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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17 02:3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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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建伟,胡志勇,郝雨凡

出版社:知识产权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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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问题研究(一)

海洋问题研究(一)试读:

总论

第一节海权的本质与发展“谁控制了海洋,就控制了世界贸易。谁控制了世界贸易,就能控制世界的财富,最后也就可以控制世界本身。”

自伯罗奔尼撒战争以来,海军便走入了历史的舞台。人类最早利用水运的原因便是重视其便利性,以降低商业成本。但随着人类利用海洋的范围不断扩大,各国在贸易航行和海外殖民的利益矛盾也随之产生,海上冲突也无可避免。因此各国也纷纷加强自己的海军力量,逐渐形成了国际军备竞赛。早在古希腊时期,海洋学者狄米斯托克利就预言:“谁控制了海洋,谁就控制了一切。”“控制海洋”的概念便深植于人心,因此海权似乎与制海权画上等号,有着分不开的关系。但海权与制海权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观念,制海权的意义就是控制海洋,其目的为不让敌方有利用海洋的机会,它只是构成使用海权的条件之一,而其本身意涵并不相等于海权,最多只能算是海权的一部分,国家发展海权的最主要目的是要把海洋当成一种政策工具来使用。故从字面上定义,海洋战略可定义为:“国家如何使用其海权(海上权力)以增进或确保其国家利益的方法”。由此可见,海洋战略并不只讨论军事层面的问题,更是属于国家总体战略的一部分,包含了政治、经济、社会等其他因素。一、海权的特色

一国在发展海权与海权理论的同时,不可避免地会与地缘战略、地理位置产生关系。在地缘战略的发展中,地略学只偏重在地理概念,但其结果不然。地略学虽然是建构在地理的概念架构之上,但其讨论的广度及应用的深度却又远远凌驾在地理学之上。“所谓地略者,也就是国家战略之地理研究。”除了地略学之外,也有地缘政治学的类似翻译名词出现(英文为:geopolitics)。地缘实质上是地理环境关系的简称,是地理的因果关系、地理的边际关系和地理的战略关系三者的结合简称。地缘政治主要内涵为:“如何运用地缘要素与政治活动间的关系,来解决问题。”地缘政治学为基于空间视野的国际关系研究,其主要分析手段是分析政治地图,世界政治的各组成部分被视为空间客体,在相互作用的同时则构成空间现象。这些因素也关系到海权的发展。

一国海权的拓展,以及先天港口位置与周边国家地缘战略的互动,都是海权在发展上不可避免的先天地缘条件。这便构成海权发展时的助力或是阻力。此一因素,也会影响到该国人民在传统上发展产业的选择,对于海洋发展利用的不同态度。因此,地缘战略与天然地理位置的发展,会成为影响一国发展海权的重要因素,进而影响到一国对外贸易基础。全球化时代下各国的联系不断增强,人类生活在全球规模的基础上也飞快发展。而国与国之间在政治、经济贸易、文化上则打破了距离的障碍且互通有无。尤其在经济层面上,借由跨国界的货物、技术、资本,乃至服务业务的全球性流通的扩速增长,致使国家经济间的相互依赖(interdependence)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让人深感世界是平的。在这种情况下,过去的地理因素势必有所改变,这影响到许多以传统地略为基础的古典战略学说,但并不代表海权在全球化架构下将失去其过去的作用,反而是全球化的特性与海权概念结合之后,其运作与应用之新模式,会赋予海权新的意涵与精神。在全球化的时代,谁找到了新的海洋富强之道,谁就掌握了未来世界。“海权”一词,为马汉称其所自创,但该词在古希腊时期即已为修息提底(Thucydides)所使用。尽管马汉发表此言论的动机,系在意使读者“强迫注意”(to compel attention),不过在其著作中并未明确界定“海权”的意涵。虽然马汉曾指出海权不是抽象名词而是具体事实,但他也没有明显说出“海洋管辖”(Command of the Sea)及“制海”(Sea Control)的区别。马汉对于“海权”的概念,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层次之上:

第一,经由优势海军所获得的制海权(command of the sea)。

第二,生产、航运、殖民地的结合。

其中前者属于“海洋控制”,依赖制海权、海外扩张、攻势作为诸手段,而其重心则在一支强大海军的建构;后者为“海洋使用”,其要素则有殖民地(市场、基地)、航业(海运)及商业(生产)。这里就产出了对于“海权”的狭义与广义之定义。“海洋控制”即为界定于军事面上的海权意涵;“海洋利用”则是由国家总体战略的层次来诠释海权;由前者保障后者之运行,而后者融合所产生出来的综合效力又反馈回来支持前者。这种模式为马汉身处年代的大英帝国所奉行,并获得极大的成效,因而成为当代的一种世界政治风潮。唯马汉并未对海权给予一种不受时空环境条件影响、放诸四海皆准的定义,这也代表了海权是有可能随着时间、国情、地理条件而因国而异的战略。因此我们可得知对于海权的运用,并不是海军的独门生意。海军由于具有武力的特性,成为国家争夺制海权的最佳工具。但海权不是只有海军,虽然国家在拓张海权时需要海军来达到控制海洋的目的。

另外,苏联海军高希可夫上将(Admiral S. G. Gorshkov)则认为海权是:“综合控制海洋的方法和保障国家利益的方法加以合理的归纳,即构成国家海权,海权系决定一个国家其本身利益,而在军事与经济方面利用海洋的能力。”有“苏联马汉”之称的苏联高希可夫上将,赋予了海权新的意涵。他将马汉的“生产、航运、殖民地”的海权经济要素,用较为抽象的“国家利益”取代。高希可夫将海权观念推引进苏联的国家战略指导思想中,并明确指出海权在军事与经济层面上的意涵,但是当时苏联所强调的意识形态与经济理论,欠缺后来全球化利伯维尔场经济体系环境,所以高希可夫才会以国家利益此一空泛的概念来涵盖经济要素。

而刘达材将军对于海权的认识则是:“并非专指海军武力,其包括一个海洋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和军事力量的总和……海权是一个国家运用海洋的统合能力。”在刘达材将军的海权定义中,认定海权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特殊展现,该国具备深沉的海洋文化,并长期投入于海洋的经营与利用。此外,刘达材将军的海权定义中,已经不再视海权为强权国家所独占的地位与条件,而是每个国家都有权利投资与发展的富强之道,就如同国家权力;客观上而言,每个国家都有一定的国家权力,不论其大小、强弱,只是该权力多寡,能否真正发挥实质影响力。海权亦复如此。

综合以上的海权定义,基本上可以归纳出两点,足以说明海权的特性。一是海权的获取与行使,具有一定程度的“排他性”,这才符合“权力”的概念;这样的排他性即便无法恒长时间维持,但也必须在战时致力取得,此一目标则需在平日便积极投注资源并在高层有心经营下发展,始能达到。二是海权必然是一个国家综合力量的展现,而非仅仅在于一支强大海军的建构;而海洋资源的获得与利用,必须要能够转换为综合国力,否则海权将不具任何意义。二、海权与空权

海权与陆权的差别已有许多的讨论。近年由于空权观念的逐渐兴起,以及美国空海一体战(Air-Sea battle)的宣传之下,对于空权与海权何者为重的争论又再度展开,其原因仍不外乎军种预算的争夺,以及海空军在资源分配上的优先顺位,并无太多理论上的争辩。空权与海权在本质上便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观念,空权与制空权有无法分割的关联。海权与制海权虽有关系,但却有着完全不同的思考逻辑。因此从理论上看,海权与空权有其根本上的差距。受限于科技发展,空权是一个相当年轻的理论。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许多空权论者才开始创建其理论,对于空中战斗、敌后轰炸、空中利用甚至也对使用轰炸机轰炸平民目标的道德观,做出不少讨论。除此之外,空权理论也让各国航空部队找到更有力的论证来脱离过去海陆军的控制,成为独立的军种。特别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战争的范围与规模,以及航空器的科研进步都不是过去战争可以比拟的。导致各国在面对战争改变时,对飞机种类、部队训练及部队配置的计划都发生了很大的改变,这些理论与在战场上的应用都反映出当时盛行的空权理论与军事使用绝对脱离不了关系。空权是一个建立在军事使用上的权力,无论是攻击对方空军基地、破坏敌方空中力量,甚至通过对敌人战略后方的轰炸,使己方陆军能够在决定性地域,突破敌人的防御,占领敌人的领土都无法摆脱军事的影子。当时认为,战略轰炸是为了日后的陆军进攻,在此阶段空权强调的是利用不同军种在战略层次上的协同作战,空中兵力是用来支持陆海军的支持兵种。但杜黑所提出的空权论却认为空权已经带来战略革命,使用空权可以直接摧毁敌人的心脏。认为如何确保制空权的取得与维持,便是日后作战的关键。“二战”结束之后,冷战时期由于核武器的发展,空军除了成为独自的作战军种之外,美、苏两国也将携带核弹头的远程轰炸机和中远程导弹,作为主要威慑手段。而美国也透过空军来达到控制全球的战略思维,透过空运与空中武力来达到控制全球战区的目的达到“战略空军”的角色。越战结束之后,美国又提出“空地一体战”的概念,随着人类探究太空的脚步的加快,也逐渐演变为“空天一体战”。“空天一体战”注重如何使用太空力量,以及网络信息化的协助来完成作战目标,从而使得空权再次延伸开拓新的领域。虽然飞弹技术的发展,让空权的地位受到动摇,认为飞机已失去其意义,可完全用导弹代替,但事实证明,空军仍有其独特地位。特别是在美国空权论者所提出的“全球警戒、全球到达、全球力量”战略,在结合太空卫星科技后,所完整呈现出的航空航天力量是无可取代的。随着科技的进步,空中武力的重要性日益增加,尤其是在第一次波斯湾战争中,美军掌握完全的空中优势,让世人了解没有制空权,便没有未来战场的胜算,未来空军会成为最重要也是主力的作战军种。

所以,空权一般是建立在军事用途上,而空中的权力竞逐大部分都是为了争取制空权而发生的争执。或许近年来由于航空民航业者的进步与兴盛,会把航权及空中航道的观念带出,但其所能载运的货运量,仍然不能与海运相比。虽然各国在空中都会设置看不见的航空识别区(Air Ddefense Identification Zone, ADIZ)或是飞航情报管制区,但这些名词与规定,仍然大多是起源于军事的用途。因此我们可以概略地判定,空权很难与军事脱离关系,这也是其与海权最大的不同。海权是建构在海洋利益而发生的,可以通过开发海洋来充实海权;但对空权来说,空权是一种军事作战上的延伸,空中所带来的利益十分有限,空中不可能会有生产资源的环境与条件,这也是海权之所以能与众不同的关键之一。

因此,海权并不是只有单纯的军事作为。人类最早利用海洋,可能是为了最基本的渔盐之利,日后为了与他国进行贸易,以及寻找新的资源,而勇敢走向海洋,因此出现了海上贸易。海权与陆权最大的不同在于海洋不能被占领,只能通过武力来加以控制。因此所谓的制海权只是一种相对的概念,其最终的目的还是使用海洋,通过海洋来创造利益,而不是控制海洋,全球化的时代之下,交流与共生的意义大过占领与夺取。在全球化的影响以及国际经济互动之下,各国更需要密切的交流。即便是信息化时代,金融交易可以通过电子平台来互惠,但在跨国物流上仍然必须仰赖海运。此外海洋资源的开发对人类来说,有着极大的吸引力。过去发生的许多战争都起源于陆上资源及可供人居住土地的不足,而让人类必须通过争夺的方式来竞争,这也种下战争冲突的种子。相较之下,人类对海洋的认识与开发仍处在探索阶段。海洋资源从最基本的渔产到需要高技术辅助的海上钻油平台,甚至深海的稀有金属元素,这些都是人类向海洋开发的最好理由。也因为海权的核心是经济利益,能否获得海洋经济才是制海权与建设海军的最大目的。海上武力除了战争时可派上用场,以及在平时进行海军外交之外,是一个耗费大量维修经费的军种。海军最重要目的是夺取制海权,确保海上交通线,而通过利用海洋国土及海洋环境开发获取利益,单纯的海军是无法完全发挥海洋所带来的经济利益的。毕竟海军战略只是海洋战略中的一环,海洋战略属于国家战略层级,利用各种方式来发展海权。特别是在全球化经济之下,战争爆发的机会有限,许多国际经济与贸易仍需要跨国企业的合作,无论是因为领土纠纷或是资源开发的争执,都有可能导致战争的爆发,但战争的结果却可能导致资源的破坏及开发的搁置,造成经济的损失,因此各国在使用军事武力上皆会额外的小心谨慎。1982年所完成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即是基于合作与协议的概念所产生。该海洋法条文繁多,总其内容可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规定海域的划分及航行的权利;第二部分为海洋资源的开发与分配议题。其观念建立在以下基础上:公海海床资源是全人类共同的资产,其开发与利用应由全人类所共享,并应由联合国设立机构来加以管理。此一共享海洋资源原则,基本上是受到各国某种程度的尊重,各国的海洋政策也大多参考该条约。三、海洋权益与海军

海洋开发已成为所有滨海国家所期望的目标,其中不可避免地牵涉主权问题。无论是海洋渔场的开发,或是海底能源的探勘,都可能会引发周边国家的觊觎,而发生利益上的纠葛。直接浮上台面的纠纷,大多都与岛屿所属权有关。由于目前国际海洋法所规定,各国领海12海里,经济海域200海里。这样的计算方式便直接影响了各国的利益,由于许多海域重叠复杂,导致各国为了岛礁的所属权,展开了长期争执。围绕南海主权问题,中国与菲律宾、越南之间的关系为此而变得十分错综复杂。各方纷纷加强南海地区的海军军力,但作战系统在运作时,也容易引起其他国家的紧张。

船舰也是一国领土的延伸,历史上有许多战争,其引发的原因来自船舰的海上意外。在各方都不希望引发战争的情形之下,如何维持实际上的和谐,以及通过部分较为强硬的态度来安抚国内激进派,形成“斗而不破”的局面,会是各国所希望的目标。

动用军队来维护海上利益会是一个高风险的决定。若是发生擦枪走火的意外,很容易演变成战争的局面。为面对日益增加的海上冲突,各国和地区开始尝试利用具有司法警察身份的执法单位,来作为捍卫海疆的主力。如中国便拥有渔政、海监、水警等海上执法单位;日本的海上保安厅是类似的“次海军单位”。其既可以争取海上权益,也拥有司法警察的身份可对可疑船只进行搜查甚至扣留。

一般而言,警察是用来维护国内治安的执法单位,因此,使用警察也可以向其他国家表明其于这块水域的控制权与掌握度。近来许多国家和地区皆利用类似的方式,避免直接出动海军而引发国际冲突。且警察单位并不代表其战斗力的不足,美国海岸警卫队的作战能力,可以媲美一些中小型国家的海军。海巡单位的官兵经过训练亦可达到与海军陆战队同样的战技水平,经过完整的编训也可操作先进的武器系统。德国战斗力最强的特种部队是国境警察第九队(GSG9),专司反恐任务,德军同质部队根本无法望其项背。因此,如何善用高素质的水上执法单位与海军的奇正并用,便是政府高层必须思考的方向。

南海除了是重要的海上交通要道之外,海底蕴藏的资源更为重要,无论是传统渔产或是海底所蕴藏的能源含量皆十分丰富,因此各国和地区对于所属岛屿及争议岛礁完全不肯放手,其中多少包含了许多的民族情感与国家意识。但若是从经济开发的角度来看,过度强调国家领土主权并不能保证获得最大利益。海权的基本还是在于经济利益,“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是目前最符合国际利益的方式。无论是海上交通或是海底资源开发,甚至在海岛上的海洋观测站,以及气象台所提供的数据,都与国际经济有关。近年来太空卫星科技的进步,也需要在不同地方架设卫星定位或信息接收站,以达到全天候的联机,许多岛屿都可在这方面发挥功能。可以经由民间财团出面,以经济为优先考虑,跨国企业为主要参与主体,共同筹组“海上保全”的方式,来确保水域的安全,避免海盗袭扰,确保海上通道安全。以商业力量作为行为规范建制的考虑,成为一种国际建制(international regime),以利益为前提,争利不争议的思考模式,来处理海上议题。此外岛屿除了具有主权意义之外,有些较大的岛屿,各国也纷纷增强其军备,扩建机场,以增加其军事实力。但除了军事之外,也可以通过军事硬实力的软运用,来达到参与甚至影响南海的目的。有些岛屿拥有天然淡水及机场,十分适合建立海上救难及医疗救护基地。通过此类人道救援的国际公益服务,结合其他海事合作(海洋生态维护、海洋探测、反走私协议),让南海问题能在合作之中寻找共同的利基点,创造利益的最大公约数。

过去在探讨海权议题时,常会提到利用海军来进行“炮舰外交”。探讨如何利用强大的海军来达到宣扬国威、稳固海防、确保“外向型的利益”,因此必须建立一支强大的海军。清王朝的北洋海军,就是在如此的思维之下所成立。自强运动的原因在于,认为国力之所以不如外国是因为武器科技不如人,因此必须“师夷长技以制夷”,成立海军衙门,购买大批军舰,以图振兴海权。但可惜事与愿违。北洋舰队在黄海一战的覆没,也象征大清海权的衰亡,其最大的败因在于高层仍旧使用陆权的观念来经营海权,只知海防而不知海权、只知保船而不知制敌,终种下甲午败因。结论:建设富有中国特色的和平海权思想

中国兵学传统可追溯至《道德经》,先不论其书中与战略之关联,但书中确实对二元论有所叙述。二元论在战略上的运用,也在中国其他兵书中层出不穷,特别是《孙子兵法》便直接点明了奇正虚实的观念,其他各朝历代兵书也都强调了虚实奇正、误人而不误于人的概念。当代解放军的发展与中国国家战略仍可见到《孙子兵法》的精神。中国兵学特色除了二元性相结合之外,亦整合了超军事因素与军事力量的运用,强调非军事因素的战略问题其必然的结果就是综合化。各种因素——无论是非军事或军事——都必须以综合的方式予以考虑和应用。不管是在军事行动之前还是在其过程中,没有一个单独的因素可以从整体中分离开来。海权的发展也是如此。海洋战略是由许多不同领域、不同期限、不同范围、不同层级、不同性质的各种子战略构成的巨系统。

海权并不是指强硬的军事外交,更不是单靠强大的海军就可以建立。1405年明朝郑和下西洋率领的庞大舰队,以和平、友好、互惠的方式到访了40多国,宣扬文化,与西方国家以征伐、掠夺、占领,以帝国主义方式拓张海权不同。当时亚非国家较为落后,郑和为这些国家带去了当时中国的文明与进步,所至之地到处留下和平友好的盛名,世界各国莫不誉为和平之旅。许多论调认为经济发展需要海洋,而维护海洋利益需要海军的力量,但除了拥有海军之外,更重要的是通过合作与交流,体现和平的海权、文明的海权、互惠的海权。海军或许跟海权很难分开关系,但是海权不是只有海军,更需要国人的海权思维与海洋文化。发展海权不能单靠民族复兴,以及雪耻仇恨,民气虽可用但无法长久。海权的根本在于海洋所能带来的利益,此一观点或许过于现实,但合乎目前国际情势,在主权纷争的南海与东海,与其剑拔弩张、文攻武吓,不如携手合作,共同开发以争取最大利益。第二节中国海洋安全观的演变

海洋安全已经成为当今国际事务的焦点议题之一。一国的海洋安全观是随着本国对海洋安全的理解和海洋利益的拓展而不断演变的。60多年来,新中国的海洋安全观即随着中国对海洋安全和海洋利益的不断重新认识而不断嬗变,最初单纯以维护近海海岸安全、防止外敌入侵为主要内容。改革开放后,国家利益逐渐走向世界,对海洋安全和海洋利益的认识逐渐深化,形成了积极的“近海防御”战略安全思想,以及为维护亚太地区稳定、塑造有利于中国长期发展的周边环境而制定的以“搁置争议、共同开发”为主要指导的处理与周边海上邻国海洋主权争端的方针。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面临的海洋安全形势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传统的安全观念已经难以解决当今海洋安全问题,中国未来应该秉持以“共同治理、合作共赢”为标志的新型海洋安全观,中国未来的海洋安全也应在此基础上获得保障。一、中国海洋安全观的历史演变

海洋安全是国家安全一个特殊领域。就一个国家而言,传统的、狭义的海洋安全主要是指在其海洋国土(含领海和专属经济区)范围内,能够有效地抵御和化解内外威胁与不测事件,保障生存和发展的稳定状态。笔者认为,随着全球化趋势的迅速发展,世界经济政治事务的区域性和全球性的不断增强,世界各国在经济贸易和政治领域越来越互相关联,海洋安全对一个国家,尤其是海洋大国而言,其内涵和外延早已超越传统意义的、仅限于本国主权海域事务的海洋安全概念。在当今时代,除了前述的本国海洋国土范围内的安全之外,世界贸易航运通道的开放和稳定、在本国海洋国土之外的海洋资源(比如国际海底)的合法取得、海洋生态环境的保护、海洋气候的变化等事务都已成为国家海洋安全的组成部分。

正如海洋安全的概念在不同历史时期不断发生变化一样,一国的海洋安全观念也会随着本国政治经济的发展、本国战略利益的变化而不断演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多年以来,其海洋安全观念也经历了不断认知、不断提升的历史进程。

1.20世纪50—70年代的中国海洋安全观

在20世纪50—70年代,当时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冷战所造成的严峻的周边安全环境,以及历史上中国有海无防导致多次遭受西方列强的海上入侵的痛苦历史记忆对当时中国海洋安全观念具有重大的影响。因此,当时中国的海洋安全观的主要内容就是维护国家主权,反对海洋霸权;确立近海防御的海防战略,防范海上威胁;推动沿海地带的经济建设以促进海防建设。

维护国家主权,反对海上霸权。中国近代历史中,西方列强多次从海上入侵中国,在中国沿海建立军事基地,驻扎军队,其军舰在中国内水横行无阻的状况给中国领导人和中国人民带来了沉重的历史记忆,因此,维护主权、反对霸权成为当时中国海洋安全观的首要内容。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苏联按照之前签署的中苏条约租借了旅顺军港,在旅顺驻有军队。1949年12月,中国领导人出访苏联时提出社会主义中国领土上不能有外国军事基地,之后经过中苏两国的交涉和协商,1955年5月苏军从旅顺军港全部撤出,中国领土上至此再也没有外国军事基地和外国军队驻扎。同时,针对朝鲜战争后美国对中国的海洋封锁和海上威胁,中国一再要求美军舰队撤离中国沿海、不要干涉中国内政,提出“西太平洋要西太平洋国家自己来管”。1958年,中国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发表声明,正式宣布中国的领海宽度为12海里,南海四大群岛为中国固有领土。

确立近海防御战略,防范海上威胁。近代中国国力孱弱,有海无防,这是中国落后挨打的主要原因之一。保护中国海岸使之不再成为外敌入侵的跳板是几代国人的期望。为此,中国领导人根据当时中国国力和海上实力仍然弱小的实际情况,确立了“近海防御”的战略思想,以着力建设强大的人民海军为核心,以加强漫长海岸线上数量众多的沿海岛屿的要塞守备为依托,以保卫全部18000千米的海岸线和12海里领海为重点,反对帝国主义来自海上的侵略威胁。新中国第一代领导核心毛泽东主席多次视察海军,还发出了“为了反对帝国主义的侵略,我们一定要建立强大的海军”的号召,从此,建设强大海军就一直成为中国民众海洋安全的核心观念之一。虽然中国海防战略的定位是近海防御,但随着中国国力的提升,近海防御的概念也在不断积极变化,海上威慑的概念也逐渐形成。到20世纪70年代,核潜艇、水面舰艇导弹化等已经开始成为中国海军建设的重要内容。1974年,中国海军在西沙海战中击败当时的南越军队,确立了中国对西沙群岛的主权。

推动经济建设、促进海防建设。要能够独立自主地依靠自身的力量保卫自己的海防,一个海洋国家必须具备相应的海洋经济实力和海洋工业实力,才能为其海洋安全提供坚实的支撑。20世纪50年代,中国的主要工业基地都在沿海地区,因此当时的中国政府和领导人制定了加快沿海工业建设、以经济建设促进海防建设、以沿海带动全国经济发展的战略,为此提出“沿海工业基地必须充分利用”的方针,在沿海工业发展的基础上,积极发展造船工业以推动海洋经济和海军建设。1964年,为全面规划中国海洋事业的发展,中国国家海洋局正式成立,标志着中国海洋事业的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总之,在20世纪50—70年代,鉴于当时的历史情况,中国对海上安全和海洋利益的认识主要集中在保护自己海岸线的安全,防止外敌从海上入侵的威胁,其专守防卫的战略思想相对而言是比较内向的。同时,由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中国当时对于自己主张的海上权益还不能真正完全予以维护。

2.20世纪80—90年代的中国海洋安全观

如果说在20世纪50—70年代中国的海洋安全观主要着眼点还是在于保护自己海疆和近海主权,随着80年代中国的改革开放,中国逐渐走向世界,中国对世界和海洋有了新的认识。同时,随着中国海洋利益的开始拓展,中国与邻国海洋利益的碰撞也开始越来越频繁地发生,中国的海洋安全观无论是深度和广度都有所拓展。这一时期中国海洋安全观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近海防御”战略的延续。1980年,中国虽然走上了改革开放道路,但是中国的综合国力依然不足以承担建设强大海上力量、追求国家远洋利益的使命,中国的国家军事哲学也决定了中国的国防战略包括海洋战略始终是防御性质的。正如中国领导人邓小平指出的,“我们的海军……是防御性的。海军建设,一切要服从这个方针”。但此时,中国的近海防御战略的内涵已经发生了变化,从空间上已经不仅仅局限于沿海海岸线,而是为维护祖国统一、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所必需的海域范围。从态势上则是一种与“守土防御”有所区别的积极防御,“积极防御本身就不只是一个防御,防御中有进攻”。在这种积极防御思想指导下,中国的海上威慑力量开始形成,弹道导弹核潜艇在这一时期成为中国核威慑力量的组成部分,中国的海上力量也开始走出近海。1980年,中国海军编队为配合中国洲际导弹试验远航中太平洋海区,同时,这一时期中国海军编队开始出访友好国家,走向远洋。

其次,开始确立“搁置争议、共同开发”为主要方针的处理与邻国海洋争端的战略思想。中国海洋领土广大,在这些海域上分布着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的众多岛屿。但是由于以前中国海洋实力薄弱,无法完全履行自己的主权任务。从20世纪70年代起,中国的部分岛屿遭到一些海上邻国的非法侵占,其中主要有东海的钓鱼岛,以及南海的南沙群岛等。在当时,中国的主要任务是改革开放,发展经济,与周边国家开展友好合作关系。但同时,“关于主权问题,中国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回旋余地”。因此,中国领导人提出了“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战略思想。其基本思路是在不放弃主权的前提下,先与争议方搁置争议,首先是发展国家关系,在两国关系不断发展的过程中,逐步解决争议问题,在这个过程中,有关各方可以先合作开发,共同得利。“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是中国从维护亚太地区和平与稳定、发展中国与周边国家友好合作关系的大局出发制定的策略,但这绝不意味着中国在主权问题上可以退缩、放弃原则。

最后,中国在海上力量建设上更重视现代化的重要性,提出了建设“精干、顶用”的海军建设思想。由于各种历史原因,中国海上力量与世界相比有着较大的差距,这就严重制约了中国维护自身海上权益、保障海上安全的能力。因此,中国领导人提出必须“建立一支强大的具有现代战斗能力的海军”,要“讲质量,讲真正战斗力,搞少而精的真正顶用的”。

在20世纪80年代中国开始改革开放进程后,中国与世界各国在政治经济上的交往和利益上的关联越来越密切,中国国家利益开始走向海外,中国对海上安全和海洋利益的认识也更加开阔,中国的海洋安全观也开始不仅关注自身的安全,而且开始关注周边海洋的和平与稳定,以及如何处理与海上邻国关系的问题。二、中国目前海洋安全的主要内涵

进入21世纪后,随着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国际形势的变化,中国的海洋安全形势也发生了重大变化。

中国是个海洋大国,中国全部海岸线北起鸭绿江口、南至北仑河口总长18000多千米,各个岛屿海岸线总和达14000多千米,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沿海岛屿总数达到6961个。按照国际法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有关规定,中国有依据可主张的管辖海域面积达到300万平方千米,其中与领土享有同等法律地位的内水和领海面积约为40万平方千米。中国的海洋国土面积相当于陆地国土面积的近1/3。在海上,中国与韩国、朝鲜、日本、菲律宾、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等国隔海相望。

中国已经是世界第二经济大国,并且已经成为世界第一贸易大国,2013年,中国的进出口贸易总额达到4.2万亿美元。这其中大部分是通过海上运输完成的。中国与世界各国的经济贸易联系已经成为中国最重要的国家利益内容之一,而这些联系绝大部分是通过世界各大洋的海上通道进行的。中国也是世界上最大的资源和能源进口国之一,2012年,中国仅进口原油就达3.14亿吨,中国绝大部分资源能源进口都是通过海洋通道进行的。未来在本国海洋国土上,以及按照相关国际法在国际公共海域上获取中国发展的资源对于中国的未来也是至关重要的。

同时随着国际局势的变化,围绕海上权益的纷争已经成为当今国际形势的一个突出特征,而中国所处的亚太地区则是其中的焦点。近年来,亚太地区各国,尤其是一些国家与中国之间的海上权益冲突日益成为影响中国海洋安全的关键问题。

综合而言,当前,中国面临的海洋安全问题主要包括如下领域:(1)海洋国土争端依然严峻。由于种种历史原因,中国目前与一些海上邻国存在海洋领土(包括岛屿和水域)的争端,而且这些争端在进入21世纪后呈加剧之势。首先是部分中国岛屿仍被一些外国非法侵占。在东海,日本违背中、日两国领导人关于将钓鱼岛主权暂时搁置的承诺,试图实际控制钓鱼岛,以该岛为起点,与中国争夺东海部分海域。韩国在中国的苏岩礁上强行修建建筑物并以此为由提出对中国部分东海水域的主权要求。在南海,自古以来属于中国的南沙群岛共有230余个岛礁滩沙,其中相当部分被周边海上邻国侵占。目前除中国实际控制的8个岛礁(其中台湾地区占据太平岛)外,越南侵占29个,菲律宾侵占进驻了9个岛礁;马来西亚要求的范围包括12个岛礁滩沙,侵占了5个。其次是中国与海上邻国的海域划分争端也非常突出。在黄海38万平方千米的海域中,按照大陆架原则应划归中国管辖的有25万平方千米,但韩国出于其自身利益主张以等距线为界,从而导致双方存在18万平方千米的争议海域。在东海地区,东海大陆架是中国大陆领土的自然延伸部分,中国按照相关国际法原则主张以大陆架的自然地理特性即以冲绳海槽为东海大陆架外延线来划定东海的大陆架所属区域,因此总面积为77万平方千米的东海区域中应划归中国管辖的为54万平方千米。但日本则提出因为中、日两国是所谓大陆架“共架国”,所以要求两国按照中间线原则来划分东海海域,如此一来,日本将因此多划16万平方千米的海域。在南海地区,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文莱都对本属中国的海域提出了各自的要求。(2)海上通道安全问题日益突出。首先是海上通道安全在中国海洋安全中的地位日益重要。海上通道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命脉,其安全与否直接关系着中国国家经济的发展与安全。一方面,中国主要贸易伙伴均与中国隔海相望,海上贸易通道成为中国外贸的生命线;另一方面,中国能源运输严重依赖海运,据统计,中国外贸出口货物的80%以上、石油和铁矿石等战略物资进口的90%以上是由海上运输完成的。

其次是国际上围绕海洋战略通道的争夺有所加剧。中国周边海洋相关国家如美国、日本、俄罗斯及印度等纷纷采用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手段加紧对重要海上通道地区进行战略布局和控制。美国是亚太地区最大的海洋国家,其在印度洋地区建有庞大的迪戈加西亚岛军事基地,在新加坡拥有部分海空军基地使用权。印度一直把印度洋作为自己的战略实力范围,近年来不断加快在安达曼——尼科巴群岛上军事设施的建设,在该群岛上成立了印度海军第四司令部,并着手在马六甲海峡西北端建立军事基地。与南海争端无关的域外国家日本还积极卷入南海事务,积极推行其海洋大国战略,海上自卫队也以各种名义进入远海地区,如以反海盗为名,与马六甲海峡沿海国举行各种带有军事性质的海上演练,加紧对马六甲海峡的渗透,并向越南和菲律宾提供巡逻艇和其他海上专业援助。马六甲海峡是中国战略石油通道,中国经过马六甲海峡运送的石油数量占中国石油进口总量的70%以上,每天通过马六甲海峡的船只近60%是中国船只。各国对海上通道安全的争夺与渗透对中国的海上通道安全会产生重要的影响。另外,各重要海上通道的沿岸国家近年来也不断加强国内立法,强化各自对海峡和各自邻接海域的管控。如在伊朗核问题形势紧张时期,伊朗多次警告战时将封锁霍尔木兹海峡,以此吓阻美国可能的对伊朗战争决策。霍尔木兹海峡是世界上最重要的能源通道,对世界能源市场的稳定至关重要,该地区的稳定对中国的能源进口安全意义十分重大。从长远看,除了亚太地区的海上通道之外,中国在印度洋、大西洋甚至北冰洋等世界各地海区的海上航行利益都将与日俱增,未来解决中国海上通道安全的问题非常复杂。

最后是海盗猖獗对世界海上通道安全的威胁。在包括马六甲海峡和南海水域在内的多处世界海上重要通道都存在各种海盗活动,威胁着这些航道通行的安全。尤其是近年来以亚丁湾和索马里为代表的东非海域的海盗活动日益猖獗,严重威胁着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海上航运的安全。在最危险的时期,仅仅从2008年1月至11月,在航行通过这一水域的中国126艘次商船中,就有20%受到过海盗的袭击。(3)与中国一些岛屿领土和海域被侵占相关联,中国海洋经济资源遭到了别国侵占和掠夺。近年来,一些周边国家加快了对中国传统海域内油气渔业资源的掠夺。有200多家西方公司在南海海域合作钻探了约1380口钻井,其中八九成位于争议海域(中国南海海域),石油年产量达5000万吨,超过中国最大油田大庆油田的产量。越南从1981年至2002年,已从南沙海域的油田中开采了1亿吨石油、15亿多立方米的天然气,获利250亿美元,南沙海域的石油开采已成为越南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马来西亚在南海中国传统疆界线内钻探的油气井数量最多,侵入中国传统海疆线以内24万平方千米,约占整个地区油气产量的一半以上。

一些海上邻国除了在中国主权水域开发开采经济资源外,还对中国在自己主权管辖水域内开发经济资源横加干扰,如中国981钻井平台在西沙群岛水域的作业即遭到越南的无理干扰。

另外,中国渔业资源由于与邻国的海域争端也面临枯竭。中国海域具有捕捞价值的鱼类2500多种,近海最佳可捕量为每年295万~356万吨,最大可捕量为每年728.6万吨,渤海、黄海、东海和南海的年均渔获量为每平方千米3.12万吨。由于争议海域的存在及邻国无节制的捕捞,中国的渔业资源衰竭速度惊人,渔业纠纷时有发生,甚至成为海洋主权纠纷的导火索。(4)在海洋司法领域,中国也面临诸多挑战。首先是各种海上跨国犯罪对中国海洋安全的威胁。海上跨国犯罪行为主要包括海上恐怖主义行为、危及海上航行安全的非法行为、危及大陆架各种固定作业平台安全的非法行为、海盗行为、海上偷渡、海上贩毒和贩运军火武器、海上走私等各种犯罪行为。在各种海上犯罪行为中,偷渡、贩毒、走私是对中国沿海地区安全与稳定造成重大威胁的传统因素。近年来,海盗、危及各种固定作业平台安全的非法行为也对中国海洋安全形成了越来越严重的威胁。

在海洋司法领域,一个相当重要的问题是中国应对国际海洋法规的经验不足,国家海上权益时而受到一些国际海洋法规的约束。比如,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加入和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国家,该公约管理海洋和利用海洋资源的有效性得到普遍认可。但其对中国不利的影响也已经逐渐显现。如中国一些周边国家不断对中国岛屿和历史性海域提出要求的主要依据即为该公约的一些条款。而该公约本身在许多问题上因为估计各国争议而采取妥协态度而语焉不详,存在自相矛盾之处,遗留了大量的法律漏洞,很多国家只接受公约中有利于本国的内容。所以,该公约虽为解决中国海洋权益问题带来了新机遇,但也产生了诸多棘手的新问题。例如,菲律宾向国际法院控告中国的主权要求,质疑九段线的合法性,就对中国维护海洋权益造成了一定的困扰。(5)海洋军事安全领域问题。海洋国土天然具有军事上的难守易攻性,过去西方列强侵略中国大都是从海上而来。据不完全统计,1840—1949年的100余年间,帝国主义列强从海上入侵中国,较大规模的入侵就达84次,入侵舰船达1860多艘,入侵兵力达47万人,迫使清政府签订不平等条约50多个。目前,中国周边海域一些国家正在不断加强其海上力量建设和部署,对中国形成较大海上军事安全压力。美国是西太平洋上最强大的海军力量,其在中国周边海域地区部署了强大的海空力量,建设了诸多军事基地。近年来,美国又提出重返亚太、再平衡等战略概念,提出针对中国的空海一体战概念,把亚太地区作为其军事战略和军事部署的重心。日本、韩国、越南等其他国家也明显加快了其海上军事力量建设步伐。围绕中国周边海域的亚太地区已经成为世界上军备建设最集中的地区。

另外,一些国家在中国周边海域进行的军事测量对中国海洋安全威胁也明显加剧。近期一些国家在他国专属经济区的军事测量活动成为国际热点问题。《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经济专属区的军事测量问题并没有明确规定,一些发达国家尤其是像美国这样的海洋霸权国家认为,在他国专属经济区的军事测量活动属“航行自由”,不违反国际法,因此沿海国家没有权利干涉或阻止此类活动。近年来,在中国的黄海、东海和南海专属经济区,各种外国军事测量船、调查船和电子侦察船,以及类似的电子情报飞机的非法活动与日俱增。美国海军的各种测量船经常在东海、黄海和南海海域进行海底勘测和水声监听,收集各种海底和海流等水文数据。美国的各种电子侦察飞机也经常在中国周边海域进行各种侦察活动,导致多次双方空中对峙事件。2009年3月8日,美国海洋监测船“无暇”号在中国海南省以南约120千米处的中国专属经济区海域进行军事目的的水声探测时,与5艘中国籍船舶相遇,引发了中美海上对峙事件,使得中美海上关系一度变得紧张起来。美国等国在中国专属经济区从事军事测量活动,直接危害了中国海洋安全。三、新型海洋安全观与未来中国海上安全

进入21世纪后,随着国际形势的迅速发展和中国面临的海洋安全问题的不断变化,中国对海洋的认知及海洋安全观也必然再次发生嬗变。同时全球化的迅速发展以及中国与世界各国的利益交织,也使得中国的海洋安全观必须和世界海洋安全相联系。

可以预计的是,西方列强传统的海洋安全观已经难以维护世界海洋安全,更不能保证中国海洋安全利益。

传统上,尤其是新航路开辟以后的500年来,西方海上列强对于海洋安全的观念无非是如何建立超越竞争对手的海上力量,如何尽可能多地占领和控制世界海洋及战略要地,如何尽可能地限制竞争对手的海上力量及其对海洋的利用。首先是西班牙和葡萄牙利用发现新航路的先机,凭借其强大的海军力量抢先占领了整个美洲大陆和亚洲、非洲的大量殖民地。1588年,英国打败西班牙无敌舰队,成为新兴的海上强国。在接下来的300年里,英国先后击败了荷兰、法国和德国对其的海上挑战,成为世界海上霸主。为了维护自己的海上霸主地位,英国提出所谓两强海军标准,即英国海军实力必须超过位于其后的两个海军强国实力之和。英国还在全球各地占领了庞大的殖民地,尤其是控制了世界上几乎所有最重要的海上通道,号称“日不落帝国”。然而,帝国的夕阳终会落下,两次世界大战后,“日不落帝国”终于分崩离析。美国在独立100年后迅速成为世界经济首强。美西战争的胜利使得美国成为两洋大国。美国前总统西奥多·罗斯福的“白色舰队”环游世界,宣告美国也走上了海洋争霸之路。通过两次世界大战,德日海上力量被消灭,英国急剧衰落,美国取代英国成为新的全球海上霸主。

然而传统海上列强始终难以摆脱一个历史怪圈,为了压倒竞争对手的海上力量,就要不断耗费巨资来维护自己的优势;为了保障一个战略要地的安全,就必须占领更多的战略要地。往往在帝国最辉煌的时候,也是其资源难以支撑这种霸权的开始,最后其海上安全和霸权也难以保住。

当今国际环境与100年前已有很大不同,任何国家试图以压倒其他国家获得优势、控制更多的世界海洋战略要地来维持自己的绝对海洋安全将变得更加困难,即便是唯一超级大国的美国想要长期使用传统安全观念和方式维系海上霸权也已呈捉襟见肘之疲态。在当今世界,绝对的、排他的、零和的海洋安全观恐已难再。今天的世界已经不是几百年前的世界,今天的中国更不是几百年前的西方列强,走西方列强的老路,对今天的中国而言既无可能,也无必要。

在当前的国际格局和国际环境下,中国认识到:新型的以“共同治理、合作共赢”为指向的海洋安全观念符合中国及周边各国乃至世界国家的共同利益。

进入21世纪以来,世界各国对海洋安全的需求已大不同于以前。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使得世界各国的利益交织相关,环境气候的变化使得共享同一个世界海洋的各国利益也变得互不可分。可以说,一个与以往历史不同的、新型的综合海洋安全趋势正在逐渐显现。

在世界贸易数量巨大、各国经济关系日益密切的情况下,维护主要海上航行通道安全已经成为大多数国家的共识。一个国家的海上生命线未必就是另一个国家的生死线。马六甲、索马里等全球各地的海盗已经对所有国家的海上安全形成了挑战。一个开放的、安全的、自由的海洋已经成为很多国家海洋安全的要素。

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化趋势的增强,对世界海洋也出现了巨大的影响。据观察,地球南、北两极由于气候变化,气温上升,其海冰和冰盖覆盖面积正在呈逐年减少趋势。2012年夏季,北冰洋海冰覆盖面积创历史最小纪录。这种海冰和冰盖消融的趋势将导致全球海平面进一步提升,这将可能对很多国家的滨海地区和一些大洋中的岛国带来巨大影响。

随着人类海洋经济活动的发展,以及对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的不断增加,海洋生态环境也面临着重大挑战。越来越多的海区污染情况不断增加,不断发生的油船和油井事故,以及其他事故导致大量的原油和其他有害物质泄入大洋,从而造成重大生态灾难。由于世界海洋是相连的,因此任何一个国家都无法在海洋环境安全问题中独善其身。除了污染问题,海洋环境问题还包括由于过度索取,导致海洋生物资源出现失衡和减少的趋势,这对于人类的未来同样也是重大隐患。

另外,一些大规模海上自然灾害比如地震、海啸等,也会给地区的海洋安全带来较大冲击,也越来越成为各国关注的焦点。

当然,现在依然存在一些国家相互之间的传统利益冲突,比如岛屿领土和海洋权益的争端等,但总体而言,世界海洋安全形势已经出现了重大变化,新型的、综合的海洋安全已经成为世界各国需要共同面对的趋势。

很显然,传统的维护各国海洋安全的路径已经很难全面解决现在世界面临的新型海洋安全问题。任何单独一国无法解决诸如航道安全、气候变化、环境保护、资源开发等综合性问题,即便拥有传统的优势海上力量,也不能给一国带来绝对的海上安全态势。比如美国拥有着有史以来最强大的海上力量,但是面对墨西哥湾的石油污染、北冰洋的环境变化及印度洋的海盗等问题,依然有力不从心之感。因此,从长远看,全球各国开展合作治理,才是应对各种海上威胁,维护世界海洋安全的合适路径。

应该说目前已经出现了各国对海洋安全进行合作治理的一些趋势,几十个国家共同参加了针对索马里海盗的印度洋海上护航行动,在印尼海啸期间不少国家出动各种海上救援力量进行联合救灾,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意识到海洋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并且开始就此进行对话与合作。合作共赢的新海洋安全观念开始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认同。

中国提出了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目标。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中国是有着广阔海岸线和海域的海洋大国,经过60多年的发展,今天中国的海洋建设已经有了迅猛的发展。随着中国经济的迅速增长,辽阔的海洋将是中国发展的新空间,中国的未来在海上。与此同时,无论是资源开发、航道安全还是环境保护等,都将是中国面临的重大问题。特别是中国还与一些海上邻国存在海洋权益的争端问题。所有这些都是中国未来海上安全需要面对的问题。

很显然,无论是当今国际环境,还是中国现在的国情、国家体制和和平发展战略,都决定了中国不会也不能走西方列强的老路。中国维护海上安全、建设海洋强国的最大特点是中国主要将通过合作共赢、和平发展的路径。习近平同志在中央政治局关于海洋强国建设的学习上明确指出中国未来海洋安全观的基本理念:“要坚持用和平方式、谈判方式解决争端,努力维护和平稳定。要坚持‘主权属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方针,推进互利友好合作,寻求和扩大共同利益的汇合点。”在这其中,合作和共赢显然是中国今后维护中国海洋安全和海洋权益的主要出发点。当然,与此同时,中国也将积极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要做好应对各种复杂局面的准备,提高海洋维权能力,坚决维护中国海洋权益”。

在未来,中国应该积极推进“共同治理、合作共赢”的海上新安全观,始终呼吁以和平方式解决与邻国的有关海上权益争端问题。中国也要继续积极开展与各国在航行自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政策、应对自然灾害等各个方面的互利合作。中国已经加入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积极参与全球海洋治理。在今后,中国还应该积极推动旨在维护世界海洋安全的合作治理进程,并且为此提供理论和实践领域的公共产品。

未来中国将坚持和平走向海洋、不谋求海洋霸权,不但不会对周边国家构成威胁,反而将为中国与其他国家提供进行海上合作、谋求共同发展的机遇。中国建设海洋强国也将成为维护亚太地区和世界海洋安全、推动和谐海洋的中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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