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藏一生的经典散文:激情挥洒青春的气息(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5-16 05:3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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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金庚石

出版社:延边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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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藏一生的经典散文:激情挥洒青春的气息

珍藏一生的经典散文:激情挥洒青春的气息试读:

前言

“读一部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一样,读名家名作就是和大师的心灵在晤谈。通过阅读本书,可以让你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开阔文学视野,提高审美意识,触动写作灵感,陶冶思想情操,提升人生品位,徜徉经典,收获无限。

一个人在其一生中,阅读一些立意深远、具有丰富哲学思考的散文,不仅可以开阔视野,重新认识历史、社会、人生和自然,获得思想上的盎然新意,而且还可以学习中外散文名家高超而成熟的创作技巧。

编者从浩如烟海的散文卷帙中遴选出近数百篇中外最美的作品,辑录成书。这些作品有的字字珠玑,给人以语言之美;有的博大深沉,给人以思想之美;有的感人肺腑,给人以情感之美;有的立意隽永,给人以意境之美,引导读者准确、透彻地把握作品的思想内涵。我们诚挚地期望,通过本书,能够引领读者登堂入室,管中窥豹,领略中外散文的真貌,同时启迪心智,陶冶性情,进而提高个人的审美意识、文学素养、写作水平、鉴赏能力、人生品位。

爱的真谛

爱的浴衣

牵手走过了近50个春秋,爸爸和妈妈却像是昨日刚结婚的一对新人,充满了柔情蜜意。他俩从高中起就在一块了。厮守了这么漫长的岁月,爱情似乎历久弥新。要命的是,他俩表达爱意的方式一点儿也不含蓄,有时令我们这些晚辈都有些难为情。

看电视时,妈妈给爸爸按摩脚丫子。坐车一道外出,她就大声读书给他听。每天晚上她都会将枕头弄松软,好让他睡得踏实。从未坐过船的妈妈有一次竟然出海了,因为爸爸热爱大海。

有时候,妈妈会一边哼着“街这面阳光明媚”,一边把爸爸拽到身边,“比尔,过来,咱们跳个舞。”爸爸肯定是欣然从命。不懂事的达奇(我家的小狗)闻声跑来,冲着他俩叫着,并一个劲儿地跟着他俩的舞步直打转。随后,妈妈一个优雅的转身,爸爸将她揽入怀中。

冬天,每当妈妈要外出,爸爸总是先去车库将车启动。星期天早晨,爸爸会早早地起床,为妈妈奉上自制的饼干。他不会错过一个机会,告诉她“你今天非常漂亮”。可是,爸爸至今还没学会给自己的妻子买一份不俗的圣诞礼物。

他通常在圣诞节前一天的晚上溜出家门,一个人到附近的大超市转悠。个把小时后,他神秘兮兮地回到家,拎着那些沙沙作响的塑料袋子,随后独自与那些五颜六色的包装纸、盒子、带子一直周旋到深夜。可年复一年,藏在圣诞树下给妻子的礼物总是那不变的两样:一盒包装精美的巧克力和一大瓶香水。

妈妈打开礼物的时候,总是做出惊喜的样子,然后特意穿过整个房间,在爸爸脸颊上深深地一吻。

有一年感恩节刚过,爸爸忽然向大家暗示:他要为妈妈买一份不同寻常的礼物。我将信将疑:我的爸爸,一个与妈妈相伴50个年头的人,一个笨拙得从来没有太多花样的人,这会儿要给妻子送一件特殊的圣诞礼物?看得出他早就计划好了,并且对自己的点子相当满意。

12月25日的早晨,我在圣诞树下翻寻到一个大纸盒,上面是爸爸潦草的字迹:“送给我的爱妻。”我使劲晃了晃,没一点儿响声。这回肯定不是盒装的巧克力或大瓶的香水。

我将礼物拿给了妈妈,她满脸疑惑地看看我。我耸了耸肩,我们俩一起瞅着爸爸。他则冲妈妈挥着手,催她:“快打开啊!”

终于,妈妈揭开了盒子外面的包装纸,她把纸折成了原来的四分之一大小,放在一边,然后开始解盒子上的丝带。

爸爸再也按捺不住了。他从座椅上跳起来,冲上去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把丝带给扯断了,还差点儿把盒盖撕破。随后他停住不动,想了想,又将盒子交还给妈妈,坐回了原来的座位,口里还不停地念叨:“别磨磨蹭蹭的,快点儿呀!”

妈妈掀开盒盖,轻轻揭去一层绵纸,然后从盒内抖出一团粉红色的衣物。这是件棉制浴衣,领口边和衣兜上方绣着白色的雏菊。妈妈嘴角含着笑,不住地低声细语:“啊,比尔,亲爱的……”但她却故意地避开了我的目光。

我只得低头瞧着自己的膝盖,咬着嘴唇,竭力克制着不让自己当场笑出声来。“玛丽,在商场第一眼看到那件浴衣时,我就知道它是专门为你做的。我看了又看,心想,这样的款式,这样的颜色,简直太适合我的玛丽穿了。所以,我连价钱都没问,只找了个跟你身材相仿的店员,定下了尺寸,接着就买回来了。”爸爸眉飞色舞地叙述着挑选礼物的经过。

我对妈妈的缄默不语大为惊讶:她至今都没告诉爸爸,他送给她的那件浴衣跟她5年来穿的那件是一模一样的。

她只是偷偷将那件旧浴衣捐给了一家慈善机构,然后穿上这件新浴衣。

因为,那是爱的浴衣。

蝴蝶蝴蝶,你爱过吗

1

我知道,所有男孩都喜欢倪晓薇。

倪晓薇是我的好友,从小到大我们形同手足,一直,我是她的陪衬。有些女孩天生会是一些漂亮女孩子的陪衬,我就是她的陪衬,我的平凡与普通更衬托出了她的不俗——她高高的洁白的额头、修长的腿、如瀑长发、美丽眼睛似一潭秋水。不,这些还不够,她还有足够的聪明,我们班的第一名总是她拿,尽管我很努力,可是我只拿第二名。

有很多男生接近我,我知道他们是为什么。他们问我,倪晓薇喜欢什么颜色?倪晓薇喜欢吃什么?他们问我的时候装作无所谓,可我知道他们喜欢倪晓薇。

我没想到顾卫北也会喜欢倪晓薇。

这太出乎我的意外,真的,他怎么能喜欢倪晓薇呢?他多么狂野啊,而且,他是老师眼中的坏学生,他打架、吸烟、喝酒,跳学校的墙头去看电影,他一个人坐在最后一桌。

他的眼神阴郁,喜欢捧一本卡夫卡看,文科班的学生,如他一样有灵气的人不多,我看过他写的文章,他不是不聪明,他只是不屑于学习。

无法想像他迷恋倪晓薇一样,我也不可救药地迷恋上了顾卫北。

当我语气里流露出对顾卫北的好感时,倪晓薇以奇怪的眼神看着我说,小莫,你不会喜欢他吧?他那种小子怎么可能让你喜欢呢?你看那副流氓样子,让人瞧了就想开除他!

这就是倪晓薇对顾卫北的感觉。但有一天顾卫北在路上拦住了我。我心里怦怦地跳着,我以为,他要对我说什么。

他的确给了我一封信,他诡秘地笑着,充满了野性的美,他穿着飞着边子的牛仔裤,张扬的脸在黄昏里更加英俊动人,真的,他的身材怎么会那么好呢?一米八的身高,加上一张类似三浦友和的脸,那时三浦友和已经成了过气明星,可他的确很像他。我深深地迷醉着,在夕阳中看着他,发着呆。

是给倪晓薇的情书。他说,请你,请你帮我这个忙。

我无法拒绝他。

好。我说,我试试。其实我知道倪晓薇不喜欢他,可是,我怎么忍心告诉他、伤害他?

那时,我们还有四个月高考。我知道这样心猿意马是不对的。可是,可是我怎么管得了自己呢?

顾卫北等来的判决很残忍,倪晓薇居然把顾卫北的情书贴到了教室的墙上,当顾卫北路过倪晓薇身边时,倪晓薇冷笑着说:什么时候轮到你给我写情书呢?你想想,我们是一个世界的人吗?我的心缩成了一团,我看着顾卫北,他的眼睛里全是冰凉,那么凉那么凉,如一口井一样深,我的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倪晓薇,你太过分了。

顾卫北转身走了,留给我一个孤独的背影,我趴在桌子上好久好久,顾卫北,对不起。顾卫北的受辱好像是我的受辱一样,我心里的难过并不比他少。2

当北师大的录取通知书交到我和倪晓薇手里时,倪晓薇高兴地说,小莫,我们又能在一起四年了。

她说,我舍不得离开你呢。她没有再提顾卫北半个字,也许那样的男生在她眼中只是过眼云烟吧,可是我,我如何能轻易,轻易就忘掉呢?

顾卫北传来的消息越来越不好,他落了榜,成了社会闲散人员,他常常喝醉酒,还常常打架,据说,有一次公安局还把他抓了起来,也许那次情书张贴把他的自尊全抹杀了吧,或者,他根本觉得自己是个没用的人?这样下去他会毁了自己的!

我给他写了第一封信,我知道用什么方法可以激励他!

那封信,我是以倪晓薇的名义写的,我说,顾卫北,原谅我,那时我年少气盛,所以,做了一件错事,请你一定要努力啊,明年,我等待你的好消息。

我相信他会回信的,因为他真的很爱很爱倪晓薇啊。

果然,一周之后,我收到了顾卫北的回信,他写道:谢谢你啊倪晓薇,因为你那封信,我已经决定回去复读了,请相信我的聪明和我的努力,我一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

好,我说,以后,每周我都会写信给你。

从那以后,每周我以倪晓薇的名义给顾卫北写信,给他寄复习资料,半年之后,顾卫北给我寄来了他的成绩单,他以不可思议的成绩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期中考试,他是全年级第一名!

这一切,倪晓薇不知道,她上大学以后又成了校花,照样那样忙,参加文学社、学跳国标……她的时间总是那么挤,当然,她也开始谈恋爱,男友换了一个又一个,她总是挑三拣四,环肥燕瘦,好像总是不如意。

一年之后,顾卫北以我们难以想像的成绩考上了复旦大学,倪晓薇听到这个消息时吃了一惊,她说,不会吧?但转眼,她就又忙着和男友去约会了。

但顾卫北给我的信却说,倪晓薇,我爱你,从你给我的第一封信开始。所以,不要离开我,你如果离开了我,我所做的一切都将毫无意义,我将会退学,继续自己的流浪生涯。

为了顾卫北,我继续扮演倪晓薇,我也为顾卫北订了三条规则:一、不许和我通电话,因为我喜欢写信这种古典方式;二、不许见面,除非四年之后我们考上北大的研究生,因为我想先读书;三、把我们的秘密维持下去,这是两个人的爱啊。

那是我怕暴露自己而提出来的三条原则,没想到顾卫北想也没想就答应了,他说,四年之后,北大见!

此时的倪晓薇,正忙着谈第n次恋爱,没有办法,她总是这样惹得男人为她赴汤蹈火,男人们在她面前,全然没了自尊。我没有告诉她顾卫北的事情。3

三年,三年内我和顾卫北写了多少封情书呢,我是给自己的心上人写,而顾卫北,全然把我当做了倪晓薇,如果他知道我是小莫,他肯定是不会再写了。

自始至终,这是我一个人的爱情战争,一个人的独角戏,唱到曲终人散的时候,我知道自己终将谢幕。

第四年,顾卫北果然如他所言上了北大研究生,而我去了北京一家外企公司,倪晓薇,去了天津一个小公司里做广告,一切,与五年前有了那样的不同。

寒假时倪晓薇来电话,她说班主任于老师请大家回去,我们一起回去吧。

我说,我要加班,你回吧。

我没有想到倪晓薇和顾卫北会在那次聚会中相见,当倪晓薇看到顾卫北的一刹那她呆住了,顾卫北与五年前比似脱胎换骨一般,那样逼迫得让人无法呼吸的英俊和帅气,复旦和北大带给他的气息让他卓尔不群,倪晓薇几乎一刹那就后悔了,是的,她后悔错过了他!

可是顾卫北却把倪晓薇看成了信中的倪晓薇,他在酒后冲动地拉起了她的手,然后把她拖进舞池中,所有人都说,他们几乎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顾卫北说,倪晓薇,你答应过和我一起跳舞的。

倪晓薇茫然地听着,但心中却是喜悦的,她没想到,千帆过尽之后,自己的爱原来在这里。

他们开始了真正的恋爱,一个月之后,倪晓薇打电话说,小莫,知道我和谁恋爱了吗?

顾卫北啊。他吻我了,他说,明年,明年我们就结婚吧。

我呆立在窗前,我知道,早晚有一天会是这个结果的,美人鱼会变成蔷薇泡沫,而毛毛虫变成蝴蝶的刹那,蝴蝶已经老了!

祝福你,我噙着眼泪说,亲爱的倪晓薇,好好珍惜顾卫北吧,他值得你一辈子去珍惜。

还是你说得对啊,倪晓薇说,当时,你就觉得顾卫北一定特别出色对吧?看来,还是你慧眼识君啊!

我擦了擦眼泪说,不,倪晓薇,我没有喜欢过他,我只是怀念过去那些岁月。4

一年之后,我亦考上了北大研究生,我常常会和顾卫北擦肩而过,他没有认出我来,这个在他眼中那么平凡的女生,怎么会让他驻足呢?

我不知倪晓薇怎么解释那些信的。但她在一次电话中叫着,小莫!小莫!她不停地叫着我,我明白倪晓薇什么都晓得了,不晓得的只有顾卫北,他全心全意地爱着那个叫倪晓薇的女子,我想,这就够了。

我对倪晓薇说,好好地爱吧,惟有这样,才对得起那些死去的蝴蝶。

说完,我轻轻扣了电话,而窗外,已经是一片秋凉。

那些蜕变的蝴蝶,你们也爱过吗?

最后一个魔术的秘密

魔术师汤尼和简是在一个酒会上一见钟情的。他们爱得热烈、绚烂,都认定了对方是彼此的终身依托。

尽管简是个对生活一无所知、连路都分不清楚的小女人,可汤尼像宠女儿一样爱着简,把她照顾得无微不至。就这样十年过去了,他们相继有了儿子和女儿,一家人过得很幸福。

可有一天,邻居却告诉简,看见汤尼和一个女人很亲密地进了酒吧。简不信。但当晚汤尼果然很晚才回家,简躲在窗帘后面,看到汤尼坐在一个妙龄女郎的车里,分手时他们拥抱在一起。简怔住了,感觉当头一棒,如果失去汤尼,生活又有什么意义呢?

她黯然神伤地看着穿衣镜中的自己,陷入沉思。这么多年来,自己真的是什么都不懂得,除了带孩子什么都不会做,连饭都煮不好,出门在外还经常迷路,生活中的一点一滴都必须依靠汤尼。天啊,原来汤尼为自己付出了这么多,他一定是觉得累了,所以现在总是借口加班,只是想从别人那里找到慰藉,难怪他最近总说安吉拉太太做的饭好吃,说凯瑟琳小姐变得成熟懂事,原来都是在变相地指责自己啊。最终她什么也没有问汤尼。在大哭一场后,简开始改变自己,学会生活和关心照顾汤尼,把他从别人手上抢回来。

她开始跟着电视或菜谱学做菜,汤尼和孩子都很惊喜。尽管她刚开始做得比较难吃,而且笨手笨脚,还经常烫到手。但她对做饭极有天赋,不久就能做出味道挺好的饭菜了。她也发现只要用心去观察,记住任何一条路线都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她成了一个出色的主妇,不再依赖汤尼。

出人意料的是,此时汤尼却越来越依赖她了,甚至连打什么颜色的领带都要她来安排。与此同时,他也越来越喜欢呆在家里,晚回家的现象越来越少了。

有意思的是,简的好强心一旦被激发出来,她就停不下来。她不再满足呆在家里做家务,她想出去工作,虽然汤尼挣的钱足够养活整个家庭。终于,她找到了一份翻译的工作。她变得越来越自信,越来越有魅力了。她不仅深深吸引住了汤尼,甚至连很多别的男人都被她吸引住了。

外遇风波就这样销声匿迹,他们依然继续着热恋般美好的生活。

厄运降临得非常突然,半年后,汤尼因为肝癌不幸去世了。简在极度的伤心后,按汤尼的遗嘱,打开了保险柜。在一个精美的大信封里,简意外地发现了一封汤尼生前写的信:

亲爱的简,当我知道自己得了癌症的第一个反应是你和孩子怎么办,你的生活能力太差了,以前有我的照顾,没有我之后怎么办?我怎么能放心?

为了锻炼你独立生活的能力,我才出此下策,故意找人来冒充第三者刺激你。而这也验证了你对我的爱。你爱我所以没有说破,所以愿意去改变。

我很高兴在短短的时间里,你已经迅速地成长起来,这样我就放心你一个人去面对生活的种种了。这是我为你变的最后一个魔术,你从一个生活白痴变成了一个独立自信的人,我为你感到高兴和自豪。

别为我哭泣,你能自己好好地生活就是我最大的安慰了。感谢上天将你赐予我,我将在天堂祝福你。

泪水霎时从简的眼眶中滚滚而出。

一个男人该用多深的情,才会在面对死亡的时候,只想怎么样好好安排妻子以后的生活,甚至不惜遭到她的误解。汤尼做到了。

一个女人怎样痴爱一个男人,才不惜将自己改头换面,改变自己几十年的生活习惯,努力地将他从外遇的身边抢回来。简也做到了。

汤尼的最后一个魔术,不是一场光与影的幻觉,而是他们真爱的缩影。

旧爱的痕迹

当年我和妻是经人介绍认识的,那时我在一个小县城当文化馆馆员,很清闲也很清贫。妻那时在县城当小学老师,交往时给我最深的印象是出奇的恬静,而且极少见她有开怀的时候。第一回见面,我就发现她左手腕上戴了串小桃木的珠饰,配着她那身朴素的花布衬衫,十分和谐雅致。以后我俩继续约会,我看见她左腕上的饰串不断变化,有时是藤编手镯,有时又是珍珠串,还有的时候干脆系上一根丝线编织的手环。那些都不是什么价格昂贵的首饰,因此我以为不过是她那个年纪的女孩喜欢的时尚。

有个初夏,我和她一起逛街,不知怎么,她那手腕上的珠链意外断掉,这时,我才看见原来在她手腕脉搏处有一道细长的伤痕,浅浅地裸露着。大概她也察觉到我的好奇和注意,有些慌乱地用右手握住左手腕。那神气令旁边的我将已经冲到嘴边的疑问生生压回去,埋头用心地捡起那些散落的珠子,用丝线穿好还给她。她接过,眼神微微显得惊讶,好像我不刨根问底大大出乎她的意料。其实我哪里不想问呢?但我清楚,有些话哪怕是关切也不可问,因为怕问到她内心不能触及的某个伤口。

之前我们的恋爱一直处于平淡如水的状态,可是发生过那件事后,她竟很主动地跟我讲:“我觉得你各方面不错,不如把彼此关系定了吧。”这当然是我求之不得的,不过欣喜之余,我也有点本能的疑惑,显然这不是因为她有多么爱我,更多的原因是我那天的默然。

结婚前一个月,我被单位派到省城培训。我曾在省城读过四年师范,有不少要好的同学,我的到来使他们欢天喜地,接二连三地找各种理由聚会。记得在一次聚会畅谈间,听一个同学无意间提及老家的旧事,说几年前有个年轻的女孩来省城念中专,爱上一个部级院校的男生。男生家境优裕,家长自然不同意儿子和一个乡下女孩恋爱,于是想尽办法干预,最后男生的母亲以死相威胁,逼儿子出了国。出人意料的是那女孩竟然绝望地为恋人割了腕。说到结尾,讲述的同学说出了一个名字。我一听就怔了,因为那个名字竟然是我的未婚妻。“是你编的吧?现在哪里会有这种事?”我假装不信,可同学认真道:“是真的,她和我是同乡,当时还是我在县医院当医生的哥哥抢救的她。”我脑子里闪过未婚妻左手腕上浅浅的痕迹,怪不得她不说,原来是那么惨痛的记忆啊!

是夜,一向不善表达的我拨通了她学校的电话,吭哧了半天对她说:“我、我会一辈子好好待你,不让你伤心的。”她简单地“嗯”了一声,随后问:“你怎么没头没脑地讲这个?如果我不信这点,也不会同意和你结婚啊。”显然她完全没有意识到我的真意,而我也不知道该进一步说点什么。挂了电话,我在狭窄的电话亭里呆了一会儿,发狠地自语道:“记住了,你娶的是个被爱重伤过的女子,所以这辈子都不可以让她再疼一回。”

婚后我们过着最普通的日子,工作、家庭,而后又是孩子。我竭尽全力给她一个安稳的环境,努力工作,分担家务,甚至精心照料她乡下的父母。偶尔彼此也有过争吵,可每次开始不到五分钟,我就干干脆脆地投降。因为一见她委屈,眼圈红,我就心疼,就联想起那道被各种饰链掩饰的割痕——怎么还可以让曾经伤透心的她再为一点小事难过?于是忙不迭地认错赔罪,直到她转怒为喜。

在很多人眼里,我们绝对算得上恩爱夫妻。可恩爱背后,妻的左手腕上依旧变换着各种装饰物。作为一个男人,我可以不去介意她的过去,不介意她热烈的初恋,却不能不在乎她这样的遮掩。而且由于这样的遮掩,我内心又不觉会滋生些想法:她仅仅是不能或不敢面对那道伤痕,还是始终就是身在曹营心在汉?另一些时候,我也会猜想她有过怎样一段初恋,又是怎样一个出色的男人会让她以死相报。

孩子五岁那年,妻有了个机会调到省城。最初我们都有些犹豫,可为了给孩子更好的教育机会,她最终还是去了。来回四小时的长途车,我们自然不能频繁往来,共度周末。渐渐的,一些议论开始在我周围出现,大致就是我们的差异日益拉开之类。“五一”长假,妻带女儿回来和我团聚,恰巧姐姐也来家里。姐姐在县机关工作,不时去省城出差,道听途说的消息很多。寒暄之后,姐姐借机拉我到阳台,揭秘似的告诉我妻的那段染了血痕的初恋,我忙替她辩解道:“我早知道那事。”姐姐说:“知道还大大咧咧地放她一个人去那么远?据说她当年的男友就是省城人,假如再有机会碰了面怎么办?”我顿了顿,老实地讲:“我想得没有那么多、那么远,我认为只要缘分在一天,就去好好爱她一天。”

夜晚入睡,身边的妻幽幽地告诉我说:“今天你和姐姐在阳台上讲的话,全传到厨房了。”厨房的窗户挨着阳台,做饭的妻肯定听了个真切。我翻身一骨碌坐起来,安慰道:“姐姐那人嘴碎,你别往心里去。”妻幽幽地反问:“你呢?你往心里去吗?”我笑道:“要往心里去,当初就不会和你结婚。”面对妻的愕然,我说出了多年前早已听说的一切。

妻默默地听罢,轻轻问:“既然知道,为什么还要对我这么好?”我想想,照直答道:“爱呗。”妻不信地继续问:“就这么简单?”其实怎么会简单呢?一个男人做到这些,内心要经历很多焦虑、挣扎和无奈的期待,而所有的感受她永远也不会知道。想过这些,我像很久以前的那个夏天一样,生生压下所有要脱口而出的话,只是笃定地告诉她:“是啊,就这么简单——因为爱,所以不舍得让你伤心。”

妻良久都没有说话,定定地望着我。随后她走到梳妆台边,拿出那只专门用来装各式饰链的盒子,再褪下手腕上的珍珠串放进去。她转过身时,我立即就看见一个笑容洋溢的女人——只有真正放下从前的女人,才会笑得如此灿烂。

整整六年,旧爱的痕迹终于被我抚平。

海棠无香

1

每到海棠花开时,我会想起一个人,他说:“知道为什么海棠无香吗?”他的名字叫朴印祯。

那一年我24岁,考过两次托福,成绩都很糟。郑昀在越洋电话里说:“要不去北京吧。”于是我辞职,去北京上托福班。

郑昀去美国后,美国就成了我的天堂,不是因为它多好,而是我的爱情在那里安身。

那时中关村尚不繁华,甚至有点荒凉。白颐路还没建,人们走的是长长的旧式马路,两边有高大的杨树。2

住了3天招待所后,我还没找到房子,那个凄惶。第三天我继续乱串,一家家打听。在成府胡同,当我走到槐树下那家时,刚好一个瘦瘦高高的男孩出来,朴实的学生头,我抓住他问:“这里有房子出租吗?”

他愣怔半秒后,说句“等等”,就跑了进去。10分钟后他出来说:“房东说可以出租,350块。”我呀一声,笑逐颜开。他就是朴印祯,韩国人,汉语说得比我还利落。多么巧,他自己刚租到房就遇见我,算是邻居了。

朴是个温柔善良的男孩,我们很快成了朋友。

他有个朋友柳石熏,是个公子哥儿,花钱大手大脚,但人很温和。同是留学生,柳石熏却在北大蔚秀园租了一套两居室的房,他说:“我不像朴印祯,他要体验中国生活。”

朴印祯的父亲有5家很大的连锁餐厅,在汉城很有名望,朴印祯想在课余学中国菜,完全可以住四季如春的公寓房,下馆子研究。他解释说:“最地道的炸酱面是老百姓家里做的。”3

来京路上,我已做好了寂寞的准备,却未想会遇上朴印祯。

信佛的祖母,给我起了个很有佛教意味的名字:艾杏佛。朴印祯却坚持叫我幸福,说那是快乐的名字。我的日子,在遇见他之后真的快乐了。

那时我白天听课夜里做题,常常院里的人都睡了,我的灯还亮着。9平方米的小屋,除了我和英语,就是寒气。有时朴印祯会敲门,人不进来,站在门口递我一杯热牛奶,“幸福,早点休息。”那个温暖,我记得。

周末,朴印祯会来找我,“陪我逛未名湖吧,你要善待脑袋,让记忆休息一下。”我知他的心意,连小狗都喜欢的他,对我是体贴的,他怕我累着。

所以,我一星半点的快乐也和他分享。做题之余,我随手涂抹的文字发表了,就拿回家给他看,神态傲然,“朴印祯,这是我的,一周的生活费解决了。”他并不会赞美人,只是一个字,好,然后咧嘴笑。

那时,我们是快乐的。4

1月考试。考试前夜,朴印祯送我一块巧克力,“你男友不在,我们替他照顾你。”又给我削铅笔,把小刀、铅笔和橡皮放进透明笔袋。看得我眼湿,他歪头对柳石熏说:“幸福怎么了?我一直想要个妹妹,没想到是个中国妹妹。”

考试后我继续留在北京,和美国各个大学联系。除了等待成绩单,就是收发信和挑学校,忙碌里我忘了情人节的到来。

那日,在邮局门口看见玫瑰花,我才恍然。郑昀并没打电话来,我打过去却是占线。隔一刻再打,就没人接了。其实相处几年,对节日早没惊喜。可这个冬天不同,我独自在异乡为爱情奋斗,多想听他一句:“下个情人节,我会抱着你过。”

寂寞兜头而下,我踟躇地回到小屋。

我没想到朴印祯会送花,他用很心虚的口吻说:“没影响你思念恋人吧?幸福,节日快乐。”他端着一盆海棠花,腼腆地笑:“天气暖和了,它就会开花。”5

3月底,海棠开花了。那么一棵小树,居然开得密密匝匝,花瓣如指甲盖般大小,胭脂样的红。我嗅嗅,却没香味,朴印祯笑着问:“知道为什么海棠无香吗?”我摇头,他说:“等你长大我再告诉你。”他有时,也会像大人似的逗我。

后来成绩下来了,620分,出人意料的好。他说:“幸福,你可以飞向爱情天堂了。”我们叫上柳石熏去吃韩国菜,是人大旁边的胡同,那个饭馆可以吃到地道的韩国料理。

那一次,我们都很快乐,却没醉。

一个月后签证到手,三人再次去那里庆祝,朴印祯醉了。醉意里,却是说:“幸福,你走后,给我留下海棠花吧。”6

我没想到,到了美国却远离了天堂。

郑昀是粗心的男人,可房间里却是窗明几净,隐隐还有薄荷的香。他不会撒谎,他说,曾经和一个台湾女孩住在一起,因为寂寞。

第二天,我们就分手了,我租房另住。虽然难受,可砖头一样的法律卷宗,砸得我很快忘了失恋的伤。只是偶尔,会在夜里想起朴印祯的热牛奶。

打电话过去,只找到柳石熏,说朴印祯已回汉城。柳石熏说:“他喜欢你,你知不知道?那天他本来是在胡同里拍照,结果遇见你,他对你一见钟情,所以他退掉蔚秀园的房子,去租平民屋。你们两个,都是对爱情很执著的人,可惜不是一对。”

忽然心惊,那是我不曾想到的。7

几年后我回国,在厦门找到工作,也有了一个男友。2000年我去北京出差,是雪天,公事办完后忽然想去未名湖。就在我刚踏上湖心岛时,有人叫,幸福。

只有一人这样叫过我。是朴印祯。个子还是那么高,身穿蓝白两色的休闲服,整个人沉稳许多,眉眼间去了青涩添了儒雅。

好一会儿我们没说话,就那么看着傻笑。就是他的朴氏傻笑,哗啦啦扯开我的记忆。我捶他一拳,“你怎么来了?”他说偶尔路过,想来看看。

我们去找那个韩国料理屋,旁边的烟店老板说,早拆了,几辈子的事了。可不,几辈子了。他低声叹息:“真不敢相信,我们不见面已四年。当年你那么瘦瘦小小,在小房子里读书,冬天那么冷,你竟能坚持到凌晨。”“很感谢你送我热牛奶。有一天,我的测验分数很低,你说,幸福,牛奶长智力。”

此时夜幕降临,他忽然盯住我的眼睛,“你知道吗?当年你是我的偶像呢,那么瘦小的女孩,对爱那么执著。”“什么?”“你对爱情多狂热啊,呆在简陋的地方,白天黑夜都学英语。我知道你会成功的。”

万里追寻的爱情鸟,还不是飞了。我不知怎么讲,只好打岔:“你呢,朴印祯,你开中国餐馆没?”

还说了什么,我不记得了。只记得我们去了麦当劳,他问我还呆几天,我说两天。他眼神忽地亮了,“我们去后海划船吧,明天中午我来接你。”8

第二天,我用了一上午选购衣裳,似乎在等什么盛事。我想和他讲一讲,我的海外和曾经。中午12点,一个单眼皮女招待递我一封信,是朴印祯的留言。“幸福,我还是决定不去了,对不起。我以为我可以,可我不能,我很怕再见到你。”他消失了,后来整整一年我没有联络到他。再后来,我也结婚了。

某日午后,我突然收到来自汉城的包裹,是一个绿色锦缎的口袋,拆开来,里面挤满了胭脂红的海棠花瓣。一张淡蓝色卡片写着:“你的文字还是那么美,通过杂志社我找到你。我对编辑说,我是你失散多年的恋人。她感动了,给了我你的地址。我不给你打电话,我怕再次听到你的声音。你结婚了,我祝福你。”“我把那盆海棠抱回了汉城,有时会想起你。你问海棠为什么没有香味,我想,海棠暗恋去了,它怕人闻出心事,所以舍去了香。”

那是第一次,我为了一个解释而落泪。我知道,艳而无香的海棠背后,藏着两个人的青春故事。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著名小说家R到山上去休息了三天,今天一清早回到维也纳。仆人交给他几封积攒的信件,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引起了他的兴趣。信封和信纸上都没有寄信人的地址,也没有签名。“你,和我素昧平生的你!”信的开头这样写道。他的好奇心大发,开始念了起来:

我的孩子昨天去世了,他得了流感。在这个世界上我现在只有你,只有同我素昧平生的你,我始终爱着的你,你对我却一无所知。我想同你单独谈谈,第一次把一切都告诉你。我的一生是从认识你的那一天才开始的。在此之前我的生活郁郁寡欢、杂乱无章,像一个蒙着灰尘、布满蛛网、散发着霉味的地窖。

你来的时候,我十三岁,就住在你现在住的那所房子里,正好在你对门。你一定记不得我们了,记不得那个贫苦的会计师的寡妇和那个尚未发育完全的瘦小的孩子了。在你搬来之前,听说你是一位作家,我心里就滋生起一种超凡脱俗的敬畏之情,把你想像成一个善良慈祥的老人。你来的那天,穿了一件浅灰色的迷人的运动服,上楼梯的时候总是以那种无比轻快的、孩子般的姿态,老是一步跨两级。我惊讶得吓了一跳,你只有二十五岁,多么年轻、多么漂亮、多么潇洒。

这第一秒钟里,我十分清楚地感觉到:你非常独特。你是一个具有双重人格的人,是个热情洋溢、逍遥自在、沉湎于玩乐和寻花问柳的年轻人,同时在事业上又是一个十分严肃、责任心强、学识渊博、修养有素的人——这个最隐蔽的两面性,你一生的秘密,我,这个着了魔似的被你吸引住的十三岁的姑娘,第一眼就感觉到了。

我整个地、永远地爱上你的那一刻,现在我还记得清清楚楚。我在大门口玩耍,这时开来一辆小汽车,车一停,你就以你那焦躁、敏捷的姿态从踏板上跳了下来,要进门去。一种下意识逼着我为你打开了门,这样我就挡了你的道,我们俩差点撞个满怀。你以那种温暖、柔和、多情的眼光望着我,这眼光就像是脉脉含情的表示。你还向我微微一笑,并用一种极轻的、几乎是亲昵的声音说:“多谢啦,小姐!”

从此刻起,我就属于你了。不久我就知道,对每个从你身边走过的女人,你一概投以你那拥抱式的、具有吸引力的、脉脉含情的目光。但是我这个十三岁的孩子却对此毫无所感:我心里像团烈火在燃烧,我以为你的柔情只是给我的。在这瞬间,我就爱上了你。

你使我整个生活变了个样。原先我在学校里学习并不太认真,成绩也是中等,现在突然成了第一名。我读了上千本书,因为我知道,你是喜欢书的。我以近乎顽固的劲头坚持不懈地练起钢琴来了,使我母亲大为惊讶,因为,我想你是喜欢音乐的。我把自己的衣服刷得干干净净,缝得整整齐齐,好在你面前显得干净利落,让你喜欢。晚上我上百次借故跑到下面的胡同里,去看看你哪一间屋子亮着灯。这样虽然看不见你,但是能清清楚楚地感觉到你在那里。我时刻为了你,时刻处于紧张和激动之中,可是你却对此毫无感觉。你连我的面貌都不认识,因为每当在楼梯上碰到你,而又躲不开的时候,由于怕你那灼人的眼光,我就低头打你身边跑走。

然而,最最可怕的时刻很快就来了。母亲告诉我,我们要搬到因斯布鲁克去,因为她又要嫁人了。动身的前一天,我怀着一种突然的果断心情感觉到,没有你在身边,我是不能活的。我往对门你的寓所走去,不,我不是走去的:我两腿发直,全身哆嗦着,被一种磁石一般的力量吸到你的门口。我不知道自己想干什么:跪在你的脚下,求你收留我做个女仆,做个奴隶,我怕你会对一个十五岁姑娘的这种纯真无邪的狂热感到好笑。我用手指去按你的门铃,这时,我的心脏停止了跳动,我全身的血液凝固了——我只是竖起耳朵听着,你是不是来开门。但是,你没有来。那天下午你显然出去了。第二天早晨,我被拖往因斯布鲁克,我已经没有一丝力气反抗了。

在因斯布鲁克的两年岁月里,我像个被摈弃的人似的生活着。年轻人围着我献殷勤,但是我都斩钉截铁地对他们一概加以拒绝。我只是想着你,一次次地、反反复复地重温对你的数百件细小的回忆。你写的书我全都买了;要是报上登有你的名字,这天就像节日一样。你相信吗,你书里的每一行我都能背下来。我周围的人认为我腼腆,都说我怕羞,但是在我心里却滋长了钢铁般的意志:回到维也纳去,回到你的身边去。

在一个雾蒙蒙的秋日,我终于来到了维也纳!我一下火车,就直奔那座楼房。你的窗户亮着灯,我的整个心灵发出了动听的声音。我在你的窗前站了很久,直到你房里的灯熄灭以后,才去寻找我的住处。此后,我每天晚上都这样站在你的房前。只要看你一眼,只想碰见你一次——这就是我唯一的心愿。大约一个星期之后,我终于遇见了你:我正抬头朝你窗户张望的时候,你横穿马路过来了。突然,我又变成了那个十三岁的小姑娘,我感到热血涌上我的面颊,我下意识地低下了头,从你身边一溜烟儿似的跑了过去。后来我为自己这种女学生式的胆怯的逃遁感到羞愧,因为现在我的目的是一清二楚的:我希望你能认出我来,希望你能爱上我。

一天晚上,你终于注意到我了。你紧挨着我的身边走过去,你那心不在焉的目光下意识地扫了我一眼,可是你没有认出我来。两天以后,我们再次相遇,你依旧没有认出我就是那个曾经爱过你的姑娘,只认出我是那个漂亮的、十八岁的姑娘,两天以前曾在同一地点同你迎面相遇。你亲切而惊讶地看着我,问我,是否愿意一起去吃饭。我说:“行。”我怎敢拒绝你呢?

那个晚上,我在你身边整整呆了一夜。你睡着了,我听见你的呼吸,感到自己挨你那么近,在黑暗中我流出了幸福的泪水。接着,你又赐给了我两个美妙的夜晚。但是后来你对我说,你要出门了,你答应我,一回来就立即通知我。我给了你一个留局待取的地址——我不愿把我的姓名告诉你。可是,你没有通知我。你早就回来了,从你亮着灯的窗户我断定你回来了,你没有给我写信。在我生命的最后时刻,我也没有收到你的一行字。

我的孩子昨天死去了——他也是你的孩子呀。亲爱的,这是那如胶似漆的三夜所凝结的孩子,是我那专一不二的爱情和你那漫不经心、几乎是无意识的柔情蜜意所凝成的孩子。那么你一定要问,问我在这多年的漫长岁月里,为什么不把这个孩子告诉你。因为你永远不会相信我这个跟你短暂地萍水相逢的陌生女人,会对你这个不忠诚的男人忠贞不渝,你会怀疑这孩子是不是你的亲生骨肉。这样,在你和我之间就会产生一片阴影。我不愿意。再说,我了解你,你这个人只喜欢在爱情中无忧无虑、游戏玩耍,要是突然间成了父亲,你一定会觉得好像我把你拴住了,因此而恨我。我宁可独自承担一切,也不愿意让你背上包袱,我要让你永远怀着爱情和感激来思念我。当然,你从来也没有思念过我。为了这个孩子,我付出了多少昂贵的代价啊!恐惧、羞辱、贫穷、痛苦,可是,我从来没有后悔过。因为这孩子就是我的一切,他就是你,但已经不再是那个我无法驾驭的你了,而是那个永远连着我生命的你。

尽管后来有很好的人向我求婚,我却不愿自己为婚姻所羁绊。为了你,我任何时候都要使自己是自由的。我一直还在做着那个陈旧的孩子梦:也许你会再次把我召唤到你的身边。我把一切都推开了,只是为你而保持自己的自由,一听召唤,就扑到你的怀里。

这个时刻果真来了。差不多正好是一年前,那时外表上我已经从一个腼腆的小姑娘变成了一位漂亮妇人。我在塔巴林舞厅喝酒唱歌,你和几个朋友坐在邻桌,用欣赏的目光看着我。十年来,你第一次以气质中所具有的全部沸腾的激情盯着我。我不知道,你是到底认出我了呢,还是把我当做一个陌生女人,想把我弄到手?你脑袋一甩,向我暗示,你在外面等我。我浑身直哆嗦,像是发冷,又像是发烧,我跟着你出来了。一见到我,你的目光就亮了起来,我马上看出,你没有认出我来,你又一次把我当成一个新欢。

我们把车开到了你的寓所,我又听到了你的声音,感到你情意绵绵地就在我的身边,我感到如此陶醉,如此孩子气的幸福,和当年完全一样。可是你并没有认出我,而且在你的心目中,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陌生。因为你小心翼翼地把几张大钞票塞进我的暖手筒里去。这一瞬间,我怎么会没有叫起来,给你一个耳光呢!——我,我从童年时代起就爱你了,我是你的孩子的母亲,而你却付给我钱,在你的心目中我是一个塔巴林的妓女——你付钱给我!被你忘了,这还不够,我还得受凌辱!我迅速离开了你的寓所,因为我感到眼泪就要涌出来了,可不能让你看见。

我们的孩子死去了,现在这个世界上,我除你之外再没有一个好爱的人了。但是对我来说你又是谁?你,你从来都没有认出我。只有这一次我必须得跟你说——在我生命的最后一刻,我把一切全对你讲了,现在你就知道,不,你只会感觉到,我曾经多么爱你,而你在这爱情上却没有一丝累赘。我写不下去了……我四肢疼痛……我想,我得马上躺下。我并不拿我的死来做任何有损于你的事,这使我感到安慰……我感谢你……我爱你……永别了……

他从颤抖着的手里把信放下,然后久久地沉思。他想起了一个邻居的小孩,想起一位姑娘,想起舞厅的一个女人,但是这些回忆朦胧不清,飘忽无形。他感觉到一次死亡,感觉到不朽的爱情,一时间他的心里百感交集,他思念起那个看不见的女人,没有实体,充满激情,犹如远方的音乐。

春天收获白色珍珠

戴涣涣何许人也?就是那个扎着马尾巴,穿着白裙子,有点近视的女生,是那种掉在人堆里很难再找到的女生。这样说吧,天上有多少星星,校园里就有多少戴涣涣。

可普通女孩也有普通女孩的甜蜜,此时的戴涣涣,双手撑着下巴,趴在床头,打量着文具盒中安静平躺着的白色扣子,眼里满是笑意。

下午为了赶课,戴涣涣匆匆忙忙奔上楼梯,未料到,拐角处突然打滑,惊慌失措的她一把揪住了正打身边经过的男生的衣角,男孩的手臂适时地轻扶上来,这才免于出丑。涣涣的脸一下子像铺盖着彩霞,红了大片,顾不得道谢,小跑奔回教室。

等平静下来,才发现,手指缝里竟然掖着个白色纽扣。圆鼓鼓,带着摩挲的光泽,仿佛一颗饱满的珍珠。不用说,应该是匆忙之中从男孩衬衣上拽下来的。

涣涣想,扣子的主人说不定是个气质忧郁、眼神清澈的男孩,并且喜欢穿白衬衣。而这栋楼只有本系学生才会经过,那么他一定也是编导专业的。想到这儿,涣涣的嘴角稍稍扬起,眉毛弯成了细叶。

次日公共课上,涣涣果然看到一个穿白色衬衣少了颗纽扣的男孩,更让涣涣心跳的是,男孩和想像中的一样,有一双柔软的眸子,淌着淡蓝色光芒。然而,男孩扬着头很漠然地从她身边走过,像只高傲的孔雀。另类女乞丐

几天后,涣涣报名参加了一个DV拍摄小组,原因很简单,组织者兼男主角是黄义泽,也就是那个骄傲如孔雀白衬衣少了颗扣子的男孩。

涣涣怯怯地站在那儿,黄义泽漫不经心抬了抬眼皮问,会演乞丐吧?涣涣愣了愣,搓着双手摇摇头,又连忙点点头。

扯起凌乱的头发,换上破旧、打补丁的衣服,脸上还被抹了层厚实的污垢,涣涣站在镜子前,怎么也想不到里面那个让人躲之不及的女孩竟然是自己。

拍摄间隙,黄义泽和一个女主角谈笑风生,那女孩涣涣认得,是表演系的学姐,百叶。据说她和黄义泽关系很特别,怎样的特别,看两人交换的眼神,就可窥之一二了。

涣涣的戏份在短片里并不多,她依然很认真,努力模仿女乞丐特有的动作神态。当她步伐踉跄活灵活现地把一个受尽艰辛的女乞丐带到大家面前时,众人都拍起手来,涣涣羞怯地望望黄义泽,他赞许地点了点头。涣涣的心里立刻升起咖啡般的香甜。

拍完镜头,涣涣换下污秽的衣服,这时,一个声音懒懒地说,先洗洗头发吧,你的样子太难看了。涣涣转过头,一个染着堇色头发的男孩便跳入眼眶。

涣涣有些不悦,这里哪来的水?

男孩朝他晃了晃手里的纯净水瓶。用这个吧。

涣涣不禁咋舌。

后来,男孩为她准备了好几瓶纯净水,它们像安徒生童话中的小锡兵,齐刷刷地排在一边等候检阅。

这次洗头,成了涣涣最难忘的记忆。后来得知,男孩叫石浪,是短片的编剧,喜欢搞怪。十三公不是十三娘

短片拍完后,涣涣便经常接到石浪的电话,总是一阵不着北地狂侃,涣涣头一大,就戳他软肋,十三娘,你可真唠叨。

十三娘是涣涣专为他起的,石与十音同,浪又可拆成三良。石浪一听,丧着嗓子说,你怎么不叫我十三公,能做你第十三个老公,死也无憾了。

冬天快来的时候,DV参展赛落下帷幕,结果快要出来的那段日子,涣涣跑到学校附近的教堂去祈祷,她希望他成功。

可她不知道,有一次,石浪就站在不远的身后,很失意地看着她。涣涣对于表演并无热情,却情愿出演一个邋遢的女乞丐,聪明的他怎会不解涣涣的心思。可面对涣涣,他还是一副没心肝的样子。颁奖典礼那天,组里的人都来了。涣涣穿着柠檬黄的羽绒服,扎着高高的马尾。她坐在黄义泽的身后,努力呼吸着从他身上散发的烟草味。

结果令人诧异,他们的DV没有获奖,而涣涣却被授予最佳配角奖。涣涣呆在座位上,傻了眼,以至于宣布她上台领奖,她还云里雾里,不知所想。

百叶恨恨地瞪着涣涣,絮叨着涣涣的种种不好。黄义泽没有理会百叶,目光盯着涣涣,似要把她看个透,涣涣小心翼翼地朝他笑笑,他却又冷冷地转过头。

涣涣一下蒙了,感觉手里的奖杯毫无意义。

随后,全组人似乎都对涣涣没有好脸色,只有石浪,递过来一块浅驼色的手帕,并压着嗓子对黄义泽吼,她还不是为了你,如此卖力去演乞丐。

黄义泽愣了,淡蓝色的眸子微微皱起,似乎有小石块击中心头。许久,才长长地哦了一声。楼下的维尼小熊

那以后,涣涣一夜间成了学校的名人,周围学校的学生也慕名前来。涣涣吓得躲了起来。

石浪拍着篮球说,人怕出名猪怕壮,也不知你这下会遭什么劫难。涣涣说,我才不想当什么名人,我只要他不恨我。

石浪听了沉默不语,他说,他哪里比我好。涣涣一下红了脸,可那个关于白色纽扣的秘密还是没有说出口。

石浪抱起篮球要和涣涣玩游戏,谁投篮投进的少,谁就用头推着篮球在地上走。涣涣最怕投篮了,她屏着呼吸才10中3。可石浪竟然比她更弱,10进2。

看着石浪用头推着篮球满场跑,涣涣笑了,笑得眼泪都掉出来了,大颗大颗的,像透明的珍珠。

涣涣就这样在不经意间发现自己有点喜欢石浪了,尽管他话多像十三娘,尽管他平常总是做一些让她哭笑不得的事,尽管他没有穿掉了扣子的白衬衣。

可是,就在这个冬天快要离开的时候,黄义泽开始约会涣涣。他穿着橄榄绿的毛衣,卡其色的裤子,脖子上是一条鹅黄色的大洞围巾,整个人毛茸茸地站在涣涣的楼下,像卡通片里的维尼小熊。涣涣小鸟依人般站在黄义泽身边,感受着他身上一直有的烟草气息,仿佛做着未醒的梦。偶尔她还是会想起那个十三娘的男孩,偶尔在路上相遇,总是涩涩地笑着,强作开心的样子。纽扣与珍珠无关

春天到来时,黄义泽问,这届的DV大赛你帮我演女主角吧?涣涣点点头,其实她想说的是我不喜欢表演,可她不忍回绝他的要求。

那日,黄义泽去踢球,涣涣帮他看包,无聊中,她翻看起黄义泽的手机,竟然调出一段电话录音,也许是他无意间错按录音键录的。

那是黄义泽与百叶的对话,他告诉嫉恨的百叶,自己这样做是为了让涣涣出演主角,凭借涣涣的名气,明年短片一定会获奖的。

涣涣如坠冰窖,全身上下冰凉彻骨。

为了躲避黄义泽也为了不让石浪疑心,涣涣借口不舒服,请了假在家住了一个星期。再来学校,阳光突然就明亮、温暖了许多。周围多了些脱下外套穿着衬衣的男生,他们看起来明媚极了。涣涣就想起去年夏末的那场意外,那颗还躺在文具盒里的白色扣子。

她取出纽扣,跑到学校的喷泉旁,正打算把扣子投入泉中时,石浪跑了过来。石浪竟然也穿着一件白色衬衣,领子乱乱地竖着,带着一种不羁的潇洒。涣涣想,原来这么多人都穿白色衬衣哪,可以前,我怎么只看到黄义泽呢?石浪一把抓住她的手腕,喂喂地叫嚷起来,不要扔,我的衬衣刚好少颗扣子,给我算了。

涣涣惊异地朝他望去,最后一个扣子处果然是空白。石浪埋怨道,还不是去年你上楼时抓掉的。你不记得,我可记得。

涣涣一下就笑了,笑得喘不过气来,怎么是石浪呢?原来是石浪呀。石浪又嘟囔着说,我就是从那时起喜欢上你的。

以后的故事自然是不用讲了,涣涣最终找到了真正的珍珠王子。而那颗被珍藏许久的纽扣,也被涣涣亲手缝在了石浪的衬衣上。涣涣说,爱情是实实在在的,缘分是真真切切的,纽扣不过是纽扣,其实与珍珠无关。

真爱无敌

酒店,烛光晚餐。桌两边,坐了男人和女人。“我喜欢你。”女人一边摆弄手里的酒杯,一边淡淡地说。“我有老婆。”男人摸着自己手上的戒指说。“我不在乎,我只想知道你的感觉。你,喜欢我吗?”

意料之中的答案。男人抬起头,仔细打量着对面的女人。

24岁,年轻,有朝气,相当不错的年纪,白皙的皮肤,充满活力的身体,一双明亮的、会说话的眼睛。真是不错的女人啊,可惜……“如果你也喜欢我,我愿意做你的情人。”女人终于等不下去,追加了一句。“我爱我的妻子。”男人坚定地回答。“你爱她?你爱她什么?现在她应该已经年老色衰,见不得人了吧。否则,公司的晚宴,怎么从来也不见你带她来……”女人还想说,可接触到男人冷冷的目光后,她打消了这个念头。静……“你喜欢我什么呢?”男人开口了。“成熟、稳重,动作举止很有男人味,懂得关心人,很多很多。反正,和我之前见过的人不同,你很特别。”“你知道三年前的我是什么样子?”男人点了一支烟。“不知道。我不在乎。”“三年前,我就是你现在眼里的那些普通男人。普通大学毕业,工作不顺心,整天喝酒发脾气,对女孩子爱理不理。”“那怎么……”女人有了兴趣,想知道是什么让男人转变的。“因为她?”“嗯。她那个人,好像总能很容易就看到事情的内在。她教我很多东西,让我别太计较得失;别太在乎眼前的事;让我尽量待人和善。那时的我在她面前,就像少不更事的孩子。那时真的很奇怪,倔脾气的我,只是听她的话,按照她说的,努力工作。那年年底,工作上稍微有了起色,我们结婚了。”

男人弹了弹烟灰,继续说着:“那时,真是苦日子。两个人,一张床,家里的家具也少得可怜。结婚一年,我才给她买了第一颗钻戒,存了大半年的钱呢。当然,是背着她存的。若她知道了,是肯定不让的。那阵子,烟酒弄得身体不好,大冬天的,她每天晚上睡前还要给我熬汤喝。那味道真好呀!”男人沉醉在回忆里,忘记了时间,只是不停地讲述着往事。而女人,也丝毫没有打扰的意思,就静静地听着。等男人注意到时间,已经晚上10点了。“啊,对不起,没注意时间,已经这么晚了。”男人歉意地笑了笑,说,“现在,你可以理解吗?我不可能,也不会做对不起她的事情。”“啊,知道了。输给这样的女人,心服口服喽。”女人无奈地摇了摇头,“不过,我到了她的年纪,会更棒的。”“嗯。那就可以找到更好的男人,不是吗?”“很晚了,家里的汤要凉了,我送你回去。”男人站起身,想送女人。“不了,我自己回去就可以了。”女人摆了摆手,“回去吧,别让她等急了。”男人会心地笑了笑,转身要走。“她漂亮吗?”“嗯……很美。”男人的身影消失在夜色中,留下女人,对着蜡烛,发呆。

男人回到家,推开门,径直走进卧室,打开了台灯。沿着床边坐了下来,“老婆,已经第四个了。干吗让我变得这么好?好多人喜欢我呀!搞不好,我会变心呀!干吗把我变得这么好,自己却先走了?我,我一个人,好孤单呀。”男人哽咽地说着,终于泣不成声。眼泪,一滴滴从脸颊流下,打在手心里的相框上。昏暗的灯光中、旧照片里,弥漫着的,是已逝女子淡淡的温柔。

珍惜友情

珍惜愤怒

小时候看电影,虎门销烟的英雄林则徐在官邸里贴一条幅“制怒”。由此知道怒是一种凶恶而丑陋的东西,需要时时去制服它。

长大后当了医生,更视怒为健康的大敌。师传我,我授人:怒而伤肝,怒较之烟酒对人危害更烈。人怒时,可使心跳加快,血压升高,瞳孔放大,汗毛竖紧……一如人们猝然间遇到老虎时的反应。

怒与长寿,好像是一架跷跷板的两端,非此即彼。

人们渴望强健,人们于是憎恶愤怒。

我愿以我生命的一部分为代价,换取永远珍惜愤怒的权利。

愤怒是人的正常情感之一,没有愤怒的人生,是一种残缺。当你的威严被践踏,当你的信仰被玷污,当你的家园被侵占,当你的亲人被残害,你难道不滋生出火焰一样的愤怒吗?当你面对丑恶面对污秽,面对人类品质中最阴暗的角落,面对黑暗中横行的鬼魅,你难道能压抑住喷薄而出的愤怒吗?

愤怒是我们生活中的盐。当高度的物质文明像软绵绵的糖一样簇拥着我们的时候,我们便有了太多的忧郁。城市人的意志脱了钙,越来越少倒拔垂杨柳强硬似铁怒目金刚式的愤怒,越来越少幽深似海水波不兴却孕育极大张力的愤怒。

没有愤怒的生活是一种悲哀。犹如跳跃的麋鹿丧失了迅速奔跑的能力,犹如敏捷的灵猫被剪掉胡须。当人对一切都无动于衷,当人首先戒掉了愤怒,随后再戒掉属于正常人的所有情感之后,人就在活着的时候走向了永恒——那就是死亡。

我常常冷静地观察他人的愤怒,我常常无情地剖析自己的愤怒,愤怒给我最深切的感受是真实,它赤裸而新鲜,仿佛那颗勃然跳动的心脏。

喜可以伪装,愁可以伪装,快乐可以加以粉饰,孤独忧郁能够掺进水分,唯有愤怒是十足成色的赤金。它是石与铁撞击一瞬痛苦的火花,是以人的生命力为代价锻造出的双刃利剑。

喜更像是一种获得,一种他人的馈赠。愁则是一枚独自咀嚼的青橄榄,苦涩之外别有滋味。唯有愤怒,那是不计后果不顾代价无所顾忌的坦荡的付出。在你极度愤怒的刹那,犹如裂空而出横无际涯的闪电,赤裸裸地裸露了你最隐秘的内心。于是,你想认识一个人,你就去看他的愤怒吧!

愤怒出诗人,愤怒也出统帅、出伟人、出大师,愤怒驱动我们平平常常的人做出辉煌的业绩。只要不丧失理智,愤怒便充满活力。

怒是制不服的,犹如那些最优秀的野马,迄今没有骑手可以驾驭它们。愤怒是人生情感之河奔泻而下的壮丽瀑布,愤怒是人生命运之曲抑扬起伏的高亢音符。

珍惜愤怒,保持愤怒吧!愤怒可以使我们年轻。纵使在愤怒中猝然倒下,也是一种生命的壮美。

废墟

我诅咒废墟,我又寄情废墟。

废墟吞没了我的企盼,我的记忆。片片瓦砾散落在荒草之间,断残的石柱在夕阳下站立,书中的记载,童年的幻想,全在废墟中陨灭。昔日的光荣成了嘲弄,创业的祖辈在寒风中声声咆哮。夜临了,什么没有见过的明月苦笑一下,躲进云层,投给废墟一片阴影。

但是,代代层累并不是历史。废墟是毁灭,是葬送,是诀别,是选择。时间的力量,理应在大地上留下痕迹;岁月的巨轮,理应在车道间碾碎凹凸。没有废墟就无所谓昨天,没有昨天就无所谓今天和明天。废墟是课本,让我们把一门地理读成历史;废墟是过程,人生就是从旧的废墟出发,走向新的废墟。营造之初就想到它今后的凋零,因此废墟是归宿;更新的营造以废墟为基地,因此废墟是起点。废墟是进化的长链。

一位朋友告诉我,一次,他走进一个著名的废墟,才一抬头,已是满目眼泪。这眼泪的成分非常复杂。是憎恨,是失落,又不完全是。废墟表现出固执,活像一个残疾了的悲剧英雄。废墟昭示着沧桑,让人偷窥到民族步履的蹒跚。废墟是垂死老人发出的指令,使你不能不动容。

废墟有一种形式美,把剥离大地的美转化为归附大地的美。再过多少年,它还会化为泥土,完全融入大地。将融未融的阶段,便是废墟。母亲微笑着怂恿过儿子们的创造,又微笑着收纳了这种创造。母亲怕儿子们过于劳累,怕世界上过于拥塞。看到过秋天的飘飘黄叶吗?母亲怕它们冷,收入怀抱。没有黄叶就没有秋天,废墟子是建筑的黄叶。

人们说,黄叶的意义在于哺育春天。我说,黄叶本身也是美。

两位朋友在我面前争论。一位说,他最喜欢在疏星残月的夜间,在废墟间独行,或吟诗,或高唱,直到东方泛白;另一位说,有了对晨曦的期待,这种夜游便失之于矫揉。他的习惯,是趁着残月的微光,找一条小路悄然走回。

我呢,我比他们年长,已没有如许豪情和精力。我只怕,人们把所有的废墟都统统刷新、修缮和重建。

不能设想,古罗马的角斗场需要重建,庞贝古城需要重建,柬埔寨的吴哥窟需要重建,玛雅文化遗址需要重建。

这就像不能设想,远年的古铜器需要抛光,出土的断戟需要镀镍,宋版图书需要上塑,马王堆的汉代老太需要植皮丰胸、重施浓妆。

只要历史不阻断,时间不倒退,一切都会衰老。老就老了吧,安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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