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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13 15: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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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马克·吐温

出版社: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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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吐温作品集(套装共3册)

马克·吐温作品集(套装共3册)试读: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

声明

凡试图在本书中寻找写作动机者,将受控告;凡试图从本书中寻找道德说教者,将受流放之苦;凡试图从本书中寻找阴谋者,将被枪决。马克·吐温

说明

本书使用多种方言俚语,如密苏里州的黑人方言、西南边陲的极原始的方言、派克郡的普通方言,以及最后一种方言的四种变种。在具体应用上,与原话固有细微差别,但并非作者随意或一时猜度而为,实乃本人苦心孤诣、费精劳神之结果,又有个人对几种语言的掌握作为可靠的依据。

我之所以作上述说明,意在免得许多读者误以为书中人物竭力要说相同的话,可又不奏效似的。马克·吐温

第一章 文明调教

你要是没有看过一本叫《汤姆·索亚历险记》的书,就不知道我是怎样的人。这也无妨。那本书是马克·吐温先生写的,书中讲的事大都是真实发生过的。有些地方不免有些添枝加叶,不过大体上实有其事。这也无伤大体。据我所知,撒过一两回谎的大有人在。只有波莉姨妈、寡妇,也许还有玛丽,是例外。波莉姨妈——也就是汤姆的姨妈——还有玛丽,还有道格拉斯寡妇,有关她们的事,那本书都讲了——那本书大体上讲的都实有其事,也有些是添枝加叶,这我在上面说过了。

那本书的结束部分讲道:汤姆和我找到了强盗藏在山洞里的大堆钱,这让我俩发了大财。我俩各得了六千块钱——全是金币。把钱堆起来,那景象好不吓人。后来,撒切尔法官把钱拿去放利息,我俩一年三百六十天天天都有一元钱的收入——这么多的钱叫人不知如何去花。道格拉斯寡妇把我认做干儿子。她答应要教我做个文明人。可是成天被困在那样的屋子里,真是活受罪。你想,寡妇的规矩可多了,全都一本正经,枯燥乏味。我实在受不了了,有一天便开溜了。我又换上了原先的破衣烂衫,钻进了原先装糖的大木桶里,过着称心如意、逍遥自在的日子。可汤姆·索亚找到了我,说要发起组织一个强盗帮,要是我能回到寡妇家,就可以加入强盗帮,被人器重。于是我就回去了。

寡妇对我痛哭了一场,说我是迷途的羔羊,还狠狠地骂了我一顿,不过,她倒没存什么恶意。她让我又穿上了新衣裳。没法子,我只得照她说的办。穿上那样的衣衫,憋得我直冒汗。这么一来,那老一套又开始啦。寡妇开饭摇铃,你得准时就餐。上了饭桌,你可不能立马动手,还得等着,等寡妇低下头,朝饭菜嘀咕一阵。这些饭菜没什么好挑剔的,只是每道菜都是单做的。要是来一桶大杂烩,那就是另一码事,各样菜混在一起烧,连汤带水,那就格外鲜美了。

吃过晚饭,她拿出她那本书,跟我讲摩西和蒲草帮的故事。要搞清有关他的事,累得我直冒汗。慢慢地她好不容易才让我弄明白,原来摩西死了很久很久了。这样,我就不再为他瞎操心了,因为我对死了的人压根儿没兴趣。

没过多久,我就想抽烟,便去求寡妇。可是她死活不答应。她说这是一种下流的习惯,又不卫生,要我从此戒了烟。世界上有些人就这副德性。对一件事根本一窍不通,可偏偏要说三道四。摩西与她非亲非故,对谁都没有好处,而且早就死了,她偏要为他操心;可我做一件事,明明有点儿好处,她偏要找碴儿。再说,她自己就吸鼻烟,那当然没说的,因为是她自己做的事。

她姐姐沃森小姐,一个长得精瘦的老姑娘,戴一副眼镜,前不久才来和她同住。她拿来一本拼音课本,故意难为我。她逼着我死死熬了近一个钟头,寡妇才叫她手下留情。我实在受不了。接下去又是枯燥乏味的整整一个钟头,害得我坐立不安。沃森小姐一会儿说:“别把脚搁在那上边,哈克贝利。”“别闹得吱嘎吱嘎响,哈克贝利——得坐端正。”一会儿又说:“别打哈欠,别伸懒腰,哈克贝利——干吗不学得规矩些?”然后她跟我大讲那个坏地方。我就说,我倒是愿意去那里哩。这可把她气坏了。可我没存坏心,我心里想的只是到那个地方走走,换个环境,哪儿都行。她说,我刚才那些话,全是邪恶的话。换了她,死活也说不出那样的话来。她可要活得规规矩矩,将来好升入那个好地方。得了,我看不出她要去的那个地方有什么好,所以我已暗下决心,决不想那事。不过,这些话我压根儿没说出来,因为只要一说出口,就会遭殃,捞不到半点好处。

你看她一开口便没完没了地说下去,把那个好地方说得天花乱坠。说什么,在那边,一个人只是整天这里走走,那边逛逛,弹弹琴,唱唱歌,过的永远是那样的日子。可我呢,对这些不感兴趣,只是我没说出来。我问她,据她看汤姆·索亚能去那里吗,她说,他还差一截子呢。我听了高兴得不行,因为我要的就是汤姆·索亚始终能跟我在一块儿。

沃森小姐老跟我作对,日子太累太乏味了。后来,她们招呼几个黑奴进来做祷告,然后打发他们去睡觉。我拿着蜡烛上楼进了自己的房间,把蜡烛放在桌子上,自己在靠窗的椅子上坐下来,打算想些高兴的事,可白费劲。我只觉得无聊孤单,恨不得死去的好。天上的星星在一闪一闪,林子里的树叶在沙沙作响,听来好不凄凉。远处一只猫头鹰正为死者呜呜地叫,还有一只夜鹰和一条狗正在为一个快死去的人高声吠叫。还有那风儿冲着我想对我诉说什么,可我就是听不明白它到底想说什么,害得我浑身哆嗦起来。我又听见远处林子里鬼魂的声响。当鬼魂想把心里的话说出来可又说不清时,在坟墓里就不安生,于是一到晚上就出来,四处游荡,悲哭哀号。吓得我胆战心惊,丧魂失魄,这时候有个伴儿该多好。不一会儿,一只蜘蛛爬上我的肩膀,我连忙用手一弹,把它弹到了蜡烛火焰上。我还来不及凑上前去,它就被烧成一团了。不用说,这是个坏兆头,我准要遭灾了。吓得我差点儿没把身上的衣服抖落在地。我立起身来,原地转了三圈,每转一圈,就在胸前画个十字。接着用线把头上一小绺头发扎起来,不让鬼魂近身。不过,这一招是不是有用我没把握。要是把捡到的一块马蹄铁又弄丢了,而没有钉到门上去,听说用上面转圈画十字的方法可以消灾避祸,可就是没听说,弄死了一只蜘蛛,也能用这个办法消灾避祸。

我坐了下来,浑身直哆嗦,取出烟斗,抽了一口烟。因为屋子里静悄悄的,大家都睡了,所以寡妇不会知道我在抽烟。隔了好一会儿,我听到远处镇上的钟声响起了。当——当——当……敲了十二下。——然后又是一片寂静——比原先还要静。不久,我听到黑漆漆的树林里一根树枝折断的声音——有什么东西在动。我一动不动地坐着静听。我听到从那边传来隐隐约约的“喵喵”声。好哇!我也回了一声“喵喵”声,尽量叫得很轻。接着,我吹熄了蜡烛,爬出窗口,爬到棚屋顶上,再溜下草地,爬进树丛。没错,就是汤姆·索亚等着我去。

第二章 山洞聚义

我俩踮着脚尖,沿着树丛中的小径,朝寡妇园子尽头走去,一路上猫着身子,免得被树枝擦着脑袋。我俩经过厨房时,我被树根绊了一跤,发出了响声。我们一动不动地蹲了下来。沃森小姐那个大个儿黑奴,名叫吉姆的,正坐在厨房门口。他背后有灯光,我们把他看得一清二楚。只见他站起身来,伸出脖子,仔细听了一会儿后,问:“哪个?”

他又仔细听了一会儿,踮起脚尖走过来,站到了我俩的当中,我们几乎能伸手摸到他了。就这样,过了好几分钟,丝毫没有响动,可我们紧挨着。这时候我脚脖子上有一处痒得厉害,可我硬是不敢去抓。接着,我耳朵又痒起来,然后背上,就在我两肩中间,也痒了起来。再不抓可就痒死我了。可不,打那以后,我对类似的事特别留意,也不知发生过多少回了。你要是跟有身份的人在一起,或者参加一个葬礼,或是不想睡偏要睡的时候——不论在哪里,只要在不该你抓痒的地方,你全身便会有一千处发起痒来。不一会儿,吉姆问:“喂——你是哪个?干吗的?我要是没听到什么,才见鬼哩。得了,我知道该怎么办。我就在这里坐下去,直到听到了才罢休。”

这样,他就坐在我和汤姆的中间,背靠着一棵树,伸出两脚,一条腿几乎碰到了我的一条腿。可我的鼻子发起痒来了,痒得我的眼泪直流,不过我不敢去抓。接着,我肚子也痒了起来,然后屁股底下也痒得难受。我真不知道怎样才能一动不动地蹲下去。那份罪就别提了。就这样熬了六七分钟,可觉得哪只有六七分钟?到头来,我身上足有十一处在发痒。我估摸着,再熬一分钟,我就挺不过去了。不过,我还是咬咬牙,准备再顶一阵子。就在这节骨眼儿上,吉姆的呼吸变粗了。又过了一会儿,他打起了呼噜——这样,我浑身也开始舒坦了起来。

汤姆给了我一个信号——嘴里轻轻嘘了一声——我们就手脚并用爬过去了。爬了十英尺,汤姆在我耳边低声说,要是把吉姆绑在树上多好玩。我说不行,他醒了就会闹腾起来,人家就会发现我不在屋里。接着,汤姆说他蜡烛不够用,想溜进厨房去多找几支蜡烛来。我劝他别这么干,我说,要是吉姆醒过来,会跟着来。可汤姆要冒一冒险,于是我们就溜了进去,取了三支蜡烛。汤姆在桌上留下了五分钱,算是买蜡烛的钱。我们出了厨房。我急于溜走,可汤姆非要爬到吉姆那边逗他几下。我劝他不要去,可他就是不听。我只得等着,仿佛等了很久很久。万籁无声,四周一片孤寂。

汤姆回来后,我们就绕过园子的围墙,沿着小径往前走,一步步摸上了屋那头挺陡的小山顶。汤姆说他把吉姆头上的帽子轻轻地摘了下来,挂在他头顶的一根树枝上了。吉姆只动了动身子,没有醒过来。事后,吉姆对人说,他被妖巫施了魔法,昏迷了过去,然后妖巫驮着他走遍了本州各地,最后把他放回到原来那棵树下,并且把他的帽子挂在了树枝上,好让他知道这究竟是谁干的。而下回,吉姆又说,妖巫把他一直驮到了新奥尔良。再后来,他越吹越厉害。最后,他竟说,是妖巫骑在他身上飞遍了全世界,把他累得要死,背上也长满了被马鞍子磨破的泡泡。吉姆对这事得意得要命,从此不再把别的黑奴放在眼里了。还有一些黑奴大老远从其他地方跑来听吉姆讲这件奇事,吉姆成了这一方黑奴中间最受抬举的人。外地来的黑奴嘴张得老大老大,上上下下打量他,把他看成了奇人。黑奴一般爱在黑地里、灶火边讲妖魔鬼怪的故事。不过,每当有人讲这类的事,以显得自己在这方面无所不知、无所不晓的时候,吉姆总会插一嘴,说:“哼!你懂什么‘妖怪’?”这样就堵住了对方的嘴,对方就乖乖地靠边不吭声了。吉姆把汤姆留下的那五分钱用细绳挂在脖子上,说这是那个妖巫亲手给他的一种法宝,妖巫还亲口告诉他这能治一切疑难杂症,说只要念几句咒语,他就可以随时把妖巫招来。要说妖巫教他念的那些咒语,他从没对人透露过。黑奴从四面八方赶来,倾其所有,给吉姆送礼物,就是为了能看一下那五分钱币。不过他们对钱币不敢碰一下,因为这是妖巫的手摸过了的。身为奴才的吉姆因为既见过妖巫,又被妖巫骑在身上过,他就自然而然神气起来,变得目空一切了。

且说汤姆和我到了小山头的边沿,往下面的村子一望,见到有三四处闪着灯,可能那里有人害病吧。我们头顶上的星星闪烁着迷人的光亮。下面村子边上流淌着的那条大河整整一英里宽,多寂静,多庄严。我们走下小山头,找到了乔·哈珀和本·罗杰斯,还有两三个别的男孩子,都是躲在老制革工场里的。我们解开了一条小船,顺水划了两英里半路,到了小山边上一处大岩石那儿,上了岸。

我们进了一片矮树丛,汤姆让大家一个个宣誓保守秘密,然后手指小山上的一处山洞,那正是矮树丛里树木长得最密的地方。不久,我们点起了蜡烛,连走带爬进了那山洞。到了里边两百码处,那里豁然开朗。汤姆在那一条条过道之间摸索了一阵子,便在一道石壁底下钻了进去。你压根儿注意不到那里有洞。我们沿着一条狭窄的过道,进了一处类似一个小房间的地方,四周湿漉漉、冷飕飕的。我们停了下来。汤姆说:“嗯,咱们这个强盗帮就在这里成立了。咱们给它起个名字,叫作汤姆·索亚帮。哪个想参加,都得起个誓,还要用鲜血写下自己的名字。”

大家都乐意。汤姆取出一张纸,上面已写好了誓言,他念了一遍。誓言说,每个人都得忠于本帮,决不把本帮的秘密透露给任何人。如果有人伤害本帮兄弟,那个接到命令去杀死仇人和他的家里人的人,就必须照令执行。在他把他们杀死并在他们胸膛上用刀划下本帮的标记“十”字前,一概不准吃东西,不准睡觉。凡非本帮的人,一律不得使用这个“十”的标志;凡冒用的,初犯者要被控告,再犯者要被处死。本帮成员中对外泄露秘密者,必须割断他的喉咙,并把尸体烧掉,把骨灰撒掉,用血把他的名字从名单上抹掉。凡属本帮兄弟,从此一律不许再提他的名字,而且要对他加以诅咒,直到永远。

大伙都说这誓言太棒了。还问汤姆,这是不是他自己的脑瓜子想出来的。汤姆说,有些地方是,不过其余部分是从海盗书与强盗书上抄来的。还说,凡是时髦的强盗帮都有这样的誓言。

有的人认为,凡泄露秘密的弟兄的家属也理该处死。汤姆说这个意见很好,便记了下来。本·罗杰斯问:“哈克·费恩呢,他可没有家属——拿他怎么办?”“哦,他不是有父亲吗?”汤姆·索亚说。“不错,他倒是有父亲。可眼下不知道他的下落。他老是喝得醉醺醺的,在老制革工场的猪圈里睡觉。在这一带,有一年多见不到他的人影了。”

大伙议论来议论去,还打算不让我入帮哩,理由是每个弟兄非得有个家或是有个什么人可以被杀掉才行。要不,对其他的人太不公平了。可不是,谁都想不出个好点子来——

害得大伙一筹莫展,呆呆地坐在那里,急得我快要哭出来了。可是突然之间,我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好点子。我把沃森小姐推了出去——他们可以杀死她。于是一个个都说:“哦,她行。成了,哈克能入帮了。”

接着,大伙儿用针头刺自个儿的手指头,刺出血来,写了姓名,我也在纸上用血写了自己的姓名。“那么,”本·罗杰斯说,“我们这个帮干的是哪一行?”“只是抢劫和杀人。”汤姆说。“可要抢什么?房子——牲口——还是——”“胡说!偷牲口什么的可不是强盗干的营生,只算是盗窃,”汤姆说,“我们可不是干偷鸡摸狗勾当的,这太没有气派了。我们是拦路抢劫的好汉,我们要在大路上,戴上面具,拦劫驿车和私家马车。我们杀人,我们夺他们的表,抢他们的钱财。”“我们非得杀人吗?”“哦,那当然,杀人是头等大事。有些老手不这么看,不过大多数认为最重要的是杀人。除非有一类人,我们可以把他押到山洞里,看押起来,让家人送来赎金赎回去。”“赎金?那是啥玩意儿?”“我也说不准,不过人家就是这么干的,我在书上见过。因此,我们自然也得照着干。”“连怎么回事都还没搞清楚,怎么个干法?”“得了,管它呢,反正我们得这么干。我不是跟你们说过吗,书上是这么说的。难道你们准备不按书上写的,另搞一套,把事搞砸了?”“哦,说得倒好听,汤姆·索亚。可要是咱们不知道该怎样赎这些人,怎样把赎金搞到手,那么这事得搞清楚了再说。你估摸着,那该是怎么个法子?”“哦,我说不准。说不定我们把他们看押好,直到搞到赎金;说不定一直关他们到死。”“嗯,这么说倒像那么回事。这能解决问题。你干吗不早说?咱们要把他们看押到死——可这也有不少麻烦,到时候他们会把什么都吃光,还想逃跑哩。”“看你说的,本·罗杰斯。有警卫看守着他们,他们怎能溜得掉?哪个只要胆敢一迈腿,就一枪崩了他。”“还警卫呢!这倒好,那得有人整夜看着,盹儿也不能打,就只为了盯住他们。我看这是个笨主意。干吗不把他们押到这里,让他们挨顿棍子,赎金立马不就到手了?”“可书上没有这么写——就是这道理。本·罗杰斯,我问你,你是愿意照规矩办事,还是不愿意——问题恰恰在这里。你以为,写书的人不知道好法子吗?你自以为比他们更高明,是不是?才不哩!先生,不,我们还是要按照通常的规矩取赎金。”“好吧,我不在意,不过,我还得说这是个笨办法——再说,女人,我们也杀吗?”“得了,本·罗杰斯,我要是跟你一般见识,我是不会随便乱说的。杀女人?不——这样的事,哪本书都没写。你把她们带到山洞里,自始至终,总对她们斯斯文文的;慢慢地,她们就爱上了你,再也不想回家了。”“好,要是这样的话,我赞成。可我就是信不过。不用多久,山洞里就会挤满娘们和等着赎回去的人,再也没强盗立足的地方了。好吧,就这么干,我没有什么要说的了。”

这时候小汤米·巴恩斯睡着了,当把他弄醒的时候,他吓坏了,哭着说要回家,要回到妈妈那里,再也不想干什么强盗了。

大家就都笑话他,叫他是个爱哭的娃娃。这样一来,把他气疯了,他说他立马就走,把全部秘密都说出去。不过,汤姆给了他五分钱,叫他别作声。还说,我们全体都回家,下星期再聚齐,然后抢劫它几个人,杀它几个人。

本·罗杰斯说他除了星期天,平时不能多出门。因此他主张下星期天再聚义,不过,其余的弟兄都说星期天干这样的事太缺德。这样,问题就搁浅了。他们赞成要再碰一次头,尽快定一个日子。接着,我们选举汤姆·索亚为本帮的帮主,乔·哈珀为副手,大家就打道回府了。

我爬上了棚屋顶,从窗子爬进了房间,这时天刚蒙蒙亮。我的新衣服上净是油渍和泥土。我困得要命。

第三章 出师不利

第二天一早,我的衣服被沃森老小姐上上下下彻底查看了一遍,不过寡妇倒没有骂我,只是把我衣服上的油渍和泥土收拾干净了,一脸沉痛的样子。这叫我感到,要是做得到的话,往后我也该学得规矩些才是。接下来沃森小姐把我领到小内间,做了祷告。可祷告没有什么效果。她要我每天都做祷告,还说,我祈求什么,就能得到什么。事实并非如此。我是试过的。有一回,我搞到了一根钓鱼线,可就是没有钓鱼钩。没有鱼钩,钓鱼线管什么用?我为钓鱼钩祷告三四次,可就是不灵验。有一天,我请求沃森小姐替我求一求。可她说我是个傻瓜蛋。什么原因呢,她没说。我自己怎么也捉摸不透。

有一次,我在树林子后边坐着,对这件事捉摸了好一会儿。我心想,要是一做祷告,就有求必应,那么,迪肯·温为什么没有能赚回他卖猪肉亏损的钱?寡妇为什么找不回被偷走的银鼻烟盒子?沃森小姐又为什么不能长得胖一点儿?不,我心想,祷告压根儿没用。我把这个道理对寡妇说了。她说,一个人做祷告,得到的是“精神方面的礼物”。这话我觉得太玄乎了。不过,她倒是把她的意思跟我说了——说我得帮助别人,全心全意为别人出力,随时随地照看他们,永远不要为自己打算。仔细想起来,这话也把沃森小姐说进去了。我进了树林子里,暗自反反复复捉摸了大半天,可就是看不出祈祷有什么好处——净是对别的人有好处——这样,我想,我又何必操那份心。随它去吧。有时候,寡妇把我叫到一边,把上帝讲得千好万好,能叫人听了直流口水。可是到了第二天,沃森小姐说的那一套,跟寡妇说的那一套完全是南辕北辙。我就想,这样看来,上帝有两个。一个可怜虫,要是能摊上寡妇说的那个上帝,就会有出头之日。可要是落到沃森小姐的上帝手里,就什么也捞不到了。我把这个想了又想,想来我还是跟寡妇那个上帝好。不过我闹不明白,要是他肯收留我,他往后的日子说什么也过得不安生了,因为我明摆着那么笨,那么下作,脾气又不好。

说到我爹,我有一年多没有见到他了。我倒也更自在。我压根儿不想再见到他。他不醉的时候,只要见到我,总是揍我。我呢,只要他在,大部分时间就溜进林子里去。这一回,人家说,有人发现他在离镇十二英里外的河里淹死了。大家都猜是他。说淹死了的那个人,模样儿跟他差不离,穿得破破烂烂,头发长得出奇——说的跟我爹一模一样——不过不能从脸面上辨认,因为在水里泡得太久,脸不像脸了。人家说,他脸朝天浮在水面上。他们把他打捞了上来,就在河边埋了。不过我并没有能自在多久,因为我突然想到了一件事。我很清楚,男人淹死后绝不是脸朝天浮在水面上的,而是背朝天的。所以我就断定,那人不是我爹,而是一个穿了男人衣服的女人。这样,我就舒坦不起来了。我断定,老头儿有一天又会出现,尽管我希望他别回来。

我们时不时玩强盗,玩了约莫一个月了。后来我退出不干了。其他的孩子也全都金盆洗手了。我们并没有抢过什么人,也没有杀过什么人,只是装装样子罢了。我们常从林子里跳出来,冲向那些赶猪的男人和那些赶着车把蔬菜运往菜市场去的女人。不过我们从没有把她们扣押起来。汤姆·索亚把那些猪叫作“金条”,把萝卜之类的东西叫作“宝贝疙瘩”。我们回到山洞里,吹嘘我们的战果,杀了多少人啦,伤了多少人啦。不过我看不出这一套有什么好处。有一次,汤姆派一个孩子,手里举着一根烧着的火棍,到镇上转了一圈。他把这火棍叫作信号(是通知全帮的哥儿们集合)。接着,他说他从派出去的探子那儿得到了秘密情报,说是第二天,有一大队西班牙商人和阿拉伯富翁要到“空洞”宿营,随行有两百匹大象、六百匹骆驼和一千多头驮骡,满装着珍珠宝贝,他们的警卫只有四百号人。因此,用他的话来说,我们不妨来一次伏击,把这伙人杀掉,把财宝抢过来。他说,我们得把刀枪擦亮,做好一切准备。他连一辆装萝卜的车子都对付不了,却非要把刀枪全都擦拭好,准备大干一场哩。其实刀枪不过是薄木片和扫帚把,你再擦也是那样,累死了管屁用。我可不相信我们能打垮一大群西班牙人和阿拉伯人。不过,我倒想见识见识那些骆驼、大象之类的玩意儿。因此,第二天,星期六,伏击时我也到场了。一接到命令,我们就跑出林子,冲下小山。不过什么西班牙人和阿拉伯人,什么骆驼,什么大象,连个影子也没见着。只是主日学校举行的一次野餐,而且只是一年级生参加。我们把他们冲散了,把小孩子们赶进了洞内。可财物呢,我们什么也没有捞到,就只是一些炸油饼、果子酱。本·罗杰斯总算捞到了一个破旧的洋娃娃,乔·哈珀搞到了一本赞美诗集和一本小册子。接着,他们的老师赶来了,我们把东西全扔了,赶快逃之夭夭。我可没有见到什么钻石。我对汤姆·索亚这么说了。他说,反正那些驮的包裹里有的是。他还说,那儿还有阿拉伯人,有大象,还有其他的东西。我说,我怎么没看见?他说,只要我不是这么无知,并且读过一本叫作《堂·吉诃德》的书,我就不会问了,就全懂了。他说这是施了魔法的结果。他说,那儿有士兵成百上千,有大象,有珍珠宝贝,如此等等。他说,还有人跟我们作对,他把他们叫作魔法师,这一切全是魔法师干的,把那些人全变成了主日学校学生,存心捣鬼。我说,那么好吧,咱们这就找那些魔法师算账去。汤姆·索亚说我是个大笨蛋。“那怎么行,”他说,“魔法师能召唤出一大批精灵。眨眼间,你们来不及‘哼’一声,人家早把你们剁成肉酱了。他们的身子有大树那么高,有一座教堂那么粗。”“那好,”我说,“要是我们能让一些精灵帮我们就好了——那样我们就能把那帮家伙打垮了吧?”“你怎么找到他们?”“我不知道。可人家又怎么能找到他们?”“哦,他们只需要在一盏旧的洋铁皮灯或者铁环上那么一擦,眨眼间便雷声隆隆、电光闪闪、烟雾腾腾,呼的一声精灵们便现身了。然后叫他们干什么,他们便马上干什么。要他们把一座制弹塔连根拔起来,或是要他们用皮带抽主日学校监督或是别的什么人的脑袋,在他们看来,那都是小事一桩。”“谁让他们这么飞快赶来的?”“怎么啦,当然是那个擦灯、擦铁环的人。他们得听从擦灯、擦铁环的人的指挥,他怎么说,他们就得怎么干。要是他叫他们用宝石造一座四十英里长的宫殿,里边装满了口香糖,或是别的什么,还搞来一位中国皇帝的公主嫁给你,那他们也得办到——并且非得在第二天太阳出来前办好。还有呢——他们还得扛着这座宫殿在全国各地来回搬动,爱去哪里就去哪里。明白吗?”“这个,”我说,“我看他们是一帮大笨蛋。好端端一座宫殿不留着自己享受,反而搬来搬去费力气。再说——换了我是那些精灵,决不扔下自己的正经事不干,冲着个擦破洋铁皮灯的人大老远跑来。”“哈克·费恩,你这是什么话?不管你愿不愿意,只要人家一擦灯,你就非跑过来不可。”“怎么啦,我不是跟大树一般高、教堂一般大的人吗?那好,我来了,这么一来还不把那人吓得躲到全国最高、最大的树顶上去吗?”“你净说废话,不跟你说了,哈克·费恩。看来,你啥也不明白——榆木脑袋一个。”

我把这事翻来覆去想了两三天。最后决定不妨试它一试,看究竟有没有道理。我搞到了一盏破旧的洋铁皮灯,还有一只铁环。我到了林子里,擦啊,擦啊,擦得我全身都湿透了,活像个野人,为的就是能让精灵建造一座皇宫,然后把它卖掉。可是白费劲,始终不见精灵现身。我敢断定,那全是汤姆·索亚胡编乱造出来的,这不过是其中的一件罢了。我估摸,他还是相信阿拉伯人、大象那一套,我可不那么想。这全是他上了主日学校后得来的想法。

第四章 吉姆占卜

三四个月过去了。一晃就到了冬天。这段时间里,我大部分时间去上学。我已学会拼音,能读书,能写字,会背乘法表,能背到六七三十五了,可是要学得更多,看来我一辈子也休想办到。反正我就不相信数学那一套。

开始时,我恨透了学校。不过,慢慢地,我能凑合着对付过去了。只要我对上学腻了,便逃学。即使第二天挨了揍,我也觉得有好处,这能给我鼓鼓劲。这样一来,上学久了,也就不觉得日子那么难熬了。对寡妇那一套,我也习惯了些,她俩对我也不那么急躁了。在家里,睡在床上,总觉得处处不自在。不过天不太冷时,我常常溜出去,睡在林子里,在我看来,这也算是一种休息。我挺眷恋过去那种生活的。不过,慢慢地,我也有点儿喜欢上新的生活了。寡妇说我有长进,尽管慢些,可还稳当,她挺满意,还说我没给她丟脸。

一天早晨,吃早饭时,我打翻了盐罐。我急忙伸手抓一些盐,往左肩后面扔,免得遭到厄运。不过沃森小姐已经抢在我前面,为我画了十字。她说:“哈克贝利,把手拿开——你老闹出乱子。”寡妇为我说了句好话。不过,这也不能叫我不碰上厄运,我心里明白。早饭后,我出了门,心事重重,不知道在哪里会碰上厄运,也不知道会是什么样的厄运。有些灾祸是有法子防止的,可这一回是另一码事,因此我也只能听之任之,只是没精打采,事事留心就是了。

我走过了屋前的园子,爬上台阶,跨过高高的木栅栏。地上已有一英寸的积雪,上面留着有人踩过的脚印。这些人是从采石场过来的,在台阶附近站过一会儿,然后绕过园子的栅栏往前去。奇怪的是,这些人在这里站了一会儿却没有进来。怎么回事,我不知道,反正显得怪怪的。我打算顺着脚印往前走。我弯下身先看一看脚印,开头没有发现什么,可再一看,却发现有一个左边鞋跟上用大钉钉的十字留下的印子,那是用来避邪才钉上去的。

我马上直起身子,赶紧冲下山去。我前后左右打量了一阵,没有发现什么人,便飞快地到了撒切尔法官家。“怎么啦,我的孩子,上气不接下气的,是来拿利息的吗?”“不是,先生,”我说,“有我的利息吗?”“是的,昨晚上刚进半年的利息。有一百五十来块钱。对你来说,这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最好还是由我连同你的六千块钱一起放出去生息吧。你一取去,就会花掉的。”“不会的,先生,”我说,“我不打算花掉。这笔钱我不要了——连那六千块钱也不要了。我要给你——那六千块钱和所有的钱全归你。”

他大吃一惊,摸不着头脑。他问:“怎么啦,你这是什么意思,我的孩子?”

我说:“请别问了。你拿走吧,好不好?”

他说:“真把我搞糊涂了,出了什么事吧?”“拿走吧,”我说,“别问了——免得我撒谎。”

他想了一会儿后,说:“哦,哦,我想我明白了。你是想把你全部财产都卖给我——不是给我。这就对了。”

接着,他在纸上写了些什么,读了一下,然后说:“上面写着——你看是这样写的:‘以表敬意。’这意思是说,我从你那儿把这个买了下来,给你付过了钱的。这儿是一块钱。好吧,你在上面签个字吧。”

我签了字,离开了。

沃森小姐的黑奴吉姆有一个拳头大的毛球,是从一只牛身上第四个胃里取出来的。他老用这个来施展法术。据他说,这里面藏着一个精灵。这个精灵可是无所不知,无所不晓。当天晚上我去找他,告诉他说,我爹又来这里了,因为我在雪地里发现了他的脚印。我想问,他究竟干吗来,是不是要在这里待下去不走了?吉姆取出毛球,对着毛球口中念念有词,先将毛球往上一抛,再落到地上,落得稳稳当当,只滚了寸把远。吉姆又来了一回,然后又来了一回,情况跟第一回一个样。吉姆跪下去,耳朵贴着毛球,仔细听着。可是没用,他说,毛球死活不吭声。他还说,不给它钱,它有时候就是不吭声。我对他说,我有一枚两角五分的旧假币,又旧又光滑,已经不能用了,因为银币已经露出一小块铜,反正人家不肯收了。即使铜没有露出来,也不好使用,因为那上面像抹上一层油那样油腻腻的,每回都露馅。(我心里盘算,法官给我的那一块钱,我可不能说。)我说,这是枚假币,不过毛球也许肯收下,因为它认不出哪是真,哪是假。吉姆把假币闻了闻,咬了咬,擦了擦。他说,让他来想个法子,好叫毛球以为这是真银币。他说他可以把一块爱尔兰土豆掰开,把假币夹在中间,这样放一个晚上,第二天早上,你就看不见铜的影子了,也不会滑腻腻的了,到时候镇上的人都会立马收下它,更不用说毛球了。可不是,我原本知道土豆有这个能耐,可一下子忘了。

吉姆把那个两角五分的钱币放在毛球下边,自己趴下身子来听。这回毛球灵验了。他说,我要是想知道自己一生的命运,它会告诉我的。我说,好啊。这样,就由毛球告诉了吉姆,再由吉姆转告我。他说:“你的老爹还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他有时候说要走,有时候又说要留。最好的办法是听任老头儿,他爱怎么办就怎么办。他身边有两个天使围着他转。一个白晃晃的,一个黑乎乎的。白的指点他正道,一会儿黑的又飞来,把事情搞得一团糟。现在还不知道哪个会占上风。不过你没事。你一生中会有些麻烦,也会有些开心事。有时候会受到伤害,有时候会生病,不过每次都会逢凶化吉。你这辈子会有两个姑娘围着你转,一个皮肤白,一个皮肤黑。一个富,一个穷。你先娶的是穷的,后来娶富的。你忌水,要尽可能离水远远的,别冒险。因为卦上说,你命中要被吊死。”

当晚我点上蜡烛,走进房间时,只见我爹就在里面——可不是他吗?

第五章 老爹现身

我关上房门,一转身,就见到了他。往常我总是怕他,他揍得我可凶了。我心想,这回我也会害怕的。可突然间我知道,自己想错了。就是说,我开始时吓了一跳,直喘粗气——他来得太突然了,可过了一会儿,我想我干吗要怕他?

他差不多五十了,看那模样也像这么个年纪。头发又长又乱,满是油污,耷拉下来。两只眼睛一闪一闪的,就像是躲在葡萄藤后面往外偷看。他那胡子也又长又乱。他的脸没一点儿血色,只是一片白色,不是一般人的白,是叫人见了十分难受的那种苍白色,叫人看了禁不住浑身起鸡皮疙瘩——像树蛙的那种白色,像鱼肚皮的那种白色。衣服呢——

破破烂烂,那就不用说了。他一条腿搁在另一条的膝盖上,脚上的靴子都张开了口,露出了两只脚趾,还不时晃抖着。他的帽子扔在了地下,是顶黑色的旧垂边帽子,帽顶瘪了,活像个大锅盖子。

我站在这边看着他,他待在那边瞅着我。他坐着的椅子往后翘着。我放好蜡烛,发现窗子开着。这么说来,他是从棚屋顶上爬进来的。他始终盯着我看。后来他开了口:“衣服浆过的——挺挺的。你以为自己是个大阔佬了,是不是?”“也许是,也许不是。”我说。“别跟我顶嘴,”他说,“我走后,你可越来越神气了。我非得杀一杀你的威风不可,要不我跟你没完。听说,你还受了教育,能读会写。你以为自己比老子更有能耐了,因为他不会,是不是?我这就来除掉它。谁教你干这样的蠢事,嗯?——谁教你这么干的?”“寡妇,是她教我的。”“嘿,寡妇——可又是谁教那寡妇插手她八竿子打不着的闲事?”“没人教她。”“好,让我来教训教训她别管闲事。给我听着——不准你上学,听到了?把一个小孩子家教得比他老子还神气,比他老子还有能耐,我可要好好教训这样的家伙。不准你再到学校去,给我碰见了可饶不了你,听到没有?你娘她生前也不会读、不会写。一家人祖祖辈辈生前谁也不会。我也不会。可如今,你倒神气活现起来了。我可容不下这一套,听到了?——得,你倒是念几句听听。”

我拿起一本书,念起了华盛顿将军和独立战争。我才念了半分钟,他一伸手打了书一拳,书便被甩到了屋子那一头。他说:“这么说,你还真行。你刚才说了,我还有点儿不信哩,现在你听好了,不准你再摆那臭架子,我不答应。你这自作聪明的家伙,我会盯着你的,要是你给我在学校附近逮住了,会有你好果子吃的。首先,你要知道,一上学,你就会信教。我可从没见过你这样的儿子。”

他拿起了一幅黄蓝两色小画片,上面画着几头母牛和一个小孩子。他问:“啥玩意儿?”“是我学习好,人家奖给我的。”

他一把撕了画片,说:“我会奖给你比这更棒的——赏你一顿皮鞭子。”

他坐在那儿,嘟嘟哝哝了一阵后,又说:“你倒是够得上一个涂脂抹粉的花花公子了!又是床,又是床单被褥,又是镜子,地板上还铺着地毯——可你老子只能在老制革厂里跟猪混在一起。我可从来没有见过你这样的儿子。我非得杀杀你的威风不可,要不我跟你没完。哼,你那个派头可算得上到家了——人家说你发了财,我说——怎么回事?”“人家瞎说——就这么回事。”“听我说——别忘了该怎么跟我说话。我可是忍无可忍了——所以不许你瞎说。我回镇上两天了,人家都说你发财了。我在河下游的时候就听说了,我就是为了这个才回来的。明天就把钱给我——我需要钱。”“我可没什么钱。”“撒谎。钱在撒切尔法官那儿搁着。去拿来。我需要钱。”“跟你说了,我没钱。你去问撒切尔法官,他也会对你这么说的。”“好吧,我这就问去。我会叫他交出来的,要不我要他给我一个说法。再说——你口袋里有多少钱?全掏出来。”“我只有一块钱。我要去——”“你有什么用关我什么事,把钱掏出来。”

他把钱拿了去。用牙咬了咬,看是真是假。接着说他要到镇上买酒喝,说他一整天滴酒未沾了。他爬出窗子,上了棚屋,一会儿又探进头来,骂我摆臭架子,装作比他还强。后来我估摸着他该走了,可他又转回来,探进头,要我留点神别去上学,因为他会暗中盯着我,让他撞上了,准狠狠揍我。

第二天,他喝醉了,去了撒切尔法官家,对他胡搅蛮缠,硬要他把钱交出来,可就是白费劲。他便赌咒发誓,要上法庭告他。

撒切尔法官和寡妇双双上了法庭,要求判我和他脱离关系,让他们中的一个做我的保护人。可这是一位新上任的法官,不了解老头儿的底细,所以裁定:非到万不得已,法院无法强制干预,拆散人家亲骨肉。他不主张孩子离开父亲。这样一来,撒切尔法官和寡妇只好不管了。

老头儿得意忘形。他说,要是我不能给他凑点钱,他便狠狠揍我,让我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我从撒切尔法官那里借了三块钱,我爹拿去买酒,结果又喝得大醉,醉了便到处胡闹,乱骂人,还敲着一只洋铁锅,到镇子上大闹,到了深夜才罢休。人家就把他关起来了。第二天,把他带到法庭,又给关了一个星期。可他倒好,他还挺高兴,说从此儿子得听他的了,准叫儿子吃不了兜着走。

老头儿被放出来以后,新上任的法官说,他要让老头儿变成新人。他把老头儿带到了自己的家里,让老头儿穿得干干净净、清清爽爽,一日三餐全都跟他家里人一起吃,对老头儿算是尽心尽力了。吃过晚饭,又跟老头儿讲了一通戒酒之类的大道理,听得老头儿老泪纵横,直骂自己是傻瓜,把一辈子都糟蹋了。他表示从此他要翻过一页,开始新的篇章,做个无愧于他人的人,但愿法官能帮他一把,别看不起他。法官说,听了他这些话,他要拥抱他。法官说罢哭了起来,他妻子也陪着他抹起了眼泪。我爹说,他过去老遭人误解。法官说,这话他信。老头儿说,倒霉的人,需要的是同情。法官说,这话说得在理。于是两个人一起再次哭起来。等到要睡觉的时候,老头儿站起来,把手朝外一伸,说:“诸位女士、先生,请看看这只手,请抓住它,握握它。过去这是只猪爪子,可如今不是了,如今是一个开始新生的人的手了。我宁愿死,也决不走回头路。请记住这些话——别忘了是我说的。如今这是一只干干净净的手了,握握它——别怕。”

这样,他们便握手,一个一个地握,握了个遍,还哭了。法官太太还亲了这只手。接着,老头儿在一份保证书上签了字,画了押。法官说,这是有史以来最庄严、最神圣的时刻等诸如此类的话。然后他们把老头儿送进一间陈设漂亮的房间,那是间闲置的空房间。可到了晚上,酒瘾一发,他就爬到门廊顶上,抱住一根柱子滑了下去,把他那件新上衣换了一壶烈性威士忌酒,然后爬回房间,痛痛快快过了把瘾。天快亮的时候,他又爬出来,这时已经烂醉如泥,沿着门廊滚下来,左胳膊两处跌断了。太阳升起后人们发现他时,他快被冻死了。他们到那间客房一看,只见里面一片狼藉,看得个个目瞪口呆。

法官心里有点儿不是滋味。他说,依他看,干脆一枪崩了老头儿,这才能改了他的老毛病,此外没别的法子。

第六章 遭爹劫持

很快,老头儿伤好了,又到处晃荡去了。他再次上法庭告撒切尔法官,要他把钱交出来。他也来找我,怪我还是去上学。他逮住我几回,揍了我。不过我还是照样上我的学。多半的时间能躲过他,或抢到他的前边溜掉了。我本来不怎么愿意上学,可如今为了气气我爹,我反而非上学不可了。打官司原本就很慢,他们仿佛是存心不开庭似的。这样,三天两头我得向法官借两三块钱给他,免得挨鞭子。他每拿到钱,就喝得酩酊大醉,醉后便闹得全镇鸡飞狗跳,结果每每都被关起来。这也合他的心意——这正是他的拿手好戏。

他不停地在寡妇家四周晃荡,逼得她终于警告他,要是他还上她那儿去,她就要对他不客气了。他疯了不成?他说,他要让大家知道,究竟谁是哈克·费恩的主子。因此,春天里有一天,他守候着,把我逮住了。他划着一只小划子,把我带到上游三英里左右的大河上,过了河,到了伊利诺伊州的岸边。那里树林茂密,没有人家,只有一间旧木屋,那屋子在密林深处,认不得路的人是无法找到的。

他整天看着我,我找不到逃跑机会。两个人就住在这个木屋里。他总是把木屋锁起来,一到晚上,就把钥匙放在枕头下面。他有一杆枪,我想是偷来的。我们钓鱼、打猎,我俩过的就是这样的日子。隔不久,他就把我锁在木屋里,自个儿到下游三英里外的铺子,或渡口去,用钓的鱼、打的猎物换威士忌。回家后,便喝个烂醉,快活一场,然后揍我一顿。那寡妇后来知道了我的下落,派了一个人来,想要找我回去,可是我爹拿出枪来,把他撵跑了。很快,我对这种生活习惯了,也喜欢上了这样的生活,要是不挨皮鞭子就好了。

生活过得又懒散,又快活。整天这么舒舒服服地躺着,抽抽烟,钓钓鱼,没有书,不用学习。两个多月就这么过去了。我的衣服又烂又脏。我看,在寡妇家那套生活我是不会再喜欢了。在那里,你得洗这个、刷那个,得用盘子吃东西,头发得梳理好,每天得准时睡觉、起床,惹出的麻烦没完没了,还得时时刻刻遭沃森小姐的挑三拣四。我再也不愿意回去了。我原本想再也不一开口就说脏话的,因为寡妇不爱听,可如今这旧病又犯了,因为我爹听了并不反对。总之,林子里的日子过得可真叫美。

不过,我爹操起木棍就打,打得太顺手了,我实在受不住了。我全身伤痕累累。再说,如今他老爱往外跑,每次都把我锁在里边。有一回,他把我锁在里边,一锁就是三天三夜。我憋闷得不行。我断定,他准是淹死了,这样,我就永远出不去了。这可把我吓坏了。我打定主意,要想方设法逃离这里,可我就是没辙。木屋连个小狗进出的窗子也没有。烟囱口太窄了,无法爬出去。门是又厚又结实的橡木做的。我爹出去的时候总是很小心,屋内决不留下小刀之类的东西。我上上下下找遍了木屋,前前后后找了上百遍了。你看,我把时间都花在这上面了,因为这是我唯一可以消磨时间的办法。不过这一回,我终于找到了一样东西。我在一根椽子和屋顶板中间,找到了一把生满锈、没把子的旧锯子。我在上面抹了点油,就动手干了起来。有一块用来盖马的旧毯子,就钉在桌子后面木屋尽头的一根根原木上,挂着是为了挡风,免得从木缝里吹进来的风把蜡烛吹灭了。我钻到桌子下边,掀起毯子,动手锯起来,要把床底下那根大木头锯掉一截,大小能容得下我爬进爬出。不错,这事挺费时的,不过,就在我干得差不多的节骨眼上,我听到林子里响起我爹的枪声。我赶忙把木屑收拾干净,放下毯子,藏好了锯子。不一会儿,我爹进来了。

我爹今天脾气不好——他就是这么个德性。他说他今天到镇上,一切都不顺利。他的律师说,估计只要开庭,他准会打赢官司,拿到钱。可人家有的是办法,能把案子一拖再拖,拖很长时间,何况撒切尔法官这方面很内行。他还说,人家又说,又会有另一起庭审,要叫我跟他脱离父子关系,由寡妇做我的监护人。人家还说,猜想起来,这一回,他们能赢。我听了吃了一惊,因为我怎么也不愿意回到寡妇家,那么受拘束,还得像他们说的做个文明人。接着,老头子破口大骂,不论什么人,什么事,只要是他想到的,全都骂上了。骂完了,又一个不漏地重新骂了一遍,然后又不分青红皂白、笼统地骂了开来,包括连那些姓名他都叫不上的人。骂到这些人的时候,就说那个叫“张三、李四什么的”,然后一直骂开去。

他说,他倒要瞧瞧,寡妇怎么把我弄到手。他说他可要提防着点。他还说,要是他们对他耍什么花招,他知道六七英里开外有个地方,就把我藏在那里,人家甭想找出我来,到时候,他们也只好歇手了。这又叫我担惊受怕了。不过,只担心一会儿。我估计,真的到了那时候,我早已不在这里了。

老头儿叫我到小划子上去搬他带来的东西。有一袋五十磅重的玉米粉、一大块腌猪肉,有火药和四加仑一罐的威士忌酒,还有一本旧书、两张装火药时用的报纸,还有一些粗麻绳。我运回了一批,回来后坐在船头上歇口气。我细细想了一番,我想,我逃往林子去时,不妨把那杆枪和几根钓鱼线一起带走。我想,我不会老待在一个地方,肯定会周游各地,到处流浪,多半是在晚上走动,靠打猎、钓鱼为生,并且会走得老远老远,老头儿和寡妇休想找到我。我猜想,今晚上,我爹会酩酊大醉,他一醉,我就锯断木头逃出去。我一心一意想着这些事,竟然忘了我已待了多少时间,后来我爹大声嚷嚷起来,问我是睡着了,还是淹死了。

我把这些东西一样样搬进了木屋,这时候,天差不多黑了。我烧晚饭的时候,老头儿开始大口喝起来。喝了一两大口就犯糊涂了,便乱嚷嚷,胡说海骂起来。原来他在镇上已经喝醉了,在臭水沟里躺了整整一个晚上。他那份德性真够瞧的。人家一见那模样,浑身上下全是污泥,还以为是个亚当再世呢。只要一发酒疯,他就会把政府骂得一无是处。这一回,他说道:“还配叫政府哩!嘿,你看吧,看它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玩意儿。还有这样的法律,随随便便把人家的儿子抢走——那可是人家的亲骨肉,他花了多少心血,担惊受怕,花了多少钱才把他拉扯大的。终于把儿子抚养成人,正盼着他挣钱,能给自己出点儿力,好叫他喘一口气了,可就是在这个时候,法律找上门来。可人家还把它叫作政府哩!这还不算完。法律还给撒切尔法官那老家伙撑腰,帮着他夺去我的财产。法律干的就是这档子事。法律硬是夺走一个人的六千多块钱,让他挤在这么一间破旧的木屋里,身上披着的是一件猪狗不如的衣服,到处晃荡。他们还管这个叫政府!在这样的政府下面,谁还能得到自己的权利?有时候我真恨不得离开这个国家,永不回来。是啊,我就是这样对他们说的。我就是当着撒切尔这老家伙的面这样说的。这些话很多人都听到了,都会记得一清二楚。我说过,这个倒霉的国家,我看得分文不值,决心一走了事,永远不再回来。这就是我说的原话,错不了。再看看这顶帽子——要是这还能算帽子的话——帽顶往上耸起,帽檐往下耷拉下来,都碰到我下巴壳了。这还能叫帽子吗,还不如说是我的脑袋塞在一节火炉烟囱里头了。我说,你们看一看吧——叫我这样的人戴上这样一顶帽子——要是我能收回自己的权利,我便是本镇的大富翁。”“哦,这可是个了不起的政府啊,可真了不起。得,请看吧。有一个自由的黑人,是从俄亥俄州过来的,是个黑白混血种,皮肤跟一般白种人一样白。身上穿的是白得耀眼的衬衫,白得你从没有见过。头戴一顶帽子,亮得耀眼。身上这套衣服,全镇再也找不出穿这么漂亮衣服的人了。还有一只金表,有金链条。还有一根头上镀了银的手杖——是本州最受尊敬的满头白发、年老的大富翁。你猜怎么着?人家说,他是大学里的教授,什么外国话都能说,无所不知,无所不晓。可这还不是最要不得的。人家说,他在老家的时候,还有投票权。这可把我弄糊涂了。这个国家会变成什么样的国家。那天是选举的日子,要是我没喝醉,能走动,我会出去,会亲自去投票。可要是人家告诉我说,在这个国家里,有这样一个州,人家准许黑奴投票,那我就不去了。我说,我从此再也不会去投什么票了。这就是我亲口说过的话,这话大伙都听到了。在我的眼里,这个国家算是烂透了——我活一天,一天就不会去投票。你再看看那个黑奴,全不把人放在眼里——嘿,要是在大路上,要不是被我一肩膀把他推到一边去,他才不会给我让路呢。我对人家说,为什么不把这个黑奴拿出去公开拍卖掉?——这就是我想问的。你猜,人家是怎么说的?嗯,人家说,他来本州还不满六个月,你就不能把他卖掉,他来的时间还不够长哩。嗨,你瞧,竟有这样的怪事。一个自由的黑人在州里待了不满六个月便不准拍卖,这样的政府还管它叫政府。日子还过得挺自在,稳稳坐着,用不着挪动屁股,非得等满六个月,才能把一个到处游荡、鬼头鬼脑、无法无天、身穿白衬衫的自由黑人给逮起来,并且——”

我爹就是这么唠唠叨叨个没完,可就是没想到自己那两条灵巧的老腿迈到哪里去,结果被腌猪肉的木桶一绊,翻倒在地,来了个倒栽葱,两条小腿也给擦伤了。这样一来,他的话便说得越来越狠——主要是冲着黑奴和政府说的,间或也冲木桶骂上几句。他绕着木屋,先是一只脚,再换另一只,先抱着一只脚,再抱另一只,如此这般,又是蹦,又是跳的,转了好一阵子。到后来,他突然提起左脚对准木桶猛踢一脚。可这一招算是大大失策了,因为这只脚上的靴子头裂开了,露出两只脚趾头,只听得一声惨叫,听得叫人头发直竖起来。叭的一声,他跌倒在地,只见他用手捂往脚趾头,满地打滚,嘴里还骂个不休,这一番咒骂的神通可说是创纪录的。后来,他自己也是这么说的。在老索伯利·哈根生平最得意的年代,他曾听到过哈根破口骂人,他自认为他这一回可是胜老哈根一筹。不过,据我看,这话也许有点儿过头了。

晚饭以后,我爹又拿起了酒瓶子,说瓶里的威士忌够他喝醉两回,外加一次酒疯。这是他的口头禅了。我估计,大约一个钟头光景,他就会醉得不省人事,我便可以把钥匙偷过来,或是把木头锯断,偷偷溜出去,两个办法总有一个行得通。他喝了又喝,一会儿就滚到了毯子上。可我不走运。他并没有睡熟,而是睡得不安生。他不停地哼哼,好长时间身子不断地翻来覆去。后来,我实在困得不行,连眼睛都睁不开了,不知不觉间,便睡了过去,蜡烛还点着哩。

我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突然听得一声尖声怪叫,我爬了起来。只见我爹发了狂似的,满屋子跳来蹦去,狂叫着说有蛇。他说蛇爬上了腿,接着又跳又叫,又说一条蛇咬了腮帮子——可我没有看见什么蛇。他在木屋里跳过来,奔过去,还高叫着:“拿开,拿开!蛇在咬我的脖颈子。”眼神如此狂乱的人,我可从来没见过。一会儿,他实在累垮了,便倒下来喘着粗气,接着又滚来滚去,滚得极快,碰到什么踢什么,双手在空中乱抓挠,还尖声叫唤,说他给魔鬼抓住了。后来,他累了,才躺了一会儿,直呻吟。再后来,他躺在那里更加一动不动,一声不吭了。但听得远处林子里猫头鹰和狼的叫声,好不阴森恐怖。他在屋角里躺着。慢慢地又半欠起身子,脑袋歪向一边,仔细听着。他声音很低地说:“啪哒——啪哒——啪哒,死人来了;啪哒——啪哒——啪哒,他们来抓我来了,我可不去——哦,他们来啦。别碰我——别碰!撒开手——手冰凉冰凉的;放开我——哦,别缠住我这个孤苦伶仃的倒霉蛋!”

但见他四肢着地,爬着逃命,嘴里哀求他们放开他。他用毯子把全身裹了起来,滚到了旧的松木桌子下面,苦苦哀求个不停,接着又哭了起来。他虽然连头带脑裹着毯子,但是我还能听到他的哭声。

再后来,他从桌子下滚了出来,站起身,猛然一跳,神色狂乱。他看到了我,朝我追来。他一圈又一圈地追我,手里拿着一把折刀,一声声叫我是死亡天使,说要杀我,好叫我从此不能再来索他的命。我求告他,我是哈克。可他惨笑了一下后,又吼了起来,骂骂咧咧,使劲追我。我突然一转身,想从他胳膊下面钻过去,可给他一把抓住了,他抓住了我外衣的后领。我想,这下子我可完了。可是我像闪电般一下子挣脱开外衣,总算保住一命。没有多久,他也累垮了,背靠着大门,倒了下去,嘴里还说,且让他歇一口气,再来杀我。他把刀子放在身下,说是要睡一下,精神恢复过来后,再来看一看到底哪个厉害。

这样,他很快便打起了瞌睡。隔了一会儿,我拖出了那把用柳条作底座的旧椅子,尽量轻手轻脚爬上去,不发出声音,终于把枪取到了手。我用通条捅了捅枪管,知道里面已装了火药,便把枪搁在萝卜桶上,枪口对准老爹,自己躲在后边等候着他的动静。啊,时间过得真叫慢,四周好静。

第七章 哈克出逃

“起来,你这是干吗?”

我睁开眼睛,四下一望,想知道自己究竟在什么地方。太阳已经升起,我原来睡熟了。我爹站在我面前,显得很不耐烦——一脸的不痛快。他问:“你摆弄枪干吗?”

我料定他全然不知道自己曾发过酒疯,便说:“有人想进来,我躲着等他来哩。”“干吗不叫醒我?”“我叫过,可叫不醒,推也推不醒。”“得了。别整天傻站着,净说废话。出门看看去,有没有鱼上钩,好弄来当早饭,我一会儿就来。”

他把上了锁的门打开,我走了出去,上了河岸。只见有些树枝之类的东西往下漂来,还有些树皮。这样,我就知道大河开始涨水了。我思忖,如果我是在那边镇上,如今该是我露一手了。六月涨水,我总会交好运。因为一开始涨水,总有些大块木料漂下来,还有被冲散了的木筏子——有时候会有十几根原木捆绑在一起,只要捞上来,便可以卖给木行或锯木厂。

我往河岸走去,一只眼睛留意爹,另一只眼睛留心看这回涨水能捞到些什么。但见一只小划子,看起来挺漂亮,长十三四英尺,浮在水面上活像一只鸭子。我像只青蛙,身上的衣服都没脱,从岸上纵身一跃,朝小划子游去。以为船里会躺着人,因为人家往往喜欢这么捉弄人,只等有人把船划近,他就直起身来,把人家取笑一顿。可是这一回倒不是这样。漂来的是只无主的小划子,肯定是这样,我爬上了小划子,划到了岸边。我心想,老头子一见准会高兴——这小划子能值十块钱呢。不过我上岸,不见爹的影子,便把小划子划到了一条类似溪沟的小河里,水面上挂满了藤蔓和柳条,这时我灵机一动,想到一个主意。我想小划子我要好好藏起来,等我出逃时,就不用钻树林子,干脆顺水到下游五十英里开外的地方,挑一个地方安营扎寨,免得靠双脚走,累死人了。

这里离木屋很近,我老觉得老头儿正在走过来似的。不过,我还是把小划子藏了起来。接着,我走了出来,绕着一丛杨柳树,往四下里一望,但见老头儿正沿着小径过来,正用他那支枪瞄准一只小鸟。如此说来,他什么也没看见。

他走过来的时候,我正使劲把拦河钩绳往上拉。他说了几句怪我手脚慢之类的话,可我对他说,我掉进了河里,这才耽误了大半天。我知道,他会看到我湿漉漉的身子,还会问这问那。我们从拦河钩绳上搞到了五条大鲶鱼,回到了家里。

早饭后,我们休息,准备睡一觉。我们两人全都累坏了。我可得盘算盘算,要是我能找到个法子,不让我老爹和那个寡妇老缠着我不放,那肯定比光靠运气强,好叫我在他们还没有发觉前,来它个远走高飞。知道吗,意外的事随时都会发生。我呢,就是想不出好主意来。这时,老爹起身又喝了一罐水。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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