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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15 06:5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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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国敏

出版社:四川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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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现代农业发展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创新研究

四川现代农业发展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创新研究试读:

前言

我国农业发展正处在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换的关键时期,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激发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活力,是促进农业持续发展、实现农民稳步增收、保持农村长期稳定的根本所在。可以说,农业是社会发展的基础,没有农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就如无本之木。党的十八大政治报告首次提出“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这既是在新的现实条件下和新的发展阶段中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必然要求,又是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的战略抉择,并且深刻揭示了现代农业的发展规律和客观要求。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必须从内涵和外延上厘清农业经营体系和农业经营制度、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与传统农业经营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传统农业经营主体的联系和区别。厘清“新型”与“传统”相比,“新”在哪里;“体系”与“主体”相比,关节点在哪里;“体系”与“制度”相比,联结点又在哪里。在科学界定几组关联概念内涵和外延及相互关系的基础上,沿着“农业经营制度”和“农业经营体系”两条主线,厘清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经营制度的历史演变和农业经营体系的演进轨迹,揭示我国农业经营制度完善和农业经营体系创新的基本规律,提出在当前我国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攻坚期和深水区,完善农业经营制度、培育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实现现代农业发展,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激发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在明确坚守农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底线的前提下,从探讨农业的本质出发,揭示农业、农民与政府、市场之间的活动关系和利益联结,构建“政府—市场—社会”的基础理论框架,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农业现代化方面的协同功能和综合效应。

在科学界定基本概念和建立基本分析框架的基础上,准确把握我国农业经营体系总体状况和我国农业现代化所处阶段,突出当前我国农业农村面临的制约农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和瓶颈约束,为我国通过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来实现和推动农业现代化寻求现实依据。以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统一的辩证关系原理和农业成长阶段与现代农业功能拓展相统一为分析基点,将农业生产力发展进步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创新的根本依据,将农业发展的现实矛盾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创新的直接原因,将农产品供给安全和消费结构演化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创新的现实要求,将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农地规模化流转和农业劳动力转移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创新的基本条件,突出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新四化”同步发展的战略框架下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农业经营体系、补齐农业现代化“短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凸显从农村内部挖掘社会发展活力,提升农业综合发展内生能力。从总体上看,未来的农业不能仅靠老年人来维持,而是要靠新型农民;未来的农业不能仅靠对土地的情感来维系,而是要靠新型多元组织形式;未来的农业更不能靠强迫农民种地来发展,而是要靠增加农民收入,提升农业比较收益,造就一批愿意献身农业的职业农民。通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从根本上实现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由外部行政推动型向内部内源发展型转变。

四川是我国农业大省和西部地区唯一的粮食主产区,在推动我国农业现代化和促进新一轮西部大开发进程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但是,从总体上来看,四川省是名副其实的战略性农业资源短缺大省,这一方面表现为农业人均耕地资源规模较小、田块分割过度细碎、农业基础设施薄弱,另一方面表现为农业劳动力从农业生产领域过度转移,农业生产经营劳动力呈现结构性短缺和季节性短缺。同时,由于多种组合因素综合作用,四川省不仅城镇化水平比全国平均水平低近10个百分点,“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整体能力还不强,农业现代化水平也尚处于起始阶段,农业生产经营仍是以单个家庭农户经营为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起步晚、规模小、能力弱、发展不平衡,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极不健全。现有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也主要是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主,还未真正形成包括贯穿各纵向农业生产经营产业环节和涵盖各横向农业生产经营多元主体的农业生产经营协作体系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四川地形地貌复杂多样,以山地、高原为主,丘陵次之,平原较少,其中山地丘陵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44.81%,平原地区占全省总面积的4.73%。但具体来看,农业农村有效耕地面积主要分布在

山地丘陵和平原地区,特别是传统平原农区,这在四川农业生产、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等方面具有突出地位。

为突出四川地形的典型性、特殊性,同时又为呈现四川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创新的全景图像,课题组在综合考量自然地理区位、经济社会发展程度、主体功能区域等因素的基础上,选取川西平原传统农区、山地丘陵农区、城郊结合农区、灾后重建农区与民族农牧区为研究区域,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为重点研究对象,以对村组干部和村组社员的入户调查问卷和随机访谈为主要依据,从整体上把握省内农区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创新的基本情况,突出各类农区现代农业发展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创新率先实现在川内全域的示范带动效应和先导作用,剖析各农业区域现代农业发展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具体做法,总结相关主要经验。在此基础上,全面检视四川省现代农业发展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创新面临的“三维一体”困境,即从时间维度解读,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过程中对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存在较强的外部引力作用机理(政府推动+市场引导+公众诉求);从空间维度剖析,四川省不同区域(与交通条件、区位优势和经济发育程度)农村人口“离农率”、农业发展水平、农业经营主体及其形成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都具有显著差异;从制度维度审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构建存在与原有体制机制、公共政策的不相适应性,甚至各行为主体的价值取向、思维方式、心理结构、行为方式等构成的非正式制度成为影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的思想障碍和认识局限;从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核心主体来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是中国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真正承担者和实施者,是中国农业生产经营的主力军和接班人,更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基础支撑力量。这一新型农业经营核心主体培育必须顺应历史演进的趋势判断,适宜因地制宜的差异原则,破除体制机制的主要局限。因此,本书以四川省实现农业现代化与创新农业经营体系所面临的“三维一体”困境为问题导向,从历史进程、空间差异、制度障碍“三维”出发,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在解决和回答全域内农区“谁来种地”“种什么样的地”和“怎样种地”等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与区情、农情相适宜的现代农业发展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创新的基本原则、政策思路和实施路径。最后,在上述基础之上得出相关研究结论,提出几个值得进一步探究的议题。王国敏2015年8月于四川大学绪论

农业现代化或现代农业发展是现代化的一个重要内容。从传统农业到现代农业的发展,既是一个渐进演变的历史过程,又可以看作是由一系列驱动要素、实践模式、经营方式、制度机制和政策选择综合作用的阶段性目标。从发展史的角度看,农业现代化是由传统型家庭式、手工化、自销型、分散化、细碎化、封闭式的农业生产经营向现代型市场化、商品化、技术化、生态化、集约化、规模化、组织化、社会化农业生产经营转换的历史过程;从其构成内容来看,主要涵盖农业生产技术、农业经济组织、农业经营管理体制等客体要素和中介要素的现代化以及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现代化。概言之,现代农业发展有其阶段性目标,同时现代农业发展又是一个动态演化过程和系统要素平衡过程,是由社会农业生产力水平决定,并反映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状况的复合型立体式的运行体系。

推进现代农业发展,顺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符合当今世界农业发展的一般规律,是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基本途径,是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措施,也是在城乡发展一体化目标引导下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产业基础和支撑。近年来,我国农村社会结构、经济结构、政治结构、文化结构等发生了深刻变动,农业农村发展面临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发展,巩固农业发展的基础地位,就不得不在面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时寻求新思路、新出路。创新农业经营方式,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形成多样化农业经营形式,便成为党的十八大以来政府决策部门、学界、媒体、公众重点关注和积极讨论的重要议题。那么,将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作为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核心内容,有着怎样的现实背景?从理论上来看,有何重要研究意义?这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与传统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经营体系有着怎样的差异化内涵和外延?其共同的制度基础(制度底线)是什么?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运行系统(构成要素、基本特征、运行机制、实现载体、实施路径、制度保障、政策选择)是怎样的?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村级集体组织、单个农户等行为主体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创新、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中扮演的职能角色和行为逻辑又是什么?在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进程中,存在诸多亟待进一步深入探讨的理论和实践议题,在此基础上,课题组对四川省川西平原传统农区、山地丘陵农区、城郊结合农区、灾后重建农区与民族农牧区进行了实地调研,以期从理论上和实践上解构基于不同空间区域视角下四川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创新的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并为推进四川五大农区现代农业发展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创新提供相关决策参考。一、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一)研究背景

近年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成为媒体热议的话题和学术界竞相讨论的一个重要课题,更是让决策层辗转反侧的一个难题。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科学命题。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既遵循了世界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普遍规律,又是立足于中国国情、区情、农情,反映当前中国农业农村发展新阶段和新情况,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战略选择。

从全国来看,当前以家庭为基本单位的“小农户”理性经营主体的行为逻辑、生产力水平、结构性短缺等现状,无法适应急速变革中的现代农业生产关系的要求,实现农业现代化已然面临瓶颈,具体表现为“四个约束”:

1.农业兼业化、农民弱质化、农村空心化对实现农业现代化总体目标的约束

2012年,我国第一产业从业人员占比已下降到38.1%,中西部一些地区80%的农民都是50~70岁的老人,农业劳动力初中及其以下文化程度者所占比重高达95%,农业劳动力高龄化、低质化问题突出。随着城镇化推进,农村人口就业非农化、兼业化日渐加速,“人走屋空、两栖居住”现象普遍存在,农村人口、产业、宅基地、基建设施等空心化问题突出。当前已经发展起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为“服务型”主体,且数量较少、带动能力弱、布局分散、功能效应差,无法突破现有农业兼业化、农村空心化与农民老弱化等困境,“谁来种地”“怎样种地”的难题亟待破解,“服务型”与“生产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协调发展有待促进。

2.分散化、细碎化“小农业”对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大农业”的约束

家庭小农业经营高度分散、高度细碎,生产功能衰退,耕种土地无法连片经营。随着农村土地流转加快,越来越多的家庭将土地流转出来。截至2012年6月底,家庭承包经营户中约有4000多万户流转出承包地,流转耕地占全国农村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20%左右,流转的比重较低,尽管其中约68%流向专业大户,但仍不能满足日渐壮大发展的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适度规模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需要。

3.农业高成本、低收益对持续增加农民收入的约束

由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大幅上涨、要素投入增加和质量提高、务工成本上涨等综合因素的影响,2013年我国农产品生产价格同比涨幅约8%,致使农民纯收入中来自农业的比重明显下降,农业(种植业)已成为相当多农户收入增长的“副业”。因此,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健全农业经营利益分配共享机制,才能弱化“大市场”对农业利益的过度汲取,实现农民增收,缩减城乡收入差距。

4.农业高消耗、高污染对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约束

化肥、农药、农用塑料薄膜等化学合成物质的过度投入带来了能源资源的高度消耗,导致了农业的高度污染。以化肥施用量为例,2013年我国化肥施用量(折纯量)5911.9万吨,按耕地面积讲算,平均达43.75吨/平方公里,平均施用量将近发达国家施用量上限的两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要求积极推进农业生态技术、循环技术和低碳技术的集成应用,而家庭小农业经营难以实现农业综合集成技术的采用,难以促进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

因此,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这不仅是推进“新四化”同步发展的客观要求和确保国家粮食安全、重要农产品供给的迫切需要,也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必然选择和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通过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创新、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业农村生产力,破解农业农村发展的现实矛盾,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促进现代农业向适度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目标迈进,为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发展提供更加稳固的农业产业基础。(二)研究意义

从理论上来看,本书厘清了农业经营体系和农业经营制度、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几组基本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及其相互间的内在关系;梳理了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历史进程,进而揭示了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变迁规律;剖析了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基本构成要件与运行机制,立足国情、农情、区情实际,探讨了多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成条件、行为逻辑、活动空间、动力机制及发展趋势;同时,从学理上建立健全了适宜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创新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制度保障和政策体系。

从实践来看,新时期新阶段农业农村发展面临新情况、新问题和新趋势,为此亟须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激活农村和农民自身的发展活力。以家庭经营为基础与多元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共同发展新格局的形成,有助于破解农业农村发展微观生产经营主体缺失的困局。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是中国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发展的核心支撑,四川省从农业大省到农业强省、实现现代农业发展,必须紧紧围绕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创新,积极培育适应不同自然地理区位、不同经济社会发展程度、不同主体功能区域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以自然地理区位优势明显的川西平原传统农区、自然条件相对严峻但面积广阔的山地丘陵农区、地理位置优越的城郊结合农区、极具四川特色的灾后重建农区和民族农牧区为研究区域,为四川现代农业发展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创新提供了示范和引导。从国家总体发展战略、地区发展差异和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实现模式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长性视角综合分析,构建战略、制度和政策三维协同的长效机制,为推进四川现代农业发展设计了有效路径和决策参考。二、文献回顾和简要评价(一)文献回顾

近年来,我国理论界对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时代背景、基本内涵、现实困境以及政策保障等课题做了大量研究,取得了诸多成果,提出了一些新思路。

1.国外学者相关研究

国外学者对现代农业发展的内涵特征和发展途径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20世纪50年代以来,国外学术界主要基于“任何社会相对于过去社会而言是现代社会”的认识,从不同学科视域形成了五大主要研究方向:一是以亨廷顿为代表的政治学方向,二是以罗斯托为代表的经济学方向,三是以帕森斯为代表的社会学方向,四是以英克尔斯为代表的人文学方向,五是以布莱克为代表的(体制比较研究)制度学方向(黄抗生,2001)。这五大现代化认知方向主要是从两个视角去定义现代化:一是把现代化看作一个过程,认为“现代化是在现代社会中正在进行着的重要变化”;二是把现代化作为一个结果或目标,认为现代化可以被看作经济领域的工业化、政治领域的民主化、社会领域的城市化以及人们价值观念中的理性化的互动过程,涉及国际环境、政治结构、经济发展、社会整合和技术进步等多个方面。因此,国外学者主要是从过程和结果两个方面对现代农业发展进行内涵界定的。

西奥多·W.舒尔茨(1987)认为,传统农业是一种完全以农民世代使用的各种生产要素为基础的农业,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成长有赖于农业的迅速稳定增长,而传统农业不具备迅速稳定增长的能力,因此其出路在于把传统农业改造为现代农业,即要实现农业现代化。国外也有学者从技术、结构、制度三个层面界定了现代农业的内涵。速水佑次郎和弗农·拉坦(2000)将现代农业视为技术进步的结果,把农业发展过程中的技术进步划分为劳动替代型的机械技术(M技术)和土地替代型的生物化学技术(BC技术)。而约翰·梅尔(1988)把农业发展分为传统农业、低资本技术农业和高资本技术农业三个阶段,其中高资本技术农业是现代农业的基本特征。钱纳里(2000)认为农业发展就是经济结构的成功转变。约翰·梅尔(1988)认为经济结构的变化表明了传统经济体系向现代经济体系的转换。托达罗(1988)则根据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农业商品化程度将发展中国家的农业现代化进程分为维持生存的农业发展阶段(满足生计)、混合和多种经营的农业转变阶段(混合农业)及专业化农业阶段(面向市场)三个阶段。西蒙·库兹涅茨和苏布拉塔·加塔克(1987)认为农业对一国经济发展或结构转变具有产品、市场、要素以及外汇四大贡献。速水佑次郎、神门善久(2003)认为在一国现代化的过程中,农业发展呈现阶段性特征,并据此构建了发展中国家的粮食问题和发达国家的农业调整问题的经济理论模型,来说明经济发展不同阶段农业问题和农业政策的转变过程。吉利斯、波金斯、罗默和斯诺德格拉斯(1998)认为各国在从传统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乃至后工业社会的转换中,主要采取了计划经济制度和市场经济制度两种不同制度安排,依靠市场经济制度可以有效配置劳动力、资本、技术和自然资源等在产业内部或产业间流动,推动结构转换和经济发展,但完全的市场运行机制存在着资源配置的外部性,会对农业资源流动及发展产生影响,容易造成农业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甚至造成对农业资源的掠夺或农业环境污染。

对于现代农业发展的路径选择,国外学者主要经历了从强调依靠传统技术的自然农业到强调技术、资本、化肥等要素综合运用的石油农业,再到强调突出生态环境效益的生态农业的过程。从现代农业发展方式或路径来看,尽管西奥多·W.舒尔茨(1964)认为现代资本品投入和技术投入是构成现代农业增长的主要源泉,但西方发达国家(美国、日本、西欧)根据自身资源禀赋、生产力发展状况以及发展阶段不同,选择了具有本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王国敏,2009)。日本经济学家早见次雄、速水佑次郎和美国经济学家弗农·拉坦(1993)在大量实证基础上,根据“诱导技术变迁模型”理论将西方农业现代化分为三种主要发展模式:以美国为代表的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为主要目标的“劳动节约型”模式,以日本为代表的以突破土地资源短缺约束、提高土地生产率为主要目标的“土地节约型”模式和以西欧国家为代表的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并重为主要目标的“中间类型”模式。他们在对各国实证资料加以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认为,对机械技术型、生物技术—机械技术型和生物技术型三种农业现代化发展路径的选择要根据各国劳动力状况、土地资源条件、科学技术水平以及经济发展阶段等约束条件和要素禀赋而定。而刘易斯(1954)和费景汉、古斯塔夫·拉尼斯(1964)则主要从传统农业部门与现代工业部门形成的“二元经济结构”出发,探讨传统农业部门在劳动力无限供给背景下对现代工业部门的影响以及现代工业部门发展、城市化发展对农业生产部门发展的拉动作用。

国外学术界对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问题的研究主要侧重于从相关基础理论、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经营要素配置三个方面入手。国外的相关基础理论研究主要集中于农户经营理论。对农业经营体系的研究发端于农户经营理论,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观点有如下几种。(1)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侧重于对生产关系层面的分析,认为市场化、商品化、专业化、分工的进步必然使农业经营通过纵向联合与横向联合发展成为社会化大生产。改造小农生产方式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认为市场化、专业化和社会分工的进步必然使农业经营通过纵向联合与横向联合发展成为社会化大生产,农业中的大生产优于小生产,专业化的技术手段和科学知识也只有在大规模耕种时才能被有效地利用,而小农生产方式是“以土地及其生产资料的分散性为前提的,它既排斥生产资料积聚,也排斥协作,排斥同一生产过程内部的分工,排斥社会对自然的统治和支配,排斥社会生产力的自由发展”。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德国为中心的资本主义农业得到极大发展,在农业大生产与小生产问题上,形成了以卡尔·考茨基为代表的大农论和以爱德华·大卫为代表的小农论。卡尔·考茨基(1899)系统地论证了农业大生产在技术应用、土地利用、农具节省、专门人才、科学管理、灌溉水利利用以及市场获利等多方面的优越性。而爱德华·大卫(1903)从农业生产的特性出发论证了作为生物有机性生产的小农生产的优越性,认为农业生产既要考虑自然条件的限制,又要考虑农业劳动者劳动质量的问题;小农生产既无须监督,又能独立判断农业生产对土地气候等自然条件的适应性。(2)以恰亚诺夫、詹姆斯·C.斯科特为代表的“生存小农”学派认为,家庭农场活动的基本动力产生于满足家庭成员的消费需求,全年的劳作乃是在整个家庭为满足其全年家计平衡的需要的驱使下进行的。恰亚诺夫利用“劳动—消费均衡论”和“家庭生命周期说”两个理论分析工具,通过对小农家庭经济与资本主义经济的比较,阐述了小农经济的特征与资本主义经济学的不适用性,提出对不同经济类型使用不同概念和范畴。他认为,在从传统农业向未来社会经济制度的过渡中,农民家庭农场具有长期的合理性;农业由纵向一体化走向横向一体化,即土地大规模的集中,需要一个较长期的发展过程;在生产力未发生重大变革的条件下,以个体家庭农场为单位进行经营,比较大规模土地集中经营更具优越性;农业发展应走以农民家庭农场为主体的合作制道路。詹姆斯·C.斯科特(1976)从农民角度出发,认为农民家庭的“安全第一”的关键问题是生存问题,农民追求的并不是收入的最大化,而是较低的风险分配与较高的生存保障;认为市场资本主义的兴起对传统农业社会形成了巨大冲击,进而侵犯了农民生存的伦理道德和社会公正感,深刻地分析了农民生存伦理、价值观和行为反叛的逻辑。弗兰克·艾利思(1987)不但利用新古典价值观念和理论工具建立了各种农民模型,也对从马克思的价值观念和理论工具出发的农民研究给予了批评。他认为,在现代世界经济中,以小农或农民生产的那一类农业生产的农民处于边缘的位置,一只脚站在市场内,而另一只脚留在维生经济中,农民既没有完全融入市场也没有完全脱离市场,也即农民仅仅部分地融入不完善的市场。(3)以舒尔茨为代表的“理性小农”学派认为,传统农业可能是贫乏的,但效率很高,农户作为“经济人”毫不逊色于任何企业家,劳动偏好和动机基本相同。(4)以黄宗智为代表的“商品小农”学派认为,分析农户经营须将企业理论和消费者行为理论结合起来,前者追求利润最大化,后者追求效用最大化。

国外大部分学者把发达国家的农业经营主体分为企业化农场、兼业化农户(副业性农户)和合作社(合作经济组织)三种类型。20世纪50年代,戴维斯、戈德堡等提出了农业生产经营形式的一个“农业综合体”的崭新概念;盖尔·克拉默(1994)在《农业经济学和农业企业学》中分析了美国农业经营体系主要包括农业综合体、农业垂直协作和农业合作社三种主要形式。以法国魁奈为代表的西方重农学派初步研究了农业经营要素配置问题。魁奈在其《经济表》中研究了法国农业生产、流通和分配的数量关系,分析了农业经营中土地、劳动力和资本等经营要素的配置及其创造的农业剩余在三大阶层中的分配关系。德国的杜能、艾瑞葆和布林克曼较为系统地研究了农业经营问题。其中,杜能(1826)在《孤立国同农业和国民经济的关系》中将商业经济原理用于农业经营制度和农业集约度研究,认为农业经营应以市场为中心,以纯收益为目的,以农产品价格和农业生产手段价格为枢纽,以运费及各种生产成本为内容,说明各个交通位置上农业经营的方法。艾瑞葆(1917)在《农业经济学概论》中提出了农业经营的有机性质的观点,认为“首先重要的不是农业家应该进行集约的或粗放的经营……决定成败的关键,首先在于农业家在多大的限度以内成功地做到所有措施和费用,彼此之间形成最有利的作用比例”;同时,他也讨论了建立完善的土地利用制度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土地利用中不同作物形成的有机循环、劳动力在不同农业项目上根据所需如何合理安排以及农业经营的多部门联合为一个经营体以协调风险等问题。布林克曼(1914)在《农业经营经济学》中重点研究了农业生产集约度等级、农业经营制度和农业要素配置问题,认为农业经营目的在于收益最大化,农业经营者要根据农场交通位置、自然状况、国民经济发展程度和资本、才干等因素,确定农业生产集约化水平。经营制度是由结合力量和分化力量相互对抗而形成的,结合力量将各经营部门联合起来,成为土地利用共同体,土地利用部门、农产品加工部门和工艺副业部门之间的配合是影响农业收入的一个重要因素;分化力量是各种经营部门形成的竞争力,按照它们的相对力量强度,有利于扩大一种或几种经营部门。只有当这两种力量达到均衡时,才能获得最理想的经营结果。赫兹(1902)利用统计方法、个案调查等方法研究了家庭农场的管理问题。约翰·G.汤普森(1921)把影响农场经营的生产要素划分为土地要素、劳动力要素、资本要素和管理要素。霍尔莫兹(1923)研究了农业经营方式。休兹等根据美国经济危机对农场经营的影响,提出将动态经济理论用于农场管理,根据外部环境变化来调整农场生产。黑迪与狄龙(1961)在其《农业生产函数》一书中在完全竞争假定条件下,根据价格、成本和产量之间的关系,对农业生产要素投入产出关系、生产要素组合和产品组合关系进行了定量分析,用于解决农业生产者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和如何生产等问题。科斯(1937)针对传统厂商经济理论中厂商理论存在的不足,在《企业的本质》中开创了以研究企业本质和边界为主要内容的现代企业理论;1960年,又在《社会成本问题》中进一步提出了配置经营要素有市场、企业和政府三种可供选择的方式,这三种方式的不同组合构成社会制度结构,每种方式发生作用的范围根据交易成本大小决定,其现代企业作为经营要素配置重要方式对于本课题研究也具有重要意义。舒尔茨(1964)认为,改造传统农业的出路在于寻找新的、更廉价的生产要素作为经济增长的源泉。因此,他尤其强调以技术的变化作为新的生产要素的重要作用。对于如何引入先进的技术,他建议可以建立以运用经济刺激为基础的方式和制度,通过农产品和生产要素的价格变动来刺激农民;要求政府或者其他非营利研究机构研究出符合本国条件的技术要素,并通过合适的机构进行推广,使这些要素的引入真正变得有利可图;要向农民提供新的生产要素的信息,并训练农民使其可以掌握这些新的生产要素;最后,倡导人力资本理论,认为资本不仅仅包括物的生产要素,还应包括作为劳动力的人,所以要对农民进行人力资本投资,而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教育。

2.国内学者相关研究

国内学术界对现代农业发展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现代农业内涵、现代农业特征、现代农业标准、现代农业发展阶段、现代农业发展道路和现代农业发展政策等方面。孙立平(1989)从总体社会出发,认为现代化是一个整体性的动态过程,包括经济现代化、政治现代化、城市化、组织管理现代化、社会结构现代化、文化和人的现代化、生活方式的现代化等内容。何传启(1998)认为现代化是经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再由工业社会向知识社会转变的两次现代化过程,每一次转变过程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20世纪50至60年代,现代农业就是机械化、电气化、水利化和化学化工农业。李周等(1990)认为现代农业是一个客观经济范畴,是从古代农业、近代农业转化为机械化、科学化、社会化的现代化农业的历史过程。《中国农业经济学》编写组(1984)认为现代农业就是要把农业建立在现代科学基础上,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工业来装备农业,用经济管理科学来管理农业,把传统农业变为具有当代世界水平的现代农业,即生产技术科学化、生产工具机械化、生产组织社会化、管理上多功能系列化。李果仁(1992)从系统论角度把农业生产看作由农业经济系统、农业生态系统和农业技术系统组合成的综合系统,正是由于这三个系统之间的能量转换和物质循环,农业经济再生产和自然再生产才得以实现,现代农业的实质就是这三个系统的最优化。田魁祥等(1998)认为现代农业的经济形式必须是高度商品化和社会化,且贯穿于农业再生产过程的应当是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使农业成为生产力高度发达的现代化产业,其核心是农业科技现代化、农业装备设施现代化、农业经营管理现代化和农民素质现代化。谢永良等(1999)认为现代农业是一个包括经济、社会、技术、生态在内的规模宏大、结构复杂的系统工程,是生态系统和社会系统协调作用结果的表现,是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综合表现。牛若峰(1999)认为现代农业是工业技术装备的、受实验科学执导的、产加销一体化的商品性农业产业,其一般特征是普遍使用现代化工具,有很高的劳动生产率;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有很高的土地生产率和适应市场需求的产品结构和品质结构;普遍实现了农业的企业化管理,相当多的产品和行业实行了产供销一体化、种养加一条龙,有很高的商品率、总体效率和经济效益。梅方权(1999)认为农业现代化包含农民生活消费现代化、农业经济结构现代化、农业基础设施现代化、农业科学技术现代化、农业经营管理现代化和农业资源环境现代化等六个方面的现代化。黄国桢(2000)认为现代农业应包含农业产业的现代化、农业环境的现代化和农业主体的现代化。顾益康(2001)认为现代农业是建立市场化的农业运行机制和高产优质高效的农业生产体系。陈孟平、王明华(2001)认为农业现代化过程不仅是技术的变革和创新过程,也是制度的变革和创新过程,必须逐步实施系统的制度创新,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卢良恕(2004)提出现代农业是以现代工业和科学技术为基础,重视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吸收中国传统农业的精华,根据国内外市场需要和WTO规则,建立起采用现代科学技术、运用现代工业装备、推选现代管理理念和方法的农业综合体系,并认为现代农业的核心是科学化,特征是商品化,方向是集约化,是把生产、加工和销售相结合,把产前、产后和产中相结合,把生产、生活、生态相结合的一体化的高效率与高效益的综合性产业。尹成杰(2008)从现代农业包含的内容和实现途径来看,认为现代农业具有农业技术的先导性、农业要素的集约性、农业功能的多元性、农业产业经营的一体性、农业效益的综合性和农业发展的可持续性等特征。毕美家(2010)认为现代农业是农业利用现代科技要素对传统农业的改造过程,这一过程中,核心要素是科学技术的应用,通过科学技术可以改变农业生产的物质装备、产出结构、投入结构、劳动力结构、资源结构、生产组织、管理体制、劳动方式以及生产者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何传启(2012)认为农业现代化包括从传统农业(自给型农业)向初级现代农业(市场化农业)、从初级现代化农业向高级现代化农业(知识化农业)的两次转变,包括农业效率和农民收入的持续提高、农民福利和生活质量的持续改善、保持农产品供需平衡和国家粮食安全、国家农业地位和国际农业体系的变化等,分为农业发达国家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前沿过程”和农业发展中国家追赶农业现代化国家的“追赶过程”两类。

根据学术界对我国农业现代化或现代农业的科学内涵界定,结合我国农业基本国情,现代农业主要具有以下特征。(1)动态性。现代化农业是一个相对概念,其内涵随着技术、经济和社会的进步而变化,不同时期具有不同的内涵,因而作为动态历史进程的现代农业只能有阶段目标,没有终极目标,即在不同时期应该选择不同阶段目标和在不同国民经济水平上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和特征。因此,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或一个民族的现代农业发展,必须明确不同社会发展和农业发展阶段,在正确判断国情、民情、农情、区情的基础上制订现代农业发展方案。(2)区域性。农业生产具有地域性,资源禀赋、文化禀赋、技术和制度的不同,在现代农业发展中表现为明显的地域差异性(王国敏等,2011)。(3)整体性。现代农业不仅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的现代化、农业生产技术的现代化和农业生产组织管理的现代化,同时也包括资源配置方式的优化以及与之相应的制度安排,即在现代农业发展中既要重视“硬件”建设,也要重视“软件”建设,要与农业产业化、农村工业化相协调,与农地制度改革、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以及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相配套(黄祖辉等,2002)。现代农业的特点主要体现为科学技术化、农业机械化、农业产业化、农业生产专业化和市场化、农业服务社会化、劳动者高素质化、城乡一体化和可持续化等方面(蒋和平等,2010)。(4)世界性和时代性。现代农业是一个国际概念,具有开放性、历史过程性及其他关联产业同步推进等特征,应从经济全球化的角度来建设现代农业,确保现代农业发展的水平和质量,其参照系不能仅与本国过去的农业发展水平相比较,也应当放眼世界公认的现代农业发展的国际标准(何传启等,2012)。

对于现代农业发展路径的研究,国内学界突出了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特点。陈锡文(2007)从现代农业建设的现实出发点、体制和政策环境、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产品的数量和质量、国家粮食安全、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农业经营形式创新等角度,对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做了全面阐述。柯炳生(2008)认为,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是以遵循现代农业发展的一般规律为前提,以中国具体国情为根据,制订中国现代农业发展的战略目标、战略路径和战略措施。罗必良(2009)认为现代农业发展的症结在于由外部体制约束劳动力转移和内部农业分工程度有限引致的农业劳动力过剩与滞留,因而,现代农业发展在于农业分工深化与效率改善,应将组团化、园区化、集群化作为现代农业发展的重点,将产业转型、结构转换与模式转轨作为现代农业发展战略路径选择。陈晓华(2009)认为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要立足中国的国情特色和产业特点,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现代农业产业工程体系、现代农业政策体系、现代农业制度体系等现代农业的支撑体系,在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中推进农业现代化的统筹发展。洪银兴等(2009)认为,工业化、城镇化对三农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以非农化解决农业问题,以城市化解决农村问题,以劳动力转移解决农民问题,特别提出发展现代农业要重视工业和城市对“三农”的支持和反哺,要引入现代要素发展现代农业、以城乡一体化推进农村现代化、以农民市民化推进农民现代化。蒋和平(2010)认为,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既要遵循农业现代化发展的一般规律,又要把握时代特征、国情和资源禀赋,分地区、分阶段、分层次地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建设要将粮食安全与提高资源利用率、农业综合效益并重,家庭承包制度与适度规模经营相结合,农业产业化与农民合作组织建设同步推进,提高农业劳动力素质与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并重,发挥市场基础性作用与政府宏观调控机制,走农业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相结合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因地制宜选择农业现代化发展模式等。杨少垒、蒋永穆(2013)认为,我国特殊的人地矛盾、特殊的农业基本经营制度、特殊的区域状况和特殊的宏观背景是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逻辑起点;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要以实现农业的机械化、科技化、规模化、产业化和市场化为核心要义,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有效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为基本要求,以利益协调为根本方法,促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格局的形成。王国敏、周庆元等(2012)通过指标构建测评我国区域农业现代化水平以及所处发展阶段,并根据各区域的自然状况探索了我国四大地区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具体实现模式,其中认为四川省现代农业发展对西部地区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示范作用,应重点从以保供给促增收为目标、以县域为平台、以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为重点、以农村土地流转和整治为载体、以现代农业产业基地为抓手等方面加以推进。

对现代农业发展的政策调适与制度创新的研究,国内学界则重点突出了政策改进和制度创新的方向和具体操作。张红宇、赵长保等(2009)主要从基本经营制度、耕地保护制度、粮食安全政策、结构调整政策、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农业税政策、农业补贴政策、价格支持政策、市场流通政策、产品贸易政策、农业科技政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农村金融政策、农村劳动力转移政策、农业资源环境政策、农村扶贫开发政策等方面构建了中国农业的基本政策和制度框架。洪银兴(2009)认为,制度反哺是“三农”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既要发挥金融制度反哺“三农”的功能,也要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反哺“三农”,更要创新农村土地制度反哺“三农”。徐全红(2010)认为,中国正处于以市场化、城市化(城镇化)、工业化、国际化为主的现代经济社会大转型时期,在这一大转型中形成的“三农”问题的破解关键在于通过公共财政体制转型,构建适应这一转型的支持“三农”的公共财政政策体系。程国强(2011)认为,从经济学视角来看,农业与其他产业相比,具有市场失灵和政策扭曲的特殊属性,主要表现在农业的弱质性、农业的公共产品属性、农业的外部性;从国际贸易理论来看,农业不可避免地面临国际市场竞争的压力和冲击;从社会和政治视角考察,农业具有基础性、多功能性以及政治性等典型的政治经济学特征,因此我国应加强农业补贴的制度设计,建立和完善农业补贴政策。王国敏等(2012)认为,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实现模式应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土地制度、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和村民民主管理制度等制度保障,应建立工业化、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机制、“三产”互动机制、“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等“三维机制”,形成城乡一体化新格局。

国内学者对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问题的绝大多数研究,主要集中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提出背景、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内涵特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新型农业经营方式、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及新型农业经营体制五个方面。当前国内学界普遍认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提出一方面是由于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家庭承包分散经营方式的内部潜能释放殆尽,另一方面导源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引起的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农业生产投入成本不断高企以及农民收入长期低增长背景下“三农”发展面临着“谁来种地”“怎样种地”以及“如何对接市场”等突出矛盾,继续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张红宇、李铜山等(2013)认为,当前我国农业发展面临“五化”(农村空心化、务农老龄化、要素非农化、农民兼业化、农业副业化)、“双高”(高成本、高风险)、“双紧”(资源环境约束趋紧、青壮年劳动力紧缺)的新情势,如何进一步突破制约农业经营的各种瓶颈约束,有效解决“耕地谁来种”“畜禽怎样养”“农业靠谁兴”等问题,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给出了答案。韩长赋、陈晓华、徐小青等(2013)认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不是“另搞一套”,而是建立在以家庭承包经营、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基础上的,结合“四个化”——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对包括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与市场衔接等不同环节的各种创新,培育种植养殖大户、专业户、合作农场、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认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本身就是由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成。宋洪远、赵海等(2013)认为,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概念中,“新型”是相对于传统小规模分散经营而言,是对传统农业经营方式的创新和发展;“农业经营”的含义较广,既覆盖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各环节,又包括各类生产性服务,是产前、产中、产后各类活动的总称;“体系”泛指有关事物按照一定秩序和内部联系组合而成的整体,这里既包括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又包括各主体之间的联结机制,是各类主体及其关系的总和。概言之,他们认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指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顺应农业农村发展形势的变化,通过自发形成或政府引导形成的各类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和生产性服务主体及其关系的总和,是各种利益关系下的传统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总和。张照新、赵海(2013)认为,随着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不断发展,我国将形成以承包农户、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为基础,以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和各类经营性服务组织为支撑,多种生产经营组织共同协作、相互融合、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具体来看,国内学者集中于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研究,形成了单一主体论、多元主体论、混合主体论等主流观点,或是倡导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单一主体培育;或是肯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龙头企业多元化发展;或是推崇“专业大户+基地+龙头企业”“个体农户+专业合作社”“农户+基地+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大户+农户”等混合型主体。

在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前提下,如何通过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改造分散的家庭经营,组织合作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成为学术界研究的热点。牛若峰(2000)认为,合作是人类的本能和永恒主题,农民组织化是当代中国的一个战略问题。尹成杰(2009)认为,农户参与合作经济组织的目的是获得技术帮助和增加收益,合作社解决了小农户和大市场的对接问题,政府应根据其发展状况采取不同的干预政策。黄祖辉(2010)认为,影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因素包括产品特性、生产集群、合作成员以及制度环境,把家庭经营与合作经营的优势有效结合起来是最有效的农业制度安排。林坚(2006)运用交易费用理论分析了合作经济组织的内在机理,认为农业合作社节约的交易费用和产生的组织成本的比较决定了合作社的边界。王国敏等(2002)认为,农业产业化的运行机制应包括利益动力机制、运行约束机制、制度保障机制和宏观调控机制。周立群等(2002)考察了契约在联系农业产业化链条方面的作用,认为商品契约优于要素契约,市场力量和资产专用性保证了商品契约的履行。陈晓华(2012)分析了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问题,认为重点任务在于夯实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基础,提高家庭经营集约化水平,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动农业产业化跨越发展,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子,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二)评价展望

现代农业随着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其研究视野也经历了由“大而全”转向“精而细”、由突出单一功能到综合效应、由总结一般规律到强调普遍规律与特殊规律相结合的研究进路径。国内外学术界对现代农业的内涵特征、测评指标、区域模式及实现路径的研究内容丰富,涉及经济学、地理学、生物学、生态学、人文社会学等相关领域,为现代农业进一步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这些观点不仅突出了现代农业的科技因素,倡导商品化、产业化、组织化、市场化、制度化,而且针对资源环境约束提出了可持续现代农业发展路径。国内外学术界也对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相关基础理论、农业经营资源要素配置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内涵特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型农业经营方式、新型农业经营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体制等给予了重点关注,并取得了一定进展和一批重要成果。但这些研究或是突出“现代农业”本身的内涵特征、评价标准、实现路径以及之于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和重要性,或是重点观照“农业资源要素、农业经营方式、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经营组织、农业经营体制”等内容本身的创新研究,很少将“现代农业发展”与“新型农业经营体制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等有机结合起来,既忽略了“现代农业发展”客观要求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也未看到“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创新对于“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功能和作用,对“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本身还未开展系统性的理论阐释和实证研究。以一个独立行政省份为区域单位的“现代农业发展”研究成果较多,而将“现代农业发展”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创新”相结合加以研究则较少。同时,过去的“现代农业发展”研究倾向于更加重视外部要素的投入和行政性推动,对挖掘农业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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