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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14 20:5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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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瑞典﹞塞尔玛·拉格洛芙

出版社:中国妇女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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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作者:﹝瑞典﹞塞尔玛·拉格洛芙排版:KingStar出版社:中国妇女出版社出版时间:2018-01-01ISBN:9787512714311本书由中国妇女出版社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第一章这个男孩小精灵

从前有个男孩,大约十四岁,四肢修长,身体单薄,长着一头淡黄色的蓬松头发。他不是什么好孩子,最大的乐趣莫过于吃饭和睡觉,尤其喜欢做恶作剧。

这是一个星期日上午,男孩的父母正准备到教堂做礼拜。男孩身着衬衫,坐在一张桌子旁。他心想,爸爸妈妈马上要出门,这真是太棒了,在接下来的几个小时里,他可以随心所欲。“我可以把气枪拿下来,开它一枪,这回没有人再多管闲事了。”他自言自语。

爸爸似乎猜到了男孩的心思。他走到门槛时突然停下脚步,扭过头对男孩说道:“既然你不跟我们去教堂,至少可以在家里读一读福音书吧,你能做到吗?”“当然可以,”男孩爽快地回答,“这有什么难的。”他心想,反正我愿意读多少就读多少,他们也管不着。

然而,男孩从没见过妈妈像今天这样固执。一眨眼的工夫,她就走到壁炉边上的书架取下路德的《圣经注释》,摊在窗前的桌子上,翻到当天要念的圣言。她还翻开《新约》,摆在《圣经注释》旁。最后,她搬来一张大靠背椅,这是去年教区拍卖的时候买下的,平时除了爸爸,谁都不许坐。

男孩认为妈妈完全是白费心思。他根本不打算去读那些书,哪怕是一页。爸爸好像对他的小算盘了如指掌。他走到男孩面前,严肃嘱咐道:“记住,你必须认真朗读!我回来后要仔细考考你。如果你敢漏掉一页,我不会让你好受的。”“这篇福音一共14页半,”妈妈又叮嘱了一句,“如果你想念完,就赶紧坐下来开始朗读吧。”

说完,爸爸妈妈便走出家门。男孩站在门口,望着他们走远。他心想,今天算是倒霉了。“我猜他们现在一定很得意吧,总算找到一个办法把我困在这里,强迫我读这些没完没了的说教。”

其实,他的父母绝不是怀着得意的心情出门的。相反,他们的心里非常愁苦。他们都是贫穷的农民,房子不比一个菜园子大多少。刚刚搬来这里时,除了一头猪和几只鸡,他们什么也养不起。但是,他们兢兢业业、格外能干——如今也养起了奶牛和大鹅。生活渐渐好转,一切都有了起色。在那个美丽的早晨,他们本可以心满意足、无忧无虑地去教堂做礼拜——倘若没有那个令他们牵肠挂肚的儿子。爸爸常常抱怨,他的儿子又蠢又懒,在学校不学无术,平时也一事无成,连看管家鹅都不叫人放心。妈妈并不否认他的这些坏毛病,但最令她担心的是,这个男孩既调皮又粗鲁,对动物十分凶恶,对人不怀好意。“愿上帝让他那副坚硬的心肠变得柔软,让他的性格变得善良!”妈妈祈祷道,“否则,他会成为一个大麻烦的,既毁了自己,又祸害父母。”

男孩长时间站在原地,思索着究竟要不要去念书。终于,他有了答案——这次还是听话为好。于是,他坐在那张舒适的椅子上开始朗读起来。他有气无力、一字一句地念叨了一阵子,而低沉的声音令他昏昏欲睡,于是,他开始打盹儿了。

屋外,天气是多么舒畅!虽然刚刚三月二十日,斯科耐省南部的威曼豪格镇已是春意盎然。大自然虽然还未披上绿衣,但一切已是生机勃勃、沁人心脾。雪水在土沟里欢快流淌,款冬花遍地盛放,石缝间长满褐色的杂草,露珠闪闪发亮。远处的山毛榉树仿佛每隔一秒钟都更加茂密。蓝蓝的天空是那么高远和清朗。木屋的大门是半开着的,云雀的歌声时不时传入房间。园子里,鸡和鹅三五成群地漫步;栅栏里的奶牛们也感受到春天的气息,不时发出哞哞的呼唤。

男孩一边念书,一边摇头晃脑地打盹儿,却又在和瞌睡做斗争。“我绝不可以睡着,”他心想,“要不然我整个上午都念不完了。”

然而,不知怎么,他还是没能战胜睡意。

他不知道自己究竟睡了多久,但可以确定的是,他是被身后轻微的声响吵醒的。

男孩正面的窗台上有一面小镜子,从镜子里可以看见整座木屋。男孩抬起头,恰好看向镜子。镜子里出现了妈妈的箱子,它的盖子是打开的。

他妈妈有一个巨大而笨重的橡木箱,四面由铁皮包裹。除了她,任何人都不许开箱。箱子里收藏着她从她妈妈那里继承的所有宝贝,她平时也精心保管它们。里头装有几件旧时的农家装束,用朴素的红布缝制,由短胸衣和褶皱裙组成,胸前有珍珠饰物;还有几件上过浆的白色头巾,以及沉甸甸的银饰和项链。这身行头现在已经很少有人穿了,妈妈好几次想扔掉这些老古董,但总是于心不忍。

从镜子里,男孩很清晰地见到木箱的盖子是打开的。他感到莫名其妙,因为妈妈临走前确实把木箱关上了。只要男孩独自在家,她是一定不会忘记锁好这个宝贵的木箱的。

男孩感到局促不安,他担心屋子里进贼了。但他不敢轻举妄动,只好静静坐在椅子上,死死盯着镜子。

正当男孩等候小偷现身的时候,他疑惑地打量着木箱边缘那团黑漆漆的阴影。他越看越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个东西,乍一看是一团阴影,这时渐渐变得清晰起来,那是一个实实在在的东西。那个坐在木箱边缘的东西不是别的,正是一只小精灵!

男孩早就听说过许多关于精灵的传说,但他从没想到精灵是如此小。木箱边缘的这只精灵,身材还不如一个手掌高。他面庞苍老,布满皱纹,却没长胡子。他穿着一件黑色长袍和齐膝短裤,头戴一顶宽边帽,打扮得整洁而精干。他的领口和袖口都有白色蕾丝装饰,鞋子配有鞋扣,吊带袜上系着蝴蝶结。他从木箱里取出一件绣花衣裳,此刻正坐在箱子旁,全神贯注地欣赏这件陈旧却精致的手工艺品,丝毫未察觉到男孩已经醒来。

见到这只精灵,男孩有些惊讶,但并不是很害怕。毕竟只是个个头这么小的家伙,没什么害怕的。而且小精灵完全沉醉在自己的思绪里,顾不上其他事情。男孩心想,如果捉弄捉弄他,一定很有趣。比方说,把他推进木箱里,然后把盖子盖紧,或者做一些其他恶作剧。

但男孩没那么大的胆子去用手直接触碰精灵。于是,他在房间里四处搜寻,想找一件物品用来戳那只精灵。他的目光开始巡视,从沙发移向折叠桌,又从折叠桌移向炉灶。他看了看水壶,又看向火炉旁架子上的咖啡壶;看了看门边上的水桶,又从半开半掩的碗柜里看见摆放着的勺子、刀叉、茶托、盘子,等等。他看了看爸爸挂在墙上的气枪,它的旁边是丹麦国王夫妇的画像;他还看了看窗台上盛放的天竺葵和灯笼花。终于,他的目光停在窗边一支陈旧的蝴蝶纱罩上,以前他几乎没留意过这支纱罩。男孩随即伸出胳膊,取下纱罩,摇摇晃晃地来到木箱边缘。他不敢相信自己竟然如此走运,还没弄清楚是怎么回事,他就抓住了精灵。可怜的精灵被困在纱罩底部,无法挣脱,只好垂下了脑袋。

面对这个意外的“战利品”,男孩起初有些不知所措,只顾着把纱罩来回摇摆,以免精灵挣脱出来。

这时,精灵开口讲话了。他可怜巴巴地哀求男孩放过自己。精灵说,这些年来,他为男孩一家带来不少好运,不应该落得这般下场。如果男孩还他自由,他愿意送给男孩一块旧硬币、一只银勺子,还有一枚金币,个头像他爸爸那只银色手表的表盘那么大。

男孩并不觉得这个提议很靠谱。可奇怪的是,自从制伏了精灵的那一刻,男孩竟害怕起来。他感觉自己是在和某个离奇而可怕的怪物打交道,它甚至不属于这个世界。现在,他恨不得尽快甩掉它。

所以,男孩二话不说地答应了这笔交易。他举着纱罩不动,让精灵自己爬出来。可正当精灵快要脱身的时候,男孩忽然想到自己本该讨回更多好处。他至少应该命令精灵把福音书填进他的脑子里。男孩心想:“如果就这样放走他,那我实在太蠢了。”于是他又剧烈地晃动纱罩,而精灵跌跌撞撞,又落回了罩子里。

但就在这时,男孩忽然挨了一记响亮的耳光,脑袋仿佛被敲成了碎片。他先撞上一面墙,接着又撞上另一面墙,最后昏昏沉沉地倒在地上,失去了知觉。

男孩醒来时,发现木屋里只有他一个人。木箱的盖子已经合上,纱罩也像往常那样挂在窗边。要不是脸颊被拍得火辣辣的,他大概还以为刚才的一切只是一场梦。“无论如何,爸爸妈妈是不会信以为真的,”他想,“他们可不会因为那只精灵的缘故而让我少读几页书,我还是接着念吧。”

可是当男孩朝书桌走去时,他发现了一些不同寻常的事情。屋子是不会变大的,可是为什么走了那么多步,还没走到桌子前?椅子又是怎么回事?它看上去和几分钟前差不多大,但他现在必须先踩在横木上,然后才能爬上坐垫。桌子也发生了奇怪的变化。只有爬上座椅的扶手,他才能看见桌面。“这个世界是怎么了?”男孩惊讶地说道,“那只精灵一定对椅子和桌子,乃至整座屋子都施了魔法。”《圣经注释》静静地躺在桌子上,看似和原先一模一样。但它同样发生了奇怪的变化。如果不站到书上去,他连一个字都无法看全。

男孩读了几行文字,不经意地抬起头,又见到那面镜子。他忽然大声喊道:“瞧,这儿也有一个!”

从镜子里,男孩清楚地看见一个个头很小的人,他戴了头巾,穿着一条皮裤。“他穿的怎么和我一模一样!”男孩一边惊叫,一边握紧双手。这时,镜子里的小人儿也做出相同的动作。紧接着,男孩又扯了扯头发,掐了掐手臂,转了转圈,而镜子里的小人儿依旧与他保持同步。

男孩围着镜子绕了几圈,看看镜子背面是不是藏了一个小人儿,可是一个人影也没有。这下他害怕了,浑身瑟瑟发抖起来,因为他恍然大悟:被精灵施了魔法的,不是别的,正是他自己;镜子里的小人儿,也正是他本人。大雁

男孩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竟然变成了一只小精灵。“我一定是在做梦,这真是一场怪梦,”他心想,“只要再等等,我一定会变回人类的。”

于是他站在镜子前,闭上双眼。过了几分钟,他睁开眼睛,期待自己会从梦中醒来。可是,他的愿望落空了。他的个头还是那么小,除此之外,一切都没有丝毫改变。小男孩还是原先的模样,一头纤细的稻草色头发,鼻子上长着雀斑,穿着一件打补丁的皮马裤,长筒袜上印有小马的图案。唯一的区别就是,一切变成了缩小版。

不过男孩很明白,站在原地等待是无济于事的。他必须尝试做点儿什么。他心想,最好的办法莫过于找到那只精灵,和它言归于好。

男孩一边寻找,一边哭着祈求。他绞尽脑汁回忆自己的所作所为,对每一件事都许下诺言。他保证再也不对任何人说谎,再也不做淘气鬼,再也不在布道的时候打瞌睡。如果他重新变回人形,他一定要当一个乐于助人、懂事听话的好孩子。但是,不管他怎么作保证,还是一丁点儿效果都没有。

突然间,男孩回想起自己听妈妈说过,所有小东西都会到牛舍里安家。他立刻决定到牛舍瞧瞧,看能否在那里找到精灵。万幸的是,木屋的大门是半敞开的,否则他绝不可能摸到门锁并把它打开。现在,他能够轻而易举地溜出大门。

走到门厅时,男孩四处寻找他的木鞋。刚才在屋子里,他一直穿着长筒袜走来走去。就在他思索着自己怎样才能驾驭那双又大又笨拙的木鞋时,他发现台阶上摆放着一双微型木鞋。那只小精灵还是很体贴的,将男孩的木鞋也施了法术。可见到这双鞋,他更是愁上加愁。很明显,精灵的意图是让他再多受一些折磨。

在木屋门前的木板路上,一只灰色的麻雀蹦蹦跳跳。一瞧见男孩,麻雀就大喊道:“叽叽!叽叽!快看哪,是那个放鹅的男孩尼尔斯!他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儿!快看,小不点儿尼尔斯·豪格尔森!”

顿时,鹅群和鸡群纷纷转过身子盯着小男孩,嘴里发出可怕的叫声。“喔喔呜,”公鸡鸣叫道,“他活该!喔喔呜!他以前扯过我的鸡冠!”一群母鸡也喊起来:“咯咯咯,他罪有应得!”鸡群开始喋喋不休。鹅群聚拢到一起,头并头地站在一起并问道:“是谁把他变成这样的?是谁把他变成这样的?”

最离奇的是,男孩竟然能明白它们在说什么。他惊讶不已,直愣愣地站在门阶上,好像扎根在原地似的,一动不动地听它们的对话。“一定是因为我被变成了一只精灵,”他自言自语,“这大概就是为什么我能听懂这些叽叽喳喳的叫声。”

母鸡们没完没了地指责男孩活该,这让男孩忍无可忍。他向母鸡们扔去一块石头,大喊道:“闭嘴,你们这群家伙!”

但他从未意料到,他已经不再是那个让母鸡们胆战心惊的男孩了。一群母鸡朝他冲了过来,形成一个圆圈,把他包围起来,接着齐声大叫:“咯咯咯,你活该!咯咯咯,你活该!”

男孩拔腿就跑,但鸡群一边穷追不舍,一边尖声呐喊。他甚至以为自己要耳聋了。要不是家猫突然出现,他很可能走投无路了。家猫一出现,鸡群瞬间鸦雀无声,它们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只是在抓一抓土地、找一找虫子。

男孩立即跑向家猫。“你,亲爱的猫咪!”他说,“你一定对这里的所有角落和藏身地点很了解吧?你这只乖巧的小猫咪,告诉我在哪里能找到那只精灵。”

猫没有马上回答他,而是静静地坐下来,尾巴绕着爪子形成一个优雅的圆环,然后目不转睛地看着男孩。这是一只大黑猫,胸前有一处白色斑点。它的皮毛光滑柔软,在阳光下格外闪亮。它的爪子蜷成一团,眼睛是暗灰色的,眯成一条狭窄的黑线。它看起来十分温驯和善良。“我十分清楚那只精灵住在哪里,”猫轻声细语地答道,“但这不代表我会告诉你。”“亲爱的猫咪,你必须告诉我精灵住在哪里!”男孩说道,“难道你没看到它对我施加了法术吗?”

猫略微睁大了眼,眼里流露出一丝邪恶的绿光。它转了转身子,发出幸灾乐祸的叫声,最后才回答道:“你以前总爱揪我尾巴,难道我还应该帮助你吗?”

听罢,男孩火冒三丈,完全忘记了自己现在是多么的渺小和无能。“好吧!信不信我现在就去揪你尾巴,我说到做到!”他威胁着冲向家猫。

刹那间,那只家猫的性情发生了巨大转变,跟变了一种动物似的,男孩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猫身上的每一根毛发都竖了起来。它弓起后背,把腿伸直,爪子在地上挠来挠去,尾巴变得又短又粗,两只耳朵向后立起,嘴里吐着泡沫,眼睛瞪得炯炯有神,眼里仿佛冒着红色的火光。

男孩怎会让自己被一只猫咪吓倒,于是他挺身向前迈了一步。谁料想猫竟然纵身一跃,蹦到男孩面前,把他撞倒在地,接着又跨到他身上。猫用前掌蹬住男孩的胸脯张开大口,对准了他的喉咙。

男孩能感觉到猫那锋利的爪子正穿透自己的背心和衬衣、刺入他的皮肤,那锋利的牙尖已经触碰到他的喉咙。他连忙用自己最响亮的声音大喊“救命”,结果一个人影也没见着。他心想,这回肯定是死到临头了。可没想到,猫收回了爪子,也松开了它的喉咙。“行了!”猫说道,“就到此为止吧,看在女主人的分上,这次放你一马。我就是想让你见识见识,现在谁更厉害了。”

说完,猫扬长而去——看起来又和之前一样优雅而端庄。男孩被吓得失魂落魄,半个字也吐不出来。他匆匆奔向牛舍,继续寻找那只精灵。

牛舍里只不过住了三头奶牛。但是当男孩走进来时,牛舍顿时沸腾了,叫喊声和踢腿声此起彼伏,仿佛里头至少住了三十头牛。“哞、哞、哞”,三头牛齐声呐喊。男孩听不清它们在说什么,这三头牛你来我往,一声比一声喊得高亢。

男孩原本想打听精灵的下落,可是他没法让奶牛们听清自己的话,因为它们继续高声咆哮着。以前男孩曾把一只陌生的狗放进牛舍,当时它们也是这么咆哮的。它们蹬着后腿,摇着脖子,晃着脑袋,牛角对准了男孩。“小子,你给我过来!”一头名叫五月玫瑰的奶牛呵斥道,“让我用牛蹄子教训教训你!”“过来!”另一头名叫金色百合的奶牛也喊道,“我要你在我的牛角上跳舞!”“过来!我让你尝尝被木鞋砸中是什么滋味!去年夏天你就是这么对待我的。”还有一头名叫小星星的奶牛怒吼道。

五月玫瑰是牛群中最年长、最聪明的奶牛,而它的怒气也是最大的。“快过来!”她吼道,“有多少次你在你妈妈挤奶的时候把奶桶搬走,有多少次你在你妈妈提奶桶的时候伸腿绊倒她,有多少次你妈妈站在原地被你气得眼泪直落,瞧你干的这些坏事,今天我要统统跟你算账!”

男孩想告诉它们,他对以前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并且从今往后再也不做坏事了,只要它们能告诉他小精灵在哪儿。但奶牛们根本不听他的。奶牛们越吵越激烈,男孩担心它们会忍不住冲出栅栏。他心想,还是悄悄溜走为妙。

逃出牛舍,男孩彻底心灰意冷。他明白,这里是不会有人愿意帮他找到精灵的。即使真找到了小精灵,恐怕也没有什么作用。

农场周围是宽阔的篱笆墙,上面长满了荆棘和地衣。他爬上围墙,坐了下来,思索着如果自己再也不能变回人形,那么他该怎么生活下去。父母从教堂回家后,一定会大吃一惊的。毫无疑问,这件事一定会传遍千家万户,从东威曼豪格镇、托儿坡镇还有斯克鲁坡镇,人们会蜂拥而至。整个威曼豪格镇的居民都会前来围观。说不定,他的父母还会把他领到基维克的集市,让更多人开开眼界呢。

他越想越害怕。他宁愿从人间蒸发,这样就没人看见他这副模样了。

他今天实在是倒霉透了。世界上从没有人像他这般倒霉。他甚至不再是一个人了,而是变成了一只妖怪。

男孩渐渐想通,如果无法变回人形,他究竟会有怎样的下场。从现在开始,他将与世间一切无缘。他不能再和其他伙伴玩耍;父母过世后,他不能再继承农场;更加肯定的是,没有哪个姑娘愿意嫁给他。

他坐在原地,眼睁睁地望着自己的家。那是一座很小的木房子,房顶又高又陡,仿佛把整座屋子都压扁了。屋外的空间也小得可怜,耕地更是狭窄,几乎容不下一匹马在地上打滚儿。这个地方虽然又穷又小,但现在对他来说,已经好得不能再好了。只要能在地板上挖一个小洞住进去,他就心满意足了。

天气真是好极了!树枝发出新芽,流水叮咚作响,鸟儿叽叽喳喳唱起歌——万物是那么的生气勃勃,唯独他一个人愁眉苦脸地坐在那里,再也没有什么事情能让他开心起来。

天空从未如今天那样碧蓝。候鸟们成群结队地飞翔,它们来自远方,穿过东海岸,途经斯密格村,正朝着北边飞去。鸟群里包含了很多种鸟,而他只认识大雁,因为它们总是排成两支长长的队伍,按楔形列队飞行。

好几群大雁从他头顶上飞过。它们飞得很高很高,但男孩还是隐隐约约听见它们呐喊:“飞越高山!我们加把劲儿飞越高山吧!”

大雁见到一群家鹅大摇大摆地在农场里闲逛,遂俯身飞近地面,朝它们喊道:“来吧!来吧!我们就要飞越高山啦!”

家鹅们听到呼唤,十分心动地抬起了头,但又很理智地回答:“免了,免了。我们在这儿挺好的。”

天气异乎寻常的好,碧空如洗,令人神清气爽。若能在这样的天气里展翅高飞,一定格外愉快。一群又一群大雁相继掠过,家鹅们愈加躁动不安。好几次它们都拍拍翅膀,蠢蠢欲动,像是决心要同大雁一起飞翔似的。但一只年长的鹅妈妈总是不停地劝告:“千万别犯傻,那群大雁在天上一定又饿又冷。”

可是,一只年轻的雄鹅偏偏不这么想。飞翔的大雁点燃了它心中的冒险热情。它下定决心:“如果再飞来一群大雁,我就跟它们一起走。”

果然有一群大雁飞来了,它们也发出了同样的呼唤。雄鹅大声回答:“等一等!等一等!我这就过来啦!”

它张开翅膀,奋力使自己腾空,但它对飞行显然很不在行,一眨眼的工夫就摔到了地上。

无论如何,大雁们应该是听见了它的呼喊。它们调过头慢慢地向回飞,看那只雄鹅是不是真要跟上来。“等一等,等一等!”它大喊道,接着又尝试了一次。

男孩躺在篱笆墙上,把刚才的对话听得一清二楚。“唉,真可惜,”他心想,“如果那只大鹅的父母从教堂回来,发现它飞走了,那该是多大的损失呀。”

想到这里,男孩又彻底忘了自己现在是多么渺小和无助。他从围墙径直跳到鹅群跟前,双臂紧紧抱住那只雄鹅,对他喊道:“不行!你可千万不能飞走!”

此时,雄鹅满脑子都在琢磨怎样才能让自己飞起来。它顾不上把这个包袱甩掉,只好带着他上路了——就这样,他们一起冲上云霄。

雄鹅急速起飞,男孩差点儿喘不上气来。他还没来得及脱手,就被带上了高空,倘若现在松手,难免会摔得粉身碎骨。

现在他唯一能做的,就是试着爬到雄鹅的背上,让自己过得舒坦一些。他使出浑身力气,一步一步向前挪动。他既要在滑溜溜的背上坐稳,又得躲避来回扇动的翅膀。这可真不简单呢,他必须用两只手紧紧抓住鹅的羽毛,才能防止自己滑落到地上。大方格布

男孩一直昏昏沉沉,过了好长时间才回过神来。大风猛烈吹打他的面庞,鹅毛被吹得飒飒作响,翅膀呼啸地摆动,他仿佛置身于一场风暴之中。他的身边共有十三只大雁。它们一边振翅,一边鸣叫,在他眼前来回穿梭,发出震耳欲聋的声响。至于它们飞得是高是低,朝哪个方向飞行,男孩一无所知。

又过了一会儿,他终于恢复了一点儿意识。他明白自己必须弄清楚这些大雁究竟把他带去了哪里。可这又谈何容易呢?他不知道自己怎样才敢看一眼脚下的世界。他很确定,只要低头向下看,他非晕倒不可。

大雁飞得并不是很高,因为这位新来的旅伴在稀薄的空气里会透不过气的。为了照顾他,大雁甚至飞得比平时慢了一些。

男孩最终还是说服自己向地面瞥了一眼。在他脚下,大地仿佛被铺上了一块巨大的毯子,由许多密密麻麻、大小不一的方格子组成。“我们现在飞到地球的哪个地方了?”他疑惑不解。

他的目力所及之处,尽是接二连三的方格。有的又宽又大,有的又长又窄——所有方格都棱角分明。“下面究竟是什么样的大方格布呢?”他自言自语,并不指望得到答复。

不过,此刻飞在他身边的大雁突然喊道:“是农田和牧场,农田和牧场。”

男孩恍然大悟,他正在飞越的大方格布其实是瑞典南部的平地。他开始好奇,为什么这些土地看起来是方方正正、五颜六色的?他最先注意到了一些亮绿色的方格,它们是秋天播种的黑麦田,由于冬雪的覆盖,它们仍然保持着鲜艳的绿色。灰黄色的土地是留茬田,也就是去年夏天播种的麦田在收割之后残留的须茬。褐色的方格是老苜蓿田,而黑色的方格是荒芜的草地或休耕的牧场。带有黄色边缘的褐色方格必定是山毛榉树林,因为在这种林子里,大山毛榉通常长在中心地带,每逢冬天就变得光秃秃的,而小山毛榉通常长在边缘,它们那枯黄的叶子可以保留到次年春天。一些方格的颜色很深、中间呈灰色,那是已建成的大型庄园,它们的周围建有许多小木屋,木屋的屋顶上往往覆盖着一层变黑的干草,而再往外则是一圈石头砌成的围墙。还有一些中间是绿色、周围是褐色的方格,它们是果园,园子里的草坪已经变绿,而周围的树木和灌木披着一层棕色外衣。

见到一切都变成了方格的模样,男孩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

可是大雁们听到他的笑声,却略带责备地向他喊道:“多么肥沃的土地,多么肥沃的土地呀!”

男孩收敛了笑容,神情顿时变得严肃。他心想:“亏你还笑得出来,你也不想想,世界上还有比你更倒霉的人嘛!”但没过多久,他还是忍不住大笑起来。

男孩已经适应了骑在鹅背上高速飞行,不必再绷紧神经,因而可以分神思考一些其他事情。他开始注意到,天空中无处不是向北飞行的鸟儿。鸟群之间还相互呼喊问候。“嘿,你们今天也飞过来啦?”一些鸟儿叫道。“没错,”大雁们回答,“你们觉得今年春天会如何?树枝上一片叶子也没长,湖面还在结冰呢。”

大雁途经一处地方,见到家禽的身影,于是尖声问道,“这个地方叫什么?这个地方叫什么?”

一群公鸡仰起头,咯咯地回答:“这个地方今年叫‘小田园’——去年也是一样的,去年也是一样的。”

在斯科耐省,大部分庄园都是以主人的名字命名的。但是,公鸡们总是绞尽脑汁为农庄起一个更加贴切的名字,而不愿约定俗成地称它们为“马特森之家”或者“博森之家”。一些公鸡住在穷苦农民的小农场里,于是它们喊道:“这个地方的名字是‘没余粮’。”那些最贫困人家的公鸡则喊道:“这里叫作‘吃不饱’‘吃不饱’!”

而在富足的大农场,那些被精心照料的公鸡们都给农庄取了非常响亮的名字,譬如“幸运场”“蛋山庄”“金钱村”云云。

不过,那些身居豪宅的公鸡又是另一番模样了。它们高傲自大,不屑于开这些低俗的玩笑。其中一只公鸡故意拉高了嗓门,不惜用九重天外都听得一清二楚的声音高亢地鸣叫道:“此乃迪贝克老爷的庄园!今年的名字和去年一样!和去年一样!”

不远处,又一只公鸡大摇大摆地走出来:“此乃天鹅岛庄园!天底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男孩发现,大雁们并不是直来直往地飞行,而是东走走、西转转,游遍整个南部乡村,似乎是因重返斯科耐而无比喜悦,想要向每一个庄园带去问候。

他们又飞到一处地方,这里耸立着许多巨大而笨拙的建筑,高高的烟囱拔地而起,周围环绕着一些房子。“这里是约德伯亚糖厂!”公鸡们叫道。男孩坐在鹅背上浑身一抖。他本该认得出这个地方,因为这里离他家并不远。去年他还在这里放鹅呢,不过从空中俯瞰,这里完全改头换面了。

唉,想一想,放鹅的小姑娘奥萨,还有小马茨,去年他们还在一起玩耍呢。如果他们还在这附近,男孩一定会很高兴的。如果伙伴们知道他从他们的头上飞过,他们又会怎么想呢?

很快,约德伯亚就从视野里消失了。他们飞向斯威达拉和斯卡伯湖,又折返回布里恩格修道院和海克伯亚的上空。男孩在这一天里游览的斯科耐省景象,比他有生之年所见的还要多。

大雁遇到家鹅的时候往往是最有趣的。大雁们飞得很慢很慢,向下呼唤道:“我们准备飞过山峰!你们想一起飞吗?你们想一起飞吗?”

家鹅们总是回答:“现在还是冬天呢,你们出来太早了,快飞回来!快飞回来!”

大雁们飞低了一些,好让家鹅们听得更清楚。它们继续呼唤:“快来吧!我们可以教你飞翔,教你游泳!”

家鹅们有些生气,于是一语不答,鸦雀无声。

这时,大雁们飞得更低了,几乎快要接触到地面,又电光火石般飞上云霄,像是被吓坏了似的。“哎哟!哎哟!”它们惊叫,“原来它们不是鹅,是绵羊!是绵羊!”

地上的家鹅们被气得暴跳如雷,对着天空咒骂道:“但愿你们被枪射中,一只都不剩!一只都不剩!”

男孩听到这些嘲讽,禁不住大笑起来。但他猛然想到自己现在是多么倒霉,于是伤心地哭了出来。可没过多久,他又哈哈大笑起来。

他从没体验过如此快的速度,如此风驰电掣、无拘无束——这正是他一直幻想的。但他从没幻想过,在空中翱翔是如此酣畅淋漓、心旷神怡,有泥土和松脂的芳香在天上四处弥漫。他也从没幻想过飞得高高在上是何等感受——它就像是飞离所有能想得到的悲伤和烦恼,把一切忧愁置之度外。第二章凯布纳山来的阿卡傍晚

那只白色大雄鹅跟随大雁,在南部乡村的上空四处旅行。它感到无比骄傲,并且也和地上那些家禽开起玩笑来。虽然它兴致勃勃,但到了下午,也有些疲惫了。它试图深呼吸,并更加快速地挥动翅膀。可即使它竭尽全力,还是落后了好几个身子的距离。

飞在队尾的几只大雁发现家鹅掉队了,便呼唤队伍中间那只领头雁:“凯布纳山来的阿卡!凯布纳山来的阿卡!”“找我有什么事?”领头雁问道。“那只白鹅要掉队了,那只白鹅要掉队了。”“告诉它,飞得快比飞得慢要更简单些!”领头雁呼喊道,并继续向前飞。

雄鹅听从了领头雁的建议,于是尝试着加速飞行。可是它已经精疲力竭,身子朝农田和牧场边界的柳树林栽了下去。

队尾的大雁们又赶忙呼喊:“阿卡,阿卡,凯布纳山来的阿卡!”领头雁不耐烦地反问道:“你们到底想怎么样?”“白鹅要坠下去啦!白鹅要坠下去啦!”领头雁又喊道:“告诉它,飞得快比飞得慢要更简单些!”它继续向前飞,丝毫没有减速。

雄鹅继续听从领头雁的建议。它试图让自己飞得更高,但疲惫得喘不过气来,胸口像快要炸裂似的。

队尾的大雁再次呼喊:“阿卡!阿卡!”

领头雁怒气冲冲地回答:“你们就不能消停一点儿吗?”“白鹅要掉队了!”

领头雁怒吼道:“告诉它,如果没本事飞行,就老老实实回家待着!”它接着向前飞,丝毫没有减速的念头。“噢!原来是这么一回事。”雄鹅恍然大悟,大雁们并不打算带它去拉普兰,只是引诱它离开家罢了。

雄鹅非常恼火,它本想向这些流浪者证明,一只家鹅也能办点儿大事,奈何自己心有余而力不足。最让它气愤的是,它竟然遇到了凯布纳山来的阿卡。虽然它只是一只家鹅,但是对于这只名叫阿卡的领头雁,早有耳闻。阿卡的年纪已经超过100岁,它的名声非常响亮,就连全世界最厉害的大雁也愿意跟随它飞行。阿卡和它的雁群比谁都更加瞧不起家鹅。所以,这只雄鹅很想让它们见识见识,自己和这群大雁其实是不分伯仲的。

它放慢了速度,思考着究竟应该转身返回还是继续向前。这时,它背上的那个小家伙开口了:“亲爱的大鹅莫顿,你很清楚你是不可能跟这些大雁飞到拉普兰的,毕竟你还从没上过天呢。不想死的话就赶紧回头吧,如何?”

这个农夫的孩子是雄鹅最讨厌的人了。如果连这个小不点儿都看不起它,它非坚持下去不可。雄鹅说道:“如果你再多一句嘴,我就把你扔到前面的山沟里!”这时,怒火竟然让它浑身充满力量。于是它加速追赶,飞得几乎和其他大雁一样快。

但是它不太可能始终保持这个速度,况且也没必要,因为太阳就快要落山了。傍晚时分,大雁们纷纷向地面飞去,还没等男孩和雄鹅回过神,它们就站立在维姆布湖的湖畔了。“大概它们今晚打算在这里过夜吧。”男孩心想,接着从鹅背上蹦了下来。

男孩来到狭窄的沙岸上,这个湖面积不小,外观却相当难看。湖上几乎尽是冰盖,黑漆漆的,而且表面坑坑洼洼,很不平整。春天的湖泊通常都是这副模样。

冰盖已经开始消融,浮冰松散地漂在水面上,周围形成一条黑得发亮的水流,如丝带一般。可是,湖面还是足以散发出咄咄逼人的寒气,严冬的威力丝毫不减。

湖的对岸是一片明亮的开阔地,雁群则在一片繁茂的松树林落脚。这片山林似乎有一股神奇的魔力,能把冬天留在自己身边。四周的冰雪都已经融化,地表露了出来。唯独尖尖的松枝下仍残留了一堆堆积雪,它们消融后又冻结,因而像石头一样坚硬。

男孩仿佛置身于荒无人烟的极地。他已经一整日没有吃东西了,又饿又冷,说不出有多难受。但他去哪里才能找到食物呢?在这个料峭的三月,无论地上或树上都还没结出能吃的东西。

到哪里才能找到食物,谁能给他一个住处,谁会为他铺床,谁又来为他抵挡野兽呢?

太阳早已落山,湖面上笼罩着一层寒霜。夜幕从天而降,恐惧悄悄来临,沙沙的响声不时从森林里传来。

男孩早先遨游天际时的喜悦之情,现在已消失殆尽。他心里无比惶恐,只好环顾着他的旅伴们。除了它们,男孩也没有谁可以依靠了。

这时,男孩发现那只雄鹅同样也惴惴不安,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它趴在原地,好似奄奄一息。它的脖子贴着地面,双眼紧闭,呼吸声听起来很微弱。“亲爱的大雄鹅莫顿,”男孩说道,“去喝一点儿水吧!走两步就到湖边了。”

雄鹅一动不动。

以前,男孩对所有动物都相当粗鲁。但现在,男孩觉得这只雄鹅是他唯一的慰藉,很害怕失去它。

男孩赶紧连推带拽,想把雄鹅带到湖边。可是雄鹅又大又重,男孩费尽全身力气才做到。

雄鹅把脑袋伸进水里。它先是有气无力地躺在泥潭中,但很快就抬起脖子,甩掉眼睛里的水,大口大口地喘气。随后,它得意扬扬地在水草和芦苇之间游了起来。

大雁们早先已经落到湖面上了。它们径直奔向湖水,无论是对那只雄鹅,还是对它背上的那个小人儿,统统视而不见。它们精心地洗刷羽毛,打理身子,此刻正在咀嚼一些半腐烂的水草和浮游植物。

大白鹅很走运地瞥见了一条鲈鱼,于是迅速叼住它,游到岸上,把它摆到男孩面前。“谢谢你把我拖到水里。”它说道。

这是男孩在这漫长的一天里头一次听到那么友善的话。他高兴不已,恨不得张开双臂搂住雄鹅的脖子,但他不敢这样冒失。他对这份厚礼也很是感激。起初他觉得自己是不可能吃下这条生鱼的,但很快他有了尝试的念头。

他摸了摸身上,看看自己的鞘刀是否还在。它确实还挂在裤子后边的纽扣上,尽管它已经变成一根火柴那么小了。不管怎样,那把刀用来刮鱼鳞和清理内脏已经是足够了。不一会儿的工夫,他就把鲈鱼吃个精光。

男孩填饱肚子后,竟然感到了一丝羞愧,因为他从来都不吃生食,今天却破了例。“很明显,我不再是人类了,我彻底变成了一只精灵。”他心想。

男孩在吃东西,雄鹅则安静地站在边上。当男孩吞掉最后一口时,雄鹅低声对他说:“看来我们遇到的是一群自命不凡的大雁,它们瞧不起其他所有家禽。”“确实,我也发现了。”男孩回答。“如果我能跟随它们一直飞到拉普兰,让它们见识到一只家鹅的本事,那么对我来说也是挺光荣的!”“是,是的……”男孩故意拉长了声音,因为他不相信雄鹅能做到,但又不愿向它泼冷水。“如果我孤身一人上路,恐怕是无法飞到目的地的,”雄鹅接着说,“所以我想问,你愿不愿意和我一起飞?也许你还能帮帮我。”男孩一心只想回家,越快越好,这个问题令他措手不及,不知该怎么答复。“我还以为我们是冤家呢,你和我。”他说道。雄鹅似乎早把这些恩怨忘得一干二净,它只记得这个男孩刚才救了它的命。“我是时候回家和爸爸妈妈团聚了。”男孩回答。“哦!到了秋天,我会带你回去的,”雄鹅说,“我一定会把你送到你家门口的台阶上,我是不会丢下你不管的。”

男孩觉得从父母身边消失一段时间或许是一个好主意。对这个提议,他也不是完全没有心动。正当他打算开口答应的时候,他们身后传来了一阵骚动——大雁们整齐划一地飞出湖面,来到岸边甩干背上的水珠。接着它们排成一条长队,迎面朝男孩和雄鹅飞来——领头雁处在队伍的最中心。

雄鹅上下打量着这群大雁,心里很不是滋味。它原本以为大雁的相貌和家鹅要更相似一些,见到它们会产生亲切感。它们的身形比家鹅小,而且没有一只是白色的,全是灰色的,羽毛还夹杂着褐色。大雁的眼睛呈黄色,如火焰一般炯炯有神,令雄鹅不寒而栗。雄鹅一直被教导要缓慢踱步,走路时一摇一摆。但大雁们从来不行走,而是半飞半跑。雄鹅见到大雁们的脚,更是战战兢兢。它们的脚无比巨大,脚掌上伤痕累累,相当粗糙。显然,它们从不在乎脚下踩的是什么,遇到障碍也从不绕道。它们总是打扮得整洁端庄,但只要见到它们的双脚就会明白,它们无非是身居在荒山野岭的流浪者。

雄鹅赶紧对男孩耳语:“你得大大方方地回答它们的问题,但不要告诉它们你是谁!”还没有等它说完,大雁就来到他们面前了。

大雁在他们身前驻足,伸出脖子,频频行点头礼。雄鹅于是也模仿它们行礼。行礼完毕之后,领头雁立即开口:“我想,现在你应该告诉我你们究竟是什么人物了吧。”“关于我,没有什么值得说的,”雄鹅回答,“我去年春天出生在斯堪诺尔,秋天被卖到了威曼豪格镇的豪尔格尔·尼尔森家里,之后一直住在那里。”“这么说来,你的出身并不高贵,没什么值得炫耀的,”领头雁说,“你凭什么觉得自己有本事与我们大雁为伍?”“也许是因为,我想让你们这群大雁见识见识,家鹅也可以干一番大事。”“如果你真能让我们开开眼界也不错,”领头雁说,“我们已经见过你飞行了,你会不会还有其他本领呢?说不定你还是一个游泳高手呢!”“不敢当,我并不在行。”雄鹅说道。它隐约感觉到那只领头雁决心要把它打发回去,所以它也不在乎自己怎么回答了。“我只横渡过一个泥灰坑,这是最远的距离了。”“想必你是一个奔跑健将吧。”领头雁又说道。“我没见过一只会跑的家鹅,我也从不奔跑。”雄鹅的回答让场面更加尴尬。

雄鹅原本以为无论它怎么说,领头雁都不打算收留它。可领头雁的话让它喜出望外。“你的回答勇气可嘉,有勇气的人往往都是很好的旅伴,即使他起初还不太熟练。你不妨再和我们待上两天,让我们看看你究竟有大多本事,如何?”“正合我意!”雄鹅兴高采烈地答道。

接着,领头雁撇了撇嘴,问道:“和你一起的小人儿是谁?我从没见过这样的家伙。”“他是我的同伴,”雄鹅说,“天生就是个放鹅的,带上他一起总会有用的。”“好吧,他大概对家鹅来说是有帮助的吧,”领头雁不以为然,“怎么称呼他?”“他……他有好多名字呢,”雄鹅犹豫不决,不知道该说出哪个名字,因为它不愿意暴露男孩的姓名。“噢!他叫大拇指。”雄鹅急中生智地说道。

领头雁接着问:“那么,他是精灵族的吗?”“对了,你们大雁通常什么时候歇息呢?”雄鹅立刻开口,试图避开那个话题:“每到这个时候,我的眼睛就自己闭上了呢。”

不难看出,与雄鹅对话的这只领头雁已经非常年长了。它的羽毛全部呈白灰色,身上没有一丝黑色条纹。比起其他大雁,它的脑袋更大,双腿更粗壮,脚底的伤痕也更加醒目。它羽毛坚硬,肩膀消瘦,脖子细长,这些都是岁月留下的痕迹。唯独一双眼睛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依然炯炯有神、锐气十足,似乎比其他大雁更加年轻。

它突然面朝雄鹅,摆出一副盛气凌人的姿态:“告诉你吧,家鹅先生,我就是凯布纳山来的阿卡!飞在我右边、离我最近的大雁,是瓦西亚来的亚克西;在我左边的是诺尔亚来的卡克西!再告诉你,右边第二只大雁是萨尔耶克恰古来的科尔美,左边第二只是斯瓦巴瓦拉来的奈利亚。在它们身后的分别是乌维克山来的维茜和斯恩格离来的库茜。记住了,它们和飞在队尾的六只大雁——左边三只,右边三只——是最名贵、最纯正的高山大雁!千万别把我们和那些旱鸭子混为一谈!不向我们坦白自己来历的人,休想与我们为伍!”

当阿卡趾高气扬地发表这番言论之后,男孩突然向前迈出一步。他心里很不痛快,因为雄鹅谈起自己时干脆爽快,说到他时却吞吞吐吐。“我才不介意告诉你们我的身份呢!”他说道,“我的名字是尼尔斯·豪格尔森,是一个农夫的儿子!今天之前,我还是一个人;但今天早上……”男孩没能继续说下去,一说到他是人类,领头雁就立刻警觉地后退了三步,其他大雁也纷纷退避。它们全体都伸长脖子,横眉瞪眼地面向男孩,嘴里发出咝咝的喊声。“刚才在湖边,从见到你的那一刻起,我就怀疑你了,”阿卡说,“请你马上从我眼前消失。我们决不允许有人类混进队伍!”“万万不可呀,”雄鹅赶忙出面解释,“他个子那么小,你们还会害怕吗!明天他肯定会回家的。你们一定要让他留下来过夜。天色已晚,你们忍心把这样一个弱小可怜的生物遗弃在荒郊野岭吗——更何况这里到处是黄鼠狼和狐狸。”

大雁们靠近了一些。但它们还是无法克服自己内心的恐惧。“我们领教过人类的厉害,不管是大个子还是小个子,我们都很害怕,”领头雁接着说,“不过,如果你答应我一个条件,而且发誓那个小人儿不会伤害我们,我们就同意他留下来过夜。但是,我们的宿营地恐怕对你们两个都不太适合,因为我们打算在浮冰上休息。”

它本以为雄鹅得知这个消息后会打退堂鼓,可雄鹅却坚定不移。“它还真机智,懂得如何选一个安全的落脚点。”他自言自语道。“我的条件是,明天他独自一人离开。”“如果是这样,我也不跟你们走了,”雄鹅坚持道,“我发过誓,我是决不会丢下他的。”“你爱去哪儿就去哪儿吧,随便你!”

说完,领头雁挥起翅膀飞到浮冰上。其他大雁也一只接一只地飞过去。

得知自己的拉普兰之行可能戛然而止,男孩很不开心。在这个天寒地冻的野外过夜更是让他胆战心惊。“真是糟糕透了,”他说,“我会被冻死的!”

相反,雄鹅却兴致盎然。“不会有危险的,”它安慰道,“快点儿,我们得找一些干草来,越多越好,只有你能搬得动。”

男孩抱了满满一大捧干草,雄鹅叼住他的衣领,将他带到冰面上。此时,大雁们早已把鸟喙藏在翅膀下,呼呼大睡起来。

雄鹅嘱咐道:“快,把干草铺在冰面上,至少我们可以在上边睡觉,不至于受冻。你来帮我,我也来帮你。”

男孩按照吩咐去做。接着,雄鹅再次把他叼起来,藏在羽翼之下。“这样你应该可以暖和地睡上一觉了。”雄鹅用翅膀盖住他。

男孩藏在雄鹅的羽翼里,没法开口回答,但他感到十分温暖和舒适。他已经精疲力竭,一眨眼的工夫就进入了梦乡。黑夜

浮冰总是那么凶险难测,让人无法放心。半夜,维姆布湖上那块松动的浮冰在湖面四处漂动,直到它的一个角撞上了湖岸。一只夜里出来觅食的狐狸正巧看到了此景。狐狸名叫斯米尔,住在湖东的厄维德修道院公园里。早先,斯米尔就见到了这群大雁,但它并不指望自己能抓住一只。而现在,它可以直接从岸边走上冰面。

斯米尔悄悄靠近大雁,不料却脚底打滑。雁群被惊醒了,它们拍动翅膀,想要立即起飞。可是,斯米尔身手更加迅猛,它如出膛的子弹一般扑向一只大雁,抓住对方的翅膀,然后撒腿向岸边跑去。

不过,这个夜晚,冰面上不只有一群大雁。它们当中还有一个人类——尽管他个子很小。雄鹅张开翅膀时,男孩也惊醒了,他被摔到冰面上,睡眼惺忪地坐在原地。他满脸疑惑,对这阵突然的骚乱一无所知,直到看见一只长腿的“小狗”在浮冰上奔跑,嘴里还叼着一只大雁。

男孩二话不说就追了过去,试图把大雁救回来。雄鹅朝他呐喊:“当心,大拇指!当心!”但他认为这样一只“小狗”没什么可怕的,便继续追赶。

男孩的木鞋踏在冰面上,传来清脆的声响。被斯米尔叼住的那只大雁听到后,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个小家伙真能从狐狸的嘴里把我救出来吗?”它疑惑着。尽管它身处水深火热之中,但还是从嗓子里发出呱呱的叫声,听起来似乎在咯咯大笑。“他大概没两下子就会掉进冰窟窿里了吧。”它感到很绝望。

不过,虽然天色已暗,男孩依然把所有冰窟窿都看得一清二楚,然后鼓足勇气跃过去。这是因为他现在拥有了小精灵的好眼力,黑暗中也能看见东西,甚至和大白天看得一样清楚。

斯米尔从湖岸和浮冰的交界处跳上陆地,正当它全力冲上土坡的时候,男孩朝它喊道:“放开那只大雁!你这个狡猾的家伙!”斯米尔不知道谁在喊它,它顾不上回头,而是加快了逃跑的脚步。

狐狸径直奔向树林,男孩在它身后穷追不舍,丝毫没顾及自己的安危。他满脑子想的都是大雁们今晚那趾高气扬的态度,并决心让它们瞧瞧人类为什么比这些动物更厉害。

他一遍又一遍朝那只“小狗”叫喊,命令它放下猎物。“你算哪门子狗,竟然偷一只大雁,到底害不害臊?立刻把大雁放了!否则你就等着挨打吧。我再命令你一次,放了大雁,否则我就向你的主人告状去了!”

当狐狸斯米尔听到有人误以为它是一只狗的时候,它几乎笑得合不拢嘴,叼着的猎物都差点儿掉下来了。斯米尔是臭名昭著的大盗,它不满足于在田地里偷几只老鼠和鸽子,而是时常去农场里偷家禽。整片地区,没有谁听到它的大名而不闻风丧胆的,像这样愚蠢的话它这辈子都没听过。

男孩迅速追赶,两旁茂密的山毛榉林仿佛在向他的后侧飞驰。终于,他赶上了斯米尔,一把抓住他的尾巴。“快把大雁放下来!”他大喊道。但即使他使出浑身力气,还是没能让斯米尔停下脚步。狐狸拖着他往前跑,身后的枯叶纷纷扬起。

这时,斯米尔意识到身后的“追兵”对它来说毫无威胁。它突然停下来,把大雁放在地上,用前脚踩住它以防它飞走。它本打算咬断大雁的脖子,但实在忍不住要戏弄一下眼前这个小家伙。“快去向我的主人告状吧,我马上就要咬死这只大雁啦!”它得意地说。

男孩很惊讶地发现,那只他不停追赶的“小狗”竟然长着尖尖的鼻子,发出沙哑而粗野的吼声。因为狐狸明目张胆地嘲笑他,他非常生气,完全顾不上害怕了。他加把劲儿抓紧狐狸的尾巴,用脚抵住一棵山榉毛树的树根,正当狐狸准备朝那只大雁的喉咙咬下去时,他用尽全力向后拉拽。连斯米尔也没想到,它竟然被拽得后退了几步,而那只到手的大雁也趁机逃脱了。大雁跌跌撞撞,艰难地扇了扇翅膀,但因为一只翅膀受了重伤,几乎用不上了。而且森林里黑漆漆的,它什么也看不清,像瞎子一样无助。它没办法帮助男孩,只好摸索着穿越丛林,返回湖边。

斯米尔向男孩冲去。“我吃不到它,但绝不会错过你!”它吼叫道,从它的语气就可以知道它现在有多么愤怒。“你休想!”男孩回应道,他刚刚救下那只大雁,此刻正斗志昂扬。当狐狸冲过来时,他牢牢抓住狐狸的尾巴,将它甩到另一侧。

山毛榉林正在上演一出舞蹈表演!干枯的落叶被卷得漫天飞扬,然后缓缓飘落。斯米尔转了一圈又一圈,尾巴也被甩来甩去。男孩毫不松手,而狐狸根本就抓不到他。

男孩初尝胜利的滋味,他欣喜若狂,咧嘴嘲笑那只狐狸。但斯米尔毕竟是一只老奸巨猾的狐狸,男孩担心他自己迟早被它抓住。

忽然,男孩发现了一棵小山毛榉树,它如竹竿一般又细又长,仿佛要冲出茂密的林子,呼吸上方的新鲜空气。

他快如闪电一般松开狐狸的尾巴,纵身爬到那棵树上。斯米尔正在气头上,光顾着追赶自己的尾巴,原地转了好一阵子。“别白费力气跳舞啦!”男孩喊道。

斯米尔不甘心被这样一个小不点儿羞辱。于是它趴在这棵树下,眼睛紧紧盯住男孩,准备伺机行动。

男孩的日子也不好过,他攀上了一棵摇摇欲坠的树,这棵小树还没有长到顶,所以他够不着旁边那些高大结实的树枝,但他更不敢再回到树下。他快要冻僵了,双手哆哆嗦嗦,几乎抓不住树枝。他无比困倦却不敢睡着,生怕一不小心就栽到地上。

以这样的方式在林子里度过一个夜晚,真叫人郁闷!他以前从没经历过名副其实的“黑夜”。好像整个世界都死气沉沉,没有一丝生机。

天色开始微微发亮,虽然拂晓时分的寒意更甚于夜晚,男孩依然感到欣慰,因为一切都恢复了原貌。

终于,太阳升起来了。日出并不是黄灿灿的,而是红彤彤的。太阳像被气得满脸通红,男孩好奇为什么它会如此生气。大概是因为太阳下山之后,黑夜将大地变得那么寒冷而幽暗。

太阳洒下了万丈光芒,想要看清黑夜究竟干了哪些坏事。万物渐渐红起了脸,像是因为做了错事而感到羞愧。天边的云朵,如丝绸般光滑的山毛榉树,纵横交错的树梢,覆盖大地的白霜,一切无不染成了红色。太阳的光芒愈发耀眼,将黑夜的恐惧一扫而空,四周又是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一只红颈的黑色啄木鸟不停地啄着树干。一只松鼠怀抱着坚果钻出小窝,坐在树枝上没完没了地剥壳。一只八哥叼着虫子飞来飞去,一只燕雀在树梢上唱起歌儿。

男孩明白了,太阳是在向所有小生灵说:“快醒来吧!从巢穴里出来吧!有我在,你们什么都不必害怕。”

从湖边传来了大雁的呼喊,它们蓄势待发,准备起飞。所有十四只大雁齐刷刷地飞过森林。男孩扯着嗓子呼喊它们,可是它们飞得太高,声音根本传不进它们的耳朵。它们大概以为男孩早已成了狐狸的盘中餐,没必要浪费精力去寻找他。

男孩伤心得快要落下眼泪。此时,太阳高高挂在天空,金色的光芒洒向大地,仿佛给男孩带来了勇气,告诉他:“别哭,尼尔斯·豪格尔森,有我在,你什么都不必害怕。”大雁的把戏

大雁正在享用早餐。在这段时间里,森林如往常一样宁静。清晨过后的上午时分,一只大雁孤零零地进入丛林,在茂密的树枝底下低空飞行。它飞得很慢,在树枝和树干之间来回摸索,似乎是迷失了方向。这时,斯米尔发现了它。它立刻蹲守在山毛榉树下,狡猾地向那只大雁靠近。大雁并没避开狐狸,反而向它靠近。斯米尔猛然向它扑过去,可惜扑了个空。大雁也若无其事地向湖边飞去。

不久后,另一只大雁也飞进丛林。它遵循了前一只大雁的飞行路线,同样飞得又低又慢,也同样靠近狐狸。狐狸又高高跃起朝它扑去,耳朵甚至碰到了大雁的脚掌。可大雁依然安然无恙,然后悄无声息地离开。

过了一会儿,又来了一只大雁。它也飞得又低又慢,似乎是被困在这片树林里,找不到出路。斯米尔又一次发起了攻击!它只差一根头发的距离就能捉住大雁了,可是大雁又逃过一劫。

第三只飞去不久,第四只又来了。它飞得很慢很慢,斯米尔心想这次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得手。可是现在,斯米尔担心自己又失败了,所以决定不去抓它,而是放它飞走。它和其他大雁飞行的路线一模一样。正当要飞过斯米尔的头顶时,它刻意降低了高度。狐狸经不住诱惑,又高高跃起,爪子几乎碰到了它。但它迅速闪到一旁,避开了危险。

还没等斯米尔喘过气来,三只大雁排成一行优哉游哉地飞进树林。斯米尔蹦得很高,企图一下子全部抓住,结果又是徒劳无获。

接着又飞来了五只大雁。它们飞得比之前的大雁要快一些。它们似乎也想引诱一下狐狸,可是狐狸这次抵挡住诱惑,没有轻易上当。过了好长一段时间,飞来了一只落单的大雁,这是第十三只。它看起来年纪很大,全身泛着灰白色,没有一处深色印记。它的一只翅膀似乎不太好使,飞得摇摇晃晃,歪歪扭扭,几乎要坠到地面。这回,斯米尔不但跳得很高,还又跑又跳一路追到湖边,可还是白费力气。

第十四只大雁飞来了。它全身呈雪白色,相当优美。当它挥动巨大的翅膀,黑漆漆的森林里仿佛出现一道亮光。斯米尔见到它,使出浑身解数向它扑去,跳得足足有半棵树那么高。然而,这只白色大雁还是毫发无伤地飞走了。

森林里一片静悄悄,似乎所有大雁都已经飞走。

斯米尔猛然想起它的猎物,它抬头向树上看。如它所料,男孩已经不见了踪影。

不过斯米尔也顾不上它了,因为这时第一只大雁又从湖边飞了回来。它飞在树梢下,又低又慢。尽管今天很不走运,斯米尔见到它飞回来还是很高兴。它从背后冲过去,纵身一跳。但由于太过仓促,斯米尔没能算准步子,结果又扑空了。接着,又飞来一只,第三只、第四只、第五只,轮了一圈,最后收尾的还是那只灰白色的老雁和雪白色的大个子,它们飞得又低又慢,快飞到斯米尔附近时都下沉着身子,像是故意让它得逞似的。斯米尔不停追赶着它们,上蹿下跳,可依旧是一无所获。

今天是斯米尔有生以来最倒霉的一天了。大雁接二连三从它头顶掠过,来来回回。这些大雁在德国的田野和麦地养得圆滚滚的,看起来美极了,在林子里穿梭了一整天,距离它只有咫尺之遥,可它就是抓不住一只来填饱那饥肠辘辘的肚子。

冬天还没有完全过去。斯米尔仍记得那些凄凉的日日夜夜,它在外游荡,林子里连一只野兔也见不着,田鼠们纷纷躲在冻土之下,鸡也被关在笼子里。但是,整个冬天的饥饿都不及今天一次次失败更加令它难受。

斯米尔不再是一只年轻的狐狸了。它好几次受过猎狗的追赶,也曾听到子弹从它耳边呼啸飞过。它曾经无路可走,只好躲在洞穴里,甚至有猎狗钻进它的洞穴,差点儿抓到它。即使它以前被追赶得狼狈不堪,但也不及今天那样令它煎熬,因为它居然一只大雁也逮不着。

清晨,在这场游戏之初,大雁们见到斯米尔魁梧强壮的模样,无不为之惊讶。斯米尔很注重外在,它披着亮红色的皮毛,胸口呈白色,鼻子黑乎乎的,长着一条如羽毛一般蓬松的尾巴。可到了这天夜晚,斯米尔的皮毛已经凌乱不堪,它大汗淋漓,双眼无神,舌头拖在嘴巴外边。张大嘴巴,口吐白沫。

下午时分,斯米尔已是精疲力竭,神志也开始恍惚起来,满眼尽是飞来飞去的大雁。就连阳光照在地上的斑影它也要扑上去。一只过早破茧而出的无辜飞蝶也被它追来追去。

然而大雁们的把戏没有停止,它们折磨了斯米尔整整一天。这只狐狸时而萎靡不振,时而大发雷霆,时而又魂不守舍,但大雁们一点儿也不可怜它。它们明明知道狐狸此时已经眼花缭乱,只是在到处追赶影子,但它们毫不怠慢,继续飞来飞去。直到斯米尔气喘吁吁地瘫倒在一堆枯叶上,它们才停止了这场游戏。“狐狸,你现在明白了吧,谁敢招惹凯布纳山来的阿卡,谁就会落得今天这个下场!”大雁们朝狐狸的耳朵呼喊了好一阵子,之后才放过它。第三章白鹤之舞

尽管斯科耐省坐落着许多华丽的建筑,但它们都无法与库拉山媲美。这座山海拔不高,以绵延不绝而著称。库拉山之所以与众不同,是因为它不但在陆地途经平原和山谷,而且最终延伸至湛蓝的大海。汹涌的波涛夜以继日地拍打着它的山体,掀起一层层优美的白色浪花,塑造出一座座雄伟的悬崖峭壁。

坐拥如此美不胜收的景象,不难理解为什么动物们自古以来每年都要在这里举行一场盛大的游艺大会。

每逢此时,马鹿、麋鹿、野兔和狐狸等四足动物总是赶在集会的前夜奔赴会场,以免被人类察觉。动物与自己的同类聚集在一起。在这个普天同庆的日子里,动物们达成了和平相处的默契,谁也不攻击谁。这是长期以来形成的习俗。

走兽们在山丘上就位后,便纷纷抬头张望,等待鸟儿们的到来。不久,从天边飘来一朵乌云,那是灰雀组成的鸟群;紧接着,又飞来一片厚厚的蓝灰色云朵,那是乌鸦、寒鸦、渡鸦和白嘴鸦的方阵;随后,空中不但有一团团云朵,还有各式各样的条纹和形状,它们是黑琴鸦和红嘴松鸡的队列。这时,尼尔斯跟随着大雁也来到会场。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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