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拱墅区卫生防疫五十五年志(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5-13 21: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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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局,杭州市拱墅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中心

出版社:浙江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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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拱墅区卫生防疫五十五年志

杭州市拱墅区卫生防疫五十五年志试读:

总序

悠悠白衣赤子心,浓浓拱墅卫生情。

2001年,公共卫生体制改革正式开始,原来区卫生防疫站一分为二,变成“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两个单位;为了实现医保接口,全系统所有信息系统推倒重来,减少了长远浪费,保持了到今天11年的总体稳定。2002年5月17日,公共卫生提出了“一年起步、两年发展、三年壮大”的目标,开始计量认证和国家实验室认可。2003年,迎战非典,“三办合一”有序组织,传染病直报、农村集中聚餐申报、首席调查员等一项项创新,走向全省全国。2004年,药品大降价导致全系统当年亏损3千多万,离退休老同志一次次为钱而上访。2005年1月9日,全系统干部职工在浙江儿童剧场开会,1600名拱墅卫生人勇敢亮剑、众志成城,走上负重拼搏之路。此后的每一年,社区中医药、卫生应急、精神心理、集团化管理、科教人才、绩效考核、经济运行、基本建设、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全省首批卫生强区等一项项创新、一个个争先、一件件大事,为60万拱墅居民的身心健康、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踏进“十二五”的2011年,我们认识到:只会做、不会说、不会写,仍然不是一个合格的高水平的管理者;既要努力工作,又要思考工作方向,还要思考给后人留下什么。为了把我们努力的过程记录下来,认真总结成败得失,明确今后工作方向,经过全卫生系统认真研究讨论,决定编印《拱墅论健》丛书。具体包括:《杭州市拱墅区卫生防疫五十五年志》、《杭州市拱墅区公共卫生体制改革十年志》、《全民健康生活杭州拱墅模式思考与实践》、《城乡社区精神心理卫生工作手册》、《上塘论健——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实践和思考》、《城乡社区卫生服务集团化管理的实践与思考》、《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流程再造研究》、《基于平衡计分卡的基层卫生绩效管理实践研究》、《社区中医药服务杭州拱墅模式的探索与思考》、《中医老年关怀杭州拱墅模式的实践与思考》等,计划完成一本出版一本。“丛书”编写的定位是:围绕居民的“健康”,客观记录工作过程,以“白描”为主要手段。

随着一本本书稿的完成,我们越来越认识到:拱墅卫生今后五年发展战略更加明确了、发展目标更加坚定了。那就是:认真按照全省“健康浙江”建设方向,紧紧围绕全区“深耕南部、开发北部”战略、“发展、改革、惠民”主线和“科学发展”主题,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在不断的创建和复核过程中巩固工作实现高位进位;创新社会管理,深化卫生改革实现新跨越;提升服务能力,推进卫生强区实现新跨越;扩大载体范围,引导健康生活全国示范实现新跨越;提高首位品质,社区中医中药全国示范实现新跨越;建设学习组织,构建和谐卫生实现新跨越。

十年磨一剑!《拱墅论健》是对十年来拱墅卫生工作的记叙。新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还在进一步深化中,《拱墅论健》也同时提出了最基层的实践与思考。

是为序!编委会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序“有女不嫁防疫郎,一年四季守空房;有朝一日回家转,带回一身脏衣裳”、“远看像逃难的,近看像要饭的,一问才知道是防疫站的”……这些“老防疫工作者”耳熟能详、亲身经历的顺口溜,对于我们这些后来者,不忘记并经常体会,就能够回味一代一代卫生防疫人的艰苦付出、巨大成就和我们所肩负的责任……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区一代又一代的卫生防疫人,奉献了青春、奉献了终身,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克服各种困难,保证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监测、健康教育、科研培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救治等各项卫生防疫工作计划任务的完成,为保障全区人民的身体健康、经济建设、社会和谐,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2001年5月31日,我区卫生防疫站正式撤销建制,同时成立“杭州市拱墅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标志着1953年开始,从原苏联引进的“防疫站”模式,在我区正式退出历史舞台。在此前筹备和决定我区这一体制改革的党委会上,为知往鉴来,达到存资料、助决策、促教化的目的,比较概括、简洁、客观地记叙我区卫生防疫事业的成就和发展、经验和教训,我在会议上提出了编写一本《杭州市拱墅区卫生防疫站站志》的建议,得到了当时以王英英书记兼局长在内的所有党委委员的赞同;同年11月,局党委主要领导调整,陈俊燕同志担任党委书记兼局长,也十分重视这项工作。2002年5月,我分管卫生防疫工作后,经广泛征求意见,定名《杭州市拱墅区卫生防疫55年志》(以下简称“《志》”),由区卫生局、局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有关在职和离退休老同志,组成编辑组,正式开始了编写工作。

2003年上半年,我们全体卫生防疫人,又经历了一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考验,尽管我们很苦、很累,但是都有一种被尊重和人生价值的实现感,更加坚定了想编好这本《志》的决心。

志书的功能是“资治、存史、教化”。存史主要是“补史之缺,参史之错,详史之无”;教化主要是“正人心、敦风尚、明正道、垂治观”;资治主要是“究兴衰之由,陈利敝之要,补救时政之阙矢,所求民生之荣枯。”这是我们的当初动机,也是美好的愿望;但是,由于水平有限、由于专业性局限、由于资料保存不足等等,我们很难达到那样的水平。

为此,本《志》的正文共分组织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科学管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预防控制、特色、基层卫生防疫等八篇。其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预防控制,作为我国我区历史上影响最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之一,为保证历史资料保存的完整性,我们单独列了一篇。为了能够把我区历史上一些特色和创举的卫生防疫工作,作一个系统的介绍,我们还单独列了“特色篇”。以上两篇,我们决定突破传统志的写法,内容比较详细,夹叙夹议,体裁多样。为了能有效反映基层的卫生防疫工作和发展历程,我们还设立了“基层卫生防疫篇”,记录各基层乡镇、街道卫生机构,卫生防疫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成绩和经验、重要的举措和事件等。

同时,在本《志》的编写过程中,我们力求在定位上,把握区域性、时代性、专业性。从区域性的角度,我们区级卫生防疫机构、人员和业务,是以按照上级布置的任务,认真去做、去执行为主。同时,拱墅区城郊结合,水网密布。历史上,钱塘江水系穿城而过与肝炎、霍乱关系密切;运河水系与仓基、桥西、紫荆等社区的伤寒发病关系密切;祥符、上塘、康桥水网与血吸虫病发病有关;发展到目前,在城市化的进程中,由于外来人员已占我区服务人口的50%,“五小”行业整治和“无证”现象、城中村卫生管理、非法行医和非法接生等公共卫生任务十分繁重和艰巨。从时代性的角度,我们的卫生防疫工作,是围绕新中国成立后经济和社会发展,围绕不同时期的卫生工作方针开展;比如,从卫生宣教—健康教育—健康促进,从防疫—卫生防疫—公共卫生等。从专业性的角度,力求把握六化,即“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科学化、信息化。”

在内容上,力求把握准确性、完整性、特异性。努力做到观点正确、史实准确、内容完整;突出特色,特点鲜明。在写作上,力求把握规范性、过程性、综合性。做到标题简明、排列有序、详略得当、严守志界,文字严谨、朴实、简洁、流畅、规范。做到既尽量体现卫生防疫事业发展的过程,又体现卫生防疫业务发展的具体操作发展过程,比如1988年甲肝流行、1995年霍乱流行、2003年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流行的预防控制具体操作方式;比如,当时的麻疹病人曾经采取打母血、吃病愈小孩的尿泡蛋等措施。以篇、章、目归属得当,体现综合性。在思想上,力求认识重要性、困难性、责任性;要求克服抽出时间难、查找资料难、写作规范难、调剂众议难、预杜是非难等;对历史负责、对前辈负责、对自己负责!在编写进程上,力求把握紧迫性、并行性、求实性。

不能拒绝历史,因为历史给人们以智慧;不能忘记历史,因为忘记历史意味着对事业的背叛;不能漠视历史,否则将受到历史惩罚;不能割断历史,因为否定昨天也就将失去明天。

由于我区卫生防疫机构屡经变迁,编写年份跨度大,编写完成的《志》有些单薄,但它还是可以给后人一个大概的轮廓。重大的历史事件都经健在的老同志回忆挖掘整理出来,卫生防疫事业和卫生防疫人本身的文化也挖掘了一些,这是一笔宝贵的财富,可以从不同侧面起到资治、存史、育人的作用。本《志》的编写工作,得到了许多老领导、老专家,特别是基层单位的领导和专家的关心、支持,在编写过程中给予多方面的指导;各位执笔和编写人员也都付出了辛勤的劳动;老站长、老专家唐长治同志多次回忆卫生防疫事业发展工作进程和重大历史事件,多次对编写提出修改意见,并承担许多编审工作;老站长汪维明同志专门抽出一年时间,承担编写办公室的日常工作;92岁高龄的曾凤梧同志,曾冒着酷暑亲临编志办公室;老同志陈为先提供许多个人保存的有价值的资料;常年抱病卧床的康桥镇老防疫工作者高元德,边吸氧边回忆不同历史时期重点防疫工作的历历往事……特别是,82岁高龄的著名书法家姜东舒老先生,抱病为本志题写志名;在此,我代表区卫生局、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中心、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向上述同志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由于初次编写及时间仓促等各方面原因,肯定存在许多不足之处,敬请一一批评指正,为今后的编志工作打下基础,并继续积累和保存大量真实而又宝贵的历史资料,促进全区公共卫生事业的建设和发展。

历史是一面镜子,他可以给你明鉴。我们相信,随着时间推移,编志这一工程的重要性及其意义将会越来越显现出来。倪荣二〇〇五年十二月2004年拱墅区公共卫生迎春团拜会全体人员合影

第一排右起:朱幼群、郑德生、赵荷欣、唐善良、高炳坤、胡奉久、倪荣、陈俊燕、苏跃华、汪维明、曾凤梧、陈为先、马祖荫、王建立

第二排右起:杨娴、黄楠、胡蔚、王雅仙、寿德文、章芝美、孔令英、袁丽春、张宝钗、冯明芳、周彩英、濮国富、陈军

第三排右起:唐英、祝巧臣、朱水凤、施利兴、刘军、傅颖、赵媛媛、吕巧增、王小芬、崔建玲、夏芬芳、童秀钿、潘红、陈陆燕

第四排右起:华飞红、孙霆、王文忠、姚旭东、祝绯飞、陈国亮、徐俊、方凤仙、李吉霞、罗永玉、徐萍、郎燕玲、厉志玉、陈田、陈颖、蒋惠人、邵学相

第五排右起:孔维生、盖萍、郑建英、何初艳、戚桂英、耿卫红、王瑛、王赢、李志军、童元能、谢锋、金建洪、屠春慧、沈丽丽

第六排右起:朱雪莲、黄晋兰、胡文兰、祝凤英、秦玲、颜战英、奚多妹、叶阿六、郝建军、张牧邦、方涛、谢志敏、黄坚

第七排右起:李治良、周建华、蒋蔚清、戚建江、汪志华、陈建国吕祖善省长参加拱宸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奠基仪式2004年6月18日,中共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王国平视察米市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共杭州市委副书记叶明在区委书记许勤华陪同下视察拱宸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松春在倪一冰副区长陪同下视察发热门诊陈重华副市长在市卫生局王明法副局长陪同下调研半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994年12月5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浙江医科大学校长郑树,在省卫生厅陈晓非副厅长陪同下,视察区红会医院,并亲自为儿童服脊灰糖丸。1992年9月,全国城市卫生环境综合整治检查团在李清安司长带领下,检查我区传染病防治工作。2002年10月24日,卫生部卫生执法监督司赵同刚司长在陈俊燕局长、倪荣副局长陪同下视察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浙江省卫生厅副厅长杨敬在区疾控中心、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调研省卫生厅叶真副厅长在区委陈晓明副书记陪同下视察广济路社区卫生服务站省疾控中心主任丛黎明在区疾控中心调研1997年3月15日,区长张鸿建参加与浙江医科大学共建“社区健康促进项目基地”签字仪式区委书记许勤华、副区长倪一冰亲临SARS防制办公室指导工作2002年12月3日,区长俞东来视察区疾控中心实验室2005年9月16日,俞东来区长、倪一冰副区长在区卫生局长倪荣局长和唐建人副局长的陪同下视察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杭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俞平同志在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调研2005年,拱墅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在投诉举报机制上推出新举措,设卫生监督告示牌92块2003年1月24日省疾控中心科研培训基地签字仪式前排右起:区政协副主席赵树华、省疾控中心副主任丁刚强、副区长洪嫦、省疾控中心主任丛黎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包桂华、省疾控中心副主任莫世华、区卫生局局长陈俊燕、区卫生局副局长倪荣二排右起:区卫生局卫防科科长陈陆燕、区疾控中心副主任陈田、省疾控中心沈向红、程苏云、王晓萌、杨玉、区卫生监督所副所长陈汉文、所长王建立、区疾控中心副主任罗永玉、主任蒋惠人、省疾控中心办公室副主任徐水洋、区疾控中心主任助理厉志玉2003年1月24日,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拱墅区疾控中心科研培训基地签字仪式现场2003年艾滋病宣传日活动杨敬副厅长视察艾滋病初筛实验室应急小组正在康桥镇处理SARS病人密切接触者隔离点非典期间配备的流动放射车非典期间编制的非典防制快讯及操作手册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被中共杭州市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被中共杭州市委、市政府评为“杭州市抗击非典先进集体”、被杭州市人事局、杭州市卫生局评为“杭州市卫生系统非典防治工作先进集体”1981年拱墅区成立产院,区卫生防疫站妇幼组的医生正在接生1989年3月18日,浙江医科大学与区防疫站签定教学基地仪式现场1985年,中央、省、市、区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参加米市巷街道工疗站建站二周年纪念活动1988年被省卫生厅授予文明卫生防疫站2004年,区疾控中心通过浙江省卫生厅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资质审定现场评审日本专家视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划免疫门诊2004年5月28日,拱墅区公共卫生体制改革三周年纪念大会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朱幼群同志正在竞聘首席调查员2004年10月11日下午,杭州市首例职业卫生案件听证会——“杭州万谷纺织研究所违反健康监护管理案”在拱墅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四楼会议室举行2004年全国《食品卫生法》主题是“关注农民工的食品安全”,11月4日上午,在省卫生厅副厅长杨敬的带领下,由省、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和监督所领导等组成的联合执法检查组,对拱墅区建筑工地进行宣传和检查。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的同志在运河小学进行食品卫生宣传拱墅区2004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放心工程于1月6日开始启动,拱墅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组织监督员对辖区商场、超市的散装食品开展卫生检查,确保人民群众过个“安心”年进入高温季节,为保障夏季公共卫生安全,拱墅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开展夏季公共场所专项整治动员我区卫生行政部门打赢全国河豚鱼第一案夏季农贸市场卫生监督区卫生局唐建人副局长率领卫生监督员对台风暴雨后受灾食品开展督查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中心大楼拱墅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大楼拱墅区公共卫生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大厅拱墅区公共卫生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中心正在举办慢性病防治专业培训班2005年8月18日,城市社区糖尿病综合防治系统工程“共享健康”拱墅区健康教育项目启动仪式2005年5月16日,区卫生局召开麻疹强化免疫工作总结表彰会美国心理咨询专家在倪荣局长陪同下视察米市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5年,开出首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心理咨询室2005年,统一配备的拱墅公共卫生用车2004年11月5日,《杭州市拱墅区卫生防疫55年志》编辑组,在富阳召开第二稿修改会议

大事记

1950年

9月,建立杭州市拱墅区卫生事务所,设防疫组与卫生组。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等卫生防病工作。工作用房位于卖鱼桥大夫坊125号,占地面积0.5亩,房产属基督教教会所有。1951年

全区年总人口数为48478人。1952年

11月,恢复拱墅区的建制,并确定为城区。

卫生所派8名同志,参加杭州市举办,为期二周的“土产婆”培训班。1953年

全区传染病总发病率为6591.6/10万。1954年

8月,杭州市城区设立街道办事处。拱墅区设米市巷、茶亭庙、湖墅、拱宸桥、运河(水上)5个街道。

10月,撤销运河(水上)街道。

城北基督教新民诊所改为拱墅区卫生所,医务人员42人,开展医疗、预防、妇女保健、爱国卫生、卫生防疫等工作。

开始群众性查螺、灭螺和血吸虫病人的查治工作。

全区有中学1所,小学11所,书塾2所,在校学生4087人。在学生中开始牛痘苗、伤寒、副伤寒、白喉类毒素及白破二联、百日咳菌苗的接种。开展毕业生及新生体检;开展肠道寄生虫的普查,对461名小学生的粪便检查,蛔虫虫卵阳性率为61%。1955年

对拱宸桥2个居民区2449人,进行粪便血吸虫卵检查。355人阳性,阳性率14.5%。1956年

开展消灭蚊蝇活动,药物喷洒7606平方米,捕雀1236只,捕鼠738只,打捞孑孓299斤。1957年

报告发生1例钩端螺旋体病。1958年

6月,采用巴豆粉、土埋、检螺等方法开展灭螺工作。

7月,拱墅区卫生所改名为拱墅区人民医院,并迁址余杭塘路1号。设防疫组与卫生组,与医院合署办公。

设食品卫生专职管理人员1名。食品卫生工作以抓防蝇、防尘、防鼠的“三防”设施为重点。

报告死亡2例伤寒副伤寒病人。1959年

2月,成立半山、拱墅两个联社。

3月,成立拱墅联社中心医院。

6月,华丰造纸厂发生330余人的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7月13日,联社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成8个饮食卫生检查组,对177个单位进行全面检查。

报告死亡3例痢疾病人。1960年

1月,半山、拱墅两个联社合并为钱塘联社。

3月15—19日,发生斑疹伤寒病人23例。

9月,拱墅区改为拱墅人民公社。1961年

10月,成立拱墅区卫生防疫站,在编职工20人。防疫站与区卫生所在同一院内工作,工作用房约200平方米,但相对独立。1962年

开始使用霍乱菌苗、脊髓灰质炎液体疫苗。

防疫站配置了卫生检验设备。

食品卫生管理员开始依据卫生部发布的《清凉饮料食物管理暂行办法》进行采样。组织食品饮食业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对湖墅初中、卖鱼桥小学、杭棉小学、宝庆桥小学、香积寺巷小学和祥符小学等学校的61个教室进行卫生学调查,并根据教育部的要求进行评价,完成学校环境卫生调查报告。1963年

报告死亡1例痢疾病人。

在杭州市牛奶联合企业公司所属第四牧场发现1例布鲁氏菌病病人,经杭州市卫生防疫站血清试管凝集试验,确诊为布病病人,后死于“胶原性疾病”。1964年

报告死亡3例痢疾病人。

完成对14所学校,7226名学生的大便检查和驱蛔工作。蛔虫感染率69.9%;经给药驱蛔后,大便虫卵阴转率为68.6%~93.5%。1965年

8月,拱墅区联合妇幼保健所成立,撤销区各联合诊所产房(茶亭庙、湖墅、拱宸桥、米市巷),开展接生业务。

开始改用脊髓灰质炎糖丸疫苗。1966年

报告死亡1例伤寒病人。1967年

11月2日下午,米市巷街道余塘巷9号,先后出现3名伤寒患者,其中1名在11月1日死亡。

开始推广使用麻疹减毒活疫苗,对象为7岁以下易感儿童。1968年

12月,拱墅区卫生防疫站撤销,与区卫生所合并建立杭州市拱墅区人民防治所革命委员会。陈华俊局长兼任革命委员会主任。防治所设医疗门诊组和卫生防疫组。1969年

通过全区的共同努力,拱墅区基本消灭螺情。1970年

经区政府批准,在余杭塘上1号(莫干山路653—655号)建造了1200平方米、三层楼办公用房一幢,与区卫生局、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爱卫会合署办公,工作用房面积约为300平方米。1971年

12月,拱墅区人民防治所撤销,成立“拱墅区卫生局革命委员会”,对内设卫生防疫组、医疗门诊组和总务后勤组,对外仍保留卫生所和区卫生防疫站牌子。1972年

猩红热报告发病数381例,发病率278.09/10万。

报告死亡1例伤寒病人。1974年

3月,站劳卫科编印《劳动卫生和职业病情况交流》信息,每月一期。

开设职业病门诊,职业病观察病床4张,4位专业人员具体负责。1976年

10月,成立拱墅区工厂、企业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互助协作组。通过厂际互助,开展劳动卫生监测及职业病体检。

购买武林牌0.5T三卡一辆,开始了防疫工作有机动车的历史。1977年

达到“基本消灭血吸虫病”的指标要求。

报告死亡1例痢疾病人。1978年

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急性传染病管理条例》颁布。

5月,拱委(78)28号文批复,同意恢复区卫生防疫站。恢复后的拱墅区卫生防疫站,设防疫、工业劳动卫生、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卫生检验、妇幼组、爱国卫生、计划生育办公室等职能科室。专业技术人员42人,占87.5%,其中本科1人,中专25人

报告首例霍乱病例。经检验确诊为小川型。

报告死亡1例痢疾病人。1979年

8月28日,国务院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管理条例》。拱墅区卫生防疫站设食品卫生组,有1名食品卫生专职管理人员。

10月15日,卫生部颁布《卫生防疫站工作条例》。1980年

建立半山区。行政区域为原拱墅区拱宸桥街道办事处的半山办事组8个居民区,西湖区康桥镇新星、半山、沈家桥3个村及余杭崇贤乡工农村。

7月,浙江省卫生厅浙卫计(80)858号批复,同意建立杭州市半山区卫生防疫站,办公地点在半山卫生所内。

报告霍乱病例19例。1981年

12月,拱墅产院开办,地点设在拱宸桥卫生院内,设产科床位20余张。

报告霍乱病例3例。1982年

4月,拱墅区卫生防疫站被杭州市委、市政府评为“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先进集体”。

7月,成立拱墅区卫生宣教组。

全区开始按月接种,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建立接种登记卡、证、册。1983年

年初,区防疫站在卖鱼桥农贸市场内将10余个分散的个体饮食摊群进行集中管理,此举为杭州市首创。杭州市副市长陈端参加了卖鱼桥农贸市场的现场会。

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颁发。

区卫生防疫站设立食品卫生监督科,科室有3位工作人员。主要工作是贯彻食品卫生法,协助组织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体检,对食品生产经营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对各类食品和餐具进行监督监测、评价;对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对违反食品卫生法的行为追查责任,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8月1日,卫生部颁布了《全国卫生防疫站工作制度(试行)》。同年,防疫站出台《杭州市拱墅区防疫人员工作考评试行方案》。

10月,西湖区的石桥乡、上塘乡、康桥镇和东新街道划归半山区管辖。

杭州市丝虫病考核组,检查我区四个乡镇11524人,检出微丝蚴阳性24例,阳性率0.22%,达到“基本消灭丝虫病”的标准。

报告霍乱病例3例。

成立卫生宣教协作片,辖区内有20余家厂矿企业参加协作片活动,开展卫生宣教工作。1984年

经区政府批准同意,投入资金19.6万元,在原办公地(余杭塘路1号,现莫干山路657号)新建造了1445.26平方米的卫生防疫业务用房。5月,区卫生防疫站搬入。

5月,红光食品厂在生产小桃酥时误掺桐油,引起35人食物中毒,其中包括22名幼儿。站责成厂方停止销售,组织力量查清该批小桃酥的数量和销售渠道,共计销毁235斤。

8月,发生100余人因食用盐梭子蟹引起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区卫生局作了情况通报,要求辖区各水产部门、菜场、农贸市场、摊贩立即停止供应出售盐梭子蟹;各饮食店、单位食堂,不准采购加工出售盐梭子蟹,现存盐梭子蟹一律自行销毁处理。

10月,半山区成为“完全消灭血吸虫病”城区。

11月,因使用美国ARMOUR公司的第Ⅷ因子,我区出现首例HIV感染者。

使用盐酸左旋咪唑片对6406名小学生进行驱虫。

恢复建立拱墅区妇幼保健站。

区爱国卫生委员会办公室成为独立的办事机构。1985年

10月,依据《医院污水排放标准》,对辖区3家医疗单位(省建工医院、区人民医院、小河卫生院)开展医院污水检测工作。选用氯、次氯酸钠消毒剂作消毒效果评价。

11月,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开展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佩带健康证上岗服务的试点工作。这一方法在全省卫生工作会议上进行了交流,受到系统领导和同行们的一致好评。

12月,经省市组织的考核,提前5年实现了以县区为单位四苗全程接种率达到85%的指标。

12月,被省卫生厅评为《先进卫生防疫站》。

中央、省、市、区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参加米市巷街道工疗站建站二周年纪念活动。

达到消灭丝虫病的标准。

报告霍乱病例3例。1986年

4月,辖区街道卫生院均开设儿保门诊。

9月,每周一天,为期一年的劳动卫生知识培训班开班。

10月,经市计委批准,半山卫生防疫站1240平方米的业务用房破土动工。次年8月建成并投入使用。

10月,杭州市人民政府颁布了《杭州市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市卫生局制定了《公共场所的卫生要求和卫生标准》等管理规定,我区逐步开始某些行业的卫生许可制度,建立了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基本档案资料。

站劳卫科获杭州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考核城区第一名。

杭州工艺鞋厂发生10例苯中毒。其中3例中度苯中毒,7例轻度苯中毒。

报告霍乱病例3例。1987年

4月1日,国务院发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7月,卫生部、农牧渔业部发布《乡镇企业劳动卫生管理办法》,为乡镇企业做好劳动卫生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12月3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制条例》。1988年

4月,因进食毛蚶导致全省甲肝大流行,我区疫情波及辖区各乡镇街道。

8月,在杭州市率先实行全区饮食店推广使用一次性卫生筷子的措施。

12月,拱墅区卫生防疫站被评为《甲肝防治先进单位》。

12月,拱墅区卫生防疫站被省卫生厅授予《文明卫生防疫站》称号。

拱墅区卫生防疫站被列入省重点装备县(区)卫生防疫站之一,购置9万元的卫生监测仪器。1989年

3月8日,唐长治站长与浙江医科大学的姚竹秀签订了《杭州市拱墅区卫生防疫站与浙江医科大学建立教学基地》的协议。

8月,上塘乡瓜山村发生一起50吨纯苯泄漏事故。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危害,大片农作物和昆虫、动物死亡。拱墅区卫生防疫站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监测和处理,保证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开始执行。

全面推行计划免疫保偿制。

拱墅区卫生防疫站购置了第一台IBM X-AT计算机。

半山卫生防疫站被列入省重点装备县(区)卫生防疫站之一,购置9万元卫生监测仪器。1990年

1月1日,依据《全国疾病监测方案》,在湖墅、米市巷、小河、拱宸桥、和睦五个街道开展疾病监测工作,监测人群为15万人。

1月17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原拱墅区、半山区,建立新的拱墅区。全区总面积为87.73平方公里,总人口数为30万。辖区内有4个镇、6个街道,32个行政村,58个社区(居委会),是一个城乡一体、工农结合的新型城区。

3月,我区通过杭州市组织的布病控制区的验收。

5月,随着两区撤二建一,拱墅区卫生防疫站与半山区卫生防疫站合并,成立新拱墅区卫生防疫站。全站在编职工70人,站内设一室八科。

6月4日,国家教育委员会、卫生部颁布《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9月10日,拱墅区卫生防疫站与半山区卫生防疫站人员合并,在莫干山路657号防疫站内办公。

10月25日,一名男性流动儿童,被确诊为狂犬病,26日死亡。1991年

5月6日,拱墅区人民政府授予1990年度“文明单位”称号。

对康桥地区8—15岁儿童开展氟斑牙患病调查。应查儿童1369人,实际调查1302人,调查率为95.11%,查出氟斑牙儿童474人,患病率为36.41%。1992年

3月12日,卫生部卫生监督司综合处朱宝铎处长、劳动卫生处李述唐处长在省卫生厅庄炳瑾副厅长、林莹副处长、省卫生防疫站办公室施培武副主任及市卫生局周谷青副局长、市卫生防疫站徐振华站长的陪同下,到区卫生防疫站检查指导工作。陆家华副区长、卫功掌局长、韩建平副局长陪同。

3月28日,被省卫生厅和省卫生防疫站确定为《全省卫生防疫站等级评审办法》和《业务工作规范》的起草单位。此项工作被列为拱墅区卫生系统一九九一年度十件大事之一。

4月14日,美国西弗吉尼亚大学医学院杰克·里格斯、莫娜·康茨教授和诺拉·克林柯小姐,在浙江医科大学胡迪生教授等陪同下,来区卫生防疫站参观访问。

5月12日,卫生部令第20号发布《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

5月30日,卫生部监督司李清安副司长来区卫生防疫站调研。

8月31日,卫生部颁布《消毒管理办法》。

9月15—16日,全国城市卫生环境综合整治检查团在副团长李清安司长带领下,检查了区卫生防疫站、省建工医院、区红会医院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10月,在全市率先成立了由宾馆、招待所、会场等成员单位组成的公共场所卫生协作组,强化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

10月5日,省卫生厅〔1992〕年437号文件,授予区卫生防疫站“文明卫生防疫站”称号。

12月28日,区卫生防疫站与华丰造纸厂、杭州热水瓶厂举行“厂站共建协议签字仪式”。

12月,经省、市考核,提前4年实现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达到85%的指标。

全区开始推行按日接种,即每周二、五为计划免疫预防接种日。

区卫生防疫站与浙江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系合作,开发“劳动卫生微机管理系统”,被评为省科学技术进步奖。1993年

1月8日,区卫生局[1993]2号文,批准区卫生防疫站成立“拱墅区预防医学检验中心”,开展委托检验业务。

5月19日,由省卫生厅主持的“浙江省卫生防疫规范试点工作会议”在我区召开。会议决定我区为试点单位之一。

12月5—6日,全国统一消灭脊灰强化服苗活动日。全区有12个接种点同时开展服苗活动。区人大、区政府领导在区卫生局、区卫生防疫站领导的陪同下到接种点视察。服苗率为99.49%。

开始实行事业单位职工年度考核量化测评表,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综合测评。

秦震仪、周静安、董馨远、万世贞、唐长治、曾凤梧、汪维明、高炳坤、陈为先、马祖荫、郑德生、杨汉瑾、李成、孔令英、王雅仙、赵荷欣同志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授予的从事卫生防疫工作30年荣誉证书和胸章。1994年

1月5日,徐兆骥副市长、顾树森副秘书长、杭州市卫生局周谷青副局长,在赵树华副区长的陪同下,视察我区消灭脊灰强化服苗的工作开展情况。

2月24日,成立拱墅区人民政府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唐长治站长任办公室主任。原拱墅区卫生防病协调小组职能不变,与区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

2月26日,国务院发布《医疗机构管理条例》。9月1日起正式施行。

4月1日,区卫生防疫站与区有线广播站共同举办《生活、健康、卫生》卫生宣传专栏节目,每周定时播放二次。

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三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12月5日,省人大副主任、浙医大校长郑树,省卫生厅陈晓非副厅长、省卫生防疫站李还副站长、杭州市卫生局周谷青副局长等省、市领导,在赵树华副区长的陪同下,视察我区消灭脊灰强化服苗的工作开展情况。

区卫生防疫站档案管理工作通过省级考核验收。

我区率先成立区属医疗机构院感组织,制定了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的措施,加大对医疗器械HBsAg、消毒剂、医务人员手的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列为年终考核项目之一。1995年

1月1日,区卫生防疫站被列为1994年卫生部监督司进行劳动卫生常见毒物检测质量预考核单位。

2月5日,区卫生防疫站被卫生部评为《全国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7月25日,在湖墅街道发现本年的第一例霍乱病人。疫情来势凶猛,发病人数急剧增加,涉及全区各镇、街道。至10月份疫情扑灭,共发生霍乱病人81例。

10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同时废止。

10月,在10所学校开展学生窝沟封闭的防龋新方法。

12月,通过“布病控制区”省级达标的验收。

康桥镇出现历史上首次霍乱疫情。1996年

1月,区卫生防疫站被杭州市人民政府评为“1995年杭州市卫生防疫工作先进单位”。

1月18日,区卫生防疫站与和睦医院联合成立“拱墅区皮肤病(性病)防治中心”,并作为省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的技术指导站。

3月8日,区卫生防疫站撤销地慢科、防疫科,设拱墅区疾病控制所、拱墅区预防保健服务所。唐长治同志兼任预防保健服务所所长。

3月8日,区卫生防疫站在东新地区设立分站,承担东新地区卫生防疫、妇幼保健和初级卫生保健任务。方兰芳同志兼任东新分站站长。

3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0月1日起施行。

5月9日,成立拱墅区卫生局公共卫生监督所。卫功掌局长任所长,刘德滨、唐长治、王建立同志任副所长。公共卫生监督所设3个职能科室。承担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劳动卫生、学校卫生、放射卫生的综合监督管理,统一执法。乡镇(街道)的专职卫生监督员纳入区所的监督科室工作,以科室为单位设立了三个驻点工作站。

5月31日,经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并报国务院批准,拱墅区石桥乡和东新街道划归下城区,西湖区祥符镇划归拱墅区。

11月,卫生部将每年十一月的第一周,确定为“全国食品卫生法宣传周”。1997年

3月5日,卫生部发布《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

3月15日,区长张鸿建参加与浙江医科大学共建“社区健康促进项目基地”签字仪式。

10月11—12日,通过杭州市消除碘缺乏病复核评审组的评审,达到消除碘缺乏病标准。

12月22—23日,通过杭州市消灭丝虫病达标审评小组的评审,达到消灭丝虫病标准。1998年

6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99年5月1日起施行。

率先在杭州市与辖区85家用肉单位签订卫生责任书。

与杭州纳英特电脑公司合作开发卫生许可发证系统软件。1999年

4月,成立了全市第一个农贸市场协管员队伍。

4月8日,区妇保站与区红十字会医院合并,成立拱墅区妇幼保健院。陈辉同志任院长。

8月27日下午,拱墅区卫生局公共卫生监督所镇派驻机构成立并举行授牌仪式。

9月,公共卫生监督所的3个驻点工作站撤回到区卫生防疫站办公。

12月13—15日,区卫生防疫站接受浙江省碘缺乏病防治工作的评估。

12月9日,湖墅医院、和睦医院、半山医院三家医院计免门诊,通过市卫生局计划免疫示范接种门诊评审的评审,成为示范接种门诊。

成立拱墅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工作小组。2000年

1月16日,卫生部颁布《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6月1日起施行。

4月27日,在杭钢召开了全区厂矿、企业健康教育协作组成立大会,省、市健教所的领导、区卫生局分管局长到会并讲话。

6月29日,投入18万元购置岛津气相色谱仪一台、酶标仪一台。2001年

5月18日下午,区卫生局在区卫生防疫站召开卫生监督和预防保健体制改革动员大会。区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王英英同志作改革动员。

5月31日,撤销拱墅区卫生防疫站,成立拱墅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拱墅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午,召开区卫生防疫站职工大会。副局长倪荣同志主持会议并宣读撤销拱墅区卫生防疫站,成立拱墅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和拱墅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文件。副局长竺学文宣读拱编〔2001〕9号文件和拱卫委〔2001〕15号、拱卫局〔2001〕49号等三个文件。王建立同志任区卫生监督所党支部书记、所长;陈汉文同志任副所长;朱幼群同志任所长助理。蒋惠人同志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书记、主任;陈田、周利光同志任副主任。就两个单位班子成员、单位的编制、工作职责、科室设置,单位职工名单和办公用房的划分进行说明。局党委书记、局长王英英提出“工作不断、思想不乱、作风不散、平稳过渡”的工作要求。

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编制人员32人。设办公室、监督一科、监督二科等科室。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制人员33人。设办公室、防疫科、宣教科、检验科、预防保健服务所等科室。两单位都在原防疫站大楼办公。

6月26日凌晨,我区半山镇石塘村附近发生重大塌方事故。下午4时区卫生局召开紧急会议。竺学文副局长传达事故发生情况和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讲话精神。要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区疾控中心全力以赴做好卫生监督保障和消杀防病工作。开通24小时热线电话。

7月14日,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召开科主任竞聘演讲会。竺学文副局长,局组宣科、人事科、防保科的同志参加了会议。

7月25日,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办证中心正式开始启用。向管理相对单位(人)提供卫生许可证受理、收费、发证一条龙服务。

8月23日,《拱墅卫生监督》信息创刊。

9月1日晚,杭州新花中城大酒店发生42人食物中毒。经调查分析,因晚餐加工不当、副溶血性弧菌污染所致。

10月15日,卫生监督所与新花中城、海外海宾馆、祥和大酒店、星都宾馆、汽车城等单位签订了《确保“西博会”期间卫生安全责任书》。

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12月5日,省卫生厅疾控处郑伟处长调研区疾控中心。

根据杭州市的有关规定,全区停止计划免疫保偿、儿童系统管理保偿、孕产妇系统管理保偿。2002年

1月10日,洪嫦副区长,在区政府办公室金弈副主任、区卫生局陈俊燕局长、竺学文副局长的陪同下,到区疾控中心调研。

3月,区疾控中心被评为2001年度“浙江省消灭脊髓灰质炎工作先进集体”。

4月10日,拱墅区第一个“查螺日”。区政府、区卫生局分管领导在中心相关人员的陪同下冒雨参加祥符镇陆家圩村的查螺活动。全区四个镇共查螺66843平方米。

5月16日,区疾控中心蒋惠人主任与杭州商学院食品、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方代表顾振宇签订教学基地协议。

5月8日,区卫生局领导班子分工调整,由倪荣副局长分管卫生监督、疾病控制工作。

5月17日下午,区卫生局召开拱墅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两个单位全体职工大会。倪荣副局长作“认清形势、转变观念、开创公共卫生新局面”主题报告,提出“一年起步、二年发展、三年壮大”的奋斗目标。

5月31日,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搬至上塘路518号办公。办公用房占地面积2050平方米。

6月17日,拱墅区“服务菜单”进社区活动启动。以“用十支队伍、树十面旗帜、成十分心愿”为抓手,细化分解全市开展的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的一系列活动,引导社区居民相认、相识、相知、相助,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

6月29日,杭州枫林服饰有限公司9名职工因食用空心菜后发生食物中毒。接到电话后监督所有关人员立即赶赴省人民医院、杭枫食堂等地调查、取证。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卫生学调查、病人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验结果,最后确定为集体性食源性急性有机磷(甲胺磷)农药中毒。

7月1日,区疾控中心质量体系开始运行。

7月,针对熟肉制品加工场卫生管理差,抽检合格率低的问题,在吸取先进城市的管理经验基础上,区政府采取在祥符镇方家塘村组建熟肉制品经营集中加工场的方法,统一开取电脑票,凭电脑票证供应给零售商。

8月5日上午,墨香苑工地有28余名工人因腹痛、腹泻到医院就诊。接到电话后监督所有关人员立即赶赴区人民医院和工地食堂等地调查、取证。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卫生学调查、病人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验结果,最后确定为副溶血性弧菌所致。

8月6日,经区人事局同意,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区妇幼保健站合并,更名为拱墅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中心。

8月15日,卫生监督所推行“温情服务行动”,办证大厅设午间岗、推出首问责任制、绿色通道等便民措施,并在大厅内设雨具、饮水机等。

9月29日,洪嫦副区长在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金弈、局党委书记、局长陈俊燕、副局长倪荣等陪同下,视察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10月22—25日,全国卫生监督工作会议在我区星都宾馆召开。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为会议提供卫生监督保障。

10月24日上午,卫生部法监司赵同刚司长在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处处长、省卫生监督所所长林莹,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俞平,区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陈俊燕、区卫生局副局长倪荣的陪同下,视察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11月8日下午,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中心与杭州创业软件公司签订开发卫生许可审核、卫生行政执法及卫生检验、体检办证等软件系统的开发合作协议。

11月28日洪嫦区长调研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中心,对中心前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要求中心职工克服困难,一定要把计量认证、实验室国家认可工作做好。

12月1日上午,省卫生厅在吴山广场举行“卫生监督车辆”发放仪式。王建立所长与驾驶员刘军前往吴山广场接车。

12月3日,俞东来区长、洪嫦副区长在区卫生局陈俊燕局长、倪荣副局长的陪同下,对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中心进行调研。2003年

1月24日,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中心与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科研培训基地签字仪式在中心二楼会议室举行。省疾控中心、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和区卫生局的领导出席了签字仪式。

1月24日,拱墅区公共卫生首届迎春团拜会在杭州洪桥度假村举行。参加迎春团拜会的有局领导、局防保科、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中心全体职工,各医院院长、基层防保、妇保、派驻所人员等130多人。

2月24日,区文明委组织有关人员对监督所2002年文明单位工作进行验收。检查组对汇报材料的全面性、九大分类的做法给予很高的评价,值得推广,验收合格。

2月26日下午,区委副书记陈晓明在区卫生局陈俊燕局长、倪荣副局长的陪同下,视察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中心。陈书记要求全力通过实验室计量认证和国家实验室认可工作,确保公共卫生安全。

4月7日下午,区卫生局召开“非典型肺炎预防控制工作会议”。副局长倪荣作疫情通报,对非典防制工作做全面部署。区人民医院杨佳琦医生作“非典型肺炎防治方案”报告。

4月8日,区卫生局向全区有关单位转发了省卫生厅《关于要求我省医疗机构做好非典型肺炎防制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卫生部《非典型肺炎防制技术方案》。

4月9日,区卫生局成立非典防制工作小组。陈俊燕局长任组长,倪荣副局长任副组长。

4月16日,成立由俞东来区长任组长、倪一冰副区长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卫生局、财政局、宣传部、教育局、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司法局、商贸旅游局、行政执法局及各镇、街道主要领导组成的非典防制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区非典防制办公室。区卫生局陈俊燕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开通了专线电话:88065577;并下发了《拱墅区非典型肺炎疫情控制预案》。

4月17日,全区开始实行非典疫情日报告制。

4月20日,杭州发现并确诊了3名非典病人,我区涉及密切接触者9人。立即启动《拱墅区非典型肺炎疫情控制预案》。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中心指挥组、技术指导组、信息组、后勤保障组按职能有序地开展工作。

4月21日,运河小学出现32名发热学生,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中心应急小分队及时出发、处理,有效控制情况发展,并排除非典可能。

4月30日,祥符镇陆家圩村发生一起农村民自办婚宴引起食物中毒。

5月1日,浙江电视台体育健康频道1818黄金眼、《钱江晚报》报道区卫生局在杭州市首家推出“农村筵席聚餐申报工作”。

5月9日,国务院第7次常务会议通过,颁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5月11日,新浪网报道:南京一非典疑似病例自述曾到过我区汽车北站新华旅馆,同时省疾控中心也发来传真。我区高度重视,连夜以汽车北站为中心开展了排查工作,直至13日凌晨确定可疑地点。

5月12日,卫生部颁布《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5月13日,省卫生厅派出专家组,对我区进行SARS疫情拉练,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中心疫情处理小组的优秀表现,赢得专家组的一致好评。

5月20日,我区最后三个留验点解除。据不完全统计共出动1217人次,现场应急处理131次、现场消毒406次。设置留验点106个,107户,292人。编写《非典防制快讯》67期。编制了《拱墅区“非典”疫点处理要求》、《SARS防制实际操作的有关问题》、《杭州市拱墅区SARS预防控制操作手册》、《拱墅区重点部门防制非典型肺炎措施》等防制手册。

5月30日下午,区卫生局在监督所六楼会议室,召开拱墅区SARS防制阶段工作暨贯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报告会。全体公共卫生人员参加会议。

5月31日,以半山医院为主,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中心、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区人民医院组织人员,全力为半山娘娘庙聚会活动做好服务。

6月7—9日,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中心和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组织有关人员,进驻高考点,确保高考工作的顺利进行。

6月25日,市人大李松春、杨耀梁副主任率执法检查组,到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中心就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对我区进行全面检查。陈俊燕局长和蒋惠人主任做工作汇报。

7月9日,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中心获浙江省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7月23日下午,区卫生局在监督所六楼会议室,隆重举行拱墅区公共卫生学科带头人竞聘演讲会。19名应聘者经过激烈的竞,通过省、市、区专家的严格评审和百余名拱墅公共卫生人的挑选,最后评选出5名精英,分别成为食品卫生、职业卫生、卫生检验、传染病、公共卫生的学科带头人。并赋“首席调查员”身份,在关键时刻拥有“一锤定音”权利。

8月18日下午,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中心召开离退休人员大会。会议宣布区政府决定,25位离退休人员全部划入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8月18日,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各科室统一配备、调整新采购的电脑,合计总数18台。同时,启动所局域网系统,试运行卫生许可系统和办公系统。

8月29日晚上,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中心组织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

8月,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中心配备流动放射车一辆。

9月8日,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中心获国家认可委的认可证书。

9月12日,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免费为辖区的“土厨师”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并发给培训证书。

9月29日下午,“健康快车运河行”进社区现场仪式,在米市巷大塘社区举行。

9月,成立拱墅区职业卫生项目组。项目组由局卫防科、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中心、区红会医院四家单位组成。

10月19日,拱墅区卫生系统首届职工田径运动会在拱宸桥中学举行。

10月23日,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中心通过艾滋病初筛实验室的验收。

中国CDC、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官员、西部九省计免专家参观我区计划免疫管理工作。2004年

1月16日下午,区卫生局、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中心的全体职工及离退休老干部共100余人欢聚在林泉山庄,举行公共卫生第二届迎春团拜会。会上两个单位领导就2004年总体工作思路分别作了汇报。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倪荣在会上作了题为“回顾2003展望2004”的报告。会后举办了丰富多彩的文艺演出。

1月17日下午,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中心与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签订教学基地协议。

1月29日上午,浙江蓝天环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化学物品(主要为氯化氢、氟化氢产品)发生泄漏事故,监督所派出专业人员参加调查。

2月10日上午,省疾控中心刘立群书记、慢病所俞敏所长,会同省卫生厅顾亚明主任来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中心调研,对疾病控制进社区示范点建设等事宜与倪荣副局长及蒋惠人主任交换了意见。并到湖墅人民医院进行实地考察。

2月16日下午,文晖路432号发生煤气泄漏事故,造成3人中毒。监督所派出卫生监督员到现场和医院开展监测调查。倪荣副局长亲临现场指挥协调。

2月20日下午,为了提高卫生防疫专业人员预防与控制人禽流感的实战能力,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中心组织了一次现场模拟演练,从流行病学现场调查、消毒处理、检验人员的现场采样等过程,通过演练提高了专业人员应急处理能力和水平。

3月2日上午,区委副书记陈晓明在分管副区长倪一冰、区卫生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倪荣的陪同下来到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中心视察。

4月20日下午,区卫生局在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中心二楼会议室举行“纪念SARS防制一周年座谈会”。会议由卫生局副局长倪荣主持,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中心、各医院分管院长及防保科人员参加了会议。

4月21日上午,杭华油墨化学有限公司发生工人灼伤事件。监督所派出人员参加调查。

5月15日,第十一届全国“防治碘缺乏病日”宣传日,杭州市宣传点设在我区信义坊。市卫生局王明法副局长、谢金康、方毕华以及市疾控中心赵刚副主任、杨洋、沈发根等冒雨参加了宣传日活动。

5月28日下午,在监督所六楼会议室举行《拱墅区公共卫生体制改革三周年纪念大会》。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中心全体职工、全体离退休老干部、局卫防科人员参加了会议。局党委书记、局长陈俊燕参加会议。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倪荣作重要讲话,提出“和谐、规则、负责、创新”四点要求。疾控中心主任蒋惠人、监督所所长朱幼群以及退休职工代表章芝美、青年代表屠春慧在会上发言。

6月4日下午,杭州市卫生局王明法副局长、卫生监督处邬梅庆处长来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就旅交会卫生监督保障工作进行调研,并提出四点希望和要求。

6月7日上午,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向大关街道爱卫会递交创建杭州市市级卫生示范单位申报材料。

6月22日上午,区卫生局召开《拱墅区55年卫生防疫志》编写工作会议。会议由区卫生局副局长倪荣主持,中心主任蒋惠人、副主任厉志玉、办公室主任郎燕玲、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朱幼群、书记王建立、退休老同志汪维明、局卫防科陈陆燕参加会议。会议确定编写的章、节、目和相关编写责任人以及完成时间。

8月,熟肉制品集中加工场因房租到期而解散。

8月7日,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处调拨给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手提、台式电脑各一台。

8月11—12日,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中心通过省卫生厅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8月26日获省卫生厅颁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证书。

8月19日下午,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倪荣在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中心、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局卫防科工作会议上宣布区编委决定:原拱墅区卫生进修学校的9名退休人员划入区卫生监督所管理。

8月30—31日,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中心通过国家认可委的监督评审,维持认可。

9月7日下午,省卫生厅杨敬副厅长、监督处林莹处长、疾控处郑伟处长一行,在区卫生局局长陈俊燕、副书记、副局长倪荣的陪同下,到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中心视察工作。倪荣副局长就公共卫生工作向省厅领导作了汇报。

9月17日下午,区卫生局邀请部分老同志,召开《拱墅卫生防疫五十五年志》编写座谈会。

9月22日上午,拱墅区会计人员培训班的多名学员,在杭州市中策职业高级中学内食用快餐后出现腹痛、腹泻,怀疑是食物中毒。监督所应急小组立即出发到现场进行调查、取证。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卫生学调查、病人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验结果,认定是一起由副溶血性弧菌引起的急性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确定病人数为147人。

10月11日下午2:00,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组织有关人员在所四楼会议室,对“杭州万谷纺织研究所违反健康监护管理案”举行听证会。万谷案还在全省卫生行政执法案件评比中获得三等奖。

10月13日下午,接半山医院报告,光明小学有四名学生疑似食物中毒。经监督所卫生监督员的现场调查、确认,因食用新事业餐饮公司第五餐饮部中餐所致光明小学18名学生原因不明的急性食物中毒。

11月4日上午,省、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联合进行“关注农民工的食品安全”宣传和检查。

同日,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中心应急小分队参加杭州市疾控中心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获全市第三名。

11月5日,《杭州市拱墅区卫生防疫55年志》编辑组在富阳召开第二稿修改工作会议。会议对第一稿的编写内容资料进行初审,倪荣副局长参加了会议并提出二稿编写的工作要求和意见。

11月6日下午3:00,我区“河豚鱼”行政诉讼案在拱墅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12月20日下午,拱墅区人民法院行政厅作出一审判决:维持被告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局2004年9月6日作出的拱卫食〔2004〕29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和杭拱卫食行处〔2004〕1号行政决定书。历时5个月的“鲜活河豚鱼行政纠纷案”暂告段落。

11月12日下午,《拱墅区卫生防疫55年志》编写组扩大会议在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会议室举行。倪荣副局长传达编辑组对一稿审稿意见,并对第二稿的撰写工作提出要求。(王建立)

概述

拱墅区属杭州市中心城区,东与下城、江干两区接壤,西南与西湖区毗邻,北同余杭区交界,地跨城乡,面积87平方公里,下辖四镇六街道,常住人口约30万。古老的京杭大运河在境内蜿蜒10余公里,交通便捷,风光旖旎,城市基础设施完备,是省市重要的工业与文教区之一。

据史料记载,自唐末五代从武林门至大关一带已有盛名,清光绪时称谓湖墅,意为贴近西湖。历史上由钱塘、仁和县管辖,民国期间并两县为杭县。1927年将杭县所属的湖墅等六区置于杭州市,1935年改称第八区。

1949年5月3日杭州市解放,改第八区为拱墅区。随后,行政区划几经撤并,直至1961年3月恢复拱墅区建制。1978年杭州市成立半山区,1990年2月为了适应杭州市城区建设和工农业发展的需要,经国务院批准原拱墅区与半山两区撤二建一,成立新的拱墅区。

新中国成立前,杭州市霍乱(古典生物型)、天花、伤寒、痢疾、麻疹、疟疾、血吸虫等多种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长期肆虐横行,给人民健康、生命安全带来了严重危害。原辖区上塘公社血吸虫病流行严重,尤以黄婆庄生产队最甚,男劳力多受其害,素有“寡妇村”之称。

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拱墅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拱墅区卫生局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以重大传染病防治为重点,依靠科技进步,动员全社会参与,全区卫生防疫事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经历了规模从小到大、力量由弱到强、业务由单一到综合的发展壮大的过程,为保障全区人民身体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特别是1996年12月全国第一次卫生工作会议召开以来,在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政策指引下,卫生防疫改革不断深化,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充满生机和活力,各项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组织机构几经变迁,业务逐步细化,党团和工会工作次第展开。

1950年9月为防疫需要,区公所建立拱墅区卫生事务所,设防疫组,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等卫生防病工作;1954年成立区卫生所,配医务人员42人,承担辖区医疗服务、预防、妇女保健和爱国卫生等工作任务,1958年迁址余杭塘路1号,除防疫外,开始抓食品卫生工作;1961年10月成立区卫生防疫站,在编职工20人;地段(街道)、公社(镇)卫生院设立防保组,形成了三级防疫网络;1968年12月与区卫生所合并;至1978年5月“文化大革命”结束恢复区防疫站,各项工作逐步开展;1980年7月杭州市半山区设半山区防疫站。80年代初,妇幼保健和爱国卫生两块业务从卫生防疫机构中分离独立,防疫职能更加专业化、细化。1990年5月,拱墅与半山区合并成立新拱墅区卫生防疫站,在编职工70人,在原余杭塘路1号办公,设一室八科,强化了疾病防制和卫生监督。2001年5月31日,撤销区防疫站而分立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在原址合署办公,区财政加强了卫生投入,两机构按卫生部要求加强人才,装备、信息建设和内部管理,逐步形成了信息通畅、运行协调、管理科学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体系。2002年6月1日,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迁址上塘路518号。是年8月,区妇幼保健站并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改名为拱墅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中心。至2004年,区疾控中心和监督所在编人员分别为44人和31人,有副主任医(技)师3名、主管医(技)师28名,疾控中心和监督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占91%、84%。

1979年6月建立防疫站党支部,1981年10月成立团支部。党、团支部工作陆续开展。至2004年,监督所在职党员10名,退休党员12名;疾控中心在职党员14名。在50多年卫生防疫工作中,绝大部分共产党员爱岗敬业,在重大疫情处理过程中冲锋在前,充分发挥了先锋模范和战斗堡垒作用,防疫站支部先后多次被市、区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1954年建立区卫生所工会。文化大革命期间工会组织撤销,工会活动停滞。1978年5月,防疫站工会组织恢复,选举产生专职工会主席和委员。每年均开展工会活动,如参加上级或自行组织的文体竞赛、举行春节团拜会、慰问退休或困难职工、不定期郊游等,丰富了职工业余生活,增强了职工集体主义、互助友爱精神。特别是2003和2004年,区卫生局、区卫生监督所和区疾控中心联合举办“拱墅区公共卫生迎春团拜会”,会上既总结工作,又举行文艺汇演,娱乐工作两不误。

——疾病控制取得新进展。

1951年杭州市出台《传染病管理办法》,拱墅区严格依法管理14种传染病,积极防治古老的、危害严重的霍乱、痢疾、伤寒、肺结核、麻风等传染病。新中国成立后至1977年间,区内无真性霍乱病例报告,痢疾发病率控制在569.11/10万。

尽管传染病总的发病率得到了控制,但是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后,由于人口膨胀和流动、人们思维和行为方式及饮食习惯的改变、人口老龄化、微生物适应性和变异增加、就业和就学压力增大、餐饮业迅猛发展、工业化进程加快,加之拱墅区特有的纵横交错的水网,拱墅区疾病谱的流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拱墅区卫生部门顺应这种变化,改变观念,采用新的“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来预防和控制疾病,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是霍乱、肝炎、痢疾等肠道传染病上升较快,且易通过食物传播途径形成爆发流行。肝炎、痢疾年发病率上升至前二位。1988年春,因生食毛蚶,杭州市发生甲肝流行,全区发病3398例,发病率达2417.32/10万,经全力防治三个月,疫情被扑灭;1995年,辖区发生霍乱爆发流行,发病81例(带菌11例),经调查发现流行与卤味有关,经积极防治,控制卤味食品,流行迅速得到控制。

二是淋病、梅毒等基本消灭的性传播疾病死灰复燃。1990年报告淋病88例,2003年报告发病411例;1994年报告梅毒2例,2003年报告发病107例;1985年辖区发现首例艾滋病感染者,系一名9岁学生使用美国产第八因子感染;至2004年,全区报告14例艾滋病感染者(均为外地户籍);为早期检测发现艾滋病感染者,2002年区疾病控制中心筹建艾滋病初筛实验室,2004年2月8日,经省卫生厅核准确认。

三是高血压、糖尿病、肿瘤、肥胖、精神病等慢性非传染病发病增加,且有低龄化趋势。为此,拱墅区从2003年起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进行慢性病防治指导,为老年人采取体检、用药和饮食指导、健康教育等干预措施,预防控制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的发生和发展。1983年起,拱墅区成立精神卫生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精神卫生日常工作,定期召开小组协调会议,先后成立建立9家工疗站收治厂矿和社会上闲散的精神病患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助残、培训精卫工作者、心理咨询、专家讲座、科普宣传等活动。1990年实施精神卫生工矿连片管理,1992年该管理经验在全市推广。1995年4月,区精卫领导小组被市政府授予“杭州市精神卫生工作工厂连片先进”,至2004年全区41名精卫医生获得了精神医学上岗证,精神病防治向规范化、专业化、全面化发展。

四是职业病危害因素复杂化,职业病病种多样化。80年代前开展以尘肺病防治为主,80年代后以防治铅、锰、苯中毒为主,以后又逐步开展了刺激性气体、一氧化碳、农药中毒的防治和调查研究。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相当有特色,在全省乃至华东地区有相当知名度。区防疫站先后五次获得省部级、市级职业病防治先进集体。2003年9月,区卫生局整合职业卫生资源,联合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中心、区红十字会医院成立职业卫生项目组;2004年8月,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中心经不懈努力,获省卫生厅颁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证书,为全面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奠定了基础。

五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威胁人们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自1989年起,拱墅区发生食物中毒事故37起,中毒987人;1988年至2004年,报告急性职业中毒7起,死亡1人。如何规范、及时、科学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区卫生局逐步引入危机管理理念,制定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和预案。2003年7月,创设首席调查员制度,经媒体传播,迅速在其它市区和全省推广。

六是新的传染病抬头。2002年11月在我国广东首先出现的一种新型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在短短的半年时间内就席卷我国大地,造成347人死亡,给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稳定带来强大的冲击。2003年,杭州市有非典型肺炎病例发生,拱墅区共有106个隔离点,隔离292人。拱墅区因势而动,采取“三办合一(区政府、区卫生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个非典防制办公室)”,形成上下思想统一、各级各部门联动的“防非”格局,实现了无输入性非典型肺炎病例、无二代病例发生的目标。

——计划免疫和地方病防治取得显著实效

1982年在全区实施儿童计划免疫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冷链设备建设,保证疫苗运行、储存、使用有效;建立儿童接种登记卡、证、册,保证儿童及时、全程接种。由于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支持,全区儿童计划免疫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经省卫生厅考核评估,于1985年、1992年达到以区为单位、以镇(街道)为单位儿童计划免疫二个85%的目标。继1977年白喉绝迹后,脊髓灰质炎已延续22年无新发病例,百日咳自1994年起无新病例,麻疹发病率控制在247.57/10万以下。

解放初期全区有螺面积40余万平方米,历史血吸虫病人7682人,经10多年反复查螺灭螺和查治病人,1969年就基本消灭螺情,1986年经省卫生厅考核评估达到消灭血吸虫标准;1985年达到消灭丝虫病标准;布鲁式菌病防治在1973年达到稳定控制区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综合防治措施,1995年通过了“布病控制区”省级达标验收。碘缺乏病防治工作采取以“全民食用加碘盐”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加大食盐市场的监测管理和私盐打击力度,提高了碘盐合格率,1996年、1997年连续两年自行考核,甲状腺肿大率、尿碘和碘盐合格率三项指标均达到《浙江省消除碘缺乏病标准》。1984年,辖区康桥镇被国家列为轻度地氟病病区,拱墅区坚持改水降氟,同时加大饮用水和儿童监测力度,儿童氟斑牙患病率基本稳定。

——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发展。

在全区开展了以治理脏、乱、差为主要内容,以“两改、五管”为具体措施的爱国卫生运动,特别是近年来围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大力开展环境、饮食、公共场所卫生整治,全区卫生面貌显著提高,涌现了一批卫生先进单位和文明单位。

——卫生宣传教育全面开展。

自解放以来,拱墅区把卫生宣传教育摆在突出位置,安排专人,以黑板报、橱窗、宣传资料形式广泛向社会普及各类卫生知识,使人们在思想上建立起防病的第一道屏障,从而建立正确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进入80年代后,逐步加大健康教育投入,教育组织日益健全,教育手段、方式日益更新,教育内容更加丰富多彩。继2001年开展“健康教育直通车”进社区、机关、厂矿、学校等活动之后,2003年又推出“健康教育运河行”等宣传活动。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开课率、从业人员培训率、全区人们卫生知识知晓率、卫生行为形成率大大提高。

——卫生监督工作不断加强。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的颁布实施,卫生监督工作逐步加强,工作内容从原来的监测为主过渡到监督、监测并重。特别是区卫生监督所成立以来,以进一步提高监督队伍和人员素质为主线,以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重点,加强内涵建设和内部管理,完善了工作机制、工作程序和办事规则,实现了区卫生局在建所之初提出的“一年起步、两年发展、三年壮大”的目标。

一是卫生监督执法装备等硬件建设日益完善。全所干部职工白手起家,先后购置了执法车辆三台,增添了数码相机、摄像机等取证设备;食品、公共场所、职业卫生采样、监测仪器更新换代;组建了卫生监督执法局域网和互联网络。

二是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日趋健全。建立了监督员业务学习、行为规范、案卷评议和稽查制度,强化了首问、错案责任追究,不断提高卫生监督员的业务、政治思想和道德素质。

三是卫生许可行为进一步规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严格卫生行政许可程序,实行许可申请审批限时制和服务承诺制。开展了卫生监督进社区活动,公布了卫生监督举报电话,发挥了社会监督作用,也提高了案源数量。

四是以食品卫生执法为龙头,带动和促进公共场所、化妆品、饮用水、医疗、职业卫生执法,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的广度。继1999年成立“卫生监督所镇派驻所”后,采取日常监督与专项整治相结合、驻点监督与错时监督相结合、行业自律与量化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监督管理模式,提高了卫生监督覆盖率和各行业卫生水平。

五是重预监强处罚,进一步提高了卫生监督的力度。在五大卫生监督活动中,均采取“先培训后处罚”的模式,既巩固了监督效果,又提高了执法力度,办理的案件数量和罚款金额逐年上升,有效地遏制了卫生领域违法行为。

六是注重卫生监督宣传。2001年7月,创刊《拱墅卫生监督》内部刊物;2004年4月,在拱墅区政府局域网开辟“卫生监督在线”栏目,主要刊登卫生监督的动态消息、以街道(镇)为区划分块刊登投诉处理信息,卫生许可信息等;2004年10月,建立了拱墅卫生监督信息网。

——妇幼保健取得较好成绩。

1952年培训土产婆,推广新法接生。1959年在全区设立9个产科点,极大地方便了产妇,住院分娩率随之大幅度上升,新生儿死亡率明显下降。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采取分类指导的原则,开展新法接生、妇女病普查普治、围产期保健、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90年代以来开办了孕妇学校和育儿学校,产妇自我保健和育儿能力大大提高。到2004年,新法接生率和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均达到了100%,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率分别到达94.7%、98.4%,婴儿死亡率0.52%,1340名孕产妇(高危孕产妇518名)无一人死亡。

——卫生防疫管理逐步科学、改革不断深入。

建站初期,防疫站人员少,内部机构不健全,管理比较单纯,文化大革命时期防疫管理受到冲击。随着卫生防疫事业不断发展和内部机构不断健全,专业分工越来越细。1983年起,以贯彻卫生部《全国卫生防疫站工作制度(试行)》为起点,从建立和健全各项管理至制度入手,制定工作程序,落实岗位责任制,逐步发展到门类齐备、内容丰富的人事管理、档案管理、科研管理、信息管理、后勤管理等一整套管理体系。80年代末实行院(站、所)长负责制并推行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卫生防疫工作逐步步入科学化管理轨道。

2001年5月31日,随着区卫生防疫站解体,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的成立,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人事制度改革逐步深入,3年中,两单位先后三次实行中层干部公开竞争上岗、职工双向选择的用人机制,建立完善了专业人员准入、教育、培训、工作量化考核体系和奖惩制度,强化了管理,激活了效率。继2003年为“防非”建立起来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长效防制机制后,创新思路,率先推行具有拱墅特色的“农村聚餐申报”、“首席调查员”、“公共卫生联络员”、“公共卫生项目组”、“农贸市场协管员”等制度,在突发公共事件处理和卫生监督监测工作中发挥了巨大作用。

——基层卫生防疫发展迅速。

60年代区、乡(镇、街道)、村三级防保网络覆盖全区。到今天,镇(街道)卫生院改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同时设立“公共卫生派驻所”,担负起全区基层公共卫生工作任务。卫生防疫人员从1985年31人增至45人,人员配备基本适应所在地区服务人口和服务半径,中专以上学历占86.7%,基本达到国家建设标准。基层防疫设施建设大大加强,防保业务用房平均面积从1985年27平方米增至2004年107平方米,增长3.96倍;冷链设备配套完整;全区10个计划免疫门诊有5个达到国家示范接种门诊标准,3个达到规范,2个合格,世界卫生组织和中国疾控中心专家考察时对拱墅区计免门诊规范化建设给予高度评价,也吸引了周边兄弟单位同行的考察、学习;疫情信息与区疾病控制中心联网直报,防保能力大大增强。

回顾过去,拱墅区一代又一代的防疫工作者以人民健康为己任,不怕危险,用自己的智慧和汗水谱写就“拱墅区卫生防疫55年史”。展望未来,他们正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引下,认真贯彻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为实现“打造卫生强区,实现健康拱墅”的目标,开拓进取,扎实工作,谱写着全区公共卫生工作新篇章。(李秋阳)

第一篇 组织机构

第一章 行政机构

第一节 机构沿革

拱墅区自宋至清属钱塘县、仁和县。辛亥革命后,1912年(民国元年)1月22日,废杭州府,并钱塘县、仁和县为杭县,拱墅区属杭县管辖。1927年(“民国”十六年)五月,划杭县所属之城区,西湖、会堡、湖墅、皋塘、江干六区置杭州市,市、县自此分设。1935年3月(民国24年)自治区域与警察区合并,市区改为八个区。1949年5月3日,杭州解放,改第八区为拱墅区(取“拱宸桥”与“湖墅”各一字命名)。1950年6月撤销拱墅区的建置,改设区公所,作为杭州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1950年9月,建立拱墅区卫生事务所,设防疫组与卫生组。1952年11月,恢复拱墅区的建制,并确定为城区。1954年,城北基督教新民诊所改为拱墅区卫生所,当时医务人员42人,承担辖区医疗服务、预防、妇女保健、爱国卫生、卫生防疫等工作任务。1954年8月,杭州市城区设立街道办事处,拱墅辖区内有米市巷、茶亭庙、湖墅、拱宸桥、运河(水上)5个街道。是年10月,撤销运河(水上)街道。1959年2月,成立半山、拱墅两个联社。1958年7月,拱墅区卫生所改名为拱墅区人民医院并迁址余杭塘路1号。1960年1月,半山、拱墅两个联社合并为钱塘联社,同年9月,将拱墅区改为拱墅人民公社。1961年3月,恢复拱墅区建制。同年10月成立拱墅区卫生防疫站。1968年12月,区卫生防疫站与区卫生所合并建立“拱墅区人民防治所革命委员会”。防治所下设医疗门诊组和卫生防疫组,在余杭塘路1号内与卫生所联合办公。1969年初,拱墅与西湖、江干三个区所属的农村部分(15个公社)共建郊区,其城市部分分属上城、下城、拱墅三个区。1971年12月,拱墅区人民防治所撤销,成立“拱墅区卫生局革命委员会”,对内设卫生防疫组、医疗门诊组和总务后勤组,对外仍保留卫生所和区卫生防疫站牌子。1978年5月,拱委(78)28号文批复同意恢复区卫生防疫站。

半山区古系海湾和岛屿,因泥沙淤积成陆地。约四千年前人们即在此生息繁衍,自秦设县始至唐属钱塘(唐)县。五代时属钱江县,宋至清属仁和县。1912年,属新置的杭县。1957年,属杭县管辖。1958年,分别属塘栖区、笕桥区管辖。1959年1月,属半山联社。1960年后,分属钱塘联社、江干区管辖。1961年7月,分别划归杭州市拱墅区、余杭县管辖。1969年,康桥、上塘、石桥乡属杭州市郊区,工农大队属余杭县。

1977年后,郊区撤销后,分别属西湖区、拱墅区、余杭县管辖。1978年8月,建立半山区(实际建区的时间为1980年)。行政区域为原拱墅区拱宸桥街道办事处的半山办事组8个居民区,西湖区康桥镇金星、半山、沈家桥3个村及余杭崇贤乡工农村。1980年7月,半山区卫生防疫站成立。办公地点设在半山卫生所内。1983年10月,西湖区石桥乡、上塘乡、康桥镇和东新街道划归半山区管辖。1986年经半山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在东新路103号新建造了1000余平方米的业务用房。

1984年,经拱墅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在原办公地(余杭塘路1号)新建造了1445.26平方米的业务用房。

1990年2月,经国家民政部批准,撤销原拱墅区、原半山区,建立新的拱墅区。全区总面积为87.73平方公里,总人口数为60万。其中常住人口数为30万,外来人口30万。辖区内有4个镇、6个街道,32个行政村,58个社区(居委会),是一个城乡一体、工农结合的新型城区。

1990年5月,随着两区撤二建一,拱墅区卫生防疫站与半山区卫生防疫站合并,成立新拱墅区卫生防疫站。设一室八科(办公室、防疫科、地慢科、食品卫生科、卫生科、劳动卫生科、宣教科、检验科、行政科)。

1996年5月31日,经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并报国务院批准,拱墅区石桥乡、东新街道划归下城区,西湖区祥符镇划归拱墅区。

2001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关于卫生监督和预防保健体制改革意见的精神、拱墅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拱编〔2001〕9号《关于同意区卫生监督和预防保健体制改革的批复》文件,区卫生局于2001年5月31日下午召开区卫生防疫站职工大会,宣布撤销拱墅区卫生防疫站,成立拱墅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与拱墅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拱墅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在编人员32人,所内设办公室、监督一科、监督二科等科室。

拱墅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编人员33人,中心内设办公室、防疫科、宣教科、检验科、预防保健服务所等科室。两单位都在原防疫站大楼办公。2002年6月1日,区卫生监督所搬迁至拱墅区上塘路518号大楼办公。办公用房占地面积2050平方米。

2002年8月,区妇幼保健所并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改名为拱墅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中心。中心设综合办公室、疾控所、健教所、卫生监测所、妇幼所、检验科、体检办、精卫办等科室。(王建立)

第二节 历任卫生局局长、分管局长、防保科长名单

第三节 拱墅区(半山区)卫生防疫站历任领导

陈华俊站长(兼)周静安站长王启盛站长(兼)胡奉久站长唐长治站长王建立站长朱幼群所长蒋惠人主任

一、拱墅区卫生防疫站

1961年10月,成立拱墅区卫生防疫站。1968年12月撤销与区卫生所合并建立杭州市拱墅区人民防治所革命委员会。由陈华俊副局长兼主任。1971年,防治所撤销,成立卫生局革命委员会,对内设卫生防疫组,对外仍保留卫生所和防疫站的牌子。1978年5月拱委(78)28号文,批复同意恢复拱墅区卫生防疫站。陈华俊兼站长、周静安任副站长。

1990年4月因二区撤并需要,成立拱墅区卫生防疫站工作协调小组,唐长治同志任协调小组组长。1990年5月经拱墅区人民政府批准,拱墅区卫生防疫站与半山区卫生防疫站撤二建一,成立新拱墅区卫生防疫站。1990年5月正式任命唐长治任站长,方兰芳任党支部书记、副站长,包桂华、汪维明、严焕州任副站长。

二、拱墅区卫生防疫站党支部

1979年6月,成立拱墅区卫生防疫站党支部,由周静安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三、半山区卫生防疫站

1980年7月,半山区卫生防疫站成立。由区卫生局局长王启盛兼任站长。1990年5月,因二区合并,防疫站也撤二建一,成立新拱墅区卫生防疫站。

四、拱墅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拱墅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关于卫生监督和预防保健体制改革意见的精神,2001年5与31日根据拱编[2001]9号文件,撤销杭州市拱墅区卫生防疫站,成立拱墅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拱墅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五、拱墅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中心

2002年8月,经区人事局同意拱墅区妇保站并入拱墅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更名为拱墅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中心。

六、拱墅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现任中层干部名单

办公室主任祝巧臣、办公室副主任胡蔚、监督一科科长冯明芳、监督一科副科长陈军、监督二科科长黄坚、监督二科副科长施利兴。

七、拱墅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任中层干部名单

办公室主任郎燕玲、办公室副主任汪志华、防疫科科长祝绯飞、卫生监测科科长郝建军、检验科科长金建洪、卫生宣教科科长蒋蔚清。

八、曾担任拱墅区卫生防疫站、半山卫生防疫站科长名单

秦震仪、寿德文、陈为先、马祖荫、王雅仙、章芝美、王冰、盖萍、孔令英、王胜利、朱水风、叶德福、华飞红、叶阿六、郑德生。(王建立)

第四节 区卫生防疫(病)领导小组

一、拱墅区非典型肺炎预防控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许勤华 常务副组长:俞东来 副组长:周伟新、倪一冰 成员:(略)

二、拱墅区非典型肺炎预防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

主任:倪一冰 副主任:王新宇 陈俊燕 成员:(略)

三、拱墅区防治禽流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俞东来 副组长:倪一冰 楼玉宇 成员:(略)

四、拱墅区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

组长:倪一冰 副组长:周国如 倪荣 楼德录 成员:(略)

五、拱墅区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倪一冰 副组长:周国如 齐明 周小琳 倪荣 成员:(略)

六、拱墅区卫生防病协调小组

组长:倪一冰副组长:周国如 倪荣 成员:(略)

七、拱墅区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

组长:倪一冰 副组长:周国如 倪大炜 倪荣 成员:(略)

八、拱墅区公共卫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倪一冰 副组长:周国如 陈俊燕 吴永军 成员:(略)

九、拱墅区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倪一冰 副组长:周国如 陈俊燕 吴永军 成员:(略)(王建立)

第二章 党群

第一节 共产党组织

一、历届党支部成员

1.1979年6月,拱委(79)第37号周静安同志任拱墅区卫生防疫站党支部书记。

2.1984年10月,盛祖猛同志任拱墅区卫生防疫站党支部书记。

3.1986年8月,竺学文同志任拱墅区卫生防疫站党支部书记。拱卫党〔86〕字第(4号)马祖荫、谢英英同志为党支部委员。

4.1989年1月,盛浩萍同志兼任区卫生防疫站党支部书记。

5.1990年5月,方兰芳同志任拱墅区卫生防疫站党支部书记;唐长治同志任副书记;尹焕州、汪维明、马祖荫同志为党支部委员。

6.1997年5月,王鸿寿同志任拱墅区卫生防疫站党支部副书记:

7.1999年9月20日,方兰芳同志任拱墅区防疫站党支部书记;王建立同志任党支部副书记;叶阿六、叶德福、金建洪同志为党支部委员。

8.2001年5月31日,经区卫生局党委批准:成立中共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中共杭州市拱墅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支部。

王建立、陈汉文、陈军同志组成党支部委员会。王建立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蒋惠人、郎燕玲、蒋蔚清同志组成党支部委员会。2002年8月妇幼保健站并入后,由蒋惠人、罗永玉、厉志玉、郎燕玲组成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中心党支部委员会。蒋惠人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二、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在职中共党员

王建立 陈汉文 陈军 戚建江 奚多妹 濮国富 邵学相 华飞红 徐萍 廖丽

三、拱墅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中心在职中共党员

蒋惠人 罗永玉 厉志玉 郎燕玲 蒋渭清 叶阿六 叶德福 唐英 金建洪 汪志华 沈丽丽 祝绯飞 林仁权 孙玉萍

四、拱墅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退休中共党员

唐长治 高炳坤 汪维明 陈为先 谢英英 王瑛 袁丽春 王冰 马祖荫 陆华生 居洁民 何浩德

第二节 工会组织

1954年—1966年,工会主席赵荷欣,工会委员胡锡生、蒋婉清。

1968年12月,拱墅区卫生防疫站撤销,与区卫生所合并建立杭州市拱墅区人民防治所革命委员会。1978年5月拱委(78)28号文批复同意恢复区卫生防疫站。工会组织恢复。

1978年5月,工会主席王俊时,工会委员胡永岳、赵荷欣、马祖荫。

1982年,工会主席马祖荫,工会委员王雅仙、杨汉勤、顾舒倩。

1985年,工会主席王雅仙,工会委员张牧邦、尹焕州、王瑛。

1988年10月,工会主席唐建人,工会副主席祝天华,工会委员张牧邦、尹焕州、计小华。

1990年7月,工会主席包桂华,工会副主席唐建人,工会委员毛建龙、张牧邦、叶德福、王瑛。

1994年9月,工会主席王建立、工会副主席李治良、工会委员祝巧臣、王瑛。

1997年4月,工会主席周利光、工会副主席李治良、工会委员祝巧臣、廖丽。

2001年9月,卫生监督所工会主席陈汉文、工会委员颜战英、戚建江。

2001年9月,疾控中心工会主席陈田、工会委员厉志玉、蒋蔚清、周建华、祝凤英。(王建立)

第三节 共产主义青年团

1981年10月,成立拱墅区卫生防疫站团支部。王勤同志任团支部书记,竺学文同志任组织委员、厉志玉同志任宣传委员。

1981年,华飞红同志任半山区卫生防疫站团支部书记。

1983年4月,站团支部改选,新的支部委员由竺学文、厉志玉、胡玲三位同志组成。经批准竺学文同志担任团支部书记;胡玲同志担任组织委员;厉志玉同志担任宣传委员。

1986年6月,经改选潘金林、徐鑫琴、陈汉文同志组成卫生防疫站团支部潘金林同志任团支部书记,徐鑫琴同志任组织委员,陈汉文同志任宣传文体委员。

1990年9月,经改选付颖、金建洪、毛建龙、陈丽华、黄坚、陈劲松同志组成卫生防疫站联合团支部。付颖同志任团支部书记,金建洪同志任副书记。

1992年,经改选金建洪同志任团支部书记,毛建龙同志任团支部副书记。

1993年4月,经改选陈军同志任团支部书记,汪志华、洪蕾同志任团支部委员。

1998年,陈军同志任团支部书记,汪志华同志任团支部委员。

2001年5月31日,经区卫生局党委批准,成立拱墅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拱墅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团支部。

2001年5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汪志华同志任联合支部团支部书记(截止到2004年初监督所共有3名团员)。

2002年,谢锋同志任联合支部团支部书记。

2004年,屠春慧同志任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联合支部团支部书记。(王建立)

第四节 民主党派

(王建立)

第三章 人员

第一节 参加人大、政协名单

(王建立)

第二节 参加省(部)级学术组织任职名单

(王建立)

第三节 正副主任医(技)师名单

一、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中心

1.副主任医(技)师:胡文兰厉志玉

2.主管医(技)师:蒋惠人罗永玉陈田朱水凤陈颖童秀钿郎燕玲崔建玲夏芬芳丁一萍叶阿六李志军金建洪林仁权王小芬徐鑫琴

二、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1.副主任医(技)师:奚多妹

2.主管医(技)师:朱幼群王建立孔维生冯明芳陈汉文颜战英邵学相廖丽秦玲黄坚华飞红傅颖

3.会计师:祝巧臣

三、离退休人员

1.副主任医师:唐长治章芝美

2.主管医(技)师:汪维明马祖荫寿德文郑德胜孔令英陈为先苏跃华王瑛王冰林安定袁丽春王雅仙(王建立)

第四节 工作人员名单

曾经在区卫生防疫站、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工作过的人员名单(按拼音字母顺序排列)

b.包桂华、包仁君、白枫

c.崔华、曹雪芬、曹海华、盛浩萍、盛祖猛、陈乃立

d.丁文军、丁梅、段翠兰、董馨远

f.方兰芳

g.顾舒倩、郭俊香、高继东、顾杏珍

h.胡锡生、胡永岳、胡玲、吴忠海、洪蕾

j.计晓华、姜爱香、蒋婉清

l.李严贞、李金水、李金文、骆彩微、刘雯、林国连、刘雅文、

m.毛建龙

p.潘红

q.曲振英

t.汤可珍、唐继志、唐建人

w.万世贞、吴爱艳、王俊时、卫功掌、王元龙、王泉根、王平、王小华、王鸿寿、王勤、汪锦根

z.张冀勤、张瑛婷、章丽娟、竺学文、周利光、朱晓静、郑亚平

x.徐惠珍、谢辽明、徐晓青、储鸿章

y.阮素莲、尹焕州、虞玉风、虞凤雅、颜冰

离退休人员名单

离休人员名单:胡奉久李成苏跃华秦震仪

退休人员名单:陈为先、高炳坤、孔令英、林安定、马祖荫、寿德文、唐长治、唐风鸣、唐善良、汪维明、王雅仙、王瑛、王冰、谢英英、杨汉瑾、袁丽春、郑德生、曾凤梧、赵荷欣、章芝美、张宝钗、周彩英、许泳珠(王建立)

第二篇 疫病预防控制

第一章 甲类传染病

第一节 霍乱

霍乱是由O1群和O139群霍乱弧菌引起的烈性肠道传染病,是以发病急、传播快、波及范围广、能引起大流行为特征的国际检疫传染病之一。

1951年,在《杭州市传染病管理暂行办法》中将霍乱列入14个管理病种之一。1954年6月至今,《传染病防治法》及《杭州市传染病管理细则》中均将其列为甲类传染病。

新中国成立后至1977年我区无真性霍乱病例报告。1978年首例报告,1978—1989年间我区霍乱发病呈散发状态,1990—1993年间无病例报告。1994年入夏后,霍乱疫情在我省部分地区广泛传播,我区发病也开始上升,1995年达到高峰。1996年后,霍乱疫情得到明显控制,1996—2004年间发病呈现散发状态,且病例基本呈现不典型症状。(祝绯飞)

第二章 其他主要传染病

第一节 病毒性肝炎

病毒性肝炎是由多种肝炎病毒引起的常见传染病,具有传染性强、传播途径复杂、流行面广泛、发病率高等特点。我国是个肝炎大国,病毒性肝炎发病数位居法定管理传染病的第一位。我区病毒性肝炎的发病率一直居高不下,发病以甲型肝炎、乙型肝炎为主,其他型肝炎也有报告。病毒性肝炎的发病情况从1959年有记载以来,到2004年均有发病报告,发病率最低是1976年,1988年最高。

1988年甲型肝炎大流行,我区甲肝发病也达到最高峰,与食用受污染的毛蚶有密切关系。疫情来势凶猛,上升快,流行面广,发病率高。由于政府的高度重视,疫情控制较快,3月发病人数已明显下降,并防止了第二个发病高峰的出现。我区虽然销售引起甲肝流行的毛蚶数量占全市14万斤的36%,由于提前落实预防措施,全区1—4月肝炎发病数仅占全市的15.7%。

1990年全区开始在中小学生及1周岁以上儿童中接种甲肝疫苗,发病率明显下降。1990—2004年发病呈散发状态。(祝绯飞)

第二节 痢疾、阿米巴痢疾

细菌性痢疾(简称痢疾)是由痢疾杆菌引起的一种常见的急性肠道传染病,和阿米巴痢疾都是我国法定乙类传染病。细菌性痢疾,1953—2003年均有发病报告,1965年发病率最高,2000年发病率最低,1999年以后发病率均保持在100/10万以下。

阿米巴痢疾报告极少,但在1958年、1959年、1963年、1964年、1977年、1978年6年中有死亡病例报告。

第三节 伤寒、副伤寒、斑疹伤寒

伤寒、副伤寒是由沙门氏菌引起的急性肠道传染病。是我国法定乙类传染病,其传染性强、病程长、易复发、并发症多、疾病负担较重。

伤寒、副伤寒的报告发病数从1953—2003年,除2001年无报告外,其余每年均有发病报告。其中发病率最高年份为1974年,最低为2000年。

伤寒、副伤寒在1958年、1966年、1967年、1972年有死亡病例报告。

斑疹伤寒则是由立克次体引起的急性传染病。

斑疹伤寒报告发病数不多,1954年、1960年、1961年、1962年有病例报告。1960年为发病高峰。(祝绯飞)

第四节 猩红热

猩红热是由A组β型溶血性链球菌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

我区1972年猩红热报告发病率达到最高峰,其余各年发病数均较少。(祝绯飞)

第五节 狂犬病

狂犬病,又名“恐水症”,是狂犬病毒引起的一种人畜共患的中枢神经系统急性传染病。我区1952—1989年间未有狂犬病例报告。1990年在流动人群中发生1例,其后无报告。

1990年病例为流动儿童,男,5岁,1988年8月随父母来杭,住吴家墩村6组。1990年10月7日被一黑犬咬伤面额部,经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急诊,并在杭州市卫生防疫站注射抗狂犬病血清及狂犬病疫苗。10月25日,突然出现精神烦躁、怕声、怕风、恐水、呕吐、咽肌痉挛、全身抽搐等症状,经浙江省儿童保健医院、浙二医院诊治,确诊为狂犬病后,26日送入杭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治疗无效死亡。事情发生后,拱墅区卫生防疫站与康桥镇委、镇政府、派出所、村委会立即追查肇事犬,虽最终未找到,但对未批准的犬主进行处罚,犬只一律扑杀。(祝绯飞)

第六节 钩端螺旋体病

钩端螺旋体病,简称钩体病,是致病性钩端螺旋体引起的动物源性传染病。我区也曾发生,但具体资料记载不详。有资料显示1966年报告发生7例,1973年报告发生1例,其余年份无报告。(周建华)

第七节 艾滋病

艾滋病,主要通过性接触和体液传播,病毒侵犯和破坏辅助性T淋巴细胞,使机体细胞免疫功能受损,最后并发各种严重的机会性感染和肿瘤,导致死亡。

我区首例HIV感染者是1名9岁学生,患血友病,1984年11月,因使用美国ARMOUR公司的第Ⅷ因子,1985年12月15日确认。当时在保密的情况下,严密观察随访,1987年起,由浙一医院负责每年1次血标本检测,情况一直较稳定,中专毕业,走上工作岗位,直至1999年1月死亡。

2004年,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中心获艾滋病初筛实验室资格,开始对美容、美发行业的从业人员进行HIV监测。

2002年12月至今共报告14例艾滋病感染者,均为外地户籍。感染来源基本为性接触和静脉注射毒品。但由于感染者的隐瞒,有5名感染者感染途径不详。(祝绯飞)

第八节 淋病

我区性病报告从1991年开始,1997年以后,淋病发病率急剧上升,1997年以后的淋病发病率是既往的3倍左右。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1.人口流动频繁,实际发病数增加;2.随着性病诊断水平的提高和性病疫情监测报告工作的加强,使淋病疫情数据能更准确、科学地反映我区的实际发病情况。(祝绯飞)

第九节 梅毒

梅毒在解放初期一度被控制,1996年以后又死灰复燃。梅毒的上升主要是隐性梅毒数量增加,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1.我区流动人口较多,梅毒实际发病数上升;2.医院扩大了筛查范围,检出病人增多,筛查范围包括:皮肤性病科病人、泌尿外科病人、妇科门诊病人、孕产妇、住院需要手术或输血的病人、男同性恋者、暗娼、嫖客、在押人员等。(祝绯飞)

第三章 慢性传染病

第一节 肺结核病

197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急性传染病管理条例》将结核病列入丙类传染病。1989年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将结核病列入乙类传染病。

1991年起,我区的结核病防制工作开始在人员、经费、物质上有了保证,把结防工作列入各级医疗单位考评的指标,定期组织检查。

2002年,结核病控制项目实施,先后出台了《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浙江省结核病控制项目实施方案》等。我区根据实际,制定了十年规划和实施计划及管理制度,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签订责任书,设立专项经费,结核病人实行归口管理制度,非定点医院实行转诊制度,防治机构组织健全,结核病管理由行政管理转向法制化管理。在病人管理方面,定点医院必须及时报告确诊的病人,报告率达100%。非定点医院实行转诊制,转诊率达100%;转诊到位率达90%以上。每年对辖区省市级定点和非定点医院检查2次。①定点医院检查:对结核病人的诊、治、管问题,按制度采取措施,把好放射科诊断关,细菌学检验关,肺结核处方关,医师诊断、医院监督管理关。②非定点医院的结核病报告和转诊工作检查:发现问题,通报和指导改进,使我区各级医院对结核病诊治、管理工作都较规范。

实施结核病控制项目之后,我区活动性肺结核病人登记数和涂阳病人发现数均明显上升,2004年新登涂阳病人占总发病人数的40%。病人实行全程督导管理,督导覆盖率达100%;初治涂阳病人采用直接面视下的短程督导化疗,督导管理率大于95%,病人失访率小于5%;治疗满2个月痰菌转阴已超85%的指标,一年转归治愈率达到95%以上。对部分贫困结核病病人的抗结核治疗、痰检、肝功能检查费用实行减免政策,X线的部分费用也采取免费,得到病人的欢迎。

为提高基层防保人员对结核病的管理知识水平,区疾控中心每年组织基层防保人员进行结防知识培训,请市疾控中心专家进行培训和指导;区疾控中心负责对本区的疑难问题进行处理、并帮助解决。每年“3月24日世界结核病宣传日”利用各种宣传画册、黑板报等资料,摆摊设点,以各种形式积极开展结核病防治的宣传。使结核病控制和减免项目家喻户晓,深入人心。2004年开始利用网络直报信息系统追踪结核病人,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及时发现、管理、治疗结核病人,为最终控制、消灭结核病打下了良好的基础。(陈颖)

第二节 麻风病

麻风是由麻风分枝杆菌引起的,主要侵害皮肤和周围神经的全身性的慢性传染病。我国古代称麻风为疠风、大风、疠疡等。元、明以后才称麻风。

新中国成立前,政府对麻风不防治也无任何有效措施,任其流行,发病严重的地方,只能采取灭绝人性的摧残手段,但是也阻断不了麻风的流行。麻风遍及全国许多地区。由于麻风的潜伏期长,又缺乏可靠的早期诊断方法,而早期的症状和体征又容易被忽视,故麻风的家庭传染性高于一般居民。

根据资料记载,我区最早的麻风病人是在1927年、1930年石桥乡3例病人,40年代麻风病发展到23例病人,涉及7个乡、镇,占总发病率的17.04%;50年代发病51例,为发病的高峰期,遍及8个乡镇,占总发病率的37.78%。60年代发病35例,占总发病率的25.92%,遍及全区所有乡镇;70年代发病18例、80年代发病3例、90年代发病2例、1995年为最后一例病人。全区累计病人135例,男女之比为6:1。发病年龄最小为7岁,最大为77岁,以15—30岁以下年龄段发病人数最多。职业分布以农民发病最多,其次为工人和学生,地区分布以祥符发病最多,其次为石桥、上塘。

病型分类以T T型为主(占60%以上),其次为LL型。临床治愈率为77.04%,死亡率为20.74%。(陈颖)

第四章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主要包括对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疾病进行防治,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中心有1名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慢性病的防治工作。高血压、糖尿病的防治,主要通过上街宣传,发放资料,举办健康讲座等形式,提高人群对高血压、糖尿病的防治知识。从2003年起,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中心开始对全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进行慢性病防治工作指导,了解社区老年人体检、居民健康档案建立和填写、高血压和糖尿病人的随访管理等情况。通过每季一次的测量血压、血糖、尿糖,用药指导,健康教育等,为高血压、糖尿病病人更好地控制血压、血糖做了大量的工作。

在高血压的防治方面,从2004年1月1日起,辖区12家医院对内科门诊首诊的35岁(含35岁)以上的病人实施测量血压的制度,进行早期干预,早期治疗高血压,降低心脑血管疾病的发生和发展。在肿瘤防治方面,倡导科学的生活方式,预防肿瘤,对各医院肿瘤报告卡质量进行管理,卡片上机录入工作的指导、检查指导避免肿瘤漏报,使肿瘤报告工作逐步规范化。

第一节 高血压

高血压是最常见的心血管病,也是我国人群脑卒中和冠心病发病的最危险因素,早期发现,早期防治显得尤为重要。

2003年9至11月,随机抽取拱墅区米市巷街道锦绣社区及小河街道董家社区15岁以上城市居民各250名,完成浙江省第三次高血压抽样调查杭州城市点的调查工作。

为了早期发现高血压病人和高危人群,减少心脑血管病的发生和发展,根据杭卫发〔2003〕497号“杭州市卫生局关于转发《杭州市实行35岁以上首诊病人测血压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从2004年1月1日起,全区12家医院对内科门诊首诊的35岁(含35岁)以上的病人实施测量血压的制度,2004年3月起,次月5日前向区疾控中心上报上月医院35岁以上内科首诊病人测血压月报表,情况见下表:

从表中可以看出,2004年3—12月,发现高血压3974人,说明首诊病人测量血压在早期发现、早期干预、早期治疗,降低心脑血管疾病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4年10月8日,全国高血压日,区疾控中心与市二院联合在市二医院门诊广场举行大型义诊活动,展出画板8块,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测量血压百余人,同时,一场题为“让高血压低头,保护好心脑肾”的健康讲座使一百多位社区居民接受了教育。(徐鑫琴)

第二节 糖尿病

加强糖尿病防治工作的目的是要把糖尿病危害控制到最低程度,最终达到降低发病率,减少并发症。

拱墅区近几年来,通过建立居民家庭健康档案,掌握了居民健康的第一手资料,运用门诊、小区定点、入户、电话随访等多种形式对糖尿病病人实行每季一次的随访管理,随访管理的内容为测量血糖、尿糖,用药指导,健康教育等。

糖尿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主要通过街头巷尾墙报的张贴,黑板报的宣传,宣传资料的发放,健康讲座的举办,提高群众的糖尿病防治知识。(徐鑫琴)

第三节 精神病

我区精神病防治工作始于1983年。

市政府下发〔83〕163号文件,《关于做好精神病防治管理工作的通知》,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专门召开会议,决定一名副区长分管此项工作。1983年9月成立拱墅区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卫生、民政、公安、财务、房管等部门组成。分管副区长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区民政局内。区民政局许银法副局长兼任区精卫办主任,具体负责全区精卫工作。

1984年各镇、街道相继成立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辖区内14家厂矿事业单位成立了精神卫生领导小组,为全区全面开展社区精防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我区先后成立5家工疗站,共收精神病人60人,各工疗站附属于街道福利工厂,工疗员们在站内开展“三疗一教育”活动。

在市精卫办的具体指导下,区精卫办对各镇、街道、辖区内厂矿企业进行精神病人摸底调查,建立病史档案,对一些不能确诊疑似病人,则请市七院专家来确诊。

1984年5月我区举办首期精神卫生培训班,培训学员40人,参加人员大多数来自杭丝联、杭一棉等厂矿医务人员。通过系统讲解精神病症状学,精神疾病及如何开展精神病摸底调查等专业知识。红雷丝织厂、市交一场、杭汽发、杭州制鞋厂率先对厂内精神病人进行详细调查,建立病案。由医生、车间小组长、家属组成家访组。

1984年,建立家访组,开展群防群治,使每位精神病人有专人管理。米市巷街道率先对16个病人进行试点工作,建立由家访医生、居民干部、邻居、家属组成的家访小组,10月份在米市巷街道全面铺开。1985年在全区推广。

1986年5月,召开精卫领导小组扩大会议。来自省、市级厂矿厂长,各乡镇、街道分管主任(镇长),民政福利工厂厂长,工疗站站长共81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区精卫领导小组副组长、区卫生局陆敏副局长总结前阶段的工作,布置下阶段的工作,同时邀请杭汽发厂、米市巷街道、小河工疗站三家单位作经验介绍。徐军副区长作了重要讲话,许银法副局长作会议总结,市精卫领导小组蔡建华副组长对我区工作较高评价。

1987年,共建9家工疗站,进站183人,工疗人员平均收入21.50元,有工疗产品4种。

1988年制订《拱墅区精神卫生工作管理实施意见》。主要对乡镇(街道)厂矿单位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结构、职责任务、服务功能、奖励办法、工作范畴有了明确规定。

1990年我区成立拱墅区工矿联片管理小组8家。具体做法:是把几家处于同一街道管辖范围工厂医生们组织起来,并划分为若干个联片管理点(组),定期召开会议,互通信息、交流经验,对精神病人进行厂内厂外管理。这一管理制度于1989年在米市巷街道试点,1990年在全区铺开,1992年在全市推广。1995年4月,区精卫领导小组被市政府授予“杭州市精神卫生工作工厂联片管理”先进。

1991年撤二建一,原半山区、拱墅区合二为一,成立新的拱墅区,及时调整区精卫领导小组成员及精卫办人员。

1991年辖区内厂矿企业(500以上职工,5人以上病人)的53家中,建立看护网及建卡有39家,占73.58%;有精神病人1166人,重性精神病人785人,占67.32%。各乡镇、街道居民区(村)有124家,建立精卫组织117家,占94.35%;有精神病人451人,重性精神病人337人,占74.72%。

1991年5月,全国助残集体、个人暨自强模范表彰大会上,我区残疾人联合会被授予“残疾人之家”光荣称号。

1994年在原有心理卫生指导小组的基础上,又成立了区心理卫生协会,会员有72人。在“心理卫生宣传周”期间,区心理协会理事长赵树华副区长在区有线电视上作了重要讲话,各镇、街道组织了经验丰富的会员上街开展心理咨询,当场为群众排除心理障碍25人,心理咨询210次。

区心理协会自成立以来,先后参与历年的“科普宣传周”“世界精神卫生日”“助残日”等宣传日的宣传活动。1999—2001年连续被区科协评为“科普宣传周”优秀项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组织奖。值得一提是:2002年“世界精神卫生日”,我区的大塘社区作为省、市、区联合宣传的主会场,聚集近30名省、市精神科专家们,免费咨询坐诊,免费心理咨询,免费提供资料,免费为群众测量血压、体重。由于准备充分,活动进展顺利,得到了领导们的好评。

1997年完成了2258名精神病人的全国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实施表卡的建立工作。为全区精神病人统一编号,规范了精神病管理档案,方便管理和查询。

1998年,通过摸底调查,共检出新病人182人,死亡35人,迁出13人,在册精神病人达到1463例。工疗员122人,检出率6.2‰,显好率92%,社会参与率89%,肇事率0%。

1999年4月,拱墅区荣获“百忧解”杯心理卫生知识竞赛三等奖。

同年,全区各工疗站积极创建等级工疗站,6月,米市巷街道工疗站提出申请。根据二级标准的要求,经区、市二级精卫办对米市巷工疗站从规模,房屋面积,基本设备及人员编制等方面进行评审。米市巷工疗站成为我区第一家、也是唯一的一家二级工疗站。

我区历年来都十分注重精防人员自身素质建设:一方面把有工作能力的业务骨干送到市里参加培训,注重他们业务水平的提高和知识的更新,几年来全区有41名精防医生取得精神医学的上岗证。另一方面,邀请市精卫办有关专家对各乡镇、街道家访医生和社区干部、企事业单位的精防医生进行培训。2000—2003年参加市级培训班达120人次,区级培训无论从质量还是培训数量上每年都有提高。2001—2004年参加人员分别为72人、97人、107人、108人。2002年的培训邀请了市七院赵国秋院长和相关专家,内容包括常见精神病症状、精神康复、精神疾病识别、社区随访与老年性痴呆的康复指导以及讲解了“十五”全康办统一表卡使用规范。(盖萍)

第五章 主要寄生虫病

拱墅区为地方病多发区域,病种多、流行广。其中有寄生虫病类的血吸虫病、疟疾、丝虫病,地方性甲状腺肿,地方性氟中毒,动物性传染病的布鲁氏杆菌病等病种。

为了有效地控制和消灭地方病,区委、区政府成立了地方防治领导小组及防治办公室,下设专门的防治机构,并配有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日常防治工作。

第一节 血吸虫病

在拱墅区卫生防疫站1962~1982年工作总结材料中显示:原上塘公社,素有寡妇村之称的黄婆庄生产队流行最甚,主要男劳动力几乎均受血吸虫病所害,妇女、儿童幸免。1962年前,在党和政府领导下已多次查螺、灭螺和检查感染病人,有的大队其粪检阳性率仍在50%以上。通过防疫站成立以来反复组织力量多次清查螺情,建立螺情图帐、水系分布、图纲。经过八年奋战,反复查螺、灭螺面积达20余万平方米。到1969年底,螺情控制达到基本消灭和扫尾阶段,绝大多数血吸虫病人得到了有效的治疗,一些生命得到了挽救,劳动生产力受到了保护。在五年的查病中共查11577人,查出血吸虫阳性1564人,阳性率从原来的23%降至0.6%。

由于农业灌溉的需要,受京杭大运河水系分布的影响。拱墅区的历史有螺村包括了上塘镇的瓜山村、沈塘湾村、大关村、八丈井村、东新村、皋亭村、善贤村、七古登村、蔡马村、拱宸桥村,半山镇的半山村、金星村、沈家桥村、杭州牛奶公司,祥符镇的祥符桥村、陆家呜村、孔家埭村、新文村、星桥村、吉如村、三宝村、李家村、庆隆村、阮家桥村、花园岗村,康桥镇的计家村、康桥村以及拱宸桥街道(原福海里附近)的河、塘,浙麻厂厂区内,居民反映也有钉螺存在。同时也包括现下城区的石桥镇:石桥村、西文村、永丰村、三塘村、长木村、灯塔村、沈家村、华丰村、杨家村、草庵村、打铁关村。

全区血吸虫流行镇占40%(4/10),流行村占32.5%(13/40)。据1988年资料记载,我区于1956年发现为血吸虫流行年份,流行类型有:河溪360975平方米、沟渠36267平方米、稻田5563平方米、塘库2131平方米、其他450平方米,合计405386平方米。流行村人口数35010人,占总人口数的39%。历史血吸虫病人有7682人,晚血病人有122人。1972年为全区基本消灭年份,1984年为消灭达标年份。

自达标以来,我们继续开展日常防治和监测。对原有螺乡镇每年春季开展查螺工作,对一年新生开展新感染监测,均未有钉螺和阳性抗体检出。随着经济模式的改变,外来流动人口的增加,在2001年、2004年我区相继发现二例急性血吸虫病人,但均为输入例。2004年8月9日市疾控中心血吸虫病原实验室确诊一例急性血吸虫病人,区疾控中心会同市疾控中心、所在地区防保科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病人范××,男,12岁,老家江西省鄱阳县珠湖乡七村人,当地为血吸虫病重流行区,病人平时经常下水游泳,于七月初来杭7月27日发病,暂住我区上塘七古登32号。病情发生后及时对病家进行消毒,病人给予吡喹酮规范治疗,对父母作血吸虫病血清学检查。使疫情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周建华)

第二节 疟疾

疟疾是我国流行历史久远,传播范围广泛,患病人数众多,危害程度严重得一种传染病。一般由按蚊作为传播媒介,寄生于人体可分为间日疟、恶性疟、三日疟、蛋型疟四种。

疟疾在群众中素有“寒热病”、“半打工”、“打摆子”之称,是我区史上的常见病、多发病,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区劳动群众深受其害。据资料显示1954年我区发生疟疾病人2062例,发病率高达4158.0/10万,以后每五年的发病情况为:1953—1957年平均发病人数794.8例,发病率为1468.60/10万;1958—1962年平均发病人数721.4例,发病率为679.98/10万(详见附表)。疟疾的发病与按蚊有着密切的联系,发病数随着季节的变化而消长,一般4月开始上升,7、8月份达到高峰,10月开始下降,周始循环。而近年来通过有效的防治,发病周期已不复存在。

自成立地方病防治办公室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在全区范围内,大张旗鼓地开展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整理河道、埋沟填塘,使大面积的蚊子孳生地变为高楼大厦、公共场所,蚊子的孳生也得到了有效的铲除,广大人民群众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防蚊、灭蚊,减少了感染机会,发病率已大为下降。积极治疗现疟病人,根据正规治疗方案,发现一个治疗一个,每年对上年现疟疾进行抗复发治疗,使得所有病人得到根治,传染源得到有效的控制。自1963年起,现症疟疾病治疗率从91.12%逐步提高到98%和100%。

加强“三热”病人和来自高疟地区的人员进行监测,为了提高检验人员的技术水平及时发现病人,在1992年举办疟疾镜检培训班一期,参加的单位有医疗单位、厂矿卫生所、大中专院校医务室共有17人参加,使得监测质量得以保证。自1963年至今已对8291例高危人群进行监测,阳性51例,阳性率为0.62%(详见附表)。对所有阳性检出者进行个案调查和抗复发治疗。

近年来,发生的疟疾病人绝大多人均为外来人员,例2000年有一患者去非洲加纳探亲在回国途中发病,经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确诊为恶性疟疾病人。

经过五十五年来的积极防治,使疟疾的发病率由1953年的4180.0/10万降至0.34/10万,已达到部颁基本消灭标准。但是疟疾传播流行的因素仍然存在,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流动人口的增加,工作难度更大,要完全控制疟疾、消除其危害,任务十分艰巨。(周建华)

第三节 丝虫病

丝虫病是严重危害我区人民健康的主要寄生虫病之一。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全区人民经过50多年的努力奋斗,采取反复查治等综合性防治措施,于1985年经省、市卫生部门的考核验收,达到基本消灭丝虫病的标准。以后经过多年的反复监测,丝虫病在我区已绝迹。

一、流行概况

最早流行尚无资料查考。20世纪50年代仅存的一线调查资料提供,1953年原上塘区血检微丝蚴阳性率为13.2%;1955年原瓜山乡血检微丝蚴阳性率为22.6%;1956年石桥乡血检微丝蚴阳性率为11.0%;1952年、1958年原拱墅区血检微丝蚴阳性率分别为19.39和3.88%。由此可见,我区在50年代初期已有丝虫病的流行。60年代后,因“文化大革命”,以及行政区域的变迁和防治人员的更替等原因,有关开展防治工作的情况等资料已丢失。

70年代初,在全区范围内逐年进行了较广泛的普查普治工作。据1970年的调查材料,全区共计血检40551人,查出微丝虫蚴阳性524人,微丝蚴阳性率1.29%。根据丝虫病流行区划分标准,全区血检微丝蚴阳性率在5%以下,属于马来丝虫感染的低度流行区。全区4个镇,6个街道均有丝虫病流行,流行区人口217076人(1985年末)。

二、普查普治

我区丝虫病的防治工作,是在区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区防疫站地方科、各镇(街道)的地方人员和不脱产的乡村医生等组成防治专业技术队伍具体负责。多年来,由于领导重视,始终保持了丝虫病防治机构,专业队伍、经费、措施落实,保证了我区丝虫病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从1953年已经开始,特别是1970年起全区开展了较广泛的普查普治。

丝虫病的查治,采取问病史、体检、血检相结合的调查方法。采取对象为1周岁以上的全体居民,采血时间从晚上9时至次日凌晨2时,在耳垂常规消毒每人采集单血片,大多取三大滴血涂成约2公分×3公分的厚血膜片,美兰染色镜检。对于有病史或查出微丝蚴阳性及有体征者,均用海群生常规疗程剂量给予治疗,以控制和消灭传染源。同时,通过以除四害、讲卫生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大力消灭蚊子,降低蚊子密度,切断构成丝虫病流行的重要因素。

20世纪50年代末期开始,我区陆续兴建了一批省、市属大型工厂,如杭钢、杭玻等。我区的农田可耕地面积逐年下降,蚊子孳生地大量减少,蚊子密度显著下降。同时,大量的农业人口也转为居民,从事非农业劳动,经济收入逐年增加,促进了居住条件、环境卫生得到了改善,为我区基本消灭丝虫病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据1982年血检调查,微丝蚴阳性率下降至0.22%。

三、基本消灭丝虫病考核

1976年至1981年,我区自行进行了丝虫病考核,在4个流行镇共调查(包括复查)54个村,血检人数44682人,受检率达83.77%,检出微丝蚴阳性100人,阳性率0.22%。

1982—1985年,由省市组织进行了基本消灭丝虫病验收考核,共检查6个镇、街道、共计18个村、居民区。血检14346人,受检率96.39%,查出微丝蚴阳性24人,平均阳性率0.17%。

经过自行考核合省、市考核验收,我区于1985年达到基本消灭丝虫病标准。省卫生厅于1986年批准我区为基本消灭丝虫病区。

四、基本消灭丝虫病后巩固监测阶段

在基本消灭丝虫病以后,根据卫生部《基本消灭丝虫病地区监测工作技术方案》和省、市卫生部门的要求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我区“基本消灭丝虫病后监测工作意见”,并进行了横向病原监测工作。

1986—1988年,在4个流行镇共计血检4592人,检出微丝蚴阳性1人(1986年,微丝蚴密度:1条/60mm3),阳性率0.02%;10岁以下儿童518人,无阳性发现。血检覆盖率为流行人口的2.12%,流行镇(街道)的40%。

其中末次阳性后的1987年、1988年两年,在4个流行镇共计血检1902人(10岁以下儿童346人),均无阳性发现。血检覆盖率为流行人口的0.88%,流行镇(街道)的40%。至2003年,全区已对四乡镇共监测丝虫病183398人,阳性1185人,阳性率0.85%。

五、消灭丝虫病监测阶段

1997年,根据卫生部《消灭丝虫病标准(试行)》和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丝虫病防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在4个流行镇血检1000人,按双片法血检微丝蚴,无阳性发现;在居室中捕获了432只中华按蚊,解剖镜检均为阴性。血检覆盖率为流行人口的0.46%,流行镇(街道)的40%。经过50多年的普查普治及大力灭蚊工作,人群微丝蚴阳性率下降至0.22%。(周建华)

第四节 钩虫病

钩虫病,在民间称“黄胖病”。在20世纪50年代前流行甚广,我区也在其中,但无历史资料记载。拱墅区从1949—2004年仅有8例病人发生,1963年7例,1973年1例,未有大规模防病活动开展。(周建华)

第六章 地方病

第一节 碘缺乏病

碘缺乏病是一种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地方病。据1994年全市碘缺乏病抽样调查,我区8—10岁儿童触诊甲状腺肿大率为14.53%,尿碘中位数值53.00μg/l。大大高于甲状腺肿大率<5%、尿碘中位数值>100μg/l的消除碘缺乏病的主要指标,表明我区儿童碘摄入量严重不足。因此,我区是碘缺乏地区。多年来在区政府的重视下,通过各有关部门及广大群众和专业防治人员共同努力,采取以加碘食盐为主的综合性防治措施后,于1996、1997年组织专业人员分批对辖区9个镇(街道)进行消除碘缺乏病自行考核,儿童甲状腺肿大率、尿碘和碘盐合格率等主要指标及支持指标达到《浙江省消除碘缺乏病标准》。

一、基本情况

1984年按省、市统一部署,在我区半山地区的半山镇、康桥镇、上塘镇和石桥乡进行地方性甲状腺肿调查。共调查18244人,触诊甲状腺肿大62人,患病率为0.03%;其中7—14岁儿童检查2853人,触诊甲状腺肿大5人,生理性肿大154人,儿童甲状腺肿大率5.6%。无克汀病人。

1994年由市卫生局、市教委联合组织,按地理分布在我区随即抽取查5所小学,进行碘缺乏病抽样调查。共调查8—10岁儿童1294人,触诊甲状腺肿大188人,肿大率为14.53%;检测尿碘87份,尿碘中位数值为53.00ug/l。从而证实我区为碘缺乏地区。

二、防治情况

消除碘缺乏病工作采取以食盐加碘为主的综合性防治措施。特别是1995年6月1日,全市普及加碘供应后,我区消除碘缺乏病工作逐步进入正常轨道。

1994年重新调整、充实了拱墅区人民政府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1997年又及时进行了调整。1996年制订《拱墅区消除碘缺乏病“九五”规划》,提出了我区消除碘缺乏病的总目标和总进程,各部门职责明确,齐抓共管,为消除碘缺乏病共同努力。同时建立由各级分管领导及专业人员组织的碘缺乏病防治和碘盐监督、监测队伍,并保持了机构健全,专业队伍稳定,合理,经费到位措施落实,从而确保我区消除碘缺乏病工作的顺利开展。宣传碘缺乏病的知识,教育群众正确、合理食用加碘食盐,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为我区开展消除碘缺乏病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995年,首次参加5月5日防治碘缺乏病日宣传后,我区每年参与市地病办、市防疫站举办的宣传活动。

1996年5月,通过区有线广播站播出《全民动员消除碘缺乏病》等4篇稿件,受教育近万人次;1997年5月为我区有线电视台“防疫窗”提供专题稿件《食用碘盐,造福后代》,5月还播出宣传字幕,受教育近十万人次。

碘盐监督、监测工作始于1996年9月。在此之前,曾先后派人参加省地防所的专业培训班,学习缺乏病的现场监测及实验室检测方法,为开展消除碘缺乏病及碘盐监督、监测作技术上的准备。

碘盐、监测工作按《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病危害管理条例》、《食品卫生法》及《全国碘缺乏病防治监测方案》和省地防所《碘化物分析法》进行。建立碘盐执法队伍,配备专职碘盐监督员。批发点、销售单位的碘盐监督、监测由区卫生局公共卫生监督所负责,居民用户的碘盐监测由基层医院的专业人员完成。

1996年以来,我们着重加强了对销售单位、居民用户两个环节的碘盐监测工作。共监测销售单位和居民用户碘盐全定量、半定量监测5365件,合格5125件、样品合格率95.53%。多次汇同盐业部门对批发及零售商店进行检查,未发现有非碘盐,确保了群众食用合格碘盐。

根据《杭州地方病防治“九五”规划》和《拱墅区消除碘盐缺乏病考核防方案(试行)》,于1996、1997年在市地病办、市防疫站的指导和西湖区地病办的协助下,分批对辖区9个镇(街道)进行消除碘缺乏病自行考核(祥符镇原属西湖区,已于1996年通过考核)。共调查8—10岁儿童1201人,触诊甲状腺肿大人数41人,肿大率0.70%—4.71%之间。检测尿碘108份,尿碘中位数值为328.95μg/l,其中小于20μg/l的样品占0.93%。碘盐质量考核(半定量法)批发点1批次,销量单位9批次,均合格;学生家庭食用碘盐270份,合格255份,合格率94.44%。

自行考核结果甲状腺肿大率、尿碘和碘盐合格率三项指标均达到《浙江省消除碘缺乏病标准》。

1997年,我区作为全国碘缺乏病统一监测点之一,配合省地防所开展了碘缺乏病监测。查杨家门小学8—10岁儿童40名,触诊甲状腺肿大率为2例,B超肿大11例。检测尿碘12份,尿碘中位数115.75μg/l。销量单位碘盐全定量检测100份,合格95份,合格率95%;居民用户碘盐69份,合格67份,合格率97.10%。新生儿TSH检测23份,其中小于5miu/l为12份。此外,还对瓜山小学、卖鱼桥小学分校进行甲状腺肿大率监测,共调查8—10岁儿童231人,触诊肿大率8人,肿大率为3.46%。以后每年进行监测、查病(详见符表)从自行考核结果看,我区儿童甲状腺肿大率、尿碘和碘盐合格率均达到《浙江省消除碘缺乏病标准》。

消除碘缺乏病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我们长期不懈的努力。(周建华)

第二节 地方性氟中毒

地方性氟中毒(以下简称地氟病)是化学性疾病,因长期从饮水或食物中摄取过量的氟所致。根据全国84调查方案氟斑牙患病率在30%~80%属于轻度地氟病病区。由于受杭州钢铁厂、半山电厂工业“三废”污染,康桥镇深受其害。康桥镇有10个行政村,分为36个自然村,人口14686人,据1985年调查资料显示,调查8—15岁1698人,氟斑牙患者701人,患病率为41.28%,从而确定该地区为地氟病轻发病区。

改水降氟是防治地氟病的主要措施,康桥镇镇政府积极投入人力和资金,于1989年完成水改工作,水改设施运转正常。全镇10个行政村饮用水全部达到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农民家中的井水仅作洗涤用水。加强卫生宣教,提高村民的自我保护意识,拒绝饮用非饮用水在当地村民中已人人皆知。

1991年,对康桥地区8—15岁儿童进行氟斑牙患病调查,应查儿童1369人,实际调查1302人,调查率为95.11%,查出氟斑牙儿童474人,患病率为36.41%。1993年又对康桥地区8—15岁儿童进行大规模患病调查,共查儿童1233人,查出氟斑牙儿童649人,患病率为52.64%。从1999年开始每隔一年进行氟斑牙患病率调查。

从1999年开始,每年进行枯水期、丰水期二次地氟水监测,康桥地区氟含量还在逐渐升高。原因是所属地域内工业污染的危害因素仍然存在。工业“三废”没有得到根治。(周建华)

第三节 布鲁氏菌病

1963年,在杭州市牛奶联合公司发现1例布鲁氏菌病病人(以下简称布病),1991年被杭州市指定为布病控制区考核单位。

一、布病病情

1963年,杭州市牛奶联合企业公司所属第四牧场(原三乐队)发现1例布病病人,表现为长期发热、衰竭、疲乏、皮肤出现红色皮疹。先后几次在杭州市卫生防疫站作血清试管凝集试验,凝集价都在1:160~1:320。最后确诊为布病病人,死于“胶原性疾病”,具体死亡日期不明,最后被杭州市确诊为布病疫区。

二、布病防治

防治工作在区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协调下,农业、卫生等部门密切配合、互通信息、共同做好布病防治。卫生宣传教育以广播、图片、黑板报等形式普及布病防治知识。举办布病防治培训班,贯彻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在市卫生防疫站等上级业务单位的技术支持、业务指导下,全区连续四十几年无新发病人,历年检查的阳性病畜都已经捕杀处理,拱墅区养殖场所有的牛种均由杭州市牛奶联合企业供给,1973年起所有奶牛均为健康牛群,抽查猪、羊也无阳性发现,达到布病稳定控制区标准。(一)畜间布病防治及监测

杭州市牛奶联合公司畜间布病防治开始于1956年,主要以加强检疫、捕杀(淘汰)、消毒、隔离三级过渡等方法净化奶牛布病。

1.建立隔离场地。在相距几里及几十里间的范围分别建立小牛隔离场、假定健康、健康场,对奶牛多次检疫,净化奶牛。

2.严格检疫制度。每年春、秋二季开展1—2次布病检疫,1963—1993年累计检疫奶牛59458头次,以后每年开展检疫,数据不详。

3.严格消毒制度。对工作人员实行健康证制度,对进出牧场人员、运输工具及时消毒,各牧场用具均有明显标记,以免污染健康牧区。

4.有计划地开展布病菌苗预防接种。用布氏杆菌菌苗预防接种,5—12月龄小牛733头,以增强奶牛的抗病能力。对病牛抗体检测阳性奶牛进行淘汰和捕杀,共计637头。健康奶牛比例由1957年的24.77%上升至1973年的100%。在进行彻底消毒后把原来的病牛场改建成健康牛场。

区农业局的家畜布病检测从1983年开始,坚持每年查病,防治结合,目前已达到健康化要求。除在1987年以前查出三头布病阳性奶牛外,至今未发现布病阳性奶牛,对三头布病阳性奶牛均作捕杀,已达到颁布“布病稳定控制压”的标准,并于1990年3月通过市验收。根据“浙卫〔1991〕411号”文件精神,连续三年抽检杭州市牛奶联合企业公司的奶牛2400头,农户场的绵羊300头,种猪300头,经试管凝集反应,全部阴性。(二)人间布病监测

1985年会同杭州市卫生防疫站和杭州市牛奶企业公司医务室,对该公司所属的4个牛种场的职业人群,按“人布鲁氏菌病的诊断和治疗效果断定试行标准”进行人布病调查。共做布病皮试395人,阴性44人,血45份,作血清学检验,并结合病史、体征等综合判断,诊断1例慢性期相对稳定型布病,此例病人系该公司牧场牧工,后经治疗,复检阴性。

1986年,对辖区内各乡、镇的集体奶牛场,个体户的职业人群进行布病监测。共做布病皮试91人,血清学试验27人,结果均为阴性。1988年又对4名去外省接触布病阳性畜的人员进行追踪调查,布菌皮试结果阴性。

1991年根据省卫生厅、农业厅“浙卫〔1991〕411号”文件精神,采用先皮试初筛,后采血复检的方法。由区防疫站对辖区范围内的职业人群进行布病监测。1994年按“浙地办〔1994〕第10号”文件要求,再次进行了全区范围内的职业人群的布病监测。两年共作布病皮试498人次,阳性27人次:血清学检查233人次,阳性1人,阳性率0.48%。从1995年开始后每隔1年监测1次,并对所有血清学阳性者进行了个案调查,均排除布病病人。备注:所有阳性者均排除现症病人

三、布病防治考核情况

根据“省地办〔1994〕11号和省畜牧管理局〔1994〕畜防字59号”文件精神,1994年9月5日省、市、地方地病办、农业部门到市奶业公司对我区布病工作进行考核。11月4日省畜牧管理局、市兽医卫生防疫站对我区进行畜间疫情抽检考核。抽检了市奶业公司奶牛50头份、石桥乡猪25头份、绵羊25头份,共计100头份血清,结果阴性。11月28日省布防中心,市卫生防疫站对我区卫生人间疫情抽检考核。对208份人血清进行试管凝集试验,查出阳性1例,阳性率0.48%。11月29日,省地办、省布防中心又对我区的防治情况及历年监测情况进行初步评估。认为我区的布病防治工作有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布病疫情清楚,防治资料齐全,已基本达到布病控制区标准。1995年浙地防(95)号文件,公布拱墅区为达到布病控制区标准。

布病疫情在全国范围时有发生,随时有传入的可能。在2003年宁波、温州地区就发生人间和畜间布病疫情,布病防治工作任重道远。(周建华)

第七章 其他流行病

第一节 浮肿病

浮肿病,即营养不良,三年自然灾害时,由于副食品供应紧张,拱墅区患病者较多,在群众中造成恐慌。我区立即成立了肝病修养病房,由曾凤梧同志负责,设立简易病床15张,收治区各级干部和企业劳模等,加强健康教育,自我了解病况,排除顾虑,对患者进行饮食营养管理,区饮食公司每月定点供应鸡蛋、白糖、黄豆、鲜肉,同时以药物护肝和物理治疗,当时推行红外线照射、低度蒸汽超声波辅以太极拳,设立气功治疗室,并集体组织疗养,陶冶心情,促进机体免疫力。经过半年的治疗,患者先后返回工作岗位,修养病房也随之取消。(周建华)

第八章 计划免疫工作及相关传染病

第一节 计划免疫管理

一、组织机构与人员培训

建站初期,仅有兼职人员分管预防接种工作。后在防疫科设专职人员管理。2004年底,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中心有2人负责计划免疫及相应疫苗领发、仓库保管等工作。全区共有10家计划免疫接种门诊,专(兼)职人员有44人。

为提高我区计划免疫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区卫生防疫站多次举办计划免疫培训,1998年创建规范化计划免疫接种门诊以后,每两年组织全体计免工作人员,进行计划免疫相关知识的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1999年成立拱墅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

二、冷链建设与运转

1983年,所有卫生院均装备了冷链冰箱,并及时更新。2004年,区疾控中心冷链装备有速冻器4台,普通冰箱5台,冰排1240只,疫苗运输车1辆,各计免接种门诊普通冰箱15台,冷藏包38只,冰排216只。

区疾控中心每月根据疫苗需要量到市疾控中心领苗,并根据各接种门诊上报的疫苗预算,于每月初将疫苗送到各接种门诊。

三、制品计划与管理

20世纪80年代前,没有统一的计划与管理办法,只是按上级下拨的数量进行使用,自推行计划免疫以来,区疾控中心根据全区人口出生情况、疫苗损耗系数和流动人口情况,一般在每年4月,向市疾控中心上报第二年疫苗计划数。

生物制品的整个运转过程按统一的管理办法和统一的登记表格进行管理、登记。

四、计划免疫的实施

区疾控中心主要任务是进行管理、指导和制订接种方案。免疫接种的实施主要依靠各计划免疫接种门诊。过去由于无冷链设施,预防接种一般均安排在自然温度较低的冬、春季进行突击接种。1982年开始推行按月接种、预防接种证制度。1992年开始推行按日接种,每周二、五为接种日,2003年开始将接种日改为每周二、六。基层防保人员一般通过摸底调查对新生儿童和外来儿童进行登记,同时建立卡、证、册。在临接种前发出预约通知单,告知接种日期、接种制品名称、接种地点及注意事项等。儿童入托、入学实行凭预防接种证入托入学制度。

1989年,开始推行计划免疫保偿制,2001年停止。(方涛)

第二节 生物制品使用沿革

一、牛痘苗:因新中国成立前无确切资料可查。我区从1954年至1961年共使用6.45万人份(缺1959年数据)。主要接种对象为新生儿初种,6、12、18岁复种。1962年后除保证新生儿初种外,每隔五年对55岁以下人群普种一次,截止到1982年停止使用牛痘苗为止,平均每年使用2.95万人份。

二、霍乱菌苗:从1962年开始使用,平均每年使用10.07万毫升。由于效果不理想,1981年后停止使用。

三、伤寒、副伤寒菌苗:从1954年开始使用,至1966年平均每年使用0.95万人份。1967—1972年未用。由于该苗反应重,全程免疫需三针,1978年停止使用。

四、白喉类毒素及白破二联:1954年开始使用,至1961年用普通白喉类毒素,1962年开始用精制吸附白喉类毒素,到1986年平均每年用量为8175毫升。1987年后,采用精制白破二联,用于7岁儿童加强,1987年至2003年平均每年用量2188毫升。

五、百日咳菌苗:1954年开始使用,至1960年平均每年用量为3000人份。1960年后未使用。

六、百白二联及百白破三联:1961年至1966年使用百白二联,接种对象为10岁以下儿童,平均每年用量为19133万人份。1972年改用百白破三联淡苗。1983年至1986年改用浓苗,1987年后改用原方吸附百白破三联,1998年开始增加了无细胞百白破三联疫苗。接种对象1981年开始改为新生儿初种,1.5—2岁儿童加强。平均每年用量为8263毫升。

七、卡介苗:从1962年开始使用,对象为新生儿。由于液体苗效期短,从1987年开始,改用冻干卡介苗。

八、脊髓灰质炎活疫苗:1962年开始用液体疫苗,1965年改用糖丸疫苗,使用范围逐步扩大,对象为7岁以下儿童。1970年以前只有Ⅰ型(红色),Ⅱ型(黄色),1971年以后增加Ⅲ型(绿色),1973年后,7岁以下儿童普服、连服三年。1977年后列入计划免疫常规制品,规定2足月初服、每服一型间隔一月、一年服足三型,连服三年,小学一年级加服三个型。1978年,改成Ⅰ型和Ⅱ+Ⅲ型(蓝色)。先服Ⅰ型,间隔一月服Ⅱ+Ⅲ型。1986年开始改用三型(Ⅰ+Ⅱ+Ⅲ)混合苗(白色)至今。常规免疫程序:2足月初种,相隔一个月第二次接种,再隔一个月第三次接种完成基础免疫,1.5岁及4岁各加强一剂。平均每年服苗14459人份。1993年开展强化免疫日活动以来,共进行了10次20轮的强化免疫和1次2轮“扫荡式”免疫,为0—47月龄儿童普服,共服苗178892人次。

九、麻疹减毒活疫苗:1967年开始使用,对象为7岁以下麻疹易感儿,1977年后列入计划免疫常规制品,对象为8个月以上儿童,小学一年级复种一次。至1983年平均每年使用7507人份,1984年后改用冻干苗,1984年至今平均每年使用10433人份。

十、流行性乙型脑炎疫苗:1955年开始使用,1969年以前平均每年用量6982人份。因用的是“鼠脑疫苗”,反应较重,用量也较少。1970年改用地鼠肾细胞培养疫苗后,用量增加,平均每年用量为19889毫升。1980年改用浓方疫苗,免疫程序规定为,出生6个月至一足岁基础免疫二针(间隔7—10天),第二年及6、10岁各加强一针,1996年以后10岁组不再加强。1980至1998年平均每年用量为7559毫升。1999年后开始使用减毒活疫苗,1周岁基础免疫一针,2周岁、7周岁各加强一针。1999年后平均每年用量为6000毫升。

十一、鼠疫菌苗:曾在1964、1965年使用,1964年使用5500毫升,1965年使用1500毫升。1966年后未使用。

十二、斑疹伤寒疫苗:曾在1963—1966年少量使用,平均每年使用175毫升。1967年后未使用。

十三、炭疽活菌苗:曾在1961—1966年少量使用,1963年停用一年,平均每年使用172毫升。1967年后未使用。

十四、钩端螺旋体菌苗:1962年开始使用,1962年使用1200人份,1963年至1970年停用。1971年后使用浙江地方株制造的菌苗,效果较好,使用量加大,1971—1979年每年平均使用30188毫升。1980年后未使用。

十五、流脑菌苗:1970年开始使用菌体菌苗,接种对象为15岁以下儿童。1970至1979年平均用量为20300毫升。1980年改用提纯菌苗。1982年后又改用多糖菌苗至今。1980年后平均每年使用9972人份。目前免疫程序为2足岁接种一针。

十六、破伤风类毒素:1959年开始使用,至1966年平均每年用量为1079毫升。1967年开始因加强战备,接种对象扩大,1970—1973年全民普种,每年平均用量为27500万毫升。1973年后未使用。

十七、乙肝疫苗:1989年开始使用至今,2002年10月后被列入计划免疫管理疫苗。

90年代以后,区卫生防疫站又陆续对甲肝疫苗、风疹疫苗、腮腺炎疫苗、麻腮风三联疫苗、水痘疫苗、流感疫苗、HIB疫苗、肺炎疫苗等有价疫苗进行了推广使用,使群众在进行防病自我保健中,有了更多的选择,同样在相关传染病的防制中也起到了很好的效果。(方涛)

第三节 免疫监测

一、疫苗质量监测

1995年,区卫生防疫站对区本级及湖墅、小河街道接种点脊灰糖丸疫苗采样,送杭州市卫生防疫站效价测定,效价在5.2—5.7 TCID50/0.1ml/人份。

1996年,区卫生防疫站对区本级及石桥、米市巷、拱宸桥三个镇(街道)接种点脊灰糖丸疫苗采样,送杭州市卫生防疫站效价测定,效价在4.8—5.0 TCID50/0.1ml/人份。

2001年,区卫生防疫站对区本级及湖墅、上塘、半山三个镇(街道)接种点冷链中保存的脊灰糖丸疫苗,采样4个批次、共190人份,送杭州市疾控中心进行效价测定,效价均大于5.1logTCID50/0.1ml/人份。

二、免疫成功率监测

1990年,对我区部分人群开展麻疹免疫成功率监测,共监测116人,有114人阳转,阳转率为98.28%

1990年,对268名新生儿进行卡介苗接种后结素试验阳转率调查,阳转251人,阳转率为93.65%。

1993年,对全区部分人群开展白喉、百日咳、破伤风免疫成功率检测,共有效检测62人,其中白喉抗毒素>0.01HIU/ml有58人,保护率93.55%;百日咳抗体水平≥1:320有59人,保护率95.16%;破伤风抗毒素>0.01HIU/ml有55人,保护率88.71%。

1993年,对155人进行卡介苗接种后免疫效果观察,结素试验阳转145人,阳转率93.55%,反应均径18.47mm;有卡疤148人,卡痕率95.48%,卡疤均径7.76 mm。

1999年,对258人进行卡介苗初免12周后免疫效果观察,结素试验阳转251人,阳转率97.29%,反应均径11.13mm;有卡疤248人,卡痕率96.12%,卡疤均径4.62mm。

2001年,对湖墅街道、上塘镇、半山镇三个地区儿童进行脊灰免疫成功率监测,共采集免前免后有效血48份,抗体阳转率为100%,说明我区使用的三价脊灰减毒活疫苗具有良好的免疫原性。

三、人群免疫水平监测

1986—1988年期间对湖墅、米市、小河、拱宸桥、和睦五个地区798人进行白喉锡克氏试验,阴性771人,阴性率96.62%。

1987年,对和睦、湖墅、拱宸桥、小河、米市五个地区人群进行人群麻疹抗体水平监测,共有效监测266人,>1:200判断为保护水平,有226人,占84.96%。

1990年,对全区中、小学生进行结素试验阳转人群监测,共调查3790人,阳性2764,阳性率为72.93%。

1992年,对全区部分人群进行白喉、破伤风免疫水平测定,共检测216人,其中白喉抗体阳性171人,阳性率79.2%;破伤风抗体阳性117人,阳性率54.16%。

1995年,对全区部分人群进行白喉抗体水平调查,共查978人,阴性885人,阴性率90.48%。

2000年,对小河街道、米市街道、湖墅街道、上塘镇四个地区开展脊灰人群免疫水平监测,共有效监测254人,人群Ⅰ、Ⅱ、Ⅲ型脊灰中和抗体阳性率分别为100%、99.61%、99.21%,Ⅰ、Ⅱ、Ⅲ型脊灰中和抗体全阳性率为98.82%。

2003年,对全区部分人群开展白喉、百日咳、破伤风抗体水平检测,共有效检测211人,其中白喉抗毒素>0.01IU/ml有210人,保护率99.53%;百日咳抗体水平≥1:320有187人,保护率88.63%;破伤风抗毒素>0.01IU/ml有201人,保护率95.71%。(方涛)

第四节 麻疹

麻疹是由麻疹病毒引起的急性出疹性呼吸道传染病。该病发病呈明显的季节性和周期性流行。在疫苗前时代,麻疹几乎人人易感,其发病率几乎与出生率相当,当时对麻疹的防制原则是“推迟发病年龄,减少并发症,降低死亡率”。

自1953年至1966年麻疹减毒活疫苗普种前十四年中,全区麻疹发病率较高。麻疹发病动态具有极明显的周期性,1957年前,每间隔一年即出现一次流行,1957—1966年间,每次大流行持续3—5年,然后间隔一个流行低潮年份。在1966年前的十四年中,1955、1957、1958、1959、1961、1962、1963、1964、1965年都先后出现发病高峰,其中以1964年最高。在时间分布上,以冬春季发病较多。从每年11月开始上升,次年三、四月达到高峰,然后逐渐下降。发病年龄集中于7岁以下儿童。在此时期,防麻工作采取以隔离患者、管好传染源为主导的综合性措施。大力宣传防麻卫生知识,在流行季节,加强公共娱乐场所的卫生监督,劝导家长不带易感儿童探亲访友。严格病家访视制度,指导做好家庭隔离和患儿护理,以尽量减少并发症。同时组织建立“麻防站”,积极推行“成人全血”“胎盘球蛋白”注射,中药“紫草片”内服以及“胎盘浸出液”灌肠等多种预防措施。在当时情况下,这些措施对减轻患者症状、缩短病程、减少并发症,降低病死率虽有一定的作用,但无力减少发病,遏止疫情发展和改变其流行特征。

20世纪60年代中期麻苗问世。从1967年开始推广使用麻疹减毒活疫苗,对象为7岁以下易感儿童。1977年后麻苗列入计划免疫常规制品,开始普种,并常年坚持。1967年开始麻苗推广接种后,麻疹疫情发生了如下变化:

一、麻疹发病率大幅度下降,并保持逐年下降的趋势。

二、流行特征改变,发病周期性消失。1967年使用麻苗以来,发病率逐年下降,发病高峰不再出现,周期性因而消失。

三、发病年龄推迟。即大年龄组所占比重增加,小年龄组相对减少。这种现象随着时间的推移有所增强。

八十年代以来,我区麻疹发病率一直控制在较低水平,但由于近年来流动人口不断流入,人群免疫水平有所下降,2000年以后我区麻疹发病略有回升,并陆续出现了几起麻疹暴发疫情。(方涛)

第五节 百日咳

百日咳是由百日咳杆菌所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以阵发性痉挛性咳嗽以及咳嗽终止时伴有鸡鸣样吸气吼声为特征。多发生于儿童。因本病病程较长,咳嗽症状可持续2~3个月,故名“百日咳”。

早年百日咳发病情况查无资料。1953年后开始有疫情记载,20世纪50年代、60年代平均发病率分别为238.98/10万和164.85/10万,其中发病率最高年份为1955年。发病率高达500.00/10万。随着儿童疫苗接种工作的逐步加强及百日咳菌苗质量的提高,70年代后,百日咳发病率逐步下降,70年代、80年代平均发病率分别为34.63/10万和39.04/10万,1990年至1993年平均发病率为1.53/10万,1994年后至今无病例发生。

百日咳病防治采取以预防接种为主导的综合性措施,开展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早期隔离治疗病人,管理传染源。我区自1954年开始使用百日咳菌苗、1961年改用百白二联疫苗、1972年改用百白破三联疫苗、1998年开始增加了无细胞百白破三联疫苗。1993年对部分儿童进行了百日咳免疫成功率调查,百日咳免疫成功率为95.16%。2003年对我区部分健康人群进行百日咳抗体水平调查,百日咳抗体水平≥1:320以上,达到保护水平为88.63%。(方涛)

第六节 白喉

白喉是白喉棒状杆菌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病变主要由白喉杆菌外毒素引起。多发生于儿童。一年四季均可发病,但以秋冬季多发。

白喉疫情自1953年开始有记载。1953—1959年平均发病率为27.80/10万,60年代平均发病率分别为15.31/10万,1970年后仅在1970、1972、1977年有病例发生,这三年发病率分别为5.62/10万、2.92/10万、0.84/10万,1978年后至今无病例发生。发病率最高年份为1953年,达54.4/10万。

1954年开始使用白喉类毒素预防白喉,1962年改用精制吸附白喉类毒素,1972年后开始使用百白破三联疫苗。1987年后,采用精制白破二联,用于7岁儿童加强。通过疫苗的应用及接种率的提高,白喉发病率逐渐下降,1978年后无病例报告。1986—1988年期间对湖墅、米市、小河、拱宸桥、和睦五个地区798人进行白喉锡克氏试验,阴性771人,阴性率96.62%。1992年我区对部分人群进行白喉免疫水平测定,共检测216人,白喉抗体阳性171人,阳性率79.2%。1993年对部分儿童进行了白喉免疫成功率调查,白喉免疫成功率为93.55%。1995年对978人进行了白喉锡克氏试验,阴性885人,阴性率90.48%。2003年我区对211人开展白喉抗体水平检测,其中白喉抗毒素>0.01IU/ml有210人,达到保护水平为99.53%。(方涛)

第七节 脊髓灰质炎

脊髓灰质炎是由脊髓灰质炎病毒引起的急性传染病,是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传染病,因本病多发生于小儿,故俗称“小儿麻痹症”。此病一年四季均有发生,七至九月为发病高峰,患者以7岁以下的儿童占绝大多数,多数患儿留有后遗症。新中国成立前无资料记载,疫情不明。建国后于1956年12月始将此病列入法定传染病报告和管理范围,开展防治工作。

根据资料,建国后拱墅区脊髓灰质炎发病以1960年发病最多,发病率11.1/10万。1965年疫苗普服前发病占总发病数76.71%。1966年后,仅1968年发病略有回升外,脊灰发病急剧减少,发病率大幅度下降。1966年至1982年十七年发病占总发病23.29%。1983年至今无发病病例。

1962年开始我区使用减毒活疫苗预防此病,使用疫苗为液体疫苗,1965年起,改用单价和多价糖丸疫苗,7岁以下儿童普服,以后逐步纳入预防接种和计划免疫。1988年卫生部提出1995年全国消灭脊灰目标,为加速消灭脊灰进程,1993年起开展强化免疫日活动,在每年12月5—6日及次年1月5—6日进行两轮强化免疫,到目前共进行了10次20轮的强化免疫及1次2轮的“扫荡式”免疫,0~47月龄儿童普服,共服苗178892人次。2000年,对全区部分人群进行了脊灰人群免疫水平调查,Ⅰ、Ⅱ、Ⅲ型脊灰中和抗体全阳性率为98.82%。说明多年的脊灰疫苗常规免疫及强化免疫,我区人群针对脊髓灰质炎已形成有效的免疫屏障。

1991年1月,开始实行脊灰疫情专报工作,按旬逐级上报疫情,包括零病例报告。同时开展了AFP病例的主动搜索工作。至今共报告AFP病例14例,区卫生防疫站对14例AFP病例均进行了详细的流行病学调查随访,采集双份合格粪便标本送省站化验,最后14例病例均被排除。1998年以后每年对辖区相关医院进行AFP漏报调查,共检查门诊及住院病人402780人次,各医院均无漏报。

2000年10月29日,我国通过了世界卫生组织的验审,被证实为无脊灰状态。陈田、方涛同志被杭州市卫生局评为消灭脊灰工作先进个人。(方涛)

第八节 流行性乙型脑炎

流行性乙型脑炎(简称乙脑)是由乙脑病毒引起的自然疫源性疾病,以脑实质炎症为主要病变。发病急、死亡率高、后遗症重。通过蚊子传播,发病呈严格的季节性,7、8月份高发。

我区自1953年记载乙脑疫情以来至今51年间,发病率在0~45.63/10万之间波动,其中29年有乙脑病例发生,发病率在1/10万以下7年,在1~10/10万15年,在10/10万以上7年。发病率最高年份为1965年,发病率为45.63/10万。1972年以后我区乙脑发病率逐渐下降,保持在3/10万以下,1994年以后至今无乙脑病例发生。

我区1955年开始使用乙脑疫苗,用的是“鼠脑疫苗”,反应较重,用量也较少。1970年改用地鼠肾细胞培养疫苗后,用量增加,平均每年用量为19889毫升。1980年改用浓方疫苗,免疫程序为,出生6个月至一足岁基础免疫二针(间隔7—10天),第二年及6、10岁各加强一针,1996年以后10岁组不再加强。1999年后开始使用减毒活疫苗,1周岁基础免疫一针,2周岁、7周岁各加强一针。1982年我省将乙脑疫苗列入免疫程序管理,于每年发病高峰期前(4、5月份)进行季节性接种。由于疫苗接种工作的逐步加强,疫苗接种率及接种质量的不断提高以及我区养猪户的不断减少,该病的发病率逐年下降。我区对乙脑疫苗接种工作一直以来非常重视,每年在接种前准备充足的疫苗,并制定疫苗接种方案,对基层接种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在接种过程中进行督导,接种后进行接种率的快速评估,从而保证了疫苗的接种率和接种质量。近年来,我区乙脑接种率均保持在95%以上。(方涛)

第九节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简称流脑)是由脑膜炎奈瑟菌引起经呼吸道传播所致的一种化脓性脑膜炎。本病多见于冬春季,儿童多发。

我区流脑疫情自1953年开始有记载。根据资料,从1953—2003年的51年间,其中35年有流脑发病。发病率在10/10万以下者37年,在11~99/10万者11年,100~300/10万者3年。1966年发病率最高,1970年以后发病率降至10/10万以下,呈散发状态。1988年—2003年期间,仅在1995年有流脑病例发生,其余年份均无流脑发生。

我区自1970年开始使用流脑菌体菌苗,接种对象为15岁以下儿童。1980年改用提纯菌苗。1982年后又改用多糖菌苗至今。我省将流脑疫苗列入免疫程序管理,于每年流脑发病高峰期前进行季节性接种,免疫程序为2足岁接种一针。由于疫苗接种工作的逐步加强,流脑疫苗接种率及接种质量的不断提高,该病的发病率逐年下降。我区对流脑疫苗接种工作一直以来非常重视,每年在接种前准备充足的疫苗,并制定流脑疫苗接种方案,对基层接种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在接种过程中进行督导,接种后进行接种率的快速评估,以保证疫苗的接种率和接种质量。近年来,我区流脑接种率均保持在95%以上。(方涛)

第九章 消毒、杀虫、灭鼠工作

消毒、杀虫、灭鼠在疾病预防控制过程中占有重要一席,必不可少。这项工作自建站以来一直由防疫组承担,在疫点处理、灾后预防性消毒、预防医疗单位的医源性感染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第一节 消毒

1986年,根据全国卫生防疫工作要点及杭州市卫生局医疗单位消毒常规的规定,开展了对医疗单位消毒灭菌质量情况的调查,对辖区10家医疗机构使用的灭菌器进行压力蒸汽灭菌质量监测。共放置各类监测样品32件,合格率为40%。调查发现,相当一批医疗单位压力蒸汽灭菌操作人员对灭菌器操作程序不甚了解,临时工、非医务人员占80%。

1988年,我们分别对压力灭菌质量、紫外线灯管使用强度、物体表面消毒效果、使用中消毒剂等进行了监测。加强了对医疗单位消毒技术的指导及监测力度。

1989年,按照《消毒器械审批程序》开始对辖区内生产消毒药械、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用品、消毒剂企业展开了调查及卫生监督管理。经现场卫生学评价、监测、申报资料的审核,产品封样送检,并上报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截至2000年,经省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生产卫生用品企业27家31只产品,消毒剂生产企业2家2只产品,医疗卫生用品企业1家2只产品,消毒药械4家4只产品。并对上述企业生产车间、环境进行监测,其结果:室内空气采样96件合格87件,合格率为90.62%,物体表面102件合格97件,合格率为95.09%,操作人员手面187件合格164件,合格率为87.7%。

1990年,根据市卫生局(90)116号文件要求,凡从事压力灭菌器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的规定,举办了拱墅区第一次压力蒸汽灭菌技术培训班三期,每期3天,经书面考核132人取得压力灭菌操作上岗证。1991年后每2年进行1次复核验证培训,至今累积培训400余人次。我区压力蒸汽灭菌合格率1993年以后一直保持在98%以上水平。比培训前1986年压力灭菌质量监测40%的合格率提高58.94%。

1992年8月31日,卫生部颁布《消毒管理办法》,标志着消毒工作纳入了法制管理,同时对做消杀管理人员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1994年10月12日,卫生部颁发《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同年我区率先成立区属医疗机构院感组织,制定了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的措施,同时加大了对医疗器械HBSAg、使用中消毒剂、医务人员的手等加大监测督察力度,并将监测结果列为年终对基层考核项目。1995年霍乱爆发流行,我区组织34支疫情应急处理小分队,分赴疫点,进行灭蝇消毒处理。疫点处理面积达23000余平方米。由于疫点封锁、消毒、灭蝇措施严密、及时,全区未出现二代病人。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卫防消字〔1997〕第75号文件《浙江省托幼机构预防性消毒监测方案》,区卫生防疫站与区妇幼保健站联合对辖区内31所托幼机构的消毒设施、使用中消毒剂、活动场所的面积,在册的员工及幼托人数等基本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根据调查的情况建立了拱墅区第一批托幼机构消毒管理工作基础档案,结合省《托幼机构消毒监测方案》,参照GB15982—1995医院消毒标准,制定了区托幼机构预防性消毒工作技术指南。每年定期对托幼机构物体表面、工作人员手面、餐具、使用中消毒剂、紫外线灯管强度、活动场所室内空气消毒质量进行监测及评价,根据监测结果反映出问题,分期举办由托幼机构保健老师、园长参加的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预防呼吸道、肠道传染病等技术培训,初步统计累积培训160余次,监测物体表面345件,合格338件,合格率97.97%,餐具116件,合格106件,合格率91.38%,室内空气58件,合格55件,合格率94.83%,紫外线灯管强度108件合格105件,合格率97.22%。

1998年,我们对区属医疗机构开展了医院污水排放专题调查,结果显示无一单位有污水处理设施,根据调查情况,我们及时向区卫生局做了书面汇报,并提出建议,要求有条件的单位先完善。到目前为止,9家区属医疗机构单位中已有5家按要求安装了污水排放设施。

1999年6月26日至6月30日杭州市区普降暴雨,我区重灾面积达10平方公里,特别是拱宸桥、小河路一带,部分居民家中进水达1米深,严重威胁到居民生活和健康。在区政府卫生局领导下,区卫生防疫站及时组织救灾小分队,进驻受灾较重区域,在街道、居委会配合下,指导消毒杀虫、灭蝇,调拨漂白粉近1吨,敌敌畏50余公斤,大水回落后,指导居民大面积进行环境治理,先用清水彻底清洗房屋地面,再用0.3%漂白粉上清液按每平方米40—60毫升用量喷洒,加强饮用水消毒水井、水塔用3%—5%漂白粉上清液洗刷内壁10—15%(毫克/升水)的比例投入漂白粉,受淹的食具用0.3%漂白粉上清液浸泡消毒,对无包装的受淹食品销毁处理,发动广大居民打捞死鼠等死亡动物,深埋处理,开展大面积突击性快速灭蝇等方法处理水灾疫情。我区大灾后未出现大的疫情,区卫生防疫站被区政府被为区救灾先进集体。

2002年,社会办医兴起,区疾控中心对全区92家社会办医,私人诊所,厂矿医务室等进行了现场消毒隔离情况、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用品等情况进行督导,并对使用中消毒剂、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面、紫外线使用强度、医疗器械HBsAg、压力灭菌等进行了监测。发现存在很多问题,如消毒剂延期使用、部分器械物体表面HBsAg呈阳性、一次性使用医疗废弃物品乱堆乱放、毁形消毒、压力灭菌程序不符合GB15982—1995《医院消毒卫生标准》及《医院感染管理规范》。为及时解决督察监测中暴露的问题,提高基层医疗单位消毒质量,同年8月20—21日我们组织了辖区内100余家医疗机构,120余人参加的预防医院感染技术培训。

2003年,在抗击非典的战役中,对全区106个隔离点,约12000平方米,进行了消毒处理。对区公安分局、特警大队、拘留所、省戒毒所、市福利中心、证券市场、部分建筑工地约20000平方米进行了预防性消毒。进驻源清、文兰、大关中学、中策职高等中考点进行督导、指导预防性消毒;配合区经贸委对全区农贸市场、钱江小商品市场及大型公共场所管理人员及市场临时消毒员70余人分批划片进行消毒技术培训。组织采购各类消毒剂5吨、漂白粉15吨,确保全区在非典期间消毒剂的供应。

同年10月,为贯彻执行省托幼机构消毒工作技术规范,对全区百人以上托幼机构的室内空气、玩具、餐具、工作人员手面、外线灯管强度进行了监测。共收集空气29份,合格27份,合格率为93.1%;物体表面225份,合格221份,合格率达98.22%;工作人员手面38份,合格36份,合格率达94.74%;紫外线灯管100支全部合格。

通过十几年的监督监测消毒技术培训,虽然医疗机构、幼托机构、公共场所在消毒质量方面都有所提高,消毒设施有所改善,群体消毒意识有所加强,但仍存在许多问题有待解决。(王文忠)

第二节 杀虫

四害密度监测一直由爱卫会直管,各镇、街道承担杀虫任务。卫生防疫站负责技术指导。

1987年,根据全国卫生防疫工作要点及市卫生防疫站工作计划,区卫生防疫站展开了蚊、蝇种群密度、季节、消长规律的调查,了解不同的环境、季节消长的规律,为控制蚊蝇及其相关传染病提供科学依据。每年4—11月份,连续三年分别对辖区内农贸市场、住宅区域蚊蝇密度进行监测,其结果表明:我区蚊子以库蚊为主,6、7、9月为高峰,成蝇以青丽蝇、绿蝇、家蝇为主,7—9为高峰,与其它城区基本相符。

1991年,《浙江省卫生用杀虫药剂、蚊香卫生监督暂行规定》提出本省产品凭“卫生许可证”、外省产品实行“卫生许可登记证”销售规定。通过对生产企业的摸底调查,掌握全区共有蚊香生产企业3家4个品种,接着对这些厂家及产品进行了基本情况调查、环境监测、现场初审及产品封样送检,建立档案。1990—1997年间,经省卫生厅批准,5家企业7只产品获卫生许可。同时对辖区内商场百货零售杀虫药剂、蚊香销售情况进行调查。结果显示本省10余种产品均按规定获得卫生许可证,外省10余种产品中其中4只产品无销售登记许可证,对此类产品我们做出了限期销售、补办登记许可证的处理意见。

1993年,对市场销售情况检查均未发现无证产品。

1997年,辖区内最后一个产品宣布暂停至今,辖区内无蚊香及杀虫药械生产厂家。

同年开始对不同环境的蟑螂种群密度、季节消长规律进行连续三年调查,其结果显示:住宅、小饭店,以大蟑为主,宾馆大型公共场所以德国小蟑为主,4—10月份为高峰。(王文忠)

第三节 灭鼠

新中国成立后开展了“灭鼠保粮”、“灭鼠防病”的斗争。经过群众性的突击灭鼠运动,减轻了鼠害。

1986年12月,市卫生防疫站、爱卫会在临安县共同举办了县区卫生防疫站及爱卫会专职人员参加的消毒、杀虫、灭鼠工作会议,各区、县做了工作交流。根据会议精神,依据全国卫生防疫工作计划要点,历经3年时间对辖区5个街道、2乡、2镇,对鼠类种群的分布、密度、季节消长进行调查。结果显示,捕鼠972只,小家鼠499只,占51.34%,黄胸鼠389只,占37.96%,褐家鼠70只,占7.20%、臭鼩11只,占1.13%,黑线姬鼠3只,占0.31%。3月和9—10月为最高峰,选择春秋二季灭鼠是最佳时机,为灭鼠活动提供科学的依据。

1989年,配合区爱卫会创建城市灭鼠一役达标活动,为确保灭鼠活动质量,根据灭鼠技术方案,分别对辖区内乡、镇、街道的居民干部及投药员200余人分批进行技术培训及现场示范,根据不同的环境分别做室内外灭鼠前、灭鼠后的密度监测,参加区对各乡、镇、街道灭鼠后工作考核及效果评价。我区顺利通过市创建城市灭鼠考核验收,1990年杭州市通过全国爱卫会考核鉴定,获“灭鼠先进城区”称号。为巩固灭鼠成果,1990年后,春秋2季灭鼠活动技术方案制定及技术指导均由市、区卫生防疫站承担。1991年,根据市政府的工作布置和爱卫会、农业局、卫生局联合文件(91)10号,以及在建德县召开的“杭州市农村灭鼠现场经验交流会”的会议精神,我区建立农村灭鼠领导小组,领导全区农村春季灭鼠活动。培训灭鼠骨干21人,投药员62人,根据灭鼠方案分别对4个村做为灭鼠试点村,试点内共有农户2150户,农田5000亩,展开灭鼠前、灭鼠后密度调查,按照住户和农田内外灭鼠同时进行的原则,灭鼠率为85.24%,覆盖率达99.91%,到位率为92%。

1992年以后灭鼠工作,由于各级领导重视,灭鼠活动采用突击与经常相结合的方法,使灭鼠活动在深度和广度上有了新的进展。粉迹法一直控制在3%,有鼠洞、鼠粪、鼠迹房间2%以下,重点行业防鼠设施不合格不超过5%。

1995年以后,随着杭州城市建设飞速发展,旧城环境的改造,房屋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根据近几年我区鼠密度测定结果分析,城市鼠类优势种群逐渐发展趋为黄胸鼠,在制定灭鼠技术方案时应给予关注,由于老鼠繁殖力强、危害性大,还必须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反复斗争,巩固和发展灭鼠成果,才能保粮防病彻底消灭鼠害。

2003年后,这项工作由爱卫会移交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中心。(王文忠)

第十章 疾病监测及生命统计

第一节 疾病监测

1961年建站后,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业务部门的悉心指导下,我区开展了以传染病报告、统计、分析为主要内容的疾病监测工作。按照国家规定报告的法定急性传染病,1955年为18种;1978年为甲乙两类25种;1989年按七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为甲乙丙三类35种;2004年12月1日起按十届人大第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乙丙类37种实施报告、统计、分析工作。

1989年浙江省卫生防疫站根据《全国疾病监测协作组》的工作要求,统一由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流行病学微生物研究所采用多阶段分层整群随机抽样法,确定拱墅区为浙江省疾病监测点;于1990年1月1日起在湖墅、米市巷、小河、拱宸桥、和睦五个街道依据《全国疾病监测方案》开展疾病监测工作,监测人群为15万人,占本区总人口数的61.87%。

为加强疾病监测工作,站成立了监测工作小组,确定了分管站长,具体职责落实在防疫科和五个街道卫生院的防疫组,应用省站下发的同一标准的四卡四册统一台帐,通过监测,汇总五个街道的监测资料,填报《疾病监测基本资料》册,并逐年制订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初步做到疾病监测的经常、系统、规范的要求。

第二节 疫情统计

新中国成立前及解放初期,我区霍乱、天花、伤寒、痢疾、麻疹、疟疾、血吸虫病等多种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长期肆虐横行,给人民健康、生命安全带来了严重危害。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我区卫生防疫工作者遵循“预防为主”方针,经过几代人的共同努力,开展行之有效的防控措施。使得我区传染病总发病率由新中国成立初期1953年的6591.60/10万,下降至2004年的342.35/10万,极大的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为了掌握对国民经济,人民生活健康危害较大的传染病的发生、发展和流行规律,自1953年起,防疫站设置专职疫情统计人员负责区传染病疫情登记、统计、分析,按规定编制报表。为提升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的质量,每年定期对辖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疫情报告以及传染病漏报等工作的检查,并以卫生简报的形式分析我区传染病的动态情况,为政府和上级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2003年上半年在抗击传染病非典型性肺炎的战斗中,疫情的统计分析,更是发挥了应有的作用。2004年2月,卫生部作出决定,充分利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启动我国计算机因特网疫情报告系统,我区在区政府及区卫生局的鼎力支持下,按规定要求,配置了相应设备设施,于2004年2月正式实施我区疫情网络直报工作,为迅速、有效的控制传染病,科学规范传染病疫情统计创造了条件。

第三节 人口资料

2004年,全区总人口数为(292600人),比建国初期的1951年总人口数(48478人)递增503.57%。其中:1989经国务院批准,原半山区和拱墅区合并,增加二乡、二镇、一街道;1995年石桥镇、东新街道的划入下城区和西湖区祥符镇的行政区划调整,对全区人口变动带来了较大的波动。五十五年来我区人口自然变化总体呈现阶梯形上升状态。

第四节 死因统计

1987年,浙卫发[1987]346号文件《关于认真贯彻居民病伤死因年报表的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死因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卫生防疫站在疾病监测工作中,采用国际疾病第九修订版的分类法及规则实施,加强对各种死因统计和分析,以反映拱墅区人群健康水平,揭示疾病和损害中毒的情况,为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控制措施提供的可靠依据。为此,1987年我区在湖墅、小河、米市巷、拱宸桥、和睦五个街道按疾病监测基本卫生资料收集的要求,落实分管领导和专职人员开展了死因统计和分析,直至1995年因省卫生防疫站调整监测点后,撤销我区为省级疾病监测点时为一段落。

1989年,为规范死因统计,在上级支持下区卫生防疫站耗资28000元购置了型号为IBM X-AT的微型计算机,应用死因统计软件进行计算机分析处理。特别是在2001年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控制作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主要工作职责后,死因统计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同时,对辖区各级医疗机构死亡证明书的填报作出了一系列的要求和规定。

2002年启用了上海版的死因统计软件,应用国际疾病分类法第十版(ICD-10)进行死因统计调查的质量控制依据,定期向上级部门报送我区死因顺位、死因构成比、减寿年数、减寿率,预测我区人群期望寿命等数据。

第十一章 卫生宣教与健康教育

第一节 健康教育网络建设

拱墅区卫生防疫站于1982年7月成立卫生宣教组,由专人负责,开展一些健康知识的宣传,如上街宣传,编写发放宣传资料、制作黑板报、宣传画板等。当时配备工作人员2名,死亡统计工作也归在其内。1983年,成立卫生宣教协作片,成员为辖区内20余家工厂,各厂均确定宣传员,开展卫生宣教工作。1984年,增加1名美工人员。1995年,辖区各医院配备专兼职宣传人员开展卫生宣教工作。自1986年始,陆续调拨和配备了照相机、录像机、电脑等器材。1998年,由于人员的变动,将卫生宣教纳入办公室,人员仅为1名。1999年杭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之际,又单独成立科室,此时,始称健康教育科,并指导辖区镇、街道开展健康教工作。

2000年,工矿企业健康教育协作组成立,卫生宣传网络初步形成。时年专业人员增至2人。2001年7月,健康教育科增加从业人员健康培训,2002年科室又增加新婚学校、孕妇学校及育儿学校工作,并改称为健康教育所。2003年,将慢性病、死亡、肿瘤及精神卫生纳入科室,人员增至4人。

第二节 健康教育活动和培训指导

针对基层卫生院卫生宣传网络实际情况,区卫生防疫站宣教科编印资料、邀请健康教育专家对卫生宣传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1999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之际,先后印发了《拱墅区社区健教档案的内容与要求》、《居民区健教资料准备细则》、《关于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做好居民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拱墅区医院健教档案的内容与要求》等资料,规范了社区和医院的健教档案工作以及对居民区健教工作的要求等。

控制吸烟是世界各国卫生组织当前的重要任务,我区的禁烟宣传工作亦作为工作重点来抓。1999年,“世界无烟日”期间,特制订了宣传计划、干预措施和实施方案,利用多种方式进行了广泛的宣传,经市卫生局审查,我区的33家单位批准为“杭州市无烟先进单位”。从2001年开始连续三年时间,开展的“拒吸第一支烟,做不吸烟的新一代”中小学生签名活动中,共有3000余的中小学生签了名。通过广泛的反吸烟教育,中小学生劝阻父母吸烟以及戒烟监督等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为使健康教育有新的突破,我们以新的思路策划“健康教育直通车”的新形式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并以此为龙头推动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开展。活动均利用双休日期间开展,受到社区群众的热烈欢迎和众多媒体的广泛关注,先后在《健康报》、《浙江日报》、《杭州日报》、《钱江晚报》、《今日早报》等到报刊以及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明珠电视台、钱江电视台等多家传媒和省、市、卫生系统内部报刊上作了报导,认为这是一种开创健康教育的好形式。随着活动的开展,“直通车”本身也增添了新的内容和形式。作为受市民欢迎的好活动,“直通车”还结合实际,开进了乡镇、机关、学校、厂矿企业和社会福利机构。值得一提的是,“直通车”开过之后,各单位还开展了丰富多彩、市民们喜闻乐见的健教活动。

继“直通车”之后,2003年,我们又推出了“健康快车运河行”的系列健康教育活动。该活动旨在营造健康拱墅的氛围,扩大健康教育的社会影响力;普及卫生保健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从而提高全区群众的生活质量与文明素质。该活动还结合“21世纪健康生活方式大型图片展”同时进行,受到市民的好评。

艾滋病自传入中国以来,疫情日趋严重,艾滋病防治也成为近年来健康教育的重点之一。在每年进行艾滋病防治宣传的基础上,2001年特组织人员参加“青春健康”师资班的培训,使得艾滋病防治的健康教育工作更有效果。并陆续在外来务工青年、从业人员、社区群众、学校师生、医务人员、公安干警中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讲座,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开展社会协作,充分发挥社会力量,提高卫生宣教覆盖面和普及率,是做好健康教育的有效途径。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中心积极与区科委、科协、教育宣传、文化、妇联、共青团、广播、电视、报社、爱国卫生等部门和社会团体密切合作,广泛深入的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并取得了令人满意的社会效益。(蒋蔚清)

第十二章 卫生检验

第一节 实验室的建立、发展与装备

1963年,组建拱墅区卫生防疫站,实验室也同时建立,有检验士2人。实验室由三间房组成,配备器材除显微镜外,还有两只恒温箱、一只旧冰箱,一台DT100天平,两张八仙桌实验台,一张化工厂要来的操作台。当时由于肠道传染病及血吸虫病、疟疾、丝虫等寄生虫病的防治,以及水质分析、土壤分析等需要,开展微生物检验和一部分理化检验,并配制一部分常用染色液、增菌液和固体、半固体培养基作细菌培养之需。

在文化大革命的这十年中,虽然运动不少,但实验室的工作没有间断,一些卫生防病方面的检验工作还在开展。一直到1978年5月3日,恢复卫生防疫站,实验室工作又被重现,逐步增加了人员和设备,当时主要实验仪器有生物显微镜2架,分光光度计3只,高压蒸气消毒器1台,电热恒温培养箱3只,天平2台,离心机2台、马弗炉2台等等。至1986年底,实验室工作人员增至8人,其中检验技师2人,检验士6人;微生物检验5人,理化检验3人,配备洗涤临时工1人,且陆续配备了一些仪器设备,如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微分电位溶出仪、酶标光度计、速冻柜、冰箱、生化培养箱、测汞仪。1990年,拱墅、半山卫生防疫站撤二建一,成立新的拱墅区卫生防疫站,工作人员增至14人,其中主管技师2人,检验技师5人,检验士6人,洗涤工1人。2001年成立区疾控中心,检验科有8名工作人员,到2003年底,检验科人员为9人,其中副主任技师1名,主管技师2名,检验技师4名,检验士1名。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由省防疫站装备了一些检验设备(因两区合并,装备了双份)。2002年,区疾控中心在计量认证和国家实验室认可中,装备了一批高档精密仪器。

2001年5月31日,检验科分为微生物检验、理化检验二室,实验室分工更趋细致,职责更为明确,由于工作任务繁重,人员紧缺,还是分工不分家。在食品卫生、环境卫生、饮水卫生、传染病、地方病等方面的日常检验的基础上,针对我区工矿企业多的特点,抓职业卫生的监测检验,利用现有资源,开展新项目的检测,2002年8月,区疾控中心和区妇幼保健站合并,卫生检验科开始承担临床检验的工作,如新生儿42天检查、入托体检、孕妇体检、婚前检查、执业医师、药品从业人员的体检等。

实验室布局:微生物实验室一层、理化实验室一层。微生物实验室设肠道微生物、食品卫生微生物、血清免疫、HIV初筛实验室、临床检验5个专业室和消毒室、洗涤室;理化检验实验室设食品理化、劳动卫生、水质理化、仪器室、天平室、消化室、专用试剂仓库。

第二节 实验室检验项目

微生物检验项目68项,理化检验项目104项。检验项目均指单项检验,不同种类的标本检验同一项目,只记一项。见附表。

第三节 实验室工作量

实验室每年都要检验大量标本,出具各种实验数据,为卫生防疫专业提供可靠的实验室数据,保证防治工作的开展。50年代及60年代的肠道传染病粪便培养,以及工矿企业的卫生监测等;70年代后期除微生物检验外,食品卫生、劳动卫生、职业病等检验已逐年增加。通过参加省市防疫站的培训和内部学习,检验人员逐步掌握了肠道传染病防治知识和检验能力。负责对辖区医疗单位肠道门诊检出的疑似霍乱弧菌进行鉴定,2004年全年完成微生物及理化检验样品59629件;同时从1987年起,每年对区属医疗单位(街道、乡村卫生院)健康体检中肠道微生物培养和乙肝表面抗原测定进行质量控制,为解决辖区内中小型食品加工企业产品出厂检验问题,为建立化验室的食品生产企业培训化验员,从1988年到2003年,共培训54人次,并对在培人员进行理论和技术操作的业务考核;为没有能力建化验室的企业,设立委托检验,进行产品检验,以解决中小型食品加工企业产品出厂检验。(金建洪)

第三篇 卫生监督

卫生监督是指卫生行政机关或被委托的执行机构综合运用法律、行政、预防医学技术、宣传教育等手段,依法对特定的行政管理相对人遵守、履行卫生法律法规、标准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指导帮助,并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控制和处罚的一种卫生行政执法活动。其目的是行使国家公共卫生职能,实现国家对社会的卫生行政管理,保护人民生命健康权;是贯彻“预防为主”方针,提高全民卫生水平的重要措施;是国家卫生监督制度的实施和执行。

纵观我国卫生监督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大致可分四个阶段:1949—1956年的初创阶段;1957—1965年的建设阶段;1966—1976年(10年动乱)的停滞阶段;1976年至今的完善与发展阶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得以加强,卫生立法工作有了突破性进展,先后颁布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及配套的卫生规范、卫生标准等先后颁布实施,卫生监督法律体系日益完善,有力地推动了整个卫生监督工作的开展。

拱墅区的卫生监督工作体系,根据国家在各历史阶段制定的方针政策和基层工作实际需要,从建国之初设立“拱墅区卫生事务所”开展传染病防疫、60年代成立“卫生防疫站”落实卫生防病工作到2001年5月31日应“两项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而分立“疾病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在机构设置、职能定位、人员配置等方面得以逐步演变和发展。卫生监督队伍逐步壮大,人员从1958年的1名食品卫生专职管理员发展到2004年的53人担纲综合执法。工作内容从单纯“预防肠道传染病”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逐步确立和巩固了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等“五大卫生”的监督执法。2002年从协助“取缔无证行医”开始,医疗机构管理也纳入卫生执法之列。机构改革与职能的转变使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力度和深度显著提高。

随着社会的进步,“依法治国”成为国家治国策略,国家在完善实体法的同时,先后颁布了《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行政程序法,依法行政理念渐起,卫生部相继出台了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等。拱墅区卫生局与时俱进,加大了卫生监督队伍素质建设,完善了监督员准入、继续教育、工作质量考核等机制,通过卫生监督执法实践,培养和造就了一支业务熟悉、爱岗敬业、作风过硬的卫生执法队伍。

2003年,由于“非典”和全球公共卫生事件,政府逐步引入危机管理的概念,对卫生执法领域产生深远的影响,如何拓展工作领域,如何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以最简捷的途径获知事件性质、用最有力的方式进行处理,都是所有卫生监督员正在思考的问题。区卫生监督所经过实践探索而逐步建立的“首席调查员制度”,“卫生事件应急小组”以及因“城中村”整治而设立的公共卫生联络员制度,已经并将在处理突发事件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国家公共卫生体制还未完全理顺,卫生监督所作为事业单位承担执法任务,其编制和经费游离于行政机关之外,部分法律法规操作性不强,如此等等,影响着卫生执法的权威性与高效性,卫生监督工作任重而道远。(陈军)

第一章 食品卫生

第一节 概述

拱墅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经历了创建起步、停滞、发展壮大三个阶段。

1958年,拱墅区卫生所配备有史以来第1名食品卫生工作人员,专司食品卫生监督,并于1962年开展清凉饮料采样检验,食品卫生工作起步;“文化大革命”期间,食品卫生工作全面停滞;1979年区卫生防疫站恢复,配备了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并不断充实壮大,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驶入快速发展的轨道。

20世纪80年代,国家先后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食品卫生工作从行政管理过渡到法制化管理。区卫生防疫站严格依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堂除外)审核发放卫生许可证;对从业人员实施健康管理;在饮食管理上大胆创新:1984年把分散的早点摊归并集中到农贸市场统一管理,得到杭州市政府肯定并在全市推广。1985年在街道居委会和街道爱委会设立食品卫生检查员,使监督到底到边,街头食品卫生状况明显好转,卫生部副部长殷大奎视察时给予了高度评价。1988年,率先在全区饮食店推广一次性卫生筷;1991年筹建了杭州市第一家餐具消毒站,提高了餐具消毒合格率。

1995年10月,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颁布实施,区内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如插上腾飞的翅膀,日新月异。一是以事关百姓“菜篮子”为重点内容,实施“放心蔬菜”、“放心肉”、“放心豆制品”、“放心早餐”工程,推动卫生监督的广度。二是以中、高考、两节、西博会为重要时期,制订方案,既严格资格审查,又从食品原料的采购、运输、储藏、加工、销售等环节严格把关,确保上述时期的食品安全,推进卫生监督的深度。三是以“4.30”陆家圩婚宴发生的食物中毒为切入点,先后实施了“农村聚餐申报制”、“城中村整治”、“卫生监督进社区活动”、“食品卫生首席调查员”制度等,推动卫生监督体制和机制上的创新。四是以安徽阜阳劣质奶粉事件为戒,举一反三,严格查处食品卫生违法行为,提高了卫生监督的力度。1996—2004年间处罚食品经营单位2705家,罚款人民币200余万元。(冯明芳、李秋阳)

第二节 食品卫生监督

1953年卫生部发布《清凉饮料食物管理暂行办法》,但拱墅区无专门的食品卫生机构和人员管理区内食品卫生。

1958年区卫生所配备第一名食品卫生管理专员,开始抓“三防”基本卫生设施(防蝇、防尘、防鼠)和餐具消毒设施建设。

1961年区防疫站成立,对清凉饮料制作单位实行开业前卫生设备审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1962年购置简单检验设备,仅开展清凉饮料采样检验(合格率见表1)。1963年从有关食品店、摊、集体食堂抽调93人进行群众性食品卫生检查员训练,并对全区饮食店、茶店的食具消毒员进行食具消毒方法培训。食具消毒率从1962年的50%提高到1963年的96%,食物中毒得到有效控制。(全区食品饮食店摊分布情况和食物中毒发生情况见表2、表3)“文化大革命”期间,拱墅区卫生防疫站被撤销,食品卫生工作停滞。

1979年区防疫站恢复,设立食品卫生组,配工作人员1名管理区内食品卫生。

1983年区防疫站设立食品卫生科,有3名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全区79家饮食店、151家食品店(厂、场)和110余户个体食品摊贩的卫生监督工作。7月1日国家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食品卫生实行行政许可制度,区防疫站开始依法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堂除外)核发卫生许可证。一年后,全区的食品卫生状况有了提高,杭州蜜饯厂投资20多万元建造了烘烤房和化验室,红光食品厂也建起了化验室和冷藏库;各企业普遍建立了食品卫生制度,许多单位把食品卫生列入承包责任制,加强了食品企业的自身管理。

1984年,把10多个分散的个体饮食摊集中起来,规划到卖鱼桥农贸市场内以便管理和改善卫生设施。此举为杭州市首创,得到杭州市副市长陈端同志肯定,召集市内防疫系统和相关部门到卖鱼桥农贸市场开现场会,在全市推广。为提高冷饮制品的监测合格率,区防疫站利用经济手段,出台了针对冷饮制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奖罚措施:冷饮制品达到规定的合格率,免除监测费,合格率高的还给予物质奖励,合格率低的给予行政处罚。

1984年底,在一饮食店查到添加色素胭脂红的牛肉1000多斤,年三十送到杭州肉联厂予以销毁。并将此事编发“好端端的牛肉为什么要销毁”的宣传资料,广为宣传,受到了消费者好评。

1985年,全区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801家,从业人员6528人。点多面广,为此在每个街道卫生院和街道爱卫会设立了9名食品卫生检查员,协助街道食品卫生管理,卫生状况明显好转。辖区“新昌路点心店”被评为浙江省及全国的先进集体,卫生部副部长殷大奎亲自到“新昌路点心店”视察,并给予高度评价。当年,食品卫生监督科也被评为杭州市先进科室。

1986年,为提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身管理,在武林门地区组织成立了互助协作组,组内各单位每月检查一次,奖励先进。通过一年的工作,检查组内各单位均达到省爱卫会制定的卫生标准。

1987年,处理人民群众有关食品卫生来信来访16起。

1988年甲肝大流行期间,为减少传染环节,率先在全区的饮食店推行使用一次性卫生筷子。

1990年10月,半山区并入拱墅区,卫生监督员增至8名。

进入九十年代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大量农村劳动力和社会资金流入食品领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增多、体制和方式多元化、卫生状况和质量与人们健康要求的矛盾突显,食物中毒事故频发。区卫生局创新食品卫生监督体制、机制,依法行政,做了大量而扎实的工作。

1991年,对社会关注的豆制品进行专项整治,非发酵性豆制品的合格率由1990年的23.5%上升到为70%。

1991年7月,区卫生防疫站为解决中小型饮食店(摊)餐具消毒实际困难,与区爱卫会联合筹建了餐具消毒站,由该站负责收集未消毒的餐具经严密蒸汽消毒后,再送往各地饮食店(摊)使用。通过监测,1991、1992、1993年的餐具消毒质量抽检合格率分别达到94.6%、86.7%、95.5%。1993年底,因某些饮食店(摊)不配合,运转三年的消毒站被迫关闭。

1992年,配合全国营养调查,共对米市巷、和睦两个街道60户家庭184人进行了营养状况调查。

1997年,杭州普降暴雨,区卫生防疫站加强了灾后食品监督检查,严防被污染食品上市,同时,在拱墅区有线电视台宣传饮食卫生知识,防止“病从口入”。

1997年6月13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改善市区大众化早点供应工作有关扶持措施的通知”,配合区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放心早点摊”活动,集中整治,对各镇、街道申办的集中早点摊发放临时卫生许可证,街头开始出现持证的统一规格的早点摊车。时隔一年,各早点摊普遍出现使用非食品级塑料盛器盛放食品原料和直接入口食品、重复使用一次性餐具、防蝇设施缺乏等问题,1998年7月23日,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对全区各早点摊进行集中清理办证的通知”,在各镇、街道的组织下,区防疫站和有关职能部门对32处112辆早点摊车发了有关证照。要求摊主确保餐具消毒,但未强制要求具备上下水设施。

1999年11月29日,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又下发“关于发展早点摊点整治的实施意见”,制定了“七统一”制度,即统一定点、统一设施、统一时间、统一着装、统一亮牌,必须有自来水源、必须使用一次性餐具。归口管理的各镇、街道落实城管队员驻点管理的措施,效果显著。2001年8月,根据区政府的要求,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放心早点”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2003年12月按杭州市政府要求,由商贸旅游局牵头,区卫生监督所全程参与,督促所有早点摊全部退路入室。

1998年,开展地下豆制品作坊专项治理,出动卫生监督员50人次,先后5次进行踩点摸底,会同区工商、公安、城管、市容等执法部门取缔了6家无证地下豆制品作坊,销毁食品400公斤。

根据《杭州市用肉单位生猪产品采购卫生管理办法》,开展了数次的专项执法检查,并率先在杭州市推出与辖区内85家使用鲜肉单位签订了卫生责任书。

1999年开始抓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菜篮子”工程。1.与有关部门开展“放心肉”“放心豆制品”的专项检查。2.与宾馆、饭店、单位食堂签订豆制品购售卫生责任书。3.开展农贸市场专项整治。组织召开27家农贸市场负责人会议,建立农贸市场食品卫生协管员制度,成立了全市第一个农贸市场协管员队伍;并在卤味店中实行食品卫生承诺制,要求不出售不洁食物,不出售来路不明的熟食制品。市场中食品摊点的健康证和卫生许可证持有率达到87%。

2000年10月,杭州市第二届西湖博览会召开,为保证“西博会”期间的食品卫生安全,卫生监督员深入展点和餐饮接待单位,从食品的采购、清洗、切配、烹饪及餐具的消毒等环节重点进行监督指导。

2000年8月21日,响应区政府关于加强经济发展环境治理营造良好投资环境的决定,公开审批程序、前置条件,规定许可证办结期限。

2001年5月31日,拱墅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成立,食品卫生监督向纵深发展,力度进一步加强。监督所成立之初即实施“放心蔬菜”工程试点,在大型集体饮食单位开展蔬菜农药残留量快速检测,并要求建立健全蔬菜采购管理卫生制度。期后,全面实施“三放心”工程(放心肉、放心菜、放心豆制品)。

2001年11月,结合全国第6个“食品卫生宣传周”,对辖区内24家农贸市场、学校食堂、熟食卤味、速食业、食品加工业、中小餐饮业进行专项整治,重点监督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持有、餐具的消毒、原料的索证情况和防蝇防鼠设施及垃圾收集容器配备等。并建立卫生监督分户档案753份。

2002年,整治“食品出厂检验”,27家食品加工企业有了自己的检验室,实行出厂卫生检验月报制,确无检验能力的,落实委托检验,切实做到生产一批、检验一批、合格一批、销售一批。针对熟肉制品加工场卫生管理差,抽检合格率低的问题,吸取广州的先进经验,配合区政府将11家熟肉制品经营户集中在本区祥符镇方家塘加工,统一规模(每户加工场面积80平方米,前店后场)、统一管理(统一开具电脑票证,凭电脑票证供货给零售商)。

2004年初,第一次将有空调的餐厅纳入监测管理,要求餐厅安装空调的单位在年检换证时提供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空气质量监测报告,符合GB16153-1996饭馆(餐厅)卫生标准的方可年检换证。

2003年,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进行内部管理制度改革,实行工作量化统计考核,考核结果与奖金挂钩,打破了做多做少一个样的分配模式,激发了卫生监督员的工作积极性。三项特色工作起步,一是以“4.30”陆家圩农村自办婚宴引起食物中毒为切入点,落实农村婚丧宴席申报制和技术指导,全员轮训农村土厨师。二是在上塘镇开展“城中村整治”。由镇政府综治委牵头,卫生、工商、公安、行政执法局联合,并充分调动村级治安队伍参与,在瓜山、皋亭村开展“城中村整治”工作,贯彻先疏后堵的思路,分步实施。第一步:由村治保人员先行摸底,发放《告经营户书》、《告房东书》,广泛宣传,自行整改。第二步:卫生监督人员驻村办公,巡查监督,验收合格发放卫生许可证。第三步:对未取得经营资格的单位,由镇政府综治委牵头,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取缔。三是推出卫生监督进社区活动。在上塘镇和湖墅街道共20个社区宣传栏设置《卫生许可证办证指南》,方便卫生行政许可申请人。

2003年防制SARS期间,加强对宾馆、饭店的监督力度,实行每三天监督覆盖100%,自4月20日至7月3日共检查2271家次。

2003年6月,启动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在正式评定信誉度等级前,在报刊和电视台公开评审的要求和条件,召集餐饮业负责人、厨师长进行知识培训,具体介绍了实施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目的、申报条件、评定种类和方法。随后,又组织大型餐饮业的负责人去西湖国宾馆参观,学习他们的管理制度和管理理念。然后对26家申报A级的大中型饭店进行初评,最后将验收合格的7家企业上报杭州市监督所,市所核准“杭州新花中城大酒店有限公司”、“杭州阳光天地大酒店有限公司”和“浙江冶金银星实业公司银星饭店”3家企业为首批杭州市餐饮业食品卫生A级单位。

2003年10—11月,第五届“西博会”召开。与前几次“西博会”卫生保障不同,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制定了防止集体食物中毒工作方案;督促举办汽车展、图书展、红石梁天堂酒会等活动的组织单位制定《公共卫生工作预案》,明确项目责任人和联络人,报告工作人员和组团人员食宿安排情况,落实健康申报、项目卫生管理和预防控制措施;每天编制西博信息,及时掌握卫生监督动态,调整监督策略和措施。区卫生局与举办者签订了《食品安全协议书》。2004年第六届“西博会”,改为举办者与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安全协议书》。

2004年的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紧紧围绕执法人性化而开展,在食品生产加工、农村食品市场、餐饮等十多个专项整治活动中,均采取先组织培训自行整改,再检查处罚的形式,社会反响良好,执法力度也得到了提高。

2004年,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不放过任何事关人民生命安全的有毒或有毒可疑食品,曾组织查毒事件三次:第一次是4月25日,因为安徽阜阳发现劣质奶粉致“大头娃娃”,按网上公布的“黑名单”在辖区超市、食品店进行地毯式追查,未发现劣质奶粉;第二次是6月20日,接杭州市卫生监督所关于要求紧急追查市场上来自温岭的含敌敌畏、敌百虫等毒物的有毒咸鲞的紧急通知,监督员立即追查辖区内市场、超市24家,售点共70个,对“华润超市”正在销售来源不明的咸黄鱼鲞采样2件送检。结果其中一件样品“中白鲞”检出“敌敌畏”,含量0.78mg/kg,立即封控,查明“毒咸鲞”来源于浙江省食品市场,上报杭州市卫生监督所协助查封,没收销毁了毒咸鲞。第三次是11月25日央视焦点访谈播出萧山加工有毒松子事件,立即组织监督员检查炒货加工和销售单位45家,未发现源于“姚家畈村”的炒货食品。

2004年7月21日晚,拱墅区卫生局在夏季食品、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大检查中,发现位于莫干山路北大桥的杭州新博能大酒店有限公司餐饮部加工供应所谓“去毒”河豚鱼。执法人员于2004年7月29日对杭州新博能大酒店作出“不得供应河豚鱼等有毒食品”的《卫生监督意见书》;8月17日发现该餐饮单位仍在违法经营河豚鱼。2004年8月19日正式立案调查取证;调查期间,“新博能”餐饮部有关人员以“所售的是‘中洋牌家化暗纹东方豚’,是‘无毒无公害产品’”为由,拒绝执行禁止销售河豚鱼的“卫生监督意见”。8月23日区卫生局依法封存控制“新博能”餐厅待售河豚鱼。8月24日该单位再次进货44尾,区卫生局再次依法封存控制。在获取足够的证据后,本局依法终结调查并进行了案件合议,作出了拟罚款人民币贰万圆的合议意见。8月25日本案主办监督员依法送达《卫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8月27日,餐厅经理李XX在其律师金XX(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的陪同下,以“杭州西湖区桃花源酒家”的名义向本局递交“陈述、申辩及听证要求书”,经审查“杭州西湖区桃花源酒家”为本案第三人,并非本案违法主体,依法驳回听证申请。2004年9月6日,区卫生局根据依法查明并经合议认定的“杭州新博能大酒店有限公司加工供应河豚鱼的违法事实”,按《食品卫生法》第四十二条和《浙江省实施<食品卫生法>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作出销毁所封存“河豚鱼”的处理决定。同日晚,在“新博能”餐厅现场销毁59尾河豚鱼(其中2条放入盛有福尔马林的玻璃瓶封存留样)。杭州新博能大酒店有限公司虽履行了罚款决定,仍于2004年9月17日会同第三人,向拱墅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9月22日立案受理后,11月6日公开开庭审理,经两个多小时的当庭辩论,未判决。12月20日下午,拱墅区人民法院行一审判决:维持被告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局2004年9月6日作出的拱卫食罚(2004)292号行政处罚决定和杭拱卫食行处(2004)1号行政处理决定。此案属“浙江省河豚鱼第一案”,一度成为新闻媒体报道的热点,最终以拱墅区卫生局胜诉而告终。(历年食品、食具抽检情况见表4;行政处罚、食物中毒情况见表5;历年食品、饮食业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见表6)(冯明芳、李秋阳)

第三节 食品卫生宣传

从1996年开始,卫生部将每年11月的第一周确定为“全国食品卫生法宣传周”,每年确定一个宣传主题,重点解决一个群众关心的食品卫生问题,向全社会宣传食品卫生知识,普及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在此期间开展打击假冒伪劣食品、识别假冒、伪劣食品图片实物展览、食品专家现场咨询和普及食品卫生科学知识等活动,动员消费者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拱墅区卫生局自1996—2004年开展了以下主题的宣传周活动。每年的11月1—7日,在闹市区设立宣传点,张贴食品宣传画,展示伪劣食品,发放宣传手册,接受市民咨询,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1996年“食品卫生法宣传周”主题——食品卫生质量与健康

1997年“食品卫生法宣传周”主题——餐具与健康

1998年“食品卫生法宣传周”主题——防止学生食物中毒

1999年“食品卫生法宣传周”主题——预防食物中毒

2000年“食品卫生法宣传周”主题——食品安全与经济发展

2001年“食品卫生法宣传周”主题——食品安全需要消费者参与

2002年“食品卫生法宣传周”主题——《食品卫生法》就在你身边

2003年“食品卫生法宣传周”主题——食品安全我们在行动

2004年“食品卫生法宣传周”主题——关注农民工的食品安全

2004年,拱墅区卫生局和浙江省卫生厅、杭州市卫生局联合举行宣传和执法活动,11月4日,把宣传活动搬到了祥符镇的都市水乡建筑工地,了解农民工食品卫生状况,为农民工免费提供体检、内外科专家咨询等医疗服务,现场受理仪食品卫生投诉和咨询,展示画板、伪劣食品,分发宣传资料,放映食品安全电视片。当日,省卫生厅副厅长杨敬视察了宣传活动,并给予充分肯定。

拱墅区卫生局在党政网编辑1万余字的食品安全宣传资料,供各镇、街道在宣传周期间下载、宣传,并公布食品卫生投诉电话(88065577)。

除了一年一度的宣传周活动外,拱墅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还根据培训目的、行业不同,组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人员参加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每年15期。培训类型分三种:第一种,未雨绸缪型:每年夏季来临前,组织餐饮行业的负责人、厨师长、冷菜师学习食物中毒防治知识,利用实例和POW-ERPOINT,强调把好冷菜关、做好消毒、注意食品之间交叉污染等内容,预防和减少食物中毒的发生。每年中秋节前月饼旺销季节,组织糕点行业负责人学习糕点厂规范、国家标准等,要求厂家注意食品原料质量、生产过程卫生,落实出厂检验,以保证每一只月饼的质量,让大家吃上放心月饼。每当新法规、新标准出台时,组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学习,宣贯新法规、新标准。第二种:专项整治型:重要的专项整治之前或者之后开展专项培训,整治之前开展的主要讲授该行业的食品卫生知识、操作过程的注意点等,由管理相对人自行整改,然后进行整治;整治之后又开展培训,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对如何改进进行探讨。第三种,重大活动保障型:“西博会”“七艺节”等大型活动前,召集各接待、参展单位的负责人、厨师长、冷菜师、采购员等人员参加培训,强调活动的重要性及各单位的责任,利用POWERPOINT学习食品卫生知识,通过典型食物中毒案例分析,要求各单位切实做好从原料采购到成品各环节的卫生要求,确保食品安全,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通过以上三种类型的培训,拱墅区食品卫生经营单位的卫生意识和卫生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

在对管理相对人进行培训的过程中,监督员的素质也在不断地提高。为了更好地承担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监督员除了参加资格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外,每年还接受各种业务培训十余次。培训采用“送出去”和“请进来”的形式,“送出去”指派业务骨干参加省市卫生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学习回来后给其他监督员上课;“请进来”指请上级部门专家和大学教授来单位授课。这两种形式的学习再加上自学和学历教育,大大提高了监督员的业务水平。(冯明芳、李秋阳)

第四节 食物中毒与处理

80年代前,辖区食物中毒多散发,中毒原因常系误食引起,一般简单对症处置,未有资料详细记载。

1981年起,拱墅区执行卫生部《食物中毒报告制度》,中毒发生后立即报告,及时调查处理,专题总结上报。据资料统计,历年(自1984年开始统计,1985—1988年数据不详)拱墅区发生食物中毒37起,查明中毒食品的有20起,中毒978人,无死亡。这37起食物中毒的分类为:细菌性食物中毒26起,占70.3%;化学性食物中毒5起,占13.5%;植物性中毒2起,占5.4%;原因不明食物中毒4起,占10.8%(见表7)。拱墅区发生的食物中毒以细菌性为主,是今后防治的重点。

其中较大的食物中毒事故有:

1984年5月,红光食品厂在生产小桃酥时误掺入桐油,小桃酥上市后引起35人食物中毒,其中包括22名幼儿。区防疫站组织力量追查该批小桃酥流向、责令所有进货单位立即停止销售。召回并销毁含桐油的小桃酥235斤。同年8月,100余人因食用盐梭子蟹引起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拱墅区卫生局通报全区,并采取紧急措施:辖区内各水产部门、菜场、农贸市场、摊贩立即停止供应出售盐梭子蟹;各饮食店、单位食堂,不准采购加工出售盐梭子蟹,现存盐梭子蟹一律自行销毁处理。

1990年,杭州丝织试样厂食堂自制冰绿豆汤供职工饮用,造成75名职工发生沙门氏菌食物中毒。区防疫站查明了中毒原因,并发文通报食物中毒情况,要求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食堂不得自制冰饮料,有关人员必须重新学习一次食品卫生法和五四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找出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措施,完善规章制度,严格生熟食品及工具容器分开。

1996年,省图书馆管理工作会议在之江饭店举行期间,与会人员51人中毒,经调查确定中毒食品为卤味“白切鸡”,中毒原因系从业人员11名(其中2名冷菜师)带菌(变形杆菌)。经调离从业人员,冷菜间作终末消毒,食物中毒得到了控制。

2000年11月27日,杭州照明电器有限公司职工因食用含有克仑特罗(俗称瘦肉精)的猪肺(汤)而引起的化学性食物中毒,中毒11人。在中毒现场采集的剩余猪肺(汤)送浙江省疾病控制中心检测,检测结果:β-兴奋剂(以克仑特罗计)0.26㎎/㎏。该事件为杭州市首起克仑特罗引起的化学性食物中毒。本起事件虽未查清猪肺瘦肉精来源,但对那些将瘦肉精作为动物饲料的养殖主起到了警示作用。

2001年9月1日晚,杭州新花中城大酒店因晚餐加工制作食品不当,致使42名进餐者发生集体性急性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中毒原因为食用了被副溶血性弧菌污染的“万年青”和“稻草鸭”。本次食物中毒的中毒病人较多,涉及面较广,有旅游团体、证券公司人员,还有零散的亲友团,而且就餐菜谱不一,给监督部门的调查带来诸多不便。监督员克服种种困难,查明了中毒原因,及时对杭州新花中城大酒店有限公司的部分冷菜采取临时控制措施,防止了中毒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2001年9月23日,浙江海上明月美食娱乐有限公司承办婚宴引起细菌性食物中毒,中毒36人。由于就餐人员分别是萧山人和杭州人,比较分散,杭州市市卫生监督所和萧山市卫生防疫站均参加了调查,调查时间较长,婚宴参加者欠配合,错过了最佳调查时间,无法收集到完整的流行病学资料,因此未能确认中毒食品和细菌种类。

2003年共发生3起食物中毒,其中2起为农村聚餐(婚宴)引起的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共有54人中毒,原因均为食品加工过程中的交叉污染。

2003年5月1日,祥符镇陆家圩村发生第1起农村婚宴引起的25人食物中毒时,卫生局以此为切入点,以非典防制领导小组的名义向各镇政府发放通知,要示四个乡镇凡是举办筵席聚餐都要实行申报,举办者向卫生部门提供菜谱并留样;卫生部门起草并发放《拱墅区农村聚餐有关卫生要求》,免费给村干部、举办者和厨师进行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同时上门进行监督指导,有效控制了此类食物中毒的发生。

2003年10月2日,由于半山镇沈家桥村村民兴办婚宴未申报,造成29名赴宴者发生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

2004年发生食物中毒4起,其中3起均因学校食堂供应不洁食品引起,有36名学生中毒。4起食物中毒处理均由首席调查员确定调查处理方案,确定抢救病人措施、临时控制措施、调查处理分工,各组人员按照方案分赴各地点,完成各自的调查取证任务。因卫生监督部门处理及时,处置恰当,中毒事件很快得到控制,其中光明小学食物中毒,首次请心理专家介入,对自述有腹痛症状,无客观体征的大量学生,认为是由于食物中毒引起的学生群体性癔症。

自2000年开始,拱墅区卫生监督部门应用SPSS(社会科学统计软件包)分析统计食物中毒数据,改变以往手工操作状况,提高了数据统计的效率和准确性。

2003年7月,设食物中毒首席调查员,赋予其独立组织处置权。为及时、准确、有效、规范地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挥了作用。2004年,区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包括领导小组、应急小组、食物中毒调查小组。应急小组成员3人,配备车辆1辆,车辆内备有卫生监督文书、调查表、取证工具、防护用品、工具书等物品,24小时待命。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小组先到达现场,如果确认为因食物引起的突发事件,食物中毒首席调查员与食物中毒调查小组1小时内到达现场,展开调查,采取措施,防止中毒事态扩大。(冯明芳、李秋阳)

第二章 环境卫生

第一节 概述

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人类总是通过社会性生产活动利用和改造环境,使它更加适合人类的生存发展。人类的发展史即是与环境作斗争的历史。

建国初期的环境卫生工作统协于卫生部门,通过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除害灭病运动,开展以“预防肠道传染病”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来实现。其工作范围,在五十、六十年代基本以垃圾、粪便清运、灭“四害”和街道清洁管理及城镇给水、农村水井消毒等为主。如1964年区卫生防疫工作总结中提出“本标兼施,治本为主”的环境卫生工作方针,“通过突击活动和经常性打扫、整顿、巩固、扩大各民办保洁队伍”;爱国卫生运动比学赶帮,“全区树立了登云桥居民区、汽发厂等卫生标兵,各街道每月开展居民区与集体单位卫生循环红旗竞赛”等,使环境卫生工作做到了“制度化、经常化”,“消灭了垃圾乱倒现象”;采取专业技术和群众运动两相结合的方针,有效地控制蚊蝇孳生,利用“扑打、诱毒、烟熏、喷洒”等方法消灭大量“四害”。

随着社会分工的具体化,“环境卫生”工作逐步分解为:垃圾清运管理的“环卫局”、垃圾无害化处理和“三废”治理的“环保局”、以除“四害”为己任,兼顾卫生工作的统一协调的“爱卫办”、剩下的“环境卫生”内容如水质卫生、室内微小气候和空气卫生质量及其他相关工作留在了卫生防疫部门。随着改革开放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公共场所卫生工作需要加强,1983年区防疫站组建了卫生科,共3人,下辖环境卫生(科)、学校卫生(科)和卫生宣教(科),工作上逐步走向规范。(陈军、李秋阳)

第二节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是环境卫生工作的一项新的内容。在60年代初至70年代的中期,政府对公共服务行业有一定的卫生要求,虽然也有专门人员负责,但仅限于一般意义的行政管理,无法可依,许多工作只是处于摸索阶段。工作范围局限于旅馆、理发、游泳场所、浴室、影剧院等5个行业。

70年代后期至80年代初,中央和地方政府先后发布一些有关公共场所的卫生规定,如卫生部、国家体委颁布的《游泳池卫生管理条例》、杭州市政府的《影剧院卫生要求和注意事项》、《杭州市旅馆业卫生管理规则》、《旅馆、理发、浴室业卫生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区卫生防疫站依据有关工作条例对公共场所进行管理,主要从消灭苍蝇、蚊子、臭虫、虱子、跳蚤、老鼠等病媒虫害开始,通过宣传教育,逐步落实行业要求,如推行理发、浴室工(用)具的消毒制度、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体检制度。

1985年,为加强场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开展了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佩带健康证上岗服务的试点工作。这一方法在全省卫生工作会议上进行了推荐,受到系统领导和同行们的一致好评。结合日常工作,卫生专业人员还开展了一系列专题调查,如1986年完成的《化学烫发液对理发员手指皮肤损害的调查》,以及与省防疫站环境卫生科联合开展对拱墅区电影院空气质量和微小气候的卫生学调查等。

1986年10月,杭州市人民政府颁布了《杭州市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暂行规定》、杭州市卫生局制定了《公共场所的卫生要求和卫生标准》等管理规定,区防疫站开始对某些行业核发卫生许可证,还根据杭州市的标准要求自行设计了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调查表,建立了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基本档案资料。

1987年4月1日,国务院颁布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明确商业服务、文化娱乐、体育运动及公共交通工具等七类二十八种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公共场所卫生从此步入法制管理的轨道。拱墅区卫生防疫站以此为契机,大力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知识的宣传,加强与公安、工商、物价、街道商业公司等单位的合作,采取“联合办公,开业前会审”的形式,提高公共场所综合管理水平。当年办理卫生许可证150户,其中旅店招待所71家、理发室57家、浴室4家、影剧院7家、游泳池1家。同时,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开始查处卫生违法行为,1987年处罚31家,其中停业整顿3家、吊销卫生许可证1家,限期整改53家(见附表)。

据统计,自1987年到1995年,共发放卫生许可证931户(次)、组织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培训18896人次;举办各类卫生知识的培训班22期;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五病”调离337人,调离率为100%;开展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空气质量、微小气候和公用物品的卫生监测采样31253项次;监督检查各类公共场所11251户次,行政处罚374户次,罚款7.782万元。期间,完成了《两家浴室的卫生学调查》、《自然通风商场卫生质量现状及综合评价》和旅馆、理发、影剧院等行业的卫生现状的专题调查。1992年,总结了过去几年卫生管理的工作经验,在全市率先成立了公共卫生协作组(宾馆、招待所等单位),通过强化卫生知识的专题培训、讲座,对口互查等形式,强化了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为更好地学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先进经验,组织公共卫生协作组成员单位赴南方参观考察。公共场所自律意识增强,卫生许可证领证率达100%,从业人员的体检率、卫生知识培训率均达98%以上。公共场所的卫生质量明显好转,在杭州市首批公共场所“卫生信得过单位”评选活动中,辖区的湖墅浴室、化纤饭店、新世界理发店、杭州和平饭店等9家公共场所单位获得杭州市公共场所“卫生信得过单位”称号。

1994年,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区工作中,实施重点公共场所卫生责任制度。

1999年,卫生监督力度进一步得到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状况大大提高,在国家卫生城市验收中得到领导和专家的好评。

2001年5月,区卫生监督所成立后,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既传承了“防疫站时代”的一些工作经验,又按照新时期卫生监督工作的特点逐步摸索了一些管理上的特色:一是根据行业特点实施错时监督制,对于酒吧业、理发足浴等夜间经营的娱乐休闲场所,或参与各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的清查活动,或组织专项整治,实行错时监督,提高监管效果;二是形成“先培训,后处罚”的工作机制,尤其对浴室、游泳场等季节性较强的行业,通过适时培训强化业主卫生守法意识,随后落实监督监测,再重处违规单位,巩固监管成效;三是推出城中村整治和卫生监督进社区活动,逐步改变城郊结合部“无证多于有证,无证影响有证”的局面。2003年,城郊发廊、足浴等80余家公共场所取得了经营资格。四是西博会等大型会务卫生保障工作渐趋规范,组织体系健全、监督行为规范。卫生执法人员“介入、深入、投入”的良好状态,形成“驻点监督,外围巡查”的会务保障监督模式,确保历届西博会会务人员住宿、休闲等的卫生安全。

2003年防制SARS期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迎来前所未有的压力。市政府规定,文化娱乐场所一律先行停业,事后审查合格复业,区卫生监督员“高标准,严要求”逐家审查,进一步完善了娱乐场所自身卫生管理台帐和通风设施等硬件条件。按防疫要求加大了宾馆、饭店的监督力度,自4月20日至7月3日共检查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2271户次,达到了3天100%覆盖的要求。

2004年,发放卫生许可证976户(次),调离“五病”人员27人,空气及公用物品采样6102项次,监督2288户次,行政处罚23户次,罚款6400元。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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