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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16 03: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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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风茕子

出版社:时代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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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黑名单 曾互道晚安

多少黑名单 曾互道晚安试读:

版权信息COPYRIGHT INFORMATION书名:多少黑名单 曾互道晚安作者:风茕子排版:燕子出版社:时代文艺出版社出版时间:2018-01-01ISBN:9787538755893本书由北京紫图图书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凡间之事,美中不足,好事多磨,乐极悲生,“凡间之事,美中不足,好事多磨,乐极悲生,

人非物换,到头一梦,万境归空,你还去吗?”顽石曰:“我要去。”——《红楼梦》

爱情里,出场顺序很重要。一个人可能把爱给

了你,却把余生给了别人。不要和穷人谈恋爱,这个穷不是经济的穷,是心理的穷。能够得到幸福婚姻的女人,并不只是靠运气,而是她们在年轻的时候就懂得培养自己只喜欢好男人的本领。人间正是因为有喜怒哀乐,欲望不能完全满足,你爱的人一点儿都不听使唤,才好玩。Part 1成年人是不会轻易为谁流泪的我为什么喜欢三观不正的人

只要不犯法,所有的三观都是好三观;

正因为大家的花式缺陷,才有了我们笔下花里胡哨的全世界。

我为什么喜欢三观不正的人?

因为我是一个“作家”。作家如果天天遇到的人三观都严重一致,就没东西可写啦。所以在作家眼里没有三观“正”和“不正”,只有为啥他是这样想,这样做;别人为啥是那样想,那样做。原因和结果是什么,表现出来的细节是什么,遇到不同的对手会有什么样的戏剧性。

我特别喜欢听那些看起来很不正经的人聊天。我以前有个同事被大家认为三观不正,但我膜拜他语出惊人。有一次吃饭,大家谈到了一个我现在已经忘记的话题,他忽然总结说:“上不上床全看对方颜值。”我们表示茫然。他解释:男人和女人上床,其实就是为了那张脸,漂亮的就愿意上,胸和屁股再美也敌不过脸漂亮。

深度总结:在男人心目中女人身体都一样,只是他们自己不知道而已。

这个问题我私下琢磨了很久,最后我认为他说的是对的。无敌美胸和精湛的技艺,都是锦上添花;什么孝敬父母、性格合拍,也只能决定后面能不能继续交往。最初决定男人思维的,就是脸。

后来看一档相亲节目,完全印证了这个观点。那个相亲节目是一个男人对三个女人,男人先讲自己的要求。几个男嘉宾都是要求女方性格好、善良、理解他人、喜欢小朋友、对父母尊敬,等等。女主们出场后,VCR放完,颜值最高的女嘉宾被领走了。又来了一个男嘉宾,差不多也是这些要求,最漂亮的女嘉宾又被领走了……坐在屏幕后面的我和妹妹看得哈哈大笑。就像如果有人来采访我想找一个什么样的伴侣,我也会说,顾家、尊重女性、喜欢小朋友、会半夜起来给孩子冲奶粉、对待我父母如同对待自己父母……然后来到我面前一个原单版金城武,前面那些要求全部拋之脑后,这个人就是我的Mr.Right。

前年江西电视台找我去做节目。先讲一个真实案例,然后下面的情感专家一一发言。编导会在前两天把案例梗概发到每个嘉宾手上。我收到的案例是一个男人因为上床后发现女友不是处女而酿发血案。我急坏了,怎么办怎么办,这么脑残的事情叫我怎么评论?我马上打电话给鬼马同事。他说:“有处女情结的男人都是不自信的男人,怕女人将自己与前任对比,人家威廉王子结婚时还邀请了凯特的前男友呢。”核心找到了,我又自己加了点什么“真爱就是不仅是爱她的过往,还要珍惜她的未来”等等,回答得好圆满,女同胞们都好喜欢。

除了这个被众人鄙夷的脑洞同事,我还和很多“三观不正”的人打成一片。我认识一个老大爷特别有意思,一辈子情人无数,七十多岁还在包养情人。我说你嫖娼吗,他说没嫖过,从年轻就有钱,一直喜欢干净的。我说除了干净还喜欢什么,他说还要温顺,不能有思想,男人说什么她们都觉得男人特别棒,就行啦。每次聊天都把我笑得肚子疼。后来我思索他为什么能成功,就是因为他一生匮乏认可。匮乏,是人性的黑洞,玩儿命把你往里头抽。他一生都在证明自己,从事业,到感情,到性。小姑娘匮乏钱,老头子匮乏认可,于是那些真无知的小姑娘以及其实很聪明假装无知的小姑娘,就和他鬼混到一块儿去了。

这老大爷最不喜欢有见识的人,因为别人有见识,他就不容易当主角,说什么也不容易把人惊到。

老大爷还不喜欢参加同龄人的饭局,每次参加校友聚会,不是听说这个得癌症了就是那个已经死了,他听得心里凄惶。

他让我发现不管一个人多么好玩、多么可憎、多么自私、多么扯淡,其实都有可怜的一面。

我有一个导演朋友也属于别人嘴里“三观不正”者。他光谈恋爱,不结婚,如果搞了一夜情他就说“我谈了一晚上恋爱”。家人都快急死了,他说:“像我这样的人,和谁结婚都是祸害人家。”我说:“你找个和你一样放浪不羁的相互祸害呗。”他说:“不行,只能我祸害人家,不能人家祸害我。”我笑他:“装什么好人,你就是自己道德底线比较低,怕人家一结婚了道德底线就变高,拴着你罢了。”再后来他就改变了说辞:“我这样的天才,结婚就意味着结束了艺术生涯。艺术家的苦,是全人类的幸,所以我必须保持我的自由和放荡,我那心灵无处皈依的苦我都自己扛。”

多么振振有词!我已拜倒。

我的读者也是五花八门。每次我遇到奇怪的三观,我都会仔细去想为什么。比如半年前我发朋友圈说我要找个助理,我天天忙得零件都要散架了。一个读者说:“风总这样公开地讲不怕掉粉吗?”

我:“嗯?”

她:“你会让读者觉得你不重视她们了,开始耍大牌了,都有助理了。”

我:……

可能有一部分读者是这样的,追随我从两年前穷光蛋一枚、阅读量一千的时候起来的,他们发自内心觉得我们是齐头并进的朋友,不允许我忘本。可是老天爷啊,我的精力不应该腾出来写字吗,每天广告要对接,售后要处理,信箱一大堆求助,我还要找题材、想细节,每天看几千条留言,我一个人搞得过来吗?但是我什么都没有说。这些话统统都可以称为“耍大牌”,我只能默默地……把她拉黑了。

还有一次我写故事,因为故事都很短,我不喜欢用很多名字把大家绕晕了,能省掉的就直接省成谁谁老婆谁谁老公。其中写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头的老婆,由于她只出场一次,不需要名字,我就说谁谁老婆进来看了一眼,出去了,此老太太脸色开始不好看了。有好几个读者说:“五十多岁的女人能叫老太太吗?我们五十多岁活得风华正茂!取关!”我深刻地检讨了一下,再有十六年我也五十岁了,我高兴人家叫我老太太吗?绝对不高兴。这严重说明一个问题,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尾巴,不小心会被别人踩到,被踩到就会发火。一个人在何处发火,何处就是他的尾巴,他的玻璃心都源于害怕。比如那些看到我写大婆原谅小三儿而叫骂的,看到我写小三儿可怜而叫骂的,看到我写小三儿下场凄凉而叫骂的,看到我用“大婆”称呼原配认为这是个贬义词叫骂的……你一看就知道她的身份,是大婆还是小三,是图钱还是图感情,一看就知道她的尾巴在哪儿。我也有尾巴,也是我最在意的地方,比如别人说“祝你永远赚不到钱”也会把我气晕。我最粗最长最硬的一根尾巴是,读者说“写的什么玩意儿”,我马上就会跳起来跟人对骂。我说,我的观点是什么,这才是真理;对方说,全世界都是这个观点,你就是在博流量。我又说,全世界都在讴歌高尚,小说还要不要写;对方说,世界上有太多低级趣味就是因为你们这些人……这种骂战很快就会上升到生殖器的口头攻击,我太没素质了,太没有涵养了,生殖器的口头攻击既不挣钱又不能让人爽,纯属浪费时间。作家要海纳百川,作家要临危不乱,作家要百家争鸣,作家要百花齐放多娇艳。作家要原谅全世界,不要三观也绝不与人争辩三观,做到死不要脸。

木子美老师就说过,“什么三观不同,说白了就是人格缺陷不同”,非常同意。我也认真认为,每个人非要证明自己正确性的地方都是他自己的痛点。本“作家”认为,只要不犯法,所有的三观都是好三观;正因为大家的花式缺陷,才有了我们笔下花里胡哨的全世界。有一种女人没有多巴胺会死的

一个老人在临死时拉过他妻子的手说,

年轻的时候,我有钱并放荡。

但是别人告诫我,一定要放弃这样的生活,要买一个庄园,

要结婚生子,这样等我临死时才会有人给我端一杯水喝。

可是直到现在我才知道,原来我临死的时候并不渴。

我想跟大家讲一个听来的故事,一个有点冷的故事。

从前有一个女孩儿,性格很放得开。

其实我一直觉得,女孩儿要相信靠自己生活,灵魂都是安宁的。

但她的亲朋好友却觉得:这么好的姑娘——漂亮,高学历,高收入,怎么就不好好找个老公结婚生娃呢?

朋友跟女主说,你必须得结婚生娃,这样你老了,才生有可恋。

女主尝试着,与普世的价值观中和她匹配的男主交往。

但是她觉得很不快乐。

有一天她发现男主跟其他人有暧昧短信。男主指天发誓自己的清白,并且赋予她“神经病”的称号。

她觉得很不爽很不爽。所有关于他可能劈腿的愤怒都不及这个称谓更令她抓狂。还没有进入围城就被人捏住脖子失去话语权,“怨妇”这个词像幽灵一样伸出利爪掐住了她。

朋友又跟她说,生活就是忍和熬啊。

她就不明白了,那么为什么要听鸡汤话,含泪成熟啊,忍让啊,包容啊。有一种女人没有多巴胺会死的。她们就是喜欢被人捧在手心里的感觉。你不捧,有别人捧啊。一个人捧厌了,可以换个人捧啊。

只要不危害社会,所有的生活方式不都是正常的吗?

别人都跟她讲道理。讲一个女人不能三十岁了还躺在幼稚的摇床上不肯长大。说她太有攻击性,以自我为中心,过度盘剥。

可是女人在感情中的成熟,获利的是别人又不是自己,当她不需要从对手那里索取的时候,她不知道自己凭什么要做出痛苦的改变。

其实,女主这样聪明,知道男主要的是什么。如果她肯妥协,将会得到一段被世人祝福的婚姻。

男人都喜欢被崇拜,喜欢女人仰视,喜欢女人在外面给他面子,喜欢女人明知他不对,也不会和他争,喜欢保护弱小,但这弱小又不能缠人,女人要表现得楚楚又动人。哪个女人心里没有长长的清单,知道男人的喜好?只是愿不愿意去做罢了。

男主也知道女主想要什么。要体贴要温柔,要低姿态,要耐心,要永远把她当成一个天真无邪的小女孩儿来爱,而不是赋予她太多社会角色。

这些很简单的事,他们懒得去做。

又没有太多交流的欲望。

那还勉强在一起干吗?

可是现实社会不允许她任性。所有“为她好”的人都在耳边唠叨。大家认为她想过充满激情的一生也太可笑了。她就这样,被推搡着,跌进现实的大河。

结婚后她发现,老公确实是和她最初怀疑的那个人有一腿,而且一直保持着这种关系。

他们很快离婚了,因为彼此完全无法容忍。

她说,一个人可以忍另一个人,可能真的是能够从他身上得到实惠的。

钱是实惠,喜欢是实惠,安全感是实惠,为了显得自己是一个正常人,也是一种实惠。

女主不需要这一切。不需要钱,名声,不需要再为父母安心而活。她从任何男人那里索取的东西,都不及膨胀自我来得更爽更欢乐。

她离婚以后过得悠然自得。现在她四十多岁了,一直单身,同龄人带着孩子各种焦头烂额的培优,她报班提升自己熟练掌握了三国语言。她会和闺密分享美食华服,也分享各种情趣用品的感受。她有一个情人,但是拒绝同居。

她终生不想要孩子。

最值得感动的是,她从来没有因为自己的选择而去推崇这种生活方式,从来没有用言语去打压和轻蔑别人的生活方式以获取胜利。她只是接纳和承认自己的不一样,并且毫不吝啬她的快乐。

今天分享她喜欢的一个笑话:“一个老人在临死时拉过他妻子的手说,年轻的时候,我有钱并放荡。但是别人告诫我,一定要放弃这样的生活,要买一个庄园,要结婚生子,这样等我临死时才会有人给我端一杯水喝。可是直到现在我才知道,原来我临死的时候并不渴。”无论如何我爱你,晚安

母爱既要丰满浩瀚,又要克制本能;

既要引领新的生命到更广阔的世界里去,

又不能三观凌驾于孩子。

我女儿五岁半,她四岁的时候就告诉我她喜欢班里一个男生,文艺汇演的时候她兴高采烈地指给我看。我一瞧,个头不高,小猴子似的上蹿下跳。我撇撇嘴,跟大雄说,这男孩儿和我想象中的小白马驹相差太远。

大雄叫我不要参与小孩儿的事情。我怎么能不参与呢,我生孩子不就是为了参与她特别有意思的成长吗?而且探索她、观察她,是很有乐趣的事。她七个月时我抱她回老家,在墙角发现一只癞蛤蟆,有脸那么大,好恐怖的。我抱着我娃,坚强地走过去说:“你看,多美啊。”我娃把身子一扭,不看。真神奇,七个月的娃就知道美和丑。

后来长大一点儿上幼儿园,我发现班上的厕所是不分男女的。我惊讶极了,问我娃,你们班男生上厕所的时候女生能看到吗?她说能。我说那你发现男生和女生有什么不一样吗。她不以为然地说男生有小揪揪,站着尿尿。我说会有小朋友好奇地去看吗,她斜眼看了我一眼。

娃比我想象中成熟得多。有时候我在家里看电影,男女主马上要接吻了,我就赶紧喊,大雄,快给娃弄走,激情戏开始了!我娃偏不走,我只好让她看。看完了她认真地告诉我,嘴是不能随便给别人亲的,会传染疾病,而且不卫生。我娃真有意思。

现在她谈恋爱了,谈了一年多,我也没怎么问她。昨天她回来忽然受伤了,喉咙正中心被戳破,没流血,皮破了,位置正中要害。而且我看到她脸上还挂着眼泪。

孩子放学是我们家小保姆接的,小保姆说:“你告诉你妈妈吧,到底怎么回事?”

娃就开始说,她今天拼音没写完,和另两个男生一起被留堂,其中就有那个她的小白马驹。不知道为什么那俩人打了起来,她就去帮小马驹打架,拿铅笔戳对方。据她所说只是想吓吓他,根本没戳到,但对方可不客气,一笔封喉,给她整哭了。完事儿之后两个男生反而和好,他俩飞快地把作业写完跑了。可怜我五岁半的娃,在教室里把自己的本子全部撕掉,拖了一个小时,才重新建立自尊和自信,把拼音写完。

我气得吐血。“你知道你喜欢的男生在我们大人里面叫什么吗?叫渣男!”

她居然听懂了,她说:“不……我是自愿的……”

我继续吐血。“你为他打架,受伤了他都不管你,算什么男子汉?凭什么能得到你的喜欢?你的喜欢应该很珍贵,你又漂亮,你妈又有钱,你爹又能干,你可以找到更好的男朋友。”我很认真地、很不可思议地,变成了自己最讨厌的市井丈母娘。

我们家小保姆笑得打滚。

孩子还是犟,她说:“他的字写得最好,他的舞也跳得最好。”“那是因为你没见识,你们班现在就那二十来个人,你才见过几个男生?等你长大了,去看看更广阔的世界,你就会知道值得喜欢的人多得很!”

孩子也很生气,但她不说话了。她不说话是因为她懒得和我说。这是更令人激愤的傲慢。我平静了一下,用尽可能温柔的语调转移对她的指责:“我不管你喜欢谁,但是请你向妈妈保证,以后再也不要让自己受到伤害了。好吗?妈妈看到你受伤很心痛。”

多么暖心的话啊,多么有电影感啊!但是她说:“我受伤为什么你心痛。” “你”字重音,拖长。

我“泣血身亡”……

等我挣扎过来,就把全家人叫来,好好给她开了一堂“批判大会”。

第一,今天你犯错的根源是,不应该参与其他小朋友打架,应该先埋头把自己的作业写完。你落后了、你挨打别人才会笑话,捧高踩低是人的本性。(说这些真是太残忍了。)

第二,每个人都要学会自我保护,你保护不好你自己,那你不就是个累赘吗?还会有谁喜欢你呢?(我内疚于我稍微有点儿强词夺理。)

第三,你也发现他对你不好,你才委屈,才撕作业本,这代表你想和他决裂,那你回来还嘴硬什么?(毫不留情地撕开真相让我也很心痛啊。)你要接受你自己有可能“无论怎么表现,都不会被某些人喜欢”,才能变成一个坚强的小孩儿,将来才能面对一年级。

孩子对一年级很恐惧,源于我们邻居小孩儿上一年级了。我娃问她读小学啥感受,她幽怨地说:“唉……能不上就别上吧。”

孩子好可怜,我想替她哭。

……

接着我又咬牙表扬了我娃拼音写得好,有进步,夸她最终还是战胜了情绪,把作业写完了。孩子在我的安抚下终于平静下来。

晚上睡觉我娃抱着我,我也抱着她,我俩百感交集。我心想她以后的路那么长,她要是非要去喜欢不喜欢她的人,我是出手阻止呢,还是任她去摔打呢;还有我怎么管得住自己不去对她的每一件小事都指手画脚呢。而她在思考为什么她看中的小白马驹不负责任。最后她得出结论因为他不懂事,她以后不会再喜欢一个不懂事的男孩子了。

我可算长嘘了一口气:“希望你能说到做到,不要和自己赌气。”

然后她想了想,突然问我:“妈妈,为什么我受伤你会难过?”“因为我爱你,就像你爱我。别人伤害妈妈的时候你也会难过的对不对?所以妈妈也要尽量不被人伤害,或者在伤害中变得更强大,有力量保护好自己爱的人。”

孩子凑过来,把脸贴在我脸上,又暖又滑。她在我脸上停留了一会儿,高兴地说:“睡觉吧!”

挺感动。不管这次我教育得对错,我们终于都放下了。可前路漫漫,我得做好打一场硬仗的准备。我这个妈妈做得很烂,育儿书籍看了等身之高,仍然在关键时刻大吼大叫,也仍然把握不了“我这是为你好”而插手的深浅。冰临神下的《死人经》里说:“因恶而插手和因善而插手又有什么区别?都是为了满足你的一己私欲,炫耀自己摆布世人的能力。”其实我觉得这句话非常有道理,但要照本宣科难道就放手任其胡来吗?母爱既要丰满浩瀚,又要克制本能;既要引领新的生命到更广阔的世界里去,又不能三观凌驾于孩子。当妈多难,比哇哇叫写个稿子难一万倍。随着她长大问题会越来越多,我只能尽量去做好。

此生成为母女,我并不知道算不算我娃的幸事,只求一生互相担待,在每一个过节儿的晚上还能彼此亲亲;面对粗粝的世界,真诚地说一声:“无论如何我爱你,晚安。”你心里有钩子,别人才能往上挂东西

爱是一种鲁莽的状态,

可能因性欲而起,也可能没有任何目的。

门罗的小说《忘情》很动人,故事冗长只截取一段来说:一个女图书管理员收到一封信,是一个饱含深情的小伙子写的,他在参加战事。他说他参军之前经常在图书馆看书,其实也不全是为了看书,主要是暗恋她。

他们开始通信,非常细腻。从出生、成长,聊到对文学的看法。女主给他回的信里,有一段话打动了我。她说:“我最喜欢的作家是托马斯·哈代。有人批评他的作品太灰暗,但我觉得很忠于现实生活。”

在看到这句话之前,我是把它当小说看的,这句话让我把感情投射进去了。门罗越往后写,他们的感情越发令人着迷。

男孩儿在信里说:“有一天我去图书馆,是个星期六的下午,正巧看到你打开门锁,一盏一盏地开灯。那时天色很暗,外面还下着雨。你没戴帽子,也没带伞,头发淋湿了。你取下发夹,松开了头发。你走到取暖器前停住脚步,甩了甩头发,水滴溅落在上面,发出‘吱吱’声,就像平底锅上的油脂。我坐在一边,读着伦敦《新闻画报》上有关大战的文章。我们相视一笑。”

对于女主来说,他们从来没有见过面,但信已经成为她生活的全部慰藉。他们满足了彼此纯粹的被爱的渴望,又获得了灵魂上相互抵达的欢喜。

他向她描述前线上的事情,说他并不指望回家。比起死亡,他更害怕变成伤兵。她能想象到的是残肢、失明者、不成人形的烧伤者。他就这样把最脆弱的、最真实的地方袒露给她,她温柔地接纳。他们爱得非常激烈,就像明天会死去一样。

战争结束后,她每天都在盼望来信,但是没有。她在报纸上阵亡者的名单里找他,也没有。在流感肆虐、街上店铺几乎全部关闭的时候,她决定继续开着书店等他。几乎每天上班,她都觉得他可能来了,正倚墙等她;遇到客人目光在她脸上流连,她觉得那可能是他;每次门被推响,她都害怕是他,所以鼓励自己数到十再抬头,以免给真正的他留下惊慌失措的一张脸。

哪怕生病,她也坚持去给书店开门,她冒着生命危险等他,就像他冒着生命危险在战壕里给她写信。

在一个炎热的午后,女主在报纸上读到他的婚讯。

在这之前的几天,她曾在书店的办公桌上收到他的字条。他说:“我参军之前就已经订婚了。”他没有写称谓,也没有署名。那一天他待在书店里,他们共处一室,她一直在忙着整理图书,他也不曾站到她面前,以及介绍自己。“男人都是这么刻薄吗?”女主发问。朋友说:“他并不指望能平安回来,回来后未婚妻等着他,他还能怎样呢?”

一句“还能怎样”道尽辛酸。

我们的爱情,可能在遇到深爱的那个人之前,就已经命中注定了那个相守一生的人……爱情里,出场顺序很重要。一个人可能把爱给了你,却把余生给了别人,能给你的只有内心的那份默默的爱……

我们要相信真挚的感情,容许一个人在极端中和在现实生活中做出不同的选择,并且尊重他的选择。

爱可以在现实中百无一用,也可以是精神的全部。就算它不曾带来实质性的好处,我们也应该感谢它曾让我们的生活充满希望和动力。

我们都会在关键时刻放弃一些人,有些值得解释,有些无法解释。但这不妨碍曾经的身体力行留下的美好回忆。爱是一种鲁莽的状态,可能因性欲而起,也可能没有任何目的。

心理学有句话说:“你心里有钩子,别人才能往上挂东西。”你恨过自己心里的钩子吗?还是爱护你的钩子吧,爱护那个天真勇敢的自己,那个时候你有企盼、有信念,会手足无措,会慌不择路。

如果有可能,我也想开一间书店,写一写信,告诉你阳光很好,我剪了短发,新买的手机套毛茸茸的,当洒水车轰隆隆地从门前过去,因为我正在给你写信,所以我心里有硕大的甜蜜。恨只恨我们相识得太早,重逢得太迟

那棵树长得很高,当年的誓言分在两边,

一边是:就这样,一辈子。

另一边是:爱你,离开你。

刻‘不’字的地方长出了一根树枝,枝头开着红花。

2005年我刚上班,在汉口的粤汉码头租了一间旧房子。单间,每个月二百元钱,五六户人共用厨房和卫生间。厨房有一个大水池,伸出来六个水龙头,每个水龙头上面一个水表,每个水龙头都带锁。

我觉得每次用水都要拿钥匙真是麻烦,就叫人换成了普通的水龙头。结果一个月下来,水费翻倍,不得不相信,任何事物存在都是有它的道理的。

我坚持着没有把旧水龙头换上去,而是动了心思开始重新找房子。

有天忽然发现又一个带锁的水龙头也换掉了,心里生出点暖意。我第一次顺着黝黑的管道去看标记的房号,记住了角落里的那个破门。

一天晚上下班,看到一个姑娘,瘦瘦的,抱着一些报纸杂志回来,拿钥匙去开那扇门。门忽然从里面打开,姑娘又惊又喜:“你吓死我了!”男孩子一句话没说,把她搂进去,用脚把门关上。

里面传出一些细语,暖洋洋的。

公用卫生间总是堵,六户人家里有一个老太婆主事,每次找人疏通前,都要挨家挨户收五元钱。只有我和那个姑娘不吭气,她来收,我们就沉默交钱。可是收到别户人家,走廊里总是溅起碎语:“我们已经几天没回来了。”“又不是我们堵上的。”逐渐演变成一团嘈杂,我和姑娘打开门对视一眼,无奈地笑。

一个清晨,在楼下的早餐摊碰上了,姑娘说:“我叫许静,你呢?”“我叫穷疯子。”我说。

她瞪大亮晶晶的眼睛看着我。

我大笑。“我曾经是文学爱好者,一直想取个别人都不认识的笔名。”我用手指蘸着豆浆,写“茕”字给她看。“音不好,意也不好。”她说。“我真名叫李丽,可是我既不讲理,也不美丽啊。”

她竟然认同地笑了。

一个月后,我和许静在一个有模有样的小区合租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她男朋友姓朱,她叫他小猪。小猪帮她搬家也就算了,还帮我搬,一副“只要是你认识的人我全部献殷勤”的样子。40℃高温的大武汉,我和许静在卧室吹空调,看电视剧,小猪在厨房做饭。菜端进来,他整个人像是刚从水里捞出来。因为只有许静的卧室有空调,所以只能在这里吃,吃完房间里全是菜味儿。小猪跟房东打电话想让他加台空调,这样一是显得公平,再者我们在一个空调房里吃完了,可以让它跑一会儿气儿,大家一起在另一间空调房待一下。房东提出那就提高房租。还有一个办法是我们自己凑钱买一台二手空调。小猪咬咬牙:“要不然我去借钱。有空调的房间给许静睡,也对不起穷疯子。”

小猪还在读研,每个月做课题能从导师那儿领到一千多块钱的生活费。许静是个小文员,一个月不到两千块的工资。这次一下子交半年的房租,已经把小情侣俩榨干了。我说算了算了,我自己去买空调。

小猪每个周末才来,所以平时我和许静腻在一起。我拷贝了些教程,我俩在家里练瑜伽。不知道怎么调的,视频一个接一个自动播放。有一次放完了瑜伽,忽然开始放A片,我连滚带爬地扑过去关电脑。“那是什么?”许静问。“嘻嘻。”我说。“快给我看看!”她竟然要求。“你没见过啊?”

她说没见过。

我以为她说从来没看过A片,没想到她补充:“我从来没有见过男人裸体。”“你们不是同居了吗?”“可是……每次那个的时候,我都是闭着眼睛的。”

我笑得差点从床上掉下来。

我们的关系就这样莫名其妙地越来越好。那一年,我二十三岁,她二十二岁。我们都喜欢看书,杂志也算。我们喜欢把美好的句子抄在一个软皮笔记本上,还在旁边写感想。

有一次许静说她有个同事请吃饭,问我去不去。反正我也没什么事,就跟着去混时间。吃完饭我和许静受邀去那个同事家里玩,其金碧辉煌令我们震惊。送我们出小区的时候,她拿了一件衣服去干洗店,跟店员交代:“洗的时候把扣子包好。”

我和许静坐上公交车,夕阳在她好看的胳膊上摇啊摇。她叹了一声:“有时候会不会觉得,自己活得还不如别人的扣子?”

论长相,她俩应该在同一档次。但是人家,就是嫁得好。

她说,小猪读完研还要读博,博士毕业就二十八岁了,再在社会上挣扎几年,三十岁时他们肯定买不起房子。

她说,小猪家庭条件不好,她家庭条件也不好,别人都可以啃老,他俩还要帮衬家里。

小猪的爸爸还患有绝症。

许静的父母催她趁着二十五岁之前赶紧找个条件好的男人。父母好像并没有什么错,但是许静并不开心。

因为一旦有欲求,想交换,人就立刻低了下去。

2006年秋天,我要换工作到武昌,不得不搬家。许静重新找了个人合租。我换了QQ号,联系越来越少。

我生女儿那一年,有次无意中登录以前的QQ号,看到许静问我,怀孕怎么这么难啊?

原来她历经很多次相亲,最后嫁给了一个“经济适用男”。论物质条件,比小猪要好,对方父母都是武汉人,家里有很大的房子等着拆迁。但是要说特别深的感情,好像也没有。她说她每天都在各种医院中辗转,治疗不孕。

最让她崩溃的是婆婆完全是个事儿妈,她来大姨妈的时候,老公给她倒一杯糖水,婆婆都会呵斥:“她又不是没长手!”如果她全心全意伺候老公,婆婆倒是眉开眼笑的。

她觉得日子已经快过不下去了。

大概半年后,许静终于怀孕。她说,哎呀,全世界都明亮了啊。

去年夏天,我和几个朋友去KTV,我喝得有点多,在卫生间洗手,忽然听到有人大叫一声:“穷疯子!”

已经很多很多年没有人这样叫过我了。我回头,看到小猪。

他长胖了一点点,欢喜地看着我,好像有无穷无尽的话要对我说。“真的是你。”他说,“我结婚了,孩子一岁,老婆是我同学。”

十年来,发生了太多事情,他父亲已经去世了。

小猪给我看他的全家福。老婆很漂亮,不输许静。正好我手机里也有许静给我发的全家福,她儿子两岁。我喝多了,想都没想就扒出来给他看。

小猪说:“孩子长得像她……这男人不如我,你觉得呢?”

我说:“那是。”

小猪把我手机拿过去,强行拍下许静的微信号,跑了。

大概过了半小时,我接到许静的电话。她说小猪加她,说自己喝大了,已经说不清楚是在哪家KTV,只是说碰到了我。她胆怯地问我:“你在哪儿?”

那胆怯是对来和不来的不确定,对现实生活的恐惧,对旧情的忐忑和未知。

不一会儿,许静在KTV门口停车,然后一脸凝重地走过来,用冷漠的盔甲包裹着自己,死死盯住我和小猪。小猪喝得那么多,都已经快站不起来了,但是还是很有礼貌地问:“许静,你过得好吗?”然后说:“许静,我对不起你。”

看他要往地上软,许静伸手去拉他,口气生硬:“你没有什么对不起我的,我们谁也没有对不起谁。”

小猪说:“是我对不起你,我穷,我固执,我每次和你吵架,都不主动道歉,都是我的错。”

两个人抱在一起,一个号啕大哭,一个无声泪流。最后许静狠心推开他,要回家。走之前当着我的面,把小猪的微信号拉黑了。

小猪蹲在地上,盯着她的车消失在深夜的马路上。他说,从来都不知道爱一个人,心里可以痛成这样,痛到她是他心上被剜走的一团肉。

而许静也哭着发微信给我:“恨只恨我们相识得太早,重逢得太迟了。”

夜里许静给我打了两个小时的电话,是在自家楼下,她迟迟不肯回家。她说如果早一点儿遇到小猪,就是在她拼命怀孕却怀不上的时候,那时候小猪还没有结婚,她一定会向他飞奔而去。可是现在,她要对孩子负起责任。而且,她确实没有勇气破坏别人的家庭以及给人当后妈。

电话里,她不停地拍蚊子拍得啪啪响。

那以后,我仍然和他们保持着联系,只是再也不敢轻易提起对方。而他们联系我,似乎也只是在联系一座桥。桥在,他们便心安。

小猪偶尔告诉我,他们夫妻俩关系不好,但也谈不上有多惨烈,只是看在孩子的分上,慢慢地忍和熬。他说他到现在还保存着许静的许多痕迹。一双她送的袜子,一个写着“爱”的铁坠子,还有一把小钥匙,是开水龙头的。现在市面上再也买不到这种钥匙了。

结婚之前他珍藏这些,是为了提醒自己,她把最好的岁月给了最穷的他,他将来一定要报答她;可是他没有坚持,她也没有给他机会。后来珍藏这些,是为了那段华丽的记忆。

……

就这样又过去了一年,许静婆家的房子拆迁了,丈夫的堂兄堂弟开始各种闹事,她带着孩子逃去深圳工作,我们完全断了联系。

这是我们相识的第十一年,同样是盛夏的一个午后。我在家里收拾东西,忽然发现书堆里夹着一个软皮笔记本,上面是有些熟悉又陌生的笔记,都是摘抄的美文。

其中有一段话是——“那年他十五,她十四,他们在小树上刻下誓言,他写:就这样爱你。她的话刻在下面:一辈子不离开你。后来他们长大了,很自然地分了手,很自然地各自婚嫁。那棵树长得很高,当年的誓言分在两边,一边是:就这样,一辈子。另一边是:爱你,离开你。刻‘不’字的地方长出了一根树枝,枝头开着红花。”

是许静的软皮本。我一时间泪如雨下。岁月终是会拉开两个人的手

岁月终是会拉开两个人的手,不管是同性还是异性。

但是感谢它让我们喜欢的人,在我们身上留下痕迹。

在传统教育下长大,我曾一度对同性恋存有误读。

误以为男同就是人妖、异装癖,女同就是贴胸毛的假汉子。

随着人长大,想法是会改变的。比如一个段子讲,某男第一次看A片时想,天哪,长得这么美拍A片真可惜。后来他再看到漂亮女孩儿就会想,天哪,长这么美不去拍A片真可惜。

我长大后真正认识了一些同性恋,我发现他们的三观不知道有多正!他们的精神不知道多正常!

我认识一个男同,他以为大家都不知道他是男同,会瞎编他的恋爱史。但编的多了,女友的职业、年龄跟上次讲得不一样,他毫无察觉,大家都佯装着一笑而过。

每当那个时候我心里是有些难过的。

社会缺乏宽容,周围人不怎么关注自己的进步,喜欢从别人的八卦里寻找乐趣;一个人自身也确实需要很大勇气才能真正地抛出与别人不一样的自己。

后来我和一个女双性恋私交很好,我坦诚了我对某方面的好奇,她很大方地跟我讲了。我问她是什么时候发现有这种倾向的,她说读书的时候就喜欢那个女孩儿,她们租住在一起,如影随形。她们无数次分合,每一次都万箭穿心。

她们真正分手那一天,下了很大的雪,她看到那个女孩儿故意气她,和一个男孩子约会。她绝望地躺在雪地里,看着大片大片雪花汹涌地扑打在脸上,这样躺到半夜,生了有生以来最大的一场病,之后她放过了自己。“爱是一种情感,不是一种规范。”

女孩儿后来结婚生子,过得挺好。那段感情,就像初恋的伤口一样慢慢愈合了。“你有喜欢过女人吗?”她问我。我急着摇头。“不,一定有。哪怕就是单纯的喜欢她,就想对她好,觉得她配得上世界上所有的美好。”

我想了想,眼睛竟然有些湿润。

真的有。我希望今天写下我们的故事,不会给她带来困扰。或许她从来都没有意识到我们在一起的那些时光,曾对我多么重要。

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我二十三岁,去一家单位报到。新同事们接我去吃饭,她从一个格子间里站起来。穿白色短袖,米色裤子,素颜,漂亮得大气,有些像周涛。我的心被晃得一亮。

我生性卑怯,大家都在前面走,我在后面像一只受伤的小动物一样跟着。她正在前面和人说话,忽然掉头走了几步过来挽住我。一下子,我整个人都挺直了许多。

吃饭的时候她跟人要烟抽。那个男同事慢腾腾的像一只树懒,她说:“快点掏快点掏。”男人慢条斯理地说:“别着急嘛。”大家哄堂大笑,她眼神清澈。

我几乎是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她。

晚上下班她在办公室打游戏,一边打一边叫:“哎呀我好棒……哎呀我死了……加油加油……我一定行!”

我在想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的女孩子?后来每一天上班,我都会不自觉地去看她,有时候她不在,我的眼睛扑个空,心里跟着一空。

她喜欢跟所有人说话,总是惊天动地地大笑。我们很快混熟了,我才知道我们租住在两个很近的小区,下班要穿过一个乱哄哄的菜市场。于是每天晚上下班我俩结伴而行,在我家小区后门买一个西瓜,一刀劈开,到她家里去看影碟,用勺子挖着西瓜吃。

整个看碟的过程都能听到她笑得地动山摇。

有一天看到太晚,我一个人回去她不放心,但是她送我后再自己回家我又不放心。我只能在她那里留宿。我平时总跟她抱怨我睡眠不好,第二天早上,她说:“你居然说你平时失眠?你知道你睡得有多死吗?老子上厕所时踩到你都踩不醒。”

和她在一起我的心竟然这么静。

幸福感就这样不知不觉地渗透着我。如果她哪天有事情不能陪我,我就会很烦躁。

一天晚上有人打电话叫我们出去吃饭,她说:“算了吧,我俩这么漂亮,晚上出去很不安全的。”我看着她说话的那个劲儿,高兴。

一次她喝大了,忽然从楼道跑下来,在我胸前抓了一把,大声问我:“怎么这么硬?”我说:“胸硬证明是处女。”她说:“屁咧,证明你内衣质量差!”我看着她那个劲,还是高兴。

一次我俩走路上,她拿烟给我抽。我说:“我从来不在路上抽烟,我觉得一边走路一边抽烟很丑。”她说:“你走路不抽烟也不好看。”我看着她,惊叹她的损人技能又升了级,我仍然高兴。

我俩一起翘班,跑到江边去玩,买瓷娃娃在上面涂颜色。她拿其他颜色的彩笔在我的颜色杯里面乱搅,我看准她又一次想动手,迅速把我的颜料杯抢回来,结果用力过猛颜料溅了我一身。她哈哈大笑,我就是高兴。

她欺负我的时候总是要赢,并不是我不想赢,而是我好喜欢看着她得意的样子,心里对她充满了宠溺。

我俩一起去邮局取稿费单,她取了钱又寄钱,但不写自己的地址。工作人员不给汇,因为万一对方收不到不知道退给谁。我问她,给谁寄钱不留名呢?她羞涩地说:“我有个稿子的主人公实在是太可怜了。”

我从未见过谁的心如此晶莹剔透,她像是天外来客,对社会的任何阶层没有一丁点儿优越感,也从来不会自卑。我带她回老家,她根本意识不到自己是根生土长的大城市妞,漂亮又洋气,她完全没有发现经过的很多人都会不自觉地看她。她光着脚穿一双夹板拖鞋,“呱呱呱”地走,与所有和我打招呼的人打招呼,带着一种羞涩气。不自卑表现在后来她和很多大明星成了好朋友,他们呼朋唤友在她家里聚餐,她表现得完美而得体。当然,这都是后话。

我们的关系变得越来越亲密,从朋友到入侵彼此成长的伴侣。

在那家单位待了一年半后,我俩先后辞职,和另一个朋友一起做一本我们独创的杂志。一个小聚会上,有个节目是找纸条,谁的凳子下面有纸条就可以参加抽奖。老总的朋友借着酒意忽然来拽她的裙子,作势要到她凳子下面找。她把脸一沉,站起来就走了。所有人瞬间石化。大家都知道我们的关系,以为我会把她追回来化解尴尬,但是我给她发短信:靠,你太酷了,等着,我马上过来。

我溜出来后,和她一起去看电影《金刚》。快开演时,我们从武广往万达一路狂奔。她拽着我的手快乐地问我:“像不像读大学时赶场?”

喜欢一个人是多么单纯啊,看过她所有的样子,精致的、酷炫的、鲁莽的、脆弱的,然后更加希望和她无时无刻在一起。

那本杂志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出来。快要分别的一天晚上聚餐,我们都喝大了,睡在另一个女同事家。半夜醒来,我听到她呼吸的声音犹如风箱,以前从来不是这样,我摇醒她,问她是不是渴了。我到现在都还记得,那一刻她的皮肤又光滑又青涩,像一棵春笋。

她迷迷糊糊地“嗯”了一声。我翻身起来,去给她倒水喝。我们是第一次到这个同事家,同事睡得像死猪,我找不到灯的开关在哪儿,而且我有夜盲症。我摸索到客厅里,用了一个世纪的恐惧找到饮水机。寂静的深夜,饮水机里“咕咚咕咚”翻起巨大的气泡,我有一种虚幻的满足,因为我从来没有机会,如此温柔贤淑地、熨帖周到地照顾一个人。

她一口气把水喝光,然后“咣”一声又倒下睡着了。

我们贴得很近,我能感觉到她的体温。以前也不是没有贴过,但从来没有不自然。那天晚上我尽量离她很远。

第二天早上她醒了,继续生龙活虎。她大叫:“再也不喝酒了,喝醉了又不洗澡,整个人像一颗发酵的大豆。”

我俩赶紧相互嫌弃地奔回家去洗澡。

到家后我有点心慌,当时的男友在遥远的北方读研,我电话问他,我很喜欢一个女孩儿,肢体接触开始让我眩晕,我是不是有同性恋的倾向啊?

他说,别胡思乱想了,如果有一天你喜欢一个好看的小孩子,你是不是还以为你自己有恋童癖啊。

我如释重负。

他说喜欢美好的事物是人的本能。是谁定义同性之间的喜欢是不美好的呢?而且它还那么美好地穿插着我们的青春。

然后我们分别跳槽,她卖掉刚买的房子去旅行,玩遍了全国之后去做北漂。对于我来说,这个年龄里似乎有很多不安定,前途、房子、恋情。但对于她来说,什么都不是问题。真正的酷炫从来都不是口号里喊的或是鸡汤里写的。真正的酷炫是,她卖掉房子两年后武汉的房价翻倍,我跟她说起这个事,她说:“真的?”然后说:“哦。”继续吃东西。

分别后,我忙得焦头烂额,即便是这样仍然觉得生活中缺了很多,又说不清楚是什么。

2007年,她第一次回武汉。当时艺术馆旁边一家电影院开业了,《色戒》刚刚上映。我很爱这部电影,跑去电影院看了两遍。我要拉她去看第三遍。

喜欢一个人就是所有你觉得好的事情都想和她分享,听到她说:好好吃、好好听、好好看,就会心满意足地觉得整个人生都充满了意义。

电影放到最后,我沉浸在那种残忍的爱里倍感压抑。易先生签字之后,他的手下拿出他送给王佳芝的那枚钻戒:“你的戒指。”易先生大约是觉得自己送戒指的对象竟然是一个女特务,没面子,低声说:“不是我的。”手下还是将戒指放到了他的大办公台上。

她马上旁若无人地感叹:“这个人真会做手下。如果我是他手下,我一定会问:‘不是你的啊?为什么不是你的啊?不是你送给王佳芝的吗?’如果他仍然说不是,我就拿走。”

前排的人纷纷回头。

她还是原来的她,好像从来都没有离开过。

后来我把这个情节写到了我的小说里。因为特别喜欢,在我的一本合集里,我把这个故事放在了第一个。我用了她的真名,它躺在扉页。

她的每一个片段都像是生活的神来之笔。我永远不知道她下一刻出什么幺蛾子。她很少正常。她正常的时候我就害怕。

临走前的那天晚上,我去她的出租房帮她打包行李。她忽然变得正常。她说她有时候会看我写的东西,她提到一篇稿子,问我:“你写的是不是你自己?”

我傻了一下。因为我们要靠写字谋生,写字的人都知道,那些故事是为了拿到杂志上去换钱的,怎么带劲怎么来,哪会有平淡无奇的我们自己。

但是她说的那篇稿子真的有我自己。

我嘴硬:“没有。”

她忽然看定我,有点激动:“你跟我说实话。”“没有。”

她轻声叹了口气:“那就好。如果是,真叫人心疼。”

我的身体像被什么撞了一下,泪水几乎要夺眶而出。

那篇文章讲的是一个坚强又虚弱的女孩儿,想在城市里留下来,想过上世俗意义上体面的生活而挣扎着成长的故事。里面有一段漫长而心碎的爱情。

我说:“你不要把什么东西都往我身上套。”

她什么都没有说,也没有看我。

时间过得那么快,最后一次见面,是在几年后了。我们各自营生,逐渐疏远。得知她回来的消息,我和另一个同事去酒店见她。在一间五星酒店,她纤弱挺拔,拿着几万块的手包,跟我们说她只做一天停留,马上还有行程去法国。

我有点不知道应该跟她说什么。

再后来,她结婚了,在北京做一家文化公司,据说丈夫很富有。在我的女儿四岁的这一年,她的女儿出生了。

我们很少很少再说话。刷朋友圈的时候也不给对方点赞。那是一种奇异的存在,与我心底的渴望契合。一段好的感情走完了,就是完整的,它应该平静地躺在岁月里,从容,恬静,没有疼痛。

岁月终是会拉开两个人的手,不管是同性还是异性。但是感谢它让我们喜欢的人,在我们身上留下痕迹。我的坦率、真诚、机灵、勇敢,骄傲又软弱,倔强又乖巧,都在循着她的气息一路疾行。

就在前几天,我写的故事被她看到,她忽然微信我说,哇,你现在好强悍的样子,我经常会想起你当年那小动物一样闪躲的眼神。“你还记得什么?”我问她。她想不起来了。

而我,我记得我们之间所有的细节。

我记得她说过的每一句话,我记得她说话时眼神明亮的样子。

在她之前,和在她之后,我对任何人都再也没有这种感觉。

现在,我的双性恋朋友抛出这个问题:在这个世界上,我觉得谁配得上所有的好?我陷入回忆带来的震惊。

如果当时我勇敢一点儿,告诉她我对她的感情有偏离正常友谊的苗头,那么我到底是会被她追打,还是会有不一样的人生?

可是我还是更喜欢现在这个结局。

我的作家朋友刀刀在朋友圈说过一段话:“好想念Kimi,希望不管他和谁在一起,都能好好爱他。谢谢他从头至尾对我的好,和爱,以及和我一起的时候,由衷的快乐。”

这就是我想对我心里那个她说的话。爱情不只是荷尔蒙

爱情不只是荷尔蒙,

它还是感恩、坚守、报答、责任与忠诚。

许多年前,在一所大学国庆联欢会上,主持人于文文和参演的小伙子程威一见钟情。

像截取的美好电影,喧嚣中只有他俩是静的,大柔光,慢镜头,慌张又羞涩。

爱情疯长。他们相约在操场散步,在树荫下读书,没有课的下午,一起去图书馆度过。窗外的风像小鸟扇动的翅膀,携着醉人的香气扑扑棱棱地跌到他们身上。看书看累了,她会偷偷冲他脖子吹气,对他笑。

临近毕业,他们在实习单位旁租了一套小屋同居。他们计划工作稳定后就结婚。程威很喜欢吉他但买不起,于文文立志结婚的时候给他买一把;于文文有一天曾在一款黄钻吊坠前驻足,程威也暗下决心要为心爱的女孩儿买下那枚五位数的吊坠。

感情正如火如荼,一天晚上,于文文忽然接到同学的电话——程威参与斗殴被抓了!

原来程威的父亲有一间小修车铺,附近是些菜摊,总有几个菜贩把摊子摆在修车铺门口,与程父发生摩擦。当天中午程父又跟菜贩吵起来,程威接到电话就从学校跑回来,叫上哥们儿和菜贩子打起来。混乱之中,对方的一人脾脏破裂、颅骨骨折,还没有脱离生命危险。于文文两腿一软:朝夕相处的男友竟然如此残暴!

她泪如泉涌,决定就此止损,远离程威。

几天后于文文觉得身体不适,4月底到医院一查,她已经怀孕两个月了!医生冷漠地说:“不要就趁早。”于文文听到B超机器传来火车一样咣当咣当的声音,不禁问:“那是什么?”“胎儿的心跳。”

堕胎,舍不得。

于文文不得不去找程威的家人。走进修车铺,她深深震惊:大约十平方米的铺子已被人砸开,洗劫一空。铺子后面违建了一个小棚子算是“家”,墙壁斑斑驳驳,贴着几张程威上学时的奖状。电饭锅里的蒸土豆已经发霉……出事后程威的父亲高血压发作住院,而受害者家属还在闹事,他妈妈吓得不敢回家。于文文得知,程父为了供他读书,当过保安卖过菜,非常艰辛。上大学期间,程威经常为手机店做售后、修手机,挣点钱减轻家中负担。

可是谈恋爱的时候,程威给她买东西,都是价格不菲的。

离开程家,于文文决定不再惊扰他们。她硬着头皮向妈妈求助。母亲七窍生烟:未婚怀孕已经够丢人了,女儿竟然要当未婚妈妈!于文文在实习期间表现优秀,实习单位有意留她。顺利就业是多少学生梦寐以求的事啊,一旦她决意生子,就必然与这份工作失之交臂。而且,一个劳改犯父亲不但无法分担责任,还可能让孩子被别人讥笑辱骂。

于文文不是不知道现实残酷,但她没法做到扼杀一个生命。而且,虽然恨他,可还爱那段岁月,这个生命是某些美好的见证。

妈妈心软,终究拗不过女儿。

于文文倔强地生下儿子,取名于小天。

第二年7月,于文文听说程威因故意伤害罪而获刑七年。她忍住没去看他,她在日志中写道:我的坚强,与任何人无关。我得承担在这个世上应当承担的责任,无愧于心。

次年老宅拆迁,于文文母女获得一笔不菲的拆迁款。她决定出国留学。一年后她通过托福,拿到了英国伯明翰大学硕士录取通知书。她向英国大使馆申请了自己和儿子的签证,带儿子赴英。

英国的公立幼儿园几乎都是半天制,要么上午,要么下午,每次三小时,一周五次,全部免费。然而念公立幼儿园得排队,从孩子两岁时开始排,一般在满三岁后的9月才能入园。“全天”的私立幼儿园一个月起码一千五百英镑,于文文无法承担。而且小天没有接受过系统的英文学习,难以融入新环境。于文文无奈,租了一间房子,每天上课把儿子锁在家里。为了避免被邻居发现报警,于文文含泪叮嘱儿子:“无论发生什么事,在家别发出声音,不然妈妈就会被警察叔叔抓走。”

坚强,艰难,心碎,拼凑起于文文跌宕的青春。三年后于文文获得了硕士学位,并顺利进入伯明翰一家展览公司工作。儿子也终于排上公立幼儿园,虽然“入托”较晚,但一年后能直接进入公立小学就读……于文文数年的艰辛,似乎终于迎来了甘甜。

时间过去了七年。一天下午,于文文被闺密邀请到同学QQ群中,她无意中看到程威已经减刑出狱的消息。

几天后,于文文的QQ号上出现系统消息:程威申请加您为好友。对话框中,显示程威一直在打字,半小时过去了,他才发来一句:“你还好吗?”万里天涯,泪如泉涌。

程威说,出事后她没有去看望,他以为两个人就这样分手了,没想到一出狱得知自己有一个孩子。他疯了一样办签证想来看她,却根本签不下来。“文文,不管现在你是结婚还是未婚,我都必须偿还欠你的一切。”

于文文想了很久回复道:“不打扰就是偿还,谢谢你。”

思来想去她还是将程威拖入黑名单,宁愿此生再无交集。

伯明翰的阳光白得发亮,空气里有金属的腥气,绿草如茵,孩子们在奔跑嬉戏。他们隔着大洋,恍如隔世。接下来程威的消息断断续续传来,一次比一次激起的波澜要小——他犯法后连大学毕业证都没拿到,所以找工作非常艰难;他考取驾照做了长途货车司机;两年后,他当上了一名公交司机。

同学传来他的工作照:穿着蓝色工作服扶着方向盘侧身微笑。

于文文看了,心里竟然一片宁静。挺好吧,他一直在求上进。

冬日的一天,大学闺密忽然告诉于文文,程威是一个参加同学会还穿着工作服的奇葩,而且一吃完饭他就急着回去,因为他没钱打车。他要存钱买一个淡黄色的钻石吊坠,因为是老款买不到,他画了图号召大家一起帮他找。到底是什么吊坠?难道是要送给于文文的吗?

闺密说:“他不觉得他现在的身份已经远远配不上你了吗?”

于文文的心却猛然被击中。程威竟然还记得他发过的誓言,执拗地去履行。

过了几天闺密又来传话:“程威真厉害,三年存了十几万块,品牌商知道了你们的故事特别感动,专门给你订制了一个吊坠,黄钻的。你要不要?”

于文文不喜欢兴师动众。马上要休假,她决定回老家看看程威。如果可能,她想和他平静地谈一谈。

程威开的是申陆专线,于文文没有惊动他,她从普安路站上车,在第一排坐下来。车子缓缓驶出站台。那一天像冥冥中注定似的,车刚刚加速,忽然一个母亲推着婴儿车从公路对面冲过来。程威冲乘客大叫:“都抓紧!”他猛一打方向撞向路边。车身擦伤,有惊无险。程威跳下车冲那个年轻的妈妈大叫:“吓到没?”他在路边等交警和公交公司来处理,一面道歉一面有条不紊地安排大家坐下一趟车。于文文随人流涌出,觉得自己这些年将他妖魔化了,他好像没有什么变化,仍然是那个好男人。

大家纷纷换乘,只有于文文留在那儿。程威扫过一眼后,目光震惊地退回。“于文文?”

他大叫起来:“于文文!”

四目相对无语凝噎。程威万分忏悔,父亲为了挣钱养家总是被人欺负,他从小就恨那些和父亲作对的人,希望自己长大了能保护爸爸。那天他的确太冲动,双方打起来以后,看到对方拿砖头砸他爸爸的头,他顿时血往上涌,也捡起砖头。

他颤抖着掏出手机。在智能手机满天飞的今天,他用的是一个普通的彩屏,很破旧。里面有一张项链的相片:“我给你订了这个,还有几天就能取了,我答应你的事,不管怎么样我这辈子都会一一做到。”

那吊坠和她多年前在橱窗里看到的一模一样。

于文文一夜未眠。

第二天上午,她将他们的故事告诉小天。她拉着小天的手在站牌下等待着,看双层巴士载满阳光摇摇晃晃驶来。母子俩和所有的普通乘客一样迈上车。车行三站,程威忽然从反光镜中发现了于文文和儿子。他一眼认出那是自己的孩子!车一到站,程威就跑到于文文面前:“你们别下车,求求你们,等我一会儿,我一会儿就下班了……”

于文文轻轻牵着孩子从座位上起身,站到泪眼婆娑的他身后。车子慢慢启动,向前滑行,小天瞪着天真的大眼睛看着爸爸,他目光欣喜,双手紧紧抓住栏杆,明亮的光线全部拢在他周围。于文文有种时光流转的错觉,她想起图书馆里年轻的彼此,想起他们租住的小房子,想起他发过的誓和她流过的汗水与泪水……

真爱是多么奇妙的感受,无论她多少次想将它掩埋,它仍一遇阳光就会破土。此时此刻她终于确信,虽然经历了千辛万苦,但这就是她要的结果,这个她坚定不移地生下的孩子,是他们的每一天,是他们身体的一部分,是他们灵魂的连接,是他们叩问命运的某种解释和答案。

中午12点半,程威交班之后带于文文和小天去路边的馆子里吃饭。小天不小心打翻菜盘,汤汁溅到了身上,程威连忙拽过一把卫生纸很笨拙地帮他擦拭。孩子特别享受被爸爸宠爱的过程,端坐着一动不动。

于文文一眨眼睛,睫毛湿透。

今年4月,于文文辞去英国的工作,和程威重新走到一起。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发生在中国上海。他们分开了很长时间,可彼此心里灼热地烙着爱情,爱情不只是荷尔蒙,它还是感恩、坚守、报答、责任与忠诚。这次重逢,程威把那迟到多年的黄色吊坠挂到她脖子上,他们在一家小酒店举办了简单的婚礼。

这个世界上真爱每天都在发生,它是苍白生活里的赤色奇迹。有一种渣叫没和你上床

太阳暖暖地照在他们相互交织的腿上,

他突然地,用两只脚比“赞”。

她想想,都觉得快乐。

两年前,谢芃的父亲把她安排进电视台实习。电视台已经初现衰相,不过对于学传媒的人来说,这已是最高规格的地方了。谢芃心思活跃,她才不想在体制内过一生,她只想玩两个月,混个实习报告回去。

她去办手续,碰到了一个男生。高,笔直,浓眉大眼,下颚骨略宽。男生要办出入直播大楼的临时工作牌,回头看了她一眼,示意她先来。谢芃以前不知道什么是一见钟情,都是别人追她,她腻了就甩人。但这次她心如鹿撞。男生长得像小城市版的霍建华。鼻子,嘴巴,下颚骨,都凌厉,一双眼睛却全是情。

她想多看他一会儿,就让他先来。一边等,两人一边聊天。

谢芃轻佻地问:“你也是来实习的?”“是。”“哪个学校的?我以前怎么没见过你?”

男生半晌不说话。

谢芃忽然想起来,邻市也有一家传媒大学,就这几年才改名儿沾了点传媒的边儿,挺烂。“你不会是×大的吧?”“对。”男生的声音弱了下去。

男生的临时工作证递出来,谢芃扒着他的手:“我看看,我看看。”

他叫夏宇。

两人都被分到地方台三套去跑新闻。三套是农业频道,天天都要下乡,谢芃吃不了苦。

一天组里去拍农民丰收起鱼,鱼塘埂上全是烂泥,又腥又臭,走一会儿就走不动,要找棍子把粘在鞋上的泥戳掉,不然鞋子有千斤重。夏宇从后面过来:“我帮你吧!”

谢芃心里乐开了花,嘴上却说:“一个大男人蹲地上帮我戳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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