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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14 17: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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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清津(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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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动态与评论(2017年第1期 总第3期)

经济动态与评论(2017年第1期 总第3期)试读:

经济动态

与评论(2017年第1期 总第3期)作者:张清津(主编)排版:skip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时间:2017-07-01ISBN:9787520109406本书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经济动态

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分析报告

[1]杨素雯 崔树义

摘要 近年来,国家不断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越来越多的流动人口可以平等地享受流入地提供的卫生计生服务。2016年,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山东省对流动人口进行了动态监测调查。本文基于对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的分析,阐述当前流动人口的结构、流动特征、健康状况以及公共卫生服务利用现状,揭示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存在的问题,如流动人口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障制度不完善、公共服务总体供给不足、流动人口健康服务利用率有待提升等。通过充分认识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和新任务,提出构建面向流动人口家庭、提升流动人口公共卫生服务水平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流动人口 动态监测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016年5~6月,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山东省对流动人口进行了动态监测调查。调查对象为在现居住地居住一个月及以上且非本区(县、市)户口的15周岁及以上流动人口。调查范围覆盖山东省16个市、53个县(市、区)、127个街道(乡镇)和307个社区(村),实际调查流动人口6000多名,涉及流动人口及其居住在本地的家庭成员18576人,调查结果具有较强的代表性。此外,山东省动态监测数据还覆盖了28767名流出人口。本文以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为基础,辅以近三年的山东省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通过深入地了解流动人口的结构、流动特征、健康素养以及公共卫生计生服务政策的落实等情况,把握山东省流动人口现状,分析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而为加强有针对性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引导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提供科学建议。一 山东省流动人口及其家庭基本情况(一)基本人口特征1.以青壮年人群为主

2016年,山东省内流动人口平均年龄为27.3岁。从具体年龄分布看,0~14岁儿童占25.9%,15~59岁占73.1%,60岁及以上占1.0%。2.总体上男性多于女性

流动人口中,男性占51.4%,女性占48.6%(见图1)。流动人口性别比为105.8。其中,0~14岁儿童性别比最高,为122.0;15~59岁人群性别比为101.0;60岁及以上老年人的性别比最低,为73.0。图1 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的性别比例3.农村户籍占绝大多数

近九成的流动人口属于乡—城流动,农村户口占流动人口的比例为89.2%。按年龄组划分,0~14岁、15~59岁、60岁及以上流动人口中,农村户籍人口所占比例分别为89.1%、89.3%和84.3%。4.以汉族人为主

流动人口中,98.6%为汉族人口。少数民族人口中,以回族、满族、朝鲜族和蒙古族居多。5.受教育程度以初中为主

2016年,流动人口中以初中文化程度居多(见图2),占46.2%。其次为高中/中专文化程度,占27.3%。大学专科及以上高等教育者占17.7%。与2014年和2015年相比,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者占比有所下降,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者占比明显提升。图2 2014~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的受教育程度(二)家庭基本情况1.婚姻状况以初婚为主

流动人口婚姻状况以初婚为主,占87.4%;其次为未婚,占8.5%;再婚的占2.7%;离婚、丧偶和同居者占1.3%。2.流入人口家庭规模有所扩大

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的家庭规模为2.79人。2016年,在现居住地的家庭户以2~3人为主。1人户占10.9%,2人户占21.3%,3人户占49.1%,4人户占16.2%,5人及以上户占2.5%。与2015年相比,流入人口家庭规模数增加了0.07人,其中3人及以上家庭规模占比增加了1.6个百分点(见图3)。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的家庭结构以核心家庭为主。已婚有偶流动人口中,92.7%配偶在现居住地,6.7%留在户籍地,0.6%在其他地方。子女随同流动的比例为78.5%,留在户籍地的占18.9%,2.6%在其他地方。图3 2015~2016年山东省流入人口的家庭规模3.生育2个子女的比例提升

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中生育子女数均值为1.24个,比2015年的均值(1.12个)有所增加。其中,生育1个子女的比例最高,为66.9%;其次为生育2个子女的比例为24.8%;生育3个子女的比例为2.0%;生育4个及以上子女的比例为0.3%;无子女的比例为5.9%。与2015年相比,有1个子女的比例降低了近5个百分点;有2个子女的比例提升了6个百分点(见图4)。图4 2015~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的子女数量比例二 山东省流动人口的流动方式与居留意愿(一)流向分布1.八成以上为省内流动

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显示,流动人口仍以省内流动为主,占比为83.1%。其中,54.2%为省内跨市流动,28.9%为市内跨县流动。通过历年监测数据比较(见图5),2016年跨省流动的比例明显高于往年,为16.9%;市内跨县流动的比例也高于往年;但省内跨市流动的比例较往年降低。图5 2013~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的流动范围

通过对多次流动的流入人口分析,首次流动为跨省流动的比例为32.3%,省内跨市流动占比为53.2%,市内跨县流动占比为14.4%,还有0.2%为跨国流动。首次流动为跨省流动的比例比2016年跨省流动的比例高出近一倍(32.3% vs. 16.9%)。2.流动范围与省内经济区域特征吻合

从流动范围的地区分布看(见图6),山东省东部和中部地区以省内跨市流动为主,占比分别为55.2%和70.5%,西部地区则以市内跨县流动为主,占比为60.3%。同时,东部地区跨省流入人口的比重明显高于中部和西部地区。图6 2016年山东省东、中、西部地区流动人口的流动范围

从流动的城市分布看,跨省流动人口分布在青岛市最多(29.5%),其次是威海(14.6%)和烟台(13.9%);省内跨市流动人口分布在青岛市最多(31.7%),其次为济南(28.6%);市内跨县流动人口分布在烟台市最多(17.3%),其次为潍坊(11.6%)和德州(11.0%)。由此看出,东部地区和省会城市的经济水平和社会发展水平较高,吸引了较多的流动人口。3.跨省流动以邻近省份和东北地区为主

通过跨省流动人口的流入来源地分析,来源省份主要为黑龙江省(23.7%)、河南省(12.5%)和河北省(11.2%),合计占比47.4%。与2015年相比,黑龙江省的比例有了明显提升,高出7个百分点;河南省的比例则下降了3.9个百分点;河北省户籍流动人口已由第七位上升为第三位,比例提高5.8个百分点。此外,来源省份较多的还有吉林省(9.9%)、浙江省(7.6%)和安徽省(7.4%)。

通过跨省流动人口的流出地分析,山东省户籍人口首选流出地为天津市,占总流出人口的28.7%;其次是北京市,占比为17.3%。吸纳山东籍流出人口较多的省份还有江苏省(7.2%)、上海市(7.1%)、辽宁省(5.6%)、河北省(4.1%)、浙江省(3.5%)、吉林省(2.5%)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3%)。与2015年监测数据结果相比,天津市、北京市和江苏省一直居于流出地的前三位。这三个省份以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较多的工作机会以及优越的地理位置,一直吸引着流动人口。(二)流动原因1.流动原因以务工/经商为主

通过对山东省流动人口2015~2016年流动动因分析(表1),86.8%的流入人口选择经济动因(其中,选择务工占比58.2%,选择经商占比28.6%),86.5%的流出人口选择经济动因(其中,选择务工占比70.3%,选择经商占比16.2%),流入人口这一比例比2015年低了1个百分点;流出人口的这一比例与2015年持平。其次,因家属随迁而流入的人口占比为11.3%,流出的人口占比为10.5%。因婚姻嫁娶而流入的人口占比为1.1%,流出人口占比为1.8%,这一比例均明显高于2015年。因搬家、学习、投靠亲友、参军等其他原因而流动的比例都较低,流入人口共占比为0.9%,流出人口共占比为1.3%。山东省流动人口的流动原因以经济型动因为主,但通过历年数据分析,经济型动因的比例下降,而家属随迁、婚姻嫁娶、出生等非经济型动因的比例上升。这一方面体现了流动人口流动原因的多重性;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流动迁移的家庭化和稳定性。表1 2015~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流动动因2.流动动因具有多样化特征

通过对多次流动的流入人口动因分析(见图7),首次流动以务工/工作为动因的比例占70.5%;其次,以学习培训为动因的比例为11.7%,以经商为动因的比例为11.4%,以家属随迁为动因的比例为4.2%。而本次流动的首要原因也是务工/工作,占比62.6%,比首次流动的比例降低了7.9个百分点;其次是以经商为动因,占比26.5%,这一比例比首次流动提升了15.1个百分点;以家属随迁为动因的比例为9.1%,比首次流动的比例提高了4.9个百分点。此外,首次流动动因中学习培训的占比较高,但在本次流动动因中无人选择学习培训。图7 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首次流动和本次流动的动因3.流动动因具有内部差异性

分性别看,男性流动人口因经济型动因而流动的比例明显高于女性,体现在:在因务工而流动的群体中,流入人口高出女性13.5%,流出人口高出女性10.9%;因经商而流动的群体中,流入人口高出女性4.6%,流出人口高出女性5.1%。女性流动人口因非经济型动因而流动的比例明显高于男性,体现在:以家属随迁为动因而流动的群体中,流入人口高出男性17.0%,流出人口高出男性12.3%;以婚姻嫁娶为动因而流动的群体中,流入人口高出男性1.1%,流出人口高出男性3.4%。其他动因的选择上并无明显的性别差异。

分年龄看,15~59岁的流动人口中,58.5%由于务工而流动,因经商流动的占28.8%,随家庭流动的占10.9%;60岁及以上流动人口中,56.1%是随家庭流动,其中53.1%因要照顾自家孩子而流入城市。

通过老一代和新生代流动人口的比较分析(表2),无论是流入人口还是流出人口,老一代流动人口在因务工流动的比例明显低于新生代流动人口,其中流入人口低12.1个百分点,流出人口低13.2个百分点;老一代流动人口以经商为动因的比例要高于新生代流动人口,其中流入人口高出14.7个百分点,流出人口高出6.6个百分点。因随迁而流动的比例中,流入人口中的新生代要高出老一代1.8个百分点;流出人口中老一代要高出新生代6.1个百分点。因婚姻嫁娶、出生等非经济型动因中,新生代流动人口所占比例要高于老一代流动人口。表2 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的流动动因表2 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的流动动因-续表4.首次流动与配偶一起流动的比例最高

流动人口在首次流动时(见图8),选择与配偶一起流动的比例最高,为89.0%,其中女性略高于男性(89.5% vs.88.4%);其次是选择独自流动,比例为65.7%,其中男性选择的比例高出女性比例近13个百分点;再次,是选择与子女一起流动,比例为47.2%,其中女性选择的比例高出男性8个百分点;此外,选择与父母/岳父母/公婆一起流动的比例为5.3%,选择与兄弟姐妹一起流动的比例为3.5%,其中男性选择的比例均高于女性。图8 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流动时与家人一起流动的比例

在问及“首次流动前,父母是否有过外出务工/经商的经历”时(见图9),有88.9%的流动人口的父母没有外出务工或经商的经历,特别是老一代流动人口在首次流出时,父母极少有外出或经商的经历。但对于新生代流动人口而言,他们在外出流动时受父母一定程度的影响,其中有14.8%的新生代流动人口的父母有过外出/经商的经历。图9 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首次流动前,父母是否有外出务工/经商经历(三)流动时间1.本次流动的平均时长为4.5年

2016年流动人口监测数据显示,本次流动时间平均为4.5年,最小值不足1年,最大值为32年。比2015年的流动时间均值增加了1.5年。其中,男性本次流动时间均值为4.7年,女性均值为4.4年。通过东中西部比较分析,流动时间最长的是西部,为5.4年;其次为中部,为4.7年;最低为东部,为4.2年。这一结果表明流动时间受流动范围的影响,中东部地区流动人口多为跨省或省内跨市流动,流动性强;而西部地区多为市内跨县流动,流动距离短,在流入地的持续时间最长。2.首次流动的平均时长为4.2年

通过对多次流动的流动人口数据分析,首次流动时间平均为4.2年,最小值不足1年,最大值为26年。其中,男性和女性的流动时间均为4.2年。通过东中西部比较分析,流动时间最长的是中部,为4.4年;其次为东部,为4.3年;最低为西部,为4.2年。通过对首次流动范围的比较分析,流动时间最长的是跨境流动,为5年;其次是跨省流动,为4.5年;市内跨县流动为4.2年;最低的是省内跨市流动为4年。3.一半以上流动人口累计流动时间超过5年

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流动的累计时长比例最高的为5~9年以下,占30.5%;其次为3~4年,占比20.6%;1~2年占比为19.2%;10~14年占比为12.7%;15年及以上的占比为5.8%;最低为不足一年的占比8.4%。与2014年和2015年数据结果比较(见图10),2016年流动人口的流动累计时长在9年以下的比例较高,9年以上的比例则相对较低。图10 山东省流动人口的流动累计时长(四)居留和落户意愿1.八成以上流动人口打算在本地长期居住

2016年,有80.8%的流动人口打算在本地长期居住(5年以上),有15.8%的人表示没有想好,2.8%的人有返乡意愿,还有0.6%的人想继续流动(见图11)。与近三年流动人口监测数据结果比较,山东省流动人口打算长期居住的比例一直在提升,其中,2016年比2015年高出5.8个百分点,比2014年高出10个百分点。这一趋势表明,山东省流动人口的稳定性持续增强。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受流入地的家庭规模数影响(见图12),其中,流动人口打算长期居留比例最高的为3人户(86.4%),其次为4人户(83.9%)和5人户及以上(83.8%)。由此看出,随着流动人口家庭化趋势增强,以核心家庭流动的流动人口长期居留意愿最强。图11 2014~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长期居住意愿的比例分布图12 2016年不同家庭规模的流动人口打算长期居住的比例2.近一半流动人口有落户意愿

打算长期在本地居住的流动人口中,选择愿意把户口迁入本地的比例最高,为46.1%;其次为不愿意迁入,比例为30.8%。还有23.0%的流动人口表示没有想好(见图13)。落户意愿受流动人口在流入地家庭规模的影响(见图14),其中3人户家庭流动人口的落户意愿最高,为44.6%,其次为独自1人流动的流动人口,比例为42.6%。由此看出,以核心家庭流动的流动人口落户意愿最强。图13 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的落户意愿分布图14 2016年不同家庭规模的流动人口打算落户的比例3.有返乡意愿的流动人口占2.8%

数据结果显示:有返乡意愿的流动人口群体中,近三成流动人口表示想在1年之内返乡;有25.6%的流动人口表示有返乡意愿,但返乡具体时间并不确定;还有24.0%流动人口表示在3~5年内返乡,16.8%的流动人口表示在1~2年内返乡,4.1%表示在6年以后返乡。在回答“如返乡,打算回到家乡的什么地方”时,有67.3%的流动人口选择回到原居住地(自家),有23.3%的流动人口选择回到区县政府所在地,选择回乡镇府所在地的比例为6.1%,还有3.1%的群体表示没想好(见图15)。图15 2016年山东省有返乡意愿流动人口的未来打算4.表示继续流动的流动人口占0.6%

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结果显示(见图16),在有继续流动意愿群体中,41.7%的流动人口并没有确定自己的未来打算。其次,选择最多的是继续流入其他省会城市,比例为17.6%;流入县级市的比例也较多,为14.5%。图16 2016年山东省有继续流动意愿流动人口的未来打算三 山东省流动人口的就业与收支情况(一)就业情况1.八成以上流动人口当前处于就业状态,性别差异明显

2016年“五一”节前一周,87.0%的流动人口做过一小时以上有收入工作,失业率为13.0%。比例与2015年基本一致。从性别看,男性就业率为95.6%,而女性仅为78.3%。尽管就业率的性别差异明显,但与2015年(男女差距为20.8%)相比,2016年的性别差距减少了3.5%(见图17)。从地区看,中部地区的就业率最高,为88.1%;其次为东部,为86.6%;西部最低,为86.1%。

未工作的流动人口中,54.1%是因为料理家务或带孩子,12.6%是因为怀孕或哺乳,6.2%是因为临时性停工,没找到工作的比例为3.8%,而因其他原因未就业的比例占23.5%。性别比较分析表明(见图18),男性流动人口未工作的原因前三位分别是临时性停工或季节性歇业(19.1%)、料理家务或带孩子(13.0%)、生病(12.2%);女性流动人口未工作的原因前三位分别是料理家务或带孩子(62.4%)、怀孕或哺乳(15.1%)和临时性停工或季节性歇业(3.5%)。由此看出,男性未找到工作的原因相对分散,而女性未找到工作的原因则主要以家庭原因为主。图17 2015~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的就业率图18 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未就业的原因2.就业主要集中在商业服务和生产领域

从2016年流动人口的行业分布看(见图19),批发零售、居民服务/修理/服务业、住宿餐饮等商业服务行业分别占30.8%、14.7%和12.0%。制造和建筑等生产制造行业各占19.6%和4.3%。两类行业合占比例高达81.4%。图19 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就业行业分布情况

从2016年流动人口的职业分布看(见图20),经商、其他商业服务业人员、餐饮和商贩,分别占24.1%、19.2%、10.8%和4.8%,合计达58.9%;生产、建筑、装修等分别占14.1%、2.3%和3.1%,共计19.5%。两类职业加起来共占78.4%。此外,流动人口从事专业技术岗位的比例为7.6%,较往年比例持续提升,如2015年为7.3%,2014年为6.1%,2013年为5.2%。图20 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的就业职业分布情况3.就业身份以雇员和自营劳动者为主

从单位性质看,个体工商户吸纳了46.3%的流动人口就业,这一比例比2015年提升了8.4个百分点;其次为私营企业,吸纳了27.5%的流动人口就业,比2015年降低了近3个百分点(见图21)。图21 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就业单位性质分布

从就业身份看,流动人口主要为雇员和自营劳动者,分别占56.7%和37.4%。与2015年数据相比,自营劳动者的比例高出10.8个百分点,雇员的比例降低6.8个百分点(见图22)。图22 2015~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就业身份分布(二)个人收入情况1.流入人口个人月均收入为406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

2016年,山东省流入人口个人月均收入为4068元,比2015年增加了147元,增长率为4%。其中,男性月均收入为4703元,女性月均收入为3296元,性别差距较大。从收入分布看(见图23),近一半流动人口的月均收入集中在2000~4000元;其次为4000~6000元占比为23.0%;此外,2000元以下的占18.9%,6000元以上的占10.4%。图23 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的月均收入水平2.流出人口月均收入为5080元,比流入人口平均水平高20%

2016年,山东省流出人口个人月均收入为5080元,比流入人口平均收入高出20%。其中,男性为5602元,女性为4337元。从收入分布看(见图24),四成流动人口的月均收入集中在2000~4000元;其次为4000~6000元,占比24.6%;2000元以下的占12.2%;此外,6000元以上的比例为19.9%,明显高出流入人口的比例。

山东省流出人口比较集中的省份中,流入上海市的山东人口月均收入最高为6379元,其次为北京市6107元,再次为广东省5356元。山东省户籍人口主要流向邻近省份,其中浙江省流动人口月收入为4718元,江苏省为4420元,均高于山东省内流动人口月均收入(见图25)。由此看来,流出地较高的收入水平是吸引流动人口流出的主要原因之一。图24 山东省流出人口的月均收入水平图25 2016年主要省份的山东省流出人口的月均收入3.不同文化程度间流动人口的收入差距持续加大

流动人口的月均收入水平随文化程度的提高而增加(见图26)。2016年监测数据结果表明,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者月收入最高为4827元。与2014年和2015年相比,未上过学的流动人口收入水平逐年降低,而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流动人口收入水平则逐年增加。2015年,相对于未上过学的流动人口,具有小学、初中、高中、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流动人口的收入分别高出49%、77%、88%和103%;而2016年,相对于未上过学的流动人口,其他文化程度的流动人口收入分别高出48%、88%、106%和134%。由此看出,随着流动人口收入水平整体提高,不同文化程度间的收入差距持续加大。图26 2014~2016年山东省不同文化程度流动人口的月均收入(三)家庭收支情况1.平均家庭月收入为6839元,比上一年增加6%

2016年,山东省流动人口平均家庭月收入为6839元,较2015年增加了425元,增幅为6%。从家庭月收入的分布看(见图27),36.3%的流动人口平均家庭月收入为4000~6000元,其次,26.0%的流动人口平均家庭月收入为6000~8000元。与2014年和2015年结果相比,家庭收入在6000元以下的比例逐年下降,6000元及以上所占的比例则逐年提升。总体看,山东省流动人口的平均家庭收入逐年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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