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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15 22: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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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清)张文虎等,姚海燕,章原

出版社:中国中医药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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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儒《内经》校记五种

清儒《内经》校记五种试读:

中国古医籍整理丛书清儒《内经》校记五种清·张文虎等 著姚海燕 章原 校注中国中医药出版社·北 京·

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

清儒《内经》校记五种/(清)张文虎等著;姚海燕,章原校注.—北京: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18.12(中国古医籍整理丛书)

ISBN 978-7-5132-2200-6

Ⅰ.①清… Ⅱ.①张…②姚…③章… Ⅲ.①《内经》-研究 Ⅳ.①R221

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14)第284422号中国中医药出版社出版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28号易亨大厦16层邮政编码 100013传真 010 64405750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开本710×1000 1/16 印张11.5 字数114千字2018年12月第1版 2018年12月第1次印刷书 号 ISBN 978-7-5132-2200-6∗定价 35.00元网址 www.cptcm.com如有印装质量问题请与本社出版部调换版权专有 侵权必究社长热线 010 64405720购书热线 010 64065415 010 64065413书店网址 csln.net/qksd/官方微博 http://e.weibo.com/cptcm校注说明

在整个中国学术史发展演变过程中,清代朴学以其在考据校勘方面取得的成就岿然屹立,其中对医籍的校勘在数量质量上均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本书精心选录的五种清儒《内经》校记,包括张文虎《舒艺室续笔·内经素问》(19则)、俞樾《读书余录·内经素问》(48则)、胡澍《黄帝内经素问校义》(39则)、孙诒让《札迻·素问王冰注》(13则)、于鬯《香草续校书·内经素问》(103则),均是清末著名儒家学者对《内经》进行校诂的经典之作。这些学者以深厚的小学功底和严谨的治学态度,探赜索隐,辨正讹误,集中反映了清代朴学在医经考据、校勘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对中医文献整理研究有很大影响,对后学者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启示意义。

本书所选录的五种《内经》校记原多为收载在各学者相关专著中,现择出合刊,在仔细考察各书版本源流的基础上,精选底本和校本,对其进行了全新而细致的校勘、标点和注释,以期为后学者学习和研究《内经》,正确理解经义,提供有益的帮助。

整理原则与方法:

1.本书为选录清儒《内经》校记五种的横排简体现代标点汇刊本。因部分书籍最早刊刻时间不能确定,故各书以著者生年先后依次排序。各书著者与其著作的介绍及整理所据版本情况详见各书之前的《说明》。

2.底本与校本:《舒艺室续笔·内经素问》以上海图书馆藏光绪五年(1879)刻本为底本。《读书余录·内经素问》以同治十年(1871)刻第一楼丛书为底本。《黄帝内经素问校义》以光绪五年(1879)世泽楼刊本为底本。《札迻·素问王冰注》以光绪二十年(1894)瑞安孙安刊本为底本。《香草续校书·内经素问》以上海图书馆藏稿本为底本。

主校本:《黄帝内经素问》明顾从德本(简称顾本)、《灵枢经》明赵府居敬堂本(简称赵本)。其他各书校本见分目说明。

3.对书中出现的冷僻费解的字词进行注释。注音采取汉语拼音加直音字的形式。

4.繁体字、异体字、古字均径改为规范简化字。通假字均保留,并首见处出注。

5.凡系避讳的文字均改回本字,并出校说明。舒艺室续笔·内经素问清·张文虎 著【说明】《舒艺室续笔·内经素问》系清代学者张文虎整理《素问》的札记。

张文虎(1808—1885),字孟彪,一字啸山,号天目山樵,清松江府南汇县(今属上海市)人。《清史稿》有传,称其“精天算,尤长校勘”,对于乾嘉学者著作多所涉猎,其治学“取汉唐宋注疏、经说,由形声以通其字,由训诂以会其义,由度数名物以辨其制作,由语言事迹以窥古圣贤精义,旁及子史,莫不考其源流同异”。著有《校刊史记集解索隐正义札记》《舒艺室随笔》《舒艺室续笔》等。《内经素问》收录于《舒艺室续笔》一书。文前有小记,交代撰此书缘由,张文虎认为“《素问》一书,文义奥衍,复多舛乱”,虽然前人曾进行整理,但仍留下不少疑义,故此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素问》中部分错讹内容考订源流,别异识同。虽然全文仅19条,但由于作者系朴学名家,精于音韵、训诂,有着很深的经学造诣,其分析多翔实精当,对于正确理解《素问》颇有裨益。

本次整理以刊印时间早的上海图书馆藏光绪五年(1879)刻本为底本。目录

上古天真论 ………………五

以妄为常。……………五

夫上古圣人之教下也,皆谓之虚邪贼风,避之有时。………………………五

月事以时下。…………六

此其道生。……………六

生气通天论 ………………六

因于寒,欲如运枢,起居如惊,神气乃浮。…六

阴阳离合论 ………………六

阴阳。……………六

阴阳别论 …………………七

阴阳结斜。……………七

移精变气论 ………………七

外无伸宦之形。………七

脉要精微论 ………………七

岐伯曰:反四时者,有余为精,不足为消。应太过,不足为精;应不足,有余为消。阴阳不相应,病名曰关格。……………七

三部九候论 ………………八

“上部天,两额之动脉”九句。………………八

通评虚实论 ………………八

岐伯曰:脉气上虚、尺虚,是谓重虚。…………八

所谓气虚者,言无常也。………………………八

针手太阴各五,刺经太阳五,刺手少阴经络傍者一,足阳明一,上踝五寸刺三针。…………九

刺热篇 ……………………九

太阳之脉,色荣颧骨,热病也。………………九

大奇论 ……………………九

并虚为死。……………九

脉解篇 …………………一〇

所谓耳鸣者,阳气万物盛上而跃。…………一〇

刺齐论 …………………一〇

“黄帝问曰:愿闻刺浅深之分。岐伯对曰:刺骨者无伤筋”全篇。………一〇

调经论 …………………一一

洒淅起于毫毛。……一一

四时刺逆从论 …………一一

刺五脏,中心一日死。……………………一一[1]《素问》一书,文义奥衍,复多舛乱。全元起本已有残缺,王冰重[2]为诠次,未必尽得其意。林亿校正,颇引全注,识其异同。往日,金[3]山钱锡之通守校订此书。虽已写定,欲求宋本印证,迟未付刊。至嗣[4][5]子伟甫、子馨始登剞劂。顾君尚之复作《校勘记》附行之。然其疑义外有数条,与俞荫甫太史《读书丛录》同者不复及。仍亦不少,姑记一二如下。上古天真论以妄为常。

王注:“寡于信也。”

案:自“以酒为浆”下五句,皆与上“饮食有节,起居有常,不妄作劳”

[6][7]反对。此“妄”字即上“不妄作劳”之“妄”,训为“寡信”殊迂阔。夫上古圣人之教下也,皆谓之虚邪贼风,避之有时。

案:此三句与上下文全不相涉。下《四气调神大论》云:“贼风数至。”《生气通天论》云:“虽有贼邪,弗能害也。”又云:“故风者,百病之始也。”《金匮真言论》云:“八风发邪,以为经风,触五脏,邪气乃发。”乃言风邪之理,或是彼篇错简,然文气不接,恐尚有脱文。月事以时下。

注:“所以谓之月事者,平和之气常以三旬而一见也。”

案:此注仍未醒豁,当云“阴法月,月盈则亏,故月事以时下”。此其道生。

注:“惟至道生,乃能如是。”

案:经文四字,文不成义,当有缺误。注乃强解。生气通天论因于寒,欲如运枢,起居如惊,神气乃浮。

注:“言因天之寒,当身居周密,如枢纽之内动。”

案:此下“因于寒”“因于暑”“因于湿”“因于气”,皆言病源。“欲如运枢”云云,乃各项病状。林亿引全注本作“连枢”,云“阳气定如连枢者,动系也”。盖谓寒气收敛,阳为所束,故不能适意,则劳扰不安,而神气不得静也。王本误“连”为“运”,而强为之说,非经意也。“欲”字疑误,详全注,当是“动”字。阴阳离合论阴阳。

注:“言气之往来也。”

案:字书、韵书绝无“”字。据王注,则即《易·咸》九四“憧憧往来”[8]之“憧”字也,从心从童。京房作“憧”,音昌容反。故林引别本作“衝衝”,“衝”亦本作“”也。阴阳别论阴阳结斜。

案:“斜”乃“纠”字误。移精变气论外无伸宦之形。

“伸宦”字不可解,或以为“仕宦”之讹。[9]

案:林亿引全本“伸”作“臾”。疑“臾”乃“”之烂文。脉要精微论岐伯曰:反四时者,有余为精,不足为消。应太过,不足为精;应不足,有余为消。阴阳不相应,病名曰关格。

林云:“详此‘岐伯曰’前无问。”[10]

案:此三十九字突出,与上下文不接。下《玉机真脏论》篇论脉[11]反四时,帝既“再拜稽首”,“著之玉版”,其文已毕。下“五脏受气”云云,仍岐伯之言,而上无“岐伯曰”三字,疑此文即彼篇错简。三部九候论[12]“上部天,两额之动脉”九句。

林云:“详自‘上部天’至此一段,旧在当篇之末,义不相接。今依皇甫谧《甲乙经》编次例,自篇末移置此也。”

案:岐伯对帝先言“下部”,次“中部”,次“上部”。故下文亦先言“下部之天以候肝,地以候肾,人以候脾胃之气”。次及“中部”,次及“上部”,次及五脏之败,三部九候之失,次及可治之法,并无缺文。篇末九句,[13]复衍无义。林既悟其非,而漫移于此,亦蛇足矣,宜删。通评虚实论岐伯曰:脉气上虚、尺虚,是谓重虚。

注:“言尺寸脉俱虚。”林按:“《甲乙经》作‘脉虚、气虚、尺虚,是谓重虚’。此少一‘虚’字,多一‘上’字。王注言‘尺寸俱虚’,则不兼气虚也。”

案:下文明列“气虚”“尺虚”“脉虚”三款,盖此文脱误。若如王注,则一“脉虚”而已。所谓气虚者,言无常也。

注:“寸虚则脉动无常。”

案:经文明云“言无常”,何得以“脉动”解之?林引杨上善云:“气虚[14]者,膻中气不定也。”然则,“言无常”谓言语不属,正与下“行步恇然[15]”相对。针手太阴各五,刺经太阳五,刺手少阴经络傍者一,足阳明一,上踝五寸刺三针。

注:“经太阳,谓足太阳也。手太阴五,谓鱼际穴,在手大指本节后内侧散脉。”

案:经文先言“手太阴”,次言“经太阳”。注乃先释“经太阳”,又经只“手太阳”“经太阳”“手少阴”“足阳明”,注又增“手太阳”“足少阳”。此节论[16]“刺惊痫”“刺霍乱”,则已注在前节,而此注末云“悉主霍乱”,疑传写错乱。刺热篇太阳之脉,色荣颧骨,热病也。

注:“颧骨,谓目下当外眦也。”

案:“荣颧”者,色之见于面部者也。言颧不必言骨,林引杨上善“骨”[17]字下属,是。大奇论并虚为死。

注:“肾为五脏之根,肝为发生之主,二者不足,是生主俱微,故死。”

案:“生主”当作“根主”。脉解篇所谓耳鸣者,阳气万物盛上而跃。

案:“万物”二字宜衍。上节云:“所谓强上引背者,阳气大上而争。”是其例。刺齐论“黄帝问曰:愿闻刺浅深之分。岐伯对曰:刺骨者无伤筋”全篇。[18]

案:上篇“刺皮无伤肉”云云,诫其太过,已言之矣。此又云“刺骨者无伤筋”,则恐刺深者误伤其浅也。然文似有倒乱。当云:“刺骨者无[19]伤筋,刺筋者无伤脉,刺脉者无伤肉,刺肉者无伤皮。”下文当云:“刺骨无伤筋者,针至骨而去,不及筋也;刺筋无伤脉者,至筋而去,不及脉也;刺脉无伤肉者,至脉而去,不及肉也;刺肉无伤皮者,至肉而[20]去,不及皮也。”末节又解上篇之意,亦有脱误。当云:“所谓刺皮无伤肉者,病在皮中,针入皮中,无伤肉也。刺肉伤脉者,过肉中脉也;刺脉伤筋者,过脉中筋也;刺筋伤骨者,过筋中骨也;刺骨伤髓者,过[21]骨中髓也。”“中脉”“中筋”“中骨”“中髓”之“中”,当读去声,与下篇“刺中”之“中”同。此与上篇本当为一篇,盖后人妄分。调经论洒淅起于毫毛。

注:“洒淅,寒貌也。”林引《甲乙经》“洒淅”作“悽厥”。《太素》作“洫泝”。杨上善云:‘洫,毛孔也。逆流曰泝,谓邪气入于腠理,如水逆流于洫。’”

案:“悽厥”亦寒貌,与“洒淅”文异义同。“洫”与“洒”形近而讹,“泝”则“淅”之坏文。《刺要论》云:“泝泝然寒粟。”《皮部论》云:“邪之始入于皮也,泝然起毫毛,开腠理。”“泝”皆“淅”之误。杨训“洫”为“毛孔”,未知所本,且如其说,则当作“泝洫”也。四时刺逆从论刺五脏,中心一日死。[22]

案:自此至篇末,与上“帝曰‘善’”三字不相蒙,当有脱文。[1]全元起:南北朝时期著名医家,医术高明,当时有“得元起则生,舍之则死”之誉。撰有《素问训解》,是《素问》最早的注本。[2]诠次:诠释和编次。诠,诠释。[3]钱锡之:指清代藏书家钱熙祚,字锡之,清江苏金山(今属上海市)人,辑有《守山阁丛书》等。[4]剞劂(jījué基绝):本义为雕版刻刀,引申为刊印书籍。[5]顾君尚之:即顾观光(1799—1862),字宾王,号尚之,别号武陵山人。清代医家、学者,博学多才,精于考据,撰有《素问校勘记》《灵枢校勘记》等。[6]反对:指韵文中辞反而义同的对偶句。刘勰《文心雕龙·丽辞》:“反对者,理殊趣合者也……仲宣《登楼》云:‘钟仪幽而楚奏,庄舃显而越吟。’此反对之类也。”[7]迂阔:不切合实际。[8]京房:汉代著名易学家,精于《周易》术数之学,在当时颇有影响,号称“京房学”。[9]烂文:或称“坏文”“坏字”,指书籍遭虫蠹蚀,或年久朽烂,而致字体残缺不全者。[10]突出:突兀出现,与语境不相符。[11]其文已毕:指《玉机真脏论》中“帝瞿然而起,再拜而稽首曰……著之玉版,藏之脏腑。每旦读之,名曰《玉机》”一段。[12]九句:指“上部天,两额之动脉;上部地,两颊之动脉;上部人,耳前之动脉。中部天,手太阴也;中部地,手阳明也;中部人,手少阴也。下部天,足厥阴也;下部地,足少阴也;下部人,足太阴也”九句。[13]漫:轻率。[14]属(zhǔ煮):接续。[15]恇(kuàng况)然:怯弱无力的样子。[16]此注:王冰注为:“按《内经》《明堂》《中诰图经》,悉主霍乱,各具明文。”[17]林引……字下属:指《新校正》所引:“按杨上善云:‘赤色荣颧者,骨热病也。与王氏之注不同。’”[18]上篇:指《素问·刺要论》。[19]刺骨者无伤筋……无伤皮:顾本作:“刺骨者无伤筋,刺筋者无伤肉,刺肉者无伤脉,刺脉者无伤皮,刺皮者无伤肉,刺肉者无伤筋,刺筋者无伤骨。”[20]刺骨无伤筋者……不及皮也:顾本作:“刺骨无伤筋者,针至筋而去,不及骨也。刺筋无伤肉者,至肉而去,不及筋也。刺脉无伤肉者,至脉而去不及肉也。刺脉无伤皮者,至皮而去,不及脉也。”[21]所谓刺皮无伤肉者……过骨中髓也:顾本作:“所谓刺皮无伤肉者,病在皮中,针入皮中,无伤肉也。刺肉无伤筋者,过肉中筋也。刺筋无伤骨者,过筋中骨也。”[22]蒙:关联。读书余录·内经素问俞 樾【说明】《内经素问》系晚清朴学大师俞樾研读《黄帝内经》时所撰的读书笔记,共计48条,收录于作者“第一楼丛书”中《读书余录》一书。后被《三三医书》收录时更名为《内经辩言》。

俞樾(1821—1907),字荫甫,自号曲园居士,浙江德清人,清末著名经学家。道光三十年进士,曾授翰林院编修、河南学政等职,《清史稿》有传。平生好著述,作品颇多,主要有《群经平议》《诸子平议》《古书疑义举例》等,其文著汇编为《春在堂全书》,流传广泛,在海内外影响很大。

俞樾并非专门医家,但对于医书颇为重视。他认为诸子之中,有益民生日用者,莫切于医家,故此宜多刻古本医书。俞樾精于小学,对经子古籍考据精详,其对于《内经》部分疑难之处的考证探赜索隐,引证确切,其结论多为医家所重视,所以《读书余录·内经素问》向来是研读《素问》的重要参考资料。

俞樾系晚清大儒,学术影响巨大,作品流传较广。《读书余录》被收录于作者的“第一楼丛书”并于同治十年(1871)首次刊刻,又被收录于《春在堂全书》并随其多次增补刊刻而广为流传。此外,由于《读书余录·内经素问》对于中医文献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故素来被医学界所重视,如《三三医书》《秘本医学丛书》《黄帝内经研究大成》等医书皆将其全文收录。

本次校注整理工作选用同治十年(1871)刻“第一楼丛书”本为底本。目录

上古天真论 ……………一九

昔在黄帝,生而神灵,弱而能言,幼而徇齐,长而敦敏,成而登天。…一九

食饮有节,起居有常。……………………一九

以欲竭其精,以耗散其真。……………………一九

太冲脉盛。…………二〇

四气调神大论 …………二〇

使气亟夺。…………二〇

不施则名木多死。…二一

逆秋气,则太阴不收,肺气焦满。………二一

逆冬气,则少阴不藏,肾气独沉。………二一

道者,圣人行之,愚者佩之。…………二一

生气通天论 ……………二二

其气九州、九窍、五脏、十二节皆通乎天气。……………………二二

故圣人传精神。……二三

阳气者,烦劳则张,精绝。……………二三

高梁之变,足生大丁。……………………二三

故阳气者,一日而主外。……………………二三

味过于辛,筋脉沮弛,精神乃央。………二四

阴阳应象大论 …………二四

天有八纪,地有五里。……………………二四

阴阳离合论 ……………二五

则出地者,命曰阴中之阳。……………………二五

厥阴根起于大敦,阴之绝阳,名曰阴之绝阴。……………………二五

阴阳别论 ………………二五

别于阳者,知病忌时;别于阴者,知死生之期。……………………二五

曰:“二阳之病发心脾,有不得隐曲,女子不月。”…………………二六

死阴之属,不过三日而死;生阳之属,不过四日而死。……………………二七

灵兰秘典论 ……………二七

消者瞿瞿,孰知其要。……………………二七

六节藏象论 ……………二七

心者,生之本,神之变也。……………………二七

此为阳中之少阳,通于春气。……………二八

五脏生成论 ……………二八

凝于脉者为泣。……二八

徇蒙招尤。…………二九

异法方宜论 ……………二九

南方者,天地所长养,阳之所盛处也。…二九

其民嗜酸而食胕。……………………二九

移精变气论 ……………二九

故可移精祝由而已。……………………二九

汤液醪醴论 ……………三〇

岐伯曰:“当今之世,必齐毒药攻其中,镵石针艾治其外也。”……三〇

精神不进,志意不治,故病不可愈。……三〇

去宛陈莝。…………三一

玉版论要 ………………三一

著之玉版,命曰合《玉机》。…………三一

容色见上下左右,各在其要。……………三一

脉要精微论 ……………三二

浑浑革如涌泉,病进而色弊;绵绵其去如弦绝,死。…………三二

夫精明五色者,气之华也。……………三二

反四时者,有余为精,不足为消。………三三

生之有度,四时为宜。……………………三三

溢饮者,渴暴多饮,而易入肌皮肠胃之外也。……………………三三

推而上之,上而不下,腰足清也。推而下之,下而不上,头项痛也。……………………三三

平人气象论 ……………三四

死心脉来,前曲后居。……………………三四

玉机真脏论 ……………三四

冬脉如营。…………三四

五脏受气于其所生,传之于其所胜,气舍于其所生,死于其所不胜。……………………三五

宝命全形论 ……………三五

岐伯对曰:“夫盐之味咸者,其气令器津泄;弦绝者,其音嘶败;木敷者,其叶发。病深者,其声哕。人有此三者,是为坏府。毒药无治,短针无取,此皆绝皮伤肉,血气争黑。”…………三五

八正神明论 ……………三七

故日月生而泻,是为脏虚。……………三七

四时者,所以分春秋夏冬之气所在,以时调之也。八正之虚邪,而避之勿犯也。…三七

慧然在前,按之不得,不知其情,故曰形。……………………三七

离合真邪论 ……………三七

不可挂以发者,待邪之至时而发针泻矣。……………………三七上古天真论昔在黄帝,生而神灵,弱而能言,幼而徇齐,长而敦敏,成而登天。

樾谨按:“成而登天”谓登天位也。《易·明夷传》曰“初登于天”“照四国也”,可说此经登天之义。故下文即云“乃问于天师”,“乃”者,承上之[1]词。见黄帝既登为帝,乃发此问也。王冰注“白日升天”之说初非经意。食饮有节,起居有常。

宋高保衡、林亿等《新校正》本引全元起注云:“饮食有常节,起居有常度。”

樾谨按:经文本作“食饮有节,起居有度”,故释之曰“有常节”“有常度”。若如今本,则与全氏注不合矣。且上文云“法于阴阳,和于术数”,此文“度”字本与“数”字为韵,今作“有常”,则失其韵矣。盖即因全氏注文有“常”字,而误入正文,遂夺去“度”字。以欲竭其精,以耗散其真。《新校正》云:《甲乙经》“耗”作“好”。

樾谨按:作“好”者是也。“好”与“欲”义相近。《孟子·离娄》篇“所欲[2]有甚于生者”,《中论·夭寿》篇作“所好”。《荀子·不苟》篇“欲利而不为[3][4]所非”,《韩诗外传》作“好利”。是“好”即“欲”也。“以欲竭其精,以好散[5]其真”,两句文异而义同。今作“以耗散其真”,则语意不伦矣。王注曰“乐色曰欲,轻用曰耗”,是其所据本已误也。太冲脉盛。《新校正》云:全元起注及《太素》《甲乙经》俱作“伏冲”,下“太冲”同。

樾谨按:汉人书“太”字或作“”。汉太尉公墓中画像有“尉公”字。[6]《隶续》云:“字书有‘’字,与‘大’同音。”此碑所云“尉公”,盖是用“伏”为“大”,即“大尉公”也。然则,全本及《太素》《甲乙经》当作“冲”,即“太冲”也。后人不识“”字,加点作“伏”,遂成异字。恐学者疑惑,故具论之。四气调神大论使气亟夺。

樾谨按:“夺”即今“脱”字。王注以“迫夺”说之,非是。不施则名木多死。[7]

樾谨按:名木,犹大木也。《礼记·礼器》篇:“因名山升中于天。”

[8]郑注曰:“名,犹大也。”王注以“名果珍木”说之,未得“名”字之义。逆秋气,则太阴不收,肺气焦满。

王注曰:“焦,谓上焦也。太阴行气,主化上焦,故肺气不收,上焦满也。”

樾谨按:此注非也。经言“焦”,不言“上”,安得臆决为“上焦”乎!焦,[9]即“焦灼”之焦。《礼记·问丧》篇:“干肝、焦肺。”是其义也。逆冬气,则少阴不藏,肾气独沉。

樾谨按:“独”当为“浊”字之误也。肾气言“浊”,犹上文肺气言“焦”[10]矣。《新校正》云“独沉”,《太素》作“沉浊”,其文虽到,而字正作“浊”,可据以订正今本“独”字之误。道者,圣人行之,愚者佩之。

王注曰:“愚者性守于迷,故佩服而已。”[11]

樾谨按:王注非也。“佩”当为“倍”。《释名·释衣服》曰:“佩,倍[12]也。”《荀子·大略》篇:“一佩易之。”杨倞注曰:“佩或为倍。”是“佩”与“倍”声近义通,倍犹背也。《昭二十六年·左传》:“倍奸齐盟。”《孟子·滕文公》篇:“师死而遂倍之。”“倍”并与“背”同。“圣人行之,愚者倍之”,谓圣人行道,而愚民倍道也。下文云“从阴阳则生,逆之则死;从之则治,逆之则乱”,曰“从”曰“逆”,正分承“圣人”“愚者”而言。行之故从,倍之故逆也。王注泥本字为说,未达假借之旨。生气通天论其气九州、九窍、五脏、十二节皆通乎天气。

王注曰:“外布九州而内应九窍,故云九州、九窍也。”

樾谨按:九窍与九州初不相应,如王氏说将耳、目、口、鼻各应一州,能晰言之乎?今按“九窍”二字实为衍文,“九州”即“九窍”也。《尔雅·[13]释兽》篇:“白州。”郭注曰:“州,窍。”《北山经》:“伦山有兽如麋,其川在尾上。”郭注曰:“川,窍也。”“川”即“州”字之误,是古谓“窍”为“州”。此云“九州”,不必更言“九窍”。“九窍”二字,疑即古注之误入正文[14]者。味王注云云,似旧有“九州,九窍也”之说,而王氏申说之如此,此即可推其致误之由矣。《六节藏象论》与此同误。故圣人传精神。

王注曰:“夫精神可传,惟圣人得道者乃能尔。”[15]

樾谨按:王注非也。“传”读为“抟”,聚也。抟聚其精神,即《上古天真论》所谓“精神不散”也。《管子·内业》篇:“抟气如神,万物备存。”[16]尹知章注:“抟,谓结聚也。”与此文语意相近。作“传”者,古字通用。阳气者,烦劳则张,精绝。

樾谨按:“张”字之上夺“筋”字。“筋张”“精绝”两文相对,今夺“筋”字则义不明。王注曰:“筋脉张,精气竭绝。”是其所据本未夺也。高梁之变,足生大丁。

王注曰:“所以丁生于足者,四肢为诸阳之本也。”

樾谨按:王注非也。如其说,则手亦可生,何必足乎?《新校正》云:“丁生之处,不常于足。盖谓膏梁之变,饶生大丁,非偏著足也。”是[17][18]以足为饶足之足,义亦迂曲。“足”疑“是”字之误。上云“乃生痤疿”,此云“是生大丁”,语意一律。“是”误为“足”,于是语词而释以实义,遂滋曲说矣。故阳气者,一日而主外。

樾谨按:上文云:“是故阳因而上,卫外者也。”下文云:“阳者,卫外而为固也。”是阳气固主外。然云“一日而主外”,则义不可通。“主外”疑“生死”二字之误。下文云:“平旦人气生,日中而阳气隆,日西而阳气已虚,气门乃闭。”虽言生不言死,然既有生,即有死。阳气生于平旦,则是日西气虚之后已为死气也,故云“阳气者,一日而生死”。“生”与“主”,“死”与“外”,并形似而误。味过于辛,筋脉沮弛,精神乃央。

王注曰:“央,久也。辛性润泽,散养于筋。故令筋缓脉润,精神长久。何者?辛补肝也。”《新校正》云:“按此论味过所伤,难作精神长久之解。央,乃殃也。古文通用。”

樾谨按:王注固非,《校正》谓是“殃”字,义亦未安。央者,尽也。《楚辞·离骚》:“时亦犹其未央兮。”王逸注曰:“央,尽也。”《九歌》:“烂昭昭兮未央。”注曰:“央,已也。”“已”与“尽”同义。“精神乃央”,言精神乃尽也。阴阳应象大论天有八纪,地有五里。[19][20]

樾谨按:“里”当为“理”。《诗·朴棫》篇郑笺云:“理之为纪。”《白

[21]虎通·三纲六纪》篇:“纪者,理也。”是“纪”与“理”同义。天言纪,地言理,其实一也。《礼记·月令》篇:“无绝地之理,无乱人之纪。”亦以“理”与“纪”对言。下文云:“故治不法天之纪,不用地之理,则灾害至矣。”以后证前,知此文本作“地有五理”也。王注曰“五行为生育之井里”,以“井里”说“里”字,迂曲甚矣。阴阳离合论则出地者,命曰阴中之阳。

樾谨按:“则”当为“财”。《荀子·劝学》篇:“口耳之间则四寸耳。”杨倞注曰:“则当为财与才同。”是其例也。财出地者,犹才出地者,言始出地也。与上文“未出地者”相对。盖既出地则纯乎阳矣,惟财出地者,乃命之曰“阴中之阳”也。厥阴根起于大敦,阴之绝阳,名曰阴之绝阴。[22]

樾谨按:既曰“阴之绝阳”,又曰“阴之绝阴”,义不可通。据上文,太阳、阳明并曰“阴中之阳”,则太阴、厥阴应并言“阴中之阴”。疑此文本作“厥阴根起于大敦,阴之绝阳,名曰阴中之阴。”盖以其两阴相合,有阴无阳,故为“阴之绝阳”,而名之曰“阴中之阴”也。两文相涉,因而致误。阴阳别论别于阳者,知病忌时;别于阴者,知死生之期。

樾谨按:“忌”当作“起”字之误也。上文云:“别于阳者,知病处也;[23]别于阴者,知死生之期。”《玉枢真脏论》作“别于阳者,知病从来;别于阴者,知死生之期。”“来”字与“期”字为韵,则“处也”二字似误。此云“知病起时”,犹彼云“知病从来”也。盖别于阳则能知所原起,别于阴则能知所终极,故云尔。“忌”与“起”隶体相似,因而致误。曰:“二阳之病发心脾,有不得隐曲,女子不月。”

王注曰:“隐曲,谓隐蔽委曲之事也。夫肠胃发病,心脾受之。心受之则血不流,脾受之则味不化。血不流故女子不月,味不化则男子少精。是以隐蔽委曲之事不能为也。”

樾谨按:王氏此注有四失焉。本文但言“女子不月”,不言“男子少精”,增益其文,其失一也;本文先言“不得隐曲”,后言“女子不月”,乃[24]增出“男子少精”,而以“不得隐曲”总承男女而言,使经文到置,其失二也;“女子不月”既著其文,又申以“不得隐曲”之言,而“男子少精”必待注家补出,使经文详略失宜,其失三也;《上古天真论》曰:“丈夫八岁,肾气实,发长齿更;二八,肾气盛,天癸至,精气溢泻。”是男子之精与女子月事并由肾气,“少精”与“不月”应是同病。乃以“女子不月”属之心,而以“男子少精”属之脾,其失四也。今按:下文云:“三阴三阳俱搏,心腹满,发尽不得隐曲,五日死。”注云:“隐曲为便泻也。”然则,不得隐曲,谓不得便泻。王注前后不照,当以后注为长。“便泻”谓之“隐[25][26]曲”,盖古语如此。《襄十五年左传》:“师慧过宋朝,私焉。”杜注曰:“私,小便。”“便泻”谓之“隐曲”,犹“小便”谓之“私”矣。“不得隐曲”为一病,“女子不月”为一病,二者不得并为一谈。“不得隐曲”从下注,训为“不得便泻”,正与脾病相应矣。死阴之属,不过三日而死;生阳之属,不过四日而死。

樾谨按:下文云“肝之心,谓之生阳;心之肺,谓之死阴”。故王注于“死阴之属”曰:“火乘金也。”于“生阳之属”曰:“木乘火也。”是“死阴”“生阳”名虽有生死之分,而实则皆死征也。故一曰“不过三日而死”,一曰“不过四日而死”。《新校正》云:“别本作四日而生,全元起注本作四日而已,俱通。详上下文义,作死者非。”此《新校》之谬说。盖全本作[27]“四日而已”者,“已”乃“亡”字之误。别本作“生”者,浅人不察文义,以为“死阴”言死,“生阳”宜言生,故臆改之也。《新校》以“死”字为非,必以“生”字为是,大失厥旨矣。灵兰秘典论消者瞿瞿,孰知其要。《新校正》云:“《太素》作‘肖者濯濯’。”

樾谨按:《太素》是也。“濯”与“要”为韵,今作“瞿”失其韵矣。《气交[28]变大论》亦有此文,“濯”亦误作“瞿”,而“消”字正作“肖”,足证古本与《太素》同也。六节藏象论心者,生之本,神之变也。《新校正》云:“全元起本并《太素》作‘神之处’。”

樾谨按:“处”字是也,下文云“魄之处”“精之处”,又云“魂之居”“营之居”。并以“居”“处”言,故知“变”字误矣。此为阳中之少阳,通于春气。《新校正》云:“全元起本并《甲乙经》《太素》作‘阴中之少阳。’”

樾谨按:此言肝藏也。据《金匮真言论》曰“阴中之阳,肝也”,则此[29]文自宜作“阴中之少阳”,于义方合。王氏据误本作注,而以“少阳居阳位”说之,非是。五脏生成论凝于脉者为泣。

王注曰:“泣为血行不利。”[30][31][32]

樾谨按:字书“泣”字并无此义。“泣”疑“冱”字之误。《玉篇·水部》:“冱,胡故切,闭塞也。”“冱”字右旁之“互”,误而为“立”,因改为“立”而成“泣”字矣。上文云:“是故多食盐,则脉凝泣而变色。”“泣”亦“冱”字之误。王氏不注于前而注于后,或其作注时,此文“冱”字犹未误,故以“血行不利”说之,正“冱”字之义也。《汤液醪醴论》:“荣泣卫除。”《八正神明论》:“人血凝泣。”“泣”字并当作“冱”。徇蒙招尤。

王注曰:“徇,疾也。蒙,不明也。言目暴疾而不明。招,谓掉也,摇掉不定。尤,甚也。目疾不明,首掉尤甚,谓暴病也。”[33]

樾谨按:王氏说“招尤”之义甚为迂曲,殆失其旨,今亦未详。其说“徇蒙”之义,亦未为得。《新校正》云:“盖谓目睑动疾数而蒙暗也。”此仍无以易乎王注之说。

今按:“徇”者,“眴”之假字;“蒙”者,“矇”之假字。《说文·目部》:“旬:目摇也,或作眴。”“矇,童蒙也。一曰不明也。”是“眴”“矇”并为目疾,于义甚显。注家泥“徇”之本义,而训为“疾”,斯多曲说矣。异法方宜论南方者,天地所长养,阳之所盛处也。

樾谨按:“阳之所盛处也”当作“盛阳之所处也”,传写错之。其民嗜酸而食胕。[34]

樾谨按:“胕”即“腐”字。故王注曰:“言其所食不芳香。”《新校正》曰:“全元起云:‘食鱼也。’”“食鱼”不得谓之“食胕”,全说非。[35]移精变气论故可移精祝由而已。

樾谨按:《说文·示部》:“,祝也。”是字本做“”。《玉篇》曰:“袖,耻霤切。”古文,是字又作“袖”,此作“由”者,即“袖”之省也。王注曰:“无假毒药,祝说病由。”此固望文生训。《新校正》引全注云:“祝[36]由,南方神。”则以“由”为“融”之假字,“由”“融”双声,证以《昭五年·左[37]传》“蹶由”,韩子《说林》做“蹶融”,则古字本通。然“祝融而已”文不成义,若然,则以本草治病即谓之神农乎?全说亦非。汤液醪醴论岐伯曰:“当今之世,必齐毒药攻其中,镵石针艾治其外也。”

樾谨按:“齐”当读为“资”。资,用也。言必用毒药及镵石针艾以攻[38]治其内外也。《考工记》:“或四通方之珍异以资之。”注曰:“故书‘资’作‘齐’。”是“资”“齐”古字通。精神不进,志意不治,故病不可愈。《新校正》云:“全元起本云:‘精神进,志意定,故病可愈。’《太素》云:‘精神越,志意散,故病不可愈。’”

樾谨按:此当以全本为长。试连上文读之:“帝曰:‘何谓神不使[39]?’岐伯曰:‘针石,道也。精神进,志气定,故病可愈。’”盖精神进,志意定,即针石之道所谓“神”也。若如今本,则针石之道尚未申说,而即言病不可愈之,故失之不伦矣。又试连下文读之:“精神进,志意定,故病可愈。今精坏神去,营卫不可复收,何者?嗜欲无穷,而忧患不止,精气弛坏,营泣卫除,故神去之而病不愈也。”“病不愈”句正与“病可愈”[40]句反复相明。若如今本,则上已言“不可愈”,又言“不愈”,文义复矣,且中间何必以“今”字作转乎?此可知王氏所据本之误,《太素》本失与王同。去宛陈莝。《新校正》云:“《太素》‘莝’作‘茎’。”

樾谨按:王注云:“去宛陈莝,谓去积久之水物,犹如草茎之不可久留于身中也。全本作‘草莝’。”然则,王所据本亦是“茎”字,故以“草茎”释之。而又引全本之作“莝”者,以见异字也。今作“莝”则与注不合矣,高保衡等失于校正。玉版论要著之玉版,命曰合《玉机》。

樾谨按:“合”字即“命”字之误而衍者。《玉机真脏论》曰:“著之玉版,藏之脏腑,每旦读之,名曰《玉机》。”正无“合”字,王氏不据以订正,而曲为之说,失之。容色见上下左右,各在其要。[41]《新校正》云:“全元起本‘容’作‘客’。”

樾谨按:王注曰:“容色者,他气也。如肝木部内,见赤黄白黑色,皆谓他气也。”然则,王所据本亦是“客”字,故以“他气”释之。“他气”谓非本部之气,所谓“客”也。今作“容”误,高保衡等失于校正。脉要精微论浑浑革如涌泉,病进而色弊;绵绵其去如弦绝,死。《新校正》云:“《甲乙经》及《脉经》作‘浑浑革革至如涌泉,病进而色;弊弊绰绰其去如弦绝者,死。’”

樾谨按:王本有夺误,当依《甲乙经》及《脉经》订正。惟“病进而色”义不可通,“色”乃“绝”之坏字,言待其病进而后绝也。“至如涌泉”者,一时未即死,病进而后绝;“去如绝弦”则即死矣。两者不同,故分别言之。夫精明五色者,气之华也。[42]

王注曰:“五气之精华,上见为五色,变化于精明之间也。”

樾谨按:王注殊误。“精明”“五色”本是二事,“精明”以目言,“五色”以颜色言,盖人之目与颜色,皆足以决人之生死。下文曰:“赤欲如白裹朱,不欲如赭;白欲如鹅羽,不欲如盐;青欲如苍璧之泽,不欲如蓝;黄欲如罗裹雄黄,不欲如黄土;黑欲如重漆色,不欲如地苍。五色精微象见矣,其寿不久也。”此承“五色”言之,以人之颜色决生死也。又曰:“夫精明者,所以视万物,别白黑,审短长。以长为短,以白为黑,如是则精衰矣。”此承“精明”言之,以人之目决生死也。王氏不解此节之义,故注下文“精明”一节云“诫其误也”。不知此文是示人决生死之法,非诫庸工之误也。失经旨甚矣。反四时者,有余为精,不足为消。

王注曰:“诸有余皆为邪气胜精也。”[43]

樾谨按:“邪气胜精”岂得但谓之“精”?王注非也。“精”之言“甚”也。《吕氏春秋·勿躬篇》:“自蔽之精者也。”《至忠篇》:“乃自伐之精[44]者。”高诱注并训“精”为“甚”。“有余为精”言诸有余者皆为过甚耳。王注未达古语。生之有度,四时为宜。《新校正》云:“《太素》‘宜’作‘数’。”

樾谨按:作“数”者是也。“度”与“数”为韵。溢饮者,渴暴多饮,而易入肌皮肠胃之外也。《新校正》云:“《甲乙经》‘易’作‘溢’。”

樾谨按:王本亦当作“溢”。其注云:“以水饮满溢,故渗溢易而入肌皮肠胃之外也。”此“易”字无义,盖正文误“溢”为“易”。故后人于注中妄增“易”字耳,非王本之旧。推而上之,上而不下,腰足清也。推而下之,下而不上,头项痛也。《新校正》云:“《甲乙经》‘上而不下’作‘下而不上’;‘下而不上’作‘上而不下’。”

樾谨按:《甲乙经》是也。上文云:“推而外之,内而不外,有心腹积也;推而内之,外而不内,身有热也。”是“外之而不外”“内之而不内”,皆为有病,然则,此文亦当言“上之而不上”“下之而不下”,方与上文一例。若如今本“推而上之,上而不下”“推而下之,下而不上”,则固其所耳,又何病焉?且阳升阴降,推而上之而不上,则阴气太过,故腰足为之清。推而下之而不下,则阳气太过,故头项为之痛。王氏据误本作注,曲为之说,殆失之矣。

又按:“清”当为“凊”,《说文·冫部》:“凊,寒也。”故王注云:“腰足冷。”平人气象论死心脉来,前曲后居。[45]

樾谨按:居者,直也。言前曲而后直也。《释名·释衣服》曰:“裾,倨也。倨倨然直。”“居”与“倨”通。王注曰:“居,不动也。”失之。[46]玉机真脏论冬脉如营。

王注曰:“脉沉而深,如营动也。”

樾谨按:“深沉”与“营动”义不相应。据下文“其气来,沉以搏”,王注以“沉而搏击于手”释之,“营动”之义或取于此。然《新校正》云:“《甲乙[47]经》‘搏’字为‘濡’。‘濡’,古‘软’字,乃冬脉之平调。若沉而搏击于手,则冬脉之太过脉也。当从《甲乙经》‘濡’字。”然则,经文“搏”字本是误文,不得据以为说。[48]

今注“营”之言回绕也。《诗·齐谱正义》曰:“水所营绕,故曰营丘。”《汉书·吴王濞传》《刘向传》注并曰:“营,谓回绕之也。”字亦通作[49]“萦”。《诗·樛木》篇《传》曰:“荣,旋也。”旋亦回绕之义。冬脉深沉,状若回绕,故如“营”。五脏受气于其所生,传之于其所胜,气舍于其所生,死于其所不胜。

樾谨按:两言“其所生”,则无别矣,疑下句衍“其”字。其所生者,其子也;所生者,其母也。《脏气法时论》:“夫邪气之客于身也,以胜相加。至其所生而愈,至其所不胜而甚,至于所生而持。”王注解“其所生”曰:“谓至己所生也。”解“所生”曰:“谓至生己之气也。”一曰“其所生”,一曰“所生”,分别言之,此亦当同矣。宝命全形论岐伯对曰:“夫盐之味咸者,其气令器津泄;弦绝者,其音嘶败;木敷者,其叶发。病深者,其声哕。人有此三者,是为坏府。毒药无治,短针无取,此皆绝皮伤肉,血气争黑。”《新校正》云:“按《太素》云:‘夫盐之味咸者,其气令器津泄;弦绝者,其音嘶败;木陈者,其叶落。病深者,其声哕。人有此三者,是为坏府。毒药无治,短针无取,此皆绝皮伤肉,血气争黑。三字与此经[50]不同,而注意大异。’杨上善云:‘言欲知病微者,须知其候。盐之在于器中,津液泄于外,见津液而知盐之有咸也。声嘶,知琴瑟之弦将绝。

[51]叶落,知陈木之已尽。举此三物衰坏之征以比声哕,识病深之候。人有声哕同三譬者,是为府坏之候。中府坏者,病之深也。其病既深,故针药不能取,以其皮肉血气各不相得故也。’再详上善作此等注义,方与黄帝上下问答义相贯穿。王氏解“盐咸”“器津”,义虽渊微,至于注“弦绝”“音嘶”“木敷”“叶发”,殊不与帝问相协,考之不若杨义之得多也。”

樾谨按:杨上善注以上三句譬下一句,义殊切当。“木敷”“叶发”亦当从彼作“木陈”“叶落”,本是喻其衰坏,自以“陈”“落”为宜也。惟“人有此三者”句尚未得解。经云“有此三者”,不云“同此三者”,何得以“同三”譬说之?疑“此皆绝皮伤肉,血气争黑”十字当在“人有此三者”之上。“绝皮”[52]一也,“伤骨”二也,“血气争黑”三也,所谓“三者”也。“病深”而至于“声哕”,“此皆绝皮伤肉,血气争黑。人有此三者,是谓坏府。毒药无治,短针无取”。文义甚明,传写颠倒,遂失其义。

又按:《太素》与此经止“陈”“落”二字不同,而《新校正》云“三字”者,盖“其音嘶败”王本作“其音嘶嗄”。故注云:“阴囊津泄而脉弦绝者,诊当言音嘶嗄,败易旧声尔。”又曰:“肺主音声,故言音嘶嗄。”皆以“嘶嘎”连文,是其所据经文必作“嘶嗄”,不作“嘶败”,与《太素》不同,故得有三字之异也。八正神明论故日月生而泻,是为脏虚。

樾谨按:上云“月始生,则血气始精,卫气始行。”又云:“月生无泻。”并言“月”不言“日”,且“日”亦不当言“生”也。“日”疑“曰”字之误。四时者,所以分春秋夏冬之气所在,以时调之也。八正之虚邪,而避之勿犯也。

樾谨按:“调”下衍“之也”二字。本作“四时者,所以分春秋夏冬之气所在,以时调八正之虚邪而避之,勿犯也”。今衍“之也”二字,文义隔绝。慧然在前,按之不得,不知其情,故曰形。

樾谨按:“慧然在前”,本作“卒然在前”。据注云:“‘慧然在前,按之不得。’言三部九候之中,卒然逢之,不可为之期准也。《离合真邪论》曰:‘在阴与阳,不可为度,从而察之;三部九候,卒然逢之,早遏其路。’此其义也。”注中两“卒然”字,正释经文“卒然在前”之义。因经文误作“慧然”,遂改注文,亦作“慧然在前”,非王氏之旧也。寻经文所以致误者,盖涉下文“慧然独悟,口弗能言”而误。王于下文注曰:“慧然谓清爽也。”则知此文之不作“慧然”矣,不然何不注于前,而注于后乎?离合真邪论不可挂以发者,待邪之至时而发针泻矣。

樾谨按:“不可挂以发者”六字衍文,“泻”字乃“焉”字之误,本作“待邪之至时而发针焉矣”。盖总承上文而结之。上文一则曰:“其来不可逢,此之谓也。”一则曰:“其往不可追,此之谓也。”此则总结之,曰“待[53]邪之至时而发针焉矣”,正对黄帝“候气奈何”之问。今衍此六字,盖涉下文而误。下文云:“故曰知机道者不可挂以发,不知机者扣之不发。”今误入此文,义不可通。又据上文,虽是言“泻”,然“发针泻矣”,殊[54][55]苦不词,盖“泻”与“焉”形似而误耳。[1]王冰注:原注为:“(黄帝)后铸鼎于鼎湖山,鼎成而白日升天,群臣葬衣冠于桥山,墓今犹在。”[2]中论:魏晋时“建安七子”之一的徐干所作,其旨在“大都阐发义理,原本经训,而归之于圣贤之道”。历代多将其归入儒家类著作。[3]韩诗外传:传为汉代儒家学者韩婴所著,系《诗经》学韩诗学派的代表作。据《汉书·艺文志》记载,韩婴撰《内传》四卷、《外传》六卷。南宋后仅存《外传》。今本《韩诗外传》经过后人修改,已非原貌。[4]精:原作“情”,据顾本改。[5]不伦:无条理。伦,条理。[6]隶续:宋代洪适所撰金石学著作,系现存最早集录汉、魏及西晋石刻文字的专著。[7]升中:指古代帝王祭天上告成功。《礼记·礼器》郑玄注:“升,上也。中,犹成也。……祭天,告以诸侯之成功也。”[8]郑注:指汉末经学家郑玄为《小戴礼记》所作注解。[9]干肝焦肺:原句为“恻怛之心,痛疾之意,伤肾、干肝、焦肺”,形容极度悲伤。[10]到:通“倒”,颠倒。《庄子·外物》:“草木之到植者过半。”[11]释名:古代训诂学名作,专门探求事物名源。作者刘熙,字成国,东汉末年人,曾师从郑玄。[12]杨倞:唐代学者,官至刑部尚书。所著《荀子注》是《荀子》的最早注本。[13]郭注:指郭璞为《尔雅》所作注。郭璞(276—324),字景纯,河东闻喜县人(今山西省闻喜县),东晋文学家,精于训诂,曾注释《周易》《山海经》《穆天子传》《方言》和《楚辞》等古籍。[14]味:玩味。[15]读为:注音兼释义的训诂学术语。用以表示文字的通假。后“读曰”同。[16]尹知章:唐代儒家学者,绛州翼城(今山西翼城)人。自小勤学,精通六经,所注《孝经》《老子》《庄子》《韩子》《管子》《鬼谷子》等,颇行于时。[17]迂曲:牵强附会。[18]痤疿(fèi费):指痱子和疮疖。[19]朴棫(yù玉):《诗经·大雅》篇各作《棫朴》,当乙正。[20]郑笺:汉末郑玄《〈毛诗传〉笺》的简称。郑玄兼通今古文经学,他以《毛传》为主,兼采今文三家诗说,加以疏解。谦敬不敢言注,但云表明古人之意或断以己意,使可识别,故曰“笺”。[21]白虎通:又称《白虎通义》《白虎通德论》。东汉汉章帝于公元七十九年召开白虎观会议,汉章帝亲自裁决今古文经义,由班固等整理成《白虎通义》一书,简称《白虎通》。[22]上文:前文提及太阳句为:“太阳根起于至阴,结于命门,名曰阴中之阳。”提及阳明句为:“阳明根起于厉兑,名曰阴中之阳。”[23]玉枢:据顾本当作“玉机”。[24]到置:即倒置。[25]私:《左传》此字前原有“将”字。[26]杜注:指杜预为《春秋》所作注解。杜预(222—285),字元凯,西晋著名学者,著有《春秋左氏经传集解》及《春秋释例》等。[27]浅人:谓浅薄之人。葛洪《抱朴子·行品》:“治细辨于稠众,非其人而尽言者,浅人也。”[28]此文:指“肖者瞿瞿,莫知其妙”句。[29]王氏据误本作注:王冰注文为:“以少阳居于阳位,而王于春,故曰阳中之少阳,通于春气也。”[30]泣:《说文解字》:“无声出涕曰泣。”[31]冱(hù户):闭塞、冻结。[32]玉篇:古代一部按汉字形体分部编排的字书,作者为南朝梁太学博士顾野王。[33]殆:大概。[34]芳香:王冰原注作“芬香”。[35]精:原作“情”,据顾本改。[36]南方神:指祝融,本名重黎,中国上古神话人物,号赤帝,后人尊为火神。相传祝融的居所是南方的尽头,被认为是掌管南方之神。[37]说林:《韩非子》中的篇章。[38]考工记:中国古代最早的手工业技术文献,现多认为是战国时期所作。[39]使:运用、应用。[40]明:阐明。[41]全元起本容作客:林亿《新校正》原文为:“按全元起本,容,一作客。”[42]五气之精华:原注为“五气之精华者”。[43]之言:训诂学术语。属于声训,表示释者与被释者之间有时是同音的关系,有时是双声或迭韵的关系。后“之为言”同。[44]高诱:东汉著名学者,曾为《孟子》《吕氏春秋》《淮南子》等作注。[45]裾(jū居):衣服的前后襟。[46]脏:原作“象”,据顾本改。[47]乃冬脉之平调:原注为“乃冬脉之平调脉”。[48]诗齐谱正义:《诗·齐谱》为东汉末学者郑玄所作,《正义》系指唐孔颖达所编《毛诗正义》。[49]传:指《毛诗故训传》,简称《毛传》,传为汉代毛诗学派毛亨所作,是现存最早的《诗经》注本。[50]云:林亿《新校正》此字前原有“注”字。[51]落:林亿《新校正》此字后原有“者”字。[52]骨:据文义,当为“肉”。[53]正对黄帝……之问:指此段皆岐伯承黄帝问“候气奈何”而生发。[54]不词:不成词。[55]形似:此谓“泻”古字作“寫”,与“焉”形近。黄帝内经素问校义胡 澍【说明】《黄帝内经素问校义》系清末著名学者胡澍所著,由序、事状、正文三部分组成。其中正文部分收录39则校记,对《素问》中部分疑难字词、文句等奥义多所阐发。

胡澍(1825-1872),字荄甫,又字甘伯,号石生。安徽绩溪人。咸丰九年举于乡,后捐升郎中,分发户部山西司。中年多病,遂留心医学,撰写《黄帝内经素问校义》一卷,可惜尚未草创完毕就因病辞世。胡澍精于小学,又兼通医理,其撰写《黄帝内经素问校义》时以精心觅得的宋本《内经》为底本,以元熊氏本(简称熊本)、明《道藏》本(简称藏本)等为参照,运用各种考据方法,旁征博引,对《素问》中部分错讹疑难处正本清源,纠错校讹,进行了翔实考证,对于后学大有裨益。《黄帝内经素问校义》有多种版本,主要包括:《滂喜斋丛书》本、清光绪五年己卯(1879)夏世泽楼刊本、清光绪九年癸未(1883)蛟川二仁堂刊本、《三三医书》本、《珍本医书集成》本等。本次校注整理选择以时间较早、质量较好的光绪乙卯夏世泽楼刊本为底本,以清光绪九年癸未蛟川二仁堂刊本为主校本,以《三三医书》本等为参校本。序《汉志》录医家言,首《黄帝内经》。《隋志》有全元起注《内经》,已佚不可尽见。今所传惟唐王冰注本,章句已非全氏之旧矣,然古字、[1]古义尚有存者。明以来传刻本尤多淆乱,庸师俗工习非成是,莫可究[2]诘。

绩溪胡君荄甫精研小学。中年多病,留心方书。得宋本《内经》,[3][4]用元熊氏本、明《道藏》本及唐以前载籍勘正之,多所发明。

如“饮食有节,起居有常,不妄作劳”,全元起注本云:“饮食有常[5]节,起居有常度,不妄不作。”君谓“作”与“诈”同,《月令》:“毋或作为淫巧。”郑注曰:“今《月令》‘作为’为‘诈伪’。”“不妄”与“不作”相对为文。“作”古读若“胙”,上与“数”“度”为韵,下与“俱”“去”为韵。王氏改“不妄不作”为“不妄作劳”,是误读“作”为“作为”之“作”,而以“作劳”连文,殊不成义。

又“不知持满,不时御神”,君谓“时,善也”,“不时御神”谓“不善御神”也。《小雅·弁》篇“尔淆既时”,《毛传》:“时,善也。”

又夫“上古圣人之教下也,皆谓之”,全元起注本云“上古圣人之教也,下皆为之”。君谓“下皆为之”言“下皆化之也”。《书·梓材》“厥乱为民”,《论衡·效力》篇引作“厥率化民”,是“为”即“化”也。作“谓”者,“为”之借字。王氏误以“谓”为“告谓”之“谓”,乃升“下”字于上句“也”字之上,失

[6]其指矣。

又“唯圣人从之,故身无奇病”,君谓“奇”当为“苛”,字形相似而误。“苛”亦病也。古人自有复语,字本作“疴”。《说文》:“疴,病也。”下文“逆之则灾害生,从之则苛疾不起,是谓得道”上承此文而言,则“奇病”之当作“苛病”明矣。“苛疾”与“灾害”对举,则“苛”亦为病明矣。

又“道者,圣人行之,愚者佩之”,君谓“佩”读为“倍”,《说文》:“倍,反也。”“圣人行之,愚者佩之”谓“圣人行道,愚者倍道也”。《荀子·大略》篇“一佩易之”,注:“佩或为倍。”是古通用之证。

又“故圣人传精神”,君谓“传”当为“抟”字之误也。“抟”与“专”同言圣人精神专一、不旁骛也。古书“专”一字多作“抟”。《系辞传》“其静也专”,《释文》“‘专’本作‘抟’”,《昭二十五年左传》“若琴瑟之专一”,《释文》“‘专’本作‘抟’”,《史记·秦始皇纪》“抟心揖志”,《索隐》“抟,古专字”,皆其证。

又“此阴阳更胜之变,病之形能也”,君谓“能”读为“态”。《荀子·天论》篇“耳目鼻口,形能各有接而不相能也”,“形能”亦“形态”,《楚辞·九章》“固庸态也”,《论衡·累害》篇“态作能”,《汉书·司马相如传》“君子之[7]态”,《史记》徐广本“态作能”,皆古人以“能”为“态”之证。[8]

并因刊正文字达其训,故别白精审,涣然冰释。虽于全书尚未卒[9][10][11]业,然专绪已立,必有赓续之者。寿曾尝论医家之有《内经》,博[12]大精深,与儒家之五经同,而无义疏之学。海内学人而知医者,曷即王冰之注,辅以全氏逸义,用治疏法说其声训名物,更采《灵枢》《难[13]经》以下古医家言,疏通证明,俾轩岐大业昭揭于世,不为庸师俗工

[14]所蔀,则君此书,其先河矣!

因读君书,附论及之。[15][16][17]光绪辛巳春三月癸亥朔 仪征刘寿曾识于冶城山馆目录户部郎中胡君荄甫事状黄帝内经素问校义

素问 …………………五四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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