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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15 14:3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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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读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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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不去的爱

回不去的爱试读:

第一章 执你之手,与他偕老

想你的夜里,月亮是块流泪的疤

时至今日我才明白——原来,所谓的记忆就是怒放在人们的脑海中的鲜花。花开有时,花落无期,而所谓的遗忘,不过是人们为了不想让自己忘记而找的理由……1

莫林的身上,有阳光的味道。

他总是在凌晨三点来我居住的地下室看我。

看到他时,我会微笑,然后,任凭他拉着我的手将我带到月光下。

他总是会说:“既然不想看到太阳,那就看看月亮吧!”

在说这句话时,他会仰起头,凝望夜空,他会,更紧地抓住我的手。2

又是凌晨三点。

莫林来了,他沮丧地说:“今晚没有月亮。”我微笑着摇头,示意他:没关系,只要你来就好!

莫林释怀般地笑了:“那,今夜我就不能拉着你的手了?”语气中不无失落。我的眼泪在那一刻喷涌而出,我把手伸向她,只一刹,我的手就被他紧紧地攥在了手中,他说:“末未,不要哭!”

眼泪仍在继续,我在无声地哭泣,我愧疚地看着莫林:“莫林,我很想爱你。”莫林一把就把我搂在怀中,他喉咙中发出的那声哽咽,我听得到,然后,我听到他说:“末未,我会一直等下去。”语气,坚定。3

三年了,我一直呆在这个暗无天日的地下室中,没有勇气去面对外面的世界,三年来,莫林是唯一一个陪我说话的人。其实,更多是时候是他在说,而我,只是在听。

莫林是知道的——我在怀念一个人,而我竭尽全力要忘记的,也是这个人。

他的名字,叫子勋。

我一直在怀念中学习忘记,又总是在忘记中拾起怀念,以至,时至今日,我早已不再去想我和子勋在一起生活时的点点滴滴。我只记得——我爱他,他爱我,我们爱到水深火热,我们爱到肝肠寸断,我们爱到即将修成正果。可,就在我们即将举行婚礼的前一天,子勋撒手人寰,那悲伤的情节像极了那些滥俗的韩剧——他在去给我买草莓圣代的路上遭遇了车祸。他留在人世间的最后一句话是对卖草莓圣代的服务员说的:可不可以多放些草莓酱?我家里有个小女儿,特别喜欢草莓酱的味道。

那言语间,定是充满怜爱的……

子勋下葬的那一刻,我觉得自己的灵魂也跟着死掉了,可,我爱着他的那颗心还活着。所以,带着这颗鲜活的心,我活了下来,只是,与行尸走肉已经无异。

莫林就是在那个时候出现在我的生命中的,他是这间地下室的主人,那时,他对我一次性付给他三年的房租有些不解,更诧异于我终日神情委靡地呆坐在地下室中。委托他为我买了几次食物后,我就开始像祥林嫂一样喋喋不休地对他说:“如果不是我执意要吃草莓圣代,子勋就不会死,我为什么要那么任性?”莫林总是会不厌其烦地对我说:“末未,这真的不怪你,这是宿命。”只一句话就将我的愧疚斩断,继而,我又会开始愧疚,周而复始,他始终都在对我说:“这是宿命!”

辗转间,已有三年。

三年了,这个名为莫林的男子一直住在我的楼上,白天的时候他会为我买足够我吃的食物,凌晨三点的时候他会拉着我的手带我去看月亮。不曾看到他身边有别的女子出现,因为他对我说:“末未,请让我代替子勋来爱你!”记不得他说了多少次了,每次他说,我的心都会柔软地痛,只是我知道,我的心湖已成一潭死水,暴风骤雨也不会让它泛起丝毫涟漪,可,莫林坚持。4

凌晨三点,莫林没来。

我去楼上找他,门开后,我看到一张泪水满布的脸,莫林在哭。

我牵起他的手:“怎么哭了?走,我带你去看月亮。”莫林眼神空洞地对我说:“末未,你知道吗?我的记忆中有一段空白的画面,这份空白让我觉得恐慌,我一直在试图将它寻找。可,除了空白还是空白。”听到他说这样的话,我突然心如刀绞,可我还是微笑着对他说:“莫林,不要胡思乱想,你只是太累了。”莫林无助地摇头:“肯定是发生过些什么的,只是我想不起来。”我的泪水在不经意间滑落:“有时,能忘记一些事情,是福分,不要为难自己。”

莫林惊喜地看着我的眼睛:“末未,你是在说不要为难自己对吗?你似乎,已经走出那片阴影了!你也不要再为难自己了好吗?”我神色凝重地对他说:“莫林,我要感谢你,因了你,我正在痊愈。”说完,我看到莫林笑了,然后,我听到他说:“真好!”

真的好吗?5

三年前,子勋离开的那个夜晚。

我穿着婚纱冲进肇事者的病房,扬起手我抽了他无数个耳光,一边抽我一边歇斯底里地大喊:“你把我的子勋还给我!你知不知道明天我们就要结婚了?你把他还给我还给我!”

出乎我意料之外,这个肇事的男子一没忏悔二没发怒,他只是惊诧地看着我,一脸不解:“小姐,你在说什么?”

那一刻,我呆住了,我在说什么?他居然不知道我在说什么!还有什么能比这更让人撕心裂肺?子勋已赴黄泉,我痛不欲生,而我眼前的这个肇事者,他居然一脸无辜地在问我:“小姐,你在说什么?”

我搬起他的脸,我感觉自己的指甲已经嵌进他的皮肤,我想对他说:是你杀了子勋!是你的摩托车违规驾驶!可我终没能说出口,因为,我看到了他那双清澈的眼睛。

那不是一双肇事者的眼睛,因为那眼睛里没有丝毫惊魂未定、没有丝毫愧疚之色。反之,那是一双清澈见底的眼睛,清澈得像一面湖水,只在一瞬便将我心底熊熊燃烧的那团仇之火焰扑灭,那些随即而出的烟雾呛得我的心脏隐隐作痛……

我的眼泪,滴落在他的眼中。

他晕了过去。

我在医护人员的斥责声中脚步踉跄地离开了医院。

我那洁白的婚纱上,布满血泪。6

我突然开始恐惧那间我住了三年了地下室,或许是因为它承载了我太多的眼泪太多的伤痛太多的怀念,只要身置其中,我便会条件反射般地开始忧伤。可我,不想再忧伤,我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死了的人就是死了,可活着的人还要好好活着。这样说或许过于绝情,但我不得不承认,有时,绝情是治愈伤痛的良药。我想,如果子勋泉下有知,他一定也不会怪我,他会比我自己更希望我过得好!

我们不得承认,有时,明白一个浅显道理很简单,可要参透一个浅显道理,却是要花上好长一段时间的,好在,我终于醒悟。

午后,阳光安好。

我站在莫林家的阳台上与久违的阳光斯守。

我一直紧闭着双眼,因为害怕眼一睁开,眼泪就会落下。我知道自己的睫毛正在颤抖。最后,我听见自己说:“子勋,够了!”

莫林回来了。

看到阳光下的我,他的眼内满是惊喜,我微笑着把手指放在唇间,示意他不要说话。然后,我朝他走去,亲吻了他的额头。

我对他说:“莫林,谢谢你!”

莫林抱住我,他的声音里有一丝哽咽,他说:“末未,谢谢你!”

然后,我们相视而笑,看得见彼此眼内的彼此。7

我对莫林说:“莫林,你教我开摩托车好不好?”

莫林愣了一下,随即便神色忧郁地对我说:“末未,你真的好了吗?”

不回答他的话,我执意要他教我开摩托车。

只消半月,便可独自上路。

很快,我便爱上了那种飞驰于路上的感觉……

我不再回地下室,我开始住在莫林那张宽大的双人床上,每夜我们都是相拥而眠,那种不该发生也该发生的事情始终没有发生,我曾试图与莫林发生点什么,可莫林不肯。他说:“末未,我与你都是天使,天使是不做爱的。”

说得真好——天使是不做爱的。

莫林的神色一天比一天沉重,他总是问我:“末未,你真的好了吗?”我仍旧不回答他的话,只是在他问我这句话时,我的心底会泛起悲哀,因为我知道,虽然我已经从悲伤的极端中走出,但我又走向了另外一个极端,我似乎,永远都无法在它们之间找到一个完美的平衡点。8

清明节,我去拜祭子勋,摩托车一路飞驰,莫林坐在我的身后。

我自己都觉得很诧异,因为站在子勋的墓碑前,我居然没有哭。

莫林忧伤地看着我:“末未,你的笑容很诡异。”

我微笑着把手伸向他:“走,我带你去见一个老朋友!”

在车子即将启动的那一刻,莫林问我:“末未,你爱我吗?”我说:“爱!”然后,我感觉到一滴眼泪自我的心头滑落。

一路无语,我的眼泪飘散在风中。

只是,我不解——莫林的眼泪缘何润湿了我背?

泊好车后,莫林搬过我的肩,一字一句地问:“末未,为何不杀我?你真的可以原谅我?”我心中的仇恨一闪而过,随即而来的温情刹那间便覆盖住了我的心,我看着莫林的眼内满是心疼:“既然已经记起,既然已经知晓,为何还要如此义无返顾?”9

三年前。

莫林驾驶的摩托车撞到了子勋,子勋当场死亡,莫林也因风驰电掣的车子的惯性被甩出很远。

医院内,护士告诉我——当莫林在得知他撞死的人是一个在第二天就要成为新郎的人时,悲伤过度,加之在车祸中他的脑部受到的撞击也很严重,在那样的情势之下,他出现了局部失忆。

我租住莫林的地下室,起初的确是带着恨意,我绝对不能允许一个肇事者就这样将他的过错忘得一干二净,我要让他想起,我要他愧疚。可,三年了,莫林似乎完全没有会想起这件事的迹象,于是,我决定学习开摩托车,决定要亲手制造一次事故杀死莫林、杀死自己,我承认,我从未解脱。

最终我没能下得了手,因为这三年来,莫林一直善待我,更因为在我心中,那种善待是发自真心,而不是出于愧疚。

可,莫林,他真的让我有些措手不及,因为他早已记起,他更早已洞悉我的内心。即便如此,他仍心甘情愿做我预谋车祸的主角,在那一刻,我终于痊愈,在莫林宽容的爱的包围下,我觉得自己是那么渺小。

月圆夜:你披婚纱,我披袈纱

没有温存、没有挑逗、更没有请吃饭的酒和菜,根本就是一场直截了当的情色故事。凯悦脱了衣服,伸出手,像个女妖一般抚摸我的脸。她问我为什么总在她的楼下转悠,却先上了楼下那个女人的床。那个不要脸的女人,就是个人人都上的台阶。

王志的葬礼办得很风光,有我这个大区经理里里外外地张罗,谁人不买账?送走所有人,阿玲红着眼感激地看着我:军子多亏你了。

我拍拍她的肩膀,别这么着,一家人不说两家话,王志咱仨谁跟谁。

阿玲咧咧嘴,嘤嘤地又哭了,我适时地靠过去,厚实的肩膀转瞬间湿了一大片。王志出事前一晚喝了很多酒,阿玲生气,没理他,所以她一直后悔如果给王志沏杯解酒茶,也不至于早上刚到班上,王志就突发心脏病。三十出头,真是可惜了。

军子,阿志发病时,你是第一个先到的,他留下什么话没?

送阿玲到家,她又一次地问我,这话她已问过三遍了。窗外星光灿烂,我揣在右裤兜的手一直攥着一把钥匙,汗津津的。

真的没说什么,我到的时候,王志已说不出话来。我又一次撒谎,事实上,王志见我进屋,给了我钥匙后,又在一张纸上艰难地写了几个字,那是个地址——紫金小区八号楼二单元,可惜没写完,120的医生便推门而入。

王志被抬上担架直至上救护车的这段时间,我一直握着他的手,叫他放心吧,一切有我。他不错眼珠地看着我,终于挤出几个字,她还没结婚,还有别告诉阿玲。

男人的秘密无外乎女人,王志的女人应该和这两把钥匙有关。经过细致的勘察和仔细的删选,紫金小区八号楼二单元能和这两把钥匙扯上关系的也就两个独身女人,一个叫凯悦,住在七楼,衣着妖娆时尚,总穿十厘米的高跟鞋,走路来像只猫;另一个叫宝怡,住在三楼,衣着得体文雅,穿小高跟鞋,一副中规中矩的女人样。

看外表,凯悦貌似很骚,宝怡貌似很老实,可是衣着不过是个幌子。现在的人,尤其是女人,白天黑夜两张脸,人前人后两张皮。事实上,凯悦才是地道的白领,而宝怡呢,酒吧卖唱的。

她们中哪一个是王志的秘密女人,只要趁她们不在家,试一下钥匙就行。事情看似简单,可伺机而行,也有一定的威胁性。

那天好容易等其中一个出了门,在门口刚刚掏出钥匙,踏踏的脚步声就由远及近,来人是个中年妇女,她疑惑地问我,你找这家人吗?她刚出去。

我登时地惊出一身冷汗,那一刻,我决定与其试钥匙被人误解为贼,倒不如偷人来得欢畅。

夜晚,宝怡一改白日穿小高跟鞋的小女人态,舞台上唱歌的她涂着猩红的嘴唇,穿着金光闪闪的露背吊带、红色的网状丝袜,性感十足。台下男人的口哨此起彼伏,女人浪声嗲语充斥着整个酒吧。我一下子恍惚了,仿佛又回到几年前醉生梦死的生活中。

先生,我见过你,你总是在我家的楼下晃悠。歌罢,宝怡摇曳地走来,一只手搭着我的肩膀,一只手端起我眼前的酒杯,一饮而光。如此放浪、如此癫狂,刹那间,我的身体一下子弹了起来,真想一把揽过这个妖女,将好事完成。

我喜欢的女人和你住在同一个单元。阅人无数的我虽心如百爪抓挠,却不动声色地说着爱情。

每次见到你在我家楼下徘徊,我就将会楼中的女人细数一遍,猜测到底哪个是你要见的人,可是拔了来拔了去,哪个都不如我。宝怡说完,一屁股坐在我的腿上,刚要搂住我,旋即又跳了下来,娇嗔了一声,你真坏。

我不是坏,我只是见了风骚的女人有些蠢蠢欲动。而宝怡太风骚了,我再也忍不住了,猛地站起,一把搂住她,直奔门外。

我和宝怡经过一场厮杀后,她温柔地躺在我的怀里,好奇地问我到底在楼下等谁。我严肃地说当然等你啊,宝怡吃吃地笑,娇声说你当我是傻子啊?

你等的一定是良家妇女,对不对?她一定是有妇之夫,对不对?否则,你怎么会那么徘徊和犹豫?

我说是,我等的女人嫁人了,嫁得不好,所以我才牵缠挂肚。

宝怡又问,如果你找到她,和她会怎么样,偷情吗?做她的情人吗?

我想我肯定会的。

宝怡又一次地说,你们男人真坏,明着是惦记,其实就是占有。

我是占有吗?我这是爱。我说着在宝怡的胸部狠狠地啃了一口,宝怡“妈呀”一声又搂住我……

那天从宝怡家离开后,我试了王志留给我的钥匙,可是它们根本就插不进去。宝怡不是王志的情人,可是这不妨碍我和宝怡继续销魂。

有一天宝怡对我说,她知道我在撒谎,其实她知道我喜欢的是楼上那个叫凯悦的女人,但是凯悦有男人,这个男人好久没来了。他和我一样开一辆本田,车号就差一位数字,每个星期三来一次,送她大束的百合,宝怡嫉妒死了。

凯悦的男人一定是王志,我们的车是公司统一配置的。

最近,阿玲找过我几次,说有话对我说,我推脱了。阿玲想不开,那我就给她时间,悲痛总有时,岁月易蹉跎。逝者已去,活着的却不能不快乐。

有几次,我含沙射影地说,女人总以为男人对她全心全意,其实这不过是个谎言,天下哪有不偷腥的男人啊?我本以为阿玲会醒悟,可她总是傻傻地说,军子,我不相信,我不信你们是会偷腥的男人。

怎么不会呢?宝怡还说凯悦的房子就是男人买的,她有个朋友是售楼的,那套房子就是她经办的。我要证明给阿玲看,她心目中的男人是花心男人,我不是恶毒,我只想让阿玲放下旧爱,轻松快乐地开始新的生活。

我买了大束的百合,等在凯悦的写字楼下,她看也不看我一眼就走掉了。太容易追到的女人,未必是好女人。没关系,为了阿玲能放下悲伤,我拿百合傻等凯悦的壮举就会继续。

女人都是虚荣的,矫情的。在第十束百合被凯悦扔到垃圾桶后,她说,王经理,我一个小小的职员,用不着你这么兴师动众吧?况且咱们只在联谊会上见过一次,一见钟情这等事,我是不相信的。

她不相信,我要让她相信,王志喜欢的女人,也会喜欢我。

终于,凯悦说,军子你请我吃饭吧,不去饭店,你做给我好吗?

去她家,何乐而不为?

凯悦的家布置得相当典雅,米色的沙发、奶白的窗帘、流苏的床榻、特大的个人肖像……可是我有些失望,怎么没有一点王志的痕迹呢?

没有温存、没有挑逗、更没有请吃饭的酒和菜,根本就是一场直截了当的情色故事。凯悦脱了衣服,伸出手,像个女妖一般抚摸我的脸。她问我为什么总在她的楼下转悠,却先上了楼下那个女人的床。那个不要脸的女人,就是个人人都上的台阶。

阿玲哭得死去活来,信誓旦旦地要替王志空守终身,然而凯悦呢,偌大的房子王志都给她买了,可她连张带着菊花的纪念照都不挂。王志还傻了吧唧地在临死前交代我,找到钥匙的主人,照顾她。

情人就是不如原配,男人要是这一点都不明白还出来拈花沾草,就是天字第一号的大傻瓜了。

我推开凯悦,逃一般地下了楼,扔掉了钥匙,不管凯悦是不是王志的情人,我都不想探究,更不想找什么证据给阿玲看了。我要好好地珍惜我爱的女人。

我和阿玲是恋人,王志是我俩的大学同学,可是大四的时候,我断然地和阿玲分手。阿玲哭得死去活来,王志一直在她身边不离不弃,一毕业,他俩就结婚了。

八年后,我和阿玲在一次会议上意外地相见,她问我当初为什么和他分手。我老实交代父亲犯罪判了二十年,是王志借了二十万给我,才免于一死。

他爱你,我欠他的,要还。我说。阿玲捶打着我,说我为什么不和她说,她会等我的。

我抱住阿玲,紧紧地抱住她,月色迷离,情事又回到了从前。十天会议,我们旧情复燃,我对阿玲说,当初为了父亲的生死,我放弃了你,现在无论如何,我都不能丢下你。

阿玲哭着说不,有些事情错过了,就让它错着继续下去吧。

我做不到,但事情过了几个月后发生了转机,我被调到王志和阿玲的城市,居然做了王志的上司。我知道王志的行踪,这样我就有很多的时间和阿玲幽会。爱情改变了我的生活习性,从前那个放浪的男人重新回到了烟火的生活,我要永远和阿玲在一起。

等等再说好吗?我无法向王志开口,他心脏不好,这几年犯过几次,差点要了他的命。这话阿玲说了一万遍。

为了阿玲,我可以等,但是王志死后,阿玲拒绝了我,她说她在王志生前太对不起他了,她一看到我就会想起王志。

偷鸡不成蚀把米,我本想找到王志偷情的证据,让阿玲死心塌地地嫁给我,可是阿玲把我堵到家门口,甩了一沓照片给我,那里有我和宝怡的亲热照,也有我下三烂去追凯悦抱着百合傻等的照片。

我说阿玲,你听我解释。

阿玲看了看我,军子,不管你出于什么想法,都叫我恶心。

阿玲走了,我又开始醉生梦死的生活。

有一天在酒吧,有个男人拍我,是大学同学李天,他说王志死了,以为你会和阿玲在一起,你等了她那么多年。

我笑笑,曾经沧海啊,有些事再也回不去了。

李天喝多了,他趴在我的耳边说敢情王志这小子也不怎么地道,死了,还要替他还两笔风流债。我这次来就是给两个女人送钱的,一个叫孙凯悦,一个叫张宝怡。

宝怡?凯悦?

我匆匆地跑去紫金小区二单元,三楼黑着灯,七楼也黑着,保安说,她们卖了房子走了。原来王志早就算计好了,他知道我的为人,知道我有偷腥的毛病,所以留下了一把钥匙让我在他早已设计好的迷局里做傻瓜。在他生前,我给他带了绿帽子,他死了,怎么会成全我?

原本以为那把钥匙能解开阿玲的心结,却不想因我的贪婪锁上了我们的爱情之路。

不再迷恋陌生城市的那段薄欢

1

我趿着大拖鞋,穿着唐肖的一件旧衬衣,不修边幅像位赶集的大妈穿过一条大街去菜市场挑最新鲜的大骨,心里却满溢幸福。为喜欢的男人买骨头煮汤,多烟火多低调的温情。大街上人来人往,红灯闪烁着数字,我面色安静驻足等待。

有出租车驶过,车窗里探出一张男人的脸,着急地冲我扬手,嘴里叫着什么我没听清。绿灯亮了,我跑过斑马线,将自己隐于杂嚣的菜场。不远处,出租车停下来,男人下车站在路中央,焦急寻找茫然四顾。

唐肖是一个卖廉价妆品饰物的小老板。他的房子很旧,墙皮斑驳,到了晚上,蚊虫到处飞。可他的眼神很迷人,只要他一看我,我就像被勾了魂。月亮照在窗台上时,我们刚刚结束一场*爱。而后,他坐在窗前的旧藤椅上大口大口地喝着香浓的大骨海带汤,我拿着扫把努力地去够窗前新结的一张蜘蛛网。放下碗,唐肖说,再过几个月,存够了首期就可以入住高级小区翠品苑了,美人,你何去何从?我心里陡然一凉,为什么他说的不是“美人可愿跟我一同前往”。

沉默了一会儿,我说,你住翠品苑我也去。他没说话,手横过我到床头拿烟。我突然扯下他手腕上的手链,恨恨地说,我扔了它。他慢条斯理地点了根烟,像往常一样似笑非笑地看着我。这次我没有低下头,手一扬,一道银弧从窗上流泄进黑暗。唐肖的笑僵在脸上,他狠狠地扔掉烟,看了我半天,咬牙切齿地吐了一个字,滚。

他琥珀色的眼里盛满狂怒,就是这双眼睛,在我还不曾见过他时,在视频的另一端凝视着我,他说我住在南海街22号,来找我吧。南海街22号的男主人,多瑰丽的元素。两个月前的一天,我坐了18个小时的列车见到了他。虽然南海街只是一条破旧的巷子,22号男主人不过是出售廉价妆品饰物的小铺主,但在他伸出手拥抱我笑着说“我的女人来了”时,与他目光相撞的瞬间,我确信,有喜欢溢出心房,所以才会欢喜地邋遢着为他煮汤,承受他给予的忽视与委屈。

我不想从他的视线里滚出去,我想继续留下来,哪怕只是多一天。我借着月光一直在窗下的杂草地上寻找到天明,才找到那条宝贵的手链。2

我独自去看翠品苑,小区环境很好,对得起昂贵的首付。唐肖说他要买17层,站在露台,有种君临天下的威仪。谁会是他身边的女子呢?

回到南海街,唐肖正在给一位女孩推销一款宝蓝色的指甲油。我一进门,他就拉住我的手对那女孩说,我女人来了,我涂给你看,很好看的。他细心地在我的指甲上涂上一层宝蓝,确实好看。女孩盯着我看,说你女朋友跟昨天电视里那人要寻找的未婚妻真像。我轻描淡写地说,天底下长得像的人很多。女孩出门了还在坚持,真的太像了,连头发眼神都很像,那人出示的照片放大到整个电视屏。唐肖侧过头探究地看着我。我将手举在空中晾干,手缝中漏进来的天空晴朗湛蓝,几朵浮云飘在南海街的天空。我很想问唐肖,你可曾有一点眷恋我。但我只是很谦卑地央求他带我去看场电影,像所有情侣那样牵着手靠在一起,吃着甜腻的爆米花。

电影院在数码广场的三楼,广场的正中央有一面电视墙,正在转播本市的一档情感节目。曾在出租车上一晃而过的男人的脸在屏幕上呆滞,他的身后是一张硕大的背景照片,他逃跑的未婚妻穿着华丽,目光散漫。唐肖捧着一大包爆米花,站了很久后叹了口气,真是个不会享福的姑娘,长得跟你很像呢。在那之后,他没再说一句话。

看完电影,我们牵着手走回家。在楼下的路灯旁,他拉起我的手,轻轻吻了一下。昏黄的路灯光映在他眼里,我试图看清那里面装着什么。

有人叫唐肖。从路灯的暗处走出来的女子捂着嘴哽咽无声,一条银链垂在纤弱的手腕上。我看着唐肖的眼睛,那样有血有肉的眼睛让我震惊,若刚才他轻吻的瞬间是真情的流露,也只抵得上此时的十分之一。他们旁若无人地拥抱,他说,我马上就有房子了,你跟那人分开,我们重新来过。他怀中的女子流着泪点头。这是归位的君王与王妃,我像一段插曲,横亘在他们之间,进退维谷。

我选择了上楼。窗前的蜘蛛网又结上了,我爬上凳子去够,连人带凳子摔在地上。唐肖进来,扶起我。抢在他说话之前,我捂住他的嘴。我说,唐肖,我和她都爱你,可是我和她最大的区别,是她舍弃你的贫穷追随富足,而我不会。从他嘴里说出“对不起”三个字,是我不愿听到的。3

是,在感情里从来只有甘愿,没有抱歉。像我用情至深的未婚夫,在我扔弃了他给予的富足安逸的生活爱上别人后仍等我回头。我打给家人的电话泄露了这座城市,他便千山万水来找我。他不明白,因为不爱我才给他伤害,我不穿华衣,不吃锦食,提了菜篮子挤在喧嚣的菜市,就满足得想流泪。这是我遭遇的爱情,不到最后一刻,不能放弃。

南海街传来坏消息。那个歌词卖不了钱买不起房子心爱女孩又离开他才决心经商的词作者,南海街22号的男主人,为了早日凑齐翠品苑的首付,因贩卖假货被举报罚款。我在一堆瓶瓶罐罐中找到唐肖,他嘴里叼着一支快燃到头的烟。

我有些小人的小欢喜。没了首付她应该不会跟他了吧。我将沉默的他带回破旧的小屋,煮了大骨汤喂他。可是我的南海街王子推开汤碗,看着我说,借我钱,他有钱,你去借他肯定给。我问他,难道你不知道我喜欢了你就不能再用他的钱吗?唐肖的眼神灰暗下去,他说你知道吗,没了房子她就会被父母逼着嫁给别人,我就再没机会了。我站起来大声地说,她如果真的爱你就不会放弃你,你这个傻瓜!他很大声地回答,我愿意!琥珀色的眼睛里荡着一湾晶莹,荡啊荡啊,一直荡到我心里,冰凉凉的。

我是飞奔下楼的。这个陌生的城市,因为一个人,才让我迷恋,此时才发现,我仍是一个异客,它从未对我敞开怀抱。我所有的坚持都变得苍白,像一个支离破碎的梦。我妒恨唐肖的女人,在我之前占据了他的心房,不留一点空隙给我。

我一直跑到电视台。看到他,我抓紧他的手,急促地说,给我钱。他不可置信地看着披头散发跑掉一只鞋子的我,心疼溢于言表。他摇头,你怎么可以这样折磨自己,跟我回家吧。4

银行卡是托一位要去南海街购物的女生带过去的。绕过一棵香樟树,南海街就到了。我低头看自己的手,指甲上的宝蓝已经剥落。那日,南海王子对人炫耀,我女人来了,然后垂首细心地涂抹上去,是他罕见的温柔,让我保留至今不忍擦去。现在,他站在22号商铺前,对我凝视,我看不清他的表情,太远太模糊。

出租车里伸出一只手拉我的衣角,有人说,上车吧,我们赶飞机。后视镜里可以看到那个默默站立的影子,有疼痛划伤眼睛。窗外,天空晴朗,浮云掠过。从此岁月静好,再无喜悲……

执你之手,与他偕老

没有哪个男人肯不计报酬地帮助一个女人,除非这个女人用身体去换!1

女孩夏青婷认为,男人最性感的地方在于嗓音,那种低低的、沙沙的声音,像是虫子在啃咬你的耳朵,让你感觉到微微的胀痛和痒。但是拥有这种嗓音的男人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但就在那个黄昏,在地铁站,夏青婷就真遇到这样一个性感的男人。

夏青婷首先看见的是他的背影。他在接电话,对不起,这边很吵,我听不见你在说什么。说完,他挂掉了电话,他没有继续走动,而是愣在了原地,他挡住了夏青婷的路。

夏青婷只好绕了过去,她没控制住自己的好奇心,回头张望了一眼,男人的皮肤十分白皙,使他看上去有点诗人或者贵族的气质,但是他的表情很奇特,好像极不平静又努力维持平静,不知是因为痛苦还是因为兴奋,使他整个人看起来有点别扭,或者说,扭曲。

夏青婷看他的同时,那男人也扭过了头,黑黑的眼睛看着夏青婷,这让夏青婷突然心慌,有种站立不稳的感觉。

因为错过了地铁,夏青婷返回坐公车,在出口她又看见了男人,他走在前面,路过一只垃圾桶的时候,迅速往里面扔了一样东西。夏青婷惊讶地瞪大了眼珠,她确信那手机是被扔出去的,而不是意外掉进垃圾桶。

男人几乎没有停留地急急离开,夏青婷听见垃圾桶里的手机在响,音乐很刺耳,她犹豫了一下,顺手将手机捡了起来。她想喊住男人,又犹豫了,怕太唐突。

夏青婷无法理解,真是个怪人,刚刚在地铁站,明明四周都很安静,他却说太吵,现在他又将好端端的手机给丢弃了,他是太有钱了还是神经错乱了?

夏青婷跟着男人,她是个一根筋的人,她想男人或许会后悔丢了手机回来找。走过一个路口之后,男人的脚步缓下来,他把双手插在衣袋里,走走停停。手机还在响,夏青婷不得不将它设置为无声。

夏青婷跟了一个小时,腿很酸,肚子也饿了。2

半个小时候之后,两个人坐在一起吃饭。因为夏青婷摔了一跤被男人发现了,他还记得她。他说,一天碰见两次,看来是上帝要我请你吃饭。

四目相对的时候,夏青婷才窘迫起来,她偷偷打量着自己,穿了两天的白衬衣,旧的牛仔裤,没有化妆的脸,松垮的发带,她为自己在男人面前的不够美好而惴惴不安。

但是男人显然不在意,他的话真是多,不停地说着一些并不好笑的段子,他像是在逗夏青婷笑,又好像不介意夏青婷在不在听,他更像是自言自语。而夏青婷也并不在意那些段子好不好笑,她光品味男人的声音了,那些从喉咙里发出的一起一伏海潮似的声音让她的耳朵一点点温热。

吃完了饭,打算要离开餐桌的时候,夏青婷的手往包里伸,其实是想把手机拿出来还给他,男人却按住了她,我来付钱。然后男人很短促的呀了一声,糟糕,我的手机怎么不见了?他摸遍了自己的口袋,修长的手指拍自己的额头,一定是在地铁站被小偷偷了,我真够倒霉的。

夏青婷愣了,她想不通这男人到底是怎么了,明明是他自己丢掉了手机,却说被偷了。他有健忘证吗?

男人并没有因为手机被“偷”而沮丧,他反而兴致勃勃,他说,手机没了正好,每天都有那么多烦心事通过手机找上他,难得可以清静一天。他又扭头看着夏青婷说,但是一个人的清静显得有些寂寞,不是吗?他邀请夏青婷陪他到处走走。

夏青婷实在很喜欢听男人说话,他的嗓音让她不由自主地想要靠近。夏青婷安慰自己,只是到处走走,没关系的。

他们去了酒吧,又去了KTV,男人不停地唱歌,唱各种情歌。夏青婷只管听。但不知为何,夏青婷觉得男人的歌声传递着一种难以掩饰的忧伤,那种忧伤一点一滴地渗出来,感染着夏青婷,让她也莫名忧伤。

夏青婷去卫生间,刚好手机又响了起来,她接了,对方很粗鲁,是王良吗?夏青婷没吱声。对方又说,晚上十二点,东区大门,你要是不来,别怪我们心狠手辣。

原来,男人叫王良。很明显,他是在躲着那个粗暴的来电者,难道他欠了人家的钱被逼债?怪不得他会一怒之下扔了手机!

夏青婷不管那么多,正如男人所说,难得清静一天。她不想破坏他的心情,只想跟他好好度过这一天,她发现自己不但迷恋这男人的嗓音,也喜欢跟他待在一起的时光。她又将手机放进了包里。3

迷离的灯光最适宜暧昧的男男女女倾诉自己不为人知的隐秘心事。

唱歌唱累了,夏青婷讲了多年前的事,那时她才十六岁,得了一场病,眼睛失明,足足用了五年时间才治愈。十八岁时,她恋爱了,她喜欢那男孩子的嗓音,低低的,沙沙的,像是带着摩擦,一寸寸抚摸她的肌肤。那绝对是一份炙热得不能更加烫手的爱情,炙热到他们不得不深爱。

可是直到分手,我都不知道他的样子,生病的时间里,我养成了用声音去判断一个人的习惯,尽管后来眼睛好了,但仍然对声音很敏感。

夏青婷鼓足勇气才敢于对一个陌生男人述说自己最隐秘的往事。你的声音跟他很像,夏青婷说,她的声音里带着一个从天而降的羞涩。夏婷最后说:用你的声音讲讲你的故事,我闭着眼睛听。

男人说:其实我有女朋友,但是她失踪了,昨天整夜都没有回家,哦,不,不是失踪,因为她经常整夜不回家。

他们相恋了五年。五年前,他们是南方小镇上一对一贫如洗的青年。他们一起来这座城市打拼,很多年,他一直在同一家公司上班,有过两次升迁,但没有大的发展。而她比他能折腾,交际很广,认识了几个当地的人物。后来她发迹了,开公司当了老板。

这很好啊,夏青婷说。是啊,是很好,而且她发迹之后,一直对我不离不弃,可是你知道她用什么手段往上爬?没有哪个男人肯不计报酬地帮助一个女人,除非这个女人用身体去换!

夏青婷瞪大了眼睛,现在,她明白为何他看起来那么忧郁和伤感了。

有了钱,她的身体保养得越来越美,还整了容,可是我却没办法跟她做爱了,即便这样,她也没有离开我。

王良的故事让夏青青婷心疼。他说,既然不再爱了,又何必勉强在一起。他说他决定离开她了,可是还不知道该以什么样的方式离开。4

已经很晚了,夏青婷来这个城市三年,带着目的而来。三年前她打听到她的初恋在这里,当时想都没想,收拾行李就过来了,她想要看看自己少年时代倾心爱过的人的模样。可是她最终没有找到他。努力过了,现在,夏青婷已可以彻底放下那个初恋了。

王良说,去宾馆吧?夏青婷没说话,默认了。在去宾馆的路上,夏青婷甚至想好了,无论王良想做什么,她都会答应的。她的脑子里一直是王良的样子,想他痛苦、绝望的眼神。也许过不了多久,夏青婷就会离开这里了,也许和王良再也不能见面。

夏青婷觉得自己很轻贱,可是她没法阻止自己这么做,她渴望跟王良来一次跟更亲密的接触。她甚至贪婪地想听听他在床上时的声音和他有多像?

王良很瘦,但有胸肌,他的双腿多毛,摸上去毛扎扎的,让人手心发痒,他结实的臀部紧绷着,积蓄着随时爆发的力量感。夏青婷从未见过一丝不挂的男人身体,这种视觉冲击让她眩晕,她的身子变得软绵绵的。

他进入她,撞击她,她在他的身下晃晃荡荡,眼睛却一刻都没有离开过男人,她想她错了。男人最性感的地方不在于他的嗓音,而在于他冲刺的时候,勇猛得像头雄狮。

夏青婷知道了做爱时四目相对是什么滋味,那是一种甘心被燃烧的感觉,就算就此成灰,也甘愿。

夏青婷的初恋,就是因为这个原因跟她分手的,他说他忍受不了无法用眼神交流的欢爱,就像一包炸药失去了导火的引子,郁闷、窒息,无从发泄。现在,夏青婷理解了,也原谅了他。5

天亮,王良要了夏青婷的手机号,然后,各自回各自的家。

至于那个手机,夏青婷是打算在下次见面的时候再还给王良。她等了很久,时间不长,但她觉得很久。

她终于接到他的电话,可是他却在电话里说,你能来警察局帮我做个证吗?

夏青婷去了,警察告诉他,王良的妻子竟然在前段时间被绑架,匪徒拿不到钱,撕票了。两天前,有人发现尸体,现在绑匪被抓了。夏青婷看着王良冲上去扭住那个绑匪,他的眼泪流成两条河,他说,你拿不到钱就撕票,为什么不能等等?

匪徒面目表情,做我们这个行业的,说到做不到,那就没威信了,我通知了你,时间到了,就撕票。

他说他联系了王良。但是王良说他一无所知,他确实接到过一个电话,但是那天在地铁站,周围很吵,他什么都听不见。而那之后,手机就被偷了。

王良叫夏青婷来,就是要她证明他的手机被偷了,而且那天,他们一直在一起。

是的,我们一直在一起,一秒都没有分开过。夏青婷说。警察的表情很玩味,你们是什么关系?

一夜情。夏青婷听见王良说。你情我愿的一夜情,警察无法定罪。

夏青婷的脑子里乱极了,想着那天发生的一切,那天在地铁站,周围明明很安静,而且手机是王良故意扔掉的,根本没有小偷。

警察局门口,夏青婷问王良,她是你妻子,你却告诉我说她是你女朋友,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

那天,你接到了绑匪的电话,但是你不想拿钱赎回你妻子,你不顾匪徒的威胁扔掉了手机,是想借匪徒的手杀死自己的妻子,对不对?

夏青婷泪流满面,手里拿着那部手机,王良的脸抽搐着,由红变白。

她死了,你就能拥有她的公司,你就能彻底摆脱她了,对不对?那晚你跟我在一起,是因为你害怕,你害怕一个人去面对,对不对?

夏青婷应该拿出手机把真相告诉警察的,可是她没有这样做。她抬手,把愤怒狠狠地甩在王良的脸上。她那样轻贱自己、献出自己,是因为她真的爱他,真的心疼他。

背过王良,夏青婷才开始哭,她哭得很凶,像要把心哭裂了一般。

那些年,我们曾专心侍弄爱情

1

宋淇淇是替叶丹姐姐卖袜子的第二天遇到夏寒的。

夏寒是一个个子很高,戴眼镜,眸子里有一丝淡淡忧伤的男孩,那天他在操场打球,不小心踩进了雨后兀自未干的一汪泥水里,白袜子霎时变成了泥袜子,他懊丧地扔了球,来到街边的专卖店里买袜子。

他看到她的一刹那,眸子瞬间有了光彩。其实宋淇淇是那种可爱的女孩,明亮的眼睛,宽宽的额头,嘴唇红润,没有擦口红,穿一条松松垮垮的牛仔裤,脚上一双帆布鞋。

去的次数多了,他知道她叫宋淇淇,刚刚大学毕业,她的叶丹姐姐生Baby,央求她好歹帮些时日,不然小店就得关门。

夏寒手里握着一张崭新的钞票,傻傻地听着宋淇淇说那些陈谷子烂芝麻的往事,并不插言,不过从那一天开始,夏寒差不多每天都到宋淇淇的小店里买袜子,白色的,纯棉的那种,他只买同一个牌子的。

宋淇淇想起他的时候,就忍不住想笑,买那么多的袜子,干什么用啊?

这个问题一直纠缠着她,有一天,她忍不住问他,夏寒愣了一下,然后笑了,我的同事都喜欢这种袜子,是他们让我帮忙捎的。

有一次夏寒来买袜子的时候,刚好遇到宋淇淇胃疼。她用手抵住胸口,嘴唇苍白,脸色发青,额上冷汗岑岑,身体缩成一团慢慢蹲在地上。

她的样子把夏寒吓坏了,宋淇淇虚弱地笑,说,老毛病了,胃寒,用热水袋敷一下就好了。

可是小店里除了袜子,什么都没有。夏寒急得不行,问她,我送你去医院吧?要不去我家里也行,我家就在附近。

她任由夏寒把她带回家里,她已经没有力气说不。

我的家是一间小公寓,一房一厅,她躺在夏寒的小床上,白色的亚麻床单和枕套,有着淡淡的男人的味道,她的内心里纠缠着疼痛与欢喜与混乱,听着夏寒烧开水,然后慢慢灌进热水袋里,手忙脚乱地忙碌着。2

像所有恋爱中的男女一样,两个人约会,看电影,吵架,拌嘴,赌气,和好,但这些都是恋爱中人的小插曲,小甜蜜。

有一次,两人约好去太平洋百货见面,给一对即将入围城的朋友买礼物。路上,宋淇淇甚至想,自己和夏寒什么时候会有这么一天呢?

从车上下来,转车的时候,忽然看到夏寒,他蹲在街边,给一个大了肚子的女人系鞋带,然后慢慢地把女人扶到街边的长椅上坐下,跑去售货厅给女人买了矿泉水。

她看着他坐在女人的身边,心轰然而动,眼泪不争气地落下来。原来小安的话都是真的,她没有骗自己,夏寒真的结婚了,而且妻子还怀孕了。

那种体贴和安慰,就像上次他给她敷热水袋。

她呆住,只觉得晕晕糊糊,不能思想,混在一大堆的人群中,上车,车到下一站,她又挤下车,疯狂往回跑,跑着跑着,忽然就停住不动了,跑回去又能怎样?揭穿他吗?

何必呢?好歹也是爱过一回。可是为什么会那么难过呢?宋淇淇蹲在地上,眼泪复又汹涌。

那次之后,她不再去叶丹姐姐的小店里帮忙卖袜子,因为她不想再看到夏寒。

夏寒曾经很多次去那家卖袜子的专卖店找她,可是她狠了心肠不见他,她不想当第三者,和有家有太太的男人纠缠在一起,终究不会有什么好结果。

她躲在暗处,看着他一次一次去找她,一次比一次消瘦,她抿紧嘴唇,有好几次都忍不住要跳出来,质问他为什么骗她,为什么辜负她,可是到头来终究是理智占了上风。

那年冬天,她在一家大公司里谋到一个职位,大冬天,穿着短袖的羊绒衫和及膝的短裙在空调屋里办公,优雅,内敛,素着一张脸,不笑,也不和人打成一片,独来独往。

夜深人静的时候,一个人孤单得想哭。也不是不想再恋爱,有男人和她约会,可是她爱不上,爱不上别人,曾经沧海难为水,夏寒害她不浅。3

年底,公司举行联谊活动,邀请了很多客人,也包括客户方的代表,宋淇淇本不想去的,但是公司老总说,公司里女同事本来就少,如果都不来,活动肯定死气沉沉,提不上气氛。

宋淇淇碰了个软钉子,没办法,只好打起精神,把长发挽起来,穿了及踝的晚礼服,衬得腰身玲珑有致,胸前别了一朵小小的风信子,脸上化精致的妆,微微仰起小小的下巴,站在门口迎接客人,礼貌,周到,分寸拿捏得恰到好处,同人周旋。

忽然她看到一张熟悉的脸,是夏寒。

夏寒看到宋淇淇的瞬间也怔住了,沉默良久,他还是问了句,你好吗?宋淇淇心慌意乱,嘴唇颤抖,窒息得说不出话来。曾经无数次设想过见面时的场景,可是真的见到了,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好一阵子,宋淇淇才恢复常态,拿出全身的本事应酬夏寒,夏先生一向可好?怎么太太没同你一起来吗?想起那年街边看到的那个大了肚子的女人,内心仍然忍不住隐隐作疼。

夏寒看着她,傻傻地问,什么太太?你说谁的太太?

宋淇淇内心有些鄙夷地想,还想冒充单身男人,骗骗无知的小丫头还行,骗我,还是收收好,我早领教过了。

想只管想,脸上还是堆起了风情万种的笑,夏先生真会开玩笑,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你孩子都快3岁了吧?

夏寒一把拉住宋淇淇的手,急吼吼地打断她,你说什么?谁的孩子3岁了?

宋淇淇挣不脱他的手,急得跳楼的心都有,很多同事已经探头探脑地望过来。他看出了她的尴尬,生拖硬拽把她拉出了那间屋子。4

夜里,很多地方都已经打烊,只好找了一家通宵营业的酒吧,刚坐下,夏寒就问她,你说谁有孩子了?

宋淇淇忍了半天,还是忍不住说,我什么都知道了,起先小安说你有太太,我不相信,可是那次约好在太平洋百货见面,就是因为看见你和你太太在一起,所以我没有去,她已经大了肚子,我是争不过她的,也不忍心和她争,所以我主动放弃。

夏寒听了宋淇淇的话,脸色惨白,你是说赵小安吗?你可真笨,那个女孩是我初中的同学,她追了我整整十年,可是我对她没有感觉。夏寒把一盎司啤酒一下子灌到肚子里,然后长叹,那次和你约会,我也是偶然遇到那个大肚子的女人,她鞋带开了,所以我帮她系好,谁知碰巧被你看到了,这是你我注定的劫?我曾经百思不得其解,不知道为什么你会突然在我的生活中消失了,现在才明白,竟然是因为这个。

一直到后来,我偶然经过一家婚纱摄影店,隔着玻璃,我看到你在试婚纱,你穿白色的婚纱漂亮极了,像个仙子。当时我站在窗外想,如果你是为我穿上嫁衣,我一定会幸福得晕倒。后来,看到一个年轻英俊的男人穿着白色的礼服,跑过来喊你说照相了,我的梦被打碎了。

宋淇淇傻傻地看着夏寒,自言自语道,这或许就是宿命吧!叶丹姐姐离婚再嫁,那天她去试婚纱,拉上我,让我帮她试试哪一款漂亮,仅此而已。

夏寒听了宋淇淇的话,心中狂喜,拉着她的手说,既然误会都说开了,那么我给你看一样东西吧!他不由分说,拉起宋淇淇的手往外跑。

那间小公寓宋淇淇是熟悉的,尽管只去过几次,可是在她心里,在梦中,已经去过无数次,那便是夏寒的家。

房子里的摆设依旧和从前一样,宋淇淇的心莫名的疼了一下,我可真笨啊!怎么会相信他结婚了呢?这明明是单身男人的房间,没有一样女人用的东西,因为笨,中间和他错失了三年的时间,也因此,几乎失掉一生。

夏寒把她拉到一个小小的五斗橱前,拉开抽屉,上下三层,满满的都是白色的纯棉袜子。原来那些袜子并不是替同事买的,是他为看她一眼的借口,去一次,买一双,抽屉里有一百多双。

宋淇淇看得流出了眼泪,她一双、一双抚摸那些白色的纯棉袜子,眼泪滴进袜子里。

因为这一百多双白色的纯棉袜子,宋淇淇嫁给了夏寒。婚后,宋淇淇开了一间自己的袜子专卖店,专心经营袜子,侍弄爱情。

一朵花儿开,就有一朵花儿败

A

连续下了十几天的雨,今天突然转出一轮晴日来,让人有莫名的欢喜。我隐在咖啡厅的角落里,看着阳光如碎金似的散落在地板上。

如果是和路蓝来,我一定会选落地玻璃窗旁边的位置,因为那里有明媚的阳光。对一个正处于秋寒季节的城市来讲,坐在阳光里,无疑是种绝妙的享受。

可是今天我不能坐窗边。原因其实很简单来赴我约会的人,不是路蓝,而是美莲。

路蓝是我的妻,而美莲,是我的“暖昧”。每个男人的生命里都会有两朵玫瑰,一朵白的,一朵红的。很不幸,路蓝成了我的妻,所以她不是床前“明月光”,而是地上的霜——看上去纯净,却让人觉得冷。

浅啜着咖啡,在阳光照射不到的角落里,想着美莲的丰满和妖娆,我的体内便有一股燥热。真不知道她今天玩什么浪漫,非要来这里喝咖啡。要照我的想法,直接订房间更好,还不用担心碰到熟人。B

美莲还没有到。

坐在斜对面的那对男女却开始吵架。一开始还很克制,声音压得低低地,后来女的先沉不住气,音线渐渐地高了起来,有那么几句话未经同意便钻进我耳朵里“我竟不如一个半老徐娘?还是有夫之妇,你就那么贱,非要凑上去插上一脚做人家见不得光的情夫……”

吵至激烈处,女人一把捉起男人搁在台面上的手机往地上狠命一摔“我让你和她卿卿我我!”手机落到铺着磁砖的地板上,发出一声沉闷的呜咽,连续翻了几个跟斗然后就滑行到我脚下。也是闲极无聊,我居然充好人俯下身子去替他拣起手机。

是诺基亚,有蓝色荧光的那种,曾经风靡一时,但就现在来说,已经是落伍的一种了。居然还有人在用。不过路蓝也喜欢这款机子,她说她喜欢这蓝屏。

真是白天不能念叨人、晚上不能念叨鬼,我只不过在心里想了一下路蓝,就真看到了路蓝!不过,不是真人,是在相片上!那个落在我脚下的诺基亚手机的背面有一张大头贴,一对男女在镜头前侧着脸嘟起嘴唇像接吻鱼一样亲嘴!而大头贴上的那个女的,不是别人,正是我的妻!

对着大头贴,我呆住了,保持着一个俯身的姿势,傻傻地将别人的手机紧握在手里。有人在我身边说“谢谢”并向我伸出手,我知道他的意思,是想要讨回他的手机。

抬起头,我愤怒地瞪着眼前这个长头发的男人。我拼命压制,才阻止了自己向他挥出拳头的冲动。他自然不知道我心中的想法,也无心观察我莫名的敌意,只是从我手中拿走了手机。

也在此时,我的“嗳昧”出现在我的面前,嗲着声音说,“亲爱的,我来了!”

我暴怒,一改往日的斯文,粗声骂了句:“KAO!你以为你是什么贞节烈女!也来装清高!”提起车钥匙拂袖而去,将一脸错愕的她甩在咖啡斤里。C

我给路蓝打电话“你几点下班?我来接你,一起吃晚饭?”

她迟疑了一下“今天?今天估计不行呢!我在赶这个季度的报表,可能没那么早回家……你自己在外头吃点……”不等她继续,我就“啪”地合上电话。

那张大头贴,那一对嘟着嘴接吻的男女,一直在我眼前晃动。我将车停得远远的,然后徒步来到路蓝工作的大厦对面,找个地方将自己隐起来。

我果然看到了那个长发男子一这并不难找,因为他怀里那束大大的红玫瑰让他在人群里变得抢眼。然后,我就看到了我那冰清玉洁的妻、我那声称要加班的妻,抱着文件夹从大厦里走了出来。等在一边的长发男子马上迎上前去,将玫瑰递给了她,然后遥指不远处的海鲜酒家,两人有说有笑地朝那个方向走去……

我匿在人群后,像看电影般地看着他们远去。一顶绿帽子从想像变成现实,我本该暴怒,但火山来不及爆发,就被一种更深的悲哀覆盖住,冲不出口。

怪不得,她一直力争要出来工作,我一直以为,这是她力求独立的表现,却原来,是为了方便自己和情人约会而不被发现……

谁都以为我们是恩爱夫妻,可事实上呢?我想笑,脸上却是湿的。

天不知道什么时候又下起雨来了。D

那束玫瑰,路蓝并没有带回家来,我不知道她是怎么处理的。扔掉?情人送的花,估计她还舍不得扔掉。莫非,她和他在外头,早有了一处固定的“根据地”?

路蓝一定没有想到,那虚伪的外衣,早在一次意外里被我洞穿。所以,她仍一如既往地装着温良娴淑,一如既往对我呵寒问暖。

冷眼看她,我不由得暗叹这貌似单纯的女子,城府竟是如此之深。我有外遇,多少仍心中有愧,每次和美莲幽会回来,面对她都会有小小的不安;而她,竟似全无愧意,从头到尾竟能滴水不漏。

她这样隐瞒,原因不外如下可以继续拿着我的钱养若她的情人,等到想要明正言顺双宿双栖时,亦可杀我个措手不及,在离婚时分我一半财产。她聪明,我亦不笨。我辛苦打下来的江山,岂容她这么轻易掠夺?

我开始不动声色地转移自己名下的产业,力求将“损失”减至最低。

我和路蓝,都那么沉得住气。沉不住气的,反倒是美莲。她在一次云雨之后嘲笑我:“难为你那么大度,那么大一顶绿帽子扣头上,你都能忍受?要换成我,我立马和她离婚!”

我心里一沉“你怎么知道?”大头贴的事,我并没有告诉任何人,包括美莲。

她一怔,刹那的慌乱,然后说“其实我在商场里碰到过你老婆几次,她和那个长头发的男人手挽手亲密得像情侣……傻瓜都能看出他们有一腿……我不想告诉你,就是怕你知道了会不开心。不过,上回在咖啡厅,你暴怒而去,我一转头看到那个男人,就猜测你应该是知道的了,否则不会那么生气。”

我摸着她柔软的发,突然想叹气。美莲在我眼里,是有心计的女子,这么好的打击路蓝的机会,她竟会因为怕我伤心而放弃,实属难得。E

离婚是路蓝提出来的。

那天她下班回来,看到的情形是:自己的丈夫和另一个女人在自家的床上演绎少儿不宜的画面。这在路蓝眼里也许是个意外,但在我来说绝对不是意外。我是故意要羞辱她的,所以我故意在她快下班的时候将美莲带回家里来做戏给她看。

可是,看到她那张在瞬间失去血色的脸和摇摇欲坠的身子,我的心也有了隐隐的痛:她的悲痛不像是演出来的——或许,她对我仍有爱意?就像我,尽管身体出了轨,但在心里面,仍将最重要的位置留给了她?

不过现在说这一切都没有意义了。我们的离婚,已是在弦之箭,就算我不发,她也要发的。

就这样分道扬镳了。

让我意外的是,我转移财产的这一招,实属白费。因为路蓝根本什么都没要,她只拿走了自己的衣物和她自己存下来的几万块钱。只是,在签署离婚协议书的时候,她看到律师提供的共同财产分割清单的那一刻,嘴角多了一个冷笑。她当然知道,我的身家财产绝不止于此,她当然也想到了,我事先做了财产转移。

如果说前头她看我的眼神里含的是恨与怨的话,那么,在这个冷笑之后,她看我的眼神,便只剩下漠然了。因为她洞悉,这不是意外,而是预谋。F

白玫瑰谢了,红玫瑰便开了。美莲成了我的第二任妻子。

她的开销似乎很大,一个星期前拿了几千块,没几天又缠着我要钱。初时以为她是拿来买衣服,我也不以为意。但渐渐地发现不对劲她隔三差五的要钱,但也没怎么见她添置衣服、首饰,她的钱,都用到哪去了?难道……想起前妻路蓝,我不由得打了个冷颤。

美莲再找我要钱时,我便半真半假的质问:“你拿那么多钱都用哪去了?不要告诉我,你也像路蓝那样,在外头养了个小白脸!”

美莲的反应颇为奇怪,她板起脸说,“谁都没有养小白脸,这只是两个女人的较量。”两个女人?指谁?她和路蓝?我还没来得及弄清楚,她又没头没尾地冒出一句:“不要总以为别人要谋夺你的财产,我只要你记住:我做的一切,都是因为爱你。”

此后,美莲便几乎不再找我拿钱了。

她不找我拿钱,却有个男人跑到公司来找我要钱,他说要卖给我一个秘密。他那么笃定地坐在我对面,说:“我们见过。”我当然记得,尽管我们只在咖啡厅里见过一面,尽管他将头发剪短了,但我还是认出了这张带给我屈辱的脸。

那双曾经做深情款款状的眼睛如今闪着狡诈的光,他说:“美莲不再给我钱,我也没有必要再替她保守秘密。我告诉你,你的前妻根本不认识我,也根本没有什么外遇。这一切,都是美莲设置的圈套。”

他拿出几张相片搁到我面前,是路蓝在对着镜子涂唇膏。这是她的习惯动作,涂完唇膏抿一下嘴,然后再嘟起嘴唇检查一遍。“你知道,利用电脑合成一张相片是件很容易的事……那天在咖啡馆里的吵架、摔手机,都是演给你看的,目的就是要你看到手机背后的大头贴。”“那,你在楼下接路蓝下班、一起去吃饭,又怎么解释?她总不可能随便跟个陌生人去吃饭吧?”

他笑得得意:“这其实很简单。我只是以路人的身份求她帮个忙,告诉她,我想向酒楼里的那个MM示爱,但又怕被当面拒绝,求她帮我将花拿进去给那个MM……你离开咖啡厅时美莲一直跟在你背后,她看到你往路蓝工作的地方去,就打电话叫我再去演多出戏的……”

几个月前在咖啡厅里忍着没有挥出的那一拳,此刻终于落在了这个可恶的男人脸上。打完之后我便叫来保安,让他们将这个人渣丢出去。G

街心公园,能看到路蓝的家。我拨通她的电话,问:“你能原谅我吗?”她很用力地骂了句“神经病”,就将电话挂断了。

美莲打我电话,声音沧桑,问:“你能原谅我吗?”我想骂神经病,却骂不出口,然后,电诺也挂断了。

谁家的音响在反复吟唱“一朵花儿开就有一朵花儿爱,漫山的鲜花都是你的最爱……”我弓着身子,无意识地用树枝在脚下的雪地上写着:一朵花儿开,就有一朵花儿败。旁边有个小妹妹提醒我:“不是‘败’。是‘爱’呢!”“不,是败,一朵花开了,另一朵就败了……”我将头埋在膝盖里,雪花落在我背上,大地白茫茫一片好干净……

第二章 月亮下的爱情药

情海无边,我不是度你的佛

第一次见面,她就脱了衣服让我画,她身体的结构很好,由于瘦,骨感得十分唯美。她的脸很小,只有巴掌大,我看得心疼,和丰满的蓝妮比起来,她的确是有些凉的。

我以为,我能轻易地忘记易小薄,可是我没有。在海南的夜色中,我常常能闻到空气中的海水腥味,这是易小薄喜欢闻的,她曾经说,嗯,海的味道就好像爱情的味道。

她总是说这么奇怪的话语。

我第一次看到她时,她来找我,坐在三十年代留下来的老房子前,穿着一袭麻的白衣。人很瘦,海藻长发,眼睛深陷,她说,是李良吗?

她不美,可却是极有味道的那种女孩子,我说你是谁?

你是李良吗?她再次重复着。

是的,我是。我站在离她二十公分的距离,看着这个高个子的女孩子。她很瘦,血管是蓝色的,在夏天里好像透明一样。看着我,她伸出手来,掌心里有一颗珠子,我送你的。

我至今仍记得那天黄昏,她伸出细长绵软的手,然后说,给,我送你的。

她送了我一粒珍珠。

真是个奇怪的女孩子,她说,昨天,看了你的画展,看到你画的蚌,蚌里的珍珠那么忧。恰巧,我有一粒珍珠,所以,送你了。

原来又是我的fans,我有些许得意,来,请进。

她让我画她,她说,在你的画里,有一种奇异的香。

这是种奇怪的比喻,我的画里,怎么会有香呢?

第一次见面,她就脱了衣服让我画,她身体的结构很好,由于瘦,骨感得十分唯美。她的脸很小,只有巴掌大,我看得心疼,和丰满的蓝妮比起来,她的确是有些薄凉的。

我们画了很长时间,好像认识了很多年一样,并没有太多陌生的感觉。画完了,她从包里掏出一支烟,然后问,可以吗?

当然,我说,我喜欢女孩子抽烟,性感。

在黑夜中,我们抽着烟,烟头一闪一闪的。她说,李良,我喜欢你好多年了,每次你的画展我都看。

我吓了一跳,她一步步走过来,离我极近,我能感觉到她的呼吸。她伏下身子问我,李良,我真的喜欢你好多年了。

她的眼睛在黑夜中很亮,我没有遇到过这么大胆的女孩子。我说,是吗?可是,可是我有女友了,我的女友去香港购物了,她喜欢血拼。

我不在意的,她说,我喜欢你,但和你无关,你可以不喜欢我,但是李良,我喜欢你。

面对这样的表白,我还是欣喜的,我伸过手去,想抱一下她,但她躲开了,笑着说,明天,我再来。

那天晚上,我彻底失眠了,易小薄的影子在我眼前晃着,犹如鬼女。

蓝妮让我很失望,趁有几分姿色,她嫁了有钱人。这次,是彻底在香港定居了。

我抽她骂她,她说,男人不要太单纯,要知道没有钱,女人就不会快乐幸福。李良,你只是个三流画家,就是说这一辈子,我不可能过一种我想要的生活。

她要什么?宝马良车?这个贱人!

越贱越让人难忘。

我醉酒,骂街打架,易小薄一直默默守在我身边,我不是一个很快就忘旧的人,有时候,连她一起骂。我骂得狠,一直骂,为什么女人这么贱?

那时,她收拾着我屋子里的东西,到处是我喝下的啤酒瓶子、我的画笔画布、还有我画的蓝妮。蓝妮很丰满,更多的时候,我想念她丰满的肉体,她在床上是一团火,总能把我烧得一干二净。

易小薄开始为我买菜做饭,披头散发状如我妻。比如命令我吃维生素、比如逼我喝牛奶,我的皮肤开始不再粗糙,人也渐渐胖起来,但我们没有上床。

我无法忘记蓝妮,我喜欢丰满的女子,易小薄,她真的太瘦了。

这是她的一厢情愿,与我无关。

并且,我给她介绍了两个男人,全是画界的朋友,很前卫的那种,梳着小辫子或留着长发。他们与我不一样,我就是平头,穿棉质衬衣,可是,易小薄说,她不喜欢那样的男人。

她仍然喜欢抽烟,抽得很凶,她喜欢抽一种叫做爱喜的烟,淡淡的薄荷香,凉凉的、细长的。她的手是好看的,这点比蓝妮强,我是先爱上易小薄的手吗?当我把她的手拿在手上时,我掉了眼泪。

我总是这么容易伤感,特别是春天。

在第二次画易小薄时,我没有画完,我把她抱到床上,然后和她*爱。

窗外的春花开得那么灿烂,我却仍然那么寂寞,我叫错了名字,我说蓝妮,我想和你*爱。

她流了眼泪,她的骨头很硬,硌得我疼。她真瘦,这么瘦的女孩子,却有那么大的力气。

你爱我吗?她一次次地问。

我一次次地沉默,不答一言。

好像与她的做爱与爱完全无关,也许是因为她太喜欢,所以,她宁愿这样犯贱来让我睡,在我心底里,是看不起她的。

到底我是个三流画家,画卖得并不好,加上学会喝酒打牌,我手中渐渐窘迫起来。特别认识黄老四之后,我喜欢打大牌,出手就是一两万,最惨的一次,我输掉了十三万。

我没有十三万,因为黄老四又不喜欢画,即使我把画全给他,他也会说,谁要这些烂东西?

可我只有画,于是我去收拾画,我准备把这些画抵给黄老四。

易小薄死死拦着我,有好几张,是画了她的,她瘦瘦的样子,在窗前飘渺地站着,不识人间烟火。确实,画她的那几张不错。

但现在,我输掉了,我变得一无所有。

易小薄发了疯,她说,不能把这些画给他!

黄老四来了,他抽着烟,看着我和易小薄夺来夺去,忽然笑着说,我不要画了,我要她。

他指着易小薄说,我要她。

臭流氓!易小薄骂他,然后她冲过去打黄老四,我居然站在原地没有动,我想,我不能动,因为我冲过去不能解决任何问题,黄老四看上的女人,无一例外都会被睡掉的。

那天晚上,天下了好大的雨,我总听到外面有呜呜咽咽的哭声,我疑心是耳朵出了毛病,但的确,是有一个女人在哭。

易小薄成了黄老四的马子。

他们在一起打情骂俏,易小薄再也不是那个赤着脚让我画的女孩子了,她眼神里有好多轻浮的东西在飘着。甚至,有时她会和我打情骂俏,好像我们没有怎么样。

这让我很尴尬,从此我再也没有和黄老四打过牌,我准备去北京了,这个城市真的没有办法呆下去了。

不知何时我开始有了心痛的毛病,痛起来就没完没了,特别是在想起易小薄的时候,我总以为我特别爱蓝妮,但大多数时候我梦到的女人是易小薄。

在走之前我去和易小薄告别了,她学会了浓妆艳抹,穿得也极为暴露。当我出现时,她把一杯可乐泼到我脸上,去你妈的,她骂着,然后说,我这一辈子都不会原谅你这个王八蛋。

是我毁掉了她。

我毁掉了一个女孩子所有关于爱情的梦想。

到北京后我更加落魄,吃了上顿没下顿,有时还没有钱买颜料。不久,我被检查出得了肾结石,医生说,你的肾有毛病了,如果转成尿毒症人就完了。

我给蓝妮打了电话,治病需要钱,我知道我必须找人借到钱,我顾不得她是我前任女友了。

我总觉得她愧欠于我,何况,她又是有钱人的太太。

不,她说,李良,我在香港开销很大的,再说,先生给我的零用钱是有数的,所以,我真的不能帮你。

她说话已经有了港台腔,这个我曾经那么爱的女人,这个在我鼎盛时期花了我太多钱的女人,她居然说了不。

我没有脸给易小薄打电话,但为了活命,我还是给她打了电话。

她沉默了好久,然后说,你在哪家医院?

301,我说,我在排石呢,一个人,你知道我的,我是孤儿。

说完,我的眼泪就掉了下来,人在重病的时候总会想起朋友和亲人,一想就觉得委屈死了,因为觉得那么孤单。那种孤单,只有自己知道。

三个小时之后,我看到了易小薄,她提着很多营养品进来,还是那么瘦,但是,眼神里却没了光彩。

我给你带来了钱,她说。

钱,让她说出来就显得那样动人,她的嘴一张一合,好像天使一样。

我会还你的,我说。我说这句话时,有点哽咽。

事实上,我没有机会还给易小薄。

在我出院之后,易小薄从我生活里彻底地失踪了。

我给黄老四打电话,我说,老四,我得跟你说件事,你得把易小薄还给我,无论我付出什么代价。

那是我第一次作为一个男人来说这件事,一年前我不是个男人;但现在,我想像个男人那样,把自己爱的女人夺回来,哪怕我跪着趴着,哪怕要我的命。

黄老四说,你说那个婊子吗?早跑了,偷了我二十万就跑了,如果逮着她,我得抽烂她。

我终于明白,我那治病的钱是哪里来的了。

可我找不到易小薄了,她从我的生活里,从黄老四的生活里彻底地失踪了。

我重新回到小城,天天坐在屋子里等她,希望她可以重新坐在我的台阶上等待我。

我开始拼命画画,画中全是一个人,在参加全国美展时,我送了易小薄的一幅画。那是靠着我的印象画的她,疯狂、痴情、眼神孤独、一身白衣、空灵忧伤。我画的是她变形了的脸,那样绝望,是的,她曾经绝望过,对我,对爱情。

那张画得了奖,登在画报上,如果易小薄看到,我想,她会回来的。

可她一直没有回来。

有人说在海南看到过她,于是我又跑到了海南。

每天我都坐在海边呆想,想易小薄曾经也在海边这样想吧?她一定是恨我的吧?或者,恨里有爱?爱与恨,哪里能说得清?

明日对花忆卿面,卿面已经随花去,我读到这首诗时,看到一则新闻,一个女孩子在高速路上驾车,撞到栏杆上,人当时就完了。

车上找出她的身份证,新闻说,是叫易小薄的死者。

我坐在电视前,只觉得地动山摇。

在她的遗物里,我看到好多条短信,全是没有发出的,一条条,全是给我,一条是我恨你,另一条是我爱你。

在爱恨交织里,她把方向盘打错了,她是自己寻死的,我知道的。

去领易小薄的骨灰时,我说了一句话,亲爱的,让我带你回家吧。

再见,向日葵先生

1.让我爱你

大S和内地富二代的恋情漫天飞的时候,徐小虞大胆地在单位送给周陆隽的生日贺卡上写下了自己的祝语:陌生人如玉,公子世无双。愿幸福美满。

工整的小楷体隐藏在同事们或洒脱或豪迈的草书与行书后面。徐小虞俯着微红的脸将卡片递给下一位同事写,心中却忐忑不已,生怕同事们从字句中推敲出她那小小的不轨的心思。好在大家并没有徐小虞想象中那么敏感。一圈绕完,相安无事。

2010年10月,徐小虞大学毕业四个月,刚刚过了这家单位的三个月试用期,算是安营扎寨在杭州了。可是她并不喜欢这座城市,除了盛誉在外的西子湖和雷峰塔,这里有的是咂舌的房价、可怕的物价、拥挤的交通以及南方人的勾心斗角。

可是,郑州姑娘徐小虞还是留下来了。对于周陆隽,她可不仅仅只满足于在生日贺卡上写那样几句晦涩的祝词。

她喜欢他,更想爱他,光明正大地爱。

2.向日葵

那个沉闷的新员工欢迎仪式上,白头发的总裁爷爷慈祥地将公司的成长历史巨细靡遗地说上了好一大通。因为前一晚将植物大战僵尸玩到了通关,所以徐小虞这会儿正是倦意灌顶,哈欠连天。

不能立即叫一杯咖啡来提神,徐小虞只好使出学生时代的杀手锏——扭自己。痛楚只是一时,当皮肤上的红印记慢慢消退时,徐小虞的瞌睡虫再度来袭。虽然独自坐在最后一排,前面的部门主任还是几次递来了警告的白眼球。彼时的徐小虞刚进单位一个月,她可不想没过试用期便被请回家。

正当徐小虞与瞌睡大军厮杀得激烈之时,自己的右侧空位上有人姗姗来迟地落座了。未见容貌,自下而上见到的是坡跟鱼嘴鞋、哈伦裤、白色针织衫以及胸前突兀的黄色挂件,一个咧着大嘴的向日葵,可爱惊艳到爆。徐小虞忍不住捂着嘴,消音地大笑不止。

前俯后仰的时候,她终于打败了所有的瞌睡虫,抬起清醒的头脑看向这位同事。多么年轻的一张脸,五官俊逸,眉目清晰,右耳上嵌着一枚羁傲的蓝钻耳钉,美若冠玉,而且他比自己更甚一筹,才落座三分钟,便闭目睡着了。而那枚和植物大战僵尸里如出一辙的向日葵胸饰,兀自咧着夸张可爱的大嘴。

总裁爷爷好不容易说完了公司的前十五年,喝口水继续说着后十五年。徐小虞却在隔壁先生均匀的呼吸声中做了生平最荒唐的一件事,她悄悄地偷走了那枚灿烂的向日葵。

3.微博上的细轴芜

徐小虞只是想碰碰运气,却没想到真的在微博上搜索到了周陆隽。自然不敢用真姓名来关注他,便重新注册了一个马甲,名唤:细轴芜。

周陆隽加班了,她便要写一条微博:来得迟,走得晚。呵,喜欢看你加班的样子。

周陆隽打电话笑得大声点,她也要写上一条微博:笑什么笑?哼。

周陆隽打字速度很快,她再次更新微博:噼里啪啦,这般美妙!

周陆隽准时下班,她写道:心情低落得无以复加。你,也不在。

周陆隽第一次同她说话,是因为借笔。她激动地在微博上写:只因借一步与你说话,我便如获至上恩泽,还有什么可比拟的呢?

为了防止被周陆隽发现,徐小虞还别有用心地关注了许多其他不认识的人,将自己的所在地改为十万八千里外的广州。只是在签名档那一栏还是忍不住写下了那句话: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相对于徐小虞的无厘头刷屏,周陆隽的微博更新得并不频繁。美院视觉设计系出身的他除了自己的服饰装扮上表现得很前卫另类外,文字多少显得有些老气横秋。许多复杂的美术术语与理论,徐小虞一概不知。

过了好久,徐小虞才想起来翻他的微博资料,出生年月一栏赫然写着:1981。

徐小虞瘪瘪嘴,忽然有些嫉妒这个男生了,有什么办法可以将岁月的痕迹完全从脸上抹去的呢。于是,她又写下了一条微博:不老妖怪,生日快乐。生日快乐,亲爱。

2010年10月29日,周陆隽过二十九岁生日。徐小虞的马甲微博上已经可怕地写下了五百二十条微博。

4.关于郑州的记忆

西湖音乐节,徐小虞可不想错过。李志、陈绮贞、蔡健雅都是她的最爱。

十一月的太子湾公园,李志第一个上台,唱了《春末的南方城市》,唱了《想起了他》,唱了《被禁忌的游戏》,最后唱了那首《关于郑州的记忆》。

半个小时过后,天空忽然下起了冬雨,徐小虞放任绵密的雨丝飘洒在自己身上,专心地听这个南京男人的现场,听他深情地唱:关于郑州我知道的不多,为了爱情曾经去过那里……关于郑州我想的全是你,想来生活无非是痛苦和美丽。

雨越下越大,徐小虞在这场忽如其来的冬雨里放肆地流着忽如其来的眼泪,像积压了许久的委屈顷刻间获得发泄。

一个孤单单的女生在陌生的城市里打拼,没有亲人,没有朋友,这对于勇敢炽热的白羊座女生来说算不得什么;卑微地暗恋一个人,每日在微博上痴傻地写着只有自己看的小句子,得不到回应也不算什么;可是,明明相识一场,却要假装不认识,却是多么的艰难呢?

周陆隽,你的城市记忆里,可曾还有我?

陈绮贞唱完最后一曲,音乐会散场。雨已停,月亮冷清地爬上夜空,星子孤寒。徐小虞默默地擦干了脸上的雨水和眼泪,看着前排的周陆隽以及他臂弯下的美丽女孩相拥着走出秀场。

咸涩的寒风袭来,徐小虞打了一个冷颤。冬天真的要来了吧。

5.千禧年的初恋

与他的初次相遇便是在冬日,已是十年前了。

2000年的徐小虞本该和所有十二岁少女的成长史一样,平稳得不值一书。可是,在那场盛大的全国大学生动漫设计比赛上,她遇到了周陆隽,生命就此打了一个弯。

父亲是那场比赛的评审之一,开明的他将那些参赛作品带回家让自己的小女儿也来评一评,他相信儿童的眼光是最纯粹的,有着独到的感性审判。如果说颁奖典礼上年少的徐小虞对周陆隽一见钟情的话,那么她对周陆隽的作品更是一见倾心,喜欢得不得了。

那朵会说话的向日葵不见得有多么精致,但是却很生动,有着难得的灵性,在数百件作品中独独讨得徐大小姐的欢心。徐教授为美院代表队的周陆隽颁奖时,徐小虞坐在台下差点儿把小手掌拍烂。

徐教授惜才,自掏腰包请美院代表队的五名学生吃饭。那晚,十九岁的周陆隽生平第一次喝醉了酒,不是因为获奖太兴奋,而是因为徐教授的小女儿总是对着自己举起可乐,像模像样地一杯杯央他喝酒。

席间,不知是哪位队友促狭地说了一句:陆隽,看小虞这么喜欢你,十年后你就娶了人家吧。哈哈哈。

大家都在起哄,徐小虞也好像听懂了一些,羞涩地钻进了徐妈妈的怀里,徐教授蹙眉,故意提嗓:原来我们家小虞也会害羞啊。

众人更加大笑不止了。

6.失散与重寻

离开郑州时,徐小虞要来了周陆隽的一个承诺,给她写信。

一个月后,徐小虞真的等来了一封来自杭州的信,周陆隽像个长辈一般让她好好读书,告诉她杭州美如画卷,以后可以过来念大学。

十五岁那年,徐小虞孩子气地在QQ上问周陆隽:我可以做你的女朋友吗?

周陆隽发来几个大笑的表情,回:小朋友,你还小呢,况且哥哥我早有女朋友啦。呵呵。

徐小虞多么沮丧啊,从此以后再也没有在QQ上找周陆隽说过话,偶尔周陆隽发来一声问候,她也赌气不理。十六岁那年,她已决心要考浙江大学,决心再度相遇时定要让他惊艳。

十八岁高考,差了三分,只得继续留在郑州。大学时,徐小虞曾胆战心惊地Q周陆隽,却发现那个QQ早已被人盗号,空间里全是乱七八糟的广告。

她,好像一夜之间便弄丢了他。

大学里,不是没有人追,只是她越发觉得周陆隽对于她来说已不仅仅是最初的青涩萌动,而是一种使命。没有完整的经历这个使命,她无力去接纳别人。所以,她要找到他,万水千山,栉风沐雨,在所不惜。

7.十年的执念

想找到周陆隽并不算太难,毕竟在业界,如今的他已是小有名气。

毕业后,披荆斩棘过了面试官那一关,顺利进入周陆隽所在的公司。可是,很显然,十二岁的她与二十二岁的她相差甚远,他根本认不出她来,甚至对于她的名字,他也没有了印象。

圣诞夜里,公司开party,周陆隽喝高了,徐小虞自告奋勇送他回家。出租车内,周陆隽直接倒在了徐小虞的肩膀上,听着他模糊不清的呓语与鼾声,徐小虞泪流满面,已分不清是因这片刻贴近的幸福还是漫长等待的酸楚。

开门的正是音乐节见到的那个温婉女孩,周陆隽醉意正浓,却能清晰地低唤她的名字:姗姗。

徐小虞将周陆隽安全送到家,算是完成了今日的使命,却也是完成了十年来的使命。递交辞呈的那一刻,她的心中再无牵挂。毕竟,她还是留了一件东西给深爱的他。

出租车内,他醉眼迷蒙,睡了又醒,醒了又睡,断续地呢哝:小朋友,你很面熟哦……

听到他喊她小朋友,徐小虞惊滞。不确定他是在和自己说话,当她要确认时,他却又酣睡过去,看着他婴儿般的睡姿,趁着夜的黑,她蜻蜓点水地吻了他。

送走了自己的初吻,十年的执念,就地放下。北上的火车里,她终于可以说一句:再见,向日葵先生。

8.警告

回到郑州,徐小虞注销了微博账号。所以,她永远也不知道周陆隽发过这样一条警告的微博:小朋友,偷走我的向日葵,以及偷吻我,都是要付出代价的哦!

可是,有什么好担心的呢?

没有微博,地球依旧在转,飞机依旧起航,从杭州追到郑州,不过两个小时。而周陆隽的开窍更是离不开好妹妹姗姗的提醒。徐小虞的一个眼神,一个转身,一次欲言又止,她全部看在了眼里。

那么,再见,再次相见吧,向日葵先生。

菟丝子的爱情很寂寞

1

余曼在手机店做了三年,从没遇到一个比夏成安脾气更好的男人。

她是做售后的,一般机子出了问题才找她,拿着问题机的顾客脾气都比较差,都需要一个出气筒,毫无疑问,余曼就是这样一个筒,所以,摔机子骂娘的事她也没少经历过,忍着忍着也习惯了,谁叫她是做售后的呢。

夏成安却不同,第一次找她的时候,她以为他可能也会找她出气,那五大三粗的样,一般四肢发达的人脾气都不怎么样,但是,他的声音异常温柔,手机话筒很低噢,能不能帮我调调?

余曼看他的眼神有点惊讶,她试了下机子,确实话筒有问题,便把机子给了技术人员看,技术人员说一时修不起来,先放在这吧。她再看看了购机日期,没超过一个星期,其实可以退机的。

她说,要不,我帮你换个吧。

他摇了摇头,没关系,你们把它修起来就可以,我已经对它有些熟悉了。

很少有人脾气好到给他换机都不享受,看得出,这个男人对它产生了感情,而只有重情的男人才不会频频换手机,因为,手机对于现代人,是何其重要的东西,似乎仅次于衣食住行了。

于是她给他做了登记,让他两天后来拿。

夏成安走了后,她开始摆弄着这个手机,手机屏幕是菟丝子,分明是他自己载进去的,怎么会喜欢这种植物呢,以前她在外婆家的后院里见到过,这是一种旋花科寄生植物,当碰到寄主植物,便紧贴在上面缠绕,不久在其与寄主的接触处形成吸盘,靠吸盘从寄主体内获得水分、养料,不断分枝生长,开花结果。

一个喜欢寄生植物的男人,多多少少有点奇怪,但是,她对他非常有好感。而没什么比手机更能透露一个人的秘密,她很快就查出了夏成安的基本资料。

这肌肉男是健身房教练,喜欢看电子书,看的大多是玄幻小说,喜欢上网看新闻,未婚,年龄二十七八,应该没有女朋友,因为她还没发现一条女性的暧昧短信,而通话记录里,没有超过十次的女性通电,男女之间,一个星期通话不到十次,基本可以排除情侣关系。

查出这些信息后,余曼的心里莫名其妙就有了欢喜,仿佛春天的芽儿在滋呀滋呀地冒着,冒得余曼手心微汗。2

余曼年方二十六岁,没谈过恋爱,这一点,她一直引以为耻,但是,寻觅了二十多年,她也没找到人可以对上号,要么人家无心她有心,要么别人有心时她却无心,就这么一蹉跎,大好年华就过了。

店里一对小青年谈上了恋爱,一个是营业员一个是技术员,一个十九一个二十,两个人经常携手下班携手上班,脖子与嘴唇经常有着莫名其妙的伤痕,冲着那伤痕,就把余曼给羡慕死,她想,她也要找一个给她留下伤痕的男人,不管是身体上,还是在心里,好歹这也是爱的伤痕,伤也伤得甜蜜,不管结局怎么样。

而对于这种爱情的热烈向往,在余曼遇见夏成安后变得尤为迫切,当夏成安来拿手机的时候,余曼给了他很甜美的笑容,并给他留了自己的手机号,如果有什么情况可以直接打电话给我,谢谢您的支持。

夏成安微笑地点了点后,便离去了。

那天晚上余曼在简陋的出租房里寻思来寻思去,一直在等夏成安的电话,她觉得,他应该会给她打电话的,他应该从她的眼神里看出什么,况且,夏成安看着自己的时候,是那么温柔那么欢喜,怎么可以对自己没一点想法呢?

但是,三天过去了,她还是没有等到他的电话,于是她决定在夏成安所在的健身会所办张季卡,那张季卡花了余曼半个月的薪水,花得余曼很肉疼。但是她想,如果这张卡会让他们之间有发展的机会,这个牺牲是值得的,钱又有什么关系,拿着钱生活过得了无生趣又有什么意思,如果花点钱,就能得到夏成安的心,那么,再怎么也是值得的,这么一想,余曼又快乐了起来。

她还花了另半个月的薪水买了两套阿迪达斯的运动装,一套白一套黑,都是短裤背心,非常青春可人而且有种撩人的性感,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她都有点爱上自己了。

到了健身房,她才发现,比自己可人的魔鬼女多去了,她看到一个美女,只穿着裹胸与超短裤,刘海用花布绑在头顶,那小蛮腰,那细嫩的肌肤吸引了很多男人的目光,包括别的女人的目光,余曼先是看到这个女人,才发现夏成安,夏成安在给她当训臂指导,余曼看到夏成安的手指有意无意落在女人的肩上,余曼感觉内心复杂了起来,仿佛有只小兽在撕咬。

但是,她还是很果断很勇敢地走向他,然后说了一句很张爱玲的话,原来你也在这里,真巧。3

从那天起,余曼更加想念夏成安,想念他穿着背心时一身健美的肌肉,那古铜的肌肤发着幽幽的光,像黑曜石一样闪闪发亮,真美,想念他渗着大滴大滴汗水时的样子,这才是个完全的男人,甚至想念他身上那汗液的味道,令余曼全身的每个毛孔都膨胀了起来。

她不知道别的女子爱一个人会是怎么样的,精神上的依赖多一点,还是对于对方外表上的想像多一点。她是喜欢他的,所以,喜欢他的所有所有的一切,她纳闷,她居然会爱上一个肌肉男。可是,她却从来没经历过情爱,一想到情爱两字,她莫明其妙颤抖了起来。

余曼频频出现于健身房,好脾气的夏成安总是会指点她用各种各样的健身器,有一次夏成安问,你怎么不像别的女孩那样,去跳操房练练瑜伽跳跳拉丁舞什么的,她近乎脱口而口,那里又没有你。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两个人都呆了下,余曼的脸刷地一下就红了。

夏成安沉默了良久,然后贴近她的耳朵说,练完后你先下楼等我,我们一起吃宵夜吧。

那天,余曼冲完澡从健身房出来后等了很久很久,路灯扯着她的影子很长很长,长得有点孤独,余曼的内心开始寂寞起来了。

她在想,自己是不是太勇敢了,勇敢得令夏成安感觉到感情之轻,会觉得她是不值得珍惜的。可是,她就是想他,着了魔地想他,她实在没觉得他哪里好,除了脾气好点,身材好点。爱一个人,原来真是不需要理由的么?

那天,夏成安带她去吃重庆菜,麻辣麻辣的菜,余曼一边呛出了眼泪,一边嚷着真过瘾。只有天知道,她平时是滴辣不沾的啊,可是,那天余曼咳得实在不行,夏成安问,你怎么了,是不是不能吃辣。

她说,对不起,我忘了我咽喉炎还没好。

夏成安突然握住了她的手,别做对自己不好的事情,好么?其实,我都明白。

余曼第一次在夏成安的面前哭了,委屈的,被理解的,欣慰的泪水。

夏成安递给了她一张纸巾,叹了一口气,两个人在路上慢慢走,他告诉了她关于他的一些事,他有过一次失败的婚姻史,很短暂,只有三个月的时间,但是,他们恋爱的时间却长达五年,他那时少年白发,很自卑,一直不敢接受她的爱情,她不知道听谁说菟丝子能治须发早白,经常不知去哪里弄了这个东西,偷偷地塞进他的办公室抽屉。

刚开始,他都把这些东西扔掉,后来,他慢慢被她的坚持所感动,开始服用菟丝子,头发也没多大改善。为了让她开心,他把头发染黑了,染黑之后,他再也不用服用菟丝子了,这事,他们结婚后才知道,她认为他欺骗了她,觉得她一点不珍惜她,不尊重她,开始借故吵架,开始宿夜不归,然后怀上了别的男人的孩子,他们的婚姻也完了。

想不到这个五大三粗的男人背后还有这么一个感人的故事,那一刻,余曼想,这次,她一定要好好把握这个男人。4

他们生活在一起后,余曼也有过几天非常甜蜜的日子,健身房也很少去了。但是,她总感觉他的心若即若离,明明就在身边,她却感觉不到他的心在这里,有时不联系的时候,她怀疑他纯粹只是个幻影,一个梦一般的幻影。

她是聪明的女人,她知道自己不能跟他的前妻相提并论,所以,尽量让自己做得好,经常去夏成安那乱七八糟的公寓,把他的衣服折叠后,被单与袜子洗干净后晾在阳台上,还有给那盘缠绕在金桔树上的菟丝子浇上水,那树已经干枯掉了,但菟丝子却长势良好,看来,夏成安还是对他的前妻念念不忘。

这是重情的男人,余曼没理由去责备他。他只是还活在过去里。

而好几次她亲眼看到夏成安跟别的女人勾肩搭背,却独独不碰她,她想不通,有一次,她实在寂寞,一种情到深处人孤独的感觉,她在街上乱走,不知不觉走到了健身房的楼下,她想去看看夏成安,她真的很想他。

他看到他牵着一个魔鬼身材的女人下楼,没完没了地吻一下,又吻下。

那天,她实在忍不住了,她拦住了他们,大声地问,为什么,这到底是为什么?如果你真的不爱我,你为什么不干脆放了我?让我死了心?

夏成安把她拉到一边,站在她的面前,依旧是细声细语,余曼,这一切都是你一厢情愿的,我不能接受你,是因为我不想伤害你,你是个好女孩,我配不上你,自从离婚后,我的生活一直很混乱,总是有不同的女人,而且每个交往不超过一个星期。

他叹了口气,你的感情是一张白纸,我真的背负不起你的爱情,以后别来找我了。

看着他们走远的背影,余曼不停地哭,她不知道,为什么重情的男人,却是如此薄情,为什么给了她想像,又在短暂的时间内把她对他的爱连根拨掉。

她实在不明白,却又不得不接受这个结局。5

很久之后,余曼终于接受了这个事实。

在他的两场爱情中,夏成安的前妻是菟丝子,他是寄主植物,而她与夏成安在一起,却完全相反。菟丝子的爱,爱得很寂寞,在这场爱情中,她被汲走了所有的感情,她感觉自己像那金桔树一样枯萎了。

她依旧在手机店里接故障机,在顾客的大吵大吼中过日子,某一天,她突然想起了夏成安的好脾气,与他手机上的菟丝子图片,突然间就哭了。

那天一个来换机的客人慌了神,对不起,我一点都没责怪你啊,手机坏了又不是你的错,我真的不怪你,要不,我不换了行不。

哭得更凶了,没人知道她在哭什么,只有她明白,这是最后一次为夏成安哭泣。

一个守身如玉的女子挣扎在“游戏”中

纯情在进入豪门后消失

2004年,我是中山大学大二的学生,虽然当时我是学校男女生公认的校花。但我还是成天痴迷于吴若权爱情小说里想入非非。因此,在我的心灵深处产生了强烈的贞操观,对身边的帅哥们都不是很在意。一次,同乡同学去郊游,一位熟悉的高年级男同学陪我抓蝴蝶做标本,在隐蔽的树冠后面,他突然说他一直都很喜欢我。并要拥抱我要吻我,我一把将他推开了,很快跑到了同学身边。我当时觉得他的行为是流氓,在后来的节日里也收到他送的玫瑰,我都把它扔进了垃圾桶。半年后,他毕业走了。没有给我留下一字半言,对我已完全失望。我却伤心得哭了一场。

2005年7月,被人称作“中大最后一个处女”的我毕业后在艺术公司做文员,公司的老总是个28岁的男了,叫余辉,他常常向我表示他对我的好感。他长得人高马大,又满腹才学。我就和他开始拍拖了。余辉常带我去西餐店吃饭,跳舞,那一年冬天,中山奇怪地下了一场雪,我和余辉在小山上拍照,拍完照,这片银装素裹感染了我,我和他放肆地拥吻,几乎是连搂带抱回到我的宿舍里,这一次,我的防线彻底崩溃,余辉跪在床上抚摸着我的身体,吻遮我的全身,我被巨大的****淹灭了。

我固守了24年的处子之身在这个洁白的一天早失去,我和余辉同居了。余辉带我去中山开发区附近看他的一幢金色别墅,说“这是我们结婚后住的地方。”

我发现余辉有强烈的“处女”情结。通过以后的了解,我猜想他在我之前至少处过数十名女孩。显然是我的处子身使我蟾宫折桂,想到这一点,我说不出什么滋味。

2006年10月1日,我和余辉在中山香格里拉大酒店举行了隆重的婚礼,入住金色别墅。

我的日子很空虚,婚后余辉让我辞工,在家当主妇,女人们相对而言是清闲的。富太太们就聚在一起打麻将,赌马,我也加入了。大家在一起什么话都说,5号花园的刘太太带炫耀地说她的私人生活基本上是满意的,“我目前拥有几个稳定性伴,都是过去的男同事或女同事的丈夫,定期通过家庭派对来玩,公开交换……”乍一听,我很是恶心,跟前的女人们一个个肮脏不堪,自从知道富人间这种*派对内幕后,我就拒绝和余辉*爱。

经过一段时间的自我孤立,我发觉我成了圈子里的“怪人”,一些富太太也劝我。因为我的作梗。我家一直是块“禁地”,余辉几次要在别墅里举行家庭派对和化妆舞会都没能够。以至于她们联合起来给我设圈套,设计我在2010年10月的一次聚会上“下水”了。

迷情漩涡里我渐行渐远

刘太太经常和我说知心话,让我对她很信任。她见我不开心,就常带我出去玩。2007年10月的中秋节,余辉不知在哪里给我打来电话,说他今晚在上海谈一笔业务,不回来了。我明知他在说谎,但也习惯了。刘太太不久就来邀我了,说她们在搞一次郊外中秋野营。

这个夜晚月色朦胧,虫鸣鸟啾,我们的小车停在山下,一行人在山上燃起火。边吃烧烤边聊,还带有酒水和饮料。聊着聊着,就有人谈性了,谈男女生理的构造和性能的差异,以及野合刺激性,激素分泌等。几个男女爆发了论战,津津有味。不知哪个女人说了声:“我们玩个游戏,哪个男人抓到哪个女人就是今晚的伙伴。”另几个男人说得就更直露了,让我心惊胆战。更让我心惊的是,我发现我们正好五男五女。她们开始捉迷藏时,我站起来就住山下逃,吓得刘太太在身后叫得欢“哇,这个美人属于哪位男子汉?”两个男子就争先恐后迫上来了,我一个弱女子哪里跑得过。没跑出十米远,一个身材高挑三十多岁的男人就横腰抱住了我,另一追赶的男人就识趣地走开了。

我想挣扎,但没多少力气,也许我并不坚决,在这种环境中,一个女人是很难抵挡这种诱惑的。他把我往草地上按,完全像个原始野人,进入我的身体时,我空虚的心灵仿佛一下子充实了,后来我的思想和身体开始舞蹈。而在我周围不远处,有两对伙伴在兴奋地*爱。

一个小时后,我们重新聚集在火边,和我*爱的那个男子。已坐在刘太太身边,刘太太边和他说话边咯咯地笑,他们大多是一对一对的情人,居然还面不改色心不跳地相互交流发现,多数人都说感觉不如与情人做得来劲,但又觉得值得珍藏。

月儿偏西了。我才开着跑车回到自己的别墅。

此后,我像中了毒一样,开始对富人圈里这种“派对”产生了兴趣,我不知道坚守的贞操情结怎么如此不堪一击。我不再拒绝跟余辉出席一些宴会和聚会。参加通宵舞会,跳下流不堪的贴面舞。

在短短一年里,我和余辉的朋友十多人发生了派对关系,平时大家见面也很自然。习以为常,麻木了。据我所知,几乎没有因参加*派对而使夫妻关系恶化的事情发生。我一度还怀疑我当年守贞的可笑。

我差点染上艾滋病

我的生活开始变得无秩序,黑白颠倒。而且有头晕耳鸣、月经不调等症状。我已迈过道德关了,没有很大的心理负担,但有时看着孤零零的豪宅,我想如果能从头开始,我第一选择还是要当纯洁的淑女。毕竟这有点“家将不家”了。

余辉有花不完的钱,大概有8千多万港元,爸妈更是他强有力的经济后盾,所以他把公司做得很散淡,大多数时间就和狐朋狗友们游玩。玩女人对他们来说层次更高了。

我决定生个孩子。我这个孩子当然只能是余辉的,要让孩子清白,不能是“混血儿”,从2D07年12月到2D09年4月的那段日子,我谢绝了所有聚会,断绝和所有有染男人的交往,静静地呆地别墅,余辉表示不满意。4月初,我的例假没来,一检查,我怀孕了。余辉听到这个消息,似乎并不是很高兴,他说生下孩子他会做亲子鉴定的。7月底的一个黄昏,余辉忽然脸色惨白地回到别墅,他浑身无力地坐在客厅里半天没说出一句话。我以为他又在怀疑我肚里的孩子,也冷着脸不作声。沉默了一阵,他要我陪他到后花园里散步,拉着我的手说一“静,我永远是爱你的,无论你做了什么事,我都不会计较。”“你怎么啦?”我奇怪他下子变得多愁善感了。

余辉不说话,只说明天陪我上医院检查一下。我怀疑他有事瞒着我。再三追问,他才说:“李老板死了,他得了艾滋病死的。”我顿时明白过来。大惊失色,李老板是新加坡的富商,去年底来我家参加派对,和我做了*派对。

那一刻,我几乎要昏过去了。整整一个晚上,我使劲压腹部,我几乎要疯了。

次日一早,余辉陪我到性病治疗中心作TNC检测。在诊室里,我脸色发白地回答着医生提出的各种相关问题。余辉在外面焦急不安地望着我望着医生。我心里充满了悲凉,认为这是上天对我的报应。检测结果终于出来了,医生在叫我的名字,我却无力站起来,余辉颤着手去接了,脸色一下阴转晴。几乎是跳跃着将化验单塞在我手早。检测结果是阴性,我没有感染艾滋病毒我一惊一喜,失声痛哭起来。

那天晚上,我流产了。“艾滋病”事件过去半个多月后,一度中止的圈子*派对又死灰复燃了,余辉又乐此不疲了。只是用上了安全套。我真的不想再玩这种*游戏了,但又怕受不了诱惑,我只有逃离。我回到家乡,开办了一家公司。我想用事业来驱散内心的空虚和麻木,更以此解脱那一种堕落的痛苦。

雪月风花尽是一场空

坐在我面前的蓝月着了一身标准的灰色套装,加上黑边眼镜和妥帖的短发,看上去就是个循规蹈矩的女人。可听完她的诉说后,我才知道这位举手投足、甚至表情都有些程序化的理智的女人,内心是如此感性……

刻骨铭心的初恋

2006年2月,我和阿翔相识在滨江路的威斯尼酒吧。那天,他穿着一身淡黄色的庄吉,白色衬衣的袖子优雅地从西服里露出来,纤尘不染。得知我喜爱文学,阿翔便和我聊起张爱玲、王安忆……我们谈得很尽兴。后来,他上台为我奏了一曲《SpringBreeze》我才知道,阿翔是一位玩萨克斯管的自由乐手,我猜想他一定很会同女人调情。

三个月后,我的“想想吧”开业。客人不多时,我会趁空闲写写稿子,我喜欢把自己的书和名人的著作放在一起,很有满足感。在这间书吧里,我再次遇见了阿翔,在乡村音乐和咖啡的香气里,我们像老朋友一样谈工作和人生,我觉得阿翔其实是个内心敏感且丰富的人,文章中总会有意无意地留下他的影子。

熟悉后,阿翔告诉我他喜欢四处流浪的生活,可他说对我的爱也是真心的。中秋节的夜晚,在迷人的月光下,阿翔用温柔的眼神望着我。看着他长长的睫毛,还有棱角分明的嘴唇,我的身体开始变软……

我用纸牌为自己的爱情算过命,抽到的是一张黑桃4——代表死亡,便把它烧了。没想到最终我还是失恋了,因为阿翔要过无拘无束的生活,而我需要的是一个安定温暖的小家。

我们无法说服对方,最后,还是我狠了狠心,对阿翔说那就分手吧。之后的三天里,我躺在床上不吃不喝,回想我们曾经的浪漫和心酸,我泪如泉涌——我刻骨的初恋啊!

重逢中再次坠入情网

2007年经父母介绍,我与现在的丈夫丁勇相识了。丁勇家在小县城,他是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省直单位工作的。经不住父母的催促,25岁的我便和丁勇结了婚。丁勇是那种在超市“限时抢购”时,会买一大堆没有用的东西回家的人。他不懂浪漫,甚至有时候有点婆婆妈妈。可他平实的爱暂时抚平了我满心的伤痛,有时我会幻想,他能和阿翔成为一个人就好了。

本以为生活就会这样平平淡淡地过下去,没想到我竟与阿翔重逢了。2008年元旦一过,丁勇就被派往拉萨援藏,我在这间“想想吧”里再次见到了阿翔,他剃去了一头长发,显得精干而练达。阿翔给我讲述了几年来的经历,原来他用积攒的10万元钱去澳洲攻读了传媒硕士,回国后在一家文化公司做艺术总监。阿翔说他在假期里为悉尼的海鲜市场打工,每天都要穿上靴子铲冰9个小时(一小时挣12澳元),双脚被冻得发麻……“我这么做,都是为了你,没想到你已结婚。可我没法忘记你,三年里,想你已成了习惯”。说这话时阿翔流泪了,和他在一起300多天我都没看过他流泪。我想,这就是爱情,它像一个洋葱一直剥下去,总有一片会让你流泪。我也哭了,阿翔说再不会让我哭泣。

那些日子,我满脑子都是阿翔的影子,和初恋时一样,常会一个人在“想想吧”里无缘无故地傻笑。我在心里反复地告诫自己,我已是别人的妻子,不再是以前那个爱做梦的女孩。但,一张贺卡改变了我的态度。

2008年2月10日早晨,我收到一张由丁勇单位转来的贺卡,上面写着:亲爱的勇哥,谢谢你的关心,我收到汇款了。邮戳上盖着丁勇老家的地址,看着那娟秀整齐的字体,我想一定是丁勇的初恋情人——秀,原来他们一直瞒着我在偷偷联系。这时候,阿翔打电话邀请我一起过情人节,他说不一定非是情人才能在一起度过。我嘴上说不行,可情人节晚上还是鬼使神差地应了约会。在咖啡馆等候的阿翔送给我一支娇艳欲滴的玫瑰,说:这就是我的心,正在为你燃烧。

也许是因为秀和那张贺卡,我认定自己虽与丁勇有婚姻,但和阿翔才有真爱。从此,每个周末我都会和阿翔相聚一次,成为人们所说的“周末情人”。在一起时,我喜欢将冰凉的小手放入阿翔怀中,阿翔会像兔子一样倏然回身,说你想谋杀亲夫呀!听了这话,我心里充盈着幸福,因为只有和阿翔在一起,才会有这样的情趣与快乐。

五月端午节,我以阿翔女朋友的身份来到他父母家,阿翔的家里人对我很热情,他母亲给我炖鸡汤和红枣汤,妹妹、妹夫也抢着给我盛饭添菜。如果晚几年遇上阿翔,我可能就是这个大家庭中的一员了,想到这里,不争气的眼泪就掉了下来。

心中欲罢不能的爱恋

和阿翔做了几个月的“周末情人”,我怀孕了。我当时内心十分矛盾,想把孩子打掉,可阿翔跪下来求我将孩子留下,发誓说他一个人能把孩子抚养成人,并让他受到最好的教育。当时的我被“爱”冲昏了头脑,觉得我和阿翔爱得最真,孩子正是我们爱的见证,何况我与丁勇婚后一直没怀上孩子,爱情与母性促使我留下了孩子。

怀孕五个月时,我隆起的肚子已经比较明显,为了不引起别人的怀疑,我将“想想吧”转租,自己躲在父母家静养。可在父母家也不得安宁,一听到有人敲门,我便赶紧躲进里屋,像个逃犯。四个月后,我终于在妇幼保健院产下了一对男婴,他们长得酷似阿翔,我心中充满了初为人母的幸福滋味。

为了不引起丁勇的怀疑,我拖着刚刚复原的身体去西藏探亲。阿翔便将两个半岁大的孩子放在自己父母家里带。从拉萨返回南昌时,来接我的阿翔路上轻揽着我的腰,告诉我他最近在和朋友合作一个广告项目,尚缺项目款4万元,能不能先借他一些,到时按红利还息。

我想艺术总监的收入不低,不太可能会缺这些钱的,见到我有些迟疑,阿翔便不高兴了,我询问项目的具体情况他也不愿意回答。第二天,满心狐疑的我通过114咨询电话及工商局的朋友查询,才知道阿翔所说的深科文化公司根本不存在,原来他一直都在骗我,那个精装房也是他租来的,我早就应该知道,阿翔是永远不可能为我放弃“自由”的。

阿翔反复向我解释:“我只是想让你觉得我成长了,能够真正接受我,其实我现在仍是个自由乐手,向你借4万元钱是为了出一张个人音乐专辑,它对我很重要……”我最终还是从个人账户上转了4万元钱给他,因为爱一个人到了某种深度,就无法抽身,和爱分开是要断掉自己筋血的。只是,我开始后悔将孩子生下来了,可这又是无法挽回的。

雪月风华尽是一场空

2010年年初,丁勇从西藏回来,被提拔为业务科长。我不便再和阿翔直接见面,于是我们通过网络QQ,在指尖上继续着“爱情”。我上网的时候,丁勇常常在看电视,或是在单位加班,能和我分享爱情的人不在身边,相守的却又是个没有情趣的男人,我感到这是一种煎熬。

两个儿子由阿翔父母带着,每周我只能抽出时间去看一两次,他们都已经会叫妈妈了,而不知实情的阿翔父母总是催促我们快些结婚。真的再不要当“周末情人”和“周末母亲”了,好几回我想对丁勇说明,甚至当着他的面化好妆喷上香水出门,可丁勇却总是一副未觉察的样子。

双休日,我对丁勇说要去见个朋友,便同阿翔一道去了秀山的紫云寺。大殿前,看到神佛撑张的怒眼,心亏的我眼皮不自主地跳动了一下。我开始跪在蒲团上低眉闭目、虔诚问签,哗哗哗,木签在竹筒里翻动,一只长签掉出来,是九十三号下下签:

桃李花开曰久长,婚姻须烦佳偶劳;流星未有成双日,雪月风华一场空。

阿翔将那黄纸片扔在地上,说那尽是些骗人的鬼话,可我心里却不安起来。

回去的路上,阳光明晃晃的刺眼,我坐在嘉林摩托后座上,双手环着阿翔的腰。前方万寿路拐弯处有个红绿灯,当红灯变为绿灯时,我忽然发现旁边正在起步的面包车上坐着丁勇的同事。我很是紧张,要阿翔开快些,就在他分神的一刹那,摩托车偏向了,滚到迎面而来的货车轮下……

整个人好像变成了一个透明的分子,没有质量和大小,在空气里飘荡。我苏醒过来时,才感到撕心裂肺的疼痛,更让我痛心的是,阿翔因伤势过重死亡,而我的第一腰椎也骨折,必须进行手术修复,还不能排除终身残疾的可能。

那时候,我整天地躺在病床上。因为忍受不了阿翔离开的痛苦,还有脊髓神经受压迫时的剧烈疼痛,我狠命地抓挠自己的头发,情绪也坏到了极点,我对丁勇赌气说,“你走,我不要你管”,“这样过一辈子,我情愿去死”。可丁勇一直在身边默默地为我倒水、喂药、端屎端尿,手术之后他又守了我好几个通宵,楼道口、病房里和众人的目光中,都记载着他对我那份沉甸甸的爱与宽容。

两个月后,经过几次手术和专门的康复训练,我渐渐恢复了健康。

永远烙在我心口的砂

也许,阿翔真的是个过客,在我生命中迟早会离开的,可我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他会以这种方式永远离开我。我开始每天给阿翔灰色的QQ里发信,不论有没有回应,只是以此来释放自己情与爱的惯性。5月12日,是阿翔的生日,我一个人去了黑乌酒吧,将自己灌醉,任红葡萄酒化作汹涌的热泪,和阿翔一起三年,一共流的眼泪也没有那天多……凌晨三点,迷醉的我从恶梦中醒来,才发现自己已在家中,全身已被汗水湿透了,是丁勇把我从酒吧接回来的。

第二天偷偷去看两个两岁大的儿子,他的爷爷奶奶不让我们见面,说我是狐狸精,夺走了他们儿子的生命。那一刻我的心真是降到了冰点,本想通过律师来争取孩子们的抚养权,可一想到阿翔父母也失去了自己的儿子,便作罢了,因为这是我唯一能够补偿阿翔父母的方法(丁勇至今不知道我和阿翔有两个孩子)。

回到家中,一个人收拾东西时,我翻出柜子里两件叠得整整齐齐的米黄色小背心,那是我给双胞胎儿子织的,禁不住捧着它们在脸边摩挲,只感到阿翔的影子在眼前晃动。

也许正如丁勇所说,阿翔是我第一个男人,因而总是难忘的,就像卖唐卡的藏民一样,喜欢在清晨给第一位顾客最优惠的价钱。

丁勇是宽容的,他从不追问我和“朋友”出车祸的原因,还总是说:这几年让你一个人受苦了,没有好好关心你。这让我更加地愧疚,也明白这世上原来有一种爱叫不动声色。后来我知道,丁勇的“初恋情人”,实际上是他在家乡当教师的堂妹,寄款是以丁勇单位的名义对扶贫点进行帮扶。

经历了这么多,终于明白,丁勇这个给我无名指戴上戒指的男人,才是在生命中真正能和我携手的人。而阿翔,永远是烙在我心口的砂,但愿我能将他裹住,变成珍珠后不再伤到我柔软的心。

月亮下的爱情药

在一座残破的古堡里,住着一个女巫。女巫用了千年的道行,花了许多个月夜,炼成一种专门给男士服用的春药,拯救苍生。据说,服食过这种春药的男人,都能够重新抬起头来。

消息传开之后,古堡外面,每天都有成千上万来求药的男士,把古堡周围挤得水泄不通。阳痿的、不是阳痿的,都想来试试这颗厉害的药。然而,女巫的春药并不是万能的。吃药的人,必须心里有爱才能够再现雄风。这不是普通的春药,没有爱情,男人那话儿,还是会不听话的。

在一个月夜,女巫向古堡外面的人说,她还有一颗春药,比她手上这颗药厉害百倍。但是,男人把药吞下之后,只会对着自己心爱的女人才有欲望。吞下她的药之后,男人若不是跟自己所爱的女人做那回事,他的情况会比现在更惨。

古堡外面那些贪婪的男人,都抢着要吃威力最强的那颗春药。

于是,从此以后,男人要有爱才有性,天下太平。

女巫卖的,不是春药,是爱情药。

第三章 花月相恋风月无边

花月相恋风月无边

流浪的灵魂,渴望得到爱的收容。

何吉川与小花相遇了。他们爱得那样真切,就连彼此家境的差距,都没能阻止他们在一起,在两人度过重重爱情考验之后,他希望能为她设计一个童话般的求婚方式,终于,他鼓起勇气,完成了征求100个爱情故事的求婚创意……

流浪,

初闻花香初识贫富的距离“我要去流浪,从这梦开始的地方。问我要去何方?仰望那一汪天蓝的梦想;放眼那一席地绿的坦荡,茫茫大地容我胸膛;物是人非、岁月轻狂,问我为谁流浪?……”

何吉川,1983年出生在湖北,重庆人。大学毕业后,在重庆一家国有控股公司做了三年技术员,为尽早接过患有“三高”的父亲的家庭重担,他辞去工作选择创业,但创业失败,只得另寻出路。

带着创伤,何吉川离开了梦开始的家乡,流浪到了北京。

冬天过后春天就到了。何吉川到北京不久就遇着贵人,在一家医疗器械公司工作。

何吉川刚安定下来,妈妈就发来短信:“小川啊,你年纪也不小了,个人问题得抓紧办了!”一句话,激起他心中万千涟漪:此刻,他渴望能有个人来结束他灵魂的流浪。

于是他上网,在世纪佳缘网用网名“佥月”注册了。直到8月7号,一个网名叫“小花”的女孩给何吉川回信了:“很高兴收到你的来信,是否可以对你有一个更具体的了解呢?”“花月相恋”的爱情故事,就这样拉开序幕。

短短几天,何吉川了解到,小花于1986年出生在广西,刚从北京理工大学毕业开始工作。虽然了解不多,但两人感情却急速升温,甚至还约好一起过七夕节。

七夕节前一天,他们终于见面了,原因是何吉川给小花送钱过去还信用卡,虽然钱不多只有2000块,但那几乎是何吉川所有的积蓄。

第一次牵手,非常的自然,像相恋已久的恋人。他俩一起吃冰激凌,一起在公园散步,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微笑。

深夜,何吉川回到了宿舍。七夕情人节就将要在黎明时分到来了,那将是一个多么美妙的明天啊!

可越是期待,越容易发生意外。第二天,小花给何吉川发了短信,说不能陪他一起过中国情人节。这消息如同一记雷霆,心中的爱情世界轰然震塌!何吉川艰难地用手指敲出三个字:“为什么?”。

原来小花把何吉川的情况告诉了母亲,可母亲十分不悦,说何吉川是一个外地人,没有房子、车子,什么都没有!让女儿跟这样一个人在一起会受苦受累。

转述完母亲的意见,小花接着又发来信息补充说:“我们两家确实不合适,你给不了我父母给我的生活。”“小花,只要我们真心相爱,你父母看在眼里,总有一天会理解的。我对自己有信心,你对我有信心吗?”何吉川极力争取。“我真的没什么信心,我哥结婚的时候,我家给的聘礼钱就6个8,婚宴办了几百桌,还送给我嫂子一间服装店,我们真要在一起,你又能凭什么让我父母有信心把我嫁给你?”小花依然悲观。

相信,

信任是爱情最强的保护盾

面对如此悬殊的物质差距,何吉川犹豫了,但随即一闪而去。因为何吉川坚信自己对小花的爱,坚信自己就是那个可以陪伴她一生的人。

于是,何吉川很坚决地回答:“虽然我们家境上有较大差距,但我相信,在爱情面前,你我是平等的,这就够了!你相信爱情吗?”过了一会,小花回了信息:“好吧,我们明天见吧,我还要还你钱呢,嘻嘻……”

事后小花告诉何吉川,她就是考验他有没有追求她的决心,如果何吉川当时选择了放弃,她就永远不会再和他见面。很庆幸,何吉川选择了为爱坚持。

小花坚持和何吉川在一起。两人更加频繁地约会、吃饭、逛街、看电影……小小甜蜜,不断累积,他们的爱如绵绵溪流汇聚成平静的大海!然而谁也不知道,一场情感的危机,即将到来。

中秋节那天,何吉川和小花约好晚上见面,中午小花就去了一个朋友家吃饭。这个朋友是小花的前男友阿沅,本来两人已经分手,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阿沅的母亲居然提出让小花和阿沅领证结婚。

这次求婚遭到了小花的拒绝。但阿沅并没有放弃。很快,小花的QQ密码被人盗改,接着银行账户也被人查看,甚至手机也被报停!阿沅这些不理智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小花的正常生活,但小花没有动摇跟何吉川在一起的决心。

阿沅见硬的不成,就改用糖衣炮弹。他开着名车去学校接小花,请她吃大餐、逛商场、观名胜、送重礼,结果都被小花一一拒绝了。

然而阿沅没有停止对小花的攻势,结果小花最后跟何吉川离开了北京,去了何吉川的家乡重庆。很多朋友都好奇,在这个时候,何吉川都做了什么,其实他只做了一件事:相信小花!信任是爱情最强的保护盾。

求婚,

100个爱情故事感动人心

在回重庆的飞机上,何吉川问小花:“为了我,离开你所有的一切,确定不会后悔吗?”没想到小花却说:“当然后悔!”

何吉川很诧异,小花继续说:“如果你要对我不好的话,那我当然后悔死了,巴不得从这飞机上跳下去!不过呢,机长肯定不会开门的,干脆就不后悔了,我就安心等着你对我好好的吧。”何吉川会心一笑,他知道唯有用实际行动来让小花的不后悔更精彩。

10月10日,小花的入住,让何吉川的小房子变成了温暖的家。当初何吉川还信誓旦旦地说,不让小花进一步厨房,只需要她美美地懒懒地品尝他的手艺。结果,全变了样儿,小花侵占了厨房!

接着,何吉川在卧室的阵地也“失守”了,什么脏衣服、臭袜子、旧床单,她都抢着拿去洗得干干净净,只剩下何吉川一脸惨败的“羞愧”。

爱上一朵花,恋上一个家。为了留住幸福,何吉川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求婚!

说到求婚,曾让何吉川犹豫的问题,再次摆在眼前:我不能给小花家6个8的聘礼,甚至没钱买给她像样的钻石戒指,那我要拿什么礼物向最爱的小花求婚呢?

小花喜欢听故事,特别是爱情故事。一晚,何吉川的母亲向小花讲了她和吉川他爸的爱情故事。原来,他们当初的结合也是因为家境和文化的差异,不被人接受,后来,何吉川的父母却成了亲人里面最幸福的一对。何吉川父母的故事,让小花深受感动和鼓舞。

对!爱情故事!100个真实感人的爱情故事,编辑成册,作为求婚礼物,寓意100分的甜蜜、幸福的结局。何吉川想到这里兴奋了起来,不过选在什么时候求婚呢?10月27号!小花的农历生日,20101027,中间两个10相乘就是100,所以连起来就是“爱你一百爱妻”!

何吉川心里还是没底,这份礼物能完成吗?小花会喜欢吗?他开始在网上收集真实的美好的爱情故事,可一天不到,才选到9个,离100个还差得远呢!怎么办?

只有让朋友来帮忙了,于是何吉川将自己的想法通过QQ发送给了朋友和群,20个群,400多个QQ好友,然而却只收到3个故事,而那天已是10月18号了,离预定求婚的日子越来越近了,可自己陷入了困局,怎么办?

何吉川相信有爱就有希望!于是,何吉川求助于更大的互联网络。在天涯论坛上,何吉川发表了一篇名为《穷二代拿什么向富二代求婚》的帖子。他希望通过网友的帮助,收集齐100个故事。

帖子很快就有了回应。不过其中充满了很多的负面的评论和莫须有的猜忌。更让何吉川没想到的是,有人怀疑他追求小花是贪图钱财别有用心,更有甚者还对小花进行人身攻击,何吉川怀疑自己发帖求助是不是错了。

但还是会有一些惊喜,一个自称是《重庆晚报》记者的网友给何吉川发去邮件说:“看了你的帖子,有创意也有心意,让我很感动,我希望有能力给你提供一些帮助。”10月20日,何吉川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两天后,《重庆晚报》发表了何吉川的采访文章。

这篇报道被各大媒体转载,很快,就得到了广大热心、善良的网友的积极评论和美好祝福,而与何吉川一起分享爱情故事的网友也不少,才三天,众多爱情故事就塞满了何吉川的邮箱,数一数,已经超过了一百个。

何吉川精选了98个爱情故事,再加上他父母的故事作为开头,自己和小花的故事作为结尾的第100个故事,编辑成册,寓意真情挚爱,世代相承。

为此,何吉川还写了一首诗:“朵朵殷红妙银妆,若若云白娆蓝苍;羞首低颦绯冬晕,合鬓举凝闻春香。”描绘的是他脑海里浮现出的求婚成功的幸福画面,以及对甜蜜未来的美好景象。最后诗配了图,做成了爱情故事册子的封面。

满怀期待满心激动的何吉川,拿着这份特别的求婚礼物向小花求婚,他会成功吗?

何吉川单膝跪在小花面前,双手托起求婚礼物,说:“小花,你愿意陪我一起,用一生的时间来为我们的爱情故事写上幸福的结局吗?嫁给我!”小花双颊浮起红晕,双眼涌出灵光,伸手拿过求婚礼物,翻了翻,说:“吉川,谢谢,这是我见过最特别的礼物,真的很感动……”小花没有立刻答应何吉川的求婚,而是问了准备这礼物的过程,何吉川也全都如实作答。当小花得知那篇报道被网络各大媒体转载之后,脸色骤变,很是生气,还说要离开重庆!这又是为什么呢?

原来,小花只告诉了母亲自己和何吉川在一起,父亲还完全不知情。而小花的父亲爱面子,小花害怕父亲看见了报道,会接受不了,担心他会狠心地拆散她和吉川。

她说要回南宁,自己先向父亲交代事实,争取他的理解和原谅,让他接受吉川。

一个多会替人着想的女孩子啊,何吉川心里满是感动和感激,同时也为自己的鲁莽感到莫大的惭愧。他向前抱住小花,说:“就算你爸真的看见了,我和你一起面对,绝不后退。什么样的结果,我都接受,绝不后悔。”小花也顺势紧紧地抱住了吉川,说:“老公,我也舍不得你!”

没错,“老公”一词已经充分诠释了小花的态度和心意。在不远的将来,我们一定可以看到这样一幕:小花的父亲牵着她走过红地毯,然后将小花的手和她一生的幸福安心地交到何吉川手里……

知己知彼,剩女抢滩爱情诺曼底

当女人遇到了心爱的男人,如何不动声色不露痕迹地得到他,确实是门学问,包含着无数的智慧。请看高级海归硕士兼优质美女,是怎样在这场“爱与被爱”的攻坚战中赢得如意郎君……

恨嫁剩女,诡计落空

楚瑜是我在好哥们周亮的聚会上遇到的,看到他的第一眼,我就感到一股强大的气场。他穿着名牌黑色西服,微笑着听着周围人谈天说地,偶尔说几句话,声音温润悦耳,观点切中要害。聚会结束时,他已悄悄地买了单。有些人就是这样,不刻意显山露水,但是是众人的核心。

散席后,我向周亮打听楚瑜,谁知他一听就劝我不要挑战“高难度”:楚瑜可是个抢手货,追他的女人如涨潮的海浪般一阵又一阵,不过最终都死在了沙滩上。像他这样的男人被称为“独男人”:条件太好,内心过分清高,做事都是独来独往,女人对于他们来说只是点缀。

周亮的话并没有吓到我,反倒让我对这个男人更加好奇,于是,我拜托周亮再帮我们安排一次“偶遇”。

这次的地点在酒吧,周亮称股票赚了钱,想请朋友喝几杯,于是,我和楚瑜又一次见面了。那晚我特意穿了一件白色的抹胸小礼服,清纯中又带着一丝性感。席间,周亮假意不停地灌我喝酒,其实灌我的几个酒瓶已经被他偷梁换柱变成了水和饮料,我也配合地表演着。几杯下去,我已经开始“恶心想吐”。

周亮见我这样,用手一拍脑袋:“我怎么忘了,她今天感冒了,还让她喝了这么多。”我心里暗暗称赞他够哥们,演技炉火纯青。借我上洗手间的机会,周亮识相地找了个借口溜之大吉。

回到座位上,楚瑜已经给我要了杯柠檬冰水,他说:“这个对酒后呕吐很有效,你试试。”还是那么迷人的声音,听不出感情,但却动人心魄。我暗地咬牙,今晚就把他拿下!

我拿着杯子晃了晃,“虚弱”地咳嗽了几声,我要给楚瑜讲个故事,一段痛彻心扉的“往事”,好让他对我放松戒备。在背完那个早已经烂熟于心的悲情故事时,我已经泪流满面,紧攥着楚瑜递过来的纸巾,为自己的失礼道歉。自然,因为触景生情,我又和楚瑜又灌了几杯酒。

我想我真是个好演员,明明千杯不倒,却可以假装微醉。我一走三晃地执意要打车回家,也料定了楚瑜会送我。

他送我回到房子,轻轻把我放在床上。灯光暧昧,酒精的刺激,我自信他会向我表白。只是没想到,他倒了杯牛奶放在床头,帮我盖上被子,竟然走了。

第二天醒来,我收到周亮的电话,问我战果如何,我刚一叹气,他好像料定了我要失败一样,无奈地说:“早告诉你了,那家伙刀枪不入。”

另辟蹊径,诱“敌”深入

这次失败并没有让我放弃,反而点燃了我对他更加浓厚的兴趣之火,也挑起了我很久没有出现过的好胜心。通过分析,我发现像楚瑜这样的男人,因为太优秀,所以从来不少桃花运,自然而然地对女性产生了“耐药性”。我必须反其道而行之,先从做他的哥们开始,而这第一步就是培养和他相同的兴趣爱好。

周亮告诉我,楚瑜是个极限运动爱好者,每逢周末或者假日,他都独自一人去攀岩、蹦极、跳伞……我的头嗡的一声大了起来,因为我有中度的恐高症。可半途而废也不是我的风格,我决定,只试这一次,如果不成功,就放弃。

又是周亮搭桥,我们三人约定国庆节长假一起去阳朔攀岩,因为还有两个多月的时间,我打算先攻克自己的恐高症。

为此我专门找了一位心理专家。经过一个多月的治疗,症状好了很多,接着我又找了一位私人教练专门指导我攀岩。终于在国庆节那天,我们踏上了阳朔之行。楚瑜小声地问周亮我的水平,这正是我们料到的,带一个女人去探险,谁都会不放心。周亮按照吩咐大力赞赏了一番。我则在一旁故意低调地让周亮别吹牛,语气轻描淡写,以体现自己的淡定自如。我在楚瑜的眼中,发现了一丝不易觉察的赞许。

到目的地短暂休息后,我们开始攀岩。周亮知道我的水平,一直在我下方贴身保护,我小声呵斥了他,怕让楚瑜看出破绽。上方的楚瑜则动作娴熟地节节向上,充满了浓烈的男人味,我不禁心驰神往起来。

正想着,周亮到了身边,小声提醒不要开小差,小心小命玩完。我定了定神,继续向上走,在攀到离地面三十多米的地方。此时楚瑜距离我头顶约十米,不时回头看看我们,轻轻一笑,叮嘱我们小心,我顿时被迷昏了头。正心猿意马,只听上面有石头滚落,楚瑜那边的岩石松动了,他正在向下滑,我抓紧了绳索,想着万一楚瑜滑下来,我一定要接住他,没想到“梦想成真”,楚瑜果然徐徐地顺着绳索滑了下来,就在他滑过我身边的那一刹那,我突然伸出手去接住了他,楚瑜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我,这时,周亮在下面喊:“你别抓他,他没事的,这是正常现象。”

完蛋,这回可丢丑了。之前被人描述成探险女英雄,却连点常识都没有,还不被笑死。正想着,我只觉得身体一沉,身边的岩石哗啦啦地向下滚,掉落速度比楚瑜之前更加快。楚瑜见状脸色大变,忙让我松开他,周亮也在下面大喊:“快松手,不然你也会坠下山。”

我呆呆地看着楚瑜,脑子一片空白,但手还是紧紧地抓着他,不知从哪里来的勇气,我突然说了一句连自己都难以置信的话:“我不能允许任何一个队员出事。”楚瑜道:“我不会出事。”说完就松开我坠了下去,周亮在下面稳稳地接住了他。

这次攀岩就在这场小小的意外中宣告结束,事后,周亮说我大惊小怪了,这么低的高度楚瑜如果应付不了,还玩什么极限运动。

步步为营,赢得幸福

幸运的是,上次的攀岩之后,楚瑜并未发现我的小失误,反而对我发生了兴趣,甚至打电话约我一起吃饭。我告诉自己,这不过是成功地迈出了一小步,绝对不能松懈。对付这样的男人,一般的小把戏肯定不行,我要比他的气场更为强大,才能彻底地把他征服。

在楚瑜打来电话请我吃饭的时候,尽管内心欣喜若狂,我还是淡然地告诉他,今天不行,我要上品酒课程,明天也不行,我约了老师学做甜点,一周都安排得满满当当。当然,我也为这样拒绝他而感到担心,万一被拒绝得太多失去兴趣了怎么办,没想到却接到了周亮的电话,让我给他哥们一次机会。

在周亮的“斡旋”下,我答应星期五和楚瑜共进晚餐,地点是我让周亮给楚瑜建议的一家新开的拉丁餐厅,因为我私下了解到那里的服务生都是说拉丁文的,多年苦修的拉丁文终于有机会展示了。

坐在餐厅里,当服务生送上菜单的时候,楚瑜脸上掠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窘迫,他果然不会拉丁语。在娴熟地点餐之后,他说:“没想到你什么都懂,真是深藏不露啊。”我抑制住心中的狂喜,谦虚地笑笑。

几天后,楚瑜想去伯利兹大蓝洞潜水,看我要不要同去。大蓝洞位于委内瑞拉伯利兹海约96公里的地方,直径约三百米,深约一百三十米,是一个形成于冰河时代末期的石灰岩洞,洞内有很多钟乳石群,更有鲨鱼,危险又刺激,犹如充满魔力的磁场一般,吸引着全世界的潜水爱好者。我在国外学过潜水课程,还参加过一些应对水下危险的实战练习,潜水比起攀岩,相对容易。

我和楚瑜一路相伴,坐着小艇到了大蓝洞后,穿好装备下了水。我俩抱着推进器一路下潜,随着渐渐深入,光线越来越暗。完全暗下来时,深度计显示已经到了水下六十米的地方。周围一片漆黑,我们打开头顶的探照灯继续向下,却感觉海水有了异动,楚瑜也明显感觉到了,我们调低了探照灯光线,躲在一旁的石壁上。突然,一条鲨鱼很快地向我们游了过来,我拉着楚瑜,抱紧推进器,以最快的速度冲到了鲨鱼身下,这里是鲨鱼的盲区,我们算是暂时安全了。

可没想到,在上一条鲨鱼还没走多远的时候,另一条饥饿的鲨鱼发现了我们,直冲了过来!我和楚瑜立刻闪到一条巨大的钟乳石后面,我掏出了匕首,随时准备着一场恶战。

就在鲨鱼快接近我们的时候,正欲冲上去的我被他拦住了,他推我回岩洞,一个人冲了上去。

鲨鱼见食物就在嘴边,加速游了过来,楚瑜在鲨鱼即将靠近他的时候,轻巧地闪到了鲨鱼身下,掏出匕首,借着鲨鱼前进的力量在它腹部划出了一道长长的口子,趁鲨鱼疼得在水里胡乱游动,我冲出来拉住筋疲力尽的楚瑜,以最快的速度回到了海面。

脱下潜水服后,我和楚瑜深深拥抱,他的唇突然就吻了上来,我心头一热,正准备迎接他炽热的吻,却突然想到,如果这样就范,他对我的兴趣也会骤减,于是,我拒绝了他的吻,轻轻一笑,吻了他的额头。

从大蓝洞回来之后,我故意消失了几天,手机关机,也不上网,拒绝了一切和外界的联系。以此来试探楚瑜是否已经对我动了真心。几天后,我正在家里睡觉,周亮突然敲响了我家的房门:“这次可玩大了啊,你这么一消失,你知道楚瑜多着急吗?”听他说完,我的心里涌出巨大的疼痛,恨不得飞到楚瑜身边,但我还是竭力克制住自己。尽管在见不到楚瑜的时候我也心痛,但我不能让他看出一点痕迹。

周亮送我去了咖啡店,我打开手机,信息和来电提醒一条条地涌过来,全是楚瑜的,还没等我看完所有信息,他的电话就来了,我告诉他我在上岛咖啡店。不到十分钟,楚瑜的车就来了。

面前的楚瑜,满面胡须,他掏出一枚戒指,当着所有人的面跪在我面前说:“晓敏,嫁给我吧。”我笑着扶他起来,帮他扣好扣子,把戒指还给他,说希望先试着恋爱看看。看到楚瑜激动的目光,我的心里五味杂陈,既悲又喜,为了找到这段爱情,我演得多么艰难,那种不能暴露真实情绪的痛苦,无比煎熬。但我知道,只有经历过痛苦的爱情,才值得珍惜。

接下来的日子,我没有再装,并把自己的小伎俩告诉了他,现在我觉得两个人相处需要真诚,哪怕你是善意的“欺骗”也不妥。在他第三次求婚之后,我终于答应了他,并于一个月后订婚。

下辈子做你的一颗牙,我难过你也会疼

1

2004年,我喜欢的女人叫何麦芽,短发,大眼睛,一蹦一跳,抖出一身的阳光清丽。

当时我炒股赚了点钱,买房买车,浑身上下都是名牌,出入最多的是些灯红酒绿的场所。女色见得多了,千篇一律。何麦芽不是我喜欢的款,瘦,平胸,屁股也不够翘,站在灯光底下垂着头,就像雪地里冻僵的小树苗。

这里的男人大多不懂得怜香惜玉,花钱是为了找乐子,何麦芽战战兢兢地打翻一瓶上千元的红酒,实在扫兴。一圈的男人盯着她看,脾气最坏的一个先走过去,骂了她几句,又推了她一把。最后经理来了,扣了何麦芽一个月的工资,命令她赶紧把地上的碎渣子清理干净。

何麦芽天生不是个干活的料,那天估计是被吓坏了,连扫帚都忘了用,直接用手抓玻璃碴。清理到我脚边,她抬头看了一眼,我也看着她,然后她在我眼皮底下,硬生生地把手指划破了,血滴在我崭新的皮鞋上。

她一点都没变,就连这副臭脾气也跟小时候一样。我们是街坊,我8岁的时候抱过何麦芽,那时她一丁点儿大,尿了我一身。何麦芽小学毕业的时候,父母离异,她跟着母亲,长到16岁,母亲再嫁,她又跑去父亲那边。之后的几年,何麦芽杳无音讯。

上次见面是在半年前,她神通广大地得到我的手机号,在电话里大声说,许墨,我19岁,成年了,我可以喜欢你了。

我哪知道何麦芽这么二,随便一句敷衍的话她都当真,并且一记就是四年。四年前的表白,我当是一个小女孩的玩笑,犯不着直接拒绝这么伤人,就说你现在还小,等你成年了才可以喜欢我。

何麦芽说,许墨,你这人最大的缺点就是心好,你对谁都好,谁都不忍心伤害,其实你伤的人最多。

我在午夜的街边看着19岁的何麦芽,四年的时间,她没变,一如青春时那般热情,敢爱敢恨。变得人是我,我再也不是当初那个保护她,替她打架的邻家哥哥。有些时候金钱会让人变得连自己都觉得自己陌生,好像在人前认了麦芽就失了身份一样。2

第一次跟何麦芽上床,我居然紧张。她根本不会*爱,偏偏要装出一副性感撩人的模样,还化了浓妆,劣质的口红贴上来,弄得我满身都是。她趴在我身上,手脚像是粘了吸盘,章鱼似的攀着我,问,是不是这样?

我原本没有情趣,只是,女人若铁了心地要和男人上床,哪有做不成的道理?我不是圣人,也没那么高风亮节,纵然对她无情有爱,一夜贪欢又有什么关系?我翻身把她压下来,避开她涂了口红的唇,亲了一下她扑闪的睫毛,身子一用力,说,是这样。

何麦芽的身体是干的,像口枯井,我生怕再动一下她就会断裂。我说疼的话就叫出来。何麦芽死都不吭声,紧紧抱着我,咬着牙说,一点不疼,你继续。

我就是讨厌何麦芽这副臭脾气,女人哭一下怎么了?这是她的第一次,后来又有了许多次。我无意把何麦芽长久地留在身边,只是,一个女人的身体在我怀里渐渐成长,伸展,直至完全绽放的感觉,还是让我有所贪恋。

何麦芽是为我成熟饱满的,这是男人的心思,带着虚荣和自豪。我对她的感情不浓烈,她和我经历过的女人并无不同,如果非说一点不一样,那就是,她爱我。是那种一点一滴渗透的爱,并不急于倾尽全部。每一个活色生香的夜,每一个相拥而醒的晨,从春到秋,何麦芽像一株狡猾的植物,不动声色地长进时间里。她知道,即使我不爱她,但也会习惯她。

有时,习惯比爱更让人难以放下。在某一个寻不到她的下午,我开始烦躁,电话打不通,又开车去了每一个她喜欢的地方,饭店、超市、咖啡厅、公园、沙滩,还是找不到。心灰意冷地回到家,天已经黑了。我看见满屋的蜡烛中间有一个硕大的蛋糕。何麦芽站在烛光里,笑着说,许墨,生日快乐。

前一秒我的心还是空的,这一秒就被她填得满满当当。我在心里狠狠地骂了一句,何麦芽,我居然会爱上你。

男人爱上一个女人会怎样?对,为她一掷千金,在所不惜。3

我们在一起两年,何麦芽说,你为我花的钱,我这辈子都赚不到。钱不是爱情的全部,但它可以衡量爱情。我没有亏欠她,分手时,我给了她27万。

何麦芽说,你信不信你忘不掉我?

我说信,我把全部家当都花你身上了,想起你就心疼。

我是个俗人,并且现实,生意做得久了,学会小心计较得失,连感情也不例外。何麦芽可以爱,和她怎么疯都行,但是不能娶,她太年轻,还学不会把两个人的事变成两家人的事。我已经30岁,事业有成,父母只盼着早日抱孙子。我把何麦芽带回去,她连装一下都不会,大大咧咧地说她没读完高中就退学,现在没工作,父母早就离婚了,她跟个孤儿没什么两样。

我在一旁看着,就知道我和她完了。我说我爸妈也就是随便问问,你用得着这样吗?

何麦芽说,我知道你们全家都瞧不起我,我就是这么一个人,随便你。

这一年,她22岁,一旦被触犯,就会竖起浑身的刺保护自己,扎伤别人。她说,许墨,我和你在一起不要名分,一辈子不结婚我都无所谓。

但是我有所谓。这是我与何麦芽最大的不同,她什么都不在乎,而我,在乎得太多。

很快,我在父母的安排下认识了白叶,她是我的大学同学,三个月后我们结婚。新婚夜里我问她,你爱我吗?她说我以前暗恋过你,可你那时老被一个小妹妹缠着,她好像叫麦芽?

回忆里的何麦芽,那年只有15岁,大冬天的逃课来学校找我,我正在上自习,她不管不顾地推开教室门,站在讲台上大声说,许墨哥哥,我给你带了你最爱吃的糖炒栗子,你看还是热的呢。

她拉开运动衣的拉链,揣在怀里的热腾腾的糖炒栗子滚了一地。全班哄堂大笑,她又说,许墨哥哥,我喜欢你。

何麦芽说的对,我忘不掉她。这个世界上,能用体温为我保暖糖炒栗子的女人,除了她还会有谁?纵然我能狠心忘了相爱的过程,但成长岁月里的点滴,却如何说丢就丢?

时过境迁,我们都变了,惟有何麦芽还拥有年少时的纯良与勇敢。我爱她,正如爱当初的自己。4

你相信吗?如果心里一直想着一个人,就真的能见到她。

2009年,何麦芽卷发,淡妆,瘦还是瘦,却有了成熟女人的味道,低眉敛目,抖落一身的风情。那天的何麦芽,美得连新娘都嫉妒,旧友的婚礼,白叶有事没来。这个城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何麦芽做伴娘并不奇怪。她的酒量我是知道的,豁出去喝也就三瓶啤酒。

但是何麦芽没醉,去洗手间吐了几次,脸色煞白。我说你不能喝就别硬撑。她一仰头,许墨,我是故意的。

故意来当伴娘,故意豁出去喝,故意在散场后站在冷风里等我。这就是何麦芽,就算世界翻了个儿,她还是她。见她穿得单薄,我脱下外套披在她肩头,她挣脱掉。我说麦芽你什么时候才能长大,不这么任性?她把整个身子偎在我怀里,只说了一句,我在听着你的心,你别撒谎,你就说你还爱不爱我?

我说爱。

这一夜我没回家。这一夜之后,何麦芽成了我的情人。她说她不在乎名分,以前是,现在也是。可她终有一天会在乎,就像我一样,在拥有许多东西之后,就愈发难以放弃。

我们见面的次数并不多,她影响不到我的婚姻,可我不得不承认,她影响了我和白叶本就清浅的感情。爱很奇怪,没有的时候也就罢了,一旦遇到就很难收场。我已尽力去做一个好丈夫,努力赚钱,让白叶生活得无忧无虑,让双方父母安享晚年。只是,每每想到何麦芽,心就被撩拨得像要飞起来,纵然我能做到不见她,可又如何才能不想她?

儿子两岁时,白叶提出离婚。我并不意外,冷暖自知的婚姻,比的就是谁有耐性,谁熬不住了,谁就先放手。白叶要什么我都给,包括儿子。她说了跟何麦芽差不多的话,许墨,你心真好,真善良,不过,伤人最深的,也是善良。

三年前,我不忍伤害父母,乖乖地和白叶结婚。三年后,我却伤了更多的人。

我总说何麦芽幼稚,其实最幼稚的人是我。要想不伤害,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好好爱。我原本可以和一个女人好好相爱,却在最爱的时候松了手。

何麦芽的话在我的心里碾了整晚,你怎么就不能再等我几年?当时我才22岁,我哪知道怎么去经营婚姻?你22岁的时候懂吗?5

这世上最悲凉的就是,当我深爱你的时候,你却不肯再爱了。

我与何麦芽最后的一个夜里,她从身后抱着我,温热的唇一寸寸地亲吻我的背,后来我感到皮肤湿润,微凉。这是这么多年来,何麦芽第一次流泪,把脸埋在我的身后,轻轻说了句,许墨哥哥,过了今晚,我就不爱你了。

她有多久没这么叫过我了?在相爱的时间里,她直呼我的名字,从不加“哥哥”二字。在爱过之后,她终于肯做回多年以前的那个小女孩,调皮地用双手蒙住我的眼,笑着说,许墨哥哥,猜猜我是谁?

这一夜,何麦芽用同样的姿势从背后蒙了我的眼,我咬紧牙,不让她的掌心沾上泪。

谁说爱一个人不需要名分?没有名分的爱像个无底洞。从何麦芽15岁开始,到她的25岁,她的爱一点一滴地渗透在我身上。整整十一年,终于尽了。

你是那片被辜负的月光

在很多次聊天中,我都跟温月描绘过那幅画面。一片很大的农田,一座隆起的柴垛,我和某个女人坐在上面,把酒瓶里的酒喝到一滴都不留。温月善解人意地补充,要有月光,要有清风。

至于喝完酒之后要做的事情。她不问,我也不说。我们之间只是暧昧。这种暧昧提供了一种改变生活的可能,就好像,我们都是自己命运的主人,改变与否,只看我们的心情。

很遗憾,我们只有暧昧的资历,却没有更进一步的权限。温月的宿命是长成一朵花,然后插在祝有财这坨牛粪上,而我,注定要和我远在迪拜学酒店管理的女朋友结婚。

祝有财人如其名,而我的女朋友,家世足够让我少奋斗二十年。

在我女朋友回国之前,我只想把这段暧昧当成生活的调味品,然而我遇见了祝有财,一切忽然偏离了方向。

其实我跟祝有财并没有过多交往,我们只是在餐厅遇见,温月向我打了个招呼。说我是她培训班的同学,可祝有财瞥见了一千生意场上的朋友,他把我伸出的手晾在半空,看都没看我一眼,就侧身离去了。

同时被晾在一边的还有温月,她朝我尴尬地笑了笑,解释,他忙。

我冷笑,我知道,这种生意场上喝酒喝到吐血的老板,不仅有着牛粪一样的智商,也有着牛粪一样的体型,可是他们的身体是空的,下半身机能的缺失,只能用药物和金钱弥补,所以温月一身的奢华,一脸的寂寞。二

温月说,祝有财向她求婚了。

她的表情是平静的,好像这件事发生在火星上,跟她毫无关系,事实上她接受了他的求婚,那枚5克拉的钻戒正以高频率的光波闪烁。

她还说,你有什么意见吗?

温月喜欢用祝有财送她的礼物刺激我,以往我总是轻描淡写一笔带过,但这一次,我给了她一个明确的答复,别说这就是你要的幸福。

温月看了看窗外。心如止水的样子,可是抿茶时翘起的小拇指泄露了秘密,她在颤抖。她说幸福对我来说只有一种,那就是当你想买一件东西时,无须瞻前顾后患得患失。

她说这话是有根据的,也许我永远都无法了解,一个靠拾荒长大,勘工俭学读完大学的女孩,该用多少心机才能获得今天的日子。她解开辫绳,让头发散落,然后让我去数那些隐藏于其中的白发,不多,只有三根。

她的领口有清新的茉莉花香,是我喜欢的味道。我闭上眼睛,深深地吸了口气,听见她在说,帮我拔下来。

温月随身携带着一个碎花小包,装着她所有的白发,那些白发见证了她的努力,可悲甚至有些可耻的牺牲,有一天,当她无需攀附,她会把它们埋进土里。

我说,如果有那一天,我陪你去,然后我们去找一片月明风清的田野,坐在草垛上喝酒。

她回过头来问我,喝完酒之后呢?三

我很喜欢喝酒,尽管我酒量很小。

有一些不敢说的话,不敢做的事,喝完了酒,说也就说了,做也就做了。我跟我女朋友就是如此,两年前的某次聚会后,我的胆量经过酒精的浸泡,扩容了一倍,居然就搂住了她的肩膀,我说你别怕,我也没啥过分的要求,就是想跟你结婚。所有人都白著脸看着我,包括她的父亲,公司的董事长。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喝过一次酒,因为董事长担心我醉了之后会对其他女人说出同样的话,他对我并不满意。无奈他女儿满意,他女儿说我挺有意思的,然后就上了我的床。

现在我的床上躺着温月。有时候性欲膨胀,跟酒气上涌的感觉差不多,无所畏惧,气贯长虹。我操纵着温月的身姿,神态,鼻息,就好像把祝有财牛粪一般踩在脚下。

温月读懂了我的亢奋,她说原来男人也会妒忌。

我假装没听懂,问她什么意思,她说别否认,你是在用我报复祝有财。

我说了一个故事给她听,有一只小白兔很会欣赏月亮,所以上帝把月亮赐给了他,小白兔整晚对着属于自己的月亮。害怕别人偷走它,失去了当初赏月时的心情,所以很痛苦,他祈求上帝剥夺他对月亮的专属权。上帝答应了他。你知道这个故事有什么含义吗?含义就是。当你拥有了你不配拥有的东西时,灾祸如影相随。

所以温月,我只是让该发生的事情提早发生,让明月重照大地。

温月咯吱咯吱地笑。你知道吗?你有一种危险的本事,再无耻的谎言,也能被你说得诗情画意。四

在我心里,暧昧并不是爱情的前奏,它只是一段床事的铺垫,是一种更具美感的前戏,让彼此不断靠近。我和温月之间之所以是安全的,是因为交错之后,我们终将奔赴不同的人生。

她还把五克拉的钻戒套在手指上,我还在等着迪拜的女友凯旋,春光尚好。但时日无多,偷欢须趁早。

于是我带温月去游山玩水,在旅行大巴的站台上,我看到祝有财在送她,用肥厚的嘴唇磨蹭那张略施粉黛的脸,他永远都猜不出。温月会在上车之后用纸巾狠狠地擦拭被他吻中的那一块,然后补妆,不留痕迹。她不动声色地做这一切,我也不发表任何评论,但我的心里很快乐,因为上帝把温月赐给了祝有财,我却证明了他不配拥有。

更雄辩的是途中宾馆的一场场欢爱,私奔一般。

入夜,祝有财时常打电话给她,把酣睡中的我惊醒,祝有财嘘寒问暖,他死也想象不到,一个男人正无声无息解开他女人睡裙上的纽扣,缓缓探索,她咬着嘴唇,战栗,呢喃在齿缝间游丝般泄露,那种快乐,超越了想象。

只有吃饭是潦草的,温月说,反正离出发还有好几个钟头,足够我们醉一场,睡一觉,我却每每推脱,没有人知道,我在远离酒精,怕酒穿肠,防线溃堤,我会对她说出,我爱你。

温月的报复是在我女朋友打电话过来时。以彼之道,还施彼身,我总将她推开,她在黑暗中看着我甜言蜜语。她说,你真可怜。

我挂断电话,将被褥盖在身上,背对着她说,你还有一个月就要结婚了,何必要给自己找不痛快?

她压在我身上,使劲扳我的脸,直到我们的鼻子抵在了一起,她才问,你是不是很难过?

我想,我是不该难过的。这不过是跟散步一样。在偏离了大路拐进了岔路之后,总要有回归正途的那一天,你总不能在羊肠曲径中走一辈子。

但你至少可以在回归之前,最后看一眼密林中的景致。

所以我吻中了她干涩的唇,吐出那一句,我只希望你幸福。

我们最好的相处方式,是做爱。五

祝有财的婚礼准备的有声有色,我的未来岳丈也收到了他的请柬。他说,这个人虽然是个土财主,娶个老婆倒也精致。我看到了请柬上的照片,假装不屑一顾,也就那样。

他说,我带你去参加他的婚礼,带你引荐一下生意场上的前辈。

我说好啊,顺便借鉴一下婚礼上的排场。

其实温月穿上婚纱的模样在我心里已经被描摹过很多次,有种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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