃。我也许可以找到一个地方,能把我的书写完。我已经给它想了个美妙的收尾:从此以后,他幸福快乐地度过了一生。”

甘道夫哈哈大笑:“我希望他会!不过,不管这书怎么收尾,都没人会读的。”“噢,他们将来还是可能会读的。弗罗多已经读了一些了,我写了多少他就读了多少。你会关照弗罗多的,对吧?”“当然,我会——我会特别关照他的,只要我抽得出空。”“我要是叫他跟我走,他肯定就会跟我走。事实上,就在办宴会之前,他自己提过一次。但是,他还没真心准备好要走。在我死前,我想再看看荒野,还有大山;但是他仍爱着夏尔,爱着森林、田野和小河。住在这里他应该会很舒服的。我会把所有的东西都留给他,当然,有零星几样东西除外。我希望,当他习惯一个人后,会过得快乐。现在,他该自己当家作主啦。”“所有的东西?”甘道夫说,“戒指也包括在内喽?你同意过的,你记得吧。”“呃,嗯……对,我猜我同意过。”比尔博结巴着说。“那戒指在哪儿呢?”“你非要问的话,装在信封里。”比尔博不耐烦地说,“就在那边壁炉台子上。噢,不!是在我口袋里!”他犹豫了一下,“这是不是有点怪?”他轻声自言自语,“可是说到底,为什么不行?它为什么不能就待在口袋里呢?”

甘道夫再次紧紧盯住比尔博,眼中闪过一道光芒。“我想,比尔博,”他平静地说,“我会把它抛下的。你不想吗?”“嗯,想——也不想。现在再想想,我要说,我一点也不想跟它分开。我实在看不出来干吗要那么做。你干吗要我那么做?”他问道,声音起了一种奇怪的变化,因为猜疑和恼怒而变得尖锐,“你总对我的戒指缠着问个没完,却从来没对我那场旅途中获得的其他东西问过半句。”“是没有,但我必须得缠问你。”甘道夫说,“我想知道真相。那很重要。魔法戒指是……呃,是有魔法的;它们很少见又很稀奇。你可以说,我对你的戒指有着专业兴趣;现在我也是一样。如果你又要出门漫游,我想知道它在哪里。还有,我觉得你拥有它的时间,实在够久了。比尔博,除非我大错特错,否则你不会再需要它了。”

比尔博涨红了脸,眼中怒火迸现,和蔼的脸板了起来。“为什么不需要?”他喊,“而且,这到底关你什么事?你干吗非要知道我怎么处置我自己的东西?它是我的。我找到了它。它投奔了我。”“是啊,是啊,”甘道夫说,“可是没必要生气嘛。”“我要生气了,那也是你的错!”比尔博说,“我告诉你,它是我的。我一个人的。我的宝贝。是的,我的宝贝。”

巫师的面容依旧严肃而专注,惟独深邃的双眼中闪过一道光芒,显示出他的震惊与警觉。“曾经有人那么叫它,”他说,“但不是你。”“但我现在这么叫它了!这有什么不行?就算咕噜以前这么叫过它,现在它也不是他的,而是我的了。我说,我要留着它。”“你要是这么做,比尔博,你就是个蠢货。”甘道夫站了起来,语声严厉,“你说的每句话都让这一点变得更清楚。你为这戒指着迷,实在太深了。放手吧!然后你自己也就能放心上路,从此自由。”“我会按自己的选择去做,走自己喜欢的路。”比尔博顽固地说。“好吧,好吧,我亲爱的霍比特人!你这么长的一辈子里,我跟你都是朋友,而且你还欠我点情。来吧!照你答应过的去做:放弃它吧!”“哼,你如果自己想要我的戒指,就直说好了!”比尔博吼道,“但你得不到的!我告诉你,我不会把我的宝贝给人。”他的手不由自主地挪向了那把小剑的剑柄。

甘道夫双眼精光一现。“现在马上要轮到我生气了。”他说,“你要是再说这种话,我真会生气的,然后你就会见识到灰袍甘道夫的本相。”他朝霍比特人跨了一步,好像长高变大了,显得充满威胁;他的影子挤满了整个小房间。

比尔博后退到墙边,喘着粗气,手紧紧攥着口袋。他们面对面僵持了会儿,房间里的空气都在颤动。甘道夫双眼依旧逼视着霍比特人。慢慢地,比尔博松开了手,人开始颤抖。“我不知道你这是怎么了,甘道夫。”他说,“你以前从来没这样过。这到底是为了什么?它是我的呀,不是吗?我找到了它,要是我没留着它,咕噜早把我杀了。不管他怎么说,我真不是个小偷。”“我从来没说你是。”甘道夫答道,“而我也不是。我不是要抢夺你的东西,我是想帮助你。我希望,你会像过去一样信任我。”他转开身,阴影消退了。他似乎又缩成了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身形佝偻,神色担忧。

比尔博抬手遮住了眼睛。“对不起。”他说,“可是我感觉好怪。不过,能再也不受它打扰,倒真算是一种解脱。近来,它越来越占据我的心神。有时候,我感觉它像只眼睛,总盯着我,而我总想戴上它,就此消失,你明白吧;要不就是老想着它安不安全,要拿出来看看才觉得踏实。我试过把它锁起来,却发现不把它放在口袋里就不得入眠。我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而且我好像没办法下定决心。”“那么就信任我的办法好了。”甘道夫说,“全都决定好了:留下它,离开。不再拥有它。将它送给弗罗多,而我会关照他。”

比尔博站了会儿,紧张又犹豫。接着,他叹了口气。“好吧。”他吃力地说,“我会的。”然后他耸耸肩,苦笑了一下,“毕竟,这可不就是举办这场宴会的真正目的吗——送出一大堆生日礼物的同时,送出戒指或许也会容易点。结果到头来,这还是不容易,可是我那些准备如果就这么付诸流水,也太遗憾了,会把我整个玩笑都糟蹋了。”“的确,这宴会依我看就这么一个重点,而那会连这也破坏。”甘道夫说。“很好,”比尔博说,“它跟其余所有的东西都留给弗罗多。”他深吸了口气,“现在,我真的必须动身了,要不然就会有人逮到我。我已经说过再见,我可没法承受全都重来一次。”他拎起背包,朝门口走去。“戒指还在你口袋里呢。”巫师说。“噢,可不是吗!”比尔博叫道,“还有我的遗嘱和所有别的文件。你最好把它拿去,帮我转交。这会是最安全的。”“不,别把戒指给我。”甘道夫说,“把它放在壁炉台子上,等弗罗多来拿。那里够安全,我会等他的。”

比尔博取出了信封,但就在他要把信封放在时钟旁时,手突然往回抽搐了一下,整包东西掉到了地板上。他还没来得及去捡,巫师已经弯腰一把抓过了它,放到了壁炉台子上。霍比特人脸上再次掠过了一股愤怒的痉挛,但突然间,这愤怒逝去,取而代之的是解脱和大笑。“嗯,这就完了。”他说,“这下我该走了!”

他们出到客厅,比尔博从架子上选了他最喜爱的手杖,然后吹了声口哨。三个矮人从不同的房间出来,他们本来在里面忙着。“都准备好了?”比尔博问,“每样东西都打好包,贴上标签了?”“全弄好了。”他们回答。“好,那我们出发吧!”他跨出了前门。

这是个美好的夜晚,墨黑的天空中点缀着繁星。他抬起头嗅了嗅空气。“多好!能再次出发,多好啊!跟矮人一同上路!这么多年来,这才是我真正渴望的!再见!”他说,看着自己的老屋,对着大门一鞠躬,“再见,甘道夫!”“此刻就先道别了,比尔博。自己小心点!你年纪够大,或许智慧也够多了。”“小心点!我才不在乎哪。别担心我!我从没这么高兴过,这可说明了好多事哪。不过,时间到了;到头来,我高兴得简直神魂颠倒。”他补充说,然后,仿佛是自言自语,他在黑暗中轻声唱了起来:大门外,从此始旅途永不绝。纵然前路漫漫,但得脚步急切,我愿紧追随。直抵大道歧路,无数路径交会,届时何所往?我亦无所言。

他顿了顿,静默了片刻,接着没再多说,就转身走向了草场和帐篷那一片灯光与人声的相反方向。他绕进了花园,匆匆走下长长的斜坡路,身后跟着那三位同伴。他跳过坡底树篱低矮处,取道草地,如同一阵风吹过沙沙作响的青草,隐没在夜色中。

甘道夫站在那儿好一会儿,看着他消失在黑暗里。“再见,我亲爱的比尔博——直到我们下次见面!”他轻声说,然后回去了屋里。

没过多久,弗罗多就进来了,见甘道夫正摸黑坐着沉思。“他走了吗?”他问。“走了。”甘道夫回答,“他终于走了。”“我希望——我是说,到今天晚上为止,我一直希望这只是个玩笑。”弗罗多说,“但是我心里明白,他是打定了主意要走。他总是拿玩笑的口吻来谈严肃的事。我刚才要是早一步回来就好了,哪怕只不过是给他送行。”“我倒确实认为,他宁可最后悄悄地走。”甘道夫说,“别太难过,他不会有事的——目前不会。他留了一包东西给你。就在那儿!”

弗罗多取了壁炉台子上的信封,扫了一眼,却没打开。“我想,你会在里面找到他的遗嘱和所有别的文件。”巫师说,“你现在是袋底洞的主人了。还有,我猜,你会在里头找到一枚金戒指。”“戒指!”弗罗多惊呼,“他把那东西留给我了?我不明白为什么。不过,它可能会有用吧。”“可能有,也可能没有。”甘道夫说,“如果我是你,我就不会用它。但是,将它秘藏,妥善保管!我现在要去睡觉了。”

身为袋底洞的主人,弗罗多得出面跟宾客道别,他感觉这真是件苦差事。到了这会儿,关于怪事的谣言已经在整个场地传得沸沸扬扬,但弗罗多只肯说:毫无疑问,明天早上一切都会真相大白。午夜左右,马车前来接载重要的宾客。它们满载着吃得极饱却又极不满足的霍比特人,一辆辆驶离。园丁们按照安排前来,用独轮手推车将那些被不小心漏掉不管的人送走。

黑夜渐逝,太阳升起,霍比特人比平常起来得晚。早晨过去,人们前来,开始(按照吩咐)清理帐篷桌椅、刀匙瓶盘、灯笼、栽种在箱子里的花木、食物的残渣、爆竹的碎纸,还有遗落的手提袋、手套、手帕,以及剩下的食物(没剩多少)。然后又来了另一批人(没按吩咐):巴金斯家、博芬家、博尔杰家、图克家,以及别的居住或投宿在附近的客人。到了中午,连那些撑得最饱的人也起床出来活动了,袋底洞前聚集了一大群人,都是不请自来,但并不令人意外。

弗罗多候在门前台阶上,面带微笑,但显得疲倦而为难。他欢迎所有上门来访的人,但是,他仍和先前一样,没什么话说。对各种询问,他都一律简单回答:“比尔博·巴金斯先生出远门去了;就我所知,不再回来了。”不过他将一些访客请入屋里,因为比尔博留了“消息”给他们。

屋里的客厅中堆了硕大一堆各种各样包装好的大小包裹,以及小型家具。每样东西上都绑着张签条。有几张签条是这么写的:“给阿德拉德·图克:这把真的归他所有。比尔博赠。”这签条是挂在一把雨伞上。阿德拉德曾经顺手带走许多没标示的雨伞。“给朵拉·巴金斯:以纪念长期以来的书信不辍。爱你的比尔博赠。”这签条是挂在一个大字纸篓上。朵拉是卓果的姐姐,已经九十九岁了,比尔博和弗罗多健在的女性亲戚中,数她年纪最长。半个多世纪以来,她写下过无数金玉良言。“给米罗·掘洞:希望这能派上用场。比·巴赠。”这签条是贴在一支金笔和一罐墨水上。米罗从不回信。“给安杰莉卡使用,比尔博叔叔赠。”这签条贴在一面圆形凸镜上。安杰莉卡是巴金斯家的一位少女,自以为貌似天仙。“给雨果·绷腰带藏书用。一位贡献者赠。”这签条贴在一个(空的)书架上。雨果很会向人借书,还起来却远不如别人勤快。“给洛比莉亚·萨克维尔–巴金斯,作为礼物。”这签条贴在一匣子银汤匙上。比尔博确信,她趁他上次那趟外出远行时,从他家拿走了一大批汤匙。而洛比莉亚也心知肚明。这天稍晚,她来了,一看就明白了他的意思,但她还是连汤匙也拿走了。

这只不过是成堆礼物中选出来的一小部分。比尔博在漫长的一生中,把住所堆满了大量的杂物。霍比特人本来就有把洞府堆满杂七杂八物品的倾向,这大半要归咎于他们喜欢送很多生日礼物的风俗习惯。当然,倒不是说生日礼物都总得是新的,有那么一两件不知是何用途的马松在整个地区都转送过一圈了;不过,比尔博通常都把收到的留下,送出新的礼物。这古老的洞府现在总算稍微清出了些地方。

这些五花八门的临别赠礼,每一件都附有比尔博亲手写的签条,其中几项含有特殊用意,或是某种玩笑。不过,绝大多数礼物,理所当然是送到了那些需要或喜欢它们的人手上。那些比较贫穷的霍比特人,尤其是袋下路的住户,都收获颇丰。老头儿甘姆吉得到了两大袋土豆、一把新铁锹、一件羊毛背心,以及一瓶治疗关节疼痛的药膏。老罗里·白兰地鹿的好客,为自己赢来十二瓶的“老窖陈酿”,这是南区出产的一种烈性红酒,是比尔博父亲的窖藏,如今已十分香醇浓厚。罗里当即原谅了比尔博,一瓶酒下肚后,更夸他是世间第一大好人。留给弗罗多的各种东西多不胜数,而且,所有的主要宝贝,以及书籍、图画和多得超过所需的家具,当然都留在他名下。不过,有关钱或珠宝,既无暗示也无明示;赠出的礼物中,连一分钱或一颗玻璃珠都没有。

当天下午,弗罗多可真难熬。有则谣言野火燎原般疯传,说正在免费分赠比尔博的全部家当。没多久,袋底洞就被毫不相干的人挤得水泄不通,赶都赶不走。签条被扯下来,搞混了,还爆发了争吵。有些人企图在客厅里交换或交易;还有些人试图顺走不是送给他们的小东西,或任何好像没人要或没人注意的物品。通往大门的路堵满了独轮车和手推车。

就在这一片骚乱喧闹当中,萨克维尔–巴金斯夫妇到了。弗罗多已经进屋去暂作休息,留下他的朋友梅里·白兰地鹿照看一切。当奥索提高嗓门喊着要见弗罗多,梅里客气地鞠了一躬。“他不舒服,”他说,“正在休息。”“你是说他躲起来了吧,”洛比莉亚说,“不管怎么说,我们要见他,非见不可。去,就这么告诉他!”

梅里把他们撂在客厅好一会儿,他们于是得空发现了送给他们的告别礼物——汤匙。这并没让他们的情绪好转。最后,他们被带到了书房。弗罗多坐在桌前,面前堆满了纸张文件。他看起来是不舒服——至少见了萨克维尔–巴金斯夫妇是这样。他站了起来,手指摆弄着衣袋里的东西,但是开口时仍很客气。

萨克维尔–巴金斯夫妇却十分无礼。他们先是对各种贵重又没贴签条的物件开出极其低贱的价钱(就像是熟人之间的交易),而当弗罗多回答说,只有比尔博特别标明的东西,才能送出去,他们便说这整件事都非常可疑。“依我看,只有一件事是清楚的,”奥索说,“就是其中的好处被你一个人占尽了。我坚持要看遗嘱。”

奥索本来是比尔博的继承人,奈何冒出了收养弗罗多的事。他仔细地读了遗嘱,且嗤之以鼻。很不幸,遗嘱非常清楚,非常正确(处处依照霍比特人的法律惯例,除了有种种要求,还有七个证人朱笔签字)。“又没戏了!”他对他太太说,“还是在等了六十年之后!汤匙?开什么玩笑!”他在弗罗多鼻子底下弹了个响指,然后重重跺着脚走了。但是洛比莉亚没那么容易打发。稍后弗罗多离开书房,想看看事情进行得怎么样了,却发现她还在屋里打转,探查每个隐蔽的角落,不时还轻敲地板。他索回了几样不知怎么落入她雨伞内(但相当值钱)的小东西,便坚决送她出了门。她的表情就好像是在苦思临别要撂下的狠话,但最后她在台阶上转过身,却只说出:“小子,你将来要后悔的!你怎么不也走?你不属于这儿,你不是个巴金斯,你——你是个白兰地鹿!”“梅里,你听见了吗?换句话说,那可是侮辱哪。”弗罗多说着,当着她的面关上了门。“那是恭维。”梅里·白兰地鹿说,“所以呢,也当不得真。”

然后他们巡查了一遍袋底洞,驱逐了三个年轻的霍比特人(两个博芬家的,一个博尔杰家的),他们正在一个地窖的墙上打洞。弗罗多还跟年少的桑乔·傲足(老奥多·傲足的孙子)扭打了一番,那小子认为那间大些的食品储藏室有回声,已经动手开始挖掘。比尔博家有藏金的传奇说法既激起了大家的好奇,也激起了大家的希望。众所周知,这种传奇的黄金(就算不是不义之财,也是来源神秘),谁找到就归谁——除非找寻遭到阻止。

弗罗多制服了桑乔,将他推出门外,接着就瘫倒在客厅的椅子里。“该打烊了,梅里。”他说,“把门锁上,今天谁来都不开了,就算他们用攻城锤来撞也不成。”然后他去喝杯已经迟了的下午茶,给自己提提神。

他才刚坐下,前门就传来一阵轻敲。“这来的多半又是洛比莉亚。”他想,“她一定想出了什么真正恶毒的话,要回来说个痛快。让她等去。”

他继续喝他的茶。敲门声重复着,比刚才大声了些,但他不予理会。突然,巫师的脑袋出现在窗前。“弗罗多,如果你不开门让我进去,我就把你的门炸飞进洞,一路直穿通整个小丘。”他说。“我亲爱的甘道夫!马上来!”弗罗多喊着,飞奔出房间去开门,“请进!请进!我以为是洛比莉亚。”“那我原谅你。我不久前看见她驾着双轮小马车朝傍水镇去,那张酸脸能让鲜奶结块发酵。”“她已经差点儿让我结块发酵了。老实说,我差点就要戴上比尔博的戒指。我渴望消失。”“万万不可!”甘道夫说,一屁股坐下,“弗罗多,千万小心那戒指!事实上,我之所以回来交代最后几句话,一半是为了那东西。”“哦,它怎么了?”“你对它知道多少?”“就只有比尔博告诉我的。我听过他的故事了:他如何找到戒指,怎么运用它,我是说,他在那场旅途中怎么用它。”“我好奇他说的是哪个故事。”甘道夫说。“噢,不是他告诉矮人并写在书里那个。”弗罗多说,“我来这里住没多久,他就跟我讲了真正的故事。他说你一直纠缠不休,直到他告诉你为止,所以我最好也知道真相。‘我俩之间没有秘密,弗罗多,’他说,‘但这些秘密也不能再外传了。无论如何,它是我的。’”“这真有意思。”甘道夫说,“那么,对这整件事,你有什么看法?”“如果你是指他捏造出一整个有关‘礼物’的故事……嗯,我认为真正的故事要可信得多,而且我完全看不出有什么必要改变说法。反正,这实在不像比尔博会做的事。我觉得这相当古怪。”“我也这么觉得。但是拥有这种珍宝的人,难免就要遇到些怪事——如果他们使用它们的话。拿这事警惕自己吧,你要万分小心对待它。除了如你所愿让你隐形之外,它可能还具有别的力量。”“我不明白。”弗罗多说。“我也不明白。”巫师回答,“我只不过刚开始怀疑这戒指,尤其是从昨晚开始。你不必担心,但你若听从我的劝告,就尽量别戴它,或压根就别戴。我恳求你,哪怕真要戴,也别引发议论,挑起怀疑。我再说一次:将它秘藏,妥善保管!”“你也太神秘啦!你在怕什么?”“我不确定,所以我也不会多说。等我回来时,或许能告诉你一些事。我马上要走了,眼下就先这样告辞吧。”他站了起来。“马上!”弗罗多叫道,“为什么啊?我以为你至少会待一个星期。我还盼着你帮忙呢。”“我本来是要帮你的——但我不得不改变主意。我可能要离开好一阵子,但是我会尽快再回来看你的。你见到我的时候别吃惊!我会悄悄地来。我不会再经常公然出入夏尔,我发现自己变得不太受欢迎了。他们说我是麻烦人物,扰乱安宁,有人甚至谴责我拐走了比尔博,还有比这更难听的。如果你想知道,是这样的:据说,你我二人合谋要霸占比尔博的财产。”“竟有这种人!”弗罗多大声叫道,“你是指奥索和洛比莉亚吧。这真是太恶心人了!如果我能找回比尔博,跟他一同到乡间踏青,我宁可把袋底洞连同别的一切都奉送给他们。我爱夏尔;但是,不知为何,我开始巴不得自己也走了。我不知道我还能不能再见到他。”“我也不知道。”甘道夫说,“还有许多别的事,我也不知道。眼下先再见吧!好好照顾自己!等我回来,尤其在不太可能的时刻!再见!”

弗罗多把甘道夫送到了门口,甘道夫最后挥了挥手,迈着快得惊人的步子离去。但弗罗多觉得老巫师看上去佝偻得特别厉害,仿佛背负着巨大的重担。夜色渐浓,他裹着斗篷的身影迅速消失在暮色之中。有很长一段时间,弗罗多都没再见到他。

第二章 往昔阴影 The Shadow of the Past

别说九天,过了九十九天,议论都没平息。比尔博·巴金斯先生的第二次消失,被霍比屯——确切地说,是整个夏尔——品头论足了一年零一天,而被惦记的时间比那还久。它变成了讲给霍比特小孩听的炉边故事;待到最后,等真相被大家忘得一干二净,那个总伴着一声轰响外加一道闪光消失,又会携着一袋袋金银珠宝重新现身的“疯狂巴金斯”,已经成了传奇故事中喜闻乐见的角色,长盛不衰。

不过与此同时,街坊邻居的普遍看法却是:比尔博这人本来就精神不太正常,最终彻底疯了,跑到乌有乡去了。他毫无疑问是在那儿跌进了池塘或掉进了河里,悲惨地——但也得算及时地——送了命。而这主要得归咎于甘道夫。“那可恶的巫师要是不来打扰年轻的弗罗多,他也许就会安分下来,长点霍比特脑子。”他们说。而从一切表面情形来看,巫师确实没来打扰弗罗多,弗罗多也确实安分下来;但究竟长没长霍比特脑子,这就不太容易看出来了。实际上,他马上就继承了比尔博那“古怪”的名声。他不肯服丧哀悼;次年他还为纪念比尔博的“百十二岁”生日办了宴会庆祝,称之为“重磅寿宴”。不过这宴会没达到目标,因为他只请了二十个客人,几顿饭的食物饮料照霍比特人的说法,都是“铺天盖地”。

这让一些人震惊。但弗罗多保持惯例,年复一年给比尔博设宴庆生,直到那些人也都习以为常。他说,他认为比尔博没有去世。但当他们问:“那他到底在哪里?”他只耸肩以答。

弗罗多像比尔博一样独居,但他有许多好朋友,特别是在比较年轻的霍比特人当中(大多是老图克的子孙):这些人从小就喜欢比尔博,常常出入袋底洞。福尔科·博芬和弗雷德加·博尔杰就是其中两位,不过弗罗多最亲密的朋友是佩里格林·图克(大家通常叫他皮平)和梅里·白兰地鹿(他的全名是梅里阿道克,不过没什么人记得)。弗罗多与他们一起踏遍了夏尔,但他更常独自一人漫游。令理智健全的霍比特人大为惊诧的是,他们发现他有时会去到离家很远的地方,顶着星光在山间林里漫步。梅里和皮平怀疑他跟比尔博一样,偶尔去拜访精灵。

随着时间流逝,大家渐渐注意到,弗罗多也显出了“保养有道”的迹象:他外表仍维持着那种刚过二十郎当岁的霍比特人模样,身强体健,精力充沛。“有些人哪,就是运气好。”他们说。直到弗罗多接近五十岁这个照理应该更显稳重的年纪,他们才开始觉得这情形很古怪。

至于弗罗多本人,经过了最初的冲击,他便发现:独立自主,成为那位袋底洞的巴金斯先生,是件颇令人愉快的事儿。多年过去,他都生活得相当快乐,没怎么忧虑将来。然而他自己也没完全意识到的是,未与比尔博一同离开的懊悔心情亦是与日俱增。他发现自己不时憧憬着荒野,秋天的时候尤甚;而且还有陌生的奇景入梦,那是他从未见过的崇山峻岭。他开始自忖:“也许有一天我自己也该渡河而去。”但对此,他的另一半意识总是回答:“时机未到。”

于是,日子就这么过去,眼看弗罗多四十来岁的日子就要过完,五十岁的生日渐渐临近:五十,他觉得这个岁数具有说不清道不明的重大意义(或不祥预兆);不管怎么说,比尔博就是在这岁数突然撞上了冒险的大运。弗罗多开始觉得心神不宁,觉得所有旧路都烂熟于心,了无新意。他察看地图,好奇边界外的地方都是什么样子。夏尔出品的地图,边界之外几乎全是一片空白。他开始到野外漫游得更远,独自一人的时候也更多。而他的朋友们,包括梅里,都焦虑地关注着他。彼时,夏尔开始出现陌生的过客,而人们经常看见弗罗多与他们同行交谈。

流言提到,外面的世界发生了怪事;由于甘道夫那时已多年未曾露面,音讯皆无,弗罗多只好竭尽所能,自己收集消息。精灵过去几乎不涉足夏尔,如今大家却常见他们晚上穿过林子,朝西而去,一去不返;不过他们是要离开中洲,不再关心它的种种纷扰。然而,路上走动的矮人也多得不同寻常。矮人前往蓝色山脉采矿时,总是取道古老的东西大道,它横贯夏尔,至灰港为止。霍比特人要是想得知远方消息,矮人是他们打听的主要对象,不过通常矮人寡言少语,霍比特人也不多问。但是,弗罗多现在经常碰见来自遥远异域的陌生矮人,前往西方寻求庇护。他们忧心忡忡,有些还悄悄说到大敌以及魔多那个地方。

魔多这个名字,霍比特人只在讲述黑暗往昔的传奇故事中听过,它就好比记忆背景中的一道阴影,但是十分不祥,令人不安。情况似乎是,被白道会驱逐出黑森林的那股邪恶力量,反而以更壮大的势头在魔多的古老堡垒中东山再起。据说,邪黑塔已被重建,那力量自此向外扩散,又广又远,在遥远的东方和南方地区,战事已起,恐惧日增。奥克在群山中成倍繁衍,食人妖也纷纷出动——不再蠢笨,而是变得狡诈,且装备着可怕的武器。传闻中还隐约提到一些尚无名称的生物,比所有这些妖物都更恐怖。

当然,这一切甚少传到那些循规蹈矩的霍比特人耳中;但就连消息最闭塞、居家最安分的人,也开始听到奇闻,而那些为了办事而前去边境的人,则目睹了怪事。在弗罗多五十岁那年春天,一天傍晚,傍水镇的绿龙酒馆里发生了一场对话,显示就连夏尔的舒适腹地也为流言所波及,尽管绝大多数霍比特人仍以一哂对之。

当时山姆·甘姆吉坐在靠近壁炉的角落,对面坐着磨坊老板的儿子泰德·山迪曼;另外还有其他形形色色的乡下霍比特人在听他们交谈。“这阵子你肯定听了不少奇闻吧。”山姆说。“啊,”泰德说,“你要是想听,自然就听到喽。但我要是想听,回家就能听炉边故事和童话。”“你当然能。”山姆回敬说,“而我敢说,那些故事,有些里头的真相还真比你以为的要多。不过,到底是谁编出了这些故事?就拿龙来说吧。”“谢谢您,免了吧。”泰德说,“我可不干。我还是个小孩儿的时候,倒是听说过龙,但现在就没必要信它们啦。傍水镇只有一条龙,还是绿色的。”他说,引来一阵哄笑。“好吧。”山姆说着,跟大伙儿一起笑,“但是那些你大概会叫‘巨人’的树人呢?他们可说了,不久以前,就在北荒原的那一边,见过这样一个比树还大的东西。”“他们是谁啊?”“我堂哥哈尔就是一个。他在过山村帮博芬先生工作,还去北区打猎。他就见过一个。”“是他说见过还差不多吧。你家哈尔总是说他见过这个见过那个,或许他根本就是瞎说。”“但这个东西跟榆树一样大,还在走路——跨一步最起码也有七码远!”“那我就打赌,不是最起码。他看见的就是棵榆树,多半就这么回事儿。”“但是我告诉你,这棵是在走路。而且北荒原根本不长榆树。”“那哈尔就更不可能看见这么一棵啦。”泰德说。旁边有人大笑有人鼓掌:观众似乎认为泰德胜了一筹。“就算这样,”山姆说,“你也不能否认除了我家的哈尔法斯特以外,还有别人看到奇怪的人物横穿夏尔——请注意,是横穿:还有更多在边界上被挡了回去。咱们的边界守卫从来没这么忙过。“我听说精灵正在西迁。他们确实说了,要去海港,那地方比白塔还远呢。”山姆含糊地挥了挥手。不管是他,还是在座任何人,都不知道过了夏尔西部边界外的古塔,离大海还有多远。但这是约定俗成的:远方某处有灰港屹立,间或有精灵的船只从那里扬帆启航,永不归返。“他们扬帆航行,航行,行过大海,进入西方,离开了我们。”山姆说着,字字句句半似颂唱,还悲伤又庄重地摇着头。但是泰德哈哈大笑。“这么说吧,你要是相信那些古老传说,那就不是什么新鲜事,我也看不出这跟你我有什么关系。就让他们航行去好啦!但我敢保证,你根本没见过他们航行,而且整个夏尔都没人见过。”“这还真不好说。”山姆若有所思地说,他相信自己曾在林间见过一个精灵,而且希望有一天能见到更多。他小时候听过的所有传奇当中那些提到霍比特人所知的精灵的,那些吉光片羽的故事和似曾相识的记忆,总是打动他最深。“有人见过,我们这个地方就有。他们了解那支美丽的种族,还知道他们的讯息。”他说,“比如巴金斯先生,我就为他干活儿。他告诉我,精灵正在出海离去。他对精灵是有点了解的。老比尔博先生知道得更多,我还是个小屁孩的时候,跟他聊的可多了。”“噢,他俩都是疯子。”泰德说,“至少老比尔博早就疯了,而弗罗多是正在变疯。如果你是从他们那里得来的消息,也难怪你句句荒唐。好啦,朋友们,我回家去啦。祝你们健康!”他喝干酒杯,大摇大摆走了出去。

山姆默默坐着,不再出声。他有许多事要想。比如,袋底洞的花园有好多活儿要干,明天如果天气转晴,可有他忙的。草长得很快。但山姆想的不只是园艺。过了一会儿,他叹口气,起身出了门。

这是四月初,大雨过后,天空正在变晴。太阳已经下山,爽淡的黄昏正悄然黯成夜色。他在初现的星光下穿过霍比屯,若有所思地轻吹着口哨,走上小丘回家。

正在此时,长久不见踪影的甘道夫又出现了。那场宴会过后,他离开了三年,后来他曾短暂探望过弗罗多一次,好好审视他一番之后便又离去。接下来一两年,他经常出现,黄昏后不期而至,日出前悄然离开。他不肯谈论自己所忙的事务和所行的路途,似乎对弗罗多的健康状况与所作所为之类的小事最感兴趣。

然后,突然间,他不再来访了。弗罗多有九年时间没见过他,也没听说任何消息,他以为巫师已经对霍比特人完全失去了兴趣,再也不会回来了。但是,那天傍晚,就在山姆步行回家,暮色悄然四合之际,书房的窗户传来了一阵熟悉的轻敲声。

弗罗多意外又大为欣喜地迎进了这位老朋友。两人都仔细打量着对方。“一切都好吧?”甘道夫问,“弗罗多,你看起来一点也没变!”“你也是啊。”弗罗多回答。不过他私下认为,甘道夫显得更苍老,也更忧虑憔悴了。他向巫师追问,想知道有关甘道夫本人以及外面广阔世界的消息。两人很快开始深谈,一直说到了夜深时分。

第二天早晨,巫师和弗罗多吃了一顿迟了的早餐,便坐到了书房敞开的窗前。壁炉里火光灿亮,但阳光和煦,南风吹拂;一切都显得清新,田野间,树梢上,无不闪烁着春天的新绿。

甘道夫想着将近八十年前的那个春天,比尔博奔出袋底洞,连手帕都忘了带。比起那时,现在的甘道夫头发或许更白,胡子和眉毛或许更长,忧虑和智慧也给他脸上添了皱纹,但他的双眼一如既往的明亮,他还在抽烟,而且吐烟圈时跟过去一样矍铄又快活。

此刻,甘道夫默默抽着烟,因为弗罗多正静坐着沉思,即便沐浴在晨光中,他依旧感到了甘道夫带来的消息投下的深暗阴影。终于,他开口打破了沉寂。“甘道夫,昨晚你开始告诉我有关我这戒指的怪事。”他说,“然后你又住了口,因为你说这类事情最好留到白天再讲。你觉得现在是不是最好把它讲完?你说这戒指很危险,远比我所猜测的危险得多,那到底是什么方面的危险呢?”“许多方面。”巫师答道,“它的力量极其强大,强大到我起初根本不敢去想,强大到最终能完全征服任何占有它的凡夫俗子——它会反过来占有他。“很久以前,精灵在埃瑞吉安制造了许多精灵戒指,就是你们说的魔法戒指;当然,它们是各种各样的,蕴藏的力量有强有弱。那些较弱的戒指只不过是这门技艺还没达到炉火纯青时的试制品,精灵工匠将它们视为小玩意儿——然而,依我看,它们对凡人来说仍然很危险。而那些主魔戒,也就是那些‘力量之戒’,则是危险万分。“弗罗多,凡人若持有一枚主魔戒,即可长生不死,但他不会成长,也不会获得更多生命力,他只是延续下去,直到最后,每一分钟都充满疲惫厌倦。而且,如果他常用这戒指让自己隐形,他就会褪隐:他最终会变成永远隐形,在统御众魔戒的黑暗力量之眼监视下,行走在幽暗中。不错,迟早都会这样——若他坚强,或起初用意良善,就会迟些,但无论是定力还是好意,都无法保持下去——迟早,那黑暗力量会吞噬他。”“太可怕了!”弗罗多说。又是一阵长久的沉默。花园里传来了山姆·甘姆吉修剪草坪的声音。“这事你知道多久了?”终于,弗罗多开口问,“比尔博又知道多少?”“我很确定,比尔博只知道他告诉你的那些。”甘道夫说,“他绝对不会把任何他认为有危险的东西留给你,哪怕我保证过会照看你。他认为那戒指非常美丽,紧急时刻非常有用;而如果说真有什么不对劲或古怪的话,他认为是他自己。他说那个戒指‘越来越占据心神’,而且总是惦念牵挂着它。但他没怀疑过,那戒指本身才是问题所在,虽说他已经发现这东西需要时刻看住。它的大小跟重量似乎不是一成不变,它会以一种古怪的方式缩小或变大,有可能突然间从原本戴得紧紧的手指上滑脱下来。”“对,这他在最后一封信里警告过我。”弗罗多说,“所以我一直把它挂在链子上。”“非常明智。”甘道夫说,“至于比尔博的长寿,他从来没把那跟戒指联系在一起。他认为那全是他自己的本事,并且为此十分自豪。不过,他愈来愈感到焦躁不安,心绪不宁。他说,像被‘拉开抻长’了。这正是那戒指逐渐控制他的迹象。”“这一切你知道有多久了?”弗罗多再次问道。“知道?”甘道夫说,“弗罗多,我知道许多只有智者才知道的事。不过,若你指的是我是否‘知道这枚戒指’,这个么,可以说我仍然一无所知。还有最后一项测试要做,但我已经不再怀疑我的猜测了。“我是什么时候开始猜的?”他沉思着,追溯自己的记忆,“让我想想……白道会将黑暗力量逐出黑森林的那一年,就在五军之战以前,比尔博找到了这枚戒指。那时我心头蒙上了一道阴影,但我还不知道自己在担心什么。我常常疑惑:咕噜是怎么得到一枚主魔戒的?——它显然是一枚主魔戒,起码这一点一开始就很明确。然后我听了比尔博那个他如何‘赢得’它的奇怪故事,我觉得难以置信。当我终于从他那里挖出真相,我立刻明白,他毫无疑问是在想方设法证明自己对这戒指的所有权,就像咕噜说这是他的‘生日礼物’一样。这两则谎言过于相似,令我感到不安。这戒指明显具有一种有害身心的力量,会马上对持有者产生影响。那是我头一次真正产生警觉,感到整件事不妙。我常告诉比尔博,这样的戒指最好闲置,不要使用;但他对此非常反感,而且很快就变得恼怒起来。我几乎是束手无策。我若从他手中夺取戒指,造成的伤害只会更大;而且不管怎么说,我都无权这么做。我只能观察、等待。我本来可能会去咨询白袍萨茹曼,但不知为何总裹足不前。”“他是谁?”弗罗多问,“我从来没听说过他。”“有可能。”甘道夫回答,“他不关心霍比特人,至少过去不关心。然而他在智者中颇有威望;他是我这一族类之首,也是白道会的领袖。他学识渊博,但随着学识增长,他的骄傲也日渐高涨,不容任何干预。有关精灵魔戒的学问,无论大小,正是他的领域。长久以来他研究这门学问,探寻那些制造魔戒的失传之秘。但是,当白道会就这些戒指而辩论时,他肯对我们透露的所有魔戒学问,都在打消我的恐惧。因此,我将疑虑埋进了心底沉睡,但并未高枕无忧。我仍在观察、等待。“比尔博似乎一切都好,日子也一年年过去——是的,一年年过去,对他却似乎完全没有影响。他一点也不见老。我心头再度蒙上了阴影,但我对自己说:‘毕竟,他的母系家族就很长寿。还有时间。再等等吧!’“于是我等了,直到他离开这宅子那天晚上。他那时所说的话、所做的事,使我心中充满了恐惧,不管萨茹曼说过什么,都不能消除。我终于明白,有种黑暗又致命的东西在运作。从那时开始,这么多年来我大部分时间都花在发掘此事的真相上。”“没有什么永久性的伤害,对吧?”弗罗多焦急地问,“他会逐渐恢复正常的,是不是?我是说,将来能够安息?”“他当下就感觉好多了。”甘道夫说,“这世界上只有一位神灵对所有的魔戒及其魔力了如指掌。而就我所知,世间还没有哪位神灵对霍比特人了如指掌。智者当中,只有我热爱有关霍比特人的学识。这是一门冷僻的旁支学问,但充满了惊喜。霍比特人或许柔软如黄油,有时却会坚硬如老树的根。我认为,很可能有些霍比特人能够抵御魔戒的力量,而且时间远比绝大多数智者肯相信的更长。我想你用不着担心比尔博。“当然,他拥有那戒指多年,还使用过它,因此戒指的影响力可能要花很长时间才能消退到——比如,到他再看见它也无妨的程度。除此之外,他会快快活活地活上许多年,只不过再也不是他放弃戒指时那样。这是因为,他到头来是自愿放弃戒指的,这一点非常重要。不,亲爱的比尔博对那东西一放手,我就不再担心他了。我乃是觉得自己对你负有责任。“打从比尔博离开之后,我就极其担心你,同时还担心这群可爱、荒诞又无助的霍比特人。如果黑暗力量征服了夏尔,如果你们所有人——那些善良、快活、愚蠢的博尔杰家、吹号家、博芬家、绷腰带家和别的人家,更别提还有荒唐的巴金斯家——全遭到奴役,这对世界将是个沉重的打击。”

弗罗多打了个寒战。“可是,我们为什么会被奴役?”他问,“还有,他为什么想要这样的奴隶?”“老实告诉你吧,”甘道夫答道,“我相信迄今为止——注意,是迄今为止——他彻头彻尾忽视了霍比特人的存在。你们应该谢天谢地。但是你们的平安日子已经过完了。他有许多更有用的仆役,他不需要你们,但他不会再度把你们抛在脑后。悲惨为奴的霍比特人,远比快乐自由的霍比特人更令他愉快惬意。有这么一种东西,叫做怨恨与报复。”“报复?”弗罗多问,“报复什么?我还是不明白,这一切跟比尔博、跟我,还有我们的戒指,有什么关系?”“这可大有关系。”甘道夫说,“你还不知道真正的危险,但你会知道的。上次我来这里时,连我自己都不确定,但这次是明言的时候了。请把戒指给我一下。”

弗罗多把戒指从裤袋里掏了出来。戒指系在链子上,链子又挂在腰带上。他把它解下来,缓缓递给巫师。他觉得它突然间变得异常沉重,就好像不知为何,也不知是它还是弗罗多自己,不愿让甘道夫接触到它。

甘道夫将它举了起来。它看起来是用十足纯金打造的。“你能看见上头有什么铭文吗?”他问。“没看见。”弗罗多说,“上面什么也没有。它相当光滑,从来没显出过刮痕和磨损的迹象。”“很好,看着吧!”令弗罗多惊痛交加的是,巫师突然将它掷入了仍在发亮的炉火一角当中。弗罗多惊叫一声,伸手去抓火钳;但是甘道夫拉住了他。“等等!”他用命令的语气说,从浓密的眉毛底下迅速瞥了弗罗多一眼。

那戒指没起什么明显的变化。过了一会儿,甘道夫起身关上了窗外的百叶窗,拉上了窗帘。室内变得又暗又静,不过花园里仍然隐约传来山姆那大剪刀发出的喀嚓喀嚓声,这会儿离窗子更近了。巫师站在那里望了炉火片刻,然后弯腰用火钳从炉中夹出戒指,并立刻拿了起来。弗罗多倒抽了口气。“它挺凉的。”甘道夫说,“拿着!”弗罗多畏缩着摊开手掌接过:它似乎变得空前厚重。“把它举高!”甘道夫说,“仔细看!”

弗罗多依言细看,这下终于发现戒指的外圈和内圈各环绕一行细纹,精细犹胜最精细的笔触。那是火焰般的线条,似乎形成了一段流动铭文中的字母,闪着刺眼的亮光,却又显得遥远,仿佛发自极深之处。“我看不懂这些火焰文字。”弗罗多颤抖着声音说。“你是不懂,”甘道夫说,“但是我懂。那些字母是种古体的精灵文,然而那语言却是魔多的语言,我不会在这里念出口。不过以通用语来说的话,大致意思是:……邪暗深处,统御余众,魔戒至尊,罗网余众,魔戒至尊,禁锢余众,魔戒至尊。

这只是一首诗中的几句,那诗在精灵传说中久为人知:穹苍下,精灵众王得其三,石殿中,矮人诸侯得其七,尘世间,必死凡人得其九,魔多翳影,王座乌沉,黑暗魔君执其尊。魔多翳影,邪暗深处,统御余众,魔戒至尊,罗网余众,魔戒至尊,禁锢余众,魔戒至尊。

他顿了顿,然后用低沉的声音缓缓说道:“这就是‘主宰戒’,统御众戒的至尊戒。这是他在漫长岁月以前遗失,令他力量大打折扣的至尊戒。他极其渴望得回它——但是绝对不能让他得回它。”

弗罗多坐着,呆若木鸡。恐惧似乎伸展出一只巨大无匹的魔爪,好似一团从东方升起的乌云,森森逼近要吞噬他。“这戒指!”他结结巴巴地说,“它,它到底是怎么来到我手上的?”“啊!”甘道夫说,“说来话长。故事的开头要追溯到黑暗年代,那时的事现在只有博学之士才记得。我要是把整个故事都跟你说清楚,那么直到春去冬来,我们只怕都还坐在这儿。“但是我昨晚跟你说了黑暗魔君,也就是强大的索隆。你听见的传闻都是真的:他的确已经东山再起,离开了位于黑森林的巢穴,返回了他的古老要塞、位于魔多的邪黑塔。魔多这名字,连你们霍比特人都听说过,就像古老故事边缘的一团阴影。每一次遭到挫败,蛰伏休整之后,魔影总是改头换面,卷土重来。”“我但愿这事不要发生在我的时代!”弗罗多说。“我也一样。”甘道夫说,“天下适逢其会的苍生都作此想,但这由不得他们做主。我们必须决定的,只是对面临的时代作出何种应对。弗罗多,我们的时代正在变得黑暗。大敌正在迅速壮大起来。我认为,他的各项计划还远远不够成熟,但正在趋于成熟。我们将会陷入危难——我们将会陷入极大的危难,哪怕没有这个令人畏惧的机遇。“大敌还缺一样东西;这样东西能给他力量与知识,来击败一切抵抗,攻破最后的防御,从而以第二度黑暗覆盖天下各地。那便是至尊戒。“众戒中最美好的三戒,被精灵王族隐藏起来,他从不曾染指玷污。矮人诸王拥有的七戒,已经被他收回三枚,余者已被恶龙所毁。他把九戒给了骄傲强大的凡人,而他们因此落入了陷阱,很久以前就臣服于至尊戒的辖制之下;他们变成了‘戒灵’,是他那庞大魔影之下的魔影,是他最可怕的爪牙。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九戒灵已有多年不曾出动了。但是,谁知道呢?当魔影东山再起,他们也可能再次出动。不过,好啦!即便是在夏尔的早晨,我们也别谈论这样的事。“如今的情况是:他已将九戒聚在自己掌握之中;七戒中没有被毁的,亦是如此;三戒仍然隐藏,但他已不再为此忧心。他只需要至尊戒。他亲自制造了这枚戒指,它属于他,他将自己先前的一大部分力量倾注其中,以统御其余众戒。如果他得回这枚戒指,他将会再度号令众戒,无论它们位在何方,就连三戒也不能幸免,而靠这三戒达成的一切都将暴露无遗,他也将变得空前强大。“而这就是那个令人畏惧的机遇,弗罗多。他曾相信至尊戒已经消亡,精灵已将它销毁——事情本该如此。但是,现在他知道它没有消亡,而且已被发现。因此,他全副心思都集中于它,没完没了地搜寻它。这戒指是他最大的希望,亦是我们最大的恐惧。”“为什么?为什么它没被销毁?”弗罗多喊道,“还有,如果大敌那么强大,又如此珍视这枚戒指,那他怎么还能遗失它?”他把魔戒紧紧攥在手中,就像已经看见黑色的手指伸长过来要抢夺它一样。“戒指是从他那里被夺走的。”甘道夫说,“很久以前,精灵抵挡他的力量要更强大;并且不是所有的人类都与精灵疏远。西方之地的人类曾经援助过他们。那是古老历史中值得回忆的一章:尽管那时也有悲伤,有聚拢的黑暗,但还有非凡的英勇,以及并未全然成空的伟大功绩。也许,有一天我会把整个故事说给你听,又或者,你可以从最清楚内情的人那里得知详细始末。“不过,既然你最需要知道的是这戒指怎么落到你手里的,而这本身就够说一个故事,眼下我就只说这些好了。精灵王吉尔–加拉德和西方之地的埃兰迪尔联手推翻了索隆,然而他们也双双战死在那一役中。埃兰迪尔的儿子伊熙尔杜将魔戒自索隆的手上斩下,并将它据为己有。于是,索隆被击败了,他的魂魄逃走了,隐藏了漫长的年岁,直到他的阴影在黑森林中再度凝聚成形。“但是魔戒却遗失了,它掉进了大河安都因,消失得无影无踪。这是因为,彼时伊熙尔杜正沿着大河东岸向北行军,他在金鸢尾原野附近遭到了大山中奥克的伏击,几乎全军覆没。他跳入水中,但就在他泅水时,魔戒从他手指上滑脱,于是奥克发现了他,射杀了他。”

甘道夫顿了顿,又说:“就在金鸢尾原野当中的幽深水潭里,这戒指销声匿迹,淡出了众人的知识与传说。这一来,如今只有寥寥数人知晓它的大部分历史,智者的白道会也找不到更多信息。不过我想,我终于能续说这个故事了。“戒指销声匿迹很久之后——但仍是很久很久以前——在大荒野边缘、大河岸边,生活着一群足轻手巧的小种人。我猜他们跟霍比特人同类,与斯图尔族的远祖同源,因为他们喜欢大河,常在河里游泳,还用芦苇做成小船。他们当中有个声望颇高的家族,人丁家财两旺,胜过多数家族;这个家族由一位族中的老祖母整理,她很严厉,又精通他们的掌故学识。这一家中,心性最好奇、最爱打听事情的人,名叫斯密戈。他对根基和起源一类很感兴趣,会潜入深潭,会在树木和生长的植物脚下挖洞,还会在绿色土丘中掘出隧道。他总低头垂目,不再仰望山顶,不再观看树上的叶子,也不再注目风中绽放的花朵。“他有个兴趣相投的朋友叫狄戈,比他眼尖,但不如他敏捷,也不如他强壮。有一回,他们驾着小船顺流而下,来到了金鸢尾原野,那里生长着大片的鸢尾花和开花的芦苇。斯密戈上了岸,在岸边到处翻找探查,狄戈则坐在船上钓鱼。突然,一条大鱼咬住了鱼钩,狄戈还没来得及搞清状况,就被拖出船掉进了水中,沉到了水底。接着,他觉得自己看见河床上有个东西在闪光,于是松手放开钓鱼线,屏住气伸手向它抓去。“他泼剌着水花冒出水面,头发里插着水草,手上抓着满把的泥;他游到了岸边。等他把污泥涤除,看哪!在他掌中躺着一枚美丽的金戒指,它在阳光下光亮灿烂,令他满心欢喜。但是,斯密戈一直躲在树后盯着他,正当狄戈贪婪地盯着戒指时,斯密戈蹑手蹑脚走到了他身后。“‘狄戈,亲爱的,把那给我们吧。’斯密戈将头探过朋友的肩说。“‘为什么?’狄戈说。“‘因为今天是我生日,亲爱的,而我想要它。’斯密戈说。“‘我才不在乎呢。’狄戈说,‘我已经给过你礼物了,为这连家底都掏空了。这是我找到的,我要保有它。’“‘噢,真的吗,亲爱的?’斯密戈说着,一把掐住狄戈的咽喉,扼死了他,因为那金戒指显得如此灿亮又美丽。然后他把戒指戴上了自己的手指。“始终没有人知道狄戈出了什么事;他被谋杀在远离家园的地方,尸体被巧妙隐藏起来,而斯密戈独自返回。他发现当他戴着戒指时,家人谁都看不见他。他为这发现大为欣喜,将其秘而不宣。他用此法来刺探各种秘密,把所获知识拿来为非作歹。那戒指根据他的状况赋予他力量,他变得对各种害人的勾当都耳聪目明。一点也不奇怪,他变成了非常不受欢迎的人,当他显形时,所有的亲戚都避之惟恐不及。他们踢他,他则咬了他们的脚。他行窃成性,常常嘀嘀咕咕自言自语,喉咙里发出咕噜声。因此,他们叫他咕噜,咒骂他,叫他滚得远远的。他祖母为了息事宁人,遂将他逐出家门,赶出了她的洞府。“他孤独地流浪,偶尔为世间艰难而哭泣。他沿着大河一路往上游行去,待到遇上一条从山里流出的小溪,便又顺着小溪前行。他用隐形的手指在深潭中捉鱼,生吞活嚼。有一天,天气酷热,就在他俯身倾向水潭时,他感到后脑勺犹如火灼一般,水面反射出一道炫目的强光,刺痛了他泪汪汪的双眼。他为之讶异,因为他几乎忘了太阳的存在。于是,他最后一次抬头张望,并对太阳猛挥了挥拳头。“不过,当他降低视线时,他望见了前方远处迷雾山脉的群峰,小溪正是从那里发源。他突然想:‘那片大山底下一定阴凉宜人,在那里太阳也监视不到我。那片大山的根一定是货真价实的根基,里面一定埋藏着自开天辟地以来都不曾暴露的巨大秘密。’“因此,他趁夜而行,爬上了高地。他发现那条幽暗的小溪是从一个小洞穴里流出来的;于是他像条蛆虫那样钻进了山岭的心腹中,从此销声匿迹,不为人知。那枚魔戒随他一起隐入了阴影中,就连它的制造者力量又开始壮大时,也查不出它的下落。”“咕噜!”弗罗多惊叫道,“咕噜?你是说,就是比尔博碰到的那个咕噜怪物?这真是恶心透了!”“我认为这是个悲伤的故事。”巫师说,“这可能发生在别人身上,甚至发生在我认识的某些霍比特人身上。”“我没法相信咕噜跟霍比特人有亲缘关系,不管这关系有多远。”弗罗多忿忿地说,“这种说法简直太令人反感了!”“可这依然是事实。”甘道夫回答,“无论如何,我对霍比特人的起源,知道得比他们自己还多。就连比尔博的故事也暗示了这种亲缘关系。他们的思维和记忆,两者的背景有极大的相似之处。他们异常理解彼此,远超出一个霍比特人可能对矮人,对奥克,甚至对精灵的理解。不说别的,就想想那些他们双方都知道的谜语吧。”“那是。”弗罗多说,“不过并不是只有霍比特人才猜谜语,而别的种族猜的谜语也都大同小异。而且,霍比特人不欺骗耍诈,咕噜却从头到尾只想着诈骗,一味想方设法让可怜的比尔博放松警惕。我敢说,他提出这样一个游戏,是贼心窃喜:有可能让他最后不费吹灰之力就收获一个受害者,就算输了,于他也是毫发无伤。”“恐怕你说得太对了。”甘道夫说,“不过,我想这其中还有别的,你尚未意识到。即使是咕噜,也还没彻底堕落。事实证明,他作为一个霍比特人,顽强得连智者一员都始料未及。他内心仍有一个小角落是属于自己的。光明,那来自往昔的光明,仍能从中透入,就像透入黑暗中的一道裂罅。我想,再度听见一个亲切的声音,忆起风、树木、草地上的阳光这样一些早已遗忘的事物,他其实是很愉快的。“不过,最后这当然只会使他那邪恶的一半愈发恼怒——除非能征服它,除非能治愈它。”甘道夫叹息,“唉!这在他恐怕希望渺茫,但不是全然无望——不是,尽管他拥有魔戒的时间那么久,久到他几乎记不得有多长。这是因为,他很久都没有频繁戴它,因为他在一片漆黑中很少需要它。他显然从来不曾‘褪隐’,他形销骨立,但依旧顽强。但是当然,那东西吞噬着他的心灵,那种折磨已经变得几乎难以承受。“大山底下所有‘巨大的秘密’,结果竟然只不过是空空如也的黑夜:再没有可探索的东西,也没有值得做的事,只是鬼鬼祟祟地吃着糟糕的食物,怨恨地回忆着过去。他全然是个可怜虫。他痛恨黑暗,但更痛恨光明:他痛恨一切,其中最恨之入骨的是这枚魔戒。”“这话怎么说?”弗罗多问,“这枚魔戒肯定是他的宝贝,是他惟一在乎的东西,不是吗?而且,如果他痛恨它,为什么不扔掉它,或丢下它一走了之?”“弗罗多,听了这一切后,你一定得开始理解这一点。”甘道夫说,“他对它爱恨交加,正如他对自己也爱恨交加。他没法扔掉它。这件事情已经由不得他做一点主了。“弗罗多,力量之戒会照顾自己。它会背叛它的拥有者而滑脱,但它的拥有者永远不会抛弃它。他至多只会动念设想,要将它交给某人保管——而这也只是在获得戒指的初期,在它刚开始捕获人心的时候。就我所知,比尔博是有史以来惟一一个不仅动念,还真正做到的人;而他也需要我鼎力相助。即便如此,他本来也决不会就这么放弃它,或将它抛开不管。弗罗多,作决定的不是咕噜,而是魔戒本身。是魔戒离开了他。”“什么?只为了及时遇见比尔博吗?”弗罗多说,“找个奥克岂不是更合适?”“这事并不可笑,起码对你来说不是。”甘道夫说,“这是迄今为止,魔戒的全部历史里最匪夷所思的一件事:比尔博不早不晚刚好那时候到,在一片漆黑中凑巧摸到了它。“弗罗多,这当中不止一种力量在运作。魔戒正设法回到它的主人那儿去。它曾背叛伊熙尔杜,从他手上滑脱;然后当机会来临,它逮住了可怜的狄戈,害他遭到谋杀;之后是咕噜,它吞噬了他。从他身上,它再也榨不出利用价值:他太渺小,太卑贱了;只要它跟他在一起,他就永远不会再离开地底深潭。因此,如今当它的主人再度苏醒,从黑森林中传出黑暗的思绪,它便抛弃了咕噜。未料它却被最不可思议的人给捡到了,那就是来自夏尔的比尔博!“在这背后,还有某种力量在运作,凌驾于魔戒制造者的计划。我可以再明确不过地说,比尔博是命定要找到这枚魔戒,而且这不是魔戒制造者的意思。据此类推,你也是命定要得到它。而这或许是个令人鼓舞的想法。”“才不呢!虽说我不是很明白你的意思。”弗罗多说,“不过,你是怎么知道这一切的?有关魔戒,还有咕噜?你是真的都知道,还是仍然只在猜测?”

甘道夫看着弗罗多,双目炯炯有神。“我见多识广。”他回答道,“但是我不打算把我做的一切都跟你描述一遍。所有的智者都知道埃兰迪尔、伊熙尔杜以及至尊戒的历史。不需要其他任何证据,单单是那火焰文字,就证明你的戒指是那枚至尊戒。”“可你是什么时候发现这件事的?”弗罗多插嘴问道。“当然就是刚才,在这屋里。”巫师针锋相对,“但我预料会找到它。我走过黑暗的旅程,经过长期的搜索,如今归来,就是为了作这最后一项测试。这是最后的证据,现在一切都再清楚明白不过了。我颇花了一些脑筋,才挖出咕噜那一段,填补了历史的缺口。我起初或许是猜测了有关咕噜的事,但现在我不是在猜测,而是知道。我见过他。”“你见过咕噜?”弗罗多惊叫道,大为讶异。“是的。这是明摆着的事,当然,要做得到才行。我很久以前就尝试过,最后终于办到了。”“那么,比尔博从他身边跑掉之后,发生了什么事?你知道吗?”“不是特别清楚。我告诉你的,是咕噜愿意说的——当然,他可不是像我跟你转述的那样说的。咕噜是个骗子,你得筛选他说的话。比如,他称那戒指是他的‘生日礼物’,一口咬定就是这么回事。他说戒指是他祖母给的,他祖母有许多那类的漂亮东西。这就是个荒唐故事。我毫不怀疑斯密戈的祖母是位女族长,是个杰出独特的人物;但是说她拥有许多精灵戒指,肯定是无稽之谈,至于把精灵戒指拿来送人,根本就是谎言,不过这谎言里包含着一点点真相。“谋杀狄戈一事始终折磨着咕噜,他为此编造了一套辩护之词,当他在黑暗中啃咬骨头时,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地对他的‘宝贝’诉说,直到他自己也几乎信以为真:那天就是他的生日;狄戈就该把戒指给他;它出现在那时候,显然就是要成为礼物;它就是他的生日礼物,等等,等等。“我尽可能捺着性子听他胡说八道,但是真相至关重要,到最后我不得不动真格的。我用火威吓他,一点一滴从他口中挤出了真实的故事,同时也挤出了许多啜泣和咆哮。他认为自己遭到了误解,受到了亏待;然而,当他终于把自己的过去吐露给我,他说完了猜谜游戏和比尔博的逃脱,就再也不肯多说了,只是闪烁其辞。他怕的不只是我的威吓,还有别的——那更令他恐惧。他咕哝着说,他将要夺回自己的东西;大家走着瞧,看他会不会容忍被人践踏,被驱逐进洞,再被抢劫;咕噜现在有了好朋友,非常强大的好朋友;他们会帮他;巴金斯要付出代价——他主要的念头就是这个。他痛恨比尔博,诅咒他的名字。更有甚者,他知道比尔博来自何处。”

弗罗多问:“可是,他是怎么发现的?”“哦,要说名字,那是比尔博自己告诉咕噜的,真是蠢到家;而咕噜知道了名字,一旦出到外界,就不难打探出比尔博的家乡。噢,对,他出来了。事实证明,他对魔戒的渴望战胜了对奥克,甚至对光明的恐惧。过了一两年后,他离开了群山。你瞧,尽管他仍被对戒指的渴望所束缚,它却已不再吞噬着他。他开始复苏,振奋了一点。他感觉自己老了,老得可怕,却不那么胆怯了,并且饿得要命。“他仍然恐惧和痛恨光明,不管是太阳还是月亮的光,我想他永远都会这样。但是他很狡诈,他发现自己可以避开日光和月华,凭着苍白冰冷的双目,趁着死寂的黑夜轻巧飞快地赶路,捕食吓坏了或不留神的小东西。新鲜食物和新鲜空气令他逐渐强壮大胆起来,不出所料,他设法进入了黑森林。”

弗罗多问:“你就是在那里找到他的?”“我在那里看见了他。”甘道夫回答,“不过,他在那之前跟着比尔博的踪迹,流浪到了很远的地方。要从他口中确切得知任何事都很困难,他说话经常夹带诅咒和威胁。‘它口袋里有什么?’他说,‘它不肯说,不肯,宝贝。小骗子。这问题不公平。是它先骗人,是它。它破坏了规矩。我们本该掐死它的,是的宝贝。而我们会的,宝贝!’“他基本上就这么说话,我估计你也不想多听了。那些日子我听得耳朵都长茧了。但是他在咆哮间也说漏了线索,我从中归纳出,他轻手轻脚,最后去了埃斯加洛斯,乃至河谷城的大街小巷,到处窃听和偷窥。这下可好,那些重大事件的消息,在大荒野传得沸沸扬扬,许多人听说过比尔博的名字,知道他是从哪里来的,而我们返回比尔博西边家园的归路也不是什么秘密。咕噜的耳朵很尖,很快就该获知他所要的讯息。”“那他为什么不继续往下追踪比尔博?”弗罗多问,“他为什么不到夏尔来?”“啊,”甘道夫说,“我们这就说到了。我想咕噜试过。他启程朝西往回走,一直走到了大河,但之后就改变了方向。我很确定,他不是因为路途遥远而心生退意。不,是别的什么东西把他引开了,我那些帮我猎捕他的朋友都这么认为。“起初是森林精灵追踪他,那时他的足迹还很鲜明,这事对他们来说轻而易举。他们追踪那足迹穿过黑森林,又折返,却始终没有逮到他。整个森林充满关于他的传言,连鸟兽都在讲着可怕的故事。林中人类说,外面出现一种新的可怕东西,那是一种会吸血的鬼魂。它会上树找鸟巢,它会爬进洞穴寻小兽,它会悄悄潜进窗内找寻摇篮。“但是,足迹在黑森林的西缘转向,朝南游荡而去,出了森林精灵的地盘,便消失了。接着,我犯了个大错——是的,弗罗多,这不是我第一次犯错,但恐怕事实会证明这是最糟糕的一次。我当时放任这事不管,我放过了他。因为那时我还有许多别的事要考虑,而且我仍对萨茹曼的学识深信不疑。“唉,那是好几年前了。在那之后,我为这个错误付出了代价,度过了许多黑暗又危险的日子。等我重拾追踪,也就是比尔博离开袋底洞后,踪迹早就模糊难寻了。幸亏我得到了一位朋友——阿拉贡的帮助,他乃是当今世上最了不起的旅人和猎手,否则我的搜寻将是一场空。我们一同寻找咕噜,走遍了整个大荒野,毫无指望,一无所获。但是最后,就在我放弃追踪,转向他途时,咕噜被寻获了。我的朋友冒了极大的危险,将那悲惨的家伙带了回来。“咕噜不肯说他到底都干了什么,只一个劲儿哭,骂我们残忍,喉咙里频繁发出咕噜声。当我们逼他说,他便哀号畏缩,绞扭着那双长手,不停舔着手指,仿佛指头很痛,仿佛忆起了某种旧时折磨。但恐怕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他曾一步接一步、一哩又一哩地南下而去,缓慢又鬼祟,最后到了魔多之地。”

房间陷入了一片死寂。弗罗多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就连窗外的一切似乎也都静止了。山姆的大剪刀的声音,现在一点也听不见了。“是的,就是魔多。”甘道夫说,“唉!魔多吸引一切邪恶之物,黑暗力量正集中全副心神,将他们召聚此地。而且,那枚大敌的魔戒也会留下自己的印记,使咕噜暴露在召唤面前,不能抗拒。还有,那时所有的种族都在窃窃私语,提到南方的新魔影,和它对西方的憎恨。他那些会帮他复仇的正派新朋友,就是这么来的!“这个悲惨又可厌的傻瓜啊!在那片地方他会得到许多教训,多到他吃不消。他在边境偷偷摸摸刺探,迟早会被抓住,送去审讯。恐怕情况正是这样。找到他的时候,他已经待在那地许久,且正在回程上,身负某种为祸的使命。但那如今也无所谓了,因为他已经干下为祸最深的事了。“唉!没错——通过他,大敌得知至尊戒再度现世了。他知道伊熙尔杜死在何处;他知道咕噜的戒指是在哪里找到的;他知道那是一枚主魔戒,因为它使人长寿;他知道那不是三戒之一,因为三戒从未遗失,也不容忍邪恶;他还知道,那也不是七戒或九戒之一,因为它们的下落都已明确。他知道,那就是至尊戒。我想,他也终于听说了霍比特人和夏尔。“夏尔——现在他若不是已经查出它位于何处,就可能是正在寻找。弗罗多,事实上我担心,他甚至可能觉得,巴金斯这个长久不受注意的名字,已经变得十分重要。”“这太可怕了!”弗罗多喊道,“这比我从你的暗示和警告中想像出的最坏情况还要糟糕得多!噢,甘道夫,我最好的朋友,我该怎么办?现在我真的害怕了。我该怎么办?比尔博有机会时,居然没有一剑刺死那卑鄙的家伙,真是太可惜了!”“可惜?正是‘怜惜’之心,使他手下留情——怜悯,还有宽容,若非必要决不下杀手。而他也获得了丰盛回报。弗罗多,你要知道,他之所以没怎么受到邪恶侵害,最终还得以脱身,正是因为他起初取得魔戒的方式——心存怜悯。”“对不起。”弗罗多说,“但是我吓坏了,我对咕噜也感觉不到丝毫的怜惜之情。”“那是因为你没见过他。”甘道夫打断他说。“是没有,我也不想见。”弗罗多说,“我没法理解你。你的意思是说,你,还有精灵,在他做了那么多可怕的事情后,还放他一条生路?可是,不管从哪个角度看,他都跟奥克一样坏啊!他就是个不折不扣的敌人。他该死。”“该死!我敢说他的确是。可是,许多活着的人都该死,一些死了的人却该活,你能把命还给他们吗?若是不能,就别急着断人生死吧。即便是极有智慧的人,也不能洞悉万物的结局。要说咕噜在有生之年弃恶从善,这我不抱多大希望,但机会还是有的。而且,他跟魔戒的命运息息相关。我内心预感,在尘埃落定之前,他还要扮演某种角色,不管为善为恶;而到那时,比尔博的怜悯可能会决定许多人的命运——尤其是你的。无论如何,我们没有杀他:他非常苍老,非常悲惨。森林精灵虽说是囚禁了他,但也尽量靠着发自他们智慧心灵的好意善待他。”“就算这样,”弗罗多说,“就算比尔博无法下手杀死咕噜,我也希望他当初没有保留魔戒,我希望他从来没有发现它,而我也从来没有得到它!你为什么让我保管它呢?你为什么不叫我丢了它,或者,或者毁了它?”“让你?叫你?”巫师反问,“我刚才那番话,你全没听进去吗?你说这些话,简直没动脑子。要说丢掉它,那显然是大错特错。这类魔法戒指能设法被人寻获,若是落在恶人手里,可能会造成严重的恶果,而最糟糕的是,它可能会落入大敌手中——事实上,它一定会的。因为这是至尊戒,他正竭尽全力找寻它,召它回到自己手中。“当然,我亲爱的弗罗多,这对你来说十分危险,我也为此忧心忡忡。但是,有太多事危如累卵,我不得不冒些险——不过,即便是我远在他方的时候,夏尔也没有一天不是被警惕地守护着。只要你一直不用它,我想魔戒是不会在你身上留下任何持续影响的,不会作恶,不管怎么说时间也不会太长。你一定要记住,九年前,我最后一次见你的时候,我对这事几乎没什么把握。”“但是为什么不毁了它呢?就像你说的那样,早就该毁了它!”弗罗多再次喊道,“如果你警告过我,哪怕捎个信给我,我就把它给毁了。”“你会吗?你要怎么做?你试过吗?”“没有。但我猜可以把它砸烂吧,要么就熔掉。”“那就试试看!”甘道夫说,“现在就试!”

弗罗多又把魔戒从口袋中拿了出来,端详着它。此刻戒指平滑光洁,他辨不出任何字迹或花纹。金子看起来又美又纯。弗罗多觉得,它的色泽何等美丽又饱满,它的形状何等浑圆无瑕。它真是个美妙绝伦的东西,是不折不扣的宝贝。他取出它时,本来打算动手把它扔进炉火烧得最炽烈的地方;但现在他发现自己做不到,除非胜过内心强烈的挣扎。他掂量着手中的魔戒,迟疑着,逼自己回想甘道夫告诉他的一切;然后使劲横下心,一抬手,仿佛要将它丢出去——却发现自己又把它塞回了口袋里。

甘道夫苦笑一声:“你瞧,弗罗多,连你也已经对它万分难舍了,更别说损伤它。我也没办法‘叫’你那么做——除非强逼你,但那会摧毁你的心智。不过说到砸烂魔戒,强力毫无用武之地。你哪怕拿沉重的大铁锤来砸也没用,它连个刮痕都不会有。你我的手都无法销毁它。“当然,你这小小炉火,连普通的金子都熔不了。这戒指刚才已经被烧过,却毫发无伤,甚至都不烫手。整个夏尔没有铁匠的熔炉可以改变它分毫,就连矮人的铁砧和熔炉也办不到。据说,龙焰可以熔化烧毁力量之戒;但是,拥有足够炽热的古老烈火的恶龙,现在世界上一只也不剩了,何况从来都没有哪只恶龙能伤这枚至尊戒分毫,就算黑龙安卡拉刚也不行——因这统御之戒乃是索隆亲手打造的。“要毁掉它只有一个办法:找到烈火之山欧洛朱因深处的‘末日裂罅’,将魔戒丢下去——如果你真的想摧毁它,一劳永逸地让它脱出大敌的掌握。”“我真的想摧毁它!”弗罗多喊道,“或者说……嗯,我希望它被摧毁。我生来不是探险的料。我真希望我从来没见过魔戒!它为什么来到了我手上?我为什么会被选中?”“这样的问题没有答案。”甘道夫说,“你可以肯定的是,这并不是因为你拥有什么他人没有的优点长处,至少力量和智慧方面都没有。但是你被选中了,因此,你必须运用你所拥有的全部体力、心志和才智。”“可是这些我也没有多少啊!你既睿智又强大,要不你把魔戒拿去吧?”“不!”甘道夫叫道,霍然而起,“有了它的力量,我就会拥有过于强大可怕的力量,而魔戒也会通过我获取一股更强大、更致命的力量。”他双眼炽亮,容光焕发,如同内里有火燃烧。“别引诱我!我不想变得如同黑暗魔君本人一般。而且,那魔戒是借由怜悯来侵入我的心——怜悯弱者,渴望得到行善的力量。别引诱我!我不敢拿走它,就连妥善保管、不加使用,我都不敢。想要运用它的渴望将会大到我无力抗拒。我会有急需它的时候,我面前的道路奇险重重。”

他走到窗前,拉开窗帘,推开了百叶窗。阳光再次流淌进房间里。在外面,山姆吹着口哨,沿着小径走过。“现在,”巫师转过身面对弗罗多,“决定在你。但我始终都会帮助你。”他扶住了弗罗多肩头,“你担负它一天,我就会帮你担负一天。但是我们必须尽快采取行动。大敌正在行动。”

一室寂静良久。甘道夫再度坐下,抽着烟斗,仿佛陷入了沉思。他似乎闭上了眼睛,其实却是从眼皮下紧盯着弗罗多。而弗罗多目不转睛地凝视着壁炉中的红色余烬,直到它们充斥了他的视野,他仿佛俯瞰进无边无底的火焰之井,想像着传说中的末日裂罅和烈火之山。“好啦!”甘道夫终于开了口,“你在想什么?你决定好怎么做了吗?”“没有!”弗罗多回答,从冥想中回过神来,惊讶地发现天一点不黑,他能看见窗外那阳光明媚的花园,“又或许,我决定了。你所说的话,我若没理解错,我猜我必须保管魔戒,看守它,起码现在是这样,无论它会对我产生什么影响。”“你若抱着这样的目的,那无论它会产生什么影响,都会是缓慢的,邪恶也不例外。”甘道夫说。“但愿如此。”弗罗多说,“但我希望你能尽快找到另一个更好的保管人。与此同时,我似乎成了个危险人物,会危及所有生活在我附近的人。我不能既保管着魔戒,同时还留在这里。我得离开袋底洞,离开夏尔,离开一切上路。”他叹了口气。“我若是能,当然愿意拯救夏尔——虽然过去有些时候,我认为这里的居民愚蠢迟钝得无法言表,还觉得来场地震或者恶龙入侵,可能对他们有好处。但我现在不这么觉得了。我觉得,只要夏尔还在,安全又自在,我就会发觉流浪更容易忍受:我会知道,还有那么一个地方,它是稳固的安身立足之地,纵然我自己再也不能立足彼处。“当然,我有时也曾想到离开,但我想像那就像度假一样,会是一连串像比尔博那样的,甚至更棒的冒险,再平安地收尾。但这一次将意味着流亡,是一场从危险奔向危险,吸引危险紧追在后的旅程。而且,如果我要离开以拯救夏尔,我猜我必须独自上路。可是我觉得自己非常渺小,非常无依无靠,以及——绝望。大敌是那么强大可怕!”

他没告诉甘道夫,可就在他说这些话时,一股想要追随比尔博的强烈欲望在他心中熊熊燃起——追随比尔博,甚至有可能再找到他。这念头异乎寻常的强烈,甚至压倒了恐惧:他几乎可以马上就奔出门,再一路奔下小径,帽子也不戴,就像很久以前比尔博在一个类似的早晨所做的那样。“我亲爱的弗罗多!”甘道夫惊叹道,“就像我以前说过的,霍比特人真是叫人惊奇的生物。你可以在一个月内学会他们所有的为人处世之道,然而过了一百年,必要时他们还是有办法令你大吃一惊。就算是从你那里,我也几乎不敢期望得到这样的答案。比尔博没有选错继承人,尽管他几乎没想过事实会证明这有多重要。我恐怕你说得对——魔戒在夏尔已经藏不住多久了。为了你自己,也为了他人,你必须离开,而且必须隐姓埋名,不再叫巴金斯。这个姓氏在夏尔以外或在大荒野中,都不安全了。现在我给你取个旅行用的名字,你出发之后,就叫‘山下先生’吧。“但我认为你无须独自上路。若你认识任何值得信赖,愿意陪伴你,而你也愿意带着一同去冒未知之险的人,你就无须如此。不过,如果你找同伴,要审慎选择!还要留心你所说的话,哪怕对方是你最亲密的朋友!敌人耳目众多,刺探有道。”

他突然住口,仿佛在聆听什么。弗罗多也意识到,屋内屋外皆是一片异常的寂静。甘道夫悄悄来到窗子的一边,然后一个箭步跃上窗台,伸长手臂朝下抓去。只听得一声号叫,接着一头卷毛的山姆就被提着一只耳朵揪了上来。“好啊,好啊,天佑吾须!”甘道夫说,“这是山姆·甘姆吉对吧?说说你这会儿是在干什么?”“老天保佑你,甘道夫先生,老爷!”山姆答道,“我什么也没干!至少我刚才只是在修剪窗子底下的草坪啊,您懂我的意思吧。”他拿起剪刀展示,作为证据。“我不懂。”甘道夫冷着脸说,“我可有一阵子没听见你的剪刀声了。你听壁角听多久了?”“听壁角?老爷,真抱歉,我不懂您的意思。袋底洞没有壁角啊,这是事实。”“别耍活宝了!你都听到了什么?为什么要偷听?”甘道夫双眼精光一闪,眉毛根根倒竖了起来。“弗罗多先生,少爷!”山姆颤抖着喊道,“别让他伤害我啊,少爷!别让他把我变成……不合天理的怪物!我老爹会受不了的。我发誓我没有恶意,少爷!”“他不会伤害你的。”弗罗多强忍着笑说,尽管他自己也吓了一跳,还相当迷惑,“他跟我一样明白,你没有恶意。但是你快点起来回答他的问题,从实招来!”“那个,少爷,”山姆说,又有点紧张犹豫,“我听见不少我不太明白的东西,什么大敌、戒指,还有比尔博先生,少爷,还有恶龙,跟一座火山,还有——还有精灵,少爷。我之所以会听,实在是忍不住,你懂我的意思吧。老天保佑,少爷,可我实在太喜欢这类故事了。而且,不管泰德怎么说,我都相信这些故事。精灵,少爷!我要能看看他们,那就太好了。少爷,你走的时候,就不能捎上我去看看精灵吗?”

突然间,甘道夫大笑起来。“进来!”他吼道,双臂一探,把惊得目瞪口呆的山姆连同剪刀草屑之类,一股脑全从窗户拎进了屋里,再把他放在地上站稳。“带你去看精灵,啊?”他说,逼视着山姆,脸上却掠过一丝笑容,“这么说,你听见弗罗多先生要离开?”“我听见了,老爷。这就是为什么我哽咽了,那一声看来被你听见啦。我想忍住的,老爷,可是它一下子冒了出来,我实在太难过了。”“这事无可挽回,山姆。”弗罗多悲伤地说。他骤然明白,逃离夏尔可不仅仅是跟熟悉又舒服的袋底洞告别,而是还有更痛苦的别离。“我必须离开。但是——”他说到这里,紧紧盯着山姆,“——你如果真的关心我,就会守口如瓶。知道吗?如果你没严守秘密,哪怕泄漏出你在这儿听见的一丝半点风声,那我就希望甘道夫把你变成一只癞蛤蟆,再让花园里到处都是草蛇。”

山姆腿一软跪倒在地,颤抖不停。“起来,山姆!”甘道夫说,“我想到了一个更好的办法,既能堵住你的嘴,又能恰到好处地惩罚你偷听——你将跟着弗罗多先生一起上路!”“我,老爷!”山姆叫道,跳了起来,就像一条狗听见有人邀它出去散步一样,“我要上路了,去看精灵,去见世面!万岁!”他大喊,接着眼泪夺眶而出。

第三章 三人为伴 Three is Company

“你得悄悄离开,而且要快。”甘道夫说。两三个星期过去了,可弗罗多仍旧没有整装动身的迹象。“我知道,但是要二者兼顾很难。”他抗议说,“如果我就像比尔博一样突然消失,事情会立刻传遍整个夏尔。”“你当然不能突然消失!”甘道夫说,“万万不可!我说要快,不是马上。如果你能想出任何溜出夏尔却不会闹得众所周知的办法,那么延迟几天也值得。但是你决不能拖太久。”“秋天怎么样?就在我们生日那天,或之后?”弗罗多问,“我想,到那之前我多半可以作些安排。”

老实说,到了这个节骨眼上,他变得非常不情愿出发。袋底洞的居所显得愈发引人留恋,多年来都不及现在这般。他还想尽可能细品自己在夏尔度过的最后一个夏天。他知道,等秋天来临,至少自己心中某个部分会对旅行多些好感,过往每逢此节都是这样。事实上,他已经暗暗打定主意,要在五十岁生日那天离开——那也是比尔博的一百二十八岁生日。不知怎地,那似乎是个出发去追随他的恰当日子。“追随比尔博”这念头既是他最大的心愿,也让离去一事变得可以忍受。他尽可能不去想魔戒,也不去想它最后会把自己带到何方。他并未将自己的思绪对甘道夫和盘托出,但巫师猜到了什么,向来不易分辨。

巫师看着弗罗多,露出了微笑。“很好。”他说,“我想那行——但是绝对不能再迟。我越来越焦虑了。同时,千万小心,别漏出半点你要去哪里的线索!还有,注意让山姆·甘姆吉保密。如果他到处乱讲,我就真要把他变成一只癞蛤蟆。”“说起我要去哪里,这还真不容易泄漏什么消息。”弗罗多说,“连我自己都还不清楚要去哪里呢。”“别荒唐了!”甘道夫说,“我告诫你的,可不是别在邮局留地址这种事儿!但你要离开夏尔——你走远之前,这点不该让人知道。而且,你必须得走,至少也得出发上路,而朝东南西北哪个方向,当然也不该让人知道。”“我满心想的都是离开袋底洞,告别此地,结果还从来都没考虑过要往哪个方向走。”弗罗多说,“我该去哪里呢?又该靠什么选择去路呢?我的任务是什么?当年比尔博是去找寻宝藏,去而复返;但现在就我所见,我是去抛弃宝物,一去不返。”“但你不可能看得太远。”甘道夫说,“而我也一样。你的使命可能是找到末日裂罅,但这也可能是他人的任务——我不知道。无论如何,你都还没准备好踏上那条长路呢。”“确实没有!”弗罗多说,“但是眼下我该何去何从呢?”“去赴险——但别太鲁莽,也别太直接。”巫师答道,“你若想听我的建议,那就去幽谷。这段旅程应该不会太危险,不过大道已经不如从前那样好走,而且等到年底,情况会更糟。”“幽谷!”弗罗多说,“太好了,那我就向东走,就去幽谷。我要带山姆去拜访精灵,他会很开心的。”他轻快地说,内心却突然被一股渴望打动了。他想去看看半精灵埃尔隆德之家,呼吸那道幽深山谷中的空气——那支美丽种族,仍有许多人在彼处和平安居。

夏天的一个傍晚,一个惊人的消息传到了长春藤和绿龙酒馆。夏尔边境上的巨人连同其他不吉之兆都被抛到了脑后,给更重大的事情让位——弗罗多先生要卖袋底洞,事实上,他已经把它卖掉了——卖给了萨克维尔–巴金斯家!

有人说:“还卖了不少钱呢。”但另有人说:“打折价还差不多,因为买主是洛比莉亚大妈。”(奥索几年前就去世了,终年一百零二岁,够老但不够长寿。)

至于弗罗多先生为什么要卖掉他的美丽洞府,这可比价钱更引人争议。有几个人抱持的理论是得到了巴金斯先生亲自暗示与点头支持的——弗罗多的钱快要用完了:他将离开霍比屯,用售屋赚的钱去雄鹿地安顿下来,住到他那些白兰地鹿家的亲戚当中平静度日。“能离萨克维尔–巴金斯家多远,就离多远。”有人补充。但是,袋底洞的巴金斯家富可敌国的看法可谓根深蒂固、深入人心,这叫绝大多数人都觉得这种说法难以置信,比他们能想像出来的一切正反理由都更难以置信——绝大多数人想像出来的是,此乃甘道夫一手策划,是个还没揭底的黑暗阴谋。虽说甘道夫十分低调,白天也不外出走动,但是尽人皆知,他正“躲在袋底洞里”。不过,无论搬家这事儿能怎么跟他的巫术诡计扯上关系,这个事实都是毋庸置疑的:弗罗多·巴金斯将回到雄鹿地去。“是的,我这个秋天就会搬家。”弗罗多说,“梅里·白兰地鹿正在帮我找处舒适的小洞府,小房子或许也行。”

事实是,他靠梅里的帮助,已经在雄鹿镇外乡间的克里克洼选好并买下了一座小房子。除了山姆,他对每个人都装作自己要定居该处。他这个主意,还是受了出发朝东走的决定启发;因为雄鹿地就在夏尔的东部边界上,而且由于他童年就是在那儿度过的,他要回去也就至少有点说服力。

甘道夫在夏尔待了两个多月。六月末的一天傍晚,就在弗罗多的计划终于安排好之后,他突然宣布自己隔天早晨就又要走了。“我希望这只是很短一段时间。”他说,“我要南下,到南部边界外去,争取收集点消息。我不该无所事事这么久的。”

他说得轻松,但弗罗多觉得他看起来忧心忡忡,便问:“出什么事了吗?”“啊,这倒没有,但是我听到一些让我焦急,需要调查的事情。如果我认为你终归必须立刻出发,我就会马上回来,至少也会送个口信。与此同时,你要依计行事,但要空前当心,尤其要当心魔戒。容我再跟你强调一次:千万别用它!”

他在黎明时分离去。“我随时可能回来。”他说,“最迟我也会回来参加告别宴。我想,毕竟你在大路上可能需要我做伴。”

起初,弗罗多相当不安,常常想弄明白甘道夫到底听到了什么消息,但是不安慢慢消褪了,他在晴朗宜人的天气中暂时忘掉了自己的烦恼。这么美好的夏天,如此丰收的秋季,在夏尔可很少见:树上硕果累累,蜂房蜂蜜满溢,小麦长得高大,结得饱满。

等弗罗多又开始担心起甘道夫时,秋天已经过了大半。九月即将过完,却仍没有他的消息。生日与搬家的时间,都越来越近,甘道夫却仍没归来,也没捎信。袋底洞开始忙碌起来。弗罗多的朋友有几个过来住,帮他打包:有弗雷德加·博尔杰和福尔科·博芬,当然还有他最要好的朋友皮平·图克和梅里·白兰地鹿。他们一起把整个袋底洞翻了个底朝天。

九月二十日,两辆有篷马车满载着弗罗多没有出售的家具与物品,经过白兰地桥,运往他在雄鹿地的新家。隔天,弗罗多变得真正忧心焦急不已,不停朝外张望,希望看见甘道夫。星期四,他生日当天早晨,黎明清新美好一如许久以前比尔博的大宴会那日,但是甘道夫仍旧没有出现。到了傍晚,弗罗多举行了告别宴:规模很小,只不过是他和四个帮手一起共进晚餐,而他心烦意乱,食不知味。他心头沉甸甸的,想着很快就要跟这些年轻朋友道别。他不知道该如何向他们开口。

不过,那四位年轻的霍比特人兴致勃勃,尽管甘道夫缺席,宴会仍然很快就变得十分欢乐。餐厅已经搬空,只剩桌椅,但食物很美味,还有好酒——弗罗多可没把酒一同卖给萨克维尔–巴金斯家。“不管萨–巴家人染指我别的东西后会怎么处置,我总算给这东西找了个好家!”弗罗多说完,干了杯里的酒。那是最后一滴“老窖陈酿”红酒。

他们唱了许多歌,说了许多一块儿干过的事,然后便按弗罗多的习惯,举杯祝比尔博生日快乐,并为比尔博和弗罗多两人的健康干杯。他们到外面透了透气,看了看星星,就上床睡觉了。弗罗多的宴会结束了,可甘道夫还是没来。

第二天早晨,他们忙着把剩余的行李打包装上另一辆马车,梅里负责此事,跟小胖(弗雷德加·博尔杰)一起驾车出发。“你到之前,总得有人先去暖暖房子。”梅里说,“好啦,再见——后天见,如果你没半路睡着的话。”

福尔科吃过中饭就回了家,但皮平留了下来。弗罗多坐立不安,忧心万分,徒然地聆听甘道夫的动静。他决定等到天黑。之后,如果甘道夫急着找他,一定会去克里克洼,说不定还先到了——因为弗罗多是步行前往。他的计划是从霍比屯一路不慌不忙走到雄鹿镇渡口,这既为了消遣,也为了最后再看看夏尔。“我自己也该锻炼一下了。”他站在半空的客厅里,看着一面满布灰尘的镜子里映出的人影说。他已经很久没跋涉过了,他觉得镜子里的自己有些发福。

午餐后,萨克维尔–巴金斯家的人上门了,来的就是洛比莉亚和她那沙色头发的儿子洛索。这让弗罗多有点恼怒。洛比莉亚跨进门来,说:“终于是我们的了!”这很无礼,严格说来也不是事实,因为袋底洞的售出要到午夜才生效。不过,洛比莉亚或许情有可原:比起她原来盼着得到袋底洞的时间,她不得不多等了七十七年,如今她也一百岁了。总之,她是来确定自己付钱买的东西全都没被运走;并且,她要钥匙。她带了一份完整的清单过来,从头到尾一一比对,花了好长的时间才总算满意了。最后,她跟洛索带走了备用钥匙,并获得保证,另一把钥匙会留在袋下路的甘姆吉家。对此她嗤之以鼻,坦率表示她认为甘姆吉家的人会趁夜洗劫洞府。弗罗多没请她喝茶。

他自己和皮平以及山姆·甘姆吉在厨房享用了下午茶。山姆将去雄鹿地“为弗罗多先生工作,照顾他的小花园”一事,已经正式宣布过了;老头儿同意了这个安排,尽管要跟洛比莉亚做邻居的前景,没能给他什么安慰。“我们在袋底洞吃的最后一餐!”弗罗多说着,起身把椅子往后一推,碗盘就留给洛比莉亚去洗了。皮平和山姆把三人的背包捆好,堆在门廊上。皮平去花园里最后溜达一回,山姆则不知去向。

太阳下山了。袋底洞显得悲伤,忧郁,凌乱不整。弗罗多在一个个熟悉的房间中徜徉,看着墙上夕阳的余晖逐渐消失,阴影逐渐从屋角蔓延开来。室内渐渐暗了下来。他出了门,走到小径尽头的大门前,然后抄捷径沿着小丘路走了下去,多少期待着看见甘道夫穿过暮色大步走上山来。

夜空清朗,群星正亮起来。“良宵在前,这是个好开端。”他大声说,“我想行路,一刻也不想耽搁了。我要出发,甘道夫得来追上我。”他转身要回去,旋即停下脚步,因为他听到有人说话,就在袋下路尽头的转角那边。其中一个声音显然是老头儿的,但另一个声音很陌生,并且不知怎地让人很不舒服。他听不出那声音说什么,但他听到了老头儿的回答,腔调相当尖锐。老头儿肯定很恼火。“不,巴金斯先生已经走啦,今天早上走的,咱家山姆跟他一起走啦。不管怎么说,他全部家当也都没啦。对,我跟你说,卖光啦,没有啦。为什么?那可不关我的事,也不关你的事。去哪儿了?那不是秘密。他搬去雄鹿镇啦,差不多就是这名儿,就在那边,挺远的。对,就是那儿——挺好走的。我自个儿可没去过那么远的地方,雄鹿地都是怪人。不,我没法给你捎信。晚安了您呐!”

脚步声远去,下了山丘。弗罗多模模糊糊地思考着,他们没上小丘来这个事实,为何让他大松一口气。“我猜,是因为我受够了他们好奇质问我做的事。”他想,“这群人可真爱说长道短!”他有点想去问问老头儿,那个来打听的人是谁;但他想了想还是决定算了(或者觉得不妥),转身快步走回了袋底洞。

门廊上,皮平坐在自己的背包上,山姆不在。弗罗多跨进漆黑的门里,喊道:“山姆!是时候了!山姆!”“来了,少爷!”屋内深处传来了回答,很快山姆人也跟着出现,还擦着嘴。他刚才是在跟酒窖里的啤酒桶告别。“都准备好了,山姆?”弗罗多说。“都好啦,少爷。我现在什么都没落下,少爷。”

弗罗多关好那扇圆门,锁上,将钥匙给了山姆。“山姆,把它送到你家去,跑着去!”他说,“然后从袋下路抄近路,尽快到草地那头小径的大门口跟我们会合。今晚我们不穿过村子走。窥视探听的耳目太多了。”山姆全速奔了出去。“好啦,现在我们终于出发了!”弗罗多说。他们背起背包,拿起手杖,绕过拐角走到袋底洞西面。“再见!”弗罗多看着黑暗空洞的窗户说。他挥挥手,然后转身(追随比尔博的脚步,假使他知道的话)快步追着皮平走下了花园小路。他们跃过尽头树篱的低矮处,踏上了田野,像一阵吹过草地的风般隐没在黑暗中。

他们到了小丘底下,在西边那道开向狭窄小径的大门口停下来,调整背包的带子。不久山姆便出现了,小步紧跑,气喘吁吁;他双肩上赫然耸立着沉重的背包,头上还戴着个他称之为“帽子”的毛毡袋,高高的不成形状,在暮色中看起来活像个矮人。“你们肯定把最重的东西都给我背了。”弗罗多说,“我真同情蜗牛,以及所有那些背上扛着全部家当的家伙。”“我还能背很多呢,少爷。我的背包还挺轻的。”山姆谎称,摆出一副刚强的样子。“别呀山姆,你可别帮他!”皮平说,“这对他有好处。他除了那些叫我们打包的东西,什么都没带。他近来懒散得很,等他走到自个儿清减一点的时候,就会感觉一身轻了。”“你对个可怜的老霍比特人发发慈悲吧!”弗罗多大笑说,“等我到了雄鹿地,我肯定就会瘦得跟柳条儿一样。不过刚才我是随便说说。山姆,我怀疑你背的分量比你该背的要多,下回打包时我要看着你分配。”他又拿起了手杖,“既然我们都喜欢走夜路,”他说,“那我们就先走上几哩路再睡吧。”

他们顺着小径朝西走了短短一程,然后左拐离开了小径,再度潜入了田野。他们沿着树篱灌木的边缘鱼贯而行,四面八方夜色渐深,而深色斗篷让他们隐身夜色当中,仿佛人人都戴了魔法戒指。由于他们都是霍比特人,又刻意保持安静,纵使同类也听不出他们的响动——就连田野和树林中的野生动物,也几乎没察觉他们经过。

走了一阵,他们从霍比屯西边的窄木板桥上过了小河。在那里,溪水如同一条曲折的黑缎带,由斜斜的桤树描出了边缘。他们再往南走了一两哩,匆匆穿过从白兰地桥过来的大路,就到了图克地;接着他们弯向东南,朝绿丘乡野而行。当他们开始爬第一个山坡时,转头回眺,看见远处霍比屯的灯火在小河那平缓的谷地里闪烁。很快,霍比屯就消失在沉暗大地上的重重洼皱里,灰水塘旁的傍水镇紧随其后。当最后一座农庄的灯火被远抛在后,在树林间时隐时现,弗罗多转过身,和家乡挥手道别。

他轻声说:“我不知道还能不能再次俯瞰这道河谷。”

走了大约三个钟头后,他们稍事休息。夜空清朗,空气凉爽,满天繁星,但一缕缕轻烟般的夜雾从溪流和草地深处悄悄爬上了山坡。在他们头顶上,枝叶稀疏的桦树在微风中轻摇,映衬着浅淡的天空,如同一张黑网。他们吃了一顿(按霍比特人的标准)非常简约的晚餐,然后继续前行。不久,他们就碰上了一条朦胧淡入前方黑暗的起伏窄路。这条路通往林木厅、斯托克,以及雄鹿镇渡口。它从穿过小河谷地的大路分岔出来,蜿蜒爬升,越过绿丘陵的边缘,奔往东区荒野一角的林尾地。

不久之后,他们一头扎进了一条深陷的小道,小道两旁林木高耸,干叶子在夜风中飒飒作响。周遭一片漆黑。一开始他们还聊天,或一起轻哼着曲子,因为现在他们已经远离了那些好奇的耳朵;但接着他们就默不作声地赶路了。皮平渐渐掉了队,最后当他们开始爬上一道陡坡,他停下脚步,打了个呵欠。“我好困,”他说,“随时会困倒在路上。你们打算边走边睡吗?都快午夜了。”“我还以为你爱走夜路呢。”弗罗多说,“不过倒真没必要太着急。梅里预期我们大约后天才会到,我们还有差不多两天时间呢。我们一找到合适的地方就歇下来吧。”“现在吹的是西风。”山姆说,“少爷,如果我们翻到这座山丘另一边,应该可以找到一个避风又够暖和的地方。我要没记错,有片干燥的杉木林就在前头。”山姆对霍比屯方圆二十哩的区域了若指掌,不过他的地理知识也仅限于此了。

一越过山丘顶,他们就见到了那一小块杉木林。他们离开原路走进松香弥漫的黑暗树林深处,收集枯枝和球果来生火。不一会儿,他们便在一棵大杉树下生起了一堆噼啪响的欢乐篝火。他们围着火堆坐了会儿,便开始打瞌睡。然后,他们各自找了一处大树的树根形成的夹角,蜷缩在自己的斗篷和毯子里,很快就睡熟了。他们没安排人放哨;就连弗罗多也还没开始担心任何危险,因为他们还在夏尔的腹地。火堆熄灭后,有几只动物凑上前来看了看他们。一只为生计奔波的狐狸穿过树林,停步嗅闻了几分钟。“霍比特人!”它想,“哎呀,接下来还会有什么?我听说这个地方出了各种怪事,却没听说哪个霍比特人会在树下露宿。这还三个!一定大有蹊跷。”它猜得一点没错,不过它发现的也仅此而已了。

到了早上,天光黯淡,潮湿冰冷。弗罗多第一个醒来,发现有道树根在他背上戳了个洞,还有脖子也僵了。“还享受步行呢!我为什么不坐车啊?”通常在远足伊始,他都会这样想,“而我所有美丽的羽毛床都卖给萨克维尔–巴金斯家了!我看这些树根对他们更有好处。”他伸了个懒腰,“起床了,霍比特们!”他喊道,“晨光优美啊。”“哪里优美了?”皮平说,睁开一只眼睛从毛毯边缘朝外窥探,“山姆!九点半前准备好早餐!洗澡水烧好没有?”

山姆猛跳起来,睡眼惺忪:“还没呢,少爷,我还没烧,少爷!”

弗罗多一把扯掉皮平的毛毯,把毯子里的人翻了个身,然后走开去了树林边缘。远处东方,一轮红日正从笼罩着世界的浓厚迷雾中升起。秋天的林木染上了点点金黄与艳红,像是漂泊航行在一片朦胧的海洋里。在他左边稍低之处,山路陡然而下,没入一处山谷。

等他回来,山姆和皮平已经生起了一堆旺火。“水!”皮平大声喊道,“水呢?”“我可没法在口袋里装水。”弗罗多说。“我们还以为你去找水了。”皮平边说,边忙着摆出食物和杯子,“你最好现在快去。”“你也来吧,”弗罗多说,“把所有的水壶都带上。”山脚下有条小溪,一道小瀑布从几呎高的灰色岩床上泻下,他们在那儿把水壶和旅行用的小烧水壶都装满了。水冷得彻骨,他们洗脸洗手时又是嘘气又是甩水。

他们吃完早餐,重新收拾捆好背包,已经过了十点。天气开始好转,也炎热起来。他们下了坡,在溪流潜到山路底下的地方过了溪,再爬上另一个坡,翻过了另一处山肩。到这时候,他们的斗篷、毛毯、水、食物,还有别的装备用具,都已经显得沉重不堪。

白昼行进注定是又热又累的活儿。不过,走了几哩路后,这路总算不再上上下下了,改成乏味的“之”字形爬到一处陡峭河岸顶上,然后蓄势等着最后一程下坡路。他们看见前方低地上点缀着一簇簇小树丛,伸向远处,融入一片迷蒙的褐色林地。他们的视线正越过林尾地,望向白兰地河。道路像根细线,在面前蜿蜒而去。“道路向前走个没完没了,”皮平说,“但我不休息可做不到。正是吃中饭的时候啦。”他在路边的河岸上坐下,向东望着薄雾,再过去就是白兰地河,以及他长这么大都没出过的夏尔的边界。山姆站在他旁边,圆圆的双眼睁得老大——因为他正眺望着大片自己从未见过的土地,一直延伸到全新的地平线。“那片林子里住着精灵吗?”他问。“我反正没听说过。”皮平说,但弗罗多没有答话。他也沿着路朝东凝望,仿佛自己也从未见过这片地方似的。忽然,他开口了,声音很响,却像是自言自语。他缓缓地道:大门外,从此始旅途永不绝。纵然前路漫漫,纵然脚步疲惫,我愿紧追随。直抵大道歧路,无数路径交会,届时何所往?我亦无所言。“听起来有点像老比尔博的诗歌啊。”皮平说,“要么是你模仿的?听起来真不怎么激励人。”“我不知道。”弗罗多说,“它刚才突然冒了出来,仿佛我即兴想出来的,但也可能我很久以前就听过。它绝对让我想起比尔博出游前那最后的几年。他常说,这世上只有一条大道;它就像一条大河,每一处家门口的台阶都是它的源头,每条小径都是它的支流。‘弗罗多,走出自个儿家门,这可是危险的勾当。’他常这么说,‘你上了大道,如果不站稳脚跟,真不知你会被扫到哪儿去。你意识到了吗?就是这条路,一路穿过黑森林;你要是任它引领,它可能会把你领到孤山,甚至更远更糟糕的地方。’他常站在袋底洞前门外的那条小径上说这种话,特别是在他出去走了老长一段路回来之后。”“这个吗,至少接下来一个钟头内,大道不会把我扫到哪儿去。”皮平说着,抛下了背包。另外两人也照办,把背包卸下靠着路边,把双腿伸到路上。休息一会儿之后,他们吃了顿丰盛的午餐,又休息了一阵子。

他们走下山丘时,太阳已经开始西下,午后的阳光遍洒在大地上。他们目前还没在路上遇到过一个人影。这条路不适合走马车,因而不常有人迹,而且也很少人会去林尾地。他们又稳步慢行了一个多钟头,山姆突然停下来,仿佛在聆听什么。他们此时身在平地上,这条路在极尽曲折后,变得笔直向前,穿过草地。前方的森林已经不远,外缘有些零星的高大树木长在草地上。“我听到,后头有匹小马或大马正沿着路朝这儿来。”山姆说。

他们回头察看,但是弯曲的路使他们看不了多远。“我想知道那是不是甘道夫来找我们了。”弗罗多说。可就在说这话的同时,他冒出一种感觉,来人并非甘道夫。他突然渴望躲藏起来,不叫骑马的人看见他。“这可能算不上什么大事,”他语带歉意地说,“可是,我不想被人看见我们在这路上——不管那人是谁。我受够了自己一举一动都被别人盯着议论。如果这是甘道夫,”他后想起来补充道,“我们可以给他个小小的惊喜,作为对他迟到这么久的惩罚。我们快躲起来!”

另两人迅速奔到左边,跃进了离路不远的一个小凹洞,卧倒在地。弗罗多微一迟疑,不知是好奇心还是什么别的感觉,正与躲藏起来的渴望拉锯。马蹄声越来越近。一棵大树荫蔽着道路,他及时扑进树后的茂密草丛中,然后抬起头来,从一条粗树根后小心地窥探着。

一匹黑马转过了拐弯处。这不是霍比特人的小马,而是身高体健的大马。骑马的是个大体型的人,似乎猫着腰坐在鞍上,全身裹在一件带兜帽的大黑斗篷里,只露出底下一双靴子踏在高高的马镫上。他的脸藏在阴影中,看不见。

马走到树下,就在跟弗罗多持平时停了下来。马上的人影纹丝不动地坐着,垂着头,仿佛在聆听。从兜帽下传来一种声音,正像有人在吸鼻子,想嗅出某种难以捉摸的气味。那人朝路两边转着头。

弗罗多突然被一股毫无来由的恐惧攫住,害怕自己被发现。他想到了那枚魔戒。他连气都不大敢透,然而,想把戒指取出口袋的欲望变得极其强烈,他开始慢慢挪动着手。他觉得只要戴上戒指,自己就安全了。甘道夫的忠告似乎很荒谬。比尔博就用过魔戒。“再说,我还在夏尔呢。”他想,手指已经触到挂着戒指的链子。就在那一刻,马上的骑手坐直了身子,一抖缰绳,那匹马开始往前走,起初缓步前进,接着便碎步快跑起来。

弗罗多慢慢爬到路边察看那骑手,直到他渐渐缩成远方一个小点。弗罗多不敢确定,但他觉得,那匹马在脱离他的视野之前,突然转了向,朝右奔进了树林里。“嗯,我说这事非常古怪,而且着实令人不安。”弗罗多自言自语着,朝同伴们走去。皮平和山姆仍旧卧倒在草地上,他们什么也没看见;因此弗罗多描述了那个骑手和他奇怪的举动。“我说不出原因,但我确切感觉到他是在找我——要把我嗅出来;我还确切感觉到,我不愿意被他发现。我从来没在夏尔见到过或感到过这样的东西。”“可是,这样一个大种人找我们干吗?”皮平说,“还有,他到我们这个地方来又是要干吗?”“这附近有人类居住。”弗罗多说,“我相信,南区那边的人跟大种人有过纠纷。但是我从来没听说过像这个骑手一样的事儿。我想知道他是打哪儿来的。”“对不起啊,”山姆突然插嘴说,“我知道他是打哪儿来的。黑骑手要是只有一个的话,那来这儿的那个就是从霍比屯来的。我还知道他要去哪里。”“你说什么?”弗罗多厉声问,无比惊讶地看着他,“你之前怎么没说?”“我刚刚才想起来,少爷。事情是这样的:昨天傍晚我拿着钥匙回自己的洞,我老爹对我说:‘嗨呀,山姆!’他说,‘我以为你今天早上就跟弗罗多先生一起走了。有个奇怪的主顾来打听袋底洞的巴金斯先生,才刚走呢。我让他到雄鹿镇去找。并不是说我喜欢他那腔调;我告诉他巴金斯先生已经永远离开老家的时候,他似乎恼火得要命,居然冲着我发出嘶嘶声。那真叫我忍不住浑身打颤。’‘那家伙是个什么样?’我问我老爹。‘我不知道,’他说,‘但他不是霍比特人。他挺高,黑乎乎的,俯着身子对我。我估计他是从外头来的大种人,说话的方式挺可笑。’“我不能耽搁多听,少爷,因为你在等我;这事儿我也没上心。我老爹年纪越来越大,老眼不止一点点昏花,那家伙上到小丘,发现他在袋下路尽头透气儿那会儿,天肯定快黑了。少爷,我希望他或我都没给你惹祸。”“说什么也不能怪你老爹。”弗罗多说,“事实上,我听见他跟一个陌生人谈话,那人似乎在打探我,我差点就过去问他那人是谁。假如我去问了,或者你先前把这事告诉我,就好了。那样我在路上或许会更小心点儿。”“但是,这个骑手还是有可能跟老爹说的那个陌生人毫无关系。”皮平说,“我们离开霍比屯已经够保密的了,我看不出来他怎么能跟踪上我们。”“少爷,那个嗅闻是怎么回事?”山姆说,“还有,我老爹说,他是个黑乎乎的家伙。”“我要是等等甘道夫就好了。”弗罗多喃喃道,“但说不定那只会让事情变得更糟。”“这么说,你知道或猜到有关这骑手的事了?”皮平说,他听到了那两句咕哝的话。“我不知道,而且我宁可不猜。”弗罗多说。“好吧,弗罗多表舅!如果你想搞神秘,你暂且可以保密。但眼下咱们要怎么办?我想吃点儿东西,可是我又不知为啥觉得咱们最好赶快离开这儿。你们讲的那个什么看不见鼻子的骑手到处乱嗅,还真叫我不踏实。”“对,我看我们现在是该走了。”弗罗多说,“不过别走大路——免得那个骑手回头,或者还有别的骑手跟着他。我们今天得好好再赶一程,雄鹿地还有好几哩远呢。”

他们再度启程时,投在草地上的树影已是又长又窄。现在他们走在离路的左边大约一箭之地的地方,尽可能躲在从路上能看见的范围之外。但这么走很不方便,因为草丛浓密,地面又不平,树也长得越来越密,聚成了灌木丛。

火红的太阳已经落到他们背后的山丘后面,随着他们向路上返回,黄昏也逐渐降临。那条路在一片很长的平地上笔直向前延伸了好几哩,他们就在这片平地的尽处回到了路上。路在此向左拐,往下进入了耶鲁低地,通往斯托克。但还有一条小路往右岔出,蜿蜒穿过一片古老的橡树林,通往林木厅。“这就是我们要走的路。”弗罗多说。

离岔路口不远,他们碰上了一棵巨树的残躯。它还活着,那些早已折断的树枝,断处四周冒出的小枝仍长着树叶。不过它是中空的,可从朝着路那面的一道大裂口进去。三个霍比特人爬了进去,在铺着朽木和枯叶的地面坐下。他们休息一阵,吃了顿简单的晚餐,低声交谈,不时仔细聆听外面动静。

当他们爬出树洞回到小路上,已是暮霭四合。西风在树梢轻吟,树叶都在沙沙低语。小路不久便逐步平缓下降,延伸进苍茫的暮色里。一颗星出现在他们前方,就在正暗下去的东边林梢上。他们并肩齐步前行,以保持精神振奋。过了一段时间,星星越来越多、越来越亮,他们那股不安的感觉也随之消失了,不再侧耳去听是否有马蹄声。他们开始轻哼起歌曲,就像霍比特人散步时那样,尤其是在夜里快到家的时候。绝大多数霍比特人这时会唱晚餐歌或就寝歌,但这几个霍比特人哼的是行路歌(当然,歌里并非没提到晚餐和床)。歌词是比尔博·巴金斯作的,曲调则跟群山一样古老,这是他和弗罗多在小河谷地的小径上散步,讲述冒险经历时,教弗罗多唱的。壁炉暖融融,家中好安眠,可是我们还不倦。转过下个弯,或有陌生的石和树,待我们发现。林木和花朵,叶片和小草,都从身边飞掠。天空下,山丘和流水,我们全不留恋。转过下个弯,或有一条新路,秘密关口,就算今天错过,明天仍然可能,走上隐秘小径,奔向太阳与明月。苹果和荆棘,核果和枣莓,都放下!都放下!沙子和岩石,水塘和山谷,再见啦!再见啦!家园已在身后,世界尽在眼前,路径纷纷待挑选,走出阴影暮色,直到黑夜尽头,群星照临光灿灿。转回身,向故乡,我们悠然归家园。迷雾和微光,积云和阴影,终消散!终消散!炉火和灯光,美食和大餐,入梦乡!入梦乡!

歌唱完了,皮平又高声唱道:“现在上床入梦乡!入梦乡!”“嘘!”弗罗多说,“我觉得我又听见马蹄声了。”

他们遽然停步,一动不动,如同树影般无声无息,竖耳聆听。小路上有马蹄声,还在他们后方一段距离之外,但乘风而来,缓慢又清晰。他们安静地迅速溜下道路,奔进橡树深浓的阴影中。“我们别走太远!”弗罗多说,“我不想被人瞧见,但我想瞧瞧这是不是另一个黑骑手。”“没问题!”皮平说,“但别忘了他会用鼻子嗅!”

马蹄声更近了。他们没时间去找任何更好的藏身处,便只能躲在树下的大片阴影中。山姆和皮平蹲伏在一根大树干后,弗罗多则往回朝小路爬近了几码。一缕淡淡的光线穿过树林,小路显得灰暗又苍白。路的上方,朦胧的天空中繁星密布,但不见月亮。

马蹄声停了。弗罗多观察着,看见有个黑色的东西越过两棵树间的光亮间隙,然后突然停了下来。它看上去像是一匹马的黑影,由一个较小的黑影牵着走。那黑影站在他们离开小路之处附近,左右摇晃着。弗罗多觉得自己听见了嗅闻的声音。那黑影弯腰伏到地上,接着开始朝他爬过来。

想要戴上魔戒的渴望,再次笼罩了弗罗多;但这次比之前更强烈,强烈到他几乎还没明白自己在干什么,他的手便探进了口袋。然而就在那一刻,响起了一阵像是混合了歌声和笑语的声音。清亮的嗓音在星光下的空中此起彼伏,那个黑影直起身,退了回去。它爬上那匹影影绰绰的马,下了小路,似乎消失在对面的黑暗中。弗罗多松了口气。“精灵!”山姆压低了声音,哑着嗓子惊呼,“少爷,是精灵,少爷!”如果不是他们拉住他,他肯定会冲出树林,直奔那些声音。“是的,是精灵。”弗罗多说,“有时候你会在林尾地遇见他们。他们不住在夏尔,但是会在春秋两季离开他们远在塔丘外边的家园,漫游到夏尔来。感谢老天,幸亏他们来了!你没看见,刚才有个黑骑手就停在这儿,歌声响起来之前,他其实正朝我们爬过来。他一听见那些嗓音,马上就闪了。”“那精灵呢?”山姆说,兴奋到顾不得担心骑手的事,“我们就不能过去看看他们吗?”“你听!他们正朝这儿过来。”弗罗多说,“我们只要等就行了。”

歌声更近了。有个清亮的声音这会儿盖过了其他人的,用优美的精灵语吟唱着。弗罗多只懂得一点精灵语,另外两人则一窍不通;但是那声音糅合着旋律,似乎自动在他们脑海里成形,化作了他们只能半懂的话语。弗罗多听到的歌是这样:纯净如雪,洁白晶莹!明净的夫人,西海彼岸的王后!莽莽林中,我们漫步迷行,您乃指引之光明!啊,吉尔松涅尔!埃尔贝瑞丝!您的双眸清澈,气息辉煌!纯净如雪,洁白晶莹!大海此岸的遥远异乡,我们向您歌唱!远在太阳诞生之前,您的闪耀素手播撒星辰;穹苍风野中璀璨盛放,您的银色繁花生姿摇曳!啊,吉尔松涅尔!埃尔贝瑞丝!在这遥远异土,林木之下,留驻的我们犹记,西方海上您的点点明星。

一曲终了,弗罗多惊讶万分。“这些是高等精灵!他们提到了埃尔贝瑞丝的名号!”他说,“夏尔历来极少见到这些最美丽的种族,他们现在已经没有多少还留在大海以东的中洲大地上了。这真是太凑巧了!”

三个霍比特人坐在路边的阴影中,不久,一群精灵就从小路走下来,朝谷地去。他们缓缓走过,霍比特人能看见他们头发上和眼眸中闪烁的星光。他们没带灯火,然而行走时,脚旁却像是环绕着犹如月亮升起前烘托出山岭轮廓的那种微光。他们这会儿安静无声,不过当最后一位精灵走过时,他转身看向霍比特人,笑了。“你好啊,弗罗多!”他喊道,“这么晚了,你还在外面。难道你迷路了?”然后他大声呼唤其他人,整群精灵都停下脚步,围了过来。“这真是太妙了!”他们说,“三个霍比特人,深夜逗留森林里!自从比尔博走了之后,我们还没见过这种事。这意味着什么呢?”“美丽的种族啊,这意味着,”弗罗多说,“很简单,我们看来是跟你们走了同一条路。我喜欢顶着星光行走,不过我会很高兴有你们做伴。”“但我们不需要其他同伴,而且,霍比特人好无聊。”他们大笑,“还有,你并不知道我们要去哪里,怎么知道我们跟你是走同一条路?”“而你们又是怎么知道我的名字?”弗罗多反问。“我们见多识广。”他们说,“我们之前常见你跟比尔博在一起,尽管你可能没看见我们。”“你们是谁?你们的领主又是哪位?”弗罗多问。“我是吉尔多,芬罗德家族的吉尔多·英格罗瑞安。”他们的领头人回答,就是那第一个跟他打招呼的精灵。“我们是流亡者,我们的亲族绝大部分早已离去,我们如今也只是在渡过大海归去之前,再多逗留一会儿。不过,我们还有一些亲族安居在幽谷。那么弗罗多,来吧,告诉我们你在做什么?我们看出你身上笼罩着一种恐惧的阴影。”“噢,睿智的种族啊!”皮平急急插嘴说,“跟我们讲讲有关黑骑手的事!”“黑骑手?”他们低声说,“为什么你们要问黑骑手的事?”“因为今天有两个黑骑手追上了我们,也可能是同一个但追上了两次,”皮平说,“刚才就在你们走近之前,才溜了一个。”

精灵们没有立刻作答,而是用他们自己的语言轻声交谈起来。末了,吉尔多转过身来,面对三个霍比特人。“我们不会在这里提起此事。”他说,“我们认为,你们现在最好跟我们同行。这不符合我们的习惯,不过这一次我们会带你们一起上路,你们若是愿意,今晚可与我们同宿一处。”“噢,美丽的种族!这真是我想像不到的好运。”皮平说,而山姆已经说不出话来了。“我衷心感谢你,吉尔多·英格罗瑞安。”弗罗多鞠躬说,又用高等精灵语补上了一句:“Elen síla lúmenn’omentielvo!一颗星辰照耀着我们相遇的时刻。”“各位,当心了!”吉尔多大笑着叫道,“可别提什么秘密的事!这里有位古代语言学者呢。比尔博真是个好老师。你好啊,精灵之友!”他说着,对弗罗多鞠了一躬,“来吧,带上你的朋友,加入我们的行列!你们最好走在中间,以免掉队。你们可能会不等我们停下就觉得疲惫。”“为什么?你们要去哪里?”弗罗多问。“今晚我们要去林木厅上方山丘的森林里。还有很多哩路要走,不过走完你们就能休息了,这也能让你们明天少走点路。”

他们再次静静上路,像幽影和微光般经过。因为精灵倘若有心,能够走得全无声息(比霍比特人更胜一筹)。皮平很快就觉得困了,并且踉跄了一两次;每次都是他身边一位高大的精灵及时伸手,才让他免于跌倒。山姆走在弗罗多身边,仿佛在做梦,脸上神情半是惧怕半是惊喜。

两旁的树林越来越密,树龄小些,也长得茂密些。随着小路一路向低处延伸,通入下方的山坳,两边的斜坡也一路升高,坡上长着一簇簇浓密的榛树丛。终于,精灵们转离了小路。右边有一条穿过灌木丛的绿色骑马道,隐蔽难见。他们沿着它逶迤前行,重又走上林木覆盖的山坡,来到一处突出在下方河谷低地之上的山肩上。突然间,他们出了阴暗的林荫,眼前展现出一片广阔的草地,夜色中灰蒙蒙的。草地三面环树,但东边地势陡然下降,他们脚下就是坡底长起的树木那黑黑的树梢。再过去,朦胧平坦的低地横陈在繁星下。林木厅的村里,有几处灯火闪烁,似乎近在咫尺。

精灵们坐在草地上,彼此柔声交谈;他们似乎不再注意霍比特人了。弗罗多和同伴们把自己裹进斗篷和毛毯里,睡意悄悄袭来。夜渐深,谷中的灯火熄了。皮平枕着一块小绿岩睡着了。

遥远的东方高空中,“群星之网”瑞弥拉斯悠晃着,红色的玻吉尔星从夜雾中慢慢升起,好似一颗火红的宝石般熠熠发光。接着,风动夜雾,雾气如纱幔拉开收起,“天空的剑客”美尼尔瓦戈系着闪亮的腰带,爬过了世界的边缘。精灵们霎时全放声歌唱起来,树下突然燃起了一堆红红的营火。“来吧!”精灵们朝霍比特人喊道,“来吧!是欢笑交谈的时候了!”

皮平坐起身,揉了揉眼睛,打了个哆嗦。一位精灵站在他面前说:“大厅中燃好了火,还为饥饿的客人备好了食物。”

草地南端有个开口,绿地从那里一直延展进树林,形成了一处如同大厅般的宽阔空间,树木交错的枝叶便是屋顶,巨大的树干则像柱子般罗列在两旁。大厅中央,木柴搭起的营火熊熊燃烧着,树柱上悬着火把,亮着稳定的金光和银光。精灵们或是围坐在火堆旁的草地上,或是坐在老树桩上。有些来回走动,拿着杯子斟饮料。旁人则端出了满盘满碟的食物。“餐点挺寒酸的,”他们对霍比特人说,“我们远离自己的殿堂,是在森林中投宿。倘若你们有朝一日能来我们家中做客,我们定会招待更加周到。”“在我看来,这已经足够生日宴会的规格了。”弗罗多说。

皮平事后对食物或饮料都没有留下什么印象,他脑海中充斥着精灵面庞散发的光辉,他们的声音悦耳动听又变化多端,让他感觉如梦似幻。不过,他记得吃了面包,美味胜过饿汉口中上好白面包的滋味;还有水果,甜似野莓,味道却比果园中培育的果实更丰富浓郁。他喝干了一满杯芳香的饮料,它冰凉如清澈的泉水,金黄如夏日午后的阳光。

山姆那天晚上的所思所感,他永远都无法用言语讲述,也不能为自己清楚描绘,尽管那夜成为他生平大事之一,长存在他记忆中。他所能说出的最像样的表达是:“呃,少爷,我要是能种出那样的苹果,我就会自称是园丁啦。不过打动我的心的,是他们的歌唱,你懂我的意思吧。”

弗罗多坐着、吃着、喝着,并开心地交谈着;不过他的心思主要放在众人所说的话上。他懂一点精灵语,因此热切地聆听。他不时用精灵语向那些端食物给他的精灵道谢。他们对他微笑,并笑着说:“这儿有个霍比特人中的人杰哪!”

不久之后,皮平便沉沉睡去,随即被抱起来送到树下一处窝棚里;在那儿,他被安置在柔软的床上,一觉睡过了整夜。而山姆不肯离开他家少爷;皮平被抱走后,他上前蜷缩着坐在弗罗多脚边,最后,他打起瞌睡,闭上了眼睛。弗罗多则跟吉尔多交谈着,许久都了无睡意。

他们谈了许多事,有新有旧。弗罗多问了吉尔多许多夏尔外面的广大世界中发生的事。消息大多是悲伤的,而且不祥:聚拢的黑暗,人类的战争,精灵的逃离。最后,弗罗多问出了心底的话:“告诉我,吉尔多,自从比尔博离开我们之后,你有没有见过他?”

吉尔多露出了微笑。“见过。”他答道,“见过两次。他就是在这个地方跟我们道了别,不过我还见到他一次,在离这儿很远的地方。”他不肯再谈比尔博,而弗罗多陷入了沉默。“弗罗多,有关你自己的事,你既没问我,也没告诉我多少。”吉尔多说,“不过,我已经有所了解,而且从你脸上,从你提出的问题背后的考虑,我看得出更多。你正离开夏尔,但你又心存疑虑,不知能否找到你所寻找的,或完成你希望达成的,甚至,你不知自己能否回来。难道不是这样吗?”“是这样。”弗罗多说,“可是,我以为我要离去是个秘密,只有甘道夫和我忠心的山姆知道。”他低头看着正在轻声打鼾的山姆。“我们不会把这个秘密泄漏给大敌的。”吉尔多说。“大敌?”弗罗多说,“那么,你知道我为什么要离开夏尔了?”“我不知道大敌为了什么追捕你,”吉尔多答道,“但我发觉他确实在追捕你——这在我看来确实很奇怪。我得警告你,如今你四面八方都有危险。”“你是指那些骑手?我担心过他们是大敌的仆役。那些黑骑手究竟是什么啊?”“甘道夫什么都没告诉你吗?”“没告诉我有这样的生物。”“那么,我想我也不应多说——以免恐惧让你裹足不前。在我看来,你出发得倘若算及时,也只是刚刚及时而已。现在,你必须加紧赶路,既不能停留,也不能回头。夏尔已经再也不能庇护你了。”“我想像不出还有什么消息能比你的暗示和警告更可怕了!”弗罗多惊叫道,“我当然知道前方潜伏着危险,但我没料到会在自家的夏尔遇险。难道说,一个霍比特人都不能平平安安地从小河走到白兰地河了吗?”“可这不是你们自家的夏尔。”吉尔多说,“在霍比特人定居此地之前,就曾有其他人在此居住;当霍比特人不在了之后,还会有其他人来此居住。你们周围乃是广阔的世界,你们可以把自己圈在夏尔之内,却不能把世界永远隔在夏尔之外。”“我知道——但是,夏尔总是显得那么安全又熟悉。现在我该怎么办?我的计划是秘密离开夏尔,取道前往幽谷;但现在我连雄鹿地都没走到,就已经被人盯上了。”“我想你该依原计划而行,”吉尔多说,“我想,你的勇气应当可以克服大路上的艰难险阻。不过,如果你想听取更清楚的忠告,你该询问甘道夫。我不知道你出逃的原因,因此,我不知道追捕者会以什么方式袭击你。这些事,甘道夫一定知道。我猜,你离开夏尔前会见到他吧?”“我希望会。但是,这是另外一件让我心焦的事。我已经等了甘道夫好多天了。他最慢前天晚上也该到达霍比屯了,但他始终没出现。现在,我担心出了什么事。我该等他吗?”

吉尔多沉默了一刻。“我感到这消息不妙。”他终于开口说,“甘道夫竟然会迟到,这可不是吉兆。不过俗话说:别掺和巫师的事务,他们既难捉摸,又脾气火爆。要走要等,选择在你。”“俗话还说,”弗罗多回答,“别找精灵咨询,他们既会说是,又会说不。”“真的吗?”吉尔多大笑,“精灵很少信口开河给予建议,因为即便是智者之间,建议也是件危险的礼物,何况,所有的进程都可能出差错。而且,你想听什么建议呢?你还没告诉我有关你自己的一切,这样我又怎能作出比你更好的选择?如果你坚持要我给你建议,我会看在友谊的份上,给你建议。我认为,你如今该立刻出发,不要耽延。如果甘道夫在你出发前仍然未到,那么,我还要建议你:不要独自上路。带着愿意跟你同行又忠实可靠的朋友一起走。现在,你得感谢我,因为我并非欣然给予这些建议。精灵有自己的负担与悲伤,很少关心霍比特人乃至大地上其他任何生灵的所作所为。我们的路途无论是凑巧还是刻意,都甚少与他们的交会。你我这次碰面,恐怕不仅仅是凑巧;然而意欲何在,我却不清楚,我也怕多说不妥。”“我深深感谢你,”弗罗多说,“但你要是肯坦白告诉我黑骑手到底是什么就好了。如果我听从你的建议,我可能好长一段时间都见不到甘道夫,而我该知道那正在追捕我的危险到底是什么。”“知道他们是大敌的仆役,难道还不够吗?”吉尔多回答,“逃避他们!别跟他们交谈!他们是致命的。别再问我了!然而我心中有预感:一切尘埃落定之前,你,卓果之子弗罗多,将会比我吉尔多·英格罗瑞安更了解这些凶残的生物。愿埃尔贝瑞丝护佑你!”“但是,我该从哪里寻得勇气?”弗罗多问,“那是我最需要的啊。”“勇气会在意想不到之处寻得。”吉尔多说,“要心存善愿!现在,睡吧!天亮时,我们应该已经走了;但我们会把消息传遍各地。那些漫游之人应该知道你的旅程,那些拥有力量行善的人也会密切留意。我称你为‘精灵之友’,愿群星照耀你旅途的尽头!我们甚少与陌生人相处得如此愉快,并且,从这世上其他漫游者口中听见古老语言的词句,亦是赏心乐事。”

吉尔多刚刚说完,弗罗多便感到倦意袭来。“现在我要睡了。”他说。精灵将他领去了一处就在皮平旁边的窝棚,他扑上棚里那张床,立刻就睡熟了,连梦也没做一个。

第四章 蘑菇捷径 A Short Cut to Mushrooms

早晨,弗罗多醒来,精神焕发。他躺在用一棵活树做成的窝棚里,树的枝条被编结起来,垂到地上;床是用羊齿蕨和青草铺的,又深又软,散发着奇异的清香。阳光透过摇曳的叶子洒下,它们都还长在树上,仍然青翠。他跳起来,出了小窝。

山姆正坐在林边的草地上,皮平站在一旁研究着天候。精灵们无影无踪。“他们给我们留了水果、饮料和面包。”皮平说,“过来吃你的早餐吧。面包几乎跟昨晚一样新鲜美味。我一点都不想留给你,但山姆坚持得给你留。”

弗罗多在山姆旁边坐下,开始吃起来。“今天有何计划?”皮平问。“尽快赶到雄鹿地。”弗罗多回答,一心扑在食物上。“你想我们还会见到那些骑手的踪影吗?”皮平轻松愉快地问。在这早晨阳光的照耀下,哪怕遇见一整队的黑骑手,似乎也不怎么能吓得倒他。“有可能。”弗罗多说,一点也不喜欢这提醒,“希望我们渡河时,不会被他们看见。”“你从吉尔多那里打听出他们的事儿了吗?”“没多少——只打听到暗示和谜语。”弗罗多推托道。“你问没问嗅闻的事?”“我们没谈这事。”弗罗多嘴里塞得满满地说。“你该问的。我确定这点很重要。”“那样的话,我确定吉尔多一定会拒绝解释。”弗罗多针锋相对,“现在让我静一静吧!我吃东西的时候不想回答一连串问题。我要思考!”“我的老天!”皮平说,“吃早餐的时候思考?”他朝草地的边缘走去。

弗罗多觉得,这个早晨明亮得可疑,而且它并未消除他心中被追捕的恐惧。他仔细考虑着吉尔多的话。耳中响起了皮平欢乐的嗓音,他正在绿草地上奔跑歌唱。“不!我做不到!”他自忖,“带着我这些年轻的朋友一起走过夏尔,直到走得又累又饿,然后有吃有睡非常美好——这是一回事。带着他们流离失所,可能永远纾解不了饥饿与疲惫——那是大不相同的另一回事,即使他们是自愿跟随。这是我一个人的继承。我想,我连山姆都不该带上。”他看向山姆·甘姆吉,发现山姆也正看着他。“啊,山姆!”他说,“你看怎么样?我要尽快离开夏尔——事实上,我已经决定了:要是做得到的话,在克里克洼连一天都不待。”“好极了,少爷!”“你仍然愿意跟着我?”“我愿意。”“山姆,情况会变得很危险;其实已经很危险了。很有可能,我们谁都回不来了。”“如果你不回来,少爷,那我也不回来,这是铁板钉钉的事。”山姆说,“‘你不要离开他!’他们对我说。‘离开他!’我说,‘我永远都不会。如果他要上月亮去,我也跟到底。如果那些黑骑手有谁想阻止他,他们得先过山姆·甘姆吉这关再说。’他们都哈哈大笑。”“他们是谁?你在说些什么啊?”“是精灵,少爷。昨夜我们一起聊天来着。他们似乎知道你要离开,所以我想否认也没用。精灵,真是美妙的种族啊,少爷!太美妙了!”“确实。”弗罗多说,“现在你凑近看过他们啦,你还是一样喜欢他们吗?”“这么说吧,他们好像有点超出了我的喜欢和不喜欢。”山姆缓缓地说,“我怎么想他们,好像不要紧。他们跟我料想的很不一样——可以说,那么年老又那么年轻,那么快乐又那么悲伤。”

弗罗多大吃一惊地看着山姆,几乎以为自己能看出什么外在的迹象,反映出似乎已经发生在他身上的怪异改变。这听起来真不像山姆的声音,那个他以为了解的,原来的山姆·甘姆吉。但是,坐在那里的,看起来还是那个原来的山姆·甘姆吉,例外的只有他脸上异于寻常、若有所思的神情。“你本来想见到他们,现在既然梦想已经成真,你还感觉有必要离开夏尔吗?”他问。“我还这么觉得,少爷。我不知道该怎么说,但是,经过昨晚之后,我感觉自己不同了。我好像不知怎地预见了未来。我知道我们要走很远很远的路,进入黑暗,但我知道我不能回头。现在,我不想去看精灵了,也不想去看恶龙,或高山——我也没法肯定我想要什么,但是到头来我有事要做,而那事在前方,不在夏尔。我必须做到底,少爷,你懂我的意思吧。”“我完全不懂,但我懂的是,甘道夫给我选了个好同伴。我心满意足。我们就一起去。”

弗罗多安静吃完了早餐,然后起身眺望着前方大地,并喊了皮平。“都准备好要出发了?”他在皮平奔过来时说,“我们必须马上出发。我们睡得太晚了,前面还有好多哩路要走呢。”“你该说,是你睡太晚了。”皮平说,“我可早就起来了。我们就等着你吃完外加思考完。”“现在我两样都做完了。我要尽快赶到雄鹿镇渡口去。我不打算费事儿回到昨晚我们离开的大路上去,我要从这儿抄近路,直穿过这片乡野。”“那你就得飞啦。”皮平说,“这片乡野,你哪儿都别想步行抄近路穿过。”“我们总能抄比大路更直接的路吧?”弗罗多回答,“渡口在林木厅东边,但是那条可靠的路弯到左边去了——你可以看见它在北边远处那里拐了个弯。它绕过泽地北端,这样就能接上从斯托克上头的大桥通过来的堤道。那要偏出好几哩远呢。我们要是从现在站的地方走直线奔往渡口,可以少走四分之一的路。”“欲速则不达。”皮平争论道,“这一带乡野高低不平,泽地那边还有许多泥塘和各种麻烦——我了解这片地方。你要是担心黑骑手,我觉得在路上遇见他们,也不比在树林里和原野上遇见来得更糟。”“要在树林里和原野上找人可更不容易。”弗罗多回答,“而且如果你按理会走那条路,那人家就有可能在路上而不是别的地方找你。”“好吧!”皮平说,“管他泥塘还是沟渠,我都跟你去就是了,但那真的很难走啊!我本来还盼着在日落前经过斯托克那家金鲈酒馆呢,那儿有东区最好的啤酒,至少过去有——我已经很久没去那儿喝一杯了。”“那就妥了!”弗罗多说,“欲速则不达,欲醉就更别想‘达’了!我们得不惜一切代价让你远离金鲈酒馆。我们要在天黑前到达雄鹿镇。你说呢,山姆?”“我会跟你一起走,弗罗多先生。”山姆说(尽管私下存疑,并且深深惋惜不能喝上东区最好的啤酒)。“那么,既然我们要跋涉过泥塘和荆棘,最好现在就出发!”皮平说。

天气已经差不多跟昨天一样热了,但是西边开始有云聚集,看起来像是要下雨。三个霍比特人手脚并用快速爬下了一道绿色的陡坡,一头扎进下方浓密的树林里。他们选择的路线是,离开左边的林木厅,斜穿过沿山丘东边生长的丛丛林木,一直走到那背后的平地。然后他们就能越过开阔的原野,直奔渡口,中间只需经过几处沟渠和障碍。弗罗多估算,他们取直线的话,大约有十八哩路要走。

他很快就发现,那片树林比表面看上去更浓密、更纠结。林下的灌木丛中无路可走,他们走不快。等他们挣扎奋斗到坡岸底下,却发现有道小溪从背后的山上流下来,河床深陷,两侧滑不溜丢,荆棘突出。最要命的是,这溪就横在他们选择要走的路上。他们跃不过去,而且事实是,如果不想打湿衣裤,擦伤手脚,外加弄得满身泥,就根本没法过去。因此他们停了下来,琢磨着该怎么办。“第一关!”皮平沮丧地微笑说。

山姆·甘姆吉回头望去。透过树林中的一道空隙,他瞥见了刚才他们爬下来的那道绿坡的顶端。“快看!”他一把抓住弗罗多的手臂说。他们全望过去,发现在那高高的坡沿上,映衬着天空现出一匹立着的马,马旁边俯着一个黑色人影。

他们立刻彻底打消了原路返回的念头。弗罗多领头,三人迅速扎进溪旁浓密的灌木丛中。“嚯!”他对皮平说,“咱俩说得都没错!捷径果然已经出了差错,但我们也只是将将及时隐匿了行迹。山姆,你的耳朵最尖,你听到有什么过来没有?”

他们一动也不动地站着聆听,几乎屏住了呼吸;但是没有追来的声音。“我觉得他不会打算牵马走到这坡底下来。”山姆说,“不过,我猜他知道我们下来了。我们最好快点往前走。”

往前走一点也不容易。他们都背着行囊,灌木丛和荆棘都勾扯着不让他们过。后方的山脊挡住了风,空气凝滞闷热。他们硬闯出一条路,最后来到相对开阔的地方时,已经又热又累,一身刮伤,并且,他们也不再确定自己所走的方向。溪流到了平地,两边的溪岸降低了不少,河道也变宽变浅,朝泽地和白兰地河蜿蜒流去。“哎呀,这是斯托克溪!”皮平说,“如果我们打算回到原来要走的路,就得马上过河,再往右走。”

他们涉过溪水,匆忙过到对岸一片开阔无树,只长着苇草的空地上。再往前他们又进入一片带状的树林,林中绝大部分是高大的橡树,间杂着一两棵榆树或白蜡树。地面相当平坦,灌木也不多;但是树木长得太密,使他们看不了太远。突如其来的风一阵阵掀起了树叶,豆大的雨点开始从蔽天的乌云中落下。接着,风息了,大雨倾盆而下。他们艰难跋涉,尽快赶路,穿过一堆堆的草丛,越过厚厚堆积的落叶;雨在他们四周滴滴答答不停地落。他们没有交谈,但不断回头或向左右张望。

过了半个钟头,皮平说:“我希望我们没朝南偏太远,而且也不是正顺着林子纵走!这林子像条带子,并不宽——我该说最宽不超过一哩。我们这时早该穿出林子了。”“这时候左弯右拐可不妙,也没法挽救事态。”弗罗多说,“我们就继续朝这个方向前进好了!我还没那么想现在就出到空旷开敞的地方。”

他们又往前走了大约两哩。阳光又从碎散的云层中透出,雨渐渐小了。此时中午已过,他们觉得早该吃午餐了。三人在一棵榆树下停了下来,这树的叶子尽管正在迅速变黄,但仍很浓密,树下的地面挺干爽,也很隐蔽。他们动手准备午餐时,发现精灵给他们的水瓶里装满了淡金色的清澈饮料:气味芬芳,像是由许多花的蜂蜜酿成,惊人地提神。很快,他们便开怀大笑起来,藐视起大雨和黑骑手。他们感觉,最后几哩路会被迅速抛在身后。

弗罗多背靠着树干,闭上了眼睛。山姆和皮平坐在近旁,开始哼歌,然后轻声唱起来:嚯!嚯!嚯!我往醉乡游,治我心伤消我愁。风吹雨淋随他去,前程路远无须计,悠然林下且高卧,闲看白云乐悠悠。“嚯!嚯!嚯!”他们又唱了起来,声音更大,但歌声骤止,弗罗多猛跳起来。一声拖长的呼号乘风而来,就像是某种邪恶又孤单的生物发出的哭号。那声音起起伏伏,以一声尖锐的高音收尾。而就在他们仿佛突然僵化了似的或坐或站时,又响起另一声应答的呼号,声音更弱更远,却同样吓得人血液冻结。随后万籁俱寂,只余风吹树叶的响声。“你觉得那是什么?”皮平终于开口问,想要说得轻快,声调却仍带点儿颤抖,“这要是鸟叫,那我在夏尔可从来没听过。”“这不是鸟兽的声音。”弗罗多说,“这是一种呼唤,一个信号——那声呼号包含着话语,虽然我没听清楚。不过,霍比特人可发不出那种声音。”

他们不再多谈,却都想到了那些骑手,只是没有人说出口。现在,他们既不想走,也不想留;但是他们迟早得穿过开阔的原野去往渡口,而且最好是趁着白昼赶快走。片刻后,他们便又背起行囊出发了。

没多久,树林突然到了尽头,眼前展现出一片广阔的草地。现在,他们发现自己委实向南偏得太多了。越过这片平原,他们可以瞥见河对面雄鹿镇的低矮丘陵,但那片丘陵现在跑到左边去了。他们小心翼翼地从树林边缘走出来,开始尽快穿过这片开阔地区。

一开始,他们离开了树林的掩护,不禁心中惴惴。他们吃早餐的那块高地,就矗立在他们后方远处,弗罗多已经预备好看见山脊上有骑手的渺小剪影映衬着天空,但那里空无一人。太阳从碎散的云中钻出,再次灿烂闪耀,但正朝着他们先前待过的山丘西沉。尽管他们仍感到不安,但不再恐惧了。大地渐渐有了开垦的迹象,越来越井井有条。很快,他们就进入了耕作良好的田地和牧场,有围篱、栅门,还有排水沟。一切显得宁静平和,正是寻常的夏尔一角。他们每走一步,精神就振作一分,白兰地河一线越来越近,黑骑手也开始变得好似如今已被远抛在后的林中幻影。

他们沿着一大片萝卜田的边上走,来到了一道坚固的大门前。门内是一条车辙辗出的小路,两旁种植着整齐的低矮树篱,这路通向远处的一丛树林。皮平停下了脚步。“我认识这片田地和这道大门!”他说,“这里是豆园庄,是老农夫马戈特的地盘。那边树林子里就是他的农庄。”“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弗罗多说,一脸惊恐,仿佛皮平在宣布那条小路是通向恶龙巢穴的入口。另两人惊讶地看着他。“老马戈特有什么不对劲?”皮平问,“他是白兰地鹿家的好朋友。当然啦,擅闯的人觉得他挺可怕,他还养了凶猛的狗——毕竟,这里靠近边境,住在这儿的人必须更小心才行。”“我知道。”弗罗多说,“不过,我还是对他跟他的狗怕得要命。”他羞窘地笑着补充,“我避开他的农场,可有年头了。我小时候住在白兰地厅的时候,偷偷摸进他的农场偷蘑菇,被他逮过好几次。最后一次他揍了我,然后把我拎到他那些狗面前展示一番。‘伙计们,看见没有,’他说,‘下次这小坏蛋再敢踩上我的地盘,你们就吃了他。现在,把他给我轰出去!’那些狗把我一路直撵到渡口。到现在我都心有余悸——尽管我敢说,那些狗明白分寸,不会真的咬我。”

皮平大笑。“那好,现在该握手言和了,尤其是你要回到雄鹿地来住的话。老马戈特绝对是个好汉——只要你别沾他的蘑菇田。我们走小路过去吧,这样就不算擅闯了。如果碰到他,我来跟他打交道。他是梅里的朋友,有段时间我没少跟梅里到这儿来。”

他们沿着小路往前走,直到看见前面的树林子里露出一座大屋和几间农舍的茅草房顶。马戈特家和斯托克镇的圆足家,还有泽地的绝大多数居民,都是住在房子里。这座农庄用砖头砌得坚固结实,四面还环绕着高墙。朝着小路的墙上开了一道宽阔的木头大门。

他们走近时,墙内突然爆出一阵吓人的狗吠,接着传来一个人的大喊:“利爪!尖牙!大狼!上啊,伙计们!”

弗罗多和山姆立刻僵住不动了,不过皮平又往前走了几步。大门打开,三只大狗一跃而出奔上小路,狂吠着朝三个旅行者冲来。它们没理会皮平,但山姆缩着身子贴在墙上,两只像狼一样的大狗满腹狐疑地嗅着他,只要他稍动一下便发出咆哮。最大最凶猛的那只则堵在弗罗多面前,全身的毛竖起,不住咆哮。

大门口这时出现了一个身材粗壮,长着一张红红圆脸的霍比特人。“哈罗!哈罗!你们是谁啊?想干什么?”他问。“午安,马戈特先生!”皮平说。

老农夫仔细打量他。“哟,这不是皮平少爷嘛!——我该说佩里格林·图克先生才对!”他喊道,怒容改成了笑脸,“好久没见你来玩啦。你运气不错,我认得你。我正打算放狗出门对付陌生人。今天出了些怪事儿。当然,这地方是会偶尔出现一些游荡的怪人。太靠近那条河了。”他摇着头说,“不过我这辈子见过的人,数这家伙最诡异。下次只要我拦得住,他可别想不问我同意就穿过我的地盘,别想!”“你说什么家伙?”皮平问。“这么说你们没见到他喽?”老农夫说,“不久前他才沿着这条小路朝堤道那边过去。他是个可笑的主顾,还问了可笑的问题。不过,要么你们进来说话吧,我们可以舒舒服服地聊聊消息。我有点现成的好啤酒,图克先生,要是你和你朋友愿意进来喝一杯的话。”

显而易见,这农夫倘若可以照他自己的步调和习惯来,还能告诉他们更多事儿。因此,他们全接受了邀请。“可是这些狗呢?”弗罗多焦虑地问。

老农夫大笑起来。“它们不会咬你的——除非我下令。过来,利爪!尖牙!来!”他喊,“来,大狼!”狗儿们走开,放任他们不管,弗罗多和山姆松了口气。

皮平把另外两人介绍给老农夫。“这是弗罗多·巴金斯先生。”他说,“你可能不记得他啦,不过他以前住在白兰地厅。”听到巴金斯的名字,老农夫一愣,眼光锐利地瞥了弗罗多一眼。有那么片刻,弗罗多以为他想起了偷蘑菇的事,会叫狗来把自己赶出去;但是老农夫马戈特一把抓住了他的胳膊。“哎呀,这事再怪也没有啦!”他喊道,“巴金斯先生是吧?进来进来!我们得好好聊聊。”

他们进了老农夫家的厨房,在宽大的壁炉前坐下。马戈特太太抱出一大桶啤酒,倒满了四个大啤酒杯。这啤酒酿得挺好,皮平发现它足以补偿自己错失的金鲈酒馆。山姆则满心疑虑地啜着酒,他天生对夏尔其他地区的居民不大信任,还有,他也不打算跟揍过他主人的人迅速结成朋友,不管那事发生在多久以前。

在寒暄了几句天气和庄稼收成(没比往常差)之后,老农夫马戈特放下杯子,一一打量他们三人。“好啦,佩里格林先生,”他说,“你是打哪儿来?又要往哪儿去?你本来不是打算上我的门吧?因为要是的话,你怎么都没让我看见就过了我家大门哪?”“啊,我是没打算。”皮平答道,“既然你都猜到了,就老实跟你说吧,我们是从小路另一头过来的,走过了你的田地,不过那实在不是故意的。我们打算抄近路去渡口,却在那边林木厅附近的森林里迷了路。”“如果你们要赶路,走大路岂不是快得多?”老农夫说,“但我倒不担心那事儿。佩里格林先生,你想的话,当然可以经过我的地界;巴金斯先生,你也是——不过我敢说,你还是很爱吃蘑菇吧。”他大笑起来,“啊,没错,我一听名字就认出来啦。我想起以前,小弗罗多·巴金斯可是雄鹿地最调皮捣蛋的小鬼之一。但刚才我想到的可不是蘑菇。就在你们冒出来之前,才有人跟我提过巴金斯这名字。你们猜,那个可笑的主顾问我什么?”

他们焦急地等他往下讲。“咳,”老农夫好整以暇地继续说道,“他骑着一匹大黑马来到大门前,大门又正好开着,他就直接到了我屋门口。他自己也是一身黑,披着斗篷戴着兜帽,好像不想让人认出来似的。我心里想:‘他到底想要啥呀?’我们很少看见大种人越过边界过来。再说,我也从来没听说过有这样的黑家伙。“‘你好啊!’我说,出门朝他走去,‘这条小路哪儿都不通,不管你要去哪儿,最快的走法都是回到大路去。’我不喜欢他那模样。利爪奔出来,跑过去嗅了嗅,却像给蜇了似的号了一声,夹着尾巴惨叫着窜跑了。那黑家伙坐在马上一动也不动。“‘我从那边来。’他说,声调又慢又僵硬,一边抬手朝背后西边一指——你们相信吗,他指的是我的田地!‘你见过巴金斯吗?’他朝我俯下身子,拿诡异的嗓音问。他的兜帽垂得很低,我看不见任何面孔,还觉得一股寒战滑下脊背。可是,我看不出他凭什么大模大样骑马来到我的地界上。“‘快滚!’我说,‘这里没有叫巴金斯的。你走错啦,不是夏尔的这一带。你最好回到西边的霍比屯去找——而且你这回最好走大路。’“‘巴金斯已经走了。’他悄声回答,‘他就要来了。他离此不远。我想找到他。如果他经过,你会告诉我吧?我回头给你金子做酬劳。’“‘不,你才不会。’我说,‘你最好赶快滚回你来的地方去。我给你一分钟,然后我就把狗全叫出来。’“他嘶了一声,差不多就是那样,可能是笑声,也可能不是。接着他就催着那匹大马正正朝我冲过来,我将将来得及跳开。我叫来了狗,可他猛地掉转马头,骑马奔出大门,沿着小路冲上堤道去了,快得像闪电。这事儿你们怎么看?”

弗罗多坐着,盯着炉火看了好一会儿,不过他一心只想着他们到底怎样才能到达渡口。“我不知道该怎么看。”末了,他开口说。“那我告诉你该怎么看。”马戈特说,“弗罗多先生,你就压根不该跟霍比屯那地界的人搅和在一起。那边的人全是怪胎。”山姆在椅子上扭了扭,不友善地盯着老农夫看。“不过你向来是个粗心大意的小子。我听说你离开白兰地鹿家,去跟那个老比尔博先生住,那会儿我就说你会惹上麻烦。记住我的话,这全都是比尔博先生那些奇怪的事迹招来的。他们说,他是用些奇怪的法子从外地弄来了钱。我听说,他把金银珠宝埋在霍比屯小丘底下,也许有人想知道这些财宝怎么样了。”

弗罗多没答话。老农夫精明的猜测,委实令人尴尬。“所以呢,弗罗多先生,”马戈特继续说,“我很高兴你想通了,回到雄鹿地来。我得建议你:就待在那儿!别跟那些外地人搅和在一起。你在这片地方有朋友。如果那些黑家伙有谁再来追你,我会对付他们。我会说你死了,离开夏尔了,或随便什么你爱用的说法。而且啊,这话差不多也不假。我看他们要打听下落的多半是老比尔博先生。”“你可能是对的。”弗罗多避开老农夫的目光,盯着炉火说。

马戈特若有所思地看着他。“啊,我看得出来,你有自己的主意。”他说,“我看,事情是明摆着的。你跟那个黑骑手同一天下午来这儿,这可不是巧合。而且,说到底,我的消息你可能也不觉得有多意外。我不是要你告诉我任何你想保密的事儿,但我看得出来,你遇到了某种麻烦。或许,你正在想,要去到渡口却不被逮住,恐怕不太容易——对吧?”“我正是这么想。”弗罗多说,“但我们必须设法到那儿去,而这不是坐在这里空想就能办到的。所以,恐怕我们得出发了。真的非常感谢你的善意!马戈特老爹,你听到这话说不定会发笑:我怕你跟你的狗,怕了三十多年。这真是个遗憾,因为我就这么错过了一个好朋友。而现在,我很遗憾这么快就要离开。不过,我会回来的,也许,有朝一日——如果我有机会的话。”“你回来时,我随时欢迎。”马戈特说,“不过,现在我有个主意。太阳已经快下山了,我们也就要吃晚饭了,因为我们差不多到天黑之后就上床睡觉。如果你和佩里格林先生,你们都留下来跟我们一起吃顿饭,我们会很高兴的!”“我们也会很高兴!”弗罗多说,“但恐怕我们一定得走了。就算现在出发,我们抵达渡口之前天也会黑了。”“啊!但是等一下!我正想说:等吃完晚饭后,我会赶着小马车把你们都送到渡口去。那样你们就可以少走许多路,而且也会让你们避开别的麻烦。”

这下,弗罗多满怀感激地接受了邀请,皮平和山姆也大松了口气。太阳已经落到西边的丘陵背后,天光渐暗。马戈特的两个儿子和三个女儿进来了,大桌子摆上了丰盛的晚餐。厨房点上蜡烛,炉火挑旺。马戈特太太忙进忙出,在农场里帮工的几个霍比特人也进来了。不一会儿,十四个人便坐定开吃。桌上有足量的啤酒,一大盘蘑菇与咸肉,另外还有大量别的实实在在的农家食品。那几条狗趴在火炉旁,啃着皮嚼着骨头。

等他们吃完晚饭,老农夫和他的儿子们提着灯笼出门,备好了马车。等客人出得门来,院子里已经很黑了。他们把背包扔上车,爬了上去。农夫坐在驾驶座上,挥鞭将两匹强壮的小马赶上路。他太太站在敞开门口的灯光下。“你自己小心点儿,马戈特!”她喊道,“别跟外乡人争吵,送完人直接回来!”“知道啦!”他说,驾着马车出了大门。这时一丝风也没有,夜晚一片死寂,空气中带着寒意。他们没点灯,慢慢前行。一两哩之后,小路横过一条深沟,爬上一道短坡,上到了高处的河岸堤道上,便到了尽头。

马戈特下了车,仔细张望了南北两个方向,但是黑暗中什么都看不见,凝滞的空气中什么声音也没有。河上腾起的薄雾一缕缕飘悬在沟上,又朝原野缓缓爬去。“雾会变浓的。”马戈特说,“不过我要等回程往家里走时才点灯。今天晚上,我们大老远就能听见路上任何动静。”

从马戈特家的小路去到渡口,大约有五哩多远。几个霍比特人把自己裹得紧紧的,不过耳朵却竖得直直的,捕捉着马车轮子的叽嘎声和马蹄缓慢的嘚嘚声以外的任何声音。弗罗多感觉马车走得比蜗牛还慢。在他旁边,皮平不住点着头,快要睡着了;但是山姆却盯着前方升起的浓雾。

他们终于来到了渡口小路的入口。这入口的标志是两根高大的白柱子,赫然耸现在他们右边。农夫马戈特拉住小马的缰绳,马车叽嘎着停了下来。他们正要七手八脚往外爬,突然就听见了一直都在害怕的声音:路的前方传来了马蹄声。那声音是冲他们来的。

马戈特跳下车,站在那儿抓住小马的辔头,朝前方那一片幽暗中望去。喀的喀哒,喀的喀哒,骑马人渐渐接近。在雾沉沉的凝滞空气中,马蹄声听起来很响。“弗罗多先生,你最好躲起来。”山姆焦急地说,“你在马车里趴下,用毛毯盖住自己,我们会把这骑手打发掉!”他爬出马车,来到农夫身边。黑骑手得踏过他才能接近马车。

喀的喀哒,喀的喀哒。骑手就快到他们面前了。“哈罗,哪位!”农夫马戈特喊道。前进的马蹄声霎时停下。他们觉得自己可以影影绰绰地辨出,前方一两码的夜雾中,有个披着黑斗篷的形状。“好了!”老农夫说着,把缰绳扔给山姆,大步走上前去,“别再过来一步!你想怎样?你要去哪儿?”“我要找巴金斯先生。你见过他吗?”一个捂着的声音说——不过,这声音是属于梅里·白兰地鹿的。一盏挺暗的灯笼被揭开,光照在农夫惊讶万分的脸上。“梅里先生!”他叫道。“是啊,当然是我!要不然你以为是谁?”梅里一边上前一边说。随着他从雾中出来,他们的恐惧也消散了,似乎他突然缩小到了寻常的霍比特人身材。他骑着一匹小马,为了抵挡雾气,还用围巾把自己从脖子到头脸都裹上。

弗罗多跳下马车跟他打招呼。“这么说原来你在这儿!”梅里说,“我开始怀疑你今天到底会不会来,我正要回去吃晚饭。起雾之后,我就过了河,朝斯托克骑过来,看看你是不是掉到哪道水沟里去了。可是天晓得你们会走哪条路来。马戈特先生,你是在哪里找到他们的?在你养鸭子的水塘里吗?”“不是,我逮到他们擅闯,差点放狗咬了他们。”老农夫说,“不过,我毫不怀疑他们会把整个故事讲给你听的。现在,梅里先生和弗罗多先生,以及各位,请容我先告辞啦,我最好快点回家。夜渐渐深了,马戈特太太会担心的。”

他把马车倒入小路,掉过了头。“好吧,各位晚安。”他说,“这真是诡异的一天,千真万确。不过,结尾好就一切都好;尽管我们最好是回到自己家门口以后再说这话。我可不会否认,等我回到家的时候我会很高兴的。”他点亮灯笼,站起身来。突然,他从座位底下拿出一个大篮子。“我差点忘了。”他说,“马戈特太太收拾出这篮东西,说是给巴金斯先生的,以表问候。”他把篮子递下来,就驱车上路了,身后是一连串的道谢和道晚安声。

他们目送灯笼的苍白光晕渐渐没入了雾夜。突然,弗罗多大笑起来:从他提着的盖好的篮子底下,飘出了一股蘑菇的清香。

第五章 共谋揭穿 A Conspiracy Unmasked

“现在我们自己最好也回家去。”梅里说,“我看出来啦,这整件事有点古怪,不过那得等我们到了之后再说。”

他们掉头走下渡口小路,路很直,维护得很好,用刷白的大石镶边。他们走了一百码左右就到了河边,那里有处宽阔的木制码头,码头边系着一艘平底大渡船。靠近水边的白色缆桩,被两盏悬于高柱的灯笼照得微微发亮。在他们背后平坦的原野上,雾气已涨得漫过了树篱。但他们面前的水面却是一片漆黑,只有岸边芦苇丛中有几缕雾气缭绕。对岸的雾看来还要稀薄些。

梅里牵着小马走过跳板上了渡船,其余人也纷纷跟上。然后,梅里用一根长竿慢慢将船撑离了岸。在他们眼前,宽阔的白兰地河缓慢流淌着。对面河岸陡立,有条小径从泊岸处蜿蜒而上。那儿有灯火闪烁。河岸后方,雄鹿山朦胧耸立。透过零散的薄雾,可以看见山上许多圆窗透出灯光,有红有黄。它们都是白兰地鹿家的古宅——白兰地厅的窗户。

很久以前,戈亨达德·老雄鹿越过了原本是东边边界的白兰地河。他是老雄鹿家的族长,而老雄鹿家是泽地乃至整个夏尔最古老的家族之一。戈亨达德·老雄鹿建造(以及开凿)了白兰地厅,将自己改姓为白兰地鹿,定居下来,事实上无异于一个独立小王国的君主。他的家族代代繁衍,在他之后人口继续增长,直到白兰地厅占据了整座低矮的山丘,开了三扇巨大的前门,众多侧门,还有大约一百扇窗户。接着,白兰地鹿家和他们的大批家属又在周围扩建,先是掘洞,后又筑屋。这就是雄鹿地的起源,这片地方位于白兰地河和老林子之间,是人口稠密的狭长一带,类似夏尔的殖民地。它主要的村落是雄鹿镇,集中在白兰地厅后方的河岸边和山坡上。

泽地的居民对雄鹿地人很友善,斯托克和灯芯草岛之间的农人仍然承认白兰地厅统领(这是对白兰地鹿家的族长的称呼)的权威。但是老夏尔的百姓绝大多数都将雄鹿地人视为怪胎,可以说是半个外国人。不过,事实上,他们跟另外四区的霍比特人并无太大不同,只除了一点:他们喜欢船,有些人还会游泳。

他们的土地东边起初并未设防,但后来他们在那边栽建了一道称为“高篱”的树篱。树篱是好几代以前栽种的,经过代代不断养护,如今长得又高又密。它从白兰地桥一路延伸过来,从河绕出去直到篱尾(柳条河由该处流出老林子,注入白兰地河),形成一个大圆弧,从这头到那头,足足超过二十哩远。不过,它当然不算完善的防护。在许多地方,老林子都离树篱很近。雄鹿地人在天黑后便把家门锁紧,这在夏尔又是很不寻常的。

渡船缓慢地横过水面,雄鹿地的河岸渐渐近了。山姆是一行人中惟一过去不曾渡过这条河的。随着河水汩汩淌过船舷,他有种奇怪的感觉:他原来的人生已被抛在背后的迷雾中,前方则是黑暗的险途。他挠挠脑袋,有那么片刻,脑中闪过了一个念头:弗罗多先生要是能在袋底洞一直安安静静生活下去,那该多好。

四个霍比特人下了渡船。梅里正把船系好,皮平已经牵着小马踏上小径,就在这时,山姆(他一直回头张望,好像要与夏尔告别)哑着嗓子低声说:“弗罗多先生,回头看!你看到什么没有?”

在对岸的码头上,微弱的灯光下,他们勉强可以分辨出一个轮廓,就像一捆遗落在后的深黑行李。然而,就在他们眼前,它似乎动了,左右摇晃着,仿佛在搜索地面。然后它又爬行起来——也许是蹲下身子前进——返回灯光照不到的昏暗中去了。“那到底是什么东西啊?”梅里惊叫道。“某种跟踪我们的东西。”弗罗多说,“不过现在别问了!我们马上走吧!”他们迅速沿着小径走到河堤顶上,当他们往回望时,雾已经笼罩了对岸,什么也看不见了。“谢天谢地,你们没在西岸多留渡船!”弗罗多说,“马能渡河吗?”“他们可以往北再走十哩,走白兰地桥;要么就游泳。”梅里回答,“但我从没听说有马游过白兰地河。可这跟马有什么关系?”“我等会儿再告诉你。让我们先进屋再说。”“好吧!你和皮平都认得路,那我就继续骑马去通知小胖博尔杰,说你们来了。我们会准备好晚饭之类的。”“我们先前跟农夫马戈特一家吃过晚饭了。”弗罗多说,“不过我们可以再吃一顿。”“没问题!把篮子给我!”梅里说,随即骑马没入了黑暗中。

从白兰地河到弗罗多在克里克洼的新家,还有段距离。他们从雄鹿山和白兰地厅右边经过,在雄鹿镇的外围踏上了往南通到大桥的雄鹿地主干道。他们沿路往北走了半哩,来到右手边一条小路口。小路高高低低通入乡间,他们顺着它又走了两哩路。

最后,他们总算来到一道开在茂密树篱中的窄门前。夜色里见不到房子的模样,它矗立在小径前方一大片草地的中央,草地四周又环绕着一圈矮树,然后才是外围的树篱。弗罗多之所以选择它,是因为它位于乡村的偏远一隅,并且附近没有其他住家,出入都不会有人注意。这座房子是白兰地鹿家很久以前盖的,用来接待宾客;家族中若是有人想暂时躲开白兰地厅的热闹生活,也可到此小住。它是一栋老式风格的乡村房屋,尽量仿照霍比特洞府建成:又长又矮,没有第二层楼;屋顶是草皮铺的,窗户是圆形的,还有一扇大圆门。

他们从大门口走上绿色小径,看不到一星半点屋内的灯光。窗户关着,一片漆黑。弗罗多敲敲门,小胖博尔杰开了门。一股亲切的灯光流泻而出。他们迅速闪进屋内关上门,把自己和灯光都留在屋里。他们置身于一间宽敞的厅里,两边各有几扇门,面前则是一条走廊,朝里通向房子的中段。“看,你们觉得这房子怎么样?”梅里从走廊出来问,“这么短的时间内要把它弄得像个家,我们已经尽力啦。毕竟,小胖跟我昨天才把最后一车东西运到这里来。”

弗罗多环顾四周,觉得这确实像个家。他自己的心爱之物——或者说比尔博的心爱之物(它们在新环境中让他分外真切地想起了他)——都尽可能按照它们在袋底洞时来摆设。这是个舒服、愉快、亲切的地方。他发现他真心希望自己是来此定居,平静地过退休生活。给朋友们添这许多麻烦,似乎很不公平。他再次心神不定地想着,他要怎么揭破自己得很快离开,事实上是马上就要走的消息。而且,今晚就得说,在大家全都就寝之前。“真叫人高兴!”他费了点劲才说,“我简直感觉不出来我搬了家。”

几个旅人挂起了斗篷,把背包堆在地板上。梅里领他们进了走廊,推开了最远端的一扇门。炉火的光亮伴着蒸汽一涌而出。“洗澡间!”皮平叫道,“噢,你太棒了!梅里阿道克!”“我们按什么顺序来?”弗罗多说,“年纪大的先来,还是洗得快的先来?两种顺序你都是排最后,佩里格林少爷。”“相信我能把事情安排得比这更好!”梅里说,“我们在克里克洼的生活,开端总不能是争吵谁先洗澡吧。那间屋里有三个浴盆,大锅里装满了热水。另外还有毛巾、垫子和肥皂。进去,动作都快点!”

梅里和小胖进了走廊对面的厨房,忙着为深夜的晚餐作最后的准备。浴室里歌声争相传来,混合着泼水拍溅的声音。皮平的声音突然高扬起来,盖过了其他人,他唱的是比尔博最爱的洗澡歌之一。嘿!辛苦的一天结束了,大家来唱首洗澡歌!洗澡水热腾腾多痛快,谁要是不唱就是傻气!哦!滴答小雨虽然悦耳,叮咚溪水虽然好听,可比起洗澡水热腾腾,落雨小溪都万万不及!哦!口渴时,冷水清凉我们乐于仰头痛饮,但是啤酒更受欢迎,还有热水冲背刷刷洗!哦!蓝天下,白泉飞跃水花跳荡固然美丽,但是喷泉都比不上脚拍热水哗哗动听!

一声惊人的泼溅水声,紧接着弗罗多一声大吼“哇啊!”看来皮平的洗澡水有不少效仿了喷泉,喷得甚高。

梅里走到门边,喊道:“出来吃晚饭喝啤酒,如何?”弗罗多应声而出,边擦着头发。“空气里全是水,我得到厨房才能擦干头发。”他说。“哎呀!”梅里朝浴室里一看,叫道。石地板都淹了水。“佩里格林,你不把地上的水都擦干,就别想吃东西!”他说,“动作快点,不然我们就不等你了。”

他们围在厨房炉火旁的桌边吃了晚餐。“我猜你们三个不想再吃蘑菇了吧?”弗雷德加不抱什么希望地问道。“我们当然想吃!”皮平叫道。“蘑菇是我的!”弗罗多说,“是农妇中的女王马戈特太太送给我的。把你们的馋手拿开,我来分配。”

霍比特人嗜好蘑菇,甚至超过大种人最馋的嗜好。这个事实,部分解释了小弗罗多为什么远征泽地著名的田地,以及马戈特遭受损失后怎么会那么愤怒。但这一回的蘑菇,即使照着霍比特人的标准,也多得足够每个人大快朵颐。接着还有许多别的美食,等他们用完餐,就连小胖博尔杰都满足地叹了口气。他们挪开桌子,拉过椅子围坐在火炉前。“我们等下再收拾。”梅里说,“现在,把所有的事儿都告诉我吧!我猜,你们经历了不少冒险,没让我参与真不公平。我要知道全部详情,尤其要知道老马戈特究竟怎么回事,他为什么那样跟我说话。他听起来像是吓坏了——如果他真能被吓坏的话。”“我们全都被吓坏了。”稍停,皮平说,而弗罗多瞪着炉火,一言不发。“换了是你也一样,如果你被黑骑手追了两天的话。”“那又是什么?”“骑在黑马上的黑色人影。”皮平回答,“弗罗多要是不肯说,那我就从头把整件事讲给你听。”于是,他原原本本交代了他们从霍比屯起的整趟旅程。山姆不时点头或感叹几声,表示支持。但弗罗多仍然保持沉默。“假如我没看见码头上那个黑影,没听见马戈特声音中那种古怪,”梅里说,“我一定会认为这全是你在瞎掰。弗罗多,这些事你怎么想?”“弗罗多表舅一直守口如瓶。”皮平说,“不过开瓶的时候到啦!直到现在,他还什么都没告诉我们,只有农夫马戈特猜这事跟老比尔博的财宝有关。”“那只不过是猜测。”弗罗多急忙说,“马戈特什么也不晓得。”“老马戈特是个精明的家伙。”梅里说,“他那张圆脸后头想的可多了,可他不漏片言只字。我还听说,他以前有段时间常到老林子里去,以见识过一大堆怪事著称。不过,弗罗多,你最起码可以告诉我们,你认为他猜的到底对还是不对。”“我想,”弗罗多慢慢回答,“就目前来看,猜得算对。这事是跟比尔博往日的冒险有关联,那些骑手在找寻——或者应该说在搜索——他或是我。你若想知道的话,我还担心:这绝不是个玩笑;我在这里或任何地方,都不安全。”他环顾墙壁和窗户,似乎害怕它们会突然垮掉。旁人默不作声看着他,接着互相交换着意味深长的眼色。“他很快就要说啦。”皮平对梅里耳语道。梅里点点头。“好吧!”弗罗多终于说,挺背坐直,仿佛作了决定,“我不能再瞒了。我有话要跟你们说,可是我又不知道究竟该从哪里说起。”“我想我可以帮你的忙,”梅里安静地说,“让我来告诉你其中一部分。”“你这话什么意思?”弗罗多说,焦虑地看着他。“就是这个意思,我亲爱的老弗罗多:你很苦恼,因为你不知道该如何说再见。当然,你是决心要离开夏尔啦。但是危险来得比你预期得更快,现在你下决心立刻就走,可是又不想走。我们都很为你难过。”

弗罗多张大嘴巴,随即闭上。他吃惊的神情如此滑稽,他们全大笑起来。“亲爱的老弗罗多啊!”皮平说,“你真以为自己迷了我们所有人的眼睛吗?你要做到那一点,还远远不够小心和聪明呢!打从今年四月开始,你显然就打算走了,告别所有熟悉的地方。我们时不时就听见你嘀咕:‘我怀疑,自己还能不能再俯瞰那道河谷。’诸如此类的话。你还假装你的钱都花完了,并且真的把你心爱的袋底洞卖给了萨克维尔–巴金斯家!你还跟甘道夫密谈了那么多次!”“我的老天啊!”弗罗多说,“我还以为我既小心又聪明呢!我不知道甘道夫会说什么。这么说,难道整个夏尔都在谈论我的离去?”“噢,没有!”梅里说,“别担心,没那回事!当然,这秘密守不了多久。但在目前,我想,只有我们几个谋划的人知道。毕竟,你该记得我们很了解你,常跟你在一块儿。我们通常能猜到你在想什么。而且我也认识比尔博。老实跟你说,自从他离开之后,我就一直分外留心观察你。我认为你迟早会跟着他走;事实上,我以为你会走得更早。近来这段日子我们都急得不行,我们很怕你会像他一样,突然不辞而别,自己一个人溜掉。打从今年春天起,我们就个个上心盯着你,也作了不少我们自己的安排。你才没那么容易逃掉咧!”“但我一定得走。”弗罗多说,“亲爱的朋友,这是无法挽回的事。这对我们每个人来说都很不幸,但是你们想留住我是白费心机。既然你们已经猜到这么多,那就帮帮我,别扯我后腿!”“你不明白!”皮平说,“你必须走——因此,我们也必须走。梅里和我会跟你一起去。山姆是个出色的家伙,为了救你他会跳进龙的喉咙,如果他没自己绊倒自己的话。你这场危机重重的冒险,可不止需要一个伙伴。”“我最最亲爱的霍比特人啊!”弗罗多感动不已地说,“但是我不能同意。我也是很久以前就决定了。你们说到危险,可是你们并不明白,这不是去寻宝,不是什么去而复返的旅程。我是从致命的危险逃向致命的危险。”“我们当然明白。”梅里坚定地说,“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决定要一起去。我们知道魔戒不是开玩笑的事,但是我们决定竭尽全力帮你对付大敌。”“魔戒!”弗罗多说,这下真正惊诧万分。“是的,魔戒。”梅里说,“我亲爱的老霍比特,你没考虑到朋友的好奇心哪。我知道魔戒的存在,已经好些年了——事实上,在比尔博离开之前就知道了。不过,既然他显然把它当成秘密,我也就把这事藏在心底,直到我们结成了共谋小组。当然,我对比尔博不像对你这么熟悉;那时我还太小,而且他也比较小心——但是百密总有一疏。如果你想知道我最初是怎么发现的,我就告诉你。”“你说!”弗罗多有气无力地说。“你大概可以想像,是萨克维尔–巴金斯家让他露了馅。就在大宴会前一年,有一天,我走在路上,碰巧看见比尔博走在前头。突然,萨–巴家的人远远出现了,正朝我们走来。比尔博慢下脚步,然后,说时迟那时快!他消失了。我大吃一惊,几乎连正常躲起来都不会了。不过我到底钻过了树篱,沿着篱内的田边行走。透过树篱我窥视着路,等到萨–巴家的人经过之后,比尔博突然又出现了,我隔着树篱正对着他。他把什么东西塞回了裤袋,我瞥见了一点金光。“从此之后,我便睁大眼睛留意啦。事实上,我坦白我是暗中监视来着。可是你必须承认,这实在太叫人好奇了,而我那时才十多岁哪。除了你弗罗多之外,我一定是整个夏尔惟一看过老家伙那本秘密书籍的人。”“你还读了他写的书!”弗罗多嚷道,“我的老天爷!还有什么是安全的?”“我得说,没什么是安全的。”梅里说,“但我只是匆匆翻了翻,要找到机会很难。他从来不把那书随便乱放。不晓得那书怎么样了,我很想再好好看看。弗罗多,你得到那本书了吗?”“没有。它不在袋底洞。他一定是把书带走了。”“好啦,就像我说的,”梅里继续道,“我把看到的都藏在心里,直到今年春天,情况变得严重起来。于是,我们结成了共谋小组。我们也是认真的,当正事来办,而且我们也不怎么光明正大——要套你的话不容易,甘道夫就更不用想了。不过,如果你想认识我们的头号调查员,我可以给你介绍介绍。”“他在哪儿?”弗罗多边说边环顾四周,仿佛准备看见一个戴面具的阴险人物从碗橱里跳出来。“上前来,山姆!”梅里说。山姆站起身,一张脸红到了耳朵。“这位就是我们的情报员!我可以告诉你,他在最终被逮以前,可收集了大量的情报。不过我得说,他被逮之后,似乎把自己看成假释人员,洗手不干了。”“山姆!”弗罗多喊道,惊讶得无以复加,并且不知道自己是该觉得愤怒、好笑、宽慰,还是纯粹觉得愚蠢。“是,少爷!”山姆说,“请原谅我,少爷!不过,弗罗多先生,这件事情,我对你真的没有恶意,对甘道夫先生也没有。他很有判断力的,你知道。当你说要独自上路,他说:不!带个你能信赖的人一起去。”“可是,似乎我谁都不能信赖啊。”弗罗多说。

山姆郁闷地看着他。梅里插嘴了:“这全看你想要怎样。你可以信赖我们会跟你同甘苦共患难——至死方休。你可以信赖我们会为你保守任何秘密——比你自己守得还牢。但你可不能信赖我们会让你独自面对麻烦,不辞而别。弗罗多,我们是你的朋友。反正,事情就是这样了。甘道夫对你说的,我们几乎都知道了。我们知道很多关于魔戒的事。我们都怕得要命——但是我们要跟你一起去,要么就像猎狗一样追着你走。”“而且,不管怎么说,少爷,你确实该听从精灵的建议。”山姆补充道,“吉尔多说,你应该带愿意一起走的人上路,这话你可不能否认。”“我不否认。”弗罗多看着山姆说,这会儿山姆正咧着嘴笑。“我不否认,但以后不管你有没有打呼噜,我都再也不会相信你真的睡着了。我要狠狠踢你来确认。“你们这伙骗人的坏蛋啊!”他说着,转向其他人,“不过,老天祝福你们!”他笑道,起身挥挥手,“我投降。我会采纳吉尔多的建议。要是危险不这么迫在眉睫,我就会高兴得手舞足蹈。即便如此,我还是高兴得不得了。我很久都没这么高兴过了。我本来还为今晚忧心不已。”“太好了!那就这么定了。让我们为弗罗多队长及队友欢呼三次!”他们高呼,并绕着他跳起舞来。梅里和皮平开始唱歌,他们显然早为这场合准备好了这首歌。

它是照着很久以前那首令比尔博出发去冒险的矮人歌谣写的,调子也一样:告别温暖的炉火与厅堂,纵然风吹,纵然雨打,我们可得趁早出发,跨过高山森林去远方。我们要去幽谷,精灵之家在轻雾弥漫的林间地上。匆匆越过旷野荒原,哪怕到时不知所往。虽有敌凶虎视眈眈,我们露宿天幕下,也要坚忍长途跋涉,完成使命终将抵达。上路吧,上路吧!黎明之前就出发!“太好了!”弗罗多说,“不过,那样的话,我们上床睡觉前还有好多事要做。不管怎么说,我们今晚还能睡在屋顶下。”“噢!那个说法就是作诗而已啦!”皮平说,“你还真打算天亮以前就出发?”“我不知道。”弗罗多答道,“我怕那些黑骑手,我确信久待一处不安全,特别是待在一个众所周知我要去的地方。吉尔多也建议我不要等。但是我真的很想见甘道夫。我看得出来,在听说甘道夫没有现身之后,连吉尔多都感到不安。所以,几时走,其实要看两件事来决定:一是骑手多快能来到雄鹿镇,二是我们多快能动身。准备工作会花不少时间的。”“第二个问题的答案是,我们一个钟头内就能动身。”梅里说,“我实际上什么都准备好了。田地那边的马厩里有五匹小马;粮食和器具都打包好了,只差几件换洗衣服和新鲜食物。”“看来这个共谋小组还挺有效率的。”弗罗多说,“但是,黑骑手怎么办?我们要是再花一天等甘道夫,安全吗?”“这全看你认为那些骑手要是在这里找到你的话,他们会怎么做。”梅里回答,“他们现在可能已经到了,当然,那是说如果他们没在北大门被拦下的话。树篱从那儿一路延伸到河堤,就在白兰地桥的这头。栅门守卫不会让他们在夜里通过的,不过他们可能硬闯。我想,就算在白天,守卫也会想法把他们挡在外面,无论如何也得等到他们成功给白兰地厅统领送去消息——他们肯定不喜欢骑手的模样,肯定会给吓到的。不过,当然,面对坚决的进攻,雄鹿地抵挡不了多久。还有可能,到了早上,即便是个黑骑手骑马前来打听巴金斯先生,守卫也会让他通过。你要回来定居到克里克洼的事,差不多是人尽皆知了。”

弗罗多坐着考虑了一会儿。“我决定了。”他最后说,“我明天天一亮就启程。但是我不走大路,连等在这里都比走大路安全。如果我从北大门走,那我离开雄鹿地的消息马上会传开,而不是至少保密上几天时间——本来应该可以的。还有,无论有没有骑手进雄鹿地,靠近边界的白兰地桥和东大道一定会有人监视。我们不知道他们有多少人,但至少有两个,还可能更多。惟一的办法是选个没人料到的方向出发。”“可是,那就意味着只能走老林子了!”弗雷德加惊恐地说,“你们可别打那主意,那儿可跟黑骑手一样危险。”“没有啦。”梅里说,“这听起来像孤注一掷,但我相信弗罗多说得对。那是惟一一条出发后不会立刻遭到跟踪的路。运气好的话,我们会有个不错的开头。”“但是你们在老林子里不会有好运气的。”弗雷德加反驳说,“从来没人在里面碰过好运。你们会迷路。大家现在都不去那里了。”“噢,他们当然去!”梅里说,“白兰地鹿家的人就去——偶尔,在兴头上来的时候。我们有个秘密入口。弗罗多在很久以前进去过一次。我自己进去过好几次:当然,通常是在白天,在树木昏昏欲睡,相当安静的时候去。”“好吧,你觉得怎么最好,就怎么做吧!”弗雷德加说,“我知道的所有东西里,我最怕的就是老林子;那些有关它的故事简直是噩梦。不过,既然我不跟去,我的意见也算不得数。不过,我还是很高兴有人留下来,等甘道夫来的时候可以告诉他你们是怎么做的。我相信他很快就会到的。”

小胖博尔杰虽然很喜欢弗罗多,却不想离开夏尔,也不想见识外面的世界。他的家族来自东区,确切地说,来自大桥场的博杰津,但他从来没越过白兰地桥。按照共谋小组最初的计划,他的任务是留下来应付那些爱打听的人,尽可能把巴金斯先生仍住在克里克洼的假象维持得久一点。他甚至带来了一些弗罗多的旧衣服,好让自己可以假扮弗罗多。他们几乎没去想扮演这角色会有多危险。“好极了!”弗罗多在了解到整个计划后说,“否则我们就没法给甘道夫留下消息了。当然,我不晓得那些骑手识不识字,但是我不敢冒险留下书面信息,万一他们闯进来搜查房子就糟了。如果小胖愿意留守,我就能确定甘道夫会知道我们是朝哪个方向去的。这让我下了决心,明天头一件事就是进入老林子。”“好吧,说定啦。”皮平说,“总之,我还是觉得我们的任务比小胖的好些——在这里等黑骑手上门。”“你等到了老林子里头再贫嘴吧。”弗雷德加说,“明天这时候,你就会巴不得回来跟我待在这里。”“别再为这事儿斗嘴了。”梅里说,“我们还得收拾杯盘,行李也得打好包才能睡觉。天亮之前我会叫你们的。”

等到终于上床躺下,弗罗多有好一阵子都睡不着。他腿疼。他很高兴明早能够骑马。最后,他终于迷迷糊糊进入梦乡,梦中他似乎从一扇高窗朝外眺望着一片纠结的黑暗树海,底下树根间传来生物爬行和嗅闻的声音。他觉得它们肯定迟早会嗅出他来。

然后,他听见了远方的嘈杂。起初他以为那是大风正吹过森林的树叶,但他随即明白那不是树叶,而是遥远的大海的声音,一种他在清醒时从未听过的声音,尽管它常在他梦中萦绕。突然间,他发现自己来到了户外。那里连一棵树也没有。他置身于一片欧石楠丛生的黑暗荒野当中,空气中有一股奇怪的咸味。抬起头,他见到前方有座高耸的白塔,孤零零伫立在一道高高的山脊上。他内心升起一股强烈的欲望,想要爬上高塔去瞭望大海。他开始奋力爬上山脊朝白塔而去。然而,突然间,一道光划过天空,轰隆雷响接踵而来。

第六章 老林子 The Old Forest

弗罗多猛然醒了过来。屋里还很黑,梅里一手拿着蜡烛站在那儿,另一手梆梆地敲着门。“好啦好啦!什么事?”弗罗多问,仍没摆脱梦里的震惊和迷惑。“还什么事呢!”梅里喊道,“起床时间到啦!现在四点半,外面起了大雾。快点!山姆已经快备好早餐了,就连皮平都起来了。我正要去备马,再牵来那匹用来驮行李的。去叫醒那个懒小胖!他至少也得起床给我们送行吧。”

六点过了不久,五个霍比特人便准备好上路了。小胖博尔杰还呵欠连连。他们悄然摸出屋子,梅里走在前面,牵着那匹驮行李的小马,取道屋后的小路穿过灌木林,接着又过了几片田野。树叶湿漉漉地闪着光,每根树枝都滴着水;草地布满冰冷的露珠,灰蒙蒙的。万籁俱寂,遥远的嘈杂显得又近又清晰:鸡在院子里咕咕叫,远处一栋房子有人关门。

他们在马厩里找到了小马。它们是那种霍比特人喜欢的强壮小牲口,速度不快,但能做一整天的活儿。他们上了马,很快就骑马走进了雾里,浓雾似乎在他们面前勉强分开,又在他们背后冷峻闭拢。他们缓慢无言地骑了大约一个钟头后,突然看见那道树篱耸立在前,它很高,缠着许多银色的蜘蛛网。“你们要怎么穿过树篱?”弗雷德加问。“跟我来!”梅里说,“然后你就知道了。”他沿着树篱转向左走,不久便来到一处地方,这里树篱沿着一块洼地边缘朝内弯曲。在离开树篱一段距离的地方,开出了一条狭道,缓缓倾斜着通往地下。这条狭道两边都用砖砌了墙,一路稳步升高,直到突然合拢,形成了一条深深扎进树篱底下的隧道,出口就在另一边的洼地。

小胖博尔杰在此停了下来。“再见,弗罗多!”他说,“但愿你们不要进老林子,只盼你们不会今天没完就需要救援。总之,祝你们今天,还有往后每一天,都走运。”“如果前方最糟的事儿就是老林子,那我肯定是走了运。”弗罗多说,“告诉甘道夫沿东大道赶上来。我们很快就会回到东大道,并且尽快赶路。”“再见!”他们喊道,骑下斜坡进入隧道,出了弗雷德加的视野。

隧道又潮又黑,另一端的出口封着一道很粗的铁栅门。梅里下马开了锁,等他们全通过后,又把门关上。铁门咣当一声关紧,门锁喀哒一声锁上。那声音颇为不祥。“好啦!”梅里说,“你们现在已经离开夏尔,到了外面,就在老林子边上了。”“它的那些故事都是真的吗?”皮平问。“我不知道你指哪些故事。”梅里回答,“如果你是指小胖的保姆给他讲的老掉牙的妖怪故事,说到半兽人啊狼啊诸如此类,那我得说,没那回事。我反正是不信。但这老林子确实很古怪。林子里每样东西都要活跃得多,对周遭发生的事儿更敏感——这是说,跟夏尔那些东西比的话。而且树木不喜欢陌生人。它们监视你。一般来说,只要天还亮着,它们只监视就满足了,也不干什么。有时候,那些最不友善的树会落下一根树枝打你,伸出一条树根绊你,或拿长长的藤蔓缠住你。但是到了晚上,情况就有可能会变得极其吓人了,我是这么听说的。我天黑后只来过这儿一两次,而且也只是在靠近树篱的地方而已。我当时感觉所有的树都在互相窃窃私语,用一种我听不懂的语言传递消息,策划密谋;那些树枝无风自动,摇来晃去地摸索。他们确实说过,那些树真会移动,会包围陌生人,把他们困住。事实上,它们很久以前攻击过树篱:它们前来紧贴着树篱扎根,再倾斜压上去。但是霍比特人去砍倒了成百棵树,在老林子里燃起好大一堆篝火,把树篱东边一长条土地全都烧成了白地。之后,那些树木放弃了进攻,但是也变得非常不友善。进了林子不远,至今还有很大一片地方光秃不毛,那就是当初烧篝火的地方。”“只有树危险吗?”皮平问。“老林子深处,还有另一头,有着各种各样古怪的东西。”梅里说,“至少我是这么听说的,不过这些我还一样都没见过。但是,某种东西会造出路来。无论何时走进森林,你都会发现一些敞开的小径,可是它们不时会以一种古怪的方式变换位置。离这隧道出口不远处,有——或者说很长一段时间都曾有——一条相当宽阔的小道,它从那儿开始,通往焚林地,接着继续大致沿着我们要走的方向延伸,一路往东,稍微偏北。那就是我打算要找的路。”

此时几个霍比特人离开了隧道栅门,骑马穿过了宽阔的洼地。对面有条隐约可见的小径通往老林子脚下,离树篱有一百多码远,但是,当他们顺着小径来到树下,小径便消失了。回顾来路,透过四周已经很密的枝干,他们可以看见那道深色的树篱。但往前看,他们只能看见无数大大小小、形状各异的树干:直的、弯的、扭曲的、倾斜的、矮胖的、瘦高的、光滑的,以及多枝多节的;所有的树干都呈青或灰色,上面长着苔藓和黏乎乎、毛茸茸的东西。

只有梅里还显得兴致高昂。“你最好继续带路,找到那条小径。”弗罗多对他说,“我们彼此不要走散了,也别忘了树篱在哪个方向!”

他们在树木之间择一条路走,小马稳步前进,小心避开众多扭曲交缠的树根。林中没有灌木。地表逐步上升,他们越往前走,树木就越是显得高大、黑暗和粗壮。偶尔有潮湿水气凝成的水滴从静止的树叶上滴落,除此之外,整片森林寂静无声,此刻也不闻树枝间互相低语,不见它们移动。但是他们都有一种不舒服的感觉,觉得自己正被监视着,那眼光起初充满了不赞成,接着不赞成的程度加深,变成了厌恶,乃至敌视。这种感觉不断增长,到头来他们发现自己不断迅速抬头仰视或回头扫视,仿佛随时可能飞来突然一击。

他们依然不见任何小径的迹象,而树木似乎不断阻住去路。皮平忽然觉得自己再也忍受不了了,没打招呼就大声嚷起来。“喂!喂!”他喊道,“我什么都不会做,你们能不能行行好,就让我过去吧!”

其他人大吃一惊,停了下来。但他的喊声仿佛被厚重的帘幕给蒙住,低落消失了。既没有回声,也没有回答,但是树林似乎变得比之前更稠密,也更警戒了。“我要是你,就不会大吼大叫。”梅里说,“那么做,弊大于利。”

弗罗多开始怀疑到底有没有可能找到穿过森林的路,还有,他让大家走进这座令人恐惧厌恶的森林到底对不对。梅里不停张望着两旁,好像已经不确定该朝哪儿走。皮平注意到了,说:“没多长时间,你就把我们带迷路啦。”但就在这时,梅里如释重负地吹了声口哨,指着前面。“看吧,看吧!”他说,“这些树的确会移动。我们面前就是焚林地(我希望啦),但是通往空地的小径似乎被挪走了!”

随着他们前行,光线越来越亮。突然间,他们出了树林,发现自己置身在一片宽阔的圆形空地上。头顶的天空蔚蓝晴朗,大出他们意料,因为他们走在老林子的浓荫下,没能见到旭日东升、浓雾消散。不过,太阳还升得不够高,阳光只照亮了树梢,还照不到这片林间空地。空地边缘的树木,树叶都更绿更密,几乎就像一堵包围着它的结实的墙。空地上没长树,只有杂乱的野草和大量高高的草本植物:长茎的野芹,浅色的西芹,种子播撒进松软灰烬里的火后杂草,四处蔓延疯长的荨麻和野蓟。这是个阴沉的地方,但是走过那片封闭的老林子之后,这里就像个欢乐迷人的花园。

四个霍比特人感到精神一振,满怀希望地仰望空中正在变亮的日光。空地对面的树墙上有个缺口,后面是一条平整的小径。他们可以看见小径延伸进树林里,有些地方挺宽,上方也是开敞的,不过偶有树木逼近,伸出黝黑的枝干遮蔽它。他们骑马走上了这条小径,仍在爬着缓坡,不过现在他们走得快多了,心情也好起来。在他们看来,老林子终于发了慈悲,肯让他们畅行无阻地通过了。

但是,过了一阵,天气开始变得又闷又热。两边的树木又围拢上来,他们看不见前面稍远的地方了。现在,他们再次感到树林的恶意压迫上来,那感觉空前强烈。四周静得出奇,小马踏在枯叶上的响声,马蹄偶尔绊到隐蔽树根的声音,听在他们耳中都砰砰作响。弗罗多试图唱首歌来鼓励大家,但是他的声音低沉下去,像在咕哝。噢!阴影里的流浪者,你们不要绝望!深林纵幽暗,依旧有尽头。看那太阳运行,沉坠又高升,一日复一日,无论在东还在西,深林终究必退让……

就在他唱到“退让”时,他的声音低落消失了。空气似乎沉重到连说话都吃力。就在他们背后,一根粗大的树枝从头顶一棵老树上坠落下来,重重砸在小径上。那些树似乎在封锁他们的去路。“它们不喜欢你唱的那些‘尽头’和‘退让’之类的。”梅里说,“我现在最好什么都别唱了。等我们到了森林边缘,再回头给它们来个充满活力的大合唱吧!”

他说得轻松愉快,即便其实十分焦虑,他也没表现出来。余人都没回话,垂头丧气。弗罗多心头着实沉甸甸的,每前进一步都后悔自己压根不该打算来挑战这些怀着恶意的树。而正当他真要停下来,建议往回走(如果还可能的话)的时候,事情却出现了新的转机。小径不再上升,有一段差不多成了平路。那些阴森的树往两边退开,他们可以看见前头的路几乎是笔直向前。而在前方一段距离之外,有一座青翠的山岗,上头无树,活像个从周围的林木中冒出来的光头。小径看来直通到山顶。

这一来他们又开始往前赶路,开心地想着可以暂时脱身,爬到老林子的上方去。小径下倾了一段,然后又开始往上爬,终于把他们领到了陡峭山岗的脚下。在那里,它脱离了树林,湮没在草丛中。森林环绕着整座山丘,如同浓密的头发长到一圈剃光的冠顶时戛然而止。

几个霍比特人牵着小马,绕着山一圈圈蜿蜒往上爬,直到山顶。他们在那里停步,举目四顾。空气饱含水气和阳光,但是雾蒙蒙的,他们看不到太远的地方。近处的雾气此时几乎都已消散,只有森林的凹处还零星残留着一点。在南边,有一道正好切过森林的深陷洼地,浓雾仍从那里如蒸汽、如缕缕白烟般往上冒。“那边,”梅里伸手指着说,“那就是柳条河的河道。它从古冢岗发源而下,朝西南流过老林子中央,在篱尾下方注入白兰地河。我们可不要朝那里走!据说,柳条河谷是整座森林里最古怪的地方——可以说,那儿是产生所有怪事的中心。”

余人看着梅里所指的方向,但是除了从深陷的潮湿河谷里冒起的雾气,几乎什么也辨不出。而河谷过去的另一边,也就是老林子的南边一半,更是迷茫不可见。

这会儿太阳照射的山岗顶上越来越热,一定有十一点了;但这秋天的迷雾仍旧让他们看不清其他方向的景物。朝西望,他们既辨不出那一线树篱,也看不清位于树篱那边的白兰地河谷。他们抱有最大希望的北边,则完全看不见他们要去的东大道的痕迹。他们站在一片树海中央的孤岛上,地平线云遮雾罩。

山岗的东南面,地势非常陡峭,仿佛山坡降到树林底下还继续延伸出很深,就像一座岛屿实为自深海中升起的山峦,岛岸实为山坡。他们坐在绿色山岗的边缘,边吃午餐,边远眺着下方的森林。随着太阳上升越过中天,他们在遥远的东边瞥见了古冢岗的灰绿色轮廓,那就位于老林子另一侧外边。那令他们大感振奋,能看见森林外面的任何景象都是好事,尽管他们只要办得到,就不打算朝那边走——在霍比特人的传说中,古冢岗的名声跟老林子本身一样凶险。

最后,他们下定决心继续往前。那条引他们爬上山岗的小径在北边重新冒了出来。但是他们顺着它没走多久,就察觉它渐渐朝右弯去。没一会儿小径就开始快速下行,他们猜这路肯定是朝柳条河谷去的,完全不是他们想走的方向。经过一番讨论,他们决定离开这条误导人的小径,直接朝北走。虽说他们从山岗顶上没看见大道,但大道一定在那边,并且也不会离得太远。此外,这条小径左边,也就是朝北的方向,地面看起来也更干燥开敞,爬升变成山坡后,长在上面的树木也更稀疏,松树和冷杉取代了橡树和白蜡树,以及这片浓密森林中其他陌生又不知名的树木。

一开始,他们的选择似乎很不错。他们前进得相当快,但每当在林间空地瞥见太阳时,他们似乎都在莫名其妙地朝东偏行。过了一阵子,树木又开始围拢上来,这恰好就是他们从远处看时树林显得更稀疏、也不那么纠结的地方。接着,地面不期然出现了一道道的深沟,既像巨大车轮碾过的车辙,又像宽阔的护城壕沟,更像弃置已久、密布荆棘的深陷马路。这些深沟通常都正好横在他们行进的路上,想要越过的话,只能先爬下去再爬上来,非常麻烦,而牵着马就更加困难。每次他们爬下去,都发现沟中长满浓密的灌木和纠结的植物,这些东西不知为何不容他们左转,只会在他们右转时才让出路来。而且他们必须沿着沟走上一段,才能找到爬上对面的路。每次他们爬出来,树木都显得更稠密、更幽暗;并且,只要是往左或往上走,就极难找到路,他们被迫朝右和朝下走。

一两个钟头后,他们彻底失去了明确的方向,不过他们很明白,自己早就不是朝北走了。他们不断遭到拦截,只能按照一条为他们选定的路走:朝东、朝南,进入而非远离老林子的腹地。

当他们跌跌撞撞地下到一道比之前所遇都更宽也更深的地沟时,已近黄昏。这沟又深又陡,事实证明无论他们往前还是往后,若不抛弃小马和行李,就根本爬不出去。他们惟一能做的,是沿着深沟往下走。地面变软了,有些地方出现了泥沼;沟壁上开始冒出泉水。不久,他们便发现自己正沿着一条水声潺潺、河床杂草丛生的小溪在走。接着,地势急遽下降,小溪的水流变得喧闹汹涌,飞快地朝山下奔跃。他们置身在一道昏暗幽深的溪谷中,头顶都被高处的树木遮蔽了。

沿着溪流又磕磕绊绊地走了一程之后,他们仿佛穿过了一扇大门,突然摆脱了阴暗,面前再度阳光灿烂。等来到露天的空地上,他们才发现自己是沿着一道裂罅走下来的,那裂罅位于一堵高耸陡峭、近乎悬崖的坡壁当中。坡壁脚下是一片长着青草和芦苇的开阔地,他们能瞥见对面远处还有另一道坡壁,几乎同样陡峭。傍晚的金色阳光照在这片隐藏在两岸间的低地上,暖洋洋地,叫人昏昏欲睡。低地中央慵懒地蜿蜒着一条幽深的河,水流棕褐。河岸由古老的柳树界定,河上由柳树形成拱顶遮蔽,河水被倒下的柳树阻截,河面漂着无数枯黄的柳叶。空中到处都是柳叶,它们在树枝上闪着点点金黄。河谷中徐徐吹着温暖的微风,芦苇沙沙作响,柳树的枝干咿呀有声。“哎呀,这下我终于知道我们在哪里了!”梅里说,“我们走的方向,跟原来打算的差不多完全相反。这就是柳条河啊!让我先往前去探查一下。”

他走进阳光中,消失在长草丛里。过了一会儿,他回来了,报告说悬崖脚下和河流之间的土地都相当结实,有些地方结实的草地一路长到水边。“还有,”他说,“沿着河这一边,似乎有条人走出来的曲折小径。如果我们左转沿着它走,最后应该可以从老林子的东边走出去。”“我敢说可以!”皮平说,“那是说,如果那条小径真能通到那么远,而不会仅仅把我们领进沼泽陷进去的话。你以为是谁开的小路,又为什么开?我敢肯定那绝不是为了我们方便。我对这老林子,还有它里面的每样东西,都越来越怀疑啦。我开始相信所有那些跟它有关的故事了。你知道我们还得往东走多远才出得去吗?”“不,我不知道。”梅里说,“我一点都不知道我们沿柳条河而下走了多远,也不知道谁会常来这儿,居然沿河踏出一条小路。不过,我看不出也想不出什么别的可以出去的路。”

他们别无选择,只能鱼贯而行,跟着梅里走向他发现的小径。到处都是茂盛高挑的芦苇和青草,有些地方甚至远远高过他们的头。不过一旦找到小径,顺着走很容易,它曲折盘转,挑选相对结实的地面前进,避开泥沼和水塘。它不时经过另外一些流下森林高地、注入柳条河的小溪,而在这样的地方,会有树干或成捆的灌木小心架在溪上让人走过。

几个霍比特人开始觉得很热。各种虫子成群结队在他们耳边嗡嗡飞舞,午后的太阳烧烤着他们的背脊。最后,他们突然进了一片浅荫,粗大的灰色树枝在小径上方交叉相会。他们迈出的每一步都比上一步更勉强。睡意似乎从地底爬出来,攀上他们的腿,又从空中轻柔地落下,落在他们的头上和眼皮上。

弗罗多感觉自己下巴低垂,开始点头。就在他前面,皮平往前一跌,跪倒在地。弗罗多停了下来。“这很不妙。”他听见梅里在说,“再不休息的话,就一步都没法走了。我必须打个盹。柳树下很凉快,虫子也很少!”

弗罗多不喜欢他这话。“拜托!”他喊,“我们还不能打盹啊,得先走出这片老林子再说。”但是其他人已经困得什么也不在乎了。山姆站在他们旁边,打着呵欠,迟钝地眨着眼睛。

蓦然间,弗罗多觉得自己也被睡意压倒了。他的脑袋昏昏沉沉,此刻空气中几乎一片死寂。虫鸣消失了,只剩下一种若有若无的温柔声音,一种轻柔的震颤,好像一首半是耳语的歌,似乎从上方的树枝当中萌动。他抬起沉重的眼皮,看见一棵巨大的柳树向他倾斜过来,它古老灰白,看起来硕大无朋,朝天伸展的树枝就像长着众多细长手指的手,节瘤密布的扭曲树干上有着宽阔的裂缝,随着树枝的移动,发出轻微的吱嘎声。翻飞的柳叶衬着明亮的天空,让他觉得头昏眼花,他一个不稳就跌倒了,躺在跌倒处的草地上。

梅里和皮平勉强拖着步子向前走,背靠着柳树干躺了下来。树摇摆着,吱嘎作响,他们背后那些巨大的裂缝也张得更大,接纳了他们。他们抬头看着灰色和黄色的树叶,它们背着光轻摇浅唱。他们闭上了眼睛,接着,他们觉得自己似乎听见了说话的声音,词句凉爽宜人,提到了河水和睡眠。他们顺从了咒语,在这棵巨大的灰柳树下沉沉睡去。

弗罗多躺了一会儿,抵抗着这股难以抵抗的睡意。随后,他吃力地挣扎着又起了身,感到有种强烈的渴望,想要冰凉的溪水。“等等我,山姆!”他结结巴巴地说,“我得泡一会儿脚。”

他半梦半醒地晃到老树临河的一面,那些巨大、弯曲的树根从那儿长进水里,像一条条疙疙瘩瘩的小龙伸展入溪饮水。他叉开腿坐在其中一条树根上,把燥热的双脚伸进冰凉的褐色水流中拍打。就在那儿,他也忽然背靠着树睡着了。

山姆坐下来挠挠头,打哈欠时嘴巴张得像个大洞。他很担心,天色越来越晚,他觉得这突如其来的睡意很离奇。“这背后有古怪,绝不光是太阳和暖风的作用。”他自言自语嘀咕道,“我不喜欢这棵庞大的树。我信不过它。听听吧,它正唱催眠曲哪!这可不行!”

他勉强起身,蹒跚走去察看小马的情况,发现有两匹小马已经沿着小径跑得相当远了。他赶上去,牵着它们回到其他小马旁边,就在这时,他听见了两个声音:一个声音很响亮,另一个很微弱,但非常清楚。响亮的是重物落水的哗啦一响,微弱的则像有扇门悄然关紧时落锁的喀哒一声。

他急忙冲回了岸边。弗罗多倒在靠近岸边的水里,一条巨大的树根似乎正压着他按住,他却没有挣扎。山姆一把抓住弗罗多的外套,将他从树根下拖出来,接着使尽力气把他拖回了岸上。他几乎立刻醒来,呛得又咳又吐。“山姆!你知道吗?”他好一会儿说,“那棵野蛮的树把我扔进了水里!我感觉到了!那巨大的树根就那么缠住了我,把我拖进去!”“弗罗多先生,我想你在做梦。”山姆说,“你要是觉得困,就不该坐在那样的地方。”“别人呢?”弗罗多问,“我好奇他们都做了什么样的梦。”

他们绕到树另一边,山姆这才明白他听见的喀哒声是怎么回事。皮平不见了。他躺卧的那道裂缝已经合拢,连一丝缝都看不见。梅里则被夹住了:另一道裂缝钳住了他的腰,他的双腿还在外面,但身体别处都陷入了一个漆黑的开口,而那开口的边缘好像钳子一样钳住了他。

弗罗多和山姆先是猛捶原本皮平躺卧处的树干,接着又拼命去扳夹住可怜的梅里的裂缝两侧。但是这一点用都没有。“怎么有这么邪门的事!”弗罗多狂乱地喊道,“我们当初为啥要进这可怕的森林啊?我巴不得我们全回到克里克洼!”他使尽全力去踹树干,一点不顾自己的脚会受伤。一阵几乎察觉不出的颤抖传过树干,直上树枝;树叶沙沙作响并耳语着,这会儿那声音好似一种遥远而微弱的笑声。“弗罗多先生,我估计我们行李中没带斧头吧?”山姆问。“我带了一柄劈柴的短柄小斧子。”弗罗多说,“恐怕没什么用。”“等一下!”山姆喊道,说到劈柴,他想到个主意。“我们也许可以用火烤!”“也许。”弗罗多怀疑地说,“但我们也许会成功地把里面的皮平活活烤熟了。”“我们也许可以先试着弄疼这棵树,或吓吓它。”山姆恶狠狠地说,“如果它不放他们出来,我就算用嘴啃也要放倒它!”他奔向小马,不一会儿便带回两个火绒盒和一柄小斧子。

他们迅速收集干草、树叶及一块块树皮,堆起了一堆小树枝和劈好的柴。他们将这堆东西堆到树干另一边,避开两个受困的伙伴。山姆刚用火绒盒打出火花,干草便点燃了,火苗窜起,烟往上升。细枝烧得噼啪响。一条条小火舌舔上老树结疤的树皮,烧焦了它。一阵颤抖传遍了整棵柳树。他们头上的树叶似乎发出了疼痛和愤怒的嘶嘶声。梅里大声惨叫。他们听见树干内部深处也传来皮平模糊不清的叫喊。“把火灭掉!把火灭掉!”梅里喊道,“如果你们不灭火,他就会把我夹成两半!他就是这么说的!”“谁?什么?”弗罗多喊着,赶紧奔到大树的另一边。“把火灭掉!把火灭掉!”梅里哀求道。柳树的树枝开始狂暴地摇动。有个好似风声的声音扬了起来,朝外扩散到周围所有树木的树枝上,就像他们在安静熟睡的河谷扔下一块石头,激起了愤怒的涟漪,朝整座老林子扩散开去。山姆踢散小火堆,踩灭了火花。但是弗罗多沿着小径奔跑起来,边喊着:救命!救命!救命!他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也不知道自己期待着什么结果。他似乎压根就听不见自己那尖锐的呼声:他喊的话一出口,立刻就被柳树的风刮走了,淹没在树叶的喧嚣中。他满腔绝望,感到智枯力竭,束手无策。

突然间,他停了下来。有人回应——也许只是他这么感觉——不过那似乎是来自他的背后,远在老林子深处,小径的来路那边。他转身聆听,很快就打消了疑虑:确实有人在唱歌。那是一个浑厚快乐的声音,唱得随心所欲、无忧无虑,歌词却毫无意义:嘿嘿咚!欢乐咚!敲响叮叮咚!响叮咚!跳叮咚!柳树倒叮咚!汤姆砰!开心砰!邦巴迪尔砰!

弗罗多和山姆这会儿一动不动地站着,半是抱着希望,半是害怕遇到什么新的危险。在一长串胡言乱语(或者说听着像胡言乱语)的歌词后,一个嘹亮又清晰的声音骤然扬起,唱出了这样一首歌:嘿嘿咚!欢乐咚!我的小心肝哟!微风轻轻吹,小鸟轻轻飞,远在山坡下,阳光里闪亮,披泠泠星光,等在门阶上,就是河婆的女儿,我心上的姑娘,身条细如柳,心地比水清,老汤姆·邦巴迪尔带着睡莲花快快乐乐回来啦!你听见他的歌声吗?嘿嘿咚!欢乐咚!回来啦!金莓呀金莓,可爱的鲜黄莓果呀!可怜的柳树老头啊,快把你的绊子收起来!汤姆赶着要回家,夜晚就要到来,汤姆带着睡莲回家来!嘿嘿咚!回来啦!你听见我的歌声吗?

弗罗多和山姆好像被施了定身术。风止枝停,树叶重又安静地悬在了枝条上。又一阵歌声迸发出来,接着,芦苇上方倏地冒出一顶破旧的帽子,一蹦一跳舞动着沿小径而来,帽顶高高的,帽带上插着一根长长的蓝羽毛。然后又是一蹦一跳,一个男人出现在视野里,或者说他看上去是个男人——他太大太重,无论怎么看都不会是霍比特人,可是却又没有高到像个大种人,尽管他发出的声响是够格了。他粗壮的腿上穿着鲜黄色的大靴子,踏着重重的步伐闯过草地和灯芯草丛,就像一头牛赶去饮水那样。他穿着蓝色外套,留着长长的棕色胡子。他的双眼又蓝又亮,脸颊红得像熟透的苹果,却皱堆着上百道笑纹。他手里捧着很大一片如同托盘的叶子,里面有一小堆白色的睡莲。“救命!”弗罗多和山姆喊着,两人一同伸开手臂朝他奔去。“哇啊!哇啊!别动!”那老人抬起一只手叫道,他们俩骤然站住,仿佛挨了一拳僵住。“好啦,我的小朋友们,你们噗噗喘得风箱似的,这是要上哪儿去啊?这儿出什么事啦?你们知道我是谁吗?我是汤姆·邦巴迪尔。告诉我你们遇到了什么麻烦!汤姆现在赶时间。你们可别碰坏了我的睡莲!”“我的朋友们陷在一棵柳树里出不来!”弗罗多上气不接下气地叫道。“梅里少爷正被夹在一道裂缝里!”山姆叫道。“什么?”汤姆·邦巴迪尔吼道,跳了起来,“是柳树老头儿?糟透了是吧?这很快就能解决。我知道他的把戏。白发柳树老头儿!如果他不规矩点儿,我会把他的树髓都冻僵,我会唱到他的根都剥落,我会唱到起大风,把他的叶子枝条全刮跑。柳树老头儿!”

他将睡莲小心地放在草地上,然后朝柳树奔去。他看见了梅里还露在外头的双脚——身体其余的部分已经被吞得更深了。汤姆把嘴凑到裂缝上,开始冲它低声唱起一首歌。他们听不清楚歌词,但是梅里显然被唤醒了,他两条腿开始踢踹。汤姆跳开,折了一根垂悬的柳条,抽打起柳树这一侧。“柳树老头,快放他们出来!”他说,“你在想什么?你不该醒来。吃泥土!深挖掘!饮河水!睡觉去!邦巴迪尔说了算!”然后他抓住梅里的脚,将他一把拉出突然变宽了的裂缝。

又一声撕裂的嘎吱响传来,另一道裂缝也张开了,皮平弹了出来,仿佛被踢了一脚。接着,啪的好大一声,两道裂缝再次紧闭。一股颤抖从树根传到树梢,遍及全树,然后是彻底的寂静。“谢谢你!”霍比特人一个接一个说。

汤姆·邦巴迪尔爆出一阵大笑。“哈,我的小朋友们!”他说着,俯下身来仔细看看他们的脸,“你们该跟我一起回家!餐桌上已经摆满黄油、蜂蜜、奶油和白面包。金莓正等着呢。晚餐桌上你们有足够的时间问问题。你们跟着我吧,能走多快就走多快!”说完,他捧起睡莲,手一招,又一蹦一跳沿着小径朝东而去,同样大声唱着那些听不出意义的东西。

一来太吃惊,二来极宽慰,四个霍比特人都说不出话,只是尽量紧跟着他快走。不过,他们走得还是不够快。汤姆很快就消失在前方,他唱歌的声音也变得越来越弱,越来越远。蓦地,他的声音随着一声响亮的问候,又传到了他们耳边:小个儿朋友呀跟我来,沿着柳条河!汤姆来带路,为你举烛照。太阳西沉啦,快要摸黑啦!夜影来临时,家门为你开,晕黄灯火映窗棂。不怕黑桤木,不怕白头柳!不怕老树把你绊,汤姆为你开路啦!嘿嘿咚!开心咚!欢迎到我家!

之后,霍比特人就什么都听不见了,太阳似乎一下子就沉落到背后的林子里。他们想到了黄昏时分白兰地河上闪烁的斜阳余晖,还有雄鹿镇的数百盏灯火逐一开始在窗后闪亮的情景。庞大的阴影横陈在他们面前;树木黑暗的枝干悬在路的上方,令人生畏。白色的雾气开始升腾,盘旋在河面上,弥漫到岸边的树根间。就在他们脚下,地面冒出一股阴暗的蒸汽,融入了迅速降临的暮色。

小径变得模糊难认,他们也非常疲惫,腿跟灌了铅似的。两旁的灌木丛和芦苇丛中,传出各种奇怪鬼祟的声音。他们只要仰看黯淡的天空,便会看见一些扭曲多节的怪异面孔衬着昏暗暮色,从高高的坡岸上和树林边缘睨视着他们。他们开始觉得这一整片乡野都不是真的,他们正跌跌撞撞走在一个不祥的梦里,永远不会醒来。

正当他们觉得双脚越走越慢,就快停下来时,他们注意到地面在缓慢上升。河水开始潺潺低喃。他们看见河流在此形成一处低矮的瀑布,白色水沫在黑暗中泛着微光。突然,树林到了尽头,迷雾也被抛在背后。他们走出老林子,发现眼前涌现出一片宽阔平整的草地。河流到了这里,变得狭窄而湍急,欢快地跳跃而下迎接他们,这时已是满天星斗,水面在星光下到处闪着微光。

他们脚下的草地仿佛有人修剪过,草短而平整。背后老林子的边缘被打理得很整齐,犹如一道绿篱。现在,面前的小径一清二楚,维护良好,两边砌着石头。它蜿蜒上到一座青翠山岗顶上,那里此时披着淡淡的星光,呈灰白色。而在那边一处更远的高坡上,有座灯火闪烁的房屋。小径再次下行,之后重又上行,爬到长长一片覆盖着草坪的光滑山坡上,朝着灯光而去。突然间,一扇门打开,一片敞亮的黄光从中流泻而出。汤姆·邦巴迪尔的房子就在他们眼前,只需上坡,下坡,到山脚下。房后是一道灰暗光秃的陡峭山肩,再过去便是古冢岗的黯影,渐渐隐没在东方的暗夜里。

霍比特人和小马全都急急往前赶,他们的疲惫已消失一半,恐惧则已全部消退。嘿嘿咚!快来吧!迎接他们的歌声迸涌而出。嘿嘿咚!快来吧!我的小伙计!霍比特,小驮马,欢聚一堂吧!欢欣乐事开始啦,大家一起唱!

接着,另一个清亮的声音响了起来,如春天般既年轻又古老,恰似山间从明亮的早晨直流到夜晚的流水之歌,它倾落如银,迎接他们:歌声起,大家一起唱!唱那太阳、星星、月亮与轻雾、雨水与云天,唱那新芽上的阳光,羽毛上的露珠,开旷山头的风,帚石楠的花,唱那幽池的芦苇,水中的睡莲,就像老汤姆·邦巴迪尔,与河流的女儿!

踏着歌声,四个霍比特人来到了门口,一团金色的光亮笼罩了他们。

第七章 汤姆·邦巴迪尔之家 In the House of Tom Bombadil

四个霍比特人跨过宽大的石头门槛站定,眨着眼睛。他们置身在一个长而低矮的房间中,屋顶梁上悬着轻摇的灯盏,发出的光辉照亮了整间屋子。在光亮的乌木餐桌上还点着许多高高的黄色蜡烛,燃得灿亮无比。

在房间另一端,面对大门的一把椅子上,坐着一个女人。她金色的长发波浪般披在肩头,身上的长袍绿如青嫩的芦苇,点缀着露珠般的银光。她系着金腰带,形如一串紫鸢尾,上面插着朵朵勿忘我,犹如淡蓝色的眼睛。一只只绿色与棕色的大陶盆围绕在她脚边,里面漂浮着洁白的睡莲,这让伊人宛若端坐在水中央。“贵客们,请进!”她说。她这一开口,他们便知刚才听见的清亮歌声是她唱的。他们怯怯地又往室内走了几步,并深深鞠躬,感觉异常的惊讶和尴尬,就像那些去敲一户村舍的门讨口水喝的人,看见来应门的竟是年轻貌美,以鲜花为袍的精灵王后。不等他们说出话来,她便轻盈地一跃而起,跨过那些睡莲陶盆,笑着朝他们跑来。她奔跑时,长袍发出轻柔的窸窣声,如同风吹过河岸上盛开的鲜花。“来吧,亲爱的朋友!”她说着,拉起弗罗多的手,“欢笑吧!高兴起来!我是河之女金莓。”接着她步履轻快地越过他们,关上大门,然后转身背对着门张开了白皙的双臂,“让我们把黑夜关在门外!”她说,“或许,你们还在害怕浓雾、树影、深水,以及不驯服的东西。什么都别怕!因为今晚你们来到了汤姆·邦巴迪尔的家。”

霍比特人都惊奇地看着她,她微笑着一一看着他们。“美丽的金莓夫人!”弗罗多总算开了口,感到自己的心被一股莫名的欢喜所触动。他伫立着,如同过去多次被悦耳的精灵声音所迷时一般,但此刻施加给他的咒语有所不同:虽说这一种欣喜之情不是那么强烈和崇高,却更深入、更亲近凡人的心灵,它不可思议,但不奇怪陌生。“美丽的金莓夫人!”他重复道,“我们听见的歌中蕴藏的喜乐,这下清楚展现在我面前了。”身条细如柳,心地比水清!清流照芦苇,美丽的河之女!你恰如:春日复夏日,来年春又临,风吹流泉上,笑动万叶鸣!

他突然住口,结巴起来,为听见自己说出这样的话吃惊不已。但金莓大笑起来。“欢迎!”她说,“我从未听说夏尔的居民竟会如此甜言蜜语。不过从你眼中的光彩和嗓音的回声中,我认得出你是一位精灵之友。这是一次快乐的相聚!请坐,等一家之主回来!他正在照顾你们疲惫的小马,不会太久的。”

霍比特人欣然在垫着灯芯草坐垫的矮椅子上坐下,金莓则在餐桌边忙碌。他们的视线都追随着她,她那苗条身影的优雅举止,令人赏心悦目。从屋后某处传来了歌声。在无数句“欢乐咚!”和“开心咚!”和“敲响叮叮咚!”之间,他们不时反反复复听见这些词句:老汤姆·邦巴迪尔,乐天老伙计,他身穿外套天蓝色,脚蹬黄皮靴。

过了一会儿,弗罗多说:“美丽的夫人!若我问得不是太愚蠢,请告诉我,汤姆·邦巴迪尔是谁?”

金莓停下敏捷的动作,微笑着说:“他就是他。”

弗罗多意存探询地看着她,她则以此回答他不解的目光:“他就是他,正如你们所见。他是森林、流水和山岗的主人。”“那么,这一整片奇怪的土地都属于他?”“不,并不是!”她回答,脸上的微笑消失了,“那样的话,必定会是重担。”她仿佛自言自语般低声补充说,“大地上的树木、青草,以及生长存活的万物,每样都只属于它自己。但汤姆·邦巴迪尔是主人。无论白昼黑夜,当老汤姆在森林中行走,在水中涉过,在山巅上跳跃,从来没有什么能捉住他。他无所畏惧。汤姆·邦巴迪尔是主人。”

一扇门打开,汤姆·邦巴迪尔走了进来。此刻他没戴帽子,浓密的褐发上顶着秋叶。他笑着走向金莓,牵起她的手。“这是我美丽的夫人!”他说着,向霍比特人鞠个躬,“这就是我的金莓,身穿银绿色长袍,腰系插着花朵的腰带!餐桌摆满了吗?我看见了黄油和蜂蜜,白面包和奶油,牛奶和奶酪,还有绿色的香草和采来的熟莓果。这够我们吃吗?晚餐都准备好了?”“都准备好了。”金莓说,“但是或许客人们或许还没准备好?”

汤姆拍了拍手,喊道:“汤姆,汤姆!你差点忘了,你的客人都累了!来吧,我快乐的朋友们,汤姆会让你们焕然一新!你们该先把脏手洗净,把疲惫的脸也洗洗;脱下你们泥泞的斗篷,梳理纠缠的头发!”

他打开门,他们跟着他穿过短短的走廊,拐了个大弯,便来到了一个屋顶倾斜又低矮的房间(看起来像个阁楼,建在这屋的北边)。墙是洁净的石头砌成,但壁上大半都覆着绿挂垫和黄帘幕。地面是石板,铺着鲜绿的灯芯草。房间一侧地上排放着四个厚床垫,每个上面都堆叠着雪白的毯子。床对面的墙边靠着一条长椅,上边摆着许多大陶盆,盆旁立着装满水的棕色水罐,有些是冷水,有些是冒着蒸汽的热水。每张床边都摆放着柔软的绿拖鞋。

不一会儿,霍比特人盥洗得焕然一新,两两一边在餐桌旁坐定,金莓和主人则各坐一端。这顿愉快的晚餐吃了很久。尽管霍比特人像饿了很久般大吃特吃,供应还是充足无缺。他们碗中的饮料看似冰凉的清水,但喝下去后却如酒般舒心,令他们放开了嗓子——这群客人突然察觉自己快乐地唱了起来,仿佛这样比谈话更容易,更自然。

最后,汤姆和金莓起身,迅速收拾了桌子。客人奉命安坐在椅子里,每人脚下还有张搁放疲惫双脚的小脚凳。他们面前的宽大壁炉里燃着火,散发的气味透着甜香,仿佛是燃自苹果木一样。等一切整理就绪,屋里所有的灯都熄了,亮着的只有一盏,烟囱架两头还各有一对蜡烛。接着,金莓来到他们面前,手里举着一根蜡烛。她祝他们每人晚安,酣睡一场。“现在,请安歇吧。”她说,“一觉到天明!别担心夜里的动静!除了月光、星光和山顶吹来的风,没有什么能闯进门窗。晚安!”她披着微光,窸窣着走出了房间。她的脚步声宛如小溪,在宁静的夜里流过冰凉的石头,轻轻淌下山岗。

汤姆陪着他们静坐了一会儿,而他们每个人都努力鼓起勇气,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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