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德斯鸠错了?(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5-13 13:3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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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史彤彪

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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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德斯鸠错了?

孟德斯鸠错了?试读:

成为自由的人,在自己周围只有平等的人,这才是真正的生活

——[法]伏尔泰

个性自由的崇高价值

独步时尚潮流,不敛个性锋芒。以不寻常的酷峻气质,辉映你的激扬人生。

甭管是否明白这说的是啥,都该佩服人家的匠心和文采。而我,由此生出一种冲动,就冲着如此这般讲究的广告词儿,真想麻利儿地掏银子,买下一辆全进口的克莱斯勒300 CC。

另据报载,如今的北京,容易积水的全部下凹桥区都拥有自己的个性排水方案,也就是“一桥一预案”了。

啧啧,连造车和排水都追求个性了!这让我作为主体的人不禁感慨万千。

其实,“个性”(personality)一词,按其本意应该是用在人身上的。《现代汉语词典》写得明白,个性就是“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和教育影响下形成的一个人的比较固定的特性”,说得简单点儿,指一个人异于常人的特质。

亚里士多德在《伦理学》里,曾留下这样一段话:“每一个人按其本性所最固有的东西,对他来说就是最好的和最甜蜜的东西。因此,如果人性在最大程度上在于人的理智,那么,按照理智而生活是最为幸福的。”

无数人对此言由衷地赞赏过。可其中,有一个人又进了一步,从里头发现并证明了社会科学中非常重要的命题——个性与人类的关系。

不就是那个叫密尔(1806—1873)的英国思想家吗?我也曾经简单地以为,可这回多翻了几本书,脸不由得红了,原来在他前头还有一位高人立着呢!谁呀?洪堡(1767—1835),德国思想家、教育改革家,对了,洪堡大学也是他创办的(1810年)。威廉·冯·洪堡

这两位未曾谋面,可精神上是师生关系。

那就先听洪老先生的说法吧。个人要发展,首先要实现“自由和环境的多样化”。当自由和环境的多样化密切结合时,个人的活力便充分展现出来,便会形成个人的“首创性”。在他眼里,每个人的最高和最终目的,就是对其力量的个性特点进行最高的和最均匀的培养。个性是使人们彼此相异所必需的要素,也是人类发展所必需的条件。于是,人类追求多样化,公民生活方式也就最大可能的多样化。只有当个人行为涉及国家安全时,也仅仅在这种非常状态下,法律的合法性作用才会表现出来。那范围怎样划定呢?这么讲吧,对教育、1宗教、艺术、道德、风俗、习惯等,国家都应当撒开手不管。

整体而言,我试图在国家里为人找到最优越的地位。我感到,这种地位似乎应该是:最多姿多彩的个性,最地道的独立自主和各种个人之间的同样是最多姿多彩和最诚挚的结合并存——这是一个只有2借助高度的自由才能解决的问题。

应该承认,洪老师的见解即便放到现在,照样具有相当的冲击力。也正是这个原因,《论国家的作用》一书虽早就写完,但在严厉的书刊检查制度下,洪堡生前未能完整发表(只有部分章节面世),直到死后16年(1851年)才全本出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有中译本)。

洪堡的书,不知道当时的德国人看了有过什么样的感受,反正密尔是心服口服、心领神会和心潮澎湃。一激动,他也写了一本,就是今天人人捧读的《论自由》(1859年)。饶有趣味的是,两个人的书均为小册子,在书架上要没有其他支撑着都站不住,根本够不上我们眼下的“代表作”资格。

密尔年轻,认识上却非常深刻,且有高明之处,就是凭借特殊的手法来阐发大道理。请注意,他用了四个意味深长的比喻:

人性不是一架机器,不能按照一个模型铸造出来,又开动它毫厘不爽地去做替它规定好了的工作;他毋宁像一棵树,需要生长并且从各方面发展起来,需要按照那使它成为活东西的内在力量的趋向生长和发展起来。

一个人,其欲望和冲动是他自己的,就称为具有一个性格。一个人,其欲望和冲动不是他自己的,就没有性格,正如一架蒸汽机之没有性格。

在与整个人类相比之下,只有少数的人其生活试验如经他人采纳,可能会在行之有素的做法上算是一点什么改进。但是这些少数人好比是地上的盐,没有他们,人类生活就变成一池死水。这不仅是靠他们来倡导前所未有的好事物,就是要保持已有事物中的生命,也要指靠他们。

一个人只要保有说得过去的数量的常识和经验,他自己规划其存在的方式总是最好的,不是因为这方式本身算最好,而是因为这是他自己的方式。人不像羊一样;就是羊,也不是只只一样而无从辨别的。一个人不能得到一件合身的外衣或一双可脚的靴子,除非量了他的尺寸来定做,或者除非有满满一堆栈的货色来供他挑选:难道说要给他一个合适的生活比要给他一件合适的外衣还容易些,或者说人们彼此之间在整个物质的和精神的构造上的相同比在脚型上的相同会多些吗?只须仅仅说到人们具有多种奇异的嗜好,这一点就足够成为所以3不要试图用一个模子来范铸他们的理由了。

通过对历史的观察,洪堡和密尔都感到一种规律的存在,越是在古代国家,人身体的、智慧的和道德的力量也越能得到发挥,自动性和个人性成分明显;但近代社会,对自由限制的意图在于“人拥有什么”,而不顾“人是什么”,这种限制,本质上压抑着人的干劲儿,换个说法,就是有力量愣不能让你全部释放,再有想法也得烂在肚子里。(突然,灵感涌上心头,以“古代的社会管理对当下创新之启示”为题,去申报国家重大项目,命中率会不会大多了?)“凡性格力量丰足的时候和地方,怪癖性也就丰足;一个社会中怪癖性的数量一般总是和那个社会中所含天才异秉、精神力量和道德勇气的数量成正比的。今天敢于独行怪癖的人如此之少,这正是这个4时代主要危险的标志。”在英国,威胁着人性的危险并不是个人的冲动和择取失于过多,而是失于不足;英国的伟大现在全在集体,以个人论则是渺小的。这就意味着要出大事,因为明摆着,“一族人民是会在一定长的时期里前进一段而随后停止下来。在什么时候停止下来呢?在不复保有个性的时候。”密尔当然心急火燎,东方的悲剧就是这样上演的。那活路在哪儿呢?在自己的脚下,就是赶紧趁着强行同化的包围圈还未完成尚有空当儿之际,对个性的权利大加主张,绝不能再视“趣味上的独特性,行为上的怪癖性,是和犯罪一样要竭力避免的”。

该总结一下了。个性自由是个人幸福的必要条件,有助于人类智力活动和道德取舍能力的提高,有利于社会的进步。因此,国家必须“身处公民事务之外”(洪堡),“凡主要关涉在个人的那部分生活应当属于个性,凡主要关涉在社会的那部分生活应当属于社会”(密尔)。怎么样?不同国度的师徒俩完全做到了“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

两位人类思想导师清醒的真话,有几个国家还确实听进去了,也真懂了。英国猛然回头又是岸,靠着过硬的本领即积极倡导自由和境地多样化,成为今天的强国大国。其他的,生怕民族患上要命的健忘症,干脆把“个性自由”宪法化。在这方面,意大利带了个好头,1948年那会儿便强调,“共和国无论对个人还是对表现其个性的社团成员,均承认并保障其人权之不可侵犯”;德国紧跟着(1949年基本法),而且很直白:“人人都有自由发展其个性的权利”。又过了四十多年,吉尔吉斯斯坦、格鲁吉亚和乌克兰也前后脚地(分别于1993年、1995年和1996年)将“自由地发展自己的个性”确立为一项基本权利。挺有意思的地方是,在内容上这些国家表述不约而同(在肯定个性权利的同时也强调不能破坏其他人的自由),就连条款数字也很相似,意大利和德国同为第2条,吉尔斯斯坦和格鲁吉亚都在第16条,唯独乌克兰跑了单帮列于第23条。

既然已经都把个性自由这样上纲上线了,生活中出现别致另类的事例也就理所应当了。

就拿交通工具小汽车来说吧,常人会把它当座驾,可有些标新立异者老觉得这太一般化,特别是那些军事爱好者,心里痒得不行,真想弄辆坦克开开。“即便你有钱买得起,可不准上路又能怎么着呀?”甭担心,在德国和英国,这已不成问题,当然也有条件:一是必须拆除坦克上的武器装备,也就是不能再“咣咣”地开炮了,不过炮筒子可以保留,毕竟那是一种标志;二为履带得换成橡胶的,以免轧坏路面;三乃柴油发动机改成烧汽油的,出于环保需要。德国内埃斯帕格市的男子约阿奇姆·索内奇,便花24 000英镑,买了一辆6吨重的退役旧坦克(英国制造的“福克斯”),并在里面为2岁儿子安装了一个婴儿座(这是所有机动车必需的)。一家人经常坐着这辆坦克在当地大街上兜风,甚至到商场购物,而路上的司机和行人全都惊得目瞪口呆,5纷纷为它让路。约阿奇姆·索内奇一家和他的坦克

英国也有不甘寂寞之人,斯蒂芬·埃利森就开着一辆1974年产的Sabre轻型侦察坦克(7吨半、花了14 000英镑),时不时地出门转两圈,感觉那叫一个爽:“不管年轻人还是老年人都为它着迷,每人看到它都笑了起来,向我伸出大拇指。我曾驾驶这辆坦克去参加军事表演秀,但我更高兴在大街上驾驶它,让人们过来看看它,甚至到坦克内坐会儿。孩子们太爱它了,人们很少有机会触摸一辆法拉利名车,而这辆坦克带给人们的是同样的刺激。一个男孩前几天甚至问我能否用这辆坦克载着他和女友去参加学校舞会,我会让这辆坦克服务于一些特殊的场合,譬如它可以为某个婚礼充当交通工具。我愿意让孩子6到坦克中坐一坐,如果能让他们对军事产生兴趣,那真是太好了。”斯蒂芬·埃利森和他的坦克

不过,驾驶坦克也有不利的地方,一呢不划算,太费油,一跑起来油表“歘歘”地转。二呢里面空间小,买了大点儿的东西放不下,只能将购物袋挂在外头的枪炮筒上(可一定要系紧拴牢了)。但对于那些真正的迷们和粉儿来说,根本就不叫事儿。

除了这个,那还有别的能开吗?“置身于蓝天白云、高楼通衢的背景,坐在宽大舒适的床头,在车水马龙的都市中行走,困了还能来一觉儿,该是多么自由惬意!”荷兰首都阿姆斯特丹,梦想成真了——一张可移动的大床在街头缓缓行驶。主人是一家英语电视台的主持,通过合法的程序,为自己的床获得了在路上自由行驶的许可。“这样是不是可以减少疲劳驾驶7呢?”引人遐想!

连这些玩意儿都能够获得行驶许可,接下来会不会有更多人如法炮制,那路上岂不乱了套?应该不至于,个性要求能自动减少人们的跟风做法(你也这样来一个就平庸了),再说了,这三个国家的管理者也不是大傻子,到目前不照样挺有秩序的吗?

下边换个话题,与人人有关的。

什么呢?姓名。

在姓氏上,德国人非常有趣。大名鼎鼎的前总理科尔(Kohl),这是音译,其名字可不咋地,叫“卷心菜”;超级赛车手舒马赫(Schuhmacher),是“鞋匠”的意思;爱因斯坦(Einstein)即“一块石头”;巴赫(Bach)是“小溪”;茨威格(Zweig)为“树枝”。这是怎么来的呢?作为姓氏的那个词的意思,可能是一种职业(裁缝、铁匠、瓦匠、农夫、渔夫、牧羊人等),一种动物,一种颜色(白、褐、黑、红、绿等),甚至器皿、品性、动作等等,无奇不有。人们在德国还经常会看到“狼”先生、“狮子”女士、“鸟”小姐、“猪蹄”太太满街跑。有些消极意义的字眼也可以成为姓氏。德国人似乎不在乎自己来自“杀手”之家;姓“火灾”的德国人也不见得以纵火为乐;最尴尬的是那些姓“刽子手”的大夫——德国诊所门口都挂着一块写明医生行当和名字的大牌子,即便名字不好听也得挂上去,所以“刽子手”大夫们只好任凭路过的行人看着牌子发笑。不止如此,姓氏里面居然还有不洁甚至是猥亵的字眼,譬如“Kack”是屎的意思,还有“Fick”(对性交的一种粗野的说法),其名词形式8“Ficker”(性交者)也不幸成为一个姓。哈哈哈,因恪守规矩有死心眼子之称的德国人,也有忒不讲究、大大咧咧的可爱之处!所以如此,因为在他们的骨子里,公私完全分明——依法行为涉及他人利益属于公事,当然不能由着自己的性子胡来;姓啥名谁那是与旁人无关的私事,只要本人愿意没觉着别扭自然爱谁谁了。这般看来,不讲究实际上何尝不是一种讲究呢!

英国也有因名字独特火了一把的。19岁的乔治·加拉特,音乐系的学生,青春活力四射。他为了与众不同,竟改成了一个堪称有史以来最长的名字(14个单词)——“速度比超人蜘蛛侠蝙蝠侠金刚狼绿巨人闪电侠加在一起还要快的梦幻船长”。瞧瞧他那得意劲儿

原来呀,乔治希望新名字能够独一无二,决定以漫画中的超级英雄作为主题。朋友们纷纷提出建议,你一言我一语的,他觉得都很有创意,哪个也舍不得去掉,于是干脆全要了,导致名字也越来越长。不过麻烦也随之而来,由于新名字实在太长,怎么也记不全,朋友们只好简称他“船长”。很有可能,一段日子里,乔治的兜里要放张写有全名的纸条,以备哪天需要自己填表或签字之用。更令人称奇的是,这一名字竟顺利获得法律部门认可,成为合法的了。2008年11月3日,英国法定单条契约部的发言人表示:“我们早就对怪名习以为常了,9但是这个男子的名字依然引起了注意。因为它实在是太特别了。”

估计有人沉不住气了,“净是些芝麻大小的,有再大点儿的吗?”

有倒是有,就是不知道够不够你的尺寸。还举英国的例子(有人小声在嘀咕:“这是跟英国干上了”)。

本·格里芬,特种航空团士兵,当年28岁。随部队来到巴格达3个月后,具体说是2005年3月,他作出了“有生以来最艰难的决定”,遂找到指挥官说,再也无法与美军并肩战斗。因为胆小?不是这样的,他亲眼目睹了美军的“种种不法行为”(肆意开枪、刑讯逼供等),不能参加一场“不合法”的战争,甚至认为首相和政府多次就战争行为“撒谎”,于是坚决要求退伍。此事非同寻常,指挥官心里清楚得很,这可标志着英国特种航空团士兵第一次因道义因素拒绝参战并脱下军装。格里芬本以为人们会骂他为懦夫,并做好了接受军事法庭审判和坐牢的准备。但他被批准了,退伍时的书面鉴定中还写了这样一句:“正义、诚实、忠诚和果决的人,拥有敢于坚持信念的个性力10量。”

说了一大通儿别人的事,现在该回到咱们自己这儿了。还记得吗?在前面,密尔想拿“东方的悲剧”来惊醒英国人。其实,后头还有一大段指名道姓、耐人寻味的忠告:

一个人和另一个人不一样,这才是最能吸引双方注意的事情,使他们既注意到自己这一型的不完善,又注意到他人那一型的优越性,或者还注意到集合二者之优点而产生比二者都好的事物的可能性。我们要以中国为前车之鉴。那个国族乃是一个富有才能并且在某些方面甚至也富有智慧的国族,因为他们遇有难得的好运,竟在早期就备有一套特别好的习俗,这在某种范围内也就是一些即使最开明的欧洲人在一定限制下也必须尊称为圣人和智者的人们所作出的事功。他们还有值得注视的一点,就是有一套极其精良的工具用以尽可能把他们所保有的最好智慧深印于群体的每一心灵,并且保证凡是最能称此智慧的人将得到有荣誉有权力的职位。毫无疑义,做到这个地步的人民已经发现了人类前进的奥秘,必已保持自己稳稳站在世界运动的前列。可是相反,他们却已变成静止的了,他们几千年原封未动;而他们如11果还会有所改进,那必定要依靠外国人。

这段话,我每次在课堂上给学生大声宣读,心里都不好受。

密尔没有来过中国,但用自己的标尺认真地度量,读出的结论为“必定是一度有过首创性”,而且还以此为据描绘出一幅古代世界的画卷:华夏的祖先早已有了壮丽宫殿和雄伟庙宇,而西方人的先祖还处于“筚路蓝缕,以启山林”的阶段。这要是能以影视片展现,又该怎样配乐呢?而令他极为叹惜的是,好景不长,当个性自由被习俗统治战胜之后,中国悲壮地衰落,成为另一些民族的臣民或依附者了。

实际上,在那里痴痴地评判的不光是密尔。“非常流行的看法认为,在欧洲任何国家,或者整个世界的任何地方,你都不会像在中国那样,能发现如此缺乏多样性的特点。观察这个民族的面部表情、性格及社会组织,你只能感到各省居民之间存在的细微差别,看一看他们的城市、房屋、庙宇和公堂,尽管有时相隔千里之遥,可它们又有多少不同呢?中国服饰和全部生活方式的差异实在是太微不足道了,以至于一个初来乍到的人对此几乎无法分辨,当他第一次见到中国人时,他几乎不能区别哪个是北京人,哪个是广州人。这种统一性也渗透到他们的全部文献中去,中国的思想凝结在他们的经典中,一个学究或作家只能制作出解释这些经典的新版本,而没有他们自己的创12造。”

西医把的脉应该差不离儿。而这种毛病到现在也没怎么去掉。要知道,本该受到尊重的自然的个性,却莫名其妙地成了“有病”、“不合群”、“出风头”的代名词?个性,一个至少中义甚或褒义的词儿,到咱们社会中倒成了完全贬义的。否则,也不会还在继续出现类似的问题——

大街上非常稀罕的白底黑字“2002式个性车牌”(我同事王宗玉教授的儿子酷爱篮球,全家总动员刻意编选了NBA968),时常让人怀念起那极其短暂而可贵的“革命”;

一个人想以“赵C”之名变得光亮,却在司法力量的障碍下重新变俗、暗淡如常(仅指名字而言);

为追求个性、摆脱堵车、省钱环保而选择骑马上下班,交警施加拦阻但无法律根据;

对现行的教育体制失去信心,进而探索一条能够保护孩子们天性的教育之路,“在家上学”尚未取得合法地位(目前至少有1.8万学生在上“私塾”);

……

2011年4月24日上午,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胡锦涛发表重要讲话,对清华大学同学和全国青年学生提出三点希望,强调在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基准之上,要保持个性、彰显本色。

这绝非随口一说,其中大有深意。而且,我更愿意此言适用于全体国民!

请记住爱因斯坦的话吧:“没有能独立思考和独立判断的有创造性的个人,社会的向上发展就不可想象,正像要是没有供给养料的社13会土壤,人的个性发展也是不可想象的一样。”

本文原载于《法学家茶座》第40辑(2013年10月),此次入集作相应修订。注释

1. 参见徐大同主编:《西方政治思想史》,302~306页,天津,天津教育出版社,2005。

2.[德]洪堡:《论国家的作用》,林荣远、冯兴元译,172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

3.[英]密尔:《论自由》,程崇华译,63、64、69、72~73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

4.[英]密尔:《论自由》,程崇华译,72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

5. 参见《德国一家人爱开坦克逛商场》,《现代快报》,2008年7月30日。

6. 《英发烧友开坦克购物逛街》,《北京晚报》,2006年10月11日。

7. 肖村:《行驶的床》,《北京青年报》,2008年7月3日。

8. 参见劳拉:《德国姓氏趣谈》,《海外文摘》,2008年10月(上)。

9. 袁阳:《英国男子起“史上最长名字”》,《北京晚报》,2008年11月5日。

10. 《英国特种兵愤然退伍竟未受罚》,《参考消息》,2006年3月14日。

11.[英]密尔:《论自由》,程崇华译,77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

12.[英]约·罗伯茨编著:《十九世纪西方人眼中的中国》,蒋重跃、刘林海译,191页,北京,时事出版社,1999。

13.[美]爱因斯坦:《爱因斯坦文集》第3卷,许良英、赵中立、张宣三编译,52页,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

比利时和法国改律师誓词

那些消解诉讼中产生的疑问并以其常在公共和私人事务中进行的辩护,帮助他人避免错误、帮助疲惫者恢复精力的律师,为人类提供的帮助不亚于那些以战斗和负伤拯救祖国和父母的人。因此对于我们的帝国来说,我们不仅把身披盔甲、手持剑盾奋战的人视为战士,同样认为律师也是战士。因为那些受托捍卫荣誉之声,保卫忧虑者的希14望、生活和后代的诉讼辩护人是在战斗。

今天的律师要是看了这段话,说立马儿有热血沸腾之感可能有点夸张了,但最起码会顿感精神抖擞,心里一阵子舒坦。

知道这是谁说的吗?并非哪个同行在自卖自夸,而是5世纪的罗马执政皇帝这样由衷地赞扬自己的律师!

这评价够高的吧?

正因为律师肩负着重大的使命,许多国家作出规定,从业者要进行入职前的庄严宣誓,为的是强化自己的责任感。

琢磨西方人的相关做法,发现了一些有趣的事儿。

在英国、爱尔兰和丹麦这三个国家,律师不必宣誓。至于为什么省了这道手续,还没见到权威说明,不过肯定有人家的道理和考虑,也可能他们觉得既然律师是独立的自由职业者,再要求非得去对谁承诺这保证那的就太不对头了。

美国律师誓词最讲究有特色,里面分门别类地列了11个方面的15意思,体现了一股子做事要认真求完美的可贵劲儿。

其他国家的誓词高度概括、微言大义,内容基本一样,什么遵守宪法和法律啦,公正无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呀。有的国家加上了维护国家利益,忠于国王和尊重司法机关之类的话语。总之吧,大同小异,差不多少。

最让我关注和费心思的,要数两个国家对律师誓词的修改了。

一个是比利时。在1810年的法令中,曾有这么一段:“我宣誓:决不发表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和律师行为规则或不利于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的言论或作品。”很多人对此老有意见了,认为根本背离思想和言论自由,明显有碍律师独立、大胆地执行职务。于是,现在已经取消。按照如今的规定(1967年11月10日颁布),律师就职的时候要改口了,这样道:“我宣誓忠于比利时国王,遵守比利时宪法和法律,16尊重法院和政府,并在执业过程中恪守公平和正义。”感觉上顺溜多了,不过仍有改进的余地。

另一个为法国。1972年那会儿的律师誓词是:“我谨以一个律师的名义起誓,我一定严肃认真、公平正直地执行职务;尊重法院与政府;遵守律师协会的规定;决不发表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和律师行为规则,以及不利于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的言论和作品。”这不就是比利时新旧版本的集合体吗?因此,非议声接连不断,都啥年代了还整出这么一个散发着浓浓的专断味道的东西来,真不厚道。慢慢地,议会也觉得不合时宜了,10年之后,也就是1982年6月15日又通过一项新法,取消了所附加的各种限制,只留下其中的第一句:“我谨以一个律师的名义起誓,我一定严肃认真、公平正直地执行职务。”这下17倒好了,律师可以一身轻松地全凭自己的道德观念和良心行事了。

应该说,誓词的改变面上看只不过是一次法律修订。可仔细地瞅呢,实为灵魂深处闹了一场大革命,具有里程碑意义。

第一,去掉“决不发表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和律师行为规则或不利于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的言论或作品”,回到尊重表达自由的轨道上。

律师理当仗义执言,当他认识到一个问题的重大时,除了进行逻辑推理外肯定要运用辩才,此时禁止使用他认为最能说明其是非曲直的方式来谈论一个问题就等于完全禁止谈论它。假如允许律师可以反驳某一说法甚至反对某一制度,但必须要用一种低能无效的方式来进行;可以随心所欲去调查取证,然而在宣布结果时必须得注意抑制自己的热情并防止把任何感情传达给别人,这真是再专横不过的态度了。如果不许律师在人们思想中引起厌恶和激情,无异于是让他完全丢开这个问题,那样就等于出卖他声明要追求的事业。

怎么样,这通说法挺给劲的吧?可得赶紧说明了,这不是我的贡18献,而是改编于英国思想家葛德文一段关于言论自由的精彩论断。

第二,剔除“尊重法院与政府”,才是真正尊重法治要求。

法律的明确性是法治一个基本原则。可平心而论,什么情况下算不尊重法院和政府还真难以判断和把握,涉及尺度由谁来定、以哪一方的感受为主和如何说怎么做才完全符合等等一系列复杂问题,而这里面分明有许多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对此,法律绝对无能为力。如果真让法院和政府拿出一个约束办法来,他们当然乐意,但极有可能是意旨含混、模模糊糊,不加区别地将那些宪法和法律本来允许进行的行为和言论也统统列入限制范围,故意让人一头雾水,好为其霸道留有余地。这样的行为规范虽为法理上的过宽原则所禁止,但问题是到时候法院和政府再来个既当运动员又兼裁判员,律师除了挨整你还能怎么着、又能怎么样?!这样的尴尬场景果真出现,可就成了律师乃至国民的大不幸。

按照现代法理的说法,律师自由是法治的一项基本要求,律师自由意味着法庭的强大,律师自由体现了人权的切实保障。敢于与法院和政府部门叫板,专接那些别人不敢接的案子,看上去会给有关方面添麻烦,但实质上是一个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

本文以《从律师誓词看法治》为题,原载于《法治周末》2012年10月11日。此次入集作相应修订。注释

14. 转引自黄风:《罗马私法导论》,75页,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

15. 美国律师誓词:

一、我将牢记法律执业首先是我的职业,并谨将法律执业的谋生意义置于执业意义之下。二、我将在自己的言行中充分尊重法律和我国法制体系。三、我将牢记我的服务职责,如同法院人员和个人权利保护者一样。四、我将把时间和精力贡献给公共服务、公共教育和慈善事业,并向所在区域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五、我将同法制体系中的其他参与者一道工作,包括法官、对方律师和其他与本人职业角色不同的人员,以促进我国法制体系更加完善和高效。六、我将迅捷而精干地处理法律事务。七、我将尽可能地通过调解解决纠纷。八、我将在作出影响委托人的决定时确保他们知悉。九、我将在执业中追求和维持业务精通。十、我将谦恭对待在工作过程中所接触到的人们。十一、我将尊崇规范本人权限的执业行为可适规则或守则的精神、意向和要求,并带动其他人同样尊崇。

16. 参见《西欧国家的律师制度》,陈庚生等译,87页,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9。

17. 参见《西欧国家的律师制度》,陈庚生等译,88页,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9。

18. 参见[英]威廉·葛德文:《政治正义论》,何慕李译,487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认真对待幽默权

法国人敢爱敢恨,做事不藏着掖着。要是工作不满意了,就上街抗议罢工;若对哪个官员有看法,即便他是国家领导人,也照样不给你留面子。

2007年11月,在一场抵制能源价格上涨的抗议活动中,当时的法国总统萨科齐和一名侮辱他的渔民发生了冲突。“冷静下来再说,别指望侮辱我就能解决你们渔民的问题!”萨科齐话中带有挑战,事件之后又表示仅接受与“文明人士”对话。对此,社会党总书记弗朗索瓦·奥朗德(现任总统)表示,萨科齐的举止不像一国元首。

2008年2月23日,一年一度的法国国际农业展览会上,萨科齐穿过人群跟人们一一握手。在他靠近一名男子时,碰了一鼻子灰:“哦,别碰我,你这是侮辱我。”总统微笑着回应道“那你就走开。”可对方不干了,心里话“我本来早就站在这儿,要走开的该是你”,于是奉上一句“你让我感到恶心。”萨科齐表情依然地答曰:“滚开,你这浑蛋。”明摆着,总统大人这是怒了。此场景被人拍下来传到了法国《巴黎人报》网站上,仅一天的工夫,就有超过35万人观看,争议纷纷。

面对人们越来越多的批评,萨科齐不思悔改,凭着不高明的两招来应对:嘴上不饶人继续与人对骂,实在不成了就把你告上法庭。这都表现出了总统大人的好斗,引来的只能是另类的板砖。

一家法国公司生产了一款新奇的T恤衫,上面写有萨科齐的名字和批评的话——“萨科齐心胸狭窄”。挺有针对性的吧?

法国K&B出版公司也颇具创意,在2008年10月初,发行了“尼古拉·萨科齐:巫毒手册”蓝色套装,其中包括一个以萨科齐为原型的“巫毒娃娃”、一组用于刺娃娃的大头针(12枚)和一本教授如何诅咒这位总统的小册子。一推出,便大卖。

萨科齐这边马上行动,于10月24日起诉这家出版商侵权(这已是萨科齐当选以来第6次提出诉讼),理由是总统跟所有法国人一样拥有肖像权,希望法院下令禁售。

没想到,刚刚过了4天(也就是10月29日),法国高等法院就驳回总统萨科齐的诉求,认为这种娃娃和针刺指南属于“表达自由的权限范围内,体现了幽默权”。

政治对手当然不放过借机取笑的好机会。在2007年总统选举中输给萨科齐的社会党人罗亚尔,也曾被这家公司推出以其为原型的红色罗亚尔“巫毒娃娃”套装,但销量远不及萨科齐版。她及时发声,称原来之所以没有对此提起诉讼,是因为自己有幽默感,并赞扬法院的这一裁决是“讽刺世界上最有权势的人”的自由权的胜利。

推波助澜之下,总统玩偶更成了人人必备的抢手货。

此乃法国总统在侵犯肖像权的诉讼上第一次打输官司。萨科齐和律师高调上诉。11月28日,巴黎上诉法院认定,针刺以法国总统萨科齐为原型的“巫毒娃娃”侵犯了总统尊严,但没有理由禁止销售这种玩偶。不过,发行“萨科齐娃娃”的公司以后要在玩偶包装中附加说明,指出针刺“总统”行为的不妥之处,并判处这家公司给萨科齐191欧元(约合1.3美元)象征性赔偿。

面上看,法院的最后裁决各打五十大板,可里头的倾向性非常明显:

一是确认了一个基本常识,就是公众人物的名誉权和肖像权要受到严格限制。美国弗吉尼亚大学伯拉罕教授有这样的说法,法律对公众人物的限制并不仅仅以公民利益为唯一理由,这其中有两个重要原因:公众人物多数是自愿承担风险的,而且他们有更多的手段去回答对自己的非议。在公众人物名誉受到伤害时,通过打官司解决受损并非必要,因而法律对他们所提供的保护也就很少。就名誉权的性质而言,更多体现为一种消极权,只需别人不去侵犯就行;而言论自由则大不同了,它是宪法保障的积极权,享有者应主动行使该权利,它有正面的效用,能在社会上产生价值。当两者发生冲突时,自然要以保20护言论自由为先为重。既然如此,总统先生你就只有必须忍耐的份儿,真要是觉得自己承受不起,你完全可以先辞职呀,到那时法律就会非常认真地保护你这个普通公民的权益。

二是撇清了所谓总统尊严和国家利益之间的关系。在法官眼里,两者根本就不搭界,可不许随便上纲上线。这样考虑问题,不光无害于法国,反而会大大提升政府尊重宪法、捍卫言论自由的正面形象,从而大大激发人们的爱国热情。

三是在变着法子继续嘲笑萨科齐。法院能做的,就是下令以后的包装中要有“针刺总统如何不妥”这样的附加说明,但买主听不听、是否玩下去就无法约束了,或许有人放弃,也没准儿反而扎得更来劲。既然总统先生放着国家正事不干,非得跑到法院要说法,也不能让你白来一趟,空着手回去不好看,那就拿着1欧元赶紧走人吧!

四是正告有权势的人别胡思乱想。“公众情绪之于公众官员,正21如水之于水车的轮子。”位高责重者,理应把不中听的声音当成一种刺激和鞭策,适时反思检点自己,更认真卖力气地为社会服务,以开阔的胸襟文明地面对那些不待见你的人。想借用法院的强力来封闭不甜蜜的嘴巴,门儿都没有!

法国思想大师孟德斯鸠(1689—1755)肯定对颇具调侃意味的“幽默权”叫好,因为“讽刺文字对国家非但无妨,而且还是一种助力。能够使一般人的怨愤转为嬉娱,使不满的人们得到安慰,减少人们对官职的嫉妒,增加人民对痛苦的忍耐,使他们对所受的痛苦,一22笑置之。”

本文原载于《法治周末》2012年9月13日,此次入集作相应修订。注释

19. 参见《萨科齐输了“巫毒娃娃”官司》、《法院拒禁萨科齐巫毒娃娃》,《参考消息》,2008年10月31日、11月3日。

20. 参见张娜、朱岩:《寻求名誉权、隐私权与新闻监督权的平衡》,《人民法院报》,2005年3月2日。

21. 美国社会改革家比彻之语,《来自普利茅斯讲道坛的箴言》,1887年。转引自[美]丹尼尔·B. 贝克:《权力语录》,王文斌、张文涛译,296页,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

22.[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张雁深译,199~200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

平等的根据

先从一个洞、一个故事说起。

甘肃天水麦积山,有个游人必经的山洞,高不过1米,所以每个人都必须弯腰才能通过,取名“平等洞”。导游解释说:在佛面前,无论是达官贵人还是平民百姓都是平等的,没有人高人一等,没有人低人半截,想必是佛预见了不平等的弊端,所以希望以此来增强众生的平等观念,默念:“平等、平等。”23

在美国,有一个耐人寻味的故事。你听,历史学家佩奇·史密斯正在讲着呢:

一位伦敦的英国绅士,去新大陆拜访他的一位美国朋友。

他到朋友家后就叩门求见,出来开门的是一名佣人。

因此,这位英国佬就问:“你家主人(master)在家吗?”

那佣人严肃地回答说:“这里没有主人。”“那请问你是这里的什么人?”“我是帮助人的人(helper)。”

从真实性上讲,咱们的“平等洞”虽说在那儿实际存在着,可总觉得导游的解说词里演绎戏说的成分挺重;来自大西洋彼岸的故事,别看停留在嘴上,但让人觉得挺靠谱儿。

其实,更要明白的地方在于,只要是地球人,在精神状态正常的情况下,都会打心眼里接受和赞同这两个事例所表达的观念。因为,“平等”一词,与任何人有关。

美国文学史上有个大人物,叫马克·吐温。他有名气,不只是小说写得好,还因为看事物的角度挺别致,就是积极倡导角色互换。他尤其喜欢利用这个原则去讽刺社会中自命不凡的各种表现。

儿童故事《王子与乞丐》中,两个社会地位悬殊的孩子邂逅,为了一时的恶作剧交换了衣服,但是偶然被分开。没想到奇迹发生了——王子因为破衣烂衫而被拒之皇宫的大门之外。他无论如何做,也甭管怎么说,都不能让任何人相信自己是王子。与此同时,王子的那位朋友,也就是流浪汉,一下子来个梦想成真,被人们认为就是真正的王子。嗨,整个儿一个满拧。当然了,这可不是闹着玩的事,因为显然涉及继位的问题:如果美丽的错误没有幸运地得到纠正(那个真正的王子知道国玺秘密收藏的地方),那个流浪汉的后代子孙终将被视为皇室的血脉,而那个倒霉的王子也会被人视为贫民的后代,永世不得翻身了。

在更长一些的讽刺小说《亚瑟王朝廷上的康涅狄格州美国人》(较早使用被今人称为“时间倒错”手法的作品之一)中,老马更为深入地探讨了这一主题思想。一个人因为说了颇具颠覆性的话而锒铛入狱:“人在脱光衣服的时候看起来几乎都一样,没有人比其他人好多少。如果将整个国家的人脱光衣服,并让一个陌生人从人群中走过,24他无法分辨出国王和庸医,或公爵和旅馆服务员。”

道理再简单不过了,这就是,人们只要互换一下环境,就会造成结果的互换。往深了推进一步,里面包含着普遍存在的民众对原初平等的信仰。

在西方,还流传着这样的民间故事,说的是一个公主被七层床垫下面安置的豌豆硌得青一块紫一块。啥意思呀?大概是,再高贵的人也架不住折磨,那种难受劲儿都一样。人们在用心讲述这故事的时候,无疑希望表达的是,高人一等的感觉或社会地位高并不一定使一个人适合于统治国家,对人具有天生的或命中注定的固有品质作出了否定性的评论。

要再往深了推进一步,人类是在通过不一样的形式(小说或故事),言说着完全一致的意思,就是对阶级之间存在固有的本质性差别以及社会将职责和荣誉划分等级的必要性,进行彻底的实际否定。

美国和法国的革命都强调了这同一个观点。

按着对人类世界影响最大的一本书《圣经》里的说法,上帝造人,人生而平等。这一点,西方人坚信不疑,早在古罗马时期,西塞罗觉得人是神创造的,在神的面前人是平等的。“没有一物与他物的相像,与其对应物的酷似,有如我们所有人相互间那么相像。”“因此,无论我们会怎样界定人,一个定义就足以运用于全体。这就充分25证明,人与人之间没有类的差别。”既然人是平等的,人的权利也就应当平等地得到保护。后来呢,美国人在《独立宣言》(1776年)中强调“我们认为下面所说的,都是自明的真理:一切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让渡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自由和幸福的追求”。紧接着,法国人又用《人权宣言》(1789年)向世界宣布“在权利方面,人们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只有在公共利用上面才显出社会上的差别。”(第1条)。字里行间,明显有种神圣的不容置疑的味道!

说实在的,“人生而平等”就这5个字,让人类曾经争辩、激动、奋斗、反思了上下五千多年。眼下的所谓21世纪的文明人,也会由此出发,从嘴里不费劲地吐出“法律平等”、“男女平等”、“种族平等”这类响当当的词儿来。但“人生而平等”提法本身,看上去很玄乎,听起来也太晕乎,令人似懂非懂,大有不讲道理之嫌!

那么,平等的根据到底是什么呢?历史上涌现出那么多思想大师,难道就没有能讲得明白点儿的?

翻来找去,还是人家英国人聪明。近代的霍布斯(1588—1679)在《利维坦》中先提出了两个平等的根据,现代的哈特(1907—1993)又在《法律的概念》里加了一个,这样就成了三个。

第一个根据:自然使人在身心两方面的能力都十分平等。

在霍布斯看来,有时某人的体力虽显然比另一人强,或是脑子比另一人转得快(原话是“敏捷”),但这一切总加在一起,也不会使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大到使这人能要求获得人家不能像他一样要求的任何利益,因为就体力而论,最弱的人运用密谋或者与其他处在同一种危险下的人联合起来,就能具有足够的力量来杀死最强的人。霍布斯

第二个根据:相等的时间可以使人们在同样从事的事物中获得相等的分量。

霍布斯觉得,对这个说法,人们可能不相信,原因在于人对自己的智慧总是自负。从人类本性上看,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自己比一般人强,也就是说,都认为除了自己和少数因出名或赞同自己的意见而得到自己推崇的人以外,其他所有的人皆不如自己。因为人们看自己的智慧的时候,是从近处看的;而瞧他人的聪明,却是由远处进行的。但这一点反倒证明了人们的平等,一般说来,任何东西分配平均时,26最大的证据莫过于人人都满足于自己的一份。

因此,霍布斯

便制定出第九自然法如下:每一个人都应当承认他人与自己生而27平等,违反这一准则的就是自傲。

怎么,头是不是有点儿大了?

的确,老霍是哲学家出身,一说事儿即便没拿着劲儿也不大好懂,兴许他认为举别的例子就走了样了,甚至再多言那就是废话。没关系,我就大着胆子试着诠释一回,弄错了权作咱请教名家,想对了就当是受先哲启发。

[例证一]课堂上,老师让学生们用5分钟的时间,观察讲台上的讲桌,然后大家各自描述。对于桌子的形状、材料和功能,学生们的结论应该是差不多的。这叫做在相同的时间内,对相同的事物,人们会有一个基本相同的认识。

根据我的经验(准确地说应该是教训),千万别叫学生谈月球上是否适合住人之类不靠谱的事情,一定要注意在基本的判断和理解力范围内进行。否则,答案绝对五花八门,急死你!

[例证二]北京,2010年1月6日早晨的气温是-16.7摄氏度,追平39年来最低温度。由于气温持续走低,人们感觉冷意十足,北风一吹,犹如刀割脸面。行人冬装齐备,商场加厚门帘、给工作人员配发棉衣坎肩。虽然不排除有数九寒天穿背心裤衩的冬泳人和跑步者,但“冷”是确切的实在。

[例证三]小时候病了打针,每次都不哭,护士直夸“真勇敢”,还让那些吱哇乱叫的孩子向我学习。实际上,“疼”对我们来说是肯定的,程度也难分彼此,只是忍受力稍有区别而已。无论对孩子还是大人,没怎么见过越扎越舒服的!即便真有一个俩的(没准儿是受虐狂),能具多大讨论价值呢?

例证二和例证三,可谓对外界的刺激,人们的感受基本相同。

我在上课过程中举的这三个拥有“著作权”的例子,至今自以为还没有被证伪过。于是,每次讲到这些例子便浑身有了力量(思想家给的),自己也就不由自主地大声地断言:“人就应该平等!”

不好意思,还是收敛着点儿吧,接下来继续说大师的认识。

估计是觉得同胞给后人在理解上出难题了,轮到哈特的时候,他便自动放下架子,为表明人大体上是平等的,说了一番通情达理的话儿。于是,就有了第三个根据。

第三个根据:人总是要睡觉的,而在睡梦中是无法控制别人的。

哈特的理解很简单,人类在体力、机智上互不相同,在智能上甚至有更大的差别,可是对把握不同形式的法律和道德来说,一个头等重要的事实是:任何一个人都不会比其他人强大到这样的程度,以致没有合作还能较长时期地统治别人或使后者服从。即使最强大的人有时也必须睡觉,而他一入睡,就暂时地失去了他的优势。这一大体平等的事实,要比其他事实更能使人们明白:必须有一种相互克制和妥28协的制度,它是法律和道德两种义务的基础。

怎么样,哈特这人还算实在吧?

为了巩固这种感觉,再听听法国启蒙泰斗伏尔泰(1694—1778)的高见。

伏尔泰有一句平等的名言——“难道农民的儿子生来颈子上带着轭(牛拉东西时套在脖子上的器具),而贵族的儿子生来在腿上就带着踢马刺吗?”这里面分明透着一种平等的气味!

在老伏的心目中,最好的统治就是各种不同身份的人在其中得到法律平等保护。他特有把握地指出:“凡是具有天然能力的人显然都是平等的;他们在完成动物功能和进行理解的时候是平等的。中国的国王,印度的大可汗,土耳其的帕迪沙(苏丹)都不能对地位最低微的人说:我禁止你消化、上厕所和思维。每种动物,在同类之间都是29平等的。”

美国的弗里德曼也不约而同地道出了同样的真理:“一个人也许是总统,他可以统率军队,甚至领导整个西方世界,然而他也有结肠、肾脏和消化系统。同我们中的部分人一样,他有高血压和消化不良。30如果你挠他痒,他能不笑吗?如果你抓伤他,他会不流血吗?”

有谁敢拧着个脖子,死不承认这些说法都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倘若有人拒不接受,那就等于公开宣布他不是人。

也正是在此意义上,被称为“自由的使者”的美国人潘恩(1737—1809)曾夸赞说,法国大革命废除一切头衔的规定实际上是将贵族上升为人了。他觉得,贵族的头衔标志着人性格上的一种浮夸习气,从而使人格下降。废除贵族头衔的做法,出自爱好自由平等的高尚心灵,贵族是与自然法则相违背的,而自然本身要求将它消灭掉。“当我想到人的天赋尊严,感到……其本性的光荣和幸福时,我就为那些用暴力和欺骗来统治人类……的企图所激怒,而对那些因此受到捉31弄的人也难免感到抱恨。”他提出的“天赋尊严”的概念,后来逐渐成为近现代人权理论的一个重要范畴。

维护人的尊严,业已成为当代许多国家宪法或权利宣言所普遍认可的思想。就拿西方主要国家的做法来说吧,《美国宪法》(1787年)公开宣布“合众国不得授予任何贵族爵位”(第1条第9款);《法国宪法》(1791年)强调“今后不得再有贵族、爵位、世袭荣衔、等级差别……”后来的《德意志国宪法》(1919年《魏玛宪法》)宣称“贵族之御称,仅视为姓氏之一部,以后不得再行颁给”;《日本宪法》(1947年)也“不承认皇族及其他贵族制度。荣誉、勋章及其他荣誉称号之授予,并不附带任何特权”。

到了最后,就连素有保守传统的英国,也顶不住文明大潮的冲击了。因而,便有了下面的一幕场景——

1998年1月4日,女王伊丽莎白二世驾临上院,宣布政府要剥夺759名世袭贵族议员出席上院的特权,改革延续了600多年的以世袭贵族为核心的上院。当时的场面非常尴尬,大厅内一片嘘声(据说,这是英国历史上国君在议会宣读文告时,第一次面对台下的反对之声),上院议员们一致反对,那些脑袋摇得就像拨浪鼓一般。有位贵族大臣(他同时又是该院的主要司法者)在向女王递交了由工党政府撰写的讲演稿后,竟然作出了令人惊异的举动——不是面向女王倒32退着离去,而是反常地转过身来背对着女王走开。

看看,你看看,绅士们都把风度撇一边去了!其实,将心比心来论的话,也没什么可多加非议的,毕竟这是革了世袭贵族们的命了!

如果我们能够用哲学的眼光看待我们的处境,我们是平等的。我们的所有差异都是人为的,而我们的相似点都源于自然。我们共同的需要和我们共同的弱点,我们的憧憬、恐惧、抱负和目标,我们的雄心壮志,我们卑下的愿望,我们对毫无意义的虚荣的普遍追求,我们获得生命的方式、享受生活的方式以及结束生命的方式,把我们联系33在一起。

这篇164年前美国《西部评论》(1846年)发表的文章,虽说不是专门冲着今天的人们来的,可现在读起来照样感觉有股子力量在心间涌动,既说明那会儿的作者有真水平和强烈责任感,更能折射出平等在眼下的世界还照样是稀缺的,绝没有成为一般流通物!

想当年,确切地说在1770年,美国的杰斐逊(当时身为律师)按照自然法为一个叫塞缪尔·霍维尔的黑白混血儿(其祖母是白人妇女和黑人男奴隶的女儿)的自由作辩护。依着弗吉尼亚州的法律,奴隶的身份不是按照肤色而是母亲的身份来确定。杰斐逊出于良心免费替人打官司,在法庭上不仅依据法律辩护,而且还采纳了自然法权利学说:

在自然法则下面,一切人生来都是自由的,每一个来到这个世界上的人都对自己的身体有支配的权利,这个权利包括按照自己的意志移动自己的身体及使用它的自由。

辩词中所使用“自然权利”、“人的自由”、“一切人生来平等”等字眼,让整个法庭为之愕然,认为这些都是危险的说法,于是法官34宣判该混血儿为奴隶。尽管官司表面上输了,可大自然已经判定杰斐逊赢了。这可不是阿Q“精神胜利法”,而是千真万确的事实。

237年后,历史永远会记住这一天。

2007年2月24日,弗吉尼亚州议会一致通过一项决议(无须州长批准),为该州在美国历史上扮演的角色表示“深切的歉意”——政府批准的奴隶制“是我国历史上所有侵犯人权与建国理想背道而驰的行为中最恶劣的,奴隶制的废除又带来了种族歧视、种族隔离和针对非洲裔美国人的其他一些植根于种族主义、种族歧视和种族误解的邪35恶制度和行为。”

2008年7月29日,美国国会众议院“代表美国国民向那些在奴隶制和‘吉姆—克罗法’(对非洲裔美国人和其他有色人种实行种族隔离制法律的统称)之下遭遇不公的非洲裔美国人和他们的后代道歉”。

2009年7月7日,美国国会众议院又在这一天决定,在国会大厦游客中心内修建黑人奴隶纪念碑,以纪念他们在国会大厦建设过程中作出的贡献。

这事儿要是杰斐逊知道了,他会摇头抑或微笑?摇头表示埋怨这一天来得太晚,微笑则意味着早就心中有数了。

杰斐逊向来厌恶等级差别,在他以前的总统举行宴会,席位是有等级的,尊卑上下分得很清楚。他上任后,用圆桌代替长桌,不分席位等级,大家都是一样,任意入座。用杰斐逊的话说:这样一来,“没有一个人比你高,你也不比任何36人高”。

今天的我们,经常围着圆桌开这会那会的,而又有多少人能真懂它的发明者的心?更有多少人会把如此朴素的见解,不折不扣地拓展杰斐逊荣登《时代》封面人物,2004年到一般人的关系中?“所有生命,不管在哪里度过,都具有同样价值。”这句朴素的话,是“比尔及梅琳达·盖茨基金会”的宗旨。在这里,我更愿意它成为测量人世间一切事物的尺度!

最后,本人特意从法国思想家皮埃尔·勒鲁(1797—1871)的名著《论平等》中,挑选了自以为能钻心窝子的一段话,供大家一起慢慢研读、细细体味吧:

平等这个词体现了整个一门科学,一门至今还模糊不清、被黑暗37所包围的科学;社会的起源和目的就隐藏在这个词里。2007年8月15日,美国铸币局在华盛顿的杰斐逊纪念堂前,举行1美元杰斐逊“总统硬币”发行仪式。铸币局华裔局长梅冠芳(右)在仪式上讲话

本文原载于《法学家茶座》第30辑(2010年3月),此次入集作相应修订。注释

23. 参见曹德谦:《美利坚风云人物》,自序1页,北京,中国友谊出版公司,1998。

24. 转引自[英]J.R. 波尔:《美国平等的历程》,张聚国译,130页,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

25.[古罗马]西塞罗:《国家篇法律篇》,沈叔平、苏力译,163、163~164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

26. 这两个根据,请参见[英]霍布斯:《利维坦》,黎思复、黎廷弼译,92~93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

27.[英]霍布斯:《利维坦》,黎思复、黎廷弼译,117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

28. 参见[英]哈特:《法律的概念》,张文显等译,190~191页,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

29.[法]伏尔泰:《哲学辞典》,王燕生译,465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

30.[美]弗里德曼:《选择的共和国:法律、权威与文化》,高鸿均等译,14页,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

31. 《潘恩选集》,马清槐等译,145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

32. 参见阎照祥:《英国贵族史》,350~35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

33. 转引自[英]J.R. 波尔:《美国平等的历程》,张聚国译,128页,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

34. 参见刘祚昌:《杰斐逊》,36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

35. 《弗吉尼亚州为奴隶制道歉》,《参考消息》,2007年2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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